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看中国译丛 · 社会与民情
中国乡村生活
Village Life in China: A Study in Sociology
14.6 万字 / 9 小时 14 分音频
- 著者
- 明恩溥(Arthur H. Smith)
- 译者
- 波多
- 原著
- Village Life in China: A Study in Sociology,1899 年 · Project Gutenberg
- 出处
- 美国传教士 · 山东
- 卷帙
- 27 章
- 版权
- 公版 · 中译文 © 波多書屋
明恩溥在山东乡下住了二十多年。他不写朝廷,只写村子:村名是怎么来的,路为什么修不好,一个村子如何靠宗族、庙会和面子运转。这是十九世纪末外国人写中国农村最细的一本。
导 读
阿瑟·亨德森·史密斯,中文名明恩溥,一八四五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一九三二年卒于美国,活了八十七岁。美国人。
本行是传教士,美国公理会派驻中国。他在美国本土几乎没有职业履历可言——他二十七岁就到了中国,人生的绝大部分在山东度过。
代表作两本:一八九〇年的《中国人的气质》,一八九九年的《中国乡村生活》。前者影响更大,后者更扎实。此外还写过《中国骚乱中》,记义和团。
在西方,他被视为最早系统研究中国社会的人之一;在中国,他是一个长期被争论的名字。
明恩溥的立场是矛盾的,而这个矛盾正是他值得读的原因。
一方面,他真心尊敬中国农民的坚韧、节俭和生存智慧。他在《中国乡村生活》里写村庄的自治、宗族的互助、水井的分配、庙会的运作,笔调是尊重的——他知道这套东西运转了两千年。
另一方面,他坚信中国需要基督教。他归纳中国人的性格——爱面子、漠视时间、漠视精确、拐弯抹角、缺乏同情、缺乏诚信——最后总要落到一个结论上:这些毛病的根源是缺乏一种更高的信仰。
所以他既是最细致的观察者,又是最固执的判断者。他说中国农民漠视时间,其实是说中国农民不看钟表;他说缺乏精确,其实是说度量衡不统一。这些判断背后站着一个十九世纪美国新教徒的尺子。
一八七二年他二十七岁到中国,在华五十四年,一九二六年才回国。
他大半生住在山东恩县庞庄——一个华北平原上的普通村子。不是租界,不是通商口岸,是真正的乡下。他会说中国话,穿中国衣服,看中国的病,办中国的学堂。山东大旱时他参与赈灾;义和团起事时他在那一带。
他与鲁迅之间,还有一层最值得说的关系。
《中国人的气质》经日文转译进入中国,鲁迅在日本留学时读到。此后一辈子,他反复提起这本书。一九三六年十月,鲁迅去世前不到一个月,仍在文章里写道:我至今还希望有人翻出斯密斯的《支那人气质》来看,看了这些,而自省,分析,明白哪几点说得对。
哥伦比亚大学刘禾教授的《跨语际实践》有专章《翻译国民性:鲁迅与史密斯》,研究的就是这条线索:中国现代最锋利的国民性批判,源头之一是一个美国传教士的观察。
明恩溥还促成了一件事。一九〇六年他面见美国总统罗斯福,力主把庚子赔款的剩余部分退还中国、用于教育。此议后来实现,直接催生了清华学堂——今天的清华大学。
《中国乡村生活》不是性格论断,而是一部扎实的乡村社会调查:村庄怎么组织,宗族怎么运作,水井归谁,庙会怎么办,私塾怎么教,婚丧怎么行。二十七章,一章一个题目。
它被认为是中国乡村社会学的奠基之作之一。费孝通那一代人做江村调查时,这本书已经在那里了。
译文守住一条:农事和器物的名称要用中文本来的说法,比如 kang 就是炕,不能译成土床。
鲁迅当年读它,读的不是外国人夸我们或外国人骂我们,而是一面镜子——哪怕这面镜子是歪的,照出来的东西仍然值得看。你也这样读,就对了。
第一章中国的乡村
单是印度一国,村庄便有五十余万个。整个亚洲的村庄总数,多半要在此四倍以上。这世上人口最众的民族,其绝大多数都住在乡村里。旅人若在中华帝国境内游历,可以从天津一类的海口出发,朝着大致相同的方向一连走上好几个月,才抵达帝国另一侧的边陲。这样走一趟,他会得到一种唯有亲眼见过的人才能得到的震动:完全生活在城市大埠之外的中国人,其数目之多简直不可思议。与西方人流行的想象相反,中国大城市的数量,相对于全国人口而言,远不像西方各国那样多。许多州县城池——那些相当于我们所谓「郡」一级行政区的治所——不过是加了一道城墙、设了几处称作衙门的官署的大村庄罢了。众所周知,印度四分之三的人口住在乡下;在中国,恐怕没有理由认为这个比例会更低。
在上面设想的这样一趟旅程中,不熟悉中国人的旅客会不断地自问:这亿万计的生灵,心里想的究竟是些什么?他们过的是一种什么品质的生活?这生活的内容与限度何在?
这类问题,不加大量解说是无法明白作答的。中国人生活的条件与环境,与我们所习惯的全然两样,因而任何事都不宜想当然。在若干根本的一致之下,中国人的生活充满了令人困惑而无从索解的纷繁变化。无论一个人在中国住了多久,总还有同样多的东西是他闻所未闻,而当地人却认为是人人生而知之的。住得最久的洋人,和别人一样,仍旧是个学生。
这种局面,是中国文明之古老所必然造成的结果,也是它施展影响的规模之巨大所必然造成的结果。柯乐洪先生〔一〕有一句精辟的话:「以年代之久乘以人口之众,所得之积必定惊人;若再加上第三个因数——隔绝,那么无论中国文明性格之繁复,还是它形式之特别守旧,我们都没有资格感到意外。」正因如此,我们相信,要对中国生活的种种现象作一番条贯有序的叙述,是全然无望的事。要使它完备,须集合在华全体侨居者的见闻;要把这些见闻梳理贯通,得花上几辈子的工夫;而所成之书,足以塞满一座博德利图书馆。对于这样一个汪洋无涯的题目,唯一可行的增益之法,就是把碰巧落入我们狭小眼界之内的现象,或粗或细地考察一番。没有两个人的眼界是相同的,而任何眼界都围不住一个圆球。
要看清一座房子里正在发生什么,好办法是把屋顶揭掉——倘若揭的时候能不惊动屋里的人。我们若想懂得中国人,就得把他们家的屋顶揭开,看一看里头在过着怎样的日子。这是任何外国人都做不到的。不过,他可以学中国人的样子:用湿指头往纸窗上一按,手指抽回,便留下一个小孔,一只留心的眼睛透过它,总能看见一点什么。构成本书的这些篇章,彼此参差,略欠连属,详略也极不均匀,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它们都是从窥孔里看到的中国人实际生活的种种现象之研究。凡是对这题目所知足以有资格发表意见的人,都不能不看出这些篇章何等残缺、何等不足。然而它们所呈现的,毕竟是自有其人间趣味的实况。
旅人在中国,时时被数不清的市镇村落所环绕,自然极想大略知道所经之地有多少人口。然而他若冒昧向人打听某城或其所辖之地的人数,得到的回答无非是「不少」,或者「谁知道呢」。几乎任何一个有见识的人,都能约略说出本县共有多少村庄;可是村有大小,而中国人像别的东方人一样,对统计数字全然不放在心上,对我们所谓「平均数」的概念也粗疏之极,所以听了他们的话,人还是不得要领。
官府的报册靠不住,这似乎已成定论;然而它又是唯一可据以作合理推算的底本,因此仍有几分价值。据我们所知,凡想弄清每平方英里实际人口的努力,一般都从省份这样庞大的单位、至少也从府一级入手,其地基与楼阁,同是一座猜测堆成的宝塔。
若干年前,有人在某个州县里试着对一小片地方的人口作一番较为精确的核算,权当一个丈量的单位。为此划了一个圆,半径二十里,以外国人的住处为圆心。又把一八七八年领过赈济的村庄逐一开列成单,于是要约略猜出每村的平均户数就不难了。这些村庄共一百五十个,平均以八十户计,每户以五口计,合得六万人。以六英里当二十里,则每平方英里的人口为五百三十一人,与比利时王国的平均数相仿——那是欧洲人口最稠密的国家,一八九〇年每平方英里也不过五百三十四人。
出了这个圆再走几英里,有一片地方叫「十三村」,因为在五里之内恰有这么多村子!可见作此推算的这一带,碰巧并不适宜作样本: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荒地,缘于黄河一道旧河床糟蹋了一长条土地,上面没有村庄。此外还有一条自运河通海的水道,以及一条远低于四周地势的长形洼地,因常有大水泛滥,村落稀疏。
有鉴于此,似宜另择一处更相宜的地方重新点算。所选之地在临清州以东约九十里,属该州管辖。所取面积只有前者之半,而且不再是估算各村的平均人口,凡本地人说得上来的,都按实有户数登录。绘制这一带村图的人是中心村庄的土著,见识很好。他每处都把人口报得略低于众人的估计,以求万无过头。每「家」仍以五口计,尽管照他指出,这个数目远远不够:许多「家」同居共爨,因而算作一家,可是就像他本人这一家,人口竟有二十来口。在此地行路的人,只觉得村庄既大且密,点算下来果然如此。半径十里(三英里)之内共六十四村,最小的三十户,最大的一千余户,平均一百八十八户。总户数一万二千零四十,每户五口,共六万零二百人,比直径大一倍的那一片的估数还多出一倍有余。折合每平方英里二千一百二十九人。
就外观而论,直隶南部与中部、山东西部与西南部、河南北部,有成千上万平方英里的地方,村庄之稠密与我们方才得以约略推算的这一片不相上下。不过就华北平原整体而言,大概更合理的估计是:人烟较稀之处每平方英里三百人,稠密之区一千至一千五百人。无论如何,由此可以鲜明地感到:这些肥沃而古老的平原上,挤着何等庞大的人口;也可以感到,要确切知道真正「户口」的实情,其间的困难几乎无法克服。
第二章村落的构造
明太祖洪武皇帝的侄辈自南京大举北伐,直取今日所称的北京、当时所谓燕地,距今将近五百年了。民间相传,这位赫赫有名的征讨者所遇之人一概杀绝,把自扬子江以北直到北京的整片地方变成了无人的荒漠,此事被称作「燕王扫北」。这位雄心勃勃的少年夺了本应承继大统的侄儿的天下之后,改元永乐,从此成了中国史上一个有名的称号。为弥补他所造成的残破,朝廷强令山西南部与山东东部的百姓迁徙。相传大批人众聚集于山西南部的洪洞县城,再由那里分散到兵燹所遗的荒芜之地。可以确定的是:华北平原广大地区的居民,对自己的来历别无所知,只晓得祖上是从那座县城迁来的。
中国人是极讲实际的民族,对方位的感觉又出于本能,连肚子疼都要说是「东边」疼;可他们对城镇形制的方正与否却漠不关心,这实在是件奇事。每座中国城池看上去都四四方方,然而说没有哪座中国城池真正方正,恐怕也不算过分。恰恰相反,城墙上总有几处有意为之的曲折与不规整,那是为堪舆之故设的。换言之,是为招福或避祸,是那门玄妙学问——风水——的具体体现。正因如此,城门不可两两相对;即便相对,也须设些遮挡,免得邪祟长驱直入,一扫而空。
在西方,人们习惯说「规划」一座城或一个镇。这说法用在中国村庄上最不合适,因为它意味着各部分的布置多少有点儿设计的痕迹,而事实恰好相反。中国的村子如同小说里的托普西,是「自个儿长出来的」;怎么长的,为什么这么长,无人知晓,也无人过问。在幽远而通常无从稽考的某个年代,几户人家从别处来到这里,就地扎下,为自己置了个「安身之所」(姓氏大概是随身带来的),村子便这样有了。村里有一条街,也许还有街巷交织如网,然而没有哪两条是平行的——除非碰巧;也没有哪一条是笔直的。街是长年累月摸索出来的通路,是村内各处与外界往来所不可少的。它不但会突然拐出莫名其妙的弯来,宽窄也随处不同。有时一个长达四分之一英里的村子,竟找不出一条能让车子从前街通到后街的横道,只因为它当初就是这么长起来的,谁也没本事、也不肯去补救——哪怕真有人希望它是另一个样子。与大街成直角的是一条条窄巷,房舍所在的院落便向巷子开门。就连恰好紧临大街的房屋,也只把一片死板板的墙面呈给路人。倘有门户开向大道,门前必立一道影壁,挡住那些原本可能招来的邪气,使外人看不见里头的动静。于是一个村子便是一座小小的城,具备拥挤所带来的一切弊病,尽管它可能坐落在辽阔而相对空旷的平原当中。地价无论贵贱,村子总是同样一副拥挤相;对将来发展所需的余地,也同样地漠不关心。
山里石头有的是,那一带的房屋便用石头砌成——一年四季阴暗、潮湿、不宜居住,逢上连绵大雨尤其如此。更叫人不适的是黄土地带那种掘在土层里的窑洞,只有前面透进一点光,全无任何通风的设置——通风这项奢侈,中国人盖房子时是根本不予考虑的。
中国人造屋,用得最多的材料就是手边碰巧有的材料。砖到处都在大量烧制,颜色几乎总与百姓的衣裳一样,是一种青灰。这色泽的取得,是在砖烧成之后把窑口封得严丝合缝,再往凹形的窑顶上浇几百桶水;水渗过窑顶的泥土,一触到砖便立时化为蒸汽,砖色于是改变。燃料短缺,加上舍不得在看来是浪费的地方烧柴,遂使砖普遍烧得火候不足,作为建筑材料便不中用。外国砖烧过之后硬如石头,表面结着厚厚一层琉璃;中国砖却有很大一部分一经搬动就碎,细看时,竟像发得好的面包,满是气孔。每一个气孔都成了一条管子,这些吸水的砖便由此把地下的潮气吸上来,而它们通常正是屋子的地基,或者是外面的一层砖面,对房屋损害极大。
乡下房屋绝大多数只用泥土造成:把土坯脱成砖,晒到不再收缩为止。最大的土坯厚二三英寸,宽一英尺,长约二十英寸,即使晒透了也重过四十磅。单在模子里晒成的,每块不过一文钱的工本;在模子里用石杵重重夯过的,价钱要贵上三四倍。若雇内行来做,花费更大,因为出土的主人不但要派人挑水,还得供工匠茶烟。
土坯房的地基和别的房子一样,必须用砖砌;离地一二英尺处要铺一层芦苇或别的什么东西,防止潮气上升侵入墙体——否则墙就会像糖做的房子淋了雨一般酥塌。华北大平原各处的土壤含碱极重,稍不留意,盖得再好的屋子过不了几年也要露出朽坏的迹象。
无论房屋用什么材料造,屋顶原是要由柱子承托的,那材料只被看作柱与柱之间的填塞物;可是较便宜的房子往往为省钱把柱子省掉。结果一遇多雨之年,只要潮气把地基泡得够软,成千上万间房屋便直截了当地被浸塌下来。因此丧命的人不在少数,受伤的更多。有些地方也见得到骨架类似洋房的屋顶,但通常的形制是脊柱与瓜柱。无论哪一种,纵向的梁木托着细檩,檩上铺薄砖,更常见的是铺芦苇、席子或高粱秆,其上再摊一层土——所有屋顶的大半都是这层土。土一旦浸透,分量极重,等到梁木朽老,便十分危险。屋顶做成平的地方,还兼作晾晒庄稼和堆放柴草之处。
村子若坐落在低洼处,便先取土垫起一座土台再在上面盖房。但无论地势如何,取走这么多土,每个村子四周总留下一连串巨大的坑塘,承接四野的积水;这些坑塘的领属权,由鸭、鹅、猪去争,夏天还要加上一群只穿着天生一层皮的小孩。
水汽充足,树木便长得繁茂,远远望去,一片葱茏,煞是好看。走近了才看出,那些高大的老树一概只用来给泥坑遮荫,村里的房屋却袒露在夏日最烈的日头底下。村街上确有树,可它们并不是用来荫庇院子的——院子里几乎无一例外地连一棵树也没有。就连葡萄藤——本可为那千篇一律、丑陋光秃的土色添些天然的生趣——至少在有些地方也是全然的禁忌。为什么呢?无非因为葡萄的枝条朝下垂,别的树枝朝上长,所以种葡萄「不吉利」;至于整个溽暑因无那一片好荫凉而给烤上一夏,倒一点也不「不吉利」。
有个人,祖父曾经富过,他与四邻不同之处是有一所两层的住宅。他告诉笔者说,他还记得住在后院的祖母时常抱怨前面那些高屋,抱怨那几株遮住院子、弄得没处晾衣裳的大榆树!日子久了,这家人穷了下来,两层的房子拆掉,树也伐了,于是这一代人和别家一样,在窄小的院子里闷出一身汗,晾衣裳的地方倒是有的是(却极少用得着)。住人的屋子享不到的奢侈,供神的地方却慷慨相与:神明没有衣裳要晾,一座极小的庙宇门前,倒可能有一片极老的树林。
有人把中国的建筑简括地——大约也不算失实地——描述为:两根木棍竖着,顶上横搭第三根。中国屋顶的形状,虽彼此不一,却令人想到帐幕才是它最初的样本;不过正如卫三畏博士等人所指出的,并无证据表明中国屋顶与帐幕有什么渊源。由于举国不愿营造高楼,几乎所有中国城市都显出一种单调划一的样子,与别国大城市的景观大异其趣。
中国的城市既然如此不悦目,旅人也就不必指望在乡村里找到什么能满足其审美之感的东西了。中文里根本没有「审美」这个词;即便有,村民也不会对它发生任何兴趣。房屋一般盖在留作院子的那块地的北端,好朝南;如需加盖,便与正房成直角,东西相向。若地面宽绰,院子的前墙便由另一所房子构成,与后面的正房相仿,两侧同样有厢房。一家人无论多寡贫富,住宅的常规样式就是这样。在城里,因可用的地面局促,这式样大受迁就;在乡下,它却是至高无上的。
中国房屋的量词是一个表示「隔断」的字,指的不是一间屋,而是一段可由同一长度的木料方便地覆盖的部分。这些木料既不甚粗,也不甚长,一「间」房因此往往不过十至十二英尺长,进深还略小些。寻常人家的房子有三间,却可能只有一道隔墙,分成一间双间的和一间单间的。屋里没有天花板,屋顶通常不高,一眼便可望见。门大多是双扇的,上下各出一榫如轴,权作合页。门槛是活动的,上头常挖个小洞,供猫狗出入。这样的门关不严实,做工粗糙加上木头收缩不匀,从许多缝里总能望见外面。
十八省几乎所有地方夏天都很热,可只有某些地区的房子才有一道与前门相对的后门。充当窗子的木格是嵌在墙里的,为的是防贼;就是暑天,格上也常糊着油纸。住宅的门不直接向街开;若朝街的一面有窗,也极小、极高。
一进门便是土坯垒的灶台,锅形如碟,做得极薄,为的是把柴火省到极处。凡是要为屋子取暖的地方,办法都是把这原始灶头的烟引进一套曲折的烟道,通到那张叫作「炕」的土台底下——炕就是当床用的,无非是土坯砌成的一个物事。若房子是茅草苫顶,出烟口就得开在近地面处,以防失火。
炕的一头堆着全家的铺盖,还有他们所能夸耀的箱笼柜匣,因为这是屋里唯一不大会返潮的地方。灶火离外门那么近,穿堂风又猛,烟道又极易失灵,而所谓烟囱又名不副实,烟便不可避免地极其公平地散布到全屋各处,往往结出一层厚达一英寸以上的煤焦。
灶台上方贴着灶王的神像。民间以为灶王乃张公之神化。此公生于我国纪元的第八世纪,九世同堂共居一院而能相安无事。连他家那一百条狗也懂礼数:若有一条来迟了,其余的便都等着它。
当朝的唐天子召张公进见,问他何以能如此和睦。据说他讨了一支笔来,把一个「忍」字写了许多遍。相传自此家家户户都供起这位老者的画像,以激励人们效法他;可惜就这一层用处而言,它实在毫不见效。
中国人的住屋冬冷夏热、终年烟熏,这是免不了的。就是最冷的天气,除了蜷在炕上,也无处躲那彻骨的寒。所以中国妇女常说炕像「亲娘」。一间没有炕的屋子,简直被认为不能住人。可是在西方人看来,炕真是不舒服的典范。热气散得极慢,一夜长眠,人可能先是汗流浃背,继而随着热力消退冻到骨头里。砌炕的土坯受力不匀便会散碎,因此客店里的炕上常处处是陷坑。炕里从来住着无数小小的妖魔,中国人习以为常,懒得抱怨。就算到了春天把土坯拆碎——因为含着煤焦——碾作肥料,墙里所藏的那些活物,看样子也足够重新填满整个宇宙。
地契年深日久竟至毁失,并不奇怪,因为中国房屋里根本没有一个妥当的地方可以收放。唯一的橱柜,是墙上少砌几块砖留出来的洞。即便是读书人的屋里,往往也只有搁在两根木橛上的一小块板充作书架。锁门的办法,是把链条的环套在门框上方的搭扣上;可中国的锁一根铁丝、一根筷子、甚至一根干草棍便大抵能捅开,实在防不住什么。贼人身上总带着一串各式钥匙,也常常把门从充作合页的榫轴上抬下来钻进去。掘穿土坯墙更是再容易不过。山西有些富村,房墙足足砌到六英尺厚,就是要叫人无从挖掘。
寻常住屋的地面不过是泥土,并不整平,只是踩踏成固定的坑洼;据人家(在被问及何不弄平时)向我们保证,这样反倒好得多,因为凡泼洒的水汁都会自己流出去!屋角上或立或卧或悬着无处安放的种种家什:盛粮的坛罐、农具、笨重的织布机、纺车、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筐篮、一两条板凳,也许还有一把椅子,凡有空处便都占了;熏黑的屋顶上更垂挂着五花八门的物件,吊起来是为不碍事——其中有些要用时还得拿竿子钩下来。「物各有其位,物各归其位」这句格言,对中国人的住屋并不适用:那里几乎什么东西都没有位置可言。
小小的院子和屋里一样杂乱,缘故也一样。狗、猫、鸡和娃娃活动的余地极其有限,通常都跑到街上去——街不过是院子的延伸罢了。人家若养了牲口,院里也得腾出一块地方给它们;不过不用时,它们多半就在主人门前,被一根极短的绳子拴在深深楔进土里的桩上。猪养在一种井似的坑里,四壁砌砖免得塌陷;顺着一道极陡的砖阶爬上去,便可上到坑沿上为它们搭的小窝里——在许多地方,这竟是仅有的两层住宅!
中国的村庄向来是一座缩小的城,不只因为它内部的布置——或曰无布置——如此,还常常因为它外面围着一圈墙。
若干年前,驻在山东黄河附近的几个营头哗变,杀了一名军官,径自回乡。消息传遍全省,各处都怕这些兵丁光顾,因为他们必定抢掠,说不定还会杀人。惊惶之甚,以至于离出事之地数百英里的城池里,塞满了满载村民的农车——正当麦收开镰之际,他们撇下家园、丢下庄稼,只指望城墙里头能得平安。由此造成的损失极其巨大。
这样的事随时可能发生;半个世纪前的太平天国之乱及其余波所留下的印象——没有围墙的村子毫无保障——是磨灭不掉的。村墙很少高过十五二十英尺,然而但凡年成不好、成群的劫掠者四出游荡时,就连这样的防御也显出用处来。对付有组织、有指挥的进攻,它的价值固然微薄;可经验表明,它往往足以达成所要的目的:把入侵的人流引向别的、不作抵抗的村子。哪一方有一点起事的风声,往往就足以促使村民按地亩摊派捐税,去修补自己的土墙;他们倚重这道土墙,远过于倚重地方官谨慎迟缓的举动——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地方官通常无力对付有组织、有决心的力量,尤其是那些确有冤屈的作乱者。
第三章村名
中文被称作富于诗意的语言,这话说得公道。帝王的年号、人的名字、铺子的招牌,无不含着一层吉祥的意思。因此,发现中国村庄的名字不像城市的名字那样,一般既无诗意也无深意,未免叫人有些失望。村落无休无止地繁衍,向语言支取的太多,实在应付不来。中国的姓氏差不多都可以用作村名,正如别的国家把家族的姓氏系于他们所开辟的聚落一样。有时两个或更多的姓氏连在一起标明一村,如「张王庄」,即张、王两姓之村。时移世易,当初据以命名的那些人家,往往连一个后裔也不剩了。遇到这种情形,村名或者仍旧沿用,或者有所更改,而变更的来龙去脉却可能已无人记得。
中国村庄里最显眼的建筑通常是一座庙,村名便常由这座庙而来。譬如庙的围墙抹了红灰,村子就叫「红庙」。过不了几年灰皮剥落了,名字却留了下来。庙宇又常与出力兴建的大族相连,村名极可能由此而出,如「王家庙」,即王家的庙;「花家寺」,即花家的寺院。若恰有两座样式相仿的庙,村子便可能得名「双庙」;大抵这类建筑上的任何一点特异之处,都容易被凝定在村名里。
拿姓氏和庙宇来标识村庄的习惯,因同名者无限地重复,成了混乱的一大来源。中国没有邮政制度,不必强求每一处邮局都有一个在本省内不致相混的名号。于是那些较常见的名字便常见到了极处,作为区别性的称呼已全然失效。「张王李赵」是中国人心目中最普遍的四个姓,其中前两个更远远把其余的甩在后头。一个州县里同名或近似的地方究竟有多少,无从查考:比方说八个十个王家庄,还有大王庄、小王庄、前王庄、后王庄、河沿底下的王庄,如此等等。即便这样纷繁,倘若每处总用同一个名字,分辨起来倒也容易得多;无奈凡带个「王」字的,都可能被径直叫作王庄,非得问过才知道说的是这许多王庄里的哪一个。
官道沿线也有类似的含混。那里卖吃食、供旅客住宿的村落叫作「铺」,其区别性的名号取自到县城的里数——如五里铺、十里铺、十五里铺、二十里铺、三十里铺、四十里铺。每座县城的两边都可能有这样的「铺」;城北二十里的是二十里铺,城南二十里的也是二十里铺,旅人为之大惑,走了半天仍闹不清自己身在何处。除此之外,这座城的三十里铺还极易与下一座城的三十里铺相混。常见的情形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村,名字竟有四五个字,本地的读法一般又难以听清,因为那几个字是当作一串拖长的多音连读出来的。于是便有了种种省称,同一个长名或许有两三种不同的说法,外乡人听得一头雾水,土生土长的乡人则大乐,怎么也想不通这样一个于他熟如己名的地名,究竟有什么难懂。
中国村名混乱的又一来源,是几乎人人都有的一个习惯:把名中的一两个字毫无缘由地改掉。这改动与音韵是否和谐无关,与念着是否顺口无关,与任何已知的缘由都无关,似乎只出于一种求变的本能,出于对过分简单划一的厌恶。于是一个本名「李古寺」的村子,通常被叫作「李光寺」;一个名叫「仁德庄」的村子,惯常被称为「仁王庄」。与此相类的,是给同一个小村冠上两个全然不同的名字,彼此毫不相干,重复的结果只是把混乱搅得更乱。譬如一个由庙得名、叫作「玄帝庙」的村子,同时又叫「张庄」;可近旁张姓的村子多得很,于是为示区别,这一个便被称为「有玄帝庙的那个张家庄」!许多人有写村名的差事,识字却极有限,写出个同音的别字来同写对的一样可能——不,可能得多;于是一个地方的真名究竟该怎么写,永远悬而不决,从来无从了断。因为在所有中国人看来,这个名字和那个名字一样好;在这类事情上,如同在许多别的事情上一样,他们似乎并没有孰是孰非的直觉。
中国的村庄不过是放大了的中国人;和人一样,村子也免不了得个诨名,又和人常有的情形一样,诨名往往取代了本名,而本名连一点痕迹也不留在记忆里。许多村庄名号之古怪,由此可得几分解释。官道上有个集镇,井水都是苦的,原叫「苦水铺」;这名字不中听,在钱粮册上便改成了「甜水铺」。若有人问:同一眼泉,怎么能同时涌出苦水和甜水呢?回答干脆利落,无可辩驳:「甜水铺就是苦水铺嘛!」有个村子在河边上,本以两家大姓命名;后来河水暴涨,这名字便沉没不见,浮出来一个新名叫「望水」;可连这一改还不足以餍足那求变的渴望,如今写出来、念出来的意思竟成了「望墓」!有个以刘姓得名的村子,出了个恶霸,打官司时顶着一只青肿的眼睛露面,于是村子就叫「黑眼刘庄」。又有一处集镇名叫「落牙镇」,只因本地的地保掉了一颗门牙;日子久了,此事被忘掉,名字也改成了「老鸹镇」,至今仍这么叫着。
有个村子,大多数人家入了天主教,把庙全拆了,因此得了个「无神庄」的绰号。下面这些古怪村名的样本,全出自方圆不过几英里的一小片地方,在别处几乎任何地区想必都能找出同样的例子。「御马苑」——据说这名号是从宋朝开国之君的时代传下来的,通常被讹成「芝麻园」。「洞尽头」——村子坐落在大平原上,只有一段模模糊糊的地下通道的传说。「见马」;「马语庄」,出自一头牲口会说话的传说;「孙家牛庄」;「母狗庄」;「王家大瓜庄」;「别王庄」;「刘庄的筐子庄」;「捉虎庄」和「打虎集」;「周家鸭子窝」;「无蹄马」;「铁嘴张庄」;「崔家野鸡庄」;「王家狗牙」;「仁爱县令庄」;还有「篦子匠庄」,如今讹成了「塌鼻子庄」!
