导 读
玛丽·伊丽莎白·贝克韦尔·冈特,一八六一年生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一九四二年卒于法国南部,活了八十一岁。澳大利亚人,法官的女儿。
她是墨尔本大学最早接纳的女学生之一。本行是小说家——一生写了二十多部长篇,多以澳大利亚和西非为背景,在当时颇有销路。
丈夫是医生,婚后七年去世。四十多岁的她成了没有收入的寡妇,靠写作维生,然后做了一件那个年代女人很少做的事:独自上路。
代表作:《阿尔法之家》《一个女人在西非》《一个女人在中国》《未竟之旅》。
冈特不装。
她对中国的看法是情绪化的、起伏的、前后矛盾的——今天觉得中国人可爱,明天嫌客栈脏得没法住;这一章赞叹长城的雄伟,下一章抱怨骡车颠得骨头散架。
她不掩饰自己的害怕、疲惫、烦躁和偏见。她也不掩饰自己的好奇和喜欢。
这种不修饰在当时的旅行文学里少见——同代作者多半要摆出一副从容的姿态。冈特摆不出来,也懒得摆。她写的是一个真实的人在陌生国度里的一天:兴奋、狼狈、感动、恼火,全都有。
她对中国没有系统的判断,因为她不做系统的判断。
一九一三年,五十二岁的她独自到中国。从北京出发,走到热河、承德,出长城,进蒙古边地。随行只有一个仆人。
在那个年代,一个西方女性独自深入中国内地是罕见的。立德夫人在中国是有丈夫的,伯德夫人有教会的网络接应,冈特什么都没有——她就是一个人上路,靠写作的稿费养活自己。
后来她又写了《未竟之旅》,写从北京经西伯利亚往欧洲、中途受阻的旅行。
同类著作里最"好玩"的一本。
她直率、幽默、抱怨起来毫不客气。写客栈的脏、写骡车的颠、写自己被围观、写语言不通的窘迫、写吃不惯的饭——都不加掩饰。她也写自己的害怕:一个人在陌生的村子里过夜,听见外面有动静。
情绪起落大,写得高兴时兴高采烈,写得糟心时牢骚满腹。这种不修饰恰恰好看——你读到的是一个真人的一天,而不是一份考察报告。
第三章的章名是"巴比伦的城墙与城门"——她把北京比作巴比伦。
第一章横穿旧世界
——祖母的古玩/骆驼与大象/莫理循博士/澳大利亚的华人/因其美德而遭忌/种族仇视/大北方平原/一座寂静之城/流放之地/圣海/白桦林上的霜花/满洲里与哈尔滨的混乱/日本人的效率/北京的一场沙暴
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家里人带我去看祖母,她便把祖父早年在东印度公司当水手时从中国带回来的各色古玩摆出来给我解闷——只许看,不许小手指头碰:象牙雕的棋子,一只约三寸长的中国女人小脚模型,用螺贝磨成各种怪兽模样的精巧筹码,漆盒,象牙球;还有象牙做的轿子模型,以及在我这个在新国家粗粝环境里长大的孩子看来简直是美梦成真的扇子。印象就这样刻下了:我感到了中国的魅力,一种远在我能力之外的东西的魅力。它同那些漂亮玩意儿一样遥不可及,以至于我长大后打算游历的地方名单上,竟连它的名字也没写上——而我那时最大的心愿就是走遍全世界。我生来血液里就有游荡的热病,可惜没有多少满足它的本钱。年纪稍长,凡能弄到手的游记我都读;后来靠笔杆子过日子了,我养成一个习惯:拿一个国家被人写过多少本书来估量自己去看它的机会。照这个标准,中国自然而然落到了祖母那些古玩给它安排的位置上——自马可·波罗那时候起,人们便一路上上下下走过这片土地,有的艰苦,有的悲苦,有的欢喜,有的得意,而其中至少一半人似乎都动笔描写了自己所见。还能剩下什么给我写呢?
后来有个晴朗的星期天早晨,太阳正照着——在英国它偶尔也肯照一照——我心里一动,想沿布莱顿线下去,同另一个讲故事的人帕里·特拉斯科特待上一天。不仁的命运女神安排我独自过活;那个明亮的早晨我到了维多利亚车站,心里正和气,很想跟什么人交换点想法。我挑的那节车厢里已经坐了两位衣着讲究的女士,月台上又走来一个提热水袋的脚夫。早晨寒气逼人,机会不可错过,我便转向她们,问她们要不要一个热水袋。唉!唉!我对之如此友善的那两个女人,显然并不回报我的心意。她们用一种足以叫最大胆的人也灰心的冷淡口气——而我并不是最大胆的——让我明白:她们既不要热水袋,也不要我的谈话。于是我受了这顿冷遇,退到车厢的另一边去,自己想些心事,看车窗外绿野上的光和影。路走了一半,我忽然惊讶地看见一幅苏塞克斯乡间少见的景象:一队骆驼和大象正走在路上。我觉得这值得一看,全然忘了早上刚被人教过规矩,便叫了起来:「哦,看!快看!骆驼和大象!」
那两位太太真为英国人争了脸。她们的举止端庄到了极点。她们心里怎么想我只能隐约猜到,可她们连眼睛都没有从报纸上抬起来。当然,火车一路向前冲,骆驼和大象被留在后面,再没有一丝痕迹证明它们曾在那儿。接下来——我惭愧地承认——我往后一靠,笑得直流眼泪;每回刚缓过来一点,看一眼那两个正一本正经埋头读报的用功女人,又要重新笑起来。我在哈索克斯下车时,她们也不许自己显出松了一口气的样子——在一个举止如此古怪的陌生人面前,那大概就算流露了太多情绪;但她们实实在在地把裙子拢到身边,免得我走过时碰到,脏了她们的衣裳。
一件事总有不止一个说法;我真想听听那两位太太讲的这趟旅程会是什么样子,那版本必定同我的毫无相似之处。可那骆驼和大象是真真切切有的。于是我想到:既然有人早写过,为什么我就不能去一个国家,试着写写它呢?倘若神明肯照顾我,说不定在中国我也能找到一个故事。
其间我的一个兄弟娶了莫理循博士的妹妹,我也就同这位大名鼎鼎的《泰晤士报》记者有了来往——他和我一样是澳大利亚人。他到英国来时常来看我,我们便谈中国。经过大象和骆驼那一遭以后再见到他,我问他的意见:我到中国去值不值得?
他很干脆地说值得;不但如此,他和新婚的太太还热诚地邀我去他们家住。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我决定去北京。于是在主历一九一三年一月的最后一天,我在浓雾中离开查令十字站,往远东去。上火车,被一路卷向东方,这本是小事。其中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然而——然而——对我来说,这是浪漫的开端。我要横穿旧世界,去一个在我们西方人尚未走出野蛮时就已作为文明民族生活了几千年的国度;去一个我所出身的那个新国家怀着特殊兴味注视着的国度。澳大利亚武装起来了。为什么?因为北边有中国的千百万人。澳大利亚一致投票赞成白色澳大利亚,把有色人严严地挡在门外。为什么?不是因为她怕那些帮她开发甘蔗园的卡纳卡人,而是因为她怕黄种人,怕他不知疲倦的干劲和他低下的生活标准。
我小时候,父亲在他驻守的金矿区做监理官,按职分他同时也是华人的保护官;天知道那些不幸的华人——来自厦门和广州的苦力阶层,勤勉耐劳的男人——多么需要一个保护官。我不止一次见到一个可怜的中国人浑身刀伤、流着血,跑到我父亲家里求他保护。那些我们称作「流氓」的地痞用石头砸他,砸的理由他们自己和旁人都说不清,只因为他是个中国人。当年令我困惑、震惊的事,如今我明白了,可它至今仍叫我震惊。那就是那种种族仇视——对一个终老家乡的英国人极难解释清楚的仇视:白人之所以被激起这种敌意,是因为他下意识里知道,黄种人拉低了生活标准,就等于实实在在地从他立足的这个社会里夺走大半的面包,连一点黄油的指望也一并夺走。
现在我要去看那个地方了,我童年记忆里那个顺从、隐忍、辛劳的苦力就是从那儿来的。而横穿旧世界这一路的奇妙——十二天的火车,把我们从最现代的文明送到最古老的文明——这感觉是在我们穿过大北方平原时一点点长起来的:这是历史的土地,欧洲的大战役都在此打过。车上的人在吃正餐、吃夜宵、打牌、睡觉,黑暗中掠过的城市只像一簇簇跳动的灯火,那灯火我曾在西非许多又热又湿的雨后夜晚见过。天亮时我们已过了柏林,正慢慢把那拥挤的文明抛在后头。头上是一片灰白的低天,有一丛丛冷杉。洼地里积着脏雪,长长的直路像用尺子画出来的一样——澳大利亚的路就是这样——两旁每隔一段立着小小的光秃的树;再往前又是黑黢黢的杉林,到处都在下雨。不久我们过了边界,进了俄国。我觉得不能就这么一冲而过,连一眼也不看,便在莫斯科停了小小的一周。我永远为这一周高兴,虽然在那里我生平第一次身处一个我的国籍不作数的国家,那滋味并不好受。可莫斯科是一座梦里的城。我到那儿是夜里,街道全覆着一层雪的斗篷。许多灯火在锐利、寒冷、无风的空气里清清楚楚地亮着,壮实的小马拉着雪橇在白雪上滑过,无声得像移动的影子。到早上,雪还在下。雪片轻轻地、轻轻地落下来,这城成了一座寂静之城,处处皆白;太阳出来时,白得炫目,白得发亮,只有众多教堂的圆顶——莫斯科在神圣俄罗斯的心脏,有一千六百座教堂——是金的、亮蓝的、或深而鲜的绿,因为掩住了华美屋顶的雪,在那些圆鼓鼓的面上挂不住。圆顶上头是十字架,十字架上垂下长长的铁链;时不时地,寂静里响起某座低沉大钟悦耳的一声。然而打动人的是那寂静。钟声只是偶然的、微不足道的——寂静才是永恒的。雪落下来带着一种静谧,没有疾风,没有轰响,没有暴雨的撞击,可每一片雪花都算数。小雪橇被埋了一半,车夫们戴着毛边帽、穿着束着红腰带或银绣带的蓝外衣,把雪从眼里、从大胡子里抖出来,从肩上掠下去;克里姆林宫那些灰旧的墙,每一道缝隙里都积满了雪。
一座梦里的城!一座寂静之城!!雪做了主,压住了一切声响,只剩下为荣耀上帝而执意鸣响的钟,以及无处不在的黑灰色乌鸦的哇哇叫。这些食腐的乌鸦在这美丽的城里做什么?它们绕着教堂飞,冲下洁净的马路,聚成一小堆一小堆的密议,扬起粗嘎的嗓子,仿佛抗议这笼罩一切的寂静。它们是那不和谐的一音,反倒把和谐衬托出来了。
冷,世上竟有这样的冷么?空气都被冻得咯咯作响。它虽清澈纯净,却割人如刀。我坐车去火车站,一路每个街角都堆着小堆的杉木柴,小小的火盆烧着,是一个个发红发亮的光点,落魄的人可以在那儿暖一暖手。
人说过西伯利亚平原应当在夏天离开莫斯科动身,因为那时有花——那样的花——有绿树,有阳光,而且看得见那条路:那条又长又悲伤的路,多年来流放者就从那上头走过。我听过许多人抱怨冬天这趟旅程有多乏味。爱抱怨的人说,什么也看不见。对这些没福气的人,我抱最真诚的同情。他们错失了一样好东西。我想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生活一页页展开总是件令人失望的事,满是苦涩,更糟的是满是无从实现的愿望;但有一件事我永远为之高兴:我在隆冬里横穿了西伯利亚平原,看见了它覆着一层洁白无瑕的雪的样子。或许我今后再也看不到它的夏天,可它冬天的美足以叫我记到死。
然而这是一片流放之地。连在童年我也读过被发配到那里的人所受的苦;我坐在快车上一冲而过时,脑子里那个西伯利亚和眼前这个西伯利亚总是不由自主地互相比照。一片流放之地,可从西边俄国东部的平原到东边哈尔滨周围的冰山,它是一片可爱的土地。当然,它是平原——一片绵延数千英里的平原;那雪覆的荒寂,其辽阔与其美丽都在高声赞美造它的上帝。头上,远远远远的,是深蓝天空的大穹顶,澄澈、明亮、诱人、可喜,它清透的深处并不像热带地方那样藏着谁都知道的威胁;底下是雪覆的平原,一直铺到目力所及之处,浸在灿烂的阳光里。它从南边的荒漠和群山铺开,往北直到封冻的海;从西边与现代文明紧紧相连的波罗的海繁忙城市,铺到东边那些自有其来历无从纪年的文明、忙碌辛劳的千百万人;而在这数千英里之间,它的面貌几乎没有变化。
不过先得过乌拉尔。我一生都把它当作大山;某个傍晚我看到的却只是些很小的丘陵,深埋在雪里,陡坡上覆着冷杉和落了叶的落叶松,在白色背景上显得黑黢黢的;第二天早上它们的痕迹全没了,我们已在亚洲。车站月台上有男人和女人,西边的哥萨克人,中部的布里亚特人,东边的鞑靼人,基督徒、佛教徒、回教徒;他们裹得严严实实以御严寒——常在冰点以下三十度——外表上差别很小。男人穿长下摆的大衣,女人穿短裙和高靴,若不是男人头上戴着毛皮帽——破旧、肮脏,可毕竟是毛皮——而女人裹着更脏的头巾,简直难分谁是谁。他们看上去像是从出生那天起就没想过水这回事,可我这个亚热带地方的女儿能原谅他们。这样刺骨的空气里,谁还敢碰水?我同情他们,但我们乘客下车到月台上活动腿脚时,我也不想靠得太近——至少我们大多数人是下车的。有些人宁愿打桥牌。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一位老军人以毫无必要的热忱说,「这些蠢货下车去干什么。我叫一无将,搭档。我的搭档呢?这头驴子一会儿准要在那滑溜溜的台阶上跌一跤伤了自己,那我们这一桌就散了。」说着他四下里找人同情。
有人低声说了句看看这个国家什么的,被他一顿讥笑压得没了声气。
「看看这个国家!我来回过十一趟了,只要能由着自己,我连窗外都不看一眼。这我懂。哦,你来了,搭档,」口气稍缓了些,「我叫了一无将,你们面前有两副红心。」
在那列设备奢华的火车上——除了新鲜空气,一切舒适都可随叫随到——多数旅客却抱怨个不停,这在我看来是件怪事。似乎已成公认之理:舒舒服服旅行的旅客就该抱怨。我们这位老兵,只因侍者不能凭本能知道他什么时候要柠檬红茶、什么时候要威士忌苏打,就自认受了大委屈;桌子要腾给晚餐、一局桥牌被迫散场,竟把他打进最黑的绝望里。千百年来向西横扫、征伐不已的部众大概从不抱怨,他们的日子太紧张了:要么打了、死了,从此安宁;要么打了、胜了,小小的不适都被胜利的喜悦吞没。倒是这些以快得能让古时游牧人疑心是巫术妖法的速度向东飞奔的现代旅人,才会为鸡毛蒜皮的事大惊小怪,才会抱怨这横穿旧世界的长途有多不便、多苦。
这地方我是熟的。当年我还是个小女孩、用功地研究地图的时候,若料到自己有一天真会横穿西伯利亚,那该是说不出的欢喜:横过那些大河,鄂毕河、叶尼塞河、安加拉河——那时它们对我遥远得如同《天路历程》里基督徒为进天城而渡过的那条河;还能看着雪橇在阳光下沿它们坚硬封冻的河面上走。而我那时候,若碰上冬天有个格外冷的夜、运气好能在小碟水上得到一小片冰,便已是一桩奇事、一桩乐事了。我想,倘使那时我知道这件奇妙的事要等我头上过去多少年才来,这份欢喜恐怕要打些折扣:在那些日子里,二十五岁听起来老得出奇,而我十分确信到了三十岁,人生就不值得活了。如今我已越过那可怕的年龄界限,我心心念念的东西大半都错失了,然而仍有些时刻,人生很值得一活。岁月的教诲又奇又苦——苦,却也仁厚。
我们经过伊尔库茨克,东西方在此相会的大城,教堂的尖顶和圆顶、一座座房屋俯瞰着宽阔封冻的安加拉河。我们沿着落了叶的树林、沿着洁白荒芜的雪野疾驰;有时那湍急的河把冰堆成大块大板,挣着、恼着它的镣铐;有时它又畅流几英里,是从俄国旧都一路来这漫长旅程中唯一流动的河。水是黑的、暗的、冷的,看上去比冰还冷得多。野鸭飞起,在水面上留下长长的尾迹;接着起了一点水汽,随后在清亮的阳光里起了更大的水汽;可等我们到贝加尔湖——那有福的海、神圣的海——霜又把水攥住了,湖成了一片白,午后的太阳照在东岸雪覆的山上。这些山,若想到我们一路穿过来的那片大平原,本不值一提,它们却一直伸到冰的边上。这世界第八大湖只是山间的一道裂缝,铁路就走在削出来的一道山腰台阶上,悬在湖水之上——那水此刻平滑、洁白,硬得像大理石。这儿那儿伸出小码头;这儿那儿有船,此时无用地紧靠在码头边;这儿那儿堆着木头,解冻之前就会烧光。已经走了好几天的西伯利亚,可到贝加尔才算敲响了真正的西伯利亚音调。
这里也有囚犯。铁路上正在做些改动或修补,穿土褐色囚衣的犯人在干活,有上了刺刀的士兵看着。西伯利亚!说故事人口中的西伯利亚!每一处可以望远的高处都站着一名戴高毛皮帽的士兵,俯视着底下做活的人;而他们,劈着木头,在冻得铁一样的地上挖坑,此时停下手来,把脸抬向驶过的火车。它对他们说的是家、是教养、是爱、是幸福和自由呢,还是说他们只是罪有应得的凶恶罪犯,和那些又穷又本分的农民——他们在这儿,只因政府要人干活,而交不出税就够作理由了?
阳光灿烂,可冷,刺骨地冷,那种我做梦也没想到过的冷。人呼出的气像凝住的蒸汽,脸上的须发结着一层白霜。地冻得那么硬,他们得先生起大火把它烤化才能动工;暮色落下时,火苗跳成黄的、红的、蓝的,是白与夜之中一团团发光的颜色。随夜而来的是一轮满月高悬在清空里,一面炫目的银盘。指引我漂泊脚步的天意,有时候确实给得阔绰:我含着许多眼泪苦苦求过的东西不归我,可西伯利亚这个静静的月夜是我的,我们飞驰而过的整个世界都是仙境。那里头没有一点龌龊,没有一点不洁,没有一点悲苦。
早上我醒来时,它仍是仙境:灿烂的太阳照着一片娟秀、纤细、婀娜的白桦林,每根枝、每根小杈都披着晶亮的白,阳光在霜花上被接住又反射了千万次,整座林子成了一件美到叫人惊异的东西——见过一次便记一生。为见过它,这一世也值了。我见过大河大山,也曾在大森林前生出敬畏,我看过雷鸣般的拍岸浪,听过龙卷风的怒吼;可这完全是另一回事。占上风的感觉不是敬畏,而是喜悦——喜悦这样的美存在,喜悦我还活着能看见它。我们身后是长长长长的一道辙。我们这些在飞驰的车上的人代表着一个强大文明的前进,可四周在灿烂的冬日阳光里,是西伯利亚无边的平原,是白桦林,是雪,是霜,是那非人手所造、不为文明所动、文明未有之先便已存在的美。我们不禁同诗人一起举目高呼:「主啊,你的作为何其奇妙!」
可是在满洲里,他们凌晨三点把我叫起来,说我的行李要过中国海关,那时候我可就不觉得冬天和月色有什么美了。车站上稀疏的灯,天上的银月,照着我们这些豪华列车的乘客沿着一条两侧堆着冻雪和冰的小路往行李房走;那月台与车厢之间的温差——车厢里热气直往外涌——大概有一百度。那些车厢里的臭气冲天,可这骤然的一变实在残忍。
我们那位悲观的老兵哀号得最响。「我的上帝!我的上帝!这真受不了!」我心想这是为什么呢,他走过这世界,总该遇上过比只须忍几分钟的严寒更坏的事。也许正因为如此吧。若是他真受过什么难,很可能反倒一声不响。行李房里乱作一团,越理越乱,谁也似乎不知道要查什么,鸦片,还是军火,还是两样都查。这地方是东方的塞得港,天南地北的人都聚在自己的行李旁边。有成群的中国人带着女人孩子和奇形怪状的包裹;有邦德街、皮卡迪利最新款的梳妆箱和文件匣;有一片众声喧哗,俄语、法语、德语、英语,还有亚洲那些叫不出名目的语言。中国,终于是中国了,我离目的地只有两天路程。
天亮时,美丽的西伯利亚已留在身后,眼前换成平坦的土地,石头和干土的荒漠,几乎没有雪来遮一遮那明摆着的贫瘠;山上先还有稀疏的树,越近哈尔滨越是光秃。它看上去荒凉、寒冷、不招人喜欢。这地方也许是富的——人家告诉我它是富的——可我经过时看不见半点富的外相;那层美丽的白已经没了,只在洼处剩一两块雪,灿烂的阳光像照在钢上的一道道光。在哈尔滨他们又查了一遍行李——为什么我不知道——又是一场混乱,在水银柱降到冰点以下好多度的严寒里的混乱:一群蒙古模样的面孔、裹在皮毛和破布——那些破布像是全世界各国的旧衣裳——里的鬼哭狼嚎的家伙把行李拖来拖去,对着票据端详许久,带着没学问的人那种郑重其事的费力在册子上写字,最后在那些倒霉的箱子上用柏油或类似的东西划下大而潦草的号码。
「四卢布二十戈比。」我为什么要付,我不知道,那超出我的理解;可我很高兴只这么点就过了关,因为他们若认为该要我一百卢布,我也同样无能为力。我巴不得快离开这寒冷,回到我那温暖而臭气难闻的包厢里去。
到了长春,我真切地感到自己已横过了半个世界,而最老的旧世界正以生龙活虎的冬天迎接我。我那时还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中国北方的一场大雪是何等奇妙的东西。这里雪在落,落着不停。我们把大地的辽阔空间抛在身后,回到了农耕之中。透过打旋的雪花,一座座低屋顶的房子,四周围着石墙、墙上开着射击用的小孔——那是日本人的碉堡,因为日本是以武力据着满洲——同一座座农家院子交错着出现,农家的篱是高高的黄谷秸。门上贴着鲜红的纸,写着汉字,在满目的白里是一点亮色,给这幅画添了些调子和颜色。
正是在这一带,俄国人和日本人曾拼过死活;我们车上的人明白了东方那个民族为什么会赢。在哈尔滨和满洲里,事情由中国人办,结果是一片混乱。我们竟能带着一件行李从那里出来,似乎靠的是运气而不是章法。从长春到奉天,铁路是东海岛上那些小个子的人在办,他们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一切都有条理,一切都不见费力地向前走。这片土地是他们用血买下来的,如今他们用效率带来的那种稳稳的手劲攥着它。
奉天正刮着暴风雪,古老的鞑靼城被雪掩着。雪停以后,阳光凄清而明亮,四下里,目力所及之处,全是耕过的田,一点绿意也没有。地越来越平。一半是冰,一半是土;先前由小马拉的小雪橇,现在由人拉了。过了西伯利亚的冷杉,一路到北京再看不见一样绿的东西。田里的土一道深褐一道浅褐;有光秃的树,带着来日的许诺;一进中国本土,就有了坟——孤零零的坟,一簇簇的坟——只是些收拾得齐整的小土堆,堆起来,尖着顶,有点像蚁丘。空气清亮有光,视野开阔。我们一个个市镇过去;在西伯利亚边境上,站名是俄文和中文,我同样看不懂,而这里在中国,站名是英文和中文。
「你喜欢中国吗?」午餐时我问坐在对面的一个法国人。
「不喜欢,」他直言道,「太英国化了。」但当我说我自然认为这明明是中国人的一桩长处时,他笑了。
风起来了,褐色的土像被整个抬到空中。一切都埋在一场沙暴里。空气沉重如伦敦的雾,一种被某种冰冻手段烘干了的雾。空气里满是干燥的褐色微粒,抽皱了皮肤,燥裂了嘴唇,让我在心里掂量:柔软湿润的空气与清亮透明的空气,各有多少长处。我离开伦敦时是一场黄雾,遮住了屋顶,给不远处的街道添了一层神秘;我到北京时,正遇上一场典型的华北沙暴。我们穿过城墙,中国城的城墙——在我见到鞑靼城墙以前,它看上去是灰的、森严的、冷硬的、结实的——而我讶异于那些起翘的瓦顶、低矮的屋子,以及构成这座城的一大片一大片空地。
东方,终于到了远东!我横穿了整个旧世界;如今在二月一个奇冷的午后,狂风大作,火车在鞑靼城墙外停下——那是忽必烈和明朝皇帝们修在这座都城的城墙,而这个文明,在罗马军团把鹰旗插进泰晤士河的沼泽时就已经很老了。我到了中国,这蓝天与阳光之国;这赤贫与巨富之国;这凯歌、殉难与神秘之国。它要给我些什么呢?
第二章万古之城
——前门火车站/司机老周/「视赶点为不屑之事」/北京的沙暴/洗澡之乐/北京的堂皇/皇城/紫禁城/牌楼/观象台/小鞑靼公主/街头生活/街边摊子/一桩图财的婚事/彬彬有礼的绅士
火车穿过汉人城往前门车站去,我从车窗往外看,一面想着将来会是什么样子,还想得出了声。
「我在这儿该怎么过呢?」
我对面坐着一位口齿伶俐、颇有趣的年轻先生。
「哦,你不会有事的,」他说,「中国人会喜欢你,因为你胖,又老——」话到这儿他把自己截住了,我想是看见我眼里正升起怒气。中国人赞赏胖人,也敬重年长的人,只是我还不习惯把自己看作老人——尽管我确实比他多过了些年头;至于胖——嗯,我一向一厢情愿地希望朋友们把它看作讨人喜欢的丰满。就在这几句让人反省的话往我心里沉下去的时候,火车滚进了车站。
中国的铁路,除少数例外,都是英国人或法国人修的——多半是英国人——而且很大程度上照欧洲的路数经营,所以到了北京车站,除了没有出租马车,跟到任何一个大终点站并没有多少不同;不过我想差别总是有的,办这些路的人要应付的一些小麻烦,在譬如伦敦与西北铁路上是不会发生的。
「敬启者,」某位站长曾这样写信给机务总管,「本人不得不含泪提请阁下注意贵处司机周某,此人视赶点为不屑之事。」
机务总管并未含泪,而是查办了对这位司机老周的指控。那条线用的是路签制。司机不交出带进站的路签、不领到下一段线路相应的那一根,就不能离站。按章程,路签应由站长亲手交给司机;可这一回——我料想还有许多回,因为中国人在把活儿推给别人这门本事上是老手——站长把路签交给了一个苦力,自己寻乐去了。看来老周对他怀着怨气,因为我担心谁也不信他是出于公心。他坚持按条文的字面办,不肯接路签,非要那位大人物亲手交给他不可;于是他让整列车干等着,等人四处去找那位尊驾,把他从他最中意的那家赌馆里拖出来。等这位先生怒气冲冲地出现在月台上,老周从容地举起他的路签来交换——事后查问时他赌咒说自己忘了:站长要接的那一头,在这漫长的等待中一直搁在几乎烧红的锅炉上!说站长烫了手指,那是把这件事说得太轻了。
我下车时正刮着狂风,四下里打量那些森严的城墙——至少我尽力打量了,因为那天冷得刺骨,而地面大半都跑到空中去了。伦敦的雾同它比根本不算什么:那雾是软的、静的、脏的;这个是硬的、带砂粒的、跑得飞快,脏得不相上下。每一个旅客都急得不得了,只想把这凄冷的车站换成四壁之内的温暖、舒适和洁净。
我同别人一样急,可等我把行李收拢齐,可怕的事实也压到我心上:一路同我结交的人都在飞快地散去,而没有人来接我。北京是了不起的,我知道它了不起;有我连梦里都没见过的那样的城墙高踞在我头上;可我怎么也越不过这个事实:我在一座陌生的城里,身边是模样古怪、说着我不懂的话的人,而我不知道该往哪儿去。莫理循家的邀请分明是极热诚的。我把一切帮忙的好意都推掉了,因为我十分确信他们家里会有人来接。此刻我抓住最后一个还会说几句中国话的旅客,靠他帮忙,雇了一辆两个衣衫破烂的人拉的手推车装行李,又给自己雇了一辆人力车——这人拉人的活计,这人力的便宜,比任何别的东西都更快地让我明白:我真的到了东方世界——同自己商量了一小会儿,我便往莫理循博士家去。人家请我住在他家,我觉得径直去旅馆是失礼的;可车走在街上,我一路想的——在那尘土、那可恶的尘土、那一阵阵猛风扑在我脸上还容我想些什么的时候——不是我正踏进的这个新世界有多少奇观,而是我该怎样向这些显然并没等我来的人报出自己的名号。何况我行李还这么多!
苦力们最后在一座由两只石狮子守着的门前停下。我从人力车上下来,进了门廊,站在一扇小小的绿栅门外,看门人从他的屋里出来看我。他一身蓝布衣裳,一脸不动声色,英文正够一个看门人使用。
不在,太太不在家,他平静地宣布。「老爷呢?」我急问,他摇头,老爷也出去了。这就为难了。我本想直奔我打听到北京居然有的那家旅馆去,可又怕人家觉得我失礼。我让他明白我要进去等一等,于是我的行李——我那破损的行李,哈尔滨和满洲里待它可不客气——被搬进了我生平见到的第一座中国宅子的院子。可那时我没心思看什么景致;我在犯愁该怎么办。我问了那位——后来才知道是——头号仆人,一个模样和气的小个子男人,穿一件蓝色长袍或者长衫,随你怎么叫,戴一顶小圆绸帽,压住他有点乱的头发。后来我才听说,前一天有些热心新政的学生把他抓住,用不大高明的手法剪掉了他的辫子。他的看法是太太并没有等客人来;不过他提议我进去喝点茶。想到茶,是明显的安慰,他那态度也是。那态度让人觉得:不期而至的客人分明是受款待的。虽然自觉一身脏,我还是进去坐下,吃了一顿茶和点心。
「我这就把房间弄好,快快的,」那仆人宣布。我一边喝茶吃点心,一边琢磨该不该阻住他,跟他说最好等太太回来再说。而且我实在觉得脏得可怕。这时进来一位太太,她也诧异地看着我。
她是来同莫理循夫人喝茶的,她十分确信莫理循夫人并不等什么客人。这可糟了。我绝望到了什么都不在乎的地步,便继续吃点心喝茶,直到那头号仆人又进来,平静地宣布:
「洗澡水好啦。」
而我刚刚才被告知女主人并没有等我来!
我看了看坐在对面的那位太太,看了看那仆人,又想了想自己这一身又脏又乱的样子。离开莫斯科以后我连澡盆都没见过。我刚在北京的一场沙暴里穿过北京的街道,我觉得洗澡是一桩不能抗拒的诱惑,不论这澡是谁给的;于是我起身跟着那仆人去了。过不多时,莫理循夫人走进自己家的院子,迎面是一堆陌生的行李,一个仆人拿着鸡毛掸子立在旁边——就那点尘土,单凭一把鸡毛掸子是对付不了的,可中国仆人拿着这东西连马蜂窝都敢捅,这是他的官凭。他抬头看着她,用中国仆人单独同太太在一处时那种又亲热又家常、好让日子的轮子转得顺溜的口气说:
「有一个先生,在洗澡!」
我正梳头,觉得自己重新有脸见世面的时候,她来敲卧房的门,极热诚地欢迎我。等我穿戴整齐回到客厅,莫理循博士出现了,说见到我很高兴。谁也没有提起我的到来出乎意外——直到一星期以后,我那封写明自己乘哪一趟车来的信到了。
我在莫理循博士和他年轻漂亮的太太家住了将近两个星期,他们待我极为殷勤;我不但看了北京的种种奇观,结识了一些熟人和朋友,还略微见识了中国仆人的怪处。他们好,这是不容抵赖的,不过有时候真叫我吃惊。莫理循博士有一位女秘书,年轻、苗条、聪明;我们相识不久那些日子里,她常好心过来帮我办一件要紧事:扣后背上的衣钮。有一天傍晚我极需要她帮忙,便打发人穿过院子去请她;那位吃了一惊的小姐听到的,是一个笑容可掬、语气温和的仆人平静地转告——仿佛这是天底下再自然不过的事:
「有一个先生要你到他卧房去。」
起初我想我并不欣赏北京。它没能打动我,我心里往下沉,因为我是来写它的,或许还想给一部小说攒材料;而有一点千真万确:你若不是爱一个地方、就是恨一个地方,否则断然写不好它。不过我一向十分厌恶像美国游客那样一阵风似地穿过一个国家,于是我在六国饭店安顿下来——这想必是世上最五方杂处的旅馆。
然后,一点一点地,我的眼睛被打开了,我看见了。瞎啊,瞎啊,我怎么会这么瞎?这让我不安。生活里是否还给过我别的好东西?而我是否转身走开、错过了它们?我在北京所见的奇妙从不使人生厌,它一天天在我心里长大。
「你们当周游锡安,四围绕行……细看她的宫殿,为要传说到后代。」诗人这样歌唱,也许并不那么为着后代,而是因为她的美与妩媚这样充满了他的灵魂,他的唇不得不歌唱。「数点她的城楼,细看她的外郭。」远在上古,一个伟大文明的民族,在那横贯半个世界的大平原东缘,为自己建起一座雄城。北京初具形貌的时候,我们这些自夸文明深湛的西方民族还只是赤身的野人、猎人和游牧者;而她,被侵夺过、被洗劫过、被抢掠过,换了一个又一个主子,又把他们吸收进自己——汉人和鞑靼人,明朝和满洲——一直存留到今天。今天,西方的气息吹在她身上,她也略有回应,极其微弱地回应,也有些变革的低语;然而她的心还同历朝历代一样。她怎么会变?她已同她的过去成了夫妻,要她离弃过去,正如要早晨离弃夜晚一样不可能。
任何一座有城墙的城都有点奇妙而古远的意味,但像北京这样有城墙的城是独一无二的。极其现代的铁路从城墙的一个门洞进入汉人城,而那车站、那丑陋的现代车站,就在鞑靼城大城墙的外边。北京有三座城,说真的近几年来有四座——四座各自分明的城。有皇城,围在七英里长、将近二十英尺高的粉红色墙里;在皇城之中,在它的正心,又有几道粉红色的墙,里面便是紫禁城,住着满洲王朝的余脉:那个娃娃皇帝和他的监护人,那些女人、太监、随侍,凑成当年侍立于玛代王大流士或巴比伦王亚哈随鲁跟前的那样一班人。这里有宽敞的院子,有古老的庙宇和宫殿,有黄褐色琉璃瓦顶的殿堂,有大片的湖——成群的野鸭往北去过夏、往南去过冬,都在这里落脚——有角楼和城墙,还有穿墙而过的门洞。当一个民族最了不起的艺术家们世世代代把心思都用在装点一座城上,这城里的美物就多到似乎一个人的心力无法尽握,无法真正领会那奇妙与妩媚,尤其当那妩媚是异邦的、闪躲不定的。
紫禁城四周的皇城,是一片狭街小巷织成的网,两旁是低矮的房子,窗上是精细的花格,屋顶是起翘的瓦顶。这里,藏在虬枝老树荫下寂静安详的院落中,是些由穿褪色红袍的剃发僧人看守的庙宇。他们的帷幔破了、褪了,供案上积着灰,院中的香气是陈的,因为神已经死了;然而在中国——这个紧攥着自己的过去的中国——死者从不被忘记,所以它们仍旧留着。这里有铺子,低矮的一层的铺子,门面雕得富丽、贴着金,街道积着厚厚的泥或土,有窄窄的小巷和高墙,高墙上开着神秘的小门,通往幽深的宅院;还有一座中国城市所有的喧腾嘈杂:驮货的驴、骡和马,从日本来的人力车,古怪地映着现代伦敦荣光的玻璃马车,以及蓝篷、钉轮的北京骡车——这种车几千年来一直是皇城的一部分。城里所有的生计,与那粉红色墙外的大致无异,只是这里那里有雕花的柱子和宽阔的甬道;那些石头若能说话,恐怕能讲出一段人世的苦难与疲惫、欢乐与堂皇,胜过世上任何一座城的故事。
皇城之外,把它围在中间的,是周长十四英里的一个大方块,那是有壮丽城墙的鞑靼城。再往外,像一片郊厢一样铺在南面的,是汉人城,十三英里的城墙不但圈住了它稠密的人口,还圈住了天坛和先农坛那大片的空地和园林。不过鞑靼城和汉人城虽是北京两个分明的部分,彼此用墙隔开,两地人之间的差别早就没有了。鞑靼人征服了汉人,而汉人凭着耐性、勤劳和执著,把鞑靼人拉到了自己这边。然而隔开他们的墙依旧存留。
鞑靼城被几条宽阔的大道十字交切:三条南北走,三条东西走。它们很宽,通常分作三部分,中间那部分是坚实、平整、养护得好的车道;两侧的土是松的,而街上人来人往,侧道到了夏天就被踩成一片泥塘,要有点胆子才敢横穿;到了冬天——干燥、寒冷、无雨的冬天——那土被碾成粉末似的尘,最轻的一丝风都能把它扬到空中,而华北的风绝不轻。当局设法对付这害处——隔一段路便站着两个人,提一桶泥浆水,用柳条编的斗子大把大把地泼出去,想把扬起来的尘压住。可北京的尘不是一只桶一只斗子能解决的难题。这点洒水对它起的作用,大概相当于往烧得通红的熔炉里泼一指甲盖儿的水。
不过,尽管有泥有尘,这些街道并非没有妩媚。街旁都种着树;说真的,我想像它这么大的城,没有一座栽种得比它更好。一旦明白了中国大部分地方多么无树,这就相当令人意外。因为在夏天和秋天,你从城墙上无论朝哪个方向看,都会觉得自己俯瞰的是一片树林而不是一座城;一层的屋顶被绿荫盖住,只有这里那里露出某座庙或某座殿的瓦顶,檐角向上翘起,在绿枝的背景上是美的东西。奇怪的是,北京只有从城墙上看才有这副模样。一旦进了小巷的网络里,就好像房子和铺子成了一片荒野,一层压着一层,仿佛人类正把一切绿色生命的迹象挤死。这是因为凡中国的东西都有两面。有街上的生计:满身泥污,尘土扑扑,人挤人地翻腾着,气味难闻,衣衫破烂,脏,耐性,苦干;另有一种藏起来的生活,关在那些窄巷的网络之后。
在两家贴金的铺面之间,常有一道门,红底上写着几个黑色汉字,标出主人的姓名和头衔;穿进去,你便一径进了一重又一重院子:有的种着树,有的摆着盆花——因为冬天太狠,北方这里中国人的花园全在盆里——有时是花开得满枝或果实累累的果树;在那些铺砖的院子里,幽静得像修院一般,你找得到一座布置得当的中国宅子的各处房舍;有阴凉的廊子,有精致的花格窗,窗外是小小的山水,有小丘、小溪和跨溪的秀桥。但只有少数有福气的人才见得到这些绿洲。对大多数人来说,北京只能是那些宽阔的大街和窄窄的胡同,两旁是低矮而装饰繁丽的房子和挤得严丝合缝的铺子,那里剩给花园或绿色生命的地方,同皮卡迪利街上一样多。的确,这些大街上是有树的——王府井大街上有,哈德门大街上有,同它们成直角相交的长安街上也有——但若不是背后藏着那些私宅和庙宇的院落,它们在这一大片建筑里也只能算些小东西。
街上还有牌楼,一般是三个门洞,上覆蓝的、绿的或黄的瓦顶,一层高过一层,为纪念某件中国人乐于褒扬的事而立。而我发现,中国人认为值得褒扬的事,同西方人乐于褒扬的事,往往隔着南北两极那么远。不过在哈德门大街上有一座全用白大理石砌的牌楼,是最后一位满洲皇帝为纪念在义和团起事中被害的克林德男爵而立的;只是在那件事上,恐怕中国人的褒扬之意是被欧洲的武力催出来的。
我们容易以为欧洲在中国的影响是昨天才有的事,以为克林德男爵是在这场难免的冲突中最早死去的知名人物;然而当我望着城的东墙,我猛然想起:欧洲影响的年头远在义和团之前,远在东印度公司之前,其间殉难者必定很多。东墙上立着观象台,在明蓝的天上轮廓分明地立着那些天文仪器,上头有龙和奇兽。它们是耶稣会士在十七世纪中叶安放在那里的;而我知道,那些神父若没有经过一场血的苦洗,不可能得到那么大的影响。它们醒目地立在那里,沿着城墙一路上下的那些天球和星盘,正如它们一路穿过几个世纪传下来一样;它们是信仰与受难的碑,同任何一座中国牌楼一样经久。但耶稣会士并不是最早在那里安放天文仪器的人。中国人绝不是野蛮人,虽然由于某种古怪的造化,我们西方人在文明的赛跑里超过了他们;早在忽必烈的时候,他们就已在这城墙边有一座观象台。底下地面上,一个树影遮蔽的院子里,有一具星盘,座子是一条漂亮的青铜龙;北京那含尘的空气把它磨得发亮、护得完好,以至于我几乎看不出它同上面台上那些较新的仪器有什么差别——较新,却也有二百五十年了。
观象台再往前,在城的东北角,是雍和宫,一座有着黄褐色琉璃瓦顶和宽敞院落的庙,院里有古怪的老虬树,一进又一进的房屋处在那种半是美、半是懒散衰败的奇特状态中,由数百名剃发的黄袍僧人管着;人说女人独自进去是不安全的。还有孔庙,那院子想必是世上最安宁的院子;还有别的庙,庙里有院子,有几百年的、盘曲古怪的松柏,有塔,有钟,有楼,而每一处都附着好些故事。
俯临紫禁城前那条大甬道——它西行经过南面的正门——有两座楼,一座在北,在紫禁城内;一座在南,在它的墙外;关于这两座楼,人们讲一个柔情与思念的故事。几百年前,鞑靼人初臣服于明朝皇帝时,贡物中有一项是他们最美的公主之一,要进皇帝的后宫。
那可怜的小姑娘愿不愿意,没人理会——即便今日,中国也不理会一个女人想要什么——这位小鞑靼姑娘只能为她的族人受苦。她或许中皇帝的意,或许不中;可无论中不中,一个可能与皇帝同寝的人身份是那么高,她再也不能同自己的骨肉来往。后来有一位小鞑靼公主,得了主君的宠,鼓起勇气把自己的思念和眷恋告诉了他。但有些规矩,连大权在握的中国皇帝也不能废除,他不能容她再同凡俗人众相混。他只能做一件事,他也做了。他在甬道这边造了北面那座楼,在那边造了南面那座楼。这位可怜的小妾——孤零零的,被自己的高位压着——可以站在一座楼上,望见另一座楼上她的族人;虽然相隔太远,抚不到、说不着话,至少彼此能看见,能知道一切平安。
那些从早到晚、直到夜深还挤在街上的人里,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曾想到过那位小鞑靼公主。铺子大多朝街敞开,货物满满;大道两侧还摆着卖零碎东西的小摊。奇怪的是——我想这也说明了穷和缺少家庭生活——这些摊子约有一半是做吃食、卖吃食的。在哈德门大街,在王府井大街,在长安街——这就好比我们说在皮卡迪利、在摄政街和干草市场——还有城门外汉人城里、护城河与鞑靼城墙之间那条路上,你都能见到同样的小摊。
这儿有个卖茶的,用一铲一铲的小圆硬球把茶炊烧开,那球是煤末掺湿泥做的;那儿另有一个,拿一只小平锅烙大张的麦面饼,出锅就热着卖;再一个有一只陶盆,盛满看着挺开胃的肉菜炖菜,上头浮着一两个煮鸡蛋;又一个摊上是大块的黄色糕,里头嵌着大颗的果子;还有一个卖果子串和各样做成蜜饯的果菜。就这样露天现做现卖,人们——男人们,因为摊子上少见女人——来买,来吃,除了一只碗、一双筷子、或摊主给的一把像勺子似的骨匙,别无家伙。
这些摊子上也卖、也做、也补中国鞋;有算命的,把一张画满符号的图摊在光地上给你看将来;有替不识字的人写信的;有简陋的小赌桌;还有便宜、极便宜的香烟和美国、埃及都不知有其名的牌子的烟叶。
我说过这里缺少家庭生活,还像我这个自大的西方人一样,以为中国人不看重家庭;可前几天我听了一个小故事,让我觉得汉家子孙同别人一样,也渴望有个家,有个家里可以称作自己的人。
有一天,一位女传教士听见背后一阵叫嚷,转身看见一个瞎眼女人,头发不整,浑身污秽,可怜地哀哀央告。「哦,谁来帮帮我?谁来帮帮我?」她一边叫,一边躲那只朝她讨施舍用的篮子直扑的狗。
传教士把狗叫住,安慰那女人。狗不会伤她,它只是对她篮子里的食物感兴趣。「然后,」她说,「我就往前走了,因为我赶时间;可走着走着我想,那女人看着多可怕,我该回去告诉她:『上帝是爱』。」
于是传教士停下来,同那瞎眼的乞妇讲了一番道理,叫她到教堂来。她照顾她的灵魂,同时出于一副好心,也照顾她的身子;等这乞妇安顿下来,成了一个每周有整整一块钱——两先令——的有进项的人,她便体会到上帝真是爱,于是成了一名热心的基督徒。
「干净么?」我问,我生性爱打听,她的救主便笑了。
「你恐怕不会说她干净,不过比从前是大大改进了。」
这女人按中国人算女人的年岁并不年轻,不好看,怎么说也没有吸引人的地方;可她是个有进项的人。不久她的保护人就为难了:有个眼睛不济的男人来求娶她这位受护者的手和心。女传教士大为震惊。这女人已经嫁过人了。那想当新郎的、那有望当新娘的、以及他们所有的朋友都笑起来,似乎觉得既然她上一回的结合不算真正的婚姻,就不该作阻碍。那位太太仍然不肯松口:这女人同那男人一起过了好几年,在她这个卑陋的看法里那就是婚姻。于是两位落空的求偶者各自散去。可是几星期后,那女人满脸堆笑地来见她的保护人——「那个东西」,她说,她连「人」都不称他,那个东西死了,前一天死的,如今她再嫁没有任何理由可挡了!确实没有理由可挡,十天之内婚事就办了,瞎眼女人搬去同她的新丈夫住。
我问这婚事成不成功,传教士笑了。
「成功,当然成功,只是她丈夫抱怨她吃得太多。」
我说男人图财成亲总会有些不足之处!
