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路易丝·乔丹·米恩,一八六四年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一九三三年去世。美国人。
她的本行不是写作,是演戏。她丈夫乔治·米恩原是牧师,后来改行做演员,带着一个莎士比亚剧团周游世界。一八九〇年代,这个剧团从美国出发,经日本、中国、印度、东南亚一路演下来,在东方待了好几年。她随团同行,台前台后都做过。
回国之后她写了第一本书,讲这段巡演的经历。此后她转向小说,写了二十多部,绝大多数以中国为背景。她的书在二三十年代的英语世界销路很好,是当时普通读者认识中国的一条主要渠道。
代表作:《吴先生》《灯节》《山东园中》《鲁本与艾薇·沈》。
她的立场在同代人里算相当特别——她反对把中国人当成异类。
那个年代的通俗小说写中国人,多半只有两种:神秘的恶棍,或者可笑的仆役。米恩不这样写。她笔下的中国人有教养、有分寸、有自己的道理,而且往往比周围的英国人更懂得体面。
她尤其爱写一种处境:一个中国家庭生活在英国人中间,或者一段跨越两国的婚姻。她要问的是,两套完全不同的规矩碰在一起,人该怎么办。
她的局限也在这里。她的中国是理想化的——干净、优雅、讲究,缺了饥荒、兵乱和穷困。她写的是英国客厅里能被接受的那个中国。这一层听的时候心里有数就好。
她在东方的那几年是真在生活,不是走马观花。
剧团巡演不比游客,一个城要待上几周,跟本地人打交道、租房子、雇人、谈生意。她见过的中国人不是风景里的路人,是每天要来往的对象。这段经历给了她别的通俗作家没有的东西:具体。
她笔下的中国细节大多经得住看——茶怎么上、礼怎么行、长辈怎么说话、一个家里谁说了算。这些不是从书上抄来的。
书名里的两个人是姐弟,姓沈,一半中国血统。
开篇在英国:一位勋爵上门向沈夫人求婚,被婉拒。沈家住在英国人的社交圈里,母亲是中国人,一双儿女在英国长大——女儿艾薇被人形容为「一张中国面孔」,这句话本身就说明了她的处境。她想嫁的人,母亲不答应;她的委屈憋了几年没跟任何人说过。
后半部转到中国。鲁本回到父辈的土地上,走的是另一条路——书里有他在乡间宿营、被人跟踪的段落,气氛和前半部的英国客厅判若两书。
这本书真正的题目是:一个人身上有两种血统、两套教养,他到底属于哪边。 米恩没有给出漂亮的答案。
第一章
五月里的一个星期二,替他开门的仆人心里清楚,惠特莫尔是来向沈太太求婚的;半个钟头以后,当这仆人送这位勋爵出门时,詹金斯毫不怀疑:女主人回绝了他。
他是怎么知道的,詹金斯自己也说不上来。他已多年不曾隔着门缝或钥匙孔偷听——自打他还是个最末等的跟班起就再没有过。沈太太不同贴身女仆攀谈家常。在许多人家里,仆人打探私密消息的那些门路,在沈太太的宅子里压根就不存在。可詹金斯就是知道。
人人都知道惠特莫尔勋爵要向鲁比·沈求婚。这事一年多来明摆着。只有三个人拿不准沈太太会怎样回答:恰恰是最了解她的那三个。查尔斯·斯诺爵士、他的夫人,还有鲁本——鲁比的儿子——一直在猜,沈太太究竟会不会嫁给惠特莫尔。艾薇却毫不怀疑母亲一定会嫁。社交界视之为理所当然;而既然惠特莫尔从不曾对别的女人流露过半分要领她走上婚姻圣坛的意思,社交界也就赞成这门眼看要成的亲事。
沈家的仆人对即将到来的事同样毫无疑义,连蒂布斯也不例外——她是下房新添的人手,只在运气好的时候隔着食品间的窗子望见过女主人一面。
那天上午,詹金斯在起居室通报惠特莫尔来访时,他和那位求婚者一样笃定。半个钟头后,当詹金斯送惠特莫尔勋爵出门,他和惠特莫尔一样吃惊,而失望还要深得多。
詹金斯伺候沈太太将近十年了,历来的经验是:沈太太说出口的话,就是她的意思——而且会一直是她的意思。当詹金斯在惠特莫尔勋爵身后关上大门时,他已经对这门亲事死了心。
约翰·惠特莫尔却全然不是这样。他从前没向任何女人求过婚,如今也无意让这一个女人躲开。得给她时间,这是明摆着的。但他非要她嫁给他不可,而且不能等得太久。人到五十,没道理把喜期无谓地往后拖。他把一切都押在这一个女人身上。他打定主意要娶她为妻;尽管他为自己极想如此,他这份决心却一点也不自私。
他确信这桩婚事给她带来的幸福,几乎不下于给他自己的;于她的好处更大——一份妥帖安适的归宿。眼下自然一切都好,可她总有一天会老,和世上旁人一样。两个孩子迟早要成家,这是顺理成章的事。十年或二十年之后,她同他在一起,总要比孤身一人快活得多。而在这中间,不论她自己觉不觉得,鲁本和艾薇有个父亲——像他这样的父亲——对他们是天大的好处,对他们的母亲也是极大的帮衬。他很疼小艾薇;至于鲁本,任谁做他的父亲都要引以为傲。
兄妹俩得知母亲回绝了惠特莫尔勋爵时——把这事告诉他们、也告诉斯诺夫妇的,是勋爵本人,而不是沈太太——艾薇又气又失望,苦不堪言;鲁本却暗自高兴。
斯诺夫人厌恶这个结果,却并不意外;鲁比·沈再不会让艾玛·斯诺吃惊了。艾玛一向知道,查尔斯爵士这位表妹何等惯于把人生的马嚼子狠狠咬在齿间。至少有过一回,她就那么衔着嚼子脱缰而去了。而在她们几乎一辈子的交往里——打头起就亲如姊妹——艾玛只见鲁比回过一次心、转过一次意。斯诺夫人不指望沈太太这回会改主意。
查尔斯·斯诺爵士也不觉得意外;尽管他对惠特莫尔有着真心的好感与敬重,心里却是高兴的。他怀疑:做过沈景洛妻子的女人,还有哪一桩续弦能叫她称心。可他同斯诺夫人一样清楚地看出,嫁给惠特莫尔对他这位表妹有多大的好处。他相信,有约翰·惠特莫尔这样一位丈夫的友谊与扶持,鲁比在他所预见的那些难挨的日子里——等鲁本和艾薇再大一些——将多出一道极有力的屏障。他也知道,这样一桩婚事、这样一位继父,会怎样抚平艾薇。查尔斯·斯诺爵士很替她难过,并且拿出他最大的丈夫气概,努力去爱这个生错了地方的小艾薇,爱她要像可怜她那样多。他努力想爱她,哪怕只有他爱鲁本的一半——终归没有做到。
斯诺心里有一种说不大清的感觉:沈景洛所作的牺牲——献出性命本身,以及那更沉重的、苦涩的去国之痛——因着他妻子不肯再嫁,总算在一定程度上得了道理,得了几分告慰。
当年鲁比·吉尔伯特寄居在他们家,嫁给了一个中国人,轰动了整个华盛顿;查尔斯·斯诺爵士比他夫人更不喜欢这门亲事,也曾竭力反对。但他反对,是出于表兄的本分,并非因为他指望自己的反对能起什么作用。他最不乐意,是为了这位姑娘表妹;可他最怕其后果的,却是为了他的朋友沈。他确信这后果必是一场灾难,而付代价的将是沈。斯诺夫人则根本没有反对。她极其务实,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去做办不到的事。
斯诺又一次说中了,他常常说中。付代价的是沈景洛,而不是他娶的那个英国姑娘。查尔斯·斯诺、河南的一位明白事理的老妇人,还有高礼——沈先生在华盛顿时的仆人,如今在大英博物馆附近一条小街上开着一家中国古玩铺子——这几个人知道,付出代价的是中国人沈。此外再没有别人知道——除非沈的遗孀知道。查尔斯·斯诺时常在想:他的表妹鲁比可曾有过一丝半点的觉察,她丈夫替她维持得那样美满的这桩婚姻,究竟叫沈景洛付出了什么。
为了沈,查尔斯·斯诺虽则伤心,却说不上惋惜沈景洛的死——如今已是十四年前的事了,死在萨里。艾玛·斯诺对沈一向有真心的好感;即便在那桩「可憎的」婚事之后,她也不得不继续保持这份好感。但她心里明白——只是从没说出口,她那颗冷静的头脑里始终清楚——景洛一死,就把她这位亲戚社交履历上一笔叫人遗憾的记录洗干净了。斯诺夫人以她自己的方式,比丈夫轻浅些,却同样可靠,一直坚定地站在鲁比和景洛一边,站在那桩始终叫她心里发涩的婚事一边。可她从头到尾都憎恶它。她总觉得这不但有损于她自己,也有损于她的一双儿女布兰奇和迪克;她认为,若换了别家社会地位不及她和查理这般稳固的,早叫这门亲事败坏、连累了。也正因为她对表妹这桩中国婚事怀着这样的心思,艾玛·斯诺那份开朗而不退缩的忠诚,才比查尔斯·斯诺爵士的更见勇气。斯诺夫人觉得鲁比作了一桩可悲的牺牲,自贬了身价,简直是犯罪般任性地冒了一场骇人的险。斯诺却毫不怀疑:那牺牲、那身价上的污点、那可怕的风险,沈所承担的要比鲁比多十倍。
在斯诺夫人看来,如今鲁比身上只剩下一处妨碍——艾薇。沈先生和沈太太有过两个孩子,眼下都跟着母亲住在老肯辛顿。哥哥鲁本生得撒克逊人似的白皙金发,是个极讨人喜欢的男孩。艾薇比鲁本小两岁,相貌是彻头彻尾的中国样子,又是个难缠的丫头。斯诺夫人疼爱鲁本,以他为荣;却为艾薇·沈感到羞耻,只因那姑娘一张分明是中国人的脸所昭示、所张扬的东西。艾玛·斯诺的眼光够利,看得出这个长着中国面孔的半英国姑娘美得几乎不可思议;这女人在英国社交场上历练得太久,丝毫不怀疑艾薇——有钱、多才、机灵——将来必定会轰动社交界、大获成功。可艾玛·斯诺就是不能原谅这姑娘的中国脸,天知道她也努力过。说到底,斯诺夫人并不必为一种铁石般的成见负责,那成见同时也是一种康健的常识——她甩不脱它,因为它比她更强,而且本就是她自己那份不算小的强韧的一部分。连查尔斯·斯诺这样一位老练的外交家——他对中国人的伟大与精微看得分毫不差,他钦慕他们、喜爱他们,把自己众多的中国友谊引为荣幸——见了艾薇那双斜长的黑眼睛、那身黄皮肤,听了她那高高低低、像是从深宅院里唱出来的好听腔调,也不免要皱一皱眉。
沈太太是否为独生女儿的中国相貌感到遗憾,又是否为儿子鲁本看上去、听上去都那样英国而暗自庆幸,连她的表兄查尔斯也不知道——而查尔斯是比谁都更了解她的人,连鲁本也比不上。
但查尔斯爵士和他夫人都知道,沈太太热烈地爱着她的两个孩子;他们也相信——却是想错了——她给两个孩子的爱是一样多的。
鲁本·沈崇拜他的母亲;他对她的照拂与忠顺,是西方的母亲难得赢来的。而连查尔斯·斯诺爵士——因为对已故的沈景洛有过一诺,他一直在暗中留意——也不曾疑心到:直到此刻,鲁本·沈心里还有一样东西,爱得比爱他母亲更为热烈。
我们太习惯于自己了,太习惯于自己身心上的种种瑕疵,因而心平气和地带着它们过日子,直到某一记重击猛然把它们照给我们看,让我们多少看见了别人眼中的样子。小艾薇·沈是个以自我为中心、又自我满足的孩子,即便在女孩子里也算突出。尽管很小的时候照镜子就是她最爱的消遣之一,她却直到十岁或十二岁,才头一回纳闷自己为什么和母亲长得这样不像,才略微意识到自己的脸同别的姑娘们的脸有多么古怪地不同!等她真意识到了,镜子就成了她的刑具。可她照得比从前更勤,被它缠住了心,像害麻风的人一样!
艾薇·沈既爱母亲又恨母亲,沈太太心里明白。女儿的爱,她感激地领受;女儿的恨,她默默忍下,不露声色。鲁比·沈尽她所能,替艾薇减轻那副她知道女儿背着的十字架。可有一件事她不肯为艾薇做:她不肯嫁给惠特莫尔勋爵——也不肯嫁给任何别的男人。
第二章
那一天,艾薇跑来求她帮忙,好压一压「母亲那股可恶的固执」,说着说着便绷不住了,哭着吐露了她至今不曾对任何人讲过的话;也就是在那一天,斯诺夫人第一次差不多真心疼起这张中国脸的艾薇来——比她自己所能设想的近得多。
「只要她肯嫁给他,我差不多就能原谅她了;我想我能,」艾薇央求道,「她为什么不肯呢?该嫁的理由样样都有——不该嫁的理由一条也没有!」
「原谅你母亲!你没有权利这样说,也没有权利这样想。」斯诺夫人厉声道——比她心里的意思要厉声些。
「你明明知道我有权利!」姑娘执拗地嚷起来,「换了你,长一张中国脸,你乐意吗?你会厌恶它,就像我厌恶它一样。你不喜欢我;我倒为这个喜欢你——为你不喜欢我——为你因为我长得像中国人而不喜欢我。」
「我待你还不好么,艾薇?」
「噢,好的,」姑娘轻蔑地耸了耸肩——那是东方式的,一种深宅院里的使性子——「你能勉强自己做到多好,就有多好。可你每一回都得『努力』——都得『记着』待我要和气。人人都待我好。因为我有钱,母亲也有钱,她到处走动,认得一切值得认得的人——就为这个。我不要人家待我好。人家一可怜我,我就恨不能杀人——说不定哪天我真会杀。」
「没有人可怜你,孩子。也没有人配可怜你。」
「你就可怜!」
艾玛·斯诺没有作声。
「凡是有点脑子的人都可怜我。我一点也不怀疑,我自己的母亲也可怜我。她本该可怜。鲁本不可怜我——他羡慕我。可鲁是个疯子。查尔斯表舅从不露出来,可他当然也可怜我,尽管他喜欢支那佬。凡是稍微有一点点在乎我的人,都『必定』可怜我——除非像鲁本那样是个疯子。我不要人家待我好。那是放肆,而且也不是我要的。这世上我只要一样东西。我要做英国人!」
「你有一半是英国人,艾薇。」斯诺夫人柔声提醒她。
「『一半!』」这一个苦涩的字眼里,装着那桩古老种族悲剧的全部痛楚。
艾玛·斯诺替这姑娘心疼,便挑了她能想出的最能疗伤的一句话说:「你生得很美,艾薇。」她把一只手轻轻抚在艾薇肩上。
屋里只有她们两个,是在斯诺夫人自己的小客厅里。方才艾薇的话头变得危险起来时,她慌忙抓起一件绣活,好让眼睛有个躲处。姑娘蜷在她膝边的矮凳上,姿势柔软好看,却不是西方的样子。艾薇正对着她,隔得又不算太近,尽可以直直地仰起脸来看她。
「我从前也以为我美,」艾薇·沈伤心地说,「好些年前照镜子的时候——我看见自己是什么模样,却不懂自己『像』什么。如今我懂了,我这张脸是我所见过的最叫人恶心的东西。我敢说等母亲领我进社交界,我准会红上一阵子——红上一季;可那是什么样的红法?一个笑话!人家爱看我,看了笑,指给彼此看:这就是那个嫁了中国佬的英国女人的女儿。『沈小姐,社交界的杂种』——他们就会这样叫我!」
「艾薇!」
「我本来就是。他们也一定会这样叫。『瞧!那就是她——那个杂种美人!』噢,我准会红的!要是有人管布兰奇叫杂种,你乐意听么?倘若布兰奇是个混血儿——而且看得出来——你以为鲁珀特·布莱克会爱上她么,更不用说娶她了。」
这女人眼里涌上泪来。她知道她那位随和却极看重门面的女婿断断不会,于是低头看着手里的活计,匆匆在一朵红玫瑰上绣了一片蓝花瓣。
「艾薇,」她慢慢地说,「我想帮你——真的想,好孩子。我想劝你自己帮自己;这是唯一的路,是你唯一的出路。接受它吧,艾薇,一劳永逸地接受,然后把日子过到最好。你不喜欢它;换了许多姑娘倒会喜欢。把它好的那一面拿去,艾薇——里头好处多着呢,运气也多着呢——至于剩下的,你觉得不好的那些,就一脚踩住它。别让它把你跛了。真的,你不该!最要紧的是,别让它把你变得刻薄。没有什么比刻薄更能毁掉一个姑娘。从小事上做起。别说『支那佬』,亲爱的。那不好听。你查尔斯表舅连『中国佬』都不许我说;他多年前就把我这毛病改掉了。说『中国人』,亲爱的。」
「支那佬!」矮凳上的姑娘恶狠狠地顶回去,「他们就是那种东西。我厌恶他们。我自己就是个支那佬,艾玛表舅妈;而且洗也洗不掉。美!噢,是啊,我敢说我是美的,可是美得叫人生厌的支那佬式的美。可是全英国的姑娘,只要是英国人、看着也像英国人,没有一个我不愿意明天就同她对换——就现在——就这一个钟头——而且要谢天谢地让我换成了。」
「别说了,好孩子。」
「我真愿意!你见过我们家新来的厨娘么?她姓蒂布斯,叫艾达·蒂布斯;一只眼睛斜得厉害;没有眉毛——睫毛也几乎没有。我头一回看见她,差点吓得发昏。那是我平生见过的最丑的一张脸。可它是英国脸!我愿意跟艾达·蒂布斯换,而且会感激,会庆幸有这个机会。」
「真换过来,你就不会喜欢了。」斯诺夫人温和地说。
「总比做眼下的我强——比长成这副样子强。」
「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亲爱的。」
「我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
斯诺夫人叹了口气。
「你就不能叫母亲答应么?不能么?她本该答应的。那也洗不掉我脸上的中国样子——什么都洗不掉——可总能给它刷上一层白。母亲欠我这个。她若肯,我差不多就能原谅她了。我也想爱我的母亲呀!查尔斯表舅就不能叫她答应么?」
斯诺夫人缓缓摇头,把针线收拢起来,凄然一笑。她想起二十年前,沈景洛和鲁比·吉尔伯特相爱、成婚的时候。
「我认得你母亲三十多年了,艾薇,我从没见过有谁哪怕一次能『叫』她做她不情愿的事。我实在看不出,你为什么这样急着盼母亲嫁给惠特莫尔勋爵。凡是能叫日子过得安适、有趣、又好看的东西,你母亲差不多样样都有了——为她自己,也为你和鲁本。她极有钱。她如今仍旧是个美人。她的地位在英国的女人里,要算最稳固、最教人羡慕的。」
「那是因为她那位中国丈夫死了!」姑娘插嘴道。
「听我说,艾薇。你父亲是位极了不起的绅士,我从没见过比他更有风度的人。查尔斯爵士敬爱他。沈景洛是个了不起的人,艾薇;出身是贵胄,性情也全然是贵胄。」
「别说了!别对我讲他。我受不了。」
艾玛·斯诺在姑娘眼里那股悲剧面前垂下了眼睛。「他很疼很疼你。」她伤感地说。她替艾薇·沈难过得太厉害,除此之外责备不出更多的话。
「别说了!」姑娘打了个寒噤。
斯诺夫人又把针线摊开,好拿点机械的事情稳住自己,也因为她再想不出一句不至于叫人绝望的话。
「母亲当初为什么要那样做?」那个激动的声音忽然又追问。
「做什么,亲爱的?」可艾玛·斯诺心里明白。
「嫁一个中国男人!」
「他们彼此爱得很深。」
「那太可怕了!」
「你若能认识他,看看人家怎样看重他,你未必会这样想,孩子。我对你说实话,艾薇;我们当时并不高兴,可谁也没法觉得我们这位表妹是下嫁。你为什么这样急着要一个继父呢,艾薇?大多数姑娘都不这样。」
「我就是要——要一个英国父亲——要一个英国名字。」
「可是你母亲改了姓,你的姓还是不改的。」
「我有办法叫它改!他会肯的。我知道他会肯。做他的女儿,随他的姓,能叫我显得像英国人一点。这是我天底下最想要的。」
斯诺夫人怀疑鲁比·沈会不会允许儿女丢掉父亲的姓——她心里颇有把握:鲁比不会——哪怕她真嫁了惠特莫尔。可是没有必要说出来惹这激动的姑娘生气,何况艾玛深信,沈太太根本就不会嫁给惠特莫尔勋爵。
也许艾薇看出了她心里的话,因为她追问道:「你知道我满二十一岁那天要做什么么?我要给自己另外取个名字——取个体面的英国名字。等我成了年、自己作得了主,第二天只要有英国人向我求婚,我就嫁给头一个开口的——只要是『英国人』——『随便哪个』英国人——跟班也好,扫烟囱的也好,酒馆跑堂的也好!」
斯诺夫人轻轻地笑了,其实她更容易哭出来;她伸手轻轻抚了抚艾薇的脸。「别犯傻了,小东西。」她只说了这一句。可斯诺夫人心里为艾薇·沈疼得厉害。
第三章
从表面上看,沈太太的日子过得舒心而平静,和数不清的这一类英国女人一样——伦敦,萨里,不太远的旅行,宽裕的财力,康健的身子,「一大群朋友」,无忧无虑;纵然波澜不惊,也是明亮的一生,格外没有什么沉重的挂虑或琐碎的烦恼。四十岁上,她远不止是好看,而且有魅力——那份从小就属于她的个人魅力,再加上一个女人接纳了阅历、消化了阅历、又善于运用阅历之后才有的、更深一层的魅力。查尔斯·斯诺爵士大概是她最信得过的朋友,也是她的亲戚,他常常自问:他这位表妹在她内心那些隐秘的深处,是否活得不如表面这般顺遂。同样的问题问了十五年,斯诺没有找到答案,也没有得出结论。
这位富孀完全是自己的主人;丈夫的赠与使她名下自有财产,家资由她一手掌管,两个孩子也只她一个监护人。诚然,她丈夫死时同他活着时一样,是中国的臣民。按中国的法度——而国际公理也很难置喙——沈先生留下的一切,连他的遗孀和他们的孩子在内,都属于他河南的家族。那两个生在英国的孩子,若河南沈氏提出并坚持此点,究竟能不能以英国国籍对抗中国的归属,实在难说;至于鲁比,这位已故中国人的遗孀,无疑是中国臣民。她要重新取得与生俱来的英国人权利,只有再嫁一个英国臣民,或者,在这新的世道——它给了女人那么多,又从女人手里拿走了多得多的东西——或许还可以经由入籍归化。沈太太两样都不曾表露过半点意思;而她对一双儿女的监护权、她把他们留在英国、当作英国人教养的权利,也从没有人提出过异议。中国的沈家不曾有过任何举动,不曾表示过什么心愿,也不曾给过什么指点。礼物隔很久会送到肯辛顿来一回,总是贵重的东西。但除了一个例外,那些礼物一概是送给沈太太本人,而不是送给孩子的。沈先生的祖母曾给艾薇·沈送来几件极华美的诞生之礼,珍贵得至今还不能交到这姑娘自己手里收着。除此以外,鲁本和艾薇·沈的中国亲族不曾同他们有过哪怕间接的往来。如今的中国人在自己家里已经有够多的动荡要应付,无暇再跨过半个地球去添烦恼。沈太太对儿女、对自己生活的主宰,无人置喙。
可是斯诺常常在想。
他知道鲁比并没有忘掉那个她一意孤行嫁了的男人。这女人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也不是迟钝的人。只有反复无常到反常地步的女人,才会仅仅因为一个伴侣肉身死了,就把他从自己的生命里抹去。也只有极其迟钝的灵魂,才会在区区十五年这点光阴里,就忘掉那份在婚姻朝夕相处的熔炉里从未辜负过她的风度与侠义。像沈景洛这样伟大的一个性灵,它的盛年是不会过去的。它不会死。鲁比·沈既不反复,也不迟钝。
然而,她可曾明白过她那位中国丈夫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他活着的时候,她可曾察觉过他给了她什么、为她做了什么、替她牺牲了什么?斯诺相信她不曾。可是在沈死后的这些年里,那真相可曾多少向她显露一些,就像往事往往在许多年后才向我们显露它的真面目那样?他说不上来。
鲁比·沈往前看得有多远——看得「有多清楚」?她不露声色。
这桩混血婚姻的两个孩子,将来会长成什么样?他们的一生会是怎样的?做母亲这件事,至今在他这位表妹身上落得还轻。往后会不会压得她重一些?
他们的中国父亲临终时,曾向斯诺——他信得格外过的人——一再申明:白皙如撒克逊人的鲁本,心性与本质是彻头彻尾、深入骨髓的中国人;而长着中国面孔的艾薇,骨子里却同样彻底地是英国人。关于那个吃奶的女儿,死者显然说对了。鲁本对一切中国的事物都怀着强烈的兴趣,急切地想把沈景洛的一切都打听清楚。这是好奇,还是天性所向?是他个人如此,还是血脉如此?
斯诺确信,可怜的小艾薇前头有礁石,有危险的浅滩。她母亲知道么?
鲁本前头也有礁石和浅滩么?他母亲连这个也疑心到了么?
艾薇·沈主要由女家庭教师教出来,她们觉得这活计不好做,却从来不觉得沉闷。鲁本先上公学,后来进了他父亲当年就读的剑河畔那所大学的老学院;无论在中学还是在剑桥,鲁本·沈都同伙伴们的生活严丝合缝,自在妥帖,和他们中任何一个英国人一样。
查尔斯·斯诺关于鲁本猜想甚多;可他一件也不曾「确知」,只知道鲁本·沈为人正直,性子安安静静地开朗,才具出众,疼爱妹妹,爱慕并崇拜母亲。许多英国孩子都疼妹妹,独子对独女尤其如此;而爱母亲若算中国人的特性,那也决不是英国人所无的品格。斯诺懂艾薇,也许比懂鲁本要多些。他甚至不敢说自己懂得鲁本。这位老外交家,身后有多年与英中两边打交道的阅历,有许多中国朋友,有扎得极深的对中国的同情,他为小艾薇·沈痛心不已。他常常自问:他是否有理由为鲁本更痛心?那个蓝眼睛、白皮肤的鲁本,要喝的那一杯是不是更苦、更深?
他要怎样才能最好地帮到鲁本和艾薇·沈?
他自己的儿女不太需要他,至多不过时时有一只父亲兼朋友的手搭在肩上罢了。理查德和布兰奇都循规蹈矩,一切顺当体面。斯诺对国内和国际的时局仍有浓厚的兴趣。但他如今只持观望之责。他离职将近一年了。他在地球的四方,在内阁,也在外交部,忠实而出色地为他的国王和他的国家效过力。可「党派」再也引不动他了。如今哪一党他都不怎么看得上。英国自然会「跌跌撞撞地混过去」。查尔斯·斯诺骨子里太英国,对此片刻也不会怀疑。他还求上天让老中国也「跌跌撞撞地混过去」!可是,尽管他尽力去看清、去读懂东方与西方、旧与新之间那些不断挪移的乱麻,这个人眼下最切近的心事——虽然他不得不把它小心地遮掩起来——却是为鲁本和艾薇·沈尽一份力,并借此对沈景洛守住信义;那人信过他,临死时把一桩他自己带不进坟墓的心事托付给了斯诺。
第四章
沈太太打算在下一个社交季的头一场御前觐见礼上,把艾薇引荐入宫。
七月里的一个下午,在多塞特郡布莱克家的庄园,四个女人就着草莓、奶油和茶点,在花园里认认真真谈的正是这件事。
斯诺、他的女婿鲁珀特·布莱克,还有惠特莫尔,对这场关于那身要紧的进宫礼服的热烈讨论,与其说是关心,不如说是看个乐子;可斜倚在母亲身旁草地上的鲁本·沈,却听得入神。鲁本「爱衣裳」,比最讲究的女人还爱。颜色和线条是鲁本·沈的粮食,他对装饰从来不曾冷淡过。
「初次进宫的姑娘也不一定非穿白的不可,」斯诺夫人劝道,「好些人就不穿。」
「对呀;我正不愿意你穿白的,」鲁本急忙插嘴,「挑一种娇嫩的少女颜色,要好看得多。白的在灯下显得寡淡,艾薇。妈妈,你说是不是?」
艾薇从她那双细长的眼睛里向哥哥飞去一瞥,带着一点小小的、不安分的意味。她知道鲁想叫她穿什么。随后她轻轻叹了口气——她心里很明白,照鲁本挑的那样打扮,她才最好看:一身烧起来似的颜色,几件不成形的、绣得富丽堂皇的宽袍,三四色相间的珠宝,一头黑发梳成什么稀奇古怪的样式。可她并不打算以穿一身中国气的衣裳为代价,去换那份最好看。她答得还算温和。这一天算是艾薇·沈脾气好的日子;尽管不到一年前她对斯诺夫人说过那样的话,艾薇是极疼爱她那位美丽的母亲的,也难得故意伤她的心。
「我宁可整套都是白的,妈妈——跟别的姑娘一样。」
鲁比·沈怜爱地把手搭在女儿肩上:「你要它多白就多白,宝贝。」
「我倒纳闷,怎么从没见你穿过白的,」惠特莫尔一面接过沈太太的空碟子,一面说,「我记不起有过一回。」
「四十出头的人,穿白是不是嫩了些?」沈太太笑道。
「胡说!」艾玛·斯诺数落她,「你是说我这是老羊扮羔羊么?」她那身清凉的裙子是雪白的。「我到八十岁还要穿白——碰上这样的天气就穿。」
「还要去跳舞——『而且真跳』,是不是,艾玛表姨?」鲁本追问。
「那是自然。」
「你不喜欢白色么,沈太太?」惠特莫尔勋爵不肯罢休。
「我和鲁本一样,喜欢颜色多一些。何况在我们国家,白色只有戴孝才穿!」一个钟头前约翰·惠特莫尔惹恼过她,不然她不会这样回他。不论当年的艾薇·鲁比·吉尔伯特是怎样一个人,沈太太几乎从不刻薄。等她觉出女儿的手指在自己掌下微微一僵,她便后悔说了这一句。这个人近来叫人厌烦,而她一被人烦着就恼火。鲁比·沈熬过了自己好几样毛病,独独这一样改不掉。再说,那人的问话本身无害,也合乎常礼,只是语气里带了点占有的意思,她才回敬他一下——却并非有意去戳艾薇的痛处。小艾薇悄悄起身,穿过花园走开了,鲁比·沈望着女儿的背影,眼里满是懊悔。唉,但愿艾薇不必这样往心里去!他们那样可爱的艾薇,竟以自己的可爱为耻!
艾薇·沈慢慢穿过草地,几乎走到那座大花园的另一头,一直走进山毛榉的浓荫里。
将近一个钟头之后,惠特莫尔勋爵冷不防撞见她时,姑娘正哭得伤心。他从前见过艾薇·沈这样泪如暴雨——而且不止一回。他们是老朋友,是牢靠的同盟。在某种意义上,他们还是一对同谋。他在花园的长椅上挨着她坐下,像做父亲的那样伸手揽住她的肩。
「哭吧,好孩子;哭出来就好了,」他只说了这一句。
姑娘果然哭了。这一场野火似的眼泪是咽不回去的。硬咽下去要把她噎住。
「他们为什么就不能让我忘掉——哪怕一会儿?」眼泪快流尽时,她哀声说道,「他们提起来之前,我本是快活的。我喜欢待在这儿;我大约在哪儿都没有资格觉得自在——可在这儿,同布兰奇和鲁珀特在一块儿,我总是自在的。除了妈妈和鲁,我最在乎的就是他们了,我又那样爱多塞特。我恨不得我们一直住在这儿。多塞特的人,一半连中国都没听说过。偏偏他们又要扯什么『颜色』、什么『流畅好看的线条』,来提醒我!他们的意思就是:英国姑娘穿的衣裳,穿在我身上要显得可笑。『土人』得用大红大橙才压得住——他们就是这个意思!后来妈妈还偏要说得好像她自己也掺着外族血统似的——她明明没有!」
「当然没有。再说,论肤色深浅,你母亲差不多和你一样深,艾薇。」
「深浅!」
「我但愿你不把它放在心上,」惠特莫尔温和地说。
「我也但愿,」姑娘恨恨地回道,「放在心上!像我这样生出来的姑娘,一落地就该给闷死。要是我的胆量有我受的这份苦的一半大,我早就寻了短见。真的,我会的——而且我完全有这个权利——比他们把我带到这世上来的权利大得多,这世上根本没有鲁本和我的地方。说不定我将来真会——真会那么做——总有一天。噢,我想过的。再不然我就去当修女——只是我准受不了!而且她们也不会要我!」
「没有圣召么?我很同意,」惠特莫尔把话说得轻松,好遮住他不愿流露的那份怜惜。
「该给混血儿专设修道院才是!国际联盟就该办一所。那总算是它们能记上一功的一件有用的事!」
「我敢断定你会玩得非常痛快——你头一个社交季,往后也是——」她这位朋友说,笨拙地岔开了话头。
艾薇不服气地、闷闷地叹了口气。
「我想请你抽支烟,也给我一支。」
惠特莫尔勋爵两样都依了她;递烟给艾薇时,还回头朝最容易被人瞧见的那个方向望了一眼。十六岁的艾薇并没有被禁止偶尔抽一支烟——只是沈太太希望这「偶尔」要非常之偶尔,而且要在挑选过的场合里。
「我不在乎这一季是过得妙极了还是糟透了,惠特莫尔勋爵——只要有个人肯娶我。」
惠特莫尔听得难受,却不打算流露;而且他也只懂了一半。他从不怀疑:天下的姑娘都想出嫁,多数姑娘还贪多求几个求婚的。可听哪个姑娘亲口说出来,总叫他难受。
也许艾薇·沈看出了这一层,也许她自己的分寸感同样不许她这样说,因为她跟着又带点赌气、带点赔不是地添道:「噢,就让我跟你说说吧,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这一辈子只放开来说过一回,快一年前,对艾玛表姨说的。这话噎着我——常常噎着我;就让我对你说说吧;让我说!」
「当然;说吧,孩子;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过艾薇,你听我一句:如意郎君的事,你半点也不用发愁;他一定会来,而且来得很快。你给他一点工夫赶到,也给你自己一点工夫看准了,那真是如意郎君。求婚的会有一大堆;当心别挑错了人。」
「我才不管他是如意的郎君还是不如意的郎君——一个子儿也不在乎。随便哪一位都行,只要他肯娶我。你呢,」不等对方插上话,她又接着说,「你还是想娶妈妈的,是不是?」
「比世上任何事都想。」惠特莫尔迎着姑娘那双焦灼、恳求的眼睛,目光不曾闪躲。
「那我愿你非叫她答应不可。」
「我正打算这么办。」
「我可不敢说,」那少女的声音里明摆着怀疑,「你告诉我一件事——要是我母亲有个中国父亲——而且脸上看得出来,你还会想娶她么?」
这英国人先怜爱地笑了笑,才郑重地说:「会,艾薇,哪怕她是位祖鲁女子。」
「我不信!而且这话若是真的,我反倒不喜欢你了。你不可能!但凡正派的男人都不可能。你说有的是男人乐意娶我,也许是的,那些可怜虫——冒险家和蠢货。你这样的人,或者鲁珀特那样的人,是不会的。他们不可能。所以我才说随便哪一位——随便哪个男人,肯收下我的钱,换我做一位英国的某某太太。」
「你用不着拿钱替自己买一门亲事,艾薇。我们这样人家里,会有许多男人爱上你——一定会——而且压根不把你那笔宝贝钱放在眼里。」
艾薇·沈伤心地摇了摇头。
「我不信!」她又说了一遍,「我只好要一个废人,或者一个傻子。」
「但愿上天不许!」
「我倒愿上天当初不许我出生;他本该不许的,」艾薇激动地喊道,「只要我『看上去』像个英国人,我就不会这样在意了,一半也不会。鲁本怎么就能长成那样?我相信他倒想长得像中国人;我怎么就不能长得像他?世上没有一个人会疑心鲁本身上有中国血统,是不是?」
「一个也没有,」那男人承认。
「可我相信他骨子里『真有』几分中国人。而我是英国人!我的每一粒、每一丝都是英国的。英国地上长的每一片草叶我都爱——每棵树上的每一片叶子,乡下老教堂墓地里的每一块墓碑——牧场上的牛,小小的茅草屋,长长的、绿荫夹道的小路;就连妈妈带我们去意大利、去西班牙的时候——在那边我这张可怜的黄脸不那么扎眼,我心里知道不扎眼,也算一份宽慰——就连那时候,尽管我玩得很高兴,我还是一天到晚想英国想得难受。凡是没有生成英国人的,我都替他们难过。在我看来,做一个英国男人或英国女人,是天下再没有什么能与之相比的荣耀与美好。唉,只因为我只有一半是英国人,看上去又全不像英国人,就得这么可怜自己,真是难受啊!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哪怕明白一点点,这有多难受!」
惠特莫尔点了点头。要是他知道怎样才能安慰鲁比·沈的女儿,他情愿拿许多田产去换。
「好孩子,」他把手放在她头发上,「我多希望你是我的女儿!我也盼着你会是。」
艾薇一把抓住惠特莫尔勋爵的另一只手,紧紧攥着,叫人心酸。「你真肯让我『做』你的女儿么?你真能把我当女儿看待么?」
「你试试看便知。」男人望着她,这一眼便是足够的回答。
「噢,这话叫我好过多了!你不会以我为耻?」
「我要为你骄傲得不得了呢,小女儿。」
「上帝保佑你!」姑娘的嗓子哽住了,眼泪又要上来。「你会准我叫『艾薇·惠特莫尔』,是不是?」她低声说。
「求之不得。」
「我——有一个英国名字!一个真正英国的名字!」姑娘长长地吸了一口气,仿佛在慢慢啜饮这座花园里英国玫瑰酿成的酒。「那——那——噢——那我就肯等如意郎君了——等多久都行。我其实并不坏,」艾薇急切地说,「可我实在太想有个英国名字了。我们那个姓刺得我难受。我厌恶它。凭什么我非得叫这么一个可恶的名字不可——妈妈连那个字母头上傻里傻气的小尖帽都不准我们去掉。我『是』英国人,惠特莫尔勋爵,我浑身上下都是,只除了这层把我关在里头的可恶的黄皮囊。是英国人!……我不知道——你肯『收养』我么——让它成为我法律上的名字?」
「那还用说,小艾薇,」男人立刻答道。心里却又添了一句:「只要你母亲肯让我收养。」
随后,望着这黑黑的小姑娘投来的那一眼,惠特莫尔勋爵俯下身,在她额上轻轻一吻。
第五章
他们已有好几年不曾见艾薇这样甜甜地快活过了。
整顿晚饭她都安安静静地高兴着;饭后在客厅里、在游廊上、在台球桌边,她那轻笑声细细地叮当作响,叫查尔斯·斯诺爵士想起另一个艾薇的娇笑——当年在华盛顿,他对她说过那笑声像中国姑娘;也想起许多许多年前,在遥远的直隶,一位中国姑娘在她父亲的园子里为他奏出的那一串笑的乐音。莲儿还在世么?他心里想。就连在座最不留心的鲁珀特·布莱克也看出来了:艾薇·沈身上多了一种从容,多了一种更俏丽、更自然的神采,还多了一份温柔。她轻轻走进客厅时,像一朵色泽深浓的琥珀色玫瑰茶花,在她那身叶绿色的薄薄晚礼服上头轻轻点着头。沈太太望着自己的女儿,脸上柔柔地发亮;鲁本像一个又骄傲又快活的情人似的,围着妹妹转来转去。她随母亲和表亲们从餐厅出来,走过他替她扶着的那道门时,他凑到她耳边说:「今晚你是压场的,艾薇!」
「艾薇那阵难挨的日子过去了;她头上那片云散开了,」过了一两天,查尔斯爵士对夫人说,「我想是为着进宫的事,还有随后那一串热闹,她心里高兴——上帝保佑她!这也是桩好事。」
斯诺夫人纵容地朝丈夫笑了笑,没有露出半点不以为然的意思。可她一刻也不相信白金汉宫或是随后那些排场热闹,同艾薇这番新的、极受欢迎的心境转变有什么相干。艾薇在打什么主意。斯诺夫人对这一点很有把握。至于打的是什么主意,她连个模模糊糊的猜想也拿不出来。她只盼这份新的好兴致能长久些——如此而已!可斯诺夫人并不指望它能长久。艾薇在这儿向来最快活,但多塞特、修道院庄、布兰奇和鲁珀特、还有那对讨人喜欢的双生子,都解释不了这样一场脱胎换骨。艾玛·斯诺纳闷究竟是什么解释得了。「我简直要当她是坠入情网了,」斯诺夫人暗自琢磨,「要是这儿真有那么一个人可以叫她爱上、叫她把别的一切都忘个干净的话;有时候人正是这个样子。可这儿并没有一个人能叫她爱上。而且这变化就是在『这儿』起的——星期二那天。喝过茶她一个人走开的时候,还在她那种阴沉沉的心境里;那时候她已经到了危险的边上,几乎要闹出一场来。等她下楼来吃晚饭,却是快活的、合群的,而且『驯服』。喝茶到吃饭这中间,艾薇碰上什么了?」斯诺夫人这一辈子见艾薇驯服的时候,即便有,也极少。
艾玛·斯诺比她看上去要明白得多、也精得多。她生得胖胖的,很好看,年过五十——世人误称之为「往下坡走」的那一侧——头发仍旧是天然的金色;她一生是跳着舞过来的。可是同一位外交家结缡三十余年,大半光阴都消磨在南北两半球那些要紧首都的外交圈子里,这位本领高强、嘴上却把一切国际大事说成「无聊的老一套」的太太,早已练成了一个不容小觑、不浮于表面的外交家。艾薇·沈和她这场突如其来的改邪归正也许瞒得过这一屋子的客人,可要想在这位女士那双蓝莹莹的、少女般明亮的眼睛上蒙一层布,已经许多年没有人做到过了——她五十三岁,看上去光彩照人像三十五,觉着自己活泼得像二十,高高兴兴、大大方方地盼着六十,而且笃定要一路从容地走到八十。
星期四,惠特莫尔勋爵又去碰了一回运气。
若由着他自己的性子,他多半不会挑在那个时候;总要等鲁本回大学去,等沈太太和艾薇回肯辛顿的家去,等艾薇进宫引见那一番忙乱好好地过去再说。是艾薇催着他立刻动手的。
那是个烤人的大热天,谁都待在屋里或花园里不肯出来,连鲁本也不例外——那小子本是条不怕火的火蜥蜴。偏偏艾薇要一早去骑马,惠特莫尔素来乐意纵马跑一程,也素来乐意迁就这姑娘,当下便吩咐备好她的马和自己的马;两人比谁都早地吃了早饭——除了爱早起的鲁本,没人肯来作陪——便结伴骑了出去。
将近晌午,天愈发热了,他们让马缓下步子,掉头朝修道院庄走回来。
姑娘和她的同伴自然要一路说话。他们并辔缓行,穿过那条窄窄的青草小路——路两旁的山榆几乎在头顶交织成荫,那阴凉正叫人称心。起初他们说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闲话,与其说他对她所讲的有多大兴致,不如说是图个做伴;后来艾薇讲起这个可爱的郡来。讲多塞特,她是永远讲不厌的。这个变化无穷、而其美更胜于其变化多端的郡,是艾薇·沈心里的圣地。他很高兴地发觉她对它知道得那样多——它的花与树,它的掌故,它的海岸与溪流,它的许愿井,福琼韦尔那些石板屋顶和窄巷、头顶上压着弗恩的一道道堡垒,它的圆形炮楼和它的庄园宅第,它的河口和它的城堡,它的桥,它的人和他们的乡野传说,那座大教堂,那些小小的、画一般的教堂,小小的农舍,那些「大宅」,那些世家旧族,大路和小径,山冈和林地。他发现她连一半老客栈的名字都叫得出来,还知道它们的零星来历。听她这样欢欢喜喜、满怀爱意地絮说自己的家乡郡,这位多塞特人心里暖融融的。林中忽然豁开一角,他们望见山坡上偎着一所小小的乡村学校,惠特莫尔就此说起一句什么,话头便牵到剑桥——他去伍利奇之前,也曾在剑桥念过几个学期;剑桥又牵到了鲁本。
「你喜欢鲁本么?」艾薇追问。
「打心底里喜欢,」那男人照实告诉她。
「可是你疼鲁不像疼我这么疼吧?」
「一半也没有,」惠特莫尔勋爵笑着说,「我这样在乎的人本来不多,追根究底小姐,比你更在乎的只有一个。可我还是很疼鲁本;我看他是个极出色的小伙子。」
「他有些地方是个怪人,」做妹妹的执意说下去,「鲁本——真正的鲁本——不大在面上。我恐怕整个人都摊在面上,可我不信有谁真正了解鲁本——连妈妈也不。」
这姑娘几乎再说不出比这更叫他吃惊的话了。在他看来,鲁本·沈明白得像一页印得清清楚楚、写得干干脆脆的文章,那份坦率的性情里丝毫没有艾薇身上那种纠结的影子。可他忍住了没有作声。
「我不知道鲁将来会成个什么人——会去做什么。你看呢?」
「这个么——你知道——他要照管的事情多着呢。你们在萨里的那处产业不算大,可如今在英国,任什么产业本身都是一门生意;而沈家的家业,若要照管得当,足够三个男人忙的;你父亲留给你们三个的时候就已经很大了;这些年来你母亲和斯诺又把它经营得极好。连那几年糟糕荒唐的所谓工党政府,都没能像拦住旁的大宗家业那样拦住它长起来——那几年差点儿把真正做工的人饿死。如今它已是数得着的巨产之一,枝蔓盘错;我看鲁本不会把不该撂下的事撂下。」
「那差不多全是妈妈的,而且全在她手里掌着。」
惠特莫尔点了点头。「是的,我知道。不过我盼着,」他意味深长地说,「有一天能劝你母亲把大部分转到你和鲁本名下,而且不会太远。要是我能劝动她答应我那桩心心念念的事,她为什么不肯呢?无论如何,照管他母亲和妹妹的产业,连同他自己的,本就是鲁本分内的事。」
「我怎么也想不出鲁会做一个守着田产的地主,或是对哪一门生意上心。你知道我看他会做什么?我看鲁本会去漂泊。」
「老天爷,艾薇;但愿不会;那准要叫他母亲伤心的。」
「我也这么想,何况鲁本对妈妈一片痴心。我不信他这辈子会像疼妈妈那样疼别的什么人,一半也不会。鲁本的太太——要是他真娶一个的话,我倒盼他别娶——只能屈居妈妈之后,而且差得很远很远。可我看鲁本很快就要去漂泊了——我疑心他一从剑桥下来就要走;而且他要漂泊一辈子。我看他非漂泊不可。」
「但愿不会,」惠特莫尔又说了一遍,「你为什么说盼着鲁本一辈子别娶亲?前几天你还说过你自己是要嫁的。」
「是啊——而且像我告诉你的,主要是为了甩掉我的姓。我盼鲁本不娶,是因为我要沈这个姓绝了种。」
惠特莫尔勋爵没有答话;他觉得还是不要再把这一套翻出来重新理论为好,至少此刻不要;星期二那一回并不成功,连个鼓舞人的兆头也没有。于是两人默默地又骑了一会儿,他懒懒地用马鞭抽着老橡树上的嫩叶,艾薇·沈出神地望着那收窄的远处,仿佛那便是难以捉摸的将来。
过了一阵,打破沉默的是她。「你在剑桥认得我父亲么?」她脱口问道。
这一问叫惠特莫尔吃了一惊;她竟会问出来,更叫他一惊。认识她这十几年里,他从没听艾薇·沈主动提起过她父亲,更从没听她把他称作「父亲」。艾薇这是要引到什么地方去?他断定必有下文。
「噢,没有,」他对她说,「我猜我们在那儿的时候大约前后脚。可我后来走了,去补习考陆军。何况他在三一堂,我在国王学院。没有;我从来不曾见过沈先生。」
「我不知道你若是见过他,是不是还愿意娶我们的母亲。」
原来——是这么回事!「当然愿意,」他说。可是——他心里犯起了嘀咕;艾薇撒下了一粒种子——一粒也许会长出疑虑来的种子。「男人娶自己认得的人的遗孀,是常有的事,」他一边说一边朝她笑了笑。
「不常有——英国男人——去娶一个他认得的、他『亲眼见过的』中国佬的遗孀。」
骑在她身旁的这位英国人端详起自己坐骑的耳朵来。他答不上艾薇的话。
「我疑心正因为如此,你才『肯』娶他的遗孀。你从来不曾嫉妒过他留下的那份记忆么?」
「一丝一毫也没有。」惠特莫尔正眼望着姑娘的脸,说这话时又笑了笑。
「我相信你是能嫉妒得很厉害的——哪怕对着一段记忆。」那男人忽然也信了;这样的事他从前一次也不曾想过。他又若有所思地抽起橡树叶来。「你知道你『为什么』不嫉妒我父亲的记忆么?我知道。她那门亲事离奇得那样厉害,以至于你压根不把它当作『发生过』的事。你知道有过这回事,可你没法当真。你若见过他——妈妈那位中国丈夫——多半就当真了;你若见过他们成了夫妻之后在一处的样子,那就一定当真了。在你那儿,它从来不曾『有过』,因为它不可能有;它不是它实际上那样一件丑恶的真事,而是一位姑娘一场没有意思的胡闹;一出关起门来演的化装戏。所以它才没有把你扎得更疼。它可把我扎疼了!」
约翰·惠特莫尔涨红了脸。他不打算承认,可他知道小艾薇对他说出了一句真话,一句生硬的、叫人乱了方寸的真话,是他先前不曾疑心到的。这姑娘搞得他浑身不自在。这题目「非」换不可了。
「我送点什么给你在觐见礼上戴着用呢,艾薇?要拿的花——你喜欢什么花都行,或者一柄特别讲究的扇子,或者一串珍珠——要不三样都要?」
「我要的,」姑娘恨恨地回道,「是一个体面的英国姓,好在觐见礼上挂着。」她脸上忽然绽出两个酒窝,冲着他轻轻地笑了;那双黄色的眼睑从她那对并不端正的黑眼睛上抬得比平常高些,他看见她眼里跳动着顽皮的、小鬼一般的促狭。「我倒愿你娶我,别娶妈妈。她到底要是不肯要你,你就娶我,好不好?就这么办吧!咱们私奔!」
「这就走?」
「对;这就走。我看你不妨试试。去不去?」
「不去,」他笑着回她,用马鞭软软的套圈轻轻抽了她一下,「我是决计不会娶你的,放肆小姐。」
「为什么不?」艾薇嘟起嘴。
「因为——一、二、三、四,」他用马鞭在鞍头上一条条数着,「四条绝好的理由。第一条也是末一条,因为我要娶你母亲;第二条,因为我在五十三岁的清醒里,不主张娶一个十六岁的火药桶;第三条,因为我很不愿意把你从如意郎君手里抢过来;第四条——也许还不是最末等的——因为我心里格外认定了要你做我的女儿。你会是我一个可爱得不得了的女儿,艾薇;可是咱们私下说一句,我丝毫不怀疑:你要做我的妻子,或是做任何一个蠢到肯一试的五十三岁老家伙的妻子,那准是坏得不能再坏。我还能再给你数出好些别的绝好理由来。」
「噢——别费神去想了;你已经拿出来的这四条,先对付着够用了。」
姑娘随即把步子催得快了些;两人并辔疾行了一两英里。
到修道院庄门前时,一个人也不见。
惠特莫尔把艾薇抱下马来,她挨着他偎了一会儿,说:「你要是能在觐见礼之前就叫她答应嫁给你,我就努力原谅你把我甩了。」
那男人温和地笑她,手在她肩上留恋地拍着说:「那可得手脚麻利才行,艾薇。」
他一手牵着一副马缰往马厩去,姑娘在他背后喊道:「可我还是愿你试一试!」
惠特莫尔回过头去望她;她还站在他把她放下来的地方。在他看来,那是个孤零零的小小身影,立在那道竖框的、旧绿色的门拱里,立在那一片攀缘的常春藤中间——几百年来,那些常春藤就这样长在老修道院的墙上。
他一向知道艾薇·沈是个古怪的姑娘;向来是个难缠的丫头,有时简直是一场风暴。凡认得这姑娘的人都知道。可他从前一次也不曾想到:她这条娇养着的小小的性命,竟是孤单的。
除了姑娘自己和她母亲,没有人这样想过她。做母亲的早知道,而且为此伤心了许多年。
他觉得,立在那道幽暗宽阔的门洞里的,是一个可怜的小小身影。那张深色的、倔强的脸上,满是期盼。
「我尽力就是,」惠特莫尔回喊道,「只要有一丝一毫的指望。」
第六章
惠特莫尔勋爵再度求亲,时机挑得再坏也没有了;不过若论结果,说他挑得再好也没有,同样不假。只是今天,沈太太对他的求婚生出了反感——在此之前,她不过是替他惋惜罢了。
她累了。
早饭桌上查尔斯爵士把她逮住,硬要她拿出整整一上午,一丝不苟地查核账目、租约、证券,以及一宗巨产所附带的种种文书杂务。在这位表兄锲而不舍的调教之下,守寡的沈太太已经练成一个极能干的生意人;说起来这本是她血脉里的东西,可她始终不明白,为什么这一切不能由「查理」和她的律师们替她料理。今天上午,从早饭到午饭这几个钟头,她原是另有打算的。可查尔斯爵士执意如此,她也就让了步。小事情上,鲁比·沈通常总是让着这位表兄的。这是一辈子的习惯。到了大事、要紧的事上,她谁也不让,连斯诺本人也不让。这一点他们两个都心里有数。
那天热得厉害。一上午冗长的公事,既叫她厌烦,又叫她疲乏。
午饭更把她惹恼了;来了几位她格外不喜欢的客人,闲晃进来,还留下用了午饭。桃子和洗指碗还没上桌,沈太太早已烦得要落泪。
一等到不算太失礼,她便逃到玫瑰园去了。到了那里,她在一张舒服的长椅上坐下来,轻轻笑出一声得胜的笑,心里升起一种安稳的抚慰。
在这一小方香气馥郁、灿若明霞的玫瑰的天地里——一座颜色与辛香交织的可爱的堡垒——她的疲乏与恼恨都过去了。等到一阵小风吹来,逗弄着玫瑰,把这园子吹得凉沁沁地舒服,她便懒懒地笑了,骂自己是个性急、没有涵养的女人。
这世上还有哪里的玫瑰,能比布兰奇和鲁珀特家的这些更好看?克什米尔谷地又如何呢?沈太太是到过中国的。她知道颜色能把一座东方的园子涂抹成什么模样,知道香气能在园子里稠得化不开。可她怎么也想不出,还有什么玫瑰「能」比这些更好看、更香。
玫瑰总叫她想起景洛;一切的花都叫她想起他。他们初见那天,他衣襟上别着一朵鲜红的花,一枝石竹;两人在晚餐席上并肩而坐,那股辛香飘过来,叫她喜欢。在华盛顿那些遥远的最初的日子里,他们的交情是花的交情。头一回他送她的是紫罗兰;此后送得最多的是百合;可他也常常送她玫瑰,色与形总是精致的,香气总是精致的,总配着它们自己那一份完美的枝叶——从不嫌多,也从不嫌少。他送她的第一批玫瑰是茶玫瑰。那也是她头一次戴在身上的他的花。
她离了座位,慢慢地在一丛丛花间踱着,寻她要的一朵茶玫瑰——一朵纪念的茶玫瑰。寻着了,她把那半开的花苞在手里捧了许久,才小心地别在衣襟上。
她接着往这片井然有序的玫瑰荒野深处走去,走得很慢,仔细寻着另一朵她要的玫瑰——一朵极红的玫瑰,红得恰到好处,形状恰到好处,香气也和当年景洛送她的那些一模一样。他送那些花,因为她名叫鲁比,也因为他爱她——尽管那时候他和她都还不知道他爱她。
有了!她极仔细地挑了一朵宝石红的玫瑰。极轻柔地把它采下,捧着那朵芬芳的红玫瑰回到方才的座位上,指头不时轻轻抚着它,人却出神地梦到那些逝去的日子,梦到一个死了十五年的男人。
他曾是怎样一个情人啊!
而景洛确是她的情人,温存、热烈、始终如一,自始至终;从他头一回爱上她,直到他死在萨里家中花园里、死在她怀里的那一刻。
那时候鲁本刚学会走路,艾薇还在襁褓里。
亲爱的小艾薇!鲁比·沈知道,除了她那位既是丈夫又是情人的沈景洛,这世上她最爱的就是艾薇。
她之所以给了景洛那样多,一半无疑是因为她给旁人给得太少;但更要紧的,是景洛自身的品格叫她对这位情人兼丈夫倾其所有;沈太太心里明白是这么回事。
艾薇·鲁比·吉尔伯特本是个好姑娘;骨子里是好的,感觉纤细入微;可她嫁了一个高过自己的人——这位英国姑娘让华盛顿看了一场热闹,让朋友们骇然,让亲族深深忧心,只因为她嫁了一个中国人。
当时她就疑心他胜过自己;婚后那五年里她确确实实明白了。如今人到中年,见过更多世面,又看得精细,守寡的沈太太对这一层的体会,比景洛在世时深得多,也自觉得多。
她如今懂得他的好了——这是死亡与记忆合演的一出戏法;她甚至在追忆之中,把他种种的好处夸得超出了他个人应得的分量,把许多本属民族的秉性,都算作了他一己的德行。她终究太西方,不能公允地看出:沈景洛之所以是那样一个人,是因为他生养于一个君子之邦,那里的人被孔夫子所教的那种精神上与人情上的教养,磨砺、壮大了千百年。
沈太太笑了,把那朵宝石红的玫瑰在脸上轻轻拂着,想起他们从前一同骑马:沿着漾起涟漪的波托马克河,穿过弗吉尼亚阳光斑驳的树林,走在城里绿荫夹道的宽街上;想起他们在香港的园子,沈握着她的手,他说话的声音,他臂弯的力道,他那双温存的眼睛里珍贵的引诱,他的耐性,他的礼数,他那种绝妙的风致,他们玩过的游戏,天将明时说的贴心话,他对她说出爱她的那一天——还有此后那些光华灿烂、安稳无虞的岁月,他年年月月证明着他确是爱她的。
一只松鼠轻轻窜过草地;那里的高干玫瑰从一层柔嫩的翠绿地毯上长起来,美得有一种帝王气象。
女人望着那毛茸茸的小东西,颤动的唇上挂着温柔的笑意,那双柔和的褐色眼睛里泛起一点雾气。她轻轻叹了一声,把目光移开——却看见惠特莫尔勋爵正穿过环抱着这座灿烂玫瑰园的山毛榉林向她走来。
她梦着沈景洛,看见的却是约翰·惠特莫尔。
「做白日梦呢?」他一面坐下,一面并无恶意地把巴拿马草帽朝那只正急急逃开的小松鼠掷过去。
「不,」沈太太干脆地说,「是在『过日子』。在一座极美的城堡里,惬意地过日子。」
「看样子,过得很受用。」
「受用极了,」沈太太说。
惠特莫尔勋爵不是个迟钝的人。她说「过日子」的时候,他就知道「重过一遍」才是更确切的说法。他掂量出她的心境,也听懂了她语气里那份冷冷的干脆。可是——他还是开了口,冒了这个险;他纵身跳了下去。也许是因为他给焦灼的小艾薇许下的那个诺言把他推过了崖边,也许是因为千百朵晒透了的玫瑰的香气熏上了他的头,也许只是因为他太想要这个女人——她就坐在那儿,隔着半张花园长椅。
「能给我么?」他问,目光牢牢攫住她的眼睛,伸手去要她手里那朵玫瑰。
她极轻微地摇了摇头,同时用一个古怪的小小笑容回答他,把那朵宝石红的玫瑰别在了胸前。
「亲爱的——」他央求道。
女人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像姑娘家一样;那是艾薇·吉尔伯特那张脸从前的老把戏,沈太太的脸上已多年不见了,直到此刻——那是一种可爱的、属于男女之情的红了又褪;可这男人怎么会知道,那并不是为着他?
然而另一个男人也许知道——那位做妻子的认定就在眼前的男人。
一个英国人又怎么会知道:在这一片玫瑰中间,并不只有他们两个——他和他所爱的女人?
可是女人知道,而且心里欢喜。她脸上那层柔柔的光,她感官里那阵搏动的甜蜜,都是为着「他」的——那位正立在他们面前的中国男人,不是鬼魂,而是活着的,在一个女人的心眼里看得见的。
「你就不肯让我走进你的城堡么——你那座惬意的城堡——让我同你一道住在里面?」这英国人恳求道。
从前他求她的时候,总要摆出十来条站得住脚的理由:中年与老年的相伴,趣味的相投,艾薇的将来,还有鲁本的将来。
今天他只求他的爱;这门亲事于她、于她一双儿女有什么好处,他一句不提,只说它于他是什么。他什么也不许,只许下爱与忠贞。别的他从前都许过了,而且知道她清楚那些许诺算数;今天他求得自私,并且把这份自私、把他所求的那股压倒一切的冲动,明明白白摆出来:那是一个男人能向一个女人发出的最强的恳求;当别的种种都失效时,唯有这一种能打动人,能叫人受用。
「别判我把下半辈子都消磨在孤单里。你不能这么办!遇见你之前,我从不知道什么叫孤单。遇见你之后,除了同你在一处的时候,我就没尝过别的滋味。我们惠特莫尔家是长寿的一族,我母亲那边也是。我不肯让你把我判到孤单里去,也许还得再判上五十年——就为着惩罚我爱你!」
「我倒愿你去爱别的什么人,惠特莫尔勋爵,」沈太太说,语气里有几分倦意。
「这个办不到——就是办得到我也不肯。你是头一个;你也会是末一个。哦,」他见她给了他一个古怪的小小笑容,便接着驳道,「这是千真万确的。我们相识时我已快四十了;我从没向哪个女人求过婚,也从没起过半点这样的念头——直到我见了你。我也从没胡闹过——连做孩子的时候都没有。我把我全部的爱都给了你。」
「而我把我的爱——我全部的爱——二十多年前就给出去了。」
「我知道,」惠特莫尔说得很有分寸,脸却不由自主微微红了,「可是沈先生已经故去了。」
「在我这里没有,」鲁比·沈骄傲地说。
他等了一会儿。随后把手搭在她手上,动作轻得很,轻到一个现代女人不好去嫌恶一位老朋友这样轻轻一触;他问道:「我把一切都给了你,你就一点也不能给我么?」
沈太太叹了口气。她心里满是怜悯——怜悯的不是惠特莫尔勋爵,而是某一个错过了他的女人。如今孤单的女人那样多!那样多的好女人,会珍重、会爱惜这一份她不肯接、也不肯碰的厚礼。像他这样的男人并不多;又好又可亲的丈夫,本就不够分。沈太太替某一个错过了这个男人的孤单女人心疼。她太知道婚姻「能够」是什么样子了。
可她也自私地起了几分厌倦;把这一套翻来覆去再闹一遍,实在全无用处,连这男人的执拗也叫她有点反胃。她只想再一个人待在她那座玫瑰为墙的小城堡里。她真希望他领了这个「不」字,走开!
「你就不能给我一点么?」那男人又问了一遍。他急切得声音发颤,手也在她手上握紧了。
女人在座位上转过身来,正对着他,一面轻轻把手抽回,一面摇头。
「为什么?」
这一问叫沈太太恼火。她分明早已把缘由明明白白说给他听过了。
「是因为你不能,」惠特莫尔急赤白脸地追问,「还是因为你不肯?」
「都是。我丈夫占着的那个位置,现在占着,往后也永远占着,我没法给你。我情愿把我的记忆留得干干净净。你忘了:按婚姻的名分,我是个中国女人。中国的寡妇是不再嫁的,」她庄重而骄傲地告诉他,「受人敬重、也自重的女人不再嫁。我不常提起我那桩婚姻,不是因为我忘了,恰恰是因为我记得太清楚。那是圆满的。在我看来,惠特莫尔勋爵,再嫁一次就是重婚。在我这里,沈先生并『没有』死。今天我仍旧是他的妻子,同我在他身边过日子时一样完完全全,一样清清楚楚。我丈夫没有离开我。我也不会离开他。」
惠特莫尔明白,这就是定论了。
他很有风度地认了输。
「我不会再来打扰你了,」他静静地许诺。
那只褐色的手友好地捏了捏那只白皙的手。
她多么喜欢这个人!她那时几乎要为那个错过了他的好姑娘哭出来。
惠特莫尔从容地闲谈了几句,才站起身,替自己采了一枝茶玫瑰的花苞。他把它别进衣襟时,朝她投去一个揶揄的笑。随后他捡起巴拿马草帽,兴致不坏地踱回宅子那边去了。
「栽了!」他一边走一边冷冷地对自己说,「栽在一个死了的中国佬手里!我的天!」
沈太太仍旧留在玫瑰园里,同她的男人在一处——他就在那儿,在他们的玫瑰中间。
第七章
姑娘们在白金汉宫行觐见屈膝礼时,真正惊动四座的,远不如传说中那么多。一个接一个走向御座下方的漂亮初入社交界的姑娘太多了,多得叫台下观望的人难以把其中哪一个特别拣出来。
那天夜里,沈小姐并没有在圣詹姆斯宫廷上惊动谁,可她到底是被人留意到了;而且,这场许多姑娘视为苦刑的典礼,她从头到尾都过得心满意足。「我一丁点儿也没害怕——一次都没有,」回家的车上她得意地说。车里有她母亲,还有鲁本——他们出宫时鲁本来接上了她们。
她何至于害怕呢?她出自这样一个家族:不列颠还是一片荒野的时候,这家族的女子已经在宫中当女官了;几千年来,这家族的女子代代有品级;其中还有一位,在满洲人坐上那张御座之前、中国还由中国人自己治理的年月里,做过皇后。
她把自己的出身随身带着——带着那份从容与明朗的自在,那份端庄与温雅。查尔斯·斯诺爵士望着那个穿着少女衣裙的少女身影轻轻掠过宫殿的地面、在御座前俯下身去,心里对自己说了一句他已说过上千遍的话:「出身这东西,到底是瞒不住的!」——一句陈旧不过的话,却是所有的话里最真的一句。
艾薇·沈在觐见礼上没有惊动四座,可在这觐见礼替她开启的整个社交季里,她惊动了。上流社会很捧她,多半正是出于她曾苦着脸对斯诺夫人说过的那个缘故。然而这颗她早就预备着要苦苦吞下的「苦药丸」,到了嘴里竟是一块极甜的糖。社交界喜欢她;她爱社交界。如今就是叫艾薇去跟她母亲那个可怜巴巴、相貌平平的厨房女佣换个位置,她也未必肯了。
艾薇忘了自己的委屈,忘了要不快活——暂时忘了。
没有人怠慢她。男人们对她说她美,说她们觉得她迷人;用眼睛说,用追着她转来证明。
这姑娘像个姑娘那样快活;而因为快活,她忽然又乖顺又甜。
沈太太容光焕发,满心感激;她唯一的心病过去了。鲁本大大松了一口气,回剑桥去念他最后一个学期。
「妈妈,」早餐桌上艾薇提议,「今天上午什么都推掉,咱们一早就去美术院,趁展厅里还空荡舒服。我想真真正正地看上几幅画,您不想吗?咱们去过两回了,我除了别的女人的帽子什么也没看见。」
「十一点我要试衣裳,亲爱的;你也知道贝辛顿一家中午在咱们这儿吃饭——还有卡弗利。」
「试衣裳扔一边去,它跑不了。这会儿动身,午饭前准回得来。您非跟我去不可;如今咱们娘儿俩连五分钟单独待着的工夫都没有。您不会还想吃吧,已经吃了一大堆了。走吧!咱们赛一赛谁换衣裳快,趁那帮讨厌鬼还没聚拢,先溜出去。」
沈太太笑了,顺从地把椅子往后一推。单同艾薇出去消磨一个上午是桩美事——更美的是这话是艾薇提的。
「我跟您赛跑上楼,」穿过门厅时姑娘提出来,一条胳膊搂着母亲的腰。
「你自己跑吧——骑了一个钟头的马,还穿着骑装,你要是有那股劲头。我可不肯一口气蹿上两段楼梯。波丽安今天规矩吗?」
「泼得像只野猫,不过给我治服了——骑得痛快极了。」
艾薇噔噔噔跑上楼去换骑装。沈太太跟在后头,慢些,心里高兴。
她们那天早饭吃得实在早——即便在艾薇头一个社交季的旋涡里也常常如此,艾薇早起骑过马,饿得斯文而凶狠。她们侧身挤过旋转闸门时,伯灵顿府里还空得舒服。
她们母女自然都喜欢画。谁不喜欢呢?可是母亲和女儿对画都懂得不多。然而院展总得去看一眼,至少得看看本年度那幅压卷之作和那些肖像。沈太太历来有个规矩:去之前先在《晨邮报》上把当年的院展做一番功课,弄清楚该看哪些,看了之后又该怎么想。可今年她实在腾不出工夫——她自己的衣裳、艾薇的衣裳,挑料子、试尺寸,一丛密不透风的应酬要赴,请柬要回要发,还有艾薇头一个社交季里那一整套时髦的门道。今年究竟哪一幅才是众人瞩目的那一幅、出自谁的手笔,她压根不知道。
可她们到底来了。艾薇因为自己的主意得了逞而高兴,沈太太因为母女俩在一块儿而高兴;她们尽了本分,慢慢地、兴致勃勃地、仔仔细细地看,每一幅画至少赏一眼,还不时在目录上做个记号——这是极有用的一层预备,日后席间谈资全在这里。第一、第二、第三展厅,她们都尽了本分。
「一天看这些也够了吧?」姑娘提议。
「宝贝,莫德·汤纳那幅袖珍肖像非看不可!咱们要是不看,她一辈子也不会原谅咱们。」
「那您自己跑去看吧,我可怜的、尽责的好妈妈。我就在这条活受罪的红长凳上舒舒服服等您回来,然后咱们就回家,成不成?您回来告诉我汤纳夫人那幅小像上穿的什么——如果穿了什么的话——头发是怎么梳的,我保管在她面前夸得跟您一样天花乱坠。」
沈太太宠溺地点点头,迈着步子往袖珍画室去了。
这边人还不多,虽说快到晌午了。时令是八月;院展已近尾声。零星几个画家,几个从乡下姗姗来迟的人,今天这里大约就这些了——没有一个是沈小姐从前见过的,没有一个此刻能引起她的兴趣。
可她留意到,对面墙上有一幅画前头,人影稀稀落落地聚过一两回,还在那儿逗留一阵。
「居然会有人画她这样的人!」她听见一个姑娘愤愤地对另一个说,两人正从那一小簇人里转出来。
「各人有各人的口味,说不清的!」另一个陌生人耸耸肩答道。
那么是哪个女人的肖像了。是那女人声名狼藉、见弃于上流社会呢,还是单单生得丑?艾薇懒懒地想。
她站起身自己去看看,与其说是好奇,不如说是因为她坐在这张长椅上实在不「舒服」——这张椅子刚才被她相当克制地称作「活受罪」。
两个男人——比她今天上午在这里留意到的任何人都更像是她这个阶层的——在她走到画前时刚从画前转开身。两个人都咧着嘴笑。
「我说啊,这中国妞儿标致得要命,」年轻的那个说,两人一齐笑起来。
艾薇浑身一僵,冷冷地、高傲地瞥了他们一眼,从他们身旁走到那幅画跟前。
艾薇·沈看见的是一幅极美的画,她的脸涨得通红,是恼怒的通红——一幅全身像:一个中国女人,穿着华丽的袍服,满身珠翠;一双畸小的脚,一条绣花的裤子。她戴着精致的护甲套,只有一根留着长指甲的手指露在外面,一只嵌宝的护甲套搁在旁边,边上是一支长长的银烟管、一件说不上名目的古怪小乐器,还有一尊矮墩墩的陶土神像,一并摆在一张乌亮的黑木桌上。这华贵的身影并没有被过分张扬的背景压住,可静物陈设的诱惑,画家到底没能全然抵住。姑娘身后垂着一幅巨大的绣帘——葵黄色的褶子上盘着一条绿与青铜色的、张牙舞爪的大龙;画幅边上有一扇开着的窗,窗外远远露出一座塔。
难道她当真就是那副「异教中国人」的模样?哪怕穿着柔软的灰色巴黎裙子,戴着姑娘家的邦德街帽子?——也许正因为这一身英国衣裳是一种未遂的遮掩,才更显得中国?
