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中国行纪EN
《中国行纪》封面

世界看中国译丛 · 游记与见闻

中国行纪

Travels in China

15.8 万字

著者
约翰·巴罗(John Barrow)
译者
波多
原著
Travels in China,1804 年
出处
英国马戛尔尼使团随员
卷帙
10 章
版权
公版 · 中译文 © 波多書屋

一七九三年马戛尔尼使团访华,巴罗是随员。他写黄海航行、圆明园与热河的宫苑、朝廷礼俗与外使接待,也写宦官与后宫。这是整套译丛里年代最早的一本。

导 读

约翰·巴罗,一七六四年生于英格兰兰开夏郡的阿尔弗斯顿,一八四八年卒于伦敦,活了八十四岁。他出身寒微,父亲是制革匠,他没有上过大学,靠自学数学和天文谋生,先在格林尼治的学堂教书,后来给马戛尔尼勋爵的儿子当家庭教师——这一步改变了他的一生。

一七九二年,马戛尔尼受命出使中国,带上了他,职务是使团的总管。那年他二十八岁。

这趟差事此后再没有第二次,但它足以让他写出这本书,也足以把他送上另一条路。回国后他随马戛尔尼去了南非,此后进入海军部,做了将近四十年的海军部次官。这个位置让他成为英国探险事业的推手:北极航道、非洲内陆、南极,一轮轮的远征都由他促成。加拿大北极圈里的巴罗海峡、阿拉斯加最北端的巴罗角,都是以他命名的。他也是皇家地理学会的创办人之一。除了这本《中国行纪》,他还写过《交趾支那行纪》《南非游记》,以及至今仍在重印的《叛舰喋血记》。

一七九三年的那次出使,是英国第一次正式遣使中国。使团带着蒸汽机、天体仪、望远镜、枪炮模型,想说服乾隆开放通商、互设使节。结果众所周知:礼仪之争、跪拜之争,乾隆的敕谕说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使团空手而归。

巴罗是这趟旅程的亲历者和记录者。他不是使节,不参加谈判,所以他有余裕看别人看不见的东西:随从怎么办事、驿站怎么供应、沿途百姓什么反应、官员在人前人后是两副面孔。这些琐碎的观察,比使团的正式文书更有价值。他还有一样别人没有的本事——他懂一点技术,书里对中国的水利、造船、丝织、火药都有具体描述,眼光是工匠的眼光。

而这本书最要紧的地方,是它第一个系统地唱了反调。

在他之前,欧洲对中国的印象主要来自耶稣会士。那些传教士在北京待了一两百年,写回欧洲的是一个有秩序、有道德、由哲人治理的国家。伏尔泰他们就是读着这些材料来推崇中国的。巴罗不买账。他跟着使团从大沽上岸,穿过北京,到热河,再沿运河南下到广州,一路睁着眼睛看——他看见的是贫穷、官吏的敷衍、士兵的散漫、河道的失修、百姓对使团的麻木。他写下来,语气不客气。

他的判断后来被证明有对有错。对的是他看出了这个帝国的机器已经生锈;错的是他把看到的一切归因于制度和民族性,而不是一个王朝的晚期。这本书出版后影响极大,在英国催生了一整套"中国停滞论",而这套说法后来成了鸦片战争的舆论底子之一。所以它是一份重要的记录,也是一份有偏见的记录,两样都是真的。

全书十章。第一章是辩论,他要驳倒当时流行的几种说法,包括法国传教士对使团失败原因的解释,还引了乾隆给荷兰国王的敕谕来作对照。第二章写黄海的航行,第三章写穿过北京城去圆明园以及返程。第四章分量最重,专论中国的社会状况——礼俗、观念、家庭、女性的处境、语言文字、法律、宗教。

真正耐读的是他记下的那些具体事:使团的礼物在紫禁城怎么摆放,通译如何斟酌措辞,一顿宴席上了什么菜,船上的中国官员私下说了什么。这些一手细节,是任何后来的转述都替代不了的。

第一章绪论

内容提要:引言。——旅人在中国所可能见到的大略。——世人对英国使团的种种误解,由其后荷兰使团所受的接待与待遇而得澄清。——北京一位法国传教士所列举的英国使团失败之由,逐条驳之。——乾隆致荷兰国王书。——两使团待遇迥异之故。——传教士在异国的结党营私。——中国朝廷的骄矜自大。——历次欧洲使团一览,及其驻留北京的时日。——绪论毕。

已故乔治·斯当东爵士为英国使华使团的始末与结果所作的记述,既精当又引人入胜;此公胸襟之宽厚,与其识力之强健同样为人称道。有此一书在前,凡随团同行的旁人若再就他已经论述得如此出色的题目喋喋不休,或将他叙来同样优雅而准确的种种事件与交涉重述一遍,都将是徒劳而且多余的举动——这一层几乎无须特意指出。

然而人人都不难想到,仍有许多饶有趣味的题目,斯当东爵士限于其著作的体例只能略一触及,另有一些则本不在他的规划之内;他那部书的一大宗旨,原是要说明使团的意图,并表明凡能为增进英国的利益、维护英国的体面而做的,无不已经做到。因此本书作者不揣浅陋,虽自知在《使团纪事》之后出场,处境未免不利,仍冒昧把他本人所看到的中华帝国与中国人的性格,呈献于公众之前。既如此,已经刊布过的事实有时便不免重现,其缘由无须多说;但凡遇到这种情形,都只略加复述,或用以印证某一论断,或用以引出某种概括的结论。譬如那份交给使臣的中国人口文书,本书也将提及,却并非把它当作确凿无疑的实录;恰恰相反,是要说明它既不正确,也不可能正确;同时又要凭事实与类推来证明:与流行的见解相反,这个国家不但养得活三亿三千三百万人,实际上还足以供给这个数目两倍的人口以衣食之资。新的、要紧的事实得到旁证,纵然由此引出的结论大不相同,读者想来也不至全然不快;因为不同的人观看同一事物,大抵各见其一面,把对同一对象的不同描摹与不同着色合而观之、比而较之,公众或许反倒能对那些只能凭旅人报告得知的事情,获得最切实的认识。

就中国而言,若除开斯当东爵士的著作,以及安特摩尼的贝尔先生那部并非出自其本人手笔的简略记述,这片地面在英国人脚下几乎还是未曾踏过的。我们听过许多关于广州中国人狡黠奸猾的话头,然而除上述两书之外,我们还不曾听到一个真正熟悉中国人风俗、习惯与性情的英国人的见解。传教士们连篇累牍的通信远不能令人满意,其中若干缺失,本书将随文指出并说明其所以然。本书的主旨,是要把这个非同寻常的民族按其本来面目呈现出来——不是照他们自己的道德格言所标榜的样子,而是照他们实际的样子;是要剥去那层金粉与俗艳的漆皮——传教士在其著述中觉得把朝廷这样涂饰一番颇为便当,正如他们涂饰皇帝的宫殿一般;并且力求把这个民族的风俗、社会状况、语言、文学与美术、科学与政制、宗教崇拜与信仰、人口与农业的进境、以及国民的政治品格与道德品格,勾勒出一幅草图,使读者自己能在心中判定:在文明诸国的等次之中,中国究竟应居何等地位。

中国政府之稳固;其政制历经如许世代而更张甚少;疆域之广、生齿之繁,合为一个社会,遵同一套法度,听一人之意志而治——正如斯当东爵士所说,这提供了「人类的观照与探究所能面对的最宏大的一个整体对象」。这个「人间现存最古老的社会、人口最多的帝国」,其风俗、习惯与礼仪,其欲求与物力,其语言、情感与宗教观念,无疑都是哲人研究的极佳题目,也未必不值得政治家留意。但是科学家、艺术家或博物学者若行经这片广袤的国土,与其说好奇心会得到满足,不如说期望多半要落空。此地可夸的艺术作品甚少,古代宏伟的遗迹也甚少。长城曾一度护卫其安分的居民,使免于游牧鞑靼人的侵扰;此外便是各城的城墙及其方楼高门,以及此处彼处一座古塔——这就是它全部的建筑古迹了。除此之外,遍中国之广,恐怕再无一座建筑物经得住三百年的风雨。既无古老的宫殿,亦无别的公共巨构,既无绘画,亦无雕刻,足以留住旅人的目光,除非是因其样式新奇罢了。行经欧洲大陆,尤其是在意大利与希腊那片古典的土地上,每一座城、每一座山、每一条河、每一处废墟,都因载在典籍中的某桩事而变得有味:或是某位诗人的题咏,或是某位哲人、某位立法者的功业,或是某桩可纪之事的发生地,它们都能唤醒我们心中最活跃的感受,把早年研读其历史时所得的乐趣重新唤回。对欧洲人而言,中国的历史迄今不曾提供可供这般追怀的材料,因而这个国家本身也就无从给人这样的感触。在此地,我们徒然寻觅古埃及金字塔与石柱那等厚重惊人的构造,寻觅希腊神庙所展示的匀称秀美的艺术,寻觅罗马建筑那宏大壮丽的遗存,或近世欧洲建筑那种便利与雅致兼备的设计。中国的城市几乎一个模样:四四方方一片地面,围以石墙、砖墙或土墙,一律照同一个图样筑成;墙内的房屋结构相同;街道除去自城门通至城门的几条主街,一概狭窄。庙宇也几乎全然一致,与民居同样笨拙的式样,只是规模大些罢了;至于欧洲人称作「塔」的那种东西,从帝国的这一端到那一端,也都是同样不雅的建筑,所异者仅在层数的多寡与所用的材料而已。百姓的礼俗、衣着、游乐,也大抵相同。即便地表景物,就十五个内地行省而论,变化也甚少,尤其是内河漕运所经之处——而事实上,外国人在中国旅行,所能有机会看到的也只有这些地方。

沿此一线行去,博物之学一门中也遇不到多少门类繁多的题材。在人烟稠密、耕作精细的地方,本不能指望有多少土生的草木,更少野生的禽兽。况且此番行程赶得极快,纵有那寥寥几种可采可察者,也很不便于采集与考究。

有鉴于此,凡本书在这些方面的记述显得欠缺之处,作者希望读者不至于不加原宥。有一位法国批评家(注一)——称他为吹毛求疵之人,或许也不算冤枉他——五十年前曾在广州住过几个月,便凭其本国人特有的那份轻快自信,不但把英、荷两使团向世人提供的见闻一一指其谬误与缺失,还开列出一份他们本应彻底通晓的题目纲要;照那份纲要办,只怕七个月不够,非在这个国家住上七年不可。然而本书作者深信英国的批评家不至苛求到这般地步,深信他们的宽容会与搜集确实材料时所遇的困难成比例。抱着这份信赖,他把这些描述、观察与比较,姑且如此这般地呈献于公众;并坦白承认,促使他这样做的,与其说是自信配得上公众的嘉许,不如说是希望得到公众的宽假。

原注一:夏尔庞蒂埃·科西尼先生——请他恕罪,应称「公民」。

或许不妨在进入本书正题之前,先在此处纠正一个流传甚广的误解。使团归国之时,人们以为:马戛尔尼勋爵若肯无条件顺从中国人认为应当向他索取的一切屈辱礼节,使团的目的本可得到更为有利的结果。这类泛泛之论,说来容易,驳起来难,本不值一顾;但北京一位法国传教士致广州荷兰商馆首脑的一封信,却值得一提,因为它把英国使团所谓失败的缘由一一指实。他论及此事时说道:「从来不曾有哪个使团比它更该成功!无论是就马戛尔尼勋爵与斯当东爵士的阅历、识见与可亲的品性而论,还是就其随员诸君的才干、学问与谨饬的举止而论,抑或就那些预备献给皇帝的珍奇贵重的礼物而论,都是如此——然而说来奇怪,也从来不曾有哪个使团办得这样糟!

「您或许想知道,这样不利而又这样离奇的结局,究竟从何而来。我几句话便可奉告。这几位先生同一切只从书本上知道中国的外人一样,不懂此间朝廷办事的规矩、习惯与仪节;更不幸的是,他们带来的那位中国通事,比他们自己知道得还少。于是其结果是:第一,他们来时不曾给宰辅大臣、也不曾给皇子们备下礼物。第二,他们拒不行觐见皇帝的常礼,又拿不出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第三,他们出场时穿的衣裳太素、太寻常。第四,他们不曾留心去打点(法文所谓『抹一抹手掌』)那几位派来经管他们事务的人。第五,他们提出要求时,语气与措辞不合此邦的体统。至于他们不得成功的另一个缘由,在我看来还是主要的缘由,则出于某位传教士的从中捣鬼;此人以为这个使团或将有损他本国的利益,便不遗余力地煽起对英国的恶感。」

格拉蒙先生这封信里所列的这些失败之处,对荷兰商馆无异于一根根鞭子,催着他们次年也去北京朝廷试试运气。范罢览先生一从回到广州的英国使团手里接到这封信,立刻便备文致巴达维亚的总督委员会,告知他们:广州各国商馆都打算派遣使臣赴京,恭贺皇帝八十四岁寿辰暨在位六十年之庆;他已决意代表巴达维亚共和国前往,请即刻发给相应的国书。总督委员会——他们正是那一年被派出来裁减公司在东印度各处的开支、整饬积弊的——答复道:「我们的财力虽然窘薄,实在不宜再有非常之费,但既然别国在华通商者皆如此办理,我们以为不宜显出退缩之意;为此已委任德胜先生为正使,委任阁下(范罢览先生)为副使,出使中国朝廷。」

德胜先生即刻赶赴广州。这两位使臣打定主意,要照格拉蒙先生信中所示行事,免得重蹈他们想当然认为英国使臣已经触过的礁石,于是欣然接受了中国人向他们索取的每一样屈辱礼节;而中国人的回报,则是以最轻蔑、最侮慢的方式对待他们。在广州,官府命他们随众官员列队往近郊一座庙里,在悬于神案之上、写在布幅上的皇帝御名之前叩首九次,以谢皇帝格外开恩,准他们前去御前进贡。他们甚至听任广州官员提出的要求:把巴达维亚总督委员会写给中国皇帝、已在当地译成中文的那封国书拆开,由他们过目宣读,并且悉听他们随意增删改易。这位使臣决意在礼数上不落人后,请问何时可以荣幸地拜谒总督;所得的答复是:本国的规矩不容他这等身分的人进总督衙门的墙内,只能由总督属下一员在门口接见——而这一次「到门为止」的拜访,果真便照字面办了。范罢览先生在日记中记此事时说,总督「向阁下保证,请勿见怪于此项回绝,因为前一年对马戛尔尼勋爵所定的条件也是一样」。范罢览先生其实心知肚明:马戛尔尼勋爵从未受过这样的回绝;他也知道,正是这位总督陪同勋爵走了自京城南下的一大段路程;知道这位总督应马戛尔尼勋爵之邀,曾在英国商馆用过一餐——那也是范罢览先生与欧洲各国的大班们头一回获准在这般品级的人面前落座。

在北京,他们被要求卑躬屈节至少三十来回,每一回都得跪下把头在地上磕九次;范罢览先生在日记里对此还很从容地称作行「敬礼」(法文谓之「行敬礼」)。最后他们领到几匹不值钱的绸缎便被打发回去,自始至终不曾获准就任何事务开口一句;也不许他们会见他们的朋友格拉蒙,或任何别的欧洲传教士,只有一人特准在他们启程的前一天来看望半小时,且是在十来位政府官员的眼皮底下。他们抵达这座京城时,安顿的所在,一字不虚,是一间马厩:与一群拉车的马同在一个顶子下、同在一个屋里。范罢览先生的原话是:「我们既已抵达这著名的帝都,下榻之处竟是一间马棚之类。我们何曾料到会有这般奇遇!」

荷兰使团既受了这样卑劣的接待与折辱的待遇,那么对这个骄横政府所要求的屈从,若一味奴颜婢膝、无条件应承,又能指望得到什么好处呢?倒不如说,他们的需索恰与对方的驯顺程度成正比。因为不但从范罢览先生自己的使团记述,也从作者手中所存的两份日记手稿——一份出于随员中一位荷兰绅士之手,一份出于一位中国人之手——都可以看出:巴达维亚共和国的这两位使臣,对格拉蒙先生所指出的英国使团种种「失误」,早已一一有备,务求不再重演。第一,他们不但为宰辅大臣带了礼物,而且在那几位大人把预备献给皇帝的礼物中仅有的几件珍奇贵重之物骗换出去、代之以平常粗陋之品时,也心平气和地由他们去了。第二,他们不但照常礼觐见皇帝行了礼,而且在往返京城的途中,对着画在一幅绸子上的皇帝御名,至少行过五十次礼;这等屈辱的仪节,他们甚至屈尊在首辅本人面前也照行不误。至于第三条,他们确乎不惜工本,为此番出场备下了华服;可惜行李到京比他们本人迟了许多天,衣裳竟没有几回用得上。况且在中国人眼中,外国使臣的服饰似乎也无足轻重;这几位先生因一路跋涉艰苦、衣衫尘污破敝,想借此推托不去朝见时,礼部司仪便说:皇上要看的不是他们的「衣裳」,而是他们的「人」。至于格拉蒙先生认为马戛尔尼勋爵所疏忽的第四条,更难设想他们会漏掉。最后一条,他们既已容许广州官府把国书重新改写,又从那座城里领来一名通事——想必是极为合适的一位——随侍在侧,那么在言辞语气上「不够谦卑」这一款,他们是完全洗刷干净了。

诚然,他们这趟差使本不宜于讲条件或却来使。中国人并非不知荷兰财力的衰颓;他们很清楚这个使团起意于广州,所奉的不过是巴达维亚上司的名义。一路之上,他们被折腾得不成样子:时而歇在破屋陋舍,无家具亦无遮盖;时而不得不在露天过夜,气温还在冰点以下;常常二十四小时没有东西吃。范罢览说,由于旅途劳顿、饮食恶劣、天不亮就起身又受冻,他的腰围足足瘦了五英寸。他身躯颇胖,行中国礼时又不甚在行,公开引见那一天,他的帽子恰巧掉在地上,老皇帝见了便笑了起来。他说:「我就这样得了一份从来不曾有哪位使臣得过的殊遇与青眼。我承认,」他接着写道,「一想到这件事,我清晨久候时受的那些冻苦,便觉得大为缓和了。」这位先生这般达观的心地,被人笑话竟能得如许快慰,想来是没有人会羡慕的。

打发他们回去时所赐的那道皇帝敕书,其口吻既道出了这个骄横政府自负傲慢的心思,同时也显出他们对此番差使的来龙去脉了如指掌,以及对它究竟看重到什么地步。敕书用鞑靼文、汉文与拉丁文三种文字写成;下面这一篇,是照传教士所译的拉丁文逐字迻译的。文中所对的是东印度参事会,而封套外面却写着「致荷兰国王」。这也可以顺便当作中国文章的一个样本来看。

「朕受天命,握此大国之柄。在位六十年,光被荣显,太平之治遍于四海(注二),沿海诸邦皆受其惠。朕之威名与朕之盛德,已传布于寰宇之各方,为朕广土之荣与乐。

原注二:此语出于古人之见,以为中国四面环海,而世界其余部分尽是岛屿。中国人如今于地理已有过得去的见识,然其墨守古说之深,宁愿保留最荒谬的谬误,也不肯更改孔子写下的一句话、一个字。

「朕视自家的洪福之邦与其他各国如同一家;诸侯与百姓,在朕眼中同是一样的人。朕俯赐恩泽于众,外邦与本土一视同仁;无论何等遥远之国,未有不曾蒙朕仁慈之惠者。故万国遣使来朝,颂祝不绝。使臣接踵而至,或乘车驾陆行而来,或驾舟楫越浩瀚之海而至。朕平日所专注者,无非治理帝国之善政而已。见他们自四方奔集,争相瞻仰称叹朕政令之贤明,朕心甚喜。能以朕之福泽与外邦共享,朕尤觉快慰。故朕嘉尔之国,虽与朕邦隔以汪洋大海,仍不忘遣使奉表称贺,并附贡物。

「朕披阅尔表文,所载无非尔等敬慕朕躬的确证,由此可知尔等钦服朕之治法。实则尔等诚有充分理由称颂朕。自尔等在广州通商以来(为时已久矣),外人在朕国中一向优待,各各蒙朕爱惜。葡萄牙人、意大利人、英吉利人及同类诸邦,皆可为证;朕对之一体看重,彼等亦皆献朕珍物。朕待之一概如一,从无偏私。即彼等所献之物不值一钱,朕仍厚赐之。朕办事之风,想必在尔国中亦有所闻。

「至于尔之使臣,严格言之,并非其国王所遣;乃尔等一伙商人,自以为可以如此向朕致敬。然尔等君主既命尔等择朕在位之嘉时,尔等遂以其名义前来称贺。朕在位六十年之期行将圆满,尔等身为一公司,远离君主,无从禀告,乃揣度其意,代其名义前来朝贡;朕深信此君对朕之情,亦必与朕在尔等身上所见者相同。故朕接待尔之使臣,一如其君亲遣。朕并欲使尔等知晓:朕于尔使臣一身,所见者无非对朕之恭敬与其自身之循谨。

「朕命大臣引之入觐,数次赐宴,并许其游览圆明园中广大壮丽的苑囿与宫室。朕如此行事,欲使其感朕之垂注,与之分享朕因国中太平无事而得享的乐趣。朕又厚赐贵重之物,不独予其本人,亦予其随行之员弁、通事、兵丁与仆役,于常例之外另加多品,具载于礼单。

「尔之使臣行将复命于其君之前,朕已命其以绸缎及他种贵重之物进献此君,并加赐古器数事。

「愿尔王受朕之赐。愿其以贤明治其民,专心致志于此大端,行事常存正直诚恳之心;末了,愿其常念朕之恩泽!愿此王勤慎照料其国中之事。朕以此谆谆切切相勖。

「乾隆六十年正月二十四日。」

英国使团在北京朝廷所受的待遇何以如此不同,是不难说明的。中国人很清楚英国在海上凌驾于一切国家之上,很清楚其商贸之广、其在印度的广土——那是他们久已侧目而视的——也很清楚这个民族的性情与独立不羁的气概。他们在马戛尔尼勋爵那堂堂正正、开诚布公的举止中看出:此人所代表的君主,绝不在中国皇帝之下;他们心里觉得(虽不愿明言):向他索取的敬意,理当以他们本国同等品级的人向大英国王画像所应行之礼为限。然而在个人的骄矜与国家的分量之间,想必经过一番苦苦交战,他们才终于回绝了这样公道的提议,宁可放弃一项从来不曾在任何场合通融过的礼节。一个人竟拒不遵行此邦的仪节,这在皇帝与朝臣心中会激起多强烈的反响,是不难想见的;他们在自视上必定大受折损,骄气必定大受挫伤——无论用什么手段、什么机巧、什么权势,都不能使一位英国使臣放弃他在中国朝廷所处地位应有的尊严与体面;而他们此时也终于明白,他并不是像载送使团溯白河而上的船只旗上大书的那样,前来「向中国皇帝进贡」的。

至于格拉蒙先生信中所说那位葡萄牙传教士的捣鬼,马戛尔尼勋爵远在抵京之前便已尽知其事,并据所得情报采取了最可能奏效的措置,以抵消此人暗中可能施展的、有损英国利益的影响。不过教士们的捣鬼,并不总是容易防范的,尤其当他们疑心自己的谬误将被揭穿、无知将被识破的时候。这里要说一句叫人难受的实话(顾念该会中许多可敬的成员,写下这句话是很不情愿的):某一教派的神职人员,其信仰最鲜明的特征本是温柔与容让,他们却把这位仁慈的创立者的本意扭曲到如此地步,以致所生的阴谋、朋党与迫害,竟比那些以杀异教者为功德、并以此为第一信条的严酷的伊斯兰教徒还要多。他们在政治上的钻营与对国事的干预,几乎在传教所到的每一个国家里,都给基督教的事业造成了实实在在的损害。

这位葡萄牙传教士的恶意,并不止于捏造谎言、曲解英国使团的意图;此后凡遇可以在中国人心里挑起对英国无端猜疑的机会,他仍旧以同样隐秘而卑劣的方式在北京朝廷施展其影响。上一次战事将近尾声时,我方认为夺取葡萄牙的若干殖民地是适宜之举,并且确曾派出一支远征队去占据澳门半岛;这位传教士便迫不及待地向中国朝廷进言,说英国人谋取澳门,其用心恐怕与他们在印度已经施行过的如出一辙;一旦容他们在此地立足,中国也许会遭到印度斯坦同样的命运。所幸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事务而言,贝尔纳多·阿尔梅达这番多事的干预与恶毒的暗示,结果与他所指望的大相径庭。一支敌对的兵力逼近中国海岸的消息,竟先从一个欧洲传教士口中传出,这便意味着广州总督的失职,朝廷为此发下一道措辞严厉的谕旨,命他即刻据实奏明。总督恼恨这葡萄牙人多管闲事的热心,断然否认英国人有任何敌意,说他们「是勇武之民,兵威可畏,虽无缘由而使澳门的葡萄牙人惊惶;其兵船一如往常,不过是来护卫商船以防仇敌罢了」。总督这道奏折到京,皇帝想到朝廷竟听信一个欧洲传教士的话而受其蒙蔽,勃然震怒,下令把阿尔梅达带到内务府大臣面前跪着请罪,并告知他所犯之罪本该处死;末了将他斥退,并申饬他此后再不许干预中国国事。这桩奇事的始末,全登在去年的《京报》上;英国人因此挣得了不小的声誉,以至广州的中国人(他们的言说关系甚大)对英国人据有澳门一事竟并无异议;因为他们打心底里厌恶葡萄牙人——说他们鄙薄葡萄牙人,恐怕也不为过——而提起法国人则谈之色变。对英国而言,此刻真是一个多好的时机!

不过,即便撇开传教士的鬼蜮伎俩不论,中国政府的骄矜与傲慢无礼也已到了这般田地:除英国使团这一例外,史册所载,它从未在其历久相沿的成规上让过一步,也从未答应过外国使臣的任何要求,无论其语气是哀恳还是强硬。他们坚称朝廷的仪制如同米底与波斯的法律一般不可更易。事事都要照成例办理,凡历代以法制定、载于则例馆册籍的规矩,一概不许变通;至于免去某项可能有损于皇帝一身所应受的尊崇敬礼的义务,那就更不可能了。

由此可以想见,一位使臣在公开引见时拒行那项屈辱的礼节,这样破天荒的事,在皇帝左右诸人心中必然留下极深的印象。正如范罢览先生所说(想来确是如此),他们对荷兰人的驯顺远比对英国人的执拗满意得多。然而他们毕竟不敢把英国人安顿在马厩里,也不曾以为可以一味坚持那不合情理的跪拜。使团离京之后,也不曾有过哪怕一次显出怀恨或作难的迹象,反倒大不相同。奉命护送使团南下广州的官员,对凡可增添旅人舒适、或减轻乃至完全消除些微不便的每一件小事,都殷勤留意,表现出最恳切的取悦之意。他们如今对这个民族已开始另眼相看,急于求得其好评;而在与自己相较时,他们心中虽谨慎得不肯明说,却不难看出是感到对方的优长的——这在使臣看来,是很可自慰的一件事。

英国使团是一件非办不可的举措,其理由已由斯当东爵士在其名著第一章中详加陈述;它为日后的好处所奠下的基础,远远抵得过它给东印度公司带来的那点微末花费——那花费不过是该公司自英国至广州年度贸易额的百分之二而已。那些曾抱过分之望的人,对中国的法度与习俗必定所知甚浅:中国的法度并不承认那种以使臣或驻节大臣互通声气的邦交之制。他们的规矩,是以礼相待、款以饮食,把使臣看作皇帝的宾客,自其入境之日起,直到出境之时止,一概按皇帝私宾的规格供养。这自然要费用浩繁(注三),因此礼部定下外国使臣驻留京城、或驻留朝廷所在之地的期限为四十日;虽然遇特殊情形或有意外时,有时也可延至加倍。

原注三:英国使团给中国朝廷带来的花费,将在后面某一章中叙明。

据此查考近两百年来欧洲各国遣华使团的记载,可知其中没有一个的驻留时日超过礼部所定期限的三倍,而其中两个还不足所许之数。

荷兰所遣的第一个使团于一六五六年七月十七日抵北京,同年十月十六日启程,共留九十一日。

荷兰第二个使团于一六六七年六月二十日抵北京,八月五日启程,共留四十六日。

俄国第一个使团于一六九二年十一月五日抵京城,一六九三年二月十七日离去,共留一百零六日。

俄国第二个使团于一七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抵北京,至一七二一年三月二日方才离去,共计一百一十四日。

这两个使团直接关涉两国的通商事宜,当时是在中国京城办理的,如今则只限于毗连的边境地方。

教皇的使团于一七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抵北京,一七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启程,共九十九日。

葡萄牙的使团于一七五三年五月一日进北京,同年六月八日离去,仅三十九日。

英国使团于一七九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抵北京,十月七日启程,共四十七日。

荷兰第三个使团于一七九五年一月十日进京城,二月十五日离去,共三十六日。

总而言之,可以断定:无论是格拉蒙先生,还是那些认为英国使臣若无条件卑顺屈从便可得到更有利结果的人,其揣测都是不对的。恰恰相反,或许倒可以立为定论:对这个骄横朝廷屈辱的需索一味低声下气、逆来顺受,只会助长其骄气,使它对自身无比重要的荒谬观念愈发膨胀。

第二章黄海航行与溯白河而上的见闻

内容提要:世人对中国人性格的种种不同证词。——以中国与十六世纪的欧洲相较。——传教士著述的用心。——英国使团穿越台湾海峡。——台风之兆。——舟山群岛。——中国人夸大其词之一例。——中国船只种种。——其航海之法;其罗盘或源出斯基泰;其远航外洋之事。——中国人的踪迹见于美洲、见于鞑靼海中一岛、见于波斯湾;其贸易或曾远达马达加斯加。——推罗人的商业。——推测霍屯督人或出自中国的若干理由。——中国人画像与霍屯督人画像之比较。——马来人与中国人同源。——马来人与苏门答腊人风俗中的若干奇合。——僧伽罗人亦源出中国。——遣一双桅船赴舟山觅引水。——群岛间的急流。——拜会地方长官。——觅引水之难。——长官处事之专断。——引水为我方罗盘所惑;其无知。——抵直隶湾。——朝廷两员官员来访并馈赠礼物。——进白河,改乘便捷的官船。——两位官员殷勤周到的举止。——供给之丰。——乡野的景象——百姓的景象。——妇女的服饰。——论其小脚。——中国人是不洁而邋遢的民族。——天津人烟与河中舟楫之盛。——众庶举止之得体可亲。——官船桨手所唱的曲调。——中国人性格中可取的几点。——地面的形貌与物产。——水上居民之多。——专断权力的又一例证。——在通州登岸,宿于一庙。

「倘有人把当今世上、或古往今来地球上一切民族所有的发明与出产尽行搜罗起来,其总数与品质,仍将远远比不上中国一国之所有。」这几句话,或与此相近的话,出自博学的伊萨克·福修斯之口。

《人类知识百科全书》那几位著名编者所作的证词,分量也几乎不相上下:「中国人,众所公认,在悠久、在天资、在科学的进境、在智慧、在政制、在真正的哲学诸端,皆超乎亚洲各邦之上;且依某些著者之见,就上述各端而言,他们尚可与欧洲最开明的民族一较短长。」

那么,对于那少数有幸得以列名英国使臣随员、即将前往这样一个非凡民族的君主朝廷的人来说,这些话是何等悦耳、何等称心;一想到自己将亲身领略那集德行、威权、宏大与壮丽于一处——集于北京一城——的景象,他们的心情又该何等愉快!

纵然有人转念一想,或许会生出疑虑:那位博学的温莎教士也好,《百科全书》的诸位名家也好,都不曾到过中国;前者素来极好新奇骇异之说,后者所据的依凭,除耶稣会士与其他传播基督教的传教士之外别无所有——然而这样的疑虑,终究更容易向有利的一面倾斜,因为支持那一面的,是散见于历来刊布的种种记述之中、几乎众口一词的大量证词,而这些记述不独出自传教士之手,也出自另外一些旅行者之手。

诚然,已故的威廉·琼斯爵士——此公在东方学中执牛耳,实至名归——论及中国人时曾说:「有人把他们捧为最古老、最智慧、最有学问、最富巧思的民族;也有人讥其自诩悠久之说,斥其政制为可憎,责其风俗为不近人情,不肯承认他们有哪一门学问、哪一种技艺不是从某个更古老、更文明的种族借来的。」

又诚然,柏林那位睿智的哲人鲍乌先生的考究,以及安森勋爵航海记那位笔致优雅、感人至深的作者的叙述,都不曾给读者留下关于中国人品性的什么好印象。然而,前者的探究本是以论战的姿态展开,又只对准一个论点;而且正如人们评他评得公道的那样,此公有时偏爱逆流而泳;因此鲍乌先生的种种结论,显然要打不少折扣。至于罗宾斯先生的叙述,则不妨这样说:凭安森勋爵在广州一口与中国人打交道的经历,便要断定中国人的总体品性,其不公平,正如一个外国人偶尔到法尔茅斯、基利贝格斯或阿伯丁走一趟,便要给我们本国人定性,会被人视为僭妄一样。这话同样适用于托林、奥斯贝克、索纳拉以及另外几位的记述:他们都是随商船到过广州的人,没有一个离开欧洲商馆的范围超过五百码。

再者,早期耶稣会传教士素以正直、才识与不谋私利著称,若说这样一班人竟会存心坐下来编造谎言,专为欺世,那也未免太不厚道了。即便是对教士这一行当素无偏爱的伏尔泰,也肯承认:他们的记述应当看作是扩大并增色于科学与哲学园地的、最有见识的旅行者的作品。这个评语,只要对其写作的时代给予适当的体谅,或许可以用在早期来华传教团的叙述上,而未必全然适用于后来某些较晚近的记述。前者加于这个民族的一切赞美,后者似乎都自以为有责任一一为之辩护,却不曾把欧洲在过去一个半世纪里节节长进的情形算在账内。

中国在大多数欧洲民族——连希腊也不例外——之前便已达到某种程度的文明,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要说它此后一直长进不辍,以至今日仍足与欧洲许多邦国争胜,如传教士所欲人相信的那样,那就远不是那么清楚了。自十六世纪中叶至世纪之末,与当时的欧洲总体相比,它确乎大占上风:纵然不在科学上,至少在技艺与工艺上,在生活的便利与奢华上,是如此。当其时,中国人大致还是今日的模样,看来往后也多半仍将如此。最早到中国的欧洲人惊讶地发现,此地对宗教见解一概宽容:喇嘛与道士、犹太人、波斯拜火教徒与伊斯兰教徒相安而居,各奉其教而无人相扰;而彼时欧洲各国大半正因教派分裂而四分五裂,人们为着一点无关宏旨的见解之异,甚至只为一个词的解法不同,便以狂热之怒相残,还自以为是在荣耀造物主。在中国,人人可以随意去想,可以自择所信。巴黎屠杀新教徒的惨事震骇了全欧。中国却不知何谓内乱,除了偶因一隅歉收缺粮而起的骚动之外。以特殊栽培之法改良作物的技艺,在欧洲那时才刚刚为人所知;而当日的整个中国,相形之下便是一座园圃。当法国国王开丝袜之奢风,而英国的伊丽莎白约在十八年后起而效之时,中国中部各省的农人早已自头至足穿着丝绸。这一时期,生活中那些小小的雅致与便利之物,欧洲几乎一件也没有:贵妇的妆台上,既少可悦鼻观、亦少可暂美肤色的香露;剪刀、针、小刀及别的琐细用具,那时都还没有;粗糙不磨的簪签,僭居着别针的位置。而在中国,妇人已有她们的针黹,有她们的妆盒,有象牙、银丝细工、螺钿与玳瑁做的小巧玩物。就连历法一端——当时欧洲的历法讹误至极,以致教皇格里高利不得不毅然一举跃过、或曰抹去十天——在中国也早已是国之大事,由政府特加经理。十进位算术,在欧洲还是十七世纪一项新的有用的发明,而在中国却是唯一通行的算法。一言以蔽之:当英国的贵族还睡在草荐之上时,中国的农人已有他的席与枕,而做官的人则享用他的丝褥。故而这些虔诚之士所受的感触既如此强烈,其描摹又略略偏向骇异惊奇,实在不足为怪。而且平心以一五六〇年至该世纪之末的中国状况与当时欧洲的一般状况相较,他们的记述也未必有多少粉饰。

不过,这些修道之人把这个奇异的民族置于最美的角度来看,或许自有其用心。他们把这个民族说得越是强盛壮丽、越是博学文雅,则一旦使其举国改宗,他们的荣耀便越大。他们大概也想到:既然自愿终身托庇于一国的权势与保护之下,寻常的审慎至少也要求他们对这个国家说些好话。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们大体上是有意说真话的;然而由于隐去了一部分真相,或由于说话时仿佛预料这些话有朝一日会以中国的文字传回中国去,他们的记述便常常自相矛盾。他们方才盛称孝道之力何等惊人,转眼便说到弃婴之俗何等普遍;说过百姓何等严守道德、何等讲究礼数之后,紧接着便开列出一串最粗鄙的淫佚之事;说过学者的德行与哲学之后,又用他们的无知与恶习去解释它;这一页上说地土何等膏腴、农事何等大兴,下一页上便见千万人饿毙于饥荒;一面称羡他们在文理诸学上的进境,一面又明白告诉我们:没有外国人相助,他们既铸不出一尊炮,也算不出一次日食。

总而言之,英国使团离开英国之时,对将要访问的这个民族抱着有利的印象。撇开政治上的考量不论,团中诸人的期望究竟得偿,还是终归失望,从下文诸页中大略可以看出。书中所载的见解,取自八个月访问期间所遇的种种事件与轶闻,而尤取其最足以说明民生状况、国民性格与政制性质者。我曾在圆明园行宫短期居住,所得的行动自由也比此邦通常允许外人的为多,加以略通此地语言之助,这才有了搜集本书所陈的事实与观察的凭借;在叙述之际,我力求遵守我国那位不朽诗人的一条极好的规矩:

——「不减其恶,

亦不出于恶意而记一字。」

再者,任何民族中善与恶、优与平的品质,只有与别国同类的品质相比较才能得出公允的估量;因此凡中国人的性格或风俗与古今任何别的民族有相似或相反之处而浮上我的记忆时,我都以为把这层同异记下来不算全无趣味。

英国使臣抵达巴达维亚时接到自中国来的公文,内中传来一个可喜的消息:皇帝陛下不但欣然降下明谕,宣示他对这次使团之来深为满意,而且已严饬黄海沿岸各口的统兵官员,务须格外留意,一有知会,即刻备妥引水,导引英国舰队前往离京城最近的口岸天津,或前往任何被认为于英国船只更为便利合宜的地方。

有了这项通报,一桩颇费周章的难题便算解决了。能够取道黄海径赴北京,从而避开与广州一口发生任何交涉,是大家所乐见的:因为众所周知,广州的主要官员早已预备好在使团前路上百般设阻;他们纵不能把话完全堵住,至少也要抵消使团在皇帝御前可能提出的种种陈述——那些关于该地公务办理中弊窦丛生的陈述,尤其是关于各国在这座中国南方大商埠设有商馆的商业机构所受的种种勒索与欺凌的陈述。实在很难设想,在这一桩事情上他们会比历来同类的场合少用一分气力。

黄海的航路迄今为欧洲各国所全然不知,因而这次航行本身也被看作一件颇有分量的事:它所能提供的资料,日后遇有需要时,不但可以减少这条陌生航路上的危险,还可以省去为寻觅中国引水而驶进沿途各口的麻烦,从而免掉许多耽搁——后来的经历使我们明白,那些引水与其说有用,不如说危险。

我们穿过台湾海峡,既不曾望见中国大陆的任何一角,也不曾望见那座给海峡命名的岛屿,只在北端看到一处高岬。七月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这一连三日,天色昏暗阴沉,即便是最大的物事,隔一英里也几乎看不分明,而这几日里寒暑表大半时候仍在八十度至八十三度之间。大雨滂沱,几乎不曾停歇,间以猛烈的飑风,雷声电光频频交作;加上海上乱涌横生,使这段航程不但沉闷难耐,而且极其危险,因为海峡几乎处处散布着岛屿。

二十五日傍晚,日落于一带雾堤之中,把整个西边天际映得像一片火光;同时观察到气压表落了将近三分之一英寸——在这样的纬度、又在海上,这被认作天气必变的确凿之兆。船上载有几名中国渔人,他们原是在东印度公司一艘船上被风漂到海外,我们在巽他海峡遇上了那条船。这几个人向我们断言:天象所示,正预兆着那种可怕的大风——欧洲人熟知其名,称之为「台风」;有几位博学而富于巧思的人士曾推想,它便是埃及人的堤丰,或希腊人的提丰。然而中国人给这场飓风命名时并未取任何神话之典。他们称之为「大风」,按字面便是「很大的风」之意。那一整夜与次日一整天,风势确乎极高,雷电骇人,飑风时变,雨密而急;海深二十五至三十英寻。

不过,当年中国准许外国到舟山通商时,欧洲人测绘过进入黄海的这条水道,所制海图被认为已足够精确,熟练的航海者据之可以避开险礁恶岛。凭着这些海图,我们的舰队才敢穿行于舟山群岛那些更为迂曲狭窄的水道——在约八百平方里格的一片局促水面上,海上星罗棋布着将近四百座各自独立的岛屿。

我们在岛间行船时看去,这些岛屿多半无人居住,树木灌莽极为稀少,其中许多连草莱与任何绿色都没有。在几处港汊里,我们望见不少舟船与别的小艇,汊口深处是些陋屋所成的村落,想必是渔人的住处,因为附近并不见有耕地可供居民糊口。

舰队下锚之后,我们在这些岛中较大的一座登岸,走了很远一段路才见到一个人影。最后,走下一道山谷——谷底有个小村——遇上一名年轻农人,费了些周折,借通事之力才和他攀谈起来。他这样突然撞见一伙在衣着、相貌与肤色上都与本国人如此不同的生人,窘促之余,那份胆怯几乎可以说带着惊恐的模样。不过他很快便放下心来,也肯说话了。他向我们断言:我们所在的这座岛——也是他的出生之地——是全群岛中最好的一座,除舟山之外人口也最多,居民有一万之数。然而我们到这个国家不久便发觉:中国人用「万」这个单音字时,并不当作一个确定精确的数目来听,而只是一个表示夸大的词罢了。譬如犯了国法的重犯,判刑时一般是要「万」剐;中国的长城称作「万里城」,即一万里、合三千英里长的城墙,恰是最可信的记载所给长度的两倍。但若他要告诉人说,皇帝有一万条大船在大运河上收运实物税赋,他便决不用「万」这个单音字,而一律说「九千九百九十九」,以表示一个固定确切的数目;这时人家听来,才是照字面的一万。我想,罗昂岛的人口,也当作如是解。

我们的大船与中国所有的船只样子如此不同,众人一见,无数小舟便从每一道港汊与湾澳里涌出,霎时挤作一团,其杂乱无章,竟使人难以穿行而不至于把其中几只撞翻撞沉;然而他们对这样的危险似乎全无知觉。另有一类较大的船只,船身与帆索式样不一,自二十吨上下至约二百吨不等,也见到不少,沿大陆海岸驶行,所载多是小木材,在甲板上堆得极高,看来不须什么非常的风力便可把它掀翻。梁木以及别的太长、一船甲板容不下的木料,便横搁在两条并缚在一起的船的甲板之上。我们在一支船队里至少见到一百对这样载运的船,紧贴海岸而行,为的是万一天气不好可以就近入港;因为它们本不足以抵挡海上的风暴。至于那些预备作较长航程的船,从其构造之奇特看来,也很不宜于与中国这一带风涛险恶的海面相抗。船身在水线以上的大致形状,如同初四的月亮。船头不像欧洲船那样作圆势,而是四方的一片平面,与船尾一样;既没有那块通常叫做「劈浪材」的突出木料,也没有龙骨。船头两侧各画一只大大的圆眼,我想是仿鱼眼而作的。船的两端高高翘起,远在甲板之上。有的立两桅,有的三桅,也有四桅的。每根桅杆都是整木一根,因而不能像欧洲船的桅那样随时截短。中国较大的船——譬如往来巴达维亚的那一等——主桅的直径不小于英国六十四门炮的军舰。桅脚安在横铺甲板的一座厚重木座之中。每桅只挂一面席帆,用竹丝编成,以竹竿横撑,竿与竿相距约二英尺。这种帆常做得能像折扇一样卷舒。若把帆高高扯起,几乎前后拉平、与船舷相并,中国船可以顶风三点半至四点而行;但由于船底圆钝笨拙又无龙骨,顺风漂移甚多,这一点胜过欧洲船的长处便全给抵消了。船舵装在船尾一个大开口里,可以随时提起来,

逼近沙洲浅滩时通常便这样提起。

中国人于造船之术,其实与航海之术同样生疏。他们在海上不记航程,也全然不懂得在地球表面画出假想的经纬线,据以指出某一处的位置;换言之,无论凭航行里程的推算,还是凭仪器观测天体,他们都全无办法确定任何地方的纬度或经度。然而他们却自称早年的航海者多有远航之行,所凭以指路的是航海图,有时画在纸上,有时画在大葫芦或大南瓜的凸面上。耶稣会士中有人由此推论,说这种图必定比画在平面上的更为准确。诚然,倘若所用的那一片凸面恰是球面的一段,而且所占的面积与所航行过的那一片地球表面成一定的比例,这样推论未尝不可;但这就等于假定中国人具有某种程度的知识,而看来他们在任何时候都不曾达到过:因为在他们历史的每一个时期,都普遍奉行这样一个见解——大地是方的,而中国这个王国就坐落在这片平面的正中央。

中国人如今的航海之法,是尽量贴近海岸,除非航程非如此不可(如往日本、巴达维亚、交趾支那),绝不让陆地脱出视线。他们既知道所要到的口岸在何方位,则无论风顺风逆,都设法借罗盘之助,使船头尽可能始终指向那个口岸。中国所用的这件仪器,处处显出是自己的创制。当地人无论从史籍还是从传说中,都不知道它最初如何传入或发明;而以磁石指示地极之用,据他们的记载可以追溯到欧洲大部分地方还处在野蛮状态的年代。诚然有人推想,磁针之用传入欧洲,最初是由威尼斯著名旅行家马可·波罗自中国带回去的。它出现的时间恰在此人身后不久,或据某些人说他尚在人世之时,而无论如何都是在他本国出现的,这就使这个推想极有可能成立。忽必烈汗派他出使的那些差事,以及他所走过的漫长海程,若无罗盘之助,几乎是难以办到的。不论此说如何,中国人无疑远在十三世纪以前便已熟知这件仪器。在他们最可信的史册中记着一桩事,只作为一件事实记下,并不当作什么非常之举:某帝赐给一位从海路来、迷失了方向的交趾支那使臣一具「定南针」,即「指南的针」——此名沿用至今。就连他们关于磁力所在方位的这一层想法,连同罗盘盒的构造、盘面分作八大方位而每位又再分为三、悬针之法,以及针身之小(长度罕有超过四分之三英寸的),都有力地表明这是自出机杼的发明,而非借自他人。

的确也有人推想:亚洲北方的斯基泰人,早在一切有史以前的年代便已知磁石之有极性;据说特洛伊战争前后阿波罗赠给阿巴里斯的那支飞箭——凭它可以随心所欲地把自己送往任何地方——所要指的便是这种矿石的效能。鞑靼各处铁矿之富(或许还有天然铁),以及当地人极早便通晓冶炼这些矿石之法,都使这个想法不为无稽:欧亚北方各族(即斯基泰人)最先知道磁石的极性。

然而,即便有罗盘相助,中国那些笨拙拙劣的船只竟能走完往巴达维亚那样漫长危险的航程,也着实令人称奇。因为它们不但一遇逆风便被吹离航道,而且其整个构造,尤其是水线以上那高得出奇的上层建筑,似乎都很不宜于抵挡中国海面上盛行的那种猛烈风暴——前面已经说过,即名为「大风」者。这种飓风有时厉害到这般地步:据东印度公司一位老练而明达的船长断言:「倘能在一条印度商船的前甲板上同时吹起一万只喇叭、擂起一万面鼓,正当台风最盛之际,那么站在同一条船后甲板上的人,无论喇叭还是鼓,一概听不见。」事实上,中国船只丧于这类大风的不计其数;单是广州一口,每年估计便有一万至一万二千人丧生于海难。

当一条船离开这个口岸驶往外洋时,人们认为它一去不返的机会是一半对一半;一旦平安归来,凡有亲友搭乘这场冒险之行的人家,便要合家庆贺。这类船中有的载重不下一千吨,船上有五百人之多,此外还有那些离乡背井、指望在巴达维亚与马尼拉发一笔财的搭客。一条船很少归一人所有。有时是四十人、五十人、甚至一百个不同的商人合买一船,把船隔成与合伙人数目相等的若干舱,各人都知道自己在船上的那一格,可以随意布置、随意加固。他把货装上去,自己随货同行,或者打发儿子、近亲同去,因为凡无家族关系,他们彼此之间极少肯把财物相托。每人的睡处恰好一人之长、一人之宽,只有铺在地板上的一张小席和一个枕头。罗盘之后一般设一小龛,龛中有案,案上长燃一支盘香,以蜡、脂与檀香末制成。这一炷圣火有两用:既烧之以尽虔敬之礼,其十二等分又可用来计量凑成一整日的十二个时辰。看来百姓所受的迷信熏染,使他们以为罗盘之中寓有某种特别的灵异;因为每逢天色将变,他们便对着磁针焚香。

十三世纪鞑靼人入主之时,那些把南方与中部各省实物税赋运往北方京城的船只损失极大,以致成吉思汗的后继者不得不借河渠之力,在帝国的南北两端开通一条直达的水道;这一壮举为蒙古鞑靼人挣得极高的声誉,只要它一日尚存,便不能不令人叹服。不过中国人自己说,鞑靼人不过是把已经废坏的旧工修好罢了。

据博学而富于识见的德经先生之见,早在此前六百年,即约当基督纪元七世纪之时,中国商人便已与北美洲西岸通商。那时堪察加半岛已为他们所知,名曰「大山」,这在他们许多游记中有足够的证据;只是他们前往那里一般走陆路。有一位传教士向我确言:在一部收录各家中国人前往堪察加游历的集子里,

各鞑靼部落的名号、他们的风俗习惯与性情,以及湖泊、河流、山岳的地理描述,都记得明白分晓,断不会弄错。不过,既然皮货毛裘向来需求甚殷,则他们也极有可能从虾夷诸岛与上述那处半岛有所往来——他们向来是驾船到虾夷通商的,而两地相距甚近。德经先生为申明己见,引了一位和尚(佛教的僧人向来这样称呼)的日记:此人自堪察加向东航行,行程之远,在他看来足以断定所抵之地必是加利福尼亚海岸无疑。西班牙人早期航行此地的著述中,也确实提到在新大陆西岸各处发现中国船只的残骸多起;他们并且注意到,此地的土著一概比美洲内地与东部的土著文明些。

即便是南美洲东岸的土人,其形貌与中国人也极为相似,虽然气质与举止不然。巴西总督蓄有十来个这样的人为役,充他座舟的桨手;有一天他以此舟相待,让我们游遍里约热内卢的大港。我们看出这些印第安人的面貌上,鞑靼人或中国人的特征——尤其是那双眼睛——分明可辨;铜色比最黑的中国人还要深些,但他们的须髯大抵只生在上唇与下颏尖上,加上一头浓黑的头发,实在十分相像。

鞑靼海中、正对黑龙江口的绰喀岛(即库页岛),显然是中国人移居的。拉彼鲁兹先生到过此岛,见岛民身穿蓝色南京布,「衣服的式样与中国人相去无几;他们的烟管是中国式的,用白铜制成;他们蓄着长指甲;行礼时跪拜俯伏,一如中国人。」这位航海家接着说:「倘若他们与鞑靼人及中国人同出一源,则其分途必在极古之世,因为他们在形貌上与之全不相似,风俗上也少有相同。」然而从他自己的记述看来,他们的风俗与习惯倒是极为相近的。

中国人曾一度与巴士拉及波斯湾其他海港——尤以尸罗夫为著——通商甚盛;尸罗夫附近若干小岛,以及海岸上好几处著名的岬角,至今仍存中国的名字。有几部航海记里提到,似乎曾有一批中国人在索法拉王国定居,其后裔在那些作者的时代,凭肤色与相貌的不同仍能轻易同别的土著分辨出来。早期的葡萄牙航海者也提到,在圣劳伦斯岛,即马达加斯加,遇见过与中国人相像的人。至于那位著名旅行家马可·波罗曾乘中国船到过马达加斯加,这一点是几乎无可置疑的——除非我们竟像他本国人那样,宁愿把他叙述中近乎可信的部分斥为虚妄,而只把亚美尼亚景教徒所行的种种神迹当作他书中唯一的实话。

这位早年旅行家所留下的记载,实在不能不认为是新奇、有趣而可贵的;就其涉及中华帝国的部分而言,其内证也表明大体不谬。他自中国启程时,所乘的是一支十四条船的船队,每船四桅,舱底隔成一格格的小舱,有的多至十三个独立舱格。而当日在直隶湾把礼物与行李自我方船上转运进白河的那些海船,其舱底一概也正是隔成这个数目;我们还见到数百条更大的、用于外洋航行的船,也都是四桅。这类船,我们那些惯于把外国名目改头换面的水手一般叫作「戎克」,是从「船」字来的;一省的总督在他们口中也成了「约翰·塔克」。

不但船的样式如此,这位古代航海者所记的航程情形,也给他的叙述盖上了可信的印记。马达加斯加与桑给巴尔之间水流湍急,使船只几乎无法北返;那一带海岸上的黑人土著;他所列举的当地物产;以及对长颈鹿——当时欧洲还把它当作子虚乌有之兽——的确切描摹:这许多有力的证据,几乎使人无可怀疑:他若非亲身到过非洲东岸,便是从同船的中国人那里得到了极准确的消息。然而文森特博士在其《红海周航记》(原注一)中断言:在这位威尼斯旅行家的时代,航行印度洋的只有阿拉伯船或马来船。我对这样高明的权威自然敬重,却仍不能不指出:马可·波罗那平实的叙述,其内证有不可抗拒之力,足以说明他所乘的那支船队是中国船,而且无论从哪一层意义上说,都与今日的中国船一模一样。九世纪到过中国的那两位伊斯兰教徒告诉我们,当时中国船只曾到波斯湾通商,我们也没有什么理由怀疑他们的权威。在这位威尼斯旅行家指导下所绘、至今尚存于威尼斯穆拉诺的圣米迦勒教堂的一幅海图上,据说非洲大陆的南端标得清清楚楚;不过这一笔也可能是在葡萄牙人绕过好望角之后才添上去的。

原注一:然而就在紧接的下一页(二〇二页)上,他又自作更正,说航行远至马达加斯加的,或是中国人,或是马来人。

葡萄牙那位亲王究竟是见过或听过这幅海图,还是请教过阿拉伯的地理学家,抑或是读到了希罗多德第一部译本中关于环航非洲的记载——那译本的问世,不过比巴尔托洛梅乌·迪亚士发现该大陆南端早了几年;再或者当时的诸番航行本就出于一个总的探险计划:诸家著者似乎莫衷一是。不过据我所知,葡萄牙人的看法是:亨利亲王自有充分的根据,认定环航非洲是办得到的。

再者,无论腓尼基人在历史最早的年代究竟有没有绕过好望角,都有充分的理由推想:他们对非洲东岸直到「急流角」一带是十分熟悉的。推罗贸易之广、之盛,也不大可能只限于红海以南的那一片印度洋——那一带的航行比往北还要艰难。这商业之广,我们有先知以西结的权威可据:他曾以浓烈的笔墨描画它最终的覆灭;而且不妨一提,据推想他所生活的年代,正是腓尼基人奉尼哥之命环航非洲之时。「当你倾覆的日子,你的资财、你的市货、你的商品、你的水手、你的舵工、你的补缝匠、经营你货物的人,并你中间一切的战士和你中间所有的群众,都必坠落海中。」由此看来,东方海域的航路,很可能在

史上最早的年代便已为人所知;而没有理由认为中国人未曾分得其中一份。

至于中国与非洲东岸之间在古时是否可能有过往来——或是为通商而立的约定,或是中国水手乘腓尼基船、阿拉伯船或本国船漂到那一带海岸——这一层我并不打算深究;我只是在从前所刊的《南非洲旅行记》里,曾把下面这件事当作事实记下:「真正的霍屯督人的上眼睑,与中国人一样,在靠鼻子的一侧是圆转着并入下睑的,并不像欧洲人的眼睛那样形成一个角——因此在好望角殖民地,他们有『中国霍屯督人』之称。」此后的观察更使我确信两者相似之显著。他们的体质特征几乎处处吻合:身形上关节与手足之特别纤小,嗓音与说话的腔调,脾性,肤色与相貌,尤其是那双形状奇特、靠鼻一角圆如椭圆之端的眼睛(多半源出鞑靼或斯基泰),都几乎一样。他们还同样有宽阔的鼻根,即两眼间距甚远;眼的位置也同样倾斜,不像欧洲人那样大抵水平,而是朝鼻子一侧低垂。有一个随我游历南非洲的霍屯督人,与我在广州用过的一名中国仆人,无论身形、相貌、举止还是声调都酷肖,以致我几乎总是脱口便以后者之名唤他。诚然,头发是不同的,而且也只有这一点不同。霍屯督人的头发与其说是羊毛状,不如说粗硬如丝;不长也不短,而是拧成一绺绺硬硬的鬈,像穗子一般。我于生理之学所知不足,说不上一个中国男子与莫桑比克女子所生的子女会有什么样的头发;至于霍屯督诸部的来历——他们孤处于一块大陆的狭窄尽头,与四邻迥然相异——我更不敢妄断,也不知除中国人之外还能到哪里去寻他们的本源。

我明白,对于留意过历来关于这两个民族的种种记述的人来说,把人类中最文雅的与最野蛮的、最智慧的与最无知的相提并论,看来未免离奇;因此《批评评论》的作者们所下的一句评语,我也不甚以为意:「霍屯督人的胎儿或许像中国人,正如猪的内脏像人的内脏一样;但在这个题目上,我们这位富于巧思的作者似乎游出了他学识的圈子之外。」我希望这几位先生不要见怪,容我借此机会向他们保证:当时那番比较也并非出于草率,虽然我未曾由此引出什么结论;而经过更仔细的考察,我益发相信两者在心智与体质两方面都极为相近。霍屯督人领会与联结观念的能力不下于中国人,模仿之力也同样高强——只要把教养上的差别算在内:一个自幼便不断生长在百工技艺与生活便利之物无不通行的社会里,一个则生长在一群连日常必需之物都时常匮乏的可怜生灵之中。

然而断语与议论不足以证明什么,故我附上丹尼尔先生对一名真正的霍屯督人写生所作的画像,以与亚历山大先生同样写生所作的一名中国人的画像相比;我毫不怀疑,把这两幅像细细对看,读者以及那位评论家都会信服:我所说的那种相似,并非全出于臆想。

其实与中国人同出一源的民族,散布在亚洲大陆与东方诸岛之广,远过于一般人所想。凡以「马来人」这一总名相称的众多族群,无疑都是斯基泰或鞑靼古代居民的后裔;或许还可以补上一句:正是他们与阿拉伯人的往来,以及归奉伊斯兰教,最初激起、如今又养成了他们那以残忍嗜血著称的性情;因为人们注意到,凡这宗教的流毒不曾波及的岛屿,其土著大抵是温和无害之民,威尔逊船长所发现的帕劳群岛的土著便是一例。

读过马斯登先生那部出色的《苏门答腊史》,我心中几乎不再怀疑:早年曾有一批中国人移居该岛。这位作者说:苏门答腊人的眼睛小而与中国人同一模样;他们蓄指甲使之长;他们精于银丝细工、制造火药等等;他们以绳结记事;他们用十进位计数,以笔尖在竹上书写;他们身上与头上毛发甚少,而那少许也像中国人一样拔去。我发觉他们的语言中许多词是相似的,而对应的词在两种语言里表达同一个意思;不过对词源的比附,我要声明自己并不看重,其理由将在第六章中说明。宗教仪节的相似则是更可凭依的根据;而下面这个巧合也够显著的了:苏门答腊人立重誓所行的仪式,恰与中国平民立重誓时所用的仪式一模一样,即拧下一只公鸡的头。麦金托什船长告诉我:有一回他不得不把一件要紧的事托付给一条中国船的船主,又怕他泄漏出去;那人觉得大受委屈,说他要拿出充分的凭据来证明自己可信。他随即取来一只公鸡,双膝跪下,拧下鸡头,然后举手向天,说出这样一番话:「我若不照所说的去做,愿你——天——待我如同我待这只鸡一样!」

后来我从最可靠的来源得知:凡英国东印度公司与中国商人办事时,若有必要让一个中国人起誓,所行的也是这套拧鸡头的仪式;他们视之极为郑重,当作一种咒法,其在心中所起的作用,很像我国从前流行的那种据说能招鬼现形、使愚民深信不疑的魔咒。中国的公堂之上从不令人起誓。近来有一桩事:一名中国人被英国军舰上的一个水手打死,舰长带了自己手下两人到中国的公堂上作证,正要令他们起誓,主审官大为骇异,立时下令清堂。

僧伽罗人无疑是中国来源。凡熟悉中国风俗与性情的人,一读博伊德先生出使康提国王的记述,便立刻会看出两者极为相近。

「秦国」,即「秦之国」(西文称中国之名便由此而来),是中国的字眼,词尾则是欧洲的。该岛的名称也同样是中国的:「西兰」、「西龙」,意即「西方之龙」——按中国一成不变的习惯,每座山都要取一种动物的名字。