第四章乡村道路
中国人居处狭窄,迫得他们把大半的活计都搬到街上去做。即便在那些只有极窄通道的城里,这些细瘦的街巷也永远被堵塞着——凡有货物可卖,便有挑担游走的小贩;凡有手艺可施,便有除街道之外别无铺面的匠人。屠户、做饽饽的、打蜡烛的,以及其他成百种工匠,都有自己的一份代表在街上永无休止地移动,行路为之大受妨碍。街道越宽,能派的用场越多,因此在北京的通衢上走路,往往和在广州的窄巷里一样艰难。中国所谓「官道」,并不是皇帝出钱养着的路,而是一旦皇帝要走、才须整修一番的路。这一类大路,与其叫「高道」,毋宁叫「洼道」:因为从不修理,不久便远比根本没有路还要糟。
全国的通衢既然如此,村路自然也不必指望它能印证什么政治经济学的道理。每一条村路,都只是土地的主人被迫向公众福利交纳的一份捐献。那是一片他须照数完粮纳税的地,而他从其中所得的好处,却和旁人一样多,不多一分。因此每个地主都把路推到自家地界的边上,免得让出的路面超过一半。可是他名下的地块长短不齐——一般总是不齐的——于是路便曲曲折折地绕起来,以迁就地主在这件事上的成见。这就说明了为什么在村路上行走,要到一个并不远的地方,往往得绕上极长的一段。
寻常的路只够一辆车通行,而车与车相会又是常事,要错开只能压着庄稼走。为免此患,庄稼汉便沿着自家地边挖出深沟,宛如埋煤气总管的壕。人人都挣着护自家的地,可等到自己赶车出门,他也照样成了「压庄稼的」;于是一场无休无止、无从缓解的战争就此立定,而且绝无补救之法。西洋的办法是划出一条宽窄一律的地带,免其钱粮,归国家所有,坡度也有定准——这在任何中国人看来,都是全然不可理解的事。地既值钱,又尽属私有,修路便无从谈起。没有土可用来修;不修,路很快就坏到无论怎样也修不好的地步。车马不断碾压,把土压实压硬,路面于是低于两旁的田地;日复一日的磨蚀又把泥土碾成细面,堆在两侧,大风一起,便化作厚厚的尘土扑到田里去。
到了雨季,田里的水都排到路上,路便时时泡在水里。地势略有高下,水就往更低的路上泄去,于是形成一道水流,先成小溪,继成急湍,不停地冲刷自己的河床。这过程重复几十年、几百年,路就成了一条渠,比田面低下好几尺。有句俗话说,一千年的路会变成河,正如做了多年的媳妇,慢慢就「熬成了婆婆」。
路一旦陷到比两旁土地低下几尺,作为通道往往就全然无用了。它是一条渠,可是既不能行船,又不能横渡。同在一条「大路」上的邻村之间,交通常常一连几个礼拜完全断绝。从地里排下来的水,往往带走大片肥土,留下一道张着口的深壑。水退之后,地主出门去看自家这一段田落到哪里去了。它已经溶在渠里;然而他若找不回原来那些土,另找一些一样好的土总是找得到的。凡是那种叫作垆土或黄土的轻软土壤,崩裂时都是垂直的断口,在地上的裂缝两边留下高高的土壁。要补这些缺口,地主便从路旁挖个坑取土,更可能的是直接从路上取——这样一来,一季之间路面就能再低下一尺有余。这全是他的地,他为什么不能取?公众若要用路,又嫌这一条不称意,那就请公众另走别处去。
一条路若坏到非弃不可,便须另开一条新路,或是把某条旧路改来适应变了的情形。结果几乎必定是后者:谁肯让出自己那点薄田,去将就「公众」这么一个不落实处的东西呢?遇上大水——或因暴雨,或因某条河决口——人们认为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坐着等,等水自己慢慢退去。在受淹的一带筑一条高出水面、四季可通的路,是三重的不可能:地要被动到的人不肯答应;肯动手做工的一个也没有——除了恰好在这条路线上有地的几家;至于修一条经久的路所必需的材料,无论住在哪里的人,谁也不肯拿出一分。
直隶中部有个小村子,可作这种情形的一个例子。村里住着一位老太太,家道颇宽裕,她名下的一部分田地,每年都要被四周排下来的水淹一回。这祸患严重到常常没法用车把庄稼拉回家,只能让人下水涉着背回来,或者水足够深时,费力地用秸秆扎的筏子拖回来。这位比较开通的妇人想出一个主意:叫自家的伙计和牲口沿路边挖沟,把路垫高到水淹不着的高处,从此把麻烦一劳永逸地除掉。这事她全用自己的钱办成了,路一垫起来,四乡都得了好处。到了第二年冬天,正是流行性感冒遍及全球的时候,村里有好几个病人没救过来。死了五六个人之后,村民们急着要找出这场灾祸背后的隐因,追查下来,根子就在那条新垫的大路上。要是再死一个人,他们就会带着铁锹聚起来,把路挖回原先的高低,好给流感立一道断根的屏障!
中国的几条大路,本来是可以修成常年通行的,不必像如今这样一年里有好几个月断绝:只要哪位巡抚肯责成沿线各县的县令,把这些要紧的干道办到不积死水、沟渠四时通畅。可是村路却毫无指望,除非有一天中国的村民能隐约明白:于一人有利的,正于众人有利;花钱花在该花处,才是真正的节省——而这个道理,眼下他懂得的程度,同他懂二项式定理的程度差不多。
第五章乡村渡口
在中国北方,河流虽不像南方那样多,却因牲口与车辆用得远多,反而更成为行路的阻碍。中国的大车是北方特有的物事,看上去同古时所用的大体是一个式样。寻常的客车,在城里用一头牲口拉,在乡下用两头。乡下的大车既用来拉庄稼,又供绝大多数人家日常一切之用,是一件重得没法说的器具。我们曾把这样一辆车的轮子放在台秤上量过,一只轮子重一百七十七磅,车轴另重五十七磅,单车轮车轴这一部分合起来便有四百一十一磅。车辕粗壮,也非粗壮不可;车一翻——这是常有的事——车辕便把驾辕的牲口压在地上,断断叫它跑不掉。骡、马、牛、驴都拴在这种农家大车上,各用松松的绳子系在车轴上拉。要叫这些牲口一齐使力,是任何西洋人都不会去指望的事;即便指望,也断不能成功。沃尔斯利将军在他记述一八六〇年进军北京那场战役的书里提到,在河西务,中国的车夫全都逃散了,英国军队对着这些牲口完全束手无策。
在这样的行路条件之下,中国的渡口便是我们所知的、最能显出这个民族天才的样品之一。渡口多,要过渡的大车也多。有趣的是看它过渡的过程,那是一场处处出人意表的好戏。
水浅的时候,渡船停在斜坡的坡底,一条斜着下去的车道从岸上通到船边,从来不够两辆车错开。要把这样一辆大车弄下这段又陡又斜的坡,颇需几分工程的手段,出事故也不是稀罕事。到了渡船边上,整套牲口都得卸下来,一头一头能怎么上船就怎么上船。有的牲口毫不为难,猛地一跃,落到不知哪里、又像落到处处,把船上已有的客人险些带累进去。所能找到的跳板一概窄、弯、不平,牲口对它没有一点信心。这跳板越弯越好——其中的缘故,过渡的人不久便能看明白。他们的用意绝不是用最少的麻烦把车和牲口弄上船,而是要费最大的难,因为一大群穷光棍正是靠这个挣得那一点点活命的进项。牲口若是死活不肯动一动——几乎每一次过渡都要碰上——便用谁的一条腰带把它的头蒙起来,再牵着它一圈一圈地兜上许久,好教它把渡船的事忘个干净。最后把它牵到船边,催它跳,它断不肯跳。于是有人扭它的尾巴——除非它恰是头骡子——又在它身后横一根棍子当杠杆,棍子两头各站六个人,另有六个人拽住系在角上的几条绳。这样挣扭下来,往往要费上半个钟头,往往还得先狠狠地打上好一阵,这些可怜的畜生才全上了船;上了船,较活泛的便腾出工夫在人客中间、甚至从人客身上腾跳,人客的危险是明明白白的。
有时牲口惊了,挣脱开来,从渡船边上一头扑下去——船边是没有任何护栏的——这种时候被水漂走、甚至丢掉的事并不少见。笔者知道有这样一件事:车夫自己在死命拉住骡子的时候被拽进一条涨了水的急流里淹死了;这一来他的「客人」——一位赶着去、或是刚考完夏季考试的读书人——多半要耽延得没有尽头,因为他得被扣在县衙门里当证人。
可是我们光顾着牲口,把大车忘了。那车非得靠一小队人马的力气才拉得上渡船。一处渡口上或许只有一个船家,或是一个大人带一个孩子;然而要把一辆载着货的大车从跳板高低不平的边沿上拽过去、拽上那道陡坡,大约得十个到十五个人。办法就是中国的丧事上人人熟悉的那一套:一大帮人听着领头的指派,齐声狂喊。
凡是在车上搭过一只手的,个个都得给钱,唯一的限度就是车周围挤得下多少人。同中国别的事情一样,收费没有定章,所行的规矩正是西洋某些铁路经理所奉的那一条:「能榨多少就装多少。」譬如说,一辆客车过河只付一百文钱,这笔钱须分作三份,渡船只得一份,两岸自愿来拉来推的那两帮人得其余的三分之二。这样一来,常有这种情形:一个游手好闲的短工,忙乱一阵所能到手的,不过四文钱,极端的时候只有两文,甚至只有一文。
到了对岸,方才那一幕反过来演一遍,可是费时短得多,因为差不多任何牲口都巴不得逃出渡船。车与牲口的下船,又被那些急着要往这边过渡的人一阵挣挤挡住——他们不肯等船卸完。渡船上从来没有一个管事的,中国别的事情也一概没有,一切都交给偶然或命运。这样乱糟糟地过渡而竟不至于死人,真叫人常觉得奇怪。
西洋人满脑子都是东方的事情「应当」怎么办的主张,因此他要想出一套章程,把这一团野乱整治成秩序,也是很自然的。他首先要定一个划一的价目;他要修一条又宽又缓的路通到水边;他要备一条又宽又平的跳板,牲口和车都能毫不耽延、毫无别扭地走过去;他要把人客和畜生分开各占一处;总之,要缩短时间,减少不便,把整个过程西洋化。
如今且停一停,想一想这几项「改良」当中随便哪一项,究竟怎样才能办成事实。那道缓缓的坡岸,河水一涨头一回就冲垮了,谁来修?船家不会修,因为「修脚的不管给客人脱袜子」。渡口若是「官渡」,那只是说本地的官在这份进项上有一道陋规可抽,并不是说他因此便有什么便利行旅的责任。那种走起来如此轻便的宽跳板,谁来置备?不是船家。不是过渡的客人——客人只想这一趟平安过去便罢。更不是那一群闲汉——他们的利害所在,是最好连一块跳板也没有,或者有也近于没有。
就算路修好了,跳板也由某位善心的独断者一概置备齐全,不出一个礼拜,跳板就会不见,一切又照中国开天辟地以来的老样子行去。设巡查、派差役等等,也全无用处,除非推行这项改良于他们自己有利可图——而这显然是永不会有的事。
试想一位深通东方各民族性情的英属印度官员,受命去管一段渡口,比方说大运河的一段。他会做什么?——就算有一支理论上无可抵挡的力量替他撑腰,他又能做什么?在中国人自己心里生出「这个体制、或者不如说这没有体制的局面该改一改」的需要之前,他做不出任何经久而有益的事情来。照人类演进的常规,要到这一步得费多少时日,是不难猜的。且想一想,这些新章会在四面八方遭到怎样的反对。这些人是谁?他们是什么居心?「为公众的好处」这句话里所含的意思,中国人一刻也不能领会。他从没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更要紧的是,他从来也不想听说。
我们过一条中国的河,费的工夫太多了;然而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种种明摆着的弊端,中国人自己毫不在意,西洋人见了却要被逼到发疯的边上——若不是干脆越过那条边——而这些弊端看似容易纠正,实则无从纠正。此中情形略加变换,便是整个帝国的一则寓言。改革是必来的。它必得从里头做起。可是那推动的力,只能来自外面。
第六章乡村水井
在华北大平原上,水井一般都浅,深的不过十到三十尺;五十尺的便算少见,偶尔也有深得多的。水井是中国村庄这一套家当里极要紧的一件东西,不过它从不像印度那样是洗浴之所。为省下挑水的力气,所有的牲口都牵到井上去饮,因而弄得泥泞不堪,井旁一带尤其在冬天极难行走。井口难得有什么遮盖,又与地面相平,照说牲口、孩子和瞎子应当不断往里掉才对——这种事的确偶有,却极少发生。连最小的娃娃也学会了对那井口存一份有益的畏惧;而世世代代的习用,已教所有中国人能以平静的达观看待这一类危险。
打井是一门单独的手艺;在那些常用井水浇地的地方,村人在这上头很有巧手的名声。一个村子要打新井,便下帖去请这些匠人,于是来上一伙,或许十五人二十人。这活既累、既难、又常有危险,然而一般既不提钱,也不索钱,只要给所有做工的人备一席酒饭,用能弄到的最好的东西。倘要打的不只是一个水坑,便挖到不致塌方的最深处,再从上头把砖砌的井壁放下去。井壁的底子是一副结实的木框,大小与井口分毫不差,宽窄正好搁得住砌体。先在这副底子上砌起一段井壁,再用绳索或苇条把整段里外都牢牢绑在底板上。砌成的井壁像个没有底盖的木桶,完工之后极为结实,即便受到相当大而又不均匀的挤压,也既不变形,也不散架。
先把井壁放下几尺深,随着往下挖,井壁便跟着往下沉,上面再接着砌。若要打到常年不断的泉眼,就用一根大竹管,管头装上铁尖,把管子尽力往下打,一边把管内的泥沙掏出来;打到出水充足的地方,井口便照常用砖砌好。这样的井比较少,因此也格外值钱。
凡土性与水性宜于种菜园的地方,乡间到处是浇园的井,常常只有六尺宽,装着双辘轳或桔槔。你会碰见菜农把绳子、水桶、连辘轳本身都扛回家去——这些东西没有一样敢过夜留在外面。村里的井常打在几家共有的地上。同东方别的一切事物一样,这些井如今仍像上古族长的时代一样,时时成为结下深怨的由头。一个人在村里若特别不得人心,头一句威胁的话便是断他的水,不过这事并不常真做出来。
有些地方因为有流沙,一概打不成经久的井。村里人不得不整夜不睡,好轮到自己那一份少得可怜的水,打架也不算稀罕。遇上旱年,苦处就很重。这一类祸患,照说用管井可以补救,然而至今要打到出好水的深度,仍极困难。有一个替洋人做这类工的苦力,把毛病的性质说得再恰当没有:人家问他管子为什么不打得再深些,他回说打了,可是「越往下越没有水」。看来在弄到好水这一路上,西洋的学问原可以为极多的中国人所用,而且可以大规模地用;若不能大规模,小规模也好。
至于这事可由什么门路去做,多年前在山东一个村子里的一段经历值得一说。一位传教士家里添了第二个儿子,为此十分欢喜;在中国人看来,这是极吉利的事,于是感动之下,商定按村中每家出一份定数的钱,凑起来给这婴孩买一件银的项饰。因为这提议并没有被断然峻拒,主事的那几位便照办下去,定了银项圈和长命锁。此后便生出一个微妙的问题:这份礼该用什么方式答报。商量过许多打算,最后想出一个,似乎合乎必需的几个条件——简单说,就是所送的东西须对全村人都有明明白白的好处,而且是他们个个都体会得到的好处。有人提议在教堂近旁的一口村井上装一架压水机:那口井每天有极多的人来打极多的水,费力很大,有了压水机,这份劳苦便同小孩子的游戏一样轻易。这打算显然是注定要成的,因此另一位传教士——虽然并没有得两个儿子的福气——也感动之下许下一个石头饮马槽,照中国的说法,那是「万代之福」。村里主事的几位神色郑重地听完这两项提议,并没有显出这桩明摆着会成功的新举所该引起的兴头,只答应回去斟酌,日后回话。
这几位再同传教士相见时,先说想问几句话。他们指出,村里有四五口井。「西洋的『牧师』是打算每一口井上都装一架『吸水的』么?」自然不是;那是为着离教堂最近的那一口备的。他们于是回说,送给牧师孩子的那件饰物,是村中每家一律出份子买来的。这些人家有的住前街,有的住后街,有的在东头,有的在西头。「把一架『吸水的』装在只能便宜其中一部分人的地方,与基督教那种一视同仁的本意相合么?」
一阵令人难堪的静默之后,主事的几位说,他们还想到一个问题。这村子虽比四周多数村子宽裕,却有几家一尺地也没有。这些没有地的人只能随处挣一口饭吃,法子之一便是挑水挨家挨户地卖。照牧师的说法,新的「吸水的」使得取水如此省事,人人都能自己去取,挑水这一行的生计便大半没有了。仁善的牧师总不会有意叫一等人失了业罢。牧师打算给这些无地的人另备什么行业,来补他们生计的损失呢?说到这里,静默比先前更叫人难堪。又停了一阵,村里主事的几位接着问下去。他们说,西洋的发明极其精巧,只是中国乡下人「愚不可及」。只要西洋牧师在近处,能讲解、能指点这「吸水的」怎么使用,自然一切都好;可是他们留心到,西洋的发明有时会被岁月的牙齿咬坏,或者被使坏。假定这「吸水的」出了这一类毛病,又假定近处没有牧师来修、来换,而村里人已经指着它过日子了,那时候该怎么办?这就想起一桩事:几年前北京曾在城里的深井上试过压水机,细沙把阀门堵住,结果又只得把它拔了出来!凡此种种顾虑摆在眼前,那么,两位牧师有几分心冷,就此撂下这个插手东方行业的打算,也就不足为奇了;末了,欠村子的这份情,是用一笔钱了结的——那笔钱名义上用去修村子四周的围墙,实际上却不知去了何处、落在谁手。
第七章乡村铺子
中国人向来把自己分作士、农、工、商四等。他们对做买卖有着那样特别的兴致,却把商人排在末位,这实在叫人意外。
倘有人以为中国生意人的日子好过,那他的想法可谓大谬不然;随便挑一桩具体的事细察一番,便足以打消这个念头。其实在中国,日子好过的人本就不多,官与富家尤其算不上——这两种人在这个帝国里最招人艳羡,也最遭人误解。
在山东,凡稍有些规模的村子都有一间小小的「杂货铺」。它与西洋的小杂货店全不相类,因为铺里的货本不打算立时卖掉。许多东西可以搁上好些年,但到底多半总能出手。西洋人常以为中国人靠「咖喱饭」过活。山东人一辈子尝过大米的没有几个,然而杂货铺里一般总存着少许,以备办席或是病人要用。铺里备着不少写请帖用的红纸、报丧用的白纸——这两样是要随时应急的,不能等着上远处的集镇去买。此外还存着大批爆竹:逢节庆、婚事、丧事都要用;还有纸钱,以及这些场合所需的各色敬神拜佛的物件。别的货色也多得很,因为几乎没有什么东西是不会有人来要的;不过最赚钱的,还是末了说的这几样。
不熟悉中国事情的读者,切莫以为开杂货铺的整天坐在椅子上等主顾,或者趁着主顾稀少的空当去下棋、玩「狐撵鹅」一类的玩意儿。他绝不是这样过日子的。铺子若极小,便索性没人照看,赶巧有事才开门。铺子若大些,就得占去不止一个人的工夫——不是为了看店,而是为了跑乡下的买卖。杂货铺的生意,大半不在家里,而在四围五日一轮的集上。有些铺子的东家,一个月里天天赶集:初一、初六到这处,初二、初七到那处,初三、初八到另一处,初五、初十又到一处,如此一圈便转完了。
赶这样一回集,绝不是什么消闲的事。天亮时或天亮前就得起身,把要带的货挑出来,仔细捆扎,开一份分毫不差的清单,然后推着独轮车上集去——有时路极难走,天气极坏。到了集镇上,并没有摊棚可占,各人自寻一块地方站定,还得给这块地的主人交一份薄薄的地租,那主人总是在场等着收的。整整一天,车子须寸步不离地守着,同各色男女讨价还价;等人散了,再把东西收拾装好,推车回家。
回来还有一桩烦人的盘点,东家在这上头极是较真。在中国,谁也不信谁,理由再充分不过:他明白换了自己处在同样的境地,也未必就靠得住。所以小铺的主人,或是替他管事的人,把带回来的货细细看过,同早上开的那份单子一一对照。这是防着有人卖了东西不报账。一天里卖出的都是零星小数,所有的钱都要点清,用麻绳穿成一吊足数的一千文(有些地方是五百文),这样点钱、穿钱要费去许多工夫,量一多便十分磨人——不过这句话,用西洋人的眼光去看,几乎对中国一切行当都说得通。
杂货铺里的伙计,得等把东家吩咐的事情统统做完,才能捞空吃饭。他非得是个难得的好手不可:否则年底生意一淡,或者东家寻着了更中用的人,就要被打发走。各样人手都过剩得厉害,谋一个位子极难,保住一个位子更难。
笔者熟识的一个乡下人,地少养不活一家,便应了邻人的邀,去帮他新近做起来的买卖。这买卖是每天打发四辆独轮车到各村集上卖肉。推车的人天不亮老早就得起来备肉,就是把肉从骨头上剔下来——骨头是另按一个价钱卖的。每辆车上的肉要过秤记下,骨头也要过秤记下。晚上车子回来,还须把没卖掉的称一称,同交回的钱数核对。每一辆车都得这样走一遍。这个替卖肉的当帮手的人,前前后后要记十四本不同的账。我们对他说:「可是车子出去以后、回来以前,总该有一小段清静工夫,由着你自己支使吧?」「唉,没有,」他答道,「那点工夫全用来把头一天那十四笔账轧平了。」照人所知的中国记账法看,这点工夫还宽裕不到哪里去。中国账簿上的条目不是分栏写的,好方便相加,而是一路串在纸上,像晾衣绳上挂的袜子。每一笔都得单独放到算盘上打,又没有任何法子核对错漏。这位说话的人实在受够了他这份差事,恰好一家沾亲的人家办丧事,按理他是该去的,他便趁这机会脱身,顺路到那位素来能体谅他从前若干苦楚的洋朋友处小坐了一坐。
一年之后,笔者又遇见他,才知道他已经撂下了卖肉所牵扯的那套繁难账目,改在一户殷实人家管另一种账;那家地多,因而事情也多。问他可有工夫看他的书——他似乎是爱看书的——他斩钉截铁地说没有。早些起来也不行么?实在不行,衣服一穿上就得干活。晚些睡下也不行么?断断不行;如今已经睡得很晚了,哪里还有工夫。那么吃饭的时候,总能偷得片刻空闲吧。「差得远呢,」他回道,「当家的那位太太,正要趁这工夫同我商量事情。」
至于买卖略大些的字号,一天的活计做完之后,伙计们晚上往往还得把收来的一大堆钱串统统解开,看有没有什么稀见的钱可以卖出个好价。凡落进中国这张网里的,无不是鱼;迟早总没有多少东西不落进去,替网的主人生利。将来若真有那么一天——这一天是可能来的——远在西方的人要同耐得住的中国人短兵相接,争一个生存的权利,那么两者之中总有一个要落在后头;而不妨大胆断言:落后的决不会是中国人!