那个红头发的男人说「标致的中国妞儿」,指的是画上的姑娘呢,还是指她本人?他说那话时两人正朝她走来,离她不到三尺。若指的是她,他连自己那份叫人受不了的无礼也没有胆量担下来;因为这小狗崽子一撞上她的眼睛、看出她听见了,脸上便涨起一层羞惭的红。另一个人她没有留意,可两个人都笑了。
沈太太回来,见艾薇身子僵直地站着,脸上是一片冰冷、恼怒的凄苦,吃了一惊。艾薇背对着那幅画,却站得离它很近,仿佛在挑衅:谁要是看那幅画,就休想不看见她。她一动不动地站着——小小的红嘴唇上挂着一丝苦涩的冷笑。
艾薇·沈那不满的冬天,又一次降临了。
母亲看出它降临了,也看出了是为什么。
她们两个——画上的姑娘和活生生的姑娘——像是「阳光里含笑的中国」和「阴影里冻住的中国」。
鲁比·沈那颗做母亲的心停了一瞬。随后她笑起来,快活地说:「我来了,宝贝。」
「我看咱们才是本年度的压卷之作,」艾薇说得清清楚楚——听见的想必不止沈太太一个——一面朝那幅《中国仕女》做了个古怪的小手势。
接着艾薇一句话也不再说,领着母亲走出展厅,下了楼梯,穿过门厅到外面的廊下,再下台阶,横过方庭。姑娘走得高傲,那双细长斜挑的黑眼睛阴沉而苦涩,因疼痛与倔强而发硬:风暴里的中国。
走到皮卡迪利的拱门洞下,沈太太蓦地停住,朝正在那里点烟的两个男人中的一个伸出手去。
「哟,罗兰!是你吧?」
那个害得艾薇·沈难堪的红头发男人,一脚踩住刚扔下的烟卷,左手灵巧地拢着帽子、手套和手杖,说可不正是他么。
「这是罗兰·柯蒂斯,艾薇;莉莲表姐家最小的儿子,」沈太太说明。
柯蒂斯脸涨红了,手套掉在地上。艾薇·沈却甜甜地一笑,伸出一只做表亲的手来。
「我刚才看见您在里头欣赏我的肖像呢,罗兰表哥,」艾薇天真地说。
罗兰·柯蒂斯咕哝了一句什么——谁也没听懂;他自己最不懂。
艾薇笑了——一串漂亮的、亲热的笑,纯粹是觉得好玩。沈太太,还有那个替柯蒂斯捡起掉落手套的人,两人都看见:姑娘松开罗兰的手之前,轻轻地、亲热地捏了他一下。
沈太太把一声叹息咽了回去。艾薇要闹妖了!她太懂艾薇了;这个机敏的女人立刻就把第四展厅里那桩她没有看见的小小事故,从头到尾拼了出来。
「您这位朋友是——?」她说着看了一眼,那一眼的意思是「你该给我引见,罗兰」,自然是非听不可的。
罗兰·柯蒂斯此刻唯一的心愿是赶紧、永远地消失掉;他极不情愿、笨手笨脚地做了引见。
「哦——您不认识汤米·盖勒吗?」
「不认识,我们从没见过,不过多年前我在马德里的时候,跟他父母极熟。您一定是威廉爵士的儿子吧,盖勒先生,您简直就是他。您跟罗兰一道来看我,把您家里的事都讲给我听,好不好?他们如今在德里,是不是?」
盖勒说正是,又说若蒙允许,他极乐意登门——这话是真心的。
「你早点儿来,好不好,罗兰?」
罗兰答应一定来,心里却发誓绝不——无论早晚,绝不。
「您怎么不把他们两位这就带回家跟咱们一块儿吃午饭呢?」沈小姐提议。
不错;艾薇是要生事了!沈太太心里有数,汤姆·盖勒也起了疑心。
「抱歉——实在抱歉,」柯蒂斯赶紧推掉这份沈太太并没有发出、并且只要拉得下脸就打算不发的邀请,「我得去赶维多利亚车站一点一刻的车;汤米和我要去——去弗里姆利他表亲家过周末——伯顿·汉密尔顿一家。不过下星期我准带他来看您。碰上我们真是太巧了——碰上您,我是说。要我替您叫辆出租汽车吗,还是您有车等着?我说汤姆——咱们时间掐得挺紧的吧!」
「我们打算走回去,」艾薇抢在母亲开口之前说。沈太太有点怕艾薇会提议往维多利亚车站那边走。「要我替您叫辆出租汽车吗,罗兰表哥?」姑娘末了关切地问。
柯蒂斯哑口无言。
盖勒出来解围。「不用——多谢您了,沈小姐。我们俩今天连合叫半辆出租汽车都出不起。只好去挤便士公共汽车。」
她这才放这位新认的表哥脱身——不过临了还是逼着他又同她握了一次手。
回家的路上,沈太太一言不发,母女俩慢慢走着。她要另挑一个更合适的时候。
她后悔她们来了美术院。她后悔自己没有装作没「看见」罗兰·柯蒂斯,就那么擦身过去。那本是极容易、也极说得过去的;她好几年没见过他,压根不知道他人在英国。
她盼着艾薇午饭时能对贝辛顿一家和气些。
艾薇没有下楼吃午饭。她说她头疼得要裂开,得摸黑躺一会儿——她们拐进自家大门时她说的。
这是真话。
第八章
沈太太在女儿房门上轻轻敲了敲——敲得怯生生的。
可艾薇和和气气地喊道:「进来吧,妈妈。」
换了一个中国姑娘——在中国——哪怕病得比艾薇·沈重得多,也会抢到门口,替母亲开门,嘴里说着感激的话,欠身相迎。艾薇没有起身;可沈太太走到跟前时,她略略转过头来,做母亲的高兴地看见:孩子那双严肃的眼睛里并没有敌意。
姑娘没精打采地坐在一扇开着的窗前,头倦倦地靠在背后的靠垫上。
「四点多了,宝贝。喝过茶没有?」沈太太知道,午饭的托盘在门口就给退回去了。
「我不要。」
「我想着,也许你肯让我在你这儿喝。要是我沏的,你总能喝一杯吧?头还是不见好么?」
「哦,好了——好多了。眼泪把里头的东西都哭空了。你愿意就摇铃吧。要是能叫您高兴,妈妈,我喝两杯茶。」姑娘的声音微微发抖,透着说不出的疲倦。
沈太太的心为艾薇疼;艾薇的心为母亲疼。母女俩都预感到那场谈话就要来了——艾薇预感得更清楚,却不如母亲那样疼。她们都明白这场话非说不可。沈太太明白这一点已经很久了。艾薇本打算让它永远不来。说它做什么?什么也改变不了。事情已然如此,便是如此。摊开来掰扯一场,除了叫母亲难受,什么也办不成。可这姑娘忽然明白:它非来不可,而且非现在来不可。这一回非说个明白,否则她要疯了,她想。
她摇过铃,沈太太把一张椅子拖到艾薇跟前;除了艾薇的女仆进来时吩咐了一句,茶点端来之前她们再没开口。沈太太坐着,一只手搭在姑娘膝上;过了一会儿,艾薇把自己的手覆到母亲手上,就那么放着,直到沈太太起身去小茶桌旁忙活。
艾薇说话算数。她向来说话算数。她喝了两杯茶,还吃了一点水果。
「我本该喜欢茶的,不是吗?」帕克端走托盘时,她懊丧地说,「可我多恨它!」
「那你索性一直喝咖啡,好不好?」沈太太说得轻描淡写,说得极温和。可她脸色微微发白。她懂艾薇这话的意思——懂艾薇为什么不喜欢茶。她也懂得:那件在母女之间闷了这么久、憋得这样苦的事,此刻就要痛痛快快地挑明了。鲁比·沈知道自己站在了公堂上,而自己生下来的孩子,是原告,也是审官。
鲁比·沈从来不是懦夫。这一回她险些成了懦夫。
一个做母亲的犯人,被自己的孩子押上堂来;被自己所爱的孩子审判、并且早已定了罪!人生里比这更难挨的事,怕是不多。
可沈太太静静地领受了,安详的脸上只有爱和母性,别无他物。
艾薇·沈说这话时恨自己,恨自己非说不可。可她不得不说。它这会儿要冒出来了,因为它比她更强;因为它憋得太久了。全都要冒出来了。它这会儿正炸开——炸成一场可怜的、徒劳的、没有指望的厮杀。话出口时她还在极力忍着——「中国人都爱喝茶,是不是,妈妈?就我不爱。」
「我想多半是爱的,宝贝。」
艾薇把两只小手紧紧地绞在一起,低着头盯着它们出神。
沈太太极想把手放到艾薇身上;可这做母亲的不敢碰自己的女儿。
「今晚咱们要去跳舞,是不是?」艾薇倦倦地问。
「两场——除非你宁可待在家里——先去格兰杰家,再转到希利亚德家。」
「您乐意带我去吗?您喜欢带着我到处走动吗?」
「我喜欢得很,艾薇,」沈太太温和地说。
「我倒觉得您该恨才对!换了我,我可不干!」
「你眼睛有点红,宝贝;不过洗一洗就不红了,」沈太太软弱地答道。
艾薇凄惨地笑了。「我说的不是眼睛。我是说,因为我这张脸。」
沈太太早知道她说的是这个,而且知道艾薇也知道她知道。
它到底来了——那可怕的东西压到了母女头上;沈太太迎面直视着它,一面祈求自己能找出一句什么话来,抚一抚艾薇的伤口。
「艾薇,你为这个就那样难受吗?你不能把它克服掉吗,宝贝?这实在算不得什么。不过是一种偏见罢了。」
「也许算不得什么,可它把我的一切都毁了,」姑娘答道,缓慢而平静,却含着一股激情,从这样年轻的嗓子里说出来叫人听着凄凉,叫一个母亲听着更是凄凉得可怕,「它把我这一辈子整个儿毁了。我厌恶我自己。它也许什么都不是,可在我,它是一桩丑得没法看的耻辱。我要是有那份胆量,早就自尽了。我想我说不定哪天真会。哦,我知道我对您说这些有多狠心。我知道您待我多好,多有耐心。可就是这份羞耻和苦楚,把我变得这样狠。哦,妈妈,我但愿我压根没生下来!我多么但愿我压根没生下来!」那副凄惨的、拖沓的嗓音里的真心,是错不了的。姑娘说话时那份平静,本身就是一出深重的悲剧——那不幸太大、扎得太深,反倒不容激烈了。
鲁比·沈疼得直想放声叫出来;她愿拿一条命去帮她的女儿,可她知道自己无能为力。她只能做一件小事:让艾薇把话全说出来;给她敞开来倾吐的那份轻松——而每一个字,都是扎在听着的母亲心上的一刀。
「艾薇,宝贝,你想在中国会不会好受些?咱们到中国去,住在那里——就你和我,好不好?」
「中国!」姑娘话里的毒叫人心里发怵;她说出这个词——她父亲那个国度的名字——时,嗓子因憎恶而破了音。「决不!我宁可往火里跳,也不去,连看一眼都不去。我宁可像现在这样在这里做个贱民——哦,是的,妈妈,我就是——也不肯到那地方去待上一天。」
沈太太用两手掩住了发抖的脸。
即便自己正疼着,艾薇·沈仍旧怜惜这个被她撕扯的母亲;她想住口,可住不了。
「您当初为什么要那样呢,妈妈?您到底为什么要那样?」
「因为我极爱他,艾薇,」母亲温和地说,却也带着骄傲;沈景洛在世时从不曾辜负过她,如今她对他的记忆也不曾辜负她,反倒来援救她,撑住了她,扶住了她。她这会儿望着艾薇,怜惜而温柔,却很镇定。「我嫁给你父亲,是因为我爱他,也因为他是我所认识的最好的男人。你父亲是我生平所见最高贵的人,艾薇。」
「一个高贵的中国佬!」姑娘嘶嘶地吐出那个带侮辱的字眼。
可沈景洛的遗孀仍旧耐着性子。「那种荒唐的街头浑话碰不着他一根汗毛,小姑娘,」她轻声说,「凡认得他的人,没有一个疑心过他是个高贵的人。」
「谢天谢地,我记不得他!」
「艾薇!」
「我是真心的,妈妈。我恨他,一想起他就厌恶——想起他生着一张跟我一样的、黄的、猴子似的脸。」
鲁比·沈眼里迸出火来。她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这会儿她是原告了,不再是犯人。
「住口!你不许当着我的面——也不许在他的屋子里——这样放肆地说你父亲。你可知道他娶我的时候我是个什么人?他又把什么都给了我。我是个带孩子的家庭女教师,靠你查尔斯表舅的施舍、靠艾玛的好心过活——装着在教布兰奇和迪克,好像那样就算自食其力!衣裳从来不够穿,零用钱从来不敢照自己的心意花。吃他们桌上的饭,使他们的仆人,烤他们的火。你父亲把一切都给了我——他还给了我自尊和幸福。你所有的一切,不是他给你的,就是他叫我有力量给你的。我在华盛顿时一年挣一百镑。鲁本在剑桥一年花一千镑。他把一切都给了你,艾薇!」
「连我这张脸也一并给了!」
「一张很美的脸,我的孩子。沈家的人个个都美。他们还是贵族,比欧洲随便哪一家都更古老。你没有理由为自己身上的中国血脉害臊。你该为它十分骄傲才对——只要你晓得中国人是怎样的人,晓得我们这样的门第是怎样的门第。我不曾下嫁,艾薇;下嫁的是你父亲!」
艾薇也站了起来,面对着母亲。
「您从来没后悔过?一次也没有?」
「一次也没有。」鲁比·沈相信这是实话。她忘了自己在中国度过的那几天。那几天早被一个男人那不可摧折的男子气、被一位中国丈夫的容让、忠诚和历久不散的可爱,抹得干干净净了。
「您现在也不后悔?」
「一万个不后悔!」
「那您还会再来一次?——明知道它叫我付了这样的代价?您是爱我的呀,妈妈!」
沈太太的脸凄然变了色。「小姑娘——小姑娘,叫我怎么对你说才好!哦,艾薇,我不知道——这话我答不上来。在我,那是圆满的。是他成全的。看见你受这份罪,我的心都碎了。你这样看待这件事,我信我比你还疼。我想你是错的,艾薇;可这其实全不相干。每一个人都只能从他自己那个角度去看事情;而你偏是那种一辈子也换不了眼光的人。可即便是为了你——即便让我重新选一回——我也说不准自己肯不肯舍掉那些记忆,肯不肯把过去一笔勾销。它们太宝贵了,甜得没有边际。」
姑娘把两手紧紧按在母亲肩上,就那样按着她。
母女俩就那样站着,彼此在对方眼里搜寻。艾薇的眼睛是硬的;母亲的眼睛慢慢积起泪来,却没有落下。那是长长的、难挨的一刻。
姑娘轻轻把母亲按坐到一张矮椅上,自己在她身旁跪下。
「我不懂您,妈妈。」
「我想有一天你会懂的。我却懂得你,艾薇。」
「当初没有人劝过您么?」
「人人都劝过。」
「您还是照自己的意思做了!」
「我照自己的意思做了——大约有一天你也会照你自己的意思做。」
「您跟他一块儿在中国待过,我出生以前在那儿住了快一年,是不是?」
「住了几个月。」
「您喜欢那儿吗,妈妈?您在那儿快活吗?您喜欢中国吗——喜欢在那边做一个中国人的妻子吗?」
一层慢慢的红晕染污了沈太太的苍白,可她再没别的表示,也没有回避艾薇的问话。「离开香港以后——就说不上全都喜欢了。到了河南乡下,一切都叫我觉着陌生;那时我年轻,也没长开,而且很自私。」
「您见过他家里人?」
「我们就住在他们家里。」
「哦!他们准是可怕得很?」
「他们待我好极了,艾薇。他们的规矩、他们的衣裳,那一切在我都很陌生;可他们是些可亲的、有教养的人。那座老宅第很美,比你所见过的任何一处田庄都大。我想起沈家所有的人,心里都是温软的。我也常常想起那座老宅子,只恨当时不像如今这样,晓得它有多么了不起、多么可爱。那是我生平所见最华美的地方。拿它比一比,咱们在萨里的那个小地方不过是个村舍,门前一小块荒疏的园子,后门口一只垃圾桶罢了。你父亲的家里人,也是我生平遇见过的最厚道、最体贴的人——是极了不得的世家。」
艾薇打了个寒噤。
鲁比·沈难受地等着艾薇往下说,因为她自己再也想不出一句自觉能起一点作用的话来。
沉默了好几个难挨的长长的瞬间,艾薇才开口。
随后,她极力想不把那句话吐出来,那句话却还是脱口而出——「您知道我为什么不爱进您自己那几间屋子吗?」
「我怕我是知道的。」沈太太说得温和,可这平静的字句是从灰白的嘴唇里绞出来的。
「因为每一间屋里都挂着他的相片!哦,妈妈,妈妈,您怎么能呢?您——一个英国姑娘!而且不是为了他的钱!这我知道。要是为了钱,我倒还不至于这样疼!」
「他的钱跟这事一点关系也没有。」
「哦!我多恨他!我恨他——我厌恶他!」
「艾薇!」母亲哽咽起来。
艾薇放声痛哭,哭得又苦又烈,蜷在地上,把脸埋在母亲膝头。沈太太也哭了;悲痛把母女两个都摇撼着。艾薇哭得最凶,可更苦的那一份,也许在母亲。
「我这样伤您,真是个畜生!可我忍不住,我忍不住!」姑娘抽噎着说。
「我不要你忍,宝贝。」
艾薇忽然坐起身,两肘搁在母亲膝上——她用宽松的袖子抹了抹眼睛,又在母亲脸上搜寻起来。「您想会有哪个英国人——哪个体面的英国人——愿意娶我吗?」
「有的是。」鲁比·沈温存地俯视着她的女儿,笑了。
「我可不这么想!不过我有的是钱——或者将来会有——那是您拦不住我的。兴许会有个碰运气的家伙来娶。谁头一个开口,我就嫁谁——只要他是英国人。」
「艾薇!我的小艾薇!」
「我说到做到,妈妈!」
「别拿这个来罚我,宝贝。」
「是您在罚我!」
「罚你,艾薇——我这会儿罚你!」
「是啊!——妈妈,您嫁给惠特莫尔勋爵吧,为了我,成不成?那样才真帮得了我——我这日子才好过得多。」
「这我做不到。我永远也不会那样做,艾薇。」沈太太说得和气,可这句里意志的坚决是错不了的。
艾薇笑了——那笑声比方才那场号啕更叫做母亲的难受。艾薇·沈耸耸肩站起来,开始在屋里来回踱步,像一头困在笼里、不得舒展的活物——她的确是;笼子的铁栅她挣不断,谁也永远挣不断:那是种族被扭曲、被搅得格格不入之后所铸的、残酷的栅栏。
「凡我办得到的,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办,艾薇。可即便为了你,我也不会再嫁,因为那算不得婚姻;因为我今天仍旧是你父亲的妻子,一如你出生的那一天。整个世界在我心里都不及我对他的记忆重——连你和鲁本也不及。」
艾薇又疼又恼,转过身去想对母亲说——虽然她恨自己要说——「鲁本跟我一样地恨这件事,只是他不肯对您讲。您把鲁本也搭进去了。」可她把这句话咽了回去;这一回她制住了自己要狠心的那股冲动;而她这一辈子都会庆幸自己制住了。
在我们对所爱的人狠心过一回之后,还能记得自己到底忍住了没有捅上「最狠的那一刀」——这总算是一点安慰,一剂给良心的偏方,一服给自尊的补药。
艾薇·沈接着来回踱她那凄惨的步子。她的眼睛很不好看。她的脸是硬的。
可就在这疼痛的翻腾与涌动里,她心里正为母亲难受着。
沈太太心里正为她的孩子难受着。
母亲又等着,尽她所能地等着。
「艾薇!」
艾薇停住脚,转过身来。
鲁比·沈张开了双臂;一个被逼到墙角的母亲;被押上堂来,被两个人的疼痛熬得面无血色——却没有怨气;不肯让步,却又谦卑;是阅历与爱对着青春耐住了性子。
艾薇迟疑,踌躇——随后走到母亲跟前,一头扑倒在母亲膝下。
「我但愿我有那份胆量自尽!」
沈太太没有辩驳。她所作的唯一回答,是一只手落在艾薇的头发上。
「咱们这就该换衣裳了,妈妈,」过了一会儿艾薇说——那是无比贴近、无比交融的一会儿。「要是接连赶两处,还是晚饭前就换好的好。不早了。亏得咱们有两个女仆,不用合使一个。」
「你今晚——当真想去么?」沈太太问。
「当然!我往后要做个再乖不过的姑娘——能乖多久就乖多久。您瞧着吧,看我今晚玩得多痛快。我还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差不多跟我漂亮的妈妈一样漂亮。」她大大方方地抱了沈太太一下,随即一跃而起,把她也拉了起来。「您快去吧!」她发号施令,「快马加鞭,打扮得美美的。您女儿今晚要叫伦敦两处场面都亮一亮眼。她要成为红人!帕克!帕克!咱们得快!」她一边喊,一边往卧室里跑,跑着还回过头来朝母亲笑。
第九章
那家古玩铺开在大英博物馆附近一条驳杂的窄街上。这一带的街巷从牛津街往北伸出短短一截,便被几个精明而陈旧、灰扑扑的广场、被几条新辟的宽街硬生生截住——那些宽街它们是没有气力越过去的。
铺面看上去不过是家平常的古玩铺;可但凡在瓷器、象牙和雕漆上称得内行的人都晓得:老高那里尽有好东西,而且断没有一件赝品。高礼是个安静、勤谨、不事张扬的人,至今还穿着旧中国的衣裳,还留着辫子,使筷子,抽长杆带穗的旱烟袋,在汉口批发买茶,一磅肯出六十先令;他确确实实信奉「俭者有福」,并且毫不怀疑:叫英国人的先令「像公羊母羊一样地生息」,是一个中国人的本分。
古玩铺外墙刷着一层淡淡的、没有血色的米黄胶粉浆,可那一面墙平平整整,毫无剥落,两扇大玻璃橱窗擦得干干净净。每一扇窗都用山东绸的帘子遮着。也不知是对是错,高礼笃信神秘与佯装的漠然自有其招徕之效。门楣上黑底金字的一行大字「中国古玩」,便是高家铺子全部的招牌了。可这块招牌和另外某些招牌不同:它半点不虚。高礼的货色确确实实是中国的。凡不是中国的,他一件不买,一件不卖。仿造「东方货」的厂家早就不再打高礼先生的主意了。稍讲究些的商号也都明白:拿印度、日本或波斯的东西去兜给高礼,无论价钱多贱,都是白费工夫。
鲁本·沈有三个格外心爱的去处:母亲的房间;他几分钟前才离开的那座大图书馆的阅览室;还有这条小街上的铺子,以及他此刻正要去的、铺子楼上的那间屋子。
而沈太太这个撒克逊面孔的儿子最心爱的,是第四个去处——一个他从没见过的地方。至少他从不曾到过他心中的那座圣城。他做梦都盼着、祷告着有朝一日能去。他也常常像刚才那样看见它——它的水道与庙宇,它的宫殿与宝塔——那时他正伏在阅览室十七号座位上,一双英国式的蓝眼睛着了迷似的盯着一张地图。
鲁本推开铺子临街的门走进去。一个铃铛叮当作响,声音悦耳;两个正安静地对着账簿和发票忙碌的中国人抬起头来,从高凳上滑下地,恭恭敬敬地站着面对他。两人都没有朝他走过去,都没有开口。可行过礼之后,其中一个想把两手笼进他那件英国上衣的袖子里去——他是年纪大些的那个,少年时在中国养成的旧规矩,至今还留在身子里。
两人都不来招呼沈先生做买卖。这里没有一样东西是鲁本·沈买得着的——因为只要他肯赏脸收下,一切本来就都是他的。
从那条又窄又有气味、晒得发烫的街上进来,这间狭长阴凉的屋子叫人觉得舒服;外头那片陈腐的白光过后,这里的荫翳真叫人感激。
除了高礼两个伙计办事的那张高台和他们的凳子,这间不算小的屋子再没有别的陈设。天花板上糊着讲究的广东纸,红色,像皮子,带着压出的花纹。上过漆的地板铺了一半好蒙古地毯——是新织的、算不得珍贵的那一种,不至于精美到经不起来往脚底的踩磨。屋里没有灯,没有煤气,也没有一只电灯泡。高礼天黑以后不买也不卖;他的两个伙计莫先生和屈先生倘若白天不够用,就把账簿文书搬到后面一间屋里去。这间铺屋从地面到顶上都是护壁板。高礼和他的伙计们知道其中每隔两块便有一块能推开的窍门。高家的货色,用柔软的宣纸和层层最软的棉布、薄绸裹着,就藏在这些看上去纹丝不动的壁板后头。屋里有好几道门,可一道也看不见;不过中国人的眼睛能认出其中一道是牢牢闩住的——在没见过世面的眼睛看来,那不过是几道装饰的雕花条子罢了。那张高高的写字台上,一只填着卵石的水盆里,开着一朵深红的百合。
鲁本·沈向屈、莫二人打了招呼。他用官话同他们说话,又站住闻了一会儿那百合的香气,才绕到台子后面,推开一块壁板;壁板后面直通一段长长的、铺着厚地毯的窄楼梯,中间隔着三个歇脚的平台——高家的房子是这条小街上的高房子,而且是最高的一所。
哪怕是邦德街定做的、六个几尼一双的笨重皮靴,踩在高礼楼梯上那厚厚的绒毯里也踩不出声响来;何况鲁本并不跑着上楼。他上得又慢又静,就像一个中国人走在他所敬重的朋友家里;走得慢,也因为这一趟路他走得受用。
这道楼梯和这条过道,地方虽局促,却浓浓的是中国气派;看上去像——实际上也就是——一位豪商巨贾家宅的一部分。香港的许多中国铺子和住宅里,也有这样窄这样陡的楼梯,这样吝啬尺寸的平台和过道。吉祥花养在吉祥的盆盆罐罐里,摆在上漆的窗台上、雕花的楼梯柱头上,以及每一个铺着厚毯的歇脚平台上——因为高礼在布卢姆斯伯里的这个家里,既没有天井也没有园子(吉祥花本该养在那里)。于是他把每一个歇脚平台都做成了一方小小的中国庭院:盆里罐里一丛吉祥花,几株精灵似的、苍老的矮树盆景,还有一只红腹灰雀或是红雀,关在描金的竹笼里。查尔斯·斯诺爵士头一回到这儿来、看见了这些,当下就明白了;斯诺当时觉得这里头有几分凄楚——一个被关在布卢姆斯伯里小街上的河南游子,打出来的一个思乡的信号。
鲁本·沈推开顶层那间占满整层楼的屋子的门时,一个中国老人欢叫一声站起身来,把角框眼镜搁在他方才坐读的书上,这才敢于向他故去的主人的儿子行礼。
高礼穿一身深蓝织锦,华贵而不炫目。上衣的纽子是桃花色的珊瑚,雕得极精致。同样深蓝织锦的帽子上,缀着一颗好翡翠。腰带上挂着一只嵌宝的荷包,荷包底下坠着一颗绿珠子,是真的,有鸻鸟蛋的一半大。他那一把又短又稀的白胡子收拾得很仔细。他的头发——所剩无几的那一点——「黑里透着银」;辫子从那黑里透银的稀发里起头,忽然变成油亮的乌黑,末了收在一束束编进去的宝石红丝绦里。他只戴一只戒指,一个细细的银圈,是他做庄稼人的母亲戴过的。他的袜子极白,袜跟上绣着漂亮的花样;蓝缎面的棉鞋,鞋底绣着红。他的下裳镶着黑绣的蝙蝠边。蝙蝠招财,能叫人牌桌上得手,还能叫人老而不衰。高礼那双细致的黄手已经叫年岁蛀得千疮百孔,可那双乌黑如野李的眼睛——为着寻常的礼数,他已把眼镜从上面摘了去——清亮得像个孩子的。
这间屋子是一间中国宫室里的屋子——河南庄稼人出身的高礼,是为他主人的儿子才这样布置的。因为这位阔气的古玩商高礼,从前是鲁本的父亲沈景洛的贴身仆人;而且他至今仍旧这样自居——一个古老世界里的忠仆。
这个中国老人,和这个面白发浅、身上有一半中国血脉的少年,并不握手。他们两个在这里相聚时,总守着中国的礼数——旧中国的礼数:一个是曾做过中国老爷仆人、又跟着主人流落天涯的老人;一个是看上去活脱是个英国孩子、嗓音一听便是英国腔的剑桥大学生。
他们互相行了中国式的见面礼——鲁本行得同高礼一样郑重。高礼躬身极低,鲁本也躬得同他一样低、一样郑重。
这可叫老人的忠心受不住了。主人不先开口、不叫他说话,他原是没有说话的份的。可高礼在礼数上极认死理,他那被冒犯了的分寸之感,冲破了当下做奴仆的本分,化成了一句抗议的话。
「这于礼不合,至荣至贵的主人啊。显赫的沈氏门庭的尊长、高贵的沈老爷,万不该在他这生癞的虫豸似的奴才跟前折下贵体。」
「别来这一套,高,」鲁本用英语回他——与其说是因为他更爱说母亲的语言,不如说是为了逗一逗高礼,「你知道的——你也该知道——我这点年纪,外带我这一身姓沈的份儿,在你这尊贵的高寿跟前,是要伏在尘土里叩头的。」
鲁本冲高礼亲昵而没大没小地摇了摇食指,随即一屁股大剌剌坐上那张宝贝写字台,把帽子、手套和那根银柄的马六甲藤手杖一股脑儿摞在高礼方才读着的那本珍贵善本翻开的书页上,又一把拉开桌子抽屉,取出一只银盒,点了支纸烟。高礼自己不抽纸烟,可他备着钱和行家眼光所能买到的最好的烟——为鲁本备的。鲁本·沈的纸烟和雪茄在剑桥是有名的;全是高礼给他的。
高礼那双明亮的老眼里闪着疼爱的光,可他答得一本正经,两只黄手掌朝上摊开,请主人恕他顶撞:「这条至尊的规矩有一条例外,主人;少爷不向自己的仆人行礼。否则日子便过不下去了,那做奴仆的年纪再老也一样。」
「那么——你老了,是不是啊,高?」
「贱小人昨日方才生下来,」老人一本正经地答道,仍旧说着中国话。他从头到尾没说过别的话。「您,他高贵可敬的主人,倒是位老寿星,足足一百岁了。」
「得了吧,高礼,」少年咯咯笑起来,一条腿很不恭敬地在那张名贵的桌子上荡来荡去,「说得轻些,我的老宝贝。」
高礼像仆人听主人说话时该做的那样,驯顺地把两手笼进袖子里——可他叹了口气;高礼不爱听一个姓沈的嘴里吐出英国俚语;他略略叹了口气,可连这叹气也是宽纵的,那双明亮的老眼里满是疼爱和骄傲。高礼替沈景洛的儿子沈鲁本做着大大的梦——那些梦是天上的梦,做在汉家的故土上。
这位三一学堂的大学生四下里找点淘气的事做。他浑身是健康和少年人的野气,为到了这里而这样欢喜,一心一意想逗一逗他亲爱的老高礼。他一把抓过那副大角框眼镜戴上。戴不合适;鲁本的脸比高礼的瘦,鼻梁的轮廓也挺拔得多。
鲁本从一柄叠着的折扇底下毫不客气地抽出一卷密密麻麻的蝇头字来端详,一面把扇子打开,一面读,一面煞有介事、风雅十足地给自己扇风。
「一个字也认不得!」他把眼镜往自己帽子上一扔,「你戴这玩意儿做什么?你看得同我一样清楚,还比我清楚呢,你这个老骗子。拿它到楼下去唬莫先生和屈先生倒罢了;可在这楼上,何苦拿它糟践你那双宝贝老眼?」
「正如我可敬的主人所指教的,小人使唤伙计,在店伙跟前戴一戴学问眼镜是相宜的。不过我读细小的草字时,确是要它的,主人。司目之神待小人还算宽厚,容我这双眼睛不拄拐也做得动活;可是遇上一页字迹细、墨色淡的,这东西便帮衬帮衬它们了,主人。」
鲁本接着抽他的烟,一面抽一面摇扇子。他打量着这间屋子,这会儿神色郑重起来;这间屋子比母亲自己的房间稍差一点心爱,可美得没法比。鲁本·沈从没有出过欧洲,他却有两个家;头一个在母亲膝前,另一个便是这里——牛津街上公共汽车的隆隆声,从这间中国屋子敞开的花格窗里传进来。鲁本·沈从不曾忘记他的母亲;他爱她,爱得是英国儿子少有的那种爱法。可在这里,他常常忘了世上还有伦敦或剑桥、英国或欧洲。这个半个中国血统的少年,在这里就身在中国;而这,正是高礼——他的祖先侍奉沈家的主人已有千年——筹划、陈设、修饰这间屋子的用意。高礼这一辈子最大的目的、他辛苦操劳的最高动力,就是要叫沈鲁本身在中国。
全欧洲再没有第二间这样的屋子。梅费尔一带有些屋子学中国学得像猴子描画;可伦敦的这一间——布卢姆斯伯里的这一间——就是中国。它也是一种宣传,精微而高明,出于一个仆人炽烈的忠心——那是西方血脉的人所不能懂的忠心;那忠心既沉默又忘我,既不可更改,也无从攻破。
鲁本的蓝眼睛终于回到那张耐心的黄脸上。
「好极了!我来得越勤,就越喜欢这里。这屋子真是了不得,高;咱们的屋子!我信它是天底下最好的一间屋子!」
多少个官儿领到黄马褂、珊瑚顶戴和双眼花翎时的激动,也未必比得上高礼听见这少年这句话时的激动——那份感激,更是他们连十分之一也没有的。
可高礼只是谦谢地笑了笑,一面躬身一面说:「比起我主人在河南圣省的宫室般的宅第里那些屋子,这一间,我的主人,实在是间寒伧的屋子。」
「不知道我这一辈子见不见得着我河南的那个家?」少年怅怅地说。
「神明是慈悲的,」中国老人别有意味地答道,「小人也焚了许多上好的香去打动他们。」他就说到这里为止。时候还不十分到,不能把一个老人心里、头脑里所筹划的一切都对沈鲁本说出来;再者,高礼有意要让这少年落进一个老仆的计划里,而且相信那是他自己的主意。
「不知道啊!」鲁本叹了口气。
「贱仆可敢向显赫的主人讨教一句话?」
「问吧!想知道礼拜四哪一匹马能把大热门撂倒?我倒盼着我自己知道呢!」
高礼谦谢地摊开两掌,表示不是。「不是的,大人,小人无意押马。那才真是骑虎难下呢!不过说也奇怪,小人斗胆求主人赏脸回答的这句话,倒确与马这一畜有关。主人可还用得着一匹坐骑?是一匹极美的马畜。比它更好的,小人没有见过。」
「你懂马跟你懂瓷器、懂字画一样多,是不是啊,高?」
中国老人几乎躬到了地上。「论看马畜,我主人您的父亲除了信自己,便信小人的眼力,显赫的主人,」他谦卑地说,可嗓音里泛着骄傲的油光。
「我想,他是什么事都信你的,」鲁本郑重地说,又换回了中国话。
高礼又深深躬下身去;却没有别的回答。当年要不要娶一个西方姑娘,沈景洛既不曾信过高礼的眼力,也不曾问过高礼的主意。
「你说他骑术好!」
「我的主人啊!」这两个低低的字是一曲颂歌。它们把沈景洛推举成古往今来骑得最好的人——这是稍稍夸张了些,可在高礼看来一点也不夸张。
「讲给我听听,高。」于是鲁本·沈静静地坐着,听老高礼讲沈景洛的骑术——这故事他已讲过一遍又一遍。鲁本·沈听人讲那个他记不得的父亲,从来听不厌;高礼讲那个他永远忘不了的主人,也从来讲不厌。高礼再没有比这更大的快活了:向沈景洛的儿子——他活着就是为了侍奉的这个人——讲沈景洛。
沈太太知道,查尔斯·斯诺爵士也知道,鲁本一向多么渴望听父亲的事,而他们从不厌烦地满足他。可是,只有老高礼一个人懂得:鲁本·沈的魂灵是怎样执着地,向他父亲的魂灵呼唤着。
第十章
鲁本回绝那匹最漂亮的马时——高礼与鲁本之间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银钱往来这回事——老人脸上那份失望,说可笑也算可笑;鲁本却觉得可怜。若是艾薇,只会觉得放肆。可艾薇不喜欢高礼,也已多年不曾见他。便是沈太太,也会觉得未免小题大做。但鲁本·沈的心弦,与中国人的心弦是一个调门的。
再添一匹马,他实在不知拿它怎么办才好;而他手里现有的马,哪一匹送人都舍不得。可老高偏不肯被人拦住这份乐子——他若高兴,二十匹马也照送不误。
只送一匹,鲁本谢天谢地。
「且慢——高,那匹母马我倒是真想要。听你说得那样好。」高礼眼睛一亮。「我告诉你怎么办。艾薇一直惦记着白后,而我同白后如今也不像从前那样合得来了。」白后不是高礼送的。「对,白后就给艾薇吧,就这么办;那匹新母马我是非要不可的。她叫什么名字,高?在哪儿?我几时能见见她?」
这中国老人满脸放光,感激不尽。
「奴才送了些酒来,我的主人,」高礼过了一会儿说,「是极好的酒,我的主人。」
「那还用说!」鲁本·沈的酒在剑桥同他的烟叶一样受人称道,只是没有烟叶那样任人挥霍。
「箱子上,」高礼禀道,「标着『一』『二』『三』。这些酒都是极好的。不过奴才斗胆进一言:标『一』『二』的两箱,宜于主人款待最看重的朋友;标『三』的那一箱,奴才盼着留给主人自个儿受用。」
鲁本从写字台上滑下来,一个箭步扑到高礼跟前,一条胳膊放肆地搭上那穿蓝缎的肩头。
高礼却挣脱开,叫起苦来:「主人——主人,这使不得;尊贵的沈不可以碰他的奴才。」
「什么礼数不礼数,胡闹!我爱抱你就抱你,你这可爱的老混账!」
「混账倒是不假,至高的主人;可沈家的手在一个下人的衣裳上沾了脏,这叫他五脏都跟着绞疼。求主人再不要这样了,尊贵的沈老爷。」
「要是让学院里那帮家伙听见你这套话,高,他们非闹翻天不可。」
高礼笑了笑,笑得温文而轻蔑——东方对西方的轻蔑。高礼,一个河南乡下人,不觉得一群英国小子闹成什么样与他有半点相干。
「中国啊!」鲁本·沈笑着说,一面踱到窗前;可他这一声里不只是取笑。
「中国。」高礼庄重地说。
鲁本在窗台上坐下,出起神来。
高礼候着主人的兴致与心绪。老人在比窗台矮些的一只凳子上坐了,点起烟袋,抽起烟来。
鲁本一把撩开窗上的琥珀色帘子。「伦敦真难看——伦敦这一带。」他隔了片刻说。
高礼笑了——慢悠悠的、恭顺的、老于世故的一笑。
那少年望了一会儿布卢姆斯伯里的屋顶,听着牛津街车马的喧响。随后他又回过头来;一动不动地坐了好几分钟,端详那抽烟老人满是皱纹的脸——一千多年来,这人的族姓世世代代做着他鲁本这一姓的家人。
高礼便是懂得这番端详的意思,也不露声色;他心里当然没有半分不快。
不一会儿鲁本笑了,笑得极好看,看得那双细长的老眼睛欢喜起来。沈景洛从前也是这样笑的。笑意的边角上还皱起一点顽皮。随后他叹了口气,脸色忽然一正。
「高礼?」
「主人?」
「你能借我点钱么?」
高礼的笑也是极好看的。「不能,我的主人,奴才不能把本来就是主人的东西借给主人。主人吩咐多少?」
鲁本又叹了口气。「一大笔钱,」他为难地答道。
高礼喜形于色。
「一百万,高?」
「英国的镑么,老爷?」
鲁本愁眉苦脸地点点头。
高礼即便吃惊,也不曾显出来;他那颗老心哪怕停跳了一瞬的几分之一,也只因为一百万镑几乎要把他替鲁本·沈攒下的家当掏空。可他当即答道:
「一个礼拜,我的主人——若是等这么久不致误了主人的事。」
「我现在就要一部分,高。现在能有多少?」
高礼飞快盘算了一下。他抬头看看天色。银行自然早过了办事的钟点。他的心跳得很急。鲁本从来不曾向他提过这样的请求,从来不曾这样抬举过他。他决不能辜负沈景洛的儿子沈鲁本。
「眼下不足两千,我的主人;明日午时以前七万;一个礼拜内全数齐备。」
鲁本脸上泛起笑纹。「就现在,过时不候,高。一个礼拜不成。明天十一点也不成;我现在就要半克朗——顺带说一句,我要的拢共也就这么多,你这作孽的老败家子。快,给我掏出两先令六便士来;你要是不掏,我就只好一路走回家去了。」
那老人的脸沉下来的样子,看着真叫人心酸。
鲁本·沈恨不能抽自己一顿。他发誓再也不逗弄亲爱的老高礼了——世上再没有比他更真、更好的朋友。
高礼失望得很苦。这是没得说的。可他不肯扫了鲁本的兴,尽管鲁本扫了他的;这硬气的老家伙欢欢喜喜地笑着,虽然笑得有点发颤。
「主人真爱说笑!」这话从高礼嘴里说出来,并不是引经据典。他读的、懂的是他自己的诗人,不是我们的。
不过,那份天大的受用、那份难得的体面,方才叫促狭的鲁本吊在他鼻子底下晃了一晃,他可不肯就这么轻易撒手。
「主人在剑桥那一片铅笔林子里,就没有一笔小小的欠账、一桩值当的花销要打点么?」老眼睛里的恳求像狗一样惘然,老嗓子里满是巴望。
「对不住了,老朋友」——鲁本心里也真过意不去——「一笔也没有。我那份月钱我总也花不完。母亲叫我尽着花,尽着受用;查尔斯爵士也从没劝我省着点;我想他大概是觉得,反正将来有那么一大笔要我打理,倒不如现在先练练手;可是,见鬼,一个人总不能时时刻刻记着花钱——至少我做不到——有意思的事儿太多了。钱是没意思的,高礼。」
「主人上了年纪,或许就觉得有意思了。老爷,钱是个得用的仆人;是条好看门狗,是张走遍天下的通行证,是一件极厉害的兵器。手头刚够、或是略略不够的人,能从摆弄钱里头得着极大的兴味,长极大的见识。玩钱是一门精妙的游戏,我的主人。只怕这游戏轮不上主人玩了;因为主人的钱太多。掌着这样大家私的人,要么对自家的账簿漠不关心,要么把它托付给雇来的人,到头来做了自己那份丰足的奴才——除非他把这份家私看作是代人保管的。」
高礼没有添上一句「就像我替主人保管的这样」——可他那双老眼睛说了,虽然本也不必说。鲁本·沈心里明白,并且亲亲热热地受了;他做不出那种煞风景的事,去剥夺这忠心老仆一腔热腾腾的欢喜。
「等这份家业到了我手里,我该替谁保管呢,高礼?」
「替中国!」高礼答得又快又郑重。
「替中国。」少年若有所思地说。
鲁本看了看表。「咱们如今念书吧,高礼。我还能待整一个钟头。我说,别忘了走以前把那半克朗给我。天热得厉害,走不动。」
「下贱人不敢忘。」高礼说着,喜滋滋地趿着鞋走向长屋子尽头的那排架子——那便是布卢姆斯伯里一条小街上这户中国人家的「书架」,敬书之所。「贱如蝼蚁的奴才的主人,今日读什么?」
「拿枚乘来。」鲁本吩咐。他宁可自己伺候高礼,也不愿看这位老朋友伺候自己;可他知道这老家人的受用在哪里。何况今天他已经够冒犯、够委屈高礼的了:一条胳膊搭上人家肩膀是冒犯;假说要借一大笔钱的傻玩笑落了空,是狠狠委屈了他。
高礼捧来那部珍本——它在北京刻印的时候,布卢姆斯伯里还没有书,也还没有小街;它的刻印早于卡克斯顿出生五百年,它的写成早于耶稣降生将近两百年。两人并肩坐下,一个戴着稀奇帽子的中国老脑袋,一个金发的年轻脑袋,一同俯在枚乘那活泼泼、脉搏跳动的字句上。
鲁本朗读。高礼纠正,可纠正得不多。沈景洛的儿子,他父亲的语言学得相当不坏;他并不觉得难学;他喜欢那声音。「怪腔怪调的中国话」,在鲁本·沈耳朵里是音乐。
鲁本知道高礼疼他,却猜不到高礼为了让这份疼爱于他这位少主人有用,曾经怎样操劳、怎样成就——那是沈景洛的独子,高礼对他的指望没有边际,为他做着极大的梦。
高礼跟着景洛到欧洲来的时候,肚里没有多少墨水。那时高礼连枚乘的名字也几乎不知道,枚乘的一页文章他也几乎读不下来。
鲁本·沈还躺在摇篮里的时候,高礼就认认真真地开始了自己的功课。二十年来,高礼下功夫啃中国的经典,同他聚敛家财一样勤谨、一样仔细;而且是为着同一个用处。
鲁本慢慢合上那部旧书时,两个钟头已经过去了。
「真好!」少年说。
确实好。他们读得很深。鲁本一路读一路问,老仆的回答与议论,只怕连翰林听了也要欢喜。
鲁本看看表,笑了。「回家吃饭是来不及了。不要紧——咱们就在这儿吃,高。」
高礼敲响桌上那面锣——他们方才就在这张桌上共读大枚乘的五言。鲁本知道——高礼也知道鲁本知道——这桌上小锣的声音出不了这间屋子;就在举起槌子的同时,高礼用脚趾按了地上的电钮。在布卢姆斯伯里,家常便利上总免不了时时借用西洋的法子,哪怕在这样一间东方气派的屋子里。可至少在这一间屋里,高礼不肯让人看出他借用了。他每回偷偷踩下地毯底下那个电钮,总要在桌上的锣上敲一记。鲁本·沈独自坐在这里时——他常常独自坐在这里——偶尔想叫个人来,也照样这么做。
等了不多久,高礼吩咐的饭食就送上来了。安静利落是这宅子诸多雷打不动的规矩之一。高礼从不催促;伺候他的人也从不磨蹭。
可到底还等了那么一会儿,够这做主人的少年向他那位如父的仆人兼东道,问出一个他早就想问的问题。
「我母亲随我父亲在中国的时候,」鲁本说,「你没跟着他们去,是不是,高?」
「就那一回,沈景洛把奴才撇在了后头。从沈景洛小时候起,直到他归天,主仆只分开过那一次。奴才那时陪着主人,在斯诺爵士家里。」
「他们在中国待了差不多一年?」
「九个月,」高礼告诉他,「从石榴月到桃月。」
「我父亲带她去了河南?去了我们在那里的老家?母亲见过我们的族人?」
高礼躬身。「去了沈家在河南的老宅;马可·波罗去忽必烈的朝廷时,那就是沈家的宅子了。玉一般的令堂住在大沈亚亭的院子里,沈景洛的妻子在那里见了当时活着的所有姓沈的人。」
「我母亲喜欢中国么?她在那儿过得快活么?」
「奴才听说她是喜欢的,尊贵的主人。」高礼听沈太太自己这么说过。他也从河南听说,她极不喜欢中国。这一层他没提。「何况她那时同她的主人在一处,我的主人。」
「他们很相爱,是不是,高?」
「他们相爱极深。」高礼庄重地说。沈景洛的婚事在高礼心上割了很深的一刀;当年叫他心里发苦,至今还苦。他不喜欢沈鲁本的母亲;他也不可能喜欢,因为他认定:若不是她,沈景洛准会娶一位中国新娘,沈鲁本准会有一位中国母亲。可这份不喜欢,高礼从未向任何人吐露过。直到自己咽气那一天,高礼都要对死去的主人沈家老爷守着信义。连鲁比·沈自己也不知道高礼不喜欢她;连对中国人心思了解得快些的查尔斯·斯诺爵士,也不曾疑心到。他嘴里说起她,向来是好话——而且不止是好话。
可鲁本半是不自觉地,半疑心到了。高礼不大对他提起他母亲。除非他们打发人去请,高礼从不到阿什埃克斯来。而且——除非高礼喜欢他母亲——鲁本相信,他表姐布兰奇·布莱克是高礼唯一还算喜欢的西洋人。因为鲁本·沈心里,总把自己和妹妹艾薇当作中国人;虽说他同样从来不曾意识到这一点。可高礼知道,而且暗自欢喜。
「我说,高礼,」鲁本轻轻笑道,「不知道我将来会不会也那样爱一个人!」他对父亲这位老仆说话,常常比对自己母亲还要直率得像个孩子。
「主人会爱的,」老人郑重地说,「主人是个男人。」
「不知道我这辈子会不会深深爱上哪个姑娘!」少年这会儿说得有些腼腆,可又轻轻笑了一声。
「主人会爱得很深,沈鲁本,」高礼骄傲地答道,「主人是沈家的人。」
「不知道会是哪一种呢?」鲁本几乎是自言自语。
「主人?」高礼的嗓子有些发哑。
「是一个英国姑娘——像我母亲那样,还是我父亲那一族的姑娘?」鲁本解释道。
高礼没有作声。可在那件贵重的衣裳底下,他那颗老心跳得又沉又乱;在那条缎子裙底下,他两个老膝盖直打颤。鲁本·沈戳着了高礼最大那块心病上的活肉。
「我父亲爱中国。你对我说过,母亲也说过。他们为什么不留在那里——把家安在河南?是不是因为母亲不喜欢那里?——不肯住在那里?」
高礼脸上一无表情。
「告诉我,高。」少年不肯放松。
「主人,奴才不知道的事,说不出来。」
鲁本没有再追问;可他知道高礼是知道的,而且相信总有一天高礼会告诉他。他存心要让高礼说出来。
不过他还是又问了一个问题:「我父亲究竟是怎么死的,高?他死的时候还年轻。是什么要了他的命?」
「那些丸药先生也弄不明白,」高礼答道,「他们还是很有名望的丸药先生呢。」
可高礼知道是什么要了沈景洛的命;他也知道,总有一天他或许会告诉沈鲁本。
但除非他看出非说不可,或是时候完全熟透,他是不会说的。
仆人们进来了——伺候高礼的人手很足,服侍得也周到——把酒饭摆在一张桌上。都是中国仆人,同高礼一样穿着中国衣裳。饭菜摆好,他们便退了出去,直到高礼的脚趾再一按、那面他们听不见的锣再一响,才进来送上绣花细软的手巾和滚水的盆子。
鲁本扑到那桌丰盛的饭菜上,带着少年人的馋劲与胃口。
那是伦敦所能做出的最地道的中国酒饭。许多中国菜在这里是做不成的。那饭菜极好,全照中国法子烹的。他们用小小的碗喝酒。他们用筷子吃饭。他们同席而食,一样地进补、一样地受用,只是胃口不同;鲁本要饿得多。
沈家的人不可以碰他仆人的手指,不可以让自己便装的粗呢蹭着高礼那身更贵重的织锦。高礼对沈鲁本说话,字字都要卑躬屈膝。可他们却可以同桌吃饭,把手指伸进同一个碟子,用同一条热气腾腾的手巾擦手、擦被饭菜蒸得发烫的脸。他们若高兴,还可以合抽一杆烟。他们常在这里一同吃饭。
鲁本揣着两个半克朗离开时,已经是半夜;高礼在铺子敞开的大门口深深躬着身。
那顿饭并没吃到这么晚。他们还奏了乐——中国的乐,琴和一棒锣,板鼓和漆得薄薄的笛子——又谈了一回河南。
鲁本到底还是走回家去的——走得很慢,一路想着心事。
高礼又上楼去,上到那间高高的屋子里——去祷告。
第十一章
沈太太穿着她最好看的一件家常便袍,快活地歪在她最中意的椅子里,一只手搁在鲁本头发上。
这会儿两人都没说话,已经好一阵子没说了。他们在一起过了漫长、快活、闲适的一天——艾薇同布莱克一家去了河上——把许多事都掏心掏肺地谈了个透。他们常这样,而且总是坦坦白白,谁也不觉得别扭。
可有两桩顶要紧的事,两人却谁也没提;虽说在鲁本剑桥最后一个学期的这几个礼拜里,两人心里时时刻刻都惦记着,今天更是惦记了一整天:艾薇的将来,和鲁本自己的将来。
大多数亲密投契、如同一对情人似的母子,几乎从孩子刚上学的日子起,就会一同盘算儿子将来大约做什么、可以挑些什么。说来也怪,这一对母子却一次也不曾。近来鲁本渐渐觉得,正因为没有谈过,母子之间便横着一道墙。他不打算让任何一道墙横在他同母亲中间。他觉得,是时候把它撞开了。
倒不是说他真得使多大的劲去撞。一碰就该塌了,因为那准不过是一层薄膜,是偶然的、无心的沉默,并没有什么用意。
鲁本·沈爱他母亲这间屋子,爱得和艾薇厌恶它一样深。他爱它有四层缘故:这屋子本就可人,而鲁本对这一类东西向来敏感;这是他母亲的屋子,因此在他眼里是神圣的,是香的;在这里他们几乎一准能得着独处;还有,他母亲收着的父亲的画像,多半在这间屋里。最后这一层,在鲁本对母亲这间起居室的偏爱里,分量决不算轻。
他们对面挂着的那幅油画像,从不曾在伯灵顿宫展出过;不过即便落款换成一个名气小些的画家,那里也不至于退它的。单就一幅画而论它有多好,鲁比和鲁本都不懂;可她的丈夫沈景洛活在那块画布上,就为这个,鲁比·沈爱它。凡是不「活脱脱像他」的照片,哪怕一张随手拍的,她也从不留着。沈太太不能容忍他的半像——他的模样,她本是一点也不需要靠画来记的。她不必看照片、看画布,随时都能看见景洛;可她愿意两个孩子认得父亲在世时外表的样子。
鲁本仰头望着沈的画像,一本正经地端详,像他常做的那样。
「我真希望我更像他一点!」少年终于开口,「你不希望么,母亲?」
「希望,」那女人答得很快。可她心里明白:鲁本若是有他父亲那怕是不显眼的中国相貌,她也许倒会觉得这是他的累赘。她也明白,她一定容不下一个活脱脱的沈景洛。沈景洛只有一个。她同查尔斯·斯诺一样觉得,这样的人她再也见不着第二个了。她也不愿意见;连另一副只带着几分他影子的血肉也不愿意——那样的影子说不定反倒会岔开、会模糊她心里活着的丈夫,哪怕只模糊一点点。
「父亲的肤色不比画上更深么?」鲁本问,头也没回,热切的少年眼睛仍旧黏在父亲画中那张微微含笑的脸上。
「不深,」母亲告诉他,「我想,这像哪一处都再像不过了。查尔斯表哥也这么说;连老高礼也这么说,他还那样瞧不起西洋画家呢。我想挑出它一处毛病来,从来没挑出过。我从前常叫他就照画上那样站在旁边;连一丁点儿可改的地方我都找不出。这是一幅了不得的画,鲁本。」
「你没有一张父亲穿中国衣裳的像,是不是?连照片也没有?」
「噢——没有。」这一句答得很快,却略略有些不稳。沈太太怕鲁本下一句会问什么。
「我倒希望你有,」鲁本说,「我们本该有的。我们没有,是慢待了他的在天之灵,也慢待了我们自己。」
沈太太庆幸儿子的脸仍旧没有转过来——他还望着父亲的画像。
「我们为什么没有呢,母亲?」鲁本问得亲亲热热。可鲁比·沈觉得这一问狠得很。它扎着了她的良心。当时——在中国——她并没怎么把这事放在心上。她一心一意只害着思念欧洲的病。可她后来不止一次想过:景洛是不是知道,她多么不愿看见他穿中国衣裳。
「你父亲在这里、在美国,除了英国衣裳什么也不穿,鲁本;我们一同在中国的时候他也一样,只有在河南才穿。我想如今多数中国人都改了西装,便是在中国也如此;而且,你知道,他们在这儿是个个都穿西装的——只有滑稽的老高——」她说到这里断了,收梢那半声笑略带发颤,也略带勉强。
「要有一张我父亲穿中国衣裳的好照片,叫我拿什么换我都愿意,」鲁本接口道,「我说,妈妈,我倒想知道我穿上中国衣裳是个什么样子!」
沈太太又轻轻笑了。「怕是滑稽得很,儿子。你这长相实在太英国了!比我还要英国得多!」她没有添上一句:她多么不愿看见鲁本穿中国衣裳,这话又怎样叫她吃了一惊。可她心里清楚。
「是啊——真倒霉!你在河南也穿中国衣裳么,母亲?你穿着是什么样子?像中国人么?我多想看见啊。」
「我想我穿着还挺好看的,乖乖。」沈太太这一回叮咚一般的小笑是自然的,「不过我一丝一毫也不像中国人。可那衣裳很舒服,也很好看。我后来喜欢上了我那些中国衣裳。脱下它们的时候,我心里几乎还有点舍不得。」这一句她添得上,心里很高兴。
「艾薇和我不能把皮和脸换一换,真可惜,是不是,母亲?我忍不住羡慕她那副中国模样;我看她也很羡慕我这副撒克逊长相,羡慕得厉害。」
「是啊,」沈太太叹了口气答道,「我知道她羡慕。」这口气不全是为艾薇,也不全是为艾薇的不知足。鲁本叫她吃了一惊。在中国的时候,只有一次——而且极短的一瞬——她冷不防看见景洛穿着中国衣裳,才觉得自己做一个中国人的妻子有什么不自然。可鲁本生下来是个十足英国样的娃娃,她当时是庆幸的;便是如今,她也并不想要一个中国样的儿子;她知道自己不会为此自豪。
她成婚以后的日子,除了不到一年,全在欧洲这边度过。她丝毫不曾变得中国。在她之外,还有许多人觉得沈景洛几乎就是个英国人。只有查尔斯·斯诺爵士知道,沈其实何等不英国、何等不西洋。
英国的东西,沈景洛有许多都拿了过来,喜欢它们,穿戴使用得自自然然,正如他使英国话、穿英国衣裳。何况英国人同中国人本有许多相通之处——两边的上层人尤其相通得多。可鲁比·沈出自一个不如沈家那样善于随俗的族类。是他到她这边来的,不是她到他那边去。
嫁到英国、住在英国的美国女人,往往差不多变成英国人;有时几乎像到连她自己的同胞、连不相识的英国人都看不出她不是。便是随俗的本事差得多的英国女人,有时也因这样的婚姻与长住,变得出人意料地法国气或斯拉夫气。可要一个西洋女人变成东方人,那是办不到的——连那样八面玲珑的美国女人也办不到。不过,要一口咬定她将来某一天不会碰上这种事——或者不会自己做成这件事——那也未免鲁莽而失察。
鲁本的下一问,叫沈太太吃惊更甚;而且他问的时候,她躲不开他的眼睛:他还坐在地上,就在她膝边转过身来,正对着她,抬起脸,恳切地望着她。
「你不会愿意住在中国的,是不是,母亲?」
「我看你也不会愿意,乖乖。」
「那是我的国家,」他提醒她。可她躲开的那一问,他没有再问一遍。
「我有时候觉得,我应当在那儿。中国如今需要她的儿子。」
「他们不必个个都待在中国才能为她出力,」沈太太赶紧说,「你父亲离开中国,正是为了给她出力,他一天也不曾松懈过,便是我们住在萨里的时候也没有。我相信高礼是爱中国的。查尔斯表哥说,他如今是个很有钱的人了。他说高礼身家足有一百万。」
鲁本听了咧嘴一笑。
「你父亲的老仆人成了百万富翁!我猜高把赚的钱大半都寄回中国去了;可我看他是从来不打算回去的。如今每年来这里长住的中国人也越来越多。你在剑桥有几位中国朋友,是不是,乖乖?」
「有的是——剑桥以外也有。凡是能交的中国人我都交,母亲。我一直很想带几位回家来。」
「那你为什么不带?带呀。」
「艾薇不会喜欢。」
「那不成其为理由,不能为这个就叫你少了这份快活。把你的朋友只管带回家来。我极愿意好好款待他们。」
「艾薇不愿意。艾薇这人有时候真叫人受不了;咱们俩都知道——」
「这是你父亲的家,鲁本。只要我还是这家的主母,他的同胞在这里就不会受半点怠慢。」
「艾薇光用眼皮底下的一瞥,就能叫人受一肚子气。我看咱们还是别试了,母亲。」
沈太太疲倦地点点头。她太清楚不过了。这一层她比鲁本清楚得多。
「咱们总有法子的,」她告诉他,「我从来不愿意拦着你去认识你父亲的同胞。」
「也是我的同胞!」儿子又提醒了她一句。「这我知道,我的宝贝。」随后他又添上一句:「眼下咱们先不要惹艾薇烦心。她自从进过宫,日子过得痛快极了。我看艾薇也当不了多久『艾薇·沈』;她太好看了。」
「噢!鲁本!这件事叫我多费思量!艾薇的一切都系在这上头——比一般姑娘系得还要重。这件事上艾薇要是走错了,那就错得不可收拾了。而我能帮她的太少,简直帮不上。」
关于艾薇,他们那时就只说了这些。这事难说。盼着帮艾薇·沈容易,谋划怎么帮却难。
「三一学院有个家伙,」过了一会儿鲁本说,「有一大盒极好的中国照片——是他过来以前在那儿拍的。看得我直想念我的父邦。你知道么,妈妈,我想我打小时候起,心里就有点想念中国。我想,我总该有一天去看看我自己的国家。」鲁本轻轻地、执着地说下去。
「那你想——去那儿?」鲁比·沈微微屏了一下气。
「我想去,比我这辈子想过的任何事都想。你介意么,母亲?」
「当然不!」她但愿他没有听出她嗓子里那一颤——她自己是觉出来了。「几时去?」
「快些,母亲。等我一毕业,能不能就去住上几个月?」
「有什么不可以?」沈太太爽快地说,「自然该去。不过几个月你是看不了中国多少的,鲁。那地方大得很。」
「总比一点不看强得多!」少年高高兴兴地说,「多谢你,亲爱的,肯让我去。而且我最想看的就是中国的一个地方:河南。我想看看我们的家。我想我该去看看,我也很想去——在咱们定下我这一辈子做什么之前,母亲。」
「是啊!」母亲应了一声,嘴唇僵僵的。可她的儿子说的是「在『咱们』定下之前」。咱们——这是做母亲的从儿子嘴里能听到的最甜的两个字,而鲁本说它的那副神气更甜。
「你不能一道去么?眼下你大概舍不得丢下艾薇吧?」鲁本怅怅地问。
「噢——不能,鲁本!我为你从来不担心——一辈子都不担心。我担心的是艾薇。很久以来我一直在想,将来的日子会把我们的艾薇怎么样,而你又要拿你这一生做什么。做一个闲散的阔人,可不是你该扮的角色!」
「放心!」鲁本·沈答得硬气,「那是什么角色,能不能等我从河南回来再定?」
「你会回来的?你会回到我身边来的,鲁本?」
鲁本·沈快活地笑起来,那笑像一只手抚着她。「我非回来不可,」他说着,把她的两只手拉过来捧住自己的脸,「咱们俩要在一处,一辈子——你和我。这一趟要不是为着艾薇,我是不肯丢下你去的。下一回咱们一同回家去。」
沈太太抬起眼睛,望着画上丈夫的眼睛,向它们讨一样东西——这样东西沈景洛从不曾亏过她、短过她:体谅和扶持。
可画上的那双眼睛只是向她笑着。
第十二章
「我自个儿通报可以么?」查尔斯·斯诺爵士在门口问;午后闷热,门半开着。
这一问本不用答,沈太太便没有答;鲁本跳起来迎他。
斯诺如今卸了差事,却仍旧是个忙人;就算是表亲间不拘礼数的走动,这也不是他登门的时辰。沈太太猜不透是什么事把他招来的。鲁本当即说:「我回避吧,先生?您是想单独同母亲谈,是不是?」
「我原是这么想的,」斯诺对他说,「不过我要对她说的话,多半随后也打算说给你听。我看你还是留下的好;三个脑袋或许比两个还强些;何况我来说的这桩小小的外交事务,我相信你比谁都办得更好。」
「什么事,查理?这会儿又是谁要换新屋顶,或是又要盖车房又要减租子?再不然就是税又涨了?」
一阵停顿;查尔斯爵士像是有点不知怎么往下说。
「怎么啦?」沈太太温和地催他。
「艾玛认定艾薇怕是要不知不觉地同罗兰·柯蒂斯订了婚。这事咱们不愿意,是不是?我想咱们不妨碰个头,把它轻轻化开——倘若真有这么回事的话。艾玛这人,你是知道的,一说常常就说在点子上。」
「罗兰·柯蒂斯!那个草包!」鲁本气冲冲地脱口而出,「天哪!她可万万不能!」
「我活这么大,没见艾薇不知不觉地做成过哪一件事,」沈太太说得平静些。
「唔——大约那不过是我的说法罢了,」斯诺不自在地说。
「轻轻化开!」鲁本又炸了,「咱们非把它一棍子打死不可,而且要打得狠。倒不是说我信这话!艾薇不会的!我说咱们该这么办——万一呢,你知道。查尔斯表叔,你去把艾玛表姨的意思告诉惠特莫尔勋爵。再让他去探艾薇的口风——他的话她听得进,换了别人我想她一个也不听。他要是看出风头真往那边刮,那他就好好地、狠狠地跟艾薇说一场。这世上要还有人能左右艾薇,那就是惠特莫尔。那位年轻可爱的罗兰,交给我。我说一声『滚』,他要是不当场听劝,我就拧断他那根蠢脖子。」
「两条极高明的主意,我的孩子,」查尔斯爵士佩服地对他说,「拧断罗兰的脖子,只管拧,你要拧得动的话。他不反对,我也不反对。不过我倒疑心,这一类小事的结果,多半是他拧断『你』的脖子。罗兰·柯蒂斯身上可有的是牛劲。你见过他在团里的运动会上么?我见过。至于去求惠特莫尔,鲁本,这主意我本会说很在行——要不是我已经试过,碰了个软钉子。」
「什么!」鲁本叫道。
沈太太也诧异地望着查尔斯爵士。
「两天前我同惠特莫尔把话说开了。他不像我这样看——照我看,鲁本你也是一样看得热切的。他倒似乎觉得,这于艾薇也许是桩很好的事。他就是这么说的。惠特莫尔不肯插手;既然他是那样看的,他也不该插手。」
「听我说,」沈太太开口了,「谁去同艾薇讲这事,都比白费还糟。她若是拿定了主意——这几个礼拜我一直有点怕这个——她若是拿定了主意,什么也改不了。倒是一句话就可能把她推进去。」
「艾玛也是这么说的,」斯诺喃喃道。
「祸若是闯下了,」沈太太接着说,「那就是闯下了;除非艾薇自己在来得及以前腻了,不然没有什么能挽回。我看她是不会腻的。当初叫她这么做的那些缘由,也会叫她一直这么做下去。」
两人谁也没问,做母亲的所说的那些缘由是什么。
「我不愿意艾薇嫁给罗兰,」鲁比·沈接着说,「不过我同惠特莫尔勋爵一样,把罗兰看得比你高些,查理——」她惨然一笑,「比你要高得多得多了,鲁。艾薇怎样才最好,我们能断定她不比我们更清楚么?我可不敢断定。这件事我烦得要命,查尔斯表哥。罗兰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你可知道?」
「没有,」斯诺立刻答道,「这人没有什么不好——只不过这人身上什么也没有。那就更糟了!」
「先生以为该怎么办?」鲁本问。
「另找一个吸引,」查尔斯爵士告诉他。「是艾玛想出来的,」他老老实实地补了一句。
「一点不错,」沈太太附和道,「这是唯一可行的路——倘若我拿得准我们有这个权利的话。可是从哪儿找?我总不能上百货公司去订一份『另一个吸引』,也不能到基思·普劳斯票行去雇一个来。这种吸引是要自己碰上的。何况艾薇碰上的还少么?姑娘家能碰上的,她都碰上了。」
「我说的不是男人,」查尔斯爵士回道,「我想的是一条游艇——先说这一样。来一趟长途航行怎么样?差不多绕地球一圈;一路上各色有意思的地方都停一停,见一见有意思的人。」
「妈妈——你在哪儿呀,好妈妈?」艾薇的声音在过道里唤着,是姑娘家欢快的嗓音。这样的调子,鲁比·沈已经好久没在艾薇嗓子里听见过了。
一阵轻快的碎步声,艾薇闯进屋来,满面光彩,笑盈盈的,整个换了一个人;不是像沈太太近来常见的那样装出来的快活,而是真快活,自自然然、小姑娘一般地快活。
鲁比·沈的心停了一下。那男人的白眉毛往上挑了一分。鲁本的手攥紧了母亲的袖子。
三个人的心思都往同一处去了。
艾薇在敞开的门口站了一会儿,把三个人挨个看过来,俏皮地朝他们笑着——可那是一种甜甜的、亲热的俏皮。
「多好!咱们四个都在。我玩得痛快极了,妈妈。今天这一天啊。那冰淇淋!比咱们家的还好,妈妈!布兰奇的帽子掉到水里去了。还有,我今天可真是死里逃生,妈妈!」艾薇半带羞怯地咯咯笑起来。
「逃生,宝贝?」母亲问她。
「可不是!我差点就嫁错了人。那该多可怕呀?」
「是该可怕,」斯诺板着脸断然道。
「可怕透了!我本来是完全拿定了主意的。可我再也不会了。」
母亲担着心,看着自己的姑娘。艾薇一路说下去,沈太太的脸色微微发白。
鲁本开口了。「你是说你回绝了罗兰·柯蒂斯?」他追问。
「我没有!」
鲁本几乎是粗声粗气地冲她转过身去:「你答应了那个傻瓜!」
「我没有!」艾薇轻蔑地回敬,「你本该最会看谁是傻瓜的,鲁;可在这一桩上你看得格外不行。罗兰不是傻瓜——他是个十足的好人。他是我的朋友,请你记着。以后当着我的面,你再不许那样说罗兰。我不答应。」
「好吧,」鲁本好性子地应了,「我再不那样说了——只要你不打算嫁他。我一辈子再不提他,也完全情愿。要是这辈子再见不着他,我也过得去。」
艾薇冲哥哥笑起来,和他答她时一样好脾气。这一天,艾薇·沈心里存不住气。
「稳着点,小孩子,」她吩咐他,「我答应你,我决不会嫁给罗兰!」两张脸听了都开朗起来;可做母亲的脸上几乎更添了一层忧色。她从女儿的话里读出了更多的东西。
「顺便说一句,鲁,罗兰并没有向我求过婚——他也永远不会了!」
「你怎么知道?」
艾薇只是笑。她本可以说:「因为我不会让他开口。」可艾薇·沈不肯这么说。她不是那一路姑娘。
「哎呀,这么晚了!」她嚷道,「我得换衣裳去了;妈妈你也该换了。今晚有客来吃饭,你还记得吧。」
她一路沿着过道跑下去,他们还听得见她的笑声——做母亲的却从中听出了一丝哭意。
「怎么样!」鲁本转向母亲,「你猜是出了什么事?」
「另一个吸引。」沈太太郑重地答道。
「另一个男人!」
沈太太点了点头——几乎是伤心地。
「她是当真的么?」查尔斯爵士问。
「千真万确!」沈太太告诉他;她的声音低而紧,眼里满是忧虑。
第十三章
鲁本·沈用弹簧钥匙开了门,把帽子和手套往门厅的桌上一扔,信步走向那间小起居室——他在肯辛顿家里时,楼下的「窝」通常就是这里——到了门口却愣住了。
罗兰·柯蒂斯正坐在那张最大的安乐椅里抽烟。
「你好啊!」柯蒂斯说。
「你好,」鲁本答。
「两点钟起就等你了。比林斯说你回来吃午饭。」
「我是跟他这么说的。对不住。但愿他们给你弄了点吃的。」如今再不必担心这人会做自己的妹夫,鲁本对柯蒂斯的态度和气多了。
柯蒂斯点点头。「照应得挺好。我要去非洲——或者别的什么地方。走之前想跟你谈谈。」
「我拐进美术院去了——今年的画还一眼没瞧过。瞧上了瘾,午饭也就丢开了。」
「我真恨不得一辈子没见过那地方,」柯蒂斯没精打采地说。
「今年的画不合你的意?」
「美术院?我几时合过意;真不知道我中了什么邪,由着汤姆·盖勒把我拽进去。这一回进去,我可惹上大麻烦了。再不去了——我才不干呢。」
「撞见你最大的债主了,还是拿手杖捅穿了一幅一千几尼的画?」鲁本同情地问。柯蒂斯在伯灵顿府里遭了什么殃,他并不关心;可对方看样子需要人搭句腔。查尔斯爵士谈起罗兰这个运动好手时,语气是敬重的;此刻的罗兰却毫无运动家的样子:他蔫头耷脑,一脸愁容。
「我没有债主。养不起。也捅不穿画;手杖在门口就叫人收走了,」柯蒂斯回敬道——他这人别的不行,就是字字当真。
「哦——是这样,」沈抱歉地承认。
「比那要糟。债主也好,失手闯的祸也好,几镑几先令几便士总能摆平。有些事摆不平。这件就摆不平。」
「哪件?」鲁本点上一支烟,坐了下来。他看得出,柯蒂斯不会很快说到正题;就是说到了,也不会三言两语了结。
「我。我摆不平。我这份心境,往后还得一直这么下去——你明白吧。」
「什么心境?」
「艾薇。还当你知道呢。她不要我。」
原来柯蒂斯当真向艾薇求过婚了——而且偏偏是在伯灵顿府!
