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马可·波罗游记·卷一EN
《马可·波罗游记·卷一》封面

世界看中国译丛 · 游记与见闻

马可·波罗游记·卷一

The Book of Ser Marco Polo, Vol. I (Yule's annotated edition)

33.2 万字

著者
马可·波罗 述,鲁斯蒂凯洛 录,玉尔 译注(Marco Polo / Rustichello;Henry Yule 译注)
译者
波多
原著
The Book of Ser Marco Polo, Vol. I (Yule's annotated edition),1871 年
出处
威尼斯商人 · 元代中国
卷帙
113 章
版权
公版 · 中译文 © 波多書屋

西方关于中国最早、也最有名的一部书。此处用的是玉尔的译注本——他的注释比正文还长,把马可·波罗说的每一处地名、物产、风俗都拿去和汉文史料对勘。

导 读

西方人写中国的书,第一本就是这一本。

一二六〇年,威尼斯商人尼哥罅·波罗和他的弟弟玛窦从君士坦丁堡出发,往黑海对岸做一趟买卖,一走就走到了忽必烈的宫廷。九年后他们回到威尼斯,尼哥罅才见到自己十五岁的儿子马可。一二七一年三人再度东行,这一次马可在中国留了十七年。他做过大汗的使臣,到过云南、缅国、江南、福建,看过运河上的漕船和杭州城里的市集。回到意大利以后,他在热那亚的狱中把这些事口述给同囚的比萨人鲁斯蒂凯洛,由后者写成一部书。

这部书的书名,中文习惯叫《马可·波罗游记》,原来的名字是《寰宇记》。

您听到的是它的卷一,分序章十八章、第一卷六十一章、第二卷三十四章,共一百一十三章。序章讲波罗一家三次东行的经过;第一卷从小亚细亚一路东来,经波斯、巴达山、帕米尔、和田、罗布、沙州,到上都;第二卷进入忽必烈的朝廷,写大汗的形貌、宫室、猎苑、宝钞、驿站与节庆。

译注者玉尔,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有学问的东方地理学家。他为几乎每一段都写了注:这个地名今在何处,这个年份错在哪里,哪一句是后人添的。注文常比正文长,却正是这部译本立得住的缘故——波罗说的很多事,当年欧洲人一句也不信,是后来的考证把它一件件坐实的。

一个商人的记忆,被一个学者逐条对过。听的时候不妨把它当两本书:一本是七百年前一个人看见的世界,一本是六百年后另一个人替他核的账。

一波罗两兄弟自君士坦丁堡出发遍游天下(原书序章第一章)

基督纪元一二六〇年,鲍德温在君士坦丁堡为帝之时〔注一〕,吾主马可之父尼哥罅·波罗先生,与尼哥罅之兄弟玛窦·波罗先生,正在君士坦丁堡城中。二人自威尼斯贩运货物而来。这两兄弟生而高贵,明智而有远虑,乃相与计议,欲渡大海一行,以求贸易之利;于是置办珠宝一宗,自君士坦丁堡启程,渡海往速达克。〔注二〕

〔注一〕鲍德温二世(出于库特奈家),君士坦丁堡末一位拉丁皇帝,自一二三七年在位至一二六一年,为米海尔·巴列奥略所逐。

正文所记的年份,即两兄弟渡黑海之年。诸主要抄本皆作一二五〇年,然此数必误。下文可见:两兄弟于一二六九年回到威尼斯,其时马可已是十五岁的少年;而依剌木学本所载,马可生在父辈动身之后。据此推之,则彼等离威尼斯当在一二五三、五四年间。下文又可见,彼等于一二六一年抵伏尔加河。然则自君士坦丁堡启行,正可在一二六〇年,此为最近情理的改正,今从之。至于一二五四年(倘彼等果真那样早便离了威尼斯)至一二六〇年这几年身在何处,则无从查考。惟其兄长者马可在遗嘱中自署「旧居君士坦丁堡」,可知彼一门的根基大抵便在此城。

〔注二〕中古之世,黑海常称「大海」或「巨海」。乔叟诗中便有句云:

「他曾泛于大海之上,

随过多少堂堂之师。」

然「黑海」之名当时亦已通行,阿布尔菲达说这在他那时候已是通称。有人称此名早在十世纪便已出现,作希腊语的「幽暗之海」;但细检所引君士坦丁·波菲罗根尼图斯的那一段,所指毋宁是波罗的海,况且这位作者别处只把黑海径称作本都。(见雷诺所译阿布尔菲达书,及君士坦丁·波菲罗根尼图斯《帝国行政论》)

速达克,东方人呼为速达克,在克里米亚东南岸,卡法之西。其地本属希腊帝国,希腊居民颇众。一二〇四年法兰克人东征以后,此城似归了特拉比松。蒙古人于一二二三年初取之,一二三九年再取;有这一个世纪里,它是通往今日俄罗斯的一大口岸。约在该世纪中叶(确年不可考),威尼斯人在此设了商栈,一二八七年升作领事驻地。一三二三年,教皇约翰二十二世致书萨莱的月即别汗,诉说基督徒被逐出速达克,教堂改作了清真寺。伊本·拔图塔提到这一场争执,并把速达克列为天下四大港之一。一三六五年热那亚人取得速达克,筑起坚城,至今犹存。到十四世纪,卡法以泊船之便取而代之,其后塔纳又代卡法,为南俄第一大埠。阿拉伯地理家中,有称亚速海为速达克海的。

老马可·波罗在遗嘱(一二八〇年)里,把他在速达克的一所房子遗赠给当地的方济各会修士,而留其子女终身居住之权——那时候他的子女正住在里面。可知两兄弟前往之日,这一处产业大约已经有了。(以上参拉普里莫代、《金帐汗国》、莫斯海姆、伊本·拔图塔游记、《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海德诸书)

二波罗两兄弟自速达克更往前行(原书序章第二章)

在速达克盘桓了一阵,二人斟酌之下,觉得不妨把行程再往前展开去。于是自速达克启行,一路走到一位鞑靼王公的廷下。那王公名叫别儿哥汗,驻跸之所在萨莱〔注一〕,又在不里阿耳〔世人都说他是鞑靼人中从来最慷慨、最有礼数的王公之一〕。〔注二〕别儿哥见两兄弟到来,十分欢喜,待以厚礼;二人便把随身带来的珠宝尽数献上。这位王公大为中意,极温雅地受了,又命人回赠两兄弟,其值至少两倍于所献之物。

在这位王公廷中住满一年之后,别儿哥与东方鞑靼之主阿剌兀之间爆发了一场大战,两边都调集了大军。〔注三〕

结果是西方鞑靼之主别儿哥吃了败仗,虽然两边死伤都极惨重。因这一场兵祸,路上人人都有被掳之虞,谁也不能行走——至少两兄弟来时的那一条路是如此,往前走却还没有阻碍。两兄弟见归路已断,便决意向前。于是离了不里阿耳,前往一座名叫兀客克的城,这城在西方之主国土的尽头〔注四〕;自此再启程,渡过大河底格里,走过一片十七日程的沙漠,其中既无城郭,又无村落,所遇见的只有鞑靼人放牧牲畜的帐幕。〔注五〕

〔注一〕别儿哥汗是成吉思长子术赤的第三子,自一二五七年至一二六五年统辖术赤兀鲁思与钦察帝国(即南俄),是其族中头一位奉伊斯兰教的君主。他常驻之地在萨莱,即正文的萨莱城,这城为他的兄长、也是他的前任拔都所创建,坐落在伏尔加河阿赫图巴支流之滨。下一个世纪,伊本·拔图塔记萨莱是一座极其秀美而稠密的城,大得骑马穿城要走半日。居民有蒙古人、阿速人(即阿兰人)、钦察人、切尔克斯人、俄罗斯人和希腊人,此外还有外国来的伊斯兰商人,另有围墙圈出的一片居留地。同一世纪另一位伊斯兰旅行家说,城本身并无城墙,只是「汗的宫殿是一座巨构,顶上一弯金色新月,重有埃及的两坎塔尔,四围绕着一道带塔楼的墙」云云。一三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教皇约翰二十二世划定新设的卡法主教区疆界,东至萨莱,西至瓦尔纳。

萨莱后来既是拉丁教会大主教的驻地,也是俄罗斯教会大主教的驻地,城中还有不止一所方济各会的修道院。帖木儿第二次侵钦察(一三九五至九六年)时把它毁了,又过一百年,俄罗斯人把它彻底灭掉。乔叟那篇未讲完的剑卜斯干王故事,便以此城为背景:

「萨莱城中,鞑靼国里,

住着一位王,与俄罗斯交兵。」

考狄补曰:《眼历诸国行纪》说,萨莱意即「宫殿」,为拔都之弟别儿哥所建,立在一片盐碱平原上,无城墙,惟宫殿有墙,墙上有塔楼。城很大,有集市,有经学院,有浴堂。通常认定其地即谢利特连诺耶村,在阿斯特拉罕上游约七十英里。(见柔克义所译鲁布鲁克行纪)

阿赫图巴河岸一带,有几处遗址废墟极广,都被人指认为萨莱,其中尤以两处为要。一处离伏尔加河在察里津的大弯不远;另一处则远在下游,在谢利特连诺耶村,又叫硝石镇,离阿斯特拉罕上游不远。

上游那一处遗迹之广远过于下游。格里戈里耶夫先生在废墟中掘了四年,断言此地即萨莱,别无他处;至于所得的确切结果如何,我却无从得知。遗迹最稠密的一段,土丘垒壁、墙基房址、水池堤坝以及数不清的沟渠,绵延约七英里半,都在察列夫镇左近;而自阿赫图巴河上端起,长六十六英里、周三百英里的一大片地面,也都呈同样的遗迹,只是稀疏些,那想必是环绕都城的诸村落所占之地。察列夫西北约二英里半处,有一大堆这样的废迹,外围尚有砖砌墙垣的痕迹,大约便是王宫所在。

格里戈里耶夫先生似乎不容第二种说法。然而阿布尔菲达、裴哥罗梯诸人关于十四世纪初都城位置的记载,显然与这样一处远离里海的地方不合。况且缪勒说,察列夫附近那一处,鞑靼人至今称为「札尼别汗的萨莱」(札尼别在位于一三四一至一三五七年)。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札尼别所铸的钱上,屡屡以「新萨莱」为铸地。阿拉伯沙的帖木儿史说,萨莱自创建至毁灭,历时六十三年;可是自拔都建城算起,至少该有一百四十年。那么,会不会上述两处先后都做过蒙古的都城——拔都当初的萨莱在谢利特连诺耶村,而札尼别的「新萨莱」则是他自己、或是他父亲月即别晚年,另建在阿赫图巴河上游的呢?裴哥罗梯带着他笔下的商人自塔纳(即亚速)到吉塔尔罕(即阿斯特拉罕)之后,沿河一日到萨莱,又自萨莱沿河八日到萨剌干科。我在旧著中把萨剌干科当作雅伊克河上的萨莱奇克,但它也可能就是阿赫图巴河上游的新萨莱。伊本·拔图塔踏着封冻的河面走,自阿斯特拉罕三日便到萨莱;若是二百英里外的察列夫,断无此理。

敖德萨的布伦教授为我「两个萨莱」之说添一佐证(姑妄听之):弗拉·毛罗的地图上,阿赫图巴河边确实画着两座萨莱城,只是札尼别的那一座在他图上不叫「新萨莱」,而叫「大萨莱」。

「大」之一名,令人想到裴哥罗梯所记萨剌干科的后半,或许正是蒙古语里「大」的那个字。

布伦教授又指出,伊本·拔图塔决无可能三日之内自阿斯特拉罕走到察列夫——这一层我先前已经想到,并已写在上面。

考狄补曰:钦察帝国立于一二二四年蒙古征服之后,疆土并括西伯利亚与花剌子模之一部;名义上一直存到一五〇二年。(以上参格里戈里耶夫萨莱发掘记、缪勒伏尔加水系志、伊本·拔图塔游记、《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帕拉斯游记、厄德曼钱币志、阿拉伯沙书等)

〔注二〕不里阿耳,即本书作者所谓的不里阿耳城,是那一片有时被称作大不里阿耳、阿布尔菲达则称为内不里阿耳之地的都城,在伏尔加河左岸数英里处,北纬约五十四度五十四分,喀山下游九十英里。古时的阿拉伯著作家把它看作人所能居之地的尽头,说起那里的严寒、短促的夏夜,以及近旁出产的化石象牙,都当作奇闻。这象牙是出口的大宗,与毛皮、蜂蜡、蜂蜜、榛子和俄罗斯革,同为当地货殖的要项。最后这一样东西,至今全亚洲都还唤作「不里阿耳」,便是由此得名。(参看卷二第十六章及其注)不里阿耳似乎是阿拉伯人旅行所至的北界,好奇之士——伊本·拔图塔便是其一——专程前往,为的是亲见那短到极处的夏夜,一如今日游人远赴哈默弗斯特,为的是看那压根儿没有夜。

俄罗斯的编年史提到不里阿耳王国更早的一座都城,叫布拉希莫夫,在卡马河口附近,约一一六〇年为罗斯托夫与苏兹达尔大公安德烈所毁;早期阿拉伯人记述里的城,说不定便是此城。诸记述中最详的出自伊本·法德兰之手,他在基督纪元九二一年随巴格达朝廷的使团到过不里阿耳。国王与百姓大约就在这前后归了伊斯兰教,此前看来是信基督教的。然而十四世纪有一位伊斯兰作家说,那里的人早已弃了伊斯兰教,转而崇奉十字架。

蒙古人于一二二五年初取不里阿耳。此城似乎在十五世纪初便已败亡,其后喀山实际上取了它的地位。故址至今尚有一个叫不里阿耳的村子为记,那里留着伊斯兰式样的废墟,也出土过钱币和碑铭。弗伦曾考述过不里阿耳诸王在十世纪所铸的钱,以及蒙古时代在不里阿耳所铸的钱;所知最晚的一枚,是回历八一八年、即基督纪元一四一五至一六年的。十二世纪前半,城中的法官雅忽卜·伊本·努曼写过一部不里阿耳史,惜乎今已不传。

弗伦举出证据,认为当地之人是芬人、斯拉夫人与突厥人的混血。尼刻福鲁斯·格列戈拉斯则推想,他们是因所居的那条大河而得名的。

考狄补曰:贝勒在一八八八年刊行的《中世纪研究》里说:「不里阿耳的废墟至今犹存,已有几位俄罗斯学者做过精审的考究。遗迹所在,便是今日乌斯宾斯科耶村、又名不里阿耳村的地方,属喀山省斯帕斯克县。此村距伏尔加河约四英里,在河之东,离喀山八十三英里。」不里阿耳人有一部分迁往巴尔干;余下的留在故土亚速海滨,被可萨人所并。到九世纪初,他们北上伏尔加与卡马两河之间,建立了大不里阿耳王国。国中大城不里阿耳本在伏尔加河岸,如今河道西移;卡马河的河道也有变迁,所以不里阿耳当初说不定正筑在两河交汇之处。不里阿耳人于九二二年归了伊斯兰教。其国先在一二二三年被速不台所率的蒙古军侵入,这位将军于一二三六年灭之,次年毁其都城,并其地于钦察汗国。一三九一年,不里阿耳又被帖木儿所毁。一四三八年,术赤幼子脱哈帖木儿的从子兀鲁·马哈木把这一带改作喀山汗国,直存到一五五二年。在萨莱之前,此地大约曾是金帐汗国的都城。

至于玉尔注中所说不里阿耳人早年的基督教,什皮列夫斯基所引《劳伦斯编年史》(基督纪元一二二九年)举出证据,说那座「大城」——也就是不里阿耳——里有俄罗斯基督徒,并有一片基督徒的坟地;同一编年史里还记着一位不里阿耳基督徒殉道的事,尼康、特维尔、塔季谢夫诸编年史也记着,并载有其人之名。(以上参什皮列夫斯基《不里阿耳鞑靼故城与遗迹》、柔克义所译鲁布鲁克行纪)

那严酷而绵长的冬天,伊本·法德兰和别的古人说起来,其语气竟像是后世的气候已经转暖。尤可注意的是,伊本·法德兰说北极光出现得极频,而今日那一纬度上却并非如此。我们不妨疑心,这频繁与他所记的更甚的严寒有关,或许还与磁极的位置不同有关。伊本·法德兰写北极光的一段极其动人:「日落前不久,天边忽然通红,同时我听见高空有声,隐隐如物之摩戛。我抬头一看,只见一片火红的云自我头上掠过,那声音便是从云里发出来的,云中又有动静,仿佛是人马往来,人手里握着弓、矛和剑。这是我看见的,或者说我以为我看见的。随后又现出一片白云,模样相仿,其中我也看见披甲的骑士;这一队直向那一队冲去,如同一支马队冲击另一支马队。我们吓得赶紧谦卑地向全能者祷告,周围的土人见了却诧异起来,放声大笑。我们仍旧望着,看两片云怎样相冲,混作一处片刻,又复分开。这般动静一直闹到夜深,然后尽归乌有。」(以上参弗伦《论伏尔加不里阿耳人》、《金帐汗国》、伊本·拔图塔游记、厄德曼钱币志、格列戈拉斯书等)

〔注三〕阿剌兀,是波罗笔下旭烈兀这个名字的写法。旭烈兀是大汗蒙哥与忽必烈的兄弟,波斯蒙古王朝的创立者。蒙古人的口音,喉音与腭音常常脱落,故有这样的拼法。同一个名字,教皇亚历山大四世致书此汗时作「奥老」,帕基梅雷斯与格列戈拉斯作「哈剌兀」「哈剌乌」,海屯作「哈渥伦」,伊本·拔图塔作「忽剌温」;马克里兹所录旭烈兀自己的一封信里,也是这样写的。

这里说的这场战争,拉施特的史书里有记载,波罗自己在本书快结束时也讲到。战事起于一二六二年夏,约八个月后结束。据此,波罗一家抵达别儿哥廷下,必在一二六一年。

马可对波斯诸蒙古汗一律用「东方之主」的称呼,对钦察诸汗则用「西方之主」。「东方」一词,今日西人仍用作这一带的专称,又变作「安纳托利亚」之名。凡遇这样的用法,我以为还是照旧保留「东方」「西方」为好。

考狄补曰:帕克自西班牙文译门多萨的《大中华帝国志》(一五八八年伦敦刊),书中也用「西方」这个词:「须知这一强盛王国乃全亚洲最东之地,其西边的近邻则是交趾支那国……」

〔注四〕兀客克是伏尔加河右岸的一座城,几乎正在萨莱与不里阿耳之间,在今日萨拉托夫以南约六英里,那里至今还有一个叫乌韦克的村子。蒙古人统治以前不见有兀客克之名,故推想此城是蒙古人所建,据说兀客克在蒙古语里是「编枝为堰」的意思。阿布尔菲达提到这座城,说它标着「别儿哥鞑靼之国」的尽头;伊本·拔图塔说它「离俄罗斯人的山地有一日之程」。可见波罗的意思是:这里是西方之国朝着俄罗斯一面的边界。十四世纪,兀客克有一所方济各会修道院;帖木儿用兵时几次提到它,后为帖木儿之军所毁。此后便不再见「兀客克」这个写法,而在十六世纪的俄罗斯文书里作「乌韦克」「乌韦什」。或许这本来就是斯拉夫人的叫法,因为瓦丁那部十四世纪的修道院名录里,写的已经是与「乌韦克」同音的形式。詹金森在哈克卢特书中载有此地的纬度,作乌韦克,北纬五十一度四十分;同一部书里,伯勒也描述过此地,写作乌韦阿克,纬度作北纬五十一度三十分,约多出七分。在他那时候(一五七九年),尚存一座「极壮丽的石城堡」和城池的遗迹,还有古墓,上头有雕刻和铭文。如今这一切早已荡然。一七六九年列别金到此,只见一段土垒和几处用大砖砌的地窖,当地人还把砖掘出来使用。他说钱币和别的遗物常有发现,近来也还有人拾得。脱脱海汗一三〇六年在兀客克所铸、带蒙古与阿拉伯铭文的钱,弗伦和厄德曼都曾著录。(以上参弗伦《论蒙古故城兀客克》、《金帐汗国》、伊本·拔图塔游记、阿布尔菲达书、方济各会年鉴、佩蒂·德·拉·克鲁瓦书、哈克卢特书、列别金旅行日记、柔克义所译鲁布鲁克行纪)

〔注五〕正文所说的大河底格里,或作底格里斯,其实就是伏尔加河,鲍狄埃已考定不误。一三三八年,维多利亚的帕斯加尔修士也是这样称呼它的。这或许是从某种传说来的,说底格里斯河乃是同一条河的再度涌出。教会史家尼刻福鲁斯·卡利斯图斯的话,似乎正含此意:自天堂流出的底格里斯河潜行里海之下,再从库尔德斯坦冒出地面。

「十七日」云云,只指其中一段沙漠而言。自兀客克到不花剌,全程至少须六十日。伊本·拔图塔自萨莱到不花剌用了五十八日,说到最后一段,他道:「我们进了横在花剌子模与不花剌之间的沙漠,那沙漠有十八日的路程。」

三波罗两兄弟越过沙漠,来到不花剌城,在那里遇见几位使臣(原书序章第三章)

过了沙漠,二人来到一座极大极堂皇的城,名叫不花剌。这一片地方属于一位名叫八剌的国王,其地也就以不花剌为名。此城是全波斯最好的一座。〔注一〕二人到了那里,才发觉既不能再往前走,也不能掉头回去,于是便在不花剌城中住了三年。正住着的时候,东方之主阿剌兀那边来了一行使臣,要往普天下鞑靼之主大汗的廷下去。使臣见了两兄弟,大为惊异,因为他们在这一带地方从来不曾见过拉丁人。使臣便对兄弟二人说:「二位先生,若肯听我们一句话,将来必有大大的荣耀与好处。」二人答道,愿闻其详。使臣道:「实不相瞒,大汗从来没有见过拉丁人,一直极想见一见。二位若肯随我们同往廷下,尽可放心,他见了必定欢喜,定以厚礼相待,慷慨相赠;一路上与我们同行,又万分稳妥,不必怕有人来相扰。」〔注二〕

〔注一〕海屯也把不花剌称作波斯的城。我又见万贝里说,直到成吉思征服以前,不花剌、撒马尔罕、巴里黑等地都算是波斯的属地。不花剌头一任蒙古长官是卜花·八沙。

国王八剌即八剌汗,察合台的曾孙,自一二六四年至一二七〇年统辖察合台兀鲁思。波罗一家抵不花剌无疑在一二六四年以前,但八剌做君主,必在他们离城之前已有若干时候了。

〔注二〕听使臣的口气,他们倒更像是大汗自己的人,从旭烈兀廷下回来。拉施特提到,大汗派往旭烈兀处的使臣撒儿塔黑,正是在旭烈兀去世那一年自波斯还朝。威尼斯二人所搭的,或许便是他那一行,因为年份几乎可以断定相同,即一二六五年。果真如此,则同行之中还有一位伯颜——此人后来成为忽必烈麾下第一名将,本书后文屡屡称道。(参厄德曼《铁木真》)

马斯登说得不错:马可一向说「拉丁人」,从不说「法兰克人」。不过我疑心他心里想的那个词,其实是「佛郎机」。

四波罗两兄弟依使臣之劝,前往大汗廷下(原书序章第四章)

两兄弟打点停当,便与使臣结伴上路,朝北、朝东北走了整整一年,方才到得这位君主的廷下。一路之上,他们见了种种奇异之事,名目不一;眼下且都不说,因为马可先生也一样样都见过,后面那一部书里自会原原本本讲给诸位听。

五波罗两兄弟抵大汗廷下(原书序章第五章)

两兄弟到了大汗跟前,大汗待以厚礼,优加款接,见他们来,很是欢喜,问了许多许多的话。先问诸国皇帝的事:怎样保持他们的尊严,怎样在治下主持刑名,怎样出兵打仗,等等。随后又照样问起诸国的国王、王公和别的有权势的人。

六大汗详问基督教徒的风习,尤其问到罗马教皇(原书序章第六章)

跟着他便问起教皇和教会的事,问罗马城中一切的举措,以及拉丁人的种种习俗。两兄弟便一一据实相告,条理分明,说得入情入理,不愧是明白事理的人;而他们之所以说得来,是因为鞑靼话说得极熟。〔注一〕

〔注一〕原文中表示教皇的字,通常作「使徒之座」,是那时候法兰西通行的说法。

值得一提的是:鲍狄埃校订的本子,多半作更合东方原音的「塔塔儿」,而不作通行的「鞑靼」。马修·帕里斯在一二四三年条下所录纳博讷的伊沃那封奇特的信里,用的也是「塔塔儿」。

人常对我们说,「鞑靼」这写法是欧洲人的俗误。无论如何,这误也误得极早;而且看来并非出自欧洲,倒像是出自亚美尼亚(原注:见《亚洲学报》);不过西文里地狱一词与它音近,或许使它在欧洲传布得更快些。俄罗斯的著作家,或者说到过俄罗斯的著作家,有时硬要我们把「鞑靼」一词专限于东方突厥族中的某一支,即俄罗斯人拿这名字去称呼的那一支。然而这是没有道理的。与波罗同时的东方著作家用「塔塔儿」一词,与当日、以至今日西欧用「鞑靼」一词,用法正相一致,都是追随成吉思及其后嗣的图兰诸部的通称。但我相信,在成吉思以前,西亚并不知道这个名字有这样的用法。坎宁安将军想必是忽略了这一层,才会把九世纪阿拉伯地理家所记的「塔塔里亚钱」,同纪元之初「在喀布尔为王的塞种或鞑靼王公」牵连起来。那几百年间印度边上的所谓鞑靼人,只怕该与布伦努斯率往罗马的「法兰西人」、或是与阿古利可拉交战的「苏格兰人」归作一类。

七大汗遣波罗两兄弟为使,往见教皇(原书序章第七章)

这位君主名唤忽必烈汗,是普天下鞑靼之主,是那一大片天地间一切王国、行省与领土的主人。他听两兄弟把拉丁人的行事一一说完,十分欢喜,心里便起了一个念头,要打发他们出使教皇那里。于是他恳切叮嘱二人,同他手下一位那颜一道担此使命;二人回说,主上有命,无不乐从。这位君主便传一位名叫阔阔台的那颜来到面前,叫他收拾停当,说是要派他同两兄弟一道去见教皇。那颜回道,主上之命,敢不尽力。

此后君主命人用鞑靼文写了他自己致教皇的书信〔注一〕,把信交与两兄弟和他自己的那位那颜,又嘱咐他们该向教皇说些什么。那书信的大意是这样的:他请教皇派一百个人来,都要是奉我们基督教的;要明白事理,通晓七艺〔注二〕,善于辩难,能凭道理明明白白地向拜偶像的人以及别种人证明:基督之法最好,别的一切宗教都是虚妄无用的。他们若能证明这一点,他和他治下的人便都归奉基督教,做教会的臣属。最后他又嘱咐两位使臣,回来时给他带些耶路撒冷吾主圣墓前那盏长明灯里的油。〔注三〕

〔注一〕大汗书信是什么模样,可以拿法国档案里保存的两封所谓高丽纸的信作比:一封是波斯的阿鲁浑汗所发(一二八九年),由布斯卡雷尔带来;另一封是他的儿子完者都所发(一三〇五年五月),都是致美男子腓力的。两封都用蒙古文,据雷慕沙等诸家说,用的是畏兀儿字——今日蒙古文字便是由此而来。两信的摹本见雷慕沙论与蒙古诸王交往的那篇文章,沙博《雅巴拉哈三世传》中有复制,而尤以罗兰·波拿巴亲王那部精美的《蒙古文献》第十四图版为佳;本书第二册中也选印了两信的样子。(原注:参看卷四第十七章所附图版,又卷二第七章第二面牌子上的畏兀儿字)

〔注二〕「七艺」一名,上可追溯到近乎古典时代,下则贯穿整个中古,指的是自由教育的全部门类;所谓「艺学」的学位,历来也就是就这七艺而言。七艺分为「三学」,即修辞、逻辑、文法;与「四术」,即算术、天文、音乐、几何。据利普修斯说,塞涅卡的第三十八封书,在许多抄本里题作《塞涅卡论七种自由之艺》。不过我看塞涅卡在那里明白列举的只有五种,即文法、几何、音乐、天文、算术。到五世纪,马尔提亚努斯·卡佩拉那部中古前期学校里常用的书,其最后七卷正以七艺为题,一卷一艺。七艺的名目也见于策策斯的诗中;至于中古传奇里提到七艺之处,那是数不胜数。譬如《亚历山大传奇》里有一章便题作「亚里士多德如何以七艺授亚历山大」。《七贤师》故事中,狄奥克列提安为儿子选了七位师傅,每人教他七艺中的一艺。《埃雷克与爱尼德》传奇里,有一件衣裳,上面由仙女绣出七艺;《穆罕默德传奇》里,那位年轻的骗子七艺无不精通。中古还有一首诗叫《七艺的婚姻》,又有一首叫《七艺之战》。(又可参但丁《飨宴》等书)

〔注三〕成吉思一系的王公,于宗教一事极其宽容——或者说极其漠然;即便后来归了伊斯兰教(东支却始终未归),也难得迫害人,即有也只一阵子。因此那些不奉伊斯兰教的汗,几乎没有一个不曾传出皈依基督教的故事。成吉思的名声初传到西方时,人说他是一位基督教的征服者;说察合台、旭烈兀、阿八哈、阿鲁浑、拜都、合赞、撒儿塔黑、贵由、蒙哥、忽必烈,以及忽必烈在中国的一两位继承者信基督教的传闻,也都找得到,大概全是不实之辞,至多有一两桩尚在两可之间。

八大汗赐他们一面金牌,牌上刻着为他们所下的诏命(原书序章第八章)

这位君主把使命一一交代明白之后,命人给了他们一面金牌,牌上刻明:三位使臣所经过的一切国土,凡有所需,一概供给——马匹、护卫,总之要什么给什么。诸事备办停当,三位使臣便辞了皇帝,动身上路。

走了不知多少日子,那位鞑靼那颜病倒了,连马也骑不得;病得极重,再走不动,只好在一座城里停下。两兄弟寻思,不如把他留在那里,自己前去办事;他也很情愿他们这样做,二人便接着赶路。这里我可以担保:他们不论走到哪里,凡有所需、凡有所命,人家无不恭恭敬敬地供给。这都是靠着随身带的那一面主上的权牌。〔注一〕

他们就这么一程一程地走,一直走到亚美尼亚的剌牙思;这一程路,说起来足足走了三年。〔注二〕走得这样久,是因为不能一路直行:有时为大雪所阻,有时为大雨所阻,有时遇上山洪暴涨,过不去。

〔注一〕关于这一类牌子,参看卷二第七章下的注。

〔注二〕阿亚思,其名写法不一,又作阿亚乔、阿亚佐、贾扎、剌牙思等等,就立在古时埃盖的旧址上,是奇里乞亚亚美尼亚的第一大港,临斯坎德龙湾。埃盖在五世纪便已是通西方的商埠,又是主教驻地;吉本讲的那个出身高贵的女奴玛利亚的故事虽是残篇,却富传奇色彩,我们便是从那里知道的。到了十三世纪后半,这里成了经大不里士运来的亚洲货物的主要装船地之一,意大利诸共和国的船只常常来往,威尼斯人在此设有驻节官。

阿亚思便是乔叟笔下那位骑士到过的剌牙思:

「他曾到过剌牙思,也到过萨塔利亚。」

也便是傅华萨书里的剌牙思。阿里奥斯托诗中第十九歌写到剌牙思湾,说玛尔菲莎与阿斯托尔福在岸上遇见一国野蛮的女战士:

「那港口造得像一弯新月」云云。

马里诺·萨努托说起此地:「剌牙思有港,港前有一片浅滩,与其说是滩,不如说是礁;船缆便系在这浅滩上,而把锚抛向岸的一边。」

今日的阿亚思只是一个破败的村子,十五来间茅屋,住着六百上下的土库曼人,都住在城堡的残垣之内。这座城堡至今还很完好,是亚美尼亚诸王所筑,苏里曼素丹重修过;筑城的材料取自古城的遗物,切石砌成的墙里还嵌着古柱的断片。从前有一条堤道通到港前岛上的一处前哨。古城的废墟占地甚广。(参朗格卢瓦《奇里乞亚游记》,又博福特《卡拉曼尼亚》末尾一段。阿亚思的图见卷一卷首。——玉尔与考狄)

九波罗两兄弟来到阿克里城(原书序章第九章)

二人离了剌牙思,来到阿克里,那是基督纪元一二六九年四月里的事。到了才知道教皇已经故去。既知教皇已故(那教皇名唤某某)〔注一〕,二人便去见一位极有学问的教士,此人是全埃及王国的教廷使节,很有权柄,名叫皮亚琴察的特奥巴尔多。二人把此来的使命告诉了他。使节听了他们这番话,大为诧异,觉得这是全基督教世界的莫大荣耀与利益。于是他这样答复两位使臣兄弟:「二位先生,你们也看见,教皇已经故去;只好耐心等新教皇立起来,那时才办得成你们的事。」二人听了,知道使节说的在理,便道:「趁着新教皇还没有立,我们不妨回威尼斯去看看家里。」于是离了阿克里,到内格罗蓬特,又自内格罗蓬特一路航回威尼斯。〔注二〕到了家,尼哥罅先生才知道妻子已经死了,留下一个十五岁的儿子,名叫马可——这一部书讲的正是他。〔注三〕两兄弟在威尼斯住了两年光景,只等着教皇立起来。

〔注一〕已故教皇的名字,地理学会本与鲍狄埃本都空着,显然是鲁斯蒂凯洛和波罗两个都记不起了。克鲁斯卡意大利文本补得不错,作「克雷芒」;剌木学本作「克雷芒四世」。

至于「特奥巴尔多」,虽然通行,却未必真是这位教士的本名。诸抄本所作不一:地理学会本作特阿德,鲍狄埃本作特阿波,克鲁斯卡本作奥多阿尔多,利卡尔迪本则作「皮亚琴察子爵家的特巴尔多」,与剌木学本相合。教会的编年史家大都称他特达尔多,也有称特阿尔多的。特达尔多确是实有之名,薄伽丘书中便有一个。

〔注二〕威尼斯人被逐出君士坦丁堡以后,内格罗蓬特便是他们在罗马尼亚一带势力的中心。后来诸人最终返程,取道的又是内格罗蓬特。考狄补曰:这是自威尼斯往君士坦丁堡、塔纳、特拉比松一路上的港口之一。

〔注三〕地理学会的刊本把马可的年纪作十二岁,但鲍狄埃指出抄本上明明白白写着十五,与其余各种旧本一样,这一点我已亲自查验属实。剌木学本作十九岁,那无疑是随意改的,为的是迁就他所定的那个错误年份,即以一二五〇年为父辈离君士坦丁堡之年。

古法文诸本里并没有什么根据,可以支持通常那一种说法,即马可生在父亲离威尼斯之后。地理学会本只说:「尼哥罅先生发觉妻子已死,留下一个十五岁的儿子,名叫马可。」鲍狄埃本也是一样的意思。倒是剌木学本作:「尼哥罅先生发觉妻子已死,她在他动身之后生下了一个儿子。」其余依据皮皮诺本而来的各种本子,说法似乎也都如此。

第10章

十、波罗两兄弟再离威尼斯,取道回大汗处,并携尼哥罅先生之子马可同行(原书序章第十章)

两兄弟照前面说的那样等了许久,眼看总不见教皇立起来,便说回大汗那里的事再不能耽搁了。于是离了威尼斯,带上马可,一直回到阿克里,在那里见着前面说过的那位使节。二人同他把这件事细细商议了一番,又求他准许往耶路撒冷去,取些圣墓前长明灯里的油,好依着大汗的嘱咐带回去。〔注一〕使节准了,二人便自阿克里往耶路撒冷,取了些油,然后回到阿克里,去见使节,对他说:「既然看不出教皇有要立起来的意思,我们想回大汗那里去了;我们已经耽搁得久,误的日子实在太多。」使节答道:「既然二位有意回去,我很情愿。」于是他叫人写了书信,送呈大汗,证明两兄弟确曾一片诚心前来办他所托之事,只因教皇一时未立,故而未能办成。

〔注一〕有一部朝圣记,年代看来比这还早,那位朝圣者说到圣墓:「当初放在他头边的那盏灯,如今还在原处日夜点着。我们从那里领了一份祝福(看来便是取了些灯油,作为受福的纪念),随后又把灯放回原处。」(见《皮亚琴察的安东尼行记》)

考狄补曰:俄罗斯修院长达尼伊尔(一一〇六至一一〇七年)说:「吾主圣墓里悬着五盏大油灯,日夜长明不熄。」(见希特罗沃夫人所译《俄人东方行记》,一八八九年日内瓦刊)

一百再述大汗一年的行止(原书卷二第二十一章)

大汗回到他的京城汗八里,〔注一〕在那里的宫中只住三天,不多住;这三天里,他大宴朝臣,欢庆作乐,同他的妃嫔们取乐。然后他离开汗八里的宫殿,前往我先前对你们说过的他所建的那座城,名叫上都,那里有那座大园林和竹宫,他的海青也养在那里换羽。他在那里过夏,以避炎热,因为那地方气候非常凉爽。他从五月初住到八月二十八日,便起程离去(那正是如我对你们说过的洒白马奶的时候),回到他的京城汗八里。他在那里停留,这我也对你们说过,九月里过他的寿辰大宴,又在那里度过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和二月;在二月里,他举行新年的盛大节庆,他们称之为白节,其中一切详情,你们已经听过了。然后他起程往大洋海那边去,一路打猎放鹰,从三月初一直在外面,到五月中旬;然后回到京城,只住三天,这三天里他同妃嫔们取乐,大开朝会,盛设宴乐。说真的,皇帝在这三天里所显示的豪华气派,真令人惊叹;然后他又起程离去,这你们是知道的。

所以他的一整年是这样分配的:六个月住在京城汗八里的正宫里,就是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二月;

然后往海边去大猎,三月、四月、五月;

然后回到汗八里的宫中,住三天;

然后前往他所建的有竹宫的上都城,在那里住六月、七月、八月;

然后再回到他的京城汗八里。

一整年就是这样度过的:六个月在京城,三个月打猎,三个月住在竹宫避暑。他就这样极其快乐地度日;至于兴之所至,偶尔往这里那里走一趟,还不算在内。

〔注一〕这一章絮絮叨叨、翻来覆去,古怪得叫人想起一种罚物的游戏;它只见于那一类抄本,那类抄本自称是依据马可·波罗送给蒂博·德·塞波瓦的那一部本子。

卜士礼博士好意寄给我一则关于一份汉文文献的介绍(可惜他那份译文一时找不到了),那份文献详细记载了当时蒙古朝廷每年迁往上都的情形。他们穿过居庸关(又称南口关),那里立着本卷末插图所画的那座蒙古大券门,然后在土木驿离开如今通往张家口的驿路,径直前往察罕脑儿(见前文),再从那里到上都。秋天回程时,沿同一条路走到察罕脑儿,在那里的湖上放鹰捕禽,盘桓几日,然后经宣化府(即前文的「宣德州」),沿如今的驿路回到汗八里。

一百〇一说汗八里城及其商旅之盛、人烟之稠(原书卷二第二十二章)

你们须知,汗八里城的屋宇之多,城里城外人口之众,几乎令人不敢置信。城门共十二座〔注一〕,每一座门外都有一处关厢;这些关厢大得很,里头住的人比城中还多〔因为这一门的关厢横着铺展出去,直连上那一门的关厢,纵长则有三四英里〕。外邦的商人与行旅,便都寄住在这些关厢里;这样的人从来极多,有的是来给皇帝进献礼物的,有的是来宫中售货的,有的则因为此城是极好的市场,招得商贾云集。〔各处关厢之内,离城一英里之地,都有许多上好的客舍〔注二〕,供天下各方来的商人投宿;每一色人另给一处客舍,譬如照我们这边的说法,一处住伦巴第人,一处住日耳曼人,又一处住法兰西人。〕这样一来,城外的好房子同城里的一样多,还不算那些大官贵人的府第,那是极多的。

(此处原书有插图:汗八里平原,远处为城,自西北诸山望去。)

你们须知,城里是禁止埋葬死人的。若是偶像教徒的尸身,便抬到城与关厢之外指定的一处远地去焚化。若是照教法当埋葬的人,如基督教徒、撒剌森人之类,也一样抬到关厢以外指定的远地去。如此,城中便保得洁净康健些。

再者,城内不许有卖笑的女子居住,这一类人都住在城外的关厢里。这样的人多得叫人诧异,专为外邦人而设;确确实实,靠着卖身度日的不下二万人。这么多人都能靠此为生,你们由此便可想见这里人烟何等稠密了。

〔每到夜间,有巡兵三四十人一队,在城中往来巡查,看有没有人在不该出门的时辰在外行走,就是说,大钟敲过三下以后还在街上。若拿住这样的人,立刻送进牢里,次日早晨由该管的官吏审问。审出他有什么过犯,便按轻重责打板子。受这刑的人有时也会打死;他们所以用这刑,是为的免见血光,因为他们的八哈失说,流人的血是一件恶事。〕

天下各处的珍贵稀罕之物,论种类之多、数量之富,运到这座城里来的,也胜过世上任何一城。因为各色人等自四方八面运货而来(包括印度一切贵重货色,以及契丹本土及其各州的精美珍物),有的供奉君上,有的供给朝廷,有的卖与这座偌大的城,有的卖与成群的男爵骑士,有的卖与驻扎在四围的皇帝大军;如此,朝廷与城中两处所需,运进来的货便没有穷尽。

举个例子说给你们听:一年之中没有一天不有一千车生丝运进城来,用以织成金锦丝绸和别样的货物。这也不足为奇,因为四围各地都不产亚麻,一切衣料非用丝不可。诚然,境内有些地方也产棉花与大麻,却不够用。不过这也算不得什么,因为丝既多又贱,论质地又比亚麻和棉花都贵重。

在汗八里这座大城的四围,远近共有二百来座城,各城的商人都到这里来卖自己的货,又替他们的主人买别的货;人人都做成了买卖,所以此城的商旅之盛,真是无与伦比。

〔注一〕直到近世,算北京的关厢照例都算作十二处。(见德经书卷三。)

〔注二〕此处原文所用的字是「丰达科」,中古意大利文里常用来指我们所说的「商栈」。这个字出自希腊文的「潘多基翁」,即客舍之意,却是经由阿拉伯文的「芬杜克」转来的。伊本·拔图塔说到回教商人在中国投宿的客舍时,用的正是后面这个字。

一百〇二说拜洛阿合马的暴虐,及众人谋害他的事(原书卷二第二十三章)

你们往后会听到,有十二个人受命掌管土地、官职以及别的一切事务,可以由着自己的意思处置。这十二人里有一个萨拉森人,名叫阿合马,为人精明干练,在大汗跟前的权势和影响比谁都大;大汗看重他,到了听凭他为所欲为的地步。事情的真相是这样(这是他死后才露出来的):阿合马用邪术把大汗迷住了,使大汗对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深信不疑,一味倚仗,因此凡是阿合马要大汗做的,大汗无不照做。〔注一〕

此人掌着一切官府职位的进退,又判决一切罪犯。凡是他所恨的人,他要置之死地,无论有理没理,便到皇帝面前说:「某人该死,因为他做了这样那样有干圣上威严的事。」皇上便说:「你看着办罢。」于是那人立刻就被处死了。人们见他权势这样无边,见皇帝对他的话这样无不听信,便再没有谁敢跟他作对。不论地位多高、权力多大的人,没有一个不怕他。若有人被他在皇帝面前告了死罪,想要替自己辩白,却拿不出洗刷自己的凭据,因为没有人肯替他作证,没有人敢跟阿合马作对。这样,他害死了许多无辜的人。〔注二〕

再者,凡有美貌的妇人他想要的,没有到不了手的;未嫁的便强娶为妻,已嫁的便逼她顺从自己。他只要听说谁家有个俊俏女儿,便有他手下的几个恶棍去找那做父亲的,说道:「你看怎样?你这个漂亮女儿,嫁给拜洛阿合马罢(他们称他作『拜洛』,照我们的说法就是『代摄的』)〔注三〕,我们替你说合,叫他给你一处地方官做,或是给你一个差事,做上三年。」那人便把女儿送了去。阿合马随即去见皇帝,说:「某处的官缺出来了,或是到某日就要缺出来。某人正是合适的人。」皇帝便答道:「你看着办罢。」那女子的父亲立刻就补了那个官。如此,或因做父母的贪图富贵,或因怕这位大臣,所有的美貌女子都听他招呼,或做他的妻,或做他的妾。他又有约二十五个儿子,都做着要紧的官;其中有几个仗着父亲的名头,也干出同他一样的丑事,还有许多别的可恶的不法勾当。这阿合马又积下了极多的财宝,因为凡想做官的人,都给他送上重重的贿赂。

这人这样把持了二十二年。到后来,本地的百姓,就是契丹人,实在受不了他无穷无尽的横暴与可恶的不法,无论是对他们的妻女还是对他们自身,便合谋要杀他,并且反叛朝廷。其中有一个契丹人名叫陈著,是个千夫长,他的母亲、女儿和妻子都被阿合马玷辱过。此人满怀切齿之恨,便同另一个契丹人商议除掉这位大臣,那人名叫王著,是个万夫长。他们商定,下手的时机应当趁大汗不在汗八里的时候。因为大汗在汗八里住上三个月,便要往上都去,在那里再住三个月;同时他的儿子真金也照例往他惯去的地方去了,这阿合马便留下看管京城,遇有紧要的事,就打发人到上都去请大汗的旨意。

于是王著和陈著既已议定,便把这事告知契丹人中的首脑人物,随后大家公议,传话给别的许多城里的朋友,说他们定在某日,以举火为号,把所有生胡子的人一齐杀掉;别的城一见烽火,也一齐照样动手。他们所以说要杀尽有胡子的人,是因为契丹人天生没有胡子,而鞑靼人、萨拉森人和基督教徒却都留胡子。你们该知道,契丹人没有不痛恨大汗的治法的,因为他派来管他们的官吏都是鞑靼人,更多的是萨拉森人,这些人他们忍受不了,因为被他们当作奴隶一般看待。原来大汗得契丹之地并不是承袭祖业,而是用兵力打下来的;因此他信不过本地人,把一切权柄都交在鞑靼人、萨拉森人或基督教徒手里,这些人都是他的近侍,尽心给他办事,而在契丹却是外来的人。

所以到了约定的那一天,上面说的王著和陈著趁夜进了宫,王著坐了下来,吩咐在他面前点起许多灯烛。随后他打发人去请拜洛阿合马——阿合马住在旧城——只说大汗的儿子真金不期而至,召他去见。阿合马听了大为诧异,却赶紧就去,因为他很怕这位太子。他到了门口,遇见一个鞑靼人,名叫哥迦台,是驻守此城的一万二千常备军的统领;那人问他这样晚了要到哪里去?答道:「去见刚到的真金。」哥迦台说:「这怎么会?他怎么会来得这样隐秘,我竟一点不知道?」于是带了若干兵士跟在这位大臣后面。原来契丹人的想头是:只要能了结了阿合马,别的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所以阿合马一进宫门,看见那一片灯火,便朝王著伏拜下去,只当他是真金;陈著早提着刀等在那里,一刀就把他的头砍了下来。哥迦台本在门口停着,一见这情形,便大喊「造反了」,立刻一箭射去,把王著射死在座上。同时他叫手下人拿住陈著,又传令全城:凡在街上被拿住的人,立刻处死。契丹人见鞑靼人已经识破了这个计谋,又见没有了首领——王著已死,陈著被擒——便都躲在家里不动,也就不能照原议举火通知别的城起事。哥迦台随即遣使去禀报大汗,把事情的始末一一说明;大汗传旨叫他细细查究,按各人的罪过治罪。到了早晨,哥迦台把所有契丹人都审问过,把查出来是这谋反的首恶的,处死了若干人。别的城里,凡查出与这事有牵连的,也照样办理。

大汗回到汗八里以后,极想查明这事究竟是怎么起的,于是把那可恶的阿合马和他儿子们无穷无尽的不法行径,一一都知道了。查明他和他的七个儿子(并不是个个都坏)除了强占的妇女之外,还逼了无数妇人做他们的妻室。大汗于是下令,把阿合马在旧城积下的财宝全数移到新城自己的库里,一查,数目大得惊人。他又下令把阿合马的尸首掘出来,抛在街上叫狗撕吃;把那些学他父亲样的儿子,都下令活剥了皮。〔注四〕

这件事使大汗留意到萨拉森一教那可恶的教义:凡对不信他们教的人所犯的罪,哪怕是杀人,也都可以不算罪过。大汗看见正是这教义使那可恶的阿合马父子如此行事而毫无愧怍,心里便生出极大的厌恶。于是他召了萨拉森人来,禁止他们做许多他们教里所规定的事。譬如,他命他们依鞑靼的法度办婚事,又禁止他们宰牲时割喉,叫他们照鞑靼的法子剖开肚腹。

这些事发生的时候,马可先生正在那里。〔注五〕

〔注一〕这一段叙事出自剌木学本,是那个本子所独有的最可注意的文字之一。至于这位虐政大臣的名字,以及上都、真金一类名目的写法,各抄本互有出入,今一概依从本书前文一贯的写法。

〔注二〕这里正好引一位中国史家论忽必烈治术的话:「忽必烈汗必当推为古来最伟大的君主之一,也是凡所举事最为得手的君主之一。这得力于他择人的眼光,也得力于他驾驭臣下的本领。他的兵威远及绝域,名声之盛,使得不少邦国自愿称臣;也从来没有过这样广大的帝国。他崇尚文事,护持文士,甚至肯虚心领受他们的谏言。然而他从不用一个中国人入政府,做大臣的只用外邦人。这些人他倒是有眼光挑选的——只有掌管钱谷的大臣是例外。他实在是爱他的百姓的;百姓在他治下若不常得安乐,那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苦楚瞒住了。那时候没有专司规谏的言官,把外间的情形告诉君上;人人都不敢出声,怕的是那些大臣记恨,因为朝廷的权柄操在他们手里,百姓所受的压迫也是他们弄出来的。忽必烈朝中有好几位中国文士,都极有才干,本可以在治国上给这位君主极大的帮助,却始终只让他们做些下僚,没有地位去揭发那班吸血的官吏的弊政。」(见冯秉正书卷九。)

阿合马是费纳客忒人(此地后来称作沙鲁黑亚),在药杀水附近。他是由札木夷皇后引荐而得用于忽必烈的,皇后未嫁时便认得他;他本来隶属皇后宫里,但一二六四年便已见他做着理财的大官了。忽必烈用钱必定极多,而对于替他敛财的人的品行、敛财的手段,他都不大肯细究。阿合马在这上头极有成效,又是个极有才干、极善应对的人,遂在皇帝跟前取得了绝大的势力,到后来事无巨细都出于他的指授,虽然他外面总做出是奉忽必烈之命行事的样子。宋君荣和冯秉正所引的中国史籍,都痛斥他的暴敛,却只是泛泛而论,没有本书正文这样的详情。

太子真金极不喜欢阿合马;中国的大官也屡次三番上书谏阻这位大臣的作为;忽必烈却充耳不闻,阿合马反把大多数与他为难的人都整垮了。(见宋君荣书、冯秉正书卷九、多桑书卷二。)

〔阿门特牧师在《马可·波罗在汗八里》一书中说:「最为人所唾骂的,莫过于阿合马这个名字,他是波斯人,被选来掌管全国的财赋。后来趁大汗同太子真金往上都去的时候,众人合谋把他除掉了。」阿合马在《元史》卷二百〇五《奸臣传》里有传。(见贝勒《中世纪研究》卷一。)——考狄〕

〔注三〕「拜洛」本是威尼斯驻君士坦丁堡的官长的称号;在拉丁人主政的时期,这个职位称作「波台斯塔」。这个称呼一直沿用到今日的土耳其国中,作「巴利奥斯」,用来称呼法兰克人的领事。〔叙利亚也有威尼斯的拜洛。——考狄〕不过这个词在汗八里恐怕是用不着的,就连那寥寥几个法兰克人也未必会拿它来称这位当权的大臣;看来是马可自己心里把它同某个读音相近的东方词混在一处了,多半是阿拉伯语的「瓦利」,意思是「亲王、一省之长……一方的长官」。(见约翰逊书。)《达伽马航海日志》里说,船到古里的时候,国王派了「一个称作拜利的人来,与所谓阿尔盖德大略相同」。该书编者所作的解释,同我这里所推测的一样。

我又注意到,据印度学者曼普尔说,喀什噶尔在中国办事大臣属下的本地长官,向来称作「拜利伯克」。〔此处的「拜利」即「伯克」一词。——考狄〕(见旁遮普通商报告附录。)

〔注四〕这件事在冯秉正和宋君荣书中是这样记的。所记比正文简略得多,主谋人的死法也与正文不同;至于他的姓名和这一段的大关节,则是相合的。

一二八二年春天(宋君荣作一二八一年),忽必烈同太子真金照例往上都去了,留阿合马看守京城。举国上下无不痛恨他的暴敛,只有忽必烈一个人不知道,或者说是不肯知道。

京城里有一个大官王著,决意趁此机会把天下从这祸害中解救出来,有一个会邪术的人名叫高和尚,也来同他合谋。他们打发两个喇嘛到中书省去传话,说太子要回京主持某种佛事,众人却不信。王著于是诈称得了太子的令旨,叫一个名叫张易的官(或许就是波罗所说的陈著)在傍晚带着仪仗去迎接。到了深夜,又传话去召诸大臣,说太子(其实是假的)已经到了。众人急忙赶来,阿合马走在头里,他一进宫门,王著就用一把铜锤猛击,把他打死在地。王著被拿住了——另一说是自己投案的——其实他本来很容易逃走,只因深信太子会保他的性命。消息报到忽必烈那里,他是在察罕脑儿接到的(见前文,原书卷一第六十章)。他立即派官去捉拿罪人,按律治罪。王著、张易和高和尚都在旧城当众处死;王著死得极有英雄气概,直说他替国家做了一件大事,日后必有人明白。(见冯秉正书卷九、宋君荣书、多桑书卷二。)〔又见璧利南在《通报》卷一中所论。——考狄〕

〔注五〕有一件可喜的事:马可先生当时在场,以及他在这件事上的正直表现,中国的史籍里并没有忘记:「皇帝自察罕脑儿回到上都,问枢密副使波罗,王著何以行此弑逆之事。波罗直言阿合马的罪恶与暴敛,说他已为举国所痛恨。皇帝这才醒悟,称赞王著的胆量。他又责备左右的人:外间的事情竟不肯规谏他,只知道怕得罪那位大臣,却不顾国家的利害。」忽必烈下令掘出阿合马的尸首,砍下头来示众,尸身抛给狗吃。他的儿子连同全家也都处死,所积的巨万家财都没收了。因阿合马的贪墨案受牵连而以各种名目治罪的,共有七百一十四人。(见冯秉正书卷九。)

本章末了所说大汗恼恨萨拉森人的话,在拉施特所记的情形里也多少可以印证。有一回在朝中,几个穆斯林商人不肯吃皇帝赐给他们的菜肴,很触犯了皇帝,于是重申成吉思的一道旧令:凡宰牲割喉者处死。这条禁令行了七年,后来有人极力向忽必烈陈说:穆斯林商人不再来往,损失极大,禁令这才撤销。在这以前,穆斯林还曾因某些基督教徒的构陷而失宠:那些人向忽必烈引《古兰经》里的一段经文,说其中命人杀尽拜多神的人。皇帝把毛拉们召来,问他们为什么不照真主的命令行事。他们只能回说:时候还没有到!忽必烈下令把他们处死,多亏阿合马从中求情,又引进了一位更会说话的教长,把那段经文里碍难的地方圆了过去,皇帝这才息怒。(见多桑书卷二。)

第14章

一百〇三、大汗如何把树皮造成近似纸的东西,当作钱在全国通行(原书卷二第二十四章)

我既已把皇帝这座城的富丽详细说给你们听了,接着便要说一说他在这同一座城里所设的造币局,他的钱就是在那里铸造印制的,如今说给你们听。说到这里,我也要叫你们明白:这位大君主所能办到的事,比我在这部书里已经说过的、还要说的,实在还要多得多。因为这件事无论我怎样说,你们总不肯信我是守着实情、没有说过头的!

皇帝的造币局就在汗八里这座城里;那造法,你尽可以说他已经把炼金的秘诀学到了家,而且你说得不错!他造钱是这样造的。

他叫人取一种树的皮,其实就是桑树的皮,桑叶是养蚕的;这种树极多,成片的地方都长满了。所取的是树干与厚厚的外皮之间那一层细白的韧皮,把它做成像纸一样的东西,只是发黑。这些纸做成以后,便裁作大小不等的块。最小的一种值半个托尔内塞;次一等稍大的,值一个托尔内塞;再大一等的,值半个威尼斯银格罗特;又一等值一整个格罗特;此外还有值二格罗特、五格罗特、十格罗特的。又有一种值一个金比赞特,还有值三个比赞特的,以至值十个比赞特的都有。这些纸片〔发行时的隆重与威严,就同纯金纯银一般;每一张上面,各该管的官吏都要签名盖印。一切齐备以后,大汗所派的长官把托付给他的那颗印蘸上朱砂,盖在纸上,印文便红红地留在上面;这钱于是就算是真的了。有敢伪造的,处死。〕大汗每年叫人造这样的钱,数目极大,而他一文本钱也不用出;那数目抵得上天下所有的财宝。

他用上面所说做成的这些纸片,支付他名下一切该付的款项;他又叫这钱在他所有的王国、行省、领地,以及凡他的威权所到的地方,一概通行。无论谁,自以为身分多高,也不敢不收,违者处死。其实人人都乐意收,因为不论你走到大汗治下的什么地方,都见这些纸片通行,凡买卖货物都可以用它,跟用纯金的钱一样。而且它又极轻,值十个比赞特的纸,还抵不上一个金比赞特的分量。

再者,凡从印度或别国来的商人,带着金银珠宝来的,一概不许卖给别人,只许卖给皇帝。皇帝挑了十二个内行来办这事,都是精明而熟悉此道的人;由他们估价,皇帝便用那些纸片照丰厚的价钱付给。商人也乐意收,一来别处得不到这样好的价钱,二来付钱毫不拖延。他们拿了这纸钱,在全国无论哪里都可以买自己要的东西,路上带着又轻便得多。说实话,商人一年里要几次运来值四十万比赞特的货物,大君主一概用这纸钱付账。这样,他每年买进这许多珍贵之物,财宝无穷无尽,而他所付出去的钱,却一文本钱也不费。再者,一年之中也要几次在城里出榜晓谕:凡有金银珠宝的,送到造币局去,可以得极好的价钱。有这些东西的人都乐意去,因为别处找不到肯出这样高价的买主。这样送进去的数目多得惊人,不过不愿意去的也可以不去。总之,这一来,国中的贵重之物差不多都归了大汗。

这些纸片若有破旧的——其实它也并不怎样脆薄——持有的人便拿到造币局去,贴上值百抽三的费用,便换得新的。若有男爵或是别的什么人,要金银珠宝去打器皿、做带子之类,便到造币局去,要多少买多少,用这纸钱付账。〔注一〕

如今你们已经听明白了:大汗何以能够、而且实在是比天下所有的国王都富;你们也明白了其中的缘由。下面我要说一说在这座城里代皇帝理事的几位大官。

〔注一〕令人诧异的是,将近二百年前,安文思——他是在中国住过多年的传教士,想来也通中国文字——竟断然否认波罗所说中国用纸币一事。其实那时候这件事也并非只有波罗一个人说过。鲁布鲁克、罗杰·培根、海屯、鄂多立克修士、苏丹尼耶大主教、巴尔巴罗诸人的刊本著作里都说到过,此外还有些欧洲人的记载留在抄本里不曾刊行,东方典籍里记着这件事的更是不少。

中国发行纸币,至迟在九世纪之初就有了。到一一六〇年,这法子已经滥到这样地步:六年之间发出的官票,照票面折银共四千三百六十万两,此外还有地方上的票子;于是举国充斥着迅速贬值的纸币。

紧接在蒙古之前的北方入侵者,是「金」朝,「金」就是黄金的意思;虽有这样的国号,用起纸币来却同本土的君主一样起劲。他们的钞通行七年,期满另发新钞给持钞的人,扣去百分之十五。

蒙古人发行纸钞始于一二三六年,那时候他们还远没有把政府迁到中国来。忽必烈即位的头一年(一二六〇年)就发了一次,此后一直发个不停,到末了还是如此。一二八七年他另发了一套全新的钞,新钞一张要抵票面相同的旧钞五张!这两次所发的钞,照官定的价,都只值票面银数的一半;这一层不大容易明白。纸币中国叫作「钞」。

忽必烈头一次所发的钞(一二六〇年至一二八七年),想来是波罗最熟悉的,分作三等:一是「十」字号,有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二是「百」字号,有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三是「贯」字号即千文的,换句话说就是若干两银子的,有一千文、二千文。另外还有印在绢上的,分一两、二两、三两、五两、十两,照银子的平价定值,不过这一种不能流通。又当提一句:一二七五年还补发过二文、三文、五文的小钞。

马斯登曾把马可所说的钱值同中国实际的钱制列了一个对照,毕瓯似乎也赞同。我却疑心它不确,因为他所假定的格罗特和托尔内塞的值一定不对。格罗特在那时候是十八个抵一个金杜卡特,即泽奇诺;再算上当时银子相对贵些,一个格罗特该含银五便士上下。一个杜卡特又合二里拉,而托尔内塞(据罗曼宁书)合四德尼耶。德尼耶我相信一向是里拉的二百四十分之一。这样算来,托尔内塞就是格罗特的六十分之九。

不过我们看见波罗把欧洲钱币的整数硬套在中国钱制上,本来就不该指望它处处吻合。

(此处原书有插图:明朝的宝钞。)

至于他所说的比赞特钞,我同马斯登的意见一样,是指中国一两以上的银钞。这里的钱值也比乍看上去要合得拢得多。中国的一两银子,通常作六先令七便士,约取整数为八十便士。(原注:如今全国通行的两,至少有八种,轻重相差自九十六到一百〇六;此外还有许多地方上的两,出入也大略如此。见韦廉臣《华北旅行记》。)但那时候文明的亚洲各地,金银之比是十比一,不像我们如今是十五比一还不止(参看本书第一章注四,及《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所以一两银子折成金子,该值一百二十便士,即十先令,略高于威尼斯的杜卡特,略低于比赞特或第纳尔。这样,中国所发的钞同马可所说的,对照起来便是这样:

值银十两的,就是中国的「锭」(原注:巴拉第大师说,蒙古时代与金朝时代的「锭」,都是五十两,不是十两;见《辍耕录》与《元史》卷九十五。中国无人不知的「元宝」合银五十两,就是古时的锭,「元」字正表明它起于元朝。——考狄),马可作十比赞特;

值银一两、即一千文的,马可作一比赞特;

值五百文的,作十格罗特;

值二百文的,作五格罗特(照比例本该是四格罗特);

值一百文的,作二格罗特;

值五十文的,作一格罗特;

值三十文的,作半格罗特(不过照比例,半格罗特该合二十五文);

值二十文与十文的,作一托尔内塞(照比例该合七文半);

值五文的,作半托尔内塞(照比例该合三文又四分之三)。

鲍狄埃从蒙古一朝的中国史书里录出一个完整的表,列着忽必烈在位各年(一二六〇年至一二九四年)所发钞的数目,都照票面折成「锭」即十两银计算。最少的一年是一二六九年,二十二万八千九百六十两,照上面一两合一百二十便士算,合十一万四千四百八十镑;最多的一年是一二九〇年,共五千万零二千五百两,照同样算法合二千五百万零一千二百五十镑!而三十四年之中共发二亿四千九百六十五万四千二百九十两,照票面折合一亿二千四百八十二万七千一百四十四镑。马可说大汗每年所发的这种钞数目何等之大,真是说得不错!

再把中国纸币的历史尽我们所能说完:

一三〇九年又发新钞,办法同忽必烈一二八七年那一次一样,即新钞一张抵票面相同的旧钞五张。同时又规定钞与金银平价兑换,这当然不是政府的力量办得到的,于是钞就废了。此后直到蒙古一朝之末,仍旧不时发行。鄂多立克(一三二〇年至一三三〇年)、裴哥罗梯(一三三〇年至一三四〇年)、伊本·拔图塔(一三四八年)都说到纸币,都说它仍是全国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通货。照中国的记载,这些钞的信用是一路低落下去的,这是容易想见的。奇怪的是西方来的旅行家个个都说得像钞同黄金一样可靠。裴哥罗梯是写给做生意的人看的,所据的(我们不妨这样想)也是做生意的人所说,他明明白白地说钞并没有贬值。

明朝有一段时候仍旧行纸币,只是同蒙古时候不同:蒙古时候不许用别的钱,明朝却是付出去用钞,收进来只要现钱!(原注:如今意大利政府征收关税,也是这个办法。)到一四四八年,一千文的钞只值三文了。巴尔巴罗在这前后还从他在亚速所遇的旅人口中听人谈起中国的纸币;但一四五五年以后,据说中国史书里就不再提到它了。

蒙古的钞我从没听说有留存下来的;明朝的却还有几张,在中国被当作古玩,价值很高。已故的斯当东爵士似乎藏有一张;雒魏林博士从前有两张,一张送给了巴夏礼爵士,一张自己留着。那纸色极暗,正好说明马可何以说它是黑的。承雒魏林博士的美意,我得以把这一张缩小摹印出来,尽我们的力量摹得逼真,不过有些地方是补出来的,譬如那些印,原件上只剩下极淡的一点痕迹了。

〔费塞林先生在《中国币制》的补编里摹印了一张明朝的宝钞,并加说明;那张钞属于圣彼得堡科学院亚洲博物馆的收藏。「洪武八年,太祖诏令户部造大明宝钞,以桑树的纤维为料。」——考狄〕

自那时候起直到近年,政府虽不再发纸币,中国有些城里却长久盛行私家与地方的票据,当钱使用。福州尤其如此,硬通货几乎全被挤掉,城里的钱庄以百计。这些钱庄不归官府管;无论个人或商号,只要本钱够、信用好,都可以开钱庄发票子,票面自一百文至一千银圆不等。约十五年前,朝廷大约是因为国库空虚,又看见地方上用纸币的这些大例,便动了念头,想把停了四百年的法子重新拾起来。俄国驻北京使团所刊的文件里,有一篇议覆此项币制的奏议,写得很有意思。那奏议对这个具体办法是不赞成的;但从别的地方我们知道,过不多久政府果然在全国大城里开了官银号,发行新的纸币,结果却极不好。据我所见的一条记载,一八五八年在福州,一个银圆值官票一万八千至二万文。芮尼博士说,一八六一年在北京,一个银圆值一万五千文,后来值到二万五千文的纸钱。摄政肃顺在北京各处开了许多自己的钱号,发出极多的票子,到后来兑不出来,弄得各钱号一齐倒闭,城里为之大乱。这位摄政又一向引着皇帝,就是咸丰,纵情酒色,终于中风。皇帝一死,皇太后便下令把肃顺拿住处死。他在钱号倒闭一事上的所为,人人切齿;据一位亲见的人对我说,这可怜虫被押赴刑场的时候(一八六一年十一月八日),被他坑了的债主沿街站着喝彩。(原注:本书初版曾摹印过这位倒霉大臣所发的一张票子。)

日本在十四世纪也有纸币,式样与中国的不同。西博尔德所摹的那一张,是一条厚纸对折,长六英寸又四分之一,宽一英寸又四分之三,上面画着福神,写着长长的汉文,有黑印红印,又用古日本文字标出币值。今日日本是否还用大额的票子,我不得而知;但阿礼国爵士说,内地通行三十文至五百文以至更多的零钱票子。

中世纪里有两次仿行中国币制的大事,都闹得很不像样:一次在波斯,看来正在波罗眼前;一次在印度,晚了约三十六年。

头一次是一二九四年,那位不成器的乞合都汗因为自己同大臣们挥霍无度,把国库花空了,便采纳一位名叫伊兹丁·木札法儿的理财官的建议而行。那钞是照忽必烈的钞直接摹造的,连上面的汉字也照样摹了上去。(原注:不过两面都印着回教的经语,下面又有「亦怜真·朵儿只」几个字,那是大汗赐给波斯诸王的封号。另外还有一段文字,大意说:皇帝于回历六百九十三年颁行此吉祥之钞,凡伪造或行使假钞者,连同妻子一并从重治罪,家产没官;又说此吉祥之钞一经通行,贫穷即除,粮价即贱,贫富即等。见考威尔书。「钞」这个字用在大不里士,可以拿今日印度通行的「班克洛特」一词来比。)中国的「钞」字就用作它的名目,办这事的时候还请教了驻大不里士的蒙古大员孛罗丞相。为此花了极大的本钱预备:各省的大城里都盖起叫作「钞局」的衙门,派了许多人办理细务。不过呼罗珊的合赞汗却怎么也不肯要,不许在他管辖之内做这些预备。钞强行了两三天,大不里士就闹翻了天;市面关门,百姓起来把伊兹丁杀了;整个计划只得作罢。马可这时候正在波斯,或者刚刚离开;马尔科姆爵士因而推测他或许与此事有些干系,这也是人之常情的猜想,鲍狄埃先生却为此大动肝火,其实大可不必。从这件事我们倒可以得出一个颇可注意的结论:至少为着这一件事,一二九四年的大不里士是会雕版印刷的。

另一件相类的事,是德里算端马哈麻·图格鲁克在一三三〇至一三三一年所为。起因也差不多,并且公然声明是仿契丹的钞。不过马哈麻用的是铜牌,不是纸;铜牌的分量看来同它所代表的金币银币相等。这法子似乎比在大不里士行得开些,却很快就完了,因为伪造起来太容易,而且规模极大。算端想挽回他这币制的信用,下令凡把铜牌送到国库的,一律兑给金银。「百姓本已死了心,把铜钱像石头砖块一样丢在家里,这一来一齐拥到国库去换金银。国库很快就空了,铜钱却照旧没人用,国家受了极重的一击。」

在波罗出世前几年,意大利也发过一种古怪的钱,不是纸的,是皮的。皇帝腓特烈二世一二四一年围法恩扎的时候,手头极窘,便发行皮片,上面打了他造币局的印记,作他的金奥古斯塔尔的价值使用。这皮钱很行得开,在佛罗伦萨尤其如此,后来腓特烈的国库也很体面地把它兑了回去。西西里民间相传,说那位恶王威廉除别的罪过之外,还发过皮钱;不过人既得了这样一个绰号,什么石头拿来打他都是好的。

〔马端临记载,元狩四年,即公元前一一九年,曾造白金与鹿皮之币。费塞林先生在《中国币制》里说,这种皮质的凭符「纯粹是信物,同俄国长期通行的皮钱全不相干。俄国的皮钱是真有代表性的:那些碎片是代替整张皮子用的,皮子本身太笨重,不便时时搬来搬去,所以只割下一小块来,当作占有整张皮子的凭据。要证明谁是皮子的主人,把那一小块对上原来的缺口就是了。」

柔克义先生在《鲁布鲁克游记》的注里说:「早在公元前一一八年,我们就见中国人用『皮币』。那是白鹿皮做的,一尺见方,四围有彩饰。每张值四万文。(见马端临书。)」

基瑞先生在莲恩·蒲尔所编的《钱币与奖章》一书中提到:「伊丽莎白在位的时候,民间曾大量发行铅的、锡的、黄铜的以及皮的代用币。」——考狄〕

(以上参克拉普罗特、毕瓯、马斯登、鲍狄埃、巴夏礼、卢公明、伟烈亚力、俄国驻北京使团所刊文件、芮尼、伯奇、雒魏林所告、阿礼国、多桑、考威尔、托马斯、金顿、阿马里、费塞林诸家之书。)

〔「蒙古人的钞法无疑是从金朝学来的。至今西安府还存着一块印金朝钞用的版子。我有机会见过那种钞的印本,大小式样与明钞相同。金钞的文字,《金石萃编》里有录文,上有『宝券』二字,并有贞祐年号,即一二一三年至一二一六年。蒙古人头一次试行钞法在窝阔台汗的时候,即一二二九年至一二四二年,中国史书只提了一句,没有细节。那时候贸易上唯一有定价的东西是丝绵,窝阔台的大臣耶律楚材建议,赋税也照丝的分量征收。因此可以推想,『丝钞』这个名目,就是以丝的分量为准的钞,也起于这个时候。无论如何,到后来忽必烈在位时下令发钞,便以丝为准来定银的价,以一千两丝折银五十两,即一锭。这样一来,本来纳丝的赋租,也就渐渐改成纳银了。蒙古诸汗金银之富是出名的。不过中国史书里偶尔见到的他们的岁入之数,其庞大却并不叫人吃惊。譬如一二九八年,据《续通鉴》所载,岁入是:金一万九千两,照当时十比一的比价合银十九万两;银六万两;钞三百六十万锭,即银一亿八千万两;共合银一亿八千零二十五万两。这数目在当时看来实在很高。但若算上钞价低得出奇这一层,这笔数便减成一个不大的数目了。」(见巴拉第书。)——考狄〕

〔贝勒博士在《西人在华植物发现史》里说:「波罗说大汗把大桑树的皮做成像纸一样的东西,当钱使用。」他这话似乎说错了。中国的纸并不是桑树造的,而是构树造的,构树与桑同属桑科。中国有些地方也用这种纤维织布;马可说「桂州,即贵州一省,用某种树的皮织布,做成极好的夏衣」,所指的大概也就是这种树。——考狄〕

一百〇四说总理大汗一切政务的十二男爵(原书卷二第二十五章)

你们须知,大汗选了十二位大男爵,把三十四个大省的一切紧要事务都交给他们;如今我把他们和他们的衙门,细细说给你们听。

你们须知,这十二位男爵同住在一座极华丽的宫里,就在汗八里城中,宫里有许多房屋,许多进的院落。每一省派一位法官和若干书吏,都住在这座宫里,各有各的房舍。这些法官和书吏在十二男爵的指挥之下,办理他们所属各省的一切事务。不过,遇有极要紧的事,十二男爵便呈报皇帝,由皇帝斟酌裁夺。然而这十二男爵的权柄极大,我上面说的那三十四个大省的长官,都由他们挑选;挑定之后,才把所选的人报知皇帝。皇帝加以准许,并按所治之地的品级,赐给受任的人一面相当的金牌。

这十二男爵又有这样的权柄:可以调动军队,随意派往何处,派多少人马。这自然也是让皇帝知道的,但命令总是以他们的名义发出。他们称作「省」,意思就是「最高的衙门」;他们所住的那座宫,也叫作「省」。这个衙门在大汗朝中是最高的一级;他们实在可以随意提拔任何人。那三十四个省,我此刻不一一说给你们听,因为本书往后会一一详说。〔注一〕

〔注一〕鲍狄埃就这件事从元朝的中国史书里录出的几段,很有意思。照他所转述的看,中书省的大臣通常是十二员:丞相二员,一称右丞相,一称左丞相;平章政事四员,看来是分掌各部事务的大臣;参议之类的副贰四员;又有咨议二员。

拉施特却把这个衙门只限于头两类:「严格说来,国政衙门是由四位『丞相』即大臣(他后来又称之为瓦齐儿)与四位『平章』即副贰组成的,这些人分别取自塔吉克人、契丹人、畏兀儿人和也里可温人(即景教徒)。」(参看前文。)

〔一位撒马尔罕人赛义德·塔术丁·哈桑·本·哈剌勒的话,见于《眼历诸国行纪》所引:「汗的左右有两位异密,是他的大臣,称作『丞相』。其次是两位『平章』,再次是两位『左丞』,再次是两位『右丞』,最后是掌文书的『郎中』,是君主的书记。汗每日在一座大屋里坐堂,那屋子叫作『省』,很像我们的法庭。」(见谢弗书。)——考狄〕

到了后世,这十二男爵又在门多萨书中出现:「国王驻在塔宾城,就是北京,在那里设有一个御前会议,计十二位顾问并一位总裁,都是从全国选出来的人,为政多年、深有阅历的。」再往上,公元初几百年间,我们也听说突厥的汗有十二位大臣,分为左右两班,大约是仿当时中国的制度。

再说回拉施特:「因为大汗平常住在京城,他便盖了一处地方给大衙门坐堂之用,叫作『省』……上面说的那些大臣,每日都要到省里去,凡省中所议的事都要弄清楚。」

拉施特的「省」,显然就是波罗的「省」。鲍狄埃先生在这一点上对诺伊曼颇为不屑,他说诺伊曼把马可·波罗的十二男爵即国政大臣,同十二个大行省的长官混为一谈了——那些长官所治之处叫作「省」,各驻在本省的首府;而事实上(他断言)波罗的这个字与「省」毫不相干,乃是中国的「相」字,意思是「宰相」,又指「宰相之职」。〔「相」与「省」两字,无疑是被人混淆了。——考狄〕

「相」与「省」是两个不同的字,被朝中那些不通中文的外邦属员弄混了,这是很可能的;不过在我看来,有一点是确凿无疑的:他们把「省」这一个字同时用在两处,既指朝廷的最高衙门,也指各行省的官府。看来马可·波罗自己也正犯了鲍狄埃所指摘诺伊曼的那个毛病。因为他在这里说十二男爵在京城里组成国政衙门,而往后说到扬州城的时候,他却说:「大汗的十二男爵中有一位驻在此城,因为此城被选作十二处治所之一。」那末一个字多半是「省」字抄错了;无论如何,这里所指的是把全国分作十二处官府。

要相信外邦人确实是把「省」字这样两用的,只须接着看拉施特论行政的话就明白了。在上面引过的那一段之后,他接着说:「汗八里的省最为尊贵,屋宇也极大……并不是每一座城都有省,只有大省的首府才有……大汗全境之内共有十二个省;但只有汗八里的省里才有丞相。」瓦萨夫述说行在的伟大以后,也说:「以上所说是这座京城本身的情形;此外还有四百座有名的城,各辖广土,都归它统属,其中最不足道的一座,也胜过巴格达和设拉子。这些城中有南京府、刺桐和秦卡兰;因为他们称行在为一个『省』,就是说,是一座大城,那威权极重的行政衙门就在此中议事。」鄂多立克修士也说:「这个帝国被它的主人分作十二部分,每一部分叫作一个『省』。」

在我看来,显然波罗是不通中文的。他的「省」字并不是要直接对译哪一个中国字,不过是他平日说波斯语或突厥语时惯用的那个词罢了,就像拉施特和瓦萨夫所用的一样。

至于波罗所说全国分为三十四省,我找不到什么线索可以说明;除非那是把他在本书卷二的第二、第三两部分里所叙的各省各地数了一遍——那些地方数起来确实可得三十三或三十四处,不过不值得再算一遍了。

〔当时中国分为十二个「省」:征东、辽阳、中书、陕西、岭北(即哈剌和林)、甘肃、四川、河南江北、江浙、江西、湖广、云南。拉施特说,十二省之中,只有汗八里一省设丞相。马礼逊《字典》里说:「丞相是一国的大臣,明朝有此称。」据庄延龄先生说,丞相之职废于一三九五年。我想那三十四省大约是指各「府」,不过据欧克森汉的《中国历史地图》,府的数目是三十九。——考狄〕

(以上参《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门多萨书、埃德曼书、哈默所译瓦萨夫书,瓦萨夫书所引已加订正。)

一百〇五大汗的驿使与急脚如何驰驿于许多地方与行省(原书卷二第二十六章)

你们须知,从汗八里这座城里通出许多大路小道,分往各个行省,这一条通这一省,那一条通那一省;每一条路便以它所通的那一省为名,这个法子极是精明。〔注一〕皇帝的使者从汗八里出来,不论走哪一条路,每走二十五英里便有一处所在,他们叫作「站」〔注二〕,照我们的说法就是「驿马之所」。凡使者所经的每一处站上,都有一所又大又美的房子供他们歇宿,里头各间房里都陈设着好床,别的应用之物也都是上好的丝绸做的,凡是要用的东西无不齐备。就是一位国王到了这里,也会觉得住得很舒服。

有些站上还备着四百匹马,专等使者来用;有些站上是二百匹,看所需多少而定,也看皇帝在各处所立的成规。如我上面所说,每二十五英里、至多每三十英里,便有这样一处站,凡通往各行省官府的大路上都是如此;大汗治下各主要行省,也无不如此。〔注三〕就是使者要经过没有道路、既无房舍也无客店的荒僻之地,那里也照样设了站房,不过相隔略远些,一天的路程定作三十五英里至四十五英里,不是二十五英里至三十英里。但马匹和别的一切应用之物,也同上面所说的一样齐备,所以皇帝的使者不论从哪一方来,都有现成的东西等着他。

说实话,这件事办得气派之大,真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不论皇帝、国王还是诸侯,都不曾有过这样显出来的财力!因为实实在在,这些站合起来养着三十万匹以上的马,专供使者之用。我上面说的那些大房子,有一万所以上,都陈设得富丽,这是我对你们说过的。这件事规模之大、花费之巨,叫人简直不知怎样说才好。〔注四〕

如今我再说一件我方才忘了、却应当趁说这件事的时候说的。你们须知,奉大汗之命,在那些站房之间,每隔三英里设一处小堡,四围有四十来家人家,住的都是替皇帝当急脚的人。这些急脚每人腰间系一条极宽的带子,满带上都缀着铃;这样,他们从这一处跑到那一处的三英里路上,铃声老远就听得见。到了那一处,这个急脚便见另一个人也是这样装束,早已预备好接他的班,当下就把他所带的东西一概接过去,同时从那里常川伺候着的书吏手里接过一张纸条;于是这新的一个动身,又跑他的三英里。到了下一处,又有接他班的人照样等着;这样递传下去,每三英里换一次人。用这个法子,皇帝有极多的这种急脚,十天路程以外的消息,一昼夜便送到;若有必要,一百天路程以外的消息,十昼夜便送到;这可不是小事!(说实在的,到了果子熟的时候,常有早上在汗八里摘下的果子,第二天傍晚就送到了上都大汗跟前,相隔是十天的路程。〔注五〕每一处站上的书吏都记下每个驿使到达与动身的时刻;另外常有专管的官员,每月巡视各站一遍,凡办事怠慢的急脚都要责罚。〔注六〕)皇帝免了这些人一切赋税,另外还给他们钱。

再者,这些站上还有别的人,也一样系着挂铃的腰带,专办急递:或是有要紧公文须赶紧送给某一省的长官,或是某位男爵反了要报信,或是别的紧急之事;这些人一日能走足足二百英里或二百五十英里,一夜也走这么多。我说给你们听是怎么办的。他们从站上那些备好鞍鞯、精神饱满的马里牵一匹出来,上马便放开缰绳飞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下一站的人一听见铃声,便预备好另一匹马和一个同样装束的人,由他把书信或别的东西接过去,又飞跑到第三站;那里又有换好的马等着。这样一站一站传下去,总是纵马疾驰,按时换马。他们跑得之快,真是令人诧异。(不过夜里不能像白天跑得那样快,因为夜里得有拿火把的步卒跟着,那些人跟不上他们的全速。)

这些人是很受看重的;若不是用结实的带子把肚腹、胸膛和头部紧紧束住,他们也做不到这样。他们每人身上带一面海青牌,表明所办的是紧急急递;这样,万一他的马垮了,或是遇到别的意外,路上无论遇见什么人,他都有权叫那人下马,把马让给他。遇到这种时候没有人敢不依;所以驿使总有一匹好马、一匹生力马可骑。〔注七〕

这许多驿马,皇帝一文钱也不用出;我说给你们听是怎么个道理。凡靠近一处驿站的城、镇或村落,都按它所能出的马数派定额子,必得供给驿站。城里的站是这样供给的,城四围的镇村也是这样;只有无人烟的地方,马才由皇帝自己出钱置办。

(城里也并不是把那四百匹马整数常留在站上,而是每月留二百匹在站,另二百匹放出去吃草,轮流替换那二百匹。倘若急脚和驿马要过什么河湖,邻近的城便须常备三四只船听用。)

下面我要说一说皇帝一年两次对百姓的大恩典。

〔注一〕此句各抄本互异:一本作「这是极精明的安排」,一本作「这是极隐秘的事」;后者近乎无理,当以前者为是。

〔注二〕诺伊曼和鲍狄埃都想从中文里找这个蒙古字的来历,其实鞑靼人把它带遍了亚洲。它在波斯语和突厥语里至今还活着,既指驿站,也指驿马;在俄国则只作驿站解,是蒙古统治留下的遗迹。沙哈鲁的使臣到肃州的时候,被安置在城门边的「站房」里;他们说,肃州到汗八里之间共有九十九处这样的站,每一处都供给他们饮食、仆役、床铺、寝衣之类。鄂多立克也说到叫作「站」的客舍;鲁布鲁克则把这个字用在御营中拨给使臣居住的地方。(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鲁布鲁克游记》。)

〔柔克义先生在《鲁布鲁克游记》注中说,这些驿站是窝阔台于一二三四年在蒙古全境设立的。(见多桑书卷二。)施古德博士在《通报》里说,这个字并不像鲍狄埃所想的那样,是「驿马」二字的缩略——「驿马」是指驿站的马,鲍狄埃弄错了——而是汉字的「站」,今读如「战」,本义正是路上的一处驿所。这个「站」字在安南语里读音不同,据博内的《安南法文字典》,意思是「驿站、歇脚之所」。(参见贝勒《中世纪研究》卷一。)——考狄〕

〔注三〕十七世纪的卫匡国和安文思,所记官设客舍的情形与此大略相同。

〔注四〕这里剌木学本有一段题外的话:「倘有人觉得难以想象何以会有这么多人口,又何以养得活,那么回答是:所有的偶像教徒,还有萨拉森人,只要养得起,每人都娶六个、八个或十个妻子,生下的儿女不计其数。事实上你会见到许多人,每人有三十多个儿子,都带着兵器随侍父亲,这都是因为他妻子多的缘故。我们这边却是一人只有一妻;她若不生育,他也还得同她过一辈子,没有后嗣;所以我们的人口不像他们那么多。」

「至于食物,他们是极丰足的;他们平常吃稻、稷、粟(鞑靼人、契丹人和蛮子人尤其如此),这三种庄稼在那些地方能收到百倍。那些民族不吃面包,只把这几种谷子同奶或肉一起煮了吃。他们的麦子收成没有这么好,只用来做细面和那一类的面食。凡可耕之地没有一块荒着;他们的牲口又极能繁殖,所以出兵的时候,每人身后都跟着六匹、八匹或更多的马自用。由此你就明白,那些地方何以人口这样多,何以食物这样足。」

〔注五〕缅国的国王从前常用驿马把气味浓烈的榴梿从丹那沙林送到阿瓦。不过这一类珍味急递之事,最著名的、也是我所知道最近于用电报传送的一例,是为法帖梅哈里发阿齐兹办的(在十世纪后半):他很想吃一盘巴勒贝克的樱桃,瓦齐儿雅忽卜·本·乞里思便叫人从巴勒贝克放六百只鸽子到开罗去,每只鸽子的两腿上各系一只小绸袋,袋里装一颗樱桃!(见马格里齐书。)

〔注六〕钱德明说到上个世纪中国的办法:「每一处驿站都要记下驿使到达的时刻,以便查明是在哪一处耽搁了。」(见钱德明《杂纂》第八卷。)

〔注七〕波罗之后一代的鄂多立克修士和苏丹尼耶大主教,所记驿传之制几乎与正文一模一样;十七世纪的安文思所记也大致相同。中国设驿由来已久,马苏第和九世纪的《中国印度见闻录》都说到过。古代波斯诸王也用驿;印度至迟在波罗之后一代也行此法。蒙古人更是走到哪里便把这个制度带到哪里。

波罗说驿使是短程接力换人的,但在亚洲的驿传里,多半是同一个人骑极长的路。据那位印度测绘员所记,西藏的急递驿使从噶大克骑到拉萨,共八百英里,昼夜兼程。驿使的衣服是加了封的,不到终点由官府启封,他不敢脱下。这些驿使一个个脸上皲裂,两眼充血深陷,身上被虱子咬得溃烂。(见皇家地理学会会刊。)今日土耳其从君士坦丁堡到巴格达的驿递,共一千一百英里,由四名鞑靼驿夫昼夜兼程,二十天走到,换班的地方是锡瓦斯、迪亚巴克尔和摩苏尔。奇哈乔夫先生算过,夜里所走的只占全程的四分之一。(见奇哈乔夫《小亚细亚》。)另参看前文「牌子」一条。

一百〇六皇帝如何在百姓遭荒歉与畜疫时加以赈济(原书卷二第二十七章)

你们须知,皇帝派使者到他所有的地方、王国和行省去,向他的官吏查问:百姓有没有因年岁不好、风雨为灾、蝗虫成灾或是别的天灾而闹饥荒;凡是受了这样灾的,那一年便不向他们征赋;不但如此,他还拿自己的粮食发给他们充食、作种。这在他这一面,无疑是极大的恩典。到了冬天,他又叫人查问谁家的牲口死了,或是害了畜疫,或是遭了别的不测;这样的人不但一概免征,还另外赏给牲口。所以我对你们说,这位君主年年都这样赈济抚养他治下的百姓。

〔大汗还有一样德行,我应当说给你们听:倘若他弓上射出的箭偶然射中了谁家的牛羊群,不论是一个人的还是许多人的,也不论那群牲口有多大,他三年之内不取那一群的什一之税。同样,那箭若射中了一只装货的船,那一船货也免税;因为射中人家的财物,被认为是不吉利的;大汗说,这样的财物既已被天怒所击,若再收进他的库里,在天主面前便是可憎的了。〔注一〕〕

〔注一〕前文(原书卷二第二十三章)注二里引过的那位中国史家论忽必烈的为人,又说:「这位君主一见有什么凶兆,或是遇上荒年,便蠲免赋税,发粮给穷困的人。他常常抱怨说:欠着官银的,或是派下了徭役的,从来不愁没有人来上报;到了该把百姓的苦处上报的时候,却一个字也不说。」

瓦萨夫讲过一个长长的故事,用来说明忽必烈的公道和体恤农民。他的一个儿子带着几个随从同大军走散了,在别失八里境内一个村子里歇脚,村里人送了他们羊和酒。第二年,其中两个人又从这条路上走过,便向村里索要一只羊、一坛酒。村人给了,却到大汗那里把这事说了,说他们怕这会变成年年的常例。忽必烈把那位王子狠狠责备了一顿,又赔了村人的损失,并且给了他们一道护身的令旨。(见冯秉正书卷九、哈默所译瓦萨夫书。)

一百〇七大汗如何令人在大道两旁种树(原书卷二第二十八章)

皇帝又下令:凡他的使者和百姓来往的大道,两旁都要种上大树,相隔不过几步;这样,那些树老远就看得见,无论白天黑夜都不会走错路。就是经过无人烟之地的道路,也一样种上,这给行路的人极大的安慰。凡种树有用处的路上,都是这样办的。〔大汗所以格外乐意种树,是因为他的星者和卜者对他说:种树的人长寿。〔注一〕

不过遇到沙土荒漠、树种不活的地方,他便叫人立别的标记,或是柱子,或是石头,指示道路。〕

〔注一〕忽必烈在这件事上是效法那位伟大的阿育王,又称天爱喜见王。阿育王在德里石柱上所刻的诏谕(约在公元前二百五十年)里说:「我令人沿大道种榕树,好给牲畜和人遮阴。我又种了芒果树;每隔半『俱卢舍』——印度计程之名——便令人凿井,并设夜间止宿之所。我又在各处建了多少客舍,好款待人和牲口。」(见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忽必烈和他后人所植的好林荫道,在华北好些地方至今还留着遗迹。(见韦廉臣书卷一。)

一百〇八说契丹人所饮的米酒(原书卷二第二十九章)

契丹人大都饮一种酒,就是我如今要说的。那是用米加许多上好的香料酿成的,酿出来比别样的酒都好喝;不但味好,而且清澈悦目。〔注一〕这酒性又极热,比别的酒更容易醉人。

〔注一〕中国米酒的酿法,见钱德明《杂纂》第五卷。用的是一种酒曲,里面常掺着用香草、杏仁、松子、干果之类做成的粉。鲁布鲁克说,这种酒除了气味之外,同上等的欧塞尔酒分辨不出来;欧塞尔酒在中古极有名,修士史家萨林贝内曾特地从里昂跑到欧塞尔去喝它。(原注:见金顿《腓特烈二世传》。又十三世纪的一出法国戏里,有个酒店老板用土话招徕客人,说有热面包、热鲱鱼,还有满桶的欧塞尔酒:「进来罢,进来吃饭罢;这里有热面包、热鲱鱼,还有整桶的欧塞尔酒。」见《中世纪法国戏剧》。)伊台斯把米酒比作莱茵酒;约翰·贝尔比作加那利酒;德庇时所引的一位近人则说它「颜色上,以及略带几分味道上,像马德拉酒」。

〔鄂多立克修士(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卷一)把这种酒叫作「毕尼」;施古德博士(见《通报》卷二)说,鄂多立克所说的酒大概是用一种枣子做的,那枣子的名字今读作「米饮」,古时的读音与「毕尼」相近。但马可所说的酒是米做的,叫作绍兴酒。柔克义先生在《鲁布鲁克游记》注中写道:「另有一种更烈的酒,是用黍子蒸馏的,叫作烧酒;西人称之为三烧;蒙古人叫作阿剌吉。马端临说,靺鞨(就是早期的女真鞑靼)饮米酒,不过我想他们同蒙古人一样,是从中国人那里学来的。」

贝勒博士在《中国植物学》卷二里,对中国人饮用和酿造酒类的事讲得极有意思。他说:「中国造酒的发明,一般归在一位名叫仪狄的人身上,他生在禹的时候。另有一说,造酒的是杜康。」又可参看玛高温博士论蒙古人的「羊羔酒」及中国类似制法的一篇文章。(见亚洲文会北中国支会会刊。)——考狄〕

一百〇九说契丹所掘的黑石,可以当柴烧(原书卷二第三十章)

有一件确实的事:契丹全境的山里都藏着一种黑石,成脉成层,掘出来可以当柴烧。夜里把这石头添进火里,看着它烧旺了,到早晨你会发现它还在燃着;它做燃料极好,所以全国都不用别的。他们其实也有很多木柴,却不烧柴,因为这石头烧得更好,花费又少。〔注一〕

〔再说人口既这样多,他们又那样常洗热水澡——人人一星期至少洗三次,冬天能天天洗就天天洗;凡是贵人富人,自己家里还另有一处浴室——木柴是无论如何不够用的。〕

〔注一〕华北用煤极多,尤其是那种到处都有、连穷人家也用的砖砌火炕。中国十八省似乎省省都有煤,就这一层说,它当得起「天下得天独厚的地方之一」这句话。京城附近,圆明园一带开煤,通张家口大道沿途山中好些零星的矿脉也开煤,宣化府一带地方亦然(宣化府就是波罗书中的宣德州,见原书卷一第五十九章)。但就将来而论,最要紧的煤田是山东、湖南、河南和山西的煤田。山西尤其是中国的煤铁之省;据李希霍芬男爵所述,那里的煤田非同寻常地兼有一切能抬高这种矿藏价值的长处,只有一样目前还欠缺,就是运出去不便;而可采之量又极大,单是山西南部一处,照眼下的耗用,他估计便够供给全世界好几千年。「可以在煤层之中开出几英里长的平巷……这种异乎寻常的情形……将来势必在采矿上生出一些奇特的景象……倘若有一天从平原修一条铁路到这一带来……那铁路的支线就会修在某一层无烟煤的煤层里面。」李希霍芬男爵在我们所引的这篇文章里指出:这样的事实,再加上中国别的种种情形,大概会引起世界财富与权力分布上的一场大变动;那变动之大,想起来就像想一场星球的浩劫。

在湖南的煤田里,「开矿多在河流横切煤系的倾斜岩层、使煤层的露头处可以让矿工就地开采的地方」。

萨勒尔与布拉基斯顿所到的大江最上游处,他们看见临江的崖壁上有矿,煤用长长的竹缆放下来,装满的筐把空筐拽上去。

〔此后又勘探出许多煤田,其中最要紧的一处是云南省的煤田;最好的矿藏大概是在江流转折处所见的那些;蒙自、临安一带也产煤;这一片富庶的产煤地区,一八九八年由法国工程师勒克莱尔勘察过。(见一九〇〇年巴黎万国地理学大会报告。)——考狄〕

中国有些地方,如浙江、四川以及北京,把煤末和泥拌起来做成砖,略像我们的「煤砖」。伊本·拔图塔说到过这个办法,也说到烧瓷器用煤,不过这一层他似乎没有弄明白。拉施特也提到中国用煤。据鲍狄埃所引,用煤在公元以前就有了。中国民间有一种说法:每一处省城都得建在煤田之上,好在被围困的时候有燃料可用。据说英军围广州的时候,城北就开过煤矿。

(以上参李希霍芬男爵论中国煤的分布一文、玛高温之文、布拉基斯顿书、《中国总论》、钱德明书、《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韦廉臣牧师一八六七年十二月所记、埃德与龙多书。)

埃涅阿斯·西尔维乌斯说到他在苏格兰亲眼见过的一件奇事:又穷又几乎赤身的乞丐,在教堂门口讨得的施舍是石头,他们却欢天喜地地拿走了;原来那一种石头里含着硫磺或是某种油质,可以代柴烧,而那地方是没有柴的。(见罗伯逊《苏格兰教会法令集》所引。)

十一两兄弟自阿克里启程,马可随行(原书序章第十一章)

两兄弟领了使节的书信,便离了阿克里,要回大汗那里去,一路行到剌牙思。可是到那里不久,便得了消息,说前面那位使节已被选为教皇,号称皮亚琴察的格里高利教皇;两兄弟听了,真是欢喜不尽。随即又有使节——如今已是教皇了——派人到剌牙思来传话,以使徒圣座的名义,叫他们不要再往前走,即刻回到他那里去。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亚美尼亚国王为这两位使臣兄弟备下一艘桨帆船,送他们回阿克里去见教皇。〔注一〕

〔注一〕教皇克雷芒四世死于圣安德烈节,即一二六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由于枢机主教之间派系纷争,直到一二七一年九月一日,才选出皮亚琴察的特达尔多,又作特巴尔多。此人出于维斯孔蒂家族,时任列日总执事。据说有些枢机主教一心只想早些散去,满以为特奥巴尔多已经死了,才投了他的票。选举会议相持不下,便推出六人组成一个委员会,授以全权;这个委员会当天就依波尔图枢机主教的推荐,选定了特奥巴尔多。这位枢机主教名叫托莱多的约翰,名字虽如此,据说却是个英国人。此公好诙谐,曾提议把他们开会所在的维泰博宫的屋顶揭掉,好让神意更畅通地降临到众人的计议中来,因为「隔着这许多层屋顶,神意是进不来的」。又有人说,当时流传的两句打油诗,便是约翰枢机主教在虔诚的欢喜之余信口吟成的:

「教皇的大位,归了一位总执事;

众兄弟不和,倒叫他做了万父之父。」

这位总执事为人极有分量,因与他的主教——列日主教,此人生活放荡——不合,便往圣地去了;在那里同英格兰的爱德华王子,即后来的爱德华一世,结下深交。有些作者,如约翰·维拉尼,说他当时是叙利亚的教廷使节;另一些人如赖纳尔杜斯则否认此说。但波罗的这段记载,以及这位总执事竟敢自作主张写信给大汗,似乎都表明他确有类似的职位。

他即位后号格里高利十世。临离阿克里之前,他以「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记你」一语为题,作了一篇动人的讲道。爱德华王子为他备办了航海所需。

格里高利在位不满四年,一二七六年一月十日死于阿雷佐。他的品德至死为人所称道,北方有些殉道者名录把他列入圣徒之中,但罗马从未为他封圣。阿雷佐的百姓往年逢他的忌日,都举着火炬聚集到他的墓前,据说那里还出过不少神迹。他的墓至今犹在阿雷佐大教堂中,是一件精美的作品,出自马尔加里托内之手。此人与教皇同时,是一位百艺皆通的艺术家。贡内利的《托斯卡纳墓葬志》中刻有此墓的图。

(以上出处为皮皮诺修士、赖纳尔杜斯《教会编年》、瓦丁、博兰德派《圣徒行传》及帕拉蒂的《教皇行实》与《枢机主教年表》等书。)

一百一十大汗如何积储粮食,以备荒年赈济百姓(原书卷二第三十一章)

你们须知,皇帝见谷价贱而收成多的时候,便大量收买,贮在各省的大仓里;那些仓照料得极好,粮食可以存三四年不坏。〔注一〕

我告诉你们,各样的谷子都是这样办的,不论是麦、大麦、粟、稻、稷或是别的;哪一样谷子缺了,便把那一样放出来。若是谷价一比赞特一斗,他便叫人拿一比赞特买四斗,或是照能使物价普遍变贱的价钱卖;人人便都有饭吃了。有皇帝这样的远虑,他的百姓永不会受饥荒之苦。他在全国都这样办,各处都照百姓的需用估量着积储。

〔注一〕各抄本在此处所用的那个字写法不一:有的当解作「堆贮」,我却疑心该是「烘干」的意思,虽然拉丁文本和克鲁斯卡本都译作「保管」。李明说:「米总是在官仓里预先存上三四年。只要留心通风翻晒,它可以存得很久;虽然论口味论色泽都不如新米,据说却更养人。」(原注:马斯登在《苏门答腊志》初版里顺笔提到,他在孟加拉听说,出口的米是要烘干的,「因为这个缘故,或是因为别的什么工序,米可以好几年不坏」。)

苏丹尼耶大主教(公元一三三〇年)也说到这些储粮:「这位皇帝极其慈悲怜悯……所以国中一遇荒年,他便开仓放粮,把他的麦和米照别人所卖价钱的一半发出去。」忽必烈汗这一类的措置,鲍狄埃所引元朝史书里都有记载。古时阿拉伯人的《中国印度见闻录》,也把同样的做法记在唐朝君主名下。到后世,有一位传教士在《耶稣会士书简集》里说到这些官仓的办法,评语却不好,还讲了其中的种种舞弊。(见李明书卷二、《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中国印度见闻录》卷一、《耶稣会士书简集》第二十四册。)

〔《元史》卷九十六里有惠民药局、市籴、赈恤诸目。(见贝勒《中世纪研究》卷一。)——考狄〕

一百一十一皇帝对贫民的赈济(原书卷二第三十二章)

前已说过大汗如何在谷贱之时积储,以备荒年分给百姓。如今且说他对汗八里城中贫民的施舍与大慈悲。

你们须知,他叫人在城中挑出若干贫苦人家,这些人家有的一户六口,有的八口,有的十口,多寡不等,总数却极多。每一户,他每年都叫人给足一年所用的麦子和别的谷子。这件事他年年不曾间断。此外,凡愿意到朝廷去领每日那一份施舍的,人人可得一个刚出炉的大面包,谁也不被回绝;因为主上有这样的吩咐。于是每天来领的约有三万人,一年到头皆是如此。皇帝这样怜恤他的穷百姓,真是极大的善行!百姓受惠既多,便敬他如神明。

〔他又给贫民衣服。凡羊毛、丝、麻以及一切可以做衣裳的东西,他都抽什一之税;把这些东西织成料子,存在专设的库房里;又因为百工每七日都须出一日的工,大汗便叫人把这些料子替那些贫户做成衣裳,照时令分作夏衣冬衣。他也供给军士的衣着,各城都替他们织毛呢,所用的料子便出在上文所说的什一之税。你们须知,鞑靼人未奉偶像教以前,是从不施舍的。真的,有穷人向他们乞讨,他们会说:「带着神的诅咒去吧;他若像爱我一样爱你,早替你预备下了。」后来偶像教的贤者,尤其是前面提过的那些八哈失,对大汗说,周济穷人是一件善功,他若这样做,他的偶像必定十分喜悦。自那时起,他便照你们所听见的那样,替穷人办了这许多事。〔注一〕〕

〔注一〕这是佛教使粗野的民族变得宽厚的一个有趣的凭证。阿育王的诏谕里便说到普遍设立医药以济人畜(原注:这是照普林塞普的译文;不过我看到威尔逊教授并不承认那一段有这个意思。);法显在华氏城见有收养病人与贫民的医院,玄奘也讲到旁遮普的「福舍」即「行善之舍」里施舍饮食汤药。中国制度中富于慈善精神的种种例子,可见殷弘绪神父载在《耶稣会士书简集》第十五册里的一封信;倪维思《中国与中国人》第十五章也有相似的记述。(见普林塞普《文集》卷二、毕尔译《法显传》、《佛教巡礼行纪》卷二。)鞑靼人对穷人的那种看法,至今还留在北极海滨:「雅库特人以为富者是神所眷顾的,贫者是神所弃绝的。」(见比林斯游记法译本卷一。)

一百一十二汗八里城中的星者(原书卷二第三十三章)

汗八里城里,基督教徒、萨拉森人和契丹人合在一起,约有星者与卜者五千人;大汗供给他们每年的衣食,正如供给上文说过的穷人一样;他们在这城中终年以此为业。

他们有一种星盘,上面刻着行星的宫位、一年的时辰与节候。每年,这些基督教的、萨拉森的和契丹的星者,各依各的门派,用这星盘推算全年的运行与气象,按每一个月亮所示的征兆,要从行星自然的运行与位置以及天上别种情形里,看出天时将是怎样,一年中每一个月亮又将生出什么特异的事来:譬如哪一个月亮有雷雨,哪一个月亮有疾疫、瘟畜、兵戈、乱离、叛逆,如此等等,各依其所示;不过他们总要添上一句,说增减多少全在神的意思。他们把推算所得写在一种叫作「塔奎因」的年历小册子里,凡愿知道来年吉凶的,出一个格罗特便可买去。星者之中,自然是所言最准的被看作这一行里的大手笔,名声也最大。〔注一〕

若有人手上有什么大事,或是打算为贸易或别的事远行,想知道结果如何,他便去找一位星者,说:「请翻一翻你的书,看看眼下的天象如何,我要为某事出门去了。」星者便说,问的人还须把自己生在哪一年、哪一月、哪一个时辰告诉他;得了这些,他就看这人生时的星位同发问之时的征兆如何配合,随后照天象的吉凶断其成败。

你们还须知道,鞑靼人以十二年为一轮:第一年属狮,第二年属牛,第三年属龙,第四年属犬,如此数到第十二年〔注二〕;所以问起一个人生在哪一年,他便答说生在狮年某日某夜某时某刻。做父亲的总要把这些细目记在一本册子上。十二个年号轮完了,又回到头一个,照旧次序再轮一遍。

〔注一〕马斯登面前明明摆着塔韦尼耶的书,却偏要给阿拉伯语的「塔克维姆」一词寻一个中国的来历,这是很奇怪的。塔韦尼耶说:「波斯有一种每年出的历书,叫作塔奎因,其实是一部星历,载着行星的黄经黄纬、相合相冲之类。塔奎因里满是关于兵祸、瘟疫、饥荒的预言;它指点人什么时候宜穿新衣,宜放血服药,宜出门远行,如此等等。人们对它深信不疑,凡买得起一本的,事事都照它的规矩行事。」(见其书卷五第十四章。)

马可用这个字,也许正可以印证我在别处说过的一个意思:他并不通中国话,他的往来交谈多半是同大汗朝中的外国人,而且多半用的是波斯语。不过在我们这部书成书之后不久,但丁之子雅各布·阿利吉耶里便在意大利文里用了这个词:

「若要断人祸福,

先须查那塔奎因,

看这一年之中,

诸星如何行走。」

——《托斯卡纳古诗》卷三

马可没有提到历书是官府颁行的,其实那时候就是如此,现今也还是如此。鲍狄埃从元朝史书里引了许多很有意思的记载。据一三二八年的账目,历书分三等印行,价钱各不相同,共印了三百一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五部,此外还另有一种给回回人用的历书。波罗既然漏过了官颁历书这一节,也就几乎不可能谈到印刷;而他对印刷之事始终不著一字,实在是奇怪得没法解释。

中国政府至今「以颁历为第一等要紧而有用的事。它不但要尽力向亿万臣民指明四时的分布……而且因为举国信奉禁忌,还须在历书上标出吉日凶日,标出宜嫁娶、宜出行、宜裁衣、宜买地兴造、宜上表陈情以及日常种种事情的好日子。政府借此把百姓约束在恭顺的范围之内;中国的皇帝设立钦天监,正是为了这个缘故。」(见提姆科夫斯基书卷一。)外邦君主接受朝廷的历书,便算是承认对皇帝称臣。

私自翻印或伪造官历,是要治罪的。谁也不敢没有一本,唯恐在忌日上动了大事,招来大祸。

据卫三畏说,如今一部历书的价钱从一便士半到五便士不等。一三二八年最便宜的一种值一文钱,装潢讲究的一种值银一两;不过这些价钱都是用宝钞算的,宝钞的折价时时不同,那价钱究竟相当于多少,实在很难说定。

〔奉旨颁给百姓用的历书有两种。其一叫《万年书》,是历书的节本,共三百九十七年,自一六二四年至二〇二〇年。其二较为完备,即每年一颁的年历;前朝叫作《历日》,今名《时宪书》。这个名字是顺治皇帝在位第一年(一六四四年)所赐,因为汤若望神父那时进上了一部依欧洲学理推算的新历。这部年历所载有如下诸项:一、本年及各月各日的干支;二、大月小月,遇闰则并载闰月;三、每日配以五行、二十八宿与十二直;四、朔、望以及上弦下弦的日时;五、太阳入二十四节气的日时,分别按中国各省省城以及满洲、蒙古与属国推算;六、每月主要日子里各省城的日出日入时刻与昼夜长短;七、各种禁忌之说,指明何日何时于何事为宜为忌。据说这些禁忌之说是元朝才加进历书里去的。(见黄伯禄《中国历书》。)——考狄〕

我们还可以指出,在波罗的时候,司天台的主要官员之一是爱薛,拂林人,即东罗马人;朝廷的医药也归他掌管。关于观象台,参看前面那条注。

我又一次要感谢上海的伟烈亚力先生慷慨的热心,下面主要的几条注与引文都是他供给的;我想这些材料足以使别人同我一样相信:观象台园中的那些仪器,正是马可·波罗居留中国的那个时代的东西。(原注:除正文所引诸书外,我所能查考的只有宋君荣的记述——见拉朗德书中的摘录——以及威廉斯据中国史籍辑录的《彗星观测》一书的弁言,此书一八七一年印于伦敦。)

对这些仪器年代的疑问,全然是根据几张照片提出来的。有人十分肯定地说,在那样的年代里,绝不可能有人想得出这样理论与工艺俱臻完善的仪器,这样合乎科学的东西,除了耶稣会士没有人做得出来。那说法实际上是断定或暗示这些仪器必是一七〇〇年前后所造,因而并不比台顶上那些仪器更古;台顶上的那些,我们多半在杜赫德书里和许多通行的著作中见过图样,是大家都熟悉的。

我手边所能凭据的只有李明一家,而他所说的并不足以定案。现在把最切题的几段摘录如下:

「中国的天文家本把他们的仪器安在台顶上,仪器虽然不多,却已占满了整个台面。可是观象台的监正南怀仁神父以为这些仪器于观测无用,便劝皇帝把它们挪开,好安置他自己制造的几件仪器。欧洲天文家撇下的那些仪器,如今还在台旁的一间屋子里,积着尘土,无人过问;我们只能隔着一扇有栅的窗子看看。看上去它们都很大,铸得也好,形状近乎我们的天文圆环;我们所能辨认的,也只有这些了。不过另有一具铜的天球,直径约三英尺,被撇在后院里;这一具我们得以就近细看。它的形状略近椭圆,分度一点也不准确,通体做工也相当粗。

「除此以外,他们还在下面一间屋子里立了一具圭表……这座观象台,论它的古仪不值得怎么称道,论它的地势、形制与建造更不值得;如今却因为南怀仁神父安放在那里的几件铜仪而增色不少。那些仪器都很大,铸得很好,件件都饰着龙形」云云。他接着一一描述:

「一、黄道浑仪,径六英尺。这具浑仪安在四条龙的头上,龙身盘绕几转,落在两根交叉成十字的铜梁两端,整具仪器的分量便由它们承着。这些龙……是照中国人心目中的样子做的:身裹云气,角上披着长鬣,下颏生着丛须,双目如火,长牙尖利,张开的大口里永远喷吐着一股火焰。同样铜质的四只小狮承着十字梁的四端,狮头可以用附着的螺旋升降,随所需而定。诸环的内外两面都分作三百六十度,每度用斜线分作六十分,再用附在照准片上的分度边把每分细分为十秒。」(原注:所谓照准片,即窥衡末端用以对准的那一片。所谓斜线,可见分是用我们所说的对角线分度法读的;我想这些又是靠附在照准片上的一条分度边再加细分的——莫非是游标?)

南怀仁其余的仪器,只须列出名目:二、赤道浑仪,径六英尺。三、地平经仪,径同上。四、大象限仪,半径六英尺。五、六分仪,半径约八英尺。六、天球仪,径六英尺。

李明对他隔窗所见的那些古仪没有细说,而这具黄道浑仪(第一件)的描述,在几处紧要的特征上又同照片里的那一具相合,因此我不能不承认有这样一种可能:南怀仁这件仪器不知为了什么缘故被人从台顶挪了下来,那么照片所摄的,便未必是被他撤换下来的古仪之一。(原注:南怀仁自己讲到被撤下的那些仪器时说:皇帝命他制造新的天文仪器,照欧洲的样式精工制成,安在北京观象台上,好把鞑靼王朝的声名永传后世,而把三百年来一直占着台面的那些粗陋的旧中国仪器撤去;皇帝当即准了所请,并下明诏把这件事全交给他办,他于是在四年之内造成了六种不同的仪器。这一段出自南怀仁亲撰、一六六八年印于北京的一部记述观象台的书,我的朋友汉伯里先生从伦敦学会图书馆所藏的这部罕见之书里抄出;此书后来在欧洲另出过增订本。)

疑问既然提出,总须弄个明白,我便去向伟烈亚力先生请教;照片本是他寄给我的,我又知道他在这件事上是汤姆森先生的同伴和帮手。

他在一封信里(一八七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写道:「我可以向你担保:所谓蒙古仪器,同耶稣会士毫不相干;无论是谁造的,它们在罗耀拉出生以前就已经在北京观象台上了。它们不是按耶稣会士传入的天文体系造的,倒完全合于忽必烈的天文家郭守敬所立的体系……我要说一件足以断定同耶稣会士无涉的事:那圆周是分作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之一的,每度分作一百分,每分分作一百秒。耶稣会士向来用六十进位的分法。李明说耶稣会士所造仪器的分度不精;而蒙古仪器上的分度比那还要粗得多。

「我想令友所不满的并不是那些装饰罢?(原注:恰恰相反,他以为这些照片很有意思,因为可见精工铸造之术一直传到了那样晚的时候。)倘若是,那么我要说:明朝一代,装饰工艺并没有什么长进的迹象;便是耶稣会士的仪器,那一部分做工也纯是中国式的,只有一件除外,那一件我深信是在欧洲造的。

「我有一部中国书,名叫《六经图考》。此书作于一一三一年至一一六二年间,一一六五年至一一七四年间又经重订刊行。书中有一幅浑仪图,在我看来同眼下所论的这一具大略相同。有一个实心的地平环连在一个有分度的外圈上。外圈之内是子午圈,与子午圈成直角的是一道有分度的二分二至圈;再则是赤道,看去像是双环,还有黄道;又有两根直径的横杆。图刻得很粗,可是它确实说明当时已经有人想到过更完善的东西。那仪器立在一个十字架座上,有四条龙承着,当中还有一根支柱。(原注:这件古仪大概就是鲍狄埃《古代中国》里所刻的那一具,题作「舜帝的浑仪」,注明公元前二二五五年!)

「还该记得,元朝时候中国同中亚往来甚密;耶律楚材便以亲信大臣兼天文家的身份随成吉思西征,同撒马尔罕的天文家有过交往,回来又把几种天文上的创制进呈皇帝。

「我附上一段关于观象台的记述,是从一部通行的北京志书里抄出来的;由此可见,这些仪器的制造是归到郭守敬名下的,他是中国最有名的天文家之一,忽必烈汗朝里的太史令。」〔他于一二六二年被引见忽必烈,生于一二三一年。——考狄〕

「还该记得,元朝时候中国人在艺术与学术上有一种特别的生气,皇帝又能从各国挑选工匠与学者。从元朝以至耶稣会士东来,我们不曾听说造过什么新仪器;而天文之学从来没有比明朝更衰微的了。」(原注:忽必烈死后,天文之学便废弛了;到明朝开国之君洪武即位的时候,即一三六八年,这门学问几乎已被忘尽。此后一直没有振兴,直到郑王的时候。郑王是一位藩王,一五七三年同天文家邢云路合力整顿天文之学。见宋君荣书。利玛窦记在金尼阁书中的、关于中国士人于天文之事一无所知的那些话,同上面所说完全相合。)

伟烈亚力先生随后又提到金尼阁所记利玛窦在南京所见的仪器;那是利玛窦于一五九九年去拜访该城几位士人时所见。他所抄的是法文本《基督教远征中国史》里的一段。不过我手边有拉丁原本,比法文本明白,我就照拉丁本译出。(原注:我竟一直忘了去查金尼阁,直到伟烈亚力先生把这一段寄给我;所用的本子是一六一六年里昂印的拉丁文本,此书初版一六一五年印于奥格斯堡,法文本一六一六年印于里昂。)

「不但北京,就是这座留都南京,也有一座中国的算学馆;这一座论屋宇之宏敞,确比论其中教授之技艺更为出色。他们才短学浅,除了照古人的算法编排历书以外别无所事;遇上天象与推算不合,他们便说他们所推的是常道,而星辰的失序乃是上天示警,将有事发生于人间。至于是什么事,他们便随意附会,好把自己的谬误遮掩过去。这几位先生起初很不信任利玛窦神父,无疑是怕他叫他们出丑;后来这一层顾虑没有了,他们便友好地来拜访神父,指望从他那里学到些什么。等到神父回拜的时候,他却看见了一样实在新奇、出乎他意料的东西。

「城中有一座高山,却还在城墙之内。山顶上有一片宽敞的台,极宜于观测天象,四围是华美的房屋,作为教授们的住所……台上陈列着铸造的天文仪器,无论论其大小还是论其精美,都极可观;我们在欧洲实在不曾见过、也不曾读到过这样的东西。它们这样露天经历风雨霜雪,将近二百五十年,竟一点也没有失去原来的光泽。为免有人说我张大其词而无以自解,我且岔开一笔,尽我所能把它们摆在读者眼前,想来这一段插叙也不致叫人生厌。

「这些仪器里大的共有四件。我们先看了一具大天球(甲),上面画着经纬;我们估量三个人合抱也未必围得过来……第二件是一具大浑仪(乙),它的直径不下于两臂伸开的那个尺度,即通常所谓一「步」。它有地平环,有两极;不用单环而用一种双环,两环之间的空隙便当我们球仪上的圈用。诸环都分作三百六十五度又若干分。当中并没有一个地球,却有一根管子,中间通透如枪管,可以随意转动,安在任何方位、任何高度上,从管中窥看某一颗星,正同我们用照准片一样(原注:原文作「照准片」。)——这法子实在不可小看!第三件是一具圭表(丙),高为前一件仪器直径的两倍,立在台的北边一块极大极长的大理石板上。石板四周凿有水槽,注水以验石板平不平,表身则像日晷一样立得笔直(原注:原文作「表身如日晷之法,悬垂而立」。)。我们可以想见,立这具圭表是为了借它精确地测定二至二分的影长,因为石板与表身都刻着分度。第四件也是最大的一件,仿佛是三四具极大的星盘拼在一处(丁);每一具的直径都合我上面说的那个「步」。窥衡——即所谓「阿里达德」——不缺,照准的窥管也不缺(原注:「阿里达德」即带着照准器、窥板或照准片的那根可以转动的指标杆。这个词见于若干旧的英文字典,在法国和意大利至今还用来指平板仪或六分仪上可转动的指标。利特雷把它溯源于阿拉伯语的「计数」一词;其实它另有来历,出自阿拉伯语的「门柱」一词,在一部讲星盘的阿拉伯文著作里便是这个意思。见多齐与恩格尔曼书。)。这几具星盘里,有一具向南倾斜,代表赤道;第二具与第一具交叉,处在南北的平面上,神父认为是子午圈,不过它可以绕轴转动;第三具也立在子午面上而轴线垂直,似乎是当立圈用的,可是它也能转动,以显示任何一个立圈。这些都刻有分度,度数以凸起的铁钉标出,所以夜里不用灯火,凭手摸也读得出来。这一整套星盘合成的仪器,立在一块平整的大理石台上,四周也有水槽以验其平。每一件仪器上都用汉字写着种种说明;又刻着二十四宫,相当于我们的十二宫,每宫当我们的半宫(原注:伟烈亚力先生说,这是利玛窦的错,或者是转述者的错。中国人把一年分作二十四段,每段十五日。这二十四段里有十二段叫作「宫」,标出日月相会的十二个处所,因而略与我们黄道十二宫相当。这些「宫」的名目同我们的宫名全然不同,不过十七世纪以来,西方的黄道十二宫已经用意译的名目进了他们的一些书里。除此以外,他们又把天分作二十八个星域。这个分法同印度二十八宿的体系如何相应,曾引起许多争论。中国的「宿」极不匀,沿赤道量起来,大的有二十四度,小的只有二十四分。见卫三畏书。)。不过诸仪有一个共同的差误,就是都把北极出地定作三十六度。南京的纬度确乎是三十二度又四分之一;由此看来,这些仪器多半是为别处造的,后来被一个不精算学的人搬到南京,并没有顾到此地的方位(原注:伟烈亚力先生不大信这句话,因为差不多正在三十六度线上的城,只有平阳府一处。不过我们讲到波罗书中的平阳府时曾说过,那里由大臣耶律楚材设过一所教养蒙古子弟的学校,而耶律楚材精于天文,上文伟烈亚力先生已经说到。其实他一共立了两所学校,一所在燕京即北京,一所在平阳;所习之学便明载天文一门。见多桑书,引冯秉正。看来这两套仪器本是为这两处学馆造的,一三六八年明朝定都南京时,其中一套便被搬到了南京。)。

「若干年后,利玛窦神父在北京也见到了同样的仪器,或者不如说就是同样的那几件,因为两处的东西一模一样,必定出自同一工匠之手。而且大家都知道,它们是鞑靼人主中国的时候铸的;我们不妨大胆推测,造它们的是一位通晓我们这门学问的外邦人。这些仪器就说到这里为止罢。」(见其书卷四第五章。)

从这一段有趣的记述可以看出,那具浑仪(乙)同前面所附图版上的那一具完全相合。我手里还有他另一张照片,我想还不曾刊布过,它同第四件仪器(丁)那段奇特的描述分毫不差。说实在的,若没有眼前这张照片,我几乎无法把那段描述译得明白。照片上正如所述,三具星盘或者说有分度的圆环,各带可以移动的指标,安在一副复杂的铜架上,用枢轴转动:一、在赤道面上的圆环,用以量赤经;二、轴线与前一具的平面垂直的圆环,用以量赤纬;三、轴线垂直的圆环,大约是用以量天顶距的罢。那具圭表(甲),伟烈亚力先生在观象台下面的一间屋子里见过(见下文)。至于那天球,如今没有听人说起;李明在古仪中提到的那一具,比利玛窦在北京所记的要差。

现在我把伟烈亚力先生所译的一部通行的北京志书里的一段抄在下面:

「观象台在鞑靼城东南角的城墙上,筑于一二七九年。台中为紫微殿,殿内有御笔对联一副、横额一方。旧藏有浑天仪(乙)、简仪(丁?)、铜球(甲)、量天尺,皆元朝郭守敬所造。

「一六七三年,旧仪历年久远,几已不堪用,乃奉旨新制六仪,即天体仪(六)、赤道仪(二)、黄道仪(一)、地平经仪(三)、地平纬仪(四)、纪限仪(五)。置于观象台上,至今敬谨使用。旧仪同时撤下,存放台下。一七一五年又造地平经纬仪(原注:伟烈亚力先生注:「这一件显然是在法国造的。无论构造还是装饰,都没有一点中国气。它同别的都大不相同。」);一七四四年又造玑衡抚辰仪。皆置于台上。

「又有相风旗一竿,上有铁盘,分作二十八向,与二十八宿之数相应。」(原注:伟烈亚力先生又注:「下面还有一段细述铜壶滴漏与铜圭表,不必译出。这两件仪器我都见过,在台下的两间屋子里。」)

伟烈亚力先生说得很对:各方面的证据都彼此相合,我想已经没有什么可疑的余地——如今放在北京观象台园中的那些仪器,正是一六七三年(或一六六八年)被南怀仁神父撤下来的那一批(原注:南怀仁,耶稣会士,生于库特赖附近的皮滕,一六五九年到中国,一六八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卒于北京。——考狄);也就是利玛窦神父在十七世纪之初在北京所见、而他把南京的同样一副描写下来的那一批;它们是从蒙古人的时代、说得更确切些是从忽必烈汗的时代传下来的。

利玛窦在一五九九年说它们将近二百五十年,南怀仁在一六六八年说将近三百年。可是这些估算显然都是指着蒙古王朝的终了、即一三六八年说的,中国人口耳相传的年代自然要从那里算起。我们已经知道,忽必烈在位之时正是天文昌盛的时候,而这些仪器又归到他的天文家郭守敬名下;这一点似乎也没有什么可疑的。其实只要一经断定这些仪器在耶稣会士入华以前就已存在,一切疑问便都不攻自破了。

我们还可以指出:中国那部通行志书所举古仪的件数,同利玛窦所述几件大仪的件数相合,而四件之中至少有三件的名目似乎指的就是同样的仪器。那部中国书所列一六七三年(或一六六八年)新仪的名目,也同李明所举的完全相符(原注:我们用甲、乙、丙、丁标出古仪的对应,用一、二、三等数目标出新仪的对应。)。至于我所提出的、南怀仁的仪器会不会有一件从台顶挪到园中去的那个疑问,如今已不值得再把伟烈亚力先生的话重述一遍了:他说这样的猜想毫无根据。李明所图的那些仪器至今都还在台上,只是位置略有变动,好给上个世纪添的那两件腾出地方。

伟烈亚力先生说,本来还可以从中国书里多引一些,尤其是郭守敬的传;不过我这位好心的通信人只能就自己架上的书查考。其实也不必再多了。

读者看到这里当已明白:这些仪器的工艺与铸造虽然极美,若以为它们在科学的精确上也当列在同等的地位,那就错了。伟烈亚力先生曾把这个问题向贡帕赫男爵提过,男爵做过几年京师同文馆的天文教习。男爵虽然完全否定那些关于蒙古仪器年代的疑问,却说他见过第谷·布拉赫的仪器,蒙古仪器论科学上的精确,是远不能同第谷的相比的。

这些疑问的提出总算有益,它使人注意到忽必烈朝、也就是马可·波罗居留契丹的那个时代所留下的这些可观的遗物;只是我恐怕,正是它们害得这部本来无须增添的书又多了几页!