乡村的铺子买进和卖出各用一杆秤,把使不出去的坏钱、赖掉的烂账想方设法推给任何唬得住的人,同它打交道的人一概被狠狠敲上一笔,那些人一有机会也照样回敬。不过,正如这个杂驳的世界上别处一样,这里头也大半要看掌柜其人如何。
第八章乡村戏台
中国人极爱看戏,凡在中国住过的人都知道。中国人把戏的起源追到唐朝明皇(卒于七六二年);据说他以另一个名号受伶人供奉,是梨园的祖师。民间有一种说法:戏子若疏忽了对这位祖师的礼敬,那么无论演什么,都必定演砸。
中国戏曲的历史,在这里与我们无关。照中国人自己的说法,戏已经从古时正人心、厉风俗的职分堕落下来,如今不过是供百姓取乐的一件玩意儿罢了。有一桩事很值得注意: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对各色戏剧爱到了没有节制的地步,而唱戏这一行,却是少数几种被剥夺了科举应试资格的行当之一。据说这一悖谬的缘由,在于戏台迎合了败坏乃至淫靡的口味,因而自甘下流。寻常上演的戏究竟有多少属于此类,外国人是无从判断的。实情似乎是:中国人对戏台和优伶那种(口头上的)普遍鄙夷,乃是儒家道德教训的产物,儒家对戏剧正当用途之被歪曲,是毫不通融地加以斥责的。然而这种(口头上的)看法虽然处处可以遇见,却和许多别的儒家教条一样,最堪注目的一点,就是众口一词地在实际上把它置之不理。
我们要谈中国的戏,得先声明并无第一手的见识,就是说,并不曾去听过戏。即便别的困难都没有,单是用这个法子求见识,就有好几重障碍。中国的戏,大多在时间上铺张得没有边际,一出可以演上许多个钟头,甚至好几天。最不知疲倦的欧洲人,也不可能把其中任何一出从头听到尾而不至于精疲力竭。优伶所用的声口与日常口语大不相同,很难弄明白他们究竟在说些什么。所用的调门是那种尖利的假嗓,对西洋人的耳朵不但是折磨,而且几乎注定听不懂。
若再添上那令人锥心的乐器声、密匝匝人堆里的种种不适,以及中国戏台上从来少不了的一片混乱,那么这类演出在第一眼满足了好奇心之后,对西洋人便没有多少吸引力,也就不足为奇了。我们这一份淡漠,在中国人看来简直不可理喻。一个外国旅客,听说本打算过夜的镇上正锣鼓喧天地演着戏,非但不见欢喜,反倒特意赶路前行,好避开在那地方过夜——这在中国人是断断想不通的。
除了少数几座大城市,中国人并没有我们所说的那种戏园子——有座位,有墙有顶。戏台是极简单的东西,四面通透,一览无遗。有时台子造得像庙宇,前面敞着。不过乡间戏班的演出,绝大部分是在临时搭起的架子上:开演的前一夜搭好,末一出戏一落幕便立刻拆掉。这些优伶像古希腊的先例一样,是一群走江湖的人,哪里有活揽便往哪里去。
台上的行头设备,和台子本身一样简陋,看客得靠自己的想象去补出那些布景之类的东西——这类东西在今日西方的剧场里已讲究到了极致。戏不分幕,不分场;凡不能从衣着或优伶的做工上看出来的,都得由他们明白地讲给看客听,比如自己是谁、方才做了些什么,等等。乐队是演戏断不可少的搭配,不但戏一停歇便骤然大作,逢着两军交锋这类紧张的关目也要凶猛地敲打起来,或是替任何寻常的事情添上一股气力。
说到希腊戏台与中国戏台之相似——这一点想必打动过许多观察者——克雷比尔先生(在《世纪》杂志一八九一年一月号上的一篇文章里)说过:「今日中国的戏,就原理而论是一种抒情剧,同希腊悲剧一样。情绪最浓的时刻,不单像我们的情节剧那样靠伴奏的音乐来加重,而是由演员放声唱出来。那唱在我们耳中如何生硬无力,与这个论断毫不相干。那是趣味上的世代因袭。」
乡下的戏班,总是靠某个财主才存在的,那财主把这个当作一种投资。中国大部分地方可买卖的田地根本不上市面,所以一个人手里的钱多得用不完,倒不容易决定拿它做什么。他若入了这一行,未必是指望这笔钱有多大的回报,而是要给许许多多人备下一种大众的娱乐,同时在所投的本钱上收几分利息。
出本钱置办行头的人叫作「箱主」——行头是中国戏班家当里的大宗。整副家当可以由一伙人向他包租,出一笔定数的租钱使用这些行头,而行头须保管得好。头等的班子,行头极贵,其中有所谓「龙袍」、「蟒袍」,各配两套上好的、绣工精致的内衬。这样的至少有两副,还有五副铠甲,以及数不清的别的衣物,如裤、裙、靴、厚底靴之类。另一只「箱」里装的是优伶的把子,如刀、枪一类,都用镀金的木头做成。
一个行头齐备的班子,这些家什合起来据说足值五千元;次一等的,值三分之二或一半。存放这些台上家什的三只「箱」,各由三个人管着,箱里东西的安全与保养都归他们负责。
优伶按名目分成若干等,各等按其身分的高下领钱。譬如有两个人,一文一武,扮演历史上的高门人物,如姜太公之类,这一等叫作「老生」。另一等叫「须生」,扮的是文王、赵匡胤一流。第三等派的是吕布之类的角色,这些人叫「小生」。此外还有分量轻些的,扮夫人、命妇、姑娘等等。再往下便是可以叫作丑角的一路,称为「花脸」,又分头路、二路、三路,扮的是纣王、曹操一流的坏人,直到最下一等,专演最遭人贱恶的角色。除这些主要人物之外,还有相当一批人派作兵卒、家仆、差役,或是扮船家、店家之类。押尾的是一大帮厨子、挑水的等等,职责是照料这班人在漂泊生涯中的吃住。
正经戏班之外,还常能碰见票友组成的班子,他们世代相传,会演一种小规模的戏,叫作「小戏」。这些人是年轻庄稼汉,喜欢台上生涯的新鲜与热闹,庄稼收罢便可以受人延请,直演到开春动农活为止。一班或许只有十五二十人,价钱却低,管的饭又比家里吃得好得多;一季完了,每人还能分到一小笔可观的钱。
包下戏班家当的班主叫「掌班」,他与优伶订约,期限约十个月,开春不久起,到年底以前止。整个班子可有五十到一百人,最好的角儿可以议到相当于一百元的价,最差的不过几十元,两者都另管饭食。由此不难看出,养一个戏班对班主的家底是极大的耗损,须得有一桩接一桩赚钱的买卖才行;而这个指望,同经验里的实情往往相去甚远。
班主培养角色的料,是照写好的契约把小孩子按期包下来,或是收作徒弟,期限有定(常是三年)。学徒期满,这些徒弟便可自择班子搭班,能挣多少算多少;但在契约期内,他们的工夫是属于那个从他们父母手里把他们租下来的人的。父母订这种契约的动机,是给孩子谋一条活路。有时是孩子自己从家里逃出来,被优伶生涯那种想象中的自在所引,私自搭了班。
学徒期内每个孩子所得,不过是极微薄的一点钱;据说至多三个月,他要会的便都能学会了。他的职分大半是在台上大摇大摆地走动,用夸张的腔调念出些多半听不明白的句子。他若要登场的戏多,记诵上的负担也许不小;不过中国的孩子死记硬背的本事惊人,加上不断练习,短时间内便能把这年轻优伶所须记住的一切牢牢钉在脑子里。
从西洋人的眼光看,很难想象还有什么比一个寻常中国优伶的生涯离享乐更远的了:终年奔波、按部就班的苦役、既无定准又不足数的报酬。我们从没有遇见过一个不承认这是苦日子的优伶。日本一位名伶据说讲过:世人对该国戏台的种种想头——那戏台在许多方面大约与中国的相类——同实情之别,有如云泥。「所受的苦,如同地狱里的煎熬;而世上并不曾因优伶的辛劳得着分毫好处,所以他们于社会无用。这是一种可怕可畏的生涯。」中国优伶里,大约极少有人想得到这一层,哪怕只在心里一闪:自己所做的于「社会」究竟是善是恶。
时常听说有格外明白事理的县令出告示,严禁境内演戏,劝百姓省下这笔钱去买粮赈济穷人,或是兴办义学。可是这位难得有几分父母心肠的官,要把这些通情达理的命令行下去,唯一的法子是自己不断亲自察看,看他的话有没有人听。不然的话,往衙门里使上一笔恰到好处的钱,便可买得完全不受责罚。义学和赈济于百姓的口味太淡了,他们要的是些「热闹」的东西——而演戏这件事,是断然热闹的。
中国社会生活里矛盾极多,其中之一便是:优伶在道理上被人看得极轻,而为某人演一台戏,却被认作是给那人天大的体面。中国曾有过这样的事:荒年里受了外国人的赈济,中国人便要演一台戏献给他们,以表谢意。不过这种时候的动机大约十分驳杂,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提议的人想遂自己看戏的心愿,同时又当众把这笔名分上的人情还清。
这种场合若有人提议,把演戏所要花掉的钱拿去办一桩公益,譬如一所义学,那么一千个中国人里也未必有一个赞成。义学只能惠及有数的几个读书人,戏却分明是人人有份的。何况戏是张扬的,硬把自己塞到众人眼前,这在东方人看来极其可贵;而办一所义学,则无异于「锦衣夜行」,谁也不知其中的分别。
演戏的由头,有时是一个人在病中许下的愿,病好了便演戏还愿。若是全村的事,往往是为着好收成或是一场及时雨向某位神明还愿。人与人有了争执,也常由「说和的」评断:罚其中一方演一台戏,全村因此都能沾光。以中国人众所周知的脾性而论,这种了结纠纷的法子极受欢迎,原不足怪。我们就知道有位县令用这法子断过两村之间的一场官司,这类事情大约并不少见。
有时候演戏并没有更好的理由,不过是公家的钱攒下了一笔,此外没有别的花法。外国人可以轻轻松松地想出五十种用途来,把这笔钱花得有益得多;但在中国人看来,这些主意总是不合时宜的,甚至可说是荒谬的。
一旦定下要请戏班,头一步是同掌班立一纸文约,写明价钱。价钱从相当于二十五元起,到几百元不等。前一个数目实在是底价,只有极差的班子才肯接,或者淡季里连这个数目也够不上——总比闲着没活强。反过来,一年里最要看戏的时节,一个班子可以同时接到好几个村子的邀约。为了不失掉这双份的进项,班子常常一分为二,再请一些票友补上空缺,这样便能在同一日子里出现在两处地方。
俗话说,乡下人看戏只看见一个大热闹——这个概括是分毫不差的。掌班正是看准了村人的这份不懂,才敢拿次等的演出充数,不照文约办事。可是村人若察觉出其中的欺骗——或是人手不够,或是做工太差——便会以百姓的威严挺身而出,「罚」戏班多演一两天,甚至三天,作为处分;这个裁断是没法子申辩的。
与请戏班的村子接洽、并收取钱款的那个人,叫作「报单的」。人们对唱戏这一行所存的那份轻贱,似乎单单落在他一人身上。装行头的箱笼从上一处演出的地方运到下一处,尤其是戏台架子的搬运,都由他去安排。
在内地,非用牲口不可,要搬动这么多木料就得许多辆大车;活儿多的时节,这事还得办得极快,好不白耽误一天。便是对中国人,时间也是要紧的,因为这许多人的吃与工钱都得算进去。拉这些东西的大车,由那要享用这台戏的村子出,往往是拈阄派定;有时也在全村的地亩上摊一笔小税,拿这钱去雇车。
村里演戏的头一天是极忙的。大批的席子备下了,不多时,村外一块荒地便渐渐现出一个临时聚落的样子;因为除戏台之外,还要搭起许许多多小席棚,用作饭铺、茶棚、赌局之类。这一整天,即便村子很小,看上去也像一处极大的集市。
在较大的镇子上,集市多少有定期,照前面说过的,开集头一天照例先演一台戏;那一天几乎做不成什么买卖,赶集的人主要都在那里看戏听戏。这种时候,到场的人往往可以稳稳地估到一万以上。大集上,只要集不散,一般每天都有戏;就财路而论,这个安排极为得利,因为它招来了人,也就招来了主顾。
从人情世态上看,中国乡村演戏最有意思的一面,是它给全体百姓造成的那种气象。这种气象,勉强可比之于西方孩子眼看圣诞将到时的心情,或是美国人迎候七月四日的那种劲头。在中国,逢着看戏的日子,世上别的一切事情都得让路。
一个村子确定要演戏,四围一带便都为之骚动起来。新嫁的少妇回娘家探望——这在母女双方从来都是格外要紧的事——老早就单为着这件大事而安排。附近各村的学塾,这时候都指望在演戏的整个期间放假。塾师即便固执到不肯放(这是断不会有的,因为他自己也想看戏),也全不济事:他会发觉学生们统统跑光了。
趁这机会走亲戚的,还不只是新媳妇。大略可以这样说:一个村子演戏,就得算准了在演戏期间,凡与村中任何一家沾亲带故、又赶得来的男女老少,都会登门。中国每一家的各色亲戚都多如蜂群,而演戏的时候正是探望亲友的绝好机会。这些亲友是不是被请了,全不相干。若是寻常村人,客人明知人家不欢迎,也照样会来。
人们常说,好客算不得中国人特有的美德,尽管这上头的排场时时都摆得很足。然而无论心里怎么想,那副满溢的殷勤总是要装出来的:凡进了院子的人,都得苦留他吃饭、住下,哪怕主人巴不得他快走。寻常时候,客人非得让到一定分寸、足以见出这邀请是出于真心,才肯住下;可演戏的期间,主人纵然冷淡到什么地步也往往不打紧,客人多半是要住下的——因为这戏是非看不可的。
一个请了戏班的村子,家家都被这样的客人挤满,挤到夜里连躺下的地方都没有,只好坐着说一夜的话——这种事一点也不稀奇;至于这算是为明日的劳顿做了何等好的准备,读者不难想见。戏少有不演满三天的,有时还不止四天,那么被挤满的村子所受的负累,也就可想而知了。再想到凡回娘家的媳妇、凡走亲戚的妇人,总要把自己所有的小孩子都带来,而这些孩子又自认有权把凡能到手的吃食一抢而空,那么这可怜的当家主妇所受的压榨之重,也就明白了——西洋生活中最艰难的境况,也很少能与之相比。
供养这样一大群客人,花费极重;在会过日子的中国人看来,实在心疼:平日够一家人烧半年的柴火,一个星期里就得烧光,去「熬」水、做饭,给那些他从没有请过、多半也不愿见的人吃。有个不算夸张的估计:待客的花费是演戏本身的十倍——这正应了那句熟话:破费的不是马,是那副鞍子。
演戏的村子招来的芸芸人众里,颇有些不三不四的角色,村人不能不时时防着。为这个缘故,加上还得随时照应成群的客人,村里的人自己反倒没有什么工夫看戏。客人和贼把他们的时间占尽了!要保住自己的财物,代价便是时刻不懈的提防;东西越多的人,越无法自在,直到这场风险过去为止。人们常说,一台戏演过之后,村里多半连一只鸡也剩不下。为免被那些老到的偷鸡贼偷去,村人只得预先把鸡处置掉。
中国乡村演戏既是在这样的情形下进行的,那么竟有这么多戏班能靠这项朝不保夕的行当挣出一口饭来——虽说那也算不上什么好日子——就很叫人惊讶了。荒年、水灾(这样的年头从来不少)以及每一次国丧期间,这一行都可能整个断绝,优伶往往因此穷困到了极处。他们对戏台这样死心塌地,其中一个缘由,必得从这里去找:中国人可以享用的娱乐本就极少,而对乡下的芸芸大众来说,可以指望的公众消遣简直等于没有,除了几个节日(往往一年不过两三个)、带演戏的大集,或是不带集的戏。
一种为中国人如此看重的表演,显然可以成为煽动人心的一件要紧工具。这种情形确实时有发生。外国人所知的例子很多:以天津教案或类似事件为题的戏,曾在中国内地上演。有些场合,这无疑是官府默许的;而如果人们认为在中国人中间维持对外国人的敬意是可取的,那么不难看出,这类戏在人心上造成的影响必定极为不利。
在中国,正如在别的地方,戏很容易去演眼下众所关心的事情。曾有两个县为着筑堤防水的权利动起武来,闹出几条人命,酿成一场大官司。事情的经过极有戏剧性,便被编成一出戏,在离出事地点不远的地方极受欢迎。
中国的戏演历史,可以说是百姓获得历史知识的最大障碍之一。读史书的人极少,听戏的却是人人;史书因枯燥而被忘掉,戏则因有趣而被记住。不消说,戏对待史事,不是从准确着眼,而是从合乎场上效果着眼。其结果是寻常百姓心里一片大乱:既弄不清过去究竟发生过什么,也弄不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就一切实际用处而言,事实与虚构已无从分辨。
中国最受欢迎的戏里,有一类是演日常生活里实实在在的情形的。市面上到处大量卖着一种纸劣印糟的小册子,里头装着这些戏的梗概,帮着百姓把情节记熟。
我们谈中国戏,不妨以其中一本唱本的梗概作结。这是一出人人皆知的戏,日常说话里时常提到它。据说是山西人所作,意在讥刺这样一种世道:塾师在道理上是最该受尊敬的人,却像今日中国常见的那样,几乎连自己都养不活。
俗话说,山东一省想教书的人,比识字的人还多!所以这出戏的场面,恰恰安排在孔孟之乡,安排在省城济南府辖下的一个县里。
戏里只有两个人:一个失了馆的塾师,姓何,穷困到了极处;一个东家姓李,想给两个儿子——一个九岁,一个十一岁——请位先生。塾师的话里夹着大量经书上的引文,中国塾师素来如此,为的是让人觉得自己学问了得。他自称教学有方,敢担保学生三年中秀才,六年中举人,十二年成进士。
塾师开场先是一段诗一般的哀叹:说自己丢了馆,读书人到了这般田地,境遇远不如手艺人——他说手艺人总归有饭吃。之后塾师登场,像小贩一样吆喝:「教书咧!教书咧!」于是李某上前,说一个人既然肯出来教书,大概总还识得几个字;又说家里正需要有个人能看懂钱粮票单之类,不过给孩子请先生这笔花费,他实在担不起。
他说自家两个小子笨;先生的伙食——菜单他一一数来——是又粗又劣的。为省钱,一天只吃两顿;夜里不生火。被子是一条破狗皮,床上不铺席,只垫一点草,也没有枕头。束脩一年只八千文,还要打折扣,八百作一千算。上课期间,先生一步不许出学院的院子。
学塾设在一座庙里,原是尼姑住的。尼姑们挪到旁边一间屋去,而先生要负责撞钟、打扫庙宇,每月初一、十五还要做别的必需的杂务,且这些事都得办得一丝不苟。还叮嘱他不可让自己的操守被那些名声素来极坏的尼姑玷污。束脩一概不预支,缺一天便照日子扣一天。夏天下雨,先生须把孩子背到学里去,免得弄脏衣裳,给他们的母亲添麻烦。每逢散了学,先生还要挑水、上场院干活、看孩子、推磨,凡吩咐到的一切事情都得做。对上面这一切条件,塾师都欣然应允,还表示愿意照这些条款立约十年!
中国的戏最能给人教益的一面,也许在于把它们看作某种人生观的标记——这种人生观,大多数中国人是坚信的,尽管并不自觉。俗话说:「世事一台戏,何必当真?」正与这个看法丝丝入扣:中国人常常显得在心性上分不清哪些是明知其为真的实事,哪些是理论上的「实事」——后者若逼到极处,他们也承认是虚拟的。
把人生看作一场排场,这个念头在中国是一刻也不曾放下的,而且它索取一份贡赋,人人都心甘情愿、不知不觉、无休无止地照缴。中国人的许多张扬举动都建在这个念头上,其真意是:「你负了我,可我不怕你,我要请天下人来作个见证:我不服你。」中国人所谓「顾面子」的行为,十分之九都以此为根基——所谓顾面子,就是叫自己在旁观者面前站得住,向他们证明自己演得了这个角色,而且深知这角色是怎么一回事。用在任何一国身上,怕都不及用在中国身上这样贴切:
「全世界是一座舞台,
男男女女不过是些演员。」
第九章乡村学塾与游学的读书人
教育在中国占着那样显要的位置,因而中国的乡村学塾便成了一个格外值得注意的题目:这个帝国里绝大多数读书人,最初的心智训练都是在这里受的。各处的学塾容或略有高下,然而讲到教法的标准以及其中的一切细节,世上大概再没有哪一国像中国这样整齐划一。
中国的经书里有好几处,颇能照见古人对教育子弟所传下来的看法。其一见于《孟子》。有一回有人问他:君子为什么不亲自教自己的儿子?孟子回答说,情势上行不通。教的人必定要以正道相责;既以正道相责而不见奉行,跟着便动了怒;一动怒,父子之间就生了嫌隙,儿子心里怨道:夫子拿正道教我,夫子自己却未必出于正道。于是彼此的隔阂互相加深。孟子说,父子之间不责善,因为责善便要离心。他说,古人是易子而教的。
另一段要紧的话见于《论语》,照前面一样引理雅各博士的译文,其文曰: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孔子这位夫子,自觉握有他那个时代深切需要的大道理,因而无论贫富,只要接得住,他都肯教。他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就现有的记载看,孔子的儿子无论学到什么、得到什么,全都仰赖他父亲一人。照孔子的说法,通晓《诗》与《礼》,是一个读书人所备的学问里极重的一部分。人们总以为,这类题目非有一位称职的师长相助,是无从领会、无从消化的。而孔子教自己的儿子,竟只以一句偶然的问话、一点提示了事——所提示的还是在他看来头等要紧的门类——这情形之奇特,若不是与这位圣人一生别的事迹同出一源、同样可据,我们简直要疑心它的真伪了。
夫子所守的这套道理,被陈亢一语道破:「远其子」。君子即便对自己的儿子,也是高出一等的存在,只言片语里都含着可以生发的教诲的种子。他指望学生对一点暗示的反应,就像那是一条自然律的正式颁布。他是太阳,弟子们像行星一样绕着他转,轨道的远近视那中心引力的大小而定——而这引力,又随着受引者的资质而变。可是不管哪一个,总有一处界限是过不去的:他不可以离他的太阳太近。
照西洋人的想法,教学的理想见于拉格比公学阿诺德博士一流教育家的路数,他那激发人的影响,整整一代人都感受得到。以孔子的办法而论,难以想见的倒不是他何以能得到弟子的爱戴——那大约既不在他的念头里,也不在弟子的念头里——而是他何以能在除了极颖悟者之外的人身上留下长久的印记。可以断定,随口一问、随口一句之后,肯退下去独自钻研某一门学问的学生,是极少的;哪怕人家告诉他,学了这门便能开口说话,或者能「立」得住自己的品格。
拿孔子这套办法,同詹姆斯·穆勒的办法比一比。后者的情形,在他儿子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自传里叙得很详。这是一位做父亲的,本行并不是哲学家,而是个办事的人;他一面撰著史书与别的著作,一面还腾得出工夫,从儿子极幼小的时候一直照管到他长大成人:不单教古文,还教历史、哲学、政治经济学、作文,甚至演说;件件都有通盘的计划,教的是原理而不是条规,为此不辞劳苦、锲而不舍,同时又在最细微处一丝不苟。靠着这份耐心的勤勉与他父亲的善于指点,穆勒比同辈人抢先了——照他自己的话说——至少二十五年,成为有记载以来受教育最出色的人物之一。人真希望兰多在他那部《文人与政治家的想象对话》里,再添上一章,让孔子与詹姆斯·穆勒对谈一番,题目就叫「论远其子在教子中的用处」。
说中国每一个村子都有学塾,那是全不合事实的;但说每一个村子都想有一个,大约不错,因为对「读书」的敬重,是无处不深的。凡说到没有学塾,给出的理由总是村子太穷,或是太小,或者两样都占。
在中国,凡读过书的人都是一个可能的塾师,而其中多数只要有机会便去坐馆。华夏有一句寓意的老话:「砚田无恶岁」,意思是说,读书这一行的根基比任何别的行当都稳。这是道理上的说法。实际上,中国的塾师常常连身家性命都难以维持,往往还得借件衣裳,才好去见东家。他的学问也许够教一个学塾,也许不够;可这学问确实把他做别的事的能耐都废掉了。因此,一到写馆单的时节,想坐馆的人便要大费踌躇。
「地净场光,
先生心慌」,
俗语这样说;另有一句流行的话是:家里若有几袋粮食,便不必去做孩子们的王。
塾师多得过了头,因此这一门最体面的行当,同时又是待遇最薄的行当之一。真有本事的先生,或是不知怎的挣下大名声的先生,能拿到相称的束脩;可乡下的塾师只能在极小的一片地面上争一个位子,所得往往微薄不堪——一份据说够他吃的粮食,一些烧火用的干秸秆,再加一笔钱,一年常常不过十块墨西哥银元。碰见只有一两个学生、除了饭食几乎分文不取的塾师,也不算很稀奇。有人自然要问:为这样一点薄酬去教书,值得么?这一类的塾师答道:总比在家里没饭吃强。俗话说,富人从不教书,穷人从不上学——虽说这里也有例外。有一桩怪事:偶尔会遇上从没有读过四书以外的东西、因而于五经一无所知的塾师;这份家当,好比西洋的先生只把算术念到了短除法为止!
请学塾的动议由学童的父母提出;打听到能凑够名额了,便把名字写在一张红帖上,叫作馆单。这事一般在冬至(十二月二十一日)前后办妥,有时也拖到年底,那已是六个星期以后了。另一些地方的规矩,是八月十五(约当西历八九月间)就把馆单预备好。选先生这件事,同中国许多别的事情一样,很有几分碰运气。读书人在本村坐馆,似乎不大常见,虽说也时有其事。通常给出的理由是:学生同旧日的先生离得太近不便,日后先生也许要向他们有所求。有的地方一位先生连聘许多年,有的地方则一年一换。
学生的名字一经正式写上馆单,就非交讲定的束脩不可,不管他到底来没来上学,也不管缺席是什么缘故。
先生若因重病根本不曾到馆,这约便作罢;可他若已经开馆,随后才病倒,那么每个学生的束脩仍旧照数收足,同教满了一年一样。
东家的心思,是要按付出的钱,从先生身上榨出尽可能多的活儿来。先生的用心,是要尽可能多拿钱,能少做事就少做事。为这缘故,馆单开好之后再添名字,他总是乐意的,因为进项可以多些。东家却常常不肯,怕自家孩子被冷落;除非所有东家都点头,这名字便添不成。他们也不愿先生带着儿子或侄子来,怕那点微薄的束脩不够两人吃饭。遇到这种情形,先生也许不到年终就撂下学塾走了——这样的事是有的;不过这样的先生,第二年再想寻一个馆便很难。
学屋就是私人家里一间空屋,或是祠堂、别的庙宇,或是随便什么借得到的地方。租房子办学塾这种事,似乎全然没有听说过,至少极其罕见。先生自己做饭;若做不来,便由一个学生帮着——也许就是他自己的儿子,他常把儿子带在身边,虽说前面已经说过,父亲教儿子是经书上不许的。
每个学生所需的家具由他父母置办,无非一张桌子、一只凳子或长板凳。读书所需的「文房四宝」是:砚台(上头有个小池盛研墨的水)、墨锭、写字的笔,还有纸。
中国学塾的年份与年历相合,不过要过了正月半(约在西历二月里)才开馆。六月麦收时放一次假,九、十月间秋收时再放一次,时间长些。此外,年前十天或二十天也要散馆。
先生若没有被续聘,腊月里多半不大教书了,因为他更上心的是替往后打算,而不是把这个几乎已死的眼前敷衍到底。再说,学生到馆本来也是断续无常、随心所欲的,那句俗话说得再确当不过:
「一进腊月门,
先生管不成。」
中国的教育建在古人的智慧之上,而古人之中,孔子被奉为第一。所以开馆之时要对这位被视为文教之主的大圣人特致敬意,是很自然的。中国的风俗各处相差极大,任何一概而论都靠不住;不过有一件事很奇特:帝国有些地方一年开馆时要设神位、上香、点烛,向孔子行礼致祝,而在孔子自己的省份,仪节多半反倒简单得多。东家宴请先生的席上,把学生引出来,行两个礼:一个是给孔子的,一个是给眼前这位先生的。这时候不但没有圣人的像,连一个代表他的字也没有。就连这样简朴的仪节,也远不是处处都有。一位教了二十五年、三十年书的塾师说,他一辈子只见过一回。
中国学塾的学生须一早到馆,日头出来的时候,他们大约已经在扯着嗓子念得起劲了。到了吃早饭的时辰,各自回家;一吃完,又回来。将近正午散学吃午饭,饭后照旧回馆。天热的时候,别人——男人、女人、孩子——都在歇晌,学生却照常在座;不过下半天里,倒也许听凭他们伏在桌上尽力打盹。这样一来,学塾的规矩算是维持住了,同时对人性的软弱也留了几分余地。若准他们回家正正经经地睡一觉,先生怕这一天就再也见不着他们了——这份担心极有道理。
中国的学生在三伏天里值得可怜,那么到了隆冬——寒暑表在冰点与零度之间徘徊的时候——就更值得可怜了。乡村的学塾多半根本不生火,或者只在泥地上点一堆柴火、一捆秸秆,屋里的温度不过改变得片刻,却要满屋呛人的烟气一个钟头。即便有个小火盆,里头略有几星炭火,也几乎无济于事,而且主要是为先生备的。学生们(若还置办得起这份享用)裹着长长的风帽,半僵半冻地坐上一天。
他们一般要到天黑得辨不出字来,才离开学屋。学生总算放出来了,却不是去痛快走一走,更不是去撒欢,而是要规规矩矩、体体面面地回家,一个个像长大了的儒者。有些学塾还要学生晚上回来温课,仿佛这漫长而磨人的一天还不够似的;在讲究作文的高等学塾里,这大约是通例。
照中国人的说法,先生这一行是最体面不过的。孔子、孟子这两位上古的大圣人,不过也是先生。请一位先生,被比作皇帝授一员大将以专征之权。这种说法直接出于中国人对学问的尊崇,其结果是先生几乎握有无限的管束之权。照流行的俗语,师生之间如同父子;不过用大将来打比方,更能说清先生的权柄。他可以宣布一种军法,惩治起来极严。
《三字经》开头不远便有两句:「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孩子因在学里挨了打而逃走,甚至逃得很远,是常有的事。有个中年人对笔者说,他小时候被一位同姓的先生打过,缘故是那先生自己小时候挨过这学生祖父的打,这一段怨气便传到了第三代!戒尺总是搁在先生的桌上,又兼作出恭的凭牌。学生每要出去,就把它拿在手里;据说牌上一面写着「出恭」、一面写着「入敬」的字样,可以教他有所收敛。两个学生不许同时出去。
学生所能犯的最重的过失,是屡屡不能在限定的时刻内背下功课。为这一条,他不断挨罚,往往打到几百下。想到中国的孩子在家里几乎不受什么管教,家法之类的举措又那样敷衍,先生竟被容许把管束推到这般极端,实在叫人吃惊。差学生和笨学生——笨学生一向被算作差学生——天天挨打的不在少数,身上有时布满打出来的痕迹,那样子与其说是学生,不如说是逃跑的奴仆。学生躲来躲去,想少挨几下,打在头上也就在所难免,哪怕原本并不是冲着头去的。曾有一个学生这样被伤到,以至于抽起风来;这类事情大约并不稀奇。一般说来,做父亲的除了去见先生、问明这一回何以下手这样重之外,似乎再没有别的表示。学生的家里自然巴望这孩子成器,并且把一条不言而喻的道理认作真理:此生要想在任何一路上出头,唯一的门径便是读书。而读书非有先生相助不可,所以先生定下的规矩必须一一照办,无论父与子的心里要为此付出多大代价。
笔者所知的一桩事里,有位父亲一心要儿子念出足够的书来,好去照管一桩小买卖。儿子却打定主意要回去弄他的粪叉与粪筐,于是请了先生来成全做父亲的这番安排。到了该上学的日子,这孩子死也不肯去;同大多数遇到这种事的中国父母一样,这位父亲全然没有法子强迫他去做他不愿做的事。唯一可行的办法,是把这孩子手脚捆了,放进一只筐里,用杠子抬着,两个人像抬猪一样把他抬去。他就这样被撂在学屋里,用链子锁在两张椅子上,不许出门。先生照例派了《三字经》的功课给他,他却全不理会,尽管先生一有工夫就打他。这孩子不但不念书,还把浑身的气力都使在哭诉自己的苦命上。这样闹了好几天,末了连他父亲也看明白了,正如俗话所说:「死狗扶不上墙。」从此便由着他去干那唯一适合他的庄稼活了。
各位先生用刑的轻重自然大不相同;不过无论所用的严法是什么样子,一个真正的儒者宁可把规矩加严,也不肯放松。在他心里,自己所用的这套办法,是达到目的的唯一路数。功课的次第、读书的法子、学生的资质,都是定数;唯一可变的,是能劝出来、逼出来的那份用功。因此,中国理想中的先生,有时简直是一位文墨上的法老。
一个小学生,大约七八岁上头一回在学里坐下,一个字的音、一个字的义,他都不知道。先生把一行念一遍,孩子跟着把音重复,不断被纠正,直到念得准了为止。他就这样学会把某一个音同某一个字形连在一起。每个学生派上一两行,把字音弄准之后,他的「用功」便是拿尽可能高的调门把这些字吼出来。凡中国人都把这种喊叫看作孩子受教育断不可少的一部分。他若不喊,先生怎么知道他在念书?既然念书与喊叫是一回事,那么他既在喊,便再无别的可求了。何况先生据说是能在这一片喧嚷里听出头绪的,于是任何一处念错都能立刻察觉,防它于未萌。学生若能把整段功课一字不落地背下来,这功课便算「会」了;他随后背对着先生站定——为的是保准他看不见书——用飞车般的速度背,也就是「背书」。