「我连问也不会再问了,」罗兰接着说,「让人打发了,我心里有数。我不去再搅扰艾薇——太喜欢她了。她把我该下车的地方指给我看了。我就下了车。我的天——我真恨不得一辈子没见过那劳什子美术院。往后还想逮着我去?王后亲自来牵我也不去。我才不干呢。哼!国王和坎特伯雷大主教两个一齐上,也没法儿再把我弄进那儿去。」
沈笑了。他想象不出女王陛下牵着罗兰的手,领他穿过伯灵顿府一间间展厅;更想象不出国王本人硬拖着又抗议又不情愿的柯蒂斯,走过那些挂满画的长廊。至于罗兰·柯蒂斯同坎特伯雷大主教臂挽着臂——他生平没听过比这更叫人忍俊不禁的说法。
「那天要不是我像只呆头羊,由着汤米·盖勒把我拽进去,说不定我压根见不着艾薇。没见着她,这事也就不会出,是不是!我们是在那儿碰上的——我们三个,你母亲给引见的。没一会儿工夫,我这块肥肉就下了油锅,真的,我跟你说。艾薇不喜欢我,她把盖勒恨得能一口吞了。那场面别扭得很。我一有空子就溜了。答应了你母亲一定登门。本来没打算真去。那会儿还没爱上艾薇;里头闹的那一出实在太别扭了——我说错了话,我告诉你——是为一幅画;盖勒也一样。」
柯蒂斯絮絮叨叨的这些话,鲁本一句也听不明白,只听出他头一回见艾薇是在美术院;他也没有半分好奇;而他最不情愿做的事,就是把这位愁眉苦脸的客人引到细枝末节上去——那只会让这场本就不会短的拜访拖得更长。
柯蒂斯先生仍旧絮叨着。「话只好说得漂亮,说我一定登门。心里可不必当真。就是野马也拖不动我去。可艾薇给我写了张便条。到今天还留着。这一来非去不可了。我不想去——吓都吓坏了,你明白吧。去了。不能不去。我的天——打那以后,我可就不大肯待在外头了。老天!不到一个星期,我就一头栽了进去。还当她也喜欢我呢。待我要多好有多好。我走路都像踩在云彩上。整天闻得见玫瑰香——连橙花香都闻见了——我就是这么个傻瓜!天知道我在裁缝铺里给自己欠下了多少。老天!而且,她本来是肯要我的,我敢起誓,我信她本来是肯的!一直顺顺当当,直到上星期五!」
鲁本抬起头来,忽然上了心。正是上星期五,母亲一口咬定,艾薇那句没头没脑的话只能有一个意思——一个要紧得很的意思:艾薇遇上了另一个男人,而且被他深深地吸引住了。
「上星期五我们在河上——你的表亲布莱克一家,艾薇,我,还有两三个人。在一座小岛上撞见了盖勒。我们上了岸。他一个人在那儿闲晃。独自撑船出来的。一个人这么干,怪得很——我问你。河上没个姑娘,那还有什么意思,除非你是赛船或者练船,我问你。哼!
「我还当他要走呢。他没走;他赖住了。他凑上来了。我还当艾薇会把他晾成一根冰棍。艾薇根本没那么办。她一看清是谁,眼睛就一亮——她记得他,一点不错。她眼睛一亮——跟着就软了。盖勒也软了——我从没见过汤米·盖勒软下来。这就成了。我当场就下了车。再没我的指望了,跟一根路牌、一只蝌蚪也没两样。」
这番话在鲁本·沈听来大半如同天书,可他听懂的那一部分,正与母亲星期五的断语对得上。
「盖勒是什么人?」他问。
「一个比我强的人。样样都比我强。我到你这儿来,不是为了向你哭穷,老兄。汤米是顶好的人里头的一个。他们俩都有福气,这话你信得过。可我非走不可。眼下我在这儿待不下去。打算想法子调到驻印度的哪个团去——要不就请一年的假。我来找你就是为这个。咱们一块儿找个地方去吧——找个地方好好打一场猎。怎么样?」
这回轮到沈说那句「我才不干呢」了。他没有出声,却说得再斩钉截铁不过。
第十四章
倘若她人在英国,他动身去中国的日子或许就要往后推。十有八九她是在英国的,既然有位英国画家为伦敦美术院画了她。若真如此,他要在「回」河南之前先认识她。第一,这件事在英国办,多半比在中国办容易。他知道,西洋的风气、西洋给女人的自由,已经把中国的边缘改了模样;可他也知道,这些风气并不曾越过通商口岸往里伸进多远。中国还不曾整个儿变过来。眼下住在欧洲的中国人,许多都容许随行的妻女沾上不止一星半点的欧洲式自由;可一旦回国,就非要她们重拾中国的规矩、守中国的礼数与闺范不可。他在伦敦认得好几位中国姑娘,他很有把握:倘若她们回国之后他也在中国,他便无从这样认得她们了。
第二,他无意等待;无意把这份他寄望极深的结识推到从中国回来以后。中国是个极老极老的国家。他几时去,中国就几时还在那里。爱情却年轻;鲁本也年轻。爱情和鲁本都等不得。
休·莱斯特爵士人在伦敦。鲁本·沈要见他并不费事。
可也就到此为止。
不论鲁本,还是旁的什么人——沈请托了好几位——都没能从休爵士口中问出半点关于那位中国模特儿的消息。画作准许展出的条件就是这条铁律。他已经许下了话。至于他是何时、何地画成这幅《一位中国女子》的,他或是不能说,或是不肯说。他连这是不是一幅肖像都不肯讲明。无论怎么套,他都不上钩。不卖——断然不卖,出多少价也买不去。
走投无路、束手无策之下,鲁本把本想独自收着的心事告诉了高礼。高礼也同沈一样,没能找到一个认得出画中人的中国人。
鲁本·沈只得就此作罢。
《一位中国女子》,以及他为寻她所做的一切,他没有对母亲说,也没有对艾薇说。等找着了她,再说不迟。
他要先找着她,然后一切自会顺遂——非顺遂不可!——除非她已婚配或已定亲,除非她不肯要他;她,或者她父亲。
鲁本·沈是独自去中国的。他知道高礼多么想跟着去,虽然高礼从不曾说出口。可鲁本既然不能带母亲同行,便索性谁也不带:不带同伴,也不带任何一位朋友。
他要先同中国单独相处一阵;过些时候高礼大约可以去会他,既然高礼那样盼着。
但这趟朝圣,他要一个人上路。
艾薇为他这一去大发脾气。她先是苦苦劝他别走,后来按捺不住,又哭又闹。可普天之下,此刻能把鲁本·沈拦在中国之外的只有一个人:他的母亲;而母亲不肯拦。
此刻只有她能把他留在欧洲——除非有个中国姑娘从画布上走下来,叫他留下!
那样的事没有发生。
鲁本最后一次从剑桥回来,陪母亲在萨里的布伦特—昂—沃尔德住了一个星期;随后,这个缠了他半生的长梦,便在一艘远洋邮轮上凝成了最初的事实。英格兰在身后淡去;沈鲁本踏上了漫长的归途。
在阿什埃克斯,鲁比·沈伤心,却并不难瞒住鲁本:她伤心是因为他这一去要去那么久。她的伤心并不苦涩;何况她心里还有一份骄傲在欢喜——他愿意去。在她看来,这是对他父亲一份极美的忠诚;这些年她一直努力要让那位父亲在鲁本心里活着,在鲁本一生中占着分量,就像他若活着必定占的那样。鲁本说过他会回到她身边;他会回来的。至于他管河南叫「家」那一套,自然是胡话——甜甜的、孩子气的胡话。鲁本会想丢下英国去中国?这念头她连想都没想过。
不过,沈太太自己几乎不曾察觉:她心里并不乐意鲁本走。这里头固然有自然的一番牵扯——自他襁褓以来,她头一回身边没有他;剑桥离伦敦并不远,只要你有三辆汽车和一部电话——可除此之外,鲁比·沈对鲁本这一去是有些悔的,有些妒的,还有一丝她自己也说不清的不安。
他说过:「你不愿意住在河南吧?」可那不过是孩子的闲话。鲁本会讨厌住在中国的——因为她知道自己一定会讨厌。等他到了那儿,他自己也就知道了。
斯诺夫人反对得几乎——也许完全——同艾薇一样坚决;而艾玛·斯诺只要愿意,从不怕把心里的话说出口。
「鲁比放他去,是个傻子,」她对查尔斯爵士说,「你由着她放他去,更没有道理。」
斯诺难得驳他妻子的话。逢到该驳的时候,他驳得干脆。
「鲁本该去,」他答道,「不论我对鲁比说什么,我希望、也相信她都不会拦他。她没有这个权利。可她头一回同我谈起时,我就说了:『让他去。』他见过英国了。他知道,倘若他决意把身家押在西方,他在这里的一生会是什么样子。如今让他去看看父亲的国家,看看倘若他把身家押在东方、他在那里的一生又会是什么样子——这对他,对中国,对景洛,才算公道。他若不提,我自己也要提的;而且不管我信不信鲁比肯答应。」
「哦——是么!他多半要带个中国老婆回来!」斯诺夫人抢白道。
「那是他能做的最明智的事——倘若他非结婚不可的话。」
「查理!」
「一点不含糊。不过我盼着鲁本压根不要结婚。等我觉得时候到了,我打算告诉他为什么。」
「说了顶什么用!」
「我想或许有用。鲁本是个中国儿子——地地道道的。」
「鲁本是我生平见过的最英国的东西,」斯诺夫人驳道,「就算按血统算,鲁本也有一半是英国人。景洛是中国人——整个儿是中国人。你对他说了,又顶什么用!」
「你错了,亲爱的。何况我对景洛说那番话时,祸已经闯下了。他已经爱上了鲁比,已经许了她。我打算在鲁本闯祸之前对他说我那番话。但要等他到中国去过之后。他该带着这些年在英国时的那份无拘无束到那里去,不该先背上我明知会刺伤他的事。这才算公道;时间也还来得及。鲁本对中国、对中国的规矩风俗人情何等无知——不过,顺便说一句,鲁本对他父亲的国家和同胞所知之多,是我们谁也料不到的,除非高礼料得到——可他看着无知,或许当真无知,对真正的中国必定无知,鲁本骨子里却是中国人。他的思路,他的趣味,他的理想,都是中国的。他长得像英国人,人却是中国人。」
「那就更该把他挡在中国外头!可我告诉你,我不信这一套!」
「那就更该送他到中国去。你可以不信鲁本·沈是个中国人,我却知道他是。」
「那就更危险——可我告诉你,我偏不信——更怕他带个中国老婆回家。那要碎了鲁比的心。你要想碎她的心,那你只管去办!」
「凭什么就碎了鲁比的心?她没有权利这样看这件事。」查尔斯爵士心里暗暗怕的正是:艾玛这一句说对了。「她一身纯粹的英国血统,尚且自愿嫁了个中国人。鲁本只有一半英国血统,另一半是中国的,她凭什么指望他不这么办?在所有男人里头她偏偏挑了景洛,挑了个中国丈夫。鲁本身上两股血脉,他愿意加强哪一股,她凭什么替他定?没有这个道理。」
「鲁本真要是那么办了——她心里可难受得很。」
「她从没有为那桩中国婚事后悔过。天知道她也从来没有理由后悔。」
「胡说!她在中国是什么心情,我们哪里知道?我承认鲁比同景洛在英国是快活的。可景洛是个例外。我告诉你,打艾薇出世那天起,她是一呼一吸都在后悔。哦,你不必这么瞧着我。鲁比可没有走漏过半个字——放心!她从没对我说过一个字,连一个暗示的眼色也没给过。可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
「她非后悔不可!」
查尔斯·斯诺爵士笑了。
「就算她没后悔,她也该后悔!」
「你真是无可救药!」斯诺笑道。
「我看得见鲁本带个中国姑娘回来,也看得见他带回来时鲁比的那副脸色。她将来可体面了,两个中国女儿:一条胳膊上挽着艾薇,另一条胳膊上挽着梅花或者香蜻蜓!可怜的、可怜的鲁比!哎呀——我真想摇你两下!」
「摇吧——你愿意就摇。你也知道,你已经摇过好几回了,我每回都受用得很。可是,鲁本不会带任何一种老婆回来。没有母亲的准许,他不会娶亲。」
「胡说!他不会?鲁比没有你的准许,不也嫁了么?」
「我碰巧不是鲁比的父亲。」
「那还不是一样,」斯诺夫人插嘴。
「不大一样。而且鲁比不是中国人。我的好孩子,但愿我能把这一句敲进你脑子里去:鲁本是中国人!他是个中国儿子。只要他活着,凡是母亲叫他别做的事,他一件也不会做。」
「他要是铁了心,你当她真会开口叫他别娶中国姑娘?别的不说,她会觉得那是对不住景洛。」
「那也确实是对不住;而且对鲁本也刻薄透顶——除非她叫他压根别成亲。我要做的正是这一件;而且我想,等鲁本听了我要告诉他的话,不管代价多大,他都会依我。」
艾玛·斯诺一把攥住丈夫的手。「查理,」她声音沙哑地低声说,眼睛因惊惧睁得老大,「沈家的血里有疯病么?告诉我!你知道我是靠得住的。」
「断然没有,」斯诺斩钉截铁地答道,「沈家的血里没有一点瑕疵——除非是我们这边的血把不幸掺了进去,像可怜的艾薇那样。如今的中国人里头几乎没有疯病——那些守在家乡、远远避开那几处宝贝通商口岸的人里头,几乎一个也没有。早年间,全中国都没有疯病。我相信,在七世纪的杨氏王朝以前,纯粹中国血统里的疯病,连一桩确凿可考的病例也举不出来;直到晚近,也还几乎没有。世上别的种族是不是也如此,我不知道,但我疑心不是。白人各族里,总归没有一族夸得出这个。这可是件大事,不是么?倘若我们能找出它真正的意味,参透它的秘密,说不定能把人类最大的祸患再往外赶一大步。是不是因为我们血管里白血球占了上风?是不是因为我们这不经日晒的皮肤格外脆弱?还是——我倒偏向这一说——那是造化对西方生活这一团嘈杂的震怒与责罚?我告诉你,艾玛,我相信,倘若我们最好的精神病医师里能有五十位,肯把腺体、心灵杂学和那些花架子丢开几年,到中国内地去,同那些从没见过欧洲人、连欧洲也几乎没听说过的中国人住在一起,他们终究能摸到正路——从中国学会怎样把我们两大最狰狞、最要命的疾病中较重的那一种连根除掉;学会怎样用防患的法子,在几代之内除掉它。最凶的疯病治得好治不好,尚在两可;我却疑心它是防得住的。科学与慈善所该瞄准的,正是这个。想来天下的病大约都一样:我说,趁马还没被偷,先把马厩的门锁上!不——沈家的血,在景洛到华盛顿去的时候是怎样的,如今挑不出一点毛病。」
「查尔斯,我有时真觉得你是疯了!」丈夫一遍遍地颂扬中国如何高明,斯诺夫人偶尔也会听腻。她接受不了。
「我想你大概是这么觉得,」查尔斯·斯诺爵士不动声色地告诉她,「我疑心天下做妻子的,多半时不时都这么看自家丈夫。而做丈夫的里头,未必没有几个偶尔也这么看自家妻子。」
「那你倒说说,」斯诺夫人追问——她不打算被岔开话头——「你为什么一口咬定鲁本压根不该成亲?你要是对艾薇这么主张,我还懂。她的孩子可能长得像中国人。那才是一场悲剧。可鲁本!黄头发,蓝眼睛,皮肤白得跟我一样——鲁本总归稳妥得很了吧!」
「你是这么想的,是么?我的宝贝,返祖这回事变幻莫测,你实在太不懂了。鲁本的孩子返出中国相貌来的可能,一点不比艾薇的小——我看还更大些;因为鲁本把父亲的族人当作自己的族人,爱让心思在他们身上盘桓,爱去描画他们;艾薇却只把母亲的种族当作自己的。她把自己的灵魂,以及力所能及的整个身心,都对中国祖先关上了门。可是,那一场毁了可怜的小艾薇的酸涩冲突,隔上几代还可能重新翻上来——造化就是这样——为了免掉这一层,只要我办得到,我愿意使尽天下的法子拦住艾薇成亲。可我办不到——谁也办不到。我或许能把艾薇往婚事里催一把,凑上头一个来提亲的;要往后拖,我却无论如何拖不了。我不会白白磨她;她已经够生疼的了。」
「你倒说说,」他妻子又问一遍,「你究竟为什么这样反对鲁本成亲?」
「不能让鲁比听见——谁也不能。」
斯诺夫人点点头。对一个了解她的人,这就是足够的许诺了。
「沈景洛临终时嘱托我:只要办得到,就拦住鲁本和艾薇成亲,一个也别让他们成。我答应了他。」艾玛·斯诺没有作声。她虽然话多,却知道什么时候该省口气。查尔斯答应过的事,他一定会办到。而她知道,凡是对沈景洛许下的诺,在他那里都是加倍神圣的。
可丈夫这番交底吓住了她,也在她心里翻起一个从未有过、叫人心慌的念头。
「你是要告诉我,景洛同鲁比在一起并不快活;他后悔那桩婚事?」
「他从没对我说过这话。他给了鲁比一份极深的爱,从没有变过,也从没有动摇过。沈景洛临终时爱鲁比,同他娶她那一天一样深、一样柔——还要更深!可他同她过的这一辈子,通是一场牺牲。凡是这样的婚姻,必得有极大的牺牲。在他们这一桩里,牺牲的是景洛。他为妻子的幸福付出了可怕的代价。而他付得高高兴兴——一个子儿也没少付。」
「他牺牲了什么?」斯诺夫人轻声问。
「中国;他自己的心愿;一份比他对鲁比的爱还要强的爱。你就从没想过景洛究竟是怎么死的?」
斯诺夫人摇了摇头。她极少做无谓的揣测。连大夫们都彻底摸不着头脑的事,她何苦去费这个脑筋?她是个固执己见的女人,脑子既固执又精明,却全不是当下那一类常见的外行糊涂脑袋——拿自己的结论去顶撞、去凌驾行家的判断。艾玛·斯诺常同裁缝吵得面红耳赤,有时——不过要客气些——也同厨子争一争,可她从不同牙医或大夫争。
「沈景洛是害思乡病死的,」查尔斯爵士郑重地告诉她,「他们成亲之前我就怕这个,还怕过一千件更糟的事;那些事一件也没来,谢天谢地,也要谢沈景洛!哦,我的妻子,沈景洛付了账!我们欠沈景洛的这笔债,鲁比的亲族,无论还给他的儿女,还是为他的儿女效力,都还不清——我们还不清,鲁比也还不清。我恨不能还得清。他们刚订婚那阵子,我常折磨自己,想找出一句我本该对景洛说而没有说的话。可我也明白,我实在不必。因为我确信,那时候没有任何一件事、任何一个人能左右沈景洛——除非他母亲还活着。对他母亲,他是什么都不会拒绝的。」
第十五章
鲁本·沈这一走并不难过。他满心都是期待,连一条缝隙也不剩给悔意和悲伤。
送行的是查尔斯·斯诺爵士和高礼;艾薇不肯来。沈太太自觉来不了。
这些在鲁本都算不得什么。他心里一路唱着歌——一直唱到中国。
三个人一同站在大船的甲板上,直到「送客的都上岸」已经喊过两遍:鲁本一身英国旅装,满面光彩,眼里都是急切;斯诺竭力装出不像心里那样凝重;高礼则是一团东方的富丽,几乎要被同小主人分别的这一扯撕碎了,同时又因喜悦与得意而发颤——沈家的人到底要回河南的家去了。
高礼作了他生平最讲究的一番装束。成吉思汗那奢丽宫廷里的贵人上殿面君,衣饰也不曾比他更华贵、更惹眼。而这里并不是紫禁城的宝殿,只是一艘铁行轮船朴素的英国甲板。老高礼浑身是玫瑰色和绛色的缎子,是厚厚衬絮的绣活,是垂着的链子和荷包,是许多闪光的珠宝;雪白的绣花袜,紫色的棉鞋,鞋跟是朱红的。他手里擎一把不大却极贵重的蓝绿两色的伞。金漆的伞柄亮得耀眼,撑开的伞面则是一件凶器——既威胁他自家的帽子,也威胁所有胆敢凑近的、不及他体面的帽子。他的辫子上了色,几乎油亮如漆,又用编好的大红丝线接长到快垂至脚跟。他戴着他那副最有学问气的眼镜;他的帽子,笔墨难描。高礼手里还不停地摇着一把精致的小扇;查尔斯爵士同他说话时,他躬身深揖;沈鲁本肯赏脸同他说话时,他便恭恭敬敬地磕头。
好几个人在旁边看着,吃吃地笑。高礼听见了,也看见了,却丝毫不觉着恼,也丝毫不觉着窘。他知道他们不懂事。而在高礼眼里,他们中间最好的也不过是洋鬼子,其余的连算都不算。
查尔斯·斯诺爵士和鲁本·沈没有笑高礼,也不想笑;他们既没有微笑,也不必去忍住微笑。
他们两个都认得那件缎袄背上从这肩到那肩、大大方方绣着的古怪记号:那是沈家的仆记,是把高礼标作沈氏大族奴仆的「印」——生为沈家的人,死为沈家的鬼,死后也还是。
船慢慢离岸时,鲁本·沈脱了帽子俯在栏杆上,高礼再也忍不住,放声哭了起来。查尔斯·斯诺爵士轻轻把手按在这老中国人抖动的缎子肩膀上。查尔斯·斯诺爵士并不以高礼为耻。
鲁本·沈的眼睛也模糊了。
维多利亚城的码头上,没有一个人等着迎他到中国来。
这是鲁本自己要的。
他们是清早望见中国的。鲁本天一亮就起了身,去看远处那条可能是中国的细线。
他一动不动地站着,一个钟头又一个钟头,直到中国在望。他既不动,也不出声,直到船靠了泊。可他抬起眼来,望向中国的群山。那座山峰在他眼里就是这个——中国的群山;不是西方富庶安逸的一座家园别墅区。这是他的门户,通往门后的一切;在他,那一座秀丽的山便是中国所有的山脉,是山坡上开的所有的花,是山顶上盖的所有的雪,是从山上倾泻下来的急流,是那些细小的、笑着的溪涧——它们跳跃着、歌唱着,滑过山间的葱茏,落进那些偎在四围群山香脚下的谷地与湖泊。海旁,以及它身后密密的楼房,在鲁本也很有分量,因为它们说的是他那极老极老的故国临海这一边熙攘的生计;可是认领他、迎接他的,是那如羽冠一般的山巅。它认定他是汉家的浪子终于归来,把他紧紧箍进一份孝子之爱里。树木、花草、流水,鲁本自幼就爱;他爱在布伦特—昂—沃尔德母亲的花园里摆弄玫瑰,爱在白桦荫下的草地上一躺几个钟头,看云同他一样懒懒地从蓝天上飘过,看鸟在树梢忙碌,在静止的夏日空气里安稳地飞。可在萨里那座花园里,此刻在他心里跃动的东西,那时只是一种强烈却安静的享受,近乎不自觉,也全然说不出口——那是一份怡然的、属于个人的享受,不是一种情感。他喜欢那些花和枝叶,喜欢鸟的歌与飞,喜欢泉水的滴答,喜欢天上柔和的那一场盛景,可他不曾想到过「自然」。他是浸在她的丰饶里,不曾向她俯首。而这一回,是他在自然的洗礼盘前受洗——一只由群山捧着的洗礼盘,绿得是那些细瘦的竹子织成的花边,在山峰上颤动着,遮住它的小径,掩住它的洋房,把满山都荫凉起来、妆点起来。他的心虔敬地向它跃去。它便替他施了洗,使他成了一个崇拜自然的中国人,同他的族人合为一体,入了他们那个不可更移的同道,皈依了他们唯一真正的宗教——对自然的崇拜。他在这圣礼中震颤,且心怀感激。那是狂喜。
一个完全的、根底上的西方少年,不会有这样的感受;即便有了,也不会这样毫不羞怯地承认自己有。
世上只有两个民族这样崇拜自然,只有两个民族这样寻到她:中国人,和他们那位岛国邻邦的人;而在中国人这里,这份崇拜最为深重、最为炽烈。
他抬眼望那被竹子织了花边、上了漆的绿与金灰的山坡,心里欢喜!
然后他慢慢走过甲板,走下舷梯。
于是鲁本·沈到了中国。
他会怎样看中国?母亲揣测过,斯诺夫人揣测过,连查尔斯爵士也略略揣测过——尽管查尔斯爵士并没有多少疑问。
高礼不曾揣测。高礼一向知道。而当不到一个钟头之后,无线电报告诉他沈鲁本已在中国时,高礼欢喜得哭了。
沈踏上岸时,并不觉得这一切奇怪——无论是这地方,还是它那些叽叽喳喳的黄脸人群。
那是一桩陌生而巨大的体验,其中却没有半分诡异;那是一阵忽然而来的、愉悦的安宁,令人心怀开阔,又太大了,大得不像兴奋。人初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尤其初次踏上异国的土地,常有的那种发冷、发怔、近乎心里发虚的感觉,沈鲁本一点也没有。
鲁本站在香港的上岸处,等自己的行李来找他。他从没有这样自在过,从没有这样彻底地、或者哪怕有一半这样深地觉得是在家里。中国接纳了他。
他这番经历既难以形容,也极为巨大。可它并非无从解释,因为那是他与生俱来的名分。
不过这份礼物有时也白白地落到别人头上——一份跨越种族的心灵的施与,一生中或许能得一次。从前(还在满清未倒的时候),有一位西洋女子站在鲁本·沈此刻站的地方——她并不曾特别想来中国,也不觉得自己对中国人比对别的异族更有什么上心——却当下就觉得是在家里。后来几年,她渐渐相信那是一道启示,并且心怀感激地领受了。地方同人一样,实实在在各有各的性情、心思、灵魂与品格。我们最喜欢、最亲近、最快最准地「懂得」的人,未必就是我们的亲族。国家和地方也是如此。家乡与出生地,并不总是一回事。司各特那句脍炙人口的断语,开头是「世间可有那般灵魂已死之人」——不妨说,那是可以商榷的。
中国会叫艾薇浑身难受。中国会让艾玛·斯诺厌烦。鲁本知道他爱它;知道自己是回了家。而且他知道,即便他从没听说过中国,即便他不晓得自己登的是哪一国的岸,这一切也同样是真的,同样来得当下而直接。
高礼一刻不停地下过苦功,要把沈鲁本做成一个中国人——其实全用不着;因为有一位比高礼高明得多的巧匠,几千年前就把这件事做成了。
沈在香港不结交人。他有意避开。他连中国人也还不想见;他只想同中国单独待着。
这份情谊与陪伴,于他已经足够。
第十六章
鲁本在香港待了一个星期,然后一路缓缓北上,往北京去。
他的目的地是河南;可他不愿一到沈家的地面上就露出十足的生客相——虽说眼下他也只能是个生客——而且他觉得,正如斯诺和高礼两人都劝过他的那样,他该先看一看北京:几千年来汉家万里江山的御座所在。
北京给鲁本·沈行了一场火的洗礼。
他知道,从此在他自己心里,他再不是鲁本·沈,而是——一如他的名字记在族中牌位上的那样——沈鲁本。
在欧洲他不会把这一点摆出来,因为他知道,只要母亲还在世,凡是他认为会伤她心的事,他一件也不会做。
然而,当他恋恋不舍地穿出前门、又欢欢喜喜地上路往河南去的时候,他已经确确实实地在自己的族人——他父亲的族人——中间站定了自己的位置。
北京固然叫他痛,却也给了他一个成人的身量。
他到北京时还是个少年;离开时已经长成了,是个大人,正如一个二十岁的中国人本该是的模样。
在英国,他还差一点才满十九;可在这里,做一个在中国的中国人,沈鲁本已经二十了——按中国人算年岁那种不大合乎道理的算法,人一落地便是一岁。
他的爱国心是在那里找到的。是西洋人的侵夺与糟蹋把它刺醒了,也把那身欧洲的衣裳从他身上撕了下来——那身衣裳,不单他的身子,连他的灵魂,迄今也不得不多少穿着一点。
沈鲁本是在北京脱下欧洲的。
他过些时候还要回英国去,在母亲自己中意的环境里陪伴她、照拂她。躲开这件事或是把它拖延下来,他连想都不会想。但他自己的性命已经收藏进了中国——从现在起——他知道,无论他这一具生命的壳子在哪里度过,它的内核总是死死地攀住中国;知道自己在肯辛顿母亲那间客厅里,也一样实实在在地身在中国,与他今日站在前门城楼的垛墙背风处、立在城墙宽阔的马道上,俯瞰底下一方方园林、大内宫殿一片片黄琉璃瓦顶,以及那些丑陋的西式房子蛮横地挤到神圣的城门跟前来的丑恶侵占——并无二致。
一个欧洲人,纵然再怎么以己为中心、以己为念,站在北京的外城墙上俯看那一幅由石头、木料与莹莹彩瓦织成的、载着千古故事的锦绣,看那一大片一大片流动的绿意——一方方草木掩映在屋宇与庙宇之间——也难得能不动心:塔楼,宝塔,处处水光,重重色瓦;鞑靼城、汉人城、满城、紫禁城,各自围着各自的一道墙;一格一格如画的方城,又统统被北京那道气象堂皇的外郭大城墙箍在当中。
而这一切之于鲁本,远比它之于任何一个非中国人所能有的分量都要重。它是中国连同她全部往事的一篇缩影。它的美把他裹住了,也把他激得发颤;可与此同时,他的灵魂也被攫紧,他的骄傲被苦涩地刺痛——旧日的标记没了,旧日的碑阙残了、被亵渎了,西洋人插进来的东西东一块西一块,把它弄得斑驳而丑陋。
北京在沈鲁本身上生出来的那份爱国心,是一份带着砂砾的、含着宏愿而益发精悍的爱国心:比许多一心只在家族里打转的中国人所自觉感到的、或者即便感到也说得出来的,都要来得自觉——直到基督教诸国那种全不像基督徒的扼喉之手,以及一个离得更近、更不讨人喜欢、也远不肯守规矩的民族,把一份迟来的醒悟刻进了他们心里,他们才明白整个国家处在怎样的危难与怎样的需要之中。中国是被那些恬不知耻、各怀私图的列强,用号角把她的儿子们召到身边来的。英国算一个?当然不算。英国何尝「溜」进过威海卫,何尝逼着中国借那利上加利的债,是不是?美国算一个?不!旧金山的街上何尝流过中国人的血,是不是?美国在檀香山、在马尼拉何尝亏待过中国人,是不是?日本算一个?断乎不是。日本做什么都不会错。日本是亚洲唯一一朵完美的花;她在自己那些无可比拟的大德之外,又把我们那些小小的德行一并添上了——而且样样都已胜过我们、超出我们。
鲁本是一个爱和平的民族里一个爱和平的儿子;然而他一天又一天走在老北京那高耸的、开着射孔的城墙上时,心里最迫切的念头,是他渴望为中国去打一仗——不是去打她自家兄弟阋墙的那种内战,而是去打那些掠夺过她、把她固有的路数打断了、带偏了、也弄脏了的人。在心里,他情愿为中国做一个中国的赫拉克勒斯、办完那七件苦差。他忘了自己是英国人。他想起查尔斯·斯诺爵士时,想的是一位可贵而真挚的外国朋友,不是自己的亲戚;至于母亲,他一刻也不曾忘记,他心里想的是「中国的白玫瑰」。
为中国打仗,他大约是打不成的。说真的,为中国着想,他倒盼着自己打不成。她还没到能打一场划得来、甚或能定胜负的仗的时候。她腰间的带子还没束紧;新裂的疮口还没长好;乏透了、扯得过紧的筋骨还没歇过来、还没养出力气。她那只钱袋瘪瘪地挂在她瘦骨嶙峋的腰上,她的粮秣辎重眼下还撑不起一场战事——短时间内也撑不起。此刻中国要打的暗仗是国际间的一盘棋;她该做的是在世界这张大赌台上打一场等待的、也是守望的棋局。也罢,他可以为中国活着——这是更大、更长久的一份供奉。他立下誓愿,他要这样做。这份「为中国活着」未必能在中国本土上做到,多半做不到——至少有很多年做不到;因为那日落时分,他在北京的大城墙上信步而行,看着将落的日头把一支支金的绿的标枪掷到紫禁城粉色的墙上,那份新生的、微微战栗的爱国心正在剧烈而美妙的阵痛中降世——就在那样的一刻里,鲁本也不曾有一瞬忘掉母亲,他那颗滚热的少年心也不曾想过:他能够——哪怕是为了中国——丢下母亲,或是叫母亲不快。那不是中国式爱国心的一部分。母亲生了他;父亲一死,他便成了母亲的守护人,也就加倍地成了她的臣属。可是同她一起过日子、分享她那份英国式的生活、重新穿上邦德街的花呢与细呢,他照样可以为中国活着、为中国效力、为中国做事。只要母亲有此需要、并且在她需要的时候,他情愿把身外的环境与外表的样子献出去;但他生命里的那颗种子、他灵魂里的那份心愿,是不必献出去的。
第十七章
沈太太的信送到河南沈家人手里时,满门上下都慌了。沈谦凡把信读了两遍,又读了第三遍,这才把一家子——一百多口人——都召到天井里,一面慢慢地口译,一面念给他们听,然后请大家同他商议。
他该赶去香港,在那位白皮肤的族人上岸时迎着他,若办得到,就婉转地劝他别再往河南来?再不然——河南眼下正闹天花。他们该不该在香港拿这个消息把这位不受欢迎的族人拦住?至于那瘟疫离他们的大门究竟有多远,大可不必说明;也犯不上提醒他河南地方有多大。他是英国人的成分多过中国人——他是他母亲的同乡,不是他父亲的同乡。他对中国想必一无所知——对河南更是浑然不晓。还是索性候着他来,由他来?他也许不会来,也许连路都摸不着,也许会改主意;他也许会在香港、在北京、在各处通商口岸盘桓下去,直到他在亚洲的几个月全数耗光;他也许在香港就会发觉,在中国做一个白皮肤的中国人是何等窝心的不便。高礼——那个在英国发了财、又给这边的祠堂捎回厚厚供奉的庄稼汉——来信说沈鲁本很白,很英国。这话大概不假;至于高礼另外那句话,说沈鲁本心里、骨子里是中国人,一寸一寸都是沈家的人,他沈谦凡是不大放在心上的:高礼纵然发达了,到底是个庄稼汉,是他们草屋里生出来的「娃子」之一,而这娃子在英国和别的化外之邦住了差不多一辈子,他那副娃子见识想必早就扭曲了、也钝了。
沈若贤先开口。「这个自称姓沈的英国人,」他说,「不宜到这里来。非拦住不可。我们所有的东西,他都能来讨他那一份。虽说沈景洛当年糊涂,娶来做正房的那个英国女人,在她那封又长又写得不成样子的信里一个字也没露这个意思——通篇不见一处典故,几乎没有半句客套,一句恭谨的话也没有——可她那位公子来这里,打的多半就是这个主意。他一个白皮女人生的、吃她基督徒的奶长大的人,对他父亲的族人、对我们的祖宅和祠堂,能有什么情分?他是来清点、来索讨的。再不然,纵使他此刻不是,等他看见我们的家业有多大,他也必定要这么做。英国人贪得无厌。他们寻了由头夺去我们香港那座岛,又借着所谓的租借,在十几个通商口岸占了地,把长江流域一半的膏腴也占了。他们把中国的玉器、漆器、铜器、珍贵瓷器都抢走了。赵孟頫的绢、马远的绢、钱舜举的绢,如今都在伦敦;我还听说,在一个唤作支加哥的野蛮地方,我们二十来件最稀罕最精美的玉,锁在一只廉价玻璃柜里,摆在众人出入的场所,任那些化外的蛮夷男女——男男女女不知羞耻地臂挽着臂——张着嘴去看那些当年供在我们圣殿与祠堂里的宝贝。等这个白皮的看见我们这里的家藏,纵使我们那位圣明的老太君早已把好大一笔财货送去给了他父亲,他难道就不会来讨他名分里的那一份——沈景洛整整七分之一的那一份——讨我们所有的一切?我看必定要讨!等他一讨,我们就半点也扣不下:一粒小米扣不下,一块茶砖扣不下,一只玻璃镯子扣不下,最不中用、最懒的一尊神也扣不下,一只裂了口的旧茶碗扣不下,连最老的一把扫帚也扣不下;因为照我们万古相传的祖宗家法,他父亲那整整一份就是他的,姓沈的谁也不能破、不能违。」
「他会把我们的神像劈成七块么——这个亵渎神明的化外人?」一个女人惊得尖声嚷。
「他会把什么都讨去他那七分之一!」沈谦凡狠狠地说。
一个在沈家当了一辈子差、牙都掉光了的老头子——他那些做庄稼的祖辈世世代代也都是给沈家当差的——从他蹲着的墙角里站起来,重重地瘸着走到沈谦凡坐的天井尊位跟前,磕了三个头,才喘着粗气求道:「求至高至尊的老爷子开恩,容小的这条虫这就去我们那座被亵渎、被抢去的香港岛上的维多利亚城,等那条白强盗狗下渡海的火轮船时,把他宰了。」
这位沈家嫡支的长者——也因此是当家的——摆手叫那衰朽的老人退下;可沈谦凡这一摆手,既是不容分说的,也是慈爱的,他的眼神还在那位自告奋勇的凶手身上和蔼地停了一停。
「我们在外门上放狗咬他。」一个沈家的后生涨红了脸嚷。
也有人劝用软些的法子,有一个说了火,有两个提到了毒药。
「不如把他扣下做我们的囚徒。」又一个说。
河南的沈家人,就是这样接下沈鲁本要来的消息的。
他们一个字也不肯应承。他们回绝他,禁止他。
沈谦凡召集众人时还是卯时初头,那颗大日星才刚从蝙蝠也似的黑夜里怯怯地透出一点光来;他把大家聚在天井里,正当天刚破晓的头一道薄边——中国人正经的商议本该在这时辰开。可等到他们议「怎么办」的话头稍稍稀下去,日星已经高高地骑过了午时正中。虽说心意一般无二,可这里有多少姓沈的和忠心的沈家家人,主张的法子也就几乎有多少种。他们把这件事翻来覆去地掂量、撕扯、争论,说个没完没了,热气腾腾——这是只有中国人才有的说法。沈家自己的人,凡是成了丁、算得大人的,说话时平平静静,不动手势——因为唯有亲族亡故,佩绅的人才可以做手势、才可以露出心神不宁;那些庄稼出身的家人,脸上和举止就没那么讲究了。
这时,一个女人冷冷地笑着站起身,走到沈谦凡面前,威严而轻蔑地做了个手势,叫众人住口。
一霎时鸦雀无声。
守寡的姨太太拉媛如今很少说话;她一开口,沈家没有一个人敢不理会她的话或打断她——家人就更没有一个敢了。
在沈家的地面上,拉媛的位分是很高的。
她从前是花团锦簇的庭院里一半的笑声和乐声;如今她几乎与沈谦凡并肩,是他们立法的人;几乎与诸神和沈亚亭并肩,是他们问卜的口。
她一站起来,所有的舌头都静了,所有的手都缩进袖子里,所有的眼睛都盯住了这个粗布衣裳、脸上不施脂粉的姨太太拉媛。
她的主子沈伯芳过世时,拉媛哭得最响,挠破自己的皮肉挠得最狠。他刚下葬、还停在他们留下他的那片坟地里时,她悄悄摸了回去,在他脚边给自己刨了一个坑,一头栽进去,把生了虫的泥土往自己身上扒,直扒到那土把她裹成一座不透气的牢狱兼灵床。家里发觉她不见了。随后有人猜到她做了什么,便匆匆把她从土里挖出来,隔了好几天才把她救醒,又逼她在她主子的牌位前立誓,绝不再寻第二回死。沈伯芳所疼的这个姨太太,果然守住了她的话——因为她书读得不多,不晓得孔夫子说过,凡是逼出来的誓,神明是不记账的。当时也万万不能由着她去死,因为拉媛正怀着身孕;可满门姓沈的都因她这一番要随主子下黄泉、好在那边宽慰他受苦的时辰、伺候他的心意,而敬她、爱她。等她将来归了天,沈家要给她立一座牌坊;而在她活着的时候,她在沈家中间就有很高的位分和很重的分量。
拉媛穿着一件不锁边的粗麻单衣,像个叫花子,看上去是个干瘪的老婆子。论年岁,她还比鲁比——沈景洛那位英国寡妻——小些;可悲痛把她摧枯了,自埋于土把她弄得面白多纹,长年的斋戒与自苦把她压弯了、染灰了——拉媛看上去像祖母的祖母。
可这会儿她站得笔直,这个被沈伯芳爱过、纵过的小小「偏房」——她站着,面对满门姓沈的,向他们挑战,斥责他们。
「你们都该遭天谴,」她尖声说,一条枯瘦的胳膊威严地直指着沈谦凡本人,那双哭坏了的眼睛狠狠盯住他的眼睛。「你们要大大地迎沈鲁本,要极恭敬地款待他;沈亚亭若在,一定这样吩咐。这里有谁敢违拗我们那位如玉如莲的老太君?这里是哪个生癞的乡下婆子的草棚,还是天上下凡的沈亚亭的王国?那边柠檬树中间,就立着沈亚亭为着沈景洛的体面盖起来的祠堂;院子里黄玫瑰丛中的泉眼里喷着香气,雪白杜鹃掩着的祠门里,他神主前的祭杯里酒常年不空。你们竟要在沈景洛这座祠堂的影子底下——这座奉我们那位女王一般的沈亚亭之命、用雪花石与碧玉雕成的祠堂底下——薄待沈景洛的儿子,作践沈景洛的儿子么?你们是姓沈的,还是日本的虫豸?」
没有一个人应声。沈亚亭——那位随和的女暴君,从前就是她管着他们——此刻借着她孙儿这位动了怒的姨太太那两片不施脂粉的嘴唇,对他们说了话。
这两个人把他们都镇住了:一个是那位把沈景洛的死当作神明之死来哭的老女王,一个是这位在她所爱的沈伯芳坟前把命都献出去、因而从此把自己变得神圣不可侵犯的姨太太。
沈亚亭与拉媛既然发了话,在场的谁也不敢驳——一位是当家的祖宗,一位是当家的姨太太——直到有一个比众人都莽撞的——是个女人,因为在中国只有女人的舌头不知道什么叫笼头——壮着胆子说:「来的这个人,当真是姓沈的么?我们只知道他白脸,一头黄头发还打着卷。凭什么就当那个洋鬼子,那个生他的女人——」
安频这句话没能说完。拉媛从看狗人的头目高永书手里夺过一根竹条,劈头朝安频的嘴上打去。从安频嘴里涌出来的不是话,是血。说话的是拉媛。
「下贱东西!拾腐肉的!虾子!脏中之脏!说谎的!她是一颗珍珠!这里记得沈鲁比的,不止拉媛一个。她的主子爱她。天一般的沈亚亭接了她、认了她,拿一句句软话、一件件大体面堆在她身上,迎她进门,又送她上路。他们从大门出去时,沈景洛是走在他夫人的轿子旁边的;沈亚亭站着看他们走,一直笑着,直看到远处把他们偷了去,我们那位老女王还一路为他们祝福。此后凡是沈亚亭捎东西给沈景洛,必定也捎一件给沈鲁比,一直到她归天为止。六百年前那位明朝皇帝的爱女坐着花轿嫁到这里来时,他给她的那件钻石抹胸,如今在哪里?亚亭那只无价的描金漆烟盒——盖上嵌着红宝石的蜥蜴的那一只——如今又在哪里?都在英国,在沈鲁比那个女儿的首饰匣子里;那是当年这位鲁比给她主子添了个女儿时送去的——那女儿,是沈鲁比、是这位被她主子疼着敬着的女人,当年就在他族人的这些庭院、这些楼阁里,揣在心口与腰带之间怀着的。滚!滚,你这臭东西,拿蛇毒的矾水去洗你那张淌血的嘴!到了沈鲁本——他名字里带着他母亲那颗宝石的名字——面前,你给我爬着走;在他面前爬着走,不然我杀了你。沈鲁比是一朵白玫瑰——是中国的白玫瑰。我们这位少主人来,连他自己那一份都不是来取的。他是来看他父亲出生的地方,来我们老女王沈亚亭的坟前祭拜,来见他的亲族的。姓沈的来了,就该有姓沈的待他的礼数。」
打这以后,再没人提杀他、拒他的话。沈谦凡甚至下了令,要把沈景洛的房间和楼阁收拾停当、布置起来,给沈景洛的儿子住。
可是等北京来了一封信——中文写的,笔致很漂亮——那是沈鲁本写给他族兄沈谦凡的,说不等四月过去,他就要来叩他族人的大门了;沈家不止一个男人听了皱起眉头,好些女人则张罗着弄到了藏东西的窟窿,把自己最好的首饰藏了进去。河南沈家人,就是这样接下这件事的。
只是安频从此躲着拉媛走。
第十八章
鲁本硬着心肠离开北京时,身上穿的还是英国衣裳。
他固然是中国人,而且他更乐意相信自己是中国人;可鲁本·沈——沈鲁本——身上到底还有不少英国人的成分。若是一点也没有,他在公学、在大学,在乡下的庄园里、在伦敦,就不可能同英国的生活嵌合得那样严丝合缝。他有一半的血是英国的;这血如今虽流得迟缓,却仍旧要在他的性情上抽一份税。习惯把他拴住了——别的不说,单是伦敦那位裁缝就拴着他。而且,像个英国中学生一样,他自知有点怕「奇装异服」,尤其怕裙子和张扬的颜色。不过他仍旧照旧日的样子穿着,主要还是因为查尔斯·斯诺爵士和高礼两个都这样劝过他——至少在他走进内地之前该这样:内地的「少年中国」既不多见,嗓门也没那么大。
两人劝他照办,为的是外交上的将就,顺一顺那个「少年中国」在衣冠上的号令——而这个「少年中国」,他们两个是差不多一样地既不喜欢又不信任的。斯诺知道,这一套聒噪的新章程总要走完它的路程——或短或长;高礼则引了那句老话:骑虎的人得坐得极稳,下来的时候要极有分寸。他们都劝他说,在这兵荒马乱、局面流转的年头,同中国的哪一派结怨都没半点好处。而查尔斯爵士还另有一层理由——他没觉得有必要说出来——才劝他这位年轻的亲戚靴子也别脱、裤子也别换。斯诺记得十几二十年前在上海,那些面色苍白的美国传教士穿了「裙子」、留了「辫子」,如何被人瞧不起——那模样如何触怒了他们意在讨好、并且照样描摹的许多中国人。查尔斯爵士还知道,白皮肤、蓝眼睛、浅色头发的鲁本一旦穿上中国衣裳,看上去只会更不像中国人,而不是更像。
可是鲁本并不打算穿着西洋衣裳跨过他祖辈的门槛。
在一座小小的、筑在山顶上的庙里的客房中——他在那里盘桓了几天,一半是叫轿夫们歇一歇,一半是因为这地方莫名其妙地像是在认领他——他换上了高礼在伦敦送给他的几件衣裳;高礼送他这些,是怕他这位小主人在中国买这类东西会觉得为难、会不在行,甚至会全然束手。高礼知道一位沈家的少爷在沈家的地面上该穿什么;他提心吊胆地只盼沈鲁本别因为哪一处本可避免的失礼而遭人指点。
沈鲁本从北京往河南他父亲出生的地方去,这一路走得慢;约莫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他一抬头,看见一座小小的丛林建在一座矮山的山脊上,在朝阳里笑着。
它在召唤他。
沈吩咐轿夫落轿,下了轿又叫他们等着——他也许要待上一会儿。
随行的人——统共二十来个——毫不勉强,欢欢喜喜地生起炭炉,图它一点暖气,因为黎明有寒意;他们就围着炉子蹲下,一边抽烟说笑,一边等锅里的水开、等鱼和饭熟。鲁本一个人往上走,去敲那庙门,讨一个歇脚的地方;若是许可,还想四下看看。一级级用不规则的平石铺成的之字形台阶——除了长些,倒也好走——穿过一片翻搅破碎的乱石山,一直通到那座小小的丛林。那是一处小小的方形院落,这里那里围着墙,都是些一层的、屋顶像帐篷似的房子——一概不大。僧人的园子在墙外,一畦种菜和作料,一畦种着开得旺的花;后面的山在清晨珠色的光里雾蒙蒙、软绵绵的,满是草木。
僧人们在那条亿万年前被大地的一场热病吐出来的乱石带里凿出小路、砌起台阶;这样凿、这样砌,也许是为了提醒人:凡要攀到神明那个地界去的,非得徒步不可,几乎得一个跟着一个走,而且非得踩一条又硬又糙的路不可。
若拿中国的庙宇来比,这地方寒碜得很。这里住不下几个和尚,园里那点出息也养不活几个。可是柔柔闪耀的日出,加上它自己那一堆入画的线条,给了它秀色;还有一座旧琉璃宝塔,几百年来几乎不曾把它熏暗,给了它品格与庄严——鲁本还觉得,给了它一种分量、一种独有的面目。这样的塔,中国如今不造了,好几百年都不造了。簇拥在塔四周那些屋角翘起的矮房子,倒像是昨天才搭起来的。
宝塔九层,愈往上愈收;同庙宇和厢房一样,它是见棱见角的;也同它们一样,塔檐先是以极好看的弧线垂下去,到了东西两头又猛地挑出。一小队石头和泥塑的「狮子」与飞禽——几乎中国每一处合规矩的屋脊上都能见着——笔直而警醒地蹲在脊上,护佑并亲近下面住着的人,以及安顿在那里的神明。这些是些古怪的小小象征之兽,神气而凶猛,是中国家养的、打法术仗的狗——往往小到不留神就看不见,可对于住在中国屋顶底下的一切,它们要紧得很。
塔上挂着铃,当中那两层开着窗、围着栏,都是方格的窗棂。除了屋顶,它一身的线条都是直的,都收在锋利的角里。
庙前没有山门;那面铜锣就挂在敞着的门边,鲁本却迟疑着不敢敲。他这些年心里泡透了中国的规矩与做派,可他仍旧拿不准:这面锣摆在庙门口,是为了便利访客呢,还是一件家常的器具,方丈拿它把僧人从外头的活计里唤回来吃饭或做功课。他想多半是后者,因为他猜,从「世上」来到这里的人是很少的。这庙孤零零地立着,远得很,连河南能拿得出手的那种半条小路也离得老远。他一路是照着罗盘走的——在乱石与湍流那些过不去的阻隔许可的限度内——并不是循着什么道路;在中国靠两条腿赶路的人,多半只能这么走。中国的路是运河与河流。
他情愿信那锣不是给过路人预备的;他愿意等一等,至少等一阵子,等到有人出来。台阶上坐着挺舒服,而他身上的中国成分足以让他既不着忙也不烦躁。他在庙门口那只石刻的大香炉旁边蹲下,点了一支烟。有何不可?庙里的僧人也是这样抽旱烟的——在他们有烟叶的时候。
早课!僧人们在殿里唱起来了。
功课不长;不多时他们便出来嗅一嗅一天之初的香气,或者看一看这一天的脾气如何。
一共四个人,都是黄袍:一位面相清癯的老方丈,一个塌脸的小沙弥,还有两个——一个年老而爽朗,一个中年而干瘦;这就是全寺的僧众了。
沈鲁本站起身,恭恭敬敬地行礼。
三个人还了礼,小沙弥只顾瞪着他看。
事有凑巧,他们四个从前谁也没见过欧洲人,也没见过欧洲的衣裳;可除了那个粗鲁的小和尚,谁也没露出诧异、窘迫或不快——也许因为他们是中国人,礼数周全,几乎是天性;也许因为他们的日子早已把他们操练得不对神明或年岁送来的任何东西起怨气;也许还有一点,是因为客人或偶然路过的人极少来,极少在他们那片灰扑扑的、单调的孤寂里划出一道外面世界的亮光,所以随便什么客人——哪怕是最古怪、最不可解的——都是受欢迎的:沙漠里的一口水。
他们款待了他。方丈见这样一个看上去出奇古怪的人竟会说他们的话,又惊又喜,便请他爱住多久就住多久;饭是有富余的,庙里也还有一间客房,房里有一领席、一个枕头。
小沙弥被打发下了鲁本刚爬上来的那条长路,去告诉这位过路人的仆从们:他们的主人今晚至少要歇在这佛门里,且在此逗留,请他们等着。这小子倒去得爽快,去给下头那些中国苦力捎信;一溜烟跑了,半点出家人的庄重也没有,也一点不嫌同那些庄稼汉多聊一会儿——那些人还住在他父母因为穷而把他撵出来的那个世界里。
沈鲁本在庙里做了三天三夜僧人的客。他急着要到他的目的地——他祖辈的家——可又乐得把那一关拖上一拖:他知道那也许是一场煎熬。斯诺和高礼两个都警告过他,都说如今沈亚亭既已过世,他的族人未必肯痛痛快快地接纳他,他也许得先挣得、先赚来那份接纳。
他很乐意在这里、在这样一处地道中国的境地里,自己先受一道戒;他指望在受戒的当口,把自己调到同那个中国的家一个调门上——为着那个家,他跨了半个地球来朝拜。
他同他们一道吃「饭」——主要是些菜蔬,在僧人尝来很可口,只是天天都一个样;他同他们一起蹲在地上吃,吃着吃着,不止一次微微地笑了。他们里头有三个断定他是想着哪个女子;只有方丈——他的心思要温厚些,也要精明些,这两样人品往往是结伴而行的——看出这位生客的笑里带着锋芒、带着揶揄,掠过沈鲁本脸上的并不是什么情事或温存的绮念。老方丈猜对了。鲁本对着他那一碗拿酱油拌过的胡萝卜白菜末子发笑,是因为忽然想起了伦敦的馆子、蛋黄酱龙虾、一八七六年的巴黎之花香槟、蜜桃梅尔芭,想起了他母亲的厨子和她那位管家伺候的排场。
第二天,他倚在塔上的栏边抽烟,看僧人们在稻田里干活、几乎没到膝盖;伊顿、剑桥和肯辛顿便时不时地刺他一下。到了晚课,他在神堂里所受的触动,比从前在皇后学院任何一堂礼拜里所受的都深;饶是如此,鲁本·沈也知道自己被乡愁扎了一下——想见母亲,想见艾薇。
因为欧亚混血的路总是又难又乱——血里有一点污,心里有一点污:一块腐疮。
那间神堂叫沈鲁本着迷;而它给他的安歇与抚慰,比它引起的兴味还要多。它比北京那些庙里更大更阔气的神殿更投他的缘——投得多;也许是因为在他看来,这里当真离俗世远得很,是隔开的、僻远的、供奉着的一间小屋,除了发愿在这里当差的四位僧人,难得有人来;是一群孤独的人在一处孤独的地方、远离尘世的一所孤独的房子。
堂里挤满了神像,虽说做得精工的不过两三尊。
一尊华丽的大肚神,那没边没沿的肚子要靠供桌撑着,耳朵是拉长的气球,连两只手都肥成了小山;这一尊塑得极好,彩色极精,那一层层的肥肉几乎把他的眼睛遮住了一半,可巧手匠人不知使了什么妙法,那双眼睛仍旧闪着光,笑着。真是意味深长:这四个吃着粗菜、小米、偶尔才有米饭、难得才有次等果子的饿汉,偏要伺候这尊腆着肚子、掌着饕餮的胖神;更意味深长、也更耐人寻味的是,他们要用唱诵、用香、用瓶里的花、用红蜡烛来伺候他——那烛火把他红光满面的脸映得更红——还要用他们自己一年到头只在元宵灯节才能沾一点、而且沾得极少的荤腥与酒来供他!这就是宗教——在东方!
财神是拿上好的象牙刻的,一副慈善而圣洁的面孔。他那身僧人样的白袍素净简朴;他那只清瘦的、像僧人一样的手里握着一把连枷:一尊贞洁无瑕的像,既好看又荒唐!
龙王——管云和水的神——是漆的,很美。
其余的神——四十多尊——都是俗艳而丑陋的。
高案上方的关帝不过是一幅壁画,画得拙,设色也坏;他左手边的夫人、右手边的姬妾也是一样。
其余那些,一律廉价,说不上什么名目,摆到哪一重天上都不体面,摆到哪一间神庙里也勉强;它们被堆在架子上、地上,堆在又暗又积灰的墙角里。
可沈鲁本把它们统统爱着、敬着:为它们所象征的东西;为它们所守住的那一份中国的同气连枝;为这几位忠心的僧人向它们献上的那一份差事。
从这一日落到那一日落之间,二师父要敲三回庙里的锣,四个「黄袍」便聚到这里唱诵祈祷;给神像上香,献上酒、肉和点心,点起蜡烛,向他们行礼,嗡嗡地诵着仪轨,也许还默默地献上一些更属自己、更私人的祈求——如果在这样局促、这样被圈死的日子里,还能留得住什么比牲口讨食更高一层的私愿,还能留得住什么真正称得上「个性」的东西的话。
年轻的三个,鲁本是怀疑的。方丈他看得高些:那是一个同孤寂的妙处合得上调的灵魂,一副能从静坐的功夫里得着好处的心地。
高案上供着一尊兽首的神,左右各有侍者护着;案上立着二十来座极大的铜烛台、石烛台,许多台上没有蜡烛——因为僧人穷;还有两只小香炉、一只打制的线香盘、几只插满了丑陋绢花的好看瓶子、一面小小的桌锣和一把槌子——那是用来唤醒打瞌睡的神明的;还有一面螺钿嵌花、羊皮上凸雕彩绘的鼓——也是做这个用的;再有就是主神与他的夫人、姬妾的三只酒杯。案边左右两侧,各低低垂着一盏坠着流苏的银灯。这间挤挤挨挨的殿里,几乎每一件陈设上都垂着流苏。离南北两壁几尺远处,两根柱子撑着满绘蔓草纹的天花;一根是粗石的,刻得糙;一根是碧玉的,上面点着金星石,又嵌进一点点绿松石的颜色,凑成细致的竹节纹样。每根柱子上都盘着一条张着口的龙,鳞喉与犄角的头朝着神案探出去,几只大爪子牢牢抱住柱身。
这一切,在这位生在英国、长在伦敦的鲁本看来,究竟如何?
他觉得可悯——至少那四位黄衣兄弟的人生的空壳是可悯的。他觉得这些杂七杂八的神像荒唐——可是——他又觉得它们很能说话,觉得它们是神圣的。它们向他点明了一个伟大民族——他的民族——对天地万物的那份忠信,点明了中国与风雨、与生长之物、与走兽飞禽相通的那份感应。何况他在欧洲大陆上也见过一样丑、一样离谱的「圣」像。沈鲁本并不为中国这些神明害臊。
有一整夜,他同他的主人——那位方丈——坐在樱树底下、坐在满天闪烁的星幕之下。他们谈得很知心。等太阳从塔背后爬上来时,沈鲁本已经想到了许多他从前不曾想过的事,也懂得了、并学会了去体会一些关于中国的事——那些事,高礼和斯诺谁也不曾向他透露过半个字。
他得了一段一辈子忘不掉的记忆;他也结下了一位一辈子的朋友,纵使他们两个此后再不曾见面。
他把自己的来历说了一些给这位僧人听。僧人庄重地听着,随后也像斯诺和高礼那样提醒他:他的族人未必肯好好地待他。
「倘若果真如此,你又还舍不得离开中国,就回到我这里来,做我的儿子——你愿意做多久都行。我们所有的一切里,总有你的一份在这里候着你。你若不来,每到戌时的功课,我也总要替你向我们的神明求平安。」
可沈鲁本知道,眼下他在中国是待不长了;知道不论族人是认他、迎他,还是拒他、逐他,他都得赴伦敦母亲那个约。
他又多留了一日,在庙里的佛堂上「做功课」,又同四位僧人一道在园里干活。然后他辞了他们,穿着那身不习惯的中国衣裳——贴身的小褂底下,戴着老方丈祝过福、送给他的一片护身符——辞了他们,抱着决心也带着心事,向「家」去了;走下山那道石阶时,一身中国的裙裾把他绊得有点笨拙。
鲁本觉得别扭——看上去也别扭。
他不知道自己撑不撑得下来,只后悔早先没为这事私下受过一道戒:当初就该在布鲁姆斯伯里高礼那间楼上屋子里关起门来,把这身棉鞋和别的种种都穿一穿。
小沙弥像他那副猴儿相一样咧着嘴笑,年轻些的和尚皱起了眉;可老住持却和蔼地做了个赞许的手势,庄重地为沈鲁本祝福,送他上路。
沈走进庙里的院子——轿夫们正在那里等他——有一个轿夫像小姑娘似的吃吃笑起来,其余的都板着脸看他。方丈已经打发人去叫过他们了。可是陪着鲁本走出来的老僧人狠狠地斥了他们一句,他们的脸便又回到那副惯常的、木然的漠然神气上去——那是这一类当差的脸上穿的号衣。他们瞧不起这老僧人,因为他是个和尚;可对于他可能加到他们头上的那些凶兆,他们是不敢不当回事的。不管他们对这个穿着上好中国衣裳的洋鬼子心里怎么想、怎么觉得,他此后都不会再看出半点来了——因为那位僧人已经把好一场恶咒悬在他们头上了。中国人为了一笑可以冒不少险——可不会拿一座没人哭的坟、一场没有爆竹的丧事去冒。
方丈还在步行,沈鲁本就不肯坐轿。过了一程,方丈为他祝了福,又奠了酒,便就此留步。沈小心翼翼地、尽量自在地在一身裙裾里裹着坐下;轿夫把轿杠抬上肩,沿着那条崎岖的小路慢慢走下去,走进河南的地面。
老僧人站在庙门口,一直望到看不见他们为止;然后进去,把他们那点寒碜的供奉里最好的一支红蜡烛拿出来,供给了沈鲁本——因为他喜欢这个浅发的孩子:这孩子给了他们一笔大布施,也给了他们一份中国僧人难得受到的礼数。
第十九章
立春是个游移不定的节令,沈家和归他家统辖的一应村落,把这个节过得比通常的日子晚了好几个月亮。双樱之月将尽的时候,他们才动身出去迎春。
日出时分——在这宝塔之国,凡不是更早开始的事,都从日出开始——大门洞开,沈谦凡带着他那一族上千口人,缓缓走出门来,往这片广袤田庄的最东端去,迎候那位自湖北来到他们族中田野林木之间的春天:好一支浩荡的行列,一路迤逦而行,庄严而缓慢,每走几里便有一村一镇的人倾巢来会,队伍要涨大加长四十来倍;人人都出来过这立春的节。
有一个人在那座白底银顶的宝塔下歇脚。他在离塔不远处下了轿,并不知道自己的脚头一回踏上了本族祖上的土地。他望见远处那没完没了的行列过来,便退到一株大楸树浓荫的好去处,藏在树影里等着,且看且听,心里纳闷这一群衣着鲜亮的人在过什么节;因为沈鲁本知道,立春本该是一年头一个月里的事。
在一伙忙碌的乐工——吹号的、擂鼓的、敲锣的、弹琵琶的、挑乐器担子的,还有吹笛和吹银弦螺号的童子——身后,走着二百名仆役,擎着缠花的长杖、小小的绸囊、装在华丽笼子里的鸟儿,还有一盘一盘的纸钱。沈鲁本从楸树荫蔽的坡上朝下看去,见每件蓝褂子的背上都印着或缝着他父亲家里的仆人徽记,心头猛地一跳。
女人和孩子是同男人们一道涌出宅门的;女人和孩子也随着各村各庄的头人和头人下头一族一姓的人,从每一个村子、每一处田庄里涌出来。可沈鲁本在这里既没见着女人,也没见着孩子。这条路太长,只有脚力最健的走得到头。何况女人无论如何不能随着这又欢喜又肃穆的行列走到尽头,因为在春与中国相会的那最后一刻,往往有神迹降临;而但凡有猫、有母鸡或有女人在场,神迹便成不了。女人和一切蹒跚学步的孩子,三五个、十来个地一路落下,在草地上、在路边歇着等候,嚼糖果、嗑瓜子,说闲话,讲故事,直等到男人和有资格迎春的大孩子们回转,才零零散散地跟上一同回家——那春是从宝塔后头的一片李树间进到沈家地界来的,那片李树把沈家东边的花田同柯家的林子隔了开来。
他穿一身暗李紫的衣裳,是中国体面人出门穿的素净行装,自以为不惹眼,便冒险沿着那喧腾人群的边缘走,想看看他们往哪里去,看看他们做些什么——更想看的还是这些人,因为他毫不怀疑,这些都是他的族人或族中的佃户,其中有些还是他的近亲。是哪些呢?沈鲁本暗自思量。
这里没有蓝眼睛,他也没看见一头浅色的头发;可时不时有人从他身边走过,皮肤几乎同他一样白——白得像他母亲。从没有人告诉过他,有些中国人竟白到这个地步。他很高兴事情原是这样——而且头一回见到,就是在本族的故乡。他高兴,是因为这叫他觉得自己这张脸不那么丑了(沈鲁本是崇拜美的),不那么刺中国人的眼了;不再那么像纹章上那道表明庶出的斜杠——尽管他孝爱母亲,那张脸在他心里却始终像是这样一道污记。
他们唱起了迎春的颂歌,一支向百花致意的歌,一篇对一切嘉谷——黍、荞、玉蜀黍、稻、麦——的祷辞;一番对日与雨、土与风,以及居于其中、司掌其事的神灵的祈求和禳告:是它们发号施令,或叫这尊贵的土地把最丰厚的出产交给这些敬拜的汉家子孙,或叫大地的果实枯死在她的腹中,好让饥荒与匮乏横行于河南的田畴与园圃。
跟在那后头的是戏子,这他认得出——他看过太多他们那些奇形怪状的头面和精工贵重的行头的图画,那与中国人寻常的穿戴太不一样了,断不会认错。他们一边走一边又唱又比划,可鲁本听不清词句。河南的民歌小调他大都听得懂,他本以为官话就算拖腔拖调地唱出来,他也该听得明白。可戏子们唱的北京话他听不懂,只偶尔抓住一两个字,只知道那是北京的口音——这多半是中国许许多多种话里,梨园中人唯一会的一种,因为他们大多没什么学问,虽说功夫上精妙绝伦。到如今,中国的戏子差不多总是直隶省人。
那些坐在轿子里被抬着走的,是老爷们——并不因为他们衣着讲究、帽上嵌玉,而是因为他们那份极大的安详,那双沉静眼睛里清清楚楚的威权,以及那如刀刻般分明的眉目和纹丝不动的双手。他们里头有些是沈家的人,这是无疑的;多半大都是;都是姓沈的,而他也姓沈!他们里头大多岁数够大,该记得他父亲,该在当年沈景洛把「中国白玫瑰」沈鲁比带回河南、带回家中族里来的时候,就在家里。沈鲁本满心里都燃了起来。
又一队乐工跟在轿子后面;一路轻轻地奏着,轻得像是要把那怯生生的春天,从她隔着一层雪纱、躲避着冬天那乖戾气息的处子藏身处里,款款请出来。
咦!那是什么?