〔伟烈亚力先生曾以《北京的蒙古天文仪器》一文送呈在圣彼得堡召开的东方学家大会,此文一八九七年又收入上海刊行的《中国研究》。一九〇〇年北京使馆被围之后,其中几件天文仪器被德国人运往波茨坦。——考狄〕

关于这些占候之说,以及卜者星者,参看曾德昭书、基德书;前面所引各处亦可参看卫三畏《中国总论》卷二、宋君荣书。

〔注二〕蒙古人真正的轮次同中国人一样,是:一鼠、二牛、三虎、四兔、五龙、六蛇、七马、八羊、九猴、十鸡、十一狗、十二猪。不过这样一轮——即十二地支——太短,容易混淆,于是又配上十个名目的一轮,即十天干;如此相配,要六十年才会重出同样的名目。这十个配用的名目有四种不同的说法:其一取五行,即木、火、土、金、水,每一行分阴阳,便成十个名目。其二取五色,即青、赤、黄、白、黑,办法相同。其三用蒙古语里没有意思的几个字,径取汉语或仿汉语的甲、乙、丙、丁之类。其四取五方,即东、南、中、西、北。所以一八六四年是六十年一轮的头一年:

一八六四年,阳木鼠年,亦即阳青鼠年。

一八六五年,阴木牛年,亦即阴青牛年。

一八六六年,阳火虎年,亦即阳赤虎年。

一八六七年,阴火兔年,亦即阴赤兔年。

一九二三年,阴水猪年,亦即阴黑猪年。

其后又照样另起一轮。

这套历法随蒙古人传遍他们的属地,在波斯似乎流行得比蒙古人的统治还久。沙尔丹爵士从伊斯法罕的伊斯兰长老那里领到的一纸文书,署的日子竟是「猪年」,出自一位伊斯兰教的教长之手,真是奇事。印度人也有六十年一轮的算法,不过他们每一年各有独立的名目。

蒙古人这套办法借自中国人,中国人把它的创制归于黄帝,说是始于他在位的第六十一年,当公元前二六三七年。〔黄帝之臣大挠奉命作甲子;黄帝即位于公元前二六九七年,取其在位第六十一年为干支之始。见黄伯禄《中国历书》。——考狄〕我们所说那十个配用的名目,中国人叫作「天干」;同十二兽相当的,叫作「地支」;两者相配,不但用来纪年,也用来纪月、纪日、纪时,那种「时」等于我们的两个钟头。所以每一年、每一月、每一日、每一时都有相配的两个字,一个人生时的四对字合起来,中国人便叫作他的「八字」;他们有几种算命的法子,还有择吉日办事的法子,都要时时提到它。正文所说的便是这套办法。这种推算的道理,卢公明《中国人的社会生活》里有一段很有意思的叙述。关于历法,参看施米特为《蒙古源流》所作的序、帕拉斯《蒙古史料集》卷二、普林塞普《文集·实用表》。

〔忽必烈汗在北京设了两个天文机构、两座观象台。一为司天台,一为回回司天台,各有各的天文与历法体系,各有各的星占之学与仪器。替蒙古人编的头一部天文历法,出自耶律楚材之手;他在成吉思汗朝中不但是高等谋臣,也是天文家与星占家。他看出《大明历》,即金朝历法之名,里面的推算已经陈旧不确,便在撒马尔罕时另想出一套新法,不但行于中国,也行于蒙古人在西亚所取的诸国,为纪念成吉思汗的西征,取名《西征庚午元历》,意思是「西征时所造、起于庚午年的历」。庚午即公元一二一〇年。耶律楚材取这一年的冬至为历元,因为照他的推算,那正是一个新的天运、也就是行星周期的起头;他又想到,自一二一一年起,成吉思汗的声威便传遍了天下。耶律楚材的历法在中国没有行用,不过《元史》的《历志》里载着它的体例。

「一二六七年,回回人把他们的万年历进呈忽必烈。若照这个名目的字面去解,可以推想回回人带到中国来的是古波斯以一万年为周期的那一套。修《元史》的人似乎没有见到关于这套历法的文书,所以并没有细说。最后,忽必烈又命天文家许衡与郭守敬另造新历,名为《授时历》,自一二八〇年起施行。《元史》里讲得很详尽。这套历法虽然素享盛名,它的毛病不久也显露出来。一三〇二年六月有日食,天文家所推的时刻不合,看来所推的比实在的早了。明朝的天文家把《授时历》的差误归咎于推算时把岁差一度所需的年数取得太长,定作了八十一年。不过他们自己也几乎没有能力克服这些难处。」(见巴拉第书。)——考狄〕

第25章

一百一十三、契丹人的宗教、他们关于灵魂的见解及其风俗(原书卷二第三十四章)〔注一〕

前已说过,这些人是拜偶像的。说到他们的神,每人在自己屋里高处的墙上钉一块牌位,上面写着一个名号,代表至高的天神;他们每日在牌前礼拜,用香炉焚香,两手高举,叩齿三次〔注二〕,求他赐给身心的康健;此外别无所求。地下另有一个像,他们叫作纳蒂盖,是管地上万物的神。他们给他配了妻子儿女,也照样焚香、叩齿、举手地拜他;向他所求的是及时的风雨、地里的出产、子嗣之类。〔注三〕

他们关于灵魂不灭的见解是这样的。他们相信人一死,魂便进入另一个身体;照他生前行事的好歹,或由好而入于更好,或由坏而入于更坏。就是说,一个穷人倘若一生善良自守,来世便生在贵妇腹中而为贵人;再一世便生在王妃腹中而为王子,如此步步高升,终于归入神明。倘若行事不善,做过贵人之子的,来世便生作村夫之子;由村夫而为犬,一步步往下堕落。

这里的人说话讲究辞令;彼此相见,和颜悦色,礼数极周;举止像有教养的人,饮食也很有规矩。〔注四〕他们极敬重父母;若有人忤逆父母,或是不奉养父母,另有一个官署专管此事,别无他职,专治那些查实了对父母忘恩负义的不孝子。〔注五〕

各色犯人下了狱的,到大汗所定的日子——每三年一次——便予释放;不过出狱时要在一边脸上刺字,好教人认得出来。

大汗禁绝了一切赌博与诈赌,这类事在那里比天下别处都盛。他下令的时候说:「我以武力征服了你们,你们所有的都是我的;既然如此,你们赌掉的家产,其实是在赌掉我的东西。」话虽如此,他却并不取他们分文。

我不能不告诉你们,大汗的诸王大臣以及别人入见时是怎样的循规蹈矩。首先,离他所在之处半英里以内,人人为着敬他的至尊,都摆出极恭顺、极安静的样子,不许有尖声高语。诸侯贵人个个随身带着一只精致的小器皿,好在殿上吐痰用——殿上的地面谁也不敢吐——吐过了便盖起来搁在一旁。〔注六〕他们又都带着一双白皮的好靴子;奉召入殿,到了殿门口便换上这双白靴,把原来穿的交给仆役拿着,免得弄脏了那些金丝彩色的华美地毯。

〔注一〕剌木学本的标题作「鞑靼人」,可是通篇分明说的是契丹人即中国人。

〔注二〕原文作「叩齿」。马斯登早已指出,这几乎一定是传抄之误,本来大概作「叩首」或是类似的字样。〔参看下面那条注。——考狄〕

〔注三〕我不怀疑这一段的后半已经多少被人窜改过,因为它把卷一第五十三章里说过的那个鞑靼人原始崇拜的粗陋物事,又当作契丹人的神抬了出来。至于前半段,人也不免要疑心:被他看作至高之神的象征的,会不会就是祖宗的牌位?那牌位通常设在内室,按一定的日子、一定的仪式在它前面祭拜。此外,他或许也听说过皇帝在北京那座圆形大庙里祭天的事;那庙叫作天坛,坛上在一块牌位前焚香献祭,牌上写着「昊天上帝」,有人解作「诸天之至尊主宰」,并以为这是中国的祭祀中最接近纯粹一神之教的一点。(见卢公明书;又洛克哈特载在《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三十六卷。)沙哈鲁遣使的那位伊斯兰教的记述者在一四二一年也提到这种祭祀:「每年总有几天,皇帝不进荤食……他住在一间没有偶像的屋子里,说他是在敬拜上天之神。」(原注:「在这里举行的祭祀中,皇帝就是大祭司。只有他一个人祭;臣下无论爵位多高,都不能参与这场敬拜。」见洛克哈特。今日的庙宇建于一四二〇年至一四三〇年间;但这一制度极其古老,我想有证据可以说明蒙古人的时候便有这样的建筑,明朝大概只是重修。〔天坛建于明第三代皇帝永乐在位第十八年,永乐在位自一四〇三年至一四二五年;乾隆十八年曾大修;一八八九年遭雷击焚毁,现正重建。——考狄〕)(见《印度古物》卷二。)

说中国人没有宗教,是一句老话;海屯说这话,几乎同今日的传教士所说一模一样:「这些人于一切有形之事,智力极其敏锐;可是你在他们中间,永远寻不出一点对无形之事的知解与领会。」然而若以为这种麻木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普遍,那就错了。姑且不说始终笃守罗马公教的人为数不少,单是中国回教徒之多,其中必有许多是归化来的,就已见出他们对宗教并非漠然;而佛教在中国一度是一种颇有力量的精神力量,我想凡读过硕特论上亚细亚与中国佛教那篇文章里极有趣的几段引文的人,都会看得明白。该文载柏林科学院,一八四六年。这些文字似乎很少有人知道,我且译出两三则来。

「宋朝元祐年间,即公元一〇八六年至一〇九三年,有一位虔诚的妇人带着两个婢女,一心向往净土。一天,一个婢女对同伴说:『今夜我要往阿弥陀之国去了。』当夜满屋异香,那婢女并无病痛而逝。第二天,活着的那个婢女对主母说:『昨夜亡故的同伴托梦给我,说道:「多蒙主母苦口劝勉,我已得生极乐,那份福乐是言语说不尽的。」』主母说:『她若也能显给我看,我才信你的话。』次夜亡者果然现形,恭敬地向她行礼。主母问道:『我可以到净土去看一看么?』『可以,』那有福的魂说,『只要跟着你的婢女走便是。』主母在梦中跟她走去,不久见到一片大得无边的湖水,湖上开满了红白莲花,大小不等,有的正开,有的将谢。她问这些花是什么意思。婢女答道:『这都是世上心向净土的人。凡初起往生阿弥陀极乐之愿的,天池里便生一朵花;那人修行日进,花也一天天长得更大更美;若是反过来,花便失色凋谢。』(原注:一八七一年我在邦德街见过一个所谓「通灵」画的展览,据说那些画是「灵媒」在外来的、看不见的指引下画成的。其中有许多幅奇异之作——说它们奇异,是一点不假的——自称画的是某某人的「灵花」;展品目录里的解说,大意竟同正文所述一模一样。那画者极不可能读过硕特的文章,这样的巧合实在很可惊。)主母想知道有一朵花上坐着的一位得道者叫什么名字,那人身披飘动而光彩异常的衣裳。她从前的婢女答道:『那是杨杰。』她又问另一位的名字,答道:『那是马玗。』主母便说:『我将来生在何处呢?』那有福的魂便引她再走一程,指给她看一座金碧生光的山。『这里,』她说,『便是你将来的居处。你将列在上品。』主母醒来,遣人打听杨杰与马玗:前一个已经去世,后一个还健在。于是这位妇人明白了:凡修行精进、永不退转的人,他的魂已经可以算是净土中人,虽然身子还寄在这无常的世间。」

这一段结尾的话,同但丁向一个尚在人世的恶人——或者说仇人——所发的那一番猛烈的攻击,竟成了何等奇特的对照:

「……他因自己所行,

魂已浸在科奇土斯的冰河里,

身子却仿佛还活在人世上。」

——《地狱篇》第三十三

又一则:「我认得一个人,生平杀生甚多,末了中了风。想到他那满载罪孽的魂将要受的苦,我心里难过,便去看他,劝他念阿弥陀;他执意不肯,只说些不相干的话。病昏了他的神智;因为他的恶业,他的心已经硬了。这样的人一旦闭了眼,前面还有什么呢?所以人该趁着还来得及的时候回头!这一生里,夜接着昼,冬接着夏,人人都知道。可是生之后接着的是死,却没有人肯去想一想。这是何等的盲昧顽固啊!」

又一则:「潭州——即河南长沙府——的黄打铁,宋朝人,以打铁为业。每逢做活的时候,总不住口地念阿弥陀佛的名号。有一天他把自己作的几句偈交给邻人,叫他们传出去:

『叮叮当当,久炼成钢,

太平将近,我往西方。』

说罢便死了。他这几句偈传遍了河南,许多人因此学会了念佛。」

再一则:「我们镇上有一个医生,名叫张彦明。凡是贫寒或是境况平常的人,他看病从不取钱;不但如此,还常拿钱米送他们,好减轻他们的苦。有钱人请他看病、送他诊金,他从不看那钱多钱少。若是病人病重,彦明看着没有指望了,他仍旧给好药安他的心,却不取分文。我认得这人好多年,从没有听他嘴里说过一个『钱』字。有一天镇上起火,满镇房屋都烧成了灰,独有这医生的家免了。他的子孙都做到了大官。」

说到这样的人,使徒有一句话:「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他、行义的人都为他所悦纳。」

〔马可·波罗所说中国人所拜的「至高的天神」,分明指的是中国的「天」,俗语所谓「老天爷」。至于他说中国人「安在地下」的那个「管地上万物的神」,无疑他指的是「土地」,即中国人的地方之神,他们在地上、靠墙的桌子底下向它献祭。

「马可·波罗说中国人拜神时焚香、举手、叩齿。他的意思自然是说他们照中国的规矩合掌,或是手里拿着点着的香束。波罗所说「叩齿」这一句极可注意。在我看来,中国人里知道道士至今还有这个规矩的,恐怕极少。道家的科仪里规定叩齿为驱邪求福之法,用上下四颗门牙相叩。道士在行法之前,必须先叩齿若干次,头向左右轮流转动,以驱散尘念、却除邪魔的侵扰。叩齿三次,中国话叫作「鸣法鼓」,意思是「击动法鼓」。科仪书上说,这声音上达至尊,至尊闻之而生慈悲。

「波罗是在俗家信众中间看到这个规矩的。其实从一部比波罗早一百多年在中国写成的小书里可以看出,在那位中国作者写书的时候,凡虔诚的人进庙,都要叩齿,并且以此为对偶像敬奉虔诚的表示。可见这个规矩一直保存到波罗的时候,而他没有漏过中国人外表仪节中这一件奇特的事。至于今日,在我看来民间已经不知有这个规矩,便是道士,也只在某些场合才行,并非所有的道观都行。」(见巴拉第书。)——考狄〕

〔注四〕「真正的礼貌自然不是单靠条文教得会的;不过无论何处都看得见极大的谦和与善意,这或者出于这个民族生来平和的性情,或者出于他们幼年时所受的礼节训练。」(见《中国总论》卷二。)至于所谓「讲究辞令」,一个有教养的中国人从不说「我」或「你」,说到自己便用「小人」「弟子」「在下」之类,说到对方便用「先生」「夫子」,甚至用「老爷」。不过这些说法并不限于中国,其中多数在印度斯坦的礼数里都有一模一样的对应。关于这个题目以及中国人谦恭的性情,参看冯塔奈载在《耶稣会士书简集》第七册、第十一册的信,又曾德昭书、李明书卷二。不过在这件事上,各家的说法很不相同;看来北方的礼貌比南方要诚实得多。

〔注五〕「孝为中国政教之本。」(见钱德明书卷五。)「遇到极不孝的事,父母有时到官府去告他们的子女,请求官府出面管束或责罚;不过这样的事比较少见……父母若要儿子由官府下令当众责打,官府便不能不照办……责打之后,儿子若仍旧不孝不顺,父母再向官府请求,官府便须在征得那儿子的母舅同意之后,把他带到衙门前的照壁下,当众责打至死。」(见卢公明书。)

〔注六〕〔柔克义先生来信说,中国至今还用随身的痰盂。——考狄〕

第一卷终

十二两兄弟谒见新教皇(原书序章第十二章)

两兄弟这样体面地被送回阿克里,便去觐见教皇,恭恭敬敬地向他行礼问安。教皇以极大的礼遇和欢喜接待了他们,并为他们祝福。随后派了两位宣道会的修士,同他们一道往大汗那里去,凡有所需,都由这两人办理。这两位修士,确是当时那一教省里所能找到的最有学问的教士了:一位名叫维琴察的尼古拉修士,一位名叫的黎波里的威廉修士。〔注一〕教皇又交给他们正式的国书,以及答复大汗来意的书信;〔并授以权柄,可以祝圣司铎与主教,并可施行各种赦罪,一如教皇亲临;又托他们带了许多精美的水晶器皿,作为献给大汗的礼物。〕〔注二〕诸事齐备,他们便辞别教皇,领了祝福,四人一同离了阿克里,往剌牙思去;尼哥罅先生之子马可一路随行。

却说他们到剌牙思前后,巴比伦算端奔都克答儿率领大队撒拉逊人侵入亚美尼亚,把那地方蹂躏殆尽,我们这几位使臣险些被擒被杀。〔注三〕两位宣道会修士见了这般光景,吓得魂不附体,说是无论如何再不肯往前走了。于是把所有的国书文件都交给尼哥罅先生和玛窦先生,告辞而去,随圣殿骑士团团长一道走了。〔注四〕

〔注一〕的黎波里的威廉修士,属阿克里的多明我会修院,似乎早在一二五〇年便已在那里供职。〔考狄补曰:他约生于一二二〇年,生地是叙利亚的的黎波里,故以为名。〕他著有一书,名《路易王自叙利亚回国后撒拉逊人的情状》,题献给列日总执事特奥巴尔多,即格里高利教皇。此书有若干摘录刊于迪歇纳的《法兰克史家集》。巴黎图书馆藏有此书的两部抄本,题名各异;伯尔尼图书馆藏有一部法文译本。剑桥大学图书馆有一部抄本,内中除别的篇什外,抄有皮皮诺所译的波罗书,也抄有威廉修士这部书,题作《阿克里修院之的黎波里人威廉论穆罕默德与撒拉逊人之兴起及其情状》等等。这部抄本残缺不全,是呈献给「圣地可敬的教会长官、神圣的朝圣者特奥巴尔多」的。据我粗略翻检,大英博物馆所藏一部波罗书抄本后面附的那篇短论,大约也就是这部书或其中的一部分。同一作者名下还有一篇短论,名《达米埃塔之败》。(见迪歇纳、达韦扎克、凯蒂夫《宣道会著作家录》及《剑桥大学图书馆抄本目录》。)

〔注二〕剌木学本这一段所说授予修士们的权柄,我想是言过其实了。格里高利教皇的继任者尼古拉三世(一二七八年)与卜尼法斯八世(一二九九年)在同类情形下颁给派往远方传教的修士们的授权书中,所授之权是:可以解除绝罚,豁免誓愿,裁断婚姻之事,建立教堂并委派合适的主持人,准许公开归顺使徒圣座的东方教士享有教士特权;又在没有主教的地方,传教士中身为司铎者可以祝圣墓地、祭坛、祭台布之类,可以授予辅祭品级,但仅止于此,再多就不行了。(见莫斯海姆《鞑靼教会史》附录。)

〔注三〕这里说奔都克答儿侵入西里西亚的亚美尼亚,是个难题。他曾在一二六六年侵入其地;第二次大举蹂躏,连剌牙思和国王驻跸的西斯城都烧了,是在一二七五年,这一点马里诺·萨努托与东方史家的记载相合。我们又从赖纳尔杜斯书中知道,格里高利教皇是在一二七一年十一月或十二月离开阿克里的,而正文似乎意味着我们这几位旅人比他先离开。我所能找到的最有力的佐证,是马克里兹所记的下述事实:

回历六七〇年二月十三日,即一二七一年九月二十日,奔都克答儿出人意料地到了大马士革,对亦思马因派略作袭扰之后,又回到这座城里。三月中旬,约当十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之间,鞑靼人侵入叙利亚北部,阿勒颇的军队退向哈马。大马士革一片惊慌;算端遣人往开罗调援兵,援兵于十一月九日到了大马士革。算端于是进兵阿勒颇,又分兵往马拉什——此地在亚美尼亚境内——和哈兰。在哈兰,鞑靼人遭到攻击,城中的尽被屠戮,其余的退走了。到十二月七日,算端已回到大马士革,又另有征伐去了。由此看来,旅人们倘在十一月下旬到了剌牙思,大概正赶上奔都克答儿进兵所引起的惊恐,虽然事态并不像他们所说的那样严重。

这里称奔都克答儿为「巴比伦」的算端,这「巴比伦」指的是开罗,那时候通常这样称呼,叫作「埃及的巴比伦」。埃及的巴比伦,狄奥多罗斯引克特西亚斯时提到过,斯特拉波和托勒密也都提到过;奥古斯都时代,那里驻有罗马的一个军团;其名至今仍存于旧开罗近旁的巴布尔。

马利克·达希尔·鲁克努丁·拜巴尔斯·奔都克答里,生于钦察,起初在大马士革被卖,身价八百第尔汗,约合英国十八镑,因身有瑕疵,被买主退了回来。后来为异密阿老丁·艾德金·奔都克答儿所买,「奔都克答儿」意为「弩手」,他后来便沿用了主人这个称号。他成了马木留克朝第四代算端,自一二五九年至一二七六年在位。他平生两大事业,一是抗御鞑靼,一是把基督徒逐出叙利亚,所以他在位期间连年征战,活力惊人。的黎波里的威廉在上面提到的那部书中说:「奔都克答儿论用兵不在尤利乌斯·恺撒之下,论狠毒也不在尼禄之下。」但他也承认这位算端为人节制、不近女色,对本国百姓公正,甚至善待治下的基督徒;马克里兹更称他是统治穆斯林的最贤明的君主之一。然而照这位倾慕他的史家以及别的阿拉伯文献所描绘的拜巴尔斯看来,威廉修士的第二个比方倒也不冤枉,此人论狠毒、论精力,简直都像个魔鬼。他不止一次在同一个星期之内,先后在大马士革和开罗打球。有一封信最能见出此人的为人,是他写给安条克与的黎波里亲王博希蒙德,通报攻陷安条克的。信开头用讥讽的客套称呼博希蒙德,说他丢了这座大城,头衔便从「亲王」降成了「伯爵」;又描述自己在的黎波里四周的蹂躏,然后说到攻打安条克:「我们在斋月初四、星期六的第四时,挥剑攻下了此城……你若是亲眼看见你的骑士被马蹄践踏!你的宫殿被劫掠者闯入,被翻箱倒柜地搜刮!你的财宝论担地过秤!你的贵妇与你的家什一同被人买卖,一个金第纳尔买四个!你若是亲眼看见你的教堂被拆毁,你的十字架被锯断,你那些残破的福音书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叫卖,你那些贵人的坟墓被掘倒在地;你的仇敌穆斯林践踏你的至圣所;修士、司铎、执事在祭坛上被屠杀;富人沦于困苦;王族的亲王沦为奴隶!你若是亲眼看见烈火吞噬你的殿堂;你的死者被投进人间的火里,而永世的火就在近旁;保罗教堂与科斯马斯教堂摇摇晃晃地倒塌下去——那时你一定会说:『但愿我化为尘土!』……既然没有一个人逃出去向你诉说这一场,我便亲自告诉你!」

过了些时,有一个使团去同博希蒙德议和,拜巴尔斯亲自乔装混在其中,要看一看的黎波里的防务。拟定条款时,使者们称博希蒙德为「伯爵」,而不称「亲王」,一如上面那封信。博希蒙德见他们坚持不让,按捺不住,做了一个动作,把使者们吓了一跳。拜巴尔斯用脚碰了碰使者穆希丁——这故事便是此人讲的——示意他在这一点上让步,和约才订成了。回来的路上,算端想到他们方才险些出事,放声大笑,「把天底下所有的伯爵亲王统统打发去见魔鬼」。

(见卡特勒梅尔所译马克里兹书、《亚洲学报》、多桑《蒙古史》及邦加尔所收马里诺·萨努托书。)

〔注四〕当时在任的圣殿骑士团团长是托马斯·贝拉尔(一二五六至一二七三年),但关于这一时期骑士团在东方的情形,记载甚少。不过,他们在西里西亚的亚美尼亚有大量产业,势力很大;他们如何深深卷入该国事务,马克里兹所记的一件事可以为证。一二八五年,奔都克答儿的继任者算端曼苏尔围攻马儿卡卜城堡时,亚美尼亚国的圣殿骑士团司令来到营中,受西斯国王——即小亚美尼亚国王莱昂三世(一二六八至一二八九年在位),为海屯一世(一二二四至一二六八年在位)的继承人——之托前来议事,带着国王和圣殿骑士团团长的礼物。这位团长是贝拉尔的继任者博热的纪尧姆(一二七三至一二九一年)。——玉尔、考狄

十三尼哥罅·波罗先生与玛窦·波罗先生偕马可同赴大汗朝廷(原书序章第十三章)

于是两兄弟带着马可继续上路,不分冬夏,一程一程走去,终于到了大汗那里。大汗当时驻在一座富庶的大城,名叫开平府。〔注一〕至于他们一路上的见闻,无论去程回程,这里暂且不表,因为本书后面会依次把这些细节一一讲给你们听。他们这一趟回大汗处,因为途中遇着恶劣的天气和酷寒,足足走了三年半。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大汗听说尼哥罅先生与玛窦先生正在回来的路上,便派人走了整整四十天的路程前去迎接;这一趟同上一趟一样,他们一路上都受到体面的款待,凡有所需,无不供应。

〔注一〕法文诸本作「克莱门府」,剌木学本作「克勒门府」。普奇抄本把「开门府」误写作「开门苏」,倒指引我们找到了正确的读法。开平府,意思约略是「和平之城」,拉施特称之为「开明府」(由此可见波罗照例采用了这个地名的波斯语形式),是一二五六年所建的城,比忽必烈即位早四年,在长城以北相当一段距离。此城成了忽必烈最喜爱的夏都,自一二六四年起称为上都,即「上面的都城」。(见后文卷一第六十一章。)蒙古人似乎把两个名字合在一起,称之为「上都开平」。唐维尔的地图上,此地标作「昭乃曼苏默」。卜士礼博士于一八七二年到过上都,据他说,自北京取道张家口,陆路里程为一千一百零三里,合三百六十七英里。繁忙的多伦诺尔镇在其东南二十六英里;据基佩特的《亚洲图》,多伦诺尔在北京正北,直线距离约一百八十英里。

(见克拉普罗特在《亚洲学报》中的文章、宋君荣书、玉尔《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及《皇家地理学会会刊》。)

十四尼哥罅·波罗先生、玛窦·波罗先生与马可觐见大汗(原书序章第十四章)

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两兄弟和马可到了那座大城,便往皇宫去,见君王正由一大群男爵侍从着。他们便在他面前屈膝,竭尽一切恭敬向他行礼〔俯伏在地〕。大汗叫他们起来,待他们十分尊荣,对他们的到来显得极是高兴,又问了许多话,问他们安好否,一路可顺遂。他们答道,一路委实顺遂,因为见到大汗安然无恙。随后他们呈上从教皇那里领来的国书和信札,大汗看了甚是欢喜;接着又献上圣墓的灯油,大汗也很高兴,因为他把这油看得极重。然后他瞧见了马可,那时马可还是个少年郎,〔注一〕便问与他们同来的这人是谁。马可的父亲尼哥罅先生答道:「陛下,这是我的儿子,也是您的臣仆。」〔注二〕皇帝道:「他也来得好。」何必多说呢?他们一到,朝中一片欢腾,人人都对他们殷勤尊重。

于是他们便同别的男爵一道留在朝中。

〔注一〕原文作「年轻的后生」。

〔注二〕原文作「陛下,他是我的儿子,也是您的人。」「人」字取的是封臣之义,英文「效忠」一词即由此而来。十三世纪的神迹剧《泰奥菲勒》中,魔鬼对泰奥菲勒说:「现在合起你的双手,做我的人吧。」泰奥菲勒答道:「看哪,我这就向您效忠。」后文卷一第四十七章,也写王汗说成吉思:「他是我的人,是我的奴仆。」(又见卷二第四章注。)圣路易说到他同亨利三世所订的和约,道:「我同英格兰国王订的这个和约,于我是极大的荣耀,因为他如今是我的人了,从前可不是。」儒安维尔说到国王时也说:「我不向您立誓,因为我不是您的人。」(他是香槟伯爵的封臣。)《星期六评论》上一位有名的撰稿人还引过用在一位女子身上的说法:「少女艾德娃,斯蒂根德大主教之人。」(见《中古法国戏剧集》、儒安维尔书及《星期六评论》一八七三年九月六日。)

十五皇帝遣马可出使(原书序章第十五章)

却说尼哥罅先生之子马可,学习鞑靼人的风俗、语言、书写之法与战阵之事,进步神速;不多时日,便通晓了好几种语言,四种不同的文字。他又处处谨慎明达,因此皇帝对他十分器重。〔注一〕皇帝见马可这样有见识,举止这样得体合宜,便遣他出使一国,那地方足有六个月的路程。〔注二〕这少年郎把差事办得妥妥帖帖,很有分寸。原来他曾几次留意到,君王的使臣从世界各处回来,除了所办的公事,别的一概说不出来;君王因此把他们看作蠢材笨伯,常说:「我宁愿听你们讲讲所到各国的奇闻异事、风土人情,也不愿只听你们办的那点公事。」——因为他极爱听异国的事情。所以马可去时回时,都下大功夫打听所到各国的种种事情,好回来讲给大汗听。〔注三〕

〔注一〕这里「皇帝」一词,原文是「君主」。

马可学会的四种文字究竟是哪几种,尚可讨论。

宋君荣所译的《蒙古诸帝本纪》,列举帝国境内所用的文字有:畏兀儿字,波斯字与阿拉伯字,喇嘛所用的吐蕃字,金朝所创的女真字,契丹字,以及八思巴字。八思巴字是一种音节字母,由一位名叫八思巴的博学大喇嘛奉忽必烈之命,主要依吐蕃字母和梵文字母编成,一二六九年降诏定为官方文字。至今尚存刻有这种文字的钱币,年代自一三〇八年至一三五四年。女真字和契丹字的字形都是仿照汉字造的,但据推想是音节文字。契丹字当时只知道有一通碑刻,且无从解读。「契丹有两种本族文字,即小字与大字。」卜士礼与葛鲁贝都有专文论女真及相关文字,后者所据是夏德博士发现的一部多语抄本字典,今藏柏林皇家图书馆。——玉尔、考狄

成吉思及其最初几代继承者用畏兀儿字,有时也用汉字。卷四里附有畏兀儿字的样本。这种文字源出叙利亚文,无疑是早期聂思脱里派传教士传入东突厥斯坦的,大约在八、九世纪。现知以这种文字书写的最古的实例,是《福乐智慧》,一部用畏兀儿语(东突厥语的一支)写的劝诫诗,作于公元一〇六九年,万贝里教授于一八七〇年刊行;一八九一年拉德洛夫博士又在圣彼得堡刊行了新版。畏兀儿字的来历,万贝里有过一段有趣的见证:有几个乌鲁米耶的聂思脱里派教徒出来募化,到佩斯特来拜访他;他拿《福乐智慧》的原抄本给他们看,他们一读便读得出来,可是写的是什么,一个字也不懂,令他们大为惊讶。这种畏兀儿字,便是近代蒙古字和满洲字的底本。(参看贝勒《中世纪研究》。)——玉尔、考狄

〔直隶省昌平州境内,北京以北四十英里,有居庸关村。自北京往张家口的大路出南口关以后,从一座券门下穿过——本卷末附有此门的图——门上于一三四五年刻有两大篇碑文,用六种不同的文字:梵文、吐蕃文、蒙古文、八思巴文、畏兀儿文、汉文,另有一种直到近年尚不知为何种的文字。承伟烈亚力先生好意,玉尔爵士得以刊出一份样本。(后来罗兰·波拿巴亲王在他那部很有价值的《蒙古时代文献汇编》中刊出了远比伟烈亚力那份精善的摹本,今经许可,在此转载。)汉文与蒙古文碑文由沙畹先生译出,吐蕃文由列维先生译出,畏兀儿文由拉德洛夫教授译出,蒙古文又经胡特教授译出,均刊于《亚洲学报》。那第六种文字,伟烈亚力以为是女真文。德维利亚先生则证明这碑文所用的是西夏文,即唐古忒的文字;他还刊出了甘肃凉州大云寺所藏一通西夏文石碑的摹本,并译出了碑阴所刻的汉文。德维利亚先生认为,这种文字是唐古忒诸王从契丹人于九二〇年据汉字造成的文字借来的。卜士礼博士也写过两篇文章,专门研究这一题目。西夏文字是元昊于一〇三六年颁行的,他借此机会把年号改为「大庆」,意即「大吉庆」。可惜已故的德维利亚先生和卜士礼博士都只解读出很少几个西夏字。——考狄〕

据说大汗的诏令照例用六种文字颁布,即蒙古文、畏兀儿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唐古忒文(西夏文)和汉文。——玉尔、考狄

据说波斯的合赞汗懂蒙古语、阿拉伯语、波斯语,略懂克什米尔语、吐蕃语、汉语,还懂一点「法兰克」语(大约是法语)。

继蒙古人统治中国的明朝,其史书记载,永乐五年十一月(一四〇七年)设立四夷馆,是为外交而设的语言机构。所习的语言有女真语、蒙古语、吐蕃语、梵语、布哈拉语(波斯语?)、畏兀儿语、缅甸语和暹罗语。满洲朝又添了两种语言,称八百与百夷,都是西南边境的方言。(见后文卷二第五十六、五十七章及注。)不过,自一三八二年起,已有官派的通事翻译蒙古文书;这些人从翰林中选拔,他们的职事归翰林院管辖(四夷馆设立之后,也仍与之各自独立)。元朝或许也有类似的机构,但我们没有证据。无论如何,那时这样的机构不可能叫「四夷馆」(「四夷」,意即四方的蛮夷);永乐所设的馆里教女真语,却不教满洲语。四夷馆不可与会同馆相混,会同馆是接待朝贡使节的机构,一七四八年四夷馆并入其中。(以上出处有宋君荣书、《金帐汗国史》、《伊利汗国史》、雒魏林的文章、柯本书、德维利亚《北京四译馆史》、微席叶教授的手稿札记,以及卜士礼《南口关的唐古忒文字》等。)——玉尔、考狄

鲍狄埃推想马可所通的四种文字是八思巴蒙古文、阿拉伯文、畏兀儿文和汉文。汉文我是完全不取的。玉尔爵士也说:「我们看不出有什么理由相信他懂得汉语或汉字。」波罗说苏州这城名在我们的话里意为「地」,行在意为「天」,这些错误表明他不识汉字;可是卷二第六十八章中又写道:「本书所说的这位马可·波罗先生本人,曾奉大汗之命,治理此城(扬州)整整三年。」在我考狄看来,马可在帝国腹地治理扬州这样一座要紧、这样纯然是中国的城市达三年之久,而竟不懂得汉语口语,简直是不可能的。——考狄 其余三种语言看来很有可能。第四种也许是吐蕃文。但更可能的是,他把同一种文字的两个变体(例如阿拉伯文与波斯文)分开来算作两种「他们的文字」。——玉尔、考狄

〔注二〕〔剌木学本在此添了一句:「往一座名叫哈剌章的城去。」下文可见,这指的是云南一省。——考狄〕

〔注三〕从上下文看,马可所担的差事无疑是体面而机要的;不过用「钦差」一词,或许比近代意义上的「使节」更能说明他的职分。他心里想的大概是「使臣」这个词,这个称呼用于替朝廷办理各种差使的形形色色的人,多桑书中引拉施特的一段话便可以看出,那里说:「每座城里总有一二百个使臣,强令城中居民供给他们白住的房舍」等等。

十六马可奉使归来(原书序章第十六章)

马可出使回来,便去觐见皇帝,先把所负的差事及其圆满办成的情形禀报了,接着又把一路所见所闻的种种新奇古怪之事,讲得有趣而又明白;皇帝和所有听他讲的人都大为惊异,说道:「这年轻人若是活下去,必定会成为一个大有才干、大有作为的人物。」于是从那时起,人人都称他为马可·波罗先生;本书此后也这样称呼他,这是理所应当的。

此后马可先生在大汗手下任事约十七年,常年奉君王所托的差使,来来往往,东奔西走〔有时也得了大汗的准许和授权,去办他自己的私事〕。他既深知君王的脾性,便像个明白人那样,总是下大功夫打听凡是君王可能感兴趣的事情,回到朝中便一五一十、有条有理地讲述出来,皇帝因此对他十分宠爱。也正为这个缘故,君王越发常派他去办最要紧、最遥远的差使。这些差使,马可先生总是办得既谨慎又圆满,这要感谢天主。于是皇帝越来越偏爱他,待他越来越优渥,时常把他留在身边,竟使得有些男爵心生妒忌。就这样,马可·波罗先生所知道的、或是亲身到过的世界各国,比任何人都多;更何况他时时留心求知,事事探问打听,好有材料讲给君王听。

十七尼哥罅先生、玛窦先生与马可先生向大汗告辞(原书序章第十七章)

两兄弟和马可在君王身边住了前面说的那许多年〔其间积下了大宗的珠宝黄金〕,彼此间便动了回乡的念头;说实在的,也是该回去的时候了。〔姑且不说路途遥远、危险无穷,他们想到大汗年事已高,倘若他们还没动身大汗便去世了,只怕今生再也回不了家。〔注一〕〕他们几次向大汗请求放他们回去,言辞十分恭敬;可是大汗偏爱他们,极愿他们留在身边,无论如何也不肯放他们走。

却说那时候,东方君主阿鲁浑的王后卜鲁罕去世了。她在遗嘱中留下话来,说除了她本族的女子〔这一族在契丹〕,不许别的女子占她的位子,继她做阿鲁浑的妻子。于是阿鲁浑派了三位男爵,名叫兀鲁䚟、阿必失呵、火者,带着一队极体面的随从,出使到大汗那里,要为他迎娶一位已故王后卜鲁罕本族的女子回去做新娘。〔注二〕

这三位男爵到了大汗的朝廷,传达了使命,说明来意。大汗以十足的礼遇款待他们,随即召来一位名叫阔阔真的女子,她是已故王后卜鲁罕的族人,年方十七,是个非常美丽可爱的姑娘。她来到朝中,大汗便把她引见给三位男爵,说这便是依他们所请选定的女子。三位男爵都说这位女子很合他们的意。〔注三〕

这时恰好马可先生奉君王之命出使印度回来,把一路所见的种种事物以及所航行过的各处海洋都禀报了。三位男爵见尼哥罅先生、玛窦先生和马可先生不但是拉丁人,而且都是明达非凡的人物,便私下商议,要请这三人同他们一道走。他们打算从海路回国,因为走那漫长的陆路,女子太辛苦了。使臣们越发想要他们作伴,因为知道这三人对印度海以及沿途要经过的各国都有很深的见识和阅历,尤其是马可先生。于是他们去见大汗,求他开恩,让这三个拉丁人随他们同去,因为他们打算从海路回国。

君王既如前面所说那样看重这三个拉丁人,心里很不情愿〔脸上显出极不高兴的神色〕。但最后还是准他们走了,吩咐他们护送三位男爵和那位女子。

〔注一〕裴哥罗梯在他论述往契丹经商的几章中,提到在位君主一旦去世,外国人便常常面临种种危险。(见玉尔《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

〔注二〕蒙古波斯史上有好几位名叫卜鲁罕(意为「貂鼠」)的女子。这里所指的一位,美貌而有才干,人称大可敦(即大夫人)卜鲁罕;依照蒙古人奇特的习俗,她先后做过阿八哈及其子阿鲁浑的妻子。阿鲁浑即正文中的阿鲁浑,是波斯的蒙古君主。她于一二八六年四月七日死于谷儿只境内的库拉河畔。她出于蒙古伯岳吾部,是旭烈兀的首席必阇赤古加之女。(见《伊利汗国史》及埃德曼《铁木真传》。)

三位使臣的名字,兀鲁䚟、阿必失呵、火者,都是蒙古史上见过的名字。拉施特就提到过一位兀鲁兀惕部的阿必失呵,曾有一次从波斯出使大汗那里,或许正是此人。(见埃德曼书。)

阔阔真这位女子,下文再说。

〔注三〕剌木学本在此有下面一段,无疑是原有的:「于是诸事齐备,带着一队盛大的护卫,以示对阿鲁浑王的新娘的尊崇,使臣们辞别动身。但循着来时的原路走了八个月,却发现道路已经断绝,原来是某些鞑靼诸王之间新近起了战事;他们无法前进,只得折回大汗的朝廷。」

十八两兄弟与马可先生辞别大汗,返回本国(原书序章第十八章)

君王见两兄弟和马可先生已准备动身,便把三人都召到跟前,赐给他们两面金牌,凭此牌可在他全境通行无阻,无论走到哪里,他们本人以及全体随从所需的一切,以及他们想要的任何东西,都会有人供应。〔注一〕他又托他们带信给法兰西国王、英格兰国王、〔注二〕西班牙国王以及基督教世界的其他诸王。随后他叫人装备了十三艘船,每艘都有四根桅杆,常常张起十二面帆。〔注三〕这些船的详情我本可以一一讲给你们听,只是说来话长,现在就不细讲了,等以后到了合适的时候和地方再说。〔这些船中,至少有四五艘载有船员二百五十人或二百六十人。〕

船只装备停当,三位男爵和那位女子,以及两兄弟和马可先生,便辞别大汗,带着一大队人上了船;皇帝为他们备足了两年所需的一切物品。他们出海航行,约莫三个月后,到了南方一个岛,名叫爪哇,〔注四〕岛上有许多奇异的事物,我们以后都要讲给你们听。离了这个岛,他们在印度海上又航行了十八个月,才到达目的地;一路上也遇到许多奇事,以后再讲。

他们到了那里,却发现阿鲁浑已经死了,于是把那位女子交给了他的儿子合赞。

但我先前应当告诉你们:他们上船的时候,不算水手,共有六百来人;可是一路上几乎都死了,只活下来八个人。〔注五〕

他们到达时,掌权的是乞合都,于是他们把那位女子托付给他,办完了所有的差使。两兄弟和马可先生把差事全部办妥,大汗关于那位女子所嘱咐的事也都做到了,便告辞上路。〔注六〕临行之前,乞合都赐给他们四面金牌,其中两面刻着海东青,一面刻着狮子,第四面是素面的;牌上刻着文字,吩咐全境上下要尊敬、侍奉这三位使臣,如同侍奉君王本人一样,并要供给他们马匹、粮草以及一切所需。事实也正是如此:他们在全国各地所需的一切,都得到充分而优良的供应;我还可以告诉你们,有许多回,竟派了二百名上下的骑兵护送他们平安上路。这也格外必要,因为乞合都不是合法的君主,百姓为非作歹,便不像在合法君主治下那样有所顾忌。〔注七〕

还有一件事也须一提,它足以为这三位使臣增光,也显出他们是何等被人看重的人物。大汗对他们如此信任爱重,竟把阔阔真王后以及蛮子国王的女儿〔注八〕都托付给他们,护送到全东方之主阿鲁浑那里去。这两位托付给他们的贵妇人,他们照看守护,如同照看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直到把她们交到她们的主人手中;而这两位年轻美貌的贵妇人,也把这三人每一位都看作父亲,一一听从。说实在的,如今在位的君王合赞,与他的妻子阔阔真王后,对这几位使臣都十分敬重,无论什么事都肯为他们做。三位使臣辞别那位王后回国的时候,她因离别而伤心落泪。

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们离了乞合都,一天天赶路,到了特拉比松,又从那里到君士坦丁堡,从君士坦丁堡到内格罗蓬特,从内格罗蓬特到威尼斯。这是基督降生后一二九五年的事。

序章至此已如诸君所闻,一一讲完;下面便开始讲《马可先生游历中所见诸事记》。

〔注一〕关于这种金牌,前文已经提到过,后文卷二第七章另有一注。柏朗嘉宾说到蒙古人对待君王信使的惯例:「凡大汗派出的使者,无论是谁,无论多少,无论往何处去,所到之处的人都必须毫不迟延地供给他们替换的马匹和费用。」

〔注二〕提到英格兰国王,是在鲍狄埃本中首次出现的。这信究竟有没有送到英格兰国王手中,我们大概永远无从得知了。但我们有记载可查,此前此后若干年间,波斯的蒙古诸汗曾几次遣使去见英格兰国王,用意都是要联手进攻埃及算端。这类使命,阿八哈于一二七七年遣过,阿鲁浑于一二八九年和一二九一年遣过,合赞于一三〇二年遣过,完者都于一三〇七年遣过。(见雷慕沙在《法兰西学院纪要》中的文章。)

〔注三〕剌木学本作「九面帆」。马斯登认为连这个较少的数目也是剌木学的错误,因为「众所周知,中国船不挂任何顶帆」。然而这是错的,因为中国船有时确也挂一面小小的棉布顶帆(据李明说,从前有时甚至还挂上桅帆),虽然只在风平浪静时才挂。至于中古时代中国大海船所张的帆数——这些大船显然给西方的外国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证据是驳不倒的。约尔丹努斯修士在马拉巴尔见过这种船,他说:「风顺时,它们张十面帆。」伊本·拔图塔说:「这种大海船,一艘张帆三面至十二面不等。」印度人约瑟说到十五世纪来印度经商的那些船:「船极大,有时张十二面帆,桨手不计其数。」(见李明书、约尔丹努斯书、伊本·拔图塔书及《新世界》。)卷三开头对这些船有更详细的记述。

〔注四〕这里所说的爪哇,其实是苏门答腊,后文自明。「即便是今天,一支须结伴同行的十四艘海船的船队,走这样一段航程花上三个月,也完全可能。有一位中国商人,多年来每年都乘海船来新加坡,他告诉我们,他有一回在海上走了六十天之久,虽然平常只要十八天到二十天。」(见洛根在《印度群岛学报》中的文章。)

〔注五〕剌木学本此处差异很大,看来更近情理:「自他们上船之日起,到抵达那里为止,船上的水手和其他人死了六百人;三位使臣只活下来一位,名叫火者;但贵妇和侍女只死了一人。」

值得注意的是,过了几年,合赞汗也遣使往契丹,回程循着同一条路回波斯,两位波斯使臣中为首的一位,以及随行的大汗使者,都死在路上。他们这一趟航程似乎也差不多同波罗那一趟一样长,因为他们离开波斯共七年,其中只有四年在中国。(见埃利奥特书中所收瓦撒夫的记载。)

〔注六〕剌木学本说,他们得知阿鲁浑的死讯(大概是在忽鲁模思登岸时得知的)后,便遣人向乞合都通报他们的到来;乞合都吩咐他们把那位女子送到合赞那里去。合赞当时在「枯树」地区(即呼罗珊省),率六万人镇守边境关隘。他们照办了,然后折回乞合都那里(大概是在大不里士),在他的宫廷里住了九个月。即便是地理学会本,似乎也意味着他们同合赞有过亲身的交往;我毫不怀疑,剌木学本这段话是马可本人对原来叙述的真实补充,或是得他认可的补充。

阿鲁浑汗死于一二九一年三月十日。继位的是他的兄弟乞合都(七月二十三日),即波罗所说的乞合都,此人于一二九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被杀。

我们从哈默尔的《伊利汗国史》中得知,阿鲁浑之子合赞(即波罗所说的合赞),当时镇守呼罗珊边境;他的叔父乞合都在大不里士拒不见他,他回任所的途中,「在阿卜哈尔遇见了他派往大汗那里、求娶大夫人卜鲁罕族人的使臣。这位使臣带来了阔阔真夫人(即本书作者所说的阔阔真),以及皇帝的礼物;于是婚礼隆重举行。」阿卜哈尔在可疾云稍西。

我发现哈默尔这里并不是照抄瓦撒夫,而拉施特的著作——大概才是他的依据——我又未能请人彻底查检一遍。据《伊利汗国史》所能推定的年代,合赞迎娶新娘,当在一二九三年年底,或一二九四年年初。拉施特在另一处也提到这位从契丹来的美丽女子:「秃忽的可敦的斡耳朵,即帐殿,给了阔阔真可敦。她是从大汗朝廷带来的,是已故大王后卜鲁罕的族人。伊斯兰君主合赞汗之妻阔阔真,死于回历六九五年八月」,即一二九六年六月。可见这可怜的姑娘晋位之后没有活多久。(见哈默尔《伊利汗国史》及卡特勒梅尔所译拉施特书。)忽必烈最宠爱的儿子真金,其妻也名阔阔真,但她出于弘吉剌部。(见德经书。)

〔注七〕剌木学本在此说:「在这趟旅途中,尼哥罅先生、玛窦先生和马可先生听到大汗去世的消息,于是断了再回那些地方的念头。」

〔注八〕这位蛮子(即华南)的公主,只见于地理学会本以及依据此本的秕糠学会本。在合赞的诸妻之中,或是别的地方,我都找不到有关她的记载。

一二七六年宋朝都城——即波罗所说的行在——陷落之后,宋朝皇室的公主们被送到北京,忽必烈最宠爱的皇后察必待她们十分宽厚。这位年轻女子,无疑就是在汗八里宫中长大的那些被俘公主中的一位。(见冯秉正书,及后文卷二第六十五章注六。)

十九本书由此开始,先说小亚美尼亚(原书卷一第一章)

亚美尼亚有两个,一个是大亚美尼亚,一个是小亚美尼亚。小亚美尼亚由一位国王统治,他在境内秉公为治,自己却臣服于鞑靼人。〔注一〕这地方城镇村庄很多,〔注二〕物产样样丰足;而且是个极好的猎场,各种走兽飞禽都有得猎。不过这地方一点也不卫生,反倒是瘴疠极重。〔注三〕古时候,那里的贵人都是勇士,立过赫赫战功;如今却成了一群可怜虫,什么都不中用,只会酗酒,这一样倒是很在行。然而他们有一座海滨城市,名叫剌牙思,贸易极盛。须知凡从内地运来的香料、金丝织物以及其他贵重货物,都汇集到这座城里。威尼斯、热那亚和别国的商人都到这里来卖他们的货,买他们所缺的东西。凡是想往东方内地去的人,无论是商人还是别的什么人,都取道这座剌牙思城。〔注四〕

小亚美尼亚已经讲过了,下面我们就来讲土库曼尼亚。

〔注一〕中古时代的「小亚美尼亚」,与古代地理学家所说的小亚美尼亚截然不同。古代地理学家用这个名字指亚美尼亚的西部,在幼发拉底河以西,紧邻卡帕多细亚之北。

然而旧亚美尼亚王国瓦解之后(一〇七九至一〇八〇年),巴格拉提德王室的一位宗亲鲁本,带着许多同胞,避入托罗斯山中。他最初几代子孙以「男爵」为号,这称号似乎是从十字军那里学来的,但至今仍在亚美尼亚沿用。鲁本的玄孙莱昂,于一一九八年在教皇与西方帝国的宗主权下受膏为王。这个王国在海屯一世(一二二四至一二六九年)时达于极盛,海屯是莱昂之女伊莎贝尔的丈夫;他颇有远见,早早便归顺了蒙古人,而且始终忠心不二,这却使他的国土不断遭受埃及的蹂躏。王国一度包括整个西里西亚,以及叙利亚、古小亚美尼亚、伊苏里亚和卡帕多细亚的许多城市。一三四二年鲁本的男系绝嗣,王位传给塞浦路斯王室的吕西尼昂家的约翰;一三七五年,王国为埃及算端所灭。末代国王莱昂六世——傅华萨借他之口讲过一些离奇的地理——得到我国理查二世每年一千镑的年金,一三九八年死于巴黎。

这个小王国留下的主要遗迹,是亚美尼亚教会的一支至今仍有一位大公教长驻在西斯,此城昔日是王都。山区和平原上仍有一些亚美尼亚人的社群;山区的社群较为独立而勤劳,至今还说着一种讹变了的亚美尼亚语。

与波罗同时的马里诺·萨努托,把教皇这些忠实的亚美尼亚人的王国,比作夹在四只猛兽齿间的一国:鞑靼是狮子,算端是豹子,突厥人是狼,海盗是蛇。

(见杜洛里耶在《亚洲学报》中的文章、圣马丹《亚美尼亚考》、马里诺·萨努托书、傅华萨《闻见录》及朗格卢瓦《西里西亚游记》。)

〔注二〕原文作「许多城镇,许多堡寨」。这个说法反复出现,我一般都照这里这样译,因为我相信「堡寨」一词是取意大利古语中常见的意思,指有城墙的村落或有城墙的小镇,犹如东方的「卡拉」,在呼罗珊,「凡是有土墙围着的,不论城镇、村落还是私宅」都叫这个名字。(见费里耶书,又见科诺利书。)卫匡国在他的《中国新图志》中,用「都市」「城邑」「堡寨」三词来指中国三等行政城市。

〔注三〕原文作「极不卫生」。马里诺·萨努托也反对把小亚美尼亚作为十字军登陆之地,理由是「此地多病」。朗格卢瓦说到西里西亚平原:「这个地区昔日何等美好,如今遍地沼泽荆棘;热病使人口大批死亡,人口逐年减少,对这场灾祸只知道以无可救药的麻木来应付,终将完全消失」云云。西里西亚的亚美尼亚至今仍以猎场著称,我国的海军军官常为打猎到那里去。剌牙思以海龟多得出奇而闻名。

〔注四〕这一段里两次用来指「内地」的词,是一种意大利语的说法,地理学会拉丁文本作「东方的内地」;然而默里和鲍狄埃都把它读成暗指「幼发拉底河」,这个错误看来是由于地理学会刊本页边的一条旁注而来。诚然,希腊帝国时代的科马革奈省曾得名「幼发拉底省」,阿拉伯语亦然,但那与此处无关。剌牙思的大宗贸易,是经锡瓦斯、埃尔津詹和埃尔祖鲁姆同大不里士往来,这在裴哥罗梯书中可以看到。况且波罗在别处也用过这个说法,而那些地方与幼发拉底河绝不可能有关,比如说到印度和阿曼时便是如此。(见卷三第二十九章和第三十八章,及两处的注。)

至于这里和别处所说的「香料」,应当注意,意大利语的「香料」一词,所包远不止生姜以及其他「入口辛辣」的东西。在裴哥罗梯所列的一份香料清单中,就有药材、染料、金属、蜡、棉花等等。

二十说土库曼尼亚省(原书卷一第二章)

土库曼尼亚有三种人。第一种是土库曼人;他们崇奉穆罕默德,是一个粗野的民族,说一种自己的土话,很难听。〔注一〕他们住在有好牧场的山地和丘原之间,因为他们以放牧牲畜为业。他们那里出产极好的马,称为「土库曼马」,还出产很值钱的骡子。另外两种人是亚美尼亚人和希腊人,同前一种人杂居在城镇村庄里,以经商和手艺为业。他们织出世界上最精美、最好看的地毯,还织出大量精美华贵的绯红色以及别的颜色的丝绸,此外还有许多别的织物。他们的主要城市有科尼亚、锡瓦斯〔荣耀的圣布莱斯先生便在此殉道〕和开塞利,此外还有许多别的城镇和主教驻地,这里暂且不讲,因为说来话太长。这里的百姓以东方的鞑靼君主为宗主。〔注二〕现在我们离开这个省,来讲大亚美尼亚。

〔注一〕与波罗同时的蒙特克罗切的里科尔多,称土库曼人为「禽兽一般的人」。我们这个时代,安斯沃思说到一个土库曼村子:「狗极凶猛……人也只比狗稍好一点。」(见《皇家地理学会会刊》。)这一带居民的坏名声并不是从土库曼人才开始的,因为君士坦丁·波菲罗根尼图斯皇帝就引过一句希腊谚语,贬斥三个名字都以同一个字母开头的地方:卡帕多细亚、克里特和西里西亚。(见班杜里书。)

〔注二〕马可所说的土库曼尼亚,或许包括小亚细亚的一大部分,但他特别指的是日趋衰落的塞尔柱王朝的领土。那时亚洲人通常称其地为「鲁姆」,如今人们也这样称呼奥斯曼帝国;其都城是以哥念,即科尼亚,就是正文中的科尼亚,儒安维尔书中的「科因」。伊本·拔图塔把整个地方叫作突厥,把那里的人叫作土库曼人;里科尔多也正是如此。海屯对当地各种居民的记述,大意与波罗完全相同。〔土库曼人是在塞尔柱突厥人到来之前从突厥斯坦迁到小亚细亚的。屈内在《亚洲土耳其》中说:「他们的村子有一个特点,房屋用日晒砖砌成,而当地一般的习惯,是用泥土或一种叫作『杰斯』的灰泥造房子。」——考狄〕游牧的土库曼人至今仍在这一带,但习俗相同的库尔德人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他们。精美的地毯和丝织品,看来这里已不再出产了,波罗所说的那种好马也不再有了,那种马想必是卡帕多细亚那著名古种的遗裔。〔不过据维塔尔·屈内的《亚洲土耳其》,科尼亚至今仍织造精美的地毯,还出产一种叫作「阿拉贾」的条纹棉布。——考狄〕

小亚美尼亚国王莱昂二世于一二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颁给热那亚人的一份特许状,提到从剌牙思输出马匹、骡子等物,并规定了应纳的税额。如今在亚洲以土库曼马著称的马,都出自里海以东。而小亚细亚,昔日曾是许多名种的故乡,如今在奥斯曼帝国各省中,却是马匹最贫乏的地方了。

(见《四游记》、伊本·拔图塔书、海屯书、《热那亚共和国法令集》及契哈乔夫《小亚细亚志》。)

〔以哥念,即鲁姆的塞尔柱算端国,是苏莱曼(一〇七四至一〇八一年)夺取拜占庭人的土地建立的。这个王朝与马可·波罗同时的末三代君主,是吉亚斯丁·凯霍斯鲁三世(一二六七至一二八三年)、吉亚斯丁·马苏德二世(一二八三至一二九四年)、阿老丁·凯库巴德三世(一二九四至一三〇八年),这一年王国为波斯的蒙古人所灭。吉亚斯丁·凯霍斯鲁一世(卒于一二一一年)及其子伊兹丁·凯卡乌斯(一二一一至一二二〇年)与阿老丁·凯库巴德一世(一二二〇至一二三七年)都曾给予威尼斯人特权;可惜三份文书中,现知保存下来的只有一二二〇年的那一份。(参看海德书。)——考狄〕

上面所引的几位作者,似乎都不分突厥人与土库曼人,但我们今日所理解的那种区别,看来在十二世纪便已有了:「为了在那些自立为王、由此成就如此荣耀的人,与那些仍旧停留在原始野蛮状态、固守旧日生活方式的人之间,至少在名称上有所区别,如今称前者为突厥人,后者则仍用旧名,称为土库曼人。」(见提尔的威廉书。)

开塞利即古代卡帕多细亚的凯撒里亚,紧靠大山阿尔加尤斯山脚下。锡瓦斯一名,是塞巴斯特的亚美尼亚语形式,即今日的锡瓦斯。以哥念、凯撒里亚、塞巴斯特三城,都是西斯大公教长属下的总主教驻地。

〔塞巴斯特的遗址,在今日锡瓦斯以东约六英里,靠近加夫拉兹村,在克孜勒河畔。十一世纪时,亚美尼亚国王塞内克里姆以塞巴斯特为都城。后来此城归塞尔柱突厥人所有,一三九七年为「雷霆」巴耶济德所征服,同时被征服的还有托卡特、卡斯塔蒙努和锡诺普。(参看维塔尔·屈内书。)

锡瓦斯最古老的教堂之一是圣乔治教堂,亚美尼亚语称「苏尔普·凯沃尔克」,由希腊人占用,但亚美尼亚人也声称有其所有权;教堂在城中心附近,那地方叫作「黑土」,据说帖木儿就在那里屠杀了守军。圣乔治教堂往北几步,便是圣布莱斯教堂,由天主教的亚美尼亚人占用。不过圣布莱斯的坟墓却在城的另一处,靠近城堡山,以及一座极精美的塞尔柱经学院的废墟。(录自玉尔爵士的手稿札记。这些情况是美国传教士提供给威尔逊将军,再由他转给玉尔爵士的。)

须知在塞尔柱突厥人的时代,锡瓦斯有四座经学院,还有一所大学,与阿马西亚的大学一样有名。帖木儿的马蹄下踏死了一千名孩童,个个手捧一部《古兰经》,都埋在「黑土」里;四千名守军则被活埋。

圣布莱斯是塞巴斯特的主教,三一六年李锡尼在位时,奉卡帕多细亚及小亚美尼亚总督阿格里科拉之命殉道。拉丁教会在二月三日纪念他的节日,希腊教会则在二月十一日。他是达尔马提亚的拉古萨共和国的主保圣人,在法国则是梳羊毛工人的主保圣人。

锡瓦斯附近的胡卢克卢克村,一六七六年诞生了梅希塔尔,就是那个著名的亚美尼亚修会的创立者,该会在威尼斯、维也纳和的里雅斯特都有修院。——考狄〕

二十一说大亚美尼亚(原书卷一第三章)

这是一个很大的国家。它的起头是一座名叫阿尔津加的城,城中织出世上最好的布克兰布;此地又有天然泉水的浴池,天下再找不到更好的了。〔注一〕国中百姓是亚美尼亚人,臣属于鞑靼。国内城镇村庄很多,而最尊贵的城是阿尔津加,那里是大主教驻节之地;其次便是阿尔吉龙和阿尔吉济。〔注二〕

这国家实在大得很。夏天,东方鞑靼的全部人马都来此地,因为这时节这里有上好的牧场供他们放牧牲畜。可是到了冬天,此地冷得出奇,所以一到冬季,他们便离开这里,往暖和些的地方去,在那边另寻好牧场。〔从特拉比松往大不里士去,途中要经过一座名叫派普尔特的城堡,那里有一处极好的银矿。〔注三〕〕

你还须知道,正是在这亚美尼亚国中,有一座大山,诺亚方舟便停在山顶上。〔山顶积雪终年不化,无人能够攀上去;〔注四〕因为那雪永不消融,又不断有新雪落下添积。可是山下的雪是融化的,化成水流下来,滋养出极肥极茂的青草,所以一到夏天,四面远近的人都把牲畜赶到这里来放牧,草总也吃不尽。融雪又使山上积了大量的泥淖。〕

这国家南面与一个名叫摩苏尔的王国接界,那里的百姓是雅各派和聂斯脱里派的基督徒,这些人我稍后还要多讲一些。北面与谷儿只人的地方接界,这些人我也要讲到。在靠近谷儿只的边境上,有一处泉眼,涌出的油极多,一次便可装满一百船。这油不宜于食用,却很好点灯,又可以用来涂抹生了疥癣的骆驼。人们从极远的地方来取这油,因为四周各国除此以外再没有别的油。〔注五〕

大亚美尼亚已经讲完,下面我们来讲谷儿只。

〔注一〕〔埃尔津詹,又作埃尔津加或埃里扎,在埃尔祖鲁姆省境内,一度毁于地震,一七八四年重建。伊本·拔图塔说:「阿尔增詹市场齐备,城中织造精美的布料,即以城名为名。」一二四四年,在埃尔津詹打了一场大仗,从此塞尔柱突厥人归附于蒙古诸汗。——考狄〕近世的旅行家我没有见到提起此地温泉的,但拉扎里说,亚美尼亚人向他保证确有其事。波罗在这一国中所经的路上,别的温泉还多得很,如埃尔祖鲁姆近旁的伊利贾,以及哈桑堡。

阿尔津加的布克兰布,裴哥罗梯(约一三四〇年)和乌扎诺(一四四二年)都提到过。可是这究竟是什么布呢?

今日所说的布克兰布,是一种粗疏的棉布或麻布,上了浓胶,用来撑挺衣服的某些部分。然而中古时这个词的意思,决不是这样。中古时这个词的种种用法,也很难用一种解释来统括。马什先生甚至以为,大概是两个不同的词混成了一个。米歇尔说,这个词起初是指一种轻薄的棉布,近于细纱布,后来才指亚麻布;但我看不出他把这段用法的演变讲清楚了。杜埃·达尔克在《御库账册》中径以今义解释这个词,然而他所据的原文里似乎没有什么可以证实这一点。

雷努阿尔的《罗曼语词典》引过一句话:「身着紫衣与细麻,细麻即布克兰布也。」雷努阿尔把其中的「细麻」解作亚麻;杜康热所引的一段,也把布克兰布当作细麻的同义词;米歇尔又从一三六五年的一份清单里引了一句:「白色绣花被褥一床,以细麻制成,亦称布克兰布。」

马什先生又举出若干引文,其中这个词被当作「洁白」的譬喻,因此他倾向于认为,这是一种漂白过、表面有光泽的布。

它肯定不一定是亚麻布。乔万尼·维拉尼有一段文字,在好几个方面都颇有意思:他讲佛罗伦萨市民为本城军队设立赛跑,奖品之中有一件便是「棉制的布克兰布」。波罗在本书将尽之处(卷三第三十四章)讲到阿比西尼亚,依鲍狄埃本的原文说:「那里织出许多很美的布克兰布和别的棉布。」地理学会法文本的话固然含糊一些,作「那里织出许多精美的棉布和布克兰布」。但他讲到泰伦加纳沿海所织的细软布料时,用的也是同样的说法,那显然指的是棉织品,而且似乎是一种细纱布。(见卷三第十八章。)布克兰布一般被当作贵重之物来称道,所谓「贵重的布克兰布」「华美的布克兰布」之类,但也不尽然,因为波罗有一处(卷二第四十五章)似乎说它是吐蕃东部穷苦百姓所穿的衣料。

柏朗嘉宾说,鞑靼人的长袍,或用布克兰布,或用「紫料」(一种织物,或许是天鹅绒),或用金锦。山中老人的使者来恫吓圣路易时,一人拿着一匣匕首,作挑战之用;另一人拿着一块布克兰布,作裹尸之用。(见儒安维尔书。)

安妮·博林得意之时,为她置办衣料的账目里,常常出现布克兰布,用来给长袍作衬里,衬袖子、斗篷、床帐等等;但这很难只是为了撑挺,因为账上所记布克兰布的颜色,通常与衣服本身的颜色相同。

有好些段落似乎表明,这是一种绗缝的料子。薄伽丘(《十日谈》第八日第十个故事)讲到一床用塞浦路斯最白的布克兰布做的被子;乌扎诺在亚麻布商的货目中,也列有布克兰布被子。他的手册与裴哥罗梯的手册都一再说明,布克兰布论匹或论半打匹出售,从不按尺量卖。米歇尔所引的一段(出自《赛布尔的鲍德温》)有这样的话:

「高弗先让他穿上一件护身袄,

那是布克兰布所制,里面絮满了好棉花。」

休伊特先生似乎也认为布克兰布指的是绗缝料子;因为他引了爱德华一世宫廷的一份采购账目,其中一条是「布克兰布十匹,制袖之用」,他便评论说:「这些袖子似乎是绗缝的。」(见《古代甲胄》。)

这一解释可以涵盖这个词的大部分用例,虽然决不是全部。它可以说明为什么这种布论匹出售,为什么人们常说「一件」布克兰布,为什么它惯常用来做被褥,为什么鲍德温的护身袄用它,为什么福斯塔夫口中那些「穿布克兰布的人」身上的短褂也用它,以及蒙古人和吐蕃人的长袍为什么用它。上印度冬天穿的「恰普坎」,即长袍,我相信正确地保存了蒙古大军的衣式,大概也就是从他们那里传来的,这种长袍几乎全都是绗缝的棉袍。(原注:与波罗同时的印度诗人阿米尔·胡斯鲁,曾借他笔下的国王凯科巴德之口,讥嘲蒙古人穿着棉絮绗缝的衣服。)这一解释也可以说明,这个名称何以会转到今日称为布克兰布的那种东西上去,因为那种东西正是被当作一种绗缝衬料来使用的。

这个词的来历很难确定。赖斯克说它出自阿拉伯语,意为「织有花纹的布」;韦奇伍德依今义立论,说它出自意大利语「钻满孔眼」一词,若这个意大利词可以作「刺缝」讲,那倒也说得通;马什把它同漂洗亚麻布联系起来;达韦扎克则以为这是一种因布哈拉而得名的布料。倘若这名称果真出自地名,像许多布料的名称那样,那么从法文的写法看来,倒更像是出自保加利亚。〔海德说,布克兰布主要产于亚美尼亚的埃尔津詹、库尔德斯坦的穆什和马尔丁、波斯的伊斯法罕,以及印度等处;由君士坦丁堡、萨塔利亚、阿卡和法马古斯塔装船运往西方;其名得自布哈拉。——考狄〕

(以上出处多为中古商业手册、词源词典与法国学者的考证,兹不备列。)

〔注二〕阿尔吉龙即埃尔祖鲁姆,直到图尔内福的时代,法兰克人仍称它为「埃尔泽龙」。〔此城初名加林,后为纪念狄奥多西大帝而名狄奥多西波利斯;今名是塞尔柱突厥人所起,意为「罗马人之地」。成吉思汗和帖木儿都曾攻取此城,但都没有久据。鄂多立克说到此城时称它「冷得厉害」。关于此地气候的严寒,亦可参看图尔内福的《黎凡特游记》。阿尔吉济即阿尔吉什,在凡城省,十九世纪中叶被毁;旧址在从凡城往埃尔祖鲁姆的大路上。阿尔吉什堡是亚美尼亚王国的古都之一,为图格鲁勒一世所征服,他便以此为驻地。——考狄〕

阿尔吉什就是古代的阿尔西萨,凡湖的名称之一即由此而来。如今它不过是一座倾圮的城堡,里面有一个村子。

关于科尼亚、开塞利、锡瓦斯、埃尔祖鲁姆、埃尔津詹和阿尔吉什的记载,可以在与波罗同时的阿布尔菲达书中找到。

〔注三〕派普尔特,即巴伊布尔特,在从特拉比松到埃尔祖鲁姆的大路上。据诺依曼说,一世纪时它是亚美尼亚人的一座要塞;据李特尔说,查士丁尼曾加固过巴伊贝尔东堡。它坐落在一座半岛形的山丘上,四面为乔鲁赫河的曲流所环绕。〔依剌木学本,巴伊布尔特是从特拉比松往大不里士的第三站,往来这两城之间的旅客都从这座要塞脚下经过。——考狄〕一八二九年俄国人从这里撤退时,把大部分防御工事炸毁了。近代记载所见离此最近的银矿,是古米什哈内(意为「银屋」)的矿,在巴伊布尔特西北约三十五英里;确切地说,那是含银丰富的铅矿,一度曾大加开采。然而十四世纪的《眼历诸国行纪》,除这些矿以外,还说到同一省内另有两处银矿,其中一处在「巴耶尔特」附近。卡特勒梅尔认为这个名称应读作「巴伯尔特」,即巴伊布尔特,这是很有道理的。

〔注四〕约瑟夫斯提到过一种传说,说诺亚方舟至今犹存,方舟上的沥青碎片被人拿去当护身符。

亚拉腊山高一万六千九百五十三英尺,最先登顶的是帕罗特教授,时在一八二九年九月;其后一八三四年八月有斯帕斯基·奥托诺莫夫,一八三五年有贝伦斯,一八四五年有阿比赫,一八四八年有西摩,一八五〇年八月又有霍兹科、哈尼科夫诸人,为三角测量及其他科学目的登山。我这些记录所取材的那篇文章(隆格里莫夫所作,载《巴黎地理学会会刊》),有一处很能见出作者的心思:作者的同胞斯帕斯基和贝伦斯登山,是「出于高尚的求知之心」,而那位英国人却只被承认是「满足了一个游客的一时兴致」!

〔注五〕哈尼科夫先生固然指出,第比利斯附近石油泉很多;可是原文说到「一百船」(剌木学本确实改成了「一百驼」,但大概是编者改的),又说油量那样巨大,都表明所指的是里海边巴库半岛上的油井。里科尔多说,那里的油供应着直到巴格达的整个地区;巴尔巴罗也提到用这油涂抹骆驼的做法。一八一九年,巴库一带油泉所采的油,估计有二十四万一千普特(将近四千吨),其中大部分运往波斯。

〔一八九〇年至一九〇〇年间,巴库油田的产量增长惊人,只看官方统计便一目了然:一九〇〇年的总产量为六亿零一百万普特,约合九百五十万吨。〕

二十二说谷儿只及其诸王(原书卷一第四章)

谷儿只有一位国王,名叫大卫·麦里克,意思就是「大卫王」;他臣属于鞑靼。〔注一〕古时候,这里的国王生下来右肩上都带着一个鹰形的印记。这里的人长得很俊美,是出色的弓手,又是极勇敢的战士。他们是希腊礼的基督徒,有一种风俗,头发剪短,像教士一样。〔注二〕

亚历山大当年想要深入西方,到了这个国家便过不去了,因为那条隘道又窄又险,一面是大海,一面是高山,骑马的人无法通过。这样的狭道绵延四里格长,只消少数几个人把守,便能抵挡全世界的人马。亚历山大在那里筑了一座极坚固的塔,防备那边的人过来攻他,这塔便得名「铁门」。《亚历山大书》讲到他把鞑靼人关在两山之间,说的就是这个地方;其实他们并非真是鞑靼人,因为那时还没有鞑靼人,而是一个名叫库蛮的民族,还有许多别的民族。〔注三〕

〔这一省里所有的树林都是黄杨木。〔注四〕〕这里城镇村庄很多,出产丝极丰富。他们还织金锦,以及各种极精美的丝绸。这地方出产世上最好的苍鹰〔名叫「阿维吉」〕。〔注五〕这里实在什么也不缺,百姓以经商和手艺为生。这是一个多山的地区,到处是狭隘的关道和堡垒,所以鞑靼人始终没能把它完全征服。

这国里有一座修女院,名叫圣莱昂纳德修道院,关于它我要讲一件很奇异的事。在这座教堂附近,有一座山,山脚下有一个大湖,这湖里一年到头连一条鱼也没有,不论大小,直到大斋期来临。大斋期的头一天,湖里便有了世上最好的鱼,而且多得很;这些鱼一直可以捕到复活节前夕。过了这一天,便再也捕不到了,直到下一个大斋期再来;年年如此。这真是一桩了不得的奇迹!〔注六〕

我前面说到那片与群山挨得很近的海,名叫吉尔海,又叫吉兰海,绵延约七百英里。〔注七〕它离任何别的海都有十二天的路程,伟大的幼发拉底河和许多别的河都流入其中,四周则是群山环绕。近来热那亚商人已开始在这海上航行,他们把船从陆上运过去,放入海中。那种名叫「吉利丝」的丝,也是从这海边的地方运来的。〔注八〕〔这海出产大量的鱼,尤其是鲟鱼,河口处还有鲑鱼和别的大鱼。〕〔注九〕

〔注一〕剌木学本作:「该省一部分臣属于鞑靼,另一部分因有堡垒可恃,仍归大卫王统辖。」本章插图是一座中古谷儿只城堡,取自巴勒莫市立图书馆所藏一部奇特的手稿,内容是关于谷儿只的种种记载和图画,作者是该城的克里斯托福罗·迪·卡斯泰利神父,他是戴蒂尼会的传教士,十七世纪上半叶在谷儿只传教。

地理学会法文本说,这国王总是叫作大卫。巴格拉季昂家族的谷儿只诸王,自称是大卫王的后裔,由一位名叫尚帕特的王子传下来,据说此人是被尼布甲尼撒遣往北方的;他们的公文里通常都要申明这一世系。帖木儿在他的《法典》里提到,谷儿只国王送给他一副铠甲,说是那位作诗篇的大卫王亲手打造的。在他们的王表中,大卫是极常见的名字。〔巴格拉季昂王朝由阿绍特于七八六年开创,一直延续到一八〇一年一月十八日谷儿只并入俄国为止,其间共有九位名叫大卫的在位君主。十三世纪下半叶的诸王,有大卫四世纳林(一二四七年至一二五九年)、大卫五世(一二四三年至一二七二年)、德米特里二世「献身者」(一二七二年至一二八九年)、瓦赫坦二世(一二八九年至一二九二年)、大卫六世(一二九二年至一三〇八年)。——考狄〕一二四六年,大汗裁决,由两位同名大卫的王子分治谷儿只,其中一位活到一二六九年,这里所说的大概就是他。一八〇一年把王权让给俄国的谷儿只末代名义国王,也叫大卫。不过,正如马斯登所说,「国王总叫大卫」这一说法,大概部分出于同「达迪安」这个称号的混淆。据夏尔丹(以及卡斯泰利神父)说,明格列里亚的诸侯,即卡斯泰利所称的科尔基斯诸侯,向来都用这个称号。夏尔丹认为这个称号出自波斯语的「公正」一词。卡斯泰利在一幅「伊比利亚国王亚历山大」(伊比利亚即谷儿只本部)的画像上,题了这样一段文字,看来是那位国王的正式尊号:「执大卫之权杖,受天加冕,东方与世界之第一王,以色列之王。」又添上一句:「据说他肩上有一个小小的十字印记,正应了『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那句经文;又说他的肋骨连成一整块,不是一根一根分开的。」他在另一处写道,有一回国王生病,他在旁侍候,好奇心极强烈地驱使他要问问这些事是真是假,但他终于还是忍住了!

〔这些王公的一位后裔,约在一八七〇年住在圣彼得堡。他穿俄国军服,封号是巴格拉季昂·穆赫兰斯基亲王。〕

〔注二〕这种剃发的风俗,巴尔巴罗和夏尔丹都曾提到。夏尔丹极力称赞谷儿只男女的美貌,德拉·瓦莱也是如此,近代的旅行家大多也同意这一点。

〔注三〕这里指的是杰尔宾特关,它似乎就是托勒密所说的萨尔马提亚门、塔西佗所说的「里海之锁」,阿拉伯地理家称之为「众门之门」,而土耳其语至今仍称之为「铁门」;又指从杰尔宾特城堡沿高加索山脊延伸的那道古长城,东方人称之为「亚历山大之壁」。拜尔认为,这道城墙大概最初是由某一位安条克王修筑的,后来又由萨珊王朝的卡瓦德或其子努希尔万重修。阿布尔菲达认为是努希尔万所筑;据克拉普罗特从《杰尔宾特志》中摘出的记载,努希尔万于公元五四二年完成了杰尔宾特要塞,他父子二人在高加索长城上共筑了三百六十座塔楼,这道长城一直延伸到阿兰门,即达里亚尔关。马苏第说,这道城墙绵延四十法尔萨赫,翻越最陡峭的山巅,穿过最深的峡谷。俄国人对这一伟大工程的遗迹究竟存在与否、延伸多远,必定已有所了解,但我没能找到十分确切的近代资料。据一段转引自赖内格《高加索》(此书我未能查阅)的话,防御工事的遗迹可以一连追寻许多英里,有些地方高达一百二十英尺。穆瓦内先生在《环球旅行》杂志中确实说过,他从杰尔宾特起追寻这道城墙,一直走了二十七俄里(十八英里);可惜他并没有根据亲眼所见来描写这些极有意思的遗迹,却引了大仲马写的一段描述,说那是十分准确的。

〔「纳林堡是一座要塞,从海岬顶上俯临全城。在它的西面,城墙每隔一段便有高大的塔楼加固,沿着山脊蜿蜒而行,时而降入深谷,时而攀上山坡,直到扎根于某座遥远的峰顶。倘若土人的话可信,这道如今已无任何战略意义的城墙,从前曾把它的塔楼一座座排列在高加索山脉上,从这一海直到那一海;至少,这道壁垒确曾保护了东高加索山麓的全部平原,因为在离杰尔宾特三十公里之处还发现了它的遗迹。」(见雷克吕《亚洲的俄国》。)此地自一八一三年起归属俄国。最早提到它的欧洲旅行家是图德拉的便雅悯。

贝勒说:「玉尔抱怨他没能找到任何关于那道始于杰尔宾特的著名高加索长城的近代资料。因此我不妨指出,有关这一题目的有趣细节,见于列格科贝托夫的《俄国外高加索领地概览》(俄文,一八三六年)和杜布瓦·德·蒙佩鲁的《高加索周游记》(一八四〇年),现摘要如下。」

(他接着摘述了一段,以下是其中的一部分:)

「那道著名的『达格巴里』(即山墙),如今起于杰尔宾特西南四俄里的杰尔甘村,但我们知道,直到上世纪初,还可以一直追寻到城的南门。这道古城墙从那里向西伸展,直到塔巴萨兰的高山(似即马苏第所说的塔巴里斯坦)……杜布瓦·德·蒙佩鲁列举了以下几处城墙遗迹:在卡兹别克东北著名的达里亚尔峡谷中;在阿萨伊河谷中,瓦皮拉附近,达里亚尔东北约三十五俄里;在克孜勒河谷中,卡兹别克西北约十五俄里;再往西,在菲亚格河谷中,拉奇与希拉克之间;由此再往西约二十五俄里,在阿雷东河谷中,瓦拉吉尔区内。最后,高加索长城最西的一段也保存了下来,显然是为了封锁黑海边加格里的滨海隘道而修的。」——考狄〕

在里海的东南角,另有一道城墙,也号称「亚历山大之壁」。万贝里对它讲得尤其详细,他从西南向东北,沿着它的遗迹走了四十多英里。(见他的《中亚游记》,及尤利乌斯·布劳恩在《海外》杂志上的文章。)

玉尔又说:「关于这个有趣的题目,我还要感谢同一位友好的通信者〔布劳恩教授〕,他从艾希瓦尔德的《里海周航记》中摘出了下面这些补充材料:

『在山上,在(杰尔宾特)要塞的尽头,双重城墙终止之处,便开始了一道以同样方式建造的单墙,只是这道墙不再笔直,而是随着山势曲折,时而向北,时而向南。起初它已完全毁坏,只剩下极少的遗迹,几小堆石头或塔楼的痕迹,但都大体从东向西延伸……直到翻山走出离杰尔宾特四俄里之处,才见到一道连绵不断的城墙。从这里起,便可以一道山脊接一道山脊地追寻下去……穿过几个主要住着鞑靼山民的村子。城墙……曲折甚多,每隔四分之三俄里便有一座坚实的塔楼,与城墙上的塔楼相似,上有枪眼。其中有些至今仍相当完好;另一些已经倒塌,连同城墙本身只留下些微痕迹。』

艾希瓦尔德总共追寻了大约十八俄里(十二英里),不敢再往前走。后来这当然不会再有什么困难,但我那位热心的通信者手头没有找到相关资料。

尤金·斯凯勒先生来信,告诉我一些在杰尔宾特城内及附近发现的碑铭,其中有公元四六五年的库法体阿拉伯文,有巴列维文,甚至还有楔形文字。他又提到,沙赫里萨布兹以南的另一座『铁门』也叫作『卡卢加』,他写道:『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莫斯科西南的俄国城市卡卢加与此有没有关系,但有人告诉我,有一首俄国民歌,其中两句是:

「啊,杰尔宾特,杰尔宾特卡卢加,

杰尔宾特,我的小宝贝!」』

我可以附带说一句,我最近看到有人指出,『卡卢加』是一个蒙古词,意思是『关卡』;我又看到季姆科夫斯基对『卡尔干』一名也作了同样的解释,这是蒙古人和俄国人对长城上一座关门的称呼,中国人称之为张家口,是通往恰克图的要道。」

波罗所暗指的那个故事,见于中古的亚历山大传奇,以及这些传奇所依据的伪卡利斯提尼的书。书中说,这位英雄把许多不洁的、吃人的民族驱赶到一道山障之内,祈求神把他们永远关在里面。于是两山合拢,相距只有几肘,亚历山大便把峡口堵住,用铜门或铁门封闭起来。被关的共有二十二个民族,各有国王;这些民族的名字是歌革、玛各、阿努吉、埃格斯、埃克塞纳赫等等。维泰博的戈弗雷在他的韵文中说到他们:

「印度的边境上有一族人,

他们的名号叫歌革与玛各,

……

以赛亚、伊西多尔与《启示录》都曾讲述,

伟大的西比尔在她的篇章中也曾提及。

他们的肚腹便是他们父辈的坟墓。」如此等等。

据说犹太人为了考验穆罕默德是否真是先知,曾向他提出一连串问题,其中之一是:「歌革和玛各是谁?他们住在哪里?双角王在他们与人类之间筑了一道什么样的壁垒?」在《古兰经》中(第十八章《山洞》),我们读到:「穆罕默德啊,他们要问你双角王的事。你说:我要把他的事迹告诉你们。」接着便讲了修筑雅朱者与马朱者之壁的故事。第二十一章又暗指他们要在末日出来。这一预言由来已久。例如埃提库斯的《宇宙志》,长期被认为(虽然是误认)曾由圣哲罗姆节略过,因而至少与四世纪一样古老;书中说,歌革、玛各一族的「突厥人」,是一个污秽的民族,吃人肉,以一切可憎之物为食,从不洗濯,也不用酒、盐和小麦;到敌基督之日,他们将从里海门后被关闭之处冲出来,大肆蹂躏。难怪鞑靼人闯入欧洲的消息,初传来时所引起的震惊,几乎不亚于今日若有此事所引起的震惊,人们会把它同这一预言传说联系起来!(原注:见腓特烈于一二四一年六月二十日致罗马元老院的信。与蒙古入侵同时的伊斯兰作家,也把这些入侵看作世界末日临近的明显征兆。)腓特烈二世皇帝致书英王亨利三世,说到鞑靼人:「据说他们是那十个背弃摩西律法、崇拜金牛犊的支派的后裔。他们就是亚历山大大帝关在里海群山中的那个民族。」

〔参看保罗·梅耶《法国文学中的亚历山大大帝》一书中《亚历山大体长诗中的歌革与玛各》一章。——考狄〕其诗云:

「歌革与玛各从突厥人的地方来了,

带来的人马至多有四十万,

他们指着海神尼普顿所主宰的大海起誓,

又指着刻耳柏洛斯所把守的地狱之门起誓,

定要把亚历山大的骄傲打得粉碎。

因此他把他们关在了那边的地方,

直到敌基督之时,谁也不得出来。」

据某些编年史家说,希拉克略皇帝早已把这些被关闭的民族放了出来,帮他攻打波斯人,但这于他毫无好处,因为他虽有他们相助,仍然打了败仗,终于忧愤而死。

鞑靼人就是歌革和玛各,这一说法使得亚历山大之壁被人与中国的长城混为一谈(见下文卷一第五十九章),或者被移到亚洲的极东北,如我们在加泰罗尼亚地图上所见的那样。

拉比便雅悯、海屯、鲁布鲁克、里科尔多、马太·帕里斯以及其他许多人,都提到过这些传说。约瑟夫斯确实说到亚历山大用钢门加固的那个关口。但他说许尔卡尼亚国王是这个关口的主人,所指的应是北波斯的许尔卡尼亚门,或许是万贝里所描述的戈穆什特佩长城。

蒙特克罗切的里科尔多举出两条理由,把鞑靼人同被亚历山大关起来的犹太人联系起来:一是鞑靼人憎恨亚历山大这个名字,一听到就受不了;二是他们的文字很像迦勒底文,他指的大概是叙利亚文。但他又指出,鞑靼人与犹太人毫无相似之处,对律法也一无所知。

伊德里西记载,哈里发瓦西格曾派一个名叫萨拉姆的通事,去探查歌革与玛各之壁。他的路线经过第比利斯、阿兰人的地方和巴什基尔人的地方,一直走到极北或东北,再经撒马尔罕回来。但他关于所见之物的报告,纯属无稽之谈。

一八五七年,贝柳博士在坎大哈似乎发现,阿富汗士绅仍然相信这个古老的传说。

在伊梅列季亚的格拉特,至今还保存着一扇大铁门的一半,相传是谷儿只国王「中兴者」大卫(一〇八九年至一一三〇年在位)作为战利品从杰尔宾特带回的一对门中的一扇。然而布罗塞先生已经证明,这是一一三九年从甘贾掳来的城门。

(以上出处多为古籍校本与学会丛刊,兹不备列。)

〔注四〕阿布哈兹森林中的黄杨木极多,又是热那亚人贸易中的一宗大货,以致进行这项交易的班博尔湾(在苏呼姆堡西北)竟因此得名为「黄杨角」。阿布尔菲达也说到黑海岸边的「黄杨林」,那里的黄杨木运往世界各地;但他所指的确切地点讲得有些含混。

如今,「里海南岸黄杨木极多,大量从拉什特附近输往英国和俄国。先沿伏尔加河上运至察里津,再由铁路运到顿河,顺顿河而下到黑海,然后从那里装船运往英国。」(玉尔手记。)

〔参看赫恩《栽培植物》一书中《黄杨》一节。——考狄〕

〔注五〕杰罗姆·卡尔达诺说:「最好最大的苍鹰出自亚美尼亚。」亚美尼亚一名常常把谷儿只和高加索也包括在内。这种鸟的名字或许与「阿夫奇」相同,意为「山鹰」。圣约翰少校告诉我,波斯人常用的那种名叫「特尔兰」的苍鹰,至今大都仍从高加索运来。

〔注六〕沃伦·黑斯廷斯在临死前不久,读了马斯登所译的《马可·波罗游记》,写过一封信,讲到班伯里一个养鱼人曾告诫他,不要把狗鱼放进他的鱼塘,说:「你若把它们留在那里,一直留到忏悔星期二,它们准会产卵,那以后你的塘里就再也养不出别的鱼来了。」爱德华·韦布在他的《游记》(一五九〇年刊,一八六八年重印)中告诉我们,「叙利亚地方有一条河,河里有大量像鲑鳟一样的鱼,但犹太人一条也捉不到,而基督徒和土耳其人却都能毫不费力地捉到许多。」只在春天某一段时期才能捕到鱼的情形,塔韦尼耶和布兰特先生讲到凡湖时都曾提到。

但这里所记的这一传说(鲍狄埃先生已经指出过),奥尔登堡的威利布兰德也讲过,说的是托罗斯山下的西里西亚,在纳韦尔萨(即古代的阿纳扎尔布斯)附近,医院骑士团所属的阿达莫达纳城堡下的一条小河。哈尼科夫也听人讲过同样的故事,说的是谷儿只西部阿哈尔齐赫地区的一个湖;他解释这一现象的实质,认为是融雪使湖水上涨所致,而融雪常常恰与大斋期同时。我还可以补充一句:穆尔克罗夫特听人说,在从喀布尔往巴米扬的路上,靠近西里查什马,有一个圣池,池中的鱼不许人碰,但它们每年春分那一天,都照例离开池子,游进流经山谷的小溪,那时便可以合法地捕捉了。

同样的情形在许多湖里都会产生同样的效果,我没能考定圣莱昂纳德修道院究在何处。其实「莱昂纳德」(地理学会法文本作「圣列纳尔」)看来不像是亚美尼亚圣徒的名字;这座修道院的主保圣人(正如那个国家许多别的修道院一样)或许是圣尼诺,她在亚美尼亚教会中是一位显赫人物,她的墓至今仍是朝圣之地;也可能是圣海伦娜,因为我看到俄国地图上,在埃里温东北的塞凡湖岸边,有一个地方叫叶列诺夫卡。况且剌木学本说那湖「周围四天路程」,我相信这一描述除了刚才提到的这个湖,再不能适用于别的湖。据蒙蒂斯说,塞凡湖长四十七英里,宽二十一英里,据我所能推知,他绕湖一周,走了三天很长的路程。湖岸上修道院和教堂很多,湖中一个岛上还有一座极古老的修道院。这湖以产鱼著名,尤其是极好的鳟鱼。

剌木学本又有一段:「这一省里有一座很好的城,名叫第比利斯,四周有许多城堡和有城墙的村庄。居民是基督徒、亚美尼亚人、谷儿只人,还有一些撒拉逊人和犹太人,但为数不多。」

〔注七〕马可给里海起的名字,作「吉鲁歇兰海」或「吉拉歇兰海」,曾使注释家们大费周章。我毫不怀疑上面所采取的解释是正确的。我想马可说的是:这海叫作「吉尔海或吉兰海」。这名称取自古代吉莱人在海的西南岸所居的地区,那地方或称吉尔,或称吉兰,两者通用;正像亚洲许多别的地区也都有这样单复两种名称,我想这是由族名变为地名而产生的。拉尔与拉兰、胡特尔与胡特兰等等,都属于这一类;巴达山、瓦罕、舒格南、蒙甘、查加尼安,或许还有巴米扬,以及其他许多地名,从前也都属于这一类,从某些至今仍存的形容词便可看出。(原注:本书初版刊行时,我还不知道罗林森爵士在《皇家亚洲学会会刊》中对这类名称也有类似的论述。)这种族名的复数凝固为地名的单数的变化,在从早期地理演变到后期地理的过程中,处处可以见到。古代印度的地名表,如《往世书》中所保存的,以及普林尼从麦加斯梯尼书中摘录的,大体上都是民族表,而不是地区表;即使真正的名称似乎是地名,也往往用族名的形式。同样,吐火罗人与粟特人,为吐火罗斯坦与粟特所取代;威尼蒂人与陶里尼人,为威尼斯与都灵所取代;雷米人与巴黎西人,为兰斯与巴黎所取代;东撒克逊人与南撒克逊人,为埃塞克斯与苏塞克斯所取代;至于标志撒克逊人在不列颠部落定居的那无数以「英」字收尾的地名,更不必说了。

阿布尔菲达讲到这一地区,用的恰恰是波罗的说法,他说这些地区的本名是「基尔与基兰」,阿拉伯人则称之为「吉尔与吉兰」。特谢拉说,这海的波斯名称是「吉兰海」。

〔吉尔省,即吉兰省,位于群山与里海之间,在阿塞拜疆省与马赞德兰省之间。——考狄〕此省以丝著名,古今皆然,本章末所说的「吉利丝」,便因此省得名。裴哥罗梯也提到这种「吉拉丝」;乌扎诺也提到,只是字母古怪地颠倒了,写作「莱吉丝」,与「马桑德罗尼丝」并列,后者即出自邻近的马赞德兰省。西班牙语里有一个词「赫利斯」,意为「丝商」,词源学家似乎一向对它不得其解,会不会与此有关呢?〔菲利皮教授在他的《一八六二年波斯游记》中说,丝业是整个吉兰省的主要产业。——考狄〕

正文所给里海的尺寸,若指长度,那就十分准确了;但地理学会法文本用的是同一个数字,却明说是周长。剌木学本又作「周围二千八百英里」。原来的读法也许是二千七百,但即便如此也还是说多了。

〔注八〕博韦的樊尚称里海为「希尔万海」,这是它众多东方名称中的又一个,马里诺·萨努托写作「萨尔万海」。但中古时法兰克人通常称它为「巴库海」。例如贝尔尼的诗:

「出了沙漠,那条笔直的大道

沿着巴库海走,似乎更好。」

又如列奥纳多·达蒂(约一三九〇年)的《天球》:

「在这大亚洲的北方,

寒带之下住着鞑靼人,

粗野如兽,以兽为食,

直到巴库海浪涛喧响之处。」如此等等。

剌木学本里出现了这个名称,但大概是后人窜入的,关于幼发拉底河那句话的改正也是如此;那句话或许是序章第二章注五所提到的那种观念的一个分支。在后面的一章里,马可称它为「萨莱海」,加泰罗尼亚地图上也用这个名称。〔鄂多立克称它为「巴库克海」,又称「巴斯孔海」。后一名称是阿贝斯昆的讹音,阿贝斯昆是里海东南角的一座小城和小岛,离阿舒拉达不远。——考狄〕

关于热那亚人在里海上的航行,我们所知甚少;但刚才提到的那幅地图(一三七五年)上,沿岸标出的地名极多,可见到那时这种航行已是多么熟悉的事了。又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书中记述了约在那时热那亚海盗在里海上一次惊人的冒险。马苏第还记述了一段更早的历史:约在九世纪初,有一支五百艘船的俄罗斯船队从伏尔加河驶出,把里海南岸和西岸人烟稠密之地蹂躏一空。这片海向来只有和平的商人和渔夫往来,不料竟有这样意外的来客,不幸的居民都惊骇万分。

〔注九〕〔里海出鱼之多,是由于北部浅水区和伏尔加河口一带有大量的植物可供鱼食。据雷克吕说,里海渔业每年所获的鱼,价值在三百万到四百万英镑之间。——考狄〕

二十三说摩苏尔王国(原书卷一第五章)

在亚美尼亚东南的边境上,是摩苏尔王国。这是一个很大的王国,住着好几种不同的人〔注一〕,下面我们就来讲一讲。

第一种人叫阿拉伯人,他们崇奉穆罕默德。另一种人是聂斯脱里派和雅各派的基督徒。他们有一位宗主教,称为「贾托利克」;这位宗主教委任大主教、修道院长以及其他各级教职,把他们派往四面八方,如印度、报达、契丹等地,正像罗马教皇在拉丁诸国所做的那样。你须知道,那些国家里基督徒固然极多,却全是雅各派和聂斯脱里派;他们确是基督徒,但不是按照罗马教皇所规定的样子,因为他们在信仰的好几点上有所欠缺。〔注二〕

所有称为「摩苏林」的金锦和丝绸,都是这个国家织造的;还有那些称为「摩苏林」的大商人,贩运大量香料、珍珠、丝绸和金锦去卖的,也是这个王国的人。〔注三〕

那一带山中还住着另一种人,称为库尔德人。他们有些是基督徒,有些是撒拉逊人;但他们是一群恶人,专以抢劫商旅为乐。〔注四〕

〔这一省的附近另有一省,名叫穆什和马尔丁,出产大量棉花,用来织造许多布克兰布〔注五〕和别的布。百姓以手艺和经商为业,都臣属于鞑靼君主。〕

〔注一〕波罗把摩苏尔称为一个很大的王国,是很难说得过去的。这是他的一个坏习惯,我们后面还要再次指出。赞吉一系的末代摩苏尔阿塔伯克巴德尔丁·卢卢,九十六岁时投向旭烈兀一方,深得他的宠信。他的儿子马立克·萨利赫起兵反叛,一二六一年在蒙古人许他不死的条件下投降;蒙古人却以蒙古式的方法履行了诺言,把他酷刑折磨而死。从此这个王国便不复存在了。巴德尔丁的钱币至今尚存,背面铸有蒙哥合罕的名号;他和别的阿塔伯克的钱币,有些还奇特地模仿了希腊的艺术风格。——玉尔、考狄〔摩苏尔在十四世纪末遭帖木儿劫掠;十五世纪落入土库曼人之手,十六世纪又落入波斯沙阿伊斯玛仪之手。——考狄〕

〔摩苏尔今日人口为六万一千,其中穆斯林四万八千,分属各教会的基督徒一万,犹太人三千。——考狄〕

〔注二〕聂斯脱里教会在这一时期以及此前的几个世纪里,在亚洲传布之广,是一般人很少想象得到的;从耶路撒冷到北京,一路都有它的主教和都主教。这个教会得名于君士坦丁堡宗主教聂斯脱里,他于四三一年被以弗所公会议废黜。它在信仰上所「欠缺」的主要一点(至少就其最明显的形式而言),是这样一种教义:认为我主身上有两个位格,一个是神圣之道,一个是人耶稣;前者住在后者之中,如住在殿中,或与后者结合,「如火与铁」。波罗所用的「聂斯脱林」一词,几乎是阿拉伯语「纳斯图里」的逐字转写。关于都主教驻地的记述,附有地图,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

「贾托利克」,本书正文(据地理学会法文本)如此写,布尔夏德修士和里科尔多写作「贾塞利克」,乃是希腊语「卡托利科斯」一词,意为「总主教」。原来的读音无疑是「加托利克」,后经阿拉伯人改变了读法。聂斯脱里派用这个称号称他们的宗主教;雅各派则用以称他们的「马弗里安」,即都主教。那时聂斯脱里派的宗主教驻在巴格达。

雅各派,当时的作者又称之为「雅各宾派」(阿拉伯语称「雅库比」),得名于埃德萨主教雅各·巴拉代乌斯,又名詹姆斯·赞扎莱(马苏第说,他之所以有这个称号,是因为他是做马鞍垫的),他在六世纪大大推动了这一教义的传播。〔在五四一年至五七八年间的某个时候,他脱离了教会,成为欧迪奇派教义的信徒。——考狄〕雅各派从此形成一个独立的教会,一度在东方传布,至少远到锡斯坦,在萨珊诸王治下那里设有他们的主教区。他们的特有教义是「一性论」,即认为我主只有一个本性,就是神性。这实际上是对聂斯脱里派教义的一种反弹;但正如在这种情形下所可以预料的,两派之中各自都有无数深浅不同的见解。雅各派的主要地区在摩苏尔、提克里特和贾吉拉一带,他们的宗主教那时驻在摩苏尔附近的圣马太修道院,后来直到今天则驻在马尔丁城内或附近。〔他们目前有两个宗主教驻地:巴格达附近的扎法兰修道院,以及埃奇米阿津。——考狄〕亚美尼亚教会、科普特教会、阿比西尼亚教会和马拉巴尔教会,都持有某种程度的雅各派教义,不过至少前两者各有自己的宗主教。

(以上出处多为教会史籍,兹不备列。)

〔注三〕由此可见,「摩苏林」即「细纱布」一词,当时的意思与今天大不相同。马斯登引过艾夫斯的一段话,表明在上世纪中叶,这个词是指摩苏尔所织的一种厚实的棉布。多齐说,阿拉伯人用「毛西利」一词指细纱布,并举《一千零一夜》中的几段为证。〔贝勒在《中世纪研究》中指出:「一二二一年长春真人西游的记载中说,撒马尔罕的下层百姓和僧侣用一块白色的『没斯』裹头。这里的『没斯』无疑是指细纱布,这位中国作者似乎用这个词指的正是我们今天所习称的细纱布那种料子。」——考狄〕波罗把「摩苏林」用来指一类商人,我没有找到任何解释。不过,在教皇英诺森四世一二四四年致巴勒斯坦多明我会士的一封信中,我们看到东方基督徒被分为以下几派:「雅各派、聂斯脱里派、谷儿只人、希腊人、亚美尼亚人、马龙派,以及摩苏林人。」

〔注四〕里科尔多说:「库尔德人凶恶残暴,超过我所见过的一切野蛮民族……他们被称为『库尔蒂』,不是因为他们身材短小,而是出自波斯语的『狼』字……他们有三大恶习,即谋杀、抢劫和背信。」有人说他们至今也没有改好,但他的词源之说是可疑的。「库尔特」是突厥语的「狼」,而不是波斯语,波斯语的狼是「古尔格」;况且这个名称(古人写作卡尔杜奇、科尔迪埃伊等等),我想比突厥语传到亚洲那一带还要古老。卡特勒梅尔认为它出自波斯语的「古尔德」,意为「强壮、勇敢、英雄」。至于说有些库尔德人是基督徒,马苏第说,摩苏尔和朱迪山一带的雅各派及其他某些基督徒,都被算作库尔德人。〔摩苏尔的库尔德人一部分是游牧的,称为「科切雷人」,但大多数是定居的,种植谷物、棉花、烟草和果树。见屈内书。古库尔德斯坦的都城是谢赫里佐尔,即同名州内的基尔库克。——考狄〕

〔注五〕剌木学本在这里,也和在所有别本作「布克兰布」一类字样的地方一样,写作「博卡西尼布」,这个词如今也已经废弃不用了。帕尔代苏引过一三三九年热那亚的一条税法,我看到其中「博凯拉尼布」和「博卡西尼布」两者并列。

穆什和马尔丁分处两个截然不同的地区,但两地实际相距只有大约一百二十英里,所以可能同属一个省的治理。穆什基本上是亚美尼亚人的地方,虽然是一个帕夏辖区的治所,如今却是个破败的地方。马尔丁位于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边缘,层层叠叠地建在一座高山上。哈默尔说,那里「逊尼派与什叶派、天主教与分离派的亚美尼亚人、雅各派、聂斯脱里派、迦勒底人,以及拜太阳的、拜火的、拜牛犊的、拜魔鬼的,都一个压着一个地住在一起。」

二十四说报达大城及其陷落(原书卷一第六章)

报达是一座大城,从前是全世界撒拉逊人的哈里发驻跸之地,正如罗马是全体基督徒的教皇所驻之地一样。〔注一〕有一条极大的河流贯穿城中,顺着这条河可以下到印度海。商人携带货物由此往来,贸易极盛;他们从报达顺流而下,约走十八天,到达一座名叫基什的城,在那里进入印度海。〔注二〕从报达往基什去,河边还有一座大城,名叫巴士拉,四周林木环绕,林中出产世上最好的椰枣。〔注三〕

报达城中织造许多种丝织品和金锦,如「纳石失」「纳克」「绛红绒」之类,还有许多别的华美织物,上面织着鸟兽图案,极为富丽。这是那一带地方最尊贵、最宏大的城市。〔注四〕

基督纪元一二五五年的一天,东方鞑靼之主,名叫阿剌兀,他是当今在位大汗的兄弟,集合了一支大军,前来攻打报达,一举破城而入。〔注五〕这真是一桩大事业!因为报达城中有骑兵十万以上,步兵还不算在内。阿剌兀攻下这城以后,在城里发现哈里发的一座塔,塔中装满了金银和别的财宝;事实上,一处地方积聚这么多财宝,是前所未闻的。〔注六〕他看见这一大堆财宝,大为惊异,便把哈里发召到面前,对他说:「哈里发,你说说看,你为什么积聚这样一大笔财宝?你打算拿它做什么?你难道不知道我是你的仇敌,正率领这样一支大军来攻你,要把你从你的祖业上赶出去吗?你为什么不拿出你的家财,用来雇佣骑士和兵卒,保卫你自己和你的城池呢?」

哈里发不知该如何回答,一言不发。于是这位王侯接着说:「那么,哈里发,既然我看出你这样爱你的财宝,我就索性把它给你吃吧!」于是他把哈里发关在那座宝塔里,吩咐不许给他任何饮食,说道:「哈里发,你既然这样爱你的财宝,现在就尽管吃你的财宝吧;因为除此以外,你再也不会有别的东西可吃了!」

哈里发在塔里熬了四天,便像狗一样死了。说实在的,他的财宝若是分给那些能保卫他的国家和百姓的人,对他会有用得多,也不至于像这样被俘、被废、被处死了。〔注七〕从那时以来,无论在报达还是在别处,再也没有过哈里发了。〔注八〕

现在我要讲一讲在报达发生的一桩大奇迹,那是上帝为基督徒而显的。

〔注一〕中古法兰克人对巴格达的称呼作「报达」,〔十三世纪的中国旅行者常德,在《西使记》中说「报达国」。——考狄〕与中国史家所用的「报达」奇妙地相像,两者大概都是由于蒙古人读喉音含糊的习惯。(见序章第二章注三。)〔巴格达于一二五八年二月五日被攻陷,哈里发于二月十日向旭烈兀投降。——考狄〕

〔注二〕波罗在这里,要么是在讲他并未亲历的事,要么是说得太简略,以致给人一个错误的印象,好像底格里斯河一直流到基什;其实从河口到基什,中间还隔着波斯湾四分之三的长度。基什就是基什岛,又称凯斯岛,岛上有城,离波斯湾口约二百英里,长期是与印度和东方贸易的主要港口之一。这岛即阿里安书中的卡泰亚,今称盖斯或肯恩,在波斯湾诸岛中独具一格,林木茂盛,淡水充足。岛的北面有一座城的废墟〔据寇松勋爵说,名叫哈里拉〕。据瓦萨夫说,这岛得名于一个名叫凯斯的人,他是锡拉夫(当时波斯湾北岸与印度贸易的一大港口)一个穷寡妇的儿子,约在十世纪时航行到印度,发了一笔财,经过恰恰与迪克·惠廷顿一模一样。那只猫所换来的钱,便投在这岛上的一份产业上。近人想把惠廷顿说成英国所独有,这种企图实在可以罢休了!这类故事就像退尔射苹果、义犬格勒特以及其他许多故事一样,是许多地方所共有的。

巴杰尔先生在他所译《阿曼史》(哈克卢特学会,一八七一年)的附记中坚持认为,基什即凯斯,在当时是大陆上的一座城,与锡拉夫是同一个地方。他引伊本·拔图塔为证,伊本·拔图塔确实说过曾访问「凯斯城,又名锡拉夫」。而且波罗无论在这里还是在卷三第四十章,都没有说基什是一个岛。不过我倾向于认为,这是因为他没有亲自到过那里。伊本·拔图塔丝毫没有说到锡拉夫是一个贸易之地;而史家瓦萨夫曾在凯斯之主贾马鲁丁·提比手下任职,他讲到从那里向印度输出马匹时,称之为「凯斯岛」。请比较第十五章以及卷三第十七章对这种马匹贸易的暗指。瓦萨夫恰好与波罗同时。

〔注三〕这名称在抄本中作「巴斯克拉」,但这几乎可以肯定是常见的笔误,把一个字母错成了另一个。巴士拉至今仍以广大的椰枣林著称。「从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的汇流处直到海边,三十里格的地方,全都长满了这种树。」(塔韦尼耶书。)

〔注四〕由于报达,或称巴尔达克,即巴格达,这类富丽的丝织金锦中有一些被称为「巴尔达基尼」,英语称为「鲍德金」。由于意大利显贵在仪仗华盖和伞上用这种料子,「巴尔达基诺」一词后来便有了「华盖」的意思,连建筑上的华盖也这样称呼。〔「巴尔德基诺」起初全用丝织,后来丝中掺入棉或线。旭烈兀征服巴格达后,所定贡赋之中有一部分便要用这种料子缴纳。海德说,后来胡齐斯坦省、大马士革和塞浦路斯也织造这种料子;它一直远销到法国和英国。贝勒在《中世纪研究》中引了十四世纪写成的《元朝秘史》,其中所载从巴格达送给窝阔台汗的物品里,我们注意到有「纳赤惕」(一种金锦)、「纳失惕」(一种织金丝绸)、「答儿答思」(一种绣金料子)。贝勒又说:「关于『纳赤惕』和『纳失惕』,我可以指出,这两个词是『纳赤』与『纳失』的蒙古语复数形式……最后我还可以提到,《元史》卷七十八(论官服)一再提到一种名叫『纳石失』的料子,那里解释为『金锦』。」——考狄〕「纳石失」和「纳克」这两种料子,我们的旅行家在下文(第五十九章)还要提到。我们只知道它们是用丝和金织成的,正如他在这里所暗示的,也正如伊本·拔图塔所告诉我们的;伊本·拔图塔几次提到「纳克」,一次提到「纳西只」。鲁布鲁克也提到「纳西克」,说是他在大汗宫廷里得到的一件礼物。裴哥罗梯则说到丝与金织成的「纳基」和「纳凯蒂」,后者显然相当于「纳石失」。十四世纪法国和英国的账目与清单中,也出现「纳克」「纳克斯」「纳基兹」「纳西斯」等写法。在《阿克巴则例》所详列的各种织物中,我们找不到「纳克」或「纳西只」的名字,可见到十六世纪它们已经过时了。〔参看海德《黎凡特商业史》:「纳科」「纳凯托」出自阿拉伯语的「纳赫」;「纳西特」出自阿拉伯语的「内西只」。——考狄〕「绛红绒」得名于胭脂虫(阿拉伯语作「基尔米兹」),这种虫生在胭脂栎上,如今已被洋红虫所取代。这种料子据信原本是一种深红色的天鹅绒,但它似乎也和中古的「紫料」一样(倘若两者不是同一种东西的话),后来成了指一种织物,而不是指一种颜色。因此米歇尔引到有朱红色的、紫罗兰色的和蓝色的「绛红绒」,又引到各种颜色的「紫料」,不过他说他从没见过白色的「紫料」。然而我可以举出柏朗嘉宾的记载,他描写哈剌和林的廷臣都穿着白色的「紫料」。

十五世纪初叶伦敦市上「绛红绒」和「巴尔达基尼」的价格,可以在乌扎诺的书中找到,但很难弄清楚。

巴格达所承继的古巴比伦,很早就以杂色织物闻名。在耶利哥诱惑亚干的那件美好的巴比伦衣服,究竟是什么样子,我们不得而知;但约瑟夫斯说到提图斯凯旋时所展示的大批富丽织物,「绚烂夺目,织有巴比伦织机上栩栩如生的图案」;他又描写圣殿那幅著名的幔子,说是一幅色彩缤纷、织工精妙的「巴比伦幔」。普林尼说,阿塔罗斯王发明了在布中织入金线的方法;但织造多色锦缎的技术是在巴比伦臻于完善的,因此这种锦缎被称为巴比伦锦。

马可所说的那种织有金色鸟兽图案的锦缎,至今仍是贝拿勒斯的特产,当地称之为「希卡尔加」,意为「猎场」,这几乎就是中古撒拉逊人对这种织物所用的名称「塔尔德瓦赫什」即「猎兽」的翻译。普劳图斯说到亚历山大里亚出产的地毯上有这种图案:「亚历山大里亚的绣兽紫贝地毯。」阿特纳奥斯说到安条克·埃庇法尼斯举行的一次奢侈的宴会上,有同样的波斯地毯;这位作者又引述亚历山大在波斯举行的一次宴会,会上陈设着绣有鸟兽的名贵帷幔。四世纪时,本都的阿马西亚主教阿斯特里乌斯斥责那些爱穿这种衣服的基督徒:「你在他们身上看到狮子、豹子、熊、猎人、树林和岩石;而更虔诚的人则穿着绣有基督和他的门徒,以及他所行神迹的故事」如此等等。西多尼乌斯也提到同样风格的陈设:

「让异域的陈设来装点吧,

……

那里有凶猛的帕提亚人,

经巧手织成回首之姿,

骑马奔去又持矛奔回,

对着那些野兽的形象,

时而逃避,时而追逐。」

这类织物的一个近代克什米尔样品,见第十七章插图。

(以上出处多为古典作家与法国学者的考证,兹不备列。)

〔注五〕〔贝勒在《中世纪研究》中说:「旭烈兀于一二五三年五月二日离开其兄的驻地哈剌和林,回到自己的斡耳朵,以便整顿军队。同年十月十九日,一切就绪,他便向西出发。」他于一二五五年九月到达撒马尔罕。关于波罗的这一章及下一章,参看贝勒《中世纪研究》中的《据伊斯兰作家所记旭烈兀西征》及《西使记》译文。——考狄〕

〔注六〕〔「旭烈兀前往乌尔米亚湖,下令在湖中的塔拉岛上建一座城堡,用以贮藏在巴格达掳获的巨量财宝。不过,大部分战利品已送往蒙哥汗处。」(见贝勒《旭烈兀西征》。)常德《西使记》说:「哈里法的宫殿以沉檀之木筑成。其墙壁以黑白玉石砌成。所得金珠之多,不可胜计。」——考狄〕

〔注七〕

「我对哈里发说:『你已年老,

不需要这么多黄金。

你不该把它积聚藏在这里,

直到战争的气息逼近而炽热;

而该把这些无用的宝藏撒遍国土,

让它长成闪亮的刀剑,

使你的荣誉清白无瑕。

……

于是我把这只雄蜂锁进地牢,

让他独自在那里,

在他那金色蜂巢的蜜房中进食:

那厚重的石墙里,

听不到一句祈祷、一声呼喊、一声呻吟,

也再没有人见到哈里发活着。』

这就是那个奇异而真实的故事,

是伟大的统帅阿剌兀

讲给他的兄弟鞑靼大汗听的,

那一天他骑马进入汗八里,

走的是通往伊斯法罕的大道。」(朗费罗诗。)

(原注:请朗费罗先生原谅,阿剌兀其实从未见过汗八里。)

阿拔斯王朝末代哈里发穆斯塔辛·比拉之死,海屯、里科尔多、帕奇梅雷斯和儒安维尔所讲的,都与此大致相同。那位光荣的老人儒安维尔说,这些事是一二五三年路易王在赛达(即西顿)城下时,前来谒见他的一些商人所讲的,这里他的记忆一定有误,因为攻陷巴格达是五年以后的事。马里诺·萨努托说,蒙古人把熔化的金子灌进哈里发的喉咙;这无疑是从克拉苏与帕提亚人的古老故事移植过来的。同时代的亚美尼亚史家断言,旭烈兀亲手杀了他。

拉施特只说了这样一句:「六五六年萨法尔月十四日星期三的傍晚(一二五八年二月二十日),哈里发在瓦克夫村被处死,同死的还有他的长子和从未离开过他的五个宦官。」后来的作家说,他被裹在一张地毯里,让马踩死。

〔参看勒斯特兰奇所译《梵蒂冈抄本伊本·富拉特所记阿拔斯末代哈里发之死》。下面是伊本·富拉特(公元一三三五年生于开罗)所讲的哈里发之死:

「于是旭烈兀下令,让哈里发挨饿,直到他饿得极厉害,便叫人给他些东西吃。那该受诅咒的旭烈兀便叫人拿来一盘金子、一盘银子、一盘宝石,命人都摆在哈里发穆斯塔辛面前,对他说:『吃这些吧。』哈里发回答说:『这些东西是不能吃的。』旭烈兀便说:『你既然这样清楚这些东西不能吃,为什么还要把它们积存起来?你本可以拿一部分送礼来讨好我们,拿一部分招募一支军队为你效力,抵御我们!』旭烈兀便命人把哈里发和他的儿子带到营外一处地方,在那里把他们捆起来,装进两个大口袋里,然后用脚践踏,直到两人都死去——愿真主怜悯他们。」——考狄〕

这个在基督徒中流传极广的故事,其根据也见于尼克比(以及米尔洪德)的记述,多桑曾加以引用。哈里发投降后,旭烈兀把一盘金子放在他面前,叫他吃下去。「可是金子是不能吃的呀。」那俘虏说。「那么,」鞑靼人答道,「你为什么要把它囤积起来,而不拿去维持一支军队?你为什么不到阿姆河上来迎击我?」哈里发只能说:「这是真主的旨意!」「那么你所遭遇的,也是真主的旨意。」旭烈兀说。

瓦萨夫的记述很有意思:「哈里发被俘两天后,正在做晨祷,开头念的是这一节经文(《古兰经》第三章):『你说:真主啊!国权的主啊!你要把国权给谁,就给谁;你要把国权从谁手里夺去,就从谁手里夺去;你要使谁尊贵,就使谁尊贵;你要使谁卑贱,就使谁卑贱。』念完了规定的祷文,他仍然流着泪恳切地祈祷不止。旁观的人把哈里发祈祷时的极度谦卑,以及这段对这两位君主似乎如此贴切的经文,禀报了伊儿汗。至于此后的事,说法不一。有人说伊儿汗下令不给哈里发食物,当他要吃的时,伊儿汗便命人把一盘金子放在他面前,等等。最后,帕迪沙在同他的将领们商议之后,下令处死哈里发。有人进言说,那饮血的宝剑不应沾上穆斯塔辛的血。于是他被裹在一张地毯里,就像平常卷地毯那样卷起来,以致四肢都被压碎了。」

哈里发的贪财是出了名的。蒙古军围攻迈亚法里斤的时候,城主马立克·卡马勒对他的百姓说,他所有的一切都可供急需的人使用:「感谢真主,我可不像穆斯塔辛,是个崇拜金银的人!」

(以上出处多为东西方史籍,兹不备列。)

〔注八〕然而一百二十年后,傅华萨又让哈里发复活了,称之为「报达的加利夫尔」。

二十五报达哈里发如何定计要杀尽境内的基督徒(原书卷一第七章)

那么我就来讲一讲报达和摩苏尔之间所发生的这桩大奇事。

那是在基督纪元……年〔注一〕,报达有一位哈里发,极其憎恨基督徒,日夜盘算,怎样才能要么使他国中的基督徒改奉他的宗教,要么设法把他们统统杀掉。他天天同他那一教的修行人和教士商议这件事〔注二〕,因为他们对基督徒都怀着同样的恶意。说实在的,全世界的撒拉逊人对全体基督徒,向来都是怀着极深的恶意的。

却说这位哈里发同他那些精明的教士,找到了我们福音书中的一段话,说基督徒若有像一粒芥菜种那样大的信心,叫一座山挪开,山就会挪开。这话也确实是真的。他们找到了这段经文,大为高兴,因为他们觉得这恰是一个好办法,要么逼所有基督徒改变信仰,要么使他们全都遭殃。于是哈里发把他境内所有的基督徒都召集起来,他们的人数极多。他们来到他面前,他便把福音书拿给他们看,叫他们读我所说的那段经文。他们读完以后,他问他们这话是不是真的。基督徒回答说,这话千真万确。「好,」哈里发说,「既然你们说这是真的,我就给你们一个选择。你们这么多人里头,总该有这么一点点信心吧;所以你们要么把那边那座山挪开,」他指着附近的一座山,「要么就不得好死;除非你们愿意全都做撒拉逊人,皈依我们的圣法,以免一死。为此我给你们十天的宽限;到时候这事若办不成,你们便要么死,要么做撒拉逊人。」他说完这话,便打发他们走了,让他们去想一想,在这样的困境中该怎么办。

〔注一〕地理学会法文本和鲍狄埃本所记的年份是一二七五年,这当然不可能是原意。剌木学本作一二二五年。

〔一二二五年在位的哈里发,是阿布·阿拔斯·艾哈迈德七世纳昔尔·里丁拉(一一八〇年至一二二五年在位)和阿布·纳斯尔·穆罕默德九世札希尔·比艾姆里拉(一二二五年至一二二六年在位)。——考狄〕

〔注二〕地理学会法文本作「同他的修行人和他的卡西斯」。我想前一个词是「规修士」一词的一种写法,本书中用它来指遵守某种宗教会规或教团的人,不论是基督徒还是异教徒。后一个词「卡西斯」,我以为就是阿拉伯语的「卡希什」,本义是基督教的长老,但古代旅行家常用它指伊斯兰教的教士,葡萄牙人更是习惯如此。不过它也可能是「卡迪」,即法官。

鲍狄埃本只简单地作「对他的教法教士」。

二十六基督徒听了哈里发的话如何惊慌失措(原书卷一第八章)

基督徒听了哈里发的话,惊慌万分,但他们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他们的造物主上帝身上,求他在这困境中帮助他们。基督徒中所有最有智慧的人都聚在一起商议,其中有许多主教和教士;但他们别无办法,只有转向那一切美好之物的来源,恳求他保护他们,免遭哈里发的毒手。

于是他们全体聚在一起祈祷,男男女女,一连八天八夜。正当他们这样祈祷的时候,天上一位神圣的天使在异象中向一位主教显示——这位主教是一个很好的基督徒——叫他去请某一个只有一只眼睛的基督徒鞋匠〔注一〕向上帝祈祷;上帝因为这鞋匠生活圣洁,必定会大发慈悲,应允他的祈祷。

现在我得告诉你们,这鞋匠是怎样一个人。他为人极其正直贞洁,守斋,远避一切罪恶,天天上教堂望弥撒,天天把他所挣的钱拿出一份来献给上帝。至于他怎么只剩下一只眼睛,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一个女人来找他做一双鞋,把脚伸给他看,好让他量尺寸。这女人的脚和腿非常美,鞋匠给她量尺寸的时候,心里起了罪恶的念头。他常常听人说,神圣的福音书上讲,若是你的眼睛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免得犯罪。所以那女人一走,他便拿起缝鞋用的锥子,扎进自己的眼睛,把它毁了。这就是他失去一只眼睛的缘故。由此你们可以想见,他是一个多么圣洁、公正、正直的人。

〔注一〕地理学会法文本在这里用了一个奇怪的词:「我告诉你有这样一个『克拉兰图尔』。」这个词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而为「补鞋匠」一词所代替。它带有东方的样子,但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提不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二十七众人如何请独眼鞋匠为基督徒祈祷(原书卷一第九章)

这异象几次三番降临到那位主教身上以后,他便把整件事告诉了基督徒们,大家一致同意,把那鞋匠请来。他来了以后,大家对他说,希望他祈祷,上帝已经应许要借他的手成就这件事。他听了他们的请求,一再推辞,说自己决不是他们所说的那样好的人。但他们坚持恳求,言辞极其恳切温和,他终于说,他不再推托,愿意照他们的意思去做。

二十八独眼鞋匠如何以祈祷移山(原书卷一第十章)

约定的日子到了,所有的基督徒,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十万多人,都一早起来,到教堂去望了弥撒。弥撒唱完以后,他们便一同列成盛大的行列,抬着宝贵的十字架走在前头,一路高声歌唱,痛哭流涕,来到那座山前的平原上。到了那里,只见哈里发带着全体撒拉逊大军,全副武装,只等他们不肯改变信仰,便要杀他们;因为撒拉逊人丝毫也不相信上帝会给基督徒这样的恩典。基督徒们实在也是提心吊胆,疑虑重重,但他们仍把希望寄托在他们的上帝耶稣基督身上。

于是鞋匠领受了主教的祝福,然后跪倒在神圣的十字架前,向天伸出双手,作了这样的祈祷:「可称颂的全能的主上帝,我凭着你的慈爱恳求你,把这恩典赐给你的子民,使他们不致灭亡,也使你的信仰不致倾覆,不致受辱,不致被人嘲弄。并不是我有丝毫资格向你提出这样的请求;而是凭着你伟大的权能和慈悲,我恳求你垂听我这满身罪孽的仆人的祈祷。」

他向至高的天父、一切恩典的赐予者作完这番祈祷,正当哈里发和全体撒拉逊人以及在场的其他人众都在观看的时候,那座山竟离开了原处,移到了哈里发所指定的地方!哈里发和他所有的撒拉逊人看见了,对上帝为基督徒所行的这桩奇妙的神迹都惊呆了,以致有许多撒拉逊人成了基督徒。连哈里发本人也奉圣父、圣子、圣灵之名受了洗,阿门,成了基督徒,不过是暗中的。然而他死的时候,人们发现他脖子上挂着一个小十字架;所以撒拉逊人不肯把他同别的哈里发葬在一起,而把他另葬一处。基督徒们对这桩极神圣的奇迹欢欣鼓舞,满怀喜悦地回到家中,感谢他们的造物主所成就的这件事。〔注一〕

你们现在已经听到这桩大奇迹是怎样发生的了。撒拉逊人憎恨基督徒,你们也不必奇怪;因为穆罕默德传给他们的那部可咒诅的教法,命令他们对一切别种人,尤其是对基督徒,尽其所能地加害;夺取他们的财物,对他们百般作恶,因为他们不属于他们的教法。你们看,他们的教法是何等邪恶,他们的诫命是何等不善!可是全世界的撒拉逊人都是这样行事的。

关于报达,我已经讲了一些。我本来很可以先讲讲那里百姓的事务和风俗。但是考虑到我还有那许多伟大而奇异的事要讲给你们听,正如你们在这本书中将会看到的那样,那就太冗长了。

所以现在我要来讲一讲高贵的大不里士城。

〔注一〕我们不妨记起,就在马可讲这个故事之前仅仅三年,即一二九五年,据说洛雷托的那座小屋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改换了地方,移到了它现今所在的地点。

有几部古拉丁文抄本把这故事的发生地放在大不里士。我注意到十六世纪的一位传教士也是这样说的。他说,那座山在大不里士与纳希切万之间,名叫「曼胡克」。(见格拉维纳《亚美尼亚的基督教》,一六〇五年罗马刊行。)

移山是归于「行奇迹者」格列高利名下的神迹之一。这类故事在伊斯兰教徒中间也十分流行。哈尼科夫说:「我知道的山,至少有十来座,穆斯林都说是从麦加附近搬来的。」

剌木学本在这里还有一段:「从那时起,所有聂斯脱里派和雅各派的基督徒,都隆重庆祝这一神迹发生的日子,并在前一天守斋。」

格林在一八七八年四月五日、六日、八日的《新苏黎世报》上发表了三篇论马可·波罗的文章,他说:「我在埃及听人讲过一个传说,就是马可·波罗说发生在巴格达的那一个。我要把它和我在埃及遇到的另一个传说联系起来讲一讲。

『许多年前,在尼罗河畔的巴比伦,有一位骄横的哈里发在位,他用捐税和劳役苛待基督徒。犹太人的首席拉比,即所谓「哈卡姆巴希」,更加坚定了他对基督徒的仇恨。有一天,这位拉比对他说:「基督徒在他们的书上说,他们喝了吃了什么致命的东西,也不会受害。所以我配了一剂药水,要叫他们当中一个人从我手里尝一尝:他若不当场死掉,你就别再叫我哈卡姆巴希!」哈里发立刻召来巴比伦的宗主教圣座,命他把这药水喝下去。宗主教只对着杯子轻轻吹了一口气,便一饮而尽,毫无损伤。宗主教圣座随即也提出要求,要哈卡姆巴希为哈里发的健康干一杯,这一杯由他(宗主教)先尝,哈里发认为这完全公平合理。可是哈卡姆巴希刚把杯子举到唇边,便倒地死了。』然而穆斯林和犹太人仍然渴望基督徒的血。那时恰好穆卡塔姆山有一大块山体松动了,眼看就要压到巴比伦城上。人们把这归罪于基督徒,命他们把它止住。宗主教万分焦急,在异象中得到指示,叫他去请那位圣洁的鞋匠(关于这鞋匠,讲的也是这里的同一个故事);鞋匠命令那山岩停住,它便停住了,直到今天。『这两个故事在开罗至今还可以听到』——是从谁那里听到的,没有说。那座险些压到埃及巴比伦城上的山,土耳其语叫作『杜尔山』,意为『停住山』。」——玉尔手记

二十九说高贵的大不里士城(原书卷一第十一章)

大不里士是一座宏大而高贵的城,坐落在一个名叫伊拉克的大省之中,省内还有许多别的城镇村庄。但因为大不里士最为高贵,所以我来讲一讲它。〔注一〕

大不里士人以经商和手艺为生,他们织造许多种美丽而贵重的丝织品和金锦。这城的位置极好,从印度、报达、克雷梅索尔〔注二〕以及许多别的地方,都有货物运到这里来;因此吸引了许多拉丁商人,尤其是热那亚人,到这里来买货,办理别的买卖;况且这里又是一个宝石的大市场。事实上,这是一座商人能获大利的城市。〔注三〕

当地的百姓本身却是些穷苦之人;而且各色人等混杂得很。有亚美尼亚人、聂斯脱里派、雅各派、谷儿只人、波斯人,最后还有本城的土著,他们崇奉穆罕默德。这最后一种人是很坏的一族;他们被称为「大不里士人」。〔注四〕全城四周都环绕着可爱的园林,园中满是许多种又大又好的果子。〔注五〕

现在我们离开大不里士,来讲波斯这个大国。〔从大不里士到波斯,要走十二天的路程。〕

〔注一〕阿布尔菲达指出,大不里士一名,俗读作「陶里兹」,法兰克人似乎就采用了这个读法。裴哥罗梯书中这名称一律写作「托里西」。

大不里士常被算作亚美尼亚的地方,海屯便是如此。其实它是阿塞拜疆的首府,而阿塞拜疆从来不包括在伊拉克之内。不过我们可以注意到,伊本·拔图塔通常称波斯的蒙古伊儿汗为「伊拉克之主」或「伊拉克之王」,而大不里士又是这位君主的都城,所以这个错误虽然是错误,我们也可以明白它的由来。〔旭烈兀毁灭巴格达,使大不里士成了亚洲商业与政治的大城,也使印度货物的运输路线从地中海转向了黑海。从这里经卡尚、亚兹德和起儿漫,通往波斯湾;经拉亚佐,后来又经阿勒颇,通往地中海;经特拉比松,通往黑海。亚美尼亚王国灭亡以后,欧洲人经大不里士的道路也就断绝了。——考狄〕

〔注二〕正如巴尔德利所指出的,克雷梅索尔就是「加姆西尔」,意为「热地」,这个词在波斯有好几种专门的用法,尤其是指波斯湾东北岸的沿海地区,包括忽鲁模思以及那一带的港口。

〔注三〕〔在大不里士定居的意大利人中,第一个留下姓名的是威尼斯人彼得罗·维格利奥尼(又作维奥尼);他立于一二六四年十二月十日的遗嘱至今犹存。——考狄〕后来(一三四一年),热那亚人在大不里士设有商馆,由一位领事主持,配有一个由二十四名商人组成的议事会;一三二〇年,已有证据表明威尼斯人在那里有居留地。

拉施特说到大不里士时说,在伊斯兰帕迪沙的眼前,那里聚集了「各种宗教、各种教派的哲学家、天文学家、学者、史家;有契丹人、马秦人、印度人、克什米尔人、吐蕃人、畏兀儿人及其他突厥民族,还有阿拉伯人和法兰克人。」伊本·拔图塔说:「我走过珠宝商的市场,所见各色宝石,令我眼花缭乱。一些俊美的奴隶,衣着华丽,腰系丝带,向鞑靼贵妇兜售宝石,她们买了很多。」〔鄂多立克也说到大不里士的繁盛贸易。——考狄〕从夏尔丹的书中可以看出,直到十七世纪,大不里士仍然人口众多,十分繁荣。如今它已大为衰落,不过仍不失为一个重要的地方。

〔注四〕鲍狄埃本这里作「图济」,我毫不怀疑这只是抄写的笔误,原应作「托里济」,这与地理学会法文本(「城中的百姓称为大不里士人」)、拉丁文本以及剌木学本都相合。他的意思只不过是说,这里的百姓称为「大不里士人」。这算不得什么高深的见闻,但这是他的习惯。同样,他在第三章告诉我们,亚美尼亚的百姓称为亚美尼亚人,在别处又说吐蕃的百姓称为吐蕃人。海屯也同样认为,说契丹的百姓称为契丹人,花剌子模的百姓称为花剌子模人,波斯诸城的百姓称为波斯人,并无不妥。

〔注五〕波罗之后不久的地理学家哈姆杜拉·穆斯陶菲,对大不里士有一段记述,巴比耶·德·梅纳尔在《波斯地理词典》中曾加以引用。这段记述也提到城四周广大的园林,果子的丰富和价廉,以及大不里士人的虚荣、傲慢和不讲信义,等等。本章插图所示,是蒙古王朝在大不里士留下的一处遗迹。

三十说大不里士边境上的圣巴尔萨摩修道院(原书卷一第十二章)

在大不里士境内的边界上,有一座修道院,以圣巴尔萨摩命名,他是一位极其虔诚的圣徒。院中有一位院长,带着许多修士,他们穿的衣服很像加尔默罗会的会衣。这些修士为了免于闲散,不停地编织羊毛腰带。做礼拜时,他们把这些腰带放在圣巴尔萨摩的祭坛上;他们在省内各处募化的时候(就像圣灵兄弟会的修士那样),便把腰带送给他们的朋友和士绅,因为这些腰带是解除身体疼痛的极好之物;所以人人都虔诚地渴望得到一条。〔注一〕

〔注一〕巴尔萨乌玛(意为「斋戒之子」)是萨莫萨塔人,亚洲教会的一位修道院总院长。他反对聂斯脱里派,但他自己作为一性论异端的传播者,更为正统派所厌恶。他于四五一年被卡尔西顿公会议定罪,四五八年去世。他在雅各派和亚美尼亚教会中是一位著名的圣徒,有好几座修道院奉献给他;但其中最著名的,无疑也就是这里所指的那一座,在马拉蒂亚附近。这座修道院想必在伊斯兰教徒中也很有名,因为巴库伊的《地理词典》中专有一条讲它,称为「巴尔苏玛修道院」。这座修道院藏有巴尔萨乌玛和圣彼得的圣物,有时是雅各派宗主教的驻地,也是宗教会议的会址。

博韦的樊尚讲过一个关于这座修道院的故事,比马可所讲的还要神奇:「在那个王国(亚美尼亚)里,有一个地方叫圣布拉萨摩,那里有一座可容三百名修士的修道院。据说,若有敌人来攻打它,修道院的防御工事便会自己动起来,把射来的矢石反射回去,打那些围攻的人。」

(以上出处从略。)

三十一说波斯大国,兼述三王之事(原书卷一第十三章)

波斯是一个大国,古时极为显赫强盛;但如今已被鞑靼人残破毁坏了。

波斯境内有一座城,名叫萨巴,当年三博士前去朝拜耶稣基督,便是从这城里出发的;他们死后也葬在此城,三座墓极高大极华美,并排而列。墓上有一座方形的屋宇,看护得十分用心。三人的遗体至今完好,头发胡须都还在。其一名叫加斯帕,其二名叫梅尔基奥尔,其三名叫巴尔塔萨。马可·波罗先生向城中人再三打听这三位博士的事,却找不到一个人知道底细,只晓得这是古时葬在此地的三位国王。不过,在离此三日路程的一处地方,他听到了我下面要讲给你们的事。他在那里见到一个村子,名叫「卡拉·阿塔佩里斯坦」〔注一〕,意思就是「拜火者之堡」。这名字起得确实恰当,因为那里的人正是拜火的,至于何以拜火,我且说给你们听。

他们传说,古时那一国有三位国王,前去朝拜一位新降生的先知,随身带了三样礼物:黄金、乳香、没药;意在探明这位先知究竟是神,是人间的君王,还是一位医者。他们说:「他若取黄金,便是人间之王;若取乳香,便是神;若取没药,便是医者。」

及至到了圣婴降生之处,三王中最年少的一位先进去,只见那圣婴看上去恰与自己同岁;他退出来,心中大为惊异。居中的一位随后进去,也同前一位一样,见那圣婴仿佛与自己同岁;他也退出来,大为惊异。最后是年最长的一位进去,他所遇见的,也与前两位一般无二。他出来时满腹心思。三人会齐之后,各把所见说了,于是愈加惊奇。他们便商定三人一同进去,这一回,他们看见的圣婴,是他本来的年纪,就是约莫十三日大〔注二〕。于是他们跪拜,献上黄金、乳香与没药。圣婴把三样礼物都收下了,随即给了他们一只封好的小匣;三王便辞去,回本国去了。

〔注一〕即「卡拉·阿提什帕拉斯坦」,意义如正文所说。(马斯登说)

〔注二〕据托名比德的《文集》,梅尔基奥尔是一位白发老翁;巴尔塔萨正当壮年,蓄有胡须;加斯帕年少无须。(见因霍费尔《福音书中的三博士》,一六三九年罗马刊本)

三十二三王回到本国后所遇之事(原书卷一第十四章)

他们骑行了许多日,便说要看一看圣婴给了他们什么。于是打开那只小匣,见里面是一块石头。他们见了,便纳闷起来,不知圣婴给他们这东西是什么,又有何用意。原来其中的意思是这样的:他们献礼时,圣婴三样全都收下了,他们见了,便在心里说:他是真神,是真王,也是真医〔注一〕。而赐这块石头,意思是说,他们心中已经生起的这信仰,应当坚如磐石。因为他们心中所想,圣婴全都知道。然而他们对这块石头的意思全不明白,就把它丢进了一口井里。立刻便有一团天火降下,落进那投了石头的井中。

三王见了这奇迹,大为惊骇,深悔不该把石头丢了;因为这时他们才明白,那石头原有一番伟大而神圣的意义。于是他们取了那火,带回本国,供在一座富丽华美的教堂里。那里的人使火常燃不熄,把它当作神来崇拜,凡所献的祭品,都用这火来点燃。倘若火熄了,他们便到周围奉同一信仰的别的城去,向人家求取那火,带回教堂。这里的人所以拜火,缘故便是如此。他们往往走上十日的路程去取这火〔注二〕。

这便是那堡中的人讲给马可·波罗先生的故事;他们对他发誓说,他们的来历确实如此,又说三王之中,一位出自名叫萨巴的城,第二位出自阿瓦,第三位就出自这座至今仍在拜火的城堡,四周一带的人也都拜火〔注三〕。

这故事讲完了,下面我要讲一讲波斯的各个省份,以及它们的种种特色。

〔注一〕原文作「米尔」。这是古法语中称医者的俗语;较文雅的说法是「菲吉西安」。(见《抄本札记与摘录》第五卷)

金口约翰说,黄金、没药和乳香是寓有奥义的礼物,分别表示君王、人与神;这是通常的解释。所以普鲁登修斯的诗说:

「宝藏与萨巴乳香的芬芳,

宣告他是君王,是神明;

没药的粉末,

则预示了他的坟茔。」(《主显节颂》)

巴黎礼仪书中也有:

「慈爱献上黄金,

刻苦献上没药,

渴慕献上乳香。

以黄金认他为王,

以没药敬他为人,

以乳香拜他为万民之神。」

又《古今圣诗集》中有:

「神圣的礼物,寓着奥秘:

乳香显出他们的神,

黄金宣告万王之王,

没药预示他的坟茔。」

〔注二〕「据说博士们(倘此说可信)还在他们那里用长明的火盆守护着一团自天而降的火;他们说,古时这火的一小部分,曾作为吉兆,在亚洲诸王前面引路。」(阿米亚努斯·马塞利努斯,第二十三卷)

〔注三〕萨巴,或作萨瓦,至今犹存,即萨韦,在德黑兰西南约五十英里。领事阿博特先生一八四九年曾到此地,他说这是他平生所见最为残破的城,约有一千户人家。当地人保留着一种传说,哈姆杜拉·穆斯陶菲也曾提到:这城原在一个湖边,穆罕默德降生时,湖水神奇地干涸了。据说萨韦曾有东方最大的藏书楼之一,蒙古人初次侵入波斯时才被毁掉。萨韦和阿韦(或作阿贝),阿布尔菲达都列为吉巴勒地区的城市。据说这两座城素来不和,前者是逊尼派,后者是什叶派。〔我们读到泰弗诺的游记,他是一位极有见识的旅行家:「他对途中经过的萨瓦古城一字未记,他自己也说,他的好奇心在这里离开了他。」(见其《游记》一七二七年版第五卷。数日之后,他死在亚美尼亚的米亚内,时为一六六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玉尔手稿札记)〕

至于阿韦的位置,阿博特说,那遗址上至今还有一个村子,在萨韦东南偏南约十六英里。他没有去过,只测了方位。有人告诉他,那里有一座土丘,从前上面立着一座拜火教徒的城堡。他在萨韦找不到马可·波罗所记传说的任何痕迹。夏尔丹的时候,萨韦还没有衰败到这般地步,他听说距城四里格处有一座据称是撒母耳的坟墓。哈姆杜拉也提到此事。

基思·约翰斯顿与基佩特把阿韦放在萨韦西北偏西约六十英里处,在加兹温到哈马丹的路上。这里想必有什么大错。

修士鄂多立克把三博士所在之地放在卡尚,不过剌木学所载的一种本子和巴拉丁抄本,或许在这一点上经过改正,作萨巴。——玉尔、考狄

那座「拜火者之堡」,我们无从确定其地。但这故事大概是在归途中听来的;而正文似乎暗示,这城堡是离开萨韦后三日走到的,所以我想应当到萨韦与阿卜哈尔之间去找。在波斯,名为「加布尔堡」即「拜火教徒之堡」的废墟,是很常见的。

至于这传说本身,其中基督教与祆教的成分奇特地混在一起,而早在约三百五十年前,马苏第便已讲过:「在法尔斯省,人们会告诉你有一口井,名叫火井,井旁建有一座神庙。弥赛亚降生时,国王居鲁士派了三个使者去见他,第一人带一袋乳香,第二人带一袋没药,第三人带一袋黄金。他们由国王向他们描述过的那颗星引路出发,到了叙利亚,见到弥赛亚与他的母亲马利亚。这三使者的故事,基督徒讲起来多有夸张;福音书中也有记载。他们说,基督降生的那一刻,那颗星便出现在居鲁士面前;使者走,星也走,使者停,星也停。更详细的情形,可见我们的《史记》,那里我们把拜火教徒与基督徒中流传的这一传说的各种说法都记下了。读者会看到,马利亚给了国王的使者一个圆面包,他们经过种种遭遇之后,把它藏在法尔斯省的一块岩石底下。那面包钻入地下不见了,他们便在那里掘了一口井,只见两道火柱从井口腾起燃烧;总之,这传说的一切细节,都可在我们的《史记》中找到。」编者说,马苏第把阿塞拜疆的希兹(即罗林森爵士所说的阿特罗帕特尼的埃克巴坦那)误作设拉子,因而把故事搬到了法尔斯。阿拉伯文的《童年福音》中也有这一传说的雏形。书中说,马利亚把包裹圣婴的一条襁褓带子给了博士们。他们回去后把它投入圣火之中;它虽裹在火焰里,却丝毫无损。

我们还可以补充:基督教中有一种传说,说那颗星落进了耶路撒冷与伯利恒之间的一口井里。图尔的格列高利也记载说,伯利恒有一口井,马利亚曾在那里汲水,虔诚的朝圣者细心寻看时,有时能看见那颗星从井的这一边移到那一边。但只有配得这恩典的人才能看见。

(见阿博特文,载《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二十五卷;阿塞曼尼第三卷;夏尔丹第二卷;《抄本札记与摘录》第二卷;《波斯地理词典》;《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马苏第第四卷;图尔的格列高利《神迹书》一八五八年巴黎刊本。)

圣马太福音中关于三博士的记载本极简短,传说却给它添上了种种想象:譬如说他们是国王;说他们的故乡时而在阿拉伯,时而(如本书)在波斯的萨巴,又时而(如海屯书与加泰罗尼亚地图)在塔尔西亚即东突厥斯坦;说其中一位是黑人,等等。这些大概都是由于任意套用《旧约》中的一些经文而来,例如:「埃及的使臣要出来,古实人要急忙举手向神。」(《诗篇》第六十八篇)由此产生了画中三人里常有的那位黑人。「他施和海岛的王要进贡,示巴和西巴的王要献礼物。」(《诗篇》第七十二篇)这就把三人变成了国王,又把他们定在塔尔西亚、阿拉伯和萨瓦。「成群的骆驼,并米甸和以法的独峰驼,必遮满你;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传说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第六十章)这里阿瓦与萨瓦成了一对,黄金与乳香也都有了。

古时教会传说的一种说法是:三人葬在阿拉伯的哈德拉毛,海伦娜皇后把遗体运到君士坦丁堡,〔后来在皇帝曼努埃尔·科穆宁时又运到米兰。米兰陷落之后(一一六二年),腓特烈·巴巴罗萨把遗体赐给了达塞尔的莱纳尔德大主教(一一五九年至一一六七年在任),他把遗体运到了科隆(一一六四年七月二十三日)。——考狄〕

波罗所给的名字加斯帕、梅尔基奥尔、巴尔塔萨,罗马教会自古便已采用;但此外也还有许许多多别的名字加在他们身上。海德引一位叙利亚作家的话,称他们为阿鲁丰、胡尔蒙、塔赫舍什,又说有人称之为古德福尔布斯、阿尔塔赫沙什特、拉布多;而在波斯语中,他们叫作阿马德、扎德阿马德、德鲁斯特阿马德,意思是「来了」「速来了」「诚心来了」。有人用希腊语称他们为阿佩利乌斯、阿梅鲁斯、达马斯库斯,用希伯来语称为马加洛特、加尔加拉特、萨拉基亚,又有别称作阿托尔、萨托尔、佩塔托罗斯的!亚美尼亚教会用的名字与罗马教会相同,而迦勒底语中则称为卡格巴、巴达迪尔马、巴达达·哈里达。(见海德《古波斯宗教史》;因霍费尔书,同前;《亚洲学报》第六辑第九卷。)

〔付印之前,我们刚读到赛克斯少校论波斯的新书。赛克斯少校不相信马可到过巴格达,他以为这几位威尼斯人是在大不里士附近进入波斯,经苏丹尼耶、卡尚到亚兹德,再从那里前往起儿漫和忽鲁模思。这个问题我们将在导论中讨论。——考狄〕

三十三说波斯八国及其名号(原书卷一第十五章)

你们须知,波斯是一个极大的国度,其中共有八国。我且把它们的名字一一告诉你们。

第一国在波斯的入口处,名叫加兹温;第二国更偏南,名叫库尔德斯坦;第三国是卢尔;第四国是舒勒斯坦;第五国是伊斯塔尼特;第六国是设拉子;第七国是松卡拉;第八国是屯·卡因,在波斯的尽头。这些国都在南方,只有一国例外,就是屯·卡因;它在东边,与「日树」之地接壤〔注一〕。

波斯这地方出产好马极多;人们把马贩到印度去卖,因为这些马价值甚高,一匹就值他们那里的钱,合二百图尔里弗;有的更贵,有的便宜些,看马的好坏而定〔注二〕。这里还有世上最好的驴,一头足值银子三十马克,因为这些驴身躯极高大,跑得又快,还练得一手极好的走步。贩子把马赶到怯失和忽鲁模思,这是印度海边的两座城,在那里遇到商人,由他们再把马转运到印度去卖。

这地方的人多有残忍嗜杀的,所以他们那里没有一天不出人命。若不是有官府管着,就是东方鞑靼人的官府,他们会给商人造成极大的祸害;即便有官府在,他们也常常得手。商人若不是全副武装,便有被杀的危险,至少也要被抢个精光;有时一整队商人,因为没有防备,就这样全部死掉。这里的人都是撒拉逊人,就是奉穆罕默德教法的〔注三〕。

城里有商人和工匠,靠劳作手艺为生,织造金锦和各色丝绸。当地出产棉花很多;小麦、大麦、小米、黍子和葡萄酒也极丰足,各种果子也都有。

〔或有人说:「撒拉逊人不是不喝酒的吗?他们的教法是禁酒的。」答复是:他们对经文是这样解释的:酒若煮过,一部分蒸发掉,余下的变甜了,喝了便不算犯戒;因为那时它就不再叫酒了,味道变了,名字也跟着变了〔注四〕。〕

〔注一〕波罗所说的八国,似乎如下:

其一,加兹温;当时是一座繁盛的城市,不过我不知道他为何称之为一国。所指似是波斯伊拉克,或其北部。旭烈兀入侵以前,加兹温似乎在伊斯玛仪派即阿萨辛派手中。

其二,库尔德斯坦。马斯登觉得这里有难处,拉扎里和鲍狄埃也随之,于是断言这库尔德斯坦不是库尔德斯坦,而是别处;我不明白他们的难处何在。据哈姆杜拉,库尔德斯坦的四界是阿拉伯伊拉克、胡齐斯坦、波斯伊拉克、阿塞拜疆和迪亚巴克尔。(见《波斯地理词典》)〔参看寇松《波斯》各处。——考狄〕波斯的库尔德斯坦,今日一如中古,向南越过克尔曼沙阿,直抵波罗所说下一国的边界,即:

其三,卢尔,或称卢里斯坦。〔关于卢里斯坦,见寇松《波斯》第二卷,其中附有费利卢尔人统治家族的世系。——考狄〕此地分为两个公国,即大卢尔与小卢尔,这一区分至今还在。大卢尔由一个名为法斯卢耶的阿塔贝格王朝统治,自约一一五五年延续至一四二四年,〔终为帖木儿后裔所灭;这是一个库尔德人的王朝,由伊玛德丁·阿布·塔希尔(一一六〇年至一二二八年)所建,末代君主为吉亚斯丁(一四二四年)。据载,一二五八年,将军怯的不花(见贝勒《中世纪研究》第一卷所录旭烈兀西征记)平定了卢尔即卢里斯坦之地及其阿塔贝格忒格勒。——考狄〕他们的领地在伊斯法罕正西的山区,一直延伸到迪兹富勒河,以河与小卢尔为界。阿塔贝格的据点是蒙加什特,一座异乎寻常的山堡;他们在舒山以南山中的艾兹赫即马拉米尔也有一处居所,一三二七年伊本·拔图塔曾在那里拜见当时在位的君主。罗林森爵士记述过蒙加什特,莱亚德先生与德博德男爵到过其他地方,但这一带至今所知仍极不完备。小卢里斯坦在迪兹富勒河以西,差不多延伸到巴比伦平原。其王朝称为胡尔希德,〔一一八四年由库尔德人舒贾丁·胡尔希德所建,延续至一五九三年沙赫韦尔迪失位为止。——考狄〕

卢尔人与库尔德人同类,说一种库尔德方言,波斯所有非突厥种的伊利亚特人即游牧民,都是如此。中古时他们以身手矫捷、善于偷盗著称。小卢尔的各部落「对穆罕默德或《古兰经》毫不装出一点敬意;他们普遍崇拜的,只有他们的大圣人巴巴·布祖尔格」,而某些门徒对被视为神性之活化身的圣者,敬之几近于膜拜。(见哈默《伊儿汗史》第一卷;罗林森文,载《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九卷;莱亚德文,同刊第十六卷;斯特朗福德勋爵文,载《皇家亚洲学会学报》第二十卷;《抄本札记与摘录》第十三卷;伊本·拔图塔第二卷;多桑第四卷。)

其四,舒勒斯坦,剌木学本作「苏奥勒斯坦」,最为近真,古法文本则作「谢勒斯坦」;这是舒勒人即绍勒人之地的名称。这个民族长期占据卢里斯坦的一部分,十二世纪被卢尔人逐出,迁居设拉子与胡齐斯坦之间(即今马马萨尼人的地方,据佩利上校所得消息,马马萨尼人就是舒勒人),其中心是瑙班詹和一座名为「卡拉·萨菲德」即「白堡」的要塞。伊本·拔图塔从设拉子往卡泽伦,头一天便宿营在舒勒人的地方,他说这是「波斯的一个沙漠部落,其中也有些虔诚的人」。(见卡特勒梅尔所译《蒙古人史》;《抄本札记与摘录》第十三卷;《伊儿汗史》第一卷;《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十三卷附图;伊本·拔图塔第二卷。)〔「库赫吉卢人之东,是马马萨尼卢尔人(或即穆罕默德·胡塞尼之讹)的帐幕,他们占据着至今仍称舒勒斯坦的地方,往东、往东南一直延伸到法尔斯和卡泽伦平原。这个部落以其出身自豪,自称来自锡斯坦,是鲁斯塔姆的直系后裔,马马萨尼的一个氏族至今仍用鲁斯塔姆之名。」(寇松《波斯》第二卷)——考狄〕

其五,伊斯法罕?剌木学本作「斯帕安」,至少可见他本人或他以前的某人已作此比定。抄本中表示「斯夫」一音的那种罕见连笔,与常见的表示「斯特」一音的连笔极为相像,所以由伊斯凡变作伊斯坦是很容易的。但为什么是伊斯塔尼特呢?