可事实上这婚姻极其成功。我后来见过这对夫妇,那女人看着受人照料,收拾得干净利落,她丈夫扶她上台阶,同西方任何一个男人一样仔细。命运女神让那瞎眼乞妇碰上这位传教士,对她实在是仁慈的。她大概比一位出身较高的新娘幸福得多,那新娘到了新家,从此只要婆婆活着,她就只是婆婆的一个仆人。丈夫固然抱怨过新妻子吃得太多。但中国的礼数似乎全不认为夸自己的东西是合宜的。而一个丈夫无论心里怎么想,要他对妻子表露爱意,是极其反常的事。前几天有个女人正在一家宅子的院里干活,她丈夫回来了,他已出门近六个月。他们像西方人那样彼此奔过去吗?完全不。他穿过院子去向主人回禀,她接着干自己的活。两人都小心不看对方,因为若是看了,人家可能以为他们彼此有情。而夫妻互相表露爱意,是极不成体统的事。
说实在的,眼睛一被打开,我很快就觉得,从看景致的人的眼光看,世上少有地方能同北京相比;而最大的趣味在人——街上拥挤的人群。当然,拥挤的人群我是见过的——在伦敦之后,还有哪座忙碌的城市能算新鲜?——然而在北京,却敲出了一个新的音。我并不是一下就明白的;我的心思摸索着追问:这些人同伦敦或巴黎街上的人有什么不同?他们是另一种模样,可那不算什么,那只是皮相。那么是什么呢?有一件事新来的人不能不注意,那就是他们是一群和平而有秩序的人,比世上任何人群都更服管束——或者不如说,他们自己管束自己管束得更好。倒不是没有警察。每隔几码就有新民国的警察——冬天穿沾灰的黑制服、镶黄边,夏天穿卡其,腰上佩刀——去指挥一种完全能自己指挥自己的交通;到了夜里,还有荷着步枪的骑巡队在街上巡逻,而这些街道显然是世上最守法的街道。虽然涌进北京的游客越来越多,外国人仍然是件稀罕物,会被人跟着看、盯着看;但并没有粗野,没有推挤。他只要伸出手去,向跟着的人示意他想要宽一点的地方、他们挨得太近气味不佳,他们立刻退开,只是下一刻又重新涌上来。世上可曾有过这样和善友好的民族?然而——然而——我觉得哪里不对呢?他们是高度文明的人,从像独裁者一样治国的大总统,到那个替我把裙子从街上污秽里护住的卑微的人力车夫。他会清嗓子,会吐痰,可他也是位彬彬有礼的绅士,不亚于摄政王朝廷上那些浪荡子弟——那些人大概也做过一模一样的事。这道理是慢慢在我心里明白的。这些人已经达到了我们西方人一直力求而至今未达到的那种雅驯。把尽善尽美作为人生目标,当然是好的;然而我觉得,在这雅驯的过程里,有什么东西从这些人身上离去了。一百回里有九十九回可以信得过他们会守秩序,而那第一百回,恐怕全城的警察也按不住他们。就连人力车夫闹起口角来,也靠讲道理那副甘甜的合理性,尽管那番道理要耗掉无穷的时辰。一个欧洲人——大概是英国人或美国人——沿街气势汹汹地走来,同他周围那些谦恭的东方人一比,再没有别的字眼形容他那副架势。他为一点极小的挑逗、远远不够的挑逗,就威胁要踢这个苦力,把那个苦力一把甩开;而我不但没觉得震惊,反倒分明地松了一口气。这里是一场力量的显示,一种有所收束的力量,受欢迎的程度不亚于一阵从海上或山上刮来的粗野清风,吹进一间又热又香的屋子。这些人,连街上较穷的人,都患着文明过度、雅驯过度的毛病。他们需要一点原始野人的气性,好让红的血在血管里流起来。倒不是说他们不能野蛮:他们有时候野蛮得很,就在那第一百回、警察按不住的那一回,他们的残忍到了这样的地步——凡了解他们的人,没有一个不会在左轮里留下最后一颗子弹,好让自己免于领受他们那雅驯的慈悲。
不过这番感想,不是我第一次、也不是第十次走在街上时想到的。它是一点点在我心里长起来的。等我发觉自己在作比较时,比较已经作完,看法已经形成。我看着这些奇异的男人和女人,尤其看着那些小脚女人,心里想:把一半人口判处多年的酷刑,对这个民族的心智生长会有什么影响;随后我举目望向围着这座城的雄伟城墙,知道这个民族做出过了不起的事。
第三章巴比伦的城墙与城门
——忽必烈的土墙/唯一能舒舒服服散步的地方/城墙上的花园/替全城挡住鬼/中国人的脏/城门/骆驼/前门之内/能忍的中国女人/住在有城墙的城里之乐/中国人心气的一种变化
中国京城的这些城墙和城门,究竟像不像巴比伦的城墙和城门呢?我初见它们时这样想过,这念头至今还在。想必就是在这样的墙后面坐着巴比伦王亚哈随鲁;想必就是在这样的墙里住着成千上万的农奴,他们劳作、受苦、死去,好叫他做一个大有威权的王。这些墙是堂皇的,是世界一奇;我本以为造它们的那个民族的人必定以之自豪。可并不是人人如此。有一天我在一位朋友家吃午饭,对面坐着一位中国医生,剑桥出身,英语说得带着有教养的英国人那种从容的腔调;他谈起这些雄伟的城墙。
「要是由我作主,」他说,「就该把它们平到地面上去。我一块砖也不留在另一块砖上头。」我不明白为什么。他说它们挡住了新鲜空气;可我心里想的是:他是不是觉得这些墙把人圈住了,仿佛把人关在一种最好任其消亡的陈旧文明状态里。它们能挡住的空气实在有限,而它们能关住、能圈住的,也只有那些自愿被圈住的人。
十三世纪时,忽必烈用泥土划出了它们的大半;两百年后来了明朝的征服者,把这位鞑靼大汗的墙用中国的灰砖包了面,北边略收进去一些;明朝人留下它们时是什么样子,今天还是什么样子——如今西方的列国,还有东方那另一个亚洲国家,已在墙下盖起了他们的使馆——那是和平的凭据——并且全副武装,占着使馆区和一英里属于他们自己的城墙,以防中国人。
这些鞑靼城墙高五十多英尺,墙根厚六十英尺,墙顶宽四十到五十英尺,若在那些大墩台处量它的宽,便有一百多英尺;墙顶铺着与两侧包面同样的中国灰砖。同中国大多数城市一样,城墙顶上是唯一能舒舒服服散步的地方,而前门(正门)与哈德门(东南门)之间那一英里长的一段——由各使馆占着的那一段——收拾得很好;就是说,供人行走的一条宽路被保养得平整洁净,没有那在大部分墙顶上长得茂盛的草木。这些草木大大添了它的妩媚。城墙的土是北京所在那片大平原上肥沃的冲积土,被夏雨浇足了以后,一片繁茂的绿色,简直一座丛林,从砖铺的地面里硬挤出来。在秋凉的日子里,衰败之指还没碰到这片绿意之前,城墙顶上真是一座令人心悦的花园。
在那上头散步是我极大的乐事,因为有各样开花的绿灌木和高草,被开着花的牵牛缠在一起,那杯状的花有蓝的、粉的、白的,还有白里带粉条纹的;甚至有小树,白杨和臭椿——又叫天树——伸出遮荫的枝子,替人挡住烈日的光。不过遇上暴雨,它们就挡不住了。说真的,在城墙上被暴雨困住、又离人力车太远,是极其别扭的事;我不止一次如此,因为天热时我总抵不住城墙的诱惑——那是北京唯一能吸到一口新鲜空气的地方——而雨前一般最热,所以有好几回我被淋了个透,一路滴着水回去。通常这没什么要紧,可有一回我同一位同伴在上头,被一场比寻常更大的雨赶上了。我们躲在一棵臭椿底下,风大,伞没有用。我的同伴急起来。
「再这么下下去,」他说,「我明天就出不了门了。我只有一件上衣。」他是从天津上来待两天的。可对我来说,事情严重得多。我穿的是薄薄的白纱,已开始贴在身上,我忧心忡忡地想,再这样下去,我那天就进不了旅馆的门了!不过雨停得同起来一样突然,太阳带着它全副的凶猛出来了,还没等我们走到旅馆,我已被粗粗烘干,样子极不体面。
使馆段的城墙上一切有章法,绿荫间的小路直得像一条线;可再往外,在中国人照管的十三英里城墙上,绿意就放野了,只有一条窄路在灌木和草间迂回,正像一个人随随便便从这一岗走到那一岗;有时藏在绿意里,有时衬着绿意立着,这里那里有巨大的立石板,总是成对的,是旧日防御工事的遗物——当年中国人和鞑靼人用来守卫这座雄城的抛石机,想必就只剩下这些了。
城墙端正地立着,南北、东西,只有西北角那条线略微斜出方正之外,因为每个中国人都知道,这是把鬼挡在城外唯一可靠的办法,而京城当然必须这样护着。不管我看了什么、惊叹了什么,我总要回到城墙上来——这最奇妙的城中最奇妙的一景——而我总能找到新的东西叫我着迷。角楼,马道,城门,还有在每个转弯处都来迎我的那种旧世界故事的意味。在并不很久以前的年月里,这些墙由满洲旗兵守着,守墙是他们专责,别人上去要处死,理由同城里房子一律只有一层完全一样:让一个区区平民能够俯视皇帝,是不成体统的;而女人——连旗兵的女人——也不许踏上去一步,因为看来关帝自然是关心这些防务的,而他不喜欢女人。
如今接替那些旧世界旗兵的,是一小队一小队的兵。他们望着城里的生计,望着城外大平原上操练的同伴,望着那条像河一样的浑浊运河横过那片土黄色的平原——平原到了夏天是一大片高粱,一记鲜亮的绿音。从中国京城的城墙上,你能看见了不起的丰饶。看着它,人会觉得列国争着来向这个国家放款,实在是有充足理由的。这里分明才是最真的财富。可城墙上的兵是孩子。中国不怎么看重她的兵,语言里满是说他们的谚语,尽是不客气的话。「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就是其中一句。这话有多真我不知道,但这些人看着够好的了,只不过正是一位同乡同我谈起他们时所说的娃娃。他们对自己的国家知道得很少,对别的国家可说一无所知。我觉得他们不该穿这寒素的卡其,活像西方军队的人的拙劣模仿;短衣、草鞋、弓箭,才更配得上他们的四周。然而他们又那么小,像橡树脚下的蚂蚁,穿什么几乎无关紧要,他们只衬出他们所站的城墙之广大——那城墙大概正是由同这些新中国的兵差不多的人造起来的。
早春一个晴朗的日子,我给一小队兵照了相——几乎不必说是晴朗,因为那个时节,其实大多数时节,每一天都明亮得透澈。我这一小队人住在观象台附近一座似乎全用花格和纸糊成的低屋里;显然消息传开了,说这桩奇事已经做过了——尽管城墙那么迷人,这却不是常有人做的事。我想一般游客不愿把底片浪费在穿着做得不好的卡其的平常小兵身上。等我下一回带着洗好的照片出现,一路上都有兵过来,客客气气地、明明白白地打听结果如何——虽然我一个字也不懂他们的话。我自然给他们看,一路走下去,跟着我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认得出谁被照了,这很走运,因为我实在分不清谁是谁;等我到了他们那小屋前,笑着的认领者伸出一双双热切的手。我知道自己照了几个人,每人有一张。他们全体列队,郑重地向我行礼,我也很高兴;随后他们用没有把儿的杯子给我端茶来,我虽觉得那些杯子没洗干净,还是用那不必加糖加奶就好喝的上好中国茶,为我们的友情干了一杯。
早春时城墙上还有别的人,是清除去年夏天留下的枯草的苦力。那东西轻得似乎不值得去收,而正是这些拾草人最先让我懂得中国的穷是怎么回事——那种连一把枯草都不敢浪费的赤贫。他们把废草聚成堆,捆在扁担两头,往肩上一挑,顺着一条马道踱进城里去。我一路闲步时,还时常碰见其中一个坐在日头底下,趁劳作间隙的零碎时候把自己的棉袄细细搜查一遍。因为下层中国人不懂水的好处,无论用在自己身上还是衣服上;而既然只要还有一丝线连着,他决不换那身衣服,那么迟早总有一刻,他难受到了极点,非做点什么不可。他就像「黄狗」——那些在北京和中国所有城市街上游荡的大黄色食腐狗——坐下来挠自己,再把衣服搜一遍。至少我是这么看的。我有一位朋友在内地为那家大公司——英美烟公司,这公司同传教士一起分享着在中国做开路工作的荣誉——干过几年,他说我错了,中国人不在乎这么点小事。
「内地那些车夫,」他说,「天一冷就一件衣裳往另一件上头加,从来不脱下什么来;到了二月——嘿!你要是想闻闻什么叫冲天的味儿——」我说我不想,北京的味儿对我已经够深奥的了——可他不理我——「你就去一间挤着五六个车夫的屋里,站在炕头上闻闻。」
而这些车夫,据说还是很体面的人,有时甚至是有家底的人。我觉得关于中国人——这些祖先造了城墙的人——我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
城墙上当然有门,鞑靼城一共九门,是些嵌铁钉的门扇的大门洞,上头有城楼。我把这算作我一生的一项财产:我曾站在那些门洞底下,几个世纪以来一座巴比伦式城市的车马人流就在那里涨落,直到这二十世纪还是旧世界的样子。现在它们点的是电灯,不是松脂火把,可那不要紧,那些灰石头还在那里。
像北京这样一座城的城门是件大工程。每个门洞上头都有一座城楼,瓦顶一层高过一层,垛口里塞着画出来的炮口。主历一九一四年还用画的炮!中国就是这样把过去同现在捆在一起!而这些还不像抛石机的石头那样完全属于过去。一九〇〇年,义和团洗劫汉人城、鞑靼城墙以北使馆里的欧洲人为自己的性命发抖时,抢掠者把前门城楼上凡能烧的都烧了;等和平恢复,中国人动手重建他们那层层叠叠的城楼,把它建得红、绿、蓝、金,一派辉煌,并在垛口里摆上历朝历代原来就摆着的那些画出来的炮——不但为了叫敌人害怕,也为了让关帝对他们的备战有个印象。其实几乎不必弄这些假东西,因为在重炮出现以前,这些门洞必定是极难对付的:每一座都由一道与主墙一样高一样厚的瓮城护着,瓮城上开着门洞,有时一个,有时两个,有时三条出路,但门前总有一个用墙围起来的大方场,好叫车马人流不得不停一停,在穿过主门洞进城之前可以被挡下来。而这些门洞俯视的车马人流,同历朝历代经过这里的相差无几。
从蒙古来的骆驼来了,破破烂烂,一身尘土,驮着粮、羊毛和果子;从西山来的骆驼也来了,驮着马可·波罗七百年前记下的那种「黑石头」——他告诉他的同乡,在汗八里人们烧这东西取暖。你在哈德门一带能看见它们准备启程走长途,你在皇城里能看见它们把货驮进来;但在西南门外、守着城墙拐角的那座角楼旁边,才能看见它们最好的样子。这里,在华北明净的蓝天下,尘土堆得高高的,骆驼慢慢地、气派十足地走来,一如它们几千年来那样走来。牵它们的人穿着农人的蓝布,破烂不堪,小眼睛锐利、能忍、狡黠,举止里有一种沉滞;人会想,生活给他的乐趣寥寥无几,然而他是人,他不能像他那串驮畜一样超然物外、对身外之事一概不理。垛口起伏的城墙在它们背后升起,摆着画炮的城楼朝它们俯视着,而骆驼——前一头的尾巴上系着绳,穿过后一头的鼻孔——稳稳地往前走。它们像城墙一样,它们比城墙更老,说不定还能活得比城墙长;它们无声地、稳稳地走在松软堆积的尘土里;一千年前它们就这样走来,两千年前就这样走来,在有史之初以前就这样走来。
这些巴比伦式的城门对我有着无穷的吸引力。我看车马人流,看了又看,总能找出新东西。一个晴朗的上午,我去前门坐着,只为看那在汉人城和鞑靼城之间来来去去、没有尽头的人流。我选的位置在那个大方场的正中,方场大如滑铁卢广场,四面是瓮城的墙;美国卫兵从上头看着我,心里纳闷,因为他们日日夜夜看这人流,只要不出乱子,他们看不出有什么可说的。瓮城上有三个门:南边那一个除了国中至尊通行,从不开;东门是从鞑靼城往汉人城去的路,西门是回来的路,两股人流在通往鞑靼城的大门洞底下相遇、交错。那方场整天都挤满了人。大门洞的东西两侧有小庙,顶是一切皇家庙宇那样的金褐色;观音供在这里,有铜瓶、盆花,还有雅致盆里的绿树,凑成一个安静的小小歇脚处,人可以从城里的奔忙喧嚷中暂时抽身进去,燃一炷香,为自己正做的事求个好运气。我不知道人们是否真信观音?我猜信到我这个程度罢。一位中国人曾对我说,中国人是最讲实际的异教徒,凡看不见、摸不着、说不清的东西,他信得很少;但我们不论东方人西方人都是人,都有寻常人那份心愿:希望有某种看不见的力量怜悯地、慈爱地照看自己。这是再自然的事。我这个西方人、这个最年轻民族的女儿,也在观音的神龛前烧了香,默默祷告我正在做的工作能成。几百年来人们都在这里祷告过。这么多人的祷告,总该上达至高者;至于他被称作什么名字,又有什么相干。
方场里除了庙,还有给兵用的小岗房,岗房的窗子是精细秀气的花格;还有招贴牌,上头是写在艳红艳黄纸上的中文戏报。有穿黑黄制服的军警,有穿灰衣的小个子兵——他们那寒素、不合身的制服上只有一点点红——还有来来往往、各忙各事的人,忙着挣一文钱,或者挣几千块钱。看那许多衣衫褴褛的人走过,你会觉得多半是在挣一文钱。在西方人眼里,这交通是陈旧的:没有大汽车一趟载一大群人呼啸而过;它由人力车——一个客人,最多两个——由蓝篷北京骡车、辕里套一匹壮实的小马或一头漂亮的骡子、车夫盘腿坐在车前——以及更长的大车组成:大车的轮子同北京车一样钉着钉,装着木料、石灰和各样货物,有时由三四匹瘦弱的小马拉,多半是辕里一匹马或骡,前头老远又拴一头骡或驴,远得叫人纳闷它对拉车究竟能出多少力。人力车夫叮叮地打铃,骑自行车的人按喇叭,每头驴、多半的马和骡颈上都套着一圈铃,人人都在放开嗓子喊;而四十英尺高的城墙上,一个外国兵——守前门的美国人之一——正在把他所有的军号调子练一遍。
「出列,出列——开饭,开饭,」上头的号声尖利地宣告。「叮,叮,叮,」人力车的铃响着。一个穿寒素蓝衣、镶着脏白边的邮差骑车过去,吹着号,是西方作风的报信人。一辆四面全是玻璃的马车过来了,中国人就爱这种车。车里坐着一个戴时新高帽的人,那帽子略微过时了;车头坐着两个穿灰绸、地道中国装、连辫子都在的人,可惜坏了画意,他们头上扣着难看的旅行便帽;马夫在后面踏板上,抓着一根带子吊在车顶上,戴一顶极平常的宽边软毡帽,他的差事是跳下来牵马转弯——凡有自尊心的中国马,没人帮忙是转不过弯的;而画上最后一笔的是车夫,也戴着旅行帽,打铃打得同人力车夫一样起劲。马车前头有骑手小跑着开道。「借光,借光,」他们喊,这是东方话,意思就是「劳驾,劳驾。我家老爷是位大人物,来了。」车后头还跟着更多骑手。他坐的也许是一辆时新马车,可在中国,一位要紧人物没有开道的和随从就动不了身,正如尼尼微或巴比伦的王侯一样。
更多装货的大车从西边进来,穿沾灰的黑黄制服的警察指挥着它们,虽然它们其实不用指挥。一般中国人的脑子本质上是守秩序的,从不会想到去质问规矩。大门洞下路的正中不是明明有一块石头么?谁不知道往东的走这边、往西的走那边?还要什么指挥?一个老派的胖中国人走过来,剃着头,留着辫子,长蓝袍外套一件无袖的黑缎马褂。他几乎把一头小驴压住了,那驴颈上一圈铃叮当响;一个衣衫破烂的苦力跟在他后面,可那不要紧,春天来到这片土地上,他几乎被自己捧着的丁香花遮住了。又来一个,背上绑着筐,手里拿着铲,他在收牲口的粪,或作肥料,或做成粪块当柴烧。一串人力车拐开去让一个瞎子——衣衫破烂,弯着腰,老了——他一手抱琵琶,一手拄杖,一路敲着地走。
「先生,」给他指路的苦力这样称呼他,因为他的残疾在这些讲礼数的人这里为他换来了表面上的敬重。
人力车里坐着各样的人:满洲女人,头上戴着十字形的高头饰,脸涂得浓艳,穿着最鲜亮的绸长袍;羞怯的中国女人,从最小的时候就被教导:女人必须把自己抹掉。她们发上插着花,发髻低低地盘在颈后,衣服颜色较素,而她们的脚可怜地残废了。中国有句谚语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这些女人里每一个都必定熬过了多年的苦痛,可她们的脸上不动声色,浮着一层表面的笑,一丝也不透露背后的情绪。
前门因为只通鞑靼城与汉人城,是不关的;但八点一到,二十三英里外墙上所有的门都关了过夜。对不习惯这些管束的外国人,这有时很别扭,因为那些门一关,威胁也好,贿赂也好,都打不开。
我记得有一回,一个年轻人在城里的乐处逗留得太久,某个温暖宜人的夏天傍晚,发现自己正在顺治门外,而汉人城的门正在关。他想回跑马场那边自己的小屋,可守门的人铁了心。「这是命令,门要关到明天天亮。」他爬不上城墙,就算爬得上,他带的两匹小马也上不去。若是我还懂他几分,他大概把自己会的骂人话都用尽了;等他想起有客人要来吃晚饭,就更暴跳如雷。接着他开始动脑子,想起铁路是穿墙进来的。一查看,才见那上头也有门横着,也关得死死的;于是他又缓过一口气来,骂出一整套新的脏话,被一列驶近的火车的汽笛打断了。这时他生出一个妙主意:火车走得过的地方,马也走得过。他在黑暗里紧挨着铁道站定,吩咐马夫紧贴着他,火车一过,便上了铁道,跟在它后头走,不管守门人怎么暴怒抗议。他得意洋洋地穿过了门,可接下来,唉,他的苦难开始了,因为那条铁路并不是为了带小马穿墙而修的。有石头,有铁丝网,有栅栏,还有泥坑;他的客人们常爱讲这段:他们正在他那位头号仆人殷勤照应下坐下用饭,场上来了一个人,泥糊到眼睛——正是夏天,北京四郊有的是泥——一言不发,因为他会的任何脏话都万万不足以表达他的心情。住在一座巴比伦式城里,这就是其中一些乐趣。
在城门里坐了一个钟头,我起身要走,我同人力车夫在车钱上谈不拢。我同人力车夫从来没在车钱上谈拢过。为免争吵,我情愿加倍付钱;可从北京使馆区雇来的车夫是被游客惯坏了的,你给他一块钱坐一趟十分钱的路,他也要抱怨,还要多讹一点,所以这事是免不了的。我看不出怎么脱身,人已开始围上来。这时来了一个中国人,一位衣着讲究的年轻人。
他的绸长袍两侧开着衩,身上是绸褂,头上一顶小圆帽。他没有辫子,因为他这一辈、这一等的人里留辫子的不多;他的英文说得同我一样好。
「怎么了?」我告诉了他。「你付了他多少?」
「四十分。」
「太多了,」他说,随即叫来一个警察,那车夫被斥骂着赶走了。但一个中国人肯来帮一个为难的外国人,这标志着中国人心气上一大步的跨进。不很久以前,他会从路那边走过去,鄙薄这个外夷的女人,心里还乐意见她被人「宰」一刀,哪怕宰她的人在社会等级上低到只是一个人力车夫——这些古老城墙所围的大城里的一个农奴。
第四章北京的使馆区
——一桩被遗忘的惨事/驻军/「免得我们忘了」/设防的城墙/「下等中国人不得上墙」/侮辱之至/一个敬服强权的民族/赛马厩/北京寻欢/一位中国绅士眼里的华尔兹/轻歌舞剧/远东的法国人/会不会再闹一场/没有伤员
「几年前在广州,」乔治·斯当东爵士在记述一七九八年第一位英国使臣觐见中国皇帝一事时写道,「出了一桩意外,几乎断送了我们的对外贸易。凡有此种苗头的祸患,样样都得虑到,尤其得严加防范,对一个通商之国更是如此。某日,一艘往来于印度英属各地与广州之间、并非受雇于东印度公司的船鸣炮志庆,炮手失手,把泊在船边一只小船上的两个中国人打死了。在中国,杀人之罪从不宽赦。本省总督认定这是暴行,怒不可遏,勒令交出下手的人,或者交出下令的人。我方申辩,力陈此事纯属意外;总督却认定它出于凶恶之心,索人不放,并且为把事情拿稳,扣住了一位大班。别国商馆大惊,与英国人同气连枝,视为公敌,似有抗拒总督之意;总督那边则把兵丁排在江岸上,逼人就范。到末了,出于权宜之计,只得把炮手交了出去,至于他能否保住性命,几乎连一线指望也没有。」
后来他在一条随手写下的脚注里记道:最坏的担心果然应验了。那个不幸的炮手被交了出去——但愿交他出去,与其说是出于权宜,不如说是为了救那位大班——终于被处死了。
在我看来,那桩事正好说明了今日北京的使馆区。当然,使馆区如今这副形制只是庚子拳乱以后的事,可它的胚胎早就在那儿了——早在各国商人觉得非「出于权宜」把那个不小心的炮手献出去不可的时候。一百二十年前,西方各国离中国两三千年前就已达到的那种半开化的文明,也不过前进了一步;然而他们毕竟在往前走,并且觉得:要同这片富庶的土地通商,同时护住本国的人和货,就非联手不可。他们果然联了手,于是外国人和这块土地上的人之间生出一种古怪的局面,一挂就是许多年,别的国家都没有,最后在北京的使馆区里结晶成形。
不妨设想:在伦敦,地球上各大国划走城里一条地带——譬如从大理石拱门到海德公园角,从公园巷到邦德街——占住它,重重设防,把本地居民挡在外面:不是完全挡住,而是用若干章程限住他们,叫他们做不了主。这种事简直不可思议,可在北京,发生的恰恰就是这么回事。紧贴着鞑靼城墙,自前门到哈德门,各国划走了一块近乎一平方英里的四方地,把它筑成了堡垒;三面清出一大片斜坡空地,不许盖房;他们在那里驻着一支军队,这支兵就算不足以据守全城,吓住全城总是够的。
日本人到底有多少人,谁也说不准;不过假定他们同别国相当,那么使馆区里至少有两千五百名全副武装、操练到极精的兵。住在那儿就像住在一座军营里。进出必得经过炮台和大炮;街上碰得见弹药车、辎重车、红十字车;一转弯就是兵,凡稍有分量的欧洲国家的兵都有,美国的兵,日本的兵;他们在各国使馆前站岗,操练,行军,整天打靶。英国使馆里留着一角,一段一九〇〇年被弹丸打烂的旧墙原样不动,上面用大黑字写着一行:「免得我们忘了」——万一各国需要人提醒的话,这便是对一九〇〇年那些日子的长久提醒:只要这个爱好和平的民族再一次漂进排外的风潮,那些可怕的日子随时可以重演。我本想写「这几乎算是一种侮辱」;然而它就是侮辱。这个武装的使馆区,对有教养的上等中国人来说,实在是刺心的一根钉子。他们必定巴不得把这些从西边来的骄横之人、还有东边那个邻居,从自家城市的心窝里赶出去。连城墙——那道先由忽必烈筑起、又由明朝的征服者修完的伟大的鞑靼城墙——自哈德门到前门这一段,也落在外国人手里。
哈德门上的城楼还归中国人管,可它像中国大多数东西一样年久失修:朱漆裂了,金色褪了,瓦顶上长出草来,冬天干枯发黄,夏天茂盛碧绿;虽有中国兵守着,它仍旧荒凉,仍旧是过去的一件遗物。可是往西不过百来码,就是德国的哨位。那里永远有戴着鹰徽头盔的武装军人,永远有一名武装哨兵来回走动,守望着。他们其实不必去占哈德门,他们的炮就压着它;而底下城里,法国人小心地守着使馆区设防的东边。中间那一段城墙由日本人把着,界线是一道铁栅栏,据说叫「横墙」。栅栏上开着一道门,通门的路上还横砌了一堵齐人高的小砖墙,叫人不那么容易穿过去。夏天墙上长满青草,鲜嫩碧绿,那铁栅和铁门则整个缠满了牵牛花。日本人不像能干的德国人或利落的美国人那样显眼,可据说他们心热得很,只要别国肯让,他们极愿意、也极办得到把整道墙都守下来。
前门是那一英里长城墙的西头,守在那里的是美国人——高个子,瘦削,利落,能干,穿卡其军装,宽边帽两侧翻起,脸刮得干干净净,说话的调门把他们的英语变成了另一种语言。一九一二年乱起来的时候,满城起火,外国人纷纷逃进本国使馆避难;山姆大叔守着俯瞰各使馆的那一段西城墙,索性把前门上那座漂亮的新城楼占了,兵驻了进去,至今还占着。他们说,这城楼压着他们的使馆,此话有理:为自身安全计,非占不可。中国人默认了,不是因为喜欢,是因为不得不。隔一阵便有交涉送来:如今天下太平了,美国人不妨把正门交还——或者不如说把城楼交还,因为他们占的并不是正门,只是俯瞰正门的那座楼。可回答总是一样:它俯瞰着我们的使馆,我们必须占着。他们在那儿架了无线电报台,筑了碉堡;给哨兵的规条用冰冷、平静的公文语气写成,对于款待他们的这个友邦,实在是一种侮辱——若不是这个友邦自己已经证明管不住本国人发作起来的性子,那就真是侮辱了。
哨兵夏天穿卡其,冬天穿蓝,在城楼边来回走;那城楼以东方式的蓝、绿、红和粗犷的金彩装点得富丽堂皇。凡底下城门里有什么异常——中国人大批聚集,异乎寻常的骚动——他都必须立刻报告;而尤其要紧的是:在这道墙上——这道本属于他们、是他们京城的城墙上——没有通行证,他不许放任何中国人上来。命令的原文是「下等中国人不得上墙」,可什么算下等,全凭当兵的自己斟酌;他自然不肯为了松一点而挨上司的训斥。我亲眼见过一个穿着讲究欧式服装的中国人,要从马道上城,被哨兵挡了回去。他一脸诧异——他是同欧洲朋友一道来的,那条命令总不该管到他头上吧;可哨兵不松口。他奉的令是「中国人不许上」,没有特别许可,他就得照办。这看着残忍,也是不必要的羞辱;然而在中间那道马道上,至今还看得见当年美国人为找点东西垒街垒、拼死挣扎着不被惨杀,从大城墙侧面抠砖留下的坑。除了英国人,别的国家也在自己的行动里——纵然没有写在墙上——写着这一句:「免得我们忘了!」
下等中国人大约并不在意这道禁令。中国人认为上城墙是失礼的,因为那样便看见了底下人家的院子;不过在新共和的今天,礼数或许不像从前那样讲究了。既然中国人从来不许上城墙,他们多半也不晓得其中十三英里原是可以随便去的,只要他们愿意去。我知道确有少数人去,因为我在墙上遇见过割干草当柴烧的人,也见过一两个乞丐——长头发,肮脏,一身最腌臜的破布;不过前者大概是向兵士讨了准的,后者则多半是见墙上有洋人,指望讨一笔在他们看来极丰厚的施舍,试过一回没出事,就又来了。我自然也可能看错,可我实在不觉得死对中国的乞丐还有多少可怕:活着于他本就没剩下多少东西。那些在自家那一段墙上走过而安然无事的人,发现洋人这一英里对他们仍是禁地,大概就把它同紫禁城归作一类,从不明白挡住他们的是化外之人、是外来的蛮夷,而不是他们自己的政府。
可是以武力占着那道俯瞰汉人城与鞑靼城的城墙,在我看来是侮辱到了极点的事。将来有一天,中国人成了一个团结的民族,强大到他们本该有的样子,他们会醒过来觉出这侮辱;而他们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的城墙从外国人手里清出去。眼下,我坐在西山一座庙的院子里,吸着九月清冽的空气,望着深绿的庙松枝间透出的可爱蓝天,坐在这里写这本书;我心怀感激地想起城墙上那个身手松展、轻捷、结实的美国年轻兵,步枪横在肩上站岗。德国人也在那儿,笔挺的、操练精熟的、一身军人气的德国人;可我的心还是向着那个血缘更近、口音同我家乡人相仿的人。我觉得我在这里——独自一人处在中国人中间——是安全的,全因为有那些兵。有人会说我错了,说中国人一向有礼,说他们喜欢我是因为我把钱放进他们口袋。这话也不假。我发觉连人力车夫待我都是十足有礼的绅士风度;我也受过许多小小的好意,那只能出自一副厚道心肠,背后并没有求利的念头。但话说回来,我心底深处明白:中国人也许比世上任何人都更敬服强权;而使馆区,以及对那道城墙的占据,正是强权的一种外在显现,它的手伸得很远,一直伸到我这山中古庙里,护着我的平安。我身边的这些神已经死了——谁还怕神、敬神呢?神坛边上堆着板栗;可城墙上的外国兵是一桩抹不掉的事实。它镇住了当权的人,于是禁令传下去,透过各个阶层:「外国人无论如何不得触动。」
夏天傍晚趁凉散步,冬天正午晒太阳,外国侨民都上这道城墙;各国的陆军水兵也都在这里聚头。整个北京再没有第二个地方可以舒舒服服走路,因为中国人这个民族根本不懂运动之乐。他们把女人弄得非艰难不能行走;至于一个男人竟会从剧烈运动里得到快活,在他们看来是荒唐的。有人力车可坐、有驴可骑而偏要走路,那就说明此人脑筋有点毛病。于是在这座大城里,能够走走路活动筋骨的,就只剩使馆区的几条街和这道城墙。区里的街是一座乏味的、平常的城的街;可这道俯瞰两城的城墙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不骑马的那一部分侨民在这里活动身子,也在这里同自己的同类聚首。
外国区并不总在想着它所提防的危险。它同样极用心于自家的消遣,这是不消说的。我留意到,这是英国人在海外的一个特色。在本国,中等阶级的男人——或女人——对享乐总有几分吝啬,玩起来像是怕自己并没有这个权利;到了国外,他却抓住一切最小的机会自娱,把消遣当作一件理应得到的东西来索取,仿佛这还抵不过他离乡背井之苦。因此我这个旁观者——同父辈之邦的牵绊不像从旧国来的人那样紧——总觉得这些流寓在外的人到头来比留在家里的同阶级的人过得痛快得多。我对他们实在生不出一点同情。
有一件事是准的:在北京养马的人,在英国是做梦也不敢想这份奢侈的。诚然,那不过是十四掌高的小马;可赛小马也能赛出许多乐趣来。赛马厩是使馆区的一景。倒不是说厩在区里。城西五英里外的平地上有个小赛马场;在这片极好的练马地近旁,星星散散分布着各家的练马厩。中国马出自蒙古,那边看管得极严,母马、种马一概不许出口。
「我要是能弄到一匹母马就好了,」年轻的赛马客叹气,可惜白叹。眼下他倒能便宜地玩一玩这门帝王之戏。
「我同另一个人合开了一个赛马厩,」我到北京不久,有人对我说;我看他的眼光里带着几分对巨富才有的敬畏。我没想到他这样阔。他看出我弄错了,笑了。
「起头的开销不过三十镑,」他接着说,「我也不打算让它花得很凶。花不多的钱,一样能玩得痛快。」「不多」自然是个有弹性的说法,要看说话人的钱包;不过在这件事上,我想它的意思是:财力极平常的人——那些在英国只租得起六间房的公寓、用得起两个女佣的可怜的流寓者——不必太勒紧腰带,也能过得快活。
北京的赛马会有它独有的门道。当然,只有西方来的人才会想到开赛马会。中国人除了看戏,是不成群结伙地找乐子的。
春季赛马会在五月初举行,照说该写在这本书稍后的地方;可它顺理成章地落在使馆区行状这一段里。同开往汉口的法国铁路讲好了,火车在靠近马场处停一停,把看赛马的人放下。除了骑马去,再没有别的法子到那儿;至于坐车,在一个除了一条又窄又糙的土路以外每一寸地都让给农事的国度里,是绝不可能的。那个春季赛马会的日子好极了。头顶蓝天,日色明亮,一阵轻风把暑气调得刚好;田里的高粱正抽起来,又肥又绿;遮着马场的白蜡树一片新嫩的浅绿。真是可人的一天。人心还能求什么呢?北京的外国居民看来也不再求什么了,男男女女带着孩子倾巢而出。这时我才看清:住在中国京城里、试图左右这个国家命运的外国人,原来只有这么一小撮。除了传教士那一伙,其余的外国人差不多都到了:上自英王陛下的代表,下至最末一个刚进洋行当小写字、月薪一百块钱却觉得帝国的重担压在自己肩上的小伙子。自然大半是英国人——中国的对外贸易多半在英国人手里,但愿长久如此;别的大国也都有人:法、德、俄、意、奥、西、比、荷、日各国公使都在,只缺美国,因为美国正忙着承认中华民国;别国则含着笑,纳闷:这个以人民自由的卫士自命的国家,为什么头一个去承认一个实际上是专制的政权。
这小小的马场一英里一圈,四围插着枝叶繁茂的白蜡树;看台上装点着紫的白的丁香和木香花,香得像温柔的回忆。台上用棚——就是席子——高高架在脚手架上遮阴,好让这份阴凉不至于挡住凉风;这里坐着侨民中的女眷,殷实人家的太太小姐,穿着伦敦和巴黎来的娇俏衣裳;男人则穿浅色夏装,戴遮阳盔和草帽,因为夏天差不多到了。「点心」——东方人的午餐——摆在后面的屋子里,屋里挂着日本造的各国小旗,缠着假花,虽然外头看台四周真花开得正盛。一间带着中国式艺术曲檐的小屋里,既是干事房又是过磅房;所有的马都牵在众目睽睽之下遛、备鞍、上人。五月那个晴朗的日子里,每一个看客都看得起劲,因为那些马——结实的中国小马——是、而且一向是由在场诸位自己养、自己骑的,个个都是彼此熟识的人。北京的赛马会纯属票友性质;偶尔有一匹特别的小马以两千块钱——二百镑——易主,但多数是二百块钱——二十镑——以下买进卖出的,主人照样从中得着无限的快活和体面。
这样一个赛马会想必是独一无二的:地球上一切文明之邦的人在此相会,简简单单、亲亲热热地厮混在一起,为小小的事情同乐。
「跑起来了!」喊的多半是英国话;不过有一场是俄国人的马赢的,骑手是个哥萨克,一位本国的丽人得意地把它牵到过磅房去,四下里热烈鼓掌——赢家总是有掌声的,不论他是哪一国人。
马出来溜场,每匹都由自家的马夫牵着;这些马夫剃着头、拖着长辫、一副地道的中国人面孔,居然也让自己弄出几分马倌气派来。牵上牵下,牵上牵下;到末了非把这宝贝交出去不可了,便有二十来个人蹲在看得最清楚的地方,想必个个都向自己最信的那尊神默默许个愿:保佑那匹押了我的钱的马头一个跑回来。
我们不看备鞍、不看溜场、不看赛跑、不看过磅的时候,就听中国乐队——裴式楷爵士的乐队,由一个中国指挥带着,奏西洋各种新派乐曲的选段。这地方像是——世上还有哪里会像这样呢?除了中国腹心的北京,怕是再没有第二处:就在马场界外不远,一长串一长串的骆驼正往西山驮煤去,走得稳,走得庄严,走得不知疲倦,同马可·波罗那时候一样,同马可·波罗之前一千年一样;马场四周凡看得见的地方都挤满了中国人,做工的和中等人家,多半穿蓝布;女人是附近农家来的,裹着小脚;男人和孩子多半从更远的地方来。他们都同骆驼一样千古不变,眼巴巴看着洋人赛马取乐。他们不许进围场;每个马夫、每个跟班都戴着特制的牌子,连上等中国人也非得某位会员特别相邀才进得来。这些没有洋朋友、只看热闹的人,连围场也不得入;围场里,英国、美国、法国、日本以及天下各国的「大兵」和水兵,在明晃晃的太阳底下挤成一堆,过着大大的节日。可东方人到底把马场围住了。他们爬上后面的土堆,从那高处不但看赛马,也看洋鬼子吃点心、用下午茶。他们自己的吃食由小贩供给,在禁地外头卖点心和糖食;四周还等着北京骡车和驴,预备送他们回家。连乞丐也来了:长发蓬乱,裹一件麻布单衣,褴褛,不洗,不梳,是中国典型的乞丐——哪里有人正把钱花得轻松,再没有谁比他们更清楚。到这华北光艳的春日慢慢收尾的时候,想必连这些人人喊打的家伙也讨到了几个零钱。但愿他们讨到了。在中国,极小的一点东西就能顶大的事。
太阳在澄澈的天上缓缓西沉,备鞍圈里的小马在白蜡树长长的影子里慢慢遛着;暮色带着一种柔和的惋惜,把这片田野衬得很美。我们穿过高粱地往火车站走去——我们这一小撮人,代表着西方世界的权势与威严。更古老的一个文明所筑的雄伟城墙,居高临下地俯视着火车这个昨天才有的东西;落日最后几道光照亮了前门城楼上全部朱红与金黄的辉煌;我们又回到使馆区里了:门口是持枪的哨兵,城墙上的美国兵正吹着换岗的号。
我来自一个每个小镇都觉得赛马场同墓地一样不可少的国家。我去过许许多多赛马会;可北京这一个——本地人被挡在外面挡得如此彻底,凡有中国血统的人不得入会,连一场马也不许骑——在我心里是独一份的,自成一格。它太能说明监护着中国的列强是个什么态度了。北京,使馆区的北京,一直在寻自己的开心。国会闹得不可开交,总理被公开指为杀人凶手,借款的事情糟得很,人人都怕不出这个月南北就要动起手来,空气里满是战事的风声;然而说英语的侨民爱赛马,别国的人自公使以下都跟着凑上来,于是北京——外国人的北京——把自己招待得很不错。
我就纳闷,很纳闷:中国人对这一切到底怎么想。在中国住得久、中国话说得好的人告诉我:要摸到中国人心底、要知道他们究竟怎么看我们,是非常非常难的。中国绅士太有礼,总尽可能说你爱听的话;中国女人呢,即便出身较好的,除极少数外,也像孩子一样没学问、没见识——其实比西方国家的孩子还不如,因为孩子好歹还准许发问、准许学,而她的全部魅力却被认为系于她的顺从与无知。那天我站在赛马场上,还有许多次我坐在六国饭店——使馆区那家欧式旅馆——的休息厅里(到北京来的游客都上那儿去,天下各国的人在那里聚头,东方与西方相遇之近,世上大概从未有过),我实在很纳闷:那位体态富态的中年中国人,穿着飘飘的绸袍、拖着长辫,对我们和我们的举止风俗是怎么想的。他身边或许跟着一个朋友,或许跟着一位穿高领和裤子的太太,带一个小儿子——孩子头顶剃光,余下的头发编成一圈小辫,用黄的红的蓝的线扎着。他神色端凝地看着:或看跳舞,或看谈天,或看变戏法,或看六国饭店当时摆出的别的什么玩意儿。我一遍又一遍地看他,却始终连猜也猜不出他心里想什么。多半不是什么好话。
「男人们换上晚礼服赴宴,」有个中国人讲起他在洋人中间过的一晚,「然后一声令下,女人们就把衣裳脱了」——就是说音乐一起,她们卸下了披风,只不过在中国什么都是「令下」的——「于是每个男人抱住一个女人。他把她往前一推,又把她往后一拉,」说着还比划得活灵活现,「他转啊转,她自己一点主意也做不得。而这一切都是伴着可怕的音乐做的。」
一切全看站在哪个角度看;至少有一位中国绅士眼里的华尔兹就是这个样子。我时常想:对于时时有流动戏班在六国饭店餐厅里演的那些轻歌舞剧,他又会怎么说呢?在那小而拥挤的台上,他们把欧洲人视为理所当然的一幅道德图景,演给中国人和外国人一同看——而屋子里挤满了中国人,旧派的、新派的都有。我们自己很清楚,《出租车里的姑娘》那一类戏里的情节不过是旺盛想象力的虚构,无论伦敦还是巴黎,哪一个阶级的日常都不是那样。可中国人是怎么想的呢?我想,万事皆有其必要、皆有其好处;只是有些事很难解释。十三年前是庚子的惨剧,如今是几乎不加遮掩的下流轻歌舞剧。
说实话,对我这样一个新来的人,坐在那家旅馆里看人,听各色人等毫无顾忌地发议论,是很有意思的事。人们从世界各地来:游客,军人,水手,生意人,慈善家——有为中国谋好处的人,也有随时准备把她榨一把的人。至于欧洲人在中国安不安全,那些议论更是五花八门!我正想到内地去,又一点也不愿拿命去冒险,便在使馆区的安稳里把这些议论收集起来。
要得出个结论,难得很。在通商口岸,意见或许还有些一致;可一出口岸,仿佛人人都有他自己一套对中国和中国人的看法,而这些看法彼此相去甚远。
「安全,」一个在庚子拳乱里打过仗的人说,「比伦敦还安全得多。他们那回是赔了钱的,他们忘不了,这你尽可以赌咒。」
「像住在火山上,」另一个说。「不,庚子那回我永远忘不了。那种事是用烧红的铁烙在你脑子里的。还会再来一回?他们当然还会再来。是个温顺的民族,这我承认;可他们一旦被激起来,就是十足的魔鬼。他们是情绪化的,你知道,远东的法国人;一旦放开了性子——」他顿住了,我明白他是亲眼见过他们放开性子的,那种可怕是任何言语也说不出的。「我肯让我老婆孩子住在北京的胡同里么?我肯么?一出事,她们怎么逃得出来?」
多半是逃不出来的。北京的胡同是从大街岔出去的窄巷;那里的房子按中国式样围着院子造,外面是一道没有窗的墙,藏在一窝别的房屋中间;真有暴民出来杀人的时候,要从那里出来、回到武装的使馆区去,难得不得了。
「设一个债务委员会,就等于再来一场排外的风潮;而我们离设债务委员会只差一线,」另一个人若有所思地说;「万一闹起来,看着要对我们不利,我左轮里留一颗子弹给自己。」写下来似乎算不得什么,这类话我从前也多次听人随口说过;可当我一个孤身的外国女人正打算往内地走一趟的时候,它听着就有几分不祥了。
另一方面,我也一次又一次听见有人把危险的念头一笑置之——那都是在这国里南来北往多年的人。然而就在昨天,我写下这几行字的前一天,一个人看着他年轻漂亮的太太——她实在生得娇美——斩钉截铁地说:「无论如何,我不肯让我太太和孩子在使馆区外头我们那所房子里单独过一夜。万一真出了什么事——事情是可能出的——」他把声音压低了。有些事是经不起细想的;他见过南京的劫掠,也见过攻吴淞炮台时那些死于非命的人。「我们去照看伤员,」他说,「可一个伤员也没有。北方的兵是野的,他们料理干净了。」而被他们残害的还是自己的同胞!万一排外的风潮起来,他们又会怎样对付一个外国人呢?
「你怕不怕?」我问一个住得离城里很远的人。
他古怪地看了我一眼,像是要说没有什么可怕的,随即改了主意。
「想起来的时候,也许是怕的,」他说;「不过你瞧,我不去想它。」
这就是一般人的态度,也是必要的态度;因为没有人能没完没了地为可能临头的危险发愁。他自会采取若干防身的措置——列强便全副武装地驻在一个友邦的心脏里——此外就只剩一句:谁知道呢?
我同各色人等交谈,一面为进内地作准备;其间有幸看到一场古雅奇特的盛典,把我带回到《圣经》的年代,叫我想起王后瓦实提如何被废,美貌的以斯帖如何在她主上眼中蒙恩;又想起另一位悲惨的希伯来王后——她背着一个被人冤枉玷污的名字流传后世——曾经涂脂梳头,从窗口探出身来,对她不忠的臣仆以死相抗:「杀主人的心利啊,平安么?」
第五章一位太后的葬礼
——一个最好的共和派/满人缩了水的江山/应得之罚/巴比伦/一个胆大的中国人/紫禁城的入口/巴比伦的庭院/一记刺耳的杂音/两班诵经的僧道/一位活佛/《斯瓦尼河》/滑稽到底的收场/宫里的太监/场面失控/下午茶/出殡的行列/皇家的梓宫/古怪,离奇,十足的东方
中国的皇太后——先帝那位不受宠的妻子与未亡人——照他们向天下公布的说法,死于一九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正是我到中国的那一天。做皇后的,不过是宫里挑出来讨皇上欢心、替他生儿育女的女人中的一个;在中国,皇帝的配偶似乎从来算不得有什么地位。这位皇后一向被她的姑母——那位举世皆知的大皇太后——压得没有影子;可是皇帝一死,她作为小皇帝的监护人之一,倒得了几分权柄,因为「皇太后」看来是个官位:她死后,另一个从未做过皇帝妻子的女人,又被派到这个位子上去了。
权柄已经从满人手里走了,可中国是同她的过去结了亲的,什么也不会真正过去。所以连中华民国——那些不过一年前才把这位太后从高位上撵下来的人——也一致地在她的丧仪上给她体面。
「我们里头数她是最好的共和派,」一位通晓西方学问与文明的中国绅士说,「因为她甘心让出自己的位子,好叫中国自由。」
话说得很漂亮;但在我看来,在这个文明得过了头、被无数陈规缠住手脚的中国,究竟有谁是自由的,很值得怀疑;而一个从小被教得相信自己已经登上女人所能得到的世上最重要位置的女人,会为了一个她一无所知的民族的好处而甘心让位,也是很难有的事。满人如今所统治的,只剩紫禁城里的那些院子和宫殿;在那里面,他们还是至高无上的。据人私下说,就在我所写的这一天之前一个星期,有个人因为偷了死去太后的一件东西,在里面被活活打死。满人对自由与开明的爱,如此而已。这把人带回中世纪去——还要更远,一直带回巴比伦去。
他们在那里毫不留情地杀人,他们也大摆筵席——死去太后的代表们,也正是这样为她大办喜庆之仪的。
「王在书珊城的宫里,为所有在场的人民,无论大小,在御园的院子里设摆筵席七日。
「那里有白色、绿色、蓝色的帐幔,用细麻绳和紫色绳系在银环和白玉石柱上;床榻是金的银的,摆在红、蓝、白、黑四色玉石的铺地上。
「他们用金器皿赐酒……御酒甚多,足显王的体面。」
亚哈随鲁王便是这样款待他巴比伦的百姓的——那正是王后瓦实提被废的时候;而我头一回走进紫禁城,心里想到的也只有巴比伦。
站在北京的城墙上——这是一座平原上的城——你俯瞰十二平方英里的灰瓦屋顶,那都是一层的平房,夏天被一片树林遮住;可城的心窝里有一些高大的建筑,它们突出来不单因为高,更因为那金褐色的琉璃瓦顶——皇家的黄色——在日光里发亮、发烫。这就是紫禁城,几百年来中国的皇帝住在里面;他往往是里头唯一的男人,而它永远对除了天子近侍以外的一切人紧闭着。
直到我来了北京才明白:这片禁地在中国人眼里同样是件稀奇事,好奇的程度不亚于任何一个欧洲民族。
「我进去过一回,」一位中国绅士对我说,「那时我还年轻。」他那时也不过四十岁。
「是受邀请进去的吗?」
「不,不。我是偷偷进去的。我想看看里面是什么样子。」
「可你怎么进去的?」
「我弄了一身太监的衣裳,一天大清早混了进去。进去以后,我几乎不敢动,也不敢喘气,生怕有人识破。后来见没人理会我,我才走动起来,能看的都看了;可最后那一个钟头最难熬,我一想到自己也许出不去,就吓得要命。」
「要是被抓住呢?」
那件久已过去的险事重上心头,他连此刻的神色也郑重起来。
「哦,那是死,一定是死。」
「死?」
「是的,慢慢地拖着死。」二十年前侥幸躲过的那个下场,明明白白写在他脸上。
我很有兴味地打量他:一个高大发福的中国人,照新派剪了短发,一件拖到脚面的灰绸长袍,外面罩一件黑缎子的短坎肩。他人虽和气,看着却不像会去冒什么险的样子;何况我一向以为,中国人若没有得利的指望,是不会拿性命去赌的——而为着单纯的好奇去赌命,像我本国的男人会做的那样!这是把中国人照出了一道新的光来。我对他颇有几分佩服,随后却发现他到底还是个东方人。
我们谈起袁世凯。他是在野一派的人,说起袁来毫无顾忌,而且——把各样情形都算进去——说得相当大胆。
「他有十八房太太,」他摇着头说,那口气仿佛对一个一心要学西方礼俗的人来说,这是不可饶恕的大罪。
我把这话学给一个朋友听,他哈哈大笑起来。「哎呀这个老色鬼,」他说,「他有什么脸拿石头砸人?他自己就有十七房半!」
看来小规模的紫禁城在中国过时,还得等上一阵子。
而在这共和的年头,满人的紫禁城依旧镇着北京。
它开放三天,凡能拿出一朵黑纸菊花的都可以进去:菊花上五片花瓣,红、黄、蓝、黑、白,钉在一小块镶黑边的白纸牌上,牌上有汉字。外国人的花是从自己使馆领的,中国人的是从各自的行会领的。那些不幸不属于任何行会的中国人——这样的人很多,都是下层的中国人——就被挡在外面;给他们,在南门前那座大理石大桥上搭了一座鲜艳的橙色绸棚,里头设一张供桌,摆着祭品,供桌前挂着死去太后的画像,好让人人都能致敬。
我把徽章别在皮大衣胸前——虽然阳光灿烂,天却又尖又冷——一路走去,却走错了门,走到东门去了,那是只许王公显贵进的。我觉得奇怪,怎么一个外国人的影子也没有;不过北京的外国人本来百里挑一还不到,所以我并不气馁,径直朝门走去。立刻就有一排穿白孝袍的宫中仆役拦在那圣地跟前。他们说个不住,急急地解释,礼数周到得没有话说,人却慌张得很;他们的话我一个字也不懂,可有一件事是明白的:这儿是进不去的。于是我转到南门,那里仿佛整个北京都涌了过去。不能走直路进去,这很像中国。
穿过皇城有一条宽大的石道,沿着一条两岸砌着白石的河;可跨河的那座主桥上搭起了给下等人用的橙绸棚,于是我们这些戴黑菊花的人——成百成千成万——只好折向右边,沿着高高的粉红色宫墙走,一直走到墙上那几座大拱门跟前:五座大拱门,门上镶着大铜钉。平日它们是紧闭的,这天却开着,由全副行装的兵把守——新共和的兵,一身新式卡其,在这幅画里显得格格不入。涌进这隧道似的门洞的,是我平生所见最稀奇的一群人。人人都得走进去,老的少的,贵的贱的,世界列强的代表,还有一步三摇、踩着残废的小脚像「风中之莲」的中国太太们;只有一个人是坐着轿子抬进去的——一位蒙古王公,一尊佛的化身,一位活佛。除他之外,凡是肉身凡胎都得走。这些门洞想必总是阴森的;即便在那样冷的一天,从灿烂的日光下走进去也觉得寒气逼人。门洞很长,因为这一段城墙足有九十英尺厚;亚哈随鲁王宫的入口,大约也就是这个样子。
我们最先进的那个院子,横贯着一条大石板砌的甬道;石是几百年前万民在天子面前俯首时由奴工凿出、铺上的。如今好些地方磨损了,是被无数脚步磨的;两旁铺地的灰砖磨得更厉害。这是个气象堂皇的大院。正面又是高高的粉红色宫墙压过来,墙头上便是在北京满城都望得见的那些建筑——殿宇或朝堂,金褐色的瓦顶在日光里发亮;两侧是矮房,正面是格子窗,已经相当破败了。那或许做过护卫的值房,更可能是住着六千来名太监的地方——统治者的尊严要这许多人伺候着。院里有几棵树,三月里还没有叶子;然而没有一样东西破坏得了每一条线里的那份庄重与安详。造这入口的必是一个了不起的心思,而把它保持得如此峻洁简素的,心思也必定了不起。倘若这就是一个民族的心,那么我懂了。沿着甬道走过、在磨旧的砖地上闲步的那些人,虽只是卑微的手艺人,手却大都生得清秀、匀称。最穷的人手尚且这样好看,那么这样一个民族里的精英——他们真正的心——想得出这样一片雄伟的建筑,又有什么奇怪呢?
再往里是更多更长更幽暗的门洞,通到一个更大的院子,这院子横里至少有四分之一英里;一样是那被磨旧的石头甬道,诉说着那些被遗忘的奴隶凿石、拖石的苦楚;一样是那灰砖铺地,一样是那高而光的红墙,门楼上顶着殿宇,一层叠一层,直到瓦顶切开天空。穿过第三重门洞,我们进了第三个院子,丧仪就在这里举行。这第三个院子宽敞得像特拉法加广场,三面都是一道高起的宽石台,有宽而平缓的马道上去;一条河横穿其间,两岸砌着白石,上面架着几座秀气的桥;每一根白石栏柱头上都顶着一个我以为是火焰的形状,可懂行的人告诉我,那是云,是龙纹的一部分。用大理石去表现云这么轻的东西,若不是刻得极精,怎么会叫我这样一个在中国心思之外的人看成火焰呢?两只巨大的青铜怪兽——龇着牙,卷着鬃,就是那种程式化的狮子——蹲在雕龙的石座上,守着第四重殿宇或朝堂的门口;人群要看的就在这里。这轻松、快活、兴高采烈、正过着大节的人群要看的,就是这里的灵位。
头顶是琉璃瓦顶。彩虹里的一切颜色,怕是再挑不出比这金褐更配头上那明净蓝天的了;要在那蓝天上切一条线,也再没有比中国屋脊那柔缓的曲线更相宜的了。瓦顶上长着一点草,枯了、萎了,微风只把草尖吹动一下,那色调同满目的金褐融成一片辉煌的美。世上还有哪里能得着这样的效果?只有在澳大利亚我见过这样的天;可在那里,这样的天从没有配上北京天空底下这样一片色彩的光焰。当年造这宫殿的人,造得宽阔,造得扎实,是为万世造的。
然而接下来,仿佛有个心怀妒忌的精灵闯了进来,把这一切可爱都糟蹋了——不,糟蹋是不可能的,只是弹出了一记刺耳的杂音,或许倒把那永恒的美在我们心里衬得更清楚。那座殿的整个正面,据我看去本是粉红色的,檐下是中国人最会调和的那种深蓝、浅蓝和绿;如今却盖满了最俗最艳的装饰,多半是纸做的,红的、刺眼的靛蓝的、黄的、白的。凡看得见的地方都扯着旗绳,挂满各国的小旗,又便宜又平常;大理石的云头上系着绳子,绳上的东西飘来荡去;那两只了不起的大铜狮子居然被弄上了荷叶边,那花边拿去镶约克郡火腿也不丢脸,于是它们竟显出几分忸怩来。北面台上的灵位藏在一道花花绿绿的纸扎格子后面,供桌上果品、点心堆得极丰盛,一齐摆在先太后的画像前。两旁是两班诵经的人,僧与道,穿着红的橙的华丽袍子。死去的太后究竟信哪一教,我不知道;不过一般的中国人虽是唯物之极——凡看不见、说不清的一概不信——却也最会算计眼前的好处,临死时往往把各教的僧道都请来,好教哪一条通向舒服来世的路都别放过。但这一回把中国两大教门的代表请来,多半是出于权宜的打算,而不是真以为对那死了的女人有什么帮助。右边,一道彩纸格子后面,一班人围坐成圈,敲锣,击磬,念诵;左边,同样的纸格子后面,另一班人跪在矮案前,也一样庄严地念诵。他们那蒙古人的脸毫无表情,既不向左看也不向右看,只随着领头的人那根棍子敲在一个木球上的节拍,一下一下地念;那木球从中间裂开一道口,像张着的嘴,取的是鱼的意思,叫做木鱼。他们念的是什么呢?为死者祷告?追颂逝者?还是安慰生者?一样也不是。他们念的多半是藏文的经,那语言于他们多半也是不懂的,只是千百年传下来,被无数次不停的诵念圣化了。
人们一拨拨过来,上了台阶,照一个穿欧式衣服的司仪指点,对着太后的画像和灵位三鞠躬,由统领张将军道谢,再从一身彩衣、口中念诵的僧道旁边下去,重新汇进大院里的人群中。我发觉自己居然在这样的典礼里有一份,感觉很奇特。更奇的是看那些上上下下台阶的人。这样一场离奇的丧礼聚会,天下大约再没有第二个;我很有把握,这辈子再不会赶上第二回。古老的和张扬的新派,掺和得如此不成体统。在离奇、古拙的东方乐声里,那位活佛一身黄,坐在黄色的轿子里,由四个穿深蓝衣、戴鞑靼帽的轿夫抬着,行了礼;跟在他后头的是一群美国教会学堂的中国孩子,他们热心得不是地方,扯着尖细的童声拼命唱《斯瓦尼河》和《友谊地久天长》。再后面是穿卡其或亮蓝新式军装的兵,又跟着黑金两色制服的警官。《斯瓦尼河》是弹错了的音,高官们身上这错音更重,因为中国人穿这些行头实在不好看:他看上去就是他实际上的样子——凑合,拙劣的模仿。直到满洲王公们穿着白孝的羊皮袍、戴着黑鞑靼帽走过来,这份别扭才算解了。他们也许荒唐、颓靡,新中国指摘他们的毛病也许一样不少;可他们至少看上去是有教养、有身份的绅士,从容自在,各得其所。这也许并不要紧。大总统说过,上书请求复辟乃是狂悖之举,该当监禁;那么旧的秩序多少总得过去。就连万古不变的中国,照自然的法则,也总得有那么一点小小的变化;当我看见满洲护卫的弓箭靠在墙边时,我明白:无论多么入画,事情是不可能一仍其旧的。不过卡其军服尽管实用,到底难看;而在这样的场合唱美国民歌,则是滑稽——或者说凄凉——到了底。这要看你从哪个角度看。
我们黑菊花上挂的白纸牌,写着几句关于新共和的话;可看那挤满院子的人群,那样的高兴,那样一心一意地找乐,倒像是太后的魂灵在家里做东。乐队奏着乐,有时是东方的曲子,离奇而缠人,有时是欧洲歌剧里的调子;场上搭了好几座棚,摆着桌椅,供应茶点:橘子、姜、茶,还有各色点心,棚里有,院子里星星点点那些像供桌似的小摊上也有,连那两只大狮子的石座脚下都摆着。人们绕着走,什么都要看一眼,逢缝就往里张,指望瞧见一点不许他们进的宫院;他们谈天,说笑,彼此招呼,跟在欧洲赴一场园游会没有两样。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打扮都有。新中国穿上欧洲衣裳,顶多也只显得平庸寻常;旧中国拖着辫子、穿着绸褂和织锦的下裳——下裳多半颜色浅些——倒有几分尊严。满洲太太们梳着高高的头,穿鲜亮的绸褂,蓝的、粉的、藕荷的、灰的;中国太太们迈着裹坏了的小脚一步三摇地走,那脚叫我想起鹿蹄。最时新的未嫁姑娘穿短褂,高领遮到下巴,裤子绷得很紧,常是花花绿绿的绸子;年纪大些的女人外面加一条裙;穷人家的只穿一件长布褂,多半是蓝的,裤脚在脚踝上紧紧扎住,残了的脚塞在绣花小鞋里。中国女人至今还极少穿欧洲衣裳;她们乌黑的头发用某种东西抿得又平又亮,从不戴帽,只在头上插花和珠钗。偶尔——这一天我就见了——你会看见一个女人前额缠着一条黑绣的头箍;我想这是表明她信天主教,因为天主教到中国比别的基督教派都早得多,而中国女人多少年来本是不戴头饰的,于是他们替她们想出这样一件头饰来,好合保罗那句训诫:女人不蒙着头在教堂里露面是可耻的。
旧中国是不赞成女人多出门的;这回丧礼上,我听见许多「中国通」议论说,看见这么多女人杂在人群里真是奇事。这标志着变化;可就在不久之前,这种事还是万万不可能的。
宫里的太监也来了许多——这些看管女人的人,如今看来倒可以在众人面前露脸了。他们一律穿白孝,中间也有个把穿黑的,不知是什么缘故。当皇帝一个男人住在紫禁城里、四围都是他的女人时,太监的需要极大;据说在职的数目常常上到一万。队伍里总有人老了、病了、死了,必得随时补上;中国又是这样守旧,招来的人一般都出自某几个村子,那些村子的行当就是给宫里供太监。当然,这手术往往在他们幼时就做了;可是也常常——很常常——让一个男人长大成人,娶妻生子,然后才收拾停当送进宫去。
「不可能,」我说,「那时候他不会答应的。绝不会。」
给我讲这话的人可怜地笑了。「唉,」她说,「你不懂中国人挣一口饭有多难。为了活命,什么都肯。」
有几个太监想照相,我很愿意,只要他们肯给我让出地方来。我想照一个穿白的,他们却偏要照那个穿黑的——不知是因为他最要紧,还是因为他最不要紧。他们把他按坐在一块石头上,那石头也许在忽必烈造这宫殿的时候就是一张座位了。于是这看管女人的人,这残酷旧时代的活标本——那个把男人女人一样榨进权贵役使里的时代——在我的镜头里露出一副窘相,活像个当众被姑妈亲了一口的小学生。
还有穿寻常蓝布褂的苦力,忙着招呼这么一大群人少不了的杂务。人人都显得高高兴兴,说到底,他们为什么不该高兴呢?死是人人的归宿,谁也躲不掉;而他们对这位死去的太后的见闻,大概同芝加哥的居民差不多。他们不过是坦坦然然领受她——或她的代表——所给的东西,顺势快活一场罢了。
宫墙上不断有人挂起写满汉字的长条幅,是颂扬太后德行的句子,像我们送花圈那样送来致敬的。不多时起了风,把那些条幅扯得从墙上飘出来,像一条条长幡;风越刮越野,有的整个被扯了下来。不过这已是第二天下午的事了,那天还出了更糟的事。
我用过午点便往紫禁城去,只见大门外一大群人仰着脖子眼巴巴望着,嘴里小声嘟囔,而且越聚越多。那镶铜钉的大门紧紧关着,一小队一小队背着行囊的兵显然在叫众人往后退,多半——既然这是中国——还在讲为什么该往后退。那缘故我自然是不懂的;我只知道,还没弄清出了什么事,人已被挤在一团越来越不可收拾的人群正中。中国人的人群脾气好得出奇,同样多的欧洲人群决没有这样好的性子;可是人群一大,就由不得自己了。何况中国人的人群还有些不太中听的小习惯。男人们把小娃娃抱起来——最小的孩子也给带到这场大热闹上来了——架在肩上;可他们咳嗽,吐痰,擤鼻涕的法子还是最原始的那一路,大约亚当在想到用无花果叶当手绢之前就是这么办的。到末了我觉得只有一条路:挤到人堆的边上去。因为就算门开了,在这样的拥挤里走进那些地面坑洼不平的门洞,简直等于把命拎在手上。一旦摔倒,想再爬起来就没指望了。
不过过了一阵,他们到底把门开了,人潮涌了进去。等人稀了,我才跟进去;进去以后才听说:方才大院里的人不顾警察和兵,一拥而上,凭着人群那股好心好意却没有来由的冲劲,眼看要把祭品、灵位、经班和布置一齐卷走;当权的人自然只好关上大门不放新人进来,直到把场面重新管住。这花了些时候。灵位前简直是一场混战;人潮过去以后,地上留下鞋、帽和撕下来的衣片,都被扔回院子里,好让认得出自己东西的人捡回去。等我到的时候,事情已经在平息下来。我们只得在第二进院子里等着;女人们——小脚痛得难受的中国太太,梳着高头的满洲太太——干脆在甬道边上坐下,因为站在砖地上实在累人;她们就那样耐心等着,等门开了,里面很快又热闹起来,快活得像萨默塞特一场寻常的园游会。
「你喜欢中国茶吗?」一位中国太太用慢而生硬的英语问我。我说喜欢。
「来,」她说,用她那只冰凉的小手拉住我的手;我们便手拉着手走过去——或者说我走,她摇——到一座大棚子里。她把我按着坐下,端来一杯极好的茶;在座的每一位中国太太,都出于对一个孤身外国人的那份好心的殷勤,用她自己白净秀气的小手,从一个白衣仆人端来的碟子里拈一块点心给我。老实说,我真希望她们别这么殷勤。我想告诉她们,我自己完全会挑点心,而且我打心眼里不愿意别人用手摸我要吃的东西;可是那样似乎失礼,我也不愿意把人家的好意掐死在苞里。后来,暮色的影子拉长了,我便回旅馆去,一面舍不得离开紫禁城,一面又庆幸自己总算瞥见了这一点注定要消失的离奇与奇妙。
太后死在二月,三月里办了这一场——我们可以叫它停灵吧?——可直到四月三日,她的送葬行列才从紫禁城出来;北京的街上挤满了来致敬的人。他们哀悼吗?这我可说不上。我想,严格意义上的哀悼是谈不上的。在英国,街上的百姓离王座上的国王已经够远;在中国,他简直像住在另一个星球上。
天是一碧无云,金亮的日头晒下来,热得像英国七月的天,或澳大利亚三月的天;天上连一丝云也没有。我到中国五个星期,从来没有一点迹象表明这地方还会有云;只是起初那份明亮是冷的,如今暖了:冬天过去了。从高大的鞑靼城墙上望过鞑靼城去——那是明朝征服过、又被满人据为己有的城——遮住远处房屋的那片树林已经染上最淡最嫩的一点绿;不久,在这蓝与金的辉煌之外——天的蓝,日光的金——还要添上那报告新生的鲜绿。而一个曾在此地居于高位的女人,一个若传闻属实、一生错过了几乎一切好处的可怜女人,就要在这一天被送去她长眠的地方。
送葬的行列从紫禁城东门起,沿着如今叫做莫理循大街的宽街缓缓下来,转进那条经过各使馆、又沿着斜堤走的路——西方的征服者们宣布,为了他们的安全,中国人不得在那斜堤上盖房。欧洲人管这条路叫意大利街,因为它经过意大利使馆;中国人则给它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叫长安街——长治久安之街——用来评说一九〇〇年在这里打过的那一仗,真是一句妙语。再转进前门大街,那是通往正阳门的街,行列必得由此门出去,到火车站。
我觉得奇怪:这位古老民族的统治者,用离奇而粗野的仪注下葬,却要由现代的铁路送去她最后的安息地;而不过几年之前,她的百姓在排外情绪最盛的时候,正是恨不得把铁路连根拔掉、赶出这个国家的。不过既然送葬的行列要去火车站,它就必得穿过前门;而围着大城门的那道瓮城墙,正是一个绝好的看处,我可以同其余的欧洲人一道在那上头把一切看个尽。为了这场大典,瓮城南面那道永远关着的门——因为只有国中至尊才可以从那里过——开了,因为国中至尊,末一位满洲的统治者,死了。
我往下望进那四座门洞之间围起来的空场,像望进一座竞技场;整幅仪仗就从我脚下走过。最先来的是二十来头骆驼,走得从容而慢,那份从容就算驮的是煤也能走出庄严来。骆驼披着皇家的黄,缀着貂尾,颈上还挂着皇家的徽记。满人本是打猎的民族;虽说这二百五十年来他们一直住在城里,如今末一位统治者死了,这件事却没有被忘掉。她要出一趟远门,一趟很长很长的远门;路上她也许要歇一歇,所以她的骆驼驮着帐篷杆和皇家颜色的帐篷。它们高昂着头,无声地走过去,噗、噗、噗,正如它们的同类几千年来在北京进进出出那样。蒙古人也罢,满洲人也罢,汉家子孙也罢,在骆驼看来全是一样。它伺候人的需要,因为它不得不;可它自己却同岁月一样不变,同头顶的天一样固执:不论驮的是北边来的粮,是西山来的煤,还是一场皇家葬礼用的帐篷帷幔。
随后是五十来匹白色小马,不备鞍,不挂任何饰物,每匹由一个穿蓝布、打扮得同寻常苦力一样的马夫牵着。跟着来的北京骡车,黄轮黄篷,是前朝的东西;不过话说回来,大不列颠及爱尔兰的国王遇大典时,坐的不也是一辆极古旧的马车么?接着我留意到:东西都是三件三件来的。三辆车,三乘装满绢花的黄色小轿,三乘也是黄顶的大轿;这几组的四围都是随从,穿着闪闪发亮的彩虹色纱袍,戴厚毡帽,尖尖的帽顶上插出长长的黄翎。行列慢慢地、慢慢地往前挪,中间不时插进全副行装的队伍。有人告诉我那是御林军的骑兵;可他们枪尖上那五色小旗在风里飘得欢,分明是新共和的东西,怎么还算得御林呢?又有一队黑黄两色制服的骑警——最时新的号衣;又有更多穿彩袍的随从,扛着木戟、绣扇、旗幡和伞盖;装绢花的黄轿由穿黄袍、斜披深红绦带的喇嘛护着,人人手里拈一炷袅袅的香。那几乘轿里装的是这死去女人的印玺,是她的权柄——她如今非交出来不可的权柄。我看得见那烟,香气一直升到我们站着的四十英尺高的城墙上来。在这一组一组之间——在那些从远早于基督的佛陀时代传下来的黄衣喇嘛之间,在那些昨天才有的卡其兵和黄黑警察之间——走着往空中抛白纸钱的宫中随从。死去的太后路上要用钱,钱就在这儿,撒得极大方。我过一会儿捡起一张来看,不过是白纸,空白的,被路上的尘土弄脏了;可在她那里,它什么用场都派得上。
梓宫将到,先由两个随从把两块木板拍在一起报信。走在前头的是一身白孝的宫中太监——她生前是由他们守着她的清静的;再是几个穿黑的宫中执事;然后,在两行全副行装的卡其色新式步兵之间,来了那具梓宫,上覆黄缎,颜色又鲜又亮,绣着红色的凤——凤标示着她的身份:龙是皇帝的,凤是皇帝配偶的。两块木板生硬地一拍,那巨大的梓宫便往前移动。它架在一副粗大的黄杠上,由八十个人抬着;这些人穿着杂色纱的彩袍,以红为主,戴的帽子顶上插出黄翎。他们在这重担底下踉跄着,正像两千年前尼尼微或巴比伦的奴隶在他们的重担下踉跄、呻吟一样。
北边的门洞里出来骆驼和马,出来兵,出来喇嘛,出来太监,出来那一整套古雅鲜艳的排场——伞、扇、小轿、大轿和旗幡——缓缓穿过这大院、这竞技场;停住,长长地一顿,再往前走;南门便把他们吞了进去。木板又拍响了,那沉重的梓宫压在这些巴比伦奴隶的肩上。慢慢地,慢慢地,随后它停住不动了;我们只觉得它仿佛要永远停在那里,那八十个人所受的苦怕是说不出来的。木板再一响,南面的门洞到底也把它吞了下去,随后是几个执戟的和一小队殿后的兵,行列就此走完。
前门外便是火车站。人挤得像夏天中国的苍蝇——这话说得已经够狠了——被兵清开;梓宫抬上一节车厢,乐队奏起离奇的送葬曲,兵士举枪致敬,喇嘛僧跪倒在地;然后,很慢很慢地,火车驶出车站,末一位满洲太后被送往她长眠的地方。
我走下马道时问自己:这场面感人么?答案有点难找。古怪,离奇,十足的东方——在中国最使我触目的那一点,在这里还是一样触目。它就像那被大把大把撒到空中的纸钱。在一片堂皇之中,总有那一记怪音,那一点不谐调的寒酸气。随从们华丽的袍子底下,明明白白露着破烂和污垢;兵士们穿着不合身的号衣,看着像是临时凑合;警察则该掸一掸灰了。然而——我又不得不说「然而」,因为找不出更好的字眼——这一切背后到底有一点真东西,一点抓住人的东西,像那缠人不去的挽歌声,像那些把一切变迁都不放在眼里、庄严行进的骆驼。
第六章欢喜的时节
——北京的可爱/中国戏园/电灯/戏园的稽查/为座位讲价/乐队/莎士比亚式的布景/逼真的身段/一堵城墙/山里的精怪/华丽的戏衣/成捆的手巾/女宾楼/持枪的巡警/四月的雨/农人的口粮/饥荒/一个女儿值多少/感谢上帝
北京的使馆区——这话一天要有人提醒我二十遍——不是中国,甚至也不是北京;不过它是个住着舒服的地方:在这里你可以同自己的同类聚在一处交换见解,同时又可以从这里出去,把整个北京看个够;不但如此,还可以到那些至今仍把外国人当作稀罕物来瞪眼、来纳闷的地方去,那里古老不变的文明照旧在过它的日子。照常理,你要看点新鲜、要换一份感觉,就非得离开自己的同类去吃苦头不可,要么就花一笔不小的钱把苦头挡在外面;可是在北京,只要你对这些事有兴味,你尽可以看一个全然新奇的世界,同时照样享有你在伦敦惯有的一切舒适——只除了没什么可读的书。难怪我在北京一住不走。永远有新东西可看,永远有新东西可学;随便什么时候,五分钟之内,我就能跨进另一个世界——马可·波罗的世界,耶稣会神父们当年所见的世界,那时西方各国才刚刚意识到天下还有别的国家。
有人——我亲耳听过——抱怨北京闷。别信他们。不过说到底,我大概不是最合适的评判人。做姑娘的时候,我被「要合规矩」、「要像个有教养的小姐那样行事」捆着手脚,有时候——譬如某个下午去人家串门、我自以为举止很漂亮的时候——是觉得日子闷的;可自从我走自己的路以来,我有过伤心的时候,常常有孤单的时候,却从来没有闷过,为此该谢天谢地。可是北京,我想,是个很难让人真正觉得闷的地方。
你甚至可以天天晚上去看戏;只不过那是中国戏,看一点也就够受的了。尽管如此,我觉得这总是该见识一下的;于是有一天晚上,两位朋友带我去了当时开着的最好的戏园。他们说最好的那一家因为政治的缘故关了门,因为新政府还没有它所希望的那样有把握,不愿意百姓聚众。我们去的是一家次一等的戏园,是女戏班的园子——就是说,演员全是女的。这在天朝是极新的事:直到我所写的这一天前一年左右,台上从来见不到女人,她的角色同从前欧洲的情形一样,是由男人和男孩子扮的。即便如今,男女也从不同台;在中国,男女从来、从来不混杂;而唱戏的女人在社会上是最低的一等。
三月里一个冷夜,三辆人力车把我们放在鞑靼城墙外汉人城的一个敞着的门口。中国人是天下第一等的鉴画人,可至今还看不上招贴画,虽然英美烟草公司正卖力气把他们的眼光往那上头教。所以这家戏园门口没有贴什么美貌姑娘的照片——衣服少到检查官许可的最低限度;这里诉诸的是主顾的才学:门的四周贴着鲜红的纸,上面用金字写着今晚供人取乐的种种妙处。
我们沿着一条窄过道走,地面是夯实的硬土,两边是脏兮兮的粉墙;我想,当年头一批去听丹麦王子哈姆雷特说话的人,走的大概也是这样一条过道。光线很暗——会打算的中国人是不肯把贵重的煤气灯光浪费在并不真需要的地方的;墙后传来中国音乐那怪异的调门。看上去只有一道门,门口坐着一个胖胖的、笑眯眯的中国人。他向我的朋友解释说:按园子的规矩,男女要分开,我得上女宾楼去。他们不肯。我一个字也听不懂,一个人坐着有什么意思?难道不能为我破一次例?那看门的有着只有中国人才有的那份客气,说就他本人而言没有什么不可以;不过政府派来维持秩序的戏园稽查是不会答应的。
我很想同这两个能把台上的事讲给我听的男人待在一处,于是我们把稽查请了来——又是一位笑眯眯的先生,没有那么胖,穿着军警的黑黄制服。他把我们的话听完,表示同情,却声明规章总得照办。我的朋友对他说,这规章是老古董了,早该改一改。他笑着表示同意。是老古董,很古董;可是你瞧,它到底是规章。他是来看着人照办的。他提了个折中的办法:我们不妨要一个边上的包厢。坐前排的事就此作罢,我们便去张罗包厢,人家开价六块钱——合英国的十二先令,或美国的三块钱。我们不肯:在中国,价钱好像是非问不可的。我们对看门的说,这价太高了;既然我们坐的并不是我们想坐的位子,他就该让一让。他果然让了。基思与普劳斯票行的诸公听了怕要跳起来——两块钱!