不会是——可一定是——春牛!这么说——这就是立春了,那迎春的大节,不知怎的一直拖到了此时。
那头硕大无朋、画得稀奇古怪的牛,连皮带骨其实只是纸糊的,却要二十多个人抬,它那分量一个也少不得。
沈鲁本并没有对这头古怪荒唐的春牛发笑,因为他明白它的意思——而且他是中国人。
倘若他在英国时对此还有过疑惑,此刻他不疑惑了,他的心朝着本族的迎春雀跃而去。倘若他那英国母亲此刻能看见他——看见他眼里一跳,那张白净的脸亮了起来——她也再不能疑惑,从此永不能疑惑了。
沈鲁本回家了。
沈鲁本知道自己回家了。
那干爽柔和的空气,甜香里还带着一丝更凛冽的冬意,在漆树和接骨木间漾过,对沈鲁本那热切颤动的感官来说,就是母亲的奶。这地方、这时令、这熙攘的中国人、这热切而满是象征的行列——于他都是圣礼。
他站在这里,对这一切都灵敏得很,一面看着族中亲长们不慌不忙的轿子,一面想起皮卡迪利的出租汽车、堤岸大道的电车、斯特兰德大街的公共汽车。他的嘴角微微一撇。他想,河南这步子走得更体面、更有丈夫气;在这张灯结彩、鼓乐相随地穿过人生曲折迷宫的走法里,他看出比伦敦那些更硬的路数、更咄咄逼人的通衢里多得多的道理、多得多的康健、多得多的尊严,和不知多少倍的美。
沈鲁本没有跟着他们走到那条路的顶点和尽头。他觉得一个姓沈的不该徒步做这件事。他也不愿意站在外围人群的挤攘里。他要像一个回头的浪子那样,在环着宅院的墙垣之内、或是在那座礼仪的大门前,向族人通名相见。他不肯同他们的家仆站在一处——更不肯同那些并非沈家骨血、只是沈家附庸的农人和村民站在一处;他也不愿意在族中长辈还没接下他的凭证、还没以欢迎为他敷膏之前,就把自己和这门亲谊硬塞到他们跟前。
也许明年——总有一年——他要同他们一道乘轿而行,他的轿子夹在他们的轿子中间,一同盛仪迎春。
这典礼到了尽头的每一样细节,他都知道:他们在自家地界的东缘迎着春。到了别的年份,他要与他们同享此事,在其中有他一份,同他们一道回到大宅,同他们一道进那张灯结彩的大园子,帮着打春牛,把它赶去好好地、勤勉地做活——那是个兆头,表示替沈家料理田亩果园的一应农人,在播种、伺弄、收割的所有月份里都会勤勉,直到元宵灯节来到,给这一国忠厚的庄稼人将近一个月的过节与休息。他还要帮着把那硕大的春牛和芒神——跟在牛后头的那个纸糊巨人,是牛的赶手和扶犁人,是辛苦劳碌的农神——一并宰了烧掉。
因为中国的神个个都要做活;他们几乎没有闲空,比中国那些忙碌如蜂的百姓还少;而在中国众多的神里头,农神和财神做得最苦:芒神难得歇,财神则全然不歇。
那牛头漆成明晃晃的黄色,是给在旁观看的农人看的一个兆头:来年夏天要大热。可也少不了大雨的日子,因为芒神没戴帽子,脚上却穿着极结实的鞋。芒神身上多得出奇的衣裳,又一次应和了黄头春牛那酷热的许诺;束在芒神衣襟和腰间的那条白带子,则许下了长长几个月的康健——因为神是灵体,凡人间穿戴的规矩他们一概倒过来:以白为喜,以红为丧。
沈鲁本见芒神束着白带,很高兴;也为春牛和牛倌许下的暑热而高兴;沈鲁本是喜欢热的。
今天他不想去求见、求进他那座大宅——那宅子在林木环抱的草野间闪着光,像一颗嵌在精美绿匣里的宝石——今天不成,今天整座偌大的宅院都为着过立春沸腾着。
他的还家,该在某个宁静无事的时辰。
今夜他要睡在轿夫扎营的地方,在一道垂柳掩映、潺潺作响的溪边,那里粉背的鳟鱼正打着盹。
沈鲁本最后恋恋地朝族人远去的方向望了一眼,便转身悄悄走开;他以为自己的离去无人留意,正如他的到来无人察觉一样。
第二十章
还没走到营地,鲁本早就知道有人跟着他。
起初他以为是旁的什么人碰巧走了同一条路;可他觉得奇怪:这一带乡里,竟会有人不去凑那支又欢腾又焦切的迎春队伍,不去把春牛和牛倌迎回来焚化——那灰要落到地下,去耕、去催,好把肥壮的谷子拱出地面,塞满沈家的仓廪。也许是哪个女人或孩子,等行列回转等得腻了,又或是奉了什么要紧的差遣;因为跟在后面的脚步很轻。
随后他就知道了:不管是谁,那人是在跟着他;告诉他这一点的,是那种说不清、不出声的神谕——我们从来看不见它,却总是感觉得到,而且多半会听它的。
鲁本猛地转过身,站住了等。
是个女人——穿着孝!就为这个被挡在今天的热闹之外?可他从没听说过服丧的人不许敬神;何况立春正是一场对春天的敬拜。
那女人走得更快了些,到了他站着等候的地方,便磕头下去,一头扑在他脚边。
有难处?要他帮忙?他心里猜。
那就帮她!在他父祖之省的土地上,这是头一个向他求援的本族人。
「你要什么?」沈鲁本问——他那声音本身就是一句应承。
女人抬起头来,双手交握着朝他举起,那是致敬与效忠的姿势——她仍旧跪在他脚边。
「万福,爷!九九三重地恭迎您回家,您这位天上父亲的贵公子!」女人半哭半喊地说。鲁本看见她脸上湿了。
「你是谁?」他温和地问她。
「您的奴婢!」跪着的女人激动地告诉他,「我是您的奴婢,我们高门贵族的爷;我是奴婢,也是那清高尊贵的沈伯芳老爷的未亡姨太太——他如今正在天上享他芬芳的尊位,圣手扶着大亚亭的腰带。」
「你怎么会认得我?」
「这个,大爷,姨太太拉媛说不上来。她想,是那皂荚树抖动的叶子在您经过时悄悄告诉了她;她那时正坐在树荫的清凉里,等着看芒神回来。我知道这位莲花似的爷就是沈鲁本,是沈景洛的儿子——亚亭那样疼他,替他盖了一座比我们这方天地里所有庙宇都更美、更贵的庙。亚亭,众女子中的一块碧玉,如今在天上管着我们,就像当年在她的屋里和院子里管着我们一样,因为她的魂灵大,她的心像一轮白日,她的智慧没有边际。万福,欢迎!沈鲁本,沈景洛的儿子,沈鲁比的儿子——沈鲁比,中国的白玫瑰——姨太太拉媛怀着一片卑微的深爱爱过她。」
鲁本脸红了。他一向以为「白玫瑰」是他给母亲起的私称,尽管出于某种他自己也说不清的深处缘由,他从没当面这样叫过她。如今这位死了的沈家人的「偏房」未亡人,蜷在他脚下的尘土里,穿着中国寡妇那种未漂白的粗麻似的衣裳,却这样称呼他母亲。也许是他父亲这样叫过她!
沈鲁本俯下身,把拉媛扶起来,让她重新站到那双杏仁似的小脚上。她被扶起来时轻轻地笑了一声,因为自从她还是个描眉画眼的漂亮小女孩、进了沈伯芳的内院以来,除了沈伯芳的手,还不曾有别的男人的手碰过她。
「您没有她那种又深又美的颜色,」女人怜惜地说,「可姨太太这人觉得,您眉眼里有几分像她;我还听得出您声气里有她的声气,只是您是男人,要低沉些。可是我知道,我知道,我的爷,您是她的,正如我知道您是沈景洛老爷的一样准。她不会说我们河南的话,可我的耳朵在您声气里听见她的声气。爷这就回家去么?您方才是背着家走的,直到听见我的脚步才回过身来。那边——」她指了指——「那片橡树和悬铃木的林子后头,就是您家墙上的大门。您走的这条路哪儿也不通,尊贵的沈鲁本老爷。」
「它通我的营地,」鲁本告诉她,「今夜我就睡在那里;明天他们过立春的忙碌完了,我再去自家门上求那声欢迎。」
拉媛惊得叫了起来。「爷,爷,」她抗辩道,「您不该像个为一口饭出苦力的苦力那样,睡在荒天野地里。求求拉媛,从您自家的墙里进去吧,奴婢会把您的起居照料得妥妥帖帖,直等到那些更配迎接您的人随着春牛和芒神回家来。家里眼下伺候鲁本老爷的人是不多,可到了酉时,那些贵人就回来了;在他们芬芳的归来之前,厨下的食间里堆满了鲜美的咸口东西;要是我的爷像他尊贵母亲那一族白人一样吃甜,那也有一箱一箱的糖食蜜饯。您的奴婢,这守寡的姨太太,手里有酒房的钥匙;她要给您斟出一瓶一瓶山东的金色好酒;等她把您那双好看的脚上、那些竟敢挨近其秀美的路尘洗净了,她还要哄着琵琶唱给您听。拉媛是会拨弄琵琶的。我求您,回家吧!」
「明天,好心的寡妇,我就来;那时你弹好听的曲子给我,把食间里的花和玉拿给我——我也是『吃咸』的日子多,『吃甜』的日子少——我们还要一同喝一杯,你和我,敬我们列祖列宗的魂灵。」
「我的爷!我的爷——」拉媛这回不笑了;拉媛吓得难受——「这样粗野的话,可别说给沈谦凡和沈若贤听见!他们会看差了的。姨太太在爷跟前是不许沾唇的!」
鲁本笑了。「在我几位尊长跟前,我一定守住最大的分寸,这个你尽管放心。也正为着这同一条道理——圣人也会这样吩咐——沈鲁本不会像林子里趁夜出没的野狼那样闯进族人中间,你看,日头已经转过去,朝天上的云层里低下去了——他要按一个姓沈的该有的样子来见沈家人:等那颗星再升起来,把它缀满珠玉的袍子拖在身后、又抛在身前,从我们这地球的东边升起来的时候。」
「非得这样不可么,莲花大族的大莲苞?」拉媛难过地问。
「非这样不可,好心的寡妇;因为我知道,就该这样。你这就回去吧,回到路边守着等芒神回来的那些人那里;我要往前去,我的营帐正等着我回去。我吩咐过他们等着,等我回去或者打发人来。明天你再在我们自家门里向我道好。」
「先让我看看,」女人求道,「您歇脚的地方在哪儿,好让我找得着。然后奴婢就听您的话走开——不是再回到路边和山坡上叽叽喳喳等行列回来的那一群女人和娃娃里去,而是赶紧回家去,好给她的爷沈鲁本拿过夜的物事来:拿盆盆合口的吃食、瓶瓶醇厚的喝的、睡的软席子、盖的暖毯子,夜里的露水凉着呢,爷。凡是她拿得动的,她都要拿来,一趟一趟地走。」
「这你不许做,」鲁本温和地说,「一样都不许!我不准。」
拉媛伸出双手央告。
「我不准!真的,好心人,我的营地里该有的都有。」
拉媛绞着两只手。
她不再争了,只是绝望地、也带着责怪地低声说——尽管话音里满是卑顺:「要是我们那位老太太还在,她定要打我,凭什么沈景洛老爷的儿子睡在自家墙外,我倒睡在软席子上。我也不睡!这一整夜我就睡在棉花地里,同稻草人做伴,夜蝙蝠在那儿扑着皮翅膀,把睡觉的时辰闹得一片响。我还要一直饿着,等您来;因为沈亚亭会这样吩咐的——那位碧玉般的老太太那样疼沈景洛,替他盖了河南最美的一座庙;又那样疼他妻子沈鲁比,我们这一族的白玫瑰,所以沈亚亭有令:沈景洛的庙里,永远点着一支红宝石色的蜡烛,敬沈鲁比夫人。」
「我想看看,」沈鲁本急切地说,「从那边的山坡上看得见么?」
「看不见,爷;不过您若肯容这个偏房领您往水边那几棵核桃树外头走一小段路,就能看见它的屋顶亮得像太阳底下起了波的金水。」
沈鲁本倒抽一口气,转身跟着拉媛走,一个字也没有说。
等他们过了核桃林,登上那座铺满春天野花的小山冈,女人停下脚,两个人还是谁也没说话。
拉媛也不去看沈鲁本。老沈亚亭当年建那座庙,是拿它向神明行贿,好涤净沈景洛的魂灵,让它终究能被上天收纳,把他寄居西土、西式婚姻的一切污垢都赦免了,一切污点都被她的祈祷、她守的斋、她焚的香、她献出的那座庙宇的贵重与美丽洗去——她既然在看这座庙,是不该抬眼去看他脸色的。黄玫瑰从一架漆栏爬到一架碧玉栏上,用一片叶子、花苞和花朵织成的席子,替底下那些银的和玉的香炉盖了个顶;那是一座美得无法形容的庙。
第二十一章
姨太太拉媛并没有把它夸大;亚亭当年同沈景洛分别时说的那句话,也没有许得过头——她说:「我要为你向我们的神明求赦,替你立一座牌坊;我要在那座山上盖一座大庙,那山坡上桃树把瓜挤得满地,山顶上柏树披着冬天的雪。」
普天下的中国——人的双手在这里成就了最多的东西——再没有比这更美的物事造出来过;便是当年马可·波罗——他的眼睛早已在威尼斯的富丽之美里饱足过——看见杭州,看见那座人间的珠玉之城当日的模样,也不过如此。
鲁本从前在梦里见过它。因为高礼常常向他夸说、向他低声吟哦这座「万庙之珠」。
可沈鲁本从没有见过这个!
同眼前的实景一比,那个梦又寒酸又廉价;因为那个在伦敦做梦的男孩,能拿来缝他梦中庙宇的料子,只有他所知道的欧洲那些更花哨俗气的房子。
在高高的山坡上,在一片桃树园子里,亚亭用云石和象牙盖起了这座庙;它那难以置信的花费,比起它的美来倒还算小。庙是一座低矮宽大的平房,懒懒地卧在桃树山上,像一条巨大的、四肢摊开、被太阳醺醉了的龙,身上有一万片闪光的宝石鳞甲。
风吹雨打和夏天的暑气如注,把那些绞缠的象牙柱子染成了淡淡的杏黄色;可相间的那些云石柱子——白的、粉的、绿的、一根蓝的、一根金的、两根带红纹的黑的、一根青海的金星石、两根血的颜色——却同当年沈亚亭的工匠把它们抬上来安好时一样,一丝也没有变色,那时它们还带着锤凿下的新鲜与素净。
通到庙门的那几级宽台阶,是整块的孔雀石,边上镶着铅的镂花。庙上的窗子——东面四扇,迎接白日之星的来到;西面四扇,把他离去的余晖尽量久地留在庙里那些髹漆的地面上——窗格上嵌着银的花边,穿着金丝,糊的是画过、绣过的绢。
庙顶的浅铜色瓦片,看上去像一顶顶鳞甲的金帐篷。陶的和瓷的小兽蹲着、栖着、歪卧在脊梁和飞角上。屋檐上翘的唇边垂着长长的、闪着虹彩的琉璃穗子,做工繁复的灯和灯笼从檐下悬着、荡着。那些出挑的瓦楞屋面,底下雕镂镶嵌得极细,连边沿都剜出了精巧的花牙。
外头三根大柱子上,各有一条硕大的金属盘龙缠绕扭动,金的头颅探出来,张着嘴,嘴里衬着珊瑚红,吐着愤怒的朱漆舌头,恫吓一切前来的邪祟,那不安分的宝石眼睛在日光里烧着。
两只大鹈鸟立在庙前甬道两侧,一只是擦亮的钢、铜和青铜铸的,一只是石头凿出来的、羽毛全用刀刻。那金属的一只,光滑的喙里衔着一面锣的链子;另一只衔着一个吊香炉;而那石鹈鸟自己就是一个香炉,做得极巧极妙,羽毛缝里总有细细的香烟袅袅盘旋,香火从不许烧尽熄灭;因为沈亚亭将近十二年前临终时,留下遗命这样办。
上头的天是一片没有云的熔蓝;背后的树是一幅华美的绿色织锦,从柏树那近乎发黑的绿,到桃树嫩叶的杏子绿;碧玉和翡翠般的竹子,苔绿和海绿;一团可爱的绿的混杂,夺人的眼,又歇人的心与神;那是一幅轻轻颤动的、帝王气派的绿帷幕,衬在全中国最美的一座庙后头——这庙是一个中国女人为一个在婚姻上做错了事、流落并滞留在化外异教之地和风俗里的中国男人建的。
庙的那一边,一座牌坊跨在一道潺潺的溪上;溪水在卵石铺的河床上边唱边跳,两岸是软软的紫罗兰和蕨草、勿忘我和细小的麝香蔷薇,密密地缀着小小的野百合和头重脚轻、频频点头的水仙。
沈鲁本听不见溪水作的乐,可他看得见它那一串又绿又蓝又金又珠色的沸腾舞蹈。他知道他父亲小时候曾在里头拍打过稚嫩的手。他知道这庙、这贵重的朱红牌坊,都是一篇为他父亲魂灵求安的祷告。
沈鲁本凝望着,跪了下去,看了很久,用袖子掩住了脸。
这里是彻底的寂静。
竹子弯下来、摇过去,像在致意、在殷勤伺候。橡树和桂枫的叶子在春天宜人的空气里微微动了动。紫罗兰和银莲花在草间感激地颤抖。一只松鼠怯生生地看着,在一株银干红山毛榉上一动不动。
沈鲁本又看了一眼。
他的脸同那松鼠的一样静,几乎一样柔和羞怯,可他的心在颤;他整个人都在震。
那边桃树山上的美——绿色的小甜瓜刚刚结出来,把藤蔓坠得一个一个鼓起,胡乱堆在桃树干中间——叫他感动;可比这感动他一千倍的,是那牌坊和那庙对他说的话。
它们开了口;他听见了。
沈鲁本觉得,他父亲沈景洛和那位曾经疼爱过、并且不曾误解过的老沈亚亭,正站在庙的廊上朝他微笑。
谁说得准呢?
沈鲁本站起身来。
他身上这身衣裳,他已经不觉得别扭了。他从腰带里抽出扇子,用它做了个表示敬意与归顺的手势——然后笑了。
「你能领我过去么?」鲁本问,头也没回,眼也没移。
「奴婢能领您去,花朵一般的爷。」拉媛说话时也没有转向他,也没有把眼睛从地上抬起来。
「我要去。」鲁本低声说。
「不算太远。」女人答道。
「今夜我要睡在那儿——一个人。我不愿有人知道。」
「不用有人知道,」拉媛告诉他,「每天日落时给那只香鹈鸟填肚子的,正是这个守寡的姨太太。她领您去,爷;等到酉时她给它填够了檀香末,就离开她的爷,非到爷吩咐的时辰不回来。」
「后天巳时,我要照来时的样子走——不叫人看见,不叫人知道。」
「就这么办。」拉媛说。
「领路吧。」鲁本转向她。
拉媛这才抬起脸来,看着沈鲁本这位爷——她笑了。自从沈伯芳死后,没有人见拉媛笑过——连她儿子沈鄂一亭也没见过,因为她替死去的主子生下的那个婴孩一落地就死了,葬在沈家坟园最远一角的一座没有碑记的坟里。
于是拉媛磕了头——一个头磕给沈鲁本,两个头磕给沈亚亭用云石与碧玉、象牙与黄铜和铅、美玉、孔雀石,并用祈祷和爱建起来的那座庙——便转身走进柠檬树和银杏树间,再穿过樟树林,穿过一片金柳的林隙,穿过一个野白蔷薇的世界,越过一片紫罗兰的草地,来到一条被藤蔓遮住、通往庙宇的小径。
一路上拉媛心里在唱,自从她主子死后,她的心就没有这样唱过。可沈鲁本的心太满了,满得发疼。
桃树上那些嫩的、尖梢泛红的叶子,正在转暖的春天里舒卷开来;这里那里,在它们油亮的枝条上,一小团柔软如天鹅绒的厚疙瘩,不过一颗小坚果大小,便是一个桃子,秋天未到就会胀成一个皱皮的球,一身丰腴的肉,裹着丰盛的熟色。蓝的和碧玉色的蝴蝶正在作它们头一回的飞行。这一男一女走过草地时,软垫般的脚底轻轻一压,草里便迸出木樨草、百里香和马鞭草的香甜——在河南,连草都是香的。
两个人一路都不说话。拉媛所引领的爷不出一言一动示意她开口,她就不该同他说话;而沈鲁本是说不出话来。
白日之星在庙檐上标出了酉时,把它的金色染在庙前石阶的青绿上。
沈鲁本站着,看那女人给灰石鹈鸟腹中贮着的那一炉香添料。
随后她一声不响地离开了他。
他知道她会照他吩咐的来。拉媛也知道,他要独自守这一夜。
而且这女人知道,他要在他父亲大人的庙和牌坊这里守斋。她不该往这里给他送吃的。他的念想和他虔敬的孝顺,自会喂饱他、给他力气。
在这里,沈鲁本除了冥想和祈祷,不肯碰任何更粗糙的食物。不过他或许会洗一洗额头和手腕,在那道银亮的溪边喝几口水——那溪水正从沈景洛牌坊的朱红柱子之间又跳又笑地流过去。
第二十二章
在萨里的一张花园长椅上——她父亲当年正是在这张椅子上死在她母亲怀里的,可这姑娘并不知情——艾薇·沈靠着她的情人坐着。他双臂搂着她,脸贴在她的头发上。
盖勒很喜爱这个不出一个星期就要同他成亲的姑娘;婚礼定在沈太太玫瑰园后头那座灰扑扑的乡村教堂里。
艾薇·沈爱得炽烈——烈到把别的一切都从她心里烧干净了。
姑娘那副灼人的幸福让她母亲害怕。做母亲的知道,万一有一天梦醒,那将是何等可怕的事。而鲁比·沈也明白,世上极少有哪桩婚姻能一辈子不醒这场梦——她明白,人与人的任何一种情分,总有落到地上走一走的时候。她怕的是:倘若此刻醉得艾薇神魂颠倒的那份狂喜,有朝一日淡下来、腻下来,这姑娘会变成什么样。
不过鲁比·沈心里另有一种近乎凄楚的感激:艾薇到底是嫁给了一个自己爱的男人,像所有有福气的姑娘一样,爱得单纯而甜美。
若换了个投机钻营之徒,或但凡他疑心是这一路人的,查尔斯·斯诺爵士定会铁着一张脸;按景洛的遗嘱,沈家的钱袋口子多半攥在他手里,他会毫不留情地把那根绳子收紧。可他同盖勒那一次半公半私的谈话,没给他留下半点这样做的由头。
他确信:就算艾薇从她父亲的遗产里一个子儿也拿不到,就算她的嫁妆还不如个小铺子老板的女儿,盖勒照样会把这门亲事办下去。在钱上做文章的那块地基,让人从他脚底下抽走了。
盖勒这个人,他挑不出什么毛病。
不错,他曾明明白白地告诉对方:他情愿艾薇不嫁人,并且把缘故也说了。可他这么做,全是为了守他对临终的沈景洛许下的那个诺,并不是指望这番话真能左右盖勒。
盖勒听得比查尔斯爵士预料的要郑重。但他没有半点要因斯诺的话而收回前言的意思,斯诺也就到此为止。他没有像当年在华盛顿同年轻的沈景洛那样,拼着力气争到底。他疼那个远离故土亲族的中国少年;他并不疼这个待在自己国土上、想来尽能照看自己的英国人。盖勒一家待艾薇很是亲热。盖勒夫人是个「脑瓜硬邦邦的交际场中人」,斯诺很不喜欢她;但他相信,什么样的婆婆艾薇都招架得住,而且绰绰有余。她对儿子的这门婚事表示得十分欢喜,看样子也是真心的。
盖勒一走,斯诺夫人就扑到丈夫跟前。那场谈话并不长。
「怎么样?」她逼问道。
「还算过得去,我看,」查尔斯爵士说,语气里带着点索然,「我是说,他这个人还算过得去。」
做妻子的满意地点点头。不管亲爱的老查理怎么想,艾玛·斯诺总要艾薇有她的那一次机会;而艾薇要得幸福,唯一的机会就在一桩美满的婚姻里——这一点她一丝也不怀疑。汤姆·盖勒当然过得去,而且依她看,还不止过得去。艾薇总是要嫁人的,这是命里写定了的;天底下若说还有哪个姑娘该有她那一次机会,那就是这可怜的小东西了。日子一向待艾薇不厚道。可这个古怪的孩子挑中了盖勒,倒是挑得相当明白。从今往后,她兴许就万事都好了。伦敦不在意艾薇那张中国人的脸;看样子汤姆·盖勒也不在意。这就结了。斯诺夫人祝他们两个都走运。
「这么说——」她像猫儿似的柔声道,「你没把他打发掉。」
「他没给我这个机会。他是个好小伙子,这我毫不怀疑。脑子不算太够用,可教养自然是有的,品性也比寻常人多几分。皮厚了些,心地却好——极好。嗯,他那张厚皮,倘若我没看错,将来于他大有用处;他那副好心肠,于她也大有用处!他爱艾薇,艾玛,可只爱到七八分。」
「查理!」
「是真的,亲爱的。我敢说他自己并不知道;可我知道。」
「那他干吗要向她求婚?你说他有品性;凡是深知他的人都这么说。」
「我说的是我相信他比寻常人多几分。依我看,寻常人那点儿,本来就少得可怜。」
「你怎么会觉得厚皮对他有用?」
「常常有用。」——斯诺夫人明白,任她怎么使劲,也再掏不出比这更明白的话来了。
「他要是不爱艾薇,干吗要娶她?」
「我没说他不爱她。他爱——只爱到七八分。」
「七八分的爱!」
「这样的爱有时最经久;十有八九最禁得起磨,梦醒之后也最挺得过来。哦,盖勒是喜欢她的。而且我毫不怀疑,他一辈子都会拿出个君子的样子来。这是他们将来最靠得住的一道保障。」
「艾薇很爱他。她整个人都换了。」
「不错,」斯诺应道,「我疑心正是这个把事情做成的。艾薇在爱情上同在她天底下的一切事情上一样,是个说风就是雨的性子,一照面就疯了似的爱上了盖勒。他们初见那天我正同鲁比在一处。她闯进她母亲屋里——整个换了一个姑娘——差不多等于把话都告诉我们了。她跟布兰奇和布莱克在河上,撞见了他——盖勒;艾薇一眼瞧上他,当场就把一颗心送了人,双手捧着递了过去。布兰奇看见了。」
「你不是说——」艾玛·斯诺凄然开口。
「说小艾薇『倒贴』盖勒?当然不是。可布兰奇看见的那些——亲爱的,她可不是个多会看人的女人——盖勒大约是觉出来了,那就把他牵住了。当时我是这么看的,艾玛,今天我还是这么看。它牵住了他,他也就热了起来;多多少少让她给点着了,也让她那副他从没见过的、惹人怜爱的美貌给点着了。伦敦社交界只此一个艾薇·沈。这就说明了好些事。再说,他那股子侠气也给撩动了。他觉得该由他来追这个姑娘。他就是这号人。她迷住了他,招引着他。可是——多半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盖勒是可怜艾薇,才这么应着场面做下来的。这正是我替他们将来担的大心事——我担的心事还不止一桩。爱情跟怜悯不是一家子。那是个软不拉沓的、烂透了的说法,艾玛。怜悯生出来的是一种假爱——又薄又弱的一种;当着的时候也香也好看,可它长不了——长不了的,因为它没有根。」
「但愿你是错的!」
「我也但愿我是错的。日子长了自见分晓。」
那天在河上,布兰奇·布莱克看出了艾薇的心思;盖勒却没有看出来。他只觉得沈小姐是个极爽快、极和气的人——伯灵顿府里那场没趣的碰面之后,她居然还肯那样待他。而且他当下就想:他那天说的那句不幸的话,若是皇家美术院院士画布上的那位中国太太有沈小姐十分之一的好看,他压根就不会说,也不会那么想。
余下的事便像这一类大火通常的烧法一样,一路烧下去。而他们这一把火,柴薪原是绰绰有余。半年过去,它仍旧烧得旺;在阿什埃克斯的花园里,在月光底下,两人并肩坐着,几乎就是他们成亲的前夜了——这火把他们的心和身子都烘得暖暖的。
艾薇不肯在伦敦大操大办,偏要在布伦特—昂—沃尔的教区教堂里静静地成亲,这事让沈太太欢喜,也几乎同样地让她意外。盖勒夫人几乎是声色俱厉地反对。另有一班远没有这资格来指点或插手的人,也纷纷反对;有几个还软语相劝。艾薇只笑一笑,照自己的意思办了。艾薇·沈心里装得太满,受不了一场「典礼」。她觉得自己在成亲那天必得清清静静,能有多静便多静——只同她的欢喜和她的爱人在一处。
鲁本读到母亲信上说艾薇这个出人意料的决定时,脸上温柔地一颤,蓝眼睛里起了一层雾。「她该是多爱他啊!」他对着河南老园子里的玫瑰低声说。多年来在他心口发凉的那一桩替妹妹担的忧,读着母亲这封信,就化开去了。他但愿自己认得盖勒。母亲信上写着,是这个人把艾薇的日子变成了新的、甜的;他对这个人心里是热的。
月光漫过香气弥漫的花园,也竭力想把那座又旧又不好看的教堂照得好看些——那是一幢矮墩墩的寻常屋子,配着一座四方的、带雉堞的钟楼,比例很不相称。布伦特—昂—沃尔的教堂只有两样好处:一株几乎把教堂衬得矮下去的老紫杉——几百年前,忠心的教民就是从这株树上取了做弓箭的木料,进贡给他们的国王的;还有那扇东面的大花窗,那扇窗放到英格兰任何一座大教堂里,都称得上是一颗宝石。那扇窗是鲁比·沈捐的,用来纪念她那位中国丈夫。
男人把姑娘搂得更紧了些,她把脸埋进他的上衣里,发出一声细细的、像笛音似的呜咽。
第二十三章
沈家的人在给猫洗澡。
沈家并不拜猫,可沈家从前有一位出身皇族的女人是拜猫的;一族人敬着她的遗泽,便虔诚地——也半带着顽皮地——守住了她留下的这个老规矩。他们一年给猫洗一回澡。中国的猫难得有人疼——可差不多总有人当宝贝供着。
猫越老越丑,身价就越高;因为又老又丑的那些,才最能把它们生来要担的那份天职办得妥帖——把一切窥伺着门户的邪祟凶气赶开、挡住。老猫是碰不得的,尤其是那些面相凶、嗓门大、脾气坏的;小猫崽子则不过是姑且容着罢了。因为要想有一只又老又毒的猫,总得先经过一段猫崽子的日子,这就跟不打破一两个鸡蛋就摊不成蛋饼一样。
沈家为自家的鸟和狗、牛和鹿自豪,也疼爱它们,对猫却没有多少情分——只偶尔有那么一两个还不懂得分别的小娃娃,「喜欢小猫咪」,因为猫毛又软又暖,而且那脾气还没有让锁链的束缚和屈辱激坏,一心只想着玩闹。不过猫既是每一份中国大家业里少不了的一件配头,这个把屋子院子看得极重的族姓,也就要自家的猫格外拾掇得干净体面。而今天——立春后的第二天——在河南这座王侯般的老宅里,是个大日子。
同中国所有的大排场一样,「洗猫」几乎在天光头一道细缝裂开之前就动了手。
洗猫的场子上热气蒸腾,一股肥皂味。一百多只猫嗷嗷地叫——却并不齐声。它们大半挣扎,许多抓人,有几只还咬人。
沈家这个煊赫有势、豪富无比、几百年来诗书传家的大族,或蹲在地上,或跪着,在几十只小木盆前卖力地干活。他们干得心平气和,一团和气;一百来只涂满肥皂、泡得透湿的猫又挣又扭,他们能有多轻手,便有多轻手。
因为这「洗猫」多少带着点祭祀的意思,动手的自然是男人;女人们则在旁边闲站着,看着、指点着、挑剔着、说个不停,那话头又快又尖,几乎盖过了那一群又气又恶心的猫的嗷叫和咒骂。
孩子们在母亲中间、木盆之间跑的跑、颠的颠、爬的爬,又跑到花丛里去;追蝴蝶,彼此打闹,还想同小狗大狗打闹——可今天这可办不成!今天,河南最爱闹的狗,有比同孩子娃娃玩耍有味得多的事要看!猫受难的这一天,正是狗大乐的日子。每条狗都尽着人许可的分寸紧挨着那片肥皂沫的战场,瞪着一双乐得发胀的眼睛,把那些受苦受气的猫细细地看个够。连小狗崽子也绷紧了身子不出声,让自己那份津津有味的兴奋牢牢牵住。倒不是沈家的狗欺负过猫,更谈不上折磨;沈家的狗家教太好,调理得也太好,不会那样。可是当中国还是一片无人的野林子的时候,那桩祖上传下来的仇怨大约就已经打得不可开交了;纵有人间的规矩盖着,它仍旧活着。于是沈家的狗儿们爱「洗猫」,爱尽量挨近那个吵吵嚷嚷的中心,把那远古年月里的旧账喂得肥肥的。
这是一幅忙碌的景象,在地上的文明里大约独一份;这样的景象只有一个国家——中国——才有;而在中国,也只有在这样的世家大族、这样守旧的门庭里才见得着:一家中国的贵人,认认真真地给自家的猫洗澡——洗得又仔细又庄重;这些人的父祖做过王,这些人的乳母,在中国还不曾成其为帝国的时候,已经是王后了。
西方的书上说过,中国没有等级。要论根本,天底下再没有哪块地方比中国——这个一切民主之邦里最大的一个——等级更森严的了。它今天名义上虽已不是帝国,骨子里却还不是,或许永远也不会是欧美那些好嚼舌的报纸所判所报的那副破衣烂衫的样子。中国的等级不同于印度的等级,更不同于欧洲的;但它是有的,而且硬得像铁。有钱碰不动它,穷也污不了它;门第、学问、品性造就它、撑住它——此外别无一样东西进得去,也别无一样东西挨得上。连中国的猫都有等级。中国的狗更是给它划得一清二楚:从码头边、巷子里那些满身跳蚤又满嘴跳蚤的野杂种,直到由宫里的稳婆接生、由中国最了不起的画师恭恭敬敬画下来的袖狗。不过中国的猫,那等级是另一种戴法。一只猫要经过好几个等级;沈家有些猫经过的等级之多,竟不亚于当年埃文河畔那一位数出的人生七个阶段。
不过眼下受洗的这些猫,那七个等级大致可以归作三类:还没派上正差的猫崽子,捕鼠灭耗的,守门看户的。
洗猫崽子的不过是些下人——那些毛还没长齐、不曾试过手、只知道淘气的小东西,两桩体面的猫行当(灭害与挡邪)里,哪一桩都还信不过它们,也还没考过它们。沈家年轻些、位分低些的人洗捕鼠的。上了年纪、有身份有分量的人洗「守门的」。沈谦凡本人则同庙里的猫较着劲。
沈景洛并不是他这一支血脉里唯一去过远方、在西洋住过的人。昨天才归家的沈培玉有一个哈佛的学位;沈琮在牛津待过三年,在圣彼得堡待过两年。此外还有两个人,曾替满人在欧洲的宫廷里当过差。沈培玉身上仍旧穿着他一路穿回来的西服,他没有洗猫;沈琮俯在几乎滚烫的肥皂水上,一边搓一边刷一只眼睛发野的黑白斑猫,那猫拿尾巴狠狠地抽他的手——他笑得有点冷。这已是它所能打的最好的一仗了,因为它嘴上牢牢套着笼头,四只脚也牢牢地裹在厚袜子里——有几只年岁大、怨气重的猫,不得不这样防着,免得为着守一个老规矩,倒赔上人的眼睛。
沈谦凡洗的是这一百多只里最尊、也最受敬重的一只:一只面相和善、德高望重的玳瑁猫,那身黄色贵气得像宫里的,因此得名「宫葵」。它在祖庙台阶脚下拴一条金链子摆它的谱,有垫子躺;宫葵睡着的时候,还有好几只猫给它当差、替它守望;吃食上极尽将养,常有人抚摩,左耳上戴着一颗宝石,一天两回放它到那张着网的猫院子里松快松快。可最和善的猫也会翻脸。这位「葵」忽然掉过它那狮子似的漂亮脑袋,要看看它的相好、那个叫「拗性子」的银色小妖精,在沈汤姆·杨手底下澡洗得可还受用;沈谦凡的海绵和手就此一滑,差点用那涩人的肥皂把可怜的老宫葵眼睛蜇瞎;沈谦凡的手和胳膊上顿时淌下血来。这位尊贵的宫葵,嘴上既没套笼头,脚上也没穿袜子。
这场干干净净的活儿做下去,挨的抓子远不止这一道;沈家的人却仍旧手不停歇。
沈家的猫论等级虽只有那么几等,论品种却是极多的——金吉拉,烟色的(蓝烟、银烟、古铜烟),银点的,奶油灰的,此外还有好几样。
鞭炮和鼓敲得震天响。论赶邪祟,响动到底不如老猫那么稳当,可它是次一等的顶好替代;凡是平日拴着猫的地方,此刻都有当差的小子在放鞭炮、擂鼓,擂得又快又狠。
这桩事怎么说也称不上从容;可要说它慢、说它长,却一点也不夸张。等到最末一只猫洗完、擦干、送回它的本职和它的链子上,不止一个沈家人早已饿得心口发慌了。
这里的猫排起长队来虽只一百只,木盆却有时多到四百。每只猫有自己的盆,每只猫四个;结结实实的小盆,底下四条或六条又粗又矮的腿,盆沿上对着立起两只扁而如钉的把手,每只把手上钻一个圆孔,好穿绳子,等这桩功德做完了搬起来方便。
一号盆是长泡兼头一遍搓洗的盆,里头盛着滚热的水。「猫」被按进去,除了鼻子、耳朵、眼睛,整个按在水里好几分钟——那分寸是照着澡师傅矮桌上(桌上摆着零零碎碎的家伙什物)那只小小的沙漏虔诚量过的。随后一只有力的手抓起一块硬肥皂——有时是一勺更软更烈的胰子——往毛里、皮里、褶缝里好好地揉进去。猫脸也要洗:一个跪着的小厮拿拇指分别按住它那两只怒目,省得肥皂蜇得生疼;再用一块沾足了肥皂的布使劲擦洗。接着,这位不耐烦的受难者被从一号盆里提出来,硬按进二号盆——盆略大些,水略烫些,方才那一套再来一遍。这一回它得的是烈胰子和一双巧手的一顿好推拿。三号盆是热水的过水盆;这一回泡得久,还要死死掐住它脖颈后头,把那颗吓坏了的脑袋在几乎冒泡的清水里按进提出好几趟。四号盆盛的是近乎冰凉的水,为的是防痨。四号冷水盆里迸出来的那一片惨叫,听见的人个个耳朵发颤;换了不曾让中国那些震耳响动磨练过的耳朵,只怕就此聋了。
不过最难的一关总算过去了。洗好的猫被裹进一条热毛巾里——毛巾一摞摞地搁在烧得通红的炭盆上备着。接着是第二条热毛巾,猫又得挨一顿言语说不尽的揉搓。等每一根毛都干得能点着火,就该收拾脚、爪和耳朵了,眼角也不会漏掉。收拾耳朵是一桩要命的事;方才那一笔说「最难的一关总算过去了」,实在是说早了。
不过天下的苦总有个头——便是在中国做一只猫,也不例外。
每张摆着家伙什物的桌子旁边,都有一只大柳条笼子候着这副收拾停当的仪容;等到细如毫发的检看(那是搜虱子——平心而论,沈家的猫身上难得搜出一只来)之后再细细梳过一遍,每只猫便被关进自己的柳条笼里,笼子摆到日头最足的地方;沈家的人这才疲惫而得意地退下去,泡自己的澡桶,吃一顿实在需要、也实在挣来了的早饭,让底下人去收拾木盆、桌子,和这场猫的百般梳洗留下的一地肥皂狼藉。
可这还是一两个时辰以后的事——而且还是中国的时辰。一个时辰抵我们一百二十分钟。
太阳升起来了,红斑斑地艳得叫人不敢看。那片当作澡堂用的大草地四围,山毛榉和胡桃树上,粉的绿的嫩叶柔柔地发亮。鸟先是啾啾地叫,随后唱了起来。
一只老得不能再老、却依旧顽皮爱闹的猴子,从最高的那株果树上吊下来,叽叽喳喳地叫,拿树枝和刚结出来的软果子对猫对人一视同仁地乱掷。它掷得刁钻得出奇,可没有一个人斥它、抱怨它,因为任森从前是沈亚亭特许的玩物,自从那位「王后老人家」升天以后,它既没有拴过,也没有罚过。
沈谦凡怒骂了一声。宫葵从他手里溜了——就是那只绿眼睛、针爪子的祖庙玳瑁大猫。这个大家伙的力气差不多抵得上一只小老虎;它冷不丁把那副抹满肥皂、滑不留手的身子,从沈谦凡那双烫得半熟、此刻又麻了半边的手里一拧一扭挣了出来,猛地一跃,脱开了人也脱开了水,一跳把盆掀翻,把沈谦凡的脚、鞋,连带小半截腿都浇了个透,还把他一脸一眼一鼻孔溅满了肥皂水。
于是两个赛跑起来——猫和人。沈家上下笑得前仰后合——只有沈谦凡笑不出来。沈谦凡那双沾满肥皂的鞋在湿滑的、满是皂沫的草地上打起滑来;他一溜、一滑——跌倒了;直挺挺地脸朝下摔在那一地肥皂水洼里。头一程是宫葵赢了;一百八十个沈家人和两倍于此的仆役,发出一阵狂风似的哄笑。
宫葵朝那座庙飞奔而去——就是沈亚亭替沈景洛盖的那座庙。
沈谦凡踉踉跄跄地爬起身,追了上去。
看热闹的人一下子都噤了声,脸色骇然。
猫若是进了庙,庙就脏了;由此而来的大祸,说不定会一层层压到全族人身上,把他们碾成齑粉。猫是许多圣地的外门守卫,却万万不可进到里头去。
凡是敢丢下自己手里那份差事——丢下自己正在洗的猫——的人,都从二十条近道上没命地奔过去,指望能在宫葵跑上庙前台阶之前把它拦下;因为那猫跑得那样快,又先出去那么一大截,指望沈谦凡追上它,明摆着是不可能的。为着要挡住这场天大的家门灾祸,有几个人急昏了头,把正在洗的猫从水里一把捞出来,就抱着那浑身肥皂、嗷嗷乱叫的湿猫在自己男子汉的怀里追将过去——有几个人这份勇气得的报应可不好:他们那样冒冒失失从澡盆里拽出来的湿猫,不止一只半道跑掉了,那就得从头再洗一遍。
猫赢了。
沈谦凡随着它一头冲进庙里。
猫又一次躲开了人,从它已然玷污了的庙里蹿出来,下了台阶,上了一棵柠檬树。
没有人跟着沈谦凡进庙——除非他这位族里的当家人发话,谁也不许进去。
沈谦凡在庙里迟迟不出来。
众人都不怀疑:他正在烧纸焚香,涤秽祛污,跪在沈景洛——沈亚亭那样疼爱过的沈景洛——的供案前,向神明赔罪告祷,求他们宽恕这场亵渎;于是他们屏着气、沉着脸候着,只等他再出来时,看神明可曾赐下一点宽恕的兆头。
他们想错了。
沈谦凡在庙里,早把宫葵这只猫的存在忘得一干二净;那只闯祸的玳瑁猫的影子,全给他这辈子从未有过的一场惊愕抹平了。
猫窜出去的时候,他正走向供案,要尽力做一番补赎。可正当他把那只还湿着的手伸向那只盛祈文的匣子,他浑身一震,僵住了;伸出去的手垂到身侧,两眼直勾勾地发了呆。
供案前躺着一个熟睡的男人——看衣着是位中国的读书人。那张脸埋在一只梅子色的袖子上,像枕着枕头,沈谦凡看不见。
随后他看见了那睡着的人手上戴的戒指——一枚沈家的印章戒,有几百年了,是一件极可矜夸的传家宝;沈谦凡知道——他们人人都知道——那是他们那位「王后老人家」沈亚亭给了她最疼的孙儿的。
于是沈谦凡明白了:沈景洛的儿子沈鲁本,已经到了他族人的老家;明白了那个白皮肤的沈家人鲁本,不论是祸是福,已经回到河南来了。
第二十四章
沈谦凡的脸色和缓了下来。
鲁本来了,他并不欢喜;可眼前这个孩子,穿着这样的衣裳,睡在一位父亲的供案脚下,手上戴着沈家的印章戒——对这样一个孩子,他实在怀不起恶意来;至少在这位远来的族人自己招来恶意之前,怀不起来。
在这座老沈亚亭替沈鲁本的父亲盖起的庙里,沈谦凡对这个跋涉万里来给父亲上供、悄没声息地爬进来在父亲牌位前祷告的年轻族人,生不出一丝怨气。这位年长的沈家人毫不怀疑那孩子是这么做的——祷告着祷告着,让长途跋涉的辛苦压倒,就睡着了。香炉的灰斗里那一大堆香灰,还有另一堆、又一堆,都替沈鲁本作了证。
沈谦凡那颗中国人的心,对这么一个已然把百善之首的孝道做出来给人看的年轻族人,是冷不下来、硬不起来的;而他把孝做出来的同时,也把自己那份地地道道的中国人的性子做了出来。看着那人睡着的这个男人,将来遇上什么难处、什么龃龉,心里对沈鲁本或许会酸起来、硬起来——可不是在这里,不是在此刻。
也许鲁本觉出了族人在旁,也许他这一觉本就睡足了。他翻过身,惬意地叹了一口带着睡意的气,睁开了眼睛。
英国人的蓝眼睛同中国人的黑眼睛碰上了——碰住了。
先开口的是沈谦凡。
「有礼了!」
鲁本一跃而起,起身向他的长辈、他的族人行了恭敬顺服的礼。
沈谦凡也向沈鲁本还了礼。
「远道来的人,欢迎你。」
「仆人回家来了,老爷。」那孩子说,语气里带着恳求,也带着骄傲。
沈谦凡笑了。「来吃你的饭罢,从天边外头来的孩儿族弟。」
沈谦凡明白,我们脚底下这块地并不像他家祖祖辈辈几百年笃信的那样,出了长城便戛然而止,过了日本便是尽头,印度以南一点点就到了边,波斯往西一大截也就完了;可他偏要拿旧日子里的说法对这位新到的族人说话。
这个白面皮的,究竟是怎么鬼使神差地进了他们的门、翻了他们的高墙?怎么会一路不曾给人发觉、不曾给人拦住,找到沈景洛的庙里来的?
可他不打算在这儿问他。在供着神主牌位的庙里,他们已经聊得过了分寸。
而且不等把他喂饱,他什么也不会问。那个累极了睡过去的行路人,一定饿着肚子等饭吃。沈谦凡自己也饿了,打定主意这就要吃;哪怕「洗猫」还没洗完。明天准得有一只猫从头再洗一遍!罢了,就这样罢。眼下正是该吃饭的时辰。天虽还早,沈谦凡这一天的活已经干得够苦的了;他手上流着血,鼻梁上横着一道粗抓痕,火辣辣地不好受;他需要滚烫的茶来提神解乏,需要螺肉米粑来添补力气,需要好几袋烟来镇一镇、劝一劝自己。
他把鲁本的手握在自己手里,领着他出去,下了庙前的台阶,来到聚在庙前照壁那儿的人群跟前;那些人正又惊又骇地看着。
有几个庄稼人扑倒在地,脸朝下伏着,半是害怕半是崇拜,只当是有一位神灵随着沈谦凡从沈景洛老爷的庙里出来了。
沈鲁本也明白:他们这个最尊贵的族里的当家人、族中的耆老,是给了他极大的体面、极高的迎接——因为沈谦凡手拉着手领着他,招呼他,用肉贴着肉的这一触,替他的归家加了冕;这样贴心的表示,便是至亲的族人也难得——极难得——给人,或是受人的。
没有人敢跟上去,因为沈谦凡走过那一小簇人——人群在他们来到时分开了——的时候,吩咐过谁也不许跟。可是二十颗脑袋掉过来看着他们走,谦凡和他那位莫名其妙的同伴一过去,二十条舌头就唠叨开了。而那位宫葵,蹲在那株老柠檬树上,朝他们摇尾巴——那是一根橙色的胜利翎;对沈谦凡是挑衅,对沈鲁本则是示威——或者是招呼。
给搅得七零八落的「洗猫」,那天是在族中当家人不在场的情形下洗完的;这可太不成体统了!
等他们洗过手脸——谦凡这一双更该洗——谦凡和鲁本便在一间小些的客堂里单独用饭,由脚步轻软、手脚利落的家人伺候着;那些男人和小子脸上全无表情,可他们那黄色的胸膛里,好奇心几乎要胀破了,那一双双又薄又小的耳朵恭恭敬敬地偏过来,能听一个字是一个字。中国的家人当真侧着耳朵听的时候,他听不见的话,多半也就不值得听了。
今晚,这座大宅里的仆人在他们歇脚的院子里抽着烟斗、说着主子们的闲话,一五一十讲给彼此听那些佩绅的人一天到晚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的时候,怕是有些稀奇古怪的故事要讲、要听了。
主客隔着一张小小的大理石面桌子对坐。他们坐的是杌凳。
这样面对面坐着,于鲁本是失礼的。可这位年长的沈家人料想那个海外来的、什么也不懂的人不会知道;再说这样坐着,要端详这位生人的脸也方便些。
起初他们没说什么话;谦凡饿了,鲁本饿得更久,简直前心贴了后心。
这位在自家里、样样都惯了的男人,看上去并不像在打量对方,实则拿一股要把人吞下去的好奇心打量着他。
等到撤下一两道菜——每道菜是十来只堆得高高的小碗,连着各样蘸料——肚子里略微垫了一点,沈谦凡便问起话来;他一心想多知道些这位不受欢迎的人的底细,再者,你来我往地问上一番,本是中国人每一场谈话开头的礼数。交换心思、议论正事买卖,尽可以接在后头——而且照例要说得没完没了——可问答总得占头一个、而且是不短的一段。
沈谦凡越看越听,越是纳闷。这个直到几个星期前还住在西洋的族人,是在哪里学会把中国话和中国筷子使得像从小就使惯了似的?沈景洛死的时候沈鲁本还在襁褓里,而谦凡知道,沈鲁比既不喜欢中国的规矩体统,也不曾学过。鲁本还叫得出好些菜名——这位年长的沈家人敢断定,那些菜他在欧洲绝无吃到的可能。他甚至懂得怎样回答中国式的问话,又怎样反问回来——那些照本宣科、一成不变的中国礼数上的问句。
最后他到底问了,鲁本便告诉了他,把这份功劳归给该归的人。
「高礼——不错,我记得咱们家有一个『娃娃』,跟着你那位高贵的父亲沈景洛走遍了天涯。我仿佛听说,高到如今还常写信给他这边的家里——听说他发了。」
「他发得很大,」鲁本说,「高礼是个很有钱的人——也是个靠得住的朋友!」
「咱们家的仆人有许多是这样的,」谦凡答道,语气里既淡淡的又亲热,把奴仆的忠心当作贵人天经地义该得的东西受下来,却又骄傲地拿它当作这个民族的一桩美德。
「我能见见他的家里人——他的亲戚吗?」鲁本问,「我想给他们道个好;等我回到伦敦,好心的老高也愿意听我讲讲他们——讲些信里常常讲不到的事。」
「要是我不放你回去呢?」
鲁本露出一个探问的笑——他这位族人是什么意思?
「在中国,是主人许客人走,不是客人自己要走。不召自来的人,主人不发话,他就走不得。」
「是,我知道。我受过这样的教导。可是我母亲要我回去,堂兄;中国人是不会叫一个儿子在母亲许他的日子之外多逗留的。」
「沈家人不会!」谦凡答道,「你几时非走不可呢,沈鲁本?」
「只怕远在罂粟月之前。」
沈谦凡心里巴不得如此!他暗自思量:沈鲁本要多久才会开口讨看家产的账簿,多久才会开口讨他那按理该得的七分之一?七分之一!那要在他们那份堂皇的家业上撕开一个难看的大口子。而且还要带出中国去!中国眼下正需要她所有的财富。钱就是力量——是一切国与国之间的力量里最大、最靠得住的一种;这个给东边一众眼红的、西边一众贪婪的小国团团围住的巨人之邦,在她那部忽而阴燃忽而烈焰的历史里,从不曾像今天这样需要力量。沈谦凡这个人做不出不诚实的事——中国人少有做得出的;赖掉祖上的一笔债,他更做不出——这是没有一个中国人做得出的。沈亚亭一死,沈家全部家业的七分之一便归了沈景洛这一房。沈谦凡没有一星半点要赖掉它的念头和心思。可在这个党派纷争、内战在望、外人蚕食、而且——在他看来——欺诈盗窃猖獗到骇人的年月,眼看这样一股可能的力量要离开中国,他心里到底不甘。
然而沈亚亭临终时嘱咐过他们:他们全部家业的七分之一是沈景洛儿子的,他来讨,就该给他。
难道这个白皮肤的、半个中国人、半个沈家人的,以为他们会赖账?——说实在的,在这样分崩离析、新旧交替的年月,他若要违着他们的意思把这笔钱硬抠出去,只怕真是难于登天。难道沈鲁本怕这事要费时候、要手腕、要软语相求?沈谦凡只能这么读它:那个蓝眼睛的打算在这儿耽搁到凉月渐渐挨近冰冷的罂粟月的时候。呸!这个白了半边的沈家人,难道没听说过「信义」两个字?沈景洛的儿子难道不知道,沈家的信义从不挑刺,也从不退缩?
这个英国的沈家人什么时候才开这个口?越早越好——开口,拿了,走人!
沈谦凡那只划破了的好看的手,攥紧了取姜签子的象牙柄;他叉起最好的一块姜,放进鲁本那碗鸡肉、米饭和蘑菇里。
「最尊贵的堂弟,你几时要见高家的人都行。你说什么时候,我就叫他们来伺候。有几个在近处,有几个远些,在庄子的边上;可要把他们叫到你脚跟前,也用不了几个时辰。高永树——高礼那些不算太稀的信就是写给他的——是我们的犬房总管。我只怕他除了本行以外没什么本事;不过他可靠,也嘴严,你在这儿的时候,或许乐意留他在身边当差。」
「不敢,我可敬的堂兄,此人在这儿不用什么仆人——只要府上下人的寻常照应,倘若堂兄肯赏。堂兄,我是来给你当差的,在我们祖宗的屋子里。我求的就是这个——还有,求在这儿住些日子,做我自己人里的一个,过他们过的日子,同他们一块儿过;看一看、知一知我这片打从落地那天起就爱着、就想着的故土。」
「你要的就是这个?」
「我热切要的就是这个,沈谦凡。我为这个跨过了大半个地球;这是我魂里的愿。」
「还有——别的呢?」这句话从沈谦凡嘴里溜出来时,他没来得及拦住。他但凡能收回,就要收回来。等着沈鲁本回答的当儿,谦凡的牙咬住了自己的舌头。
回答来得极快。「只有这个,此外没有别的,」鲁本坦坦地说。
而沈谦凡不信沈鲁本的话。
「等我成了亲——」鲁本刚起了个头。他微微一惊——比一个受了惊的中国佩绅之人该有的样子惊得厉害些——因为有个又粗又重的东西不由分说地搭上了他的肩。鲁本猛地回过身去,几乎把背对着了他的长辈和族人,这是中国的读书人无论如何不该做的;他回头一看:一头油亮的棕熊正紧挨着他坐着,后腿蹲着直起上身,一张嘴一开一合,那馋相再明白不过;一双贪婪的小眼睛馋巴巴地盯着他,鼻孔一抽一抽,舌头饿兮兮地向鲁本的饭碗招手。
沈谦凡目不转睛地看着鲁本。
鲁本笑了。
「你好啊,老伙计!」他用英国话说。
那头熊冲着这句没听惯的话低吼了一声——也许是冲着这白人嗓音里那股满不在乎的取笑。
不过鲁本给它的那块糖渍蜜饯,它倒没有推却;沈谦凡看见那只白手伸到那张淌着涎水、满口利牙的嘴边上,一点也没有缩;看见这位年轻的沈家人多么有把握地拿手指去逗弄那畜生竖起的尖耳朵,那畜生一面嚼着,一面还把一只不怀好意的红眼睛狠狠地斜睨着鲁本。
这个来刺探、来分产的生人,有几样地方倒真像个沈家人!
「龙亭把它那张丑鼻子插进咱们的话头里来的时候,你正要告诉我一件很要紧、很有意思的事。你是定了亲的?回到英国就要娶你那位莲花似的母亲替你挑中的名门英国小姐了!你这位又穷又不周到的东道主,向可敬的沈鲁本致上他卑微而热切的贺喜。」
「神明在上,万万没有的事,」鲁本急忙道,「我没有定亲,我可敬的堂兄、最宽厚的东道主。等我定了亲,我的新娘一定是我父亲那一族的人。请堂兄信我:任凭我这身漂白了的皮肉怎样说谎,我是中国人;我宁可一辈子不娶,死了也没人哭,长长久久躺在一座不体面的坟里,做地底下一个可怜的孤魂野鬼,也不肯娶一个不是中国的姑娘。」
这只怕没那么容易,沈谦凡心里冷冷地想,尤其倘若这个人间的怪物还想着要娶一位有名望、有门第的姑娘;不过他这身袍子穿得、这双筷子使得活像个真正的佩绅子弟,这也是抵赖不掉的。可礼数不许沈谦凡失那个礼,把这话说出口来:沈鲁本未必碰上头一位中国的士绅,人家就巴巴地愿意收一个西洋来的女婿。
但他到底斗胆问了一句——凭他的年辈和他们这份亲,这句话他是十足有资格问的。
「你要的那位姑娘,你见过了?」
「我还没有见过她——还没有,」沈鲁本轻轻地说。
沈谦凡大为不解。
方才这个人说他到河南来,除了拜一拜父亲和祖宗的家门、见一见认一认沈家的亲族、暂且做一回在中国的中国人之外,再没有别的什么隐着的用意——那话沈谦凡是不信的。可是那句「我的新娘一定是个中国姑娘」里头写满了的真诚,却响响地传进了沈谦凡心里。谦凡知道沈鲁本这话是当真的。
而且鲁本看样子是把母亲敬得像神一般的;谦凡又想起来,景洛那位英国太太当年多么不喜欢中国、多么不喜欢中国的规矩!她又会怎样迎一个中国儿媳妇进门呢?
沈谦凡纳闷得很——纳闷得竟把手指伸进了洗手的水盂,又把那条浸湿的、冒着热气的手巾举到唇边,而他的客人两样都还不曾用过。
第二十五章
「洗猫」拉媛没有去,也没有去看。这样的热闹,如今于她已经不算什么了。中国那些神仙洞府一般、珠光宝气的时令排场里,如今还能引动她的,只剩下一个元宵灯节;而它能引动她,也只因为她知道沈伯芳每逢那时候便回河南来,知道当那条闪闪发亮的大龙一心追着那颗圆满明珠、喷出满天火星与如意的时候,他的魂魄就在她近旁。除了灯节,一切排场于守寡的姨太太拉媛都不过是空壳子。
她的孩子都死了——那个曾经让沈鲁比逗着玩的娃娃,还有她给亡故的主子生下的那个娃娃。
沈伯芳一死,他的姨太太拉媛也就死了!
可是一个女人尽可以死去——对活着、对活人的种种事情再也提不起一点胃口——却仍旧守得住她的情义。世上有这样的女人,拉媛就是一个。人可以在自己身上先死了,而她的忠心照旧活着,因为真的忠心是死不了的。中国有许多这样的人。
对主子那一门的忠心,叫她伺候沈鲁本。对沈亚亭遗命的忠心,叫她非伺候不可。对景洛老爷的妻子、那位白皮肤的鲁比夫人,拉媛——当年年轻快活的姨太太,沐着主子和大太太的恩宠而容光焕发,做了小女儿的娘而容光焕发——曾怀着一种特别的情谊,温柔、恭敬、护着人,正如中国的下人常常对他们头上的人那样。中国是没有阶级仇的——除非是我们带过去、教给他们的。况且,当年的拉媛看得清清楚楚:沈鲁比在丈夫家里是孤单的、格格不入的、不称心的,她替她难过;而景洛和他妻子动身回西边去的时候,鲁比夫人又从香港捎了亲厚的话和厚礼给拉媛——衣裳和小玩意儿,因为都是送的人自己穿过用过的,在姨太太眼里便亲厚了十倍、贵重了十倍。拉媛这份感念,一直存着。
把这个陌生的沈鲁本偷偷放进宅子来,这女人是冒了些险的。可是她自身的安危,于这个心已经烧枯的女人算不得什么;就算险大得多,为了沈鲁比——中国的白玫瑰——的儿子,拉媛也肯冒比这苦得多的险。
她在屋里屋外、各处天井里忙着。阖家上下几乎都聚到「洗猫」那边去了——或动手,或伺候,或看热闹——剩下来给几双肯做事的手做的活,尽够多。而拉媛向来是肯做事的——为着沈家。她同欢喜作过别了,却死死抱住「伺候」这两个字,觉得这是从「如今」通到「将来」的一道桥,走着几乎还算受用。
「洗猫」她不上心。食房和客堂里妥不妥当、齐不齐整,她才上心。等她把一切归得到自己手下的事都做完了——那千头万绪的家务与照管,在中国和在基督教国度里一样,是维持一个人家安适所永远少不了、也永远推不掉的——她便把纺车搬到养鸽子的那个天井里,撒了鸽食,点起两支刻着道道的蜡烛,拿东西挡好,免得有什么游风扑过来,然后坐下纺线。
天井里并不黑,连暗也谈不上;日头已经出来了;除了那颗煌煌的日星给的光,拉媛再不需要别的亮。那两支蜡烛是她的钟——老派中国寻常人家的钟。蜡烛点起来,烧掉一道刻痕,就是说一个时辰的四分之一烧完了——按格林尼治的算法,是三十分钟。中国人虽俭省,可一旦拿蜡烛当钟用,无论是铺子的柜台上还是人家的窗台上,总要点上一对,为的是万一有一支不留神灭了,时辰的账不至于就此断了线。拉媛点起她这一对钟,正因为这样的岔子,你再怎么防,总还是隔三岔五、莫名其妙地要出。
巳时到了,她放下纺锤,起身去赴同沈鲁本的约:领他从祖庙出来,走一道树影遮着的小门,帮他照来时的样子走掉——不叫人看见,不叫人起疑——好让他日后再堂堂正正地回来拜见亲族,向他们讨一声招呼、一句欢迎。
除了病着的、被屋里的活死死绊住的,和远在庄子那头的,其余的人都在「洗猫」那边。照她要领沈鲁本走的那条路,谁也看不见他。
只是拉媛算漏了宫葵——那只脸相温顺、性子却像老虎的玳瑁大猫。
她在庙门口站住,朝供牌位的神案望过去。沈鲁本爷该是在那儿等她的——在那一片孝道的圣洁里守着,守到最后一刻。
沈鲁本不在那儿。
这女人的脸白了。
她心慌意乱地在庙里找,找了一遍又一遍;其实一眼望不见他,还能指望在哪儿找出他来,也难说。那间秀美的祷堂并不大,里头精致无价的陈设也不多。哪怕比沈鲁本小得多的一具人身,那里也没有一个角落能藏得住、能给藏起来。庙里最大的一件东西——一只萨摩烧、水晶和金子做的大香炉——连他一半大的人也遮不住、装不下。
沈鲁本不在!
他是走了?还是被人发觉、给拖走了?
沈若贤在哪儿?安频在哪儿?可这两个她知道都在「洗猫」那边,而且正忙得起劲。
是谁干的这事?
沈景洛的儿子沈鲁本出了什么事?
她抖着、颤着走出祖庙,发疯似的在庙园里、天井里、汉白玉的台阶和雕花的台子上找,在柠檬树中间找,到处都找;方圆几十步之内,再不像样的地方,她那已经发狂的怕也非要翻上一翻不可。
唉!这里没有,那里也没有!
她要去找彭诺;这时候只有彭诺帮得了她——那位住在硫磺山山洞里的仙人,什么都知道——只要他肯,什么都说得出来。
彭诺非告诉她沈鲁本在哪儿、怎么样了不可。她非叫彭诺说出来不可——至于怎么个叫法,只有神明知道。可是无论什么,都别想把沈鲁本瞒住她,别想拦着她去救他、伺候他。
她那双缠过的脚和那颗跳得发慌的心许她多快,她就多快,顺着两边种桦树的小路奔下去,穿过蕨丛,踏过一畦畦紫罗兰——那上头才怯生生地鼓出些戴着帽儿的小花苞。尽管关于这样的脚人们说了许多话(这种畸形是没法替它辩解的——不过多半还不及西洋鞋子有时候害人得厉害),拉媛当年走起路来是像田凫一样轻捷的,如今她若高兴,脚程仍旧不慢。
她几乎喘不上气,却仍旧勇敢而飞快地颠着小步,到了那条海棠夹道,猛一拐过弯路的转角,堪堪收住脚,低低地惊喜叫了一声、又赶紧把那一声咽了回去,这才没有撞上那和和气气、正慢慢朝金鱼的雪花石缸走去的三位。
沈谦凡和沈鲁本爷正一本正经地谈着,可那谈话分明是和睦的;沈鲁本走在上首,在谦凡的左手边,他的左手亲亲热热地按在龙亭那身蓬松的毛上。龙亭摇摇摆摆,十分有派头,尽着劲儿往它这位新朋友兼新主顾的绸衣襟旁边挨。沈鲁本受着它,还抚着它——这只给惯坏了的驯熊,当年可是沈鲁比在河南受的那场罪里头一号的小冤家!
拉媛让到路旁,给谦凡和他的同伴让路,一躬到底,几乎跪了下去。
鲁本脚下略略一顿,可这女人的眼睛在低顺地垂到地上之前,先警告他、也央告他:别露出半点认得她的意思;她自己也一点没有露。
「你这样急,往哪里去?」谦凡问。
「到鳝鱼塘去,尊贵的沈谦凡。」
「你说谎,」谦凡笑道。「从那儿来倒还罢了;可你不是往那儿去——照你那双金莲跑的方向,不是。」
「我先去一趟麻棚——只一眨眼的工夫。然后才去鳝鱼的那个塘,」姨太太回嘴道,这一回把方位记得精明些了。
龙亭扭过头来,没大没小地朝她哼了一声。拉媛照着它那只尖耳朵狠狠扇了一巴掌。
沈谦凡朝她和气地摆了摆手。龙亭哼得收敛了些;于是各走各的路:拉媛朝麻棚去,一直走到他们看不见为止;两个男人带着熊往金鱼缸那边去。鲁本脸上有点发烧,又愧又悔——只因为堂兄不计他这样冒失的来法、还这样亲厚地接纳了他,他一高兴,竟把那个女人、把她巳时一到要到祖庙去找他的事,忘了个干净。
而且,他心里琢磨:万一沈谦凡问起他是怎么摸到祖庙去的,是怎么翻过这宅子的墙、或是从哪一道看得死紧的门进来的,他该怎么交代?
他不肯对这位接了他、认了他、方才还给他饭吃的沈家人说谎。他也不肯出卖那个照应他、纵容他的姨太太。
这可真难住他了!