不过我本无意细考古时中国航海与商业所及的范围,只想把我的观察限于它们今日的状况,故且收束这段枝节,接着讲我们的航程。

随行的两艘小双桅船中的一艘立即被派往舟山口岸,去接引水:按皇帝谕旨中的吩咐,那里本应有引水随时候命登船。在那许多岛屿所夹成的一些水道之中,水流急得惊人,与其说像大洋的支流,不如说像雨后暴涨的河川激湍。这些狭窄水道又深得很,万一遇上无风,船只便难以下锚,甚且危险,往往根本不能下锚;那时便只好听凭水势漂去。我们乘「克拉伦斯号」驶近大陆上那处伸入群岛中间、名叫「鸡头」的高峻石岬时,风忽然停了;水流挟着我们以极快之势直趋那岬角,我们每一刻都以为要撞得粉碎。及至驶到距那道数百英尺高的峭壁只有两个船身的地方,回流把船急急地旋了三遭。船长本要下锚,但我们请上船来引路的一位中国老渔人打手势说水太深,同时又表示并无危险,所怕的只是船首斜桁撞上山壁。中国船是没有首斜桁的。这时抛下测深锤,一百二十英寻仍不见底;然而从底下带上来的黄泥却多得很,尼罗河泛滥之极,或中国的大黄河,其含泥之浓也不过如此——鸡头岬的这个漩涡便是这样。法罗海峡的水流直扑锡拉的礁石与卡律布狄斯的漩涡,那是古代航海者闻之色变的名物;然而与在中国大陆这处岬角四周汹涌翻腾的急流与回涡相比,也未必更为可怖,虽然或许更为凶险。那情形正是:

「潮水自轰鸣的洞窟中奔涌而出,

粗砺的礁石怒吼,波涛翻滚不休;

掀腾、起沫,激起一片狂乱,

如同在烈火上沸腾的水。」

第二转把我们送离那岬角颇远,第三转之后,我们便被平稳匀速的水流迅疾地带走了。我们的通事是一位中国神甫,在那不勒斯的传信学院受过教育,他可不像他那位同胞引水那样镇静。这可怜人在船旋得最急的第一转里,几乎被主帆的帆杠扫下海去;同一下还打着一名水手,把他的帽子打落海中。在我们自以为危在旦夕之际,听这两个人对同一桩事各自脱口而出的话,倒也有几分可笑。神甫急切地喊道:「至圣的马利亚啊,这是奇迹,这是奇迹!」那水手却揉着脑袋走开,泰然自若地说了一句:「那该死的帆杠把我的前桅顶帆帽给刮跑了!」

看来中国人早已得知我们到来,因为没走多远,便有一条大船顺风驶来,用他们本国话向双桅船喊话,请我们下锚,说次日一早他们便领我们进舟山港。几位官员上船来,极为客气,还送了我们一篮水果;但他们故作全然不知我们此来所为何事。我们那位老渔人从海里捞起一样动物——这样的东西成千上万地漂在我们船四周——我想俗称叫「海蜇」(水母类中的帆水母)。这一只直径至少有一英尺。他把它烹了作晚饭,我见它像一块透明无色的冻子,模样颇为诱人,便忍不住尝了一口;不知是它、还是那水果、还是两者一同作怪,结果是一场重病,缠绵了好几天。

天一亮我们起锚,乘着和风,与那条笨头笨脑的「戎克」结伴同行;然而叫我们的水手吃惊的是,它竟走得与那条漂亮的「克拉伦斯号」一样快。

我们在城前一片由几座岛屿围成的宽阔水湾里下锚,照例鸣炮致敬,便有几位「曼达林」(早期葡萄牙人据其语中「发号施令」一词,这样称呼中国的官员)上船来。凡问到我们此行正题的话,这些人一概支吾其词,装出对使团的事全然不知的样子。他们说岛上的总兵眼下不在,当日之内便可回来,明日早晨很乐意在岸上会见我们。我想,中国的礼数大约要求隔上一天才能正式相见。

于是次日清早,奉派办这桩差事的使团诸君登岸,总兵在他的大堂上以极其客气、极其繁缛的礼节接见了我们;那座建筑本身则无甚可观。照例的一番细问——看来中国人的礼貌是少不得这一套的:问客人身体安好否,问其父母亲戚安好否,尤其要问各人的姓名与年岁——过后,我们把此行的来意向他说明,同时表示希望引水早日上船,不致耽搁。这位老先生对这般急如星火的样子似乎很是诧异,只管说起他打算款待我们的戏文、筵席与游宴。不过他说引水是现成的,可以接管船只,沿海岸把它们带到邻省,那里另有引水再往前领。及至告诉他,这样的航法在英国大船上全然行不通,这样的引水于我们毫无用处,他便请我们容他用当天剩下的时间再去访觅别人。我们万没想到在中国最好、最繁忙的口岸之一,竟会在引水一事上遇到为难——那时港中正泊着几百条船。这一天余下的时间用来游了定海城;但人潮拥挤到这般地步,天又热得出奇,我们还没走完一条街,便乐得躲进一座庙里,庙祝很客气地以茶、果与点心款待我们。陪同的官员劝我们乘轿回去,我们领了这份情;可是轿夫每走一步便被人群拦住,好让人人都把头伸到轿窗里来满足一下好奇心,咧着嘴喊道:「红毛!」——意即「英国人」,照字面则是「红脑瓜」。这一天走得疲乏,所得的与其说是快意,不如说是扫兴;我们巴不得早些回到「克拉伦斯号」上倒在吊铺里。

次日早晨上岸,见那位总兵身旁多了一位文官;照例寒暄过后,这文官对我们发了一篇长论,说来似乎极其郑重,意思是要我们相信:既然中国人自古以来的惯例是

逐口逐口地航行,则经验早已告诉他们这是最好的办法。然而他既发现自己的辩才不能使听者放弃己见,便与总兵商议了好一阵,最后决定:把该地凡曾经由海路到过天津的人,一概点齐查验。

于是派出若干兵丁,不久便带回一群我平生所见最可怜的人;他们被推进堂上,跪在地下,就那副姿势受审,问他们有何本事。看来有的到过天津口,却不是水手;有的是以行船为业,却不曾到过那个口岸;还有好几个被揪进来的人,连什么船都不曾上过一次。总之,一天的大半光阴白白耗去;我们几乎要断定:从舟山这样居中而繁忙的港口离开时,很可能一个引水也雇不着。这时带进来两个人,看去比先前所验的都更合用些。然而他们已经多年不出海,如今做买卖,日子过得安稳,并不愿意应这趟差;相反,他们跪下恳求免了这桩差使。他们的哀求全无用处。皇帝的旨意是必须遵行的。他们诉说自己一走买卖便要垮掉,妻儿家小要受苦,也全是白说。总兵铁面不为所动,命他们一个时辰之内准备登船。

总兵这样专断的处置,实在不能使人对这个政府的公道与宽和、或它给臣民的保护生出什么高明的看法。把一个安分勤谨、已在经商的良民从家中拖走,逼他去应一桩必将毁其生计的差使,这等不公不义的暴举,除了在专制政体之下,在臣民只知暴君意志而不知法度的地方,任何别处都是容忍不得的。不过我们此刻尚在这大帝国一座远岛之上,离权柄的本源甚远;而受托而行的权力,在任何国家里都太容易被滥用。何况,倘若把我国有时迫于急需而强征水手补足海军的做法说给一个中国人听,他对我们的政府也未必不会生出同样不佳的观感。

不过从这一天的种种情形里,倒可以稳妥地引出一层想法,那就是:凡可以避免的长途航行,他们是从不去做的;黄海的商业是一口一口地转运;这样转运的货物,到得远方的买主手里之前,必已叠加过许多层利润——这也多少可以解释:为什么本国的许多出产,如我们后来所见,在京城里价钱竟那样高。亚洲内陆的商贸从前也是这样办的:商队一站一站地走,每一站都有商人彼此买卖或交换货物,而行程两端的人则彼此毫无关系、毫无往来。这也部分地解释了希腊人何以对那些出产宝石、香料及其他贵重物品的东方国度所知如此茫然。

这位老总兵办成了此事,显然如释重负;那几个可怜人的眼泪与哀恳,反倒使他面上添了喜色。出于客气,或出于好奇,或许兼而有之,他回拜到双桅船上来;这条船自进港之日起,自早到晚便挤满了当地人。人们向来以为中国人性格中有一条是缺乏好奇心,这一回却并未见得;只是那份好奇,看来与其说是为了饱一饱眼福、或增些见闻与新的念头,不如说是想仔细端详一下这些将有幸见到他们大皇帝的人究竟长什么模样。那条船虽与他们自己的大不相同,却没有引起什么注意;他们虽急于对乘客匆匆看上一眼,好奇心却顷刻便已满足,而且往往伴着一句含糊的惊叹,其中有「大皇帝」几个字,大意似乎是说:「这个人也要去见我们大皇帝么?」在定海的人群里,这一点更为显著:那里几乎只听得见「大皇帝」与「红毛」两句话,一是皇帝,一是英国人。

舰队起航不久,刚穿出岛间的狭窄水道进入黄海,便看出中国引水多半派不上什么用场。其中一人上船时竟连罗盘也没带,要他弄懂我们的罗盘又全是徒劳。那可以转动的盘面在他看来是一件怪事,因为与他们通行的做法正相反:他们是让磁针在固定的方位上游走,而不像欧洲那样把针粘在盘面上、由针带着盘上的方位转动。另一人倒备着一具罗盘,大小如寻常鼻烟盒,是整木一块,中间挖一圆穴,恰能容一根不足一英寸长的极细钢针摆动;然而凭一种特别的巧制,无论船身如何倾侧,重心都能与悬点几乎相合,这在他们的短程航行中倒也足够有用。而且针既这样短小,也无须把一端加重以抵消磁针在世界各处或多或少朝地平倾垂的那种「磁倾」。不过看来中国人用这种小针,并非出于对磁偏或磁倾有什么认识。针虽一概细小,盘盒的边沿有时却放得极大,可以容下二十至三十道同心圆圈,圈内写着本国文字的种种字样,构成他们天文学——或许更确切地说是星占之学——的一部撮要。这类罗盘在欧洲各处博物馆中为数不少,因此把这几圈文字所载的内容略述一二,或许未必不受欢迎。

一、中心一圈,即磁针。

二、八个玄妙的符号,表示万物的本原,据说为开国之君伏羲所创。

三、一日所分十二时辰的名目。

四、五、拱极诸星的名目。

六、二十四正向即二十四山的字样。

七、一年二十四节气。

八、六十年一甲子的字样。

九、与上述甲子相关的数字。

十、表示黄道二十八宿的字样。

十一、若干星占的字样。

十二、解说第二圈那八个玄妙符号的八句话。

十三、中国甲子的另一种排法。

十四、五行的字样。

十五、重复第八圈的字样。

十六、重复第八圈。

十七、十八、意义晦涩的神话字样。

十九、二十八宿的名目及其在天上的位置。

二十、与第六圈、第十五圈相关。

二十一、按星宿所主而划分的天下。

二十二、与第八圈、第十五圈相应。

二十三、内容同上,另加第十四圈。

二十四、二十五、连中国人自己也解说不来。

二十六、推算吉日、凶日与平日的若干字样与记号的排列。

二十七圈与第十九圈相同,绕于最外(原注二)。

原注二:倘若还需要什么理由来证明中国所用的磁针是自己的创制,那么只消看一件事便足以定案:他们把自己最古老、最钟爱的神话,把他们的甲子、星宿、五行,总之把他们天文或星占之学的一部撮要,统统嫁接在这件器物之上。凡熟悉中国人性情的,决不会轻易承认他们这些沿袭已久的迷信会附丽在一件蛮夷所发明的仪器上。

黄海在船只航迹所经之处,最深不过三十六英寻,往往减至十英寻。天气一如浅海常有的情形,大抵雾气迷蒙。绕过山东省突出的岬角时,陆地隐在浓雾之中。所幸雾气散开,才发觉整支舰队离大陆不过四英里,其中一条船更是紧贴着一座石岛。引水对我们的方位,与舰队中最下等的水手一样茫然。向西行去,发现一个宽阔的海湾。其中一个引水把此时已经明朗的陆地细细看过,断言他对这地方熟得很,说这是「庙岛」湾。他说得那样笃定,加上岸上人潮汹涌而下,仿佛正在等候我们到来,司令便径直把船驶入湾中;但水深减至五英寻,四面又都见陆地,便以为还是下锚为妥。岸上几只小船立刻靠拢过来,我们很快便明白,即便在望得见陆地的地方,这些引水的见识也是靠不住的。人家告诉我们,这个湾叫「鸡山屿」,庙岛还在西边至少十五里格之外。

直隶湾南岸这一带的山丘,形貌极为特别。它们形状一律,大小也几乎相同,都是端正的圆锥,坡面平滑,宛如人工所造,而且各自孤立,各据其本身的基座;其形状很像官员所戴的凉帽。这些山既还没有欧洲的名字,航海日志里便按次序称之为第一顶、第二顶、第三顶官帽云云。

我们此时决意听从舟山那位文官的忠告,改为一口一口地航行,便在此处另雇了两名引水,带船前往庙岛。他们果然把我们带到了此地,然而所见的并非港口,只是一道狭窄的海峡,潮流湍急地穿流而过,锚地又是石底。大陆岸上有一座颇具规模的城,临海一面的城墙之下有一个船坞,泊满了十吨至一百吨上下的船只。

这座城(我们打听得叫登州府)的知府到「狮子号」上拜会使臣,谈话之间说起,朝廷给他的谕令是竭尽所能为使团效劳,并备办水陆两途适宜的交通工具。他年纪看去约三十五岁,举止爽快自然,谦和、明达而好问。在我们所见的人中,他最得众人之心。次日清晨,他送来他谦称为「区区薄馈」的一份礼:计公牛四头、绵羊八只、山羊八只、上白米五袋、红米五袋、面粉二百磅,另有果蔬数篮。

我们向来被教以相信:中国人视我们为蛮夷;然而到此为止,还没有理由说他们是以蛮夷待我们的。无论如何,有一点是明摆着的:英国使团即将到来一事,在北京朝廷所生的震动着实不小。

我们在此又斗胆另雇一名引水,带船横渡直隶湾前往天津。这是个七十岁的老人,对湾内各处海澳与港口似乎了如指掌。他在纸上画了一个西岸港口的草图,说要把船带到那里去。所幸对我们而言,与其信任这些已经屡屡把我们蒙骗的人,不如打发两条小双桅船在前头测深,这样更为稳妥。它们刚出发不久,便打出告警的信号;夜里改换了航向,次日一早又是同样的信号。此时已不见陆地

,而水深已浅至六英寻;因此以为下锚为妥。这样大的船,在一片陌生的海中、望不见陆地的地方抛锚停泊,一遇大风还有触底之虞,实在是极不寻常的处境。

各船船长对引水大为光火,而这几个人自己也几乎吓呆了。这几个可怜人已经尽了力,只是既无本领,又无判断;或者,说得厚道些,也许是这般前所未见的处境把他们弄糊涂了。要想使他们明白他们的船与我们的船吃水之差,全然是白费力气:后者以英寻计者,前者不过以英尺计;虽然曾用一段绳子明明白白比给他们看所需的深度。

既然我们自己的船显然无法再向陆地前进——陆地此时相距十二至十五英里,又低平得在甲板上望不见——便派出一条随船前往白河口报告我们已到。此时朝廷已有两位官员在此登船,前来晋谒使臣,并带来馈赠的食物:牛、猪、羊、家禽、酒、果、蔬菜,数量之多,足够全舰队近六百人吃上一个多星期还有余。计小公牛二十头、猪一百口、羊一百只、鸡一千只、南瓜三千个,甜瓜、苹果、梨、李、杏及别的果子也各有三千之数,另有大量菜蔬。酒盛在大陶瓮里,瓮盖封得严严实实。许多猪与鸡在路上被压死了,「狮子号」上的人嫌弃地抛下海去,中国人却赶忙捞起,洗净腌上。

他们派来运送礼物与行李上岸的船有三四十条之多,每条载重都不下二百吨,许多还更大;可见这些人对要转运的物件之多,估量得何等不准。就是这些船,舱底隔成十三个独立舱格,以两英寸厚的木板为隔,板缝用贝壳烧成的细灰和竹丝调成的料子捻塞,务使不漏水。他们的帆、缆、索具一概用竹制成;无论这些还是任何木作部分,都不用沥青或柏油。

我们留下约十五条这样的船,把使臣的随员、进呈皇帝的礼物与行李运上岸;此后英国船只便自行返回舟山,并未借助那些中国引水之力——他们的航海本事,连船上最下等的水手也看得极轻。

进入白河时,我们望见右岸上盖着许多房屋,顶是席子搭的,却用各色绸带与花绸装点得极尽奇巧;又有三百来名兵丁身着号衣(在我们眼中看来,那衣裳不大宜于行伍之用),列队站在一座临时搭的木码头附近,还有一班乐工。我们得知,这一切都是为迎接使臣仓促预备的;但使臣大人急欲早日抵京,便谢绝登岸,宁愿一俟礼物转上内河船只,便径直登上稍上游处已经备好的座船。奉命护送他上京的那两位官员说,何必这样着急,皇帝的万寿还早得很——看来这些人心目中的使团,不过是向他们君主道贺的一番礼数罢了。而载着礼物的那支内河船队共十七帆,桅顶所挂的黄旗,倒给这样一趟差使添了更广的含义。那些旗上用粗大的黑字写着这样一行:「英吉利国进贡」。

派来载运我们的座船,我们发觉极其舒适,实在胜过我在英国运河上所见的任何一种。它们是平底的,吃水不过十五英寸上下。上层建得颇高,看去竟像一座浮在水上的屋子。船上有三进房舱供乘客起居:头一进是前舱,安置仆役与行李;中间一进是宽敞的起坐兼用餐之所,约十五英尺见方;第三进又隔成两三间卧房。这几进之后是厨房;再往后是些像狗窝一样的小处所,供船夫栖身。有时房舱之上还搭出一层,隔成一个个小格,恰好一人之长、一人之宽。中国水手不需要地方放行李,他全副衣裳一般都穿在身上。行船时的种种操作,丝毫不妨碍乘客。船两侧各有一条宽板搭出的走道,供人从这头走到那头。

朝廷派来护送使臣入京的那两位官员,逐船拜访,殷勤备至,唯恐我们不称心、不舒适。他们的名字是王与乔,名下加「大人」二字,即「大人物」之意。王在军中是副将之职,乔则是直隶一处地方的长官。我们看他们的举止,全无那种按习俗在人前不得不摆出的板滞繁缛之态。相反,他们与我们同桌而坐,试着学用刀叉,处得极为融洽;又叹息不能用我们本国的话与我们交谈;临走时还像英国人一样与我们握手。

食物、水果与酒(此邦所能出产的那一种)送上船来极为丰盛,我实在相信:在溯此河而上的途中,中国船夫单凭剩余便能把过冬的储备攒足。说实在的,正如乔治·斯当东爵士所言,我们迄今所受的款待、照拂与礼遇,是只有在世界东方才能遇到的。

无论在舟山,还是在溯白河向京城行进的头三天里,都不曾遇见任何足以令人想到居民特别富足安适、或地方特别丰饶膏腴的景象(除非算上供给我们的食物之丰)。两岸地势低平,田产的界线不用树篱,而是掘沟为记。耕作的地只占一小部分。大半看去是酸涩的沼地,长着粗草,

间以灌丛与常见的芦苇。除村落附近外,树木甚少;那些村落也都寒陋,房屋一般是土墙,只一层高,以稻草或蒲苇苫顶。此处彼处间有一所孤零零的茅舍,却没有一样东西像是绅士的住宅,甚至称不上一座过得去的田庄。村落虽多,却看不见有哪一片屋宇够得上「市镇」之名,除了河口附近的西沽与再上去几英里的大沽;直到行出约九十英里,我们才进入天津大城的关厢——它像伦敦之于泰晤士河一般,沿白河两岸绵延数英里。但无论房屋还是河面,即便与雷德里夫、沃平一带相比,也是不能比的。事实上,我们迄今所见的一切,都带着一股贫寒鄙陋之气。在船上久困之后,至少对不惯行船的人来说,几乎任何地方看去都有天堂之美;然而自初登这个著名帝国的土地直到此处——此地离京城已不甚远——我相信使团中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原先的期望颇为落空。若说有什么令人称叹的,那便是自我们初到之日起,便天天涌到河岸上来的那无数人众,男女老幼都有。不过他们大致的模样,并不显出有什么格外的幸福安适。衣着最好的男子头戴一种绒帽;身穿短褂,领口扣紧,胸前交掩,袖子出奇地宽;料子是棉布,或黑、蓝、褐色的绸,或欧洲的驼毛呢;下着棉袍,脚登黑缎靴。平民则戴大草帽,穿蓝或黑的棉布褂、宽大的棉裤、笨重的厚鞋,有时鞋是稻草编的。有的穿粗棉布袜;有的两腿赤着。人群中有很大一部分,全身衣裳其实只有一条裤衩。

天下再没有哪一国的可怜妇人,所穿戴的式样像出现在白河两岸的这些人一样不利于显其姿色;我们后来发觉,她们这身打扮略有小异,便是全国通行的样式。一簇簇大朵的假花,大抵像翠菊,红的、蓝的、黄的,插在她们乌黑的头发里;那头发全无雅致与舒展可言,在脑后紧紧绞起,在头顶挽成一道脊或一个髻,与眼下英国小姐们编发的时式倒不甚相远(只是缺了那份雅致)。银的、铜的或铁的簪子两根,斜插成十字形,显眼地横在脑后,这也是马来妇女常有的样式。她们脸上颈上涂着白粉,眉毛描黑,下唇正中与下颏尖上各点一小片深朱红,约小圆片大小。蓝棉布的褂子,与男子的相似,有的及大腿之半,有的及膝,几乎人人如此。一条宽大的裤子,颜色不一,常见的是红、绿或黄,长及小腿肚稍下,在那里束紧,好把那只脚踝与那只脚更好地显出来——那只脚,单就其奇特而论,便可与全世界较量一番。这变了形、失了比例的肢体,是一只被裹束而不得长成、只有四五英寸长的脚,加上一只大抵与脚之缩小成同样比例而肿起的踝。那小小的鞋子,用尽金线俗彩之能事装点得极尽华丽;脚踝上缠着杂色的布带,缀以流苏穗子。这样打扮出来的一只脚、一条腿,在中国便算得上美到了极处。

女孩子必得忍受经年不断的疼痛与不适:用布带把脚趾压到脚掌底下,并固定在那个位置上,直到它们当真长进去、成为脚掌的一部分;又把脚跟朝前逼压,直到它完全消失。想到这些,便越发令人诧异:这样一种反乎天性、近于残酷的风俗,何以能绵延这许多世代——至少据说是如此:它的起源全然不为人知,或者只用些荒诞不经、荒唐得说不出口的理由来解释。

野蛮部落中少有不行残损或截去人身某一部位这类反乎天性的风俗的:穿唇、穿鼻中隔,拔牙、染牙,截去手指脚趾的一节,以及别的种种他们自以为是在改良造化的做法。但据此便断定中国妇人残足之俗起于她们尚处野蛮状态的年代,那也未必公平;因为我们天天都看见最文明、最开化的社会费尽心思在缺陷里寻美,并在造化本欲其完满之处硬造出缺陷来。亚洲许多民族所行的割礼,中国人见了无疑也会同样诧异,并斥为极其荒谬;我们也没有理由以为他们不会把我们给马匹断尾剪鬃的那一套讲究看作荒唐的风俗——在他们眼中之可笑,不亚于她们妇人的小脚在我们眼中之可笑。他们看见我们头发上抹的油、扑的粉,尚且忍不住捧腹大笑;有时还叹惜白白糟蹋了这许多油与面粉。我们或许可以摆出自高自大的架子,假意怜悯他们的眼光;然而撇开习俗与成见不论,我们实在没有多大理由去鄙薄讥笑中国人,或任何别的民族——仅仅因为他们在衣饰举止的细枝末节上与我们不同;须知我们自己也尽有同样的痴愚与荒唐,足以与之相配。

最早到中国的旅行者对这样一桩异俗竟只字未提,这几乎可以让人推想:尽管中国人自称不知其所从来,但这种风尚,连同「妇人抛头露面为鄙俗」的那种观念,都不过是近几个世纪之内才有的。那位威尼斯旅行家虽屡屡提到妇女的美貌与服饰,却不曾留意这一奇特的风尚;他还说,在杭州府的湖上,妇人惯与丈夫家人同游取乐。帖木儿之子沙哈鲁于一四一九年遣使恭贺中国皇帝,这几位使臣在其行纪中也说:公开受觐之日,御座两旁各立一名少女,面与胸都不遮掩;她们手执纸笔,极其用心地把皇帝所说的每一句话记下来。这几位使臣又在黄河附近见到许多妇人在露天浴池里沐浴;在一座城中,他们提到「酒肆甚多,门首坐着好些异常美貌的少女」。勒诺多先生刊行的九世纪两位伊斯兰教徒的中国游记,也不曾提到妇人之足小得反乎天性;而他们对

这个当时尚为世人所知甚少的民族的风俗习惯,观察决不算疏略。他们在那样早的年代关于中国所记的,几乎每一件到今日仍属实情;而他们既特别留意妇人的衣饰首饰,若当时残足之俗已像今日这般普遍,想来不至于把这样一桩别具一格的风俗漏过。

这荒唐的时尚,一般都归咎于男子的妒心。即便果真如此,也得承认中国人于驾驭女性一道十分老到:竟能占得如此上风,劝得她们采行一种要自愿放弃人生最大的乐事与福分之一——行走之能——的时尚;而且有本事使这时尚普遍到这般田地,以致稍有不从便被视为耻辱。想要被人看得高出同侪一头的欲望,确乎有时会把人引到奇怪的过分之举上去。正是照这个道理,那些自称读书人的,把小指的指甲留到有时三英寸之长,唯一的用处便是以目可见的方式证明这双手不可能做任何手上的活计;也许正是照同样的道理,中国的太太们才乐于沿袭残损女婴双足的风俗,好让自家的孩子与农家的孩子区别开来——在大多数省份,农家女儿是注定要下地做苦工的。

据说太太们裹脚的里层布带很少换洗,有时一直缠到不能成幅为止;这种风俗所给人的关于中国人清洁的印象实在不佳。清洁原本也不是他们性格的一部分;相反,用斯威夫特的话说,他们是个「邋遢」的民族。洁净的内衣之适,或内衣时时更换之便,无论君主还是农人都同样不知。上等人贴身穿的是一种粗薄的绸子,以代棉布麻布;平民则穿一种粗疏的棉布。这些衣物拿去洗的时候,比拿去换新的时候还少;这般疏忽或省俭的结果,自然不难想见:那种以污秽为最宜滋生的小虫便大为繁盛。最高的大员也毫不避讳地在人前唤侍从来他们颈项间捉这类恼人的小东西;捉到了,还很从容地放进牙齿之间。他们不带手帕,一般是把鼻涕擤在小方纸片上,那纸是随从预先备好的。许多人还没有这样干净,只在屋里随地吐痰,或像法国人那样朝墙上吐;擦脏手便擦在袍袖上。夜里睡觉穿的还是白天那身衣裳。他们洗身之稀,与洗衣一样。他们从不沐浴,冷水热水都不用。虽然全国各处河渠纵横,我却不记得见过哪怕一群孩子在水里洗澡。男子在盛夏最热的日子里,洗手洗脸也用温水。他们不知肥皂为何物。我们在北京弄到一种苏打灰,用它和杏仁油自制了足够的肥皂来洗我们的衣物——不过这活计仍不得不由我们自己的仆人来做。

将近天津镇时,我们看见堆着数不清的大盐垛,装在草席包里码起。粗略一算,这样囤积的数量足够三千万人整整吃上一年。这样一件有用而几乎必需的生活之物,竟积聚到如此惊人之数,也算是替我们经过这座中国北方大商埠时所见的人山人海先作了个铺垫。盐课——此地与别处一样,政府觉得在这样一件生活必需之物上课税甚为便当——多少可以解释何以囤积如此之巨。天津的盐政使是朝廷所能给予的最肥的差使之一。

沿河两岸密密停泊的大船;往来穿梭的各色舟楫;两岸伸展至目力所及尽头的市镇、作坊与货栈:这一切所显出的商业气象,远非我们迄今所见的任何地方可比。大船、小艇、舢板、河岸、环屋的墙、屋顶,无不挤满了看热闹的人。我们的座船在船丛的窄缝中难以行进,走到镇的上首足足用了两个钟头。这一路上,民众一直站在水里,前排的水没到腰间,只为看这些外国人一眼。此前在看客之中,女子一般总与男子一般多;尤其是年长的妇人,好奇得竟把她们那两只小脚桩浸进水里,好朝缓缓滑过的座船里张望一下;然而在此处,满眼人群中竟不见一个女子。这一天闷热异常,华氏寒暑表在荫处仍有八十八度;为着彼此方便,他们一概不戴帽子,任光秃的头顶曝在炎日之下。这许多古铜色的脑袋密密层层、一排高过一排地挨在一处,真是难得一见的景象,宛如贺加斯那幅意在显示「性格」与「漫画」之别的群像;只是缺了这位画家在画中以无人能及的手笔所展现的那种面貌之万殊。

深沉作响的锣——一种以槌击之的铜盘,座船上用来指挥岸上纤夫的动作;军乐队里的鼓与号;戏台上尖利的乐声与嘶喊的道白——那戏台正面全然敞开,对着河,让众人一览无余;为总督、巡抚、按察使及别的官员搭起的许多临时棚屋,用彩带与绸幡装点得花团锦簇;人群的嗡嗡声与笑闹声:这一切合起来,与巴托罗缪集市上寻常的游乐如此相像,几乎不须多少想象,便可当自己一时之间给搬到了史密斯菲尔德。我们当即宣告中国人无缺乏好奇之罪。埃尔菲贝到伦敦时所引来的人还不及此间之半;而中国人视我们为蛮夷,其程度还远过于我们自命视马木留克为蛮夷。本省那位老总督是个举止温和可亲的鞑靼人,为我们备下了极其丰盛的筵席,有酒、水果与各色糕饼蜜饯;还馈赠茶叶、绸缎与南京布,不但赠与使臣及其随员,连仆役、乐工与兵丁也一体有份。

众人那种欢愉厚道的面容极为可亲;他们彼此相让的举止也同样可亲。他们的容貌里有一种天真质朴,

似乎显出一种知足常乐的心地。不过这一天算是个节庆的日子,因这难得的场合,我们所见的或许是他们最好的一面;然而凡为使团供役的人,在一切场合都始终表现出同样欢快乐意的心情。座船上的水手中间,嬉笑和睦终日不断。无风的时候,船多半靠两支大橹推进;橹的枢轴装在船首附近伸出的木料上,而不像大多数别国那样装在船尾。摇一支这样的橹要用六至十人;橹并不像划桨那样出水,而是在水面之下前后推挽,与英国所谓「摇橹」相仿。为着省力,并帮着把桨点合上拍子,一般由船老大唱下面这支朴拙的曲子,全体船夫和以帮腔:

【曲谱】

船老大独唱:

嗨哟——嗨呦——嗨哟——嗨呦——

嗨哇的——嗨呦——嗨呦——

众船夫帮腔:

嗨哟——嗨呦——嗨哟——

嗨呦——嗨哟——嗨呦——

多少个风平浪静的黄昏,水上一片死寂,我们曾饶有兴味地听着这支未加雕琢的粗朴曲调;全船队所唱的都大同小异。在最野蛮的民族中,凡要格外使出气力的时候——那气力在某种程度上是要靠心甘情愿的——也常伴着提神的吆喝;但中国人的这支歌却不能这样看。它倒像我们水手拉缆时的呼喝,或赫布里底人的划桨歌——约翰逊博士说过,那种歌很像希腊桨船上用来鼓舞桨手的催桨曲——中国人这帮腔的主旨,似乎是要把欢快与齐整合而为一。

「歌声使劳作变甜,纵其音何等粗砺。」

至于他们的诚实、节制与小心,我们已经得到令人信服的凭据。六百余件大小不一、种类各别的行李包裹,一路上几经搬动,走过陆路,又数度换船,抵京时竟无一件遗失或损坏。朝廷派来伴随使团的三位大员之中,有两位是想象得到的最和气、最周到的人。第三位是个鞑靼人,在天津才头一回露面,态度疏远、骄矜而专横。中国人确乎一概比鞑靼人和易。总之,我们若在天津便折回欧洲,不再深入此邦,则我心中留下的必是对中国人极为鲜明的好印象。然而其后所发生的种种事情,以及对他们风俗习惯的更亲近的了解,却使这方面的观感起了可悲的变化。凡足以说明这个非凡民族道德品性的事情,我将择其最触目者叙述几桩,以概览他们社会的状况;他们一切的道德行为都可以归结到这社会状况与行政权力的性质上去,而在其影响之下,他们性格中天然的倾向显然已经完全改样。

八月十一日离开天津,我们发觉河面大为收窄,水流也更急了。地面的形貌其实已开始不那么单调,此时略有起伏,分作丘陇与谷地;但四望仍不见任何近乎山岳的东西。树木依旧稀疏,除岸边的大柳树,以及官员宅第与庙宇门前成簇的榆树或杉树之外少见树木;而那宅第与庙宇,一般都在每个村子的上首。此地所种的谷物比河口一带平原为多。两种黍稷——稗与粟——以及两种颗粒较大的高粱与甜高粱,最为丰盛。我们还见到几小片荞麦,以及各色菜豆;却既没有普通小麦,也没有大麦与燕麦。另有一种荨麻,即苎麻,成方块地种着,取其纤维纺线,用来织一种布。我们不曾见到园圃或游赏之地,但村与村之间有大片牧场或草地,其上牲口却很少,那少数几头也小得出奇。我们沿直隶湾一带为船上采买的牛,重量很少超过二百磅。所见的几只羊是大尾羊一类。农人的茅舍极为寒陋,毫无安适可言,而且疏落散布;却很少孤零零一所,一般是聚成小村。

不过,距京城如此之近而城市、市镇、村落与农舍竟不如我们从旅行家的记述中所指望的那样繁多,这岸上表面的不足,却被那些常年以水为家的芸芸众生补得绰绰有余。我们在这条河上一天之内便驶过六百余条大船,每条甲板上都建有一排十间或十二间各自独立的房舱,每舱住着一整户人家。我们估算,这样一条船上的人平均约有五十口;而在天津至通州这一段河面上漂着的此类船只,我们实数过的便有一千条以上。除此之外,还有各色舟楫往来不绝,或用铁链系在河岸上,无不挤满男女老幼,其所载之人足与上述大船相当;如此算来,在这条

大河小小的支流上、九十英里的一段之内,浮在水上的人口不下十万之众。

在运往京城的棉花、铜钱、米、丝、盐、茶及别种货物之中,我们在几条敞舱的大船上看见一种商品,很费了些工夫才猜出是作什么用的。那是些干硬的褐色饼子,比我们所谓「松饼」大不了多少,却厚些。细看之下,很快便弄清了它的成分:原来是各色污秽与粪便之物和成的,捏成如今这个形状,在日头下晒干。这样制成之后便当作货物运往京城,在那里颇有销路,买主是近郊的园户;他们用尿把它化开,拿来做肥料。

天津至通州之间没有多少值得记述的事,只有一桩擅用权柄的例子,其残酷不下于舟山那位总兵的作为,与英国人的心性也大不相合。一天早晨,我们的食物中有几样恰好略微变了味;天气这般炎热——华氏寒暑表在八十二度至八十八度之间——这原是不足为怪的。然而奉命供应食物的那几名官员当即被革去顶戴,他们的从人也一概重重挨了竹板。使臣向王、乔二位大人为这几个被革职的人求情,二人听得极为恳切,但使臣看得出:遇到这样的事,是指望不上什么宽贷或从宽处置的。

自白河口至通州城,全程约一百七十英里。我们在此见到两座房屋,是两天之内盖起来的,暂供堆放礼物与行李之用;其规模之大,至少可容十倍于此的数量。所用的材料是木杆与席子,四周围以木栅。

我们在关厢一座宽敞的庙里下榻;庙里的和尚被毫不客气地撵了出去,给我们腾地方——我们一行合计将近一百人。当下议定:我们在此驻留,直到所有物件卸完,并雇齐足够的苦力(即脚夫),一次把全部东西挑往北京——据算此地往西约十二英里便是京城。这桩差事虽需将近三千人,货物一上岸便立刻召齐;看来即便要加倍的人数,似乎也毫无难处,因为闲着看热闹的人仿佛比干活的人多出十倍。登岸处与庙宇之间的平地上宛如一个集市:糕饼、米食、茶水、搁在冰块上的果子,以及许多别的消暑之物,都摆出来发卖,上面撑着大方伞权当棚子。一片用冰镇过的西瓜卖一「钱」,那是一种劣铜小钱,值约十分之三法寻。在平地上聚集的成千上万看客之中,不见一个女子。

第三章穿城赴皇帝别墅之行,返回北京,圆明园宫苑与热河诸园

内容提要:自通州赴京的行列次序。——沿途聚观的人群。——北京城外与城内的景象。——此城略述。——前往皇帝的一处别墅。——别墅之不便。——重返北京。——钦使赴鞑靼。——作者被遣往圆明园。——寓所之陋。——钦天监正与监员来访。——北京主教及他人来访。——吉尔所制之剑。——哈切特所造之车。——伯明翰装箱内所发现的蝎子。——英国贵族肖像。——鞑靼来书对京中大员的影响。——皇帝回銮。——查看礼物。——钦使请准归国。——圆明园宫苑略记。——马戛尔尼勋爵所述热河东西二园。——及其论中国园林之总评。

呈献皇帝的礼物与我们的私人行装既已尽数起岸,箱笼修葺停当,每一件都由官府人员一一登录明白,脚夫便奉命把竹扛绑上各件包裹,以免次日清晨早早启程时另生阻滞。无论是搬运此事,还是先前自船上起卸货物,中国脚夫所显出的那种迅捷、气力与勤快,我相信在别的任何国度里,都不可能在这样短的时日内找到可与之比拟的。事实上这里的一切仿佛都听凭国家一声令下;最费力的差事,人们承担起来、办理起来,竟有一种爽利,甚至一种欣然的神气,在这般专断的治体之下,原是很难指望见到的。

依照安排,八月二十一日凌晨三时许,我们已备妥就道,然而实实在在动起身来,却几乎迟至五时;等到出了通州城,已过六时。我不妨说一句:自此城至京城的这条大路,从来不曾呈现过如此斑驳杂沓的一群。前面走着约三千名脚夫,抬着六百件包裹,其中有几件又大又重,需三十二人合抬;夹杂其间的还有数目相称的低阶官员,各自管辖监督一队。其次是八十五辆大车、三十九辆独轮小车,装着酒、黑啤与别的欧洲食物、弹药,以及不虞碰碎的笨重物件。呈给皇帝的礼物中有八尊轻便野战炮,殿在这一段行列之后。再往后是鞑靼钦差与朝中数位官员,带着众多随从,有骑马的,有坐轿的,也有步行的。随后是坐大车的钦使卫队,同样坐车的仆役、乐工与工匠;使团诸绅士骑马;钦使、全权公使、公使之子与通事各乘一顶装饰过的轿子;其余随员则坐两轮的小篷车,样子颇像我们的柩车,只是长短不过其半;最后是王大人与乔大人带着随从,为这一支杂色的队伍收尾。

路程虽只十二英里,我们的引导人仍以为宜在半途歇下用早餐;因为笨重之物行动迟缓,加上起初整队时的耽搁与纷乱,又兼途中屡屡停顿,等到全队都抵达半途那所房舍,已是八时了。在这里,我们享用了一顿极丰盛的早餐:烤猪肉与鹿肉、米饭与各色烹调的菜肴、鸡蛋、茶、牛乳,还有种种果品盛在大块冰上端来。

脚夫与笨重行李并不停歇,一直往前;我们舒舒服服吃罢,也不耽搁,随即跟上。刚走出不到三英里,便见道旁挤满了看热闹的人:有骑马的,有步行的,有坐着与我们所乘相仿的小车的,也有坐大车、货车与轿子的。轿中坐的是中国妇女,只是两侧与前面都垂着纱帘,我们看不真切。小车里则有好些相貌端好的女子,身着长长的绸袍,带着许多小孩。据说这些是鞑靼人。这时有一队兵丁分列道路两旁,随行列同行,手执皮鞭,不住挥动,以驱开人群;越近京城,人越稠密,到后来竟至塞路。不过我们注意到:兵丁虽挥鞭挥得十分卖力,声势喧腾,却只把鞭子抽在地上,从不落到人身上。说真的,中国的人群并不像别处的人群那样喧闹难制。

天气酷热,道路飞尘,车厢闷塞,加之行进迟缓,这一段短短的路程本几乎令人难以忍受;所幸景象新奇,众人的笑容、咧嘴与手势,尤其是那种随时便要进入地球表面上最大城市的期待之情,把苦楚冲淡了。凡是不巧选了那种带篷小车的人,也觉得极不舒服,尽管这已是此国所能提供的最好、最平稳、最体面的车子。车厢直接架在轮轴上,并无弹簧,里面又无座位,欧洲人只能蹲坐在车底,那真是想得出的最难受的乘具。最早来华的传教士之一曾德昭神父断言:古时中国马车通行,后来因轿子既便利又省费,才把车废置了。这位神父所说的马车,十之八九就是上文所说的那种小车,因为在他们中间连一点更好些的痕迹也寻不着,更无半分近乎弹簧车的模样。倒不如说:轿舆一类,在此地与印度自其历史的最早期便通行,这更近情理。罗马人的「肩舆」,据说也是共和时期从东方某国传入罗马的。

通往京城的大路穿过一片开阔地面,沙多而耕作不良,两旁少数几所房屋外观寒陋,多以泥土或半熟的砖砌成,一直到北京城门底下都是如此。路的中段,宽约十八至二十英尺,铺着花岗石板,每块长六至十六英尺,宽窄相称。这等巨大的石板,每一块至少要从六十英里外运来,因为最近的花岗石采石之山,乃是隔开中国与满洲鞑靼的那一带,靠近长城。

路右一座庙宇,一座白石桥——桥栏以同一种石料雕成狮子及别的走兽——此外再无别物足以留目,直到京城的城墙与高大的城门映入眼帘。城这一侧墙内的建筑,没有一座高过城墙,而城墙看去也不过二十五英尺,至多三十英尺;墙外筑方台,周绕城壕。方台自墙身外出约四十英尺,相隔约七十码整齐排列,据说是取一箭之地。每台顶上有一小小的守铺。墙基厚约二十五英尺,墙顶女墙之内宽十二英尺;可见墙的两面坡度甚大,而内坡又远陡于外坡。墙的中层是掘壕所得之土,两面以砖石砌成的挡墙夹持。鞑靼边界上那道著名的屏障,以及全国各城的城垣,筑法都是一样。

城墙上与马面上都不架炮;只是在城门之上那座数层叠起的高楼里,炮眼以红门封闭,门外画着炮的样子,远望颇像战船上那种假炮门。中国城池的门通例是双重的,开在方形或半圆形马面的两侧。头一道门通入一片大空场,四围建屋,专供军用,是粮秣弹药的堆栈、演武之场与兵营。自此空场的一侧,开第二道门,上面同样起一座高楼,才通入城内。

这座著名京城的初见之貌,颇不足以令人生起高远的期待;及至相处既久,也丝毫不见其胜。走近一座欧洲城市时,眼中往往有种种景物纷来:教堂的钟楼与尖顶、穹顶、方尖碑,以及高出诸屋之上的别种公共建筑;心思便在猜度它们的形制、体量以及各自的用途中得到娱悦。在北京,屋顶之上连一个烟囱也看不见;房屋高低几乎一律,街道又划成直线,整座城看去便如一座规模宏大的营盘,一般的整齐。只消把屋顶漆成白色,而不是红的、绿的或蓝的,这比拟便完全相像了。房屋少有超过一层的;除大铺面外,临街的墙上既无窗也无洞;不过多数房子前面有一种平台,围以栏杆或矮墙,上面摆着花盆、灌木,或是矮小的树。

此城作长方形,外周四十里,每里六百码,故围墙将近十四英里,面积约十二平方英里,尚不计各门之外广阔的关厢。南墙开三门,其余三面各开二门,因此有时称作「九门之城」;但通常的名目是「北京」,即北方之都。南面居中的一门,通入皇城;皇城是大城以内的一片地面,作长方之形,南北约一英里,东西约四分之三英里。四围是一道二十英尺高的墙,以打磨过的大红砖砌成,上覆黄琉璃瓦。这片地面之内,不但有皇帝的宫殿与园囿,还有各衙门、即政府的各官署,以及大臣、太监、匠役与供奉宫廷的商贾的住处。这围墙之内,地势与景物变化极多。一道溪流蜿蜒其间,不但供水充足,又被导成运河、水池与湖泊,与人工堆成的土山、石山和树林相映,把自然摹仿得再巧妙没有。

南墙另外两门,与北面相对的两门之间,通着两条笔直的大街,各长四英里,宽约一百二十英尺。另有一条同样宽的街,自东面一门直抵西面相对之门;另一条则被皇城的北墙截断,只得绕行。至于横街,只能算作自这些大街上成直角分出的小巷,甚是狭窄;但巷中房屋的构造,大抵与大街上的相同。大官们的宅第就在这些巷内。

进京之路虽乏可观,然而我们一过城门,豁然见到那条大街,眼前便展开一幅极奇特而新鲜的景象。宽阔街道的两旁是一列建筑,尽是店铺与货栈,各家把自家的货物搬出来,一堆一堆陈列在门前。店前多半竖着高大的木柱,柱顶远高出屋檐,上书泥金大字,标明所售何货,并夸称卖主如何信实;为格外惹眼,柱上自顶至底大都挂满各色旗幡、飘带与彩绦,看去恰似一列悬满欧洲各国旗帜、盛装打扮的船队。房屋两侧所施的彩绘也同样鲜艳夺目,大抵是天青或翠绿间以金色。而在我们看来颇为奇特的是:陈列得最为堂皇的货品,竟是死人的棺木。我们这里最讲究的棺具,若与预备给一位富裕中国人的相比,也只能算寒碜。这种器物厚度少有不足三英寸的,体积则倍于我们的。除此之外,最引我们注目的,便是那些光彩夺目的出殡灵舆与迎亲彩车,二者都张着华饰的顶盖。

在几条大街交叉的四处所在,立着那种奇特的建筑,有时以石为之,通常则用木料。这类物事曾被称作凯旋门,其实乃是为纪念那些有功于乡里、或享寿特高的人而设的碑坊。其制无一例外:中间一大门,两旁各一小门,都覆以窄窄的顶檐;与房屋一样,也是彩绘、髹漆、贴金,极尽富丽。

补锅匠与剃头匠、修鞋匠与打铁匠,其流动作坊之多;卖茶果米食及别种吃食的帐棚与摊位之众,门前又陈列着货物商品:这一切把宽敞的街道逼窄成中间一条小路,仅容两辆我们那样的小车擦身而过。使团前导的官兵队伍,官员们带着众多随从、打伞举旗、提彩灯、执各色表明品级职位的奇异仪仗而行的行列,一队队哭声凄切、送棺入土的,一队队吹打得刺耳、送新娘归夫家的,一群群驮着鞑靼来的煤的骆驼,塞满蔬菜的独轮车与手推车——这些接连不断地占了中间这条路的几乎全部,留给使团车马通行的余地少之又少。一切都在动。街道两旁挤着无数的人,买的卖的,以物易物的。这一片混杂人群的嗡嗡嘈杂之声——有叫卖者的高声吆喝,有旁人的争执口角,间或夹着一种古怪的嗡响,像一把破口琴的颤鸣,那是剃头匠以镊子发出的招牌声响——加上每一群人中间洋溢的嬉笑喧闹,只怕银行圆厅里的经纪,或是罗斯玛丽巷的犹太人与老婆子们,也未必压得过去。背着包袱的货郎、变戏法的、行术的、算命的、卖野药的江湖医生、优伶与乐工,把每一寸空地都占满了。鞑靼兵丁执着鞭子,好容易才为使团清出一条通路,使之缓缓前行;实在慢得很,我们九时半进的东门,将近十二时才到西门。

如此非常的场合,自然可以料到会聚起格外多的人;那种好奇心,在伦敦同样必定招来一大群围观者。然而伦敦的民众与北京的民众之间,有一种极可注意、极为鲜明的分别。在伦敦,众人的全副心神都要被这新奇的景象裹了去,人人都成了闲汉。在北京,这场热闹不过是件附带的事;人人一面满足其好奇,一面照旧做他自家的营生。事实上看来,一年三百六十日,中国的京城里都是同样的喧声、忙碌与人丛。我每星期总要经过西门两次或更多,几乎没有一回不须等候良久、方得通行,早晨尤其如此,尽管有两三个兵丁挥鞭开道也无济于事。不过人丛全都拥塞在大街上,那是全城仅有的出入之路。横巷里则一片寂静。

北京街头常见妇女,或在人丛中,或行于窄街,或骑马而行——她们跨马的姿势与男子一样——但这些都是鞑靼妇人。她们穿长长的绸袍,直垂到脚;鞋子之大,仿佛正与中国女子之小成反比;鞋面通常是绣花缎子,鞋底由布或纸叠成,约一英寸厚,前端方正,略略上翘。头发朝各面梳得平整,与中国女子的样式相去不远;脸上虽敷白粉、施胭脂,仍看得出肤色比中国女子白皙得多。中国妇女在京城比在别处更严格地拘于家中。有时可见年轻女子在自家门口吸烟袋,但一见男子走近便退了进去。

各街一概铺着沙土,无一处有丁点儿石板路面。横巷通常洒水,大街上似乎不然。北墙以内有一大片水面,广达数英亩,为城的那一部分与宫中提供充足的水源;另有一道小溪沿西墙流至该处,亦复如此。此外水井极多;但有些井水难吃得可怕,我们这些吃不惯的人不得不遣人远处去汲取没有矿质或土质渗入的水。若和茶一同煮,井水尤其令人作呕。

北京虽不能像古罗马或今日的伦敦那样,夸耀有阴沟以泄大城中必然积聚的污秽泔浊,却享有一样要紧的好处,这在英国以外的都城里是难得见到的:凡发臭气的秽物脏物,一概不倒在街上。这一分洁净,或许与其说该归功于差役的勤勉,不如说该归功于粪肥的稀缺与贵重。每家备一只大陶瓮,凡可作肥料的东西都仔细收进去;瓮满之后,要把里面的东西换成钱,或是换蔬菜,都不难。那种带箱的独轮小车,运菜进城之后,回园圃时无不载一车这样的水肥。在圆明园与北京之间的路上,我遇见过这种车何止数百。通常是一人在前拉,一人在后推;它们在路上留下的气味,绵延数英里而不断。于是这座城虽清除了污秽,却难得失去它的芬芳。其实各家屋里屋外整日都有一股经久不散的恶臭,那是地面上存留的杂七杂八之物发酵而生的;这类东西在我们的大城里是由沟渠泄走的。

中国的医家没有上个世纪中叶马德里医界那般机巧——据说当时国王下诏,命居民在宅中建造合宜的厕所,不许再把夜间的器皿自窗口倾入街心。居民竟把这道命令当作奇耻大辱,视为对人权的公然侵犯;而反对最力的偏是医生们,他们要维持旧俗,自然有极堂皇的理由。他们向居民保证:倘若人粪不再堆积街头,把空气中飘浮的腐败微粒吸附住,那些微粒便要钻进人身,瘟疫横行势所难免。

京城的治安,我们后来发觉规画得极好,居民的安宁与平静极少受扰。每条横街的尽头,以及街中每隔若干距离,设有一种栅栏,各有岗亭,亭内派一兵丁;这类街巷少有没有一处守铺的。此外每十户的房主或住户轮值维持治安,对其九家邻人的品行负责,正如英国古时的什长一般。倘若有人聚众滋事,或在其辖内发生扰乱,他须立即报知最近的守铺。兵丁也巡更,只是不像我们的更夫那样报时,而是敲一段短竹筒,发出沉闷空洞的声响;有好几夜我们被它扰得睡不着,后来才习惯。

如前所说,我们自北京东门走到西门,整整用了两个钟头。此处人群扬起的尘雾,比路上还要浓厚;那一日闷人的酷热——我们小车中的寒暑表指到九十六度——几乎叫人受不住。除了四面的大群人以外,头五分钟过后便看不出什么值得留意的了。说真的,只消在一条大街上走一遭,外乡人就足以对全城有个大致不差的概念。他立刻便会看出

:每条街的布置都是一个样子,每所房子都照同一张图纸建造;他们的建筑既无品味,亦无宏伟、秀美、坚实与便利可言;房屋不过是些帐幕,即便皇帝的宫殿也无一处堂皇之处——不过这个题目我们后面还有机会细说。然而你若问一个中国人,京城里有什么奇观胜景,他立刻就要滔滔不绝地讲起大皇帝宫苑之美。照他的想头,宫墙以内一切都是金银。他会告诉你那里有金柱银柱、金顶银顶、金瓶银瓶,瓶里游着金鱼银鱼。然而在中国,正如在别处一样,闪光的未必都是金子。皇帝——这一层我后面还要提到——手中可动用的余财甚少,常为发放军饷及应付别的国用而窘迫。中国近年虽从欧洲吸去了大量的银钱,可是这些银钱一散布到如此辽阔的疆土上,一分摊到如此千百万的人口中,便几乎像一滴水投进海里。何况流入中国的银钱,多半被熔化,改制成奢侈或实用的器物。论及这两种贵金属的价值,少有民族比中国人更明白;论及把金子打成薄叶、把银子拉成极细的丝,其巧手也少有、甚或没有可以胜过他们的。

我们出了西门外一小片关厢,重新踏上石板大道,置身开阔的乡野,心中真是说不出的欢喜。他们把我们带到一处别墅,那是皇帝某座宫苑的附属,在北京以外约八英里。所谓建筑,乃是若干零散的小屋舍,散落在约十五英亩的一片地面上;既不足以安顿全部随员,也容纳不下礼物与我们的行装;而且失修得可怜,破败到那般地步,大半竟全然不能住人。于是有人告知诸位官员:这样的处所与英国钦使的体面不相称,他无论如何不肯将就;至于住在城里还是乡下,本无所谓,只是寓所须便利得体。督办的官员闻言,便命人用木杆与席子搭起一座大大的临时房屋,竟如变戏法一般在一夜之间落成,指望凭这番效力把对此地的异议尽行打消。然而勋爵大人打定主意,不肯留在一处既无一间像样的屋子、又无半点舒适便利的地方——各屋皆空无陈设,而如前所述,多数根本不能住人——坚持要迁回北京;于是不多时便有通报,说城中已备下一所合适的宅第,恭候入住。

回京途中,我们穿过一个叫海淀的市镇的大街,街上房屋多为两层,楼上前面有一种廊子,摆满矮树与花盆。房屋之中,肉铺与棺材铺占了很大一部分。自这条街的尽头望去,北京与四郊的景色一览无余。眼中尽收那道笔直高耸的城墙全长,连同两座巍峨的城门与众多方台。城墙的每一角上,都有一座大方楼高出女墙,炮眼分作四层,上覆双重屋顶。四面每一排各开十四个窗或炮眼。据我所知,这些是米仓,即官家的粮仓。西北角附近有一座高塔,另有一座高楼形似玻璃厂房;朝着西面较高的那座城门,则露出一座金字塔式建筑的上半截,顶端收于一朵镀金的火焰,极像我们那座纪念碑的顶子,只是碑顶有回廊之处,此处却是一顶极华丽的宝盖或伞形之物,彩绘贴金,色泽绚烂,从某些角度望去,日光在上面跳动时,那闪耀之状颇有可观。据说那是一座庙,其建筑样式似与塞姆斯上校出使阿瓦时所记的瑞摩陶塔同类。

我们的新寓所地方倒够宽敞,只是各屋脏得不成体统,已闲置了些时候;破损失修,且全无陈设。这所宅子据说算得全城最好的房屋之一,我在后面讲他们的建筑状况时还要提及。它是已故的粤海关监督所建;此人由广州关差升任天津盐政,据说在任上被查出侵吞公帑,下了狱,巨额家产尽数抄没入官。派来伴随使团的官员告诉我们:当有人奏请让英国钦使住进此宅时,皇帝当即答道:「这自然使得。这所房子的造价,那个国家出力甚多,如今岂能不让他们的使臣暂住?」从这话里可以推知:北京的朝廷对广州盘剥外商之事,是心中有数的。

其时皇帝正在鞑靼,打算在那里举行万寿节庆典,遂降旨定于当日在热河正式接见英国钦使。热河是距北京一百三十六英里的一座小城,皇帝在那里有一座大宫苑、猎场、园林,还有一座宏丽的「普陀」,即佛寺。于是拣出较便携带的礼物先行送往鞑靼;钦使带着一部分随员、数位朝廷官员及其扈从,于九月二日自北京启程。若干位绅士连同一部分卫队与仆役留在北京;丁维提博士与我,另有两名工匠,则被拨给圆明园中的住处,那里要陈设最大、最贵重的几件礼物,以备老皇帝自鞑靼回銮后查看。

自英国来华的航程中,承两位中国神父之助——他们本是奉其上司之命遣往那不勒斯研习天主教义的——我已略通些许语言,因此指望这一段暂时的谪居不至太难消受;何况我早先已与该园的官员讲定:在钦使离京期间,凡我认为必要或适宜之时,可无条件进城。平心而论,他们守约极严。一匹马和一辆带篷小车永远听我调用。

留在城中的诸位绅士,处境就不那么愉快了。他们寓所的外门派有守卫,奉命不许任何一人出去;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受严密监视。有时欧洲传教士偶来探望,稍解其闷;但官府对同这些先生的任何往来都疑心极重,每次必派人随同充作耳目,尽管他们所谈的话,这些人一个字也听不懂。中国人对欧洲语言毫无所知。然而他看人的举动,甚至看人眼神的转动,据此回去禀报。宅中各院终日挤满低阶官员与他们的仆役,人人都在英国使团这桩差事上领了这样那样一个名目:一个总管厨房,一个专供茶水,一个奉派给我们供应果品,一个供应蔬菜,还有一个供应牛乳。

在我须居于圆明园的这段时日里,我特别希望除中国仆人外别无他人,好逼着自己把已学到的一点口语再往前推进。这种语言除了声调的细微抑扬之外,学起来并不难;但其文字恐怕是天下最深奥、最令眼睛与记性为难的一种。中国人通常所需的岁月,以及

为掌握构成此种语言的字中极小一部分而必需的苦学与强记,都是艺术与科学进步的严重障碍,却有利于政权的稳固;文字实在可以看作这个政权的一大屏障。不过我在这题目上的议论,留到单独一章里去讲更为合宜。

抵达圆明园时,我看见一群中国工匠正忙着拆开包裹,这里一处,那里一处,弄得地球仪、时钟、玻璃枝形吊灯之类易碎之物大为危险;若不是落在中国人这般小心而灵巧的手里,其中许多件势必受损。因为预定要把这些东西都摆在一间大殿里,即皇帝召见大臣的正殿,头一件事便是把它们全数移往那里,小心拆封;令我们欣慰的是,竟无一件失落或损坏。

我们到此未久,便有一位先生前来;他虽穿着中国服色,我一眼就看出是欧洲人。他以拉丁语自报姓名,说他叫德奥达托,是那不勒斯的传教士,朝廷派他充任通事,望能对我们有所助益,并且极诚恳地表示愿效其劳。我很乐意借此机会致谢:在我居于此园的五个星期里,承他友善而不倦的照拂;那几件机械的性质、价值与用法,他又向奉派看管的中国人详加解说,帮了极大的忙。德奥达托先生是位出色的机械匠,因此在宫中供职,专司查看并修理那数不清的钟表机件——那些东西多半是从伦敦辗转来的。

奉派伴随我们的官员帽上戴着浅蓝色顶子,标明是第四品。他领我们看指定给我们的房舍时,我忍不住对他说:这些屋子与其说宜于人住,不如说宜于养猪;与其住这些或与此相类的地方,我个人宁愿每天早上从京城赶来,晚上再回去。那不过是一个小院里的三四间陋屋,四围一道与屋顶齐高的墙。每间约十二英尺见方,墙壁一片光秃,天花板塌陷,原来托灰泥的芦苇秆垂挂下来,散落一地;窗上的格子糊着残破的纸,半遮半露;门是旧竹帘;地上积尘,屋内一无陈设,只有一间——想来是备作餐室的——放着一张旧桌和两三把椅子。其余各间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方砖砌的矮台,据说是睡觉用的,他们会在上面铺席,再吩咐搬来合用的被褥。而这些可怜的陋屋,不但在宫墙之内,而且距离那座大殿不到两百码。那官员向我们保证:这原是他们一位「大人」的居室;但既然我似乎不中意,便另行安置我们。于是又把我们带远些,那里有一片规模较大的屋宇,同样围以高墙。房间略大些,可是里外都脏得可怜,也全无陈设;然而伴随我们的那人特意声明,这是一位「军机大臣」的居所,皇帝驻跸圆明园时他便住在这里——这一说,我们就没法再挑剔了。倘若连一位军机大臣够住的地方我们都不肯要,那人恐怕要以为非皇帝自己的寝宫不足以称我们的意了。若英王陛下的大臣家中的仆役,住得竟不比中国皇帝的大臣更好,他们准要自觉受了大委屈。我们终究还是将就收下,叫人打扫一番——这件事已有好几个月不曾做过了;搬进桌椅,又送来席子、枕头与绸褥,不过这些我们用不着,幸而自船上带了自己的行军床来。

寓所虽不舒服,晚餐却极佳,算是补偿:全照中国式烹调,种种烧炒的菜肴花样极多,做得十分精洁,盛在瓷碗里端上。我平生在世界任何地方喝过的最好的汤就是在这里,是用牛肉熬的浓汁,以酱油及别的作料调和。他们的细面极好,各种面点异常松软,白得像雪;据说是荞麦做的。在京城左近,冰这一样奢侈品连最穷的农人也享用得起;他们茶与别的饮料虽都喝热的,果品却一概爱用冰镇过的。

头三天里,物件正在拆封分类,我们还算清静,只受一个老太监的搅扰与盘问;他手下还带着十来个同类,都是一般模样。可是那些东西一从箱中取出、在殿内陈设起来,各色人等便天天来看,上自皇族亲王,下至寻常百姓,看礼物尤其是看我们——我相信在他们眼里,我们才是最大的稀罕物。凡有职在身的文人与显贵,只要获准不必赴热河扈从的,都涌到圆明园来。

众多访客之中,有一日京中某衙门的堂官摆着大排场来了;耶稣会士给那衙门加了个堂皇而名不副实的称号,叫作「数学法庭」。同来的有一位葡萄牙传教士名叫汤士选,即北京的名义主教,还有安东尼神父与他的秘书,也都是葡萄牙人,三人都在该衙门供职。他们此行的特意目的,是把与科学有关的几件礼物的性质与用法弄个透彻,尤其是那具大天文仪——此物在中国早已哄传一时——以便能就这件仪器以及一切归他们职掌的器物,向皇帝陛下作恰当的描述与解释,并答复可能提出的任何询问。

随这几位神父同来的中国人,对这样一台复杂机器全然茫昧,我们谁也不以为奇;那机器的运转由欧洲有史以来最精巧的机械调节,能演示天体的一切运行,连最不规则、最偏心的也在内;至于他们看了这仪器的样子与动作似乎颇为失望,我们也不觉意外。从这个博学团体的堂官所提的寥寥几问便看得出:他原以为天文仪不过是类似广州洋泾话里叫作「唱歌」的那种奇巧音乐机件,只消像上烤肉转叉那样一拧发条,它便会立刻转起来,把他想知道的一切都说给他听。

然而要让这位主教大人与他的同僚明白此物据以构造的原理,以及它所演示的天体种种现象,竟如此之难,使我们对他们天文与数学的学识,评价之低几乎不亚于对那位堂官。不过这位高僧看去性情温和平易,举止可亲,态度谦逊不矜。他的秘书则是个精明锐利的人,好问之极,决意不肯把所能得到的一点学问轻易放过,凡提一问,必把答语记录下来。

次日,主教独自前来,不带衙门里的中国同僚,向我们讲了些他们职务的性质。国家历书中天文的部分,如推算日月食、朔望之期、日月星辰的

出没,据他告知,是委给他与他的同僚办理的;至于星占的部分,则由中国监员组成的一班人掌管。他坦率承认:无论他自己还是他的欧洲同道,都算不得胜任此事;迄今所倚仗的,与其说是自家的推算,不如说是巴黎的《时之知识》。他们既已把北京与巴黎的经度之差测定确切,要把为巴黎所作的推算折算成适合北京方位的,便没有多大困难,至少所差之微,足以近真到不致被任何一位中国监员看出破绽。

法国革命断绝了此后与该国的通问,在这一层上对他们是个沉重打击;不过那位秘书以为,如今他自己推算日月食,已足够准确,可以在中国人面前蒙混过关了。所幸丁维提博士离伦敦时备有一套按格林尼治子午线推算、直至一八〇〇年的《航海历书》,他们视之为无价的馈赠。

皇帝的诸孙几乎天天来。宫中似乎设有一种书院供他们读书。他们虽是十六岁至二十五岁的青年,那老太监却常按着他们的肩膀把他们推出殿去;我对德奥达托说这般无礼实在可怪,他告诉我:那人是他们的「阿雅」,是他们的师傅呢!