我们踏着几级又陡又窄、原始到极点的台阶上去,被引进一个用煤气灯照着的大厅——在汗八里!在一个古老文明的心窝里!——四周是楼座,栏面是中国人做窗子用的那种细巧的磨光木格子。我们在一个包厢里坐下,陈设简陋,不过是光板凳和一张木桌。台子就在我们脚下,戏正演到热闹处——演员、检场的、乐队,一齐都在台上。台是又大又方的,比池子里的人略高一点,四围一圈同样细巧的矮木格屏。后面是乐队,全是男人,穿着寻常苦力的深蓝布衣裳,拖着长辫。有拍板,有鼓,有铙钹,有本地的胡琴,还有几样铜的家伙,看着像铜盘;他们不知疲倦地敲打,那股劲头本该用在更值得的事情上;看那架势,仿佛存心要把演员的声音压下去——当然实际上不会是这样。可是合起来听,那效果竟古雅得出奇,十足东方味。
这一晚的节目是若干出小戏,每出半小时到一小时不等。台上从来没有多过六个人;很多时候整出戏只有两个人。戏究竟演的是什么,我们到底只能猜;因为连我那两位中国官话说得很流利的朋友,也听不大懂台上的词。这大概是因为每个演员都不用寻常说话的调门——不像我们那样把说话调门略加提炼搬上舞台——而是用一种又高又尖的假嗓,极不自然;那声音我在这世上想不出还有什么可比,也许只有杀猪。可即便是我,随着戏往下演,也多少听出些眉目来,因为这些女人的身段同她们的嗓子不同,做得极有戏;有几处情境是断断不会看错的。布景还是莎士比亚时代那一套——全靠心领神会。
尽管这样赤裸粗陋,演员的戏衣——那都是前朝的式样,不论扮的是男是女——却华美得很。那位将军,脸上画得吓人,挂着一部线做的黑长髯,身上是一件织金袍子,值一笔小小的家私;另有一个兵,仿佛是杜加尔德·达尔格蒂那一路的雇佣武人,同一个穿素色深衣的读书人较劲,他上场时穿的是最淡雅的蓝缎,绣着极富丽的莲花和棕榈;几位主角的女子——虽然脸涂得很厚、头面古怪,人倒真还算得俊——穿着精美可爱的袍子,我的一位同伴(他的行当正是懂这些)告诉我,那同将军的袍子一样,必定价值不菲。扮滑稽仆人或乡下人的,穿一件短褂,鼻子上抹一块白纸和白粉——那确实叫他好笑。庄重的读书人一身黑;兵穿最鲜艳的绣花绸缎;客店或寓所的老板娘是个和气爱笑的女人,头上戴花,一双裹坏了的小脚,额上画着一片黑花边似的纹样。男角要凶狠到极处时,就挂上又长又飘的胡子——恐怕没有哪个中国人能指望长出那样的胡子来,因为中国人不是多毛的人种。当一位好汉——袖子扎得紧,说明他是武将;一部鲜红线髯,说明他是极凶猛的武将——打一个响指,把腿高高抬起、抬得很使劲的时候,你就知道他是在翻墙,或是在上马。这两样你随便挑一样。一座山——山的背阴面——是用一扇屏风的一页歪歪斜斜靠在一把极平常的椅子上代表的;底下藏着一个极恶的精怪,穿一身表示豹皮的衣裳,脸是这种野兽里最狰狞最可怕的一副。
这一出用的行头很多:一位脸涂得黑白相间、挂黑长髯的将军,带着他五个人的大军,躲到一堵坚固的城墙后面去;那城墙是薄薄的蓝布撑在四根竹竿上做成的,由两个壮实的苦力擎着走上台来——真是方便。城外一个邪恶的山精作了许多可怕的法。他每说完一段,便有火光闪出来;我想按规矩你是不该看见那个放火的苦力的,虽然他就同戏里任何一个演员一样堂堂正正站在台上。
用那样的假嗓去压住尖厉刺耳的乐声,是很吃力的,所以演员时不时要润一润喉咙;有个伙计随时奉上小圆碗的茶。谁也不觉得他提着茶壶站在台上有什么不合适,戏松的时候他自己还呷一口。
笑料似乎全在对答上。台下鸦雀无声,看得入神;到某处不是自发鼓掌,而是像听了号令似的齐声喊一句「好!」
那是我生平见过的最守规矩、最专注的观众。就我看得见的而言,多半是男人,中等人家。他们挤得密密的,中间这儿那儿摆着一张小桌或一条板凳;卖苹果、橘子、甘蔗段、点心糖食的小贩在人丛里钻来钻去。
还有供应热湿手巾的人。人丛里这儿站一个那儿站一个;从戏园外圈那边,一捆手巾便越过众人的头顶飞到他手里。每条收一两个铜子,他分发下去;看客们痛痛快快擦一把脸、抹一把头和手,再把手巾递回来。发手巾的人把存货用完、又都收回来之后,便捆成整整齐齐的一捆,照原路扔回去,换回一捆新的。从来没有哪一捆手巾扔不到它该到的地方;供手巾的人一晚上准能落下好几十个铜子。因为通风的好处在中国是不受赏识的;要说那戏园子闷,还是说得客气了。热的湿手巾想必能让人松快一下。他们也送上来给我们这些高踞包厢的人,可我们觉得看戏中间不拿来路不明的手巾洗脸,也还活得下去。茶也送来了,是极好的中国茶,我喝得很有味。如今我喝中国茶是不加奶不加糖的,这已成了自然;可那一晚在中国戏园里,我不过是在试,心里还疑惑自己究竟喝不喝得下去。
我们对面是女宾楼,满满坐着中国太太和满洲太太,梳着高头,脸上涂得很厚。中国太太也常涂脸,可她们在妆点上的努力比起满洲太太来就黯然失色了:满洲太太上起颜色来实心实意,以至于每一位盛装打扮的女人看着都活像一块招牌。奇就奇在居然找得出人来欣赏这种不自然的效果。我想总归是有的,不然何必这么做;不过那一晚没有一个男人走近女宾楼。男人做这种事是极失体统的,于是那些涂脂抹粉的太太们自个儿喝她们的茶。
大约到了半夜,比平常散得早些——我猜是因为国中不靖——戏在一阵震天的锣鼓声里结束了,这世上最守规矩的一群观众走出来,走进汉人城的街道,走进清朗的夜色。人家告诉我,北京的街道是近几年才有灯的。从前百姓一到天黑就睡觉;可他们对这变化似乎很受用,因为街上人来人往。有走路的,有坐人力车的,有坐没弹簧的北京骡车的;还有前呼后拥的大人物,坐在中国人钟爱的玻璃篷马车里,前有护骑,后有跟班。军警到处都是,这时是夜里,步枪横在肩上。看他们在这样一群最守规矩的人中间维持秩序,我只觉得说不出的不相称。那时我就纳闷这些警察是干什么的,如今还纳闷。不管是为着什么,反正每隔几步就有一个。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离奇的散戏还家:四十英尺高的古代城墙居高临下压在我们头上;我们走过白石辉煌的乞丐桥,穿过前门那雄伟的门洞,进了戒备得像一座要塞的使馆区。我上床睡觉,一路琢磨中国戏同现代轻歌舞剧的分别。我看它们有一点是相同的:头一回看都够有意思,可看一点也就尽够了。
我睡下时天上一碧无云;第二天早晨,我大吃一惊:下雨了。雨我自然见过许许多多回,比北京这四月天整日下的这场更大的雨我也见过许许多多回;可我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更值得记一笔的雨——连在我自己那个把雨当作头等盼望的国家也不曾见过。
这一天,四月里,到底下雨了!
「凡事都有定期,」传道者说;在中国北方,春天正是该下点雨的时候。在英国,人们以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三百六十天在下雨,闰年还要多下一天;其实据我所知,平均每年约有一百五十个雨天,另有若干天虽不下雨,天上的云也把太阳遮了。可在中国北方,自一九一二年的夏雨以来,天上可以说就没有过一片云,直到我此刻望着的这场四月的雨。这样的雨难道不值得记一笔么?当我想到这场在我看来算不得什么的雨,对千百万人意味着什么时,我更觉得它值得记。整个酷寒的冬天,田野被冻在霜里;可太阳在一片无双的蓝天里当着王,那光亮之强,叫英国六月的日头显得又可怜又苍白。百姓指望着按时节该来的雨——春天的雨——来长他们的庄稼。三月里解了冻,北来的风把松土卷到空中,成了一团团的尘。可三月过去了,明晃晃的日头和漫天的尘土轮流着来,天上始终没有一片云,喘不过气的土地上始终没有落下一滴水。四月来了——难道要这样一直拖到六月么?按时节而来的雨,对庄稼是不可少的;而庄稼是中国北方的财富,不,简直就是它的性命。
农人家屋梁上挂着玉米棒子,一个一个数得清清楚楚;罐里或箱里是他那一点存粮,小米——说穿了不过是喂鸟的籽儿——也许还有几个柿饼,此外——什么也没有了。当家的女人一天两次量出做饭的粮;她心里有数,家里最小的孩子心里也有数:足量吃能吃到哪一天,省着吃又能在饥肠辘辘的苦日子里多撑几天;到那时倘若雨还不来,倘若庄稼绝了收,饥荒就要在这地上横行——饥荒,残酷的,无情的;落进它手里就再没有逃脱。
想一想吧,就像我在北京那个四月天看着大雨倾盆时所想的那样。想一想那个不会说话、无能为力的农人,望着万里无云的蓝天,望着一天天见底的粮食,望着、盼着哪怕一丝白云,好给他一点下点雨的指望。懂行的人对我说,中国人是信命的,他从不想那么远;可他们莫不是用西方人的眼睛在看他?不错,他很少抱怨;可他把地种得那样精细,心里必定看得见那地将要长出的庄稼;他必定知道——他怎么会不知道——一旦没有收成,他的家、他的老小、他的儿女就完了;即便侥幸保住性命,日子也将是灰的、空的、破碎的、凄凉的,几乎不值得再过。他那一点点可怜的家当,样样都得拿去在贵得吓死人的市面上换粮食;连心爱的孩子也得卖——凡是见过中国人同他们的孩子在一起的,谁也不会怀疑中国人极疼孩子——可那个注定要被送进某个大城的窑子里去的小女儿,也不过指望能卖两块钱,四个可怜的先令;等这点钱吃完了,卖去为奴的儿子也多不了多少。卖儿女听着可怕;可他们有什么办法?总得牺牲几个,好让另几个有条活路;而就算不牺牲,他们的命运也是在明亮的天底下、在无情的日头里慢慢地死。这就是缠着农人的那个鬼影。这事落在过他父辈头上,落在过他自己头上,还可能年年落到他头上;他再小心也防不住,而那晴朗的天空永远在拿它威胁他。
「瘟疫、疫疠、饥荒,良善的主啊,求你拯救我们。」
英国大教堂里向至高者念的这段连祷,可曾有过这样恳切的虔诚,这样彻底明白这句祈求的分量——如同中国那位小心量着做饭之粮的农家母亲心里所有的?只不过她要倒过来说:「求怜悯的、慈悲的上帝救我们脱离饥荒,以及跟在饥荒后面横行的瘟疫和疫疠!」
我把这一切都想明白了,又听见亲眼见过那种苦难的人描述过;那么我对着阴沉的灰天、听着雨打屋顶的声音、看着水顺着沟渠奔流而欢喜,又有什么奇怪呢?
满洲那些出产名闻遐迩的大豆的缓坡——我见过它们冬日的装束;蒙古那一望无际的大平原——那里只有远得不能再远的地平线拦住你的视线,你朝着更远的一条地平线走去,蒙古人在那里牧着他的牛羊,而勤勉的中国人越过那道护墙推了出去,种上了豆,撒下了燕麦;河南那种棉花、玉米和高粱的地方;沿着中国北方一切菜园和麦田——都落下了这使万物回生的雨。头一天,蓝天底下还是光秃秃的褐色土地,一亩连一亩,一英里连一英里,耕作得极精细——这样精细的耕地我在世上哪里也没见过——满是丰收的指望,可也只是指望而已。接着,在谁也不敢再指望的这样晚的时候,这份几乎不敢祈求的恩典,来了这场雨,六个钟头不停的雨;那个离中国农人如此之近的饥荒的鬼影,暂时退回到那些陈年的、不幸的、久被遗忘的事情里去了。第二天早晨,北京城外一片土黄色的原野上已经泛起一层绿;我们知道丰收有了着落,知道这地方不久就要成为一片可爱的翠色。当家的女人——那个能忍、不怨、没有学问的中国农妇——可以欢欢喜喜地把锅装满;当家的男人可以看着他那个头发上编着红线的小女儿,知道至少这一年她在他的臂弯里是安稳的:因为那有福的雨来了,是上天给的。
雨里的北京是个难受的地方。它是为着日头造的。城里的街泥深及膝,胡同里若不情愿糊一腿泥,步行的人根本过不去;因为整整下了六个钟头,而它每多下一刻,对这个国家就值好几镑钱。二千五百万的借款连本带利,比起这样一场雨来又算得什么?十万以上的人受着这场雨的惠泽,那一天为落到自己头上的好运而欢喜。这一大群人,照最低的算法,在六个钟头里也接到了远不止两千五百万镑从天上落下来。随着这场把我房间的窗子糊得模糊一片的雨,来的是这片土地的富足,以及至少暂时的太平——因为在中国,太平和丰收有时是可以换用的两个词。在那个时刻,列强为借款争吵,美国许诺,英国犹豫,俄国威吓,这些于中国北方又有什么相干?在位的是皇帝、是总统还是独裁者,又有什么相干?国会议员们迟迟不肯到京,有什么相干?他们犯了什么错,又有什么相干?种地的农人、装锅的妇人,懂得这些事么?他们在乎么?一个比这些都更有力的因素、一种比人更大的力量,已经插手进来了。感谢上帝,那一天在中国下雨了。
第七章世界奇迹之一
——殷勤的美国人/南口关/烽火台/无路可攀的山/「巴尔布斯筑了一道墙」/小小的城镇/「守望的啊,夜里如何」/空了的敌楼/体贴的中国堂倌/明陵/中国的轿子/满地石头的路/中国最大的牌楼/荒山间的圆形剧场/永乐的陵/檀香木的柱子/精明的中国列车员
不管我在中国还能漫游到哪里——空气里到处是战事的风声,看样子我的漫游多半要受些限制——有一个地方我是非去不可的,那就是中国的长城。早在祖母那些古玩的年代,我就听说过它,世界奇迹之一;不看上一眼,我是无论如何走不出中国的。
「两天就够了,」那个年轻人说——我初到北京时,他曾温和地教训过我一顿,「我星期二上去。你最好一道来。诗人也去,」他又添了一句。
那位诗人是个如假包换的活诗人,心思花在自己书的装帧上远比花在读者身上多。我想他和我一样,不喜欢成群结队地看地方;起初他也不大肯赏我们的脸。同行的还有一位百万富翁,美国的百万富翁,带着他小小的太太、高大的女儿和瘦棱棱的老处女妹妹。他们在火车上挂了一节观景车厢;列车员走过来说,我们这些不是百万富翁的寻常旅客若肯到车厢里去坐,百万富翁将十分高兴。
我独自旅行的日子太多了,偶尔有一回意气相投的同伴,实在叫人快活。不过我确实觉得,我们本不该坐火车去南口关的。一乘骡驮轿,或是一辆北京骡车,都要合适得多。话虽如此,能舒服些总是好的。
中国的敌人是从北面来的:蒙古来的剽悍骑手,满洲山地来的山里人。富庶的冲积平原上那些爱太平、肯下力的居民极怕这些劫掠者,于是就在南口关——这一带无路可攀的群山唯一可通的地方——筑起敌楼,日夜守望。那些楼至今还立在那里,立在山口开向平原处那些突出的山尖上:灰石砌的敌楼,有瞭望口,有供弓箭手用的射孔;还有烽火台,能把火光的警讯一路传下去,惊动南边整个地方。我们沿山口上行了十三英里。这道裂谷是溪水替自己凿出来的——四月里,溪水在被水磨圆的石头上欢快地絮语——它穿过多石的山,那种奇诡的美怎么看也不腻。
山总在那里,碎成一块一块,像被巨人的手胡乱堆到一处。山上有大裂口,有望进去满是石头、无路可通的深谷,有黑得像中间架过一座烈火窑的沟壑;也有小小的口袋地,溪水在那里宽了些,有一块绿草地,几只山羊在吃草,一所干净的小农舍,还有果树——杏、桃或梨,粉的白的,开得一树繁花。那些荒山坡上凡能长树的地方,都种了树,而且是果树,因为中国人是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只有零零星星在中国的坟地上,才有一片柳树,嫩嫩的,带着早春那种娇柔的绿。
在中国,什么地方都有人。这里也一样:万古的山上,一道道台地上挤着小小的城镇,有果树,有荫着坟头的柳树;还有墙——墙一直爬到山上无路可攀的地方,那种地方只有山羊上得去,任什么入侵的军队也绝不可能通过。这样的墙多得出奇,我那位兴致很好的年轻朋友便说:大约哪个村长一闲下来,就会招呼一声:「喂,我说,今儿天不错,石头又多,咱们出去砌道墙吧。」第二天,邻村的人望见了,就说:「嗬,巴尔布斯——不对,是王老爷——砌了一道墙。咱们不能输。」不过我想,当年住在这些山上的村民,日子恐怕从没有过得这么轻松。
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山上的敌楼,一道道墙垂下山去伸进谷里;墙顶很宽,站得下成队的弓箭手,前面有带射孔的胸墙护着,后面还有一道墙,打败了可以退到那里去,使中间这块地方即便对得胜的敌人也难以守住。我们一路上行,墙和敌楼总在那里,用它们自己的方式,讲着古时候住在这里的人那种紧绷的一生。
顺着这些墙所扼守的骡道,走下来一支没完没了的队伍,慢慢地、执拗地走着,就像有史以来他们一直走的那样。他们有骡子,有驴,有马——马都戴着笼嘴,免得它们吃路边的草丛——驮着粮食、皮货和各色货物。有穿蓝布褂的苦力,肩上横一根竹扁担,两头吊着沉甸甸的担子,一步一步往前挪;还有驮货的骆驼,从蒙古来的毛褪得一绺一绺的骆驼,一长串一长串,沿着溪边的路,在石头缝里拣着道走。骆驼、墙、敌楼,本就是一体的,它们把这条通往长城的路衬得更奇、更有味。
我们一直往上走,上了山谷,过了那座大拱门——至今那里还设着关卡——再往上,越来越高,越来越深地走进山里;终于,前面,在群山之巅,攀着最陡的峰顶,跨过最无路可通的斜坡,在蓝天上切出清清楚楚的一条线,我看见了我特地出来要看的东西,世界奇迹之一,中国的长城!在这片多石、干旱、换了世上别的地方只会留给野鸽和兔子的山里,我们遇见了一件人手的工程;多少年来,它一直向有眼可看、有耳可听的人高声诉说着中国那种巨大的勤劳,不,不止于此,诉说着个人为群体所作的牺牲。墙一直走,一直走,往上,往上,往上,稳稳地爬,落下去,再爬起来,又跌进谷里。上面有敌楼,有一条宽阔的大道;哨兵就站在这里,日夜不息地守望,只等那入侵者——不论他是浩浩荡荡的一支得胜之师,还是一小股来打劫的匪帮,来抢南边的丰收,掳几个女人,或者绑一个富绅去要赎金。
「守望的啊,夜里如何?夜里如何?北边的路上清静么?嘘!嘘!山影底下那是什么?风里送上来的是什么声音?」
「山影底下从来都有黑影,那不过是一块石头滚下沟去罢了。」
「啊,可是那黑影里藏过满洲的弓箭手,那石头也可能是蒙古马的蹄子踩松的。守望的啊!守望的啊,夜里如何?夜里如何?」
下了火车,坐上轿子,我们穿过荒凉的野地往南口关去;一路上我心里就是这些念头。到了那里,我把别的全忘了,站着,对着这道从小听到大的墙,看了个够。我梦想着它当年该是什么样子,一时间忘了眼前,也忘了时光在走。我是一个人——诗人正求之不得——随后,一个尖细的嗓子把我拉回了今天。
「我说,妈,」百万富翁开口了——我们说他是百万富翁,是因为那节观景车厢;其实他也许不过比一个写书的人略为宽裕些罢了——「科拉上哪儿去了?」
「我哪儿知道,」妈妈不慌不忙地说。
他并没有在她身上搜,也许是因为她只有五英尺高,又瘦又小,他觉得科拉——一个丰满结实、快有六英尺的大姑娘——断不至于藏得进她身上什么地方。
老姑妈伸出一根手指,像在告状,指着长城顶上那些长了草的粗石。
「跟只小公羊似的乱蹦,」她哼了一声。于是三个人一齐扯开嗓子,那些古老的岩石便响起了「科拉!科拉!!科拉!!!」的喊声。
我替诗人捏了一把汗,怕他就在耳朵所及的地方。不过话说回来,我敢说当年守长城的人,按他们自己的方式、在他们自己的时代里,也一样俗气。我那位同伴正沿着城墙稳稳地往上走,走在科拉旁边;听见这撕心裂肺的喊声,他回过头,看了看表,同姑娘说了句什么,便慢慢走了回来,而她却加快了几步,仿佛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也要翻到山那边去。
「还是这位小先生最懂事,」妈妈评论道。
「他一掉头,她这就下来了,」老姑妈刻薄地说。可是就算她真的下来了——从那些粗石上,从坍了的敌楼旁边下来——我仍觉得这句暗讽对她不公平。
那些敌楼如今空了,废了,一片荒凉。再没有心事重重、担着责任的将官从它们的拱窗里往外望,再没有执戟的兵士站在石阶上,再没有哨兵来回走着向北张望。城墙渐渐坍圮失修,草和野蒿从石缝里钻出来,这世界的奇迹成了一片巨大的废墟——即便在颓败里也还是堂皇的,因为普天之下再不会有第二道这样的墙筑起来了。看它爬上那些山,切开蓝天,跨过沟壑;再想一想,为筑它流了多少眼泪、多少汗、多少血!相传地基要打得牢靠,底下就得压一个活人。这无非是在说:我们的性命是建在牺牲上的,生活里每一样好东西,都得拿一样有价值的东西去换。所以,为筑这道保中国平安的墙,搭进去了成百上千条人命;而维持它、守望它所耗的,更是我们难以想象的。
我们回到南口的京尔饭店,那家紧挨着铁路的小旅馆,重新一头扎进现代生活里;因为这地方虽不起眼、又是中国人开的,到底还代表着今天。它统共就是一大间屋子,用一张张纸隔成一个厅和许多小房间,于是前头房里的人低声说话,隔着六个房间、在最后头的人也一个字不漏;而洗一次澡则成了众人关心的大事,因为最小的一点水声,从这头到那头全听得见。
尽管如此,对那家小旅馆我始终心怀好感——它叫我住得那么苦,却把我喂得那么好。
而且他们事事都替客人着想。诗人显然没有被百万富翁一家的天伦之乐搅扰;他是从长城走回来的,兴头十足,连我在场也肯原谅了。我正坐着吃饭,他一身路上的尘土,就那么站着,像一个诗人该有的样子,滔滔不绝地说他见到的种种壮观。那个中国堂倌,剃着头,穿一件蓝布长衫,由他说了几分钟,然后恭恭敬敬、轻轻拉住他的袖子。
「洗,」他一本正经地说,脸上连一丝笑影也没有,「洗。」诗人一笑,落回了地上。我们两个都笑了。
「呃,也对,」他看看自己满身尘土的样子,「我大概是该洗一洗。我去去就来。我可以坐您这一桌么?」
第二天,我去看明陵。
圣保罗大教堂和威斯敏斯特都坐落在大城市的中心,安眠的死者身旁,永远响着活人的喧嚣;然而活着的人还是忘记,天天提醒也照样忘记。在中国,坟头点缀着每一块田地,本就是百姓生活的一部分,可他们偏要把受敬重的死者葬在远离日常奔忙与喧闹的地方——而且他们从不忘记。南口关离北京两个钟头,明朝皇帝的陵墓又在南口关外九英里,深深嵌在群山中间。山口的入口已经够荒凉、够僻静了,这多出来的九英里更像是走进旷野——以色列人把背负全族罪愆的替罪羊赶进去的那种旷野。这九英里长得很,长得很,一路是石头骡道,只有驴、马或轿子过得去;然而几百年前,当这里比今天远十倍的时候,中国就把她的死者葬在这里了:那些坐过龙椅的人,那些替一国之民架起了凡人与上天之间那道桥的人。如今西方的路把南口拉近了京城,这里尚且这样僻静;在铁路未通的年代,那份僻静简直无法言说。
我觉得除了轿子,没有别的法子到得了那里:四个穿蓝衣的苦力抬的轿子,辫子盘在剃过的头上。我的同伴骑一匹小马,我则坐在轿子里,一摇一晃地沿着满是石头的窄道往山那边去。山是嶙峋而荒秃的,正是长城翻过去的那些山;石头山坡上从来长不出一点绿色,山是褐的、粉的、灰的;远天湛蓝,这里那里聚起一朵白云时,山上便横着大片大片紫色的影子。路上全是石头,几乎看不出是路,带轮子的车决过不去——连华北那种最简陋的车也不行。我疑心连独轮小车都走不了。我一次次怀疑,山坡上那一堆堆石头怎么可能是路;可是苦力们像是认得,一步一步稳稳地走,把轿杠从一个肩换到另一个肩,换得那样勤,弄得我觉得自己用这样一种代步的法子,简直是残忍。全程唯一舒服的人是我。
我的同伴有时骑在我旁边。他自觉对我的安适有责任,被人照看着的滋味很好。
「你没事吧?」
没事!四下的地方纵然荒凉,阳光却极好;华北那种清澈干燥的空气,像香槟一样提神。我知道我可以这样一直走下去,而且觉得自己有福气。明陵不过是个由头;能在天地的旷野里,深深地吸几口气,觉得过去和将来都不相干——就在这敞开的天底下,在金色的阳光里,一摇一晃地往前去,去哪里都好——这已经是我向生活所能要的全部了。
而路上永远是石头。有时苦力们爬上一片松石坡,石头随脚滑落滚开,他们却像山羊一样脚底下有准;有时石头堆在两边,中间蜿蜒出一条算是路的东西;有时石头满平原地散着,多得连勤劳的中国人似乎也认了输,只把石头之间的地种上。因为这里并不是无人的荒漠,虽然看着荒凉。我们一路不断遇见石头砌的小村子,田里有男人女人在做活,红脸蛋的孩子站在路边,向过路的生人挥小手。会有铃声传来,一串骡子或驴走过来,像苦力一样一步一步慢慢拣道;赶牲口的人衣衫褴褛,多半由着它们自己走。这些人看上去穷得很,男人女人穿得差不多,都是脏脏的蓝布衣,这里那里破了口子,露出里面为过冬絮的棉花。
大约他们什么也不知道,不知道自己那个尘土与石头的小村子以外的世界;他们也许祈求下雨,好润一润自家满是尘土和石头的地,给他们一顿面食、一把柿子——这就是他们向命运讨的全部了。他们看着偶尔来看陵墓的几个生人,也许从来不曾想过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想过那里的人是不是比明陵路上这些卑微的住户多得了些什么。
最后,在惬意的正午,我们来到入口的牌楼跟前。中国是个多牌楼的国度,而这是中国最大的一座牌楼。站在那里,我不但看出了这座石坊的美,更看出了明朝诸帝为自己万世长眠所选的这块地方有多么了不起。这是荒山之间一座巨大的圆形剧场。圣保罗大教堂或威斯敏斯特都容不下这些陵墓,因为把整座海德公园搬进这个谷里,也填不了它一半;谷的四围,倚着山脚,是一座座陵寝,各自围在粉红带红的高墙大院里——那墙正是紫禁城四周那种墙的翻版——院里种着柏与松。真正是一处气派的安息之地!而那一路荒凉的来路,更把这份庄严衬了出来。
过了牌楼,便是有名的神道,就是天下都听说过多次的石兽夹道。大理石的象和骆驼,跪着的马和端然的文臣,究竟有什么玄妙的意思?大概也不过是泛泛地表示:万物都向长眠陵中的至尊致敬罢了。石兽之间有一条铺道,铺的是从山里运来的大块石料,是久远年代里奴隶们用手摆上去的,他们压在重负底下淌着汗、挣着命;也许就是些和抬我的那些人一模一样的人——除了名义,什么都是奴隶的人,每天非挣到几个铜板不可,否则就要在这可怜的生存挣扎里沉下去。这条铺道一直伸出去三英里,如今磨损了,破碎了,草从石块缝里长出来,桥梁也渐渐失修;然而在这荒山间的圆形剧场、在蓝天和阳光面前,这些都是小事——它们才是这里真正的纪念碑,一座使人手的工程显得渺小的纪念碑。
尽管如此,那人手的工程仍旧极了不起。我想除非专门研究中国艺术或古物,没有人会把每一座陵挨着看过来。那要花上一个星期。我们和大多数游客一样,只看了最主要的一座——永乐的陵。这里有一件怪事值得一记,一件大约在世上别处不会发生的事,它显出中国觉得自己同过去绑得多么不可解脱。明朝的皇帝是中国人,刚刚推翻了满清王朝的民国也是中国人;于是,为表敬意,他们把这座明朝最伟大的皇帝的陵墓——姑且算是——修葺了一番。也就是说——唉,中国!——他们把大理石刷了白,把庙宇金褐色的瓦顶油了漆,又把大殿打扫装点了一遍。
中国的陵墓丝毫不使我想起死。我们从一扇钉着沉重铜钉的门进去,进了一个长满草的院子,院里有树,松和柏。我们沿铺道走过去,前面是一座建筑,屋顶起翘,瓦这里那里破了;它立在一个台基上,台基两侧各有一道大理石台阶,中间则是一道御路石,上面精美地浮雕着龙——帝国的记号——和马,我听有人说马是吉祥的记号。台上大理石所有的缝里都挤出紫罗兰来,在金色的阳光下铺成一片紫色的地毯。我们穿过去,走进一座大殿,那殿实在是奇绝。殿里光线略暗,正中供着红底金字的神主牌;它的尺度之宏伟,不输约克大教堂。屋顶由檀香木的树干撑着,光滑、笔直、褐色,一根根六十英尺直通到顶;五百多年过去了,空气里仍旧沉甸甸地压着那股撩人的香气。这样的檀香木是从哪里弄来的?而且根根都是这么堂皇的尺寸。这必定花了极大一笔钱,因为华北从来不长这种树。
这座享殿后面还有一个院子,院里有一座刷白了的大理石泉,还有一眼据说能治百般眼疾的泉水;又有一道门,看上去是通进山坡里去的,门后是一片柏树林。门开了,我们进去,是一条铺石的隧道,向上通到山心里的一间石室;从那里又有两道斜坡往上去,一道向右,一道向左,重新通到露天。棺椁当年就是从斜坡顶上放进土丘里去的。斜坡上铺的石头磨得又滑又旧,坡度很陡,外面树上的叶子飘了进来,那情形古怪而诡异。除了中国,别处不会有这样的事。而在土丘的正顶上,就在真正的墓穴上方,另立着一块给死去的皇帝的神主,越过山谷,望着那些石头的山——那便是把这块圣地同外面世界隔开的墙。
而永乐皇帝死在十五世纪的上半叶。英国又有多少人知道、或者在乎,亨利五世葬在哪里?
我们循着石头骡道往回走时,天已向晚,路过一个个石头的小村子;母亲们正从田里唤孩子回家,男人们聚到各处闲话的地方去说晚上的闲话。他们说些什么呢?说几百年前躺在陵里的皇帝?说远在京城的新民国?皇帝对村里人来说,似乎总要更近些。有一阵古怪的、不成调的东方音乐响起来,一个瞎了眼的乐师坐在那里,太阳照着他那双看不见的眼睛,膝上横着一件类似琵琶的东西,周围围着一小圈听的人。生人和异族走过去,人们回过头来看,乐师只管弹他的。对他来说,天亮天黑全是一样。这时云在西天堆起来,暮色渐合,这石头的地方显得说不出的凄凉;苦力大约也乏了,却仍旧一步一步走着,把轿杠从一个肩换到另一个肩。上来时难爬的坡,下去时更难;他们一声不抱怨。这是他们的活计,夜就要来了,那时他们可以歇。夜来得很快,可我们也快到了。山看着又冷、又阴、又带着威压;随后山上厚重的云裂开了,落日从云缝里迸出来,满是银的、紫的、赤金的光辉。最后几道光像一句祝福,落在荒山上,说着明日的指望。我们转进小旅馆的院子,苦力们一个接一个伏到地上磕头,因为在辛苦挣来的工钱之外,他们多得了那么可怜的一点点。
第二天我们回北京,还是从山口穿过去。
京尔饭店在火车上供了午饭:咖喱鸡和羊排,某种蛋糕似的布丁,奶酪,还有面包黄油,样样都还不错——而且我们个个都好脾气,连诗人也从云端下来入了伙,所以当我们发现这些好东西得统统堆在一只盘子里、还得赶在火车开走以前堆完时,我们也只是笑一笑。
我们正吃着,列车员过来,每人另收一元九角,因为我们坐了观景车厢。我们付了钱,说了那位百万富翁几句不客气的话;可是对中国的门道多懂了一点以后,我确信我们冤枉了他。我敢断定,那位精明而眼尖的列车员是把我们打量了一番,看出我们并不认识那个美国人,于是收了这笔钱,好处归了一位绝顶聪明、而且实在该得的中国铁路职员。
我们平时想到中国人,很少给他罩上一层传奇的光彩;可这南口关偏偏最能把我们从前的想头全打翻,给中国配上一个野气的意大利、或是中世纪普罗旺斯那样的背景——只不过,我们西方的野蛮人容易忘掉一件值得记住的事:在中国,一切向来都在更大的轨道上运行;西方世界有十个人的地方,在中国你可以数出一百;一百的地方一千,一千的地方一万。
冬夜里,南口关该是什么光景?星星像钢的尖,溪水冻在铁一般的握力里,静止的空气凛冽、坚硬、寒冷,带着北方冬天那种刺骨的螫痛。山坡上烽火台里的火熊熊烧起来,投下红光,传递着恐惧与警告的讯息。守墙的人顶不住了,蒙古的大队正翻过屏障涌进来;凡看见那片红光的人,都该披甲起来,去守这道关口,死在守它的地方。他们死了,关守住了;他们又死了,入侵者把他们的尸首丢给狼和乌鸦,长驱而过,把那一边的土地据为己有。
可是南边的地方是中国,是万古的中国,她能把别的民族吸收进去——蒙古人也好,满洲人也好,西境来的人也好——都化成她自己的一部分。
这就是我在南口关读到的讯息。我的想法改了又改,平常我并不相信自己那天读出来的东西。但当时它确实深深印在了我心上。中国没有死。当年构想并筑起那道雄伟长城的那种精神,如今仍旧活着。整条山口,沿着那条古老的骡道,并行着一条新路,一条西方的路,一条铁路;它的规划、测设与修筑全由中国人自己完成,除了中华的子弟自己到美国和英国的学校里取来的那些本事以外,没有借一点西方之力。而且它不但修得扎实妥帖,比西方许多铁路还好,你看——中国的那种精神进去了:不是她那些为一口面包、一顿糊糊挣命的穷人的精神,而是那些构想并规划了长城、那座美丽的喇嘛庙、紫禁城里轩敞的院落与壮丽宫殿的人的精神。他们筑的路堤和弯道、隧道和拱洞,件件是美的东西,看着叫人心里生喜,铁路从来没有这样过。他们筑成了一条配得上南口关的铁路——这句话的分量可不轻。他们是两千年前筑起长城那些人的嫡系子孙。可敬,可敬!
随后有一个铁路上的人同我谈起来。铁路也许是美的,可是造价高得毫无道理。最好的主意都是从欧洲来的;这些高度文明、甚至文明过了头的人,能看出美、能造出美,那自然靠得住;问题是,他们能不能像经营一条铁路那样去经营一条铁路?他认为不能。他们不知怎的把那股劲头丢了。好吧,我们走着瞧。有一件事似乎是确定的:我们西方人同中国人之间,隔着一道极深的鸿沟。我们隔岸望过去,有时纳闷,有时怜悯,有时钦佩,可我们不能懂得。
第八章两处善举
——瞎子是怎样造出来的/「先生」/穆瑞牧师/「使命」/地理/嫁人/一个勇敢的小探险家/瞽目学生的惨死/一两银子的存款/传教士这一行/好行善的中国人/一所佛家孤儿院/丧礼的请帖/一位有学问的方丈/最小的孤儿/怜悯与慈悲
那个弹给村里人听的瞎眼乐师,落日照在他那双看不见的眼睛上——这个人一直留在我心里。为什么偏偏是他,我说不上来,因为在中国,这原是极常见的景象。失明是可怕的灾殃,而中国人凭他们那些不讲卫生的习惯,多多少少是在自己制造瞎子。他们还没有养成洗澡的风气,住在污秽的环境里,看上去倒也快活;他们不管新生婴儿的眼睛;他们害天花,害眼疾;剃头匠拿着带病菌的剃刀,不但把眼眶外围剃得干干净净,还本着一片「弄得清爽利落」的好心,尽可能往眼皮里那层娇嫩的地方刮进去。结果如何,你随便哪天在北京街上、在中国任何一座城里都看得见。中国的乞丐,模样总是骇人的。他是有行会的。他要的就是招人可怜,若从干净整齐做起,在他看来便是走了岔路。何况在中国,虽有不少人整齐,我疑心其中极少有几个能被我们这些傲慢的西方人称作干净;而在一群不干净的人里头,瞎眼的乞丐格外突出,是我平生所见最污秽的生物。在乡下人来人往的路边,我一次又一次看见半裸的男人,仿佛生下来就没见过水,身上裹着——不如说半裹着——脏透了的破布,本该长眼睛的地方是两个红生生的烂疮。他是那样可怕,那样一个惨不忍睹的人的样本,简直连可怜都可怜不起来了。然而瞎子在中国人那里,哪怕在最穷的中国人那里,总还得着几分敬意和体谅。最粗野的洋车夫,也决不会当着他的面叫他「瞎子」。那是失礼。他纵然只是个乞丐,无依无靠,饥肠辘辘,蓬头垢面,过路的人仍旧称他一声「先生」——「先生」的意思是「先我而生」,这是给教书的、行医的、以及地位和年齿在上的人的敬称。
不过纵然受人敬重,失了目力的人,命运总归是苦的。在哪一国都苦,而在中国尤其苦:在这里,就连五官齐全的人,也有成千上万的挣扎在饿死的边缘上,要把一个人推过那道坎,只需轻轻一碰,轻得不能再轻。就连中国人那样紧密的家族关系,也帮不了他们多少,因为最强的尚且受苦,弱的只能撞墙。何况瞎子能做的行当极少。他可以说书,可以算命,可以做乐师;倘若他的才分不在这几路上,我实在想不出他还能干什么。就算干得成,他也得靠人施舍过活,而这些人自己也没有多少可施舍的,自然把那一点看得很紧。一旦瞎了,便再没有别的办法。中国那美丽的蓝天,那金色的阳光,全没有了,剩下的只是黑暗——有时暖,有时冷得刺骨——那团裹住人的黑暗,对许多人就意味着无助与饿死,最好的情形也不过是半饥半饱,而他们照中国人的样子,一声不响地忍着。
从前有一个人,站在北京内城墙外的乞丐桥上卖《圣经》,像谁都会注意到的那样,注意到了打桥上走过的瞎子有多少。难道没有人肯可怜他们么?——穆瑞牧师问——那许多把一生献给了向异教之民传福音的人里头,难道没有一个肯伸手?
「什么?」有人说,「你明知中国人已经在说我们传教士抓小孩去挖眼睛配药,你还要办一所瞎子的教会学校,给这种话添佐证?」后来见他还是坚持——「他们需要我们,他们需要我们,」他说——那些人便道:「你既然这样热心,怎么不自己去办?」
在他,这就是「使命」。他为什么不能自己去办呢?于是他当场动起手来。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花了多少钱,受了多少难,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四月里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在北京内城东边的一条胡同里闲走,遇见了那所房子——或者不如说那一簇小房子,因为一切全是中国式的:几个院落,几个小园子——那便是瞽目传道会。
穆瑞牧师已经安息了,他的妻子和女儿仍旧把这所学馆办下去,等他那个远在英国受训的小儿子长成,好来接他的位置。各处教站送来五十名学生,男孩女孩都有,在这里受教育:教他们照盲文法读和写,教他们奏乐器,并且预备他们去做传道人——传教士自然认为这是一切职业里头最要紧的。至于我,我只关心这些不幸的人过得快活不快活,或者说在这种境遇下能有多快活;我倒觉得,一个传道人——一个尽管有此残疾仍觉得自己有几分分量、有资格把他心里看为极重的事讲给同类听的人——多半是最有指望快活的。女孩子学的同男孩子差不多,另外还学织毛线,以及她们做得来的家务。
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去到那里,想到这些年轻的人要永远待在黑暗里,觉得凄然;不过我不能不说,凄然的只是我的心思。女孩子们手里拿着活计,笑着走进前院来看——看,亏我说得出口!——看这个生人,并且照相。四月金色的太阳洒满了石板院子,盆里的花草都开着;女孩子们穿着中国衣裳,朝人家告诉她们我所在的方向深深行礼。四围是中国房子那种古雅的屋顶、精巧的花格窗和东方的气象。她们起初很庄重,因为要见的是一位年长的、又被她们当作长辈的女人,便觉得说说笑笑不合体统。我说起她们怎么这样正经,领着她们的穆瑞小姐笑了。
「哦,她们很快活。她们并不觉得自己命苦——至少现在还不觉得。她们很得意,因为学了这么多东西。她们能读能写,会织毛线,还学过地理。」
地理像是一桩了不得的本钱。一会儿,她们知道自己可以放松了,就说说笑笑起来,说照相多么让她们得意。她们坐在那里织着,一面说话,一面分毫不差地照吩咐做,因为她们同所有中国人一样,极懂得什么叫合宜。有一回,一位朋友带了台留声机来,开给她们解闷。
「我真恨不得把她们一个个摇醒,」穆瑞小姐说,「最逗的段子,她们也一本正经地听着,一声不响。」等那位表演的人走了,她责备她们:「你们连笑都不笑一下。」
十几个急切的声音答道:「哦,可是忍着不笑太难了。我们多想笑呀,可是我们觉得那样不合适。真是太难了。」
中国女人的命本就苦;在我看来,这些可怜的小姑娘更要苦上一倍,因为中国女人唯一的指望——生个儿子的机会——也同她们无缘了。
「而且她们永远不能嫁人,」我难过地对穆瑞小姐说。
她那双明亮的年轻眼睛里泛起笑意。「哦,那可未必。有些人说不定能嫁。她们书读得这样好,中国人是看重读书的;再说中国人家里做事的人多,一个瞎眼的媳妇也不见得就那么没用。前些日子我们才听说,我们的一个女孩子出嫁了。」
我便换了一副眼光再去看她们,心里盼着:世上会有许多人家,乐意给儿子娶一个懂地理的媳妇。
我们从外院走到里院。那是一座假山园子,照地道的中国样式布置着花木和石山,一条弯弯的小河上架着石桥,一个小小的湖——如今湖里没有水了——许多藤蔓把石头遮住。这是个很可爱的地方,不过瞎子自然不许一个人到这里来。太危险。可是有一回,一个好奇的小男孩不服这管束,独自去探了一趟险。他在黑暗里摸索着,跌进了那条河——河岸是水泥砌的,很陡——爬不上来。你以为他会扯开嗓子大喊,好叫人来救么?中国人不是这个路数。他违了规矩,命该如此,他就该受着;于是他在那里躺了整整一天,一声不吭,直到傍晚点名,才发觉少了他,派人去找。就连这一顿教训也还不够,因为他后来又一次不见了,人们又一次在假山园子里那许多陷阱之一里找到了他。这对他是一片未经勘探的国土,为看看那里究竟是什么样子,他情愿冒不小的险。
在他们熟悉的那几处地方,他们一个个都能到处跑,上台阶下台阶,出院子进院子,穿堂过道,跟看得见的人一样利落。男孩子们从教室里出来——他们在那里学读、学写、学唱歌、学弹风琴——然后像别国的男孩子一样满院子撒欢。
他们一天两顿饭,一顿在早上,一顿在下午四点;此外茶和馒头随他们要多少有多少。穆瑞太太为饭厅地上石板的潮湿向我道歉。这是中国房子,石头地并不表示穷。石头潮,是因为十二点钟男孩子们要来给自己倒茶喝,自然弄得一塌糊涂。厨子忙,不能老守着他们。因为这桩善举办得极简朴,看得见的人极少:一个厨子,一个打杂的男工,一个照管女孩子的妇人,一个年老体弱的门房——胡同那张照片里,可以看见他就站在门外——还有两个专管做盲文书的人,因为做书和装订总得有看得见的人经手。除这几个人以外,这里全归瞎子自己:他们自己学,自己玩,自己吃饭。
我拍的照片里有一张,是男孩子们下了学在玩猫捉老鼠。大家手拉手围成一个圈,一个孩子轻手轻脚地钻进钻出,另一个在后头追。在他们的黑暗里怎么玩得成,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叽叽喳喳,又笑又嚷,快活得很,虽然他们说的话我一句也听不懂。男孩女孩一律穿本地那种寻常的蓝布衣;男孩子头发剪短了,因为如今辫子——梳头法子里顶古怪的一种——正在渐渐废去。女孩子也穿得像庄稼人,裤脚在脚踝上收得整整齐齐,头发梳得又光又直,在脑后编成一条辫子,很像英国的女学生;不过小的几个前额剃光了头,很难看,却合乎中国的规矩,中国人总要把小孩的头至少剃掉一部分。
男孩子们玩耍的那个院子里,有一只摇木马,一件破旧不堪的玩具,没有尾巴,没有鬃毛,也没有眼睛。你若知道它的来历,就会觉得这玩具很可怜。它是穆瑞牧师的孩子们省下零用钱买的。他们也想从自己那点点积蓄里,替瞎子做一点事;而瞎孩子们一拿到它,头一件事就是把它的眼睛抠掉了。他们自己看不见,就不打算让这匹摇木马在旁边窥探他们。
他们一切都按本地的样子过日子,这是明智的。他们吃的是下层人家里过得去的那种饭食:许多馒头——是蒸的,不是烤的——许多菜蔬和汤,汤里只放一点点肉;这是他们吃惯的、也最爱吃的东西。他们的床,我曾想法子拍下一张来,就是寻常的炕:一个石头台子,夏天睡三个人,冬天睡五个。炕底下有个小灶,可以生火烘暖;上面铺着席子,各人摊自己那床棉被,白天卷起来。
我原以为,瞽目传道会是一桩这样好、这样大的事业,在任什么人心里也激不起恶感来。它所要救助的,正是中国人自己都很敬重的一群人;然而义和团闹起来时竟那样疯狂,就在传道会外面的胡同里,四十名学生连同他们的教师,在残疾之中束手无策,被那些容不得西洋人和西洋人一切作为的人杀死了——纵然那些作为是慈善的作为。
在中国,比在我到过的世上任何地方,我都更常想起《圣经》里的那一段:那位怜悯人的主将近耶利哥的时候,有一个瞎子坐在路旁讨饭。他听见许多人经过,就问是什么事,人告诉他:「是拿撒勒人耶稣经过。」今天我们不能再叫瞎子看见了;可是走过北京的街道,再转进这所瞽目传道会——看它对无助的人那份周到的照料,看它把黑暗的生命照亮了些——我们便知道,当年站在乞丐桥上的那个人,是像他的主从前怜悯人一样地怜悯了。凡他能做的,他都做了;后来的人又忠实地踏着他的脚印走。还有谁能做得更多么?我想是没有的。真的,我想是没有的。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万有的主问那个瞎眼的乞丐。
他说:「主啊,我要能看见。」
如今担起照料瞎子之责的人,不能再这样阔绰地给了。他们担的是更难的一份:他们以不倦的耐心、不懈的勤勉去照看、去伺候,然后站住,等着。
我对瞽目传道会佩服得糊涂了,便开始这样想、也这样说:传教这桩事业,我向来认为该先管自己本国的人;可是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它至少是站得住的——这里对病人和残疾的人毫无照应,慈善二字更是闻所未闻。这话我说过很多次,每一个外国人都点头称是;直到最后来了一两个人,干脆利落地叫我明白:什么事实都不知道就下断语,是何等的糊涂。
在中国的外国人分作两大营:不是传教的,就是反传教的。两边都极认真。当然啦,凡事总有两面,正如那个小姑娘看出来的——她的同情心跑到那头可怜的狮子身上去了,因为它没分到基督徒。
中国需要医务传教士,需要得同伦敦或纽约的贫民窟一样迫切;而中国也会得到他们,因为世上有成千上万的人,关心那些讲实利的中国人的灵魂,远胜过关心一个基督教国家贫民窟里孩子们饥饿的身体和比身体更饥饿的头脑。从前传教士的日子比如今难过。他到一群瞧不起他的人中间去,不止一次殉了道;就算不至于殉道,他所服从的有些规矩也一定叫人难受。掌管传教会的当局曾经决定:传教士必须穿中国衣裳,连头也要剃、后面还得拖一条辫子——我以为这不智,因为你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一个欧洲人弄得像个中国人。据说一个脸像斧子似的苏格兰人,拖一条火红的辫子,那景象着实骇人,自然足以叫天朝的人印象深刻,至于是不是他本人所指望的那种印象,我就不敢说了。要留出一条像样的辫子,当然得好几个月,所以多数传教士入行之初都戴一条假的。有人讲过上海一个倒霉青年的故事:他的辫子丢了,事后好一阵子还不知道,照旧办他的事去。等他发觉丢了,便沿原路回头,把去过的地方一处处找。最后他找到汇丰银行,那件失物就高高钉在墙上,旁边有哪位爱开玩笑的职员附了一行大字,好叫众人都读得见:「本行不收一两的存款!」——给不知底细的人说明一句:一两是一笔钱,随银价涨落,合二先令六便士到三先令不等。
不过那样的日子过去了。如今的传教会明智些,医务传教士都是些和气、开朗、肯干的男男女女,在受苦的穷人中间做了极多的好事;他们是那样厚道,那样体贴,以至于我一想到西方大城里那些陋巷中有多少孩子——不,不光是孩子——需要他们的本事,就舍不得把他们的服务让给异教之民。他们也操心这些人的灵魂,而一种仁厚生活的榜样总归是好的。我还是舍不得把这一切都让给东方人,虽然我渐渐明白了:在这世上行善的路有许多条。我偶尔确实觉得,传教士在劝人祷告颂赞、劝人守一种略高于常人的德行上,用力未免过猛了些。把身子和灵魂两头都管起来,确实是可以管过了头的。不过我敢说到头来总归都对,而我这个什么也不做的人,最没有资格说三道四。可有时候我总忍不住想起那幅画:两个婴孩在谈论境遇,一个胖墩墩,一个又瘦又可怜、皮包骨头。
瘦婴孩说:「你怎么养得这么胖?我的奶消过毒,送奶的人消过毒,连送奶的车也消过毒,你看我这样子。」说着伸出他那双又瘦又饿的小手。
「啊,我的也一样,」胖婴孩安然道,「不过趁没人看的时候,我就爬下去啃一口地毯角,弄够了细菌,好把我这条命养得像样些!」
听着传教士们说话——说抽烟如何愚蠢,酒如何有罪,还有种种罪孽的样式——我倒颇有几分指望,而且不止是疑心:那些皈依的人,趁没人看的时候,怕是也爬下去啃过地毯角的。
这并不是说传教士里没有许多人努力照自己的道德准绳过日子——许多人是这样的,许多人过着克己自制的生活。我们都知道罗马教会的传教士舍弃一切,一进传教区便打算再不见自己的祖国;内地会的传教士里,除了独身这一条,许多人也差不多。他们的薪水极少极少,假期没有准,日子孤零零的。就是薪水优厚得多的美国传教士,也交出了自己的个性。我相信牧师们在这里挣的比在本国多,因为人们乐意捐给传教事业,而在本国,牧师的薪水常常是件伤脑筋的事。「远处的田总归看着肥美」;然而一个高明的外科医生,一旦中国人赏识了他,便从早忙到晚,所得肯定远不及他自己开业能挣的。会里给他一所舒舒服服的房子,他可以娶妻生子,毫无顾虑,因为每添一个孩子,每年补贴二十镑,直到成年;会里还保证每年有六个星期的休假,每七年有一年的长假,妻子儿女回国的船钱都由会里出。天下没有哪家商行能给雇员安排得更周到了。
在中国,用人便宜又好,饭食和厨子都极出色,气候——至少在北方——令人振奋,叫人喜欢。传教士们尽他们的本分,而且尽得很好,他们是西方文明的先行者。跟在他们后面来的是通商,虽然他们大多数人最不想的就是这个。在我看来,美国传教士唯一的麻烦,是悬在中国每一个居留者头上的那份危险——这份危险是所有在华外国人共有的。看着中国人那样彬彬有礼、那样恭顺,很难想到危险;可是赫德爵士有一句话说得干脆:「在中国,任何事随时都可能发生。」纵有新生的民国,纵有种种好前景,他这句话仍旧值得留意。
「你当真以为,」写中国的事情出名的庄士敦先生说,「中国人在基督教传教士来向他们讲道以前,根本不懂什么叫行善?」
我表示我一向是这样相信的。
「中国人,」他有点儿不平地说,「是世上最好行善的民族之一。」
接着他告诉了我一些事,那是我这个语言不通的外人恐怕多少年也弄不明白的。首先,中国的家族关系比欧洲各国强得多,一个人觉得自己有义务接济无依无靠的亲戚,其尽心的程度,在寻常基督徒看来简直荒唐;此外还有许多会社,专门帮助那些不幸而无人可靠的人。有救济病人的会,有照看孤儿的会,还有别的善举。甚至还有替穷人付渡河船钱的会!中国的河确实不少,不过这个会我得承认在我看来是多此一举:我见过的穷人,大多数还是连衣裳带人一齐蹚过河去更有好处。
不过我们自己也有不少糊涂的善举;而且即便中国的善举照顾不到方方面面,我们也该记得,中国在许多事情上是古老得近于远古的。这些照着远古路数办的善举,在满脑子西方卫生学问的人看来,自然骇人;可是我们只消读一读狄更斯和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就能看出维多利亚初年的慈善事业办得有多少毛病;倘若能窥一眼中世纪的麻风院,我们又会作何感想呢?——然而我并不怀疑,中世纪也有仁厚的心肠。中国人口多得要溢出来,而她在慈善这件事上,还停在我们亨利七世在位前后的光景。我们又能指望什么呢?