凡教书的人都晓得,要让孩子念英文不带一种不自然的腔调,是极难的。要防止这种坏习气养成,其难有如防杂草丛生;一旦养成,要拔掉往往近乎不可能。在中国学生身上,这些毛病的极端形式几乎无从避免。学生的心思只钉在两件事上:照书上的次序把字背出来,以及用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背出来。意思与语气不但被撇在一边——那些字所代表的意思,本来就一次也不曾在中国学生的心里亮过。他心里唯一的念头是把书背完。他若真把所背的一段拿得稳,立刻便落进一种响亮的嗡嗡声,像抽起来的陀螺;或是一种呜呜声,像圆锯——要想从这嗡嗡呜呜里分辨出一点人话的声音来,纵然听的人对所背的段落再熟悉不过,也极其困难,而且往往办不到。
可要是这段书背得并不周全,学生因想不起下面的字而卡住了,他并不停下来收拢思绪,因为他并没有思绪可收——事实上他没有什么思绪可言。他有的,是对某些声音的模糊记忆;为了把忘掉的那些找回来,他便把末一个字、或是末一句、末一段、末一页,一遍遍地重复,直到联想把那断掉的一环接上。接上了,他便照旧一头往前冲。
譬如说,要背的是《论语》里讲夫子饮食起居的那几句:「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一个对这一章不甚熟的小学生,仍旧会这样一路冲下去:「沽酒——沽酒——沽酒——沽酒市脯——市脯——市脯——市脯不食——不食——不食。不撤姜——姜——不撤姜食——姜食——姜食——不撤姜食。不多——不多——不多食——多食——多食——不多食。」
中国一切教学都是这个法子。学生这样一味吼叫,其结果是每一间中国学塾在没有经验的外国人听来都像一座疯人院。外国的孩子在这样的鼎沸声中学不成,外国的先生在这样的鼎沸声中也教不成——在这里头,教书的根本没法知道学生念的到底是不是他教的那些音。这样没完没了的尖叫,对嗓子是一种不自然、无道理的折磨;因此常常能遇见嘶哑到连一句响亮的话都说不出来的中国学生。
塞到学生手里的头一本小书,大约是前面提过的《三字经》,因每两句上三字、下三字排列而得名,全书一千多字。它是八百五十年前一位塾师为自家的学塾编的;人类中被这样多的千百万人从头到尾嚼进记性里的文字,恐怕再没有几种。然而在念过它的那不可胜数的人里头,晓得它是谁写的、什么时候写的,却寥寥无几。卫三畏博士曾指出一桩很值得注意的事:中国教育中这第一本课本,开卷第一句便包含了古代异教世界里争论最多的一条教义——「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接着两句讲教化的变移之功与专心的要紧,随后便举孟母为例,说她是给自己那位名满天下的儿子上直观课的能手。再往下提醒学生:「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
作者随即回到主旨,用好几句吃紧的话强调幼年受教之必要:「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又举了几桩中国史上的奇事,照例加以训诫,接下来是六十多行极有中国气味的拼镶文字。小学生在这里被开导到:数目的层递;日月星辰的名目;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三纲」;四时;四方;五行;五常;六谷;六畜;七情;八音;九族;十义。
把这一长串吓人的名目吞下去之后,学生便得着一份提要,把他日后要读的经书总括一遍。等他把凡称得上「经」的都读通了,书上告诉他还得往下读诸子百家,篇目就开列在《三字经》里。作者又特请他留意史书,于是引出中国历代王朝的一长串名目,并附上几位重要开国之君的名号——或者不如说是庙号。这单子一直排到本朝的头一位皇帝,到一六四四年便戛然而止。学生若想知道清朝后来几位皇帝的名号,只能等这个朝代被推翻之后再说——那时它才算成了适合入史学的题目。书上劝学生把这些史事反复琢磨,直到古今之事如在眼前,早上读它,晚上还要温它。
末一段比前面各段都更有人情味,因为书里告诉我们:大圣人孔子也曾向一个小孩子请教过;古时读书人没有书,把功课抄在苇片竹简上;为了制伏这具身躯,有人把头发悬在梁上,有人拿锥子刺自己的大腿;有人借萤火之光读书,有人把书挂在牛角上。用功的奇迹里还有两位「彼女子,且聪敏」。收尾的几行力图激起初学者的志气,不单靠古人的故事,还靠狗夜里的忠、蚕的勤、蜂的劳:「人不学,不如物。」而「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若说中国的孩子并没有个个终成饱学的奇才,那断然不是这部了不起的小书的作者之过;它那无从估量的影响,也正是这里不惜篇幅撮述其大要的理由。
中国学生早早就要读的另一本小书,是中国姓氏的名单,四百多个,全靠死记硬背。这些字四个一组排列;中国人向人报自己的姓,习惯把那一组四个字一并念出,听的人便能想起同音的几个姓里究竟是哪一个。帝国有些地方,《三字经》之后接读《千字文》,另一些地方却似乎全不知有此书。顾名思义,它一共一千个字,无一重复。考场里的座号常用这些字来代替数目,所以读书人熟悉这本书是有用处的。
把这些小书读熟之后,学生便进到「四书」:《论语》《大学》《中庸》和《孟子》。这几部书先读哪一部,各地不同;不过如前所说,读书的法子却几乎一成不变。一部接一部地装进肚子里去(中国人认为心智的功能就在肚子里),只要给学生半句话作引子,他便能照要求从记性里抽出成尺、成丈、成里的学问来。
四书之后,次序不一地读《诗经》《书经》《易经》,以及孔子所修的史书《春秋》。把这些书统统背下来,无论如何都是许多年的工夫。各地的做法不同,不过常能见到这样的学生:四书全背下来了,后头的经书或许也背了两部——《诗》与《书》——而对当初开蒙的《三字经》,却连一句讲解也不曾听过。这许多年里,学生始终处在一种心智昏昧的状态,中国有一个字正表这个意思,它的偏旁部首合起来是「草丛里的一头猪」——「蒙」。开始念书叫作「启蒙」,教初学的人叫作「训蒙」。这些传神的说法,对应着一个确凿的实情。在把上面所列的书统统背下来的人里头,最聪明的几个无疑东一点西一点、仿佛出于偶然地捡到过一两个意思。
有见识的中国先生深知学生的能耐,估量说:其中最聪明的,也不能指望懂得他所背下来的百分之一。至于绝大多数,他们对自己所走过的这片地界的认识,大约就像一个孩子对一片山区的认识——他被逼着赤脚蒙眼、在浓雾里从那里跑过,身后还有人挥着长长的牛鞭在他头顶上啪啪作响,一路追出老远。许多学生即便听过先生自认为详尽无遗的讲解,究竟领会了多少真意,有一种考法可以验出来:偶尔有先生要学生把一段书默写下来。结果常常是错字连篇,不但可见讲解并未领会,而且可见尽管读过那么多遍,那段文字也不过是当作一串声音进了耳朵,压根没有进到心里。
中国先生讲书的路数,通例几乎与西洋人认为合理的路数正相反。孔子说过:「辞达而已矣。」可儒门的先生,往往远远不觉得有把话说明白的必要——就是说,远远不觉得有必要确保学生完全懂了他的意思。等到年头够久、讲解才像是值得开始的时候,他大抵是端坐讲席,以一种庄重刻板的架势讲下来,心思与其说在把学问传给学生,不如说在卖弄自己肚里的学问。人们常常这样称道一位有名望的先生:他一开口讲经,「句句都可以入闱墨」。这被认为是至高的褒奖。不消说,够格充作八股文章零件的句子,对什么叫闱墨都不知道的小学生来说,实在算不上容易领会——那种文体全然超出他们的能耐。
十二世纪朱熹为经书所作的注,如今已获得仅次于经文本身的权威。中国的塾师断不会引着学生有一刻去质疑这注解是否准确周全,那是自然而然的事。先生这一份工作的全部目的,是把学生调理得能去应考,能做出让考官中意的文章,从而挣得功名。这个结果只有奉守正统解经之说的人才有指望,因此不难看出,中国的学塾不大会成为异说的苗圃。同学生讨论经文或是注解,这个念头连中国塾师的脑子都不会进。他即便想做也做不来;即便做得来也不肯做。
学写汉字是一桩极认真的功课;比起它来,把任何一种欧洲文字的书写学到家,说是消遣,也不算太过分。何况把字写对,其要紧处并不亚于把字认对:有几种考试,成败取决于书法者与取决于文章者不相上下。
先生给学生挑来做写字功课的字,说来奇怪,同他正在读的书毫不相干。这些字起初也许取自专为此编的小韵书,里头的字既简单又常见。
再往下便换成收有唐诗的本子;要品得出唐诗的好处,须懂声调与押韵,而这些学生眼下一概不懂。他此刻学着写的字,多半是从前没有见过的,对他别的功课也毫无助益。人所过问的只有一样:字写得好看不好看。至于温习,是没有的。
写字功课不取当天所读的字句而取唐诗,理由是:用诗是老规矩,用别的不是老规矩,若不照办便要招人笑话。此外,诗本身自成完整的意思(只要学生懂得了),孤零零的字则不然。这种教法的结果是:几十万学生离开学塾时,认得的字很少,而他们所认得的又有许多是错的。教字的这个法子,多少解释了一桩乍看几乎无从索解的事:寻常人里能把字认准的竟这样少。这也是这套制度必然带来的:一个在学里念了好些年的人,日常用物的一些最平常的字,竟写不出来,因为他从没见过它们的写法或印法。所以,若要开一张家什清单,字能写对的机会连十分之一都没有,因为那些字既不见于经书,也不见于唐诗。不但如此,一个乡塾出身的寻常学生,多半连一封平常的信也写不通,随便写满一页杂七杂八的字,也难保不出错。
先生若略有些名声,相识便多,同窗故旧里随时都可能有人来学屋——他就住在那里——拜访。中国的礼数要求对这样的客人有所款待;虽说人人都明白,学里的常课不该被不必要的打扰打断,可实际上,在多数学塾里,这些打扰是一桩不小的祸害,先生往往制止不了,而更多的时候是不肯制止。
这里所说的这套制度,本假定先生的全部时间都用在教学生身上,因而不容任何缺席。然而世上少有这样的人:身体好到毫无毛病,同外界又毫无牵扯,能把这样一个学塾一月一月地办下去而从不间断。
先生自己往往也是应考求功名的那支文墨大军里的一员。若是这样,他为赴考而缺席,常要严重打乱学里的常课。有些东家似乎认为,这个短处可以由另一桩荣耀抵过:万一先生在替他们坐馆期间中了,学塾也跟着沾光。何况除了节庆与农忙的定期放假之外,每位先生总免不了时时被家里、村里,或者众多亲友里的某桩急事叫回去。遇到这种情形,他若觉得便当,便找个人代课。这样的人被戏称为「族伯老师」,多半不会得着多少敬重。先生缺席一天,若不散馆,也许就名义上把学塾交给一位年长些的学生照管。其必然的结果是:这种时候学里的功课不但降到零,而且降到零下四十度。学生索性把前门闩上,拿先生的戒尺当球板,拿《三字经》或是《论语》当球,自己玩个痛快。这样无法无天所带来的败坏,显然对学塾的成效极为有害。
先生到馆的不规矩,比起学生来还要甘拜下风。家里活计的逼迫是这样紧,许多穷些的人家总要拿这样那样的由头,不断把孩子从学里领走。今天学生得去搂柴火,下一个星期得去牵拉耧的牲口,过一个月又被带去走两三天亲戚。不多久,本村或是邻村演戏,无论哪一处,全塾都指望放假去看热闹。前面讲演戏时已经说过,这个假若不准,他们自己也会放。除了这一类打断,还有春秋两季的收成,学要散上两个月,也许三个月;再有年假,从腊月半直到正月下旬。可是这些停学的日子虽多,三伏天却不在其内,可怜的学生们要在整个盛暑里哼哼唧唧地念下去。
中国的孩子没有礼拜六,没有礼拜日,没有课间休息,功课没有变化,既不从这一级升到那一级,也不从这一所学塾转到那一所;所以他所受的这种学,大约也就够了。每个学生自成一级,一个人缺席并不妨碍另一个人念书。即便两个孩子恰巧背的是同一处,他们彼此的干系也不比任何别的两个学生更多。分班这种事,先生连听都没有听说过;他还会告诉你,学生到馆这样没定准,纵然别的都行得通,分班也是行不通的。因为要听这么多人背书,费时极多,寻常一所学塾不过八个十个学生,二十个便被认为超出一位先生所能应付的了。
一个寻常中国男孩早年所受的学,其中真正称得上心智活动的东西极少。通例是,先生除了把学生拖着走完一段规定的路程——至少是想这么做——之外,便不再理会他们。孩子的父母也一样漠然,甚至更甚。父亲若自己识字,便记得当年自己是走过一条又长又扎人的路才学会的,因而觉得儿子照样走一遭是应当的。父亲若不识字,至少也明白自己对这事一窍不通,插手本不是他的分内。请了先生来教,就让他教去。至于到学里去看看儿子长进如何,他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就是听说过,也不会去。先生纵然嘴上不说,那神气也是在说:「你到这儿来做什么?」
学生把全部时间耗在学屋里,还有一个足够的理由:在中国人家那样嘈杂的环境里,一个孩子事实上根本没法念书。便是成年的读书人,在家中念书也几乎总是很难。学生在家里得不到任何心智上的激发:没有书,没有杂志,没有报纸;就算有,他在学里那点枯瘦的功课也没有把他调理到能看懂这类文字。
中国教育的目的,是把古人的智慧汲上来,灌进今人的脑子里。可要做到这一点,就得不惜代价让这股水流不断,否则先前的许多工夫便白费了。照中国的说法与做法,一所一年只开半年的学塾,是荒唐透顶的。孩子一旦不上学,人们便认定(也不无道理)他要变「野」。
要走的地面这样辽阔,因而毫不松懈的勤勉是绝对少不了的。无论学生已经到了何等地步,这一条依旧成立;有句流行的话作证:「中了秀才十年不念书,也就一无所是了。」同样的话也用在举人身上,且同样有理。
因为非得心无旁骛地读书不可,所以一家人里往往挑出一个或几个儿子来供他念书。被挑中的那个,穿戴照家境所能办到的最好;小辫子用红头绳整整齐齐地扎着;如前所见,还给他备下一部《百家姓》和一部《三字经》。这位小小的儒者,便是日后那位读书人的胚芽与雏形。他的孪生兄弟没有被选中担这高贵的差事,整个夏天穿着伊甸园里的行头在村中乱跑,搂柴火,在村里的泥水坑里凫水,该忙时忙,能闲时闲。论对家里的用处,他也许远远胜过那一个;可就读书而论,他不过是个「野」小子罢了。
学生若聪明伶俐,看去有出息的指望,那么他极有可能被人不经心的夸奖捧坏。「这孩子,」旁人当着他的面对生客说,「才十三岁,四书都念完了,《诗经》也念完了,等等。等他二十岁上,准中秀才。」问到他念了些什么,这孩子的回答毫无西洋少年常有的那种伶俐轻佻,而是照人教他的样子,腼腆而谦逊,一开口便讨得生客的好感。他的举止是无可挑剔的;可实际上,他正是一切奉承里最危险的那一种的牺牲品——周遭一切都不如他。要保住这份高出旁人的地位,如前所说,就得对书本倾注不倦的心力。他的兄弟们整天在田里,或是学手艺,或是给做买卖的人当帮手,各有各的活;唯独他什么也不做,一丝一毫都不做,只是念书。
从极幼小的年纪起便这样拘束、这样苦读,几乎不可能不在他的体格上留下痕迹。他兄弟在七月火辣辣的天气里光着头锄地,可他在日头下晒这么一会儿,头就要疼起来。他兄弟整天多多少少地干着活(虽说时干时歇),可若逼他照样干,多半用不了多久便要吐血了。要说他的身子骨远不如从前结实,这是没法否认的。他极少有机会去晓得世务,更没有这份心思。读书人对寻常事情的无知,与其说是因为他没有工夫去管,不如说是因为在他,做这些寻常事是不体面的。四民之中,士居首,农、工、商远在其后。
一个学生在中国学塾里必定学到的两样东西,是顺从,以及把心思集中在所读之物上、全然不理会周遭纷扰的习惯。就其本身而言,这是有价值的所得,虽说很难称之为教育。
每个学生自然都急着挤进「士」这一等;一旦他把全部时间用于读书,这一步便成了——因为无论他是不是真读书人,他显然不属于其余三等中的任何一等。《论语》上说,夫子曰:「君子不器。」注家告诉我们,这话的意思是:器物只能派一样用场,而君子则样样都能派用场——照理雅各博士的意译,是「无所不可用」。这句话有时被人拿来打趣,仿佛替中国文人的一无所能开脱:他不是器嘛。读书人,哪怕是乡下的读书人,不但自己不耕不获,也决不在任何方面帮着那些做这些必需之事的人。他不套牲口,不喂牲口,不赶车,不生火,不打水——总之,凡用力气的事,他能不做便不做,做得越少越好。「君子不器」,他仿佛一天到晚、一辈子每天都在这样想着,想得叫人有时倒盼他做一回器物,好歹派上点用场。他连一条板凳也不肯挪,凡看着像干活的举动都不肯做。这一片无能里几乎唯一的例外,是我们万想不到的一项:许多人竟会做饭——会到够读书人自己受用的地步;因为读书人常在本村以外坐馆,在那里一般是独自住在学屋里的。
前面已经提到塾师过剩得厉害。其中许多人因为不能适应所处的境地,长年在饿死的边缘上。有一句老话说,穷与傲总是相伴而行;这句话没有哪里比在一个穷读书人身上应验得更有力了。他一无所有,一无所能,而且多数情形下一无所愿。总之,从治国理财的眼光看,他是一无所用的。
这一类人里,笔者曾见过一个:一位好心的外国人派他去做煤球。这份差事在他自己以及旁观者看来,无疑等同于戴着锁链服苦役;然而出乎雇主意料,他宁可做这个也不肯饿死。另有一位这样的读书人,穷到不得不把妻小送回岳母家去,免得饿死。他妻子针线活做得好,被一户外国人家雇去,工钱不薄;她丈夫听说了却大为光火——不是因为不愿她同外国人来往,他倒还很客气地说那些人极体面——而是因为她身为读书人的妻子,竟去做工换钱,这太不成体统了!这位妻子有见识也有骨气,回他说:既然你是这样的看法,那么不妨给一家人弄点吃的来。他的回答,正是对付不驯服的妻子的那个招牌的、也是最后的道理——狠狠打一顿!
这样一位既无能为力又囊空如洗的读书人,去拜访一个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谋面的外国人时,多半一开口便引经据典,滔滔不绝,好显出他那份大的——虽说无人赏识的——本事。他告诉你,君臣、夫妇、父子、兄弟、朋友这五伦之中,他同你是末一种。他说,倘若不把自己的窘境让你知道,便有违他心目中这一伦的本分。他掀开读书人的长衫,让你看里面单薄的裤子和别的衣裳,然后爽爽快快地表示:凭着你我这样的交情,无论多少,随便赏一点,他都感激不尽。
乡下读书人的境遇既这样不利于他挣一口饭吃,对他自己心智的长进也同样不利。他心智上的养料,主要——如果不是全部——来自中国的经书。这些书在许多方面是人类心灵了不起的产物。它们在消极一面的好处极大:里头没有任何足以败坏品行的东西。它们所立的道德标准很高,其无边而长久的影响多半可以归之于此;这影响无疑对这个帝国的保全起过很大的作用。撇开它们许多世代以来对中国千百万人所施的那种无从估量的影响不谈,其中也有不少段落本身就极为出色。
然而通盘看去,即便最存善意的评者也不免有一个念头页页逼来,无从回避:把它们当作一个大国唯一的课本,其缺陷是致命的。它们太零散,范围也太窄。警句式的道德箴言、片段的传记、一鳞半爪的政治经济学、零星的史事、礼节的条规,以及各色各样别的题目,杂糅在一起,既无章法,又不匀称,思路也没有推进。如前所说,其主要的短处在于:许多题目琐屑,范围有限,处理不足。譬如把《论语》同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相比,把《中庸》同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的著作并列,把《春秋》那种干巴巴的记事同修昔底德的史书并列,把《诗经》同《伊利亚特》《奥德赛》乃至《埃涅阿斯纪》对照,那么,在中国用这样的材料竟收到了如许成效,实在不能不叫人称奇。
想到经书虽有这些短处,却毕竟为中国做了那么多事,那么它们被奉到近乎崇拜典籍的地步——人类历史上少有其匹——也就不足为奇了。学问范围之窄对心智会有什么影响,我们极难体会,因为我们的经历里找不出可以与中国的情形相比的例子。且让我们设想一位西洋学者,受过极深的数学教育,此外一无所学。人人都会觉得这样的心智失了平衡。然而这种狭窄教育的害处,大半还能被抵消:数学上的确定是无可置疑的确定;数学通向天文学,而对天文学的透彻了解,本身就是一种通才教育。除此之外,西方人没有一个能不同别人的心智发生活生生的接触。还有歌德所谓的「时代精神」,对他施着强大的影响。可是在中国,一个受了狭窄一路教育的人,多半——虽说决非必然——会一直狭窄下去;而中国并没有什么「时代精神」,纵然有,也同别的鬼魂一样,难得插手人间的事情。
寻常中国读书人还有一个大不利,便是缺少做学问的器具。在西方,凡稍稍称得上学者的人,都能在短时间内把极广一片的问题回答得明白准确。他能做到这一点,与其说靠自己那些零碎的见闻,不如说靠他的工具书。伊甸园所在地的种种说法、大金字塔的尺寸、《朱尼厄斯书简》大概出自谁手、极地探险到过的最高纬度、指挥第四次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将领姓名——这些以及成千上万类似的事,用一部古物辞典、一部古代史或近代史手册、一部人名辞典和一部百科全书,立刻就能弄清。而寻常的中国读书人,这类帮手一概没有。他自己的书极少;在这个发明了印刷术的国度里,书是富人的奢侈品。
中国标准的字书,是两百年前康熙年间编成的那一部,据说收字四万四千四百四十九个;然而其中极大一批是废字、同义字,只起一个把学生弄糊涂的作用。近两代人以来,因与邻国接触,中国的语言有了显著的滋长。一切现代科学都硬闯了进来;可是中国的读书人对如何把这些新添的东西同自己的语言理顺,毫无兴致——在他们看来,康熙的字书已经足够有余了。
要在文章上有所成就,须懂得每一个字的分量;为此,能查这部标准字书似乎是断不可少的。然而它虽极可宝贵,五十个读书人里也未必有一个备着。代替它的,一般是一种小册子,类似我们所说的袖珍手册,里头的字按音排列,而不像《康熙字典》那样按部首排列。
学生极少被教过那二百十四个部首;许多在学里念了好些年的人,把《康熙字典》放到他手上,他也不知从何查起。方圆八村十村之内,也许只有一部;若非要弄到袖珍字书里查不到的更确切的说法不可,问的人便得走到有《康熙字典》的那个村子去「借光」。
不过这样的极端办法,是难得被认为必要的。经书念得没完没了,里头的字便都熟了。做文章的人单靠这些字就能凑成文章;至于杂字——就是经书里没有的字——何必去理会它们?一部字迹清楚、没有错字的好《康熙字典》,若买新的,价钱抵得上乡下塾师一整年的束脩。
据说在举人以下的考试里,懂不懂历史同懂不懂字书一样,都是多余的。低一级考试的应试者,十个里有九个对中国的历史所知无几,无非是从《三字经》里学来的,或是从经书里捡来的。翻阅史书提要——即便有得翻——是闲工夫里的事;而一旦把做文章当成正业,闲工夫是没有的。
偶尔也能遇见专攻史学的塾师,可这样的人极少。史事的典故常常在中国读书人心里漂着,像零零碎碎的诗句,来历与前后关联一概不知。许多读书人有一种本事,能把这类知识的碎屑拾起来据为己有,进而练出一手把它们巧妙地织进闱墨的功夫,成败全系于此;可你若考问他们所引那些事情的历史脉络,他们便答不上来。然而只要文章里的典故用得妥帖,就没有人来盘问,所要的结果也就达到了。俗话说:「会捉老鼠的就是好猫」——猫是瞎的,老鼠是死的,也不打紧!
《京报》上偶尔载有官员的奏折,请拨若干款项在某处中心城市办一所书库,以助贫寒学子读书。倘若每一座州县城里都有大规模的藏书之所,那将是极有价值、极为需要的帮手。可就眼下所见,就一切实用而论,这样的地方几乎等于没有。
中国修史的路数,正是悉尼·史密斯所说的「洪水以前的」那一种:修书的人自始就假定读者的寿数会有玛土撒拉那么长。照这样宏大的规模铺排开来,那几部正史不但卷帙浩繁得像一座书库,价钱也贵得惊人。某个县里有一桩尽人皆知的事:那样一部史书全县只有一部,属于一户富家;这书是断断「借」不出来的,正如断断借不出人家的祖坟一样;而纵然借得出来,也不过是一片学问的荒野。俗话正说:「要知古今事,须读五车书。」
然而即便下了这番苦功,用西洋的尺子去量,他的学问范围仍旧窄得出奇。照中国人的想法,本朝的历史不是可以研究的对象,史书一般都止于明朝之末,那已是两百五十年前的事了。谁若好奇想知道自那以后发生了什么,只消再等几十年或是几百年:等朝代换了,《大清》的实录便可以秉笔直书了。试想一部英国史,写到汉诺威王朝便打住!
上面所说的种种缘由,加上教育制度上的重大缺陷,其结果是:成千上万的中国读书人,对与自己所治之学直接相关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那些事情若不知道,在我们看来是着实丢人的。一位年高的塾师曾极天真地对笔者说:《三字经》里的典故(这书还是中国人读书的头一道门槛),他一直不懂;直到六十岁上有机会读到一部传教士编的《万国通史》,中国的历史才头一回向他敞开。
中国人编纂的类书与工具书浩如烟海,对寻常读书人却像埃及的象形文字一样无用。他从没见过这些书,也从没听说过。像梅辉立《汉文读者手册》那样一册小书里所浓缩的那些知识,从一整队寻常读书人身上也榨不出来。这一类见闻,读书人只能一路走一路捡,把读到的、听到的统统记住;而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从廉价的小册子上得来的——印得糟糕,错字连篇,编排上看不出章法,涵盖的范围也没有边界。
中国的书价对穷塾师来说几乎是禁止性的,因此他们有时被逼得去抄书,正如中世纪修道院里的僧侣一样。笔者极熟识一位塾师,几年里把闲工夫全用来抄一部八卷本的书,记下的字在五万到十万之间,把身体与眼睛都大大地毁坏了。
中国这一整套读书的路数,被人恰当地称为「戕杀心智的溺婴」。其结果是:一位乡下读书人,经书能倒背如流,在学政面前应过多少回考自己都记不清了,却很可能分不清事实与虚构、历史与神话。某一个历史人物是汉朝的还是明朝的,他也许说不准,而这两者相差一千年乃至一千二百年。某一个名字究竟代表一个真人,还是不过戏台上的一个角色,他也不敢打包票。
十八省里,他说不出其中三个省的巡抚、总督是谁;三分之一省份的省城,他也不知道。中国境内凡他不晓得方位的地方,只消一句「在南边儿」,于他便足够了。古今地理他一样都没有学过,古地图没见过,今日中国的舆图也没见过——事实上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笔者有一位相识,在教会学堂里念过书,曾把一部官话本的《万国地理》送给本村一位读书人;那书的讲解,照说要弄错它的意思几乎不可能。可是收书的人苦读许久,竟一点也弄不明白,便请了两位朋友来帮忙,其中一位还是有功名的;三个人对着地图与文字琢磨了三天,末了都当作一个解不开的谜放下了,无可奈何地决定等送书的人回来,请他讲讲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心智上的这种迟钝,在中国读书人中间远不是什么例外。在其中某一类人身上——那一类是一眼就认得出的——这是通例,而且正是他们受教育的方式与过程的自然结果。中国读书人所受的教育几乎全用在练一手文章上,可那只是一种文章:闱墨。然而在考场之外,即便在中国,闱墨所占的分量也相当小;一个人若长处仅在做这种文章,那么换到别的任何一行上,往往都显得很不济。他写一封信也免不了被那「七个虚字」牵着笔头走。他会用许多套话,譬如说接到你的信,先恭恭敬敬地沐浴过才敢拆看(这是夸张到了极处的一例);可他很可能忘了告诉你他是在什么地方写的这封信。假如他是在报一桩官司,那么对弄清此案至关紧要的好几项,他多半整个漏掉了。多数情形下,他穷得可怜,往往完全没有事做,也看不出有什么指望。他若结识了一个外国人,那么不等他登门三回,你就明白他是在谋一个位子。你问他能做什么,他会带着一种叫人心酸的天真向你保证:他确实能做些事,实在不是个没用的人。他的确能照着样子抄写,或者听人口授而记下来——只要有一只眼睛始终盯着他,防他写错字。可是雇他的人若发现,无论派他做什么,他要么做得糟,要么根本做不来,那也不足为奇。
寻常西洋人对寻常中国塾师,必定有几条批评。他总是没有主动,不给他明白的吩咐便什么也不做。他还极度缺少一个了断,尤其在陈述自己的事情时;一个三分钟就该说到的点,他常常绕着同心圆兜上一个钟头——这是说,倘若他的心智像多数西洋人那样构造的话。然而他的心智才具是无可置疑的,他的批评与议论时时以其敏锐公允使人惊讶。只是他的头脑只受过一路活计的训练,而且往往仅此一路。人人都知道中国人的头脑天生不擅分析,可他们也不擅综合。他们也许自以为对一件事该怎么说得清清楚楚了如指掌,可一队先生凑在一起,为一桩略微复杂些的事情拟一份提要,往往要来回折腾好几天,末了的结果连他们自己也不满意,而那位不明白何以两个钟头办不完的西洋人就更不满意了。他们在消化不熟悉的著作——不是地理书的那一类——时,也常常见到同样的情形。若请一位读书人把一部书读一遍、做一个摘要,他一般是推辞的,说自己不会做;而这一点,他能很快地证明给你看,其确凿不下于欧几里得的任何一条证明。
中华民族天生的守旧,在寻常文人身上表现得很清楚,无论他学问深浅。要他改一改素来做事的路数,就等于给他的心智来一下扭挫,无异于胯骨脱臼。中国的字是竖着一行行写的,若横着写则自右而左——同英文相反。笔者曾叫一位食古不化的中国人在一本画了横格的洋式空白簿上记录句子,怎么劝也不肯照吩咐顺着格线写,非要照他惯常的样子写成竖行。等到硬要他照洋法子来,他索性把本子侧过一半,仍旧顺着格线竖着写下去!他是断断不肯做这桩事的帮凶:把古老的思想符号硬生生地重排一遍。这样一个人的头脑,好比一辆过了时的高轮脚踏车——会骑的人骑着很好,旁人骑上便不大安稳。还有一处相似:许多略有些学问的中国人,并不打算动用自己的心智才具,除非碰巧有人要用到它。中国人出门在外久了,常对人说,你递给他的东西他看不了,因为眼镜落在家里了——他没想到在外头还用得着。东西方在心智上的对照,怕再没有比这更鲜明的了。
在几乎所有中国人看来,一个字的形,比它的义要紧得不知多少倍。正在学认字的人,或者只能勉强读一点的人,一般全副心神都放在把字念出来上头,对这字究竟什么意思的讲解,他们不肯也大概不能有丝毫留意;在他们看来,考究这个全不相干,甚至算是打岔。不过读书人与初学者有一样极可佩服的本领是共通的:他们几乎总能把自己同周遭完全隔开,不理会任何扰攘。如前所说,这一份可贵的能耐,加上一种发达得出奇的字句记性,也许正是我们所描述的这套教育过程最令人羡慕的结果。至于字句记性如何把判断力扑灭,有一个绝好的例子:笔者曾在一间诊所的候诊室里同一位乡下塾师(他是有功名的)谈起纣王与比干的是非——纣是罪恶滔天、断送了上古商朝的暴君,比干是他的宗亲,纣仅仅出于一时的邪兴,说要看看圣人的心是不是真有七窍,便下令把他剖腹。这位塾师把这桩事记得清清楚楚,还引了经书上提到它的一段话;可他不肯对这两个人的是非说一句评断,因为他忘了「小字」(注文)上是怎么说的了!