来的还有许多鞑靼将官与武员,他们听说有一种剑刃能斩断铁条而锋口不损;及至亲试果然,其惊异之甚,几乎不敢信自己的眼睛。送一位武官礼物,再没有比吉尔所制的剑刃更中其意的了;我们一路行经各地,求索之殷如此,我想若经广州循常例贸易输入,当非难事。

然而哈切特所造的两辆精美马车,比别的任何礼物都更叫中国人摸不着头脑。京城里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他们彼此争辩何处才是皇帝的座位,其说之奇,颇足一噱。那辆冬用马车的御者座上覆着一块车夫罩布,镶着漂亮的边,饰以玫瑰花串。它既华丽又居高,多数人一眼便断定这就是皇帝的座位;可是车厢内部该派什么用场,却成了难题。他们察看窗子、遮帘与隔屏,最后断定除了皇帝的妃嫔,不会是别人的。那老太监来问我,及至得知那高高的漂亮座位是给赶马的人坐的,而皇帝的位子在车厢里面,他便讥诮地问我:难道我以为大皇帝会容许什么人坐得比他还高,还把背朝着他吗?他又想知道,我们能否设法把御者座拆下来,安到车厢后面去。

拆开一只伯明翰五金桶时,出了一桩奇事,极难索解。人人都知道,凡打磨光亮的铁器钢器,务须尽量隔绝海上潮气,因此凡拟运往外洋的此类物件,装箱时无不格外用心。桶或箱务求严密,外裹涂柏油的帆布。这一只桶正是如此。然而揭开桶盖、取出几包之后,竟在桶心发现一只极大的蝎子,几乎僵着不动,一经暖气便迅速苏醒过来。

「此物本非稀世珍,

只怪它怎生到得这里来?」

送往鞑靼的礼物中有一集版画,多是英国贵族与名人的肖像;为使这份礼物格外可人,装订成三册,用的是黄色摩洛哥革。皇帝对这一集甚为喜爱,特地飞递到圆明园来,要把每幅肖像的姓名、爵位与官职译成满文与汉文。写满文的还算顺当,写汉文的秘书却被英国人名中屡屡出现的那几个中国话里原没有的字母难住了不少。马尔博罗公爵成了「土克马乌坡卢」,贝德福德变作「白特佛乌特」。不过这里遇到了比写名字更麻烦的难题:爵位也得写下来。轮到这位贵人的肖像时——那是一幅初印的样张,系照乔舒亚·雷诺兹爵士为已故贝德福德公爵少年时所作之画镌成——我叫那中国人写他是「大人」,即第二等的显贵。他当即说:我准是指他的父亲是「大人」罢。我于是向他解释:照我们的法度,儿子承袭父亲的爵位;在我们那里,要位居国中第一等,绝不必非得年岁若干、才具过人或资望相称不可。这些固然有时有助于高位,然而国家立法之众中有很大一部分,其品级与地位是凭出身得来的。他们听了大笑,说一个人生下来就是立法者,岂不荒唐——他们本国的人要考取最末一等的官职,尚须苦读多少年呢。不过,既然孔子的后裔至今享有一种名义上的品级,而他们的皇帝也能赐予不带官职、俸禄或专有特权的世袭尊号,他们便认为这位公爵大约属于此类,就照这样写下了他的爵位;但他们断然不肯给他「大人」的称号,反问我:难道我以为他们的皇帝蠢到不知道一个小孩子绝无可能已挣得「大人」的地位吗?

九月十四日前后,即皇帝万寿之前三日,传信部的账房安瑟尔莫神父把澳门寄来给钦使的书信交给我;这些信中国人不肯送往热河,虽则每日都有急递往返其地。安瑟尔莫向我透露:那位素来与英国人不睦的前任两广总督已经到了,他恐怕事情不大妙。又说那位鞑靼钦差因欺瞒皇帝,尤其因为使船停泊天津海口时不曾亲往船上向钦使致敬,已被革去品级;他帽上那根表示主上恩眷的孔雀翎,换成了一条乌鸦尾,那是奇耻大辱的记号;只因念他年老兼顾其家世,才免于流放。原来皇帝听说钦使在狮子号船舱中挂有自己的画像,便问那钦差像不像;一问之下,才露出他根本不曾照旨意去过狮子号。

十七日是皇帝万寿,宫中的诸王与官员齐集,穿着朝服,在大殿中向御座行礼。这一日在御座前的地上设三只小鼎,各盛茶一盂、油一盂、米一盂,或许是表示皇帝为土地之主,而此三者乃土地的紧要出产。老太监对我说:行礼时我可以留在殿内,只要我肯同他们一齐行礼,并且愿意教我怎么做。他说这一日普天之下、帝国各处的大小官员,都要对着写在黄绸上的皇帝名号叩拜。

此后两日,我照常在早上前往大殿,却见殿门紧闭,掌钥的老太监踱来踱去,脸色阴沉,我一个字也问不出来。院子里聚着一簇簇官员,人人神情仿佛出了或将要出什么极可怕的事。没有人肯同我说话,我也得不到丝毫解释,直到后来,我们那位朋友

德奥达托出现了,神色之凄惨不下于那些官员与老太监。我问他出了什么事。他答道:我们都完了,全垮了,一败涂地!接着他告诉我:热河传来消息,说马戛尔尼勋爵拒不依朝贡属邦使臣之例在皇帝面前九次伏地叩首,除非有一位与他品秩相当的人在英王陛下的画像前照样行一遍;他们不肯如此,宁可接受他所提的办法——即对皇帝行他对本国君主所行的同样敬礼。此事在热河虽不甚措意,京中礼部的大员却又羞惭、又迷惘、又惊惶;总之,这样一桩帝国史册上前所未有的事,后果如何,实在难说。皇帝日后把此事想得郑重些,想到迁就之下自己的尊严受损几何,说不定会把当初劝他允准此议的人交付刑部治罪;而国史或将把此事传诸后世,视为有玷其治世光辉的一件事,因为这无异于破坏古制,反而采用一个蛮夷之邦的礼法。德奥达托甚至以为,其恶果还会波及他们这些欧洲人,损害他们此来传教的头一件大事。

那一日,无论官员、太监,还是传教士,我都无法叫他们回嗔作喜;我们的饭桌也因此大受影响,菜肴的数目与品质都差了——要判断一个中国人心绪如何,再没有比这更准的尺度了。听说热河那边也出了同样的事。自钦使开始讲条件之时起,他的伙食便被削减,想是要把他饿得无条件屈从。见此计不成,他们便改了做法,转而处处殷勤和善起来。

热河消息所引起的不快渐渐淡去,但我注意到:此前天天来的那些亲王,如今全然不来了;老太监一不称心,便拿「骄傲、执拗的英国人」这个称呼加在我们身上。

二十六日,钦使回到北京(他在鞑靼热河驻留期间的一应经过,乔治·斯当东爵士书中已有记述),其余的礼物随即送往圆明园。许多鞑靼亲王与大员前来观看陈设在大殿中的诸物,似乎极其急切,要把全部赶紧备齐,不容拖延。又传知:三十日皇帝将查看礼物。这一日也是定下的回銮之期;且通知钦使说,按惯例百官应在距京十至十二英里处的路旁迎候,以示敬意。于是三十日凌晨四时许,我们一齐上马,六时抵达指定的地方。整条御路都是新修的,碾得像草地保龄球场一样平整,又洒了水以压尘;两旁每隔约五十码竖一根三脚小杆,杆上悬着彩绘灯笼。

他们把我们引入一处类似值房的地方,那里备了茶水与别的点心;用过之后,我们在路左一道高堤上就位。举目所及,两旁站着数千身着朝服的大员,穿着节日服色的鞑靼兵丁,数不清的执旗人,军乐,以及内府的官员,夹道排列。一声号角宣告皇帝驾到,继之以较柔和的乐声;于是「众百姓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样乐器的声音,那些聚集起来的王侯、大臣、军长、臬司、藩司、谋士、司法官,并各省的官员,就都俯伏敬拜」——只有几个外邦人例外,他们执意不肯对任何君主行比本国君主所要求者更重的礼,只以一膝点地。

皇帝由八人抬着一乘轿子,后面跟着一辆笨重的两轮御车,没有弹簧。他从钦使面前经过时,很和蔼地欠身致意,并遣人传话,说听闻他身体欠安,劝他即刻回北京去,不必照原议在圆明园停留。

那天早晨极冷,我们只想尽快回去,便同几名鞑靼骑兵一齐纵马疾驰。到得北京城下,我们把马头拨向另一座城门,不走素常出入的那一座,想多看看城中的光景。可是我们那位自认为职责所在、片刻不肯放松的随员,一见我们转错了方向,便拼命大喊起来。我们仍旧往前冲,过了城门,然而追喊之声如此喧腾,我们只得从一条通往寓所的横巷里脱身,赶到住处时,身后至少跟着一百名兵丁。

十月一日,皇帝由一位鞑靼人陪同,在大殿中查看礼物,审视得极为仔细。他吩咐那位鞑靼亲王通过德奥达托转告我们:所闻我们在圆明园中举止得体,他甚感欣悦,已下令赐予我们每人一份礼物,以示十分满意。他离殿之后,老太监把这份赏赐送来,还特意声明:领受之前,我们须依中国之礼行九叩。我不答他,只请德奥达托向仍在场的那位鞑靼亲王说明:我们既受钦使节制,自不便自作主张去做他认为应当拒绝之事;但我们丝毫不反对照他在热河所行的礼数行一遍。那位鞑靼亲王当即答道:不必再有别的了。我们于是在通往御座的最低一级台阶上单膝跪地。所赐之物是若干卷丝绸,并数块铸成鞑靼靴形的银锭,上面既无戳记也无铭文,每块约重一盎司。

礼物既已尽数呈交,钦使又从传教士处得知,我们启程的事已在筹备——照例的驻留之期将满——大人便想把日子定下,为此致书首辅;首辅遣鞑靼钦差复命,说为免日渐转坏的天气打个措手不及,皇帝已定本月七日为我们启程之期,并已降旨,沿途对使团务须极尽礼遇与优待。

不过在我辞别这久负盛名的圆明园之前,读者自然要指望我就它说上几句。从我所听闻、所读到的关于此地景物之壮丽、宫殿之宏伟的种种,我原指望能见到一种造园布景之法,胜过或至少不亚于欧洲同类的任何作品;倘若我们的行走不受限制,我这番期待或许当真能得到十足的满足——可惜大不如此。我的每一次小小游历都是偷偷的。即便自大殿到我们寓所那约三百步的一小段路,也不断有人窥伺。一想到会被太监或宫中低阶官员拦住,就足以使我们戒备,免得受这样的羞辱;在这般处境下,傲气通常胜过好奇之欲,无论那欲望多么强烈。不过我有时也壮着胆子,傍晚从寓所溜出去,偷看一眼这些久享盛名的

园囿。

圆明园的地面据估计至少纵横十英里,约合六万英亩,其中很大一部分却是荒地与林薮。就我们寓所附近那几处的总体面貌而言,地势天然起伏,分为山丘与谷地,又以林木与草坪相间,可比之于里士满苑;不过此地还多一桩极大的长处:运河、河流与大片水面到处皆是,其岸虽出人工,却既不修剪,亦不刈平,亦不像堡垒的斜堤那样削成斜坡,而是耗费极大的人力堆筑成不规则的、仿佛出于偶然的形状,以摹写自然那只自由的手。但见嶙峋的岩岬突入湖中,山谷向后退隐,有的林木塞途,有的则耕治得极好。在筑有游憩之屋、或休息退居之所的若干地点,景致看去是经过一番推敲的。树木不但按其大小配置,连叶色的浓淡似乎也在构图时有所斟酌——其中若干处景,称之为图画实在不为过。不过,若可以凭我所见的那几部分来判断——据说全园各处大同小异——那么它们与威廉·钱伯斯爵士描写中国园林时那些奇诡铺张的说法相去甚远。然而经营的工夫确实不少,我所看到的一切也没有一处可说是唐突了自然。

据说这园囿之内共有三十处皇帝的别业,各有必需的附属屋宇,以安顿朝会之日与特定场合须在场的各位大员,以及太监、仆役与匠人;每一处都自成一个不算小的村落。不过这些被他们尊称为「宫殿」的建筑群,其可称道者在数目而不在辉煌壮丽。所谓建筑,很大一部分只是些寒陋的小屋。就连皇帝自己的居所与他召见群臣的大殿,若剥去那涂抹其上的贴金与艳色,也不见得胜过一个殷实的英国农人的谷仓多少,坚固反而远不如。其房屋之欠缺匀称,一如其营造之全无我们视为建筑所必需的一切规矩法度。圆明园的正殿立在一座花岗石台基上,高出庭院地面约四英尺。环绕殿身有一列大木柱,承着外挑的屋檐;第一列之内还有与之相应的第二列(柱与柱之间以砖砌填至约四英尺高),充作屋墙。墙的上半是一种格子,糊以大张油纸,遇有大典可全部敞开。木柱没有柱头,唯一的额枋就是承托屋椽的那根横梁。这一点与欧洲建筑的成法正相反:它竟是那所谓檐部或饰带的最上一层;饰带乃是一大片木屏,嵌在柱子的上段之间,绘以最鲜明的蓝、红、绿色,间以贴金;整个外面又张着铁丝网,以免被燕子及别的常栖人家的鸟儿污损。此殿内长一百一十英尺,宽四十二英尺,高二十英尺;天花板绘着圆形、方形与多角形,布置得离奇古怪,堆叠了各色颜料。地面铺灰色大理石板,作棋盘式。御座设在一处凹室,由几排柱子承托,与外面的柱子一样漆成红色。座全以木制,木色近似桃花心木,雕工极精。屋内的陈设只有一对铜鼓、两幅大画、两对古旧的青花瓷瓶、几卷写本,还有屋子一端的一张桌,上面放着一具英国的旧报时钟,是十七世纪伦敦利登霍尔街一位姓克拉克的匠人所造;而我们那位太监老朋友竟有脸对我们说这是中国人的手艺。御座两旁各立一柄圆扇,以青鸾的翅羽制成,装在磨光的乌木长柄上;座上方书四字:「正大光明」;其下于一菱形之中书一「福」字。各院中有几处拙劣不堪的雕刻尝试,也有些铜像,可是一切形象都荒诞、扭曲,全不合自然。除御座的雕工之外,这宫中唯一经得起细看的手艺,是围着花园的一道砖墙;这道墙或许在任何一点上都不逊于英国同类的作品。

至于中国人的建筑与园林,读者或许指望我作更详尽的描述,或就此二事发表一点见解。关于前者,我所要说的不多,留待别处再讲;关于后者,遗憾的是我没有机会看到我所愿看的那么多,尤其是皇帝在热河的大苑囿;据钦使所述,那里景物之秀美、之壮阔、之宜人,几乎举世无双。不过我自己的不足,可以从勋爵大人的日记里摘录一二段来补足而有余——他在造园之道上的品味与工夫是众所周知的。我实在深以为憾,未能从中多摘几段以增益本书;然而那部日记自成一幅完整的图画,零星摘取片段,若与其余割裂开来,反易传达错误的印象,于它有损。因此我对大人愈加感激(并乐于借此机会一表我的感戴之忱),谢他容我抄录的这一点点。

谈到自北京往鞑靼热河的路程,马戛尔尼勋爵写道:「总的说来,这一路走得很愉快;分作七日,一点也不劳顿。每一站的末尾,我们都被安顿在皇帝行宫的厢房或附属房舍中款待。这些行宫沿途相距不远,是为他每年巡幸鞑靼时驻跸而建的。其规制与格调几乎一律。它们皆南向,通常坐落在缓丘脚下地势不平之处;丘陵连同毗邻的山谷,都以高墙围起,辟为苑囿与游赏之地,在如画之美上处处用心。凡能把水引入眼中景致的,绝不放过;远处的山丘或植树,或耕治,或一任其裸露,全看它在景中与何物相配。围墙常隐在暗沟之中,以造成地面更为辽阔的错觉。中国的园匠是自然的画师;他虽于透视之学全然不通,却凭经营远近——若容我这样说,凭点染远近——把景中的形象或提起或压下,以叶色明亮的树与叶色晦暗的树相衬,按其体量与形状或推近或推远,又点缀以大小不一的建筑,或以浓烈的设色抬高之,或以朴素无饰柔和之——由此得到最妙的效果。

「皇帝听说我们在华游历途中,凡奇异有趣之物都极愿一见,便降旨令首辅带我们游览他在热河的苑囿。此园汉名『万树园』,即万株(或言不可胜数的)树木的乐园。为得此一饱眼福之机(这被视为异乎寻常的恩典),我们今晨三时即起,前往行宫,与满朝大员杂立一处等候了三个钟头(此地的礼节如此),直至皇帝出来。他终于驾到了,照例由十六人抬着一乘高高的敞轿,侍卫、乐队、旗仗与伞盖数不胜数;他看见我们站在前列,和蔼地招手命我们近前,并吩咐左右

停下;他同我们交谈起来,态度极为可亲,对我们说他正要往佛寺去,每日早课惯在那里;既然我们所奉的教与他不同,他便不请我们同去,但已命首辅与几位大学士领我们游园,凡我们愿看的都给我们看。

「我依礼表达了对这一番屈尊垂顾的感戴之意,并说我在热河所见的一切,愈看愈生钦仰之情,随即退下。他往佛寺礼拜去了,我则随同几位大臣与朝中别的大学士来到一座为我们备下的亭子;略进茶点之后,我们上马出发,去观赏这座奇妙的园子。我们骑行约三英里,穿过一片极秀美、修治得尽善尽美的苑囿,很像贝德福德郡卢顿庄园的进路;地势微微起伏,远景中错落着一丛丛浓淡相衬的树木。往前行去,一片辽阔的湖泊展现在眼前,两端仿佛消融在远处的空濛里。这里已备好一艘宽大华美的游舫来迎我们,另有若干较小的供随从乘坐,都装饰得雅致,挂满无数风标、彩旗与飘带。湖岸的形态之富于变化,尽画家想象之所能描摹;湾汊之深、岬角之错,几乎每划一桨,便有一处新的、意想不到的景物入眼。岛屿也不缺,却只设在该有岛的地方,各得其所,各具其性:有的以一座塔或别的建筑为标志,有的全无点缀;有的平整光润,有的陡峭崎岖;又有的以林木蹙眉,以耕稼含笑。凡有格外可观之处,我们便不时登岸探访;我敢说这一趟水程中,我们前后在四五十处宫室亭馆停过。这些地方陈设无不极其华贵:有描绘皇帝行围与巡幸的图画,有硕大惊人的碧玉与玛瑙瓶,有最精的瓷器与漆器,有欧洲各色玩器与所谓「唱歌」;天球仪、太阳系仪、钟表与音乐自动机,工艺之精、数量之多,我们带来的礼物与之相比只好退避三舍、自惭形秽。而且据说我们所见的这些精品,还远不及后妃宫中与圆明园欧洲器物库里同类之物。每一座亭馆里都设有御座,即皇帝的宝位,旁边放着一柄「如意」,即太平康宁的信物,与昨日皇帝托我转呈国王的那一柄相仿。

「倘若我要一一细述这可爱地方的种种奇胜,那将是没有穷尽的事。凡英国游赏之地所以增色的一切——布置之美、宜人之致、巧思之远——此间无一不备。假如中国曾容布朗先生或汉密尔顿先生涉足,我真要发誓说:他们那些最得意的构想,正是从我今日所领略的这一片丰饶泉源中汲取来的;因为在短短几个钟头里,我所享受的田园之乐变化万端,是我原以为出了英国便体味不到的:时而被酷似我在故国所熟知的景致所倾倒,时而见斯托园的壮丽、沃本的柔美,时而又见佩恩山庄那般的仙境。

「有一事格外触动我,就是点景建筑选址之得当。正因在这一层上着意,它们才不显拥挤,不失比例;从不唐突人眼,而无论出现在何处,总把自己摆在最得势的位置,助益、增饰并活跃了景致。

「湖面许多地方覆着莲花,即荷(莲属),类似我们的阔叶睡莲。这是中国人酷嗜的一种点缀,他们凡有水面必种;坦白说我不甚欣赏。假山与养着金鱼银鱼的水池,或许用得太滥;而通常摆在亭馆之前的那些狰狞的瓷狮瓷虎,在欧洲人眼中更觉可厌。不过这些都是无足轻重的细故;令我诧异的是,在对这些园林作了六个钟头的细看之后,除此之外我竟几乎想不起别的可訾议之处。

「我们向那位大臣辞别时,他说我们所见不过是园子的东半,至于西半——那是更大的一部分——尚待他带我们去看,改日再请我们同游为快。

「于是在皇帝万寿之日,典礼既毕,首辅和珅、福长安、福长安的兄弟福长安堂,以及松大人,连同两日前陪我们游东园的其余诸位显贵,便提议陪我们去游西园。西园与东园恰成强烈的对照:前次所见者以柔美宜人见长,此处则把自然较为崇高的种种胜境呈现得同样淋漓。这是世上最好的山林景色之一:野趣盎然,林木蓊郁,山峦峻拔,岩石嵯峨,各色麋鹿极多,此外大半可猎之兽也都有,却无一为人所畏。

「许多地方,大片树林——多为橡、松与栗——长在几乎垂直的陡坡上,把粗壮的根须硬扎进地面与土壤的重重阻拒,那种地方看去简直不可能生出草木。这些林子往往攀上石山最高的峰尖,或聚于山麓,又陡然一泻而下,埋没在最深的谷底。谷中每隔适当距离,便有宫室、宴饮之堂与庙宇(只是没有僧人),皆按其所在与当地的情形因势而设:有时一旁有小溪悄然穿过林间空地,有时则有瀑布自上倾泻,怒沫喧腾,自下回响千叠,或无声地没入幽暗的深潭与洞开的裂罅。

「我们通往这些奇丽景处的道路,常是就山石凿出来的,绕山而行,成一种崎岖的石阶;然而一路并无意外,队伍的行列不曾被一个失足扰乱过,尽管马匹性子颇烈,且都不钉蹄铁。因地势极不平整,又登临过高低不一的所在,我们得以在片刻的窥望中撷取许多壮丽的视点。漫游数小时之后(而漫游竟不知倦),我们终于到了一座四面洞开的有顶亭子,它踞于一处极高的峰顶,把周遭广大的全境一览无遗地收在眼下。自我们所立的中心点算起,视野的半径我想至少有二十英里;如此丰饶、如此变化、如此秀美、如此崇高的景象,我平生真不曾见过。眼前的一切宛如摊开一幅有光的地图:宫殿、宝塔、市镇、村落、农舍、平原、谷地,无数溪流灌注其间,山丘波起而覆以林木,牧场上牛群斑斓,毛色纹样极美。一切仿佛都近在我脚下,只消一步便可及。

「我在此处见到大量我们英国所称的『带身牛』,也有『带身马』,还有许多花斑的、点斑的、杂斑的与带星的,

后者多为草莓青。

「那位大臣从此处指给我们看下面一片辽阔的围场,说那地方于他与于我们一样不得进入,除皇帝、后妃与太监外无人可入。其界内虽规模较小,却兼备我们已看过的东西二园所以见长的大部分胜处;不过据我所能探知的一切而言,它远不及王致诚神父与威廉·钱伯斯爵士强加于我们、当作实录的那些奇诡描写。在这些私密的退居之所里,太监们——其人数极多,或许有数千——预备并演示种种极新奇、极靡费的娱乐,以娱悦皇帝与他的妃嫔,这一层我毫不怀疑;但要说竟到了那两位先生所说的那般奢侈无度、匪夷所思的地步,我就大有疑问了。因为我多方查问(而查问上我并不吝惜工夫),实在没有足够的理由让我附和或印证他们给我们的那些说法。

「若说英国有哪一处地方在某些方面与我今日所见的西园相类,那便是威斯特摩兰的洛瑟庄园;多年以前我识得那地方时,就其视野之广、四周景物之雄、位置之佳、地势之富于变化、林木之茂、水源之足而言,我以为若得一位有识、有胆、有品味的人经营,是可以造成不列颠全境最美的一处景致的。」

在对热河御苑东西两半的秀美作了这番引人入胜的描绘之后,勋爵大人又就中国园林,以及那些通常用来助成效果、兼供实用与便利的点景建筑,发了几句总括的议论。他说:

「我们的造园之法究竟是当真摹自中国,还是出于我们自己的创制,这一层我留给虚荣心去断言,留给闲人去争辩。凡出于良识与深思的发明,最相隔绝的民族也可能各自想到,不必彼此假借。我们的造园与中国的造园之间,确有极大的相似;然而我们所长似在改善自然,他们所长则在征服自然,而所得的效果却是一样的。在何处造园,中国人是不计较的:无论那地方为田园诸神所眷顾,还是为其所弃。若是后者,他便把诸神请回来,或者迫使他们回来。他的宗旨是把眼前的一切尽行改变,把造化的旧样式一举推翻,在每一个角落里引进新奇。若有荒地,他以林木点缀之;若是干旱的沙碛,他引一道河来浇灌,或以一片湖来浮托。若是平坦光滑的一片,他便以一切可能的变化来化其单调:使地面起伏,隆之为丘,凹之为谷,又以岩石使之峥嵘。他把嶙峋处化柔,把宜人之趣带进荒野,或以森林的庄严相伴,使空阔平淡之地生动起来。障眼之法与惑目之巧,中国人并非不晓,只是用得极省。我不曾见到人造的废墟、洞窟或隐者之庐。崇高之境虽在其应有的位置上居于主导,人却是不知不觉被引去领略它,而不是被它的骤然闯入所惊;因为在其布局中,欢畅明朗才是主调,照亮了全景的面目。为使景致更活泼,又请建筑来相助:所有的房屋各极其类之善,或雅洁朴素,或极尽藻饰,全看所要产生的效果而定;起造于相宜的距离,收束得极有分寸,从不杂沓拥挤,也不做作地两相对峙、毫无意味地彼此瞪视。合宜之屋,置于合宜之地。凉亭、水榭、宝塔,各有各的位置,它们使那位置生色增辉,换了别的建筑则只会损之毁之。在我眼中唯一可厌的,是那些大瓷狮瓷虎之类,以及他们似乎刻意要安置在许多屋宇宫殿近旁的粗凿石级与巨大的假山石。想到他们在别的方面大体品味不俗,我对此颇感诧异,只能归因于把这些不调和之物凑拢来所费的钱财与周折;因为豪富的一个常见效果,便是把凡能弄到手的东西一概推向夸诞与铺张,而这二者正是品味的死敌。不过在别国如同在中国一样,我也见过一些最为人称道的杰构,或因主人财力过盛而美到发胀,或因用财不当、近乎江湖手段而变得乖僻疑病。即便在英国,也不难指出几处胜地正害着这类毛病;更不必说某些著名宅第,那里的旋转楼梯、玻璃穹顶与绣花壁炉架,传达给我们的只是病态幻想的奇想与梦呓,而无一丝一毫的宏伟、品味或得体。

「中国的建筑自成一格,与任何别的全不相类,无法纳入我们的法度,却与它自身的法度丝毫不悖。它有若干原则,从不背离;虽然按我们的尺度考较起来,它有违我们所濡染的关于布置、构图与比例的种种观念,然而总的说来,它往往产生极可喜的效果——正如我们有时见到一个人,脸上没有一处生得好,却仍旧有一副十分可亲的面容。」

第四章中国社会状况略述:国民的风俗、习尚、情感与道德品格

内容提要:妇女的境遇乃社会状况的一把尺子。——中国妇女地位之卑下。——家庭风气不利于亲子之情。——父权。——男女隔绝之弊。——除赌博外几无社交。——其崇拜出于独处。——新年之节庆。——好赌之习。——法度的影响似已泯灭国民的天然性情。——使之冷漠,或流于残忍。——公私生活中此类事例种种。——论溺婴。——或不如通常所想的那般普遍。——中国人在外邦的品格。——中国人的脾性与禀赋。——商人。——布谷钟。——一位宗室亲王的行径。——首辅的行径。——中国人与满洲鞑靼人体貌与德性之比较。——通国品格之例证。

或许可以立下一条颠扑不破的准则:任一民族之中妇女所处的境遇,足以相当公允地衡量该民族已臻何等文明。妇女的举止、习惯与流行的情感,对她们所属的那个社会影响甚巨,往往给整个社会的品格定下调子。由此我们会看到:凡在女子一方的德性与才智最受敬重的民族,其所奉行的法度也最能促进国民的普遍福祉;反之,凡只着眼于女子色相的地方——亚洲各专制之邦莫不如此——暴虐、压迫与奴役必定盛行;而那些色相上的长处,非但于其所有者无补,反倒只是夺去她的自由,隔断她与亲友的往还,使她沦为一个受贬抑的牺牲品,供暴君一般的男子恣其声色、任其喜怒、逞其猜忌。至于蛮荒部族之中,一切劳役苦差,向来总是最重地落在柔弱的一性身上。

便在我们这座有福的岛国,女子的才具也是到伊丽莎白女王朝才开始得到应有的看重。在那以前,她们作为女人固然受人倾慕、受人追求,却几乎谈不上参与男子的社交。实在说来,我们祖辈的举止对她们而言太粗鲁了。在威尔士,妻子是卖给丈夫的。在苏格兰,女子不得出庭作证。亨利八世时曾颁一法令,禁止妇女与学徒读英文的《新约》。即便在文雅的希腊人中间,女子也不大受重视。荷马把他笔下的女子一概贬低:他让希腊的公主们织布、纺线,做尽近世洗衣妇的一切粗活,绝少许她们与男子有什么交游;然而他那两部无双之诗所立的根基,恰恰正是女人。从古希腊一切戏剧家的作品也可看出——他们的宗旨原是「举镜以照自然,使一世一代得见自身的形貌与气象」——尽管希腊人品味极精,技艺日进,其举止却低下而粗俗,除肉欲之满足外,他们全然不知与女子交游还能有别的什么乐趣。连持重的希罗多德,也曾以最赞许的口吻提到巴比伦的一种风习:每年定一日,把凡稍有姿色的少女尽行拍卖,所得之款则用作陪嫁,分给那些天生不曾得造化厚赐的女子,把她们许给肯以最少钱银领走的人。这样贬抑妇女,既是咄咄怪事,也似乎极不合算;因为幼小的心灵所受最早、有时也最难磨灭的印记(我想不妨再加一句:最好、最可亲的印记),正是在她们的教导之下打上去的。婴孩之时,非有她们的照拂不可;疾病之中、暮年之际,最好最体贴的慰藉也无疑出自她们之手。或者如一位法国作家说得干净利落:「没有女人,人生的两头便无人扶持,中间的一段便毫无欢趣。」

中国人加于妇女身上的谦卑与拘束,若说还能更甚,那便是比古希腊人、比蒙昧时代的欧洲人都更甚了。他们不满足于从形体上剥夺女子用足的自由,还想出法子,把女子抛头露面定为一种道德上的罪愆,以便把她们关得更严。倘若有事要探望亲友,必得乘密闭的轿子;步行则是俗不可耐之极。便是乡间买不起轿子的妇人,也宁可让人用一种带篷的独轮车推来推去,也不肯走路。不过下等人家的妻女既不拘于门内,也免不了繁重的奴役;许多人不得不背着婴儿干活,而她们的丈夫,多半正在赌博,或是别样地消磨光阴。我常见妇人帮着拉一种轻犁与耙。纽霍夫的一幅插图——据说是照在中国所作的写生刻成的——若我没有记错,把一个女人与一头驴同轭于一犁。倘若此事属实,中国人也并非独此一家;若古代那位博物学家(注六)的话可信,他说非洲拜扎西乌姆的沃野,非等雨水浸透地面不能开垦,「此后只消一头瘦弱的小驴,与一个老妇同系于一轭,便足以拖着犁头破开土壤」。

原注六:普林尼《博物志》卷十七第三章。

在江西省,最常见不过的景象,便是一个妇人拉着一种单柄轻犁,走过预先整治好的田地。较省力的扶犁掌向之事,则留给丈夫:他一手把犁,一手把种子撒入沟中。

至于身分较高的妇女,即便有些什么好处,也很不值得羡慕。便在自己家中,女子既不得与丈夫同席而食,也不得与他同室而坐。男孩长到九岁十岁,便与姊妹全然分开。于是那种情爱——它并非天性本能的产物,而是由频繁往来、由彼此倾诉细小的需求与欢乐所生——竟在情感初萌的花苞上便被掐断了。同一家的人彼此相处,无论何时何事,都须守着一副冷淡而拘礼的神气。子女对父母的爱与敬,没有一个共同的焦点可供聚拢。各人退处一隅,彼此相离。一天之中的琐事与见闻,在我们本国,原是儿女们在温暖的炉边消磨许多漫长冬夜的谈资,在中国却一概埋没于沉默之中。男孩固然有时在学塾里相聚,然而那副僵硬拘礼的做派——这原是他们所受教育中颇为要紧的一部分——把这个年纪该有的种种嬉戏都束缚住了,把一切活泼与进取之气彻底压了下去。上等人家的中国少年,呆板、拘执、疏懒,一味想装出老成的持重模样。

那些幽闭深闺、全然不曾受过什么心智上的陶养的女子,不免有许多沉闷难挨的时辰要打发,寻常的解法便是烟袋。凡女子自八九岁起,衣饰之外便带一只丝制的小囊,用以盛烟与烟管;许多人在这般稚嫩的年纪已不陌生于此道。也确有一些人终日在绸缎上刺绣,或在薄纱上画翎毛、草虫、花卉。我们在北京所住的那所大宅的内室里,见过这两种活计的绝好样品,嵌在隔扇的格心之中;我也带回国几件,据说颇得人称赏。不过以此消遣时日的妇人,大抵是商贾工匠的妻女,这些人家通常本来就兼织棉与丝。我记得曾问过朝中一位大员——他身上穿着一件绣工极精的丝袍——这可是尊夫人的手艺;不料我竟设想他的夫人肯屈尊动针,似乎叫他觉得受了冒犯。

他们家居的风气,很难养成那种非凡的孝道,即对父母的敬爱;而中国人在这一点上素享盛名,耶稣会士还把国祚之久归功于孝道的良效。事实上在中国,孝与其说是一种道德情感,不如说是一条戒律,因年代久远而取得了成文法的效力;实在可以说,它存在于政府的训条之中,多过存在于百姓的心中。倘若他们当真认为孝道听其自然便已足够有力,那么另立一条戒律或法令去强制它,岂不多此一举。人生之初所灌输的第一条格言,便是子女须完全顺从父母的意志。这条戒律的要旨,不单是「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而是:父母在世一日,便当为父母操劳一日;必要时须卖身为永世的奴仆以奉养之;并须以自身的性命听凭父母处置。由于训诫与习惯,这种父权观念根深蒂固,无论就何事而论,其约束力都不亚于最严厉的法律。它使父亲对子女握有一种无限而专断的权力,恰如皇帝这位万民共父依法对臣民所握有的一般。于是,如同罗马人那样,父亲有权卖子为奴;而这项权力,或出于任性,或出于贫困,或因别的缘故,并不罕见地当真行使起来。

凡以理或以义为本的法度,鲜有需要辩解与申说的。中国的政府在认可这样一种大悖于天性、大悖于一切道德是非之理的父权行为时,似乎也感到了这句话的分量。他们的学者为此著书盈帙,其主旨看来不外是要把两种权柄的类比印在百姓心上:皇帝之于臣民,犹父母之于子女。后者的合情合理一经确立,则在宗法式的治体之下,前者自然随之而成立;而既已授予其一的权限,在公道上也就不能不给予其二。为了更妥帖地平息人心中可能生出的疑虑,只消编造几句巧辩,便足以为那些狠心的父母开脱——他们或出于本意,或迫于穷困,竟肯把儿女永远卖作奴隶。他们一位极负盛名的立法者说:父亲死后,儿子有权把自己的劳力出卖一日、一年,或是终身;而父亲在世时,对儿子握有无限的权柄;那么父亲自然也有同样的权利,把儿子的劳力卖给他人,无论多久,甚至终身。

至于女儿,则可以说无一不是卖出去的。新郎总须与新娘的父母讲定价钱。女子本人毫无选择。她不过是市上待价而沽的一注货色,归于出价最高的人。其实男方在这件事上也占不了多大便宜,因为他要等到仪仗行至自家门首,才得见未来的妻子。那轿子是锁着的,钥匙先已送到;若开了轿门,他嫌这桩买卖不合意,尽可把人退还父母,如此则先前作为身价的那些物件便算没收;此外还可另索一笔银钱,只是不得超过那些物件的价值。这类婚娶的行列,鼓乐喧阗,排场十足,与希腊人用华车把新娘送往夫家的旧俗颇为相似;所不同者,在中国这一面,新娘是任谁也全然看不见的。

这种荒谬的风俗,把女子贬到了何等境地!人们会想:她既知道自己终将被交到头一个肯照父母替她姿色定下的价钱付账的人手里,那么显得可亲、显得文雅,或是讲究妆束、缠束双足、敷粉涂朱,又有多少意趣可言呢?婚前不许有片语交谈,不许就彼此的好恶交换一点见解、比较一点心意;那些无声的体贴与殷勤——它们最能动人心曲,最能见出情意之真——在这里是全然感受不到的。一句话,那种由两性相悦而生的心境,那种给人生带来最欢愉、最动人、有时也最痛切的时刻的心境,在中国是不存在的。男人娶妻,是因为国法叫他娶,习俗使他非娶不可;女人出嫁之后,依旧是她在父家时的那一件没有生气的家什。当丈夫把第二个、第三个女人领进同一所宅子时,她不觉得受了什么侮慢,也不觉得妒忌或不安(至少不露出来才是明智的)。头一位夫人满足于主持家政、调度内务这份体面,满足于听见别人的孩子唤她一声母亲。

也许有人会代丈夫申辩说:女子若为此抱怨,实在大不合理。买下她的男人,自然同样有权再买别的。倘若双方是由爱慕与敬重结合,或是有过什么盟誓与约定,情形便大不相同;在那种情形下,把第二个妻子引入同一屋檐下,势必搅乱一家的和睦,令头一位受最锥心的痛楚。然而中国的妻子并无这等情感,丈夫也不曾许下这等盟约。

政府虽准许多妻——女子既是可买之物,此事原也无从避免——然而这种弊害在很大程度上能自行矫正。十分之九的人靠双手之力,连养活一个女人所生的儿女尚且吃力,既无余力,多半也无多大兴致再买第二个。何况普遍行之,在情理上也断无可能。在一个溺弃女婴如此之多、而法律或习俗又逼着人人成婚的国度里,一人若娶两妻,便必有别人无妻可娶——除非像《法意》的作者所设想的那样,以为生女远多于生男,而这一点却似乎并无根据。事实上这位才思敏捷的作者论及中国的一切观察,尤其是他就气候所作的种种推断,都站不住脚。并非如他所设想的那样,是天然欲念的强盛败坏了道德的禀赋;也并非气候使然,才使得在这个民族中间「一个男人在密室里遇见美貌女子而不加侵犯,竟被视为德行中的异事」。使他们采取这种于国体甚为不光彩的看法的,乃是刻意娇纵嗜欲、滋养邪僻之念、把女子视为纯供男子取乐之物的结果;说到底,是把那点乐趣悬想于脑中,而非真切感受于心中的结果。中国气候处处温和,多数百姓饮食有节——我简直可以说是菲薄——这些都不足以助长炽烈的情欲。惟在上等人家,以及少数豪富的商人之中,才有一夫多妻之事;这些商人因禁奢之律不许他们有华屋、园囿、车马以及一切外露的排场,反倒被逼着私下里在各样的奢靡与逸乐上恣纵嗜欲。朝中每一位大员都畜有内宠,或六人,或八人,或十人,视其家资与好色之深浅而定。广州的每一个商人也各有其姬妾之室;至于穷人,则一妻已足敷一切所需,一个女人所生的孩子已经够多,有时且多得他养不起了。

法律(或是比法律更有力的习俗)所规定的男女之间那种不通声气的隔绝,加上议娶时那副冷淡漠然的做派,本不至于生出许多苟且之事。然而这类事也时或有之,而刑罚的分量总是最重地落在女子身上。丈夫要取得休离的判决毫无难处,此后便可把她卖为奴婢,好歹收回一部分身价。妻子私奔的情形也是一样,只是我想这种事更为罕见;因为但凡有些身分的女子,那双脚实在不宜于疾走远遁。少女若不幸失去通常被看作女子名节中最可贵的那一部分,便会被父母送往市上公开卖作奴婢。若因彼此厌憎或性情不合,通常是把女子送还娘家。女子不得承受产业,但可由遗嘱留给她。寡妇若无子嗣,或只有女儿,产业便归于亡夫一方最近的男亲,惟须由他抚养诸女,直至替她们觅得夫家。

与端庄女子不得频繁往来的禁忌(各大城中原有公娼),在此地并不像别处那样使追逐之心愈加急切;也不像古时斯巴达人那样——他们须像偷情一般去拥抱自己的合法妻室——因此而增其热度。在中国,其效果似乎恰恰相反,倒助长了另一种关系;那种关系是对自然法则最大的违逆之一,理应被列为道德罪愆之首——它把人贬得比禽兽还低出许多等。行此可憎悖逆之事,竟几乎不带一点羞耻之心或体面之感,以致朝中好些最高的大员,公然承认此事似乎也毫不迟疑。这些官员身边总跟着一名捧烟的小厮,通常是十四至十八岁的俊秀少年,衣着总是很讲究。他们彼此指点各自的小厮给我们看时,所用的手势与神情,其意之显豁,是断不会误解的。我注意到,九世纪来过中国的那两位穆斯林旅人也曾提到这种情形;而在希特纳先生的日记中——他是随英国钦使赴鞑靼那一部分随员中的一位——谈到热河的宫殿时,有这样一段话:「在其中一座宫里,与别的艺术精品并陈,可见两尊少年的大理石像,雕工极精;其手足皆被缚,其姿态使人毫不怀疑:希腊人的那种恶习,在中国人眼中已不复可怖。一名老太监指点我们看时,脸上带着无耻的笑意。」

有人曾指出:这种悖逆天性的罪恶,在准许多妻的国度里最为盛行,也就是说,在那些不问女子情意、只以黄金购其人身的国度里最为盛行——这一点或可引出如下的结论:它与其说是由生理或地域之因而生的倾向,不如说是一种道德上的堕落。享用既易,对女色的胃口很快便腻了;而处在那种境地的女子,只能出于本分承受其所有者的拥抱,其冷漠与无动于衷——这原是此类关系必然的结果——又必然更助长男子那种餍足之感。我记得有人说过:便在欧洲,女子大抵还占着自定身价这一层便宜,而恰恰是那班最浪荡、最放纵的人,

「——生于家中,长于游惰与放荡,

为觅情妇而翻遍污秽的娼寮,

却从不识得贞洁之爱的可贵。」

有时正是这班人,会到此处所指的那种可憎的路上去另寻新鲜的享乐(注七)。

原注七:若非有人怀疑此种恶习在中国确实存在,又有人把它归之于错误的成因,我本不愿提及这一桩可厌之事。我既声言要照所见的样子来描述这个民族,就必须力求画一幅忠实的图像,既不试图为其恶行文过,也不夸大其善行。

我前面已经说过,中国家庭生活的情状,很难培养出子女对父母的那种爱与体贴;而在欧洲许多国家,子女对父母不但负有这份情,而且实在怀有这份情。事实上,每一个家庭里都有一个发号施令的暴君和一个唯命是从的奴隶;父亲既是专制之主,儿子自然便是奴仆。倘若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一家人之间,尚且没有那些造就彼此亲爱的细小体贴与无言关切,那么到了公共生活这个更大的场合里去寻找它们,自是徒劳。实在说来,他们并没有什么友朋之社或聚会,可以谈谈当日的事情与见闻。这种事只有在自由的政体之下才会有。中国人做完一天的营生,便退回自己那间孤零零的屋子。固然也有一类酒肆茶坊,下层百姓有时去那里喝一碗茶或烧酒(一种用米与别的谷物混合蒸馏的烈酒),但这类铺子即便有人常去,也绝少是为着聚谈作伴。它们不像欧洲同类的场所那样,是纵酒行乐或粗野酣醉的诱因。这一桩可厌的恶习,大多数百姓是全然不沾的。我们自国之此端行至彼端,每日所见人众不可胜计,却记不起曾遇见过一个醉得失态的人。在广州,下层百姓受雇于欧洲人,势必与欧洲水手厮混,当地人中间醉酒之事便不少见;然而这种恶习并不构成这个民族品格的一部分。中国人若三五相聚,大抵不外是为了赌博,或是吃一锅煮饭,或是喝一壶茶,或是抽一袋烟。

上等人在家则耽于鸦片。这种醉人之药大量私运入境,尽管政府为禁其进口已百般设防;只是价钱太贵,寻常百姓用不起。海关的官吏并非不可贿赂。他们收下与货主议定的数目之后,还每每转而自己做起这项违禁品的买主来。自孟加拉来的港脚船大多载鸦片来华;但由伦敦的中国贸易船运来的土耳其鸦片更受青睐,售价将近前者的一倍。广州的总督在近来一道论及此事的告示里,描述了吸食鸦片所生的有害而致命的后果之后说:「外夷竟凭一种下贱污秽之物,从本朝取得最实在的利润与便宜;而我国子民竟盲然逐此害人陷人的恶习,直至以死为终,犹不悔悟:此事之可恶可叹,实已至于极处。」然而这位广州总督本人,却每日泰然自若地服着他那一份鸦片。

年轻人也没有什么不时的聚会,可以跳舞,可以比试身手;而在欧洲,这类活动有一种可喜的效用,能把终日劳作或隔绝人群所易生的阴郁与愁闷抖落干净。他们甚至没有一个固定的休息之日留作宗教敬拜之用。他们的敬神之举,也带着家居生活中那种独来独往的色彩。历代先后传入中国并为人所奉的各派宗教,没有一派曾倡导过会众共同的礼拜;对这个国家而言,这尤其可算一桩大不幸。因为撇开宗教上的考量不谈,安息之制在身体上与道德上都带来好处;把七日或别的若干日中的一日奉献给伟大的造物主,并使人歇下体力之劳,其所关乎的不只是治术,也同样关乎仁心。当法国政府在其求新若狂的顶点落入无神的煽动家之手时,当她的庙堂被玷污、一切神圣之物遭侵犯亵渎之际,第七日被看作古代迷信的残余,其守持之礼也随之废除;约莫同时,我们本国某一类人中间也时兴起来,用种种似是而非的论调反对守安息日,譬如说它是助长游惰、酗酒与放荡的一天。这种说法只能适用于大城大镇;而在人烟稠密的工业市镇里,一个匠人若一周做三天工便可糊口,纵使没有安息日,他要在其余四天里寻机会胡闹,也断不会没有门路。而且,即便为着匠人与工人着想,又有谁忍心看那终岁劳作的农人,被剥夺七日之中的那一日歇息——那一日于他,比他在别的六日里辛苦挣来的工钱还要宝贵?但凡怀有寻常人情的人,看见那衣着整洁、举止谦和的庄稼汉,带着一家老小穿上最好的衣裳去赴本堂的礼拜,谁能不与他同享那份格外在这一日绽放于他脸上、透露出他心中宁静的笑意?这一日他既已尽了对上帝的本分,以歇息舒了筋骨,享了洁净衣裳之乐,又与邻人谈笑而畅了心怀,便以加倍的精神回到每日的劳作中去;照艾迪生先生在他一篇《旁观者》中所说的,他已把一周积下的锈迹磨去了。

在中国,正月初一以及随后的数日,是做工的人所过的、称得上节日的惟一假期。在这几天里,便是最穷的农人也定要给自己和家人置一身新衣;他们走访亲友,彼此道贺酬酢,馈赠往还;官府中人与上等人家则设宴张乐。然而便在这些筵席上,也毫无一点可称欢洽之处。宾客从不共食同一套菜肴,而是各人往往另设一席;有时两人同席,至多不过四人;且众人的目光须时时盯住主人,留心他的一举一动,看他每一口送进嘴里的食物、每一次举杯就唇;因为一个有教养的中国人,饮食之间无不有一套特别的礼节,宾客不能不照应。若有受邀之人因病或因故不能赴约,本应摆在他席上的那一份酒馔,便成列送往他家;此一风俗最能见出他们对席间之乐那个「相与共享」的意思是何等淡薄。照例是每位客人临去,连剩下的残馔也一并送去。我们一路上每逢拜会一省的巡抚或总督,大抵总见他坐在一长列桌席的上首,桌上堆满了菜肴,而这些菜肴无一例外地随着我们送回船上。若我没有记错,马提亚尔也曾提到罗马人中间类似的风俗:赴宴者各带自己的餐巾,盛满宴席上的剩馔,由奴仆携回家中;只是这似乎多半是对主人的一种恭维,以示极重其款待之盛,而不是贪图那点吃食;因为罗马人是爱聚饮欢洽的。

中国人也像古埃及人一样——约瑟给幼弟便雅悯的那一份格外丰厚的食馔便是明证——事事表明他们认为一个人的饭量取决于他的品级,多过取决于他的身量或胃口。钦使的份例,至少是随员中任何一人的五倍。不过在这一点上,这些民族无论古今都不算独有。斯巴达的国王,乃至凡希腊的英雄,向来都被认为要吃两个寻常兵士的分量;至于当今我们这一辈的英雄,所不同者只在于他们能把分量折换成品质罢了,而这一层便利,颇有赖于钱币之发明——一切别的物件都可折成钱币。

无论因何事聚起几个闲人,临散之前多半总要碰碰运气赌上一局,而中国人对此从来是有备无患的。他出门在外,衣袋里少有不带一副纸牌或一对骰子的。这两样东西,也像此国几乎一切别的东西一样,与别处的同类物件不同。他们的牌比我们的多得多,玩法也复杂得多。便是一伙人当中谁也没带纸牌骰子,他们也决不为难;急切之间,就用手指顶替,而玩「猜枚」这个游戏本来也只需手指。下层百姓格外喜好此戏。两人面对面坐定,同时举手,各自喊出他猜想自己与对手伸出的指头合共之数。握拳为零,出拇指为一,拇指加食指为二,余可类推;所以胜负之机只在零到五之间,因为各人自然知道自己伸了几指。中等人家设宴上酒时也玩此戏,输家总须罚饮一杯。就这么一种孩子气的玩意儿,两个人有时能玩到夜深,直玩到输得多的那一位酒下得太多,连自己和对手的手指都数不清看不明为止。我之所以特意记下中国的「猜枚」,是因为它与罗马人中间一种游戏出奇地相合,而西塞罗屡屡提到那种游戏。梅兰希顿为西塞罗《论义务》所作的一条注中这样描述它:「『弹指』是一种游戏。玩的人各以一手极快地随意伸出若干指头,同时两人都猜两人所伸之数的总和;猜中者胜。故此戏须目力锐敏;而若在黑暗中与人玩这种游戏,还须有极大的信任。」

中国人当然有那份「锐敏的目力」,然而他们彼此之间是否信得过对方的诚实,能在黑暗中玩这弹指之戏,我却大为怀疑;而在西塞罗看来,这正是一个人是否真正诚实的一大试金石。据说此戏至今仍在意大利流行,名曰「摩拉」(注八)。

原注八:见亚当《罗马古物志》。

圆明园一带的官员常下一种棋,我看来与波斯人、印度人及别的东方民族所下的那种棋根本不同:棋盘上所画的线路不同,棋子的式样不同,行子之法也不同。由此我宁可断定它是中国人自己所创,而不是如某些著作家所推测的那样,或由印度传入,或由成吉思汗的军队带来。

在大多数城镇之中,赌风之盛几乎无处不然,几乎每一处僻静角落都能见到三五成群地打牌掷骰。人们甚至指斥他们常把妻子儿女押在一掷之上。不难想见:既然一个人可以把儿女卖为奴婢,那么当一个赌徒输到只剩最后一注时,要他拿法律已许他处置的东西去冒险,心里也就没有多少不忍了。然而有几位可敬的传教士却一本正经地向我们保证:「中国人全然不知有一切碰运气的赌戏」,说他们「除法律所许的消遣之外别无娱乐」。这几位先生想必不至于不知道,斗鸡乃是他们最爱的游戏之一;而这项残忍而不丈夫的「娱乐」——他们竟乐意这样称呼它——在中国上等人中间的热衷程度,丝毫不亚于欧洲某些地方同等身分的人至今仍然热衷的样子——说来实在是那些人的羞耻。为着同样残忍的目的,把鹌鹑训练来互相撕杀,也给游手好闲、放荡不羁之辈提供了大量的消遣。他们甚至把寻访善斗之物的搜求延伸到虫豸之族,竟发现了一种蟋蟀,彼此攻击之凶狠,往往非扯下对手一条腿来不肯松口。这些小东西分养在竹笼之中;使它们互相吞噬的风气如此普遍,以致夏月之间,几乎见不到一个不提着笼子、养着蟋蟀的男孩。

我前面已有机会指出:中国人天然的禀性,似乎因法度与治国格言的影响而几乎全然变了样;而这种影响在此国比在别处更甚,给国民的举止、情感与道德品格都定了向;因为在这里,每一句古老的成语都带着法律的效力。他们生性安静、驯顺而怯懦,然而社会的情状与治理他们的那些法度之被滥用,已使他们变得冷漠、麻木,甚至残忍;这一点,在诸多事例之中略举数端,便足以证明得再清楚不过。我有时据以推论的那些具体事例,既与日常的行事与遭遇相符,我便不迟疑地把它们看作其道德品格上的若干通性;同时我也明白:对于与我们全然不同的思路与习俗,理应有所体谅,因而不能完全照衡量本国之事的尺子去衡量它们。斯巴达的公共节庆上,少女在青年男子面前裸身而舞,其在拉栖第梦青年身上所生的效果,与设想在欧洲会产生的效果并不相同;印度妇女看见林伽,其贞静之心也并不觉得受了冒犯。所以中国人因其所处境况之特殊,是有权得到我们的宽假的;至于究竟该宽假到什么地步,我留待读者自己在心里斟酌。

以竹杖笞责的通行之法,传教士们一向看作一种温和的责罚,是有权柄的人施之于下属,正如父亲责打儿子一般,而不是一种带有羞辱意味的刑罚。这几位先生尽可以把这种令人屈辱的责罚看得轻描淡写——上自首辅,下至农夫,人人都可能挨这一顿——但它实在太常出于当权者的怒气与任性而加诸人身,且常伴有不可容恕的残酷与不公。这句话的真确,我们有好几次亲见其例。我们沿白河南返时,水比初次上行时浅了许多,我们的一条座船在夜半搁了浅。天气刺骨地冷,船上那几个可怜人在河心忙到日出,想尽法子要把船弄下浅滩。船队其余的都已前行,监押的官员终于忍无可忍,便令兵丁把船主与全船的人一齐笞打;打得果然毫不留情。而这便是他们出了一条船、又赔上两天工夫与力气的全部报酬。至于因供我们食用的肉在荫下八十八度的天气里略有变味,便把一名官员革职、把他手下的人尽行笞打一事,我前面已有机会提到。

每逢风向不顺,或须逆流挽船,便要派许多人做这件事。这些可怜人向来是被强拉去当此苦役的,拉纤之时日给约合六便士,至于回到被强拉出来的地方,则一文不给。这些人知道要找别人来接替极难,知道非等找到接替的人不可,通常便连工钱也不要,趁夜逃走。为了另找人手,官员便派兵丁到最近的村庄,出其不意地把居民从床上强拉起来赶到船上。几乎没有哪一夜不见几个可怜虫因图逃走,或因推说年老体弱,而挨兵丁的鞭子。看见其中有些人那副凄惨光景,实在令人难受。好几个半裸着身子,看上去因食不果腹而形销骨立。而挽船之役却远不算轻。有时他们不得不在泥中蹚到腰际;有时要泅过港汊,随即又把赤裸的身子曝在毒日头底下;而且总有一名兵丁、或某个小衙门的差役在后头驱赶,手里提一条大得吓人的鞭子,抽打起来毫不手软,仿佛赶的是一队牲口。

荷兰使团是在隆冬时节由陆路赴京的,其时江河运道尽已冰封。寒暑表常在冰点以下八度至十六度之间,遍地多为冰雪所覆;然而他们还常常不得不彻夜赶路;被强征来搬运礼物与行李的农人,纵然负载沉重,也只得尽力跟上。范罢览先生记道:两夜之间,竟有不下八个可怜人因寒冷、饥饿、疲惫以及押送者的虐待,实实在在地倒毙在担子底下。

英国使团中有几位先生,在回程经行途中,惯于白天走上一程路,临近开饭的时辰再回到船上。有一日,一位高阶官员忽发奇想,要打断他们惯常的散步,为此派了九名十名兵丁追上去,粗鲁地把他们逼回船上。我们那两位护送官王大人与乔大人恰在此时赶到,闻知此事,便把每个兵丁狠狠笞责了一顿。其中有一名格外无礼的,被用铁丝穿透双耳,又将两手缚在耳上,如此者数日。其时广州总督正随使团同行,官阶在那位滋事的官员之上,便传他前来,严加申饬,判他受四十竹杖,算是「温和的责罚」。我们那两位中国朋友还特别再三力邀受辱的诸位先生到场观看对那官员的行刑;费了好些口舌,才使他们相信这样一幕景象并不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快意。荷兰使团时也曾有过一事:一名下级官员因未及时备齐足够的脚夫随行搬运行李、抬他们所乘的轿子,便被护送官笞打并革职。

居官之人对百姓、对彼此所逞的这种威虐,与法律所认可的那一套层层隶属之制原是十分相合的。然而权柄即便交在最有智慧的人手中,也是一件危险的寄托,有时会使最谨慎的人

「在皇天面前耍出种种荒唐把戏,

直教天使们也为之落泪」;

那么,若把它授予一个目不识丁的中国人,或一个粗鄙的鞑靼人,除了官职所许他行使的那点权力之外,他并无别的才具足以配得上这权柄,其后果又当如何呢?