其六,设拉子〔(「设尔」意为乳,又一说意为狮)——考狄〕,代表法尔斯省即波斯本部,历代以来它都是该省的首城。〔它建于阿拉伯人征服之后,公元六九四年,建城者为优素福·凯克菲之子穆罕默德。(寇松《波斯》第二卷)——考狄〕在法尔斯称王的最后一个王朝,是萨尔古尔阿塔贝格王朝,建于约十二世纪中叶。在阿布伯克尔(一二二六年至一二六〇年)治下,此国颇为强盛,据有法尔斯、起儿漫、海湾诸岛及阿拉伯沿岸;设拉子那时文艺昌盛;阿布伯克尔便是萨迪的恩主。约自一二六二年以后,虽有一位嫁给旭烈兀之子的萨尔古尔公主名义上保有阿塔贝格的称号,法尔斯省实际已归蒙古人管辖。(见《伊儿汗史》各处)

其七,沙万卡拉,或作沙班卡拉。地理学会法文本作「苏卡拉」,但秕糠学会本给出了正确的读法「松卡拉」。这是沙万卡尔人之地;在中古波斯史中,这个民族常与舒勒人、卢尔人并提,也同他们一样与库尔德人有亲缘。他们的君主出于法斯卢耶一族,据说在伊斯兰征服以前便已有势力,但这个民族的名字直到波斯史上的蒙古时代才显赫起来。〔一〇五六年,法兹勒·伊本·哈桑从布韦希王朝手中夺得沙班卡拉;布韦希王朝自十世纪起统治波斯的大部分。末代君主阿尔达希尔在位时,沙班卡拉于一三五五年被穆扎法尔王朝攻取;穆扎法尔王朝统治伊拉克、法尔斯和起儿漫,是蒙古伊儿汗阿布·赛义德死后(一三三五年)瓜分其国而兴起的诸王朝之一,一三九二年为帖木儿所灭。——考狄〕他们的地方在设拉子以东那座大盐湖之南,包括内里兹与达拉卜吉尔德、法萨、福尔格和塔鲁姆。其都城是伊格,或作伊吉,又称伊雷季,在达拉卜西北约二十英里,有一座高大的山堡;一二五九年为旭烈兀所取。那位君主的儿子仍保有名义上的权位,由蒙古官员管理政事。一三一一年发生叛乱,这个王朝似乎就此断绝了。同一世纪中叶,有一位后裔曾想恢复他们的权势。我所找到的这个名称在史书上最晚的一次出现,是在阿卜杜拉扎克的《沙哈鲁史》中,伊斯兰历八〇七年(一四〇四年)条下。(见《亚洲学报》第三辑第二卷)但佩利上校的一则札记告诉我,沙班卡拉这个名称至今仍用于:其一,阿巴斯港附近鲁尼兹与高里斯坦两镇周围的地区;其二,该部落故地中迈曼附近的一个村子;其三,设拉子以西三十八法尔萨赫处达什特斯坦的一个部落和地区。

关于正文中「松卡拉」这个写法,我可以指出,在卡特勒梅尔所译《眼历诸国行纪》的两处,这个名字写作「尚卡拉」。(见卡特勒梅尔所译《蒙古人史》;《抄本札记与摘录》第十三卷;《伊儿汗史》第一卷及各处;乌斯利《游记》第二卷。)

其八,屯·卡因,即波斯东部的库希斯坦,也就是山地,屯与卡因是其中的主要城市。东方常有这样把两个地名连起来指一处地方的做法。本书别处便有「阿廖拉·克什米尔」和「克斯·马科兰」(即基吉·莫克兰)。在印度,土著兵常把上信德叫作「罗里·巴卡尔」,得名于印度河上两个相邻的地方;从前下信德则常叫作「迪乌勒·信德」。「卡拉·马尼克普尔」「乌赤·木尔坦」「昆都士·巴格兰」也都是这样的例子。

巴布尔用过「屯·卡因」这个说法来称这一省,哈默所据的某些著作显然也用过。(见巴布尔回忆录;《伊儿汗史》第二卷、第一卷,及《阿萨辛教团史》。)

〔我们从麦格雷戈爵士(一八七五年)的《呼罗珊纪行》第一卷得知,这同一地区,包括加因即卡因在内,如今被叫作一个类似的名字「塔巴斯·屯」。麦格雷戈也记述了屯与卡因(加因)今日的情形。(同书)——考狄〕

须注意:舒勒斯坦的比定出于卡特勒梅尔(见《抄本札记与摘录》第十三卷);松卡拉的比定出于德弗雷梅里(见《亚洲学报》第四辑第十一卷);屯·卡因的比定出于马尔特·布伦(见《新游记年鉴》第十八卷)。我还可以补充:卢尔人、舒勒人与沙班卡拉人,在希哈布丁·迪米什基的《眼历诸国行纪》中是前后相连的三节的题目,这部书的地理与波罗的颇多相合之处。(见《抄本札记与摘录》第十三卷;寇松《波斯》第二卷。)

〔注二〕贩往印度的马,后文还要多说,大概就是今日仍运往那里的同一类「海湾阿拉伯马」。但波斯的土库曼马也极名贵,尤以耐力见长。金尼尔说有一匹马十一天走了九百英里,费里耶则亲知一件更为惊人的事。那一回,一匹这样的马从德黑兰跑到大不里士,又跑回来,再跑到大不里士,前后只用了十二天,其中还歇了两天。全程约一千一百英里。

这时期的图尔里弗,约合今日法国银币十八法郎略多。但要把它折合成我们今日的金本位,须再加三分之一,因为当时银与金的比价是十二比一,而非十六比一。所以图尔里弗折成金价,差不多就是一英镑,那匹马的价钱约合一百九十三英镑。(原注:《不列颠百科全书》「货币」条说这一时期的图尔里弗合十八点一七法郎。《札记与问答》所载一篇法国文章说,圣路易与腓力三世时合十八点二四法郎,腓力四世时合十七点九五法郎。最后,承我的朋友托马斯先生好意居间,在不列颠博物馆作过一次试验,测得圣路易(一二二六年至一二七〇年)与腓力四世(一二八五年至一三一四年)的苏银币分别重六十三格令与六十一格令半,银色极纯。据此试验,一里弗即二十苏,分别合十八点一四法郎与十七点七〇法郎。)

赖特先生引法王腓力三世(一二七〇年至一二八五年在位)的一道敕令,规定一匹乘用马的最高价为六十图尔里弗,侍从骑的驽马为二十里弗。然而儒安维尔说,一二五四年克吕尼修道院院长献给圣路易两匹马,照他写书时(一三〇九年)的行情,值五百里弗(似乎是两匹合计)。由此大致可以断定,印度输入马的「寻常」价钱,已接近欧洲最上等马的价钱。(见赖特《英国家庭风俗史》;儒安维尔书。)

约在一八五〇年,在孟买花六十英镑,甚至更少,便可买到一匹相当好的阿拉伯马;但如今价钱高得多了。

至于驴,据塔韦尼耶说,波斯商人所用的良驴是从阿拉伯输入的。一马克银约合我们银币四十四先令,照前面那样把金价较低的因素计入,三十马克约合八十八英镑。

怯失,即基什,前面已经提过。忽鲁模思,原文作「库尔莫萨」,就是霍尔木兹,后面还要多讲。鲁斯蒂凯洛是比萨人,比萨人口中这个字头的音是纯粹而强烈的送气音。十六世纪初另一位托斯卡纳人乔万尼·达恩波利也把它叫作「科尔穆斯」。(见《意大利历史档案》附录第三卷)

〔注三〕当时波斯的游牧与半游牧部落,库尔德人、卢尔人、舒勒人、哈剌兀纳斯人等等,大概确实当得起波罗的这番话,而且今日也未改变。试以罗林森所述卢里斯坦的巴赫蒂亚里人为例:「我相信他们个个勇敢,但性情残忍野蛮;他们报血仇的心极其顽固,务求斩尽杀绝……波斯有句俗话,说巴赫蒂亚里人不得不完全放弃诵读《开端章》即亡者的祷文,否则他们便别的什么事也干不成了。他们又是极其灵巧、臭名远扬的盗贼。」(见《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九卷)

〔注四〕在戒酒一事上,波斯人向来是松弛的。

据阿忒纳乌斯说,亚里士多德在《论饮酒》一书(我想此书已经失传)中说:「酒若适度煮过,便不易醉人。」黎凡特有些甜酒,如塞浦路斯酒,制法是把葡萄汁煮过,但我相信东方一般并不如此。巴布尔曾提到,这是兴都库什山中卡菲尔人的一种特殊做法。然而塔韦尼耶说,在设拉子,除了那座城素负盛名的酒之外,还大量酿造一种「煮酒」,供穷人和旅客饮用。所说的无疑是一种叫作「杜沙卜」的甜汁或糖浆,德拉·瓦勒说这正是意大利的「煮葡萄汁」,只是更好、更清,也不那么甜腻。(见扬格所译阿忒纳乌斯第十卷;巴布尔回忆录;塔韦尼耶第五卷第二十一章。)

三十四说亚兹德大城(原书卷一第十六章)

亚兹德也正在波斯境内;这是一座富庶高贵的城,商业极盛。城里织造大量的一种丝织物,名叫「亚兹德」,商人把它运到许多地方去卖。这里的人都崇奉穆罕默德〔注一〕。

离开此城再往前行,要在大平原上骑行七日,一路上只有三处地方可以投宿。途中有许多美好的树林〔出产椰枣〕,骑马穿行十分容易;林中打猎放鹰,趣味无穷,有鹧鸪、鹌鹑,以及种种别的野味,所以过路的商人有许多消遣。那里还有野驴,是很好看的动物。在平原上走完这七程,便到了一个美好的王国,名叫起儿漫〔注二〕。

〔注一〕亚兹德是一座古城,丹维尔以为就是托勒密所说的伊萨提凯。马可没有称它为一国,其实它比马可列为王国的某些地方更当得起这个名号。亚兹德的阿塔贝格始于十一世纪中叶,蒙古人允许其王朝延续到十三世纪末,才被合赞灭掉,政事交由蒙古的衙门管理。

在伊斯兰以前,亚兹德是拜火教的一大圣地,如今却是狂热的伊斯兰教的一处重镇。不过,它仍是古教尚存的少数地方之一。一八五九年统计,亚兹德及附近十五个村子共有拜火教徒八百五十户,但人数减少得很快。

〔海德(《黎凡特贸易史》第二卷)说,亚兹德居民织的是塔巴里斯坦最上等的丝。——考狄〕丝织业至今未衰,连同别种织造,养活着大部分居民。波罗所说的「亚兹德」,波斯文辞典中有此一词,德赫贝洛称之为「亚兹德布」。〔「他(纳迪尔沙)赏赐那位使臣(布哈拉国王阿布勒费兹汗的首相哈基姆·阿塔利克)印度金币一千枚、亚兹德锦缎二十五匹、华服一袭、银鞍马一匹……」(见格拉德温从波斯文原本所译《克什米尔名士和卓阿卜杜勒克里姆回忆录》,一七八八年加尔各答刊本)——考狄〕

亚兹德至今仍是重要的商埠,经阿巴斯港与印度做着兴旺的生意。一八六五年底有一位来访者说:「对外贸易似乎很可观,亚兹德商人素有波斯同行中最富进取心、最可敬重之誉。他们的代理人近来不但到了孟买,还到了毛里求斯、爪哇和中国。」

(见《伊儿汗史》第一卷;哈尼科夫《论文集》;工兵少校史密斯的报告。)

修士鄂多立克到过亚兹德,称之为波斯皇帝的第三大城,并说(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第一卷):「那里粮食以及你说得出的一切好东西都极丰富;尤其出产大量的无花果;还有葡萄干,绿如青草,粒极小,比世上任何别处都更为丰饶。」〔他又据剌木学所收较短的一种本子,描写了离亚兹德一日路程的沙海,情景可怖。(参看塔韦尼耶一六七九年本第一卷)——考狄〕

〔注二〕德拉·瓦勒说到波斯的旅行,说「你总是在平原上走,但两边总是有山」,我相信这话概括得不错。〔参看麦格雷戈第一卷:「我实在无法描写这条路。在我看来,波斯的每一条路到目前为止都一模一样,所以……读者尽可认定,这条路经过一片荒原,远处或近处有光秃崎岖的山,没有水,没有房屋,路上不见一个人。」——考狄〕据哈尼科夫的测量,亚兹德到起儿漫的距离是三百一十四公里,约合一百九十五英里。剌木学本作八日,大概是较好的读法,每日略多于二十四英里。韦斯特高一八四四年、哈尼科夫一八五九年走这条路,都用了十日;戈德斯米德上校和史密斯少校一八六五年用了十二日。〔「如今从亚兹德到起儿漫走大路,二百二十九英里,商队一般分九站走完;带着种种舒适用具旅行的人分十二站;时间较宝贵的旅客,七日便可从容走完。」(见霍图姆·申德勒文)——考狄〕

哈尼科夫论及本章时说:「这里说亚兹德平原上覆盖着便于骑行的树林,极可注意。如今你看到的,是一片自西北向东南确实极为广阔的平原,但狭窄而干旱;我在其中只见到十三处有人居住的地方,连两座商队客栈算在内。居民用的水是从很远处经地下暗渠引来的,这一做法或许促成了土地的干涸,因为树木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八四九年阿博特从亚兹德到起儿漫,走的是经巴夫克的一条路,在哈尼科夫所走的通常路线以东,与之平行;值得注意的是,他所见的情形与马可的描写更相符合。到巴夫克之前,他说那平原「向南北延伸极远,宽约二十英里」;而巴夫克「以其椰枣林著称,城就在林中,林子占地颇广」。再往前,他说到「野生的草丛灌木长得很茂盛」,又说到「柽柳丛林」。他听说有野驴,但一头也没有见到。他在给外交部的报告中提到马可·波罗的记载,说:「路上的林木之地至今仍有野驴和别的野味,此话不虚。」这种驴就是亚洲野驴,波斯人称为「古尔哈尔」,鞑靼人称为「忽兰」。(见哈尼科夫《论文集》及其《论马可·波罗》;《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二十五卷;阿博特先生存外交部的报告手稿。)〔这个难题,如今已由霍图姆·申德勒将军在《皇家亚洲学会学报》新辑第十三卷(一八八一年十月)一篇很有价值的文章中解释清楚了。他说:「马可·波罗是经巴夫克从亚兹德到起儿漫的。他对这条路的描写,七日行于大平原上,只有三处可以投宿,完全准确。那出产椰枣的好树林,就在巴夫克本地。(此地一般称作巴夫特。)鹧鸪和鹌鹑至今仍很多;野驴我在西路上见过几头,又听说巴夫克路上有许多。如今旅客和商队总是走东路,经阿纳尔和巴赫拉马巴德。萨非王朝以前(即公元一五〇〇年以前),阿纳尔一路几乎从来没有人走;旅客总是走巴夫克一路。从亚兹德到阿纳尔九十七英里,萨非王朝以前似乎完全无人居住。直到公元一三四〇年,阿纳尔还被说成是起儿漫北境的边地,在亚兹德沙漠的边缘。沙阿拔斯在亚兹德与阿纳尔之间三处地方(宰因丁、克尔曼沙汉和沙姆什)修建了商队客栈之后,东路便开始被冷落了。」(参看赛克斯少校《波斯》第二十三章)——考狄〕

三十五说起儿漫国(原书卷一第十七章)

起儿漫是一个王国,也正在波斯境内,从前有一位世袭的君主。自从鞑靼人征服此地以后,君位便不再世袭,而是鞑靼君王爱派哪一位贵人来治理,就派哪一位〔注一〕。这国里出产一种叫作绿松石的宝石,极为丰富;是在山中从岩石里采出来的〔注二〕。这里也有许多钢矿和翁达尼克矿脉〔注三〕。当地人极善于制作战具;他们的马鞍、辔头、马刺、刀剑、弓、箭囊以及各种兵器,照那一带的式样来说,做得实在极好。这地方的妇女和她们的女儿又善于针黹,在各色丝绸上刺绣,绣出走兽飞禽、树木花卉以及种种别的花样,精妙绝伦。她们给贵人们绣的帷幔,手艺巧得令人叫绝,还有坐垫、枕头、被褥以及各种物件〔注四〕。

起儿漫的山中出产世上最好的隼。它们身躯比游隼小,胸前、颈下和两腿之间是红色的;飞得极快,没有一只鸟逃得过它们〔注五〕。

离开此城,再骑行七日,一路上总有城镇、村庄和漂亮的住宅,所以旅行十分愉快;沿途打猎放鹰,也大有乐趣。在平原上骑行这七日之后,便到了一座大山;上到山口顶上,便见一道大下坡,要走两天左右才下得完。沿路有各种果子,十分丰富;从前路上有许多人烟,如今却一处也没有了;只遇见少数几个放牧牲口的人。从起儿漫城到这道下坡,冬季极冷,即使穿上许多衣服,也几乎熬不住〔注六〕。

〔注一〕托勒密提到起儿漫,阿米亚努斯也把它列为同名地区(即卡尔马尼亚)的城市之一:「其中卡尔马纳最为辉煌,是诸城之母。」(第二十三卷)

鲍狄埃先生以为波罗那时的都城是锡尔詹,这是不对的。(见《抄本札记与摘录》第十四卷)我们作者所说的起儿漫,就是至今仍叫这个名字的那座城;它的本名似乎是库瓦希尔。(见雷诺《印度考》,又见施普伦格《东方驿路与行程》)据哈尼科夫说,此城海拔五千五百三十五英尺。

十一世纪中叶布韦希王朝衰亡之后,起儿漫落入塞尔柱突厥人的一支手中,他们一直据有此地,直到蒙古入侵前不久花剌子模诸王将它征服。一二二六年,替花剌子模的札兰丁镇守此地的哈剌契丹人八剌黑异密自立,称号为忽都鲁算端。〔他死于一二三四年。〕蒙古人准许这一家保有直接的统治权,波罗从中国回来的时候,这一家的代表是一位称作「帕迪沙赫可敦」的女子〔自一二九一年起在位〕,她先后嫁给伊儿汗阿八哈和海合都;这是一个野心勃勃、精明强干而又专横的女人,她把自己的兄弟锁咬儿哈的迷失当作对手处死,而她自己在海合都死后,也被她兄弟的遗孀和女儿处死了〔一二九四年〕。这个王朝至少在名义上延续到伊儿汗完者都(一三〇四年至一三一三年)在位时,才告断绝。〔见赛克斯少校《波斯》第五章、第二十三章。〕

起儿漫曾是聂斯脱里派的一个主教区,隶属于法尔斯的都主教。(见《伊儿汗史》各处;韦尔第三卷;勒基安第二卷。)

〔「起儿漫这个名字,无论作为城名,还是作为省名或国名,都有些混乱。我们有起儿漫、库瓦希尔、巴尔德希尔这几个名字。我以为整个地方的本名是起儿漫,即古代的卡拉马尼亚。其中一省叫作『库雷·阿尔达希尔』,缩略之后成了库瓦希尔,据说是萨珊朝第一位君主阿尔达希尔·巴贝甘所居之省。库雷·阿尔达希尔的一部分叫作巴尔德希尔,或巴尔德·阿尔达希尔,如今偶尔作巴尔德西尔,今日的起儿漫城就在它的东北角。中古时这座城叫作巴尔德希尔。在起儿漫王哈剌·阿尔斯兰伯伊斯兰历四六二年的一枚钱币上,斯坦利·莱恩·普尔先生读作亚兹达希尔,而不作巴尔德希尔。伊德里西所说的亚兹达希尔,我在史书中未见提及;巴尔德希尔是都城,大多数钱币都在此铸造。亚兹达希尔即使真有此地,也只能是个不甚重要的地方。它或许是巴尔德希尔的笔误;不加音点的话,两个字写法相同。后来这座城改名起儿漫,巴尔德希尔这个名字则归于城西南的地区,其主要地方是马希兹。同样,马希兹也常被叫作巴尔德希尔,至今如此。另一座有时与巴尔德希尔相混的古城是锡尔詹,又作希尔詹,一度比巴尔德希尔更重要;它曾被称为起儿漫、巴尔德希尔和萨尔德西尔的都城。如今这个名字只作为一个地区的名称而存在,其主要地方是赛达巴德。起儿漫的史书《至高之结》明言巴尔德希尔是起儿漫的都城,而从书中对巴尔德希尔的描写看,它无疑就是今日的起儿漫城。奇怪的是,马可·波罗没有给出这座城的名字。阿塞曼尼的《东方文库》把库瓦希尔与巴尔达希尔作为两座城分别提到,后者大概是古马希兹,早在伊斯兰历五八二年(公元一一八六年),《起儿漫史》便称之为一座重要的城镇。隶属法尔斯都主教的起儿漫省聂斯脱里派主教,驻在忽鲁模思。」(见霍图姆·申德勒文)

巴尔达希尔即今日的起儿漫城,这似乎没有什么疑问。(见勒斯特兰奇《哈姆杜拉·穆斯陶菲与马可·波罗时代的起儿漫诸城》,载《皇家亚洲学会学报》一九〇一年四月)哈姆杜拉是那部名为《心之乐园》的宇宙志的作者。(参看赛克斯少校《波斯》第十六章,及《地理学报》一九〇二年二月号)——考狄〕

〔注二〕乌斯利所引的一部论宝石的抄本,提到起儿漫的舍巴韦克是一处绿松石矿的所在。这大概就是巴贝克城,在起儿漫城以西约一百英里,离帕雷兹不远,阿博特告诉我们,帕雷兹有一座这种宝石的矿,如今已废弃了。哈尼科夫一行中的格贝尔,在亚兹德附近的塔夫特发现了一处绿松石矿床。(见乌斯利《游记》第一卷;《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二十六卷;哈尼科夫《论文集》。)

〔「起儿漫省至今仍富有绿松石。帕里兹即帕雷兹的矿,在从帕里兹通往巴赫拉马巴德(拉夫桑詹的主要地方)的路上,距帕里兹十六英里的切曼·莫阿斯潘,对着一个叫作戈德·阿赫迈尔的村子或园子。这些矿直到几年前还在开采;所出绿松石呈淡蓝色。另有绿松石出在今日的巴尔德希尔平原上,离马希兹不远,在切赫勒坦山的山坡上,对着一座叫作熊丘的小山。巴贝克城的绿松石矿在卡里克小村,离上梅德瓦尔一英里,在巴贝克城以北十英里。矿有两口竖井,其中一口最近被地震封住了,直到约二十年前还在开采。另一处离巴贝克城十二英里,有七口旧竖井,已经很久没有开采了。这些矿所出的石头也是极淡的蓝色,不甚值钱。」(见霍图姆·申德勒文,一八八一年)

最好的绿松石出自呼罗珊;矿在马阿登附近,在内沙布尔以北约四十八英里。(见海德《黎凡特贸易史》第二卷;李特尔《地学》。)

值得注意的是,波罗没有提到起儿漫的靛青。——考狄〕

〔注三〕伊德里西说,吉鲁夫特西北的「寒山」中,即都城以南某处,出产上等的铁;而《世界镜》即那部土耳其大地理书说,起儿漫边境上内里兹的钢矿很有名。特谢拉也提到过这些钢矿。承圣约翰少校指点,我得以标明它们的位置,在内里兹以东的山中。(见伊德里西第一卷;哈默《波斯考》;特谢拉《纪闻》;并见行程图第二幅。)

〔「马可·波罗所说的钢矿,大概就是起儿漫到设拉子路上的帕尔帕铁矿,至今仍叫『钢矿』;如今已不开采了。起儿漫的古兵器,匕首、刀剑、旧马镫等,用钢制成,确实精美,当得起马可·波罗的称赞。」(见霍图姆·申德勒文)——考狄〕

地理学会法文本的「翁达尼克」,鲍狄埃本作「安代纳」,拉丁文本作「安达尼库姆」,这个词自剌木学以来,一直没有人加以阐明。剌木学常向来威尼斯的波斯商人打听,他们众口一词地说,这是一种价值极高、品质极佳的钢,古时谁若有一面安达尼克钢的镜子或一把安达尼克钢的剑,便视如珍宝一般。我以为这是极好的证据,也给出了「翁达尼克」一词含义的真正线索。我保留了「翁达尼克」这个写法,因为它最明白地指向我认为是那个真正的词,即「洪德瓦尼」,意为「印度钢」。(原注:一位博学的朋友不赞成约翰逊把「洪德瓦尼」解作「印度钢」,认为太过绝对;须另有一个表示「钢」的词才行。即便如此,我注意到波罗用到「翁达尼克」的三处,即此处、第二十一章和第四十二章,说法总是「钢与翁达尼克」。这看来仿佛他心中的说法是「印度的钢」,用了一种类似维吉尔「杯与金」那样的修辞手法译出来。)(见约翰逊的波斯文辞典及德萨西《阿拉伯文选》第二卷。)在约公元一二〇〇年的《阿拉伯语汇》(一八七一年佛罗伦萨刊本)中,「洪杜万」释作「剑」。菲勒斯把「洪德万」解作「印度特有之物,尤指刀剑」,并引菲尔多西诗中的「洪德万匕首」,即一把印度钢的短刀。

同样的说法,见于下面所引伊德里西的话中,作「欣迪亚」,又传入西班牙语,成为「阿尔欣德」「阿尔芬德」「阿林德」等形式,起初意为钢,后来意为钢镜,最后意为玻璃镜背面的金属箔。(见多齐与恩格尔曼书第二版)柏柏尔语中也用「欣特」或「阿尔欣特」称钢。(见《皇家亚洲学会学报》第九卷)

印度的刀剑在东方负有盛名,据可靠的权威说,印度钢一直输入波斯,直到很晚近的时候。它的名声可以上溯到极古之时。克特西亚斯提到他从波斯国王和太后那里得到的两把用这种材料制成的神奇宝剑。马利人与奥克西德拉凯人送给亚历山大的一百塔兰特重的「白铁」,或许就是它。(原注:肯里克以为,以西结所列推罗货物中的「亮铁」(《以西结书》第二十七章),因为与桂皮、菖蒲并提,大概只能是印度钢。)《厄立特里亚海航行记》提到印度铁与钢是阿比西尼亚各港口的输入品。在马可·奥勒留与康茂德关于东方货物征税的法令中,印度铁(至少据一种读法)列在应税的东方物品之中。萨尔马修斯指出,在传世的希腊化学论著中,有一篇《论印度钢的淬火》。伊德里西论及此事说:「印度人擅长制铁,也擅长配制那些与铁同熔以得一种软铁的配料,这种软铁通常称为『印度钢』。(原注:雷德豪斯先生直译为:「印度人善于调配种种药料,用来熔铸软铁,于是它成了『印度的』钢,这说法是归之于印度的。」)他们也有作坊,锻造世上最著名的马刀……用印度钢所得的锋刃,是无可超越的。」

阿拉伯文学中提到印度名剑的地方,似乎很多。弗赖塔格所译的古阿拉伯诗集《坚忍诗集》中便有好几处。其中一段的古代注家说:「他说是印度的,意在表示那是最好的剑。」原文所用的词正是「洪德瓦尼亚」。曼格尔所译阿拉伯沙《帖木儿传》中也有几处同类的说法;其中一处引自《安塔拉》,令人想起库尔提乌斯所说的「白铁」:

「白色的印度剑,在我的血中洗濯。」

即便在伊斯兰征服印度的史书中,异教的印度人也是被「饮足了水的印度剑锋」送进地狱的;或者把剑拟人化,称为「一个好人家出身的印度人」。到了较晚的时候,夏尔丹说到波斯的钢:「他们把它与印度钢掺合,印度钢更易加工……也更受推重。」本世纪初,迪普雷告诉我们:「我从前以为……那著名的波斯马刀所用的钢,出自呼罗珊的某些矿。但据我所得的一切消息,我可以断言那一省并无钢矿。造这些刀用的钢,是从拉合尔运来的圆饼状钢料。」波廷杰把钢列为从印度输入起儿漫的货物之一。以精确著称的埃尔芬斯通,在他的《喀布尔王国记》中证实了迪普雷的话:「〔在阿富汗,〕论材料以印度钢为最贵重;但最好的剑是在波斯和叙利亚打造的」;他在《印度史》中又说:「印度的钢,古人便已求之;最古的波斯诗篇中就称颂过它,至今仍是呼罗珊和大马士革弯刀的材料。」(原注:约翰逊所编理查森的波斯文辞典中有一个词「罗汉」,又作「罗希纳」等形,释为「最上等的印度钢,用以制造最精良的剑;亦指用这种钢制成的剑」。)

克拉普罗特在他的《亚洲语言总汇》中说,奥塞梯语称钢为「安敦」,沃佳克语称为「安丹」。这些大概本质上与「洪德瓦尼」和「阿尔欣德」是同一个词,指明印度是最初的来源。〔在克拉克上尉所译的《亚历山大大书》(公元一二〇〇年尼扎米所作,一八八一年伦敦刊本)中,钢屡见提及,散见于第十九、第二十、第四十五、第五十八、第五十九诸章。——考狄〕

据罗吉尔·培根说,阿维森纳在他的《论灵魂》第五卷中,区分了三种截然不同的铁:「其一,是宜于敲击或承受重击、宜于用锤与火锻打的铁,但不宜做刃具。锤与砧便用它做成,这便是我们通常径称为『铁』的东西。其二,是更纯、含热更多、更宜于开刃和做刃具的,但延展性较差,这就是『钢』。其三,是叫作『安德纳』的那一种。拉丁诸国对它知之较少。它的特性是像银子一样,在极低的热度下便可锻展拉伸。其他性质则介于铁与钢之间。」(见《培根未刊著作集》,一八五九年刊本)博韦的樊尚似乎也引了阿维森纳的同一段话,但颇有出入。(见《自然之镜》第七卷及《学理之镜》第十五卷)樊尚写作「阿利德纳」,而我无法查对阿维森纳原书,所以不敢确定他的「安德纳」与鲍狄埃本的「安代纳」和我们的「翁达尼克」是否同一个词。

至少在中古时代,一般人的看法似乎把钢看作一种独立的天然物种,出自与铁必然不同的矿石;我猜想东方至今仍常有这一类的看法。一位老资格的印度军官告诉我,他曾想向一位土著朋友解释铁如何炼成钢,那朋友回答说:「什么!你是要我相信,我把一头驴放进炉子里,出来就是一匹马了?」而印度钢,又似乎被看作与普通钢不同的一种天然物种。事实上,它是用一种特殊而简单的方法制成的,铁直接炼成铸钢,不经过任何类似泡钢的中间阶段。英国初次检验样品时,化学家们断定这种钢是直接由矿石炼成的。马可所说的「翁达尼克」,无疑是一种类似印度钢的精钢。(见米勒所编克特西亚斯书;库尔提乌斯第九卷;米勒《希腊小地理家集》第一卷;一五五一年里昂刊本《新学说汇纂》第三十九卷;萨尔马修斯《普林尼考》第二卷;伊德里西第一卷;《皇家艺术学会学报》;《坚忍诗集》第一卷;埃利奥特第二卷;雷诺兹所译乌特比书。)

〔注四〕十六世纪的保罗·焦维奥说(我不知道他根据什么),起儿漫当时以其弯刀与枪头的钢质淬火精良著称。土耳其人争相高价购买,其品质之好,起儿漫马刀一刀便能劈开一顶欧洲头盔,而刃口不卷。我又见到,与马可同时代的德里诗人阿米尔·胡斯罗在诗中用过「起儿漫刀锋」这个说法。(见焦维奥《当代史》第十四卷;埃利奥特第三卷。)

起儿漫至今(或至少在波廷杰的时候)仍大量制造火绳枪;但如今当地的大宗出产是玫瑰水、披巾和地毯。波罗没有说到任何与织披巾有关的事,但从伊德里西的话看,毗邻的巴姆地区似乎当时已有这一类的织造。波罗所说的「帷幔」,或许指的就是地毯。我在我的朋友巴特尔·弗里尔爵士家里见过一张真正的起儿漫地毯。它的绒头极短,极平整密实;图案是瓶、鸟与花饰的组合,极像某些波斯抄本卷首的彩绘。

起儿漫的披巾,柔软精妙不及克什米尔的,但织工之细、图案之美却几乎不相上下。一八五〇年,最上等的披巾价钱不超过三十土曼(合十四英镑)。当地约有二千二百架织机从事此业。有不少起儿漫羊毛,叫作「库尔克」,经阿巴斯港和卡拉奇运到阿姆利则,在那里与真正的吐蕃羊毛掺和,用来织披巾。正文所列的几种物件,包括「帷幔」在内,都可以用披巾料子织成。然而我不大相信马可会把织成的披巾与针绣混为一谈。而哈尼科夫先生说,马可所讲的丝绣,至今在起儿漫仍做得极为精巧美观。我们的插图显示了织有走兽图案的织物,这在前面已经提过。

上世纪末,这里的拜火教徒还很多,但如今正迅速消失。据哈尼科夫说,起儿漫的伊斯兰教徒是一位讲究享乐的绅士,甚至对于酒,当地的酒又烈又多,他们的教士也很宽容。「在波斯别处,你会看到客栈墙上的涂写,不外是哲理格言、《古兰经》的经文,或是辱骂地方官员的话。从起儿漫到亚兹德,你只会见到赞美美人或好酒的诗句。」

(见波廷杰《游记》;哈尼科夫《论文集》及其《述略》;史密斯少校的报告;阿博特存外交部的报告手稿;工兵少校圣约翰的札记。)

〔注五〕帕雷兹至今仍以产隼著称,阿克塔尔和锡尔詹两地也是如此。阿博特先生和史密斯少校在这一带都曾受波斯主人款待,同去放鹰。已故的圣约翰爵士认定,这里描写的鸟就是「沙欣」,即游隼,其中一个品种叫「法尔西」,在南波斯的高山中很多。如今那一带已很少用它,最受重视的是「特尔兰」即苍鹰,但仍有少数被捉来,送去卖给阿曼的阿拉伯人。(见《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二十五卷,及圣约翰少校札记。)

〔「那些『胸前红色、飞行迅疾』的好隼出自帕里兹。不过极为稀少,每年只捉得两三只。一只训练有素的帕里兹隼,值三十至五十土曼(合十二至二十英镑),与一匹好马的价钱相当。」(见霍图姆·申德勒文)赛克斯少校在《波斯》第二十三章中写道:「马可·波罗显然是一位热心的猎手,他对所谓『沙欣』的描写,是无可再改进的了。」一位汗给了赛克斯少校一份该省七种鹰隼的名单,全都是黑白两色,只有沙欣例外,它的眼睛是黄的,论大小排在第三。——考狄〕

〔注六〕地理上的评论,我们留待这位旅行家到了忽鲁模思再说。

三十六说哈马迪城及其废墟,兼述哈剌兀纳斯盗贼(原书卷一第十八章)

骑马下坡走了那两天之后,便到了一片广阔的平原,平原的起首处有一座城,名叫哈马迪,从前是一座高贵的大城,如今却不甚紧要了,因为鞑靼人几次入侵,都把它蹂躏了。我所说的这片平原,是一个极热的地方;我们现在所进入的这一省,名叫鲁德巴尔。

这地方的果子有椰枣、阿月浑子和乐园苹果,还有些同类的果子,是我们寒冷的地方所没有的。〔这里有极多的斑鸠,是被丰盛的果子引来的,但撒拉逊人从来不捉它们,因为他们厌恶这种鸟。〕这平原上还有一种鸟,叫作鹧鸪,但与别处的鹧鸪不同,它们的毛色黑白相间,脚和喙是朱红色的〔注一〕。

这里的走兽也很特别;我先讲讲这里的牛。这些牛身躯极大,通体雪白;毛极短而光滑,这是由于地方炎热的缘故。角短而粗,角尖不锐;两肩之间有一个圆峰,约有两拃高。世上再没有比它们更好看的牲口了。要驮东西时,它们像骆驼一样跪下;驮子装好了,便站起来。它们驮得很重,因为这是极有力气的牲口。这里还有大如驴子的绵羊;羊尾又大又肥,一条尾巴就有约三十磅重。这些羊又好又肥,羊肉极佳〔注二〕。

这平原上有许多村庄城镇,都筑有高高的土墙,用来防御盗匪〔注三〕,这些盗匪为数极多,叫作哈剌兀纳斯。他们得了这个名字,是因为他们是鞑靼人父亲与印度人母亲所生的儿子。你们须知,这些哈剌兀纳斯人要出去抢掠时,会使一种魔鬼的妖术,叫白昼天昏地暗,暗到连并骑在身旁的同伴也几乎看不清;他们能叫这黑暗延及七日路程的地面。他们对这一带了如指掌,并排骑行,彼此靠得很近,有时多达一万人,有时多些或少些。他们就这样横排开来,遍布在他们要劫掠的整片平原上,凡在城镇村庄以外遇见的活物,不论男人、女人还是牲口,都捉了去,没有一个逃得脱!这样捉到的老人,他们便杀掉;年轻男子和妇女,便卖到别国去做奴隶;因此整个地方都毁了,几乎成了一片荒漠。

这伙恶徒的国王名叫涅古塔儿。这涅古塔儿曾带着他的约一万骑兵,到大汗的亲兄弟察合台的宫廷里去,住在他那里;因为察合台是他的伯叔。他在那里时,策划了一桩极其大胆的事,我且说给你们听。他离开当时在大亚美尼亚的伯叔,带着一大队骑兵,都是些残忍无忌的家伙,逃走了,先经过巴达山,再经过另一省叫作帕沙伊·迪尔,又经过另一省叫作阿廖拉·克什米尔。在那里他损失了大批人马,因为道路极为狭窄险峻。他征服了所有这些省份之后,便从一个叫作达利瓦尔的省的边境进入了印度。他在那座城里安顿下来,占了那里的政权,这是他从该国国王手里夺来的,那国王名叫阿塞丁算端,是一位极有权势、极富有的人。涅古塔儿就带着他的军队住在那里,谁也不怕,与四邻所有的鞑靼人交战〔注四〕。

我已把这些恶徒和他们的来历讲给你们听了,还须补充一件事:马可先生本人,就曾在我所说的那样一场黑暗之中,几乎被他们的队伍捉住;但蒙上帝保佑,他逃脱了,躲进附近一个叫作卡诺萨尔米的村子。然而他的同伴全都失散了,只有七个人随他一同逃出。其余的人都被捉去,有的被卖掉,有的被杀死〔注五〕。

〔注一〕剌木学本把「乐园苹果」作「亚当苹果」。这是一种柑橘类的果子,不过林德利以为无法确说是哪一种。据雅克·德维特里说,这是一种枸橼类的美果,上面人牙咬过的痕迹清晰可辨。(见《流俗谬误》一书的注,第二卷;邦加尔第一卷。)阿博特先生说这一带是「(起儿漫)南部诸地区,称为『加姆西尔』即热地,那里冬季的气候宛如宜人的春天,棕榈、橙树和柠檬树都长得很茂盛」。(见其报告手稿;又见《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二十五卷。)

〔「马可·波罗所说的乐园苹果,更可能是枣莲树的果子。那一带没有芭蕉。斑鸠今日一如当年,数量极多,而且很少有人打它们,当地人说它们吃了对身体不好,由此我们可以理解马可·波罗何以说当地人不吃这种鸟。」(见霍图姆·申德勒文)——考狄〕

史密斯少校告诉我,这里所说的鹧鸪,就是波斯人所说的「达拉季」,英国猎人所说的「黑鹧鸪」,有时也叫红腿鹧鸪。埃及有些地方也有达拉季,农民把它那特别的叫声解作几句阿拉伯话,意思是:「麦穗甜啊!赞美主!」巴布尔告诉我们,在印度,人们把黑鹧鸪的叫声(不那么虔诚地)解作「我有奶和糖!」这种鸟似乎就是阿忒纳乌斯所说的「阿塔加斯」,一种「斑点如鹧鸪而较大」的禽鸟,产于埃及和吕底亚。希腊人对它叫声的解释是最妙的:「作恶者得三重恶报!」这确实很像我所记得的印度黑鹧鸪的叫声。〔学名为黑鹧鸪。——考狄〕

(见《阿拉伯文选》第二卷;巴布尔回忆录;扬格所译阿忒纳乌斯第九卷。)

〔注二〕阿博特提到波斯这一带有峰牛(不过个头较小),又说邻近一些地区的牛被教会了跪下来受驮,这一本领似乎曾令马苏第惊奇(第三卷),他说他在剌夷(今德黑兰附近)见过牛表演这一招。《阿克巴则例》也说孟加拉一种极好的牛有此本领。动物学书中给峰牛即印度牛取了个古怪的名字「瘤牛」,是布丰从法国一个集市上展览这种牲口的人那里借来的,大概是那些人杜撰的。在库永吉克的雕刻中,可以看出古时亚洲这一带便有峰牛的品种。(见下面的插图)

阿加西的一封信,刊于《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一八六五年),提到野生的「瘤牛」,并说这是一个小型的种。其实并无野生的「瘤牛」,而且有些品种身躯极大。

〔「短粗角、两肩间有圆峰的白牛,如今在起儿漫与阿巴斯港之间已极少见了。不过往俾路支斯坦和莫克兰一带仍可见到,它们像骆驼一样跪下来受驮。我所见的绵羊,尾巴又好又大;不过我没有听说有重到三十磅的。」(见霍图姆·申德勒文)——考狄〕

肥尾羊在亚洲许多地方和非洲一部分地方是很常见的。克特西亚斯提到过它,埃里亚努斯也提到过,他说牧人常从活羊身上取出脂肪,再把尾巴缝上;中国的「普林尼」马端临也讲了一模一样的故事。马可关于其大小的说法,并没有超过那位可敬的肯普弗:「它们的身躯远比普通绵羊大,高如驴子的并不稀奇,而全都在三英尺以上;至于尾巴,我若说它有时重达四十磅,也不算言过其实,尽管可能令人难以置信。」赫顿上尉听一位阿富汗牧羊主担保说,他的羊群中出过重达十二大不里士曼、即七十六磅以上的尾巴!阿富汗人用这脂肪作泻药,一剂要吞下四到六磅!赫顿上尉的这位朋友还证实,在泰穆尼人中间(赫拉特以北),有时用小车来托羊尾。这或许有助于确定那个古老而难以捉摸的故事的出处。约瑟法特·巴尔巴罗说他见过这种事,但地点说得含糊。(见埃里亚努斯《动物志》第三、第四卷;肯普弗《异域奇趣》;费里耶《阿富汗人史》;《孟加拉亚洲学会学报》第十五卷。)

〔拉伯雷说(第一卷第十六章):「你若对此感到惊奇,那就更该惊奇西徐亚公羊的尾巴了,它重逾三十斤;还有叙利亚的绵羊,(若特诺所言属实)须在它屁股后面套上一辆小车,才能托住它那又长又重的尾巴。」(关于肥尾羊,见卡皮《穿越帖木儿之国》。)——考狄〕

〔注三〕译作「盗匪」的这个词,鲍狄埃本作「卡兰」,地理学会法文本作「哈剌兀涅」,拉丁文本作「为强人与恶徒所扰」。末一种无疑是对的,所用的词代表古意大利语的「斯凯拉尼」,即盗匪。(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的注)

〔注四〕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需要一条长注。

哈剌兀纳斯人在蒙古统治波斯时期的史书中屡见提及,起初是作为一个蒙古部落,在蒙古军中编成一个「土绵」,即一个万人的师或军(我猜想,正是「哈剌兀纳斯土绵」这个说法在马可心中,使他讲到他们时一再用「一万」这个数目);后来则作为胆大凶悍的劫掠者,横行波斯各省,以波斯东部边境为大本营。据说他们原居于中国长城以北的山中,在哈剌温只敦附近;他们在战争中的特长是使用石油火。拉施特说「哈剌努惕」是蒙古大部落弘吉剌的一支,弘吉剌部确实居于上述地方附近,所以二者或有关联。同一作者又说,哈剌兀纳斯土绵是阿鲁浑汗的「媵哲」,即私属。

瓦萨夫称他们「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一种妖魔,是蒙古人中最胆大的」;米尔洪德也有类似的说法。

孟买的伯德博士讨论某些印度西徐亚钱币时,这些钱币在君主名字后面附有「科拉诺」一词,他断言这代表哈剌兀纳斯之名,说他们「是旁遮普的一个希腊印度西徐亚混种的强盗部落,马可·波罗曾提到过」,这结论下得有些仓促,而鲍狄埃采用了它。卡特勒梅尔指出,蒙古入侵以前并无哈剌兀纳斯人的记载,他认为这是一大障碍,使人不能设想他们是原先便定居于波斯的一个民族。诚然,赖斯克在与本题毫不相干的地方,引过十世纪作家伊斯法罕的哈姆扎的一段话,其中提到某些称为「哈剌兀纳斯」的部队。但看来可以肯定,这一例以及其他类似的例子,真正的读法是「加兹温人」。(见赖斯克所编君士坦丁·波菲罗根尼图斯书波恩版第二卷;戈特瓦尔特所编伊斯法罕的哈姆扎书;卡特勒梅尔文,载《亚洲学报》第五辑第十五卷。)伊本·拔图塔只提到过一次这个名字,说德里的图格鲁克沙「是那些称为哈剌兀纳斯的突厥人之一,他们住在信德与突厥斯坦之间的山中」。哈默提出,「卡宾枪」一词源于他所写的「卡拉维纳」,而十六世纪时「卡宾」一词曾用来指某种非正规的骑兵,这一事实或许为这样的词源提供了一环。

(见哈默《金帐汗国史》;《伊儿汗史》第一卷等处;埃德曼书;《孟加拉亚洲学会学报》第十卷;卡特勒梅尔所译《蒙古人史》;《抄本札记与摘录》第十四卷;伊本·拔图塔第三卷;韦布《游记》一五九〇年本,一八六八年重印。)

至于马可所说哈剌兀纳斯人的来源,似乎几乎必然是错误的。正如哈尼科夫所说,他可能把他们与俾路支人混淆了,俾路支人(至少布拉灰人是如此)的图兰人相貌显出大量突厥血统,粗略地说可称为鞑靼人与印度人的混种。确实有一件怪事:如今在印度,「卡拉尼」一词(俗读作「克兰尼」)通常用来指欧洲父亲与土著母亲所生的混血种人,这或可引来佐证马斯登所举的梵文「卡拉纳」,但我猜想这个巧合另有来由。「卡拉纳」是一个特定混血阶层的名称,他们的专门职业是书写和记账。但这个词较早的意思似乎是「聪明、熟练」,由此而指书吏。在这个意义上,伊本·拔图塔时代用「卡拉尼」来称船上的书记,《阿克巴则例》中也有同样的用法。书记也是东印度混血人的主要职业,所以「卡拉尼」这个称呼是因其职业而加在他们身上的,并非因其混血。后面我们会看到,鞑靼语中有一个词「阿儿浑」,用来称蒙古母亲与白种父亲所生的白皙孩子;或许也曾有一个相应的词,像「哈剌温」(出自「哈剌」,意为黑),用来称蒙古父亲与黑种母亲所生的黝黑孩子,而这就使马可产生了一种错误的理论。

〔赛克斯少校在《波斯》中专有一章(第二十四章)写「卡尔万远征」,其中说:「卡尔瓦尼人会不会就是马可·波罗所说的哈剌兀纳斯人呢?他们与周围的俾路支人不同,而且不纳贡。」——考狄〕

现在我们来看涅古塔儿这个名字。与哈剌兀纳斯人同时,我们屡屡见到一些称为「涅古迭儿」的劫掠队伍,他们似乎与哈剌兀纳斯人有别,但凶悍的名声相同。他们的大本营在锡斯坦一带,卡特勒梅尔似乎倾向于把他们看作那一带的土著部落。哈默说,他们原是察合台之孙涅古迭儿王子的部队,是一群乌合之众,有蒙古人、土库曼人、库尔德人、舒勒人等等。关于他们的反叛与骚乱,一直到一三一九年都有记载,米尔洪德在这一年下说,四年之中与他们打了二十一仗。一三三六年我们又在赫拉特一带听说他们,而到了巴布尔的时候,他们以「努克达里」之名出现,已作为部落稳稳定居在喀布尔以西卡尔努德与古尔的山区,与哈扎拉人并提,哈扎拉人的名字与性情至今仍都存在。巴布尔说:「这两族中都有说蒙古语的人。」《信德史》中又有哈扎拉人与「塔克达里」(当作努克达里)并提。(见埃利奥特第一卷)〔关于涅古迭儿人的老首领图门抗击帖木儿之事(一三八三年至一三八四年),见普赖斯少校《伊斯兰史》,一八二一年伦敦刊本第三卷。——考狄〕在十七世纪的地图上,如洪第乌斯和布劳的地图,喀布尔以北的山被称为「诺赫达里扎里」,其中不难看出涅古迭儿与哈扎拉两个名字的合成,不论它是从哪里得来的。哈扎拉人至今面貌仍极具蒙古特征,他们或他们中的一部分,很可能就是哈剌兀纳斯人或涅古迭儿人的后裔,或兼为二者之后,而这些称为如此名号的队伍出自蒙古洪流的渣滓,由此也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证实。据说哈扎拉人一般说一种古老的波斯方言。但阿富汗西部有一个部落,既保留着蒙古人之名,又保留着一种语言,其中七分之六(据利奇少校发表的一份词汇判断)似乎是蒙古语。利奇又说,吉尔宰人一般把哈扎拉人称作「莫卧儿」。值得注意的是,阿布勒法兹勒也提到努克达里人是喀布尔的游牧部落之一,他说哈扎拉人是蒙哥可汗派去援助旭烈兀的察合台军的遗种,那支军队由涅古迭儿斡兀立统领。(见《抄本札记与摘录》第十四卷;《伊儿汗史》第一卷等处;巴布尔回忆录;《亚洲学报》第四辑第四卷;《阿克巴则例》第二卷。)

到此为止,除了哈剌兀纳斯人与涅古迭儿人的关系这一点存疑,以及前者的来源问题之外,我们所见与波罗的叙述大体相合。但他所暗指的那次入侵印度,以及他所说察合台之侄涅古塔儿究竟指谁,却不很容易确定。看来似乎有两个同名的人,各为马可的这段历史提供了一部分材料。

我们在哈默和多桑书中看到,一二六二年别儿哥汗与旭烈兀之间战争的起因之一(见前面序章第二章),是术赤家的三位宗王遭遇横死,他们曾统领术赤家的分遣军随旭烈兀来到波斯。战争真正爆发时,这支分遣军从波斯逃走了。一部分经打耳班到了钦察;另一部分人数更多,由涅古迭儿与翁古察率领,逃到呼罗珊,旭烈兀的军队在后追赶,他们又从那里东去,占据了哥疾宁以及与印度接壤的其他地区。

然而又有一说:察合台之子(小)术赤的儿子涅古迭儿斡兀立,是旭烈兀远征中察合台家分遣军的统领,直到一二六九年仍隶属于蒙古波斯军中,那一年察合台家的八剌汗正谋划对他的族人、波斯的阿八哈开战。八剌派了一名使臣去见阿八哈,这使臣带着一封给涅古迭儿王子的密信,恳求他不要替别人来攻打他本家的家长。涅古迭儿于是借口退回他在谷儿只的大营,想经打耳班投奔八剌的营中。然而他被截住了,损失了许多部众。他带着一千骑逃到谷儿只,却不得收容,终于被阿八哈在那一边境的将领擒获。他的将校都被处死,部众分散编入阿八哈军中,他本人则免于一死,受人监视。此后我再找不到关于他的记载。哈默说他在一二七八年时已经死了,涅古迭儿诸队便是由他的旧部组成的。但没有注明出处。

这第二位涅古迭儿,显然就是阿布勒法兹勒所暗指的那一位。哈尼科夫认为,约一二六〇年(他定的年份更早)往印度方向去的那位涅古迭儿,就是察合台之孙涅古迭儿,但他没有留意刚才所引的第二个故事。

在前一个故事里,我们有涅古迭儿所率的队伍经哥疾宁而去,征服了印度边境上的地方。在后一个故事里,我们有察合台的后裔涅古迭儿,想从他在大亚美尼亚边境上的营中逃走。假定波斯史家所记不误,那么看来马可是把两个故事揉成了一个。

在离开这一部分题目之前,还可以引几段别的记载。巴比耶·德梅纳尔所译的一部赫拉特编年史,在一二九八年下说:「(赫拉特的)法赫鲁丁王不慎,准许涅古迭儿异密带着三百名来自伊拉克的亡命之徒,在城中一区安身。这一小队人马屡屡侵掠库希斯坦、锡斯坦、法拉等地,所到之处,人人恐慌。完者都应其兄合赞汗之请,从马赞德兰赶来,要求立即交出这些强盗」云云。而在一二九九年察合台宗王忽都鲁沙对波斯东部与南部那场可怕的劫掠的记载中,我们看到他手下有一个将领叫作涅古迭儿把阿秃儿。(见《金帐汗国史》;多桑第四卷;《伊儿汗史》第一、第二卷;《亚洲学报》第五辑第十七卷;哈尼科夫《述略》。)

至于涅古塔儿王子侵入印度所走的路线,巴达山并无疑难。帕沙伊·迪尔是一个合成的名字;前一部分,我们后面会有理由相信,代表兴都库什山与喀布尔河之间的地方(见下文卷一第三十章);后一部分(鲍狄埃已经指出)是迪尔,即白沙瓦以北山区中潘杰科拉的首镇。阿廖拉·克什米尔中,只有前一部分令人困惑。我且举出我所想到的最可能的一种解答,以及另一种出于那位杰出的考古学家坎宁安将军的解答。其一,「阿廖拉」或许是「雅利安伐多」的某种讹误形式或蒙古语形式,这是印度佛教圣地的一个神圣称号,在北传佛教徒看来,克什米尔正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处。蒙古语中「斡龙」意为地域或国土,可能取代了「伐多」,于是成了「阿廖龙」或「阿廖拉」。其二,坎宁安将军写道:「我以为『阿廖拉』就是梵文的『哈尔豪拉』,即西旁遮普。哈尔豪拉是古印度『九分区』中的西北一区。它列在西边的信度·索维罗(即信德)与北边的摩陀罗(即东旁遮普,至今仍称为摩陀罗国)之间。我想哈尔豪拉这个名字保存在哈罗河的名称中。信德河与杰赫勒姆河之间的河间地曾是克什米尔王国的一部分,而这种连称的名字,就像信度·索维罗一样,所指只是一国。」这九分区的名称,出于六世纪初的著名天文学家伐罗诃密希罗,比鲁尼也曾转述。(见雷诺《印度考》)对这一巧妙解答唯一的异议,似乎在于比鲁尼说过,这些名称即使在他那时候(公元一〇三〇年)一般也已不再使用了。

阿塞丁算端,正如哈尼科夫所说,无疑就是吉亚斯丁·巴勒班,自一二六六年至一二八六年为德里算端,在此以前多年便已是印度极有权势的人物,尤其在旁遮普,他在鲁克努丁在位时(一二三六年)曾独立据有该地。

菲里什塔记载,在吉亚斯丁在位期间,蒙古人数次侵入旁遮普,在抵御其中一次时,这位国王的长子阵亡;而且直到该世纪末,一直有迹象表明他们出没于信德。但在这位史家书中,我们找不到这段故事中主要情节的任何暗示,就是征服克什米尔与占据达利瓦尔(地理学会法文本作迪利瓦尔),此地(不论究竟是何处)显然在印度平原上。然而我确实在拉森所述的克什米尔史(第三卷)中看到,一二五九年末,克什米尔国王罗什曼那·提婆在一次对「突鲁沙迦」(即突厥人或鞑靼人)的战役中被杀,他们的首领名叫卡贾拉,夺得了那个国家,一直据有到一二八七年。(原注:诗人阿米尔·胡斯罗(公元一二八九年)提到「哈吉拉克」是蒙古人侵掠印度的一个首领,见埃利奥特第三卷。)很难不把这件事既与波罗的故事、又与约一二六〇年涅古迭儿的出走联系起来,还须注意,蒙古人对克什米尔的这次占据,贯穿了吉亚斯丁在位的整个时期。

埃利奥特所摘录的瓦萨夫书中有一段,似乎保存着对波罗这个故事的记忆,其中说,伊斯兰历七〇八年(公元一三〇八年),一支越过恒河的蒙古侵掠军大败之后,算端阿拉丁·卡尔吉下令在巴道恩门前垒起一座蒙古人头塔,「就像对涅古迭儿蒙古人所做的那样」(第三卷)。

我们还须解释达利瓦尔的占据及其位置。马斯登以为是拉合尔;哈尼科夫认为是迪拉瓦尔,即巴蒂人古时的沙漠都城,本名(据托德说)作德奥拉瓦尔,但由于一种在印度和在意大利一样常见的音位颠倒,有时叫作迪拉瓦尔,在今日的巴哈瓦尔布尔邦。但坎宁安将军提出了一个更可能的地方,即杰赫勒姆河西岸的迪拉瓦尔,紧靠达拉布尔,对岸是蒙格。坎宁安将军认为(我相信是对的),西岸的迪拉瓦尔·达拉布尔与东岸的蒙格这两处遗址,就是亚历山大所建的布西发拉与尼西亚。这地方正对着奇利安瓦拉古战场,我的朋友工兵上校麦克拉根应我之请,于一八六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到那里去看过。他写道:「今日的迪拉瓦尔村,在达拉布尔镇稍上方(我是说在较高的地面上),俯视着达拉布尔和河流,以及沿河岸的耕地与林地。旧迪拉瓦尔的遗迹,是大量的大砖,覆盖着今日村子周围那些破碎多石的山丘上低矮圆背的山嘴和小丘,而主要是在靠陆地的一面。它们覆盖着一片极不规则的广大地面,显然可以认为代表一座相当大的城镇。看不出建筑物的形状……只有大量的大砖,长久以来一直被人搬去盖新房子……雨后地面上可以找到钱币……毫无疑问,有一片极为广大、极不规则、也极不宜人的地面,曾一度盖满了房屋。它在杰赫勒姆河上的位置,很合于蒙古侵略者所攻占和据有的那个迪拉瓦尔……奇怪的是,印度那些著名的伊斯兰史家,竟没有一个提到这个名字(我相信是没有提到的)。关于迪拉瓦尔就说这么多……当地人没有什么传说。但遗迹在那里;名字也在那里,由占着旧址一部分的现存村子沿用着。」我原已断定这几乎可以肯定就是波罗所说的达利瓦尔,并已照此画入地图,后来才读到齐亚丁·巴拉尼《史记》中的某些段落,这些段落已由道森教授译出,收入埃利奥特《印度史》第三卷。吉亚斯丁·巴勒班的同僚们怂恿他出兵征伐时,这位算端指出蒙古人的威胁无时不在(原注:考威尔教授把十三世纪后期至十四世纪初蒙古人接连不断的侵扰,比作丹麦人之侵入英格兰。瓦萨夫书中有一段(埃利奥特第三卷)表明,约在一二五四年至一二五五年,蒙古人已经占据了奇纳布河上的索德拉及其毗邻地区),说:「这些该死的恶徒听说了印度斯坦的财富和情形,一心要征服它、劫掠它。他们已经攻取并劫掠了我境内的拉合尔,没有一年不来这里劫掠村庄……他们甚至扬言要征服和洗劫德里。」在较后的年份下,这位史家又说:「算端……进军拉合尔,下令重建在沙姆斯丁诸子在位时被蒙古人毁坏的要塞。拉合尔一带被蒙古人蹂躏荒废的城镇村庄,他都重新招人居住。」考虑到这些段落,又考虑到波罗对北印度并无亲身的了解,我如今认为马斯登大概是对的,「迪利瓦尔」其实是把「利瓦尔城」误听而来,即拉哈瓦尔,也就是拉合尔。

马可归之于哈剌兀纳斯人妖术的那种魔法黑暗,哈尼科夫用「干雾」现象来解释,他在呼罗珊屡次遇到过,再加上我们在北印度所熟知的尘暴。在信德,这些现象常造成极度的黑暗。一七六二年信德与卡奇两军交战时,便起了这样一场雾,遮蔽天光约六小时,其间两军混杂在一起,拼死厮杀。黑暗散去之后,两军才分开,双方对这一天的事都惊骇万分,于是都仓皇退兵。一八四四年时,人们说起这场战事,仍觉惊奇。(见《皇家亚洲学会孟买分会学报》第一卷)

圣约翰少校就他亲身经历的这种奇特的起儿漫雾写过一则札记(见《大洋通道》一八七二年):「一丝风也没有,整个情景极其奇特,与我见过的任何别的雾全然不同。事后并没有尘土落下,空气的感觉明显是潮湿的。可惜直到雾散了,我才拿到我的湿度计。」

〔霍图姆·申德勒将军写道:「那魔法黑暗,或许可以像玉尔上校所设想的那样,用起儿漫附近常出现的奇特干雾或尘暴来解释,但须指出,马可·波罗遇到这样一场风暴,是在下面的吉鲁夫特,而据我所问的人说,那里如今从来没有这种风暴。一八七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在起儿漫,约下午五时,从南西南方刮起大风。先来的是浓重的尘云,夹着几滴雨。重的尘土随后落下,较轻的微粒留在空中,形成一片干雾,浓到在一百步外连房屋、树木这样的大物件也一点都分辨不出。气压计毫无变化,我带着的三个气压计都保持原样。」「到九月中旬暑热便过去了,秋分以后,有几天最好称之为浓密干雾的天气。这无疑就是马可·波罗所说的那种阴霾。」(见赛克斯少校书第四章)——考狄〕

李希霍芬对华北黄土现象,以及对草原和中亚风成沉积所作的出色阐述,对此颇有启发。但这很难适用于圣约翰所经历的「没有尘土落下」的情形。(见李希霍芬《中国》;玉尔手稿札记。)

相信这种恰逢其时的现象是由妖术所致,这完全是鞑靼人的信念。德赫贝洛(「察合台」条)记载,在与一个名叫马哈茂德·塔拉比的叛贼交战时,蒙古人被一场尘暴所困,他们认为这是敌人施了妖术,因此大为丧气,便逃走了。

〔注五〕说马可的同伴中只有七人得救,这一细节是鲍狄埃本所特有的,地理学会法文本中没有。

起儿漫边境的旱地上,有好几个带「萨勒姆」或「萨勒米」的复合地名。然而伊德里西(第一卷)提到一个叫作「卡纳特·沙姆」的地方,是从吉鲁夫特往瓦拉什吉尔德去的第一程。我想瓦拉什吉尔德就是加拉什吉尔德,即史密斯少校从吉鲁夫特出发的第三程(见我所绘的起儿漫至忽鲁模思路线图);既然这一指示与下文对波罗路线的看法相合,我很倾向于把卡纳特·沙姆比定为他所说的那座城堡或有墙的村子卡诺萨尔米。

〔「马可·波罗在卡诺萨尔米遭强盗袭击,失去了大部分人手,此地或许就是吉鲁夫特境内卡赫努季·潘切赫与瓦基拉巴德附近那个已成废墟的城镇或村子卡马萨勒(卡赫尼·阿萨勒,意为蜜渠)。它正在达基亚努斯城(即哈马迪)通往内韦尔贡山口的直路上。这条路几乎正对南方。内韦尔贡山口与马可·波罗的描写相合;因为路上散布着许多巨大的砂岩块,极难通行。它靠近巴沙基尔德山和莫克兰,这就很容易说明马可·波罗时代盗贼横行此地的缘故。山口尽头是大村沙米勒,有一座古堡;从那里到忽鲁模思故址或阿巴斯港(更偏西)是五十二英里,两日路程。阿巴斯港的气候极坏,外来的人很快便会生病,我的手下有两人死在那里,其余的也都病得很重。」(见霍图姆·申德勒文)赛克斯少校(第二十三章)说:「离哈马迪两程是卡赫尼·潘丘尔,再过一站是法里亚卜即帕里亚卜的废墟,那里曾是一座大城,据当地传说是被洪水毁掉的。它可能是亚历山大时的萨尔穆斯,因为它离海岸的距离恰好相当,果真如此,它就不可能是马可的卡诺萨尔米了。再往前走,下一站便是伊德里西提到的加拉什吉尔德。」——考狄〕

莫克兰人与俾路支人的侵掠,远在哈剌兀纳斯人之前,早在哥疾宁的马哈茂德时代便已很有名,而且直到我们今日,仍几乎在同一个舞台上、以同样的方式继续着。约在一七二一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船长泊在阿巴斯港时,有四千名这样的骑兵劫掠了该城;一八五〇年阿博特发现,对俾路支强盗的恐惧几乎一直延伸到伊斯法罕的城门口。费里耶将军对俾路支强盗及其特点有一段生动的描写。(见汉密尔顿第一卷;《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二十五卷;哈尼科夫《论文集》;麦克唐纳·金尼尔书;费里耶《商队行程》。)

三十七说下坡到忽鲁模思城(原书卷一第十九章)

我们所说的那片平原向南延伸五日路程,然后又到一道下坡,长约二十英里,路极难走,也极危险,因为那一带有许多强盗和歹人。到了这道下坡的脚下,便见另一片美丽的平原,名叫福尔莫萨平原。这平原延伸两日路程;其中有清美的溪流,椰枣树和别的果树极多。还有许多美丽的鸟,鹧鸪、鹦鹉,以及种种我们国中所没有的鸟。骑行这两日之后,便到了大洋海,岸上有一座城,有一个港口,名叫忽鲁模思〔注一〕。商人们从印度来到这里,船上载着香料、宝石、珍珠、丝绸金锦、象牙以及许多别的货物,卖给忽鲁模思的商人,这些商人再把货物运往世界各地去转卖。总之,这是一座贸易极盛的城。它下辖许多城镇村庄,而它是首城。国王名叫鲁克努丁·阿合马。这是一个极易生病的地方,日头热得可怕。倘有外国商人死在那里,国王便把他的全部财产收去。

这地方用椰枣掺和香料酿一种酒,极好。不惯喝的人初次喝这酒,会一再猛泻,但过后身体反而更好,而且会喝胖。这里的人除了生病时,从不吃肉和麦面饼,没病时若吃这些东西,就会生病。他们平日吃的是椰枣、咸鱼(就是金枪鱼)和洋葱,他们保持这样的饮食,为的是保养身体〔注二〕。

他们的船极其简陋,许多都失事了;因为船上没有铁钉,只用印度坚果的外壳所制的线缝合起来。他们把这种外壳捶打,直到它像马鬃一样,再用它纺成线,用这线把船板缝在一起。这线很经用,不怕海水侵蚀,但经不起风暴。船不涂沥青,只用鱼油擦抹。船上只有一根桅、一面帆、一个舵,没有甲板,装了货以后,只在货上铺一层遮盖。这遮盖是用皮革做的,他们把运往印度去卖的马就放在这些皮革上面。他们没有铁来打钉子,所以造船只用木钉,再如我所说的那样用线把船板缝起来。因此乘这种船航行是一件危险的事,许多船都失事了,因为那印度海上的风暴常常十分可怕〔注三〕。

这里的人是黑皮肤的,崇奉穆罕默德。居民都避免住在城里,因为夏天热得会把人热死。所以他们都出城到乡下的园子里去(过夜),那里有溪流,水很多。即便如此,若不是有一件我要说的事,他们仍然逃不过去。事情是这样的:夏天常有一股风,从环绕平原的沙地上吹过来,热得令人无法忍受,会把所有的人都热死,幸而他们一察觉那风要来,便跳进水里,浸到脖子,就这样待着,直到风停〔注四〕。〔为了证明这风热得厉害,马可先生讲了他在那里时发生的一件事。忽鲁模思的君主没有向起儿漫国王纳贡,起儿漫国王便决定趁忽鲁模思人离城外居的时候去索取。于是他整备了一千六百骑兵、五千步兵,派他们经鲁德巴尔一路前去,要出其不意地袭击他们。有一天,因为向导的过失,他们没能赶到预定过夜的地方,只好在离忽鲁模思不远的一片荒野中露宿。早晨他们正要启程时,被那风赶上了,全军尽被闷死,没有一个人活下来回去给他们的君主报信。忽鲁模思人听说了这事,便出去埋葬尸体,以免酿成瘟疫。但当他们抓住尸体的手臂,要拖到坑里去时,尸体被那可怕的热气烤得仿佛熟透了一般,手臂竟从躯干上脱了下来,最后人们只好就在每具尸体所躺的地方旁边挖坑,把它推进去。〕〔注五〕

这里的人在十一月播种小麦、大麦和别的谷物,三月收割。椰枣要到五月才采摘,除此之外,没有草,也没有别的任何绿色的东西,因为酷热把一切都晒干了。

有人死了,他们便大办丧事,因为妇女为丈夫要哭丧四年。这期间她们每天至少哭一次,为此召集亲戚、朋友和邻居,大哭大号。〔他们还有以哭丧为业的妇女,受雇替人哭丧。〕

现在我们要离开这个地方了。不过我此刻不接着讲印度;等到时机与地点合宜,我们会从北方绕过来讲它。眼下我们且从另一条路回到前面说过的起儿漫城,因为我要讲的那些地方,非经过这座城不能到达。

不过我先要告诉你们,我们正要离开的忽鲁模思的国王鲁克努丁·阿合马,是起儿漫国王的藩臣〔注六〕。

从忽鲁模思回起儿漫的路上,会经过一些极好的平原,还会见到许多天然温泉;路上有许多鹧鸪;还有些城镇,粮食便宜而丰足,椰枣和别的果子极多。不过麦面饼因为水苦,也极苦,不惯吃的人没法下咽。我所说的温泉有极好的功效;能治疥疮和别的几种病〔注七〕。

好了,现在我要讲北方的那些地方了,你们将按次序听到。我们开始吧。

〔注一〕现在已经到了忽鲁模思,是时候看一看从起儿漫到这个港口的路线在地理上能作何解释了。

忽鲁模思港〔当时已取代怯失,成为波斯湾最重要的市场。——考狄〕原在大陆上。几年之后,它迁到了那座后来极负盛名的岛上,其经过阿布尔菲达有简明的记载:「忽鲁模思是起儿漫的港口,是一座多棕榈的城,极热。一位当今到过那里的人告诉我,古忽鲁模思被鞑靼人的侵掠所毁,居民把住处迁到海中一个叫作扎伦的岛上,此岛靠近大陆,在旧城以西。忽鲁模思本地已无居民,只剩下些最下等的人。」(见比兴书第四卷)约一三二一年,修士鄂多立克见到的忽鲁模思「在一个离大陆约五英里的岛上」。伊本·拔图塔约八九年之后,区分了大陆上的忽鲁模思即莫吉斯坦,与哲朗岛上的新忽鲁模思,但只描写了后者,那时它已是一座富庶的大城。

岛上忽鲁模思的遗址常有人去过,也常有人描写;但我找不到任何已刊行的记载,说有哪一位旅行家核实过那更古的城的遗址,尽管若昂·德巴罗斯已知道其废墟的存在,他说遗址上有一座小堡,叫作「库什斯塔克」(即德拉·瓦勒所说的库赫斯特克)。我去信请教驻布什尔的英国驻扎官、极能干的佩利上校,他凭自己的亲身见闻,给了我所要的消息,以下的详情就是根据他惠寄给我的几封信编成的:

「众所周知的旧忽鲁模思废墟,在一条小港汊上溯数英里处,位于今日米纳卜地区的中心。废墟范围很广(虽然大部分因遗址上长期耕种而已湮没),有人向佩利上校指出了一道长码头即港埠的遗迹。废墟离米纳卜堡约六七英里,米纳卜河,或者说它那多石的河床,蜿蜒流向那里。这条港汊仍可辨认,但已淤塞,要装货上船,得往海的方向走一法尔萨赫,港汊那一段仍可通航,那里有一处税关。佩利上校从废墟中捡了几块砖。从旧忽鲁模思港汊口到新忽鲁模思城,即忽鲁模思岛上的图伦帕克城,航程约三法尔萨赫。或许稍多一点,但任何一个当地人都会立刻告诉你,从忽鲁模思岛到那条上岸往米纳卜去的港汊,是三法尔萨赫。这一地区在繁盛之时名叫忽鲁模斯迪亚。有人说忽鲁模斯迪亚又称哲鲁尼亚,旧忽鲁模思城又称哲伦。」(这一点我怀疑传说已经走了样。)「米纳卜城和米纳卜堡在古城的东北,建在巴什库尔德山最低的一道山嘴上,扼守着一道峡口,鲁德巴尔河就从那里流到忽鲁模斯迪亚平原上。」在这些新颖有趣的详情中,我们欣喜地发现,伊德里西和伊本·拔图塔的话都得到了如此确切的印证。前者写于十二世纪,说忽鲁模思在一条从海湾通来的运河或港汊岸边,船只经由它上溯到城下。后者明言新旧忽鲁模思之间的海面宽三法尔萨赫。(见伊德里西第一卷;伊本·拔图塔第二卷。)

现在我来概述一下波罗从起儿漫到忽鲁模思的行程的主要特点。我们有:

其一,从起儿漫经一片平原,到一个山口的顶上,那里极冷,七程。

其二,下坡,占两程。

其三,一片大平原,名叫鲁德巴尔,气候暖和得多,多鹧鸪,多椰枣和热带果子,平原上端附近有一座昔日有名、如今已成废墟的城,名叫哈马迪,平原延伸五程。

其四,第二道极难走的山口,下坡二十英里,算作一程。

其五,一片水源充足、物产丰饶的平原,穿过它便到海湾岸边的忽鲁模思,两程。

共计十七程。

据我所知,没有一位欧洲旅行家描写过从起儿漫到忽鲁模思、或者说到它今日最近的代表阿巴斯港的那条最直的路,我是指经巴夫特的那条路。但在它以东有一条路线,经过吉鲁夫特平原,一八五〇年阿博特先生走过一部分,一八六六年工兵少校史密斯走过全程。这条路线的详情,除了一点之外,在要点上都与我们作者所述极为相符,为波罗的描写提供了极好的印证。

史密斯少校(起初有戈德斯米德上校同行,后者转往莫克兰去了)一月十五日离开起儿漫,二月三日到达阿巴斯港,但须扣除三次停歇,所以他走的总程数与马可的恰好相同,即十七程。分列如下:

其一,从起儿漫到同名山口中的德赫巴克里商队客栈。「我往上走时,地面渐渐被雪覆盖,天气冷得刺骨。」(见其报告)六程。

其二,走过两英里极深的雪地,到了山口顶上;然后下行十四英里到歇宿处。在山脊以南两英里,他经过第二座商队客栈:「这两座客栈显然建得彼此如此之近,是为了给在大雪暴中无法翻越山脊的旅客提供庇护。」下一程继续下坡十四英里,然后沿着咸河河岸走了十英里。山口的海拔约估计为八千英尺。这样,下坡便占了两程中的大部分。

其三,「村子附近生长着一丛丛椰枣树,表明我已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气候带。」(史密斯的报告)阿博特先生说到同一地区:「部分有林……芦苇丛中多鹧鸪和吉鲁夫特鹧鸪……田地出产谷物、小米、豆类、菜豆和蚕豆、稻米、棉花、指甲花、蓖麻和椰枣,有一部分极其肥沃……雨季从一月到三月,此后青草长得极茂盛。」穿过这片平原(吉鲁夫特与鲁德巴尔两地区),其海拔略低于二千英尺,六程。

其四,走了六个半小时,「几乎全程都在一个极难走的山口上」,名叫内韦尔贡山口,一程。

其五,在平原上走了两个长程,其中一部分据描写是「连续十六英里左右的耕地」,其余则是「一片极乏味的平原」,两程。

共计同前,十七程。

在本书前一版中,我倾向于把马可的路线与这条行程完全等同起来。但一八七二年测量过从起儿漫往德赫巴克里一段的圣约翰少校来信指出,这头一段与描写并不很相合。这条路并不全是平原,因为它要翻过一个山口,虽然不是个险峻的山口。它也不经过繁荣而人口稠密的地带,因为除了两个大村子之外,圣约翰少校发现从起儿漫到德赫巴克里的整条路,与波斯任何一条路一样荒凉沉闷。另一方面,往南那条更直的路,除了在格外严寒的季节(像史密斯少校旅行的那一季,那条路被雪封住无法通行)之外,一向都走这条路,据骡夫对圣约翰少校的描述,它与波罗的记载更为相合。头六天是在巴尔德西尔和凯拉特·阿拉卜两地区中缓缓上坡,这两个地区是起儿漫水源最足、最肥沃的高地。从走了这六程所到的山口顶上(其海拔大概在一万英尺以上,因为一八七二年五月一日它还被雪封着),平缓地下坡两天,便到了热地。穿过热地要四天,然后要翻过一个极难走的山口,才到濒海的平原。这条路线的寒冷远甚于德赫巴克里一路。因此,至少到下坡进入热地即鲁德巴尔为止,这条路线与波罗的描写似乎确实更相符合。

我们也承认,完全可能到了这片平原,两条路线便合而为一了。在有旅行家为我们详细记述巴尔德西尔一路之前,我们暂且作此假定。与此同时,其余一切详情都很相合。

〔霍图姆·申德勒将军谈到从起儿漫到忽鲁模思往返的行程,说:「起儿漫与阿巴斯港之间的许多条路线中,只有两条与马可·波罗的描写大致相合。这两条,一是翻越德赫巴克里山口的一路(见上文史密斯上校所述),一是经萨尔杜的一路。我以为马可·波罗走的是后一路。往西那些更直的路,大部分经过山地,没有马可·波罗行程中所列的十二站平原路。譬如经巴夫特、乌尔祖和赞丹山口的一路,平原上只有四站;经拉赫布尔、鲁德巴尔和内韦尔贡山口的一路只有六站;经锡尔詹的一路也只有六站。」

「在我看来马可·波罗所走的萨尔杜一路,经过肥沃而人口稠密的平原到萨尔维赞,有五站。

「上到萨尔维赞山口顶上,一日路程。

「下坡两日,到拉赫吉尔德,这是一个紧靠旧吉鲁夫特废墟的村子,废墟如今叫作达基亚努斯城。

「在吉鲁夫特与鲁德巴尔的『广阔平原』上走六日,到法里亚卜,在达基亚努斯城以南一站的凯里马巴德与德赫巴克里一路会合。

「穿过内韦尔贡山口到沙米勒,下坡,一日路程。

「经平原到阿巴斯港即忽鲁模思,两日路程。

「共计十七程。

「萨尔杜一路在古城废墟处进入吉鲁夫特平原,德赫巴克里一路则在其东相当距离处进入。马可·波罗用七天走完的头六站,经过肥沃的平原,途经许多村庄。至于那『几乎熬不住』的寒冷,马可·波罗并没有说只在山上才有;他说:『从起儿漫城到这道下坡,冬季极冷』,就是说从起儿漫到吉鲁夫特附近。起儿漫本地的冬天相当严寒;从城里出来,地势逐渐而持续地升高,翻越南面群山的各个山口,绝对海拔从八千英尺到一万一千英尺不等。这些山口到三月份以前总是很冷;其中一个,六月初还结过薄冰。萨尔杜山口比其他山口低。这名字是萨尔杜,而不是出自『萨尔德』(意为冷)的萨尔杜。」赛克斯少校(《波斯》第二十三章)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一八九五年,又在一九〇〇年,我作过一次巡游,目的之一就是解决这个问题,并给萨尔杜一个地理上的确切位置,这个名字恰如其分地意为『寒冷之地』。我发现有一条路线与马可所说的条件完全相合,因为在萨尔比赞,萨尔杜高原止于一个九千二百英尺高的山口,从那里有一道极陡的下坡直到吉鲁夫特平原,科马丁离山口顶约三十五英里,即两日路程。从起儿漫出发,各站如下:第一,朱帕尔(小镇);第二,巴赫拉姆吉尔德(大村);第三,古达尔(村);第四,拉因(小镇)……从那里到萨尔比赞山口,距离四十五英里,即三站沙漠路,这样七天共计一百一十英里。这条路至今仍是骆驼路,与书中的描写完全相符……我想,这一段旅程所要决定的问题,可以认为终于得到了最圆满的解决,这条路线恰好在玉尔上校所选的两条最合适的路线之间,尽管他明智地没有把问题说死。」——考狄〕

在我们上面所给的史密斯少校行程摘要中,找不到波罗所说的哈马迪城。不过史密斯少校写信告诉我,这城大概应当到「我在吉鲁夫特平原上凯里马巴德附近看到遗迹的那座废城」中去找。「这城的名字如今似乎已经失传了。」然而据到过遗址的阿博特先生告诉我们,当地人称之为「达基亚努斯城」。这个名字只相当于我们国中的「亚瑟王灶」或「梅林洞」一类,因为在整个伊斯兰教的亚洲,到处都有古遗址被传说冠以达基亚努斯的名字,达基亚努斯就是迫害七眠子的暴君德西乌斯皇帝。阿博特说:「此地是哈利河右岸平原上一块较高的地面,密密地散布着窑烧的砖以及陶器和玻璃的碎片……大雨之后,农民们在废墟中寻找石制饰物,以及金、银、铜的戒指和钱币。关于这座城,民间传说是在穆罕默德降生以前很久被一场洪水毁掉的。」

〔霍图姆·申德勒将军在《皇家亚洲学会学报》一八九八年一月号的一篇文章中,摘述了乌得勒支的豪茨马博士所著《起儿漫塞尔柱王朝史考》,得出结论说:「根据这些记载,我们可以放心地把马可·波罗的哈马迪比定为吉鲁夫特城的郊区库马丁,或者照我的读法,作卡马丁。」(参看赛克斯少校《波斯》第二十三章:「起儿漫的图格鲁勒沙死后,他的四个儿子使全省陷入无政府状态,哈马迪第一次遭到洗劫。」)

赛克斯少校在《波斯近游记》(《地理学报》第十卷,一八九七年)中说:「到了鲁德巴尔,我们便转向北方,离开了法尔曼·法尔马,去勘察马可·波罗所说的『哈马迪』的遗址……我们来到一大片地面上,遍地散落着八英寸见方的黄砖,连一堵残墙也没有留下,来标明这座昔日以吉鲁夫特城之名著称的大城的所在。」——考狄〕据阿博特的日记,从巴姆到达基亚努斯城的实际距离约为六十六英里。

马可给两道下坡之间那片平原所取的名字「鲁德巴尔斯」,引起了许多猜测。马斯登指出了「鲁德巴尔」,这是波斯常用来称河边地区或溪流纵横之区的一个名字,这一提议更为妙的是,他并不知道恰好在所需的位置上就有一个鲁德巴尔地区。末一个音节还须解释。我从前冒昧地提出,它是阿拉伯语的「拉斯」,或照马可一定会写的那样作「莱斯」,意为强盗。这样,「鲁德巴尔斯」便是「鲁德巴尔·拉斯」,即「强盗河地区」。这名字何其恰当,马可已充分说明;而在我看来,它似乎保存在平原上一条河的名字里,阿博特和史密斯都提到这条河,称为「杜兹迪河」,即盗河,河岸上一个村子和一座古堡也叫这个名字。然而这一词源,被两位作为旅行家和学者都极有权威的人,即罗林森爵士和哈尼科夫先生,斥为波斯语与阿拉伯语不可容许的拼合。所以,那个「莱斯」仍有待解释。(原注:公平地说,施普伦格教授和布洛赫曼教授这样杰出的学者,都认为我原先的提议是合乎规则而可能的。布洛赫曼先生在一封信中甚至说:「研究一种语言多年之后,人对于任何不合习惯的说法自会有一种天然的感觉;但我必须承认,我看不出『鲁德巴尔·杜兹德』或『鲁德巴尔·拉斯』有什么不合波斯语的地方……『拉斯』一词何等常用,从一件事便可看出:它出现在儿童的读本里。」我们不可把马可法文中的「鲁德巴尔斯」读得与法文的「查理」同韵;每个音节都要读出来。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信德边境附近一个小邦名叫「拉斯」,据说「在当地语言中」意为平坦的原野。(见《孟加拉亚洲学会学报》第八卷)所谓当地语言指的是什么,并不清楚。那里的首领是布拉灰人,百姓是卢姆里即努姆里俾路支人,据托德说是贾特人的后裔。)

〔赛克斯少校(《地理学报》一九〇二年)在离米纳卜约五英里处听说有强盗,他又说:「不过什么事也没有发生,翻过皮查勒岭之后,我们在比林提宿营,此地就在杜兹迪河即『盗窃之河』汇流处的上方,属法尔斯的鲁丹地区。」

「吉鲁夫特与鲁德巴尔平原属于热地,那里椰枣、阿月浑子和枣莲(即乐园苹果)极多。鲁德巴尔斯就是鲁德巴尔,或作鲁德巴里斯。」(见霍图姆·申德勒文,一八八一年)——考狄〕

我们已经提到马可说在构成第一道下坡的山口上遇到的严寒;值得注意的是,伊德里西正是把这些山称为「寒山」。阿博特先生的报告手稿也提到这个方向上的萨尔杜,据说是一个寒冷的地方(正如其名所示〔见上文。——考狄〕),当地居民(伊利亚特人)冬季离开那里,到较低的平原上去。这道山脉的重要性,我们直到最近才知道。其实这条山脉从卡尚附近连绵延伸的存在,是一八六二年哈尼科夫才首次指出的。较近,圣约翰少校又显示了这道山脉的宏大,它耸起的峰顶高达一万五千英尺,绵延五百五十英里之后,止于巴姆东南约五十英里处的一群火山丘。然而实际上,我们所有的地图都忽视了这条山脉!

马可对「福尔莫萨平原」的描写,至少如今并不适用于整片平原,因为往阿巴斯港方向是荒芜的。但往东,在米纳卜一带,也就是旧忽鲁模思一带,它并未衰败。佩利上校写道:「米纳卜地区在那一带至今仍格外肥沃。石榴、橙子、阿月浑子和种种别的果子长得极其丰盛。其肥沃的来源自然是那条河,你可以在半遮着阳光的小路和耕地之间走上好几英里。」肯普索恩上尉在他关于那一带海岸的札记中说到同一地区:「当地人称之为波斯的乐园。它确实极其肥美,多的是橙林和果园,园中有苹果、梨、桃和杏;还有葡萄园,出产一种美味的葡萄,从前曾用来酿一种叫作『安巴尔·罗索利』的酒。」这个名字不易解释。「安巴尔·拉苏勒」,意为「先知的芬芳」!即使在波斯,这名字也未免太大胆了,尽管在那不勒斯和摩泽尔河上,更神圣的名字也被这样亵渎过。罗林森爵士提出,可能是「安巴尔·阿萨利」,意为「蜜之芬芳」。

阿里安告诉我们,奈阿尔科斯把他的船队拖上阿纳米斯河(即米纳卜河)河口哈尔莫泽亚的海岸时,发现那地方很可亲,各方面都极肥沃,只是没有橄榄。疲惫的水手们上了岸,从劳苦中享受了这番愉快的休憩。(见《印度记》;《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五卷。)

「福尔莫萨」这个名字,大概只是鲁斯蒂凯洛把「哈尔穆扎」误听了,或许又受了波罗描绘平原之美的影响。古时把穆罕默德写作「马福梅」,也是同样的变化,而西班牙语把「福尔莫萨」(意为美丽)变成「埃尔莫萨」,则是相反的变化。特谢拉的编年史说,忽鲁模思城是沙·穆罕默德·迪尔赫姆·科在「一片同名的平原上」建立的。

剌木学本说忽鲁模思在一个岛上,我毫不怀疑这是他本人或某位更早的抄写者窜入的。

奈阿尔科斯的船队从阿纳米斯河口再次出航时,头一天的航程经过一个荒凉而多灌木的岛,到了另一个很大而有人居住的岛。那荒岛叫作奥尔加纳;他们停泊的那个大岛叫作奥阿拉克塔。(见《印度记》)两个名字都没有完全失传;后面那个较大的岛就是格什姆,又名布拉赫特;前者就是哲朗,古波斯语或作「格伦」或「格兰」,在做了三个世纪的一座城的所在之后,如今又成了荒岛,虽然已不再多灌木,而那座城曾在诗中成为富丽繁华的象征。(原注:罗林森爵士反对这一比定(卡尔·米勒博士也采用这一比定),他说奥尔加纳更可能是「安甘,旧称阿尔甘」。对此我不能赞同。奈阿尔科斯从阿纳米斯河口航行三百斯塔德到奥阿拉克塔,途中经过奥尔加纳。照米勒博士的算法,以六百斯塔德为一度,我算出从忽鲁模思港汊口到格什姆岛东端正好是三百斯塔德。奥尔加纳必是哲朗或拉拉克二者之一;安甘(即马苏第所说的汉贾姆)是根本不可能的。而一条直航线必定紧挨着哲朗而过,不会经过拉拉克,所以我认为前者最为可能。次日奈阿尔科斯沿奥阿拉克塔航行二百斯塔德,停泊在望得见另一个岛(海神岛)的地方,那岛与奥阿拉克塔相隔四十斯塔德。这才是安甘;别的岛都不相合,而就此岛而言,距离相合得格外精确。)东方有一句谚语说:「世界若是一枚戒指,忽鲁模思便是戒指上的宝石。」

〔「《元史》提到印度洋上好几个与中国通商的海港;其中没有说到忽鲁模思。不过我可以从《元史》中引一段奇特的记载,或许与这个港口有关。第一百二十三卷阿儿思兰传中记载,他的孙子忽都答儿奉忽必烈汗之命,随孛罗那颜出使哈耳马思国。后面这个名字可能指的就是忽鲁模思。我不认为孛罗那颜可能是指马可·波罗,因为那颜这个称号很难加在他身上。但拉施特提到一位名叫孛罗的显赫蒙古人,是他在波斯的相识,曾向他提供了许多关于蒙古历史的资料。这或许就是《元史》中的孛罗那颜。」(见贝勒《中世纪研究》第二卷)——考狄〕

〔注二〕波斯、莫克兰、信德以及印度西部的一些地方,至今仍用椰枣蒸馏烧酒。据肯普弗说,斯特拉波和狄奥斯科里德斯都提到过,他说在他那时候,这种酒是作为健胃药来制造的;富人在里面加上土茯苓、龙涎香和芳香的香料;穷人则加甘草和波斯苦艾。(见弗里尔爵士;肯普弗《异域奇趣》;麦克唐纳·金尼尔书。)

〔「加香料的椰枣酒,如今阿巴斯港已不再酿造了。不过偶尔还能见到椰枣烧酒。起儿漫用香料和由糖蒸馏的酒精制一种酒或烧酒;叫作『生命之水』,被推荐为壮阳之物。沙米勒平原的谷物四月收割,椰枣八月采摘。」(见霍图姆·申德勒文)

参看索思盖特牧师所著《亚美尼亚、库尔德斯坦、波斯及美索不达米亚游记》(一八四〇年伦敦刊本)第二卷中「论土耳其与波斯伊斯兰教徒之饮用葡萄酒及蒸馏酒」一节。——考狄〕

〔玉尔爵士在一则手稿札记中,引了穆尔《后宫之光》中的这几行:

「还有各地各色的美酒,

在四周流溢着光彩,

那安巴尔·罗索利,是绿海边

葡萄园中涌出的明亮甘露。」〕(原注:穆尔注明此说出自《波斯故事集》。)见前文。

海湾人以椰枣和干鱼为食,多数旅行家都曾提到,德拉·瓦勒也重述了唯有这种饮食才合乎卫生的说法。伊本·拔图塔说忽鲁模思人有一句俗话:「椰枣和鱼,是帝王的佳肴!」有一种鱼,一般外观和习性都酷似地中海的金枪鱼,是信德和莫克兰沿海的一大捕捞对象。它追逐鳀鱼群而来,这也很像地中海的鱼。(见伊本·拔图塔第二卷;弗里尔爵士。)

〔修士鄂多立克(《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第一卷)说:「在那里(到忽鲁模思之前)你会见到几乎全靠椰枣为生的人,花不到一个格罗特就能买到四十二磅椰枣;许多别的东西也是如此。」〕

〔注三〕起儿漫的缝合船,《厄立特里亚海航行记》中已有记载,称为「缝合的小船」。约尔丹努斯和孟高维诺的约翰,对海湾及印度西部的船,也有与正文类似的记载。(见约尔丹努斯书;《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弗里尔爵士写道:「缝合船至今仍在使用。我见过载重二百吨的;但随着铁越来越便宜,它们正被铁钉船所取代,只有在缝合船的柔韧性在浪涛中有用的地方(如马拉巴尔和科罗曼德尔海岸)除外。直到最近几年轮船开始把最好的马都运走以前,运往孟买的阿拉伯马,几乎都是照马可·波罗所描写的方式运来的。」有些至今仍是如此,马站在一船椰枣上面,这种组合的结果,在孟买的市场上引起了一种奇特的买卖。据佩利上校告诉我,海湾中的缝合船如今只限于渔船,出海航行的船已不用这种造法了。

〔修士鄂多立克(《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第一卷)提到过这种船:「这地方的人用一种他们称为『贾塞』的船,只用线缝合起来。我曾乘过一条这样的船,在船上一点铁也找不到。」「贾塞」即阿拉伯语的「杰哈兹」。——考狄〕

用来擦船的鱼油是鲸油。九世纪的古阿拉伯航海家记载,海湾中尸罗夫的渔民切割鲸脂,从中取油,掺和别的东西,用来擦抹船板的接缝。(见雷诺第一卷)

孟高维诺和波罗在这一段中都特别说到「一个舵」,仿佛这是这些船值得一提的特点。事实上,至少在地中海,古人的双舵在整个中古时代大都仍在使用。杜康热所引一部十三世纪的马赛抄本说:「一条船需要三个舵,两个装在位置上,一个备用。」另一处说:「每条双舵船每航次须纳一个格罗特;每条单舵船须纳」云云。(见杜康热书「舵」条。)贝尔格拉诺所编《法王圣路易九世两次十字军未刊文献》(一八五九年热那亚刊本)中,可以找到十三世纪使用双舵的许多证据。例如,在为国王于热那亚建造船只的规格书中,每条船要有「舵两个,粗九拃半,长二十四肘」。卡普马尼所摘录的关于桨帆船装备的文献,也显示同样的情形,因为他说所列的「两个舵」中有一个是备用的,大概是错了。儒安维尔也附带提供了同样的证据:「那些马赛船每条都有两个舵,每个舵上都装着一根舵柄,装得极其巧妙,你转动船头向左向右,就像拨转马头一样快。星期五那天,国王正坐在其中一根舵柄上,他把我叫过去,对我说」云云。(原注:这种舵柄可以在圣彼得殉道者墓和温奇尔西印章的插图中看到。)十三世纪的诗人弗朗切斯科·达巴尔贝里诺,在他的《爱的训诫》(一六四〇年罗马刊本)第七部分中,教导那位有幸护送意中人航海的情人(教导之周到,连她死在海上时如何处置也预备到了!),不止一次提到这种复数的舵。例如:

「倘若你看到,

风折断了你的舵……

那就扎起一束木料代替舵,

放入水中。」(原注:原文作「斯佩雷」,指扎成一束、拖在船外的桅杆木料之类。)

又如,将入港时,须保持警觉,万一遭到敌意的接待,便随时准备退走,所以桨帆船应当船尾先进港,他提醒那位情人,这一动作须把两个舵的通常用法颠倒过来:

「一个舵向上提起,

另一个轻轻压下,

但手不可照平常那样用,

而要反过来,

这样才能真正驾驭。」

比萨斜塔门楣上刻的一条船显示了这种装置,锡耶纳市政厅中斯皮内洛·阿雷蒂诺所绘的桨帆船海战壁画中也可以看出来。

〔戈丁霍·德埃雷迪亚(一六一三年)在《论船舶》第十三章中描写马六甲一种较小的船,他称之为「巴洛」,说:「船尾有两个舵,两边各一个,用来掌舵。」(见《马六甲、南印度与契丹》,一八八二年布鲁塞尔刊本)——考狄〕

在西方诸海上,似乎以船尾正中的舵较为通行,而在地中海则以两舷后部的双舵较为通行。前者有时称为「纳瓦拉式」,后者称为「拉丁式」。然而五港同盟中某几个港口早期的印章上,所刻的船却是双舵的;其中一枚(温奇尔西的)见于插图。

在地中海,直到十六世纪后期,后一种舵仍偶尔使用。潘泰罗·潘泰拉船长在他的《海军》(一六一四年罗马刊本)一书中说,加莱赛战船即大桨帆船装的是纳瓦拉式舵,但舵的两边还各有一支大桨,帮助转船。我还注意到,在通往西斯廷礼拜堂的王厅中瓦萨里所绘的一幅壁画里,勒班陀海战中走在基督教军阵前面的那些大加莱赛战船,舷后的舵画得非常清楚。

中国人似乎偶尔也用这种舵,我从巴黎国家图书馆一部中国书中描下的一幅战船木刻图,似乎就显示了这一点。(见前文)〔关于中国称舵的名词,见艾约瑟《中国船只及船具名称》一文,载《皇家亚洲学会华北分会学报》新辑第十一卷,一八七六年。——考狄〕印度群岛的某些船只也用它,这从华莱士先生描写他从望加锡驶往阿鲁群岛所乘的那条帆船可以看出。据史密斯《古代文物词典》(「舵」条)说,在里海上,这种做法一直保持到很晚的时候。一位近代旅行家在那片海上几乎遭了船难,因为两个舵掌握在两个领航员手里,他们说不同的语言,彼此听不懂!

(除上引诸书外,并见雅尔《航海考古》第二卷;卡普马尼《回忆录》第三卷。)

〔赛克斯少校说(《波斯》第二十三章):「某件没有记载下来的事,大概是看到了那些不宜航海、身上连一两铁也没有的船,使我们的旅行家们断定海上的风险太大,所以我们才有幸陪他们回到起儿漫,再从那里北上到呼罗珊。」——考狄〕

〔注四〕塔韦尼耶也说阿巴斯港极不卫生,外国人过了三月便不能在那里停留;四月里人人都离开了。肯普弗说,留在城里的人不到居民的百分之一。给多少钱也没有一个乞丐肯留下!富人到内地的城镇或凉爽的深山里去,穷人则到离城一两日路程的椰枣林中避暑。城北约十二英里有一个叫作伊欣的地方,是欧洲商人和印度商人喜爱的去处。那里有美丽的园子、宽敞的浴池,还有一条清澈的淡水小溪。

约翰·曼德维尔爵士也提到浸在水中的风俗,据德拉·瓦勒和林斯霍滕记载,葡萄牙人占据岛上的忽鲁模思时,也采用了这一风俗。在信德和莫克兰,大热天里这一风俗至今仍很普遍。(弗里尔爵士说)

一部佚名的古地理书(《少年哲人书》)说到印度有一个民族,住在地上乐园中,过着黄金时代的生活……太阳极热,他们整天都待在河里!

忽鲁模思海峡的炎热,使阿卜杜拉扎克预先写出了一句英国学童所熟知的诗意:「连疾飞的鸟也在高天之上被烤焦了,深海里的鱼也是如此!」(见塔韦尼耶第五卷第二十三章;肯普弗《异域奇趣》;米勒《希腊小地理家集》第二卷;《十五世纪之印度》。)

〔注五〕伊本·拔图塔、夏尔丹、汉密尔顿、塔韦尼耶、泰弗诺等人,对热风「西蒙风」在人体上的作用都有类似的描写;其中第一位特别说到它在忽鲁模思附近沙漠中的盛行,以及那里许多遇难者的坟墓;但我没有见到对其毒害作用的合理解释。马斯登已较详细地引过夏尔丹的话,我这里再引一次,因为它与正文最为相似:「这风最令人惊奇的作用,不仅在于它能致人死命,更在于它对被它杀死之人的尸体的作用。尸体似乎在不失原形的情况下就分解了,你会以为他们只是睡着了,其实他们不仅已经死了,而且到了这种地步:你若抓住身体的任何部分,它便会在你手里脱落下来。手指戳进这样的尸体,就像戳进一堆尘土一样。」(第三卷)

伯顿在前往麦地那的旅途中说:「当地人向我担保,在他们这块蒙真主眷顾的土地上,这风从来没有杀死过人。我怀疑此话。在比尔阿巴斯,有一个阿尔巴尼亚兵的尸体被抬进来,肿胀着,而且迅速腐烂,这正是死于毒风的确切症状。」哈尼科夫非常明确地说到起儿漫附近哈比斯的沙漠之风能立即致人死命,但没有说到死后对尸体的作用。圣约翰少校则说到了这一点,他描述了一八七一年六月发生的一件事,当时他正在极热的天气里,歇在库姆以南几英里的帕桑甘驿站。两个穷人的尸体被抬了进来,他们想在日落前几小时动身,在离驿站不到半英里处被毒风击倒。「在埋葬之前,已不可能给他们洗身……四肢一碰,便从躯干上脱落了。」(见《大洋通道》,同前)约在一七九〇年,喀布尔的帖木儿沙派一支军队,由统帅之统帅率领,去平定马什哈德的叛乱,这支军队回师时在法拉平原上遭到西蒙风袭击,统帅与大批部下都死了。(见费里耶《阿富汗人史》;《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二十六卷;哈尼科夫《论文集》。)

〔注六〕忽鲁模思的历史,人们所知极不完备。我在这方面所见到的材料有:其一,特谢拉所摘录的一部忽鲁模思编年史,作者图兰沙本人就是忽鲁模思的君主,死于一三七七年;其二,瓦萨夫的一些同时代的记载,哈默在他的《伊儿汗史》中摘录了;其三,德巴罗斯《亚洲》第二个十年卷(第二章)中得自波斯资料的一些记载。最后这一种上溯不过图兰沙之父古尔东沙,而且误以为是他第一次迁到岛上的。

特谢拉所列的君主中,有一位叫作鲁克努丁·马哈茂德,马斯登和鲍狄埃把他与波罗的鲁克努丁·阿合马等同起来,地理学会法文本另一处则称他为「迈莫迪·阿合马」。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鲁克努丁之死定在伊斯兰历六七五年(公元一二七七年),而我想毫无疑问,马可的记载所指的是他从中国回来的时期,即一二九三年前后。

我们在特谢拉书中看到,一二九〇年继位的君主是马苏德异密,他是杀了他的兄弟赛福丁·努斯拉特而得位的。马苏德残暴苛虐;大多数有势力的人都投奔了巴哈丁·阿亚兹,他是赛福丁任命的阿拉伯海岸卡勒哈特的维齐尔。这位维齐尔聚集了一支兵力,在马苏德在位三年之后把他赶走了。马苏德逃到起儿漫,几年后死在那里。

巴哈丁原是赛福丁·努斯拉特的一个奴隶,他成功地确立了自己的权威。但约在一三〇〇年,大批突厥人(即鞑靼人)从突厥斯坦出来,蹂躏了波斯的许多省份,包括起儿漫和忽鲁模思。百姓受不了这样频繁的侵扰,先退到格什姆岛,后又退到哲朗岛,在后一岛上建起了新忽鲁模思城,就是后来极负盛名的那座城。就我们所关心的而言,这便是特谢拉根据图兰沙所作的记载。关于城的迁移,它与我们已经引过的阿布尔菲达的记载(见上文注一)大体相合。

哈默根据瓦萨夫所作的记载混乱得可怕,我想主要是哈默自己的过错;因为除了别的毛病之外,他认定忽鲁模思一向就在岛上,又把忽鲁模思岛与哲朗岛区分开来!不过我们可以看出,蒙古时代以前,忽鲁模思是隶属于法尔斯萨尔古尔阿塔贝格(见卷一第十五章注一)的一个政区,当那个王朝的势力衰落时,总督马哈茂德·卡勒哈提自立为忽鲁模思的君主,成了一个小王朝的开创者,他显然就是上面提到的特谢拉所说的鲁克努丁·马哈茂德,据说在位于一二四六年至一二七七年。在瓦萨夫书中,我们也同在特谢拉书中一样看到,马哈茂德之子马苏德杀了他的兄弟努斯拉特,而巴哈丁又赶走了马苏德。诚然,哈默那令人吃惊的一团糟,竟使努斯拉特杀了马苏德;然而既然几行之后我们看到马苏德活着而努斯拉特死了,我们便可放心地作此改正。但我们也看到,马苏德出现时作鲁克努丁·马苏德,而巴哈丁并没有自己称君,而是拥立了法赫鲁丁·阿合马·本·易卜拉欣·塔伊比,这个人物在特谢拉书中根本没有出现。乌斯利所引的一部抄本史书确实提到了法赫鲁丁,并把迁往哲朗之事归于他。瓦萨夫似乎把巴哈丁说成一种海上漫游者,占据着拉拉克和哲朗两岛,而法赫鲁丁则在忽鲁模思为君。二人之间的关系难以理解。

波罗的记忆可能把鲁克努丁·马苏德和法赫鲁丁·阿合马两个名字弄混了,但我倾向于认为后者才是他所说的鲁克努丁·阿合马。因为特谢拉告诉我们,马苏德逃到起儿漫的宫廷避难,瓦萨夫也说他的要求得到该省阿塔贝格的支持,而我们看到,波罗似乎把鲁克努丁·阿合马说成与那位君主为敌。更令人糊涂的是,我在瓦萨夫书中的一段里看到,一二九七年合赞汗派马立克法赫鲁丁·阿合马·塔伊比出使汗八里,他在那里住了几年,一三〇五年回程中死在科罗曼德尔海岸外。(见埃利奥特第三卷)

马苏德向起儿漫求助以图复位,在特谢拉的编年史中并不是这类事的第一例,所以马可把忽鲁模思君主说成起儿漫阿塔贝格的藩臣(「这位起儿漫国王的人」;见序章第十四章注二),或许有几分根据。哈尼科夫先生否认这一时期忽鲁模思有可能存在任何王朝。然而这一时期忽鲁模思确有一个马立克王朝,我们根据马可、瓦萨夫和图兰沙三方一致的证词,是必须相信的。看来在怯失岛上也还有另一个半独立的公国。(见哈默《伊儿汗史》第二卷;特谢拉《忽鲁模思诸王纪》;哈尼科夫《述略》。)

把忽鲁模思人赶出他们城市的鞑靼人的蹂躏,或许始于涅古迭儿人和哈剌兀纳斯人的侵掠,但大概在一二九九年察合台宗王、都哇汗之子忽都鲁沙的那场大劫掠中达到顶点,他的一部分队伍围攻了该城本身,不过据说被巴哈丁·阿亚兹击退了。

〔忽鲁模思王朝约在一〇六〇年由一位也门首领穆罕默德·迪尔赫姆·科所建,一直隶属于起儿漫,到一二四九年鲁克努丁·马哈茂德三世·卡勒哈提(一二四二年至一二七七年)才独立。鲁克努丁的直接继承者是赛福丁·努斯拉特(一二七七年至一二九〇年)、马苏德(一二九〇年至一二九三年)、巴哈丁·阿亚兹·赛芬(一二九三年至一三一一年)。忽鲁模思于一五一〇年被葡萄牙人攻取,一六二二年被波斯人攻取。——考狄〕

〔注七〕这条回起儿漫的另一路线,书中的指示很含糊,但它大概是经芬恩、塔鲁姆和锡尔詹地区的那条路,从吉瑙山的东侧出忽鲁模思平原。这条路会经过那座山脚下的温泉,即萨尔加、胡尔胡和吉瑙诸泉,肯普弗曾描写过。它们多少含有硫黄,大概对皮肤病有用:汉密尔顿确实说到它们治这类病的功效。(第一卷)这条路上有许多咸水溪,椰枣也很多。不过,面饼之苦,更可能另有原因,史密斯少校好意向我指出:「南波斯的群山一般覆盖着矮橡树,整个山区的人都习惯用橡子做面饼,或者用橡子掺和小麦或大麦做面饼。这种面饼颜色深,极硬,又苦又难吃。」

圣约翰少校也注意到起儿漫面饼的苦味,但他的仆人们认为这是因为麦田里长着一种开黄白色花的苦味豆科植物,起儿漫人懒得把它拣出来,所以脱粒时混进了许多,使谷粒带上了苦味(这想必就是我主比喻中的稗子!)。

〔霍图姆·申德勒将军说:「我倾向于认为,马可·波罗的回程是经乌尔祖和巴夫特,这是最短最直的路。打算去起儿漫的旅客很少走经塔鲁姆和锡尔詹的路;只有往来于阿巴斯港与起儿漫以西三站的巴赫拉马巴德之间的商队才走这条路。在乌尔祖至巴夫特路上,我在两处地方见到『能治疥疮』的温泉。一处在阿斯盖尔堡附近,一处在达什塔卜附近;患皮肤病的人常去那里,泉水含硫极重;达什塔卜附近的泉水,把一枚银戒指浸泡两小时便变黑了。我主张走乌尔祖一路的另一个理由,是马可·波罗所说的苦面饼只在这条路上才有,即在巴夫特和巴尔德希尔。在西边的锡尔詹,以及东边的各条路上,面饼都是甜的。苦味来自『胡尔』,一种长在麦子中间的苦味豆科植物,当地人懒得把它的籽粒拣出来。阿巴斯港与起儿漫之间连一棵橡树也没有;居民似乎没有一个知道橡子是什么东西。巴夫特有一个人,曾经经克尔曼沙阿和巴格达去过卡尔巴拉,他立刻认出了我所画的树和果子,因为他在巴格达路上克尔曼沙阿与希林堡之间见过橡树和橡子。」赛克斯少校写道(第二十三章):「上面的描写无疑指的是经锡尔詹的冬季主干道。这一点可以由以下事实证明:在阿巴斯港的夏季驻地吉瑙山下,有一道壮观的硫黄泉,从一个直径四英尺的泉眼涌出,形成一条宽约三十码的溪流。泉源处水温为一百一十三度,其疗效极受推重。至于面饼之苦,注中提出是因为掺了橡子,但至少在今日,波斯这一带并没有橡树林,我主张最好还是接受我们这位旅行家的说法,即那是由于水苦。」不过,我更赞成霍图姆·申德勒将军的说法。——考狄〕

三十八说此后须走的一条艰苦荒漠之路(原书卷一第二十章)

离开起儿漫城,有七日的路程极为艰苦;我且说给你们听是怎样的情形〔注一〕。头三天见不到水,或者说几乎见不到。偶尔遇到一点,也是又苦又绿的东西,咸得没人能喝;事实上你只要喝一滴,一路上至少要泻上十次。用这些溪水制成的盐也是如此;谁也不敢用它,因为它会叫人泻得太厉害。所以必须带足够人喝三天的水;至于牲口,没有办法,只好喝我所说的那种坏水,它们渴极了,也只得喝。但这水泻得它们极厉害,有时竟因此死掉。这三天里一处人家也见不到;全是荒漠,干旱到了极点。连野兽也没有,因为没有东西给它们吃〔注二〕。

走过这三天的荒漠〔便到了一条在地下流的淡水溪,沿溪处处有些破开的洞,或许是被溪水冲塌的,从洞口可以看见溪水。水量很足,被荒漠之苦折磨得疲惫不堪的旅客,便在这里休息,给自己和牲口解乏。〕〔注三〕

然后又进入另一片荒漠,延伸四天;它与前一片很相像,只是能见到一些野驴。走完这四天的荒漠,起儿漫国便到了尽头,又见到一座城,名叫忽必南。

〔注一〕〔「如今从起儿漫到忽必南的路,到泽伦德约五十英里,到萨里贝南十五英里,再到忽必南三十英里,共计九十五英里。马可·波罗不可能走的是到忽必南的直路,因为他花了七天才到达那里。既然他说到无水的荒漠,他大概是绕道走了群山以东的一条路,经库赫帕耶和哈比斯以北的荒漠。」(见霍图姆·申德勒文)(参看赛克斯少校书第二十三章)——考狄〕

〔注二〕哈尼科夫先生说,这一段对起儿漫荒漠的描写「极为正确。卢特荒漠中唯一有水的地方,是那条叫作『咸河』的小溪,水又脏又咸又苦又绿,所以马可·波罗从起儿漫到这里的路线方向,我们是可以毫无疑问的。」然而我不同意哈尼科夫所说这条路是往东北、朝安巴尔和卡因方向去的,理由将在下一章中说明。我想这条路差不多是从起儿漫正北,朝塔巴斯或屯的方向去的。而据哈尼科夫自己的地图,即使是这样一条路,也会经过咸河,只是在较上游的地方。

我从这位先生的记述中摘录几行:「我们越深入荒漠,土地就越干燥;拂晓时我还能发现几株枯萎的沙拐枣和猪毛菜,离那里不远,我看见一只百灵鸟和另一只白色的鸟,这是我们在这片凄凉的荒寂之中所见的最后的活物……此时荒漠已完全呈现出一片被诅咒之地的面貌,当地人正是这样称呼它的。连最小的一片草叶也没有,没有任何动物生命的迹象来使景色生动;除了我们自己的商队所发出的声音,没有任何声响打破这片虚空的凄凉寂静。」(见其《论文集》)

〔赛克斯少校(《地理学报》第十卷)写道:「在屯,我到了大卢特荒漠(意为赤裸的荒漠)的北缘,它横亘在我们与起儿漫之间,自从杰出的马可·波罗从起儿漫经忽必南前往『屯·卡因』,从相反的方向穿过它以来,这一特定部分还没有人穿越过。」赛克斯少校(《波斯》第三章)似乎证明了,地理学家们没有充分根据便把波斯的大荒漠分成两个区域,北部称为卡维尔荒漠,更南的称为卢特荒漠;其实卢特是整个荒漠的唯一名称,「卢特荒漠」几乎是叠床架屋,而「卡维尔」(即阿拉伯语的「卡夫尔」)是用来称每一片盐沼的。「这片大荒漠从德黑兰城外几英里处起,实际上一直延伸到英国的边境,距离约七百英里。」——考狄〕

〔注三〕剌木学本的这一段是真的,我毫不怀疑。事实上,这样一段是必需的;否则为什么要把三天的荒漠与另外四天的荒漠区分开来呢?这条地下溪流,大概是一条地下暗渠(称为「卡纳特」或「卡雷兹」),这在波斯很常见;常常从很远的地方引来。这里它或许是废弃了的耕地的遗迹。哈尼科夫在起儿漫到亚兹德的路上,离我所设想的马可所走的路以西不远,说:「在地图上标出的十五处有人居住的地方,他们用的水是花了相当大的代价,通过地下坑道从很远的地方引来的,要下到这些坑道,须经由又大又深的竖井。水虽然在相当深处流动,但地面上一行较为茂盛的植物,标出了它的流向。」(同书)埃尔芬斯通说他听说过长达三十六英里的这种地下暗渠。(第一卷)波利比乌斯也说到过它们:「地面上没有任何水的迹象;但有许多地下渠道,供给沙漠中的水池,只有知情的人才知道那些水池……当波斯人在亚洲得势的时候,凡把泉水引到从前没有灌溉之地的人,他们便准许其享有五代的用益权。而托罗斯山泉源甚多,人们便不惜一切费用和辛劳,修造这些通往远方的地下渠道,以致今日连用这水的人也不知道渠道从哪里开始,水从哪里来。」(第十卷)

三十九说忽必南城及其所造之物(原书卷一第二十一章)

忽必南是一座大城〔注一〕。城里的人崇奉穆罕默德。这里铁、钢和翁达尼克都很多,他们用钢造镜子,又大又美。他们还制造「图提亚」(一种对眼睛极有益的东西)和「斯波迪乌姆」;我且把制法告诉你们。

他们有一种土的矿脉,具有所需的性质,他们把这种土放进一座火焰熊熊的大炉子里,炉子上面架着一个铁格子。从我所说的那种土里逼出来的烟和水汽,附着在铁格子上,就成了图提亚,而烧过之后剩下的渣滓,就是斯波迪乌姆〔注二〕。

〔注一〕库赫巴南,穆卡达西(公元九八五年)提到它是巴尔德西尔的城市之一,巴尔德西尔是他把起儿漫所分五区中最北的一区。(见施普伦格《东方驿路与行程》)雅库特的《地理词典》中专有一条讲它,不过在那里被误抄成「库比彦」和「库基彦」。(见一八六九年莱比锡版第四卷,及巴比耶·德梅纳尔《波斯地理词典》。)阿博特先生(《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二十五卷)也指出,这是起儿漫一个地区的名称,在他所走的路线以东相当距离处,大约是亚兹德到起儿漫稍不到一半的地方。因此我想,它应当在起儿漫到塔巴斯的路上或附近;据我所知,没有一位近代旅行家走过这条路。我们可以肯定,如今库赫巴南没有一个地方当得起「一座大城」的称号,也很难相信波罗那时候有;他用这类字眼太滥了。这名字的意思或许是「笃耨香树山」或「野阿月浑子山」,这是「一种在荒凉多石的沙漠山岭深处长得极多的树,例如在沙马基一带、设拉子一带,以及卢里斯坦和拉尔的沙漠中」。(见肯普弗书)

〔「奇怪的是,马可·波罗只在从起儿漫返回的旅程中才说到忽必南;在去程中,一定有人告诉过他忽必南就在近旁;他甚至很可能经过那里,因为那时的波斯旅客从起儿漫去亚兹德,或从亚兹德去起儿漫,总要在忽必南停一停。」(见霍图姆·申德勒文)所有史书中这个名字都写作「库贝南」,而不写作「库赫贝南」;如今的读音是「科贝南」和「科贝农」。——考狄〕

我原以为忽必南的比定是我的创见,但阿博特先生来信,我因此得以看到前面提到的他那份报告手稿,才知道他多年以前就已先我而发了。以下是一段摘录:「起儿漫诸地区……库赫贝南。这是一个多山的地区,盛产果子,如葡萄、桃、石榴、沙枣、胡桃、甜瓜。那里出产大量的茜草和一些阿魏。这无疑就是马可·波罗以『忽必南』之名提到的那个地方,说它出产铁、黄铜和图提亚,据说至今仍出产铁、铜和图提亚。」这个地区似乎还有铅矿,以及石棉和硫黄。阿博特先生又列了九个村子的名字,他无法加以比对核实。这些村子是:普兹、塔尔兹、古贾尔德、阿斯帕季、库赫伊加布尔、达赫纳、布金、巴萨卜、拉德克。据说库赫巴南的位置在巴哈巴德(雅库特也提到此地出产图提亚)与拉维之间,但这对我们没有帮助,至于大致的位置,我们只能依靠阿博特先生刊于《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的野外记录簿中的一则札记,就是说这个地区在古德兰东南十英里一座商队客栈的东南偏东方向的山中。要凑足波罗行程中的七程,我们必须把库赫巴南城在这一指示所能容许的范围内尽量往北放,因为阿博特从作这一观测的地点到起儿漫只走了五程半。也许波罗的路线为了淡水而绕了道。像阿博特先生报告中所说的这样一个地区,竟然在我们的地图画作大荒漠一部分的地带中无人注意,这再一次表明我们对波斯的地理知识至今仍何等不完备。

〔「在去达尔班德的下一站途中,我们经过一些废墟,我相信那就是马可·波罗所说的『忽必南』,因为今日的库赫贝南与这位大旅行家的描写全然不合,而且最好记住,在东方,商队的路线是很少改变的。」(见赛克斯上尉文,载《地理学报》第十卷;并见其《波斯》第二十三章。)

印度文官斯塔克先生到过库赫巴南。(见其《波斯半年记》,一八八二年伦敦刊本,第一卷。)——考狄〕

〔注二〕图提亚,在近代英语中是一种不纯的氧化锌,从炼黄铜的烟道中收集而来;这似乎正是波罗所描写的,只不过在他的记载中,从锌矿石中制取图提亚被说成是这一工序的目的,而非其附带的产物。他的话读来几乎像是盖伦论「庞福吕克斯」与「斯波多斯」一段的压缩译文:「庞福吕克斯与卡德米亚一样,产生于炼铜之中;也可以把卡德米亚(碳酸锌)放进炉中来制取,例如在塞浦路斯就是这样做的。那里的工场主人手头没有待炼的铜,便当着我的面吩咐用卡德米亚制备一些庞福吕克斯。把卡德米亚的小块投进炼铜鼓风口前的火中。炉顶是盖住的,顶上没有出烟口,截住了焙烧卡德米亚所生的烟炱。收集起来的这烟炱便是庞福吕克斯,而落在炉底上的叫作斯波多斯,炼铜时可以得到很多。」他又说,庞福吕克斯是治眼睛流脓和脓疱的药膏中的一味成分。(见盖伦《论单味药》,一五七六年威尼斯拉丁文本)马蒂奥利引了这一段之后说,庞福吕克斯在药房中通常以其阿拉伯名「图提亚」为人所知。我看到有人说,纯氧化锌在近代医疗中可以制成一种很有价值的眼膏。

特谢拉说,图提亚只出于起儿漫,在离都城十二帕拉桑的一道山脉中。这里所得的矿石用水揉和,放在坩埚中,置于陶窑里烘烤。烤好之后,把坩埚取出倒空,把图提亚装在箱子里运到忽鲁模思去卖。这与米尔本书中一段近代的记载相合,那记载说,从海湾输入印度的图提亚,是用一种含黏土的锌矿石制成的,把它塑成管状的饼,烘烤到适度坚硬。一向精确的加西亚·达奥尔塔这一回却错了,他说起儿漫的图提亚不是矿物,而是一种叫作「戈安」的树的灰烬。

(见马蒂奥利所注狄奥斯科里德斯书,一五六五年威尼斯刊本;特谢拉《波斯纪闻》;米尔本《东方商业》第一卷;加西亚书;《英国百科全书》「锌」条。)

〔霍图姆·申德勒将军(《皇家亚洲学会学报》新辑第十三卷,一八八一年十月)说:「图提亚作为眼药的名称,如今在起儿漫已不用了。单说图提亚时,指的是硫酸铜,波斯别处称为『卡特·克布德』;『绿图提亚』是硫酸亚铁,又叫『黑矾』。有人给我看过一块『黄图提亚』,是明矾,一般叫作『白矾』;一块『白图提亚』似乎是一种含黏土的锌矿石。这些之中的任何一种,都可能是马可·波罗所说放进炉中的那种土。用作眼药的灯烟,总是叫作『苏尔麦』。在起儿漫本地,它是浸了蓖麻油或山羊脂的灯芯在陶碟上燃烧所生的烟炱。在该省的高山地区,如忽必南、帕里兹等地,苏尔麦是『加万』草(即加西亚所说的戈安)的烟炱。这种植物是黄芪的一种,在那些山上长得极肥嫩多汁;黄芪胶也是从它身上渗出来的。这烟炱干用作眼粉,或者掺和油脂用作眼膏。偶尔也用铁格子收集。

「『图提亚』是波斯语『杜达』(意为烟)一词阿拉伯化之后的形式。

「《语言之光》称图提亚为一种眼药,以及一种用来制造苏尔麦的石头。《珍赠》说图提亚有三种:黄色与蓝色的矿物图提亚,用根茎制成的『笔图提亚』(眼药),以及在熔炼铜矿石过程中所得的图提亚。『最好的笔图提亚出自起儿漫。』它又说:『有的作者说苏尔麦是硫化锑,有的说它是一种铁的配制品』;我则要说,凡用于眼睛的黑色配制品都叫苏尔麦,不论是灯烟、锑、铁,还是它们的混合物。

「特谢拉所说的图提亚,是一种不纯的氧化锌,或许就是上面提到的白图提亚,烘烤成饼;它大概就是东印度公司所说的『图提亚石』,又叫『塔提』。公司的『图特纳格』,偶尔与『塔提』相混,是所谓的『中国铜』,一种从中国运来的铜、锌、铁合金。」

赛克斯少校(第二十三章)写道:「我把马可对图提亚(这也是今日波斯语的名称)的描写翻译给忽必南的一位汗听,他向我担保说,如今的工序仍是一样;斯波迪乌姆他一无所知,但忽必南以东的山中有硫酸锌。」

海德(《黎凡特贸易史》第二卷)在一条注中说:「从这一段的全文可以看出,马可·波罗以『斯波迪』之名所指的物质,是金属的渣滓;一般说来,斯波迪乌姆一词指的是植物或骨头(象牙)燃烧后的残余。」——考狄〕

四十说一片绵延八日路程的荒漠(原书卷一第二十二章)

离开这座忽必南城,又进入一片干旱至极的荒漠,约延续八日;这里既不见果子,也不见树木,偶有的水又苦又坏,所以须把粮食和水都带上。牲口渴极了,不管愿不愿意,都只得喝那坏水。走完这八日,便到了一个省,名叫屯·卡因。这省有许多城镇村庄,是波斯朝北的尽头〔注一〕。省中还有一片极大的平原,平原上有「日树」,我们基督徒称之为「枯树」;我且告诉你们它是什么模样。这是一棵又高又粗的树,树皮一面绿一面白;结一种粗糙的外壳,像栗子壳一样,但里面什么也没有。木质黄如黄杨,极为坚实,附近没有别的树,一百英里以内都没有,只有一面例外,在约十英里远的地方有树。当地人告诉你,亚历山大与大流士王的那一仗,就是在那里打的〔注二〕。

这里的城镇村庄各种好东西都极丰足,因为气候极为温和,既不很热,也不很冷。当地人都崇奉穆罕默德,相貌都很俊美,尤其是妇女,美丽绝伦。

〔注一〕整个那一带被人描写为「一个分成咸荒漠与不咸的荒漠的地方」。(见维涅书第一卷)屯·卡因,我们已经看到(卷一第十五章注一),是波斯东部的库希斯坦,但波罗似乎把它扩大到包括整个波斯的呼罗珊。书中没有特别指出这位旅行家到过哪一座城,但我对「枯树」位置的看法,以及他经过库赫巴南的路线,使我设想他是在塔巴斯一带到达屯·卡因省的。

〔「有人说马可·波罗约在一二七二年从塔巴斯到达姆甘的假想路线上,穿过了(卡维尔荒漠即大盐漠的)一部分;不过更可能的是,他走得更偏东,穿过了卢特荒漠即大沙漠的北部,这片荒漠把东南的呼罗珊与起儿漫隔开,占据着北边内赫与塔巴斯两城、南边起儿漫与亚兹德两城之间一片凄凉的平行四边形地带。」(寇松《波斯》第二卷)寇松勋爵又在一条注中说:「正文中的『屯·卡因』,原先被误认作达姆甘,玉尔正确地解释为屯与卡因。」赛克斯少校写道(第二十三章):「卢特荒漠的这一段迄今还没有被重新发现,但我知道它全是荒漠,而且实际上可以肯定,马可是在离忽必南一百五十英里的塔巴斯结束这番不愉快的经历的。如今这一地区称为屯·塔巴斯,卡因已不属于它了。」——考狄〕

〔注二〕这又是一个免不了要作一条冗长而多少有些枝蔓的注的题目。

地理学会的一期《会报》(第三辑第三卷)中,载有鲁·德罗谢勒先生的一篇毫无结论的尝试,想把「枯树」或「日树」比定为库尔提乌斯所提到的生长在希尔卡尼亚的一种产甘露的橡树。毫无疑问,正如马斯登所指出的,这里描写的树是一棵「奇纳尔」,即东方悬铃木。恩斯特·迈耶先生在他渊博的《植物学史》(一八五四年至一八五七年柯尼斯堡刊本,第四卷)中反驳说,波罗对木质的描写与这种树不符。但是,略作宽容,把他的全部记载与奥利瑞乌斯对奇纳尔的描写比较一下,再说是否指的不是同一种树。「这种树高如松树,叶子很大,酷似葡萄叶。果子像栗子,但没有仁,所以不能吃。木质呈很深的褐色,满是纹理;波斯人用它做门和百叶窗,用油擦过之后,比我们的胡桃木器具漂亮得无法相比。」(第一卷)在克什米尔,奇纳尔木被用来做枪托。

这一段的整个意思,似乎暗示所指的是某一棵著名的奇纳尔。各本中给它的称呼不同。地理学会法文本在这一段中称之为「独树,基督徒称之为枯树」,而在同本第二百零一章(见下文卷四第五章)中则称之为「日树,在《亚历山大书》中称为枯树」。鲍狄埃本这里作「日树,我们称之为枯树」,而后面那一段作「独树,《亚历山大书》称之为枯树」;剌木学本这里作「太阳树,基督徒称之为枯树」,没有后面那一段。我想所有以皮皮诺译本为或多或少依据的古拉丁文和法文刊本,也都作「太阳树,拉丁人称之为枯树」。

〔卡皮说(《穿越帖木儿之国》),他在霍贾肯特发现了一棵巨大的悬铃木即奇纳尔的遗骸,基部周长足有四十八米(五十二码),朽空的树干内径九米;有一天,十来个从塔什干来的游客在树干里面饮宴,个个都很宽敞。——考狄〕

鲍狄埃照例以他自己那一本的读法为依据,力图证明这个古怪的词代表「图勒克」,这是一种树的阿拉伯名称,福斯卡尔给它取的学名是「巨榕」,他又断定这巨榕就是奇纳尔。给一棵悬铃木取名「巨榕」,那自然是很奇怪的,但福斯卡尔可以免于这种怪诞之责。「托拉克」(看来这是正确的读音)是福地阿拉伯的一种树,与奇纳尔大不相同,因为它就是众所周知的印度榕,或一个极近的种,这从福斯卡尔的描写中可以看出。诚然,后者说阿拉伯植物学家称之为「德勒卜」,而这个词(或作「杜勒卜」)确实是奇纳尔的同义词。但德萨西已经指出,把「德勒卜」这个名称用于托拉克,是错误的。(见福斯卡尔《埃及阿拉伯植物志》;阿卜杜勒拉蒂夫《埃及纪闻》;《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八卷;李特尔第六卷。)

事实是,鲍狄埃先生那一本中的那个字,只不过是抄写者把一个代词重复抄写而造成的错误。在他称为甲本的主要抄本(国家图书馆所藏)中,我们甚至可以看出这是多么容易发生,因为一行末尾是那个字,而下一行开头又是那个代词。我毫不怀疑,真正的读法就是这一抄本所指向的、地理学会法文本在上面所引第二段中给我们的读法,即「日树」,在剌木学本中作「太阳树」。为了使这一点更易于接受,我必须先作两点说明:第一,在威尼斯方言和普罗旺斯语中,「索尔」都是「太阳」;第二,那个时代的法语中,属格并不一定需要介词。例如,在鲍狄埃自己那一本中,上面所引的一段里就有「亚历山大书」这样不用介词的说法;别处又有「阿鲁浑之子合赞」「他妻子的母亲」「我主圣多马的遗体就在此省」等同样的句法;儒安维尔书中有「穆罕默德的命令」「禁卫军驻扎在算端的营帐周围,负责守卫算端的身体」;《塞堡的鲍德温》中有「为鲍德温的爱所攫住而燃烧」。

况且,在亚历山大的传奇故事中显赫的正是「太阳树」,这一事实本身便足以决定读法了。一出古英国戏剧中的一个人物说:

「佩雷格林:德雷克比起曼德维尔,只是一只小䴙䴘;

卡文迪什和霍金斯、弗罗比舍,我们所有的航海家,

都不及曼德维尔。但他若到了

这个地方,这里,是的,这里,这片荒野,

见到了那会说话的日月之树,

它们曾告诉亚历山大王他的死期;

那么他便会

给旅人们留下一条通路,

而如今那里却由野兽把守看护。」

(布鲁姆《对跖地》,见兰姆《戏剧选萃》)

一首纪念科隆圣安诺的古低地德语诗中也提到这两棵树。诗中说到但以理异象中的四兽:

「第三兽是一只豹;

它有鹰的四翼;

这表示希腊的亚历山大,

他率四路大军出征,征服土地,

一直到世界的尽头,

那以金柱为标志之处。

他在印度穿越荒野,

在那里与两棵树交谈」云云。

(见席尔特《古条顿文献宝库》第一卷。原注中附有这几行的古德语原文。)

这两棵在印度边境某处能发神谕的日月之树,出现在从伪卡利斯提尼以下所有关于亚历山大的传奇史中。例如,亚历山大在给亚里士多德的一封信中这样讲这个故事:「然后有几个城里的人来说:『啊,国王,我们要给你看一样极奇异、值得你一游的东西;我们能给你看会说人话的树。』于是他们领我到一座园子里,园子中央是太阳和月亮,周围有一队太阳与月亮的祭司看守。那里立着他们所说的两棵树,像柏树一样;周围是一些像埃及诃子一样的树,结的果子也相似。我对园子中央的两棵树说话,对雄树用阳性,对雌树用阴性。雄树名叫太阳,雌树名叫月亮,在那种语言中叫作『穆图』和『埃马乌赛』。(原注:奇怪的是,「埃马乌赛」这个词与东非语中的「姆韦齐」(意为月亮)何其相近;更奇怪的是,「乌尼亚姆韦齐(意为『月亮之地』)的长老们宣称,他们的始祖死后变成了第一棵树,给他的子孙后代遮荫。据阿拉伯人说,当地人至今仍去朝拜一棵神树,相信谁若亵渎地折下一根小枝,便会遭到突然而神秘的死亡的惩罚。」(伯顿文,载《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二十九卷))树干上披着兽皮;雄树披着雄兽的皮,雌树披着雌兽的皮……日落时,从(太阳)树中发出一个说印度话的声音;我命令随我同来的印度人翻译出来。但他们害怕,不肯翻译」云云。(见米勒所编伪卡利斯提尼书第三卷)

菲尔多西所讲的这个故事,与刚才所引的希腊文本极为接近,但没有用「太阳树」这个说法。《列王纪》中载有此事的那一章,题为「亚历山大见会说话的树」。(见《列王之书》第五卷)在朗贝尔·勒库尔与贝尔奈的亚历山大所作的《亚历山大之歌》中,这两棵树是这样引出来的:

「亚历山大说:『诸位,我想问你们,

印度的奇事,你们可能讲给我听?』

他们答道:『你若肯听,

我们便讲奇事给你,你可以亲自验证。

在那上面的荒漠里,你能找到两棵树,

高有一百尺,粗细也相当。

太阳和月亮使它们如此神异,

凡是语言,它们都能听懂,都能说。』」

(一八六一年迪南刊本)

曼德维尔确切地告诉我们这两棵树在哪里:「从贝乌马雷河的另一边穿越沙漠,约有十五日的路程」,只可惜谁也说不出那条河在哪里!(原注:「在印度最远的森林中的布埃马尔河」,似乎出现在亚历山大致亚里士多德书的一个版本中,不过我在米勒所编的本子中没有找到。(见察赫尔所编伪卡利斯提尼书)它或许就是阿姆河吧!)一位中古编年史家也告诉我们,丹麦人奥吉尔(查理大帝时人)征服了海外从耶路撒冷到日树的一切地方。南意大利至今仍作为通俗小册子流传的古意大利传奇《可怜人盖里诺》中,主人公(第六十三章)也曾造访日月之树。但这只是模仿亚历山大的故事,没有什么可注意的。(见曼德维尔书;皮斯托里乌斯所编《德国史料集》第二卷中的《时代汇编》。)

可以看到,托名亚历山大的那封信说那两棵神谕之树像两棵柏树。日月之树正是以这种形象出现在若干传世的古代纪念币上,例如奥勒良时代在潘菲利亚的佩尔加铸造的两枚。东方的故事又告诉我们,有两棵巨大的柏树,为祆教徒所崇奉,生长在呼罗珊,一棵在图尔希兹附近的卡什马尔,另一棵在图斯附近的法尔马德,据说是从琐罗亚斯德从乐园带来的嫩枝长成的。前一棵在九世纪被哈里发穆塔瓦基勒下令亵渎地砍倒了。树干耗费巨资,用滚木运往巴格达,光是枝条便够一千三百头骆驼驮载。就在运输队到了离宫殿只有一站的那一夜,这位哈里发被他自己的卫士砍成了碎块。据说这棵树已有一千四百五十岁,周长三十三又四分之三肘。我们看到,这棵「日树」的所在地就在呼罗珊,它的名声或许被转移到了另一种树的某个代表身上。悬铃木与柏树一样,都是祆教乐园中特有的树。

在波伊廷格地图上,我们在亚洲东北部看到一行标注:「亚历山大在此得到答复」,这看来很像是暗指神谕之树的故事。果真如此,那么这作为亚历山大传说之古老的一个启示,是很值得注意的,当然这标注也可能是后来窜入的。在朗贝尔的《花卉集》的抄本(十二世纪)中所见的一幅地图上,日月之树被标在波斯以东的极远印度;在以后几个世纪的若干地图上,也或多或少确切地标出了它们。(见乌斯利《游记》第一卷;《学派》第一卷;圣塔伦《宇宙志史》第二、第三卷等。)