前面已经讲到中国学塾常课里的几处主要缺陷,但还有一处不该略过。中国的男女老幼,几乎没有一个不把一生中相当一部分光阴花在数铜钱上,或多或多少少。对每一个人来说,能算账——不求快,至少求对——是极要紧的事,可以省去麻烦,还能省下他们看得更重的东西:钱。简直叫人难以置信:对这门最必需的本事,竟毫无教授的安排。加、减、除、乘,小数怎么处理,这些都是中国人人人天天要用的;然而这些都是没有人教的。这些本事,正如五十年前西洋的记账法一样,只能到铺子里、买卖场上去从实做中学。乡下的塾师不但不教算盘怎么用,他自己懂不懂也很难说。试想在英国或美国有这样一个地方:学童在学校里学不到一条算术的规则,若想懂得,加法之类的简单规则得跟一个人学,复名数的规则得跟另一个人学——那人多半还在很远的村子里——量地又得跟第三个人学,而他们没有一个能把他所需要的帮助给全。
中国的算盘无疑是一件极巧的算具,然而毕竟是很笨拙的。它有一个致命的短处:算的过程一点痕迹也不留,所以一旦出了错,就得从头再算一遍,像那首《杰克造的房子》一层层往回追,直到算出对的答数,或者自以为对了为止。像中国人这样一个做大买卖的民族,一切繁复的账目竟只能凭这样一件器具来结算,实在稀奇。老手得出结论快得惊人;可即便熟习寻常算法的人,一碰上超出常规的题目也立刻犯难。一个大人每十天领一磅粮,一个小孩领一半;那么二百二十七个大人、一百四十三个小孩,一个半月该发多少?就这样简单的一道题,我们曾见一群中国人——其中几位还自命通经——鏖战了半个钟头,末了没有两个人算出一样的数目。说实在的,中国人学问越大,在算学上似乎越不能应付他所处的环境。
先生的目的,是逼着学生第一要记,第二要记,第三以至永远还是要记。因为如我们所见,每一个学生在道理上都是县考的应试者,到时候要就极多的书里随便挑出的题目做文章。所以他必须能在片刻之间把那一段本文以及它的上下文、连同注解的讲说一齐想起来——单是想动笔做一篇文章,这就是先决条件。
科举取士几百年来既是这样办的,那么这里所描述的这一套学塾教法,或者至少能收到同样效果的一套教法,在中国便是断断少不了的。不能有一处先改,除非处处一齐改。人们常常认定现行这一套是好的,并举出它造就了那样多名家学者为证。可是在另一面,那不可胜数、从上学中得益极少或全无所得的人,是绝对必须计算在内的。这样的人到处都是:他们在学里念过一年到十年书,问他能不能读书,他照实回答说,他认得的字已经「撂下了」——换句话说,从前学的差不多都忘光了,如今成了「睁眼瞎」,这个说法就是不识字的同义语。
极有意味的一点是:中国人自己也承认这个事实——他们的学塾制度趋于把人的心智麻痹,把先生变成机器,把学生变成鹦鹉。倘若假定所有学生都会一直念下去,最终都要应考求功名,那么要提出一套能取代现行做法的制度,也许是很难的——在现行制度下,一副极能容纳的记性是成功的首要条件。
然而在乡村学塾里,可以有把握地估计:能把学问推进到这一步、并且有几分指望的学生,二十个里不到一个,更可能是一百个里不到三个。所以实际的结果是:逼着至少九十七个学生去走一条固定的老路,只因为这是让另外三个学生去争一个功名的唯一已知的法子。换句话说,十九个学生被迫戴上一副沉重的生铁枷,为的是陪着第二十个——那一个正努力把这枷戴惯,好当作日后取得功名的一级台阶!若把这不合宜的偏枯指给先生或东家看,问他们:那十九个永远不会去应考的孩子,是不是不如另行采取一套背诵少些、而在多数学生所能有的那点短短时光里所学范围宽些的办法?他们会完全照实地回答:据他们所知,并没有别的办法;即便东家有意一试(这是断不会有的),也找不到肯办的先生;即便有先生想兴这样的改革(这也是断不会有的),他也找不到肯雇他的人。
略有些学问的人往往极难免于饿死,因此便有了一类人,叫作「游学的」:他们四处走动,卖纸、卖画、卖碑帖的石印本、卖笔卖墨。这些人不可同走乡串村的货郎混为一谈;货郎虽也卖同样的东西,却不冒充有学问,货物一般用独轮车推着,而游学的至多背得动一个包袱。
一个游学的走到学屋,进门放下包袱,向先生深深一揖;先生虽极不乐意见他来,礼却不能不还。若有年长的学生,这生客也向他们作揖,称他们为老弟。先生随后问他姓名之类。若看出他不过是个冒牌货,并没有真学问,先生便把话头撂下,多半索性走出学屋去。这是给大些的学生一个默许的暗号:把这客人打发走。他们在桌上放几个钱,或许不过五文,甚至三文;游学的拾起来,作个揖便走了。他若卖出点什么,赚头也微薄之至——一支笔或许赚三文,一锭墨赚两文。为着应付这一类上门,大些的学生有时凑一小笔公款存着,还逼小的也出份子。
可若这游学的名副其实,果然有学问,且显出了本事来,先生就不得不待之以远为周到的礼数。这类游方的宿儒,有些专擅史事掌故与杂学;同先生一谈起来,那位多半只在经学的老路上打转的先生便落了下风。这种时候,村里别的读书人也许会被请来同这生客谈谈;还会请他写一副对联,请他同先生一道吃饭,临走再送他一点钱。
据说有一位这样的游学先生,正碰上一位塾师在讲经,他当着满屋子的人从从容容地脱下鞋袜。先生责他失礼,他答道:自己这双脏袜子的「气味」,同先生讲经的气味一般好。先生自然回敬他一句,请这生客自己来讲一讲,好让大家领教。这游学的很有些本事,等的正是这个机会;他接过话头讲下去,讲得那样雅致,「句句都可以入闱墨」,先生又惊又愧,便厚厚地款待了他。先生若对一个学问明明高过自己的人失礼,那么他自己也要落个失礼,甚至可能当着自己学生的面出丑——这是他极力要避免的事。
在中国,师生之间的情分比西方深得多。开了自己蒙昧的先生,人认为自己欠着他极重的一份情;这位先生若有什么时候需要接济,学生给他一把手,被认为是分内应尽的。这种看法显然于先生有利,他们自然要把它一代代传下去;这套道理连同随之而来的做法,其结果是:有许多潦倒的先生四处游走,靠从前的学生时有时无的周济度日。
第十章中国的高等教育——乡村的高等学塾、科场与近年的兴学诏令
一个学生一旦定准了要走应试这条路,便进高等学塾,这地方同他从前念过的塾馆在许多方面都两样。塾师非得是个学问在中人以上的人不可,否则这个位子他既坐不上,也坐不稳。他的束脩比寻常学塾丰厚得多。学生所受的驱策也严得多,几乎醒着的每一刻都得花在揣摩闱墨范文上。这些范文要成十成百地背下来,如此日积月累,学生的心里便渐渐被那些文章的材料浸透了,将来到了考棚里自己缀文,总能把这多年耐着性子背下来的家当拿出来用。
在此以前的若干年里,他已经把本国典籍中最要紧的部分记诵在心,对这些书的正统解说也了熟于胸。声韵之奥、作诗之法、属对之工,都已一层层地把他领了进去:起头是「天高」对「地厚」,往后便入于那些讲相关与相对、讲正说与反说的精微而几乎不可思议的规矩。如今他要按部就班地学一门本领,把从前所学的一切都调度起来,用以作文;此后这文章便是他心智这块布匹的经与纬。今后他吃是文章,喝是文章,写是文章,说是文章,睡也是文章。
按中国的尺度来衡量,作成一篇尽善尽美的文章,是人的心智所能成就的最高贵的事业之一。一个人若把古人流传下来的智慧尽数了然于胸,又能不加思索地立时挥就一篇结构匀称、立意高远、辞气典雅的文章,且不但于本题烂熟,于旁涉的种种也博通,那么这样一个人不但配立于王侯之前,就是立于天子之前也够格了。
朝廷从京师派出一位大员到各省去,称作学政(俗呼「学院」),三年一考,或五年两考。逢皇帝登极、大婚、皇嗣诞生一类的大典,另开一科作为恩典,叫作「恩科」。乡里的读书人若能作出一篇文章、一首诗,经得起这位威严的学政过目,便可指望取中一名秀才。这一关在外人看来只觉可畏,年轻的应试者自己盼着它,心里又是希望又是惶恐;要够得上这一关,非得先把一长串预备性的考试一道道趟过去不可。
学政莅临的日期先要行文知会巡抚,再由巡抚转知各县知县;在他到来的几个月前,知县便着手预备头一场考试——这场是在他跟前、在县城里考的。知县衙门里那一大帮人,有一部分的差事就是把开考的信儿传下去。这在西方任何一国,只消在本府本县的官报上登一小段告白就成了。中国没有报纸,这话就非得口头传达不可。凡专为应付这类考试而训练学生的高等学塾都要去到,把考期通知了;本县已经进了学、须再应试以谋升等的秀才,也一并告知日期。衙门里跑腿的人指望得一点小钱,约合一二角,算是给他们送信所受的「辛苦」一点安慰。传信的法子虽然这样笨拙,可是该得着信儿的人,却极少有漏掉的。
打算应考的人提前一两天进城,好赁下半个月里要住的地方。学生若在城里有亲友,可以省下这笔房钱;家若离城近,还可以隔些时候回去一趟,把用度再减些——这些琐细在穷书生看来都是要紧的,他实在处处都短钱使。几个人合赁一间屋或一所房子,摊到各人身上便不算多,约莫一两块钱。每人还得自备半个月的口粮。有些县城里有专设的考棚,挤一挤能坐六七百人;另有些县城的考棚或从来没有盖过,或是任其塌坏了,考试便在文庙里,或在知县衙门里举行。
头一天天一亮就出两道题,到这时候每个应试的人都得在派定的座位上,一步也不许挪动。两题都出自《四书》,文章不得过六百字。到了九十点钟,考官便在文章末一字上盖印,纵然没有作完也不许再添,随后把卷子收上去。约莫十一点,出第三道题,是作诗,题目或取自《诗经》,或取自某位名家的诗。诗不得过六十字,每句五言。写得快、构思也快的人,或许下午三四点钟就能交卷,别的许多人要用长得多的工夫。截止的时限或定在半夜,或定在次日天明。一个书生被钉在座位上二十四个钟头,苦苦挣出一篇文章一首诗,还要指望它经得起最挑剔的眼光而称为尽善——他这时的形容是什么样子,西方的读者只能想象出个模糊的影子。
接下来两天用来批阅这头一场考出来的漫山遍野的文与诗,倒霉的角逐者便有工夫好好地歇一歇、睡一睡。到第四天早上「挂牌」,就是把文章取中者的名单张出来。设若应考的总数是五百——对一个人口不算多的县来说,这已是极保守的估计——那么一考之下希望立时破灭的,大概要占一半。只有头一场榜上有名的人,才准进下一场。知县手下的人若见落榜的太多,便会跪到知县跟前磕头,求他开恩多取几名。知县那一刻若正高兴,也许就准了;这个请求丝毫不是出于对落第者的关切,而是出于一条要紧的道理:羊少了,剪下来的毛也就少了。
考试要交的费只有一项报名费,约合二角。不但要登记本人的姓名,连父、祖的名字也要写上,为的是确保没有依例不得应试的人混进来。作文与作诗所用的纸是特制的,只在衙门里卖,每一场约合一角,五场共约五角;不过头一次领纸就得先缴这总数的五分之三,无论此后还准不准他再考。若准了,这笔钱在往后买纸时可以抵扣。
第五天或第六天,从全体应考者中拔出来的人再一次鱼贯进入考棚,依新得的名次入座,考第二场。仍出三题:第一题出自《四书》,第二题出自《五经》之一,第三题是诗,办法同头一场一样。批卷用一两天,随后又挂牌,结果大概又要刷下一半人去。
第三场出题比前两场略晚,只出两道,一道出自《四书》,一道是诗。这一天约莫午间,知县打发人给应考的人送一顿饭来,有面条、米饭之类。到下午四点,棚里就空了。再隔一天挂牌,剩下能再考的大概只有五十来人。
第四场开考的钟点比第三场更晚;题数也许比前几场多——都出自《四书》——却不给作完的工夫。除经书的题目外,还可能出一道讲义理的题。此外仍有诗题,作法与前几场不同,难得多,因为诗句还得受属对的规矩管着。
至于每句五言还是七言(只此两样可选),听凭应试者自定;他若是个好手,落笔又快,同一个题目可以两样都作一遍。饭食同前一场一样供给,到五六点钟棚里就空了。再隔一天,第四次挂牌,这一场熬过来的人已经不多,大概二三十个。
再过一天是末一场。题出自《四书》,或作全篇或作一段,临时听考官吩咐。要作一首五言诗,另要抄录雍正皇帝《圣谕》中的一段。抄这一段的用意,是留下一份他的笔迹,日后倘要比对时好用。饭食照旧供给,到下午过半,棚里就清空了。次日再挂牌,宣布最终取中的名字。这个数目是定死的,而人口越稠密的地方,这数目相对越低。譬如相邻的两个县,平均各有五六百人应考,能取中的一处限二十名,一处限十七名。另有一个县常有两千人应考,能取中的「不过」三十名。可见就一般应考者而言,得中的机会实在渺茫到极处。
凡应考取功名的人,都须有一名「保人」。保人从往年进了学、又比秀才高了一等的廪生里挑。保人的总数不必很多,每县或许四名;其中许多人同他所保的人素不相识。这份干系有两层:一是担保入场之人的名字确是他本人的名字,二是担保他在场中不违犯任何定例。倘查出冒名,或场中犯了规,廪生就要担这个责任,多半连自己的功名也保不住。每个应试的人不但要有一名保人,还要有一名副保;廪生们得了一角到五六块钱不等的一份礼,很乐意有多少人来求保就保多少人。这钱须得预先付清,否则他们便不放应试的人进考棚。
县城里的预试这样考完,约莫一个月之后,府城里在知府跟前又有类似的一轮。这里聚齐了本府所辖各县的应试者,县的多少视人口疏密而异,少的两三个,多的十二个以上。县考没有取中的人,并不因此就不得参与府考;府考同县考一样,也是一道筛子,为的是替学政那最后一场定局的大考作预备。府考的种种细节与前面所说的相仿,用的日子也差不多。人烟稠密之府,应试的人往往在一万以上。寻常的考棚容不下这许多人同时应考,只好分批。府考由知府主持,可是县考里名列前茅的人,到这里未必仍在前列。名次逐日在变;不过那些始终居于榜首一带的人,被公认为学政那一场必定取中。
笔者认识一个人,当年考秀才,在末一场之前的一场里,名列十七人之末。到了那一场,他被落下一名,就以这一线之差失了功名。他的悲愤太过,把心神都搅乱了,一辈子的大半光景都成了他妻子的一副重担,既不能养家,也不能养活自己。
已经中了秀才的人,另编一处考,为的是升等。请保人的花费只在末两场考试上才有。学政主持的末一场大考,比地方官主持的那几场预试认真谨慎得多。应试的人保结齐备、注册停当之后,各自分定座次,座次用《千字文》的字来标记——前面已说过,这部书人人熟悉,字又不重复,用作编号极便当。学生挤得很紧,一张桌上坐十五到二十人。头一张桌照《千字文》的头一个字叫作「天」字号,坐在那里的人便称「天一」「天二」云云。每人都记住自己的号,因为最后取中的榜上不用姓名,只用上述座位的记号。每个学生进场时都要仔细搜身,看他身上有没有夹带书本纸片以助其事。开考的钟点极早,日出时就出题。题写在一块大木牌上,抬着在场中各处走一遍,好让每个人都看得分明;同时还要高声唱出来。到了九十点钟,又出一道《四书》题和一道五言诗题。落笔快、构思也快的人,或许下午一两点钟就能作完。同别的考试一样,作完的人准在规定的钟点分批出场。到下午五六点,时限已到,那道要命的印便盖在末一字上,不管文章作到了哪一步。这一整场里,无论借什么由头都不许离座。倘有人病得要死,可以报告本段的监临,请求抬出去;不过这样一来他就不能再进来了。学生若只是从座位上站起来四下张望,便要在手上打一百板子,就像塾里的学童一样(在人看来他本来就是个学童),还得跪着考完这一整场,末了被赶出去,颜面扫地,直到来年才能再考。
若干年前,山东省城济南府的考棚坏得很厉害。学政在这座城里考夏季的一场,因为此地靠山近水,据说比别处凉快一点。有一回考试,下起一场急雨,屋顶漏得像个筛子。许多可怜的应试者被浇了个透,文章诗稿也一并泡了汤,可他们还得钉在座位上不许动。那时正是易生疾疫的时节,很多人因此病倒,还有七八个在考期中间死于霍乱。这并不是偶然一遭的事,从后来又出过同样的事就看得出来。据说一八八八年秋天在同一处考试,寓所里死了一百多人,或死于霍乱,或死于一种极像霍乱的时疫;其中有仆役,有誊录,有考生,还有几名官员。也就是这一回,一座主要的考棚塌了,据说压死了好几个人。这类事情把人心败坏到什么地步,是显而易见的。
考完两三天后挂牌,取中的数目便见了分晓。可是为了取舍格外稳妥,为了防弊防错,还要再加一场,这一场是最后的、定局的。在已经取中的二三十人之外,再从次一等的名次里取一半那么多,凑成三四十人,最后就在这些人里定去取。这一场仍出一道《四书》题,只作一篇文章的一段——或起首,或中间,或结尾——而且是在学政亲眼看着底下作。应考的人既这样少,看管起来就容易极严,先前的名次也一定会有变动。
这一场的结果一张出来,最终取中、其才具被断定为「秀」的人,才头一回为人所知。凡在任何一道关口落第的人,都可以回家去;而「入了学」的人,还须留在府城里,把学政送到他下一处开考的城去。
学政这一场考试,对落第的人来说,花费同前几场一样。至于「入了」学的人,则另有一笔笔名目繁多的花销,正应了中国那句话:出汗的总是害病的人。给作保的廪生的钱,前面已经说过。此外还有别的规费与赏钱,多少视这学生的家境而定,可是一样也少不得。经办考务的胥吏要收几块钱的礼,「挂牌的」得赏几百文钱,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一旦知道某人「入」了学,便预备一条红纸,把这事写明,打发人飞报到新秀才家里去。跑这一趟的,指望得几千文钱。还有大张的报条,叫作「喜报」,由刻字铺印出来卖给中式的人,每张三四分钱。穷书生也许摆不起这份阔,摆得起的便大批地买,四面八方送给亲友,亲友自会替他好好张贴出去。接到这类报条,做亲友的照例要登门道喜,主人得设盛筵款待。每人来时都带一份钱作礼,多寡看各人的境况和同这一家的亲疏。这位新科秀才若亲友众多,尤其是内中有几个在做官的,那么这类贺礼所得,很可能足以抵偿他应试的一切花费;遇到出奇的时候,贺礼的总数还会远远超过他的花销。
这类报条的格式都是一样的,中间留出空白,把中式者的姓名与名次写上去。有些地方极通行的一种做法,是一概宣称此人「高中第一名」,其实他也许是末几名之一。人以为这是博个名声的一条便当而合意的路子,虽然并没有谁被这个虚文骗过:一堵断墙上贴着几十张这样的报条,张张都写着某人「第一名」,可见这句话不过是拿来撑门面的罢了。
秀才这个功名,争得如此惨烈,如此长久,照理该有一种极郑重的凭据,譬如一纸盖着学政大印的文凭。然而全然没有这样的东西。取中者的文章据说要咨送京师礼部,但愿它们终究在那里发霉烂掉,不然京城怕要被这堆积如山的卷子埋了。至于这位才具终于「秀」起来的本人,手里却一件实在的凭据也没有。日后若要查考某人是否真是秀才,便问他哪一年进的学,主考是谁,出的什么题,等等。要编出说得过去而又不露破绽的答话,是很难的。笔者所知有这样一件事:一个人考过而没有取中,被人一问,报的名字、题目等等,都是他哥哥的——他哥哥才真是秀才。后来查出来,这人自称进学的那一年,本人正在牢里。
这样一个人人艳羡的功名竟没有凭据,于是那些精明而确有本事的读书人,便很容易在离家乡很远的地方冒充自己并未取得的身份。
秀才准在帽子上戴一颗素铜的顶子,他宁要这个,不要进学时给的锡顶子。若犯了法,本县的知县可以褫去他的顶子,把他降到与常人一般。不过只要他还是秀才,就不能像别的中国人那样受笞,除非打手心。知县倘敢侵犯任何一个秀才的这份体面,便要在头顶上刮起一场旋风,逼得他甘心退避——因为全县的秀才会像一窝黄蜂那样倾巢而起,来报这个侮辱之仇。
这一两代以来财政上的窘迫,导致朝廷公开卖起功名来;每逢库款吃紧得异乎寻常——譬如黄河改道所成的灾要修治——朝廷便大规模地行此一策。花上一百来块钱买一个秀才,往往是很办得到的;而买主还领得一纸执照,在这一点上竟比正途出身的秀才处境还强些。不过捐纳来的功名,人所鄙薄,也是活该;而卖得虽然这样多,却似乎并未使正经的考试受什么大影响,应考的人数并没有因此减少。
除买功名之外,家境许可的应试者要把命运的轮子往自己这边压一压,还有别的法子。不必自己费力作文而弄到闱作,通行的路子有三条。头一条叫作「箱子」,与其说是临时抱佛脚,不如说是往身上塞填料。《四书》《五经》乍看之下,可出的题目几乎无边无际,而学政不进场不出题,想预先探明是无望的。然而精明的中国人对概率与平均之理,虽无科学的了解,却有经验的了解。他知道年深日久,同样的题目总会重出;而在他出生以前就作成的文章,到今年仍旧一样好使。所谓「填塞」的法子,就是把无数篇文章缝在衣里,字写得极小,就是所谓「蝇头」,不用放大镜几乎看不清。照这个尺寸,一篇三百字的文章可以缩到微不足道的一小块;一个填塞得中等程度的书生,身上可以带着八千到一万篇这样的文章。有时也把它们藏在带进考棚的饭篮子里。凭着一份周备的目录,塞了货的学生一查便知手头有没有所需那段书的文章;至于从一叠文章里把某一篇抽出来,看似难办,其实只要在门口与场内的看守身上花几个钱,也就轻而易举了。填塞法还有一种变通,是把文章满写在贴身小褂的衬里上——为此小褂特意用白绸子做。
第二条不写而得文章的路子,极其通行,就是买。为促成此事,另有一套专门的机括,只消上足了油水,一动便转。
在中国,买文章这件事是断然瞒不住人的。「没有不透风的墙」,何况身边挤着这许多耳目,这桩交易无论如何总带着几分公开的意味。那么,那些老老实实苦挣功名的读书人,为什么不约定把这些叫人人都吃大亏的舞弊揭出来呢?其实也不是没有过:有人看见传递文章,便喊叫起来,好引考官注意;然而这样的事似乎并不常有。卖文章的风气同中国别的积弊一样,太普遍、太久远,非有多方力量持之以恒地合力不能革除,而这样的合力是无从指望的。中国人怕开罪于人,绝不肯有那样一场在西方人看来忍无可忍必要发作的义愤。于是一切照旧。至于这事的是非,若竟有人想到过,那么在皇帝可以名正言顺做的事,要说穷书生做了就有罪,也实在难以说得通。
靠不正当的手段得功名的学生占多大比例,数目必定不小,可是连个大概也无从查考。没有两场考试是一样的,而每一场又多半系于主考的脾气与警觉。笔者所住过的一个县,有一次考试舞弊得功名的人多到这地步,连最能忍耐的这个民族也忍无可忍了。有个落第的人写了一纸控词,掷进考棚,被呈到学政跟前;学政便把取中的人一概重新面试文章,十五人中有十一人过不了关——他们的文章是买来的——结果当场革退,颜面尽失。自此以后,这一处考试便比从前认真得多了。另有一县,笔者认识的一个应试者,学政的两场考试他过了头一场,第二场却应付不了。文与诗都被判为劣等,手上挨了一百板子。当时的规矩,是把学政头一场考得最好的人的名字先行公布,算作已经取中;这信儿早已送到了这位应试者家里,如今名字被抹掉,眼看到手的东西又飞了,这份难堪真是入骨。学政衙门里的属员跪在大人跟前,求他宽恕这个人惊人的蠢笨,那位大人也居然开了恩——一个功名就这样硬从命运手里夺了回来。
各样考试上都有不少人做「文章经纪」,替卖文章的和买文章的从中拉拢。照理卖的和买的都在应考之列,可实际的难处在于:两人在场中的座位事先无从知道,未必够得着。任何两个人都很可能隔得太远,无法通气,所以经纪照例给每一个有意买的人引荐好几个卖主,好把这两下里能递上手的机会增大些。为把这桩买卖钉牢,文章还没有作,买主就在场中签一纸简短而明白的合同。价钱按一种活络的等级议定,叫作「前二后二」「前五后五」等等。意思是说:出文章的人无论如何先得二万文,或五万文;倘买主得了功名,事后再付二十万文,或五十万文,视所议之等而定。这些款项由经纪催讨,他们必得把两造的家底摸得很清。这类欠账同赌债一样,自然不能告到官里去;不过中国人遇到这类事自有简便的催逼之法,譬如寻上门去大吵大闹,闹得人下不来台。
买过闱作的名声,是没有哪个应试者愿意被人坐实的,尽管这事早已尽人皆知;然而买了文章又赖账不给钱的名声,那就更加受不了了。有些卖文章的人一连许多年场场必到,本无意替自己挣个功名,只想从自己的学问上捞些比功名实在得多的好处。他们若自己已经中过,就只能顶着某个应试者的名字继续做这行买卖,为此还得给人家一笔钱,买这个冒名的方便。举人一级的人也做这个营生,有时还一箭双雕:一面替所冒名的人考取功名,一面在自己的卷子作完之后,还有闲工夫写文章出卖。无论哪一种,都少不了要买通那位作保、担保生员身份的廪生。
第三条弄到别人文章的路子,叫作「传递」。这条路非得巡场的人肯合作不可;而巡场的人同世上一切凡夫一样,只要说动他的理由分量够足,对眼前的实惠总是全无成见的。学政的题目一出,立刻抄下来,照事先约定的暗号扔过考棚的墙去,外头有人等着接。棚外可能早已请下几位书生,分别替里头的某某人作文。文章作成,仔细包好,一声暗号——譬如唤狗唤猫——便扔过墙去交给早已喂饱了的看守。巡场的人也喂足了,凭每篇文章上的私记认出该给谁,一面在场里踱来踱去,一面设法送到手上,不叫学政看见。有一回,六个人得了功名,凭的都是一捆扔过墙来带进场中的文章。有时把文章藏在一个看着老实的烧饼里,吃午饭的时候从一个人手里随随便便抛给另一个人——这里头必定也有巡场的人通同作弊。知县有时派书办守在考棚四角,那里眼观全场极便当。不过更多的时候,知县大概对这些细节兴趣不大。
有些场次的学政极严,索性不许看守进场,这一来上面那条路子自然被堵死了。可是反过来的情形还要多得多:学政本人并不坐镇终场,把场中之事交给他的书办。这些人于是可以卖文章给出得起大价钱的人。这时候,他们表面上是在阅卷,实则很容易把自己写的一篇丢在凳子底下,或丢在某个买主一伸手就能捡到的地方。
《京报》若干年前载过一桩事:有个胆大的卖文章的人,居然把文章挂在那位年高德劭的学政自己的衣裳上,就这样送到了要送的人手里——学政大人于是浑然不觉地替人递送起他正竭力查禁的东西来!学政这一场考试,应试者的座位一般挨得极近,连左右两边算上,多数学生伸手可及的有十来个人,这就使传递文卷极其容易。第二场人数减到寥寥无几时,座位往往还是照旧那样挤。
笔者认识的一个书生,有一次坐在一个可怜人旁边;那人对着《孟子》里「缘木求鱼」这个题目,全然束手无策。两人匆匆口头讲定买一篇文章,通常那纸字据却略去了。文章用一笔放纵不羁的草书写成,交给买主去誊。不想出了岔子:买主誊卷时把两个字认错,当成了另外两个形状相近的字,把中式的指望毁了。这穷书生便以家贫为辞,求免了讲定的那笔钱(约合十块钱)。卖文章的人恼了,纠合一伙学生,闹到欠账人的寓所去嚷嚷,末了只挤出一块半钱来,再多一文也拿不到了!卖文章那人的业师本人也是这一场的应试者,他同许多人一样断言:照作者所说,那篇卖出去的文章若不是买主誊错了字,这穷书生的功名是准到手的。
考官倘若漏看了一个错字,事后被人张扬出来,也可能因这份疏忽而被褫职。几年前《京报》载过一桩这样的案子。一八七一年翰林院三年一次的大考,卷子由翰林院的阅卷官看过之后,挑出最优的九卷,进呈皇太后——那时皇帝还未亲政——请她照例钦定。最好的一卷放在最上面;可是这位很有主意的老太太一心要驳掉那班鸿儒的评断,事有凑巧,日光正照在那份钦定的卷子上,她瞧出一处破绽:纸上有一块薄了些,可见此处曾抹去一个字另换了一个。皇太后责备阅卷诸臣不该让这样「潦草」的卷子过关,另点了一个姓项的为魁。此人是广东籍——这个省二百五十年里只出过一名状元。他回本省时,地方大员用了极隆重的礼数迎接他。凡与他同姓而拿得出钱来的人家,都出大价钱求准到他家祠堂去拜一拜,如此便算攀上了一门假托的本家,可以在自家祠堂门上挂起写着「状元」的匾额。迷信的广东人都相信,那道照出致命破绽的日光,是上天派来的使者!