不过在我们行经全国的途中,还有好几件事,似乎表明这种麻木而铁石心肠的性情,不仅存在于居官者对其下属之间,也同样存在于境遇相等的人彼此之间。其中一事所显出的不近人情,实在出奇。澳门有个受雇于英国商馆的穷汉,失足自墙上跌下,头颅着地。同伴把他抬起时,他已几乎没有生气;就这样,他们正要把他抬往城郊,途中遇上使团中一位医官。医官问他们要把这不幸的人怎样处置,得到的回答极其冷淡:他们要去把他埋了。医官表示诧异:一个人气息未绝,他们怎么就想着把他送进坟墓。他们答道:他们认为此人断无痊愈之望;若把他抬回家去,则只要他一日不能自理,便一日是亲友的累赘与花费。然而这个人终因司各特医生的仁心与看护,得以还家,回到那几个如此懂得掂量他这条命的价值的亲友中间。

不过这位医生并不知道自己如此行仁义要冒多大的风险。照此国一条在我们看来匪夷所思的法律:凡把受伤之人收留看护、图谋治愈者,倘若那人竟死于其手,则最后收留他的人便须抵命,除非他能拿出无可辩驳的凭据,证明伤是如何来的,或证明受伤者曾存活四十日。这样一条法律的后果是:一个人若在斗殴中受了致命之伤,便只能任他死在街上;因为但凡有人收留他,便怕要为他这条命担责。

这样一条法律所生的致命恶果,最近在广州便有一桩醒目的例子。城郊失火,三个中国人在救火时被倒塌的墙压断了肢体,还受了别的可怕的伤。英国商馆的外科医生,怀着英国这一行业所特有的那种急欲救人苦难的热忱,吩咐把他们抬进商馆,正要动手截肢——这是保住他们性命惟一可行的办法——不料一位行商闻知此事,急急忙忙赶来,恳求那医生千万不可对他们施行任何手术,倒不如尽快容人把他们抬出商馆去;并且说:他的用心纵然再好,倘若伤者中有一人死在他手里,他必定要以杀人之罪受审,而最从轻的处分也是终身流放到鞑靼的荒野。于是那几个受伤的中国人被悄悄抬走,无疑是听凭他们自生自灭去了。

这样一条野蛮的法律(在我们看来是如此)之施行,也有助于解释中国人在下面这件事上的举动。我们沿大运河南下途中,曾目睹一幕景象,被众人看作缺乏同类之情的显著例证。挤到河岸边看热闹的人当中,有几个占住了一条旧船高高翘出的船尾;不巧那船尾禁不住人重,塌了下来,那一群人连同断木一齐落进河里,恰在使团的座船经过之时。其时四周舟船往来甚多,却不见一条船去救那些在水里挣扎的人。他们甚至似乎全不知道出了这样一桩祸事;那些攀着断木浮沉的男孩的尖叫,也引不起他们的注意。倒有一个家伙,正十分卖力地用篙钩去捞一个溺水者的帽子。我们竭力要说动本船的人停船放小艇去救援,全然无用。诚然,我们当时正以每小时七英里的速度行驶,他们也正以此为不能停船的口实。我毫不怀疑,那些不幸的人中必有几个免不了一死。

他们对自己同伴与同胞的苦难尚且如此无动于衷,对外人自然更难指望有什么恻隐。据荷兰钦使随员中一位先生所记的手稿日记,他们赴京途中,作者一时兴起,想在路旁经过的一片冰面上试一试溜冰的身手;护送的官员也怂恿他去。他离岸行出一段,冰忽然塌陷,他掉进去,水没至颈。其时他本国的同伴已走在前面,那些中国人非但不加援手,反倒大笑着跑开,撇下他自己设法爬出来;而这一爬,费的力气着实不小。

不过,倘若还需要更多的凭据来坐实中国人麻木寡情的品格,那么溺婴这种为习俗所容、为政府所纵的骇人之事,便足以在这一点上不留半分疑义了。——我敢说「所纵」,因为立法者若不出面防遏罪行,自然可以说是对罪行加以默许。不过,据我看到近世一位有名望的作家提及的说法,说什么法律许人把所有女儿与第三个儿子弃掉,其实并无此法。我相信中国的律例并不假定有这样一种悖逆天性的罪行存在,因而也不曾为之设立刑罚。诚然,他们把子女完全交由父亲处置,或许是想:若连他自己的天性都拦不住他去加害,那么别的什么顾虑也拦不住。所以,溺婴之事在中国虽属常见,却被认为不如睁一眼闭一眼更为明智,视之为一种无可避免的弊害,以为天伦之情比刑律更能矫正它;而在另一面,此事若公然容许,又将直接抵触孝道这条大原则——他们那一整套顺从之制赖此而立,其宗法式的政体也赖此而建。

不过,北京的巡捕衙门有一项默认的职责:派定若干人清晨推车四出巡行,收拾夜间被抛弃在街上的婴儿尸身。既不查问,便把这些尸身运到城墙外一个公共的坑里;据说凡还活着的,与已死的一并混着抛进去。在这可怕的毁灭之坑旁,驻京的天主教传教士按其职分轮番前往;照其中一位就此事对我所说的,是为了从中挑出那些最有生气的,作为将来的教徒,并给其余尚存一息的施洗,「以救其灵魂」。而那些穆斯林,当年凭着修订历法之功在朝中颇有势力时,做得却好得多:这些人对一种最不以仁慈见长的宗教如此狂热地笃信,然而每逢此等场合,却是尽其所能把一切小小的无辜者从这张死亡之口里救出性命的人——这总是一桩仁慈之举,纵然其用意是要把他们养大后归入自家的信仰。我在圆明园皇帝的园墙之内住了五个星期,其间每日与一位基督教传教士交谈;他也曾轮值前往「以救其灵魂」。他向我保证:此等场合,有时所呈现的景象足以令有心之人不寒而栗。我若再提一句:京城一切狭窄的街巷里,狗与猪都是放任游荡的,则读者自可想见:在巡捕的车子来收拾之前,那些被弃的婴儿势必有时会遭遇什么。

一年之中这样悖逆天性、灭绝人道地被杀死或活埋的孩子究竟有多少,各家说法不一:有的说全国约有一万,有的说三万。像通常的情形一样,真相或许在两者之间。惟有传教士才有法子约略查明京城中这样被牺牲的数目,然而他们的说法也大相径庭;取我们曾就此交谈过的诸人所说之数的平均,我推想北京每日平均约有二十四个婴儿被送往那死亡之坑,而那些尚未咽下最后一口气的小小无辜者,便被毫无怜悯地判定

「——闷死在那墓穴之中,

那污浊的洞口不透一丝清气,

便这样死去」。

照此推算,单京城一处便近九千之数;而据推想,全国其余各处所弃之婴,数目也约略相当。那些终年住在水上的人家,或因贫穷,或因迷信,或因全然的麻木,或不论是什么缘故驱使他们去做这桩天理所不容之事——据说他们有时把婴儿抛入河渠,颈上系一只葫芦,使头部浮在水面,得以活着,直到或有哪个心慈的人肯把他捞起。在一个仁心似乎已衰微到这般地步的国度里,这样一场生死的赌注,只能算是残忍上再加一层残忍。我曾见一具婴儿的尸首,颈上并无葫芦,在广州的江面上顺流漂过舟楫之间,人们看着,竟不比看一条狗的尸首更在意:其实若真是一条狗,多半反倒会引起他们的注意,因为狗肉是他们常吃之物;那些困苦半饥的水上中国人,但凡是荤腥模样的东西都乐得一取,便是已经腐坏了也照吃不误。不过,他们于饮食一道虽如此不加计较,我却还不至于轻信到把一位瑞典作者(注九)的话当真——他说某种疾病的疗法是「隔日食小儿,隔日绝食」,而他「并无理由怀疑此事属实」。

原注九:托里恩先生。

弃婴一事在想象中所呈现的图景,其惨怖之状,便在最野蛮的民族中间也无以复加。雅典那位著名的立法者不曾立法惩治弑亲之罪,因为他认为这是一桩逆天之行,凶恶太甚,断无人肯为;单是设想有这样一种罪,便已辱没了国体。中国人同样不曾立有明文之法禁止溺婴。粗犷善战的斯巴达人,其法律是准许杀婴的,然而下手与助成的都不是父母。而且在那个民族中间,凡体弱多病、经官长判定将来于己于国都不能有用的婴孩,也是先已断了气息,才被投入那专收小儿尸身的公共处所;我们且存厚道之心,设想断气所用的是温和而最少痛苦的法子。

不过必须承认,弃婴之风在古人中间是很普遍的。罗马人那种严峻刚正的德行,也容得下此事,以及许多别的与其说可亲、不如说悖逆天性的风俗;这类事若放在当今文明的社会里,是要算在最凶恶的道德罪愆之列的。一个罗马父亲若有意留下他的婴儿,便伸臂把他从地上抱起;他若略去这道仪节,那孩子似乎便算是注定要被弃于大道之旁了。所以泰伦提乌斯《安德罗斯女子》一剧中——虽然故事并非发生在罗马,所写的却是罗马的风俗——有这样一句:「不论生男生女,他们已决意把他从地上抱起。」至于近世的欧洲,暗中溺婴之事其实也并非闻所未闻,尽管所本的原由或许不同。在那些情形里,是羞耻之感,是怕遭世人的白眼与唾骂,抢在天性之情来得及发作以前,便定了那不幸的母亲的行径。因为我情愿相信:但凡尝过做母亲的心情与做母亲的欢喜的人,绝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的或间接的——也绝不会在羞耻、鄙夷或噬人的穷困所加的任何压迫之下,同意去毁掉一个初生的婴孩。而且我敢断言:一个英国的农家,纵然再穷,也宁可把那点微薄的口粮分作十二份给十二个孩子,也不肯听任其中几个死去,好教自己与其余的过得宽裕些——纵使我们的法律在这件事上也像中国的法律一样缄口不言。

有些基督教传教士在其记述此国的文字里,试图为弃婴这桩逆天之举开脱,把它归之于接生婆;据他们说,接生婆因知道父母的境况,便瞒着母亲把孩子勒死,只告诉她孩子是死胎。另有人把这种风气归之于轮回之说,即灵魂转生别的躯壳;说父母眼见儿女注定要受穷,便以为让那灵魂即刻脱身、另觅一个安乐的托身之所,胜似在注定贫苦的境地里苦熬。人们大概不会想到:在那最焦灼、最紧要的一刻——希望与恐惧交作,极度的欢喜与剧烈的痛楚轮番搅动着母亲的胸怀——竟有什么迷信能让一位母亲这样计算。何况中国人对迷信之说其实并不怎么上心,除非是他们自身觉得有什么危险临头。至于说接生婆肯自己揽下这桩私下里自作主张地谋害无辜无助婴儿的事,只为免去另一个人的伤心——而这一设想本身便意味着她自己绝不会有那份伤心——这就更说不通了。倘若她当真是受了父亲的怂恿才行此骇人之事(做父亲的对婴儿的情意,或许比母亲来得慢些),那么我们只好承认:在那些悖逆天性、杀害亲子的父母之外,还得再加上一班受雇的凶徒;如此说来,中国的德行也并未因这一设想而增色几分。

更近情理的解释是:极度的贫穷与无望的困窘,屡屡亲历的惨烈饥荒,以及由此而生的种种苦难惨状,作用在本来情感就不甚强烈的心上,遂酿成这桩逆天之罪;而通行的习俗又助长了它,明文的法律又不曾禁止它。事实确乎如此,而且他们对日后的利害也并非不加计较;这一点可以从下面一件事看出:被弃的婴儿几乎全是女婴,因为她们最不能自谋衣食,于父母也最无利可图。此风又以人烟稠密的城市为最盛:在那里不但贫穷更为普遍,而且每日所见的不近人情之事、草率的刑责、暴虐与残忍之举如此之多,以致人心渐渐结出老茧,习惯了那些当初足以令人震骇的场面,到末了几乎再感觉不到罪恶之深重。

不过我只怕,即便在各省最偏远的角落,此事也未免太常见了。现在伦敦有一位可敬的法国传教士,曾在福建多年,告诉我说:他有一回偶然去访一位皈依的教友,恰逢其妻分娩。那注定要死的婴儿已被交到父亲手里,要浸进一只预先备好的水缸中。传教士向那人力陈此举之凶恶,说这是得罪上帝、有悖天性的罪行。那人执意说:他已经养着养不起的一群,与其留下一条注定要受穷受苦的性命,倒不如无痛地把它取走,那才是更小的罪过。传教士见自己的话眼看劝不动他回心,便说:「那么,你既是基督徒,总不能不让我借着洗礼救这婴儿的灵魂,成全我这点心愿。」行礼之际,那父亲抱着婴儿,目光恰好落在婴儿脸上;传教士觉得天性之情似乎开始在他心里翻动,便有意把礼节拖长,好让那一点潜伏的父子之情有工夫燃成火焰。礼毕,传教士说:「如今我已尽了我的本分,救下一个免于沉沦的灵魂。」那人接口道:「那么我也要尽我的本分,救下他这条命。」说着便抱起婴儿匆匆走开,把他放进母亲怀里去了。

由此可见,中国人所夸耀的那份对父母的孝爱,实际上是何等薄弱;他们竟毫不迟疑地做了亲生儿女的凶手,而照着亘古不易的天性之理,人对儿女的情意,向来总强过对那些中国法律所特别规定、须在其不能自理时加以保护奉养的人。这一番议论的真确,我相信少有人会质疑;而它正有力地证明了我前面已经说过的一点:中国人的孝道,与其看作情感的自然流露,不如看作一条古老的戒律,因其带着成文法的分量而行之于世。

这里该提一件事(此事虽不能为这桩罪减轻分毫,却可减小其数量),我不记得曾见哪位著作家提起过,而其属实,我所据的凭信极可靠,不容我怀疑。因为无论尊卑,凡尸首都须运到城外相当远处的坟地安葬,而习俗又要求一切丧事都得铺张糜费,所以北京人——连境况宽裕的人也不例外——毫不迟疑地把死胎、或是满月之内夭折的婴儿放在篮子里,明知巡捕自会来收走。既然如此,我们不难想见:在一座据说有三百万人口的城里,我们所推想的每年被弃的九千之数中,有很大一部分或许正属此类。照政治算术的规矩,假定死婴之中有一半是被这样弃置的,则那个数目便减至约四千。中国人办丧事的花费之靡,是欧洲人不易想见的。广州有一位豪富的行商,据说曾把他母亲的灵柩停放在地面上将近一年之久,只因他一时不便照着他那份家资与身分所应有的排场为她下葬。

我又听说中国确有育婴堂,只是规模很小,由私人捐输兴办并维持,因而其能否存续,也就与那些行善的创办人的家资一样靠不住。

这个民族天性既不凶狠,也不乖戾,相反却是温和、殷勤而开朗的;他们品格上这些不可取之处,只能归因于他们自幼所养成的习惯,以及那只永远悬在他们头上的权势的重手。事情实在如此,这可以从那一批批不时移居到菲律宾群岛、巴达维亚、槟榔屿以及我们东印度别的属地去的众多中国人的行事与品格上推知。在那些地方,他们既以安分勤勉著称,也同样以诚实著称。对巴达维亚的荷兰人来说,他们是泥水匠、木匠、裁缝、鞋匠、店主、银钱商,总之无所不是。那地方的怠惰与奢靡已到了这般地步:没有中国人相助,荷兰人简直有挨饿之虞。然而该处那个声名狼藉的当局,竟于一七四一年冷血地屠杀了数以千计这些不曾抵抗的无害之人;妇孺亦不免于这群嗜血之徒的凶暴。

从这些地方还可看出:他们心思之巧于创制,并不逊于摹仿之精确——而在本国,他们素来便以摹仿之工著称。人天生是好积蓄的动物;他积攒财产的努力,与法律为这财产的据有与享用所提供的保障与安稳成正比。在中国,关于财产的法律不足以给予这样的保障;因此在那里,创制之才除了想法子应付头等的必需与最迫切的用度之外,便很少施展。实在说来,一个人在这里是怕被人当作富户的,因为他很清楚:总会有几个贪婪的官吏找出合法的名目来把他的家财勒索了去。

在中国,各色人等外表的举止都异乎寻常地端庄,一应礼貌都温和可亲;但凡稍有身分者的这些举止,也被看作值得立法者过问的事情。由此便生出这样的结果:他们有礼而无诚,一味讲求礼貌的仪式,却既无良好教养的从容,也无其雅致。下位者假意要在上位者面前屈膝,上位者便装模作样地略一抬手作扶起之状。寻常的问候也有礼部定下的程式;平民对上位者稍有疏忽或失仪,便要受笞责,居官者则要降级或停职。这样把百姓外在的、公共的举止交由立法者管辖,在许多方面确实使社会大得其益。在地位相等者之间,在下层百姓之间,恶言相向极为少见,他们也很少动手。争吵纵然闹到这一步,其后果也不过是失掉头顶那一绺长发,或是撕破了衣裳,鲜有更严重的。若有人拔刀出鞘,或举起手枪,便足以把一个寻常中国人吓得抽搐;他们的武人也显不出多少勇武之象。中国人确乎可算世上最怯懦的民族之一;他们似乎既无匹夫之勇,遇险遇难时也毫无几分沉着可言。这一层后果,多半是道德品格影响生理品格的结果。然而自戕之事,恐怕没有哪个国家比中国更频,男女皆然;因为这类举动不带耻辱的印记,也不为人所深恶。政府对自戕之事,其实似乎还有鼓励之意:常有把死罪减等、许罪人自行了断的做法。前任广州总督约在两年前吞下他那只石鼻烟壶自尽,烟壶梗在食道之中,他是在极度的痛苦中死去的。

在这样一种政体之下:人人都可能被卖为奴;人人都可能因某个最低阶的小吏一点头便挨竹杖;挨了打还须亲吻那打他的杖子,或者说得一样,还须跪下叩谢那暴虐者不辞辛劳地匡正他的品行——在这样的政体下,是不能指望有什么高尚的荣誉观与庄严的情操的。治国的格言既然命令说、百姓的舆论又附和说,可以以施恩于受刑者为名而加以笞责,那么便是承认了一条自甘屈辱的原则;这条原则最足以把关于人的尊严的一切观念排除干净、抹杀干净。

一个奴隶实在是无所谓失去名节的。仰人鼻息、任人喜怒、又无处可诉,这种处境本身已是人类如此下贱的一种境地,以致不幸沦落其中的人,再没有什么屈辱或羞耻可承受了。这种处境所生的恶德不可胜数,而在这个以举止文雅、政教开化著称(我看这名声颇不相称)的民族身上,处处都看得见这些恶德。中国商人一有机会便要行骗,因为人们本来就认定他做不出诚实的事;中国农夫只要不虞被人查获便要行窃,因为刑罚不过是竹杖,而竹杖是他日日都可能挨的;至于中国的王公或首辅,只要自忖可以不受追究,便要勒索臣民的产业,据为己有。对当权者的贪婪,惟一的约束是怕被查出来而生的畏惧;至于爱惜名誉、畏惧羞耻、心存公道,在多数居官者身上似乎同样是感觉不到的。

中国商人与欧洲人交易时所显出的那份精巧的刁诈,以及他们彼此往来时所耍的花招,已有记载在案的甚多,实在无须再举例。这些事大多数国家都知道,在中国本国更是尽人皆知的口头禅。在中国,商人被看作国中最下贱的一类人,看作一个能骗便骗的人,看作一个专门制造虚假需求再来供应它的营生。不过这一通泛论(其所以成为如此,多半正是舆论造成的),对于那些直接在政府特许之下营业的商人应当有所例外:这些人在与到广州通商的欧洲人往来时,向来以慷慨与信实著称。他们号称「行商」,以别于普通商人——普通商人他们称作「买卖人」;把他们与英国商界中最卓著的人物相比,也并不为过。

不过,商贾一流既然在一切治国格言之中、因而也在舆论之中受人轻贱,那么他们对到本国口岸通商的外国商人不甚敬重,也就不足为奇了;何况他们纵有那般精明与防范,仍不免几次三番受人捉弄。那些工艺平常、外表花哨、专为中国市场制造的怀表,一度曾人人争购,如今却几乎无人问津。有一位供职于尊贵的东印度公司的先生忽发奇想,以为布谷钟在中国或许可以畅销,遂购进一大批;结果竟大大超出他最乐观的指望。只是这些木头机件原是专为发卖而造,并非为着用的,所以这位先生第二次载货来时,那些布谷钟早已一个个哑了口。他的钟如今非但卖不出去,先前买主还扬言要把钟退还给他;这事本来是必定要闹起来的,幸而他心生一计,不但安抚了旧主顾,还替他第二批货找来了新买主——他引经据典、无可辩驳地向他们说明:布谷是一种极古怪的鸟,一年之中只在某些时令才叫;并向他们保证:一到那时令,他们所买的布谷便会再度「调其婉转之喉」。经此一事,日后中国人偶尔拿一只木头火腿冒充真火腿去骗欧洲买主,也只好算他公道了。

不过,在一位宗室亲王、皇帝的孙儿身上,原该指望有些更体面的行径;我且只说一桩我寓居圆明园时所遇之事。这位亲王其时约二十五岁,并无明确的职事,几乎每日都到那间正厅里来;我们正在厅中料理呈献皇帝的礼物。他屡次要看我衣袋里的一只金表;一天早上,他托一位传教士捎话给我,问我肯不肯把表卖了,要价若干。我向那传教士说明:此表系朋友所赠,是一件纪念之物,我不愿割舍;但我可以设法从我们的匠人手里替他弄一只一样好的,我想他们有这类物件出售。然而我不久便发觉:这位殿下早已找过那些人,只是嫌他们要价太高。次日早上,又一位传教士来见我,带来亲王所赠的礼物:约莫半磅寻常的茶叶、一只丝荷包、几件不值钱的小玩意儿;同时暗示说,指望他把那表当作等价之物带回去。我当即请那传教士把这份王家的厚礼原样带回,他极不情愿地照办了,生怕触怒了殿下。这可怜人身上恰好带着一只金表,人家叫他拿出来看;当天便有亲王的一名家人来访,说他家主人愿赏他个脸面,收下他这只表;他不但不得不送去,还得跪下叩谢这一份格外的恩宠。他还告诉我:这位同一个人用同样体面的法子弄到的表,至少有一打。

已故荷兰钦使所携的礼单中,有两件精巧的大机械,从前曾是巧匠考克斯先生那座奇珍陈列馆里的藏品。自广州至北京,路途遥远,二物微有损伤。他们离京之时,才由一位传教士处得知:当这两件器物送去修理期间,首辅和珅已另取两件极下等的寻常之物顶替上去以凑足礼单,把那两件精美的钟器留给了自己;将来某日,他或许还要以自己的名义把它们呈献皇帝,以邀其功。

这几桩事例,把中国人所夸耀的道德品格上的一大缺陷显露得再清楚不过了。然而这过失,如我前面所说,似乎更多在于治体,而不在于百姓的天性与禀赋。一个外来的政权入主大宝,既袭用被征服者的语言、法度与风俗,也就连同旧政府的种种流弊一并沿袭下来。治人者的品格或许略有不同,但被治者的品格却依然故我。鞑靼人既袭用了中国人的衣冠、礼俗与习尚,本又同出一源,面貌又极相似,其外表几乎与中国人无从分辨。若说体貌上还有什么差别,似乎只在身量,而这或许出于地域之因。中国人略高些,形体较为清瘦纤细;鞑靼人则大抵矮而壮实。那双近鼻一端作椭圆形的小眼睛,是鞑靼人与中国人相貌中共有的主要特征;两者又都是高颧骨、尖下颏,加上剃发之俗,使头形如一个倒置的圆锥,在某些人身上确乎颇为醒目,但既不普遍,也不足奇到可以把他们列入造化的「畸类」——什么「畸人、巨首、锥颅、中国种」(注十)。我们那位可敬的护送官王大人是地道的中国人,他的头形除眼睛之外,与欧洲人并无二致。希基先生为这位先生所作的肖像极为肖似,而他在英国钦使随行人员中又是人人由衷喜爱的人物,因此我很高兴有机会把这幅像置于本书卷首。

原注十:林奈《自然系统》。

中国人与鞑靼人天然的肤色,似乎介于白皙与黝黑之间,即我们所谓「褐色」的那一种;而这种肤色的深浅,则视其受气候影响之多寡而定。下层妇女在田间劳作或住在船上的,几乎无一不是粗糙、相貌欠佳、肤色深褐,如同霍屯督人一般。但我们在几乎每一个民族的穷人中间都看到同样的情形。繁重的劳作、菲薄的饮食、过早而频繁的分娩,很快便摧折了姿色的娇蕊。上等人与俗众之别,在于眉目的灵动与神采,也在于肤色,而这都是安逸与教养的结果。我们在中国也见过一些女子——虽然极少——即便在欧洲也可算得上美人。不过多数人身上是马来人的相貌占了上风:黑色或深褐色的小眼睛,短而圆、通常略扁的鼻子,比欧洲人厚得多的嘴唇,以及黑发,这些是无一例外的。

满洲鞑靼人似乎是一个混杂的种族:我们在他们中间见过好几个男女,肤色极白而红润;有的生着淡蓝的眼睛、直鼻或鹰钩鼻、褐色的头发、极浓密的大胡子,看上去与其说像鞑靼人,不如说像希腊人。粟特地方的希腊人,其后裔想必与西方的鞑靼人混血,而满洲人与这些鞑靼人又有渊源,因而把这一种相貌传了过来——此事确乎不无可能。乾隆的鼻子略带鹰钩,面色红润,素来自夸是成吉思汗的苗裔。不过这些都是通例之外的例外;通例显然与中国人无异。

然而,他们的外貌与举止虽在表面上相同,交往稍深便可看出,其禀性大不相同。凡是宁取近乎粗鲁的直率,而不取近乎谄媚的刻意殷勤的人;凡是觉得被公然抢掠强似被客客气气地欺骗的人,多半会偏爱鞑靼人的品性。不过那些身居国中较高职位的鞑靼贵人,很快便磨去了本来的粗犷,其举止风度与中国人也就几乎分辨不出了。

直隶那位年老的总督是满洲人,其从容、其文雅、其庄重的仪态,便是近世欧洲最老练的朝臣也不能过之。他对使团的一切事务无不留意;在天津接待款待我们时那副不事矫饰的态度;他吩咐下属官员与家人时那份和气与谦抑,都使他显得极其可亲。这是一位很出色的老人,年七十八岁,身材不高,一双闪亮的小眼睛,面目慈祥,银髯长垂,通身气象沉静、可敬而有威仪。松大人是皇帝的亲属、六位大臣之一,其举止同样端庄、从容而可亲;新任广州总督长大人则是个朴实、不摆架子而脾气和善的人。在我们有机会交谈过的许多显贵之中,惟有首辅和珅、那位矮小的鞑靼钦差,以及卸任的广州总督,露出过一丝不快、疏远的傲慢与不肯将就的神气。其余凡与我们有交涉的,无论鞑靼人还是中国人,在私下相处时都是随和、亲切而不拘礼的,极其和气、健谈、肯把话说开。惟有在公开场合、在彼此之间,他们才摆出那副拘礼的庄重,把习俗所要求于他们的一应做派统统使将出来。

不过这个民族总体的品格,却是一种奇特的混合:既骄矜又卑琐,既作出庄重之态而实则轻浮,既有精致的礼数而又极不体面。他们言谈之间显得十分质朴坦白,实则施展着一种城府与机巧,欧洲人对此是很少防备的。他们把朝仪一事引入与钦使的谈话的那种手法,便是他们在处理此类事情时暗中运作的好样本。他们中有几位仿佛全然出于偶然地说起:各国衣冠各异,看起来真是有趣;这自然引出他们的服色与我们的服色的比较,而对后者他们佯作细细品评。绕了好一大圈之后,他们以为还是本国的衣冠更可取,因为宽大松快,没有紧束之处,所以便利;而我们的衣裳,除了直立之外,摆出任何别的姿势必定极不舒服、极碍手脚,尤其是在行跪拜叩头之礼时——每逢皇帝临朝,人人照例都须行此礼,而且实在非行不可。这一记引得如此巧妙的重重暗示既未被理会,他们便接着把自己宽大的袍裾与我们的马裤相比,把自己膝节的活动自如与我们的膝扣、袜带必然造成的拘碍相对照。这就把话直逼到正题上了;末了他们本着一片热忱的友谊,劝我们把马裤脱去,说穿着那东西上朝必定诸多不便。

至于谈判之坚韧不懈——说得更确切些,是讨价还价之坚韧不懈——那位鞑靼钦差便颇显了一手。他百般设法要钦使无条件依从朝仪而终归无效,最后首辅便派他来通报:这一要紧之事已经定局,将采用英国的礼节;但他说,既然中国没有吻皇帝之手的规矩,他倒有个提议,想来无可反对,那就是:以此代替英国礼节中的那一部分,请钦使把另一条腿也跪在地上——不是屈一膝,而是双膝跪下。实在说来,他们在最琐屑的一点上谈判起来,其谨慎与精密不下于缔结和约,其手腕且胜过某些和约的缔结。

由于当面回绝任何请求会显得没有教养,所以无论什么提议,他们当即都一口应承;许诺毫不迟疑,末了却多半编出个巧妙的托辞或似是而非的推托来让人失望。他们对真实所应负的责任毫无正当的观念。他们于诚实一道实在如此不加计较,以致只要于一时之计有利,便可以脸不红地一会儿这样说、一会儿那样说。

那种自居上国的虚骄,与自视甚高的念头,无论何时何地都不曾离开他们。别人身上那些他们不能不感觉到的长处,他们偏要装作看不见。虽然他们不得不雇用外邦人来厘定历法、修理钟表,虽然他们惯于年年从欧洲收受各样精巧的工艺品,却仍旧固执地摆出一副架势,以为天下万国与自己相比统统是蛮夷。广州有一个中国商人,因常有机会见到英国船,不能不觉察出英国船比本国往巴达维亚及别的远港贸易的船优越,便决意照英国的式样造一条船,并且当真动了工;不料粤海关的监督闻知此事,非但逼他把这打算作罢,还重重罚了他一笔银钱,罪名是他竟敢仿效蛮夷之邦的样式。他们的民族自负如此之甚,以致如我在别处所说的,输入此国的物品没有一样能保住原名。没有一个国家、一个人、一件东西不被安上一个中国名目;所以他们的语言虽贫乏,却纯净。

各民族问候所用的语句,或许可以看作从民族性情中生出来的。「老爷」是一个敬称,连朝廷最高的大员也可以这样称呼,因为治国的格言向来训导人要顺从、敬重并保护年长者。南方几省下层百姓之间通行的问候是「用饭了么」——中国寻常百姓所能指望的最大福气,无非是有足够的饭吃。同样地,荷兰人素被看作能吃,其早间的问候语在各色人等中通行,意思是「愿你餐餐吃得香」。这个民族另一句通行的问候是「你行船如何」,无疑是共和国初期定下来的,那时他们人人都是航海者与渔人。开罗通常的问候是「你出汗如何」,因为皮肤干热正是那种能致人死命的一日热症的确兆。我记得有位作家把高傲的西班牙人与轻浮的法国人相对照时曾说过:前者那种矜持稳重的步态与一丝不苟的庄严,正表现在他的问候语「您站得如何」之中;而「您行止如何」一语,同样恰切地表现了后者那种活泼的举动与不停的活跃。

中国人彼此之间极重礼数,于仪节一事又极其拘泥,以致礼部所定的规矩哪怕最细微的一点有所遗漏,也被视为一种罪过。用名帖拜会,在我们这里是近世讲究的一种时尚,在中国却已通行了好几千年;而一位中国客人的品级,从他名帖的大小、颜色与花饰上立刻便可断定,而这三者又都随所拜会者的品级而各异。直隶那位老总督送给钦使的名帖,其大红纸之多,足够裱满一间中等屋子的四壁。

第五章朝廷的礼俗与游乐,外国使臣的接待,皇帝的品性与私生活,宦官与后宫

内容提要:朝廷品格总述。——宫苑诸建筑。——马戛尔尼勋爵自述觐见始末。——皇帝万寿节庆典。——傀儡戏。——喜剧与哑剧。——角抵。——幻术与烟火。——据一部手稿日记所记荷兰使臣的接待与款待。——中国戏剧现状之评论。——其戏中一出奇特的场面。——粗鄙不雅的搬演。——乾隆生平与品性略述。——失手一击致其子于死。——自以为不死之身。——鞑靼入关之际宦官的势力。——其今日的境遇与职司。——皇帝的正宫、诸妃与嫔御。——皇帝崩后如何处置。

我既已把中国各等人的社会状况勾勒如上,朝廷的大致品格与气象也就不难想见了。正如马戛尔尼勋爵所恰切指出的,那是「炫耀的殷勤与骨子里的猜疑、繁缛的客套与实在的粗野、虚浮的曲意逢迎与实实在在的乖戾,奇特地混杂于一处;凡与朝廷相干的各衙门无不如此,只是各衙门堂官的个人性情能使之略有增减罢了。至于我们的举止中所特有的那种真正的礼貌,在东方人身上是不能指望的——只消想一想他们素来看待社会中女性那一半人的眼光,便可知其所以然。」诸位大臣在各部院日日相见,私下里是否有时也放下公开场合彼此相待的那副拘谨仪容,我不能说;但在朝上,他们总是一丝不苟地守着某些定式与措辞,其斟酌讲究,仿佛素昧平生一般。我们的两位朋友、同僚王大人与乔大人,在宫墙之内相遇时,彼此照帝国仪注所定行礼如仪,屈膝俯仰,一一做足——在我们看来实在滑稽之至。

不过我疑心,这些人彼此间但凡有几分交情,有时也未尝不享一享宴饮之乐。我们那两位可敬的陪同官在广州遇见一位旧相识,是福建某城的知府。此人在江上一艘华丽的游船中设宴款待他们,我也受了私下之邀前往。进得大舱,只见三位先生各有一名年轻女子在侧,衣饰极其华丽,两颊、嘴唇与下颏都涂着浓浓的胭脂,脸上与颈上其余的地方则敷着一种蜡脂调成的白粉。每位女子各奉一杯热酒为我接风,自己先啜一口以为劝饮。席间菜肴之多、之杂,为我在这个国家所仅见;女子们吹笛度曲,唱了好几支小调,不过无论歌喉还是丝竹,都没有什么动人之处。这一晚我们尽欢而罢,毫无拘束与忌讳;临别时,王大人特地嘱我,所见之事千万不可声张——想来是怕同僚责他们不知谨慎,竟让一个蛮夷亲眼看见他们放浪于礼法之外的时刻。那艘船与那几位女子,据说都是为这一晚雇来的。

朝会之日,文武大员及其随从多得难以计数,个个身着最华贵的绸缎,绣着最鲜明的颜色,织入金线银线;他们排班列位、进退周旋时的那份秩序、肃静与庄重,是这等场合中最令人注目的景象。

这种亚洲式的沉稳堂皇,只在若干固定的节庆上才铺陈出来:其中最要紧的是皇帝的万寿节、元旦、亲耕之礼,以及外国使臣的接见——他们总设法把使臣安排在这几个节庆中的某一个到场。万寿节被认为是最盛的一次,其时鞑靼诸王公与藩属之长,以及文武两班的要人,都须到场。

出于日后将要说到的种种政术上的考虑,皇帝除这类场合之外,绝少在他治下的中国臣民面前露面;即便露面,也限在宫墙之内,百姓一概不得入内。与其节用禁奢的法度相称,皇帝的排场在外观上也并无多少豪奢华美可言。构成宫殿的建筑及其内部陈设,若把连平民屋舍上都有的彩绘、贴金与油漆除开,同样毫无多余而昂贵的装饰。凡是听信传教士与某些旅行家对北京与圆明园诸宫殿那些辞藻纷披的描写的人,一旦亲眼看见,必定大失所望。这些建筑与这个国家的寻常民居一样,都照帐篷的样式做成,其所以称得上壮丽,只是与别的房子相比、并且因其数目众多——这数目确乎足以自成一座城了。它们的墙比寻常屋舍高些,木柱粗些,屋顶极大,各处所施的彩画与贴金也更多样;然而没有一座超过一层,而且杂厕于、环绕于一片寒伧鄙陋的矮屋之间。曾有作家说,英王在圣詹姆斯宫的居处,比欧洲任何一位君主都寒素。若要我把中国的某些皇宫比之于欧洲某一处王家居所,那自然非圣詹姆斯宫莫属;然而圣詹姆斯宫的房间、家具与种种便利,虽已如此不堪,却仍远非中国的任何宫室所能企及。中国宫中的石地或土地,有时固然铺着英国呢制的地毯,墙上也裱了纸;可是窗上没有玻璃,屋里没有火炉、壁炉或炉栅,没有沙发、写字台、枝形吊灯与穿衣镜,没有书橱、版画与油画。床上既无帐幔,也无被单;壁龛里砌一条木榻或一方砖台,上面依时令铺席或铺褥,放着硬枕或垫子;门则多半以竹篾编的屏扇代之。一言以蔽之:法国王朝之世凡尔赛宫中大臣们那等狭陋的居处,比起中国皇帝的首辅在京城与在圆明园所分得的房舍来,简直算得上王侯的宫殿了。

遇公事到朝,每位朝臣独自在自己那间小屋里用饭,一张小方桌上挤满了盛饭的碗与各样炖菜;没有台布,没有餐巾,没有刀、叉、匙,只有两根小棍——或者说豪猪的刺——权充这些便当的器具。他把碗端到下巴底下,用这两根棍子把饭拨进嘴里,再从汤里、炖菜里夹起肉块。这一顿孤食用毕,他多半就躺下睡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多疑的政府之下,若有人结伴聚会而为人所知,人家便会猜想他们的用意不止于宴饮而已;正因彼此猜忌、互不相信,聚饮之风始终未能成为常习。

新近的荷兰使臣既然对中国人所要求的一切屈辱礼节一概欣然照办,又常驻京城,因而比英国使团得到更多机会观看朝廷的礼俗与游乐。以下我便借用一位随该使团同行的年轻先生所记日记中与此相关的部分,其观察之确实是可以凭信的。他所记元旦节庆的情形,加上马戛尔尼勋爵关于觐见与万寿庆典的叙述——承勋爵雅意,允我从其日记中摘录——再加上我本人在圆明园宫中的见闻,合起来足以使人对这位中国大君主的仪制、逸乐与游娱,得一相当准确的认识。

勋爵记道:「九月十四日凌晨四时,我们在王大人与乔大人的护送下动身赴朝,一个多钟头便到了,因为自我们的馆舍到那里不过三英里光景。我们在园门下轿,从那里步行至御营,被引入一座为我们预备的宽大而体面的帐幕,就在皇帝的帐幕一侧。在那里等候约一个钟头,鼓乐之声宣告皇帝驾临,我们便出帐前行,立于绿毡之上。他坐在一乘敞开的肩舆里,由十六人抬着,随行的官员执旗、执仗、执伞盖者甚众;他经过时,我们以单膝跪地致敬,所有中国人则照例俯伏于地。他一登上宝座,我便走到帐门前,双手捧着一只饰满钻石的大金匣,内藏国王的书信,从容步上宝座的台阶,把它亲手交到皇帝手中;皇帝接过,转授给大臣,由大臣安放在垫子上。随后他把「如意」——即太平康宁的信物——作为回赠我王的第一件礼物赐予我,并表示希望我的君主与他永远和睦相亲,往来不绝。那是一块微白的、状如玛瑙的石头,或许是蛇纹石,约一英尺半长,雕镂精巧,中国人极为珍视;但在我看来,此物本身并无多大价值。

「皇帝接着又赐我一柄绿色蛇纹石的「如意」,寓意相同;同时极和蔼地收下我所呈的一对镶钻珐琅怀表,看了看,便递与大臣。

「斯当东爵士——他既已被任命为全权公使,以备我身故或离任时代行其职,我便以此身份把他引见——这时上前,照我方才的样子单膝跪地,呈上两支精致的气枪,也得到一柄绿石「如意」,与我所得的大致相仿。同时又有礼物分赐我随行的诸位先生。随后我们从宝座的台阶上退下,在皇帝左手一席之旁的垫子上坐定。鞑靼诸王公与朝中大员也同时按各自的品级在别的席上就座,个个穿着与其品级相称的礼服。诸席随即揭去覆盖,露出一桌盛宴。皇帝从自己的御案上赐我们几样菜肴,并赐酒若干——中国人称之为酒,却非取自葡萄,而是用米、草药与蜜蒸馏或提炼而成的。

「约莫半个钟头之后,他召斯当东爵士与我近前,亲手各赐一杯热酒,我们当即在他面前饮下,只觉甚是甘美熨帖,因为那日清晨又冷又湿。他问起我的君主春秋几何,听我告知之后,说愿他享年能如自己一般——其时皇帝已八十三岁。他的仪态庄重而又和易谦挹,对我们的接待极其优渥,令人满意。

「上菜与撤席的秩序井然,分毫不乱,整套仪节办理得肃静庄严,颇有几分像在举行一桩宗教的秘仪。

「这一日在场的还有大彻(即白古)来的三位使臣,以及西南方卡尔梅克人的六位回教使臣,不过他们的仪容都不甚堂皇。典礼历时五个钟头,其间在皇帝帐前相当远处,搬演了角抵、翻跟斗、走索等等杂技,还有戏剧的演出。

「九月十七日是皇帝万寿之日,我们凌晨三时便由王大人、乔大人及素日随侍的人等陪同赴朝。我们在宫苑入口处一座大厅里歇息了约两个钟头,有人送来果品、茶、热牛乳与别的点心。最后有人通报庆典即将开始,我们立即下到园中,只见众大员与官员都穿着朝服,在御幄之前列队。皇帝并不露面,仍隐在屏风之后,我想他在那里既可从容观礼,又不受搅扰。所有人的目光都朝着众人心中皇帝据座之处,仿佛急不可待,只等这一日的礼拜开始。远处传来缓慢庄严的乐声、闷响的鼓与低沉的钟;——忽然乐声止息,万籁俱寂——继而又起,中间以短暂的停顿相间;停顿之际,有几个人在帐前的台口来回穿行,像是在预备什么惊人的大场面。

「终于,人声器乐的大乐队以全副和声骤然奏起,满朝之人立时向这位看不见的尼布甲尼撒匍匐俯伏,而

「他则深藏于云中的帐幕,

暂时寄迹于其间。」

「那乐章可视为一种万寿颂或国家的圣歌,其反复的主句是:『普天下的居民啊,俯下你们的头来,在伟大的乾隆面前俯下你们的头来,伟大的乾隆。』于是在场的中华大地上的居民,除我们之外,每当合唱再起,便一齐俯首,五体投地。说实在的,我相信无论古今何种宗教,对神明的祈求都不曾有过比这一早上献给这位中国皇帝的幻影更强烈的外在崇拜与敬事之状。照朝廷的仪典,皇帝的万寿节便是这样庆祝的。我们整日不曾见他一面;我想他的大臣们也不曾近他之身,因为他们似乎是与我们同时退去的。

「我们随首辅与皇帝派来陪侍的其他大员在园中游览,途中在一处宫室受款待,进了些小馅饼、咸味小菜与别的可口菜肴,还有果品、蜜饯、牛乳与冰水;我们方才离席,便有一队黄色的匣子或抽屉在我们面前依次抬过,内装绸缎与瓷器若干件,据说是皇帝赐我们的礼物,我们因此在它们经过时躬身致谢。我们又看了一出中国的傀儡戏,与英国的傀儡戏相去无几。里面有一位被囚在城堡中的落难公主,还有一位游侠骑士,与猛兽恶龙搏斗之后把她救出,与她成婚;也有婚宴、比武与骑士的竞技。除此之外,另有一出滑稽戏,其中几个角色颇像潘趣和他的妻子、班德米尔与斯卡拉穆奇,都是戏中的要角。据说这傀儡戏本是后宫女眷的玩意,此次特地调出来款待我们,算是格外的礼遇;其中一场演得极得我们陪同官的喝彩,我听说那是宫中最受赏识的一出。

「九月十八日早晨,我们应皇帝之邀再度赴朝,去观看为万寿节而演的中国喜剧与别的娱乐。戏在八时开演,一直到晌午。皇帝坐在正对戏台的宝座上,戏台向池座里伸出颇远。两侧是包厢,既无座位,也无隔断。女眷安置在上层,躲在花格窗之后,这样便可观剧而不为人所见。

「我们进去不久,皇帝便召斯当东爵士与我近前侍立,极其和易地对我们说:我们不必因见他这般年纪的人还来看戏而诧异,因为若非像今日这样极特别的场合,他是难得到这里来的;想到他疆域之广、臣民之众,他实在匀不出多少工夫来消遣。我在答话的转折处设法把话题引到使命上去,他却似乎无意深谈,只交给我一只古旧的日本漆匣,匣底放着几块玛瑙与别的中国人、鞑靼人极珍视的石头,匣面上是一本他亲笔书写、亲手着色的小册子,嘱我转呈我的君主,以为友好之证,并说这只旧匣子在他家中已有八百年了。他同时也赐我一本他亲书亲绘的册子,还有几只盛槟榔的荷包。他同样赐了斯当东爵士一只这样的荷包,又赏了使团别的先生们一些小礼物。此后又有绸缎与瓷器若干件分赐鞑靼诸王公与朝中重臣,看去似乎并不值钱,而他们领受时那份卑谦与感戴之状,却是竭尽所能地做足了。

「戏剧的演出花样繁多,悲喜兼备;接连演了好几出彼此各别的戏,相互之间看不出有什么关联。有些取材于史事,有些则纯出杜撰;一部分用宣叙的念白,一部分用歌唱,一部分用寻常说话,全无器乐相伴,却满是厮杀、凶案,以及戏剧中常见的种种情节。压轴的是那出大哑剧;从它所博得的赞赏看来,我想是被视作匠心独运的头等杰作的。就我所能领会的而言,它像是在表演海与陆的联姻。陆地展示她种种的财富与出产:龙、象、虎、鹰、鸵鸟,橡树、松树与别的各色树木。海也不甘落后,把他辖境内的富藏一并倾泻到台上:鲸、海豚、江豚、巨鲲与别的海怪,此外还有船只、礁石、贝壳、海绵与珊瑚,一概由藏在里头的伶人扮演,各各把本分演得烂熟,摹拟得惟妙惟肖。这水陆两军先各自绕场巡行了好一阵,最后合而为一,结成一队,来到台前;几番进退之后,向左右分开,让出地方,好让那似是统领的鲸摇摇摆摆地上前来。它在正对御座之处站定,从口中向池座里喷出好几吨水,转眼便从地板的孔隙中漏尽了。这一喷博得满堂彩声,我身旁两三位大员还特地要我留意,一面连声说道:『好,顶好!』——即『妙极,好看极了』。

「下午一时前不久我们退了出来,四时又回到朝中,去看晚间的娱乐。这一场在大帐——即我们初次觐见皇帝之处——前面的草地上演出。皇帝在我们之后不久便到,升了宝座,传令开始。这一回有角抵、有舞蹈、有翻筋斗与摆姿势的杂耍,在我们看来格外笨拙别扭,因为演者大都穿着中国的服色,而这服色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便是一双厚重的绵靴,靴底足有一英寸厚。不过角抵之人似乎颇为在行,凡好角力之技者看了都觉大可解颐。

「有一个童子爬上一根三四十英尺高的杆子或竹竿,翻了几个花样,又在顶端做出种种姿势来保持平衡;然而其技远不及我在印度屡屡见到的同类表演。

「又有一人仰卧于地,把脚、小腿与大腿自腰间垂直竖起,与身躯成一直角。脚底上放着一只空的大圆缸,约四英尺长,径二尺半至三尺。他这样顶了一阵,让缸平着不住旋转,直到一位看客把一个小男孩放进缸里;那孩子在缸口摆弄出各种姿态,又爬出来坐在缸顶上。接着他站起身,随后仰面平躺,又翻身俯卧,如此这般变了上百个花样,最后跳到地上,替下了他的搭档。

「随后有一人上前,在两只靴上各缚三根细棍,取六只径约十八英寸的瓷盘,各以手中一根小小的象牙杆顶着,先旋转一阵,再一只只放到上述六根靴棍的尖上,那些盘子始终转个不停。他又用左手拿两根小棍,照样在上面顶起盘子,右手的小指上再顶一只,于是同时有九只盘子附在他身上,一齐旋转;不过几分钟,他又一只只取下,整整齐齐地摆在地上,毫无一丝停滞或失手。

「同类的花样还有许多,但我所见的,没有一样比得上萨德勒井剧场的翻筋斗、走绳、踏索与顶草之技;我也不曾见到有休斯与阿什利马戏场那样的马术,虽然我向来听说鞑靼人调教驯练马匹的本领极为高明。压轴的是烟火,在某些地方超过了我平生所见的任何同类之物。论堂皇、论壮丽、论花样之多,我承认不及我们在巴达维亚所见的中国烟火;但论新奇、论洁净、论构思之巧,则远胜之。有一件机关我极为叹赏:一只五英尺见方的绿匣,用滑轮吊到离地五六十英尺高处;匣底做得可以骤然脱落,于是匣中所藏的二三十串灯笼便自里面垂下,一层层次第展开,最后汇成至少五百盏之多,每一盏里都点着一团颜色美丽的火焰,光明灿烂。这一番灯笼的垂落与舒展(在我看来是用纱与纸做的)重复了好几次,每一次的颜色与形状都不相同。两旁另有一排较小的匣子与之相应,也照样开启,放下一片巨大的火网,其中分出种种形状与大小的格子:圆的、方的、六角的、八角的、菱形的,光亮如新磨的铜,随风每一起伏便闪烁如棱镜所分之电光。中国人有以种种颜色为火着衣的秘诀,这一层的确似乎是他们烟火之术的一大长处。全场以一座火山收束,也就是一次总的爆发:日轮、星斗、爆竹、跳火、鞭炮、火箭与火榴弹一齐放出,事后一个多钟头里,园中都笼在一片呛人难耐的烟雾之中。这些娱乐进行之际,皇帝屡屡赐我们各样茶点,凡自他而来的,按朝廷的礼数都非吃不可,尽管我们不久前才用过饭。

「中国朝廷的品味与雅致,我们纵使评价再低,——其最精致的娱乐似乎主要就是我方才所描述的那些,再加上早晨那几出拙劣的戏,——然而也须承认:整个场面所生的总体效果之中,确有几分宏大而摄人的气象。皇帝本人端坐在前,登其宝座,满朝大员与官属穿着礼服随侍左右,有立者,有坐者,有跪者,卫士与执旗者则数不胜数地立在他们身后。全场严守死一般的寂静,自始至终,无一人出声,无一声笑。」

英国使臣在满洲鞑靼之地热河的行宫中,于皇帝万寿节的几日间所受的接待与款待,大致如此。以下我再就荷兰使臣所受的接待,以及元旦节庆时的种种娱乐,据上文提到的那部手稿日记,略述一二。

这位记日记的人说:他们越走近帝国的都城,越发惊讶地发现:路程愈前,百姓的境况与地面的景象便愈显得贫苦凄凉;泥筑的与劣砖砌的屋舍都在坍作尘土,庙宇倾颓,泥塑的神像被毁,碎块散落一地,而一境之内人烟稀少。次日他们进了北京,却又被撵了出来,安置在城外关厢一处像是马房的所在。从那里,他们被吩咐仍穿着旅途中的旧衣前往宫中,因为行李尚未运到。他们乘坐的小车,破败失修的程度与他们的衣着不相上下。他们就坐在车底板上,并无座位,在宫墙之内足足等了一个钟头,只为让人把一间空屋打扫出来接待他们。在那里又待了些时候,才有人搬进几块木板,上面摆着若干碗用各式做法炖出来的鱼肉。这一餐用毕,头一天的进见便就此结束。

次日清晨五时,他们又被召入朝,引进一间与前一日相仿的小屋,屋中一无陈设。天气奇冷,寒暑表在冰点以下好几度,使臣们央求那些人生一点火;过了好一阵,火才送进来,送时还不忘让他们明白:这是格外的恩典,因为照中国的规矩,凡外国使臣一概是在露天等候皇帝驾临的。

皇帝终于露面了,由八个人抬着一乘黄色的轿子。轿子将近使臣与随员站立之处时,赞礼官吩咐他们跪下,并教头一位使臣以双手把盛着致皇帝国书的金匣高举过顶;次辅随即上前,从他手中取过国书,转呈皇帝;同时又吩咐他们以头触地九次,以谢中国皇帝对他们的优渥接待。

此礼既毕,他们奉命随皇帝的轿子而行,一直抬到园中一处池塘或水池之畔,其时水面已冻。皇帝从那里坐雪橇被拖到冰上搭起的一座帐幕里,使臣与随员则被引进一间肮脏的棚屋,比猪圈也强不了多少,让他们坐在一条石灰砌成的长台上;因为这屋子与前一日关他们的那间一样,一无陈设。有人告诉他们:稍候便有吃的送来。他们向陪同官抱怨说,他们平素用饭不是这样的坐法,也不以为这等房舍与他们忝居的身份有丝毫相称之处;过了一会儿,便被引到另一间屋里,其实比头一间也好不了多少,只是略摆了几张旧桌椅。烛台是小小的木块,蜡烛用两枚钉子钉在上面。上来的是几碗炖肉;另有一对鹿腿,作为御膳房下来的珍馐,并不用盘子盛,中国人就那样撂在光秃秃的桌面上;而为这一份皇恩,他们还须照例屈膝,九次俯伏于地。

范罢览在他本人或其友人于巴黎刊行的那部日记中,对他们如何得沾御膳,有一段奇特的记述:「肉是一小块肋条,上面的瘦肉还不到半英寸厚,一小块肩胛骨,几乎不带什么肉,此外还有四五块羊背或羊腿上的骨头,看去像是已经被人啃过的。这一堆令人作呕的东西盛在一只肮脏的盘子里,与其说是给人进的点心,倒不如说更像是犒赏一条狗的美餐。在荷兰,连最下等的乞丐在收容所里所得的一份,也比这干净些;而这竟是一位皇帝对一位使臣表示尊崇的方式!说不定这还是皇上吃剩的呢;若是如此,照中国人的看法,那便是恩宠的极致了,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就有幸把皇上已经开始剔的骨头替他剔完。」

这几位荷兰先生既厌恶那地方的寒伧龌龊,又厌恶那些人的骄矜傲慢,这时反倒与自己那身寒酸的旅途旧衣言归于好,觉得对付这样的场合已经绰绰有余了。

这一顿「雅宴」用毕,当日的娱乐便在冰上开场。皇帝乘一种由四条龙的形象承托的雪橇出现。这架机关由好几位大员推挽而行,有的在前面拉,有的在后面推。四位辅政大臣也各乘雪橇,由品级较低的官员在冰上拖着走。不多时,成群的文武官员纷纷登场:有乘雪橇的,有踏冰鞋的,也有在冰上踢球的;谁抢到了球,皇帝便有赏赐。随后把球悬在一种拱门上,若干官员踏着冰鞋经过时,弯弓射之。他们的冰鞋在脚跟之下截断,前头则翘起成直角。或是因为这样的形制,或是因为踏者不精,他们总不能骤然停住,每逢临近冰缘、或是奔向皇帝所在的那一边,便一个压着一个地跌成一堆。

离开此处,他们被抬着穿过几条狭窄的街道,两旁尽是不堪的屋舍,与宫墙的巍峨恰成惊人的对照。他们被引进这类屋子中的一间小房,几乎一无陈设,为的是向首辅、大学士和珅致意;只见他盘腿坐在一张藤屉的矮榻上。在这位幸运的宠儿——其后来的下场我日后还有机会述及——面前,他们不得不屈膝下跪。他像一位地道的中国首辅那样,把一切可能引到正事上去的话头一概绕开,只跟他们谈路途之远,惊讶他们衣着这般单薄如何耐得住严寒,诸如此类泛泛之谈,其实毫无意义。辞了首辅,他们又去拜会次辅,见其居处也是一般模样;此后便回到城中自己那寒陋的寓所,心中反倒宽慰了些——因为一比之下,这名满天下的帝国的两位首辅原来就住在那样局促可怜的小屋里,而皇宫围墙之内的正中央,他们所见的又是那般鄙陋的棚舍。这一日的所见所历,在来客心中留下的印象是彻底的惊愕:一切竟与他们素来所听闻的期待恰恰相反。

翌日凌晨不到四时,他们又被小车拉到朝中;在与前一日相仿的空屋里等了约五个钟头之后,有两三位大人来看他们,态度却疏远、轻蔑而傲慢。我所引的这位荷兰日记作者说:「我们又一次有机会领教了:皇宫的建筑中壮丽与寒伧的对照,与宫中之人身上骄矜与卑琐的对照,都同样令人诧异。」

这几次会见之后,他们得以在寓所歇息了一两日;但一位官员奉皇帝之命送来一袋葡萄干,他们便须照例以九次俯伏叩谢。又一回,御膳房送来一点点心,同样要行这一套礼。总而言之,无论在寓所还是在宫中,中国人是一定要他们时时刻刻把叩头之礼——即屈膝俯伏的仪节——操演不辍的。

正月二十六日,使臣接到通知:皇帝将赴天坛祭告天地之神,望他们随班恭迎。他们于是从凌晨三时起在道旁等候至六时,天寒彻骨,华氏寒暑表低于冰点十六度;皇帝终于乘轿而过,他们照例俯伏叩拜,然后回寓。

次日清晨,他们又被要求于同样的早时前往同一处,恭候皇帝回銮,再行一遍那套礼。

二十九日,他们又被传去在道旁恭候,向经过的皇帝行礼;皇帝那日是往一座庙宇,即所谓「普陀拉」,一种寺院或僧舍,内有大批身穿黄衣的僧人聚居守戒;皇帝在那里举行了燔祭。这一套秘仪行毕,便取出礼物来赏赐使臣与随员,也赏给荷兰国王,计有小荷包、薄绸,以及一种粗料子,略似水手们所称的旗布;为答谢这一番皇恩,他们又奉命俯首至地。

三十日,有人告知他们:皇帝将驾幸圆明园行宫,他们须随驾前往;当然,皇帝经过时仍得照中国的规矩在道旁行礼致敬。

三十一日,他们由几位官员陪着遍游圆明园的园囿,见其建筑之繁富多变,园林与游赏之地布置之有品味,大为称心,即便在隆冬时节,也自有一种可喜的风致。在其中一处殿宇里,他们看见前一年马戛尔尼伯爵带来的那些礼物就存放在那里,与许多别的物件一并堆着,全不经心,大概是再也不会重见天日了。看来哈切特所造的那几辆精美马车——在伦敦也曾极费工夫做成,且为人所叹赏——在这里竟被随手扔在他们一辆寒伧笨拙的大车之后,而他们还偏要装作更中意后者。他们像小孩一样反复无常:玩具一经玩过便须抛开,另换新样;不过就这件事而论,倒不妨设想:把这两辆车有意摆在一处,正是要向欧洲人指明——中国人以为,凡他们能用更简单、更省费的法子办到的事,欧洲人那些炫耀的器物在他们眼里便值不得什么。

荷兰使臣与随员这时也要领教一番这个泱泱大国的宫廷娱乐与风雅消遣了。那些节目主要是杂耍人扭折身体的把戏、走绳,以及一种哑剧:剧中的主角是几个披着兽皮、四足着地的人,用以扮演野兽,另有一群穿着官员衣冠的男童去围猎他们。这场奇特的围猎,加上音乐与走绳,把皇帝哄得极其高兴,重重赏了演者。皇后与众女眷在屋子上层一种百叶窗似的东西后面躲着,听那咭咭的笑声,似乎也看得十分开怀。全场以各样烟火收束——虽然其时正当中午;在座的中国人散去时,看去对这些娱乐颇为满意。

二月四日适逢月食,使臣们得以在寓中稍事休息,虽然清晨很早便被传到宫里去过。皇帝与他的官员们整日虔诚祷告,求诸神不要让绕着月亮盘旋的大龙把月亮吞了去。虚惊既解,次日便设宴演戏,使臣们奉命到场。在一番幻术与稚气的把戏之后,当着满朝文武演了一出哑剧,意在搬演龙与月之战。这一战中有二三百名僧人,各执长竿,竿头悬灯,做出种种阵势,蹦跳腾跃,时而在平地上,时而又跳过桌椅,令皇帝陛下与满朝臣工大为畅怀,称心之至。

二月十五日,荷兰使臣离开北京,前后在京三十六天;其间几乎不曾有过一日安歇,隆冬之际寒暑表罕有高于冰点以下十度、十二度之时,他们却须在最不合时宜的钟点,随传随到地伺候皇帝与诸位大员;并且至少在三十个不同的场合,低首屈就那以头触地九次的屈辱之礼;而这般无条件的顺从,除了换来皇帝一句称赞——说他们那几套俯伏行得极好!——之外,在世上竟一无所得。最后他们不得不离开京城,自始至终未获准谈一句正事,甚至无人问过他们此行使命是何性质;中国人原是打定主意,一口咬定他们此来纯是向他们的大皇帝道贺的。

我所引的这部手稿,对种种哑剧的演出、幻术者与戏法人的把戏、杂耍人的技艺,都记述得极其详尽;但因其大抵与马戛尔尼勋爵所述在鞑靼之地演给英国使团看的那一类相仿,我便不再转述。就这一层而论,朝廷的品味与中国戏剧的状况,说到这里也就够了。

不过我疑心,自鞑靼入关以来,朝廷里的戏剧娱乐多少有些退化了。舞蹈、骑射、角抵与摆弄身段,更合乎粗野未文的鞑靼人的脾胃;而正规戏剧的唱腔与念白,则更合乎讲究礼数、失之柔弱的中国人的性情与气质。我之所以有此一说,是因为中国的大员家中极普遍地设有私家戏台,在那里款待宾客时,演的往往不是上文所说的那类戏法,而是正规的戏剧。我们一路穿行这个国家以及在广州的时候,曾多次受邀观看此类演出;既然照我们那位不朽诗人所说,「演戏的宗旨,从来如此,如今亦然,是仿佛举起一面镜子来映照自然」,那么略述这类演出,于本题或许并不算离题。

所演各剧的题材大半取自史事,而且多与远古之事相关;这种情形下,戏装便依中国古时的式样。也有搬演鞑靼入关之事的,但没有一出是根据那以后的史事编成的。评家所推重的仍是古剧。他们也有滑稽戏,其中必有一个丑角,其挤眉弄眼与市井俚谑,正如我们戏园里的丑角一样,最能博得满座的彩声。无论正剧还是滑稽戏,其中的对白都以一种单调的宣叙腔进行,有时也升高或降低几个音,用以表达激越或哀怨的语调。说话者每隔一阵便被尖利刺耳的音乐打断,多半是管乐;停顿之处则一律以一记轰然巨响填补,还有那震耳欲聋的锣来助威,有时又加上定音鼓。随后通常接一支曲子。在中国的戏台上,欢喜、悲哀、暴怒、绝望、疯癫,无不试图以歌唱来表现。我说不准:一位热烈推崇意大利歌剧的人看了中国戏,会不会觉得受了冒犯,因为它看去极像是对那种时兴的戏剧样式的一篇谐谑摹拟;而且中国的戏台上也不乏那种啭喉的歌者,关于他们是怎样一种人,据才思敏捷而极为有趣的马丁·舍洛克告诉我们,有位法国太太曾这样向她那位好问的小女儿解释:他们与男子之别,正如犍牛之与公牛。这类人在中国的戏台上确乎格外少不得,因为此邦的风俗禁止女子抛头露面。