第二十六章
很慢,可是很稳当地,鲁本把他们一个个赢了过来——连沈若贤,连那个曾经请命去香港刺杀那个闯上门来的英国人的家人,都赢过来了。一大家子里,只有安频始终不曾真正「看上」他——这个说法在河南同在都柏林、在芝加哥一样通行。那一点不待见,与其说是冲着沈鲁本本人,不如说是拉媛那一巴掌一脉相传下来的。
有些日子,鲁本·沈是想英国的。你不能把一个本来就有一半英国血的孩子在萨里的园子里养大,在伊顿给他「换上长裤」,在剑桥给他一段清新的青年岁月,再把他推过半个地球,丢在中国独自过上大半年——丢在远远的河南、一处中国人的庄园里,那里几乎没有别人想得起欧洲,英国的消息难得来一回,英文的书报更是一本一张也没有——却指望他立时就扎下满意的深根。鲁本·沈确实扎下了根;可是在自己族人的家里扎根,他也时时被一阵阵「长个子的疼」扎着——有几阵还疼得厉害。一个像鲁本这样在英国住过的人,就连中国也不能把英国从他的念头和惦记里全抹掉。赛艇到底是他的母校赢了还是牛津赢了,竟一无所知——这在他看来简直荒唐。他想念母亲;艾薇的事,也叫他猜疑担心了好一阵。
不过通盘算来,他在中国这里比从前任何时候都快活,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找到她;他那颗年轻男子的心笃信自己一定能把她赢到手。他也知道:若不是为了母亲,他再不会离开河南了——就是为艾薇也不会。
他住在这里自然有难处:要往这样一个全然陌生的人世里长进去。何况还有种种应酬上的、私人上的流沙,一脚踏错就能把他陷下去,能把他同他一心想融进去的这些亲族彻底隔断。高礼所做的已经是难能可贵;可就连这位精明而忠心的「老小孩」——布卢姆斯伯里那位中国富翁,飘零了几乎一辈子,一颗中国心反倒热得发狂——也没法把河南沈家人所有的东西给这个热切机敏的混血儿:那是几千年,是一份有教养的家业,是神圣不可犯的家规,以及最有力的一样——生来就浸在里头的那一方水土。
可是拉媛——那个既不识字也不会写、连中国已经是个共和国都不知道、更不知道共和国是什么东西的守寡姨太太——自封做了他的师傅、他的谋士、他的奴仆,只要能够,总守在他左近;而且不着痕迹,沈家的人几乎都不曾留意。是拉媛领着他绕过那些暗桩,把他从流沙边上拉开。沈鲁本是她认下的、疼着的那个白皮肤的儿子,是她这一生忠心里最后的一份爱。她处处护着他;他自己始终不知道,可她时时在拦着他、提点着他。
譬如说:有一天在鸟房那条路上,拉媛跪下来用袖子替他掸去鞋上的土和露水,说了一句什么话——鲁本始终不知道,正是那句话叫他后来对沈谦凡说了那样一句。那时他们两个正坐在月光里抽烟,四围是麝香蔷薇和绣球花,香气蓬蓬勃勃地漫了一整圈围着杏山的汉白玉平台。他说:「祖上传下来这样一份家业——好大的福分!」
哦!到底还是来了。也罢——他早知道会来;而且照情照理、照家法,本就该来。
「我早知道我父亲的族人很富有,知道他们在河南这份产业几乎是一个王国——」
「就是一个王国,沈鲁本。中国凡是有宗有族的大家宅,都是一个王国,」谦凡静静地插了一句。
「哦——是的,」鲁本应道,「而且这个王国的样子和分量,一个生在西边、一辈子住在西边、又多半在西洋人中间过日子的中国人,不回到家里来是懂不了的。」
「家?你是说这儿么,沈鲁本?」
「当然。这里是我的家,沈谦凡,同它是你的家一样真、一样深。可我还得再离开它,回到流落里去,像我父亲那样。他竟情愿在外头流落那么多年,我总也想不透;一想再想,究竟为什么。可在我,这是唯一的一条路;只要母亲还在世,我的脚就得走这条路、守着这条路。我求诸神让我这一段流落长一些;可万一母亲先我一步,到天上去同尊贵的沈景洛的魂灵相会,那时我就回河南来,在我们这个家里过我的晚年、入我的土。」
「我听说,在英国寡妇是再醮的,而且在那边并不算辱没门楣。」
「这是实话。可我那百合似的母亲不会再嫁。」
「有把握么?」
「很有把握,谢过诸神。而且我情愿同她手拉着手一同归天,留下我的儿子们在我们坟前哭、在我们坟前祭;我所以情愿如此,是不愿她一个人渡那冰凉的死湖,不愿她一个人走进那底下的林子,直走到我那玉一般的父亲迎上来招呼她。可假如诸神不许我这样,那我就回河南来;我也不会空着手来。我父亲留下的产业不算薄——等我成了孤儿,一半是我的;同你们的比或许算不得什么——可也是一笔连沈家的库房都不敢小看的数目。堂兄,我们这里的家业有多少?你若肯说个数出来,我知道了是要觉得体面的。」
谦凡笑了。这个他毫不怀疑!
「要论银钱的数目,沈永霖比我说得清楚,沈鲁本。永霖是我们的账房。你几时高兴,他就几时把账簿和地契翻给你看。粗略说来——不过如今这个乱纷纷的中国,凡不是现钱的东西都难定一个准价,就是现钱,按你们那边的银钱标准也难算,因为元已经没了根基,兑英镑又忽上忽下——粗略说,照我估摸得到的,我们今天的家业:田地、债权、股份、股票、现银、珠宝、别的珍玩、房屋、囤着的和地里长着的庄稼,一总算起来,不少于七千万元;若是眼下这场内战的威胁化得开,又若是中国不照着那些发疯的空想、而是照着稳妥的路子、扎实的根基去开发,还要往比这多得多的数目上长。」
「七千万元!差不多七八百万镑!好大的家业!了不得!还有件事,谦凡:天井里有人嚼舌头——在沈亚亭的天井里受这样的冤枉,我心里很不受用——说我是回来讨我那七分之一的家产的。」
「我原以为你是懂那条律的——还有家里的成例,」谦凡说得滑溜。
「哦!是的,中国的律我懂得这一点。我有过一位好师傅,谦凡堂兄。」
「我原也这么料。不过在如今这个新的中华民国里,那条老中国的均分律,你能不能真的讨得动,我可说不准。」谦凡说着笑了,可他看鲁本脸色,看得比面上露出来的要紧得多。
「那也不相干,」鲁本也笑着回他。
「是不相干,」沈谦凡正色道。「我们不会驳你这一份;你也用不着去争。孙中山的令也好,曹锟的令也好,于我们都不算什么——他们的不算,别的什么新冒出来的人的也不算;可我们这一大族的家法是立得住的,我们奉它、敬它。」
「你!」——鲁本又惊又痛,嗓子都劈了——「沈谦凡,连你!你心里也存过这个念头?你告诉我你不会!哦——原谅我,沈;你是在笑我——笑我竟为着几个闲得发昏的妇道人家在天井里嚼的舌根上心——我也该挨这一笑。谁要是这么说过、这么想过,我是要照他脸上打过去的;可下人婆子的糊涂话,本不该往心里去。你是在『捉弄我』——我们英国人是这么说的。」
「听着像是西洋的说法,」谦凡说得滑腻腻的。这白脸的后生为什么这样躲在孔雀后头?他是指望他们把他那份家业捧到他跟前、求他收下、逼他拿去么?果真如此,他可看错了他的族人。沈谦凡是不会替他把路铺平的!这个嘴上没毛的年轻人,还想同沈家的当家人斗心眼儿,拿柳叶来遮人的眼睛!一个半个中国人,要在拐弯抹角上赛过一个胡子已经花白的中国人!
随后——猛地——沈谦凡想起了躺在临终席子上的沈亚亭,想起她被死亡的使者攥住、身子发僵时留下的最后一道吩咐。于是——「我看不出,」他正色说,「你为什么不该要你自己的东西,沈鲁本,为什么不该拿去——哪怕你并不缺它。我听说,天下都是越有钱的越馋钱;在中国,这是断断没错的。」
沈鲁本白净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那双蓝眼睛亮得像两把细剑。「我明白了!」他厉声说。「我在英国有钱没钱,同这件事不相干;这一层我同你看得一样。哪怕我在这里穷得近乎讨饭,除了回到母亲身边的盘缠再没有一文钱,我也不会从中国拿走一只『元宝』——一元不拿——一个铜钱也不拿。不是说倘若我能留在河南,我就不肯从你、从家里领我明知该得的那一份;是我不肯抢中国。中国的钱,我一块也不会带进西边去。」
「那点钱,我们不会觉得少的,鲁本,」年长的那位沈说得有些古怪。
「中国会觉得少——会缺。中国如今把自己的全副家当都用得上,还嫌不够。我不肯拿我这一份天生的家业,去挖中国那一份天生的家业。中国若不当心,西边是要把她放血放到发白的,沈谦凡。看着我们的珍宝一件件被偷了去、押在欧洲,我血都要滚起来:象牙、字画、铜器、绸缎、绣品,锁在西洋的博物馆里,挂在英国商人家里做摆设,在伦敦铺子的柜台上讨价还价。这叫我又气又痛,堂兄;我这一回去还要再看见这些,那是受不了的。」
沈谦凡看见鲁本那双睁大的蓝眼睛里已经润了。沈谦凡知道,沈鲁本这番话是真心的。
可他到底是中国人:鲁本这一股大度一激,谦凡心里也有一股大度活了过来、涨了起来,要同沈鲁本比一比高低。于是他热切而诚恳地力劝起一件事来——而那件事,就在片刻之前,在他看来还是一场灾祸、一桩不公,是只要中国人的体面、沈家人的体面办得到,就该躲开的。
「听我说,我嘱咐你。沈鲁本,我很疼你,我极敬重你,敬重得又重又软和。我是我们这一门的当家。我是替我们尊贵的列祖列宗对你说话,我是用我们那位最老最圣的、无人可比的沈亚亭的口气对你说话。她的意思是:尊贵的沈景洛那一份,永远不得从他自己骨血的手里挪开。她的意思我们不能不理,不能违。我不敢;你也不可——不然要有大祸落到全家头上,列祖列宗的体面要削,我们的祖坟要遭亵渎。沈亚亭说下的话,非成不可!」
「现在听我说,沈谦凡啊,我的族兄、我的当家,我疼你,我卑微地敬你。」沈鲁本坐在斜坡的草地上,位置略低些;他在凳子上转过身,做了一个突如其来的、孩子气的、与其说中国不如说英国的动作——把手按在了堂兄的绸袖子上。「正因为我这样敬她那珠玉一般的遗念,正因为我爱她——一想起她就爱——爱她待我母亲的好,我才敢违我们那位伟大的老太太、沈家国土上的女王沈亚亭。我违她。在这件事上,我如今违她,往后也一直违她。她在过世以前就已经给了我父亲极厚的产业;她既把整整一个七分之一也立给了他,那便是偏了他,偏得不合斤两。这一层且不去说它;沈景洛本来是不愿意这样的,可他忍下了——忍下了沈亚亭那些厚赠,我也没有资格来挑剔。可他一直是替中国守着这些的;查尔斯·斯诺爵士,我同你提过的那位——」
「一位体面的君子,」谦凡说,「在中国是很有声望的。」
「他告诉我:除了沈景洛给我母亲留下的那一大份、和替我妹妹锁下的一份好嫁妆之外,他名下所有的,原是打算叫它流回本源去的——流回这里,流回沈亚亭的王国。早在我还是个娃娃的时候他就觉出来了:别看我鼻子长、皮肤没颜色,我这个儿子是十足的中国人。他指望我为中国活着、为中国做事——」鲁本是真信这话的。查尔斯爵士没有忍心去告诉鲁本一件说了也没用的事:沈景洛当年是怕鲁本到中国来的;他所以觉得说了没用,是因为他看得出鲁本非去不可。「他把他自己父亲留给他的、和沈亚亭那一大注金子似的厚赏,都添厚了。照沈家的家法——在你我都是神圣的——这里的一切,七分之一是我的。替我留着它,堂兄,当家的。我不许它有一元跟着我——我是非走不可的——离开我们自己的国。替我留着它,叫它在这里生发、壮大,或者拿去用在保全中国上头。我会来取的,或者打发我的儿子们来取;不是来拿走、来挥霍,是来照看它、往上添——等到我年老了,再回来同自家人一处过日子,像我年轻的现在这样盼着的;要不就打发我的儿子们来,在这里接他们的班,替我们这一家、替中国出力。运气好的话,我或许还会再来看你们,再讨你们一份疼爱和欢迎,把我的新娘带了来,在我们女眷的院子里住一阵。我做着这个梦——我求诸神成全。」
沈谦凡很想问一问沈鲁本那位新娘——他提起她时声音那样轻,几乎像是在成亲的清晨握着她的手。可他问不出口。沈鲁本抬起那双蓝眼睛,望着那万千颗五颜六色的星子结成的珠玉花边——它们正在被月光镀白了的竹子和漆树上头闪着——那眼神把他拦住了,也把他的话按了下去。
「你几时来,几时都有我的疼爱和欢迎,沈鲁本,」他轻声说,「是你家里、你族人的疼爱和欢迎。呀!沈若贤来了,他脸色沉得很。」
第二十七章
沈若贤还没有被鲁本赢过来;而鲁本要赢下沈若贤,也不是那样快、那样容易的。
老人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时,他们两个都看出他心里有事,而且慌得很。
他没理会沈鲁本——若说理会,也不过是眉头上又添了一层不痛快:怪自己不能立时同谦凡单独说话。他还谦凡的礼,还得又快又短,正像一个虽然年长、却不过是旁支出身的人,对着当家人该有的那个样子。
「它来了!」
「新的那盆盆景树么?」谦凡懒懒地问。
「打仗来了!」
沈谦凡把若贤这个消息听得很轻。「中国什么时候不在哪儿打仗。这回是哪几个土匪督军在擂鼓呀,老人家?坐下同我们抽一袋罢。今夜好得很,园子里的香气熏得人发醉。」
若贤十分有威仪地蜷身坐到地上,却不肯抽。
「这是大仗——自从天子不能再到天坛行春祭那一天起,这一场大仗就注定要来的。血成了海,从直隶一直涨到玉门关外,又落到上海口岸,从山东的海角一直涨到云南。省省都起了火,一场大火,眼看要把整个中国烧光。」
沈谦凡笑了——可沈鲁本听得心热,他年轻的血在脉管里擂着,忿忿地从他心上撞过去。
「他们不过是掷骰子,老人家,」谦凡隔着长烟杆子咕哝道。「孙中山是纸上的武将。他的大炮就是弄巧。冯玉祥、吴佩孚、张作霖、曹锟、李景林,还有其余那一伙,打来打去自会抵消——多半是做戏的仗——打完了彼此拱一拱手,各人都说自己赢了,分一分油水,再回到各人的衙门里养膘、重新盘算,等下一场仗熟了再说。让仗来罢;来了也会去。要是这班走江湖唱戏的武将不到处支起他们那些花花绿绿的棚子、在该唱的时候、方便的时候照例唱上一台,中国倒少了一样消遣,市集上和街角上也少了闲话可说。我们这位堂弟告诉我,英国有一句话,是又懂政治又会防患的话——『别夺了做工人那一口啤酒。』谁忍心夺了我们这些『娃娃』的西洋镜看呢?我不。」
「你说的是没耳朵、没眼睛的糊涂话,」若贤苦着脸嚷道。「我告诉你,沈谦凡,这不是两三个抓钱的老爷在掷骰子。这是打仗!是西洋人算数的那种打仗。中国着了火,西边那些国家个个巴望着偷我们的地、偷我们还没开出来的宝藏,正一桶一桶地往这旺火上浇汽油。难道汉家的子孙就要像没脸的虫子一样从史册上消失么——就因为佩绅的人坐在月光底下做梦、在自家天井里弹琴,眼看着天子的江山亡掉、被那些蛮族分了去?我要上阵去了,沈谦凡!你就守着你的女人们么?」
「我守着我的神智——也把它守在我身上,」谦凡和和气气地答道。若贤这样嚷嚷、这样喷唾沫,他从前是听过的。
可年轻的那个听客,倒被若贤那几句活生生的话点着了。
「您听到了什么?有什么信到了我们门上?可容我知道么,可敬可尊的沈若贤?」鲁本央求道。
「够叫一只家雀儿也竖起毛来打架的!山东在整军,江苏已经整好了。吴佩孚已经把战书摔在冯玉祥脸上。北京危了。」
「它常常危,」谦凡笑道。「北京的铺子掌柜是要受不少委屈的。北京的城要是破了——多半是用银钱买通,不是用枪炮弓箭——那位被幽禁的圣上不会有人去动,各国的领事馆也不会。义和团那一回,已经叫我们尝够了那样做的后果。不过是几条铺子街遭抢,几个买卖人折了本。这还不够把我从这一片好月光里拉出去,若贤;也丝毫不必叫河南的琴哑下来。沈家人几时降到当兵的那种下等门第里去了?你向来好斗:那股气是极好的,若贤,可当兵是下贱行当,只配苦力去做。顺带问一句,您老人家投哪一路,我的将军?冯的,还是吴的?还是要到孙中山的队伍里去吃粮?」
若贤由着最后这句羞辱过去了。沈谦凡自己也明白:凡沈家的血脉,没有一个肯在孙——那个弑君的人——的旗下打仗。
「来罢,说出来,」谦凡仍旧和气地说下去——与其说他要听,不如说是顺着这位憋不住要讲的热心老人家的意——「你都打听到些什么?怎么来的?谁送来的?」
「罗勉高打发了一个快脚,从怀庆府送信给他在南阳的族人罗逢义;勉高吩咐下来,那个听差路过时把一封书包扔给了我。我们那位清白又豪富的朋友罗勉高的书包里是这么说的——」于是沈若贤一头扎进一堆唾沫横飞的乱话里:零零碎碎、彼此打架的「战事」消息,还有一串鲁本从没听过的名字,弄得沈鲁本听不出多少头绪。照若贤说来,那些人个个都是割人喉咙的,却都不肯拿自己的喉咙去冒险——是出来装满自己口袋的,不是出来报国的。等若贤总算停下来喘一口气,谦凡懒洋洋地下的那句评语,倒同鲁本心里想的差不多。
「一块块补丁!」谦凡不屑地说。「没有清楚的轮廓,没有多少实货,二十个头目,底下一盘软肉;没有定准的章程,没有真正的名义,没有一条高明或伟大的用意;鼓比扛旗的人还多!打仗!不是的,若贤;这不是打仗——是篝火,东一堆西一堆的篝火。」
沈若贤气得一时说不出话;他还没开得了口,谦凡已经在凳子上转过身来,正对着若贤,神色更郑重地说下去。月光把谦凡那张清俊的脸照得像一枚柠檬色的浮雕;他那双好看的眼睛里,也闪着几分尖利的星光。
「这些雨后蘑菇似的将军,你要投哪一个?哪一个是你的良心撑得住的?哪一个是你的口味咽得下的?他们是谁?他们是什么东西?其中有几个是什么东西,我们是知道的。中国在喊她的『强人』——她急着要这么一个人。这我承认。等他来了,我就去投他。那时候什么月光也拦不住我,拦不住我的儿子们,什么天井里的丝竹也拦不住,我们的女人也拦不住。而且我们满闺阁里,没有一个沈家的女人会想去拦。当兵是下贱的行当——所以我不沾它;可一旦那真是报国,是忘了自己、肯把自己献出去的,那便是贵人做的事了;到那时我就去当兵,一直打到我倒在阵上,拿一个沈家人的心血去洗仇人的枪头。中国的强人一来,我就跟他走。他来了么?他会来么?这写在神明的册页上——只是我们还读不到。他是哪一个,你说得出来么?不是吴佩孚。不是张作霖。不是那个吹嘘『我用剑把满人赶下龙座』的叛贼戏子。或许是冯玉祥。日子和冯自己会给出答案。也许就是他。可他得拿出凭据来。让他拿出来。有许多迹象指着他是袁世凯以来,在男子气、在品格、在才具上最强的一个。可他打仗,是为着自己做直隶的督军,往后若是安排得转、把得住舵,再做中国的皇帝么?就这样,也好过我们眼下这个局面!还是他打仗是为着把名正言顺的天子重新扶上龙座?他若证明是后一样,沈谦凡就给他做最卑下的马前卒,给他做奴仆。」
谦凡把沈若贤说动了,把他那股火压下去几分。可若贤到底是好斗的;而且胡子花白的沈若贤,这一辈子极少把自己说出去的话咽回来。
「我要上阵去,」他近乎赌气地又说了一遍。
「我同您一道去,可敬的沈若贤。」
「为什么?」若贤和谦凡异口同声地叫起来。
「我在一个当兵不但不受人轻看、反而极受尊崇、极有身份的地方住得太久了,没法觉得当兵不是一种光彩的活法。何况我这位可敬的年长族人沈若贤都上阵去了,我不能在家里闲着。我要报效我的国,哪怕拿性命去报!」
「一个男人本该这样——沈家的男人尤其该这样,」谦凡对他说,「拿自己的一生去报国。那才是算数的报效,那才是神明鼻子里的一股香。可你要拿去报的是自己的死。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大关头,那不是一个贵人该献的报效,沈鲁本。那些篝火,留给种地的雇佣兵去烧罢。」
「死」这个字在中国是不大提的。那件事是要提的——讲生,又怎么绕得开它呢?——可那个字不提。那个字本身是忌讳的,或者是要绕着走的。可沈谦凡这时动了心——他说话也正是要动别人的心。他绝不打算让沈鲁本死在这么一场不值当的土匪混战里;宁可坏了待客的规矩,把沈鲁本牢牢关在自家的屋子和天井里。他宁可给沈鲁本上锁链,也不许他跟着发疯的若贤钻进要命的埋伏里去。
因为谦凡毫不怀疑:这位老糊涂只要办得到,真会一瘸一拐地奔到阵上去,而且真能奔到。若贤多半是办得到的——坐着一顶轿子。
第二十八章
可是沈若贤也好,沈鲁本也好,到底谁也没有上阵去。还不等这一老一少拿定主意去投当下哪一支中国军队,沈谦凡那几句预言就先一一应验了。
战事的消息断断续续地传来,彼此又抵牾不一。成千的河南雇佣兵开拔出去,编在吴佩孚麾下,在杭州、在江苏同张作霖打仗。沈若贤一提起这个便得意地嘎嘎笑,沈谦凡也全然赞成。河南兵是全中国顶好的兵——论勇,论军人样子,论军纪,都远远地占头一份;谦凡乐得让他们在天下人面前显一显本事,也乐得他们挣一份军饷(倘若讨得回来的话),只要不带上一个束带的贵人,尤其不带上一个姓沈的。随后政局的风一吹,兵火就灭了:一位总统辞职,一位将军丢了他的军团连同他的脑袋,两位被放逐,西洋报纸失掉了一个被它们做足了文章的题目,众人便彼此握手言欢——或是隔着空气朝对方握一握手,看他是旧派还是新派而定。这场骤然而来的太平,沈谦凡信它的程度,同他先前信那场被它平掉的内战一样少;只是他看不出有把这话说出口的必要。连沈若贤也心满意足,重新抽起他那杆长烟袋来讲太平,重新退回到家族议事与家族事务里那个次要的位子上去。
可是沈若贤记着鲁本那张放光的脸,记着鲁本赌咒说他也要上阵去、他也要打仗、万一碰上了也要为中国死的时候,那双年轻的蓝眼睛是怎样亮起来的。
若贤如今有时也同鲁本闲谈了,而且谈得和气;他指点鲁本纳妾有多少好处,又把自己疼爱多年的一只瞎老蛙白送给他,算是他的私产。那只蛙陪他吃了多年的饭,睡了多年的觉,醒着的时候多半待在老人的袖筒里或肩膀上。鲁本千恩万谢地收下了,过了几天,又极有分寸地想法子把它送了回去,脸上满是舍不得,说出来的理由也叫人动心:蛙老爷想念它敬爱的旧主人,正在憔悴下去。其实还有别的缘故——而且那些缘故至少同样是真的。可沈鲁本没有说。这一还,还得合乎人情,三方面都欢喜——两位沈家人,还有那只蛙老爷。
沈鲁本就这样把沈若贤赢了过来。从此谁要是说沈鲁本一句坏话,可就没有好果子吃了——他是自愿从军的人,又是待蛙有情的人。
尽管沈谦凡嗤之以鼻,这一场新近的「仗」留在他心里的日子,却比留在鲁本心里、留在若贤心里都长。老人家的脾气是一点就着、着完就完,记性并不总是那么长久;而年轻的沈鲁本这边,天上掉下来的一道霹雳,把兵戈和一切丑恶的事情统统赶得远远的。
沈谦凡治家,对中国的老规矩是忠的,是死心塌地地忠的,全族上下也都诚心诚意地同他一条心;即便如此,沈鲁本并没有被关在女眷的「闺阁」之外,倒是像当年沈亚亭准许沈景洛带着他的英国妻子回本宅时那样,在闺阁里出入自如。其实在这样的中国人家里,本族的男子往往是可以相当自由地出入内院的。血亲之间的禁忌太森严、太不容通融、牵连得太广,因而它们松开的、准许的,几乎同它们禁止的一样多。中国的内院同加尔默罗会的女修院有几分相像(别的地方倒并不像):那不是一座牢狱,那是一处清净地。
鲁本几乎是一见面就同沈诺菲要好起来。她是沈开伦最小的女儿,也是唯一还没有出阁的,生得又俏又刁,已经十六岁,论年纪说亲是稍嫌晚了些;可她自己不肯,便一直做着父亲的贴心伴儿,把父亲管得服服帖帖。
诺菲和鲁本在这一圈高墙里头,爱上哪儿就上哪儿,钓鱼,放鹰,说个不停。这小妮子不止一次对鲁本说:你要不是我的堂哥,你那张没血色的脸再不那么难看,我就嫁给你了。鲁本便回敬她:我要的是个安安静静的媳妇,不是一匹撒野的小马驹,要有体统,要和顺。
不过他实在很疼这个妹妹;她常常问起欧洲,他便讲给她听,一讲就是长长的一段。爱笑的小沈诺菲对中国那一套新风气的赞成,比这一门河南沈家的任何人都多——那些事她自己知道得不多,却从走过些地方的女孩子嘴里听了不少。
鲁本觉得她是个绝妙的玩伴;而且她分明有几分艾薇的模样——姿色要逊一筹,像却像得出奇。
诺菲是个不通文墨的小东西,可下棋不用使出一半力气就能赢他;她读的书有多少,她的机灵就有多少倍。中国闺阁里的那些好看本事,她一双小手指尖上样样都沾着,却样样都不精——也不高兴去弄。沈诺菲是个假小子;鲁本看出来,她那颗心的热,正抵得上她那副做派常有的顽皮。
他们不止一次手拉着手,在樱桃山上一道跑上跑下。手拉着手是伤风败俗的,而沈诺菲要的正是这一点味道;话虽如此,鲁本怕她那双裹小了的脚绊倒,把她的手指紧紧攥在自己手里时,她那几根细指头还是不受用地发麻。拉手这件事,她做,是因为不该做;可拉手本身,在这中国姑娘是难受的——几百年调教下来的东西扎得那么深:她的手不是给别人碰的。鲁本在萨里家中的园子里同妹妹艾薇打闹惯了,并不把这个放在心上。可他也知道,在中国这是犯忌的;而他年纪轻,又是个男人,犯忌反倒叫他更来劲!
他写信告诉母亲:他这位堂妹诺菲是个多么好的玩伴,他多么喜欢她;又说亏得有她,等沈家那些人在长长的柿子山那片平顶上放风筝的时候——那座山让给这项男子汉的消遣让得彻底,人就管它叫放鹞山——他不久便能同他们中间大多数人比个高下了。诺菲对他说的许多体己话,鲁本也在他不断写给母亲的长信里学给她听;那些信,他但凡找得着机会,就打发一个脚夫送到河南地界以外的通商口岸邮局去。
第二十九章
诺菲固然是个解闷的伴当、是个好朋友,可有时候也着实是个累赘。她不单是事事都要顺着自己的意思——这样的女孩子,还有并非女孩子的人,鲁本见得多了——她还回回都当真顺成了;有时候顺得他很不方便。他想同族里的男人待在一处,她却常常把他拽开。他爱沈诺菲;他不能不爱,这姑娘又甜又招人疼,而且一次又一次叫他想起艾薇。可他到中国来,不是为了翻花绳、扑蝴蝶,不是为了同一个女孩子做假小子的勾当。他到这里来,是要把自己浸透在中国的规矩里——浸在男子那一面的规矩里,不是闺阁里那些柔软的规矩里——是要同本家的男人厮混,做一个沈家男人里的沈家人。
在河南这一门亲族里,他最疼的是沈诺菲;然而疼和投缘是两回事,最投他脾气的是沈敦。他最爱同沈敦待在一处;沈敦同他是一辈的人,年纪也差不太多,他要从沈敦身上学中国规矩与中国心思里那些贴骨的地方。沈敦在耶鲁念过两年书;鲁本虽然是满怀着中国的历史与气脉才到河南来的,可还有许多东西是他渴望学到、渴望真正弄懂的,而经这位堂兄的口,他觉得容易懂得多——沈敦既能用大致算西洋的说法讲给他听,也能用中国话里那些曲折迂回的绕法讲给他听。沈敦喜欢西洋,觉得那地方又极有趣、又极古怪;这一层也叫两人一下子亲近起来。诺菲把沈鲁本从沈敦身边叫走、留住的次数太多,留的时候太长,鲁本要原谅她,实在不容易。
不过诺菲对鲁本做过的最不厚道的一件事,是有一天为了逗她开心,硬叫他穿上了他那身英国衣裳;而这件事,诺菲把她的哄和她的缠磨全使出来,才算办成。沈鲁本可没打算穿着中国衣裳回英国去、回到母亲跟前;他同一切上得了台面的英国人一样,最不爱惹人注目,最不爱摆个架势给人看。可他更没打算在河南穿邦德街的料子和邦德街的裁法。当初在半山那座庙里披上身、穿得手足无措、羞得要命的那身中国衣裳,如今穿得越发舒坦,越发像是他自己的,反倒胜过了那些他从小穿惯、穿得自自然然的英国裁缝活计。他知道自己往后一定会想念中国衣裳——想它的松快,而比松快更想的,是它的颜色。
她提出来的时候,沈鲁本回绝了。诺菲撅嘴,发脾气;随后她换了打法,丢开那副又尖又横的口气,使出只有沈诺菲才使得出来的哄劲儿。「就一回,让我乐一乐,中国小妹妹心坎上的哥哥呀」——这话本来就难挡,她按在他袖子上的那只手也难挡,她眼睛里的那点泪光更难挡。沈鲁本动摇了。接着满闺阁的女眷都来给她帮腔,把她们的央求添在她的央求上头。等到族中年纪最长的女眷沈慰娥——一位有皇家血脉的老太太,他知道她这一辈子看见的世界,不过是两重天井的墙:娘家的和婆家的——也开口来求他时(她求得雍容自在,一个老派贵人绝不会疑心自己连同自己的白发会不被人依从),说是求他体恤她这个没出过门的老婆子,沈鲁本就依了。
他挑了一个族中男人都出门放鹰的日子,老的少的一个不剩。他托词没有同去,等那一队鸾铃叮当的人马走远了,才皱着一张脸换上他的英国衣裳。
多难看哪!那双靴子踩上去多别扭!
他这副样子叫他自己厌恶,那厌恶几乎抵得上可怜的小艾薇多年来照镜子时对自己那张脸的厌恶。
可他既然应承了,就去了;浑身不自在,走路发僵,手脚没处放,看上去怯生生的。
不过既是应承了族里的长辈,他便做得漂亮。他含着笑走到她们跟前,由着她们尽兴。这是给她们过节;断断不是给沈鲁本过节。鲁本·沈这时候不在场。
闺阁里嗡地围了上来。
她们推,她们拉;她们冲他尖叫,咯咯地笑,捂着嘴笑;她们上手摸他;她们把他转过来转过去。她们用亲切而挑剔的眼睛把他上上下下看了又看。几只哈巴狗嗅着他这身蛮夷衣裳,冲他狐疑地叫。
沈老太太——皇族的血脉,此地女眷之长,说一不二——喝令她们都放开他,退到天井边上她们该待的地方去。女人们听了话,小狗们没有。
她把他叫到近前,好细细端详,看个够。她还谢了他。
「老祖宗、可敬的母亲,您觉着我难看罢,」等她说完话、许他开口,鲁本说,「这个不成器的人,自己也觉着穿这身可恶可憎的外国衣裳,是顶顶难看的。就这一回罢,沈家的老太后!您往后不会再拿这个吩咐您的奴才了罢?」
「不了,」沈老太太点了点头。邦德街顶好的衣裳,在她那双苍老的、狭窄的、黑丝绒似的眼睛里并没有讨到好。她那只手雍容地一摆,就是应承。
可是诺菲在一旁吃吃地笑;他听在耳朵里,只当是一句恐吓。
沈老太太没有打发他走,却重新拿起她的绣绷;鲁本读出这是个意思:他愿意守在她的绣墩边也可,愿意自去走动也可。
他退后几步,满天井笑闹的女人们又一拥而上;至少女人们是;狗们自顾自玩去了,或是在花墙底下打盹。
她们踩着那双穿得富丽堂皇的金莲,颤巍巍地绕着他转。她们促狭地打量他,尖声说他那条裤子叫她们臊得慌——其中有几个是真臊。诺菲当场就要他的上衣,说是要套上身试试。若不是沈老太太从针线上抬起眼来说了一句拦阻的话——在这闺阁里,连诺菲这个野丫头也不敢不听——沈诺菲多半又是要到手的。沈鲁本毫不怀疑:换个时候,换个地方,诺菲还会再要一回。
女眷们闹得欢,鲁本渐渐也玩得高兴起来。他不肯脱靴子给她们看、给她们大约还要研究一番的袜子;他不肯把上衣前后掉个个儿穿;可他心甘情愿地交出了他的袖扣和领带别针;不多一会儿,他就同她们的嬉闹合到一个调子上去了:满石板地追着诺菲跑,痛痛快快地入伙玩起捉迷藏。沈老太太隔着漆绣绷望过来,神色庄重,眼里却是慈和的嘉许。
凡是欧亚混血的人,只要不是浑噩之辈、不是呆子,身上总有一缕忧郁,也总有几分苦味与不平。鲁本·沈身上那缕忧郁,在欧洲几乎沉在他自己也不知道的底下,就他察觉到的那一点,也被他狠狠地压着;正因如此,它反倒更利。到中国来以前,他不曾觉得(也不曾知道自己觉得)血统混杂是一桩耻辱,因为要他把哪怕一丝一毫的耻辱记在父母的账上,他也做不到;可他一向为着神明没有把中国这份生来的产业整个儿给他而伤心:他的族人的肤色,他们的骨相,他们眼睛里的那份黑,还有河南的一个家。
话虽如此,他这一生过得是快活的:境遇顺遂,有他敬爱而引以为荣的母亲疼他、伴他。再说,鲁本·沈身上本来就有一大片天生的日光:他是鲁比·吉尔伯特的儿子——她出生的时候有一颗星星在天上跳过舞;他也是那样一个男人的儿子——那个男人的族类,天性就调在知足和喜乐上。他年纪轻。没过多久,他就同这些年轻的族中姊妹一样,快快活活地胡闹起来。
忽然,诺菲看见他脸色一沉,看见鲁本直挺挺地站住了,手足无措,心慌意乱。
沈敦进了天井,站在那里看着他们。沈敦向沈老太太深深行礼时,老太太对他笑得很慈爱,随后又在袖子里悄悄地笑了一笑。她知道沈敦为什么有一个多月总是垂头丧气、眼神发闷。她也知道,他这份别扭会怎样过去——会在一座玫瑰园里,化作最甜的一段乐音。
沈鲁本原以为沈敦是同大家一道放鹰去了。让沈敦在沈家的天井里撞见他穿着外国衣裳,鲁本心里不止是一阵刺痛,他觉得这是丢脸。
沈敦朝鲁本走过来。
「跟我到林子里去,」沈敦说,「我有话同你讲。」沈敦是用英文说的。
「不等那一朵白里透红的云彩走过日头,我就来陪你,」鲁本答道。他是用中国话说的。「只等我换回自己的衣裳。我换得快。」
「换什么?」沈敦偏要说英文。
沈鲁本偏要说中国话。「沈诺菲硬逼出来的这场化装戏,偏叫你撞见,我恨死了。」
「我记得起来的事情里头,这是我们这个又野又惯得没边的丫头做过的头一件明白事。我羡慕你有西洋衣裳穿——那是男人气的衣裳。我更羡慕那衣裳背后的许多东西。」
「胡说,」鲁本顶了回去,语气比中国的体面人、尤其是近支族人彼此说话时粗了不少。「我得换了衣裳才同你去。族里人打猎回来看见我这副打扮,我要臊得胃里发酸。」
「沈景洛就是这么穿的罢?」沈敦问。
「在欧洲,」鲁本承认,「如今在那边差不多非那样不可。至少那样便当些,因为我们多数人都那样。高礼不。他不那样,我敬他。可是住在伦敦的中国人里头,除了高礼,除了高礼自己的几个下人,也许还有『唐人街』的几个,我不知道还有谁不那样。」
「走罢,我们走,」沈敦催他,「他们放鹰放到很远的地方去了;不到戌时在天上过完,他们回不来,多半要到亥时。你身上穿的什么,除了我和树上的叶子,没人看得见。」
鲁本依了。
在河南,他再不穿外国衣裳了——为诺菲不穿,为那位尊贵的沈老太太也不穿。可眼下他不愿让沈敦等。沈敦说了没人看得见;而鲁本虽然猜不出缘故,更猜不出解法,却已经有好几个星期看出这位最合他脾气的堂兄大大地不对劲。沈敦要同他讲话,那就该让沈敦立刻讲,能把那副乱心思从兄弟之间这座忏悔室里倒干净最好。
两人向沈老太太行了礼,老太太用一只枯瘦的小手一挥,准他们去,又雍容地送了送;他们从吵吵嚷嚷的姑娘们手里挣脱出来;沈敦领头出了「闺阁」,穿过一片缀满野花的草地,钻进核桃林的深处。
「你心里有什么事?要我做什么,你吩咐,」沈鲁本一见沈敦这话起头这样难,便先开了口。鲁本不耐烦拖延,这一点很不中国——还有别的几点也是。
「你什么也帮不了我,」沈敦沉着脸说,「除非你能同我换个身。不是怕我母亲伤心,我就自尽了。不是怕那姑娘丢人,我早就一走了之。」
啊!鲁本竖起了耳朵,他那张本来满是同情的脸,一半被担忧罩住了。
「你偶然见过一个姑娘,想娶她做媳妇?」这个沈鲁本懂。「就不能想法子办成么?令尊令堂待你都宽。还是那位姑娘已经受了聘?总不会是个庄稼人家的罢,沈敦?」他怕的那件更糟的,鲁本没有说出口。
「我这辈子没见过她,可她受了聘,这是一定的。天灯圆的时候,他们就要把她嫁给我。」沈敦起头说英文,随即迸出一串激动的中国话。他一张脸在抽搐,两只手气恼地绞着腰带。「我落进毒龙的盘子里了,沈鲁本,那孽畜把我缠了一身黏涎,没处逃。」
「那么是另有一个人了?」鲁本轻轻地探。
「啊?」沈敦懵懵地反问;他没听出沈鲁本的意思。
「另有一位姑娘,你心里爱着、想娶的?」沈鲁本解释。
沈敦不耐烦地笑了。「诸天神明,没有!爱——一个中国人哪有爱的份儿?兴许在摇篮里就订了亲,硬塞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姑娘家,我们必定恨她,她也必定恨我们!」
「看起来倒不是这样,」鲁本不服,「我们闺阁里的媳妇个个都过得快活,沈敦。」
「她们不懂别的,」沈敦轻蔑地嘟囔。
「我看她们懂得多得很,」鲁本替她们分辩,「而且个个都可人疼。她们的丈夫也爱她们。这是明摆着的。我到我们这个宝贝国家来没有几个月,可我一直在看,像一个饿着的孩子看他母亲的脸那样看;我学到了,而且我知道:中国的婚姻之美满、之安稳,比起西洋婚姻的美满与安稳,就像峨嵋山比起一个长苜蓿的小土堆。」
「在这儿有时候行得通,」对方勉强承认,「可我出过门,我见过自由。我的魂在喊它的自由。我要自己挑我的新娘。」
这句话沈鲁本答不上来。他自己的新娘是他自己挑的,天上地下没有一种力量劝得动他。他好久没有说话。等他开口,他觉得自己的话软弱无力。
「既然你并没有爱着别的姑娘,」他说,「那一定不会有事的。令尊有见识。他挑中的,一定是个美貌的姑娘,人又和善,又有本事,配得上那副美貌。你两位兄长不都疼他们的媳妇疼得什么似的。」
「我对天神赌咒,我一定恨我这个。她的脸生得再好,好得像一枚鸡子儿;她的声音再好听,好听得像月下的琵琶——我也要恨她。我一想到她就要呸一口,因为她是硬塞给我的。哪怕她是坐着红轿子从这个天井抬到那个天井的姑娘里顶可人的一个、顶和善的一个,我对诸天神明赌咒,我也要嫌恶她!」沈敦的嗓子在痛楚里裂了;他浑身抖得厉害。沈鲁本怕沈敦当真会守住这个可怕的誓。鲁本替这位堂兄难受,更替那个月圆时要来的新娘子难受。
「令尊知道么,沈敦?他极疼你的。」
「除了你没人知道。我再忍不住了,」沈敦抽噎起来,把一场暴雨似的眼泪藏进袖子里。
鲁本·沈又恶心,又羞。河南攥住了他,而且会永远攥着他。可伊顿和剑桥也攥着他;河南砸不碎那两处养成、刻进他骨头里的东西。看见一个男人哭,他浑身上下都觉得羞耻!何况是他的族兄,是一个沈家人!沈敦哭得没个收束。他哭得像一个被打垮、被打败的男人,像一个走投无路、力气用尽的男人。他哭得像一个挨了鞭子吓坏了的孩子。
「是不是太迟了?」沈鲁本过了一会儿试着说,「太迟了,来不及求你可敬的父亲通融,把你心里的话讲给他听?」
「他不会懂的,」沈敦悻悻地说。他胸口还在起伏,暴风雨却过去了。鲁本·沈谢天谢地。「该来的总要来。我许下这件事的时候,还没有尝过西洋自由的咸味。我非走下去不可。可是凭阴曹的神起誓,我的儿子——更不必说我身上出来的女儿——绝不许再这样不情不愿地被送去同一个陌生人成亲。我走下去,是因为非走不可。往后我或者可以休了她。可要躲开她,我得先娶了她。中国的婚约是解不开的——」沈鲁本知道这是真的。「定了亲,新娘这一头就没有缝儿可钻,新郎那一头只有一个。开铺子人家的儿子有时候还钻得;我听说广州就有人这样办过;可束带人家钻不得;在我们,那不算一个缝儿。」
沈鲁本点头。他知道新郎那双高筒喜靴里有一只是明晃晃插着一把短刀的,可一个体面人在掀起那红盖头、看见底下那张发抖的脸而不中意的时候,是不能把那把刀狠狠地摔在她脚下、当场休退的。按规矩,好几个省份的新郎都可以这样拒受新妇;鲁本还听说,有时候心急的爹娘在打发少年新郎进洞房以前,会给他灌酒,好叫他隔着一层红晕看新娘的脸,看得比实在的好些。他疑心这条狠心的规矩在河南连庄稼人家也不行。同你喝过红绳系着的合卺酒、同你在祖宗牌位前拜过的姑娘,沈家人是绝不能这样折辱的。
两个堂兄弟默默地往前走。鲁本想不出话来说。沈敦的话已经说尽,气恼的心也倾得差不多干净了。
或许是这片长着叶子的树林治好了他:一座绿的、微微有香气的大教堂。因为那张烦恼的、孩子气的脸慢慢地开了。或许是那些羽毛鲜亮的鸟儿叫他宽了心——它们亲昵地低低飞过,从这棵树飞到那棵树,快活地对他唱。
出了密叶的林子,沈鲁本看见日头升得那样高,惊叫了一声。
沈敦看透了堂弟的心思。「我叫你神不知鬼不觉地回你的院子去,沈鲁本。你既然怕,族里人就看不见你。过了那一丛枇杷,有一处神迹。那也是整个河南顶好看的景致之一。我要指给你看。没见过巫婆高珞那处养老地的人,就算没见过河南。」
第三十章
过了那丛枇杷,沈鲁本叫出声来。一座小小的苇草屋子埋在细白的蔷薇、爬藤的耧斗菜和紫得像帝王衣袍的紫藤里,草顶几乎露不出来;屋子坐落在一亩来地的桃林中间——正开着花的桃林!低低的十字交叉的竹篱把屋子和果园围起来。背后是青的、紫水晶色的山;一道细得像银线的小溪笑着从桃树间跳过去;各样的蕨在虬曲的树根边上轻轻点头。那所灰扑扑的小屋——苇草虽然拾掇得好,到底旧了——一边是一口大井,一边是一处遮着的粪堆。门前立着一方旌表的石碑,两旁各有一丛粉的红的蒲苇。小屋看上去过得安稳,也有人照料;果园看上去是庄稼人殷实的家当——也是一园精妙的美。而那香火之盛简直是挥霍。香烛从来不曾喷出过这样的甜香。
这处桃花香里的地方孤零零地立着,同旁处隔开。鲁本觉出它周围有一种不容分说的孤绝。没有猫,没有狗,连一个画出来的神像或龙都没有替它守门;一个腿脚利落的野孩子,一纵就能翻过那道矮竹篱;可沈鲁本听见整个地方在说:「不许进来。这里没有你的迎接。」它虽然香得那样甜,那禁人的声气却是又酸又硬;它虽然看上去是一片向阳的丰饶与光泽,沈鲁本却觉得有一股冷气在他四周打旋、嘶嘶地响,那寒意像子弹一样啪啪地叮他的脸,仿佛不许他再走近,量他也不敢进去踩这块地。园子西边,矮矮的绿篱外头,一列高高的柏树阴沉沉地站着,长得又深又密:沈鲁本认得,那是高家坟地的守门树。那么再过几里地,就是那个歪歪斜斜只有一条街的村子——「高家村,女人纺得好、生儿子多」。
村子和坟地沈鲁本都熟;只是他从来没有走核桃林、也没有照沈敦今天带他来的这个方向走近过。在那个长满青苔的老村子里,他替高礼把高礼这一辈的、还记得起来的高姓人一个个找过、问候过;在高礼祖先的坟前,他也替高礼行过长长的、极恭敬的礼。可他从来没有听说过高珞,也没有听说过她那座桃花的天堂。为什么?他明明对他们说过,他想见所有姓高的人,好带话回去给高礼。他还嘱咐过高永书,凡是脚力去得到的高家人家,都要带他去。为什么他们不让他见老高珞?
这一片开着花的、被山捧在手心里的地方太美,他倒吸了一口气,脉搏也快了。
鲁本终于开口。「你叫她巫婆?你真信她是么?」庄稼人讲的那些老故事,沈鲁本样样都爱听;可一切迷信,连中国的迷信在内,他都厌恶。
沈敦笑了一声。「当然不信。我们中国人,装作相信的东西多得很,其实一点也不信。孔夫子是个大不可知论者,比我在耶鲁听人讲了许多的那个英格索尔还要不可知得深。我们束带人家多半是不可知论者,至少男人是。女人么,我看天下的女人是什么都信的。可我们男人守着那些老迷信不放,是因为爱它们,爱它们的颜色和故事,也因为拿它们对付『小孩子们』有用。就拿立春说罢。你到我们这里来,正赶上迎春,你还记得。那些庄稼人,你教不会他们、他们也抓不住我们据以预测的那些科学的道理。照我们的说法告诉他们:春牛是在北京由神灵着的色,他们就信,就听它的话,就照着得好处——他们的庄稼也得好处。其实那牛十有八九是水和面和出来、外头盖上草的。有时候把它放在钦天监一间门窗封严的屋子里,旁边摆上颜料和笔,第二天再抬出来,牛身上必定是着了色的——照小孩子们的信法,是鬼手着的色,或者是瞎子着的色。立春末了,若有一位官老爷在庙前的天井里把手或者官仗按在牛身上,他们就一拥而上把它打个稀烂,每个糊涂人都尽力抱一块牛回去,掺进自家的粪肥里,好叫小米和玉米不会不发旺。你给他们讲讲正经的天气推算是怎么回事,那就等于往一片吸海的沙漠上浇一杯水。姓沈的没有一个信高珞是巫婆——沈家男人没有一个信——也没有一个信天下真有巫婆。可她有阴阳眼;她做得出、说得出些古怪事情。这是赖不掉的。她瞎——可她看得见;她聋——可她听得见。她若不把我们轰出来,你自己就会知道她真是这样。因为我打算带你进去见她。」
「我们进得去么?」
「没有什么拦得住我们;既没有闩,又没有栓,又没有人看守。可这一省里没有一个庄稼人,不得她招呼就敢踏进她那块养老地的边儿。他们信她是个法力大得通天彻地的巫婆。他们信有鬼听她使唤,总在夜里来,替她跑腿,给她送吃的、做吃的,替她看果园,桃子熟了替她摘,替她拉出去卖——我们这样的人不上门去求、不出大价钱买的那些。」
「那么是谁?谁在这座好果园里做活,谁给她送吃的、做吃的?」
「她自己。」
「不能够——一个病瘫在床的老太婆!」
「是啊,」沈敦说得一本正经,眼睛里却在跳,「高珞是瘫的,多少年没从她那张席子上起来过——小孩子们赌咒是这样。他们里头没有一个,过了酉时还敢打她那道竹篱边上走。可是同你说话的这个人,亲眼见过她做。要偷看她而不叫她看见、不叫她起疑,得有些本事。沈敦办到了。她白天想必是睡得多。可再轻的脚步声也惊得动她,她坐在睡席上就把买卖做得风风火火。她会卖给你一服迷情的药;她会不会卖给你一服毒药,我可不敢说——只要你肯出足了价钱。我一直想见见高珞,又怕她那份『迎接』。高珞存心不开口的时候,什么强逼、什么好话、什么金子都撬不开她的嘴。而且她一向咒骂沈家。你穿着英国衣裳,她认不出你是个沈家人,也不会当你是中国人。你给她多少金子她都会抓,我看她会同你说话;她也许会漏出一句对我有用的话来——她若是赶上高兴的性子,说不定还朝我掷一句;她有时候是会高兴的,而且一碰着金子往往就软下来。」
「她为什么恨沈家?我还当高家人不单是我们旧日封建名分上的属户,在情分上也是我们的自家人。」
「沈亚亭夺了她的情人;照高珞看,是把她买下来许给一个姓高的,却又把她嫁给了另一个姓高的。我们那位得道的老祖宗,是出于她的明智才这样办的;可自从那一场换新郎的事硬压到高珞头上,她就为这个咒我们这一姓的血脉,咒到如今。回去的路上我把这段故事讲给你听。来,我们这就去见她。你留神,在她跟前只许说法文或者英文。我来传话;这样一来,她那份恨沈家人的心就落不到你身上,而且她说的每一句你都听两遍,记得也就久些、牢些。记住,沈鲁本,你这是要去见中国最灵的阴阳眼之一。我半点不信什么巫术——那是傻话;可中国确有能揭开过去和将来的女先知。但愿诸天神明成全,叫高珞今天肯为我们看一看、说一说!」
那女人蜷在席子上,看着像有一百岁。可他们一跨过屋子那道高门槛——门槛垫高是为了挡地上的穿堂风,比这好些的中国屋子通常都有——她的头就猛地转了过来。中国的地面是阴冷的去处,一般不铺地毯。
她的眼睛看着是瞎的,让年纪或是病生出的黑蒙住了。她的鼻翼恼怒地翕动。鲁本心想:难道她是拿鼻子看的?
她的脸一狰狞,霍地站直了身子,冲着他们两个站着,气势汹汹,怒气冲冲,不容人近前。
「哦?」不等沈鲁本开口,不等沈敦要开口,她就嚷起来,「白的沈家人回家了,回沈亚亭的女儿国来了!」她把他们老祖宗的名字啐出来,像啐毒液。
这是阴阳眼么?是闲话传到了她耳朵里?还是她真「看见」了、猜着了?鲁本想是末一样,沈敦信是头一样。可两个人都觉得有一阵冰冷的风把他们裹住、蜇他们,虽说午后的毒日头正从屋子那扇唯一的扇形窗里泼进来。
「狠心的沈亚亭的孙子的白儿子,你到这里来做什么?你要向高珞求什么?」
「母亲,我给您送金子来。」
不等沈敦翻译,她已经伸出手来。「这个人要数一数。」
鲁本身上带得足。他把一大把金子大方地放进高珞干瘦的手心,一放手就看见她那只手、那条胳膊,像庄稼汉一样筋络虬结。他刚才也看见了她一跃而起的那股力气,心里已经诧异。她瘦得很,眼睛清亮,稀稀拉拉的乱发白得像新雪;可这不是个弱者,瘫痪从来没有沾过她。鲁本看出她结实得像一根好鞭绳,比许多壮年的男人还壮。
那女人并不去摸那些金子;她轻蔑地用两只手捧着,慢慢地摇一摇,又摇一摇。随后她说:「你给得不少,」接着把鲁本给她的数目一个元也不差地报了出来。
沈鲁本不知道下句该说什么,怕惹她发怒,又不知怎样哄她,只好等她再开口;等着的时候,他睁大了眼睛四下打量这间高家女人独居的小屋。
地是夯实的土。一铺不生火的炕,一只火盆,寥寥几件炊具,一只杯子,一只盘子,水桶边一只木瓢,一面锣(照沈敦事后告诉他的,小孩子们信巫婆就是拿它召唤服侍她的鬼),一尊便宜的灶王,还有架子上一只不值钱的瓶——这间寒素的屋子里,就只有这些。
瓶里插着几朵布做的花,褪了色,也旧了,还有一根野鹅落下的翎毛。鲁本的眼睛睁大了,起了疑,他看得又久又紧。他真想问她,可是不敢。屋子越来越冷;沈敦在打哆嗦;而那西斜的日头从开着的窗子里照进来,越来越烫。
鲁本·沈从前见过这只便宜俗气的瓶的同胞——一模一样的粗糙拙劣的布花,一模一样插着一根鸿雁的翎毛——那是在伦敦。
「哇!哇!」那女人尖叫起来,「这里有血腥气,沈家的血腥气,还有一个被沈亚亭踩在鞋底下碾碎的姑娘家心上的血腥气。我不要!它脏了我!爬过去,」她叫道,「捡起来,揣回你怀里去,」她一边嘶声说,一边把金子摔在地上,「要不就撂在那儿,等我的仆人来了,拿它去喂我的粪坑——那些黑地里来伺候我的地狱小鬼。」
他们没有去碰那摔落的金子。沈敦忍住一个笑,虽然他还在发抖。沈敦毫不怀疑:他们一走,这老婆子准会仔仔细细把金子拾起来,稳稳妥妥藏好。沈鲁本却相信,他给的金子当真会沉到高珞的粪坑底下去。
两个人都不指望今天能从高珞嘴里得着什么了。他们彼此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要走。
这里正在出一件古怪而不祥的事。这一类邪门的把戏两个人都听说过(鲁本听得少,沈敦听得多),可谁也不曾信过。一只狗低吼,一只猫凄厉地叫;这屋里既没有狗,也没有猫。屋子暗下来,可两人都还看得见。细小的光点东一下西一下地窜,窜着,啪啪地爆。虫豸朝他们爬过来;撒了一地的钱像一条条黏滑的蛇。
他们转身要走。
高珞笑了,那笑很难听。
「站住!」她喝道。
他们知道她这一个字把他们锁住了。
「你付了钱,你就该得着。我就是要填粪坑,从一个沈家人手里拿了东西,也绝不能不给足了价、不给够了分量。一个人付了,两个人都听着。你的,」她对沈敦说,「是一副糊涂人的心肝。你要往外推那份喜乐。那份喜乐在它年轻的时候、在你年轻的时候也要往外推你。它要撇下你,一直下到黄泉去。它离了你,你那颗没胆子的心就要碎,再也长不圆。你逃不过你的命,那是一份金贵的命——从今起到椒月,再过三个椒月,日头绕着中国转的这些日子里都是金贵的;往后它就是遭咒的了。我咒你,沈荣禄的儿子沈敦。」
她转向沈鲁本,嘎嘎地笑,咧开一张枯干的嘴。「你这个半血的、没皮的东西,竟敢想要一个中国姑娘。你找过,没有找着。你会被人找着。可你要失掉。走罢,沈家人和半个沈家人。别再来。你非喝不可的那一杯,我也喝干过;为着那一杯,为着一份裹住你的爱,为着你回报的那份爱——不是女人给的爱,也不是给女人的爱——你,白的沈家人,我不咒你。你是往祸里去。去罢,平平安安地去。可是别再来。」
那片黑暗过去了。地上的金子重新是黄的。高珞蜷回她的席子上,缩在那里,喉咙里咯咯地响了一声,那或许是痛,或许是笑,或许两样都是,又或许只是挑衅的怒气。沈敦立刻就走;鲁本却留了一留,又把那只寒伧的小瓶专心地看了一眼。
他要再来一趟,他一边跟着沈敦走下那条被踩得发亮的曲折小路、出了那道没人看守的门,一边这样打定了主意。
一直走到枇杷树下,两位沈家人没有说话,也没有回头。到了那里鲁本站住了,两人一齐转过身去,出神地望着古怪的高珞那处养老地。
沈敦心底里觉得他们是见了一桩神迹。就是这会儿,他还是不信那女人是巫婆;可她叫他信了:她同阴间的鬼魂是有来往的。他从来不怀疑——中国人很少怀疑——世上有鬼魂会回到人间来,而且在人间兴风作浪。若说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多半是不可知论者,那么全体中国人多半是信鬼神的。
沈鲁本相信他们看见的是障眼法,是戏法,是人发起狂来的样子。可那女人叫他动了心;他要再见她一面,而且要一个人去。
一直走到核桃林走了一半,他们才又提起她来。
「你答应讲她的故事给我听。」
「高珞生在陕西;她父亲是个船夫,最穷的那一等。他犯了什么法,卷进了什么说不清的纠葛里;究竟是什么,我一直不知道。那人嘴严,他老婆孩子又太不懂事,说不出来,或者不敢说。多半连他老婆自己也不知道实情;孩子们年纪太小,当然更不会知道。他们逃到河南,一路想着法子走到了。有好些年他们沿着我们这一带的路边讨饭,可他们省俭。一点一点地找着些活做:跑跑腿,做些零碎的杂工。他们不投靠谁,也没人投靠他们;到末了却在一个杂姓村子旁边落下了脚,靠着做活的交道慢慢来往,同村里人也慢慢处出了情分,虽然始终算不上村里人。那个女孩子长大成人,出落得美得没个说。人叫她『桃花』。我们的老人们对我说过,凭她那个模样,本来可以卖进多少位大人的后院去。可她父亲这个老船工没那份机灵,找不着个媒人替他张罗。他老了,垮了——大约还想家——他老婆又死了。她——那女孩子——有一天在水田边上做活,叫高礼看见了——」
沈鲁本并没有一惊,也几乎不觉得意外;他差不多已经感到了。而那只瓶已经把这件事悄悄告诉过他。是的;他要再去见高珞。
「——听说他那时候是个齐整的小后生,已经被沈亚亭记在心里,要派给她最疼的孙子——就是你可敬的父亲——使唤;只要他成器,就定给景洛做贴身的人。其实高礼这个庄稼孩子,打他们两个还在我们老祖宗一双精明眼睛底下满地跑的时候起,就已经是沈景洛少爷的人了。高礼招呼了她,高珞应了。事情就长起来了。他们常常见面;白天像是偶然碰上,夜里就是偷偷地、不叫人看见。那火就旺起来了——两个人之间的爱。高礼的父亲答应了。女孩子的父亲也不反对。挡在这门亲事前头的,只剩下定亲那些少不得的礼数,和我们老祖宗的许可。他们见了多少回面,没人知道,也没人在意。庄稼人家的女孩子,从一身还带着娘的奶味的时候起就得下力气做活,一直做到进棺材,她们没有闺阁小姐那份深藏。见过高珞的庄稼汉,没有几个不肯娶她过门的——已经有了大老婆的,也要讨她做二房;束带人家没有几个不肯掏钱买她做丫头的。可高珞谁也不给好脸,她父亲又懒又衰朽,逼不动她。她这一身只有一份爱,她已经给了高礼。高礼给了她爱,给了她相思;可他另外还爱一个人,就是他的主子沈景洛;他爱他的少主人爱得极深。一个月又一个月过去。那女孩子没有嫁妆;高礼的工钱不薄,可照我们的规矩,工钱是高礼的父亲揣着的,要他掏出来办那一大笔聘礼,他心里就不受用——可没有那笔聘礼,高家上下的脸面就丢尽了。到末了,高礼等得心里发疼,趁着在我们老祖宗跟前伺候的时候,扑倒在她的脚踏前,把脸贴在她的地毯上,求她准他说话;一五一十把自己的事倒了出来,求她指点。
「沈亚亭大怒——可她把那股火硬压了回去。她本来打算高礼多少年内都不许成亲:她要他一心一意地伺候——一个如胶似漆的新郎是做不到的。可她公道,她又有见识,这两样是女人身上极难得的,她的威权大约就是这么焊起来的,她在这里的君临大约就是这么来的。她凭她的见识知道:不情愿的伺候是靠不住的伺候。沈亚亭不要沈景洛得着这样的伺候。而她那颗心——有时候慈得出奇——告诉她:高礼听了自己肋骨里那颗热心的吵嚷,不该受罚。她把她的心愿、她替他安排的打算讲给他听。下个月沈景洛少爷要出远门,一去很久,到白人那个古怪而遥远的国度去。他高礼,是愿意跟着少爷做他的人,一辈子不离开他、不辜负他呢?还是愿意留在故土——娶桃花呢?她痛痛快快地让他自己挑,还吩咐他痛痛快快地挑。他若挑了跟少爷走,这一去就是长长的、苦苦的客地,伺候就得伺候一辈子,还得有许多年没有老婆。他若留下,她自己出一份体面的嫁妆给那姑娘,他们的喜事一样也不会缺——喜饼不缺,爆竹也不缺。高礼当下就挑了。他从我们老祖宗跟前退出来的时候,是哭着的。不等下个月的月亮圆,他就跟着他的主人——你父亲——上英国去了;走的时候没有见桃花一面。我不怀疑,他舍掉的是较轻的那一份;他也从来没有在这上头动摇过。可他没有胆量在走以前见高珞一面。」
「他后来再没有见过她么?」
「我说不准,沈鲁本。你父亲和你可敬的母亲——沈亚亭是疼她的——回河南来的时候,高礼没有跟着来。他被留在英国伺候还在襁褓里的你。沈景洛成亲以前来过这里一趟,他的仆人高礼跟着来的。那一趟高礼见没见高珞(那时候她已经是高珞了),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打听出来。这件事在桃花那里是怎么一回事不好说,在高礼那里是断了。高信告诉我,他写给族里人的信上,一次也没有问起过她。」
「他走了以后,那姑娘怎么样?」
「他们赶着把她的亲事办了。是骗的还是硬来的,我不知道,反正把她嫁给了另一个姓高的——一个死了老婆的男人,正缺一个替他看孩子的人。亚亭以为,猛地做了媳妇,加上办喜事的那一片热闹,加上做一个当家人正房的体面,最容易把这女孩子那点少年痴心冲掉。照我们内院里的女人们告诉我的,十二回里倒有十一回真是这样。这一回不是。高珞厌恶她丈夫,白天叫,夜里也叫。她没有给他生孩子。不是所有女人都生养。也许这一件同别的事情一样,是她的意志比他的强。对他的孩子她从来没有刻薄过;他死了以后——那是许多年前的事,她做媳妇的日子很短——他们本来愿意把她留下来,好好地养她;可高珞不屑。倒是她提出来,叫他们立刻把父亲的田产家当分了——有她点头是可以分的——不必把一切拢在一处,同住一个宅子,一起做活,一起挣钱,同甘共苦,等到她这个法理上的母亲死了再说。立刻分家,他们求之不得,因为几个人的心思本来就不往一处使;已经有两个娶了亲,两房媳妇之间又没有什么和气。这样的事在中国常常要办上很久,他们这一回办得比常见的还快,事情就定了下来,高珞得了她那块养老地;那是她自己挑的。别的她一概不要。」
沈鲁本臊得脸发热。他那样用功地学,学得那样有兴味,高礼又那样费心地教他。可是中国的规矩,即使只捡起零星一点,也要写满几大部书。他不知道「养老地」是什么。而他羞于承认自己不知道。
大约沈敦看见了堂弟眼睛里一闪的疑问。「依我看,养老是一样极好的规矩。它叫做不动活、也不能再指点儿孙生计的父母,不愁短缺,不怕破产。它叫成年的男人能够做事、能够动脑筋,在精力和兴致还没有钝下去、还没有过了锋口的时候,自己拿主意;他们不再靠父母的周济过活,做不动活的父母也不再靠儿女的勤苦过活。它给老年安逸和保障,给正当壮年的儿女进取心和独立——在父母还有一个活着的时候,中国人能有的独立也就是这么多了。这当然不是给束带人家、也不是给有钱人家预备的;可那些非得先种了稻、先割了稻才有饭吃的人家,间或是这样办的;他们往往觉得这是一桩好事——年轻的觉得,年老的也觉得;而在年轻的这一头,它永远是一份进取心。」
「她挑了一块很好看的养老地,一块又多产又殷实的『养老』,」沈鲁本说。
「正相反。高珞说她要高家地里的那一块、别的都不要的时候,那不过是一片荒地,白白的什么也没有。上头既没有树,也没有屋子。高礼同她幽会的时候,惯常是在那里相会的;为了给他们在那么僻静的地方厮守找点做活的样子,他们惯常把桃核插在土里,压根没想过这样胡乱一埋的核会出苗,出不出也不在意。我想,高珞挑她这块养老地,是为着一个念想;诺菲——那老婆子唯一不恨不骂的沈家人——一口咬定是这样。这寡妇几乎没有人帮手,凭自己一双手盖起了她那间小屋,苫上了草。那些年她力气大得很。她自己栽下那道竹篱。她在那里——就是我们今天见她的地方——安下家还没有多久,小小的桃苗就顶出土来了;照我们一向的说法,是园艺上的什么奇迹加上运气;照小孩子们的说法,是伺候她的那些鬼动的手。谁说得准呢?反正在今天你我看过之后,我是不说了,沈鲁本。总之它就这么来了;她那座果园旺得超出了人所知道的一切庄稼道理。而全中国再没有第二处的桃子有她的那样甜、那样有味。可她的桃子,天上的鸟从来不啄。」
两个人又默默地走路。
沈敦心里发苦地想着一个从湖北来的新娘——此刻已经动身了。
沈鲁本深深地想着高礼,想着高礼一辈子的忠——那份忠超过了女人的忠——想着高礼对沈景洛的忠。
第三十一章
沈敦立在宅门口,等着把新娘从花轿里抱出来,抱过那道燃着火的门槛。她的迎亲队伍近了。他们正抬着她穿过外头那座大礼门。宅门口那堆试新娘的火已经点起来了——低低的一小堆无害的「火」,烧的是熏过香的纸箔。
沈敦一身新郎的锦绣,光彩夺目。
这后生的一张脸却灰得像纸——衬着那身喜气的衣裳,越发显得吓人。
紧挨着他身后,沈家的人聚了一堆——连女眷也在——只等着迎接新娘(眼下还不许任何人同她说话),又要招呼送她到此的娘家人:他们把她交到陌生人手里,从此把她永远让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家,把她封进一段新的人生里——那人生或成花园,或成牢狱,或成坟墓——向她道一声别,此后再不相见。
沈敦并不局促;局促这件事本不是中国人的脾性;何况他心里那份苦、那份厌,早已越过了区区局促。
围在亭子廊那里的族人并不怎么留意他;他们太专心地盯着那顶慢慢挪近的花轿,盯着藏在里头的姑娘。在中国——其实何处不然?——新娘在成亲这一日的分量远远重过新郎。这是她的日子;她是这一日的主角,哪怕往后一辈子她只须驯顺地做个无足轻重的人、只须听命。再说,沈敦这一辈子的日子,族人多半都见过;他们对沈敦并无好奇,对他的新娘却好奇得很,沈家的女眷尤其如此。他若情愿,尽可以冷落她、大半时候躲着她。可整座闺阁都要向她敞开,都要归她。她多半的时辰要同她们一道消磨在公用的天井里。她会给这天井添趣,还是败兴?一个性子刁的姨太太,能搅得合家不安生;一个心气酸的正房,几乎能把一家人闹散,把这座本该晒满太阳、满是说笑、午睡与歌声的园子,变成落到人间的炼狱。说真的,这位要来的姑娘对她们的干系,几乎比对沈敦还大,她们自己也明白。她不必怕婆婆,因为沈敦的母亲一辈子没有责备过谁、没有拂过谁的意,往后也不会;她宁可自己踩到湿草地里去,也不肯惊动路上的一只蜗牛、或是一条在太阳底下睡觉的蜥蜴;便是一个阿玛也拿得住她——只要这媳妇合沈敦的意,媳妇自然更拿得住她。闺阁里固然是沈慰娥说一不二;可沈慰娥上了年纪,又爱吃甜食,人胖,性子懒;她扬起眉毛、丢个高深莫测的眼色的时候,总多过她扬起拐杖的时候;何况谁也料不准,一旦有了口角或不和,沈老太太会站到哪一边、又叫哪一边得胜。她不爱听人诉苦;她也没胃口给人出主意。她的断语向来是她自己的。而这位新来的姑娘身上有皇家的血脉,陪嫁又极厚,娘家还有势力。难怪抬轿的把花轿落地的时候,沈家的太太奶奶们把脖子从自家男人的肩膀上尽力伸出去看。
沈鲁本不住在这座闺阁里,也不住在任何别的闺阁里。对这位来做沈家媳妇的姑娘,他没有多少兴味,有的也不过是替别人生出来的、间接的兴味。他的眼睛和心思都在沈敦身上。沈敦挨得过去么?他挨得了么?鲁本·沈心里想,堂兄沈敦这一场实在是苦得很。他的同情全在沈敦一边。
鲁本·沈到中国来,是为了学,为了敬慕。这两样,沈鲁本都做到了。可有那么一两回,他那一身湛蓝的中国血里的英国血,对某些极其中国的规矩起了反。也许艾薇·鲁比·吉尔伯特的儿子,到底不像他自以为的那样中国,不像他诚心想要的那样中国。可他若不曾在伯灵顿府的画上见过一个中国姑娘的脸,只怕今天他也要责怪沈敦的不情愿与怨恨;因为他的魂是中国的,而且在族人这个家里,他亲眼见过中国婚姻里压倒性的美满。可他偏偏在一幅画上见过一个姑娘,于是——倘若今天站在沈敦位置上的是他呢?这个念头叫他从心里往上翻,一个英国人的怒气也往上翻——并且暗暗赌了咒。
沈敦这场磨难的头一刻到了。花轿在宅门口落到地上,轿夫们转过身,把结实的脊背对着它走开,出了大门,一边走一边揉自己的胳膊。沈敦会怎么办?