最能显示这一传说在中古时代何等深入人心的,莫过于这一事实:博韦的樊尚竟从摩西对约瑟的祝福(照拉丁文通俗本《圣经》的译文)「得日月所生的美果」(《申命记》第三十三章)中,看出是暗指这两棵日月之树。

马可把亚历山大传奇中的这一传说,与那个时代基督教传说中的一个著名题材,即「枯树」,混在一起了,我们会看到,他这样做是有根据的,根据就是那部传奇的某些改编者;「枯树」的一种说法,曼德维尔和约翰·席尔特贝格都讲过。前者说:「离希伯仑不远,是幔利山,山谷便因此得名。那里有一棵橡树,撒拉逊人称之为『迪尔佩』,是亚伯拉罕时代的,人们称之为『枯树』。」〔席尔特贝格又说,异教徒称之为「库鲁·迪拉赫特」,突厥语意即枯树。〕「他们说,它自开天辟地以来就在那里;从前是绿的,长着叶子,直到我主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那时它便枯了;当时世上所有的树也都枯了。有些人照他们的预言说,有一位君主,世界西方的一位王子,将借基督徒之助,赢得应许之地,即圣地,他将在那棵枯树下举行弥撒,那时那树便会重新变绿,结出果子,长出叶子。由于这一奇迹,许多撒拉逊人和犹太人将皈依基督教信仰。因此,他们对它十分崇敬,极其用心地看护它。它虽然枯了,却仍有很大的功效」云云。

这一传说似乎随着情况而有所改变,因为近两个世纪以后的一位旅行家(修士安塞尔莫,一五〇九年)描写希伯仑的亚伯拉罕橡树,说它枝叶浓密青翠:「撒拉逊人在树下礼拜,对它极为崇敬,因为它从亚伯拉罕时代直到如今一直保持这样青绿;他们在树枝上系上写有他们文字的布条,相信谁若从那树上砍下一块,一年之内必死。」其实在曼德维尔之前,修士布尔夏德(一二八三年)就已注意到,那棵著名的老树虽然枯了,它的根上却又长出了另一棵。至今它还有一个代表。

早在君士坦丁时代,幔利的笃耨香树下便有一个集市,那里有许多迷信的仪式和放纵的行为。皇帝下令禁止这些,并在那地方建了一座教堂。到了阿尔库尔夫的时代(七世纪末),那枯树干仍在这座教堂的屋顶下;正像普拉格那棵不朽的榕树,至今仍存在于阿拉哈巴德要塞中的一座地下神庙里一样。

显然,枯树的故事在十三世纪极为流行。在波罗时代的一部法国戏剧《朝圣者之戏》中,朝圣者说:

「此后我到过许多好地方,许多圣所,

到过枯树,一直到了杜雷斯泰。」

在另一出年代稍早的戏(《圣尼古拉之戏》)中,非洲国王遭到基督徒入侵,召集他所有的盟友和藩臣,其中有科因(即伊科尼乌姆)和奥尔克尼(即希尔卡尼亚)的埃米尔,还有「枯树那边的埃米尔」(就像说「天涯海角之外」一样),在他的国中,唯一通行的钱币是磨石!修士鄂多立克告诉我们,他在大不里士听说那城的一座清真寺中有枯树;克拉维霍也讲过在同一地方有关于它的一个混乱的故事。十四世纪科隆的一部自称记述东方的抄本中,也有一个关于大不里士枯树的颇为乏味的传说。法布里修斯从一首古低地德语诗中引过几行关于一棵神秘枯树的奇特诗句;我们还可以顺便提一提但丁那棵神秘的枯树:

「……一棵每根枝条上

花与叶都已剥尽的树」,

不过后者那幽深的象征意义似乎另有所指。

(见曼德维尔书;席尔特贝格书;卡尼修斯《宝库》第四卷所收安塞尔莫文;《四朝圣者行记》;尼基弗鲁斯·卡利斯图斯第八卷;《中古法国戏剧》;《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克拉维霍书;《东方与西方》一八六七年哥廷根刊本第一卷;法布里修斯《旧约伪经》第一卷;但丁《炼狱篇》第三十二歌。)

然而波罗为什么要把这「枯树」与亚历山大传说中的太阳树联系起来呢?对此我不能作出完全令自己满意的回答,但我可以证明,在他那个时代,已经有人设想过这样一种联系。

保兰·帕里斯在介绍国家图书馆所藏的一部抄本(旧藏)时,这部抄本载有《亚历山大武功歌》的一个版本,以朗贝尔·勒库尔和贝尔奈的亚历山大的作品为本,但有年代较晚的增补,他在这些增补中注意到亚历山大游历险谷一事,亚历山大在那里见到种种奇事,其中有「少女之树」。离这棵树很远的另一棵树叫作「枯树」,向亚历山大揭示了在巴比伦等待着他的命运的秘密。(见其《国王图书馆所藏法文抄本》第三卷。原注:应当说明,保兰·帕里斯所注的出处或许有误;至少我在他所引的那部抄本中,以及在那部著名的博德利图书馆藏亚历山大抄本中,都没有找到「枯树」,后者似乎载有同一版本的故事。〔事实是,保兰·帕里斯所指的是该抄本(旧编号即前述者)第七十九叶正面第一栏顶端的「树」字,但没有「枯」字。——考狄〕)再者,韦伯所编集子中刊行的英文本《亚历山大王》,相当清楚地表明,在它的法文原本中,「枯树」一词是用来称那两棵神谕之树的,尽管这个词被抄错了,也被韦伯误解了。国王正如前面所引希腊文和法文段落中那样,遇到两个老农夫,问他们知不知道那一带有什么奇事:

「『有的,凭我的信仰,』他们说,

『我们要告诉你一件大奇事;

从这里一直往前走,

翻过山去,十日的路程,

你会找到两棵树:

它们都是神圣的;

比别的国度里所有的树都高。

人们称它们为枯树。』

……

『国王陛下,』一个说,『我敢发誓,

两棵树各有一百尺高,

直耸入云霄;

一棵是向着太阳的,

另一棵,我们如今告诉你,

是以月亮的神力而神圣的。』」

(见韦伯书第一卷)

韦伯的词汇表把那个词解作「杨梅树」,但这是胡说。

再者,不列颠博物馆所藏那部称为《什鲁斯伯里之书》的精美卷册中,载有法文散文体的《亚历山大传奇》,其中虽然没有「枯树」之名,却有对它的描写和图画。这部传奇描写亚历山大和他的几位主要同伴,攀着系在一根金链上的二千五百级台阶,登上某座山。他们在山顶上找到了金色的太阳神庙,里面有一个老人在睡觉。接着说:

「老人看见他们,便问他们想不想看那预告未来之事的日月神树。亚历山大听了,满心欢喜。他们便回答说:『是的,先生,我们想看。』老人对他说:『你若是王子,由男子与女子所生,便可进入那地方。』亚历山大回答说:『我们都是由男子与女子所生。』老人便从他躺着的床上起来,对他们说:『脱下你们的衣服和鞋子。』托勒密、安提柯和佩尔狄卡斯跟着他。于是他们开始穿过那片用奇妙的工夫围起来的树林。在那里他们见到一些像月桂和橄榄的树。树高一百尺,大量的香脂从树上流下来。(原注:即香脂树所产的香脂。)然后他们再往林中深处走,见到一棵极高的树,既无叶子,也无果子。树上栖着一只大鸟,头上有一个像孔雀那样的冠,颈上的羽毛像纯金一样灿烂。它的颜色是玫瑰色的。老人便对他说:『你们所惊奇的这只鸟,叫作凤凰,全世界没有第二只。』于是他们走过去,到了日月之树那里。到了那里之后,老人对他们说:『往上看,心中想着你们要问的事,但不要用嘴说出来。』亚历山大问他,这两棵树用什么语言回答人。他回答说:『太阳树开口说印度话。』亚历山大便亲吻了那两棵树,心中开始想,他能不能征服全世界,率领他的全军回到马其顿。太阳树便回答他说:『亚历山大,你将成为全世界的国王,但你再也见不到马其顿了』」云云。

「枯树」出现在十五世纪的地图上,如安德烈亚·比安科(一四三六年)和弗拉·毛罗(一四五九年)的地图,这可以归之于波罗本人著作的影响;但这一传说盛行的一个更真实的证据,见于十三世纪哈尔丁厄姆的理查所绘的著名的赫里福德地图。这幅地图在印度和地上乐园附近,画了一棵树,标注道:「香脂树即枯树。」

枯树的传说,大概是从拉丁文通俗本《以西结书》第十七章第二十四节的经文中敷衍出来的:「我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绿树枯干,枯树发旺。」巴黎的「枯树街」是否因这一传说而得名,我不知道。〔这条街的名字取自一块古老的招牌;有人说它得名于附近所设的绞架,但这极为可疑。——考狄〕

波罗在正文中所说的那棵实在的树,大概是波斯常见的那种树之一,因其年岁、位置或某种偶然之事,被赋予了神圣的性质,称为「恩典之树」,常得到与圣者相称的名号。人们在树前许愿,把从许愿者衣服上撕下的布片挂在树枝上,或钉在树干上。卢卡努斯把庞培比作这样一棵在衰朽中仍显得威严的树:

「他只剩一个伟大名字的影子。

就像丰饶的田野中一棵高耸的橡树,

披挂着人民古老的战利品,

和将领们敬献的圣物……

虽然它摇摇欲坠,东风一来便会倒下,

四周虽有那么多树林以坚实的枝干挺立,

受人崇敬的却唯有它一棵。」

(《法沙利亚》第一卷)

幔利的那棵树显然正是这一类树;在有铁路以前穿越过苏伊士沙漠的人,会记得那里也有这样一棵恩典之树,一棵老金合欢,一棵名副其实的「独树」(假如我们能接受这个读法的话),它就立在沙漠正中,挂满了麦加朝圣者们「古老的战利品」。波斯的这类圣树,大多数似乎是悬铃木。对这种树之美的赞赏,似乎从很古的时候起就偶尔上升为迷信的崇敬。希罗多德记载,卡里亚人在马尔西亚斯河畔被波斯人打败之后,在拉布兰达的悬铃木圣林中重新集结。这位史家又讲到,几年以后,薛西斯在进军希腊的途中,用金饰装点了一棵美丽的奇纳尔。汉密尔顿先生在同一地区遇到这一树种中一棵巨树的遗骸,他以为那或许就是那一棵。普林尼说到吕基亚和别处的一些高贵的悬铃木时,竟热情洋溢起来。夏尔丹描写了伊斯法罕一处郊区的一棵宏伟而神圣的树,叫作「侯赛因王的奇纳尔」,据说已有一千多岁,又描写了设拉子一个园子里一棵挂满护符、布条和蜡烛的树。(原注:最近一位在中国的旅行家,对山西的神树作了完全类似的描写。许多树上都有大字题写:「有求必应。」见韦廉臣牧师《华北游记》第一卷,其中有一幅太原府附近这样一棵树的插图。(参看本书第一卷第十六章)韦廉臣先生描写过一棵这样受人崇敬的树,一棵古槐,称为「唐槐」,意思是它在唐朝(七世纪至十世纪)就已存在。它以能治病而著称,树身上凡能利用的地方都挂满了还愿的匾额和题字。见同书。)波斯地理家哈姆杜拉提到的一棵神树,标志着呼罗珊比斯塔姆一位圣者的坟墓(树种没有说明,至少我所依据的乌斯利没有说明),它与我们正文中的这一段有着显著的关联。传说它原是穆罕默德的手杖;作为手杖,它传了许多代,最后被放进阿布·阿卜杜拉·达西塔尼的坟墓里,在那里生了根,长出了枝条。而它明明白白地被称为「迪拉赫特·胡什克」,直译就是「枯树」。

这最后一个传说属于一大类。亚当的手杖,是在安息日将临的黄昏时分造成的,在乐园中赐给了他,依次传给以诺和历代族长。约瑟死后,它被种在叶忒罗的园子里,在那里生长,无人触动,直到摩西来了,从它那里得到了他的杖。在这一传说的另一种说法中,是塞特得到了生命树的一根枝条,后来摩西从这枝条得到了他那根有神力的杖。这些拉比的故事,在后来似乎发展成了基督教关于注定要做十字架的那块木头的传说,如《黄金传说》或维泰博的戈弗雷所讲的那样,卡尔德隆的《东方的西比尔》又把它加以铺陈。确实,一位为我查阅过后者的尊贵的朋友提出,基督教世界所有的枯树传说,大概都神秘地暗指十字架。在卡尔德隆的剧中,异象中所见的圣十字架被描写为一棵树:

「……它的叶子

干枯凋萎,

只剩下光秃的树干,

在千株繁花满枝的树冠之间,

唯有它毫无华饰,

是草原上的一具尸骸。」

佛教的奇迹中有好几个枯树故事;其一是中国朝圣者到印度所参访的一棵圣树,它是释迦按照印度的习惯用来刷牙的一根嫩枝长成的;我想我们本国也有一个类似的故事,说格拉斯顿伯里的山楂树是亚利马太的约瑟的手杖长成的。

〔「圣方济各教堂是一座大建筑,在它附近,稍出城外,长着一棵树,他们的传说中说这棵树是那位圣徒的手杖长成的,他睡觉时把手杖插在地上,醒来时发现它已长成了一棵大树。他们断言,用它的木头煎的汤能治种种疾病。」(伊夫林《日记》,一六四四年十月)——考狄〕

在中古传说通常的说法中,亚当临终时,派塞特到乐园门口去求那应许的慈悲之油。天使允许塞特把头伸进门里去。他这样做了(照一个古英文本的说法):

「……他看见一口美丽的井,

书上告诉我们,地上所有的水都从它流出;

井上立着一棵树,枝条宽阔而光秃,

但它既无叶也无皮,仿佛已经枯萎;

一条蝮蛇缠绕着它,全身赤裸无皮,

那就是最初使亚当犯罪的那棵树和那条蛇!」

蝮蛇即那条蛇,盘绕在光秃的树干上;上面的枝条直达天上,顶端有一个裹着亚麻布、啼哭着的新生婴儿,而(这里我们引一个法文本):

「从他身上流出的眼泪,

顺着那树往下淌;

于是孩子塞特

顺着那枯树一路往下看;

支撑着树的根,

一直伸到地狱里,

从他身上流出的眼泪,

一直落进地狱之中。」

天使给了塞特那树的果子里的三粒籽。塞特回到家里,发现父亲已经死了。他把父亲葬在希伯仑谷,把三粒籽放在他的舌下。于是长出了三枝嫩芽,是雪松、柏树和松树,象征三位一体。这三枝最后合成一根树干,这棵树以种种形式、经过种种与《圣经》历史相关的遭遇而存留下来,直到在毕士大池底被发现,它曾使那池水有了治病的功效,又从那里被取出,做成了我主受难的十字架。

上面所引的英文本,出自博德利图书馆所藏的一部十四世纪抄本,由莫里斯博士刊入他所编的《圣十字架传说集》。我把所引的诗行的拼法改成了现代的,没有改动字句。所引的法文出自维也纳图书馆的一部抄本,穆萨菲亚先生在他那本奇特而渊博的小册子《十字架木传说考》(一八七〇年维也纳刊本)中摘录过,这本小册子对这一基本传说及其众多异本作了详尽的记述。考察这两部著作,尤其是穆萨菲亚先生的那一部,会使人对这种不妨称之为基督教神话的东西传布繁衍之盛,得到一个惊人的印象。在上述文章中,提到了用欧洲各种语言载有这一传说的五六十部不同的著作(不仅是抄本或著作的抄件)。

(见圣塔伦第三、第二卷;乌斯利第一卷;希罗多德第七卷;普林尼第十二卷;夏尔丹第七、第八卷;法布里修斯《旧约伪经》第一卷;《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比尔所译《法显传》;《佛教巡礼记》第二卷;德拉·瓦勒第二卷。)

据说伤害了比斯塔姆那棵圣树的人,当天便死了:这是对这类恩典之树的一种普遍信仰,我们在琐罗亚斯德的圣树和希伯仑的橡树上已经见过这样的例子。我们在东非也见到同样的信仰,那里有些树受到土人迷信的崇敬,他们钉上还愿的钉子,挂上布条来表示这种崇敬,欧洲侨民俗称这些树为「魔鬼树」。伯顿讲过一件应验了这一迷信的事:一个英国商人砍倒了这样一棵树,他本人和家中四口人都死了。这是奥维德所讲的那个古老的故事;厄律西克同所砍倒的那棵树,正是一棵恩典之树:

「树的中间缠绕着彩带、纪念的碑牌

和花环,都是灵验的许愿的凭证。」

(《变形记》第八卷)

哈姆杜拉所说的枯树与我们正文的巧合虽然十分惊人,我却不打算把它当作确定马可所说「枯树」地理位置的论据而加以强调。他不止一次用这个名称来标示呼罗珊的整个边境,这很难说只是他自己的一时兴致:或许将来还能从蒙古时代的波斯史家或地理家的著作中,找到对这一情况的某种解释。

与此同时,我倾向于把这一地标放在比斯塔姆或达姆甘附近。即使没有一条十分有力的理由指向这里,也有许多较次要的理由;例如这位旅行家从起儿漫经库赫巴南的旅行方向;如下一章将要指出的,附近显然有一座伊斯玛仪派的大要塞;书中两次指出(见序章第十八章注六及卷四第五章)「枯树」与合赞汗扼守大山口的大本营之间的联系,而这些大山口中主要的几个正是在比斯塔姆出山的,那里至今仍有合赞所建的建筑;还有,当地传说把亚历山大与大流士的决战放在那里。因为虽然那一带并没有发生过这样一场战役,我们却知道大流士是在赫卡通皮洛斯附近被杀的。有人把这座城放在比斯塔姆以西、达姆甘附近;有人放在比斯塔姆以东、贾赫杰尔姆一带;费里耶则极力主张就在比斯塔姆本地附近。诚然,菲尔多西把最后一战放在起儿漫边境上,把大流士之死放在那一省内。但这不可能是波罗所听到的传说。

我还可以补充一点:弗雷泽和费里耶都提到比斯塔姆气候温和,用语几乎与波罗的一模一样。

奇纳尔在呼罗珊很多(就波斯而言,如果任何一种树可以说是「很多」的话),甚至在屯·卡因的绿洲中,凡有水的地方都有。李特尔所引的旅行家们提到,在比斯塔姆附近的沙赫鲁德、在梅约米德、在萨卜泽瓦尔以西的迈赫尔,都有巨大古老的奇纳尔,据说迈赫尔的那些奇纳尔可以上溯到努希尔旺时代(七世纪)。马什哈德西北有一个城叫作「奇纳兰」,意即「悬铃木」。我们还可以注意,德拉·瓦勒称德黑兰为「悬铃木之城」。

德萨西关于奇纳尔的下面一段注,马斯登已经引过,虽然「枯树」一词与其中所表达的观念是否有关尚属可疑,但我觉得它太有趣了,不能略去:「它的不结果实,在东方某些民族中似乎已成了谚语。因为在一部属于萨比教徒即圣约翰派基督徒的道德格言集中……我们看到这样一句:『爱虚荣的人就像一棵外表华丽的悬铃木,枝繁叶茂,却一无所产,不给主人结一个果子。』」奥维德笔下的胡桃树也用同样的不结实之名来指责悬铃木:

「自从那投下不结果之荫的悬铃木,

得到了比任何果树都丰厚的荣宠,

我们这些结果的树,如果胡桃也算其中之一,

也开始放纵起来,长出蓬松的枝叶。」

(《胡桃树》)

我最后再引哈尼科夫的一段话,虽然他是专为说明一种我认为是错误的读法(「独树」)而提出的:「凡奇纳尔是自然生长的,或者位于一片广阔而光秃的平原中央,这种树即使在我们今日仍受到一种格外的崇敬,那地方也往往被称为『独树之地』。」(见《皇家地理学会学报》第二十九卷;费里耶书;弗雷泽书;李特尔第八、第十一卷;德拉·瓦勒第一卷;德萨西所译阿卜杜勒拉蒂夫书;哈尼科夫《述略》。)

〔见察恩克《长老约翰》第二卷「塞特之树」一章所引剑桥一部十四世纪抄本中的这一段奇特的记载:「最后他们请求他,准许他们去看那棵他们常常听人大谈的枯树。他对他们说:『称它为枯树并不是正名,它应叫作塞特之树,因为是我们始祖亚当之子塞特种下的。』他命人领他们到塞特之树那里,嘱咐他们,如果还想回到故乡,就不要越过那棵树。他们走近时,对那树的美丽惊叹不已;因为它极其高大,美妙异常。树上有各种各样的颜色,叶子和各种果子都极繁茂;天下所有的飞鸟都聚在那里。叶子相互拍击,发出极甜美的乐音,鸟儿唱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动听歌声;一股极甜美的香气向他们扑来,仿佛置身于乐园的怡人之境。他们正惊叹地观看这样的美景时,同伴中有一个年纪比别人都大的人,心里想,自己年纪老了,如果从这里回去,也许很快就会因某种意外而死去。他这样想了之后,便开始越过那棵树,越过之后,他招呼同伴们,吩咐他们跟在他后面,赶快到他眼前所见的那个为他预备好的、充满欢乐的极美之地去。但他们却退回到国王那里,就是长老约翰那里。国王厚赐他们礼物,愿意与他住在一起的,他都乐意而体面地留下了。其余的人则回到了故乡。」我与马斯登和玉尔一样,毫不怀疑「枯树」就是奇纳尔。鄂多立克把它放在大不里士,我在我所编的这位旅行家的书中,已就此题作了极长的论述,读者可以参看,以免不必要地增加本书的篇幅。——考狄〕

四十一说山中老人(原书卷一第二十三章)

木剌夷是一个地方,山中老人从前便住在那里;这名字的意思是「阿兰之地」。我要把他的全部来历讲给你们听,都是马可·波罗先生从那一带好几位土人口中听来的。

这老人在他们的语言里叫作阿老丁。他把两山之间的一道山谷圈了起来,改作一座园子,那是世上从未见过的最大最美的园子,种满了各色果树。园中建起亭台宫室,精致得无以复加,一概饰以金箔,绘以妙画。又有小渠,渠中畅流着酒、乳、蜜和清水;园里还有许多贵妇,和世上最美的少女,她们能弹奏各色乐器,歌声极其甜美,舞起来令人看得入迷。原来这老人想叫他的百姓相信,这里真就是天堂。所以他照着穆罕默德所描绘的天堂来造这园子:据穆罕默德说,天堂是一座美丽的园子,流着酒、乳、蜜和水的沟渠,满是可爱的女子,供园中人取乐。果然,那一带的撒拉逊人便都相信,这里「真是」天堂!

除了他打算培养成「阿昔新」的人之外,谁也不准进这园子。园子入口有一座堡垒,坚固得足以抵挡全世界,此外再无别路可入。他在宫中养着一批本地少年,年纪从十二岁到二十岁,都是爱好弓马之人;他常给这些少年讲天堂的故事,正如穆罕默德当年所讲的一样,而他们信他,也正如撒拉逊人信穆罕默德一样。然后他便把他们引入园中,每回四个、六个或十个,先叫他们喝下一种药水,使他们沉沉睡去,再命人把他们抬进去。所以他们醒来时,便发现自己已身在园中了。〔注一〕

〔注一〕那位可敬的儒安维尔老爷说:「山中老人不信穆罕默德,却信穆罕默德之叔阿里的教法。」这话固然粗疏,却有几分真实。自侯赛因遇害那惨痛的一日起,便有一派人奉阿里一族为先知的正统继承者;这些人大概因为不得不暗中奉其所奉,所以向来有一种趋向,喜好种种奇异神秘的教义:一方面把阿里尊为神性的化身,而他的嫡系后人也被认为多少分有这种神性;另一方面则发展为泛神论,摆脱一切成文的信条与戒律。这些阿里派后来称为什叶派,其中一个主要教派,也是许多异端支派的母体,便是亦思马因派;其名得自第七代伊玛目,他们宣称此人将于世界末日重返人间。约在基督纪元一〇九〇年,萨巴之子哈桑在波斯北部山区建立了亦思马因派的一支;到一百七十年后被蒙古人剿灭之前,哈桑所创的这个半属宗教的王朝,势力已遍及库希斯坦东部,至少远到卡因。其大本营在阿剌模忒(意为「鹰巢」),在可疾云东北约三十二英里;在其所据的全境,都筑起了极坚固的堡垒。德·萨西似已证明,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哈失失耶」或「哈失失因」,是因为他们服用一种称作「哈失失」的大麻制剂;又因他们那一套暗杀恐吓的手段,遂有了近代「刺客」一词的用法。这套手段的本意,或许是一种秘密裁判,用来惩治或震慑那些势力太强、无法以刀剑正面对抗的正统派迫害者。正文中我采用了法文本异文之一「阿昔新」,因为在意大利拼法所能容许的范围内,这最能准确表达原词。另有一位作者写作「哈济西」(见博兰德派所编《圣徒行传》五月卷第二册);儒安维尔称之为「阿萨西」;南吉斯等人则把这名字讹作「哈萨西达」,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木剌夷这个名字,剌木学本作「木列赫」,法文本作「木尔赛特」(后者是以鲁斯蒂凯洛的比萨方言写出送气极重的「木勒赫特」),剌木学本自己便解释道:「木列赫这名字,在撒拉逊语里犹言『异端之居』。」实情正是如此:这名字代表阿拉伯语的「木勒希德」,复数作「木剌希达」,意为「不敬者、异端」;在波斯诸史(如拉施特与瓦撒夫的著作)中,这是称呼这一教团最常用的名号,至今正统的穆斯林仍用它来称努赛里派、德鲁兹派,以及其他与亦思马因派或多或少同源的教派。《纳昔里史话》的作者称阿剌模忒的教徒为「死亡的异端」。(原注:见埃利奥特书第二卷。)法文本中那句奇特的「犹言阿兰之地」,我们保留了下来,应当照我们的译法去理解。我以为马可在这里是不自觉地用一个东方词语去解释另一个东方词语。因为「阿兰」一词,似乎只能解作「哈兰」,意为「邪恶」或「被弃绝者」。

鲍狄埃本中不作「阿兰之地」,而作「用法语说,意即地上之神」。这大概是在修订最初的粗略口述稿时,发觉原先的说法无人能懂,便改换了。新说法固然没有传达出「木剌希达」的意思,却道出了这一异端教义的一个主要特征。这项修订大概出自波罗本人之手,无论如何年代必定很早。因为在《塞布尔的鲍德温》这部传奇中(我相信它成于十四世纪初),那位哈里发目睹山中老人的信徒那种非同寻常的忠诚(见下章注一),便惊呼道:

「凭穆罕默德起誓……

你便是地上之神,再没有别的了!」

又如雅各布·达基修士在《世界图像》中说到刺客:「据说他们身处『地上之神』的大天堂中。」这两处的说法,无疑都是从波罗书中取来的。

哈内科夫,以及在他之前的福斯特,都以为木剌夷这个名字代表阿剌模忒。但它与「木勒希德」或「木剌希达」的相似要近得多,也令人满意得多。「木勒赫特」正是亚美尼亚史书中称呼亦思马因王国的名字;十二世纪的拉比便雅悯、十三世纪的鲁布鲁克,也已用「木利赫特」来指称此国。汉文所记旭烈兀西征之事,称之为「木剌夷国」。(见儒安维尔书;《亚洲学报》;《图德拉的便雅悯行记》;鲁布鲁克书;雷慕沙《亚洲杂纂新编》;宋君荣书;鲍狄埃书;一八四八年都灵版《祖国史料·著作家卷》。)〔考狄补曰:关于木剌夷,即「异端」的复数,参看拙编《鄂多立克修士行纪》中我的注释。〕

「山中老人」是十字军对黎巴嫩以北山中那一支教派首领的称呼,乃是他在阿拉伯民间的称号「山之长老」的译语。但据哈默说,这个称号本来正如波罗所用,是属于阿剌模忒之主的;此人从不自称苏丹、国王或埃米尔。这话似属可信,因为他的领地就叫作「山地之国」。(见比兴所编阿布尔菲达书。)

四十二山中老人怎样训练他的刺客(原书卷一第二十四章)

所以他们醒来,发现身在如此迷人的地方,便认定这里真是天堂了。那些贵妇少女同他们尽情嬉戏,少年人所想要的,他们都得到了;若由着他们自己的心意,他们是永远也不肯离开那里的。

这位我们称作老人的君主,宫廷排场宏大而高贵,并使他周围那些纯朴的山民坚信他是一位伟大的先知。每逢他要派一名阿昔新去执行什么差使,便叫人把我说过的那种药水给园中的一个少年喝下,再把他抬进自己的宫里。所以那少年醒来,发现自己是在城堡之中,已不在那天堂里了,心中很不快活。随后他被引到老人面前,怀着极大的敬畏向他叩拜,以为自己是站在一位真先知的面前。那君主便问他从何处来,他便答道:从天堂来!又说那天堂正如穆罕默德在教法中所描述的一样。这自然使站在一旁、尚未得进园中的人,都极想进去。

所以老人要杀哪一位君主,便对这样一个少年说:「你去把某某杀了;你回来时,我的天使便会把你抬进天堂。纵然你死了,我也照样派我的天使把你接回天堂去。」他就这样叫他们深信不疑;因此他的任何命令,他们都会冒着一切危险去执行,因为他们一心想回到他那天堂里去。老人便用这个法子,叫他的人去谋杀任何他想除掉的人。也正因此,他使众君主无不对他深怀恐惧,纷纷向他纳贡,以求与他相安无事,和睦相处。〔注一〕

我还要告诉你们,老人手下另有几人,仿效他的作为,行事一模一样。其中一人被派往大马士革境内,另一人被派往曲儿忒斯单。〔注二〕

〔注一〕这故事虽然富于传奇色彩,却似乎正是当时流传于整个东方的说法。鄂多立克记之甚详,一位中国作者记得较简,哈默又在《东方宝库》中据一种阿拉伯材料再述了一遍。

以下是雷慕沙所译的中国记载:「这个国家(木剌夷)的兵士都是真正的强盗。他们见到一个健壮的少年,便以利相诱,直诱到他肯亲手杀死自己的父亲或兄长为止。他入伍以后,他们便把他灌醉,趁醉抬进一处幽僻的密室,用美妙的音乐和美丽的女子使他迷醉。一连几天,他的一切欲望都得到满足,然后(在睡梦中)又被送回原处。他醒来后,他们问他看见了什么,随即告诉他:倘若他肯做刺客,便会得到同样的福乐。他们又教他经文祷词,把他煽动到这般地步:无论交给他什么差使,他都会视死如归,毫无悔恨地去完成。」

那阿拉伯的叙述太长,不便摘录。它出自一部历史传奇,名为《哈基姆回忆录》,可惜哈默没有说明它的年代。其内容与波罗的故事相合之处,极为惊人。书中详细描写了那天堂,以及那求道者在印度大麻的作用下被移入其中;他醒来时看见首领进来,便说:「首领啊!我是醒着,还是在做梦?」首领答道:「某某啊,切莫把这梦告诉任何外人。要知道,你的主阿里已恩准让你看一看天堂里为你预备的地方……所以侍奉这位肯向你示意嘉许的伊玛目时,片刻也不可迟疑。」云云。

南吉斯的威廉这样说到叙利亚的那位长老——十字军所知道的只有他一人,虽然他们的史家之一(雅克·德·维特里,见邦加尔所编书第一卷)曾透露该教派的总部是在波斯:「他为远近的撒拉逊人与基督徒所深畏,因为他屡屡派遣使者,不分彼此地谋杀这两方的君主。他在宫中抚养本境的少年,教他们学习多种语言,尤其教他们敬畏其主,服从其主至死不渝,说这样死去便能进入天堂之乐。他们之中凡在执行主上命令时丧命的,都被奉为天使。」关于长老的「菲达维」即献身门徒那种绝对的服从,庇皮诺修士与马里诺·萨努托记有一例:香槟伯爵亨利(名义上的耶路撒冷国王)去拜访叙利亚的老人,有一天两人一同散步,望见几个白衣少年坐在一座高塔顶上。长老转身问伯爵,他可有像自己的臣民这样听话的臣民?不等回答,便向其中两个少年打了个手势,两人立刻从塔上跳下,当场摔死。《古代故事百篇》中也有同样的故事,说是皇帝腓特烈去拜访那位老人时发生的(这次拜访纯属虚构)。《塞布尔的鲍德温》这部传奇里,也把它编成了一段情节:那位领主之王对鲍德温一行说:

「你们想看看奇事么?」

他们表示愿看,他便向垛墙上的一个手下打个手势,转眼之间,

「那人纵身跃入空中,

欢喜快活,神采飞扬,

仿佛要去赢得一千巴黎镑!

未及落地,他已气绝身亡,

在尖利的岩石上摔得粉身碎骨……」

(原注:这故事后来被移到彼得大帝身上,说他与丹麦国王同站在哥本哈根圆塔之顶,命一名哥萨克从塔上跳下,以此向丹麦国王显示他的臣民是何等驯顺。)

(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雷慕沙《亚洲杂纂新编》第一卷;《东方宝库》第三卷;迪歇纳所编南吉斯书第五卷;穆拉托里所编庇皮诺书第九卷;德弗雷梅里文,载《亚洲学报》;一五七二年佛罗伦萨版《古代故事百篇》;《塞布尔的鲍德温》第一卷。)

下面是归于亦思马因派刺客名下的几桩较著名的谋杀或谋杀未遂案,刺客或来自叙利亚,或来自波斯:

基督纪元一〇九二年,尼扎姆·穆勒克,他曾是波斯塞尔柱君主马立克沙的权臣;稍后又有他的两个儿子。一一〇二年,霍姆斯的君主,在该城的大清真寺中。一一一三年,摩苏尔的君主毛杜德,在大马士革的大清真寺中。约一一一四年,桑贾尔沙的维齐尔阿布·穆扎法尔·阿里,以及桑贾尔沙的叔祖查卡尔伯。一一一六年,马拉加的君主艾哈迈德·叶勒,在巴格达,当着波斯苏丹穆罕默德的面。一一二一年,埃及权倾一时的维齐尔阿夫达勒埃米尔,在开罗。一一二六年,摩苏尔与阿勒颇的君主卡西姆·阿克松古尔,在摩苏尔的大清真寺中。一一二七年,波斯桑贾尔沙的维齐尔莫因丁。一一二九年,埃及哈里发阿米尔。一一三一年,大马士革的君主塔只·穆鲁克·布里。一一三四年,前者之子沙姆斯·穆鲁克。一一三五年至一一三八年,哈里发穆斯塔尔希德、哈里发拉希德,以及阿塞拜疆的塞尔柱君主达乌德。一一四九年,的黎波里伯爵雷蒙。一一九一年,阿塞拜疆的君主基济尔·阿尔斯兰。一一九二年,名义上的耶路撒冷国王蒙费拉的康拉德;有人指控这桩谋杀是理查王所唆使。一二一七年,哈马丹的君主斡忽勒迷失。

此外,一一七四年与一一七六年,有人两次谋刺伟大的萨拉丁。一二七一年,有人谋刺巴格达总督、蒙古史家阿老丁·志费尼。一二七二年,有人在阿克谋刺英格兰的爱德华王子。

到了后来,这些「菲达维」即亦思马因派的门徒,似乎干脆受雇为人行刺了。拜巴尔斯在致开罗宫廷的一封信中,便夸口说必要时可以用他们。一位穆斯林作者认为,谋刺爱德华王子一事正是拜巴尔斯所唆使。(见马克里齐书第二卷;《亚洲学报》第十一卷。)

〔注二〕哈默提到,在阿剌模忒的长老即他所谓「大团长」之下,有几位他所谓的「大修道长」:一在叙利亚,一在波斯东部的库希斯坦(屯与卡因),一在库迈斯(达姆甘与比斯塔姆一带),一在伊拉克;他并未提到曲儿忒斯单有这样一位。不过蒙蒂思上校说过(虽未举出根据或细节):「他们(刺客)有好几个分部,散布于叙利亚、曲儿忒斯单(凡湖附近)和小亚细亚,但都奉住在阿剌模忒的那位首领为伊玛目或大祭司。」还可一提的是,比波罗晚一代的鄂多立克,把老人安置在「米勒斯科尔特」,此地似即凡湖以北的马拉兹吉尔特。(见哈默《刺客史》;《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三卷;《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

四十三山中老人的下场(原书卷一第二十五章)

且说到了基督降生一二五二年,东方鞑靼之主旭烈兀听说了老人这些滔天罪行,决意除掉他。于是他派了手下一位男爵,率领大军前往那座城堡,围攻了三年,却攻不下来,因为它实在太坚固了。说实话,城里若是有粮,是永远也攻不下来的。可是被围了这三年,城中粮尽,终于被攻破了。老人和他的部下全都被处死〔那城堡连同那座天堂园子也被夷为平地〕。自那以后,他再没有继承人,他的种种恶行也就此告终了。〔注一〕

现在让我们回到我们的行程上来。

〔注一〕鲍狄埃本作一二四二年,法文本与剌木学本作一二六二年。二者都不对,而波罗所指的决不可能是前一个年份。

蒙哥汗即位(一二五一年)之后,在一次盛大的忽里台即宗王大会上,决意完成蒙古的征服大业,便委派其弟忽必烈去完成对中国及其邻邦的征服,另一弟旭烈兀则受命统率进取波斯与叙利亚的大军。由于已在波斯的蒙古将领纷纷诉苦,旭烈兀决定先从剿灭亦思马因派着手;他于一二五四年二月自哈剌和林起程。他行军极为从容,直到一二五六年正月才渡过阿姆河。但早在此前,已有一支军队在「他手下一位男爵」怯的不花那颜统率下先行出发,一二五三年便已在积极围攻亦思马因派的堡垒了。一二五五年,战事方殷之际,在位的刺客之主阿老丁·穆罕默德(波罗称之为阿老丁)被其子鲁克那丁·忽儿沙唆使人杀害,鲁克那丁继掌其权。一年之后(一二五六年十一月),鲁克那丁向旭烈兀投降。〔考狄补曰:贝勒《中世纪研究》第二卷说,阿剌模忒于一二五六年十二月二十日为旭烈兀所攻取。〕交出的堡垒共有一百座,都备足了粮秣与炮石机械。然而其中有两座,即兰巴撒尔与吉儿都怯,拒不投降。前者一年后陷落;后者据说坚守了「二十年」——实际似乎约十四年,即到一二七〇年十二月为止。旭烈兀待鲁克那丁甚厚,把他送往大汗的朝廷。关于他的死,说法不一,但据拉施特所载,最通行的说法是:蒙哥汗听说他来了,很是恼怒,问为何要白白累坏他的驿马,便派刽子手在半路上把鲁克那丁处死了。阿剌模忒几乎未作任何像样的抵抗便投降了。该教派的一些残余分子于一二七五至一二七六年间又把它夺了回去,坚守了一段时间。这个政权是灭亡了,但教派仍然存在,只是星散而湮没无闻罢了。一八六六年,孟买高等法院阿诺德爵士所审理的一桩极奇特的案件,大大揭示了亦思马因派的存续情形。

几个世纪以前,有一位名叫萨德尔丁的亦思马因派「达伊」即传教士,在信德北部的印度商人阶层中招收了一批信徒。这一教派以「和卓」之名在信德、卡奇和古吉拉特大为繁衍,又从那里传到孟买和桑给巴尔。他们在印度西部的人数,如今大约不下五六万。他们的教义,至少是他们所尊奉的经书,似乎是印度教观念、穆斯林仪轨与什叶派神秘主义的一种奇特杂糅;但其主要特征始终不变,那便是对其世袭伊玛目本人深怀崇敬,即便不是崇拜。当这位伊玛目住在波斯时,常有大批朝圣者前往拜见,还有大笔我们不妨称之为「亦思马因税」的款项汇给他。阿布·哈桑是公认的阿剌模忒后期长老之嫡系后裔中的倒数第二位伊玛目,也同他们一样自称是伊玛目亦思马因及其伟大先祖阿里·伊本·阿比·塔利卜的后人;他在库姆与哈马丹之间的迈赫拉特拥有大片田产,一度还做过起儿漫的总督。他的儿子和继承人沙·哈利卢拉,于一八一八年在耶斯德的一场斗殴中被杀。法特赫·阿里沙惧怕亦思马因派报复,便将凶手严加惩处,并赐给年轻的伊玛目阿迦汗种种礼物与荣衔,还把自己的一个女儿嫁给了他。一八四〇年,阿迦汗在起儿漫起兵作乱,不得不逃出波斯。他避难于信德,后来在坎大哈为诺特将军、在信德为纳皮尔爵士出了不少力,因此从我国政府领取一份年金。

多年来,这位「山中老人」货真价实的后嗣与继承人,一直以孟买为其大本营;他把从信众那里得来的大笔收入,用来——或者说在很长时间里用来——维持一座赛马厩,成了孟买赛马界的首要赞助人与推动者!

和卓人内部发生了分裂,原因似乎是孟买那些殷实的教众中,有一部分人想摆脱本派的种种特异之处,改作体面的逊尼派。这场分裂于一八六六年引出高等法院的一场诉讼,其目的在于剥夺阿迦汗对和卓人的一切权利,并把教众的财产转交正统穆斯林掌管。英国法庭审理这桩极其奇特的案件时,霍华德先生与阿诺德爵士都有详尽的陈词,以上种种细节,都得自这些陈词。判决完全有利于山中老人。

〔弗里尔爵士于一八七五年这样写到阿迦汗:「像他那位马可·波罗时代的祖先老人一样,他的宫廷排场宏大而高贵。他的几个儿子,俗称『波斯王子』,都是活跃的运动家;年岁也没有减损阿迦对赛马的兴致。他的马厩里总有一些阿拉伯最好的良种马。他在赛马上不惜工本;每逢赛期来临,也没有任何宗教或种族上的成见妨碍他去借助英国练马师或骑师的学问与技艺。倘若中亚或波斯传来战事或骚乱将起的消息,阿迦总是最先得知的人之一,而且很少不去拜访总督或某位身居高位的老友,打听消息,并把一柄久经考验的剑、一位阅历丰富的将领的效劳,献给这个长久以来保他晚年安居的政府。」阿迦汗于一八八一年四月去世,享年八十一岁。继位的是他的儿子阿迦·阿里沙,此人是立法会议的成员之一。(见一八八一年四月十四日的《归航邮报》与《印度陆路时报》。)〕

有些书把印度西部的博赫拉人等同于伊玛目派亦思马因教徒,本书初版也是这样说的。然而这是一个错误,似乎最初出自马尔科姆爵士。他们的教义性质确实颇为相似;博赫拉人也和亦思马因派一样,把他们的毛拉即最高教长奉为神圣,一生中要朝拜他一次。但他们所崇敬的「人」完全不同;而且博赫拉人承认一般什叶派所奉的全部十二位伊玛目。他们最初出现于印度的时间很早,据他们自己说是在希吉拉历五三二年(基督纪元一一三七至一一三八年)。他们的主要根据地在也门;一五三八年也门被土耳其人征服,于是有大批人移居印度。伊本·白图泰似乎于一三四二年在布罗奇附近的甘达尔遇到过博赫拉人。(见其《游记》第四卷。)

关于旭烈兀西征,有一篇中国的记载,见于雷慕沙的《亚洲杂纂新编》第一卷,以及鲍狄埃的导言。(见卡特麦尔所译《波斯蒙古史》;哈默《伊利汗国史》第一卷;《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六卷。)〔考狄补曰:贝勒博士《中世纪研究》第一卷已有一个新的全译本。〕

关于阿剌模忒山岩及其上极为稀少的人居遗迹,蒙蒂思上校在《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三卷中有所记述,希尔爵士在第八卷中又记了一次。把长老的天堂定在阿剌模忒,似乎并没有什么确切的根据;至少值得注意的是,旭烈兀所毁的木剌夷另一座城堡,名叫「菲尔杜斯」,也就是「天堂」。无论如何,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认为波罗到过阿剌模忒,那完全不在他所走的路线上。

他在下一章开头所说的「那座城堡」,也就是引他离题说了这一番话的那座城堡,可能便是吉儿都怯。〔考狄补曰:吉儿都怯意为「圆山」,在库迈斯地区,达姆甘以西三波斯里。《元史》于一二五七年下记怯的不花攻取乞儿都怯堡一事。(见贝勒《中世纪研究》第一卷、第二卷。)〕据我所知,近代旅行家尚未确定它的位置,但它在达姆甘十或十二英里以内(在其西面或西北面)。它大概就是海屯所说的「提加多」,海屯这样说到它:「刺客有一座攻不破的城堡,名叫提加多,城中一应所需无不齐备,坚固得不怕从任何一面来的攻击。然而旭烈兀命他手下一位将领,率领留戍波斯的一万鞑靼人围攻此堡,不攻下决不撤离。于是那些鞑靼人冬夏不停,足足围了七年,还是攻不下来。最后刺客投降了,那纯粹是因为缺了衣裳,而不是缺了粮食或别的必需品。」剌木学本如此;别的抄本作「二十七年」。无论如何,这都印证了吉儿都怯据说坚守了非常久的这一事实。如果拉施特所说一二七〇年投降无误,那么波罗一行经过时,这还是新近发生的事,自然会使那地方格外引人注意。(见《亚洲学报》;哈默《伊利汗国史》第一卷;卡特麦尔书;李特尔书第八卷。)我从《世界之镜》第一卷抄得一条注,把吉儿都怯同一个叫作「奇纳尔」即「悬铃木」的地区联系起来。这或许是解开「枯树」一名的线索,但其中尚有难处。

四十四说撒普儿干城(原书卷一第二十六章)

离开那座城堡,你便骑行在美好的平原、秀丽的山谷和怡人的山坡之间,那里出产极好的牧草,果子和其他一切物产都很丰饶。因为物产富足,军队都乐于在此驻扎。这样的地方绵延六日路程,城镇村庄为数不少,居民都崇奉穆罕默德。有时也会遇到一片荒漠,长五六十英里,或者短些;在这些荒漠里找不到水,须随身带着。牲口则一直不饮,直到穿过那片荒漠,到了有水的地方为止。

照我所说走了六日之后,便到了一座城,名叫撒普儿干。城中百物丰足,尤以甜瓜为最,是世上最好的甜瓜。他们保存甜瓜的办法,是把瓜一圈一圈地削成长条,放在太阳下晒干。晒干之后比蜜还甜,运往全国各地去卖。这里的鸟兽野味也很丰富。〔注一〕

〔注一〕撒普儿干这个写法,或许颇能表达那座城名的读音;古代阿拉伯作家称之为「撒布尔干」和「沙布尔干」,今名希比尔甘,在巴里黑以西约九十英里,现有居民约一万二千人,地处一片平原,虽已在荒漠边缘,至今仍耕种得十分富庶。(原注:此名最古的形式是「阿撒普拉甘」,罗林森以为这可以追溯到此地曾是古代阿撒人即阿撒加尔提人的一处居地。见《皇家亚洲学会会刊》第十一卷。)但关于所记的行程日数,我还没有见到令人满意的解释。法文本与剌木学本都明明白白作六日。出发点固然不能确定,但即使我们把它定在呼罗珊耕作区最边缘的撒剌哈夕(这与其他材料是完全矛盾的),旅行者到达希比尔甘也得花上大约加倍的时间。我在此处依从法文本的读法:「照我所说骑行了六日之后,便到了一座城」云云;鲍狄埃本则作「骑行过了那六座城之后,便到了一座城,名叫撒普儿干」,这位编者也坚持此说。但我疑心「城」字只是「日」字的笔误,他那三个抄本中就有一个是这样写的。「骑行过了那六座城」,能是什么意思呢?

真正的路线,无论是如我所推想的,经你沙不儿与麦什德,还是如哈内科夫所推想的,经也里与巴德吉斯,奇怪的是这些名城竟一座也没有提到。我们不得不假定,在口述时有什么地方被误解了,或是漏掉了。作为一种「可能的」推测,我想把这六日归于本章开头几行所描述的那片宜人地带,并把它定为自萨卜泽瓦尔起、到麦什德以外沃土终止处为止的那一带地方。里程会很相合;拿弗雷泽或费里耶的书来比较,便可看出,即便是今天,只要考虑到一段陈年回忆难免有所压缩,这番描述也是很有根据的。例如出你沙不儿后的第一程:「沿着山脚,在那些流出灌溉之水的峡谷所形成的小山坳里,处处可见美好的村庄,园圃丰饶,满植果树,结出的果子风味绝佳。这是一幅丰饶宜人的景象,毫无疑问是我在波斯所见人烟最稠密、耕作最精的一片地方……次日清晨我们离开德鲁德……道路很不好走,却很有趣,峡谷里长满了胡桃、桑、杨、柳,果园沿着山坡层层升高,有小溪流灌溉……这些园子沿着峡谷向上延伸了好几英里;过了园子,溪岸上依然镶着白色的悬铃木、柳、白蜡、桑、杨,以及其他喜湿的树木。」如此等等,所描写的是一种在波斯并不常见的景致;在我看来,他是把波罗两行话里的同一幅图景铺陈得详尽了。再看你沙不儿的河谷(我们引阿瑟·康诺利的话):「那些能领略这景色之美的人徒然地惊呼:『这才是波斯!这才是波斯!』啧啧!多好的草,多好的庄稼,多好的水!啧啧!

『若说人间有天堂,

就在这里!就在这里!就在这里!』」

(见弗雷泽书。)

关于希比尔甘的干甜瓜,卡特麦尔引了一部也里史,其中说到这瓜,用语几乎与波罗一样。伊本·白图泰对花剌子模的甜瓜也有类似的记述:「这些甜瓜令人惊奇之处,在于当地人把它切成片,放在太阳下晒干,然后装进篮子,就像我们那边处理马拉加的无花果一样。它们就这样被运到印度和中国最遥远的地方。没有哪一种干果有这样鲜美;我住在德里的那些年,每逢行商来到,我从不错过派人去买这些干瓜条。」(见卡特麦尔书;伊本·白图泰书第三卷。)在这里,在十四世纪,我们似乎就认出了那些阿富汗商人:他们每年驮着一驼队一驼队的干果,来到印度斯坦的各城,正如我们今天仍能见到的一样。

四十五说巴里黑城(原书卷一第二十七章)

巴里黑是一座高贵的大城,不过从前还要大得多。鞑靼人和其他民族把它大肆劫掠破坏了。城中从前有许多精美的宫室和大理石建筑,至今还留着废墟。城里的人说,亚历山大就是在这里娶了大流士的女儿为妻。

你们该知道,这里是东方鞑靼之主帝国的尽头。这座城也是波斯在东方与东北之间那一方的边界。〔注一〕

现在让我们离开这座城,我要给你们讲另一个地方,名叫多甘那。〔注二〕

离开我刚才所说的那座城,你向东北与正东之间骑行约十二日,一路不见人烟,因为百姓都已躲进山中险要之处,以避那些骚扰他们的盗贼与军队。路上水很多,野味也很丰富;还有狮子。路上得不到任何食粮,这十二日所需的一切,都得随身带着。〔注三〕

〔注一〕巴里黑,号称「众城之母」,曾惨遭成吉思的蹂躏。此城虽不战而降,全城百姓却以蒙古人惯用的点数人口为借口,被一队一队地赶到平原上,然后惨遭屠杀。城池与园圃被付之一炬,一切可以据守的建筑都被夷平。此后很长时间,这一省还屡遭察合台一系的侵扰。马可到此六十年之后,伊本·白图泰记此城仍是一片废墟,无人居住。他说:「它的清真寺与学院的遗迹至今仍在,那些彩绘的墙壁上还描着天青色的花纹。」克拉维约所说的「瓦勒克」无疑就是此城,他说它「极大,四周围着一道宽阔的土墙,厚三十步,但有多处缺口」。他又说城内有很大一片地面种着棉花。伯恩斯与费里耶所记此城的近况,与伊本·白图泰所记大致相同,只是他们看到了一些居民;据后者说,城墙之内有两个分开的市镇。伯恩斯估计废墟周长二十英里。自一八五八年起,大部分居民已迁往巴里黑以东八英里的塔赫塔普尔,阿富汗政府便设在那里。

(见埃尔德曼书;伊本·白图泰书第三卷;克拉维约书;伯恩斯书第二卷;费里耶书。)

据亚历山大的传说故事,美丽的罗克珊娜是大流士的女儿,她父亲临终时同亚历山大相见,请他娶她为妻:

「我有一女,美貌无双;你若肯娶她,

你便是天下最有福的新郎。」云云。

(见朗贝尔·勒·科尔书。)

〔注二〕法文本中称为「多甘那」的这个地方,是一个谜。本书前一版中,我提出这是「术兹贾纳」,这个名称直到本书作者的时代,一直用来称呼邻近的一部分地区,但并不是离开巴里黑东行时所经过的那一带。罗林森爵士倾向于把这名字归于「德赫甘」,即「村民」,这是大夏与喀布尔一带对塔吉克农民的称呼。(原注:值得一提的是,那位审慎的埃尔芬斯通把「德赫甘」这个泛称,同「德甘」这个名称区别开来;后者是一个部落的名字,这部落「一度散布于阿富汗东北部,如今只在库纳尔与拉格曼还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存在」。)我还可以提到巴布尔《回忆录》中的某几段,他在其中说到一个叫作「德哈纳」的地方,看来也是一个地区,从上下文看,似乎位于古里河即阿克萨莱河附近。古里境内至今还有一个村子叫德哈纳。在真正的答案如此难以确定的时候,这一点值得一提,但我承认要把它套用上去是有困难的。我还可以补充一句:巴布尔把古里河即阿克萨莱河称为「多格阿巴」。(见斯普伦格《波斯与阿拉伯的驿道》及其地图;安德森文,载《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二十二卷;哈默《伊利汗国史》第二卷;巴布尔书。)

〔注三〕我们所推想的、从巴里黑往塔寒必经的那一段路,伯恩斯虽说它荒凉贫瘠,却又补充说,沟渠与房屋的遗迹证明这片土地曾一度有人居住,只是如今没有了水,也就没有了居民。看来到伯恩斯旅行之时,由于类似的原因,这地方几乎又回到了马可在蒙古人蹂躏之后所见的那种状态。

这里的「狮子」似乎指的是真正的百兽之王,而不像本书后文那样指老虎。老虎虽然见于里海的南岸与西岸,却似乎不见于阿姆河流域。另一方面,拉施特告诉我们,旭烈兀渡河之后检阅军队时,惊起了好几头狮子,杀死了两头。土耳其水师提督西迪·阿里也提到在这河谷更下游、往哈扎拉斯普一带有狮子:「我们不得不日夜与狮子搏斗,没有人敢独自去取水。」穆尔克罗夫特说到昆都士与阿姆河之间的平原:「鹿、狐、狼、野猪和『狮子』很多,这狮子与(印度北部)哈里亚纳附近的狮子相似。」伍德也提到库拉布和阿姆河畔的齐拉恰普有狮子。昆图斯·库尔提乌斯记载亚历山大在阿姆河以北往撒马尔罕去的地方杀死过一头大狮子。〔考狄补曰:斯图尔特少校于一八三〇年所译的《帖木儿自述》中,也有一个关于帖木儿的类似故事:「行军途中(在巴里黑附近),出现了两头狮子,一雄一雌。我(帖木儿)决意亲手杀死它们,用箭把两头都射死了,我认为这是一个吉兆。」〕(见伯恩斯书第二卷;卡特麦尔书;哈默《伊利汗国史》第一卷;《亚洲学报》第九卷;穆尔克罗夫特书第二卷;一八七二年版伍德书;库尔提乌斯书第七卷。)

四十六说塔寒与盐山,兼说卡森省(原书卷一第二十八章)

走完那十二日路程,便到了一个设防的地方,名叫塔寒,这里有一个很大的粮食市集。〔注一〕这是个好地方,向南望去的那些山,全是盐构成的。周围各地,远至三十日路程的人,都到这里来取盐;这盐是世上最好的,坚硬得只有用铁镐才凿得开。盐多得不得了,足够供全世界用到世界末日。〔另有些山上出产扁桃和阿月浑子,价钱极贱。〕〔注二〕

离开这座城,向东北与正东之间再骑行三日,便会遇到许多美好的地带,满是葡萄和其他果子,人家也不少,一切东西都很便宜。居民崇奉穆罕默德,是一群凶恶好杀之徒,最大的乐事便是上酒馆;因为他们有好酒(虽然是煮过的),又都是海量的酒徒;老实说,他们总是喝得烂醉。他们头上什么也不戴,只缠一根长约十拃的绳子。他们都是出色的猎手,打到的野物很多;事实上,他们身上穿的全是猎来的兽皮,用它做衣裳,也做鞋子。的确,他们个个都懂得硝制皮革、做这些用场的手艺。〔注三〕

骑行这三日之后,便到了一座城,名叫卡森〔注四〕,归一位伯爵管辖。他别的城镇村庄都在山上,但这座城中有一条颇大的河流过。这一带有许多豪猪,而且个头很大。人们带狗去猎它们时,几头豪猪便聚拢来,紧紧挤成一团,向狗射出身上的刺,狗因此常受重伤。〔注五〕

卡森这座城,位于一个很大的省的首端,那省也叫卡森。居民有一种特别的语言。养牲口的农民住在山里,以洞穴为家;这些洞穴成了他们宽敞美好的住宅,而且开凿起来很容易,因为那些山都是土构成的。〔注六〕

离开卡森城,要骑行三日,路上不见一户人家,也找不到任何吃的喝的,所以一切所需都得随身带着。三日走完,便到了一个叫巴达山的省,我们现在就来讲它。〔注七〕

〔注一〕波罗所说的塔寒,就是至今仍在的塔利寒,在卡塔甘省即昆都士省境内;但在古代阿拉伯地理书中,它用的是前一个名字「塔寒」。巴布尔两个名字都用过,他说此地在「乌鲁格巴格」即「大园」之中;这个名称或许是塔利寒平原在较为太平的年代得来的,却正可说明波罗所记此后三日行程的情形。塔利寒城堡曾抵抗成吉思达七个月之久,最终遭到了通常的命运(一二二一年)。〔考狄补曰:侯赛因之子西迪·阿里的《行记》中(见一八二六年十月的《亚洲学报》),提到了「巴达山境内的塔利寒」。〕伍德于一八三八年说塔利寒是个贫穷的地方,约有三四百户,都是些破屋;近来的一份记载说那里有五百户人家。在印度北部和喀布尔,集日并不常见,但在巴达山和阿姆河诸省却处处都有。市场只在集日开放,届时周围乡间的人都聚到这里交换货物,一般是以物易物。伍德恰好记道:「塔利寒正逢集日……通往那里的各条路上人群拥挤,我们很快便明白这一天非同寻常。」(见比兴所编阿布尔菲达书第五卷;斯普伦格书;佩蒂·德·拉克鲁瓦书第一卷;巴布尔书;伯恩斯书第三卷;伍德书;曼普尔班智达的报告。)

塔利寒距巴里黑约一百七十英里,倘若「十二日」的读法无误,那么每日的路程就很短了。剌木学本作「两日」,这必定是错的。罗马数字的「十二」很容易误写为「七」,而七日倒是恰当的日数。

〔注二〕据我从曼普尔班智达那里得知,如今的岩盐矿,在拉塔班德山口附近的阿克布拉克,以及科克恰河附近的达鲁纳;这两处供应着整个巴达山,以及昆都士和吉德拉尔。这两地都在塔利寒的正「东」,属巴达山境内。但在塔利寒的东南或东南偏南,同一省内的查勒,也有一座盐矿。在阿姆河以北库拉布那座有名的「石桥」附近,以及阿赖草原的南面,也都有岩盐矿。(见曼普尔与法伊兹·巴赫什的论文,以及费琴科的札记。)

曼普尔班智达提到了阿月浑子和野扁桃两样;关于后者之美、之繁盛,亦可参看伍德书。

〔注三〕伍德认为,巴达山及其邻近地区的塔吉克居民,与兴都库什山的卡菲尔诸部,在种族上基本相同。在波罗来访之时,他们皈依伊斯兰教似乎还不彻底。他们大概正处于一种过渡状态,就像我们今天在兴都库什山南麓与卡菲尔人为邻的某些山地穆斯林那样,被人讥为「尼姆恰穆斯林」,即「半吊子」。所以他们似乎还保留着种种卡菲尔人的特点,其中之一就是卡菲尔人那种极强的嗜酒之好。煮酒一事,巴布尔(他是个行家)记为尼吉劳的风俗,此地与卡菲尔人之地相邻,当时即便不属其内;埃尔芬斯通说卡菲尔人的酒「稠如果冻」,而且极烈,可见这风俗一直延续了下来。卡比希的酒,即希腊人所说的卡毗萨,在兴都库什山正南,早在印度文法家波你尼的时代,即大约公元前三世纪,便已闻名。头上缠绳,大概也是卡菲尔服饰的遗风:「卡菲尔人很少有包头的,若包,便用一条窄窄的山羊毛带子……长约一码或一码半,缠在头上。」这种头饰在印度似乎极为古老,在桑吉的雕刻中,那些被认为是达休人的便是这种装束。与此十分相似的,即一条窄窄的头巾布拧成一根绳子,在头上绕两三圈,至今在旁遮普仍常可见到。

「波斯亭」即羊皮袄,在兴都库什山两侧几乎人人都穿;伍德又记道:「所穿的鞋类似短靴,用山羊皮制成,大多是自家做的。」(见巴布尔书;《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二十八卷;埃尔芬斯通书第二卷;《印度古物》第一卷;伍德书;《皇家亚洲学会会刊》第十九卷。)

〔注四〕马斯登把「斯卡森」或「卡森」认作当维尔地图上的「凯谢姆」,这是对的;但他又把后者同埃尔芬斯通所说安德拉布河谷的「基什马巴德」(我相信正确的写法是「基什纳巴德」)混为一谈,这就错了。基什姆,或作凯什姆,是经由佩蒂·德·拉克鲁瓦进入地图的,当维尔大概便是从他那里采用的;但埃尔芬斯通(或为他绘制地图的麦卡特尼)与伯恩斯都没有理会它,于是它便从我们的地理书中消失了。事实上,伍德也只是在提到一座叫作「基什姆山」的高山时才说到它,而那座山的位置他也没有指明。帖木儿与胡马雍的史书中屡屡提到基什姆,使我能够把它的位置确定在一个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但为了把它确切定下来,我托麦克拉根上校向曼普尔班智达求教。这位班智达是一位极有见识的印度绅士,曾作为旁遮普政府的代表在巴达山住过一段时间;他寄来一份专门的札记和草图,后来又寄来一份报告的抄本(原注:此报告后已发表于《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四十二卷),基什姆的位置于是得以确定。

基什姆就是玄奘所记的「讫栗瑟摩」;罗林森爵士又把基什姆山认作《阿维斯陀》中的哈雷塞姆山,贾姆希德曾把一切圣火中最神圣的一堆安置在那山上。它如今是瓦尔萨奇河右岸的一个小镇或大村,这条河是科克恰河的支流。一八六六年,这里是巴达山米尔治下一位地方统治者的驻地,此人号称「基什姆的米尔」,正是马可所说那位「伯爵」在近代的对应者。如今从昆都士到巴达山的商道并不经过基什姆,而是在其右侧约五英里处经过,穿过同一条河上的麦什德镇。基什姆是巴达山最温暖的地区,果子极多,比该国都城法扎巴德的果子早熟一个月。瓦尔萨奇河即麦什德河,便是马可所说的「一条颇大的河」。伍德称之为「我们在巴达山所涉过的最大的一条河」。

很值得注意的是,在剌木学本、庇皮诺本以及法文本的一处,这名字写作「斯卡森」,因此有人以为所指的是伍德所说的伊什卡什姆。那地方太偏东了——事实上是在下一章所讲的那座城以东。不过,「卡森」与「斯卡森」两种写法之间明显的游移,使人想到我们注中所说的基什姆,从前或许叫作「斯卡什姆」或「伊什卡什姆」;这种形式在阿姆河流域很常见,例如伊什基米什、伊什卡什姆、伊什特拉赫、伊什平高。坎宁安将军很明智地指出(见《拉达克》),这种形式不过是辅音之前的起首「斯」音在发音上的讹变;这种辅音连缀总叫印度的穆斯林为难,于是每一位史密斯先生、斯帕克斯先生,到他们嘴里都成了「伊斯密特老爷」或「伊斯帕克老爷」。

〔考狄补曰:在我看来,这条注并没有什么难处:「希比尔甘(阿富汗突厥斯坦)、巴里黑、昆都士、汗阿巴德、塔利寒、基什姆、巴达山。」我很想到汗阿巴德去寻找多甘那。〕

〔注五〕以为豪猪会把身上的刺「射」向进攻者,是一种古老而流传不衰的信念。普林尼便说:「它张开皮来,射出刺去。」(见其书第八卷,并参看埃利安《论动物本性》第一卷)中国人至今仍持此说,正如古人一样,但近代动物学家一概予以否定。挤作一团、蜷缩起来,似乎倒是真实的习性,因为豪猪总是设法护住它的头。

〔注六〕把基什姆说成一个「很大的」省,是马可的一个坏习惯的例子,这习惯在下一章中又出现了。他所说的穴居,可用伯恩斯所记邻近地区巴米扬的石窟来说明。这些石窟「至今仍是大部分居民的住处……巴米扬的山是由硬化的黏土和卵石构成的,因此开凿起来并不费事」。穆尔克罗夫特也记载了海巴克以及往胡勒姆去的其他地方有类似的有人居住的石窟。

奇妙的是,曼普尔班智达说到科克恰河一带的地区:「那里的山地和平原都很肥沃,山地『大多由泥土构成,很少有岩石』。」

〔注七〕巴达山如今的都城是法扎巴德,在科克恰河右岸;据曼普尔说,是现今这一王朝的第一代米尔亚尔伯所建。约在一八二九年,这一家族一度被昆都士的穆拉德伯取代,此地因而荒废了多年,如今又有人居住了。巴达山的古都在巴哈拉克的平原上,这是巴达山境内最宽广的平地之一,瓦尔多季、扎尔德奥、萨尔加兰诸河在此与科克恰河汇合;古都似乎叫作「焦兹贡」。这大概就是我们这位旅行家所说的巴达山城。(原注:十八世纪末,威尔福德说法扎巴德是「巴达山的新都,建在旧都遗址附近」。中国的地图把巴达山城画在法扎巴德以东。法伊兹·巴赫什在一篇未发表的文章里提到一个传说:英国孩子们所喜爱的那位佐拜达夫人,即曼苏尔的女儿、拉希德的妻子,喜欢在焦兹贡度春天,并在那里建了一座宫殿,「其废墟至今可见」。)据我借助伍德的书和我自己编绘的地图所能估算的,这里距塔利寒一百至一百一十英里,与马可所定的六日行程相当吻合。

一八三八年,伍德发现塔利寒与法扎巴德之间的整个地区,几乎和马可所见基什姆与巴达山之间的地区一样荒无人烟。近代的这种荒凉,至少有一部分是由于昆都士的乌兹别克人近来的欺压与劫掠。他们在一八四〇至一八五〇年间衰落以后,本地米尔的家族得以复位,如今便在法扎巴德统治,自一八五九年起承认阿富汗的宗主权。

四十七说巴达山省(原书卷一第二十九章)

巴达山是一个省,居民崇奉穆罕默德,有一种特别的语言。它是一个很大的王国,王位世袭。凡是王族血统的人,都是亚历山大王与大流士王之女的后裔;大流士王乃是广大的波斯帝国之主。这些国王在撒拉逊语里都自称「祖勒盖尔奈因」,犹言「亚历山大」;这是出于对亚历山大大帝的敬仰。〔注一〕

那些精美贵重的宝石,即所谓「巴剌思红宝石」,便出在这个省。它们产于山中的某些岩石里;人们为了寻找它们,在地下挖掘大洞,正如矿工采银那样。只有一座特定的山出产这种宝石,那山名叫失黑南。宝石是为国王开采的,此外无人敢在那山中挖掘,违者不但没收财产,还要丧命;任何人也不得把宝石带出国境。国王把宝石全都收聚起来,在须向别的国王纳贡、或想送一份友好的礼物时,便拿去送人;只有他愿意卖的,才叫人拿去卖。他这样做,是为了保持巴剌思红宝石的高价;因为他若听任人人挖掘,采出来的就会多得充斥世界,也就不再值什么钱了。所以他只准采出很少的一点,对这事管得极严。〔注二〕

这地方还有另一座山,出产天青石;那是世上最好的天青石,像银子一样成脉而生。还有别的一些山含有大量银矿,所以这地方是很富的;但也得说一句,它又是很冷的。〔注三〕这里出产许多骏马,以快著称。这些马根本不钉掌,虽然常在山地里、在极坏的路上使用。〔它们即便走陡峭的下坡,也跑得飞快,别的马是不肯也不能这样的。马可先生听说,不久以前,这省里还有一种马,是亚历山大的坐骑布塞弗勒斯的血统,生下来额上都有一个特别的记号。这种马全在国王的一位叔父手里;因为他不肯给国王一匹,国王便把他处死了。他的遗孀出于怨恨,把这种马全部毁灭了,如今已经绝种。〔注四〕〕

这地方的山里还出产善飞的猎隼,地中海隼也很多。可供打猎的鸟兽极为丰富。这里种好小麦,也种无壳的大麦。他们没有橄榄油,但用芝麻榨油,也用胡桃榨油。〔注五〕

〔山中有极多的羊,一群有四百、五百或六百只,全是野羊;虽然被捉去的很多,却似乎从不见少。〔注六〕

那些山高极了,从早到晚走上一整天,才爬得到山顶。上去以后,便见一片广阔的平原,草木极为繁茂,清泉充沛,从岩石与沟壑间奔流而下。溪中有鳟鱼和许多别的美味鱼类;那一带的空气极其清洁,住在那里极有益于健康,所以住在下面城里、山谷里和平原上的人,一旦得了什么热病或别的病,便立刻到山上去;在那里住上两三天,靠着那极好的空气,就完全康复了。马可先生说他曾亲身验证过这一点:他在那一带时病了约有一年,后来有人劝他到那山上去,他去了,病立刻就好了。〔注七〕〕

这个王国里有许多狭窄险峻的关隘,极难攻破,所以百姓不怕外敌入侵。他们的城镇村庄也都在高山之上,地势十分险固。〔注八〕他们都是出色的弓手,极好打猎;事实上,他们大多靠兽皮做衣裳,因为布料在他们那里很贵。不过贵妇们是穿布料的,我且告诉你们她们的衣着式样!她们都穿棉布做的裤子,有的人做一条裤子要用六十、八十,甚至一百厄尔的布。她们这样做,是为了使自己的臀部显得宽大,因为那一带的男子认为这是女子的一大美处。〔注九〕

〔注一〕「巴达山本部的居民由塔吉克人、突厥人和阿拉伯人组成,都是逊尼派,遵奉伊斯兰教法的正统教义,说波斯语和突厥语;而较为多山地区的居民则是信奉什叶派的塔吉克人,各有其地方土语或自己的语言,主要地方的居民兼通波斯语。例如,失黑南语〔有时称失黑尼语〕通行于失黑南与罗善,伊什卡什姆语通行于伊什卡什姆,瓦罕语通行于瓦罕,桑格利奇语通行于桑格利奇与泽巴克,敏詹语通行于敏詹。这些土语彼此差别很大。」(见曼普尔班智达的报告。)几乎可以断定,在波罗的时代,巴达山本部也有一种特别的方言。肖先生说,他所见过的巴达山人,与克什米尔人极为相似。

巴达山诸王出自亚历山大的传说,巴布尔以及更早的东方作者都曾说到。卡拉特金、达尔瓦兹、罗善、失黑南、瓦罕、吉德拉尔、吉尔吉特、斯瓦特以及巴尔蒂斯坦的卡波罗尔诸地的首领,也都自称(或曾自称)有这样的世系。这类谱系的几个样本,可以在那部叫作《加德纳游记》的奇特文献中见到。

在巴达山本部,这个故事如今似乎已经湮没了。事实上,伍德虽提到近代米尔家族中有一人夸耀这一世系,但这一家其实是撒马尔罕的「萨希布扎达」,约于十七世纪中叶被请到这地方来,与古代诸王毫无关系。

这些自称出自亚历山大的传统说法,大概源于对希腊大夏王国的一种真实记忆,其由来或许与苏丹自称「罗马的凯撒」相类;因为阿姆河上那些最古老王朝的真正祖先,与其说是希腊人,不如到取代了希腊人的吐火罗人和嚈哒人中间去寻找。

书中这一页的插图,是一件饶有趣味的纪念物,既显示了大夏与希腊的真实关系,也显示了巴达山王公自称希腊后裔一事。这只银盘是米尔家族在被俘时卖给昆都士乌兹别克首领的大臣的,一八三八年又由此人卖给了珀西瓦尔·洛德博士。它现藏印度博物馆。盘底打着一两个巴列维文的字,另有一个刻上去的字,是叙利亚文或畏兀儿文。奇怪的是,洛德博士是在上述情形下得到了「一对」银盘。另一只质地与形制都相似,但似乎略大些,显然是萨珊王朝之物,上面刻着一位国王用矛刺狮。

「祖勒盖尔奈因」意为「双角者」,是阿拉伯人对亚历山大的称呼,许多传说都与它连在一起,但它大概是由他钱币上那头上生角的肖像而来的。〔考狄补曰:卡皮斯书中说:「伊斯坎德尔·祖勒盖尔奈因,即『有角的』亚历山大,角是力量的象征。」〕乔叟的诗里(《特洛伊罗斯与克丽西达》第三卷)用了这个词,意思是「无计可施」:

「除非上帝给我更好的主意,

我已到了『双角』之地,恰恰是智穷力竭。」

据说在英国某些角落里,这个词至今仍在口语中这样用。据说这种用法的由来,是阿拉伯人把「双角」一词用来称呼欧几里得的第四十七命题。(见巴布尔书;《钞本提要与摘录》第十四卷;《旅行新纪事》第二十六卷;伯恩斯书第三卷;伍德书;《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二十二卷;《阿克巴则例》第二卷;并参看《札记与问询》第一辑第五卷。)

〔注二〕这个地名,我在正文中采用了法文本中几种写法之一,即最接近正确名称的「巴达山」。但法文本和鲍狄埃本中也都出现了「巴拉襄」这个写法。它代表「巴拉赫襄」,这也是东方有时使用的一种形式。海屯作「巴拉克森」,克拉维约作「巴拉夏」,加泰罗尼亚地图作「巴尔达西亚」。「巴剌思红宝石」便是由「巴拉赫什」这个形式得名的。正如伊本·白图泰所说:「巴达山的群山使巴达山红宝石得名,俗称『巴拉赫什』。」大阿尔伯特说,巴剌思宝石是红玉即真正红宝石的雌者,「有人说它是红玉的居所,因此得名,犹言『红玉之宫』!」巴剌思红宝石和尖晶石一样,品质次于阿瓦出产的真正红宝石。《眼界之路》的作者说,阿拉伯诸国所见最好的一颗巴剌思红宝石,是在大马士革献给马立克·阿迪勒·怯的不花的;那宝石呈三角形,重五十德拉克马。那个时代欧洲的巴剌思宝石价格,可以在佩戈洛蒂书中查到,但要弄清楚,所需解决的难题是很难的。

「印度的蓝宝石,价值连城的红宝石,

那时样样不缺,还有碧绿的祖母绿,

巴剌思宝石、绿松石,凡我所想,无一或缺。」

(乔叟《爱之宫》)

「另一个喜乐之灵,我早已知其为何,

此时在我眼前变得光辉灿烂,

犹如一颗上好的巴剌思宝石为阳光所照。」

(但丁《天堂篇》第九歌)

关于巴拉赫什宝石的一些东方材料,可见《亚洲学报》第五辑第十一卷。

(见伊本·白图泰书第三卷;大阿尔伯特《论矿物》;佩戈洛蒂书;《钞本提要与摘录》第十三卷。)

〔考狄补曰:「蒙古时代的穆斯林作者,在叙述那个时期的政治军事事件时,曾几次提到巴达山。哈剌契丹的『古儿汗』屈出律,于一二一八年在巴达山被杀(见多桑书第一卷)。一二二一年,蒙古人侵入此地(同上)。在同一页上,多桑译了雅古特(卒于一二二九年)对巴达山的一段简短记述,说这个多山之国以宝石著称,尤以称为『巴拉赫什』的红宝石为最。」(见贝勒《中世纪研究》第二卷。)〕

关于国王垄断采矿等事的记述,直到我们今天仍然是准确的。约四十年前,昆都士的穆拉德伯征服巴达山,因为矿的出产太少,心中不满,便停止了开采,还把当地几乎全部居民卖为奴隶!这些矿至今仍未开采,除非是私下偷采。一八六六年,在位的米尔应曼普尔班智达之请,开了其中一座,但收获不大。

矿的所在,是在阿姆河右岸的伊什卡什姆地区,在失黑南的边境上,失黑南就是正文中的「失黑南山」。(见曼普尔班智达的报告;伍德书;《旅行新纪事》第二十六卷。)

〔考狄补曰:红宝石矿其实在加兰地区,这地区沿阿姆河两岸延伸。巴尔沙尔是那些荒废了的村子之一;加兰与失黑南的边界是库古兹帕林(在失黑南方言中意为「岩石上的洞」),波斯语的对应说法是「拉法克伊索马赫」。(参看特罗特上尉文,载《福赛思使团报告》。)〕

〔注三〕拉只瓦尔德矿(「天青」与「青金石」二词即由此而来),也和红宝石矿一样,多少世纪以来一直闻名。这些矿位于科克恰河的上游河谷,那河谷叫作科兰,在称为「雅姆甘」的地区之内;雅姆甘一名,俗说源于「哈马坎」,即「诸矿皆在」。伍德于一八三八年到过那里。据说如今的出产品质很差,每年产量为三十至六十普特(每普特三十六磅)。最好的品质在布哈拉每普特卖三十至六十提拉,即十二镑至二十四镑(据曼普尔所记)。一位英国代表写到巴达山的物产时,竟觉得用俄国的普特来表示重量是很自然的事,这当然是一个不祥之兆!

雅姆甘地区也有铁、铅、明矾、硇砂、硫磺、赭石和铜矿。铜矿并未开采。但据我所知,最近的银矿也要到兴都库什山脊以南、潘杰希尔河谷的帕尔扬,那里的银矿在中世纪早期开采得很盛。(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

〔注四〕巴达山与昆都士出产的卡塔甘种马,至今仍享有盛誉。它们很少到达印度,因为这种马是阿富汗首领们所喜爱的,途中往往便被截留了。(见拉姆斯登《坎大哈使团记》。)

〔考狄补曰:在英吉沙河与色勒库尔之间的柯尔克孜人,是唯一普遍用马耕地的民族;在平原上用牛,在色勒库尔则用牦牛。(见戈登中校文,载《福赛思使团报告》。)〕

波罗所听说的布塞弗勒斯血统的马,或许不过是中国人在早许多世纪以前说到同一地区时所讲的一个故事的另一种形式。据说某个山洞里常有一匹来历非凡的神奇牡马出没。当地人每年把母马牵到那里去,由此生下的马驹,繁衍成一种名马。(见雷慕沙《亚洲杂纂新编》第一卷。)

〔注五〕正文所说的无壳大麦,伯恩斯在兴都库什山附近也曾说到:「他们在这高寒之地种一种大麦,没有壳,长得像小麦;但它确实是大麦。」它其实并非真正「无壳」,而是成熟时撑破了壳,连得极松,稍一摇晃便脱落了。拉达克及邻近各山邦都广为种植。穆尔克罗夫特详细列举了当地所种的六个品种。马可和伯恩斯所说的那一种,大概就是罗伊尔所称的「山羊角大麦」,曾以「鞑靼小麦」之名送到英国,但它确实是大麦。盖伦提到卡帕多细亚种有「裸大麦」;马蒂奥利也说他那个时代(十六世纪中叶)法国种有这种大麦。阿拉伯人也知道它,因为他们对它有一个专名,叫「苏勒特」。(见伯恩斯书第三卷;穆尔克罗夫特书第二卷;盖伦《论食物的功能》拉丁文本;一五八五年威尼斯版马蒂奥利书;《英国百科全书》「大麦」条。)

曼普尔班智达提到芝麻是巴达山的物产之一;亚麻籽也是一种,同样用来榨油。胡桃树很多,但他和伍德都没有提到胡桃油。我们知道克什米尔大量制造胡桃油。(见穆尔克罗夫特书第二卷。)

〔考狄补曰:关于猎隼与地中海隼,可参看爱德华·布朗那篇很有价值的论文《论中亚对猛禽的利用》,载一八九五年六月二十日的《应用自然科学评论》。

卡皮斯说:「放鹰是中亚贵人最喜爱的游戏。」(见其《穿越帖木儿王国》。)

那位米尔扎说,瓦罕的山「只以出产一种鹰隼著称,那些吃苦耐劳的瓦罕人设法在悬崖间捕捉它们。这些鹰很受巴达山、布哈拉等地首领的珍视。它们以迅捷著称,毛色洁白,一望可辨」。〕

〔注六〕这些野羊大概就是巴布尔所提到的那种叫作「卡奇卡尔」的羊,布莱思先生在他的《野羊专论》中以「维涅羊」之名描述过它。它广布于兴都库什山的所有支脉,往西或许一直到波斯的厄尔布尔士山。伍德说:「它们群居,聚成『数百只』的大群。」在后面一章里,波罗说到一种野羊,显然与此不同,也更大。(见《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十卷。)

〔注七〕这一段令人愉快的文字只见于剌木学本,但怀疑它的真实性就是异端了。马可对于在这样的气候中病后康复之乐的回忆,似乎使他描写景物时带上了一种不寻常的热情与妙笔。他所说的这样一个地方,大概就是凉爽的谢瓦高原;据说它从法扎巴德附近向东延伸约二十五英里,是巴达山最好的牧场之一。高原上有一个大湖,名字是常见的「萨雷阔勒」。近代的欧洲旅行家(除了加德纳先生之外)还没有人到过那些壮美的高原。伯恩斯说,在昆都士,无论本地人还是外乡人,说起巴达山的河谷、溪流、浪漫的景色与幽谷、果子、花卉和夜莺,无不眉飞色舞。伍德对景色不大着墨,这是很自然的,因为他几乎全程都是在冬天走的。不过,他从阿姆河上游返回、走近法扎巴德时,说道:「走进河谷口那片美丽的草地,这幽静的秀色令我心醉。在此之前,自我们离开塔利寒那天起,我们一直在雪中行进;而此时谷中的雪几乎已经消尽,美好的草地上点缀着番红花、水仙和雪花莲。」(见曼普尔班智达的报告;伯恩斯书第三卷;伍德书。)

〔注八〕然而世上几乎没有哪个国家像它这样屡遭入侵、受害如此惨烈。「持久的衰败大概始于成吉思的战争,因为东方史上有许多例子表明,这样的蹂躏会留下永久的后果……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所见只有衰败的加深。直到我们今天,人口的减少与境况的恶化仍在继续。」一七五九年,喀什噶尔的两位和卓逃避当权的中国人,到巴达山避难;一人伤重而死,另一人被当时统治此国的素勒坦沙背信杀害。据说这位圣者临死时诅咒巴达山,祈求它三度人烟灭绝;这诅咒后来应验得十足。约在一八三〇年,这国家的苦难达到了顶点:昆都士的乌兹别克首领穆拉德伯·卡塔甘把大部分居民掳走,把他们安置在昆都士沼泽地的平原上,任其死去。(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法伊兹·巴赫什的报告等。)

〔注九〕这种被《人体变形记》的作者称为「衣裳上的虚张声势」的时尚,巴达山的妇女如今已经不再讲究了。但旁遮普的一位朋友说,这风尚在「那里」依然存在。「这里有些女裤,几乎可以证明马可对做这种裤子所需布料的估计虽然宽大,却并不过分。」贝柳博士说,在阿富汗妇女中,丝绸裤子的肥大几乎胜过了裙撑。奇怪的是,在这一带古代国王的钱币上,例如阿加托克利斯与潘塔莱昂的钱币上,女子的形象也有同样的特点。(后一个名字真是恰如其分,西方语言里的「长裤」一词正由此名而来!)

四十八说帕筛省(原书卷一第三十章)

你们要知道,从巴达山往南走十日路程,有一个省,名叫帕筛;那里的居民有一种特别的语言,是偶像崇拜者,皮肤褐色。他们精通巫术与种种魔道。男子戴着金银耳环和胸针,上面镶着宝石与珍珠。他们是一群险恶狡诈之徒,以肉和米为食。那地方很热。〔注一〕

现在让我们往前走,讲一讲另一个地方,它在这里往东南七日路程之处,名叫客失迷儿。

〔注一〕帕筛这个名字,前面已经出现过(见第十八章),是与底儿连在一起的,指的是一片看来极其崎岖难行的地带,那位游兵首领聂古答儿从巴达山侵入客失迷儿时,便穿过了那里。这里的难处在于「帕筛」这个名字指向西南,而底儿以及其他一切迹象都指向东南。不过在我看来,帕筛是各本所趋同的读法,法文本中也写得清清楚楚,作「帕夏伊」;而像职业的和业余的注释家们常做的那样,硬把这名字扭来扭去,是与我诠释马可·波罗的全部经验相违背的。但且先把这个名字搁下,看看其他的迹象指向何处。

本章与下一章所述都很简略,却夹在波罗书中那些详细得不同寻常的章节之间,这里没有任何迹象使我们以为这位旅行家曾亲身到过这两章所讲的地方。我相信,这里不过是把第十八章所述那些聂古答儿部众出没的地方的情况,加以扩充罢了,而那些情况大概是从蒙古人那里得来的。我相信这两个地方「都是」北传佛教传说中有名的地区,即乌仗那与迦湿弥罗。

乌仗那在白沙瓦以北的斯瓦特河上;但从玄奘所说的幅员来看,这名字大概涵盖了兴都库什山以南、从吉德拉尔到印度河的整个山区的一大部分,维维安·德·圣马丁的地图(见《佛教朝圣者》第二卷)也正是这样画的。法显把它看作印度最北的一省,说在他那时,当地人的饮食衣着与恒河流域的印度相似。它是喇嘛教即藏传佛教的主要使徒之一莲花生的故乡,此人是一位大咒术师。古时流行于乌仗那的释迦之教,大概带有浓厚的湿婆派巫术色彩,藏人至今仍把那地方看作巫术与妖法的圣地。

玄奘说到那里的居民:「人性怯懦,俗情谲诡。好学而不功,禁咒为艺业。多衣白氎,少有余服。语言虽异,大同印度。」

这些细节,与我们正文中那简略的描述、以及它所暗示的印度气息,很相吻合;而帕筛的方位与距离,也与吉德拉尔很相合,从巴达山去的话,吉德拉尔可以看作乌仗那的代表。因为从巴达山古都的所在出发,一行人十日之内到达吉德拉尔城,是完全可行的。从吉德拉尔往客失迷儿去,道路要越过高高的拉霍里山口到底儿;由于第十八章提到了底儿,我们必须把它看作必经之地。(见法显书;克彭书第一卷;《佛教朝圣者》第二卷。)

〔考狄补曰:「道琳(与玄奘一样是一位佛教僧人)后来离开西域,改道往北印度去;他朝拜了迦湿弥罗,然后进入乌仗那国……」(见沙畹所译义净书。)〕

现在我们必须回到帕筛这个名字上来。帕筛部落如今是穆斯林,但被算作这地方的土著居民,而阿富汗人则不是。巴布尔几次提到他们,把他们的语言列为他那时喀布尔所通行的十来种语言之一。伯恩斯说这种语言与卡菲尔人的语言相似。利奇在《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七卷中发表过一份这种语言的小词汇表;我把它同雷弗蒂在同一刊物第三十三卷中、以及拉姆斯登在一八三七年《坎大哈使团报告》中所发表的黑衣卡菲尔语词汇表作过比较。两者都属雅利安语,似乎属于马克斯·缪勒教授所分的「印度语支」,但彼此并不「很」接近。(原注:特鲁普先生搜集过一些材料的那种卡菲尔方言,其实义动词的现在时显出一些引人注目的形式,读音近于「埃松、图西斯、西加塞;伊马西米斯、维西克、西格辛」。)

伊本·白图泰从潘杰希尔河谷上游的一个山口越过兴都库什山之后,到了巴沙伊山(即帕筛)。一五五四年,西迪·阿里也提到同一带地方的帕筛人。至今这一部落仍以潘杰希尔附近人数最多,不过他们在尼吉劳一带的山地,以及喀布尔与贾拉拉巴德之间喀布尔河的左岸,还有别的聚居地。「帕沙」与「帕沙加尔」也被列为卡菲尔人的主要分支之一,推测它代表那些抵拒了或逃脱了伊斯兰化的帕筛人,似乎是说得通的。(见一八三九年加尔各答出版的利奇报告集;巴布尔书;埃尔芬斯通书第一卷;《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七、第二十八、第三十三卷;伊本·白图泰书第三卷;《亚洲学报》第九卷;《皇家亚洲学会会刊》新辑第五卷。)

马可所听说的路线,几乎必定是经过高高的泽巴克河谷,由多拉山口或努克桑山口越过兴都库什山的分水岭进入吉德拉尔,再到底儿的诸路线之一,这在前面已经说过。至于他怎么会把帕筛这个名字用在巴达山东南的地方,难处依然存在。我说不上来。但至少有可能,帕筛部落的名字(其分支至今仍散布在相当广大的地区)曾一度泛指兴都库什山南面的诸支脉。(原注:在《纳昔里史话》中,我们看到提及「帕沙阿夫罗兹」高地,却没有什么可以确定其位置。)况且我们的作者在这里是凭传闻说话,而没有地图的传闻地理,是很喜欢一概而论的。我以为,波罗所用的「帕筛」一词,除了带有藏人与蒙古人关于乌仗那的传说所特有的那些特征之外,还笼统地涵盖了从巴达山南界到印度河与喀布尔河的整个地带。

但即便把它的边界扩展到阿托克,我们离客失迷儿也还远不止七程。从阿托克到斯利那加,路程有二百三十四英里,是七程的两倍多。而且按照波罗通常的办法,行程应当从吉德拉尔或那一带的某个地点算起。

罗林森爵士在他的《阿姆河专论》中指出,帕筛这个名字,原先或许与「阿普拉辛」或「帕雷辛」有关;这是《阿维斯陀》对印度高加索山的称呼,在贝希斯敦铭文的巴比伦文本中,它是波斯文本中「犍陀罗」一名的对应词,在那里泛指大夏与印度河之间的整个地区。(见《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四十二卷。)帕筛一名这类传统的用法,或许一直流传了下来。

四十九说客失迷儿省(原书卷一第三十一章)

客失迷儿也是一个省,居民是偶像崇拜者,有他们自己的语言。〔注一〕他们对妖法魔术有惊人的造诣,竟能使他们的偶像开口说话。他们还能用妖术改变天气,使天地昏暗,又能做出许多非常的事,不亲眼看见的人是决不会相信的。〔注二〕的确,这个地方正是偶像崇拜向四方传布的本源。〔注三〕

从这里往这个方向再走,便可一直走到印度海。

男子皮肤褐色,身材瘦削;妇女若以褐肤美人论之,则都很美。居民以肉、乳和米为食。气候极为温和,既不很热,也不很冷。境内城镇村庄很多,但也有森林、荒野和险要的关隘,所以百姓谁也不怕,保持着独立,有他们自己的国王来治理与主持公道。〔注四〕

这地方有一些隐士(照那一带的风俗),离群索居,饮食上极为节制。他们严守贞洁,不犯他们教法中所禁的一切罪过,所以被本地人看作极神圣的人。他们都很长寿。〔注五〕

这里还有许多偶像教的寺院与修道院。〔这省的居民不杀牲,也不流血;所以他们若想吃肉,便请住在他们中间的撒拉逊人来当屠夫。〔注六〕〕从我们那一带运去的珊瑚,在这里比在任何别的国家都好卖。〔注七〕

现在我们要离开这个地方,不再往同一个方向走下去了;因为再走就要进入印度,而我眼下并不想这样做。因为在回程中,我打算按部就班地把印度的事都讲给你们听。所以让我们回到巴达山去,因为不这样,我们便无法继续我们的行程。

〔注一〕我以为,马可在这一章里所描述的佛教(他所说的「偶像崇拜」,虽不总是、但通常是指佛教),其兴旺繁荣的程度,要超过我们所能相信的十三世纪末客失迷儿的实际情形;我推想他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大部分来自蒙古和西藏佛教徒讲述其往昔盛况的故事。

我不知道「客失迷儿」这个写法是否代表这名字的某种特殊的蒙古读音。柏朗嘉宾大概是第一位提到这个著名地区的近代欧洲人,他称之为「卡斯米尔」。

阿布勒·法兹勒说:「客失迷儿人有他们自己的语言,但他们的书是用梵文写的,虽然字体有时是客失迷儿的。他们大多写在『图兹』〔桦皮〕上,那是一种树皮,很容易分成一页一页,能完好保存多年。」(见《阿克巴则例》第二卷。)埃奇沃思先生所撰的客失迷儿语法概要,见于《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十卷;利奇少校所撰更为完备的一篇,见于第十三卷。关于这种语言的其他论文,见于第三十五卷(戈德温—奥斯汀)、第三十九卷(埃尔姆斯利博士),以及一八六六年的《会议纪要》(坎贝尔爵士与拉金德拉拉尔·米特拉先生)。这种语言虽大部分源出梵语,却有一些词语和形式在任何别的印度土语中都找不到来源。(见坎贝尔书。)其字体是旁遮普天城体的一种变体。

〔注二〕客失迷儿的术士给马可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曾在大汗的宫廷里见过他们;在后面的一章里,他又说到他们呼风唤雨的妖术及其他法术,到时我们再作一些评论。现在且引贝尔尼埃的一段话,鲍狄埃先生已经引过。他随奥朗则布的营帐翻越皮尔潘贾尔山(从拉合尔进入客失迷儿时所越过的山)时,遇到了「一位老隐士,自贾汉吉尔时代起便住在山口顶上,谁也不知道他信的是什么教,但据说他能行奇迹,随心所欲地招来非同寻常的雷暴,还有冰雹、雪、雨和风。他的面容,他那又长又散、乱蓬蓬的白胡子,都带着几分野气。他凶巴巴地向人讨钱,让旅客用他放在一块大石头上的陶杯喝水,却示意他们快快走过,不要停留。谁若喧哗,他便加以斥责;(在我进了他的洞、恭恭敬敬地把半个卢比放在他手里、让他平了气之后)他对我说:『因为在这里喧哗,会招来狂暴的风雨。奥朗则布听了我的劝告,禁止喧哗,做得很对。沙贾汗也总是这样做的。可是贾汉吉尔有一回偏要笑我说的话,叫人擂鼓吹号;结果他险些丢了性命。』」(见一六九九年阿姆斯特丹版贝尔尼埃书第二卷。)一七一三年,德西德里神父在同一地点见到了这位隐士的一位继承者,一八三七年维涅又见到了另一位。

〔注三〕佛教最早传入西藏,虽是从印度本土传去的,但在藏传佛教的历史上,客失迷儿曾两度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在公元纪年开始后不久,正是在客失迷儿,在伟大的迦腻色伽王护持之下,举行了佛教的第四次结集,这标志着北传佛教与南传佛教的分野。许多传教僧从客失迷儿出发,到西藏和中亚去传布教义。致力于把佛经译成藏文的班智达,有许多是客失迷儿人,有几部经甚至就是在客失迷儿译成的。但使客失迷儿成为北传佛教徒圣地的,还不止这些情形。九世纪末,喇嘛教的「背教者」、大迫害者朗达玛在西藏铲除了佛教;一个世纪以后佛教复兴,正是特别从客失迷儿请来了新的传教僧,重新教导百姓那已被遗忘的教法。(见克彭书第二卷;《亚洲学报》第六辑第六卷。)

「佛教传入客失迷儿,是这一宗教历史上极其重要的事件。从此以后,那个国家成了佛教教义的一位导师,成了一个特殊学派的大本营……客失迷儿的影响十分显著,尤其是在佛教向印度以外传播方面。佛教从客失迷儿传入坎大哈和喀布尔……又从那里传遍大夏。藏传佛教本质上也源于客失迷儿……这一地区在佛教史上的重要性竟是如此之大。」(见瓦西里耶夫《佛教》第一卷。)

《大史》记载锡兰王杜多伽摩尼为鲁万韦利大塔举行开光典礼(公元前一五七年),说有二十八万僧人(!)从客失迷儿前来,这个数目远超过它所记的任何别的国家,只有一国除外。(见《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七卷。)

由此便很容易理解,马可怎么会从他所接触的蒙古人和喇嘛那里学会把客失迷儿看作「他们的宗教向四方传布的本源」。他们仰望客失迷儿的那种感情,想必与缅甸佛教徒仰望锡兰的感情差不多。但据人告诉我,西藏「如今」已经没有这种对客失迷儿的感情了。对圣地的崇敬又回到了比哈尔以及邻近那些佛教的「摇篮之地」。

值得注意的是,史家菲里施塔在托德所引的一段话中,说到客失迷儿时几乎恰恰用了马可的说法;他说印度教徒的偶像崇拜来自客失迷儿,那是「魔法迷信的熔炉」。(见《拉贾斯坦》第一卷。)

〔注四〕客失迷儿人至今保持着他们的美貌,但在道德上,他们是亚洲最堕落的民族之一。长期的压迫——如今在查谟诸王治下,压迫仍一如既往地深重——无疑加剧了这种情形。然而看来一千二百年前,那些恶劣的因素就与美貌一同存在了。那位中国旅行家说:「他们风俗轻浮,性情柔弱怯懦……容貌极美,而天性好诈。」(见《佛教朝圣者》第二卷。)维涅的记述也差不多。(见其书第二卷。)肖先生说:「他们像猴子一样顽劣,却比猴子恶毒得多。」

〔贝尔尼埃说:「〔客失迷儿的〕妇女尤其美丽;几乎每一个初到大莫卧儿宫廷的人,都从这个国家挑选妻妾,好让他的子女比印度人白皙,能被当作地道的莫卧儿人。若从街上和店铺里所见的下层妇女来判断,上层人家中无疑必有美貌的女子。」(见康斯特布尔编一八九一年版《莫卧儿帝国游记》。)〕

〔注五〕玄奘在七世纪上半叶曾在客失迷儿研习了两年;在他那时,国中虽有许多婆罗门,佛教却很兴盛,有寺院一百所,僧人约五千。到了十一世纪末,有一位国王(曷利沙提婆,一〇九〇年至一一〇二年在位)作为佛教的护持者被「特别」提到。上面已经暗示过一种推测,即马可所描绘的是一种传说中的情形;但我必须指出,关于旭烈兀西征的那篇中国记载中,也有类似的描绘。被蒙古人征服的三十个国家之一,是「佛国,名叫乞石迷,在印度西北。在那里可以看到被认为是释迦继承者的人;他们那古朴庄严的神态,令人想起画中所见达摩的容貌。他们不饮酒,每日只吃一合米便心满意足,一心只诵佛的经咒」。(见雷慕沙《亚洲杂纂新编》第一卷。)阿布勒·法兹勒说,他第三次随阿克巴到客失迷儿时,发现了几位信奉佛教的老人,但其中没有一个是读书人。他极为称道的那些「里希」,不吃肉,不近女色,乐善好施,不受传统的拘束,或许就是佛教隐士的某种变形的遗存。纽沃尔上校在一篇论客失迷儿里希的文章中,把他们的来历追溯到帖木儿时代逃到客失迷儿的一批什叶派赛义德。但这一「类人」显然要古老得多,远在伊斯兰教传入之前。(见《玄奘传》;拉森书第三卷;《阿克巴则例》第二、第三卷;《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三十九卷。)

从《学派集》中可以看出,在十七世纪,客失迷儿仍是各派祆教神秘家与圣贤的一大聚集之地,他们都自称极为节制,被认为具有超自然的法力。的确,范贝里告诉我们,即使在今天,客失迷儿的托钵僧在他们的穆斯林同道中,仍以狡黠、秘术、驱邪的本领等等而出类拔萃。(见《学派集》第一、第二卷;范贝里《中亚概略》。)

〔注六〕佛教十戒,即出家僧众的十条戒律,第一条便是不杀生。但「肉食」并不禁止,只是有所限制。的确,释迦牟尼的传说故事中有一个情节,看来「必定」是真实的:据说他吃了一位好客的金匠为他端上的一盘猪肉,以致他那致命的病症加重了。乔治说,在西藏,屠夫被视为不名誉的人;出卖绵羊之类牲口的人,会装模作样地要买主担保不宰杀它们。在缅甸,有一队英国人要牛肉,牛的主人不肯交出一头来,却会指出一头,让外国人去开枪打死。

西藏史书中说,迫害者朗达玛强迫最高品级的僧侣去当猎户和屠夫。一部九世纪的中国隽语集,开列了一张戏谑的「不相称」的清单,其中有穷波斯人、生病的医生、肥胖的新娘、不识字的先生,以及「念经的屠夫」!(见乔治《西藏字母》;克彭书第一卷;《中日札记与问询》第三卷。)

〔注七〕珊瑚至今仍是喜马拉雅诸国极受欢迎的饰物。商人塔韦尼耶说,大莫卧儿领土以北以及阿萨姆与西藏山中的人,是珊瑚最大的买主。(见其《印度游记》第二卷第二十三章。)

五十说巴达山的大河(原书卷一第三十二章)

离开巴达山,向东与东北之间骑行十二日,溯一条河而上;这河流经巴达山君主的一位兄弟的领地,沿途城镇村庄与零散的人家颇多。居民是穆斯林,作战勇敢。走完这十二日,便到了一个不大的省,无论往哪个方向,都不过三日路程,名叫瓦罕。居民崇奉穆罕默德,有一种特别的语言。他们是勇敢的战士,有一位首领,他们称之为「诺讷」,犹言「伯爵」;他们是巴达山君主的臣属。〔注一〕

这一带有许多各种各样的野兽。离开这个小地方,向东北骑行三日,始终在群山之间,便到了一个极高之处,据说那是世上最高的地方!到了这个高处,便见〔两山之间有一个大湖,从湖中流出〕一条美丽的河,流经一片平原,平原上长着世上最好的牧草;一头瘦弱的牲口到了那里,不出十日便能肥得叫你称心如意。各种野兽极多;其中有一种大野羊,角足有六拃长。牧人用这种角做吃饭的大碗,也用它夜里围成栏圈,把牲口关在里面。〔马可先生还听说那里狼很多,咬死了许多这种野羊。所以那里常能找到大量的羊角羊骨,人们把它们在路旁堆成一大堆一大堆,好在大雪遍地时给旅客指路。〕

这平原叫作帕米尔,要骑行整整十二日才能穿过,沿途所见只是一片荒漠,没有人烟,也没有一点绿色,所以旅客不得不把所需的一切都随身带着。这一带又高又冷,连飞鸟也看不见一只。我还得说一说:由于这极度的严寒,火烧得不像平常那样旺,发出的热也不像平常那样多,煮起东西来也不那么熟。〔注二〕

现在,我们若继续往东北偏东走,要足足走四十日,始终是翻山越岭,或穿过山谷,还要渡过许多河流,经过许多荒野。这一路上既不见人烟,也不见一点绿色,一切所需都得随身带着。这地方叫作博洛尔。居民住在高山之上,是野蛮的偶像崇拜者,只靠打猎为生,穿兽皮做的衣裳。他们实在是一个凶恶的民族。〔注三〕

〔注一〕〔考狄补曰:「据特罗特说,小帕米尔长六十八英里……谢维尔佐夫说(见一八九〇年《地理学会会刊》第十一卷),要找到马可·波罗在平原上骑行的那十二日,就必须承认他沿阿克塔什河谷中自南向北流的阿克苏河往下走了相当一段路,而不是由戈登与特罗特所越过的内扎塔什山口转向塔什库尔干。从这山口下到塔什库尔干,最后要经过一道狭窄难行的峡谷,从五月底到六月中,甚至到七月,大雪融化的时候,这峡谷很可能被水淹没。

「所以他必定是离开了阿克苏河谷,去翻越内扎塔什山口以北约五六十公里的塔格尔马山口;从那里到喀什噶尔,直线距离约二百公里,走最近的路也不到三百公里,那条路从塔格尔马山口到小喀拉库勒湖,再从那里沿吉吉克河下到英吉沙。而马可·波罗为这条路定了『四十』日,从杰尔姆到塔格尔马山口脚下至少五百公里的路程,却只给了『三十』日。」

帕基耶教授(见《地理学会会刊》第六辑第十二卷)指出,特罗特上尉派去勘测伊什卡什姆与瓦马尔堡之间那段阿姆河的那位文书,在玉尔地图上所标的地点,并没有找到沙赫达拉河的河口;但在穆尔加布河与阿姆河汇合处以北七八英里,他看到了一条重要水道的出口,那便是由沙赫达拉河与贡德达拉河汇成的舒格南河。马可到过瓦罕北部与失黑南之间的某个地方;从帕米尔中部起,波罗所走的路线,应与那位米尔扎(一八六八至一八六九年)经奇奇克里克山口所走的相同。帕基耶教授又说:「我毫不迟疑地相信,马可·波罗是在那条大商道附近,那条商道经由『科米第人之谷』直达伊穆斯山脚下。他大概不会冒险在一个陌生的国度里走五十程路。在失黑南河谷的顶端,他无疑找到了一条通往小布哈拉的现成道路。这正是古代从大夏通往赛里斯所走的路;托勒密可以说是继推罗的马里努斯之后,把这条路上的路标告诉了我们:『科米第人之谷』(即今失黑南河谷)、『石塔』与『商人驿站』,都在今萨雷阔勒省的首府塔什库尔干附近。」

我必须说,我对于波罗的行程,是采纳从瓦罕经塔格敦巴什帕米尔与塔什库尔干到喀什噶尔的那条路线的,所以我不同意帕基耶教授的说法。但我虽然赞成玉尔爵士所定的从巴达山经瓦尔多季河、伊什卡什姆山口、喷赤河到瓦罕的路线,却不接受他关于从瓦罕到喀什噶尔一段行程的见解;参看下文。〕

马可从巴达山出发所沿的那条河,无疑就是阿姆河的上游,当地称为喷赤河,伍德也曾沿着它走过,近来那位米尔扎与法伊兹·巴赫什也走过。从巴达山本部到这条河,确实要溯另一条河(瓦尔多季河)而上,再越过伊什卡什姆山口;但以我们这部行记的简略笔法而论,这样的压缩是意料中的事。

瓦罕是由麦卡特尼重新载入地理书的,他为埃尔芬斯通的《喀布尔王国记》编绘了那幅出色的地图;后来伍德穿越此地,人们对它才有了更准确的了解。〔考狄补曰:瓦罕地区「包括阿姆河喷赤支流两个源头所在的河谷,以及从宗格的汇合处下至伊什卡什姆的喷赤河河谷本身。喷赤河北支的主要源头是大帕米尔的维多利亚湖;大帕米尔与小帕米尔一样,都属于瓦罕;阿克塔什河是喀什噶尔与瓦罕之间公认的界河」。(见特罗特上尉文,载《福赛思使团报告》。)南支是萨尔哈德河谷。〕最低处海拔约八千英尺,最高的「基什拉克」即村落,约一万一千五百英尺。只有少数几株柳树和杨树,能抵挡住顺着河谷吹下来的凛冽寒风。伍德估计全省人口只有一千,虽然这地方或许能养活五千人。(原注:「然而这片贫瘠难至的高地,连同那寥寥无几的野民,自古便在东方的史地书中占有一席之地;如今又成了欧洲两大政府之间郑重交涉的题目,它的名字至少有几个星期在伦敦家喻户晓。这实在是近代历史进程中一件引人注目的巧事。我们看到斯拉夫人与英国人——雅利安种族两大分支的代表,他们离其迁徙的共同起点,在空间与时间上都已相隔如此遥远——就这样被带回帕米尔的怀抱,而许许多多颤动的线索都指向这里,把它当作他们最早居地的中心;两国在这里协议划定界限,以防彼此侵越。」——见一八七三年四月的《季刊评论》。)不过他是在隆冬时节见到它的。至于那种特别的语言,见第二十九章注一。据说它是一种很古老的波斯方言。海沃德曾搜集过一份很简略的词汇表。(见《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二十一卷。)据肖说,这里的人有雅利安人的相貌,与客失迷儿人相似,只是粗犷些。

〔参看特罗特上尉《瓦罕以下的阿姆河》,载《福赛思使团报告》。〕

从这一段的种种迹象中,我们似乎看到了与如今阿姆河诸河谷所通行的完全相同的统治制度。法扎巴德与杰尔姆这两个中心地区,由巴达山的米尔直接管辖;而另外十五个地区,如基什姆、鲁斯塔克、泽巴克、伊什卡什姆、瓦罕,则是属地,「由米尔的亲属或世袭的统治者按封建制度领有,条件是效忠,并在需要时提供兵役;领有者在各自的领地内拥有最高权力,对宗主几乎不纳贡或只纳很少的贡」。(据曼普尔班智达的报告。)马可说那河谷的前一段属于君主的一位兄弟,这或许相当于伊什卡什姆,或者相当于瓦尔多季;后一段瓦罕,似乎有一位世袭的统治者;但两者都是巴达山君主的藩属,所以称为「伯爵」,而不称国王或领主。

马可所举的那个相当于「伯爵」的土著称号,是很值得注意的。「诺恩」或「诺讷」,各本写法不一,在法语的形式里,相当于意大利语的「诺诺」。鲍狄埃把这个称号归于印度斯基泰钱币上迦腻色伽所用的尊号「王中之王」中的「那那」一词。但威尔逊(见《古代阿里亚纳》)认为「那那」极可能是「王」字的属格复数,而整段铭文恰好与同一位君主另一些钱币上的希腊文铭文「王中之王迦腻色伽」相对应。坎宁安将军是一位极有资格的权威,他坚持这一见解,并写道:「我不认为『诺讷』或『诺恩』与钱币上的『那那』有任何关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诺诺」(据说意为「年少的」或「较小的」)在西藏是给予弟弟、副手或从属王公的称号。在坎宁安的《拉达克》中我们读到:「『诺诺』是称呼上层社会任何年轻男子时常用的敬称,冠于『噶伦』之前,则指副噶伦或次一级的大臣。」又说:「『诺诺』是给予弟弟的称号。诺诺松南是巴兹果的噶伦章拉夫坦的弟弟。」我最近遇到这个词被独立使用,而且其用法与马可的用法恰恰相同。一位老朋友说起他在我国西藏诸省的一次旅行,顺便提到他曾陪同专员去参加一位新「诺诺」的就任典礼(我想是在斯皮蒂)。这里这个词的含义,与马可对「诺讷」的解释——一位臣属于更高君主的伯爵——如此恰相吻合,很难把这种巧合看作偶然。长期统治阿姆河诸国的月氏即印度斯基泰人,据说出自西藏,比鲁尼也转述过这样一种说法。(见埃利奥特书第二卷。)(原注:伊本·霍卡勒把瓦罕算作一个印度国家。还有一个奇妙的巧合(恐怕也不过是巧合而已):在孟加拉东部的加罗语中,「诺诺」意为「弟弟」。——见《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二十二卷、第十八卷。)这个称号会不会是他们统治的一个遗迹?抑或它是印度的?

〔注二〕这一章是全书最有趣味的章节之一,其中有一处最为出色的、预示了近代探险的记载;反过来,约翰·伍德上尉的行记,也在细节上对马可的记述作了最为辉煌的印证。

关于帕米尔高原(这是马可给它的名字,至今仍沿用)的极高海拔,以及其上有湖(或几个湖)存在,我们有很古老的证言。中国的求法僧惠生与宋云于基督纪元五一八年经过此地,告诉我们葱岭的这些高地俗称正处在天地之半。更有名的玄奘,约一百二十年后(约六四四年)返回中国时也经过这里,他说:「越山七百余里,至波谜罗川。东西千余里(约二百英里),南北百余里(二十英里),在两雪山之间,处葱岭之中。行人苦于骤起的狂风,风雪不论春夏,从不停歇。土地几乎常年冰冻,只见几株可怜的草木,庄稼都不能生长。整个地带只是一片荒凉,不见人迹。川中有一大池,东西三百余里(六十英里),南北五百余里。此池位于赡部洲(佛教所说的人居世界)的中央,处在极高的高原之上。池水中有无数种类的生物。你听见它的波涛喧哗激荡,会以为是听见了一个大市集的嘈杂之声,无数的人在那里兴奋地往来……此池向西流泄,有一条河从中流出,向西汇入缚刍河(阿姆河)……此池又向东流泄,有一条大河流出,东流至佉沙(喀什噶尔)的西界,与徙多河汇合,一同东流入海。」说这湖有一条向东流出的河,无疑是一个传说,与古代印度人的一种信仰有关(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但伯恩斯在近代也听到了大致相同的故事。一八六八年,那位米尔扎对喷赤河南支所出的那个较小的湖,即帕米尔湖,也有同样的印象。

伍德说:「离开(冰封的)河面之后,我们……登上一座低矮的小山,这山似乎是河谷东面的边界。一八三八年二月十九日下午三时,我们登上山顶,用当地人的说法,便是站在了『巴米杜尼亚』,即『世界屋脊』之上;在我们面前,铺展着一片壮丽然而冰封的水面,阿姆河的幼流便从它的西端流出。这个美丽的湖(萨雷阔勒湖)形如新月,东西长约十四英里,平均宽约一英里。它三面环绕着高约五百英尺的起伏的小山,而沿着它的南岸,群山高耸,高出湖面三千五百英尺,高出海平面一万九千英尺,上面覆盖着终年不化的积雪,湖水便从这永不枯竭的源头得到补给……用沸水温度测得,它的海拔是一万五千六百英尺。」

马可所报告的帕米尔没有飞鸟一事,大概说明他是在一年中很晚或很早的时节经过的。我们看到,玄奘的说法就不同;伍德是冬天到那里的,但他听说夏天湖上水鸟成群。〔参看特罗特上尉文,载《福赛思使团报告》。〕

一六〇三年深秋,鄂本笃曾穿越帕米尔草原,他的行记说到那里的严寒与荒凉,以及呼吸的困难。我们还有一篇英国代表阿布杜勒·麦吉德的旅程摘要,他于一八六一年往浩罕去时经过帕米尔:「穿越这片草原,花了疲惫不堪的十四天;每程都很长,全看有没有草和水,而草和水都没有准,有时完全断绝;人和牲口的食物都得随队携带,因为在那片荒凉的旷野中,找不到一丝人烟……草原上间或有柽柳丛和野柳,夏天还有大片的高草。」(见诺伊曼《佛教僧人的朝圣之旅》;《玄奘传》;伍德书;《皇家地理学会会议纪要》第十卷。)

马可从瓦罕出发所走的路,究竟是经过伍德所说的「萨雷阔勒湖」即维多利亚湖,还是经过更南面的阿姆河源头帕米尔湖,并没有什么可以断然确定的。这两条路会在塔什库尔干河谷汇合;我以为他从那里到喀什噶尔的路,与那位米尔扎在一八六八至一八六九年所走的差不多,经过高峻的奇奇克里克山口与金河谷。但那四十日的荒野,我无法解释。那位米尔扎「从法扎巴德到喀什噶尔」只用了三十四天,法伊兹·巴赫什只用了二十五天。

〔考狄补曰:谢维尔佐夫(见一八九〇年《地理学会会刊》第十一卷)采纳特罗特所定经小帕米尔的路线,他说从瓦罕到小帕米尔,溯萨尔哈德河而上,有三条路:一条在冬天走,沿冰封的河面;另两条在春夏可走,沿萨尔哈德河右岸的雪山山脉上上下下,直到河谷展开成一片平原,那平原平坦得几乎看不出一点隆起;这条山脉便是萨尔哈德河与阿克苏河之间的分水岭。从山顶向西望,旅人可以看到自己翻越过的群山就在「脚下」;向东则是帕米尔湖和从湖中流出的阿克苏河。帕米尔湖周围和萨尔哈德河源头的牧场极好;但再往下,阿克苏河谷便很干旱,只「零星点缀」着一些面积不大、彼此相距很远的牧场。马可·波罗的描述正适用于帕米尔的这一部分;在这一大片高谷之中,萨尔哈德河与阿克苏河之间的这条分水线,比任何别处都更像是一座「世界屋脊」(「巴米杜尼亚」是帕米尔的波斯名称)。〕

〔考狄补曰:拿荣赫鹏上尉的行程来比较,我们便能追寻马可·波罗从瓦罕出发的路线。荣赫鹏上尉于一八九一年七月二十二日离开喀什噶尔前往小帕米尔:小帕米尔在博扎伊贡拜孜,经瓦赫吉尔山口与瓦罕帕米尔相接,这山口最初由洛克哈特上校的使团勘察过。从那里,路线经过塔格敦巴什帕米尔(意为「群山之首」)两条支流汇合处的古堡库尔干伊乌贾德拜,再经塔格敦巴什帕米尔、塔什库尔干、布伦库勒、盖兹峡谷,到达喀什噶尔。(见一八九二年《皇家地理学会会议纪要》第十四卷。)〕

我们可以注意到,谢维尔佐夫断言「帕米尔」是一个通称,适用于天山中所有的高原。(原注:据托德上校说,印度诗人钱德说到「帕麦尔,群山之首」。见其书第一卷。不过,一个人尽可以喜欢并敬重托德上校,却未必能信赖他这类未经印证的引文。)

〔「帕米尔高原可以描述为一道巨大、宽阔、浑圆的山脊,南北延伸,被一些厚重的山脉所横断;山脉之间是一些高谷,东面开阔,缓缓倾斜,西面则狭窄局促,陡然下降。除了塔格敦巴什东流的水之外,一切高谷中的水都汇入阿姆河:出自小帕米尔湖的阿克苏河,承受了从阿克塔什河谷流出的东面诸水,与承受了阿利丘尔帕米尔与锡里兹帕米尔诸水的穆尔加布河相汇。由于塔格敦巴什东流的水流入叶尔羌河,所以分水岭应当看作从那个帕米尔起,沿着把它与小帕米尔隔开的山脉,再沿内扎塔什山脉,直到通往阿赖的克孜勒阿尔特山口。」(见戈登上校文,载《福赛思使团报告》。)

戈登中校还说:「关于『帕米尔』这个名称,其含义似乎是荒野——一个人烟灭绝、被遗弃、荒废,却仍可居住的地方。这是我在大帕米尔从我们一位聪明的向导那里得知的,他解释说:『从前这一带住着柯尔克孜人的时候,这从他们的村落和墓地的遗迹可以看出来,这河谷并不像现在这样全都叫帕米尔。它是按村名来称呼的,就像萨雷阔勒以外的地方一样,那里如今住着柯尔克孜人,所以不叫一个统一的名字,而是分别叫作恰尔林、巴斯罗巴特等等。倘若荒废了,就会是帕米尔了。』」福赛思爵士在注中补充说,他在英吉沙也听到了对这个词的同样解释,它其实是一个浩罕突厥语的词。——考狄〕

从已经得到的种种消息看来,严格地说,并没有一片叫作帕米尔的草原,而是有许多「帕米尔」;它们是山脉之间的高谷,夏天有茂盛的牧草,谷底多少是平坦的,但宽处不过五六英里,往往还要窄得多。

〔考狄补曰:这话十分准确;德尔马·摩根先生在一八九二年正月的《苏格兰地理杂志》上写道:「依照地理学家所采纳、如今已经确立的玉尔的术语,我们有:一、阿利丘尔帕米尔;二、小帕米尔;三、大帕米尔;四、哈尔戈西帕米尔(意为『兔子的』);五、萨雷兹帕米尔;六、朗库勒帕米尔。」〕

伍德说到这一带狼很多。那种大羊,布莱思为纪念我们这位旅行家,给它定名为「马可·波罗羊」。(原注:这学名常被误写作另一种拼法,那是无稽的。)伍德送给皇家亚洲学会的一对羊角,其图见上,尺寸如下:一只角沿弯曲处量,长四英尺八英寸;角根周长十四又四分之一英寸;两角尖相距三英尺九英寸。这种羊似乎就是伯恩斯所听说的「拉斯」;据说它的角大得一个人举不起一对,狐狸竟在角里做窝;又说它的尸身要两匹马才驮得动。伍德说,这种角给柯尔克孜人的马做马掌,也是马镫的好代用品。「我们看到四面八方散落着许多角,都是柯尔克孜猎人的猎获物。有些大得惊人,属于一种介于山羊与绵羊之间的动物,栖息于帕米尔草原。『那些伸出雪面的角尖,常常指示着道路的方向』;凡是角大量堆积、排成半圆形的地方,我们的护卫便认出那是柯尔克孜人夏季营地的旧址……我们望见一座粗陋的建筑,饰满了野羊角,几乎全埋在雪中。那是柯尔克孜人的墓地。」

〔考狄补曰:关于伍德所说马可·波罗羊的角给柯尔克孜人的马做马掌,柔克义先生写信告诉我,一八九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的一份巴黎报纸说:「用羊角制成的角掌,在里昂使用得很成功。它们特别适合城里用的马,因为城里的路面常常很滑。据说这样钉了掌的马,即使在最坏的路面上以最快的速度驱驰,也不会打滑。」(参看柔克义所译《鲁布鲁克行纪》;蓬桑子爵《帕米尔地区的狩猎与探险》,一八九七年巴黎版。)〕

一八六七年,谢维尔佐夫先生在天山西部的阿克赛高原上射杀了这种大羊。他报告说这种动物成大群活动,极难猎杀。不过他还是带回了两个标本。据说纳伦河是这一物种分布的北界。(原注:〔「天山的野羊后来被描述为卡雷林羊,这一物种比栖息于帕米尔的真正的马可·波罗羊略小。」——见戈登上校《世界屋脊》。——考狄〕)谢维尔佐夫还说,马可·波罗羊的天敌是狼,〔戈登上校则说,豹和狼几乎全靠捕食它们为生。(关于马可·波罗羊,参看迪西上尉《在西藏》。)——考狄〕

福赛思爵士所派出的探险队队长戈登上校,带回了一个马可·波罗羊的头,完全证实了以他命名的那位旅行家所说的角「足有六拃长」,即约六十英寸。据我从戈登上校给一位朋友的信中得知,这个头有一只角完好无损,沿弯曲处量长六十五英寸半;另一只角尖已断,长六十四英寸;两角尖之间的直线距离为五十五英寸。

〔考狄补曰:荣赫鹏上尉〔一八八六年〕「在离开阿尔泰山之前,捡到了好几个马可·波罗羊的头,蒙古人称之为盘羊。它们与我后来在叶尔羌所见、从帕米尔带来的那些有些不同。我在戈壁所找到的,角根粗得多,弯曲的程度小些,角也短些」。关于马可·波罗羊的详细描述,附有一大幅羊角的图,可见戈登上校的《世界屋脊》。(见一八八八年《皇家地理学会会议纪要》第十卷。)几年以后,荣赫鹏上尉又屡屡说到射猎马可·波罗羊的乐趣。(见一八九二年《皇家地理学会会议纪要》第十四卷。)〕

至于牧草,季姆科夫斯基听说:「帕米尔的牧草极为丰美富于营养,马若在那里放牧四十天以上,便会撑死。」伍德也说:「他们告诉你,帕米尔的草极为肥美,一匹瘦马到了这里,不到二十天就能养得膘肥体壮;它的滋养之力,从他们的母羊多产上也可以看出来,那些母羊几乎每胎都生两只羔羊。」

关于归因于「极度严寒」的火的现象,剌木学本插进了一句「有人把这当作奇事告诉他」。洪堡觉得马可竟没有亲身观察到这一点,实在奇怪,因而怀疑波罗本人是否穿越过帕米尔。「他为什么不说他亲眼见过火焰如何散乱跳跃呢?我自己在安第斯山的科迪勒拉山脉同样的高度上,尤其是在测定水的沸点时,就常常经历这种情形。」(见德译本《中亚》第一卷。)但所引剌木学本的那句话,在古本中并不存在,大概是编者插进去的,表示不相信这一说法。

古伯察与秦噶哔两位先生,在西藏东北部的高山口上也有过类似的观察:「牛粪冒出许多烟,却怎么也烧不出火苗来」;只是他们采纳了当地人的看法,认为这一点,连同他们自己呼吸上的苦楚,都是由某种有害的地气所致。

印度测量局皇家工兵的蒙哥马利少校,在离天较近之处度过的时光,大概比任何在世的人都多,他寄给我关于这一段的如下一条札记:「马可·波罗所说在高海拔处火煮东西不如平常那样熟,就『煮』的东西而言是完全正确的,但就『烤』的东西而言,我表示怀疑。高海拔处火不够旺,我以为完全是由于燃料太差,那燃料或是小树枝,或是根块,或是干牛粪,都会冒出许多烟,尤其是牛粪若没有完全干透;但我常常看见完全干透的牛粪烧出很旺的火来。至于煮东西,我们发现米、豆和土豆,无论煮多久,都永远煮不烂。这当然是由于沸点只有华氏一百七十度至一百八十度。我们的茶也因同样的缘故受了影响,每当我们在一万五千英尺以上时,茶总是泡不好。这一点非常明显。我手下有几个本地人,对他们从山谷里的村长那里领到的米和豆大发牢骚,发誓说村长给他们的全是又陈又硬的,因为他们怎么也煮不烂!」

〔注三〕博洛尔是一个要用好几页篇幅才能充分讨论的题目,更充分的讨论,我只能请读者参看《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四十二卷中的一篇论文。

博洛尔这个名字很古老,见于玄奘的行记(七世纪),也见于更早的同类中国著作。坎宁安将军告诉我们,吉尔吉特的达尔德人至今仍称巴尔蒂斯坦为「巴洛尔」;肖先生则说,「帕洛尔」是柯尔克孜人有时仍用来称呼吉德拉尔上部的一个古名。玄奘的记载与坎宁安将军所得的消息相符;而上个世纪的中国著作以博洛尔之名来描述吉德拉尔,这一事实也完全证实了肖先生的说法。雷弗蒂少校所译的一首十七世纪普什图语诗,把「比劳尔斯坦」的群山定为斯瓦特的北界。把这些迹象对照起来,可见博洛尔一词想必曾相当广泛地用来称呼帕米尔南缘附近的高地。伟大的巴布尔的一位表兄弟于十六世纪在喀什噶尔写成的《拉失德史》中,有一段话给我们下了一个定义,说明这个名字在广义上所指的地区:「马劳尔(即巴劳尔或博洛尔)……是一个少有平地的国家。它周围有四个月的路程。东界与喀什噶尔和叶尔羌相接;北面是巴达山,西面是喀布尔,南面是客失迷儿。」这位作者对他的题目了如指掌,他这样界定的地区,想必包括萨雷阔勒以及叶尔羌以南的全部荒野之地、巴尔蒂斯坦、吉尔吉特、亚辛、吉德拉尔,或许还有卡菲里斯坦。这使我们得以理解波罗对这个名词的用法。

博洛尔这个名字,在后来的日子里,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争论的象征。在圣彼得堡军事档案馆所藏的那部伪托的某位「乔治·路德维希」的游记中,它占有显著的位置。那部书说在巴达山以北有一座博洛尔城,而瓦罕还在更北。我们现在知道这种地理是完全错误的,但它与一七五八至一七五九年随中国军队到喀什噶尔去的耶稣会传教士及其学生所绘的地图和所编的表完全一致。前面提到的《地理学会会刊》上的那篇论文,论证了这些错误的材料必定是怎样产生的。它表明耶稣会士的地理是建立在一个彻头彻尾的偶然错误之上的;因此,那些自称「亲眼所见」、以印证这种地理的记述,必定是彻头彻尾的伪作。本书初版付印时,我还相信在耶稣会士所定的位置上有一个博洛尔。

〔考狄补曰:盖吕伊先生所译的那位中国旅行家(见其《中国西部记》)说到叶尔羌以西的博洛尔,居民是穆斯林,住在茅屋里;那地方多沙,相当贫瘠。谢维尔佐夫说(见一八九〇年《地理学会会刊》第十一卷),他认为博洛尔这个名字应当从地理名词中删去,因为它是混乱与错误的根源。洪堡以他的巨大权威,把这个名字过于确定地附在了一个错误的山系上。戈登中校说,他「屡次向柯尔克孜人和瓦罕人,以及〔瓦罕的〕米尔法特赫·阿里沙打听『博洛尔』是否是某座山、某个国家或某个地方的名字,但他们都说全然不知」。(见《福赛思使团报告》。)〕

一八五三年的《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二十二卷)载有一位加德纳先生在亚洲中部那些地区的日记摘录。这些日记读来与其说像别的什么,不如说更像一场消化不良的梦的备忘录;我能找到的唯一可以说明我们这位旅行家的一段如下,所说的地区据称在喀什噶尔西南二十日路程之处:「凯亚兹部落住在最高峰上的洞穴里,靠打猎为生,不养牲畜,据说吃人,但女子很美;他们生吃兽肉。」(见该刊;《佛教朝圣者》第三卷;《拉达克》;《亚洲杂志》第一卷;《钞本提要与摘录》第二、第十四卷;《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三十一卷;肖先生文,载《地理学会会议纪要》第十六卷;《博洛尔札记》等,载《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四十二卷。)

本页最后付印之际,我们听到了福赛思先生使团的官员勘察帕米尔的消息。〔我已利用了他们所搜集的资料。——考狄〕

五十一说可失合儿国(原书卷一第三十三章)

可失合儿是一个地区,位于东与东北之间,从前自成一国,如今则臣属于大汗。居民崇奉穆罕默德。境内城镇村庄为数不少,其中最大最美的便是可失合儿城本身。居民以经商和手艺为生;他们有美丽的园圃和葡萄园,有良好的田产,种植大量的棉花。从这地方有许多商人出发,周游天下,从事贩运。本地人是一伙可怜又吝啬的人,吃喝都很寒酸。境内有许多聂斯脱里派基督徒,自有其教堂。本地人有一种特别的语言。这片地方纵横五日路程。〔注一〕

〔注一〕〔旅行者越过帕米尔之后,何以会到可失合儿,只要他们走的是从塔什库尔干经盖孜峡谷那条路,现在便不难理解了。

那位米尔扎从巴达山(法扎巴德)出发的行程如下:泽巴克;伊什卡什姆,在喷赤河上,可视为瓦罕河谷的起点;瓦罕境内的喷赤堡;拉兹汗;帕图尔,近兰加尔(帕米尔草原的起点);帕米尔湖,又名巴尔库特亚辛,海拔一万三千三百英尺;阿克塔什;色勒库尔的塔什库尔干;舒克拉布;奇奇克达坂;阿库尔;科图尔;查胡尔驿(通叶尔羌之路);基拉卡拉瓦尔;阿吉兹加;英吉沙;奥佩昌;扬吉沙尔;可失合儿,他于一八六九年二月三日到达该城。(参见蒙哥马利少校所撰《米尔扎自喀布尔至喀什噶尔探察报告》,载《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四十一卷,一八七一年。)

蒙哥马利少校说:「喀什噶尔与叶尔羌位置的订正,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马可·波罗从巴达山越入东突厥斯坦时,何以先到喀什噶尔,再到叶尔羌。按照叶尔羌与喀什噶尔的旧定位置,从巴达山出发的自然路线似乎应当先到叶尔羌;而按新定的位置,再借米尔扎行程的启发——由此可见,直通叶尔羌的路并不好走——便容易明白,一位旅行者何以宁愿先到喀什噶尔,再往叶尔羌。能引出这一条新的证据,证明这位大旅行家对其中亚行程的记述大体准确,实在令人满意。」

戈登中校的行程(见《色勒库尔、帕米尔诸地与瓦罕》,即《一八七三年福赛思出使叶尔羌记》第六章)如下:「离喀什噶尔(三月二十一日);英吉沙;卡斯卡苏山口;下至奇里衮拜孜(意为『四十圆顶』),由此岔出一路通叶尔羌(一百一十英里);托鲁特山口;坦吉塔尔(峡谷);『到一大片高坡之脚,坡通奇奇克里克山口,那里有平原和湖泊(海拔一万四千七百英尺),在雅姆布拉克与阔克莫伊诺克两山口之下;这两个山口在季节稍晚时,行于英吉沙与色勒库尔之间的路上便改走它们,以避开坦吉塔尔与申迪两处峡谷。季节越往后,这两个山口的积雪便消融了,而那两处峡谷却因融雪奔流而变得危险难行。我们从奇奇克里克平原沿申迪深谷而下,路上乱石极多,极其难走,到了色勒库尔河,再溯河岸而上,到达塔什库尔干,那是离开英吉沙的第十日。全程一百二十五英里。』然后是塔什库尔干(古名瓦尔希迪):『色勒库尔河谷的开阔部分,自塔什库尔干下游约八英里处起,向坎巨提山脉方向延伸,看来颇为遥远。』一八七三年四月二日离塔什库尔干往瓦罕;出色勒库尔河谷,入申丹峡谷,到阿克塔什河谷,沿阿克塔什河(柯尔克孜人称之为阿克苏河)穿过小帕米尔,到达此河所发源的加兹湖(小帕米尔湖),又名巴尔卡特亚辛,离塔什库尔干四日路程。小帕米尔『南面以内扎塔什山脉的延续部分为界,此山把它与塔格敦巴什帕米尔隔开』;湖西为兰加尔;再往前是萨尔哈德,离兰加尔三十英里,离色勒库尔七日;再往前是喷赤堡,离色勒库尔十二日。」——考狄〕

〔帕基耶教授认为马可·波罗并未到过可失合儿,我不能同意。——格雷纳尔指出,马可·波罗从巴达山到可失合儿走了七十日,而这段路程在突厥斯坦平原上,他自己只用十六日便走完了。——格吕伊先生所译的那位中国旅行者(见《中国西部志》)说,可失合儿这个名字由两部分构成,前一半意为「颜色美好」,后一半意为「砖房」。——考狄〕

自一八六五年至一八七七年,可失合儿是阿古柏的都城。此人是一个冒险出身的军人,据说祖上是舒格南的塔吉克人。当中国的统治被推翻之后,他在东突厥斯坦自立为王,把整个盆地都置于其权下,号称「阿塔里克·加齐」。

说可失合儿臣属于大汗,这不容易理解,除非是在一切蒙古统治下的地方都对大汗称臣这个意义上说的。叶尔羌,波罗自己承认是属于海都的;而海都领地与大汗领地的分界,在哈剌沙尔与哈密之间(见卷一第四十一章),还要远在东方。

〔贝勒在《中世纪研究》中说:「马可·波罗说可失合儿国臣属于大汗,说忽炭也是如此,而据马可·波罗说,鸭儿看却属于海都。这与拉施特关于海都领地与大汗领地分界的说法不相符合。」——考狄〕

此时的可失合儿,是聂斯脱里教会的一个大主教驻地。(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

被硬安到我们这位旅行者头上的奇谈怪论不少,但我记得没有一条比托德上校这句更离奇的了:「马可·波罗说,他于六世纪到过的喀什噶尔,是瑞典人的发祥地」!(见《拉贾斯坦》第一卷。)这番胡说,应由佩蒂·德拉克鲁瓦与托德二人共同负责。(见《成吉思汗大帝史》。)

关于棉花,见第三十六章。关于聂斯脱里派,见甘州一章。

五十二说撒麻耳干大城(原书卷一第三十四章)

撒麻耳干是一座高贵的大城,在西北方向,住着基督徒和撒拉逊人,都臣属于大汗的侄儿,名叫海都;然而此人与大汗结有深仇。〔注一〕我来给你们讲一件在这城里发生的大奇事。

不久以前,大汗的同胞兄弟察合台,是这一地区以及其他许多地区的君主,改信了基督教。〔注二〕基督徒们为此大为欢喜,便在城里建了一座大教堂,以尊奉施洗者约翰,教堂也就以他的名字命名。他们拿了一块属于撒拉逊人的极好的石头,把它安在教堂正中一根柱子底下作柱础,那根柱子支撑着屋顶。可是后来察合台死了。撒拉逊人对那块原属他们、却被安在基督徒教堂里的石头,本来就满怀怨恨;如今见君主已死,便彼此相告,说现在正是讨回石头的时候,不管用好法子还是用坏法子。他们也确实办得到,因为他们的人数是基督徒的十倍。于是他们聚集起来,到了教堂,说那块石头他们非要回去不可。基督徒承认那石头确是他们的,但愿意付一大笔钱了结此事。然而对方回答说,无论给他们世上什么东西,他们也决不放弃那块石头。双方争执得越来越凶,终于传到了君主耳中。君主便命令基督徒:要么设法用钱让撒拉逊人满意,如果办得到的话;要么就把石头交出去。他给了他们三天期限,二者之中必择其一。

我还能对你们说什么呢?撒拉逊人无论如何也不肯让那石头留在原处,这纯粹是为了跟基督徒作对,因为他们心里明白,那石头一动,教堂便会轰然倒塌。于是基督徒十分苦恼,不知如何是好。但他们做了一件再好不过的事:他们祈求耶稣基督眷顾他们的处境,别让这座神圣的教堂毁坏,也别让它的主保圣人施洗者约翰之名因教堂倒塌而蒙羞。到了君主所定的那一天,他们清早便到教堂去,看哪,只见那块石头已从柱子底下移走了;柱脚底下空无所托,却仍像先前一样稳稳地撑着重负!柱脚与地面之间,空出三拃的距离。撒拉逊人就这样拿走了他们的石头,却没得到半点欢喜。这是一桩光荣的奇迹,不,至今仍是,因为那根柱子至今还是那样立着,只要上帝喜欢,它便会一直立下去。〔注三〕

现在我们且丢下这件事,继续我们的行程吧。

〔注一〕海都是忽必烈大汗的族人与对手,他们之间的长期战争,我们以后还要讲到。此时他与他的堂兄弟、察合台汗国诸汗,对撒麻耳干和不花剌大约是共同占有的。

〔关于撒麻耳干的一般情况,参看:拉德洛夫著《撒麻耳干》,勒热译为法文,收入巴黎东方语言学校所编《中亚行纪汇编》,一八七八年;卡皮著《帖木儿王国纪行(中亚)》,巴黎,一八九二年。——考狄〕

马可显然从未到过撒麻耳干,尽管他的父亲和叔父第一次旅行时无疑到过那里,我们知道他们曾在不花剌久住。所以,对于一座自己未曾见过的城市,他没有多少可描述的,便给我们讲一个故事:

「地理学家在非洲的地图上,

用野蛮的图画填满空白;

在不能住人的荒原之上,

没有城镇,便画上大象。」

至于上述故事中出现的撒麻耳干基督徒,我们可以指出,此城自八世纪初以来便是聂斯脱里教会的大主教驻地之一,或许在那以前两百年便已是一个主教区。亚美尼亚大元帅森帕德亲王,在一二四六或一二四七年自撒麻耳干所写的一封信中,提到若干情形,可以说明这个故事里所反映的事态:「我告诉你们,我们发现有许多基督徒散居在整个东方,还有许多美好的教堂,高大、古老、建筑精良,却都被突厥人毁坏了。因此,这地方的基督徒来到当今在位大汗的祖父(即成吉思)面前;他极其尊敬地接待他们,准许他们自由礼拜,并颁发命令,不许有人在言语或行为上给他们正当的抱怨理由。于是,从前轻蔑他们的撒拉逊人,如今受到了加倍的同样待遇。」

马可之后不久,即一三二八年,一位多明我会修士曼卡索拉的托马斯,随察合台汗燕只吉台派往教皇(约翰二十二世)处的使团自撒麻耳干而来,被任命为该城的拉丁主教。(见莫斯海姆书;《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

〔注二〕察合台,这里称作「西加台」,是大汗(忽必烈)的叔父,而非兄弟。海都也既不是察合台之子,也不是忽必烈的侄儿,虽然马可在这里和别处都这样说他。(见卷四第一章。)这里用来描述察合台亲属关系的词,原文作「同胞兄弟」,排除了一切含混,排除了堂表兄弟之类的意思(如意大利语中「堂兄弟」一词所表达的),我相信,它相当于苏格兰法律文书中的「同父同母兄弟」。

〔注三〕有人或许会说:这些事是一则寓言!我们拿了属于撒拉逊人(或天主教徒)的好石头来建我们的教堂,但清算之日终于来临,我们的(爱尔兰新教的)基督徒担心教堂会塌到他们头上。愿它立得住,而且比撒麻耳干的那座立得更好!