「动作的整一」在他们那里得到了如此的保全,以至于竟全无换景之事;然而地点的变换却每每须由观众自行设想。为在这一层上助人想象,他们的处置办法也着实古怪。倘若须遣一位将军远征,他便骑上一根棍子,绕台走上两三圈,挥一挥小小的马鞭,唱一支曲;曲罢即戛然止步,重新念起他的宣叙腔,于是那一趟远行便算是走完了。布景之阙如,有时又靠一种极不合章法的手法来弥补:那与文法家所谓「拟人」恰恰相反,是把人当作物来看。譬如要攻打一座有城墙的城,便由一群兵士横贯戏台堆叠成一堆,权充城墙,攻城者从上头爬过去。这不免令人想起尼克·波顿的那些权宜之计:「总得有个人来扮墙」,还有「让他身上抹点石灰,或者泥灰,或者粗灰泥,好表明他是墙」。

台上出场的是何等人物,观众从来不必猜疑。正如古希腊的戏剧,以及仿效希腊而作的我们一切旧戏一样,剧中人都以适当的开场白自报家门,让观众认识。

至于动作的时间,一出戏有时竟包罗一整个世纪的事,甚至包罗一个长过这期限两倍有余的朝代;正是这一类荒唐之处,使伏尔泰把他所以为的《赵氏孤儿》的直译本,比作「莎士比亚那些被称为悲剧的怪诞闹剧」;然而这些「闹剧」,凡读得懂的人——他却读不懂——将永远怀着由衷的感动与喜悦读下去,而那时他的《中国孤儿》早已连他那些倾慕他的同胞也弃置不顾了。

马若瑟神父这篇不堪的东西——因为那简直称不上翻译——既无文采,又无情致,更无人物;不过是一连串违反情理、至少极不近情的事件织成的一块料子,只合哄小孩子取乐,激不起任何一种情感,除了对那些居然会赞叹此等作品的人的品味生出鄙夷之外。此剧的收煞,多半要仗一条狗来促成;不过这一段只是叙述出来,并不当场搬演——中国人的品味在这一点上还不至堕落到容许一只四足之物登台的地步。

此剧与另外九十九种合刊为一部书,被视为中国戏台上的典范之作;然而他们也像我们一样,抱怨时下风气堕落,偏好远逊于古人的近作。眼下中国的戏台上确乎什么样的粗口与淫秽都受到怂恿,这是实情。有一班较高明的戏子时常自南京到广州;在广州似乎颇得行商与别的富户的捧场。这类演出英国人有时也在座。他们的一出保留戏,因大受欢迎而常常搬演,其题材与关目之奇特,使我不能不略提一笔。一个妇人受人引诱谋害亲夫,趁其熟睡时以小斧砍入他的额头。他上场时眉上有一道大口子,鲜血汹涌而出,踉跄了一阵,唱着曲子悲叹自己的惨命,直到失血力竭,仆地而死。妇人被拿住,解到官前,判以剥皮之刑。此刑当场执行;到下一场,她登台时不但赤身,而且浑身皮肉尽剥。扮这个角色的人(是个宦者)身上裹着一层薄薄的衣壳,绷得极紧,又画得极像,活活现出一个被剥了皮的人那副令人作呕的模样;她就这般在台上歌唱——说得确切些,是哀号——将近半个钟头,以打动三个阴曹的恶神;那三位就像埃阿科斯、弥诺斯与拉达曼堤斯一样,坐堂审断她来世的命运。据告诉我的人说,再没有比这出叫座的戏更淫秽、更不雅、更令人作呕的东西了;倘若它也算「举镜以照自然」,那映出的自然也是最粗野、最鄙陋、最未开化的一种,与中国人所夸耀的道德、高度的文雅、精细的分寸与彬彬的外表全不相称。不过这也与他们实际生活中的别的行径一样,更加印证了我前面就其孝道所作的那一层观察;而那观察,除少数例外,或许可以推及他们大多数的民政与道德的制度,即:「这些东西存在于国家的格言之中,多于存在于百姓的心里。」话虽如此,一个中国人若看了《骷髅丑角》,以及近年来悄然爬上我们戏台的那许多演出——其中鬼魂、妖怪、流血的塑像都被拉来助长场面——大约也会生出同样的感想;因此,单凭「活剥妇人」这一出戏,我本来还不敢就他们的品味下什么一般的断语,若不是他们还时常搬演另一些在伤风败俗与淫秽上远为不堪的戏码:那些戏猥亵下流到如此地步、污秽到如此地步,以致在座的欧洲人有时被恶心逼得不得不退出戏园。这一类东西是不堪形容的;我也不知道还有什么舞台上的搬演可与之相比,除非是普罗柯比所记的、查士丁尼在位时罗马戏台上所演的西奥多拉那些不堪入目的丑事(原注十一)。凡怂恿这类东西的人,其心智之粗鄙必已沉沦极深,一切廉耻之念荡然无存。这些以及类似的景象,不妨算作把妇女摈斥于社会应有影响之外所结的恶果之一。

原注十一:见吉本书中论查士丁尼皇帝一节;又见《梅纳日语录》,内载普罗柯比一段极其非常的文字的译文。

要恭维北京朝廷的娱乐如何风雅精致,非牺牲真实与理性不可。其中源自鞑靼的那些,既不能与古时强悍的罗马人在竞技会上所展示的那种雄健敏捷的高贵较量相提并论;正如中国的正规戏剧,也经不起拿欧洲同类而较为柔和、却更为雅致合理的娱乐来衡量一样。诚然,据记载所传,罗马帝国衰微之际的舞台搬演,似乎与中国的一样粗野蛮荒。他们先是在巨大的圆形剧场里展示天地间罕见奇异的出产:树林中群鸟啁啾;洞穴里涌出狮、虎、豹与别的猛兽;平野上则布满象、犀、斑马、鸵鸟与非洲荒原所出的别的奇兽——一概聚拢在竞技场的周围。他们不以大地的丰产为满足,还要海洋也来向他们的娱乐纳贡。竞技场可以变作一片水面;最后,水陆二元素缔结姻缘,正如中国的戏台上一样,生出一族怪物,照那位拉丁诗人(原注十二)的描写,简直可与中国的怪物争雄:

「不独林中之怪,我辈得以寓目;

我更见海中之犊与熊相斗,

又见一种畜类,可当马之名,

而其形则不类。」——

非独山林之怪现于目前,

更见海牛与蓬毛之熊相搏,

并有海中之马,形体无状之族。——

原注十二:卡尔普尔尼乌斯。

一言以蔽之:中国人今日的娱乐,其性质大半不是稚气可笑,便是粗鄙不堪;相形之下,英国某个乡镇集市上偶尔演的那些把戏与傀儡戏,倒可算得文雅、有趣而合乎情理了。论手法之敏捷、论摆弄身段、走绳、骑术与竞技之力,他们远逊于欧洲人;但论烟火花样之繁多,则或许可以压倒全世界。除此之外,中国京城的娱乐看去都是低下琐屑的一类,既不合乎这个政府所矜持的庄重,也不合乎人们向来设想的此邦文明的程度。

那位老皇帝,正如他对马戛尔尼勋爵所说,是难得涉足这类消遣的。说实在的,考虑到当今这个王朝在位以来的种种情形,治理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生齿之繁几乎无从计数的帝国,其间所需的警觉与辛劳,实非常人所能想象;这一副担子,非得四位君主把全副光阴、全副才具、全副心力都投进去不可,方能成就他们长久治世中那番辉煌无匹的功业。乾隆年届八十三,衰迈之疾却极少缠身,望之犹如一位康健的六旬之人,行动亦然。他目光深黑,敏捷而有洞察之力;鼻梁略带鹰钩;虽已如此高年,面色仍然红润。我想他身高约五英尺十英寸,腰背笔挺。八十三岁的人虽已不复肥壮,也不复筋肉虬结,却不难看出他当年曾有过极大的膂力。他素来体质强健,其生活之有常,也不曾损及这份禀赋。他与所有满洲鞑靼人一样好猎,夏月之间从不荒废此事。他素有善射之名,论开弓之力,只逊于其祖康熙;康熙在遗诏中曾自夸能开一百五十磅之弓。

他心智的官能,也并不比他的体力逊色或迟钝。谋划征伐,构思之敏与执行之决相副,他仿佛能号令胜利前来。他对臣民,无论何时都显出仁慈好施的一面:蠲免赋税,遇荒歉则加赈济;然而对仇敌则同样睚眦必报、绝不宽假。他受不得约束,也受不得挫折,故而有时行事失之不公,用刑失之过苛。他易怒的性子曾一度给自己招来一场沉痛而久远的伤心事,据说与此相关的种种情由,在他心上笼下一层阴郁与忧悒,此后始终不曾完全消散。在位约当中年之际,他曾巡幸腹地。苏州府一城以美女著称——那些女子自幼被人买去,在当地教养起来,预备卖给富室——他在那里为一位姿容才艺都非同寻常的女子所倾倒,打算带回京城。皇后经由一名太监得知他这段新的情事,惟恐从此见弃,心绪抑郁到极点,接到消息后没几日便以一条绳索自尽了。皇帝听闻这一噩耗,痛悼不已,即刻赶回北京。他有一位儿子,是极可爱的少年,唯恐触怒父皇,心中颇为踌躇:究竟是穿重孝去见父亲——那可能被理解为对父亲的冒犯,因为母亲之死正由他而起——还是穿朝服去见——那又是对亡母之灵的不敬。左右为难之际,他去请教自己的师傅;那位师傅倒是地道的中国人作风,劝他两样都穿。他照办了,不幸的是,他把孝服罩在朝服里面。乾隆这时对亡后的情爱已然复萌,正深痛其惨死,一见儿子伏在脚下却不带孝,又惊又怒,以为他竟如此不孝,一时盛怒之下,狠狠一脚踢在要害之处;那少年缠绵数日,终因此而死。

他余下的四个儿子,没有一个分得他半分的信任与权柄;近年来,这些全都归了他的首辅和珅一人。他颇知宗教的本分,每日清晨必按时行礼。他在位之初曾立下誓愿:倘蒙上天许他治理天下满一甲子,即六十年,便当引退,把皇位让与继嗣;到了那一年,他果然虔诚地践了此誓。他信心之诚,从他在东鞑靼各处所修建并捐置的众多宏丽庙宇,也可略窥一二,其中以热河的普陀拉、即佛的寺院最为壮观。据说正因在位长久而多福,他晚年竟生出一个念头:以为喇嘛、或佛陀、或佛——这三者本是同一位——已然屈尊化身于他一身。马戛尔尼勋爵说:「这样的自负无论看去何等荒诞不经,我们从史册中却知道:即便最健全的识力,也会被顺遂所败坏;人的天性不以此世的福泽为足,有时还想预支来世的境地与福乐。倘若亚历山大不屑以低于朱庇特·阿蒙者为父,倘若许多罗马皇帝生前便强索祭坛与牺牲,倘若甚至在伊丽莎白女王之世,尚有一位英国贵人(原注十三)怂恿人相信他是天鹅的后裔,还在一篇献词里为这羽族的家谱受人恭维,那么乾隆有类似的痴念,便更算不得不可原谅了;因为这位君主在位之久、之乐,其数不可胜计的臣民对他俯首听命之驯,以及他身体之康健强固,迄今为止一直把那些最易提醒旁人自身的可怜与必死的情形,遮蔽在他的视野之外。」

原注十三:白金汉公爵。参看莎士比亚《亨利八世》第一幕第二场中关于此人的注释。

直到临终那场病之前,他无论冬夏,始终凌晨三时即起。他通常先服些提神之物以强健脾胃,随后到他的一处佛堂中行私人的礼拜。此后便批阅文武大员的奏报——这些人分驻各地,奉旨径直上奏于他,而不像从前那样先呈各部院。七时前后他用早膳,是茶、酒与糖食;用膳时便与首辅议事,就军国大计与之商酌或加指示,然后这些事才按常规呈到各所属的衙门去。接着他有一种朝见,通常由大学士、诸位大臣与各部院的堂官侍班。十一时又进茶点;公事既毕,他或在后宫女眷处消遣,或在宫苑中散步。三四时之间通常用正膳,膳后便退入内室,读书写字以自遣,直到就寝;就寝之时总以日落为准,绝少迟于日落。

他深信自己健康无恙,主要得力于早睡早起;这一层见解在我国早已成为一句格言,而格言大抵是有事实作根据的。已故的曼斯菲尔德勋爵多年来立有一条规矩:凡到堂作证的高年之人,他必询问其生活的具体方式,以便就长寿的缘由归纳出某种普遍的结论。他观察所得是:无论在饮食上纵恣还是节制,都推不出什么结论来;但这些人有一点是一致的,就是都起得早。

乾隆于一七九六年二月把中国的皇位让与他的第十五子、即今日的嘉庆,在位恰满六十年;一七九九年二月崩,享年八十九岁。

鞑靼人征服中国之时,发现朝廷的要职都由宦官充任,宫中尽是这一类人;其大半随即被黜,另择有才学的中国人补上。然而既已采用被征服者的法度与习俗,宫中照例设置的女眷便不能不维持下去;而其必然的后果,便是仍须留下若干宦官来看管她们。眼下各宫中宦官之众,或许与入关之时不相上下,只是没有一个在国事上得任有职守或有分量的差使。不过他们自以为远在平民之上;一串钥匙、一把笤帚,便足以使他们摆出十足官派的架子与骄横。

这些宦官分为两类。一类只去其势,以致终身不得为父之慰;另一类则须舍去男子的一切形迹。前者受托稽察、督理各皇宫的房舍、园圃与别的工程,须把这些地方收拾得整齐。传教士们所称的那一类「净身者」,则得以出入宫禁之内。这些人涂脂抹粉,讲究衣饰,与他们所服侍的那些女子一样爱娇作态——而服侍女眷原本就是他们的主要差事。最得宠的一个与皇帝同室而寝,以便随时听候吩咐;居此地位,他便有无数机会在主子面前中伤他所厌恶的人;朝中头等的大员因这类人而遭贬黜的例子,也不是没有。

住在宫中的宗室亲王、朝中的官员,以及在朝廷供职的传教士,对他们都是既憎恶又畏惧。传教士尤其觉得非得时常馈送礼物不可,有时还所费不赀,对皇帝身边的那几个更须如此。这几位先生身上若偶然带着一只表、一个鼻烟壶或别的什么玩器,而宦官竟屈尊赞了一句好,那就别无选择了:传教士立刻会意,只好求他赏收——因为他心里明白,要保住这份交情,唯一的法子便是与他分享自己的财物。若在这份礼数上有所疏漏,欧洲人便会大吃苦头。宫中掌管调校各座钟表的那位先生对我说:那位掌着各屋钥匙的老太监,常常夜里进去故意把机件弄乱弄坏,好让他费一番手脚、破一番钱财去修。这样的事一再发生,到后来他终于摸着了对症下药的门道;那法子虽然费钱,究竟比起他所经管之物老是被损、老是要修来,总还少些烦恼。

中国的宦官沾染了别国同类人所特有的一切恶习。宫中的宦官,无论是司门洒扫的一等,还是够格入内廷的一等,几乎没有一个屋里不藏着女人;这些女子多半是穷人家的女儿,从其父母手中买来,因而也就被视为他们的奴婢。人生境遇之中,再没有比给一个宦官作女奴更屈辱、更可悲的了;所幸在这个国家,女子的心智原本就不甚活跃。好几位传教士都向我担保此事不虚;便是对那些「净身者」,我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确是如此。掌管觐见大殿的那一位有一回带我到他的住处去,可是走到门口,他却请我稍候,说要先进去安排一下——其意思便是:等他把他那位女眷挪开。我向他点破这一层,他也丝毫不以为忤。他是宫中女眷最得意的侍从之一,自然属于「黑宦官」之列。此人是天下最反复无常的东西:有时极其殷勤健谈,有时又阴沉着脸,连嘴也不屑张一张;一旦他打定主意要生气,必定要施些小小的报复。我猜想他兼管着厨房,因为我们饭食的好坏与多寡,通常总随他的脾气而定。当钦使就觐见礼节提出条件一事的消息初传到圆明园时,他比平日更加乖戾,自以为想出了一着绝妙的报复。此前曾费过一番心思,把礼物在大殿中布置停当,务使满室生辉,各件都能显出最好的样子。这老东西存心要我们再添麻烦,把已经布置好的格局打乱,便要求把所有的东西都挪到殿的一头去。我表示不可,他便诈称已奉皇帝谕旨,无论如何总得遵行;而他为这番更动所举的理由是:「好让皇上从宝座上一眼便都看见,省得费事扭头。」

圆明园宫中这类人如此之多,使我住在那里极不自在。他们看去简直是被安置来窥伺我们行止的。我但凡想走出我们院落一步,必定有几个盯着我、跟着我;若执意走下去,只怕整座宫苑都要闹翻天。有一日我无意间误入一片丛林,那里像是通往女眷的住处;我没走多远,便听见林中几个尖利的嗓子在叫,一听就知道是宦官。他们四处寻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而我那位厨房里的老朋友更是无论如何劝不转——照他的说法,我这一冒失,险些害他掉了脑袋。

宦官与女子,是皇帝闲暇时仅有的伴侣。女子之中,只有一人位居皇后,其下是两位妃并其众多侍从,构成第二等;第三等则是六位妃并其侍从。这三等妻室之外,另附有一百名女子,通常称为他的嫔御,其实她们与前几等一样,同是名分内的编制。她们似乎属于同一类,地位也相当于古代以色列人的侍妾。她们所生的子女一概视为皇室的支系,但继位之权通常优先给予皇后所出的男嗣——倘若有的话。不过这件事全凭皇帝自择,他有不受任何牵制的权柄指定继承人,无论从本族之中还是本族之外。公主们通常许配给鞑靼王公与别的鞑靼显贵,极少、甚至从不许配给中国人。

新君即位之时,帝国中最有身份地位的人,若是自家女儿的姿容足以为她挣得嫔御名册中的一席之地,便自以为荣幸之至,运气之至;而一旦入选,她们便如欧洲某些国家的修女一般,注定终身住在宫墙之内。不过这样的命运,在中国于一切女子多少都是共有的,因而比起欧洲同样命运的女子来,倒还不算太可悯——在欧洲,人们认为一性理应享有与另一性同等的自由。况且中国的风俗准许父母或亲属把年轻女子卖给素未谋面的男子,事先并不征得她本人的同意;那么把她交到君王的怀抱里,也就说不上有什么苦楚了。在一个凡婚姻皆是合法卖身的地方,做嫔御的身份也并不带什么耻辱。君主一旦崩逝,他所有的女子都被迁到一处另设的屋宇,其名目若剥去比喻的外衣,便是「贞静之宫」;她们注定要在那里度过余生。

第六章语言文字、文学与美术、科学、机械技艺与医学

内容提要:以中国文字为象形之说实误。——哈格尔博士之谬。——语源比附之不足凭。——其例证。——中国文字的性质。——其难解与歧义。——一位著名古物学家的趣误。——习字之法。——口语。——满洲鞑靼字母。——中国文学。——天文。——纪年。——六十年一周的甲子。——地理。——算术。——化学技艺。——火炮与火药。——蒸馏。——陶窑。——丝织。——象牙。——竹。——纸。——墨。——印刷。——机械。——音乐。——绘画。——雕塑。——建筑。——英国使臣在北京的馆舍。——长城。——大运河。——桥梁。——坟茔。——自然哲学。——医学。——中国药典。——江湖郎中。——传染热病。——天花。——眼疾。——花柳病。——接生。——外科。——格雷戈里博士论中国人的医学知识。——威廉·琼斯爵士论中国人的一般品格。

假使关于中华民族之古老,除了他们语言的文字之外再无遗迹可寻、也举不出别的凭据,那么单凭这一项,也足以把此事断定下来。这种语言极富独创性,它与凡非直接自中国派生的任何民族的语言之间,都存在着巨大而根本的差异;无论就文字的形体、构造的体系,还是就其语法的习惯而言,都无法在地球上任何一种已知的语言里,寻出哪怕最疏远的一丝亲缘。然而有些著作家——其中不乏声望甚隆者——竟以为在中国文字中可以窥见某种关联,足以上溯到古埃及遗物中那些象形的或神圣的铭文;另有人则以为它是象形文字的一种变体,每个字都是它所要表达的那个观念的符号或概括的形象,换言之,是所欲表现之物的抽象描摹。为给这种意见张目,他们颇费巧思,拣出寥寥数例:于此处添一笔,于彼处减一笔,化直线为曲线,化方形为圆形,于是勉强弄出个什么来,与那字所传达的观念之物或图像略略相近。例如「田」字,表「耕作之地」,他们便以为是一块围起来、犁成垄沟的地的图形;不巧的是,这个国家根本没有围起来的田地。「口」字表「口」,他们以为与那器官极其肖似;「上」「下」二字,分明标出这两个方位;「人」字表「人」,照他们的看法显然是人形的简笔;然而同是这个字,横上加一笔便成「大」——顺带一提,这个形体反倒更近于人形,如今是既有腿又有臂了——所表的却是「大」这一抽象的性质;再加一笔而成「天」,便是物质的、可见的「天」。要在这几个字与「人」之间找出类比来,已非易事;要在它们中任何一个与表「狗」的「犬」字之间寻出亲缘,就更难了。

诚然,某些古体字至今尚存,其中确曾采用实物的粗略形象:例如以一圆圈表日,以一新月表月;但这类写法似乎只用作简略的记号,正如我们的历书与天文推算中至今仍以这样的符号标示这两个天体一般。中华之国也写作「中」,即于一方框正中竖贯一笔,这大约合乎他们以大地为方、而中国居其中央的观念;就这几例而言,尽可以看作所表之物的符号。同样,一、二、三这几个数目写作「一 二 三」,也是自然而然会想到的写法,用于此事之便利不下于——或许还胜过——任何别的写法;而第一列数目字终于「十」(依各国以手指计数的通例,本当如此),右手食指按在左手小指上的那个动作本身,便会提示出一个竖十字的形状「十」,以为数目十的符号或表记。

在此我不能不提一提哈格尔博士的一部著作,他题之为《中国文字基本字解》。书中他提出了一个极其离奇的论证,要凭古罗马人与中国人所用数字之形体与读音的相似——那相似本是他自己想像出来的——来证明两个民族之间的类同。他说,罗马人以相应数目的竖画表一、二、三,中国人则把这些画横放,作「一 二 三」。罗马人以一斜十字表十,中国人则以一竖十字「十」表之。数字构成上的这点相似,本是最简单最自然不过、几乎举世各族都采用了的写法,若据此断定使用它们的民族必定在某个时代彼此有过往来,这一点巧合未免太单薄了。然而博士似乎当真这么想,并且接着说:罗马三个主要的数字,即一、五、十,在中国语中的读音与它们在罗马字母中的读音相同。此说虽巧,却不确。诚然,「一」与「五」在中国语中的读音,大约也就是那两个字母在古罗马字母表中所得的音;但说到「十」,他说中国人读作「谢」,则全然弄错了:「十」字在北京读如「施」,在广州读如「萨」。博士之所以致误,看来是因为查阅了某部中葡对照的字汇,而在葡萄牙文中,那个字母读如我们的「诗」母。不过,纵然把两族所用某些数字在形体上、另一些在读音上的相似完全承认下来,那也断断不能据以证明什么,充其量只是偶然的巧合而已。

自绕过好望角以来,最早关于中国的记述出自葡萄牙传教士之手,而中国的专名至今仍沿用那套字母拼写,这就把好几位语源学家引入了大错:不独在那个十字形的字母上,尤其在词末的鼻音与词首的喉音上更是如此;前者实读作「昂」,后者则带强送气,读如「诗」。于是本朝第二位皇帝的名号,在欧洲几乎一概写作「堪希」,而在中国则一概读作「康熙」。

这位博学之士下一处臆断更为不幸。他说,罗马人以把那个十字形的数码一分为二来表其「五」,中国古文的「五」字也正是把那十字夹在上下两横之间(原书此处印有该字形),仿佛表示十已中分为二。博士似乎忘了,他这里所摆的十字是罗马的形状,并非中国人所写的形状;况且把一物夹在两道横线之间就算「一分为二」,这法子也实在奇特;然而学者们一旦要立一套体系,对荒谬之处是很少肯罢手的。中国「五」字写作「五」。

在一切推论之中,由语源比附得来的恐怕最靠不住。倘若容这类比附有几分分量,那么以中国口语的性质而论,要指出它与地球上任何一族语言的亲属关系,都不是什么难事。它全然是单音节的,每个字或收于元音,或收于流音,同时又缺了我们字母表中若干字母的音,因而它所能供给的不同音节必然不会太多。事实上三百来个音节,差不多已是欧洲人的舌头所能读出、耳朵所能分辨的极限了。于是同一个音必定有极多的义。譬如「青」这个音节,实际上由五十一个不同的字来表示,各有互不相干甚至相反的意义;然而若因某种语言中恰好有一个词音近「青」,而其义又与那五十一义之一相去不远,便要据此证明该语言与中国语的暗合,那就荒唐透顶了。

希腊语中满是「中国词」。希腊语的「狗」,在中国语中作「狗」,又作「犬」,所指同是此兽;希腊语的「好」,与中国语表同一性质的「好」相去不远;希腊语的冠词,离表「他」或「那个」的「他」也不算远。希腊人与罗马人都不难在「我」(有时读作带鼻音的「俄」)中认出自己的第一人称代词。意大利语表肯定的那个字,与中国语表应允的「是」也够接近了。法语表池塘的那个字与中国语的「塘」,同指池塘湖泊,几乎一样;两家的否定词也相去不远。拉丁、法、英三家表「法」的字,与中国语的「律」「例」相比照,在语源探究者看来更是铁证如山的类比。英文表容貌的字与中国语表同一意思的「面」毫无二致,我们的「鹅」说不定也是取自他们的「鹅」。唱歌是「唱」,与我们表吟咏的那个字极其相近。中国人称猫为「猫」,霍屯督人也如此称呼。马来语中「知道」是「道」,中国语表同一动词的单音节也是「道」,只是会话中他们通常用复合的「知道」,而这两个字单用时意思也差不多。苏门答腊人称母亲为「毛」,中国人则说「母」。多少由语源比附而下的结论,其根据之单薄,正不过如此。倘若我没有记错,极富巧思的布赖恩特先生便把英文表「门」的一词说成是印度语「山口」(两山之间的隘口)的派生。为我们这个小小的单音节词跑这么远去寻根,未免太过了。我们何不同样有理地把英文表「浅」与「沙洲」的字取自中国呢——那里的「沙潦」正是指一片时而为潮水所淹的平沙。有一位著名的古物学家力图在中国语与爱尔兰语之间建立起相似之处,结果闹出几个可笑的错误,往往只因他把他所查阅的那部用欧陆字母拼写的中国语字汇中的字母,当作照他本国的读法来念(原注十四)。

原注十四:凡有意在中国语与他种语言之间作语源比附者,或许会觉得下表有趣。我在此开列一小份中国语词汇,所取的都是造化中最触目之物、若干博物之学的题目,以及因通行而为大多数民族所熟悉的物事——这几类词最有可能保留其原初的名称。

地

气

火

水

海

河

塘

山

野地

日头

月

星

云

雨

雹

雪

冰

雷

闪电

风

日(昼)

夜(晚上)

天

东

西

北

南

人

妇人

兽

禽

鱼

虫

草

树

果子

花

石

金

银子

铜

铅

铁

头

手

心

腿(股)

脚

面

眼睛

耳朵

头发

牛

骆驼

马

驴子

狗

蛙

绵羊

山羊

猫

鹿

鸽子

鸡

鸡蛋

鹅

油

米

奶

醋

烟草

盐

丝

棉花

亚麻

大麻

羊毛

炭

糖

奶酪(他们并无干酪,只有稠奶),即冻奶

房屋

庙

床

门

桌

椅子

刀

瓶

犁

锚

船

钱

不过我须得提请这些语文学家注意:中国各省之间,口语相同者几乎没有两省。随我们从京城南下的那些官员与随从,与南方各省的船夫交谈,非得经一个通事转译不可。文字是通国一律的,而字的名称或读音却是随意的。若说一套「读音的约定」能像一套符号的约定那样定下来,人们总会以为通商往来足以促成此事,至少在数目字的读音上是如此——这些音是各地必须交换的,从帝国的这一角到那一角,重复了千万遍。那么就让我们把北京与广州这两座中国最大的城市的数目字比一比罢。

北京    广州

一     衣     押

二     而     衣

三     三     三

四     苏     西

五     呕     唔

六     溜     禄

七     齐     柒

八     帕     八

九     究     够

十     施     萨

十一     施衣     萨押

十二     施而     萨衣

二十     而施     衣萨

三十     三施     三萨

三十一     三施衣     三萨押

三十二     三施而     三萨衣

一百     北     百

一千     千     千

一万     万     万

十万     施万     萨万

那么,在这样一个高度文明的帝国里,北方的口语与南方竟如此悬殊,以至在许多例子中,凭任何语源的把戏(原注十五)都不能使它们牵出一丝一毫的类同来;倘若在北京表「一」的那个词,在广州竟是用来表「二」的,那么那些要把我们近世一切语言的来历都断给东方的宏论博议,读来该是何等荒谬可笑!

原注十五:譬如增字母、减字母、易字母、倒字母,甚至连音节也如此摆弄。韦布先生便以为,希腊语表「女人」的那个词出自中国语的「那人」,乃是不言自明之事。

无论中国语的读音与别族的读音之间能发现多少亲缘,他们的文字却毫无类同可言,完全自成一格。无论是埃及的铭文,还是巴比伦砖上所见的钉头字或合体符号,与中国字的相似,都不比希伯来字母与梵文的相似更近一层;要说它们之间还有什么类同,那也只是同由点与线构成而已。中国字的结构中也找不到任何字母书写的痕迹或线索;即便某个时期曾用象形符号来传达意念,那也早已让位于一套由约定俗成而确立、依一定体系构成的任意符号,其规整与恒定,正如欧洲任何一种语言中的读音之由该语言的字母表生出一般。

世界的历史提供了充足的证据:在文明的黎明时分,大多数民族都试图靠描画引起意念之物的形象,来固定并传之久远。埃及的祭司阶层便以这类图形符号记录其宗教的密义;墨西哥人在西班牙人初到之时,也是把意思画在一卷布上,以告知其君主蒙特祖玛外间的动静。要不借言语之助而把心中掠过的形象表达出来、传给他人理解,再没有比这更自然的法子了。此次航行途中,我与一位炮兵军官奉派前往交趾支那海岸附近的高劳小岛作勘察。为使土人明白我们想买些家禽,我们便在纸上画了一只母鸡的形状,所需之数立刻就有人送来。有个土人领会了这个法子,紧挨着母鸡又画了一只蛋的形状,我们点一点头,要多少便有多少。布须曼霍屯督人大约是人类中最野、最蛮的一支,他们素来惯于在洞壁上描画本地特有的各种野兽。我去看过其中几处洞穴,当时只当那些画是闲时的消遣;但后来一想,几乎所有这类洞里还能看到荷兰农人的形象——正是这班人把这些可怜的生灵当作野兽来猎杀——姿态种种:有的手持火枪,有的正在向他们的同胞开火;大车有时在走,有时停着,牛卸了轭,农人在睡觉;这些图形后面通常还跟着若干道刻画,像一条条计数的记号。于是我倾向于认为,他们是用这个法子把敌人的数目与危险的大小通知同伴。所画的兽类通常都是画所在那一带能遇见的;对一个靠打猎与抢掠为生的民族来说,这也可算另一桩要紧的情报。

中国的史书虽然提到过一个时期,那时他们除了像秘鲁人那样结绳之外别无记事之法,却不曾说他们用过什么象形文字。倘若当真用过,那么象征性书写的遗痕如今最该在那些偏旁部首即基本字中寻见——这些字我们随后就要谈到——尤其是在那些用来表示自然界最触目之物的字中。构成部首之数的二百一十二个字左右之中,下列数字是最简单的,而在我看来,其中没有一个能见出图形与实物之间有丝毫相似。

人

口

土,地

子,儿子

艸,草

山

心

手

方,空间,或一方地

月

日

木,树

水

火

石

其余的基本字若还有可能的话,与其所表之物就更不相像了。因此似乎没有理由断言中国人曾使用象形文字,或者更确切地说,断言他们今日的文字是从象形文字里生出来的。他们有一个举国深信的传说,说他们的君主伏羲是他们文字所据以构成的那套体系的创立者;而这套体系不曾有过实质的更改,我们有一切理由推想它沿用至今。不过他们把自己所知的几乎一切事物都归功于伏羲,这就使巴伊先生生出一个巧妙的臆测:伏羲想必是某个最先开化中国的外来人;因为技艺与学问决不会在一个人的一生之内破土而出并且结果。文字的形体不时或有种种变迁,而其构成的原理似乎始终立定未动。为图便利,某些字的赘笔被删去了;文人在书札往还中又采用了一种行书,把棱角圆转,把某些部分连写,另一些则整个略去,形体变动之大,在浅识者看来简直像是另一种文字。但我不妨断言:这种文字非但两千多年来不曾有过实质的变动,而且从不曾向现存的任何别种语言借过一个字或一个音节。有一事可为明证:自欧洲人发现中国以来,凡传入中国的新物事,一律另得一个中国名号,而把引进它的那个民族所给的名号完全埋没。甚至国名、族名、人名也都改换,在他们的语言里另取新称。于是欧罗巴叫作「西洋」,即西边的国度;日本叫作「东洋」,即东边的国度;印度叫作「小西洋」,即小的西边国度。英国人得了「红毛」即红头发的尊号;法国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以及别的到中国来的人,在这国的语言里也各有一个与他们在欧洲的名号全然不同的称呼。这般执拗地固守自家这套贫乏语言中的词,常令我想到:约翰逊博士在其字典卷首那篇无与伦比的美文里说下这番话时,心中大约正想着中国人——「最有可能长久不变的语言,当是这样一个民族的语言:它比蛮荒略高一等,却也只高一等;它与外人隔绝;它的全副心力都用在张罗生活的便利上。」

中国文字的创制固然是天才的一番功业,所需的心力却远不及字母的发明;那是一项崇高到照某些人的看法非归之于神授不可的发现。不过,在各国有学之士与巧思之士迄今所作的种种尝试之中,中国文字可算最接近一种「通用文字」的了:每个字一入眼便径直传达一个意念,而且不止是简单的意念,连最繁复的组合意念也能如此。我国的威尔金斯主教为建立一种通用文字所拟的方案,各方面都与中国语文所据以构成的体系极为相似,因而参看前者,便能对后者的性质得一相当确切的概念。不过我国这位同胞的通用文字,比中国文字的方案更成体系,也更合于哲理。

若干表简单事物或简单意念的符号,可视为这种语言的根或本字。其数不多,不过二百一十二个;每一个字里都可寻见其中之一或其省体,因而它可算作它所进入的那个字的「钥匙」。眼睛不久便习于在最繁复的字中抓住那个特定的钥匙或字根——有些字所含的线与点竟不下六七十。直线、曲线与点,是一切字的元素。这些元素彼此错综组合,随需要而不时扩充,已衍成近八万个不同的字。

把他们字典的编排之法讲一讲,便足以对这种非凡语言的性质得一确切的概念。二百一十二个字根或钥匙一律清清楚楚地印在页首,自最简单的、即所含线点最少的起,以次及于最繁复的;页边则标着一、二、三等数字,意即页首的那个字根或钥匙,在本页中是与一画、二画、三画等等的线点相合的。譬如一个初学者遇到一个生字,他看出表「水」的那个简单符号是其钥匙或字根,而此字除这个字根外尚含六画线点。他便立刻翻到字典中「水」字列于页首之处,目光沿页边下行,直到出现数字「六」,那个要找的字很快就能看到;因为语言中凡属「水」根而又由另外六画线点构成的字,都会挨次排在这一处。字的名称或读音紧列其后,用别的据信最为人熟识的字来标出;而在传达这一项的法子里,中国人也曾摸到一点关于字母书写的模糊而极不完备的念头——他们把一个单音节的音拆成双音节,再把双音节压回一个单音。举一例便可说明此法。假定所论之字读作「兵」。若无哪一个单字被认为足够简易可表「兵」之音,便在其后列上两个熟字,一取其声,一取其韵;而既然语言中每个字都是单音节,人自然会推知:这两个字压成一个音节,必读为「兵」。其后便是字义的解说,用所能用的最明白最浅易的字写出。

学到相当的地步之后,许多字的大意确实几乎只凭眼睛便可猜个八九不离十;因为它们多半与那钥匙或字根的意义有某种关系,或直接或迂远,而且往往是取譬喻之义;这正如博物之学中给事物分类,每一「种」都可归入其应属的「属」一般。譬如表「手」与表「心」的两个符号是两个字根,凡人工之作、百工百业都归于前者之下,凡心中的情欲、情感与意绪都归于后者之下。「一」这个字根则统摄一切表单一、和睦、协调之类的字。于是我若见一个字由「一」与「心」两个简单字根合成,便不难断定其义为「同心」;但若同一个字中又出现否定的符号,其义便反过来成了「不和」「不睦」,照字面说就是「不一心」。人的许多名字以表「人」的字为其钥匙或字根;凡外国名字则一概缀以表「口」或表「声」的字,一望便知此字是专名,只用来表音而并无特定意义。

这些钥匙或字根,虽然有时置于字的右侧,有时置于左侧,忽在上头,忽在下头,但对一个略通此语的人来说,并不像哈格尔博士所想像的那样难以辨认。这其实是这门语言中最容易的一部分。难处在于合体字中的省笔,以及它们有时所取的譬喻之义——难就难在其晦涩,以及由此而来的歧义。

博士自以为发现基本字按笔画多寡分类时有失次序,这一点上他也同样不幸。他所举的失序之例,是「母」与「田」两字:前者他诧异地发现列在四画的基本字之中,后者(他断言其形更简)却列在五画之中。然而中国人的次序并不那么乱,倒是博士越出本行去评骘一种他其实所知极浅的语言,未免有些失序了。第一个字「母」的构成如此,第二个字「田」的构成如彼(原书此处印有两字的分解字形):依中国字典与蒙学字书的编排,前者为四画,后者为五画。

字根或本字中最常出现的,是表「手」「心」「口」以及五行——土、气、火、木、水——的那几个。「人」也是极常见的字根。

字的构成能见出相当可观的巧思,而拆解它们,对外国人来说是极有趣味的事。正如欧几里得的一道命题,非把整篇论证走完,那所指的图形便不能得其正解;中国的字也是如此:必先知各组成部分之义,才能领会合体之义。若无此知识而想强记,那将是费力而几乎不可能的心力之举。其实,即便有了这番知识,字义有时仍深藏于譬喻之中,或藏在对某种风俗、某种思路的暗指之中,以至一个字的各部分都已了然,其义却依旧晦暗。譬如说,在一种譬喻的语言里,「日」与「月」相合可用来表极度的光明与灿烂,这不难想见;但要想到「福」字——即幸福或至乐——竟由表神灵鬼神的字、表「一」的字、表「口」的字与表「一块耕地」的字合成,作「福」,那就不那么容易了。中国语中这个字所要传达的意思,与我们表「慰藉」的那个词相同。表一物之「中」的字缀于「心」字之上,用以表「挚友」,可谓不失其当;「心」上冠以否定之符以表「淡漠」即「无心」,亦然。但要说出何以表等第品秩的「品」字竟以「口」字重叠三次、摆成当铺招牌上三个圆球的样子来表示,作「品」,或何以四个这样的「口」如下排列、当中着一个表「大」的字便表示器具或机械,作「器」,就不那么容易了。同样也不易想到,「男」何以由表「田」与表「力」的两字合成——除非是取男性有力气、又惟有男性能承受田产之意。至于言语的「圆转流利」写作「唫」,由表「口」与表「金」的两字合成,我们倒容易领会,因为我们用「银舌」这个字眼时,所指的情形也大略相同。

中国人若一直严守他们起初构字时所用的那套巧妙而合乎哲理的机杼,这将是一切语言中最耐人寻味的一种。可惜远不是这么回事。新字天天在造,所斟酌的是便利而非明晰。

由上文所说可以推知:每个合体字不但是一个词,而且是一个界说,把它的完整解说尽收于可见的笔画之中;然而任何字无论怎样合成,其音都不能多于一个音节,尽管它的每一部分单用时各有各的音、各有各的义。于是「福」字虽由四个不同的字合成——「示」(神),「一」,「口」,「田」(一块耕地)——其音却只是单音节的「福」,与其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的音都不相同。

一般语言中所附带的种种音读与屈折变化,在研习中国文字时是不必顾及的。这种文字对一个又聋又哑的人说话,其分明有力,一如最富赡的语言对一个诸感俱全的人说话。它是一种全然诉诸眼睛而不诉诸耳朵的语言。正如把一份乐谱摆在欧洲几个不同国家的人面前,各人都会按同一调、同一拍、同一曲奏出,中国的字也同样为日本、安南东京与交趾支那的土著所通晓;然而各人给它们的名称或读音各不相同,彼此全然莫名其妙。此次航行中我们在昆仑岛停泊,当地居民既是交趾支那人,与我们的中国通事以笔谈相往还毫无窒碍,虽然口头上连一个字也说不通。

一个外国人借一部好字典与一副尚可的记性,固然能把常见的中国字学到手;然而这些字因常用譬喻之词、常以隐喻代本义,容易生出歧义,遂使他们最好的文章也极其晦涩。学这门语言的人还有一层难处——而且不是最小的一层——来自为图便利而作的省笔,因此眼睛便失去了原本贯串各组成部分的那条线索。总之,这是一种言外之意极多的语言,尤其是在所谓美文之中;要透彻通晓它,非得对这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习气与见解烂熟于心不可。便是那些一生大半时光住在此国、又在宫中领了差使的传教士,遇到欧洲使团来到、必须办理公文往来之时,翻译与撰作也常常束手。

不过有一事殊可诧异:耶稣会士在欧洲把中国的宏伟、壮丽、学问与哲理刊布得如许之多,肯下工夫去通晓这个非凡民族的语言的人却寥寥无几。罗马的一位中文「教授」,对他自称通晓的这门语言浅陋到这般地步:据说(原注十六)他曾把一尊伊西斯胸像上的几个字误认作中国字,而那胸像与那些字,后来证实都是都灵一位近世工匠凭空臆造之作。在大不列颠,我们对中国语言与中国文学所知比欧陆还要少。没有多少年前,中国的一枚小铜钱——铸于已故乾隆朝,上有其年号(此名在中国南方方言中读音略异)——在爱尔兰的一片泥沼中被人拾得;此物既被视为大可珍异,便送到一位孜孜不倦的古物学家手中,此公的研究对考索该岛的古史与古语颇有裨益。他既不识中国字,也不识中国钱,自然而然便拿它去与自己熟悉的某种文字比对;他得出的结论是:钱面上如下四个字是古叙利亚文,至于钱背(其实是满洲文字),则似为天文或符咒之类的记号,他无从解说。

原注十六:见德波先生所记。

(原书此处印有该钱正背两面的字形。)

另一枚钱上的满洲鞑靼文字,他以为是三个字母,释作拉丁文表「阄」的那个词,即「阄」或「签」;于是断定这些钱币或是由腓尼基人贩入爱尔兰的,或是本地铸造的;若是后者,则爱尔兰人必曾有过一套东方字母。据云:「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形,这些钱币对于证实爱尔兰的古史,其功都胜过论此题目的一切著作。」

我所以举出这桩事——它出自《爱尔兰文献汇编》——是要说明:连这样一位好学者、这样一位卓著的古物学家都会铸下如此大错,可见学界对中国的文字与语言所知何其浅少。

中国的少年通常在六岁上下开始习字。他们最初的功课,是把若干容易的字按名记熟,全不理会其义,也不懂其中任何一个字是什么意思;如此五六年间,除了劳苦与艰难之外,心中不曾添进一个意念。因为读者想必还记得,一个字的「名」与它的「义」毫不相干。于是五十一个不同的字、五十一种不同的意义,同名为「青」;若同一页上出现十个或十二个读「青」的字,学童在这个阶段并不学其各别的义;他的目标是记住音,而把义撇在一边。据人告诉我,一个科班出身的读书人须得把孔子著作中极厚的一卷背得烂熟,熟到只凭听见字音便能翻到任何一段任何一句,而对其意义却一无所知。下一步是练习写字:先在朱笔淡描的若干字上摹写描红。一俟能相当准确地把这些字覆写下来、不逾原本的笔画,便试着在新纸上临摹。这两项功课又要占去他们至少四年光阴。于是一个十四五六岁的少年,虽已能写许多字,且每个字都叫得出名,却仍不能给其中任何一个字系上一个明确的意念。相反的办法似乎更为可取:先教他们简单字根的意义,教他们拆解合体字,然后再教读音;或者索性让两者并行。

诚然,人们对我国公立文法学校教育少年的办法,也常提出与上文责难中国教育相类的意见:说他们一生中最宝贵的几年——正当官能日长、心灵柔韧、最易受纳并留住印象之时——却虚耗在钻研一部他们决计不可能领会的拉丁文法的玄理上;虚耗在背诵一大堆变格、变位与句法规则上,而这些东西只能把人弄糊涂、弄得厌烦,既不给人教益,也不给人乐趣;说文法即一种语言中合乎哲理的那一部分,只在推求该语言的精微与完善时才有用,并非童子所宜的功课。或许凡所学的语言同时也是学童日常口语的场合,反对使用文法的意见都有几分分量。但欧洲的希腊文与拉丁文并非如此,中国的文字与口语相去甚远,也并非如此;因而在这两种情形下,长久的经验或许已经导向了最可取的办法(原注十七)。

原注十七:不过中国的办法有缺陷,这一点从今日的斯当东爵士身上便可推知:他年方十二,在一年稍多的时间里,不但学得了足够的词与语式,可使人明白他的意思,也能在寻常话题上听懂旁人的话;而且写字之熟练精确,竟使使团呈送中国政府的一切外交文书都由他缮写(中国人自己不敢让这样体例殊异的文件出于他们的手笔),其工整迅捷令人大为惊异。不过也须说明,他那个年纪的少年,少有人具备他那样的才具、专注与见闻之博。

然而欧洲的少年,在人们所谓埋头苦读拉丁文法的那段时日里,比中国少年占着一项极要紧的便宜。他天天因通晓别种语言而获得新的意念。他的母语供给他种种书籍,他读得懂,从中既得消遣,又得教益。这类书日日引他留意,品类之繁不必一一列举;我以为只消指出一点便够了:他的《鲁滨孙漂流记》(除极少数书外,这是可以放到一个男孩手里的最好的书)向他显示,一旦父母那份焦心的照拂不再守护着他,世上有多少数不清的艰难在等着他;那书告诉他:许多事业看去虽然艰巨,真正不可克服的却极少;人的身与心都备有种种资具,只要有耐心、有勤勉、有审慎、有思量,便能凭之战胜最大的艰难,逃脱最迫近的危险。他的《汤姆·琼斯》,尽管在把人的弱点装扮得可亲可诱的那些地方颇有可议,但通体读来,却给人留下一种鲜明的印象,倾向于慷慨与德行,而且往往能激起对背信、自私与凶暴的义愤。中国的少年在他那枯燥的功课——记诵那些于他尚无意义的事物之名与形——之外,却没有这样的调剂。除了本国话,他一句别的语言也不懂。

中国人受教育的最后一步,是照前文所说的法子,借字典之助去拆解字义;至此他才开始懂得文字的用处。此时通常交到他手里的,是他们那位著名哲人孔夫子(即传教士所称的「孔修斯」)著作中的选段:先是论道德的篇章,以简短的句子铺陈德之可嘉、恶之可憎,以及处世应守的规矩。其次是《中庸》,其体裁风味类乎塞涅卡的箴言;再次是治术之学,附以法律的节要;这就使他够格去考取第一个功名了,通常是在二十岁上。但若要够格担任任何高位,还须再苦读至少十年。

从上述文字的面貌与教育的方式看来,人自然会想到:凡思辨之学,中国大约难有多少进境;尤其因为要谋取政府中最崇高的位置,也用不着这些学问相助。求取官职所须通过的考试,主要限于语文的造诣;而就这一项而言,则严苛到无以复加。应试者先经搜检,确认身上并无任何文字,然后各入一间号舍。除笔、墨、纸之外,别无所许;限定时刻之内,各就所命之题作文一篇。文章呈送主考官或文士评阅,其优劣主要取决于以下几点。

每个字须写得工整准确。

每个字须择用得当,不得用俗字。

同一个字不得在同一篇文中出现两次。

题目本身与做法反倒最不受计较,不过论道德或论史事的题目通常更受青睐。若下面这个由一位传教士传出、我想是格罗谢神父记述的故事属实,那么关于中国文学的状况,便无须再多作说明了。「一位应试求官者,写『马』字(此字意为『马』)时不经意用了省笔,结果不但眼看着自己那篇别处都很出色的文章单因此一端而遭黜落,气闷不已;同时还被考官狠狠奚落了一番,考官别的不说,只问他:腿都不齐全,还指望他的马怎么走路!」

口语的构造极为简单。无论动词还是名词,词尾都不作屈折变化;每个词无论在数、在性、在格、在语气、在时态上,都是同一个不变的单音节。而这些单音节多数以辅音起首、以元音收尾,只有少数收于流音或鼻音,因而这类音即简单音节之数极为有限。在欧洲人听来不过三百五十个。但中国人因自幼的习惯,对发音器官有更大的驾驭之力,能把声调调节得使同一个单音节发出五六种判然有别的音;于是他至少能说出一千二三百个基本词,这些词连同复合词,便足以表达他的一切需求。

关于这个饶有兴味的题目,我能说得十分准确,全赖斯当东爵士之惠;说实话,本书中承他见告而我却不获一一申谢的材料,还远不止此。他从自己所藏最好的一部中文字典手稿中,不辞劳烦替我抄出下表,列举中国语中一切简单的音或词,连同它们的屈折与声调——凭这些屈折声调,这些音被扩充到人的舌头所能读出、最精细的耳朵所能分辨的极限。第一栏列出一切起首字母,或曰它们在这门语言中的音值;第二栏列出每个起首字母各有多少种收尾,即单音节中除起首之外的部分;第三栏则列出每种音凭声调的屈折与送气之法,可以读出多少个单音节的音。

起首字母(音值)   每字母之收尾数   屈折或声调之数

一 「吃」母   二十   一三一,含送气音

二 「夫」母   一〇   三〇,无送气音

三 「格」母   一一   三二,无送气音

四 介于「喝」「斯」之间   三六   一一四,皆强送气音

五 「耶」母   一六   六一,无送气音

六 「日」母,如法文之柔「日」   一四   三四,无送气音

七 「克」母   三七   二〇六,含送气音

八 「勒」母   二五   六六,无送气音

九 「姆」母   二二   五八,无送气音

十 「讷」母   二三   五六,无送气音

十一 「哦」母   一   二,无送气音

十二 「泼」母   二一   一〇四,含送气音

十三 「斯」母   二九   八六,无送气音

十四 「特」母   一七   一〇五,含送气音

十五 「资」母   二八   一四七,含送气音

十六 介于「乌」「万」之间   一三   三九,无送气音

十七 「诗」母   一九   六〇,无送气音

共十七          三四二   一三三一

可见在中国的整个口语之中,欧洲人能辨出三百四十二个简单的单音节音,而中国人借送气、声调屈折之助,能把它们增至一千三百三十一个词。又据说文字共含八万字,每字各有一名,则平均须有六十个意义各异的字共用同一个单音节之名。因此一篇文章若只诵读,在耳中将全然不可索解,非得看见才懂。每个字所配的那个单音节,被派给如许之多不同的意义,以至它孤零零站着时,可以说全无意义。

在日常事务中,要辨出这一千三百个词所需的那些精微的屈折与声调,约一万五千字也就尽够表达了;于是每个单音节的音在此种情形下,平均可容约十二种不同的意义。同一个词这样反复出现,在谈话中必然造成极大的歧义,实际上也常常闹出可笑的错误,外国人尤甚。有位持重的传教士打算在一家农户借宿一夜,自以为是在讨一床「席」,不料主人竟送上一个「妙龄女子」,令他大为惊愕;这两样相去天壤的东西,所用的两个词读音无从分辨,因而非得给其中之一另加一个字不可。

我们试着说他们的话时闹出的种种双关歧义,成了陪同官们每日的笑料。中国人遇到意思含糊之处,便用手指或折扇在空中比划那个字或那个字的字根,一比便叫人明白了。

不过,正如我论「青」时所说,这类单音节词中有些竟有不下五十种不同的意义,纵是中国人的嗓音,最精微的声调屈折也分辨不开;于是这类词通常被化作复合词,添上第二个与前一字意思相关的音节,意义便立刻确定了。譬如单音节「福」的诸义之一是「父」;因这个音除「父」之外尚有多义,为示区别,他们便加上表「亲」的音节「亲」:中国人说到双亲,一概称父为「父亲」,称母为「母亲」。但在书写中,「亲」字便是多余的赘文了,因为「父」字的写法与任何同名之字都截然不同。

这门语言的文法可以简略说明。名词如前所述不作变格;助词「的」表属格,恒在名词之后;「与」表与格,在名词之前;「从」或「自」表夺格,也置于名词之前。例如——

主格 爱

属格 爱的,爱之

与格 与爱,予爱

宾格 爱

夺格 从爱或自爱,由爱。复数亦同。

把你的书给我:

给我你「的」书。

为人所亲:

归「与」人。

你同他来:

你来「从」他。

形容词也由名词的属格构成,如「白」加「的」为「白的」;「热」加「的」为「热的」;「理」加「的」为「合理的」;「好」加「的」为「好的」。但形容词若置于名词之前(通常如此),则省去助词「的」,例如——

好人。

白马。

热水。

名词的复数以前加某个表众多之词来表示,如「多人」;「多多人」,众多之人;「众人」;有时也用叠字,如「人人」。

形容词的比较级,是在原级之前加助词「更」,如——

软;加「更」字,则为较软。

好;加「更」字,则为较好。

我的书比你的新:

我的书「更」新于你的。

最高级则以种种助词标示,有时在形容词之前,有时在其后;也有以原级叠用来构成的,如——

好,好的,很好。

黄黄的,很黄。

人称代词是——

(首字带鼻音)

我,     你,他,我们, 你们, 他们。

它们变为所有格的法子,与名词变为形容词相同,也是加「的」,如——

我的,你的, 他的,我们的, 你们的, 他们的。

动词同样既不变位,也不屈折;表动作或情状之时的时态只有三个:现在、过去、将来。现在式径用动词本身,如「我来」;过去式以助词「了」表之,如「我来了」,我来过了;将来式则在动词之前加助词「要」,如「我要来」;若要表示十分决断之意,则在动词前加复合词「愿意」,如「我愿意来」,我决意要来。不过须说明的是:这些以及别的表时与表式的助词,在寻常口语中虽不可少,在美文之中却一概略去——这又是外国人研习中国文字时遇到的晦涩与艰难的一个缘由。

「没」与「不」这两个否定词,在口语中大有用处。前者通常与动词「有」连用,一律表缺少或没有,如「没有奶」;「没有茶」,你喝不着茶、我没有茶、这里没有茶,等等。「不」通常用来表相反的性质,如「好」是好,「不好」便是不好;「热」是热,「不热」便是不热;「大」是大,「不大」便是不大。朋友相见时寻常的问候语便是「好不好」?

本书的篇幅所限,不容我对这门奇特的语言作更详尽的叙述。以上所说,或足以使人对其文字与口语的简单构造得一大略的概念。现在我要用寥寥数语来说明满洲鞑靼文字的性质与构造;倘若当今这一家再坐一百年江山,它十有八九会取中国文字而代之,至少也会成为朝廷的语言。就其发音而论,它饱满、洪亮,远非难听,比东方任何语言都更近于希腊语;凡中国人所摒弃的字母,它无不齐备,尤其是浊唇音与卷舌音两个字母。它是字母文字,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音节文字;其各类词都能表数、表格、表性、表时、表动作与情状之式,以及别的种种附属变化,与欧洲诸语言相仿。这是靠改变词尾、靠前置或靠中置来实现的。其字形极为秀美,也像中国字那样竖行书写,只是自纸的左边起行,而不像中国字那样自右边起行。

这门语言的元素,包含在十二类简单的音或单音节之中;满洲语的一切词,都由这些元素的不同组合构成。

这几类是按收尾来区分的。

第一类单元音,读音与意大利文全同,每类各五音。

第二类收「伊」,每类各五音。

第三类收「尔」,每类各五音。

第四类收「恩」,每类各五音。

第五类收「昂」,每类各五音。

第六类收「克」,每类各五音。

第七类收「斯」,每类各五音。

第八类收「特」,每类各五音。

第九类收「泼」,每类各五音。

第十类收「乌」,每类各五音。

第十一类收「勒」,每类各五音。

第十二类收「姆」,每类各五音。

起首之音共十六:阿、厄、夫、喝、伊、克、勒、姆、讷、哦、泼、日、斯、特、乌、耶。

为使人对其字形略有概念,兹附录其书写的元素如下。(原书此处逐类印有满文字母。)

第一类 以五个元音各单元音,读音与意大利文全同

第二类 以五个元音各收「伊」

第三类 以五个元音各收「尔」

第四类 以五个元音各收「恩」

第五类 以五个元音各收「昂」

第六类 以五个元音各收「克」

第七类 以五个元音各收「斯」

第八类 以五个元音各收「特」

第九类 以五个元音各收「泼」

第十类 以五个元音各收「乌」

第十一类 以五个元音各收「勒」

第十二类 以五个元音各收「姆」

起首之音各以相应的记号表示;这些记号与上述元素性的收尾相连——通常连在上端——便生出一切单音节的音;这些音节再照种种组合连缀起来,便成了满洲语的一切词。举一例便足以说明这种构成之法:把「泼」「特」「勒」「斯」「夫」五个起首之音置于第十二类基本音之前,便成——

帕姆 特姆 利姆 索姆 富姆

(原书此处印有满文字形。)

若把这几个音节各自再加上第五类,则成——

帕芒 特蒙 利明 索蒙 富蒙

(原书此处印有满文字形。)

至于他们文学的状况与科学的进境,我没有多少可说。语言的性质几乎自会决定这两点。凡属文雅之学或思辨之学的任何一门,两千年来似乎都没有多大长进。实在说来,举全国之内无论今古之书,再没有哪一部像他们那位大哲孔夫子所辑并加注解的五经那样受人推崇、那样被人钻研、而且——我也许还可以添一句——那样少为人所领会。孔夫子约生于基督纪元前四百五十年,这几部书就其写成的时代而论,无疑是极了不起的著作。据这个国家的史册所载,当那位野蛮的始皇帝在基督纪元前二百年左右下令焚毁一切学问的典册、只留医药与农事之书时,这几部书与他们那位受尊崇的夫子的若干篇什幸免于那场浩劫。据他们说,始皇帝此举出于一个荒唐的目的:要让后世把他看作统治中国的第一位开化之君,并借这卑劣的伎俩,使这个国家的史册看去仿佛自他的朝代才开始。

纵然承认确有其事——其实此事尽可存疑——这个假设也必然含着这样一层后果:那时的学问积蓄必定极其有限。否则一个人怎么可能在其在位之末年,把散布于那么广袤、而据说又那么开明的一片国土上的一切技艺与文字之作尽行搜罗到一处?何况国中另有别的独立的君主,他对之几乎或全然管辖不着;所以极有可能,中国典籍的那场焚毁,于文苑共和国并无多大损失。当哈里发奥马尔下令焚毁亚历山大城的图书馆——那是托勒密一家以其豪气与好学从世界各处搜集来的——文学便蒙受了无可弥补的损失;然而那暴君虽有力量把已成的学术之作付诸永世的湮没,对于这些著作所据以构成的原理却无能为力。这些原理早已广布于天下。亚历山大的远征把埃及人与希腊人的学问带到亚洲各国,在那里继续昌盛。而当托勒密七世(费斯孔)的暴虐与压迫逼得亚历山大城的居民弃城而去——那座城中市民的血长流不止——他们便在希腊各邦与亚洲各地找到了栖身之所。这位嗜血的暴君在其种种残忍之中,却又自命并且确实显出对文学的爱好,于是技艺与学术即便在他治下也依然兴盛;因此这一时期自埃及京城而起的迁徙,对于流亡者所落脚的那些民族,可谓意义重大,得益匪浅。中国则不幸:南方野莽的山林,北方广漠的沙碛,使这个帝国与亚洲其余地方的往来极其艰难,再加上他们厌恶外人,看来在这一时期便阻住了那些早已在欧洲与非洲昌盛的技艺与学术的传入。至少他们的史书对于与印度的交通只字不提,直到基督纪元开始将近一百年之后,佛教才自西藏传入中国。

中国学者的著作是否当真焚毁过,如前所述似乎尚可存疑;但五「经」的古老与真确,看来已足可凭信。以它们写成时代之早而论,无疑足以证明那时的文明已臻相当高的程度。前面说过,在这个国家里,技艺、学术与文学并不向前推进;而五经竟使人不得不推断:它们非但不曾停滞,反而倒退了。这几部书的名目是:

一、《书经》。列朝君主的记载与编年,起自基督前两千余年。

二、《诗经》。歌、颂与格言;其中大半譬喻叠出,晦涩之至,意思多半要靠译者自己去推求。

三、《易经》。伏羲的全画与断画;中国最古的遗物,或许也是文字的第一次尝试:今已全然不可索解。

四、《春秋》。即春与秋。记鲁国若干君主之史:主要出于孔夫子之手。

五、《礼记》。礼仪与道德之责。孔夫子所纂辑。

伏羲的那些画,连这个国家的大哲也弄不明白,他自言对注家的一切解说都不满意。博学而多巧思的莱布尼茨自以为在其中发现了一套二进的算术:凭「〇」与「一」两个数字,便可完成数的一切运算与结果;前者被看作后者的恒定倍数,一如十之于一。于是「一」表一,「一〇」表二,「一一」表三,「一〇〇」表四,依此类推。这样一套体系一旦付诸实用会带来多少不便,就不必多说了。这位数学家发现二进之数,十有八九只当作一件哲学上的玩物;他把这件事告知了耶稣会士白晋神父,而白晋其时恰好正在破译伏羲的画,一得此念便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地向世人宣告:莱布尼茨解开了伏羲之谜。

罗马教会的传教士们,因惯于其教中层出不穷的奥义,遂至于凡在异族中遇见而又不懂的事物,也一概化作奥义。于是下面这个图形——中国人因某些龟背甲上有规整的纹路,便以譬喻称之为神龟——竟被这班先生中的某几位认作含有中国哲学最崇高的义理:说它总括了一切完全与不完全,说它表示天地之数,如此这般的胡话;而这些胡话显然于他们自己,也不比于其读者更易索解。

这些据说是在龟背上发现的著名画纹如下。(原书此处印有该图。)

谁不是一眼便看出,这图形不过是学童常玩的幻方把戏,即把九个数字排布得四面八方相加皆为十五,如下——

二、九、四;

七、五、三;

六、一、八。

而所谓完全之数与不完全之数,不就是以空点与实点区分开的奇数与偶数么?同样,我倾向于相信,中国书中所见这些空点实点的种种排布法,说穿了不过是那九个数字的不同组合,而以点代数罢了。

其余各「经」大都已全译或节译,并在法国刊行。不过须指出:凡传教士所译的中国典籍,一经换上欧洲的衣裳便面目全非,与其说是译作,毋宁看作原创。诚然,逐字直译只能是一堆胡言,然而传达一位作者的意思与替他作注解,其间毕竟相去甚远。威廉·琼斯爵士说过:要对亚洲人的诗作不失公允,唯一的法子是先出一个逐字的译本,再出一个韵体的译本。最枯索的题材一入他那枝典雅的笔,也变得美不胜收。下面这一节取自《诗经》中的一首,正可为此说之证。据推算它约作于荷马的时代,全诗共十五个字。

桃树,何其美,何其婀娜,其叶,何其繁茂,何其可悦;

新妇正是如此,当她步入夫家之门,

而操持一门上下。

这是一个忠实的译本,所增补的虚字不过是足以成义所必需的;威廉·琼斯爵士则把它演绎如下——

「春之娇儿,园中之后,

那桃树摄住了流连的目光;

它芬芳的叶何其葱茏!