他行事像个男人,也像个沈家人。他立时走到轿前,把簇拥着的伴娘们拨开。他神色端凝,自有一份威仪,尽管身上是那身花哨的喜庆锦缎和一堆俏货:垂着珠子、嵌着宝石、挂满护符的香囊随他走动喷着香、叮当作响;头上戴着那顶骄矜的、孔雀翎似的官帽——这帽子便是庄稼人成亲之日也可以摆一摆的。
除了一座新造的、尚未黯淡、又受过厚施的缅甸佛塔,亚洲再没有什么比一顶上等的中国花轿更闪亮、更繁复、更不惜工本的了。这顶轿子极尽豪奢——沈敦纵是不情愿地打发它去,打发去的却是重价的一顶。竹轿杠上是描金的漆。轿杠还算最轻的一样。那只箱子(花轿说到底就是一只箱子,或多或少装点得富丽些罢了)用金箔和银漆过;通身雕镂,纹样交错。两层轿顶收到顶尖上一颗大黄玉球,那颗宝球还戴着一顶嵌宝的冠。上斜的轿顶嵌满了雕工绝妙的龙和翠鸟的羽毛。同别的中国屋顶不一样,这两层顶的檐边并不翘起。两层顶的每一个角上,都有一只纯金铸雕的精美「狮子」,昂首警觉地立着,吐出珊瑚的舌头。眼睛是宝石;爪子是象牙和银。下层檐边垂着一圈厚厚的流苏,红榴石、月光石、绿松石、绿柱石、碧玉和黄玉交错相间。箱身是一片蔓草花纹的狂欢,镂空处衬着大红的丝绸。后头下端的一扇小窗微微开着一条缝,否则那姑娘非闷死不可。前面是一幅绷紧的银线绣布帘,密密地扣着。轿上到处是红。那份华丽简直没法形容。轿上熏的那些香料,价钱必是骇人。在把这位新妇送往婚礼的一路上,沈家给他们这位新添的女人兼财产办得着实体面。
伴娘有十来个,都是极小的女孩儿,小得还不至于被男人的眼睛亵渎、也不至于因为看了男人而失了体面。她们的小轿刚一落地,还不等阿玛们来搀,就自己爬了出来,踩着那双小得残了的脚飞跑过来,要拦住新郎,不许他把新娘接走。领头的傧相总有十岁光景,最小的看上去才两岁。她们一色打扮:镶银边的蓝缎长衫,橙色绉纱裤子,宽腰带是喜庆的大红。她们细细画过的娃娃脸上不蒙纱,头上却戴着高高的、看上去沉甸甸的「傧冠」,冠上是金的、粉的、琥珀色的绢花。她们那一星点脚,穿着嵌宝的绣鞋,闪闪烁烁。人但愿——信心却不如愿望那样足——裹脚这件事不久会从中国革掉;可是老年人的眼睛该多么想念它们:那些几百年来在中国的园子里、在中国男人心上飞跑过的小小金莲!
新娘的父亲从他那匹垂着流苏的坐骑的高鞍上下来,她的兄弟们也下了马;兄弟们还算利落,父亲却下得吃力,要仆人搀扶。她的娘家人要跟着她进那座大天井,看完各样礼数,过几天向她辞行;可无论在天井里、喜花厅里还是祠堂里,无论在沈家祖宗的牌位前还是喜筵上,他们谁也不会朝沈家的女眷看一眼。沈家的女人却要偷偷打量他们许多回;沈家的男人看见自家女人的失礼,只是笑一笑。这样的事不常有;难得撞上这样的机会。
爆竹还在噼啪乱响。铜的乐器还在吼、还在尖叫;竹笛的甜声被更难听的声音淹没了;可银笛的声音到底穿透了这一切。
轿子、小舆和坐骑的后头,几百名脚夫等着放下新娘的陪嫁与妆奁——那是没有提前几天送过来的部分。这些脚夫都是她父亲那一族、夏家的世仆,穿得像老爷一般,只是料子比真老爷穿的轻薄便宜;可他们看上去到底是庄稼人。种族这件事在世上哪里也遮不住、学不像,在中国尤其如此。他们抬的东西若列一张单子,能列成厚厚一册。陪嫁里有两样格外要紧,虽然论价钱在许多东西里还算轻的。一样是大铁丝笼子里那几只结实的大雁——沈敦下聘时送去的,取的是终身琴瑟和合的兆头与许诺。中国的大雁一旦丧偶便不再配;一旦配了,便再不争吵,再不相弃。另一样,是四个穿缎子的脚夫抬着的一张大红盘,盘上金的、玳瑁的烛台里插着一对硕大的、垂着穗子的红烛,还是新的,不曾点过。这对烛日后由她自己作主,或立在她床头,或立在家庙里;可即便是沈家的家长,也不能吩咐把它们点起来——非得等到沈夏芙珍生下头一个儿子的那个时辰;而到了那个时辰,即便是沈家的家长也拦不住她的稳婆点它们。这一对烛也是沈敦下聘时送的,是求子的法物。
穿红的擎烛人后头,又有两个人抬着一张极大的红盘,盘上雕银花盆里栽着一株结满金果的矮橘树,树上异想天开地缀满金钱,寓意财源不断。穿红的乐手跟在「花」轿后头,又零零散散地插在这长长一路队伍里,一路吹打得热闹。新娘的后头、前头,一再地是执喜幡的人。那些喜幡没法形容:有的像展着宽翅的大甲虫,骑在绣花镶边的丝绸方幅上头;有的形状更加古怪,像是大眼睛的甲壳虫,脊棱的翅膀张开着,翅尖俏皮地缀着凸花的金片,这些甲壳虫又骑在更硬挺、形状更不规则的丝绸底架上。执幡的人穿得又像帝王,又像戏台上的角色。幡上高高的螺旋幡杆是漆的,或金或红。最要紧的那两面喜幡上,端端正正写着这一对新人的父亲的名讳——这一对新人眼下还是那两位父亲的财产。
沈敦朝新娘走过去的时候,沈鲁本瞧见他插在红皮高靴里的那把匕首,刀柄上的宝石一闪。
伴娘们向新郎扑上来,用一双双胖乎乎、玫瑰花瓣似的小黄手打他。她们年纪太小,所以为着护她们的主母、也就是他的新娘,她们可以碰他,可以捶他穿得齐整的肩膀——只要她们够得着。有一个几乎够着了;两个抓他的袖子;两个拽他的膝盖;其余的捶他的靴子、撕他的靴子;一个有酒窝的、画过脸的小不点绊在他脚上,觉得这脚是个好歇处,就仰面躺在那儿,一面骂他是贼、是畜生、是苦力,一面咯咯笑着、亲热地望着他。
沈敦轻轻地把她们赶开,抓一把糖果丢到几步以外,想引开她们。可她们是挑得好、也教得好的;她们反倒缠得更紧——打得更凶,扯他的衣裳扯得更狠,用一双双花骨朵似的小手狠狠地捶他。他一回一回地把她们轰走;她们一回一回地回来,缠得更紧,打得更起劲,像一群又恼怒、又顽皮、又得意的蜜蜂绕着他嗡嗡地转。
沈敦到底把这群漂亮的娃娃女兵打退了,也许是领头的阿玛悄悄吩咐她们住手。她们退开一点站着,喘着气,低低地咯咯笑;那个最小的小丫头仍旧坐在她跌倒的地方,含着大拇指,用一双眼巴巴的、崇拜的眼睛把沈敦老爷整个儿吞下去。最小的那个伴娘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新郎。
沈敦一把扯下那幅缀着金箔的大红轿帘,扯开、扯落,俯身向着轿中那个蒙着红盖头、一动不动的人影,把她抱起来,抱在怀里一跃跳过门槛上冒烟窜火的香火,又用一只红喜靴不屑地把它踩了踩,便抱着新娘穿过亭子廊和几道小廊,穿过一重重厅堂,走进为这场喜事搭了顶、张挂一新的大天井。
沈鲁本紧挨着他走,心里沉甸甸的。堂兄怀里那一团大红,他看不见多少;可他觉得那个裹在喜庆大红里的姑娘又矮又壮。她一只戴满戒指的手从盖头的褶子里滑出来;一点也不是双好看的手。而在中国,一位小姐的美貌里,除了那双裹好的脚,最缺不得的就是一双可爱的手。媒人把沈敦骗了,沈鲁本心里恼恨。
穿过一道道有顶的廊子和厅堂,她的娘家人和他的族人紧跟在后头;沈敦一路把她抱着,可进那座大天井的时候,他同他的新娘是手牵着手进去的——那是铺着大理石的、原本没有顶的大院子,今天搭了顶,铺了厚毯,为沈敦和身边这位姑娘的婚礼装点得极其排场;那姑娘眼睛仍旧被盖头蒙着,由他牵着手走。他把她领到高台前,扶她上了那几级台阶,让她在台上同自己并坐在那张宝座上。
在喜台上,那位择定良辰的星命先生用红丝绦把他们系在一处:脚踝对脚踝系紧,腰对腰系得松些。两人又一同干了一对同样用红绳结在一起的碧玉酒杯。就在这时候,沈鲁本一瞬间看见了新娘的脸;她把盖头挪开一点,好找到新郎举到她唇边的那只杯沿,她这一挪,冠上那圈嵌宝的珠帘——那本身又是一重密密的帘子——歪到了一边,只歪了一瞬,鲁本便看见了!别人都没有看见;沈敦的眼睛在杯子上,小心不洒了合卺酒;再没有第二个人站在看得见的位置上。那脸并不残,是大家人家小姐的一张脸,可鲁本·沈看得分明,心里一沉。他想,这不是一张能博得丈夫怜爱的脸。他读出她的下巴太硬,嘴唇太薄,薄得带着一股不好惹的执拗——一张难看而自私的脸。这脸叫沈鲁本厌恶,他替沈敦心里发疼。若不是这样做对一个姑娘是万不可有的羞辱,鲁本几乎要从沈敦手里夺过那对合卺杯摔碎在地上。方才跟着他们穿过厅堂廊道的时候,他就觉得这姑娘走路的样子笨拙;可是等她在台上坐下,他低头看见她那双穿红鞋的脚,竟吃了一惊:那双脚美极了;他在中国没有见过更小的脚。沈家所有的天井里都找不出一双金莲能同它们相比。这一样,总算是沈敦的福分!
好久之后,两人从台上下来,新郎新娘彼此一再作揖,又向双方的亲族深深地、屡屡地行礼——她那边三个人,他这边几十个;亲族们也一样频频还礼,只是没有那样低。沈敦领她到祖宗牌位前,两人在那里再三叩拜。这一拜过,她便是沈家的人,不再姓夏了;可她还不是他的妻。出了大天井,穿过里头的花园和天井,沈敦把这姑娘领进闺阁里她自己的房间,掩严了隔扇,揭去她脸上的红盖头,静静地把自己的匕首放在那落下的盖头上——那盖头是一片轻纱似的大红云——于是两人便是夫妇了;虽然他们的眼睛还不曾相遇,谁也还不曾看谁一眼。祠堂里正有僧道念经,一大群衣冠华丽、驳杂不一的僧道,佛家的、道家的都有。因为几百年来,沈家把通往天上的每一条路都敞着、也都拾掇得好好的。他们即便对中国的各样宗教都看得略略轻些,走起来却样样合乎体统,尽管多半是雇了僧道的脚替他们去走。
新婚的两个人被单独留了一个时辰,随后她的伴娘们闯了进来。沈敦也就离了洞房。直到天黑,直到天边泛红,那群吵吵嚷嚷的女孩子围着这位新媳妇闹个不休,拿她取笑,拿话激她,使出浑身解数要她开口。她理也不理,不说话,几乎不动。等到宅子里的锣敲到辰时,这群笑闹的女孩子冲出房门,满宅子跑着,得意地嚷嚷:她既没笑也没哭,没讨吃的,也没说一句话。她必是个模范媳妇;因为她不多嘴,也不贪嘴,永远不会开口要茶要饭。就是蘑菇和瓜,也引不动她——非得等她伺候过她的夫君,或是听说他已在外院吃过了。
整整一夜,沈敦一个人在桃林里来回地走。没有人去寻他。沈鲁本想去,却不敢。鲁本看着沈敦沉沉下垂的肩膀、拖得那样凄惶的脚步,心里可怜他。这位白皮肤的沈家人,心里对中国婚姻那些定死了的、专横的规矩起了反。鲁本·沈在中国找着了一桩硌心的事,沈鲁本觉得这就是一桩。
一直到笑嘻嘻的伴娘们随着天光成群穿过宅子,只有这两位堂兄弟守着夜、不曾合眼。别人一个一个去找自己的卧榻或睡席了。沈鲁本看见沈老太太打了个长长的哈欠,那时离她从喜筵上起身、准许旁人跟着告退还早得很;因为一位白了头、又高寿多福的中国老太太,在这样神圣的场合同男人们混在一处时,她的位分比他们谁都高。可当鲁本看见她转身回闺阁去、临走望着沈敦愁苦地来回踱步的时候,沈鲁本听见她低低地笑了一声。
日头爬到竹梢一半高的时候,沈敦慢慢地转向宅子,去见他的妻子。此后有好几天,沈鲁本既没有见着沈敦的影子,也没有听着他的音信。
第三十二章
沈鲁本听见有人在桃树岗上追着他跑,回头一看是沈敦,却几乎认不出他来。沈敦欢欢喜喜一跃跨过那道细细流着的小溪,脸上放着光;沈敦的眼睛里是得意。
「打我罢,沈鲁本,打我这个蠢货、这个孽障!」沈敦嚷道,半是羞惭,却满是欢喜,一路赶得急,还有些喘。「把我从前那些糊涂话忘了罢。求你再也别记着,沈鲁本啊。她是拿猫眼石雕出来的;她是拿玫瑰做成的;仙园里桃子的香气全在她身上。哦,我已经跪在她脚下赔过罪了。她的脚,沈鲁本!那是全中国最好看的一双。她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普天下最好看的。她又同她的美貌一样地和善、一样地甜。我醉在福气里了。我的妻子是我魂灵的双生,是我这一生金子似的荣光。就是我明天上天去,自打你我上回说话到如今,我已经在天堂里活过了一辈子。可你要向诸天神明祷告,狠狠地替我祷告,我求你:求他们叫我活着抱得上我的儿子们、我儿子们的儿子们,那都是我这桩天作之合结出来的爱苞。」
沈鲁本答应了他,心里深深地庆幸:成亲把沈敦的眼睛遮住了。除了眼瞎,再没有别的说法。那新娘的脸,他记得清清楚楚。接着他忽然想起沈家那位老太太的那一声称心的低笑——她隔着挂满灯笼的窗子低头望着沈敦的时候笑的那一声。难道沈老太太懂得什么他从未听说过的法术?这要么是妖术,要么就是十足的疯癫。若能长久,倒也是好事!可它长久不了。它必要过去,那时候沈敦这可怜人的日子又要变酸,比先前更苦。到那时候,只要他父亲沈荣禄和执掌家务的沈老太太沈慰娥肯放他,沈敦多半就要出门,走得远,走得久。可怜的姑娘!鲁本替她难过——丈夫一走、一弃,她就同守了寡一样。沈敦当然可以休她——门路是有的——可鲁本没有听说沈家有谁做过这种事。这确实不是沈家的规矩。
沈敦还在絮絮地说。鲁本用不着开口;沈鲁本也庆幸用不着。沈敦也没有久留。
「你一定得见见她。看在我的分上,她会好好招呼你,你见了她的美貌,也会羡慕我。你很快就能见着她了——在我们上坟的那场野宴上——日子近了,今年我们的女眷也要跟着一同去,等我们把敬祖的礼数行完,就在坟茔间热闹一场。你要看看我的宝贝,沈鲁本,也看看我们的福气。等到那天——」说着沈敦已经跑下桃树岗,跳过小溪,穿过香喷喷的草地,活像一只喝醉了的凤头麦鸡。沈鲁本耸了耸肩,心里纳罕,那张白皙的脸上罩着一层说不出的困惑,望着沈敦走得看不见了。
过了几天,在坟间的野宴上,年轻的敦少奶奶头一回正式在沈家人面前露面。到这天为止,真正见过她的,只有她自己的丫头和她那位情迷心窍的丈夫。族里的太太奶奶们曾按礼数去看过她:她坐在自己房里那张描画的象牙床上,几乎一言不发,房中的漆地上厚厚地撒着孔雀翎;她亲手捧上小小的滚茶和裹着厚糖的点心待客。可姑娘们和孩子们压根没有见过她,沈家的男人里除了沈敦也没有一个见过。可这一天她来赴野宴了,坐在一乘几乎同她的花轿一样鲜亮的小舆里抬到坟地。等到在坟前的叩拜行完了,把她一一引见给沈家这些坟茔的礼数也行完了,她就同大家一起玩笑起来,玩得同诺菲一样欢——而诺菲这一天正闹得没了形。
男人们一个一个被引见给她,她也一个一个被引见给他们;这如今是他们的分内之事了,因为她已是他们的血脉,是一个沈家的女人,住在沈家太太奶奶们的闺阁里。沈敦得意得不得了,而且一点也不掩饰,捻着并不存在的胡须,摆出一副娶过三房的白胡子老头的派头。这新娘子一张女孩儿的脸上,除了厚厚的脂粉,还泛着羞怯的喜色。她诚然是鸽子似的丰满,却没有沈鲁本先前以为的那样壮;她还有一两个酒窝。鲁本疑心她自有一份可人的地方,也看见了她那双眼睛的柔和——沈敦但凡走开一步,那双眼睛就跟着他走——她的眼睛倒不常跟着沈敦走。沈鲁本纳闷自己当初怎么会觉得她那样难看。她没有艾薇的秀美;也没有诺菲的;比起那张烧着了他的魂、搅乱了他的血的画中人的脸,她更是差着百倍;可这姑娘并不算难看。等到野宴的食盒打开、酒壶拔了塞,她驯顺地伺候她那位年轻的夫君;可鲁本看见她的眼睛亮闪闪地朝沈敦望下去,也看见沈敦把一两样好吃的送进她唇间。他看见沈敦的手指在这桩差事上流连不去,也看见那手指在发抖——那时他的新娘正跪在夫君身边,把琥珀色的酒斟进他琥珀色的杯子里。沈鲁本料想,沈敦这一辈子大约不会从他小妻子的天井走远了。也许照中国的样子办的中国婚姻,到底还是最好的——对中国的那些沈敦来说是这样,他们从不曾在一幅英国画布上见过一个姑娘极致的美。
敦少奶奶接纳了他们所有人,他们也接纳了她。她放风筝放得同诺菲一样好,她那细细的、笛子似的笑声像银子一般;她在坟茔之间追着孩子们跑,同他们玩「扑蝴蝶」,在粉的、奶白的蒲苇丛里玩瞎子摸人。沈鲁本并不羡慕沈敦,连他新娘那双脚也不羡慕,可他觉得她是个很不错的小人儿。沈鲁本断定:沈敦的妻子过得去。
沈家人点起几十盏本来多余的灯笼之前,月亮已经熔金似的升了上来;他们又在祖宗坟前行了一回礼,便一路唱着歌回家。
快到自家门口的时候,一个没有随从的骑马人从他们身边过去。女眷们急忙蒙上脸——只有诺菲不蒙。诺菲站住不动,直勾勾地盯着那位束带的人慢慢骑过去。沈开伦的脸色像打雷;可打雷从来吓不倒诺菲,尤其这雷是打在她父亲脸上。她抓住他的袖子使劲一扯。「那位老爷是谁?」她问。
「与你什么相干,你这讨厌的浪货?把脸遮上!」
诺菲扯过一层薄纱掩住半边脸,隔着纱把一双促狭的眼睛笑给沈开伦看。
「诸天神明!」沈开伦嘟囔着。也许他知道接下来是什么,心里预先感觉到了。沈鲁本立刻也起了疑心。
「他是谁?您认得他,我可敬的父亲。」
「你这不可敬的作孽的东西!」沈开伦几乎要哭出来。
「嗨,他生得真好,」诺菲叹了一口气,「我要嫁给他。您把媒人打发到他家去。」
「休想!」沈开伦骂了一声,斩钉截铁地说。
「我挑定了,」诺菲轻轻地告诉他,「他是谁?他那好听的、可敬的名字,我非知道不可。」
「他的名字是癞蛤蟆的名字,他家一门都是贼,他父亲是一条鬣狗。」
诺菲笑得极轻。「我说您认得他罢;那位好看的、好看的老爷。」
「这个人不认得他,」沈开伦沉着脸说。
「呸,」诺菲说,「您知道他是谁。」
「住口,丫头。我不认得他。可他那张狐狸脸,就是我多年以前认得的那条毒蛇伦古业的脸。我要吩咐差役去追这个癞蛤蟆的癞蛤蟆儿子,把他杀了,治他在沈家的地界上骑马的这份大不敬。」
「您那位死对头伦古业的独生儿子;这可就难办了,」诺菲承认道。「呀!呀!您得给伦古业送一杯和气酒去——不,您得亲自送去,同伦古业一块儿喝了,他是那位好看的老爷的父亲。」
沈开伦哼了一声,鲁本看见他气得发抖。他几乎担心这动了怒的人要动手打诺菲。诺菲却毫不担心,因为她知道沈开伦打不下手。可她怜惜沈开伦。她知道自己派给他的这桩差事会怎样磨他,也知道为什么。她知道沈开伦同伦古业那场旧怨有多深。她知道她叫他喝的这杯酒会怎样叫他从心里往上翻。可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杯酒他非连底喝干不可。然而在她那一身不容转圜的任性里,她终究找得出一个心角,替这位从不曾拗过她、眼下更断断不许他拗她的父亲难过。她紧紧偎到父亲身边,父女俩默默地走着,诺菲还把胳膊挽进他的臂弯里——一个女孩儿这样放肆,是不可饶恕的。可沈开伦并没有把她推开。鲁本走在他们旁边,实在拿不准这事的结局;沈诺菲却半点不含糊。
等到别人都去睡自己的漆枕头了,鲁本一个人在外头走了很久,走到夜深。鲁本一边踱,一边想。
诺菲叫他吃了一惊,而且他看得出,她把沈敦那位年轻的妻子骇住了。诺菲对她父亲说的那些话,敦少奶奶一句也没有听见;听见的只有沈鲁本。可这位新娘子看见了诺菲盯着那个生人看,也看见那生人热切地回望了她,于是沈夏芙珍缩回她的小舆里,为丈夫这位年轻的族妹从心到骨地羞得无地自容。
沈开伦会不会把诺菲关进庵里去?鲁本心里想。还是会顺了她,收下他自己的心软种出来的这一茬不像中国的果子?这全是沈开伦的错么?还是说,连远在天边、一向守旧的河南,也染上了少年中国那些莽撞的风气?难道莽撞的、假小子似的诺菲,连这件事上也竟能得逞?沈鲁本心里对此几乎同芙珍一样地往上翻。他也看见了那个生人同诺菲对望的那一眼。诸天神明!他自己绝不会那样去看他那位画中的姑娘的眼睛,他那位姑娘也断不会许他那样看——倘若闻声救苦的观音大士当真肯叫他寻着她的话。
哦,但愿寻得着她!
还有——他反复思量、翻来覆去地想着一个女先知的那番预言。奇怪!真是奇怪!
末了沈鲁本慢慢地回到自己的睡席上。可睡意迟迟不来。也许他睡软处睡得太久了,几个月之内还没法在一只木枕上睡得安稳。
第三十三章
有一件事,是诺菲在一阵欢天喜地里告诉他的,倒叫沈鲁本听着颇不受用;他在下一封家信里向母亲抱怨了这件事。
诺菲有一肚子话要讲给他听,讲的是她那位极要好的女伴齐雅眉;这些话并不投沈鲁本的意。齐雅眉是「开通」了的。所谓照西洋路数开通,是不是把哪个中国男人变好了,鲁本不敢说;可他敢说,它把中国女人弄坏了、弄贱了。齐雅眉在欧洲住过,她父亲时常在那边一住就是很久。他们在欧洲的时候,齐雅眉哪里都去,什么都做,同英国姑娘一模一样——同男人跳舞,同男人上戏园子。诺菲觉得这又可佩服、又可羡慕。沈鲁本不觉得。等到诺菲欢喜得叫起来,说雅眉要跟着她父亲到这里来做客,沈鲁本听了,心里说不出的懊丧。
诺菲一口咬定,齐家人在这里的日子,他们那些「花」样的规矩要松掉一半;松,是因为待客的礼数须得把沈谦凡的不以为然和厌恶遮掩起来——他厌恶老朋友齐吴律不成体统地作践、目无法纪地不把中国那些古老的神圣当一回事。哦!齐家住在这里的日子必定要闹翻了天。诺菲想着这一场胡闹的光景,欢喜得发狂,那颗油光水滑的小脑袋快要不管用了。鲁本却预见到这个家园里那份安静的好处要被搅了、毁了;便是为着小诺菲的缘故,他也高兴不起来。
诺菲又絮絮地说,这样的事,搁在许多束带人家里当然是行不通的。多少当家的男人就不会答应;他们那个门第里的女人,也没有几个——只怕一个也没有——受得了。沈亚亭!他们那位老祖宗沈亚亭头一个就要把这地方掀翻了!可惜她那些女人一个个被谦凡按得死死的、扁扁的,他吩咐怎么做就怎么做,还得笑着做。幸而如今沈家的地界上再没有一个厉害的女人了——除非她诺菲自己算一个。她过了门以后当然要做个厉害的女人;被人按在拇指底下这种事,轮不到她。她要管住她的男人,就像沈亚亭当年管住她的男人一样——成千上万个这样又明白又有手段的女人都是这么做的。她也不要婆婆。老早以前她就吩咐过父亲:她的新郎必得是个孤儿。祖婆婆做婆婆,比亲婆婆做婆婆要坏上多少倍,当然啦,好处是祖婆婆总活不了那么久来磨人。
鲁本笑起来,说她这是造孽,是个亵渎神明的叛逆——她本来就是。他没有把另一句说出口:她也是个极招人疼的。
若不是有这位堂妹兼玩伴诺菲,沈鲁本只怕早就想念起鲁本·沈的那个家、那种日子来了。而她不单是他的玩伴,还是他的避难处。
沈家有些事做得理所当然,有些事他们做起来还兴致勃勃,鲁本听着、看着却觉得硌得慌;有几样简直叫他作呕。
这正是欧亚混血儿悲剧里不小的一部分——自己同自己那一场躲不开的反目。
沈家年轻男人的游艺,既叫鲁本喜欢,也叫他厌恶。他们至今还打马球,打得极好——他们的祖宗在马球还是唐朝皇帝最爱的玩意儿的时候就打得极好,那时候连宫里的娘娘们也打,骑着又快又驯的小驴,鞍子是镶嵌的,辔头是嵌宝的;他们常在夜里打,等天上那盏夜灯笼挂得正圆,或是点上几千支巨烛照着打——这马球鲁本也下场,而且打得出众。可他们斗鸡,他们斗蟋蟀斗到你死我活,他看的时候眼睛里没有光;他看过一回他们的斗鱼,便设法没有看到收场,尽管他仍旧站在那一圈兴奋的看客里没有走开。打那以后,不管人家见怪不见怪,不管人家笑他、看不起他不看不起他,但凡有斗鱼的局,他总能找出别的事来做,总能同诺菲一起走到远远的野地里去。
沈若贤为此很不放心,认定沈鲁本是肝气大坏了,这么年轻就得了这样一场既可怜又凶险的病,便一味殷勤地拿五颜六色的丸药一轮一轮地喂他;不是西洋那些荒唐的药片,是正经的中国丸药,一颗有小李子那么大,每一颗上都深深地印着吉祥和复元的字样。鲁本驯顺地收下,而且宁可把它们吞下去——或者试着吞下去——也不愿再看一回两条气疯了的小斗鱼为了供人取乐把对方划破、把对方的肚肠挑出来。不过他到底不必吞,能把药丸藏在袖子里;上了樱桃岗,他就同诺菲拿这些药丸当抓子儿玩,一直玩到一颗一颗都滚下去,丢在铁线蕨和粉红色的蒲苇丛里,再也找不着。
可是等到沈幼荪的斗鱼同沈丙龄的斗鱼要来一场大决斗那一天,诺菲一口回绝,不肯同沈鲁本溜出去,而且叫他大惊失色地宣布:这一回她自己要去看这场热闹。
「不错,」她承认,「女人家、姑娘家照规矩是不看的。可我要逼我可敬的父亲准我看;万一谦凡不许,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躲起来,把这场热闹全看在眼里。皂荚树的空树干里挤得下两个人,齐雅眉要同我一块儿躲着看,因为齐老爷和我那位心肝雅眉明天天亮前的那个时辰就到了。到时候斗鱼就开局了——除非下雨。雨神往下啐口水,鱼儿们是不肯斗的——可谁听说过木兰月里会有雨时!雅眉一定爱看。她什么样有胆气的场面都爱看,我那位狮子心的、漂亮的雅眉——哦,刚才饭时之前齐老爷的报信人喘着气跑进来,说他们快到了,我这颗心都跳起来了!我最爱雅眉;我最爱她要来。她在这里的时时刻刻都是我的福气,等她再离开我,我要害相思病,要愁病了。雅眉!我的雅眉!告诉我,沈鲁本,你这个一声不吭、老皱眉头的东西,你说齐雅眉会不会穿着她那身欧洲衣裳来?」
「多半会罢,」沈鲁本闷闷地说。这位咋咋呼呼的、开通了的齐小姐,他越是听得多,越是不以为然。小诺菲不过是个促狭鬼、一个野丫头——是一朵娇嫩甜美到极处的野花;可一想到要让这个中国的「新」女人来沾染诺菲,他心里就冒火。齐家人在这里的日子,他要少在家园里待着。
「但愿她穿着她那身欧洲衣裳!」诺菲还在絮絮地说。「我们的女人穿欧洲衣裳的样子,我一回也没见过!一个姑娘家穿着衬裙!呀呀,多好玩!」
诺菲把脸埋进手心里——装出害臊的样子——咯咯地笑个不住,又从纤细的小指头缝里坏坏地朝沈鲁本眨眼睛。
沈鲁本推说有封信要写,便回自己的院子去了。
第三十四章
中国人起得一向早,那天沈家的人却起得比一向还要早得多。
有贵客要来。
还有,沈丙龄与沈幼荪那两条顶好的缅甸斗鱼,今天要死一条。
两桩这样了不得的大事,把这本就不知懒散为何物的一大家子搅得浑身通了电。天还远不到卯时,沈家这座大宅的里里外外已是一片忙乱勤谨,自「洗猫」以来再没有过这样的光景。
诺菲从客堂飞到天井,又从天井飞到台阶上;早饭的饭时还早得很,她已经爬上那道大墙三十座望楼里的一座,又一路飞奔回来,一半咯咯地笑,一半快要哭出来,那两只中国女人个个都戴的小金耳环,简直要从耳朵上跳出去。
沈幼荪和沈丙龄提心吊胆地俯在各自那条心爱的斗鱼上头。沈家别的男人——主子也好,底下人也好——三五成群地聚着,一本正经却又兴头十足地押着这一场的输赢。女人和孩子里头,许多也「押了几文」。沈鲁本在这里是随他走到哪里、随他做什么都不受拘束的;他只把拉媛给他备下的腊鸭、香料面饼和盐煮的果仁装满一只褡裢,袖里揣一本书,不声不响地踱了出去——他要在樟树林里消磨这一天的大半,还要往远处一条山沟里去探一探:那里的野葡萄如今熟了,最甜;那里的柳叶菜也开得最红最高。
他不愿看一条发了疯的小鱼把另一条宰掉,而且多半宰完不久,自己也要在苦楚里伤重而死;他也不愿同齐家人照面——尤其是齐小姐——能躲一时是一时。照面终究躲不掉,这一层他明白,因为诺菲早已说得明明白白:齐雅眉决不肯把自己关在「花」字辈的那几重院墙里。可他宁愿把这一面往后推,并且打算尽量把他同这位开通了的、极有主意的、狮子心的小姐的往来缩得短些。这一路人品,他在英国女人身上就不喜欢;搁在中国女人身上,他简直觉得是一桩可憎的事,是对那一切的亵渎——正是那一切,使中国的女儿家最可爱,使中国最强盛、最可敬、最可慕,成了万国里的那一国,万族里的那一族。
天光才刚透出一丝意思,沈鲁本便悄悄地上了路,绣花的棉鞋一路湿透在又长又香的草丛那一身重露里。到处是雾,到处是潮气。一缕一缕、一挂一挂的雾从树枝上垂下来;牵牛花还把她那些可爱的花盏拧成夜里的螺旋,紧紧闭着;紫罗兰还睡在自己绿叶的床上。一万朵玫瑰睡在丛里、墙上、架上;苜蓿把香气吐得有些发冷,蕨叶看着也是凉的。那些扭得像人形的古怪树木——祈祷树、橡树、白森森的巨大月桂——像一个个畸形而凄凉的鬼影;卷丹在破晓前的昏光里显得阴沉;翠鸟还躲在蓖麻那又阔又厚的叶子底下取暖。夜已经过去了,白天还没有来。那份静谧美得出奇——安宁得、和顺得几乎成了一支曲子。
沈鲁本一路走得极轻,敬着这初生一日那份不曾被沾染的清白。
他一向以为,星子满天的夜里最好看——天上那盏大夜灯笼垂下一团活的金子,夜莺唱得肝肠寸断——以为那是中国一昼夜里最好的时辰。眼下这个却好看得无从比方:大地沐在洁净里,上天正从大地睡时那道灰色的帘幕后头探出眼来;四下里一片安宁寂静。
「噤声!」上天吩咐道。世间便一声不响地听了命;那份缄默听着、敬着,几乎不敢喘气,而中国就枕着造化睡熟了,像个孩子睡在母亲的怀里。
一道温柔的光华划破了黑暗。
日出向河南行礼。
沈鲁本无声无息地走着,走在他父亲当年无忧无虑的童年里常走的那些地方。沈鲁本爱这些地方,正如当年的少年沈景洛爱它们一样。
沈鲁本在心里祝福母亲,谢她:谢她让他是个中国人——谢他能凭着与生俱来的名分,走在这片洒满朝阳碎金的林子里,走过这些有溪流如带、芳香四溢的草地。
沈鲁本赴他同造化的约去了;他的族人则聚在家园里看斗鱼,说着笑话,押着注;女人们在大宅里为那位天不亮就到了大门外的贵客张罗着种种排场,一面操劳,一面等——等着听是沈幼荪的鱼杀了沈丙龄的,还是沈丙龄的鱼杀了沈幼荪的。
时辰虽早,齐老爷同他女儿已经到了。宾主吃过那一盏接风的甜热酒和一碟盐渍的米食,齐吴律便同沈谦凡一路踱向林子边上那口琥珀色的池子;老沈若贤颤巍巍地跟在旁边,一来急着把这位贵客的礼数做得周全,二来他自己也嗜血地想看这一场斗鱼。
那是一场好看的厮杀,这一点不必争;那两条小鱼斗得确实好看——只要看的人眼里没有半点怜悯。
斗场也生得好看:一口雪石砌的池子,边沿是琥珀色的,一池清水漾着细涡,四围拥着几百张又焦急又兴奋的中国面孔,几百个男人和半大的小子,穿蓝布的、穿锦缎的身影,一齐伏在环池那圈带纹路的大理石栏上,指指点点,押着注。他们押「见头一道血」的,押两条斗士各能撑多久的,押胜的一条能比败的一条多活多久的,自然也押哪一条要赢——凡是这一场里已有的、可能有的、或是勉强算得上一枝一节的,他们没有一样不押。人人都紧张得像烧滚了,可人人又都客气和气。这是极有趣的玩意儿——沈家人的游艺;他们玩得残忍,却也玩得漂亮,玩得轻松。
这一片欢腾的人墙背后,疏疏地立着一道老树的墙:橡树、皂荚、月桂、樟树、巨大的柳树,还有纤细的竹子。
那颗大日星就要出来了。
「呀!呀!」他们哑着嗓子悄悄地叫。
鱼来了,一条一条小心地捧在各自的香柏木桶里。
扑通!幼荪的「鲨」下了池。
扑通!扑通!丙龄的「标枪」也进了斗场。
它们多久才觉得出彼此?要跳几下心,它们才会扑上去厮杀?——两条灰不溜秋的小鱼,不过一只手长,懒懒的,既不起眼,也不起心。
一片骇人的寂静。
嘶——!「标枪」鼓起来了!
它看见了对头,或是嗅见了。
「鲨」动了动一片小鳍。
接着两条都射了出去。
灰不溜秋?懒懒的?这会儿可不是了。
它们浑身是浓烈的颜色——红的,橙的,发烫的紫,一跳一跳的绿。它们闪着虹一样的光,越胀越大。一缕一缕细小的火焰,从它们涨红、扭曲的肚子上喷出来。
两条斗鱼咬在了一处,各自用自己的牙床咬住对方的牙床。
就这样锁着,牙齿扎了进去——一分一厘也不肯让——它们把对方拖来拽去,拖过了大半个平静好看的池子。
它们斗得狠极了。这一场不会有饶恕。
一道道血丝跟在它们身后。这些缅甸小斗鱼可不是「白血」的孬种。
诺菲的两只手冰凉,脸上一块一块地烧红,小嘴直哆嗦。
老沈若贤在荷包里摸索半天,摸出一粒鸦片丸含在嘴里;不然他这一身兴头就要压倒他的体面,叫他像个苦力似的喊出声来。里头有几个——那些穿蓝布的「娃子」——已经呼呼地倒抽起气来。
来来去去,上上下下,血痕也跟着来去上下,两条鱼你拖我拽,缠斗不休。
它们高高地跃出水面。「鲨」的一片鳍只连着一丝了。「标枪」的肚子破了,往外涌着血和肠子。可两副牙床还死死咬着。
一忽儿在下,一忽儿在上,轮番翻覆;它们就这样一来一往,毫不容情、毫不松懈地打着这一场烧灼的仗。
它们斗得像是各自都明白:头一场也就是末一场;于是把一条鱼的魂魄都豁了出去,定要死在胜的那一边。
忽然,两条鱼撒开了彼此。
「鲨」掉头就窜——那片撕裂的鳍红着,没了用处,拖在身侧。
「标枪」喘着气追上去,得意洋洋。
可「鲨」不过是诈。对方一赶到跟前,它就从底下翻了个身,那尖尖的、鲨鱼似的嘴头像一把快刀,把「标枪」豁开了——从嘴一直豁到尾巴,豁得敞敞的。
这一场完了。
「标枪」死了,身子零落,浮在那一池撒满鳞片的战水上。
皂荚树的空树干里,一个吓坏了的中国小姑娘正恶心得难受。
底下人乱哄哄地嚷成一片。沈家的爷们含着笑。这是一场好斗;沈丙龄一面同沈幼荪一同笑着转身走开,一面热络地向他道贺。
一个苦力探身过大理石栏,用网兜把死鱼捞起来,轻蔑地丢进那只「败桶」——一只破旧的竹桶——趿拉着脚往肥料棚那边去了。
另一个底下人,品级高些,穿得也体面些,一面郑重其事地念着敬词颂词,一面轻轻把那条将死的胜者捞起,送进上了漆的、尊贵的「胜桶」里。几十个人跟着「鲨」这一场凯旋的出殡走。他们抬着它,一路是铜器的乐声,是无数爆竹的尖啸与嘶响。他们要把这条极尊贵的「鲨」葬在紫罗兰花畦里,给它一座胜者的坟。这是它挣来的;而它那尊贵的遗骸,对那些香喷喷的紫罗兰也大有滋养之功。
沈诺菲从那棵老皂荚树里溜出来时,没有朝那一池被糟蹋了的水看一眼——她是不得不最后一个走的——便一径溜回闺阁去了。
大日星跃过那道皱起的天边,纤细的竹子在鹅黄的阳光里欢欢喜喜地摇。
这一注那一注,一总算起来,自打两条小鱼交上手,已有二十万元换了荷包。可这也算不得什么大事;热闹是极热闹,祸却不成其为祸,因为归根到底,沈家的地界上本就是一个钱袋。他们中间有穷的,有富的,可河南没有哪一个姓沈的,一旦有难,不是旁人个个「解囊的时辰」到了——周济起来是欢欢喜喜的,给的受的都当作理所当然;受同给一样,是与生俱来的名分,一样的体面。恤亲是中国的一条筋骨。
这一切沈鲁本都错过了——这多半是他软弱,因为他毕竟是渡了半个地球来看中国的本来面目的。
可这一日的独处把他洗过了一遍。将近日落的时辰,他从沈亚亭墓前跪着的地方站起身,慢慢地、静静地朝那座大宅走去,清早那份温柔的安宁还软软地留在他脸上。
沈家的老坟地虽有那样的庄严和碑石的排场,却是个几乎繁艳得放肆的所在。鲁本常到那里去祷告,也去欢喜。他每回到那里,没有一回不想起萨里那座老教堂的墓园——他父亲的棺木就停在那里;也没有一回不盼着能得母亲的心甘情愿:等她百年之后,他好把她的棺木同沈景洛的棺木一并迎回河南,照中国的规矩,葬在沈家的坟地里,就在亚亭墓旁。这样,日后他自己也归了天,便不至于同他们分开——同他敬爱的母亲,同他记不得模样的父亲;他的儿子们会把他的棺木安在他父母和老祖宗沈亚亭的坟边。
除了或许能寻见、能娶到他日日梦里的那个姑娘,沈鲁本再没有别的事这样切望过。
这事能成么?他心里没有底。
因为他知道自己决不会去强求。他要的不是母亲的应允,而是母亲的甘愿。
沈鲁本哼着一支古老的英国情歌,出了沈家的墓园,穿进那片密匝匝的竹丛,朝落日那边走去;那座大宅正伏在那里,像一条歇息的龙,浑身的鳞是珠宝。
唔!有人朝他走过来。他这一日的独处完了——比他所愿的早了些,也比他所打算的早了些。
「见鬼,是谁?」鲁本嘟哝了一句英文。年轻人恼火的当口,他还没有学会用中国话去想事情。
不是诺菲;不是她来寻他,来为这一整天的撇下他讨个和好。这女人比诺菲高,脚步虽轻软自在,却更沉稳些。那分明是个中国女人,自然也只能是——除了沈鲁比,还有哪个西洋女人进得沈家的地界?可他想,这不是他族里的哪位姊妹——虽说不走到近处也断不准——何况落日从花边似的竹丛里烧过来,有些晃眼。
他躲不开她,除非掉转身子原路退回去——那就未免太突兀、太显眼;小路两边粗秆的竹子长得密不透风,这条路也不过比一条羊道宽不了多少、清楚不了多少。
罢了。他这份清闲反正到了头;再说,一个陌生女人他并不怕——纵然她怕他。
她像是并不怕。
不管她是谁,她只管从容地走过来,几乎像是有意要同他碰面。
沈鲁本心里盘算:这两个人怎么错得开身呢——非挤得紧紧的不可!而在中国,这样的紧挤是万万使不得的。
那姑娘只管走来,不快也不慢。
鲁本几乎站住了,预备把自己尽量贴平在那一堵有节的竹秆上——那竹子看着纤弱,他却知道近根处那一围有多么硬。
他族里的姊妹众多,个个都同他说得上话;若他十分断得定这不是她们中的哪一个,他一定在她走到跟前时把眼睛死死钉在别处。可他断不定,也不愿冒那个险——显得不肯同一位本该同他招呼的姊妹说话;虽说她们里头,除了那个野惯了、宠坏了的诺菲,谁也不会离着宅子这么远,又不遮面,又没有人跟着,这实在蹊跷。
于是沈鲁本一眼看进了那张脸——画上那位姑娘的脸。
第三十五章
沈鲁本的心里唱起歌来,唱的是一支古老的中国情歌;他脸上漫开一种神色——那个古老得不能再古老的故事——便是比齐雅眉那双黑眼睛世故得多、老练得多的姑娘家,也断没有看不懂的。
那神色几乎才一上脸,沈鲁本就把它按住了——凭着一股意志和一份敬意,硬生生把它赶开。他尽力朝竹丛那边贴过去,垂下眼睛;可这一垂眼,他那颗滚烫直跳的心又为着一样东西重新颤了起来——姑娘那双缠过的、穿着艳鞋的小小金莲。
随后他想起来:仆人在路上遇见贵人经过,是该转过身去背着的。沈鲁本便要把脸转向那堵竹墙。
可齐雅眉先开了口。
「您是沈鲁本先生,」她说的是英文。「必定是的。我是齐小姐,诺菲的朋友齐雅眉。」说着,她坦坦然然地向鲁本伸出手来。
鲁本握住了——他不能不握;当他把那只可爱的杏色的手握在自己更粗、更白的手里时,他明白:这一辈子他是这姑娘的人了。
他心里想:两只手交握的这一瞬,他浑身血脉里那一阵又惊又喜的震颤,她可觉出来了没有?
沈鲁本这一辈子都要为着一件事深深地懊悔:她头一回同他说话,说的竟是英文。
她为什么要说英文呢?他纳闷。总有一天他要问一问她!
这位眼神安详、嗓音低柔的姑娘——她在这里比他从前在画上见到的还要举世无双——她当真去看了那场又可怖又粗野的斗鱼么?
诺菲可是夸下过海口、打过包票的:说她一定去看——而且一定爱看!
鲁本一想起就发怵。
可他明白,不管她做过什么,他已经永永远远地被封在她身上了:一颗心,一条魂,一副烧起来的身子。
「琥珀池子边上,今天真是了不得的一天。」她的嘴唇是不是微微撇了一下?还是他这双看迷了的眼睛错看了?「诺说您不屑去看。哦,她正生我们的气呢,沈先生,生您和我的气;我也恼诺菲——那个促狭鬼!」
「生您的气!」鲁本说的是中国话——这是他对她说的头一句——他没有称她「齐小姐」,他不肯。
他中国话说得这样顺溜,或许叫齐雅眉有些意外,因为她微微红了脸,轻轻笑了一声。不过这会儿她也改说中国话了。
「沈诺菲正恼着我们两个——恼的还是同一桩错处,沈鲁本,」——啊,她这样称呼他,在他听来是何等的乐声——「我们撇下了她,也撇下了那场尊贵的斗鱼。我只好自己把这一天打发过去。闺阁的天井里,礼数逼着我待多久我就待多久,多一刻我也不情愿。她们把那场可怕的斗鱼絮絮叨叨地讲着,讲得人恶心。于是——我一得空就从她们那儿溜了出来,」——沈鲁本的心跳了一下——「独自在这林子里真是好;只是我像是迷了路——我从前没来过这里。幸而遇见了您,好领我回宅子里去。」
沈鲁本没有说:走运的是他——这是他生平顶大的一桩运气;可他的样子兴许已经把这话说了出来。
齐雅眉垂下眼睛,几乎笑了。
「那么我那位堂妹诺菲,到底照她同我放的狠话,去看斗鱼了?」
「我想是去了。我们进了仪门,行过接风的礼,开了斋;内眷里那些太太奶奶们只当我路上坐轿颠得乏了,正在房中歇着;就在那时候,诺——那个小鬼头——把我从天井里哄了出来,穿过紫藤架下的路,穿过园子,绕到琥珀池子后头;那里你们家的下人已经在给那桩残忍的玩意儿做预备了。她指给我看一棵大皂荚树,树身朽空了,露出个洞穴似的窟窿;那窟窿里坐得下我们两个人,从长在旁边的竹子缝里张望,正好越过男人们的头顶看下去——他们一门心思都在下头那池厮杀的水里,哪还有眼睛、有心思来窥我们这层叶子的屏障——正好看见那两条可怜的小斗鱼在池子里自相残杀。我不肯待,她骂我;她不肯同我走,我骂她。到底我把她丢在那里了——我不能不走。哦,沈鲁本大爷,诺菲怎么看得下去!我单是想一想就恶心——单是知道那桩事正做着,就恶心。爱笑的小诺,性子和软得像莲月里的和风。今天这是为什么、为什么闹这一出淘气?我们相好了这些年——」
鲁本看见那双乌黑的眼睛盈满了泪,看见那两片红嘴唇抖了起来,齐雅眉的话戛然断了。
「早就过去了,了不起的姑娘,」他温和地告诉她。「小斗鱼受的苦短得很——向来如此;它们斗得那样凶狠,在那一股子狂怒里,多半是不觉得疼的。」
「但愿如此,」姑娘的声气有些不稳。「我想回宅子里去,同沈诺菲讲和。大爷肯给我引路么?」
路虽窄,两个人到底想出了法子,大半段都并着肩走;一路走,一路说话。
齐雅眉是名门出身的中国姑娘,却待他这样坦率亲热,沈鲁本心里有些骇然;可这并不是她的瑕疵——她是没有瑕疵的。错在她父亲,是他把欧洲的做派给了她——多半是父女俩在欧洲各处京城里浪游的那些年,硬塞给她的。
英国姑娘用英国的做派,他是喜欢的;可他觉得,这些做派用在中国姑娘身上便是一种亵渎。
接着他又想起来:若不是齐吴律古怪地把女儿放开了手,他便不会在美术院看见画上她那一份可爱,也不会像此刻这样,在河南的林子里同她并肩闲谈——他从前同布兰奇、同艾薇、同另外二十来个英国姑娘,在多塞特和萨里的林子里就是这样走过的。想到这里,他对齐吴律、对他那份松弛,心便软了。再说,这千载难逢的一个时辰,他还得谢那个淘气任性的沈诺菲;于是对诺菲,他的心也软了。
他们一路走,一路谈;齐雅眉再没有对他说过一句英文。
她带着姑娘家的娇憨,可爱,裹在一层柔和的端庄里;中国姑娘家这朵完美的百合,从来是什么样、能是什么样,她就是什么样。他方才竟有一瞬信了这位举世无双的姑娘会去看、而且爱看那场可憎的斗鱼——他真是个不忠不义、厚颜无耻的叛徒,蠢得那样容易上当!这个他是要赎罪的!——要跪在她脚下赎罪,倘若他挣得到跪在那里的份。
他们慢慢地走在落日里,穿过竹林,穿过开满细小的、笑盈盈的野花的草地。
沈鲁本心里欢喜:齐雅眉没有穿西洋衣裳。
第三十六章
沈鲁本头一步棋,是去讨齐雅眉的父亲齐吴律的欢心,若能得他另眼相看就更好。爱上一个中国姑娘,若得不到她父亲的点头,是没有多大用处的。虽说他同她说话自在,做伴也自在,沈鲁本却几乎立刻就看出来:她身上那一点点西洋气不过是件外衣,并不是雅眉小姐的一部分;骨子里她同他一样是中国人——比沈诺菲还要中国得深。她称他「沈先生」,向他伸手,同他讲英文,那是一份极精致的礼数,是给一个大约孤单、大约想家的异乡客的:一个英国人独自在中国,独自处在一个地方、一群人中间,那地方那些人同他自己的又那样地两样,他若不觉得又难受又局促,简直不可思议。她拿英国的交际规矩来待他,正是她把中国最好、最厚的待客之道奉给他的法子。
他知道:凡是不经她父亲、不得齐吴律点头就去亲近她的人,她一概不会动心。只有过了门,做丈夫的才追求得成齐雅眉。
可是,尽管齐吴律有礼而和气——在交际的面子上,他同女儿一样是个走遍天下的人——也热络地接住了沈鲁本那些恭敬的亲近,鲁本讨好的打算却落了空。
被谦凡叫作「篝火」的那些内乱重新烧了起来,腾成更大的火焰,蔓延开去。看着像是大战到了。合家上下几乎不谈别的,连沈谦凡也一样;其实鲁本知道,他对那些「篝火」的看法,远不像他对着好战而衰朽的沈若贤所肯承认的那样轻松。
说实在的,沈谦凡那份表面上的淡漠,同他那份十分真诚的不愿沾手,与其说是他把中国这一场反复发作、眼下正发作的动乱看轻了,不如说是他对交战的各路人马一概不信,对他们的头领一概厌恶轻蔑。既然个个都烂,何苦为哪一路去打?
可这些不成器的头领里,究竟哪一个最不坏,哪一个对中国长远的公利、对她在列国之间的立足最不算叛卖(冯玉祥或许勉强算个例外),沈谦凡依旧拿不定主意;如今他更是愁得厉害。每天总有个跑腿的,或是哪个掉了队的兵,把信儿送到沈家大门上;这些信儿只把谦凡的忧心添重,他的为难却一分也不见轻。
齐吴律因了多年在外奔走、久住西洋,眼界宽些,却同样既不安,又拿不定主意。齐吴律还不算老,要打仗,他不比旁人差;至于死,他也同差不多每个中国男人一样不放在心上;可要他在一个他瞧不起的人麾下挂名,他没有这个胃口——而别的他又看不见。
沈谦凡同齐吴律在一处商议了又商议,商议得长,声气也低;沈家成年的男人都聚在一旁,热切地听着,时不时给这两位当家的添上一两句——沈家成年的男人都在,只少了沈若贤和沈鲁本。
这两个人是被撇在外头的——沈若贤并不疑心自己被撇了,鲁本却不止是疑心。
依着谦凡的吩咐,凡是战事的信儿——其中多半是传闻,算不得真消息——到了沈若贤跟前都要说得轻描淡写;每逢若贤撞见他们正认真地商议争辩,他们便把话头拐到轻快明朗的题目上去。在河南的八月里,这是不难办的:这片大庄园上随便哪一块地都是一幅画,随便哪一处望出去的景致、哪一朵花、哪一阵和在一起的鸟啼,都是一本情歌,一篇讲道理的文章。谦凡并无意让这位可亲的老白胡子把性命抛在一场不值当的战场上。沈谦凡疼这个刚烈的、半边身子发颤的老糊涂;何况老人家万一尸骨丢了、寻不回来,那便是全家的大祸——唯有入殓与哭奠才保得他免于地狱、得进天堂,如今连这也办不成了。到那时候,沈若贤的儿孙们便没了那位直系的祖宗可祭;而有祖宗可祭,是每个中国人最神圣的权利——若说还能更要紧,那便比有男丁在身后哭他、祭他还要紧。
沈谦凡不愿沈鲁本当真卷进眼下这场厮杀里(幸而战火离沈家的地界还不算近),这里头的缘由就不那么单纯,在他自己心里也不那么清楚。
沈谦凡当年对沈景洛那门亲事想得很坏、很苦。当初沈鲁比在这里的时候,谦凡对她的评价也不算高。她不喜欢中国,厌恶沈家的做派,怜悯沈家的女人——沈太太自以为在夫家亲族面前遮得严实,谦凡却看得明明白白,也因此不喜欢她。沈景洛硬把那个白种女人塞到他们中间,他觉得沈亚亭对她一味纵容;这是谦凡此生唯一容许自己对了不起的沈亚亭发的一句非议。而且他从不曾把这句话说出口,连对他最中意的那房妻子也不曾说;虽说在中国,最中意的那房妻子总是听得见丈夫一切私房话的——西洋最得宠的妻子也一样。可是——谦凡又想到守寡的沈鲁比正等着儿子回去;那女人虽旧日不喜欢河南,到底放了鲁本到他们这里来,沈谦凡便觉得自己在信义上对她有一份担待:这个托付给他们的儿子,断不能有半点损伤。沈鲁比还亲笔写过信给他,托他接待沈鲁本,好生看顾。西洋女人自然也是把自己的独子疼到骨头里的。天下会有哪个母亲不疼儿子、不把他时时放在心尖上——这样的事沈谦凡连想也想不到;在中国是不会有的。
椒月(又叫罂粟月)一天近似一天——谦凡怕的是:鲁本已经在打点着要走了。谦凡舍不得放他走;可他若要走,也得像他来时那样地走:皮肉囫囵,胳膊腿、眼睛耳朵样样齐全,一点不缺。再说,既有齐吴律那番荒唐的外国做派,鲁本又受着,那么沈鲁本去照应一下也就大大地便宜了谦凡:好叫做客的齐雅眉不至于闷得慌、没人做伴,也不至于在那些野林子里、在又深又陡的沟壑旁出岔子。她是非去逛不可的,那个犟脾气的诺菲还要跟着。齐雅眉显然宁可待在外园和园外更野的地方,也不肯待在内眷的天井里。谦凡看见姑娘家堕落到这地步,重重地叹气;可险是齐家的险,不是他的险;人家既是客,又是同他平起平坐的,他哪有资格去责备、去劝谏人家闺阁里的管教。沈谦凡的女儿断不能像齐家的姑娘这样放任自由,可齐家乐意,做主人的本分便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声不响。何况诺菲那双贪听的耳朵离他们常开机密会商的地方越远越好——远到金鱼池,远到柏树岗,远到那片开着柳叶菜的野地里去——谦凡一点也不心疼。齐雅眉走到哪里,诺菲就跟到哪里。沈鲁本肯陪着她们同去,虽说是对规矩的一桩大侵犯,却也算是个保险。总的算来,这事叫沈谦凡不痛快,却也一样地叫他便宜。
对沈鲁本,这事却半点不算不便。
于是,在绣球花与那些气味辛香、天鹅绒也似的玫瑰之间,在牡丹与柳树之间,一粒在皮卡迪利撒下的小小种子发了旺、长了起来,长得像天上那些有法术的果树,把河南的一处家园变作了神奇的仙桃林——那里,所有宝石羽毛的翠鸟的头一对祖先,正是在神圣的桃树上配的对。
沈鲁本当真觉得这里就是天堂;他如今爱得太深了,再不能怪齐吴律那份极不像中国人的松弛。
齐雅眉在花香馥郁、已然结果的桃树间安详地走着;有风度,有姑娘家的样子,一应一答都带着羞怯。
诺菲在一旁又跑又跳,多半时候咯咯地笑得像一道笑着的小溪;沈鲁本同齐雅眉耐着性子等她,一面等,一面拿说话来消磨。他们静静地谈着;等她连蹦带跳、疯疯癫癫地跑回来时,也不怪她害他们等了这么久。
他们谈花,谈日出,谈流水与摇曳的芦苇——谈那些石头结壳的山,谈银莲花与红罂粟,谈李白的酒杯,谈徐熙的绢画,谈西陵氏那位贵夫人的故事,谈山口上一盏盏眨着眼、给人平安的慈悲灯——他们谈的都是中国人心里最要紧、最亲近、最疼惜的东西。
雅眉轻声地对沈鲁本讲起她母亲,母亲多年前就归天了。
鲁本对齐雅眉讲起他母亲,他母亲是一朵白玫瑰。
鲁本对她讲起他妹妹沈艾薇;比艾薇更可爱的姑娘,世上只有一个。
「你头一回同我说话,为什么说的是英文?」有一天他们等着诺菲的时候,他忽然问她。
他如今已经知道是为什么了,可他要听听她怎么说——如果她肯说。
她没有说破,可她的回答并不算不实。
「我不知道你会说中国话,沈鲁本。没有人告诉过我。除了沈诺菲,根本没有人同我提起过你——你说她到底还来不来?——她絮絮叨叨地讲你,讲得我两只耳朵都聋了,她说的那些话,十有八九我一句也没听进意思去——假如那些话里本来有意思的话。」
「那是不大可能的,」沈鲁本一本正经地说。
「是不大可能,」齐雅眉也一本正经地附和。
「可是我穿着我们这一族的衣裳。一个不会说我们这话的人,肯这样穿么?一个不情愿讲我们这话的人,肯这样穿么?」
「这可推不出来,沈鲁本。你上门做客,为着对亲族的礼数,也许就那样穿了——也有一点是图自己方便;免得在一个从没见过欧洲装束的地方做那西洋景,就像如今中国的绅士在威斯敏斯特、在斯特兰德大道上穿英国裁缝做的衣裳一样。套一件中国的锦袍、系一条带子,可比说中国话、听懂中国话容易多了!」
「这是我爱的话;是我父亲的祖宗们的话!」
「这个我如今知道了,沈鲁本;可我那时候不知道。——呀!你听,鸽子回来了。它们怎么这时候回?我倒想知道是为什么。这会儿露水还没落,申时才刚过一半,它们难得在酉时将尽之前回来的。可那真是它们。我听见它们尾巴底下那些银哨子飞起来的乐声了!」
雅眉说得不错;过了一会儿,沈鲁本也听见了闺阁里那一群宠鸽身上带的小乐器柔柔的吹奏声;再过一会儿,那些好看的、闪着虹光的「羽毛的人儿」便呼啦啦地掠过柳树和开满了花的山梅花。
沈鲁本学着它们配对时的样子,撮起嘴「咕」地唤了一声,唤得同它们相差无几;他乐意唤它们,心里也略有几分得意:要叫齐雅眉知道,这一手中国的本事他也会。一只小鸟信赖地落在他伸出的手上;又一只飘落到雅眉肩头,拿两颗镶着红边的小眼珠一本正经地端详这姑娘,看见她的脸颊生得那样像桃子,便轻轻去啄那颗颜色温润可爱的人间果子——那柔软的喙啄得那样轻柔,姑娘那张秀美的脸只当是被亲昵地爱抚了一下——那本来也有一半是爱抚。
齐雅眉把它偎在自己脸边,它在那里停了一瞬才飞开;沈鲁本掌心上那一只也腾空迎上去,两只鸟跟着归巢的群鸽飞过那片开着白色野蔷薇的野地,朝闺阁天井那道「天墙」上它们的鸽棚飞去。
「你可愿意做一只鸟么,沈鲁本?」
「不愿,齐雅眉,」鲁本答道,「我顶喜欢的是:我是个人,而且就在我如今待的地方。」
他说的或许是中国,或许是河南、是沈家的地界;又或许他说的是这里——有草地上的花,有开着花的树——有她。
沈鲁本这话指的是哪一样,齐雅眉或许是知道的。
他们的话,大半不过是这一类。
可它在长;鲁本知道:从前那不过是个少年人的梦——一个少年,思念着一个他从没见过的家,被一张不相识的脸在画布上那份精美的可爱缠住了、网住了——如今这梦已经长成一个男人心魂里压倒一切的东西,长成一个男人一生里唯一的大需要。
她到底有没有回应他呢?
沈鲁本一点也不知道。
第三十七章
齐雅眉的软轿被抬出沈家庄院的大门时,沈家的地界便空了。轿上的丝帘紧紧垂着,只在九月清冽的空气里微微动了几动;抬轿的白骡一步一步往山路上去,那条路通向奔流的渭河。她们得先涉水或摆渡过河,才接得上那条大道——大道一直通到安慕蒂庵,齐家父女要在庵里盘桓些时日,然后再往山西的祖宅去。
不到一个月,沈鲁本也向沈家的人辞行了。他此刻急着要回英国,几乎不亚于当初急着要到中国来:齐吴律和齐雅眉三月里要去伦敦。他可以在那边见着他们;何况沈鲁本若没有母亲的首肯与祝福作凭据,是不好贸然去求见齐吴律的。
母亲一定会答应,这他知道;他也不是全无指望——齐吴律心胸豁达,性情随和,是个四海为家的世界人;一个求亲的人既然在别的许多方面都这样合意,说不定他肯宽宥他那张没有颜色的脸和那一半的血统。
齐雅眉人还在中国,他却要离开中国,这是硬生生扯断的事。可他既没有借口、也没有指望再在中国见到她——除非将来得了她父亲的应允,等到那个花红的日子来临:他把她从花轿里抱出来,抱过自家的门槛,拜过祖宗的牌位,末了才得以独对着她,把那方大红的盖头从她脸上揭起来。在英国,他却可以自由自在地见她——自由得就像她是个英国姑娘一样;他这回去英国,正是要为他们的福分铺路,为他们的花烛铺路,要让母亲预先备下一份对齐雅眉的欢迎。
沈雅眉!
沈齐雅眉!
他在沈家的日子只剩两天了。
中国如今太平了。连打仗的风声也没有了。
他已在沈景洛的坟前行过最后一次礼——那座坟里,沈亚亭当年放进去的是一口空棺;她给孙儿的魂灵办了一场隆重周备的丧仪与安葬,那是沈家一位大爷该得的体面——若不是他误入歧途、流落蛮邦、又跨了族类成婚,本是该得的。他也已在沈亚亭的坟前行过最后一次礼。他又一次在那座秀丽的彩庙里守了一夜——那是沈亚亭出于对沈景洛的爱与敬所建的庙。那庙是被这些东西画成的:庭中攒簇的黄蔷薇,蔓上了那一堵堵象牙色与云石的墙;紫藤爬过门前的牌坊,把它华贵的穗子和碧玉般的叶子甩过飞檐一角闪亮的瓦脊;那些五色的狗、狮子和形状怪奇的瑞鸟,在翘起的屋脊长檐上守着、护着;中国那轮黄澄澄的太阳,把金子泼在庙里的青铜、云石和象牙上;还有那一地光灿的漆,那些景泰蓝,那些莲花形的吊灯,那些珊瑚与黄金的镶嵌,以及孔雀石长供桌上供着的花觚、香炉和嵌宝的酒杯。
沈鲁本向这些坟、这座牌坊、这座庙道了别;道别——「愿中国的神明与你们同在」——道别,直到他再来的那一天。
此刻他正在向那些可爱的、笑盈盈的果园道别;虽说收成差不多完了,园子里仍缀满中国那份不计工本的丰饶。向十来道急湍的小溪、十来眼汩汩的细泉、几处静静打盹的林间水潭道别,向他少年父亲曾经泅过的瀑布、沈景洛曾经垂钓的河流道别;向枯萎的苜蓿和褪色的紫罗兰道别,向那一亩亩结着小小果子的野蔷薇藤道别,向林中的树和园中的小径道别;向头顶那颗硕大的日星道别——到了英国,它就不过是天天见的「太阳」了;向那把他绣花棉鞋薰得香喷喷的草道别;向从他头上扑棱棱飞过的鸟儿道别,向山岭、河谷与峡壑道别;向他这片曾这样迎他、暖他的、温存的故土道别——直到他再来的那一天。他几乎是牵着齐雅眉的手在这片故土上走过来的;她如今不再是一位画中的丽人,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姑娘,一个他渴望能碰一碰的姑娘。
他在那丛竹子旁靠着坐了很久——那条路,那丛竹,他头一回看见她就在那里。他把脸伏在枯焦的蕨上,那蕨曾在绿油油的夏天里被她的脚踩过。他做梦——他的梦是极乐;他祷告——他的祷告是指望,是许下的婚约。
铜壶的水滴到戌时,他才回到宅子里,穿过长长的亭子廊,跨过池,走到闺里去,向族中内眷——那些待他这样中国式地厚道的、温和的沈家太太奶奶们——道别,也向她们那一群漂亮的、带酒窝的娃娃道别。
一阵哭声在闺院门口把他拦住了。
沈诺菲脸朝下扑在花墙边上,围着她的女人们也都在哭。
他从前常见沈诺菲发脾气,多半是装出来另有所图;不过这位活泼泼的小诺菲也时常为着一点什么、或压根没为什么,就真真地发起火来,泼辣得叫人难忘。可这一回是伤心——是一颗心碎了的孩子的伤心。
「别哭了,好姑娘,」一个老妈子劝她,自己的呜咽把话都哭走了样,「雅眉小姐是从一处清净地方升天的——」
那哽咽的声音还在往下说,沈鲁本却一个字也听不见了。
沈鲁本僵住了,倚在院墙上;他的耳朵闭了。沈鲁本的魂晕了过去;他的心被关进了痛里。
但那阵子过去了,因为他的身子有少年人的康健,是结实的;他的耳朵又管起事来,听见的话有一部分闯进了沈鲁本受伤的心里。
「一切相好里最亲的那一个啊,」诺菲号哭道,「我心上的暖,我魂里的另一半!别来劝我了,索星!我一想到她那样去了,就没有什么劝得住——我的珍珠,满园子花里的花。你想想!你想想那光景!叫土匪的毒手抓住、撕扯,为她身上戴的珠玉、腰囊里的金子,把她杀了。他们扯她的耳朵,把金环生生扯下来,耳垂都撕裂了。他们从她手上硬褪戒指,把她嫩生生的手指头都折断了!我看见他们动手!你看!你看雅眉的血顺着脸淌下来!你看她的手在流血!你听她的指头咔咔地断!」
沈鲁本再也听不见了。
等他重新听见的时候,听见的是这个:「教天下的恶神都来磨齐吴律的魂,把他的肉烤到见骨,把他的眼珠烧到眼窝里,烧得他的骷髅都裂开!这个腌臜的、粗心的、不配做人的东西——他竟不拦着她一个人走出庵门,一个人走进那片有土匪出没的林子。」
一个遭了重创的人沉沉地、踉跄地转身走了。他一个字也再听不得了!