一个人中了秀才,并不就此可以不读书。相反,这叫作「入学」,秀才须得逢三年一考便去应试,争取功名阶梯上的下一级,即廪生。一年之内能升为廪生的秀才,数目有定。一个取十七名秀才的县,一次也许只放一两名廪生。不过如前所述,遇到皇帝登极一类的事另有恩科;若有廪生亡故而额中出缺,也准另取一名补上。秀才不许仅因自忖考不上就不去应试;相反,逢考必与,人人皆然。这是照理该如此;实际上只消给本县教官的属吏一块半钱,就能在自己名下注上一笔,说是「因病不能」,或「不在家」。不过一个秀才考过十回,始终显不出可以再进一步的才具,此后便免了他的考,把名字勾掉。这类考试把应试者按文章的高下分为四等;凡落到三等以外的,便算是把秀才的资格丢了,功名也随之失去,除非能求得学政开恩,宽宥他这「朽烂的学问」,再给他一次机会。所以有句俗话说:「秀才怕四等。」廪生每年可从官家领到十来块钱的一点津贴,以助他读书之用;不过这个数目,比起挣到这个唯一有此微薄补助的名分所费的力气,实在算不得相称。
廪生须在三年一次的考试中去争下一级,即贡生。除非另有出缺,一次考试只能有一人进入这一级。
贡生按其中式的时间与情形,分为五种。这些人不像廪生那样替生员作保,也不像廪生那样有津贴。他们准穿半官式的袍服,称呼上有个尊号;不过就银钱而论,这份体面是空的,除非能补上教官的缺,而这个缺又必得在本县以外的地方。贡生与秀才,正处在漫长的科举之路上同一段的两端。前者被看作学童,后者则头一回算是成人,此后不必再考,除非他自己愿意去争举人的名分——那一场考试自有它的百般曲折与凶险。俗话说:「秀才是才,举人是命。」意思是单凭才具无论多高也不够,除非命数帮忙。就前面所见的低等功名的种种情形而论,这话我们是准备相信的。
在上述这条漫长的路上,无论走到哪一步,都可以靠捐买底下的一级去搏上头的一级。譬如一个真有才具、又肯用功的人,可以捐一个廪生,然后自己请一位业师,加意苦读,做成贡生、举人,也许末了还做上官,把底下那些磨人的台阶一概跳过去。翻墙进来而不由正路入门,这个污点无疑要跟他一辈子;不过这一层多半不会搅了他的心境,只要它不减损他的进项。可是照实际的经验看,与其绕这么一个捐纳与考试相杂的大弯子入场,恐怕不如索性把官职一并买下来更划算。
在中国,考不考并不总由自己作主。有一个做父亲的一心要儿子读书求功名,儿子极不情愿,却拗不过,只得从命。他很争气,十九岁上就中了秀才,不想他父亲的心气远远没有满足,如今又要他接着去挣举人。这少年看出这桩令人灰心的差事无从躲避,便上吊死了,从此不必再考!
教官这个职位被看作极合意的差使,因为公事轻省,进项不薄。这份进项一部分出自划拨给两位教官作养廉的一大片田地,一部分出自每年两次照僧人化缘的样子索取的「馈赠」粮谷,一部分出自每一名秀才必得缴纳的规费——同中国所有这类款项一样,数目随各人的境况而定。教官必先私下探明每个秀才手头有多少家当,据以定他该出多少。他这一裁定,是无可申诉的。若嫌太重而抗着不缴,这位在名义上是他业师的教官,便叫人打这秀才的手心,多半还要把摊派的数目加上一倍。本县的秀才若有人被控犯罪,则报到知县那里,知县转交教官查问。教官与知县合起来,就能革掉一个秀才的功名,前面已经说过。
朝廷有意尽力奖掖学问,为此在许多城里设有可称为官立高等学堂或书院的地方,聘请学问特出的人来讲解经书,并照前面所说的正途考试的样子,时常举行考课。这类书院的经费,有时出自富人的乐输——他们因此得赏一个虚衔为酬——有时则出自牛马集市的抽厘一类。凡照章认真办理的地方,办得很有成效;可是笔者所知的两个县,这一整套办法近年来都名声扫地了,缘故是新到任的知县是捐班出身,自己胸中并无点墨。碰上这种情形,考课之事多半交给一个书办去办,他便怎么快怎么省事怎么了。文题一出,说明取中者有奖,可是他并不留下来监场,径自办自己的事去了,剩下要应课的书生,愿回家写就回家写,愿请人代笔就请人代笔。有的地方,同一个人用好几个名字报名,替这些名字通通写一遍课卷;也有的是自己写了卷子卖给别人,交上去时也无人过问。这类弊端本来很容易禁绝,只要有谁把它当作自己的事、自己的利害;可是并没有谁如此,于是就这样下去。笔者认识的一个塾师,因为馆设在离县城不远处,多年来场场必到,考过约莫一百回,得过四次奖:一次得的钱约合七角五分,另外三次各合五角!
中国人对功名有一种压不下去的渴望,其中的种种妨碍与不便,上面已说了一些,而这渴望依然如故;西方人常常纳闷:究竟是什么在驱使他们?这些动机同人间一切动机一样,是混杂的,而其底下的根子则是求名与求势。在中国,势在读书人与有钱人手里。财比学更难挣,守住则难上加难。这个帝国自古相传的一切风气,都偏向那个肯吃读书人的苦、以求领读书人的赏的人。
前面说过,每个村子都有它的首事。在这些人里头,倘那位有功名的读书人同时又是个能办事的人,那他必定居于领袖之位。他常有机会同知县打交道,这就使他在乡邻中成了个有身份的人。凡有争执要评断,总要不断地请他出面;每逢这样的场合,他就得着一个中国人极珍视的便宜——白吃邻人一顿酒席,还叫人家欠他一份劳神的人情。他相识的圈子甚广,圈子里凡有婚丧之事,他都是常客,而且照他这份功名,总坐在上首。丧事之中礼节最繁重的那种,尤其如此。那种场合要写死者的神主,其中要紧的一节,是在「王」字上头点一个红点,把它变成「主」字。这类丧事的一应仪节,常常一连办上好几天,每天三顿好席面,还有足量的鸦片供爱抽的人抽。在中国这样一个地方,能与这类热闹,就是中国人心里所能想到的最近乎极乐之境的事了。凡读书人,无不想把自己同周遭的关系弄到这个地步:这类体面自然而然地就找上门来。他若很穷,这些还是他衣食与快活的一个不小的来源。
乡里的秀才若懂得在词讼上帮忙——代写状子,在此后每一步繁复的公事上从旁照应——往往能凭这样挣来的声势,靠着比他更懵懂的人过日子。干这样的营生,天下没有哪一国比中国更好的场地。对学问无边的敬重,同无边的蒙昧并存着;老练的读书人便懂得把这两样都利用到十足。无论哪一国、哪一世,一个人只要有俗话所谓「一张利口」,总能给自己挣出一条路来;而在中国,这样的人是所向无敌的。
前面已经看到,在中国有志功名的人所须跋涉的疆域,广大得像一片大陆。他若想有一分成算,就得对这片疆域的每一寸都熟悉,还得预备着从其中任何一点往任何一个深处打一口自流井下去。在没有读过书的农民看来——他整个人都被一种对学问的盲目敬重所浸透,那敬重有时简直近于崇拜——这样的本领近乎神通,能激起他所能有的全部敬畏之心。想到自己毕生将被人如此看待,对有志的读书人来说便是一种极强的鞭策,纵有天大的沮丧也压不倒。
中国有句话叫「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要举一个再贴切不过的例子,莫过于秀才的处境。在寻常百姓眼里,他是上面所说的那个样子;而在他上头那些有学问的人眼里,他不过是——我们已经这样称呼过许多回了——一个还没有正式入学的学童。俗谚说:纵使天下秀才一齐造反,任他闹上三年,也终归成不了事。不过这句谚语在那场大乱的历史上是站不住的:那场乱事,正是起于一个屡试不第、恼恨自己的才具无人赏识的生员。我们已经看得够多了:科场之事像打双陆一样,本领与运气各占一半;可是年少的新科秀才很容易把运气当成本领,于是一肚子学问上的骄矜——而这正是中国举国进步的最大障碍之一。
同上面所说的这套制度相隔何止千年的,是近来几个维新的人鼓吹奏效之后所颁的新章。一八九八年夏天,中国皇帝光绪陛下连下几道谕旨,废去作为取得功名之途的「八股文」,代之以所谓中国实学与西学,两者要在省、县的学堂里并授。现有的各类学舍,都要照京师定下的一个大致明确的样式改建。除官庙——就是须由地方官行祭致享的那些——以外,一概交出来充作新学的所在。又责令各省巡抚具奏这些庙宇现今的状况,以及日后可望从中取得多少进项。
这些谕旨,实有把中国人的心智生活整个翻转过来的力量。帝国各处对它们的领受大不相同;不过毫无疑问,中国士人中一个有影响的少数,是会广泛地欢迎它们的——这些人已经从各种途径体会到,眼下这套教法对付不了今日的需要。眼前立时可见的效验,是西学到处都成了抢手货。从前不屑于承认有外国人这回事的读书人,如今争着做他们的学生,成批地买他们的课本。有几个星期里,考试的题目染上了浓重的西学气味;凡能对这些学问显出一点熟悉的人,几乎必定取中。据说算学、地理、天文上的浅近题目答得不错,就稳能中式;甚至有人说,某处有一位应试的人,靠着把十诫默写出来并加以解说而取了功名——他把十诫说成是「西国律例」。
到一八九八年九月将尽的时候,皇太后收回了大权,把她的侄儿禁锢起来,教育与政治上的种种新政几乎一概被扑灭。京师新设的大学堂在这场风暴里保住了,可是皇上那个博大而有益于国的通盘规划,差不多全被推到了永不到来的那一天。钟摆总有摆回来的时候,这只是个迟早的问题;然而凡是真心为中国着想的人,都盼望这一天不要迟到中华民族的国脉已经断绝之后。
第十一章乡村的庙宇与香会
中国的庙宇多到不可思议,而它们是怎样一座座立起来的,这过程本身就颇有可玩味处。倘若村里有几个人想盖一座庙,便去请村中的首事——照久远的成例,凡属公众的事都归他们经管——把这桩事托付给他们。筹款通常是按地亩摊派:并不一定每亩定死一个数目,多半按各家地多地少分等,穷的或许全免,或摊得极轻,富的便出得重些。钱由经手人收齐,工程就在他们主持之下动起来。若这庙要盖得大,得花上几百两银子,那么在这笔预先摊派的钱之外,还要开一本募疏,送到四邻各村去,有时方圆很广的村子都送到;化缘的差事常委给一个口舌便给的和尚,他或是拖着一条铁链,或是把两腮用铁签穿透,总之做出一副正在还愿的样子。外村人肯出这份钱,唯一的缘由是中国人心里那股「行善」的劲头极强,而这股劲头几乎可以任人拨弄到什么地步。大些的庙里都存着一份施主的名单,出了钱的人指望得着相当于这钱的报偿,那就是看见自己的名字被贴在显眼的地方,底下注明施银若干。有些地方的规矩,是把所施的数目写得比实数大出许多,这是一种彼此都乐意的虚文:施了二百五十文的人,看见自己的名字堂堂地列作施钱一千文,以下依此类推。这些施与庙宇的钱,其实是一笔借贷,将来施主的村子若也遇到同样的事要人帮衬,是要还的,而施主们绝不会把这份人情忘掉。
在中国,什么事都不宜轻易一概而论;但若说有哪一件事一概而论起来比别的事稳当些,那大概就是:这帝国里村村都有庙。然而有一件事是断然无疑的:即便在中国,也有极多的村子一座庙都没有。凡纯是回民聚居的村子都是如此——他们从不参与建造这类殿宇。这个特点如今是尽人皆知而且受人尊重的了,可当初这些外来人刚露面的时候,为了争得一个信奉独一真主的权利,曾经历过许多苦斗。
一个村子没有庙,这现象比较少见;解释起来,最平常的说法是村小,出不起这份钱。有时也可能是因为村里没有一个见识够用的人来出头张罗;而一代人所做与所未做的事,对下一代影响极大,于是可以五百年过去而没有建过一座庙,缘由不过是五百年前没有建过一座庙罢了。在那些极不寻常的无庙之村里,倒也不是因为他们用不着神:遇到这种情形,村人常到邻村的庙里去「借光」,正如穷种地的养不起一头牲口耕田,到了下种的时候,便向境况好些的邻人借一头驴使唤。
即便别的庙一概没有,最可能有的两座,一是土地庙,一是关帝庙。关帝为本朝所极力表彰,在神谱里的位分抬得很高。土地则被看作阴间的一名地保:凡有成年人死了,须赶紧禀告他,由他上报城隍,城隍再转报阎王——中国的冥王。
若村中没有土地庙,报丧的法子是到两条街的十字路口去号哭,据说土地就伏在那里。
成千上万的村子有这两座庙也就知足了,而这两座是被视为断不可少的。若村子大,分成几段,各段公事各办,那么同一位神也可能有好几座庙。中国人在这上头有一句常说的话,很能见出他们的想头:这一头的土地管不着那一头的事。
庙盖起来以后,经手人若办事精细,收来的钱多半比工程用掉的还多出不少。这笔余款,一部分用来唱一台戏,凡施过钱的都请来看——这是能公开表彰他们那份「善」的唯一法子;而大头则用来置地,拿地租供养庙里的僧道。这样一来,庙一经建成便算是有了产业,可以自养。经手人从施主里挑出一个,立他为董事之长,叫作「善主」,庙田的租课与用度,经手人便与他算账。有时地租的收益用来办一所义学;也有时被不肖的僧道尽数赌掉——他们自有一套手段,把这份产业抓到手里,把村人排在外头。庙宇因造得草率,隔不多久就要坏,一坏就得重修,其筹办的过程与当初创建时一般无二;在中国,庙这样东西也像萝卜一样,是一茬接一茬的。
一个村子究竟能被劝着盖多少座庙,是没有止境的。有些三百户的村子,每十户就摊上一座庙,不过这个比例总算是特例。中国人有句常说的话:一个村子庙越多,就越穷,风气也越坏。可是另一头,笔者也听说过一个村子一座庙都没有,却得了个「马家贼庄」的诨名。就所见的情形推想,似乎可以说:庙一旦冷落下来,就其影响而言,几乎是不起作用的东西;但若里头住满了游手好闲、品行不端的僧道——这样的情形实在太多——那么对一乡的风俗便有毒害。在乡下,庙里常住僧道的其实不多,因为那点微薄的进项养不活他们,一遇荒年,成片的地方都要把他们饿走。
离村子稍远的庙,是贼人爱去的地方,在那里分赃便当;也是乞丐歇脚之所。为防这种糟践,常见把庙门整个用砖砌死,或者留一个小孔,好让里头的神有口气透!
盖一座庙不过是一长串没完没了的花销的开头。若有僧道住着,每办一场法事都得给他钱;此外每年麦秋两熟之后,他还要向全村按粮收一份「例」——这类勒索往往苛重到极处。除此以外,零星的修葺又是钱水长流。若每年还要打一回醮,那更是一笔重负。
不大使用的庙,是搁棺材的便当去处——中国人的棺材常是趁早备下的,还没到用的时候;也用来放那些芦苇糊纸扎的牲口,那是预备出殡时烧了送到阴间去的。庙里若附着田地,一到秋后,众神多半要被晾在四下、甚至晾到他们头上的庄稼遮没:在村子里,有屋顶的存放之处,是最难得的东西之一。
这一带最兴的庙,也许正是那一带极少见的;不过除已说过的几座之外,受香火最盛的大概要数观音菩萨、名目繁多的「娘娘」,以及佛。所谓「三教堂」,是一件很能给人启发的古物,它留存自一个「三教本是一家」这句常谈还不像如今这样被人不加思索地接受的时代。三教堂里,孔子、老子(道教的开山,西人有译作「理教」者)与佛并立在一个台座上;而居中的尊位,一般归了佛这个外来人,可见即便在中国人看来,本土的教门也似乎欠缺了一点什么,而佛教正想把它补上。不过这个位子并不是不经过长久的争持就得来的。
调停各家名分的又一种和气办法,叫作「全神庙」:一面墙上画着形形色色的神灵,彼此并无分明的高下。文昌庙则由本地读书人凑份子建造,或由知县派捐。这上头无法得出确切的结论,不过大概可以说:在中国几乎任何一带地方,庙宇的实际造价,都要占去当地人收入中很重的一个成数。
第十二章宗教活动中的合作
中国人善于结合的天分,没有哪一处比在那些以宗教为宗旨的会社里显得更分明。这些会社所专务的名目虽然千差万别,却似乎都共有几样特点,大抵可归为四条:许多人按一定的期限各出一份小钱;这笔款项的经管,握在出钱人中极少数几个人手里;把款子放出去,取极重的利息,收回再放,放了再收,于是短时期内便滚出大宗的利上加利;最后,把积攒下来的钱用在当初立会所为的那桩宗教事体上,同时少不了要有一番吃喝,凡出钱的都有一份。
为宗教立的会社多得很,要举一个典型的例子,不妨看那种以朝拜中国五岳之一为宗旨的会。其中最有名、去的人也最多的,是山东的泰山;每逢中国的二月,山上挤满了从帝国远处来的香客。据韦廉臣博士说,这是世上有史可稽的最古的一座山;对住得离这座圣地稍远些的人来说,路费是一桩很难对付的障碍。为了跨过这道坎,便有人立会,向每一位会员按月抽一笔钱,比方说一百文。若有五十个会员,头一次便可收得五千文。发起立会的经手人随即把这笔钱放贷出去,放给愿意出月息不下二三分的人。这类借贷多半期限很短,借主又多是急等钱用的人。期限一满,本利收齐,再放出去,资本因此积得极快。三年之内——积攒的期限一般以三年为限——如此短期重利地一放再放,反复不已。常有这样的事:当初在极窘迫时借了这笔款的人,到催还时竟还不上,而立这种会的人所谓的「行善」里,原不包括体恤不幸的一条,于是拖欠的人只得拆屋,或者卖掉一部分田地,来抵偿「山会」的债。就是这样,要凑足那个数目也未必容易;碰上这种情形,倒霉的欠户甚至会被逼得寻了短见。
「山会」分两种,一种叫「行山会」,一种叫「坐山会」。前者是筹划着去圣山走一趟,到那里各处庙上进一份香火。后者则是一种变通的法子:不必真去跋涉那座遥远而难登的山峰,也不必花那份钱受那份累,而把立会所要的正经结果照样办到。近年来黄河屡屡决口,而去泰山的香客有许多是必得过河的,这就使「行山会」大为减少,「坐山会」大为增多。
三年积攒的期限一满,经手人把钱一齐收回,通知会员,众人先摆一次酒。随后议定哪一天唱戏,戏钱就从这份份子钱连同利息里出。会员若分属几个村子,可以选一处于大家都便当的地方唱,而那地方并不真在哪一个村子里头;有时则拈阄定夺。
唱戏一般三天或四天,会员都在场;可以说他们既是客,又是主。因为这一套仪节里最要紧的一项就是吃——在中国,什么事离了吃是一步也挪不动的。会员们常常一天要痛痛快快地吃上三顿;在吃与看戏的空隙里,还抽得出工夫,对着一座纸糊的「山」拜一拜山上那位娘娘的像——照一个简便的说法,这座纸山就权当是那座真泰山,用处一般无二。要说心里有多深的一层执念,认为亲身上真山比在家里拜纸山更有功德,似乎也说不上;然而这份几乎难免的感觉毕竟是有的,它有一个很有力的表露,就是给坐山会起了个诨名叫「蹲膘会」。不过中国人虽然对自家所行与所言之间的自相矛盾与荒唐处看得极清楚,他们对于顺着现成的风俗做下去所得的那份受用,却看得更重,不肯把「厉害的实情」查究得太细。中国人的宗教会社,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有毛病的,可是它们至少满足了这个民族许多合群的本能;而每年经由这些会社糟蹋掉的财富——说糟蹋还远不足以尽之——其数目之大不可思议。有一件是尽人皆知的事实:那些进项与开销最大的会,往往同赌博有极深的牵连。
许多大庙会,尤其是春天开的——那时节人比较闲——赶会的成千上万,而他们真正的来意是赌,赌得比在家里痛快,赌得比在家里大。有些开庙会的镇子,居民的主要进项就是把房子租给赶会的人;而租金最高的,莫过于租给以赌为业的那些人。这些人也不一定就是赌棍,多半不过是乡下人,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把自己血汗挣来的钱拿去碰一碰运气。凡这类场合,总得往就近衙门的差役身上花一笔钱,才免得被拿;不过开局的人(他自己一般并不赌)赚头极大,这点花销尽出得起。大概可以稳妥地估计:在有些大庙会上,因赌债而易手的银钱,同成千上万的顾客往来贸易所生的一切正经交易加起来一样多。许多地方是男女同在一间屋里赌(这在平日几乎断不能容),而这份瘾头之烈,竟至于把身上的衣裳都押上去;女人们专为此故,来时便套上好几条裤子!