它的花朵何其灿若天光!

「新妇含笑,也这般温柔,

由爱与自持的德行引着,

去主持她崭新的门庭,

把恬静的欢悦布满四周。」

已故的乾隆皇帝被认为是近世最好的诗人之一,他最负盛名的作品是一首咏茶之作,帝国中所有的茶壶上都画着它。下面是逐字的译文,只添了足以使文意完足所必需的虚字。

「以文火置一鼎,其色泽与肌理可见其用之已久;注满清冽的雪水,煮至鱼白蟹红之候;倾于精选嫩茶的细叶之上,盛以越窑之瓯。俟其蒸气如云而起,水面只余一层薄雾浮动。于是从容啜此珍液,它能驱走五种烦恼。这般烹成的一杯所生的安恬之境,可尝可感,却不可言传。」

他还写过一首长篇的纪事之诗,咏满洲鞑靼地方的盛京城及其风土,由几位传教士译出,看来比他的咏茶之作高明得多;不过,若不透彻通晓这门语言,实在难于评断,因为那首咏茶之作的主要妙处与它的名声,或许更多得自字的选择,而非得自音、字面之义或声律。在欧洲人看来,中国语言少有雅致之处:凡能给欧洲语言增添风致与力量的那些小小的辅助成分,它一概没有。在中国语中,一句话的美全在字的选择,而不在单音节之音的什么甄选或排布。一个字若能把若干意念巧妙地联结起来,它作用于中国人眼目的效果,正如一条以符号写出的普遍定理作用于数学家;然而这两种情形都须是有学问的人,才能领会那简省之中的妙处。即便在口语中,这门语言也少有虚字。「英国好,中国更好」——「今日去,明日来」——「海无边,江无底」——「好,不好」:这类说法,欧洲人是看不出多少雅致的。

除语言本身的缺陷之外,诗歌之所以未必能在中国人中间成为人所乐好的追求、或得到有成效的培植,另有一个缘由。我们已经看到,那里的社会状况把爱情之为一种热情整个排除在外。在这个国家,一个男子娶妻,或出于不得已,或为得一个继承家产、可以祭奠他亡灵的后嗣,或因为政教的训诫把独身视为可耻。那么,两情相悦、彼此爱慕所生的那些美好情愫,在中国人心中便无从存身;而诗歌的若干最大的魅力,恰恰出自处于这种境地的心灵的倾吐。他们也算不上一个尚武的民族;而战争,仅次于爱情,历来是诗神最爱的题目。

这门语言与其说宜于诗的高翔远举,不如说宜于伦理的简约文体。孔夫子的道德箴言显出著者心胸之高卓,无论置于何世何族都足以增光。下面数则可见其题目、文体与做法之一斑。

「有一条明白的行事之则:以诚待人;并以全副心灵、全副气力奉行这条普遍之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一意思以及表达它的语句,与我们宗教那位伟大创立者之言何其相合;那宗教「其道是安乐,其路全是平安」。

「世间有五事须善守: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信;兄弟有序;朋友有和。」

「有三达德:智以辨之;仁以容之(谓容天下之人);勇以持之。」

「人心中所思,旁人无由得知:若你是明智的,就格外留意那只有你自己看得见的东西。」

「于民而言,身教胜于言教。」

「智者是自己最严厉的责备者:他是自己的原告,自己的证人,自己的法官。」

「一国凭勇气所能成就的,胜过凭水火之力。凡以勇气为依托的民族,我不曾见其覆亡。」

「正直之人不走曲径;他循着直路,安然行于其中。」

以上把他们的语言与文学略作一观;下面我要就技艺与学术的现状,尽我与传教士、也与若干最有学问的中国人往还所得,对这几点作一番论断。我所要作的观察自然只能十分笼统;这类著作中本不该指望有琐细的条陈。在一切学术之中,再没有哪一门像天文那样,中国人装作看得极重而其实懂得极少。在这样一个庞大的社会里,要能略有几分准确地标出四时的往复与某些节候,事势所迫,政府自必很早就留意于此;因此我们看到,自其历史的最早时期起,钦天监便是国家的一个衙门。然而他们在这门学问上的进境竟如此微末,以至其职司中唯一可称天文的那一部分,长久以来都托付给外国人经管——而对这些外国人,他们却装作鄙夷,视为蛮夷。此衙门的首要职事,是编造并颁行全国的历书,并为政府指出办理大事的相宜时日。便是皇族的皇子或公主将要成婚,也须由钦天监的官员择一吉日以行嘉礼,并在《京报》上照例宣布。

在这部要紧的历书里,与希腊、罗马的历书一样,载有一年中所有被认为吉与凶的日子,天气的预言,宜于服药、宜于启程、宜于娶妇、宜于兴工奠基以及别的要事的日子——凡入手这些事,都有特定的时辰派定。这座尊严的衙门中属中国籍的官员,则专管星占的那一部分,每年从中遴选一个委员会来办这桩要务。这些自称文士的人是否当真相信星命之学的种种荒唐,抑或出于政治上的考量而觉得非鼓励民间的迷信不可,我不敢妄断。不过他们若当真具有那样高明的见识,那么把这出戏演得如此认真、如此庄严,倒也很值得称道。同一套体制延续至今,时日之久,尽够他们看出:驾驭众庶,凭舆论比凭权力更为有效。

天体的种种现象,在开明而有识的心灵看来,是造化中最宏伟最崇高的奇观;在愚昧而迷信的人看来,则是最可怖的。各国各代的平民,都把天上两大光体偶尔失明看作某种非常事件的先兆,而社会中较有识见的人便把这些迷信的念头化为己用。据说泰勒斯在基督降生前六百年便能推算日月食的周期,可见他对其成因了然于胸;然而每逢食时,他的同胞总是满心迷信与恐惧。普鲁塔克说过,伯里克利从阿那克萨戈拉那里学会了克服天象在不明其故者心中所激起的恐怖;他还举了一个鲜明的例子,说伯里克利远征伯罗奔尼撒之时恰遇日食。骤然而来的黑暗被视为不利于此行的凶兆,举军惶骇。伯里克利见自己座舰的舵手惊慌失措,便取下自己的斗篷遮住他的眼睛,同时问他:我如今这般做,可有什么可惊可怖、可称凶兆之处?舵手答说没有。伯里克利便道:「那么,这块遮盖与那一块又有何异呢?所不同者,不过是有一个比我的斗篷大些的东西,把日光从我们眼前夺去罢了。」同样不容置疑的是:亚历山大在阿贝拉之战前遇上同类的事,下令向日、月、地——即被认为造成食的三种力量——献祭,也不过是为了安抚全军迷信的念头。若以为他不明其成因,那便是对他那位伟大的老师的不敬了。中国政府的情形或许也正如此:不论出于愚昧还是出于权术,它至今仍以极庄严的仪节奉行着与两千年前埃及人、希腊人、罗马人所行几乎一样的救护之礼。月为食所掩之时,古人便擂鼓、吹号角与喇叭,以为凭其尖利洪亮之声,可助那正在受难的女神脱困。

「一场大食掩暗了近旁的行星,

鸣响罢,鸣响我们一切战阵的乐器;

号角与喇叭,银的、铜的、铁的,

再擂起千面大鼓,助她这一场分娩。」

中国人遇此,则猛敲铜锣;而为使此事不致无人察觉、致使那光体失去乐声的照例相助、无从惊走或安抚他们所设想的那条噬日吞月的龙,每一城每一大镇的大员都奉命依全国历书的推算,公告其发生的时刻。我们在通州时适逢月食,街角上便张贴着一幅粗陋的食象图;百官俱着素服,那一日诸事停办。荷兰使臣在北京时,一七九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发生日食,那天恰是他们的元旦:举国上下以最盛大的欢庆度过的一天,也几乎是庶民唯一放下各自生计的一天。使臣与其随员照例于清晨三时被召入朝。到得宫门,却被告知:因当日将有日食,此乃至为不祥之事,预兆其国有一个不吉之年,故皇帝三日不见人,其间满朝服素;这一天通例的游乐、筵席与娱乐,自帝国的这一端到那一端,一概停罢。

日月食未发生之前,钦天监的官员与别的在职的有学之士齐集宫侧,人各手持一幅亏蚀的图样,以验天文家推算之确否。不过这班人若非个个都有心要使推算与食的时刻及别的情状相合,天文家倒也不大有被人查出讹误之虞——只要不是错得太离谱;因为他们并无任何能稍稍准确计时的仪器。食一开始,众人便一齐跪下,叩头至地九次;其间锣、鼓、号以及别的喧闹乐器齐鸣,声势骇人,意在吓退那吞噬的恶龙。

单凭奉行这等荒唐仪节,便断言他们对天文的原理一无所知,未免不公;然而事实确是如此,他们晚近的历史提供了充足的证据。十三世纪时,蒙古鞑靼人成吉思汗初入中国,其后继者忽必烈汗完成了对这个国家的征服,其时他们的纪年一片紊乱。他们既不能厘定纪时之法,也不能划定各省的界限,甚至连分配给各州县的田土疆界也无从核实。据他们自己的史册所载,忽必烈曾悬赏招徕天下各处的学者来朝;借基督教与回教传教士之力——主要是后者,或许更多是借古时在大夏落籍的希腊人的后裔之力——当时有许多要紧的改进传入了中国。他下令对全国作了一次正规的丈量。他厘正了纪年,纠正了天文观测的讹误;他从巴尔赫与撒马尔罕购入各种算学与天文的仪器,因为中国当时所用的仪器构造粗陋,不足以稍稍准确地观测天体。他还整修了那条贯通帝国南北两端的漕运大渠——面对这项工程,人心中所受的震动,其来自它的宏伟巨大者,不下于来自那令人欣然的一层感受:它是何等切实有用。

在欧洲刊行的若干早期中国记述中,我们读到对某些仪器的描写,据说是在南京城附近一座山上发现的,后来由中国人一部分置于南京,一部分置于北京。后经更精确的查验,这些仪器原来都是为北纬三十七度线上某处而造的;由此可知,凡在北纬三十九度五十五分的北京、以及在北纬三十二度四分的南京用它们所作的一切观测,都必定完全失实;而把它们安放在离所据以制造的纬度那么远的地方,这一举动本身便足以证明中国人于此道之无知。关于这些仪器,德波先生所作的臆测最近情理。他以为它们是在大夏的巴尔赫造的,出自亚历山大诸后继者治下受命管辖该省的某些希腊人之手,而于蒙古人当国时期传入中国。

忽必烈汗一死,鞑靼人旋即被完全逐出中国;十有八九,被他们引入国中的那班学者也同时被逐;因为当这个帝国再度为如今在位的满洲鞑靼一族所征服时,本朝第一位皇帝顺治在其一六五〇年所颁的一道谕旨中说道:自蒙古人被逐以来,中国人便造不出一部准确的历书,而其天文观测与纪年更是错上加错。这时又找来几个回教徒主持造历;但这差使终究落到一个中国人手上,这位不幸的历官在一六七〇年误置了一个闰月,把这一年定为十三个月,其实只该有十二个月。这桩错误对于当时恰在京城的几位天主教传教士来说,是一个太好的机会,不容错过。他们看出:只消使鞑靼人确信中国人在这桩于政府至关重要的事上如何无知,好处便滚滚而来;而成见既已偏向他们这一边,他们对成功也没有多少疑虑。总之,欧洲人成功了:那一年的历书被宣布为有误,追缴回来,另印新版,而那位可怜的历官,据说被绞死了。

于是四名德意志耶稣会士被派去填补钦天监的空缺;他们既是有学问的人,在朝中果然大为得用。其后葡萄牙人接掌了厘定历法的职任,如前所述,如今这桩要务托付给他们中的三人。这几位先生也算有福,中国人无从查出他们推算中或有的些微不确。我在圆明园见过并且交谈过的中国有学之士为数不少,但我可以断言:凡在那里露过面的中国人或鞑靼人,没有一个具备丝毫天文知识,也没有一个能解说天体的任何一种现象。天文在他们那里,全然不过是星命之学的一套胡话;他们至今笃信两千多年前他们那位大哲所传的道理,说什么「天圆,地方而居中;其余四行分置其四方:水在北,火在南,木在东,金在西」;他们还相信众星是像一枚枚钉子那样,钉在与地等距的那片蓝色天穹之上。

至于这个国家的史册中所记的无数次日月食,那不过是些流水簿子,遇有其事便记录下来,并非预推,也不是推算的结果。实在说来,尽管有人在这题目上极力为中国人张目,却看不出他们在任何时候曾能预推一次食。柏应理神父所刊布的、据说是中国的星表,已被查出原是第谷·布拉赫的;卫匡国所刊的中国日月食纪年,也被卡西尼查出有误,其周期根本不可能成立。事实上也不可能是别样:历法既然有缺陷,他们一切记载的年月便必然失真。

传教士们倘若有心为中国人做一件真正的好事,而不是以其离奇怪诞的记述把世人引入迷途;倘若他们不把那么多光阴花在为本朝第二位皇帝康熙把一套对数表译成中文上——据他们说,此君对这套表爱不释手,总是系在腰带上随身携带——倒不如教给中国人阿拉伯数字的用法与便利(那种组合与运算是他们自己的语言所无能为力的),并教几个中国少年算术与数学的原理。不过这样的疏漏,人情之常自不难为它找出托辞。要把自己的知识分给这个庞大帝国中的人,从而放弃因技艺高出一筹而在举国获得的好处与声誉,那份克己之功未免太大了。

我们只消略一回想:自尤利乌斯·凯撒之时直到教皇格列高利改历为止,日月周期的参差不齐在欧洲历法中造成了多少纷扰与困难;便不难想见,在一个居民连天文的初步原理都全然不懂、而且非得靠外人的偶然相助才能办成政府一桩最要紧之事的国家里,其纪年中的讹误该有多大。

凡出于他们自己的发明与发现的东西,都带着独创的鲜明印记,不易误认。他们的语言无疑宣示自己是本土的产物;航海的罗盘也是如此;他们还有一套助其纪年的周期,我想没有人会与他们争这项发明。在他们的史册中,这周期上溯至伏羲之后第三代的黄帝之世。这个六十年的周期,并不像印度人同样长短的周期那样与日月运行或交会的周期相关,而只像我们的「世纪」一样,用来把时间分成纪元或时代。他们不把某一年称作某周期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而是取了两套字,一套十个,一套十二个;前者称为十干,后者称为十二支。一干一支相配,便得一年之名;两套所能生出的种种排列,供给他们六十个不同的名目,正合六十年的一整周期。对不熟悉数的组合的人,这个周期的性质不妨这样说明:以一至十的数字充十干,以甲至子等十二个记号充十二支,照下面的样子排成一圈,周期自第一个记号起。(原书此处印有该图。)

假定这些字母与数字都是中国字,则任一周期的第一年称「一甲」,第二年「二乙」,第三年「三丙」,依此至第十年「十癸」;第十一年为「一亥」,第十二年为「二子」,第十三年为「三甲」,第六十年为「十子」,至此一周尽转。这个周期虽在他们的史册中通用,却从不出现在公文的纪年上。公文只标明所颁之朝,如某某皇帝某年某月某日。

他们于天文之学的进境既如此有限,则地理之学——这门学问本就以通晓前者为前提——所知同样狭隘。他们以为自己的帝国占了方形大地的正中,其余地方则由一些岛屿凑成。耶稣会士初入中国时,发现他们连本国的舆图也只是粗率失真的草样,既无比例,也不成尺度,一道山脉能盖满一整省,一条河能冲去另一省的一半。如今他们有了工整准确的本国地图,是照耶稣会士以数年不倦之劳所首创并完成的全国实测图摹写的。

中国语言虽不宜于数的组合,却极宜于代数那简省的运算与几何那凝练的论证;然而这两门学问在中国全然无人知晓,语言也从不曾被用于此道。他们的算术是机械的。要求若干数之和,有一种器具通行于上下之间,自文人以至柜台后头最下等的店伙无不用它。凭这器具——名曰算盘——算术的运算变得可触可见。它是一个木框,中间一道横梁把它分作两格;横梁上垂直插着若干平行的细杆,每杆在一格中穿五颗可移动的珠,在另一格中穿两颗。这些杆可看作一张数位表上下升降的位数,按十倍递进;于是若把大格中任一杆上的一颗珠推至中梁,称之为一,则其上一杆的一珠便表十,再上一杆表百;同样,表一的那杆之下一杆的一珠便是十分之一,再下为百分之一,第三杆为千分之一;而小格中相应各杆上的珠则为五、五十、五百、十分之五、百分之五、千分之五;小格中每珠的值或位,恒为大格中者的五倍。下图中假定以中间一行为个位,则其右各行为按十进递增的整数,其左各行为按十进递减的小数;而按图中珠子当下的位置,此算盘所表之数为五十七万三千九百一十六又万分之七百零五。(原书此处印有该图。)

这显然是一套十进的算术;就其运算之便易、简明与合用而论,真该愿它在欧洲普遍采行,以代替各国、乃至同一国各省把整数分作无穷无尽的不同分法。用算盘教盲人做算术,也不失为一件好器具。然而说来虽像悖理:中国人做这些运算,正如他们写字一样,用眼多于用心。只消把小珠向中梁一加一减,珠在盘上的位置便立刻显出所求组合的结果。此物的发明,我以为尽可归之于中国人;虽然有人把它比作罗马的算板,比得当与不当,我不敢妄言。

有人说过——或许说得很有道理——那些供给生活奢华、便利与必需的技艺,起初从哲人的劳作与思辨中得益甚少;反倒是工匠的巧思、寻常匠人在某一行当中偶然或渐次的发现,常常提供了根据,哲人由之推论考究,有时便悟出以更短的路径达到同样目的的门径;因而学者与其说是发明者,不如说是改良者。这条令人扫兴的道理,中国人在其技艺与工造中提供了许多有力的例证,尤其是在某些与化学相关的工序上——化学在此地还不能说是一门学问,虽然它的若干支派已作为化学技艺而通行。他们并无关于物体亲和力、内聚力或凝聚力的任何理论,却能把江河的浊水澄清以供随时取用:只需以一段中空的竹管夹一块明矾在水中搅动;经验教给他们这个简单法子能使泥土的微粒沉底;事实既已确知,他们便不再费心去解释其所以然。

同样,他们深知蒸气对浸于其中的某些物体的作用,也知道它的热远高于沸水。然而他们虽历代以来一直把蒸气闭在密闭的器皿中——那器皿有点像帕潘的蒸煮器——用来软化牛角,以制他们那种薄而透明、容量甚大的灯笼,却似乎不曾发现蒸气这样被闭住时的非凡之力;至少他们从不曾想到把这份力用到人畜之力所不能及的事情上。他们从三界之物中提取最鲜丽的颜色,又习得了调配掺和之术,能配出一切中间的色调;并把这些色彩以其最浓丽最鲜活的色相施于丝、棉与纸上;然而他们并无色彩的理论。

从矿石熔炼生铁的工序,他们是熟知的;他们的铸铁器皿薄而轻巧,出人意表。他们对把铁炼成钢也有一点不完备的知识,但这一项的制品与欧洲的比起来不值一提——我且不说与英国比,因为英国在这一门、乃至几乎在技艺的每一门上都无可匹敌。他们的铸铁器虽看去轻巧齐整,又在热炉中退火以去其几分脆性,然而把铸铁化为可锻之铁的工序却不完备,因而一切熟铁制品都属下乘,不但工艺如此,金属的质地亦然。至于别的多数金属,他们的制品倒在中等以上。他们的银丝细工首饰极为精巧,白铜器皿也做得十分讲究。

火炮的使用,他们自称早已熟知。据说十三世纪成吉思汗入中国时,两边都用过炮、炸弹与地雷;然而一六二一年澳门城以三尊大炮进献皇帝时,却发现非得同时派去三个人教中国人怎样使用不可。火绳枪的传入,我倾向于认为年代并不久远;它们不像中国别的发明那样带着独创的印记,恰恰相反,它们是葡萄牙旧式火绳枪的翻版,与葡萄牙人至今仍当作商货贩往交趾支那的那种毫无二致。不过中国人在基督纪元以前很久便知道使用火药,这是无可置疑的。

在一部极古的兵书中,详载了以火药炸地雷来袭扰敌营的法子;然而这部书对火炮只字未提。以火药、锌屑、樟脑及别的配料制成的烟火,在种种古籍中都有记述。不难想见,硝石的爆燃最先受人注意,当在那些地面自然出产硝石而且产量甚丰的地方;鞑靼与西藏的高原沙漠、印度与中国低平广袤的原野,正是如此。不过中国人所造的火药极劣。他们并无专设的厂坊,人人自造。事实上自制火药正是兵士份内的一桩差事。据王大人所告,寻常的配比是——

硝 五十磅

硫 二十五磅

炭 二十五磅

他们不懂欧洲那样把药膏制成颗粒之法,只用粗粉,有时会结成一块硬团;又因硝石不纯(似乎并不设法提去其中通常含有的食盐),略一见风便吸潮,遂不堪使用。这或许是他们不喜燧发枪的一个缘由。

有人指出:欧洲磁针、火药与印刷三大发现,都紧随着著名旅行家马可·波罗的归来。康熙在耶稣会士教他若干欧洲学问时,确曾夸口说:欧洲直到罗盘、印刷术与火药在中国通行了将近两千年之后,才知道有这几样东西。至于火药,很明显,我们的同胞罗杰·培根对其配料是熟知的。他在著作中不止一处说过:以硝石及别的材料可制出一种能延烧甚远的火;有一处他还说:以硫、硝并别的某物(他用两三个生僻怪字把它掩了起来)可配成一剂,凭之能仿出雷电的效验。培根卒于一二九二年,而马可·波罗一二九五年才回到欧洲;可见他决不可能是经这位威尼斯旅行家之口得着什么提示,才走向这项发现的(原注十八)。

原注十八:在欧洲,此项发明通常归之于一位名叫施瓦茨的德意志修士,约在一三五四年;然而此说大可怀疑,因为我们有种种理由相信,一三四六年的克雷西之战已经用过火炮。而马里亚纳记西班牙人一三四二或一三四三年围攻阿尔赫西拉斯之役——沃森主教曾引其言——说道:「摩尔人以铁弹大扰基督徒。」他还补上一句:「这是史书中最早提到使用火药与弹丸之处。」因此极有可能,火药之初入欧洲是由东方来的某些回教徒带来的,施瓦茨并非发明者,虽然他或许是最先把这项发现公之于世的人。

中国人若在其历史上任何时期曾懂得铸造大炮、并在战争中使用,那么他们竟会把这门技艺失掉,是几乎不可能的。然而确凿无疑的是:汤若望与南怀仁两位耶稣会士曾煞费苦心教他们铸炮之法,而他们于此并无任何进境或改良。我在北京某座城门附近见过几尊粗陋难看、比例失当的炮,不曾安放炮架,就那么摊在地上;这几尊,加上广州边境上同类的几尊,以及杭州府的几尊——看去像是十二磅炮,每尊上面搭着一个木棚——便是我们在举国之内所见到的全部火炮了。所附图版中的样式,系已故皇家炮兵帕里什上尉所绘,究竟原是中国人的发明,还是自别国借来的,我不敢断言;不过在他们某些城池的城门一带,有时确能见到这样的炮。

将近一百年前随俄国使臣入华的贝尔先生说过:「在长城西端一带,他看见某座敌楼中堆着数百尊旧炮,每尊都由三四块锻铁拼合,再以同种金属的箍箍紧。」实在说来,很可能在汤若望与南怀仁之前,中国人像印度人一样,用的是熟铁炮,如贝尔先生所说的那样以箍箍合。(原书此处附有图版。)

他们放礼炮时并不吝啬,所用的一律是三枚小爆竹,或者不如说是三段手铳的枪管,直插在地里;而兵士放这几件小东西时怕到这般地步,竟要牵一条引线自此及彼来点放。帕里什上尉命人用献给皇帝的礼物中那两尊野战炮尽快连放几轮,中国官员却极冷淡地说:他们自己的兵也照样做得来,也许还做得更好。马戛尔尼勋爵问广州的前任总督,可愿看看他的卫队照欧洲的操法演一演阵式,那位也同样漠然作答:「这对他这样久历鞑靼边地战事的人,断不会有什么新鲜。」其实十有八九,他生平不曾见过一支燧发枪。这个民族那份不可克服的骄傲,就这样鼓起他们如此可笑的自大之态与对别国的鄙夷。看来他们竟像是立了一条通则:决不让人撞见自己对外人带来的任何东西流露出赞叹。每逢有身份的人来看礼物,一发觉我们中间有人在旁,他便把眼光漫不经心地扫一扫,装出十分淡漠的神气,仿佛他天天都在看同类的东西。

有位游历过中国的法国医生说,他在举国之内不曾见过一具蒸馏器。然而蒸馏之术他们是很熟悉的,而且通行于世。他们的「烧酒」(字面即烧过的酒)是从各种谷物、而最常见是从米中蒸出的烈酒,带一股浓重的焦煳气味,与苏格兰所称的威士忌颇为相似。米先浸在热水中,直到米粒发胀;然后掺水拌和,水中已化开一种名叫「白曲」的配剂,由米粉、甘草根、茴香与蒜合成;这不但催快发酵,据说还给酒一种特别的风味。拌好之后即行蒸馏。这样制成的烧酒,可算是上等亚力酒的底子——爪哇的亚力酒专由中国人酿造,其实不过是把上述烈酒再蒸一道,另加糖蜜与椰树汁而已。未蒸之前,这液体只叫作「酒」,此时是一种极淡薄而难喝的饮料。葡萄在各省都长得极好,北至北京亦然,但其种植似乎不大受鼓励,除京城附近的传教士外,没有人用葡萄汁酿酒。

陶瓷的制造,就原料的备办而论,他们已臻于迄今除日本人外无人能及的完善之境;而日本人公认在此一门上胜过他们,并且在一切漆器与涂饰器物上也胜过他们——这类东西即便在中国也价钱高得离谱。他们瓷器的精美,大半取决于对所用各种材料的甄选与配制所下的极大工夫与心力。这些材料大抵是一种名叫「高岭」的细泥,属皂石一类,另一种叫「白墩子」的花岗岩,主要由石英构成,云母的成分极少。这些材料要极其仔细地研磨淘洗;泥坯旋成或模成器形之后,每一件入窑之前还要装进一个泥匣。然而纵有种种防范,仍常有整整一窑烧熔黏作一团、化为一块玻璃质的东西——可见这门技艺至今仍有几分靠碰运气。论器形的雅致,中国人与日本人都无可夸口。与那些无可企及的希腊罗马瓶式——经巧思过人的韦奇伍德先生之手而重行于近世——一比,它们是经不起的。至于瓷上所绘、或者不如说所涂抹的那些奇形怪状的人物与别的东西,再没有比它们更粗陋、更不成章法的了;不过这些活计通常出自贫苦工人的妻儿之手。他们能做得更好,我们有明证:只要从英国寄一个样子去,广州的匠人便能照办得分毫不差;而他们的颜色更是无可仿效。

玻璃的制造,直到上个世纪他们还全然不知;那时经耶稣会士的举荐,从法国聘了一家人到北京去,为的是把制玻璃之术引入这个国家。此举未获成功,主事者一死,这桩事业便散了。在广州,他们把旧玻璃碎片熔了另铸新形;他们也学会了在玻璃板上镀银,这种东西偶尔当镜子用;不过他们寻常的镜子是磨光的金属,看去像是铜锌合成的。

政府的骄傲或权术,摆出鄙薄一切新奇与外来之物的姿态;加之新发明无论何等巧妙也普遍得不到鼓励,这就大大妨碍了技艺与工造的进步。这个民族并不缺乏构想的才具,也不缺乏施行的巧手;他们摹仿之能向来被公认极强。此说之确,我们在圆明园得了好几个例证。那几盏繁复的玻璃吊灯,由几百个零件组成,两个中国人从不曾见过这类东西,却在半个钟头之内一件一件拆了下来,又同样轻易地装了回去;而帕克先生当初还认为非得让我们的技工到他的库房去看几回拆装不可,好让他们到了中国办得来这桩事。我们那两位工匠用金刚钻去切一块要盖天象仪大穹顶的大曲面玻璃,接连弄碎了三块;一个中国人便自告奋勇要从那样一块大玻璃上切下一条来。那人是背着人做的,怎么问他也不肯说是用什么法子做成的。因边缘略有细齿,我疑心那不是切开的,而是崩开的,或许是沿一条用水或别的液体画出的线烙以热铁之故。广州有个中国人见了一只欧洲表,便自许要照样造一只,而且当真造成了——他从前不曾见过这类东西,只是不得不另给他一根发条,那是他造不出来的: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如今凡从前由考克斯与梅林的货栈大批大批运往中国的那些精巧机件,广州造得与伦敦一样好,而费用只及三分之一。中国人心思敏捷,领会得快,一双纤小的手天生宜于做精细的活计。

丝织之业在中国立起之早,史册中已无从稽考;但棉花自印度北部初次传入中国南方各省的时日,却是知道的,他们的史册中也有记载。据说通常称作南京布的那种棉,其棉株移种到南方各省,两三年间便失去那种特有的黄色,十有八九是因天气酷热、日照不断之故。我曾在好望角种过这一品种,无论是同一株上,还是由其种子长出的别株上,第三年的棉桃与第一年一样饱满,色泽一样深黄。与他们大多数工造的情形一样,丝棉两业近来似乎也不曾逐步改良。政府既不予以适当的鼓励,他们又死守古法,遂使一切织造都停滞不前。

在一切机械技艺之中,他们似乎臻于至善之境的是象牙雕刻。这一门他们无与伦比,便是技艺与工造的大摇篮伯明翰也比不上;据我所知,那里曾试用机器仿照中国的样子刻象牙折扇与别的器物,然而这番尝试虽属巧思,至今仍未成功到能出产与中国货比肩的地步。中国折扇上那种精细的透雕,其美再无可比;扇骨看去像是一根根手工刻出的,因为无论要什么花样,或是一面带纹章的盾牌,或是一个花押,只消说一声,转眼便能照图做成。外面两根扇骨上刻满遒劲爽利的活计,底下还掏空镂过,除手工之外,别的法子断做不出来。然而这些折扇中最精美讲究的,在广州也不过卖五到十个西班牙银元(原注十九)。他们能从一个实心的象牙球——球上的孔径不过半寸——里头刻出九到十五层各自独立的空心球,一层套一层,个个松动,能向任何方向转动,而且每一层都镂满与折扇上同样的透雕。这样一件煞费工夫的玩物,价钱也只须极少的钱。庙宇、宝塔与别的建筑的模型,也用象牙做得极美;他们还拿象牙的刨花掺以羽管,编成精巧的篮与帽,轻软柔韧一如草编。总之,凡孩童的各色玩具以及别的小饰物、小玩意,中国做得比世上任何地方都精致,也都便宜。

原注十九:我知道有人会举意大利所制那些费尽工夫的象牙作品来驳我——那上头刻着风景、房舍、树木与人物,有时小到能容于一枚戒指之内;然而一个离群索居的修士为消磨长日而做的活计,是不能拿来与一个寻常中国匠人赖以糊口的手艺相比的。

那种雅致的芦苇——竹——用途之多,非一卷书不足以尽述。他们的椅、桌、屏风、床架与卧具,以及许多别的家具,全是用这种空心的苇管造成的,其中有些做法还相当巧妙美观。船上用它作篙、作帆、作缆、作索具、作填缝之料。农事上用它作车、作独轮车、作提水的水车、作篱笆、作盛谷的口袋,以及种种别的器具。嫩笋可作食物;蜡烛的芯也用它的纤维做成。它装点着王公的园林,也覆盖着农夫的茅舍。在权柄之手中,它又是使举国畏服的刑具。总之,中国人能用竹子来办的事几乎无所不包:或整用,或劈成薄片,或再分成纤维搓成绳索,或沤成纸浆造纸。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这是古时一位智者说的话。近世有位博学而多巧思的著者(原注二十)怀着同样的意思写了一部书,要证明欧洲晚近的一切发现与发明,古人早已知道。用稻草造纸之法在欧洲也许算新,在中国却由来甚古。稻草与别的谷草、桑树皮、棉株、大麻、荨麻以及别的种种草木与材料,都用于中国的纸坊;那里所制的纸张有极大的幅面,一张便可糊满一间中等房屋的一整面墙。较精的书写用纸,纸面光滑如犊皮纸,并以浓明矾水刷过,以免墨汁洇开。许多老人与小孩靠洗去写过的纸上的墨来糊口;那纸随后捣烂煮成浆,重新造成新纸;墨也从水中分出,留待日后再用。我国的技艺得益于中国这项工造之处如此之多,实在无须多为它说什么好话了。不过中国人自认,制墨之法的改良要归功于高丽人,那是几百年前从高丽传来的。

原注二十:迪唐先生。

至于印刷之术,中国由来已久几无可疑,然而他们始终不曾越出木刻板一步。实在说来,其文字的性质如此,活字几乎行不通。诚然,字的组成部分够简单,数目也不多;但要把它们在版框上拼成它们所能构成的无数形态,其难处或许是无法克服的。

与他们别的发明一样,链斗式的水车——这东西在欧洲已臻于完善,成了兵舰与别的大船不可或缺的部件——在中国人手里仍几乎停留在原始的样子,自其初创以来的主要改良,不过是以木板或竹编代替了草束而已。它在他们手中的力量从不曾超出把一小股水沿斜面自一个水池提到另一个水池,以供灌溉之用。这类水车大小不一,有以牛牵的,有以脚踏轮的,也有以手摇的。

利用机械之力所能得到的大利,他们或是不懂,或是有意不用。在这样一个生齿繁多的国家,机器或许要算有害之物,尤其是因为至少十分之九的人非得靠手工的劳作糊口不可。借机器以省力得时,其普遍的好处能否抵得过引入机器一时之间给个人造成的困苦,这大约在他们心里还是一桩全然未决的问题。无论缘由如何,这个国家里是见不到这类东西的。带给皇帝的礼物之中,有一套气泵的器具,有做一整套电学实验的种种物件,还有一整套机械之力的模型,安在一根铜柱上。皇帝偶然一眼瞥见,便问侍立的太监这些是作什么用的。这阉人虽日日钻研各样礼物的性质与用处,以便呈献御览时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却终究没能使皇帝陛下明白这几件东西的用意。这位老君主便说:「我想,这是给我哪个曾孙做玩物的罢。」

滑轮之力他们是懂的,一切大船上都用它,但总是单轮的;至少我不曾见过一个滑车里装着一个以上的轮子。杠杆的原理看来也很清楚,因为他们一切贵重货物、连金银在内,都用杆秤称量;齿轮与小齿轮则用于自走玩具的构造,以及一切由水轮带动的碾米磨坊。然而机械之力没有一项被大规模地用来省力与赶工。凡与技艺工造有关的一切器械,简单是其首要的特色。每个匠人的工具,构造之简单,似乎已到了无可再简的地步,而每件工具又都设计得能兼数用。于是铁匠的风箱不过是一个空心木筒,内装一个带活门的活塞;它除了吹火,竖起来便是他的坐凳,又是盛放其余工具的箱子。剃头匠盛家什的竹篮,同时也是主顾的坐椅。木匠拿他的尺当拐杖,盛工具的箱子便是他干活的案子。货郎有一只箱子、一把大伞,便足以摆开他全部的货物,支起他的小铺子。

这个国家美术的状况,可称道之处甚少。他们的诗,无论今古,我已举过样品;不过我觉得还须再说一遍:对于亚洲人的作品,欧洲人是无从作出恰当评判的,中国人的尤其如此——它们在譬喻的神秘晦涩之外,还添了一层不利:那是一种极少诉诸耳朵的语言,一整句话或一串意念有时竟关在一个短短的单音节里,而它的妙处是煞费苦心地单单诉诸视觉的。

至于其余两门姊妹艺术——绘画与音乐——则可以下较明确的断语。音乐一门我没有多少可说的。它似乎并不作为一门学问来讲求:既不作为一种雅致的才艺去学,也不作为高门生活中的消遣去弄,除非是那些自幼被养大待价而沽的女子,或是那些出赁自身以娱买欢者的女子。而中国人的想法既与别国都不相同,这些女子通常吹的是管乐器,如小笛短箫之类;男子最爱的乐器则是琵琶或类似的东西,有两弦的,有四弦的,也有七弦的。受雇演奏的是太监和最下等的人;一场演奏的高下,似乎就在于从各样乐器里弄出的响声有多猛烈。锣——他们称之为「锣」——最宜于此。这乐器是一种浅釜,或者不如说是一个釜盖,他们用蒙皮的木槌敲它。据说是铜、锡与铋合铸的。他们还有一种类似单簧管的东西,三四种不同的号,以及一种与大提琴颇为相似的弦乐器。他们的「笙」是一组长短不齐的竹管的合成,与潘神之箫颇为相似;音色远非难听,只是构造野拙而无定则,看来无从归入任何音阶。他们的鼓大抵做成桶形;这些鼓以及架上大小不一的钟,都是祭乐的一部分。他们还有一种乐器由石头做成,石片切成木匠曲尺的形状,每片以一角悬于木架之上。我所见的那些,像是硅质一类中通常称作片麻岩的,即一种带板状纹理的花岗岩。凯西克的陈列馆中也有同类的乐石,是在斯基道山脚一条小溪中拾得的;不过那些里头似乎含有黑电气石或碧玺的细粒。他们的史家确实夸口说:为成全他们的乐律,造化的整个王国都被征用了——兽皮、草木的纤维、金属、石头、烧成的陶土,无不用来发声。诚然,他们的乐器无论就形制还是就材料而言都够繁多,然而据我所知,没有一件是欧洲人的耳朵还能勉强忍受的。广州有位英国先生颇费了些工夫搜集此国的各种乐器,所附图版即其写照,不过他的目录还不完全。(原书此处附有图版。)

中国的乐班通常是齐奏,或者说力求齐奏,有时某件乐器奏高八度;但他们从不试着分部演奏,其技止于旋律而已——倘若我可以把这样甜美的名目用在一堆刺耳之声的聚合上的话。他们对位与分部之法一无所知:这门发明其实连雅致的希腊人也不曾达到,而且直到僧侣时代为止,欧洲与亚洲同样不知有此。

我所听见的中国人中,只有一个可以说唱得有情致、有幽怨之味。他以一种琵琶伴奏,唱了下面这支咏茉莉花的调子,据说这是举国最脍炙人口的歌曲之一。这支朴素的曲调由希特纳先生记谱,我听说已在伦敦刊行,添上了引子、尾声、伴奏以及欧洲音乐的一切精致手法,于是它便不再是中国素朴曲调的样品了。因此我把中国人所唱所奏的原样、未加修饰地录在这里,连同第一节的歌词及其逐字的译文。

(乐谱:茉莉花)

一

好一朵鲜花,

有朝一日落在我家,

我本待要戴,不出门,

只对着鲜花而乐。

二

好一朵茉莉花,

满园花开赛不过它,

我本待要戴这一枝,

戴了又怕看花的人笑话。

逐字译文

一

好一枝  鲜   花

一朝一日 落在 我家

我本待  要戴  不出门

只对着鲜花  而乐

二

好一枝  茉莉花

满园花开   都不及它

我本待 要戴 这一枝

戴了又怕 人见花 要笑话

我觉得不妨再附录几支流行的曲调,也是由广州那位绘制他们乐器图的先生记下的。

第六章(续)音乐、绘画、雕塑、建筑、长城、大运河与医学

中国流行曲调

〔曲谱一〕

〔曲谱二〕

〔曲谱三〕

〔曲谱四〕

〔曲谱五〕

〔曲谱六〕

〔曲谱七〕

〔曲谱八〕

〔曲谱九〕

他们记录乐音的办法,不过是用一个字来表示音阶上每一个音的名称,此外别无所知;而即便这样一种不完备的法子,也还是从耶稣会士徐日升那里学来的。他们装作不喜欢使臣带去的乐队,硬说那奏出来的算不得音乐,只是一片嘈杂;然而皇帝的首席乐师却不惮烦劳,把那几件乐器一一描在大幅纸上,各按其本来的尺寸,把音孔、螺钉、弦以及别的部件的位置都标了出来——在他们看来,有了这些,就足以照样再造出一批来了。

钱德明神父何以要说出下面这番话,实在难以索解。他说:「中国人为求得他们的音阶或音列完美无缺,不惮于从事几何学上最繁难的推演,不惮于数论中最冗长最令人生厌的计算。」他明明应当知道,中国人对几何学一无所知,他们的算术也超不出一架算盘的范围。另一位耶稣会士那个大胆而毫无根据的断语,也是同一路数:「中国人的乐律体系,早在赫尔墨斯与俄耳甫斯之前,就为希腊人和埃及人所借取!」

至于绘画,只能把他们看作拙劣的涂抹匠,此外再无别的说法。许多东西他们连一个准确的轮廓也勾不出来,不会用明暗向背使之立体,不会敷设色彩的细微层次以逼肖自然的色调。不过某些花卉、禽鸟、昆虫的绚丽设色,他们摹写得精确而鲜艳,欧洲人至今还赶不上。至于在画布上以缩小、以淡色、以透视之法表出远近,他们则全无概念。我在圆明园见到两幅极大的风景画,就运笔而论尚算过得去,然而通篇工细琐碎,没有一处强光,也没有成片的暗影——而一幅画的力量与神采正靠这个;透视的规矩一条也没有守,也不曾试着把景物推到各自应在的远近上去。可我总忍不住疑心,从中看出了欧洲人的手笔。掌管那间屋子钥匙的老太监,每逢我看这两幅画,总要问我是否觉得他的同胞是了不起的画家;有一天我大大称赞了一番画师的本事,他便把我引到屋子的一处凹间,打开一只搁在座架上的箱子,神色诡秘地说,这就要拿出些东西来叫我吃惊了。他随即取出几大册来,里面满是人物图,笔致高妙得多,敷以水彩,画的是国中各行各业的工作情形;只是那些人物像是贴在纸上似的,既无阴影,又无前景,也无远近,显不出一点凹凸。每一幅图的对页都有满洲文与汉文的说明。我翻过其中一册,在末页上看见「郎世宁」三个字,谜底顿时揭开了。再去细看厅上那两幅大画,每幅的角上也都有这个名字。我翻看册页时,老太监还一再追问:欧洲可有人画得像中国人这样好?可是等我指着那名字,念出「郎世宁」来,他立刻把书合上,一股脑儿放回箱子里去,从此任我怎样央求,再也不肯让我看一眼了。后来打听得知,郎世宁是在朝中极有声望的一位传教士,在宫里画过许多画,但皇帝明令他一概须照中国的画法去画,不可像欧洲那样用大片的暗影、把远处的物事画得几乎看不见。据一位传教士告诉我,皇帝还对他说:眼睛本身有缺陷,并不构成把自然界的物事也照着缺陷去摹写的理由。皇帝这一层意思,与他一位大臣的话正相发明。那位大臣来看英王陛下的画像,说道:「可惜好好一张脸,让上头的泥污给糟蹋了。」一面说,一面指着鼻子旁边那一大片阴影。

欧洲画家吉拉尔迪尼刊行过一部他的中国之行的纪述。看来他在那里极其扫兴,见中国人对美术如此隔膜,便添上一句气多于理的话:「这班中国人,除了称银子、吃米饭,什么也干不了。」吉拉尔迪尼曾画过一列按透视法向深处消隐的柱廊,中国人见了大为震动,断定他必是与魔鬼有往来;可是等他们走近画布,伸手摸过,确信所见的一切原来都在一个平面上之后,却又一口咬定:本来没有、也不可能有距离的地方偏要画出距离来,天下再没有比这更不合自然的了。

关于中国绘画的状况,几乎不必再多说什么。我只想再讲一事:皇帝最赏识的画师——在京城同行之中,自然可以设想他是数一数二的了——奉派把几件主要贡品画下来,好带到鞑靼去呈给其时在彼的主上,以为说明文册的图解。此人几次三番想把武利亚美所制、以白石美人像承托的精雅时钟描摹下来,都不成功,末了来央我帮忙,说这事于他关系至重。我再三告以自己并非画手,也是白说;他非要亲眼验过不可;后来他得了一幅极平常的铅笔草稿,好照着摹,或用墨笔覆上去,便心满意足地走了。那几件器物的每一处,除了托着时钟和晴雨表的裸体人像之外,他都画得干净而准确,唯独这几个人像,怎么也临摹不成。究竟是人体的微妙转折与比例本身确有难处呢,还是因为我们对人体更熟悉,所以摹写上的毛病一眼就看得出呢,抑或因为在这个国度里人的形体总裹在宽袍大袖之中,以致中国画师一败涂地呢?这个且留给本国的艺术家去断定罢。事实则如我所述:他画那几个人像的种种尝试,无一不荒唐可笑。

至于有时运到欧洲来的那些精美的花卉、禽鸟、昆虫图,都是广州画工的手笔。那里的人素来临摹送去转印到瓷器上、或作为商品的版画与图样,因此比内地的人趣味要高些。大量瓷器从窑厂运到广州时是纯白的,好让买主照自己的花样去画;这些成品足以证明他们并非等闲的摹写者。不过也有人说,他们所画的博物之物往往不确,甲花配在乙茎上、又安着丙的叶子,这种事并不稀奇。从前或许如此,那是因为所依的样本不完备,或是自以为可以润饰造化。但他们既已发觉外国人更看重对实物的如实描摹,便对所要画的对象格外用心了;我们所见的他们,实在是一丝不苟的摹写者:一朵花的花瓣、雄蕊、雌蕊的数目固然照画不误,连叶片的多少、托着花的柄上的刺与斑点,也一一画出。他们甚至会数清一条鱼身上的鳞片,在画中一片片标明;至于自然界那些灿烂的颜色,摹拟之逼真,也无以复加了。我带回国的若干植物、禽鸟与昆虫图,因其准确与设色贴切而大受赞赏;所缺的只是明暗向背运用得当时必能生出的那种神采。运到广州去的欧洲彩印版画,在那里临摹得惟妙惟肖。然而临摹之际,他们全不用自己的判断。原有的也好、偶然沾上的也好,凡有缺点瑕疵,必定照样摹下——他们只是奴性的临摹者,对于呈在眼前的任何一件艺术品,其力量与其美处,丝毫不能感受;今天还在临摹一幅精美的欧洲版画的人,明天就会坐下来照抄一幅荒诞满纸的中国画。

无论广州一口的技艺进境如何,内地与京城的美术是不大会有什么长进的。当年郎世宁提议设一所美术学堂而遭驳回,其缘由与其说是传教士所讲的、怕绘事一旦风行起来会妨害有用的生业,不如说是出于君主与大臣们的骄矜。

在绘画如此不振的国度里,指望刀凿之下有什么成就,也是枉然。桥的栏杆上、庙宇之中,有时可以看到些虚构之物的怪诞形象,以及把自然扭曲得不成样子的东西;庙里的神龛中塞满了陶土烧成的巨神,有的涂着艳色,有的糊上金箔,有的罩着一层漆。他们塑造人体的本事,同画人体一样地不准确。举国之内,没有一座雕像、一根雕柱、一座石柱值得一提。城门附近常立着四方的大石块或大木块,上面刻有文字,意在使某些卓异人物的事迹传之久远;然而这些既不宏伟,也不美观,比起传教士不知何故要称之为「凯旋门」的那种东西来,倒更像一座绞架。

这类纪念性建置的用意,从其中几则铭文上就看得出来。

一

圣旨旌表

百世流芳

退思     宁静

二

奉旨

康宁多福

寿世良箴

乾隆五十年八月吉日,奉旨为梁天佩百有二龄立此,以彰其寿。

下面两则,是为贞节妇人所立碑上的铭文;这一类女子,在中国人看来是难得一见的。

三

圣旨旌表

冰清     霜劲

四

奉旨

贞孝流芬

节高    行洁

其实他们的建筑,通体都是既不中看,又不坚牢;既无雅致,又不便利,更无一定的比例;外观寒伧,工料粗劣。五层、七层、九层的塔,算是最触目的物事了;然而它们虽像是印度同类金字塔式建筑的仿制品——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其模型——却既不及其设计之善,也不及其施工之精。事实上造得太坏了,其中一半并无年久的痕迹,却已成断壁颓垣;这类无用而怪诞的建筑,英王陛下在丘园里的那一座便是一例,比起我在中国所见最好的来,也毫不逊色。这类结构之高,与通常所用材料之劣,恰恰驳倒了他们为房屋低矮所举的理由——他们说,低是为了免得被地震震塌。其实他们一切住屋里都分明还立着一顶帐篷:那弯曲的屋顶,那绕着砌得不好的砖墙、仿照帐篷支杆而立的木柱廊,明明白白指出了其来历;而从这个原初的样式,他们从不曾敢于走开一步。庙宇大抵也是同一格局,不过添上第二重、有时第三重屋顶,一重叠着一重罢了。构成柱廊的木柱一般是落叶松,长短与径围之间并无一定的比例,而且一律漆成红色,有时还罩一层漆。

各国的风俗与时尚从没有两处相同,因此许多人主张:世上根本没有所谓真正的品味。持「品味出于习惯」之说的人会讲:多立克柱头之下的柱身,何以要比承托科林斯柱头的短两个直径,说不出什么确凿的道理;不过是看惯了如此营造,才觉得它们各得其宜罢了。这几种柱式各自的美,固然有一部分是因为惯见它们总保持着一定的比例才感觉得到,但也须承认:在造化最完美的作品里,部分与部分之间自有一种谐和与相称,并无一定的比例,却少有不令人快意的。一株好看的树、一朵秀雅的花,人们的看法很少分歧,而树干与枝条之间、花与花柄之间,并没有固定的比例。可见单有比例,还不足以构成美。其中不可有僵硬,不可有从直线到曲线的猝然转折;变化应当从容,不在某一处显露出来,而是不知不觉地贯通全体。有用,也一向被看作构成美的要素之一。中国的柱子负着一个大得吓人的屋顶,既无柱础,又无柱头,那里头既没有部分的匀称,也没有从容,更谈不上什么特别的用处。至于蹲在屋脊与檐角上龇牙咧嘴的狮子、龙、蛇,那些形状拙劣、违反自然的东西,就更说不上什么好品味、什么有用、什么美了。

「中国人的建筑,」他们的一位颂扬者说,「虽与欧洲的建筑毫不相干,虽不曾从希腊人那里借得一分一毫,却自有一种独具的美。」独具是果然独具的;至于传教士们,尽可以放心:世上只有他们才会在「皇帝的宅第中发现真正的宫殿」,也只有对他们,「其宏巨、匀整与壮丽,才昭示着居于其中的主人的伟大」。

在京城,一位王公或大员的府第,与一个商人的住宅并没有多大分别,不过是占地较广,四围有一道高墙罢了。我们在北京的馆舍便是这样一所房子。地基四百英尺长、三百英尺宽,隔成十进或十二进院落,有的院里有两座、有的三座、有的四座帐篷形状的屋子,都立在高出院面约三英尺的石台上,院子用砖墁地。各屋之间、各院之间都有红漆木柱构成的回廊相通,因此走遍全宅任何一处,都不至于晒着日头、淋着雨。构成这些回廊的木柱,约有九百根。多数屋子直通屋顶的椽子,并无天花;有几间用竹篾条抹上灰泥做了薄薄一层顶棚;女眷的住处则是两层,可上面一层没有窗子,还不如我们寻常的阁楼。地面墁的是砖或土。窗上没有玻璃,代用的是油纸、纱罗、贝壳片或角片。有几间屋子的墙角处,地上开着洞,上面盖以石板或木板,是作火塘用的,热气便从中经由地下或墙内的烟道传开,一如古罗马人的房屋;那墙壁多用海边运来的蛎壳烧成的灰刷白。有一间屋子被指给我们看,说是戏台。台在正中,台前搭着一种看楼。一片水面当中盖着一间石屋,仿照游船的样子;有一进院子则堆叠山石,凿出尖峰、峭壁与洞窟,算是自然的缩影。那些石台上本该摆着他们心爱的花卉与矮化的树木——他们在这一门上是很有名的。

全中国没有一处抽水马桶,也没有一间像样的净房。有时不过在墙角一个洞上横一根棍子,通常则用口小腹大的大瓦缸。我们所住的那所大宅里有一圈围墙,墙内地上砌着一排小小的方洞。

仅次于塔的最触目的物事,是城门。城门大抵是方形的建筑,在拱形门洞之上再起数层,也同庙宇一样覆着一重或数重向外挑出的大屋顶。然而此国最惊人的工程,是把它与北鞑靼隔开的那道长城。长城的做法与北京城墙完全一样,中间是土垒,两面包以砖石。这座巨构之所以惊人,与其说在于工程的构想,不如说在于它绵延一千五百英里的辽远距离——翻过两三千英尺高的山岭,横过深谷与大河。不过这道墙及其敌台的立面图、平面图与剖面图,已由已故皇家炮兵队的帕里什上尉测绘得极其真确精密,再作描述便是多余了。诸图见于乔治·斯当东爵士那部可贵的使华纪事之中。

据说焚毁学者著述那件野蛮行径出自哪一位皇帝之手,这座举世无双的巨构也就是那一位所筑——连埃及的金字塔也不能与之相比:其中最大的一座,所含的材料也不过是中国长城所含之量的极小一部分。长城之巨,实在惊人:假定其长为一千五百英里(这一点我相信从无人否认过),且通体尺寸与英国使团越过之处大致相同,那么全英格兰与苏格兰所有住屋的材料——假定共有一百八十万所,平均每所砌石或砖工二千立方英尺——合起来也不过刚够抵得上中国长城的体量。而这还不曾把那些向外突出的厚重砖石敌台算在内。单是这些敌台,假定全线都按一箭之地的间隔排列,据计算所含的砌石与砖工便抵得上整个伦敦。要再换一个法子来体会这座巨构的物量,不妨这样说:用它的材料,足够沿着地球两条大圆的周长各筑一道六英尺高、二英尺厚的墙,而且还有余!不过要说明的是,这个计算里把墙心的土方也算进去了。

约翰逊博士曾说,谁若能说自己的祖父见过长城,便是一份光荣。从这一件转过眼来,另有一件景象,论宏伟几乎不相上下,论普遍的实用则远胜于它。这便是通常所称的御河或大运河,其绵长与宏巨,在世界史上无与伦比。我可以放心地说:论规模,英国最长的内河航道之于横贯中国的这条大干渠,正如园中的一个鱼池之于温德米尔大湖。中国人说这项工程比长城还要早好几百年;鞑靼人却说它是十三世纪蒙古人治下才开凿的。大概的情形是:某一朝柔靡可耻的政务听任它废弛下去,较为振作的鞑靼人才把它彻底修浚了一番。就眼下看,它并无年代久远的迹象:桥梁、水闸的石墩、码头以及土堤的护墙,都算是比较新的。然而无论它最初是中国人还是鞑靼人所造,这样一个构想,以及施工的手段,都意味着一种学识与巧思,而我疑心如今在这个国度里,无论在这两族的哪一族身上,都已找不到了。地势之大体平坦以及其他有利的条件,对设计者助力甚多;但通篇工程之中,除去浩大的劳力之外,高明的技巧与经营也处处可见。

我想用寥寥数语,说明这项大工程所依据的原理。中国所有著名的河流,都发源于西藏以北的鞑靼高地,自西而东横过这个帝国的平原入海。内河航道既是南北走向,便与这些河流成直角相交;其中较小的河流汇入运河,源源供给水量;而北面的御河、中间的黄河、南面的扬子江这三大河横穿运河,又把多余的水带入海中。因此前者是这条大干渠的「补水者」,后者是它的「泄水者」。要使运河的总水平与各条补水河流的不同水位相适应,其间必定生出许多难处;因为尽管地面的形势诸多有利,仍不得不在许多地段掘至地面以下六七十英尺深,又在另一些地段于湖泊、沼泽与洼地之上堆起土堤——其长其巨,若非握有驱使万众之权,断难成就;这项工程的浩大,举世之间只有长城超过它。这些巨大的堤岸有时穿过直径数英里的湖泊,堤内的水被抬到比湖面高出许多;在这样的地方,我们有时见到这条巨大的输水渠以每小时三英里的速度缓缓流去。它很少有平的地方:有些段几乎没有水流;今天它以每小时一英里、两英里或三英里的速度南流,明天又北流,而同一天之内我们常常发现它既有静止不动之处,又有向相反方向流去之处。这种水位的平衡,是靠每隔一定距离横设的水闸来做到的,视需要把水面抬高或降低几英寸;这些闸不过是插在凹槽里的木板,槽凿在两座石墩的侧面,运河到了这里便收窄到三十英尺左右。整条六百英里的航路上,没有一座船闸;除了这些水闸之外,也没有一处阻断。

这项非凡工程中最可注意的几处,留待后面叙述我们穿行帝国的旅程时再说。

这条大干渠以及其余多数运河与河流之上,架着式样繁多的桥:有的桥拱作尖顶,与哥特式颇为相似,有的是半圆,有的形如马蹄;有些桥的桥墩高得出奇,二百吨的大船从下面驶过也不必落桅。跨运河的三孔、五孔、七孔桥〔二一〕,看上去极为轻盈秀美,但其惯用的造法并不见得坚固。每一块石头长五至十英尺,凿成拱的一段;这样一来便没有拱心石,于是用木肋照拱的凸度做好,以铁条穿过石块把木肋螺固在桥身的实体部分上。不过有时也不用木,而把弧形石块榫接在长长的横石块里,一如附图所示——此图是亚历山大先生极精确地画成的。

〔二一〕后文将提到一座九十一孔的桥。

第一号 凿成拱弧的石块,长十英尺。

二  一块巨石,二英尺见方,贯通拱的全厚。

三  弧形石块,长七英尺。

四  同上,长五英尺。

五  同上,长三英尺半。

六  同上,长三英尺。

七  同上,长三英尺。

八、八 与第二号相似的石块,每块整料贯通桥身,看来是用以把整座桥箍住的,因为柱子九、九即榫接在其中。

不过也有另一种拱,石块较小,像我们的桥那样向圆心收敛。我曾听已故的帕里什上尉说,论砌筑之工,没有比长城更好的了,那些古老敌台上一切拱券与穹顶的做法都极其到家。既然如此,若说中国人在希腊人和罗马人知道拱券之前,就已经用上了建筑中这一实用而美观的部分,大概也不算离谱。埃及人与波斯人似乎从未把拱用于建筑:底比斯与波斯波利斯的遗址上没有拱,巴尔贝克与帕尔米拉的遗址上也没有;奥古斯都以前罗马人的宏伟建筑里,拱好像也用得不多。上述各族那些宏大秀雅的柱子,都是用平直的石过梁相连,过梁的尺寸并不比柱子本身小。印度人开凿的石窟里,有从整座山体中凿出来的拱;但若用的是零散石块,且要在柱上起建筑,那么柱头以上的石块便像倒置的台阶一样层层挑出,直到在两柱之间的中点上相接,稍离远些看去,正与哥特式尖拱一模一样——哥特拱的最初意念,说不定即由此而来。那么,若承认中国人所说长城的年代,而至今反对此说的除了一条消极的理由——马可·波罗不曾提到——之外别无所有(而这条反对意见是很容易驳倒的),那么他们对拱的发明权,所据便并非无凭之说了。

墓地,也就是安放死者之所,其墓制的花样,远比活人的住宅所能夸示的丰富。有的把祖先的遗骸安放在与生前所居毫无二致、只是形制缩小的屋子里;有的爱用方形的墓室,随意加以装饰;有的选六角形来覆死者,有的选八角形。中国人的坟上,圆柱、三角柱、方柱、多角柱,无所不有;但有身分之人的坟茔,最常见的形制是三重相叠的台,外绕以圆墙。墓室的门开在最上一层台的正中,上刻相宜的文字;至于奴仆、马匹、牛畜以及别的生前供其驱使、为其助兴的生灵的塑像,则在主人身后用来点缀墓台。

「生时车马干戈之好,

畜养骏骥之勤,

既入黄土,依然相随。」

——维吉尔《埃涅阿斯纪》卷六

(皮特英译)