沈谦凡从蜡坊那边过来,看见沈鲁本像喝醉了似的拖着自己穿过庙前的院子,看着他脚步虚浮地上了庙阶,进了庙门。
整整一夜,沈鲁本躺在沈亚亭所建的那座庙里。
河南的夜里这时已经凉了。沈鲁本不觉得冷,也不觉得庙里的地硬。
宅子里的人问:「沈鲁本怎么不来吃晚饭?明日他就要出我们的门,说不定一辈子不回来了,今晚他怎么倒躲着族里的人?」管家谦凡却吩咐他们:「由他去!他又在他父亲的庙里守夜呢,一个人在沈景洛的牌位前祭拜。」
于是他们默默地吃饭,心里赞着沈鲁本的孝心。他们吃得很少,酒也不喝,因为沈谦凡合家上下都被那件事击倒了——那件事出在庵外的林子里;齐吴律方才从这里把齐雅眉带走,就出了那样的事。
那一夜,女人们哭了个通宵。男人们却一声不响。
第三十八章
他们把马从溪畔巷拐进阿什埃克斯的大门时,鲁本正笑得欢畅。自从那阵突如其来的雪片预告了一场大雪,他们一路疾驰回来,痛快极了。
沈太太让他从鞍上抱下来时轻轻笑出了声,一笑,便脚步轻捷得像个姑娘家似的跨过宽宽的门阶,同鲁本赛着跑向大厅壁炉凹间里烧得正旺的柴火。
「鲁,这雪再下下去,咱们就能打雪仗了;看我不拿雪球砸你!」
「你以为你砸得着我?瞧——我把你身上掸干净了,」——他真掸了,用手套和手绢——「坐下吧你!」他把母亲轻轻按进大椅子的一堆软垫里。「先喝茶吧,亲爱的,换衣裳的事等等再说?」
鲁比·沈点点头。「多沏些茶,鲁本;我饿坏了。也不知道他们几个上哪儿去了?」
「我可不想知道,」鲁本一面按铃一面对她说,「因为我压根不在乎。什么时候都是只有你跟我才算一场聚会,好妈妈。别人我一个也不要,你也不许要。」
「活脱脱一对情人,」男仆空着茶盘回到下房时,这样告诉他眼下中意的那个女仆。
他们的确是一对情人——鲁本·沈和他的母亲。
他守住了那个誓:在河南的庙里守夜、一颗心碎了的时候,他就在心里立下了那个誓。他这一生献给伺候母亲,而且他伺候得欢欢喜喜。
他母亲绝不可以受那份伤——绝不可以知道他在河南受过伤。
查尔斯·斯诺爵士从书房出来找茶喝、找人说话;他们还不知道他来了,他已经看见也听见了:鲁本懒懒地躺在壁炉前的地毯上,头枕着母亲的膝;鲁比戴着戒指的手在儿子头发里穿来穿去。他心里琢磨:景洛临终托他的那件事——只要办得到,就别让鲁本成家——说不定比他从前担心的要容易得多。
在斯诺看来,沈太太也许会不知不觉地做了他的同谋,帮他了却那位临终之人托付给他的心愿。
等到情窦的夏天来到鲁本·沈身上时,做母亲的爱是拴不住他的心、拦不住那更大的爱的;斯诺明白,那种事从来不曾有过——在西方是从来不曾有过的。可是鲁本,他如今相信,骨子里中国得那样深,母亲在他一生里永远会是压得住一切的那个音。
鲁本一抬眼看见斯诺,赶紧跳了起来——倒也一点不为着让人撞见自己蜷在母亲脚边、枕着她的腿而害臊。他把那把大椅子往噼啪作响的柴火跟前挪近了些,才去按铃。他们的茶这会子只怕连茶暖套都捂不住了,何况查尔斯爵士喝茶爱烫,几乎要烫得像中国人一样。等斯诺坐定,鲁本又在炉前地毯上坐下,这一回却坐得笔直,面朝着查尔斯爵士。
「回了家高兴吧,孩子?」
「跟你们大家在一块儿,真是好极了,先生。明天要是妈妈肯放我,我想上城里跑一趟,去看看高礼——我有好些家里的消息要告诉他——不过赶得上晚饭我就回来。我这会儿还舍不得离开母亲——哪怕她舍得我。」
「他见了你一定高兴得了不得。」
「把他一道带回来吧,鲁本,」沈太太说。
「谢谢妈妈,我倒愿意——只要他肯来。可他在这儿合不合得上呢?——亲爱的高老兄,搁在英国人过圣诞的家宴上?——再说,你知道的,亲爱的,艾薇不会喜欢。」
沈太太轻轻叹了口气。
「可她该喜欢才是,」鲁本又爽快地添上一句。「不过我说呀,艾薇如今在我看来,倒像是什么都喜欢得起来了!」母亲笑着,脸上亮亮地点头。「她一定把盖勒看得很重,他也把她看得很重,她才会是那个样子。哎呀,艾薇那张脸整个儿就是一团光!」
「她非常幸福!」母亲告诉他。
斯诺把茶搅得很慢。
「鲁本,」斯诺夫人一面挑开起居室的门帘进来,一面说,「你的脸红得跟一朵红艳艳的玫瑰似的。心虚了?」
「倒不全是,艾玛表姐;多半是叫十二月的大风扇出来的红,我看差不离。那风把咱们刺得够呛,是不是,妈妈?」
「痛快极了,」鲁比说,「不过往回赶的时候,风的确有点割脸。」
「你还坐原处,查理。那儿的火对我太旺了;我喜欢这边。」艾玛在宽宽的窗座上的软垫堆里把自己安顿得舒舒服服。「不用了,鲁,我的茶在楼上喝过了。倒是你查尔斯表哥在跟你打手势要添茶呢。」
「这茶好喝——在英国算好喝的了,」鲁本过来接杯子时斯诺说。「不过你这一年喝惯了那边的,只怕觉着这个淡得像水吧。」
鲁本·沈只是笑笑。
斯诺疑心他不愿意谈中国,却不明白是为什么。这孩子回来一个星期了,他已经几次三番地把话头递过去,鲁本一次也没接。他快活得像只蝈蝈,看上去、听上去都十全十美地高兴。可有一样东西——斯诺说不上是什么,就是有那么一样东西——他捉到过,随即又丢了,有那么一两回。是在鲁本的眼睛里——还是在他的声音里?——说不上是阴影,却影影绰绰的——像是留着一手。景洛的儿子在中国到底过得怎么样?
「艾薇跟——她男人呢?」鲁本问斯诺夫人。
「天晓得。吃晚饭总会冒出来的。他们可不会把人家待客的心意用光,是不是!」
「他配得上艾薇吗?」鲁本追着问。
「配得很——只要他让她快活。哪个男人都配得上哪个女人——而且不止是配得上——只要他让她快活。」
「这能长久吗?」鲁本·沈的声音里明摆着有几分担忧。
「这件事,鲁本,」艾玛·斯诺慢慢地说,「世上没有一个人告诉得了你。我看连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也未必知道。不过有时候的确长久。告诉我,鲁,你在中国见过有艾薇一半漂亮的姑娘没有?」
要是艾薇或盖勒在场,她是不会这样拐着弯提艾薇那副中国相的。
斯诺懒懒地抽着烟——这会儿他们都在抽——像是随随便便望着墙上的壁毯,望着却并不费心去看;其实他正细细打量鲁本·沈,一心要听鲁本怎样回答艾玛那句「你在中国见过有艾薇一半漂亮的姑娘没有」,还要听他是「怎么个说法」。
鲁本的回答来得很爽快,查尔斯·斯诺爵士在那底下什么也没捉着——可是——
「我见过一个长得很像艾薇的,艾玛表姐;是我一个中国堂妹,沈诺菲——漂亮得不能再漂亮了,中国也好外国也好都数得上,可又是个十足的小魔星;甜是甜到家了,却是我见过的顶淘气的小鬼。我们那闺里漂亮姑娘多得很。沈家的人模样都不差。沈家的女眷大半生得好看,我有好几个堂姐妹爱闹着玩,也就闹去了;不过诺菲是中国顶尖儿的。」
「你说她像艾薇?」
「是啊,妈妈,很像。」
「那么你喜欢中国吗,如今你真去过了——亲眼见着了?」斯诺夫人追问。
查尔斯爵士笑了。
「喜欢中国吗,艾玛表姐?」这句话把沈鲁本问得一愣;他觉得这问题既莫名其妙又傻气。
「跟你原先想的一样喜欢吗?」母亲轻轻地问。
「一样,很喜欢,」鲁本答得很快。
「是不是还更喜欢些?」沈太太的声音里也许有那么一丝担心。两个男人都听出来了。
「不,妈妈;正跟我原先料想的一样喜欢。」
斯诺又笑了。
「我倒纳闷你怎么还肯回来,」斯诺夫人轻描淡写地说,「而且还回来得这样早!」
「快一年了呢,」鲁本提醒她。「而且有一样东西我爱得更深,」他郑重地添上一句,「比中国更深——有一个地方我更愿意待着。」
他们都明白他指的是他母亲,是同母亲在一处。鲁比·沈的眼睛在炉火里润了,脸上泛起一点温柔的欢喜。
于是鲁本便说起别的事来——查尔斯爵士觉得,是打定了主意要岔开去的——说英国的朋友,英国的新闻。
第三十九章
汤姆·盖勒的太太在伦敦几乎——却又不十分——像当年的艾薇·沈那样炙手可热。一位待字闺中的女继承人身上有着数不清的可能——这题目最引人入胜。「她究竟会嫁给他们当中的哪一个?」而艾薇那副与众不同的相貌,更把这猜测烘得又香又辣。她一出嫁,这题目就完了。可是这位光彩照人的少奶奶,比起从前的沈小姐来,在社交场上反倒是一笔更值钱的本钱。盖勒太太的宅子样样都可人,她请客待客的排场,不让任何人家占了先。
上流社会很看重艾薇·盖勒;她那样不同寻常,同时又样样都恰到好处。盖勒夫妇什么都有,什么都做,而汤姆·盖勒太太不论做什么,都做得十全十美。
艾薇·盖勒也算过得幸福——中等的幸福。
汤姆很知足——除了一样,样样知足。他是个厚道而长情的伴侣,只是成婚两年之后,不再是从前那种把爱意摆在脸上的情人了;而做妻子的性子比他热,心里正是暗暗渴着这个的。
婚姻里那个老毛病,照例找上了他们:于女人是「一生的全部」,于男人却慢慢塌成了一种安安稳稳的、半工半歇的好交情——只要这桩婚姻的幸福比一般人家还多着几分,他便把妻子和家都看作理所当然了。
不过婚姻把艾薇养得丰润了。汤姆给她什么,她便接着什么,尽力把它过到最好,而且心存感激。她知道汤姆爱她,知道他从没起过半点悔这门亲事的念头。在他们那个圈子里,他陪她的工夫比大多数做丈夫的都多得多。他并没有厌了她,即使他已经不大有订婚和蜜月时节那种流溢出来的甜言蜜语了。艾薇·盖勒知道,天下女人(认也罢,不认也罢)从做姑娘到闭眼那一天都苦苦想要的东西——一个男人热切的痴心与思念,而且是不断说出口的痴心与思念——她已经分得了丰厚的一份;女人对别的东西,从来没有对这个想得这样切。能拿一份平平静静的情意就把自己打发过去的女人是很少的;这只怕是个傻性子:既要戴春天的花,又要同时吃霜后熟透的秋果!——女人是不是正因为要得太多、讨得太凶,所以往往得的反而少,握着的反而不牢?
艾薇·盖勒知道她的男人并没有厌了她,可他不再向她求爱了;而她正是那种渴望被人一直追求下去的女人——在西方,这种女人占了绝大多数。交际场里的事她有兴致,也觉得受用,却一点也迷不住她,逗她一乐的多,叫她满足的少。她真正一往情深的只有三样:英国的乡野;男人——而且缩得很窄,缩到一个男人身上;还有小孩子。艾薇爱小娃娃爱得入迷。她一向如此。在她那顽劣的童年、那怏怏不乐而又爱造反的少女时代里,最不安分的日子中,只要有小孩子做伴,或者有个娃娃可以搂在怀里,就没有一回不让她欢喜起来、平静下来,把她满心搅翻的苦水都化成甜的。
而她心里拿定了主意:她这桩婚姻必得是没有孩子的。这很疼。
汤姆·盖勒这人靠得住,性子随和,脸皮略厚些,礼数向来周到,行事偏于随便,容易满足,和气,消极的成分远比积极的多,受得了感染却点不着火;他当初动心的那股猛劲,连艾薇的一半也不到。她知道——姑娘家对这个总是知道的——而这一节,把她最欢喜的时辰都硌了一下。新婚那点提神的新鲜劲过去以后,他就把婚姻当成一趟舒舒服服的小跑来过了。这很疼;但她有心机也有品格,不把这份疼露出来;她有骄傲——那是失望的女人最好、最结实的一面盾牌;她也有见识,明白丈夫已经把他所有的都给了她;她还有一份公道,不肯拿那不是他的错、他也没法子的事去怪他。可是艾薇·盖勒的脸皮并不比从前的艾薇·沈厚半分,也不比从前更容易打发,这事儿到底在心里作痛。
即便如此,成婚两年之后,艾薇算是过得中等的幸福,而盖勒除了一样,样样知足。「对婚姻可算是认了命了,」斯诺夫人有一回不耐烦地这样说他。查尔斯爵士笑了笑,回敬道:「这人明白事理。」
可盖勒盼着有个儿子。他疼孩子疼得一点不输艾薇;他这个原本波澜不惊的人,一生里唯一热切的指望,就是有个自己的男孩,再有一两个女孩,随后自然还得再添一两个男孩。
他妻子心里有数,这便成了一处烂疮。
这使她自己那份注定不能遂的渴望变成了双重的十字架——一份渴望,抽起她来毫不留情。
可是她那狠下的决心,随着日子过去只有越发地硬。她那个英国姓氏,于艾薇·盖勒是一剂很大的慰藉。她知道,在她这样痛切地爱着的英国,她自己的地位是立稳了、牢靠了。但她依旧不爱看见自己的脸,不爱看见自己那双秀美的手的颜色;她赌咒说,决不让一个孩子躺在她臂弯里——说不定还要拿一双她自己那样的中国眼睛、从一张娃娃的中国脸上抬起来望着她——不让生出一个儿子来,一辈子被烙上一张不像英国人的脸;也不让生出一个女儿来,去受她自己受过的那些苦。
爱是要还账的;忤逆也是要还账的——什么都要还。而世上任何一个欠债的人所要还的,顶重的一笔,就是忤逆的爱。
因为沈景洛和艾薇·吉尔伯特的爱——那样美,那样不自私,那样经得住磨——它本身始终是干净而高贵的,却违了一条法。他们的女儿艾薇为此付了极惨的代价,至今还在付——这是一笔铁面无情的债,时间与上天或许会宽赦,这债却永远还不清,而人世既不肯宽赦,也不肯忘记。沈景洛已把他那一盏苦酒饮干喝尽;鲁比·沈尝过那味道;到了他们的女儿艾薇这里,那杯子是满满的,永远举在她唇边。
这苦味有时也蜇一蜇汤姆·盖勒的嘴,不过一两滴罢了;他从来不曾疑心过,多半永远也不会疑心;就算你把前因后果统统讲给他听,凭他怎样动脑筋、怎样动心思,也断然弄不明白这一场可笑的絮叨究竟是为着什么。
盖勒认定他妻子是全伦敦顶好看的人儿;这个判断,比他平日许多判断都要有眼力得多。
盖勒以他这位「中国」太太为荣。可他想要孩子想得没有个分寸——假如人类一切愿望里最合乎天性的这一桩也配叫作「没有分寸」的话:在人的种种欲望之中,唯有这一桩,一旦得遂,可以是最丰盈的,也可以是最空虚的;可以是最好的,也可以是最坏的。婚姻这一场赌是小的,它的报应也是小的;比起做父母的那一场赌和那报应来,都算不得什么。
第四十章
「今晚有两位新朋友在这里吃饭,」四月里的一个下午,沈太太对鲁本说,「我想你会喜欢他们。他们实在格外可亲。」
「又是母亲您的一位大宠客吧?」
「谁听说过晚宴上有什么『宠客』的——除非是在廉价小馆子里!别犯傻了,鲁。」艾薇在一旁打趣地插嘴。
「对不住,盖勒太太。」
「只是很小的一桌,」他母亲说,随即把话岔开,并没有说那晚来吃饭的是些什么人。
「你同汤姆来不来?」艾薇起身取了皮围脖,几乎有些突兀地往门口走,沈站起来替她把围脖理好,一面问妹妹。
「我才不来!太清高了!」艾薇的口气发酸。「再说,人家也没请我们,」鲁本替她开门时,她又添了一句,语气缓和些,「再见,母亲。衬裙的事我去跟吕西安说。」
「我送盖勒太太上了车就回来,」沈跟着她走进门厅,越过艾薇的肩头说。
鲁比·沈把椅子朝那堆熊熊的柴火挪近了些。艾薇那副腔调叫她心里发凉,今年英国的四月又格外冷。这女人一动不动地坐着——身子微微缩着——那双乌黑的眼睛一直阴着,直到鲁本又进来。
「有心事,母亲?」沈走过来,把手搭在她臂上。
「没有,孩子——没有,」她答得很快,几乎快得过了头。
「您脸上写着呢,」儿子温和地说,「交给我,不行么?我在这儿不就是为这个。」
「你在这儿,是为着一切好的、有用的事,是你母亲的一桩喜乐,我的鲁本。真的没有什么可交的。」
「那我把我的交给您。」他也拉了把椅子到火边,面对着母亲坐下。「艾薇怎么了?刚才有什么事惹着她了;到底是什么?她在门厅里冲我没好气,我替她把毯子掖好,她连声再见都几乎没说。从前那个艾薇我疼得不得了,可我更喜欢如今这个艾薇。刚才从新艾薇的肩头上,探出了老艾薇的脸——这是我回来以后头一回看见她从前那种硬心肠的脾气。这叫我担心,我看也叫您担心了。艾薇不快活么?她同盖勒还合得来,是不是?」
「当然合得来。好得不得了!」这一回,那样了解她的鲁本又觉得:母亲答得几乎快得过了头。
他并不想逼她吐露,只是打定主意,不管是什么在烦着她——他确信是有什么的——他都要分担;于是他试探着往下问。
「我说,妈,今晚不请艾薇在这儿吃饭,她不会因为这个不高兴吧?」
「胡说——当然不是。他们今晚在吉福德家吃饭——她和汤姆——饭后还要赶两三处。我每回请几个人,艾薇并不非要都来吃;正如她每回有客,也并不非要我去。他们有他们自己的一圈人——艾薇和汤姆。近来我倒有一两回觉得艾薇身上不大对劲。多半是她自己累着了。她成天东奔西跑,什么事都赶得那样急。」
「我看就是为着今晚这顿饭,」鲁本咬定。
「好吧——就是为着这个,」母亲不情愿地承认了,可脸上声气里又有几分吐露过后的轻松,「就算我请,她今晚也不会来的——我是特意没有请。艾薇听见我吩咐詹金斯摆席次卡,她不赞成我今晚请的人。」
「哎,我说!」沈脱口而出,火气上来了,「这也太过分了点吧,妈。早知道,我在门厅里回敬小盖勒太太的话,可要比她冲我的还冲得多;她的司机替她掖毯子好了,我才懒得管!不赞成——真是见了鬼了!」
不管鲁本见没见鬼,他是动了气。他一辈子都把妹妹放在心上疼着;可她竟敢挑剔母亲交际上的眼光,这叫沈鲁本怒不可遏。
换一个更英国些的儿子,哪怕对母亲一样孝爱,多半只会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沈却红了眼。
沈太太笑了。
「她也由不得自己,孩子。犯起来的时候,我们不必往心里去。艾薇这样是傻得厉害——可事情就是这样。只怕这仍旧是她的十字架,我们这可怜的、傻气的小艾薇。」
沈立刻就明白了。「您今晚请了中国人来吃饭——是为着我!这是您的一片好心,妈。是我在大学里的哪位朋友?」
「都不是你认识的。两位中国人——两个都可爱极了。我上礼拜才在雷切尔·西德利家遇见他们。第二天我就去拜会了——又请他们今晚来吃饭,不容他们推辞。我请我们本国的同胞到这儿来,」——儿子的眼睛里含着崇敬和感激,笑望着她的眼睛——「实在没有我应当请的那么多,鲁;也没有我想请的那么多——都是为着艾薇,你知道的。可她如今有了自己的家,我不打算再剥夺自己这份乐子,不再把丈夫本国的男男女女这些朋友拒之门外;也不打算再剥夺你,不让你在自己家里同中国朋友来往。从前这件事上,我对你并不总是很公平,孩子;那时候难办,你知道的。」
「很难办,」鲁本轻声说。
「好了——如今不同了;艾薇嫁了人;交际场上,她走她的路,我们走我们的路。现在我要把这两位新朋友的事统统讲给你听,鲁。凡是我请到家里来的人,我原不必嘱咐你要好好待人家;可今晚这两位中国朋友,我要你格外地好好待他们。这你不难办到。你想,他们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他们几个礼拜前才离开河南。好好接待他们,鲁本。」
「好好接待他们——刚从河南来的!」他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在跳。「您放心好了!」
「肃静!肃静!」斯诺夫妇没等通报就进来了,查尔斯爵士嚷道,「当着女眷,不许胡说八道,小崽子。」
斯诺夫人逗留期间的闲谈里,再没有提起沈太太那两位中国客人。查尔斯爵士本是来同鲁比和鲁本谈佃户、修缮和投资这些正事的,眼看谈不成,便提醒夫人他们自己也有一个饭局;两人走得比来时还要不讲究。沈太太只剩下刚够从容更衣的工夫——若要稳稳当当地赶在哪位最早、最性急的客人到来之前站在自己的客厅里,就一刻也耽搁不得。
鲁本一面打领结,一面纳闷:要来吃饭的那两个中国人究竟是谁?从河南来的。他的脸绷紧了。也罢,他一定要好好接待他们;用中国人的礼数接待。河南是个大地方,彼此也未见得都通着气;不过他们说不定认得他的族人。然而这不大可能,因为他们若认得,早就对他母亲说了,母亲也早就对他说了。
河南——想起河南就疼!可他总还是要想。
沈鲁本的伤没有好。
不过,不论顺境逆境,男人总归是男人,中国男人总要有他的笑。鲁本套上晚礼服上衣时暗自笑了;对着镜子最后端详一遍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时,又冲自己咧嘴一笑。想想看,当沈景洛太太登门去拜会那两位河南人的时候,他们心里该是什么滋味!他从没见母亲做过这种事——去拜会男人。而且几乎还是全然的生客。这自然是合乎规矩的,不然他母亲不会这么做——她从不出差错——而且这还是她天大的好心,愿上天保佑她!可是照她说的那些话看来,这两位若是「中国的」中国人,头一回到欧洲来,多半一点不懂西方的规矩,那么一位英国太太上门拜访,准把他们吓了一跳。不过他们说不定也懂些西洋的事。他们至少必定会说英语,或者至少会说法语,不然母亲不会觉得他们那样有意思、那样可亲。她中国话连十来个字都说不上,鲁本还疑心她听得懂的不到二十个。
这也不值得费心去猜;他过一会儿就知道了。
「进来!」
高礼进来了。沈瞪着他,愕然不知所措。高礼穿着中国仆人的号衣:一件素净到极点的蓝布长衫,一双寒素的黑布鞋,肩头「戳」着白色的沈家仆役记号。那条长辫子编得漂漂亮亮,接了丝线,一直垂到袍子的下摆。
高礼满面生光;高礼那张起了皱的老黄脸上放着光。
「见鬼,你搞的什么名堂,高?」
「不敢,我至尊的老爷。今夜,蒙最尊贵的沈鲁比夫人恩准,在您香风所及之处爬行的这条虫,得了一份极大极难得的体面。小人今晚伺候席面,老爷。」
「你伺候个鬼!」
高礼躬身,两只手谦卑地笼在袖子里。
「我说,你当真,高?」
高礼躬得比方才更低。
「得了——你不许去!你!这不成,高!我不答应。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算盘,你这老猴儿;可我就是不答应;这事定了。」
「老爷,」高礼急切之下声音有点发抖,可鲁本看得出这老人眼神是定的;这是中国人的意志对着中国人的意志!这桩破天荒的怪念头到底是什么意思?
「老爷,您的仆人一向敬爱您、伺候您。我做过您天上的老太爷的仆人。多少回他老人家一脚把我踢开——」
「我不信!」
高礼笑了,像是在温存地回想那些珍藏着的、快活的旧事。「从没有过分过,我的老爷。那位贵人一向是位公道的主人,而且常常是位宽厚的主人。可我是他的仆人,他管着我。」
「那好,今晚我来管你!这到底是什么意思,高?你在打什么主意?」
「老爷啊,今晚有一位极了不起的中国老爷吃您的饭——」
「要是今晚的菜单上真有『饭』——英国人煮的饭!——他可不会觉得有多好。我倒要劝他把那道饭免了。」
高礼也咧嘴笑了。可他仍旧一本正经地往下说——高礼是极认真的。「您的仆人高礼,沈景洛的仆人高礼,独自待在布卢姆斯伯里他那几间体面的屋子里,常常被寂寞啃着。他同自己的伙计并不亲近——尤其不同那两位可敬的伙计莫先生和屈先生亲近。在中国,主仆之间可以是朋友,有时甚至可以是同伴;可在西方,这样似乎行不通。商人若容伙计放肆,容店员放肆,便抓不住自己的货栈和钱袋;那真是骑在老虎背上。我一心一意替我主人的儿子聚财,忙得很,也入迷得很——这位少爷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对他父亲的仆人高礼笑过多少回——沈鲁本啊,我为此忙得很,便无心到布卢姆斯伯里那所屋子外头去寻自己族里的朋友。于是就落到这步田地:这个中国老头儿,独自住着,离河南的园子那样远,有时候渴望有人做伴,渴望得心里发疼。今晚来的这位贵人,我愿意站在他的饭椅后头;我愿意在一顿简短寒薄的英国富家饭所占的那一小段工夫里,重新做一回我年轻时做的人,重新做一回我如今做着、却没有那份快活体面的人——一个中国老爷的中国仆人。再说,沈鲁本啊,我要禀您一句:沈景洛的宅子里,中国客人身边竟没有一个中国仆人照规矩伺候着,这是不体面的事。英国的听差都是些蠢货!您的管家一身空架子的傲慢;他不懂什么叫恭顺地伺候;英国富家的管家,从来不肯把自己收起来。至于那些跟班!西方的下人不算下人。开电车他们会开,装行李箱他们会装,调啤酒他们会调,可他们不会有体统地斟酒,不会又准确又恭敬、恰如其分地递上盐碟。就准我今晚在沈家的饭堂里回到我从前的位子上吧。别驳我,我的老爷!」
「我母亲知道么?」
「是我求她的,她准了我这份喜乐,老爷。」
「哎呀,我得走了」——壁炉架上的钟正打点——「不然她要赏我一顿棍子。你真是只古怪的老鸟,高!」
高礼恋恋不舍地把沈鲁本乱糟糟的梳妆台收拾整齐,把花瓶里的一枝花摆正了些,挪了挪一把椅子的位置,端详了一遍床铺,熄了电灯——神明恩准的丰足,是不该糟蹋的——随后把沈鲁本的房门在身后带上,一脸郑重地下楼往饭厅去了。
他看不上那饭厅的陈设——不过他见过的西方饭堂多了。
至于沈太太那位无可挑剔的管家,还有他手下那一群衣冠楚楚、自视不凡、一尘不染的跟班,高礼一概不理。他们也由着他。沈太太早有吩咐。
第四十一章
鲁本到客厅时,已经有一两位早到的客人了。他同高礼耽搁的工夫比自己觉出来的要久,又去暖房摘了一朵花。他正同雷伯恩夫妇握手,又有客人通报进来。沈连问一声那两位要来的中国人姓什么的机会都没有。其实这也不打紧。中国姓氏对他毫无难处;百家姓他都背得出,晓得哪一姓的本贯在哪一省,哪几姓在中国史上最显赫,又是为着什么显赫。
不论他们是谁,他都欢迎——可这总要勾起一桩心痛的记忆!不要紧;这样的事往后还多着呢,为着他记忆里永远藏着的那件宝贝,这点代价算不了什么。
詹金斯通报了一声,同他说话的那位姑娘略微尖着嗓子笑了一下。沈没有听清。
沈太太唤他过去;鲁本转身向着母亲,正与齐雅眉打了个照面。
一声喊叫——四年英国公学的教养和几百年中国人的自制,连一点也没有把它捂住——把鲁比·沈吓了一跳,也把英国客人们逗乐了。站在女儿身后的齐吴律,也许还纳闷沈这是什么意思,可有两个女人当下就明白了。
鲁比·沈的心往下一沉。多年以前,在蔚蓝的波托马克河边沈景洛向她求爱时,她在他嗓音里听见过一模一样的调子。
她极其钦佩丈夫的族人。她自己这桩异族的婚姻,也一直美满无缺。可是——她还不打算就把鲁本让出去。而且她一向指望鲁本娶个英国姑娘。艾薇要多么恨这件事啊!再说,老实讲,她也并不想要一个中国儿媳,不想要一群血统上偏重中国的孙儿孙女。
鲁比·沈压根没有想过:鲁本看中了哪个姑娘,竟会有追不到的道理。而且她相信,他一辈子只会追求一个。在鲁本·沈的母亲眼里,齐小姐远不像在西德利夫人家时那样可爱了。
沈连招呼齐先生和齐小姐的动作都没有做出来。他脸白得吓人,一把抓住了椅背,像个受了惊的姑娘。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齐雅眉伸出手来,轻轻笑着。「见了我们,沈先生很意外吧?可我们不是告诉过您,四月里或者三月里就要到伦敦来么,父亲?沈太太没有告诉您,她请了我们今晚来?」
沈由着她把他的手拿去;实情也就是这样。
她的手滑进他手里时,血色重新涌上他的脸。她的肌肤是真的,而且香软。这不是从盗匪出没的安慕蒂来寻他的女鬼。不管那桩可怕的错讹是怎么来的——那桩把他毁了、把他男子汉的一生前程烧成灰烬的错讹——这确确实实是雅眉。她穿着英国衣裳,在河南时他不曾见她这样穿过。她又用她那口自在流利的英语同他说话——当日在竹林小径上,这口英语曾刺过他一下,后来在河南她再没当着他的面说过。可这就是他在中国崇拜过的那个姑娘,所变的不过是一件低领的晚礼服,一头既没有簪子也没有刨花油的头发,还有一串轻轻絮絮的英国闲话。
沈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句,声音低得连沈太太和齐吴律都没有听清。齐雅眉或许知道他说了什么——女人在这种时候是能听见没出声的话的——可鲁本自己断断是不知道的。不过他多少收拾住了自己,虽说收拾得笨拙,像个已经站上绞架、忽然获赦免死的囚犯;他勉强开口,同正等着向这位年轻主人致意的齐吴律说起话来。
雅眉那只手的触碰,并没有传来什么话,却传来了天大的消息——她活着;这触碰给了他力气,也给了他在人前的镇定。
沈太太已经来不及重排席次了;她心里懊悔来不及。
「再见到我们,怎么就把您吓成那样呢,沈先生?」他们往饭厅走时,雅眉问。
她觉出他的胳膊在自己的手套底下微微一颤;她也知道他回答时并没有看她——因为她正看着他。
「我听说您已经不在人世了,」——他嗓子发哑——「说您——说您在安慕蒂遇害了——在庵旁的林子里。」
「哦!这话您也听说了!诺菲说您没听说。我们下香港去的路上,又在您族里住了几天——诺菲偏就提了一句,说您一点没听见那个传言。」
她话里透出来的羞怯,叫这男人的心猛地一跳。
「谢天谢地,那不过是个传言!」
「可这事确实有过,」齐小姐凄然告诉他,「只是出事的不是我。是另一个齐雅眉——一位旁支的本家姊妹,叫齐品雅眉,不是近房的。我们若在中国,自然要为她守一年的孝;可我父亲决定在这边不守。在这里穿白,人家看不出是孝;而且对我父亲也大不方便——他在这边爱穿英国衣裳,配上白孝更显得滑稽。至于黑色,在我们又算不得孝。」
「自然不算!」沈忙说。听齐雅眉这样说,他心里高兴。想到她身上这件衣裳——任哪个英国姑娘在这种场合都可以穿的衣裳——不过是她对齐吴律那可惜的欧化作风的一点让步,并不是她自己心甘情愿地接受了「低领短袖」,他也高兴。
这时他看着她,看见她嘴唇微微发抖;也许是因为她同那位当真死在匪徒手里的雅眉要好,也许是因为想起那一个雅眉惨死的酷烈,心里又惊起来。他扶她在那张长长的、亮闪闪的桌边坐下时,便扯起了别的话。他一心要把这段不安的记忆从她心里赶走,那股哆嗦着的激动也就压到能拿得住的地步了。
「这是我们头一回同桌吃饭,是不是?——家里林子里那几回野餐的零嘴不算,」他轻描淡写地说。可他又添了一句,把话说得尽他所敢的那样有分量:「我高兴这是在这里。」
齐小姐爽快地点了点头。「您管河南叫『家』?」
「一直是!那是我的家,」他用中国话对她说,「我是河南的孝子,流落在外。您不也一直管中国叫『家』么,齐雅眉?」
这中国姑娘的脸漂亮地红了,鲁本看见她那双黑眼睛忽地柔和下来。「是的,沈鲁本;不论我们走到哪里,不论在外头待多久,中国永远是我的家——我唯一的家。不过,」她换了英语又说——除了嗓音里的那点音乐,她的英语是地道的英语——「我喜欢我在这个快活、亲切的英国的流落——沈先生,这是令堂的国家。我觉得英国很可爱,英国的男人——还有女人——又和气又可亲。」
「是啊,」沈应道,「这曾经是我母亲的国家——直到她出嫁。」
齐雅眉听他这样提醒、这样断定,笑了。他不肯含糊,她喜欢他这一点。
「这么说,齐小姐是喜欢英国男人多过英国女人了?」
「您怎么就跳到这个结论上去的,沈先生?」
「不——是您自己告诉我的。」
齐小姐撇了撇嘴否认,两道细细的、极黑的眉毛疑问地一挑,说得清清楚楚,毫不含糊。
「可是——您就是说了,」沈笑着咬定,「您说:『我觉得英国的男人——还有女人——又和气又可亲。』您添上『还有女人』之前迟疑了一下,这一迟疑就打了折扣。」
「您是律师吧,沈先生?若不是,这份天分可惜得很。您盘问起人来一定要人命。也许我确实喜欢英国男人多过英国女人,可我自己并没有察觉。我在这边见到的男人比女人多得多,」雅眉轻轻地笑,「而且我同他们似乎更快就熟起来,也更真诚些。我想这是因为,西方所有正派的女人,身在这样一个公共的世界里,总得把自己端着一点;总得离得远一点,给自己筑起一道体面的高墙——这道墙,我们在家里用不着去想,因为我们那关着的院墙替我们筑好了。」
「您觉得哪一种好些,」沈郑重地问,「女人在这里的活法,还是在家里的活法?」
「在家里,」齐雅眉干脆地答道,「我在英国享受我的自由;因为是父亲的意思,我也不去质问它。可我领受它、享受它,只当是一段插曲——不过是一场玩笑——就像中国的太太小姐们,一年一度在元宵灯节上享那份格外宽的纵容,觉得有趣罢了。可我并不觉得这真是『自由』,像这里这样活在院墙外头。我不觉得这真是自由,因为人非得时时提防着不可。我发现我没法完全赞成它,沈先生;我也并不是总能享受得了它。我在这里总觉得自己是在自家人格的营盘外头站岗放哨。」
「同我在一起也是?在我母亲家里同我说话也是?」沈插嘴道。
「当然,」姑娘逗他似的小声一笑,一口咬定。「我相信,」她又郑重地添上一句,「中国的一座闺阁里,比任何英国客厅里、任何西洋应酬场合里,都有更多真正的自由。是啊,」她慢慢地说回去,「也许我确实喜欢我那些英国男朋友,比我认识的那些英国姑娘和年长些的女人多一点。这大概是一种虚荣;因为我知道,我在这里见到的男人比女人更喜欢我。」
沈轻轻地笑了。
齐小姐并不假装听不懂他的意思,因为她当下就说,而且说得很郑重:「是的;这自然是免不了的。中国的内院闺阁里没有妒忌的机会,因为没有妒忌的由头;而那些不『待在家里』、不『关在里头』的女人中间,妒忌是一定有的,顶好也不过是一种全副武装的中立。」
沈鲁本从来没有这样想过。他郑重地琢磨了一会儿。这话把他镇住了。可他把心思抛回家乡族里女眷们的那些庭院,便看出了齐雅眉的道理;他对沈家庄院那些体己的记忆,给她这番惊人的议论添了极有力的佐证。
对女人来说,中国的深闺里竟比伦敦的社交场上更自由!这实在是个新念头。可沈疑心:等他往后得空细想,越想只会越觉得有理。
后来果然如此。
第四十二章
天性到底遂了它的意;天性胜过了艾薇·盖勒的心志,也赛过了她的机巧。
有一阵子,艾薇把这桩新的秘密锁得紧紧的——锁住她的暴怒、她的恐惧,还有她那份极深的欢喜。
等这秘密大得藏不住了,她便把它带到艾玛·斯诺跟前。斯诺夫人又一次尽了她的力,来待这个心乱如麻、惊惧不安的姑娘。
折磨着艾薇·盖勒的,不是那一种常见的怕——不是怕身上的苦楚,那往往是西方将做母亲的人的十字架。她中国气太重,不为那个。尽管她自己不愿意,她那身极好的中国血脉有时候还是要说话的。
「要是它长得像我,我就把它弄死!」
「不管它长得什么样,你都会疼它疼到心里去的,艾薇,」艾玛·斯诺哄着她说。
「有时候真有人这么干的——那些四分之一血统的混血儿——不是么?」
「我想是有的——有时候,」斯诺夫人承认。
「可怜的小东西!可怜的、没人要的小娃娃!这太不公平了!上帝竟能这样刻毒地不公平么,艾玛表姐?我这可怜的小娃娃才四分之一是中国的,四分之三是英国的呀!」
换个不如她的女人,也许要斥一句「别说了,艾薇!」;艾玛·斯诺却不。
她伸手搂住对方起伏的肩膀。
「亲爱的,上帝有时候好像离得很远。可他从来不远。我信得过:上帝总是把他所敢给的慈悲统统给我们。我不大懂得他,艾薇。我怀疑,活在这下头人生的雾里,有几个人是懂得的;只有圣徒吧,我想;就连圣徒也未必。可是关于他,有些实在的事,只要我们肯,只要我们肯学、肯看,他是要教给我们每一个人、明明白白指给我们看的——凡是活到我这把年纪的人都能看见。关于他自己,他就是这样教了我的,艾薇。上帝帮我们,凡是我们肯让他帮的,他都帮;我看还不止如此。有时候他不得不责罚我们,才好帮我们;可我确信无疑,他总是把他所能给的慈悲统统给我们。十月里他送来什么,你就接着什么。当作一件美好的礼物接着。哪怕真是你怕的那副十字架,也要感恩地领受。人一这样,再重的十字架也会变轻。是有人替我们担着的,亲爱的。你不会恨你的小娃娃。你恨不起来的。别去试,因为你试不成。可你若硬要去试,会伤了你自己——也伤了它。你当然是要你的孩子的,艾薇;哪个女人不要——你比我认得的许多姑娘都更要。我还敢说,在它父亲那里,它绝不会是个没人要的孩子。想想汤姆,艾薇。别扫了他头生孩子的兴。」
「可怜的汤姆!」艾薇抽泣着,「他想要孩子想得不得了。可这件事上他待我好极了——哦!好得不得了。他从来没提过;只是起头那阵子,我敢说他疑心我并不打算给他生孩子,这叫他心里难受。可他从没求过我,也没磨过我,那一类的事一次也没有过。他好得没话说。我为什么要嫁人呢?我不该嫁的。我但愿自己从来没有嫁过人。」
「是啊,照你说的,汤姆确实好得没话说。该你还他了。赖账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又可怜又下贱的东西;可婚姻里的债,只有下作胚才赖。你不会赖的!你为什么要嫁人?这还不容易。你嫁人,是因为你非嫁不可。我疑心我们大多数人嫁人都是为着这个。」
这女人一点一点地把姑娘安抚下来——安抚到某个地步。可她没能叫她宽心,也许一半是因为斯诺夫人自己心里也暗暗同艾薇怀着一样的担惊和厌憎。艾薇·盖勒还不能得安慰。斯诺夫人伤心地想:这孩子生下来以后,可有本事安慰它的母亲么——万一真像艾薇所怕的那样,生下来就带着那个民族的模样,而那东方的血在它的命脉里不过占了四分之一?万一当真如此,盖勒的爱撑得住么?他对妻子的爱撑得住么;这孩子在他那颗英国人的心里,能不能得着生来该有的一席地?艾玛·斯诺心里很不安。
「你母亲知道么?」艾玛轻声问。
「不知道!」艾薇没好气地说,「只要我拦得住,就不让她知道。自从汤姆来了,我过得这样快活,我还以为自己已经爱起母亲来了;几乎已经饶恕她了。如今我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更怨她。我恨她!」
艾玛·斯诺悄悄地哭了。她忍不住。她也说不出一句自己并不觉得该说的责备话。「当孝敬父母。」是的;可是——另一条诫命在她心里烧着——「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艾玛·斯诺相信,这一条比西奈山上颁下的那一条更大、更要人遵、更神圣。
两个人好久都没有说话。
等她——斯诺夫人——打破这沉默时,她说的是盖勒;她是在替他的安宁求情,是在劝艾薇尽对他的本分。这孩子要么自己挣来人家的欢迎,要么永远得不着欢迎,这女人心里明白。这上头她帮不上忙。可是艾薇所爱的这个男人,艾薇并不以之为耻的这个丈夫——在这上头她脚下是踩实了的!
她也确实帮了艾薇。
她治不好她,也没法叫她宽心;可她确实给这姑娘鼓起了劲,甚至叫她略略松快了些。艾薇回家去时,不像来见表姐时那样受煎熬了。
五个月煎熬的忧惧过去了;因为她不肯把这份忧惧分给丈夫,就格外难熬。她咬紧牙关,要尽量替他挡着——他早晚要受的那些,能替他多挡一天是一天。这几个月还因着盖勒那份满脸放光、直冒出来的男人的快活,因着他那份深沉炽烈的感激——在他知道以后,在他不能不知道以后——变得越发难熬。
他从一开头就喜欢她——非常非常地喜欢她,一直待她好。如今他把她当神一样敬着,那是他那一类英国人在这种时候涌上来的、笨手笨脚又有几分不好意思的敬爱——感激的,得意的,又慌张的。到了十月,他会恨她么?
也有些日子,天性又遂了它的意——那些日子里,天生的母爱、欢喜、骄傲和盼望把别的一切都冲开了——艾薇是欢喜的;欢喜;就是欢喜!因为,尽管性情里有那么多拧着的地方,灵魂里有那么多反叛,艾薇·盖勒是有女人味的,便在最「心弦走调」的时候也还是甜的;再说,她的中国血也在说话。那血总是要说话的。
可这样的日子是少的。随后涌来、把她淹没的那份悲苦,是活生生的、烧灼的煎熬:怕人恨,怕蒙羞。
二十五年前,沈景洛和艾薇·吉尔伯特吃过那酸的、禁的葡萄。今天,他们女儿的牙酸倒了——酸倒的牙啃着她、撕着她的魂;而那正是一个女人一生里的顶点,本该是她理直气壮享受那纯净的狂喜、那安宁、那圆满的知足的时候。
可惜啊,这份权利竟也会被剥夺!
可鲁比·沈也在受苦。
到头来,还账的总是欠债的人;而且当另一个人看上去在替他还、并且确实还了那笔看得见的更大的数目时,欠债的人还得更多。人替人赎罪,从来不能顶事,从来不能叫那头一个欠债的人脱身。从来不能。
沈太太差不多在艾薇自己知道的同时就知道了,疑心得比艾薇还早。沈太太也知道艾薇为什么躲着她——为什么从不对她说——连十月到了也没有说。
沈景洛活着的时候,一向是替他们两个还账的——还他妻子的债,也还他自己的。
若说他错过一回——沈景洛到底始终是个男子汉。
可如今在还账的是鲁比·沈。
第四十三章
客人散尽以后,他们母子照例还要一同盘桓片刻——平日总要比今晚坐得久些。可这一回,沈太太没有向儿子提起齐先生,也没有提他的女儿。她用不着问一句「我新交的这两位中国朋友,你喜欢么?」她知道;而且她并不想听鲁本说出口来。
她打发他走,比她自己愿意的早。她害怕独自坐在这一炉温火跟前——独自坐着,把她明白非在睡前算清不可的那一笔人生细账,一五一十地算过来。她打发他走,是因为她那双精明的母亲的眼睛看出来:在鲁本那份簇新的深深的快活底下,他异样地倦了。
鲁本确实倦了。这也难怪。自从齐雅眉惨死的消息在闺阁门槛上把他击碎,这许多个星期的熬磨——任他担得多么有勇气——到底不肯饶他。为着母亲,他咬着牙要装出一副轻快样子。他对她的孝顺、他以她为荣的那份骄傲、他同她做伴时那份怎么也消减不了的快活,使这样的忘我与牺牲不但成了理所当然的事,而且比换一位儿子对着换一位母亲时要容易得多。可是他为雅眉、为失去她而起的悲伤,一刻不停地啃着他;而一个人藏起来的、时时刻刻小心掩在笑脸与潇洒举止底下的那种活着的伤心,比忘恩负义的牙齿还要利。
今晚这一个大翻转——那忽然涌来的欢喜与指望——把他从魂到身抽打了一遍。几个钟头以前他走进这间客厅时,他是一个死了心上人的情人,是一个注定要绝后的中国人。他一进来,几乎当即就明白过来:自己或许又要做新郎——做丈夫——做父亲了。大喜的重击,比骤来的大悲更难受得住、更难受得静。赦令比判决更要人拿出硬气、拿出稳当的自制。从绞架上走下来,比走上去更难,脚下更没个准。骄傲——以及晓得转眼就一了百了的那一点解脱——撑着犯人一步步走上绞台。忽然到手的一条命,却把他从心到身都毁一遍——比望着那根晃荡的绳子还要厉害地磨断他做人的筋。
出于起码的体面,也出于对她的敬重,鲁本不得不在见到这位从死里回来的齐雅眉时依着俗礼待她,几乎像寻常招呼似的向她问好——而且要尽早问过。这并不容易。那顿饭对他与其说是乐事,简直差不多是一场煎熬。他在齐家人跟前实在还没有站稳脚。他不敢惊着那姑娘,也不敢开罪她父亲。他不得不狠狠看住自己的眼睛和嗓音——留神自己的字眼。他还得万分仔细,不让自己的一眼、一句话叫这位中国姑娘在他母亲的英国饭桌上显得扎眼——扎在满屋子机灵好眼力的英国人眼里。他不得不时不时转过脸去,同左手边的太太寒暄两句——嘴里讲着英国话的场面废话,心里却正用中国话翻江倒海地想着。
饭后在客厅里,他一晚上有大半工夫得撇下她,去同母亲别的客人周旋,去尽主人之谊。她告辞时,他也只得让她走,流露的惋惜不比对旁人多一分。
这一样也不容易。沈很倦了。
母亲打发他,他既不勉强,也没有装作勉强。
「不,」沈太太告诉他,「我还不上去呢。克拉克一见我,不管我要不要,就要动手给我宽衣;我是知道克拉克的!叫人捎个话给她,让她自己睡去吧——要不你路过我门口时探进头去说一声。我想一个人在这儿烤一会儿脚尖——我就是要烤。上床以前,我有几件很要紧的事得想明白。明天的事叫我排得有点乱,我非得下个决心不可:几处要紧的约撞在一处,哪几处赴,哪几处推。把我的记事本给我吧,鲁——就在那儿,康乃馨后头。詹金斯通报帕尔默一家来的时候,我正对着它发愁呢。」
鲁本笑了,把那本小小的交际簿取来递给她,吻了她道晚安,毫不起疑地走了。
至于她——那个先前那样起劲地告诉他今晚有两个中国人要来的人——这会儿竟一个字也没提起他们,鲁本纵使略略觉着有点奇怪,他也是高兴的。今晚这一夜,便是对着她,他也不愿谈起齐雅眉。
他在自己房里看见高礼等着他,一点也不意外。
高礼把那副面具摘下来了!老人一张皱巴巴的黄脸上,欢喜与得意直闪着光。沈鲁本这桩事究竟怎样收场,心里若还存着一丝疑影,高礼是一丝也没有的。
可他也看出鲁本倦了。他本来就料到。
高礼早知道那位了不得的齐吴律大人今晚要在沈太太这里做客。正是为着这个,这位古玩铺子里的老百万富翁才亲自来了,像个底下人似的立在一位这般尊贵的中国大人椅子后头伺候着,看着那低劣的英国「饭」是不是照着像样的礼数奉到孟子后人跟前。但高礼并不知道,那位画像曾挂在伦敦美术院里、被他们主仆二人——沈鲁本勋爵与他——寻了又寻、怎么也寻不着的中国姑娘,竟是齐家的小姐。他也一直以为她已经上天去了;因为沈鲁本头一回从河南回来时便对他说过:「不用再找那颗十全的明珠了,高礼。我找着她,又失了她。观音大士已经把她收进天上自己的院子里去了。」
主仆之间提起她,就只那一回。
高礼晓得沈鲁本的伤心;他为这伤心难过,也敬着这份伤心。
今晚齐雅眉在他们主仆之间也没有被提起。
老高见惯了传闻的错讹,一见沈鲁本同画上那位姑娘一道站在饭厅里,便把这桩事——底细虽不尽知,大略却分毫不差——全明白了。
鲁本这一场误会的枝枝节节,他日后或许会知道,或许不会;这在高礼是全然不相干的,因为那并不要紧。
玉花一般的实在事摆在那里:沈鲁本找着了他心上想要的那个人。
老高礼像伺候一个小孩子似的,替他的主人宽衣、张罗。高礼替鲁本掖好被子,磨蹭着舍不得走,末了才退了出去。
这两个人里哪一个更快活,实在难说——是睡不着却做着梦的年轻的沈,还是那个轻手轻脚、踏着满屋静里那厚厚的地毯下楼去的黄脸老苍髯。
多半是高礼。鲁本一面指望着、爱着,一面又几乎同样多地疑着、怕着。高礼却既不疑,也不怕;他这一盏已经满了;他从头到脚只有欢腾。
鲁比·沈却不快活。
她独自坐在那间空阔的客厅里,那本红面子的记事簿始终没有翻开,在她柠檬色缎子衣裳上留着一块扎眼的颜色。自打少女时候起,沈太太头一回显出了她的年岁:脸有些抽紧,一双沉着心事的眼睛发重——却不是因为困;一只脚不安生地在钢炉挡上轻轻叩着,一只手神经质地揪着裙子——望着一炉将熄的火,却什么也没有看见。
沈太太乏力地站起身来时,天已经亮了。她任那本小红簿子落在那里不管,没精打采地拖着步子上楼回房去了。
第四十四章
在中国,说亲——若说婚前还有什么可称为求爱的事——总是又长又慢;在缙绅人家尤其长、尤其慢。
在中国,定这步调的是年长的人,而年长的人走得慢。一桩婚事那数不清的头绪,都由两家的父亲去打听、去应承或回绝、去讲价再讲价,精明到了极处,斟酌到了极处;到末了,订婚的上百条款、成婚礼数的二百样细节,也是这两位父亲一样一样「商量妥当」的。而那少不了的媒人,不论是吃这碗饭的还是做人情的,都不按件计酬,而是照着这桩事办得多难、花了多少工夫来取酬,于是把无穷无尽的月份和银元都吃了进去。媒人只要不至于把事办砸,能把订婚之礼——那比成婚本身还要紧、还不可违的一道礼——拖得越久越好;等那早已一拖再拖的订婚过去之后,再把过门的日子拖得越久越好;那位「笑面人」的账单便开得越重——那往往是一纸真正骇人的文书,而且一向是照付的。
沈鲁本若在中国娶齐雅眉,不知要磨掉多少光阴。
可鲁本·沈几乎立刻就看明白:对齐吴律来说,从女儿的求亲者这里,欧洲那一套不那么繁琐、不那么绕弯子的做法倒更中听;因为齐早已彻头彻尾地服膺了「入乡随俗」这条道理——那道理图的是便当,算不上什么爱国。
鲁本相信,直截了当地一问,齐会直截了当地立刻给他一个答复。
而鲁本·沈也几乎不必怀疑,齐会应允他。
凡是有心留意过齐与沈相处的人,一个也不曾怀疑过。
鲁本并且确信:只要齐吴律肯,他在伦敦便可以很快地求亲、成婚。沈也相信齐是肯的。这位情人这样断定,并非出于虚荣,也没有半分自负;因为齐差不多已经透过这个意思了。这虽叫一心是中国人心思的沈略略吃了一惊,却也把他的路照得很顺当。
他自己身上那一半混着的血,在齐的衡量里不会成为一道坎,也不至于碍着这位长者的眼——这一点叫鲁本吃惊的程度,还不及按理该有的那样大。因为鲁本向来把自己当作纯粹的中国人,因而往往忽略了别的中国人几乎不可能忽略的东西。他觉着自己是中国人——便是在伦敦俱乐部里穿着小礼服的时候也是;而正因为他觉着自己是中国人,他渐渐就认定自己就是中国人——挑不出一丝毛病的中国人。
不过他确实猜着:别的条件一样时,齐替女儿挑一个住在英国的夫婿,倒也不会怎样反对。这位老游子喜欢待在英国,而且平平静静地说出口来。
有一回沈说起自己不能回中国家里去住——多半好些年都回不去——心里多么遗憾,齐几乎把他数落了一顿。
「就在你待着的地方待着,还该谢天谢地,」吴律用他那口现成的英国话硬邦邦地说,「眼下这两处,就数这里舒坦。那班混账东西过不多久要把老中国弄成个什么样子,谁也说不准。中国至今还等着、还缺着她的强人。我们从前指望冯玉祥能是那个人,这指望已经碎了。正是冯把我们的天子逐出了神圣的紫禁城;他这么一做,便跌进了世上那些弑君之徒的泥沟里。中国还没有天亮呢,沈。我们这些最死心塌地爱她的人,只有等着、看着。眼下这个乱世,我情愿在英国等、在英国看。你的本分在你母亲身上,这是毫无疑问的。我若再年轻些,或许会觉着自己不该离山西离得这样久。可我既不是搞政治的,也不是带兵的督军——连做个旗兵的材料都算不上。我很乐意让我的女孩子待在英国这份平安里。当初在安慕蒂送命的,说不定就是她。那件事叫我作呕。一想起来就要泛上来,血都是凉的。我就剩这一个人了。我爱她母亲。我这一辈子天天都想我妻子,沈。这丫头很像她母亲。我不愿意见她落到我见她那可怜的小堂妹的地步;不愿意她死在北京哪一场排外闹使馆的乱子里、哪一场乱民骚动里——或是落个比死还不如的下场。雅眉留在英国,我最称心。那样我就能来来去去——哦,我可没有背弃自己的国家——我就能想来就来、想去就去,有一段日子住得离我唯一在意的人不太远,有时候在她丈夫的炉火边上烤一烤暖。」
在一位中国父亲,这已经是很直白的话了。
沈没有把这番话的分量夸大。他觉得这是一种示意,却不是当面向他本人敞开的一扇门;更不是直截了当的邀请。
沈这一点想得不错。
齐喜欢鲁本,也很敬重他的见识,因而乐意同他随便说话,还带着几分推心置腹。齐吴律并不是在替女儿物色丈夫。他并不盼着沈娶雅眉,却也并不反对。他毫不怀疑:他这个可爱、招人喜欢、又惹人疼的女孩子,必会嫁得又好又相当。他料想她会嫁一个中国人,自然还得是位有教养的世家子弟。若有哪位英国公爵来向她求亲,齐吴律三言两语就打发掉了。但齐很替中国眼前的前途担忧——虽不替她终究的前途担忧,因为他相信那是稳稳扎在中国人性情这块基岩上的。中国即便被人征服——齐并不料想会有这一天——她也会把人化了去,化的过程里便把人重新征服,历来如此。可他既怕本国眼前这一段,便盼着自己这唯一在世的孩子,能嫁给那许多同她一般门第、又见过世面的中国人当中的一个——这些人越来越多地在那个较为安乐的西方长年侨居,甚至索性定居下来。他极喜欢、极看重沈鲁本,也信得过他。但他确实把沈身上那一半白人的血看作某种庶出的印记,极轻极轻,却是真的,而且抹不掉。他宁可要一个挑不出毛病的中国女婿。若是英国父亲同中国妻子生的儿子,他是不肯把雅眉许过去的。可母亲那边的出身,要紧得就少多了!沈太太一出嫁便是中国人了。何况鲁本身上有那么多长处,远不止抵得过血统驳杂这一层短处。
齐吴律情愿把这事交给神明——这不过是他图省事的一句话罢了,因为齐对什么神明都没有多少信心。他那份见多识广,把一切神学都从他身上洗净了。有千千万万受过教育的中国人,一辈子没出过本省,没见过、也不想见通商口岸,却是铁打的不可知论者。
这一切,沈都看得相当准。他相信齐不会回绝他的求亲;可他也确信:齐若真心想促成这一桩亲事,就不会把话说得这样坦白了。
齐雅眉自己肯不肯呢?这才是他最想知道、又最怕知道的。
她并不讨厌他,否则她不会匀出那么多钟点给他,不会在她自己家里、在这伦敦的交际场上,待他这般亲厚。
她大大方方、快快活活给他的那份朋友般的亲近,倒像是在警告他:雅眉并不动心——也许永远不会动心。
可近来——这时已是九月了——她在他跟前似乎腼腆起来。这就透着:她已经看出了他的心意,而这心意并不叫她不快,纵然它惊动了她少女的安宁。
自己的命数攥在谁手里,沈是一点不含糊的。他相信,无论在心性上还是在世俗上都已挣脱了拘束的齐吴律,不会去勉强、也不会去左右齐雅眉的意愿。
鲁本没有把握——可他指望着。
有那么一两回,他冷不防用中国话同她说起话来,齐雅眉的脸便红得极好看;一个星期一个星期过去,他的指望长起来了。
他这一腔爱正涨到满潮。
第四十五章
齐雅眉今天穿了中国衣裳。在伦敦,她一出自己的卧房就从不这样穿——便是在卧房里也难得穿;她父亲那一套「入乡随俗」,把她熏染得这样彻底。可今天是个纪念的日子,她便照着在山西家里过节时的样子梳了头,又从那只嵌满铜钉的红皮箱里——她最贴心的宝贝都收在里头——取出一套漂亮的中国衣裳:裤子、长长垂下来的衫子、厚底的小棉鞋——只因为她想穿,就穿上了;本想穿一会儿,随即又觉着脱不下来了——觉着今天怎么也不能穿英国衣裳。于是她下楼去陪父亲吃那顿十足英国式的早饭时,身上还是那件饼干色的软茧绸衫子,滚着繁密的绣边,配着挺括的高领,底下是一条水光闪闪的蓝绿绉绸裤。
她有一半料着齐吴律会轻轻责她两句,多半还要笑一笑——说不定还要她换掉。
齐却没有。她太像另一个中国姑娘了——那姑娘在雅眉出世以前,横穿了大半个中国来到他身边,做了他满院芬芳里唯一一朵十全的花;她太叫他心口发疼地想起他那位少女新娘:当他张开臂膀把她抱住,从花轿里扶出来,抱过他的门槛时,她抖得那样好看。她的陪嫁都由她父亲的脚夫跟在后头挑着,里头就有那只大红皮箱——如今立在英国雅眉的床脚下,正如当年一年一年立在她母亲卧榻脚下一样;一打开,那时和此刻一样,是康乃馨、天芥菜和紫罗兰的香气。
跟班朝管家丢了个眼色,那位无可挑剔的管家连眼皮一沉都没有,算是没有责备他。齐吴律对衫子、发簪、以及底下露出一点的裤子,一句评语也没有;齐小姐就这样过了一整天,连那对小小的金耳环也没有取下——那是几乎所有还没有开通的中国女人都戴的;还有鬓边密密簪着的花,和额前那一排细细齐齐的刘海——那刘海昭告着她是个没出阁的姑娘;那一层短短的、茸茸的刘海,出嫁时便要没有了,除非她的婚姻命数是做「二房」,那刘海反倒要留得更深更厚。可齐家的女儿三千年来没有一个是这样许人的;生作齐家的女儿,就是生来要做某位缙绅老爷的正室。
两年前的今天,沈幼荪的斗鱼在竹子和皂荚树之间那一泓琥珀色的池水里打败了沈丙龄的斗鱼。沈鲁本还记得么?
这一问,齐雅眉一整天都在心里翻来覆去地问自己。醒来时她问过一遍;把调羹戳进那只葡萄柚里、心里嫌它不是柚子时,又问了一遍;提着自己这身漂亮的、松松垂着的衣裙和颤巍巍的发簪,走上楼去那间舒服的屋子时,还在问。那间屋子是齐吴律和她两个人的,英国客人难得请进去——连齐小姐那几位英国女朋友也不例外。齐雅眉在伦敦交了不少女朋友,其中好几个她是真心喜欢的,有一两个还真动了情分。
那间长长的屋子两头都有窗。一头望出去,是宅子正面那片安静的、绿荫荫的广场;一头俯下去,是花园:天鹅绒似的草地上立着一座日晷,只要英国的太阳肯赏脸,它就报着时辰。日晷那边有玫瑰;紫藤和铁线莲同素馨、桧柏争着那几堵红砖园墙。雅眉的小狗在草地上追着、滚着,是中国狗,中国生、中国养的。
齐雅眉在窗前站了好久,看着它们,笑着它们;一面问自己:沈鲁本会不会碰巧还记得河南那一场斗鱼的日子。他凭什么记得呢?——嗯,倒也不是全无可能,因为他同她一样,当初很不赞成那件事。
另一头的窗子,雅眉是不肯去望的。她凭什么要去看他们大门底下那条街?她对街上的车马毫无兴致。她并不等谁。这个钟点谁会来呢?就是晚些时候有人来拜,她多半也懒得去见。她才不肯把自己这身中国衣裳白糟蹋在楼下客厅里那一群目中无人、叽叽喳喳的来客身上——他们既不懂得这上头绣的那些好看的吉祥纹样,也梦想不到这耐着性子绣成的活计曾经走过多少根中国针。何况她今天偏想就这样穿一整天。这会儿,说不定沈诺菲正在想她呢——那个淘气的诺菲,当初看那场可怕的斗鱼,看着看着就在皂荚树的树洞里作呕起来。诺菲不会知道今天是斗鱼的周年。诺菲那颗轻飘飘的小心思是刻不住日子的——别的事也刻不住多少——除非她自己那门快到的亲事真在上头刻下了一道深痕。可那个疯疯癫癫的乐天丫头,虽说淘气得抵得上一对袖狗,心却是热的、长久的。诺菲没有忘了她,齐雅眉是拿得准的。可惜沈诺菲不会写也不会念。沈家的太太小姐们有好些两样都会,诺菲却不屑去学,沈开伦又那样惯着她!诺菲本是会时常写信给她的,虽说她是个懒丫头;她也会回信给诺菲,讲些伦敦稀奇的事。诺菲听说她们遇见了沈鲁本和他母亲,见过他们住的宅子,同他们说过话,一定欢喜。至于自己同沈鲁本讲过多少回话,倒不必告诉诺菲。可关于他的事,诺菲总归爱听,因为沈诺菲很疼她这位堂兄沈鲁本。
给沈诺菲写信,还是留神些的好;诺菲嘴上没有把门的。何况在伦敦这里做的、许的许多事,在河南是不会被人明白的;听着会比实情更多、也更不是那么回事。
那间长屋里家具不多;不多的家具却贵重。
齐吴律同女儿说话时,一向管它叫「书斋」,照英国话讲就是「敬书的屋子」;对仆人——齐家在伦敦只用英国仆人——他一向说这是「图书室」。叫图书室实在名不副实;这长屋里拢共也不过二十来本书。齐吴律人可亲,脑子聪明,一两份日报读得极勤,却既不是学者,也不是书虫。
可这位在英国住了这么多年的中国游子——他不像他多数同胞,天生就是个世界上的人,以致觉着在伦敦过日子比在中国舒服得多、有趣得多——骨子里到底还是中国人。他对中国的记忆是好的;对山西的记忆是亲的、软的。他把伦敦宅子里这间几乎无书的屋子叫作「书斋」,是为着记念山西那个群山环抱、江河洗过的地方的另一间屋子:齐吴律就是在那间屋子里学认字、学运笔的,那时他小小的手还握不稳、握不牢那管红木的笔杆;也就是在那间屋子里,比他有学问得多的历代齐家人,在许多个从容的世纪里收藏、珍护着他们那些无价的书卷。
他们这间外人极少进来的屋子,留着女儿雅眉的痕迹,比留着齐吴律的多得多。姑娘的针线篮子摆在那架布林斯米德钢琴顶上——特特搁得那么高,好躲开会咬会抓的狗爪狗牙。雅眉的绣绷立在墙角。她那面有时候弹一弹的琵琶放在矮几上,姑娘的矮凳就在旁边。那架开着盖的大钢琴她极难得碰一下,也是她的;钢琴那长长的红木盖面上,堆着比那只系了缎带的小针线篮子更像女孩儿家的东西。
雅眉在绣绷旁坐下,从一朵苹果花上抽出针来,懒懒地拿它「画」起来。齐小姐的心思在河南的一场斗鱼上,比在针线上多。
沈鲁本会不会真有那么巧,还记得?
自然不会!
可到底也许他记得;因为正当她给一片花瓣上色时,仆人送进来一只盒子,满满一盒淡黄的玫瑰——当初他们两个一同从竹径走过花园、走到闺阁门口的那头一天,她手里就攀下一枝黄玫瑰带进屋去的——她和沈鲁本。
于是姑娘对着绣绷出起神来,活计撂下了,一张带酒窝的脸低着,一双眼睛怔怔地望着那只敞开的花店纸盒和里头淡黄的玫瑰。这些黄玫瑰的事,她就是写信也一个字不会告诉诺菲的。在这以前,沈先生也常给齐小姐送花——常得很。这自然算不得什么。在伦敦,是个男人就这样待姑娘。可诺菲是断断不会明白的。在河南男人不这样。如今在香港那些地方,大约也常有这种事了——通商口岸上什么门槛都倒了——可在沈家的地面上不会有,在齐家的地面上也不会有。齐雅眉把一大盒玫瑰搂在膝上,轻轻地笑了,拿一朵黄玫瑰在脸上拂来拂去——只因为那缎子似的花瓣又香又受用。她轻轻笑着,想着安慕蒂庵里的姑子们要是听说了「这样的行径」,会说些什么。
可玫瑰是渴的东西,黄玫瑰更是怠慢不得——尤其一个中国姑娘,本该拿极大的敬意去待一切黄玫瑰;因为在那野白蔷薇的故乡,把白蔷薇牵上漆木花架的园丁们,见了御园里长的黄玫瑰是要磕头的。
齐雅眉把钢琴上她那些东西一股脑儿挪开,用一只大水晶钵盛了凉水,把玫瑰安置在那里。是她亲手弄的。有一朵她从那些香喷喷的同伴里留了下来;齐雅眉把它长长的梗子穿过自己衫子上的一个纽襻。两年前在河南,她走进闺阁时,穿过这样一件衫子的纽襻的,就是这样一朵玫瑰。
第四十六章
一个男人的心停住了;沈的脸上涌起一片红。
那姑娘正俯身在他的玫瑰上。她不知道他在那儿,脸上的神情把什么都说尽了;齐雅眉,他眼里今天格外好看的齐雅眉,只因为她穿着中国衣裳。
于是沈鲁本明白:该开口的时候到了——不是对她开口(尽管他相信,连这一层,那位专学西洋做派的齐吴律也未必见怪),而是对齐吴律本人开口,先遣高礼去做那提亲的媒人。
他要照中国人的规矩去向这位中国姑娘求亲。在他的爱与她的爱之间,容不得西洋那种粗率的求爱。要把从心里直涌到唇边的话按下去,实在难;可他连这个也肯忍,为的是让齐雅眉——他魂魄里的那块玉——知道他何等敬重她。高礼该去见齐吴律,该以沈鲁比遣来的媒人的身分登门。这就又要多耽搁些日子,因为他母亲说不定还要在育儿室里陪那个新生的外孙再住上一个星期——那间育儿室,孩子的母亲艾薇早已弃之不顾了。
一个星期,就是七辈子!可他要捧到齐雅眉面前去的,是这世上的黄素馨;不是至好至全的,他一样也不肯拿出手。
沈鲁本看见她胸前那朵玫瑰。那朵花像在传话给他。他攥紧那双饥渴的手,指甲掐进掌心里,呼吸在喉咙里绞成一团。
他要她,要得这样苦!