「你想不想看一所佛家的孤儿院?」庄士敦先生问。
我说想,他便答应带我去看一所他们正试着照西法办的。
那是个暖融融的星期天,风把北京路上肮脏的尘土卷起来,往我们脸上扑。我们先同两个洋车夫盘问了一番,看他们究竟知不知道我们要去的地方——其实是他盘问,因为我不会中国话。他们指着自家的各路神明赌咒说知道。他这才还是将信将疑。
「你干吗不雇他们呢?」我说——我糊涂地以为,这城里再没有别处的尘土和风能比六国饭店门口更厉害了。
「因为我想弄清楚他们是不是真知道我们要去哪儿。他们总赌咒说知道,怕丢了这趟生意。」
到底我们还是雇了两个像是大致认得路的车夫上了路,出前门进了外城,一直往西,穿过一片迷宫似的窄巷,巷子里挂着长长的中国招牌,两旁是挤得密密实实的一层矮铺子,卖瓷器陶器的,卖布匹和吃食的,卖灯笼的,还有一排排毫不起眼的中国鞋。街上自然是挤得满满的。有洋车,有驮东西的驴,有装着百叶帘挡强光的马车,有当当的铃声和前导的骑手,告诉人有要人经过;有骡子,有骆驼,有挑担或不挑担的行人,肩上横着扁担,两头吊着货;还有几个女人,用一双残废的脚颤颤巍巍地走着。每一个男人都在扯着嗓子向天地万物发表他对世事的高见。
「我真恨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有一回道路挤得我们两辆洋车并排走时,我对同伴说。
他笑了。「有时候你听不懂倒好。」随即他又改口,怕我误会:「不,总的说来,他们彼此是很客气的。」
有一次我们遇见一个人,手里拿着一叠纸。他站在什么东西上,略高出过往的人群,把纸分发出去——不是见人就给,看来是很有讲究地挑着给。我们两个都被认为够格得一张,我心里纳闷那些鬼画符究竟是什么意思。等我们再靠近到能说话时,我的向导告诉我:那是丧礼的请帖。有位女士生前一直为女子能受更广的教育出力,如今去世了,她的朋友要办一场相称的丧事,以表彰她的功劳。中国就是这样在变。
我们越往前走,房子越稀,出现了大片空地,地里正在收高粱和小米——因为我这第二桩善举是九月里去看的。城的灰墙已经在我们面前立起来了,庙宇却还不见影子。我们的车夫喘着气,汗顺着脸往下流,把薄褂子洇出印子来,却仍旧拉着我们往前跑,从没想过用一用造化给他们的舌头,好教自己省些力。开口问路,就等于让车上的外国人看出他们原先并不认得路,那便是丢脸。
可是车上有一个外国人早已看穿了这一层,他硬要他们去打听;不久我们便折回原路,到了那座庙,由主持这所孤儿院的方丈,以及一位会说德语、对孤儿院极热心的高个子中国人接待。
那天是一年里的大日子,他们正开年度的运动会。大门上头为这件事挂着一幅极华丽的彩饰。这地方是中国式的,一进进院子,四围是低矮的房屋;我们被人引着从一个院子走到又一个院子,最后来到一个大院子,或者说操场。这里有僧人和他们所养的孩子,还有一些被请来看热闹的观众,一律是男人,因为在中国男女不同席;第二天这场表演还要重演一遍,看客则一律是女人。人家热诚地请我再来一趟,我却觉得来一次也就够了。我们在一条长凳上坐下,面前摆着一张桌子,派了一个小孩专管给我们续茶;我这才得空四下打量,看看我来到的是怎样一群人中间。
这里有三十名僧人,养着二百五十名孤儿,教他们读书写字,教他们各样有用的手艺,实实在在给他们一个不错的开头,给他们一个自食其力的最好机会。到处是明亮的阳光,围墙多少挡住了风和尘土,运动会正热闹。场子上首有一间屋,可以俯看场内,方丈和几位属下坐在那里。他们穿着深色料子的宽袍,腰间系着带子,唯一的装饰——如果那也算装饰的话——是一串念珠;头上脸上,一根毛发也没有。邻近一所庙的方丈也介绍给了我,那人面容和悦,深思,有教养,一口牙齿白得像牛奶,极好看。我很遗憾不能同这个人说话。我隐隐觉得,我们也许能在一个国籍与种族都不甚相干的层面上相遇;不过那该归功于他的教养和胸襟,不是我的。
再就是那些孤儿了。他们一个个白胖,看上去吃得很好,穿本色白布裤子,上身是我平生见过的最鲜亮的蓝褂子。每人胸前别一朵鲜艳的粉色石竹,算是过节的记号,每颗头都剃得像台球一样光。他们瞧着又快活又康健;不过在我这西方人的眼睛里,最后那一条讲卫生的措施——我想那是讲卫生罢——把他们本来还算好看的模样全毁了。他们赛跑,套着口袋跳,捡圈儿,六个一簇站着,用尖细的童声唱些古怪而缠人的歌,据说都是爱国的、满怀对中国的指望的。赛跑头三名的名字,用黑字写在白旗上举着绕场一周,当场发给奖品——一块手帕或者诸如此类的小东西。
有意思的倒不在运动会本身——这种比赛,随便哪所办得好的男校里都看得见更好的——而在于这是中国破天荒头一回有这样的举动,而且是中国人自己办的。一个人若不是万不得已,竟去做剧烈的运动,一个人竟在长得白胖光鲜、吃得饱足之外还有别的志向,这同中国人一切现成的观念全然相反,因此必定标志着他们一大步的长进。
随后他们把最小的孤儿带来给我看,一个胖乎乎的小家伙,八岁,虽然气色很好,看着却小得多。多半他本来就更小。据我所知,中国人生下来那一年就算一岁,头一个大年初一又添一岁;这样,年三十生的孩子,到了初一便两岁了!小孩子身上总有很可爱的地方,这个笑眯眯的小家伙也是,虽然他那身本色白布的褂裤实在不衬他,头又剃得精光。人家叫他,他便向我伸出手来;我给了他一点点钱——真是很小的一点点——他深深一躬,随即穿过场子小跑过去,跑到一个正在看热闹的年轻和尚那里。他拽住和尚的衣襟,偎了上去,那人伸下一只温柔的手来抚他。按他所发的愿,他是永远不会有自己的孩子的,可他对这个孤零零的小流浪儿,却是个慈爱的父亲。流浪儿?他吃得饱,穿得合体,而在这里我亲眼看见他还得着疼爱——一个孩子还能多得什么呢?人还能做得更多么?我要再说一遍,像我看着瞽目传道会时说的那样:我想是没有的。确确实实,我想是没有的。这些僧人里至少有一个,正把西方人无论如何也给不了一个异族孩子的东西给了他——那份使人生柔和顺遂的温情。「有人带着小孩子到耶稣跟前,要他摸他们……于是抱起小孩子来,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
这些僧人所奉的教,在基督教诞生的时候就已经很古老了;然而他们奉行基督的训诲,比任何一个基督的门徒都不逊色。教义如何,何足计较?我们管它叫什么名字,何足计较?在这座古老的东方城市里,他们正用行为传着仁爱之道,人再不能做得更多了。
我们惯于以为慈善与怜悯是基督信仰独有的属性,然而这是在侮辱别的信仰里那许多善良圣洁的人。我并不轻看基督教传教士的仁厚与舍己;不过只要办得到,中国人的慈善与怜悯还是出自他们本族的人为好。因为一个异族人无论怎样温柔仁厚,他到底站在外边,而受惠的人,多多少少总是孤单的。所以我加倍地感激庄士敦先生带我来看这所孤儿院,让我看见中国人对自己同胞中那些无家可归、流离失所的孩子,能够好到什么地步。
怜悯与慈悲并不专属于西方各国。它们从至高者而来,是他所有子民共有的:卖《圣经》的基督教传教士在乞丐桥上怜悯瞎子,佛门的僧人在中国城里一座更古老的信仰的庙宇中把被遗弃的小孩搂进怀里。世上既有这样的爱,我们这些旁观的人,只能低下头来,献上感谢。
第九章中国的客栈
——动身往热河去/端/一辆北京骡车/中国的路/一条大道/露宿的指望/「客寓万商」/住过人的气味/千年的积尘/窗上的眼睛/路上的伙食/剁碎了的中国鸡
等我下得了决心,肯把自己从北京的迷人处拔出来的时候,有两个地方是我特别想去的。一个是东陵,就是那位了不起的皇太后和多数满清皇帝安葬的陵寝;另一个是热河,满洲人的行宫,远在北边的内蒙古,或者说在直隶省的最外缘上——在那种偏远地方,疆界本是含糊的东西。我盘算着能不能把两处并成一趟:看过陵以后不回北京,径直翻山到热河去。抱着这个念头,我四处打听,结果发现:认得某个去过的人、或者听说过好几个去过的人,这样的人有的是;可那个真正门儿清的人,我一次也没碰上。剩下的办法只有自己动身;而我当时就知道,我很快就要撞上一堆非克服不可的难处,其中一桩还不算最小的,是要坐着北京骡车走二百八十英里。这样安排唯一的坏处是:真撞上了难处而我又不喜欢,那也退不回来了。只有硬着头皮受着。
于是我雇了一个粗通英文的用人。凡是无关紧要的事,譬如我的晚饭,我大抵听得懂他说什么;凡是要紧的事,譬如路上的难处,我就听不懂了,只好猜;再不然,事情自己一件件摊开来,也就等于作了说明。这位先生是个小个子,在「揩油」这门学问上——就小姐的用人所能揩的而言——抱着极其高尚的见解;遇着体面场合,他穿一件黑缎子提花的长褂,两边开衩;而不论什么场合,他剃过的前额边上那一圈短发总是根根竖着,像一圈黑马鬃做的光轮。他满脸麻子,极快活,是个出色的用人,替我张罗着过了那么多难关,我只好原谅他揩的那点油——虽然在小事情上我偶尔也察觉,我付的不是双倍的价钱,而是该付的七倍。不过经验总是买来的。他是我头一个用人,我一个月给他三十元,人家也就照这个数目来揩我。在中国住满六个月以后,我确信十五元一个月就能雇到一样好的用人,而且觉得给得不薄了。
他名叫端。他替我雇了两辆北京骡车,每辆一个车夫、两匹骡子。一辆坐我和一部分行李,另一辆装我的用人、我那几件简陋的炊具和其余的行李。五月里的一个星期天早晨——是晴天,这话几乎不必说,因为华北五月里的阴天是例外,遇上了人还要欢呼——车来到六国饭店门口,我们就要动身了。其实是样样都齐备了,只有我不齐备。我浑身骨头酸痛,深信自己正要害一场流感。这可怎么办?我极想极想回到我那张太平的床上去。我并不想跑到我所不知的中国荒野里去闯;可是那两辆车我已经讲定了,一天七元,我觉得实在耽搁不起。也许野外的空气对我有好处。总之,我爬上头一辆车时还谢天谢地地想:这一路用不着我出什么力气。——这恰好说明,我对北京骡车知道得何等之少。我的一位男朋友和一位姑娘一清早起来,骑着驴送我头十英里;我们在一处坟地的松荫下一同吃了午饭,然后他们道别,我上了路,心里怀着好朋友临别祝福所给的那种熨帖。
北京骡车是一种很古老可敬的行路法子。当我们的祖先还只在身上涂着菘蓝的靛青、压根儿想不出什么带轮子的车的时候,中国的太太们已经坐在北京骡车的后半截里出门拜客了:车篷底下那是上座,路人看不见;用人坐在前头,那是舒服的位子——如果「舒服」两个字用得到北京骡车身上任何一处的话;因为尽管它出身悠久、门第高贵,倘若世上还有比它更累人、更难受的行路法子,我可没遇见过。它无非是一块没有弹簧的板子,装在两个轮子上,上面支一个蓝布的车篷——你若不是皇家的人,那就只能是蓝布——后面留一块地方放笨重行李。中国人就坐在车板上,看着也不觉得怎样;可是像我这样寻常的西方人,便把铺盖和一切能弄到的垫子在身边塞满,然后听天由命。人家会告诉你它有一样好处:车上没有什么零件可坏。可有的时候,真要是坏点什么,倒是天大的宽慰;因为木头架子固然结实不散,它把你从这边掀到那边,你自己却成了一整块又酸又青的伤。不行,就算路面再平,北京骡车我也不能推荐。
而中国的路并不平。人人都知道那句形容爱尔兰蛇的话:「那里没有蛇。」中国的路要是也能这么形容,那中国的路可就有福了;可是中国人烟稠密,总有些所谓的路,供人们来来往往。只是我极少遇见一条比路旁的地面更好走的;这一趟路上,我一次又一次遇到那样的路:从路上拐下去,走进旁边耕过的田里,简直是又轻松又享福。北方造路的方子似乎是这样:拣一块实在坏得不能犁、也不能派任何农事用场的地——说实在的,就是连山洪都嫌它难办而放弃了的地——在上面倒一道石墙,石头要大块的,务必留神让它们一刻也不平整地躺着,你的路就成了。
从北京往东陵去,头两三个钟头走的是一条铺石的大道,气派宏伟,规划铺设得正合一条大路该有的样子。铺路的大石块多半是奴工搬来的,是几百年前的事我不知道;如今石块高低不平,有些干脆没有了——虽然一块那么大的石头怎么会不翼而飞,我实在想不明白——所以只要办得到,车夫总把车赶到路边上去走,那里至少还有尘土给钉了铁钉的车轮当个垫子,颠簸震荡不至于那么可怕。
坐车走出北京近郊所费的工夫,同坐汽车走出伦敦一样久。我们先穿过那座巴比伦式的城门,大城墙落在了身后;城外,在耀眼的阳光下一切都显得灰扑扑、脏兮兮、卡其色的:无数小房子,路旁排着一溜摊子,摊上卖着东西——青菜和生菜看着很诱人,只要我能忘掉伤寒的危险——难看的肉,骨头,剔得一丝肉也不剩的羊脊骨,鸡蛋,一堆堆点心和小馅饼,鞋,衣裳,茶炊,凡一个原始社会里的穷人可能需要的,样样都有。路上是川流不息的人群,大半穿着蓝布衣:走路的男人,肩上横一根扁担、两头吊着担子的男人,驮着筐、驮着粮食口袋的驴,驮着白胖中国人的驴,驮着小脚女人从一处挪到另一处的驴;有北京骡车,有骡子,有小马。这熙熙攘攘的一群,同两千年前差不多还是一个样子。我心里琢磨:倘若我能窥一眼当年伊丽莎白女王时代伦敦的郊外,是不是也像这样?可是不像。这里的天又亮又清,日头很烈,走动的人群的脸是黄的,是东方人的脸。这群人像是当年在巴比伦或尼尼微的石场上做苦工的人;而且他们对自己、对自己在天地间的位置那份满足,恐怕是世上任何一群类似的人都比不上的。这个印象是我住在北京时被硬塞给我的,等我离大城越远、越走进乡下,它就越长越大。
不过过了很久很久,我才觉得自己真的到了乡下。到处是卡其色的土地,卡其色的房子——看样子是土坯砌的,却有秀气的瓦顶——到处是穿蓝布的人,到处有人在做活。田总是耕得极漂亮,没有篱笆,中国人文明得用不着篱笆;你看见石头墙,那只是因为石头既不能从地球上丢到太空里去,总得想法子摆布掉。这里那里,高粱像新麦一样冒出来,一块块鲜绿,在满眼的尘土中叫人松一口气;偶尔有树,柳、杨或松,看着叫人喜欢,那是标着一处坟地。随后,正当我开始盼着自己到了乡下的时候,前面又会耸起一座有城墙的市镇。
而在傍晚的暮色里,我们停了下来,头一回领教了中国客栈的种种不舒服。
我们动身本就晚,同朋友话别又花了那么多工夫,所以没能赶到原定的那个镇上,只在一个小村子里的一家小客栈住下了。我这头一家客栈,同大多数中国客栈一样,是一排一层的房子,围着一个大院子的四面盖起来。房间中间夹杂着牲口棚,里头是骡子和小灰驴,偶尔也有一两匹小马;院子里零零落落摆着石头的或木头的食槽。五月天气和暖,用不着把牲口都赶进棚里;何况住店的人那么多,棚里也搁不下所有的牲口。
这一切都东方得出奇。我记起——我不能不记起——从前也有这么一小群人,又困又乏,来到这样一家客栈:「他们在那里的时候,马利亚的产期到了,就生了头胎的儿子,用布包起来,放在马槽里,因为客店里没有地方。」
北京骡车颠过中国每一扇门槛上都有的那道门坎时——在中国没有人把舒服当回事,多一下少一下的颠算什么,北京骡车又不会散架——我正想着那一小群人。随后我到了院子里,人家搬来一条长凳给我下车。我大概原是可以跳下来的,可是一百里,约三十英里,已经把我颠得浑身僵硬酸痛。我的头也因为流感而发疼;等我看过人家给我预备的房间,我只是灰心地盼着:但愿这一家客栈也没有地方,好让我睡在露天底下。
可是头一天穿过那片平原时——平原上并没有山,却在慢慢地往山那边抬升——我就明白了:在中国,没有那种旷野行路的乐趣,你不可以睡在天底下,你非住客栈不可;这就好比你绝不会想到去伦敦的某个郊区扎营过夜。说真的,在瑟比顿或里士满一带找宿营的好地方,怕比在华北这些不长东西的山里、或者种满庄稼的谷底还要容易些。我一连三天抱着一线指望。我有一个舒服的睡袋,夜里天气又好,看来只要在路边稍远处扎下就行,虽然我连帐篷也没有。头一夜,当我闻到那些房间的气味——那股腥膻可憎、满是住过人的味道的气味时——我羡慕起我的骡子来,并且说:等我再往乡下深处走,我一定要睡在外面。
「客寓万商」——店主人用黑字写在红纸上,贴在门楣上。除非那些客商实在小得很,我真不知道他打算把他们安置在哪里。我打了个寒噤,想起我认识的一个人说过的话:「我受不了的是整夜不停的那股窸窸窣窣、爬来爬去。」我疑心这一回的客人正是小的那种,而且我怕人家要拿我来款待他们。此外还有用那种醒目的红纸黑字写的告白:凡贵重物件未交店家看管者,店家概不负责;又劝告客人小心火烛。我看着那些朽烂的茅草顶和可疑的灰墙,觉得这家客栈能摊上一场火,倒是它所能碰上的最好的事。你瞧,头一夜我格外挑剔。我以为下一家客栈或许会好些。我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中国有句俗话:「东山的老虎吃人,西山的老虎也吃人。」所以到处的中国客栈,都坏到不能再坏。住店的多半是赶车的;手头宽裕的人,凡有庙可住总是住庙。这一带没有庙,而且我那时也不知道即便有庙我可以借宿,于是只好认命,用我剩下的全副力气纳闷:究竟是什么样的恶运把我摆到了这个地方。我自然是可以回头的。在某种意义上,我是自己的主人;可是说到底,这世上谁也不真正属于自己。我有一本书要写,而写书的材料不是舒舒服服待在六国饭店里能弄到的;所以我极不情愿地往一个房间里张了张——那屋里正涌出一团团的尘土,气味比我平生想过拿来当卧室兼饭厅的任何地方都难闻。尘土是因为我曾郑重叮嘱过那位宝贝端:我一定要一间干净屋子;于是他郑重其事地派了两个苦力进去,把千年的积尘搅了个天翻地覆——我看至少有一千年——那尘土像是没有尽头似的。我除了替那些「客商」操心,还纳闷这一搅究竟从长眠中唤醒了多少可怕的微生物。由着它们不动,它们大约埋得极深,未必近得了我的身;可他现在把机会一总给了它们。不过话说回来,这也算公道:一个外国女人并不是一个礼拜里天天上中国客栈来的。等那屋里出来的尘土比我平生一次所见的都要多以后,我吩咐打水来,见什么泼什么;等这场折腾略略平息了,我才进去查看我的下处。
中国客栈的房间,彼此长得极像一家人。我总是设法要一间直接朝院子开门的,好多几分透气的机会。中国人一般不大用得着新鲜空气。要是依了端,他会把门关得死死的,因为那样才合规矩、才体面;那我就等于关在一间密不透风的屋子里了——朝院子那一面,整排都是极精巧的花格窗,糊着白棉纸,或者说糊着一度白过的棉纸。那纸整整一冬被烟熏透了,方才那一番苦心搅起的尘土,又有很不少落在上头。可是空气我非要不可,于是我叫人把窗纸从上头撕掉,一直撕到我顾及体面所能容许的地方为止。下半截,那些胆子大些、聚来看外国女人的人,便蘸湿了手指,轻轻在窗纸下部捅出洞来;随后就有一只眼睛出现,弄得我起初简直觉得,还不如索性把纸全撕光、自己住得舒服些。我走到外面去,明明白白让人看出我是真动了气;于是端——他对我的体面很有一套看法,或者不如说是对他自己的体面,因为我若不算一回事,他也就什么都不是了——派了一个「赶车的」在那里站岗,我这才重新退回我那不舒服的下处。屋里是石头地,算是相当上等的客栈了,差些的只有夯实的土地;有两把深色木头的椅子,很高,座面又窄又难坐;一张桌子,也高得难受;当然,还有炕。如今多数人对炕都不陌生了,可这是我头一回把它当一件正经用的家具来打交道。它是一个两英尺来高的石台子,造法使得底下生一点小火——真是很小的一点火——热气便顺着一套烟道通到整个台面上。上面一般铺着席子,席上总放一张炕桌,大约一英尺半见方、一英尺来高,而且——这倒不是有意的——上面糊着多少顿饭积下的油腻。
头一天我将信将疑地打量着那张炕。我觉得自己没法在这样的地方安身,一心后悔没把描写中国这桩事留给某位更经得起摔打的旅行家。炕上铺着一张草席,把石头的冷硬遮住了;我叫人撒上硼砂粉,跟着又倒下去半听基廷杀虫粉——虽然人家告诉我,中国的虫子倒挺喜欢基廷粉——这才敢叫人把我的床支起来。床边摆着我那只橡皮澡盆,是一位朋友送的;这一路上我每夜都从心底里谢她,它比我那只旧帆布盆好用得多。我确认了那个「赶车的」还在门口站着,这才动手洗漱、宽衣,钻进我的睡袋。
我住过的中国客栈里,只有一家能给旅客供饭,而我想那也只是因为它兼做饭铺。无论如何,外国旅客当然不会想着去吃中国饭;我同别人一样,自己带伙食。我带了米、茶和面粉。端用一只小得荒唐的炭炉给我做饭,那炉子我大概只煮得熟一个鸡蛋。除了这几样存粮,我一路就地取给,买鸡、买蛋、买葱、买又小又硬的梨;由端去买,算给我的价钱叫我纳闷:六国饭店究竟是怎么用一天那么点钱把客人管吃管住的。我从前总以为,论肉的韧劲,冠军该让给西非的鸡;如今我收回这句话,同中国的鸡一比,它简直排不上号。我们常买一种鸽子大小的小鸟,可是一只上了年纪的鸵鸟也未必有它韧。谢天谢地,我的牙极好,然而中国鸡还是叫它们对付不了。这时我才明白端为什么备了一把厨房用的斫刀,他管它叫「做饭刀」;于是懿旨颁下——鸡若不剁碎,我就不吃了。
可是头一夜,鸡我连看也不想看;接下来那道木头似的梨和米饭,我连笑也笑不出来。我什么都不要,躺在床上喝茶。风从敞着的花格窗吹进来,把我的蜡烛吹得淌了油,随后吹灭了。我先是热,接着是冷,始终难受;我瞪着那片被窗棂切成一个个方格的、微微发亮的夜空,觉得身上每一根骨头都在那里作痛,心里想:我是不是要大病一场了。
第十章东陵
——骡车治流感/窄路难行/死者有先行之权/命苦的女人/缠足/「打你,打你」/丢了的行李/「你得叫你丈夫来」/为难中写信/一个没有主人的女人/马兰峪/天下最完美的陵寝之地
可我并没有病倒。我发觉自己这一辈子常常是白操心。一件事,要么改得了,要么改不了。改不了便到此为止,急也无补于事。我是自己情愿到这儿来的——滋味是不好受,可除了将就着过,没有别的办法。第二天早上我就算不怎么快活,至少也没更糟;而要沿着那条累死人的路折回北京去,只不过是自讨没趣罢了。于是我随着太阳起身——那天的太阳又亮又和气——看了一眼我的早饭,喝了茶,便预备动身。全村人都看着我爬进车里。我觉得自己拼了命也走不动一步路了。车子隆隆地越过那道陡坎,又上了大路。
坐骡车看一个国家不是好法子,因为左摇右晃颠得久了,人会对活着这件事生出厌恶,只觉得只要车肯停一停,别的什么都无所谓了。再加上流感闹得头疼,那天早上我不但可怜自己,连我的出版人也一并可怜起来,因为我开始担心他要在我身上赔钱了。我记得是拜伦说过,天意——或者别的什么不便提名的角色——总是照看出版人的;也许正因如此,我后来得出一个结论:坐骡车赶路实在是治流感的良方。我若是躺倒在床上,身边有个和气可亲的人伺候着,端来牛奶苏打水,再给我一点我心里想要的同情,只怕要养上半个月才好;而实际上,从天亮到天黑都在露天里颠着,三天工夫我的病就完了;就连最难受的时候,我也还坐得起来,对沿途的景象提得起几分兴致。
渐渐地,渐渐地,我们越走越远,那座吞没一切的大城似乎被忘掉了,四周才真正有了乡野的样子。路面不是石头,就是深沙,沙里给来往的车轧出一道道极深的辙;而这条路占去的地面,只要百姓肯让,它便占多少。地是平的,平得不能再平,一路上尽是小村小庄。没有什么可引人下车步行的,路实在太难走,两边只有这条轧坏了的道和田埂的边。那田耕得之精细,世上大约从来没有过,一直铺展到远处发蓝的山脚下。有时候路陷在田地中间,深深地下去,又极窄,会车便成了麻烦事。这天我们遇上一辆乡下大车,比骡车长,上面苫着席,套着一头骡子两头驴。明摆着两车错不开,我心想这可怎么办,两边都装得满满的,谁要往后退都难。人家请我下车,我不大情愿地下来了;我的车紧贴着路坎停住,右边轮子都架到坎上去了,然后他们想让那辆车擦过去。不行,过不去。来了约莫十来个人,都穿着脏得不能再脏的蓝布衣裳,戴着尖顶的草席帽子,活像从旧式茶叶罐上走下来的人,围过来饶有兴味地瞧——换在斯塔福德郡,人也会这么围着瞧——可这并不能把车变小一点。后来他们决定把那辆乡下车赶上路坎,到上头的田里去。他们试了又试,把那头倒霉的骡子和两头驴抽得没命,可车太沉,怎么拉也上不去。中国人的耐性在这里算是看足了。不过真正显出耐性的是那骡子和那两头驴。我爬上路坎,坐在一块石头上瞧着,不好意思贡献我的高见,因为这些人赶了一辈子车走这些路,总该懂点门道,而我这辈子从没赶过两驴一骡的牲口。末了,牲口又挨了一顿狠抽,又被那分量压得退了下来,可怜的畜生。我这才站起身来插手。我不是请求——我是下命令。把我那两辆车前头的两头骡子卸下来,套到那辆车上去。我那头头骡表示抗议,它分明是说自己从没跟驴搭过伙;可是两分钟工夫,那辆车就上了坎,我们也能走了。我不下命令他们为什么就不这么办,我实在不明白,因为照例我对这些车夫是没有权威的,他们爱怎么走怎么走——我不过是个搭车的。
那天窄路又堵了一回,这回是一队出殡的。十个人吃力地抬着一口大棺材,这是没得商量的,在中国死人有先行之权,我们只有让路。我们费劲地倒回去,退到一边路坎稍低的地方,然后爬上去,上了庄稼地,往前赶到棺材前头,再下到路上来。
在中国,凡我到过的地方,你总也躲不开人。这一带的人烟比伦敦近郊还稠密得多;我在萨里的乡间小路上走过,半天碰不上一个可以问路的人,而这里眼前永远有人。不错,这里没有萨里和肯特那样绿树成荫的小路,整个原野平平地摊开,一直摊到远山脚下,仿佛什么也藏不住。天渐渐热了,男人们光着上身在田里干活,小男孩多半是一丝不挂,倒也都是些灵巧好看的小东西——要是洗干净了的话;小女孩身上的全部衣裳,就是一块蓝布方帕子,斜角朝前,挂在脖子上,用一根绳子在腰间一系;不过再往前,到了山里的村子,我见过小女孩也像小男孩一样,光着身子。只有女人,不论寒暑,一律裹到脖子。路边总有房子,村庄一个接一个,女人们坐在门槛上做活,我看多半是在纳鞋底;要么就是两个人推着村村都有的小石磨,磨麦子、磨小米或者磨玉米,供家里吃用。有时候是驴拉磨——一头驴花不了几个钱;可多半像是家里的女人,踩着那双小脚,一步一步痛苦地绕着走,推那沉重的磨盘,还用手把面摊匀,好让它磨得又细又匀。
可怜的女人!中国有句话,说女人是吃苦的;照我所见的那一点点来看,她们确实在吃苦。我早晚走过村子,常听见小孩哭。中国孩子出名地淘气,也没人管教,我本不知道这些孩子为什么哭,有些大约只是人性里天生的拧劲;可是一位女传教士,和一个瞧不起传教士及其一切事业的男人,都对我说:早晚哭的那些小女孩,是因为脚上的裹脚布又被勒紧了一道。那是一种时时啃噬的痛,小姑娘唯一能得的一点松快,是把小腿肚紧紧抵住炕沿。这么一压,血脉不通,脚就麻木,可压不了多久;血一涌回来,痛就更凶——而裹脚布再一紧,痛还要深一层。
「打你,打你,」母亲一边举起棍子打那受罪的小东西,一边嚷,「我给你裹脚,你敢哭。」因为中国女人不许把情绪露出来,尤其不许诉苦。这当然也是整个民族的脾性。男人也是能忍多少便忍多少,不吭一声。
这件事我始终看不惯。那份可怜、那份可怕,每回都要撞我一下;传教士纵然别的什么也没做成,单凭劝女人放足、免得可怜的小姑娘熬上好几年的活罪,就算做了一桩好事。
缠了脚的女人,走路的样子是绝错不了的。她走起来两条腿像木头做的,从胯到脚跟一节也不打弯。脚极小,像小蹄子,四英寸上下,套在绣花鞋里;要走得动,她得张开两条胳膊保持平衡。有人笑我「一味悲天悯人」,说我把女人的苦夸大了,我便特意去问了四位大夫,三男一女,都是天天跟这些女人打交道的,他们的看法全然一致:女人受的苦是极大的。小时候裹脚不但痛得厉害,就是裹成了,脚也常有病,常溃烂流脓;就算最好的情形,稍一走动,脚自然也要疼。
「你试试看,」一位大夫说,「把脚趾头压到脚掌底下,把足弓拗起来,直到整只脚不足四英寸长,走路只能靠脚跟着地——看你受不受得了;那是浑身上下都跟着受。人家都说,」他接着道,「中国老头儿里头和气慈善的很多,女人却个个是泼妇。这话我很信。不然还能指望什么呢?唉,中国女人的日子难过得很。我不信天下还有哪里比这更糟。」
谁要是不信这风俗压在女人身上有多重,不妨去问问任何一位在中国行医多年的大夫:因为缠足溃烂没人照管、烂成坏疽、危及性命,他一共锯掉过多少条腿。
「其实无所谓,」另一位我很熟的大夫说,「中国女人装一双木头腿,跟裹脚给她剩下的那两截也差不多!」
照例我是看不到开头的,因为女人还多少出来走动,小姑娘却都关在家里。可是这趟路上有一回,在山里一家破小客栈,围着看外国女人的人堆里有两个小姑娘,八九岁光景,分明是店主的女儿。一群褴褛人里,就她们穿得体面。小褂是鲜蓝洋布的,齐整的红布裤脚在脚踝上扎住,脚上一双小绣鞋,大小只够三岁孩子穿。腮上抹了胭脂,好盖住那可怜的惨白;脸上带着长久受痛的人才有的、叫人忘不掉的那种神气。站着的时候,她们把手搭在同伴肩上;一挪步,就难受得不得了。没人理会她们。她们不过是两个小姑娘,在受着习俗规定一个女人在被认作合格的玩物和奴婢之前必须受的那份罪。女人要想有一点体面,就非受这份罪不可。可怜的小东西,一声不叫,还说说笑笑;可她们那张脂粉底下发白紧绷的脸,害得我一夜没睡着,我觉得自己站在旁边容忍这种事,是对同类犯下的一桩恶行。
缠足还能要人命。有个孩子,父亲是鳏夫,不知拿这个不值钱的小女儿怎么办,就把她卖给了一个不三不四的女人。这小丫头才五岁,脚还没裹。女主人自然要替她裹上,好让她将来嫁得出去。可脚裹上了,小王兰的活计一样不能少。每天早上,还是个奶娃娃呢,她就得爬起来生火,给女主人端热水;那女人却并不肯照料她那双最需要照料的小脚。脚又疼又烂又脏,她还得做些小孩子做得了的家务,直到烂得只能躺着呻吟,成了那收留她的女人的累赘。末了,同院住的一个人可怜她。他是个泥瓦匠,在外国人城外办的大医院做过工,便把这个还不满七岁的娃娃抱起来,送到大夫那里。他说她哭了又哭,再撂着准得死。大夫接过来一看,只怕撂不撂着都是要死的。他当下拿起一把剪子,铰断两根筋,一只脚就掉了下来,还套在那只肮脏的小鞋里。整条腿都坏死了,他们把娃娃将养了一个星期,等她有了点力气,从胯部把腿截掉。她见好了,虽然大夫仍旧对她摇头。传教士们决定还是留下她;她渐渐复原,他们便张罗给她做拐。中国女人显然很早就懂得害臊,要给她量尺寸时,这小东西哭得死去活来。中国人极怕残疾,她以为拄着拐出去,人人都看得出她只剩一条腿,自己要被人瞧不起。她的主意是整天坐在炕上,那就遮住了。到底还是监护她的人说服了她;不久她便在教会院子里一蹦一跳地走动,人又漂亮又讨喜,很快交上了朋友,这些朋友忘了——更要紧的是,还教会她自己也忘了——她是个残废。有人送她一个洋娃娃,她把这宝贝夹在胳膊底下,东家串到西家,成天快活得很,中国人外国人都疼她。可是当初对她摇头的那位大夫说对了。毒已经进了血里,从她被送进医院那天算起,六个多月,她就死了。可怜的小东西!她总算痛痛快快地活了六个月。送她来的那个人给她做了口棺材,那些收留她、照看她的外国人把她放进去,让她抱着那个她曾经那么得意的洋娃娃,又告诉所有认识她的中国人,可以来道个别。他们来了,随后——唉,人心真是难说!——竟有人把那个可怜的、随便凑合出来的洋娃娃从死孩子怀里偷走了!
当然,虐待孩子这桩罪孽,离家近些的国家也有;说实在的,在信基督的英国比在异教的中国还常见。这一桩死,要归咎于女孩子不被当回事,也要归咎于缠足这个狠毒的风俗。
而受这份罪的女人,不是成百上千,是成百万。据说在城里,开通些的人家已渐渐不兴这一套了;可是在乡下,离北京不过十五英里的地方,正盛行得很。这「金莲」不但被看作美,而且一般人还以为,缠了脚的女人比天足的女人更懂得承欢主子。当然,男人是不能自己挑老婆的,那由他母亲替他挑,他连见都见不着;不过他可以打听,而且很自然地常常打听。他问的通常不是「她脸长得俊不俊?」,而是「她脚小不小?」就算他自己不上心,他家里的女人也会替他上心。
有个女人告诉我,在直隶北边,风俗是新娘子刚到,婆家的女眷便围拢来,让她坐在那里,一声不吭、听凭摆布,她们则对她的相貌品头论足。
「哟!长得真丑!」再不就是最刻毒的一句:「哟!瞧这双大脚!」
很多人会对你说,非要缠足不可的不是男人,是女人。倘若真是这样,在我看来,这悲剧只有更深一层。想想看,女人跟男人得隔膜到什么地步,才会毫无根据地以为:女人要讨男人喜欢,就非得把自己弄残不可。这也怪不得女人。她们既然愚昧到相信大脚女人休想做人妻做人母,除了给小姑娘裹脚,还能怎么办?哪个女人敢不给女儿裹脚,断送她一生做妻子做母亲的指望?唉,中国女人的命是苦的,被「文明」成了男人的玩物和奴婢。我一千倍情愿做个黑人女子,做塔夸那些精明能干的女商贩,或者克塔那些能干、独立的主妇。可要我做中国女人!老天爷可别。
要叫一个中国人明白女人也有权利——哪怕是外国女人,撇开男人也照样有权利——似乎极难。有一回在保定府,直隶的省城,离北京坐火车三个钟头的一座城,这一点尤其叫我印象深刻。我在路上丢了三分之一的行李,因为当家做主的那几位收了我一块半的运费,把行李分作三处;等我查出最后那一份塞在哪个角落里,火车已经开动,我只能安安心心地确信:它正以每小时二十英里的速度离我而去。不过站长向刘易斯大夫——我就住在这位传教士医生家里——保证说,第二天准给送回来。
于是第二天,我带了一个不会讲英文的苦力,往火车站去打听那批行李。苦力已经教好了该说什么,我以为他们不过是把我领到失物跟前,该付多少钱我付就是,事情也就完了。可我没算到我作为一个女人的身份——或者说,没有身份。
没有一个人会说一句英文。我看不出五分钟,保定府全站的人都围到了我跟前,七嘴八舌地把他们的高见讲给我听——讲天气也说不定,讲最近的政局也说不定。若是讲行李,我反正照旧不明白。有的穿卡其布,有的穿深色布衣、戴制服帽,多半人剪了辫子以后,留着下等人常有的那一头乱发。这样的约莫十来个,另有几个闲人穿蓝布衣裳,打着补丁,又脏又褪色又缝补过,有几个还留着辫子,那辫子像是睡了一个星期没打理过。他们都极想对这外国女人和气些,轮流着想法子让她听懂。白搭。他们要什么,我怎么也猜不出。末了人群闪开一条道,我猜那群嚷嚷的人是在说:「这件事非他不能办。」过来一个穿深色布衣的小个子,站到我面前,极有礼貌地把一根脏手指头点在我胸口上,那是告诫的意思。他懂一点英文,可实在只是一点点;我这才想起这是条法国人的铁路。
「您会讲法语吗?」我说,心里没底,不知我那点法文够不够使。
他摇头。其实在中国,要用别的话的时候,通行的是英文,是洋泾浜英文;我这位新朋友的英文还真不坏——就他会的那几句而言。不过话说回来,我跑到人家国家里,凭什么指望人家听懂我,我实在也说不上来。
「你的行李在这里,」他说得极慢,每说一个词点我一下。
「谢天谢地,」我松了口气,「带我去看。」可他理也不理。
「你——」他一本正经地接着点,「必须——叫——你——丈夫——来。」
这可把我难住了。「我丈夫,」我老老实实地说,「死了。」
眼看是僵住了。丈夫死了的女人,行李显然是没法交给她的。月台上的人,连闲人在内,个个出主意替这场僵局解围;我觉得这或许有帮助,便说他死了很久了,我是个孤零零的孤女,也没有兄弟。他们大概讨论了一番我还有没有别的可以负责的男性亲属,随后打消了这个念头;那位懂英文的又上来发难。
「你——住——在——哪里?」他一路点着把这句话点完。
「刘易斯大夫家。」我自己也觉得快要照他那调子唱起来了。
「你——必须——叫——刘大夫——来。」
「可是,」我争辩道,「刘易斯大夫忙着呢,再说行李他也不认得。」
又是一场长长的合议,随后一个绝妙的主意像流星似的划过人群。「你——必须——回去——写——一封——信,」我那位语言家断然地点了最后一下,往后一站,满堂的人都望着我,那神气仿佛是说:这下可算办得妥妥帖帖了。
我跟他们理论。我要先看见行李。
「行李——在——这里,」我这位朋友责备似的点着,像是替我这么糊涂惋惜,「你——必须——回去——写——一——封——信。」
「我就在这儿写,」我说。于是又点了约摸一刻钟,他们把我领到车站后头,弄来一只上了年纪的墨水瓶,和一支年纪更老、笔尖像根锈透了的针的笔,可是没有纸。大家四处找,凳子底下找,天花板上找,末了有个真有办法的人找出一张颜色刺眼的黄行李签,我就在那背面,费了点劲——除了笔不好使,纸上还像是有胶——写了一封信,开头是「敬启者」,请这位负责的先生把我的行李交给我的仆人;我在签子容得下的范围内把名字签得尽量花哨,然后退后一步,静候下文。
屋里人人都来看这份宝贵的文书。他们横过来看,倒过来看,还是不得要领。末了那位语言家照例点着说:
「看——不——懂。」
好在英文我是认得的,于是我摆出十足的架势,仿佛在赐人天大的恩典,把这篇高文当众朗读给那群钦佩的人听,连我自己的名字也念了;文字的法力如此之大,约莫两分钟工夫,丢了的行李就出现了,交到了等在一边的苦力手里!等我一走,大伙儿心里又犯起嘀咕来。一个女人,一个没有主人的女人,信得过么?他们互相问。于是站长打发人去对刘大夫说,非得有他的名片来证明这事不错才行!
在外国人早已见惯的城里,女人尚且这么不值一提,那么在偏僻地方我还能指望什么。幸好我本来也没指望什么。人们来看我,一向客气有礼,那是一种从老辈子传下来的礼数;可他们并不羡慕,这我感觉得很清楚——骨子里他们是瞧不起的。就像我在澳大利亚矿区见过的下层人看人一样,就像我自己在伦敦街头看一个穿着古怪衣裳的外乡人一样,这些乡下人就是这么看我的。他们的日子太平淡,有个热闹总要看个够,如此而已。
这种带轻蔑的好奇,到后来叫我有点受不住。我说不上自己是不是真害怕,可我渐渐明白了:为什么明明百姓都像是不怀恶意,传教士还是会送命。这些人自己是不会抢我的;可我若真碰上在北京被人吓唬过的那些强盗,我敢说他们没一个会抬一抬指头帮我,连一句话也不会替我说。我在他们的生活之外。
终于,到了马兰峪;起初还只在天边泛紫的群山,这时已然压在我们头上,我到了此行的第一站——东陵。那天我们走了四十英里,是我走过的最难走的路;隆隆地进了这座又脏又挤的小城城门时,我真是谢天谢地。
我们住进了我所遇见过的最小最脏的一家客栈。中国的城镇,哪怕最小的乡下集子,总叫人想起贫民窟,马兰峪比寻常的还糟;可我实在累坏了,睡得极沉。第二天日出时吃了早饭,便去看陵。我摆足了排场:坐自己的车,前头加套一头骡子,我坐在车篷底下靠后一点,仆人和车把式的头儿坐在车辕上。这时我才发现:装满东西的车若说是主面前的可憎之物,空车便简直无法形容了。不过头天晚上我们已经望见了围着陵的墙,就在城外那一边,我便这么安慰自己:受罪也受不了多久。
满洲皇家给自己找最后的安息之地时,整个中国由他们挑,他们挑起来是带着东方式的、全不把小百姓放在眼里的那副气派;然而——这是可取之处——他们虽然挑得狠,却挑得好。他们占下了群山刚起头的地方,那一片想必有好几英里方圆。土是从山上被雨水冲下来的肥沃淤土,而中国人口如此之众,一寸地也糟蹋不起。哪怕最小的一块可耕地,我这三天一路看下来,都被派了用场,耕过、种过、细细照料过,哪怕只长一棵果树,只收一把粮食;可在这里,我们进的是一座御苑,几英里的荒地,就这么皇皇然不管百姓死活地荒着。它坐落在群山环抱的一个大湾里,山是荒的、多石的、嶙峋的,上面不见一点绿,正好给这一片再完美不过的陵寝做背景。我原以为明陵的安息之地已经了不得,可是给尊贵的死者预备的地方,天下只怕再没有比得上满洲人在东陵所建的了。
一进门洞,车在一条几乎看不出来的道上凶狠地颠着,我便置身于一片杉松林中,越往里走越密。这里那里夹着一两株白杨或别的落叶树,绿得正是五月的绿;可这点浅色反倒衬得那些松杉更加阴沉,它们墨绿的枝叶把这地方的肃穆又加深了一层。枝叶缝里露出深蓝的天,树林时不时开阔一点,望得见外面光秃的山,褐的、橙的、紫的,却总是好看,云影在山上一路追逐,末了消失在山褶里。开阔、庄严、寂静——在这神秘而又实实在在的中国腹地,竟藏着这样一处埋葬皇帝和他们后妃的理想去处;我又一次看到——我每天都在看到——中国的另一面,与我在大城里、在乡下路上所见那些辛苦劳作的芸芸众生全然不同的一面。
陵就散布在这座大园子里,彼此间是长长的通道。陵有墙围着,墙是所有皇家园囿那种粉红带赭的颜色,一般有个看守的人;望过去活像一所所舒服的宅子,如画而雅致,远离城市的喧嚣,静静地独处一隅,正是一个人挣得歇息之后可以安居的家。我住的那家脏客栈,那个臭烘烘的马兰峪小城,虽然就在陵门口,跟陵的隔膜之远,却不下于诺丁代尔的贫民窟之于公园巷的大宅,或者帕丁顿那些龌龊寒酸的小街之于白金汉宫里国王的居所。鸟儿——中国那些多得数不清、又极受人爱惜的鸟儿——在树上唱着,迎接这光辉的五月早晨;唯一不合调的,是我那辆呻吟着、颠簸着、抱怨着的骡车,还有车把式的吆喝——据说他是在向骡子担保:它们女性亲属的品行断断乎是靠不住的。
树丛间这里那里立着高大庄严的大理石柱子,柱身刻着龙,顶上生翅,就像画上巴比伦和尼尼微的那种;还有一座大理石桥,气派非凡,那些大铺石的缝里长出草来——在这里,像在中国别处一样,这些石头似乎都标志着人的血肉何等不值钱,因为它们都是人手搬来的;桥柱顶上冠着象征云彩的形状,凝在石头里。这桥下面并没有河。它显然只是权力的一种显示,是那种压碎人的权力;桥那边是一条石兽的甬道。它们立在绿草地上——那是从饥饿的人嘴里夺来的绿草地——一路弯向牌楼,像许多年来一直立着的那样:马、象,还有些像是从《启示录》里走出来的怪兽,守着这安息之地的入口。它们远不及明陵那条神道上的气派,只是透着一股中国式的古怪;使它们有了尊严的,是那些生翅的柱子、那份寂静、那些阴沉的松杉,和背后亘古不变的山。
这时端神气起来了。我开始觉得这一切都是他替我安排下的,而且把最好的一段留在最后,好压轴。我们到了一片荒野的地方,人家请我下车。在无处落脚的地方下车,向来是桩麻烦事。我叫颠得浑身发僵,不想做什么杂技动作;而端总觉得伸出胳膊接住我、或者替我垫一垫,是他分内非尽不可的责任。他虽说又圆又胖,人却极小,所以事情反倒更难办:我总觉得自己真要摔下来,准把他压坏。可是抗议也没用,扶自家小姐下车是他该做的事,他是预备为此粉身碎骨的。好在这里有一层松针铺成的软垫,又香,我便爬了下来,没有平日那些提心吊胆。我们在一座小树山的陡坡边上停了一会儿,一条窄窄的小路绕山盘上去。这样一条夹在陡坡之间的朴素小路,在萨里的山里也见得着。它引人到一处幽谷去,可车是万万走不得的,非步行不可。我绕过山脚,瞧啊!眼前是一条铺好的路,新铺的,这样的路我在中国难得见到。清晨的微风在松针间拂过,发出低低的、神秘的私语;衬着背景,赫然是一片灿烂夺目的颜色——那是一层层金褐色琉璃瓦的屋顶,覆在那位曾经统治中国的伟大女人的陵上。她是最后一个对外国人的进逼作过抵抗的人,那抵抗终归徒劳;而如今一个外国人、一个女人,手无寸铁,孤身一人,竟可以平平安安地走来,站在她的墓旁。
也许这样看她才最好;反正里头我是进不去的,因为我发现钥匙在马兰峪,回去取至少要半天。再说我也并不想进去。我无论如何不肯拿那种俗气的细节——像我在小皇后出殡时见到的那样——去糟蹋留在我心里的这个印象。眼下这印象已经被我那小子略略糟蹋了一点:他神秘兮兮地走过来,偷偷用手指着那个并没有钥匙的守陵人。
「小姐赏个小钱儿吧。给他一块钱。」
我猜那人到底大概拿到了六毛,因为端一心要让这些人知道:他家小姐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
值,很值。
人都说中国的旧东西正在过去。「看哪,那报好信、传平安之人的脚登山。」他们会不会把这些陵一扫而光,把这片地分给百姓?我希望不会,我想不会,我祈祷不会。中国的今天同它的过去是分不开地绞在一起的。「犹大啊,你守你的节期,还你的愿吧。」有时候,美的东西即便代价再大,也该替一个民族保存下来。
第十一章一座有城墙的城
——数不清的城/城里的脏/通州/暮色里的浪漫/我自己的小城/城门/好客的女店主/秃头/女店主的屋子/回礼/「首恶已正法」/草草了事的公道/驰援西安府的传教士/哥老会/原始的攻守之法/宜君的洗劫
啊,头一座有城墙的城!后来这样的城我还见了许多,不少小得很,从这道门穿到那道门用不了一刻钟;可是每进一座,都像推开一扇通向过去的门,通向我们祖先的生活——那时候,我生长的那个国家还没人想到过呢。我还是小姑娘的时候,一心想嫁给一位德国男爵,一位住在城堡里的中世纪德国男爵;如今流感退了,脑子又能转动,我不由得想:这不就是我那位德国男爵那个年代的城镇么——连脏也一并是的。小时候我从没想到过脏,或者想到了也并不在意。有一点是确凿的:在我童年那片干净的土地上,我从不曾懂得人挤人、人堆人所生出来的脏,能脏到什么地步。中国人聚在这些拥挤的城里住,是为了安全——在这二十世纪里求个安全;因为直到今天,中国仍旧很像中世纪的欧洲,城门里头也谈不上绝对太平,可总比城外的旷野稍微太平一点。
我们过通州时,柔和的暮色正落在城垛和城墙上——造这些墙的民族固然极讲实际,却也是世上最富诗意的民族之一;我们过蓟州时,是清早,影子拖得长长的,阳光里含着新一天的指望。城门里正涌出一长串骡车、驮货的驴子、七头骡子拉的大粮车,全是往南边京城去的。
我记得这两座城,也许因为它们是许多座城的头两座;但遵化州在我心里永远是「我自己的那座小城」,是我独自一人仔仔细细逛遍了的那一座。一想到有城墙的城,我的心思总要飞回那座小城去——四分之三英里见方,蹲在群山脚下,那群山便是中国本部大平原的尽头。
在那里歇脚是端的主意。我本想在陵上多待一待,他却一口咬定。
「小姐要照相。还是遵化州好。遵化州相好照。」
遵化州并没有什么好照的。他跟车把式的头儿交上了大朋友,说不定他或者车把式在城里有相好的赌馆,或者相好的唱曲姑娘。反正我们是去了,而我不知怎么,事后倒觉得幸亏去了。
从陵上出来那条路简直骇人。两边山逼得极近,高、陡、嶙峋,皱着眉头压下来;而我们一路上去的那道乱石谷底,是我此后很久都不曾再见过的最荒野的路。说我被颠得七荤八素,还只是轻描淡写。我坐在一只垫子上,把铺盖围在身边,两手死死抓住车帮;只要我那两条酸痛的胳膊松一松劲,我的头,或者我身上别的哪块酸痛的地方,就要撞上车厢的木头——偏偏撞在我算准了木头绝撞不着我的那个位置。路上有小溪,溪上有桥,我尤其怕这些桥,因为桥面总是胡乱铺的石头,而路面同桥面接得齐不齐,是没人管的事;车上桥下桥那两下子颠,几乎把我的魂都颠出壳去。我想过下来走走,反正走得极慢;可是路难走之外,骡子还偏偏比我快那么一点——它们一小时三英里半,我一小时三英里;我只好认命,凑合着熬。这条路上我一分钟也不肯多耽搁。然而它虽这么坏,却还是我回到北京之前走过的最好的一条路。世上也许有比中国更坏的路,也许有比坐骡车更糟的走法,可我实在但愿此生不要碰上。
我们进城门时,暮色的影子正拉长;车子隆隆地穿过拱门,我照例又被带回十字军的年代——或者更远,回到巴比伦去;可里头同我见过的别的城一模一样:脏、寒碜、拥挤,凹凸不平的路面,躲也躲不开。护着城门的瓮城里,照例有卖点心的小摊,大而圆的扁饼,还有撒着芝麻的小烧饼,或者鲜粉色的糖块;有卖陶器的,盆盆罐罐什么都有;人们都盯着这个外国女人看,这个阔气的外国女人,坐得起两辆车呢。中国女人独自出门是闻所未闻的事,外国女传教士偶尔也这么走,可她们身边总跟着一个中国女人,而一个女人也不至于坐两辆车。不过有一点是确凿的:除了少一个男人护着,我这一副行头是挑不出毛病的。在乡下人和我路过的那些小城的百姓眼里,它显出我是个有钱有身份的女人。坐骡轿也许能替我再添几分体面;不过说到底,两辆骡车也就相当于一个人独占一整节头等车厢了。
据我打听,遵化州没有外国人。义和团那阵乱子里传教士逃走了,此后再没回来,所以我格外像一台戏;其实我路过的每座城里我都是一台戏,人们盯着看,叽叽喳喳,围着车挤,显然还把车把式盘问个不休。
人家告诉我中国的车把式多半是刁徒,可我同我这两位分手之前,倒很喜欢他们了。
他们是两个穿蓝布衣、不动声色的汉子,头上缠着脏布挡土;我也没有理由以为他们比别的百姓更爱亲近水,由此可见,我的好恶并不像我从前以为的那样,全由干净与否来支配。他们两个都生着艺术家的手——指甲极脏的艺术家;所以我这份好感里,说不定还有几分同行相惜,因为我指望诸位读者好歹也把我算作个小小的艺术家。他们替我编了些什么传奇讲给那些追问的人听,我不知道;只知道他们讲完的结果是:人群挤得更近,看得更起劲,而他们身上气味难闻,一辈子、一辈子也没洗过澡。我不再奇怪自己何以被车颠得浑身酸痛,我只奇怪自己怎么没落下更糟的下场;也奇怪这些挤过来的人,瞪着眼像是这辈子从没见过外国女人似的,怎么竟没染上什么可怕的瘟疫。
因为一进了遵化州,我便看不出它有什么好看了,任凭外头的城墙多么富于浪漫。我们隆隆驶向客栈,穿过的那些臭街窄得要命,街心上挂着一条条白的红的长纸,写着中国字;猪、孩子、吱呀作响的独轮车、挑担的人,把路堵得水泄不通。可我们到底颠过门槛,进了客栈的院子,院子很大,店里生意也兴隆。这一家像是兼开饭铺,因为我僵着身子爬下车时,一个端着托盘、盘里放着一小碗一小碗中国人吃的汤汤菜菜的伙计,光顾着瞧我,一头撞在车把式身上,闹出一场灾祸,引出好一顿难听的话。
院子里挤得很。有蓝篷的骡车,有骡子,有驴,各色人等都有;可留给我的只有一间又小又惨的屋子。屋子也极脏,而我极累。这可怎么办?