说过上面这些之后,再指出中国没有一门自然哲学被当作学问去研习或追求,或许已属多余。一个很早就达到如此文明程度的民族,对自然之因所生的某些最显见的效果加以实际运用,自然不会不留意;然而他们满足于实用的一面,探究便不再向前一步。说他们于气体力学、流体静力学、电学与磁学几乎一无所知,是不为过的;他们的光学也不出用水晶磨制凸镜凹镜以助目力,使细小之物放大、或多聚些光线于其上,并把日光聚于一点以燃着易燃之物。这些镜片用锯子割开,然后打磨,割与磨都用水晶粉。磨金刚石则用金刚砂即刚玉的粉末。至于把各色石头雕成人物、房屋、山峦成组的景致,有时竟雕出整幅山水,从中所见的与其说是真正的巧思,不如说是坚忍的劳力,是一种非把本不值得克服的难处克服不可的执拗。这一类劳作的许多可注意之例中,有一件归查尔斯·格雷维尔阁下所有,值得一提。那是一组造型匀好、内部掏空、纹饰精丽的瓶子,上面满是枝叶与人物,如古代浮雕宝石那样凸起,还配着活动的环耳,立在一个底座上,而全件竟是用一整块澄明的水晶凿出来的。然而这件费尽气力的玩物,在中国大概只卖得几块银元。它在伦敦以约三十镑购得,而若在伦敦制造,即便造得出来,也须花上这个价钱的许多倍。我所见过的他们的眼镜,无不是水晶片镶在角、玳瑁或象牙里。单片显微镜是常用的,但他们始终不曾想到把两片以上的镜片组合起来可以使物体拉近——其实在欧洲,这一发现也更多得力于偶然,而非科学探究的结果。我在圆明园见到一具粗陋的幻灯与一具暗箱,两件虽显然出自中国工匠之手,却都不像是本国的发明。我倒宁可断定:这是当年耶稣会士在宫中演示的那些惊人而新奇的实验的一部分,他们原是要以其精深的技艺使皇帝惊异,好抬高自己博学之士的声名。至于皮影戏,他们或许可以自居发明之功;而在烟火一门上,他们的巧思可说远胜欧洲迄今在这门技艺上所展示的一切。

凸透镜是烟袋上惯有的附件之一。他们天天用它点烟。因此弗利特街帕克先生所制、作为贡品带去献给皇帝的那面大取火镜,在中国人心中丝毫引不起赞叹。要把这样大的一片透镜做得完美无瑕有多难,它的效力又何等非凡,他们既不能了解,自然也就无从赏识:虽然在太阳已偏过子午线四十多度时,它在短短四秒钟内就把他们一枚劣质铜钱完全熔化了,却在他们那未开的心上没有留下一点惊异。他们对它所问的唯一一句话,是这东西是不是水晶;一听说是玻璃,便带着几分不屑转身走开,那神气仿佛在说:一块玻璃也配拿来献给我们伟大的皇帝么?首辅和珅为了叫我们看看这类东西于他何等寻常,从从容容就着焦点点起烟来,险些烧着了缎袖子——若不是我猛推他一把,那是准要烧着的。可他好像全然不觉其险,一点也不在意地走开了。

其实,在挑选那许多关涉科学的贵重礼品时,他们的学识与见闻是被大大高估了。凡是他们不能了然的,他们便不看重;而技艺的精品,只是徒然勾起他们的猜忌,刺伤他们的自负。今后若再有使团遣往北京,我倒要建议:金、银、钢制的器物,孩童的玩具与小饰件,或许再加几件德比郡的晶石,以及最好的呢绒与克尔赛细呢,都比别的东西合宜;因为照他们目前的情形,凡艺术与科学中伟大或卓越的东西,他们是全然无从领会的。

减轻人类的苦难,纾解人身所易受的疼痛,必定是文明社会最早从事的研究之一;因此在古国的历史中,我们看到行医之人受尊崇几乎到了敬奉的地步。阿喀琉斯的师傅、埃斯库拉庇乌斯的老师喀戎,就被移置天上,至今以人马座之名闪耀着。即便在那些被我们称作野蛮的民族中间,凡最擅长疏通壅塞、消退肿痛、治疗伤损,总而言之能为苦痛解厄的同胞,通常也格外受到敬重。唯独中国人,其见解似乎与文明的也好、野蛮的也好、一切别的人类都不相同,对医术极不看重。他们不曾设立研习医学的官学,行医也不能通向功名、品级或财富。操此业者大抵出自下等;宫中的太监还被算作他们最好的医家之一。据他们自己说,公元前二百年始皇帝焚书之际——他们声称学术著作都毁于那把火——医书幸免于难;然而他们今日最好的医书,也不过略胜于本草,无非列举某些草木的名目、条陈其性味而已。识得这些草木并知其所谓功效,便差不多可以算个医生了。最常用的是人参、大黄和土茯苓。其药典中也有若干取自动物与矿物的制剂。前者用蛇、甲虫、蜈蚣,以及蚕与别的昆虫的蛹;斑蝥与蜂则用来发泡。后者则偶尔用硝石、硫黄、天然朱砂以及少数几味别的。鸦片也当作药用,但更多是当作提神的兴奋之物。此药虽明令禁止输入,然而如我前文所说,每年仍有大宗自孟加拉与欧洲走私入境,那是海关官吏纵容的结果。

人体的生理,也就是解释人身构造的学问,他们既不懂,也不认为有懂的必要;他们在病理学上、即在疾病的成因与后果上的见识,极其有限,往往荒谬,大体上都是错的。事实上,他们以为多数疾病的所在,凭切脉即可探知,而所依据的那套理路,其原理荒诞不经到了极点。他们对血液循环毫无所知——尽管耶稣会士毫不迟疑地声称,远在欧洲人有此念头之前中国人就深知此理——却设想人身每一处都各有一种脉,而这些脉在手臂上都各有一种相应相感的脉搏;于是他们以为一种脉在心,一种在肺,第三种在肾,如此等等;医家的本事,就在于凭手臂上的相感搏动去察出身中当令的是哪一种脉。而此时所做的那一套装神弄鬼,实在滑稽可笑之至。

我在舟山因贪食生果,得了一场来势很猛的霍乱,便向当地长官讨些鸦片和大黄;他立刻遣了一位医生来。此人神色之庄重、举止之郑重,比起伦敦或爱丁堡会诊疑难之症的场面来毫不逊色:他握住我的手,两眼直盯着天花板,从腕上起手,一路按向肘弯,时而用这个指头重按,时而用那个指头轻拂,仿佛在拨弄羽管键琴的琴键。这一番做作在肃穆的沉默中持续了约十分钟,然后他放开我的手,断定我的病是吃了肠胃不受的东西所致。这个结论究竟是从他的脉理得来的呢,还是从我所讨的药上猜出了病的性质——那两味药他是完全赞同的——抑或本来就知道了实情,我可不敢妄断。

李明既已离开中国,不像别的注定要终老其地的传教士那样有所顾忌,所以他直截了当地说:医生们总要设法先私下探明病人的病情,然后才下断语;因为他们的声名,与其说系于治好病,不如说系于说中病因。接着他讲了一个故事:他有个朋友患了肿块,请了一位中国医生。这位先生一本正经地告诉他,那是一条小虫作祟,若不凭他的手段把虫取出来,终究要溃烂而死。于是有一天,那肿处敷过几帖膏药已渐见好转,医生便设法在揭下的膏药上丢下一条小蛆,并且为取出此虫大居其功。不过李明所讲的故事,也并不总是靠得住的。

僧道之流也算是一种医家,制作各样膏药:有的说能把病气拔到贴处,有的当作辟邪的符,还有的自称是催情之药;这些东西,尤其是最后一种,在富贵人家极为抢手。在这一点上,中国人与古代多数民族相合:那些民族的祭司通常兼作医人。每一座城里,江湖郎中与卖秘方的人多得不可胜数,全靠众人的轻信过活。广州街头就有这么一位,摆摊卖一种治蛇咬的灵药粉;为叫众人相信它立时见效,他随身带着一条这类爬虫,其咬伤是出名的剧毒。他把那畜生的嘴凑到自己舌尖上,舌头立刻肿胀起来,快得几分钟之内口里就容不下了。肿势继续发展,看去像要胀裂,一片血沫,惨不忍睹;其间这郎中似乎痛苦万状,引得围观的人人恻然。正当发作最烈之时,他把一点药粉敷在鼻上和那肿起的舌上,随后肿势渐渐消退,病象也不见了。城里任何一人被蛇咬的可能,大概还不到十万分之一;然而在场的人个个都买了这神效之粉——直到有个刁钻的家伙不怀好意地提出:这整出戏说不定是靠藏在口中的一只囊袋演出来的。

不过蛇咬通常的疗法,是在患处敷硫黄,或是把咬人的那条蛇的头捣烂敷上。相隔之远如赤道之于两极的各民族之间,竟有这样一种离奇的想头不谋而合,实在很可注意。一位罗马诗人说:

「蛇既伤人,可取其首,

敷于创处;伤之者即医之者。」

——塞雷努斯《医方诗》

霍屯督人赤着腿,常被蝎子螫伤,他们必定设法捉住那虫,捣碎了敷在伤处,深信如此可愈;爪哇人也笃信此法灵验。上面引过的那位作者,论到这种毒虫的螫伤时也说:

「敷于创处,据云能引出其毒。」

男子与妇女同席已是有伤风化,何况去按贵妇人的手。医家又不肯白丢一笔诊金——虽然那诊金通常不过五十文钱,合六先令八便士的二十分之一——便想出一个巧法来给妇人切脉:把一根丝绳系在病人腕上,穿过板壁上的一个孔,通到另一间屋里;医生把手按在绳上,照例装模作样一番,然后论定病情,照方用药。不过在宫中,只有一类特定的太监才许给妇人切脉。

各城之中,寻常百姓挤住在窄小的屋子里,街巷逼仄,尤其是身上不洁,有时便生出传染之症,像瘟疫一样把整家整户地卷走。北京死于这类传染热病的人多得难以置信;虽然那里气候温和适中,此病却比帝国别处更常发生。南方各省则不像人们料想的那样普遍、那样致命;我以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百姓普遍有贴身穿植物纤维衣物的习惯——这类衣料较为洁净,因而比动物质料所制的更合卫生。故而贴身以麻布和棉布为宜,胜过丝绸和毛料,后两者只该由习惯上最讲洁净的人穿用。他们的房舍与身体既不洁净,本该生出的种种恶果还有一味解药,便是屋内昼夜不断的通风:天暖时,他们除了一道敞着的草帘之外别无门户,窗子不是全然敞开,便是只糊一层薄纸。虽然不讲身上的洁净,他们却很少受麻风或皮肤病之苦;他们又自称全然不知痛风、结石与砂淋为何物,并把这归功于饮茶的预防之效。为这个说法作证的是:我国有些医家曾指出,自茶叶通行以来,英国的皮肤病比从前少得多了;另一些人则以为——或许更为中肯——这该归功于麻布衣料的普及;不过两者对这一可喜的结果大概都有一份功劳。

天花所到之处,无不酿成普遍的灾殃。此病他们自称能分出四十余种,各有专名。倘若流行的是一种良性的,种痘——更确切地说,是用人为的法子使人受染——便普遍施行起来。传病的常法是把沾着痘浆的一小团棉花塞入鼻孔,或是让人穿上出过良性痘者的衣服、与之同榻而眠;但他们从不在皮肤上切口把痘浆引入。据帝国的载籍看来,这一致命之疾在十世纪以前是未曾有的;其传入或许是由阿拉伯的回教徒经手——其时他们自波斯湾来广州通商,往来颇盛,而不久之前他们侵入并征服东罗马帝国时,又从萨拉森人那里染上了此病。这同一种病,也是那几场疯狂的十字军东征赐给欧洲的「恩物」之一;自那以后直到十八世纪之末,扑灭它的希望一直渺茫;所幸牛痘这一无价的发现——或者不如说是这一发现的普遍推行,因为它长久局限于一隅之地——如今已给了我们充分的理由,可望这一心愿终得实现。

据说有几个省的下层百姓深受眼疾之苦,有人推想这种地方病起于多食稻米;此说似乎毫无根据,因为印度人以及别的印度诸族几乎全以此谷为食,却并不特别易患此病;而埃及无论古今,眼炎与失明都比中国流行得多,可是直到哈里发时代稻米才从东方传入,在此之前那片非洲土地上既不种也不识此物。中国此病若果真流行,更可能是因为他们住在拥挤低矮的屋子里,屋中终日烟气不绝:灶火的烟,用檀香末制成、用以标记时辰的香的烟,普遍吸烟的烟,再加上屋内屋外积着的秽物与下脚所蒸出的瘴气。此外,即便在盛夏也终年用热水洗脸的习惯,或许也使视觉器官弛缓,更易生病。不过我须说明:在我们长途跋涉的一路上,瞎子和患眼疾的人是极少见到的。

从前面对社会情形的简略叙述中,不难推知:男女无节制、无分别的交接所生的那种病,在中国不会很普遍。事实上,此病几乎不为人知;偶有几例,医治之法也茫然无所解,听任它侵入全身,于是他们便当作一种不治的癞疾看待。我们到广东省最北端时,一位陪同官员不慎在一家官府许可、女子卖身度日的院里过了一夜。看来他就在那里染上了病,痛苦不小,惊恐更甚,便把症候告诉了我们的医官;至于此病的性质与起因,他是全然不知的。此人年届四十,体格壮健,性情爽朗,曾作为军官从北鞑靼各省一路转战到印度边境,然而这样一种病却不在他的见闻之内。从这件事以及许多类似之事,我断定:此病纵然有时也出现于京城,而且即便在京城也极为罕见,它原本是不久之前才经由舟山、广州、澳门几处口岸传入的——那里有许多堕落的女子,靠把自己卖给任何国度愿出钱的人为生。中国人有时索性把它叫作「广疮」。

男医决不许为孕妇诊治;他们又以为男子与临产的妇人同处一室大伤体统,因此无论遇到什么难处,全案一概交给接生的妇人去办。全中国没有一个男稳婆,然而缺了这一行,看来于人口并无妨害。他们简直不能相信欧洲竟容许男子操这一行当——在他们心里,这是专属于女子的事。

人身构造的确切知识,各部分的效能与职司,唯有靠研习实地解剖才能得到;而这门学问是要惊坏胆怯的中国人那脆弱神经的。既然如此,就不能指望他们的外科手术既多且精了。我前文曾有机会提到的那条法律,以及我们所知的两三件由此而生的事例,已足以说明其外科之术何以如此不振:连最简单的手术,也没有人肯轻易动手,因为不但一切直接后果,连此后四十日内的种种意外都要算在他头上。他们有时也能把脱臼复位、把单纯的骨折接好;但遇到繁难复杂之症,病人一般就听天由命了。截肢之术从不施行。我们一路行来,经过的人以百万计,却不记得见过一个断了肢体的人,连有残疾的也极少;由此我断定:或是意外之事本来不多,或是严重的意外通常以丧命告终。中国人怕锋利的刀器怕得厉害,连放血也不肯领受;不过这个道理他们是承认的,因为他们惯于划破皮肤出血,并且使用拔火罐。治某些病症时,他们用烧热的小尖铁烙皮肤;有时用银针刺过患处之后,在上面点燃一种艾草的叶子,与日本用艾灸来医治、甚至预防许多疾病的做法一样——所治之病尤以痛风与风湿为主,而据说痛风在中国是没有的。掏耳朵、修脚上的老茧、把关节拉得作响、捏鼻子、捶背之类的活计,都归剃头一行兼营;每座城里都有成千的人靠这一行糊口。总而言之,中国人全部的医术,尽可用高明的格雷戈里博士从其友吉兰博士处所得见闻而说的那番话来概括:「在地球上最大、最古、最文明的帝国里——两千年前,当我国还像今日的新西兰一样野蛮时,它已经地广人稠、文明大启——百姓所能得到的医疗,竟不如一个伶俐的十六岁少年所能提供的:那少年不过在爱丁堡一位高明而生意兴隆的外科医生手下当了十二个月学徒罢了。」博士接着说:「假使中国皇帝——三万万三千三百万人的专制之主,其臣民比全欧洲的人口还多出一倍有余——患了胸膜炎,或是跌断了腿,他若能得这样一个少年做首席御医兼御用外科医官,倒是他的福气。那少年(只消见过他师傅治过一两个类似的病例)准知道怎样给皇帝陛下接腿,多半还能治好他的胸膜炎,而这是他的臣民中无一人办得到的。」

以上把科学、艺术与工艺中几个主要门类的状况略作了勾勒,农业一门有意从略,留待后面一节里再说。通盘看去,我以为大致可以断言:中国人是当今世上最早达到某种完备程度的民族之一,而此后或因政教之故、或因别的缘由,便停滞不前了;两千余年以前,当全欧洲相形之下还可算是蛮荒之时,他们的文明程度已经与今日一般无二;然而自那以后,他们在任何一事上都进步甚微,在许多事上反而倒退;到今日,与欧洲相比,只能说他们在琐屑之事上宏大,而在一切宏大之事上琐屑。不过有一位学问渊博、文笔清雅的作者〔二二〕对他们下过一个断语,他深通东方文献,而我却不能完全附和,因为那话未免说得太不留余地;何况在一切亚洲民族之中,他对中国人的性格最为生疏,对其语言更是一无所知。他说:「他们的文字——假如可以称之为文字的话——不过是观念的符号;他们的哲学似乎还如此粗陋,几乎当不起哲学之名;他们没有可以据以追溯其起源的古代遗迹,连似是而非的推测也无从措手;他们的科学全是外来的;他们的机械技艺中,没有一样带着某一族类的特征,没有一样是任何一群人在这样得天独厚的国土上所不可能发现并加以改良的。」

〔二二〕威廉·琼斯爵士。

第七章政府·法律·田制与赋税·岁入·文武品级与建置

内容提要:行政权力所依据的种种观念。——中国皇帝罕于公开露面的道理。——都察院。——各部院。——法律。——罪与罚的等第。——关于杀人的律例。——一桩奇特的案子。——民事讼案无从上诉。——行政上的弊病。——服从之责与亲自责罚之权。——俄国与中国之比较。——首辅和珅的下场。——年历与《京报》,治术的两大机括。——言论出版之自由。——此一政体何以能久长,试为解说。——政府防患民变的种种措置。——赋税与岁入。——文武建置。——中国的军队,其人数与装备。——鞑靼政权入关之初的举措。——近年失策的更张,及其可能的后果。

欧洲各国迟至晚近才知道有「中国」之名所统摄的这一大片土地存在;既知之后,要到它任何一处去又都困难重重;其语言性质特异,如我所力图证明的,与古今任何一种语言都不相干;其政府对外人猜忌之深,其最下等百姓对外人轻蔑之甚——凡此种种,连同别的缘故,或可解释我们至今对这个非凡帝国的真实历史所知何以如此有限而残缺。因为他们的载籍看来是一点也不短少的:至迟从公元前两百年起直到今日,历朝政事都详备无阙,不曾中断。他们甚至保存着铜钱的成套收藏,两千年来登过中国宝座的历代皇帝井然成列。这样一套收藏,乔治·斯当东爵士带回了英国一份,虽然还不十分齐全。

在这以前,中国由若干小邦或侯国组成,据说那时的国史里满是战伐、厮杀与流血的记载,与世上别处并无两样。然而随着这些各自为政的王国数目递减,直到末了统统熔合为一个大帝国,人以人力残杀同类之事也就减少了;自那以后,这个政权为外患或内乱所打断的次数,比历史上所知的任何别的政权都少。不过,这种可羡的太平局面,究竟是由于政体本身的特质切合国民的天性与习惯——亚里士多德以为这是一切政体中最好的一种——还是由于把国民的天性与习惯强行约束、折服,使之迁就政府的意图与准则,这倒是可以争论一番的问题。但就今日而论,事情已经十分明白:权力的重手已经完全制服了国民的体质性格,把它按自己的模子塑成;他们道德上的情感与行为,也受政府的意旨左右,几乎全在其支配之下。

政府的稳固大半有赖于这些观念,而这些观念又立在一条权威的原则之上:按照那些经苦心灌输、如今已在百姓心中牢牢生根的准则,父亲对子女的权威是天然的、不可剥夺的;这种权威并不在人生的某一年岁上终止,而是一直延续下去,其统摄之权不减不受制约,直到一方身死才解除这层义务。皇帝既被看作万民的共父,于是也就被授予同样的权威去统驭他们,一如一家之父之于自己家中的人。就这个意义上说,他取「大君父」之号;而他既被置于人世一切管束之上,便也被认为超乎人世的出身之上,因此顺理成章,他有时自称「寰宇独尊」、自称「天子」。不过,为使这座孝道的大厦不露出自相矛盾之处,皇帝每逢新年之始,总要庄重其事地向皇太后行跪拜之礼;同一天,他又要满朝大臣向他重演这同一套礼数。与这全然建基于父权的体系相应,一省的长官便被看作该省之父,一城的长官便是该城之父;任何衙门或部院的首长,也被认为是以一家之父料理家事的那种权威、那种关切与情分来主持其事的。

一种在理论上如此说得过去的政制,行之于实际竟弊窦丛生,实在可叹;而在上者的父道慈爱、在下者的子职恭顺,若改用别的字眼来说,其实要贴切得多:在上者是专横、压迫与不公,在下者是畏惧、欺瞒与不服。

皇帝行事的第一条大准则,是难得在众人面前露面。这条准则的由来,很难追溯到什么对子民的慈爱或体恤上去;解作猜疑的产物,倒容易得多。一个暴君若自知做过或默许过残酷压迫之事,必定不愿与那些或许曾受其鞭挞之苦的人混在一处,因为他自然会想到:某只暗中的手说不定会一击而报自己或同胞所受的冤屈。然而中国皇帝罕于露面、露面时又必极尽华贵壮丽,其所本的道理,似乎与自保之计大不相同。一种在暗中运行、其影响却同时及于远近的权力,予人心的印象更强,所受的畏惧与敬慑也更深,胜过那种时时可见、人人熟悉的力量。厄琉息斯秘仪的祭司深谙人性的这一层;愈是推理之力未开的人,这一层就愈强,以致要有苏格拉底那样开明的心智,才能不把它在俗众中激起的恐怖放在眼里。据希罗多德告诉我们,得伊俄刻斯一旦在埃克巴坦那立为王,便不许从前由他为之申辩的百姓再得见其面,他料定凡是不得见他的人,都容易被说动,以为他既做了王,其本性已变成远在众人之上的什么东西了。的确,常与有位、有权、有才的人相见,与他们无拘无束地往还,天天看着他们在人生俗务中的寻常举动与应酬,很能减损舆论本来乐意给予他们的那份崇敬。大孔代说得好:在贴身侍仆眼里,没有一个人是英雄。

促成那条禁止中国皇帝使自己的身影在众人眼中过于熟稔的成例的,多半是这一类的考虑,而不是对臣民的畏惧。依此例,他只在特定的场合露面,衣饰华贵,仪从煌煌,率领满朝上下——那是数千名执行其意旨的官员汇成的一片人海,一声令下,人人便伏拜在他脚前。

君主之权是绝对的;不过宗法制度既把最公开地向亡亲之灵献祭定为人子不可推卸的本分,这便对此权的行使起了几分制约。这项民俗之制,其义务奉行起来比宗教还要严格,因而时时提醒着他:他私德的记忆,连同他公务上的作为,都将远远长过他的天年;只要他居其位而能使臣民满意,他的名字每年到了一定的时节,便会从这广袤帝国的这一端到那一端被人以近乎神圣的敬畏念出;反之,他若犯下任何专横不公与欺压之举,公众的诟骂也会使之不至湮没。这一层或许还能促使他在册立继承人时格外审慎——而法律把这件事完全交给他自己去定夺。

不过,身后之名的顾虑,对一个暴君的恣意妄为只能构成极薄弱的约束,这在本国及别国的历史中都有的是例证。因此人们认为有必要再添一重、或许也更为有效的制约,以遏止君主胸中可能滋生的放纵或暴虐之念。这便是都察院的设置,由二人充任,凡皇帝即将做出或已经准行的不法或违制之举,他们有权直言规谏。虽然不难设想,这两人在行使其职分所授之权、在履行这一桩不讨好的职责时是极其谨慎的,但他们还有另一项差事,其中所系的身后之名,于他们自己并不亚于其君上,而做起来又不那么容易开罪人。他们是帝国的史官,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皇帝的传记之人。就这一层身分而言,他们的职事主要在于采集君主的意旨,记录其言论与嘉言,并录下他私下举动中最为显著者以及其在位时的大事。这些记录存放在一只大箱里,箱子收在宫中开设各衙门的那一部分,据说要到皇帝驾崩之后才启封;若发现其中记有有损其人品声名的要紧之事,为顾全其家族的体面,便把公布之期推迟,要过两三代,有时竟要到本朝终了。他们说,有了这样的宽限,所得的记述才更可能忠实,其中既不至有畏惧、也不至有谄媚来掩盖真相。

在一个专制政体之中,这样一种别致而独特的制度,不能不对君主的决断发生极强的影响,使他事事惟恐不能博一个好名声,惟恐不能把自己的品格清白神圣地传给后世。据说他们的史籍里记着这样一则故事:唐朝有一位皇帝,自知好几件事上越出了权分,便决意窥一窥那只史箱,他知道自己所有的举动都记在里头。他搬出种种说辞,要使那两位史官相信他此举并无不妥,还向他们保证说,他不过是想知道自己最大的过失何在,以为改过的第一步。据说其中一位很有骨气地答道:「陛下确曾有过若干过失,而留意记下它们,正是臣等职分中的苦差;这份职分,」他接着说,「还迫使臣等把陛下今日与臣等这一番很不相宜的谈话,一并告知后世。」

为佐助皇帝处理繁重的国务,担起治理这样辽阔、人口这样众多的帝国的艰巨之任,制度上给了他两个议政之所:一个是常设的,一个是非常设的。常设的一个由他的主要大臣组成,号为「阁老」,共有六人。非常设的一个则全由宗室亲王组成。

至于政务的处置,设有六个部院:

一、掌铨选官缺的部,由尚书与学问之士组成,都是能评定候补者优劣的人。

二、掌财赋的部。

三、掌典礼的部,主持古制旧仪,并办理与外国使臣交涉之事。

四、掌军务的部。

五、掌刑名的部。

六、掌工程的部。

这些官署把各自职分内的一切事务议定、拟奏,上报皇帝;皇帝取常设议政大臣之议,必要时并取非常设者之议,或准,或改,或驳。为此,已故的皇帝每天清晨四五点钟必在宫中大殿御门听政,从不间断。在京城这些最高衙门之下,帝国各省各大城又设有构造相似的衙门,各与其在北京的本署相通。

若要细述他们的律例,将远远超出本书的篇幅,何况我也没有足够的准备去做这件事。这部律例是刊行以供臣民之用的,用的是这种语言所能容许的最浅显的字,共十六小册,如今英国已有一部;我不妨怀着一份合理的指望:中国这部法律汇编不久便会有一个高明而忠实的英译本问世,那将比迄今关于中国所写的一切著作更能说明:比全欧洲人口多出一倍有余的这一大群人,何以能历经这许多世代而始终维系于一体。这部中国法典〔二三〕就其条理分明、体例井然而言,尽可与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释义》相比。它不但把律条按门类排列,而且每条之下都附有简短的注解与一则案例。

〔二三〕此书名《大清律例》,即当今在位一家所取国号「大清」之下的律与例。

据我从最可靠的来源所得的确证:中国的法律把刑事罪愆的几乎每一层差等以及各罪所科的刑罚,都界定得极其分明清楚;这一套罪与罚的等第,看来是极费经营才立起来的;其刑绝不残酷;倘若行之于实际能与立法之意相称,则能夸称司法之宽平而又有效的国家,怕是没有几个。在现存一切专制政体之中,人命之被看得如此神圣,确乎无过于中国的法律。杀人一事从不放过——唯有弃婴那可怕的习俗是例外;皇帝纵然权势无边,也不敢不经至少一道正式讯问的形式,便取最微贱臣民的性命;不过,正如乾隆朝那位首辅一案将要显示的,一旦皇帝自己成了控告者,能够脱身的机会想必是极其渺茫的。然而他们死守着上帝谕诺亚的那句庄严之言——「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我必向各人的弟兄追讨人命」——以致如我在别处所说的那样,常要那最后与一个受了致命伤或猝死之人同在的人,拿出有凭有据的详细交代,说明其人之死是怎样造成的;于是好意反倒常常落空。

在试图使刑罚与罪行的轻重相称这一点上——其实偷一块面包与害一条人命所科的刑是一样的——照我们的观念看,中国的立法者对过失杀人与蓄意谋杀似乎分别得太少了。要构成此罪,不必证明其有意图或预谋;因为无心固然可以减轻其罪,从而减轻其刑,却绝不能使犯者完全免责。一个人若因不能预见、无从避免的意外而致人于死,依法他的命也就该抵;无论情形对犯者看来如何有利,唯有皇帝一人有权减免其罪,而这权力即便用到,也极少用到全赦的地步,倒是常常用来减轻法定的刑罚。严格说来,凡死刑判决非经君主批准不得执行。然而遇到干犯国体之罪、或情节极恶之案,一省的总督有时也自行下令即决,而广州对犯了杀人之罪的外国人,便曾有过立即处决之事。约在上个世纪之初,谢尔沃克船长手下有个人不幸在江上杀了一个中国人。尸首被抬到英国商馆门前摆着,头一个出来的人——恰是一位大班——当即被拿住,作为囚犯押进城去,直到交出凶手才肯放人;而那凶手略经审问,就被绞死了。近来那位不幸的炮手一案,更是众所周知。几年前澳门发生斗殴,一个中国人被葡萄牙人打死。中方断然要索一名葡人抵命。当地当局或是无从、或是不愿指出真凶,便提出折中的条件,被一口回绝,并以动武相胁。其时恰有一位从马尼拉来的商人住在澳门,人品极好,在两港之间经商多年。这个不幸的人便被挑出来作了无辜的牺牲,以平中国法律的严峻,随即被绞死了〔二四〕。

〔二四〕历来中国人在广州港屡有各种意外,往往引起与中国官府不愉快的交涉。近来有人被英国兵船的枪弹所伤,东印度公司的大班们因此认为不妨具呈请求抄录刑律中关于杀人的条文,以便译成英文公之于众。所抄各条如下:

一、因疑为窃贼而杀人者,依斗殴杀人律绞。

二、以鸟枪击人致死者,依故杀律斩。伤而不致命者,发配。

三、罪人已就擒而不拒捕,辄将其处死者,依斗殴杀人律绞。

四、诬告无辜之人为窃盗者(情节最重之案)当死;其余各案,为首为从,俱发配。

五、无意伤人者,依斗殴伤人律问拟,视所受伤害之轻重,加减其刑。

六、因酒醉而干犯律法、横行不法者,发往荒远之地,为奴。

社会上各类罪行的刑罚,便是这样清楚明确地定下来的;总督并转告英国商馆说:无论犯者的品级、身分、地位如何,法官断无权减轻或加重其刑。

凡刑事罪案而所科为死刑者,其全部审理案卷须送往北京,呈刑部公正之目,由其视案情之性质而准其原拟或加改易。倘有特殊情形于被告有利,便奏请皇帝下旨复核;遇此等案,皇帝或自行改定,或将案卷连同刑部对此案的意见发还该省衙门。于是重加复审,若查得情形与部里所拟相合,便照此更改或酌改原拟之罪〔二五〕。

〔二五〕下面这桩案子,是从当今嘉庆朝所刊的一部案例汇编中逐字译出的,承一位朋友(他本人即是译者)见赠。由此可以看出各省衙门审理刑案的程式。案中情由,看来查究得公正不偏,为核定罪愆的确切等第,也不曾惜力。此案交到我手里时,恰值史密斯因杀死所谓「哈默史密斯的鬼」一案受审,两案之巧合,以及中英两名犯人所作的辩解几乎如出一辙,都使我大为震动;因此它所引起的兴味,或许比它本来应得的还要多些。

《中国案例汇编》节译:鸟枪杀人一案的初审、复核与定谳

福建省刑名衙门审理开枪致亲属重伤身死一案,据称:福安县人施佛保放枪,误伤王永万,致其身死。

此案原由福建巡抚吴世功具报如下:

被告施佛保与死者王永万分属两姓,然有姻亲之谊,素相熟识,向来和睦。

乾隆二十五年正月间,施佛保在陈世坚名下山坡上耕种一片田地,与王永万、王启豪所耕之地相近:王永万之田在左,施佛保之田居中,王启豪之田则在山坡之右。是年九月初七日,施佛保见田中谷物将熟,恐有窃贼乘机偷割;又知山中有狼虎之患,遂持鸟枪,当夜独往其地看守,坐于山坡上一处便当之所。适王启豪于是日往王永万家,欲同去看守各自田中之谷。然王永万之兄王永通以为时辰尚早,留二人饮茶吸烟,直至二更〔二六〕,方与之别,二人各持大棍以为防身,遂行。

王启豪路上有事略停片刻,王永万遂先行,走到施佛保所守之田的界处。

施佛保闻谷中有窸窣之声,又于夜色昏黑中瞥见一人之影,当即喝问,然风势甚劲,未闻有人应答。施佛保于是惊惧,疑其声出于窃贼,或出于野兽,便点燃手中火绳枪放了一枪,以驱逐来者,不问其为何人。

王永万头部、两颊、颈项与肩膊中弹受伤,当即倒地。王启豪闻枪声,急趋而前,高声询问何人放枪。施佛保听得人声,循声而往,方知误伤之人是谁。王永万伤重致命,少顷即殁。

施佛保经州县官屡次讯问,供认不讳;经最严密之查究,供称:当夜确系天色昏黑,其上山看守谷物,闻田中极暗处有声,隐约可辨有人影,遂出声喝问,无人应答;心中因而生疑,或为窃贼,或为野兽,其时孑然一身,深恐身遭不测,故放枪以御险,误伤王永万,致其身死。

该供称,当时别无他意,亦不欲致人于死。继而讯问死者亲属,所供相合,于上项供词的真实,别无可疑之处。据此,施佛保虽犯放枪杀人之罪,然其时正在夜黑中看守田禾,见有人影,喝问而不得应答,因疑窃贼或野兽将至,为防其害而放枪,以致其人受伤身死——可见并无预谋杀人之意。故施佛保所犯,可归入斗殴杀人一条,拟绞,候下次秋审处决。

上项案报送至北京刑部,部议云:

查律载:放枪杀人者,应依故杀律问拟;而故杀律拟斩,候下次处决。又查律载:凡不加详审而向田地房舍开弓放箭,致有未曾觉察之人在内受伤身死者,杖一百,流三千里(近千英里)。

今案内施佛保持枪看守田禾,闻田中有声,高声喝问,不得应答,疑为窃贼或野兽,遂放枪,以致王永万受伤身死。惟被告供词之中,称见有人影一节,与其后所称疑声出于野兽一节,两不相符。若当其喝问之时果能辨出人形,则纵因风大而未闻应答,施佛保既见其影,便已亲眼验明确有其人。再加察究,尚须指出:施佛保既踞其地以守中间一段田地,王永万其时亦正照样看守自家田禾,往其田去,势必行经中间田地界旁,而其路与通往中间田地之路相去当不甚远;准此,施佛保在放枪之前,理应再三喝问才是——枪一发便立见其效,必致那出声的不知何人者于死地。

施佛保对那扰其耳目之声不曾再三喝问,一有惊动便径行最后之举,据此可疑此案供词之中或有隐饰失实之处;果尔,则依斗殴杀人律问拟,其刑与此罪可能加重之情形便不相当、不足相抵。

另一面,足以印证其所供者,则是这几片田地依邻近村落的习惯,当其时本来即是照上述方式看守的;此节若属实,则随后所生的意外,仍可专视为夜间惧有野兽,致使被告向田地房舍开枪,因而误致一人于死。

倘严加查审而此一解释可以成立,则应依与此事直接相关之律定拟,而不依斗殴杀人律。犯者之生死既系于两说之取舍,本部议定:此时遽下断语,尚属过早,兹饬该巡抚将前拟重加复核,另行详查,最终酌定其最合我朝律意之罪名,具报本部。

该巡抚将此案再加查审、重加斟酌之后,向刑部具报如下:

遵刑部饬令复核,将施佛保再行提堂讯问,供称:闻田中有声,疑为窃贼,因而喝问,不得应答;见其声渐近,遂疑为狼或虎;心中因而为自身安危所惊,遂放枪,致王永万受伤身死。又供:事发于二更之后,月已西沉,云遮星光,实为漆黑难辨之时;直至数步之遥,方辨出那惊动他的声响正在逼近,其实从未看见任何人影或形迹。若果见有此等形迹人影,纵使头一次喝问不得应答,他也决不会就此住口,更不敢贸然放枪,自陷于杀人之罪。

又供:前次讯问时,因盘诘其何所据而疑窃贼将至以致放枪,语气严峻,他一个乡下人不惯这样的场面,惊惶失措,遂致供词表面上有前后不符之处;而其本意,不过是要说明他当时委实不能断定所惊者是窃贼抑或野兽,此外并无别意,且在查审之际,从不曾有意背离此供。

据此,依刑部所示改拟,确见田中初闻有声之时,施佛保曾经喝问,因风势所阻不得闻其应答,遂如前述受惊。

又据施佛保所供:其时谷已成熟,秆极高壮,人行其中颇为艰难;可见王永万穿行谷中,必致窸窣有声,而施佛保坐于山坡之上,风向又正利于声音传去,故听得分明;及至他喝问时,风向反而使对方听不见,因而不得应答。此一误会,遂生出他疑有野兽来近之念,而这看来正是他放枪唯一的、并无隐饰的缘由。

遵刑部饬令复核,将上项情节细加查究,可信其确实可凭。据此,犯者于夜黑之中,因恐有狼虎将至,在人所常行之处放了一枪,误致一人重伤身死,正与刑部饬令复核时所指之律相合,即:凡不加详审而向田地房舍开弓放箭,致有未曾觉察之人在内受伤身死者是也。

前拟依斗殴杀人律,经此番查究,并无可据;施佛保应止拟流罪。

刑部接到此第二次案报,议云:

该巡抚复核改拟,已与律合。查律:凡不加详审而向田地房舍开弓放箭,致有未曾觉察之人在内受伤身死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本部准其杖一百、流三千里之拟;并令犯者出银十两(合三镑六先令三便士)给死者亲属,以充殡葬之费。

此拟于乾隆二十七年五月十九日议定,同月二十一日奉旨如下:依议行,

第七章(续)刑狱、田赋与岁入、文武建置与军旅

钦此。

〔二六〕一更为两个时辰,二更自十一时起。

正如希腊的某些城邦以及近世别的民族一样,谋逆之罪的刑罚也牵连到犯者的亲属;在中国,一个叛逆之人的血脉据说要玷污到第九代,不过他们通常只把彼时在世的至近男性亲属列入犯者的罪中,并把他们的刑减为流放,如此便算合了法。这样一条法律,无论在治术上何等得计,再没有比它更不公、更荒谬的了:荒谬,是因为它把一个尚不存在的人也看作能够犯罪;不公,是因为它惩罚无辜之人。以色列的立法者为震慑其执拗悖逆的子民,曾觉得不妨以上帝将父亲的罪追讨到子孙三四代相恫吓;然而这一层意思,似乎日久便不再那样合用了,因为先知以西结在这件事上的道德识见比希腊人和中国人都要高,他极其愤慨地把它斥退。针对这个看来已在犹太人中成了俗谚的念头,他发出这样庄严的呼喝:「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义必归自己,恶人的恶也必归自己。」

除谋逆大罪之外,多数案件大概可以推定:北京的最高衙门会秉公持平。然而极可惜的是,民事案件并未一律照刑案那样设有复核之制;若有此制,便可从根上铲除一项在中国感受最深的弊病:司法之吏在多数情形下是受贿而枉法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不过他们把审判之职与立法之职分开,倒是明智之举。审判者查明了事实,只须查对律例,而律例中已为他备好了罪与罚的等第。但这样一种施行司法的办法,也并非没有不便之处。政府在关乎臣民性命的事上固然显得审慎体恤,然而既已定下刑与罪相称的成规,便以为民事讼案与轻罪不必再有上诉之途。这类案件的断语既全凭一个法官的胸臆,则无论罪与罚配得如何精细,不许上诉本身就阻碍了法律的公正无私。臣民既不许把自己的案子呈到更高、因而多半也更公正的衙门去,对法官的任性、恶意或贪贿便毫无保障可言。

还有一层或许值得一提:中国的立法者在为各种罪行所设的种种刑罚之中,并不曾给犯者一个机会——无论是在公共工程上服劳役,还是在独居的监禁之中——去对自己加于社会的损害稍作补偿。把监禁本身当作刑罚,在中国是没有的。凡未至死罪的一切不法之行,所科不过是流放或是身体上的责罚。

死罪的处决并不常常示众;一经定罪,犯人便还押狱中,等候一年一度、约在秋分时节的秋决。政府采取这样的办法,或许是想到:叫百姓时常观看夺去一个同类性命所需的那片刻之痛,于其风俗人心是没有多少益处的。然而其余一切不伤及人命的刑罚,则一概尽量公开,且务使其声名狼藉到极点。在他们看来,打板子几乎算不得刑罚,更宜看作一种轻微的管教,并不带来什么羞辱;但枷——他们叫作「枷」——一种可以带着走动的木枷,是一块沉重的木板,把人的颈与手锁在上面,有时要一连拖着它过几个星期、几个月;这是极可怕的刑罚,很足以使旁人不敢再犯招致此刑之罪,而所犯何罪,总是用大字写在枷上。

据说他们狱中的秩序极好,欠债的与犯罪的总是分开关押——其实这本该是各处皆然之事,因为如乔治·斯当东爵士所说:「把罪恶与轻率混为一谈,把邪恶与不幸搅在一处,既失于治术,又违于道德,而且残忍〔二七〕。」

〔二七〕欠债之人若查明已把全部财产交与债主抵偿,即予开释。

用刑讯逼取口供这一可恶的做法,是中国刑律中最坏的一部分;不过他们自称,除非旁证确凿、被告之罪已昭然可见,这法子是很少动用的。然而遇到轻罪,夹指却是常刑;尤其是那些出钱买执照、得以破戒失身的女子,多以此为罚。

论到财产的法律,中国的妇女一如古罗马,凡有子女者不得继承,也不得处分财产;但若无男嗣,男子可以立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寡妻。他们所举的妇女不得继承之由,是女子不能在宗祠里向亡故的亲属献祭;而在他们看来,人生头等的一件虚福,便是有个可以依托的后人,能按一定的时节行此要礼,把自己的名字传之后世。其实,如我前文已说过的,他们一切关于财产的法律,都不足以给财产以那种安稳与牢固,而唯有这一层才使积聚财富成为一件乐事。当权者的贪心或许会放过境况中等的人,富厚之家却极少能逃出他们攫取的手掌。一言以蔽之:法律虽不至完善到能为臣民谋普遍之福,却也不至残缺到把他们逼入那种普遍的苦境——那种苦境只有一场革命才能了结。行政之失极多,居官之人往往能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于是善恶的分量便大半系于其人的品行了。

这个民族的性情与习惯就是如此:只要百姓能弄到一碗米饭和几样值不了几文的下饭小菜,作乱之虞便不大;政府对此深信不疑,因此它头一件要务,便是在帝国各处所设的公仓里储粮,以备荒歉之年赈济贫民之需。不过在这个革命的时代,民心似乎正在起变化,这一层我随后就要说到。

对上级绝对而无条件服从的这一套,贯穿于公门的每一枝节。自一品至九品,各部院的官员都本着同一条广泛的父权之义,被授予随时随地——只要他们认为合宜——立即施以板责之权;这种责罚名为「父道之教」,施行时并不经过任何审讯或查究的程式。最轻微的过失,也可由最低的官员随其意兴而照此处治。有权者对无权者这样速断速决,自然使后者对前者又怕又疑;于是平民百姓看见一位官人走近,那神情正如学童留意着严师的举动。不过即便在受罚之中,皇帝的父道慈恩也是被认出来的:受责之人可以援例请免去每第五下,算是皇帝的「恩免」;但他多半也占不到什么便宜,因为数目上少了的,分量上很容易补回来。

这种表示父爱的实际法门,并不限于百姓,而是遍及各等各色之人,只到御座之下方才停住。自九品以上至四品,每一位官员随时都可以给他的属下一顿轻微的管教;而皇帝但凡认为于其操守有益,也一样赐板子给他的大臣以及其余四等的人。众所周知,已故的乾隆皇帝曾在两个儿子早已成年之后还叫人打了他们的板子,其中一位,我想就是当今在位的皇帝。

我们行经全国,几乎没有一天不看见板子施用,而且施用的样子,除了「轻微」的管教之外,叫什么名目都行。中国人受此刑时哭叫得极其可怜;鞑靼人则默然忍受。中国人挨了一定数目之后,照例跪倒在下令责罚的人面前,极其卑顺地叩谢他对儿子所示的父道慈爱,因为这样提醒了他的过失;鞑靼人则嘟嘟囔囔,与人争辩一个中国人有什么权分打他,要不然便悻悻然不作一声地转身走开。

在外国人看来,眼见一位大员直挺挺地伏在地上,由另一位恰好高他一级的人下令责打,固然可笑;然而同时也无法按捺心头涌起的一股愤慨:人的心志竟这样下贱谄媚地自甘堕落,无论在什么情形下都肯耐着性子承受一个奴才或一个寻常兵丁之手所施的卑污体罚;受过之后,还要再做一桩更卑污、更屈辱的事——亲吻那责打他的杖。不过政府的权术早已妥善地把这上头可能生出的顾虑一扫而空:既然唯一的动机是父道之情,这样一顿责罚便断不可能带来不名誉或羞辱。使除皇帝一人之外的每一个人都受同一种体罚,这是政府所赢得的了不起的一着;然而要成就这样一套普遍服从的制度,必定费过极大的手腕,人心也必定已被彻底制服、或彻底说服,而其结果显然只能是普遍的奴颜婢膝。它必定能极其有效地堵住众人的怨言,因为它让他们看见:那个有权责罚他们的人,也同样可能轮到自己被另一个人用同样的方式管教。我疑心板子之刑必是中国最古老的制度之一。实在说,我们很难设想它是被引进一个业已开化的社会的,倒不如说它与那个社会的起源同时。

俄国对轻罪或失当之行也有类似的体罚,且施于各等人,所不同者,其责罚是私下进行,而且只凭君主一人之命。彼得沙皇甚至常常亲手把他的近臣揍一顿;这些人非但不以此为辱,反而正因为挨了打而被认为是他特别宠信的人。据说那位声名显赫的缅什科夫常常带着一只青眼或一鼻子血从御前退出来,而且似乎因为这几处再明白不过的主上友情的印记而愈显尊贵。即便到今日,或者直到不久以前,「鞭刑」——一种奉朝命私下施行的笞责——也并不怎么带来羞辱;不过这一可恶的做法,如今不是已经全然废止,便是苟延于最后的残喘了。这样专断的做法,在一个开化的民族中间是不能长久行下去的。

这两大帝国——实为世上最大者,两国合起来占了全球可居之地的近五分之一,各约十分之一——就政治情形而论,却呈现出一种奇特的差异。一百年前,俄国刚刚从蛮荒的状态中脱出;而据人事常理推之,再过一百年,她在文治武功两途上都将在欧洲诸国中占据显赫的地位。两千年前,中国的文明程度与今日相同,或者相去无几。两国的政府同样专断,人民同样是奴隶。俄国人的天资或许多少为其严寒的气候所束缚,其可造就之处不及中国人。那么试问:两国在进步上何以相差如此之远?我以为主要出于下面两条缘由。俄国延请并奖励外国人来教导她的臣民以技艺、科学与制造;中国则出于骄矜自大,兼出于猜忌,把外国人拒之门外并加以驱逐。俄国的语言容易学会,她的臣民学别国的语言也同样容易;而中国的语言难学至此,或者说他们学习的方法拙劣至此,以致一个人要耗去半生之力,才够资格担任

国家寻常的任何一项职事,而且除本国语言之外他们别无所知。一个正当少壮之年,力量与知识与日俱增;另一个则已被老迈与疾病拖垮,就其目前的情形看,在任何一途上都不大可能再有长进。

在普遍服从这条原则之外,中国政府还添了一条,很足以餍服众心:最高的荣显与最高的官职,对最下等的百姓也是敞开的。它不承认世袭的贵族,至少不承认享有专属特权的贵族。作为君上恩宠的表记,有时也有一种荣衔在一家之中传下去,但它既不带来权力、特权或俸禄,不久也就消磨殆尽了。一切显位都可视为仅系于其人自身;即便宗室亲王,若其才具与勤勉不足以使他胜任官职,也会渐渐沦入常人之列;而离了官职,便既无品级,又无荣显,连一点分别也几乎没有——即便在皇族之中,过了第三代也是如此。逢大朝之日,皇帝一眼便能从朝服上分辨出聚集在那里的成千上万廷臣各自的品级。文官在上衣的前胸后背绣鸟,武官绣虎;各自的品级则以不同颜色的顶珠标示,装在帽顶的一个座上。皇帝另有两种旌异之典,专由他一人赐予,以示特别的恩宠:黄马褂与花翎。

在欧洲各国,门第、财富与声望所生的势力,在中国的政府里却全无分量。最有学问的人——这个词所指的限度我前文已经说明——只要不是声名狼藉之辈,必定会被任用;不过在当今的鞑靼政权下,中国人抱怨说他们非到年事已高,总升不到最高的品级。按严格的国家准则,唯有学问可以通向官职,官职可以通向荣显。有财而无学,则分量甚轻,也带不来什么荣显,除非在某些贪贿的省份——如广州——那里连官的外在标识也是可以买的。因此财产在中国不像在别处那样为法律所措意,其安稳也就不能与别处相比。在欧洲各国,财产鲜有不带来势力、不迫使人依附的;在中国,有财之人却不敢承认自己有财,凡财产给他的一切享用,都是偷偷享用的。

诚然,国中最高的任命有时也像别处一样,出于某种凑巧的机缘,或出于君主的一时兴之所至。已故乾隆皇帝的末一位首辅和珅其人,便是这类事例中极触目的一个。此人是鞑靼人,偶然在宫中当值站班,皇帝经过时,为他的年少与相貌堂堂所深深打动,便传他到跟前;见他谈吐举止同样中意,于是把他从一名寻常兵士迅速而又循序地拔到帝国的最高之位。这种从一无所有一跃而登权力之巅的突变,人们屡次看到,其后果对骤贵之人固然致命,对公众也同样有害;这位宠臣的下场正是如此。他的老主子在世之日——据说主上晚年受他的影响无远弗届——他把一切可乘之机都用上了,以种种欺诈勒索、专横压迫之法,聚敛起金银、珠宝与不动产,其数之巨,人所共认超过了本国历史上所知的任何一人。他的骄横傲慢使皇室对他深恶痛绝,以致我们在北京时,人人都以为他已打定主意随老皇帝同死,为此手边常备着一剂毒药,因为他深知继位之君必要严查他为相时的行事,而他不愿受此一查。然而大事果真临头之际,贪生之念与侥幸脱身之望竟使他改了主意,甘冒受审之险。所控他的种种罪恶与暴行,他被判为——或者不如说,据称是他自己承认——罪状属实。他从别人那里勒索来的巨万家财尽数抄没入官,而他本人则被判处一种不名誉的死刑〔二八〕。

〔二八〕这位大臣倾覆的前后情形颇可玩味,把中国政府专断的本色照得纤毫毕现——尽管他们的法律本是良法。新皇帝既决意置他于死地,便发下一道明谕,先为自己不能依帝国的成法于父丧后三年之内不改旧章而致歉,继而指出:和珅的罪恶与暴行如此可怕,使他无从对之稍存怜悯宽宥。随后列出约二十条罪状,其大者如下:

「大不敬」——对其父(先皇)不敬,竟骑马直抵圆明园听政之殿门前。

「僭妄」——托称有足疾,令人自皇帝专用之门抬进抬出。

「秽行」——擅取宫中女子,纳为己有。

「骄恣」——他(新皇帝)曾下令传召鞑靼诸王来京襄办其父丧仪,唯未出痘者不在其列,和珅竟擅行更改,另发一令,一概不予豁免。

「纳贿徇私」——把要缺卖与、或送与全然不称其职之人。

「僭越」——其宅中用楠木(雪松),而此木专供宫殿之用;又仿照皇帝宫苑的式样规制营造宅第园林。

私藏珠串二百余挂,以及不可胜数的珠宝奇石,皆非其品级所应佩用;其中有一颗大得出奇的珍珠,连皇帝自己也没有能与之相匹的。

仅已查抄出的金银一项,即不下一千万两(约合三百三十万英镑)。

有一条尤为奇特:他犯了最深的奸诈之罪——其父欲将大位禅让与他(新皇帝),和珅竟抢在其父公布之前一日先来告知,意图借此邀宠固恩!

列举诸罪之后,皇帝又称:此臣经一位鞑靼亲王就数事讯问,已供认全属实情;因此不必再举别证,即命京中各衙门的堂官与司员、各省总督与地方长官,就所列诸罪,对和珅拟出应得之罪。据多数所议,判他斩首;但皇帝格外施恩,把此判减为许他自尽。一条丝绳送到,以示这一份天恩,他便命几名随侍将自己勒死。

当中国皇帝自己就是控告者时,还有谁能脱身?从和珅的下场上,人们不难想到:行政之权与司法之权之间并无那一道界限,而《论法的精神》那位睿智的作者早已明白证明,这道界限乃是臣民生命财产得以公正、合法而有效地获得保障的大根基。事实上,凡干犯国体之罪,皇帝既是控告者,又是审判者;就和珅一案而论,还可以说他是唯一的证人。

不过,和珅纵然犯了野心无度或不义之行,这类由微贱而骤贵之人中,他也远不是唯一如此行事的。政府的官员们,按体制的本意原该是君与民之间的一种屏障,实际上却是百姓最大的欺压者,而百姓极少有申冤的途径,也极少能把苦情递到御前。中国没有中等之人——那种凭财产与独立之念而在其所居之地有分量、其势力与利害为政府认作不可忽视的人。事实上,那里只有治人者与治于人者两种。一个人若靠经商或本行的勤劳积起财富,也只能私下里享用。他不敢盖一所气派的房子、穿一身讲究的衣裳,让邻人看出他比自己富有,唯恐被告到本境的长官那里;而那位长官要把他归入逾制之律、把他的财产抄没,是毫不费力的。

诚然,官吏对百姓的勒索有时也会遇上法律之手,和珅一案便是。别的官员紧盯着他们的作为,到时候便把必要的消息呈报朝廷。朝廷又以「巡查」之名派密探到各省去。他们彼此猜忌,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向上司呈报不利之词的机会。虽然如此,虽然政府为臣民设了这许多防范,臣民所受的欺压仍是骇人的。诚然,官员若所犯甚轻,朝廷便在官报上下旨申饬;较重者则降级;凡被降级的官员,都必须在自己一切公文告示中申明自身的处分,这不但使他记着从前的行事,也让百姓看见政府对其臣仆的举动何等明察秋毫。公开羞辱的最后一等,等于判以耻辱之名,便是命他去监修皇帝的陵寝,其意是说:受此判者与其用于生者之间,不如用于死者之间。已故的广东总督长大人,就被判了这一份丢脸的差事〔二九〕。

〔二九〕九世纪两位回教旅行家的纪述中所详举的中国种种风俗里,就记着这一条奇特的习惯;此条连同其余同样奇特而为此国所特有的种种,正可证明这两部纪述确非伪托。

一省的总督在任不得超过三年,恐其得势过甚。凡朝廷命官,不得在其所辖之地结姻亲,也不得在其出生的城镇里担任要职。然而有了这些以及别的种种防范,臣民仍旧少有保障。他在政事上无论直接还是经由代表,都全无发言之权;他所受的损害,唯一可能得到的补偿,而且这补偿不过是消极性的,便是那位欺压过他的当权者被降级或被撤换——而接替的人,说不定同样糟糕。

睿智的德波先生说过:中国全靠鞭子与板子来治理。他还可以加上年历与《京报》:这两样作为政府手中的机括,对其运作助力极大。前者的流布,使某些迷信的遵行不致中断,而奖掖这些迷信,显然正是政府所着意的。后者则是一条管道,把当今君主的德政与父道慈爱输送到帝国的每一个角落——所借以表现的,是他责罚自己的官员,不但责其所做之失,也责其所未做之事。譬如某省遭了饥荒,那里的主要官员便因未曾预为防范而遭降调。这份东西作小册子的样子,每隔一日刊行一次。传教士们声称,凡在这份官报上登载不实之言者,立刻就要处死。然而它却以叙述从未打过的仗、宣告从未获过的捷而出名。这一层,从康熙、乾隆以及当今皇帝的几道谕旨上便看得出来:谕中告诫远戍的将领不得虚报战功、不得动辄杀敌千万——有时根本不曾接战〔三〇〕。那几位神父的意思,不过是说:编者若擅自登载政府未曾正式发交的东西,便要受罚罢了。

〔三〇〕康熙那道谕旨、经嘉庆重申者,其文云:「今凡遣兵出师,每报军情,无非奏捷:贼众一战而溃,弃巢而逃,杀伤甚众,动辄数千,甚且称所歼之贼不可胜计。」

——《京报》一八〇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中国的出版之业与英国一样自由,印书这一行人人可做;在一个专制政体之下,这是一件奇事,或许也是仅有的一例。人们向来以为:唯有在自由的国度里,人人同受法律的保护、同负法律的责罚,出版的自由才能得到珍护;而在一处出版自由的地方,凭错谬立起、靠压迫支撑的权力几乎不可能维持长久。

在欧洲,正是印刷术驱散了久遮真理之光的云雾,为那一种最足以增进个人幸福与公众道德的宗教教义开出一条自由的通路,从而摧毁了僧侣的权势〔三一〕。

〔三一〕据说印刷之术初传入英国、在威斯敏斯特教堂里开办之时,有位精明的教士对威斯敏斯特的住持说:「你若不设法毁掉那架机器,它不久就要毁掉你这门生意。」他一眼便从印刷机中看出:知识既由此普及,僧侣的统治也就要倾覆了;倘若其余的教士都有这样的远见,迷信与蒙昧的黑暗时代大概至今还在延续,至少也要大大拖长。

在中国,出版的自由似乎并不引起政府的忧虑。凡有伤风化之事,不必经过审讯的程式便可迅即处治;有此一着,便无须明令禁止印书,因为它本身已足以约束出版的放肆。凡诽谤之作,印者、卖者与读者,同样都可以挨板子。我想很少有人硬得起心肠去刊印议论政府或其重要官员行事的文字,因为这类东西必致身败名裂。然而印刷这一行虽有种种危险,京城却仍有日报刊行,所载的东西与我们的报纸有几分相像:私人轶闻、家常琐事、出售的公告,以及江湖药的奇效。有人告诉我们,格拉蒙先生信中提到的那位葡萄牙传教士,曾在其中一份报上登过一段文字,说英国人大为疏忽,既没有给宗室亲王备礼,也没有给皇帝的大臣们备礼。据说这段虚妄恶毒的文字之后又有一段,暗指献给皇帝的礼品不过是些不值钱的寻常之物。另有一段则佯称开列了礼单,其中有一头老鼠般大的象、有巨人、有侏儒、有如意枕,诸如此类的胡话。不过这些以及别的刊物,都被人费心不让我们看见。名义上我们是皇帝的客人,这个慷慨的名义之下,我们不许自行购买任何东西:一切所需只由他一人供给,而他的官员们却擅自替我们判定所需该是些什么。

在列国的历史上有一件奇事:像中国这样一个幅员广大的帝国,其政体竟能两千余年不经重大变更而保其稳固。因为即便撇开他们那份未免夸张的古老之说不论——虽然这说法他们也不是全无依据——毫无疑问,在基督降生前四百年,他们的情形与今日大抵相同:同样的法律、同样的政体;而那位大名鼎鼎的哲人也正在其时前后,他的著作至今仍被奉为至尊。其书中实在包含了他们政体至今所依据的一切准则,以及各色人等据以立身处世的一切规矩;而这个君主之国,据说在他之前两千年就已建立了。

倘若把一个政府的好坏系于它延续之久、不为革命所撼动所更易,那么中国在文明列国之中自可居首。然而无论好坏,它把众人塑成自己所要的模样,其手段之高,在世界史上是没有先例的。种种偶然之势,经治术加以利用,似乎成就了它的长久。其中此国天然的屏障把外敌隔绝在外,这一条不能算是最不重要的;而政府对接纳外人的极端戒慎,又使世人多少世代竟不知道人间有这样一个最辽阔、最强盛、人口最多的帝国。既如此与世隔绝,它便有的是时间与从容,把自己的臣民塑成它希望他们长保的样子;而结果已充分证明了它在这上头的本事。

许多难得聚于一国的有利情形,共同保住了中国内部的安宁。其语言的性质,很足以使民众大体上停留在蒙昧之中。他们既不被禁止信奉自己所择的任何宗教,也不被强迫出资去供养自己所不赞同的宗教。为灌输清静无扰的习性、为摧毁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为使人人对邻人都存戒心而下的功夫,不能不把社交往还断送干净。除了一家骨肉之内,即便为着宴乐,也不曾有过什么聚会,而这样的聚会也只在新年的节庆中才有。至于那种喧嚷的集会——在其中把真的或想象的冤屈,和着恶意中伤政府的言语、和着醉酒的作用,往往极其愤恨而激烈地议论一番——在中国人中间是从未有过的。他们安于在政事上没有发言之权,从不曾想到自己竟有什么权利〔三二〕;而他们所享有的,确实没有一样不是可以被侵夺践踏的:只要君上或他的任何一位代表出于利害、恶意或一时之兴,觉得不妨把手中的权力用一用。至于以抵抗对付压迫的道理,用在百姓与政府身上,与前者的一切情感如此相违,以致后者在这上头是没有什么可怕的。

〔三二〕当托马斯·潘恩在其《人权论》中阐发的那套贻害之论被译成各种文字、并由法国的密使竭力设法在东方各民族中传布之际;当那班孜孜不倦地扰乱人类安宁的人中有一位竟真的把这部宝贝著作的节本译成锡克人的语言送到他们手里之后,他接着便把心思转向中国这个大帝国——对那些热心的世界公民来说,只要他们能想法子把自己的戏码调得合乎当地人的口味,这可是一座大显身手的辉煌舞台。然而这番试验没有成功:托马斯·潘恩那些金玉良言无法灌进中国的语言里去,而这些不幸的人除本国语言之外又一窍不通;于是三万万三千三百万人,就因为自己的语言不能传达托马斯·潘恩那开明的教义,注定要长守其蒙昧与困苦了。