至于对所拜的这位神或那位娘娘的例行礼数,则是草草了事;男男女女余下的工夫,都花在赌桌上同命运争胜。所以把这样的庙会叫作「赌会」,倒也不算没有道理。
「行山会」同「坐山会」一样,也是三年头上把钱收齐;能腾出身来的人,便随着那支正月一过就动身往泰山去的队伍走一趟。宿店的花费同雇车的钱都由公款开支,各人自己要买什么,得自己掏腰包。到了地头,又是这一长串筵席中的一场;随后买下大宗的纸钱,先打发人送上山去。众人则要领教那六百级石阶(俗说自山根到山顶「四十里」)的滋味,直累得筋骨都散了。纸钱在哪里烧掉,便在哪里竖一面旗,表明这桩事已经办妥。等这一伙香客爬到那地方,人家告诉他们纸早烧过了;其实那些精明的僧道自有打算,绝不让大半的纸白白烧掉,只把它收在一旁,好再卖给下一批老实的香客。
行山会也好,别的同类的会也好,若有出过钱的会员不能随队上山,或不能到该进香的庙里去,他那份本钱是原数退还的;至于利息,则算他捐给本会那桩行善的事体了——那笔钱他是一文也见不着的。
中国那数不清的秘密教门,无一不是中国人在所谓「行善」上善于合作的例证。就外面的章法看,同西方任何一个教派并没有多大分别,只是它立教的根基上蒙着一层云雾,而夜间聚会又极其隐秘。师徒相承,各有等第;有手抄的经卷载着教义;有诵念的、甚至是当场编出来的经偈;有祷告,有献供,有苦修——这些特点,别处别样的宗教也多有。他们同样在定期向教众派份子,若没有这个推动的力量,这样的会社是长久维持不下去的。
第十三章集市与庙会中的合作
在中国许多地方,农民就自备所需而言,其自足的程度远过于西方各国的任何一个阶层。产棉的地方尤其如此:家家都想用自家收的棉花,做自家穿的衣裳。然而即便有中国人那样细密而不知疲倦的勤劳,这个理想也只能做到几分。穷人家没有那么多地,种不出全家所需的一切;不穷的人家则百样需索,势必仰给于外。除此之外,一地之内,多数人家几乎没有余钱存底,只能随用随办,拿一天一天挣来的东西,应付一天一天冒出来的需要。同样的清贫,也使相当一部分人不得不隔不多久便把一点余剩的出产拿去脱手,换成糊口之资。种种缘由凑到一处,就使中国人对本地集市的倚赖,达到西方各国居民所没有的程度。
凡开一处集市,甚至只要有买主和卖主这两种人存在,其中当然就含着若干合作的成分。中国的集市,就大体而论,与别国的并无根本不同,然而它所表现的合作程度,却高过我们所知的任何别处。这合作,表现在集市地点的选择上,也表现在集期的安排上。各省人口疏密相差极远,但有大片大片的地方,村与村之间不过四分之一英里到两三英里,其中不少村子有数百户,有的竟有上千户。
隔一段路程——远近不等——便听说有比这些村子更大的镇甸,叫作「镇店」,那里必有定期的集。但集市并不限于镇店,否则百姓的需要远不足以照应。许多小些的村庄也有定期的集,四围的人按远近围成一个大小不等的圈子,都来赶。大抵一个村子总以自己有集为荣;这样的地方,本村人也着实省了许多脚程,因为不赶集的人是极少的。
我们遇见过这样一个村子:本来有集,后来自愿让给邻村,理由是这般三教九流聚在一处,于本村子弟不利。
集市归本镇的首事人管理。有些集叫作「官集」,因为首事人曾禀过本县的官,请出一纸告示,定下交易的规条。如此一来,倘有匪类作歹,告理起来便容易些——村集上这类人的多寡,总是与赶集的人数成正比的。大些的集动辄聚起几千人,有时上万;这许多人里头,少不了赌棍、骗子、贼和扒手,人人都得防着。有时两处村庄结下仇隙,比方说因为一边筑了堤埝拦挡夏天的大水,水便转而淹到另一边的地界上。遇上这种事,争执的两造往往赌气不赶对方的集,于是另立新集——全不问这一带地面究竟需要不需要,单为着与邻村断绝往来。
凡用牲口做农活的地方,稍大的集都附设「牲口市」,无数牲口在那里换主。这类牲口市常带着几分官府的照应:经管的人获准按成交之数抽一分上下的税。这笔钱里约莫一成,要归本地的学官,供他衙署的开销。其余的归村中首事人掌管,名义上或许是供一所义学的用度,而这笔款子实际上多半——甚至全部——流进了经管村中公事的那几个人的私囊。
村集的日期极不一律。大城里天天有市,乡间若也天天设集,就是白耗工夫。有的隔一天一集,有的逢三的倍数之日一集。不过更常见的办法,似乎是按阴历一个月三十天来分。照这个算法,「一集」就是五天,也就是两次集之间的间隔。集市的合作之妙,正在这里看得最清楚。倘若五日一集,一个月便有六次;万一遇上二十九天的「小月」,该在三十日的那一集就顺延到次日,即下月的初一。各处的集,都以所逢的日子为名,如「一六集」,就是每月初一、初六、十一、十六、二十一、二十六赶的集;同样,「四九集」便是初四、初九、十四、十九、二十四、二十九赶的;其余依此类推。这样一来,差不多每个村子,一个月里天天都有集可赶,也就是一年到头天天有集可赶。比方说这一面有「一六」,那一面有「二七」,别的方向还有「三八」「四九」和「五十」。这些集有大有小,而最大的一处,连远道而来的客商——尤其是收买棉花、布匹的批发商——也都赶来。走三英里、八英里,甚至十英里去赶集,在中国人看来算不得什么;因为那不单是个买卖场,还是个总的交际所,俗话说得好,在那里什么人都碰得着。
每个村子既然四面都环着一圈集市,每一处集又都像一个齿轮,与两旁的轮子彼此咬合。凡赶大集的人,与四面八方很远地方的人都熟识起来;买的卖的,各自的需要也都得了周全的照应。
我们译作「市」的那个字(集),本义不过是聚;另有一个字(会),专指规模大得多的聚集,那才正是庙会。赶会的人常在一两万之间,在生人看来,简直像是几个县的人一齐放了出来。会,大到中国最大的城市有,小到各等镇甸乃至小村落也有,只是有会的镇村,在总数里始终占极小的一部分。有一条大体不差的通则:这类大会,绝大多数是靠某座庙的经管人办起来的。其用意在替庙里聚一笔进项,办法是对买卖抽若干捐税,再收地皮钱。收地皮钱也是村集的一项:每一块地的主人,逢集必到,向占了他地面的人收一笔定数,或者按人家卖出的、抑或估摸卖出的数目抽成。
在人烟稠密的大去处,会常常一开就是一个月乃至更久;有些地方一年要开好几回会,成了全城生计所围绕的中心。这样的地方,居民把房屋赁给远道来买卖的人,获利颇厚;而会一停,城里往往像死了一般,及至交易一开,方才几乎空寂的街巷上,便挤满了千千万万的人。
要把一个会办成,经管的人必得是有胆识、有手腕的,足以应付随时可能冒出的种种难处。他们对一切事都有几分照管之责,出了岔子,名义上要他们担待,虽然这担待他们常常推得一干二净。为着招徕人众,凡要开四天的会,开头总得唱戏,一直唱到散会。然而有时戏班子竟不到,那么整个会就可能落空。这类大会,有几百英里外城市的商人赶来,凡是招得来主顾的货色,无所不有。
因为运输的办法极不周备,行路又一向迟慢艰难,那些一年里有好几个月辗转于各会之间的商人,所过的日子——或者只能说是熬日子——实在不足羡慕。中国年头上那半个月的假一过,大会也就跟着开起来,此后断断续续,一年不绝。当中有一小段停歇,是为麦收——这在各色人等都是头等大事;雨季一般又要打断一回,而且常常断得厉害,把两个多月的打算全盘打乱。
会里最要紧的合作,在于把各处的会期彼此衔接起来,使行商少费工夫。这上头虽大体办得成功,却也有许多显眼的失败,缘故在中国人总想着占同行的上风,不顾旁人的利害;凡事一涉合作,这脾气往往就落得个扫兴的结局。所以常有这样的事:预告开会的招帖满乡里贴了整整一个月,却没人说得出到底哪天开。日子早已「定」下,其实全不相干;因为在中国,除了日月食,没有一桩事「定」得不能再改——而这一个例外,怕还是因为日月食不归中国人经管。我们就见过一再发生的事:有人要赶一个大会,那会期是几辈子以来「定」死了的,他跋涉许多路,吃尽辛苦,来了一趟又一趟,到头来会却延期了,理由是没人来——人人显然都在等着旁人先来。然而这一类不凑手的事,在中国是到处都有、时时都有的,因为守时是一门「失传的本事」。
第十四章合会
中国人善于结合的本事,最有特色的例子里要数各种「会」——也就是互助的借贷会社,似乎到处都有。这类组织的用意,与别国同类的团体并无二致,可是中国人办事的路数,恐怕是天下独一份的。与中国别的事情一样,大同之下,细节纷歧,以致此县之人有时竟看不懂彼县——甚至邻县——合会的规条。
这类会社之所以遍地皆是,缘由我们已一再提到。每一个中国人都时常要用钱,而那数目又是他极难张罗得来的。利息素来极高,一个人若不得不借一笔大数,月息要出二分半、三分、甚至四分,那么他多半会被债主拖垮——日常见闻里,这样的例子多得数不清。把还款分摊到长久的年月里,又在纯粹的银钱交易中掺进几分交情,中国人便能办成一桩两全其美的事:既办了正事,又得了乐子。至于这法子究竟成效如何,还得把办事的程序考察一番,才好评断。
互助借贷的名目很多,其中最简单的一种,是会中各人轮流向另一人凑上一份定数。等到名单上最末一人也收齐了众人的份子,人人所得,恰是当初所出,不多一文。这种会,有的地方叫作「七贤会」。凡此类以合作最为分明的会社,通称为「社」。缺钱用的人(社主)先邀几位朋友入伙,各位朋友再去邀他们的朋友。人数凑足,众会友(社友)便聚齐,议定各人动用公款的先后次第,多半是拈阄定的。除非所议的数目极小,凡为公事聚会,总要设一桌酒席,全体会友都到,费用或由发起立会的人出,或由这一轮该动用公款的人出。
头一回的酒席由立会的人摆。各会友赴席,都带着议定的数目,比方一万文,一并交与会首,共六万文,归他动用一定的期限,比如说一年。第二年的酒席,由拈得第二签的人摆;会首往公匣里放进一万文,另五位会友各出同样的数,全数交与第三人,他照样用一年;再照样轮到第四人。六年过去,七位会友人人轮过一回,人人不计息地得过六万文,也人人不计息地付出过六万文。各人都经手用过一笔自己本来张罗不到的大钱,到头来一文不亏,还白吃了六顿或好或歹的酒席——这在中国人看来颇有几分实惠,尽管西方人未必把它放在眼里。
这里所说的这种最简单的合会,看来远不如那些要出利息的会社来得普遍,而这也不算奇怪。中国人早已惯于为着借用别人的钱付出重得没道理的代价,所以在寻常借钱人心里,大约总觉得:能索到高息,总比一文利钱不取的合算——虽说他到末了所付出的利钱,恰与他所收进的一样多,摊到最后一笔账上,与压根不计利息地有借有还,分毫不差。
那些收息的会社,办法上千差万别,各地风俗所能生出的花样,显然没有止境。有些地方,会员的常数是十六人,如上文所设之例;另一些地方,会员多至三十人乃至更多。有的一年聚一回,有的照例一年两回,在二月和八月。凡利息定死了的会,须拈阄或掷骰子决定的,只是各人动用公款的先后;这多半在头一次聚会时就定下来,各人按骰子点数的高低排定轮次。可是利息若像常有的那样听凭争竞,这争竞便可以用竞买的法子:各人口头报出自己愿为这一期的本钱付多少,出价最高的先得;但没有哪个会友能轮到第二回。若不用口报,还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各人把写明所愿出利息的纸条——像选票一般——投进一只匣子,出价最高的先得;若有两人出价相同,便再投一次,看谁肯在原价上再添。这样一来,两笔借款的利息就未必相同,账目上似乎难免要生出些纠缠。但中国人对这一类盘根错节的算计,大抵应付得出奇地顺手,尤其想到他们中多数人在算学上并没有受过多少训练。
为着说得简明,我们假设一例:每期利息作本金的五分之一,会员十人,此外还有立会的社主一人,各会友所出之本为一万文。又假设这一回的会首——立会本是为他的便利——不以钱还本,只在每次聚会时摆一桌格外丰盛的酒席。这利息带着「先扣息」的性质,因而是预先扣下的;顺带说一句,这也是唯一稳当收得到的法子。可以看出,除头一人外,各人实际到手的只有八千文,而他对每一个在他之后领钱的人,都要足足还上一万。其中情形,列成表最为明白:
(社主只摆席,不还本。)
社主自每位会友处各收一万文,即十串:十乘十,共一百串。
第二家:九乘八,得七十二
第三家:八乘八,得六十四,加十,共七十四
第四家:七乘八,得五十六,加二十,共七十六
第五家:六乘八,得四十八,加三十,共七十八
第六家:五乘八,得四十,加四十,共七十
第七家:四乘八,得三十二,加五十,共八十二
第八家:三乘八,得二十四,加六十,共八十四
第九家:二乘八,得一十六,加七十,共八十六
第十家:一乘八,得八,加八十,共八十八
第十一家:九乘十,共九十
若把办法略作变通,会首也与别的会友一样还本,同时各次酒席仍由他供给,那酒席便算作他的利息。
社主收:十乘十串,共一百
第二家:九乘八,得七十二,加十,共八十二
第三家:八乘八,得六十四,加二十,共八十四
第四家:七乘八,得五十六,加三十,共八十六
第五家:六乘八,得四十八,加四十,共八十八
第六家:五乘八,得四十,加五十,共九十
第七家:四乘八,得三十二,加六十,共九十二
第八家:三乘八,得二十四,加七十,共九十四
第九家:二乘八,得一十六,加八十,共九十六
第十家:一乘八,得八,加九十,共九十八
第十一家:十乘十,共一百
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会友领钱越早,所出的本上得利越少。就后一例而言,末一个领钱的人不必出息,却收着除会首以外人人的利息,到头来本利一总归他。前面说过,为求简明,我们没有计较银钱借出的实际日期,并且为方便起见,所设的息率大约还低于实数。单从银钱的算计上说,会友自然是轮得越迟越合算。然而要盘算的,又远不止银钱一端。缺钱用的人,知道再没有比这更便宜的条件能借到他所需的数目,自然巴不得早一天到手;他所要办的那桩婚事——这钱多半就是为它预备的——也就依着借款的日子安排。
中国的合会和别的人为之法一样,要看它的结果如何。这类组织在实际运转中,常常把中国人生活的许多侧面映照得十分透彻。立会所为的那个人,并不见得就有人渴盼着来帮他一把,除非人家明明白白看得见自己所出的本能连着厚息一并收回。所以往往非费许多唇舌不可,才劝得动一个人入会,尤其难的是再劝他去拉旁人进来。凡入这一类会的,都要有相当的把握:人人届期都缴得出份子;只要有一个人缴不出,全盘就卡住了。为防这一层,照例要有保人,有时便由会首替其余诸人作保。万一哪个会友缴不出,就要会首把短的数目补上;这自然是他极不情愿的事,虽然当初他答应得何等爽快。这一类的麻烦惹出过不少殴斗;若不闹到这一步,那名义上担责的人,多半又要使出那套人人熟知的告饶伎俩,磨着债主收下一个磕头,权当抵了现钱。倘若替那欠户说情的势力够大,这法子或许当真管用——顺带也就把这个会搅散了。
有些地方会员多到二十好几,那么有人缴不出份子的可能就大得多。这种长年的借贷还有一层致命的毛病:不等年限满,总免不了要出点什么事,把会友们本就摇摇欲坠的家计打乱。譬如太平之乱及其带来的绵长苦难,又如后来华北接连不断的荒旱与水患,都使合会大失人望,因为经验已经表明:成千上万的人把钱投进去,再也收不回来。笔者就此事请教过的中国人,几乎异口同声地说:如今这类会社已起不到它本来的用处,与骗局相去无几。不过一个人究竟会不会在里头折本,主要还看他自己有没有本事避开那些靠不住的会,任人家怎样撺掇也不入伙。有人会告诉你,他入过好几回会,从没蚀过本,或者只蚀过一回;另一些人所说的,就完全是另一番光景了。
有个中国人性情随和,凡想借钱而又嫌还钱麻烦的邻里,都觉得他是个好去处。据他自己说,他入过六回会:一回赶上投机得手,本钱翻了一番;其余五回,所出的本或是全蚀,或是蚀去大半。这样的经历绝非少见,有一句流行的俗话可为佐证:与同一个人入过三回会,即便没受骗,也是被抢了!
上面这篇讲合会的文字写成之后,香港报纸登出一桩讼案,很可以说明此中的法律纠葛——它似乎不单难住了讼师,连法官也一样为难:此案七月初审,次年正月又因上诉再审,直到三月方才断结。原告四人,被告四人。据称有十二个人商定合成一个银钱借贷会,其中一人作受托人,经收各人的份子。每位会员每月认缴五十元,凑起来便是六百元。每月会员聚餐一次,费用由各人轮流开销;席间众人为那六百元的公款投标,出息最高的人得这一「彩」,扣去利息领走。会办了八个月,会首即受托人生意折了本,人也不见了,会就此散伙。
那四个缴了八个月钱、分文好处未得的人,把另外四位在受托人倒闭后便停缴份子的会员告上公堂。被告辩称:该负责的只有那受托人一人,所索的各笔款项,被告都已交付与他。审理此案的署理首席法官认为,未缴的份子是该缴的,而受托人并未得其余会员授权预收任何份子,遂判原告胜诉。
此案提出上诉。讼师在开庭时声明,上诉是就法律问题而发。他叙述了案情,坚称原告中任何一人与四名被告之间,无论连带抑或各别,都不存在缴付二百元的契约。所能证明、所已呈堂的契约,只有一项:各会员须向一笔公款出资,这笔钱他起初未必领得到,但早晚总归领得到。因此他主张,按普通法并无可据以提起此讼的契约,而此案的争点亦绝无判断之法。
对方讼师答称:他承认整个办法推究起来确有若干难处;然而除非各位大人判定这几个人在本案中负有责任,原告便等于全无救济之途。他主张,这有违立会的本意——立会究其实是为着谋利,为着会员的互助与众人的公益。若判定各别起诉不能成立,无异于给欺诈发赏格,因为头一个领到钱的人此后便会一走了之,离开本埠。
审至此处,法官插言道:这正是常有的事。法官宣示意见时说:他以为此案本属追讨借款之诉,却被当作向每名被告追还五十元的银钱借贷会之诉来办。审讯时被告否认与原告订有任何契约,并指出该会有几次聚会曾经举行,另几次却未依会章如式召集。既然如此,他认定该会各会员之间并不存在可使一名会员控告另一名会员的契约,故判上诉人胜诉。
陪席法官说:所订的契约,或是被告与原告中某一人之间的契约,或是被告与该会其余会员之间的相互契约。若属前者,原告不能追偿;若属全体会员之间的相互契约,则应提起衡平法之诉,以厘定各方的权利,而该会全体会员都须列为当事人。因此他也判上诉人胜诉,并由对方负担讼费。上诉期间存于法庭的款项,予以发还。
凡肯费神把这些辩词以及据以立论的事实理一遍的人,总该信服这样几条:把钱交到中国人手里,是极容易的;把那钱再要回来,是极不容易的;一旦在这盘根错节的清算里出了岔子,一个王室直辖殖民地的全体讼师与法官,多半要花上九个月才理得出法律与衡平的头绪;而等到案子断结,寻常人还是难以判断这判决究竟是对是错!
第十五章看青会
在一个穷人占了这样大多数的国度里,田地又是全然敞着的,那么想个法子把这些毫无遮护的产业切实看守起来,即便算不上必需,也是极可取的。凡有果园,果子一露出一丝将熟的意思,园主便派家里人昼夜看守,直到最后一颗杏、李或梨从树上摘下为止。夜越黑、雨越大,越要留神;因此一户人家但凡有一片挂果的园子,每年总有一段日子被这份产业拴得死死的。七八月间,田野里星星点点全是小窝棚,有些上面爬满了蔓草;这些脆弱的棚子,在庄稼全部收走之前,一刻也不曾空过。有些地方,行路人会看见这些棚子架在高高的木台上,为的是望得远;甚至高粱地里也常搭起这样的棚子——高粱似乎不像是会招贼的。可是这种壮实的作物长得高,本身就是贼的绝好掩护,因此比那些贴地而生的庄稼更难看守。高粱长到十英尺至十五英尺,把地平线遮得严严实实,一切可供辨认的标记等于全被抹去。就辨路而论,行人简直如同一头扎进了非洲的密林。遇上阴天,连本地人也有在离自己村子不过几里的地方迷了路的。山东的秋庄稼,有各色说不尽的谷子,有高粱(虽叫作「高粱」,其实与真正的谷子并非一类);有豆;有玉米;有花生;有瓜;有白薯及别的蔬菜(别的多半只种一小畦);有麻;有芝麻;尤其是棉花。此外还有许多,而以上是大宗。
这些形形色色的出产里,几乎没有两样是不叫主人担心会在地里被偷走的。高粱穗子和谷穗,一剪就下来。要把一块玉米地飞快地洗劫一空,或者刨走白薯,再容易不过。白薯连村里的狗都躲不过——狗从世世代代的经验里懂得:生菜生根总比挨饿强。然而最要提防、一刻不能松懈的,是瓜地和果园。西瓜尤其是中国人的至爱。每块瓜田里都搭着一座「瓜田中的草棚」,昼夜有人看着。所谓「行子」——就是果树成行的园子——也是一样。凡是有苹果、梨、桃、李、樱桃、杏、葡萄的人家,鸟、虫和人,都是他化解不开的对头。园子若稍大些,贼还会串通,一头一个同时出现,两边是追不过来的。鸟里头以老鸹和山鹊为害最甚,不过总能吓得走,有一杆枪就更好办。人这一路的小偷,就没那么容易对付了。种田人所指望的,无非是贼见有人守着便另寻去处,去偷那些没人守的。因此人人都不得不守着自己的一切。
在人烟最稠密的地方,这件事要做到什么地步,简直难以置信。那一带到了黄昏时分,村里便有一场出行,和清早下地干活时一样:男人、女人,连孩子,沿着每一条小路涌出去。田里常年放着轻便的木床,上面铺一层硬挺的高粱秸。把几根高粱秸在顶上拧到一处,向阳的一面钉上一块破席,一个没牙的老婆子就在这般寒伧的遮蔽底下,一天到晚、一夜到明地轮换着坐守。
种田人的地很少是连成一片的。一份不过八十亩的田产,可能分成五块到十五块,散在村子的各个方向。你问:「这许多块地,一夜里怎么看得过来?」人家告诉你:「哦,只好这一块跑到那一块。」若是棉花,那诱人去摘别人家的力量简直无法抵挡。看青的人望见地那头有个人挎着篮子慢悠悠地一路游过来,边走边摘。看青的喝一声:「你是谁?」那身影脚步略快了些,手里却不停。他若拐进别人家的地里不见了,这一回就算得手。可是看青的若动了气——他准会动气;若追上去——他多半要追;若真追上了——这也是可能的,那么麻烦就来了。贼在扭打中若没跑脱,就该押到村中首事人那里发落。他若是外村的,多半要绑在村里的庙上,也许挨一顿打,随后罚了钱放走。然而真正的难处在于:许多贼与被偷的地主本是同村人,说不定还是种田人自己的「堂兄弟」,或是他的「叔伯」,甚至他的「爷爷辈」。果真如此,事情就纠缠得多了。中国人关于「你的」「我的」之分的观念,即便在最好的情形下,在我们看来也已是松散之至;而眼下这情形,恰恰是最不利的一种。一家人之为一体,就如同一个合成的人。
正是为了从这些几乎无法忍受的苦恼里讨一点解脱,才有了看青会。这种会绝不是处处都有的;和中国大多数的制度一样,此处有之,紧挨着的彼处却全然不知其如何运作。我们就知道有一位县令审案,被告之一是个以看青为业的人,他竟被「看青」这两个字弄得莫名其妙,须得像对外国人那样向他解说一番——而他本人还是邻省人氏。
凡入了某个护青的会的村子,一般都在一座显眼的庙的墙上写上或刷上四个字:「公看一坡」,意思是田地由大家共同照看。这四个字的含义,各处不尽相同。有时它是说每夜有一定数目的人当值;若是如此,这数目(或者一个自称是实数的数目)大约会贴在庙墙上,好叫存心下手的人(万一那人识字)看看撞破的机会有多少,从而心生畏惧。
用固定人数看守的,费用由全村分摊,实际上就是按地亩起的一项捐,各家按所有田地的多寡出钱。另有一些地方,护青的章程由一个村子自订,更常见的是由邻近的许多村子共同商定。细则是在一次专为此事召集的会上议定的,会场设在各村都便于往来的某座庙里,与会的是各有关村庄的代表。会上要定下拿获犯事的人之后如何处置,这是头等要紧的事,整部机器实以此为枢轴;此处一软,整部机器就全然不灵。
须记得,之所以要办这样一个会,正因为到处都有那么多穷人,除了偷,别无生路。在筹议护青联约的预备商谈里,各村的穷人并无发言之地;然而他们是不能不顾到的,因为他们总有法子用许多叫人不痛快的方式让人感到他们的存在。会上议定:凡在联约所属任何村庄有地的人,只要撞见有人偷这些村中任何人的庄稼,都有责任将其拿住并报官。但这恰是中国人一切此类约定中最薄弱的一环,所以又添一条:若有人撞见偷窃而不将犯事者拿住报出,一经查实,此人便以窃贼论,照贼例罚办。
为了给这类案子备下一个像样的公堂,各有关村庄的代表在公议上从每村推出若干首事人,合成一个会审的所在,犯事的人要带到这里来,罚金也由这里议定。拿住一个贼,便押到村里,把公推的那几位请来,听拿获者陈说原委,议定罚金。遇上格外要紧的案子,还可以敲村里的锣,好让首事人来得更快些。这里头很看犯事者是个什么样的人,也很看他家门第如何。有些颇过得去的人家,也不惜去偷别人的庄稼;对这种人,必定要重重地罚一笔,以儆效尤。经管这类案子的公推之人,除了罚钱,并没有别的正式处治办法;不过犯事的人有时确实会被激怒的四邻绑起来打一顿,笔者就曾亲眼见过一回。但这样的事想必比较少见。所罚之款必须当即缴清;若是不肯缴或拖延,那处罚便是到县令的衙门去告他一状——这状子既有全村、或一群村庄的头面人物在后面撑腰,犯事者必定要受责罚,因为县令必定认定这一类控告是有根有据的。就是最穷的人,一想到要在农忙秋收的当口戴上一两个月的枷,也不能不害怕——那正是他最需要人身自由的时节。
佐治亚州有位黑人居民抱怨说,黑人在那个州毫无出路,只好「白天拼命干活,夜里拼命偷东西,才挣得出一份正经日子」;他所代表的那一类人,在中国到处都有,而且是不能不加以计算的一类人。凡是立下章程护青防盗的地方,总少不了附带一条规矩:田主须效法古时伯利恒的波阿斯,他吩咐收割的人不要收得太干净,好让拾穗的人不至于白拾一场。这一类事,细到地里该留多长的茬,也常常要约定、要立规,因为这在许多穷人是关系不小的。
在种高粱的地方,通行把底下几层叶子撸掉,据说是为了让秆子「透气」透得畅快些,好使籽粒长得饱满。凡行此法的地方,开始撸叶子的日子有时定得极严,无论贫富,谁也不许抢在前头。可是到了那一天,谁都可以去撸别人家地里的叶子,只要不超过议定的高度。这些叶子是极好的牲口料。撸高粱叶子的前一天,村里敲锣告知,第二天人人都以此为正事。
比撸叶子要紧得多的,是拾棉花的规矩。在中国许多地方,棉花是地里最值钱的出产;而且它有一样别的东西没有的地位——大概是全国所产之物中,唯一对每一个男人、女人、孩子都断不可少的。摘棉花的时节一开,凡以棉为大宗的地方,妇女和孩子便一头扑进这桩累人的活计,几乎什么都顾不上了。头一场霜下来,一季里最好的时候就过去了,虽然棉桃此后还要开上很久。过了某一个日子——其实是个很不确定的日子——穷人便有到处拾棉花的权利,这是公认的;这日子在有些地方由县令出告示定夺,因为比他小的权威是没人理会的。但另一些地方,这件事和大多数事情一样,全交给本地的约定,或由一村自订,或由几村互相议定。头一天可以在任何棉田里随意拾取,这对穷人是个欢喜的日子,叫作「弛禁」,因为从此不再罚了。这时候,成群结队的人涌向田里,许多人走得离家很远,因为那边拾得好些。笔者的一位相识说起,他的妻子已经出门十几天了,到庄稼比近处好的地方去拾棉花,这些天里随便找个门洞或车棚睡,只要人家不撵她。
有时富户想把穷人挡在自家的大片田产之外,但这很少办得成,而且绝不是什么高明的办法。笔者有一回亲见一场争执:一边是一大片棉田的主人,一边是几百名正要扑上去拾那残余收成的穷苦妇孺。就在双方还在辩论这事合不合规矩的时候,大批穷人——他们关心棉花远过于关心规矩——已经拥上前去,能拾多少是多少,把那抽象的是非留给旁人自己去了结。
前面一再说到违犯村规村约所受的罚金,也说过护青一事的关键正在于此。照例,从犯事者那里罚来的钱要拿去雇一班戏子;而这总归是花掉一笔余款的极费钱的法子,因为唱一台戏的种种杂项开销——尤其是招待客人这一项——往往十倍于付给戏班的价钱。
收获时节夜宿田间,地里又一向湿气很重,因而屡屡招来疟疾、风湿和肺炎,别的病痛也不少。然而这是势所必至,一切凶险都只好置之度外,否则一年就没有饭吃。偷庄稼以及秋收时节种种附带的事情,免不了要惹出口角,进而结成深仇,或酿成倾家荡产的讼事,所费的银钱,可以是所争之物价值的一千倍。可是中国的庄稼,年年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收进来的;而这样的情形,看来自中国历史发端之初便一直如此。
第十六章乡村与城中的求雨
中国人有一桩怪处:他们发展出了种种精深的哲理,却没有一种把他们引向对自然齐一性的信赖。多神信仰本来就没有立此一说的根基。于是便有了这样的情形——在这个堪称世上同质性最显著的帝国里,无论百姓还是治民之官,对于雨水究竟系于何因,都没有一个定准的看法。在山东一省,为求雨水的多寡合于农家之需,人们所祭拜的对象真是五花八门,有实有的,也有虚构的。受此香火的神祇之中,有观音菩萨——在中国南方,一般又把她当作男身;有关帝;有龙王;还有一位「大王」,俗信其托身于蛇,多半是水蛇,倘若一时没有水蛇,寻常的花蛇也一样凑合。凡发现了这样一位「大王」,照例要禀报就近的地方官,而地方官是要去拜一拜的。多年以前,李鸿章便在天津行过此礼,那里有一座极大的大王庙。
仿佛这些彼此不相干的自然助手还嫌不够,另有些人拜玉皇上帝,还有些人自以为有理由祭拜「孙大圣」——此君不过是《西游记》这部小说里的一个虚构人物。孙悟空原是一块石头孕化而出的猴子,可他的本事既多且奇,民间的心思便认定他是个宜于总管雨水的角色。不过对他的崇拜似乎流布不广,而且同上述诸神一样,行止极无定规。今年拜关帝的村子,下一回也许就去拜观音,大约是本着轮流公道的意思。
除此之外,还有另一套全然不同的办法,行之甚广。在直隶西部那座古老而今已荒圮的邯郸县,有一座庙,庙里有一口有名的井,井中沉着数不清的铁牌。凡逢天旱,县令把城里城外的庙宇挨个儿拜遍之后,几乎总是拿这一招做最后的指望:差一名官役赶赴邯郸县——路上要走好几天——从井里取一面铁牌回来。差人自本城启程时,随身带一面铁牌,上面刻着此行的日期与求雨县份的名号;到了那里,径投道观,纳过一笔钱,便由观中从井里另取一面铁牌交与他,而他带去的那一面,就投入井中。
返程路上,这差人据说除麸皮外什么都不许吃,还要昼夜兼程,快马加鞭。合县都在焦灼地等他回来。这时便演出一幕地道的中国戏文:他一路所经的州县,未必不像遣他出门的那一县一样盼雨;这些地方的百姓常常把差人半路拦住,把铁牌「借」过来,于是雨水就被「请」到了这一处,落在了本不该落的地界上。
乍看起来,像中国人这样讲实际的民族,竟会对这类把戏存一分信心,实在稀奇;但实情似乎是,他们所用的信心其实极少,这些名堂之所以还在演,只因为对支配本国气象的规律一无所知罢了。况且,此类举动用得最多的是五月和六月,而这两个月本就是该下雨的时节。祈祷的灵验期一般以十天为限,那么这期限之内恰逢一场雨的可能性极大,而这场雨便记在祈祷的功劳簿上;至于祈而不应,则总归另有一套全然不同的说法可以开脱。
山东西部某县发生的一桩事,把一套错误的宇宙观会带来何等的不便,昭示得连最迟钝的中国脑筋也能明白。一伙村民打着旗、擂着鼓,正往庙里去求雨。路上遇见一个人牵着马,马上坐着一位回娘家省亲归来的媳妇,怀里抱着孩子,牵马的雇工头戴一顶大草帽。那些向子虚乌有的猴子和花蛇求雨的人,其见识之不确,还有一桩怪处:他们对什么东西妨碍下雨,也一样满脑子谬见。洋人打把伞,曾被认作致旱的元凶而遭围攻;某通商口岸新建领事馆的檐溜管,也曾被人抱怨,说它把本该润泽全省的水汽都引走了。此番亦然:那乡下人的大草帽被认为与求雨之举「相犯」——照郎中的说法叫「忌」。众人朝他吼叫,一根长长的梭镖杆子捅进他的帽子,把帽子从他头上挑落,正落在马身上。马受了惊,挣脱缰绳,向前狂奔。妇人坐不住了,先是失手掉了孩子,孩子摔在地上当场毙命。她自己一只脚又挂在镫里,被拖出老远,等到马终于被拦住,人也已经死了。她还身怀有孕,于是一瞬之间,三条性命一齐断送。那雇工奔出不远便到了妇人娘家,把事情说了。家里的男丁恰好都在,各自抄起手边能拿的家伙,追上求雨的队伍,同他们狠斗一场,当场打死四五个人。案子递进了县衙门,后来如何了结,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求雨的花样之中,还有一种是从这村借一尊神,到那村去用。倘若果然求来了雨,便隆重地送回去;否则就很可能撂在祭拜时安放的地方不管了——村民们像一班学政考官一般,一味只看「成效」。还有些时候,神若不见得体察旱情,便会被抬到毒日头底下晒着烤着,算是提醒他醒醒神、尽尽职。又在他手里插一束柳条,因为柳最能感应一丝一毫的水汽。中国有句俗话:「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得一家人。」而这样的事,偏偏时时都在发生。
黄河改走今道,夺了一条名叫清河的小水的河床,挟着浊流带来荒残与彻底的破败,至今已四十多年。整整一代人以上的岁月里,山东中部苦于这条「中国之忧患」;就算到了一八八七年河道再变,官府又靡费了不可思议的巨款,终于把河水逼回了原先的故道——这番功夫,见过那道新河的洋人,大都以为是办不成的。
次年,荷兰的一队工程师到此一带勘察,做了详尽的测量,发表了一份无所不备的报告,中国官府却置之不理。当时的托辞是没有钱;可是倘若把工程交到洋人手里去办,款子未必筹不来,而论本事,再也找不出比荷兰人更内行的了。然而,当那位「河道总督」——这官衔里的谐趣,中国人是体会不到的——上折奏称此事非借重西洋学问不可、否则终无指望时,他的提议却被慈禧太后斥为「操之过急,徒事铺张」!