德埃贝洛书中有一个与此有几分相似的故事,说卡尔马特派异端把黑石从麦加掠走,多年以后又不得不横越阿拉伯半岛把它送回;在那一回,那块石头表现出了神奇的举动。

撒麻耳干确有一块引人注目的石头,即「阔克塔什」,意为「青石」,帖木儿的宝座便安放在上面。传说它虽然那么大,却是帖木儿从布鲁萨运来的;不过传说也可能有误。(见《万贝里游记》。)〔又见莫泽著《中亚纪行》。——考狄〕

〔巴拉第修士大司祭(见《教务杂志》第六卷)从十四世纪的《至顺镇江志》中引了关于这根柱子的一段话:「(撒麻耳干)有一座寺,由四根极大的木柱支撑,每根高四十尺。其中一根柱子是悬着的,离地一尺有余。」——考狄〕

五十三说鸭儿看州(原书卷一第三十五章)

鸭儿看是一个州,纵横五日路程。居民奉行穆罕默德的教法,但也有聂斯脱里派和雅各派的基督徒。他们臣属于我前面所说的那位君主,即大汗的侄儿。他们样样东西都很丰足,〔尤其是棉花。居民也是能干的手艺人,但其中很大一部分人腿脚肿胀,喉头长着大瘿,这是由于他们所饮之水的某种性质所致。〕此外没有什么值得讲的,我们便往前走吧。〔注一〕

〔注一〕这地名至今一般似乎仍读作「鸭儿看」或「鸭儿肯」,虽然我们写作「叶尔羌」。

〔格吕伊先生所译的那位中国旅行者(见《中国西部志》)说,叶尔羌一词由两部分构成,前一半意为「土地」,后一半意为「广大」;但这一解释很可疑。较为可信的解释是:叶尔羌由「新」与「城」二义合成。——考狄〕

近世的米尔·伊扎特·乌拉,曾说到叶尔羌瘿病盛行。肖先生也告诉我,他最近(一八六九年)访问叶尔羌期间,有许多人来向他讨碘,用以治这种病。有一种理论把此病与山谷里空气闭塞联系起来,在叶尔羌却站不住脚。(见《皇家亚洲学会会刊》第七卷。)

〔斯文·赫定博士说,叶尔羌居民有四分之三患瘿病;他把此病的盛行归因于水质恶劣:那水蓄在大池里,洗澡、洗衣、排污都不加分别地用它。只有饮用井水的印度商人和「安集延」商人不患瘿病。

一八八九年,别夫佐夫的同伴罗博罗夫斯基中尉说:「在街上可以遇见许多长着大瘿的男男女女,这种病据说是由于城中水渠里流的水质恶劣,而居民又不经处理便直接饮用。男子在青春期发病,女子则在出嫁时发病。」(见《皇家地理学会会议纪要》新编第十二卷,一八九〇年。)

早先那位米尔扎(见《皇家地理学会会刊》,一八七一年)说:「瘿病在〔叶尔羌〕城中及其周围乡间极为常见,但在喀什噶尔却无人知道。」

别夫佐夫将军估计叶尔羌这块小绿洲(二百六十四平方英里)有人口十五万,即每平方英里五百六十七人。普尔热瓦尔斯基死后,他与罗博罗夫斯基(植物学家)、科兹洛夫(动物学家)一同出发,后来又有博格达诺维奇(地质学家)加入,作赴吐蕃的探险(一八八九至一八九〇年)。他所走的路线是叶尔羌、和阗、克里雅、尼雅、且末。——考狄〕

五十四说一个名叫忽炭的州(原书卷一第三十六章)

忽炭是一个州,位于东与东北之间,长八日路程。居民臣属于大汗,〔注一〕都崇奉穆罕默德。〔注二〕境内城镇村庄甚多,但以都城忽炭最为高贵,全国也因它而得名。那里样样东西都很丰足,棉花尤多,〔还有亚麻、大麻、小麦、葡萄酒之类〕。居民有葡萄园、园圃和田产。他们以经商和制造为生,不是军人。〔注三〕

〔注一〕〔和阗的佛教政权,约在九八〇至九九〇年间为博格拉汗所灭;后来乃蛮部首领、信奉佛教的屈出律汗从伊犁河畔前来,于一二〇九年消灭了博格拉汗的伊斯兰王朝,佛教政权一度得以恢复;但屈出律汗随即又被成吉思汗征服。

和阗所发现的唯一一件基督教遗物,是格雷纳尔带回来的一具青铜十字架(见格雷纳尔书第三卷);又参见德微理亚著《蒙古碑铭札记》。——考狄〕

〔注二〕「崇奉穆罕默德」。这虽是马可描述伊斯兰教徒的惯用说法,我们却很难设想他是照字面意思说的。不过在别的场合,这话确曾被极其照字面地理解。例如在《塞布尔的鲍德温》一书中,那位蓬蒂厄夫人,一个性情激烈的女子,在萨拉丁面前背弃自己的信仰,说道:

「『我弃绝上帝,弃绝他的权能;

也弃绝人说曾怀过他的母亲玛利亚;

我要崇拜穆罕默德,把他给我拿到这里来!』

……苏丹便下令,

把穆罕默德拿来;她便向它礼拜。」

同一部传奇还搬进了撒麻耳干石头的故事,是从第三十四章改编的,并解释说那石头之所以在撒拉逊人眼里神圣,是因为它长久以来一直是穆罕默德像的底座!

这种观念使得英语里「穆罕默德」一词的变体被泛用来指一般的偶像;又由伊斯兰教礼拜之所的名称,演变出一个词,用来指偶像崇拜的或毫无意义的仪式;这两种词源都极不公正。例如传奇《狮心王理查》中讲到清真寺:

「他们把它们改成基督教的教堂,

把里面的穆罕默德偶像统统拉倒。」(见韦伯书第二卷。)

科雷亚也把达伽马从卡利卡特一条船上夺来的一尊金偶像称作「一尊穆罕默德像」。堂吉诃德本应懂得更多,也赞叹着引述里纳尔多不顾四十个摩尔人的阻拦、夺走一尊穆罕默德金像的壮举。

〔注三〕玄奘自斫句迦即叶尔羌东行八百里,到了瞿萨旦那,即和阗。「其国大半是沙碛之地,覆满石与沙。其余部分则宜于耕种,百物丰饶。此国出氍毹、细毡,善织细绸,又产白玉与黑玉。」十世纪的中国著作家说到和阗葡萄丰盛,美酒佳良。

七、八世纪的中国史书告诉我们,和阗人有他们自己的编年史,这使我们得以一瞥一个已经失传的历史分支。他们的文字、法律与文学,都是以印度的为楷模的。

今日的都城伊里齐,一八六五年由印度测量局的约翰逊先生访问过。一八六三年当地起事反抗中国之后,这地方先是归哈比布拉统治,此人是一个年迈的首领,自称和阗的「汗王」;自一八六七年一月哈比布拉被喀什噶尔的阿古柏以奸计擒获并杀害之后,这地方便成了后者王国的一部分。

约翰逊先生说:「这地方的主要谷物有玉米、小麦、两种大麦、珍珠粟、高粱(两种蜀黍)、荞麦和稻米,都比印度的谷物优良,品质极佳……这地方无疑胜过印度,在各方面都与克什米尔相当,而又比克什米尔干燥,因此更宜于果树生长。橄榄(?)、梨、苹果、桃、杏、桑椹、葡萄、醋栗和甜瓜,个个都极大,滋味鲜美,品种繁多,产量丰富……出产大量优质棉花和生丝。」

〔和阗是突厥斯坦棉织业的首要之地;它的「哈姆」布到处都能见到。这个名称在波斯语里意为「生的」,指一种用未经任何加工的棉线织成的布;他们还织另外两种棉布:一种叫「阿拉恰」,有蓝红条纹;一种叫「切克曼」,极厚极粗,用来做衣服和口袋。若说哈姆布以和阗的为佳,阿拉恰和切克曼则以喀什噶尔的为上。(见格雷纳尔书第二卷。)

格雷纳尔在水果中提到:杏子,六月成熟,多得很,为了保存便把它晒干,像大蒜一样用来防治高山病;甜瓜;西瓜,以哈密所产为最佳;葡萄藤,最好的葡萄出自克里雅附近的博加兹兰加尔,最好的葡萄干出自吐鲁番;桃子;石榴,以叶城所产为最佳;等等;最好的苹果出自尼雅和萨迪;梨极差;樱桃和草莓则无人知道。格雷纳尔又说,葡萄很好,但和阗的葡萄酒却令人厌恶,味道像醋。

格吕伊先生所译的那位中国旅行者(见《中国西部志》)说,和阗居民人人都在寻觅宝石,甜瓜与水果比叶尔羌还要多。——考狄〕

约翰逊先生报告说,整个地方土壤肥沃,人口却极稀少。都城伊里齐约有居民四万,是一个很大的制造业中心。主要产品有丝绸、毛毡、地毯(丝的和毛的都有)、粗棉布,以及用桑树纤维造的纸。居民是严格的伊斯兰教徒,说一种突厥方言。男女都相貌端正,面容略带鞑靼人的样子。(见《玄奘传》;雷慕沙著《和阗城史》;《中国丛报》第九卷;《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三十七卷。)

〔一八九一年,杜特雷依·德兰斯与格雷纳尔在今和阗城西约八英里的小村约特干,发现了他们认为是中国新疆南部最重要、大概也是最古老的一座城市。当地人说,约特干就是古都的所在。(关于在此地所发现的钱币与器物的描述和图样,参看格雷纳尔书第三卷。)

「和阗古都的遗址,约在三十五年前于博拉赞地区的约特干村偶然发现。这一遗址出土的大量极有意味的文物——古代艺术陶器、雕刻石器、刻有佉卢文与汉文两种铭文的早期和阗钱币——近来已由霍恩勒博士在其《英国所藏中亚古物报告》中作了详尽的考察。」——斯坦因。(参见霍恩勒博士著《中亚古代写本续得三批》,加尔各答,一八九七年。)

「玄奘与法显所记述的佛教时代和阗的诸处圣地,可以证明如今几乎无一例外地都为伊斯兰教的圣祠所占据,成了民间朝拜的对象。」(斯坦因著《和阗一带的考古工作》,载《皇家亚洲学会会刊》,一九〇一年四月。)

可以公正地说,近几年来在中亚发现了大量印度文明的遗迹,从和阗经塔克拉玛干一直到吐鲁番,也许还要更远。

一八九六年,斯文·赫定博士第二次自和阗穿越塔克拉玛干前往沙雅,途中访问了和阗河与克里雅河之间的废墟,在那里发现了如今埋在沙中的塔克拉玛干古城的遗迹。他发现了佛像、一片写有不明文字的纸草、住所的残迹。这位旅行家说,这座亚洲的庞贝城至少已有十个世纪之久,早于八世纪初屈底波·伊本·穆斯林所领导的伊斯兰教入侵。城中居民信奉佛教,属雅利安种,大概是从印度斯坦来的。——杜特雷依·德兰斯与格雷纳尔在喀拉喀什河右岸一座小山的库马里石窟中,发现了一件写在桦树皮上的佉卢文写本;这库马里石窟,玄奘书中曾经提到。(见格雷纳尔书第二卷。)

一八九五年,斯文·赫定博士取道喀什噶尔、英吉沙、叶尔羌而到和阗。他在伊里齐住了九天,估计其人口为五千五百人(伊斯兰教徒五千,汉人五百)。

(又见斯文·赫定著《一八九四至一八九七年我在中亚旅行的地理学与科学成果》,载《彼得曼地理通报》增刊第二十八卷,哥达,一九〇〇年。——考狄〕

五十五说培因州(原书卷一第三十七章)

培因是一个州,长五日路程,位于东与东北之间。居民崇奉穆罕默德,臣属于大汗。境内城镇村庄为数不少,但最高贵的是培因,即此国的都城。〔注一〕这地方有若干河流,河中出产大量碧玉和玉髓。〔注二〕居民百物丰足,棉花也多。他们以制造和经商为生。但他们有一种风俗,我必须讲一讲:倘若有哪个妇人的丈夫出门远行,离家超过二十日,期限一过,这妇人便可以另嫁别人,而丈夫这时也可以随意另娶。〔注三〕

我还应当告诉你们:从可失合儿往前我所讲的各州,以及我将要讲到的各州〔直到罗布城为止〕,都属于大突厥。

〔注一〕《七国志》说:「古时旅客从和阗到契丹,只需十四(?)日,沿途城镇村庄不断〔可以推想,那可怕的戈壁除外〕,所以不必结成商队而行。后来因为畏惧卡尔梅克人,这条路被放弃了,而那条绕远的路则要走一百日。」和阗与中国之间这条较直的路,法显往印度时必定走过,玄奘回国时也必定走过,沙哈鲁的使臣于一四二一年自中国回国时也走过。所说的那条绕远的路,似乎是从和阗向北,渡塔里木河,接上沿天山山脚而行的大路,最后从哈密向南穿过沙漠。

从前的注释家对于培因的位置,对于波罗从和阗出发的路线方向,意见分歧极大。近年所获得的资料,使后一问题已不再有疑问。这条路线必定与玄奘所走的几乎一致。

我读了约翰逊先生赴和阗旅行的报告及所附的行程表,便对且末的位置(见下一章),对马可从和阗直趋罗布泊附近这一事实,都有了相当的把握。那么,培因便与媲摩是同一个地方〔注甲〕;媲摩是玄奘离开和阗回中国时所到的第一座城,在和阗以东三百三十里〔注乙〕。雷慕沙所著和阗史中还有关于媲摩的其他记载;其中有些所说的离都城的距离与此完全相合,又说它位于一条自东而来、流入沙漠的河边;另有一条记载则似乎把它放在离和阗五百里之处。据罗林森爵士告诉我们,在《世界镜》所印的那幅土耳其文中亚地图上,培姆城被标在和阗以北不远之处。约翰逊发现和阗流传着许多故事,说从前的城市被沙漠中流动的沙丘所吞没;这些沙丘似乎已推进了许多世代,因为早在七世纪,在媲摩东北很远之处,便有覩货逻与折摩驮那两个古国的废城。一位中国著作家讲到这一地区时说:「古时繁华城邑、殷富聚落之所在,今但见一片大漠;一切尽埋于沙中,人们在那干旱的平原上猎取野骆驼。」

媲摩离约翰逊所访问的克里雅不会很远。克里雅是一座有七千户人家的城,位于伊里齐以东,相距约六十九英里。道路大部分穿过耕种极盛、灌溉良好的地区,左侧三四英里外便是沙漠。过了克里雅再往东,据说道路便拐一个大弯,折向北方;在这个弯里,便是那片埋没了城市与沃野的沙漠。肖先生推测媲摩便在此处(或许在克里雅河上)。公元六四四年,在媲摩本地流传着一个故事,说北面更远处有一座城被毁灭了,那是对其居民和国王的奢侈与不敬的惩罚:那国王因为一位圣者形貌古怪而大为反感,竟叫人把他埋在沙里,直埋到嘴边。

(见《钞本提要与摘录》第十四卷;《和阗城史》;克拉普罗特著《历史图表》;《皇家地理学会会议纪要》第十六卷。)

〔杜特雷依·德兰斯与格雷纳尔走过从和阗到且末的路;他们于一八九三年五月四日离开和阗,经过克里雅、尼雅,然后没有直接穿过沙漠去且末,而是经阿尔金山脚下的喀拉萨依,这条路比另一条长三天,但较凉爽,又能找到水、肉、奶和大麦。过了卡帕,他们渡过喀拉米兰河,从阿羌正北而上到达且末,在那里住了三个月。他们无论哪里都没有提到培因或媲摩,因为它似乎就是克里雅本身,那是和阗与罗布泊之间唯一真正的城市。格雷纳尔在一条注中(第二卷)说:「媲摩(克里雅)令人想起吐蕃语中意为『沙』的那个词,读作『贝玛』或『切玛』。和阗附近的皮亚勒玛村,以及且末的古名折摩驮那,大概也都源出于此;折摩驮那的后两个音节,或许代表吐蕃语中意为『城』或『市集』的词。这个词源不仅有理由成立,因为这三个地方的确都被极深的沙所环绕;而且因为它们是吐蕃人进入戈壁沙漠时所遇到的头三个重要地方——无论是取道古尔古特鲁克和博洛尔,还是取道喀喇昆仑和桑株,还是取道柴达木——所以吐蕃人把它们称作『沙城』,其理由之充足,正如中国人把敦煌称作沙州,即『沙之城』一样。克里雅在汉代称作扜弥,媲摩之名则首见于玄奘书中,也就是说,在八世纪吐蕃入侵之前。要说五世纪吐谷浑的入侵是这一改名的原因,是不能成立的。剩下的假设是:媲摩确是由传说中最早的吐蕃入侵者强加的古名,而扜弥则或是此城的另一名称,或是中国人杜撰的名字,如称和阗为于阗、称喀什噶尔为疏勒之类……」福赛思爵士(见《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四十七卷,一八七七年)写道:「我认为培姆或媲摩必定就是克里雅。」——考狄〕

〔注二〕我们这位作者所说的碧玉和玉髓,大概只是我们通常称为「玉」的那种半宝石矿物的不同品种;中国人称之为「玉」,东突厥人称之为「喀什」,波斯人称之为「亚什姆」,这最后一个词无疑与希腊语的「伊阿斯皮斯」是同一个词,因而也与英语的「碧玉」一词相同。据金先生说,希腊人所谓的碧玉实际上是一种绿色的玉髓。

突厥斯坦的玉,大部分来自和阗诸河中由潜水者捞起的、被水冲圆了的卵石,但也有从喀拉喀什河谷的矿坑中采得的。季姆科夫斯基说:「有的玉白如雪,有的深绿,如最美的祖母绿(?),另有黄的、朱红的和漆黑的。最稀罕、最受珍视的品种,是带红斑的白玉和有金色纹理的绿玉。」和阗玉最早见于中国著作家的记载,似乎是在汉武帝时(公元前一四〇至前八六年)。公元五四一年,和阗曾献来一尊玉雕佛像;六三二年,史书又提到在和阗诸河中捞取玉料的方法,这方法一直沿用到近代。从这一方向输入的玉,大概便使得中国本部极西北、沙州与肃州之间那座面向这一方向的关隘,得名为「嘉峪关」,意即「玉门」。自从这地方脱离中国以来,玉业便已停止,因为伊斯兰教徒对这类玩赏之物毫无兴趣。(见《和阗城史》;又见《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三十六卷,以及《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李特尔书第二卷;肖著《高地鞑靼》。)

〔一八九五年一月十一日,斯文·赫定博士访问了出玉的主要地点之一。那是在和阗东北,玉龙喀什河的故道中。河床像金矿场一样分成一块块的采区;工人大部分是汉人,也有少数伊斯兰教徒。

格雷纳尔(第二卷)说,最好的玉出自喀拉喀什河(意为墨玉河)上游和玉龙喀什河(意为白玉河);那条玉河叫作苏塔什。在和阗,由分属二十五个作坊的六七十人从事磨玉。

「离肃州十八英里,经过嘉峪关;此关以为中国的门户之一而著称,又是扼守帝国极西北入口的要塞。」(贝尔上校文,载《皇家地理学会会议纪要》第十二卷,一八九〇年。)

按照汉字,嘉峪关一名并不是「玉门」的意思;柔克义先生写信告诉我,它只能是「佳谷之关」一类的意思。——考狄〕

〔注三〕这或许是指一种临时婚姻的风俗。这种风俗似乎盛行于中亚大多数作为商队歇脚处的城市;这些城市的风气,由于类似的原因,与海港城市大致相仿。例如在麦什德,哈内科夫说到那里有大批年轻貌美的女子,依照什叶派伊斯兰教宽松的规矩,随时准备缔结为期一个月、一个星期、甚至二十四小时的婚姻,而这种婚姻完全合法。喀什噶尔在东方也以其「乔坎」著称,即年轻女子,旅客可以随时与她们结合,为期以其逗留的长短为准。(见哈内科夫《回忆录》;《俄国人在中亚》;《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二十六卷;伯恩斯书第三卷;维涅书第二卷。)

〔注甲〕「培因」很容易是「培姆」的误抄,有些抄本确实作「培姆」。剌木学本作「培伊姆」。

〔注乙〕维维安·德圣马丁先生在其玄奘行程图中,把媲摩放在和阗以西。虽然看得出这一错误是怎么产生的,但这位中国求法僧行程的两种译本中,都没有这样放置的真正根据。(见《玄奘传》及《西域记》第二卷。)

五十六说车尔成州(原书卷一第三十八章)

车尔成是大突厥的一个州,位于东与东北之间。居民崇奉穆罕默德。境内城镇村庄甚多,此国的主城与州同名,叫作车尔成。州内有若干河流,冲下碧玉和玉髓来,这些玉石被运到契丹去卖,能卖大价钱。全州都是沙地,从培因过来的一路上也都是沙地;途中所遇的水多半苦涩难喝,不过有些地方也能找到清甜的水。每逢有军队经过这地方,居民便带着妻子儿女和牲口,逃入沙漠之中两三日路程之遥;他们知道哪里有水,所以能在那里存活,牲口也能养活,而别人却无从找到他们,因为风立刻就把沙子吹过来,盖住了他们的踪迹。

离开车尔成,在沙中骑行约五日,一路只有苦涩的恶水,然后便到一个水甜的地方。现在我来给你们讲一个名叫罗布的州;州中有一座城,也叫罗布,走完那五日便可到达。它位于大沙漠的入口,旅客在进入沙漠之前,便在此处休息。〔注一〕

〔注一〕罗布泊虽然根据中国方面的资料出现在我们所有的地图上,但中国方面似乎没有提供过关于一座同名城市的资料。不过,这样一个地方的存在,无论中古的还是近世的,我们都有迹象可寻。前已提到的米尔咱·海答儿所著的历史书《拉失德史》,在描述东突厥斯坦大盆地时说:「从前这平原上有好几座大城;其中两座的名字留传了下来,即罗布与康克,其余的则既无踪迹,也无传说;一切都埋在沙下了。」〔福赛思(见《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四十七卷,一八七七年)说,他认为这个康克大概就是米尔咱·海答儿所提到的卡塔克。——考狄〕在另一处,同一部历史书又说:察合台家族的一个幼年继承人,为了躲避一个篡位者,被送到遥远东方的撒里畏兀儿和罗布康克去。再者,沃森先生在孟买从那些地区前往麦加的朝圣者口中搜集到一些关于突厥斯坦诸城的简短记述,其中有这样一段:「罗布——罗布离叶尔羌极远。居民主要是汉人,但也有少数乌兹别克人住在那里。罗布以其附近有一个咸水湖而著称。」约翰逊讲到一条从吐蕃通往和阗的路时说:「这条路……不仅通往伊里齐和叶尔羌,而且经过罗布通往重要的大城哈剌沙尔。」在约翰逊先生原报告所附的路线中,我们看到:

「路线第七:克里雅(见上章注一)至且末及罗布(据当地人所述)。」

这第一次向我揭示出马可所说的车尔成至今仍然存在;因为无可怀疑,这份行程表中的「且末」和「罗布」,便是他所说的车尔成和罗布;于是他直抵大沙漠边缘的路线也就清楚了。

据约翰逊先生得到的资料,从克里雅到车尔成要走九站,他估计为一百五十四英里;再加上从伊里齐到克里雅的六十九英里(这段他是亲自走过的),从伊里齐到车尔成便共有十三站,二百二十三英里。此后,肖先生又从非常可靠的来源得到一份伊里齐至罗布的路线。据此,到车尔成——当地称作「车尔臣」——要走二十二站,肖先生估计为二百九十三英里。两人都说从车尔臣到罗布要走六站,这与波罗所说的五日颇为相合;肖先生估计从伊里齐到罗布的全程为三百七十三英里,按另一种算法为三百八十四英里,大约可说是三百八十英里。这个较高的估计比约翰逊先生的估计更可取,其理由将在下一章说明。

肖先生的报信人,和阗人罗兹,曾在车尔臣住过十二年,他描述那是一座小城,其辖区分布在一条流向罗布的河的两岸,这条河也出玉。居民是伊斯兰教徒。他们种小麦、玉米、梨和苹果等,但不种棉花和稻子。它位于一片大平原上,但离山不远。从物产的性质看,肖先生认为它的地势必定比伊里齐(四千英尺)高出不少,或许在六千英尺左右。我可以指出,儒莲译载于一八四六年《旅行新志》第三卷中的那部关于喀什噶尔盆地的中国水道志,似乎暗示在沙雅与罗布泊之间的经度上,有山从南面伸展过来,离塔里木河只有二十英里左右。罗布的居民也是伊斯兰教徒,但很不开化。那湖是咸的。水道志说它东西约二百里(约合六十六英里),南北为其一半,并记述了古时的一种信念,即此湖是黄河的地下源头。肖先生的行程表在克里雅与车尔臣之间的六个站上都标有「盐池」,可见马可在这一点上的记忆也是准确的。

尼雅,据约翰逊说离克里雅两站,据肖说则为四站,大概就是古代中国行程记中的尼壤城;此城在媲摩以东、靠中国那一侧三四十英里之处,位于一大片沼泽之中,是和阗与沙漠接壤的东部边界。(见《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三十七卷;又见罗林森爵士文,载同刊第四十二卷;厄斯金著《巴布尔与胡马雍》第一卷;《皇家地理学会会议纪要》第十六卷;《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四卷;《和阗城史》。)

〔马可·波罗所说的车尔成,似乎建在今日绿洲之西,通克里雅的路稍南,那里发现过倒塌的房屋。它必定在十六世纪以前便已毁灭,因为米尔咱·海答儿没有提到它。它也不早于七世纪,因为玄奘的时代它还不存在。(参看格雷纳尔书第三卷。)

格雷纳尔说,他考察了所谓车尔臣旧城的遗迹:古渠道的痕迹,深入沙中的住所废墟,墙是用又大又结实的烧砖砌成的,保存得相当好。除了这些砖,「我几乎什么也没有找到,居民早就把一切都搜刮光了。我试着作了些发掘,就我而言毫无结果;但迷信的当地人却说,随后不久发生的一场猛烈风暴,就是我的发掘招来的。附近还有类似的废墟:在扬塔克库都克;在北面一日路程的塔特朗;在东北五日路程的瓦奇沙哈里,这正合马可·波罗给罗布所定的位置。」(关于尼雅,见格雷纳尔著《高地亚洲》。)

巴拉第说马可·波罗的「车尔成」在今日的哈剌沙尔省境内,这完全是错误的。(参看金斯密著《马可·波罗自和阗至中国路线札记》,载《教务杂志》第七卷;又见《斯文·赫定博士在塔里木河谷的发现及其城市与民族札记》,载《中国评论》第二十四卷第二期。)——考狄〕

五十七说罗布城与大沙漠(原书卷一第三十九章)

罗布是沙漠边上的一座大城,这沙漠叫作罗布沙漠,位于东与东北之间。此城属于大汗,居民崇奉穆罕默德。凡打算穿越沙漠的人,都要在此城休息一个星期,让自己和牲口恢复精力;然后便准备上路,带上人畜一个月的给养。离开此城,便进入沙漠。

这沙漠长得很,据说从这一头骑到那一头要一年多。而在这里,它最窄的地方,穿过去也要一个月。整片沙漠全是沙山沙谷,找不到一点可吃的东西。不过骑行一日一夜之后,便能找到淡水,或许够五十人到一百人连同他们的牲口饮用,再多就不够了。穿越沙漠的一路上都能照这样找到水,就是说,总共约有二十八处能找到好水,但水量不多;另有四处则是咸水。〔注一〕

那里没有野兽,因为没有东西可给它们吃。但关于这沙漠,有一件奇事流传:旅客夜间赶路时,若有一人偶然落在后面,或睡着了之类,等他想赶上同伴时,便会听见鬼魅说话,以为那是他的伙伴。有时鬼魅还会叫他的名字;旅客就这样常常被引入歧途,再也找不到自己的队伍。许多人就这样丧了命。〔有时迷路的旅客会听见,仿佛在远离真正道路的地方,有一大队人马行进的脚步声和嘈杂声,他们以为那是自己的同伴,便循声而去;等到天亮,才发觉受了骗,陷入了困境。〔注二〕〕即使在白天,也能听见那些鬼魅说话。有时你还会听见各种乐器的声音,更常听见的则是鼓声。〔所以走这一趟路时,旅客照例要紧紧靠在一起。所有牲口的脖子上也都挂着铃铛,这样它们便不容易走失。到睡觉时,还要立一个标记,指明下一程前进的方向。〕

沙漠就是这样穿越过去的。〔注三〕

〔注一〕罗布似乎便是玄奘所说的「纳缚波」,又称沙漠中的楼兰之地。(见《西域记》第二卷。)「纳缚波」像是梵语。果真如此,这便把古代印度的影响带到了大戈壁的边缘。〔见前文。〕说从罗布穿过沙漠到沙州要走三十日,这很难与我们的地图相调和。诚然,李特尔所摘录的关于这沙漠的资料表明,沙丘和深深的积沙(即我们这位旅行者所说的「沙山沙谷」)接连不断,使车辆和牲口通过极为困难。(见第三卷。)但我怀疑,我们地图上所标的罗布泊经度有相当大的错误,它应当放在比我们(例如)在基佩特的亚洲地图上所见的位置偏西大约三度之处。按那幅地图,和阗离罗布泊西端将近六百英里。而按约翰逊的行程表(包括他亲自走到克里雅的那段),从伊里齐到罗布只有三百三十八英里。我们已经看到,肖先生给的距离稍长一些,但即便如此也只有三百八十英里。可惜波罗没有照例给出「车尔成州」的范围,所以他没有提供完整的数据。但我们已经看到,他所说的车尔成与罗布之间的距离,与约翰逊和肖的都颇为相合;而从克里雅到车尔成的路上那个大弯(见前文),又使我们必须把和阗与罗布之间的经度差再缩小一些。(见肖先生的评述,载《皇家地理学会会议纪要》第十六卷。)

〔这片沙漠在中国古时称为「流沙」。(见巴拉第文,载《皇家亚洲学会华北分会会刊》新编第十卷,一八七五年。)

与罗布泊位置有关的,是一个极有意味的问题,它曾引起李希霍芬男爵与普尔热瓦尔斯基之间的一番争论。后者把此湖放在比中国人所定的位置偏南一度之处,并发现湖水是淡的。李希霍芬则赞同中国的地理学家,他在致亨利·玉尔爵士的信中写道:「我寄给你两幅描图;一幅是中国地图的忠实摹本,另一幅是根据我今天所作的草图画的,我在草图上试着把中国的地形与普尔热瓦尔斯基的地形放在一起。显然可见:其一,普尔热瓦尔斯基是沿古道走到真正罗布泊以南的一个地点;其二,远在到达此点之前,他便发现河道与从前的情形大不相同;其三,他顺着一条正南流向的新河,由一条新路到达了两个淡水湖,其中一个相当于古时的喀喇湖。我用『新』这个字,只是与乾隆时代绘制此图时的情形相比较而言。看来中国地图把喀喇湖画得太靠北了,没有覆盖到喀拉库顺。湖南面道路的分岔,与普尔热瓦尔斯基所标的颇为相似。」(见摩根所译普尔热瓦尔斯基上校著《自伊犁越天山至罗布泊》的序言,伦敦,一八七九年。)在同一卷中,还载有李希霍芬男爵的评论(附地图一幅),根据他所作的描图比较了中国的地理与普尔热瓦尔斯基的地理;又载有普尔热瓦尔斯基对男爵批评的答复的译文。

如今,瑞典旅行家斯文·赫定博士声称已经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问题。他从哈剌沙尔西南的库尔勒出发,沿库鲁克塔格山脚、在此山与孔雀河之间的一条路行进,发现了两座要塞的废墟和一连串的里程碑(称作「炮台」)。这些用黏土和木头筑成的高大锥形物,以里数标示距离,表明古时曾有一条交通繁忙的道路,连接库尔勒与东南方一个不知名的地方,那地方大概就在中国人所说的罗布泊岸边。普尔热瓦尔斯基走的是塔里木河下游与孔雀河之间的路,在这条河以东看不到湖泊,也看不到湖泊的遗迹。孔雀河扩展成一个沼泽盆地,即马尔塔湖,由此分为两支,一支是东流的昆齐克塔里木河,一支是向东南偏东流的伊列克河。一八九六年四月四日,斯文·赫定博士顺伊列克河走了三天之后,恰在中国地理学家和李希霍芬所标罗布泊的那个位置,在河谷中发现了一大片水面。这片水被当地人分作阿乌鲁湖、喀拉湖、塔叶克湖和阿尔卡湖,实际上几乎被芦苇填满了。斯文·赫定博士后来又访问了普尔热瓦尔斯基的罗布泊,于四月十七日到达其西端喀拉布兰(意为「黑风暴」)。一八八五年,普尔热瓦尔斯基发现罗布泊是一个巨大的湖;四年以后,亨利·德奥尔良亲王看到它已大为缩小,而斯文·赫定博士则只发现了一些水塘。与此同时,自一八八五年以来,北面的(中国人所说的)罗布泊却逐渐充满了水,可见这湖是有几分游移不定的。斯文·赫定博士说,根据他的观察,他可以断言普尔热瓦尔斯基的湖是新近形成的。

那么,马可·波罗的罗布泊应当是北面的那个,即中国人所说的湖。

斯文·赫定博士为此提出的另一证据是:中国人把阿尔干与提坎里克之间的地区称作罗布,而在南湖一带,这名称却无人知道。两个湖的存在表明,从天山、东帕米尔和北吐蕃流入塔里木盆地的水量是何等之大。俄国的科兹洛夫中尉此后又试图证明,中国人的罗布泊就是喀拉库顺(意为「黑区」),那是塔里木河所形成的第二个湖,此河先流入喀拉布兰湖,再从湖中流出。科兹洛夫的论点发表在俄国地理学会的《通报》上,又另印成小册子。一八九八年六月的《地理杂志》载有《罗布泊之争》一文,详述此案,并概述了科兹洛夫的小册子。在与这场争论有关的文献中,科兹洛夫「引用了一八二三年出版的中国著作《西域水道记》中关于这一地区的段落,并附有魏格纳博士于一八六三年所刊中国地图的缩印本,李希霍芬与斯文·赫定正是以这幅地图为论据的。」科兹洛夫的最后结论如下:「孔雀河自极古时代至今,已移动了很远。格列尔甘这个地点,可视为其河床相对固定之处;而其三角洲的底边,则是从环绕罗布泊的盐质黏土区的最北边缘,到塔里木河所画的一条线。后来孔雀河主要影响着塔里木河下游,每当后者的流量发生变化,孔雀河便改取更偏西的河道,而其旧日的东支(伊列克河)则日渐衰竭。植物也总是追随着逐渐退缩的水分而变迁,流沙则取而代之,为沙漠征服了越来越多的土地,并以旧岸线的遗迹标志着它们的征服……

「这样一来,斯文·赫定所注意到的事实便有了另一种含义:他所发现的那些湖以东的沙漠,并不是由位于其南一度之处的罗布泊造成的,而是由不断西偏的孔雀河造成的。伊列克旧河床有些地方呈湖状,其东岸有一带盐质潟湖和沼泽,它所代表的是一条抛弃了这道旧河床的游移之河的残水,而不是罗布泊的残水。

「这些事实和解释,驳倒了斯文·赫定为支持其假说、断言另有一个罗布泊存在而提出的第二条论据。

「他的第三条异议我是接受的,那就是:现今罗布泊居民的祖父辈,曾住在一个位置比罗布泊更靠北的湖边;这一点别夫佐夫早已提到过,那个湖就是乌丘湖。

「马可·波罗为什么从未提到罗布泊,我留给更有资格的人去判断。

「从上述记叙中我所能得出的唯一推论是:喀拉库顺湖不仅是我已故的老师普尔热瓦尔斯基的罗布泊,也是中国地理学家所说的那个古老的、历史上的、真正的罗布泊。过去一千年间是如此,将来也仍会如此,除非『时间之河』在流逝中已把它从地面上抹去。」

对于科兹洛夫的问题——「马可·波罗为什么从未提到罗布泊,我留给更有资格的人去判断」——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回答:他没有提到罗布泊,是因为他没有见到它。我相信,他从车尔成出发,走的既不是普尔热瓦尔斯基的路线,也不是别夫佐夫的路线,而是从和阗到西安府的古道,沿车尔成河的旧河床——在新河床之上,几乎与之平行——到塔里木河,然后从斯文·赫定的湖与普尔热瓦尔斯基的湖之间穿过,再越过沙漠到沙州,接上汉代的中国古道;这条古道,博南先生已从沙州出发作过部分的勘察。

普尔热瓦尔斯基发现了他的罗布泊,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它似乎并不是中国古时的罗布泊;事实上,可能曾有几个湖同时并存;大概在斯文·赫定博士所描述的那片水以东,靠近从库尔勒到沙州的古道,还有一个湖;亚洲这一带的水面和土壤毫无固定可言,几年之间,不同旅行者的观察自然会出现一些出入。但我既然认为马可·波罗并没有见到任何一个罗布泊,而是从它们中间穿行而过,那就无须对这个问题多作发挥了,这条注已把它讨论得很充分。

除上面提到的著作外,另见魏格纳博士所编《北吐蕃与罗布泊地区》,柏林,一八九三年(柏林地理学会会刊抽印本);斯文·赫定博士著《一八九四至一八九七年我在中亚旅行的地理学与科学成果》,哥达,佩尔特斯书店,一九〇〇年。

邦瓦洛与亨利·德奥尔良亲王(见《从巴黎到东京:穿越未知的吐蕃》,巴黎,一八九二年)走的是这样一条路线:塞米巴拉金斯克、伊犁、库尔勒、罗布泊、若羌、阿尔金山,几乎一条直线到腾格里湖,然后到巴塘、打箭炉、宁远、云南府、蒙自,直到东京。

邦瓦洛(一八八九年十月二十八日)这样描述罗布:「罗布村离〔车尔成河〕有一段距离;村民来看我们;他们穷苦、饥饿、骨瘦如柴;他们拿熏鱼和用套索捕来的野鸭卖给我们。几件小礼物很快便使他们成了我们的朋友。他们告诉我们,已有消息传开,说俄国旅行家别夫佐夫不久就要到来。」亨利·德奥尔良亲王与德德肯神父从若羌出发访问了罗布泊,但它几乎已经干涸;自十三年前普尔热瓦尔斯基来访以来,水已退去。亲王说,他所见到的罗布泊并不是普尔热瓦尔斯基的那个,而后者的湖也不是中国地图上的那片水;一个年老的女巫向旅行者们证实了这一事实。据一代一代相传的说法,这地方从前有一个没有芦苇的大内海,老人们年轻时还见过大水塘;他们说,浸透了硝的土地把水吸干了。亲王说,据传说,「罗布」是当地的一个名称,意为「野兽」,是在卡尔梅克商队穿过这地方时给它起的;他们在「罗布」这个名字后面加上了蒙古语的「淖尔」一词(意为「大湖」)。两位旅行者指出,事实上罗布泊这个名称并不是指一个湖,而是指塔里木河所灌溉的整个沼泽地区,

自罗布村直到河的尽头。

别夫佐夫探险队「访问了罗布泊(海拔二千六百五十英尺)和塔里木河;塔里木河的本名是叶尔羌河(『塔里木』在喀什噶尔话里意为『耕地』)。这湖正在迅速干涸。别夫佐夫与一位一百一十岁的老人谈过话(只有老人五十二岁的儿子能听懂他的话),老人说,要是他这些年一直不在,他简直认不出这片土地了。九十年前,湖的西南部只有窄窄的一带芦苇,叶尔羌河在今日河口以西两英里半处入湖,那里如今是阿不旦村。那时湖要深得多,岸上有好几个村子,如今都已废弃了。那时鱼也多得多,还有水獭住在那里,但早已绝迹。至于叶尔羌河,传说二百年前它流入另一个较小的湖,即乌丘湖,此湖有一条水道与罗布泊相通。这条旧河床名叫希尔加恰普坎,至今仍可凭沿岸生长的树木辨认出来。罗布泊从前范围更大,这一点也有在离今日湖岸很远之处发现的淡水螺类(几种椎实螺与西伯利亚扁卷螺)为证。众所周知,在罗布泊西南二十七英里处,还有另一个湖,周长四百英里,名叫喀拉博云(意为『黑地峡』)。湖东是一片盐质荒漠,绵延七日路程,再往前便是库姆塔格沙漠,那里有野骆驼。」(见《地理杂志》第九卷,一八九七年。)

格雷纳尔(第三卷)讨论了罗布泊问题,以及孔雀河所形成的四个新湖,当地人自北而南称之为喀拉湖、塔叶克湖、苏古特湖、托库姆湖。他不接受李希霍芬男爵的理论,认为古时的罗布泊就是普尔热瓦尔斯基所见的那个湖。

他说:「罗布应当在今日从车尔成到若羌的路上去找。瓦什沙哈里离车尔成五日路程,那里有些小废墟,与马可·波罗所说罗布的位置相当吻合,方位上只差几度。但流经此地的溪水,绝不可能大到足以供给一个相当大的居住中心之需,而瓦什沙哈里的废墟与其说是一座城,不如说是一个小村落。况且,罗布必定是喀什噶尔、乌鲁木齐、沙州、拉萨与和阗诸路的交会点,这座位于极贫瘠之地的城市,其相对的重要性正是由此而来。而这些道路是不可能在瓦什沙哈里交会的。我相信罗布就建在若羌本身的位置上。这位威尼斯旅行家说车尔成与罗布之间是五日路程,而若羌离车尔成实际上是七日;但在我看来,这一异议并不充分:马可·波罗很可能弄错了两天。」(第三卷。)

几年前,乌鲁木齐的中国巡抚在罗布泊西北、塔里木河岸上、离若羌五日路程之内,发现了一座同名的城,不过与马可·波罗的罗布并不在同一个位置上。——考狄〕

〔注二〕「大地上的荒凉沙漠之地,可以说是罪恶在外在的造化上明显刻下的印记,是罪恶在那里的标志与象征……出于对此的一种真切感受,人们总是把荒野设想为邪灵出没之所。在古波斯宗教中,阿里曼及其邪灵居住在图兰的草原荒野,在幸福的伊朗之北,而伊朗则处于奥尔穆兹德的统治之下;正如在埃及人那里,邪恶的提丰是利比亚沙漠之主,而奥西里斯则是肥沃的埃及之主。」(特伦奇大主教著《福音书研究》。)恐怖,以及仁慈天意的似乎缺席,是沙漠给人的暗示,必定是这些使人们把沙漠与邪灵联系在一起,而不是这段引文开头的那个比喻;那个比喻作为一种道德意象固然贴切,但肯定不是一种自发产生的观念。

施密特说:「按照中亚诸民族的信仰,大地及其内部,以及环绕大地的大气,都充满了精灵,它们对整个有机与无机的自然界施加影响,有的有益,有的有害……尤其是沙漠以及其他荒野或无人居住的地方,或者自然力量以巨大而可怕的规模显现的地区,被视为邪灵的主要居所或聚会之处……因此,图兰的草原,特别是戈壁大沙漠,自远古以来便被看作恶灵的住所。」

中国史家马端临告诉我们,从中国到畏兀儿地方(向哈剌沙尔去)有两条路。较长而较易走的一条经由哈密。另一条则短得多,到罗布为止,似乎与本章所描述的那条路相当。「由此路须过一片沙碛,绵亘百余里格。四顾唯见天与沙,毫无路径可寻;行旅唯以人畜骸骨与驼粪为向导。过此沙碛时,闻有声,或如歌唱,或如哭号;行人往往离路去看是何声响,便迷失了方向,一去不返;因为那是鬼魅之声。故行旅商贾多宁取经由哈密的远路。」(见刘应书。)

法显说:「沙河中多有恶鬼、热风,遇则皆死,无一全者。上无飞鸟,下无走兽。遍望极目,欲求度处,则莫知所拟,唯以死人枯骨为标识耳。」

〔「关于流沙,有种种极其夸大的传说。《周书》中有较为可信的记载;如该史提到,这沙漠中有时刮起一种『热风』,对人畜为害;遇到这种时候,商队中的老骆驼预感到它将来临,便嘶叫着聚到一处,伏在地上,把头埋入沙中。旅客见此信号,也伏在地上,掩住口鼻,保持这个姿势,直到风暴平息。不采取这些预防措施,人畜必死无疑。」(见巴拉第文。)

一位朋友写信告诉我,他认为关于沙漠中奇怪声响的记述,在穿越澳大利亚中部沙漠的旅行者的叙述中,可以得到值得注意的印证。他们推测,这些声响是夜间气温变化时沙崖突然崩落所致。——考狄〕

玄奘穿越这片沙漠时,无论去程还是归程,都说到了视觉上的幻象;比如看见成队的兵马行进、停驻,兵器闪亮,旌旗飘扬,变幻不定,时隐时现,「皆是鬼魅所作」。身后有声音呼唤:「勿怖!勿怖!」有一回他被这些幻象所困扰,便向观音(一位佛教神祇)祈祷;仍不能完全摆脱,但他一念诵《般若》(一部圣典)中的几句话,幻象便转瞬消失了。

这些鬼魅并非戈壁所独有,虽然戈壁似乎是它们最喜欢出没的地方。广漠孤寂的沙漠所引起的敬畏,在一切类似的地方都会把它们召唤出来。普林尼说到在非洲沙漠中时隐时现的幽灵;早期基督教宇宙志家埃提库斯虽然不信,也说到沙漠中歌者与狂欢者之声的传说;马苏第讲到食尸鬼,它们在沙漠中于夜间和孤寂之时向旅客显现;旅客把它们当作同伴,跟着它们走,便被引入歧途。但明智的人辱骂它们,食尸鬼便消失了。同样,提亚纳的阿波罗尼乌斯和他的同伴们,在印度河附近的一片沙漠中,于月光之下看见一个恩普萨,即食尸鬼,变化出种种形状。他们辱骂它,它便尖叫着走开了。马苏第也说到孤身行路者在沙漠中听到的神秘声音,并对此作了合理的解释。伊本·白图泰讲到西撒哈拉也有类似的传说:「若信使孤身一人,魔鬼便戏弄他、迷惑他,使他偏离道路而死。」阿富汗和波斯的荒野也有它们的「荒野食尸鬼」,那是一个吞食旅客的巨大可怖的幽灵;甚至西高地的盖尔人也有「埃蒂谷的荒野怪物」,它独手、独眼、独腿,似乎与阿拉伯人的「奈斯纳斯」或恩普萨完全相当。尼哥罗·康蒂在迦勒底沙漠中,半夜被一阵喧嚣惊醒,看见一大群人经过。商人们告诉他,这些是惯于穿越沙漠的魔鬼。(见施密特所译《萨囊彻辰书》;《玄奘传》;普林尼书第七卷;菲洛斯特拉托斯书第二卷第四章;《黄金草原》第三卷;比尔所译《法显传》;坎贝尔著《西高地民间故事》第四卷;《伊本·白图泰游记》第四卷;埃尔芬斯通书第一卷;霍兹科著《波斯民间诗歌》;康蒂书;福赛思文,载《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四十七卷,一八七七年。)

乐器之声,主要是鼓声,则是另一类现象,确实是在沙丘间的某些地方,沙子受到扰动时所发出的。〔见前文。〕修士鄂多立克对这类被视为超自然的现象有一段极生动的记述,我想我已考出他所经历的,就是喀布尔以北的「流沙山」。除了这个著名的例子——巴布尔皇帝也描述过——我还注意到另外一些同样著名的例子:西奈沙漠中的「钟山」;同一沙漠附近的哈马德谷;麦地那与麦加之间的「鼓山」;赫布里底群岛中埃格岛上的一处,是休·米勒发现的;阿雷基帕沙丘中的一处,是马卡姆先生向我描述的;塔拉帕卡的「轰鸣山」;阿尔泰附近乌尔巴河与额尔齐斯河之间的山中一处,称作「历书山」,因为人们认为那声音预示着天气变化;还有波美拉尼亚海岸科尔贝格附近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一部十世纪的中国记述提到,这种现象在罗布沙漠东缘的瓜州附近为人所知,名为「鸣沙」;戈德斯米德爵士最近又使我们知道了第二座「流沙山」,在波斯与阿富汗边境附近、锡斯坦稍北的一座山上。那地方有人前去朝拜。(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李特尔书第二卷;《自然》杂志,莱比锡,一八六八年第四十七期;雷慕沙著《和阗城史》;《皇家地理学会会议纪要》第十七卷。)

〔注三〕〔据格雷纳尔所引约瑟夫·马丁的话(格雷纳尔在和阗遇见过这位不幸的法国旅行者,当时他正从北京前往马尔吉兰,后来就死在那里),从沙州到罗布泊边的阿不旦,有十二日的沙漠路,只有头两天是沙地,此后是石地。偶尔能为骆驼找到一点草;到处都能找到水。博南先生从沙州向西北往喀拉湖去,然后向西,但因缺水不得不折回沙州。沿着这条路,每隔五里便有一座黏土筑成的塔,约三十英尺高,是中国人弃置的,当地似乎已无人记得它们;这条路看来是甘肃官道的延续。一道如今已毁坏的城墙把这些塔连接起来。博南先生写道:「毫无疑问,这些遗迹都是那条至今徒然寻觅的大道的遗迹;这条大道在汉代经大夏、帕米尔、东突厥斯坦、戈壁沙漠和甘肃通往中国;马可·波罗从车尔成经罗布城到沙州时,走的部分就是这条路。」也有人在更南面寻找汉代的道路,认为它就是一八九三年利特尔代尔先生所走的阿尔金山路;他从阿不旦(罗布泊)到沙州走了一个月。博南先生也勘察过这条路,从沙州到罗布泊走了二十三天,他说这不可能是一条商路。斯文·赫定博士在塔里木河与孔雀河汇流处以东看见了四五座塔;这或许是博南先生所见那条路的另一段。(见《地理学》杂志,一九〇一年三月十五日。)——考狄〕

五十八说唐古忒大州(原书卷一第四十章)

照我所描述的那样,在沙漠中走了三十日之后,便到一座城,名叫沙州,位于东与东北之间;它属于大汗,在一个名叫唐古忒的州内。〔注一〕居民大多是偶像崇拜者,但也有一些聂斯脱里派基督徒和一些撒拉逊人。偶像崇拜者有一种特别的语言,他们不做买卖,靠务农为生。〔注二〕他们有许多寺院庙宇,里面满是形形色色的偶像,他们对这些偶像极为尊敬崇奉,大张旗鼓地礼拜献祭。比如,有孩子的人家,便为偶像养一只羊;到了新年,或偶像的节日,他们便带着孩子和羊,隆重地来到偶像面前。然后把羊宰了煮熟,再同样恭敬地献在偶像面前,放在那里,一面诵念他们的礼拜经文,祈求偶像保佑他们的孩子。你若肯相信他们的话,偶像是会吃摆在它面前的肉的!行完这些仪式,他们便把肉拿起来带回家,召集所有亲族,大家欢欢喜喜地一同享用〔偶像的僧人分得头、蹄、内脏和皮,外加一部分肉〕。吃完之后,他们把剩下的骨头收集起来,小心地藏在一个柜子里。〔注三〕

你们要知道,世上所有的偶像崇拜者都焚化死者。他们要把尸体抬去焚化时,亲属便在去焚化地点的路上盖一座木屋,用金锦丝绸装饰起来。尸体经过这座屋子时,他们便停下来,在尸体前摆上酒肉和其他食物;他们这样做,是确信死者到了另一个世界也会受到同样的款待。城中所有的乐手都在尸体前奏乐开道;到了焚化之处,亲属们已预备好用羊皮纸和纸剪成的人、马、骆驼等形象,还有像金币一样的圆纸片,把这些东西都同尸体一起烧掉。因为他们说,死者到了另一个世界,所得的奴仆、牲畜和钱财,恰与同他一起烧掉的这类纸片的数量相当。〔注四〕

但他们在焚化死者之前,一定要〔请来星者,把死者出生的年、日、时辰告诉他们;星者查明他是在哪个星座、哪颗行星、哪个宫位之下出生的,便宣布按他们的术法他应在哪一天焚化〕。在那一天到来之前,他们便把尸体停放着,所以有时要过六个月左右才得焚化。〔注五〕

他们在家中停放尸体的办法是这样的:先做一具棺材,板厚足有一拃,拼合得极其严密,彩绘得十分精致。棺中填满樟脑和香料,以防腐烂〔接缝处用沥青和石灰封住〕,然后盖上一块精美的布。尸体停放期间,他们每天都在死者面前摆一张桌子,上面放满食物;他们认定魂灵会来吃喝,所以把食物在那里放上一段时间,足够一个人吃完为止。他们天天都这样做。还有更糟的!有时那些卜者会告诉他们,从门口把灵柩抬出去不吉利,于是他们只得在墙上打一个洞,送去焚化时从那里把它拖出去。〔注六〕我向你们保证,那些地方的所有偶像崇拜者都是这样做的。

不过,我们且丢下这个话题,我来给你们讲另一座城,它位于西北方向,在沙漠的尽头。

〔注一〕〔这地方的土著,中国人称之为「党项」,蒙古人称之为「唐兀」,加上复数后缀便是「唐古忒」。唐古忒王国,汉语称「西夏」,或称「河西」(即黄河以西),九八二年由李继迁宣布独立,其庙号为太祖。卜士礼博士说:「唐古忒的统治者是拓跋族的后裔;拓跋族曾以魏朝(公元三八六至五五七年)统治中国北方,也曾在其后的若干小朝代中称王。他们自称是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国古代夏朝的后裔,采用『大夏』为国号,而这个朝代中国人一般称之为西夏。」以下是唐古忒诸君主及其即位年份:太祖(九八二年),太宗(一〇〇二年),景宗(一〇三二年),毅宗(一〇四九年),惠宗(一〇六八年),崇宗(一〇八七年),仁宗(一一四〇年),桓宗(一一九四年),襄宗(一二〇六年),神宗(一二一三年),献宗(一二二三年),末主(一二二七年)。实际上,这个王朝真正的创立者是李元昊;他于一〇三一年从畏兀儿突厥人手中夺取了甘州和肃州,于一〇三二年宣布独立,并于一〇三六年采用了一种特殊的文字,这种文字我们在讲居庸关的过街塔门时已经提到过。他的都城是黄河上的夏州,即今宁夏。成吉思曾三次入侵唐古忒,即一二〇六年、一二一七年,最后是一二二五年;最后的决战发生在次年,甘州、凉州、肃州都落入蒙古人之手。成吉思死后(一二二七年),唐古忒的末代君主李睍于同年向征服者之子窝阔台投降,被杀。据卜士礼博士所引的《西夏纪事本末》,十一世纪中叶唐古忒的疆域,「按地图,南面与东面以宋朝为界,东北以辽(契丹)为界,北以鞑靼为界,西以畏兀儿突厥(回鹘)为界,西南以吐蕃为界。贺兰山沿北部边境绵延,西部则延伸到戈壁沙漠边缘的玉门关。」在蒙古王朝治下,甘肃是帝国十二行省之一的正式名称,而俗称则为唐古忒。

(见卜士礼博士著《女真文及相关文字碑铭》与《唐古忒的西夏王朝》。参见前文。)

「中国人和普尔热瓦尔斯基上校用来指青海湖周围一个说吐蕃语的民族的『唐古特』一词,土著的唐古特人曾向我作过种种不同的解释。青海湖东南色尔柯寺一位极有学问的喇嘛告诉我,唐古特、安多人、西番这几个词是可以互换的,但我担心他的地理知识有点模糊。以下关于唐古特一词的解释,取自《西藏赋》:『唐古特者,唐突厥之后也。其名之由来如此:古时唐古特人居中亚之金山,以冶铁为业。他们仿金山的形状做了一个模型,形似铁盔。在他们的语言里,「铁盔」读作「唐阙」,国名即由此而来。至今青海的唐古特人仍戴一种形如锅的帽子,高顶而窄,缝着红色的流苏镶边,看上去像一顶铁盔,这便是〔此说正确〕的证据。』这证据虽然不大令人满意,但也不比那些更自命博学的作者常常提供给我们的证据差。

「如果我没有记错,普尔热瓦尔斯基是把这个名称解作两个意为『黑帐篷』的词。」(柔克义文,载《皇家亚洲学会中国分会会刊》第二十卷。)

「中国的权威著作告诉我们,这个名称〔唐古忒〕原是一个住在阿尔泰山的民族所用,而这个词是突厥语……唐古忒的人口是吐蕃人、突厥人、畏兀儿人、吐谷浑人、汉人等的混合。」(柔克义所译《鲁布鲁克行纪》注。——考狄)〕

沙州即「沙之州」,是中国本部的一个前哨,位于沙漠中最险恶地段的东缘。据记载,此地在一世纪时便已筑城设防,作为抵御匈奴的屏障。

〔沙州之名始于公元六二二年,唐朝开国皇帝在此设州。在此以前,沙州是汉朝从匈奴手中夺得后所设立的中国屯戍地之一,称为敦煌(公元前一一一年),这名称至今仍用来称呼沙州;其他的屯戍地有酒泉(肃州,公元前一二一年)和张掖(甘州,公元前一一一年)。(见贝勒《中世纪研究》第二卷。)

「沙州,即今敦煌县(在古城以东数里)……约在一八二〇年,曾有人尝试恢复沙州与和阗之间的古代直道。为此,从和阗派出一支十人的探路队前往沙州;这支队伍在沙漠中徘徊了一个多月,既没有找到住所,也没有找到道路,但到处都有牧草和水。马可·波罗没有提到沙州的一处名胜,即一座沙丘(在城南不远处),名叫鸣沙山。沙子从山上滚落时,会发出一种特别的声音,类似远处的雷声。在马可·波罗的时代(一二九二年),忽必烈把沙州居民迁往中国内地,大概是害怕那些作乱的宗王来犯;他的继承者于一三〇三年在那里驻扎了一万人的守军。」(见巴拉第文。)

「沙州是中亚最好的绿洲之一。它位于南山山脚,海拔三千七百英尺,面积约二百平方英里,全部住满了汉人。沙州之所以引人注意,是因为从俄国、印度、中国分别独立出发的三支探险队曾在此相会。就在普尔热瓦尔斯基到达此城的恰好两个月前,塞切尼伯爵〔一八七九年四月〕访问了这里;十八个月之后,一位班智达也在此停留,他的报告与我们这位旅行家的报告颇为相合。普尔热瓦尔斯基与塞切尼都提到沙州附近一条山谷中有一些奇特的石窟,里面有佛教的泥塑偶像〔注甲〕。这些石窟在马可·波罗的时代是众多礼拜者常去的地方,据说始建于汉代。」(摩根著《普尔热瓦尔斯基的旅行》,载《皇家地理学会会议纪要》第九卷,一八八七年。——考狄〕

(见李特尔书第二卷;诺伊曼书;《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埃德曼书;埃尔曼书第二卷;《亚洲杂志》第二卷。)

〔注二〕波罗在这里所说的偶像崇拜者,照他一贯的用法,是指佛教徒。我们不知道这里的佛教是新近从吐蕃传入的,还是和阗及其他中亚古国旧日佛教的遗存;但最大的可能是前者,而说他们有一种「特别的语言」,也许正如诺伊曼所推测的,指的是吐蕃语。这种语言在今日的蒙古,相当于弥撒书中的拉丁文,而且相当得出奇地确切,因为在这两种情形下,神圣的语言都不是各自宗教最初传播者的语言,而是接管了其治理之权的僧侣阶层的语言。在中国和满洲的喇嘛寺中,礼拜时也只用吐蕃语,只有北京的一座享有特权的寺庙例外。(见克彭书第二卷。)不过,波罗所指的语言也可能是一种汉语方言。(见注一与注四。)唐古忒的聂斯脱里派必定相当多,因为此地构成了他们教会的一个大主教教区。

〔注三〕帕拉斯提到,信奉佛教的卡尔梅克人中有一种类似的习俗,是他们古老的萨满迷信的遗留,喇嘛们口头上表示反对,有时却也参与其事。「富裕的卡尔梅克人从羊群中选一只公羊来奉献,称之为『腾格里托科』,意为『天之公羊』。它必须是一只黄头的白羊。它永远不得剪毛或出卖,但当它老了,主人要另献一只新羊时,旧的那只便须宰杀献祭。这通常在秋天羊最肥的时候举行,并召集邻人来同吃祭肉。选一个吉日,巫师朝着日出的方向呼喊,并勤勤地洒奶以飨空中的神灵,公羊便在这一片呼喊声中被宰杀。肉被吃掉,而骨架连同一部分脂肪则在一座草皮祭坛上烧掉,祭坛立在四根一厄尔半高的柱子上;然后把皮连同头和蹄,照布里亚特人的做法挂起来。」(见《蒙古民族史料汇编》第二卷。)

〔注四〕本章所提到的唐古忒风俗,有好几种本质上是中国的风俗;之所以在这里介绍,或许是因为旅行者进入唐古忒时,才初次接触到中国的特殊风习。棺材的做法,把棺材连同尸体停放在家中,停放期间在棺前供奉食物,在墓前焚烧纸和纸糊的奴仆、马匹等形象,都是如此。即便在十世纪,沙州和邻近的瓜州也已有大量汉人移民。(见李特尔书第二卷。)〔「把尸体长时间不葬,称为『囥棺』,意为藏放棺材,或称『停棺』,意为留住棺材。在这种情形下,棺材的裂缝,特别是棺身与棺盖接合处的缝,当然必须封得严丝合缝。这是用一种蚬灰与油的混合物来做的。接缝处,有时甚至整具棺材,都用麻布糊上,最后全部漆成黑色,若是高品级的官员,则漆成红色。日后,家人认为需要或值得多少次,便重漆多少次。为了更好地保护棺材免受尘土和潮湿,一般还要盖上几层油纸,油纸上面再盖一块白色的棺罩。」(见高延书第一卷。)——考狄〕即便就中国南方而论,这里所说的许多情形也完全适用,这可以在卢公明的《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看到。(又见阿斯特利书第四卷,或马斯登所引杜赫德的话。)火葬的习俗在中国已废弃了好几个世纪,但我们以后将会看到,波罗把它说成是他那个时代的普遍风俗。关于焚烧做成金币形状的金纸,以及纸衣、纸屋、纸家具、纸奴仆等的习俗,又见麦都思书与基德书。凡读过古伯察神父书的人,都不会忘记他所讲的那个喇嘛为了照顾困顿的旅客而施舍纸马的滑稽故事。冥钞的制造,在中国城市里是一项大生意。福州有三十多家大店铺专门出售这种东西。(见卢公明书。)〔中国人相信,一面部分涂锡的纸张,「按照普遍的信念,经火一烧,便变成阴间可用的真银钱,随着烟送到魂灵那里;这种纸称为『银纸』。大多数人家喜欢事先把每一张都折成空心元宝的形状,他们称之为『银锞』。这要花费大量的人工和时间,但却使这宗财宝的价值大大增加。」(见高延书第一卷。)「吊丧时送纸钱,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习俗,人人都极其严格地遵守……这些纸是为装备棺材用的,因此总称为『棺头纸』。但棺材当然没有大到能容纳众多亲友所送的全部纸钱,所以照例在尸体旁分批焚烧,把纸灰小心收集起来,以后用纸包好,放入棺中,或在墓中放在棺材旁边。」(见高延书第一卷。)——考狄〕毫无疑问,后面这些习俗,是古时在这种场合用人和贵重财物献祭的象征;曼涅托便说,埃及人在古时曾用人献祭,但有一位阿摩西斯王废除了这种做法,代之以蜡像。甚至当今满清王朝初登中国皇位时,也还保留着人殉的做法。然而一七一八年康熙之母去世时,有四个年轻女子自愿在她们女主人的墓前殉葬,皇帝不许,并禁止今后在这种场合殉人或毁弃贵重财物。(见德经《旅行记》第一卷。)

〔注五〕即使在吐蕃人和蒙古人中间,焚化也只是处理死者的方式之一。「他们有时土葬死者;也常常把死者装在棺中暴露于外,或用石头覆盖;这要看死者出生时的星宫、他的年岁、死亡的日子和时辰而定,这些决定了他应以何种方式安葬(或作其他处理)。为此,他们要查阅某些书,由喇嘛向他们讲解。」(见季姆科夫斯基书第二卷。)帕拉斯详细介绍了这些书中种种离奇而繁复的荒诞之说,很有趣地印证了正文中的这一段。(见《蒙古民族史料汇编》第二卷。)〔「包括死亡当日在内的头七天,一般认为是宜于安葬的吉日,尤其是单日。但过了这七天,便必须去请教择日先生……在厦门及其周围地区最通行的民间历书,照例把若干日子标为『重丧日』,因为在这种日子入殓或安葬死者,不久便会使家中再死一人。」(见高延书第一卷。)——考狄〕

〔注六〕据杜赫德说,中国人也有一种风俗,要在房屋的墙上新开一个口,从那里把死者抬出去;在他们的监狱里,墙上也专设一个洞作此用途。爱斯基摩人中也有这种风俗;据索内拉说,印度南部也有;荷兰和意大利中部的某些地方从前也有。在阿姆斯特丹附近「洁净的布鲁克村」,至今仍可见到这种专门的门。在翁布里亚的某些城镇,如佩鲁贾、阿西西和古比奥,这种开口很常见,离地数尺,称作「死者之门」。

利布雷希特刊印过一份法国民间迷信的清单,共四百七十九条,是埃夫勒主教莫帕·杜图尔于一六六四年所谴责的,我在其中看到这样一条:「妇人产下死婴时,不可从房门把死婴抱出去,而要从窗口抱出去;因为若从房门抱出去,这妇人以后便只会生死婴。」萨莫耶德人也有正文所说的那种迷信,其做法与波罗所描述的完全一样。

〔「〔十七世纪巴厘岛王后的〕遗体是从门右侧墙上开的一个大洞中抬出去的,其用意荒唐,是要骗过魔鬼;这些岛民相信魔鬼埋伏在寻常的通道上。」(克劳福德著《印度群岛史》第二卷。——考狄〕

叶斯开牧师从英属吐蕃的拉胡尔写信给我说:「我们的喇嘛(来自吐蕃中部)告诉我们,房屋的主人及其家人死后,是从房门抬出去的;但若是别人死在这屋里,其尸体便要从别的开口移出去,如窗户、屋顶的烟孔,或专门为此在墙上挖的一个洞。或者做一个木框,嵌在门口,然后把尸体从中抬过去;人们认为,用这个办法便可避免从那寻常的、可以说是毫无遮掩的房门抬出去可能招致的恶果!在这里,在拉胡尔及邻近地方,我们没有听说过这种风俗。」

(见马斯登所引杜赫德书;曾德昭书;萨拉先生文,载《札记与问答》第二编第十一卷;卢伯克书;索内拉书第一卷;利布雷希特所编《蒂尔伯里的杰维斯》,汉诺威,一八五六年;《亚洲杂志》第二卷。)

〔注甲〕博南先生于一八九九年访问了这些石窟,他称之为「千佛洞」。(见《地理学》杂志,一九〇一年三月十五日。)他发现了一块一三四八年的石碑,上面用六种不同的文字刻着一段佛教祷文,与居庸关的铭文相似。(见《宗教史评论》,一九〇一年。)——考狄

五十九说哈密州(原书卷一第四十一章)

哈密是一个州,从前曾是一个王国。境内城镇村庄甚多,主城名叫哈密。这个州位于两片沙漠之间:一边是罗布大沙漠,另一边是一片小沙漠,纵横三日路程。〔注一〕居民都是偶像崇拜者,有一种特别的语言。他们靠土地的出产为生,这些出产很丰富,他们卖给过往的旅客。这是一个凡事都很随意的民族,因为他们什么都不在意,只知道游戏、唱歌、跳舞、寻欢作乐。〔注二〕

实在的情形是:倘有外乡人到这些人家里投宿,主人便十分欢喜,吩咐妻子完全听凭客人支使,自己则躲开,直到客人离去才回来。客人愿住多久便住多久,享受主妇的陪伴;做丈夫的对此毫不羞耻,反而视为荣耀。这个州的男子,都这样被妻子戴上了绿帽子。〔注三〕那些女子自己也生得美丽,而且放荡。

后来在蒙哥汗在位的时候,他作为这个州的君主,听说了这一风俗,便下令严禁他们再这样做,违者重罚〔并命他们为旅客设立公共客舍〕。他们听到这道命令,大为苦恼。〔他们遵行了约有三年光景。但后来发现土地不再丰产,又遭了许多灾祸。〕于是他们聚集起来,备了一份厚礼,送给他们的君主,恳求他开恩,让他们保留这一祖先传下来的风俗;因为正是由于这种习惯,他们的神才赐给他们所拥有的一切好东西,没有它,他们不知道怎样还能活下去。〔注四〕君主听了他们的请求,答道:「你们既然非要保留你们的耻辱不可,那就保留吧。」于是任由他们维持这一不良风俗。他们一直保留着它,至今仍是如此。

现在我们离开哈密,我来给你们讲另一个州,它位于西北与北方之间,属于大汗。

〔注一〕哈密(或作「科穆尔」)不在马可所走的前往契丹的大路上。他对哈密以及下一个州的记述,是一段插叙,与前面讲撒麻耳干那一段一样。马可本人是否到过哈密,看来很可疑;他的父亲和叔父第一次旅行时也许到过,因为从西亚通往中国北方的主要路线之一经过此城,许多世纪以来一直如此。这就是裴哥罗梯所描述的、波罗之后那个世纪意大利商人所走的路线;马黎诺里走的是这条路,后来沙哈鲁的使臣走的是这条路,更晚很久的鄂本笃走的也是这条路。在波罗的时代,居民显然是佛教徒,正如自古便住在这一地区的畏兀儿人那样:在沙哈鲁的时代(一四二〇年),我们看到一座清真寺和一座佛教大寺比邻而立;而剌木学的朋友哈吉·穆罕默德(约一五五〇年)则说,哈密是从中国出来所遇到的第一座伊斯兰教城市。

哈密坐落在一片绿洲上,靠蓄水池灌溉,耕种精细,在中国以其稻米和某些水果著称,尤其是甜瓜和葡萄。它至今仍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地方,位于从中国出来的两条大路分岔之处附近,一条经天山以北,一条经天山以南;它也曾是中国为西边诸驻军设立粮台的所在。一八六七年,中国失去了此地。

哈密似乎曾是聂斯脱里派一位主教的驻地。一二六六年大总管登哈就职时,有一位哈密主教在场的记载。(见《俄国人在中亚》;李特尔书第二卷;《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各处;阿塞马尼书第二卷。)

〔「科穆尔」是这个州的突厥名称,蒙古人称之为「哈迷里」,中国人称之为「哈密」;后一名称首见于《元史》,但它在中国史书中初次出现是在公元一世纪,名为「伊吾卢」或「伊吾」(见贝勒《中世纪研究》第二卷);成吉思死后,此地归其子察合台所有。从长城的嘉峪关到哈密,距离为一千四百七十里。(见于雅乐据中国著作家所撰《哈密国》,载巴黎《历史与描述地理学通报》,一八九二年。)哈密于一八六七年归附阿古柏,一八七七年中国将领张曜驻在哈密,以此为基地,对付齐克腾木与辟展两个小城,以及驻在吐鲁番的阿古柏本人。中国朝廷在这一地区的钦差,官衔为「库伦办事大臣」,驻在库伦;品级较低的有喀什噶尔、哈剌沙尔、库车、阿克苏、和阗、哈密等处的办事大臣。(关于哈密的描述,见贝尔上校文,载《皇家地理学会会议纪要》第十二卷,一八九〇年。)——考狄〕

〔注二〕一位中国著作家形容同一地区的库车人,用的几乎是同样的话。(见《中国丛报》第九卷。)事实上,这种性格似乎普遍适用于东突厥斯坦的居民,只是如今被严格推行的伊斯兰教所严重压抑。(见肖书各处,尤其是那位马赫拉姆巴什对那些一去不复返的快活日子的哀叹。)

〔注三〕鲍狄埃本作「就像你们所听到的那样,被他们的妻子所羞辱」。这里克鲁斯卡本和拉丁文地理学会本所用的词,意思都是「被妻子戴了绿帽子」。《克鲁斯卡词典》便是根据这段文字,收入了这个词,释义如上。但丁《天国篇》第十九歌中也用了这个词,取「蒙羞」这一泛义。

这里所说的这种可耻风俗,波罗也把它归于吐蕃东部的一个州;近世的传闻又把它归于兴都库什山的哈扎拉人——一个有蒙古血统的民族——以及波斯的某些游牧部落,更不必说劳尼科斯·卡尔科康狄勒斯对我们自己的祖先也有过同样的指控了。十世纪的阿拉伯旅行家伊本·穆哈勒哈勒也讲到哈兹拉赫(大概是葛逻禄)突厥人有同样的风俗:「每当商队来到这地方,某位首领的妻子、女儿或姊妹便前去见他们,端详他们的面貌。其中若有谁令她中意,她便领他到自己家中,留他住宿,殷勤款待,而把家事交给丈夫、儿子和兄弟去照料;客人住在她那里期间,丈夫除非有必要,不到她那里去。」堪察加附近的楚克奇人和科里亚克人中也盛行类似的风俗。(见埃尔芬斯通著《喀布尔》;伍德书;伯恩斯书,他对此不以为然,第二、第三卷;卡尔科康狄勒斯书,一六五〇年版;库尔德·德施勒策书;埃尔曼书第二卷。)

〔「值得注意的是,比马可·波罗早一百年的中国著作家洪皓,在他的笔记中也几乎用同样的话提到畏兀儿人的这种风俗;他是在被拘于金国期间认识畏兀儿人的。据西夏唐古忒王国的史书记载,哈密是西夏佛教的发源地,为这个王国提供佛经和僧人。」(见巴拉第文。)——考狄〕

〔注四〕犹太群氓对耶利米也是这样说的:「自从我们停止向天后烧香、浇奠祭,我们倒缺乏一切,又因刀剑饥荒灭尽。」(见《耶利米书》第四十四章第十八节。)

六十说欣斤塔剌思州(原书卷一第四十二章)

欣斤塔剌思也是沙漠边上的一个州,位于西北与北方之间。纵横十六日路程,属于大汗,境内城镇村庄甚多。境内有三种不同的人——偶像崇拜者、撒拉逊人,还有一些聂斯脱里派基督徒。〔注一〕在这个州的北端有一座山,山中有优良的钢矿和翁荅尼克矿脉。〔注二〕你们要知道,就在这同一座山里,还有一种矿脉,出产用来制作「火蜥蜴」的物质。〔注三〕因为千真万确,火蜥蜴并不是一种兽,并不像我们那边的人所说的那样,而是一种在土中找到的物质;我来给你们讲一讲。

人人都应当明白,任何动物的本性都不可能生活在火中,因为每一种动物都是由四大元素构成的。〔注四〕我马可·波罗有一个突厥朋友,名叫苏尔非哈儿,是个非常聪明的人。这个突厥人对马可·波罗先生讲,他曾代表大汗在那一地区住了三年,为大汗采办这种火蜥蜴。〔注五〕他说,获取的方法是在那座山里挖掘,直到找到某种矿脉。然后把这种矿脉的物质取出来捣碎;这样一处理,它便仿佛分成一缕缕的羊毛纤维,人们把它摊开晒干。晒干之后,把这些纤维放在一个大铜臼里捣,然后清洗,把泥土都洗掉,只留下像羊毛纤维一样的纤维。然后把这些纤维纺成线,织成巾布。这种巾布刚织成时不很白,但放到火里烧一阵,取出来便白得像雪一样。以后每当它脏了,也同样放到火里去漂白。

关于火蜥蜴,这便是实情,别无其他,当地人也都这样说。其他的一切说法都是荒诞无稽之谈。我还可以补充一句:罗马有一块用这种东西织成的巾布,是大汗送给教皇的,用来包裹耶稣基督的圣帕。〔注六〕

现在我们且丢下这个话题,接着讲东北与东方之间那一方向上的各地。

〔注一〕要考定这个州是很困难的,因为地理上的界定含混不清,而它的名称在其他作者的书中又查不到。据说它位于西北与北方之间,而哈密据说是位于西北方向。这两个州的记述都是插叙,这从本章末尾的话可以看得很清楚:旅行者在那里回过头来,重新沿着他的正路「在东北与东方之间的方向上」前进。他插叙的起点和回归之点都是沙州,所以他给这两个插叙中的州所定的方位,想必都是从沙州算起的。因此,既然哈密在「西北」,而欣斤塔剌思在「西北与北方之间」,即北西北,那么欣斤塔剌思便很难位于哈密的正西,而鲍狄埃先生却把它放在那里,考定它就是乌鲁木齐境内一个名叫赛音塔拉的无名之地。况且,据说这个州属于大汗。而乌鲁木齐即别失八里,似乎并不属于大汗,而是属于察合台汗国,或许此时属于海都。拉施特讲到大汗与海都之间的边界时说:「沿边一处接一处驻有军队,由宗室诸王或其他将领统率,常与海都的军队交战。其中五支驻在沙漠边缘;第六支驻在唐古忒,近察罕淖尔(白湖);第七支驻在畏兀儿城市哈剌火州附近,此城位于两国之间,保持中立。」

这座中立的城市哈剌火州,在乌鲁木齐东南的吐鲁番附近,这样乌鲁木齐便在大汗的疆界之外;而哈密及其东北的地方则在疆界之内。哈密以北和东北的这片地方,直到最近还没有任何近代旅行者探察过,除非我们相信阿特金森先生那有几分模糊的记述。但我正是要在这里寻找欣斤塔剌思。

对这个名称,有几种可能的解释,有的是我自己想到的,有的是别人向我提出的。我举出两种。

其一,克拉普罗特说,蒙古人把吐蕃称作「巴伦塔拉」,意为「右边」,即西南或南方;而把蒙古称作「准塔拉」,即「左边」或东北方。欣斤塔剌思可能便是在某种类似用法中的「准塔拉」。准噶尔这个名称,在近代涵盖了我们所讲的这片地区,其词源也与此相似。

其二,万贝里教授认为,它大概是「欣斤塔拉」,意为「广大的平原」。但在这种情形下,除非有这个名称实际使用的历史证据,否则任何解释都不能完全令人满意。

我没有断定这个名称究竟指何处,只是根据唐努乌拉山的邻近(见后文),指出马可所称这一地区的大致位置。贝勒博士所译道士丘处机的《长春真人西游记》中有一段话(载《教务杂志》,上海,一八七四年九、十月号),使我觉得它极有可能就是拉施特所说的「谦谦州」,那位中国道长称之为「谦谦州」。

拉施特把吉利吉思人的地方与谦谦州连在一起说,但对包括这两处在内的地方界定得相当准确:「它的一边(东南?)与蒙古地方接壤;第二边(东北?)以色楞格河为界;第三边(北)以『流经亦必儿失必儿(即西伯利亚)边境、名叫昂可剌的大河』为界;第四边则与乃蛮的领地相邻。这片广大的地方有许多城镇村庄,也有许多游牧居民。」贝勒博士的那位中国旅行者说,那地方出好铁,(灰)松鼠很多,也种小麦。他所引的其他记载表明,此地位于吉利吉思人地方的东南,其名称来自谦河(即叶尼塞河上游)。

这个名称(谦谦),大致的方向,出产好铁(「钢和翁荅尼克」),在一个我们很难料到会有城镇村庄的地方却有许多城镇村庄——这一切都表明,这一地区就是我们本文中的欣斤塔剌思。行程图(第四幅)上唯一需要改动的,是把这个名称拼作「欣斤」或「钦斤」(地理学会本正是这样拼的),并把它稍稍往北移一点。

(关于「欣斤」,见科瓦列夫斯基《蒙古语词典》;关于「巴伦塔拉」等,见德拉·佩纳著《西藏王国简述》所附克拉普罗特的注;达韦扎克书;唐维尔地图集卷首的《记述》;《西藏字母》;基歇尔著《中国图说》。)

本书第一版出版以后,内伊·伊莱亚斯先生从东到西穿越了这一地区;他告诉我,他在科布多发现,蒙古人、卡尔梅克人和俄国人对这座城最常用的称呼是「桑金城」。他当时没有想到把这个名称与欣斤塔剌思联系起来,因此对它的来源及其所指的范围没有资料。但他指出,波罗所说的「北与西北之间」的方位,若理解为从哈密算起,便恰恰指向科布多。他又提请注意乌里雅苏台东北的桑金达赖湖,阿特金森曾画过此湖的草图。这个名称在如此广大的地区内反复出现,或许与波罗的欣斤塔剌思有些关系。但我们还得等待进一步的阐明。〔注甲〕

〔「假定马可·波罗是在从沙州到肃州的路上提到这个地方的,那么很自然会想到,它就是『赤斤塔拉斯』,即『赤斤平原』或河谷;赤斤是一个湖的名称,至今仍这样称呼,也是一个隘口的名称,隘口因湖而得名。赤斤湖在从嘉峪关到安西州的路上。」(见巴拉第文。)「赤斤,更确切地说是『奇斤』,是一个蒙古语词,意为『耳朵』。」(同上。)巴拉第又说:「中国关于赤斤的记载,与马可·波罗关于同一题目所说的并不矛盾;但当

把距离考虑进去,便产生了一个严重的困难:赤斤离肃州二百五六十里,而据马可·波罗所说,走这段距离需要十天。对于这一矛盾,必须承认以下三种解释之一:要么欣斤塔剌思不是赤斤,要么是旅行者记错了,要么是日程数目中混进了错误。后两种假设我认为最有可能;何况类似的困难在马可·波罗的叙述中出现过好几次。」(同上。)——考狄〕

〔注二〕〔翁荅尼克——这个词我们已经在起儿漫一章和忽必南一章中讲到过。圣帕莱的《词典》、戈德弗鲁瓦的《词典》、杜康热的《词汇》,都把「安丹」一词释为「跨步」,源出拉丁语「行走」一词。戈德弗鲁瓦在「安丹」条下称之为「一种钢或铁」,除马可·波罗之外,还引了这样两句诗:

「一支长矛,矛头是安丹铁,

那刃片一点也不昏暗。」

(见于翁·德梅里著《反基督的比武》,塔尔贝刊本。)

奥恩省栋夫龙区有一片森林,一六六九年以前属于王室,现为国有,名叫安丹森林,位于某处铁矿床附近。这个名称莫非源出于此?——考狄〕

〔注三〕正文所说的那座山,大概是阿尔泰山或它的某一支脉,但中国领土的这一部分人们所知甚少,关于其矿产我们几乎一无所知。不过卫匡国确实提到,石棉出产于「鞑靼的唐努地方」,这大概是指叶尼塞河上游以南、阿尔泰山的唐努乌拉支脉,正是我们所指为欣斤塔剌思的那一地区。伊莱亚斯先生告诉我,他曾在乌里雅苏台用石棉的汉语名称打听过,但没有结果。

〔注四〕

「一切动物,都由四大元素组成,

那就是土、水、气与火,

每一种元素,

取得或多或少。」

(见达蒂著《天球》。)

下一句中的「苏尔非哈儿」是一个伊斯兰教的名字,原是阿里的宝剑〔之刃〕的名号。

〔注五〕地理学会本在这里加了一句:「我亲眼见过。」我以为这是表示他本人见过石棉的样品,而不是说他到过那个地方。

〔注六〕火蜥蜴在火中穿行而毫发无伤的故事,至少与亚里士多德一样古老。但石棉是从这种动物身上取得的物质这一寓言起于何时,我却说不上来。不过,这种信念在中世纪的亚洲和欧洲都很普遍。托马斯·布朗爵士说:「火蜥蜴的寓言,由于那些不燃的巾布和耐火的织物的故事而大为流行;这些织物的原料被称作『火蜥蜴毛』,许多人过于拘泥字面,便以为那是火蜥蜴身上的某种被覆或外皮……其实这火蜥蜴毛并非取自任何动物,而是一种矿物,只是因为这种流行的看法,才被比喻地这样称呼。」

那些知道火蜥蜴是一种形似蜥蜴的动物的人,对于它那一身毛确实感到困惑。所以维特里枢机主教只好说,这种动物「从皮上生出一种类似羊毛的东西,用它织成的带子,火烧不坏」。卡伊耶与马丁所刊的一部《动物寓言集》说它:「从它身上生出一种东西,既不是丝,也不是麻,也不是毛。」卡尔达诺说,他在火蜥蜴身上寻找毛,却一无所获!大阿尔伯特称这种不燃的纤维为「火蜥蜴的羽毛」;于是勇敢的塞布尔的鲍德温便在人间乐园中发现,火蜥蜴是一种披着极白羽毛的鸟;他取了一些羽毛,叫人织成一块布,献给教皇,教皇便把它用于正文所说的用途,即包裹圣维罗妮卡的圣帕。

蒂尔伯里的杰维斯写道:「我最近在罗马时,看见一条宽宽的火蜥蜴皮带,像一条束腰的腰带,是卡普阿的彼得枢机主教带到那里去的。它用得有点脏了以后,我亲眼看见人们把它放在火里,洗得干干净净,而丝毫无损。」

这种动物在波斯语中称为「萨曼达尔」「萨曼达勒」等,有人认为这个词由「火」与「在内」二义合成。无论希腊语「萨拉曼德拉」一词的来源如何,这个波斯词无疑是它的讹变。巴库伊说,这种动物出在赫拉特附近的古尔,形状像老鼠。德埃贝洛所引的另一位作者则说它像貂。

〔福赛思爵士在为普尔热瓦尔斯基《罗布泊之行》所写的《导言》中,讲到阿克苏时说:「马可·波罗所提到的、作为这一地区一种被利用的产物的石棉,在这地方连名字都没有人知道。」——考狄〕

关于用石绒即石棉制造布和纸的有趣细节,载于萨热先生向法兰西学院提交的一份报告中(见《科学院论文集》,一八〇六年下半年),贝宗先生所编《织物总辞典》第二版第二卷(里昂,一八五九年)有大段摘录。他提到梵蒂冈至今仍展示着一块用这种材料做的圣帕;我们希望那就是忽必烈送去的那块包布。

〔这一希望是不能实现的。法兰西学院的迪歇纳阁下根据梵蒂冈博物馆管理人员提供的资料,从罗马写信告诉我:并没有什么大汗送来的圣帕;这博物馆里确实(在玻璃罩下)展示着一块石棉制的圣帕残片,长约二十英寸,但那是古物,是在阿庇亚大道旁一座异教徒的坟墓里发现的。——考狄〕

萨热先生展示过用这种材料做的不燃纸,他还亲眼见过一个用它制成的中国小火炉。意大利的佩尔彭泰夫人对石棉做过许多实验,她发现从一块石棉原料中可以抽出长度为原料本身十倍的丝,有时竟长达数米,那些纤维似乎像茧中的丝一样缠绕在一起。她的加工方法与马可所描述的颇为相似。她成功地把这种材料梳理成条、缫成丝,用它做了手套之类的东西,还做了纸,并把一本印在这种纸上的书送给了学院。

韦廉臣牧师提到山东出产石棉。当地人用它做火炉、坩埚等物。

(见托马斯·布朗爵士书第一卷;邦加尔书第一卷;卡伊耶与马丁书第三卷;卡尔达诺《论事物之多样》第七卷;《大阿尔伯特全集》,一五五一年版,第二卷;米歇尔《研究》第二卷;蒂尔伯里的杰维斯书;《钞本提要与摘录》第二卷;《织物总辞典》第二卷;《皇家亚洲学会华北分会会刊》,一八六七年十二月。)〔贝尔热·德希夫雷著《怪异传说》。——考狄〕

〔注甲〕这条注里两次提到已故的阿特金森先生。我借此机会说明:内伊·伊莱亚斯先生是一位极有资格的评判者,他穿越过这一地区;他虽然承认——人人都必须承认——阿特金森的记述含混,有时极不严谨,但丝毫不倾向于否认他叙述的真实性。

六十一说肃州(原书卷一第四十三章)

离了前面所说的那个州,〔注一〕向东北与正东之间骑行十日,一路上不见人烟,或几乎不见,所以没有什么可供我们这部书讲述的。

十日走完,便到另一个州,名叫肃州,境内城镇村落甚多。首城也叫肃州。〔注二〕居民一部分是基督徒,一部分是偶像崇拜者,都归大汗统辖。

以上这三个州所隶属的那一个总的大州,名叫唐古忒。

这一州的群山之中,处处出产大黄,极其丰盛,商人们都到这里来收买,再贩运到世界各地。〔注三〕〔但是行旅之人去那些山里,除了本地的牲口之外,不敢带别的牲口,因为那里生着一种草,毒性极大,牲口吃了便要脱蹄。本地的牲口认得这种草,都避开不吃。〔注四〕〕居民以耕种为生,商业不多。〔他们肤色褐黑。全州水土都很康健。〕

〔注一〕所指似是沙州;参看上一章注一及该章末尾的话。

〔注二〕此州此城即是肃州,毫无疑问,但各本读法纷纭:有好几种本子把州名与城名分得很清楚,另一些本子则作同名。我采用的,是综合几种最好的本子的读法所指向的那一种,即州名作「速赤儿」,城名作「速赤」,不过两者是否本应相同,我也颇为怀疑。鲍狄埃说,他所偏爱的那部抄本作「速忒儿」,这恰好是蒙古俗音读「肃州路」的准确读法,「路」即肃州所辖的一路;而诺依曼则说,华北人常在字尾添一个求其顺口的「儿」音。这类细致的推求,既不举出证据,我坦白说是不大相信的。

〔肃州于一二二六年被成吉思汗蹂躏,居民遭到屠戮。——考狄〕

拉施特与沙哈鲁的使臣都把肃州称作「速赤」,与我们为城名所采的读法正相吻合;而十七世纪的俄国使臣巴伊可夫称之为「速赤,出大黄之地」;哈克卢特书中的安东尼·詹金森,把两个音略一颠倒,写作「掃赤」。肃州恰在长城西北的最末一角之内。耶稣会士鄂本笃便是在肃州被困,苦等往北京去的许可,一等就是十八个月,而救援刚到,他便死在那里了。

〔注三〕真正的大黄,即掌叶大黄,野生于极高的山上。它分布的中心线,似乎就是分隔黄河、雅砻江与岷江上源的那一道高山。主要的市场是西宁府(见第五十七章)和四川的灌县。四川省内另有一种劣等的大黄种在田里,但真正的大黄是不肯受人栽培的。(见李希霍芬《书简》第七函。)直到不久以前,大黄几乎全从恰克图经俄国出口,如今也有一些经由汉口和上海运出。

〔「关于中国人如何加工大黄根,可参看杰梅利·卡雷里的记述(见丘吉尔《游记汇编》第三卷第五章)。据说成吉思汗劫掠唐古忒的时候,他的大臣耶律楚材在战利品中只肯取几部汉文书籍和一批大黄作为自己的份额;不久军中暴发疫病,他就用这批大黄救活了许许多多蒙古人。」(多桑书第一卷;柔克义《鲁布鲁克行记》注。)

「关于大黄……《肃州志》也说,最好的大黄,折断时呈金黄色花纹的,便采自这一州(山丹县境内);它对人和牲口同样有益,可以使他们免受暑热之害。」(巴拉第文。)——考狄〕

〔注四〕原文把这种有毒的东西称作「草」,这个字可以指草本植物,也可以指青草。它很可能是一种近似卵叶南烛的植物。从尼泊尔直到印度河,沿喜马拉雅山一带,处处都流传着这种植物有毒的说法。

在西姆拉和其他山中避暑地,它毒害绵羊山羊,是出了名的;克莱格霍恩博士所记,正与波罗在唐古忒听说的那种草的情形相同,即:从平原引进的羊群吃了它,受害极重,而山里的羊群似乎并不受害,大概因为它们避开嫩叶,而唯有嫩叶才有毒。马什先生也证实新英格兰的窄叶山月桂有同样的情形,这是同属杜鹃花科的植物。在它繁生之地长大的羊,几乎总是避开不吃它的叶子,而从不知有此物的地方带来的羊,却会去吃,因而中毒。

菲里什塔引《武功记》说:「自克什米尔往吐蕃的路上,有一片平原,别的草木一概不生,只生一种毒草,牲口尝了无不死去,所以没有骑马的人敢走那条路。」德高丁神父自吐蕃东部来信,也提到绵羊山羊吃了杜鹃叶子便中毒。(见克莱格霍恩博士文,载《印度农业园艺学会会刊》第十四卷;马什《人与自然》;布里格斯所译菲里什塔书第四卷;《巴黎地理学会会刊》一八七三年。)

〔「这种毒草似乎就是已故的韩尔礼博士在一八七六年《植物学杂志》上描述过的醉马草,所据的标本是比利时传教士从黄河以西的贺兰山寄给我的。」(贝勒《西人在华植物发现史》第一卷。)

「马可·波罗提到,非本州所产的牲口在肃州山中会脱蹄;但这大概并非因为什么毒草,而是因为山地多石。」(巴拉第文。)——考狄〕

六十二说甘州城(原书卷一第四十四章)

甘州也是唐古忒的一座城,极大,极其华贵。它实在是整个唐古忒州的都会与政府所在。〔注一〕居民有偶像崇拜者、撒拉逊人和基督徒;基督徒在城中有三座极精美的教堂,偶像崇拜者则按他们的规矩建有许多寺院与道场。寺中偶像多得不可胜数,有小的,也有大的,大的当中有些足有十步高;有木雕的,有泥塑的,还有石刻的。都打磨得极光滑,然后通身贴金。我所说的那些大像,都是横卧着的。〔注二〕四周还有别的像,也颇高大,仿佛在它们面前礼拜致敬一般。

我还没有把这些偶像崇拜者的风俗详细讲给你们听,现在便来讲一讲。

你们要知道,他们当中有一些修道的隐者,过的日子比旁人更有德行。这些人戒绝一切淫事,不过他们并不把淫事当作死罪;然而倘若有谁犯了违背天性的罪,他们便判他死刑。他们也有一部教历,同我们一样;每月有五天格外持守;在这五天里,他们无论如何不肯宰杀任何生灵,也不肯吃肉。而且在这几天里,他们的斋戒也比平日严得多。〔注三〕

这些人中间,一个男子只要养得起,可以娶三十个妻子,或多或少,各人照自己的家财与力量娶妻;但原配的妻子总是最受尊重。男子按自己的力量,拿牲口、奴仆和钱财给妻子作聘。倘若一个男子嫌弃他的哪一个妻子,只管把她打发走,另娶一个。他们娶自己的表姊妹,也娶父亲的遗孀(只是生身之母除外),许多我们认为是重罪的事,他们都不当作罪过;总而言之,他们活得跟禽兽一样。〔注四〕

玛窦先生与马可·波罗先生奉使之时,曾在这座城里住了整整一年。〔注五〕

现在我们不说这里了,要给你们讲讲北方的别的州,因为我们要带你们往那个方向走六十日的路程。

〔注一〕书中所记的「甘必州」,无疑就是甘州。据鲍狄埃说,甘州当时是甘肃行省的首府,甘肃即相当于波罗所说的唐古忒。「甘肃」这个名字本身,就是由甘州、肃州两城的名字合成的。

〔甘州于一二〇八年归入唐古忒的版图。(巴拉第文。)波罗在沙州和甘州提到的那些穆斯林,大概是从于阗来的。——考狄〕

波罗书中此名的写法,历来有人提出种种疑难,又有种种解释,大概同样都是徒劳。夸特勒梅尔依据阿卜杜勒拉匝克,把这个名字的波斯写法记作「甘州」;但我看到埃德曼依据拉施特,写作「哈迷州」,我想他必有充分的根据。西方人当时确是这样读这个名字的,裴哥罗梯的写法「哈麦州」便是明证。波罗拼法中多出的那一个辅音,大概只是一个赘余的字母,正如拉丁文、古英文、古法文里好些词语旧日的写法,也常凭空多出一个同样的字母。事实上,马黎诺里就把波罗的「行在」也写成了「甘普赛」。

值得注意的是,剌木学本虽把这两城的名字印作「速寇儿」与「甘宾」,可是他自己的读音,那位波斯旅行家哈只·摩诃末似乎完全听得懂,因为此人分明从这两个名字里认出了肃州和甘州。(见剌木学书第二卷。)《航海与旅行记》收有波罗书的第二卷,是在剌木学死后才出版的,他本人读出来的名字,很可能要比印出来的更准确些。

〔注二〕地理学会本原文那句话的意思便是如此,这从剌木学本作「平躺着」可以看出。拉扎里把前一种说法译作「一尊偶像巍然如巨人」云云,这样的措辞与波罗的口吻大不相类。这一细节颇有意思,因为甘州这尊卧着的巨像,哈只·摩诃末和沙哈鲁的使团都曾提到。后者说:「这座甘州城里有一座偶像寺,方五百肘。寺中央有一尊卧像,长五十步。脚掌长九步,脚背周围二十一肘。这尊像的背后和上方另有一些偶像,高约一肘,还有与真人一般大的僧人像。个个神态都塑得惟妙惟肖,叫人以为是活的。」这种巨大的卧像,至今仍是佛教国家所喜爱的,例如暹罗、缅甸和锡兰。它们象征释迦牟尼佛入涅槃。玄奘在拘尸那揭罗城娑罗林旁的一座精舍里,就见过这样一尊卧像,那里正是释迦入涅槃,也就是逝世之处;这尊像或许就是后来诸像的原型。据说佛的身量是十二肘;可是梵天、帝释和诸天想要量他的身量,却都量不出来。这类大像所寄托的,大概便是这一类粗朴的譬喻。我在缅甸描述过一尊,长六十九英尺(即图中所示),但还有更大得多的,不过大概没有一尊比得上玄奘七世纪时在梵衍那附近所见的那一尊,那一尊长达一千英尺!在印度,我只听说还存有这样一尊,在马尔瓦的丹纳尔石窟之一,长十五英尺,俗称「怖军的婴儿」。(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出使阿瓦记》;《玄奘传》法译本;康宁汉《考古报告》第二卷;托德书第二卷。)

〔「马可·波罗见到卧佛像的那座寺,显然就是卧佛寺。这座寺是一一〇三年一位唐古忒王后所建,用来安放三尊作这种卧姿的佛像,后来这三尊像就在原地的土中被发现了。」(巴拉第文。)

鲁布鲁克说:「一个从契丹来的聂斯脱里派教徒告诉我,那个国家有一尊偶像,大得两天路程之外都能望见。」柔克义先生在他所注的《鲁布鲁克行记》里写道:「我所见过的最大的石像,在山西大同府西北约十英里的云冈石窟寺中。张诚神父说,康熙皇帝亲自量过,高五十七尺(合六十一英尺)。(见杜赫德《中华帝国全志》第四卷。)我在山西西北邠州附近的一个石窟里,又见过另一尊巨像;宁夏府以南约四十五英里、黄河左岸附近还有一尊。(见柔克义《喇嘛之国》及《日记》。)北京附近卧佛寺里那尊巨大的『卧佛』,是泥塑的。」

海屯王(见布罗塞本)提到一尊高得出奇的泥塑神像,是一位神(即佛),已经三千零四十岁,还要再活三十七万年,那时便要由另一位名叫弥勒的神来接替。——考狄〕

〔注三〕马可此处说的是喇嘛,也就是吐蕃佛教的僧侣。他所提到的那些风俗,细节上既因地而异,也随这一教法在岁月中所经历的变迁而不同。

古代佛教的戒律,规定新月与满月之日为沙门也就是僧人持守之日,要斋戒、忏悔、听人诵读经律。后来俗众也照例参与,日数先增至三天,又增至四天;而玄奘本人说到「每月六斋」,儒莲所引的一种汉文典籍说是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这几天。法显说,锡兰在每月初八、十四、十五这几天说法。如今佛教诸国最通行的是四天,这几天可以看作一种佛教的安息日。南方诸国和尼泊尔,是在月相变换之时。吐蕃及蒙古佛教徒中,则间隔不等,不过我发现各家说法所举的日子并不一致。帕拉斯说蒙古人持守十三、十四、十五这三天;他认为三天之所以连在一起,是因为许多喇嘛要走很远的路才到得了寺院——这恰如苏格兰乡下有些教区,从前也为了同样的缘故,把两篇讲道并在一次礼拜里讲!科本的书是这条注多所取资的,他说吐蕃的持守日是十四、十五、二十九、三十这几天,又讲到持守的方式:「依照规矩,喇嘛们在这些日子里只许吃面食和茶;极虔诚的人从日出到日落一概不食。寺庙装饰起来,供桌上陈设圣物、蜡烛,以及盛着谷物、面粉、茶叶、酥油等供品的盘子,尤其是用面团、米或泥捏成的小塔,还要焚烧许多香。僧人所做的法事比平常更庄重,乐声也比平常更响亮、更激越。俗人献上供物,捻着念珠,念诵『唵嘛呢叭咪吽』」云云。十六世纪蒙古人重新皈依佛教时,达赖喇嘛与俺答汗订立的约定中,有一条便是每月斋日完全禁止狩猎与宰杀牲畜。然而即使在吐蕃,各州各派的做法也差别很大——剌木学本的波罗书中有这样的话:「每月五天,或四天,或三天,他们不流血」云云,正暗示了这种差别。

在缅甸,这一天欧洲人通常称作「礼拜日」,景象十分热闹,妇女们穿着最鲜艳的衣裳成群涌向佛塔。(见《玄奘传》法译本第一卷;科本书第一、二卷;帕拉斯《蒙古民族史料汇集》第二卷。)

〔注四〕这些婚姻风俗与后文归于鞑靼人的风俗相同,所以留待那里再说。

〔注五〕鲍狄埃本如此,作「奉使」。地理学会本则把尼哥罅·波罗也算在内,并说是「为了他们自己一件不值一提的事情」,剌木学本与此相合。

六十三说亦集乃城(原书卷一第四十五章)

离了甘州城,骑行十二日,便到一座城,名叫亦集乃,位于北方,在沙漠的边缘上,属于唐古忒州。〔注一〕居民是偶像崇拜者,骆驼和牲口很多,这地方还出产许多好鹰,猎隼和鸷隼都有。居民靠耕种和牧畜为生,因为他们没有商业。到了这座城,你必须备足四十日的粮食,因为一离开亦集乃,便进入一片沙漠,向北绵延四十日路程,途中不见一处人家,也没有歇脚打尖的地方。〔注二〕夏天倒是会遇见一些人,但到了冬天便冷得无法住人。沙漠中还会遇见野兽(因为处处有些小松林),以及成群的野驴。〔注三〕在沙漠里走完这四十日,便到北方的某一个州。它叫什么名字,你们马上就会听到。

〔注一〕德经说,元代的一幅汉文鞑靼地图上载有亦集乃,鲍狄埃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读作「亦集乃」,并补充说图上的文字把它列为甘肃(即唐古忒)行省的七路之一。事实上,在唐维尔的地图集里,我们就可以看到一条名叫「额济纳河」的河,从甘州向北流去,在北纬四十一度稍南处与另一条从肃州来的河相会。汇流之处以外有一个名叫「华藏」的镇子,大概就是亦集乃。宋君荣的《成吉思汗史》也提到亦集乃,说这位征服者在最后一次征讨唐古忒时,于一二二六年攻取了它。据佩蒂·德拉克罗瓦书看来,拉施特似乎也提到这次攻取。宋君荣说,中国的地理书把亦集乃定在甘州之北、肃州东北,距甘州一百二十里格,但他指出这个距离肯定是说得太远了。(见宋君荣书。)

〔我认为,亦集乃无疑应当在肃州以东的黑水河上去找,蒙古人称这条河为额济纳河。此河注入索果诺尔与嘎顺诺尔两个湖。这样看来,亦集乃应当坐落在沙漠边缘的这条河上,处在以肃州、甘州为底边的一个三角形的顶点。这条河一度是唐古忒国疆界的一部分。(参看德韦理亚《蒙汉碑铭考》。)邵可侣在《世界地理·东亚卷》中说:「在哈密以东,楚库尔戈壁之外,也还有一些常住的村落和城市的遗迹。其中一座或许就是马可·波罗所说的『亦集乃城』,而这个名字在阿兹信德河的河名中还可以找到。」

「经由甘州,是往亦集乃去最短、最直、最方便的路……亦集乃,或称额济纳,本是一个湖的名字。忽必烈因北方的宗室作乱,心中不安,便在亦集乃湖附近设了一处军站,在湖的西南岸筑了一座城,或者说一座堡垒。亦集乃这个名字便是从那时出现的;唐古忒国的史书中不见此名,那时这个湖另有名字。这座城的遗迹至今可见;建筑规模宏大,有些还十分精美。马可·波罗那时,有一条从亦集乃直通哈剌和林的路;这条路的痕迹至今仍依稀可辨,但已不再有人走了。正是由于这一情形,即有一条从亦集乃通往哈剌和林的路,马可·波罗大概才作了一次往北蒙古汗庭的游历(我想那只是一次神游)。」(巴拉第文。)——考狄〕

〔注二〕此处地理学会本作「客栈」,鲍狄埃本作「草地」。

〔注三〕蒙古野驴即帕拉斯所说的「骞驴」(格雷所定的学名为「半驴」),与穆尔克罗夫特以及喜马拉雅山外的猎人们所说的吐蕃「藏驴」是同一种。据布莱思说,它与印度西部和波斯沙漠中的「野驴」,以及突厥斯坦的「库兰」——马可在前文已经提到过(见卷一第十六章)——只在毛色深浅和一些无关紧要的斑纹上有所不同。动物园里有一头很好的藏驴,这里所附的图像便是根据沃尔夫的画绘制的。不过内伊·伊莱亚斯先生说,这头驴已经不大有它那些游牧同类的模样了。〔野驴(吐蕃语叫「江」,蒙古语叫「忽鲁」或「忽兰」)中国人称之为「野马」,尽管「人人都承认它是驴,应当叫作野骡子」。(柔克义《喇嘛之国》注。)——考狄〕

〔荣赫鹏上尉一八八六年在阿尔泰山中见到「相当多的野驴,看来与拉达克和吐蕃的藏驴完全相同,还有野马,即普氏野马,在这些广阔的大平原上游荡」。(见一八八八年《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十卷。)斯文·赫定博士说,库兰的栖息地既在吐蕃高原,也在塔里木河谷;它看上去像一头骡子,鬃毛和尾巴像驴,只是耳朵较短,但比马的耳朵要长;他还附了一幅图。——考狄〕

六十四说哈剌和林城(原书卷一第四十六章)

哈剌和林是一座周围约三哩的城。〔城外环绕着一道坚固的土垒,因为那里石头稀少。城旁有一座大内城,城中有一座精美的宫殿,是长官居住的地方。〕这是鞑靼人走出本土以后所占有的第一座城。现在我要把他们当初如何取得统治权、如何布满天下的事,全部讲给你们听。〔注一〕

鞑靼人〔注二〕原本住在北方,与女真接壤。〔注三〕他们的地方是一片大平原;境内没有城镇村落,却有极好的牧场,有大河,有许多湖泊;总之,那是一片极好、极广阔的地方。可是境内没有君主。不过他们向一位大君纳税进贡,这位大君在他们的语言里叫作汪罕,就是我们所说的长老约翰,全世界都在谈论他那广大的疆域的那一位。〔注四〕他向他们收的贡赋,是每十头牲口取一头,其余一切家当也取十分之一。

后来鞑靼人繁衍得极多。长老约翰见他们成了这样一个大族,便开始担心他们会给自己惹出麻烦。于是他定下一个计策,要把他们分散到各处地方去,并派了他的一位男爵去办这件事。鞑靼人得知以后,大为不满,便同心一意离开了本土,穿过一片沙漠,到北方一个遥远的地方去,使长老约翰够不着他们,无法再来侵扰。他们就这样背叛了他的统治,不再向他纳贡。事情就这样持续了一段时候。

〔注一〕哈剌和林,在鄂尔浑河上游附近,据汉文著作说,是八世纪时回鹘即畏兀儿的牟羽可汗所建。据说成吉思那时,这里是他的盟友、后来又成了他的仇敌的脱斡邻勒王汗的大本营,此人便是波罗书中的长老约翰。〔「这座名城的名字是蒙古语,『哈剌』是『黑』,『和林』是『营』,确切地说是『栅栏』。」它于一二三五年由窝阔台所建,窝阔台称之为斡耳朵八里,即「斡耳朵之城」,也就是「王城」。穆斯林著作家说,它得名哈剌和林,是因为城南有山名叫此名,鄂尔浑河便发源于那山中。(多桑书第二卷。)汉文史料提到鄂尔浑河所出的一道山脉,叫作「乌德鞬山」。(见《唐书》。)两者大概就是同一道山。拉施特说到住在这一带的一支乌德鞬畏兀儿部落。(见贝勒《中世纪地理》;多桑书第一卷;柔克义《鲁布鲁克行记》注。)——哈剌和林,汉人称之为「和林」,成吉思于一二〇六年择定为都城;它的全称「哈剌和林」,得自城西的一条河。(见《元史》。)宋君荣在《和林考》中说,这条河在他那时的鞑靼语里叫作「哈剌河」,而在蒙古皇帝时代,汉人称之为「哈剌和林」,鞑靼语读法相近。一二三五年春,窝阔台命人在和林周围筑起城墙,并在城内建了一座宫殿,名叫「万安宫」。(宋君荣《成吉思汗史》。)忽必烈死后,「和林」改为「和宁」;一三二〇年,这一省的名字又改为「岭北」(意为山岭以北,山岭即分隔中国本部与蒙古的阴山山脉)。一二五六年,蒙哥汗决定把政府所在迁往开平府,即上都,在今多伦诺尔附近,北京以北。(见前文序章第十三章注一。)一二六〇年,忽必烈把都城迁到大都(北京)。

柏朗嘉宾(一二四六年)是第一个说出此城名字的西方旅行家,他写作「哈剌和林」;他到过离哈剌和林半日路程的昔剌斡耳朵,窝阔台常在那里避暑,地名叫作斡耳灭古秃。(柔克义《鲁布鲁克行记》。)鲁布鲁克(一二五三年)亲自到过这座城,下面是他的记述:「至于哈剌和林城,你们要知道,除去大汗本人的宫殿不算,它还比不上圣德尼镇;至于那座宫殿,圣德尼修道院抵得上它十座!城里有两条街:一条住着撒拉逊人,市场就在这条街上;另一条住着契丹人,都是工匠。除这两条街之外,还有几座大宫殿,是宫廷书记们住的。又有十二座偶像寺,分属各族,两座清真寺,宣讲穆罕默德的教法,城的尽头还有一座基督徒的教堂。城外围着一道土墙,有四座城门。东门卖粟米和别的谷物,但货源不多;西门卖公羊和山羊;南门卖牛和车辆;北门卖马……蒙哥汗在城墙旁边有一座大院子,四周围着砖墙,就像我们的小修道院一样。里面有一座大宫殿,他每年在殿中举行两次酒宴……还有许多长长的房舍,像谷仓一样,存放着他的财宝和粮食。」

哈剌和林究竟在哪里?

巴拉第修士大司祭的说法非常审慎:「勤学的中国著作家关于哈剌和林方位所能搜集、所能说出的一切,都汇集在两部汉文著作里,即《落帆楼文稿》(一八四九年)和《蒙古游牧记》(一八五九年)。然而从这些研究中得不出任何确定的结论,主要是因为缺少一幅还算准确的北蒙古地图。」

阿贝尔·雷慕沙(见《中亚地理考》)把哈剌八剌合孙与哈剌和林混为一谈,此后大多数著作家都被他引入了歧途。

亨利·玉尔爵士说:「阿贝尔·雷慕沙论哈剌和林的那篇文章(载《皇家铭文学院纪要》第七卷)所举的证据,把此城的遗址定在鄂尔浑河北岸,在鄂尔浑河与土拉河汇流处以上约五日路程之处。但我们对这两条河所知甚为粗疏,所以不可能准确指出它的地理位置。而且除了大汗宫墙或许还留有一个轮廓之外,大概也不会有什么废墟存在了。」

在一八七四年七月号的《地理杂志》上,亨利·玉尔爵士承费琴科夫人好意,从俄文代为译出一篇文字,才得以介绍帕捷林先生于一八七三年夏天到那地方去的情形,并附有一幅草图。

「根据那篇文章所述的种种细节,帕捷林先生所到的那个遗址,已足以认定就是哈剌和林。它恰恰就是雷慕沙所指的地点,在唐维尔所刊行的耶稣会士地图上,标作『塔拉尔霍·哈剌·八剌合孙』(即哈剌八剌合孙),离鄂尔浑河左岸四五哩,纬度(依耶稣会士的测表)为北纬四十七度三十二分二十四秒。如今这地方叫作『哈剌哈儿木』(意为土垒)或『哈剌八剌合孙』(意为城)。遗迹是一道用泥土和晒干的土坯筑成的方形土垒,每边约五百步,如今约高九英尺,还有一座较高的望楼的痕迹,以及一道与外垒平行的内垒。不过这些遗迹,大概是属于十四世纪末元朝后裔被逐出中国以后重新占据的那座城的。」

贝勒博士(见《中世纪研究》第一卷)说得对:「然而帕捷林的推测似乎是错的。至少它与蒙古史书《额尔德尼因·额里赫》所记古代蒙古汗庭的方位不合,这部史书一八八三年已由波兹德涅耶夫教授译成俄文。书中明确说,一五八五年所建的额尔德尼召寺,就建在那座城的废墟之上;那座城当年是奉窝阔台汗之命所筑,他曾在那里设立汗庭;蒙古人被逐出中国以后,妥懽帖睦尔又把蒙古朝廷设在那里。这座宏大的寺院至今犹存,在鄂尔浑河以东一英里或稍远之处。耶稣会传教士甚至测定过它的天文位置,我们的蒙古地图上都标有此寺。波兹德涅耶夫一八七七年到过那里,他热心地告诉我,环绕额尔德尼召寺的那一道方形土墙,周围约一英里,很可能就是古代哈剌和林的城墙。」

最近的研究完全证实了一种看法,即额尔德尼召寺所在之处,就是哈剌和林的故址,在鄂尔浑河岸边附近,介于这条河与旧鄂尔浑河之间。(见一八九二年赫尔辛福斯刊行的《鄂尔浑碑铭》所附地图;拉德洛夫一八九二年在圣彼得堡刊行的《蒙古古物图谱》中,附有额尔德尼召及其附近的平面图。)

据已故的德韦理亚教授所引的一部十三世纪著作,畏兀儿的故都哈剌八剌合孙在鄂尔浑河左岸,额尔德尼召以北,它与蒙古人的和林即哈剌和林之间,相距七十里(约三十英里),而额尔德尼召与哈剌八剌合孙之间正是这个距离。马塞尔·莫尼耶先生(见其《行程记》)估计从额尔德尼召到哈剌八剌合孙的直线距离为三十三公里(约二十英里半)。阿克塞尔·海克尔教授说:「成吉思汗后裔势力的辉煌时代一结束,哈剌和林城便湮没无闻了;约在一五九〇年,在这片史上著名的鄂尔浑河地区的中心,建起了蒙古最古老的佛寺,即额尔德尼召。据一部蒙古编年史说,此寺就建在成吉思汗之子窝阔台所筑之城的废墟上,也就是建在古代的哈剌和林上。」(《鄂尔浑碑铭》。)所以海克尔教授与波兹德涅耶夫教授一样,断定额尔德尼召建于哈剌和林的故址之上,不可能与哈剌八剌合孙相混。事实上,现今这座寺院的某一道墙,极有可能就属于那座古老的蒙古都城。芬兰和俄国的考察队所作的旅行与研究,已经把这些问题弄得相当清楚了。他们带回了一些极有意思的碑铭,许多东方学家都研究过:施古德、唐讷、德韦理亚、瓦西里耶夫、甲柏连孜、夏德博士、胡特、庄延龄、邦格等人,尤其是哥本哈根的汤姆森教授,这些碑铭便是他释读出来的(见其《鄂尔浑及叶尼塞碑铭释读》,一八九四年哥本哈根刊行;《鄂尔浑碑铭释读》,一八九四年赫尔辛福斯刊行),还有圣彼得堡的拉德洛夫教授(见其《蒙古古物图谱》及《蒙古古突厥碑铭》)。关于这些碑铭的著述浩如烟海,书目方面,我只好请读者参看我的《汉学研究》前后两编。开创这些发现的是伊尔库茨克的雅德林采夫,他于一八九四年死在巴尔瑙尔;第一次大规模的考察,是一八九〇年由阿克塞尔·海克尔教授率领、从芬兰出发的。(见芬兰乌戈尔学会一八九二年刊行的《芬兰考察队一八九〇年所采鄂尔浑碑铭》。)俄国的考察队于次年即一八九一年出发,由院士拉德洛夫主持。

沙法容先生(见一八九九年《科学考察新档》第九卷)一八九五年到过那里,他似乎并不知道哈剌和林与哈剌八剌合孙是两回事,因为他写道:「在哈剌和林即哈剌八剌合孙以南四十公里,是额尔德尼召寺。」

拉德洛夫的《图谱》中附有一幅哈剌八剌合孙的平面图。另可参看考狄与宋君荣合著的《鞑靼和林方位考》,一八九三年莱顿刊行。

鲁布鲁克关于哈剌和林的记述中,有一段极有意思:「后来威廉师傅(即金匠威廉)给我们做了一个制圣饼的铁模……他又做了一个银匣,用来盛放基督的圣体,匣的两侧开有小龛,放着圣物。」马塞尔·莫尼耶先生是最近到过这一地区的旅行家之一,即便不是最后一位,他告诉我,他在额尔德尼召的大殿里发现了一个铁模(模上铸着一个拉丁式十字架;倘若那圣饼是聂斯脱里派的,十字架就该是希腊式的)和一个银匣,极可能就是鲁布鲁克所说的那两件东西。这又是额尔德尼召与哈剌和林同在一地的一个新证据。——考狄〕

〔注二〕〔柔克义先生在所注《鲁布鲁克行记》中说:「我所能追溯到的『鞑靼』这个名称最早的年代,是公元七三二年。在鄂尔浑河上发现的一块刻有这个年份的突厥碑铭里,提到了『九姓鞑靼』和『三十姓鞑靼』。这些部落当时大概住在西边的乌古斯即畏兀儿突厥人与东边的契丹人之间。(见汤姆森《鄂尔浑碑铭》。)沃特斯先生告诉我,汉人最早提到鞑靼人,是在公元八六〇年至八七四年之间;不过我所找到的最早记载,却在公元八八〇年之下。(见《五代史》。)同书又说:『达靼,靺鞨之遗种(靺鞨是女真人在隋唐时期的名称,见马端临书)。本在契丹之北。后为契丹所攻破,部族分散,或属契丹,或属渤海(靺鞨的一支),别部散居阴山者,自号达靼。』九八一年,中国派往高昌王(高昌即哈剌火州,在吐鲁番东南约二十英里)那里的使臣,穿过了达靼人的地方。他们那时似乎占据着黄河北面的河套。使臣记下了住在黄河两岸的九个左右达靼部落的名字。他指出,他们东边的邻居是契丹,自从回鹘占据甘州以后,他们与契丹人打了很久的仗。(马端临书。)由此我们可以推知,这些鞑靼人在九世纪初就已经在黄河沿岸和阴山(如今重要的边市归化城便在阴山的河谷中)定居了,因为回鹘被黠戛斯人向南驱赶,最初占据甘肃西北的甘州,大约是在公元八四二年。」〕

〔注三〕女真,是满洲人的地方,那时汉人称其人为「女直」或「女真」,蒙古人称之为「主儿扯」,萨囊彻辰书中则作「主儿赤惕」。拉施特屡次提到这个地方,称之为「主儿扯」。在华北被蒙古人取而代之的金朝,其开国者便是女真种人。〔这里是乃颜封地的一部分。(见卷二第五章。)——考狄〕

〔注四〕以为远东有一位富强无比、带着这个称号的基督教君主统治着广大疆土,这种观念从十二世纪中叶到十三世纪末,在欧洲普遍流行;此后亚洲这一说法似乎渐渐消歇,这位王者长老被移到了阿比西尼亚;「印度」一词既可指亚洲东部,又可指非洲东部,这种含混正便于这一转移。其实我颇有一种疑心,与今日通行的看法相反:这个称号或许从一开始就属于那位阿比西尼亚的君主,只是由于种种情势,才一度被用到了另一方去。据我看来,霍夫登的罗杰所保存的教皇亚历山大三世那封信,写于一一七七年,致「印度人之大王、诸司铎中之至圣者」,几乎可以肯定是写给阿比西尼亚国王的。

不管怎样,关于长老约翰何等豪华的夸大传闻,是大约自一一六五年起才格外流布开来的,那一年有一封充满荒诞细节的信在各处传抄,自称是这位君主写给希腊皇帝曼努埃尔、罗马皇帝腓特烈、教皇以及其他基督教君主的。这封信虽是明目张胆的虚构,却经它这一流传,使这位基督教征服者的观念深深植根于欧洲人心中,凡是远亚传来的变乱消息,都要缠绕到这观念上去。甚至当成吉思征战的喧声开始传到西方时,人们也给他披上了基督教君王的外衣,多少把他与那位神秘的长老约翰混在一起。

最初把一位带这个称号、四出征伐的亚洲君主的消息带到欧洲来的,是叙利亚的加巴拉主教(加巴拉在叙利亚北部老底嘉之南),他于一一四五年来向教皇尤金三世申诉种种冤苦。他报告说,不久以前,有一个叫约翰的人,住在极东之地,身为国王,又是聂斯脱里派的司铎,自称是东方三博士之后,曾向米底与波斯的「萨米亚德」诸王开战,攻下了他们的都城埃克巴坦那。随后他便要进兵去解救耶路撒冷,却被底格里斯河挡住,无法渡过,又因军中疾疫,只得退回。

达韦扎克先生最先指出这一记述应当归于何人,近来古斯塔夫·奥佩特博士又把这个题目阐述得极为完备、极有学问。这位征服者便是哈剌契丹的开国者,哈剌契丹在十二世纪的后三分之二的时间里,是亚洲的一个大帝国。此人是契丹人所建辽朝的一位宗王,约在一一二五年辽朝被金朝即女真推翻时,率领一批部众从华北逃出。汉文史家称他为耶律大石;阿布尔哈齐称之为「努济·太吉里·伊里」;拉施特则称之为「努失(或作福失)太傅」。他受到沙漠以西曾臣属契丹帝国的畏兀儿及其他部族的善待,便聚集起一支军队,开始了一连串的征伐,最后遍及东西突厥斯坦,连花剌子模也成了他的属国。他取了「菊儿汗」的称号,据说意为「普天之汗」或「宗主之汗」,并把帝国的都城定在天山以北的八剌沙衮,这个帝国便以哈剌(意为黑)契丹之名著称。(原注:弥儿洪德书中有一段,经埃德曼摘出,似乎把八剌沙衮与别失八里即今乌鲁木齐当作一地,但这与奥佩特所摘的另外几段不合;范贝里也指出了理由,说明应当在远得多的西方去找它。〔贝勒博士的《中世纪研究》有一章专论哈剌契丹,其中有一条长注论八剌沙衮,他写作「别剌沙衮」,说道:「据《世界征服者史》(见多桑书第一卷),别剌沙衮城是畏兀儿君主牟羽可汗所建,在突厥斯坦一片水草丰美的平原上。阿拉伯地理家最早在九世纪或十世纪提到别剌沙衮,说它是锡浑河即药杀水以外的一座城,隶属于伊斯菲贾卜(据莱尔赫说即赛兰),位于怛逻斯以东。他们说,突厥斯坦人认为别剌沙衮是『大地之脐』,因为它恰在东西之间,也恰在南北之间。」(见斯普伦格《东方驿路考·河中篇》。)贝勒博士又说:「古代的别剌沙衮,很可能就在据《唐书》所载七世纪时西突厥某一支可汗驻牙之处。《唐书》说,七世纪上半叶在位的乙毗沙钵罗叶护可汗,把牙帐设在碎叶水之北。这条河以及同名的城,在七八世纪的唐代史书中屡屡提到,都与中国人在中亚的用兵有关。碎叶在从伊犁河往怛逻斯城的路上。六七九年中国人在碎叶水上筑了一座堡垒,但七四八年又不得不把它毁掉。」(参看刘应文,载《东方丛书补编》;宋君荣《唐史》,载《中国杂纂》第十五卷。)——考狄〕)〔这个王朝,汉人称之为西辽,一直延续到一二一八年才被灭掉。——考狄〕一一四一年,他援助花剌子模国王,攻打波斯的塞尔柱君主桑札儿(叙利亚主教所说的「萨米亚德」即由此而来),桑札儿刚刚攻下撒马尔罕,菊儿汗把他打得大败,杀伤极多。菊儿汗本人虽未见记载说他把征伐推进到波斯,花剌子模国王却乘胜入侵波斯,劫掠了桑札儿的府库和城市。

即便承认这位哈剌契丹的君主是被冠以长老约翰之名的第一位征服者(至少在亚洲是如此),这个名字是怎样起来的,仍然不明白。奥佩特设想,「菊儿汗」在西突厥语的读法里变软,读作「育儿汗」,于是与希伯来语的「约哈难」即「约翰」混淆了;但他找不到任何证据说明这位征服者信奉基督教,只有一件事——诚然值得注意——即据记载,他那短命王朝的最后一位君主的女儿是个基督徒。事实上,多桑说第一代菊儿汗是个佛教徒,不过根据什么并不清楚。至少似乎有这样一种可能:当初说这位哈剌契丹君主信奉基督教,本就是一个错误,正是这个错误,造成了下一个世纪里关于长老约翰究竟是谁的种种混乱,这一点我们下面就要谈到。撇开这一疑点不论,有人提出过一种颇为可信的说法,认为「长老约翰」这个称号与使徒约翰长生不死的传说有关(他在第二、第三封书信中自称「长老」),也与某些教父提到的一种信念有关,即他将是我主第二次降临的先驱,正如施洗约翰是我主第一次降临的先驱一样。

敖德萨的布鲁恩教授在一部俄文著作《长老约翰的迁徙》中,提出了一种关于最初那位长老约翰的新理论。作者好意把这篇论文的大段摘要译成法文寄给我;我将尽这里所能给予的有限篇幅,把要点陈述出来。我还要附上一些评论和注释,但由于无从得见他某些最重要的依据,比如布罗塞的《格鲁吉亚史》及其附录,我无法对布鲁恩教授的见解作出公允的评判。

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最好先把弗赖辛的奥托主教《编年史》中那一段的主要部分引出来(前文第一卷已经提到),那是最早提到一位称为长老约翰的人物的文字:

「我们在那里〔即一一四五年在罗马〕还见到了前面提过的那位叙利亚的加巴拉主教……我们听他含泪哀叹自埃德萨陷落以来海外教会的危殆,并说他因此打算翻越阿尔卑斯山,去向罗马人的国王和法兰克人的国王求援。他还告诉我们,不多年前,有一个名叫约翰的人,身为国王又是司铎,住在波斯和亚美尼亚以外的极东之地,他和他的百姓都是基督徒,不过是聂斯脱里派,他曾向称为萨米亚德的波斯与米底兄弟二王开战,攻下了我们上文说过的他们统治的中心埃克巴坦那。那两位国王率领由波斯人、米底人和亚述人组成的军队迎战,双方鏖战三日,都宁死不退。但最后长老约翰(人们惯常这样称呼他)击溃了波斯人,从一场极其血腥的战斗中得胜而出。他又说,得胜之后,这位约翰便进兵要去援助耶路撒冷的教会;但他到了底格里斯河,发现那里没有任何可以渡运军队的办法,便转向北方,因为他听说那一带的河面冬天会封冻。他在那里停留了若干年(原注:原文确是『若干年』,但显然有误),等待结冰,可是天气暖和,冰始终没有结成,他的部众因水土不服死了许多,只好退回本国。据说此人出自福音书中所提到的那些博士的古老种族,统治着他们当年所统治的那些民族,荣耀富足,据说他只用一根翡翠的权杖。据说正是因为他受了祖先的激励——他的祖先曾到摇篮前来朝拜基督——他才打算往耶路撒冷去,却被上述的缘故阻住了。」

布鲁恩教授不肯接受奥佩特的解释,奥佩特把这位国王兼司铎认作哈剌契丹的菊儿汗;而对于菊儿汗信奉基督教,确实(如上文所示)并无真凭实据;他也不能说曾攻打过什么波斯与米底的兄弟二王,也不曾攻下埃克巴坦那(这座城不论究竟是哪一座,总是在米底);他绝不可能有到耶路撒冷去的打算;而他的地理位置也丝毫不会使人联想到亚美尼亚。

布鲁恩教授认为,他找到了一位与这些迹象符合得多的武将,那就是格鲁吉亚的宗王约翰·奥尔贝良,他是那个时代格鲁吉亚连续几位国王手下的统帅。

菊儿汗击败桑札儿的时候,桑札儿真正的兄弟们早已死去;桑札儿已不再过问西波斯的事务;哈马丹(如果把它看作埃克巴坦那的话)也不是他的驻地。但它却是桑札儿之侄马苏德的驻地,那时西波斯的统治权就在马苏德手中;而马苏德之侄达乌德则据有米底,即阿塞拜疆、阿兰和亚美尼亚。布鲁恩教授认为,那位德意志编年史家所说的「萨米亚德兄弟」,指的就是这两位宗王。

其次,「极东之地」这个说法,要按当地的用法来解释。据杜洛里耶说,在小亚美尼亚人口中——这个消息大概就是经由他们传到加巴拉主教那里的——「东方」一词专指大亚美尼亚(那时是格鲁吉亚与阿布哈兹王国的一部分)。(原注:见《亚洲学报》第五辑第十一卷。)

诚然,格鲁吉亚人并非真是聂斯脱里派,而是希腊正教的信徒。然而事实是,一般说来,亚美尼亚人被希腊人指责为信奉雅各派的谬说,他们便反过来用相反的异端,即聂斯脱里派,来指责希腊正教的信徒。所以把一位格鲁吉亚宗王说成聂斯脱里派,正同「极东之地」这个说法一样,表明这个故事是经由亚美尼亚人传出来的。

要进兵援助巴勒斯坦的基督徒,这更像是一位格鲁吉亚将军的举动,而不像哈剌契丹大汗的举动;在耶路撒冷王国的历史中,也有好几处迹象表明,至少有人提议过由格鲁吉亚来援助。

据说这位人物来自博士之国,是博士的后裔。而人们常常以为博士来自大亚美尼亚。例如约丹努斯修士就说他们来自木干。(原注:木干是阿拉斯河与库拉河下游的大平原。「木干」一词即是「博士」,阿布尔菲达便引此为这个地名的语源。——玉尔〔见考狄所注《鄂多立克行记》。〕)

「埃克巴坦那」这个名字,历来所指不一,很容易引起歧义。但恰巧弗赖辛的奥托主教在他《编年史》前面的一段里,复述他显然也是从这位加巴拉主教那里听来的一些东方消息时,表明了他所受的教导把哪一处地方认作埃克巴坦那,那就是亚美尼亚的古城阿尼。(原注:下面就是那一段,出于不止一个理由都值得引出来:「古巴比伦至今尚有人居住的那一部分(据海外一些有身份的人对我们说)称为『巴格达』,而依照预言变为荒芜、无路可通的那一部分,一直延伸约十哩,直到巴别塔。有人居住的那部分即巴格达,极大,人口极多;它本应属于波斯君主,但波斯诸王把它让给了他们的大祭司,他们称之为『哈里发』;这样,巴比伦与罗马之间,在这一点上也显出一种常被人指出的相似之处。因为在罗马城这里,基督教皇帝交给我们的教宗的那种特权,在那里,异教的波斯诸王——巴比伦尼亚早已臣服于他们——也让给了他们的大祭司。但波斯诸王(正如我们的国王有他们的王城,比如亚琛)自己把国都设在埃克巴坦那,据《犹滴传》说此城是阿法撒所建,在他们的语言里叫作『哈尼』,据说有十万或更多能打仗的人;他们对巴比伦,除了名义上的统治权,什么都没有给自己保留。最后,如我所说,如今俗称为巴比伦尼亚的那个地方,并不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在幼发拉底河上,而是在尼罗河上,离亚历山大里亚约六日路程,也就是孟菲斯,古时居鲁士之子冈比西斯给它起名叫巴比伦。」——见弗赖辛的奥托《编年史》第七卷第三章,一五八五年法兰克福刊行的乌尔斯提修斯所编《德意志史著汇编》。——玉尔)而这座城,正是格鲁吉亚国王「中兴者」大卫的那位伟大的「斯巴萨拉尔」(原注:「斯巴萨拉尔」意为「统帅」,即波斯语的「西帕赫萨拉尔」。——玉尔)约翰·奥尔贝良,于一一二三至一一二四年间替他从突厥人手中夺回来的。

布鲁恩教授还着重引用了一部德意志编年史里的一段,其年代比奥托的著作晚几年:

「一一四一年。巴伐利亚公爵利奥波德卒,其弟亨利继为公爵。亚美尼亚与印度之王长老约翰,与波斯、米底兄弟二王交战,胜之。」(原注:见佩尔茨所编《德意志史料集成》第九卷所收《阿德蒙特年鉴续编》。)

他问道,哈剌契丹的菊儿汗怎么会被称为亚美尼亚与印度之王呢?反过来也可以问:格鲁吉亚国王或是他的「宰辅」(借马拉塔人的说法来比拟约翰·奥尔贝良的地位),又怎么会被称为亚美尼亚与印度之王呢?对此,布鲁恩教授举出种种引文,认为可以表明「印度」一词曾被用来指高加索的某一地区。

我自己确信,弗赖辛的奥托的记载,不仅是关于一位名叫长老约翰的亚洲大君主的最早记载,而且他这一段话,是关于这样一位君主的传说唯一真诚可信的全部根据;只要证据充分,我十分愿意相信,他这段话所指的、后来在其上堆起那样一大堆经久不衰的虚构的那一点事实核心,是发生在亚美尼亚,正如我愿意相信它发生在突兰一样。事实上,这样一来,这个故事在许多方面倒更好理解了。佩尔茨书中那位编年史家的引文不能算有什么价值,因为似乎没有理由怀疑那一段不过是对奥托主教记载的改编,这位编年史家在别处也用过奥托的著作,这一点布鲁恩教授本人也承认,他在论辩中(这话应当说出来)是坦诚的楷模。但教授所举的其他许多论点,都很有意思,很动人。阿塞拜疆及其邻近地区被称为「东方」,这一事实,本书的读者在许多页上都一目了然:波罗把占据那一地区的大汗和他的蒙古人称为「东方之主」「东方的鞑靼人」,即使说话人的立足点远在契丹也是如此。(原注:例如卷二第四十二章。)奥托所听说的埃克巴坦那即是阿尼,这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情况,我想连奥佩特也忽略了。这位格鲁吉亚英雄确是基督徒,他的名字确是约翰,这都是相当重要的事实。奥佩特把「菊儿汗」变成「约哈难」即「约翰」,是很难令人满意的。再者,照这一认定,那位所谓长老约翰要来援助十字军,也就十分好理解了;这一点在奥佩特的理论里极难解释,以致他不得不在一位希腊皇帝身上另外引出一个约翰来解开这个结,这又是他论证中较弱的一环。其实,布鲁恩教授的论点,在为一位高加索的长老约翰铺路这一方面,在我看来是十分成功的;障碍已经扫除,地毯已经铺开,号角已经庄严吹响——可是那位凯旋的英雄却没有来!