姑娘的头俯得更低了。唇边那点笑意愈发甜、愈发软;鲁本知道,那张可亲的脸若真挨上那些黄玫瑰,他就要一步跨过这长长的屋子,把自己的福气抢到手里——抢在人家给他之前。
怕那诱惑真来了——凡人里像他这样爱着的,断挡不住——沈鲁本赶紧开了口。他不敢再站着看那两片唇几乎要吻上他送去的玫瑰;他又不能转身就走。
「午安,齐小姐。」他把嗓子稳住,稳得近乎冷淡,又暗自祈祷自己的眼睛也稳住了。「午安。请别撵我走;是齐先生打发我上来等他的。他说好了,您肯容我坐到他回来。我上台阶的时候他正出门,一个钟头就回来。他严严地吩咐过我要等着——就在这儿陪您等。」
两人独处时他难得同齐雅眉说英国话,这一回他却不敢说中国话。
听见他的声音,姑娘吃了一惊——鲁本看见了;可那又算得什么?若是比林斯,那位官气十足的管家,这样冷不丁跟她搭话,她大约也一样要吓一跳。他若不是正忙着管住自己,也许还能看见:齐雅眉听见他的声音时,脸上是微微白了一下的。
「我可以进来么?」
齐小姐笑了笑,从那架堆满鲜花的布林斯米德钢琴边转开身,走到远处窗下的座位上——那扇望得见花园的窗子。
「我不知道父亲出去了,」她起头道。「哦——不对,我知道的——我忘了——午饭时他提过一句。请坐。」
「谢谢。不知道丙龄和幼荪今天有没有又撺掇那几条可怜的缅甸鱼去拼命寻死。」他瞥了一眼腕上的表。「家里这会儿正是寅时。但愿我那两个堂弟妹寻乐子,别像两年前的今天那样狠心。」
「但愿吧,」齐小姐应道。
这么说——他还记得。
她转向窗子,因为觉出脸上正在发烧。
「但愿父亲带了伞,」姑娘没话找话地说。「你看,下雨了。」
沈站起来走到窗前。「真下了。我来的时候倒没留意天要下雨。」
这话一点不假。从肯辛顿走到威斯敏斯特这一路,沈鲁本压根没顾得上看天色。齐先生出门时是带了伞,还是没披外套、没戴帽子,他也没看见。
外头下着细而密的毛毛雨。鲁本喜欢这雨;那像一层帘子,轻轻把他们俩关在这里头——简直像个兆头。
「这下你可撵不走我了!」他转过身来对着齐小姐,低低地笑道。「我进来时还没下雨,我又没带伞。」
「多么不当心!」姑娘打趣他。「在英国,但凡明白点事理的人出门没有不带伞的;不带伞就是骑虎难下。不过我可以借你一把伞,沈先生。」
「当真?借您自己的么?」他的声音在说:「我永远不还给你了;我要留它一辈子,雅眉。」
可他一面说,一面又坐了下来,面对着她。看样子他并不急着去闯外头那场毛毛雨。
齐小姐摆弄着自己的衣带。
有一阵子两人都不说话。
男人并不想说话——不愿打破这份投契而亲密的沉默。那沉默是亲密的。
姑娘想不出话来说。
雨渐渐密了,敲得窗玻璃叮叮作响,像小仙人的手指在上头轻轻叩着。
「谢谢你,」鲁本终于开口,声音低得有些异样。
齐小姐抬眼看他,一脸不解。
他抬手朝她那滚着绣边的衣袖略一示意。「今天你浑身都是中国的,齐雅眉,一朵中国的花裹在中国的绸子里,」沈鲁本用中国话低声说,「一个中国姑娘该有的中国装扮,样样都齐了」——他的目光从那双小小的棉底鞋一直扫到那几支俏生生垂着的簪子——「样样都对,齐雅眉姑娘,只差脸上的脂粉。」
「我找不着我那只胭脂盒了,」姑娘解释道;其实她若说自己在英国这边根本没有带胭脂盒来,才更合实情。可她是在拿话堵住那份她害怕的沉默,随手抓些闲话来,好让两个人的谈话待在稳当地方。
她此刻明白接下来是什么了,而且她也愿意她这心上的情人把那话说给齐吴律听。她这样愿意,并不是因为她把东方或西方的规矩看得有一个日本円——或是一枚小小的贝壳——那么重,而是因为:先从父亲口中听见,总要容易些;她这辈子听见过的那些贴心的、温软的话,都是从那个声音里出来的。再者,她自己如今对东方西方原都不放在心上,可她极清楚:在沈鲁本心里,中国是压倒一切的。齐雅眉不愿意让他看出她自己已经看出的事——她如今对中国的规矩习俗,比之英国的,并没有偏爱多少,若说还有偏爱的话;因为她知道,他会觉着那是个瑕疵。
况且齐雅眉出在这样一族女人里:几千年来,她们在过门之前受人求聘,只有这一种法子——媒人的说合,父亲的许可。这一层大约影响她极深,使她远比自己料想的更赞同沈的那个念头:若不照着老规矩、老体面来求她,便是轻慢了她。
姑娘心里动得厉害,自己也知道。她几乎盼着沈走开。她在他跟前发起怯来——他们两个单独待在这间「敬书」的屋子里,仆人是不会把随便哪个来客往这儿领的;她又穿着中国衣裳,那是深闺里的装束,穿上它的中国姑娘仿佛就该关进深闺里去。在他母亲的餐桌上袒着肩颈,由他虚虚搂着腰跳过十来回舞,在几十个场面上同他说笑攀谈——虽说总比规矩的英国姑娘要拘谨一点——齐小姐从不曾在沈先生跟前怯过。可如今她对着沈鲁本,竟古怪地、又极自然地怯起来了,只因他们此刻都是中国人,而她穿着中国衣裳。最糟的是,她怕他再说一句更直白的情话,自己就要哭出来。眼泪就在眼皮底下。为着躲开那句她半猜着要从他嘴里冲出来的话,她说了一句自己能想到的、最轻飘也最英国式的闲话,一面说一面站起来,往另一扇窗子走去。
鲁本自然跟了过去。
姑娘跳起来跳得急。走动时簪子叮当作响,一小簇杏色的花儿别在一只杏色的耳朵上头,本没有别牢,这会儿松了,歪了。齐小姐停下脚,抬起一只戴着戒指的小手,把那簇跑了位的花苞按回姑娘家戴花该戴的地方。她怕另一边那簇也滑了,便两只手一齐抬起来;不留神,那几根性急的小指头把额前那一排齐齐的绒毛似的刘海往后一推——那刘海本像一层丝也似的细尘伏在她额上。
「这下你是妇人了,雅眉!」
这话从沈鲁本嘴里不由自主地冲了出来;他一双眼睛跳着,把那一条本不该被人看见的光额头吞了进去。
齐雅眉脸上找着脂粉了!
她的衫子随着底下颤动的胸脯起伏。姑娘忍不住,眼里满是泪。
可她轻轻地笑了,那声音银子一般、精灵一般,像她发间那些嵌宝簪子的叮叮当当——那是一阵轻软的笑,说穿了就是「咯咯的笑」,可它本该配一个更好听的名目。偏偏没有。
那情人看见那片红潮涌上她的脸;看见那两条杏色的手臂从滑落的宽袖里露出来,臂上有小小的涡儿;看见雅眉那双黑丝绒似的眼睛里含着露水,看见她的睫毛在抖,看见戒指上的宝石随着她手指的颤抖一起颤;看见那张女孩儿的嘴在哆嗦。
于是沈转身逃了。
他不敢再待下去。
沈知道,同齐吴律说话的时候,当真到了。
第四十七章
那天早上,英格兰难得有的一场辉煌日出过后,天到后来又转了雨;不是昨日那层软软的、雾也似的毛毛雨,而是砸下来的一阵硬雨,下个不住,越下越凶,成了一场铅色的、阴沉沉的恶雨。
中国人对什么天气都爱,样样里都看得出好来,都找得着福气。在他们眼里,茅檐底下挂着的那些长长的、扭着的冰凌,同攀在漆木花架上、开满红花的那一架西番莲一样精致;隆冬时节把天从地上抹去的那些压得极低的黑云,同初夏里挤满了香草地的野花一样好看。那场翻腾的黑雨几乎把早餐间的窗子糊严了,鲁本却既不觉得冷,也不觉得是什么坏兆头。
沈太太从不曾因天气坏了兴致;八月的暑气从不曾把她蔫倒过,做姑娘时不曾,做妇人时也不曾;伦敦最厉害的雾也不曾叫鲁比·沈烦过。
鲁本笑着把电灯啪地开了,他母亲一脸安详的笑意,替两人斟上咖啡。
早饭吃罢,母子俩挽着手穿过门厅;晨起间里满是花,绸罩子滤过的电灯光柔柔地照着,不冷也不刺眼,照在画上、靠垫上、那些大理石小件、象牙和铜器上,照在多宝格和摆设上。外头的狂暴与晦暗,倒把这间富丽的小屋衬成了一个又舒服又亲厚的窝;一个丰足而有品味的地方,正配做一间忏悔室——那里做神父的是爱,而那个并无罪过的告解人,正要把心掏给母亲看。
鲁本扶母亲在她最中意的椅子里坐下,又去替她拿了一只并不需要的靠垫;她爱要它,只因为他为她穿过屋子去取。随后他挪了张矮凳挨着坐下,一只手扶着椅子的扶手,把自己的事讲给她听。
他讲得又温柔又自豪——对母亲是温柔,说到他心上的齐雅眉也是温柔。他的眼睛一刻不离母亲的脸——那是一双欢喜的蓝眼睛,既不怕,也全然信赖。他低低的嗓音一次也没有打颤。
这番话讲得不短。情爱总要在那个老得不能再老的故事上流连——他同齐雅眉在河南一处消磨的那些时辰,还有在伦敦一同度过的好光景,以及那些正经、恳切的时候;她说过的话,他说过的话,两人都喜欢的地方,一同笑话过的人。有很长一段日子,他连她肯不肯喜欢他都拿不准;后来,他才渐渐敢存个指望。他自己心里是怎么回事,他一开头就知道。早在河南见着齐小姐之前,他就知道了。
听到他说起自己在伯灵顿府上爱上了一幅画,并对着那幅画许下心愿——发誓要走遍天下去找画上那个姑娘——做母亲的几乎要叫出声来。
那一年要命的美展!艾薇看过那幅美展上的画像以后曾经发作过一场——鲁比·沈此刻还听得见:那是一场肿胀的、下了毒的苦楚,做母亲的忘不掉。她抱着艾薇那个不被疼爱的孩子时,又重新听见了一回;她那颗守寡的心,为着这一双母女——女儿和外孙——爱得几乎要胀裂。
她从前不知道鲁本看过那幅《中国仕女》。除了高礼,他没跟任何人提过。而他竟爱上了它!还把自己许给了它!
在这位生在英国的妇人看来,这事荒唐得就像那种叫人反感的「冥婚」,或是可笑的「抱瓶拜堂」,以及她知道在中国时不时还会有的种种不合常情的婚事。可她也知道:若是沈景洛爱上了一幅画,并且把自己许了给它,那么只要他活着,他便会守住那个誓。
有时候他们的鲁本真像景洛!这会儿就像;连嗓音也多么像他父亲!
连查尔斯·斯诺爵士——他大约找过上百回了——也从不曾在撒克逊模样的鲁本脸上看出一丝景洛的影子,或是在这孩子的声气里听出一点景洛的调门;可鲁比·沈时不时是看得见的。
她今天看见鲁本,他们的儿子,极像她的丈夫。那两张嘴生得一样好看;那睫毛浓密的眼睛忽地一抬的神气,一个是蓝的、一个是黑的,却一模一样;那说话时轻轻一扬、像在抚人的调子也一样;鲁本在心绪安静而动情的时候,会用手比划——那是一双十足英国式的手,同沈景洛的并不像——比划的样子却同景洛一般无二。鲁比·沈常常在儿子身上看见丈夫;她看见的确是有的——甚至更多,那或许是一种由里往外透出来的东西,穿过皮肉,在上面留下极细的纹路与轮廓,细到只有那个同时爱着他们父子二人的妻子兼母亲才看得见。
鲁本接着欢欢喜喜地说下去——对着母亲一股脑儿倾吐时,他是个孩子;宣告自己的爱、渴念齐雅眉、要娶她做妻子时,他是个男人。鲁本一路说下去,一路在母亲心上转着一把刀子。
她还不愿意他这就娶亲。鲁本这样年轻!
她也不愿意他挑一个中国妻子,不愿意认一个中国女儿——那是她学不会、也逼不出自己去疼的,更别说同她分他。
而他看上去那样英国——比她自己还英国——过的又是那样自自然然、地地道道的英国日子,样样照着英国的规矩!
几个月前她就觉出这一步要来了,也曾把自己操练好了,预备着承受、预备着答应。可近来这份怕反而退了些,一半是因为她整个人都被艾薇的疏远和艾薇的忧患缠住了。而这几个月的煎熬与消磨,把她和她那点决心都磨薄了。沈太太把鲁本的话听到末尾,浑身上下都在反抗;随后,她辜负了他。
「哦,鲁本——非这样不可么?」她苦得掩不住,喊了出来。
鲁本的脸色变了——像一个信赖着母亲、把脸仰起来讨一个亲吻的孩子,反挨了一巴掌。
「我是说,一定要这就说出去么,好孩子?」母亲赶紧补上一句,语气极温软。「艾薇这阵子整个人陷在愁苦里。孩子会把她拉出来的,我准知道。那孩子可疼人了,鲁!简直是个宝贝!艾薇断挡不住的。可咱们让艾薇缓几个星期——好不好——你、我,还有齐雅眉?等她自己重新找着了快活,再把咱们的快活搁到她跟前去,可好?」
那妇人有些可怜地往靠垫上一仰。
她已经赔了不是。做母亲的把这一场戏给儿子唱得漂漂亮亮。而且她知道,自己再不会辜负他第二回。她会诚诚恳恳地把齐雅眉迎进门来,把心里的滋味永远藏住。
这是她为着当年那点任性所受的罚。可这里头也有一个母亲的私心。她不能失掉鲁本。那中国姑娘不该横在他们母子当中——总不该整个儿横过来!
因为鲁本的脸色——还有她记得的沈景洛那份改不动的痴心——在她喊出「鲁本,非这样不可么?」的那一刻就告诉了她:非这样不可,这是躲不过去的。
她知道事情已经定了,也知道自己没有理由拿自家的伤心去抹脏、去泡酸他的欢喜。
她要瞒他一辈子,好把他留住。
她不信鲁本会不得她的准就成亲。她一点也不疑心,他一定守着中国男子最要紧的那一条:儿子对母亲的孝与忠。球就在她脚边!她能把齐雅眉从鲁本的日子里赶出去;可她若真赶了,代价要鲁本来付。而且便是为着顺她的意、讨她的欢喜,他也不会再爱第二回,不会被劝进别的婚事里去。
这笔债不该鲁本来还。她要自己还,还到还得动的极处——还到最后一枚苦楚与割舍的小钱。
在那两样势不两立的血脉里,他挑了中国的那一半。她不去拦他。
「不过,也许是我错了,鲁。我看我是把轻重都弄拧了——为着可怜的艾薇,我愁得太久。是啊——方才那全是糊涂话。艾薇如今有她自己的日子,满满当当、快快活活的一份日子,只要她肯——我准知道她过些时候是会肯的。她运气好得很,有汤姆——那样的丈夫,我说是照着样子定做出来的——还有那么个水蜜桃似的娃娃。是啊,好孩子,这回轮到你了——轮到你转那只福气的轮子;是轮到咱们了——你和雅眉和我。今天替我带个好给她,鲁,」她俯过身,双手捧住他的脸,「把我的女儿领到她母亲这里来。」
鲁本把母亲的手拉下来,久久地吻着。
「你会疼她么,妈妈?」
「我这就疼她了!」
沈的脸上放出光来。
「不过,你若不愿意伦敦这会儿就知道——我是说,要是我求得了齐吴律点头,也求得了她点头,妈妈——那自然照你的意思办。伦敦凭什么该被告知?咱们连问都没问过它呢!这不干伦敦的事,对不对?还有,好妈妈,你若愿意我等一等,我连问也先不去问他们——齐先生也好,雅眉也好。可有件事,你拿主意之前我得先告诉你。昨天我在他们那儿——」
沈太太笑了。
「真的呀!」她疼爱地打趣他。
沈也快活地笑了回去。
「就我们两个,她和我,我差点把持不住,或者说差不多是把持不住了——我也记不清究竟说了些什么。」
「我猜得出,鲁,」母亲笑道。接着她正色添了一句:「我也知道你是怎么说的,知道一个姑娘的心是怎么跳的;你父亲当年求我的时候,我也还是个姑娘。」
两人好一会儿没有说话。
「我没有走到那一步,妈妈。至少,我但愿没有。不过我想她是懂了我的意思。」
沈太太轻轻点头。她记得。
「所以我觉着,只要你愿意我去,我就一个钟头也不该再等,该把话明明白白说给齐吴律听。」
「自然不该等!今天就去。」
「你不打发人去么,妈妈?」
「我么,好孩子?你要我怎样我就怎样,鲁。我自己去也行,或是请齐先生上我这儿来也行;全凭你觉着哪样好。可是,好孩子,说到底这是你自己的差事,不是么?」
「在中国不是,妈妈。」
「哦——可不是么。我忘了。我同你父亲当年可没有媒人,鲁。那事——那事就那么成了。」
「昨天也差一点就那么成了,」鲁本认了。
「你要我做什么、说什么,一样一样告诉我吧,鲁。」
「谢谢妈妈。」沈的声气和脸色里满是感激,而这份感激正戳着做母亲的心。
可她把这也藏住了。
「你打发人去请高礼来,还是我打发他上你这儿来?」
沈太太明白了。「再由我打发他去见齐吴律——做我的媒人?」
「是,求妈妈了。」
「不请查尔斯表兄么?」
「不——求妈妈别请。媒人不必是有身分的人——在家里,几乎从来不是。」
家里!做母亲的心又抽了一下;她又把它藏住了。
「高礼办这事再妥当没有了。他是中国人,又是咱们本省的人,世世代代给咱们家当差。高家给沈家做家人,你知道,有几千年了。可不是么,高礼是咱们最合适的媒人,天生就是这块料。还有,」沈忍不住笑起来,「他去见齐吴律,去说合高贵的齐老爷那位又有才、又贤德的小姐,同鲁比·沈夫人那个又丑陋、又无知、又残缺的儿子的亲事——他心里该有多得意!」
那妇人仍旧笑着。
「不过我说,妈,我想我该把咱们要办的事告诉查尔斯表兄——你说是不是?——总得赶在画押封函之前。他待我简直像老天爷派来的,不是么?一向又那样厚道。我想这点礼数是欠他的。今天下午我先绕到高礼铺子里去,好不好?再从那儿上查尔斯爵士那里,同他好好谈一谈,你就在这边吩咐高礼。」
「为什么不今天上午呢,鲁?中国的大事,该在日头刚出来时起头。」鲁比·沈知道鲁本说「今天下午」,是因为他不肯猛地丢下她,连显出愿意丢下她的样子都不肯;可她已经把自己那只赤裸的、女人的脚,踩到了鲁本那年轻男子的渴念这块烧红的犁铧上,她铁了心,这份牺牲一分也不肯省。
而她也知道:尽管他的嘴、他对她的爱——他护着她,也护着她那个「头一位」的位子——说的是「今天下午」,她生下的这个男人心里喊的却是「就现在!」
可鲁本也有他的好处。
「今天伦敦哪有什么日头刚出来!不去,求妈妈了。哪里就急到那个分上。我好几个星期没见着我母亲了。你别想吃过午饭以前把我撵出门去,我是不走的!这一上午归我们,沈太太,你乐意不乐意都归我们。吃过午饭,我就颠儿到布卢姆斯伯里那个风雅的城郊去,再上斯诺府上。」
母亲笑了一声,算是谢他。
可她也许倒觉着,让他这会儿就走还容易些。这事是非做不可的——既如此,越快越不难受。何况这会儿,沈太太是愿意一个人待一待的——只要一个钟头。
第四十八章
高礼哭了——一点也不害臊。
这老中国人欢喜得像风雨里的柳叶,浑身抖个不住。
他伏在少主人脚下,为那双脚祝福。
随后他一骨碌弹起来,像是这把老骨头里装了极好的弹簧,翻箱倒柜地找起来,几乎忘了、也全然不顾沈鲁本还在屋里;他抖抖索索、轰轰烈烈地兴奋着,要从自己所有的衣裳里挑出最贵、最好看的一套来:褂子、帽子、裙子、鞋、荷包、外氅、扇子——为着他这一辈子最要紧的一次装束。他去伺候鲁比·沈夫人时,以及做了她的媒人去见齐吴律老爷时,沈家的家人徽记要在他肩上、胸前明明白白亮给众人看。那徽记昭示着他这一生最得意的一桩事;可它所点缀、所抬举的那身行头,也得体面好看,方才配得上沈家遣往齐家的媒人。
鲁本说了句话,高礼没有听见。高礼正把一件薄得像蝉翼的丝小褂浸透了贵重的香。
鲁本站在那里看这位发了财的老家人,沈鲁本那双爱笑的蓝眼睛里满是温存。
高礼这身装束打扮得了不得。天子在宫里的大典上穿它也使得。鲁本心想,在中国,哪有哪个仆人被许可穿得这样华丽出门。他又咧嘴想:高礼打算怎样这么一身穿过伦敦城去呢。
要叫伦敦吃惊可不容易。维多利亚街和海德公园什么打扮没见过:上自最时髦的太太们那些独一份的行头,下至霍屯督酋长的穿戴,早已见惯不惊。可沈毫不怀疑,高礼今天准要惊动伦敦、搅动伦敦;他又咧嘴笑起来,想着齐吴律家那些不动声色的英国仆人,看见高礼在齐先生的大门口磕头时,心里会是什么滋味。
高礼终于穿戴停当,对着那面漆框的长镜郑重端详了自己一番,满意地哼了一声。
他仍旧欢喜得发抖,又自觉身负重任、整个人胀鼓鼓的,便趿着鞋从一尊神走到一尊神——他这间屋子里满是神——在每尊神前点上香,有多少插香的家伙就点多少。
高礼嘴唇动着念祷告,那份孝敬与恭谨,那份从容与恳切,是中国的神明们平日难得领受到的。
鲁本又说了一句;高礼用发颤的声音胡乱应了一声,沈便悄悄退了出来,自去办他那桩好差事——去告诉查尔斯·斯诺爵士,他父亲试过、信过的老朋友,也是鲁本自己的朋友。
从高礼的古玩铺子到斯诺家很有一段路,鲁本却是走着去的,因为他没想起雇一辆出租汽车,也没看见那许多朝他招呼的车子。
沈鲁本其实不必那样觉着老高礼可笑。年轻的爱做起荒唐事来,并不输给爱了一辈子的老爱。爱了一辈子的爱,反倒有更好的体面、更深的庄严。骨肉之爱、情人之爱,并不是世上仅有的爱。高礼对他这位沈家少爷的爱比他自己还老;那是同他一生一样久的,也同他们这个老而又老的族姓一样久。
沈鲁本踩着一道虹穿过伦敦。整个人生都在闪光。他在蓓尔美尔街上同一位相熟的朋友擦身而过——那是在伊顿和剑桥同他厮混过的人;他又在海德公园角上几乎送了性命——这两桩事他一样也不知道。他哪里会知道呢?他这是取道斯诺家,往天堂里去!同查尔斯表兄谈上半个钟头,至多半个钟头,再回去陪着母亲,等高礼带回齐吴律的回话。
再不会有中国常有的那一套没完没了的婚前讨价还价了。他有的全肯给出去——哦,给得多欢喜。一个做了沈景洛和亲爱的老高礼的继承人的沈家子弟,娶媳妇是不需要什么陪嫁的。倒也不是说齐吴律会来讲价。雅眉是吴律的心头肉——他只有这一个孩子。
除了为着体恤雅眉的体面而必得有的那点耽搁之外,用不着再拖了。凡是她身为中国姑娘理当享有的那一套委婉周到,一样也不该少了她。不过他想,便是这一层,齐吴律大约也不会死抠着不放。
亲爱的老查理爵士——他会多么高兴!
要过多久才许他再见她一面呢?
她会白了脸,还是红了脸?他想两样都会有。她会先红脸呢,还是先断断续续地笑一笑,还是先褪了颊上那两点漂亮的胭脂?她会看他么?
不——他几乎敢断定,起初她是不会看他的。
而当鲁本在伦敦街上踏着喜气走路、踩着盼头那一片金色的空气时,他母亲鲁比正独自坐着,把她这份变了样的人生重新盘算一遍。
鲁本走后她回了自己房里,吩咐下去:高礼来了就领他来见,此外无论什么事都不许惊动她。
她对着景洛的画像坐下——那画像陪过她多少时辰;她觉着景洛那双黑眼睛正温存地看着她,赞许她。
在他们的婚姻里,她曾经辜负了他。守寡的年头一年年围拢上来,她才一点一点明白过来。他活着的时候她并不曾疑心。是景洛没有让她疑心——便在河南,她冷落了他族人的迎接、躲着他的亲眷、对他中国的家退避三舍、把他那样深爱的中国家常日子踩在脚底下,他也没有让她疑心。
她本可以于景洛有意义得多;本可以把他那份被她弄小了、扎疼了的人生,圆圆满满地补齐。等到再也无从补报的时候,她才一点一点地悔。她此刻仍在悔——而这一回她不会辜负他了。艾薇的日子她治不好;那只有孩子、汤姆——还有上天——才治得好。可她不肯把他们独养的儿子的日子截短,不肯把它弄残、烤焦,或是冻僵。
她要去分领他的人生,像她当年不曾分领景洛的那样。
这一笔补赎,她还做得成。
她要补得足足的,补得甘心。
她算什么,竟拿自己的见识、自己的成见、自己那点狭窄的种族傲气,去顶撞这样一位丈夫的中国见识与偏好——或是去顶撞鲁本的?如今阅历熟了、苦头吃够了,眼睛也清亮了,她回头看去:在景洛那块宝石似的品性跟前,她连尘土也不如——拿他那份改不动的男子气一称,她轻得等于没有;她是个村妇,却由一位君王娶了、疼了;她品性上是个穷光蛋,欠的债全由他替她还清、销尽;她是妇人气的,沈景洛是个男人。
错处不必再犯第二回;这是错处唯一的好处。
她不会把多年前那个错再犯一遍。那时那是不懂事的错;如今再犯,就是任性的错,是自私的罪。
鲁本该认哪一半血脉、该把子孙预先许给哪一边,她凭什么去说?她没有这个资格。
她要迎齐雅眉进门;她要诚心诚意地迎。
她要疼鲁本的妻子。
他们若把家安在河南——鲁本心里大约是愿意的,她疑心,就像沈景洛当年那样盼着——她也就把家安在那里,只要她觉着自己在那儿不至于碍手碍脚,不至于挤窄了、折损了他们在那儿的日子。
要不然——若这一层她实在办不到——她就一个人在阿什埃克斯把这辈子过完,在伦敦这边也这样过,能凑出多少安于孤单的心境就凑多少;隔些时候见鲁本一面——这一点她准信自己是指望得上的!——给他写信,听他的回信。
她已经失掉了艾薇。她不能再失掉鲁本。
而且不论他住到哪里,只要不叫他为难,她就要住在他近旁。国度算什么?规矩又算什么——吃的饭,穿的衣裳?比起一个寡妇同她独子、同她孙儿孙女的相守相亲来,这些算不得什么。
她要做一个中国人。这是她的本分——她是沈家的媳妇,是沈家儿女的母亲。
自景洛去后,她学会了顾念中国。她要去把中国的好处、中国的丰厚一样样找出来,认作自己的。他的族人该是她的族人;他会知道的,会欢喜的。
她一向紧紧攥着自己这份中国寡妇的名分,甚至拿它招摇过。她夸口说自己是中国人。如今她要把这句话做成真的。
可鲁比·沈独自坐在炉边,编织着这个又是爱又是牺牲的梦,脸却是绷紧的。她知道自己会想念英国、想念英国的规矩。她知道自己终归只能盼着鲁本当初爱的、挑的是别处的人。若是向一个英国姑娘张开母亲的手臂、给她一声温厚的欢迎,她要省力得多。
她双手交叠按在膝上,攥得紧紧的;她坐在那里等高礼,眼角因为一阵比她自己更强的疼痛而抽紧了。
高礼终于来了,她心里是高兴的。如今是越快越好!
第四十九章
查尔斯爵士在家,屋里只有他一个人。
鲁本·沈走进斯诺的书房时,世上再没有比他更快活的人了。
他心里有底:他这份爱不会遭人回绝。等上几个钟头、甚至等上几天,他都情愿,因为这份耽搁原是齐雅眉那边该得的礼数。高礼会是个再妥帖不过的媒人。眼下既然还不能守在雅眉身边,那么退而求其次,便是听一听查尔斯爵士的道贺。
他知道查尔斯表叔会多么欢喜,知道斯诺会怎样热腾腾地、诚心诚意地向他道喜,知道这位亲戚、这位朋友中的第一好友会怎样地赞许他!
斯诺一声不吭地听他说完,老人一脸的慈和、友爱、体谅;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随后——极慢、极静、一五一十地——查尔斯·斯诺把沈景洛的身世讲给了鲁本·沈听;把父亲那一段真正的身世讲给了儿子听。
斯诺没有夸大一分,也没有粉饰一分。
鲁本先是身子一僵——随后在椅子里颓然塌了下去。
过了好一阵鲁本才开口;斯诺把话说尽以后,便不再多说一个字。
“您的意思是,”鲁本嘶哑地起了个头,便苦苦地断了。
“我的意思是,我认为你不该这么做,鲁——你根本就不该娶亲。我自己是深信不疑的,一点都不含糊。你父亲也毫不含糊。这是他的心愿,是他临终时对你的请求。我真恨我没有早些告诉你。我当时以为日子还长着呢,可我没有资格这么想。我早该告诉你的。天知道我多希望我早就说了。今天即便你不来找我,我明天也要打发人请你来的。要能不把这事拖到——拖到闯下祸来,叫我拿什么去换我都肯。”
“这个您不必过意不去,先生,”沈哑着嗓子说。“这祸——至少对我来说——早晚都是要闯下的。那一部分无关紧要。我父亲是极疼我母亲的,是不是?”
“极疼,一直疼到末了。可这代价太大了,鲁本;一个女人的爱,值不上一个男人付出那么些。背井离乡把你父亲的心弄碎了,鲁本;是思乡害死了他。他死的时候是怕着死的,因为他怕你和艾薇会成亲;他晓得你们不成亲大约要付出什么——尤其是艾薇;也晓得你们若成了亲,你们的孩子、或是他们的孩子,注定要付出什么。”
“可他同母亲在一起是快活的吧?”
“一个娶错了亲的男人所能有的快活,他同她在一起全有了。快活在她这个人身上,快活在能照拂她、能替她遮风挡雨上头。”
“她始终不知道?”
“始终不知道。他瞒住了她,赔上了自己一条命——这样高尚、这样好的一个人,世上再难找出第二个。我想你会听他的话,鲁本。你是他那块料子做的——除非我这些年一直看错了你。”
“您把他的话告诉艾薇了吗?”
“没有——因为我知道那不顶用,反倒害人。艾薇我救不了。可我告诉了盖勒——结果如何你是知道的。我今天告诉你,是因为我相信你肯让我救你。”
“救我!”
“对——正是这两个字。也救齐雅眉。”
鲁本·沈拿两只手把脸遮住了。
查尔斯爵士接着往下说——他不能不说。“我相信你会让你父亲救你。这番话我是替他向你说的——是奉他的名、依他的请托说的。我相信你终会看到他所看到的,终会顺从——因为你是沈家的人。”
两人又都不做声了。
后来老人说:“不过话要说得公道,我还得告诉你:你父亲也存过一个念想——倘若你拿定主意不依他,偏要成亲,他盼着你娶一个中国姑娘。”——鲁本脸上那层灰败的苦色略略退了些——“一个多少沾了些西洋气的,出自某户住在英国、也多半会一直住下去的中国人家的女儿。”听到这里,鲁本的脸又灰了下去。
“沈景洛晓得你是中国人,晓得小艾薇是英国人。他最替她担心。”
“艾薇出嫁以后一直很快活,”鲁本插嘴道。
“很快活。可她那个中国脸的娃娃把她的快活毁了。孩子落地时她苦得很厉害。你的艾玛表婶当时在跟前。”
“我要娶的正是一个中国姑娘。母亲在世一天,我就把家安在母亲愿意住的地方——自然就是这里了。”
“可你的心在中国。”
“我的心在中国;倘若我没了母亲——不论那是多少年以后——我就要回中国的家去,从此不走了。”
“凭良心说,我信你本就是那边的人!”
“谢谢您,先生。”
查尔斯爵士有点凄然地笑了笑。
“都不错,鲁本,”老人接着说。“你要真成亲,那么你如今说的这门亲,在你所能结的所有亲事里头,已经是最不违你父亲的见识的了。可他临终的祈求,是盼你根本不要成亲。”
“为着我的孩子?”
“主要是为着你的孩子,和他们的孩子——却也不单为这个。你记着,鲁本,你父亲是老老实实、尽心尽力试过一回的,而且是同他此生唯一爱过的那个女人试的;同她做伴,在他从来都是天大的乐事。他从没有对她生过一丝腻味。你说天下有几个做丈夫的说得出这句话?你母亲是你父亲一生里那一份大爱。他记不得自己的母亲。你却有母亲。他是把这条路走到底了的,鲁——他打了一场我平生所见最漂亮的仗;他还是输了。他又是个有着不知疲倦的胆气、有着极细致的分寸的人。可这事到底把他压垮了——心、魂、身子,一齐垮了。他最后那几年是在熬煎里过的。他的婚姻是一场牺牲。他在阿什埃克斯的园子里咽气的时候,求你不要成亲;我信他此刻也在求你——他亲自地、真真切切地,从高处某个至今不得安宁的地方求着你。”
鲁本·沈把脸埋进臂弯里;他的肩头不住地抖。
查尔斯·斯诺爵士由着他,不去打扰。
“可是,”沈又争辩起来,“我的孩子身上,中国的成分总要占得多。”
“但愿如此——不单是血脉上占得多,还得实实在在地就是中国人才成。可造化是个爱吃醋的神。造化专会耍些下作的把戏——有时候要隔上好几代才发作。指望造化来报复,比指望它宽宥要稳妥得多。”
沈还要再辩一句。
“高礼这会儿只怕已经到齐吴律那里去了——是母亲打发他去的。说不定齐吴律已经应承下来了。”
“那就太不巧了,”斯诺神色郑重地说。“不过即便如此,也还算不得定亲。不曾过礼,就不算数。何况齐老爷不是那种人——你若不情愿践这个约,他断不会拿它来箍住你。”
这一层鲁本没法否认。
“我昨天同她在一处,先生。我——我想,这门亲事若是断了,齐雅眉是要受伤的。”
“当年我劝你父亲的时候,他说的正是这句话——就同我和他今天一同劝你一样。就是这一句,把他的亲事给钉死了。他为着她,为着替她免掉一时的痛和难堪,担下了这份险——担下了他如今不许你去担的、要落在你和艾薇身上的险,鲁本!眼下叫齐雅眉痛这一回,总比留着她将来活到听人管她的孩子叫‘杂种’要仁慈些。”
沈鲁本猛地一缩——二十五年前在华盛顿,查尔斯爵士也曾见他父亲沈景洛被同一句话戳得这样一缩。
过了片刻,鲁本沉沉地站起身,朝门口走去。
两人再没有说话,可沈在开门出去之前,回头看了查尔斯爵士一眼,那一眼里并没有失礼。
查尔斯·斯诺爵士慢慢地划着一根火柴,长长地叹了口气。
斯诺相信,这一回他是赢了。
第五十章
沈跌跌撞撞地回了家。
他走进母亲屋里时,沈太太抬起头,朝他粲然一笑。她心里并没有那份安然,却要装出安然的模样,这一番勉强和紧绷叫她吃力得很,竟叫她看不出儿子身上的变化——步子有些拖沓,脸色发白,眼里带伤,嘴唇抿得又紧又僵。
“高礼去过了?”鲁本冷不丁地问。
“去过,也走了。要不是他们两个中国人你一套我一套地说个没完,这会儿也该回来了。我吩咐下去,叫他一到就打发他上这儿来——也关照过他,一回来就上来。鲁,他那副打扮真是好看!我这辈子没见过那样的排场。齐先生若不是叫我这位媒人的堂皇气派唬住了,那我只好说一句:他本该被唬住的!”
鲁本点点头——尽他所能地做出个欢喜样子,然后疲惫地坐下了。
“哦——算了,不打紧,”他没精打采地咕哝道。“不打紧的。”
“不打紧?什么不打紧?怎么,鲁,出什么事了?”儿子的难受终于透到她心里了。“查尔斯表叔没数落你吧?”
“没有,”沈倦倦地笑了一下答道。
“当然不会!就算他数落了,你也只当耳旁风。可你出去这一趟,一定出了什么岔子。是什么?”
鲁本·沈直直地望进母亲脸上。他眼里那份苦楚像一把刀子戳着她;她看见他绷住的脸崩了,抿紧的嘴角发颤、抽动。
“鲁本!”
沈还没来得及答话——就算他那会儿答得出话来——高礼已经进了门,随手把门带上,朝他们母子深深一揖。
那张焦黄的老脸上,一丝中国人的木然也没有。那脸上烧着欢喜和得意,就像他一身披挂烧着、窸窣响着的绣花缎子和皮里珊瑚扣的绸衣一样明明白白。那双细长的老眼睛像萤火虫似的一闪一闪,两片薄嘴唇得意地抿成一个褶,手里那把摊开的、小得可笑的扇子挥得神气活现,活像孔雀开屏。高礼浑身上下往外放着道贺、欢喜和自得。
鲁本·沈把一声呻吟咽了回去;那女人把一声叹息憋了回去。她原本就没存多少指望,不敢盼着齐家会回一个不称意的话。她力持着不去盼,可头一眼看见高礼,她就明白了:高礼没有办砸,而且几乎不曾费口舌开口去求;齐吴律连一点做长辈的、照中国礼数本该有的那份为难推诿的样子也不屑摆一摆——对沈家的求亲,他压根不肯装出半分勉强。齐吴律是一口应承的,半点难处也不肯出;那些讨价还价、来来去去的过场,便是在中国,一个再随和不过的齐吴律,只要还留着一丝人家的体面,也是非要坚持的,他却一概免了。这门亲事成了!鲁比·沈的胸口不由得抖了一下。可她的笑容依旧热络,依旧从容。
鲁本看见的,正是她看见的。齐家把雅眉给他了!
而他非得把这份厚礼宰了——碰也不碰地——硬推回去!
在斯诺的书房里,他听见的是他父亲的声音。说服他的不是查尔斯爵士;说服他、判他罪的,是沈景洛;判他一生心痛不止,判他无了无休地想望、无了无休地孤单;判他去慢待那个他从心到身都敬爱着的姑娘;说不定还判了他去伤她的心!
沈鲁本压根没起过逃避这判决的念头。做中国人的儿子,父亲欠下的债非还不可,最后一文钱也要还,最后一粒粟的糠皮也要还。
沈景洛得罪了自己的血脉——玷污了中国的血,玷污了本族。这债要偿;那混过的血不能再在沈家的血脉里散下去。债非清不可。沈景洛的儿子,非得拿出这苦的、祭献一般的代价来还不可。
沈鲁本便是这样看的。
他自己受什么罪——或是齐雅眉受什么罪——比起洗去父亲的罪过来,算不得什么;比起重整沈家的门望、沈家血脉的干净来,连算不得什么都不算。
鲁本·沈没有退缩;他知道往后也不会再退缩了。可他的魂是病的,他的心烫起了泡,他连皮肉都在疼。
这笔骇人的偿还,单是它本身就够可怕了;可后头还有!他一点风声也不能露。只要母子俩都还活着,母亲就绝不可以知道;绝不可以猜到他为什么要做这件他非做不可、做了便再无可挽回的事。
这一层大约是最难的,而且难上加难;因为他不但要瞒住自己受了伤、瞒住自己做了牺牲,还要——为着母亲——把自己写成个孬种、叛徒、始乱终弃的负心人。
他要做一件高义的事,却得把它做得像一桩下流勾当;他要献出自己的牺牲,却得叫它看上去像一场背信。
查尔斯爵士是知道的。可查尔斯·斯诺爵士不会开口。此外再不能有第二个人起疑,尤其不能是他母亲。
再没有第二个人——除了齐吴律。就连神明也该允他这一点——允他向雅眉的父亲把话说明白,把自己的心剖开来给人看。至于齐吴律要把什么话转告雅眉,那是他的事。
如今他只好把齐雅眉交回给她父亲了——那个他原想接过来、放在自己一生里守着疼着的齐雅眉。
他不该再见雅眉了。
他也不会再见雅眉了。
高礼憋得就要开口了。可叫高礼这样坏了中国的礼数、把这样一桩大喜事糟蹋了,他宁可去死。
高礼的嘴唇一抽一抽,膝头抖得连袍子下摆都窸窣作响;可是不等人家问他、或是吩咐他说,他就不能开口——问他的得是打发他去办这趟香喷喷差事的沈鲁比夫人,或是他这条虫豸奴才的主子沈鲁本少爷。
鲁本站起身,面对着他们两个。他的脸是庄重的,却也是平静的;他的声气清清楚楚,稳稳当当。
“齐吴律老爷没有回绝我们的求亲。”
“哦,至大至尊的主子——”高礼实在忍不住了。
可沈举手把他拦住了。“我很抱歉他没有回绝,因为这门亲事不会有了。”
“鲁本!”
“我改主意了,母亲,”沈平静地告诉她。
“我不信!改主意!你,鲁本!”
高礼也一刻都不肯信。这沈家的老仆没有试着开口;便是沈鲁本吩咐他说,他也说不出话来。可是从他咧着的唇缝里,长长地、恨恨地嘶出一声来——那一声嘶,是高礼立下的毒誓:他要把那个他平生唯一真心喜欢过、敬重过的英国人,那个他唯一信得过的西洋人,一条命拔出来。
高礼知道这事是谁做下的。沈太太告诉过他,说鲁本是照着礼数去把这桩事先说给斯诺听的。而斯诺不知使了什么鬼蜮伎俩,把沈鲁本的心愿给搅了。
过些时候——等他腾得出工夫、寻得着便当——他要取查尔斯·斯诺爵士的性命。可这会儿那算不得什么;人在林子里打老虎,不会拐到路旁去踩一只跳蚤。眼下有比这桩小事要紧得多的事要办:那英国人下作的妖法,此刻就得破掉。不能容它立住,容它得逞。查尔斯·斯诺爵士,那个装作对沈景洛、对沈鲁本有情有义的人,那个装作喜爱中国、敬重中国的人,不能由着他毁了沈鲁本的一生,辱没沈家、断送沈家最好的指望。高礼对沈鲁本失望透了——一个姓沈的竟这样显出自己是个软骨头、是一团贱蜡,叫一个英国人一口奸邪的气就吹化了,这叫他觉得没脸。
天下没有多少事比鄙薄自己最爱的人更苦。高礼此刻正鄙薄着沈鲁本。高礼从前不曾鄙薄过任何一个姓沈的——他从小到老一辈子伺候沈家,他的父祖辈辈相承,忠心耿耿地伺候了沈家几千年。
那可恶的英国人为什么要做下这事?老天爷!因为他自己另外挑中了一个媳妇,要给沈鲁本娶过来——一个英国媳妇!
于是又一声长长的、蝎子似的嘶响,带着满腔的火气横扫过屋子。
“鲁本,”沈太太问,“查尔斯表叔同你说了些什么?你并没有改主意。你这么告诉我也没用;我太知道你了。荒唐!你没有改;就算你改了,做母亲的也要告诉你:不许改。你自己对我说过,你差不多已经把话向齐小姐挑明了,这会儿她父亲多半也已经告诉她了。你是沈景洛的儿子;这一条我是不会忘的——哪怕你忘了!”
高礼整个的身心,竟朝一个白种女人叩下头去!这在从前是不曾有过的。
“母亲,”沈温和地答道,“不是查尔斯表叔的缘故。我这会儿没法解释——说起来太长了——而且有一件事我非马上去办不可。这份功也罢、过也罢,都不是查尔斯爵士的——是我自己的,您信我这句话。今天就到这里罢——就今天。”
“你既这么说,我知道你就是这么想的。可我断定就是他,”沈太太不肯松口。“他当年就拦过我们的亲事——你父亲和我的。”高礼那双老眼先是一睁,随即眯成一条线;这一节他从前并不知道。“我原谅他了——那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可我本该记着这一节,就不该撺掇你今天去找他。他当年使尽了力气要毁我一生;他休想再毁你的!”
“什么也毁不了我,”沈郑重地许下这句话。“我拿名誉向您担保,母亲,”他又添上一句,“这里头没有一丝一毫是他的干系——查尔斯表叔的干系。”
“不管是谁、是什么缘故,你就是不能这么做,我的儿。你父亲若是知道了,会怎么说?他说过多少回了:中国人的承诺是断断不能毁的。你父亲要为你害臊的,鲁本。”
她没有看见鲁本听了这句话一缩,高礼却看见了;有一星半点的真相朝他心里闪了一闪——高礼于是大大地不安起来。
“我为你害臊,鲁本。我从没想过会有这一天!可你不能这么做;你不能对一个你求过亲的女子失信——还是个中国姑娘,鲁本!你姓沈的这份血——中国的血——一向是你最大的骄傲。你看着像英国人,是因为你生得像,又因为你一辈子住在这里。可你骨子里从来都是中国人。你是中国人,我一直为此欢喜,也一直盼着他能知道。或许他是知道的,鲁本;知道我给他生了个中国儿子。我盼着他知道。在这件事上,你非得是个中国人不可,鲁本。中国有休妻——不多见,可到底是有的;可中国的婚约是绝不毁的,连死都毁不掉。”
高礼郑重地做了个手势,替她印证。
“并没有婚约,”沈提醒他们。“不曾过头道礼,就既算不得数,也拘不住哪一家。谁也没有许下什么——谢天谢地!高礼不过是去齐家探了探口风,如此而已。”
“胡说!”
“在这件事上,我在您眼里像是错了,我心里不好过,母亲,”沈恳切地说,“可我非照自己的意思走不可。”
“你想想那可怜的姑娘!”
“我这一辈子都会想着齐雅眉——从伯灵顿府头一回见着她那天起,我就一直在想。高礼——老朋友——累你白跑一趟,我们过意不去。你去罢。”
高礼从不曾违拗过姓沈的。他倒退着往门口去。他像是缩水了;一身华贵的行头软塌塌地挂在他身上。高礼一声不响地走了;到了门口,他朝他们两个深深一揖。他没有再看他的主子沈鲁本一眼,却向沈鲁比投去深深的、恳求的一瞥。
等他们母子两个单独在一处,兴许她能成事!倘若她成了,高礼要像敬奉沈亚亭的英灵一样敬奉她。
“鲁——”她伸出手来,沈便走过去,在她椅子扶手上坐下,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刚才那样打发可怜的老高礼,未免太生硬了些!不过咱们会补偿他的!如今,乖孩子,就剩咱们娘儿俩了——你该说说了罢?”
“今天不说了,母亲。我这会儿受不住更多了——再说我还有一件不轻松的事要去办。”
“是不是同齐家有关的事?——好歹告诉我这一句,”做母亲的低声问。
“不是!”
那一头雾水的女人明白:鲁本答的是实话。
于是她把这事撂下了——暂且撂下。她要先见过查尔斯,再去追问鲁本、去搅扰他。
他们就那样待着;她那只嵌宝石的小钟嘀嗒嘀嗒,把好几分钟送进了从前。
随后鲁本俯下身,吻了吻母亲。
“我又要出去一趟,乖乖。不过赶得上回来吃晚饭。”
“不是去——”她开了个头。
“是的——去齐吴律那里。我得把话尽我所能地向他说明白;这事不能拖。齐小姐今天下午是要上莫顿家去的。她要是去了,齐先生这会儿还没同她说起。我也宁可趁她不在家的时候同他说。不然我们碰巧撞见了——我倒宁可不要。我赶得上回来吃饭,乖乖。”
沈太太没有试着劝阻他,也没有试着拖住他;她不敢。
第五十一章
我们最怕着盼着的事,临到头来磨人的劲头,几乎总不及我们先前所怕的那么厉害。
同一个时候,为着同一桩事,一个人所能受的苦是有限的;每个人盛痛苦的容量都被划得死死的,这原是人世间一大慈悲。惧怕虽是个没出息的孬种,可用得足了,它自己会变成麻药,把它先前折磨过的那些神经麻住。再说,夜里叫我们熬煎半天的那一刻钟坏光景,也常有个厚道的脾气——说过去也就过去了。又或者,那个我们哆嗦着、臊得皮开肉绽去面对的债主,走近了看倒是个挺爽快的好人,肯轻轻地放我们一马。
可他同齐吴律的这一场会面,却比沈原先料想的还要难、还要坏;而他原是把它当作难到不能再难、痛到不能再痛来打算的。
他一到便被领去见齐吴律。开门的仆人显见是早得了吩咐的。
穿过门厅时,沈鲁本听见一个姑娘在笑——清亮的、柔软的、快活到十分的一声笑。齐先生到底还是告诉她了,她是欢喜的!鲁本认定:雅眉那笛子似的嗓音里有一个他从前不曾听见过的调子,那调子把这一层告诉了他!
除非有人去叫,她是不会到父亲屋里来的——只怕便是叫了,只要他还在,她也不会来——这一点鲁本有把握;她根本就不会下楼。她断不肯冒在门厅里同他撞见的险——只要她晓得他来了!可是单知道她就在这屋子里,他便撑不住了。这叫他要做的事显得更卑劣,对他所爱的人是一种更贴身、更狠心的折辱。她今天是不是又穿上了中国衣裳?他想是的!而且她并没有心思去莫顿家的待客日。她小袄上是不是别着他的一朵玫瑰——昨天那些玫瑰?——说不定就偎在她下颏底下!她这会儿在楼上那间屋里做什么呢?昨天他们两个就在那里一处待着的!说不定正同她那几只中国小狗轻轻地闹着玩。或是站在钢琴旁边,俯身对着一钵黄玫瑰,羞答答地笑着,把她的心事讲给花听?她的心事,也是他的心事!老天爷!
齐吴律没有拿中国的礼数迎他,反而笑着一把拂开了沈那个恭恭敬敬的深揖,抓住鲁本的手热络地摇了摇。
“坐下,我的好孩子,抽支雪茄。咱们又不在中国——就别装作在中国了。你实在不该穿着英国裁缝做的裤子行叩头大礼;这两样凑不到一块儿去。”
他按住沈的两肩,不由分说地把他按进一张安乐椅里——那是一张最宜于抽烟、最宜于懒懒歪着的椅子,却压根不是一张用来招认黑心事的椅子。也不是一张这样的椅子:坐在上头去折辱一个人,告诉他自己要收回求亲的话,把他女儿羞辱一场!
鲁本接了雪茄——窘得不好推辞——接过来便搁下了。
齐吴律又笑起来。“说真的,沈,你那个有趣的老家伙——叫高礼是不是?——在我门厅里差点闹出乱子来。比林斯放他进来的时候,正有个女仆打门厅经过,一眼瞧见了他。那丫头一路窜下去,奔到管家娘子屋里,兴奋得都快发癔症了;隔着一堵墙、三道门传过来的动静叫我听出来:我家里凡有个差事的,一个不落全在门厅里排开了,还从楼梯上探着头,好好儿地把他打量个够。这媒人可真够瞧的,沈,是不是!他着实给你挣了脸面!”
“能来这一趟,他觉得是天大的体面,先生,”沈苦涩地说。
“他这身行头也当得起这份差事!”齐吴律又笑了。
沈鲁本立刻就开了口——磕磕绊绊,说得很不像样。
齐吴律抽着烟,一声不响地听他说完。他不动声色——甚至还笑了一笑——冷冷地笑,笑了一两回。可鲁本觉出齐吴律的身子绷紧了,晓得他那一腔中国人的血正滚着、冒着泡。
沈说完了,齐吴律隔着桌子雍容地朝他一躬身,随后用一种近乎过分周到的客套开了口。
“你说得很对,沈。这桩小事,千万请你一点也不要放在心上。你信我,我是不放在心上的;我向你担保我不放在心上。我女儿也永远不会知道这事。我并没有对她提起过。”沈鲁本知道这是句谎话,心里却为它喝彩。“几个钟头前沈太太的来人向我提起这事时,你方才那一番不赞成的话,有许多我自己早就深有同感了;只是那位来人是沈家打发来的,这样细致的顾虑,我不愿对一个单纯做媒的人说出口——我情愿先敷衍着,是因为我极敬重你们这一族。可是在咱们往下走之前,我总是要把我的顾虑坦坦白白地对你本人说的——自然是对你说,不是对沈太太说——”
“多谢您,先生。”
“种族上这一点点的不同,我并不像你看得那么重。我觉得你把它看得过了——凭良心说,我是这么觉得的——不过实话实说,我虽极看重你,可我早就打定主意:决不勉强我女儿的心意;纵然这门亲事说成了,我心里也是要抱憾的。可我有理由相信:即便咱们这一番商议之后——你我这一番商议之后——我给说动了,去向她提起,她也会推掉的。这话我想我对你说得,不至于唐突,因为我料定你听了会宽心:小女并没有把自己的心思搭进去。”
“宽心得很,先生,”沈从僵硬的嘴唇里硬挤出这几个字。他心里佩服齐吴律佩服得不得了。
“我这女儿很喜欢你,也把你这个朋友看得很重。可我料定她是要请我推掉的——虽说沈太太这番美意,于我们父女两个都是天大的体面,这是毫无疑问的。”
“爹!”齐雅眉欢欢喜喜地喊着,从门厅里轻盈地跳进来,“我要您过来——”跟着她才看见齐吴律屋里还有旁人,看清了是谁,便一动不动地立了片刻,窘得那张俏脸红得像新娘的盖头。随后她压着嗓子轻轻一声叫,逃出屋去了。
他到底又见着她了——穿的还是昨天那身衣裳;他也看见了她胸前那一簇黄玫瑰。
一听见她的声音,沈就腾地站了起来;这会儿他转过身,走到窗前,背对着屋子站在那里,沈鲁本狠狠地咬住了嘴唇。
齐吴律也站起了身——要到女儿那里去,好言请她容他一会儿,等他同沈先生把正事——北京那边的事——谈完了再说。
可他到底不用去了——雅眉没有给他这个工夫。
她这一进来,她那份窘态所说出的话——还有她垂下眼皮之前眼里的那点别的什么——所说出的话,把齐雅眉的父亲触动得,只怕同触动沈鲁本一样深。
齐吴律没有再坐下——他也走到窗前来。
“鲁本!”
沈猛地转过身。
齐吴律的脸抽动着。沈的脸则像死人一般。
“鲁本,咱们坐下,把这事明明白白地再谈一谈。这会儿非谈个透彻不可——不许有面子,也不许有遮掩;这里头牵扯的事太大,容不得这两样。”
“放我走罢,先生,”沈恳求道。
“还不行!”齐吴律催道;他像是在求人赏个脸,却又像是在讨自己该得的东西。
两人都坐了下来。
“做媒的高礼在我这里得的话,他回去是怎么禀的,我不晓得;也不晓得你见着他没有。”
“我见着了,先生——可他没说上几句。我——我把话岔开了。”
“怎样都不打紧。我给他的话,意思是:令堂的提亲我并不嫌弃。那时不嫌弃,这会儿也不嫌弃。这门亲事我是愿意的,沈。为着齐雅眉,我从不上哪一家去张这个口;肯来向我张口而我又乐意的人,本就没有几个,我肯转告给她的更没有几个。她不愁没人求亲;往后也不会愁,因为她生得美,人又好,我又有钱。可我看重她的快活,胜过看重世上一切旁的东西;除了她母亲、除了她母亲给我的那份爱,我这辈子没有看重过别的什么能比得上它。我看重齐雅眉的快活,比看重我的面子还重。我原以为已经说定了的这门亲,你并没有非践不可的道理——我也不当你非践不可——可是我要你郑重地想一想:你这一个说变就变的主意,会把雅眉怎么样。”鲁本发出一声呻吟。“我们在这里过了这么些年月,她并没有过中国姑娘的日子;便是在中国,她过的也不是一板一眼的那种日子。她同你见得不算少,沈。说不定直到今天,她都把你心里的意思看在眼里了。”
“那意思还在。永远都会在,”沈凄苦地咕哝道。
“她说不定是懂了;说不定也像英国姑娘那样,回过意去了。你方才是看见她的——她脸一红,转身就跑。为什么呢?如今是变了的世道了,连我们中国人也一样。天子自己都情愿以一个新派人的样子行走在世人中间。用不了多久,说不定咱们就要在伦敦的场面上,看见一位不遮不掩、不施脂粉的中国皇后了;在这样一个变动流转的年头,什么事都吓不着我。栅栏已经拆了,沈。你我是拦不住的,也竖不回去。就我而论,我并不盼着把它再竖起来。我盼着中国在阳光底下找到自己该得的那块地方——不是关起门来孤零零地过。我或许错,或许不错;可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我并不觉得你身上那一半西洋的血,于我这一边是件好处;可它当真就是你那副过于细腻的心肠所以为的、翻不过去的一道墙么?我不信。”
齐吴律还说了许多——说了很多很多。
沈没有答上几句。
可他所说的话归拢起来,仍旧是那一句:“我得替父亲还债。”他还说:他不肯拿一件依他此刻看来再无可挽回的错事去害齐雅眉;他不肯把她放到那个位置上去——而嫁了他,便注定要把她放到那个位置上:在东西两半球,她这个人都要被人打了折扣。
齐吴律看出这个主意是撼不动的,便向它低了头;两人是作为朋友分手的。
听见大门关上的声音,齐吴律沉沉地穿过门厅,上了楼,勉勉强强走进雅眉屋里。他不愿把该说的话拖着不说;伤口来得越早,好得也越早——只要他、时日、还有她自个儿的傲气和青春,治得好这一道他命苦,非得亲手划在独生女身上的伤。
鲁本走得很慢,两只脚很不情愿干它们这份差事。他多半不会再上这儿来了;他也盼着自己不要再来。可他没法说走就走。他非得磨蹭、非得赖着不走——这或许是软弱罢——同这座他把自己永远关在门外的宅子,独自守着最后一场约;把这场离别里那份“甜蜜的凄楚”再拖得长些。
广场上空荡荡的。沈站了一会儿,抬头望着雅眉的窗子——昨天他们两个并肩站过的那扇窗。窗子开着。
她在那里吗?
齐吴律到她屋里去了没有?他知道齐吴律不会把这桩硬塞到他手里的、狠心里藏着慈悲的难事拖得太久。
一声喊!雅眉喊了出来——接着他听见她抽泣。一个受了伤的小姑娘正在痛哭。
沈鲁本倦倦地回家去了。
第二天,他同母亲去了阿什埃克斯;从此鲁本·沈再没有见过齐雅眉。
第五十二章
“你还没换衣裳?车是你自己吩咐四点钟备下的呀。”
“我不想去那个游园会了,汤姆。这些应酬我腻透了。伦敦一天比一天热——一天比一天灰头土脸——我们认得的那些人,也一天比一天蠢!”
“我的天!”不过汤姆·盖勒早已习惯了他太太各色各样的出人意料。
“我想回家去——回多塞特。我这就想走,汤姆。”
“你想走!好!这可正中我的下怀。这是我六岁以后收到的最好的一份圣诞礼物。你要问我,伦敦眼下闷得实在不像话;再说游园会从来不是我临终的心愿——我管那叫撒旦的发明。我给你做同路人,一百个乐意。什么时候动身?下礼拜?总不成明天就走吧——要不后天?成么,艾薇?”
“我这就想走。”
“今天?”
“这就走。”
“好家伙——我真是服了。你从小就是个说一不二的姑娘,可不是么?就这就走。等我找顶帽子,再叫琼斯把油加得足足的。我这位夫人要拉着我跑的路可不近,过了温切斯特这一带,能加上好油的地方也没几处。路上要是不叫人拦下来罚超速,九点钟正好赶回家吃晚饭。你最好给克莱格太太或是布里格斯挂个电话,不然是没有晚饭吃的。上回我不打招呼撞回去,他们拿干鳕鱼加鸡蛋汁摆了我一桌一道菜的盛筵,我可还记着呢。今晚上不是有几位客要在这儿吃饭么?你坐下给他们拍几封不老实的电报,我去跟琼斯交涉。你的女佣带着一块儿走,还是打发她坐火车?”
“谁跟我们一道走我都不在意,只要这就能动身。你少说一半的话,我们就能早动身一半!”
“盖勒太太,此外唯余沉默。茶怎么办?到温切斯特可以喝!上回那儿的茶好得很。”
“这回不喝。三明治加一只热水瓶就行。按那个铃。我不预备在温切斯特停,别的什么地方也不停。我正正好十五分钟就收拾停当;你也给我照办,琼斯也给我照办——汽油什么的一样不能少。”
“夫人,我必尽我所能,唯命是从。”
“那就快去办呀!”
“得令!”盖勒朝门厅里琼斯那边去了,一路笑着,走的时候又冲艾薇抛下一句贴切的莎翁台词。要回家去,他喜得几乎要撒起野来。兔子该多得像跳蚤了,甜瓜和最后一茬桃子熟得正透——鹅也吃得脑满肠肥。
在他们多塞特的家里,沈太太早料定躲不过的那一场仗打响了;而斯诺夫人原以为这一仗早已输定。那是一场可怕的、无声的交战:一边是艾薇自己,和她那块久久作痛的旧伤与屈辱;另一边是一个皮肤黑黑的小娃娃,和做母亲的天性。
起初盖勒以为“事情正往好里去”。艾薇一连几个钟头守着孩子,在屋里,在园子里;他悄悄看着她们母女——艾薇并不知道他就在近旁——好几回看见艾薇把那张黑黑的小脸贴在自己脸上,把孩子那些小指头一根根掰开,数她的脚趾;有一回他看见这位年轻的母亲对着自己的孩子笑,孩子也咯咯出声,咧开嘴回敬她,好不可人。
那是个标致的娃娃,胖得娇嫩,一身小窝儿,一逗就笑,能仰面躺上整整一个钟头,一本正经又和和气气地直望着空处。她攥你的手指,攥得像一片打定了主意的玫瑰花瓣;她抓小玩意儿,拼命要把自己攥成一团的小拳头塞进嘴里;你做出多荒唐的鬼脸她都爱看;你搔她那软得不行的小下巴,她就笑得咯咯发抖;你吹口哨、唱歌,或是弄出顶吓人的怪声,她都听得津津有味。她爱鲜亮的颜色,对着落日咕咕地叫,看见什么花都伸手去要。她从不哭闹;两只小手腕上各有三道深深的纹路,中国人管那叫一辈子的好运镯。总之,这是个从玉门关到上海、随便哪一处院子里都要被人夸赞疼爱的娃娃。
艾薇快活而自然——快活了一阵子;随后,那股反劲上来了。
她躲着自己的孩子。
她的眼睛变得憔悴而冷硬。
她一个人坐着,坐在园子远远的一头,或是把自己锁在屋里。黑地里盖勒偶然碰到她的枕头,是湿的。有两回他醒来,觉出她根本不曾合眼。不止两回,他夜里醒来,身边没有人,找过去,见她在别的屋里黑着灯来来回回地走。
娃娃输了第一个回合。成见和陈年受伤的傲气,到底比爱和女人的天性更强。
盖勒恨不得说点什么、做点什么——可说什么、做什么呢?他怎么也想不出该说句什么、该试着做点什么;又怕弄巧成拙,又羞于提这个话头,索性撂开手不管,心里急得不得了——面对这样一个拧住了的局面,也只有男人、而且是英国男人,才会这般一筹莫展。他也难过——那份难过论分量、论成色,都远及不上艾薇·盖勒自己的——可一个男人既已咬着牙要尽力做到最好,他所该受的难过,他是一分不少地受了。
沈太太说得不错——小娃娃拽着她的母亲,却拽不动她。她如今知道自己是爱这孩子的;可这孩子宽解不了她。她为着孩子、为着孩子的将来,像多年来为着自己、为着自己的将来那样,一样地不服,一样地反抗。她越是见着孩子,越是往后躲;心里越是疼得慌,越是往后缩。
看见自己的孩子——听见孩子的声音——成了一种酷刑。
所以有一天晚饭桌上,他太太赌气似的说“我明天早上回伦敦去”,盖勒并不觉得意外。
“我们坐车走?”他只说了这一句。
“除非你情愿留在这儿打猎——种地。”
汤姆笑了笑。“我情愿跟你一块儿走,情愿得多。”
他太太的眼睛落到自己的盘子上。
她很想好好地说一声“谢谢你”,一半因为她从心里觉着他当得起,一半因为仆人都在跟前——可喉咙里蹿上一个疙瘩,把她堵住了。
除了过一会儿他问了句她想几点钟动身,走的事再没提起,直到第二天早上他去问她收拾好了没有。
“早好了,”艾薇说;她帽子、外衣、手套已经一样不少地穿戴齐整。
她丈夫望着她,眼睛里那份渴念她看得明白——也只当没看见。
“我一会儿就来,”他说。“我去瞧一眼那小家伙。”
艾薇淡淡地点点头,并没有要跟他上育儿室去的意思。
盖勒走得很慢,明知不该指望,却还是指望着艾薇会跟上来,哪怕只待一两分钟。
她没有来。
他去的工夫比她料想的长,也比他自己打算的长;等他下楼,艾薇已经出了屋子,在车里等他。
“亲爱的,”她丈夫说着,从仆人手里接过车门自己扶着,“孩子病了——我瞧着她样子怪得很,奶妈也慌了。想来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我已经打电话请布兰德大夫了。我看我们两个里头总得有一个等着,听他怎么说。我不走了——你要是不嫌,好歹等布兰德来过了再说。”
“真讨厌!”她想说得淡一些,脸上却当下就变了色。“她从前没病过,是不是?”
“我没听说病过,”这做丈夫的讪讪地说。孩子这一小段娇嫩的日子里多半是怎么过来的,做爹的和做娘的都不大知道。大约是没病过;一位再能干不过的奶妈,但凡有比打嗝更叫人担心的毛病,总不至于不捎个信来。
“那我想我们还是留下吧,”盖勒太太不情不愿地说,“等大夫看过了她再走”;可在门厅里替她脱大衣时,她丈夫觉出她胳膊在抖。艾薇·盖勒把手伸进他手里,跟着他上育儿室去了。汤姆先前怕她不肯上去。他甚至隐隐担着一层心,怕她照原先的打算,一个人径直往伦敦去了。
这男人爱他的太太,爱得比他懂她要多。
半夜里,艾薇那个不曾盼来的孩子,死在她怀里。
那小小的身子早已僵了,他们还是没法从做母亲的手里把它接过来。
那位老大夫看着艾薇·盖勒,把盖勒拉到一边,又招手叫过奶妈,说:“这会子不能勉强她。盖勒太太要怎样,一概不能拗着。这件事要去您太太半条命,盖勒先生。也许会要她的命。她这辈子过不去这道坎了。有些做母亲的,丧了孩子就是这样——不多,可到底有。我自己行医,也见过一两位;那些征候我认得。盖勒太太往后需要没完没了的照料和耐性——尤其要人知分寸。我们帮不上她。除了等,什么也做不了。”
有个什么东西朝盖勒心上扑了过来,那不全是疼,也不全是悲。
“请你们出去吧,”做母亲的隔了一会儿说,头也没抬;他们便由着她们母女两个——这年轻轻的母亲,守着她死去的孩子。
好长一段工夫,母亲和她的娃娃一样一动不动。
后来——她把孩子往怀里又搂紧了些,低下脸去,一遍又一遍地亲她,用自己的眼泪洗那张小小的黄脸,给她的娃娃净身入殓。
艾薇扯开衣襟,把那双小手——冰凉的、黄黄的小手——按在自己胸口上。
在一阵阵撕心的抽泣中间,艾薇哼起小调,哄她的小娃娃。
那个中国娃娃赢了。
第五十三章
许多年过去了——像世上大多数年头一样,苦与乐掺杂在一处。
盖勒夫妇就这么将就着过下去。盖勒仍旧惦着要个儿子,心里也明白他太太再不肯做母亲了。可他虽不大懂她这份顾忌,更一点也不赞同,却始终忠忠实实守着她——守着他成婚那天许下的誓。
他有他的狗和枪,他的马,一大帮朋友,一个也叫汤姆·盖勒的年轻堂弟——那是个挺拔的公学出身的小伙子,他很喜欢——他还有他的白菜和他的佃户。
伦敦社交场里,比艾薇·盖勒不快活的女人多的是,不那么招人羡慕的也不在少数。可她的心,埋在多塞特一座小小的坟里。只要她还活着,她就要为那个失去的小娃娃伤心思念——伤心,而且不肯受人宽解。
沈鲁本靠着顺从、舍弃与奉养,挣到了自己的福分。
他顺了父亲的命,舍了自己年轻鼓胀的爱情,一生都拿爱来侍奉母亲。他成全了母亲的快活;他替沈景洛还清了那笔债。他也知道,等神明定下的日子到了,他还要再回中国去——回到自己的同胞中间住下,为他们做事,为他们活着;到那时候,他母亲已经上天去与沈景洛相会,人世间再不需要他的侍奉,也再不需要他的爱了。
他情愿等。
沈太太和她儿子鲁本越来越多地住在阿什埃克斯,母子之间的情分一年紧似一年,一年甜似一年,一年牢似一年;而月亮一轮轮慢慢地升起又落下,照着布伦特—昂—沃尔德那座矮塔老教堂的墓地里沈景洛的坟。
沈鲁本存了心不要懊悔,不要悲苦;懊悔和悲苦便离了他去。
他并没有忘——他不是那样的人——他只是记得很平静;正如他记起齐雅眉时,那份至今仍是鲜活的温存:她一身柠黄、天蓝与玉色的衣裳,手里捧着黄玫瑰,几只中国小狗在她脚边蹦跳,她在山西的竹丛与野白玫瑰中间,迎着日出走去。
他自己选定了这一生。他晓得自己的将来,正如凡是性情坚强而美好的人总能晓得的那样——因为正是那性情造出了那将来,性情原本就是命数。
只要沈鲁比还在世,他就守在阿什埃克斯陪着她。等她的魂灵去与他父亲相会,他就动身走这尘世上最后一趟远路——过大西洋,过太平洋,一路归回河南去,为河南活着,为沈家活着。他要从本族里过继一个孩子作自己的儿子,好教沈景洛的坟和沈鲁比的坟,永远不缺子孙来祭扫。
因为他并不是一个人回河南去。
他答应过沈鲁比——是她一定要他答应的——她的棺木要和沈景洛的棺木同穴,葬在沈家的老坟园里,挨着沈亚亭的坟;那里立着沈家国土上那位老女王为沈景洛修的庙与牌坊,让那一道道嵌珠缀玉的柱影,越过黄玫瑰,穿过瑟瑟的竹子,把爱与体谅投在他们的坟上。
附:原书词语表
「娃子」——乡下人,仆役。
制钱——一种小铜钱。
墀——不覆顶的铺石庭院。遇大典时加顶铺地。
图章——商家或有身分之人的官印。中国凡重要的契约与谕令,都以此为凭。
龙座——中国的皇位。
束带者——贵族。
草书——中国书法中一种精美而难写的字体。
翰林——翰林「院」出身的人,即通过了北京最高一级考试的人。
仙人——智者、卜者,住在山里的术士。
憩花厅——园与墙之间的一座厅堂,礼仪性的筵席在此设摆。
一棒锣——一种乐器。
炕——炉灶。
琴——一种乐器。
客堂——待客之厅。(在寻常人家,这是唯一像样的一间屋子,兼作许多应酬与家常的用途。)
叩头——极恭敬的跪拜礼:屈膝而以额触地。
闺——女眷的居处。殷实人家的闺,是环抱一座庭院、有许多房间与回廊的一组屋宇。
观音,或观音阁——慈悲的女神。(拼法不一。)
慈悲灯——萤火虫。
廊——有顶的过道。
里——中国的长度单位,约合三分之一英里。
媒人——说媒的、居间的、经纪婚姻的人。
牌坊——极尊荣的纪念门坊,多为旌表某一桩重大的牺牲而立。
板鼓——一种乐器。
如意——吉祥之物,多以玉制。从不甚大,却往往精美,也可能极贵重。
神圣的囚徒——中国的皇帝。
书斋——「敬书之所」,即藏书室、读书室。
「绢」——画。中国最了不起的画家都画在绢上。
汉子——中国人。他们以此为最自豪的称呼,唯独广东人不这样自称。
天子——皇帝。
影壁——设在门外的照壁,用以挡住邪祟,不教它们进门。
大人——大人物,有身分的人。
天井——位于闺之正中的女眷庭院。
庭——庭院。
听差——衙门里的差役,跑腿传信的人。
亭子廊——由大门通往接待厅的过道。
杂姓——杂姓村。(中国小村落的居民,多半只出于一姓一族。)
督军——军阀,军事长官。
朱红宫阙——北京紫禁城中的皇宫。
衙门——官员的公馆,通常指某位大员的住所,亦即官署。
养老地——养老之田。
「黄袍」——僧人,和尚。
元——中国的银圆(合半美元)。常被误称作「円」。円是日本的钱币,严格说来中国并没有「円」,不过中国有些地方也使用打了戳的「円」。
全书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