「好些中国大爷都住这儿,」端说,这话我完全信。临着这热闹院子的每一间花格窗屋子门口,都站着一两个体面些的中国人——长袍、剃头、辫子,一应俱全——每人手里一杆长长的、镶银的烟袋,懒懒地抽上两口,从眼皮底下打量这个外国女人,那是有礼数的看法。这外国女人又脏又累又难受,而那屋子瞧着实在没指望。车把式们一口咬定这是城里最好的客栈,何况我也懒得再出去另找。这时颤颤巍巍走上前来一个老太婆,小脚,独眼,脑后的髻上插一朵黄花,而那髻底下是个秃脑袋。中国是个女人秃头的国度。男人大约不大在意,反正他们有半个头剃了这么多年了;女人可一定在意,因为但凡办得到,她们总要把一头黑发梳得极其讲究。然而我见过许多女人,就像这位店家娘子,头秃得只剩几缕头发遮一遮那片光;可就是这几根可怜的头发,也要拢在一副黑绸做的、有点像角的架子上,旁边再插一朵花:一朵玫瑰,一朵粉色夹竹桃,或者一朵我叫不上名字的鲜黄的花。头发多的人,那朵花是给光溜溜梳得齐整的头做个收梢;可要是只有那副沉甸甸的绸角、五六根头发,其余的秃顶上抹着黑油,那就成了一场可怜的东施效颦。姑娘出嫁,丈夫一挑开盖头、把她交给婆家的女眷,她们立刻就把她额前的头发绞掉,绞出一个方角来,头发往后紧紧一拉,通常就拢进这副角里。我疑心正是这沉甸甸的角把头发压秃了;不过我认识的一位美国人断定是绞额发绞的。「剩下的头发,」他说,「就有点心灰意懒了。」
这位店家娘子极和善。她说我不能睡那间屋子,我该睡她的屋子,她自己到她母亲那里去。她母亲叫我吃了一惊。但愿我到她那个岁数模样时,也还有个母亲可投奔。
照例我是不同女店主拥抱的。在英国,我连想都想象不出自己会对一个穿着脏得不像话的蓝布褂裤的小个子脏女人生出什么特别的好感来;可她这番心意分明是善意好客,我又一个字也不懂她的话,且很不放心我那位宝贝端会把我的谢意照实译过去;我便只有把她那双极脏的小手一并握在我手里,热热地捏一捏,尽量用眼神道谢。
随后我去看了她的屋子。要穿过一间堆石灰的门洞才进得去,里头颇暗,地方倒不小,只是一边堆着饭铺的存货:中国的粉条,看上去像是明胶片的近亲;还有陈鸡蛋和别的说不清的吃食。自然有一铺炕,是一家子睡的大炕;一面墙上挂着一面大镜子。我的行军小镜子忘了带,便急着照了照,那影子照得我老实了。我本没指望这趟路会把我照得好看些,可我总还指望它没把我一边腮帮子肿起来、另一只眼睛糊起来。我觉得我不想跟那面镜子住一屋;不过屋里比镜子更要命的东西还有的是。那扇漂亮的花格窗,自打头一层白皮纸糊上去以后,像是再没开过,里头那股人住出来的气味,我这枝拙笔实在形容不出。我起初嫌弃的那间脏小屋,好歹还有一扇门,开向院子里相对新鲜的空气。我让端去解释:我看了她的屋子非常高兴,屋里样样都极可赞叹,可我万万不肯夺了她这份舒服。她实在是友好。我照着那面叫人老实的镜子,像个十足的女人那样,把几绺被车颠散的头发往上掖了掖;她立刻就要亲手替我梳头,还摆出一排上了年纪的梳子任我挑——她大约就是用这些梳子对付自己那几根稀发的。这可太过了。我只好谢绝,但愿她当作是我害臊。接着她拿粉条请我吃。我想说我没有什么可以回礼,端便插嘴道:「当朋友嘛,当朋友嘛。」于是我就当朋友,从这个中国山里独眼残足的小老太婆手里接了一把粉条,什么也没有回敬。但愿她待我的这份情分,同我此后永远待她的一样厚。
回礼为难,并不总在外国人一边,有时候为难的倒是中国人。我记得一个跑买卖的行商对我讲过:有一回他到了一个村子,请村里的长者吃饭,给他们喝白兰地——他们爱得很——又喝了利口酒,那在没见过世面的村中父老看来,简直是神仙才配喝的琼浆。第二天他要起身,一小队人朝他走来,其中一个托盘里托着一只中国式的无柄小杯,上头还扣着一只。他们说——他会说中国话,用不着通事——说他款待他们款待得极好,他们很感激,想送他一件东西,好叫他偶尔想起他们。可是他们村子又穷又小,实在没有一样拿得出手的;商量了许久,末了议定:最好还是送钱,等他到了北京或者别的大城,自己去买件东西。于是那杯子献上来,揭开盖,杯底躺着一枚一角的钱,合英国的两个半便士。在那些拿「文」算收入、一千文才合一块钱的人看来,这大约已经是很够分量的一份礼了。
我谢绝了她那间屋子的盛情,我看女店主并不怎么在意。多半她只是要我见识见识那屋子的气派。过了一会儿,她给我那间起初被我嫌弃、如今在我看来即便算不上安身之所、好歹也算个通风之处的小屋,搬来两只挺好的硬木凳子,和一张雕得很精致、油腻得厚厚一层的炕桌。
「她说了,得叫小姐住得舒坦,」端说,照例那口气像是这事全是他办的。
叫我大为吃惊的是,那两只凳子上铺着红羊毛织的坐垫,而那花样,我在斯塔福德郡荒原上一个以印染为业的小镇上见过不知多少回。如今在中国北方的山里,竟摆着他们劳作的成果,一块我们当年叫作「沃德尔布」的东西。
那天晚上我累得什么也不想做,吃完饭就上床。饭照例是摆在炕桌上吃的,脏用我那块寒碜的桌布盖住;好奇的眼睛看着我吃,正如我看着那些盛满的碗和空碗的托盘,在院子里没完没了地来来去去。
第二天早上,我那位和气的女店主领来两个也是小脚的女人给我看,两人都抽长烟袋,通过端说她们一个四十,一个六十,饶有兴味地把我和我的东西都查看了一遍。她们把我的靴子摸了又摸——那是彼得·亚普做的结实好皮靴——摸到后来我料着她们是想看看里头是什么,便脱下一只靴子一只袜子给她们瞧;她们把我的脚上上下下摸了个遍,那副样子像是这辈子从没见过这种东西,把我逗得不行。至少起先是逗乐,随后就叫我难过了。她们虽然也伸出自己那双可怜的残足,却并没有像我很想看到的那样,也让我还这份礼。她们领我穿过院子,进了另一间屋,那屋子的花格窗不知多少年没开过了,炕上坐着另外两个女人和两个剃头的小孩子。这两个女人年轻些,个子高,身量胖,脚小得——她们特意叫我看——在我看来简直不像撑得住一个人。我那小子不许进来,所以我自然没法同她们说话,只能笑一笑,喝点茶。
这两个年轻些的女人,身份显然要高一等,头发梳得极其讲究,衣裳也极华丽。一个穿紫缎子,缀着一点黑;另一个不过十八岁的女孩子,却已经出了嫁——头发不再梳辫,额角也绞方了——穿一件浅蓝织锦绸袄,配一条同料子的草绿裤子。她们脸上没有表情,体面人家的中国女人都是这副脸色;可她们也笑,分明乐意人家注意她们那双受尽折磨的脚;她们用炕桌上的茶壶给我倒茶。过了一会儿,四个人带着打扮得花花绿绿的孩子,都颤巍巍地出到院子里,两个年长的牵着刚会走的孩子,又搀着年轻的;她们踩着凳子爬上两辆骡车,我那两位上了年纪的朋友坐在外沿,由此我断定她们是仆妇或者家里的奴婢。
「中国太太,」端说;可她们是一个男人的太太还是两个男人的,我就无从知道了。那两位年轻的一身打扮,我是断不肯穿着它坐骡车走中国的路的;不过中国有句俗话:「出门穿新,在家随便」,所以她们大约也觉得我那身寒碜的鼹鼠色棉绉衣裳一样不成体统。
她们走了,我便出门去逛这座城。
这地方不大,四四方方,两条大街一南一北、一东一西,在城心上十字交叉。路面糟糕透顶。除了没有弹簧的骡车,别的车辆做梦也不会想从那路面上过;不过话说回来,这城建成以来这么些年,除了大车和独轮车,大约也从没人想过别的车辆。其余的街道不过是些臭烘烘的小巷,比起大街来还要窄——而那大街,换在别处我早该嫌它窄得不成话了:人挤得满满的,两边紧挨着的铺子又往外侵占。这些铺子自然没有玻璃门面,可除此以外,同英国大城里穷些的区所见的铺子也并没有多大不同。只是这里显然没有市政委员会来管街道该怎么用。染坊的人把一条条蓝布挂出来,横占了半条路,全不管过路人方便不方便;卖布的支起小桌小凳,堆着白洋布蓝洋布——这种事我在切尔西的国王路上也见过;卖肉的把那些极不入眼的货色摊开来,也占去半条路;有位先生要修房子,就在街上紧挨着自家墙根、最顺手的地方打泥砖;卖熟食的挑着小灶小桌,索性在路当中坐下,用一小碗一小碗的汤、白胖的发面馒头、煮鸡蛋和肉饼招徕过往的人。
这个藏在富于浪漫的灰墙后面、我在暮色里曾为之惊叹的地方,到了早上,同别的城全无二致:不过是一个抽掉了光彩与美的北京,街上熙攘的人不过是北京的穷苦百姓;只是这里像是光屁股的孩子更多些,梳着精致发髻、张着胳膊保持平衡、颤巍巍走路的小脚女人也更多些。我碰上一群人簇拥着鲜红的杠子、旗子、乐器和一顶红花轿,是娶亲的。那可怜的小新娘关在红轿子里,正往夫家去,从此永远离开父家。但愿她能讨得丈夫和夫家女眷的欢心。多半是讨后者的欢心更要紧。
迎亲的队伍闹得很响;不过那城里本来就是一片喧闹、肮脏、拥挤和恶臭。唯一清静的地方,是紧贴着城墙的一座小庙的院子。庙门外立着两个丑陋的塑像,双手朝外伸着,一副凶相;里头还有更多塑像,个个涂着最鲜艳的颜色。它们是什么来历,我学问不够,无从知道;只知道它们极丑,是艺术里最低的一等。
有那位黑脸、捧着摊开的簿子的记功过的神——说起来,记功过的神也的确常该板着黑脸;还有那个历来打动一切民族的永恒象征——对这个如此渴望子嗣的民族,想来尤其打动人——膝上抱着孩子的母亲。可在我这西方人眼里,它们都是丑的;唯一叫我心折的,是这院子里的寂静、洁净和安宁,这是这座忙碌的小城里唯一太平的地方。
我雇端的时候,以为凡我要人伺候的事都归他做,看来是我想错了。离北京越远,他的身份越尊,到这里他连最轻的一件外衣也不肯替我拿了。他的差事像是专管雇别人来干活。一个衣衫褴褛的倒霉蛋扛照相机,另一个提装底片的箱子,还有第三个捧着那块我取景对焦时要蒙在头上的黑布。抗议是一点用也没有的:我打发走一拨跟班,两分钟后又来一拨;而人人像是都得给钱——我常想,那大约是我付钱买他们看我的乐子——于是我认了命。
全城的闲人和孩子跟着我,我爬上马道上了城墙。城墙完好无损,一圈三英里,顶上宽十五到二十英尺。那马道想必从来就这么陡——中国人最不上心的就是舒不舒服——陡得几乎同城墙一样,石头又到处剥落了,爬到顶上很费事。端照中国人认可的法子扶我,手托在我胳膊肘底下;一上去,这城便脱胎换骨了,又成了我从平原上、从暮色里望见的那座浪漫的城。此刻清晨的阳光,满含着一天的指望,落在中国式的秀美曲檐上,落在数不清的树上——那些树带着娇嫩鲜明的新绿,这是春天给一个冬天漫长、酷寒、大地封冻的国度的酬报。
中国大多数城池的墙是方的,四角都是直角;可我到过的城里,至少有两座——通州和保定府——有一个角是砌成弧形凸出去的。起初我还觉得这式样好看,后来才知道那是奇耻大辱的记号。城里出过弑父的人。一出这样可怕的事,城墙就得拆掉一角,往外砌成弧形;再出一回,再拆一角,再砌;第三回也如此;可是这倒霉的城若第四回再出这种罪案,城墙就得夷为平地。不过在中国的史册上——那是比任何别的民族都长远的史册——这样的耻辱还从没真正落到过哪座城头上;因为一座城倘若倒霉到城里出了四个这样的罪人,他们通常总能花一笔钱,请一座还留着几个完整墙角的城,把这份耻辱替他们担过去。
我还很怀疑,只有犯事的人出身高门,罪过才会这样被记下来;因为我只听说过这两桩,而就在不久前的一九一二年,保定府出了一件叫全城震动的凶案。据说有个游手好闲的儿子,不去养家,成天摆弄他那只笼中鸟,带它出去遛,哄它唱,到城外坟地里给它捉虫子。他那可怜的老娘为他这副没出息长吁短叹。
「要不是为了那只鸟!」她说。
看来中国的纨绔子弟败在一只笼中鸟——一只百灵或者画眉——手里,正如当今欧洲的年轻人败在赛马上;可见人性到哪里都一样。这位中国母亲为儿子虚掷的一生郁郁不乐,有一天趁他出门,开了笼门,鸟飞走了。
他回来问鸟,她一声不吭,只顾拿她那把又大又快的刀,切着预备下到一大锅滚水里做晚饭的菜。他又问鸟。她仍旧不理,他便夺过她的刀,把她剁成小块,扔进锅里。他被捉住,受了审,判了凌迟处死——不错,就在当今的中国——可是他们并不认为有必要再拆掉一个城角。也许他们觉得,保定府有前朝那一桩耻辱也就够了。
遵化州的墙角还是当初砌的样子,方方正正;四角和四座城门上的敌楼,远看很有气势,该有的都有;可走近了我才看见,它们正在坍毁:门脱了轴,窗框破了,一派荒凉空寂。
「从前当兵的在这儿守着,」我那小子说,他的代词向来是乱用的。
「现在怎么不守了?」
「现在这儿没兵了。他上九十里外金矿做工去了。金矿是总统的。」
端已经弄明白了总统取代了满洲皇帝这件事,可我很怀疑遵化州的百姓弄明白了没有。回「小姐的客栈」的路上,我一路琢磨着中国人那种讲实际的头脑的局限:大约正因为讲实际,才想象不出共和意味着自由、平等、博爱。在街上小百姓看来,总统不过是顶了皇帝的缺,是管着他们的那一位,他的兵撤走了。蒙古在打仗,南边要造反,这些消息还没传到遵化州街上的人耳朵里;他们觉得兵总得派点用场,便断定他们是在九十里外替总统挖金子。
前些日子有个外国人到一家中国裁缝铺去做一身衣裳,觉得有理由抱怨:这位裁缝的价钱比上回请他做时涨了不少。掌剪子的这位应付自如,解释说自从「革明」以来,中国人穿洋装的太多,他不得不多要钱。
「你是革命党?」这位好奇的外国人问,很想弄清楚自由、博爱、平等究竟渗进去多少。
裁缝看着他,与其说是鄙夷,不如说是惋惜。怎么能糊涂到这地步。
「我不是革明党,」他一字一句地解释,那口气像是在教导本来无须教导的人。这是明摆着的事,「我是裁缝。」
革命的消息刚传到乡下时,百姓所明白的——如果他们明白了什么的话——只是从此没有皇帝了,因此他们以为从此不必完粮纳税。等发现有没有皇帝税照旧要交,他们便索性把总统摆到皇帝的位子上去。我很怀疑,若去问我这座小城里的大多数居民对革命的看法,他们也会像那裁缝一样回答:「我不是革命党,我是遵化州的。」
可说实在的,中国的文明至今仍这样像巴比伦和尼尼微,所以穷人但凡办得到,最好是让自己无声无息。他还谈不上祈求什么权利。他只求能不声不响地混过这一生,求别同管着他的那些势力打上交道;因为不论是谁有理谁没理,惨痛的经验早教会了他:吃亏的总是他。
我们在西方谈论中国时,对这一层体会得很不够。我们拿自己的尺子量她。将来也许有一天这样量是对的,但那一天还没有来。我们倒不如照《旧约》的年代、照尼尼微和巴比伦的年代那样去量——那时候,无产者、奴隶,在神眼里在人眼里都算不得什么。
有个人告诉我,一九一二年夏天,他在内地旅行,到了中部某省的一座小城,同遵化州差不多,也同这契丹国度里另外一千座小城差不多。驻在那里的兵久不发饷,索性把城抢了。不明事理的城里人,不肯忍气吞声以免招来更大的祸,反倒把苦情电告北京;于是命令下到带兵的将军那里:首恶必须正法。可是聪明的将军断不肯为难自己的兵。这位将军自然也不肯。然而公道总得有个交代,他也不为难。他派了一队兵到被抢的铺子里去,那里正有几个倒霉人对着糟蹋掉的货物伤心地翻捡。这些人当场就被拿了。那位懂中国话的英国旁观者郑重其事地告诉我:被拿的正是铺子的东家、伙计和苦力。那对凶蛮的兵丁算得了什么。总得有替死的。命令不是从中央政府下来的么。一共二十个人,有几个被他们当场打死在那里,其余的拖到衙门去。那位旅行者又气又无奈,跟在后面。商家自然是必定有罪的。在中国,凡不肯招认自己有罪、不肯承认判得公道的人,是决不处决的;不过他们有法子保证招认到手。不多时,这些不幸的人又被押出来了,剥到腰间,两条胳膊高高反绑着——就是说,已经预备好去死了。兵丁拖着他们走,他们向听不进去的耳朵喊冤。他们的妻子儿女出来了,跟着这支凄惨的队伍跑,抱住兵丁,抱住自己的丈夫和父亲,哀告饶命。她们绊倒了,那些兵——那些穿卡其军装的兵——把她们推开,从她们身上跨过去,拖着人往前走。那位旅行者跟着。没人理会他;他心里难过,可孤身一人对这许多人,又能怎么样。他们穿过又窄又脏的街道,经过自家被抢的铺子。他们四下张望,却没有人来救;前头走着刽子手,手里一把大快刀;而那些穿新式军装的兵,始终把这桩罪行的野蛮衬得更加刺目。不多时,他们把号哭的女人甩在后面,出了城墙,而那外国旁观者还跟着。
「有一个还不满二十,是个孩子,」他说到这里倒抽一口气,一边讲这可怕的事,一边擦着脸。
他们跪成一排,就跪在自家城墙皱着眉头俯视的地方,刽子手一个一个砍下他们的头。排头的死得还算快;可砍到这一排的末尾,那人胳膊乏了,最后两个头没能一刀砍下来。
「我看见一个人跳了四回,」这位吓坏了的旁观者说,「才断气。」
随后他们给北京拍了电报:秩序已经恢复,首恶已正法。
自从听了这人的故事,此后凡读到哪座中国城池「秩序已恢复」,我总要打个寒噤,心想又有多少无辜的人送了命。因为这一类事我听过不止一座城的,也不止一个人讲过;是好几座城的事,好几个人讲的。依我看,中国人把欧洲的报纸、西方世界的大报,学得极其忠实。这样的惨事,西方报纸上是从来读不到的,所以中国报纸上你也从来见不到这样的报道。说到底,他们不过是无产者,是巴比伦或者尼尼微的奴隶。谁去数过二十来个被杀的人?「秩序已恢复」,电报这样发给现代世界看;而在那座小城里,血淋淋的人头挂在城墙上装点门面,尸首扔在城外,任野狗和秃鹫撕扯。
听了这一类事,我也想过:一个女人独自出门走路,到底安不安全。是安全的;因为——讲了这些故事之后再这样说,也许听着奇怪——中国人骨子里比一般欧洲人更守法。不错,他更可能欺侮或者抢劫一个女人,而不是一个男人,因为他这么久以来一直把女人看得比男人轻贱得多,以至于他认真想一想,也实在不能相信天下竟有哪个民族会有别样的看法。然而她多半还是安全的,正如她多半可以独自从兰兹角走到约翰奥格罗茨而不受骚扰一样。她可能被抢被杀,在中国也一样可能被抢被杀。中国人自己被抢被杀的还少么,可怜的人。而且他们并不肯忍气吞声。他们一有机会,是要报仇的。
有个替英美烟草公司跑外的人——他很年轻,还不满二十八——告诉我,有一回他在一座小城外头碰上一群号叫的人,他照英国人那种知道自己拳头管用的气派把人分开,看见他们围着一个半填着生石灰的坑。坑里埋到腰的,是一个可怕的东西:一个人,眼珠被剜了去,眼窝里填满生石灰。
「我那会儿手边要是有枪,」讲这故事的人说,「我准一枪把他打死。我忍不住的。看来那是叫他不再受罪的唯一法子;不过说到底,我想他大概已经什么也感觉不到了——再说,那些人会把我怎么样,可就难讲了!」
他一打听,人家告诉他:这人是个强盗,抢人杀人从不留情;如今落到他们手里,他们就报了仇。这是巴比伦呢,还是尼尼微?我心里想。中国既有这样的事,人便觉得巴比伦和尼尼微的年代还没有过去。只消同几个深入过内地的人谈一谈,你就明白这些有城墙的城是何等的必需了。
一九一一年十月,陕西西安府杀满人、乱中又杀了八个欧洲人的风声传到北京,九个青年人结成「陕西救援队」,从京城出发,去救被困在那里的传教士。这几个青年中有一位,我有幸结识;他亲口讲的这段经历,替我把历史的书页一页页展开了。他们本是去救自己同色的男女的;可他们从太原府往西走,一路上百姓再三恳求他们停下来救救自己。哥老会正闹得凶;无论这个会当初立意如何,在从太原府到西安府的这条路上,它无非是一伙强盗,抢掠杀人,连有城墙的城也难保得住。一座接一座没有城防的村子被砸、被烧、被毁,村里人不是被杀,就是逃进山里。想想中国那酷寒的冬天就在前头,这意味着怎样的苦难,真叫人不敢想。他们自然是死了;而被强盗杀掉的,受的罪大约还算最轻的。
「我们能怎么办?我们究竟能怎么办?」讲故事的人可怜巴巴地问。
后来他们到了绥德州,一座有城墙的城;绥德州此刻正得意,它把强盗打退了。哥老会曾把这座小城围得水泄不通。他们垒起石头的高台,从台顶上往城里、往城墙上的守军打枪,又在这火力的掩护下想爬上城垛。可城上的人用长矛把他们捅下去,又浇下滚水;强盗终于退了,一队勇丁从南门杀出,扑上去杀了许多,还捉了三十个。这三十个人是不用等的:外国人进城时,城门洞上挂着一串人头。
可是绥德州的勇丁虽然打了胜仗,心里明白得很:这不过是一时的喘息。他们正把《圣经》上的话倒过来做,把犁头打成刀剑。土匪一得着人马就要回来,胜负归于强者,到时候真是「败者活该倒霉」。
「我们帮不了他们。帮不了,」讲故事的人伤心地重复道,「我们只好接着走。」
他说,那是旧中国,但愿是旧中国的最后一幕。那城里有英国传教士,一对夫妇,另一个男人带着两个小孩子,都是英国浸礼会的,穿中国衣裳,男人还留着辫子。他们把这几个人救了出来,一同带走;队里多了两个壮年男子,他们很高兴,虽说又添了一个女人两个孩子抵消掉;因为一路上处处是他们所置身的那个野蛮时代的凭据。柳条笼子装着的人头是路边常见的东西;狼从山上下来啃死尸,或者袭击病的伤的。一九一一年秋天那场「不流血的」革命里,旧中国是个可怕的地方。他们到中部县时,那里刚被六百人攻打过。
「我们扶那位太太进屋子过夜时,我得踢开一条正在啃死尸的狗,」讲述的人说,「我只能求她千万别看。」
可是宜君更糟。他们到那里时,城刚落到哥老会手里;他们开始觉得自己把那几个传教士从油锅里捞出来又扔进了火里。宜君是陕西山里一座有城墙的城,唯一的通路窄得只容一乘骡轿过。一边是陡峭的悬崖,另一边是城墙;城墙上正有人举着火绳枪、长矛和刀,一路奔跑着过来,一边嚷着叫阵,看那样子是要动手。最糟的是那乘轿子无论如何调不了头。他们停住,前面的城门开了,门洞正中架着一门老式的炮,旁边站着一个人,手里拿着点着的火绳。调头快走是不成的。丢下轿子也是不成的。看来是没有活路了。只消那些激动的人里有一个喊一声「打,打」,火绳一凑上去,那门老炮就能把这条路扫个干净。这时外国人这一队的领队走上前去。他把步枪扔了,把手枪扔了,把刀也扔了,然后手臂高举,赤手空拳站在他们面前——现代文明在这一刻向巴比伦的势力低了头。那是万分紧张的一刻。万一人家会错了意呢。
「我们几乎不敢喘气,」讲故事的人说。人人的心都停了。随后他们懂了。拿火绳的人把火绳丢下,招手叫这几个外乡人进城。
进那道城门、把自己交到哥老会手里,是很要点胆量的;他们提心吊胆过了一夜。这城被洗劫过了,街上流着血,男人被杀了,尸首横在街上喂乌鸦和野狗;至于女人——唉,在中国,太平年月女人尚且算不得什么,打起仗来她们就是胜者的战利品——那些日子,宜君是把观音忘了的。这一小队人整夜提心吊胆地守望着;天亮时得以平安上路,他们万分庆幸,后来到了西安府,把所有愿意被救的传教士都救了出来。
「真够刺激的,」我这位朋友说,为自己讲得兴起而半带歉意,「那是旧中国的最后一幕。这样的事再不会有了。」
刺激!听他讲,我浑身发麻——想到这样的事就发生在一年前,想到它就发生在这个国家里。这样的事真的再不会有了么?我一座一座有城墙的城走过去,抬头看着遵化州的城墙时,可没有他那么有把握。这才是那舞台该有的布景。同住在这样的城里的人和和气气、家常地说话,仿佛把时间一笔勾销了,把过去拉近了我,叫我前所未有地明白:那些曾经活过、受过苦、赢过,或者活过、受过苦、败了的人,同我自己几乎是一样的血肉。
回到客栈,我那位女店主朋友抱来她的小孙子给我赞叹。那是个没洗过的、剃了头的快活小家伙,穿一件没洗过的小褂;我想我把他赞得叫她心满意足了。她这一辈子生下来、熬过那么多辛苦劳碌的日子,显然单为在这孙子来到世上一事上有份,就值了。他那个系着蓝布方帕子的小姐姐在旁边看着,是不值一提的;然而她也有她自己的心事:我爬上车、车刚要隆隆地颠过门槛时,冷不防听见一声吓坏了的童声惊叫。回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小丫头——多半是个奴婢——抱着这位小少爷追着我的车跑,装作要把这家传的宝贝送给外国女人,祖母和一干人等笑吟吟地在旁边看着。只有那个不知内情的小姐姐,扯着嗓子拼命抗议。
我刚才还在想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的那些城呢!这一下却把我带回了自己的童年,带回巴拉腊特四周的山冈!我小时候见过多少回:把家里的娃娃递给「卖菜的约翰」,惹得弟弟妹妹们吓得尖叫抗议。「他们一定听话,一定疼小弟弟,再也不对他发脾气了。」如今我却顶了我童年时那位笑眯眯、和和气气的「中国佬约翰」的缺。说到底,人性走遍天下都差不多,在巴拉腊特阳光晴好的山冈上是这样,在中国北方山脚下一座有城墙的城里也是这样。倘若我们能把中间那道鸿沟架起桥来,我想我们会发现:在幼发拉底河岸上、在巴比伦的城墙底下,也正是一模一样的。
第十二章九龙庙
——渡滦河/一场沙暴/新客栈的凶险/被锁在屋里/圣山/废城/我的通事/陡得吓人的山/求子的女人/难以下咽的饭食/方丈/乞丐/烧香/路上的美
离开遵化州,我们就实实在在进了山。车慢慢地爬着,我但愿爬得还算体面——虽说体面并不是我的长处——我抬头望着高踞我们头上的山,有些地方几乎是直上直下的,像是有人拿一把钝刀把山坡粗粗削掉了一块;我看见其中一处峭壁上——离谷底总有一千英尺,反正在午后的阳光里瞧着有这么高——顶上盖着房子。我一点也提不起精神,凡是在骡车里坐久了的人都提不起精神;我谢天谢地,幸亏我不必上那儿去。我心想,那庙就算是天下最美的庙,我也不爬这座山去看它。这只能说明我没把我那位中国仆人算进去。世上或许有人单枪匹马敌得过一个中国人的意志。我不行。我如今明白了:我的仆人只要说出想要一样东西——他要的自然总是最合规矩、最有益于他家小姐的东西——他到末了总要如愿,所以挣扎是没用的,倒不如一开始就痛痛快快让步。
我们快到一条河——滦河,或者我该说「滦」,因为「河」本来就是河的意思——这时候云聚了起来,这是我动身以来头一回,看样子像是要下雨。
「得赶紧,」端仰头看着灰天和天上乱跑的云说;而在骡车上赶紧,是一件很受罪的事。
等我们到了河岸,风已经刮得发狂,这地方很大一部分——中国刮风时似乎总是如此——都跑到天上去了。这河又宽又浑,水不算深,流得很急;渡口正在谷面最宽的地方,两岸都是大片的沙,尽够风拿来撒野。风用起这些沙来,像是从前从没捞着过机会,非要一次用个痛快不可。那片沙滩上还有许多别人:有别的骡车,有装满货的乡下大车,车轮是整块木头砍出来的,钉满大钉,活像《笨拙》杂志上里德先生给史前的车画的那种轮子;有驮着货的驴和骡,有一身蓝衣、管着这些来往车马的人,还有几家小小的饭铺,都是粗陋的窝棚,专给这些人歇脚打尖。我到的时候,它们可没法叫人歇过来:风正把东西一件一件卷走,人人都在忙着抓住什么带得走的东西,或者放下来压上一块石头,好把它拴住。
「得赶紧,」端扶我下车时又说了一遍;风钻进我的外衣,扯着我的面纱,还真把我的头发扯散了几绺。
这一带已经没有桥了——我想是夏天发大水把桥冲走的缘故——大家都坐五板船过河,那是一种又长又浅的平底船,中间铺了板,好把车渡过去。骡子先卸下来,车子靠着在场所有人的力气——只有那个胖饭铺老板除外——弄上了船。
「得赶紧,」端又说,一边大手大脚地散着我辛苦挣来的铜子儿。我从前总以为在中国一两分钱算不了什么,如今凭着惨痛的经验知道了:那是要积成大数的。
偏偏就在万事俱备的时候,我那头领头的骡子——一头米黄色、有点脾气的牲口——对这种过河的法子表示不满,狠狠踢了一脚,挣脱跑了。尘土卷成厚厚的云团,可我隔着那层土幕还是不时看得见:十来个人在后头追它,它把后蹄尥得老高,一副嘲笑的样子,那份精神头,我真不敢相信是一头拉着骡车走过这么远这么难的路的牲口能有的。这时候,年轻些的那个车把式想出了一个高招。他决定骑上拉另一辆车的那头白骡。这是头看上去很老实的牲口,我料想它向来是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是蚯蚓也有翻身的时候,走了这么长的路还要被人骑,连它也受不了了。它一拱腰一尥蹶子,把车把式甩了下来;于是狂沙里有两头骡子在满地乱跑了。看情形它们很可能趁着这份自由一路跑回北京去;我渡那条河的时候,心里直犯嘀咕:这趟路我还怎么往下走,丢骡子是不是也算一个外国女人分内该出的花销。不过约莫两个钟头之后,它们还是被牵回来了;米黄骡子照旧神气活现,白骡却被这唯一一回自由的滋味弄得心灰意冷,此后我同它相处的日子里,它再没缓过劲来。
我们重新上路之前,沙暴已经过去;我正把那些山、或者戈壁滩、或者不管是什么东西,从衣褶里、头发里、眼睛里抖出来,端又催上了。
「得赶紧。」
可是不成,耽搁得太久了,原定要到的那个小镇是万万到不了了;太阳落山之前,我们拐进了一座山村里一家小客店的院子,村子就在那座圣山脚下——山顶上的庙,我整整一个下午都在望着。
进去我才喜出望外地发现:这地方干净,真的干净!!两个惊叹号还不足以还它一个公道。院子里几乎看不出住过人的痕迹,领我进的那间屋子,门上挂着新的蓝布帘子,墙是新刷的白,炕上铺着干净席子,炕沿的木头是新的,窗棂上糊着干净的皮纸。地自然只是夯实的土地,可那不要紧。我可以坐在炕上;何况这地方除了石灰味什么味也没有。我叫人把窗户上头的纸撕开透气,心里快活得很;端却是另一种看法。
「得留神,」他说,「这是新店。车把式不认得他。得留神。」他的神气那么郑重,弄得我直纳闷:我贪这份干净,究竟要冒什么样的罚。
他们显然是怕了,因为所有的行李——照例是捆在院子里车上过夜的——这回全卸下来搬进屋。我是值得抢的,我那口黑箱子里有合二十七镑光景的银元;照我一路所见,这笔钱足够把热河到北京之间的村子全买下来。不过急也没用,随端怎么心慌。再说他本来就有几分胆小,依我看,中国仆人都是如此。
他的害怕似乎也没延续多久,因为过了一会儿他就一脸兴奋地忙忙撞了进来。
我正在梳头,想把尘土梳出来些,一边想:中国女人那么多秃头,说不定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没头发的脑袋要保持不落灰,总该容易得多。
「小姐,小姐,店家说了,我家小姐来得正是时候。九龙庙,」他往上一指——我心里一沉,知道他指的正是我望了一整天、并且打定主意不去的那一座——「十天开一回,一年里再没有别的日子开了。」他望着我,看这话在我心里落下没有。落得结结实实。我知道我是非去不可了,可我还是抗议。
「那座山我爬不上去。」
「不用爬,小姐不用爬,能雇轿子。」
我还挣扎:「太费钱了。」
「三块钱,小姐,办得了。花不了多少。」他望着我,那意思是说:一年才开十天的奇景,我又偏偏赶在吉日到了,我断不至于为三块钱——六个先令光景——就不去了。
「那你怎么办呢,端?我实在出不起你那份轿钱。」——因为我知道我这位随从不论什么场合,哪怕我该走路的时候,也是一定要坐着走的。他看着我,大约看出我的容让已经到了头。他的胸脯正气凛然地挺了起来。
「我年轻力壮,我走着上。」
我又试了一回:「可是山脚下还远着呢,我怎么过去?」
「我跟车把式说,两块钱他送小姐去。」
数目在往上加。我早知道会这样。
「那这儿的东西谁看着?」
「留一个车把式。」他轻描淡写地说。于是万事议定,去不去九龙庙已经由不得我了。接着还得盘算这一夜——在这家端并不放心的新客栈里。我的全部家当都在屋里,包括那口装钱的黑箱子;我看了看门,丧气地发现里头没有插关。
「我照看小姐,」端傲然说,随后便向我一一交代他做下的防备。
「店家问小姐住几天,我说也许五天,也许十天。不说真话。」不说真话才好呢,因为我是铁了心第二天就走的,哪怕早上非得上那座山上的庙去一趟。
我又看了看那扇一直落到土地面上的粗板门,决定把我那口沉箱子横着顶在门口,并且对端说了。
他却一口咬定:「我照看小姐。」我很怀疑要是真有危险,他还会不会这样说。随后他道了晚安,出去带上门,接着就从外头把门锁上了!我猜钥匙是揣进了他自己的口袋。有些报纸抬举我,称我为「杰出的旅行家」,我还指望着哪天被选进皇家地理学会呢!我一时想气冲冲地把他叫回来,转念又作罢了。中国有句俗话:「男人自以为知道,女人却知道得更清楚。」
窗户很不结实,横贯了一整面墙,我知道只要我愿意,随时可以把窗棂捅破——说起来,贼也一样可以;于是我睡得很安稳,睡的是累极了的人的觉;到头来那店家也证明是个老实人。
第二天吃过早饭,太阳刚出来,我便动身往九龙庙去。庙所踞的那座峰从群山里凸出来,活像一个极锐的三角。人都说照相机不会骗人;我只知道我无论如何也没能把那座山的陡峭照出个样子来。山坡微微泛绿,星星点点长着些杉树,从盖着房子的窄窄山顶上一泻而下,像房顶的两面坡。它不过是散布在中国各处的许多圣山中的一座;我抬头望着,觉得除了鸟,什么也上不去。可我还是得试一试。我爬上车时,遍地都沐在金色的阳光里;我们穿过一座废城,那城从前一定很富庶兴旺。如今住在这些废墟里的,显然只有穷得不能再穷的人;我们穿过一座再没人把守的破城门,走过半耕半荒的田地,到了山脚下的下院。
到这儿,端可就大放光彩了。到此为止他不过是我的仆人,一个极要紧的仆人,可到底是仆人;如今他忽然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要紧得多的角色——我的通事。
一位神情庄重的老先生,穿深色僧袍,剃着头,以那种照我的经验僧人们总是有的十全礼数接待了我,把我请进一间大屋,一边是炕,正对着门是一尊又大又华丽的神像。他问我的年纪——那似乎是他所能问的最要紧的问题;在人的一生里,这确实也算个要紧的事项——随后请我坐在炕上,我的通事穿着他最讲究的织锦绸衣裳坐在对面;身旁的炕桌上摆出一小碟一小碟各式点心,还派了一个剃了头的小男孩——据说叫作「树儿」——只要我肯喝,就一直给我斟茶。端那副架势把我逗坏了。他坐在那里啜茶、啃点心,我是万万不肯拆他的台的;直到今天我还琢磨:他当时以为我心里怎么想?他是怕我怪他坐下来同我平起平坐?他是把我当傻子,还是老老实实感激我容他放肆这么一点?反正,除了揩油这一项,他伺候我一向极好;而带着一位货真价实的活通事出门,我的体面无疑是长了不少。那位僧人哪里知道这通事有多不中用。
不多时,有人来回说轿子备好了。
「换了新绳,」我的通事指着绑绳给我看。轿子绑在两根粗杠上,四个脚夫——他们同我在明陵雇的那几个简直像是亲兄弟——把它抬上肩,我们就动身了。山脚下那座庙四周聚着一个小村子,村里所有的人——白头的老汉、光屁股的小孩、小脚的女人——都探出头来看这个外国女人沿着又陡又窄的小路上山进香:这是好些年来头一个从这条路上去的外国人,大约也是今年唯一的一个。我注意到,把我弄上山要用不少人;若不是这样,那就不是端了。有他那位顶顶要紧的本人,有一个扛照相机的,还有一个拿我的伞和一捆香的,另有一班小男孩之类的零碎跟班,自然还有我那四个轿夫。
中国的轿子无论如何是极不舒服的东西,而这一乘把同类的毛病都放大了。它总是造得座位不够坐,靠背又像是特意安排来把倒霉的乘客往前掀的。寻常走走已经够受了;上山——而且是极陡的山——那简直该受诅咒;下山则是没法形容了。这座山也真陡,看着什么样它就是什么样;这样陡的地方我从来没上过,我诚心祷告,往后也别再上第二回。山坡一路陷下去,我朝两边望出去,望的都是虚空。远处自然望得见山,同我之间隔着一道大壑:那是浑圆的、不长树的山,上面只有淡淡的一层绿;而我这座山上的树,杉和松,间或一棵白杨,带着五月才有的嫩绿,鲜鲜地立着,同上面的山坡成锐角,同下面的山坡成钝角。空气新鲜、清冽、提神;青草里长着像紫番红花一样的球根花,香气甜美的野茉莉,还有娇嫩的蓝色野风信子——在斯塔福德郡,人们管它叫蓝铃花。我记得有一回,在特伦特河畔斯托克——黑乡里那座最肮脏的城——附近萨瑟兰公爵领地上一片可爱的树林里,见过满地铺着的,正是我此刻在中国这座圣山上所见的这种花。
我们一直往上,往上。一路都是不用灰浆干砌的石级,隔一段有一处平台,好让走乏了的人歇脚;因为山太陡,这些平台多半是石头堆出来的,看着像是一碰就要滚到山底下去,一脚踩空人就翻出去了,因为四处并没有栏杆。上去是十二里,四英里路;沿途还有些小庙隔开这段路程,供着各路神明,其中一座供的是怜悯不生育的女人的娘娘。这座庙在半山腰上,我们在这里遇见一个小脚女人,拄着棍子吃力地往上挪。她就凭那双疼痛的脚,一路爬上这座狠心的山,爬了一半;她告诉我们,她每天都要上来,在这神龛前烧香。她瞧着很老很老了。我想,她若真生下那个盼了多年的孩子,那才真是奇迹。指望一定是死得极难的。然而她心里也一定明白。可怜的人,可怜的疲乏的女人,她这一生是什么样的悲剧?照说孩子在中国该是烂贱的东西,到处都是成群的孩子。我替她烧了一炷香,只能但愿怜悯人的神明听她的祷告,除掉她在人前的羞耻。
往上,往上,再往上;陡到后来,我只好闭上眼睛,不然那种自己就要跌进虚空的感觉实在受不了。我们穿过的那些路边小庙,从门洞里望出去,望见的还是虚空;谷那边的山,比先前更显得远了。一只布谷鸟叫了又叫:「布谷!布谷!」我们歇脚的时候,有个苦力挑着一根竹扁担过去,两头各吊着一只极新式的煤油铁桶——巴比伦同美利坚在这儿碰了头;他们告诉我,山上没有水,一滴一滴都得挑上去。随后轿夫们把杠子重新扛上肩,又往上走;每回他们把杠子从这个肩换到那个肩,我都觉得自己准要跌进几英里下的山谷里去。往上,往上,再往上,他们身上的汗淌成了河;到末了,在我看来我们已经上到了世界的顶点、而这顶点很像一根针尖的时候,他们把我的轿子放在通往正殿山门的那道石阶底下,方丈同一群僧人正站在阶顶上迎我。
僧人到处都是,人数没法估算,有老有少,一律剃着头,穿暗红发旧的僧袍;此外还有些瞎的、瘸的、残废的,显然是靠他们施舍过活的。我心想,僧人们施舍得起的那一点点东西,只怕未必值得爬这么陡的地方上来。那一点点必定是极少极少的。他们领我看了神龛;在一个见过北京雍和宫气象的人看来,那是个很寒碜的小龛。我给方丈在龛前照了张相;他们又领我看了厨下,那里有一大缸一大缸腌菜酱菜,瞧着极不开胃,可显然除了小米粥,他们就靠这个过活。
那里又挤又脏又破败;可是有十八根大石柱子,他们说是从北京以南很远的地方运来的,在明朝那时候扛上山的,那还远在这些石级修成之前——石级不过是一百来年前才修的,在中国算是极近的事了。如今有了四英里陡峭石级,怎么还能把那些柱子弄上来,我都想象不出。巴比伦!巴比伦啊!我闭上眼,看见了苦役的奴隶,听见了监工的鞭子声,听见了压在重担底下倒下去、被压垮压断的人那绝望的呻吟。
我给了三十分钱,端说这是应该给的赏钱——我敢担保他是绝不会说少的——方丈彬彬有礼地躬身受了;我向他们辞行,转身又去下那座山。一想到下山,我心上就沉甸甸的。门外有个乞丐;在中国,人是饿得离死不远的。这个可怜巴巴、无依无靠的东西,头发蓬乱,身上用最恶心的破布遮着,一路跟着我这一队人爬了那四英里陡路,指望的是一点小施舍。为了五分钱,他也深深一躬,感激不尽。这份施舍叫我惭愧;可是那位要紧的通事认定这些事该由他来定规矩,而他在别的一切场合确实都把我领得很稳当。随后我看了看我的轿子,又看了看我们非下不可的那道陡阶。我怎么可能撑得住不发晕、不一头栽下去呢——下山可比上山难受得多。这时轿夫们比划着叫我明白:我得坐进去,倒着抬下山。
他们会不会失脚?我只能但愿不会。我孤身一人,无依无靠,离我自己人有好几天的路——这一点他们一定是知道的。他们大可以把我扣在半路,敲我比讲定的三块钱更多的数目,可他们没有。他们像我比作他们的那些巴比伦奴隶一样,忍耐,不吭一声,一座庙一座庙地把我稳稳当当、小心翼翼抬下山去;每到一处神坛我们就停下,我坐着看,端烧香;主持的僧人——他很穷,又脏又破——在礼拜完毕时敲一记声音悦耳的磬,端便穿着他那身最好的衣裳跪下去,磕头碰地。我心里想:我是不是也算积了点功德呢,因为香是我的钱买的,而把香扛上山的那个衣衫破烂、胡子拉碴、样子粗野的人,也是我的钱付的——虽说不过是区区一毛钱。
啊,可我这番辛苦到底换来了一点什么——一点我说不出来的东西;正是这点东西,叫五百年前的人在山顶上造起这座庙,来荣耀上帝,我的上帝和他们的上帝,随你愿意叫他什么名字。坐在那里望着远处的景致,望着照在树上草上的金色阳光,望着一道道爬进它们中间的影子,闻着野茉莉那股近乎肉感的香气,是好的;即便我忍不住要想到自己一生失掉的种种,想到把我送到这九龙庙来的命运,至少我也能把眼前这片美景算进我所得的里去。
平平安安下到山脚时,我觉得自己确实积了德,因为那几个小心翼翼抬我的人感激得不得了,显然是在替我祈福,只因为我多给了他们一块钱。这叫我高兴,可也叫我难过,因为每人两毛五、合六便士,竟能对一个人有这么大的意义,实在是件可怕的事。他们说腿疼。可怜的人,可怜的人。中国腿疼的人多得很,而我只怕十有八九是没有人给上药的。
于是在这光辉的下午,我们回到了那家山间小客栈;人们看我们,像是看一群朝过山的人;端也从他那高位上稍稍走下来了一点。他张罗着给我弄饭吃——照旧是鸡、米饭和炖梨;我回头望着我爬过的那座山,心里惊奇,也高兴——我常常这样高兴:又做成了一件此生不必再做第二回的事。
到底有没有功德?在端,但愿是有的,虽说香钱是我出的;在我,那就说不上了。在山上我心神高举;到了谷里,我只知道从那高峰上望见的景象——那一片山与谷的远景,那些浑圆不长树的山上鲜草的绿,谷里青苗的绿,那金色的阳光,那中国北方光辉的蓝天,那种清澈而辽远的天——是很值得记住的。说真的,有时候人觉得:凡是值得做的事,好像都是难做的事。
第十三章群山深处
——骡车的规矩/废城/长城是怎么修起来的/骡子的高见/一场大祸/北京骡车的不中用/绝美的风景/勤苦的百姓/山里的广告/客栈的院子/百姓的头发/山里的狗/狼/贫民窟里的人/一双巧手/「骑兵」/最后一道山口
如今我们已到了中国本部的边缘上。路简直糟透了,常常就是顺着一条山洪冲出来的沟走。我的车总是走在前头;有时候明明让另一辆车先走要方便得多,它也决不肯。假如我们拐进两边高坡夹着的一条窄道,走错了得退回来,那第二辆车宁可拼死命爬上土坡,也不肯走到我前头去。中国的礼数就是这样;而跟大多数规矩风俗一样,你若追问缘由,底下总有点道理在。中国的路照例尘土大得吓人,跟在后面的车,前头扬起来的灰全归它领了。
从九龙庙回来的第二天,我们在喜峰口穿过了长城——又是一座带城墙的小城。前一夜我们歇在一座旧城残破的城墙外面,那城几乎已经空了。老城门还在,还有一座旧钟楼,城门边甚至躺着一尊旧炮;可是一多半人都走了,剩下的显然是些穷苦农民。我想他们住在那里,无非因为盖房的材料便宜,就这么勉强维持着中国穷农民到处一样的、朝不保夕的日子。这时山已逼得很近,谷很窄;紧挨着那些坍塌的城墙,有一座高峰,峰顶上留着一座烽火台的残迹。在这边境上,是需要日夜提防的。如今大约没什么可怕的了,或者说,没什么可抢的了。我经过的一座残破城门里,有人在里头养猪;另一座里种着瓜。横竖抢劫的人再怎么样,也犯不上把中国那种寡淡无味的瓜采了驮走。
长城总是了不起的。在这里,即便已经破败,也仍然了不起。这一带的地形,像是被哪个大巨人整块整块地掀了起来,把原本平铺的岩层几乎竖到直立。我本以为任凭什么人——别说一支入侵的大军了——也不可能从这里翻过去:一边是陡峭的草坡,一边是粗砺不可攀的绝壁;可是偏偏就在那道山脊的最顶上,跑着这道墙,有些地方已经断了、塌了。它没有人修,我并不奇怪;我奇怪的是当初居然修得起来。传说是把材料驮在山羊背上,赶着羊上山顶去的;可我看,多半还是奴隶背上去的。当阳光照上那些敌台的顶端,我看出它们的位置安排得多么用心,每一座都扼着一道山谷;于是那整个艰苦卓绝的过去,又在我眼前活了一回。而那种日子已经过去了,一去不返:满洲人征服了,也已消亡;蒙古人呢——人家说,蒙古人跟中国人一交手,总是打赢的,然而偏偏是中国人越出长城,在蒙古肥美的牧场上定居下来、开垦起来。如今长城已经用不着了,因为中国人,这胆小的中国人,早已走到墙外头去了。
墙外这一带地方,他们叫内蒙古。路是越来越坏:有时走在高坡之间,有时走在山腰一道窄台上,有时顺着山洪的河床;可是大方向总是一样——横穿或顺着一道谷,走到又陡又险的山跟前;那些山寸草不长,满是石头,一脸拒人的神气,看上去根本没有路可通。到底总有路通到那边的谷里去,不过出了长城以后,我认为那种路只有北京骡车走得了;再过些时候,我索性觉得,北京骡车能过得来,纯粹是运气好到极点。我那辆车的辕里是一头褐色大骡子,前头还套一头浅黄的,离得那么远,我不止一次疑心它到底出不出力,还是只需要它出个主意。那是头有见识的骡子。每逢走到一处像是要往下跳崖的地方,前头看着什么都没有,它总要停一停,回过头来,那意思分明是说:
「我的乖乖!」——中国骡子嘴里,你也不能指望有多文雅——「这么高,没法子。」
于是赶车的从辕梢上跳下来,用中国话说几句,我想那意思照直翻出来大概是:
「那地方过不去?瞧你说的!这算个屁。」
然后那头浅黄骡子就回去干活,尾巴一甩,甩得明明白白:
「哦,那好吧。你说能过就能过。反正我不在车上,我连车都不拉,跟辕里那位也算不上什么交情,去就去。」
结果证明两边都没说错。我们是下来了,可是在我看来实在险到了家;一想到再过一个把钟头还得再来一遍,我就喘不上气。起初我吓得决定下来走路,后来发现走得太慢——一道山口就走坏我一双靴子——而山口又多得没完;我想,要是不愿耽误全队的行程、不愿赤着脚到热河,还不如把命交给骡子算了。可是每回上下这些山口,我没有一次不是屏着气、并且赌咒发誓:再也、再也不敢坐北京骡车进山了。话虽如此,我对北京骡车倒是渐渐生出无限的信心来。我浑身上下又青又疼,箱子里新做的睡衣和衬衣都给颠出了洞;可我相信北京骡车哪儿都去得——接着,我这份信心就挨了狠狠一下。
我们走到一处满是石头的地方,说实在的也够陡够石头的,可是比起先前过的有些地方——一边是深渊,一边是峭壁,翻下去必定是天大的祸事——简直不算什么。这里两边都是土坡,那头浅黄骡子连头都没回一下就往上闯。车的一边往上翘,往上翘——这我早已习惯了——再往上翘,角度已经危险,然后车就翻了;我倒在车篷里,几乎头朝下,辕里那头褐骡子像是要倒退着钻到车里来。我不明白它怎么钻得进来,可我对中国骡子的本事是绝对信服的;于是在端和赶车的一片狂喊声中,我还没来得及想,人已经到了山坡上,眼看着那两头骡子把我的东西糟蹋个稀烂。车里车外,一样东西都没给留下:照相机、打字机、靠垫、梳妆袋、铺盖,全甩到了中国人乐意叫做路的那个东西上;连捆在车后的那口沉箱子也挣脱掉了下来。骡子更是不负我望,不知怎么弄的,居然把车顶上的木架弄断,把那蓝布篷整个扯了下来。我们花了一个多钟头才收拾停当;而我对北京骡车稳当与否的信心,从此一去不返。
我们此刻正在群山的深处,风景壮丽:近处是不毛的乱石山,山后是一重又一重蓝色的山,一直淡进更蓝的远方。一天又一天,我看着这样的景色——放在哪个国家都称得上壮丽,而在中国,更叫我惊异。这会是中国吗?那个讲实际、不带诗意、老得不能再老的中国,竟有这样美的地方?头顶上永远是蓝天,永远是金色的阳光和那种干爽提神的空气,叫我想起澳大利亚——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然而那些山无论怎样荒凉不毛——上头难得有一两棵松树——谷里总是有人,总有他们手艺的凭据:种得好极了的田。没有篱笆,中国人不肯拿宝贵的地去做篱笆;可是在一道道细心犁出的垄沟之间,一根草也没有。整天整天,人都在翻地,好叫土不板结,好叫空气里能榨出来的每一滴潮气都归了庄稼。冬天一点雪,四月里一两场雨,七八月间的伏雨,这块丰饶的土地要的不过如此,便能有好收成;不过我不能不说,它之所以丰饶,全靠人下的死功夫。除了中国农民,断没有别的人肯这么干。每一道谷底,按它的大小,总有一个镇子,也许是石头砌的、盖着草顶,或是个小村落,再不然至少有一所农家,外面围着整齐的土墙,或是更好看的高粱秆篱。人到处都是:在山上最荒僻的地方,我也会看见一个蓝点子在放黑山羊或是猪;在离人家老远的一段路上,我正想着这回总算连无处不在的中国人也甩掉了,偏又迎面碰上一个褴褛可怜的身影——一个干不动别的活的老头,或是一个小孩子,肩上一根竹扁担,挑着两只脏筐,手里拿个铲子,在拾牲口粪,好做成粪块当柴烧,因为柴不够用。单就这一层说,中国人勤快得叫他们的路成了我所见过最干净的路。
奇怪的是,就在这群山深处,也有外国生意的痕迹:地方无论多荒僻,早晚总会撞见英美烟公司的广告。一排大招贴贴在那里,「大鸡」牌香烟、「孔雀」牌香烟、「紫金山」牌香烟,五六张画片,其中一张故意倒着贴,好引人注意。贴招贴的人我一个也没见过;平常我最恨那种煞风景的大幅广告,可在这里,我见了却实实在在地高兴了一下。这是我的同种同色的人,在地球偏僻的角落里做着开路的事;我在心里对他们行了个屈膝礼,祝他们顺遂,因为他们过的那种孤单日子,没有谁比我更清楚。何况他们正把中国同外面的世界连起来。
再往前走,就到了见不着车的地方——那里的人比我聪明;可是驮粮往关里去的骡子、驴子川流不息。老远还看不见,就先听见它们大半挂着的那串脖铃叮当响。在客栈院子里,我们总能碰上驮队:早上看它们比我们先动身,虽说我们起得够早的了——这我是留心的,早饭在五点以前吃完是常事——再不就是天擦黑我们进了店,它们随后才到。我不愿意摸黑赶路。我觉得那路上的陷阱已经够多,不必再添上黑天。
越进山,客栈越破;可我在那些客栈院子里,总能找到有意思的东西看。到了夜里,我累得除了睡觉什么也不想干;可是晌午饭我一般在院子角落的阴凉地里吃,一面看院里的动静。院子里挤满了牲口——骡子、驴;人来人往,个个都觉得这外国女人是不可不看的一景。这一带,或者说直隶,一百年来都有传教士,他们总该见过外国女人;可是照他们瞪眼的样子看,这景象一定还是不常见的。有富裕些的中国人骑着体面的驴子,更阔的坐在两头骡子抬的轿里,那骡子一路抗议;院子的每个角落都有牲口在吃料。这许多驮畜要许多人伺候,而那些帮闲打杂的,是我平生见过最破败的人样,我怕他们混一顿饭的把握还不如满院子乱窜找食的猪和鸡。偶尔有个老婆子,极少极少有年轻的,都是大脚,一看就是最下等人家。不过多半是男人,穿着蓝布衣裳,褪了色,破了,烂了,补得连原样都认不出来。
老话说:「补丁挨补丁,还算街坊;补丁摞补丁,就是叫花子。」客栈院子里这些穷人不但是补丁摞补丁,连最外层的补丁也破了;他们看上去比那些趁天气好、只穿着一身娘胎衣裳满地跑的孩子还要穷苦。可是人人都有活干。一个老头,秃了顶,头几乎用不着剃,那根稀稀拉拉的辫子也不值得编,在井上打水;另一个梳着时新的头,在拾牲口粪;一个小男孩,一头乱发没人有工夫管,身上挂着一圈破布条,那头难看的黑母猪领着一大群小猪来捣乱,他就把它们轰走;从天蒙蒙亮到天黑,总有人在铡草。一把大刀的刀尖固定在一条木槽的头上,一个人把草料往刀下推,另一个人握着木柄把刀抬起来,使足了劲砸下去,再抬起来,如此往复。我见过他们天还没亮到看得见东西就在干,也见过暮色四合了还在干。中国好像没有什么公认的收工钟点。这些人的头发都是乱的。留辫子的,辫子又脏又不编;剃过的那一片,长出一个礼拜的硬茬;梳时新头的,一头乱黑发四面支棱着,像是当初拿个碗扣在头上、把碗外面的头发一齐铰掉的。不过乱头发并不是客栈院子里独有的,我在中国走到哪里都常见。院子里还总有数不清的孩子,头剃得精光,只东一撮西一撮留几条小辫,编得硬硬的支出来,像小丑的帽子。还有赶车的、赶驴的,就是些穿蓝布的庄稼人,褂子在腰里一束。也有客人——穿长袍的中国老爷们,乡绅、商人,或是殷实的庄户人,站在门口看热闹;偶尔有太太们,穿得花花绿绿,脸上敷粉抹红,躲躲闪闪地探出头来偷看一眼,像是不好意思,可又非看一眼不可——看这个外国女人怎么青天白日里大模大样地走来走去,一点不害臊,而且样样事情自己都办得了。有时候人家把我领到女眷屋里去,客栈老板的女眷就住在那儿;我坐在炕上,屋子自打盖起来就没通过风,里头是各种年纪的女性,从在英国本该打曲棍球的半大姑娘,一直到抱着猫的老太太。她们总请我喝茶,我总是喝;她们总要把我的衣裳细细看一遍,我怕是带着点轻蔑的,因为那不过是布的;她们还想伸手指头去摸我头发的波浪,只是我不许那些脏手挨近我的脸。起初这一切都觉得新奇,可是不出一天,我就像一辈子都住在这样的客栈里似的。我发现人走得越远,新鲜劲儿过得越快。小时候,离家五十里,用一副花样不同的碗碟吃饭,就够我新奇得高兴半天;睡一张生床能叫我整夜睡不着。如今一个钟头——哦,远用不了一个钟头——什么都不新鲜了,连中国山里客栈的院子也不新鲜。
我从没见过这么多长瘿的人。热河的传教士告诉我,这病很叫人害怕,说人得这病是自己作的,都因为爱大发脾气。这是不是长瘿的缘由,我很怀疑;可是说它叫人害怕,我完全信得过。因为瘿不但极难看,得了这病的人还得永远把头挺得笔直:只要往前一低,哪怕一霎,气道就堵住,有闷死的危险。我听说是水里有什么东西闹的。在中国,水我自然是从来不敢喝的。我见过客栈院子里从井里用编得密密的柳罐提上来的水,看着清亮可人,可我从来不敢尝。我总记着伊莱扎姑妈:
「新砌的那口井,
是水管匠替她修的,
伊莱扎姑妈掉了进去。
咱们得买个滤水器。」
伊莱扎姑妈那几位心情愉快、也可以说有点没心肝的继承人,好歹有地方买滤水器;我可没有。何况我准知道,全世界的滤水器加在一起,也没法把中国客栈院里井中打上来的水弄干净,所以我只喝茶——喝茶总得把水烧开。
中国人打井,是先就料定会有人——不见得是伊莱扎姑妈——掉下去的。有一回,我认识的一个人在自家院里雇人打井,嘱咐打井的不必照中国井通常的做法把底下挖得比井口宽出许多。那工匠却直摇头。
他说,非挖宽不可,底下得宽得容一个男人——或是女人,女人是最爱寻这条路的——跳下去以后还能转得过身来。万一他反悔了,想再爬上来呢?要是在一口宽窄不够、不容人反悔的井里发现了尸首,他这个打井的就得吃人命官司。
这种替想寻短见、又可能后悔的人设身处地着想的心思,实在是地道的中国心思。就我个人看,我很怀疑到底有没有人肯费事去查一口井的底下。井底下大可能有比伊莱扎姑妈坏得多的东西。她想必是位体面人家的老太太,因而也是干净的;而那些客栈院子里来来去去的人,脏得没法形容。
小镇上的人家,尤其是那些孤零零的农舍——农舍收拾得干净齐整,同从里头走出来的那些破烂肮脏的人一比,真是两回事——都养着一种极漂亮的狗。有黑白花的,有灰的,不过多半是一身好看的黄褐色。看样子跟满中国城里到处都是的黄狗是一个种,可是这些狗同那些黄狗之间的分别,就像一条又瘦又癞的杂种狗同大赛上得头奖的娇贵名犬之间的分别。说真的,我倒想看看这些大山狗上赛场,我想是难有敌手的。它们样子很凶;究竟凶不凶我不知道,因为我总是远远躲开。谨慎的端呢,只要有一条靠得太近,他就直摇头,喊人拿棍子来赶,嘴里念他那句老话:「必得小心。」
他们告诉我这些山里有狼,我完全信,虽然我一条也没见过。隆冬时节狼又凶又险,人人怕它。它们进村子,叼走没人看管的孩子,从人身边过时冷不防咬一口,伤得很重。中国人什么难受地方都能睡着,不止一个人是让狼把半边脸撕掉才醒过来的。伤成这样,人多半活不成;可是这样受过伤的人见得着实不少,样子骇人,可见狼一定相当多,而且胆子极大。天还没冷,它们就已经叼孩子了。有一个孩子,全家的心尖子,独子的独子;父母和祖父母都忙着收秋,把他留在家里,他在门口玩得好好的。他们去了不大工夫,回来一看,孩子已经被狼咬得不成样子,没多久就死了,一家人从此凄凉。
可是这种狼偏偏极难打。
「我一条也没见过,」有人对我说。「我在山里那些年,一回又一回,村里人来诉苦说狼作了祟。狼来过的痕迹我自己也看得见,可我就是从来、从来找不着那条狼。它们像是闻得出枪来。」
头一回听人说起狼,我笑了。我心想,哪有什么猛兽能跟中国人处在一块儿还活得下去——中国人非把它吃了不可。
「他们逮得着就吃了,」我那位朋友说,「可是逮不着。全境的人差不多都在留神找它。中国人身上没有半点猎人的气质。」
「肉!」有一回一个可怜的庄稼人摸着肚子说。那是荒年,传教士给他饭吃。他记不得上回吃肉是什么时候了;就是年成最好的那一年,他也没吃过救他命的人那天给他的那样一顿。
「你一年挣多少?」传教士问。
他想了一下,说年成好的时候大概挣十二块钱吧,不过年成当然不会年年都好。可是在我们这一头,也得记着:这些人属于另一个时代,一块钱在他们那点需用上的购买力,比在我们这里大得多。
我想,冬天的严霜把群山攥在手里的时候,这些山村一定寂寞得很;就是眼下初夏,它们也同世界隔得很远。关里过的是什么日子,他们知道得极少,别国就更不用说了。其实对这一等中国人来说,根本没有别的国:这里就是他的国,这就够他的了,此外统统是化外的蛮荒。
山越来越陡,路越来越难走;我们停下来时,人们看这外乡人的眼神也越来越诧异。有一处我打尖,太阳太毒,又没有阴凉,我不能待在外头,只好跟六个女人合用一间屋、合坐一铺炕。她们老老小小都有:两个抱着从没洗过的娃娃,两个长着难看的瘿,个个把头发在脑后拢成又长又弯的角。地上还有一窝很有出息的小猪,三只勤快的母鸡。女人们的蓝布褂又旧又破,打着补丁,污黑不堪;然而——唉,可怜啊——这些得自己下力谋生、多半还要下地干活的女人,脚都是裹的。只有一个没裹,其余全是残废。其中两个喉咙上一片青紫,我心里想,她们是不是想上吊,好从这没有一点乐趣的日子里逃出去;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拿两枚铜钱——或是随便什么能顶用的东西,铜钱大约也不易得——掐住皮肉拧出来的青紫,用来分痛;样子虽丑,却常常很见效。
若说谁算乡下人,这些人总该算了吧;可就在我看着她们的时候,我忽然明白过来:我所见的中国,根本没有我这个澳大利亚人所说的那种乡下人,那种丛林里的汉子。他们——是的——哪怕在这深山里,也是陋巷里出来的人,贫民窟里的人,是衰败的,是一个古老到不能再古老的文明沉到底下的渣滓。我把这话说给一个在中国住了很久、中国话说得很好的人听,他诧异地看着我。
「怎么会呢,」他说,「我看他们全是乡下人哪。城里的一般老百姓,也不过是些乡下佬。」
可我们说的偏偏是一件事。我心里比着的,是我一辈子认得的那种乡下人:有本事、有办法的开荒人,迎着从未见过的境况,开出从未开过的地,什么事来了都接得住;那些人若是立不起一个新国家,就得死。他心里比着的,是老国家里昏睡的小村子里出来的人,是在这场竞走里被落下的人。所以我们说的完全是一件事,只是说法看着相反罢了。这些人是农奴,从天亮挣到天黑,只为把肚子填饱;沿着一条被人踏烂了的老路苦挨着走,没有一点自己的东西,被过去捆着,一股劲头和主意都给碾没了。父辈怎么走,他们也得怎么走;父辈受过的苦,他们也得照样受;而单为活命的挣扎又苦得这样狠,他们根本不存指望能把日子过好一点。
这一切都有意思,都奇妙;可我想,我这辈子从没有这样孤单过。我极想极想见一个跟我同色的人,同谁用我自己的话说几句。
我说不上是真害怕,可是有时候看见些我不明白的事,我也会想:万一真出了什么事,我该怎么办呢?想想在北京有些人是怎么说的,我若一点不这样想,倒是奇怪了。有一回我们走到一处,路边上用石灰画着一个个十字,我心里犯疑。我想起听来的上一回仇教风潮的种种故事,我疑心那些十字是不是又要闹一回的记号。如今说起来自然很蠢,可我记得,一个十字接一个十字地进了眼帘,我是害怕的;末了我叫过端来,问他那是什么意思。
「有人,」他说,「出钱修路,画白的,好看出修的是哪儿。」
如此而已!可是那条路没修以前是个什么样子,我简直不能想象!