他几乎就要来了。奥尔贝良家族那时近乎王者的权势与豪华,是有记载的:「他们担任全格鲁吉亚的『斯巴萨拉尔』即大元帅之职。王宫所有的官员都归他们管辖。此外,他们自己还有十二面军旗,每面旗下集结一千名战士。按照惯例,国王的旗是白色的,旗上的小幡是红色的,于是规定奥尔贝良家的旗为红色,小幡为白色……宴会上唯有他们有权坐卧榻,其他宗王只有坐垫。他们的食物用银器盛上;为国王加冕也是他们的职分。」(原注:见圣马丁《亚美尼亚考》第二卷。)奥尔佩尔·伊瓦内,即约翰·奥尔贝良,大斯巴萨拉尔,多年来是格鲁吉亚的骄傲、突厥人的铁锤。一一二三至一一二四年间,他从突厥人手中夺取了第比利斯以及直到阿拉斯河的全部地方,其中便包括我们说过的阿尼。他的国王「中兴者」大卫,又从新征服的土地中另赐给他大片领地;在大卫的儿子和继承者德米特里与格奥尔基手下,他依然建立同样辉煌的功业,继续他征伐的生涯;不过他后来的战功,其中有些最为辉煌,是发生在加巴拉主教访问罗马之后的。然而我们始终没有听说他与塞尔柱王室的主要君主们有过什么实际的交锋,他的历史中也没有哪一件事重要到足以说明,他为什么会在加巴拉主教的故事里扮演长老约翰的角色。对于这个相当严重的难题,布鲁恩教授最有力的说法是:史家们传给我们的关于德米特里二世一朝的细节极少,连他在位多久都说法不一。正所谓「无圣诗人为之歌咏」;布罗塞说:「那一朝长久而光荣,只可惜没有人为之纪述。」倘若能举出新的事实来,这一认定或许仍能得到证明。但在此期间,菊儿汗的征伐和他击败桑札儿,恰在与这个故事相合的时候,是不容置疑的,奥佩特的论点仍保有这一大优势。至于谁有资格称「长老」,双方都没有举出什么值得一提的东西。

十三世纪中叶,蒙古人的征伐使亚洲向法兰克旅行家敞开了大门,那时他们满脑子都是长老约翰;他们要寻一个够格的人来充当他,却寻不到,但照事理而论,他们总不会找不出某一个人来充当的。事实上,他们找到了好几个。东方基督徒中间似乎并没有关于这样一个人物的真实传说,可是需求一再追逼,供给便应运而生;于是与长老约翰相认同的这份荣誉,在这个头上、那个头上盘旋了一阵之后,最后落到了克烈部国王的头上,我们在本书正文里看到的,便是他扮演这个角色。

所以,柏朗嘉宾书中唯一一处提到长老约翰,说他是大印度基督徒的国王,用一条精心设计的计策打败了鞑靼人,奥佩特认出这指的是花剌子模的算端札兰丁和他在阿富汗暂时战胜蒙古人的事。而在亚美尼亚宗王森帕德的记述中,这位印度的基督教国王却是得到鞑靼人的帮助,去击败、侵扰邻近的撒拉逊人即他的仇敌,后来做了蒙古人的藩属。在鲁布鲁克的叙述中,虽然明确提到了那位征服者菊儿汗(称之为哈剌契丹的「菊儿汗」),「约翰王」这个称号却给了乃蛮部的宗王屈出律,此人娶了哈剌契丹最后一代嫡系君主的女儿,篡了他的权;而又以一种离奇的错综混乱,把汪罕说成这位乃蛮宗王的兄弟和继承者,说他是克烈与蔑儿乞(这是蒙古的两大部落)之主、哈剌和林之主。(原注:〔柔克义先生在所注《鲁布鲁克行记》中说:「克烈人住在鄂尔浑河与土拉河上,贝加尔湖的东南;阿布尔法拉吉记载说,他们于一〇〇七年由木鹿的聂斯脱里派主教使之皈依了基督教。不过拉施特却说,他们的皈依是在成吉思汗的时候。(见多桑书第一卷;夏博《雅八阿罗诃三世传》。)达韦扎克把克烈人与早期汉文史书中的『契苾』(或作『铁勒』)相认同,我认为颇有几分道理。『铁勒』一名在公元三世纪时用来称所有的突厥部落,诸如回纥(畏兀儿)、结骨(黠戛斯)、阿兰等,据说他们与『高车』是同一种人,鲁布鲁克所说的『康里』便是高车的后裔。(见《唐书》;马端临书。)至于蔑儿乞人,他们是突厥种的游牧民族,或许掺有蒙古血统。穆斯林著作家称之为兀都亦惕,分为四部。他们住在色楞格河下游及其诸支流一带。(见多桑书第一卷;霍渥斯《蒙古史》第一卷。)」——考狄〕)他所叙的故事,往下讲去,与波罗所说的十分相似,所以我们把原话引出来。他说,克烈与蔑儿乞人是聂斯脱里派基督徒。「但他们的君主已抛弃了对基督的崇拜,转而追随偶像,身边养着一些偶像的祭司,这些人都是召唤鬼魔的巫师。在他的牧场之外十日或十五日路程之处,是蒙古人的牧场,蒙古人十分贫穷,没有首领,除了巫术和占卜之外没有任何宗教,那一带所有的人都深信这些东西。蒙古旁边另有一个贫穷的部落,叫作鞑靼。约翰王死后没有子嗣,他的兄弟汪罕得了他的财产,自立为汗,把他的牛羊一直放牧到蒙古的边界上。那时蒙古部里有一个叫成吉思的铁匠,一有机会就去偷汪罕的牲口,以致汪罕的牧人向他们的主人诉苦。汪罕便召集了一支军队,侵入蒙古人的地方搜寻成吉思,但成吉思逃走,躲到鞑靼人中间去了。汪罕劫掠了蒙古人和鞑靼人,便回去了。成吉思对鞑靼人和蒙古人说:『正因为我们没有首领,才这样受邻人欺压。』于是鞑靼人和蒙古人都推成吉思本人做他们的首领和统帅。他悄悄聚起一支大军,突然袭击汪罕,把他征服了,逼得他逃往契丹。那一回汪罕的女儿被俘,成吉思把她给了自己的一个儿子,她为他生了蒙哥,就是如今在位的那一位……他们(蒙古人)最初所在、成吉思的驻地至今犹存的那一片地方,叫作斡难怯绿连。(原注:〔斡难怯绿连是「鄂尔浑河与克鲁伦河所灌溉的地方,也就是贝加尔湖以南和东南的地方。八世纪时回鹘主要首领的牙帐,在温昆河(即鄂尔浑河)与独乐河(即土拉河)汇流处西南五百里(约一百六十五英里)。它的废墟有时被人误与离它约二十英里、窝阔台于一二三五年所建的蒙古城市哈剌和林混为一谈,如今叫作哈剌八剌合孙,意为『黑城』。」〔见前文。〕「斡难怯绿连」这个名字,似乎取自穆斯林著作家书中所见的「斡难与怯绿连」这一形式。(见夸特勒梅尔书;并见《唐书》;柔克义《鲁布鲁克行记》注。)——考狄〕)但因为哈剌和林是在他们最初征服的那片地方,他们便把它看作王城,在那里选举他们的汗。」

我们在这里分明可以看出,鲁布鲁克所说的汪罕,就是波罗所说的汪罕。在前者的叙述里,汪罕只是与约翰王有关联;而在后者的叙述里——他复述的这个故事,是二三十年后听来的——两人便合而为一了。长老约翰这个影影绰绰的角色,已从哈剌契丹的统治者转到了克烈部的首领身上。这一转移又把我们引到另一段历史上来。

我们前面已经谈过聂斯脱里派基督教在中古前期与中期在亚洲的广泛流布。基督教史家格列高利·阿布尔法拉吉记述了一段奇特的历史,说十一世纪初,住在突厥人地方极远东北的克烈部国王率领他的百姓皈依了基督教。克烈人直到成吉思的时候仍信奉基督教,这一点有拉施特的直接记载为证,蒙古史上听说的许多出自这个部落的基督徒公主也可以为证。鲁布鲁克和波罗所说的名叫汪罕、而后者又把他认作长老约翰的,便是这个部落的首领。他的本名,汉人称为「脱里」,波斯史家称为「脱斡邻勒」,但华北的金朝君主曾封他为「王」,他的百姓便据此给他起了一个略有讹变的称号,波斯文写作「翁汗」,有些学者读作「阿王」或「阿文」汗,但从鲁布鲁克和波罗的拼法看来,它的读音大概是「汪」或「翁」汗。(原注:范贝里认为「翁」是畏兀儿语,意为「正」。〔巴拉第说:「王罕与汪古(即拉施特所说的汪古惕,一个突厥部落)两个名字读音相近,造成了部族与人物方面的混淆,这种混淆在马可·波罗那时似乎普遍存在于在华的欧洲人中间;马可·波罗与孟高维诺的约翰,都把长老约翰的称号从那时早已灭亡的王罕身上,转到了显赫的汪古家族身上。」——考狄〕)鲁布鲁克所说他背弃基督教信仰一事,东方著作家没有提到;但无论如何,他的一生并不为这一信仰增光。波罗说汪罕对蒙古人拥有宗主权,我找不到任何令人满意的佐证。不过他的权势和尊位相当可观,这从拉施特用「帕迪沙」即「君王」一词来称呼他就可以看出。他最初是杀了自己的两个兄弟和几个侄子,才得到克烈部的君位的。成吉思之父也速该曾是他坚定的朋友,曾有力地帮助他恢复被人逐出的领地。他在位多年之后,又被人逐出,在极端窘迫之中向铁木真(后来称为成吉思汗)求援,铁木真待他极为优厚。这是一一九六年的事。此后几年,两位首领联手劫掠四方,但彼此之间渐生嫌隙;汪罕的儿子参与了一个谋杀铁木真的阴谋,到了一二〇二至一二〇三年间,双方便公开交战了。结局如何,将在下面几章中叙述。

我们可以注意到,儒安维尔在东方听来的关于长老约翰的观念,与马可所说的相当接近。儒安维尔把他说成是鞑靼人受压迫的时候向之纳贡的君主之一,是「他们的宿敌」;鞑靼人在自己的一位国王之下组织起来以后,最先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去攻打他,把他征服,凡是拿武器的都杀掉,但僧侣和司铎一概不杀。儒安维尔说到鞑靼人的原住地时用了「一大片沙地『贝里』」这个说法,我所见过的各种版本都没有把它解释清楚。它就是阿拉伯语的「巴里亚」,意为「沙漠」。儒安维尔无疑是在巴勒斯坦学会这个词的。(见儒安维尔书;并见奥佩特《传说与历史中的长老约翰》,以及《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灿克《长老约翰》;考狄所注《鄂多立克行记》。——考狄〕

六十五说成吉思,及其如何成为鞑靼人的第一代大汗(原书卷一第四十七章)

却说基督降生后一一八七年,鞑靼人为自己立了一位国王,名叫成吉思汗。〔注一〕他是一位极有德行、极有才干(口才)而又极其勇武的人。他被选为国王的消息一在那些地方传开,世上所有的鞑靼人便都来归附他,奉他为主。他也把他们交给他的这份君权维持得极好。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鞑靼人聚集到他身边,多得惊人;他见人数这样多,便大造枪矛弓箭,以及他们所用的其他兵器,着手去征服那一带所有的地方,直到征服了八个州。他每征服一个州,并不伤害那里的百姓,也不损害他们的财产,只是把他自己的一些人和那里的一部分人一起安置在当地,其余的人则由他带去征服别的州。那些被他征服的人,看到他怎样好好地、稳稳地保护他们不受一切外人侵害,在他手下又不受什么苦,又见他是何等高贵的一位君主,便全心全意归附了他,成了他忠心耿耿的部众。他这样聚集起了多得仿佛布满大地的人众之后,便开始想要征服世界的一大部分。于是在基督纪元一二〇〇年,他派遣使团去见长老约翰,要娶他的女儿为妻。长老约翰听说成吉思汗要娶他的女儿,勃然大怒,对使者们说:「这是何等无耻,竟敢来求娶我的女儿!他难道不知道自己是我的臣仆和奴隶吗?你们回去告诉他,我宁可把我的女儿投进火里,也不会把她嫁给他;还告诉他,他这个叛逆,这个奸贼,该死在我手里!」于是他叫使者们立刻离去,永远不许再到他面前来。使者们得了这个答复,当即动身,赶回他们的主人那里,把长老约翰叫他们说的话一五一十都讲了,一句也没有隐瞒。〔注二〕

〔注一〕据所有的波斯史家说,铁木真生于一一五五年,他们的说法大概可靠;汉人则把这件事定在一一六二年。一一八七年在他的历史上似乎并不是一个特别重要的年份。他以成吉思汗之名即位为君,据波斯史料是在一二〇二年,据汉文史料是在一二〇六年。

在前面一条注里,我们引过一段话,鲁布鲁克在那里称成吉思为「一个铁匠」。这种错误的观念,似乎是由于他的名字「铁木真」与突厥语「铁木儿赤」即铁匠一词相似而起的;但它在中古时期流行于整个亚洲,这个故事不仅见于鲁布鲁克书,也见于亚美尼亚宗王海屯的书和摩尔人伊本·拔图塔的书。那位脾气古怪的东方学家伊萨克·雅各布·施密特博士,竟因鲁布鲁克采用了这个故事而对他大加辱骂——鲁布鲁克是最真实、最可爱的旅行家之一,论天生的聪明,也绝不在这位批评者之下;施密特又斥责季姆科夫斯基,并不是因为他采用了这个故事,而只是因为他告诉我们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实,即这个故事在一八二〇年仍在蒙古流传。(见施密特所译萨囊彻辰书;季姆科夫斯基书第一卷。)

〔注二〕有好几位史家,其中包括阿布尔法拉吉,都说成吉思娶了汪罕的一个女儿;这种说法也流行于某些中古欧洲著作家之中,比如博韦的樊尚。佩蒂·德拉克罗瓦在他的《成吉思汗史》中也采用了这一说法,似乎是依据一位年代较晚的突厥史家;德埃贝洛和圣马丁也都这样说;但在最好的史料中,无论波斯的还是汉文的,似乎都没有根据。(见阿布尔法拉吉书;《历史之镜》第二十九卷;《成吉思汗史》;《金帐汗国史》。)不过波罗的故事,背后确有一件真事,大概是这样的:约在一二〇二年,汪罕与成吉思表面上还是盟友的时候,有人提议两家互为婚姻,以汪罕的女儿察兀儿别吉配成吉思的儿子术赤,以成吉思的女儿火臣别吉配脱斡邻勒的孙子秃撒合。由于某些情由,这门亲事没有成功,这正是在两位首领之间造成裂痕的情由之一。不过两家之间后来还是有过好几次通婚。(见埃德曼书;其他例子已在卷一第五十九章注二中引过。)

六十六成吉思如何集结部众进讨长老约翰(原书卷一第四十八章)

成吉思汗听到长老约翰捎给他的这番粗暴的话,怒不可遏,一颗心几乎要在胸中迸裂,因为他是一个心气极高的人。最后他开口说话,声音之大,在场的人个个都听得见:「倘若他不为长老约翰这番粗暴的话报仇,他便永远不配再做君主;而且要报得这样狠,叫世上从来没有哪一次侮辱付出过这样重的代价。用不了多久,长老约翰就会知道,他到底是不是他的奴隶!」

于是他召集全部兵力,征集起一支前所未见、前所未闻的大军,并派人通知长老约翰,叫他好好防备。长老约翰得了确实的消息,知道成吉思真的率领这样一支大军来打他,却仍然装作把这当作儿戏、当作小事,因为他说:「这些人算不得兵。」尽管如此,他还是部署兵力,集结部众,大做准备,好叫成吉思倘若真来,便把他擒住处死。事实上,他调集了许多不同民族组成的一支大军,真是天下奇观。

就这样,双方都准备交战。我何必把故事拉得这样长呢?成吉思汗率领全军到了一片广大美丽的平原,名叫天德,是长老约翰的属地,便在那里扎下营来;他的人马多得无法计数。他得到消息说长老约翰要来了,心中大喜,因为这地方是一片又好又宽阔的战场,所以他很乐意在这里等候他,热切盼着他到来。

现在我们暂且不说成吉思和他的大军,回过头来讲讲长老约翰和他的部众。

六十七长老约翰如何进兵迎击成吉思(原书卷一第四十九章)

据说长老约翰得知成吉思率领大军来攻打他,便尽起全部兵力出来迎敌,一直进到同一片天德平原,在离成吉思汗营地二十哩的地方,与之对面扎下营来。随后两军都休息了两天,好叫士卒更加精神饱满、斗志昂扬地去厮杀。〔注一〕

两支大军就这样如你们所听到的,在天德平原上扎下了营。有一天,成吉思汗把他的星者召到跟前,基督徒和撒拉逊人都有,要他们告诉他,两军之中哪一方会打赢这一仗,是他自己的,还是长老约翰的。撒拉逊人设法推算,却没能给出真实的回答;基督徒却给出了真实的回答,事先便明明白白显示出结局会是怎样。他们取来一根竹竿,顺长劈成两半,一半放在这边,一半放在那边,不许任何人去碰。他们把一片竹子叫作「成吉思汗」,另一片叫作「长老约翰」。然后对成吉思说:「请看!您就会看到这一仗的结局,看到谁占上风;因为谁的竹片压到对方的上面,谁便得胜。」他回答说很想看看,叫他们开始。于是那些基督徒星者从《诗篇》中念了一首诗,又念了别的咒语。看哪!众目睽睽之下,那片名为成吉思汗的竹子,没有任何人碰它,竟自己移向那片名为长老约翰的竹子,爬到了它的上面。君主见了,大为欢喜;他看到基督徒在这件事上说的是真话,从此便一直对他们十分尊敬,永远把他们看作说真话的人。〔注二〕

〔注一〕波罗在上一章说过,这片天德平原在长老约翰的国中。他显然把它看作就是他在卷一第五十九章更详细讲到的那个天德,说那里归长老约翰的后裔所有,那地方一定在长城附近。他把这一仗定在那里,无疑是错了。萨囊彻辰把两人之间的交战——他只提到这一次——定在「斡难河口,忽伦贝儿附近」。冯秉正所依据的史料,把同一次战役定在合兰真;比丘林神父定在哈剌勤沙图;埃德曼依据拉施特,定在忽伦巴儿合惕和合兰真沙陀附近,后者在女真即满洲的边境上。这一切都指向贝尔湖与呼伦湖一带(虽然斡难河离这两处很远)。但这并不是汪罕即长老约翰的最后败亡,那是在稍后(一二〇三年),在一处叫作折折运都山(即高地)的地方;宋君荣把这地方定在土拉河与克鲁伦河之间,所以在今天的库伦附近。汪罕受了伤,逃过乃蛮部的边界;乃蛮部的将领把他捉住杀了。(见施密特书;埃德曼书;宋君荣书。)

〔注二〕鞑靼人用枝条占卜,虽然与这里所用的方法不同,却比希罗多德还要古老,希罗多德把它归于斯基泰人。我们听说阿兰人中间有一种与后者有几分相似的占法,(据塔西佗说)日耳曼人中间也有。先知何西阿的话:「我的民求问木偶,以为木杖能指示他们」,塞奥菲拉克图斯是这样解释的:「他们竖起两根木棍,一面喃喃念着某些咒语和符诀;然后那两根木棍借着鬼魔直接或间接的作用,会倒下去,人们便记下它们倒下的方向」云云。中国人的占卜方法与正文所说的更为接近。那是把两块形状特别、左右对称的木片或竹片抛向空中。门多萨描述过这种方法,卢公明则附有插图,描述得更为详细。(原注:〔关于中国的占卜竹片,见但尼士《中国民俗》。——考狄〕)

但鲁布鲁克似乎亲眼见过与波罗所描述的几乎相同的做法。他指斥蒙古人中间聂斯脱里派僧侣的那些巫术行径,这些僧侣似乎想与本地的「珊蛮」即巫医一争高下。他去探望蒙哥汗的一位基督徒皇后忽秃台夫人,她正患病,他说:「聂斯脱里派的人在念着一些诗句,我不知道是什么(他们说是一首《诗篇》的一部分),对着两根枝条念,这两根枝条在两个人手中被弄得互相碰在一起。那位修士在旁边站着看他们施行。」(原注:〔关于《鲁布鲁克行记》中的这一段,柔克义先生在注中说:「这里所说的占卜方法,显然与波罗所描述的相同。但不可把它与杖卜相混,杖卜是用成捆的木杖或箭来占的。」阿米亚努斯·马尔切利努斯说,阿兰人施行这种占卜。「他们有一种奇特的占卜方法:取笔直的柳条,捆成一捆,在某一时刻,念着某些秘密的咒语察看它们,便知道将要发生什么事。」——考狄〕)佩蒂·德拉克罗瓦从泰弗诺的游记中引了一种类似的占卜方法,说是巴巴里海盗在交战之前常用的。两个人面对面坐在甲板上,各人捏住两支箭的箭镞,把各自那一对箭的箭尾扣槽互相勾住。然后由船上的书记念一段阿拉伯语的咒文,据说念的时候,那两对箭——一对代表突厥人,一对代表基督徒——会不顾持箭人的抵挡而互相角力,最后一对压到另一对上面。这或许就是《古兰经》所禁止的箭卜。(见《古兰经》第五章。)阿布尔菲达记载说,穆罕默德在克尔白中发现一尊亚伯拉罕的像,手里就拿着这样的箭。

彼得罗·德拉瓦莱描述过同一种做法,是由阿勒颇的一个穆斯林术士施行的:「他用咒语使那几支箭的四个尖端聚到一起,持箭的人丝毫不动;根据箭尖自行排列的方式,他便得出所问之事的答案。」

叶斯开先生从拉胡尔写信说:「佛教徒施行的占卜方法有许多种;马可·波罗所提到的那一种,我们的喇嘛也知道,只是做法略有不同,用的是两支箭,而不是劈开的竹竿,所以这种占法叫作『达莫』,即『箭卜』。」事实上,这种做法在印度也没有绝迹,因为一八三三年维涅先生就在卢迪亚纳亲眼见过有人用它来查出偷了一只官家钱箱的贼。

关于成吉思尊重基督徒,还有别的故事。阿布尔法拉吉讲过一个故事,说成吉思梦见一位修道之人,许他成功。他把这个梦告诉了他的妻子,即汪罕的女儿,她说这形貌与常来拜访她父亲的那位主教相符。于是成吉思便在他营中的畏兀儿基督徒中间打听一位主教,他们指出了马·登哈。从此成吉思对基督徒便宽和了些,给了他们许多殊荣。博韦的樊尚也说到一个名叫列边阿答的聂斯脱里派修士,此人深得成吉思之妻的信任,她是「基督徒国王大卫即长老约翰」的女儿,这个修士常借占卜向鞑靼人揭示许多事情。我们前面已经说过,把汪罕的一个女儿说成成吉思之妻,似乎并无根据。但成吉思的妻子中确有汪罕的一个侄女,名叫亦巴合。拉施特也确曾讲到大汗做过一个与她有关的梦。可是梦的内容是说,上天命令他把她送给别人;第二天早上他果然就这样做了!

(见罗林森所译希罗多德书第四卷;阿米亚努斯·马尔切利努斯书第三十一卷;德尔里奥《巫术论》;门多萨书,哈克卢特学会本第一卷;卢公明书;《成吉思汗史》;普雷斯顿所译哈里里书;德拉瓦莱书第二卷;维涅书第一卷;多桑书第一卷。)

六十八成吉思汗与长老约翰之战(原书卷一第五十章)

双方好好休息了那两天之后,便披挂上阵,展开了一场殊死的厮杀;那是世上从未见过的最大的一场战斗。两边被杀的人极多,但最后成吉思汗得了胜。长老约翰也在这一仗中被杀。从此以后,他的国土一天天落入成吉思汗手中,直到全部被征服。

我可以告诉你们,成吉思汗在这一仗之后又在位六年,不断地征伐,攻取了许多州、许多城市和堡寨。但到了这六年之末,他去攻打一座名叫哈州的城堡,在那里膝上中了一箭,因伤而死。这真是一件极可惜的事,因为他是一个勇敢而明智的人。〔注一〕

现在我要告诉你们,成吉思之后是谁在位,然后再讲鞑靼人的风俗习惯。

〔注一〕其实成吉思比汪罕多活了约二十四年,死于他第五次征讨唐古忒的途中,时为一二二七年八月十八日,据汉文记载享年六十五岁,据波斯记载享年七十二岁。萨囊彻辰说,唐古忒的美丽王后古尔伯勒津豁阿哈屯,已被收入征服者的帐中,她使他身体受了某种伤害(没有说是什么),然后自己跑去投了哈剌木连河(即黄河),从此蒙古人便把这条河叫作「哈屯河」,意为「王后之河」,这个名字事实上至今还在沿用。柏朗嘉宾说成吉思是被雷击死的。然而波斯史家与汉文史家都一致说他是自然死亡。宋君荣把他死的地方叫作六盘,说在北纬三十八度。拉施特称之为「梁山」,这似乎就是陕西腹地至今仍叫这个名字的那一道山脉。

波罗说他受了致命伤的那个地方,名字的写法极为纷纭。据宋君荣说,成吉思实际上是在一二一二年围攻大同府时被一箭射成重伤的。所以,也许正如奥佩特所设想的,波罗说他死在「哈州」城下(我比较喜欢这个读法),是把这件事与蒙哥汗之死的情形混在一起了;据说蒙哥汗死于攻打四川合州之时,而「合州」这个名字,波罗正会写成「哈州」或与之相近的样子。阿布尔法拉吉明确说蒙哥汗是中箭而死的;诚然,别的著作家说他是病死的,海屯则说他是淹死的;这一切都表明,对于发生在他那时之前五十年到一百年的事情,波罗的错误是何等情有可原。(见奥佩特《长老约翰》;冯秉正书第九卷及注;宋君荣书;埃德曼书;萨囊彻辰书。)

只有回头去看卷一第四十七章,那里告诉我们成吉思「开始想要征服世界的一大部分」,我们才看出波罗其实是知道成吉思征伐的广大范围和宏大目标的;那目标简直就是征服他所设想的那个世界;而他所开创的那个帝国的范围,实际上(大概)包括了全人类的一半。(见科本《佛教》第二卷中的论述。)

六十九说成吉思汗之后在位诸汗,及鞑靼人的风俗(原书卷一第五十一章)

在他们的第一代君主成吉思汗之后,〔注一〕继位的是贵由汗,第三代君主是拔都汗,第四代是阿剌忽汗,第五代是蒙哥汗,第六代是忽必烈汗,就是如今在位的这位君主,他比前面五位中的任何一位都更有权势;其实,就是把那五位合在一起,也没有他这样强大。〔注二〕不,我还要说得更多些:就是把世上所有的基督徒,连同他们的皇帝和国王都合在一起——对了,再把撒拉逊人也加进去——这所有的人也没有这样的权势,也做不到这位忽必烈所能做到的那么多事;他是世上所有鞑靼人的君主,东方的和西方的鞑靼人都包括在内,因为这些人全是他的臣属。我打算在我们这部书里,把他这番大权势的情形都讲给你们听。

你们还应当知道,所有的大汗,以及他们的第一代君主成吉思的所有后裔,都要运到一座名叫阿勒台的山里去安葬。君主无论死在哪里,都要运到那座山里,与他的先人葬在一处;即使他死的地方远在一百日路程之外,也必须运到那里去安葬。〔注三〕

我再告诉你们一件怪事。他们运送某位皇帝的遗体去与其他诸帝同葬的时候,护送遗体的人在路上遇见谁,便把谁杀掉,说道:「到另一个世界去服侍你们的主人吧!」因为他们确实相信,凡是这样被杀的人,都会到另一个世界去服侍他们的主人。他们对马也是这样做的;因为皇帝死了,他们便把他所有最好的马都杀掉,好叫他在另一个世界里能够使用,他们是这样相信的。我告诉你们一件千真万确的事:蒙哥汗死的时候,有两万多个恰巧在路上遇见他遗体的人,都照我所说的那样被杀了。〔注四〕

〔注一〕在与成吉思告别之前,让我指出一件据我所知前人还没有提出过的事,那就是乔叟故事里「勇猛的康巴斯坎」这个名字,不过是成吉思这个名字的讹变。这位征服者的名字,在里科尔多修士书中作「卡缪斯汗」,由此变为「康巴斯坎」,毫无困难。我想,「卡缪斯」是抄书人从「坎朱斯」或「羌朱斯」抄讹了的。不过,在圣安东尼诺的编年史里,他被称为「成吉思汗,更确切地说是唐吉斯汗」。倘若这不只是常见的把一个字母误作另一个字母的笔误,那么它与伊本·拔图塔一贯使用的「腾吉思汗」这一形式倒有一种奇特的相似。后者的来源我不知道,除非是由阿拉伯语中一个意为「颠倒」的词所引起的。(见《四游记》;伊本·拔图塔书第三卷。)

〔注二〕波罗此处所说的历史是不能接受的。他把拔都和旭烈兀列入最高大汗的名单,拔都只是钦察(即金帐汗国)的汗,旭烈兀则是波斯的汗;他却漏掉了成吉思的直接继承人窝阔台。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他在这里用的是「阿剌忽」这个形式,而不是像别处那样用「阿剌乌」;他似乎指的也不是同一个人,因为他十分清楚,阿剌乌是东方之主,曾遣使去见大汗忽必烈,所以不可能是忽必烈的前任之一。真正的继承次序是:一、成吉思;二、窝阔台;三、贵由;四、蒙哥;五、忽必烈。

海屯书中的历史也有同样大的错误,而他在这方面大概比马可更占便利。我还可以指出,在特谢拉所节译的弥儿洪德书中,旭烈兀被说成是继蒙哥汗之后登上了成吉思的宝座。(见特谢拉《记述》。)

〔注三〕这里的阿勒台,肯定不是指如今用这个名字来称呼的那道南西伯利亚大山脉。萨囊彻辰有时似乎把「阿勒台」和「阿勒坛汗」两个名字都用来称汉人的兴安岭,即紧靠张家口附近长城以北的那道山脉。(见卷一第六十一章注一。)但说到成吉思安葬这件事,他把那地方描述为「在阿勒台汗山的阴面与肯特汗山的阳面之间的也客·斡帖克地方」。肯特汗山(「汗」在这里意为「山」)在斡难河源附近,紧靠库伦的东北;而在这一段话里,阿勒台汗山不可能指远在五百哩外的长城附近的那些山。

据拉施特说,成吉思葬在一处叫作「不儿罕·合勒敦」(意为「神山」)或「也客·忽鲁黑」(意为「大禁地」)的地方;在另一段里,他又把那地方称作「布达·温都儿」(我想意思与不儿罕·合勒敦相同),在色楞格河附近。萨囊彻辰常提到不儿罕·合勒敦,夸特勒梅尔似乎证明了这地方与帕拉斯(以及季姆科夫斯基)所说的「汗乌拉」山是同一处。这是库伦附近的一座高山,覆盖着茂密的森林,其实也是从北京出发旅行所到的第一座有森林的山。蒙古人至今仍把它视为圣山,守护着不许人接近,不过关于成吉思坟墓的传说似乎已经湮灭了。这座汗乌拉(意为「王山」,因为「汗」在这里意为「君主」,「乌拉」意为「山」)紧靠萨囊彻辰那段引文中所说的肯特山之南,所以,假定汗乌拉就是同一引文中的阿勒台,这一认定便与他的说法相符。那些自称成吉思后裔的蒙古首领对宋君荣说起这位征服者的葬地时,所指的「汗山」也一定就是汗乌拉。要注意的是,我们认为是波罗所说的阿勒台、也是萨囊彻辰此处所说的阿勒台的这座汗乌拉,属于一道称为兴安岭的山脉,而我们看到萨囊彻辰在别处又把阿勒台和阿勒坛汗用来称长城附近的另一道兴安岭。

埃德曼似乎依据拉施特,记载说成吉思葬在一棵树下;这棵树是他一次打猎时看中的,当时便指定那里为他想要安葬之处。那棵树当时十分显眼,可是后来旁边的树木长得极快,一片密林覆盖了整个地方,再也无法辨认那个地点了。(见夸特勒梅尔《拉施特书》;季姆科夫斯基书第一、二卷;萨囊彻辰书;宋君荣书;埃德曼书。)

〔巴拉第说:「蒙古时期的文献中,关于成吉思汗及其后继诸汗的葬地,并没有确切的记载。《元史》即蒙古王朝在中国的历史,说到诸汗的安葬时,只提到他们照例从北京运往北方,葬在起辇谷的共同葬地。这个名字与古代匈奴的祁连毫不相干,祁连是蒙古沙漠以西的一座山;蒙古人的起辇谷,应当到更东边去找。忽必烈出兵讨伐宗王乃颜,到了今天的达里诺尔时,接到消息说诸汗的葬地被叛军占据了。叛军在那里坚守了很久,这使忽必烈极为忧伤〔见《元史类编》〕;这就证明那些陵墓不可能远在西边。关于这个问题,更确实的消息见于明朝永乐皇帝一四一〇年征讨蒙古的日记〔见《北征录》〕。他到了克鲁伦河向南流后转而东流之处。日记的作者记道,从到达克鲁伦河之前一程半路的地方,就望得见东北方有一座极大的山,山脚下有一座孤零零的高而尖的小丘,上面覆盖着石头。作者说,元朝的君主们从前就葬在这座小丘附近。所以可以合理地推测,蒙古诸汗的陵墓在克鲁伦河附近,《元史》的『起辇』应当就是指这一地方;我甚至觉得,『起辇』是中国著作家惯用的一种简称,就是克鲁伦的省称。蒙古诸汗的安葬方式,《元史》(《国俗旧礼》一章)和《辍耕录》即元代笔记中都有记载。安葬时,极力不让外人知道墓地的所在。为此,墓穴封好以后,便赶一群马从上面踏过,这样一来,很大一片地面都被踩平了。《草木子》(也是元代的笔记)又补充说(大概得自传闻),要在已故大汗的墓上当着母驼的面杀一头小驼;后来到了照例祭墓的时候,把这头被杀小驼的母亲放开,它便哀鸣着走到小驼被杀的地方;墓地的所在就是这样找到的。」

巴拉第修士大司祭在一条脚注中又说:「我们著名的蒙古学家戈洛夫金对我们说,据如今蒙古人中间实际流传的一个故事,从前蒙古诸汗的陵墓在塔索拉山附近,也在克鲁伦河一带。他还说,即使到现在,蒙古人还习惯于(依照一种古老的习俗)在七月初七聚集到那座山上,礼拜成吉思汗的陵墓。《黄金史》(贡布耶夫译成俄文)叙述蒙古人被逐出中国以后的历史,说到诸汗的陵墓时,称之为『八白室』,即『八顶白帐』(依照北京已故几位主要大汗灵室的数目),有时又简称为『白帐』,据译者解释,这只指成吉思汗的陵墓。」

「据贝勒博士(见《中世纪研究》第一卷)所引的中国史书《通鉴纲目》,成吉思于一二二七年征服唐古忒帝国之后,死在六盘山附近。在现代的中国地图上,六盘山标在甘肃平凉府固原州城的南面。然而《元史》却暗示他死在北蒙古。我们在本纪一二二七年下读到:闰五月,皇帝避暑于六盘山。六月,夏(即唐古忒)国降。成吉思驻跸于清水县(在甘肃,至今仍是这个名字)的西江。秋七月壬午,皇帝不豫,八日后崩于萨里川哈老徒之行宫。这条萨里河在《元史》中屡次提到,即在第一卷中叙述成吉思最初的军事行动之时。拉施特记载说(见多桑书第一卷),成吉思于一一九九年退回他的驻地撒里川。《元朝秘史》(巴拉第译本)把同一个名字写作『撒阿里客额儿』(『客额儿』在现代蒙古语中意为『平原』)。在《元史类编》所附的古代蒙古地图上,『撒里怯儿』标在斡难河(即我们地图上的鄂嫩河)之南,紧靠撒里怯儿,我们读到:『此元之发祥地也。』由此看来,上面译出的那段《元史》的话,似乎暗示成吉思死在蒙古,而不是像人们一般所相信的那样死在六盘山附近。《元朝秘史》(巴拉第译本)和《亲征录》(巴拉第译本)都一致说,成吉思征服唐古忒帝国以后,回到本土,然后才死。玉尔上校在他的《马可·波罗》第一卷中说:『拉施特把成吉思死的地方叫作梁山,这似乎就是陕西腹地至今仍叫这个名字的那一道山脉。』我不知道玉尔这句话出自哪一种拉施特书的译本,不过多桑从拉施特书翻译时(见多桑书第一卷注),所引的似乎是同一段话:『六盘山在主儿扯(金帝国)、南家思(宋帝国)与唐古忒的边界上』;这句话是完全正确的。」

现在我们来谈蒙古人的传说,这传说把成吉思的陵墓定在黄河大弯曲处的鄂尔多斯地方。

两位比利时传教士德沃斯先生和韦尔林登先生到过成吉思汗的陵墓,他们说,在回民作乱以前,在一座几英尺高的小丘上,有两个院子,一前一后,四周围着栅栏。第二个院子里有一座像中国民居的房子和六顶帐篷。一顶双层帐篷里存放着「博格多」即圣者的遗骸。旁边的帐篷里有各种珍贵的物品,诸如一副金鞍、盘子、酒杯、一只三足鼎、一口锅,以及许多别的器皿,都是实心银的。(见一八七五年六月十八日的《天主教传教会》。)——这份刊物还依据两位传教士的记述,附有一幅这位征服者陵墓的略图。

普尔热瓦尔斯基(见《蒙古与唐古忒》)讲述了哈屯河的故事(见前文),说她的坟墓在扎伊德明湖东北十一俄里之处,蒙古人称之为图米尔·阿勒库,汉人称之为九进府;这位俄国旅行家所提到的传说之一,说成吉思的葬地在鄂尔多斯地方,达布逊湖以南二百俄里;遗骸存放在两口棺材里,一口是木的,一口是银的;这位大汗预言说,八百年或一千年以后,他将复活,与中国皇帝交战,得胜之后,要把蒙古人从鄂尔多斯带回他们的故乡喀尔喀;普尔热瓦尔斯基没有见到这座陵墓,波塔宁也没有见到。

「他们〔鄂尔多斯蒙古人〕最神圣的地方,是一组毡帐,叫作『伊金霍洛』,据说里面存放着成吉思汗的遗骨。这些圣物托付给一个叫达尔扈特的世袭人群看管,约有五十户。每年夏天,六月二十一日,要举行祭祀纪念他,届时许多人聚集来参加庆典,这种聚会叫作『台勒干』。」在鄂尔多斯的南部边境上,有博罗八剌合孙〔意为灰城〕的废墟,据说是成吉思汗时代的遗迹。(波塔宁文,载一八八七年《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九卷。)

最后一位到过成吉思陵墓的旅行家是博南先生,时在一八九六年七月;他那时在鄂尔多斯地方北部的黄河岸边,那里住的全是游牧的蒙古人,分为七个部或旗,即准格尔、达拉特、郡王、鄂托克、扎萨克、乌审和杭锦,其中准格尔在东,郡王居中;据他们自己的传说,这些部落是成吉思死时驻扎在这一地方的七支军队的后代;准格尔王那时六十七岁,是各部的首领,被认为是这位征服者的第三十七代直系后裔。他的前任是乌审王。博南先生(见一八九八年二月十五日的《巴黎评论》)对陵墓及其周围地方作了如下的描述。从准格尔王的衙门(王府)到成吉思汗的陵墓,有五六程路,因戈壁的沙子而难走,但可以骑马或骑骆驼前往。路向南穿过沙漠,经过一座大喇嘛寺附近,这座寺叫作「巴龙召」或「西召」(意为西边的寺),汉名「三堂寺」。这座有名的寺院是准格尔王为供奉祖先牌位而建的,建在一座古寺的废墟上,据说那座古寺是成吉思亲自建造的。寺里登记在册的喇嘛有一千多名,其中四十名由中国皇帝供养。然后渡过乌兰木伦河(意为红河)的两条上游支流——据当地的传说,成吉思就是在这条河岸上被害的——靠近查干淖尔(意为白湖),湖旁是郡王的帐篷,最后便到了一个叫作「伊克伊金霍洛」的地方,蒙古语意为「大主的居所」,陵墓就在那里。它建在村子的东南,村里有二十来顶帐篷,或用土筑成的像帐篷一样的小屋。两顶并排的大白毡帐,与现代蒙古人的帐篷相似,只是大得多,覆盖着陵墓;拉开一道红色的帷幕,便露出一口又大又低的银棺,里面盛着皇帝的骨灰,放在第二顶帐篷的地上;它的形状像一只大箱子,上面刻着大朵的花饰。据当地的传说,皇帝是在乌兰木伦河岸上火化的,人们认为他就是在那里被杀的。每年三月二十一日,举行蒙古的周年大祭;只有在一年中的这一天,那两顶灵帐才打开,把棺木陈列出来,让从蒙古各地来的人瞻仰礼拜。分散在鄂尔多斯各地的许多其他遗物,这时也都送到这里来;这些遗物蒙古语叫作「成吉思博格多」(意为成吉思的圣物),共有十件,照蒙古人所定的次序是:成吉思的马鞍,藏在郡王境内;弓,存放在伊克伊金霍洛附近一个叫胡几塔劳黑的地方;他的战马的遗骸,名叫「安特干策衮」,保存在准格尔境内的克伯勒;一件火器,存放在准格尔王府中;一只木和皮做的器皿,叫作「宝劳安特里」,存放在先尼陈特;一尊蜡像,里面盛着大汗的马夫阿勒塔瓜·托苏的骨灰,存放在鄂托克(七部之一);第二位妻子的遗骸,葬在黄河岸边的嘉萨,这地方在普尔热瓦尔斯基的地图上,汉名叫九进府,蒙古名叫图米尔·阿勒库;成吉思第三位妻子——就是杀了他的那一位——的坟墓,如今在巴嘎伊金霍洛,意为「小主的居所」,在准格尔王府以南一日路程;伊克伊金霍洛的陵墓本身,据说里面也盛着大汗第一位妻子的骨灰;最后是他的大纛,一根黑木的长矛,插在陵墓以南一百五十多英里的沙漠里;矛头的铁永远不生锈;没有人敢去碰它,所以每年祭祀的时候,它不与其他遗物一起送到伊克伊金霍洛来。(并见柔克义《日记》。)——考狄〕

〔注四〕拉施特记载说,护送成吉思去安葬的队伍,把遇见的人统统杀掉,还打发了四十名出身高贵的美貌少女去另一个世界服侍他,又杀了一些骏马。蒙哥汗死在中国腹地,要在他身上施行这种野蛮的规矩,势必造成大量的杀戮。(见埃德曼书;多桑书第一、二卷;并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

萨囊彻辰对这些野蛮行径只字不提。他描述说,成吉思的遗体用一辆两轮的车运回他的故土,全军护送,一路哀号:「苏尼特部的吉鲁根把阿秃儿(大汗的一位老战友)放声唱道——

『昔日你如鹰隼般翱翔,如今一辆辘辘的车载你远去,

我的君王啊!

你果真抛下了你的妻、你的儿、你百姓的大会了吗?

我的君王啊!

昔日你如雄鹰般矜然盘旋,引领着我们,

我的君王啊!

如今你却如一匹未驯的马驹,失足倒下了,

我的君王啊!』」

〔「以活人殉葬,是东亚各部族的普遍习俗。通常用宠幸的仆人和妻妾殉葬。在中国,正妻和已经生过孩子的妾,可以免于此劫。通古斯及其他部族习惯于用绞杀的办法处死选定的殉葬者。在中国,殉葬者往往被活埋;但活人殉葬的习俗在公元一四六四年废止了。〔见《皇明从信录》。〕在当今满洲王朝的时候,十七世纪末康熙皇帝禁止了活人殉葬,也就是禁止强迫殉葬;但自愿殉葬仍然允许〔见《御制文》〕。尽管有这道禁令,在满洲的偏远地方,强迫殉葬的事仍时有发生;一个妾若不肯随她死去的主人而去,便被人用弓弦强行勒死〔见《宁古塔纪略》〕。不过我必须指出,历史文献中并没有提到蒙古人有这种习俗;这只是根据蒙古人的宗教观念和习俗与其他部族的相似之处所作的一种假设。」(巴拉第文。)

高延博士在他的《中国宗教制度》第二卷中,专门用了一整章来论《葬礼中的人牲及相关习俗》。中国有记载的最早一例,远在公元前六七七年,秦武公死后,杀了六十六人殉葬。

高延教授(见《中国宗教制度》第二卷)所引的鞑靼人辽朝的正史说:「统和十年,禁丧葬杀马,及藏甲胄、金银器玩。」高延教授写道:「但是,正如把食物放进墓中的做法很早就变成了在墓外献祭食物,把马与死者同葬的做法,在汉朝也改为把马献给死者而不埋入墓中,在这种场合,还用不值钱的仿制品来代替真的牲畜。」——考狄〕

七十说鞑靼人的风俗(原书卷一第五十二章)

既然我们已经说起鞑靼人,关于这个题目,我有许多话可以告诉你们。鞑靼人的习惯是,冬天住在温暖的平原上,在那里为牲口找到好牧场;夏天则到山谷之间凉爽的地方去,那里有水,也有树林和牧场。

他们的房屋是圆形的,用枝条搭成,上面覆盖着毛毡。〔注一〕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把这些房屋随身带着;因为那些枝条捆扎得极牢,拼合得又极巧,所以骨架可以做得很轻。他们每次搭起这种小屋,门总是朝南。他们还有车,用黑毡蒙得极其严实,一点雨也漏不进去。车由牛和骆驼拉着,妇女和孩子就坐在车里走路。〔注二〕买卖交易,以及供养丈夫和操持家务所需的一切,都由妇女去做;因为男子们都过着贵人的日子,除了打猎放鹰、照料他们的苍鹰和隼之外,什么事都不操心,除非是操练武艺。

他们靠自己畜群所供给的乳和肉,以及猎获的野物为生;他们什么肉都吃,连马肉、狗肉和法老鼠的肉也吃,法老鼠在那些平原上的洞穴里多得很。〔注三〕他们喝的是马奶。

他们非常小心,绝不去碰别人的妻子,无论如何也不肯这样做,认为那是一件邪恶可憎的事。妇女们对丈夫也极贤良、极忠实,而且都是能干的主妇。〔注四〕〔十个或二十个妇女住在一起,和睦融洽,令人欣喜,你永远不会听到她们之间有一句恶言。〕

鞑靼人的婚姻风俗是这样的。一个男子只要愿意,又养得起,可以娶一百个妻子。但原配的妻子永远最受尊重,被看作最正当的妻子〔她所生的儿子也是如此〕。丈夫要给妻子的母亲一份聘礼,妻子却不给丈夫带来任何东西。他们因为妻子多,所以孩子也比别人多。他们可以娶自己的表姊妹;父亲死了,儿子可以娶他的任何一个妻子,只是自己的生母除外;这就是说,长子可以这样做,别的儿子不行。一个男子在他的兄弟死后,也可以娶兄弟的妻子。他们的婚礼办得十分热闹。〔注五〕

〔注一〕地理学会本此处所用的词,通常似乎是指「绳索」,事实上鲍狄埃本就作「他们用枝条造屋,用绳索覆盖」。剌木学本作「毛毡」,米勒本与地理学会所刊拉丁本也都作「毡」。这无疑是正确的读法。但那个词是否曾被用作「毡」的一种写法(正如另一个形近的词意为「毛皮」),我查不出来。或许是脱漏了几个字。阿特金森的《西伯利亚》里对一座吉尔吉斯人的小屋(直径三十五英尺)有很好的描述,与波罗所说的完全相符,范贝里的《游记》里也有一段描述。这样一座小屋的样子可以何等舒适、何等文明,从伯恩斯对这类土库曼人住所的记述中也可以看出。这种小屋或帐篷,几乎是中亚所有游牧部落所共有的。构成帐壁骨架的格子,(至少在土库曼人中间)是松松地用轴钉连着的,可以像「伸缩钳」那样拉开和收拢。

鲁布鲁克、帕拉斯、季姆科夫斯基等人都提到门朝南的习俗;理由是显而易见的。(见阿特金森书;范贝里书;伯恩斯书第三卷;康诺利书第一卷。)但内伊·伊莱亚斯先生告诉我,在整个阿尔泰山一带,喀尔喀人、吉尔吉斯人和卡尔梅克人都把帐篷朝东搭。那里冬季盛行的是西风。

〔柔克义先生在所注《鲁布鲁克行记》中说,他常见蒙古人的帐篷朝东和东南。他又说:「有意思的是,《周书》中记载,常住在都斤山的突厥可汗,他的牙帐总是朝南,以示敬日之所出。」——考狄〕

〔注二〕埃斯库罗斯就已经知道

「游荡的斯基泰人,

住在高高架于轻轮之上的格子小屋里。」

(见《被缚的普罗米修斯》。)

而远在他之前,赫西俄德就说菲纽斯被哈耳庇厄们带到了——

「饮乳诸族之地,他们以车为家。」

(见斯特拉波书第七卷。)

伊本·拔图塔描述他乘坐前往萨莱的那种鞑靼车,说车装着四个大轮子,由两匹或更多的马拉着:

「车上放着一种用细皮条编扎枝条而成的亭子。它很轻,蒙着毡子或布,有格子窗,车里的人可以向外看而不被人看见。一路上他可以随意变换姿势,睡觉或吃饭,读书或写字。」这种车有时大得惊人。鲁布鲁克说他量过其中一辆的两道车辙之间的距离,发现宽达二十英尺。车轴像船的桅杆,车上套着二十二头牛,每排十一头。(见对页插图。)他说那些小屋通常并不拆开,而是整个立着运走。刚才说的那辆车,载着一座直径三十英尺的小屋,因为小屋在两边都至少伸出车轮以外五英尺。事实上,柏朗嘉宾明确说:「有些小屋能迅速拆开再搭起来,这种是驮在牲口背上的。另一些不能拆开,是整个放在车上运走的。较小的帐篷放在车上运,一头牛就够了;较大的要三四头牛,甚至更多,看大小而定。」用来运送鞑靼人贵重物品的车,蒙着用牛羊油或母羊奶浸过的毡子,使之不透水。这些车的车篷是长方形的,形如一只大箱子。肖先生所描述的喀什噶尔所用的车,似乎与后面这种车相似。(见伊本·拔图塔书第二卷;鲁布鲁克书;柏朗嘉宾书。)

希罗多德泛论斯基泰人的话,用在成吉思统率下的蒙古部众身上,再恰当不过:「他们既没有城市,也没有堡垒,走到哪里都带着自己的住所;而且人人都惯于马上射箭;不靠耕种而靠牲口过活,车子是他们仅有的房屋,他们又怎能不是不可征服的呢?」(见罗林森所译希罗多德书第四卷第四十六章。)君士坦丁堡的狄奥多西纪功柱上刻着坐在车里的斯基泰俘虏;但很难相信这些车,至少像班杜里书中所画的那样,真有什么斯基泰的特色。

一件奇怪的事是,把这种「毡帐」即蒙古包放在车上运载的做法,在蒙古似乎已经完全废弃了。内伊·伊莱亚斯先生写道:「我常常把您的那幅图〔即对页那幅〕拿给蒙古人、汉人和俄国的边境商人看,但谁也没有见过这类东西。我所见过的蒙古人使用的唯一的车,是一种矮小、轻便、做工粗糙的牛拉货车,那肯定是从中国传进来的。」不过这种旧制,似乎直到我们这个时代,还由亚速海附近的诺盖鞑靼人保持着。(见克拉克《游记》第一卷中所引希伯的注,以及克拉克博士在同卷中所附的小插图。)

〔注三〕「法老鼠」本是指阿拉伯和北非的跳鼠,阿拉伯人也把它看作美味。西伯利亚有一种同类的动物,叫作「五趾跳鼠」;据说蒙古草原上有一种袋鼠似的鼠(大概就是这一种),多得很。还有帕拉斯所说的「黄鼠」,我想是一种睡鼠,他说卡尔梅克人,甚至是有身份的人,都把它当作珍馐,尤其是用酸奶煮的。「他们不仅吃各种牲口的肉,包括马和骆驼,还吃许多别的民族所不吃的野兽的肉,例如旱獭和黄鼠、河狸、獾、水獭和猞猁,什么都不放过,只有狗类和鼬类除外,还有狐狸和狼的肉(除非极其饥饿)也不吃。」(见帕拉斯《蒙古民族史料汇集》第一卷;并见鲁布鲁克书。)

〔「在蒙古文的成吉思汗传记(即《元朝秘史》的蒙古文本)中,提到两种用作食物的动物(鼠类):塔儿巴合(即旱獭)和古出古儿。」(巴拉第文。)关于鲁布鲁克所说的称为「莎古儿」的旱獭,柔克义先生写道:「大概就是俄国人所说的『苏斯里克』,即黄鼠……格雷纳尔先生告诉我,『莎古儿』在突厥语中更常写作『骚儿』,是旱獭的普通名称。」——考狄〕

〔注四〕柏朗嘉宾说:「她们的妻子都很贞洁;从来听不到人谈论她们有什么不端之事」——没有薄伽丘和乔叟笔下那一类的故事。

〔注五〕「蒙古人并不禁止多妻;第一个妻子掌管家务,最受尊重。」(见季姆科夫斯基书第二卷。)如今蒙古人中间的多妻,自然不像亚洲匍匐在他们脚下的那个时候那样普遍了。布里亚特人似乎把古代蒙古的习俗保留得十分完整,他们是多妻的,想娶多少妻子就娶多少。多妻在雅库特人中间也很盛行,他们的世系似乎是东突厥人。(见李特尔书第三卷;埃尔曼书第二卷。)

儿子继位时有权随意娶他亡父的妻子,这一习俗我们已经见过一些例证(见序章第十七章注二),在哈默尔或其他的蒙古史书中还可以找到许多例子。希罗多德似乎也把同样的习俗归于斯基泰人。夸特勒梅尔引了许多关于这一做法的材料。(见夸特勒梅尔《拉施特书》。)圣彼得堡科学院的《亚洲杂纂》中,有一位现代蒙古著作家说,娶亡兄之妻的习俗现在已经废弃了,但有一句谚语还保留着对它的记忆。这是一些穆斯林民族的习俗,尤其是阿富汗人,这也是被人引来作为他们是希伯来后裔的所谓证据之一。

「『卡林』是新郎或他的父母送给新娘父母的一份礼物。西伯利亚所有的异教民族都有这个习俗;他们的不同只在于礼物是什么,是钱还是牲口。」(见格梅林书第一卷;并见埃尔曼书第二卷。)

七十一说鞑靼人的神(原书卷一第五十三章)

他们的宗教是这样的。〔他们说天上有一位至高的神,每天用香炉焚香礼拜他,但向他祈求的只是心身的康健。但是〕他们〔另外〕还有一位神,名叫纳蒂盖,说他是地神,看护他们的儿女、牲口和庄稼。他们对他十分礼敬尊崇,每人家里都有一尊他的像,用毡子和布做成;又照同样的做法,做出他妻子和儿女的像来。妻子放在他的左手,儿女放在他的面前。他们吃饭的时候,就拿肉上的油脂去涂神的嘴,也涂他妻子儿女的嘴。然后舀些肉汤,洒在屋门之前;这样做过以后,他们便以为神和他的一家已经分享过这顿饭了。〔注一〕

他们的饮料是马奶,调制得叫你当作白葡萄酒;这确是一种很好的饮料,他们称之为忽迷思。〔注二〕

鞑靼富人的衣服,大多是金锦丝绸做的,里子衬着名贵的皮毛,如貂皮、银鼠皮、灰鼠皮和狐皮,极其华美。

〔注一〕这里没有提到佛教,佛教那时传入蒙古人中间还不久;其实在本章之末,波罗就说到他们新近信奉了汉地的偶像教,也就是佛教。这里不妨补充一句:蒙古人被逐出中国以后(一三六八至一三六九年),他们的佛教便衰落下去,几乎绝迹了。原来的萨满教似乎又复兴起来;直到一五七七年,蒙古才开始大规模地重新皈依喇嘛教。这次重新皈依,是萨囊彻辰所著蒙古史中最显著的一件大事,他的曾祖父鄂尔多斯的忽图黑台彻辰台吉,正是这场运动中的一个主要人物。

蒙古人所说的至高善神,似乎称为腾格里,即「天」,又称忽儿木思达,施密特认为他就是波斯的奥尔穆兹德。到了佛教时代,他又被认同为因陀罗。

柏朗嘉宾对这件事的记述,和马可的很相像:「他们相信有一位神,是一切有形无形之物的创造者,又是世上祸福的分配者;但他们并不用祈祷、赞颂或任何仪式来礼拜他。然而他们有一些毡做的偶像,仿人的面貌,脸下面有像乳头一样的东西;这些偶像放在门的两旁。他们相信这是畜群的守护者,乳汁和繁殖之福都得自它们。另一些偶像是用丝绸碎片做的,极受尊崇;……每当他们开始吃喝的时候,总要先把一份食物或饮料献给这些偶像。」

这段记述与我们所知的通古斯人原始萨满教大体相合,那种萨满教承认一个统御万物的最高威灵,以及少数称为「翁公」的强有力的神灵。这些神灵在布里亚特人中间,据一位作者说称为「诺盖特」或「诺加特」,据埃尔曼说则称为「翁公图伊」。我想,波罗所说的纳蒂盖,就应当从这个词的某一种形式中去追寻其来历。这种萨满教家神在今天的代表,仍可在布里亚特人中间找到,帕拉斯称之为「伊麦吉尔金」,描述如下:「他被尊为羊群和其他牲口的守护神。确切地说,这位神由两个像组成,并排挂着,其中一个代表神的妻子。这两个像不过是一对细长扁平的枕垫,上部做成圆盘形,身上挂着长长的羊毛皮;眼睛、鼻子、乳房和肚脐,都用缝上去的皮疙瘩来表示。男像通常在腰带上挂着一条绊马索,就是马在草场上吃草时拴脚用的;女像有时伴着几个代表她儿女的小像,身上挂着各色小玩意儿和针线用具。」前面已经引过的一位近代俄籍蒙古作者加尔桑·卓姆博耶夫也说:「在布里亚特人中间,帐幕正中的上首位置,供着『扎雅噶齐』,即『福运的主要创造者』。门口是『额默勒格勒吉』,即畜群和幼畜的守护者,用羊皮做成。帐外是『昌达噶图』,这个名字表明那偶像是用白兔皮做的,是狩猎的守护者,或许也是战争的守护者。这些神都已被佛教驱逐了,只有扎雅噶齐是例外,他被称为腾格里,列入了佛教诸神之中。」

〔多尔吉·班扎罗夫在一八四六年所著论「黑教」即萨满教的论文中,「倾向于把马可·波罗所说的纳蒂盖,即其他旅行家所说的伊托噶,看作蒙古语的『额秃格』,即『地』,是蒙古萨满所崇奉的对象。他们把地看作一位神,因为它有『地主』之威力,又因为它能生长万物,而称之为『金色的大地』。」巴拉第对于博学的玉尔上校如此精确地搜集阐述过的萨满家神,又补充了一种新的说法:「达呼尔人和巴尔虎人在住所里,按照家中男子的人数,供着用草扎的偶人,上面画着眼睛、眉毛和嘴;这些偶人穿衣到腰。家中有人死了,就把他的那个偶人拿出屋外;每生一个新的家人,就新做一个偶人。元旦那天要向这些偶人献祭,并且小心不去惊动它们(比如挪动之类),免得给家里招来疾病。」(见《黑龙江外记》。)

(参看鲁布鲁克书及柔克义先生的注。)——考狄〕

〔注二〕忽迷思,蒙古人日常的饮料,至今仍是亚洲大多数游牧民的饮料。它的做法是这样的:把新鲜的马奶盛在一个用久了的、瓶颈形的马皮囊里;加进一点「忽鲁惕」(见第五十四章注五),或者一些酸牛奶;等到开始发酸时,就用一根特制的棒子使劲搅拌,这根棒子一直插在皮囊里。这样搅拌可以打断发酵,并把大量空气搅进奶里。凡有客人进来,照例要帮着搅上一两下。过三四天,这饮料就成了。

忽迷思可以存放很久;它极能滋补强身,据说有许多将患痨病的人都被它治好了。据说饮用它的部落,特别少患肺病;我还听说在奥伦堡省的某处,有一所正式的乳疗院,用忽迷思饮食来治疗肺病病人。

它入口和回味都有一种特别的味道,据说并不是人人都喜欢。可是我从未见到有谁承认不喜欢忽迷思。鲁布鲁克告诉我们,喝的时候舌头上有一种辛辣味,像法国人所说的酸渣酒,喝过之后却留下一种像杏仁奶似的可口余味。他又说,喝了它人的肚里觉得十分舒坦,甚至酒量小的人还会头晕,而且极能利尿。不过对于最后这一点,近代的报道恰恰相反。希腊人和别的东方基督徒认为,喝忽迷思就等于背弃信仰。另一方面,游牧部落中改信伊斯兰教的人,即使严守戒酒,似乎仍然照喝忽迷思不误;早期的马木鲁克还把饮用忽迷思当作一种公开的盛典。拜伯尔斯·本都克达里酷嗜这种饮料,就是在这样一次盛典中饮用过量而死的。

忽迷思醉人的力量,随酿法而不同。酒性发酵愈是充分,味道就愈不酸,也愈能起泡。不过它的效力总是轻微而短暂的,不会留下什么不适之感,却使人很想睡一场恢复精神的好觉。我们所说的这些细节,有一些得自达尔博士;他所称道的忽迷思的好处,如果有一半属实,那它必定是一切饮料中的明珠了。「在游牧民中间,从吃奶的婴儿起,人人都喝它;它是老人和病人的慰藉,是所有人最大的享受!」

还有一种特别的,称为「哈剌忽迷思」,鲁布鲁克和瓦撒夫的史书中都提到过。它似乎是经过过滤澄清的。近代的鞑靼人用忽迷思蒸馏出一种烈酒,帕拉斯对此有详细的记述。(见达尔《论忽迷思》;《高加索与克里米亚书简》;马克里齐书;《亚洲学报》;列夫申书;鲁布鲁克书;《金帐汗国史》;埃尔曼书;帕拉斯《蒙古民族史料汇集》。)

〔在《长春真人西游记》中,我们见到一种称为「湩酪」的饮料。贝勒说:「『湩酪』二字,据字书是指用马奶或牛奶做的制品,如忽迷思、酸奶之类。《元史》钦察王土土哈传中说,『黑马奶』(显然就是鲁布鲁克所说的哈剌忽迷思),味道十分甘美,常从钦察送到中国的蒙古朝廷。」(关于蒙古人的饮料,参看柔克义先生在《鲁布鲁克行记》中的注。)蒙古人爱喝酸奶(「塔剌克」)和蒸馏的马奶酒(「阿剌吉」),但柔克义先生在《喇嘛之国》中说,他从未见过他们喝忽迷思。——考狄〕

斯基泰游牧民的马奶饮料,许多古代作者都曾提到。而对忽迷思的制法说得尤其详细的,是希罗多德。「(马)奶倒进深深的木桶里,瞎眼的奴隶被安置在桶的周围,然后搅动那奶。浮到上面的一层被撇出来,认为是最好的部分;下面的一层就不那么贵重了。」斯特拉波也说到辛梅里安半岛以外的游牧民,吃马肉和别的肉,吃马奶干酪,喝马奶和酸奶,「那酸奶他们有一种特别的制法」。也许希罗多德说木桶是说错了。至少,近代凡是想用正宗皮囊以外的东西来做的,都失败了。普利斯库斯记述他和马克西米努斯出使阿提拉的经过,说匈人拿一种用大麦做的饮料给他们喝,称之为「卡摩斯」。说是大麦做的,无疑是他误会了。(见罗林森所译希罗多德书第四卷;斯特拉波书第七卷;《拜占庭史料集成》中的《出使录摘抄》。)

七十二说鞑靼人的战争习俗(原书卷一第五十四章)

他们的一切战具都精良而贵重。他们的兵器是弓箭、刀和骨朵;而尤以弓为最,因为他们是出色的弓手,的确是世上所知最好的。他们背上披着熟皮甲,是用水牛皮和别的兽皮制成的,十分坚牢。〔注一〕他们是极好的兵士,临阵异常勇猛。他们又比别的民族更能吃苦;因为许多次,如果需要,他们可以一个月不带任何粮食,只靠母马的奶和弓箭所能猎到的野物过活。他们的马也能全靠平原上的草为生,所以用不着携带大麦、稻草或燕麦的储备;而且这些马对骑手极其驯顺。遇到必要时,骑手们可以全身披挂,在马背上待上整整一夜,而马则一直在吃草。

世上一切军队之中,就数他们最能忍受艰难劳苦,而花费又最少;要广拓疆土,他们也是最好的。这一点,你们从这本书里已经听到的和将要听到的,便可以看出;而事实上,毫无疑问,如今他们已经是大半个世界的主人了。他们的军队组织得极好,其法如下,我这就讲给你们听。

你们要知道,一位鞑靼君王出征打仗,比方说带着十万骑兵。他就每十人设一个头目,每百人设一个,每千人设一个,每万人设一个,这样他自己的命令只须传给十个人,这十个人中的每一个又只须把命令传给另外十个人,如此类推;没有一个人需要向十个以上的人发令。每个人都只对他顶头的上司负责;由这个办法而来的纪律和秩序,真是奇妙,因为他们是一个非常服从首领的民族。再者,十万人的一军,他们称为「秃黑」;一万人的称为「土绵」;一千人的称为……;一百人的称为「古思」;十人的称为……。〔注二〕大军行进的时候,他们总有二百名骑得极好的骑兵,被派到前面两天路程的地方去侦察,这些人始终走在前头。后面也另派一队,两翼也各派一队,所以四面八方都有良好的警戒,以防袭击。他们远征的时候,除了两只盛奶的皮囊,一只煮肉用的小陶罐,一顶遮雨的小帐篷之外,什么装备也不带。〔注三〕遇到十分紧急的时候,他们可以一连骑行十天,不生火,也不吃饭。在这种时候,他们就靠自己马匹的血来维持,割开一条血管,让血喷进嘴里,喝够了,再把血止住。〔注四〕

他们还带着一种晒干成膏状的奶;需要吃东西的时候,就把它放进水里,搅打到它溶化,然后喝下去。〔它的制法是这样的:他们把奶煮开,等到油脂浮在上面,就撇进另一个器皿里,用来做黄油;因为不把油脂撇去,奶就不能凝固。然后把奶放在太阳下晒干。出征的时候,每人都带着十来磅这种干奶。每天早上,他取出半磅来,放进皮囊里,随意加些水。这样,他一路骑马走着,囊中的奶膏和水便被搅得匀匀的,成了一种稀糊,这就是他的一顿饭。〔注五〕〕

他们和敌人交战时,是用这样的法子取胜的。〔他们从来不让自己陷入一场正式的混战,而是不停地绕着敌人驰骋放箭。而且〕他们不以临阵逃跑为耻,所以〔有时假装〕逃跑,逃跑时在鞍上转过身来,向敌人猛力放箭,这样杀伤很多。他们的马训练得极为完善,能像狗一样忽东忽西地折转,真叫人惊叹。所以他们逃跑时作战的效果,和站定了迎敌一样好,因为他们这样回身向追兵射出密如飞蝗的箭,而那些追兵还以为自己已经打了胜仗呢。等到鞑靼人看到已经射死射伤了许多人马,便全军掉转头来,队伍整齐,大声呐喊,重新冲杀;不一会儿,敌人就溃败了。说实在的,他们是勇猛善战、久经沙场的兵士。你们可以看出,正是当敌人看见他们逃跑、以为自己已经得胜的时候,实际上却已经输了;因为鞑靼人一旦认定时机已到,转眼之间就会回过身来。他们就是用这种法子打赢了许多仗。〔注六〕

我对你们所说的这一切,都是地道的鞑靼人的风俗习惯。但我还必须补充一句:如今他们已大大地退化了;因为定居在契丹的,已经学了当地偶像教徒的做法,抛弃了自己的制度;而定居在东方诸国的,则采纳了撒拉逊人的习俗。〔注七〕

〔注一〕弓是鞑靼人特有的兵器,以至于亚美尼亚的史家常常称他们为「弓手」。(见圣马丹书。)「熟皮,是经煮软的皮革,煮软之后可以做成任何需要的形状或印上花纹,然后使之变硬。」(见赖特《词典》。)马太·巴黎书(一二四三年条下)所载纳博讷大主教伊沃转述的一个流落在鞑靼人中间的英格兰冒险家的话说:「他们用煮过的皮革给自己制成铠甲,虽然轻便,却刀箭不入。」柏朗嘉宾对这种铠甲有详细的描述。参看本书第四卷末的尾饰图。

〔帕克先生在《中国评论》中说:「最早的锁子甲于一二八八年在中国制成;这个主意也许是从马来人或阿拉伯人那里得来的。」——考狄〕

〔注二〕鲍狄埃先生很有见地地指出了这里出现的脱漏,其原因或许是鲁斯蒂凯洛没有听清各级军官的外国称号。地理学会本和鲍狄埃本此句各有缺字,鲍狄埃本补出了「古思」一词,其余空缺他又据阿布尔哈齐补作千人称「敏」、十人称「温」。补进的词是突厥语,已见于鲍狄埃本的「古思」也是突厥语;而「土绵」和「秃黑」则是突厥语和蒙古语所共有的。后一个词「秃黑」,就是马尾或牦牛尾做的大纛,在许多亚洲民族中,都用它来标志最高的兵权。古波斯语中作「塔卡」,科斯马斯·印第科普留斯忒斯则称之为「图法」。成吉思麾下的九位大将,即九斡耳朵元帅,有权建纛,这里所说统率十万人的那一级兵权,大概就是指他们,不过这个数目不能拘泥。帖木儿规定,凡是征服一国或在一场胜仗中担任统帅的异密,都应得到一个荣衔,以及大纛和铜鼓。(见下文卷二第四章注三。)巴布尔好几次说到他把大纛赐给立了殊勋的将领。布哈拉的武官头衔中至今还有「托克萨拜」,就是「大纛之主」一语的讹变。

一三四七年二月萨莱之汗札尼别给威尼斯商人的一道敕令中,除了「秃黑」以外,各级都齐全了。其威尼斯文译本开头说:「札尼别的话,晓谕蒙古百姓,万户诸那颜、千户、百户、十户。」(原注:原文作另一写法,今冒昧改正。)(见埃尔德曼书;达韦扎克书;雷慕沙《鞑靼语言研究》;帕拉斯《蒙古民族史料汇集》;施密特书;巴布尔书;范贝里书;《帖木儿法典》;《法国文献学院丛刊》。)

军队的十进编制,成吉思在其事业早期就已经实行了,而且大概比他的时代古老得多。事实上,我们在大流士·许斯塔斯佩斯的波斯军队里,就已经见到万夫长和千夫长了。这个制度从鞑靼人传到了几乎所有亚洲的穆斯林国家,「明巴什」即千夫长、「玉兹巴什」即百夫长、「温巴什」即十夫长这些称号,不仅在突厥斯坦,就在土耳其和波斯也至今仍在沿用。据赫伯斯坦说,在他那个时候,俄罗斯还用「土绵」一词来称一万。(见剌木学书第二卷。)

〔安南国王丁先皇(公元九六八年)有兵一百万,分为十道,每道十军,每军十旅,每旅十卒,每卒十伍,每伍十人。——考狄〕

〔注三〕剌木学本说,连马带母马,平均每人有十八匹牲口(?)。

〔注四〕参看下面注六所引的东方人的记述。

狄奥尼修斯也把这个习俗和下文所说的那一个合在一起,说马萨革泰人没有可口的面包,也没有本地的酒:

「却用马血

与白乳相和,摆出他们的筵席。」

(见《大地周游记》。)

西多尼乌斯也说:

「惯于啜饮带血的乳汁、

以血脉染红酒杯的盖塔人。」

(见《献阿维图斯颂》。)

〔「斯基泰兵士要喝他在战斗中打倒的第一个人的血。」(见罗林森所译希罗多德书第四卷第六十四章。)——考狄〕「缺粮的时候,他们就给马放血,吮吸血管。如果需要更实在的食物,就把一段灌满血的羊肠放在马鞍下面;日子一久,这血被热气凝结煮熟了,他们便吞食下去。」(见格奥尔吉·帕希梅勒斯书第五卷。)后面这个是尽人皆知的故事,但贝格曼竭力否认并加以嘲笑。(见《漫游记》第一卷。)儒安维尔也讲过同样的故事。汉斯·希尔特贝格尔说得非常明白:「我也曾见过,他们赶路匆忙的时候,取一块肉,切成薄片,放在马鞍下面,就骑在上面走;饿了便吃。」(见第三十五章。)博泰罗「从可靠的来源听说,一个彼列科普的鞑靼人在草原上旅行,靠他的马血活了几天,后来不敢再给它放血,就把马的耳朵割下来吃了」!(见《世界纪闻》。)土库曼人也说起这类做法,但康诺利说他后来认为这是夸大之辞。(见其书第一卷。)

〔阿布尔哈齐汗在他的《蒙古史》中,记述一队俄罗斯哥萨克被乌兹别克人围困的一次袭掠,说:「俄罗斯人因为连续作战,把水都用光了。他们开始喝血;到第五天,连血也没得喝了。」(见德迈松男爵译本第二卷。)〕

〔注五〕鲁布鲁克是这样描述这种称为「忽鲁惕」的制品的:「做过黄油后剩下的奶,他们让它酸到不能再酸,然后把它煮开。一煮就凝结了,他们把凝块放在太阳下晒干;这样它就变得像铁渣一样硬。于是装在袋子里储存起来过冬。冬天没有奶的时候,他们把这种称为『格鲁特』的酸凝块放进皮囊里,浇上温水,使劲摇晃,直到凝块溶化在水里,使水带有酸味;他们就喝这种水来代替奶。但他们最忌喝白水。」据帕拉斯对近代做法的记述(大体与此相同),这种干饼也可以用蒸馏奶酒剩下的渣子来做。忽鲁惕常常是用母羊奶做的。伍德说它是巴达山人民不可缺少的食物,阿富汗人也用同样的名称称呼它,是他们的主食。(见鲁布鲁克书;帕拉斯《蒙古民族史料汇集》;达尔书;伍德书。)

〔这就是吐蕃人所说的「曲拉」。「在青海和吐蕃,人们把这种忽鲁惕即曲拉放在茶里泡软,然后单独吃,或者和炒青稞面即糌粑拌在一起吃。」(见柔克义《鲁布鲁克行记》注。)——考狄〕

〔注六〕试把马可的记述,同花剌子模算端摩诃末的探子带回来的关于蒙古人的报告比较一下,那是成吉思初次以入侵相威胁的时候:「成吉思的军队多得数不清,像一窝蚂蚁或一群蝗虫。他们的战士有狮子般的勇猛,其服从和坚忍无人能比。他们从不休息,也不知道什么叫逃跑或退却。出征时,他们带着牛、羊、骆驼和马,甜奶或酸奶就足够他们充饥了。他们的马用蹄子刨地,吃刨出来的草根和草,所以既不需要稻草,也不需要燕麦。他们自己吃东西,从不讲究洁净不洁净,什么动物的肉都吃,连狗、猪和熊的肉也吃。他们会割开马的血管,放出血来喝……胜利之后,他们不论大小,一个活口也不留;他们剖开孕妇的肚子,劈开腹中的胎儿。如果遇到大河,因为他们不懂得用船,就把皮子缝在一起,把所有的东西都缝在里面,把包裹拴在马尾巴上,自己骑上马,紧紧抓住马鬃,就这样泅水过去。」这一段简直就是柏朗嘉宾书中许多章的节本。还有更简洁的,那是成吉思在布哈拉大肆屠掠之后,一个从那里逃出来的人对蒙古人所作所为的描绘。他无意之中用一句六音步的诗说了出来:

「他们来了,他们挖了,他们烧了,他们杀了,他们捆了赃物,他们走了!」

史家志费尼讲了这个故事以后,又说:「这部书里所写的一切,其精髓要义,都可以用这几个字来表达。」

哈默尔所引的一位穆斯林作者,剌夷人纳只木丁,对鞑靼人的蹂躏作了一幅可怕的描绘:「这是无论在异教之地还是在伊斯兰之地都闻所未闻的,只能比作先知所预言的末日的征兆,他说:『审判的时辰不会来临,直到你们和突厥人交战,那些人眼睛细小,面色赤红,鼻子扁平,脸像蒙着皮的盾牌。那将是恐怖的日子!』门弟子们问:『你所说的恐怖是什么?』他回答说:『杀戮!杀戮!』这是先知在六百年前的异象中所看见的。还有什么杀戮能比剌夷的更惨呢?我这个苦命人就是在那里出生长大的,那里全城五十万人口,不是被屠杀,就是被掳去为奴。」

马可素来对鞑靼人可怕的暴行略而不提,或者视而不见;不过在忽必烈的时代,这些暴行无疑是少了一些。

印度斯坦诗人阿米尔·胡斯洛对蒙古人作过一番描绘,有力多于文雅,埃利奥特已经把它译了出来。

海屯对鞑靼人帕提亚式战术的记述是这样的:「他们会逃跑,但总是保持各队聚在一起;追赶他们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他们一边逃,一边从头顶上向后放箭,在追兵中造成很大的杀伤。他们的队列排得很紧密,所以你看上去会以为他们还不到实际兵力的一半。」柏朗嘉宾也说到同样的情形。巴布尔本身就是蒙古后裔,却打心底里憎恶自己的族人,他对当时蒙古人的用兵习惯是这样记述的:「这些可恶的蒙兀儿人一贯的做法就是这样:如果打败了敌人,他们立刻抢夺战利品;如果自己被打败了,他们就抢劫自己的盟友,把他们拉下马来,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把掠得的东西带走。」(见埃尔德曼书;《金帐汗国史》;埃利奥特书;剌木学本海屯书;巴布尔书;柏朗嘉宾书。)

〔注七〕尼基弗鲁斯·格里高拉斯说:「斯基泰人(这是拜占庭人荒唐的掉书袋,指的就是鞑靼人)由于和亚述人、波斯人及迦勒底人交往,久而久之学会了他们的风俗,采纳了他们的宗教,抛弃了祖传的无神论……他们变得如此厉害,以至于从前他们惯于只戴一顶松垮的毡帽遮头,其他的衣着,有野兽的皮或粗制的皮革就自以为很好了,兵器只有棍棒和投石器,或者用他们山林中的橡树和别的树木临时削成的矛、箭和弓;如今呢,真是的,不是丝绸和金线织的锦缎,他们就不肯穿了!他们的奢侈和讲究到了这种地步,与他们原来的习惯相比,真是南辕北辙。」(见其书第二卷。)

七十三说鞑靼人的司法(原书卷一第五十五章)

他们执法的办法是这样的。有人犯了小偷小摸的罪,就由官府下令,打他七棍,或十七棍,或二十七棍,或三十七棍,或四十七棍,如此类推,总是按所造成的损害,每次增加十棍,一直加到一百零七棍。受这种杖责的人,有时竟被打死。〔注一〕但如果所犯的是偷马,或者别的重罪,就用刀把贼人拦腰斩为两段。不过,如果他能照所偷之物的价值赔上九倍来赎罪,就可以免死。每一位领主或其他有牲口的人,都给自己的牲口打上他特有的烙印,不论是马、母马、骆驼、公牛、母牛,还是别的大牲口,然后放出去,在平原上吃草,无人看管。牲口都混杂在一起,但最后每一头都能凭着人所共知的主人的烙印认领回来。他们的绵羊和山羊,则有牧人看管。他们所有的牲口都极好,又大又肥壮。〔注二〕

他们还有一种值得一说的习俗,是这样的。假如某人有个女儿,未嫁就死了,另一人有个儿子,也未娶就死了,两家的父母便为这死去的少男少女大办婚礼。他们真的让这两人成婚,还订立正式的婚书!婚书写好以后,就放进火里烧掉,为的是(照他们的说法)让另一个世界里的当事人知道这件事,从此便以夫妻相待。从此以后,两家父母就认为彼此是亲戚,正如他们的子女活着成了婚一样。双方约定的嫁妆,不论是什么,该付的一方就叫人画在纸上,然后把纸放进火里烧掉,说这样死者在另一个世界里就能得到所有实实在在的东西。〔注三〕

我已经把鞑靼人的风俗习惯都告诉你们了;但关于大汗的盛大排场,你们还一点也没有听到,他是所有鞑靼人的君主,也是至高无上的帝廷之主。这一切,我将在本书中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地方告诉你们;但眼下我必须回到我的故事上来,就是我们开始讲鞑靼人的时候,在那片大平原上撇下的那段故事。〔注四〕

〔注一〕蒙古人用棍杖,并不限于惩治窃贼之类。军中和国事上的罪过也用它来处罚,甚至诸王也可能受杖,而不致因此身败名裂。柏朗嘉宾说:「如果他们犯了什么过错,或者稍有一点不听使唤,鞑靼人自己也会像驴子一样挨打。」据瓦撒夫说,所打的数目总是单数,三下、五下,如此类推,一直到七十七下。(见柏朗嘉宾书;哈默尔《伊儿汗国史》第一卷。)

〔「他们对大宗偷盗也处以死刑,至于小偷小摸,比如偷一只羊,只要不是屡次被当场拿获,他们就狠狠地打他;如果要打一百下,就得用一百根棍子。」(见柔克义《鲁布鲁克行记》。)——考狄〕

〔注二〕「他们没有牧人或别的人看守牲口,因为突厥人(即鞑靼人)惩治偷盗的法律极其严厉……一个人如果被发现持有偷来的马,就必须把马还给原主,『并赔上九匹同样价值的马』;如果赔不起,就把他的孩子抓去抵偿;如果他没有孩子,就把他像宰羊一样宰掉。」(见伊本·拔图塔书第二卷。)

〔注三〕这是中国的习俗,不过它也是鞑靼人的习俗,我们无疑可以相信马可的话。「山西省有一种可笑的习俗,就是让死人互相婚配。耶稣会士金弥格神父在那个省住过好几年,我们被拘禁的时候,他把这事告诉了我们。事情是这样的:一家的儿子和另一家的女儿死了。当棺材还停在家里的时候(他们往往把棺材停放两三年,或者更久),两家父母便商定让他们成婚;他们照常送礼,就像这一对还活着一样,仪式隆重,还有鼓乐。此后,他们把两具棺材放在一起,当着棺材的面摆喜宴,最后把他们合葬在一座坟里。从此以后,两家父母不仅被看作朋友,而且被看作亲戚,正如他们的子女生前结了婚一样。」(见马斯登所引闵明我书。)基德说到中国人在祖坟前祭拜的习俗时,也说:「对这种身后祭祀的重视是如此强烈,以至于父母为了让一个在订婚期间死去的女儿能得到坟墓的祭祀,就在她死后把她嫁给她的未婚夫;这个未婚夫在自己家里用婚礼的仪式迎接她父母做的一个纸像,把纸像烧掉以后,就为她立一块牌位来纪念她,照习俗,未婚的人是不能享有这种荣典的。法律想要废除这种荒唐的习俗,却毫无效果。」(见其所著《中国》。)

〔高延教授在《中国宗教系统》中举了好几个冥婚的例子;下面这个例子可以说明这种习俗:「关于宋朝统治天下时这种冥婚如何缔结,当时的一部著作有一段有趣的记述,其文如下:『北方风俗,凡未婚男女而死者,两家各命媒氏求婚,谓之鬼媒人。通家状细帖,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卜,即制冥衣,媒者就男墓备酒果,祭以合婚。设二座相并,各立小幡于座前。酹毕,其幡微动,以为魂来相就;若一幡不动,则以为不喜。两家各以币帛酬媒氏。鬼媒人以此为生业。』」——考狄〕

据克拉普罗特说,高加索的印古什人也有同样的习俗:「如果一个人的儿子死了,另一个死了女儿的人就去找那个父亲,说:『你的儿子在另一个世界里要一个妻子;我把我的女儿给他;你付给我新娘的身价吧。』这样的要求从来没有人拒绝,哪怕新娘的身价高达三十头母牛。」(见其《游记》英译本。)

〔注四〕这最后一段的读法略有疑问。地理学会本作「回到我们开始讲鞑靼人事迹时所在的那片大平原」,鲍狄埃本则有一个似是副词短语的说法,意思大约是「刚才」「方才」;前者看来很像是对后者那一类读法的误会。不过这个短语我在别处查不到,只有科特格雷夫的词典里有意思相近的说法,所以它很可能正有这个意思。

七十四说哈剌和林以外平原的种种情形(原书卷一第五十六章)

离开哈剌和林和阿尔泰山——前面已经告诉过你们,鞑靼君主的遗体就葬在阿尔泰山——向北走四十日,便到一个地方,叫作八儿忽平原。〔注一〕那里的人叫作蔑克里惕,是一个极其野蛮的种族,靠畜群过活,而他们的牲口大多是鹿;我敢向你们担保,这些鹿他们是骑着走的。他们的风俗和鞑靼人相同,也都臣服于大汗。他们既没有谷物,也没有酒。〔他们捕鸟为食,因为那地方遍地是湖泊、池塘和沼泽,鸟类换羽的时候常聚集在那里;等鸟的羽毛全脱落了,飞不起来,那里的人便去捕捉。他们也有一部分靠鱼为生。〔注二〕〕

在这片大平原上走了四十日,便到了大洋边,那里有群山,游隼就在山中筑巢。那些山里冷极了,你既见不到男人女人,也见不到走兽飞禽,只有一种鸟,名叫巴儿格儿剌,是隼的食物。这种鸟大如鹧鸪,脚像鹦鹉的脚,尾像燕子的尾,飞起来极其有力。大汗想要窝里的游隼时,就派人到那里去取。〔注三〕那片海中的岛上,又出产海东青。你们要知道,那地方极北,北极星都要落在你身后偏南一些了!海东青在那里多得很,皇帝要多少,派人去取多少。你们也不要以为,基督徒带进鞑靼境内的海东青是送给大汗的;那些只是送给东方之君的。〔注四〕

北方诸州直到大洋为止的情形,我已经都告诉你们了,大洋以外再也没有陆地了;所以我要接着给你们讲往大汗那里去的路上的其他州郡。那么,让我们回到前面说过的那个州,叫作甘州的。

〔注一〕关于这段路程的长短,各本读法不一。鲍狄埃本似乎先说从哈剌和林附近走四十日到八儿忽平原,然后再横越平原走四十日到北方的大洋。地理学会本似乎只有一段四十日的路程(剌木学本作六十日),而从哈剌和林出发的那一段则未说明。我依从前一种说法,但也不无疑虑。

〔注二〕这一段出自剌木学本,鲍狄埃本此处作:「夏季他们猎获大量野物,有兽也有鸟;但冬天因为严寒,什么也猎不到。」

我认为,马可在这里所讲的是得自传闻的地理,而且照这类情形常见的那样,把许多情况与特征大大压缩在一起,正如中古地图上对知之甚少的地区也同样加以压缩一样。

八儿忽这个名字,似乎就是蒙古史上屡屡提到的八儿忽真·脱古木,或称八儿忽惕;拉施特称之为有人烟之地的北界。这地方从贝加尔湖一带开始,这名字至今还留在从东面流入湖中的一条河(巴尔古津河)的名称上,以及河岸上一座城镇(巴尔古津斯克)的名称上。事实上,据拉施特自己说,八儿忽是占据那片平原的诸部之一的名称;而亚金甫神父书中的一段引文似乎表明,那地方至今还叫作巴拉忽。

〔巴拉第修士大司祭写道:「在蒙古文的成吉思汗传记里,这地方叫作巴儿忽和巴儿忽真;照玉尔上校把这名字比定为今天的巴尔古津的说法,应当认为这地方靠近贝加尔湖。蔑儿乞人在八儿忽,这一点可由成吉思汗传记中的下面一句话证实:『成吉思汗打败了他的仇敌蔑儿乞人,他们便逃到巴儿忽真·脱古木去了。』据一三八一年所作的这部传记的汉译,『脱古木』意为『洼地、低处』;所以巴儿忽真·脱古木无疑就相当于马可·波罗的八儿忽平原。至于马可·波罗说八儿忽的居民是蔑儿乞人,那就不能无条件地接受了。蔑儿乞人并非贝加尔湖附近的土著,按照《元朝秘史》蒙古文本所列的分类,他们原属『住毡帐的』诸部,也就是游牧部落,或者说草原部落。而在这部成吉思汗传记中,我们又看到提及一个叫作巴儿浑的民族,属于『林木中的』诸部;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想,巴儿浑人才是巴儿忽的土著。成吉思汗以后,这个族名便从中国史书中消失了;到十六世纪中叶又重新出现。《译语》(一五四三年至一五四四年)的作者列举居住在蒙古及其邻近地区的诸部时,提到巴儿忽,说那是一个强大的部落,能出兵达数万(?),手执钢刀;但未指明他们所居的地方。书中又说,蒙古人称他们为黑鞑子(即哈剌蒙古,意为『下等蒙古』)。

「到十七世纪末,巴儿忽人住在内兴安岭的西坡,以及呼伦湖与哈拉哈河之间,隶属于东喀尔喀的一位王公多罗贝勒(这是满洲的封号)。

「噶尔丹汗入侵时,他们有一部分随东喀尔喀人逃往西伯利亚,后来又回来了。〔见《蒙古游牧记》和《龙沙纪略》。〕一六九六年他们起而反叛,被一位满洲将军平定之后,便与其他一些小部落(对这些部落的研究还很少)一同编入『布特哈』,即打牲部落之列,并被编成军事组织。他们按归附满洲统治的先后,分为陈巴尔虎和新巴尔虎。巴尔虎人属于蒙古种,而非通古斯种;有时甚至被认为与喀尔喀人有亲缘。(见《黑龙江外记》和《龙沙纪略》。)

「关于巴尔虎人,我们所掌握的实在材料就只有这些。今天的巴尔虎人与成吉思汗传记中的巴儿浑人之间,能否找出亲缘关系?是否应当推想,他们在历史进程中从贝加尔湖一带扩展到了兴安岭?还是把他们看作兴安岭山中土生的一支蒙古人更为正确,他们得了八儿忽这个古老的通称,而这名称也许原是指他们所居地方的自然特征的(见《金史》),正如我们在史书中看到有阿尔泰的兀良哈,也有满洲西部的兀良哈一样?由于缺乏史料,这个问题很难解决。」——考狄〕

蔑克里惕,地理学会本作蔑克里。蔑儿乞是贝加尔湖东南的一个大部落,也叫蔑克里惕,有时又叫蔑格林。柏朗嘉宾和鲁布鲁克也都说到过蔑克里惕人。达韦扎克认为三位旅行家所指的都是克烈人,而不是蔑儿乞人。就波罗而言,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这样看。他用的名字是蔑克里惕,而他给他们指定的位置,与可靠的材料所定的蔑儿乞或蔑克里惕的位置也相当符合。只是,正如在别的场合一样,他所转述的是传闻,名字比定对了,并不能推出他与这名字联系在一起的种种情况也都对。我们在第三十章里看到,他在帕筛这个名目下,似乎把从巴达山到印度河之间这一地区各处的情况混在了一起;这里也是一样,他在蔑克里惕的名目下,包括了远远超出蔑克里惕人范围的诸部落的特征,而这些特征实际上是属于通古斯人的。拉施特似乎以「林木中兀良合惕」这个名称来描述通古斯人,说他们住在八儿忽真边界以外,谈到他们的时候,含糊地提到他们的驯鹿,又提到他们用桦树皮做的帐篷,以及他们踏着雪橇打猎的情形。

波罗在这一段中提到驯鹿,这是鲍狄埃本所脱漏的有意思的地方之一。马尔斯登不信那些鹿可以骑乘的说法,因此把「他们也骑它们」一句误译成「他们用来旅行」。其实他本可以在威特森书中看到,西伯利亚的许多部落,尤其是通古斯人,是骑驯鹿的。埃尔曼对通古斯人骑驯鹿的事记述得十分详尽,他自己前往鄂霍次克的时候,就曾这样骑行了很远的路,对所用的鞍具等等描写得非常细致。这位旅行家还说,通古斯人的驯鹿比拉普兰的驯鹿高大得多,也俊美得多。这种驯鹿又用来驮运和拉车。老理查·伊登说,「古代著作家」记载「有些斯基泰人骑鹿」。我还没有查到他指的是什么,但如果古代某位作家确有此说,那是很值得注意的。奥劳斯·马格努斯的一些旧版本里,有拉普兰人等骑驯鹿的奇特木刻,但我在正文中找不到相应的话。我们从旅行家那里听说,拉普兰的鹿偶尔也有人骑,但似乎只是为了取乐,并不是惯常的做法。(见埃尔德曼书、多桑书、达韦扎克书、《亚洲学报》、《钞本提要与摘录》、威特森书、埃尔曼书、《俄国纪闻》、《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等。)

湖泊沼泽众多,水禽成群,这正是雅库茨克与科雷马河之间地区的特色。显然,马可的消息是得自一位目击者的,只是整个图景压缩了。弗兰格尔谈到下科雷马时说:「大规模的猎鸟是在换羽季节进行的。猎人们围住鸟巢,放出猎犬,把鸟赶到水里,在水上用枪或箭,甚至用棍子,就可以很容易地把它们打倒……这种猎捕分成几个时期。先捕鸭子,因为鸭子换羽最早;然后是雁;然后是天鹅……每一次,人们都留意选在鸟儿羽毛脱落的时候。」雅库特人和科雷马河上的俄国移民,一年的日历就是一个接一个的渔猎季节,这位作者都一一详述了。(见弗兰格尔书。)

〔注三〕关于巴儿格儿剌,所说虽然不多,却指向沙鸡属的某种鸟(印度所谓的「岩鸽」就属于这一属),或者指向与之相近的、帕拉斯所说的「奇异松鸡」,即今天所称的毛腿沙鸡。事实上,我们在岑克尔的词典中看到,东突厥语中的「不忽儿塔剌」(帕韦·德·库尔泰耶的词典里读音略异)就是「卡塔」,我想也就是林奈所定名的针尾沙鸡,即大针尾沙鸡。我曾就此请教古尔德先生,他断定毛腿沙鸡就是马可所说的鸟,我相信这是毫无疑问的。

〔柔克义先生路过长口时,看见百姓正在求雨。他在《旅行记》中说:「百姓告诉我,他们早就知道这一年要遭灾,因为近来沙鸡比多年来都多,俗话说:『沙鸡过,卖老婆』,就是说『沙鸡飞过,妻子就要被卖掉了』。」——考狄〕

要把这种鸟比定为毛腿沙鸡或任何已知的鸟,主要的困难在于「脚像鹦鹉的脚」一语。毛腿沙鸡的脚固然并不像鹦鹉的脚,不过它在地上走起来笨拙、迟缓、一摇一摆,也许引出了这个比喻;而它的脚确实十分古怪、异乎寻常,这一点中国人用另一种方式表示出来,据古伯察说,他们把这种鸟叫作「龙脚」。〔柔克义先生在《旅行记》的一条注里写道:「我自己除了『沙鸡』之外,从没听到给它们起过别的名字。不过这个名字也用来称呼许多种鸟,其中包括鹧鸪。」——考狄〕它没有后趾,前趾不分开,只能从宽而扁的趾甲上辨认出来,下面生着一层硬茧似的垫子,整只脚上覆盖着又短又密、像毛发一样的羽毛,与其说像鸟脚,不如说更像四足兽的爪子。

毛腿沙鸡的家乡在阿尔泰山、吉尔吉斯草原和贝加尔湖周围一带,不过它也成群结队地飞到中国北方。古尔德在《大不列颠鸟类》中说:「草原和沙漠,一个季节为冰雪所覆盖,另一个季节又被烈日烤焦,干旱龟裂,它却在那里找到了称心的家园;它在这些荒凉而鲜为人知的地方繁殖,迫不得已时……便飞越难以置信的距离去寻找水和食物。」古伯察谈到中国北部边境上的这种鸟时说:「它们通常是成大群从北方飞来的,尤其是下了大雪之后,飞得快极了,翅膀扇动的声音就像下冰雹一样。」据说这种鸟的肉极其鲜美。它之所以在古尔德的《大不列颠鸟类》中占了一席之地,是由于这样一件事实——这事实有力地说明它正像波罗所说的那样「飞行极其有力」——它在一八五九年出现于英格兰,从那时起,至少到一八六三年为止,每年都成双成群地飞来,几乎遍及我们这个岛的各个地方,从彭赞斯直到凯斯内斯。古尔德又说,它曾在丹麦诸岛上繁殖。牛顿先生对这次引人注目的迁徙所作的详细记述,载于一八六四年四月号的《鹮》杂志,史蒂文森的《诺福克鸟类》中也有许多细节。拉德的《东西伯利亚南部游记》、泰明克的《彩色图谱》、前面所引古尔德的书、格雷的《鸟属志》(与实物同大),以及一八六〇年四月号的《鹮》杂志,都有毛腿沙鸡的图版。我们的插图就是从最后这一种取来的。

〔关于毛腿沙鸡,亦称奇异沙鸡,参看谭卫道与乌斯塔莱合著的《中国鸟类》。——考狄〕

〔注四〕海东青(突厥语称为松豁儿)在中古时代极受珍视,常常是帝王之间互相馈赠的礼物。例如一三一四年阿拉贡国王海梅二世派使团送给埃及算端的礼物中,就有三只白色的海东青。吉利吉思人曾把海东青进献给成吉思和忽必烈,以示臣服;但它们或游隼的产地是哪些山,我却无法比定。游隼在欧洲有时被称为「鞑靼隼」。(见梅纳日书。)日本北部的游隼,因而大概西伯利亚的游隼也是如此,与欧洲的游隼是同一种。威特森说到鞑靼海中的一个岛,那里出产隼,他所依据的似乎是一幅中国地图;但此外我就一无所知了。(见卡普马尼书、《鹮》杂志、威特森书。)

〔关于林奈所定名的游隼及其他各种隼,参看前面提到过的布朗的论文。猎隼遍布中亚各地,北京人称之为「黄鹰」。(见谭卫道与乌斯塔莱《中国鸟类》。)——考狄〕

七十五说额里湫国与西宁州(原书卷一第五十七章)

离开甘州,要走五日,经过一片地方,那里夜间常听见许多鬼魅说话;走完这五程,向东便到一个国,名叫额里湫,属于大汗。它是组成唐古忒大州的若干国之一。百姓有聂思脱里派基督徒,有偶像教徒,也有崇奉摩诃末的人。〔注一〕

这国里城市很多,但都城就叫额里湫。从这里可以向东南方走,进入契丹州。你若沿这条路往东南走,便到一座城,名叫西宁州,也属于唐古忒,臣服于大汗,治下有许多市镇和村庄。〔注二〕居民是偶像教徒和崇奉摩诃末的人,但也有一些基督徒。那地方有野牛,〔几乎〕大如象,是极壮美的动物,除了脊背以外,全身都披着蓬松的长毛,足足有四掌长。它们有的黑,有的白,实在是美好得出奇的动物。〔那毛或者说绒极细极白,比丝还细还白。马可先生曾带了一些到威尼斯,当作一件大稀罕物,见到的人也都这样认为。〕也有许多驯养的,是小时候捉来的。〔他们又让这种牛与普通母牛交配,这样杂交生下来的牛是极好的牲口,干活比别的牲口都强。〕百姓通常用它们驮运东西、干各种活,也用来犁地;犁地时,它们干的活足足是别的牛的两倍,因为它们是非常强壮的牲口。〔注三〕

这地方还出产世上最好的麝香;我来告诉你们麝香是怎样产生的。那一带有一种野兽,像羚羊。它的脚和尾巴像羚羊,毛像鹿毛,却十分粗糙,没有角。它有四颗长牙,上下各两颗,长约三指,形状细长,一对向上长,一对向下长。这是一种非常好看的动物。麝香是这样得来的:捉到这种兽以后,在它的脐部,皮肉之间,可以找到一个东西,像一个满是血的脓包,人们把它连同所附的皮一起割下取出。这脓包里的血,就是发出那股浓烈香气的麝香。我们所说的这个地方,这种兽多得不计其数。〔它的肉很好吃。马可先生曾把这种兽的一个风干的头和几只脚带回威尼斯。〔注四〕〕

百姓经商,做手艺,也种植大量谷物。这个州方圆有二十六日的路程。那里有雉鸡,比我们的大一倍,差不多大如孔雀,尾巴长七掌到十掌;此外还有样子和我们的相像的雉鸡,还有许多别种的鸟,羽毛斑斓美丽。〔注五〕百姓是偶像教徒,身体肥胖,鼻子小,头发黑,没有胡须,只是上唇有几根毛。妇女的皮肤也十分光洁白皙,无论哪一方面都是美人。男子非常好色,娶许多妻子,他们的宗教并不禁止这样做。一个女子无论出身多么低微,只要长得美貌,就可以嫁给国中最显贵的人,男方要照双方议定的数目,付给姑娘的父母一大笔钱。

〔注一〕在中国或其他东方的史料中,至今还没有找到一个位置相当、与额里湫这名字相近的地名。它在甘州以东五日程,我们对它的位置不致有太大的错误。克拉普罗特把它比定为凉州府;鲍狄埃则比定为附近的永昌城,理由是在忽必烈时代,永昌是甘肃即唐古忒诸路之一的治所,而他曾举出一些理由,认为这些路就是马可所说的「国」。

不过,波罗称为额里湫的那座城,很可能在上述两城的北面,与下面所定的额里合牙的位置更相呼应。(见第五十八章注一。)

我可以指出,额里湫这个名字的构造,看起来与下一条注中所说的丹噶尔的构造有相似之处。

〔「额里湫就是《元朝秘史》蒙古文本中的额里折兀,汉文史书中的西凉,即今天的凉州府。克拉普罗特已经根据拉施特的记载,把这个名字与西凉比定为一。」(见巴拉第书。)博南先生于一八九九年七月底离开宁夏,费了十五天自东向西横越沙漠到达凉州;他是走这条路的第一位旅行家:普尔热瓦尔斯基是向西走的,经过阿拉善王的驻地,奥布鲁切夫所走的路线则在博南路线之南。——考狄〕

〔注二〕马尔斯登把它比定为西宁州,即今天的西宁府,这无疑是对的。西宁是离吐蕃和青海边境最近的中国城市。白乃心和吴尔铎于一六六一年前往拉萨途中经过这里,称之为「巨城」。古伯察和秦噶哔也到过西宁,他们在地理问题上照例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他们也称它为「一座巨大的城市」,但人口稀少,它的商业已有一部分转移到丹噶尔去了,丹噶尔是更靠近边境的一座小城。

〔西宁原属所谓湟中之地;一一九八年宋朝时为中国所征服,名为西宁州;明初(一三六八年起)名为西宁卫,一七二六年以后名为西宁府。(参看格吕伊《中国》。)博南先生从凉州经过一处山口和大通河到西宁。奥布鲁切夫和格鲁姆-格尔日迈洛走的是从甘州到西宁的通常路线。杜特雷依·德·兰斯在通布多遇害之后,他的同伴格勒纳尔到了西宁,于一八九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离开那里。斯文·赫定博士在他的书中附有他亲手画的一座西宁府城门,他是一八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到达那里的。——考狄〕

西宁,吐蕃人称为「西灵」,读音各异,蒙古人称为「西灵浩特」。有一种似乎是这一带出产的披巾毛料,以「斯灵」之名输入克什米尔和拉达克。我曾以为,肖先生在叶尔羌听说的那个地名,也就是西宁,并为此在他的《高地鞑靼》中写过一条注。但肖先生回到欧洲以后,提出了若干相当有力的理由来反对这一看法。(见《皇家地理学会会报》、基歇尔书、德拉·佩纳书、戴维斯《报告》、维涅书。)〔现在吐蕃人称西宁为「西灵卡尔」,蒙古人称为「西灵库屯」,「卡尔」和「库屯」都是「有城墙的城」的意思。(见柔克义《喇嘛之国》。)——考狄〕

〔柔克义先生在《蒙藏旅行日记》中写道:「西宁人身上一定有些苏格兰人的血统,因为我发现他们非常喜欢燕麦片和碎麦。前者叫作燕麦面,用煮过羊肉的汤煮来吃,或者用羊蹄油调着吃。碎麦叫作麦子饭,也照同样的办法做来吃,是一道很好的菜。」——考狄〕

〔注三〕野牦牛,吐蕃人称之为「冬」,直到近年,人们对它还只有一些模糊的传闻。在土人的传说中,它一向以极其凶猛著称。《七域志》说它「用角杀人,用蹄踢人,用脚践踏,用牙撕咬」;而胡马雍皇帝本人竟对土耳其海军将领西迪·阿里说,它把人撞倒以后,会用舌头舔,把人从头到脚剥下皮来!坎贝尔博士在《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中说,据说它的身躯有家牦牛的四倍大。据说它的角有时长达三英尺,粗大无比;吐蕃贵人举行宴会时,便把这种角斟满烈酒,传递着饮用,正如恺撒所说,日耳曼人用原牛的角饮酒一样。

坎贝尔博士(多年来是英属锡金的一位受人敬重的长官)惠赐我一条注,其中说:「孟加拉军的史密斯上尉曾到过西藏西部,他告诉我,他在玛旁雍错附近打死过许多野牦牛,量过一头公牛,高达十八手,也就是六英尺。他所见的全都是通体漆黑的。他也谈到这种动物的凶猛。有一次,一头被他打伤的公牛向他冲来,他险些丧命。我在上面提到的关于野牦牛与家牦牛身躯大小比较的说法,如果用于出产牦牛的一切地方,也许需要修正。无论如何,我所见过的最好的一头家牦牛,并不是在尼泊尔、锡金、西藏或不丹,而是在巴黎的植物园;那是一头公牛,是从上海运来的。据我所知,画得最好的牦牛图,是特纳的《西藏》中的那一幅。」

〔塞缪尔·特纳中尉对鞑靼的牦牛作过很好的描述,他称之为「苏拉瞿」,即西藏的「丛尾牛」。(见《亚洲研究》,附图。)关于它的毛色,他说:「它们的毛色多种多样,但最常见的是黑色或白色。常可以看到,脊背上的长毛、尾巴、胸前的一簇毛以及膝盖以下的腿是白的,而全身其余部分却是漆黑的。」韦尔比上尉的《未知的西藏》里有一幅很好的图,画的是一头「巨大的」牦牛。(又见迪西上尉关于西藏的著作。)奥尔良亲王亨利随邦瓦洛旅行时打死过一头,带回了一件很好的标本,现在陈列在自然史博物馆的展厅里。一八五四年四月一日,有几头牦牛被运到巴黎,著名的女画家罗莎·博纳尔曾照着它们画过素描。(见《驯化学会会刊》一九〇〇年六月号。)——考狄〕

普尔热瓦尔斯基上尉在他新近的旅行中(一八七二年至一八七三年),在青海以南打死了二十头野牦牛。他举出其中一头,身长十一英尺,尾巴不算在内,尾巴另有三英尺;身高六英尺。他说,牦牛因为冷漠迟钝,并不像它的外表那样可怕,但很难打死;有一头中了十八颗子弹才倒下。

〔柔克义先生在所注《鲁布鲁克行记》中写道:「一头牦牛通常驮负约二百五十磅。野牦牛公牛是一种巨大的动物,突厥斯坦和藏北的人都认为它力大无穷。米尔咱·海答儿在《拉失德史》中说到野牦牛,即『库塔斯』:『这是一种极其野性凶猛的野兽。它无论用什么方式袭击人,都是致命的,不管是用角撞,用蹄踢,还是把人撞倒。如果这几样都没有机会施展,它就用舌头把敌人抛到二十加兹高的空中,那人还没落地就死了。一头公库塔斯要十二匹马才驮得动。一个人决计抬不起它的一条前腿。』」迪西上尉在《在西藏》中说:「在西藏的少数几处高地上,我们发现成群的牦牛,每群十头到三十头,有时更多。这些动物大多是黑色的,棕色的非常少见。它们成群游荡,在陡峭多石的地面上行动极其敏捷,似乎很喜欢那里几乎从不间断的冰雪和寒风……牦牛能够对猎人作出可怕的抵抗……」——考狄〕

我想,家牦牛决不是像马可所说的那样「小时候捉来的」;它是一个驯化了的品种,不过也许像孟加拉的水牛一样,这个品种偶尔也会借野性的血统杂交来更新。它们用来骑乘、驮运和犁地。〔另一方面,塞缪尔·特纳中尉在前引书中说:「它们从不用于农耕,但作驮兽却极其有用。」——考狄〕在我们喜马拉雅诸省的较高地带和西藏,最常用的是牦牛本身;但在地势较低的地方,与印度普通的牛杂交而生的若干品种用得更多。依其确切的来历,它们有种种不同的名称。用来犁地的次等牦牛相当难看,「看上去与其说像牛,不如说更像毛茸茸的大熊」;但霍夫迈斯特说,用来骑乘的牦牛「是一种漂亮得多的动物。它有堂皇的驼峰,一条几乎垂到地面的丝一般丰美的尾巴,扭曲的角,高贵的姿态,昂起的头」。坎宁安也说,犏牛,即杂交品种之一,是「一种非常漂亮的动物,毛又长又蓬松,一般是黑白两色的」。各种家养品种,似乎很多都是尾巴和脊背为白色,腹下的缨毛也是白色,但主要的毛色是黑色和红色。有些杂交的母牛产奶极好,比父母两种都强。

请注意这一段中剌木学本所补的饶有兴味的细节,例如杂交品种的用途。「比丝还细」是一种夸张,或者说是一种夸饰的修辞,下面「大如象」一语也是如此,即便加上剌木学那表示保留的「几乎」二字也还是一样。恺撒说赫西尼亚森林的原牛「体型只比象稍小一点」。

家牦牛在整个蒙古境内都有使用。鲁布鲁克在哈剌和林见过它们,描述得很好。内伊·伊莱亚斯先生告诉我,他在蒙古沿途所经各处,从推河(约在东经一百零一度)到靠近西伯利亚边境的科布多河上游河谷,到处都见到牦牛,十分常见。在乌里雅苏台,中国移民偶尔用它们拉车,但他从没见过像在西藏那样用它们驮运或骑乘。他在归化城附近也见过牦牛。(关于天德,见第五十九章注一。)这可以看作使用牦牛的东界;西界则在浩罕的高原。

公元六世纪的科斯马斯〔他称之为「野牛」〕和三世纪的埃利安,都曾提到这种动物。后者说它们是白尾巴的黑牛,人们用它们的尾巴为印度诸王做拂尘。伟大的迦梨陀娑曾这样歌咏牦牛,下面是据说出自米尔博士之手的一种博雅(虽然有些生硬)的译文。诗人把喜马拉雅山人格化了:

「为他,那栖息在寒冷平原上的大牦牛,

嬉戏着把蓬松得意的尾巴左甩右摆,

永不停歇地挥动那长毛做成的扇子,

借来的月光把它们映得光华灿烂,

每一挥都在宣告(正如我们执拂的侍从所唱)

他的尊号:『可畏的山中之王』。」

谁能忘记古伯察神父那幅无可比拟的图画呢?他们商队里那些多毛的牦牛,在隆冬时节渡过一条河之后,「叉开腿走着,身上挂着一大堆冰柱,从肚子底下一直垂到地面。这些庞然大物看上去简直就像是用冰糖腌渍起来的一样。」还有另一幅更加惊人的图画:一大群野牦牛在金沙江上游泅水时,正赶上河水封冻,便被冻在冰里,整个冬天都保存着,成了巨大的「琥珀中的苍蝇」。

(见《钞本提要与摘录》、《亚洲学报》、《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肖书、《拉达克》、《地理杂志》一八七四年四月号、《霍夫迈斯特游记》、鲁布鲁克书、埃利安《动物志》、辛尼特夫人所译古伯察书。)

〔注四〕剌木学本又说,猎人在新月时去寻找这种动物,因为那时正是分泌麝香的时候。

这段描述很好,只是说有四颗长牙不对,因为麝只有上颌有犬齿,正如他所描述的那样细长而突出。中国人吃这种动物的肉,在西伯利亚,鞑靼人和俄国人也都吃,但公麝的肉有很重的麝香味。

喜马拉雅诸国这种动物数量之「多得不计其数」,从塔韦尼耶的记载中可以想见:他说有一次到巴特那——当时印度这种货物的大市场——他买了七千六百七十三个麝香囊。这些大概是经尼泊尔运来的;但最上等的麝香囊,也有从于阗经叶尔羌和列城输入的,在叶尔羌,这样一个香囊最低的价钱也要二百五十个「天罡」,合四英镑有余。这项输入早已断绝了,事实上,除了销往中国的以外,这种货物的贸易已经整个大为衰落,霍奇森先生说,这大概是因为它作为药物的名声正迅速破灭的缘故。在西西里,麝香至今仍作药用,但似乎只是当作一种体面的医药上的「临终圣餐」,因为人们一说「医生已经给他用麝香了」,就等于说医生已经对病人撒手了。

〔「马可·波罗在这里说到麝香;麝香和大黄(他在前面第四十三章肃州一章中已经提到)是甘肃省最有名、最贵重的物产,而这个省相对来说物产是很少的;这两样东西的经营,目前都掌握在该省的唐古忒人手中〔见《肃州志》〕。」(见巴拉第书。)

柔克义先生于一八九二年二月十五日在从西宁来到的鲁沙尔写道:「这里的麝香贸易正在增长,广东和四川的商人如今都来这里收买,好麝香要付四倍于其重量的银子(他们称之为『四换』)。检验麝香纯不纯,最好的办法是看它的颜色。吐蕃人往里面掺糌粑和血来作假。收买的最好时节是七月到九月(八月下旬到十一月中旬)。」柔克义先生在一条注中又说:「蒙古人称麝香为『奥沃』,吐蕃人称之为『拉孜』。他们说最好的麝香是『白麝香』,蒙古语叫『查干奥沃』,藏语叫『拉孜嘎尔波』。我不知道『白』是指麝香本身的颜色,还是指包着香囊的皮上的毛色。」(见《蒙藏旅行日记》。)——考狄〕

西藏山中有三种麝,其中金腹麝,霍奇森先生称之为「最可爱的」一种,那极受珍视、名为「卡加齐」即「薄如纸」的香囊,主要就是它出产的,它几乎只见于中国边境一带。麝也像牦牛一样,科斯马斯(约在公元五四五年)曾经提到;大约同一时候在君士坦丁堡行医的阿米达人埃提乌斯,在一张希腊文药方中也用到了麝香。

(见卫匡国书、塔韦尼耶《印度游记》、《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戴维斯《报告》、弗吕基格博士在《瑞士药学周刊》上的文章、海德《黎凡特贸易史》。)

〔注五〕中国的雉鸡中,与正文所说最相符的,似乎是里夫斯雉,即白冠长尾雉。古尔德先生在他那部宏伟的《亚洲鸟类》中,已把这种鸟比定为马可所说的鸟,并承蒙他给我看了一件标本,连身子量起来长六英尺八英寸。不过据说单是尾羽就可以长到六七英尺,所以马可说十掌,几乎算不得夸张。这种尾羽在中国戏台上常可以看到,插在剧中英雄的冠上,也用来装饰某些文官的帽子。

这种鸟与马可的描述不合的,是身躯的大小。在这一点上,马可的话倒更适用于蓝马鸡,它几乎有火鸡那么大,或者适用于华美的棕尾虹雉,但后者的尾巴并不长。埃利安所描述的似乎就是后面这种鸟:「华丽的雄鸡,冠羽斑斓多彩,装饰得像一顶花冠,尾羽不像公鸡那样弯曲,而是宽阔的,像孔雀那样拖成一条长裾;羽毛一部分是金色的,一部分是天蓝色或翠绿色的。」(见伍德《鸟类》,我们的插图即从此书摹来;卫三畏《中国总论》;埃利安《动物志》。)普尔热瓦尔斯基上尉最近在阿拉善发现了一种马鸡,阿拉善就是(我相信)下一章所说的额里合牙;谭卫道神父也在青海发现了一种。

〔关于中亚和西亚的雉科鸟类,参看谭卫道与乌斯塔莱《中国鸟类》;北京附近东陵的中国人称白冠长尾雉为「箭鸡」,称蓝马鸡为「马鸡」。——考狄〕

七十六说额里合牙国(原书卷一第五十八章)

从额里湫再出发,向东骑行八日,便到一个州,名叫额里合牙,有许多城市和村庄,属于唐古忒。〔注一〕都城名叫哈剌善。〔注二〕百姓大多是偶像教徒,但也有属于聂思脱里派基督徒的几座华美的教堂。他们都是大汗的臣民。这座城里用驼毛织造大量的驼毛呢,是世上最精美的;他们织的驼毛呢有些是白色的,因为他们有白骆驼,这种白呢是最上等的。商人在这里买了这些织物,运到世界各地去卖。〔注三〕

现在我们要从这里向东走,进入从前属于长老约翰的地方。

〔注一〕成吉思前后五次侵入唐古忒,即一二〇五年、一二〇七年、一二〇九年(据埃尔德曼说是一二一〇年至一二一一年)、一二一八年,以及一二二六年至一二二七年,他就死于最后这一次出征。

其一,第三次入侵时,据多桑所依据的汉文材料(亚金甫神父所译),他攻取了兀剌海城和夷门要塞,并围攻当时称为中兴、今称宁夏的都城。

拉施特在对这次战役的简短记述中,把第一座城称为额里客或额儿剌客,埃尔德曼则作阿儿塔克。冯秉正书中作兀剌海。

其二,关于最后一次入侵(一二二六年),多桑所依据的汉文材料说,成吉思攻取了甘州和肃州,以及凉州境内的搠罗、河罗,然后进至黄河,围攻宁夏以南的灵州。

埃尔德曼依照他对拉施特书的读法,说成吉思攻取了唐古忒的阿鲁乞、哈出、西出、甘木出诸城,并围攻德列斯该(多桑作德儿薛该),而唐古忒王失都儿忽则退回他的都城阿儿塔金。

多桑也自称依据拉施特,称之为「他的都城亦儿该,蒙古人称为亦儿合牙」。克拉普罗特在注释波罗时,读作「额亦儿该,蒙古人称为额亦儿合牙」。

佩蒂·德·拉克鲁瓦叙述同一次战役,自称依据法兹卢拉即拉施特,说唐古忒王「退守他的阿儿巴合要塞」。

其三,萨囊彻辰几次提到一座名叫亦儿该的城,看来是在唐古忒境内;但关于它的位置,我们所能得知的只是它似乎在甘州以东。

我们看得出,佩蒂·德·拉克鲁瓦的阿儿巴合、克拉普罗特的额亦儿该、多桑的兀剌海、埃尔德曼的阿儿塔克或阿儿塔金,都是同一个名字的不同读法或不同形式,与冯秉正书中的汉文形式兀剌海是同一个地方,而且这地方极可能就是波罗的额里合牙。

我们又看到,埃尔德曼还提到另一个地方阿鲁乞,是与甘州、肃州联系在一起的。我猜想这就是波罗的额里湫,或许也就是萨囊彻辰的亦儿该。

拉施特称亦儿合牙为国王的都城,似乎是错了,克拉普罗特正是因此把它比定为宁夏的。鲍狄埃把兀剌海比定为额里合牙,并指出兀剌海是唐古忒的诸路之一,但并不是宁夏路。他说,它的位置无法确定。不过克拉普罗特在他的忽必烈时代亚洲地图(见《亚洲历史图表》)上,把它标作兀剌海,在宁夏以北,靠近黄河向东的大弯处。它或许曾经向这个方向延伸,但从下一条注中所说的名称来看,额里合牙即兀剌海,很可能就是今天的阿拉善王公领地,普尔热瓦尔斯基曾于一八七一年和一八七二年到过那里。

〔新的旅行和研究使我可以说,额里合牙就是宁夏,这是毫无疑问的。巴拉第说:「额里合牙就是蒙古文本中的额里合牙。克拉普罗特推断它就是今天的宁夏,这是对的。直到现在,阿拉善的厄鲁特人还称宁夏为『雅尔该』。在马可·波罗的时代,这个府以种植红花著称。〔见《续通鉴》一二九二年条。〕」柔克义先生写信告诉我(参看他的《蒙藏旅行日记》),直到今天,蒙古人还称宁夏为「伊尔格浩特」。博南先生在《亚洲学报》上也提到同样的事实。

巴拉第又说:「额里合牙不可与兀剌海相混,兀剌海在成吉思汗与唐古忒国的战争史上屡屡提到。兀剌海是阿拉善山中同名山口里的一座要塞。成吉思汗在那里驻了五个月(一二〇八年),其间侵掠了附近地方。〔见《西夏书事》。〕阿拉善山绵延成一个半圆,长五百里,有四十多个狭窄的山口通往宁夏府;其中最宽阔、最便于通行的一个今称赤木口,宽不过八十英尺。〔见《宁夏府志》。〕兀剌海要塞或许就在这个山口附近。」

「马可·波罗从凉州府起,走的是一条特别的路线,把今天的驿路留在他的右边;他所走的这条路,自康熙皇帝时起,就称为信差之路。」(见巴拉第书。)——考狄〕

〔注二〕据克拉普罗特说,额里合牙的首府哈剌善,拉施特在列举唐古忒的城市时,曾以哈剌詹之名提到过。正如刚才所指出的,这名字和大致的位置都表明它就是阿拉善,阿拉善今天的首府,普尔热瓦尔斯基称之为定远营,在黄河以西相当距离处,约在北纬三十九度。从这里到他的下一站之间的路程,波罗没有给出任何数据。

〔普尔热瓦尔斯基的定远营,就是博南先生所说的定远营或驸马府,是阿拉善西王的驻地。阿拉善是阿拉德山的简称(「山」是汉语),阿拉德就是厄鲁特;这位王公的姊妹嫁给了义和团首领端王的一个儿子。(见《地理学》杂志一九〇一年。)巴拉第说:「波罗所说的哈剌善,大概是指唐古忒诸王的夏宫,那夏宫在阿拉善山脚下,距宁夏六十里。它是著名的唐古忒国王元昊所建,规模宏大,筑成城堡的形状,里面有高台和华丽的殿宇。这些建筑的遗迹至今还看得见。那里常常发现彩色的琉璃瓦和长达一尺,甚至两尺的铁钉。唐古忒最后几代国王把这里作为常驻之地,在那里过着怠惰荒淫的生活。这座离宫的汉名是贺兰山离宫。有充分的理由推想,蒙古文本中(一二二六年条下)所说的阿剌筛嫩秃黑,正是这座离宫;而在唐古忒国的编年史中,它名为哈剌哈察儿,又作哈剌察儿,这显然是唐古忒语。因此,马可·波罗的哈剌善可以比定为《西夏书事》中的哈剌察儿,可以认为是指唐古忒诸王在阿拉善的离宫。」——考狄〕

〔注三〕在恰克图的布里亚特人和中国人中间,常可以看到雪白的骆驼,并不是白化种,大概在蒙古的其他地方也有。(见埃尔德曼书。)菲洛斯特拉托斯告诉我们,塔克西拉的国王曾给阿波罗尼乌斯供应白骆驼。我怀疑今天塔克西拉的国王,也就是英印人士所称的拉瓦尔品第专员,能否做到这一点。

所谓「驼毛呢」,似乎是精美的毛织品,决不是今天所称的羽纱,也不一定是用驼毛织的,因为用安哥拉山羊毛织的就极受珍视。杜埃·达尔克先生称之为「一种精细的毛料,近似我们的克什米尔呢,有时也用丝织」。事实上,正如马什先生所指出的,这个词出自阿拉伯语,其本源与「骆驼」毫不相干,虽然后来显然与骆驼联系在一起了。约翰逊的《词典》给「罕木剌」下的定义是:「驼毛呢,丝与驼毛所织;也指一切丝织品或丝绒,尤其是有绒毛的、长毛绒的」,而「罕木勒」的意思是「绒毛或长毛绒」。「卡梅林」则是另一种较次的料子。直到不久以前,还有相当数量的各种毛织品从中国的这一带输入拉达克、克什米尔和旁遮普北部。〔柔克义先生在离开宁夏时写道(见《蒙藏旅行日记》):「我们在路上遇见一辆挂着怡和洋行旗子的车,大概是从中卫县来的,那里有大量驼毛卖给外国人。近三四年来,这项贸易已大为衰落,因为中国的中间商把驼毛放在泥土里滚,以增加分量,还对买主耍别的花招。」——考狄〕这些毛织品的名称中,有「斯灵」、「希鲁姆」、「古伦」、「霍扎」,据说都是中国出产这些货物的城镇的名称。我们曾推想「斯灵」就是西宁(见第五十七章注二),但其余几个我就弄不明白了。坎宁安也提到从同一方向输入的货物中有「驼毛织的驼毛呢」,名为「苏革剌」。不过在旁遮普的贸易报告中,「苏革剌」一词是指宽幅呢的。这难道不正指出了中古时代「锡克拉顿」的真正性质吗?诚然,人们常说它用来做旌旗,这意味着它并不是厚重的毛料:

「多少旌旗迎风展,

金线织锦、森德尔绸与锡克拉顿。」

(见韦伯所编《亚历山大王》。)

但它也是用来做贵妇的袍子、被子、绑腿、马衣、帐篷的料子。弗朗西斯克·米歇尔并没有断定它是什么,只说它一般是红色的,用金线织成。多齐译作「织金的丝料」,但这似乎是推测。罗克博士说它是一种薄而有光泽的丝料,常用金线作纬,似乎把它的来源追溯到阿拉伯语中意为「磨亮」(刀剑)的「萨革勒」一词,这是不大可能的。也许这个名称与「西基利亚」即「西西里」有关。

(见马什关于韦奇伍德和韦伯斯特的评论,载《纽约国民》杂志一八六七年;杜埃·达尔克书;《旁遮普贸易报告》;《拉达克》;弗朗西斯克·米歇尔《研究》;多齐《衣服名称词典》;罗克博士《肯辛顿博物馆藏品目录》。)

七十七说天德州及长老约翰的后裔(原书卷一第五十九章)

天德是一个州,位在东方,境内城镇村落甚多,首府亦名天德。本州的国王出自长老约翰的世系,名叫阔里吉思,受大汗之封而领有此地;不过他所领有的,远不及长老约翰当年所据的全境。〔注一〕我还可以告诉你们,这些长老约翰一系的国王,照例总是娶大汗的女儿,或是大汗家族中别的公主为妻。〔注二〕

本州出产一种石头,可以制成青金色的颜料。这石头取自地中的一种矿脉,品质极佳。〔注三〕此地又大量织造用驼毛制成的各色精美驼毛布。居民以畜牧和耕种为生,也经营商业和手艺。

本州的政权,如我所说,操在基督教徒手中;但偶像教徒和崇奉穆罕默德的人也很多。此地还有一种人,叫作阿尔浑,用法兰西话说就是「加斯木勒」,意思是说,他们是两种不同的血统所生:一是天德偶像教徒的血统,一是崇奉穆罕默德之人的血统。他们比本地别的居民生得俊美,又更有才干,所以能掌握权柄;他们也是出色的商人。〔注四〕

你们要知道,长老约翰当年统治鞑靼人的时候,便是在这天德京城设立他的政府,而他的后嗣至今还住在那里;因为,如我所说,这位阔里吉思王就是他的世系,实在是长老约翰的第六代孙。

这里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歌革与玛各之地;不过他们自己称之为汪古与蒙古,这是鞑靼人迁徙以前,住在本州的两种人的名字。汪古是本地人的称号,蒙古则是有时用来称鞑靼人的名字。〔注五〕

在本州之内向东骑行七日,便渐近契丹诸州了。这七日的路程中,城镇村落所在多有,居民是穆罕默德的信徒,也杂有偶像教徒和聂思脱里派的基督教徒。他们以经商和制造为生,织造那种名为纳石失和纳克的精美金锦,此外还有许多别种丝织品。正如我们本国有毛织的呢绒,花样繁多,那些地方也有丝织和金织的料子,种类之多,与此相仿。〔注六〕

这一带地方都属大汗管辖。你们会到一座城,名叫宣德州,城中有许多手艺,专为皇帝的军队制备装具。本州有一座山,山中有一处很好的银矿,出银甚多,那地方名叫伊的府。境内飞禽走兽,猎物极丰。〔注七〕

现在我们离开这一州,再往前走三日的路程。

〔注一〕关于天德,马可自己的差错曾使注家们大入歧途,直到克拉普罗特才把这事放到了正确的地位上。

我们的旅行家说,天德曾是王罕统治的所在;他前面已经说过,这里又是王罕最后败亡之地;如今又告诉我们,王罕的后裔在衰落之后仍住在这里。最后这一件,他能以亲见为证,而且有别的证据可为佐证;第二件,我们已经看到,几乎可以断定是错的;至于第一件,我们不能确说。

克拉普罗特指出,天德的真确位置是在黄河北面大湾附近,并引中国典籍为证,说明「天德」或「天德军」是那大湾以北一个地区或一组城镇的名称,他以为这便是波罗所谓天德的本名。这一大致位置与马可所指示的完全相合:它正在他由唐古忒东去察罕脑儿和上都的路上(见第六十章、第六十一章);而在后文(卷二第六十四章)中,他说到黄河下游,也称之为「来自长老约翰之地」。

鲍狄埃先生严厉指摘克拉普罗特,说他把天德这个名字比定为中国的「天德」,而那是一座早在三百年前就已毁灭的城;鲍狄埃自己则一定要说这名字是「大同」的讹音。大同至今仍是山西北部一座城和一个府的名字,但在蒙古时代,它的辖区越出长城以外,包括黄河左岸的地面,实在是离开唐古忒后所入的第一个「路」;鲍狄埃因此力主,这便是我们本文中的「天德王国」。

我很难相信,马可对「大同」这个名字,所能说得最近的竟只是「天德」这样的形状。后一个名字的来源,也许是某个至今尚未查考出来的蒙古名称。但至少可以设想,一个以古代「天德军」为本的名字,可能在鞑靼人中间保留了下来,而波罗的名目,正是从鞑靼人而不是从汉人那里得来的。依鲍狄埃自己所引的材料,天德原是大同的军事据点;克拉普罗特引过一位蒙古时代的中国著作家,说黄河流经「古汉城天德的境内」;而鲍狄埃自己引自当朝《一统志》的一段,似乎也意味着该地区内有一个地方,不久以前还叫作「丰州天德军」。

在没有更精确的指示之前,我们可以合理地设想,那个城镇村落众多的天德平原,便是从黄河向东,经过库库和屯即「青城」的那一片广阔而耕作精良的平原。这一带多有城池遗迹,都说是蒙古时代的遗物。而天德城也许就是库库和屯本身,这座城今日汉人称为归化城,而中古时汉人称之为静州;一二一〇年,北方中国的金朝皇帝曾遣使到这里,向成吉思索取贡赋。此城至今仍是一个重要的市场,又是喇嘛佛教的一个中心,有一位呼图克图驻锡于此,这种人物兼有红衣主教与自愿转世的圣者两种身分;城中又有五座大寺和十五座小寺。张诚记述说,在蒙古朝代,库库和屯曾是一个商贾辐辏、人烟稠密的地方。

〔以下的证据,我以为表明我们应当到「托城」或「托托城」去寻找天德城,蒙古人称之为托克托。柔克义先生(见其《日记》)曾经过此地,在其南五里的黄河岸上,到了汉语称为河口、蒙古语称为都古斯的地方。张诚在他第六次鞑靼之行中也说到托托。(见杜赫德书第四卷。)柔克义先生又说,他不能不认为,玉尔把归化城比定为天德时,是忽略了托克托的存在。托城在归化城以西两日路程,「此地后面的黄土山上,有一座大营的遗址,名叫敖尔城,多半便是古城的旧址」。博南先生(见《亚洲学报》一九〇〇年)与柔克义先生意见相同。博南先生从归化城沿黑水河谷走到黄河;两河汇流之处有一个村子叫河口,在小城托城之南,托城上有古代方形的蒙古堡垒托克托的遗迹,城墙至今保存得还很完好。(见《地理》杂志一九〇一年。)

另一方面,也应当公平地说明,巴拉第说:「天德之名,显然与天德军相当;天德军是一个军事据点,中国地理家正确地把它的位置比定为今日的库库和屯(见《大清一统志》库库和屯土默特部一章)。天德军这个据点,以此名存在于契丹(辽)与金两朝,直到忽必烈时(一二六七年);那时改名丰州,只是大同府属下的一个县城。金朝在天德军设有一位军事长官,称为招讨使,职责是监视邻近各部族,必要时对他们用兵。天德军的辖境,大约不比今日土默特部大多少,库库和屯自十六世纪以来便属于这一部,即南北三百七十里,东西四百里;金时有定居人口,计二万二千六百户。」

巴拉第在一条脚注里提到《辽史》《金史》和《元史》的地理部分,又说:「马可·波罗的注家们疑心他这段话有时代错误,或是想到别处去找天德,都是错的。」

我们在《北华捷报》(一八八七年四月二十九日)上,看到转录自《中国时报》的如下一则:「据记载,修筑长城的人就已知道此城(归化城)的所在。似乎自极远古的时候起,这里就是游牧部落的一个聚居之地。最近一千年间,它时而属于蒙古人,时而属于汉人。约在公元一五七三年,万历皇帝将它收复,筑墙围起一块地方,名之为归化城。」

波塔宁于一八八四年五月十三日离开北京,前往库库和屯(即归化城),翻过了把北京平原与库库和屯所在的平原隔开的三重山脉。三重之中最南的一道,汉名五台山,意为「五座祭坛之山」,因为有一组五峰,其最高者海拔一万英尺,中国北方没有一座山比它更高。山的南麓有一条山谷,以佛寺和神龛著称,其中一座名叫「圣铜寺」,通体用黄铜铸成,因而得名。

「库库和屯是蒙古与中国通商的货栈。城内有茶馆二百家,戏园五座,庙宇十五座,蒙古寺院六座。名胜之中,有五塔寺,寺有五座尖塔和浮雕;有另一座佛寺;还有一座庙,庙里供着一尊像,是为纪念一位白姓的中国将军而立的,他曾为中国皇帝所受的一次侮辱报了仇。」(见《皇家地理学会会刊》一八八七年。)——考狄〕

拉施特书中有一段话,似乎确实表明,克烈部,即王罕,别号长老约翰的那一部,曾占据紧靠契丹即北方中国边境的地方;但无论从中国的材料,还是从别的东方材料中,都还没有找出什么例证,说明王罕的后裔在蒙古皇帝治下曾是这地方的统治者。然而,别的欧洲旅行家却提供了非常确切的证据;西方流行的种种传说,使长老约翰的所谓遗迹成了他们十分关心的题目。

例如孟高维诺,后来做了汗八里即北京的大主教,他在一三〇五年正月自该城所发的信中,说到波罗所说的阔里吉思王,是这样说的:「这一带地方有一位国王,名叫阔里吉思,属于聂思脱里派基督教徒,出自那位号称印度长老约翰的大王的显赫世系。我到此地的第一年〔约在一二九五至一二九六年〕,他便亲附于我,经我劝化归于天主教的真理之后,领受了小品圣职,我举行弥撒时,他常穿着王袍来襄礼。别的一些聂思脱里派教徒因此告他叛教;但他却把他的大部分人民都带到真正的天主教信仰中来,又建了一座王家气派的宏丽教堂,以尊崇我们的天主、至圣三位一体和我们的主教皇,给它取名为『罗马教堂』。这位阔里吉思王六年前已归天主,是一位真正的基督徒,留下一个刚离襁褓的儿子为继承人,如今九岁了。阔里吉思王死后,他的兄弟们,都是聂思脱里谬说的背信之徒,又把他所领入教会的人全都引入歧途,带回到他们原来的分裂教派。我孤身一人,又不能离开大汗陛下,所以未能去访问上面说的那座教堂,它离此有二十日的路程……我曾与已故的阔里吉思王商定,倘若他还在世,要把全部拉丁仪文译出来,使之在他境内处处咏唱;他在世的时候,我常在他的教堂里按拉丁仪式举行弥撒。」所说离北京二十日路程这个距离,与天德所定的位置十分相合;那座罗马教堂无疑就在波罗称为天德的那座城里。

鄂多立克修士约于一三二六至一三二七年间,由北京向陕西行去,也访问了长老约翰之国,他称其首城为托赞,或许我们可以从中追溯出「大同」的痕迹。他说起这个家族时,似乎他们仍然掌有权柄。

阔里吉思王在马可自己的书中又出现过一次(卷四第二章),是忽必烈麾下征讨海都的将领之一,那一仗在哈剌和林附近。(见《亚洲学报》;多桑书第一卷;古伯察《鞑靼纪行》第一卷;克本书第二卷;埃德曼《铁木真》;张诚文,载阿斯特利《游记汇编》第四卷;《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

(原注:内伊·伊莱亚斯先生惠示我一件奇特而引人遐想的事:「在归化城(天德),有一位老人来看我,他说自己既不是汉人,也不是蒙古人,也不是回回,住在城北不远的一块地上,那地是皇帝特别赐给他祖先的,如今那里住着好几家同一来历的人。他又提到他家与皇帝家族的关系,但是怎样的关系我没有听明白;他说他应当是、或者曾经是一位王爷。别的人进来,他的话被打断,便走了……他和我在一起不过十分钟,这件事正可见要得到有意思的消息是多么困难,除非全凭偶然……我当时想到的是,他或许是天德阔里吉思王的后裔;因为我手边正放着你的马可·波罗,而且一直在尽我所敢地打听书中所引起的种种题目……在归化城,我被人盯得很紧,我的仆人常被人叮嘱,要他提醒我别问太多的问题。」我还应当提到,奥珀特在他那部极有意思的专著《长老约翰》中,完全不承认克烈部的首领就是这个人物,而以为波罗所说的阔里吉思王是辽的一位王族的后裔。据冯秉正的《中国通史》,这位王族曾助成吉思击败金朝,战后定居辽东,受征服者封为辽王。这在我看来,无论从地理上还是从别的方面说,都是断然不能成立的。)

〔注二〕据说成吉思家族与弘吉剌部首领的家族之间,彼此订有这样一种婚约;但除了鄂多立克修士之外,我还没有见到有谁说克烈家族也是如此。不过,我们确实看到这个家族有许多公主嫁入成吉思家族。例如王罕的三个侄女,分别成了成吉思本人和他的儿子术赤、拖雷的妻子;嫁给拖雷的那一位,唆鲁禾帖尼别吉,就是蒙哥、旭烈兀和忽必烈的母亲。旭烈兀那位信基督教的妻子脱古思可敦,则是王罕的孙女。

长老约翰的这位后人名叫阔里吉思,其本名或许确是者儿吉思、玉儿吉,或是「乔治」这名字的某种东方形式。但也有可能,那称号其实是「古列坚」,意为「女婿」,这是赐给娶皇族女子之人的一种尊号;马可和鄂多立克关于这个家族婚姻特权的说法,也许就是由这个称号而来。帖木儿所带的称号之中,便有这个意义上的古列坚。

〔巴拉第修士大司祭的下面一条注,大大阐明了成吉思汗家族与长老约翰家族之间的关系。

「天德军北面以阴山为界,阴山之中及其以外,住着沙陀突厥部,即沙漠中的突厥。契丹人征服中国北方边境时,也把这一支流散的突厥人收归统治之下。金朝兴起以后,有一个汪古家族出现,成为这些部落的统治家族;它出自那些沙陀突厥,他们曾以后唐之名统治过中国北方(公元九二三至九三六年)。这一族分为两支,即阴山的汪古和临洮(甘肃之西)的汪古。金朝把后一支迁到辽东(在满洲)。阴山的汪古为金朝守卫中国北边,并看管他们的畜群。金朝为防沙漠诸部的侵扰,从唐古忒国的边界直到满洲修了一道壁垒,即新的长城,便把阴山一段长城上各处要地的防守托付给汪古,并把辽东的汪古也迁到那里。成吉思汗兴起之时,阴山汪古的首领是阿剌兀思,辽东汪古的首领是把扫马也里黠。阿剌兀思背叛金朝,归附了成吉思汗;为此他被本族中的不满分子所杀,下手的或许就是始终忠于金朝的把扫马也里黠。后来成吉思汗把一个女儿嫁给阿剌兀思的儿子,名叫孛要合,但他与她并无子女。他与一个妾生了三个儿子,长子君不花娶了贵由汗的女儿。君不花的儿子阔里吉思有两个妻子,都是皇族血统。在征讨海都的一次战役中,他于一二九八年被俘遇害。他的封号和爵位于公元一三一〇年传给了他的儿子术安。阿剌兀思以后的子孙,事迹无闻;他们大概像辽东一支的亲族那样,完全汉化了。

「这样,汪古诸王在名分上便是蒙古诸汗的女婿,而且世袭高唐王的封号;他们很可能就住在古天德军(虽然史书上未曾提及),正如今日土默特诸王住在库库和屯一样。

「王罕与汪古(翁罕与翁古)名称相近,造成了部族与人物上的混淆,这种混淆在马可·波罗的时代,似乎在中国的欧洲人中间普遍存在;马可·波罗和孟高维诺把长老约翰的称号,从那时早已覆灭的王罕身上,移到了显赫的汪古家族身上。他们所说的『乔治』,无疑就是阔里吉思,阿剌兀思的曾孙。他的名字是基督教的名字,这一点有别的证据可以印证;例如大汗侍卫中的阿速军里,有一个阔里吉思,又名阔儿吉(卒于一三一一年),他的儿子叫迭木迭儿。毫无疑问,两人一个是『乔治』,一个是『德米特里』。又如元代的镇江方志中,提到阔里吉思也里可温,即基督徒阔里吉思,和他的儿子鲁合(即路加)。