局部的民变时有发生,但大抵起于百姓的极端贫困:一遇歉岁饥年,他们不得不以强力去取维生之资,否则便无从得到。他们史书上所载的骚乱,其起因几乎都可归于此;其中有几次,当灾祸蔓延开来,甚至打断了正统的传承,以至易代改姓。不过据我们的中国随从说,有几省确有一些神秘的会社,其首要宗旨是推翻鞑靼的政权;他们秘密聚会,在会中倾吐对鞑靼人压在头上的不平,重提昔日的荣光,郁结于眼前的屈辱,图谋报复。即便果真如此,眼下的社会情形对他们的意图也极为不利。何况一场革命对中国人自己也并非可喜之事,它势必带来最可怕的后果:鞑靼兵将杀得手软,而逃过刀锋的千百万人,只要农事的常轨稍一中断,便必定要饿死;因为他们既无别国可指望接济,自己又不生产一点余粮。

为尽可能防止粮食短缺,也因为他们认定国富民安的真源在于农事,中国政府历代都把这一行中的任何改进列为头等的荣誉。农人被看作社会中既可敬又有用的一员,其地位仅次于读书人与官员——其实他还常常是这些人的父祖。中国的兵丁是种地的。僧道若其寺观有田产,也是务农的。皇帝被视为土地唯一的所有者,但佃户只要照缴地租,便从不会被夺去其地;那地租约按其田所估产量的十分之一计算。田地的持有人虽只能算是随时可被收回的佃户,然而若被夺佃,那也是他自己的过失。中国人惯于把一份产业只要照缴租银便当作自己的,以致澳门有个葡萄牙人因想向他的中国佃户加租,几乎送了性命。谁若手里的田多过一家人所能从容耕种的,便转租给别人,条件是收其所产之半,而皇帝的赋税则全由他一人承担。贫苦农民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照这个条件耕种土地的。

事实上,那里既没有把一整区几乎占尽的大庄园,也没有囤积居奇的大农与粮商。人人都可以把自己的出产拿到自由开放的市上去。渔场不出租与人包揽。海洋、海岸、河口、湖泊与江河,每一个臣民都同样有权自由而不受阻拦地享用。没有握有专属特权的庄园领主;没有为某些人的利益或享乐而划出来养牲畜、养禽鸟的土地;人人都可以在自家的地上、在公共的荒野上猎取野味。然而有了这一切表面上的好处,却极少有连着三年、而没有哪一省闹饥荒的。

如同在罗马帝国,国中第一等人物以亲手扶犁、使土地肥沃、从事人类天然的本业为荣者不乏其例,正如诗中所说:

「古昔之世,神圣的犁头

曾为君王与可敬的父老所用。」

中国也是这样:皇帝于春分之日隆重祭告天地之神后,行扶犁之礼;帝国各处的总督、巡抚与大员,也都照此仿行。这一仪典虽十有八九是某种宗教旧制的遗存,却很足以鼓舞田间劳作的农人:他们的本业既受到这样光荣的护持,行之必比在毫无此等旌异之处的地方更有劲头、更加欢畅。在这里,商人、行铺与工匠的地位远在农人之下。古城推罗商业所享的尊荣——「他的商贾是王子,他的买卖人是世上的尊贵人」——固然谈不上,阿尔弗雷德朝所给的旧日优遇——英国商人凡渡海作过三次远航者即得晋为贵族——也谈不上;在中国,从事外洋贸易的人被看得与游民无赖差不了多少。只有国内的贸易才被认为必要、才配受政府的护持。政府允许本国所产的一切货物与制品在各省之间交易往来,只须向国家缴一点极轻的过境税,并在运河与江河上缴若干通行之费,而这些主要用于修缮水闸、桥梁与堤岸。这种贸易完全以货易货,所用的各色船只多得使任何计算都无从措手。我深信:把世上其余一切浮在水上的船只合起来,无论以数目论还是以吨位论,都抵不过中国的。

外洋贸易则不过是勉强容忍罢了。北京朝廷对此装出极其漠然的样子,以致有几次曾透出口风,说他们颇有几分想把广州一口对外人关闭之意——欧洲方面确实为此认真忧虑过。其实外人在此地所受下级官吏的对待,本身就足以把他们赶走;之所以还能容忍下来,只因为这宗贸易关系重大,尤其是茶叶的供应——此物在一百年前还是一件奢侈品,如今却已成为生活的头等必需,在英国尤其如此。

为供养政府而征的赋税,远说不上苛重,也不使臣民为难。所征者为田产所出的十分之一,通常纳以实物;此外有盐课、洋货进口之税,以及若干无关民众大体的小税。每人平均一年向国家所纳的赋税与摊派,总数不超过四先令。

有这些为别国大多所无的便利,又对农事如此奖掖,人们本会以为此处贫民的境遇所受的困苦当比别处为轻。然而遇到歉岁,因绝粮而死的却成千上万。而这样的年头在这一省或那一省又如此频繁——或因旱涝失时,而旱涝之害本来大概都可以凭妥善的经营、凭老实地动用国帑中为此拨出的款项来抵消——以致政府很少能储备足够的粮食,来应付普遍灾荒之年百姓的急需;而他们除了这一份靠不住的接济之外别无可赖,何况经手的人一多,发放起来又极少爽利。于是他们便去劫掠较富的邻人。那里公众的赈济极少,讨饭也不是常见的风俗。从中国的这一端到那一端,除广州街头之外,我不曾见到一个乞丐。那里也没有济贫法来榨取勤苦的农人与佣工,去养懒汉、去供管事的人大吃大喝;没有任何一种靠向公众征敛的款项供养的贫民。年老之人有子女的由子女奉养,没有的则由至亲照料;父母则按自己以为于一家之利最好的法子处置其子女。因为数代同居,其日用比各立门户要省得多。遇到真正的困苦,政府便被认为要担起父母之责;它在这上头的好意是无可置疑的:凡查出其官员因怠忽或恶意而扣住不发赈粮者,处罚极严,有时甚至处死。

中国臣民享有的另一大好处,是他所纳赋税的数额是有定的。除非遇到叛乱之时,邻近各省有时加征一次,此外绝不会为凑足国家非常之费的某个数目而向他另行摊派。大体上说,行政方面必须把自己的用度迁就于常规的岁入,而不是向百姓索取非常的贡献。这个大帝国岁入的数目,说法不一。因为其主要一项田赋是纳以实物,收进多少确实几乎无从确计,那要大大取决于年成的好坏。凡有意邀誉于民的皇帝,遇到受旱涝之灾的地方,必定蠲免此项赋税或地租。周大人曾从内府的赋册上给马戛尔尼勋爵抄了一份各省征收之数的大略,合计约为

六千六百万英镑;这不过是一八〇三年英国国库岁入的两倍(济贫税与其他教区捐税尚不在内)。如我前文所说,若折成人头计算,每人约合四先令;而英国按同样的算法,则约为此数的十五倍。不过我以为,大体说来,一先令在中国所能买的,抵得上在英国的三先令。

赋税所得,先就地由各省的库藏支付文武建置的用度以及一切临时与非常之费,余数则解往北京的内帑,以供宫廷、皇帝的一应用度、宫殿、庙坛、园囿、宫眷与宗室亲王的花销。抄没、贡献、方物以及别的名目,则可算作他的私囊。一七九二年解往北京的盈余,据说约为三千六百万两银子,合一千二百万英镑。他的中国臣民之中有一种普遍的看法,以为盈余的岁入以及抄没所得的巨款每年都大批运往满洲鞑靼的都城盛京;但这看来是出于成见的一种误解。尽管和珅的巨万家财已充实了内帑,当今皇帝在同一年里仍不得不接受广州盐商所谓「报效」的银子五十万两(合十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并接受别处送来的银钱与货物,才得以平定西部某省正在猖獗的一场叛乱。他甚至还运了一批珍珠、玛瑙、蛇纹石以及别的不值什么钱的石头到广州去,指望卖给外国商人以济一时之需。可见中国皇帝所能支配的财富,并不像人们向来想象的那样多。他甚至接受个人的「报效」,其物不过是瓷器、绸缎、扇子、茶叶之类的琐屑之品,日后便拿来赏赐外国使臣;而每一次报效,《京报》上都要大张旗鼓地宣扬一番。

除京中各位大臣与各部院之外,政府文职方面的主要官员,据周大人所开列者,连同其俸给与养廉折银之数,见下表。此表与武职建置一表,均刊于乔治·斯当东爵士那部使团实录的附录之中;因其与一八〇一年所刊的缙绅录相差极微,又因我对此二表以及后一章将要列出的人口一表都有几句话要说,所以不揣冒昧,把它们收进本书。

职   名       员数  俸银(两)  共计(两)

总督(辖一省或数省)    十一   二〇〇〇〇   二二〇〇〇〇

巡抚            十五   一六〇〇〇   二四〇〇〇〇

布政使           十九    九〇〇〇   一七一〇〇〇

按察使           十八    六〇〇〇   一〇八〇〇〇

辖一府以上之府员     八十五    三〇〇〇   二五八〇〇〇

辖一府之府员      一百八四    二〇〇〇   三六八〇〇〇

辖州之官        一百四九    一〇〇〇   一四九〇〇〇

辖县之官       一千三百〇五    八〇〇  一〇四四〇〇〇

学政与主考         十七 }

巡察使         一百一七 }   三〇〇〇   四〇二〇〇〇

合计  二九六〇〇〇〇两

品  级     员数  俸银(两)  共计(两)

都统          十八   四〇〇〇   七二〇〇〇

总兵        六十二    二四〇〇  一四八八〇〇

副将       一百二一    一四〇〇  一五七三〇〇

参将       一百六五     八〇〇  一三二〇〇〇

游击       三百七三     六〇〇  二二三八〇〇

都司       四百二五     四〇〇  一七〇〇〇〇

守备       八百二五     三二〇  二六四〇〇〇

千总      一千六百八十    一六〇  二六八八〇〇

把总      三千六百二二    一三〇  四二〇三七〇

头等粮饷官      四十四     三二〇   一四〇八〇

二等粮饷官     三百三十     一六〇   五二八〇〇

合计  一九七四四五〇两

步兵一百万,每人每月银二两(口粮在内)     二四〇〇〇〇〇〇

骑兵八十万,每人每月银四两(口粮马料在内)   三八四〇〇〇〇〇

马八十万匹,每匹价银二十两,共一千六百万两,

每年损耗按一成计               一六〇〇〇〇〇

一百八十万人每年冬衣一套,每套银四两       七二〇〇〇〇〇

军械行装每年之损耗及杂费,每人银一两       一八〇〇〇〇〇

七三〇〇〇〇〇〇

总计   七四九七四四五〇两

省  份    人  口   方英里  每方英里人数  解京盈余(两)

直 隶    三八〇〇〇〇〇〇  五八九四九   六四四   三〇三六〇〇〇

江 南    三二〇〇〇〇〇〇  九二九六一   三四四   八二一〇〇〇〇

江 西    一九〇〇〇〇〇〇  七二一七六   二六三   二一二〇〇〇〇

浙 江    二一〇〇〇〇〇〇  三九一五〇   五三六   三八一〇〇〇〇

福 建    一五〇〇〇〇〇〇  五三四八〇   二八〇   一二七七〇〇〇

湖广{湖北  一四〇〇〇〇〇〇}

{湖南  一三〇〇〇〇〇〇} 一四四七七〇   一八七 {一三一〇〇〇〇

{一三四五〇〇〇

河 南    二五〇〇〇〇〇〇  六五一〇四   三八四   三二一三〇〇〇

山 东    二四〇〇〇〇〇〇  六五一〇四   三六八   三六〇〇〇〇〇

山 西    二七〇〇〇〇〇〇  五五二六八   四八八   三七二二〇〇〇

陕西}合为  一八〇〇〇〇〇〇}

甘肃}一省  一二〇〇〇〇〇〇} 一五四〇〇八   一九五 {一七〇〇〇〇〇

{ 三四〇〇〇〇

四 川    二七〇〇〇〇〇〇  一六六八〇〇   一六二    六七〇〇〇〇

广 东    二一〇〇〇〇〇〇  七九四五六   二六四   一三四〇〇〇〇

广 西    一〇〇〇〇〇〇〇  七八二五〇   一二八    五〇〇〇〇〇

云 南     八〇〇〇〇〇〇  一〇七九六九   七四    二一〇〇〇〇

贵 州     九〇〇〇〇〇〇  六四五五四   一四〇    一四五〇〇〇

合 计  三一三〇〇〇〇〇〇 一二九七九九九〔六五〕   三六五四八〇〇〇

〔六五〕十五个古省各自所附的面积,取自耶稣会士费时十年测绘而成的地图;那次测绘极其辛劳,就我们所能与实地相较者而论,也极其精确。我并不敢说表中所列的面积在数学上分毫不差,不过这些尺寸是从大比例的地图上量得的,其用心已足敷此处之需。那种地图有一份极精美的手绘副本,如今藏在白金汉宫王上的图书室里,是一个中国人所绘,地名都用汉文与满文写成。

那么,把长城以内中国版图的全部地面算作一百二十九万七千九百九十九方英里,即八亿三千〇七十一万九千三百六十英亩,把人口算作三亿三千三百万,则每方英里将有二百五十六人,而每人可得地二英亩半。英国估计每方英里平均约一百二十人,每个居民可分得五英亩,每户可分得二十五英亩。可见中国的人口密度与英国之比为二百五十六比一百二十,略大于二比一;而英国每人可得之地,恰为中国每人所能分得者的两倍。那么我们只须问一问:英国若处在与中国相同的情形之下,能否养活比今日多一倍的人口?换言之,十二英亩半的地够不够养一家五口?两英亩上好的地种麦,耕作得法,扣去种子,平均可得六十蒲式耳,即三千六百磅;凡做面包的人都知道,这可出五千四百磅面包,够全家每人每日三磅、吃足一年。半英亩作菜圃与种马铃薯之用,已是很宽的了。此外还剩十英亩,这地若不是坏到极点,除缴租纳税之外,总该养得起三四头牛;而一户勤劳会经营的人家,要养出足够自家吃用、并够换取衣着与别的必需之物的猪与家禽,也是不难的。那么,假使全国大致照此均分;假使土地专用以生产人的食粮;假使不为取乐而养马与多余的牲畜,供劳作之用的也只有很少几匹;假使国中最好的人手不被外洋贸易与大工场抽走;假使货物交易的运输都取道运河、江河与湖泊,而这些水面又都盛产鱼类;假使捕这些鱼能给相当大一部分居民以生计;假使民众大体上甘愿几乎完全不食荤腥,只吃最易得的猪、鸭与鱼;假使所产的谷物只有极小一部分用于酿酒,其余都作人的命根之粮;假使这种谷物的性质是同样一块地上所出比麦子多一倍、甚至多两倍;再假使气候有利到一年可收两季这样的庄稼——若在这一切情形之下,十二英亩半的地还养不活一家五口,那只能归咎于懒惰或经营不善了。

那么,我们不妨暂且设想:这些或类似的有利条件在中国是起作用的;土地的一切出产专供人的衣食;一英亩地种稻,每人每日以两磅计,其所出足供五人一年之食——只要收成是种子的二十倍至二十五倍,而这已被看作极其平常,常常还不止此数的一倍;南方各省一年收两季稻,而我确知一英亩地耕作得法,所出的稻米甚至够十人之食;一英亩棉花可衣二三百人。据此,我们尽可断言:每户何须十二英亩,一半也已绰绰有余;并可放心地断定:要养活所假定的三亿三千三百万人口,土地是不缺的。既然如此,其人口还没有达到这个国家所能供给的生计的限度。

论农民的境遇,与中国最可相比的国家,或许莫过于爱尔兰。此岛依最近一次丈量,约有一千七百万英亩、七十三万户人家、三百五十万人口;因此与英国一样,每人平均将近五英亩,每户二十五英亩。一个爱尔兰的茅屋农夫所耕种的地,通常不过一爱尔兰英亩,即近一又四分之三英制英亩,外加一块可牧一牛的草地,每年纳租二镑至五镑。马戛尔尼勋爵在利桑诺的田产上,那些农户各有一英亩,分作数畦,种燕麦、马铃薯、羽衣甘蓝与少许亚麻;此外还可在一大片未过度放牧的荒地上终年牧一牛,并有一所舒适的茅屋居住,每户纳租三镑。这茅屋农夫每周大概做三天工,日得九便士;若不做工而另有一英亩地可耕,则所得必多于每周三天工的酬劳——当然,前提是他肯把同样的力气花在耕作上。这样算来,即便爱尔兰只有一半开垦、另一半作牧场,也能养活比今日多两倍有余的人口;一百年前它还只有一百万人,则在本世纪之内,若情形有利,未必不能增至一千万。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爱尔兰人口的这一大增,是在马铃薯传入之后才有的,而此物从无歉收。

我知道本国流行的看法与此不同,无论对爱尔兰还是对中国都是如此;相反,人们普遍以为中国人满为患,土地不足以养活他们,而城市又一座接一座密密相连,尤其在北京到广州的大水道沿线,几乎占满了整个地面。不过我倒不曾料到,会在那位为《尼阿卡斯航行记》作注的博学之士笔下读到这一类的话,而他所据的,无非是马戛尔尼勋爵一名穿号衣的仆役埃涅阿斯·安德逊那些粗率的札记——那是伦敦一个书商拼凑起来的,指望着使团归来时公众好奇正盛,这笔生意断无不成之理。我并非因为它出自一名穿号衣的仆人之手就要贬低其价值;恰恰相反,对于这样一个人迹罕至的国度,即便最微贱、最迟钝之人的札记,只要还不曾落到「装点书稿的人」手里,也是值得注意的。然而一个作者竟把亲眼看见白河两岸、北纬三十九度至四十度之间种着茶与稻当作事实来说——而这两样东西的种植,整个直隶省的人所知并不比我们英国人多——又无知而放肆地大谈中国人看见卫兵中有一人挨了几鞭时,对英国人的残忍如何骇然;殊不知这个国家不但寻常兵丁,连官员也动辄为一点小事而被板子打得极重:这样的作者所提供的见闻,还能有几分可靠?倘若文森特博士读了此书,当真相信中国的城市如此之大、如此之多,以致剩下的地面不够养活居民,我倒想请他把注意力再回到这个题目上片刻;因为凡有如此高的权威作保的意见,无论对错,总不免多少左右公众的心思。我们已经看到:即便承认中国有三亿三千三百万人,其人口的比例也不过是英国的两倍。那么,假使伦敦、利物浦、伯明翰、格拉斯哥,以及本岛上一切城市、市镇、村落、绅士别业、农舍与茅屋统统增加一倍,我也看不出

这样加倍会生出什么大不便来。绅士们的园囿与游赏之地那些不事生产的土地,我想已足够抵消新建房舍所占之数而有余;至于荒地与公地,恐怕还够再加一倍。不过英国城市的人口,是不能与中国城市的稠密相比、也不能等量齐观的,只消看看这两大帝国的两座都城就明白了。北京据一次据说测得极准的丈量,占地约十四方英里。伦敦连同其市郊,若折成方形,据说约占九方英里。北京的房屋极少超过一层,伦敦的房屋则很少低于四层;然而中国人与住在这座都城里的传教士都一致说,北京有三百万人;而伦敦勉强算作一百万。这个差别的缘故在于:中国城中多数横街极窄,由横街分出的小巷更是逼仄,人走在里头可以一手扶着这边、一手扶着那边〔六六〕;房屋一般极小,而每所房子里住着六人、八人或十人,有时还要多一倍。那么,若中国十四方英里的房舍里住着三百万人,而英国九方英里的房舍里住着一百万人,则中国城市的人口与英国城市之比为二十七比十四,约等于二比一;前者的居民比例既为后者的两倍,其房舍所占的比例却相同——可见他们并不至于非挤成一团、非占去那么一大片地不可,以致妨碍养活百姓所需的地亩。

〔六六〕广州城郊有一条街,人们索性叫它「挤肠巷」,窄得公司里当差的先生们不是个个都觉得过得去的。

我把这件事说得这样细,是为了把一个久经争论而普遍不为人信的题目摆在它本来的光亮之下。三亿三千三百万这个总数太过庞大,合成一团便叫人心惊,叫人难以置信;然而要设想中国一方英里之内住着二百五十六人,我们却毫不觉得难——尤其若想起荷兰联省,据算每方英里住着二百七十人。而联省所享的种种有利于人口的条件,远不及中国历代以来所一直不断享有的。

钱德明神父所开列的中国人口数,其材料看来是用心搜集来的。据其所列,一七六〇年的人口

为         一九六八三七九七七

一七六一年     一九八二一四五五三

每年增加     一三七六五七六

不过这个数目必定不确,因为其中把好几百万没有固定住处、终年在帝国内河航道上迁移不定的人,以及舟山群岛与台湾的全部岛民都除在外了。然而即便不把这些人算进去,而假定一七六一年的人口为一亿九千八百二十一万四千五百五十三,那么按政治算术上一个不算高的递增推算,一七九三年也该至少有二亿八千万人。

这个在幅员与人口上都居首位的大帝国,究竟是否当真有三亿三千三百万人,这一点欧洲人恐怕永远无从确知。至于它足以养活这个数目、乃至多得多的人口,我想已经证明得够充分了。我知道那些不肯承认此事的人常有一种说法:城镇与船只固然在京城至广州的大道沿线及其附近挤得惊人,然而内地几乎是荒无人烟的。我们一行中有几人到舟山去,因而得以见到远离通衢的一些地方,而那些地方恰是全程之中最为稠密的。不过撇开我们所见的那一小片地面不论,离大水道最远的西部各省,历来被看作帝国的粮仓;而在少用畜力、更少用机械的地方大量种植谷物,势必意味着有相应的人口。从上表便可看到,解往北京的田产盈余,

银(两)

河南 } 远离大水道者,       {三二一三〇〇〇

山西 }  其数为          {三七二二〇〇〇

陕西 }               {二〇四〇〇〇〇

而在大水道沿线者:

直隶 }               {三〇三六〇〇〇

山东 }  其数为          {三六〇〇〇〇〇

浙江 }               {三八一〇〇〇〇

所纳主要是稻、麦与粟。可见并没有理由设想中国内地是一片荒漠。

另有一些人则深信其人口庞大至极,以致这片土地全然不足以供其衣食,非有饥荒把人口压到与地力相齐不可。传教士们那些笼统含糊的记述,确实容易给人这样的印象;不过我既已力图说明事实远非如此,人们大概也会指望我再解释一下:这个国家何以屡屡发生那种酿成可怕浩劫的饥荒。我以为其主要缘由可举出三条:第一,土地的均分;第二,耕作的方式;第三,出产的性质。

先说第一条。若人人都可以随意租种足以供一家衣食的土地,他便无须为头等必需之物上市去买;而中国大抵如此,于是这些头等必需之物除大城市之外便没有市场。农人一旦把足供自家食用、外加缴与田主的那份余粮的地开垦出来,便不再往前多想一步;他的四邻个个如此,于是头等必需之物实际上成了卖不出去的东西,只有大城市的需求是例外——而那些城市彼此相距,绝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密。何况余粮比起别的许多出产来,也更不便于换取多余之物或奢侈之品。既然如此,一省的收成若因某种意外而普遍歉薄,它既不能指望邻省的接济,也得不到外国的供给。中国没有大农户囤积粮食、以备荒年抛售。遇到这样的年头,唯一的指望便是政府开仓,把它以保护为代价向百姓取去的那一份收成还给他们。而这一份原本不过十分之一,其中又早已扣去了每一名官员与兵丁每月的口粮,所余便很少够百姓之需。于是变乱与叛乱随之而起,而逃过饥荒这张吞噬之口的人,多半又要死于刀兵。遇到这样的年头,一省有时竟去其一半人口;可怜的父母为势所迫,卖掉或弄死自己的骨肉,而子女则以暴力了结其年老病弱的父母的苦痛。可见土地的均分在丰年虽极有利于人口,一旦饥荒的灾祸落到百姓头上,其效果却恰恰相反。

其次,歉收也可能由于耕作的方式。我只消说一句:本已不多的耕地之中有三分之二是用锹或锄、或以别的人力耕种的,既无耕畜之助,也无精巧的机械——那么每户人家每年所能耕种的地有多么少,也就不难想见了;准定不到他平均应得之数的三分之一。

饥荒的第三条缘由,或许在于出产的性质,尤其是稻的性质。此谷是中国人的命根之粮,年成好时收成固然丰厚,却比多数谷物更易歉收。生长之初一旦遭旱,它便枯死在地里;将熟之际一旦遭涝,同样是毁灭。飞鸟与蝗虫——此国之多是欧洲人难以想见的——害它更甚于害别的任何谷物。北方各省种麦、粟与豆类,饥荒便较少发生;而我深信,若马铃薯与玉蜀黍一旦成为百姓通行的蔬食之粮,那种酿成普遍苦难的可怕饥荒便会全然绝迹,人口的增长也将如爱尔兰一般迅速。北方各省有此薯,中部与南方各省有此谷,便永远不至于缺粮。一英亩马铃薯所出的食物多于一英亩稻,而滋养之力则两倍于稻。若以凡以稻为主食的人个个身形纤弱娇细来推断,稻实为一切谷物中最不养人者;而马铃薯恰恰相反〔六七〕。

〔六七〕如我前文所说,马铃薯这一作物的大好处在于收成有把握。倘若此薯像稻有时那样普遍歉收,则以爱尔兰目前的情形,也要尝到中国某些省份闹饥荒时的一切惨状。

亚当·斯密博士说过:「伦敦的轿夫、脚夫与运煤工人,以及那些靠卖身为生的不幸女子——大概是不列颠治下最强壮的男子与最美丽的女子——据说其中大半出自爱尔兰最下层的百姓,而这些人一般都是吃这种薯长大的;再没有别的食物能给它的滋养之力、给它特别有益于人身康健这一点提供更确凿的证明了。」玉蜀黍则种子一落地便几乎无须照料;其叶与多汁的茎供养牲畜,不亚于其丰硕的穗供养人。

中国人口之众,是多种缘由促成的。自鞑靼人入主以来,可以说这个国家享有深长的太平;因为在印度一侧与邻邦、在西伯利亚边境与俄国人所发生的几次战争与冲突中,动用的不过是少数鞑靼兵丁。中国的军队被分派作各府、州、县与村落的守卫,驻扎在道路与运河上不计其数的汛地哨卡。他们既极少从这些汛地上更调,便都娶妻成家。官中拨给他们一定的田地,他们也有足够的工夫去耕种。这个国家既少有外洋贸易,水手便不多;内河航道上的那些人则大多已婚。虽然对不婚之人并无直接的罚则——不像罗马人在想要补救内战所造成的凋敝时那样——然而公论以独身为耻,凡过了一定年岁而仍不娶的人,便沾上一种不名誉。中国虽不曾像罗马那样立「三子法」,使凡有三子的公民享有某些特权与豁免,然而每一个男孩一出生便可把名字列入兵籍,从此领得一份钱粮,生计有着。全国既均分为小块田庄,只要旱涝不使他的劳作落空,每个农人都有抚养家小之资;而务农于身体的康健、从而于人口的繁衍,也比拥挤城市中的手艺与大工场里的活计更为有利——在那些地方,注定终日劳作的人比之在自由开阔的空气里从事有益的活动的人,更容易成为疾病与放荡的牺牲品。中国这样的工业城市很少。这里没有把巨额资本投在某一门技艺上的。一般说来,人人在自己的本行里为自己劳作。下层百姓普遍贫穷,因此酗酒之恶习在他们中间很少见。众人出于不得已,饮食节制到了极点。气候温和,除北方各省严寒之外,各处都异常一律,不像有些地方那样骤冷骤热——那种急剧的寒温变化,人身抵御起来反不如稳定不变的酷暑严寒,而其苦处恐怕再没有哪里比在我们本岛上感受得更深了。除了天花以及偶尔在其逼仄拥挤的城中爆发的传染病之外,他们很少患时疫。妇女所过的那种安静而少动的生活,据说一面使她们多育,一面也使她们免于可能导致早产的意外。每一个妇人都亲自哺乳、亲自养育自己的孩子。

在一个以同一政体存在、以同一法律与风俗保持了这许多世代的国度里,上述以及别的可举出的有利之因发生作用,势必造成世上多数地方所不知的人口之盛;而在别处,一个世纪之内数度重演的兵燹,或内乱,或疫疠,或财富过盛所生的流弊,有时会在人的一生这样通常的年限之内把一国的人口卷去一半。

「这里呈现在人心目之前的,是何等宏大而奇异的一幅景象,」乔治·斯当东爵士说,「全人类中这样大的一部分,联结在一个庞大的政治体系之内,在如此辽阔的疆土上安静地服从一位大君主;其法律、风俗与语言彼此划一,而在这三者上又与人类其余的任何一部分根本不同;他们既不想与世界其余的地方往来,也不对它怀有任何图谋。」中国为下面这句话的真确提供了何等有力的例证:治人者用舆论比用权力更容易。

第十章广东省道中——外商在此口岸的处境——结语

内容提要:民情显而易见的变化。——荒峻的山岭。——煤矿。——岩洞中的庙宇。——石场。——种种有用与观赏的草木。——抵广州。——使团给中国政府带来的花费。——给英国的花费。——广州贸易的性质及其种种不便。——亚美尼亚人与他的珍珠。——官府勒索之一例。——其主因在于不通语言。——试设想中国人到伦敦通商。——英王陛下军舰马德拉斯号一名水手杀死一名中国人。——以得当的方式与官府交涉,使犯人免于屈辱的一死。——结语。

我们才翻过梅岭高山的山脊,进入广东省界,便立刻觉出居民举止上一种十分显著的差别。此前使团一路所遇,无论哪一等人,都极其恭敬有礼;如今连乡间的农夫也从屋里跑出来,趁我们经过时在背后大声嚷叫「鬼子」「番鬼」——这在他们的语言里是辱骂轻蔑之辞,意即「外国的魔鬼」「小鬼」;开化了的中国人便用这样的字眼加之于一切外国人。分明是那种倨傲无礼的作风——凡侨居广州口岸或到该口通商的欧洲人,素来都领教过的——已经蔓延到了这一省的北界,只是还不曾越过梅岭;江西的土著仍是安静、温和、与人无忤的。在广东,我们愈往南走,他们便愈发粗野放肆。所幸王大人及时申斥了南雄府的地方官,责他把上述辱骂的称呼加在英国使团身上,这对广州的官员颇有效验;由此以南,正是他们接手护送我们过境。

这种轻蔑外人的心思,并不限于上层或有职分的人,而是浸透到最下等的人中间。他们一面毫不犹豫地投到侨居中国的外国商人门下充役,肯干最下贱的差使,且办事勤谨、守时、可靠;一面却又摆出鄙薄雇主的样子,把他们看作在人类的等次上比自己低了好几级的东西。有一天我看见我那中国仆人正忙着晾晒一大堆早餐已经泡过的茶叶,他已经攒了好几磅,我便问他要这些做什么用;他答说,要掺到别的茶里去卖。「你们就是这样骗自己同胞的么?」我说。「不,」他答道,「我的同胞太精明,不会这么容易上当;你们的人却蠢得很,尽可以拿这类把戏去对付。何况,」他又用世上最从容不迫的神气接着说,「从我们这儿弄去的东西,随便什么给你们都尽够好了。」我假作动怒,他便说,他指的是「第二等的英国人」——他们用这个名目来区别美国人(原注二十一)。

原注二十一:广州的洋泾话叫作「二等英国人」;据我所知,便是这个名目,美国人在中国人心目中如今也几乎保不住了。

南雄府城坐落在北江高岸之上,形势颇佳。屋宇看来都很旧,街道狭窄,城墙以内大片土地不曾起造房屋,另有些地方只剩一片瓦砾。趁船只预备装载行李之际,我们在一座公立的庙里落脚;那庙是奉祀孔子的,同时又是学宫,士子在此应试以取功名。庙宇是一长条昏暗的厅堂,两行红柱把它隔成中间一进和两侧的廊子;室内既无陈设,又无画像、塑像或任何装饰,只有几盏纸灯笼悬在柱间;地是土的,而且完全破碎了。在我们看来,这里与其说是孔子的殿堂,不如说更像通往某个作坊——譬如酒厂或铁厂——的一条宽大的过道。两侧和尽头有几间小屋,我们勉强在里边过了一夜。

我们此番所登的船很小,因为河道太浅。各地汇集于此的官员,听了王大人的举荐——他本人曾受过我们医生医术之惠——特地把我们留住整整一天,好各自把病症向他陈说。这一回我们总算见到中国人的傲气向切身利害让步,那僭据的高人一等竟肯屈尊向「蛮夷」讨教。我们乘着小船走了两天,穿过我生平所见最荒野、最多山、最贫瘠的一片地方;其中壮伟可怖之处多,而入画秀美之处少。群山的高顶隔河相望,仿佛彼此相接;从远处看去,真像要驾船穿过一个拱形的岩洞。历年崩落下来、阻碍舟行的大块岩石,说明这条水路并非全无险处。有五处奇特的砂岩石角,一座高过一座,壁立如削,好像是从一整座山上凿出来的;那地方叫作「五马头」,即五个马头。河两岸远处的山上长满松树,近处的丘陵则是杂木林,其中以山茶为多;小小的山谷里,簇聚着渔人的茅屋,四围是一小片一小片的烟草。

在这群荒山的隘口之内,我们看见好几处规模不小的煤矿,开采得法:自河岸向山腹凿平巷进去。从水平的坑道里运出的煤,随即由码头卸入早已候着的船中,运往本省和江西的窑厂。煤很少生用,大都先在地上掘成的大坑里烧成焦炭。煤屑和土拌合,做成方块,也常用来烧他们煮饭的小炉子。

十三日我们抵韶州府城,因另一条水流在此汇入,河面大为开阔,我们便换下平底船,改乘宽敞舒适的大船。这城前面的渡船,多半由年轻女子驾驶,她们的装束是干净的白短袄、白裙,戴一顶吉卜赛式的草帽。我们已有那么长的时日几乎不曾见过一个妇人的面——至多远远望见几颗头从环屋的土墙后探出来,或是在江西田间劳作——所以这些渡船女子虽然其实相貌平常、五官粗糙,却被我们看作此行中所遇最美的景物了。除了渡客过河这一行,她们似乎还兼营另一桩不那么体面的营生;而这营生不但得到父母的许可与赞成,还得了官府——或者说得更确切些,得了当地管事的官长——的默许,因为那些官长从卖笑的所得里分润一份。

在这一带山区,除渔人与矿工的茅屋之外,别无人家;然而人烟的不足,却由河上漂浮的木屋之多而绰绰有余地补上了。有时在一排杉木首尾两侧捆扎而成的木筏上,竟搭起三四十间小屋。人们就在这些筏上经营各自的行当,尤以做木工的为多。

护送我们的官员吩咐大船在一块孤立的岩石前停住。那岩石从河边拔起,壁立如墙,高约七百尺。在这面石壁上我们看见一个岩洞,洞前有一块从岩石上凿出的平台,自河边有石阶可通。由平台进入石腹,再登一道同样凿在整石上的石级,便到了一间极宽敞的殿堂。堂中央供着菩萨,坐在一种由岩石本身凿成的台座上,台座的形状是「莲花」,即莲。临河开着一个小口,透进一线「幽昧的宗教之光」,正与此地的庄严气象相称。据说这是奉祀菩萨的庙,同时也是几位年老僧人栖身的丛林。殿堂光滑的壁上题满了中国的诗句,有的刻入岩中,有的用颜色写就。僧人的住处,是从大殿旁分出去的小洞。第三道石级由此通往第二层,也靠前面一个小孔取光,而那小孔几乎被一大片钟乳石堵住了;那钟乳石是石灰质的水长年渗滴、凝结而成,至今还在增长,自岩石上部的一处突出悬垂下来。不过光线尚足以照见一尊巨像,生着一副萨拉森人的面孔,「狞然裂开一个可怖的笑」。他头上戴着一种冠冕,一手执着出鞘的弯刀,一手执着火把;但这位庞然大神的来历,似乎连菩萨的信徒自己也说不甚清楚。他多半是当年的一位武士,中国的忒修斯或赫拉克勒斯罢。库迈的西比尔之洞,用来向迷信的众人颁布天命的隐语,也未必比这观音山的岩洞更为相宜——在这里,预告未来命运的神谶同样是

「歌其可怖之隐语,其声自洞中訇然而出,

以幽晦裹藏真实。」

「以谜语裹藏的奇异真理,

自那幽暗的洞中狂吼而出。」

马戛尔尼勋爵说,这座奇特的庙宇使他想起在葡萄牙罗卡角附近所见的一所方济各会修道院,俗称「软木院」,「那是在一座山下掘出的一大片洞穴,隔成许多小室,配着教堂、法衣室、饭堂,以及供那些穴居其中的可怜的方济各会士起居所需的一切房间。内里通体衬着软木:墙壁、屋顶、地面,无一不覆以软木;桌、凳、椅、床、榻,礼拜堂的陈设、十字架以及其余一切器具,也无一不是软木做的。那地方阴惨不适之极,这自然不消说;然而它究竟没有观音山岩中那座菩萨庙所独具的那种巨大的形体、狰狞的面目与骇人的气象。」这阴森的洞窟——几个可怜的人自愿把自己锁在岩石上,任迷信与狂热这两只兀鹰来啄食——看去虽已够凄惨,却还不及马德拉岛上那所方济各会修道院的一间屋子:那屋子四壁通体镶着人的头骨,与腿骨、臂骨横排相间。天花板上吊着一盏肮脏的油灯,由一位秃头的老修士常川照看,只让那微弱的光在灯窝里将明未灭地闪着,好教外来人朦朦胧胧看见这令人作呕的「死之警示」。菩萨庙的和尚、软木院的修士、髑髅地的修士,这三样人里究竟哪一样于世最为无用,怕是难以断定的。

我们循这条河穿行其间的那些荒野而奇丽的山中,有好几处可以看见极大的石场,从中凿出巨石,用以造墓碑、桥拱、门楣,以及铺砌街道和别的种种用途。要取这样的大块石头,是从上面下锯,依所需的长度竖着往下开。每块石头在与母岩分离之前,先已按所需的尺寸打磨成形,这就省去许多麻烦,运往目的地时也少费气力。粗糙不成形、搬运时还得另加工夫的石块,是决不会那样从岩上凿下来的。在这一点上,他们比已故的俄国女皇要有算计得多:那位女皇不惜巨费,动用繁复的机械,把一块大石运到她的京城,充作彼得大帝像的基座,到头来却不得不把它削去三分之一才合用。

在广州城与河岸上第一座宝塔之间,也是一连串同样的石场,看来已多年不曾开采。那些石头凿去的方式规整而齐一,看上去像一长条一长条的街市房屋,有四方的屋子,屋子的壁上每隔相等的距离便有一个方孔,仿佛是预备搁梁的;壁面光滑而绝对垂直,平地上又散布着许多孤立的石柱:凡此种种,尽足以使人重蹈艾迪生先生笔下那位德国大学博士的覆辙——他在法国沙托丹遇见此公,正在仔细丈量当地的石场,而他竟认定那是极古的巨大地下宫殿的可敬遗迹。

我们经行中国全境所见的山,几乎都是原生的花岗岩,少数是砂岩,低一等的丘陵则大抵是石灰岩或粗糙的灰色大理石。除南边的老万山群岛与东边舟山群岛中的若干岛屿之外,全国境内我们不曾看见任何火山产物的迹象。诚然,构成大陆山脉的高山,向来极少、甚或从来不是火山所成。要进行造化的这一番作用,似乎非有巨量的水不可;所以我们看到,火山总是紧靠海岸,或是孤悬海中。因此,中国沿海的岛屿虽有大半属火山性质,我们在整个大陆上却不曾遇见地下热力的任何痕迹,既无火山的产物,也无温泉。然而据说各省都常有地震,只是轻微而历时短促。

在岩中之庙以南约七英里处,山势陡然而止,我们进入一片辽阔的平原;向南与左右两边,都只以天际为界。由荒瘠而入丰饶,由壮伟而入秀美,由错落而入齐整,这样骤然的转换自不能不令人欣悦,正如一切强烈的对照总能悦人一样。此时地里耕作得极其精细,主要的出产是稻、甘蔗与烟草;河水因我们刚离开的那些山中支流的汇注而大增,宽近半英里。运河从两岸向四面八方分出去。到三水县城,我们看见河水倒流,是被上涨的潮水顶回去的。

十日,我们在一处村庄前停泊,从那里已可望见广州的关厢。钦使在此迎见了东印度公司的委员们;中国方面准许他们从商馆出来到此地相候,公司的职员平日也偶尔获准到这地方来游宴。这村庄附近有大片园圃,供应全城的蔬菜。有几处我们看见苗圃,专门培育本国珍稀、美丽、奇特或有用的草木,运到广州去卖。为此,我们被迫在此消磨当日余下的工夫,倒也并不觉得可惜。在那些名贵的花木中,我们看到前面提过的大牡丹,有白的、红的和杂色的;秀丽的坦克维尔鹤顶兰;还有那株奇特的「风兰」,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不借土、不借水也能生长;木芙蓉、黄葵及此属的别种;重瓣杂色的山茶;大蜀葵;红苋与同属的另一种;一种极雅致的鸡冠花;夹竹桃,有时称作锡兰玫瑰;还有玉兰,一种木兰属植物,花开在叶出苞之前。香花之中,最受看重的是鸡蛋花与重瓣茉莉。我们又看见盆栽的罗勒;珠兰,其叶有时掺入茶叶以增特别的香味;桂花,据说也作同样的用途;一种桃金娘;很受推重的月季;晚香玉;香气浓烈的栀子,被误称为「好望角茉莉」;石竹;此外还有许多,若一一列举,便超出本书的篇幅了。

果类之中,我们见到好几种无花果,三种桑葚;桃与巴旦杏;番荔枝;蒲桃;备受珍视的荔枝;还有栾树,同属的另一种;阳桃,做馅饼极佳;以及梧桐。此外柑橘与香蕉极多。

供食用的蔬菜,则有种类繁多的豆与豇豆,其中有大豆——即榨豆浆的那一种——以及花豇豆,开着大串美丽的红花;还有木豆,其籽可制那闻名的豆乳,皇帝接见外国使臣时照例要赐饮此物;又有大而味淡的萝卜、葱、蒜、辣椒;番薯;两种烟草;姜,产量极多,其根用糖浆腌渍收存;芥;以及东方油菜,榨油以供食用。

在工艺上有用的植物,我们看到漆树与同属的另外两种;姜黄;用作染料的红花,以及同样用途的蓼蓝;棕竹,其干叶为下等人、尤其是船上人家用作扇子;黄麻,其皮在印度用以代麻,但据我所知在中国用得不广,因为这里更喜用白苎麻。药用的植物只有大黄、青蒿和土茯苓。

为使我们进广州的场面格外壮观,官府派了许多华美的座船来迎,船上张着旗帜飘带、伞盖以及别的仪仗,有几只船上还有乐队。约在午间,我们到了商馆之前——那是沿河左岸一列欧洲式样的建筑;钦使在此受到总督、巡抚、粤海关监督以及本地一应大员的迎接。随后我们被引到河对岸,那里为此特地搭起一座竹木与席篷的临时屋宇,内设一道黄绸屏帐,上以金字书着皇帝的名号。总督与诸官在这屏帐之前行了惯常的跪拜之礼,以谢皇上恩准我们一路顺遂。

平心而论,对中国政府以及凡经手使团事务的人员,应当说一句公道话:就我们自身所受的待遇而言,他们的举措始终是慷慨、周到而诚心想使人满意的。而且这样说也并非自负:这些官员在长途跋涉与日日往来之中细细观察了我们之后,渐渐把他们自幼濡染的、对我们这些外国人的成见抛开了。我们坦率开朗的举止和一些细微的照拂赢得了他们,他们仿佛乐于奔到我们这里来,把这当作从职分上不得不摆的那些烦冗礼数中透一口气。王、乔二人常在我们的某一条船上消磨整个晚上。要说这两位可敬的人,任什么言辞都不足以副其实。他们和蔼、谦抑、照料无微不至,自我们入中国境起,直到在广州最后辞别为止,不曾有过一刻的愠色。这两个人是能有真感情的。他们执意要送钦使上狮子号,在船上作最后的道别。临别时他们放声而哭,显出极深的感触与不舍。感情完全压倒了他们,他们神色黯然、悲戚地离开了狮子号。次日一早,他们送来二十筐果蔬到船上,作为临别留念的表记。我们后来欣慰地听说,他们一回北京便双双升迁。乔大人现今在朝中位居要职;而王大人——那位爽朗和气的王大人——已经偿清了天命所赋的债,为国捐躯,死得其所。至于我们的中国通事李先生,我无论怎样称许,也远不足以当其功。他深知自己处境的凶险,却不曾有一刻退缩。他在澳门与英国朋友依依惜别;虽身处帝国最偏远的一省,至今还设法与他们通信。钦使马戛尔尼勋爵收到过他好几封信,最近的一封竟迟至一八〇二年三月;可见他的情谊不曾因岁月与路程而稍减。

中国的成例,是把一切使臣自踏入皇帝疆土之时起,直到完全出境为止,一概视为皇帝的宾客。这一成例的不便,我们领受得很深,因为它使我们无法公然去买许多本来会很中意的零星物件。朝廷为此所耗费用甚巨,这或许也是规定一切使臣在京停留以四十日为限的一个缘由。王大人告诉我,为应付此次使团的开销,他们奉有明文,可向沿途所经各省的藩库支领每日五千两银子,约合一千六百英镑;又说,使团驻京期间,京中库里每日拨给一千五百两,以供其用。假定这些数目属实——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怀疑其真确——我们便可据以估算此次使团给中国政府带来的全部花费。

自八月六日(我们进白河之日)至二十一日

(抵北京之日),共 一十六日   八〇,〇〇〇两

自八月二十二日至十月六日(在北京

与热河),共 四十六日   六九,〇〇〇两

自十月七日至十二月十九日(抵广州

之日),共 七十四日  三七〇,〇〇〇两

─────────

合计银        五一九,〇〇〇两

折合十七万三千英镑;以三两银合一英镑计。

这样一笔庞大的银子,断不可能全数花在使团身上,虽然我毫不怀疑它确是为此而从内帑支出的。有一位传教士在北京告诉我,京城的邸报上载有一条,称颂皇帝对英国钦使何等优渥,竟降旨拨银多达一千五百两,以供使团驻京及在热河期间每日之费。这位先生还说,各部大员以及那些有幸奉派办理外国使团事务的人,都把这看作皇帝所能赏下的最好的一注横财,因为拨款与实支之间的差额,抵得上一份小小的家业。

王大人自己也向我们说明:那些数目虽有御批,却要经过好些衙门,每过一处便少去一点,因此并非全数真花在使团身上。他曾向钦使举过一个极好的例子,说明皇恩有时是怎样施行的。上一年冬天,山东有一整座村庄被洪水冲没,事出仓猝,居民除性命之外一无所保。皇帝曾在那地方驻跸过一次,立刻下旨拨银十万两赈济;而这笔银子,藩库的头一位官员取去两万,第二位取去一万,第三位取去五千,如此递取下去,到末了只剩两万两给那些可怜的灾民。可见中国人所夸耀的道德,一落到实际,也与别国的差不多。

不过英国使团的实际花费也决非一件小事,只消想想为此不断役使的人、马、船只是何等浩繁便知。王大人告诉我,为使团一事忙碌的人,前前后后很少少于一千,往往还远不止此;我相信他并无夸大之意。首先,自白河口至通州,我们有四十一只座船或驳船,每只连船夫、纤夫与兵丁平均载十五人,仅船上便已六百十五人。至于四出采买供应的办差人、把食物送到各船的船户、护送的官员及其众多的随从,尚不在此数之内。自通州起,动用了将近三千人搬运礼品与行李,先运到北京城外的圆明园,再运回京城,来回费了三日。我们由通州返杭州府时,有船三十只,每只至少十人,且大半路程每船另加纤夫二十名;单是这些船便已九百人。

自杭州府至玉山县、以及自杭州府至舟山,大约动用了四十只船,每船十二人,共四百八十人。此外,除官府派去采买食物的人之外,还有许多人分驻在江河各处,把卵石耙拢起来以束窄水流——否则水太浅,船便过不去;另有些人守在运河各闸口,帮船只过闸。

自常山县至玉山县一段陆路,我们用了约四十匹马、三四百人搬运行李。

自鄱阳湖至广州,我们大抵有二十六只船,每船二十人,连船夫、兵丁与纤夫在内,仅此便已五百二十人。

使团本身将近一百人;至于那些官员及其护卫、随从、差役之众,我实在无从揣度其数目;这些人既都是额外的差使,费用一概出自公家。

至于此次使团给本国带来的全部花费,连礼品在内,不超过八万英镑;在这样一桩事情上,对大不列颠这样一个国家而言,这实在是微不足道的一笔,且不及世人一般所想象的四分之一。

英国商馆在各方面都比这个国家所能提供的最华美的府第还要舒适;然而钦使与商人同住一屋,在中国政府的成法上极为不合,所以我们觉得在这一点上还是迁就他们的观念为宜,便接受了河对岸一所坐落在园中的大宅。那宅子已照欧洲的样式收拾停当,摆了床,装了玻璃格窗,还配了可烧煤的壁炉。我们到时,只见一班戏子正卖力地演着一出戏的中段,看情形是天一亮就开锣的;可是他们的尖叫和那刺耳难听的音乐实在可怕,好容易才劝得他们在开饭时歇一歇——饭是摆在正对戏台的一道廊子里的。

不料次日约莫日出时分,他们又重新开演;经钦使特别相求,全体随员也一同附议,才把他们打发走,这使护送我们的中国官员大为诧异,由此断定英国人对高雅的娱乐甚少领略。看来戏子在这里是按日计酬的,他们干得愈不歇气,得的彩声便愈多。人家开出二三十出戏的单子,请主客点选,他们随时都能开演其中任何一出。

外国各邦在广州口岸所行的贸易,其性质是人人尽知的,我在此多说便成赘言。各国对该处种种勒索的控诉,在欧洲早已屡屡高声传扬,然而迄今所采的种种步骤都归无效。他们照例的回答是:「你们为什么要来这里?我们收下你们的土产与制造品——那些东西我们其实并不需要——把我们宝贵的茶叶给你们,那是造化不肯赐给你们国家的;而你们还不知足。你们既不喜欢一个国家的风俗,又何必屡屡光顾?我们并没有请你们来;可是你们既来了,又肯规矩,我们便照样待你们。那么就该敬重我们的款待,休想来管束我们、改造我们。」凡与欧洲人打交道的大小官吏,所持的都是这样一套说辞。

抱着这样的心思,外国商人受到冷遇、乃至被粗暴对待,正派的商人不免遭受勒索,就不足为奇了。而使这种情形更易发生的,是全部对外贸易完全垄断在有限的几家商人手里——据我所知,向来不过八家——并且是政府认可的。自欧洲、印度与美洲运到广州的锡、铅、棉花、鸦片,以及大宗的西班牙银元,都要经这些行商之手,回程的货物也由他们承办。所用的资本之巨,在欧洲是我们难以设想会集于这样少数几个人手中的;其利润必定也相应地厚,否则他们便负担不起那些为数众多而华贵的礼物——广州的上司官员是指望他们送的,而那些官员转过来,又觉得势必要把这些与京中的皇帝及其大臣分润。如今陈设在中国皇帝各处宫苑里的那些玩器、自动机械、会动会奏乐的人偶——都出自考克斯的陈列馆——以及数学与天文仪器、时钟、表、机械、珠宝,全是伦敦制造的,据说价值不下二百万英镑,无一不是自广州送上去的礼物。这里的主要官员一概由北京放下来;来时两手空空,三年任满,便满载巨富而归。和中堂那笔骇人的家私里究竟有多少来自此处,难以断言;但他对皇帝影响之大,与他同一七九三年被革职的那位广东总督之交厚,都使人毫不怀疑:其中有极大的一部分是从这个口岸榨来的。作为他罪状之一的那颗大珍珠,便是广州送上去的;关于此事,一位当时身在其地的先生曾对我讲过一段奇特的经过。有个亚美尼亚商人把这颗珠子带到广州,指望借此发一笔财。它的大小与光彩不久便传开了,引得官员与商人注意,天天有人到这亚美尼亚人处拜访,出的价钱却远不抵它的身价。到末了,经过再三细看,总算议定了价钱,付了定银;但珠子仍由亚美尼亚人收着,等余款凑齐再交割;为杜绝任何作伪的可能,装珠子的匣子还用买主的印封了口。过了好些天,中国人那边一无消息;转眼又到了照例勒令外国商人一律下澳门的时候。这亚美尼亚人四处寻访买他珠子的人,终归无着;不过他自己宽解:此行虽在正事上落了空,东西究竟还在自己手里,况且那笔定银也尽够抵偿路费而有余。回到寓所之后,他再无顾忌,便拆开封印;不料所见竟使他懊丧莫名——他那颗真珠已被掉换成一颗假的,做得极像,非经最苛细的检验不能识破。原来这些人天天来访,无非是为了能照样仿造一颗;他们巧立那封匣的妙计,正是趁势把假的掉了真的。然而亚美尼亚人也决不肯输给中国人。有一个名叫巴布姆的角色,在孟加拉、马德拉斯与广州一样出名;就在他亏空约五十万英镑而倒闭之前,他把一只据他说装着贵重珍珠的匣子押在一位行商手里,作为借一大笔款子的抵押;及至打开,里面装的不是珍珠,却是一匣豌豆。

外国人在广州难望得到公道,这是向来的定论。进出口税照本国法例本应按值抽收,如今却全凭税吏一时的高兴随意定夺。朝廷固然随时肯以抄没家产来惩办那些贪赃害民之人,然而它一面收受他们的贡献,便无异于纵容他们。何况广州距京城如此之远,诱惑如此之强,侥幸脱罪的机会又如此之多;当权力与时机都来帮着作弊时,还能守住廉洁,这样的德行在中国的道德范围之内是不存在的。他们侵渔的一个显例,出在与英国使团有关的一件事上。因为印度斯坦号运载过给皇帝的礼品,朝廷特降谕旨,准其在任何口岸装载货物一概免税。恰巧行商已连同别的船只一并代垫了印度斯坦号的税银,其中该船应摊之数为三万两。于是照朝廷的谕旨,请粤海关监督将此款发还;他却只交到布朗先生手中一万四千银元,折算不过一万一千两略多,还说这恰是皇帝应收税额的数目。在这样一桩公事上,监督总不至于毫无顾忌地胡为;由此可以推知,向广州通商的外国人勒索去的税银,究竟有多么小的一部分流入了国库。

由此可见,中国的赋税——若以他们本国人所纳的来衡量,是极其轻的——却因行政上的积弊,成了外国商人的一大苦累。而外国商人至今不曾采用那唯一有望得到伸理的办法,便是通晓这个国家的语言,好能就下级官吏的欺压与勒索,直接向大员申诉;因为上位者无论怎样贪婪腐败,他那怯懦的天性一遇见胆大、敢喊、又有本领的告发者,而这告发者又有办法把他的劣迹张扬出去,便立刻会退缩。这层看法已为近来的一件事所证实。有一桩隐瞒不报的欺诈破产案,政府本应负责,若得逞,东印度公司以及印度与广州的若干个人的利益都将大受损伤;结果只因商馆大班多伦德先生闯进广州城,把他事先背熟的几句话高声反复喊出,同时高举一纸禀帖,这桩阴谋便彻底落了空;其结果是禀帖立刻被送到总督手里,所控的冤屈也得了昭雪。倘若经由任何下级官吏或行商转递,必是徒劳,因为他们个个都有意不让政府知道此事。

学中国语文之难——所谓的难——迄今吓得住在广州的人不敢一试。他们满足于借一种支离破碎的英语行话来办理公司的事务——这种行话,所有的行商、乃至下等的商贩与工匠都觉得值得学上一点;于是他们把这门语言,连同关于这个地球上最有趣、最非凡的帝国的其他一切学问,统统撇在一边。其实要掌握四五千个字——足以就任何题目写得清楚而畅达——远不像通常所想象的那样难;不过这需要极大的专注与不懈的坚忍,而那些身处一种境地、几乎可以一丝不差地算出若干年内必能挣到一笔固定数目的人,肯下这番工夫的恐怕不多。此地的气候或许也不宜于潜心用功;但若先在英国打下根基,许多困难便可迎刃而解。法国人深知通晓语言所带来的实在好处,此刻正极力奖掖中国文字之学;其用意显然不是无所为而为的。他们知道,中国的文字自暹罗湾直到鞑靼海都通行,在东方大群岛的极大一部分地方也通行;他们已经牢牢扎根其间的交趾支那人,除纯粹的中国文字之外不用别的书写,日本人也是如此。因此可望我国不至于疏忽了这一层准备,以便万一需要时,即使在这块地面上也能与法国人相周旋。要达到这个可取的目的,办法似乎极其简单。倘若东印度公司的董事定下一条规矩:凡未曾通晓五百或一千个中国字者,一概不得派往中国充任书记(原注二十二),那么我敢大胆地说:既然派出去的人如此之少(全部编制不过二十人),而所得的报酬又如此优厚,即便定下这样一条章程,也和现在一样不大会妨碍他们在自家亲族中挑人补缺。现今主持印度事务的那位尊贵的侯爵已创设了一所学堂,看来很有希望使母国与印度土著两蒙其利。诚然,在此之前很久,威廉·琼斯爵士及其他少数几位的努力,早已收到了最可喜的成效;公司文武两途的人员中,也有许多在不同程度上通晓了当地所说的各种语言。事实上这已成为一种必需,为的是消除人家对我们的成见,也为了应付土人的成见。葡萄牙人与荷兰人所取的政策却不同;他们和我们驻广州的人一样,只用自家语言的一种支离行话与土人交谈。通贝里先生讲过一个故事:有位荷兰绅士在日本充商馆大班十四年,其间四次以使臣身份赴日本朝廷,然而当人家问起日本皇帝的名字时,他坦然承认自己从来不曾想到要打听一下。其实他的大目标是在一定年限内积起若干百万盾;在这追逐之中,他早把日本的皇帝及其千百万臣民完全丢在脑后了。

原注二十二:英国现存有几部很好的中国语文手稿字典,其中一部正由蒙图奇博士付印;据可靠方面见告,此公多年孜孜不倦,已能把中国字写得极其工整准确,其他各方面也很胜任此事;但愿他在这项事业上能得到应有的奖掖。

由此可见,我们既疏于研习中国人的语言,蠢到把自己和自己的事务如此彻底地交在他们掌握之中,那么那些叫嚷不休的勒索与欺凌,我们实在是咎由自取。假使伦敦的贸易专归八家商人之手,假使到这个港口来的外国人既不会说也不会写一个英国字,而事事只能通过这八家商人、用一种略似各自母语的破碎行话来交涉,那么——这样问并无意贬损伦敦的商人——这些外国人所可抱怨的,难道会比今日来华通商的欧洲人少么?就是照现在的情形,一个中国人来到英国,难道会在海关上遇不到可抱怨的事、遇不到委屈与刁难?而因为不懂我们的语言,他多半也会把这些当作勒索与欺压。两年前有两位中国的教士在英国登岸,是要往那不勒斯的传信学院去的。每人腋下夹着一小包衣服,照本国的习惯手里拿着一把扇子。有一个贪得无厌的鲨鱼之辈——这类人假借防范偷漏税课之名,劫掠无所倚靠的外国人,把赃物据为己有——瞧见了他们,便把这两个可怜人手里那一点点财物剥夺一空,而且费了好些周折,才准他们带着身上的衣服脱身。这些人把我们说成一个野蛮、无情、不好客的民族,我们还能怪他们么——尽管我们未必当得起这样的名声?

我们在广州的处境,与那两位中国教士的遭遇差不多是一样的。政府里每一个小吏都明白,他可以对我们的贸易任意需索而不受惩处,因为我们没有办法把他的恶行上达他的上司。因为,中国百姓无论怎样惯于欺诈勒索,我却几乎不怀疑:只要案情陈述得当,中国政府是公正而有分寸的。近来的一件事可以佐证这个看法。一八〇一年,英王陛下军舰马德拉斯号上的一名水手开枪打伤了一个坐船经过的中国人,伤重致死。照例,与中国政府起了一番交涉;然而这一回办理的方式,与从前遇到同类事情时大不相同。这一次不是通过行商——他们在最低微的官吏面前也要发抖——去作什么解释或辩护,而是由现今的小斯当东爵士拟了一份妥帖得体的禀帖,直呈总督;他是公司在华人员中唯一通晓中国语文的英国人。此外还与承审的官员当面谈过几次,行商一概不得与闻。迪尔克斯船长提出反诉,说有中国人割断他的锚索意图窃取;政府便同意将此案在广州城的高等衙门审理。照中国的法例,受伤的人若过四十日不死,死罪可减为流徙鞑靼荒地;而本案中官府竟如此偏向被告:虽然期限未满,伤者又几无痊愈之望,他们仍准迪尔克斯船长将该水手带回自行看管,只要他在堂上留下一纸字据,声明倘伤者不能活过法定的期限,便负责将人交出。那人挨了将近五十日才死;官府随即传话给船长,表示本案由他依本国法律处置该犯,官府并不觉得有何不合——这样,他们破天荒第一次为外国人的缘故而同意搁置一条明文的法律。由于这种得当的交涉方式,一个英国臣民得免于不公而屈辱的一死;而这一死,从前每逢此类事情都是万难幸免的,倘若此事仍旧交在那班人手里——他们的利害所系,正在于把我们说成蛮夷,而且纵然本心不坏,也没有胆量替我们申辩。此前中国人向来必定要立即处死任何杀死中国人的外国人,而且不经正式审讯;或者拿一个替身来顶真凶的缺,这我在第七章里已举过例。东印度公司驻广州人员中最有见识的一位,在使团前后答复向他提出的若干问询时,就这个题目说道:「我不能不指出,公司人员乃至全部贸易,在这一层上处境既危险又可耻。其情形是这样的:一旦发生一桩极可能发生的意外,他们势必无从脱身于那残酷的两难之境——我不说要『体面地』脱身,而是说连不蒙『耻辱』、不至于使整个贸易毁于一旦,都办不到。」然而我们方才已经看到:同样的意外再次发生时,只因与政府有了直接而即时的沟通,事情便告了结,不但没有丢脸蒙羞,而且了结的方式于两方面都属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