终于,在世上最难走的路上走了一百二十里、也就是四十英里的疲乏一天之后,我们在傍晚的日光里,看见一长列哼哼唧唧、毛色斑驳的骆驼,就在一座厚重砖石围着的四方大门外头;我们到了八沟——按照那些替中国字拼音的高人拼出来的样子,是这么拼的,念起来却是「巴果」。这是一座城,或者不如说是一条长街,二十里、将近七英里长,街上的房子挤得跟伦敦一样密。端告诉我,最难走的一段已经过去了。还有一道山要翻;先前我们一直往北,如今要往西走,两天工夫,就到热河了。
也就是在这里,官府头一回注意到了我。我们先住的那家客栈很脏,端便出去各处查看,看能不能找一家更合他家密司心意的;我坐在车里看熙攘的人群,心想我这辈子没有这样累过——浑身上下没一处不疼。要是找店这件事归我管,我大约就在原地睡着了。末了断定再没有更好的了,我们便进了那又挤又脏的院子;床一支起来,我洗了个澡,就钻进被窝——那是唯一干净的地方;何况我也累得吃不下饭,想不如歇着。
可是我坐在街上的样子给人看见了。城里的都统,也就是这一方的父母官,打发他的师爷来拜访这位「远客」,并且问她——端向来弄不清他和她,报给我时说的是「他」——有没有护照。这位「远客」道歉说自己已经上床,不能见大人的师爷,就打发仆人去——我留意到他换上了最好的衣裳,想必是充起通事来了——把护照拿去,证明一切齐全。他回来时神情十分严肃,十分郑重。
「她说必得小心,强盗多得很,必得要兵。」
这可难办了。中国的强盗我听得太多,而中国的强盗,决不是什么可以碰上的好相与。成伙的强盗不是稀罕事,不过对本地百姓大约比对外国人更危险;因为在北边,一九〇〇年的教训是结结实实揉进去了的:动外国人是危险的事,为一条外国人的命,报复起来是极狠的。话虽如此,我心里到底不很踏实。我想起那个横行河南的大强盗白狼,连传教士和英美烟公司都怕他。有一回两个传教士被他手下人追,追得紧,两人藏在一堆柴草底下,追的人有一只脚就踩在其中一个的肩膀上。那人躺着几乎不敢喘气,强盗却没发现他们的藏身处,走开了。不过后来他们到底还是落在白狼手里;出乎他们意料,白狼客客气气地管了他们饭,还送他们上路。当然,他们身上本来也没什么可抢的;而且他们运气好,落在首领本人手里——这人多少见过点世面,也多少知道动外国人的危险。危险在于落到他手下那些人手里,那些无知的喽啰,一时起劲,多半会把人杀了,兴许还要用刑,事后才报给首领。这事是我到热河以后才发生的;不过白狼我自然早就听说过。我知道他的地界在更南边、更不太平的一带,并不指望在这里碰上强盗。可是都统既这么说了,这里就是有的。
假如你前头有什么担心的事,我得出的结论是:最好累得半死。我什么也做不了,人也累得散了架。我从早上五点起就在露天里待了一整天,这一夜多半是平安的;有强盗也罢,没强盗也罢,我觉得还不如睡个好觉,明早再看局面。我后来听说城里是有传教士的;早知道,我倒可以去找他们,同自己同色的人商量商量,可是我不知道。
「必得要兵,」端站在我行军床边,加重了语气又说一遍。「密司要几个兵?」
关于中国兵的故事我听得太多,指望他们保护,我是不大信的。一时我也说不上要几个。我很不敢说,跟强盗在一块儿是不是反倒一样安全。有一件是准的:离目的地只剩两天,我不能回头;何况就我所知,强盗说不定还在我后头呢。
我拿这话问端:「要是我没有护照,都统怎么办?」
「那,」我这位帮手斩钉截铁地说,「他就不管强盗抓不抓密司。」
看来都统对我是一片好意,于是我说,明早六点打发一个兵来给我看看,我再定要几个;想着至少还能宽限十一个钟头,我翻个身就睡了。
那兵准点来了。是个脾气很好的小个子,一身蓝,比寻常苦力穿的略深些,外面套一件红色的号坎,前后各印着大大的黑字;头上一顶蓝布军帽,眼睛上方支着一块纸做的遮阳;胯下一匹结实的小马;至于兵器,只有一把拂尘!
我实在没法怕他,而且我很疑心强盗也会完全同意我的看法。
「他是干什么的?」我问端。
这位老实人神情十分郑重。「必得小心,」他字斟句酌地答,「强盗多得很。她赶跑强盗。密司要几个兵?」
罢了,横竖只有迎着这危险上——如果真有危险的话。到今天我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总是很难相信自己头上会出什么不痛快的事。我又一次想到:在中国,危险不来的时候是没有危险的,等它来了,已经晚了。我这位护法究竟拿什么去赶强盗,我实在不知道,反正我看不出那把拂尘能顶多大用。「赶车的」一点不怕,情愿往前走;我便说,这位好汉想来足够应付一切了,于是我们动身。
我看八沟是家家养百灵的;我们出城的时候,那些百灵全在欢天喜地地唱。我从没听过这样的合唱,那个早晨实在美。我的护法在前头骑着,我们在那条道上颠了三个钟头,我一路留神看有没有强盗,想他们是什么模样,碰上了我该怎么办;然而我所看见的,只有一捆一捆给八沟人烧锅用的柴火,底下像是长着四条驴腿,自己往城里走。那些柴捆叫我安了心,它们的样子那么太平。不知怎么,我觉得我们是碰不上强盗的。
显然端和「赶车的」也是这么想的;因为三个钟头一到,他们过来说,这兵得换班了,密司还要不要一个?密司想了想,不要了。于是护卫被打发走,他的辛苦估作两毛钱。这已经很够,因为他满面笑容地过来,躬身道谢。
那是我这一路唯一一次同兵打交道;我把他连同那些天书似的大字、纸遮阳、拂尘,统统忘得干干净净,直到后来在账上看见一笔——端是个有学问的账房,是记账的——「骑兵,两毛。」
那时我觉得,这钱花得实在太值了。
旅途的最后一夜我歇在六沟,就是「第六道谷」。第二天早上,那几个人费了天大的力气,要把路上那场大祸的痕迹统统遮住。我说不要紧,到了热河再说;可是端和「赶车的」都不以为然。看样子他们要是这副模样走到终点,脸上是挂不住的。我只好等着,看他们把车后头的布拆下来,仔仔细细装到前面去,把断了的木头全遮严。等到人人满意,觉得我们总算像个样子了,才动身。你看,我从来就没真把这件事看在眼里。坐车赶路在我看来本是极不体面的走法,车破不破,实在无关紧要;破车在我倒更像是一不做二不休,既然要吃苦,就吃个彻底。可是在他们就不同了:车是极有身份的坐法,坐一辆破车进大城,就跟开一辆满身是自己开车不小心撞出来的伤痕的汽车进城一样丢人。既然明白了他们的道理,我自然立刻在台阶上坐下,看一个老头打水,看一头样子恶心、叫我从此赌咒不吃咸肉的母猪照料她那一大群黑崽子。
端呢,拿这工夫跟店家大吵了一架。据后来告诉我的,这一仗打得很凶,争的是我洗澡要的热水——那水是在一根长管子里烧的,像一截铜的下水管,插在炕火旁边的洞里。柴火金贵,硬逼出来的法子叫这些人从一把火里榨出所有能榨的热。我希望端付了公道的价钱,当然我并不知道。一夜的宿钱连那一点点热水,我出了一块钱;此外我们自带柴火——木炭——自买口粮,自己做饭。我们走时,那店家在门口还嚷嚷着说他再也不留外国人了。
最后一天的路,我想是最难的一天,也许是因为我已经累垮了。有一座很长很长的山要翻,叫红石砬;我们从一道山口过去,那是我们走过的许多山口里最坏的一道。我们慢慢爬到顶上,那里有一块碑,纪念修这条路的人。没修以前是什么样子,我不能想象;或者修得也并不很近,比方说,也就是两百年之内吧,因为那路实在坏得很。路面只容一辆车,赶车的便拉长了嗓子唱似的吆喝,告诉一切相干的人:这条路他们占着了。要是一头进来一辆车,另一头也进来一辆,那可怎么办,我实在想不出,因为我看不见哪儿有能错得开车的地方;而这条路我想至少有三英里长,一路都陡。我信不过那车。我走路。我对北京骡车和骡子的信心已经一去不返;我觉得要是在这里滚起来,不滚到美洲或者至少西伯利亚是停不住的。所以每一步我都是走的。端本想照规矩让车跟在我后头,可是这一回我不让步:讲不讲规矩,我非叫它们走在前面不可。我觉得被一辆滚下来的车压死,跟连人带车翻下去一样糟。于是它们走在前头;路上遇见人——步行的人遇见不少——端便向他们喊话,多半是解释他家密司有这么个古怪脾气:她虽然阔得做梦也想不出的阔,出门总带两辆车,却偏要自己走着下山口。
这也值得。因为那景致实在壮丽:中国午后的阳光,金色的阳光,照在一重又一重浑圆柔和的山上;空气清澈得叫我能看见几十里外山的褶皱,这里一片紫色的影,那里一片金色的光。这一切之上,罩着蓝天的穹隆。美,极美;只是我又不免遗憾——像我这一生见过的许多美景一样,我是独自看的。我再也不会看见它了。这趟路太苦,太难;可是我高兴,非常高兴,我到底看过它一回。
天却不早了。下了山口我上了车,沿着一条早已干涸、占着谷底的山洪沟走,头上一行树刚刚绽出叶子。夜色将近,影子拉得很长;末了我们涉过一条浅河,进了尘土飞扬、肮脏的承德府——一座没有城墙的城,城外便是热河,满洲皇帝的行宫猎苑。
这里有成千上万的兵,不是我那种「骑兵」,是像北京那样穿卡其布的新式军人,集结起来要去打蒙古人的;因为中国正在打仗,看样子还打得不顺手,空气里响着军号声。
接着我同端起了争执。他要我住客栈。街上尘土飞扬,又脏又臭;我累得要死,衣裳都叫车颠出了洞;一想到中国客栈,我这身皮肉就造起反来。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热河除了传教士,没有欧洲人;而我又那么确信,想把中国人变成教徒是白费力气,去投教会似乎不大公道。
可是我忽然觉得,我非同谁说说话不可,非再听听自己的话不可,非得有人体谅我不可,最好是个女人;于是不顾端的反对——他看着一切揩油的指望都完了——我让他们把骡头掉向教会。
在那里,一位面容悲悯温和的女人,对我这么个素不相识的人,给了最亲切、最热的欢迎。我付清了「赶车的」的钱。六十块钱,他们把我送了二百八十英里,大半是翻山;他们诚实、肯干、周到、耐心、脾气好,我又给了五块钱赏钱,他们便躬身到地。我知道钱是到了他们手里的,因为我留了心,是自己付的。我看着他们顺街走远,心里郑重地发了个誓:再也不进山赶路,再也、再也不把自己交给北京骡车摆布。这是我很高兴做过的一件事,可我也很高兴它已经过去,不必再做第二回了。
第十四章在希腊人为愚拙
——教会的院子/祷告/传闻中路上的凶险/德国姑娘/助产士/以圣经为准绳/「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一房内眷/医治病苦的人/一个癔症的病例/猛药/保住一碗饭/「打呀,打呀」/野蛮的军歌/中国的兵/天主教神父的殉道
我一走进那座教会的院子,就走进了一个于我同样陌生的世界——不亚于我横穿两块大陆赶来看的这个东方世界。
院子就在城中央,原先是一家中国客栈;虽说此地气候严酷,房子却是照中国样式盖的,从这间屋到那间屋,非得走出门外不可。临街的墙上一概不开窗,只有我住的那间屋开了一扇小窗,高得我够不着往外看。到了中国北方的严冬把群山攥在手里的时候,从这间屋走到那间屋是个什么滋味,我不知道。
我从一片茫然里走进来,迎上来的是那位面容悲悯、有一双柔和褐眼和鲜红嘴唇的女人。收留我?是的,她当然肯收留我。我一身灰土,衣裳破了,而且我想我这辈子没有这样累过;她欢迎我,让我在长躺椅上躺下,叫人端了茶来。一个又高又丰满的德国姑娘进来了;接着,出乎我的意料,也叫我很有几分不自在——我这位女主人低下头去,当众感谢上帝:感谢他让我度过路上的凶险,平平安安地来到他们的院子里!有那么一霎,我简直透不过气;我窘得不知眼睛该往哪里放。我父亲是英国国教的柱石,是我们那个教区的大法官;我是在教门里规规矩矩长大的,我们那些人也许有时心里感触很深,可是断断不会想到把宗教这样当面地、私人地施加在彼此身上。老实说,被人那么祷告了一通以后,我很不自在;接着若无其事地喝茶、吃面包果酱,简直像是从高处一跤跌了下来。那德国姑娘是刚到的;他们听说,她离开北京的第二天,德国领事就打发人到她原先住的教会去,要注销她的护照,说无论如何不能去热河,那一带太乱。然而她和护送她的一位传教士还是平平安安地到了;这里主事的驻防将军也说,只要她不出城界,尽可以住下。不过他们看见我一个女人独自跑来,自然是大为惊讶的。
我打量那间屋子——是公用的起坐间,石头地,空荡荡的,铺着一两块席子,几件藤家具,一两张照片,墙上贴着几段经文,一架风琴,两张桌子,一只书架,架上是些很老派的书,多半带着宗教气味,还有几本署名「英国一女子」的故事书。我曾有一个时候觉得「英国一女子」的故事好极了;于是我在这里读了一两本,心里纳闷:十一岁那年到底是什么把我迷住的呢?
这院子里除了我的女主人,另一个女人就是那个出来帮忙的德国姑娘。
「我把自己献给主,到中国来,」她说;说得那么简单平静,像是在说天底下最自然不过的一件事,像是这份礼物的价值根本不容置疑——说真的,那是她的一切,她再拿不出更多了。中国人确实需要她,我想——这不过是我个人的看法——不过恐怕不是照她自己看得最要紧的那种需要。她有先见之明,学过接生;她一定是天赐的,因为中国的做法粗率残酷到极点。要紧的是孩子;做母亲的,就是在临盆的时辰,也当真一声都不许出。有位太太告诉过我,她去看她那个快生产的阿玛,人家请她等一等。她等了将近一个钟头,因为她替那女人担心;屋里静极了,一点声音也没有,直到这静被新生婴儿的第一声啼哭打破。她等着的时候,孩子已经在屏风后头生下来了;一个钟头之后,叫她骇然的是,那个脸色煞白的年轻母亲已经起来,在预备一家人的晚饭。那女人是死也不肯叫出声来的。哪个中国女人也不肯。假如可怜的血肉之躯到底软弱,漏出一声痛哼,她的婆婆就会伸手把她的嘴捂住;不过多半是女人自己拿长长的黑头发塞住嘴,只要神智还在,她决不肯出一声丢这个人。说什么中国女人不像白种女人那样受罪,这话说说容易。她们不是那些强壮的黑人妇女——过着原始的、露天的日子,走起路来像王后,浑身的筋肉都练过。她们是一个衰颓文明造出来的残废,长时间地坐在炕上,能不出自家院子就不出。对这些女人,那德国姑娘将是说不尽的福气。她为她们的灵魂操劳,我却想着她们的身子。总之,她确是上帝差来的。
这里还有两个男人凑成全数。一个是我那位女传教士的丈夫,一个凡事以圣经为准绳的人——是译成英文的那部圣经。他读它,首先不是为文字之美,不是为那节奏,那诗意,不是为通篇笼罩着的东方的光彩。他读它,他自己会告诉你,是为真理。那在他是世上最要紧的东西;他引它,照它过日子,念头里一刻也离不开它;他简直可以是清教徒年月里的一个盟约派。第四位传教士则是个通达世情的人。我想他自己并不觉得,可他确是。他在这里住了许多年,在这里娶妻生子,如今把孩子送回国去念书了;他谈的不是圣经——我并不怀疑他跟那一位一样热心——他谈的是人,人的活法,人的风俗,是这一方水土,是他见过的外乡人,是他看见的变迁;我一问,他还谈起他自己一家人从义和团手里逃出来的经过。
为了这些倒霉的、可怜的、什么也不懂的中国人的灵魂和身子——这些人心底下多半还可怜这些外乡人没生在花之国里——这几位赤心的人做着事,做事,祷告,昼夜不息。成效并不大。
「他们不肯听真理。他们的眼睛瞎了。他们拜偶像,」说起大多数人,他们这样告诉我。可是他们给的是善意;而十有八九——因为忠实诚恳的善意很少落空——他们留下的印象,比他们自己、也比我所能想到的要深。
不错,他们死死信着希伯来人那个「忌邪的神」的老观念;可是他们自己,比他们所传的那位神要温厚得多。在我看来,他们人人日子都不好过——除非他们在这事奉里得到的快乐,是我这个「希腊人」所不能懂的;不过在那位年长的女人,一定是最难的。
「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她所跟从的夫子如此说;可是这个女人,在中国北方的大山里,她的担子决不是轻省的。这个团体很小,他们不属于内地会,自称「弟兄会」;最近的一个白人也在两天艰难山路之外,日子不能不孤单。他们必须年年月月在这里、在一个异族人中间住上七年;这些人有事来求他们,转过脸去又瞧不起他们。而为了不再给中国人听他们所传的道多添绊脚石,这些传教士尽其所能地照中国规矩行事。这女人极少同她丈夫一道出门——那是不成体统的,在中国男女是不同行的。她若出这院子,必得有另一个女人陪着;而且要罩一件宽大的褂子,因为但凡露出一点身段的轮廓,中国人都要骇怪。她还得目不斜视,什么也像是没看见,因为在中国,规矩的女人是从不东张西望的。她连什么时辰出门也要细细斟酌:男人们出来办事的那个钟点,她是不会穿街过市的——而那正是我觉得最有意思、每回都挑的钟点。仆人不许把茶送到她卧房里去——那不合适。她身上也没有半点高等种族那种自以为是、指望本地人跟着自己走的傲气。不,她迁就,事事迁就中国人那些别扭的规矩;一有比最穷的人体面些的男客来拜她丈夫,她和那姑娘就被赶开,藏得无影无踪,倒像他养着一房内眷似的。我常常想,中国人正是这么以为的。就是在礼拜堂里,女人也同男人隔开;一个男人在看得见的事情上把本地规矩守得这样严,他们自然要以为,他在一切事情上也是照守不误的。不过他们至少会觉得,他挑女眷是留心过她们的用处的:因为那位年长的女人略懂些医道,寻常的病症她料理得了,而那德国姑娘,我前面说过,是有执照的助产士。另外那个男人虽不是大夫,简单的眼病也懂得一点。
这些可怜的中国人是感激的,感激这些好心传教士给的体恤——这些人明说,他们照料百姓的身子,是因为觉得只有这样才够得着他们的灵魂。他们成群地涌到那间小诊所来,有翻二十英里山路来的;他们带来的是贫民窟里的病:咳嗽伤风,肋膜炎,肺炎,五脏的毛病,还有脏出来的病——在这干净的山里——疥疮之类。许多人眼睛坏了,许多人眼皮长了砂粒;难看的瘿更是不知多少。我在的时候,有个又老又穷的人,翻山走了一百英里;他瞎了,眼皮上砂粒可怕,他是听说了传教士的手艺才来的。这里也有殷实人家,有时也来求医,不过照例他们打交道的还是下等人。
可是有钱人的病又是一路。我记得我那位女传教士被请去看一个二十来岁的姑娘,是位高门满洲人的女儿。那姑娘打嗝。每天下午四点钟准时发作,照我记得,一发就是三四个钟头。她身体好,结实,凡中国女人心里想得到的她都有,一点活也不用她做;只是没嫁人。满洲人时运不济,女儿不好嫁。所以这个殷实人家的女儿,对谁都没有用处,连对她自己也没有。那位传教士见她大半时候都懒懒地躺在炕上,断作癔症,开的方子是每天好好地快走一趟。请她来帮忙的是那位高傲的满洲母亲,这时轻蔑地看着她。
「我女儿,」她挺直了身子说——满洲女人是高个子——「不能上街走。那不成体统。」
传教士有点为难地看着她。
「那么,」她说,「至少可以在院子里走走,同她哥哥的孩子们玩玩。」
可是那姑娘用倦怠的眼睛看着她。同哥哥的孩子玩有什么趣?漫无目的地绕着院子走,她也看不出有什么好处。可怜的满洲姑娘!她原是指望着什么呢?
「先知若吩咐你做一件大事,你岂不做吗?」
「我帮不上忙,」传教士难过地说,「他们也不肯听我传的道。」
许多病,中国人有自己的方子;传教士告诉我,有些是好的,可是许多太猛,许多凶险得造孽。譬如眼睛发红充血,他们就打碎一片瓷器,拿碎片去刺眼睛;十有八九,这倒霉人从此瞎了。难怪他们不论路多难走,也要跑上几十里来受一点温和的治法。我知道有裹脚的女人,为了个什么病,也挣扎着走二十英里来看他们。当然她们的脚不像有些人裹得那么狠,因为中国有许多女人是根本走不了路的。我有一回同一个人谈天,他说他刚被请去道喜,贺一个人娶了个连屋子都走不过去的妻。那位自然是有丫头伺候的太太。这些山里的穷人家女人——满洲人是不裹脚的——总得能走动一点,因为有些活她们非干不可。
「中国需要十万个医药传教士,」这人说,「因为这密密麻麻的人口苦于愚昧,苦于挤得太紧;女人苦于那压得她们喘不过气的规矩,人人还苦于自己身上的脏。」
在热河这里,苦况看来同别处一样重;诊所里挤满了传教士那点粗浅本事够得着的小病,也挤满了他们完全够不着、碰都不能碰的恶疾。他们尽着一片怜悯和爱心去做,然而他们又觉得:能把一个人劝到他们的祷告会上去——祷告会是同诊所并行的——比替他包扎伤口是更大的一件事。
我这个异教徒,这个「希腊人」,很怀疑中国人究竟有没有真领受过基督教。有位中国绅士,剑桥出身,曾对我说他认为不曾有过。
「中国佬嘛,」他说——他居然用了那个被人看轻的字眼——「是个讲实际的人,什么教他都领受。总有几门是对的;他自觉快死的时候,凡他知道的教门,他会每一门都请一位来,送他过那条黑河。谁知道呢,其中说不定有一位碰巧是对的,」他笑起来。他自己信的,是我们这个近代世界许多人到达的那种信:看得见许多教门里的好,看得见它们的美和它们的可怜,然后站到一边去喊:「这都是为什么?我们到底往哪里去?这个苦力信基督也罢,信佛也罢,信孔夫子那套冷冰冰的伦理也罢,又打什么紧?」有一天我把这话说给我那位女传教士听,她看着我,眼里是惊骇。
「总有一天要收割的,」她说。「到那时候你在哪里?」
「用上帝给我的思考力,总不该怪我吧。」可我准知道,她认为我的思考力是魔鬼给的;要不是我已经渐渐习惯了,被人当作身在外面黑暗里的人来代祷,我是要难受的。
把中国人拴住的是祭祖;谁把这个丢了,就丢了一切家族的牵连,差不多成了个被逐的人。真正的基督徒兴许有几个,可是拿花在劝化上的钱来比,人数一定少得可怜。有一天我看见那个卖圣书的进了院子,他们告诉我他是个热心的基督徒。也许是吧;可我心里那点疑惑又起来了。假如领受了基督教就保得住一碗饭吃,那么一个民族——为着同样的缘故连去做太监都肯的民族——你能指望其中的一个人推开它吗?
传教士刚来这里的时候是很艰难的。这地方住的是满洲人,满心的种族骄傲,不要外人。既然人家立住了脚,他们也用他们;可是并不赞成他们待在这里。
我同我那位圣徒似的女传教士走在街上,她小心地目不斜视;路边一个半光着身子的小孩挨在他母亲身边,看着她大声叫:
「打,打!」他一遍又一遍地叫,声气很凶。
她停下来,同那母亲说话,显然是劝了几句;那女人笑一笑,踩着满洲人的高底鞋走开了,并没管教孩子。
她神色不安。「他说什么?」我问。
「打呀,打呀!有人也会说成『杀呀,杀呀』。我对那女人说:『这是什么规矩?』」
那女人却只是笑!她待人那样好,那样温和,那样处处体谅、处处照应;我本以为连孩子们都会把她走过的地皮当宝贝的。
他们说,阵地是守住了的。院子里有两个中国女人,是他们教习或用人的妻,脚都已放开——放脚差不多同裹脚一样疼。他们告诉我,有个老婆子放不了,因为裹得年头太久,一试着不裹了走路,脚就裂开;可她是个真基督徒,便把那双小脚塞在大鞋里。可是另一头也得算账:他们的阿玛是个满洲人,至今还是异教徒。这些年,这些年在这里苦苦地做,他们竟找不出一个信了他们的教的人来伺候自己。
说真的,这是个苦教。早晨、晌午、夜里,他们祷告;早晨、晌午、夜里,那间小会堂里像是总有赞美诗和祷告的声音升起来。就是在基督教的英国,守了一千多年信仰的英国,也不会有这许多次礼拜有人来的;他们还能指望中国人吗?
到了晚上,天黑下来,我们坐在院子里说话——我是冷的,讲道理的;他们是热的,因为那呼召临到了他们,那种向着未知的神秘的呼唤,它临到一切民族、一切阶层,只是叫法各各不同。
「我把自己献给主,到中国来。」而屋外,打更的敲着他的锣——起初我以为是吓贼的,其实是赶鬼的,赶那些帮着「贼人」的鬼,因为贼一个人是干不成他那勾当的。黄狗,那些吃脏东西的野狗,把夜嚎得难听;满城的兵在唱他们新编的军歌——狂野而野蛮。
「我不喜欢这个,」那位眼神悲悯、嘴唇鲜红的女人说,「我不喜欢。它听着不像真的。」
而我,我是用不着在这里过活的,我也不喜欢;可我不喜欢的缘故,是它在我听来太像真的了——听着凶狠,不留情面。唱得出这种歌的人,什么事做不出来呢?
「中国兵是个娃娃,」一个中国人对我说;不过那是他在自己家里、在自己人中间的时候。
「中国兵,」另一个人,一个外国人说,「向来就是强盗土匪。」
后一句话有它的道理;也许两句都有道理。因为孩子若没人引导、没有约束,却有了成人的气力和情欲,放到一群人中间去,是危险的。
我们开始把中国看作一个太平地方。我们谈她那场「不流血的革命」;然而就在我写这几行字的时候,我看见坐在我对面的,是我那位朋友——他是那救援队里的一个,那勇敢的九个人,快马奔到西安府,去救被革命的潮水困住的传教士。我知道中国的太平不是西方国家那样的太平。
西安府在陕西,离最近的铁路大约有半个月的路,城墙可以同北京比;同北京一样,墙里头还圈着一座满城。一九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革命党——那些进步的使徒——把内城的门紧紧关上,把墙里的满人屠杀了。他们一家一家地走,把人杀个干净:将入土的老妇人,在母亲怀里笑着的婴儿,一个也没留。求饶的哭声没有人听。「杀呀,杀呀!」那是那个明亮的秋日礼拜天的喊声;男人、女人、孩子都被杀了,街上流着血,屠戮的腥气升到天上,满人被灭绝了。
这场变动并不是排外的;可是传教士的处境,很好地说明了每一个外国人在中国所冒的险。百姓大多数是安分的。我想全世界再找不出比中国普通农民更安分的人了。他只求人家别来招惹他;可惜没人让他清静。做官的「揩」他、压他,成伙的强盗抽他那点可怜的进项;一旦一支欠饷的兵被放出来对着他,他的处境就惨了。他反过来也去抢,抢又引出杀,这即便不能原谅,至少是可以懂的。他不过是别人手里的一个傀儡。一个人单独看也许还和善,可是一旦成了乱众中的一个,他就被那乱众的情绪、或是为首者的情绪带着走。西安府就是这样。党派的意气正盛。那里其实有三派:满人,革命党,还有秘密会党哥老会——哥老会向来是排外的,而在西安府这里,不论当初结伙是为什么,实际上已是一伙强盗,主要是想塞满自己的腰包。革命党宣布外国人应当保护;可是——中国对白种人的威胁又一次显出来了——在混战的仓皇之中,他们许多手下并不明白这个。这正是报私仇的时候,他们狠狠地利用了。几千个手无寸铁的人,同下手的人比外国人亲近得多,尚且被无情地送到刀下,谁还会把区区几个传教士放在心上呢。
城外南关有一所小学堂,是给瑞典传教士的孩子们念书的;那学堂的堂长前些时候丢了一架照相机。他报了官,嫌本区的头目办得松懈,便告到他的上司那里去。如今世道一乱,这个「丢了脸」的人看出了报仇的门路;他同情革命党,又确知起事的钟点,便下令南关一带的村子家家至少出一个人,去帮着灭洋人。「这是命令,」村里人便应了。头一处挨打的就是这学堂;因为这人不但要报仇,传教士那点寒素家当,在穷中国人看来也是很值得抢一抢的财富。于是那个礼拜天半夜,一群人扑进了学堂。传教士贝克曼夫妇和教员瓦特内先生在人群面前毫无办法,藏在一间工具房里;被搜了出来,便夺门而逃,向围着院子的一道高墙跑去。瓦特内先生骑上了墙头,把贝克曼先生的大女儿——一个十二岁的高个姑娘——接了过去;还没来得及接别的孩子,人群就冲了上来,他被推下墙外,带着那姑娘逃到几里外另一个村子;乱众则从其余的人身上碾了过去,把他们冲散得七零八落。贝克曼先生个子特别高大,六英尺还高出许多,怀里抱着他最小的孩子,一个婴儿;人在他面前让开,却合拢来围住跟在后面的那些倒霉人。这场屠杀的经过,外人是说不出来的——那确是屠杀:他们扑上去,把那可怜的妇人和挤在她身边的孩子们一个个打死。黑暗里满是凶手的恶喊,中间不时被一个孩子惊恐的哭叫划破——被杀而无人相救。
「打呀,打呀,」人们喊着,拿铁锹、镰刀、刀子,毫不留情地砍那些软弱无助的人;而躲着那个能为自己、为自己所爱的人挣命的高大汉子。
妻和孩子都被杀了;最后他怀里还抱着那个小女儿,被追进了关外一口深水塘里。那小东西才三岁;心乱如麻的父亲,正为妻子和别的孩子急得发狂,却还得哄着这小的,求她别出声、别哭——追的人正绕着水塘点火找他们。他们点了三堆;这火多半反坏了他们自己的事,因为逃的人躲开了火光,跳动的火焰又把四周的黑暗衬得更黑。婴儿偎在父亲怀里,虽然冷,却连一声都没哼;水又太深,乱众不敢下去。只有个子极高的人才能这样保住自己。深秋的寒夜一个钟头一个钟头地过去,人群渐渐散了些。清冷的凌晨时分,杀人的兴头也不那么足了。后来东边天上现出第一道预告月出的银光,这心乱的人轻轻挪到一边的岸下,伸手上去——这也只有高个子才办得到——把小女儿放在岸上。可是这孩子在冰水里贴着他胸口时那样乖,一等清冽的晨风吹透她湿透的衣裳、一等摸不着父亲的胳膊,就烦躁起来;他只得又把她抱回去哄。到底他劝住了她,叫她躺着别动,等他悄悄爬出水来,绕过去找她。没有人追他,追的势头越来越松;他贴着阴影,摸到西关的传教士那里去。他以为除了他和小女儿,全都没了;可叹的是,他们并不知道另外两个正躲在城外几里地的一个村子里。就在那里,将近十二个钟头之后,追的人把他们搜了出来,用石头砸死了。
与此同时,南关出事的风声传到了东关的传教士耳朵里;他们同本地的帮手商量,分作三队,动身到远一点的、据说村民信教的几个村子去避难。才走出不远,其中两队的车就被一群人追上,粗暴地推搡一番,把他们那点寒素的东西全抢了,又把他们赶了回来。
「杀呀,杀呀!」这一小队无助的人在吆喝威吓的乱众押送下走过时,路上的人指着他们喊;就是那些没有直接威吓的,看来也不存指望。
「他们是去死的,」他们说,像人看着将死的人那样好奇地看着他们。
传教士自己也不存什么活的指望。到了头一处教会房子,他们被粗暴地推进一间屋里看守起来;他们只纳闷:死怎么不快些来,好把这等待的煎熬截断。
从那一关出发的第三队,是唐纳德·史密斯牧师和他的妻,还有几个他们送回家去的女学生——他想,世道这样乱,孩子们同自己人在一处,比在教会学堂里安全。他们一直往东,还没走出三英里就遭了袭。女孩子们四散逃了;下手的人只为难这外国人和他的妻。他想护着她,他们却把他打得两只胳膊都断了;两人被丢在路边,只当死了。是几个和善的村民发现了他们——中国的普通人是和善的——等那些恶人走了,便来救他们,把他们送回东关;那里别的传教士刚刚熬过可怕的两个钟头,随时都以为乱众要冲进来把他们杀了。
可是中国人是谨慎的民族,敬重成例,敬重得很古怪。这些外国人该怎么办呢?外国人有时候是被杀了的,可也一样常常被看守起来、好好地保住了。城里进不去。城门紧闭,一连锁了好几天;可是有人——多半是替传教士着想的人——走到城墙下头,朝上喊,问外国人有什么示下?是杀呢,还是保?回话下来了:令是保护外国人。这话传回教会去,他们不但被放了,连抢去的东西也都还了回来。因为抢的人把东西原封收着,看风头往哪边倒再说。
等到城门开了、秩序复原的时候,照新共和国的布告,大家都明白了:一切外国人都要保护。
不过西安府传教士的遭遇,活画出每一个外国人在中国所冒的险——传教士也好,传教士眼中钉、那无处不在的卖香烟的英美烟公司的人也好;因为这里的文明,这个立了千百年的文明,是尼尼微、巴比伦或者古埃及那样的文明。倒不是说外国人冒的险比本地人更大,有时还小些,因为哪怕在极深的内地,基督教国家怎样为他们殉难的弟兄报复,多少也透进去了一点;可是中国的人命,就像在尼尼微或巴比伦一样,远不像在西方那么神圣。一个穷人、一个倒霉的无产者的性命,在谁眼里都值不了几个钱。一支遣散了又欠着饷的军队,永远是祸患;有纪律的兵同不受管束的匪,分别小得很,很小。这个礼拜是一团兵在吵饷,下个礼拜就是一伙强盗躲在山里,手段毒辣——因为他们的手与众人为敌,众人的手也与他们为敌。他们靠刀剑过活,也死在刀剑之下;等无法无天的潮头涨到一定高度,白种人和黄种人一样遭殃,只是我们单把自己人的苦难记在账上罢了。
傍晚坐在热河的教会院子里,我想着这些事,看着那双望着我的眼睛,那双和善的褐色眼睛,我心里问:她记不记得,她是不是也想着这些?我再看一眼,就知道她是记得的——她心里一刻也离不了这念头:他们同世界隔得多么远;我还从那里读出了恐惧,虽然她从不诉苦。因为热河也有它自己牺牲与殉道的故事。就在六英里外滦河边上的一个村子里,义和团那一年,他们把天主教的神父活活地慢慢埋了。整整一个漫长的大热天,他们把他绑在一根柱子上,慢慢地、为了把他的苦拖长,一点一点往他身边堆土。那天很热,在那些漫长、疲乏、无望的钟点一点点挨过去的时候,他讨水喝。他们里头有几个是爱过他的。
「你们,」一个在旁边看的人说,「就是要杀他,也该给他口水喝。」
他们转过来对着他,正像宗教裁判所年月里的人可能做的那样:
「你再多说一句,我们连你一块儿埋在他旁边。」
他就这样惨死了,做了殉道者,因为没有人救得了他。等到西方各国追究报应,他们逼百姓在坟上立了一个十字架,那是他信仰的记号。而就因为是被逼立的,每一个打这纪念碑旁经过的村民,为表示对洋人和洋人一切事的轻蔑,都要扔一块石头;到如今形状和碑文都没有了,过路的人看不出那块粗糙、崎岖、不成形的石头是个什么东西。
然而就在这同一群人中间,在离北京四天半艰苦路程、远在外国兵救援的指望之外的地方,住着这些基督教的传教士。「在希腊人为愚拙。」可是他们还能怎样更好地证明自己信仰的力量呢?
第十五章拜访鞑靼将军
——熊希龄,中国的总理/拜客的预备/出客的车/一头上了年纪的骡子/在大门口等候/衙门/吴师爷/「哈罗,太太!」/中国将军的权柄/「强盗多,兵事太多」/送客的礼数/一位有教养的绅士/夜里又回到古代
在热河,人们把统着三千多兵的那位将军叫做「鞑靼将军」;为什么这样叫我不知道,不过看来乡下人通常就是这么称呼他的。他就是熊希龄,如今做了中国的总理。我带了介绍信给他,好让我能进皇家的宫苑,好让人家把我当个有身份的人看待——否则我想,一个外国人,而且还是个女人,在中国是难得受人尊重的。那几封中文信把我抬到了士林之列,这在中国人看来想必颇为意外;而那几封英文信写得又那么好,弄得我觉得自己非拿出配得上它们的样子来不可。
衙门离教会不过五分钟的路。我不懂事,本以为哪天早上等旅途的乏劲儿过去了,溜达着去一趟就是;可是那些浸透了中国礼数学问的传教士断言,这么办是不合适的。像我那些信上所说的这样一位有身份的人,举止必得更像个样子。
「你写封信去问问,礼拜二上午十点钟去拜将军合不合适,把你的信让你的仆人送去。我想总会有人认得字,不过我准知道没有人写得出回信,」那位传教士说。「将军那位会说英文的师爷不在。」
于是我打发端去;他十二分地相信这差事他办得了。果然如那传教士所料,他没带回信来,只说:「她说行。」
「那么你得雇一辆车,」这位传教士说——他比我料想一个热心人会有的更通达世情——「衙门的门没开,你别下车。跟仆人们一块儿在门口等着,那是断断使不得的。」
这话听着多东方!接着他妻子来了,亲自监督我打扮。天气暖和,简直说得上热;我本以为一件黑白相间的细布衣裳最合适不过。可是她一看效果就吓坏了。那是照一九一三年的式样做的,不像满洲人的长袍那样叫人显得像座金字塔,底下最宽。
「你没有件外褂罩上吗?」她一面四下里看一面说,随即抓起我那件雨衣——那是我带的唯一像件披挂的东西。中国人的体统观念显然把她管得很紧。
五月底的大热天叫我穿雨衣,我是不干的,哪怕整个中华帝国都要为我的不成体统而骇怪。我翻了一阵,找出一块花边纱巾,披在身上有点像办喜事的新娘,可看来各项条件是都满足了。然后我出去上那可恶的东西——北京骡车。拜客用的北京骡车,在车辕后端搭一副小架子,坐车的人上下时把它取下来;于是我坐上了首座,那是车篷底下最不舒服的一个座位。端穿着一件黑色织花绸长袍,光彩照人,辫子新上了油、新编过,头上一顶大草帽,爬上了辕梢;赶车的照他那一等人的样子穿一身蓝布,头上照例搭一块布挡灰,走在一头白骡子旁边——那是我生平见过最年高德劭的一头骡子。在中国上了年纪的牲口受不受敬重,我不知道,只怕是不受的。那可怜的老东西眼眶上塌下去两个大坑。我疑心端是贱买来的,因为车还体面,它当年也是好的——他自然决不肯叫我丢脸——然后他照足价钱跟我要,我想一共合到五个便士。
「这骡子很老了,端,」我说。
「是,」他附和道,「很老,她四十了。」这可比我估的多得多。后来我断定,他说的是十四。
端到底是去干什么的,我实在不知道,除了替我拿名片盒——而那个我自己完全拿得动。
我们出去,走在尘土飞扬、泥色的街上,两边是泥色的墙,说不出的沉闷无趣;不多时就到了衙门口。到了这里,一路翻山越岭都那么了不起的端,显然就摸不着底了。
「车不能进,」他说。「密司下来。」
这我早有准备。「不,」我说——平生难得这样有身份地说一回话——「我等着,等人出来。」
衙门的大门分作三道,中国的门似乎都是这样;门上是带点彩画的琉璃瓦飞檐,颜色褪了,也旧了,处处都亟待修理。当中那两扇紧闭的门上画着一个像是正在抽风的鬼神,只是缺一层新漆,那威风就打了折扣。两边两扇小门开着,那里聚着穿卡其布的中国兵,还有穿蓝布便衣的人;他们都盯着车里这个不是传教士的外国女人看——不懂事的是直盯着看,懂事的是不安地拿眼角瞟。中国人这一路上的客气,到头来总弄得我不自在。一个坦坦荡荡、摆明了说「我可是把你从头看到脚了」的注视,我受得住;可那种把头扭开、低下去、拿眼角瞟人的,不消片刻就叫我受不了。
不过这一回我没等多久。一两分钟之后出来一个传话的,是个体面些的中国人,穿着鲜蓝的绸褂绸裙,外面套一件黑坎肩;他一句话,那两扇门就开了——这叫我那小子惊讶得无以复加——我的车轧轧地进了头一进院子。我们又进了第二进——都是空荡荡、难看的院子,没有一朵花、一棵树,没有一点绿色可以歇歇眼睛——于是我下了车,迎上来的是个不戴帽子、没有辫子的小个子,一头浓黑的头发像是拿锯子锯的、拿叉子梳的。他穿一身不合身的洋装,脖子上不是领子,而是英国女人天冷时掖在外套里的那种毛线围巾;脚上是中国人的白袜子和没跟的便鞋。他不像头一个人那样庄重地行礼,只随随便便、和和气气地说了一句:「哈罗,太太!」他说得颇有把握,像是真要在众多旁观者面前显一显他懂得怎么接待一位女客。
他领我穿过一进又一进破旧的院子,每一进都有穿卡其布的兵把守,直到鞑靼将军熊希龄面前。这位大人物做过财政总长,如今统着中国这一大片地方的兵权,连直隶总督也管不着他。告诉我这话的人特别看重这个「管不着」;不过在中国,凡手里有兵的将军,似乎向来是谁也管不着的——不但驻地本省的总督管不着,别的任何当权的人也管不着。只要他背后有兵,就是大总统也要待他十分客气。他事实上是完全独立的。中央拨钱给他发饷,好,他便听调遣;若是不拨,那他很可能同他的兵一条心,不但成了驻地一方百姓的祸患,也成了政府的祸患。在今天的中国,一个在兵里得人心的将军,是几乎不可能被贬、被撤的。要打发他走,只有拿更好的位子去换。
我在这里并没有看见我原以为一位大权在握的东方人身边该有的那种排场和富丽。我们进了一间照中国样子铺着石头地的屋子,屋里只有两把椅子;穿过它,又进了一间朴素的小屋,窗子是照例的细格子糊白纸。屋子正中一长条摆着一张桌子,像一张大餐桌;而且像是存心要坐实这个比方,上面还铺着白桌布。我简直觉得自己来得不是时候,人家饭桌还没撤呢。将军就坐在这张桌子旁边,背对着窗。我一进去他就站起来,和气而体贴地迎上前来——中等身材,比我想的年轻,看着不像有四十岁。乌黑的头发里一根白的也没有,可是脸上有须——一撇髭和中国人所能长出来的那么一点稀疏的胡子——可见年岁是熟的,早过了中年。他穿一身卡其布军服,同他自己一个兵的一样朴素,一点装饰也没有;浓黑的头发剪得短短的,脸上是聪明而和善的。他一句英文也不懂,却和悦地看着这个外国女人,像是很高兴见到她。他回到椅子上坐下,我坐在他右手边;他的师爷,也就是那位很不中用的通事,坐在他左手边。一个看着像寻常苦力的听差端了茶来,三只带把的杯子配着托碟,是洋派的;于是谈话开始了。
有人告诉过我,同中国人会面,应当神色庄重、不苟言笑。若是这样,我可差得太远了。不过那位通事的英文比我留在外头的端还少,除了笑一笑、摆出和气的样子,实在也没有别的可做。我这位主人笑的次数确实不少。我先赞了一回他们这地方的山水之美,然后请求准许——也就是请求他的保护——让我再往喇嘛庙去,地图上把那地方叫做多伦诺尔。天知道我为什么要问。那至少意味着在那可怕的北京骡车上再颠两三个礼拜;可我这人的构造像是就这样:只要到了一个地方的近处,不设法去一趟就像是白放过了机会。多伦诺尔有什么可看的我并不知道,只知道它在蒙古高原上,那里有一座大喇嘛庙,有一位活佛,就是佛的化身。听说现在那一位,就他的某一部分说,也许是很圣洁的;可他属尘世的那一部分,却要许多酒和许多女人的抚爱,才觉得这世界还过得下去。总之我是没能见着他。将军和他的师爷也许别的没听懂多少,可我要什么他们是听懂了的,而且斩钉截铁地说我不能去。将军看看师爷,又看看我,长长地解释了一番;他一定觉得英文这种语言简练得出奇,因为传到我耳朵里只有干巴巴的一句:
「不能去。强盗多。兵事太多。」
先前也有人拿强盗吓唬过我,可没有一位这么大的将军吓唬过;这一回我觉得还是留心为妙。何况还有一层可以自慰的:不去,就不必再坐北京骡车了。接着我请求准许去游宫苑。
「一回去不完,」通事说。「你要去几天?」
不知怎么,虽说我老远跑来就是为了看它,我对游览这件事却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反感。弄一张票进一个地方,那味道就没了。可既然人都来了,我想还是能去几回就去几回,于是我说想去五天。那些传教士在这里住了六年,却从来没踏进过那园子一步;要进去得官府的准许,而他们的主意是:凡能不求官府的,一概不求。为着自己快活去求人,他们一定觉得是造孽。我可没有这种顾虑。既然将军存心要待我客气,我想不妨说我愿意带朋友进去;而我们没有像样的随从是不能去的——我这个来自那种地方的人,自己擦过靴子,做过一家人的饭,给丈夫熨过不知多少回衬衫——于是我张口要了,也拿到了大约三十张票。至今我还留着几张。然后我喝了一杯极好的茶,不到五分钟就起身告辞。人家教过我:在中国的会面里,简短就是礼貌的灵魂。
鞑靼将军送我过了两道门,我相信这是很高的礼遇,是因为我被介绍成一位有学问的博士。照规矩,客人该一路谦让,求主人别再送了;可我的想头实在太西方,觉得这未免傻气。他要送就送,不要送就不送,横竖有什么相干呢;所以我只怕自己谦称不敢当的时候,态度不够恳切。师爷把我送到车上,那里等着我的是一个恭恭敬敬、满心敬畏的仆人——他对他家密司的分量有了全新的、崇高的估计。我想端一向是把我的身份说大了的,那是为他自己好。他伺候的是个女人——不错,可那是个有钱、大方、有身份的女人;不过他心底下从来真没敢梦想过:她能坐着车进衙门的大门,能坐在鞑靼将军身边,能弄到许多张票,进那座四邻中国人一概不许进的园子。我毫不怀疑,我还没出来,会面的种种细节就已经一一传到他耳朵里了,尽管我这趟拜访是那么短。他扶我上车的时候,我觉得比平常多了几分恭敬,少了几分做作。我心里暗暗好笑;不过我想,这趟拜访真正最得意的人是端,虽说他并没见着那位大人物。
我一向把中国比作巴比伦。从将军跟前出来,我的感想是:一位巴比伦的绅士实在可爱——简直就像我自己这个时代的一个成品。多半他正是。可是巴比伦还有别的面相,那天夜里就有东西来提醒我。各面都知道一点是好的。我道过晚安上了床,耳朵里忽然爆开一阵响亮的锣声,还有前一夜叫我久久难忘的那支怪异的军歌。兵们正在给自己壮胆,好去蒙古打仗。我不知道巴比伦的兵开向耶路撒冷之前,是不是也这么唱。接着是打更人的锣,还有满城游荡的黄狗的嚎叫。我又回到了古代;躺在黑暗里,我心里纳闷:我怎么竟敢动过去喇嘛庙的念头?又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胆子一个人回北京去。幸而黑夜里的恐惧,到早晨一见太阳大半就散了。至少在我是这样;不然我也根本不敢到偏僻地方去旅行。
第十六章满人的园囿
——回拜/礼数/一套「偷狗装」/话不投机/给阿玛的一桩美事/十八世纪到热河来的英国大使/衰朽到了尽头/园中胜景/铜殿/一位轻浮的中国少爷/「女庙」/荒凉、龌龊、颓败/「福寿堂」/端详一个蛮夷
第二天师爷来回拜,带了将军的名片,替他致歉,说他自己不能亲来。他实在太忙。我本来就没指望他来,也不信他当真打算来过;不过把话说到这个地步,正是地道的中国礼数。
吴师爷打发人来说要来拜我,这么点小事在教会住宅里掀起的一阵忙乱,倒叫我吃惊。我觉得他们待我这位客人实在周到;这丝毫无损于他们的好意,不过我想,他们也很乐意借此同衙门攀上交情。而我——按他们的看法是身在化外黑暗里的人——居然能替他们办成这点小事,心里也着实高兴。点心做起来了,最好的茶叶拿出来了,桌子摆好了;那个平日伺候我们这些低微人物时只穿一件短褂、裤脚在脚踝上扎紧的小厮,也被套上了长袍——你爱管它叫长衫也好,叫裙子也好——总之是体面的中国仆人一定要穿的那一件。看来他穿着短褂伺候客人是不合规矩的。等到一切停当,那位小小的大人物被通报进来,我却意外地看见另外两个女人被匆匆打发得不见了影儿,只剩我和那位传教士单独接待他。为什么,我到今天也不明白。我坐一把高椅子,吴师爷也坐一把高椅子,传教士给我们俩递茶递点心,样样都双手奉上;我想这才是中国人敬客的正派做法。我受之泰然,随口说一声「谢谢」或者「别麻烦了」,想到哪句说哪句;吴师爷却中文英文夹着大声谦辞不迭。我猜整场会面——只要不是我给搅了——办得极有分寸,既显出传教士对中国规矩的熟稔,也显出师爷最拿手的礼貌。那礼数确实繁复。这一天他身上穿的,是我一位当海军的兄弟惯常称作「偷狗装」的那种衣服——我可不知道他当真出去偷过狗,更断定这位中国少爷从没干过;他的头发从当中整整齐齐分开,两边抹得平平贴贴,再加上高领子和领带,那副不自在、不伦不类的样子,实在没法更甚了。他把门票给我带来了,再三央我若还要什么只管开口。这场会见于我是一场磨难。预备好陪笑固然不错,可笑脸实在填不满一两分钟以上的工夫;剩下的时间该说些什么,真叫我发愁。普天之下——这一点我感受得格外真切——我和他除了那几张门票之外,绝无一丝共同的东西。等他说到要亲自陪我游一遍行宫,算是尽他的敬意,我的心直往下沉。同他待半个钟头,尽管我很感激他的美意,已经是难以忍受的重负,那么整整一天可叫我怎么过?他倒是告诉了我们一条消息:蒙古那边打仗了,打得很凶,死了不少人;可是我们一问哪边赢了,他却说不知道。于是我们自然猜到中国人吃了败仗——电报若还报得出什么细节,那顶要紧的一条、哪边打赢了,是必定要报的。那一个钟头像是没有尽头,末了这位年轻人终于站起身来,告辞开始了。
中国式的告辞呀!中国的礼数足以把最热心讲究仪节的人治好,叫他相信:一句实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尽够了。我想这一整套仪节,这一整套无用的仪节,是中国文明过了头的产物。将来我若再有心挑剔现代人举止的唐突,我就会想起那个年轻人——他一口咬定传教士千万不可送他到大门口,其实心里明明白白:真不送,他是要大大见怪的。我只怕自己如今要倒到另一头去,说粗率的唐突倒是活气的表征;比起那种又长、又繁、又毫无意义、把人缠得动弹不得的客套来,它在我看来实在好得多。
他走后,我们商量去游皇家园囿的事。我这才发现,要回请主人家有许多事绊着:祷告会、施药的下午、出门探访;而且无论如何,只有女眷能陪我去。到底是男人们真忙,还是按中国规矩男女不便同游取乐,我不知道,可我很疑心后一层大有关系。因为外国人的一举一动——尤其是这位新来的、又不是传教士的外国女人——自然是四乡八里的谈资。后来女主人向我提出:既然我的门票多得用不了,可否带上她们的阿玛?她极想去。她原先在一户满人家里当差,有一回主人家要去,她偏病了;又有一回赶上下雨,终究没能去成;如今上了年纪,只怕机会越来越少了。
这原是极小的一桩心愿,可是——我也说不好。我看着这座丑陋的城(承德府在我记忆里是我所见过最丑的中国城,它连城墙给人的那点韵味和魅力都没有),想到那十五英里高墙围住的园子里藏着多少乐趣,而那乐趣又只归极少极少数人享用,我便不奇怪这个自认已经老了的满人女子——她四十五岁——为什么那样一心想进去看看。我说我带她去,她立刻求告退下,去换上最好的衣裳。她那身最好的衣裳同平日的衣裳,我实在看不出分别;倒看出她身边跟了个剃光了头的小孙子,当即被派来替我拿伞。想必她指望把他也捎带进去见识见识;我什么也没说,反正我票多。
说也奇怪,中国大半是一部封着的书,满人的这座猎宫——其实叫行宫更确切——英国人却已经知道了一百二十年,因为一七九三年九月九日,乾隆皇帝正是在这里接见了第一位英国驻华大使马戛尔尼勋爵。我不是从北京直接来的,可我知道那条路要翻山越谷,据说坏得很,至今肯费这番力气到热河来的人极少。如今是四天半的硬赶路,马戛尔尼勋爵却走了七天。有一点很可以拿来反照当年不列颠诸岛上的路况:替他记行的斯当东爵士写到这趟旅程时,虽略略抱怨路不好走,也提到勋爵从英国带来的那辆马车多半得空着让人拖,「大使」本人则坐轿子,可他并没怎么叫苦;读他那篇记述的人,绝想不到路会坏到那个地步——我可不信路自那时以来又坏下去了多少。我看着承德府的街道:土坎、垃圾堆、大坑、石头,试着想象那位不列颠「大使」的马车怎样被人拖过去,怎样转弯抹角,怎样在斜坡上找平,车轴都埋在尘土里——也许是泥里,因为那是九月;再想象人群怎样围看这位从海外远岛来的勋爵,看他给中国皇帝送贡来——我恐怕他们很难相信他此行还有别的名目。
斯当东爵士还记下一件事:木材稀少。他写道:「四周的山峦似乎一度林木繁茂;但所余无几的那些也都矮小枯槁,木材已极为稀缺。砍去的老树,并未补种新林。」如今四围的山全然光秃,连一点长过树的痕迹也没有;若不是斯当东爵士这段记述,我根本不会相信那上头曾经有过树。
就在这座丑城的另一边,在这片荒山之间,砌着一道墙,约有二十英尺高,墙顶上有一条宽道,守卫可以在上面巡行。这墙筑得很有心计。它不但要把除了天选之人以外的所有人挡在外面,还要把里头的一切遮得严严实实,叫人看不见。就连从旁边的山上,也望不进那园子里去。它的种种佳处,只归天子和伺候天子安逸的人享用。
我们沿一条肮脏多尘的街走到正门,那门破旧凄凉,门上的谯楼正在坍朽。进了院子——一个荒凉萧索的院子,铺地的石板碎了,草和野蒿从缝里钻出来。再往前是一条长路,当中一道破石板路面,那样的路面是中国特有的,往后不论我在哪里见着这样的路,都会想起她金色的阳光和明亮的天。路两旁是高墙,墙头上探出屋瓦。足足走了五分钟,穿过好几道都已残破到不同地步的门,才走到路的尽头,左右各有一扇门。这就是一位皇帝的行宫;简直叫人不能相信。我不知道那个盼了这许多年才看见它的女人失望不失望。她照中国的老规矩扶着我的胳膊肘;端把我的照相机顺利塞给了照例跟着的那个衣衫褴褛的随从,在另一边扶着我,仿佛我已经衰朽到了动弹不得的地步。起初这份过分的照应很叫我恼火,到这时候我已经听天由命了。更叫我在意的是样样东西的破败和寒伧。当然,如今除了看园子的仆役,园里没人住;五十多年没人住过了——自一八六〇年起,那一年当朝的皇帝为躲避洗劫北京的联军逃到这里,并且死在这里。也许正因为如此,他那位后来天下皆知的妃子、那位皇太后,才厌恶这地方,再也不肯来。我站在那两扇门中间,拿不准该先进哪一扇的时候,心里想起的正是这件事。左边那扇通到几个院子,四围都是一层的矮屋——「皇上头一间寝宫,」端说;也许他说得不错。我转向右边那扇门,门一开,我就知道:满人的这片游乐之地,同许多中国的东西一样,是按着一种恢宏的心思经营出来的。
我跨出去站到一片高台上,就在那里,在这个没有树的中国,竟有一片杉松之林。蓝天从枝叶间探进来,阳光把地面筛出斑斑驳驳的光影,风在常青的枝叶间轻轻低语。这里有清凉,有畅快。高台之外是一道长长的草谷,四围是浑圆而披着树的山;谷底正中是一片湖,湖岸曲折,满湖荷花,湖上有岛,有桥,有屋宇,那份如画只有中国人心目中的理想建筑才有。这一切也许出自人工,至少这份美里必定有很大一部分是人工经营的,可是看不出一丝痕迹。我的随从们看看这景致,又看看我,那意思像是说:这是我们的东西,拿给你看,希望你识货。它简直就像那满人妇人自家的产业。说实在的,我只能看着,惊叹着,看得入了迷。在中国北方那短促而炎热的盛夏里,人心还能再要什么呢?
头一眼是意外,越往里走,我越是惊奇。有铺石的路,却铺得并不霸道,粗粝的灰石只是嵌在草里。如今石头有些碎了,倒同这乡野的四围自然相称。有好看的桥跨在沟壑上,这里也是一块石头都不多余,没有一处叫人想起人工——那种为着迎合享乐者的心意而造出来的乡野景致,常常就坏在这上头。当然,除了路面,别的东西也荒废了:山坡上有些台阶,上下几乎已不可行;还有些庙,庙里的神实在是无依无告、被人忘却了。那都是些巨大的神像,面目可怖,涂着浓艳的颜色,却一身灰土,肮脏不堪。有一座殿整个是铜的,可是锈了,也旧了。殿里的神龛镶着玛瑙和碧玉、螺钿和翡翠,还有看着像大红宝石的东西,多半不过是石榴石罢了。这殿是寒伧的、凄凉的、被忘却的:通上去的台阶断了,几乎没法走;院子荒着;屋瓦上长了草;门上的木头朽了;墙也在塌。可是它在山坡上的这个位置,怀抱在松林之间,脚下是那片好湖,远处是一望的群山——那是绝妙的,是不朽的。
传教士们说定同去的那一天,我们在这座殿里野餐:我、两位传教士太太,还有我们的随从——我的仆人、他们的小厮、那位满人阿玛,以及我那小厮一向要招来的一大堆杂七杂八的跟班。我们正坐在那里露天吃午饭,门被推开了,那位穿着不合身洋装的中国小少爷走了进来。
「哈罗,太太,」他说。我一时间竟把他的祖先做下的、此刻就在我眼前的种种奇迹全忘了。
他是来践约领我逛园子的。
他是个轻浮的年轻人,对过去的事没有耐心,正如我在西方国家见过的同龄小伙子一样。说到底他还是个孩子,他拿石头打鸟,跟英国一个更小的男孩子会做的一模一样。我只是但愿他别打。想到鸟儿在这里有个安身之所,原是很好的;不过我猜他是要找个法子撒撒气,因为他同这外国女人实在不大谈得来。有只小红松鼠蹲在那儿,正一心一意对付一颗杉树的果子,惹得他大为兴奋,他冲着湖那边两个穿长袍、神气端凝的中国人又喊又叫,那派头把我心目中的中国规矩全打乱了。这位将军的师爷,其实就是在卖弄,和我在别的国度见过的男孩子卖弄时一个样。
他见我们对庙有兴趣,就带我们去女庙——那庙在湖的那一边,落在山坳里,藏得严严的,正如中国的女人千百年来被藏起来一样。
「女庙,」我们的向导把手一挥说。
这庙也在朽坏下去:神殿四围排着积灰的神像,叫人想起堆杂物的库房,满处都大大地写着「忘了,忘了」。看庙的是个穿旧蓝布衣裳的凄惶老头儿,留着一条小小的辫子,脸也不干净,看上去像是连他也被人忘了;得了两毛钱的赏,他很承情。只有那院子,在午后的阳光里,微风吹得松树沙沙响,把檐下的铃铎摇出声来,自有一种安详的韵味。
有过哪些女人来这里跪拜过?是那位遭夫君冷落的骄矜满人皇后,还是那个盼着在他眼里得宠的汉人妃嫔?