「汪古的阔里吉思,在史书中因他的勇武和爱好儒家学说而备受称道;由于大汗的特殊恩宠,他同时娶了两位蒙古公主为妻(这一点与他是基督徒一事颇难调和)。他的死期,孟高维诺一三〇五年的信中说得很准确:『六年前归主。』他留下一个幼子术安,大概就是孟高维诺信中所说的那个『约翰』,传教士说,是『因我之名』而取的。汪古的另一支中,昔里吉思这个名字,也使人想起基督教名『塞尔吉乌斯』。」——考狄〕

〔注三〕「亚美尼亚石,即青金石……产于山西所属的大同府境内。」(见杜赫德文,载阿斯特利书第四卷;并见卫匡国书。)

〔注四〕这一段极有意思,但也很难解,因为它在地理学会本中有讹误,在鲍狄埃所据的诸抄本中又过于简略。(地理学会本、鲍狄埃本与剌木学本三处的法文和意大利文原句,文字各有出入,此从略;大意都说此地有一种人名为阿尔浑,意即「加斯木勒」,其人俊美聪明,善于经商。)

第一处引文中,说阿尔浑出自某某血统的那一句,照原样是讲不通的,但看来是剌木学所译同一界说的讹写,就是说,阿尔浑是天德佛教徒与穆斯林移民两族所生的混血人。这两种本子并没有说阿尔浑是基督教徒。鲍狄埃本初看之下似乎是这样说的,把他们与本州的基督教统治者等同起来。但我怀疑它的意思不过是说,基督教统治者治下有一种叫阿尔浑的人罢了。这一段向来被人带着成见去读,那是因为对「阿尔浑」一词作了错误的解释,全然不顾波罗自己对它的说明。

我相信,首先提出「阿尔浑」即「也里可温」的是克拉普罗特;这个名词在蒙古时代的史书中屡屡用来称呼东方的基督教徒或其教士。(原注:「也里可温」一词作此义,见于斯特凡·奥尔贝良的亚美尼亚史,圣马丹曾引用过。多桑所引《世界征服者史》的作者说,蒙古人称基督教徒为也里可温。旭烈兀围困巴格达时,据说曾致书于城中的法官、长老、学者和也里可温,答应宽免那些安分守己的人。其后城破大掠,据说除了少数也里可温和外国人的房屋之外,一无所免。拉施特记北京的国务会议,说四位平章,即第二等的大臣,是从大食人、契丹人、畏兀儿人和也里可温四族中选任的。一二八八年波斯的阿尔浑汗遣往教皇处的使臣之中,有一位名叫萨巴丁·也里可温。蒙古时代的汉文文献中也有这个名字的痕迹,用以指某一种宗教团体。其中有一些伟烈亚力先生已经引过;但刘应所提供的一段极奇特的摘录,我还没有见人注意过。据此,忽必烈于一二八九年设立一个衙门,置长官十九员,掌管十字教、马儿哈昔、列班和也里可温诸事。此衙门于一三一五年升了品级;当时在它的管辖之下,有七十二所掌管也里可温教的小衙门。这里我们显然看到了「也里可温」一词的汉文形式;我们也不妨推测,马儿哈昔、列班和也里可温,分别是指亚美尼亚教会、叙利亚即雅各派教会以及聂思脱里派教会。见圣马丹《回忆录》第二卷;多桑书第二卷;哈默尔《伊儿汗国史》第一卷;《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学园》第七卷;伟烈亚力文,载《亚洲学报》;德尔贝洛书补编。)这个名词的来源,至今还没有十分满意的解释。它与波罗在这里所用的词或许有关,但可能性极微;然而他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他用这个词所指的不是基督教徒,而是混血人。

而且这个词正以马可所用的形式「阿尔浑」,至今仍存在于吐蕃,大概在东突厥斯坦也有。据康宁汉将军说,在拉达克,这个词专指克什米尔移民与吐蕃妇女通婚所生的混血种人。在天德,这个词所指的,看来也是高加索种与图兰种之间类似的混血。穆尔克罗夫特也说到拉达克的这一类人,称他们为「阿尔甘德」。肖先生称他们为「一伙叫作阿尔浑的无赖,是突厥斯坦的父亲和拉达克的母亲所生的混血种……他们兼有两族的一切恶习,却没有两族的任何美德」。《达比斯坦》的作者说到吐蕃的喇嘛时说:「他们的国王,倘若母亲不是王族血统,他们便称之为阿尔浑,不认他为真正的国王。」〔参看后文我所引的韦尔比《吐蕃》一书。——考狄〕康宁汉说这个词大概是突厥语,意为「白皙」,他写信给我说,「不是『白』,而是『红润』或『粉红』,因此是『白皙』。阿尔浑既是突厥语,也是蒙古语,用来称呼一切肤色白皙的孩子,不论男女,如阿尔浑伯、阿尔浑纳可敦」等等。(原注:岑克尔和帕韦·德·库尔泰耶的辞书中都没有这个词。)我们在《帖木儿法典》中看到一个名叫阿尔浑的部落,大概就是这类混血人的后裔。坎大哈与信德的阿尔浑王朝,虽自称其世系与名号出自波斯的阿尔浑汗,这说法或许也并无别的根据。

马可所说的这些阿尔浑人,与近来反抗中国统治的北方中国和中国突厥斯坦的穆斯林之间,有一些奇特的相似之处。这些穆斯林被称为东干,据范贝里教授说,这个词在突厥语中意为「皈依者」。(原注:肖先生写作「通甘尼」。我所知这个名字最早的出处,是伊扎特·乌拉的日记,见《皇家亚洲学会会刊》第七卷。那里说这些人得名是因为他们最初定居在「通甘」。同一页上,「通甘」又是黄河上坚城潼关的名字。见卷二第四十一章注一。这个名字有种种不同的词源解释,但以范贝里的说法最为近理。)有一种说法,说这些东干人的来源,是唐朝(七世纪至十世纪)时迁到长城附近的一大批畏兀儿人。另一种传说则说他们来自撒马尔罕。值得注意的是,拉施特说到北京西面或西北面的一座城,「城中居民多是撒马尔罕人,种了许多撒马尔罕式样的园子」。(原注:这是什么意思,恐怕如今谁也说不上了。但内伊·伊莱亚斯先生的下面一则记述,所提示的类似之处很有意思:「我在给地理学会的报告中,曾指出归化城那种特别的西方风貌,以及较好人家院子里门廊四周陈列的藤蔓和盆花的小园子,这在中国别的地方我从未见过。我之所以特别注意到这些,正是由于你所引的拉施特的那段话。」)前一种传说接着又说,当时鼓励西方移民与汉族妇女通婚。后来这些人随着他们的亲族改信了伊斯兰教,但仍保持娶汉族妻子的习惯,只是按伊斯兰教的规矩抚养子女。据说东干人在中亚以经商诚实著称,中国人一向多选他们来充当捕役。他们性情暴躁,动辄拔刀;但身体强健、面貌聪慧,与满人和汉人都不相同。他们的特点是喜欢做买卖投机。

看这两种记述的许多共同之处,诸如出自西方来的穆斯林与北方汉人之间的混血,住在长城附近,体格、智力都胜过旁人,又特别善于经商,今日的东干人极可能就是马可所说的阿尔浑人的后裔。否则,我们至少可以指出这些相似之处,作为同样的环境在同一地方产生同样结果的一个显著的例子;其实也就是历史的重演。(见海因斯先生所著《东干人》,载《俄国军事杂志》一八六六年八月号;《中国西部》,载《爱丁堡评论》一八六八年四月号;《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原注:海因斯的译文,承蒙后一篇文章的作者,已故的怀利先生惠借。)

〔巴拉第说:「不能承认波罗是想用这个名字来称呼基督教徒,蒙古人称基督教徒为也里可温。他与中国的基督教徒很熟,当然不会不知道他们通常所用的名称,以至于把它当作穆斯林与异教徒之间一种混血人的称呼。」巴拉第又从《元朝秘史》和《元史》中举出若干指称穆斯林的例子。

德微理亚教授(见其《碑铭札记》)说,希腊语中意为「首领」的那个词,蒙古政府用来泛称基督教的教士;元朝的史家在一二五二年至一三一五年之间用这个词来称基督教的教士;在这以前不用,西安府的碑文中也找不到。庄延龄先生(见《中国评论》第二十四卷)补充了德微理亚文中的若干遗漏,其中我们注意到:「一三二九年九月。命畏兀儿僧人和也里可温作佛事。」

韦尔比上尉写道(见《未知的吐蕃》):「我们又强雇了另外六个骡夫,其中四个是阿尔浑人,他们其实是混血种,是突厥斯坦的商人与拉达克妇女短期婚配所生的。」——考狄〕

我们的作者给出「加斯木勒」这个古怪的词,作为「阿尔浑」在法兰西话里的对应词。在波罗的诸位校订者之中,鲍狄埃先生首先根据杜康热给出了正确的解释。这个词看来曾在地中海东岸的法兰克人中通行,用来称呼他们与希腊妇女结合所生的混血人。它在乔治·帕希梅雷斯的史书中出现过三次。他说(《米海尔·巴列奥略传》第三卷),米海尔皇帝「倚重加斯木勒人,即混血种(这是这个意大利语词的意思,因为他们是希腊人和意大利人所生),派他们去充当战船的水手;因为这一族人同时继承了希腊人的军事上的谨慎和敏捷的机智,以及拉丁人的勇猛和坚韧」。他又(第四卷)说到这些「加斯木勒人,希腊人会称之为『两族所生者』,是希腊母亲和意大利父亲所生的人」。尼基弗鲁斯·格里戈拉斯也记述米海尔·巴列奥略为了对付鲍德温恢复故业的图谋,装备了六十艘战船,船上主要配备的是加斯木勒族的人,他所说这族人的特点与帕希梅雷斯所说相同。尼基塔斯·霍尼亚提斯所撰《曼努埃尔·科穆宁纪》的一种抄本,也说到「我们称为巴斯木勒的轻装部队」。由此看来,正如突厥父亲与希腊母亲所生的「突厥波勒」这一类似的情形一样,他们的名称后来成了一种部队的专称。据比雄说,威尼斯人在坎迪亚的法律里,提到岛上的不同种族,有瓦斯木勒人、拉丁人、瓦拉几人和希腊人。

杜康热在他对儒安维尔书的一条注中说:「法兰西人据有君士坦丁堡的时候,把法兰西父亲与希腊母亲所生的人称为加斯木勒;或者更可能是『糟蹋母胎者』,含有嘲笑之意,仿佛这种不正当婚姻所生的孩子……多少玷污了他们母亲的胎腹似的!」(恕我对这位大学者不敬)我几乎毫不怀疑,这个词就是至今还在使用的意大利语「瓜扎布利奥」的法国化形式,意思是「大杂烩」或「乱七八糟」。达万扎蒂所译的塔西佗书中,把「那一群杂凑的各族」一语(《编年史》第二卷),译成了「那一锅各族的大杂烩」,这样便与「加斯木勒」所含的意义十分接近了。意大利人在词源学上稍稍落后,关于这个词的来历,我从他们那里得不到什么启发。(见比雄《外国编年史》;杜康热《中古希腊语辞典》,及其对儒安维尔书的注,载博恩版《十字军编年史》。)

〔注五〕人们常拿马可没有提到中国的长城来责难他,这确是事实;而为这一遗漏所作的种种辩解,在我看来一向都不能令人满意。〔我在斯当东爵士所记马戛尔尼使团的书(第二卷)中,看到一个极有趣的解释,说明马可·波罗何以没有提到长城:「从威尼斯总督图书馆里取来的一份马可·波罗前往中国的路线图,足以解决这个问题。从这条路线看来,那位旅行家其实并没有经过鞑靼到北京,而是沿着商队惯走的路线,从欧洲向东直到撒马尔罕和喀什噶尔之后,便转向东南,越过恒河到了孟加拉(!),再沿着吐蕃群山的南面,到了中国的陕西省,经由相邻的山西省到达京城,所以同长城的路线并不相干。」——考狄〕我们不久就会看到,与马可同时的拉施特和阿布尔菲达都说到了长城。然而我想,倘若我们读出「字里行间」的意思,便会有理由相信,在口述到这里的时候,马可心中确实想着长城,不管他不肯更明白地提到它是出于什么动机。(原注:这一想法,我得自奥珀特《长老约翰》书中的一句话。)我想不出他为什么要说「这里就是我们所说的歌革与玛各之地」,除非是暗示「我们这里正在号称歌革与玛各壁垒的那道长城旁边」;既然到了那里,他便设法找一个理由,来说明这两个名字何以会加在它上面。它们为什么真的被加在长城上,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了。(见前第四章注三。)阿布尔菲达说:「大洋沿着中国的东面转向北方,然后又向同一方向伸展,直到越过中国,来到雅朱者与马朱者的壁垒对面。」同一位地理家为中国的疆界所下的定义,是西面以印度支那的荒野为界,南面以海为界,东面以东洋为界,北面以雅朱者与马朱者之地及其他未知的国度为界。伊本·拔图塔尽管游历甚广,脑中的地理知识却不如阿布尔菲达准确,他在辛卡兰即广州时,打听起歌革与玛各的壁垒来,结果不出所料,所得甚少。

撇开这个有趣的问题不谈,马尔斯登对这一段所作解释的大旨,似乎是对的;我以为马可所设法比作歌革与玛各的那两类人,大体上正代表了两个种类,即突厥人与蒙古人,或者照拉施特所用的另一种名称,即「白鞑靼」与「黑鞑靼」。属于后一类的,有成吉思和他本部的蒙古人,以及拉施特所列举的其他许多部落,我以为这些大致就是本文中的「蒙古」。而另一方面,「汪古」就是汪古惕,后一形式想必不过是「汪古」的蒙古语复数。汪古惕是一个突厥部落,是契丹金朝皇帝的藩属,受命守卫中国的长城或其重要的一段,蒙古人称这段长城为「汪古」,有人把这个名字与该部落的名字联系起来。〔参看前面的注。〕埃德曼确曾断言,汪古惕所居近的那道墙不是长城,而是另外一道。在今日长城以北的草原上,确有别的大壁垒的遗迹。但埃德曼的论据,在我看来薄弱到了极点。

〔柔克义先生(见所注《鲁布鲁克行记》)写道:「我在东方著作中所见蒙古这个名字最早的出处,是后唐时期(公元九二三至九三四年)的中国史书,在那里作『蒙古』。在辽朝(公元九一六至一一二五年)史书中,作『萌古里』。然而这个名字在《通鉴纲目》中首次出现,却是在宋高宗绍兴六年(公元一一三六年)。我们或许还可以把这个词追溯到比后唐稍早一些的时候:七世纪及其后,住在贝加尔湖以东的俱轮泊周围及注入该湖的克鲁伦河沿岸的通古斯或契丹族的室韦,其中有一支叫『蒙兀』(这个字当时或读作『蒙峨』),见于《唐书》,它与后来的蒙古恐怕是同一个名字。虽然我未能像霍渥斯(见其《蒙古史》第一卷)所说的那样,在《唐书》中找到『蒙古』这个名字,但他的结论,即当时北方的室韦构成了本来意义上的蒙古民族,很可能是对的……施密特(见所译萨囊彻辰书)认为蒙古一名出自一个意为『勇敢、大胆、无畏』的词,而拉施特说它的意思是『质朴、柔弱』(见多桑书第一卷)。用来译写这个名字的汉字,意思是『愚昧』和『古老』,但只是纯粹用来标音的……今日的蒙古人,汉人通常称之为『鞑子』,但蒙古人很不喜欢这个名字,认为是侮辱,其实它不过是『鞑鞑子』的简称,据鲁布鲁克说,他们从前是以这个名字为荣的。」——考狄〕

博韦的樊尚从他所据的某些材料中,得到把鞑靼人分为两种的观念,不过他没有给这两种人指出名字来:「鞑靼人有两种,语言各异,但法度和礼俗却只有一种,正如法兰克人和日耳曼人一样。」但他为了给歌革与玛各找一个实在的对应,结果竟把贵由汗当作歌革,把蒙哥汗当作玛各。就连聪明的里科尔多修士,也说到鞑靼人:「他们自己说是歌革与玛各的后裔;因此他们被称为『莫戈里』,好像是『玛各戈里』的讹音。」(见阿布尔菲达书,载比兴《地理》第四卷;伊本·拔图塔书第四卷;哈默尔《金帐汗国史》;埃德曼书;季姆科夫斯基书第一卷;博韦的樊尚《历史之镜》;《四游记》;《抄本提要》第二卷。)

〔注六〕这些城镇村落,大概就是长城以北紧邻长城、东经一百一十二度至一百一十五度之间的那些,那里多有遗迹,都说是元朝即蒙古朝代的。这一带在长城与蒙古火山高原之间,汉人移居垦殖者甚多,已恢复了波罗所描述的繁荣景象。今日称为「口外」,即长城以外的地区。

〔荣赫鹏上尉于一八八六年四月十二日过了张家口以后,「穿过(外)长城……进入马可·波罗称为歌革与玛各之地的地方。此后两天,我经过一片丘陵地带,住的是汉人,虽然实际上属于蒙古;但到十四日,我便走出来,到了真正的草原上,那才是本部蒙古的特有景色」。(见《皇家地理学会会刊》一八八八年。)——考狄〕

名为纳克和纳石失的布,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见前第六章注四)。我相信,这些料子,或者与此类似的料子,就是中古作家所说的「鞑靼布」;得名并非因为是在鞑靼织造的,而是因为它们是从中国及其边境经由鞑靼人的领土运来的;我们也看到,由于同样的缘故,它们有时又被称为「俄罗斯」的料子。但丁曾提到突厥人和鞑靼人织造华丽料子的高超技艺,薄伽丘为此作注,说鞑靼的布织得如此精巧,没有一个画家用画笔能画得出。曼德维尔也常常说到鞑靼布。乔叟诗中也说:

「每一支号角上,都悬着一面宽幅的旗,

用的是上好的鞑靼锦。」

又,一三五三年法国王室器物库的清册中,我们看到有两匹鞑靼锦,一绿一红,每匹估价十五克朗。(见《花与叶》;但丁《地狱篇》第十七歌,及朗费罗译本;杜埃·达尔克书;弗朗西斯克·米歇尔《丝织物考》。)

〔注七〕宣德州(诸抄本作「辛达秋」「绥达图」等形)就是宣化府,金朝时称宣德州,成吉思曾不止一次围攻并攻取此城。据说它曾是后来蒙古皇帝的夏季行宫所在,城西至今还有林木高大的美丽园囿。它现在仍是一座大城,是一个府的首府,在长城上张家口关门之南约二十五英里;张家口,蒙古人和俄罗斯人称之为喀尔根。此地至今仍制造毡子和毛织品。

〔柔克义先生写信告诉我,此地以制造鹿皮著称。——考狄〕

伊的府还没有考定。但李希霍芬男爵在张家口东北看到过一些古矿,从前曾出产含银的方铅矿;庞佩利也听说在同一府境内的蔚州附近有银矿。

〔《元史》中「记载宣德州和蔚州境内以及鸡鸣山中都有金银矿。这些矿直到一三二三年都由官府自己开采,那一年才转归私人经营。马可·波罗的伊的府大概是抄写者的笔误,原是蔚州」。(见巴拉第书。)——考狄〕

七十八说大汗在察罕脑儿的宫殿(原书卷一第六十章)

走完那三日的路程,便到一座城,名叫察罕脑儿〔意思就是「白湖」〕,城中有大汗的一座大宫殿。〔注一〕大汗很喜欢住在这里,因为附近有许多湖泊河流,是天鹅〔注二〕和其他种种飞禽栖息的地方。邻近的平原上,又多鹤、鹧鸪、雉鸡和别的野禽,所以皇帝格外乐意住在这里,好带着他的海东青和别种鹰隼去放鹰打猎,这是他十分喜爱的一种消遣。〔注三〕

那一带地方有五种鹤,我且说给你们听。第一种身躯极大,通体黑得像乌鸦一样;第二种则通体洁白,是五种之中最大的,它的翅膀实在美丽,上面缀着圆圆的眼斑,好像孔雀翎上的一般,却是灿烂的金色,头部则在白底上现出红黑两色。第三种与我们那里的鹤一样。第四种身躯较小,耳边垂着红黑两色的美丽长羽。第五种通体灰色,身躯很大,头部红黑相间,十分好看。〔注四〕

城的附近有一处山谷,皇帝在那里造了好几座小屋,里面豢养着极多的「石鸡」,就是我们所说的大鹧鸪。你们若见到那数目之多,一定会大吃一惊;另有专人照管它们。所以大汗每次驾临此地,要多少便有多少。〔注五〕

〔注一〕〔据巴拉第所引的《续通鉴》,察罕脑儿的宫殿建于一二八〇年。——考狄〕

〔注二〕原文说「天鹅栖息之所」。原文所用的这个词,是「天鹅」一词的一种中古写法,拉丁、意大利诸语中各有相应的形式,编辞典的人似乎都遗漏了。它见于布鲁内托·拉蒂尼《宝库》一书的古意大利文译本;其他例子,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

〔注三〕波罗所称的察罕脑儿城(如他所说,蒙古语意为「白湖」),就是季姆科夫斯基所说蒙古时代的一座古城察罕巴勒哈孙;他在张家口长城以北约三十英里、离宣化约五十五英里、紧挨着皇家牧场的地方,经过了它的颓垣。城在一个至今仍叫察罕脑儿的湖边,汉人称之为白城子,就是「察罕巴勒哈孙」的意译。卜士礼博士说到察罕脑儿以东数英里的一个湖(伊齐淖尔)时说:「我们……看到水面上黑压压的全是水鸟,它们成群密集地飞起,空中充满了嘈杂的叫声。其中以天鹅、雁和鸭为最多,还分辨出三种不同的鹤。」

此城在唐维尔的地图上作察罕托罗海。我想,它也就是萨囊彻辰所说的「阿鲁伦察罕巴勒哈孙」;据他说,忽必烈建造此城,与上都和另一座「在阿尔泰山北坡」的城约在同时,他这里所说的阿尔泰山,似乎是指紧靠长城的兴安岭。(见季姆科夫斯基书第二卷;《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四十三卷;萨囊彻辰书。)我看到李特尔也作了同样的比定(见其书第二卷)。

〔注四〕对这五种鹤的比定,下面是我所能得到的最好结果。

第一种。拉德提到南西伯利亚有一种罕见的鹤,即白头鹤,布里亚特人称之为「哈拉托果日」,即「黑鹤」。阿特金森也说到「一种美丽的黑色鹤」,大概就是这一种。然而白头鹤并不是漆黑的,而是偏于褐色。(见拉德《游记》第二卷;阿特金森《东西西伯利亚》。)

第二种。或许是白鹤,它主要栖息在西伯利亚,但有时南来远至旁遮普。它是鹤属中最大的,羽色雪白,面部和喙是红色的;十根最大的飞羽是黑色的,但翅膀合拢时,只露出一道窄窄的黑线。至于翅膀上那灿烂的金色眼斑,却仍然无从解释;我所请教过的博物学家,没有一个知道有哪一种鹤或类鹤的鸟带着这样的饰纹。一旦发现了,就叫它「波罗鹤」吧!

第三种。灰鹤。

第四种。垂羽的颜色,各本所记不一:鲍狄埃本与地理学会本作红黑二色,另一拉丁本只作黑色,秕糠学会本作黑白二色,剌木学本作红蓝二色的羽毛(而非垂羽)。「红黑二色」或许是从前一条的描述中误窜进来的。我倾向于认为这是蓑羽鹤,北方远至贝加尔湖一带都常能见到。它眼后有一簇纯白的羽毛,颈前有美丽的黑色垂羽,通身羽色是带紫的灰色。

第五种。一定是印度的赤颈鹤(俗称「赛勒斯鹤」),颜色相符,身高可达五十二英寸。

〔注五〕「石鸡」一词只见于地理学会本和秕糠学会本,后者还窜入了一句解释,说「就是鹌鹑」,而另一拉丁本则只作「鹌鹑」。我疑心正是这个印象帮着把原文弄讹了,原来所写或所口述的是「察科尔」,这是东方用来称呼不止一种「大鹧鸪」的名称。在印度,它最通常的用法是指喜马拉雅的红腿鹧鸪,很像欧洲所称的同名鸟,只是身躯稍大。它就是穆尔克罗夫特《游记》中的「鹧鸪」,也就是格雷所定名的石鸡。据康宁汉说,在拉达克,这个名字用来称呼那种有时叫作雪雉的鸟,即杰尔登所说的雪鸡,格雷所定名的喜马拉雅雪鸡。穆尔克罗夫特所说的,一定是后面这一种:「巨大的察科尔,比普通的鹧鸪大得多,在雪线边上成大群出没……去毛去脏之后,一只重五磅」;维涅形容它是「一种鹧鸪,大如母火鸡」;印度某王送给奥古斯都·恺撒的礼物中,有一种「比兀鹰还大」的鹧鸪,原型或许就是它。〔关于普尔热瓦尔斯基在沙州经线上的南山中所见的那种大型吐蕃鹧鸪,摩根先生在一条注中(见《皇家地理学会会刊》一八八七年)写道:「藏雪鸡。它在亚洲的通名是『乌拉尔』,这个词出自吉尔吉斯语或突厥语;蒙古人称之为『海里克』,吐蕃人称之为『贡莫』。喜马拉雅山和阿尔泰山中还有这种鸟的另外两个变种,但三者的生活习性和鸣声都是一样的。」〕从这个名称流布之广来看,它似乎是印度、吐蕃和波斯所共有的(关于波斯,见阿博特文,载《皇家地理学会会刊》第二十五卷),所以它很可能源出蒙古语,也许就是「粗和尔」,意为「斑驳」或「杂色」。(见科瓦列夫斯基《蒙俄法辞典》,及斯特拉伦贝格的词汇;又见《拉达克》;穆尔克罗夫特书第一卷;杰尔登《印度鸟类》第三卷;邓洛普《喜马拉雅狩猎记》;《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第六卷。)

巴布尔的回忆录中提到过察科尔;印地语诗人羌德也提到过(见《拉斯·玛拉》第一卷,及《印度古物》第一卷)。倘若后一处是真的,那就与我所说的蒙古语词源不合了,因为羌德生在蒙古时代以前。

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序诗里描写那位小地主时,提到了豢养鹧鸪以供餐桌之用:

「他家里的酒肉多得像下雪,

凡人所能想到的珍馐无不齐全,

随着一年四季的不同,

他的正餐和晚餐也跟着变换。

笼里养着许许多多肥鹧鸪,

池里养着许多鳊鱼和狗鱼。」

七十九说上都城及大汗在那里的宫殿(原书卷一第六十一章)

从上面说的那座城出发,向东北偏北骑行三日,便到一座城,名叫上都,是当今在位的大汗所建。〔注一〕此地有一座极华美的大理石宫殿,殿中各室一概涂金,并画着人物鸟兽,又画着种种花木,笔法之精妙,令人看了又欢喜又惊叹。〔注二〕

宫殿四周筑有一道围墙,圈起方圆十六哩的地面。园中有泉水,有河流,有小溪,有秀美的草地,养着各色野兽(只是凶猛的不在其内),都是皇帝搜罗来放在那里,好给他的海东青和别的鹰隼作食料的;这些鹰隼他都养在园中的鹰房里。单是海东青就有二百多只,别的鹰还不算在内。大汗每个星期亲自去看一回笼中的鹰;有时他骑马穿园而过,马臀后面载着一只豹子,望见哪一只野兽中意,便把豹子放出去追捕,〔注三〕捕得的野兽就拿去喂鹰房里的鹰。他这样做,是为了消遣。

此外〔园中一处林木可爱的地方〕,他还用竹子造了另一座宫殿,这座宫殿我须得给你们描述一番。它通体涂金,里面装饰得极其考究。〔殿用涂金上漆的柱子撑着,每根柱子上盘着一条通身金色的龙,龙尾系在柱上,龙头顶着横梁,龙爪也向左右伸开,托住横梁。〕殿顶也和别处一样,是用竹子做的,上面涂着一层漆,又坚又好,任凭多大的雨也淋不坏。这些竹子足有三掌粗,长十步到十五步。〔竹子每到一节便截断,再把截下的每段剖开,一段做成两片空心的瓦,殿顶就用这种瓦来盖;只是每一片竹瓦都得用钉子钉牢,免得被风掀起。〕总之,整座宫殿都是用这种竹子造的,顺便说一句,这种竹子还有许许多多别的用处。宫殿的构造设计得极巧,可以极快地拆下,又极快地搭起;全殿都能拆成零件,皇帝命令搬到哪里,就搬到哪里。搭好之后,用二百多根丝绳拉住〔以防被风吹坏〕。〔注四〕

大汗每年在这园子里住三个月,就是六月、七月、八月,有时住在大理石宫里,有时住在竹宫里。他喜欢住在这里,因为这地方一点也不热,实在是个十分凉爽的去处。到了八月〔月份的〕二十八日,他便启程离去,竹宫也就拆卸下来。〔注五〕但我须得告诉你们,他每年八月〔月份〕二十八日离开这座宫殿的时候,要举行什么事。

你们要知道,大汗养着一大群白色的公马和母马,数目实在在一万匹以上,一律纯白,没有一点杂毛。这些母马的奶,只有他本人和他的家族可以喝,别人都不许喝,只有一个大部落的人除外,他们也享有喝这奶的特权。这特权是成吉思汗赐给他们的,因为很久以前他们曾帮他打赢过一场胜仗。这个部落名叫斡亦剌。〔注六〕

当这些母马走过乡间的时候,不论谁遇上了,哪怕他是国中最大的贵人,也不敢抢先过去,须等母马走过了才行;他要么就在原地等着,要么在必要时绕上半天的路,总之不可挨近它们,因为对它们须得极其恭敬。且说大汗照我先前所说,在八月二十八日离开园子的时候,要把所有那些母马的奶取来,洒在地上。这是奉了偶像教徒和偶像教僧人的吩咐做的,他们说,每年八月二十八日把奶洒在地上,是一件极好的事,这样大地、空气和诸伪神都可以分得一份,住在空中和地下的精灵也是如此。那么这些神灵就会护佑大汗,赐福给他和他的子女、他的妻妾、他的百姓、他的财物,以及他的牲口、他的马匹、他的谷物和他所有的一切。这件事做完了,皇帝便起驾离去。〔注七〕

不过我还得告诉你们一件怪事,这事我先前忘了说。每年大汗住在那地方的三个月里,倘若碰上天气不好,他的随从中有一些狡黠的术士和星者,精通巫术魔法,能叫一切云雨风暴都不从皇帝宫殿所在的地方经过。行这种法术的术士,叫作吐蕃人和克什米尔人,这是两个偶像教民族的名称。他们这类作为,全是靠了魔鬼的帮助,却叫那里的人相信,这是凭着他们自身的圣洁和上帝的帮助做成的。〔注八〕〔他们总是一身污秽,既不自重,也不顾看的人,不洗不梳,衣衫褴褛。〕

这些人还有一种风俗,我也得告诉你们。倘有人被判死刑,由官府依法处决,他们便把尸体拿去煮来吃掉。但若有人是寿终正寝,他们就不吃他的尸体。〔注九〕

我所说的这些精通许多法术的八哈失,还能行另一件奇事。〔注十〕大汗在京城、在他的大宫殿里、坐在御桌前的时候(御桌设在离地约八肘高的台上),他的酒杯就摆在大殿中央的地上〔一座大酒台上〕,离御桌约有十步远,杯中斟满了酒,或别的他们所饮用的香料美酒。大汗想喝酒的时候,这些术士便凭着法术,叫酒杯自己离开原处,不用任何人去碰,便送到皇帝面前!这是在场的人个个都可以亲眼看见的,而在场的人往往有一万以上。这是千真万确,毫无虚言!我们本国懂得巫术的博学之士也会这样告诉你们,因为他们也能行这法术。〔注十一〕

每逢偶像的节日来到,这些八哈失便去见君王,说道:「陛下,某某神的节日到了。」(说出那神的名字。)术士还会说:「我主,您知道,这位神若是得不到供奉,总要降下恶劣的天气,毁坏我们的年成。所以我们求您赏给我们若干头黑脸的羊。」数目随他们高兴说。「我们还求您,好主上,赐给我们多少香,多少沉香木,还有……」——这个要多少,那个要多少,另一样又要多少,全凭他们的意思——「好让我们给我们的偶像做一场隆重的法事,举行一次盛大的祭祀,使它们肯护佑我们和我们的一切。」

八哈失把这些话说给侍立在大汗周围、执掌内务的诸位男爵听,男爵们再转奏大汗,大汗便命男爵们把八哈失所要的东西一概给他们。他们得了这些东西,就去为他们的神大摆筵席,举行盛大的礼拜,灯火辉煌,焚着大量各种香气的香,这些香是他们用各种香料调制而成的。然后他们把肉煮熟,摆在偶像面前,又把肉汤四处泼洒,说这样一来偶像就吃饱了。他们过节就是这样过的。你们要知道,每一尊偶像都有他自己的名字和节日,正如我们的圣徒各有纪念日一样。〔注十二〕

他们还有极大的寺院和庙宇,有的大如一座小城,一座寺里住着两千多名僧人(当然是照他们的规矩而言的僧人)。〔注十三〕这些僧人穿得比一般人整齐,剃光头发和胡须。八哈失中也有一些人,照他们的教规是准许娶妻的,而且儿女众多。〔注十四〕

另外还有一种修行的人,叫作先生,照他们的方式说,是极能节制的人,过着极其清苦的日子,情形我且说来。他们一辈子什么都不吃,只吃麸皮,〔注十五〕用热水调着吃。这就是他们的食物:麸皮,除了麸皮什么也不吃;喝的只有水。这简直是终身斋戒!所以我可以说,他们的生活真是苦行得出奇。他们有很大的偶像,数目也很多;但有时也拜火。别的不属这一派的偶像教徒,称这些人为异端——照我们的说法,就是帕塔林派〔注十六〕——因为他们不照自己那一套方式崇拜偶像。我所说的这些人,无论如何也不肯娶妻。〔注十七〕他们穿黑色和蓝色的麻布衣服,〔注十八〕睡在席子上;总之,他们的苦行真是惊人。他们的偶像全是女性的,就是说,都起着女子的名字。〔注十九〕

这个题目现在就说到这里为止,下面让我来告诉你们万王之大王的宏大排场和奇妙的富丽堂皇;我是指那位鞑靼人的君主、名叫忽必烈的伟大君王,那位最尊贵、最有权威的主上。

〔注一〕〔从北京到上都有两条路:东路经独石口;西路(回程时走的)经野狐岭。波罗走的是后一条路。这条路从北京到宣德州,所经各地与今日相同;但从宣德州起,并不像今日那样通往张家口,而是更偏西,通到一个今名山房堡的地方,翻越野狐岭的山口便从那里开始。「这两条路上都修有纳钵,即临时的行宫,作为大汗歇宿之所;东路十八处,西路二十四处。」(见巴拉第书。)巴拉第又说:「马可·波罗说他从宣德州行三日到察罕脑儿,又从察罕脑儿行三日到上都,这与《上京道路考》所载的情况相合。中国著作家没有给出察罕脑儿湖的确切位置;往上都去的路上,沙漠中有好几个湖,湖名又随时代而变。察罕脑儿的行宫建于一二八〇年。」(据《续通鉴》。)——考狄〕

〔注二〕这城,剌木学本写得较准确,作仙都,也就是上都;鄂多立克修士作桑都。上都,意为「上面的朝廷」,是忽必烈在开平府的夏宫的汉名,蒙古语称为开平(见序章第十三章)。〔据巴拉第说,此城又称滦京,意为「滦河上的京城」。——考狄〕遗址至今还在,约在北纬四十度二十二分,经度在北京稍西。遗址距察罕脑儿直线距离一百一十八哩,如此说来,波罗的三站路每站都长得异乎寻常。(原注:这段距离是从为卜士礼博士那篇论文所绘地图的描摹本上量得的。但据卜士礼博士来信所说,这个描摹本与多伦诺尔的实测位置——上都的位置即由此而定——出入很大。参看注一。)遗址的蒙古名是「兆奈曼苏默浩坦」,意为「一百零八座庙的城」,在多伦诺尔西北约二十六哩。多伦诺尔是一座近代兴起的城镇,熙攘而肮脏,以制造偶像、铃铎和其他佛教法器闻名。一六九一年张诚神父曾到过这个遗址(但没有加以描述),此后再没有欧洲旅行家去过,直到一八七二年,北京英国公使馆的卜士礼博士和格罗夫纳先生从京城出发往游,途经南口(见前文)、张家口和察罕脑儿附近;这条路看来正是忽必烈和他的后继者每年巡幸时惯走的路。

这片荒废的遗址,长满了茂密的野草,只比河流的沼泽河床高出一点点,离河的北岸即左岸约一哩;这条河在此地还保留着上都河的名称。城墙以土筑成,外面包砖和粗石,至今犹存,和北京的鞑靼城一样,构成内外两重城垣,其中内城无疑就是波罗所说的「大理石宫」的范围。内城呈方形,每边约二里(三分之二哩),有三座门,即南门、东门和西门,其中南门至今完好,是一座完整的拱门,高二十呎,宽十二呎。外城呈方形,每边四里(一又三分之一哩),有六座门。庙宇和宫室的地基还可以辨认出来,两重城垣之内都散满了大理石块,以及石狮、石龙和其他雕刻的残片,可见这里从前是一座繁华的城市,但如今几乎已没有一块石头叠在另一块石头上了。在外城东北角以内,发现一块断碑,半埋在土中,上面刻着古体汉字的碑文,证明这碑是忽必烈为纪念一位名叫云岘的佛教僧人而立的。云岘就是马可所说的那种八哈失大寺院之一的住持,这座碑的确切年代(如今已看不见了)相当于公元一二八八年。(原注:这些详情,是卜士礼博士通过巴拉第修士大司祭得来的,出自一位约二百年前游历上都的中国旅行家的手稿记述,那时这碑文大概还整个露在地面上。克拉普罗特所引的本朝《一统志》也提到这块碑文。该书说内城每边五里,而非二里,外城每边十里,而非四里。承卜士礼博士好意,我把他所绘的平面草图缩印出来,附在本卷之末的行程图中,又附了一幅碑额的图版。碑额的译文是:「大元皇帝敕赐云岘长老寿公之碑」。〔参看比利时布鲁塞尔出版的《中国与刚果传教会刊》,一八九一年三月号。〕)

这座城位于一个更大的围场的东南角上。这个围场以一道如今长满青草的土垄为界,据卜士礼博士估计,面积约五平方哩。它与马可所说的大小不合,将来知道得更多,或许能够解释,但这必定就是他所说的那座园子。(原注:剌木学本这一段是这样的:「宫殿一面朝着城中心,另一面对着城墙。从宫殿与城墙相接的两端,各有一道墙伸出去,绕了一圈,圈起足有十六哩的平地,除了穿过宫殿之外,谁也进不了这个围场。」)林木和泉水,也和庙宇宫殿一样消失了;满目荒凉冷落,只是野兽依旧很多,而当年忽必烈喜爱此地,野兽正是原因之一。附近唯一留存的建筑,是一座小庙,住着六七个穷苦的喇嘛。上都河下游成为滦河,从前有平底的运粮船从海上溯流而上,一直航行到这里。

〔哈尔雷主教在《通报》上刊布了一篇碑文,是在上都遗址中发现的一块石碑上的篆书,碑是一位官员得了皇帝许可而立的,大概是皇恩的一种表记;碑文的意思是「大寿」。——考狄〕

萨囊彻辰是蒙古人中富于诗意的史家,他借元朝即成吉思一系在中国的末代皇帝妥懽帖睦尔被逐下宝座时之口,唱出一篇哀歌,这哀歌或许有些传说的根据;歌中反复咏叹他的京城大都(见下文卷二第十一章)和他的夏宫上都已经失去的荣华。以下我据肖特修订过的德文译本,把蒙古原文转译如下:

「我那广大高贵的京城,我的大都,我装饰得何等辉煌的都城!

还有你,我凉爽宜人的夏都,我的上都开平!

还有你,上都的黄色平原,我那如神的列祖所喜爱的地方!

我让自己沉入梦中——看哪!我的帝国已经没有了!

啊,你,我的大都,用九种宝物造成的!

啊,我的上都开平,万般完美的汇聚之所!

啊,我的声名!啊,我身为可汗、为大地之主的荣耀!

当我清早醒来向外眺望,微风吹来,满载着何等的芬芳!

不论我转向哪一边,处处都是辉煌完美的景色!

……

哀哉,我作为天下之主的赫赫声名!

哀哉,我的大都,神圣之座,不朽的忽必烈的辉煌杰作!

一切,一切都从我手中夺去了!」

一七九七年,柯勒律治正在旧版珀切斯的书中读马可叙述里的这一段,读着读着睡着了,梦见了忽必烈的乐园,于是有那首诗,开头是:

「忽必烈汗在仙那度,

下令造一座堂皇的欢乐宫:

那里有神圣的阿尔弗河,

流过深不可测的洞窟,

一直流入不见阳光的海中。

于是十哩方圆的沃土,

四周绕起城墙和楼塔:

那里有花园,明亮的溪水蜿蜒其间,

许多吐香的树木开着花;

这里有森林,古老如同群山,

环抱着一片片阳光照耀的绿地。」

拉施特书中有一段话,倘若克拉普罗特的读法不错,那对这首诗来说倒是一个奇妙的巧合。克拉普罗特把那段话译为:开平府的宫殿「名叫凉亭,是照忽必烈在梦中见过、并记在心中的图样建造的」。但我疑心多桑的读法更准确,他译作:「忽必烈命人在开平府之东为他造一座宫殿,名叫凉亭;但他因为一个梦而把它废弃了。」因为我们从萨囊彻辰书中可以看出,凉亭宫与开平即上都的宫殿是两处;书中说:「自鼠年(一二六四年),忽必烈五十岁时,到羊年(一二七一年),八年之间,他建了四座大城,即:夏都上都开平城,冬都大都城,以及在阿尔泰山的背阴一面(见前文第五十一章注三)的察罕城和凉亭城。」卜士礼博士有一封很有价值的来信,使我现在能够指出凉亭的位置:「上都河向东流经的那一带地方,今日的蒙古人称之为凉亭儿……在我所藏的一幅中国地图上,那座城的遗址标作白城子,就是『白色的城』,意思是那里从前是皇帝的行宫。残存的城墙直径七八里,是石头砌的,位于多伦诺尔西北偏北约四十里。」

(以上见阿斯特利所辑《游记集》中的张诚文;克拉普罗特在《亚洲学报》上的文章;肖特《蒙古人统治中国的末年》,载柏林科学院刊;古伯察《鞑靼游记》;《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萨囊彻辰书;卜士礼博士《长城外纪行》,载《皇家地理学会会刊》一八七四年卷,以及他的手稿笔记。)

著名的圆明园中的一座亭阁,或许可以使人略略想见忽必烈夏宫大概的式样,只是规模不能相比。

玄奘记述比哈尔的那烂陀诸座印度名寺,其装饰繁复奇巧——布罗德利先生最近在那里有过极可注意的发现——这段记述似乎表明,缅甸和中国建筑中这些奇巧的样式,或许直接源于印度,那时木材还是印度主要的建筑材料:「诸亭台之柱饰以龙,楹柱光彩如虹霓,雕镂的格棂,镶玉的柱子,雕琢精细,饰以漆彩,朱红的栏杆,镂空的雕刻。门楣装饰雅致,屋顶覆以光亮的瓦,其光彩交相辉映,倍增其华,时时刻刻变幻出千百种形状。」(见《玄奘传》法译本。)

〔注三〕〔鲁布鲁克说:「我还见到印度某苏丹的使者,他带来了八只豹和十条灵缇,这些灵缇训练得能坐在马背上,就像豹那样坐着。」——考狄〕

〔注四〕剌木学本在这里远比别的本子明白,所以关于这座建筑,我主要依照他的记述。这里所描述的屋顶,是印度群岛和恒河以东印度某些别的地方所用的一种,把竹子剖成的半圆筒,像罗马式的瓦那样铺上去。

拉施特有一段奇特的记述,说这座宫殿所立的那座台基,是怎样在一个湖里打下地基的。他还说了一句与波罗相合的话:「在城内又造了第二座宫殿,离第一座约一箭之地;但大汗通常住在城外那座宫殿里」,我想,这就是马可所说的竹宫。(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

〔「竹宫大概就是中国著作家所说的棕殿,又名棕毛殿,在上都的西内苑中。《黄金史》也提到上都有一座竹帐。」(见巴拉第书。)——考狄〕

马可说竹子「还有许许多多别的用处」,这话说得一点不错。一八五三年初,我在缅甸边境的森林中公干奔走,有一个聪明的若开土人随我同行,他常常问起欧洲的许多事情,似乎几乎什么都能领会,只有一件事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那就是一个没有竹子的国家怎么能够过日子!「我说竹屋,意思是说柱子和墙壁,墙板和椽子,地板和屋顶的茅草,以及捆扎这些东西的篾条,全都是竹子做的。说实话,几乎可以说,在印度支那诸民族中间,生活的支柱就是一根竹子!脚手架和梯子,登岸的码头,渔具,灌溉用的水车和戽斗,桨,桅杆和帆桁〔在中国还有帆、缆绳和填缝的材料,还有竹笋、药物和奇巧的工艺品〕,矛和箭,帽子和头盔,弓、弓弦和箭筒,油罐、水桶和锅,烟管〔火绒和取火的器具〕,水管,衣箱,槟榔盒,食盘,腌菜,蜜饯,悦耳的乐器,火把,毽球,绳索,风箱,席子,纸;这些不过是竹子所做的物件中的少数几样而已。」而在中国,总而言之,正如巴罗所说,整个帝国的秩序都是靠竹子维持的!(见《出使阿瓦记》;并见华莱士《马来群岛》。)

〔注五〕「皇帝……自这一年(一二六四年)起,于二月或三月离燕京(北京)往上都,直到八月才回来。此后他年年如此往返,继他之后的蒙古诸帝也都照样行事。」(见宋君荣书。)

〔「诸汗通常于四月往上都,九月回北京。七月初七日行洒奠之礼以祭祖先;一个萨满面朝北方,高声呼唤成吉思汗和其他已故诸汗的名号,把马奶洒在地上。回北京的吉日也在这时择定。」(见巴拉第书。)——考狄〕

〔注六〕元旦(即「白节」)那天,要向大汗进献白马以表臣服,这一点下文可以见到(卷二第十五章)。鄂多立克也提到这个习俗;据古伯察说,蒙古诸王至少直到康熙皇帝时还保持着这个习俗。其实季姆科夫斯基就说到,在本世纪里,喀尔喀诸汗和其他蒙古显贵每年还进贡白驼和白马。(见古伯察《鞑靼游记》;季姆科夫斯基书第二卷。)

这里所说的斡亦剌,无疑就是卫拉特,即瓦剌。这个名称通常解作「亲密的同盟」,即联盟者;但范贝里把它解释为突厥语,意为「灰马」,我们正文中的说法似乎给这个解释添了几分可信。他们并不属于本来意义上的蒙古诸部,但归附成吉思之后,便与他结合得十分紧密。萨囊彻辰所记成吉思战胜王汗一役中,我们看到斡亦剌首领之子秃鲁勒赤太师是成吉思的三员大将之一;所说的那场胜仗,或许就是这一役。斡亦剌人所居之地,似乎在剑河即叶尼塞河上游的源头一带。

公元一二九五年,发生了一件奇事:有一大队斡亦剌人,据说多达一万八千帐,背弃了波斯的合赞汗而去。他们来到大马士革,受到马木鲁克苏丹的优待。但他们的异教习俗大大触犯了信徒们。他们被安置在巴勒斯坦的沿海地区。许多人很快就死了;其余的人皈依了伊斯兰教,散布全境,渐渐与一般居民融合在一起。他们的子女以美貌深受赞赏。(见萨囊彻辰书;埃尔德曼书;帕拉斯《蒙古民族史料汇集》第一卷;马克里齐书第三卷;贝勒《中世纪研究》第二卷。)

〔关于玉尔的推测,我可以引巴拉第的话:「然而奇怪的是,只有斡亦剌人享有马可·波罗所说的那种特权;因为在蒙古大汗的宫廷中,地位最高的是弘吉剌部,诸汗向来从这个部落中选娶正妻,称为第一斡耳朵的皇后。」——考狄〕

〔注七〕鲁布鲁克把这样一个节日定在五月:「五月初九日,他们把马群中所有的白母马聚集起来,加以祝圣。这时基督教的教士们也须带着香炉聚集在一处。然后他们把新的忽迷思(即马奶酒)洒在地上,这一天大摆筵席;因为照他们的历法,这是他们开始喝新马奶酒的时候,正如我们在圣巴多罗买节(八月二十四日)或圣西斯笃节(八月六日)算作开始喝新酒,在圣雅各和圣克里斯托弗节(七月二十五日)算作开始吃新果子一样。」〔关于这个节日,柔克义先生在所注《鲁布鲁克行记》中,从帕拉斯的《游记》第四卷和拉德洛夫教授的《西伯利亚纪行》第一卷中摘引了几段。——考狄〕雅库特人也在六月或七月母马产驹的时候举行这样一个节日,这时要喝干一只只巨大的木杯里的马奶酒。他们也向天的四方为精灵洒马奶酒。

有一位中国士人张德辉,在忽必烈登上大汗宝座约十二年之前,应召到蒙古忽必烈的营帐去,他的行记中有下面一段:(原注:这篇行记由巴拉第神父从汉文译成俄文,又由美国驻圣彼得堡公使馆秘书斯凯勒先生从俄文译成英文,承他好意寄给我,登载在一八七五年一月号的《地理杂志》上。)

「九月初九日(十月),王者把他的部众召集到大帐之前,举行洒白马湩之礼。这是当时惯常的祭祀。所用的器皿是桦树皮做的,不用金银装饰。这里就是这样崇尚俭朴……

「到了年终,蒙古人忽然把营地迁到另一个地方,为的是正月里互相庆贺。那时每天在帐前为下等人设宴。自王者以下,人人都穿白裘……(原注:见卷二第十四章注三。)

「四月初九日(五月),王者又把他的藩属召集到大帐之前,行洒白马湩之礼。这种祭祀每年举行两次。」

前面已经见到,鲁布鲁克也说五月初九是给白母马祝圣的日子。秋天的洒奠,波罗说是在八月二十八日举行,这大概是因为十月里大汗住在汗八里,那里的情形不便举行,而所说的这一天,正是他每年在蒙古高原逗留的最后一天。

巴卑尔说,在蒙古人检阅军队的仪式中,可汗和他的将佐取马奶酒朝着旗帜洒去。蒙古时代有一位亚美尼亚作者说,鞑靼人的习俗是在饮酒之前,先把酒向天洒,又向四方洒。阿特金森先生在吉尔吉斯人中间也见到同样的做法;我早年在孟加拉东部边境的卡西人中间,也见过类似的风俗。

波罗所说举行这一仪式的时节,意味着有过某种变动。或许是为了与喇嘛们的祝水节相合而改的,正文所说的时间似乎正与这个节日相应。在那个节日里,喇嘛们结队到江河湖泊去,念经祝福,投下供品,为水祝圣,百姓也都欢欢喜喜地过节。

鲁布鲁克似乎暗示,给白母马祝圣,是让聂斯脱里派的教士用香熏它们。在印度,有一次我在坎宁勋爵营地的后面,碰见他的一队骆驼驿骑,正忙着用乳香去熏那些跪成一圈的单峰骆驼。我打听不出这个做法的来由,但它很可能是古代蒙古习俗的遗风。(见鲁布鲁克书;埃尔曼书第二卷;比林斯《游记》法译本第一卷;巴卑尔《回忆录》;《亚洲学报》;阿特金森《阿穆尔河纪行》;《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克彭书第二卷。)

〔注八〕呼风唤雨之术在蒙古人中间极为盛行,他们的史书中常常提到。

作法时用一种有魔力的石头,名叫鲊答,又叫鲊答石,把它放在一盆水里或悬在水盆上方,再行种种仪式。早期的阿拉伯旅行家伊本·穆哈勒希勒说,突厥的一个大部落寄蔑克人有这样一块石头。一二〇二年,乃蛮和别的部落结成一个大联盟,起兵攻打当时还是盟友的成吉思和王汗;据载,王汗之子桑昆奉命迎敌时,对敌人施了法术,敌人每想向他进攻,都被风雪和大雾所阻。雾气和昏暗确实浓重到了极点,许多人马跌下悬崖,也有许多冻死了。米儿洪德对(看来是)同一件事另有一种记载,说施法的是乃蛮部君长不亦鲁黑汗手下的鲊答赤,即施鲊答术的人,结果灾祸却全都反落到施法者自己一方的头上。

一二三一年至一二三二年拖雷进兵河南,拉施特记载他在困境之中曾用鲊答石作法,果然奏效。

帖木儿在他的回忆录中说,札惕人用咒语招来大雨,使他的骑兵无法向他们进击。后来捉住了一个鲊答赤,把他的头砍下之后,暴风雨便停止了。

巴卑尔说他早年的一个朋友和卓卡木来精于放鹰,又懂得鲊答术,即用法术招来雨雪之术。一五五二年俄罗斯人围攻喀山的时候,吃尽了连绵大雨之苦,人人都把这件恼人的事归咎于鞑靼女王的法术,这位女王是以女巫出名的。沙阿拔斯相信自己学得了鞑靼人的这个秘诀,而且对它深信不疑。(见德拉瓦勒书第一卷。)

〔格雷纳尔说,〔在中国突厥斯坦〕最有法力、最令人畏惧的巫师是鲊答赤,他要求雨或求晴,就用一块玉石,据说那是挪亚传给雅弗的。格雷纳尔又说,有一种咒师,专长是降雨;他们与突厥的鲊答赤相似,也像鲊答赤一样用一种叫作「水晶」的石头,大概就是玉石。

柔克义先生在所注《鲁布鲁克行记》中写道:「拉施特说,兀良哈人想要止住暴风雨的时候,就对着天空、闪电和雷声破口大骂。我自己就见过蒙古的驱风暴者这样做。(见《蒙藏旅行日记》。)拉施特又说:『别的蒙古人正相反,雷雨大作的时候,他们关在帐幕里,满心恐惧。』关于兴风作雨以及为此而用石头的事,夸特勒梅尔在《蒙古史》中有详尽的讨论。」(并参看柔克义同书。)——考狄〕

本朝世宗皇帝于一七二四年至一七二五年间颁给蒙古八旗的一道上谕,告诫他们不可行这种求雨之术。皇帝愤然说道:「朕以至诚祈祷,尚恐上天不俯允朕之所请;区区庶民欲求雨,竟敢任意筑坛,纠集一群和尚道士,召神遂愿,实属不可容忍。」

〔「喇嘛出身不一;每逢大会以及大汗在上都宴乐之时,他们便在大汗帐幕附近筑坛祈晴;螺号之声直上云霄。」有一位目击者作了《滦京杂咏》,歌咏上都的奇观,他用这样的话证实了马可·波罗的记述。这些喇嘛,虽然佛教的教规禁止血祭,却常用羊心祭祀摩诃迦罗。看来有时被处决的罪犯的心,也被当作可喜的供品;而供品在仪式之后可以由主祭的僧人吃掉,所以马可·波罗说喇嘛吃人,也不是毫无缘由的。(见巴拉第书。)——考狄〕

在鞑靼、吐蕃及其邻近诸国,呼风唤雨之术至今还没有绝迹。(原注:在本书初版中,我曾以为印度通用以指戏法的波斯语词「术」和「术士」,是从鞑靼人所用的「鲊答」一词来的。帕拉斯也说吉尔吉斯人把他们的女巫叫作鲊答赤。但罗林森爵士告诉我,这个词源大可怀疑,无论如何,波斯语的那个词大概比突厥语的那个词更古。我看到帕韦·德·库尔泰依先生把「鲊答」一词溯源于一个意为「天气变化」之类的蒙古语词。)

中世纪的欧洲,也盛行呼风唤雨的故事。传奇《狮骑士》中就有一个这样的故事,与一眼有魔力的泉水相连,写得十分醒目:

「那里悬着一只纯金的盆,

系在长长的链子上,

那链子一直垂到泉边。

你会在泉旁找到

一块石台,你会看见它……

……

你若用那盆舀起泉水,

洒在那石台之上,

你便会看见一场暴风雨,

这林中的野兽一只也不会留下……」

(以下从略。)

(原注:见弗尔斯特校订本。)

这几行诗所预言的情景,在《马比诺吉昂》第一卷中同一故事的威尔士本里,配了一幅木刻插图。亚历山大·内卡姆也提到有这样一眼泉水。(见《物性论》卷二。)

《古代故事百篇》中,也有几个术士在腓特烈皇帝(看来是指红胡子腓特烈)面前显他们的本事:「天色开始阴沉下来,看哪!忽然下起雨来,雷鸣电闪不绝,好像世界末日到了一样,冰雹大得像铁盔一般」,等等。这一类的欧洲传说还有许多,可参看利布雷希特所校的蒂尔伯里的杰维斯书。

世界上许多地方都有祈雨的人;但值得注意的是,太平洋中萨摩亚的祈雨者,也是用一块「雨石」作法的。

像我们所说的这种呼风唤雨之术,奥维德把它归于喀耳刻:

「她念起祷词,口吐魔咒;

以无人知晓的歌,敬拜无人知晓的神,

……

于是天空也因那咒歌而阴沉密合,

大地呼出团团云雾。」

(见《变形记》卷十四。)

又归于美狄亚:

「只要我愿意,便叫江河倒流回源头,两岸都为之惊奇……(这又是喇嘛的另一桩本事)

……我驱散云,

也招来云;我赶走风,也唤来风。」

(见同书卷七。)

提布卢斯也把这种本事归于女巫(见《哀歌集》卷一);而恩培多克勒,在第欧根尼·拉尔修引为他所作的诗中,自称有本事传授类似的法力秘诀:

「凭着我的咒语,你可以

把紫色的淫雨化作及时的阳光,

又把焦渴的旱天化作滋润的洪流。」

(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埃尔德曼书;奥佩特书;埃尔曼书第一卷;帕拉斯《蒙古民族史料汇集》第二卷;季姆科夫斯基书第一卷;《皇家亚洲学会会刊》;多桑书第二卷;而许多有趣的详情,见夸特勒梅尔所译《拉施特书》,以及哈默尔《金帐汗国史》。)

〔注九〕马可是把这种吃人之事归于吐蕃人和克什米尔人,还是把它作为先前忘了说的一条鞑靼风俗补在这里,并不清楚。

旧时的记载中,说吐蕃人吃人的确实很多;我在别处(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曾谈到吐蕃人的一些奇特做法,很可以说明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德拉佩纳也有一段话,与这里的文字奇妙地相关。他说某几等喇嘛大量用人的头骨做法器杯,用人的腿骨做笛子和哨子,为了供给他们这些东西,被处决的罪犯的尸体都存放起来,听凭喇嘛取用;《亚洲研究》中有一篇印度人所写的吐蕃记述说,若有人在打斗中被杀,双方便抢上前去争夺他的肝,拿来吃掉。

〔柏朗嘉宾说到吐蕃人:「他们是异教徒;他们有一种极其惊人、不如说极其可怕的风俗,就是谁的父亲快要断气的时候,亲属便都聚到一起,把他吃掉,这是人家确确实实告诉我的。」柔克义先生在所注《鲁布鲁克行记》中写道:「据我所知,没有一位东方作者对吐蕃人作过这种〔吃人的〕指控,不过九世纪到中国的阿拉伯旅行家和十三世纪的亚美尼亚史家都说中国人吃人。亚美尼亚人称中国为南家思,我以为就是汉语的『南国』,即马可·波罗所说的蛮子之国。」——考狄〕

但同样的吃人指控,也言之凿凿地加在中国人和鞑靼人身上。且不必远溯托勒密和梅拉所说的食人斯基泰人,我们在九世纪阿拉伯旅行家的《游记》中就读到:「在中国,有时某一省的长官背叛皇帝,不尽其职。遇到这种情形,他就要被宰杀吃掉。其实,凡是被刀剑处死的人,中国人都吃他们的肉。」伦尼博士说到一种迷信的做法,他亲眼见到这种做法在我们这个时代还存在;阿拉伯旅行家那样的说法,或许就是由此而起的,倘若它本身不正是他们所说的那种习俗以较温和的形式遗留下来的话。在北京处决犯人之后,有人把一些大个的灯草团浸在血里,名为「血馒头」,当作治痨病的药出卖。只有斩首的犯人的血,才被认为有这种疗效。《传信会年鉴》中说,一八五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在广西殉教的传教士马赖先生,行刑的中国刽子手被人看见吃了他的心;云南省的传教士于奥先生也讲述了一件他亲眼目睹的吃人之事。打箭炉的肖沃主教告诉库珀先生,他在云南的一座城里见过有人吃一个被处决的著名强盗的心和脑。厦门的杜嘉德博士也告诉我,厦门和汕头都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关于中国的吃人之事,参看玛高温的《医药迷信为中国排外骚乱之诱因》,载《北华捷报》一八九二年七月八日。庄延龄先生(见《中国评论》一九〇一年二、三月号)讲到广西某地的居民,把一位被派去安抚他们的中国官员煮来吃了。「这种可怕行为〔吃人〕背后的想法是,吃了受害者身体的一部分,尤其是心,就能得到他所具有的勇气。」(见但尼士《中国民俗》。)——考狄〕

亚美尼亚人海屯讲到一个名叫帕儿瓦纳的萨拉森人(他是一个科尼亚的突厥人)背叛阿八哈汗的事,然后说:「他被捉住,砍成两段,并且下令在阿八哈所吃的一切食物里,都要放一份这叛徒的肉。阿八哈自己吃了,又叫他所有的男爵都吃。这是合乎鞑靼人的习俗的。」里科尔多修士另有一种说法,各自独立地讲了同一个故事:「阿八哈的军队在叙利亚被萨拉森人打败逃跑的时候,有一个犯了叛逆罪的鞑靼大贵族被捕了。皇帝可汗正要下令处决他,鞑靼的贵妇和妇女们出来说情,请求把他交给她们。她们得了这个囚犯,就把他活活煮了,把他的身体剁成肉末,分给全军吃,以儆效尤。」博韦的樊尚也有类似的说法:「他们捉住与他们有深仇大恨的人,便聚在一起把他吃掉,以报复他的叛逆,并且像地狱里的水蛭一样吸他的血。」有一位现代的蒙古作者以为,在一句流传至今的谚语中还能找到这种习俗的痕迹。在较远而又无知的法兰克人中间,鞑靼人吃人是普遍的看法。纳博讷的伊沃在鞑靼人大举入侵欧洲时(一二四二年)所写的信中,断言鞑靼首领和他们那些狗头的部众以及别的食莲人(!),把被杀者的尸体当面包一样吃掉;而一位威尼斯的编年史家讲到一二七四年的里昂公会议,说会上讨论过对鞑靼人全面出兵,「因为他们吃人肉」。后面这几位作者无疑只是复述了民间的传说,但海屯和里科尔多都是深知鞑靼人的明白人,至少海屯对他们并无成见。

这种旧说在七年战争期间又在普鲁士复活了,说的是俄国军中的卡尔梅克人;贝格曼说,那些老卡尔梅克兵士曾对他承认,他们当时的确尽力助长这种传说,当着俘虏的面把阵亡者的尸体切开来烤!但列夫申讲述了吉尔吉斯哈萨克人的一件事,那可不是玩笑。他们即使不吃受害者的肉,也要喝他的血。

有理由相信,吃人之事在中世纪一般说来并不像我们乍一想时那样骇人听闻、闻所未闻,尤其在中国,这种观念是人们相当熟悉的。巴赞先生在《现代中国》第二部中,概述了一出元代的中国戏曲(《赵礼让肥》),剧情就围绕一伙吃人的强人的行为展开,然后又引了中国作者的其他几段文字,都表明了这一点。在经历过蒙古战争种种惨祸的时代,这也不足为奇。

柏朗嘉宾在大汗营中听到一个故事,说蒙古人在契丹围攻某城时,军中断了粮,便从自己的人马中每十人杀一人,给其余的人吃。(原注:赫拉特有一个年轻的阿富汗人,当着阿瑟·康诺利的面讲,有一次粮食短缺,俄国将军竟下令杀五万人作口粮分发!)这无疑是无稽之谈。但严肃的史书告诉我们,一二三一年至一二三二年拖雷的军队在河南,窘迫到吃草和人肉的地步。一二三三年围攻金朝京城开封府时,城中被围的人也落到同样的绝境;同年围攻蔡州时,也是如此;一二六二年叛将李璮被围于济南府时,亦复如是。不久前的太平天国之战,又使同样的惨祸以其全部规模重现。中国人及其突厥党羽在守卫喀什噶尔时同类的野蛮行为,也有人讲给肖先生听过。

然而,历史上大概没有任何同类的事,比得上阿卜杜勒·拉蒂夫所描述的——他是一位严谨而有学识的医生——在回历五九七年(一二〇〇年)埃及大饥荒中他亲眼目睹的那些事。那些可怕的细节占了相当长的一章,我们不必引述。

基督教世界也不是没有这类野蛮行为的传闻。理查王当着萨拉丁的使臣举行宴会,席上是一颗萨拉森人的头,做成了咖喱(那确实就是咖喱)——

「急急忙忙煮好,

加上香粉和香料,

还有颜色好看的番红花」——

这个故事虽是无稽之谈,讲起来却津津有味,叫人毛骨悚然;但《安条克之歌》中的那个故事,说跟随第一次十字军的一帮放荡的无赖,号称塔弗尔人(原注:阿拉伯语,意为龌龊肮脏的家伙),把他们在围城时杀死的突厥人吃掉了,这却很像是一桩可憎的实事,因为在接着围攻马拉特的时候,有散文编年史记载了更坏的行径可为佐证:

「他们用锋利的刀子,

在草地上剥突厥人的皮。

当着异教徒的面,把他们切成碎块。

在水里和炭火上把他们烹调好,

不用面包、不加盐,也吃得津津有味。」

(原注:参看帕兰·帕里斯校订本。)

(见德拉佩纳书;雷诺《游记》第一卷;伦尼《北京》第二卷;《传信会年鉴》;剌木学本海屯书;洛朗《中世纪四旅行家》;马修·帕里斯书一二四三年条;圣彼得堡科学院《亚洲杂纂》第二卷;《意大利历史档案》中的卡纳莱书;贝格曼《游牧漫游记》第一卷;柏朗嘉宾书;多桑书第二卷;威尔逊《常胜军》;肖书;阿卜杜勒·拉蒂夫书;韦伯书第二卷;利特雷《法语史》第一卷;《新编轶文宝库》第三卷所收《坦克雷德事迹》。)

〔注十〕一般认为,八哈失是梵语比丘一词的讹变,比丘是出家乞食的修行人的本名,尤指这一类的佛教僧人。八哈失这个名称,大概本来只用于喇嘛中的某一类,但在突厥人和波斯人中间,便成了对所有喇嘛的通称。拉施特通常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它的,《阿克巴则例》中也是这样:「波斯和阿拉伯的学者称这个(佛)教的僧侣为八哈失,在吐蕃则称为喇嘛。」

据帕拉斯说,这个词在今日的蒙古人中间是「师傅」的意思,用来称呼一个僧团中年纪最长、学问最高的僧人,他就是当地宗教上的首领。在信奉伊斯兰教的吉尔吉斯哈萨克人中间,这个词也保存下来,但在他们那里,所表达的恰恰是波罗似乎赋予它的那种意思,即一个普通的术士或「巫医」;而在西突厥斯坦,它已变成了「歌手」的意思。

然而,八哈失一词离它的本义还漂流得更远。因为它与能读会写、所以有时充当文书的人连在一起,在波斯便成了文书或书记的意思。在克拉普罗特所刊布的彼特拉克藏词汇中,我们看到拉丁语「书记」一词,在库蛮语即克里米亚的突厥语中译作八哈失。这种意义的转移,恰与我们英语里「克拉克」一词(由教士而转为书记)的情形如出一辙。在印度的伊斯兰教君主治下,八哈失指一种职司略似军需总监的官员;最后,在我们的印度军队里,它成了出纳官的意思。在这后一种意义上,我想它在一般人心目中已与波斯语的「赏赐」一词及「赏钱」一词联系在一起了。(参看夸特勒梅尔所译《拉施特书》中的一条注;《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阿克巴则例》第三卷;帕拉斯《蒙古民族史料汇集》第二卷;列夫申书;克拉普罗特《亚洲杂记》第三卷;范贝里《中亚写生》。)

书中所附一幅写生画,画的是我有一次在赫尔德瓦尔遇见的一个四处云游的吐蕃修行人,从中可以略见波罗所说的那种邋遢的八哈失是什么样子。

〔注十一〕鄂多立克对这套戏法的叙述较为简略:「变戏法的人叫盛满美酒的金杯在空中飞行,自己送到每个想喝的人面前。」(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我在那一段的注里,曾提到《阿波罗尼乌斯传》中有一个颇为相似的故事。叶斯开先生说:「这类奇事,在古今佛陀和其他圣者的传说中常常提到;我们这里的喇嘛也听说过作法的苯教徒做过非常相似的事。」使杯子之类的东西移动,是古代传说归于术士西门的法术之一:「他能叫雕像行走;跳进火里而不被烧伤;在空中飞行;把石头变成面包;变换形貌;同时现出两副面孔;把自己化作一根柱子;叫关着的门自己打开;使屋里的器皿看起来自己移动」,等等。耶稣会士德尔里奥慨叹,有些轻信的君主,在别的方面素以虔诚著称,却容许有人在他们面前玩弄魔鬼的把戏,「例如叫铁器、银杯或别的重物,不用磁石,也不用任何系缚,便从桌子的这一头一跳一跳地移到那一头」。这位虔诚的君主,看来就是查理九世,那个术士是一个叫切萨雷·马尔特西奥的人。另一位耶稣会的作者描述了真正的芒果戏法,说到有些人「在三个钟头之内,叫一株一拃长的真灌木从桌上长出来,此外还有别的树,既生叶,又结果」。

名旅行家肖先生最后一次从喀什噶尔和拉合尔回来以后,在一八七五年十二月一日写的一封信中说:「我听人讲起一位佛教大喇嘛的故事,据说他的庙在兰州以东不远,这使我想起马可·波罗和忽必烈汗。据说这位大喇嘛有一种魔力,能把远处的杯盘吸到身边来,那些东西就飞过空中,落到他的手里。」(手稿笔记。——玉尔)

驱魔和一般魔术的传习与施行,在喇嘛教即吐蕃佛教中,远比在这个宗教其他已知的任何形式中都突出。其实,喇嘛教的旧形式,即我们这位旅行家当时所存在、直到宗喀巴(一三五七年至一四一九年)改革时为止、至今仍为吐蕃红教所奉行的那种形式,似乎是印度佛教与古老的本土萨满教之间的一种折衷。就连黄教的改革后的教义,也承认一种正统的法术,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湿婆教与佛教教义相结合的缘故,其法则载在卷帙浩繁的「续部」即怛特罗经典中,这些经典也列入圣典。这部法典中的法术,甚至开辟了一条通往佛果本身的捷径。按照寻常的道路,要达到那种力量和智慧的圆满——其极致便是感官存在的止息——需要三大阿僧祇劫(不妨说是「不可数之时乘以三」);而借助怛特罗的法术,只需经过三次转生便可达到,甚至一次就够了!但从怛特罗中,也能学会怎样为了全然自私和世俗的目的去获取神通,以及怎样借陀罗尼即印度的神秘咒语去施行这些神通。

不过,正统的黄教喇嘛表面上是摒弃和鄙视红教徒至今还在施行的那些较粗俗的寻常法术和江湖把戏的,例如吞刀、吐火、砍下自己的头等等。但因为一般俗众少不了这些奇迹,所以吐蕃每一座正统的大寺院都养着一个术士。他是未改革派的人,不属于寺中的僧团,而住在寺中一处特别的地方,号称「护法」,即宗教的护持者,并且准许娶妻。这些护法的法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做法上,都与正统的怛特罗法术不同。施行这种法术的人没有典籍,他们的秘法只靠口传。他们那奇形怪状的装束、疯狂的举止、他们的叫喊和嚎叫,看来使他们与最粗野的萨满教跳神者无异。

萨囊彻辰列举了靠陀罗尼可以做到的种种奇事。例如把木桩钉进坚硬的岩石;使死人复活;把尸体变成黄金;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入;飞行;徒手捉住野兽;看透人的心思;叫水倒流;吃瓦片;盘腿坐在空中,等等。其中有几件,恰恰就是前面所引那几段文字中归于美狄亚、恩培多克勒和术士西门的本事。里科尔多修士关于这件事说:「有某一种人,鞑靼人尊敬他们胜过世上一切人,这就是八哈失,他们是一种偶像教的僧侣。这些人来自印度,学识深湛,品行端正,道德极其庄重。他们通常都懂得魔法,依靠魔鬼的指点和帮助;他们显示许多幻术,也预言一些未来的事情。比方他们中间有一个有名望的人,据说能飞;然而实情(后来证明)是,他并不能飞,而是贴近地面行走,却不接触地面;而且看起来能坐下来,身下却没有任何东西托着。」这最后一种表演,伊本·拔图塔曾在德里当着苏丹穆罕默德·图格鲁克的面亲眼见过;本世纪在马德拉斯也有一个婆罗门公开表演过,他无疑是阿波罗尼乌斯所见那些离地两肘行走的婆罗门的后裔。可敬的弗朗索瓦·瓦伦丁也描述过这种表演,说在他那个时代的印度,这是人所共知、也有人施行的。他说,据说「有一个人先去坐在三根棍子搭成的三脚架上;然后先抽掉他身下的一根棍子,再抽掉第二根,再抽掉第三根,那人却不掉下来,依旧坐在空中!我曾和两位朋友谈过,他们两人是在同一个时候亲眼看见的;我还可以补充一句,其中一位不信自己的眼睛,特地拿一根长棍子四处摸索,看那人身下是否有什么东西托着;但这位先生告诉我,他既摸不着,也看不见任何这样的东西。尽管如此,我也只能说我不能相信,因为这事太明显地违背情理了。」

与这些表演相近的,还有一类戏法,虽是由不自称有宗教身份的职业艺人表演的,但若只有一位作者讲述,大可视为捏造;然而讲述它们的是一连串的作者,彼此之间必定毫无关联,写作的时间和地点又相隔甚远,所以似乎值得特别注意。我们的第一位见证人是伊本·拔图塔;为了表明他们的证词吻合得多么紧密,须得把他和其他几位的话都全文引出。这位阿拉伯旅行家在行在(即波罗所说的行在,杭州府)总督的宫廷里参加了一次盛大的宴会:「就在那天夜里,来了一个变戏法的,是大汗的一个奴仆。长官对他说:『来,给我们显几样你的奇技。』于是他拿出一个木球,球上有几个孔,孔里穿着长长的皮条。他抓住其中一根,把球往空中一抛。球升得极高,我们完全看不见了。(那时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节,我们都在宫殿中央的院子里露天坐着。)这时变戏法的手中只剩下一小截皮条的末端,他叫一个给他帮手的孩子抓住皮条爬上去。孩子照做了,顺着皮条往上爬,我们也看不见他了!变戏法的于是叫了他三声,没有得到回答,便好像大发雷霆一般抓起一把刀,抓住皮条,也不见了!过了一会儿,他扔下孩子的一只手,接着是一只脚,接着是另一只手,接着是另一只脚,接着是躯干,最后是头!然后他自己下来了,气喘吁吁,衣服上全是血,在长官面前吻地,用汉语对他说了些什么。长官吩咐了几句,我们这位朋友便拿起那孩子的四肢,把它们一一拼在原位,踢了一脚,说时迟那时快!孩子站了起来,立在我们面前!这一切使我惊骇万分,心跳得厉害,就像从前有一次在印度苏丹面前、他给我看同类的东西时那样。不过他们给我喝了一剂提神的药水,把我治好了。法官阿夫哈鲁丁坐在我旁边,他说:『凭真主起誓!依我看,既没有什么上去,也没有什么下来,既没有什么割碎,也没有什么复原;全是障眼法!』」

这是摩尔人伊本·拔图塔说他约在一三四八年在中国见到的事。现在我们拿英籍荷兰旅行家爱德华·梅尔顿的一段记述来与之比较;他约在一六七〇年(确切年份我忘了记下)在巴达维亚看过一伙中国艺人的表演。他先生动地描述了那个「篮中杀人」的戏法——这戏法在印度是人所共知的,如今在欧洲也有了——又描述了几种竹竿平衡的技艺,与最近日本艺人在英国表演的相似,只是更加神奇;接着他说:「但现在我要讲一件叫人万难置信的事,若不是有成千的人和我一起亲眼看见,我简直不敢把它写在这里。这伙人中有一个拿起一团绳子,把绳子的一头握在手里,把另一头用力往空中一抛,那一头便远远超出了我们的视线。随即他以难以形容的敏捷顺着绳子爬上去,爬得那样高,我们再也看不见他了。我满心惊讶地站在那里,想不出接下来会怎样;忽然,看哪!一条腿从空中跌落下来。那伙艺人中的一个立刻把它捡起来,扔进我前面说过的那只篮子里。过了一会儿,掉下一只手来,紧接着又掉下另一条腿。总之,身体的各个部分都这样一件接一件从空中掉下来,一齐扔进了篮子。我们看见最后掉下来的一块是头;头刚一着地,那个把四肢捡进篮子的人就把它们全都乱七八糟地倒了出来。接着,我们亲眼看见那些肢体又爬到一起,总而言之,合成一个完整的人,他立刻能站能走,和先前一模一样,没有显出丝毫损伤!我一生中从来没有像看到这场奇妙的表演时那样惊讶过,现在我再也不怀疑这些迷途之人是靠了魔鬼的帮助做成这些事的了。因为在我看来,这样的事要凭自然的手段做成,是完全不可能的。」瓦伦丁也说到这同一种表演,那一段中还有关于篮中杀人戏法、芒果戏法、坐在空中(已引于上文)等等的奇特记述;但他援引的是梅尔顿,我不能确定他在这件事上是否另有依据。书中所附的一幅插图,就是从梅尔顿书中的图版取来的。

还有,在贾汗吉尔皇帝的回忆录中,详细记载了从孟加拉来的七个艺人在他面前所作的神奇表演。其中两样是这样描述的:「第九。他们带上一个人来,把他一肢一肢地肢解开,真的把他的头从身上割了下来。他们把这些残缺的肢体散放在地上,就这样放了一些时候。然后他们在那地方张开一块布单或幔子,其中一个人钻到布单底下,几分钟后从下面出来,后面跟着那个被认为已经被砍成几截的人,完好无恙,精神饱满,谁都可以放心地发誓,他从来没有受过任何伤……第二十三。他们拿出一条五十肘长的链子,当着我的面把一头朝天上扔去,链子就停在那里,好像系在空中的什么东西上一样。然后牵来一条狗,放在链子的下端,那狗立刻顺着链子跑上去,到了另一端,便立刻消失在空中了。他们又照样把一头猪、一只豹、一头狮子和一只虎先后送上链子,也都在链子的上端同样消失了。最后他们把链子取下来,放进一个袋子里;那些动物是怎样以上面所说的神秘方式消失在空中的,谁也没有看出来。」

〔一八八九年九月十五日的《每周快报》转引《印度时报》说,在印度戏法的记载中,似乎有一大片尚未开垦的传奇园地。有一位名叫西德希什尔·米特的人,写信给加尔各答的报纸,惊心动魄地讲述了他最近在胡格利区的一个村子里亲眼看见的一个术士的表演。他告诉我们,整件事都是他亲眼所见,所以事实是毋庸置疑的。他到那村子去的那天下午,村里来了一伙男女艺人,带着袋子、箱子和乐器,以及云游术士的种种神秘器具。西德希什尔在旁边看着,在午后明朗的光天化日之下,一个人被关进一只箱子,箱子随即被小心地钉死,用绳子捆好。接着是一番我们都熟悉的那种古怪的念咒作法,然后把箱子打开,「叫人人都大吃一惊的是,箱子里竟空空如也」。这些都还是寻常的套路;但接下来的事,远胜于近代印度一般的戏法,我们必须用朴实的西德希什尔自己的话来讲。当人人都确信那人真的不见了的时候,那个领头的艺人一点也不显得惊讶,告诉观众说,那个不见了的人上天去和因陀罗打仗了。西德希什尔说:「过了一会儿,他对那人久久留在空中不回来表示担忧,说他要上去看看是怎么回事。他叫来一个孩子,孩子竖起一根长竹竿,那人顺着竹竿爬到顶上,我们忽然就看不见他了,孩子便把竹竿放倒在地上。接着,一个人身上的各个部分,血淋淋的,掉在我们面前的地上——先是一只手,然后是另一只手,一只脚,如此等等,直到齐全。孩子随即又把竹竿竖起来,那个领头的艺人像他消失时一样突然地出现在竹竿顶上,走了下来,显得十分沮丧,说他还没有赶到救他的朋友,因陀罗就把他杀了。于是他把那些残缺的尸块放进原来那只箱子里,关上,照先前那样捆好。几分钟后,箱子再打开时,那人跳了出来,精神十足,毫发无伤,这时我们的惊奇达到了顶点。」即便作为一个印度戏法的故事,这不也太叫人难以置信了吗?〕

再者,从菲洛斯特拉图斯书中,我们可以得知,有些在我们这个时代作为新花样出现的戏法,其实由来已久。例如在呾叉始罗,有一个人叫他的儿子靠着一块木板站着,然后投掷飞镖,沿着孩子身体的轮廓钉在木板上。这套戏法大约十五年或二十年前曾在伦敦表演过,约翰·利奇在《笨拙》杂志上以诙谐的笔调画过它。

(见菲洛斯特拉图斯书法译本卷三;米海尔·格里卡斯《编年史》第二卷;德尔里奥《魔法论》;克彭书第一、二卷;瓦西里耶夫书;德拉佩纳书;萨囊彻辰书;洛朗《中世纪四旅行家》;伊本·拔图塔书第四卷;《亚洲研究》第十七卷;瓦伦丁书第五卷;爱德华·梅尔顿《一位英国绅士自一六六〇年至一六七七年间海陆奇游录》,阿姆斯特丹一七〇二年版;《贾汗吉尔皇帝回忆录》。)

〔注十二〕〔「供养喇嘛、维持他们的寺院、祭祀的开销以及抄写经书的费用,需要巨额的钱财。喇嘛享有压倒一切的势力,地位远在其他各教的僧侣之上,他们住在宫中,就像住在自己家里一样。马可·波罗所说的那些香料,喇嘛有两种用途:一是做线香,一是做一种小塔,名叫擦擦;线香的烧法与今日相同;擦擦则藏在塔里,或埋在地下。一二七一年在北京宫苑中建塔的时候,依皇后的意旨,用了一千零八座以最贵重的香料掺和金、银、珍珠、珊瑚的粉末做成的小塔,又用了十三万个普通香料做的擦擦。」(见巴拉第书。)——考狄〕

〔注十三〕这个数目毫无夸张。特纳说吐蕃有一座寺院住着两千五百名僧人。古伯察说长城以北的绰尔济寺有两千人;而他和秦噶哔在那里住过几个月的塔尔寺,在陕西与吐蕃交界处,有将近四千人。乔治所载从尼泊尔到拉萨的传教士行程中,说到一个叫哲蚌的地方有一群寺院,从前住着一万人,在那次行程的时候(约一七〇〇年)仍有五千人,连仆役在内。坎贝尔博士开列了拉萨及其附近十二座主要寺院的名单(布达拉宫即达赖喇嘛的驻地不在其内),据说其中一座有七千五百名僧众,常住的和云游的都算在内。蒙哥马利少校所派的那位班智达,说同一座寺有七千七百名喇嘛。拉萨有一座叫拉章的大寺,寺中陈列着一只能容一百多桶水的铜锅,从前是用来给每日在殿中做法事的喇嘛煮茶的。寺院通常正如正文所说,像一座座小城,簇拥在大殿周围。前文图中所画的那一座在热河,是仿照拉萨的布达拉宫建造的。(见古伯察《鞑靼游记》;乔治《吐蕃字母》;《孟加拉亚洲学会会刊》;《皇家地理学会会刊》;克彭书第二卷。)〔一九〇一年的《地理》杂志上有德尼凯先生的一篇文章,题为《拉萨的第一张照片》,附有一幅据诺尔祖诺夫先生所摄照片制成的一九〇一年布达拉宫图景;拿它与基歇尔一六七〇年所刊的图景比较,颇为有趣。——考狄〕

〔「那些拥有大批僧人、而据马可·波罗说举止端庄的寺院,显然是属于汉地佛教徒即和尚的;在忽必烈时代,他们在上都有两座寺院,分别在城的东北部和西北部。」(见巴拉第书。)鲁布鲁克说:「所有(偶像教的)僧侣都剃光头,穿番红花色的衣服,从剃发之日起守贞,他们一两百人聚居在一起。」——考狄〕

〔注十四〕旧时的喇嘛教有许多不合常规之处,它允许僧侣在一定的限制和条件下结婚,至少在它至今尚存的某些教派中是如此。乔治书中的一位传教士说到一位地位世袭的高级喇嘛,是一位宗教上的王侯,他娶妻,但一旦生了儿子就与妻子分居,那儿子经过若干考验之后,便被认为配作他的继承人。〔「正如马可·波罗说得不错,有很多喇嘛是娶了妻的;他们的妻子在汉人中间称为番嫂。」(见巴拉第所引《辍耕录》。)——考狄〕宗喀巴的「改革」之一,就是绝对禁止僧侣结婚,在这一点上他遵循的是最古的佛教戒律。如今就连红教喇嘛,即未改革派,没有特许也不能结婚。

但即便是最古的正统佛教,也有在家的男女信徒,即优婆塞和优婆夷,吐蕃和蒙古也有这种人(可以说是「许愿穿白」的人)。蒙古人把梵语讹称为乌巴什和乌巴三察。他们所发的誓愿,是严守佛法的五大戒,他们勤于数念珠、转经轮,但并不须守独身,也不剃发。作为他们这种两栖身份的标志,他们通常系一条红色或黄色的腰带。有些旅行家说到最低一等、准许结婚的喇嘛,指的就是这些人;波罗大概也是这样看待他们的。

(见克彭书第二卷;季姆科夫斯基书第二卷;埃尔曼书第二卷;乔治《吐蕃字母》。)

〔注十五〕〔柔克义先生写信告诉我,「麸皮」无疑就是吐蕃的糌粑(炒青稞)。——考狄〕

〔注十六〕马可对帕塔林派的鄙视,在后面一段中流露了出来(卷三第二十章)。这个名称起于十一世纪的伦巴第,后来用以称呼那些「异端」,即又称「清洁派」的人。穆拉托里对帕塔林这个名称的由来谈得很多,并提到米兰商人广场上至今还存在的一座纪念碑,是为纪念一二三三年该城的行政长官奥尔德拉多而立的,碑文颂扬他的功绩,文辞简劲而不甚合文法:

「他建起了这座宝座,又把清洁派照该当的那样烧了。」

别的城市也同样虔诚地信奉天主教。曼图亚的一位编年史家在一二七六年条下记载:「塞尔米奥内被攻取,或者说归还了教会,捉获了约一百五十名违背信仰的帕塔林派,男女都有;他们全被押到维罗纳,关进监牢,其中大部分被烧死了。」(见穆拉托里《意大利古事论》第三卷;《意大利历史档案》新编第一卷。)

〔注十七〕马斯登以为这些不守正统的苦行者是印度的遁世者,鲍狄埃从其说,而且以为「先生」这个名称本身就是那种称号的音译。这类云游者偶尔确也会流落到鞑靼地方;张诚说他在归化城(见前文)遇见过五个,我记得约翰·贝尔也说他在更北的地方遇见过一个。但书中说先生们的偶像又大又多,这就与那种看法不合;而且在我看来,整段文字的旨趣也与之不合。这里所说的,显然不是从远方偶尔流浪来的人,而是本地的某个教派。再说,麸皮加热水,也不是印度人的饮食。吐蕃人的主食是糌粑,即炒青稞磨成的面,有时用温水调和,更多的时候用热茶调和;我想,苦行者的饮食大概就是这些东西,而不单是波罗所说的麸皮。曾德昭倒是说过,有些佛教修行人自称除了茶什么也不吃;知情的人说,他们在茶里掺了晒干的牛肉丸子。我以为,正文所指的究竟是哪一派,须从中国或吐蕃佛教及其对手的历史中去寻求。

巴尔德利和诺伊曼都表示过一种笼统的意见,以为所指的是道士或道教的某一支派,但除了前者提到道教所崇尚的一种圆满称号「神仙」、以为是波罗所说「先生」一词的来源之外,都没有深入细节。在实质上,我以为他们是对的。但我相信,正文把这个中国教派——不论对错——认作了吐蕃古老的苯教,书中所说的特征,有一部分属于这一派,有一部分属于那一派。

先说道士。在当时的中国,道士显然就是佛教徒眼中的帕塔林派;波罗大概也知道,佛教徒在一二八一年曾怂恿忽必烈迫害道士——至少称之为迫害,虽然比起同时在基督教的伦巴第所行的事来,那只是一种温和的举动,因为在异教的契丹,注定要烧的是书,而不是人,就连那也没有真正烧成。

〔马可·波罗说:「道士被其他教派看作异端」,那当然是指喇嘛和和尚;事实上在他那个时代,佛教徒与道士之间正进行着激烈的斗争,不如说是前者对后者的迫害;佛教徒认为道士的教义有害,指责他们欺诈,并举出他们的一些经书来作证。他们利用自己在朝中的势力,劝说忽必烈下旨焚毁这些经书,这道旨意在北京执行了。(见巴拉第书。)——考狄〕

波罗写作先生的这个名称,看来就是蒙古宫廷中对道教徒的通称。拉施特在他的《契丹史》中就告诉我们:「在这一(第十一)朝的第二十代君王定王在位时,太上老君降生了。据说契丹人把此人奉为先知;他父亲名叫韩;据说他和释迦牟尼一样,是感光而孕的,又传说他母亲怀他在腹中足足八十年。信奉他的教义的人称为申申,即先生。」这是中国关于老君即老子的故事的一个准确的概要,老子生于周朝定王在位之时。拉施特所用的全称太上老君,意为「至高无上的尊贵之君」,正是中国人从前加给这位哲人的称号。

还有,伟烈亚力先生曾考释并刊布过西安府一带一三一四年的一通蒙古文〔及汉文〕碑刻,碑中把道士称为先生。〔参看德韦理亚《碑铭札记》,以及罗兰·波拿巴亲王所编的《图录》。——考狄〕

既然波罗所用的这个名称,正是当时蒙古和波斯的著作家对道士的称呼,那么,不论书中所说关于他们的事实是否准确,所指的是道士,我们都可以毫不怀疑了。

在伟烈亚力先生所考的那通碑刻的汉文本中,蒙古语的复数「先生们」一词,对应的汉字是「先生」,这是对文人的一种习惯称呼;也许这就足以确定「先生」所代表的是哪一个汉语词了。不然的话,我本会以为它就是巴尔德利所提到、下面的引文中也说到的「神仙」;而两个如此相似的名称被外国人混淆,看来也是极可能的事。曾德昭说到道士:「他们自称借某些功夫和冥想,可以返老还童,另一些人则能成为神仙,即『地上的有福之人』,处于这种境界中,一切愿望都能满足,而且能够迅速容易地从一处移到另一处,不论多远。」肖特关于同一题目说:「在中国古代的观念中,尤其是在道教的观念中,所谓仙或神仙,是指那些退隐山中过隐士生活、或凭苦修、或凭符咒丹药之力而得到神通和地上长生的人。」鲍狄埃先生自己在翻译这一派的一位著名高士丘处机前往突厥斯坦朝见伟大的成吉思的行记时,也叙述了成吉思怎样赐给此人「一方虎头印章和一道诏书」(想必是狮头的牌子和圣旨,见下文卷二第七章注二),「诏中称他为神仙,即神圣的隐士」。玄奘也用「仙人」一词来对译印度那些得到超自然神通的仙人之名。

〔「先生」一词,是对汉语「先生」(北京读音略异)相当忠实的转写;蒙古人在谈话中和公文中都用这个名称称呼道士,意思是「师傅」,正如他们称喇嘛为八哈失,这与汉语的先生相当。马可·波罗称他们为持斋的人和苦行者。这是道教的一派。另有一派施行符箓等等秘术。道士在上都有两座宫观,一在城东,一在城西。(见巴拉第书。)——考狄〕

道教的僧侣或修行人中,有一类娶妻,另一类则终身不娶。他们中间许多人过着云游的生活,靠出卖符咒和秘方勉强度日。他们剃去头的两侧,把其余的头发照中国古代的样子在头顶盘成一个髻;卫三畏又说,他们「以石板色的道袍为标志」。有一位神,卫三畏把他的称号译作「玄天上帝」,在这位神的节日里,他们聚集在他的庙前,「生起一堆直径十五呎或二十呎的大火,由道士领头,抱着神像,赤脚从火上走过。他们坚信,只要心诚,就不会被火烧伤;但每逢这种时候,道士和百姓都被烧得很惨。」埃斯凯拉克·德·洛蒂尔说,在那些日子里,他们围着火跳跃、舞蹈、旋转,用一把像罗马剑那样的直剑砍杀魔鬼,有时也像巴力和摩洛的祭司从前那样把自己砍伤。

(见阿斯特利《游记集》第四卷;莫利文,载《皇家亚洲学会会刊》;曾德昭书;冯秉正书第九卷;《亚洲学报》;肖特《论佛教》;丘处机行记,载《亚洲学报》;卫三畏《中国总论》第二卷;卢公明书;埃斯凯拉克·德·洛蒂尔《中国论集·宗教篇》;儒莲所译《佛教徒巡礼记》第二、三卷。)

现在转过来说苯教。关于这种宗教及其信徒,所知不多,因为它如今只局限于吐蕃东部那一片最不为人所知的地方。然而一般认为,它是佛教传入以前古老的自然力崇拜的遗存,只是因为长久与佛教的崇拜相接触,已经大有改变。霍奇森先生曾得到一套苯教神像的画,是这一派中一个来自打箭炉附近的托钵僧为他画的;霍奇森先生断言这些画浸透了性力派的特征,即怛特罗崇拜的精神。他把这种崇拜简洁地界定为「淫欲、凶残与装神弄鬼的混合物」,并且相信它起源于原始图兰人的粗陋迷信被吸收进印度宗教之中。有人告诉霍奇森先生,苯教在吐蕃还拥有许多富有的寺院。但据吐蕃东部那些与这一派接触最密切的天主教传教士所提供的消息,这一派如今似乎已大为衰落:「苯教徒受到其他各派喇嘛的压迫,一心只想挣脱这个枷锁,摆脱因人数稀少而不得不忍受的种种欺凌。」一八六三年六月,吐蕃东部崩卡传教站附近有一座苯教寺院叫措当,寺中的喇嘛看来正是出于这种绝望的动机,邀请杜朗神父去给他们讲道。他写道:「这座庙里供着苯教的种种怪诞的偶像,面目狰狞,那副相貌只有撒旦才想得出来。它们按照法力和辈分排列在殿内各处。殿上有一层阁楼,阁楼的各个角落里塞满了种种魔鬼的破烂玩意儿:木制或铜制的小偶像,人和兽的狰狞面具,喇嘛的迷信法衣,鼓,人骨做的号,祭器,总之,吐蕃魔鬼的仆人们用来侍奉他们主子的一切器具。而这一切将会落得怎样的下场呢?那条波涛滚滚流向马达班的大河(怒江,即萨尔温江),离这里不过两三百步远……除了墙上那些地狱般的壁画之外,殿的深处还坐着八九尊怪诞的偶像,其大小和模样都足以令人生畏。正中是敦巴辛饶,苯教的大宗师,蹲坐着,右臂露在红色的披巾外面,左手捧着智慧之瓶……他的右边坐着衮都桑布,即『至善者』……有十只手,三个头,一个叠在一个上面……在他右边是哲玛,这一派最著名的女神。敦巴辛饶的左边是另一位女神,她的名字他们始终说不出来。在这位无名女神的左边,又现出坦拉米白……一个被火焰环绕的怪诞侏儒,头上戴着骷髅冠。他一只脚踩在释迦图巴的头上〔释迦图巴,意为『大能的释迦』,是吐蕃人对释迦牟尼佛本人的通常称呼〕……这些偶像是用泥和秸秆揉在一起的粗糙材料塑成的,先在上面涂一层灰泥,再涂上各种颜色,甚至贴上银或金……一尊偶像恐怕四头牛也难以拉得动。」埃米尔·施拉京特魏特先生在一篇论述这一派的文章中,解释了传教士所用的几个名称。敦巴辛饶就是「辛饶之教」,辛饶被奉为苯教的创始人。〔参看格雷纳尔书第二卷。——考狄〕衮都桑布意为「至善者」。

〔据格雷纳尔说,苯教似乎是一种「与祖先崇拜相结合的粗陋的自然崇拜」,与道教相似。不过它从佛教中借用了很多东西。柔克义先生说:「我注意到有两部脏兮兮的苯教经书。我翻看了其中一部;那是一部丧葬仪轨,用的是苯教惯用的那种夹杂的行话,名目有四分之三是佛教的。」苯教喇嘛首先是巫师和通灵者,与北方突厥人的「卡木」、蒙古人的「孛」,以及萨满,都极为相似。他们作法的时候,戴一顶高高的黑色尖帽,帽顶插一根孔雀或公鸡的羽毛,还有一个人的头骨。他们主要的神是白色的天神、黑色的地母、红虎和龙;他们崇拜一种叫作「吉邦」的偶像,那只是一块裹着衣服的木头。他们的神圣标志是从右向左旋转的卍字。他们最重要的寺院是吐蕃东北部的佐钦寺,他们大部分的经书都在那里刻印。苯教喇嘛「很受从事农耕的吐蕃人欢迎,但在游牧部落中就不那么受欢迎了,这些部落几乎全都属于正统佛教的格鲁派」。印度探险员某某说:「佛教是这个国家的宗教;有两个教派,一个叫曼巴,另一个叫奇巴或苯布。」(见《某某探险记》。)曼巴意为「秘传的」,奇巴意为「显传的」,苯布就是苯教。(见柔克义《蒙藏旅行记》及《喇嘛之国》;格雷纳尔《科学考察团报告》第二卷。)——考狄〕

从克彭所引的材料中可以看出,苯教的信徒在吐蕃有时被称为「黑教」,正如旧派喇嘛和改革派喇嘛分别被称为「红教」和「黄教」一样。倘若如此,那么可以合理地推断,这个称呼也和后两个称呼一样,是指僧侣们所穿衣服的颜色。

叶斯开牧师从拉胡尔来信说:「我们这一带没有苯教徒,据我们所知,在整个西吐蕃,即拉达克、斯皮蒂以及所有不属中国的省份合起来,也不可能有多少苯教徒;所以我们对他们的了解,并不比欧洲公众从讨论吐蕃佛教的诸家著作中所得知的多多少,这些材料最近已由埃米尔·施拉京特魏特汇集起来了……他们能否确定地与中国的道士视为一体,我不能断言,因为我不知道是否在什么地方发现过关于他们起源于中国的类似历史证据的东西,还是仅仅从他们的教义和做法的相似推论出来的……不过,克拉普罗特以《吐蕃志》为题译出(巴黎,一八三一年)的那部汉文著作《卫藏图识》,其作者就把苯教译作道士。有一点似乎是确定的:苯教是佛教传入以前吐蕃的古老宗教,甚至在后来,每当世俗政权不喜欢喇嘛教的教阶制度时,它也几度占过上风。另一种意见认为,苯教起初只是一种拜物教,与萨满教有关,或者就是萨满教;在我看来,这很有可能,而且与前一种设想不难调和,因为它后来接触到中国道士的教义之后,很可能就用道教的许多教义来装点自己……关于下面这些细节,我的消息大都得自我们这里的喇嘛,他是扎什伦布附近的人,您所问的一切问题,我们都请教过他。那种使马可·波罗大为惊异的非凡苦行,当然不可理解为这一派所有的人都奉行,而是专门或者主要由僧侣奉行的。他们的僧侣从不结婚,因而比喇嘛教的许多派别的僧侣更严格地守独身,这一点我们的喇嘛也证实了。」(叶斯开先生接着谈到麸皮,意思与我在上文所说的大致相同。)「苯教徒被所有的佛教徒看作异端。虽然他们所崇拜的偶像有一部分与佛教徒的相同,至少名称相同……但他们的仪式似乎大不一样。他们的风俗中最显眼、最广为人知的一条——这本身是无关紧要的,但在一般民众眼中却是他们罪恶的异端的最大标志——就是他们绕着圣物转行的宗教仪式,方向与佛教所规定的正相反。至于他们的衣着,我们的喇嘛说,他们的衣服并没有特定的颜色,但他们的僧侣常穿红衣,佛教僧侣中也有些派别是这样的。然而海德先生有一次到我们邻近的朗斯卡尔地方去旅行,看见一个人穿着镶蓝边的黑衣服,当地人说他是个苯教徒。」

〔柔克义先生在高庙子见到「一个穿红袍、留长发的苯教喇嘛」,在塔尔寺,「惊讶地看见有相当多的苯教喇嘛,从他们那一大蓬头发和红袍,以及比一般人更脏这一点,都可以认出来」。——考狄〕

乔玛似乎承认苯教与道教是同一回事,他把后者的中国创始人老子,与吐蕃苯教的辛饶视为一人。克拉普罗特也说:「苯教、苯波和辛,是(吐蕃语中)通常用来称呼道士即中国哲人老子的信徒的名称。」(原注:「神」字,或与表示「人」的「人」字相连成「神人」,在这个意义上,为「先生」一词提供了另一种可能的来源;但就第一个音节而论,它归根到底或许与我们所取的那个词源是同一回事。)施拉京特魏特提到施密特的《藏语文法》和加尔各答版的《佛国记》,也有同样的认定,但我不知道这些证据中有哪两种是彼此独立的。然而康宁汉将军完全接受两者同一之说,他写信告诉我:「法显称聚集在蓝莫国的外道为道士,(原注:我在比尔先生所译法显书的新译本中找不到这一处。〔参看雷慕沙译本;克拉普罗特在同书中说,道士在吐蕃语中称为苯波和雍仲派。——考狄〕)这样就把他们与中国的『有限论者』视为一体了。所以道士与卐字教徒即崇拜神秘十字卐字的人是一样的,他们也就是『外道』,即『行洁净者』。与之同义的『福』字,大概就是吐蕃有限论者『苯』这个名称的来源。缅甸的『崩基』一词,也出于同一个字。」我还可以补充一点:一二九六年出使真腊的那位中国使臣,其行记雷慕沙曾经译出,他描述他在那里遇见的一个教派,看来是婆罗门教的,也称之为道士。即便苯教和道教根本上并不相同,吐蕃和蒙古的佛教徒把同一个名称和同一种品性加在他们身上,也是极有可能的。两者分别在吐蕃和中国,对佛教徒扮演着同样的角色;两者都是异端,都是遭人痛恨的对手;两者都以苦行和神通自我标榜甚高;我想我们看出有理由相信,两者都爱穿波罗归于先生们的那种深色衣服;我们还可以补充说,两者都有「很大的偶像,数目也很多」。我们在关于道士的记述中已经看到,他们的某些仪式,为「他们有时也拜火」的说法提供了根据;而关于那种仪式以及杜赫德所提到的其他仪式的全部记述,(原注:看来近代「通灵论者」的那一整套百科全书,他们都已掌握了。杜赫德在他们的巫术中提到一种本事,能凭他们的祷念使老子和他们的诸神的形象出现在空中,还能叫一支笔不用人碰就写出对所问之事的回答。)都表明他们的做法中保留了多么强烈的古代跳神萨满教的成分。另一方面,那位法国耶稣会士向我们表明,女神在苯教的神殿中占有何等突出的地位,(原注:这或许是指怛特罗派神秘的不洁之事的某种传闻。据《宗教学派》一书说,性力派即怛特罗派认为,崇拜女神可以得到更大的福报。)不过对这两派中的哪一派,我们都不能说「他们的偶像全是女性的」。顺便说一句,在杜朗先生对苯教庙宇的记述中,有一个显示两种宗教之间有联系的有力征象。我们在那里看到,这一派的大宗师辛饶在诸偶像中占着首要的、居中的位置。而在中国道士的宫观里,他们的宗师老子的像,是称为「三清」的三位一体之一,三清是道教主要的崇拜对象。这个称号本身,又使人想起康宁汉将军对苯教一名的词源解释。

〔巴伯先生在他的《游记》中说,在云南大理每季一次的集市月街上:「有一个苦行僧带着一架转经筒,他收几个铜钱,就为虔诚的人转经求福,我们一眼就认出了他;他是我们的老相识,就是玉尔上校《马可·波罗》一书中画了像的那个八哈失。」——考狄〕

(见霍奇森文,载《皇家亚洲学会会刊》;《传信会年鉴》;埃米尔·施拉京特魏特《论吐蕃的苯教》,载慕尼黑科学院会议报告,一八六六年;克彭书第二卷;康宁汉《拉达克》;《亚洲学报》;雷慕沙《亚洲杂纂新编》第一卷;阿斯特利《游记集》第四卷;卢公明书。)

〔注十八〕这里所说衣服的颜色,各本用字不一,有作「金黄」解的,有作「蓝」或「白」解的;剌木学本作「蓝」,我毫不怀疑正确的意思是蓝色。书中别处说到汗八里宫殿的瓦色鲜艳,以及下文卷二第十九章说到两队猎户分穿红衣和蓝衣,所用的也是同一个词。

〔巴拉第说:「马可·波罗说道士穿黑色和蓝色的麻布衣服;也就是说,他们穿的是用黑色和蓝色麻布碎片缀成的衣服,这在今天也还可以看到。」——考狄〕

〔注十九〕〔巴拉第说:「据马可·波罗说,道士的偶像都有女子的名字;事实上,道教的神谱中有许多女神,至今在中国仍受民间崇奉,例如斗母(即大熊星座)、碧霞元君(即天后)、保佑产妇的女神、保佑儿童的女神、主治眼疾的女神,以及其他随处可见的女神。此外,道士还有不少男神,与女神一样都带着『君』的称号;这两种情况都可能使马可·波罗作出上面的说法。」——考狄〕

八十说当今在位的大汗忽必烈及其威势(原书卷二第一章)

如今我已说到我们这部书的这一部分,要给你们讲述当今在位的大汗,名叫忽必烈汗的,他那伟大奇妙的豪华气象。「汗」是一个称号,意思是「万王之王」,也就是皇帝。他享有这样的称号,确是理所当然;因为人人都知道,这是确凿无疑的实情:论兵力,论土地,论财富,他都是当今世上最有威势的人,自我们的始祖亚当以来直到今日,从来没有一个人比得上他。这一切,我都要在我们这部书里明明白白地告诉你们,好叫人人都乐于承认,他是当今世上、乃至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君主。现在你们且听,这是怎样的,又是为什么。〔注一〕

〔注一〕据萨囊彻辰说,成吉思本人就已看出少年忽必烈的超群出众。他临终时说:「忽必烈这孩子的话,很值得留意;你们大家都要听从他所说的话!将来有一天,他会坐上我的位子,给你们带来福运,就像你们在我的时代所享有的那样!」

波斯的瓦萨夫史书这样颂扬忽必烈:「从这个国家(伊拉克)的边境,到帝国的中心、宇宙的焦点、那位永享洪福的皇帝和公正的合罕的安乐居所,虽有整整一年的路程,然而关于他的光辉事业、他的典章制度、他的裁断、他的公正、他那宏大而敏锐的智慧、他那正确的判断和他那卓越的治国才能的种种故事,由可信的见证人、知名的商人和显要的旅行家之口,即使在这些地方也流传开来,这些故事是那样超群绝伦,以致他的荣光中的一线光芒,他的伟大品德中的一分一毫,就足以使史书所载罗马的恺撒们、波斯的库思老们、中国的可汗们、阿拉伯(希木叶尔)的诸王、也门的图巴诸王、印度的罗阇们、萨珊王朝与布益王朝的君主们以及塞尔柱诸苏丹的一切事迹,都黯然失色。」(见哈默尔所刊瓦萨夫书。)

一位中国著作家关于忽必烈及其政事的一些评论,语气较为平实,也较有分寸,可见下文第二十三章注二。

科隆有一部奇特的低地德语抄本,记述东方的情形,说到「契丹的皇帝——他的真名叫作『大狗』!」(拉丁语就是「大犬」,好比说「大汪汪」。见《东方与西方》第一卷。)

八十一说大汗忽必烈之叔乃颜的叛乱(原书卷二第二章)

却说这位忽必烈汗,乃是嫡系的帝王血统,系出一切鞑靼人的第一位君主成吉思汗。他在这一脉相传之中是第六位君主,我在本书里已经告诉过你们了。他于基督纪元一二五六年登上大位;帝国所以归于他,是由于他的才干、勇武和大德,这本是理所应当的。〔注一〕他的兄弟和别的亲族确曾与他争位,然而大位终归于他:一则凭他的大勇保住了,二则按法度名分也本该是他的,因为他正是帝室的嫡传。

到如今这基督纪元一二九八年为止,他已在位四十二年,年纪约莫八十五岁;这样算来,他初登大位时当有四十三岁上下。〔注二〕在此以前,他常常出征,显出自己是一员骁勇的战士,也是一位出色的统帅。但自从登基以后,他只有一次亲自出征。〔注三〕那是在基督纪元一二八六年,我这就告诉你们他为何出征。

有一位鞑靼大首领,名叫乃颜,〔注四〕是个年轻人,年方三十,统辖许多土地、许多州郡;他是我们所说的这位皇帝忽必烈汗的叔父。这乃颜既掌了大权,便仗着年少气盛,又恃着自己势大,骄横起来;原来他能调出三十万骑兵上阵,虽然他始终是他侄儿大汗忽必烈的臣属,这也是理所应当的。他见自己有这样大的势力,便起了一个念头:再也不做大汗的藩臣了;不但如此,倘若办得到,他还要夺了大汗的帝国。于是乃颜遣使去见另一位鞑靼亲王,名叫海都,也是一位强大有势的君主,与乃颜是亲族,又是大汗的侄儿,本来也是大汗名正言顺的臣属,只是他背叛了自己的君主兼叔父,同他结下了深仇。乃颜所传的话是这样的:他自己正整备全部兵马(兵马甚众),要去攻打大汗;请海都也从他那一面照样出兵,两下里以这样的大军同时夹攻忽必烈,便能夺了他的江山。

海都听了乃颜的口信,满心欢喜,以为图谋大事的时机终于到了。于是回话说,一定照所请的办;随即整备自己的人马,足足聚集了十万骑兵。

现在让我们回头来说大汗;这一场阴谋,他全都得了消息。

〔注一〕忽必烈于一二六〇年(四月)被推举为合罕,这是毫无疑问的;他的兄长蒙哥合罕在前一年八月围攻四川合州时死去。不过忽必烈在此数年以前,已作为他兄长的代理人来到契丹。

他是第五位,而非第六位最高合罕,这一点我们已经指出过了。(见卷一第五十一章注二。)

〔注二〕忽必烈生于相当于一二一六年的那一年的八月,倘若他活到一二九八年,当是八十二岁。〔据贝勒博士《北京》一书引《元史》,忽必烈于一二九四年二月死于汗八里的紫檀殿。——考狄〕但若照伊斯兰的历法计算,他就将近八十五岁了。他是拖雷的第四子;拖雷是成吉思与他所宠爱的正妻孛儿帖夫人所生四子中最小的一个。(见冯秉正书第九卷。)

〔注三〕这话不完全合乎事实。因为忽必烈登位不久(一二六一年),就曾率军攻打他的兄弟兼对手阿里不哥,并将其击败。又据中国史家所记,他在晚年,即一二八九年,他的孙子甘麻剌在北边为海都所败,忽必烈又亲自出征,只是他一到,叛军便散去了。

忽必烈和他的兄弟旭烈兀,年纪还很轻的时候,就在成吉思的最后一次远征(一二二六至一二二七年)中开始了军旅生涯。他最著名的一次战役,是一二五三至一二五四年征服云南。(见冯秉正书第九卷。)

〔注四〕乃颜并不是忽必烈的「叔父」,而是晚一辈的堂亲。因为忽必烈是成吉思的孙子,乃颜则是成吉思之弟斡赤斤的玄孙;此人在中国史书中称作别里古台。〔别里古台是成吉思的异母弟。(见巴拉第书。)——考狄〕这位兄弟,也就是忽必烈的叔祖,在忽必烈即位之初曾统率他的军队讨伐阿里不哥;成吉思和忽必烈都曾把东鞑靼靠近高丽边境一带、以及辽东以北向满洲地方的大片土地封赐给他。〔「他的封地位置与四至,史书上没有明确记载。据《元史·别里古台传》,在斡难河与怯绿连河之间;据沈垚的考证(《落帆楼文稿》),则在额尔古纳河与石勒喀河合流之处。最后,据《元史·哈剌八都儿传》,封地在阿八剌忽,这个地方无论从地理上还是从字源上看,都相当于今天的布特哈;阿八剌忽,照忽必烈本人的说法,是个多鱼的地方;的确,乃颜之乱平定以后,那地方的长官常向北京朝廷进贡重达千斤的大鱼。显然那是黑龙江附近的一个地方。」(见巴拉第书。)——考狄〕乃颜在所承袭的封地之外又有所扩充,变得十分强大。〔「史书上显然把乃颜的封地与哈丹的封地联系在一起(哈丹是成吉思之弟哈赤温的孙子),哈丹的斡耳朵与乃颜的相邻,在黑龙江左岸,推测在布拉戈维申斯克以东,那里至今还可以看到一座古城的遗迹。乃颜的领地向南一直延伸到广宁,广宁属于他的封地,他正是由这座城得了广宁王的封号(见《元史》)。」(见巴拉第书。)——考狄〕海都对乃颜颇有影响,劝他起兵反抗忽必烈。另有若干蒙古宗王也附从了他。忽必烈听到这些风声,十分不安,便派他的大将伯颜前去侦察。伯颜几乎被擒,但逃回了朝廷,向主上禀报乃颜正在整备的庞大兵力。忽必烈用外交手段,使几位宗王脱离了这场图谋,并决意亲赴战地,同时派伯颜往哈剌和林边境截击海都。这是一二八七年夏天的事。以后的经过,见下文第八十三章注六。(乃颜的世系,见附录一的世系表。)

八十二大汗如何进兵讨伐乃颜(原书卷二第三章)

大汗得知这番动静,便欣然整备,好像一个人对这样悖逆不义的图谋,毫不担忧其结局如何。他深信自己的调度与勇武,丝毫不为所动,却发誓说:倘若不叫这两个叛逆不忠的鞑靼首领落得恶果,他就永不再戴冠冕。他的整备做得极为神速隐秘,除了他的枢密院以外,无人知晓,十天或十二天之内便一切齐备。在这期间,他足足聚集了三十六万骑兵和十万步兵;这在他实在只是一支小小的兵力,而且只是近处的人马。原来他其余浩大无数的军队都离得太远,来不及应这样仓促的征召,他们正奉他的命令远征在外,去征服各处国土和州郡。倘若他等着把全部兵马都召齐了,那聚集起来的人众将多到叫人不能相信,是闻所未闻、说也说不尽、数也数不清的。实在说来,他所聚集的这三十六万骑兵,不过是朝廷左右的鹰师和猎犬手罢了!〔注一〕

他把这一小撮(姑且这样说)兵马整备停当以后,便命他的星者推算,他能否打赢这一仗,胜过他的敌人。星者们观测之后,告诉他尽可放胆前去,因为他必将战胜,获得光荣的胜利;他听了大为欢喜。

于是他率军出发,前行二十天后,来到一片大平原上,乃颜带着他全部人马驻在那里,约有四十万骑。大汗的军队来得这样快、这样突然,对方竟一无所知。原来大汗早已下令在四面八方严密搜查探子,凡是出现的,立刻捉拿。因此乃颜毫无警觉,完全措手不及;以至大汗的大军开到时,他还睡在他宠爱至极的一个妻子的怀里。你们由此可以明白,皇帝为何要那样神速隐秘地整备他的兵马了。

〔注一〕我恐怕马可一心要叫读者深信大汗的威势,在这里已经放纵自己,大肆夸张了。

剌木学本在这里有如下一段补充说明:「你们要知道,在契丹和蛮子的各个州郡,在大汗的全部领土之内,不忠之徒太多,随时会起来反叛他们的君主;因此,在每一个有大城、人口众多的州郡,都必须驻扎戍兵。这些戍兵驻在离城四五哩的地方,而各城不许有城墙城门,以免阻挡军队随意入城。这些戍兵连同他们的将领,大汗每两年调换一次;百姓受了这样的钳制,就安分守己,不能生乱。军队的给养,不但靠大汗从各州赋税中按时拨给的饷银,也靠他们所养的大批牲畜,以及在城里卖奶的收入,用来买他们所需的东西。他们分散在各处驻地,离京城有三十日、四十日或六十日的路程;忽必烈若是只召集他们的一半,那数目也将多得叫人不能相信」云云。

〔巴拉第说,在蒙古汉文文书中,驻扎在中国城市附近的蒙古戍兵称作「奥鲁」,但对这个名称没有作任何解释。——考狄〕

把起控制作用的戍兵驻扎在离大城数哩之处,这种办法,中国人在喀什噶尔、叶尔羌等地也曾施行过。事实上,这也正是我们在印度的办法,如巴拉克普尔、达纳普尔、锡根德拉巴德、米安米尔等处便是。

八十三说大汗与乃颜的一场大战(原书卷二第四章)

我还要说什么呢?天光大亮的时候,大汗已带着他全部人马,立在一座小山上,俯临乃颜驻营的平原。乃颜安安稳稳地待在帐中,丝毫不曾想到会有人来这里加害于他。他实在自信得很,前后都不设哨骑;因为正如我告诉过你们的,四面的道路都已完全被占住,他对大汗的到来一无所知。况且那地方是在荒远的旷野之中,离朝廷有三十多日的路程,而大汗一心要同乃颜交战,只走了二十日便赶到了。

我接下去还要告诉你们什么呢?大汗在山上,坐在一座高大的木楼之中,〔注一〕那木楼由四头训练精熟的象驮着,他的上方竖着他的大纛,高高扬起,四面八方都望得见。他的军队每三万人编为一阵;骑兵大半各在马后臀上载着一名持矛的步卒(步兵就是这样安置的);〔注二〕整片平原仿佛都被他的兵马盖满了。大汗的大军就是这样摆开阵势准备厮杀的。

乃颜和他的部众见了这番情形,惊慌失措,急忙奔去取兵器。然而他们还是整备得颇有章法,把队伍排列得井井有条。等到两边都照我所说的那样摆好阵势,只待交锋的时候,便可听见种种乐器齐鸣,两军全体都高声歌唱。原来这是鞑靼人的一种风俗:交战之前,大家一齐唱歌,并弹奏他们一种两根弦的乐器,那声音悦耳得很。他们就这样列着阵,唱着弹着,十分动听,直到主帅的大鼓擂响为止。那鼓一响,两边便同时开战;主帅的大鼓未响之前,无论如何谁也不敢先动手。〔注三〕

这样,他们正唱着弹着,虽已列阵待战,大汗的大鼓便擂响了。乃颜的鼓也擂响了。从此两边厮杀之声大作。他们拿着弓箭、骨朵、长矛、刀剑,步卒拿着弩,那样奋勇地冲杀,看来真是奇观。只见两边箭如飞蝗,满天都被遮盖,落下来好似雨点一般。只见两边许多骑士和甲士倒地而死,以至整片战场仿佛都铺满了尸首。两边成群的伤者和垂死的人发出那样的哀号,即使上帝打雷,你也听不见!因为那一战激烈凶猛,谁也不肯饶命。〔注四〕

我何必把这事说得那么长呢?你们要知道,这是我们这个时代所打过的最危险、最激烈、最可怕的一仗。战场上实际交锋的兵力,尤其是骑兵,从来没有那样多过;两边合计,骑兵不下七十六万,好一支浩大的兵力!步兵还不算在内,步兵也是很多的。这一仗从早晨打到中午,两边互有胜负。但到最后,托上帝的意旨,又因大汗这边理直,大汗得了胜利,乃颜打了败仗,全军溃散。原来大汗的军队奋勇杀敌,乃颜和他的人马再也抵挡不住,只好转身逃跑。然而这对乃颜毫无用处,因为他和随他的诸侯全都做了俘虏,只得连同所有兵器一起向大汗投降。

你们要知道,乃颜是一个受过洗礼的基督徒,他的旗帜上画着十字架;但这对他毫无用处,因为他背叛自己的君主,罪过深重。他是大汗的臣属,〔注五〕应当像他的列祖列宗那样,从大汗手中领受他的土地。〔注六〕

〔注一〕原文作「一座大木楼」。此字在中古拉丁语中的写法,也就是古英语里「木栅」与「角楼」二字的来源,泛指一切用木板搭成的攻守设施,尤指中古城防中常架在两侧碉楼顶上的木胸墙和木顶;这个用法,正好说明这里所指的是怎样一种构造。这个字及其派生的「角楼」一词,后来又用来称呼突出墙外的砖石哨亭或望楼。「木栅」一字在今天的英语里,指围在矿井或危险机器四周的栅栏。(见穆拉托里《论文集》、韦奇伍德《英语字源词典》、维奥莱·勒杜克书的麦克德莫特英译本、拉居尔纳·德·圣帕莱《词典》、戈德弗鲁瓦《词典》。)

〔约翰·兰金在其《蒙古人与罗马人战争与游猎史考》中,就这一仗加注说:「看来四象并驾,是波斯的一种古俗。」元老院曾下令,将戈尔迪安三世画成按波斯方式凯旋的样子,所乘的车由四头象拉着。(见《罗马帝王纪》第二卷及书中插图。)——考狄〕

〔注二〕这个情节,在下文所引宋君荣的一段记载中也提到了。他或许是从波罗书中取来的,因为鲍狄埃所摘录的中国史料里没有这一点;不过宋君荣另有一些事实,也是那些史料里所没有的。

〔象来自印度支那诸国,即缅国、暹罗、占城。——考狄〕

〔注三〕说明鞑靼人的乐器有两根弦,这是鲍狄埃所据诸本独有的。那无疑就是克拉克博士所说的「巴拉莱卡,即两弦琴」,是卡尔梅克人中最通行的乐器。

擂响大鼓作为开战的信号,是全亚洲通行的古俗;然而鞑靼全军列阵待战、等候大鼓一声号令时齐声奏乐合唱这样极为动人的情景,我却找不到还有别的著作家提到过。

这种大鼓是一种大铜鼓,形如铜锅,下窄,蒙以水牛皮,直径至少三尺半或四尺。贝尼埃确曾说过,德里宫廷所用的这种鼓,直径不下一寻;托德说拉其普他那的这种鼓「直径约有八尺或十尺」。鞑靼人的大鼓,我想通常是用骆驼驮的;但忽必烈既已开始用象,他的大鼓也许就由象驮着,印度有时就是这样。彼得罗·德拉·瓦莱描写一个印度使团在伊斯法罕所带的大鼓,也是如此:「印度使臣还带着种种奇形怪状的军乐器,尤其是几对大鼓,大得每一对要用一头象来驮,一个印度人跨坐在象背上两鼓之间,双手擂鼓,这边一下,那边一下,用力猛击;这些巨鼓发出何等的喧响,那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就请你们自己去想吧。」

儒安维尔也说到以这种鼓为开战的信号:「他就这样列阵,直到中午,然后叫人擂响他们称作『那加尔』的鼓,于是他们的骑兵步兵一齐向我们杀来。」据东方的若干史书看来,鞑靼人的大鼓似乎称作「库尔卡」。这个字我在手头能找到的任何词典里都查不到,但《阿克巴则例》里有它,与普通的大鼓有别。阿布勒·法兹勒告诉我们,阿克巴不但对音乐之学有罕见的造诣,而且还是一位出色的演奏者,尤其擅长擂大鼓!

(此处原书有插图:大鼓,据中国原图。)

在个人仪仗中使用大鼓的特权,是君主作为一种崇高的荣誉和奖赏而赐予的。

十字军东征使这个字以这样那样的形式在大多数欧洲语言里落了户,但在我们的英语里,意义似乎已经转移。因为赖特把它解释为「铜制的号角」。乔叟的用法似乎也证实了这一点:

「笛儿、喇叭、大鼓和号筒,

在战场上吹出血腥的声响。」

——《骑士的故事》

另一方面,意大利语里的这个字,似乎始终保持着铜鼓的意思,只有锡耶纳地方用来指一种用棒敲击的金属圆环或三角铁,算是小小的例外。事实似乎是这个字有两个来源,因为阿拉伯语词典里不但有指铜鼓的那个字,还有两个意为「角,号」的字。据说拜巴尔斯的乐队有铜鼓四十对,鼓四面,双簧管四支,号二十支。(见巴特尔·弗里尔爵士、德拉·瓦莱书、托德《拉其斯坦》、儒安维尔书、《钞本札记》、布洛赫曼所译《阿克巴则例》、迪康热词典、马克里齐书。)

〔多齐的《阿拉伯语词典补编》释此字为「小鼓或铜鼓,蒙以绷紧皮面的铜盆或陶盆」,又释为「用骆驼或骡子驮的大铜鼓」。德维克的《字源词典》写道:「中古拉丁语及中古希腊语皆有此字。它并不像有人所说的,出自意为喇叭、号筒的那两个阿拉伯字,而是出自波斯语中意为铜鼓的那个字,阿拉伯语亦然。」这种鼓在阿比西尼亚和冈多科罗以南也有;《马来纪年》里也提到它。

在法语里,此字经由意大利语转为两种写法。莫里哀的《滑稽牧歌》中有句云:「四个人弹吉他,四个人打响板,四个人敲铜鼓。」——考狄〕

(此处原书有插图:大鼓,据印度原图。)

〔注四〕这样的战斗描写,以后还要一再出现,直叫我们腻烦。这种文体究竟是从东方史家那里借来的,还是从西方传奇作者那里借来的,很难说定。试比较下面两段相似的文字。先看一段东方史书:

「大鼓和战鼓的喧嚣震聋了天的耳朵,号角和喇叭的铿锵使大地震动。箭矢开始落下,好像春天的雨点,血流满地,直到战场看来像是阿姆河一般。」(见《亚洲学报》。)

再看一段西方传奇:

「只听得大鼓擂响,

笛儿吹,号角鸣,

战马腾跃,又复奔驰,

利矛刺出,又复落下,

强壮的骑士,勇猛相遇;

长枪折断,碎片纷飞;

骑士坠地,战马失主;

心胸与头颅被劈开;

刀剑出鞘,肢体断落,

猛烈进攻,顽强防守,

坚忍抵挡,奋勇搏击。

甲胄被急急剥去;

那样的喧嚣,那样的呼喊,

只因众人在那里死去;

刀剑碰撞,声响如此之大,

纵有惊雷也听不见,

太阳也看不见,

只因尘土飞扬!