这片游乐园里到处是屋宇,却安置得极有分寸,一刻也不曾损了这山野的韵味。金山上有座小庙,热河就从那里的一眼泉水发源;另一座山上有个小小的眺望处,或者说茶亭,屋顶覆着皇家的黄瓦,从那里望出去的景致,就是皇帝也算有福才看得到。一条长长的草坡尽头,鹿群在橡树和柳树的荫下吃草,那里立着一座高塔;皇帝的书房则在另一个小山谷里,藏在高墙背后。我们从一间门房进去,看见高石墙上有一扇小门;这门在里边一侧,像是被一棵树干和一块大石挡死了。其实还留着仅容一人侧身绕过去的空隙,绕过去便进了一片浓荫的石山园子,环着藏书的那所屋子。那道深深的廊子很可爱,最热的天也尽可以坐在这里,又凉爽又清静地读书;廊子的四角上是几匹精工铸成的铜马模型。书房本身同这里多数房子一样是封着的,我们那位小朋友没有钥匙;不过格子窗——这里的墙大半都是格子,因为这是避暑的宫殿——一直落到地面,从破了的窗纸望进去,我瞧见的又像是一间堆杂物的库房,然而当年必定是红漆描金,富丽堂皇。
到处都是一样:荒凉、龌龊、颓败。领我们逛的那个年轻人,像是有意要叫我们明白:这都不打紧。他属于新世界,这些都是过去了的、完了的东西。可是等我们赞叹、着迷、喜欢得不得了的时候,我看得出他心里也高兴。
靠近园门的一个院子里,是皇帝的居室;他那几座大殿则在一片杉林当中,他接见马戛尔尼勋爵,多半就在那里。长草的院子里,香气极浓的白色单瓣芍药开得满院芬芳,几口大铜钟是昔日气派的遗物;屋子虽都封得严严的,其实多半是空的。湖上莲花丛中的岛上另有皇帝的居处,是走桥过去的;那些桥每逢六七月便撤掉,改用船。而最远的,在湖的尽头,是皇后的住处。
「福寿堂」——是康熙皇帝亲笔题的,我们的向导是这么说的;那几个金字至今还在。我很想知道,这几个字说的是不是实话。我相信在那个时候,皇后的分量比皇帝要重得多;所以这位心里未必不带醋意的皇帝,至少自己觉得是说了实话吧。不过一般而论,很难设想同坐龙位的女人会快活。在中国,很难相信有哪个女人能够快活——直到今天,她也还是算不得什么。
这些院子同别处的院子一样,摆着宁波工的大钟和铜瓶,荫在好看的松树底下;只是这里有一样新鲜东西。一个僻静的角落里,高墙和绿树把它遮得谁也看不见,那是宫中女眷洗浴的地方;另一边是她们的戏台。
皇帝另有一座戏台,离园门不远,好大一片地方,如今都在坍败。第一位英国大使到这里来的时候,他们就在这儿演戏款待客人;显然女眷是获准在场的,虽说隔着屏风——因为斯当东爵士记载:这些幽居的女人所见过的唯一外国人,是使团里那位十三岁的侍童乔治·斯当东,太监把他领上台去,好让皇帝的妻妾们看一看,从西海远岛来的蛮夷究竟长什么样。
可是在这里,紧挨着自己的居室和浴处,皇后另有一座私人的戏台;我很想知道,什么样的戏文能叫这样幽闭的女眷、这样狭窄的一生解得开闷。
说来也怪,这戏台和那几间屋子的屋顶,都显出新近修葺过的痕迹。外间传说,一九一二年二月革命以后,朝廷曾打算退到这里来;在一个多年没人动过的地方出现这样新的修缮,倒替这传说添了几分根据。我们在廊下吃下午茶,看阳光从通往「福寿堂」的那排杉树间漏下来,顺口问了向导;他却摇头。他一概不知。他是个极谨慎的年轻人,从来什么都不知道——他大约觉得,这样最稳妥。
唉,这里的糟蹋实在可叹。这些散布在谷中、山坡上、林子深处的住所都是一层的,是避暑的宫室;可房间的间架很匀称,配上宽廊和一直落到地面的格子墙,住起来必定极舒服;而当初的陈设,也正是一位皇帝的宫室该有的陈设。有些椅子不同于寻常的中国椅子,是红漆和乌木做的舒服椅子,嵌着景泰蓝,嵌着雕玉,嵌着好看的螺钿花样;有凳,有桌,有矮矮的漆炕桌——如今全给日头和风糟蹋坏了,没有一件是有人照管的。有些屋子空着,有些堆满了箱子,不知道里头藏着什么宝贝;就凭外头搁着的那些正在朽烂的桌椅看,我猜总有些值得要的东西。皇帝到这里来才不过五十年吗?看这一片破败的样子,说是两百年也像。然而话说到底,这地方在我看来,是我生平见过的最壮丽、位置最好、经营得最美的一片园囿,值得——而且不止值得——我为看它而翻山越岭吃的那番苦。
据说它是与百姓隔绝的;从教会的仆人一得机会进来便那么欢喜看,大约确是如此。
「我一辈子,」阿玛说,「都在满人家里当差,可你瞧,倒是靠一个外国人才进得来。」仿佛看这一眼便算是给她这一生加了冠冕。不过下层里受眷顾的少数人,还是有一点点渗进来的。在湖里叉大黑鲈的,也许就是宫里的仆役;一筐筐把藕抬出去、连鱼一起在外头卖掉的,也许就是他们。我很容易就替女主人买到了鲈鱼,都是极大的家伙,还活着,叉出的口子在淌血。
有时候会有传闻,说宫里卖出了什么古玩;随即又有人否认。可我看着那一筐筐不断抬出去的藕,心想:要私运东西,这岂不是绝妙的藏法?不过,也许门上的守卫是买不通的;果真如此,那是我冤枉了他们。
我写下这一段,正为自己疑心那些卑微的守卫而有些过意不去,忘了这是中国,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不料书还没有付印,就出了一位比守卫大得多的人物——正是总理本人、那位鞑靼大将熊希龄——被控把热河的珍贵古玩搬走了。他运走的古玩值好几万英镑,但他成功地向大总统证明:他运走这些东西,只是为着存到北京的大博物馆里去,在那里既有人照管,又可以让更多的人看见。我又想起那位巴比伦的绅士。他想必也会把国家的宝物从这里挪到那里,而不必向谁讨一声准。他对谁负责呢?大概是对宝座上的君王。可是若他手里的军队又强又忠,只怕连君王也未必。
我们在皇后住处的廊下慢慢地吃着下午茶——无论走到哪里都有热水可用——阳光从松杉的枝叶间漏下来,大柳树把垂枝浸在清亮的湖水里,深蓝的天衬着松针的绿。一条长蛇慢慢地、慢慢地从草里爬过来喝它每天的水,一点也不惊慌,虽然所有的仆人、那位德国姑娘和我都跑去看它。它知道自己万分稳当,没有人会伤一条神蛇。一只小鹰在上头的岩石间长唳,有斑鸠在哀哀地叫,有戴胜凄清地啼,一只黑白的喜鹊在旁边看着,聒噪不休。一只小小的蓝翠鸟像一粒宝石,扑棱一下落在石头上;还有一只有点像画眉的鸟,在渐渐拉长的暮影里放声婉转地唱。一只高得差不多同人一般的大青鹤,慢慢飞过水面;褐色的鹿群聚在林间空地上,开始吃草了。在内蒙古这片荒山之中,这真是一处理想的所在——这座园子围着好几英里的高墙,到了民国依旧被小心守着,像满人当年一样严密地深藏。法国成了共和国的时候,他们把宫殿都打开了,把最神圣的地方也亵渎了。在这不变的东方却不然。满人时代深藏难入的,如今依旧深藏,依旧非有人情不得进。中国把现在吸收进去,又紧抓着过去不放。造出这片园囿的那些早已故去的君主,当真一去不返了吗?
他们最后的代表,是个藏在北京心脏里的小男孩,还几乎不明白自己失掉了什么。
「他若再来,」一位中国绅士说,「他就是凭兵力做皇帝。」
权柄会回到他手里吗?要我相信中国人会变成一个现代国家、把他们过去的这些荣光忘掉,就如同要那位先知相信主会把他的选民永远丢在掳掠之中一样难。
「我必使我民以色列被掳的归回;他们必重修荒废的城邑居住,栽种葡萄园,喝其中所出的酒,修造果木园,吃其中的果子。
「我要将他们栽于本地,他们不再从我所赐给他们的地上拔出来。这是耶和华你的神说的。」
于是我们这一行从教会来的人,又穿过尘土飞扬、肮脏平庸的街道往回走;领我们逛了一天的那位小先生在衙门口拐了进去——我敢说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因为他英文说得少,中文又不肯说。
第十七章众神已死的山谷
——乾隆出世的传说/一谷的庙宇/水井/庙会/放鹰/自尽岩/五百零八尊佛/小布达拉/神气十足的大象/陡峭的台阶/不透气的殿/那只不肯放弃的青蛙/金顶庙/在大佛寺吃茶/圆亭/北京城外的明代小庙
我们在满人园囿里走的时候,阿玛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一个传说,由传教士替我翻成英文。这故事讲了好久:先是她在石阶上滑了一跤,我们得等她缓过来;接着将军的师爷赶上了我们;末了,等我们平平安安回到教会院子里,她还得等到只剩我们自己人的时候才肯往下说——因为她觉得这故事不雅!
以下就是我们在杉树底下走着时,阿玛讲的故事。
从前,热河的山谷里生下一个小女孩,三岁上还不会说话;后来有一天她开了口,望着祖父,叫了他的名字。祖父就死了。此后她很久不再出声,可是下一个被她叫出名字的人也死了,一家人都惊惶起来。她的父母也死了——是不是因为她叫过他们,阿玛不知道——总之她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孤女。到末了,有个庄稼人可怜这个眼看要长成大姑娘的女孩子,说可以让她管鸭子,条件是不许说话。于是她便在山里过起孤单沉默的日子,替人放鸭。
一天傍晚,暮色渐渐合上来,鸭塘和远处的山都裹在一层神秘的烟霭里,把什么都遮住了,又把什么都点化得好看起来。这时来了一个骑驴的老头儿,向她问路,问满人的猎宫在这一带山谷的哪一处。他说他迷了路,想回去。姑娘用一双哀愁的眼睛看着他,一言不发,只摇了摇头。
「你叫什么名字?」老头儿高声问。
她默默地转过身去。
「我总得找着路,」他又说。她拿起一根竿子,把鸭子赶到一处。
「可我是皇帝,」他说,「我非回去不可。你是个什么样的姑娘,连皇帝的话都不答?」
她那双黑眼睛更加郑重地望了他一眼,便赶着鸭子走了;对这位天下最大的君主,她理也不理,就好像他是个寻常的苦力。皇帝只好自己摸回猎宫去。那一夜他做了个梦,梦得极清楚:一位祖宗来对他说,他必须娶一个古怪而神秘的女人。
可是到这位人间之主跟前来的女人,并不古怪,也不神秘;虽说全国的女子由他挑选,她们却都平平常常,毫不出奇。他把这事想了又想,末了断定:那古怪而神秘的女人,必是那天傍晚他在暮色里遇见的放鸭姑娘。于是他派人到那晚他迷路的乡下去,传庄稼人的女儿们来。
这好人大为光荣,给女儿们穿上最好的衣裳去见皇帝;然而她们纵然长得俊俏,身上却毫无古怪之处,同后宫里所有别的女人一样平常——这一定叫她们大失所望。这样的人他已经见过太多太多了。他又打发人回那庄上去,回话说:那里再没有别的女人了,只有一个放鸭的丫头;可那不会是她,因为她不同任何人说话。
「就是她,」皇帝说,便吩咐给她好好装扮起来,立刻带到跟前。
唉,暮色里的那层美是靠不住的。这姑娘长大了并不好看,被带到皇帝面前时,他嫌恶地转过脸去。可是为着那个梦,他还是娶了她,给她一所好房子住,却从不理会她;她只有个妻子的名分罢了。
这放鸭的姑娘,身份是抬高了,心里却因为得不着夫君的欢心而憔悴;她没有一天不祈求他给个笑脸。到末了,她终于打动了他,有一夜他果然召了她去。她成了他真正的妻子,她的羞耻去了。不久便有风声传出来:放鸭的姑娘要做母亲了。可是皇帝恼了,他不信这孩子是他的,把她赶了出去,叫她凄凄惶惶地在山里流落。起初她万念俱灰,后来又打起精神来:她不是从一个放鸭丫头被抬举成了皇帝的妻子么?她不是要给他生儿子么?凭着这份自信,她说动了在皇家园囿的围墙对面那一边山坡上牧羊的几个牧人收留了她,她的儿子就生在那里。
那一夜,皇帝又做了一个梦。他梦见就在这一夜,他生下了一个极其显赫的儿子。他派人去查问,而那一夜生了儿子的妻妾,只有那个被他羞辱着赶出去的女人。于是他隆重地把她接了回来。他的梦——他那两个梦——都应验了:那一夜生在山里的儿子,就是显赫的乾隆;一七九三年英国的乔治三世派马戛尔尼勋爵出使中国时,他已经八十三岁,还坐在龙椅上。
乾隆至少对他母亲是个孝顺儿子。因为母亲是个虔诚的女人,又因为他生在那片山坳里,他便在那里造了一片庙宇,一则荣耀上天,一则叫母亲欢喜。
这些庙我是非去看不可的;说实在的,我觉得凡是到了热河而不专程走一趟那道山谷的男人或女人,总归是少了点什么。
对我来说,麻烦在于得坐骡车去;而且那些庙虽是皇帝造的,我也没有理由指望通到那里的路会比寻常的中国路强。果然不强,不过也说不上更坏。端雇了那头上了年纪的白骡子,我想这倒是件好事,它走得那么慢,我常常可以下来步行。我并不打算把庙都看遍;中国的庙彼此都有一种家族相像,不管供的是哪一位神明;看得太多,反倒把每一座的好处都丢了。
我动身那天是个华美的六月早晨。我在车里尽量往前坐,端坐在车辕尾上,赶车的牵着骡头走。承德府有一面整个筑着高墙,中国人管它叫挡水坝;我相信夏天雨下过之后,它确实是道挡水坝,虽然眼下热河只在墙脚下淌着浅浅的一线水。这一带有许多小菜园,地伺候得极精细,不见一根杂草,不见一片闲叶。「每个农人的园子里都有一口井用来浇灌,」斯当东爵士一七九三年写道,「打水用的桶是柳条编的,编得极密,什么水都盛得住。」他这几句简直像是在写今天的农人。我经过的时候,他们正用一模一样的桶浇他们的园子。
人流正从城里往外涌,多半是步行,也有几个胖子和小脚女人骑着驴,还有一两个有钱些的——看女人的装束,我注意到多半是满人——阔气到坐了骡车。因为有一座庙在办庙会,那还是座很小的庙。中国的庙会,看着很像一百年、或者一百五十年前英国的庙会,把方圆几十里的乡下人全招了来。这里的人一概穿蓝,只有喇嘛穿鲜黄和暗红。有来敬神的人,后面跟着来做买卖的人,好从他们身上赚一笔;有买的,有卖的,有讨饭的;有男男女女穿着干净的蓝布衣裳的,也有穿着最脏最破的褴褛衣衫的;有人跟在后头捡骡驴粪;还有——这真叫我想起从前小说还迷得住我时我最爱读的那些历史小说——一位位老爷腕上架着戴头罩的鹰。他们全都沿着这条路走,这条美丽的路,这条坏得不能再坏的路;我也在这人流里走着——这个不是传教士、独自一人旅行的女人,因此成了众人瞩目的对象,那份吸引力远远盖过了庙会。这景象是中国所独有的,很多很多年里我都忘不掉。
左手边耸起一道陡岭,在中国算得上林木很好;岭脊上就走着那道把除了少数受眷顾者以外的所有人挡在满人君主游乐之地外面的围墙。六个星期以前,在内蒙古这片山里,树还都是光秃秃的;到了六月的这一天,白杨、山杨、槐树和橡树的叶子,仍旧带着早春那种娇嫩鲜美的绿。右手边是俯瞰全城的陡峭悬崖。其中一处有个不祥的名字,叫「自尽岩」。我们西方人惯把中国人看作无动于衷的,其实他们骨子里是重感情的民族。他们有时吵得极凶;要同仇人或欺负过自己的人算账,法子之一便是激他去跳「自尽岩」。照我西方人的想法,实在闹不清这样怎么就算出了气,因为挑战的人也得准备陪着被挑战的人纵身一跃。然而他们真做。传教士在这里的六年当中,就有三回有两个人一同跳下悬崖,在下面的乱石上摔得粉碎。
不过那不祥的崖很快就过去了。顺着墙稍一转弯,我们进了一道山谷;沿这道谷往里走上大约八英里,庙宇便一座座藏在山的褶皱里——那些山多半陡峭、浑圆、无树——而庙是红的、金的、白的,衬着山的绿或褐。
荣耀上天!当真如此。当真如此。无论把它们安置在这里的是艺术家还是皇帝,是高僧还是孝子,这地方做庙宇的所在,真是再理想不过。
「偶像。偶像。」热河的传教士们伤心地说。这些善良和气的人,他们的一生在我看来像是在为自己的活着赔不是,把整个生命献给了他们所立的那位严厉的神。可我此刻置身的,是另外一些神明中间。
「最后一个先看,」端说,我赞成。这样一来,凡是我特别想看的,都在回家的路上,绝不会漏掉。
「得儿——得儿——得儿——」我的「车老板」吆喝着给老骡子鼓劲。我们沿路往谷里走去;在这个没有树的地方,庙宇却一律掩在树丛里,有时是杉,有时是槐或白杨。路上不断遇见穿蓝衣的人群,车帘后头探出满族太太们的脸,抹着浓粉,头上插满了花。末了我们在两棵枝叶繁茂的槐树底下停住,旁边是一座桥——这桥当初的规制是很气派的。这里也确实非有桥不可,传教士告诉我,只消下一点雨,这条车轴都埋进尘土里的路,就会淹在五英尺深的水底下。可是这桥断了,栏石有一边整排地倒在地上,通到桥上去的石阶干脆不见了。桥是什么样,庙也就是什么样。
端费了好些劲才让我明白:这是五百零八尊佛的庙。我走进去,一个脏得破得不能再脏破的和尚陪着;只见一排又一排的坐佛,都比真人还大,浑身贴着金箔,在半明半暗里闪着光;剃光了头,光着脸,有的悲苦而漠然,有的欢喜,有的在笑,有的皱着眉。这些神明确实是死了:屋顶正在塌下来,帐幔成了破布条,多少年的积尘厚厚地落在地上、墙上、佛身上。有一尊金身比别的略大些,跟前摆着一只沙钵,我在那里烧了一炷香——在临门庙里屈身下拜——因为我想,如今这位死去的神明跟前,是难得有人上香了。
这些庙是一位虔诚的皇帝为他虔诚的母亲造的,庙里的神却全死了。我接着去的是一座喇嘛庙,仿着拉萨的布达拉宫造的。它一层一层顺着陡峭的山坡爬上去,各层台上这里那里长着一株松,风在松枝间低语着说:造它、饰它的那位皇帝早已死了,连那个朝代也过去了,神明也被人忘了。真是忘得干净。我在山脚下车,门为我开了——因为将军早打发人来说过,这个星期里有一天要来一位外国女人,须得处处周到;不然的话,我看我就是在门外等到死也是白等。进门是一座相当华丽的牌楼,两边各立着一对石象。我不信雕它们的人当真见过大象,他一定是照着人家的描述凿的;可他居然把一副目中无人的神气安到了这两头畜生脸上,我光看着就要笑。
从这牌楼起,庙宇便往上升。我平生没有见过这样陡直高峻的墙。我想这总是西藏的样式,因为照我所知道的中国而论,它不像中国的。一层又一层地升上去,露出的是大片空墙,墙原先是粉红带赤的,上面开着一格格像窗子的方洞,其实并不是窗,显然是安在那里骗眼睛的,好把那份陡峻显得更甚。一层又一层,我顺着贴墙而砌的窄陡台阶往上爬;端照中国的规矩扶着我的胳膊肘,仿佛我再也迈不动一步似的。他也照他的老规矩,雇了个衣衫褴褛的随从替我扛照相机,又雇了个半裸的小男孩替我拿伞。换了别的时候我大约也不会说什么——在仆人这件事上,中国早教会了我自己的斤两——可这一天我倒真感激他帮忙,因为这座西藏庙于我就意味着爬陡坡。我最怕的就是台阶。一层一层地上去,每上一层平台,望出去的天地就更开阔些:谷里远远的地方都看得见,群山一重一重地排开去,有的浑圆柔和,有的嶙峋古怪,一直淡进天边的蓝色里。我本以为九龙庙已经了不起了,可如今我明白:造它的那些明朝人,做梦也没有梦见过内蒙古这些山的壮丽。还没爬到最后一株松树那里,我已经累了;而在我头顶上,还高高矗着一座四面围墙、平顶的大屋子,墙是褪了色的粉赤,远远的屋檐上闪着一线金光。
那台阶又窄又陡又粗粝,我若不是确信这一辈子再不会到这里来,是断然不肯上的;可我终究上去了。到了顶上,是一扇门——高高的死墙上开的一扇门;进去是一个大院子,四围高墙耸峙,正中是一座殿,这一片建筑里许多殿中的一座。殿里堆满了各样好东西:景泰蓝的瓶,贴金的佛像,缂丝的帐幔,达赖喇嘛的金漆雕座,乾隆皇帝用过的骡鞍,灯,香炉,神龛——在我看来乱七八糟地堆在一处,而且样样都不止是被朽坏的指头碰了一下而已。那浓艳的红漆全坏了,瓷器陶器碎了许多,帐幔烂了、破了、成了缕缕的条子,石头上木头上的彩画在剥落,铜器上锈得发绿。荣耀已去!荣耀已去!神明死了,那位大皇帝也只剩一个名字。
那里头也闷得很,四面死墙方方正正地围着,头上是明蓝的天,墙外是好太阳,可这山间的风至少一百五十年没能吹进来了,闷热、憋气、不透风。从前另有台阶通到墙的最顶上,如今断了,也险了,正塌成一片瓦砾;照端那半通不通的英文,我勉强听明白:好久好久没有人上去过了。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离开这不透气的殿,一路下去,下到它底座的那层平台,再下去,下去,经过长松树的那些小台地,顺着粗粝残破的路,回到谷底。
游览这种事总叫我疲倦。我想看这些地方,想知道它们是什么样子,想能够同也到过那里的人谈起它们——这样的人最关心你的行止;可是真去看的那个过程,我总觉得是负担。这会儿已经看了这么多,我几乎要打退堂鼓,说声「够了」,至少今天够了。可是转念一想:我不能没完没了地叨扰主人家的好意,我很快就得走了,而我再也不会、再也不会回到这道山谷来。话虽如此,我实在累得要命,很想就此罢手。这时我又想起那两只掉进牛奶罐里的青蛙。这故事我不信是伊索讲的,不过他本该讲的。两只青蛙在奶里绕着圈子游,毫无指望,因为根本爬不出去。一只对另一只说:「不中用了,认命吧。到头来省事。」说完便蜷起腿,沉到奶底下淹死了。可另一只是块硬骨头。
「我看我还是再扑腾扑腾,」它说——不用说,这是只美国青蛙——「谁知道会怎么样呢。」于是它绕着圈子游啊游;第二天早上人家往罐里一看,它果然坐在一小块黄油上!
我们的车赶到下一座庙时,我坐在门口想起了这只青蛙。我又累又乏,脾气也有点坏,还得等上好一会儿,因为拿钥匙的和尚不在。当然我事先并没有传话说要来,指望人家从早到晚守着等我,是我不讲理。陪我一起等的还有一小群人,男的女的孩子,越聚越多;等看门的到底来了,显然他们都打算沾我的光一同进去看看庙。我一点也不反对,看来和尚也不反对。他们是赶庙会的,多半也给了他几个小钱。端做主,我们给了八毛钱——大约合一先令八便士,或者美国钱四十分。我真庆幸自己等了这一场。倒不是说这庙的院子和殿里同我看过的别的庙有多大分别,一样是废败荒凉;只是我爬了许多用石头和土草草砌成的台阶之后,上到一处平台,从那里看得见屋顶。人家管这里叫皇帝的宫,或者叫金顶庙,这名字起得实在贴切。那屋顶四角都盘着龙,是铜的,外面包金,在日光里灿灿地闪。所罗门的殿极盛之时,也未必更堂皇。我想给它照相——其实照片绝拍不出它的美——这时有几个姑娘,看头饰是满族人,头上簪着花,一边吃吃地笑,一边指指点点,显然在议论我。我想她们照进去正好——同那金顶成个对照;可是一位穿着体面的中国人(不是洋装;我猜这一带山里能讲究到穿洋装的,只有将军的师爷一个)把她们赶开了,随后过来,托端向我为她们的举止赔不是。我很实在地说我一点也不介意;他却说——就我勉强听懂的——她们的举动是不可原谅的。这么说来,只怕她们并不是在赞我,真有点不厚道,因为我原是打算把她们照进去的。
再下一座庙,一片金褐和碧绿的琉璃瓦顶,衬着山坡,是所有庙里位置最好看的。那些参差不齐的屋顶从杉松间探出来;我们走近时,空中还有一种柔和的乐声,因为起了风,一阵轻风,把许多屋角上挂的铃铎一齐摇响了。我不知道世上还有什么声音,比薄暮时分这些庙里的铃声更甜美。这是一大片地方,好几重院子像那座喇嘛庙一样顺山而上,人叫它大佛寺,因为其中一座殿里——这殿扫得、拾掇得比我先前看过的任何庙都好——有一尊七十英尺高的巨像,伸出许多条手臂,每只手心里有一只眼睛。这佛法想必已经很堕落了,不过那寓意我是看得懂的:施予的手,遍观万物的眼。然而寓意虽美,那像却是丑的——正如人所构想出来的一切神明的形相,多半都难免于丑。石头地面是扫过的,可是主佛身上的金在剥落,漆坏了,帐幔破着,积的灰尘没法形容;唯一好看的东西是四壁——壁上满是小小的佛龛,每个龛里坐一尊小小的金佛,成百上千。我想买一尊,和尚们摇头;况且把庙里的东西掏走,也实在说不过去。就算他们说了「好」,我想我也未必会要。
这里和尚很多,有剃光了头的老头儿,也有极小的孩子,都穿着鲜黄和紫红,可是个个同这庙一样破旧穷苦。我在许多可以俯瞰众屋顶的平台之一上吃茶,一个年轻和尚拿地上摔碎的黄琉璃瓦给我搭了个座位。那几个小和尚眼巴巴地望着我带来的点心(茶是和尚们供的),我便分了些给他们,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同天底下所有的小男孩一模一样。端指给我看墙里几级黑黢黢的台阶:上去就能到大佛的头顶。我摇头;就算想起那只轻易认命的青蛙,也不能叫我爬那几级台阶。如今我也并不后悔。
到这时我已经很累,庆幸只剩一座庙要看了。其实一共有八座,可我已经害了「庙积食」;只是这一座不能不看,因为每天出门散步时,我都望得见它那片灿烂的金褐琉璃瓦顶,嵌在四围山上暗绿的松林中间。它不像我见过的任何中国屋顶,却也是这山谷里的庙之一。这是圆亭,乾隆造的,不是为他母亲,是为一位西藏妻子造的,照着她家乡的式样,好叫她在异乡不至于太孤单。
那些粉赤色的拱墙和拱门看着很近,其实极难走到——尤其对一个累坏了的女人:她不是在骡车上被颠着,就是在爬台阶,爬得之多,如今想起来都不愿意想。而这庙除了那屋顶,同别的庙也差不多:铺石的院子,草和野蒿从石缝里长出来,琉璃瓦顶上长着草,甚至长出了小松树。神坛破败零落。等我一路爬到圆顶正下方——那是一段陡爬——不止一次想掉头回去,像开会时对付冗长报告那样「照例算作已读」。上去才见那圆屋里是许多鸽子歇宿的地方,漆全坏了,铜也锈了;虽然看庙的人拿一大串钥匙开了许多道门,我知道这地方是难得有人来的,若不是有那片鲜亮的屋顶,它必定早被忘了。
可人们究竟还是爱看这些东西的。这里不像在金顶庙时有一大群人跟着我,可那个衣衫褴褛、替我扛照相机的苦力还跟着。我疑心中国有名有姓的脏病他身上样样都有——那名目想必多得数不清;万一有哪一种侥幸躲开了他,我想多半也在替我拿伞的那个小子身上安了家。我只盼自己身子结实、又常在野地里,能把什么病菌都抵过去。我骑车他们走路,我很可怜他们,便叫端告诉他们不必往上爬了,因为我的底片已经用完,伞更是用不着。
「她说『不要紧』,」端说——他把两个男的都说成了「她」——「她喜欢跟着来。」我看他自己也乐意;于是他们四个人怀着一种压低了的兴致,陪我把那圆屋里的东西看了一遍:那里头似乎是一座缩小的、堕落了的佛家地狱。地狱上落满了灰,褪了色,被风雨蚀坏了,同这庙里别的东西一样;可是跟着我的这四位却看得津津有味。当我如释重负地看见有一个人像既没有被蛇咬,也没有被什么狰狞的畜生吃掉,也没有被两块板子锯成两半,而只是歇在一棵树上时,端极有兴味、显然也极满意地解释道:「树上有刺。」他生怕我把那些酷刑的滋味漏掉一点。然而连酷刑也褪了色,磨坏了,落了灰,日晒风吹地朽着,我一点寒噤也打不出来。它们又脏又不洁,倒把那金顶和暗绿的山松在我眼里的美给败了。我很乐意又下那许多台阶,下到院子里;看庙的人——他也许是个和尚,可是穿着蓝布衣裳,剃着头留着辫子,这在满人里如今还有许多人保留着——请我在庙阶上坐下,用他那小小的茶盅给我斟茶。他是个脏老头儿,茶却好极了;我打定主意不去看那盅子干净不干净,因为他的礼数配得上他的茶。
然后我走到庙前那片开阔平地上,最后一次饱看那片金褐的琉璃瓦顶,嵌在松林的绿里,在鲜蓝的天上勾出清清楚楚的轮廓。
然而打动人的不只是这份美,另外还有点什么。因为就在我望着这些山的时候,我想起了另一座庙——那是我在北京城外看的一座小庙。我不是独自去的,是同一群说说笑笑的年轻人一道。那庙一点也不美:墙差不多碎成了土,屋顶正在塌,瓦上长着草,青青的高粱一直爬到被遗弃的神坛跟前,华北那满载尘土的风从破墙里吹进来,抚着那些被人忘却的神——他们还坐在原处,安详地望着外面的世界。
我不能不想起史文朋的句子:「再笑一回罢,众神已经死了。」他们死了吗?在中国,什么东西会真的死呢?这座小庙是明朝造的,大约在十五世纪,那时英国正打着蔷薇战争;比乾隆在热河山谷里造庙早了将近三百年。他们把神明安置进去,红漆描金,好不辉煌;等最后一张金箔贴上,精致的漆活儿最后一笔也点完,他们便走出来,把它撂下了,撂给那种悄悄侵蚀被人忘却之物的朽坏。因为有一点必须记住:无论我们看的是这道众神已死的山谷,还是北京城外这座小庙,中国人立一座纪念的建筑,本来就不指望它万古长存,既不预备也不指望有人去维修。它若能存一年,很好,那个被纪念的人也就值这么多;它若能存一百年——若在落成五百年之后,那上头还有一块石头压着另一块石头,那个人留下的名声该是何等芬芳。这庙造起来已经五百年了,它还在。庙后头是城墙,森然而灰暗;可神明不看墙,他们的脸朝着南,朝着灿烂的日光。他们还坐在原处,只是当年装点殿堂的小像已经七零八落,有的躺在地上,有的没精打采地靠在大神身上,还有些碎了。地上尘土里有一颗巨大的头,那张脸提醒我们:凯撒的妻子身上那些绸衣是从中国来的——因为那颗头绝不是照着哪个蒙古人的模样塑的,不论死的活的。一位罗马皇帝倒可以做它的模特儿。低头看着它躺在尘土里的那些面孔,是东方的:细长的眼,漠然的五官,薄薄的嘴唇;而这一张,这一张是欧洲的。这个人活过,爱过,欲求过,也哀伤过;而且——因为那嘴唇上还带着一丝轻蔑——当他把人生喝到最后一滴渣滓,或者把人生的欢乐弃绝了的时候,他曾苦涩地说过一句:「凡事都是虚空。」
中国农人围过来,看这几个洋人在树荫底下吃午饭;我们吃剩的东西,在他们是难得的好东西。其中一个是瘸子,一个是瞎子,还有一个满身天花留下的烂疮,难看得叫我们当中那位素来自负相貌好的太太打了个寒噤,把脸转开,央求把他们赶走,免得我们都染上这可怕的病。
这些人的一生里,还能有什么呢?对他们,众神岂不真是死了?
我同一个老婆子说话,她又脏又皱,头发掉光了,脚也残了。
「她问你多大年纪,」我旁边的年轻人翻道。
「告诉她我六十。」我想这样说体面些。
「啊——!」她端详了我一会儿。「她说,」他接着翻,「你比她经老,因为她也六十了。她问你有儿子没有?」
我迟疑了一下,可我不打算丢这个脸——一个没儿子的女人,她要怎么看我呢?——于是我把手搭在他胳膊上,笑一笑,表示他就是我儿子。
「啊——!」她说着,笑着。
「她说什么?」他有点难为情。「告诉我。」
「她说该给你道喜。」——他确实是个漂亮的男子汉。「她说她有三个儿子。」
唉,唉,这是我自找的。我并没有什么可道喜的,我没有儿子;然而我也得了回答。我说过众神死了,可他们并没有死。庙塌了又怎样?还有那无云的天,还有周围长起来的绿。这女人老了,白了头,驼了背。神明给了她三个儿子,她便知足。那孩子出了天花,等到日后病过去了——唉,这就不是我能明白的了。一张烂了的脸,一双瞎了的眼,能拿什么来补偿?只怕唯有当我们把万事都懂透了,人生的滋味才会跟着没了。这一切的背后是那位大慈大悲者;庙里那些死去的神明,不过是笼罩万有的大能的一种显形罢了。
站在圆亭前作最后一望的时候,我想起了北京城外那座小庙,想起那个为我并不存在的儿子向我道喜的老婆子。随后我又朝山谷远处望去,望那些山的褶皱里掩在树丛中的别的庙。远远地,我看见小布达拉那几堵峭直的墙顺着山坡往上爬,在夕照里泛着金、红和白,叫我觉得:就该在这个地方、这个时辰这样看它们才对。然后我下山——走了十分钟的力气活,我实在累极了——回到我的车上,又过了一次热河,回教会的院子去。
我再不会到内蒙古群山间的那道庙谷去了,再不会了。当然,自马可·波罗以来,欧洲人到过那里的不是没有;只是它那样远,那样难到,所以他们并不成群结队地去。可是那些嵌在山褶里的庙美得超乎梦想;纵然荣华已尽,它们在颓败之中,四围和背后是亘古的山,仍旧不失为一座配得上的纪念——纪念那个为荣耀上天、也为着他出身微贱的母亲,把它们立在那里的人。
第十八章坐五板船
——洗衣裳的难处/患难中的朋友/一支古怪的郊游队伍/父母之命/坐骡轿赶路/雨/一条热闹的大道/黄油纸/窄小的住处/躲烟/「你吃得真多!」/河上的妙处/害臊的中国人/最疼的孙子/滦河的峡谷/又见长城/雨对中国人的作用/船老大的钱匣子/一位巴比伦的绅士/滦州
如今该同好心的主人家告别,动身回北京了。谢天谢地,这一趟要好走得多。我不必再坐那可恶的骡车,而是要坐五板船——一种又长又窄的平底船——顺滦河漂下去。
我先打发仆人拿我的名片去谢那位鞑靼将军,谢他这许多日子的照应。这一来吴师爷又下来了,带着将军的名片,而且照例挑了最不凑巧的时辰,正赶上我们吃午饭。叫我很意外的是,吴师爷穿着整套中国衣裳,端庄,甚至可说是堂皇。一身灰的黑的。他那件长袍——或是长衫,或是裙子,随你怎么叫——是绸的,一直垂到脚踝,外面套一件小小的坎肩,裤脚在他那双秀气的脚踝上用整齐的黑带子扎着。他这样子好看极了,同我先前见过的那个平庸的小个子判若两人,弄得我不能不当面夸他几句。何况我听说,这样做完全合乎中国的礼貌。
他笑着受了我的赞美,随后说明了改装的缘故。
「衬衫、领子,得送天津去洗。我很穷,没有多的了。」
天津啊!从这里去要走三四天水路,有时还不止,再加五个钟头火车!我这才明白,他为招待我把自己所有的洋布衣裳都用尽了,实在是抬举我;而我却偏偏只在他穿本国衣裳的时候夸过他!
那天还来了一位中国绅士,也介绍给了我。他只穿中国衣裳,英文倒比吴师爷多些,只是路数别致。
「不过我最不爱听人笑话钟先生的英文,」那位见过世面的传教士说。「他是我和我一家的好朋友。若不是他,我、我妻子、我孩子,今天还在不在这里都难说。」
那是义和团闹事的时候,传教士驻在八沟,钟先生管着那里的电报局。传教士在园子里种生菜,电报局的这位头儿很爱吃;后来他觉得同洋人来往太密不大稳妥了,还是不时打发人送个篮子下来要点生菜。有一天,他在篮子底下放了一封信:「洋人的兵船正在打大沽炮台,」信上说,「赶紧走吧。消息我先压着。」
可是传教士走不成。他满城地跑,雇不着车。所有的车把式都把价钱抬到不可能的地步,纵然死到临头也不肯。后来篮子又送来要生菜,底下又是一封信。
「洋人的船已经拿下了大沽炮台,」信上说,「消息我还压着。快走,越快越好。」
传教士这才把自己的窘境直说了出来。钟先生便去见本城的知府,把他拉到了他们这一边。车把式们被传了去。
「这人出大价钱请你们,你们不肯走,」知府说——他讲这段话的时候,口气简直有点像《圣经》。「如今你们照平常的价钱走,不然我就砍你们的脑袋。」
两辆车就这样雇成了。传教士和妻子儿女,还有他们能带的家当,一齐被塞进车里,向最近的口岸赶去。
「往后我若再落难,但愿身边是这样的女人,」传教士说,「她们高高兴兴的,倒像是出门郊游。」
头两天一路平安。第三天路过一座城,有个人上来搭话,说他是给几位英国人当差的——两位采矿工程师被困在这城里,因为他们听说前头路上有人设了埋伏,专等洋人。而这几位传教士原以为自己是留在这片土地上的最后的洋人了!
他们立刻去找那两个英国人,果然证实了仆人的话。再往前走是不安全的。这一小队人决定合在一处;末了传教士去见这城的知府,把八沟的知府怎样帮了他们的事说了,并且劝他不妨照办,尤其因为洋人到头来必定是要赢的。
知府思量了一番,终于答应帮忙,条件是他们把自己整个交到他手里,无论听见什么都不许出声。把自己整个交到敌人手里,这事看着是铤而走险;可这是唯一的机会——不是这个机会,就是澳大利亚谚语里说的「巴克利的机会」,而巴克利是从来没有过机会的。他们答应了知府的条件;知府派了一队兵看住他们,他们便在兵的围裹中上路。可是起初他们很疑心:把身家性命托付给一个说到底是公开的敌人,究竟明智不明智。
「你们从哪儿弄来的?」路上的人问那些兵。兵便把捉拿的经过原原本本讲一遍。
「你们要把他们怎么样?」兵总是说:奉捉拿他们那座城里知府的命令,押去交给该管的官府,该管的官府自然知道怎么办——至少至少,总是要砍脑袋的。
给我讲这故事的人,就是这样过来的。而且是眼看着妻子儿女一同这样过来的!
不过知府没有食言,那队兵把他们平安送出了危险地界。
「可要不是当初钟先生——」传教士说,话音里满是感激。
钟先生自己也有他的烦难。他思想开通,趋新,我看并不是基督徒;他居然亲自教女儿读书识字,还打定主意不给她们缠足。谁知道——可惜呀,也可见中国人对长辈那份异乎寻常的顺从——广州的父母来了命令:他大约已经四十开外的人了——女儿的脚一律得缠。
我很庆幸自己是在动身之前听了钟先生这段故事的。
滦河离承德府七英里,坐骡轿或坐车要走两个钟头。我决定自己坐骡轿,行李用车送,一则我不愿坐车,二则我想见识见识骡轿是怎么个坐法。如今我算见识够了——这辈子再不想坐第二回。
我得在教会院子里上轿,因为把轿抬上骡背要四个人,而外头只有一个人照应。那是清早,刚过六点;可是所有的传教士都陪我走了大约一英里路——我觉得他们实在太好了,因为这是我唯一一次看见他们的男男女女一同走出院门——然后他们同我道别,我便正式上了路。我坐在轿里的弹簧垫子上(那是一位中国绅士借给我垫车用的),一路小心地找平,免得这轿——我总觉得它随时要来这一手——翻个底朝天。起初这叫我很不自在,因为人一旦进去,不把轿从骡背上抬下来,就没法出来。你倒也可以从轿和前头那匹骡子的后腿之间溜下去,不过这办法在我看来实在冒险:骡子会尥蹶子,何况背上驮着轿杆,脾气想必也好不到哪里去。
那是个阴天早晨,看样子要下雨。我到中国以来,只碰见过一天雨。沿途景色又野又壮。我们顺着热河走,走在一列峭壁夹峙的山脚边上,河对岸的另一列山则高踞在我们头顶。我们是在谷底走——这一带多半如此——不过热河水流不小,占去了谷底好大一块,所以我们常常走在削在山腰上的一条道上。走在前头那头白骡子,脖套和笼头上挂着丁当的铃和红缨子,总爱贴着最外沿走;因此我从轿子左边望出去,望下去就是三四十英尺——我只能这么估——直落到下面的河床。我发现还是不看为好。倒不是说有多深,也不是说真有翻下去的可能。尽管赶脚的一路咒骂它,我却完全相信那头白骡子对自己的活儿门儿清。不过这样无能为力地由人摆布,究竟叫我不舒服。
而这条路实在热闹,这么一大早就热闹。各色人等都在路上走。有七头壮骡子拉的乡下大车,运粮到河边去装船,运到「关里」去;他们走的这条路坏得不能再坏。车每隔一阵就陷在厚沙里、车辙里、石头里——照我们的观念,凡是路上不该有的东西,这里样样都有——赶车的马上掏出铁锹把轮子刨出来,于是后一辆车过的时候,路又比先前坏了一层。有两乘空骡轿从我们旁边过去,还遇见数不清的驮驴,驮的东西我不好意思说是柴火,那不过是一捆捆的细枝子;在我所知道的任何别的国家,这种东西捡都不值得捡,更不必说运,多半就当废物烧了。路上还有无数步行的人。这显然是一条走得很熟的大道,因为眼看要下雨了它还这样忙——中国人但凡躲得开,是不肯在雨里出门的。这我完全体谅;假如我只有一套衣裳,湿了又没处烘干,我自己出门前也要想两遍。山坡上多石而贫瘠,可是但凡有一小块平地,但凡有一小兜好土,哪怕看着再难上去,也一定被人仔仔细细地种上了;河岸边整个谷底也是如此。这一片土地都在嚷着要雨。不多时,雨果然下来了,很大,倾盆似的,这样的雨我在中国只见过一回。它像一幅帘子横扫过我们的路,嶙峋的山峦全被柔化了,隐进一片灰蒙蒙的雾气里。赶骡的把一张张黄油纸拉过来罩在我身上、围在我四周,我就从纸缝里张望外头的景致。我自己倒不很想淋湿,因为我实在想不出,在一条没有篷的船上,湿了还怎么干得起来;连着三四天湿着、哪怕只是潮着,既不舒服,也不卫生。
末了我们到了河边。那是一条又宽又急的浑河,在谷底流着,看样子满到了口,至少看不见河岸;不用说,河边自然连一点点可以增色的草木也没有。这里有个渡口,很像我来时过的那个;一排长船,一头抵着岸。我到的时候雨下得正紧,轿子从骡背上卸了下来,可是除了坐着不动,等端和我的行李坐骡车赶到,别无办法。
他们终于来了。雨也小了些,端便动手收拾其中一条船,好让我住进去。
我得承认,我是很有兴味地看着的,因为我着实不明白:在这么窄小的地方,我要同一个仆人、三个船夫一起过好几天,日子怎么过。最糟的是,如今就算不中意也退不出来了,非过不可。我这人虽然爱操心,可我总发现自己操的都是不相干的心。这趟船上的种种难处,我从前一次也没想过——本来大可以想想的——直到站在河岸上,事情已经定局,而且离任何同我一个肤色的人都远得没法求助,我才想起来。那一刻我心里往下一沉。若是傍晚,我大概要绝望了;可是眼前还有整整十四个钟头的白天,我总能生出希望来,尤其是这十四个钟头要在露天里过。五板船大约三十七英尺长,平底,中间七英尺宽,两头自然是收细的。船中央用几根人字形的木棍支起一道脊梁,端把我们特意买来的两张草席横搭在上头;随后他拿出些本色白布来——一想到我为这点本色白布花了多少钱,再想到中国农人有多穷,我就奇怪他们大多数人怎么居然还没有光着身子——他拿这布在篷子正中给我搭了个小帐子。我原也忍了,直到发现他的算盘是:他睡一头,船夫睡另一头;我这才提了抗议。要防着我什么,我不知道;可我把话说明白了:船的一头我非独占不可。篷子那一头拉道帘子我不反对,但我出来进去,总得不必从睡着的仆人或船夫身上跨过去。这一小节谈妥了——他很觉意外——接着要操心的是炉子。我要它摆在一个地方:起风的时候,席篷不至于变成个烟囱,把烟直往我脸上送。可它偏偏正是这么干的。我由此断定:在一条弯弯曲曲的河上,炉子是怎么摆都摆不舒坦的。我们试过摆在船尾,也试过摆在船头;摆在尾上风就从后头来,摆在头上风就从前头来;反正烟从哪边来都一样讨厌。于是我认定唯一的办法是笑一笑,装出高兴的样子,并且心存感激:我什么活儿不干,一天要三顿饭才撑得住;我那些船夫把活儿全干了,另有自己的一个炉子,看样子一天两顿就够了。最理想的走法是带一个同伴、雇两条船,那这趟就妙不可言了。就算像我这样走,我也觉得很值。
头一天,离开渡口不久雨就停了。从这条低矮的小船上望出去,两岸的山显得格外高峻,嶙峋、陡削、荒瘠,一直压到水边;河在山间盘绕。第二天我们进了群山的腹心,穿过一道道大石峡。照中国而论,这里算是荒僻的了;可正当我想着这样贫瘠的地方总不会有人住的时候,就会看见高高的山上有一小点蓝色——是个放羊的小男孩;或者在两块大石中间有一小兜地,侍弄得极仔细,青青的庄稼刚出苗。再往前又有小房子,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小房子,压着厚重的屋顶。我想,到了冬天这群山被冰雪攥住的时候,住在这里该是什么光景。不知怎么,这里在我看来,比我一路穿乡过野见过的任何地方都更荒凉、更孤寂。
船每天都要靠岸,让船夫吃晌午饭;到夜里也总要靠岸歇下。可是天一擦亮我们就醒。他们显然是拿冷小米粥当早饭的;我呢,通常不到五点半就起来、穿好、吃完早饭,而且把这事早忘到脑后了。我那点地方几乎被床占满,我就在床上穿衣、洗脸——洗澡是想也别想——再把帘子拉开,坐在床上吃早饭;船老大,就是那位掌舵的先生,兴味十足地在一旁看着。
他显然是在同端议论我的早饭,我便问端他说什么。
「她说你吃得真多,」端说。「她十天也吃不了这么些。」
我很意外,因为我一向觉得自己的早饭俭省得很。我眼看着人把蛋氽好,吃的时候既没有黄油,也没有烤面包,也没有咸肉;一块干面包,一杯茶——茶自然是有的——还有些不怎么开胃的煮梨。可是过一会儿,我看见我的船老大一碗一碗地往嘴里扒小米粥,足有我吃的十倍;我这才断定,他议论的是花样多,不是分量大。
河上那些清早真是妙不可言。起初整道山谷都裹在柔软的灰雾里,只有几处最高的峰头,嶙峋而荒凉,先接住了日光;然后太阳一点一点地顺谷而下,雾在它的光里化开,只在洼处这里那里还赖着不走,柔软,灰白,捉摸不定;到末了阳光触到水面,把这条浑浊的河水染上一层金色,万物都为这新生的一天欢喜起来。小小的蓝翠鸟梳着自己的羽毛;青灰色、白脖子、翅尖发黑、中国人管它们叫「长脖子」的鹤,张着翅膀缓缓掠过水面;阳光照在上行船的方帆上,把帆映得雪白。因为河上的来往很多。四围的地方尽管荒凉,河却忙碌。顺流下行的船是划的;逆流上行的船,风顺时张起大方帆,风不顺就由四个人拉纤。他们把纤绳系在桅上,脱得精光,把绳圈往头上一套,箍在胸口,靠着绳圈里绷着的一块板子使劲往前挣。水流很急,看他们那副绷紧的样子,这活儿必定很苦。传教士们怕我见了这许多光身子的男人要受惊;其实正相反:我在这条河上——看来是唯一的女人——倒把人家惊得不轻,因为中国男人是很知道害臊的。我很想给这些拉纤的照一张相,因为我从没见过中国人显得这样好看。他们穿着那身破蓝布的时候,看着平庸,像下等街巷里出来的,叫你觉得他们没洗过澡;可这会儿他们像是一具具健壮男子的好标本。他们用不着洗。然而每逢我们靠近,船夫和仆人便一齐拉长了嗓子高声吆喝示警。他们喊的是什么我不知道,可想必是这样的意思:「哎,弟兄们,穿上衣裳!我们船上有个讨厌的洋婆子。」于是那边便一阵大乱,人人手忙脚乱往肮脏的蓝衣裳里钻;只有个把倒霉的——或是正掌着舵在难走的地方,或是手里攥着一条松不得的绳子——干着急没办法,只好蹲下去,或者躲到运气好些的同伴背后。若是身边有个可以同笑的人,在滦河上遇船、过船的时候,我真不知要笑多少回。可是那些拉纤的,我终究没有照到一张像样的相。我那几个人显然觉得,这么照是趁人之危;我一掏出照相机,就足以叫他们把船往河心里撑,离那条拉纤的船越远越好。
偶尔山退开一点点,让出一小片平地,那上头总有些极干净利落的小屋。屋子四围码着最齐整不过的柴捆,其实只是些细枝子。我们靠岸买过一回,因为船夫做饭全烧这个,我那小炉子也要拿它来引炭。可是从那些屋子里出来的人,唉,真脏。我从没见过这样不洁净、这样不讨人喜欢的女人。有一个怀里抱着孩子,那孩子的眼睛看着糟透了,我知道中国许许多多瞎子里又要添上一个苦命人。她一见我就跑了,两个光屁股的小男孩也跑了。我拿饼干引他们,他们的祖父——或者曾祖父,看年纪像——极有兴味地在旁边瞧着。就为这件事,我同他很交上了朋友:彼此笑着,点着头,那意思像是说:「是啊,他们怕是难怪的;可你我——你我是见过世面的——自然明白。」随后他走开了,抱回来另一个剃光头的小娃娃,一边拍着哄着,一边叫我看,那意思分明是:这是我最疼的小便雅悯,你就没有块饼干给他吗?可惜我离开文明的地方太久了,手里的饼干已经全散光。每逢想起这件事,我心里总有点抱憾:竟没有一块甜饼干给山里的那位中国老人和他最疼的孙子。
有一天早晨,我看见几个人在一块大石旁的浅水里打鱼,立刻嚷着要买一条。他们是用叉子叉鱼的;我们花五分钱买了一条大泥鱼——我亲眼看见钱递过去——随后那条倒霉的鱼便被一根苇子穿了鳃,拖在船边的水里走。等我尝了一小块(我吃鸡吃腻了,很有兴味地尝了尝),才知道难吃得很;后来在账上发现这条鱼记着三毛五分,我苦笑了一下!照这条鱼的难吃程度看,出这个价,整条滦河里的鱼都该买得下来。不过船夫们倒吃得很高兴;我想,假如我早饭、午饭、晚饭以及随时饿了都吃小米,只怕也会欢迎一条泥鱼换换口味。他们唯一的下饭菜,就是端所说的「酸咸菜」。有一块极不开胃的咸萝卜,竟吃了好久,虽说全船的人个个都咬过它一口。
一道峡过了又是一道峡,两边的石壁看着很高;正午的日头晒在这夹住的一线水上,闷热得很。我实在庆幸有那顶席篷;当然,它必得矮,矮到连我这么个矮女人也没法在底下站直,可它遮住了太阳,船一划动,风从底下穿过来,也有一点凉意。滩很多,很多的滩,可它们并不能叫我动心,连一点惊险的兴致也提不起来。有时候船的确被冲得掉了个头,可我总觉得最坏也不过是我得下船走一段,自然还要淋得半湿。端却对每一道滩都大惊小怪,「小心,小心」;其中最厉害的那一道,他神色凝重得叫我觉得我们这几条宝贵的性命至少是在冒险了。那是在关里,叫「跑马滩」,其实并不怎么凶。我在西非的沃尔特河上过的滩比这厉害得多,也没见谁把它当回事;不过话说回来,黑人并不像中国人这样,对水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嫌恶。我这几个船夫少不得要弄湿,有时湿到腰。有点难为他们的是:船上有个女人,他们的规矩不许脱衣裳,只好穿着整身衣裳下水——这一层我在给赏钱的时候记着了。
长城——为着让河穿过而断开的长城——永远是一桩奇观,在这里也依旧奇。我们在这儿停了一会儿;照我勉强弄明白的,是因为端要雇几个衣衫褴褛的人来替他拔两只鸡毛,他自己是大人物,不屑于动手。于是有那么一小阵子,滩头上白花花一片羽毛;因为凡事都能派上用场的中国人,也只有做够了鸡毛掸子之后,才拿鸡毛没办法。羽毛枕头他是不知道的。可是这一回,端那份把自己拿钱雇来干的活儿推给别人的本事,既没有逗乐我,也没有惹恼我。我眼里只有长城——纵然已经坍成一片废墟,它依旧是万墙之上的那道墙。我们顺河下去,它沿着最高的那些山头随行了一英里多。长城永远切着天际线。永远没有什么东西比长城更高。而在这里,仿佛这道河谷非得格外严密地守住不可,凡是上得去的峰头上都有一座敌楼。如今全塌了,可它们有力地说着当年这里是怎样地日夜守望。最高的那个峰头上有一座方形的残楼。傍晚时分,沉重的阴云聚拢上来,它就衬着云立在那里。我们沿谷走出去很远,它还一直看得见——随着河的弯转,一会儿在我们右边,一会儿在我们左边。等我以为它已经没进渐浓的暮色里去了,一道曲折的闪电从它背后的黑云里劈出来,又把它照亮;那一刻我忘了它是一片废墟,只想着当年造它的人挑了一个多么好的制高点。这里点起烽火,四围的地方必定处处看得见。我又想起当年必定从这里升起过的信号:「蒙古人顺河下来了。满洲人在山里聚集了。」
那些厚重的云是雨信。当夜雨便下来了,倾盆而下;要说世上还有比一条小船更叫人淋得难受的地方,我还没有找着。那些草席挡住了一部分雨,可是远没有我所希望的那样不透水。我把雨衣铺在床上,撑起伞,又用所有匀得出来的手巾堵住最厉害的漏处,水还是进来了。在我那道白布帘子的另一边,我听得见船夫们说了几句什么;第二天端告诉我,那是因为「她做不成饭,烘不干衣裳」。我把炭炉借给了他们,可炉子小,只烘得干「一点点、一点点衣裳」。于是第二天早上人人起来都是一肚子牢骚,包括我在内,个个自怜自叹。别人至少是在挣工钱;我却不知道自己要靠这个怎么挣钱。我又一次问自己:这是怎样一种古怪的命,把我打发到世界上四处流荡,受着这些罪,而且有时候——是的,居然还从中得着乐趣。
不过那一天我是没有得着乐趣的。我们走了一小段便停住了。满目都罩着柔软潮湿的灰雾,华北那永远的太阳不见了。端和船夫走到我跟前来。他们提议——天下中国式的主意里再没有比这更中国的了——往回走!为什么,我到如今也不明白;因为往回走就意味着逆水拉纤,比顺水放船——船靠自己的分量就下去了——要吃力得多。在中国,我很少跺脚坚持过什么。我一向觉得,随我的仆人或者我雇的人照他们自己的路数办事最好;可这一回我受不了了。我把话说得明明白白:这条船眼下是我的,往回走我是不走的。
端咕哝了一句什么地方「她能烘干」;我看着那几个冻得发抖的可怜虫,完全赞成——只是那地方得在前头,不能在后头。可他们说什么也不肯往前走。于是我们靠了岸,四个人一齐缩在那个小炭炉跟前,缩得我真怕他们要被炭气熏死。我钻进被窝,把鸭绒被裹在身上,感谢上天我带了它,还带了睡袋和雨衣;然后尽我所能地躲那些从席缝里漏下来的水点子。不过我心里明白,我远没有我那几个人难受。到末了雨小了些,三个愁眉苦脸的身影把船拉到一座小庙——极小的一座庙——跟前;他们在那里生了火,煮了顿热饭。到那时候雨已经过去,他们又是有说有笑的了。
那场雨过后,河涨了三英尺,过滩比先前更容易,只是当然多了一层撞上没顶的石头的风险,水也比先前更浑。我觉得仿佛整片整片的山坡都被冲进了滦河——多半确实如此。沿岸也到处有人在捞,捞的不是漂来的木头(根本没有),是漂来的水草:他们拿耙子耙,拿抄网兜,端起来把水沥掉,剩下的渣子照端的说法是「拿来烧」。那一天又阴又湿又灰又冷。顺河而下,地势渐渐平了,山退开去;我们进了农耕的地方,这场雨于它无疑是有好处的——可是山一去,那份森严壮阔也就去了;平地上的冷雨是提不起人精神的。何况不到五点半就吃了早饭,一天长得很,而遇上的事又都那么小。我看着船老大掌舵,一边啃一根粉红的萝卜解闷,那萝卜有欧洲防风那么长那么粗,看着又冷又不馋人。我实在应当感谢命运没有叫我生成一个中国的下力人。
船老大有个大钱匣子,很放心地搁在我床脚边。倒不是说我打得开它,因为它上着一把我会拿去锁公园大门的那种大锁;我当然也搬不动它,至少搬不动而不被人发觉,因为那是个足有十八英寸见方的大立方。它给了我一种家财万贯的印象,因为我这辈子大概是不会需要这么个钱匣子的。我若是需要,我就不写小说了,安安心心地养老去。不过话说回来,我的进项不是拿铜钱领的。
一路走下去,我心里那个巴比伦的念头越来越重——一个被抽掉了传奇的巴比伦,一个变得平庸了的巴比伦。有一处我们停下的地方,渡口上下来一个穿蓝衣、戴大草帽、牵着驴的矮胖子。可他不属于任何时代,他活脱脱就是桑丘·潘沙。又有一回,来了一位骑骡子的绅士,仆人骑着一头小灰驴慢慢跟在后头。他穿得很体面,一身深色的长袍;仆人照例是蓝布衣裳。他们站在河岸上,仆人招呼渡船。牲口费了点事才弄上船,船撑了过去。那也是条同我这条一样的五板船,中舱铺了板,省得牲口还要往下迈一步。驴下船时若无其事,骡子却犟起来,那个小渡口上的全部人口——连端和我的船夫都算上——一齐动手才把它抬下去。而最该着急的那个人,骑骡子的本人,连一根指头也没有动。真是巴比伦的好儿子。「一应事情自有奴仆去料理,」我想象他会这么说。渡口有个小小的食摊,有人卖长条的面食,或者说是炸的面棍儿。我的船老大拿起一根来端详半天,又放了回去。
「他不爱吃吗?」我问端。我看那可比粉红萝卜好多了。
「她爱吃,」端说,「钱太多。很贵。」——我想我出二毛钱,约合五便士,就能把那摊子上的货全买下来;这么说,那只钱匣子到底是唬人的。
如今山退到了远远的天边,再没有滩了,我又回到了华北的大冲积平原上。太阳出来了,出得那样好;河上船只无数,傍晚的日光照在它们的白帆上闪闪发亮。许多船上坐满了人,其中有不少女人。端告诉我:这一天是端午节。
于是,就在暮影落下来的时候,我们到了滦州码头,我的五板船之行也就结束了。
第十九章巴比伦的一个河港
——揩油这回事/给船夫的油条/一排湿淋淋的稻草人/牛车/史前的轮子/一个颓败的民族/乞丐/各人演各人的角色/一处西洋景/赏钱
人家告诉我,不该说什么「巴比伦的河港」,因为巴比伦是一座城,不是一个国,它也没有河港。可是在美索不达米亚的那片河谷里,当年总该有些小地方,两岸住着的人把出产卸在那里,或是从那里收进来;我想那些地方一定很像直隶的滦州这个河港——六月里一个宁静宜人的黄昏,我到了这里。
太阳正要落下去,我同端商量当夜该住哪里。他说客栈怕是都住满了,四乡的人全赶来过节了;说实话,我对中国客栈也并不怎么向往。我无论如何还是宁可住五板船,哪怕是它最不堪的时候——雨水从席篷里漏下来的时候。我唯一顾虑的是:端和船夫们会不会觉得我赖在船上太失身分。船上最坏也不过是蟑螂;六月里的中国客栈,天知道我会碰上什么。端看来并不觉得失身分,船夫们自然是高兴的。
「你给他一块钱,」端出主意。一块钱就是一千文,我想一千文大约正好把他那只钱匣子装满。这一块钱他是拿到了,因为是我亲手付的;至于端从中揩去多少油,我实在不知道。总归揩了些,我想这在他也算天经地义,因为在中国,揩油似乎是件人人默认的事。
曾有一位女士对我讲过,人家怎样向她行揩油之礼——而且是极大的一笔。
她是一所医院的院长,人又年轻好看,常同附近铁路上的机务总管一道坐汽车出去兜风。中国人把这看在眼里——凡是与他们有点干系的事,他们似乎都看在眼里——有一天,一个衣冠楚楚、颇有身分的中国人来拜访她。他站在她客厅门口,自己向自己拱手,鞠了三个躬。
「你有什么事?」她问,因为她记得自己从没见过这个人。
他一口英语说得几乎同她一样好。他说,有一桩小事,她也许帮得上他的忙——而且,是的,他也帮得上她的忙。
她诧异地看着他。「可我并不认识你呀,」她说,又疑惑又意外。
绕了半天,他才说到正题:是油的事。谁都知道火车头要耗掉极多的油,而他手里有好几千吨油要卖。
「这跟我有什么相干?」姑娘问,越发莫名其妙。
他又鞠了个躬。「您是某某先生的好朋友——」
「你怎么知道的?」
「哦,对不住,」他一手按在胸口上,「中国人什么都知道。您帮得了我。」
「怎么帮?」她还是不解。
「您同某某先生说一声。他就买油。」他谄媚地望着她。
她瞪着他,几乎不知道该不该生气。
「火车头的事同我毫不相干。」
「哦,可这于您有好处,」他说着,从长袍两边的口袋里各掏出一只沉甸甸的袋子,往她的写字台上一墩。她仍旧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给您的,」他说,「不过说几句话罢了。」
「哟,你这是拿钱来买通我,」她把事情的全部意思一下子看明白了,气愤地说。
他嘴里发出一串安抚的声音。「人人都这么办,」他说。
「我可不这么办。」
「不够么?」他说,「这里是五百五十块。」他探询地望着她。「唔,」他想了想,「我还可以再添两百块,我油多。」又一袋银子放了下来。桌上摆着的钱,够她半年多的薪水。
「那么,」她好奇地问,「要是某某先生不听我的呢?」
「那就太可惜了,」他深深一躬,「不过我想不会。我油多。这风险我担。」
她于是怒气冲冲地立起身来。「拿走,」她说,「拿走。你竟敢拿这种钱来买我!」他果然拿走了;而他大概连她薪水的最后一个铜子都打听清楚了,心里准把她当成一个傻瓜。
端事先揩没揩油,我不知道;可我知道第二天早晨三个船夫都吃上了猪油炸的长条油条,因为我亲眼看见他们在吃。端还咧着嘴告诉我:「小姐给一块钱。行。」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去光顾那家中国客栈。
我自然起得极早。不到四点半我就穿戴停当,从我那顶小帐篷里探出头去,看岸边一排排两两并靠着的船。太阳同我起得一样早,而船上那些人大半比太阳还早。这些船同我顺流而下坐的那条是一母所生:一根桅,中间搭个篷,船上的人也同我们一样吃够了潮湿的苦——这样一个好晒的日子,我从前没见过。所有的帆自然都得晾开,所有的席、破烂的铺盖,看样子还有大半的衣裳,也都得晾:蓝布棉袄棉裤挑在竿子上,或是摊在太阳底下。我生平见过的稻草人,仿佛全都倒了霉,落到这一溜并排的船上来了。岸上的泥没到膝盖,好在是沙泥,一会儿就干;到六点钟,那片河滩上的生意已经做得热火朝天。近旁正演着戏,赶着集,可买卖照样得做。这些船夫还都留着辫子,剃头的便忙得不可开交——船上当然是没法子剃头的,连一向干干净净的端,满头也长出一层好硬的茬子。今早他伺候我吃饭的时候,那层茬子已经没有了。岸上的淤泥被车轮轧出深深的辙印,无数大车下到船边来,又从船边走开。有牛车,单套一头牛,套法差不多和套马一样,在我看来很是别扭——我看惯的是澳大利亚的牛车,十头二十头牛共架一根木轭往前拉;也有骡车,还有骡、牛同那又小又能忍耐的驴子混着拉的重货车。人们从船上卸下装载的粮食,那是远在蒙古种出来的;卸下石头,那是从河滩上捡来的水磨石,中国人爱用它铺出好看的花园小径和院子里的甬路,有时甚至用来盖房;还卸下山里长的柳条。柳条堆得一垛一垛,人们用扁担挑着两头走。至于返程要装的货,据我看来,无非是盐,是家家户户糊窗户用的薄棉纸——它比玻璃好搬运得多——还有棉布:山里再穷的人家,做衣裳也非买不可。大约因为正是端午节,许多船上坐满了乘客,都是一清早就动身、打算痛痛快快玩上一天的人:数不清的小脚女人,还有剃光了头的小孩子,剩下的那一点头发编成一根根小辫,直挺挺地支楞着。人人都穿了最好的衣裳。连我给他拍过照的那位站在树下的先生,也戴了一顶崭新的、黄得发亮的草编帽子。我不由得想:许多个世纪以前,在美索不达米亚的河边上挤来挤去的穷苦人,是不是也差不多是他这个样子?唯一称得上现代的东西,是河边镇子背后的火车站和车辆,还有横跨大河的那座大铁桥。现代文明来到了巴比伦。可它连这古老文明的表皮也还几乎没有擦破。赶来过节的人坐着笨重木轮的大车,就是潘趣戏里那种史前的轮子,同他们三千年前的祖宗来赶集时一模一样;车用骡拉,用牛拉,用驴拉,上头有的罩蓝布,有的搭草席,遇上不搭篷的敞车,女人们便撑着中国油纸伞,间或也有一两把寻常的欧式伞。车挤得密密匝匝,因为女人实在太多,而她们大半只能一步一颤地挪。要她们走远路、走久路,根本是不可能的。乡下人么?不。我又一次强烈地看清了:这些人也许是农奴,却不是乡下人;他们是一个高度文明的民族,比我这个坐着评判他们的人文明得多——文明到已经颓败、已经衰朽,而每一个女人都成了废人!
她们围着露天演的戏挤作一团,各种货摊也都围着戏台挤在一处。这些小贩摊不开地盘,因为一半的主顾根本挪不动窝。我从来没有一次见过这么多殷实人家的中国女人。她们穿着最鲜艳的绫罗绸缎和绣花袄,头发梳得精细,簪着花,脸上敷粉涂脂,嘴角上照例挂着一丝最淡的、木然的笑。可怜的现代巴比伦女人,被弄残了,弄瘸了!倒是看看那些乞丐还叫人松一口气——乞丐很多,他们裹着麻袋和脏得发臭的破布,黑发蓬乱,把额头磕在土里,大声哭诉自己的苦。在中国,人人都把自己的角色演得一丝不苟。乞丐的角色是大声哭诉;女人的角色是绝不露出一丝声色——那份把童年和青春变成酷刑、又留下可怕后患的残酷痛苦,她们一个字也不提。
我有的是时间看个够,因为火车十一点才到。天热得实在不能再待在外头时,我便走上月台,坐在阴凉处,结果成了这集市上的一处西洋景:那么多人围拢来看这个外国女人,而他们身上又有我一位朋友家的仆人所说的「一丁丁点臭味」,挤到后来,车站上的警察——其实是看守铁路的兵——抽出刀来,声势汹汹地把他们轰散了。我尽力解释说:值此盛大日子,我一点也不介意给人当把戏看,因为这些人里想必有许多是从人迹罕至的地方来的,那里外国人是稀罕物;只是我总得有口气透。
端去买了票,随后大约觉得时候不多了——我们七点就该到北京,到时候必定分手——便把憋在心里的话放了出来,问了一个从我们离开教会驻地起显然就一直烧着他的问题。
「小姐给教会的听差赏钱了没有?」
赏钱这件事,一直是桩难题。
女主人先前来找过我,说:「我知道你是要给赏钱的。索性告诉你吧:客人要是不给,我们自己总归要给,因为佣人是指望着的;可我来求你,别给得太多,而且要经我们的手给。实在说,厨子昨儿晚上放假走了,我们给了他八毛钱,说是你给的。」
「八毛钱!」我真怕那些佣人要嫌我小气。可女主人在这件事上说得极流利,也极坚决。他们的客人多半根本给不起许多,他们很怕开了这个例。我能怎么办呢?我本可以再托端补上一点,可我觉得,对待这样厚道地款待过我的人,那是一种很差的报答,所以只好就那么算了。
「我给太太钱了,她替我给赏钱,」我对端说。
「啊!」这位好汉说道,仿佛把心里一桩疑案圆满断结了,「听差说小姐给八毛钱,我说,不是我家小姐,我家小姐给五块十块,向来给五块十块,你家太太给八毛钱!」
于是,一路往北京去,穿过那片披着夏日盛装、一望青翠的高粱平原,我心里难过地想:我受了人家那许多好意,末了所回报的,难道就是让那几位传教士背上一个「私吞了小姐的赏钱」的名声?
可我到底还是高兴回来了:高兴不必再把中国人看作一种必须拯救其灵魂的生物,高兴回到我那些寻常的同类中间去——他们不过是寻常地世俗、寻常地自私,觉得自己尽可以喝一杯威士忌苏打、只顾自己快活,哪怕四周还有几亿人身处黑暗之中。我们大多数人是活不了那种稀薄空气的,那空气要求你为着自己并不爱、也不可能爱的人不断地牺牲、不断地克己。
第二十章中国仆人的门道
——北京的暑热/月下的城墙/唐山/「您忠心的送奶人」/女主人的眼睛/一座小小的堡垒/万一再出乱子/卧佛寺/逃婚的新娘/三山庵/属于我自己的庙院/不见了的行装/语言官/患难之交
我记得是大卫在急躁之中说过:人都是说谎的。不过他大概说得也对,如果他的意思——想必正是这个意思——是说我们人人都免不了偶尔口出莽言。若说北京的夏天是全世界最热的地方,说那片被人骂惨了的西非洲比起它来算不了什么,这大概也是句莽言;可即便我闲下来仔细想过,我仍旧知道:有那么六个星期的热,是很难熬得住的。我疑心之所以这样热,是因为住在城墙里头一所石头房子里。要是能睡在露天,我的看法也许就两样了。我睡觉——或者不如说睡不着觉——的时候,两扇窗子大敞,电扇转着;可北京的蚊子是极凶悍的一路,在皇城的御河——那条穿城而过的大明沟——里孵出来,所以蚊帐非放下不可。谁要是不信一所门窗全装了纱的屋子是个不透气的死牢,就请他试试:一面钻在蚊帐里,一面指望电扇送来一丝凉风。风足足被挡去一半;不过蚊帐白天总是撩起来的,床上那点空气好歹一天换一回。至于纱窗纱门的房子那种可恶东西,它是永远不换的。
既然只能在「空气少」和「蚊子多」之间挑一样,我挑了空气少;上床时通常摆一只盛满凉水的深汤盘,再放一块大海绵。床是弄得很湿,可这倒是好处。
我没有走开,因为南北已经打起仗来,谁也不知道究竟会出什么事。身在事情的中心,往往就是离得太近;比我眼光高明的人也什么都没看出来。有一阵子传说南军要进逼北京,听着倒像有热闹可看;可城里虽然戒了严,却并没有什么热闹,唯一称得上愉快的事,就是趁有月亮的晚上上城墙去坐坐。那里若说还有一丝凉气,那就是全城仅有的一丝了;何况月色给它添了几分魅惑,雨后飞出来的萤火虫再一点缀,便真成了仙境。
可是到末了,连我这个向来不挑天气好歹的人也受不住那份热,便接受了一位朋友的邀请,到唐山去住。唐山是个大铁路枢纽,有煤矿,还有几家很大的水泥厂,由能干而有效率的德国人经营。
在唐山,我住的那所房子,正是义和团闹事时据守过的。中国人家大门里都有一道影壁,挡住只会走直线的邪祟;这家的影壁样子极古怪,我给它照了一张相。围着院子的墙上还留着当年铁路上的人守望放哨的哨位。
我一向喜欢住在堡垒里的那种感觉——那是人们亲手参与过历史的地方;不过我也留意到,最占据人心的,永远是眼皮底下的琐事。我朋友家的仆人就是我一个源源不绝的乐子。他们常给她写信。有一封很动人,是送奶人写的,我会一直高高兴兴地记着。一个「多诈」的厨子把他说坏了,他想重新讨回主人的欢心,信末心慌意乱地署名「您忠心的送奶人」。奶牛本是牵到门上来,好当着买主的面现挤;大概也只有中国人才想得出把一瓶水藏在袖子里,一边挤奶一边让水顺着胳膊慢慢淌下去,害得那头牛白白背上「奶太稀」的罪名。再说,就算牛洗清了冤枉,谁知道那水是从哪儿舀来的,又顺着那条胳膊冲下了多少泥垢。任他署名署得再情深意切,也没能把那送奶人求回来。另有一个人出门去了,回来想谋一个每月六块钱的看门的小差事,写信来央求,热烈地署名「您自己的阿福」。不过压轴的还得数头号听差。此人妙不可言,而他自己毫不知情。我朋友当初雇他的时候,同时得了一条小狗;她很快明白中国那样严酷的冬天对狗不好过,得给本做件小衣裳。问题是这衣裳怎么做。头号听差挺身而出。
火车站上某某先生有一条狗。「马库斯,」听差说,「有两件衣裳。」
「那好,借一件来照着做吧,」女主人放了心。
「我想,」听差压低了嗓子,推心置腹地说,「太太借了,顶好别送回去。」他望着她,看这份见识能不能听进去。
「听差!」
「马库斯有两件衣裳嘛,」他很委屈地重复道。
衣裳到底是借来的,而且再三保证要还;后来把这段话讲给马库斯的主人听,他承认:账单上偶尔看见一笔给马库斯做衣裳的钱,他向来照付,只当是旧的穿破了。如今回想起来,他觉得自己大约还捎带着供给了一两位朋友,或者更可能是朋友家的仆人。头号听差错就错在对女主人交了心,而没有干脆记上一笔「狗衣裳一件」。
不过话说回来,太太们比起老爷们来,麻烦就在这里:她们的心思太爱刨根问底。从前有位脾气暴烈的先生,惯拿他的头号听差出气,动辄破口大骂,心里一不痛快还要动手打;可是叫他朋友们大为惊奇的是,这听差居然受着,还伺候得极好。后来他娶了亲,不到一个月,这个长年忠心耐苦的听差竟来辞工,他自己也大出意外。
「这是为什么?」那位先生惊讶地问。
「老爷打人,」听差干脆地说。
「见鬼,」那人说,「我先前打过你十几回了。怎么这会儿倒不干了?」
「从前,」听差一本正经地解释,「老爷打,我记一块钱糖,一块钱面。如今太太来了,不能了。我走。」
只要挨的打能叫主人掏钱买单,他是不在乎的;可一位爱盘问的女主人,一见那些明明没用过的杂货就要查问,他便辞了这份差事——他没法子再同主人扯平了。这是一种地地道道的中国式想法。
这些故事,都是在那所为防义和团而加固、一直守到军舰派兵来援的房子里讲给我听的。水兵一到,危险就没有了。真正害怕的,是那些倒霉的乡下人。年长些的人体谅他们,明白是怎么回事;可那些淘气的年轻见习军官,却以吓唬这些半真半假的敌人为莫大的快事。
「什么人?」
「是我,」那发抖的苦力答道,一心想溜过去,吓得魂不附体,生怕那支端平的枪会走火。这些不幸的农民是被两爿磨盘夹在中间的:义和团先来折腾他们,随后外国人再来,把这笔账报在这些多半什么坏事也没干过的人头上。每逢打仗,吃苦的总是这些无依无靠的农奴。别的阶级也许会吃苦——他们则是必定吃苦。
万一将来再有那么一天,这所房子是再也守不住了,因为供水的那口井已经干了。
自然,人人都盼着、也都说,那样的日子再不会有了;可即便如此,在中国的外国侨民,对自身的安危到底不像人在英国乡下市镇那样笃定。他们男男女女来吃下午茶、打网球,一心一意扑在眼前的玩乐上,是一群轻松快活的人;可偶然一句话出口,你就看见了另一面。那个「万一」总是在的。一切照常,四周全是安分驯顺的百姓,然而——然而过去出过可怕的事,谁敢说将来不会再出?隔一阵子,就有一个话题浮上来,并不占着谈话的主流,却像一道暗流在下头淌着:他们为「万一再出乱子」都做了些什么准备。
有位太太在天津存着一箱衣裳。
「我真奇怪你怎么不存一箱,」她瞧着女主人说。「不,亲爱的,你还没记住么,我从来不放糖。谢谢。这事你该想一想的。真到了要赶紧逃的时候,身上一件换的都没有,那才叫难办呢。」
另一位太太笑了,可她说的却是十足的正经话。
「要愁也轮不到愁这个。瞧,那一球是他们占先了,」她插了一句,看网球看得津津有味,「那小娘子将来能打得很不错呢。我看哪,他们选定的据守地方实在太远了。你的衣裳要放天津?从你家到那儿一英里半的路,你能不能平平安安走过去,我很怀疑;我还要走得更远,还带着两个小孩子。你怎么不叫你先生去——哦,他们打完了!我还来得及再打一局么?」
「六点多了。」
「哎呀!还得给小娃娃洗澡呢!我得走了。亲爱的,你同你先生说说,另换个地方。他说话是有分量的。」
「不,我可再不打算据守什么地方了,」我的男主人想着旧事说,「一有风声不对,我就上火车奔天津。」
「万一你走不及呢?」
「唔,当然,这也是可能的,」他若有所思地说,「况且中国人拆铁路是一把好手。」
我听着,这才明白人是怎样习惯于面对一种只是「可能」、并非迫在眉睫的危险的。
「万一袁世凯出了什么事——」不过话说回来,这虽然不只是可能,简直是很有几分把握的危险,人人却都盼着袁世凯不要出事;就像真出了事,他们又会盼着情形不至于像担心的那样坏;万一最坏的担心成了真,他们便再盼着自己是那批走运的、不至于被卷进去的人。这就是人性,至少是人性的一面——正是这一面,使英国人成了一个伟大的殖民民族。
秋天快到了,那是华北金光灿烂的秋天。于是我回到北京,打定主意找个地方,一面领略这秋色,一面把出版商等着的那本书写出来。多数人似乎以为,写一本书无非是要有充裕的时间、一支好笔、纸和墨水。某家做照相机的厂子许诺说:「您只管按快门,别的我们包办。」可我觉得写文章也好,照相也好,都没有这么简单。这两样事我要做得哪怕只像我自己能做到的那样好,也得一个人待着才成;因为我是个爱交际的人,我实在喜欢同人厮混,同人说话,同人交换想法——而我一旦这么干起来,就再没有工夫和心思去写作了。凡在中国写字的人——但凡动过笔的人,都忍不住要提笔去解一解中国之谜——都想到西山找一座庙里去写。我也不例外。西山那嶙峋的轮廓在北京城里就看得见,它召唤着我,我便动身去寻一座庙。要弄一座是很容易的,因为「使馆区」的北京人夏天上山去,秋色一上大地,他们又都回城里享福去了。
我头一处看的是卧佛寺,那庙有许多进院子,还有一尊安然睡着的佛像。那尊大铜像看上去正是太平的象征。他自然是穿着衣裳的,只有脚是光的,而信众便供上鞋来:庙侧的一排架子上摆着一行行的鞋,有的大得吓人,三四英尺长,有的又小得出奇;有些是照寻常中国鞋的样式做的,绸的,或是缎子纳的,有些却是纸糊的赝品,而且糊得极好。我瞧着它们分辨不出真假;佛既闭着眼睛,就连这一层也做不到了。他当然更穿不上,因为他两只脚紧紧并在一处,正是一个酣睡之人的脚。这里一片太平。这里没有烦难,没有忧虑——那睡着的佛像仿佛这样说。
然而烦难到底还是有的。世上哪里有没有烦难的地方呢?
从北京到卧佛寺要走三个半钟头。先坐人力车穿过城,再从西北的西直门出去,仍坐人力车到颐和园,剩下深入山中的五英里骑驴。我不喜欢骑驴;坐着别扭的中国鞍子跨腿骑上五英里驴,能把我累得要死。正当我觉得活着没意思的时候,居然到了。我信步走进一进院子,只见台阶上头站着一个中国小姑娘。她穿的是好人家女孩子寻常的装束:一件袄、一条裤子,像我们那儿男人穿的一样,只是袄有高高的领子竖到腮边;因为还没出嫁,头发只简单地朝后拢去,编成一条长辫垂在背后,很像英国的女学生。她怯生生地向我行了个漂亮的礼,随即去叫她的朋友——一位租下了这进院子、住在此地作画的英国女士。这位女士说她第二天就要回北京了,却很客气地留我吃午饭,还讲给我听那中国姑娘的来历。她实际上是在躲藏。她自然是许多年前就许了人家的,许给一个她从没见过的男孩;今年到了该照约成婚的日子。可是年轻的中国已经开始觉得自己也有权利,不甘心连抗议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人许配出去。男孩子就算再不情愿家里给他定下的亲事,跑也没什么用,因为他不在,照样可以娶亲,拿一只公鸡替他拜堂;可是要办一场没有新娘的婚礼,连中国人也没这本事。于是姑娘跑了。日子过了,约没有践成。可怜的小姑娘!叫我诧异的是,这么一个腼腆安静的小姑娘,居然有胆子违抗尊长逃出来——虽说她也打听清楚了,她那未婚夫同她一样不愿意这门亲。她把脚放了,仿佛要以此昭告自己的自由;可惜足弓已经断了,她这辈子再指望不上别的,只能是一双平板脚——不过这也比她大多数同胞姐妹强些:那些人走路直着膝盖、用脚跟着地,两条腿活像两根木橛子。那位照拂她的女士提议说,既然我要在山里租庙,不如由我收留她。这话固然不错,可是照管一个像中国姑娘这样全无自立能力的人,是件很重的差事。我去请教一位在中国住了许多年的朋友,他在这件事上说得斩钉截铁。
「不行,不行,不行。在中国,除非那女人四十好几,千万别同她沾任何干系。你不知道会把自己拖进多大的麻烦里去。中国女人哪!」他把两手一摊。看来足不出户的日子,并没有把她们养成理当养成的样子。
不过,正当我还在斟酌的时候,北京有位比我更厚道、也更不谨慎的太太出面了,小姑娘有了安身之处,据一位朋友说她一切都好,比她成千上百的同胞强得多。不错,这是很容易做到的,可即便如此,也算不上多好。
我好像总在说中国女人的境遇,它像查理王的脑袋一样,说什么都要冒出来。不过话说回来,一个人只要认真去想这个民族,占全国一半人口的那部分人的境遇和地位,是无论如何绕不开的。「中国女人,」有位先生说,「假正经是登峰造极的。」我又一次想:这对一个民族是何等的注脚。在西方人眼里,这多么清楚地标出了女人的屈从和无知。
头一个孩子将要出世的时候,做媳妇的照规矩该羞得不敢告诉丈夫,甚至不敢告诉婆婆——虽说她若不生养,那才是说不出的惨事;于是她戴上镯子,家里人便知道:这个女人到底要来完成她的天职了。我盼着我在卧佛寺遇见的那个中国小姑娘将来还是嫁人,嫁一个她自己挑中的人,不必去绞额前的汗毛,同丈夫处得那样好,好到她虽然可以骄傲地戴上镯子,却也能坦坦荡荡地为他们的爱情有了结果而欢喜。我想她身上是不会有什么假正经的。
不过我到底没有在卧佛寺租院子。那庙叫基督教青年会租下了;我想,再加上骑驴那一段,就把我打消了念头。我觉得宁可再走远些,离外国人的痕迹再远些;反正九月里庙任我挑。我租下了另一道山谷里的三山庵——那是世上最可爱的山谷之一。
三山庵只是座小庙,一进中院,另有两三进小的,我讲定每月二十八块钱租下来。我雇了一个厨子、一个听差,听差的英文有限,厨子一句不会,可我付他们两个每月总共二十四块,比那位宝贝端一个人拿的还少六块。九月里的一天,我看着我的家什装上两辆大车,自己坐火车走,在西山第一个车站下了车。
我不会中国话,又料想遇不着懂英文的人,便预先留了一手,把庙名用中国字写好带着。下车以后费了点事,才在那群瞪着我看的人里找出一个识字的;而那一小群脏兮兮的人,对我下一步怎么走全都很感兴趣。他们立刻牵来驴子、带来驴夫任我挑选,我费了天大的劲才解释清楚:我不要驴,我只要一个带路的。似乎只有一个人听懂了,是个衣衫极破的汉子,胳膊底下夹着筐,手里拿着铲子,正在拾粪。他一把抓起我的公文箱——我随身带的全部行李——我们就上了路,后头跟着一群失望的驴夫,他们不敢相信那外国女人当真要跟在一个拾粪的人后面步行。我得承认,这一行人实在寒碜,连我这个素来不讲身分的人看着也觉得寒碜。那只公文箱是我唯一的妹妹临别送我的,如今攥在那只极脏的手里,被得意洋洋地提着,显得格外贵重、格外体面。我是无论如何狠不下心把那老头子打发走的,他找着了活计,那样高兴。他在前头走,我们走了一个多钟头,穿过一片平坦粗粝的田野,高粱都已割下来堆到场上,这个光辉炎热的秋日里,人人都在场上干活。
东方的打谷场叫人想起路得和波阿斯;说不定这些人同许多年前在犹大那个打谷场上干活的人也差不多,只是他们又脏又穷,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位摩押美人那样体面。走着走着天很热,快到山脚下时我有点犯疑——我们走的是不是方向?
「三山儿,」我的向导说,又说了一遍,我越发疑心了;那时我还不知道,山里人说「三山儿」,换个斯文些的人就说「三山庵」——满嘴儿化音是极地道的北京派头。他一路把正事同消遣合在一处办,或者不如说把正事同正事合在一处办:一遇上一摊粪便拾起来,我就耐着性子等。最后我们到了一道林木葱郁的山谷口——在中国,一道林木葱郁的山谷是极可宝贵的东西——顺着一条粗石铺的路往上走,那石头我敢说是两百年前甚至更早铺下的;路很陡,傍着一片坟地,穿过刚染上一点秋金色的树丛,我们到了一处用石头垒起来的平台,沿着几棵树底下走过去,进了一道门,来到一个方方正正、青砖墁地的院子,四围是一层的矮屋,四棵松树把墨绿的枝子举向深蓝的天。我看过那么多庙院了,如今这一个,总算有一阵子要归我自己所有。在中国,神佛似乎总是备下客房的——只是要收钱。
可这真是我那座庙么?
我心里一沉,刹那间明白自己干了件多蠢的事。我照自己一贯的脾气,只当事事都会顺顺当当,如今才一开头就出了岔子,而我知道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两个穿蓝布衣裳的苦力模样的人,上了年纪,脏得不能再脏,瞧着我,同我的向导叽里咕噜说着我听不懂的话;而向导的意思我却听得十分明白——他要赏钱;可我那些东西连影子也没有。
那一刻我怕了,怕得厉害。我孤身一人,什么事不可能落到我头上?就我所知,我说不定连庙都被带错了。桥牌上说,拿不准的时候就照着赢牌打;于是我打定主意,只当一切都没出岔子:我给了向导赏钱,看着他走了,然后怀着并不如我所愿的好心情,把这座庙看了一遍。有一间大屋子,若这当真是我的庙,用作起坐间是合适的,因为它有一小截像是廊子的探台,凌在崖边,下瞰那片坟地和平原;空气清澈,远处大约十二英里开外(直线算),我能看见北京的城墙。我懊丧地想:今晚要是这不是我的庙,那城离我一百英里也是一样,指望不上它半点帮忙。
中国庙里的陈设是简陋的。屋子一律石头地,一律朝院子开门,彼此不通;全部家具无非是照例的炕、两个柜、三张桌子、三把坐着难受的中国椅子。我另租了一把安乐椅、一盏灯,加上自带的行军用具,本以为将就得过去。可我那套行军用具在哪儿呢?
这些人说的话我一个字听不懂,可他们看着倒是友善的;我想他们尽可以友善,因为我已经完全任凭他们摆布了。一个极脏的老先生,手像鸡爪子,头也没剃,拖着一条细得不能再细的辫子,走过来打量我,那神气着实叫人心里发毛。我走去看那些神像,它们也在龛里落满灰尘、脏兮兮的。其中一尊旁边有一口极好听的钟,我敲了一下,那一声嗡嗡,倒像是把我的孤单和无助又加重了几分。这真是那座庙么?若不是,我又该上哪儿去?回北京是没法子的,除非走着回去;就算走,等我到了,城门也早关了。据我所知,山里已经没有一个外国人。我走到那探台上,望着平原;那老头子也跟过来望着我,我越发不自在。午饭时候早过了,下午茶的时候也来了又去了。晌午还算暖和,可九月将尽,晚间是要凉的,而我身上只有一件白纱布衣裳。就算最好的光景,睡在那又冷又硬的炕上也不是什么诱人的前景。眼看日影长了,太阳落了,我几乎要哭出来。
就在这时候——啊,天大的喜事——我听见下头山坡上有个人声,一口再明白不过的美国腔。我本来吓坏了,这一下惊惧像闪电一样散得干干净净。我探身望去,只见一男一女正在散晚步,两人都没戴帽子,一副自在得像在家里的样子。我一转眼便忘了自己刚才害怕,立刻冲他们喊:
「这里是三山庵么?」
「没错,」那男人抬头诧异地望着说。
好了,这总算叫人放心;我心想自己刚才害怕真是傻。可是车呢?
那位先生说车早该到了好几个钟头了。随后他们向我道别,我又只好等。我如今是不自在,不再是害怕了——至少天黑以前不是。天一黑,我得承认,这地方在我眼里就邪门得出奇。太阳落了,月是残月,要到早上才出;微风在松枝间呜呜地叫,黑暗里满是各式各样古怪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声音。冷,真冷,离天亮、离有光的时候,还足足有十一个钟头。
正当我绝望到底的时候,院子里忽然一阵响动,一盏灯笼的光晃在松树干上,黑暗里传来一个和气的美国口音:
「我想还是下来看看你的行李到了没有。」
「连个影子都没有。」不知我这声音里有没有透出如释重负来。
「是啊,这儿的人也这么说,他们正为你着急呢。」
原来那位脏老先生一直像跟踪似的盯着我,是为这个。我从没想到这些人会为我操心——这是中国人性情里一线新的、和善的光。
「你不如跟我走吧,」我这位新朋友接着说,「我那儿住着两位从天津来的太太,今晚她们总能尽力给你张罗一下。」
上帝保佑他,上帝保佑他,我真想抱住他。走,我自然是感激不尽地走了;他提着灯笼,领我翻过最陡最难走的山路,到了他的庙里——比我那座大得多。
「我还当山里一个人也没有了呢,」路上我说。
「我下星期就走,」他说,「可我爱这道山谷。世上只有一道比它更美——就是我出生的那道。」
「那是哪儿?」
「特拉华河谷。这些人哪,」他接着说,「一听说我要留你住一夜,可算大大松了口气。」
我又谢了他;他和他的朋友们确实是患难之交。「而且我没法子像你那样叫他们明白我的意思,」我有点无谓地说。
「我要是不成,那才怪呢,」他笑道,「我是语言官。」
他断定我那两辆车这工夫从北京来了又回去都够了,八成是拐错了山谷。他和他的朋友们收留了我,给我吃,给我宽心,弄得我都能拿自己的倒霉事取笑了。随后,正当我们把一顿很不错的晚饭快吃完的时候,我们吃饭的平台上出现了一个慌慌张张的人,手里举着一支淌着油的蜡烛——是我的听差,我还几乎认不清他的模样。
他诉了一通苦,讲得惨不忍闻。照他的说法,去热河的那条路比起从北京到西山的这条来简直不算什么。我同新朋友们一道下去查看我那套行装还剩下些什么。里头本来也没多少经得起摔的东西,除了沙拉油洒进了面包、煤油渗进了盐,倒没受什么大损。不过我怎么也想不通他们是怎么会出岔子的,因为那点东西分作两车,分量实在太轻了;何况一进山,货是由人扛的。随后我恍然大悟。这不折不扣是中国仆人的老门道。我糊涂,把雇两辆车的五块钱交给了听差。他只雇了一辆,自己揣了两块五。我问他是不是这么回事。
「是,老爷,」他说。后来我才发觉,他不论听懂听不懂,一概答「是,老爷」,当时倒叫我纳闷。他多半是听不懂的;可那一声「老爷」倒让我明白了:他那点英文是跟我那位语言官朋友的同乡学的。
说到底,我想我倒庆幸有这么一段小小的遭遇。我先前并不知道一个人夜里独守一座庙会是何等的鬼气森森;如今想到至少有一两个晚上,山坡上一刻钟路程之内住着同我一样肤色的人,这总是好的。
第二十一章三山庵手记
——一座古庙/闹鬼/绿眼睛的狼/孤寂/传教士之死/恐惧/神龛/「詹姆斯·布坎南」/勇武的庄稼人/秋色/有名的和尚/弟子舍身/护林/我门前的骆驼/仆人/「厨子账」/着魔的山/蟋蟀笼/善良的人/伯沙撒的覆亡/对将来的指望
于是,带着两个仆人,再加上庙里的苦力伺候,我在三山庵住定了。三山庵是这道满是庙宇的山谷里最古的一座,远在宋朝就建起来了。人说这里闹鬼,闹的是一条大蛇的鬼;每逢屋顶上的泥灰簌簌落下来,铺了一地石板、落了我一身,又落在我的桌椅床铺上,我的听差便张开两臂解释说:这是那蛇干的。我后来发觉,凡是灰土,一概算在蛇头上。等到我的果酱和黄油不见了,我疑心是人做的手脚,他便用他那口洋泾浜英语说:「我想——我想——」随后词穷了,索性拼起字母来,「我想是老——鼠。」他为什么这个词能拼不能念,我不知道;不过直到我离开,我也没弄明白住在我屋顶上的那条蛇原是个神怪。我想,就连我也怕不起一条蛇的鬼来。上头那座庙,语言官住的那座,闹的是一只绿眼睛的狼,那可就是另一回事了。我很庆幸自己没敢去碰那只绿眼睛的狼。因为我是孤零零一个人。语言官——那位好撒玛利亚人——回北京去了;除了周末我劝得一两位朋友来替我驱一驱寂寞,整道山谷里只有我一个外国人。在我给自己定下的活儿干完以前,回北京是断断不肯的。远在山里,住在一座掩在树丛中的小庙里,周围的人一句我的话也不会说——这是一种古怪而孤寂的日子;可它自有它的魅力。我把行军床支在那小小的探台上,下瞰坟地,远接北京大平原;天气还暖的时候我三餐都在那里吃,无论冷暖,我夜夜都在那里睡。暮色一落,我就寂寞了,比寂寞还难受:生平所错过的一切都涌到眼前来,所有的岁月都像是空的、废的,所有的将来都像是没指望的;于是我上床去,想法子睡着,哪怕只为了忘掉它。
何况中国也不是个宜于试着独居的地方。同它牵连在一起的惨事太多,而人又偏偏容易在不该记起的时候记起它们。夜里我害怕么?我想是有一点;不过我这人本来就常常害怕,而害怕又常常是白怕,久而久之也就学会了不大理会。我心里很清楚:倘若真有一丝危险,使馆区决不会一声不响地让我到山里租庙住。可是暮色一落,我还是不由得又想起赫德爵士的那句断语,想起万一出了事,我在这里是同我的同类完全隔绝的。这不过是「恐惧」罢了——人们惯把它当作一个活物;不过下一回,我若还要挑一个异族之中独居,我想我总不会再先拿那个民族在并不很久以前干下的暴行的记载来「长见识」了。天一黑,只要有一点说不清的响动,我就要一惊,回头张望,就要想起那些事,盼着它们不再重演——而这同「怕它们重演」原是嫡亲的兄弟。保定府离这里不远(照中国的路程算),义和团闹事的时候,拳民在城墙外头的南关和北关两处围攻传教士。在北关,拳民和跟着他们的人把那些传教士连人带房子烧死了,因为他们不肯出来。他们不敢出来。你想想他们心里该怎样地怕:那些正当盛年的男男女女,宁可留在里头,去迎一场无路可逃的惨死,也不肯把自己交到外头那群暴民的「慈悲」手里。有一个女人向他们哀求,救一救她的小女儿,她那又小又娇嫩的玛格丽特,还不满周岁;她自己,还有她丈夫、她两个小儿子,他们尽可以杀掉,可有没有人肯可怜可怜这个婴儿,这个还不会说话的婴儿呢?听见这番哀求、后来又把它传出来的人里,虽有许多心生怜悯,却没有一个敢伸手。这是中国人一个显著的性情——听命行事;旁观的人想,既是上头下令杀传教士,插手便不是自己的本分。他们后来讲起:一个畜生冲上楼梯的时候,那母亲情急之下抄起手边一支手枪,把他打死了。我每想起总是高兴她开了那一枪。另有人讲起:透过越蹿越高的火,他们看见她丈夫牵着两个小儿子的手,在屋里走来走去,一面同他们说着话——唉,在那样可怕的境地里,一个人还能说什么呢。
在南关,那位传教医生几乎是一字不差地实践了他所宣讲的信仰。暴民围上来的时候,他取出一支左轮,先让他们看清楚自己使枪何等纯熟,看清楚他能左右开弓地取人性命,随后把枪一扔,听凭他们施其毒手;他们把他拿住,砍了头。可是最叫我心惊的,向来是那些女人的下场。在黄昏时分,这是最可怕的一件事。他们捉住两个没出嫁的女子,其中一个吓得走不动路——凡见过中国人群的,那样肮脏,那样可怕,即便在他们和善的时候也照样肮脏可怕,就会明白落在他们手里是怎么回事,就会懂得那姑娘缩成一团的惊恐。他们把她手脚捆在一处,用一根杠子抬着走,同赶集时抬猪一模一样。把这样的事写下来给人人去看,是不是太可怕了?我几乎觉得是。若是如此,请原谅我。那些独自在三山庵的夜晚,我常常想着它。据说那两个女子里,有一个始终是勇敢的,走向死地的路上,还把身边最后的一点钱给了一个小孩子;另一个起初吓成那样,后来竟镇定下来,被押到城墙外行刑时,是从容走过去的。
一想起那两个女人,我便为自己的「恐惧」羞愧——那恐惧使我在黑暗里不敢回头,使我竖着耳朵去听异样的动静,于是听出一千种说不清的声响来。我在大白天里走过去,看了看院子两端的两间神龛,每间里有一尊像、一张供桌。两间都堆着一大捆一大捆用席裹的板栗;较大的那间里——哦,亵渎!哦,煞风景!——竟是我的食物间,我看见鸡蛋、肉、白菜、洋葱一样样从里头拿出来。可我想,天一黑,无论如何也没有什么能诱我走进那两个地方去。我问自己为什么——我也纳闷——却找不出答案。那些神不过是些泥胎木偶,积年的灰尘污垢盖在他们身上,他们是死的,死的;然而我这个再现代不过的女人却害怕——一到夜里就害怕,那仿佛同我们一道长大的恐惧压在我身上。过了些时候,一位朋友给我送来「詹姆斯·布坎南」——一只黑白花的小炕狗,高不过六英寸,可他的分量万万不可按个头来量。我很感激詹姆斯·布坎南,因为他是个再快活、再伶俐不过的伴儿。我本打算下山时把他送人,可我先让他爱上了我,随后出乎意料,我发觉我也爱上了他,于是他只好跟着我一道浮沉了。可像我这样一个四处漂泊的女人,带着一只小狗怎么办呢?
我们一同在山坡上上下下地散步,当地人渐渐认得了我们,我们走过时他们便笑着点头。中国人似乎是喜欢牲畜的,可你从来看不见一个人带着自己的狗出来遛。一个人手里提着鸟笼,带着小鸟出来遛,这在中国是极寻常的景象,寻常到你都懒得去看;可我从没见过哪个人后头跟着一条狗,虽然农家差不多都养一两条看门。在这山里,狗就是北京常见的那种又丑又土的「汪克」,远不如我在关外山里见过的那样漂亮。这一带山里的田庄显然很需要看守,因为我常听见枪响。语言官朋友告诉我,那是哪家庄稼人在向「贼人」以及一切相干的人宣告:他有家伙,而且随时敢用。起初那枪声总叫我一惊,探头去望山坡上的黑暗,那黑暗被一两点小灯衬得更黑;我便猜想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布坎南」向来认为这种响声成何体统,并且用他那小小的嗓门扯着喉咙说出来。不过他本来就成天同「汪克」叫阵、成天发现「贼人」,所以我不理他。
天边刚透出第一道红——庙是朝东的——我就醒了。于是我所有的恐惧,那些由夜、由孤寂、由这座古庙生出来的幽暗、神秘、说不清的恐惧,统统去了,随黑暗一道卷走了。新月和宝石般的星星在太阳面前失了色;太阳升起来,一片紫和金的灿烂,灿烂到转成绯红;松柏那股辛烈的清香扑进我的鼻子,枝条的轮廓映在深蓝的天上;我渐渐觉出:又一个蓝汪汪的白日来了,世界并不是空的,而是满满地装着最奇妙的可能,只等人伸手去抓。哦,三山庵的那些黎明!在露天睡过一夜之后的那些黎明!我永远忘不了!
那年秋天,这山谷美极了。一天又一天,一天又一天,尽是金色的太阳、清澈深蓝的天、静而干爽、令人振奋的空气——难怪凡有一点文墨癖的人,都想到西山的山谷里去写一本书。而三山庵这道谷,是其中最可爱的一道。它也是一道满是庙宇的谷;庙是供什么神的,我不知道,是什么人建的,我也不知道;只知道正因为有这些神、这些庙,才有树,才有成片的树:常青的杉和松,绿叶的杨和白蜡,还有枫和板栗。起初这些落叶树都是绿的,随后秋天用手指轻轻一点,它们便换上了灿烂的颜色,金的、褐的、红的、琥珀的——夏天在无云的蓝天底下辉煌地死去。人告诉我美国的树林也有这样的颜色;可我没到过美国,而我见过的东西里,没有一样比得上中国山里的这个秋天。我原不曾想到在中国能见着这样的美!
我数出七座庙,大概还不止。我这道谷北边的山上,有一座大庙,那庙有一个古雅好看的门楼,我照了相,我会永远记得它;越过它再往上,要费一番力气爬到一处平台,那里有一座残破的神龛,龛中端坐着一尊大理石像,安然望着平原,大约他生前也正是这样望着的——那是很久以前一位极有名的和尚。这和尚在山里住的年头已经隔得很远了,可他的名声至今芬芳。他有两个弟子。我不知道那两尊残破的石像——一尊在他身旁,一尊在龛外地上——是不是他们。当年这地方闹旱灾,庄稼绝收,百姓挨饿,这两个人为了打动那位残酷的、或者疏忽了的神明,投进了那座有好看门楼的庙里的井。雨后来下没下我不知道;可传说说,这两个弟子并没有死,反倒化成了龙。我个人觉得,这在那些信众想必是个不愉快的意外;不过中国人的口味谁也说不准,说不定他们喜欢做龙。乡下人似乎觉得这是一份荣耀。这神龛再过去有一户农家,一处寒碜的小地方;不过在这平顶的山头上到底有一小片可耕的地,而中国人是不肯浪费一寸地的。山坡上极高、极难上去的地方,我都能看见这样一小块一小块开出来的田。在我看来,光是爬上去的工夫,就该把那一把粮食弄得贵得离谱了;可是在中国,工夫是几乎不算数的。男男女女沿着小路往上爬,一心要把地里最后一粒粮食掏出来。山坡那样陡,离了路几乎无法行走;可路自然是有的,到处是路,铺石头的路——在中国没有没人踏过的地方。就在这些路上,我会碰见农人,碰见和尚;和尚也像寻常农人一样穿着蓝布,只是剃着头。我那位房东——我的听差管他叫「和尚」,而且照例要添一句「他坏人」——按时来收租,胖得很,可见恶人确是发旺如青翠的树。我想所有的和尚,只要租得出去,都把庙租出去;而且不管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我这位房东曾把一个人活活打死——有许多是该原谅他们的。他们是有功德的,因为在这个没有树的中国,他们护住了树,还栽了树。我想他们从树上也得些小利;因为九月里有一天,我一觉醒来,发觉门前来了一队骆驼——它们是怎么爬上那条又费劲又难走的石头路的,我不知道——他们是来驮走那些存在神龛里、由神看管着的口袋的。这些板栗到底是拿去做什么用的呢?既然值得一队骆驼来驮,一定是值钱的东西。
据我看得见的而论,我这庙里并不做什么佛事。夜里仔细把龛门锁上的那两个苦力,脏得没法形容。他们夜里睡在我那间权充厨房的屋里的炕上,我尽量不去想它;我很有把握,他们是穷人里最穷的。可夜里我会看见其中最年轻、也最脏的那个,拿一盏又小又难闻的灯,同神一道进到龛里去;他在里头做什么,我始终不知道。只是那盏灯在里头一亮,透过窗纸把整片格心都照了出来,便把那座又破又像是没人管的神龛,变成了一件美的东西。其实到了夜里,所有屋子的外观都好看得出奇。白天我看的时候,只见占了我半堵墙以上的那些窗格是何等的美;到了夜里,院子里只点一支蜡烛,那份美便不由分说地逼到你眼前来。我夜夜都要走出去看那些点了灯的屋子。我在黑暗的院子里走来走去——「詹姆斯·布坎南」多半咬着我的裙边——看着窗上亮起来的格心,听着仆人和苦力说话,心里纳闷他们究竟有什么可以没完没了地谈,而那说话的声调听着竟十足是欧洲的。
他们是好仆人。那个厨子,我知道自己会惦记一辈子,因为我再不指望遇上更好的了;听差也极殷勤。凡是他能替我做的小事,他总是做了;而他们洗盘子时那副毫无怨言的样子,永远叫我佩服。我只有一套行军用具;照所罗门的说法,著书多了会叫身体疲倦,可即便如此,它也没能叫我成个阔女人,所以我不肯多花一个钱;偏偏又时常想请一两位朋友来坐坐。这就意味着每上一道菜都要先把盘子洗一遍,而仆人们二话不说就洗了。我后来竟觉得,坐在那里等下一道菜的盘子刀叉洗出来,是再正当不过的事。我的朋友们自然全都知情,也兴致勃勃地陪着演这出戏;可仆人们从不揭我的底。你会以为我有一间讲究的备餐室呢;我那几把碎零的白铜汤匙,总被擦得亮晶晶,活像它们本该是的银器。我的台布干脆用中国到处可见的普通蓝布做,看着那样合适,那样配得上在探台上吃的饭,以至于我这辈子对蓝布都要存一份温情。说实在的,除了那些一个人胡思乱想的夜晚,这日子是快活极了。我只盼我的朋友们上我这儿来,同我留他们一样地高兴。有他们在,一切恐惧都散了。他们在的时候,我从不怕龛里的神,从不想起义和团之乱里丧命的人,也不想那样的日子会不会再来。我本以为自己早已失去了青春的乐趣、失去了旧日那片乐土;不料在三山庵请朋友作客的那份滋味,竟同小时候过家家的假宴席一模一样。坐在探台上往南看,能望见一带光秃秃的矮山。那是着了魔的山。中国人不肯走近它,尽管它那些皱褶里藏着的山洞装满了华美的珠宝。我们商量好,趁我下山之前哪一天过去取来,好教自己一辈子做个富人。可那些山是有地精、精灵和魔鬼把守的,他们用邪法把我们挡在外头——虽然我们并不像中国人那样害怕;至今我们还没发财,虽然珠宝就在那里等人去拿。
哦,山庙里那些晴朗的日子,我们读诗,讲故事,梦想着将来会有更好的东西!那是好日子,是我这一生里值得记住的日子——哪怕此后我再也遇不上什么好事。是那令人神清气爽的空气么?是那些人么?还是庙里那一方天地?我要向那些死去的神道谢:他们把我生命里缺掉的一样东西,短短地给了我一阵子。
只有一处煞风景。那份想象力丰富的文书,人称「厨账」的,是后来才送到我手里的。不消说,那根本不是什么账本。它写在我打字纸的废纸头上,上头照例说我吃掉的「机」多得够开一家大旅馆,烧掉的「霉」够我自备一台小火车头。此外还有面粉、黄油、牛奶、猪油——据说都叫我给吃光了!起初我不大好意思多说,因为仆人们在洗盘子刀叉这件事上实在太好;而每回我一开口责问,听差便含含糊糊说什么「老爷」。他是个地道的中国人,他认定我总不会舍不得花钱叫一位男客人舒服。那女客显然是不算数的。从来没人拿她做过账目浩大的借口。我便婉转地向他指出:有「老爷」在,煤账也不至于长这么多。我说得很和气——直到有一天,他很得意地提起「小姐从前那个听差是他的好朋友」。而我,明明领教过端揩油的本事,才特意换了个全然不同的门路去雇的这些人!可这层道理一旦逼到我心里,我就狠下了心。我威胁说要自己去买菜。
「我同厨子说,」听差垂头丧气地说;他果然「同厨子说」了,我想是说小姐并不像他们算计的那么糊涂;过了一会儿他回来,退了我一毛五分钱!从此我再不留情,每一笔账目都照例盘问。
可他们是些老实心眼儿的人,我禁不住喜欢他们。你几乎不能相信:他们同那些把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像猪一样用杠子抬去送死的人,竟是同一个民族——而那女人给过他们的,除了好意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们的确是。使他们低头去受义和团那副轭的那种驯顺,正是使他们在我这个管着他们的人面前如此可亲的同一种品性。他们不过是巴比伦的农人,在日子里尽力讨生活,一面骗,一面装——因为欺瞒是奴隶的护身符,是他唯一知道的护身符。而他们确实把日子过得很尽力。我爱看他们的乐处,那些落在我眼里的乐处。有一晚他们摆了一个小小的宴,我毫不怀疑用的是我的存粮;他们还捉了蟋蟀,养在自己编的小小三角笼子里。我刚上庙来的时候,这些笼子挂在屋檐外头;后来天冷了,便拿到屋里去,于是外头山上早没有蟋蟀了很久,我还听得见一阵欢快的唧唧声。十月头一个星期下起雨来,天冷了,仆人们像小孩子似的哆嗦着,提议说:「小姐回北京。」有一天雨下得很大,我的午饭迟了两个钟头,端上来时那听差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这些庙确实不是为冷天盖的。中国什么都是有定规的,连天气也有定规;据我所知,头一场霜该在十一月一日下。可就在那一天,我却坐在暖融融的好太阳底下,在那座望得见着魔的山的探台上写字,一面有点伤感地想:再过些时候我就要走了,这里便要空关一冬。
因为那场出人意料、这一回没有按定规来的雨过后,日子美极了,夜晚更是享受。星星像钻石的水滴悬在天上,行星是闪烁的小小弯钩;等到月亮升起来,那银色的月亮便把院子和庙变成一座海上陆上都不曾有过的梦中宫殿。这是美,是享受——是撒开手大把大把给出来的。
我在山里遇见的人,是我在中国遇见的最和善的。我同他们其实少有往来,话也不通,可我到底感觉到了这一点。每逢遇上,那一张张脏兮兮的褐色脸便向我笑;那带着卷舌音的和气声音向我招呼;我门前那户农家的娃娃,总被人一再往我怀里送——弄得那位小先生很不自在;凡有什么可看的热闹,他们显然都招呼我留下来一同看。有一回一队迎亲的人敲着锣走过,新娘关在红轿子里,四邻的人都站着看,我也站着看。又有一回他们杀猪,那牲口笨重可怖,弄得我从此发誓不吃猪肉;他们请我去观礼。可怜那猪自伤自怜,高声嚎叫;我虽然极想表示领他们的好意,这一回却实在应不下来。
就在这西山里,我对一个我从小听说、又在其中住了十个月的民族下了断语。我自然没有资格下断语;可话说回来,在一个民族中间住了这么些时候,却对他们全无一点看法,那才是傻子。在我看来,我是拿现代的眼睛,去看古代世界一大强国的遗存:巴比伦活到了今天,巴比伦笨重地设法去应付那些民族的挤压——当她已经有那样的文明时,这些民族还是野蛮的部落,如今却远远跑到了她前头。
沿着太平洋两岸,在美洲的西边和澳大利亚的东边,人们都怕中国人,而我从前说,怕的是他的种种美德。我说反了。白种人所怕的——而且怕得有道理——是中国人会成群成群地涌来,把生活标准压低,造成极大的压力,把他挑中落脚的那个国家的人、那些做工的人,拉低到他自己的境地——巴比伦那些劳苦奴隶的没指望的境地。有人说得好:东方,中国,在每一样念头和感情上都同西方恰恰相反。在西方我们尊崇个人。这在几乎每个国家都是如此。一个人从小就被教导要在很大程度上靠自己,他一个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连那些比较先进的国家的女人——不管人们怎么想,这正是她们先进的标志——也在要求有自己的地位,要求按自己的本事受评判,而不愿做一个被铁一般的成规捆住、只能走一条路的阶级中的一员。在东方,这一切是倒过来的。没有人有权替自己判断,他被成规捆得死死的,不敢离开祖先踏出的那条路一步。中国人的孝道被人捧到了天上。其实这是一种变成了诅咒的美德。对长辈,中国人必须绝对服从,不容置问。他的事业、他的婚姻、他儿女的教养、他一生的全部安排,都不是他自己的事,而是那些管着他的人的事。他若迈出去而失了手,他的失败要连累整个族群。他无论做什么,影响的不只是他自己,还有他那个庞大家族最远的枝节。这种彼此依存,确实造就了某种卓越——中国这个民族在好几千年前就达到了这种卓越——然而此后,它就令人窒息了。
这种宗法制度,这种眼睛老是盯着过去的做法,把这个民族的一切自立之心都消磨掉了。一个人若要挣脱羁绊、无人扶助地走自己的路,若要拿出那种使西方各国突飞猛进的、强悍的自立精神——尽管中国人比他们早许多年就走到了文明——他就不但得是个天才,还得有一副异乎寻常的强硬意志。关于女人的屈从和无知,是可以写上许多页的。
「哦,可是女人是有影响力的,」那些最熟悉中国的男人说。她自然是有影响力;不过在中国,那多半只能是最坏的一种权力:得宠者、受宠的奴婢的影响力。女人的影响力,是一个被贬低的、无知的、卑屈的阶级的影响力;是一个每个男人都公然带着几分轻蔑对待的阶级,一个心智和身体都被弄残了的阶级。中国人有一点是该记他们一功的:他们向来极敬重读书人——虽然是按他们那套陈旧路数读出来的书人;可我想,直到本世纪,他们才想到女人受些教育会更好。一个民族的女人如此可怕地无知,一半的人口如此深地无知,这对这个民族必是一副残酷的拖累。人说情形在变;可这变化必然是极慢的。任何一种知识,要渗透一大团迟钝的东西,都要很久很久。
我们称赞中国人勤劳。可说实话,这称赞并没有十足的根据。我们西方人早就懂得了劳动的尊严;即便我们不总能照自己的理想去做,我们至少知道它可贵。拿这个标准去衡量,中国人是不够格的。他不看重劳动的尊严。运气好的人手上留着长指甲,那是向众人宣告他用不着动手;他那副肥胖、松软的身子宣告他有钱、吃得好,用不着自己费力。这样一个人,是全国大多数人羡慕的。西方那种奋发用力的生活,那种造就了列强的生活,在他心里毫无魅力,引不起半点钦佩。出力气和争斗,是给那些没办法的人预备的。而且一个对一个地比,他的力气活也远远比不上西方人干出来的。名义上他从天亮做到天黑,实际上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耗掉的:有时耗在无用的、使错了劲的功夫上,有时干脆是闲磨蹭。他名分之外,事事都是个奴隶。他的日子是沉闷的,沉闷而无色;活儿干完了,他也没有什么消遣可以盼望,因此索性把活儿摊到一整天里去磨。就「家」这个词最好的意思而言,他是没有家的;他还不如就守在活计上,同同伴们交换交换念头、争论争论。
在我看来,中国这个民族的大多数人最缺的,正是一样可盼、可为之活、可为之做的东西,一样稍稍超出这无色的日复一日的东西。这个民族大部分是穷的,穷到勤劳是被硬塞给他们的:不做工就非死不可;求生的挣扎把他们的精力全耗光了,不给他们留出足够的时间去想一想,好把自己从那构成日常轮回的沉闷里抬高一寸。可这个国家决不是穷的;若果真穷,世界史上便不会有这样早、这样长久的文明,也不会养出这样一个民族——它如今尽管卫生条件极坏,西方人传三代的工夫,它能传四代。
中国是块富地;等她有了见识,还会富得多,因为她的山里有那样多的铁和煤,一旦开采出来,很可以把工业世界整个翻个个儿。
说到把工业世界的情形翻个个儿,我自然而然就想到传教这件事上去了。
二百五十年来是天主教,一百年来是新教,一直在中国做工夫,要使这里的人改宗。而在所有传教的地方里,中国的教徒是出了名地最难得。可教徒到底还是有的。
在我这个希腊人看来,一个人用什么名号去呼求那位在我们众人之上的大能,似乎并不要紧;真正要紧的,是这个呼求上帝的人过着怎样的生活。如今传教士们,不论他们有没有招到教徒,总归做成了一件事:他们立起了一个更高的生活标准。他们走到这群做奴隶的人中间来,教育他们,男的女的都教;他们成千上万地照料病人;而且单凭他们在这里,他们就让这些人看见——我说的是物质上的事——在自己那点狭窄的日子之外还另有东西;他们让这些人生出想要那些更好的东西的心。西方各国若是明智,就不该让穷传教士进中国;因为沉到当地人的水平去、变得同中国人一样中国,是太容易了。就我个人看,随顺中国的习俗是个错误。传教士到这里来,是要宣讲西方那些更好的习俗的,标准决不能降。中国人需要人教他自立,需要人教他自重;还有一样绝不次要的,他需要人教他怎样合乎情理、合乎健康地自娱。如今这些——连最后这一样也在内——正是传教士(他们中的大多数)在教他的,虽然他们多半不会用这样的字眼来说自己所教的,听人这样形容,说不定还要吃惊。他们正在帮着打破那套把中国憋了几百年的庞大宗法制度。他们正在教人负责,教每一个男人、每一个女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而且他们是通商的先锋,是那些势必踩着他们的脚印跟来的商人的前驱。有人会说,他们影响不到这个社会里受过较高教育的那一部分;可他们是到最需要他们的人那里去的。有钱人供得起儿子出洋,请得起医生。正是对那些家境寒微的人,外国慈善办起的学校和医院才是无从估量的好处,是无价的恩惠。因为一个人一旦同这些外国人打过交道,就再也忘不掉。他看见了他们的物件——在他们眼里是简陋的,在他眼里却是奇妙的——而他心里便种下了一个愿望:想要一点比他祖辈所满足的更好的东西。这一小块不知足的酵——那是天赐的不知足,是对现状的不满——会慢慢地把整团面发起来。中国一天比一天同世界其他地方多打交道。那个世界毫不留情地把她的无产者关在门外,因为它不愿被拉低。既然如此,把这些无产者提高上来便是好事。当传教士把福音书放到一个做工的人手里,告诉他说他同宫里的总统一样有价值,使他想识字、想洗脸、想比同伴们稍稍好上一点,这个过程就慢慢开始了。他所持的信条是小事;可他若不再是个奴隶,而成了一个自重的、配同西方人平等来往的人,那就是大事。这样的人会更有本事,也更乐意去开发他自己那块富地的资源;作为生意人,他对那个永远在找市场的商业世界,价值要大上十倍。到那时候,各国还用不用怕他,是另一回事,还得再想。说不定事情会在一个大家都过得去的供求基础上调停下来。
若把改变中国的功劳全归给传教士,那是不公平的。他们不过是一场大运动里的一个因素,而这场运动,是她自己的儿子、新中国的人们放在心上的。过去的正在过去;可这场大变革不会是什么暴烈的东西。义和团的惨剧使西方世界彻底醒过来,看清了它一向感觉到的一件事:一个像巴比伦那样的帝国是不合今日之用的;他们用枪炮把这话说了出来,而中国正把这个教训往心里去——慢慢地,慢慢地,可她是在往心里去。等到求变之心、求更好东西之心、要求更高生活标准的力量,都到了她的下层人那里,她这个教训才算学到了家;到那时候,她也不会完全照西方世界所希望的那样变,而会照她自己认为最好的那样变。中国人向来是能因应的;到了这现代,他们用的还是几百年来一直用的那套办法。
当时有人的指头显出来,在王宫的粉墙上写字:「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当夜,迦勒底王伯沙撒就被杀了,玛代人大流士取了他的国。同样,那些把紫禁城造得如此神圣的人已经过去了;那位与西方为敌的皇太后已经归了她永远的家;皇帝不过是个小小的孩子,他的帝国缩在内城那一圈粉红发赤的墙里;而共和——那个由一位独裁者领头的、年轻的新共和——代他坐了天下。可这个民族正在动,这些迟缓而能忍的巴比伦奴隶正在动。难道不会兴起一个新的民族,照它自己的路数伟大起来,如同西方列强的伟大?因为那些造出紫禁城奇妙的庭院和朝堂的人,那些在热河规划出游苑的人,那些把一道长城铺过两千多英里山谷的人,那些构想出天坛——有史以来献给任何神明的最壮丽的祭坛——的人,他们的精神,总该还像一千年前那样活着,那样有力。等到那精神所鼓动的不再是少数的监工,而是这千千万万的百姓,等到它传到那些劳苦的奴隶那里,把他们变成人,这个民族就会像他们几百年前造出的宫殿和祭坛一样;到那时候,世界的其余部分尽可以站到一边去,惊叹——或许还有,害怕。
全书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