天穹也望不见,

箭矢与弩矢漫天飞射。」

——《亚历山大王》,见韦伯所刊本第一卷

又如:

「大地在他们脚下震动,

纵有雷声也没人听得见。」

——同上

又一二九一年阿卡陷落时一篇同时代的记载说:「于是两军之间重又展开一场可怕的战斗……两边呼声相交,令人震恐;以至上帝在高天之上打雷,也不能被人听见。」(见马尔泰纳与迪朗所刊《阿卡陷落记》。)

〔注五〕原文作「因为他是大汗的人」。(见序章第十四章注二。)

〔注六〕接续第八十一章注四,我们把宋君荣所记乃颜故事的结局抄在这里:「皇帝率少数兵马先行,乃颜的大将领十万人前来侦察。然而这位君主神色自若,虽然有被擒去的大险,却毫不惊慌。其时正当夜间,急令召兵前来救驾。兵马即刻出发,骑兵把步卒载在马后。这时乃颜在营中安然不动,他的将领们怀疑有埋伏,不敢攻击皇帝。李庭于是带了十名敢死之士,逼近敌将的营地,放了一个火炮;炮声使本来就纪律很差的乃颜军大起恐慌。这时汉军和鞑靼军都已赶到,四面进攻乃颜:李庭率领汉军,玉昔帖木儿率领蒙古军,土土哈和皇帝亲自率领侍卫亲军和钦察军。皇帝亲临,使全军所向无敌,乃颜的兵马被彻底击溃。这位宗王本人被擒,后来被处死。这一仗发生在辽河附近,皇帝凯旋,回到上都。」鲍狄埃所详细引述的中国记载,内容大致相同,只是对大汗险些被擒一事只字未提。

至于火炮(「炮」这个字,从前似乎是用来指攻战器械的,如今则指火炮),我只能请读者去参看法韦与雷诺论希腊火的那篇极为新奇有趣的专著。他们似乎并不赞同这样一种看法,即蒙古战争中提到的这类武器就是大炮;他们认为那更像是火箭一类的东西。

〔施古德博士在《通报》一九〇二年第一期发表了一篇论文,题为《欧洲人东来以前中国火器与火药的发明和使用》,其中说道:「尽管欧洲诸家著作对中国使用火药和火器之说提出种种反驳,我仍然坚持认为:不但蒙古人在一二九三年就有了大炮,而且早在一二三二年他们就已经知道大炮了。」在他所举的许多例证之中,我们引《明史》的下面一段:「古所谓炮,皆以机发石。元初得西域炮,攻金蔡州城,始用火,然造法不传,后亦罕用。」——考狄〕

八十四大汗如何处死乃颜(原书卷二第五章)

大汗得知乃颜被擒,十分欢喜,下令立刻秘密处死他,以免有人为他求情讨饶,因为他是大汗的骨肉至亲。他被处死的方法是这样的:把他裹在一条毡毯里,毫不留情地抛来掷去,直到他死去。大汗所以叫人这样处死他,是因为他不愿让帝室血统的血洒在地上,或暴露在上天眼前和太阳之下。〔注一〕

大汗打赢了这一仗,正如你们所听到的,乃颜诸州的诸侯百姓便都重新向大汗宣誓效忠。原先归乃颜统辖的这些州,共有四个:第一个叫主儿扯,第二个叫高丽,第三个叫巴儿思果勒,第四个叫薛钦丁州。这四个大州都归乃颜统辖,那是一片很大的领地。〔注二〕

大汗战胜乃颜之后,正如你们所听到的,在场的各色人等,撒拉逊人、偶像教徒、犹太人,〔注三〕以及许多别的不信上帝的人,都因乃颜旗上画着十字架,而讥笑基督徒,讥笑得那样厉害,叫人实在忍受不了。他们对基督徒说:「你们瞧,你们上帝的十字架给了乃颜多么珍贵的帮助!他可是个基督徒,是崇拜这十字架的呀。」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一直传到大汗本人的耳朵里。大汗听到以后,严厉地斥责了那些讥笑基督徒的人;又叫基督徒们放宽心,说:「倘若十字架没有帮助乃颜,那正是它做得极对;像它这样良善的东西,也不能不这样做;因为乃颜是背叛他君主的不忠不义的逆贼,他遭遇这样的下场,是罪有应得。所以你们上帝的十字架不帮他违抗正义,是做得对的。」他说这话声音很大,人人都听见了。于是基督徒回答大汗说:「伟大的君王,您说的确是实情,因为我们的十字架不会帮助任何人作恶;所以它不帮助犯了罪、不忠不义的乃颜,因为它不愿参与他的恶行。」

从此以后,再也听不到不信教的人嘲弄基督徒了;因为他们都清清楚楚地听见了君主对基督徒所说的话,说到乃颜旗上的十字架,以及它为何不帮助他。

〔注一〕里科尔多修士提到鞑靼人的这样一条准则:「一个汗为了夺取大位,会把另一个汗处死,但他十分当心,不使其血流出来。因为他们说,大汗的血洒在地上是极不应当的;所以他们设法以某种方式把受刑者闷死。」缅国宫廷也有同样的观念,那里对宗室亲王另有一种不流血的特别处死方法。肯普弗叙述暹罗宫廷中福尔康的阴谋时说,国王的两个兄弟被控参与其事,用檀香木棒活活打死,「因为对王室血统的尊崇,不容其血流出」。又参看卷一第六章注六,关于哈里发穆斯台绥木之死。(见里科尔多《四游记》、《出使阿瓦记》、肯普弗书第一卷。)

〔注二〕主儿扯就是满洲地方,即中国人所说的女直。(见上文卷一第四十六章注二。)〔「主儿扯就是女真。乃颜作为蒙古诸汗的藩臣,受命镇抚满洲的百姓(这些百姓于一二三三年被征服),并维护该地的安宁(见《元史》);毫无疑问,他与他的亲族哈丹分担这些职责,哈丹离满洲的土著部落更近些。」(见巴拉第书。)——考狄〕

高丽本是朝鲜,这里大概是指朝鲜边境上的一个地区,因为乃颜不大可能统治过朝鲜。〔「朝鲜本国不可能是这位宗王封地的一部分。马可·波罗所指的也许是朝鲜北部,那一部分于一二六九年连同六十座城归附蒙古,完全隶属于辽阳的中央官府。至于朝鲜南部,则仍归高丽王统治,不过高丽王是蒙古的藩臣。」(见巴拉第书。)一二八八年的高丽王是忠烈王(一二七四至一二九八年在位);都城是松都,即今日的开城。——考狄〕

巴儿思果勒,意为「豹湖」,萨囊彻辰书中提到过这个名字,但在那里似乎是指蒙古西部的某个地方,或许就是我们地图上的巴里坤。而这里的巴儿思果勒必定在满洲边境上。〔《元史》中有蒲与路这一行政区和不老河这一地名,照中国译音的体例,都与巴儿思果勒相近;但这个比定很难证实,因为我们对这些地方所知甚少;剩下的办法,只有把巴儿思果勒比定为已经知道的阿八剌忽;这个推测更近情理,因为蒲与路和不老河这两个名字,也与阿八剌忽有几分相似。(见巴拉第书。)庄延龄先生在《中国评论》中说,巴儿思果勒或许就是车臣部的巴尔斯浩特。「这个说法似乎更近情理,因为高丽和主儿扯已经明确证实是朝鲜和女直即满洲,那么巴尔斯浩特自然也就落在乃颜的封地之内了。」——考狄〕

第四个名字的读法不能确定,各本写法不一。沈阳的汉名是盛京,但我不知道这个名称是否早到我们作者的时代。我认为很可能真正的读法指的是「上京、东京」,即契丹王朝在这一地区的两座都城,其位置可见波罗行程图第四幅。(见硕特《关于蒙古人与鞑靼人的最古记载》,柏林科学院一八四五年刊。)

〔薛钦丁州就是建州,「属于乃颜封地中的一座城,在关于他叛乱的史书中提到过。建州有两个:一个在金代,在今天的科尔沁部;另一个在蒙古王朝时期,在大凌河上游,在今天喀喇沁部的境内(见《满洲源流考》);后者隶属广宁(见《元史》)。建州之所以被提到,与下面一件事有关。乃颜之乱爆发时,北京朝廷传令高丽王,要他派兵助战;此事记在《高丽史》一二八八年条下,原文是:『本年四月,北京有旨,令发兵五千,携粮赴建州,建州距王都三千里。』这里的里数当然不能照字面理解;照今日估算的距离,从高丽的开城府(当时的高丽都城)到蒙古的建州,约有二千里;到金代的建州(经由沈阳和柳条边上的法库门)也差不多一样远。军队奉命去的是这两座同名城市中的哪一座,很难断定,但无论如何,有充分的理由把马可·波罗的薛钦丁州比定为建州。」(见巴拉第书。)——考狄〕

我们从宋君荣书中得知,这场叛乱并未因乃颜被擒而结束。一二八八年夏,乃颜同盟中的几位宗王,由哈丹率领(此人似乎就是埃德曼所列世系中的阿卜罕),哈丹是成吉思之弟哈赤温的孙子,他们威胁长城东北的诸州。忽必烈派他的孙子、指定的继承人铁穆耳,带着几员最好的将领前去讨伐。在贵列儿河岸激战两天之后,叛军被彻底击败。宋君荣和冯秉正都提到,贵列儿河、洮儿河以及辽河沿岸的土地,都是原属乃颜的领地。贵列儿河和洮儿河都见于我们的地图,还有更著名的辽河,这样我们就能相当准确地确定乃颜的领地了。(见宋君荣书及冯秉正书。)

〔「乃颜和哈丹的叛乱,中国史书记载得既不完整,又互相矛盾。平定这两场叛乱,前后历时四年。一二八七年,乃颜率六万人从他的斡耳朵出发,穿过蒙古东部。同年五月(一说六月),忽必烈从上都出兵讨伐。这一仗在蒙古东南部打,忽必烈得胜,于八月回到上都。乃颜向东南逃去,越过山岭,那山岭上如今筑着柳条边;但朝廷事先已从沈州(今沈阳)和广宁派兵(大概是去把守山口),乃颜遂被擒获。

「不到两个月,哈丹之乱又起(所以这也是在同一年,即一二八七年)。一二八八年条下记载说,哈丹被击败,满洲全境平定;但一二九〇年又记载说,哈丹扰乱满洲南部,再次被击败。李庭、玉昔帖木儿和忙兀诸人传中所叙之事,应当归到这个时候。据第一篇传,哈丹在归流河上被李庭击败以后,逃走而死。据第二篇传,哈丹的住所(在黑龙江上)被摧毁,他本人不知去向。据第三篇传,忙兀和乃蛮带追击哈丹,直到极北的东海岸(黑龙江口)。哈丹逃走了,但他的两个妻子和儿子老的被擒;老的被处死,这是平定满洲叛乱的最后一幕。然而在朝鲜的史书中,我们发现一个重要的异说;那里说,一二九〇年,哈丹和他的儿子老的在朝鲜烧杀抢掠,蹂躏那个国家;他们杀戮居民,以人肉为食。高丽王逃到江华岛。朝鲜人无力抵挡这次入侵。一二九一年,蒙古派兵援助,由两员将领统率,一个是薛阇干(当时是辽东的长官),一个是那曼台(显然就是上面提到的乃蛮带)。蒙古人会同朝鲜人击败了已深入该国腹地的叛军;叛军的尸体铺满了三十里的地面;哈丹父子冲过得胜的大军,逃到女直地方避难,老的后来又从那里侵入朝鲜。史家记述同一件事,竟有这样的出入。朝鲜史书的说法,我看比中国史书所载的更为可靠。」(见巴拉第书。)——考狄〕

〔注三〕这一段,以及下一章所附的剌木学本摘录,是马可提到中国犹太人仅有的地方。孟高维诺提到过他们,马黎诺里也提到过,他说自己曾在汗八里与他们辩论;伊本·拔图塔也说到行在即杭州有犹太人。关于河南开封府古时的犹太人聚居地,人们已经写了很多。这方面最有意思的一篇文章,载在《中国丛报》第二十卷。文中译出了一块中国犹太人的碑文,这碑文在某些方面与著名的西安府景教碑恰成奇特的对照,虽然它的年代要晚得多(一五一一年)。它和景教碑一样,显出中国人的气质或语言如何使教义的表述变了样、冲淡了。下面是其中一段:「考夫一赐乐业教,始祖阿耽,本出天竺,周朝有经传焉。道经四部,五十三卷,其理至微,其道至玄,尊崇如天。立教祖师阿无罗汉,为教之鼻祖。至于乜摄,立法传经。其后汉时入于中国。宋孝宗隆兴元年,建寺于汴。元至元十六年,重建古寺,以为尊经之所。」

〔据他们的口头传说,犹太人是在公元一世纪,汉明帝在位之时(公元五十八至七十五年),从西域,大概是波斯,经由呼罗珊和撒马尔罕来到中国的。他们时常被人与信奉印度宗教即天竺教的人混为一谈,更常被人与回回即回子混为一谈;他们的宗教通称为「挑筋教」。然而开封保存的三块石碑,对犹太人来华的年代却各有不同的说法:一块立于一四八九年(明弘治二年),说有七十家犹太人在宋代(公元九六〇至一二七八年)来到汴梁即开封;一块立于一五一二年(正德七年),说犹太教是在汉代(公元前二〇六年至公元二二一年)传入中国的;最后一块立于一六六三年(康熙二年),说这个宗教最初是在周代(公元前一一二二年至公元前二五五年)在中国传布的;这个说法不值一驳。

据这些碑文,会堂建于一一六三年,宋孝宗之时;元代,一二七九年,掌教重建了称为清真寺的古寺,大概是在一座废弃的清真寺旧址上;会堂于一四二一年永乐年间重建;一六四二年毁于黄河决口,一六五三年犹太人又开始再度重建。

欧洲人最初得知河南省开封府有一个犹太人聚居地,是在十七世纪初,通过北京的耶稣会传教士;著名的利玛窦曾接待过一位年轻犹太人的来访,耶稣会士艾儒略(一六一三年)、骆保禄(一七〇四年)、宋君荣以及孟正气(孟正气于一七二一年绘了两幅会堂图)都曾访问开封,并带回一些文献。一八五〇年,「伦敦向犹太人传播基督教协会」派了一个调查团到那里;调查的结果由香港的施美夫主教于一八五一年在上海发表;在开封会堂所得的希伯来文抄本的摹本,也于同年在上海由伦敦传道会印书馆印行。一七六〇年,伦敦的犹太商人给开封的教友寄去一封希伯来文的信;一八六七年,维也纳的一位犹太商人利伯曼访问了开封的聚居地。太平军起事时,叛军于一八五七年进攻开封,犹太人与其余居民一起流散了。(见管宜穆《开封府犹太碑文》,一九〇〇年;考狄《中国的犹太人》;以及芬克与瓦格纳尔所刊《犹太百科全书》。)巴拉第写道:「《元史》中第一次提到犹太人,是在一三二九年条下,那是重申向异教徒征税之法的时候。一三五四年条下又提到他们,那是因为中国有几处叛乱,召富有的回回人和犹太人到京城从军。两处都称他们为『术忽』。」——考狄〕

开封府的会堂,近年已被犹太人社团的遗民自己拆毁,为的是卖它的材料,因为他们太穷,无力修缮。从前挂在会堂门口、以金字题着「一赐乐业」(以色列)字样的匾额,已被一座清真寺占去。剩下的三四百人,看来有被回回人或异教徒同化的危险。最后一位懂得圣语的掌教,大约在三四十年前就死了,礼拜已经停止,他们的传统也几乎消亡殆尽。

(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中国丛报》第二十卷、丁韪良博士文,载《皇家亚洲学会华北分会会报》一八六六年。)

八十五大汗如何回到汗八里城(原书卷二第六章)

大汗照你们所听到的那样打败了乃颜以后,便回到他的京城汗八里,住在那里,安享逸乐,大开筵宴。另一位鞑靼君主,名叫海都的,听到乃颜兵败身死,十分忧虑,便整军备战;但他很怕自己也落得乃颜那样的下场。〔注一〕

我告诉过你们,大汗只亲自出征过一次,就是这一次;此外凡有需要,他都派他的儿子或诸侯领兵上阵。但这一次他不肯叫别人统兵,只要自己亲征,因为他认为乃颜狂妄的叛乱,事关重大,危险非常,不能用别的办法对付。

〔注一〕剌木学本在这里有一大段奇特的补充。书中说,忽必烈在汗八里一直住到三月,「我们的复活节就在这个月里;他得知这是我们的主要节日之一,便召集所有基督徒,叫他们带着《四福音书》来。他叫人以盛大的仪式为这部书焚香多次,自己十分虔敬地亲吻它,并要在场的所有诸侯贵人也照样去做。在基督徒的主要节日,如复活节和圣诞节,他总是这样做。在撒拉逊人、犹太人和偶像教徒的主要节日,他也同样这样做。有人问他为什么,他说:『普天之下有四位先知受人敬拜尊崇。基督徒说他们的神是耶稣基督;撒拉逊人说是穆罕默德;犹太人说是摩西;偶像教徒说是释迦牟尼不儿罕,他是偶像中的第一位神;我对这四位都敬拜尊崇,祈求他们之中在天上真正最大的那一位来保佑我。』但大汗清清楚楚地表示,他认为基督教是最真实最好的信仰,因为照他的说法,这个宗教所命令的,无一不是尽善尽圣的。但他不许基督徒在前面举着十字架,因为像基督这样伟大崇高的人物,曾在十字架上受鞭打而死。

「有人也许会说:『他既然认为基督教最好,为什么不皈依它,做一个基督徒呢?』那么,下面就是他对尼哥罅先生和玛窦先生所说的理由;那是他派他们为使臣去见教皇的时候,他们有时找机会同他谈起基督的信仰。他说:『你们要我怎样做一个基督徒呢?你们看,这些地方的基督徒那样愚昧,他们一事无成,也不能成事;而你们看,偶像教徒却能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情,以至我坐在席上的时候,大殿中央的杯子盛满了酒或别的饮料,不用人碰,自己就来到我面前,我便拿来喝。他们能驾驭风暴,叫它随意往哪个方向去,还能做许多别的奇事;而且你们知道,他们的偶像会说话,他们要问什么事,偶像就给他们预言。倘若我转信基督的信仰,做了基督徒,那么我的诸侯和其他没有皈依的人就会说:「是什么打动了你,叫你受洗,信奉基督的信仰?你在他那里见到了什么神力或奇迹?」(你们知道,这里的偶像教徒说,他们的奇事是靠他们偶像的神圣和威力做成的。)那时我就不知道怎样回答了;这样,他们只会在谬误中更加坚定,而精通这些惊人法术的偶像教徒,很容易就能置我于死地。但现在你们要回到你们的教皇那里去,代我请求他派一百个精通你们教法的人到这里来,他们要能当面驳斥偶像教徒的所作所为,告诉他们说,他们自己也会做这样的事,只是不肯做,因为那是借魔鬼和其他恶灵之力做成的;他们还要能制住偶像教徒,叫这些人在他们面前做不成这样的事。我们亲眼见到这一点的时候,就要斥责偶像教徒和他们的宗教,那时我就要受洗;我受了洗,我的诸侯首领也都要受洗,他们的部属也要照样受洗,这样到头来,这里的基督徒将比你们那个地方的还要多!』

「倘若教皇照本书开头所说的,派了适于传播我们宗教的人来,大汗早已成了基督徒;因为毫无疑问,他是极想这样做的。」

同时保护不同的宗教,忽必烈是沿袭他家族的做法。鲁布鲁克这样记述他的前任蒙哥合罕:「他的习惯是,每逢他的卜者告诉他是节日的日子,或者某位聂斯脱里派教士宣布为圣日的日子,他就设朝。这时,基督教教士先带着他们的法器进来,为他祈祷,为他的酒杯祝福。他们退下之后,撒拉逊教士进来,也照样做;然后是偶像教徒的僧人。他始终一个也不信,虽然他们都跟随他的朝廷,好像苍蝇跟着蜂蜜一样。他对他们一概施予赏赐,每一派都以为自己最得他的宠爱,都对他说些吉利话。」阿布尔法拉吉称忽必烈为「一位公正而睿智的君主,他爱基督徒,尊重有学问的医生,不论他们属于哪个民族」。

忽必烈身上有不少地方,叫我们想起另一个伟大的蒙古王室中最伟大的君主,即阿克巴。倘若我们相信上面所引剌木学本那段文字给人的第一个印象,我们也许会以为,这位成吉思的孙子,也像巴布尔的孙子那样,对主耶稣基督怀有几分真诚而向往的敬意,我们似乎在阿克巴身上看到过这种痕迹。但在忽必烈,正如在他的先辈,宗教似乎只是一件政治上的事;再读一遍他同尼哥罅先生和玛窦先生的谈话,就不难看出这一面。大汗必须服从,至于人怎样敬拜上帝,那是无关紧要的;这是他家族在鼎盛时期始终如一的政策。正如柯本所说,忽必烈是他这一族中第一个超越了蒙古人那种天然的、成体系的野蛮状态的人;他大概看出,提倡当时已在蒙古人中有所传布的吐蕃佛教,是开化他本族人最便捷的办法。但若照下面这个意思来理解,这里归在他名下的那番话,也许是十分真诚的:即倘若拉丁教会以其品格和学识的优越,像他一度请求过的那样前来相助,他会乐意用拉丁教会的传教士,而不用喇嘛和他们那些虚妄的把戏,作为他开化人民的工具。(见鲁布鲁克书、阿塞曼尼书第三卷、柯本书第二卷。)

八十六大汗如何酬赏诸将的勇武(原书卷二第七章)

乃颜这件事,我们就说到这里为止,接着来讲大汗的宏大气象。

他的世系和年岁,我们已经告诉过你们了;现在我要告诉你们,他回来以后,对那些在战斗中表现出色的诸侯是怎样做的。原先是百夫长的,他升为千夫长;原先是千夫长的,他升为万夫长;每个人都按他的功劳和原来的品级加以擢升。此外,他还赏给他们精美的银器和别的贵重装备;赐给他们比原先品级更高的牌子;又赏给他们金银珠宝,珍珠宝石;以至每人所得的数目都多得惊人。然而这还抵不上他们的功劳;因为从来没有人为了对他们君主的爱戴和荣誉,像他们在那一天的战斗中那样英勇作战的。〔注一〕

我所说的那些牌子,是这样规定的:百夫长佩银牌;千夫长佩金牌或镀金的银牌;万夫长佩刻有狮头的金牌。我还要告诉你们各种牌子的重量,以及它们表示什么。百夫长和千夫长的牌子,每块重一百二十萨觉;刻有狮头的牌子,即万夫长的牌子,重二百二十萨觉。每块牌子上都刻着一行字,大意是:「凭大神之力,凭大神赐予我们皇帝的大恩,愿大汗之名受祝福;凡不服从他的,皆当诛杀,皆当灭亡。」我还要告诉你们,凡持有这些牌子的人,同时还领有书面的敕书,写明他们的一切权限和特权。

我还应当说一说:统率十万人的最高长官,或一支大军的统帅,有权佩带重三百萨觉的牌子。牌上刻有我已告诉过你们的同样意思的字,字下有一个狮子的像,狮子下面有日月。他们也领有敕书,写明他们的高位、统率之权和权力。〔注二〕此外,凡持有这样高品级牌子的人,出行时都有权叫人用一根长矛挑着一顶小小的金盖,也就是所谓的伞,在他头上遮着,作为他身居高位的标志。他坐的时候,坐的是银椅。〔注三〕

对某几位极大的贵人,还赐给一种刻有海东青的牌子;这只赐给大汗诸侯中地位最高的人,授予他们大汗本人的全权;所以这些首领中若有人想派信使到什么地方去,可以随意征用任何人的马匹,即便是国王的也不例外,还可以随意征用别的财物。〔注四〕

〔注一〕萨囊彻辰也记述说,成吉思从一次大征伐回来以后,忙于改编他的军队,按照各人的功劳,给他的九位斡耳洛克即元帅,以及一切立过功的人,授予品级和封号。「他任命了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十万夫长,并打开他的府库,赏赐众百姓。」

〔注二〕这些牌子,我们已经几次提到过了。(见序章第八章与第十八章。)欧洲人最早提到它们的是鲁布鲁克:「蒙哥给那个蒙古人(他要派此人到法国国王那里去)一道他的敕令,就是一块宽一掌、长半肘的金牌,上面刻着他的命令。持此牌的人,可以随意发号施令,他的命令立即就会执行。」

蒙古诸合罕的这种金牌,原先似乎是表示殊宠和荣誉的信物,后来才变得较为普遍,成了例行的东西。蒙古的波斯史家常常提到它们,称之为「牌子」,有时称为「狮头牌子」。例如合赞汗任命一位副王统治他在叙利亚所征服的地方,敕令中说,汗赐给此人「宝剑、尊贵的大纛、战鼓,以及狮头牌子」。赐予这种荣誉,最常见的是与「札儿里黑」连在一起;「某人被赐予札儿里黑和牌子」,前一个字(在土耳其至今仍用来称苏丹的敕令)是指随牌子一同颁发的书面敕书,正如近代颁授勋章时,随勋章一同颁发君主的敕书一样。马可在这一段中也说到这种书面的敕书;他说这话的时候,心里无疑想着那句熟悉的「札儿里黑和牌子」。亚美尼亚的《奥尔别良家族史》记述海屯国王之弟森帕德亲王访问蒙哥合罕的朝廷,说:「他们还给了他一块金牌子,就是一块由大汗亲手写上上帝之名的牌子;这在蒙古人中是最高的荣誉。他们还为他写了一种敕书,蒙古人称之为札儿里黑」云云。一三三三年,钦察的月即别汗给威尼斯人安德烈亚·泽诺的一道特许状(原注:特许状末署「猴年八月下旬第四日,写于古班河即库班河畔红岸」;原件是用波斯文写的),其拉丁文译本结尾说:「我们赐予牌子和盖有红印的特许状」,后面这几个字无疑就是指「朱印札儿里黑」,即盖有红色印章的敕书(原注:见哈默尔《金帐汗国史》),在阿鲁浑汗的书信上就可以看到这种红印。(见卷四第十七章的图版。)月即别之子札尼别在一三四四年赐给威尼斯人特权,也说「赐给他们金牌」;又札尼别的儿子、弑父者和继承者别儿迪别在一三五八年写道:「我们已颁给盖有红印的命令(即札儿里黑)和牌子。」

(此处原书有插图:刻有狮子与太阳的塞尔柱钱币。)

至少在这个王室的波斯一支,荣誉的等级是以牌上狮头的数目来表示的,从一个到五个不等。狮子与太阳这个标志,在近代波斯同名的勋章中保存了下来,或者说又恢复了;它是太阳在狮子宫,也就是太阳威力最盛之时的象征。波斯和科尼亚的塞尔柱君主的钱币上早已用过这个标志;蒙古伊利汗合赞、完者都和不赛因的钱币上也有它,钦察的穆罕默德·月即别汗的某些钱币上也有。

哈默尔引述了合赞汗关于牌子的规章,从中可见牌子不但有等级之分,还有种类之别。有些由大总督和朝廷重臣持有,他们被告诫不得让牌子离开自己的保管;有些是给较低级的官员的;还有,「对奉公差乘驿马旅行的人,另设专门的牌子(哈默尔说是铜制的),上面刻着他们的名字」。这后一种牌子,看来不过是准许乘用官府驿马的凭证,就像俄国至今仍然需要的那样,这也许正是直接从蒙古的做法沿袭下来的。合赞敕令的措辞和其他同时代的记载表明,人们滥用牌子的情形十分严重,凭着它白吃白住,横征暴敛。

据说「牌子」这个字出自汉语,意思是「一块牌」。这个名称和这种东西,在蒙古至今还留有痕迹。有一种马具上的饰物叫作「马牌」,骑者凭着它,在旅途中有权要求供给马匹和粮食。

(此处原书有插图:「金质令牌」,即蒙古人的牌子,据在东西伯利亚发现的实物绘制。)

我在这里用的是威尼斯的「萨觉」一字,法文诸本在这里和别处作另外两种写法,有时作「重」。其中一种写法指向法兰克古法中的一个字,据迪普雷·德·圣莫尔说,在萨利克法典中,它相当于一个但尼尔,即一个苏的十二分之一。「萨觉」也许是同一个字,或者说是与它混淆了;但萨觉是威尼斯一种公认的衡量单位,等于六分之一盎司。我们以后会看到,波罗似乎用它来表示「米斯卡勒」,这个衡量单位可以算作七十四金衡喱。照这样推算,正文所说最小的牌子,当重金衡十八盎司半。

我不知道是否发现过金的牌子,但在俄国境内已经发现了好几块银的;一块在第聂伯河附近,两块在东西伯利亚。我们的第一幅图版所画的就是其中一块,它于一八四六年在叶尼塞省的米努辛斯克区发现,如今藏在圣彼得堡科学院的亚洲博物馆里。为了更好地说明我们的正文,我冒昧地把这块牌子画成金的,而原物是银的,只有铭文镀金。嵌在孔中、用来悬挂牌子的铸环是铁的。环的背面刻着几个汉字,解释为「宣字第四十二号」。牌子本身的铭文是蒙古语,用八思巴字(见上文序章第十五章注一),其意思极为显著地证明了马可所述的准确,几乎可以证明他懂得镌刻铭文的语言和文字。据施密特的译文,铭文是:「长生天气力里!合罕之名神圣!不敬者当诛,当死!」发现的其他几块牌子上的铭文,意思基本相同。我们的第二幅图版所画的一块,铭文用的是畏兀儿字。

叶尼塞的这块牌子,照施密特原大的图样量得,长十二点二英寸,宽三点六五英寸。重量没有说明。

法文诸本没有说到牌子的大小。但剌木学本在序章中说到乞合都所赐的牌子时(见上文),说它们长一肘,宽五指,每块重三至四马克,即二十四至三十二盎司。

(参看迪普雷·德·圣莫尔《货币论》,一七四六年;关于那个法兰克古字,又见佩尔茨所编《史料集》;鲁布鲁克书;哈默尔《金帐汗国史》;哈默尔《伊利汗国史》;多桑书第三卷;卡特麦尔所译《史集》;哈默尔所刊瓦萨夫书;马克里齐书第四卷;圣马丁《亚美尼亚论》第二卷;马斯·拉特里文,载《档案学院丛刊》第四卷;《亚洲学报》;施密特《论一件蒙古方体字铭文》,圣彼得堡科学院,一八四七年;格里戈里耶夫关于同一题目的俄文论文,一八四六年。)

〔「史书告诉我们(《辽史》卷五十七),当时官用的银牌子共有六百面,长约一尺,上面用国字刻着如上的字样(『敕宜速』),遇有国家要事,皇帝亲手把牌子交给使者,使者凭此牌可以在驿站索取马匹,并受到如同皇帝亲自出行一般的接待。牌上刻有『宜速』字样的,使者有权征用私人马匹,并须日夜兼程,一昼夜行七百里。回来以后,他须把牌子交还皇帝,皇帝再交给掌管国家符牌印玺的亲王。」(见卜士礼博士文,载第十一届国际东方学家大会《会刊》,巴黎。)

「十三世纪时,金人用银制的官符。那是长方形的,盖有御印,并刻有表明持者职司的字样。(见沙畹《出使契丹的旅行家》。)更早的时候,女真人用木牌子系在每个骑兵和每匹马身上,以资识别。(见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三百二十七。)」(见柔克义所译鲁布鲁克书注。)

「虎牌,汉语叫作虎符,俗语叫作牌子。蒙古人的虎符有好几种,区别在于所用的金属,以及嵌在牌子上部的珍珠的数目(一颗、两颗或三颗)。鹰牌上刻着鹰的形象,是圆形的,只赐给大汗的专差和使臣。〔见《元史类编》与《元典章》。〕蒙古人使用虎符,大概是从金人那里沿袭来的。」(见巴拉第书。)

鲁布鲁克(柔克义英译本)说:「朗加的首席使臣每次上朝,都拿着一块磨得很光亮的象牙板,约长一肘,宽半掌。他每次同汗或什么大人物说话,总是看着那块板,好像要说的话就在上面似的,他不左顾右盼,也不看同他说话的人的脸。同样,他进见君主的时候,以及退出的时候,除了他那块板,什么也不看。」柔克义先生评论说:「这种板汉语叫作笏,在中国和朝鲜都用过;在朝鲜直到不久以前还在用。它们按主人的品级,用玉、象牙、竹子等制成,长约三尺。笏原来是用来记下持笏者要奏禀皇帝的事项,或记下皇帝对他所奏问题的答复的。鄂多立克也提到『皇帝的诸侯们静立在他面前时手里所拿的白象牙板』。」

(参看德维理亚《碑铭考》,其中说到的金牌分为若干等,以虎为像,以珍珠为饰。)——考狄〕

〔注三〕伞。鲍狄埃本的原文作「人称为伞的华盖」。巴黎地理学会的拉丁文本作「一顶金华盖」,我采用了这个读法,认为它大概是对的,这是看了缅国的情形,那里关于伞的古老礼制至今仍然通行。这些礼制在两国大概都源于古代印度。据穆拉托里说,「华盖」一字在中古时代用来指一种方形的伞,大概是指四根杆子撑着的一种顶篷,有时由官府作为一种荣誉特权赐予。

但真正的伞似乎也是用过的,因为与波罗同时代的马蒂诺·达·卡纳尔说,总督出宫的时候,「后面跟着一个少年侍从,在他头上撑着一把金线织锦的伞」,这把伞是「教皇大人」所赐的。威尼斯大议会厅里有一幅吉罗拉莫·甘巴罗塔的画,画的是教皇亚历山大三世和腓特烈·巴巴罗萨授伞给总督的情景(关于此事,见小萨努托书,载穆拉托里所编丛书第二十二卷)。

「阳伞」一字,在十四世纪的《彼特拉克词汇》中也出现过,与波斯语中意为伞的那个字对当。柏朗嘉宾提到,鞑靼贵人和他们的妻子,即使骑在马上,头上也有人撑着伞(「长矛上的遮阳或小帐」);贵由合罕即位时所收到的礼物中,就有一把镶满珠宝的华丽的伞。

关于在中国伞所具有的荣誉意义,我可以提一件事:不久以前,宁波的一位英国侨民动身回欧洲的时候,当地的中国士民送给他一对「万民伞」,那是极大的伞,以表敬意。

伞的遭遇想必有过一些奇特的变迁;因为有一个时期我们看到它十分常见,后来却似乎不为人知,再后来又被当作一种新奇的东西重新引进。阿里安说到伞,说凡是有身份的印度人都用它;但他所说的东西,希腊和罗马的妇女也是用惯了的,古代瓶画上有许多例子,画着奴隶在女主人身后撑着伞。阿特纳奥斯引阿那克里翁的诗,描写一个「骑在马上的乞丐」,他

「像个妇人一样,

在娇嫩的头上撑一把象牙柄的阳伞。」

(此处原书有插图:蒙古牌子的第二例,上有畏兀儿字铭文,一八四五年在第聂伯河附近发现。)

一位印度王公在九世纪的一篇梵文铭文中夸耀说,他从马尔瓦尔国王手中夺得了两把为帕尔瓦蒂所喜爱的伞,白得像夏夜的月光。德里最后一位印度教国王普里特维拉杰,在诗人昌德的笔下,是坐在一把金柄白伞的荫蔽之下的。赖特的《家居风俗史》中刻有一把确凿无疑的伞,是从哈利家藏的一部撒克逊抄本中摹下来的。在意大利,金伞是教会高级神职人员的仪仗之一,这个事实似乎表明,人们从很古的时候起就熟悉这种东西。至少在我写这些字的巴勒莫,送圣体给病人的时候,也有一把装饰华美的伞相随。伊本·拔图塔说,在他那时,君士坦丁堡的所有居民,无论文武大小,一年四季头上都撑着大伞。迪康热从巴黎图书馆的一部抄本中,引了拜占庭宫廷关于伞的规章,那完全是全亚洲共通的精神:金红色的伞,从「大尊贵者」一直到「大营帅」都可以用,如此等等;这正与爪哇从前的情形一模一样,只是官衔不同罢了。然而奇怪的是,与伊本·拔图塔同时代、在十四世纪中叶的约翰·马黎诺里,以及十六世纪的巴尔博萨,都不约而同地费力描写伞,好像那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在我们英国,一般都说伞是上个世纪才开始用的,乔纳斯·汉韦(死于一七八六年)是最早惯常带伞的人之一。不过,「伞」这个字在明舍的词典里已经有了。〔见《英印俗语词典》「伞」字条。——考狄〕

(见穆拉托里《论文集》第二卷、《意大利历史档案》第八卷、克拉普罗特《亚洲杂纂》第三卷、柏朗嘉宾书、《中日札记与答问》第二卷、阿里安《印度记》第十六章、史密斯《希腊罗马古物词典》「伞」字条、《皇家亚洲学会会报》、《拉斯·马拉》第一卷、伊本·拔图塔书第二卷、《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剌木学书第一卷。)

据阿特纳奥斯说,亚历山大曾宴请他的将领,多达六千人,叫他们都坐在银椅上。这位作者又说,戈尔廷人恩提摩斯仿效地米斯托克利去朝见波斯国王,波斯国王在许多贵重的礼物之外,还赐给他一把银椅和一把镀金的伞。(见其书卷一摘要及卷二。)

银椅一直流传到我们今天的印度,本地的王公很喜欢用它。

〔注四〕刻有海东青的牌子,除了我们的作者以外,我找不到任何别的记载提到过。不过据埃德曼说,在萨莱铸造的某些金帐汗国钱币上,有海东青的图像。

哈默尔引用过瓦萨夫的一段话,照他的译文,阿鲁浑汗于回历六八三年任命赛义德·伊马姆丁为设拉子的长官,「授给他蒙古人象征代行君权的两种信物,即金狮头和金猫头」。倘若后面这一个写的是「海东青头」,当然更叫人满意;但所指的大概是同一样东西。下面的插图,是刻在科尼亚即波罗所说的孔尼亚一座城门上的程式化的海东青像。那个头很容易被当作程式化的猫头,确实与中古建筑中称作猫头的那种怪诞雕饰极为相像。(见埃德曼《亚洲钱币志》第一卷、哈默尔《伊利汗国史》第一卷。)

(此处原书有插图:海东青雕像,采自科尼亚城门。)

八十七说大汗的仪容(原书卷二第八章)

万王之王的大汗,名叫忽必烈,他的仪容是这样的,我现在就告诉你们。他身材适中,不高也不矮,是中等身量。他肌肉匀称,四肢都生得很好。他面色白里透红,眼睛乌黑秀美,〔注一〕鼻子端正,长得恰到好处。他有四个妻子,他始终以她们为正式的配偶;这四个妻子所生的儿子中,最年长的一个按理应当做皇帝,我是说在他父亲死后。这四位夫人称为皇后,但每人也各以本名相称。她们各自有一座专属的宫廷,十分宏大宽广;每一位都有不下三百名美丽可爱的侍女。她们还有许多侍童和宦官,以及许多别的男女仆从;所以每一位夫人的宫廷里,都有不下一万人。〔注二〕

皇帝想同这四位配偶中的哪一位相聚的时候,有时召那位夫人到他的寝宫来,有时亲自到她的宫中去。他还有许多嫔妃,我来告诉你们他是怎样得到她们的。

你们要知道,鞑靼人中有一个部落叫作翁吉剌,以貌美著称。每年都有这个部落中最美丽的一百名少女被送到大汗那里,大汗把她们交给住在他宫中的几位老年妇人照管。这些老妇人叫少女们同她们睡在一起,以便察看她们是否气息芬芳(是否打鼾),四肢是否健全。然后,凡是被认定为美貌、各方面都好、都健全的,就被派去轮流侍奉皇帝。这样,每六名少女轮值三日三夜,在他居室里和床上侍候他,以种种方式服侍他,完全听他使唤。三日三夜期满,由另外六名来替换。这样一年到头,少女们六人一班,每三日三夜轮换一次。〔注三〕

(此处原书有插图:忽必烈汗像,据中国刻本。)

〔注一〕忽必烈的眼睛是什么颜色,我们还有些疑问,因为有的抄本作「灰蓝」,有的作「黑」。前一个字在中古传奇中是形容眼睛极常用的字眼。在哀悼圣路易之死的歌谣中,说到他的儿子特里斯坦:

「身直如芦苇,眼如鹰隼之灰蓝,

自摩西之世以来,未有如此容貌。」

这个字一般解释为「灰蓝色」,但在刚才所引的那一段里,米歇尔解释为「明亮」。不过,这里作「黑」的证据似乎最有力。拉施特说,忽必烈出生的时候,成吉思对这孩子皮肤这样黝黑感到惊讶,因为孩子的父亲和他所有别的儿子都是白皙的。确实,据说也速该(成吉思之父)的后裔一般都以蓝眼红发为特征。(见米歇尔所刊儒安维尔书、多桑书第二卷、埃德曼书。)

〔注二〕据哈默尔所依据的史料(是拉施特吗?),忽必烈有七个妻子;宋君荣所依据的中国史料说他有五个妻子称为皇后。其中最受宠爱的是美丽的察必可敦(察必夫人或察必皇后,这正说明了正文所说这些夫人的称呼方式),她为他生了四个儿子和五个女儿。拉施特又说,她被称为「浑忽」,即大配偶,这显然就是「皇后」这个称号。(见哈默尔《伊利汗国史》所附世系表、宋君荣书、埃德曼书。)

〔「忽必烈的四个妻子,就是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斡耳朵的皇后。斡耳朵,确切地说,是汗的一座独立的宫帐,由他的一个妻子掌管。所以中国著作家把斡耳朵一字译作『后宫』。成吉思汗所设的四个斡耳朵,是为皇后们设的,这些皇后选自四个不同的游牧部落。在住在蒙古的前四位汗的时代,这四个斡耳朵相距颇远,汗在一年中不同的季节去各处居住;只要中国还在蒙古统治之下,这四个斡耳朵便在名义上存在着。从某些部落中选立皇后的习俗,随着时间的推移被诸汗废弃了。中国最后一位蒙古汗的皇后,出身是朝鲜的公主;她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蒙古王朝的覆灭。」(见巴拉第书。)

我不相信拉施特的「浑忽」就是「皇后」这个称号;它是「君主」这个称号,指国王或女王,即一国之主。——考狄〕

〔注三〕翁吉剌,是秕糠学会本的读法,别的抄本似乎也都指向这个读法;我毫不怀疑它指的就是蒙古的大部落弘吉剌,这个部落给成吉思家族的诸王提供的妻子比任何别的部落都多;我发现冯秉正或他的编者在我之前已经得出了这个结论。据范贝里说,这个部落的名字出自突厥语,意为「栗色马」。成吉思本人所宠爱的妻子、他四个继承人的母亲孛儿帖夫人,就属于这个部落;察合台的两个妻子,旭烈兀七个妻子中的两个,蒙哥合罕的一个妻子,忽必烈至少两个妻子,包括他所宠爱的察必可敦,阿八哈至少一个妻子,阿合马·帖古迭儿的两个妻子,阿鲁浑的两个妻子,合赞的两个妻子,也都属于这个部落。

弘吉剌人的居地在长城附近。他们的名字至今仍用来称呼西突厥斯坦月即别人的一个部落,月即别人似乎是由许多突厥和蒙古部落的分支组成的。弘吉剌也是希瓦的一座城的名字,在咸海附近,这名字也许是从月即别人的那个氏族借来的。

弘吉剌变成翁吉剌,我想是由于前面已经注意到的蒙古人把喉音变软的那种倾向。(见埃德曼书、哈默尔书各处、伯恩斯书第三卷。)

剌木学本在这里补充了下面这些奇特的、看来是真实的细节:

「大汗派遣他的专使到那个州去,按照交给他们的美貌标准,挑选四五百名,或者所命令的任何数目的最美丽的少女。他们用这样的方法来评定少女们美貌的高下。专使到了以后,把全州的少女都召集起来,由专门指派的评估人在场。这些评估人依次仔细审视每个少女的各个部位,例如她的头发、面色、眉毛、嘴、嘴唇,以及全身四肢是否匀称。然后,按照每人美貌与缺陷的总和,把有的定为十六开,有的定为十七开、十八开、二十开,或多或少不等。大汗为送到他那里的人定下什么标准,不论是二十开还是二十一开,专使们就从达到那个标准的人中选出所需的数目,把她们带到他那里。她们到了他面前,他又叫别的人重新评估,从中选出评价最高的三四十人。」

马斯登和默里对这段奇特的记述,竟那样令人惊讶地误解了它的意思,以为「开」代表某种绝对的价值,照马斯登的说法是四喱黄金,于是二十开的少女被估值为十三先令四便士!这真是可悲的胡说;但马斯登若不是有幸生在竞争考试施行以前,是不会犯这个错误的。这件弘吉剌的事,实际上是一场美貌的竞争考试;满分二十四,不得二十或二十一分的考生不能录取。「开」表示的是二十四分之几,而不是任何绝对的价值。

撇开评估的方法不谈,看来明朝也沿用了类似的选拔制度,而且直到近代,还一直从满洲贵族的女儿中进行这类的选拔。希罗多德说,与埃及相邻的利比亚部落阿杜尔玛奇代人中,也盛行同样的习俗。老伊登也说到「莫斯科诸王公」有这样的习俗。(见卫三畏《中国总论》第一卷、希罗多德书第四卷罗林森英译本、哈克卢特学会刊《俄国札记》第二卷。)

八十八说大汗的诸子(原书卷二第九章)

皇帝的这四个妻子,给他生了二十二个儿子;长子名叫真金,是为了怀念鞑靼人的第一位君主、贤明的成吉思汗而取的名字。这真金既是大汗的长子,本应在父亲死后继位;然而事有不巧,他死了。不过他留下一个儿子,名叫铁穆耳;他将在他祖父死后做大汗和皇帝,这是理所应当的,因为他是大汗长子的儿子。这铁穆耳是一个有才干、有勇气的人,这在许多场合已经证明了。〔注一〕

大汗还有嫔妃所生的二十五个儿子;他们都是优秀勇敢的军人,每人都是一位大首领。我还要告诉你们,他四位正妻所生的儿子中,有七个是广大国土或州郡的国王,治理得很好;他们都是有才干、有勇气的人,这也是意料中事。因为我告诉你们,他们的父亲大汗,是鞑靼诸部落中从来没有过的最睿智、最多才多艺的人,最伟大的统帅,最善于治人理国的人,也是最勇敢的人。〔注二〕

〔注一〕忽必烈有一个儿子比真金年长,哈默尔的世系表给他的名字是「术儿只」,并说他有一个儿子叫阿难答。宋君荣和鲍狄埃所依据的中国史料称他为朵儿只,即藏语「朵儿只」,意为「宝石」,这是佛教的一种圣物的藏语名称,形如哑铃,象征金刚杵即雷电。朵儿只大概早死了,因为在我们将要引的瓦萨夫的那段话里,真金也被称为长子;马可把真金的名字同成吉思的名字联系起来,大概是错了。施密特说,他不知道「真金」是什么意思。

〔庄延龄先生说,真金是忽必烈的第三子(见《中国评论》第二十四卷)。真金之子铁穆耳,庙号成宗,年号元贞、大德。——考狄〕

真金死于一二八四至一二八五年的十二月,享年四十三岁。他受过中国式的教育,中国史书把一切美德都归到他身上,历史上那些没有即位的储君,往往都享有这些美德。

瓦萨夫说:「忽必烈年近七十的时候,想在自己生前把长子真金立为他的代理人和法定继承人;于是他同诸首领商议,打算让这位皇子分享他的权力,在帝座上占一席之地。诸首领都是威严的柱石、帝国的支柱,他们陈奏说,陛下提议在自己生前授予皇子帝王之权,这不合乎征服世界的帕迪沙成吉思汗的先例和法令(札撒);但他们仍愿签署一份庄严的文书,确保真金的合罕之位,并誓言终身服从他、效忠于他。然而天意注定,这位预定的继承人竟先于授予他名位的人而死……于是帝国的显贵们一致拥戴真金之子铁穆耳。」

据同一史料,铁穆耳是真金的第三子;但长子甘麻剌是斜眼;次子答剌麻(确切地说是答剌麻八剌,这是佛教的梵语名字,意为「护法」)体质孱弱;老合罕死后(一二九四年),铁穆耳被一致推上帝位,虽然甘麻剌曾有所反对,但被大将伯颜以果断的态度压了下去。(见施密特书、冯秉正书第九卷、宋君荣书、瓦萨夫书。)

〔梅子明牧师(《马可·波罗在汗八里》)对这位年轻的皇子(真金)有如下的评论:「史家对真金的推崇,是有充分理由的。他从小就显出大有前途,在兵法、政事、历史、算学和中国经书方面都造诣很深。他熟悉蒙古和中国居民的情况和人数,熟悉帝国的地形和商业(见霍渥斯书)。他深受众人爱戴,只有他父亲的某些大臣例外,这些人的生活毫无可以作为表率之处。忽必烈对儿子充分信任,从他把征收赋税之事交给儿子掌管,就可以看出来。本国的史家说他用钱节俭,择友明智。他严密监督他所管辖的官员,决不容许他们勒索百姓。每逢旱灾、饥荒或水灾之后,他总要查问百姓的情况,慷慨地接济他们的需要,使他们重新安居乐业。波罗把这一切美德都归于大汗本人。无疑,大汗也或多或少具有这些美德,但在这一切仁政上,父子是一致的。」——考狄〕

〔注二〕据鲍狄埃和宋君荣说,中国史书只说忽必烈有十个儿子,至少是正妻所生的只有十个;哈默尔的世系表列了十二个。很可能「二十二」是波罗书早期抄写时把「十二」误写了。确实有一部抄本作「十二」(即我们附录六中的第三十七号),虽然那部抄本并不很有分量。

这些嫡子中,波罗在他书中不同的地方,提到了五个人的名字。下面是依据哈默尔和多桑开列的名单,括号里是鲍狄埃所引的汉文写法。其中七人,正如鲍狄埃先生从中国史书中所证明的,都有某一地方的「王」号,这就证实了马可在这一点上的准确。

一、术儿只,即朵儿只。二、真金(裕宗,燕王,燕即旧北京)。三、忙哥剌(安西王),波罗在下文第四十一章中提到他是京兆府即陕西的国王。四、那木罕(北安王),波罗在卷四第二章中提到他与阔里吉思王共同统率大汗的军队抵御海都。五、忽里台(中国史料的名单中没有)。六、忽哥赤(云南王),波罗在下文第四十九章中提到他是哈剌章的国王。七、奥鲁赤(西平王,西平即吐蕃)。八、爱牙赤。九、阔阔出(宁王,宁即唐古忒)。十、忽都鲁帖木儿。十一、脱欢(镇南王)。他的防区在东京即安南边境,一二八八年在那里遭到惨败,因此失宠。(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十二、铁蔑干(中国史料的名单中没有)。宋君荣所据的中国名单漏了忽都鲁帖木儿,而把一位名叫甘答不花的皇子列为第四子。

鲍狄埃先生极力强调波罗对朝廷内情的熟悉,因为他知道储君的名字是铁穆耳;鲍狄埃说,这是私名,除了最亲密的心腹以外,在本人死前是不能为人所知的。照这样说,公众直到那时才发现,好比那个爱尔兰人的狗,大家一向叫它托比,它的真名却叫土克!但鲍狄埃先生的学识把他引错了路。至少这个秘密一定保守得很糟,因为在铁穆耳生前,不但马可知道,波斯的拉施特和亚美尼亚的海屯也都知道;更不必说,波斯的完者都汗在这位皇帝在位时写给法国国王的一封信里,也用了「铁穆耳合罕」这个名字,而这封信正是鲍狄埃先生自己重刊并加以评注的。(见其书。)

八十九说大汗的宫殿(原书卷二第十章)

你们要知道,每年有三个月,即十二月、正月和二月,大汗住在契丹的京城,这京城名叫汗八里(在这个国家的东北端)。他的大宫殿就在这座城里,我现在就告诉你们它是什么样子。

宫殿四周围着一道大墙,成一个方形,每边长一哩;就是说,全部周长四哩。这是可以相信的;墙又很厚,足有十步高,四周都粉成白色,开着射孔。〔注一〕墙的每个角上有一座十分华美富丽的宫殿,存放皇帝的军械,如弓和箭囊,〔注二〕鞍辔、弓弦,以及军队所需的一切东西。每两座角上的宫殿之间,又各有一座同样的宫殿;所以绕着围墙走一周,你会看到八座巨大的宫殿,都存放着这位大君主的军械。〔注三〕你们要知道,每座宫殿只存放一种东西;例如一座存弓,第二座存鞍,第三座存辔,就这样依次绕一周。〔注四〕

大墙的南面有五座门,中间的一座是大门,除了大汗本人出入以外,任何时候都不开。紧靠大门两边,各有一座小门,其他所有人都从那里通过;然后在靠近两角的地方,又各有一座大门,也对众人开放;所以那一面总共有五座门。〔注五〕

这道墙里面还有第二道墙,所围的地方长略大于宽。这道围墙内也有八座宫殿,与外墙的宫殿相对应,也像外墙的宫殿一样,存放着君主的军械。这道墙的南面也有五座门,与外墙的门相对应;其余每一面各有一座门,外墙也是如此。第二道围墙的中央,就是君主的大宫殿,我来告诉你们它是什么样子。〔注六〕

你们要知道,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最大的宫殿。(它北面与外墙相接,南面则有一片空地,诸侯和兵士们经常在那里来往。〔注七〕宫殿本身)没有楼层,全都建在平地上,只是台基比周围的地面高出约十掌(这高出的部分,用一道与地面齐平的大理石墙围着,墙宽两步,伸出宫殿的台基之外,形成一种平台式的走道,人们可以沿着它绕宫殿走一周,走道是露天的;墙的外缘有一道十分精美的石柱栏杆;百姓可以走到这里为止)。屋顶很高,宫殿的墙壁全都覆以金银。墙上还装饰着龙(雕刻而且镀金)、兽、鸟、骑士、偶像以及其他种种形象。天花板上也是满眼的金银和彩画。(四面各有一道大理石的大台阶,通到大理石墙顶上,作为进入宫殿的通道。)〔注八〕

宫殿的大殿极为宽广,足可容六千人进餐;此外还有多得惊人的房间。整座建筑是那样宏大、那样富丽、那样美好,世上没有人能设计出比它更好的东西。屋顶的外面也全都涂着朱红、黄、绿、蓝以及其他颜色,上面涂着一层极精极细的漆,光亮得像水晶一样,从很远的地方望去,使宫殿显得光彩夺目。〔注九〕这屋顶又造得那样坚固结实,足可以千秋万代地保存下去。

(宫殿的里侧有许多大建筑,内有厅堂房间,存放皇帝的私产,如他的金银、宝石、珍珠和金器等宝藏,后妃嫔妾也住在里面。他在那里随意处理自己的事务,别人都不得进入。)

在我所说的围墙的两道墙之间,有美丽的园囿和秀美的树木,结着各种果子。还有各种各样的野兽,如白鹿、黄鹿、羚羊、狍子、各种美丽的松鼠,还有许多出产麝香的兽,以及其他种种美丽的生灵,〔注十〕以至整个地方都满是这些东西,除了人们来往通行的地方以外,没有一处空着。(园囿里长满了丰茂的草;园中的道路都铺砌过,高出地面两肘,所以从不泥泞,雨水也不积在上面,而是流到草地里去,滋润土壤,使草长得那样茂盛。)

从围墙西北角那边,伸展出一片美丽的湖,湖里有许多种鱼,是皇帝叫人放进去的,所以他什么时候想吃,都可以随意取用。有一条河流入这湖,又从湖里流出,但河口装着铁栅或铜栅,使鱼不能从那里逃走。〔注十一〕

此外,在宫殿北面,约一箭之地,有一座人工堆成的小山(是用挖湖的土堆起来的);足有一百步高,周长一哩。这座山上长满了四季常青、永不落叶的树木。我向你们保证,无论什么地方有一棵美丽的树,皇帝一得到消息,就派人去取,连根带土整棵运来,栽在他的这座山上。不管树有多大,他都叫象驮来;这样,他就搜集到了全世界最美丽的树木。他又叫人在整座山上铺满青金石的矿石,〔注十二〕那颜色是很绿的。这样,不但树木全是绿的,山本身也全是绿的;山上所见的,没有一样不是绿的;所以这座山叫作「青山」;这个名字真是名副其实。〔注十三〕

山顶上又有一座美丽的大宫殿,里里外外全是绿的;于是山、树和宫殿合成一片迷人的景色,它们颜色那样一致,看了真叫人惊奇!凡是见到的人,无不心旷神怡。大汗叫人造出这片美景,是为了使他的心灵得到安慰、消遣和欢乐。

你们要知道,在这座宫殿(就是我们所描述的那座大宫殿)之外,皇帝又叫人建了另一座宫殿,各方面都和他自己的一模一样;这是为他的儿子建的,等他儿子继他为帝、统治天下的时候用。〔注十四〕所以这座宫殿的式样和大小都和他自己的完全一样,好叫他死后一切都能照同样的方式进行。(它在湖的另一边,与大汗的宫殿隔湖相对,有一座桥跨水相连。)〔注十五〕这位皇子如今已执掌一颗帝国的印玺,但权力不像大汗那样完全,大汗只要活着,便始终是至高无上的。

现在我要给你们讲讲这些宫殿所在的契丹的首城;讲它为什么建造,又是怎样建造的。

〔注一〕〔据贝勒所译《辍耕录》:「宫城周回……砖甃,高三十五尺。至元八年八月十七日申时动土,明年三月十五日即工。」——考狄〕

〔注二〕地理学会本此处作「箭囊」一字的古写法。这个字值得注意,它是近代法语中「箭囊」一字的本来形式。前者是波斯语「箭囊」一字的转写;后者似乎只是它的讹误,也许是抄写时由于抄本中两个字母常常混淆而产生的。(见德弗雷梅里之说,鲍狄埃在本处引用。)〔哈茨费尔德与达姆斯泰特尔的《词典》载有十三世纪的古法语写法;十二世纪瓦斯的《卢之传奇》中有句云:「他们腰佩箭筒与箭囊。」〕

〔注三〕〔「我(贝勒博士)觉得,波罗是把中国著作家所说的回廊和宫城四角上的角楼当成宫殿了;因为他在下文说,『(汗八里的)每座门上都有一座宏伟美观的宫殿』。我毫不怀疑,汗八里的城门上都有高大的建筑,就像今日北京城门上的那些一样。这种塔形的建筑,中国人称为楼。在马可·波罗的时代,大汗的军械很可能就存放在宫墙的这些楼里。五十多年后写书的《辍耕录》作者,把军械存放之处说在另一个地方。」(见贝勒《北京》。)——考狄〕

(此处原书有插图:汗八里蒙古诸帝古宫殿的理想平面图,据贝勒博士。)

〔注四〕这些库房如今在「紫禁城」的墙外,而在「皇城」的墙内;紫禁城的墙相当于波罗所说的宫墙。(见卫三畏《中国总论》第一卷。)参看前文插图。

〔注五〕靠近两角的那两座门,如今的宫殿似乎没有。「宫殿的南面,内墙和外墙都有三座门。中间的一座专供皇帝出入;其他所有人都从左右两门出入。」(见金尼阁书卷一第七章。)在中国,这种习惯并不是皇家所独有的。私人住宅中,从院子通到客厅通常也有三道门,关于这些门有许多礼让的讲究;客人经过再三推让,才被劝着从中门进去,主人则从旁门进去。(见小德金《游记》第一卷。)〔又见考狄《中国与西方列强关系史》第三卷第十章《觐见皇帝》。〕

〔「看来波罗把中间那座门(大明门)的三个门洞当成了三座门,于是说南墙有五座门,而实际上只有三座。」(见贝勒《北京》注。)——考狄〕

〔注六〕剌木学本在这里与古抄本有出入。它说内围墙是一哩见方;第二道(大都城)是六哩见方,与此处相同;但又说隔一哩还有第三道,是八哩见方。值得注意的是,伟烈亚力先生在一八七三年十二月四日的一封信里,谈到最近一次访问北京时说:「我多方打听,发现有一道大得多的城墙的若干遗迹,把现在的城围在里面;可惜时间不允许我去追寻这些遗迹。」

鲍狄埃本(我已据地理学会本加以校正)在说明外围墙每边一哩之后,竟说内围墙在它里面,相隔一哩!

〔贝勒博士指出:「古代中国著作中,提到宫殿有三重同心的围墙。最里面的一重围着大内;中间的一重叫宫城或皇城,相当于如今围着紫禁城的墙,周长约六里。此外还有一道外墙(看来是一道土城),周长二十里,相当于如今皇城的墙(如今周长十八里)。」元代的皇城曾奉旨丈量,周长七里;据《辍耕录》,蒙古宫殿的宫墙周长六里。(见贝勒《北京》。)马可·波罗的一哩,大约可以估算为中国的二点七七里。(同上注。)中国的常里等于三百六十步,或一百八十丈,或一千八百尺;一里等于一千八百九十四英尺,或五百七十五米;至少照玉尔《马可·波罗》第二卷所引威尼斯旧尺度,一步等于五尺。除了常里以外,中国人还有另一种里,用来丈量田地,只有二百四十步,即一千二百尺。《辍耕录》所说的就是这种里。(同上注。)——考狄〕

〔注七〕〔「墙南面附近,有侍卫亲军的营房。」(见贝勒所译《辍耕录》。)——考狄〕

〔注八〕这种宫殿的样式(见对页插图),即一个高起的砖石台基,上面建着木结构(一般都雕刻镀金),至今在缅国、暹罗和爪哇,以及中国,都还可以看到。倘若我们能找到印度古代阿育王和超日王诸宫殿的遗迹,大概会发现它们也是这种样式。这似乎是属于某种古代全亚洲共通的风尚的一种东西,因为尼尼微的宫殿也是类似的构造。在德里和阿格拉莫卧儿诸帝的朝见殿里,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古老的形式,不过那里的上部结构已经变成了大理石的拱廊,而不是木柱支撑的亭阁了。

〔「大明殿无疑就是马可·波罗所说的『君主的大宫殿』……他说它『没有楼层』;的确,中国人称为殿的宫殿建筑,都是只有一层的。波罗还说到『十分精美的石柱栏杆』(即中国著作家所说的柱廊)。马可·波罗说大宫殿的台基『比周围的地面高出约十掌』。我们在《故宫遗录》中读到:『大明殿……基高可十尺。』大明殿所在的位置,与如今宫中正殿太和殿所在的位置大致相同,这也是毫无疑问的。」(见贝勒《北京》注。)

(此处原书有插图:汗八里的宫殿,据《奇观之书》,胡斯兰绘。)

(此处原书有插图:北京的冬宫。)

贝勒所译的《辍耕录》中,有长篇的文字专门描述蒙古人的宫殿和附近的苑囿。篇幅太长,这里不能照录。——考狄〕

〔注九〕「这些宫殿,凡是看得见的地方都涂着那些颜色的漆,所以日出时从远处望去,正如我多次做过的那样,你会以为它们全是用纯金做的,或至少是用涂着蓝绿珐琅的纯金包着的,那景象既庄严又迷人。」(见安文思书。)

〔注十〕〔这就是灵囿,在万岁山之东,「内养奇禽异兽。车驾将幸上都,百官例宴于此」。(见贝勒所引《辍耕录》。)——考狄〕

〔注十一〕「西边地方最宽,有一个湖,鱼极多。湖形如提琴,长一又四分之一意大利哩。在最窄的地方,也就是与围墙上的门相对之处,有一座美丽的桥横跨湖上,桥的两端饰有两座各有三个门洞的牌坊……湖的四周环绕着宫殿和游乐的亭馆,有的建在水中,有的建在岸上;湖上备有精致的船只,供皇帝想去钓鱼或游玩时使用。」(同上书。)如今的大理石桥有九个桥洞,长六百英尺。(见雷尼《北京》第二卷。)

剌木学本又特别提到城里还有一个湖,由同一条河水在流入宫殿之前注成,百姓用来饮牲口。

〔「马可·波罗所见的湖,就是今日的太液池。不过它的形状略有改变。这个湖和太液池这个名称,都始于十二世纪;那时金朝的一位皇帝首先下令,把如今夏宫所在的山中几处泉水汇集起来,引到他京城北面的一个地方,在那里修了游乐的园林。流入湖中又从湖中流出的那条河,至今还在,仍沿用它的古名金水河。」(见贝勒《北京》。)——考狄〕

〔注十二〕这里的说法,地理学会本作「青之玫瑰」,鲍狄埃本作「玫瑰色与青色」。在炼金术士的术语里,「矿物玫瑰」是金和汞升华时产生的一种红色粉末,但「青之玫瑰」这个说法,我找不到任何解释。秕糠学会的意大利文本在同一处作「青土」。我冒昧地把这个问题请教了权威的金先生,他的意见是,这里的「玫瑰」是「岩石」之误,「青之岩石」这个说法大概是随便用来指「青石」,即碳酸铜,它受潮就会变成绿色。他又说:「据普林尼说,尼禄确曾用硅孔雀石,即含硅的碳酸铜,研成粉末撒在竞技场上,使跑道呈现他所偏爱的那一党即绿党的颜色。这种做法与忽必烈汗的做法之间,也许有几分相似。」这个比较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注十三〕鄂多立克修士对这宫殿、园囿、湖和青山,也有一段描述,虽然简短,但在实质上与正文的描述十分吻合。

一座与这描述相符的青山,高约一百六十英尺,就在宫殿建筑的后面。中国人称之为景山、万岁山,以及煤山;最后一个名称,是由于相传它是用煤堆成的(作为被围时的燃料储备)。(原注:几年前,我在加尔各答听说,威廉堡的地下储藏着大量木炭,我想是在那座要塞初建的时候埋下的。〔「《日下旧闻》说,煤山之名,是因为山脚下埋有储煤,以备被围之需。」(见贝勒《北京》。)——考狄〕)这是否就是忽必烈的青山,似乎还不能十分确定。雒魏林博士告诉我,根据他住在北京时所搜集的资料,并不是;它是明朝皇帝在蒙古宫殿的旧址上挖出现在的湖,用挖出的土堆成的。他又说,另有一座小山,紧靠湖的东岸,年代一定比忽必烈还要早,因为山上的一座塔据说是金代建的。

(此处原书有插图:煤山。)

〔「青山」在金代是一个岛,名叫琼华岛;一二七一年得名为万岁山;高约一百英尺,是蒙古时代提到宫苑的中国著作家所提到的唯一的一座山。它并不是如今宫殿北面的景山;景山在明代也叫万岁山,如今叫煤山,是较晚才堆成的。贝勒说:「我毫不怀疑,马可·波罗所说青山顶上那座美丽的宫殿,就是《辍耕录》中的广寒殿。」殿内有一口黑玉的瓮,大得能盛三十多石酒;这玉有白色的纹理,瓮上就顺着这些纹理雕刻了鱼和兽。(同上。)「《故宫遗录》描述万岁山时,称赞那里草木苍翠,浓荫可爱。」(同上。)——考狄〕

〔「在(横跨湖上的金鳌玉蝀)桥的东端附近,游人可以看到一道圆形的墙,名叫团城。周长约三百五十步。里面有一座御用建筑承光殿,是蒙古时代留下的。从这圆形的围墙向北,另有一座长长的、做工精美的大理石桥,通到一座迷人的小山,山上浓荫覆盖,山顶上有一座壮丽的白塔。」(见贝勒书。)——考狄〕

在下一章所附的一幅图版里,我按小比例画出了北京现存的几座城,与忽必烈时代的蒙古城和汉城作比较。后者的平面图是根据以下几方面绘制的:第一,现存的遗迹,见于我国陆军部重刊的俄国测绘图;第二,雒魏林博士惠予提供的资料;第三,波罗的描述以及宋君荣等人的一些零星记载。即便在这些小比例的平面图上也可以看出,现存北京的宫殿、园囿、湖泊(包括剌木学本所说城里的那个湖)、桥、山等等的总体布局,与波罗所指示的极为吻合;我认为极有可能的是,明朝确是在旧迹上建造的,现在的湖、山等等,实质上就是那位伟大的蒙古君主的旧物,虽然中国人出于政策或爱国之心,也许散布过外族的遗迹已被抹去的说法。说实在的,倘若那种说法是真的,蒙古的宫殿就一定大大偏离了忽必烈之城的中轴线,而这是极不可能的。一八七三年九月的《地理学会通报》上,有一篇关于北京的文章,作者是法国驻北京使馆的医生。那篇文章中关于气象和卫生的细节无论价值如何,我不得不说,它的历史和地形部分错误百出,毫无价值。

〔注十四〕「儿子」应作「孙子」。但地理学会本竟直接说出皇帝之子真金的名字,而此人的死,我们的旅行家自己在前面已经提到过了。

〔注十五〕〔「马可·波罗所说那座从湖的一边跨到另一边的桥,必定就是《辍耕录》中所说的木桥。现在横跨湖上的大理石桥,到一三九二年才建成。」「一座石桥把这个岛(一个有仪天殿的小岛)与万岁山连在一起。另一座木桥,长一百二十尺,宽二十二尺,向东通到大内的宫墙。第三座桥是木吊桥,长四百七十尺,向西跨过湖面,通到湖的西岸,那里有兴圣宫(建于一三〇八年)。」(见贝勒《北京》。)——考狄〕

(此处原书有插图:团城。)

九十说汗八里城(原书卷二第十一章)

却说古时这地方有一座伟大而高贵的城,名叫汗八里,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皇帝之城」。〔注一〕但大汗听他的星者说,这座城将会叛乱,对他的帝权大肆作乱。于是他叫人在旧城旁边紧挨着建造了现在这座城,两城之间只隔着一条河。〔注二〕他把旧城的百姓迁到他新建的城里;这座新城叫作大都。(不过,他容许一部分他不怀疑的百姓留在旧城,因为新城虽大,也容纳不下所有的人。)

说到这座(新)城的大小,你们要知道,它周长二十四哩,因为每边长六哩,是四方形的。四周全用土墙围着,墙基足有十步厚,高十步有余;〔注三〕但顶上没有那么厚,因为墙越往上越薄,所以到顶上只有约三步厚。墙上到处都有开着射孔的雉堞,全都粉成白色。

城有十二座门,每座门上都有一座宏伟美观的宫殿,所以方城的每一面有三座门和五座宫殿;因为(我应当说明)每个角上也有一座宏伟美观的宫殿。这些宫殿里有宽敞的大厅,存放城中守军的兵器。〔注四〕

街道又直又宽,从这头可以一直望到那头,从这座门望到那座门。全城各处都有美丽的宫殿,许多宏大美好的客栈,还有大量精美的房屋。(城中建造房屋的地块,全都是方形的,用直线划分;所有地块上都建着宏大宽敞的宅第,附有大小相称的庭院和园子。这些地块都分给了不同的家长。每一方地块四周都有美好的街道,便于往来;这样全城都划成方块,就像棋盘一样,布局是那样完美巧妙,任何描述都不能恰如其分。)〔注五〕

此外,城中央有一座大钟,就是说,有一口钟,夜里敲响。敲过三下以后,任何人都不得在城里走动,除非是为了产妇或病人的急需。〔注六〕为这类事情出门的人,必须带着灯笼。此外,城的每座门都有常设的守卫一千名武装兵士;你们不要以为设这些守卫是怕有什么攻击,那只是为了给住在城里的君主充当仪卫,并防止盗贼在城中作恶。〔注七〕

〔注一〕北京所在之地的城市,历史可以追溯到很古的时候,因为在公元前二二二年秦王攻取它以前,它(以蓟为名)就是燕国的都城了。〔唐代(六一八至九〇七年)称为幽州。〕公元九三六年它成为契丹的都城之一;金朝的君主于一一二五年攻取了它,一一五一年又以它为都城之一,名为中都。它以燕京之名(这个名称是一〇一三年起的),在成吉思对金朝的战争中占有显著的地位。成吉思于一二一五年攻取了它。一二六四年,忽必烈以它为主要驻地,并于一二六七年在旧燕京东北不远的地方(鄂多立克说相距半哩)建了新城大都(意为「大朝廷」),自一二七一年起蒙古人称之为「大都」(见卷一第六十一章注一)。大都于一二六七年夏天建成。

旧燕京在金人占据时,周长二十七里(通常估算为九哩,但在早期的著作中,一里不过五分之一哩),后来扩大到三十里。不过城及其郊区外面还有某种外墙,其周长据说是七十五里。〔「元代时城墙仍在,金朝的旧城通常称为南城,而蒙古的京城则称为北城。」(见贝勒《北京》。)——考狄〕(见雒魏林;又见钱德明书第二卷,及上一章注六。)

波罗对「汗八里」这个名字的解释是正确的,即「汗八里」,意为「汗之城」。

〔注二〕在新旧两城之间流过的河,一定是那条小小的玉河,它至今仍流过现在的鞑靼城,注满城壕。

〔贝勒博士认为,波罗所说的极有可能是文明河;据古代的记载,这条河流经蒙古京城南墙附近。——考狄〕

(此处原书有插图:北京皇城南门。图下题:「它有十二座门,每座门上都有一座极大极美的宫殿。」)

〔注三〕这个高度据鲍狄埃本;地理学会本作「二十步」,即一百英尺。最近一篇法文文章说,现存城墙高十四米(四十五英尺半),厚十四点五米(四十七英尺又四分之一),「墙顶形成一条铺砌过的散步道,这是独一无二的,令人想起传说中底比斯和巴比伦的城墙」。(见《公共卫生年鉴》第二辑第三十二卷,一八六九年。)

〔据一八七五年十二月为观测金星凌日而派往北京的法国天文学家弗勒里埃和拉皮耶说,现在的鞑靼城周长二十三点五五公里,即若以一里等于五百七十五米计,为四十一里;南北长五千四百米,东西长六千七百米;城墙高十三米,宽十二米。——考狄〕

〔注四〕我们所试绘的一二九〇年前后的汗八里平面图,与这里的描述有些出入,但某些现存的事实是无法回避的。

(此处原书有插图:北京今昔对照图,约一二九〇年。)

(此处原书有插图:公元一二九〇年。)

现在北京的鞑靼城(正式称为内城,或京城)坐落在大都的旧址上,代表着大都。蒙古人被逐出以后(一三六八年),新兴的本族王朝明朝建都南京。但这被认为很不方便,于是明朝的第三位君主重新占据了大都即汗八里,并于一四〇九年开始修葺。他把城的北端截去将近三分之一,缩小了城的范围。不过,这段废弃的城墙的遗迹至今仍在,四周都有将近三十英尺高。这道旧墙中国人称为「元城」(即蒙古王朝之城),俄国测绘图上画有它。〔据《长安客话》,明朝的京城周长四十里。〕现在的城墙建于一四三七年,或者说是修复于这一年(北墙当然是完全新建的)。现在鞑靼城的南面就是大都的南面,这似乎是毫无疑问的。所以大都的全部轮廓至今仍在,很容易量出来。倘若陆军部版俄国测绘图上的比例尺是正确的,长边将近五英里又五百码;短边为三英里又一千二百码。所以全部周长大约正好是十八英里,不到十六意大利哩。然而,倘若用圆规把大都和燕京(燕京是我们根据所能得到的资料画出来的)合在一起绕一周,周长就大约有二十四意大利哩,波罗的错误也许与此有关。

〔「《元史》说大都周长六十里。元末刊行的《辍耕录》也说京城周长是这个里数,但说明所指的是每里二百四十步的里。倘若这个说法是对的,蒙古都城的周长就只有常里或地理里四十里。」(见贝勒《北京》。)贝勒博士又写道:「汗八里的轮廓,倘若我的看法不错,虽然与古代中国的记载有部分矛盾,周长约有常里五十里(南北十三里有余,东西十一点六四里)。」——考狄〕

波罗(和鄂多立克)又说城有十二座门,每面三座。宋君荣和卫匡国也都说有十二座门。但我相信他们两人都是依据马可的。现在的鞑靼城有九座门,即南面三座,其余每面各两座。中国的古代记载说大都有十一座门。(见钱德明《杂纂》第二卷。)所以我在平面图上假定,东面和西面各有一座门在明朝缩小城圈时被毁掉了。但我必须说明,雒魏林先生告诉我,他在那些位置上没有找到门的遗迹,而蒙古旧土城北面的两座门却十分清楚,前面有瓮城,蒙古时代的旧桥至今还跨在城壕上,供公众通行。(原注:伟烈亚力先生证实了我的假定:「我在北京时,追寻那道旧土墙……发现它与你图上的轮廓完全吻合。景雅各先生(一位向蒙古人传教的传教士)和我骑马绕它走了一周,他走外面,我走里面……我们两人都没有看到雒魏林博士所说的那个拱门……东西两面的中段,确有门的豁口,但没有瓮城。」一八七三年十二月四日。)

〔「《元史》、《辍耕录》以及元代的其他著作,都一致说京城有十一座门。它们是按下列顺序列举的:南墙:一、正南(中)门叫丽正门;二、左(东)门叫文明门;三、右(西)门叫顺承门。东墙:四、正东(中)门叫崇仁门;五、东南门叫齐化门;六、东北门叫光熙门。西墙:七、正西(中)门叫和义门;八、西南门叫平则门;九、西北门叫肃清门。北墙:十、西北门叫健德门;十一、东北门叫安贞门。」(见贝勒《北京》。)——考狄〕

明朝在蒙古旧址上定都以后,人口似乎聚集在南墙附近,大概是用燕京遗迹的材料建屋。这块突出的地方于一五五四年用新墙围了起来,称为「外城」。这就是欧洲人所说的「汉城」。它的西墙墙基上有一些雕刻过的石头,似乎是燕京旧宫的遗物。在宋君荣的时代,燕京还有一些遗迹;如今所指认的唯一遗物,是外城西门广安门外的一座塔,陆军部版俄国地图上标作「塔」。(据雒魏林博士提供的资料。)

城门上和角楼上的「大宫殿」,无疑可以用至今仍占着那些位置的建筑来很好地说明。现在城的每座门上都有两座这样的高大建筑,外面的一座(见前文插图)构成一座高起的箭楼。

〔注五〕注三所引的那位法国作者,这样描述现在的城:「全城就这样划分成大致规整的棋盘格,每一格由宽阔的大街围成,格内又有无数的街巷穿过……这些街巷差不多全都是南北向和东西向的。这个规划显然出自一人的意志,从来没有一个市政当局能一举完成如此宏大的工程。」

〔注六〕卫匡国说到中国城市中公共的钟楼,在他的时代,楼里装着漏壶。一个更夫在一面大锣上敲打时辰,同时用大字把时辰显示出来。这个人还负责望火,发现火灾就敲锣召集众人去救火。

〔法思远牧师(《北华捷报》,一八八四年九月七日)提到太原府钟楼里的一件东西的遗物,它过去是、现在仍然是这座城的八大奇观之一;那是一只铜壶,是一座漏壶的一部分,从前水从壶里流下,落到下面的一面鼓上,把时间划分成相等的段落。——考狄〕

马可所说的那座楼似乎至今仍在。它的位置,就是我在大都平面图上标作「警楼」的地方。它建于一二七二年,但大概在明朝占据此城时重建过。〔「《元一统志》记载:『至元九年,建钟楼、鼓楼于京城之中。』北京至今仍有钟楼和鼓楼,在鞑靼城的北部。鼓楼就是十三世纪所建的那一座,但钟楼只是上个世纪才建的。元代的钟楼在鼓楼稍东,就是现在万宁寺所在的地方。这座寺差不多正在我(贝勒)所定的汗八里位置的中央。」(见贝勒《北京》。)——考狄〕北京古观象台的院子里,保存着几件蒙古时代的古仪器,其中有一座十分精巧的漏壶,有四个铜壶嵌在砖砌的台座里,一级比一级高。这个院子连同它的仪器和老树(老树也被认为是蒙古时代的)的插图,见后文第三十三章。(见卫匡国《中国新图志》、安文思书、《近代中国》、《环球》杂志一八六四年第二卷。)

〔注七〕剌木学本补充说:「然而,对于契丹的百姓,确实存在着我不知道是什么的一种不安。」

九十一大汗养一万二千骑为侍卫,号曰怯薛丹(原书卷二第十二章)

你们要知道,大汗为了维持他的威仪,养着一万二千骑侍卫,号称「怯薛丹」,意思就是「忠于其主的骑士」。他养这些人,并不是畏惧什么人,只是为了他自己至尊的体面。这一万二千人有四个统领,各统三千;每一队三千人轮值三日三夜,守卫宫殿,也就在宫中用饭。三日三夜期满,便由另一队三千人来替,同样守那么些时候,然后再换一队,所以宫中总有三千人在值守。如此轮转,直到这一万二千名(如我所说)号为怯薛丹的人都轮过一遍,便又从头轮起,年年如此,周而复始。〔注一〕

〔注一〕「怯薛丹」一名,是我推定出来的读法,没有哪一个本子恰恰这样写。诸本的写法各异,彼此出入不过一两个字母。想到抄手常把两个形近的字母相混,下面所说的种种,我想足以证明这些异文所共同指向的正确写法,便是「怯薛丹」。(原注:缪勒所校的勃兰登堡拉丁本,写法与此最近。)

在合赞汗的典章里,我们看到,钤盖王命以示凭信的种种仪式之中,有一条规定:王命须在背面用黑墨盖上「四怯薛」,即四支宿卫军的四位统领的印。

瓦撒夫叙述蒙古朝廷的各等大官,也列举了:其一,兀鲁思的那颜,即宗室诸王;其二,各部落的大首领;其三,「四怯薛」即宿卫四军的异密;其四,军中统领万人、千人等等的将官。

不但如此,在拉施特书里,我们还见到与我们作者所用完全相同的复数形式。他说,报达城破之后,旭烈兀避开了城里污浊的空气,派伊勒哈那颜和哈剌不花带三千蒙古骑兵进入报达,去修缮房屋,整顿一切。「这两位统领从怯薛丹中,并从他们自己的部属中,派出哨兵分驻城中各坊,叫人把牲畜的尸体从街上搬走,并重建了市集。」

在帖木儿后裔诸大王治下的印度斯坦朝廷里,「怯薛」一词依然沿用,指轮值宫中的队伍;甚至阿克巴的武库每周轮换一次、供御用的那几套火绳枪和刀剑,也叫这个名字。波斯夜间守护君王的宫廷卫士,称为「怯薛赤」,其统领称为「怯薛赤巴什」。〔据格拉德温所译《和卓阿卜杜勒克里木回忆录》:「回历一一六〇年六月十一日夜,即一七四七年六月八日,在离麦什德三日路程的霍准城附近,与纳迪尔沙同族、又是他亲戚的怯薛赤巴什穆罕默德·库利汗,带着七十名怯薛卫士……立誓刺杀纳迪尔沙。」〕

鄂多立克修士说到侍立大汗身旁守卫的四位男爵,称之为「怯薛」,这大概就是汉语「怯薛」的读法(冯秉正书与宋君荣书写法略异)。宋君荣把这个名称用在成吉思的四位忠勇之士及其后裔身上,他们世代隶属大汗的宿卫;宋君荣认为他们就是波罗所说的怯薛丹,或者毋宁说是怯薛丹的统领,并且明白地说「怯薛」这个词是蒙古语。

我看到,「怯薛」在卡尔梅克首领中是一个人名;而「克什克腾」又是一个蒙古部落的名字,其地在北京正北,靠近上都故址。(见卷一第六十一章。)〔克什克腾是内蒙古二十四部之一,属昭乌达盟。(见梅辉立《中国政府》。)——考狄〕在科瓦列夫斯基的辞书里,我查到下面几条:

「怯薛,恩典、恩惠、赏赐、利益、好运、施舍。」

「克什克腾,有福的、快乐的、蒙福的。」

「奇切库,热心的、勤勉的、忠诚的。」

「库什库,阻挡、拦路」等等。

其中第三条与波罗的解释「忠于其主的骑士」十分吻合,但真正的词源或许倒是第一条或最后一条。

帖木儿《典章》里的「喀勒赤」和「喀剌黑赤」,首字母虽然不同,却几乎无疑只是同一个词的误写。例如:「我下令,让一万二千名喀勒赤,即全副武装的佩刀之士,驻扎在宫中,分布在御座的左右前后;这一万二千人中,每夜有一千人值守」云云。译者注释「喀勒赤」说:「蒙古语,意思大概是卫士。」我们看到,就连相传的一万二千这个数目,以及分为四队的编制,都保持下来了。(见《帖木儿典章》。)

我还得补充一句:范贝里教授不同意「怯薛丹」这个形式,理由是这种波斯语的复数形式在古代鞑靼方言中不可能出现。他推测真正的词是「怯赤兰」或「怯赤克连」,意思是「守夜的人」,出自察合台语和畏兀儿语中表示「夜」的那个词。

不过我认为,波斯语是大汗朝廷里外国人的口语,他们需要的时候,会毫不迟疑地造出一个波斯语的复数来;而拉施特已经举出了这个复数实际使用的例子。

(见多桑书、《金帐汗国史》、《伊利汗国史》、卡特麦尔所译《蒙古史》、《阿克巴则例》及布洛赫曼译本、《亚洲学报》、奥列亚里乌斯书、《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冯秉正书、宋君荣书、帕拉斯《蒙古诸族史料汇编》。)

〔「玉尔上校《马可·波罗》中的怯薛丹,显然指的是克什克腾。这是一个蒙古通称,指大汗的宿卫。它出自『怯薛』一词,意思是轮番值守,即轮值的队伍。『怯薛』是蒙古语中的古语之一,因为现在这个词在蒙古语里另有别的意思。玉尔上校汇集了对这个名称的几种解释。在我看来,他的种种推测之中,下面这一条最合于这个词的古义:

「『在帖木儿后裔诸大王治下的印度斯坦朝廷里,怯薛一词依然沿用,指轮值宫中的队伍……波斯夜间守护君王的宫廷卫士,称为怯薛赤。』

「怯薛分为日班和夜班,日班叫作秃鲁花,夜班叫作客卜帖兀勒。客卜帖兀勒全由纯粹的蒙古人组成,而秃鲁花则由藩属诸王和各省长官的子弟以及人质组成。大汗的宿卫每三日一换,共四百人。一三三〇年,减为一百人。」(见巴拉第书。)庄延龄先生在《中国评论》第十八卷中写道,他们「显然就是近代各省总督的『亲兵』,现在读作『哈什哈』,但原本显然是『怯失哈』」。——考狄〕

九十二大汗大宴时的席次仪制(原书卷二第十三章)

大汗遇有朝廷大典而入席之时,其仪制如下。他的席案比众人的高出许多,他坐在殿的北端,面向南方,正宫皇后坐在他左边。他的右边坐着诸皇子、皇侄以及其他皇族宗亲,但座位低一些,他们的头只与皇帝的脚齐平。其余的男爵们则坐在更低的别的席案上。妇女们也是一样:大汗诸子、诸侄以及其他宗亲的妻室,都坐在他右边较低的席上;再往下,是其他男爵和骑士们的夫人,各人坐在大汗吩咐指定的位置上。席案这样排列,皇帝坐在上面,无论席案多少,都能从这头一直望到那头。〔注一〕〔再者,你们不要以为人人都有席案可坐;相反,大部分军士和他们的军官,就在殿内地毯上坐着用饭。〕殿外还有四万多人;因为有大批人带着礼物来进献大汗,或是从外国带着奇珍异物前来。

殿中靠近大汗设席之处,〔放着一件巨大而极其精美的器物,形如方柜,又如食橱,每边约长三步,上面精雕着各种鸟兽之形,雕工细致,通体描金。中间是空的,里面〕立着一只纯金的大瓮,容量有寻常一大桶那么多;大瓮的四角各有一只小一些的瓮〔每只容一小桶〕,用名贵香料调味的美酒或饮料,便从大瓮中注入小瓮。〔上述食橱上陈列着大汗所有的饮器,其中有几种纯金的大壶,〕名叫「维尼克」,〔注二〕大到可以盛八个人或十个人喝的酒。每两人之间放一只,另加两只带柄的金杯,于是每人都从自己和邻座之间的壶里自斟自饮。夫人们也是这样供应。这些壶和杯的价值大得不可估量;说实在的,大汗所有的这类器皿,以及其他式样的金银器,多到从来没有人见过、听说过,也无人能够相信。〔注三〕

〔特派了一些男爵,专门照看不懂朝廷规矩的外国人,按他们的身份安排适当的座位;这些男爵在殿中来回不停地走动,照看席上宾客的需要,吩咐仆役立刻给他们送上酒、奶、肉,或是他们缺少的任何东西。殿的每一道门口(其实,皇帝所在的任何地方都是如此),都站着两个巨人般的大汉,一边一个,手持棍棒。他们的职责是看住每个进门的人,不许脚踏门槛;若有人踏了,他们便剥去此人的衣服,他得交一笔罚金才能赎回;或者不剥衣服,而打他若干棍。如果是不知规矩的外国人,便有指定的男爵引他们进去,向他们解说。原来他们认为,谁碰到门槛,便会招来晦气。不过出门的时候,却不必拘守这一条,因为那时有些人大概已经喝得醉醺醺的,顾不得脚下了。〔注四〕〕

你们还要知道,为大汗捧菜进酒的,都是一些大男爵。他们的口鼻都用金丝织成的精致绸巾蒙住,免得他们身上的气息和气味沾污了进奉给大汗的菜肴和酒杯。皇帝要饮酒的时候,所有的乐器——他备有各色乐器,数量极多——一齐奏响。他举杯的时候,所有的男爵和在场众人都屈膝跪下,向他行最隆重的大礼,然后皇帝才饮。他每饮一次,全套礼仪就要重来一遍。〔注五〕

菜肴我就不说了,你们尽可想见,凡是能有的菜色,样样都极为丰盛。但你们该知道,凡是有男爵或骑士在这些席上用饭,他们的妻子也都在那里,同其他夫人们一道用饭。大家都用过饭,席案撤去之后,便有一大批戏子和幻术家进来,他们精通种种奇妙的技艺,〔注六〕在皇帝和众人面前表演,引得满座欢娱嬉笑,人人都笑逐颜开,尽兴而乐。表演完毕,众人散去,各回住处。

〔注一〕我们应当设想一排排的小席案,每张大概只坐两位客人。这似乎正是近代中国的习惯,也可以上溯到一些关于鞑靼诸族的很古老的记载。十世纪不里阿耳国王的宫廷里(见序章第二章注二),以及十五世纪中国款待沙哈鲁使团的宴会上,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席案。麦伽斯梯尼描写印度的宴会,说每位客人面前都设一张席案。(见雅典尼乌斯书,永格译本。)

〔参看鲁布鲁克的记载,柔克义校本:「大汗坐在北面的一个高处,使人人都能看见他……」(又见鄂多立克修士书,载《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考狄〕

〔注二〕这个词(见地理学会本和剌木学本)在秕糠学会意大利文本中变成了一个形容词,作「涂金漆的器皿」;马尔斯登和鲍狄埃基本上都采用了这个解释,但在我看来与正文不合。鲍狄埃本写作「维尼加尔」,他解释为「无柄的杯,涂金漆或髹金」,不知有何根据。威尼斯的航海用语中确有「维尼加尔」一词,指一种盛放一桌人饭食的木碗,这个词似乎可能被人拿来替换了那个不认识的「维尼克」。我猜想后者是某个东方词语,但我找到最接近的,只有波斯语的「巴尔尼」,阿拉伯语作「巴尔尼亚」,意思是「贮物的陶器」,西班牙语的「阿尔博尔尼亚」即出于此,意思是「一种碗形带柄的大釉瓮」。单从词形说,「巴尔尼亚」变成「维尼克」,与我们前面遇到过的「杭德瓦尼」变成「翁达尼克」恰好相类。(见多齐与恩格尔曼《西班牙语中阿拉伯词汇汇释》及博埃里奥《威尼斯方言辞典》。)

〔戈德弗鲁瓦《古法语辞典》「维尼加尔」条写道:「无柄的杯,涂金漆或髹金。」除马可·波罗外,还引了《圣殿骑士团规章》:「那些维尼加尔和碗碟。」关于「维尼加尔」,参看柔克义校本鲁布鲁克书的注释。鲁布鲁克说:「我们装满了一只维尼加尔的干饼,一盘苹果和别的果子。」柔克义先生把「维尼加尔」译作「篮子」。

贝勒博士《北京》一书提到「一只木制的大瓮,外涂油漆,内衬白银」,并在注中补充说:「这一记载或许可以用来解释马可·波罗的『维尼克』,即那种大到能盛八人或十人之饮的『涂金漆的器皿』。」——考狄〕

前面几行有「每只容一小桶」一语。原文所用的词,据《意大利通用词汇》解释,是葡萄收获时用的一种木桶,容量为三个「米纳」,每个米纳合半个「斯塔约」。这似乎指的是托斯卡纳的米纳,即半个斯塔约,合三分之一蒲式耳。由此算来,这种桶约合一蒲式耳,按旧时的液量计,约合一小桶。

〔注三〕陈设酒壶和酒杯的食橱,是蒙古人以及风俗相近的其他亚洲民族公共殿堂或帐幕中必不可少的陈设。查士丁皇帝的使臣述说,在突厥可汗室点密的大帐中央,陈设着饮器、酒壶和大瓮,全是金的;恰好对应着波罗所说的带柄的杯、「维尼克」、大瓮和小瓮。鲁布鲁克描写拔都汗的帐幕,说入口附近有一个食橱,上面摆着忽迷思即马奶酒,还有金银大杯等等;大汗的帐幕里也是如此。据说在完者都的宫廷一次节庆上,「御座前立着金制的食橱……上面摆满了斟满的酒壶和酒杯。」就连蒙古人私家的毡房里,也有一个简陋些的食橱,上面放着一皮囊马奶酒以及别种饮料,酒杯都备在那里;到了后世,在沙阿拔斯的宴会上,我们看到那个大食橱形制稍有不同,仍旧每两人放一只金壶,只是壶里已不再盛酒,酒是另外传递的。(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鲁布鲁克书、《伊利汗国史》、德拉瓦勒书。)

〔说到那「巨大而极其精美的器物」,柔克义先生在鲁布鲁克书中写道:「类似的艺术品和机巧装置,在东方宫廷中常常可以见到。我所知最早的,是吕底亚人皮西乌斯献给大流士的黄金梧桐树和葡萄藤,藤上挂着宝石做的葡萄串,荫蔽着国王的卧榻。(见希罗多德书。)但最著名的,也许正是它激起了蒙哥想在自己宫中也有一件类似器物的念头,是君士坦丁堡皇帝狄奥斐卢斯(公元八二九至八四二年在位)那著名的『所罗门宝座』……阿布尔菲达说,公元九一七年,君士坦丁·波菲罗根尼图斯派往哈里发穆克塔迪尔处的使臣,在报达宫中看见一棵有十八根枝杈的树,枝杈有金的,有银的,枝上栖着金鸟银鸟,树叶也是金银做的。借着机械,树叶能沙沙作响,鸟儿能鸣叫。米尔洪德也说到孙丹尼牙城中有一棵金子和宝石做的树,树身内有管道,流出各种不同的饮料。克拉维约也描述了帖木儿宫中一棵颇为相似的树。」

贝勒博士《北京》一书提到一座带灯的漏壶。借着水力推动的机械,每到一定的时刻,便有一个小人走出来,举着一块牌子报时。他又说到一种乐器,用一根管子与坐在横杆上的两只孔雀相连,乐器一奏响,机关便使孔雀起舞。——考狄〕

鄂多立克描述了宫殿大厅中央那只盛酒的大瓮,但在他那时候,大瓮是用一大块玉石做成的。

〔注四〕这种礼节,鄂多立克、马克利齐、鲁布鲁克和柏朗嘉宾都特别提到过。据柏朗嘉宾说,违犯者可以处死。一篇伊斯兰教徒所记出使别儿哥汗宫廷的记载里,也特别提到了不许踏门槛的禁令。至于帐幕,鲁布鲁克说有人警告他不要碰帐幕的绳索,因为绳索被看作代表门槛。当代一位俄籍蒙古作者说,这种礼节或者说迷信,至今仍保存在一句蒙古谚语里:「莫踏门槛,那是罪过!」但在一部分蒙古人中间,保存下来的还不止于此,这从米契先生的游记中一段话可以看出:「走近毡房也有对的和错的方式。门外地上通常有些绳子,用木桩钉住,是要把牲口拴在一起时用的。越过或绕过这些绳子有一套规矩,我始终没有学会;有一回我们无知犯了规,结果那一家人便不肯款待我们了。」这种观念或者说迷信,到十七世纪在波斯仍然十分盛行,至少对于王宫的门槛是如此。入宫时踏上门槛,被认为是罪过。(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鲁布鲁克书、柏朗嘉宾书、马克利齐书、《圣彼得堡科学院亚洲杂纂》、《西伯利亚陆路》、德拉瓦勒书。)

〔柔克义先生在鲁布鲁克书中写道:「我相信斐济人中间也有同样的风俗。我还可以指出,古代中国也盛行这一习俗。《论语·乡党》说孔子『立不中门,行不履阈』。在中国,新娘的脚不可碰到新郎家的门槛。(参看戴尼斯《中国民俗》。)

「《辍耕录》的作者也提到,大汗临殿之时,门口站着手持棍棒的力士。他又说,大汗身旁常立着另外两名宿卫,手中执着『天然』的玉斧(即偶然从地下掘得的斧,大概是远古的兵器)。」(见巴拉第书。)——考狄〕

〔注五〕这些礼节中,有些大概是汉人的而非蒙古的,因为忽必烈朝廷的仪制显然兼采二者。一四二一年沙哈鲁的使臣朝见明朝的成祖皇帝,据记载,在一次御宴上,御座旁边「站着两个太监,各用一条厚纸带蒙住嘴,一直缠到耳尖……每逢给皇帝端上一道菜或一杯答剌孙(即米酒),众乐齐鸣。」(见《钞本与摘录》。)波斯波利斯的一幅浮雕上,国王身后站着一个太监,手持扇子,嘴是蒙着的;至少黑伦是这样说的。(见黑伦《亚洲》。)

〔注六〕鲍狄埃本作「种种高明技艺的戏子和幻术家」,地理学会本也作「戏子和幻术家」。意大利语「幻术家」一词,古罗曼语中有「变戏法」的动词,与此同源。乔叟诗中便有:

「我在那里看见戏子在表演,

还有术士和幻术家,

女巫和施咒的妇人,

老巫婆和女术士」等等。

——《声誉之宫》

又有:

「因为我常听人说,在宴会上,

幻术家们在一座大厅之中,

能变出一片水和一条船来,

在厅里划来划去。

有时又像来了一头猛狮;

……

有时是一座石灰砖石的城堡,

他们一高兴,转眼又叫它消失。」

——《平民地主的故事》

中国节庆上这类表演,前面卷一第六十一章注九已经说到。沙哈鲁的使臣、鄂多立克、伊台斯等人也都有描述。在那个时代,饭后把这类艺人请进宴会厅,似乎在欧洲也是常事。例如可参看赖特《家居风俗》,以及金顿所著腓特烈二世传中关于这位皇帝宫廷的记载。(又见《钞本与摘录》、《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伊台斯书。)

九十三大汗每年寿辰所举行的大宴(原书卷二第十四章)

你们要知道,鞑靼人每年都在自己的生日大事庆贺。大汗生于九月月份的第二十八日,所以这一天便举行大汗朝廷一年之中最盛大的宴会;只有他在新年元旦所举行的那一次除外,关于那一次,我以后再对你们讲。〔注一〕

却说在他寿辰这一天,大汗穿上他最好的袍服,通身都是捶金所织;〔注二〕足有一万二千名男爵和骑士,这一天也穿着同样颜色的袍服出来,式样与大汗的完全一样,只是不那么贵重罢了;但颜色都与他的相同,也都是金线丝绸所织。每一个穿这种袍服的人,还系着一条金带;这金带和袍服,都是君主赏赐给他的。我还敢断言,这些袍服中有一些缀满了珍珠宝石,一套就值足足一万金别桑。

这样的袍服有好几套。因为你们要知道,大汗每年十三次,把我所说的这种袍服赏赐给他的男爵和骑士们。〔注三〕每一次他们都穿与大汗同色的衣服,每个节日各定一种颜色。由此可见,这是何等浩大的一桩事情,普天之下,除了他以外,再没有哪一位君王能够维持这样的排场。

在他寿辰这一天,天下所有的鞑靼人,以及臣服于大汗的所有国家和地方,都按照各自的力量,并依照成例或命令所定的数额,向他进献厚礼。还有许多别的人,也带着厚礼来见大汗,为的是求他赏一个差使。大汗选派了十二位男爵,专门负责给这些求职的人每人一个合适的答复。

这一天,所有的偶像教徒、所有的萨拉森人、所有的基督徒以及其他各类人等,也都举行盛大庄严的祈祷,唱诵经文,点灯焚香,各向自己所崇拜的神明祷告,祈求神保佑皇帝,赐他长寿、康健和福乐。

大汗寿辰的欢庆盛宴,就如我所讲述的这样举行。〔注四〕

现在我要对你们讲大汗在新年所举行的另一个节庆,那叫作白节。

〔注一〕中国的新年,据杜赫德说,始于最接近太阳经过宝瓶宫中点的那个新月;据鲍狄埃说,始于太阳进入双鱼宫之前紧挨着的那个新月。(这两种说法几乎总是一致的,但并非总是如此。)大体说来,正月包括二月的一部分和三月的一部分。那么八月便是公历九月到十月之间了。(参看前文第二章注二。)

〔据卫三畏博士《中国总论》:「中国的年是阴历,但岁首是按太阳来定的。新年在太阳进入宝瓶宫之后的第一个新月,所以不早于一月二十一日,也不晚于二月十九日。」黄伯禄在《中国历法》中写道:「民用年的岁首,取决于皇帝的意旨。黄帝时(公元前二六九七年)和夏朝时(公元前二二〇五年),以第三个月寅月为岁首(双鱼宫);商朝时(公元前一七六六年)以第二个月丑月为岁首(宝瓶宫);周朝时(公元前一一二二年)以第一个月子月为岁首(摩羯宫)。」——考狄〕

〔注二〕用来形容袍服的「捶金」一语,在中古诗人和传奇作家笔下十分常见,例如乔叟:

「他年纪很轻,心性快活,

身上穿着锦缎,织着飞鸟,

又用捶金织得十分精巧,

衣饰极尽华丽。」

——《玫瑰传奇》

米歇尔先生认为,这样称呼的织物,是在刺绣完成之后再把金线捶扁,这道工序使金属的表面加宽,看上去极为富丽。不过据洛克博士说,实际情形毋宁是:织这类织物所用的金,不是金线,而是捶薄了的金箔剪成的细条。这似乎已足以解释「捶金」一语,虽然洛克博士在另一处又把它归于他所说的一种习俗,即把金匠的饰件缝缀在袍服上。(见米歇尔《丝织品研究》及洛克《织物目录》。)

〔注三〕这种节庆和颁赐袍服的次数,所有古本都作十三次,只有地理学会的拉丁文本作十二次。所以原本上大概写的是十三。剌木学本还把这句话扩展开来,说:「鞑靼人对一年十三个月的每一个月,都隆重地举行十三次大节庆。」(原注:中国的历法每十九年中有七年是十三个月。〔「这十九年的周期共包括二百三十五个阴历月,一般是一百二十五个三十日的大月,一百一十个二十九日的小月(但有时是一百二十四个大月和一百一十一个小月),另有七个闰月。十二个月的年叫平年,十三个月的年叫闰年。」见黄伯禄《中国历法》。——考狄〕)不过这后一句可能是后人窜入的注语;因为除了如此频繁的厚赏不大可信之外,鲍狄埃还举出了一些很好的理由,说明「十三」应当是「三」之误。他所引的蒙古王朝的官修史书,详列了每年在三次国家大典上颁赐的衣服。这样的错误很容易在最初口授时产生,把「十三」和「三」(或者说古写法的「三」)弄混了;但我们得指出,第十六章里又重复了十三这个数字,互相印证。鄂多立克说每年有四次大节庆,但他在这件事上说的话显然有错。哈默尔说蒙古的大节庆有三个,即元旦、大汗的寿辰和畜群节。

鲁布鲁克说到蒙哥汗宫中一次历时四天的盛大节庆,也提到与这里所说相似的更换服色之事:「四天之中,他们每天穿不同的衣服,每天赏给他们一套不同颜色的衣服,但同一天里,从靴子到头巾,一切都是一种颜色。」柏朗嘉宾说到贵由汗即位时蒙古贵族的聚会,也说:「第一天他们都穿白色的紫绒(参看卷一第六章注四),第二天穿红宝石色的紫绒,第三天穿蓝色的紫绒,第四天穿最精美的织金锦。」(见《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鲁布鲁克书、柏朗嘉宾书。)

〔柔克义先生在鲁布鲁克书的注中写道:「不过鄂多立克说,衣服的颜色是按品级而不同的。颁赐赏衣的习俗,至今在中亚和波斯仍然保存着。我从别的任何记载中都查不到蒙古人曾戴过头巾。鄂多立克说,皇家宴会上的蒙古人头戴『冠冕』。」——考狄〕

〔注四〕〔「马可·波罗关于大汗的宴会和宫中节日礼服的记载,与同时代中国作者关于同一题目的叙述完全相合。宴会在蒙古通用语中叫作『诈马』,节日礼服叫作『质孙』。全体参加的节庆通常在新年和大汗的寿辰举行。《元典章》里描述了各省在大汗寿辰所行的仪式。寿辰前一个月,文武官员齐赴一座寺庙,在那里为大汗的健康举行法事。寿辰那天早晨,在露天设一张装饰华丽的香案,各阶层、各宗教的代表都须走到案前,俯伏叩头,三呼『万岁』,意思是祝大汗万年长寿。然后举行宴会。同一部法典(在关于也里可温即基督徒的条目中)记载,一三〇四年,江南行省的和尚(即佛教僧人)与基督教教士之间,因为上述仪式中的先后次序发生了争执,于是特地颁布了一道诏令,裁定在祝祷仪式中,基督徒应排在佛教和道教僧道之后。」(见巴拉第书。)——考狄〕

九十四大汗在新年元旦举行的大节庆(原书卷二第十五章)

他们的新年始于二月,每逢此时,大汗和他所有的臣民便举行一场盛宴,情形如我现在所述。

按照习俗,这一天大汗和他所有的臣民都要全身穿白;所以这一天人人都是一身白衣,男男女女,大大小小,无不如此。这样做,是为了一整年都能兴旺,因为他们认为白衣是吉利的。〔注一〕这一天,臣服于大汗的所有省份、所有地方、所有王国和国家的人,也都给他送来厚礼,有金银、珍珠、宝石和各色华贵的织物。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让皇帝一年到头财宝充盈,安享欢乐,无所忧虑。百姓之间也互赠白色的东西,拥抱亲吻,欢乐庆贺,互祝来年幸福吉祥。我可以向你们担保,这一天,在惯常的贡礼之中,从各方献给大汗的白马就有十万多匹,都是些漂亮的牲口,披挂华丽。〔你们还要知道,他们向大汗献礼的习俗是(至少在献礼的省份力所能及之时)进献九九之数的物品。比方说,一个省若是献马,便献九个九,即八十一匹;献金子,便是九个九块金子;献布帛或别的什么礼物,也都如此。〕〔注二〕

这一天,大汗所有的象,足有五千头,也都拿出来展示,个个披着华丽鲜艳的象衣,衣上用拼缀的布嵌出各种鸟兽的图形;每头象背上驮着两只华美的箱子,箱里装满了皇帝的器皿,以及白节时宫廷所需的其他贵重陈设。〔注三〕跟在象后面的,是一大群骆驼,同样披着华丽的衣饰,驮着节庆所需的物品。这些都从皇帝面前列队经过,是世上最壮观的景象。

还有,节庆那天早晨,在摆设席案之前,所有的国王,所有的公爵、侯爵、伯爵、男爵、骑士,以及星者、哲人、医师、鹰师,还有从四周各地来的各种官员,都到大殿上来朝见皇帝;那些挤不进殿的人便站在殿外,站在皇帝能看清他们每一个人的位置上。全体人员按下面的次序排列。最前面是大汗的诸子、诸侄和其他皇族宗亲;其次是所有的国王;再次是公爵;然后其余的人各按品级依次排列。他们各就各位坐好之后,便有一位大主教似的人站起来,高声说道:「鞠躬礼拜!」他话音一落,众人便俯下身去,额头触地,向皇帝礼拜,如同礼拜神明一般。这样礼拜四次,然后走到一座装饰华丽的祭坛前,坛上有一块朱红的牌位,上面写着大汗的名号,还有一只精美的金香炉。他们于是极为虔敬地向牌位和祭坛焚香,然后各归原座。〔注四〕

众人行礼完毕,便进献礼物,就是我说过的那些极为华贵的礼物。所有的礼物都献过、皇帝都看过之后,便摆设席案,众人都井然有序地入席,就如我已经对你们讲过的那样。饭后,幻术家们进来为朝廷助兴,就如你们前面听到的那样;表演完毕,每人各回住处。

〔注一〕蒙古人至今仍把一年的第一个月叫作「察罕」或「察罕撒剌」,意思是「白」或「白月」;在这个节日穿白衣,想必纯粹是蒙古的习俗。因为沙哈鲁的使臣参加继起的汉人王朝宫廷的新年宴会时(一四二一年二月二日),有人警告他们,任何人都不得穿白,因为在汉人中间,白色是丧服的颜色。(见柯本书、《契丹及通往契丹之路》。)

〔注二〕关于蒙古人在所有这类场合对九这个数目所赋予的神秘意义,见哈默尔《金帐汗国史》、剌木学本海屯书第三章、《钞本与摘录》,以及斯特拉伦贝格书。范贝里说到乌兹别克人的彩礼时说:「问题总是做父亲的嫁出女儿,要收几个九的羊、牛、骆驼或马,或者几个九的金币(城里的习惯是如此)。」(见《中亚纪略》。)打耳班的谢赫易卜拉欣向帖木儿进贡,别的东西都是九件,奴仆却只有八个。朝中官员问道:「第九个在哪里?」谢赫答道:「除了我自己还有谁呢?」于是赢得了帖木儿的欢心。(见阿拉伯沙《帖木儿传》。)

〔注三〕天子的象群日渐减少,到一八六二年,芮尼博士只见到一头;如今一头也没有了。〔卫三畏博士在《中国总论》中写道:「北京养着象,供人观赏,皇帝往天坛地坛祭祀时,用来拉御辇;但乾隆年间贝尔所见的六十头,后来已减到一两头。范罢览曾遇见六头象正被送进北京,是从云南送去的。」这些象无疑是驮着缅国的贡物。——考狄〕值得注意的是,用剪布拼缀或贴花所做的象衣,至今在印度仍然流行,用来装饰大象。

〔注四〕一二六三年,忽必烈采用了汉人礼拜祖先牌位的仪式,大概同时也开始让臣民礼拜他自己的牌位。范罢览老老实实地讲述了一七九四年他和荷兰使团其余的人初入中国时,怎样礼拜皇帝的牌位,情形与正文所述颇为相似。

剌木学本这一章的最后一段有一段值得注意的增补:「众人各就各位之后,便有一位大人物,或者说像是一位大主教,站起来高声说道:『鞠躬礼拜!』众人立即弯腰,额头触地。那主教又说:『愿上帝保佑我主皇帝,赐他长寿与欢乐幸福。』众人齐声答道:『但愿如此!』主教又说:『愿上帝使他的帝国与繁荣日益增长扩大,使他的一切臣民和睦安乐,使他的疆域之内万事顺遂!』众人又答:『但愿如此!』这样的礼拜重复四次。」

鲍狄埃最有意思的注释之一,是从蒙古王朝官修的礼仪典籍中摘录的一大段,极好地印证了我们刚读过的这几章。我借用其中关于这种礼拜的一段:「乐工歌毕,大臣们高声诵读下面的祝文:『覆盖万物的皇天!受天指引的后土!我们祈求你们,恳请你们,将福泽降于皇帝和皇后!愿他们万岁万万岁!』

「然后首席侍从答道:『愿如祝文所言!』大臣们于是俯伏叩拜,起身后回到原位,饮酒一两杯。」

鲍狄埃认为,这套仪式中屡次出现、在我们正文中以四次俯伏表示的「叩头」,原本并不是汉人的礼节,只是由蒙古人传入的。巴布尔确实把它称作「库尔尼什」,说是一种蒙古礼节,最初「行礼的人要跪九次,每次都以额触地」。他描述他的小叔叔拜见大叔叔时,行这个礼极为繁复(九次再九次)。但就其要义而言,这种礼节在中国宫廷里想必早已有之;因为鲍狄埃先生自己引过的《唐书》中的一段(原注:见宋君荣书,鲍狄埃《中国与外国政治关系史》所引)提到,七九八年那位著名的哈伦·拉希德派来的使臣,就得行「跪拜叩头」之礼。鲍狄埃先生说明朝废除了这个礼节,直到满洲人才重新引入,这一说法也几乎不可能正确;因为在沙哈鲁使团的故事里,叩头之事屡屡出现。

〔柔克义先生在鲁布鲁克书中写道:「值得注意的是,公元九八一年,派往高昌畏兀儿王那里的中国使臣王延德,拒绝向他行拜礼,认为这有违关于使臣的成规。然而那位王和他的家人接见使臣时,都面向东方(朝着京城)拜受皇帝的赏赐。」(见马端临《文献通考》。)——考狄〕

(见宋君荣书、范罢览书、巴布尔书、《钞本与摘录》。)

我想,正文中列举的四次俯伏是完全正确的。有好几处迹象表明,当时用的是这个数目,而不是后来的三跪九叩。例如柏朗嘉宾被引见大汗时,「屈左膝四次」。中国婚礼中的「拜牌位」,也是跪拜四次。在沙阿拔斯的宫廷里,显然是同一种礼拜,也重复四次。(见柏朗嘉宾书、卢公明书、德拉瓦勒书。)

九十五一万二千男爵于大节庆时各受皇帝所赐金锦袍服十三套(原书卷二第十六章)

你们要知道,大汗特选了他的一万二千人,号称「怯薛丹」,这我前面已经对你们说过;他赏给这一万二千位男爵每人十三套袍服,各套互不相同:我是说,一套之中一万二千人的袍服都是一种颜色,另一套一万二千人又是另一种颜色,依此类推,所以共有十三种不同的颜色。这些袍服用宝石、珍珠和其他珍贵之物装饰,极其富丽贵重。〔注一〕每赐一套袍服,也就是一年十三次,他还赏给这一万二千位男爵每人一条精美的金带,极其华贵值钱;另有一双「卡穆」皮靴,也就是「博尔加尔」皮所制,用银线绣得十分精巧;所以他们穿上这身衣服的时候,个个看上去都像一位国王!〔注二〕这十三个节庆各穿哪一套衣服,都有定规。皇帝自己也有十三套衣服,与他的男爵们的相对应;我是说在颜色上相对应(他的当然更华丽、更富贵、更值钱),所以他总是穿着与男爵们同色的衣服,这些男爵可以说是他的伙伴。你们可以想见,这一切的花费,简直无法计算。

我已经对你们讲了这一万二千位男爵从君主那里领受的十三套袍服,总共十五万六千套,价值如此之高,这还没有算上金带和靴子,那也值一大笔钱。这一切都是大君主吩咐下来的,为的是给他的节庆增添更多的威仪和尊荣。

现在我还得说一件我先前忘了的事,你们从这本书里知道了,一定会大吃一惊。你们要知道,节庆那天,有一头大狮子被牵到皇帝面前,它一看见皇帝,便伏倒在他面前,显出极其恭敬的样子,仿佛认他为主人一般;它就一直伏在他面前,身上完全不拴锁链。没有亲眼见过这事的人,听来一定觉得是个奇闻吧!〔注三〕

〔注一〕关于怯薛丹,见第十二章注一;关于更换的袍服,见第十四章注三,以及那里关于颁赐次数的议论。我承认,这一章对十三这个数目如此着重,使得设想其中有误变得更难了。但这一整章,除了最后一段以外,都有些古怪、难以理解。因为这里一万二千名怯薛丹全都被抬高成了男爵;同时关于他们更换袍服的说法,似乎只是第十四章已经说过的话。这种重复只见于法文诸抄本,但既然所有法文抄本都有,我们便不能把它删去。

〔注二〕「卡穆」和「博尔加尔」这两个词,在这里似乎都是指我们所说的「俄罗斯皮革」。后一个词,以「博尔哈尔」「博尔哈利」或「布尔卡尔」等各种形式,至今几乎在全亚洲都用来称呼这种皮革。伊本·拔图塔说,他冬天从君士坦丁堡到伏尔加河去,得穿三双靴子,一双是毛的(我们该叫它袜子),第二双是絮了棉的麻布做的,第三双是「博尔哈利」皮的,「就是用狼皮衬里的马皮」。马皮至今似乎仍是所有鞑靼民族最喜爱的制靴材料。这个名字无疑取自伏尔加河上的不里阿耳,相传那里的人发明了用这种方法制皮的技艺。这种制造业至今仍是喀山的主要行业之一,而喀山在位置和地位上,正是如今与不里阿耳最相当的城市。

「卡穆」一词,克拉普罗特解释为「用骆驼背皮制成的皮革」。约翰逊的《波斯语辞典》中作「卡穆」,但我不知道它原出于哪种语言。在彼特拉克所藏的那部词汇里,这个词见于拉丁文一栏,波斯文译作「萨格里」。这就让我们明白它指的是什么了,因为「萨格里」正是我们所说的「沙革皮」,指一种表面有同样颗粒纹的细皮,中亚人多用来做靴子之类。〔在土耳其语中,「萨格里」既指马的臀部,也指用这部分皮制成的那种叫沙革的皮革。(见德维克《词源辞典》。)——考狄〕在我们印度西北边境的商品清单上,「萨格里」和「基穆赫特」是同义词,意为「马皮或驴皮」。后一个词无疑就是「卡穆」的一种形式。十三世纪的地理学家伊本·瓦尔迪所列亚丁的进口货物细目中,也出现了这个词,作「凯穆赫特」,说是「一种皮革」。

剌木学本不作「卡穆」,而作「羚羊皮」,所有以皮皮诺修士译本为底本的版本似乎也都如此。这可能是对「卡穆」一词的误译;又或者东方的「卡穆」「基穆赫特」与意大利语的「羚羊皮」之间,真有什么关联?(见伊本·拔图塔书、克拉普罗特《亚洲杂纂》、戴维斯《贸易报告》、范贝里《游记》、《钞本与摘录》。)

弗伦(写于一八三二年)说,他所知道的以「博尔哈尔」指俄罗斯皮革的用法,没有早于十七世纪的。但我们看到,马可和伊本·拔图塔都用过这个词。(见弗伦《论伏尔加河的不里阿耳人》。)

鲍狄埃在一条注中开列了蒙古时代在这类典礼场合颁发给某些官员的衣物清单,这张清单里果然有「红皮靴若干双」。鄂多立克特别提到大汗宫中所系的宽金带。

〔拉居尔纳《古法语辞典》有「布尔加」一词,意为皮袋,是一个古高卢词,法语中表示钱袋、小袋的几个词都由此而来;他在注中补充说:「费斯图斯写道:『高卢人把皮制的小袋叫作布尔加。』」——考狄〕

〔注三〕「然后是扮戏的人牵着狮子进来,让狮子向大君主恭敬行礼。」(见鄂多立克书。)帖木儿家族的一位王子米尔咱·拜孙忽儿送了一头狮子,随沙哈鲁的使团献给皇帝作礼物;这样的礼物后来也屡有进献。(见钱德明《中国杂纂》。)

九十六大汗令百姓供奉猎物(原书卷二第十七章)

皇帝驻跸京城的十二月、正月、二月这三个月,定为打猎放鹰的时节,范围约在京城周围四十日路程之内;并且规定,猎获的大兽须送往朝廷。说得详细些:凡是野猪、狍子、黄鹿、赤鹿、狮子、熊等等大型猎兽,猎获的大部分都得送去,禽鸟也是一样。兽类剖去肚肠,用车运往朝廷。二三十日路程以内的百姓都这样做,送去的数量极多。更远的地方送不了猎物,便须把兽皮鞣好送去,这些皮子用来给皇帝的军队制作装备。〔注一〕

〔注一〕安文思也说:「野味极其丰富,尤其是在京城。每年冬季三个月,你在各处都能看到准备运往京城的猎物,除了一堆堆各色野禽之外,还有一排排的走兽,长达一两个射程;这些兽都冻得硬邦邦的,四脚站立着。其中你能看到三种不同的熊……还有大量别的兽类,如各种赤鹿和黄鹿、野猪、驼鹿、野兔、家兔、松鼠、野猫、鼠、鹅、鸭、极好的原鸡等等,而且都便宜得叫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位作者既然提到野猫,我们可以推想,波罗所说的「狮子」大概也是拿来吃的。

〔「忽必烈汗养着整整一支军队的猎户,共一万四千人,分布在北京以及今直隶省境内的其他城市(见《元史》)。大汗通常从开春起就在北京平原上打猎,直到动身前往上都为止。北京府境内有许多低洼的沼泽地带,往往绵延很广,野禽野兽极多。在《元史》卷一百三十四《爱薛传》中——爱薛是个基督徒——提到忽必烈也在保定府境内打猎。」(见巴拉第书。)——考狄〕

九十七大汗养来打猎的狮、豹与狼(原书卷二第十八章)

皇帝养着许多受过训练的豹子,〔注一〕用来打猎;又养着许多猞猁,也同样训练来捕捉猎物,打起猎来极有趣味。〔注二〕他还养着好几头大狮子,比巴比伦的狮子还大,这些兽的皮毛花色极其美丽,两胁满是黑、红、白三色的条纹。这些狮子被训练来捕捉野猪、野牛、熊、野驴、赤鹿以及其他大型或凶猛的野兽。我可以告诉你们,看那些狮子追逐我所说的这些野兽,真是难得一见的奇观!要用它们打猎的时候,便把狮子装在有篷的车里带出去,每头狮子都配一只小狗。〔它们必须逆风接近猎物,否则野兽就会嗅出狮子来了,一溜烟跑掉。〕〔注三〕

还有大批的鹰,都驯练得能捉狼、狐狸、黄鹿和野山羊,而且捉到的数量很多。其中特别训练来捉狼的,是些极大极猛的鸟,没有一只狼能从它们爪下逃脱。〔注四〕

〔注一〕猎豹,印度本地的贵族至今仍养来打猎,它是一种与真正的豹截然不同的动物。它比纯粹的猫科动物瘦长得多,腿也长得多,不会爬树,爪子只能部分缩回。伍德称它为猫科与犬科之间的过渡。阿克巴的狩猎班子里配有一千头猎豹;为首的一头名叫「塞门德·马尼克」,出猎时坐在轿子里被抬到猎场,前面还有人敲着铜鼓开道。十四世纪上半叶,博尔登塞尔说到塞浦路斯经常使用猎豹;其实早在一百年前,腓特烈二世皇帝就在意大利经常使用这种动物,他每次出征都带着它们。十五世纪后半叶,猎豹被引进法国,路易十一、查理八世和路易十二都常常使用。这些豹子养在昂布瓦斯城堡的壕沟里,城堡附近的一座门至今仍名为「狮子门」,据说就是由此而来。我从拉克鲁瓦的《中世纪风俗》中取得最后这几件事实,该书还复制了斯特拉丹努斯的一幅版画,画上一个猎人的马臀上驮着一头豹子,就像忽必烈的那样(见前文卷一第六十一章);腓特烈二世常说他的猎豹「懂得骑马」。用这种方法把猎豹带到猎场,最早是由穆阿维叶之子哈里发叶齐德开始的。十三、十四世纪的丝织锦缎,无论亚洲的还是意大利的,花纹中常常出现猎豹。(见《阿克巴则例》、巴斯纳日所编卡尼修斯《文献汇编》中的博尔登塞尔书、金顿《腓特烈二世传》、博沙尔《圣经动物志》、洛克《织物目录》。)

〔苏丹的狩猎队伍,有约三十名骑马的鹰师,每人拳上架着一只鹰。这些鹰师前面有七名骑手,他们身后驮着一种驯服了的虎,苏丹殿下有时用它们猎兔;那些不愿相信此事的人尽可以说它不是真的,但这是此地人人都知道的事,除了自认对外国风俗一概不信的人,谁也不会怀疑。这些虎每只都披着一块织锦;它们那安详的姿态,加上凶猛野性的相貌,使被它们注视的人心里又惊奇又害怕。(见舍费尔译《加朗日记》。)据威廉·琼斯爵士说,猎豹最早被用来猎羚羊,是在公元前八六五年波斯王胡商时。——考狄〕

〔注二〕译作「猞猁」的这个词,地理学会本作「鹿狼」,鲍狄埃所用的某一抄本也是如此,但他却从另一抄本径取「狼」字,这肯定是错的。地理学会拉丁文本作「猞猁,即鹿狼」。毫无疑问,「鹿狼」就是猞猁。布鲁内托·拉蒂尼描述鹿狼时,便说到它目力非凡,又说到它能生出一种叫「利古里翁」的宝石,古人以为这宝石出自「猞猁尿」;这个故事见于泰奥弗拉斯托斯书。然而赖特先生刊行的菲利普·德·陶恩那部古怪的《动物寓言集》,却把它与希腊人的鬣狗混为一谈:

「希腊人叫作鬣狗的,我们称为兽,

它就是鹿狼,气味难闻,极其凶猛。」

〔谭卫道神甫在《天主教传教会》杂志一八八九年第二十一卷中写道:中国从满洲的山区到吐蕃的山区,有一种猞猁,中国人叫作「土豹」(土色的豹);在中国西部边境还有一种与鹿狼颇为相似的猞猁,被命名为「德高丹猞猁」。——考狄〕

阿克巴的宫廷里使用猎猞猁。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也提到十七世纪末信德地方这样使用猞猁。这位作者把这种动物叫作「鞋鹅」!其实就是「黑耳」,猞猁的波斯名字。印度的本地贵人至今偶尔仍用它打猎。(见布鲁内托·拉蒂尼《宝库》、《中世纪科学通俗论著》、《阿克巴则例》、汉密尔顿《东印度新记》、维尼书。)

〔注三〕中世纪时,欧洲人的头脑里几乎已经没有了老虎的概念。例如一部中世纪的《动物寓言集》,论虎的一章开头说:「有一种兽叫作虎,它是一种蛇。」所以波罗只能把他在这里描绘得并不走样的老虎称作「狮子」。将近两百年后,巴尔巴罗也作了类似的描述,把这种动物叫作「母狮」。马尔斯登很有见地地推测,这种混淆可能是由于波斯语「希尔」一词的含混而加深的。

中国的求法僧宋云(公元五一八年)在乾陀罗宫中见到两头幼狮。他说,中国常见的这种兽的画像,一点儿也不像。(见比尔书。)

近代我们没有听说有训练来打猎的老虎,但夏尔丹说到波斯:「猎取较大的野兽时,他们使用专门训练的猛兽,有狮、豹、虎、金钱豹、雪豹。」

〔注四〕这完全正确。在东突厥斯坦,以及在吉尔吉斯人中间,至今仍把一种叫作「布尔古特」的鹰(现在已经知道是金雕)驯养来扑击狼、狐、鹿、野山羊等等。一个吉尔吉斯人看出一只鹰有受训练的资质,肯用一匹好马来换。阿特金森先生对这种鹰(他称之为「熊古特」)扑击鹿和狼的情形,有生动的描述和插图。他描绘这鸟把一只爪子抓进大猎物的脖子,另一只爪子抓进它的背,然后用嘴把肝啄出来。为了对马可·波罗和阿特金森先生都公平起见,我很高兴再补上一段关于这种鸟的功绩的生动记述,那是我的一位热心的通信者、总督前不久派往喀什噶尔的使臣亲眼所见。我相信佛尔息爵士会原谅我照原样引用他的信(原注:信写于英吉沙尔,一八七四年四月十日):「现在讲一个布尔古特的故事,就是阿特金森所说的『熊古特』。我想我对你说过,它就是金雕,据说能扑击狼甚至熊。有一天,我们遇到一头硕大无比的野猪,比孟加拉的帐篷俱乐部打过的任何一头都大得多。布尔古特立刻被放出去,直扑那头野猪,又踢又用翅膀扑打,把它弄得晕头转向,我们那些喀什噶尔的同伴便拿棍子打它,把它打倒在地。正如鄂多立克修士所说,我,佛尔息,亲眼看见了这事。」沙敖描述了驯养布尔古特时那种粗暴的手段。巴布尔在巴焦尔山中时,在回忆录里记了一笔:「这天布尔古特捉到一只鹿。」(见季姆科夫斯基书、列夫申书、帕拉斯《游记》、《皇家亚洲学会会刊》、阿特金森《西伯利亚》及《阿穆尔河》、沙敖书、巴布尔书。)

〔金雕在北京叫作「黑雕」。(见谭卫道与乌斯塔莱《中国鸟类》。)——考狄〕

九十八掌管大汗猎犬的兄弟二人(原书卷二第十九章)

皇帝有两位男爵,是亲兄弟,一个叫伯颜,一个叫明安;这两人号称「贵赤」,意思就是「掌管獒犬的人」。〔注一〕兄弟二人各统一万人;每一万人都穿同样的衣服,一队穿红,一队穿蓝,每逢随大君主出猎,他们便穿这种号衣,好让人认得出来。每一万人中,有两千人各自掌管一头或几头大獒犬,所以獒犬的总数非常之多。君主出猎时,两位男爵中的一位带着他的一万人和约莫五千条狗往右边去,另一位带着他的一队人同样往左边去。他们齐头并进,全线绵延足有一日的路程,没有一只野兽能从他们手中逃脱。遇到这种场合,看那些狗和猎人一齐奔忙,真是壮观极了!大君主骑马穿过原野放鹰的时候,你会看见这些大猎犬猛扑上来,一群追一头熊,另一群追一头鹿,或者碰上什么别的野兽,一会儿在这边、一会儿在那边把猎物扑倒,真是最赏心悦目的游猎和景观。

〔我所说的这兄弟二人,按其职分的规定,从十月到三月底,每天须供给大汗朝廷一千头猎物,或兽或禽,鹌鹑不算在内;还须尽力供鱼,够三个人吃的鱼算作一头猎物。〕

我已经对你们讲了掌犬官以及有关他们的一切,下面我要讲大君主怎样出巡三个月。

〔注一〕这里所说的伯颜和明安,大概不会见于史书,但这两个名字都是地道的蒙古名字:伯颜是忽必烈麾下一位大将的名字,我们以后还会讲到他;明安是成吉思的一位将领的名字。

从前在君士坦丁堡,「獒犬总管」是一个宫廷高官的头衔,叫作「萨姆松吉巴什」。我毫不怀疑,马可对这两位男爵的称号作了确切的解释,只是很难追究它的构成。这个词的写法各本不同,有作「贵尼赤」的,有作「赤努赤」的。它显然与「昔宝赤」即鹰师、「八儿赤」即豹师,是同样结构的词。希夫纳教授认为,它大概是「那海赤」的讹写,科瓦列夫斯基的蒙古语辞典中收有这个词,解释为「照管猎犬的猎人」。他指出,这个词见于萨囊彻辰书,施密特译作「管狗的人」。(见萨囊彻辰书。)

把「那海赤」颠倒成「贵尼赤」,是这个本来很恰当的解释唯一的缺点。我们一般会发现,波罗书中的东方词语,远比这种颠倒所显示的要准确得多,下一章便是例子。我曾大胆提出,它或许是东突厥语的「冲伊特赤」,意思是「掌管大狗的人」,范贝里教授认为有此可能。(见他的《察合台语研究》中「冲,大、强壮」一条,以及斯特兰福德勋爵《文选》中的注释。)东突厥斯坦人管汉人叫「冲卡菲尔」,意思是「大异教徒」。这恰好与皮皮诺拉丁文译本的译法相合:「这就是说,大狗的管理官」。而「赤努赤」在蒙古语中又可以是「掌管狼的人」。波罗称为獒犬的那种大狗,至少有可能是以这样的名字为人所知的。我们把「狼狗」这个名称用于好几个品种,在麦克白所列举的狗里就有:

「猎狗、灵缇、杂种狗、长耳狗、恶狗,

狮子狗、水狗,还有半狼狗。」

最后,这个词的词根也可能是汉语的「犬」字,如鲍狄埃所说。这些獒犬大概是吐蕃种,但可能是经由中国传来的,并带来了一个名字,就像法国的「斗牛犬」一样。

〔巴拉第说,「赤努赤」或「贵尼赤」「与《元史》卷九十九《兵志》中有关大汗狩猎人员的各种名称都毫无相似之处,那些名称是:昔宝赤(鹰师)、火儿赤(弓手),以及怯怜赤(大概是管猎犬的人)。」——考狄〕

九十九皇帝怎样出外游猎(原书卷二第二十章)

皇帝在京城住满了我所说的那三个月,即十二月、正月、二月之后,便于三月初一日动身,向南往大洋海那边去,路程是两天。〔注一〕他带着足足一万名鹰师,还有约五百只海青,此外还有游隼、猎隼以及其他各种鹰隼,数量极多;又有苍鹰,用来扑击水禽。〔注二〕但你们不要以为他把这些都带在自己身边;它们被分散在各处,一百只一处,至多两百只一处,由他酌定。它们一路前行,一路放飞捕猎,捕到的猎物大部分都送到皇帝那里。我还要告诉你们,他带着海青和其他鹰隼这样出猎时,有足足一万人随行,两人一组分布开来;这些人叫作「脱思高勒」,意思是「守望者」。这名字恰好说明了他们的职事。〔注三〕他们一处一处地分驻,总是两人一组,这样便覆盖了极大的一片地方!每人都备有一只哨子和一个鹰帽,好把鹰唤回来,架在手上。皇帝放出一只鹰时,不必亲自去追,因为我说的这些人守望得极好,从不让鹰离开视线,鹰要是需要帮助,他们随时都能援手。

皇帝所有的鹰,以及男爵们的鹰,腿上都系着一块小牌作标记,上面写着鹰主和管鹰人的名字。这样一来,鹰被捉住时,一看就知道是谁的,便交还给它的主人。如果认不出来,便把鹰送到某一位男爵那里,他号称「不阑奚赤」,意思就是「失物保管者」。我告诉你们,凡是捡到的东西,不知失主是谁的,无论是一匹马、一把剑、一只鹰,或者别的什么,都要立即送到这位男爵那里,由他收管。捡到东西的人若不把拾得之物送交这位男爵,男爵便要惩罚他。同样,丢了东西的人也去找这位男爵,东西若在他手里,便立即交还失主。此外,这位男爵总是把帐篷扎在营地的最高处,张起他的旗帜,好让丢了东西或捡到东西的人都能毫不费力地找到他。所以任何东西丢了,都会马上找到归还原主。〔注四〕

皇帝就这样沿着我所说的这条路走,这条路傍着大洋海而行(大洋海离他的京城汗八里只有两日路程),一路上有许多好景致可看,还有最上等的放鹰之乐;说实在的,世上没有哪种游乐比得上它!

皇帝本人坐在四头象驮着的一座精美的木制轿厢里,轿厢里面衬着捶薄的金板,外面蒙着狮子皮〔因为他出去放鹰时总是这样乘坐,他患有痛风〕。他身边总带着十二只最精选的海青,还有几位男爵骑着马在两旁随侍。有时走着走着,皇帝正在轿厢里同男爵们谈话,其中一位会忽然喊道:「陛下!看,有鹤!」皇帝便立即叫人把轿厢顶打开,看准了鹤,随意放出一只海青去;常常就在他眼前把猎物扑下,所以他坐在轿厢里,或躺在床上,就能享受最妙的游猎之乐;随侍的男爵们也都一同赏玩!所以我对你们说,我不相信世上曾经有过、将来也不会有谁能像他这样享有如此的游猎之乐,或者有如此难得的机会,这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注五〕

他一路走到一个叫作「哈察儿·木敦」的地方,〔注六〕便发现他的帐篷已经扎好了,还有他诸子的、男爵们的、他的妃嫔们和他们的女眷们的帐篷,总共足有一万顶,全都华美富丽。我来告诉你们他自己的住处是怎样安排的。他临朝理事的那顶大帐,宽大得足以轻轻松松容纳一千人。帐门朝南,男爵和骑士们在帐里伺候,大君主则住在紧靠它西边的另一顶帐里。他要同什么人谈话,便叫人把那人召到那顶帐里去。大帐的正后面,有一间宽敞精美的寝帐,大君主在那里睡觉;另外还有许多别的帐篷和房间,但不像这几顶那样与大帐相连。这两顶朝见用的大帐和寝帐是这样建造的。每顶朝见帐有三根柱子,是香木做的,外面极为精巧地裹着狮子皮,皮上有黑、白、红三色条纹,所以不怕任何风雨。三顶帐篷外面也都蒙着同样的条纹狮子皮,这种东西是永远不坏的。〔注七〕里面则全都衬着银鼠皮和黑貂皮,这两种皮是世上最精美、最贵重的毛皮。因为一件黑貂皮袍,大到能衬一件斗篷的,值两千金别桑,最少也值一千,鞑靼人把这种皮叫作「皮中之王」。这种兽本身约有貂那么大。〔注八〕我所说的这两种毛皮,拼缀镶嵌得那样精巧,真是值得一看。所有的帐绳都是丝的。总而言之,我可以说,这几顶帐篷,就是那两座朝见大帐和寝帐,贵重得不是随便哪位国王都付得起的。

这几顶帐篷四周,还有别的帐篷,也很华美,扎得很漂亮,里面住着皇帝的妃嫔,以及其他诸王和官员的女眷。此外还有给鹰和管鹰人住的帐篷,所以平原上帐篷的总数多得惊人。看那各处天天人来人往、熙熙攘攘,你会把这营地当作一座颇大的城市。因为你们要算上医师、星者、鹰师,以及这样一大群人的其他一切侍从;再加上那里人人都带着全家,因为这是他们的习俗。

大君主一直驻营在那里,直到春天,这期间他什么也不做,只在四周放鹰,出没于那一带众多湖泊河流边的芦苇丛中,驰过有许多鹤、天鹅和各种别的禽鸟的美好平原。营中的其他贵人们也不停地打猎放鹰,每天都带回大批的兽肉和各种禽鸟。说真的,没有亲眼见过的人,决不会相信捕到的猎物有多少,也不会相信他们驻营期间有多么奇妙的游乐。

还有一件事我应该说一说:就是在那地方周围二十日路程之内,任何人,不管是谁,都不准养鹰养犬,虽然在别的任何地方,谁愿意养都可以。再者,在皇帝的全部疆土之内,从三月到十月,任何人不论多么胆大,都不敢猎取这四种兽,即野兔、赤鹿、黄鹿和狍子。谁要是这样做了,必定追悔莫及。而那里的百姓对他们君主的命令是那样服从,一个人即使在路边碰见这四种兽中的一只正在睡觉,也决不肯去碰它!因此猎物繁殖得非常快,遍地都是,皇帝要多少有多少。不过过了我所说的这段期限,即三月到十月之外,人人都可以随意捕猎这些兽。〔注九〕

皇帝在那地方停留,如我所述那样尽情游猎,从三月一直到五月中旬,然后带着他的全部人马起程,径直回到他的京城汗八里(你们已经听说,这也是契丹的都城),但一路上仍然不停地打猎放鹰取乐。

〔注一〕原文说「向南往大洋海那边去,路程是两天」。照这样的说法,无论如何都不能与事实相合,虽然我认为此行的方向没有多少可疑之处。北京离海岸最近之处,直线距离也有一百英里,这样一支营伍至少要走六七天,而且方向是东南或差不多东南。后面这一点倒不十分要紧,因为波罗的罗盘方位并不很准确。我们将会发现,他把从北京往江南的大致方向说成东南,那么按照同样的偏差,他所说的「南」就应当相当于西南,而大洋海是不可能在这个方向的。值得注意的是,剌木学本作「东北」,按同样的相对修正,便相当于「东」。还有别的情况也表明,此行的方向是朝着辽东边境。所以撇开「两天」不论,我推想那「大洋海」是在长城尽头附近的山海关一带到达的,而固定的猎营地点则在山海关以北的地方。一六八二年,耶稣会士南怀仁随康熙皇帝朝这个方向巡游,一过长城,皇帝和他的随从几乎立刻就转向左边去打猎了。忽必烈是「三月初一」动身的,不过大概指的是中国历法的二月初一。康熙为上面所说的那次出猎,是三月二十三日从北京出发的。

〔注二〕据说巴耶济德有鹰师七千人、犬役六千人;而比波罗晚一辈的印度苏丹穆罕默德·图格鲁克,据说有鹰师一万人,另有驱赶猎物的侍从三千人。(见《钞本与摘录》。)

东方的习惯似乎是每只鹰配一个人专门照管。肯普弗说,上个世纪初波斯宫廷便是如此。那里约有八百只鹰,每只都有专人照管。据张诚说,康熙皇帝的放鹰班子也是这样。(见肯普弗《异域采风记》、杜赫德书所载张诚第一次旅行记。)

〔注三〕法文诸抄本作「脱思高尔」;正文中的写法,我是从剌木学本取来的。这是突厥语「脱思高勒」,释义为「看守者,道路的巡视者;守望人,卫兵,护路人」。(见岑克尔书及帕维·德·库尔泰耶书。)这个词大概也是蒙古语,因为雷慕沙书中有「脱西亚勒」,意为「守夜」。(见《亚洲杂纂》。)波罗对一个突厥词语,形式和意义都这样准确,这样的例子特别值得注意,也说明他书中类似的词语常常遭人胡乱臆解,他是多么不该受到这种待遇。

〔巴拉第说,他听熟悉蒙古风俗的人讲过,至今在围猎中,包围猎物的两翼的首领,蒙古语仍叫作「脱思高勒」。——考狄〕

〔注四〕上一条注里的话,在这里也可以重说一遍。「不阑奚赤」是蒙古营中的一种官员,穆罕默德·欣都沙在一部论波斯蒙古朝廷官职的著作里,是这样描述他的职责的:「他是由国务会议委任的官员,每当拔营之时,他带着仆从巡视营地,收集遗留下来的男女奴仆,或是马、骆驼、牛、驴等牲畜,一直收管到失主出面,证明是他们的财产,然后交还给他们。不阑奚赤在他的帐篷或棚屋旁插一面旗,好让人们能找到他,领回丢失的东西。」(见《金帐汗国史》。)该书附录中还有一份颁给这样一位不阑奚赤,即营中执法官的委任状抄本。其中说明这个词出自「不阑奚」,意为「失物」。这里也同样,波罗对这个词的形式和意义,都说得不能再准确了。哈默尔虽然把这类词尾写作「吉」,我认为写作「赤」更好。一三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伊利汗不赛因授予威尼斯人特权的一份诏书里也有这个「不阑奚」,已由马斯·拉特里先生刊布:「又,若在某一威尼斯人手中发现任何走失的马匹」云云。(见《文献学院丛刊》一八七〇年抽印本。)

〔「有两个蒙古词与『不阑奚赤』相似,就是『八剌哈赤』和『不鲁古赤』。但前者是大汗帐篷守门人的名称;蒙古人所说的『不鲁古赤』,指的是猎户,尤其是猎貂的人。这两个词没有一个能与马可·波罗关于不阑奚赤的记述相合。十四世纪前期周密所著的《癸辛杂识》中,有关于蒙古狩猎的一些有趣的细节。」(见巴拉第书。)《元史》卷一百一《兵志·站赤》中,鹰师称为「鹰房捕猎」,其中某一类鹰师称为「孛兰奚」。(见贝勒《中世纪研究》。)——考狄〕

〔注五〕鄂多立克对忽必烈的一位继位者往来于汗八里和上都之间的出行方式,也有类似的描述,那位皇帝的鹰也放在他身旁的轿厢里。忽必烈因年老和痛风而采用的一种便利之法,他的继位者们大概没有这些理由,也把它当作成例沿袭下来了。

〔关于忽必烈汗的痛风,巴拉第写道:「高丽史中两次提到大汗患这种病。在一二六七年下记载,这年九月,大汗的使臣带着给国王的书信来到高丽。忽必烈索要一种叫『阿只儿合蒙合』的鱼的皮,这种鱼样子像牛。使臣说明,因为大汗脚肿,穿这种兽皮做的靴子对他有好处;十月,高丽国王给大汗送去了十七张这种鱼皮。高丽史中又记载,一二九二年八月,应大汗的请求,从高丽派去了巫师和萨满巫婆,给他治手脚的病。当时高丽国王也在北京,巫师和巫婆就在国王朝见大汗时被领了进去。他们握住大汗的手脚,开始念驱邪的咒语,忽必烈则在一旁笑着。」——考狄〕

〔注六〕马尔斯登和鲍狄埃把「哈察儿·木敦」比定为「察奇里蒙都」,唐维尔地图集上用这个名字标注一处「天然的土堤」,在满洲的最东部,北纬四十四度,位于兴凯湖与大海之间。这个位置是绝不可能的。它离北京直线距离九百多英里,光是往返一趟,忽必烈的营伍大约就要走六个月。「哈察儿·木敦」这个名字大概是蒙古语,而「哈察儿」意为「地方、区域」,「木敦」意为「树林」或「树」,所以字面上便有一个说得通的解释。这样的名字诚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但耶稣会士的地图上,恰好在所推想的那一带,即长城东端以北的地区,有一个「木敦和屯」(意为「林城」)。

〔吉尔上尉在《金沙江》中写道:「二庄一带的乡野,《马可·波罗》书中描写得极好,我简直要以为大汗一定是从北京往东南出发,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放过一阵鹰,然后才到哈察儿·木敦去的,不管那地方在哪里。」

「至于哈察儿·木敦,马可·波罗用这个名称所指的,或许是河西务;河西务和杨村这两个地方,都包括在『码头』这一总称之内(这或许就是马可·波罗的『木敦』)。『码头』至今在汉语里仍是船埠的通称。河西在蒙古语的拼法中作『哈申』。多桑在他翻译的拉施特书中,把『河西』译作『哈失』(见《蒙古史》),但拉施特在那里说的不是河西务,而是唐兀帝国,汉语称为河西,意思是(黄)河以西。(见前文。)河西务和杨村至今都仍是北河边上的村庄,在河西务附近还能看到古城墙。河西务的意思是『(北)河以西的税关』。」(见巴拉第书。)但由于河西务的位置,这一比定不能成立。——考狄〕

〔注七〕我想,大汗大帐最好的现成例证,或许是一七九三年乾隆皇帝在同一地区接见马戛尔尼勋爵的那顶大帐,斯当东的图版中有它的一幅图。大英博物馆所藏的斯当东收藏品中另有一幅,我把它缩绘在这里。

忽必烈的大帐,毕竟只有阿克巴朝见大帐的几分之一大;阿克巴最大的一顶帐可容一万人,要一千名帐役用机械干一个星期才能搭起来。不过对于「容纳」多少人的估算方法,或许彼此不同。(见《阿克巴则例》。)

关于帐柱的描述,诸本文字各异,或作「用皮革裹得极好的木柱」,或作「用香木制成,修治得极好」,或作「香料制成,极其美丽」,剌木学本则离了题,作「木刻的,雕工极精,并且描金」。我相信正文中的译法所依据的是正确的读法。它可能指樟木之类。帐幕蒙着虎皮一事,萨囊彻辰书中有一段可以作证,书中说到肃良合的汗送给成吉思一顶蒙着豹皮的帐篷。

〔格勒纳尔讲述了他在中亚(和阗)使用帐篷的经验:「这些帐篷是我们在塔什干买的,是俄国军队工程队行军时用的那种『遮蔽帐』,只是我们把它放大了三分之一。帐篷是用灰色的吉尔吉斯毡子做的,这种毡子在和阗买不到。这个城里制造的毡子不够结实坚固,我们便用阿克苏的毡子,它比和阗的好,但不如俄属突厥斯坦的毡子。这种毡帐极其沉重,一旦受潮,就很难晾干。这些缺点并没有什么重大的优点可以弥补;以为它们比别的帐篷更能御寒,那是错觉。说实在的,我更喜欢中国军队所用的满洲式帐篷,它也许是一切军用帐篷中最实用、最舒适的。它是用一整块双层棉布做的,非常结实,长时间不透水,里面是白的,外面是蓝的,连同它的三根尖头杆子和木柱,重二十五公斤。搭起来是一个七英尺高的人字形屋顶,足可容十个人。给仆人用正合适。至于要工作、写字、绘图、偶尔接见官员的主人,理想的帐篷应当是同样材料的,但尺寸大一些,有两道平行的直立隔墙,上面是人字形屋顶。吉尔吉斯人和蒙古人的圆形帐篷也很舒适,但需要一副复杂而不便的木架,因此搭起帐篷来要花相当长的时间。」——考狄〕

〔注八〕关于黑貂的说法,地理学会本作「鞑靼人称之为皮中之王」云云。这句话无论在以皮皮诺为底本的各种译本中,还是在地理学会拉丁文本和秕糠学会意大利文本中,都被离奇地误解了。地理学会拉丁文本和秕糠学会本都把「皮中之王」误读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名字;剌木学本更是奇怪地把正确的和错误的解释糅在一起:「鞑靼人称之为『皮中之后』;这种兽叫作『龙德』。」弗伦很巧妙地提出,这个「龙德」(其实只是把法文「皮中之王」前半截误解了的结果)是「坤都思」之误,「坤都思」通常指「海狸」,但也指「黑貂」。(见《伊本·法德兰书》。)海德所引一三四四年威尼斯与埃及的一项条约中,「坤都思」与「灰鼠皮」并举,无疑就是这个意思。

伊本·拔图塔把银鼠皮放在黑貂皮之上。他说,在印度,一件银鼠皮袍值那个国家的一千第纳尔,而一件黑貂皮袍只值四百第纳尔。伊本·拔图塔所说的印度第纳尔就是卢比,所以这个估价比波罗的低得多。几年前我看到,一件上等黑貂皮袍,俄国商人行话叫作「一袋」,在西伯利亚市场上的价格据说约为七千纸卢布,我相信约合三百五十英镑。同一来源又提到,一五九一年沙皇费奥多尔·伊凡诺维奇送出一件皮袍作礼物,其价值相当于现今俄国货币的五千银卢布,即七百五十多英镑。阿特金森说到一张最上等的黑貂皮,猎人开价十八英镑。上等黑貂皮的大市场在勒拿河上的奥廖克马。(见伊本·拔图塔书、贝尔《俄罗斯帝国知识丛刊》、《阿穆尔河上下游》。)

〔注九〕放鹰在华北至今仍很普遍。老佩蒂·德拉克鲁瓦在叙述成吉思的《札撒》即法令时,引了其中一条,规定从三月到十月,「任何人都不得猎取赤鹿、黄鹿、狍子、野兔、野驴以及某几种禽鸟」,好让朝廷冬天有充分的猎物可打。这与波罗的说法恰恰相反,但我疑心这只是不加细察地照搬了波罗的话。佩蒂·德拉克鲁瓦书中有许多这样的陷阱。(见一七二二年英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