照中国人的说法,「三才」者,天、地、人也。眼下这三者彼此都不大对劲。当务之急是调和;然而除非中国人对这三者各自能力的界限有更确切的体认,调和是断然求不来的。换一批人,不久就会换出一个新的大地;到那时便会发现,天本来就好端端的,用不着挑剔。十年之间,落下的水足够众人之用,也不至于多到无法驾驭。只是人须得学会怎样驾驭它;在他学会之前,「天、地、人」三者是永远摆不正彼此的位置的。
第十七章乡村的围猎
广袤的山东省,有些地方水面澄澈而深阔,一片连着一片,水禽极多,秋冬两季尤盛。这样的去处,若在西方任何一国,都该是猎人的乐园;可是在这里,野鸭与大雁各行其道,「一路上平安无事」,既没有猎枪惊扰,也没有打野味糊口的人来打搅。缘故在于,紧挨着那片最大沼泽的府城衙门有一条老规矩:凡持枪者劳作所得,一概抽头。这抽头抽得既周且密,几乎等于明令禁止,于是水禽实际上根本上不了市面。
麦都思博士是来华传教的先驱之一,其子华尔特·麦都思爵士曾任英国驻上海总领事。博士的行状里,记着他同一位同伴自上海北上、沿山东海岸而行的一次旅程。他们的打算是:从所搭的渔船上岸,由一处岬角横穿到另一处岬角,再与船会合,如此一程一程地走下去。用这法子,他们得以深入几座渔村,沿岸同零零星星的一些人说上几句话。这位先驱之行的记述者有一份可爱的坦率,他提到:他们一路上不曾见过任何野兽。这话我们不难相信——因为哪怕到了今日这般深入踏查的地步,一个阅历最富的旅人所可能见到的野兽,也不过是野兔而已;此外虽还有黄鼠狼、一种地穴里的狐狸之类,却都不大肯在众目之下抛头露面。
据说在丹麦这个小小的王国里,国民有一种冬日的游戏:极大一片地面上的全体男丁,一齐出动,有组织地围猎野兔,从指定的一点起手,朝定好的方向推进,规矩严明,人人恪守。围猎完毕,还有一场大宴,来者不拒;这整桩事,是乡间年轻力壮的男子终年翘首以待的。在中国竟能碰上同样的风俗,实在离奇。山东有一个古老的州县,名叫平原,丹麦式的围猎在那里盛行不衰,只是少了末尾那场极要紧的宴席。试想,哪一个中国人有这样的胆气、又哪来这样的财力,去招呼乡间那数也数不清的一大群人,来享一享吃别人家的快活?
这场合围的一应安排,操在几个穷汉手里。他们在大集上享有「保护」商家不受别的无赖敲诈的权利——办法是自己先在某一日于本地的主集上勒索一笔防患于未然的份子钱。到那日,一个头上不剩一根毛发的汉子,在拥挤的集巷里来回穿行,高声叫喊:某月某日,「北乡」全体百姓要合力打兔子。这告示反反复复、变着说法地叫,直到听得见的人个个明白了,便各自回村去告诉全村人;到了定下的日子,人人整装待发。之所以偏要由一个秃子来传这话,理由是极地道的中国式的:官话里「秃」字与「兔」字同音。此事曾叫一个住在山东的洋人家里的伶俐小孩闹出一桩极妙的误会。家中一名雇工骑驴出门办事,回程牵驴而行时,驴挣脱跑了。附近有个割草的少年见那牲口飞奔,冲上去一把逮住,牵着等骑驴的人赶来。回到家里,众人当着那少年的面把这段故事讲得绘声绘色,说逮住驴的是个小「秃子」。洋人家的孩子听了这惊险的叙述,到晚饭桌上一五一十地转述给爹娘,只是把「秃子」这名目译作了「兔子」——他所听说过的「兔子」,也只有这一种!
到了打兔子的那天,凡在围猎范围之内的,几乎倾巢而出,来助这场兴。人往往排得像队列里的兵一样密。受惊的野兔在这广阔的圈子里左冲右突,可是围攻的人个个手里有棍,许多人还是两根,兔子脱身的机会便降到了零以下。这游戏有一条规矩:谁抢到了兔子,必须把它高高举起,大声喊一句「我举了」,喊过之后兔子便是他的,旁人再不能名正言顺地夺去。然而中国人的人性同世上别处的货色也差不了多少,其结果每每是激烈的争吵、殴斗、头破臂折,弄不好还要打官司。不过中国的官老爷素以办事务实见长,凡因此而起的案子,县令一概不受理;于是只好像绝大多数中国的讼案一样,在公堂之外由「说和人」了结。
即便在中国人这样最讲和睦的百姓中间,争端之易起——有围猎也罢,没有围猎也罢——可由若干年前的一桩事看出来;那件事里的许多人,笔者都很熟识。
有几个村民,在一个有月亮的夜里从邻村奔丧归来,夜已深了。快到自己村口时,撞见两个后生正在砍一种叫作枣的小树。那是为第二天的合围预备棍棒。被喝问之下,这两个后生——他们本是越界砍到邻村地面上来了——拔腿往家跑,那几个人在后头追。追的人回到本村,恶意地放出话去,说这两个小子砍的是「族坟上的松树」。虽已夜深,一队人马立刻聚起,往那个村子(约一里地)去讨说法。那村子早已睡下,好歹叫醒了几位头面人物,恳求来人把事情押到天亮,届时一定查问明白,惩办肇事之人,要什么说法都给。
对这一番合情合理的请求,回敬的只有咒骂。那一伙人满腔怒火地回了本村,敲响铜锣,惊动全村每一个人,凡年岁合用的男丁都被逼着随众而行,操着棍棒、杠子等物,去攻打那个村子。那村子恰好有一道土围子,夜里城门是关着的。这么大一伙人闹出好大动静,污言秽语很快把对头也激了起来。村中的老人拼命想把门顶住,无奈少年人的血气压过了他们——既然躲不掉,索性把来人要的「说法」一次给足。门一开,一场恶斗随即展开。女人们爬上平房顶去张望,什么也看不清,只听见沉闷的击打声。有几个人被打昏过去,有人喊「打死人了」,于是又斗了一场,直把守村的一方逼回村里;两边各有数人受伤,有的伤得极重。一位老人被一根扁担打破了头骨,昏迷着被抬回家,这样躺了一两个礼拜。
第二天早上,动手的那一村出去,在自家坟地上砍倒三棵小松树(拿来作对方毁坟的「凭据」),便进县城告状去了。那一村自然也照样做。先前那一村还抬着那位昏迷的老人同去,看上去已是奄奄一息。两造都得先把衙门的使费打点停当,才能动第一步;案子既重,这笔使费自然不轻。伤者是死是活未见分晓,县令便不敢向着哪一边判。一方捉住了一个害羊角风的半傻孩子,那孩子自认是他惹出的祸(大约是吓得半死),为此被毒打一顿,打得只剩半条命。事情拖了很久,末了既不依法,也不依理就那么断了——中国的许多讼案都是如此:两边各还各的账,谁也没赢。被打的那一村在衙门里花掉了三百吊钱,动手的那一村花了五百吊!那位老人到底是痊愈了,于是华沙及其四郊从此太平无事。
那么,这一切的「动机」究竟何在?这两个村子有世仇么?全然没有,反倒格外和睦,有六七家还是姻亲。有什么特别的挑衅么?一点也没有。凡是说得通的「动机」,都指向继续相安无事;可是干戈与流血照样接踵而至。其中许多或可归因于中国人的意气;然而意气又怎能凭空骤然生出来?眼下的风气,是把天上地下一切现象都用进化的学说来解释:有了遗传、教养与环境,人也就有了,社会也就有了。可是这一套分类是否真如看上去那样无所不包,很成疑问。有些时候,似乎还须再添一个因素,就是爱伦·坡所说的「乖僻的小鬼」。
第十八章乡村的婚丧
中国人同全人类一样,都想把婚礼办成一桩喜事。说到成亲,最常用的一个婉称就是「喜事」。而在中国,有一点格外真切:最高形式的「喜」,总要落到吃上头。喜宴当然古今中外皆有,但它尤其是东方的,也尤其是中国式的。
中国人的亲族关系铺得既广,缠得又密,因此一场婚事非请不可的人数极其庞大。有些地方的规矩是,只有女眷出「份子」,男客则在新郎依次向宾客叩拜行礼的那一节送礼:唱到哪一位的名字受此一拜,他便把自己那一份数目交上去。另一些地方则男女一律照同一法子出份。不过有两件事是可以拿得准的:其一,凡受邀的几乎都会到场,不是本人来,就是打发人来;其二,几乎每个妇人都带着孩子,孩子于进项分文无补,于开销却是大大地添。
中国的婚俗诚然五花八门,但要说有人只到场观「礼」而不赴「喜筵」,我们是闻所未闻的。事实上,照我们对这个词的理解,中国的婚事简直算不上有什么「典礼」。无论仪节上添些什么、减些什么,一场中国婚事的实质,似乎就在于新娘抵达她日后的家门。「筵席」才是这桩事的主干。有时候成亲当日并不请亲戚,改在此后另择一日;可是话仍旧不错——宾客一旦到齐,「筵席」便是整桩事的中心与魂魄。
若说中国人把什么事办成了一门精确的学问,那便是吃这件事。请人吃饭是真交情的凭据;俗话说得好,肩上扛着一坛酒、手里牵着一只羊来的人,才是真心待客的人,因为他用行动表明他的邀请是当真的。中国的绝大多数人过的日子离富足甚远,然而婚丧两事单在吃上的花费,就其数目之巨、其名目之频而论,除非人家极其殷实,否则必被拖入赤贫之境。
在这种无可回避的境况逼迫之下,中国人老早就想出了一套「分摊」的办法,婚丧的筵席由此才办得起来,否则是万万办不成的。一场婚事或丧事究竟会来多少客,事先很难确知,而预备却必须按可能到场的最多人数来打算。每一位宾客——更确切地说是每一户人家——不但被指望,而且被一套严苛的人情礼法要求着,如前所述,以一份「份子」分担这桩事的开销。有时出的是食物,但通例是拿钱,多少自有一个人人心里有数的行情。这数目各处相差很大,从合五六分银子的一点点,到两三钱乃至更多,视彼此交情的深浅与客人的力量而定。中国有些地方,赴这种筵席的寻常份额,似乎要比别处高出一倍。有些地方,这个标准通行得极熟,以至于「一份子」三个字在当地的意思明确得就像指名道姓说出「二百五十文」一样。
有些地方,丧事的「一份子」是二百五十文,婚事则恰好加倍。这是因为丧事的饭菜是「素」的,而婚事的是「荤」的,要贵得多。常有这样的情形:从外州外县来的人,「一份子」是本地人的两倍甚至三倍。远道而来的人若只照本地人的数目出,是会被看作丢「面子」的!
这类场合所交的钱数,实际上很少真如它名义上所称,这正是中国式办事的一个典型例子。倘若当地的习惯把九十八文或九十六文当作一百文,那么出份子时少放几文的诱惑,一般是抵挡不住的;何况收钱时头绪纷繁,虽说数目一概入了「账」(下文即将说到),却往往难辨哪一串钱是哪一位送来的。
有些当家的人极想把各人出手是否老实一一查清,便预备一根长绳,每收一笔钱、入了账之后,就连着它自己的钱绳系到长绳上去。事毕,主人便可以把这许多串钱挨个儿查过,算出每一串短了多少,再按它在长绳上的位次对上账簿里的次序,追出是哪一位送的。不过这法子宾客不喜欢,因为太费事,所以通常不用。它的好处是:日后这家人若请他去吃喜酒或丧饭,他可以照同样的成色把这笔人情还回去。有些地方大家心里都明白:虽说每位客人出的是二百五十文「一份子」,可要凑够一千文,得五「份子」才行——因为所谓「一百文」,实收不过八十。
管钱的那一班人有责任把宾客带来的款项一概收管,并把各人所出记录在案。此事关系重大,因为每一笔这样的馈赠都身兼两重身份:既是今日收礼之家对往日送礼之家同类情分的偿还,也是日后同类回礼的先声。各人送多少,要看两家的交情,尤其要看从前同类场合上自家收过人家多少。这套不成文的规矩要求宾客按份相酬,谁若置之不理,便被看作严重失礼——因为它减少了主家的进项,后果不轻。
赴宴而不带一点份子,无论是钱还是物,实际上似乎是没有的事;不过常有这样的情形:在某些场合可以拿食物代钱,而所带的食物还不及送礼者自己吃掉的一半。送礼者若是妇人,尤其如此——如前所述,她多半还带着一个两个胃口大得没边的孩子,这些孩子在整场仪节的每一个段落都得拿吃的哄住,肚量看上去简直没有止境。
在城里和大镇上,操办婚丧筵席这桩事,办法同西方任何一国也差不了多少。饭铺立下契约,按定好的质地与价钱,交多少碗菜;万一客人多得出乎意料,也预先说定如何添补。若是筵席的规模很大,多半便由厨行的人到主家就地开伙。这类场面通例以若干「席」来说,而「席」不像人们想的那样指一个人,是指一张桌子坐得下的人数。这数目同中国的一切事物一样,各处不同。有的地方是八人,因此那件必用的家具便通称「八仙桌」。
另一些地方,桌子的大小形状虽与此相同,却空出一面以便传菜,于是「一席」只指六个人。筵席若是包出去办的,饭铺还派跑堂的来给客人上菜,席终要给这些跑堂的一点小赏。
然而能享到这般便利的人家,在必须操办婚丧筵席的人家中只占极小一部分。对那些无从借重饭铺的人来说,别无他法,只能把事情交到几位老于此道的行家手里——这种人各处都有。每一个村子,或每几个村子,总能出一位厨行师傅,此人有大半光阴都花在办这类事情上。倘若他名声远播,常被富家延请,手下便有若干帮手听他调度,席终一概按规矩打赏。
受托操办筵席的这一班人分作三处,或称三房:执房、厨房、账房。三者互为牵制;不过若是小而俭的场面,这三样自然合而为一,归于一个头脑。执房负责采买一应认为必需之物,都要本地市面上最好的。
在中国北方,最费钱的两项是馒头和酒。倘若屋舍宽绰,凡为筵席买来的东西便另置一间屋子存放,专归执房中的一位管着;须得他发话,才能应大师傅之请把东西拨到厨下。可是实际上,这一处永远是个大漏洞,因为办席这家的许多亲戚邻舍,都会打发孩子到库房来「借」几个馒头、几盅酒。管事的若是回绝(换了洋人多半会回绝),便结下那家的怨;而他自己所得的唯一好处,是挨一顿骂——这可是没有一个中国人受用得起的。所以照实际的办法,总是「有求必应」,要「借」的也不打发他空手回去,尽管照英国的老话说,「宽皮带是从别人的皮子上裁下来的」。
操办的执事里有抽鸦片的,这也并不稀奇;若是如此,花费必定比平常重得多。有些地方还兴起了给喜宴上的客人备烟的规矩,这一项的伸缩性可就大得没谱了。除此之外,抽鸦片的人天然连寻常看管库房的力气也没有了。倘若他自己就抽,而鸦片又在此番的备办之列,那么他那一伙烟友个个借此机会来看他,也就不足为奇了——来了自然要请人家抽上一筒,花的当然是主人家的钱。
这种场合上,酒与馒头在还没有一碗菜端到客人面前时就已经不见了,那势头令人想起大伏天里水的蒸发。曾有人告诉笔者,邻家办一场丧事,六十来斤酒凭空消失,连它是怎么走的都不曾留下一丝痕迹。
这类事人人皆知,其缘故并不是执事们办不了交给他们办的事,也未必要到他们不顾主人利害上去找解释。真正的症结在于:凡殷实到办得起大席的人家,身边总围着一大群穷亲戚;这些人除了这种场合,再没有别的机会让这门亲戚于自己有所裨益,因此到了这时候,他们是断不肯被撇在一边的。同主人一个姓的穷人家,会端着碗站在正办大席的府门口,要求把正在上的好东西分他们一份。纵使主人一口回绝,执事们也照他的吩咐分文不给,也还是没用:那穷人家会闹得天翻地覆,事实上叫席面办不下去;而所有的客人都会向着穷亲戚,劝主人给他们要的东西。
向凡是拿得出的人抽头,这个习惯如前所述,在中国人的生活里扎根极深。它会把人引到哪一步,可从偶尔听到的一些极端例子里看出来,例如下面这一桩,是当事的苦主亲口讲给笔者听的。有个人为一棵树同他的一位叔父起了争执,那树值不了一块钱。他是个没有筋骨的人,讨不回公道,只好「吃亏」。他的妻子为此气愤到了极处,竟上吊死了。这一来,做丈夫的便可以到官府去告状,控对方「逼死」了他的妻子。这对受害的丈夫来说,也许原是上策;可是「说和人」劝他私了,赔一笔钱完事。对方有一位得力的帮手,是族里一个出名的讼棍,惯于打官司,肯把主意白送给他。即便占了这些便宜,经手的中人还是判定叔父须付三万文钱给那妇人的娘家,算作助丧之资;钱也照付了。
自尽者的丧事,通例是不大铺张的,除非这笔开销是从被认为逼人自尽的一方勒来的。此番所付之数,其半也足够办丧并支应一应用度而有余。主持其事的是做丈夫的那些「本家」——叔伯、堂兄弟、侄子之类;他们有本事把事情拖了一个多礼拜。丧事办完,这位丈夫——他那一年的庄稼已被大水淹得颗粒无收——才弄清楚:这些「本家」不但把罚来的三万文花得精光,还给他背上了两万文火烧眉毛的债,说是这段拖延的交涉期间「本家」们吃掉的馒头和酒钱。开销的明细账是要不到的;这位可怜的丈夫唯一确知的一件事,就是他实实在在被自己的「本家」弄破了产。
中国人向来把这一点看作理所当然:凡富到办得起一场大丧来送父母的人家,在这个当口必定被人剥个精光。缘由在于:此时主人(在道理上)是哀毁过甚的,寻常礼数要求他本人一概不插手料理,只专心致志地守他的丧仪。纵然他把事情坏到什么地步都看得清清楚楚,也必须装作又瞎又聋,而且又哑。长年的历练已使中国人把这门本事练得极精;不消说,这在一个西方人是难的,甚至是办不到的。倘若当家的因故素来不得人望,他的处境还要坏得多,下面这件事便是一例,是住在出事村子二里地以内的一个人讲给笔者听的。
有个殷实人死了父亲,预备大办丧事。他用一辆大车装了一百吊钱,上集去买猪,好宰了办席。半路上被「一伙他自己的本家」拦住,把钱抢了个干净,而且抢法之巧,叫他追回无望。后来他又买了四口猪和一头牛(办一场席已算极丰厚了),照例把一应事务交给「总理」们。这些人根本弹压不住「亲友」、邻舍和旁人对库房的抢掠;出殡的前一夜,贼又撬了库房,把肉一丝不剩地卷走,席上竟一点荤腥也没有了。总理们吓得逃了。筵席不得已全用素菜,办成那个样子,主人从此丢尽了脸。结果他再不敢张罗丧事,如今他家里还停着两口没有下葬的棺材,等着入土,说不定要等到下一辈了。
等到「份子」都送齐、点算清楚,主人在这桩事上贴了多少便一目了然;而这个消息全然不算私密,有时当场就向宾客宣布。数目若大,主人便博得一个「做事有气派、不计工本」的名声,在邻里间挣到一份体面,而且是特别受看重的那一种体面。至于穷人家,「面子」远不如钱要紧,于是常见筵席俭省到了极处,花费无几,而「份子」却同好得多的席面一样重。偶尔也有人家能把开销压到收来的份子足以抵充、甚至还有富余。办成这样一桩事的人,是被人认为值得几分佩服的;这也不无道理,因为这一手实在需要不小的将才。
合作之法的另一个例证,见于村里男丁被编成班次、轮流充当某一号棺罩的杠夫,每班各有各的头目。凡有丧事,便通知轮值那一班的头目,他再依次挨个儿招呼本班的人。谁若不到班当值,是要罚的。
在乡间,那具出殡用的棺罩,连同抬它的那一大排上了漆的杠子,往往归若干人所共有,而这些人本身也不过是寻常农户。被请去主持一场丧事时,凡本村的人家,他们常常不取分文,只按定数收一笔家伙的租钱——那一套家伙有时代表着不小的本钱。娶亲用的花轿,也常是这样共有共管的。这样做的好处是:一笔于合乡极为合宜、却非个人之力所能办的置办,由一个「会」出面办成;入会的人按所出的本钱得一点微薄的红利,又在给人帮忙时以饭食、礼物之类作为对这份气力的酬谢。
这个道理可以推广得没有边际。笔者曾住在一个中国村子里,那里有一个「碗会」,置得一二百只碗,租给要办席的人家,租价既使置办的人有利可图,又比主人家自己买下一大堆平日全无用处的家伙来得省俭。
助人办丧的会社极常见,名目也很多。结这样的会(叫作「白社」)有一层特别的理由:喜事可以推迟到安排停当再办,丧事却一般很难、有时根本不可能这样办。
有时入会的每家每月向公中交一百文。凡照此交纳的人家,遇有家中成年人(或者只限长辈)亡故,便有权从这笔公款中支取比如六千文,用以支应开销。若库中的钱不够会员家中丧事之用,不足之数便向各会员另行摊派。照这样的章程,一个入会人若五年之内不曾支取,他所交的恰好等于他应得之数,而一无所获。这种互助的会社之所以结得起来,多半是因为中国大多数人家凑现钱这件事实在艰难。从账面上算,交会钱未必省下什么,可是实际上,每月凑一百文,总比一次凑六千文来得容易。
丧费互助的另一种形式如下:家中父母年事已高的人,知道自己随时可能要为亲丧花上一笔难以筹措的钱,于是便「请会」;入会的人,逢谁家死了父母,都有出一笔定数——比如两千文——的义务。这样一来,会员便全是有高堂在的人。名单上或许有四十人,那么每逢一次支取,便凑起八万文。有这笔钱,就办得起一场体面的丧事。通例要在各人所签、交由会首收执的文书里写明:丧事须照指定的规格花销,这笔款子也不得挪作丧事以外的任何用途。
会员若要为自家动用这笔份钱,事先必须找到两个保人,担保他日后随叫随交自己的那一份,否则别的入会人就要落空。凡请入这种会的,必是众所周知交得起摊派的人;会员若因故交不出自己那一份,是要重罚的。
每逢一场丧事,凡入此会的人都「按名分」到场,除了那两千文的摊派之外,不必再出别的份子。会员一律穿孝,哭得像死者的至亲一般。除了真正的近亲之外还多出这么一大群孝子,这给死了父母的那一位挣足了「面子」;这一层的吸引力,大概同银钱上的相助不相上下。
倘若很久都没有哪一家会员死人,便有人觉得不妨把众人召来吃一顿,席间提出摊一份钱,用在娶亲或者别的、本不在会章之内的事上。凡这类安排,筵席都是万不可少的陪衬:没有它开不了头,没有它也收不了尾。
这类会社在丧事上远比在喜事上常见,但用于喜事的也并非没有。譬如有一家想给儿子办喜事,排场却非家底所能支撑,便使出一个法子,叫作「以友引友」。假定要凑起十万文钱:先备下一百张请帖,取出十张分送给本家的十位朋友,请他们先来赴一场小宴。这十位朋友手里另有多余的帖子,每人再送给他自己的九位「朋友」,这些人便应允前来赴这场喜事,各带一吊钱的份子。用这个法子,一户没什么家底、也没什么交游的人家,竟能在喜事上忽然开出一百位宾客的场面(其中许多是谁也不认得的),而一应开销全由这些「朋友」和「朋友的朋友」慷慨解囊包下了。
在最初那几位「朋友」这一边,做这件事的唯一动机是交情,外加喜筵上口腹之乐。在「朋友的朋友」那一边,动机也无非是交情,加上同一场快活的筵席。不消说,这样骤然凑起的十万文是一笔「债」,收下它的人家日后须以份子偿还。
在西方人看来,为了一时的排场就给一家人背上这样一笔债,无疑是荒唐透顶的举动。然而好排场绝不是中国人的专利,只不过他们所满足的那些排场,在我们看来实在没什么可取罢了。为了应付眼前的需要而向将来大举透支,正是中国人办事的一个特色。多少人家会卖尽田产、甚至拆掉房子,去办父母的丧事,因为下葬而无相称的排场,是丢「面子」的事。而这桩不合情理的举动,做起来还带着一种欣然而自觉有德的神气,仿佛在说:「看我!无论自己怎样委屈,该办的体面我总要办到!」
一场中国丧事办得何等繁复,事先大致可由两个因数相乘而定:一是死者的年岁(尤其是他按辈分所居的位次),二是这家人的门第。人一断气,哭声便起;随即,或者等到日落,往土地庙里去向土地爷报庙,一路仍旧是哭。此类仪节到「三日」还要再行一次——所谓「三日」,在有些地方就是第二天,却被算作实实在在的「三日」!倘若是极隆重的场面,还要每隔七日做一场法事,共做七次,到第四十九日才出殡。这整段日子里,这个焦头烂额的人家没有一刻安宁。也许佛道两家的僧人道士同时在临时搭起、花哨得俗艳的席棚里念经——因为通往极乐之境的路究竟哪一条最稳妥,既然茫无定准,往往便觉得这两条法门一同买票最为保险。刺耳的鼓乐从早到晚撕扯着空气,炮仗隔不多久就轰然一响,既吓退凶神恶煞,又叫成群的村童喜不自胜,一场丧事下来,他们始终撒欢儿闹个不停。
说英语的民族曾被人讥为「取乐也带着愁容」。中国人却相反,他们办丧事时往往还能弄出不少乐子来。天底下再没有别的场合,能这样轻易地吃到这么多东西。俗谚说得真切:
「死了老的,饱了活的。」
要在一个院落、或者几个院落这样局促的地方,同时为常常数以百计的宾客备饭,其吃紧是可想而知的;然而那些免不了的等候、拥挤、喧闹与不适,人人都受着,抱怨与怨怼还不及这些烦扰的十分之一——而这些烦扰若只摊上十分之一,恐怕就足以惹恼本文的读者了。在中国,葬人没有第二条路,从来也不曾有过第二条路。礼是中华民族的命脉,而礼之专横得势,再没有比在中国人的丧事上更淋漓尽致的了。然而即便在最华丽的仪仗里,也总免不了掺着几分说不出的寒碜。城里的出殡行列,显贵的棺前棺后,旗、幡、伞、扇以及油亮闪金的木牌一大排一大排地举着,而举它们的却常常是些肮脏褴褛的乞丐,漫无目的、参差不齐地拖沓而行。这类景象在乡间几乎见不到,然而那份纷乱无序却是无处不在、在所难免的。中国话里没有一个字是「肃穆」的意思,因为在中华帝国里根本没有肃穆这种东西。
白是丧色,因此丧事上人如潮涌,有的只在头上系一条白布箍,有的戴方顶白帽,有的穿得更齐整些;直到那些与死者血脉至近的,按礼须从头到脚裹在最粗的白布里——那是孝服里最重的一等——他们脚步虚浮,倚着一根短短的柳木哭丧棒,招摇地拄着,尤其在那许多该举哀的关节上。大体说来,穿白的都是「五服」之内的人,也就是自高祖以下所有的直系子孙(辈分在中国各有专名,即高、曾、祖、父、身:三代「祖」,加上父,加上自身)。这一大片孝服的料子由治丧之家供给;不过出嫁的女儿若由婆家备办,便是一份格外的体面。有时可以看见妇人一场丧事下来,臂上一直得意地搭着一大匹全然多余的布,向众人作一个公开的凭据:她的丈夫或公公办得合乎规矩——于是这位媳妇便挣到了满满的「面子」。
家族的坟地四围都是庄稼地,因此丧事若赶在春天或初夏,这么多人踩下来,青苗必定大受糟蹋。抬棺罩的一行要占二十尺以上的宽度;丧事若办得大,一路上还跟着黑压压一大片人。地邻们吃了这个亏,有时便预备好锨铲,把大捧的土扬到空中,好落在那些踏他们麦子的人头上,算是对侵犯他们权利的一种抗议——同中国的一切抗议一样,全无用处。
怒骂与争吵常常是中国丧事的伴生物,因为惹人的事往往实在恼人。冲撞出殡是重罪,但办丧的人彼此之间有时也起争端。笔者曾见一口棺材在大路边上撂了许多天,原因是两口本该合葬的棺材,两班杠夫为谁先出村争执不下,争到动手打架,继而闹成一场怒气冲冲的官司;官司不了结,那位死者便动弹不得。
等到那几乎没完没了的筵席终于吃罢,一声高唱「起杠」响起,丧事的高潮才算到了。十六名杠夫,或者十六的若干倍(人越多越好),同那口沉重的棺材和托着它的巨大棺罩较着劲,那份笨重实在难以驾驭。只有最前面的几个人看得见往哪里走,因此必得有一位杠头来指挥他们的步伐;他用假嗓子尖声喝令,末了拖出一记刺耳的长音,活像山猫的嚎叫。他每喝一声,全班杠夫便齐声应和,那声口如同水手起锚。这些吆喝,混着一整队乡下大车上堆坐着的孝眷们排场十足的哭声,合成一种总的效果,与我们心目中丧礼应有的样子相去之远,实在难以想象。待到缓慢而吃力地挪到了家族的坟地,把棺材放进墓穴——那墓穴有时是一个大大的圆坑——便是这许多天热闹的顶点。杠头的喝令变成了尖叫,应和之声嘈杂错乱,人人照自己的看法添上自己的指点,却谁也不理会谁。就这样,在更多爆竹与炮仗的轰响里,在孝眷更剧烈的号哭里,在杠夫与掘墓人的呼喊里,在看热闹者的嗡嗡议论里,这位中国人终于被安顿下来,长眠不起了。
第十九章乡村的年节
洋人在中国住得已久,久到足以把外部的种种现象收入眼中,却还不够久,不足以看清这些现象的由来。这样一个人,若要向见闻更少的同乡讲解:中国人的生活里,从旧的一年跨进新的一年,最显眼的变化是些什么,他大概会举出下面这几项中的一项或数项——而且说得都颇有几分道理。
饺子
这幅员辽阔的帝国,各地风俗自然不同,但恐怕没有哪一处地方,不把饺子或与之相类的吃食与大年初一牢牢连在一起,正如葡萄干布丁之于英国的圣诞,火鸡与肉馅饼之于新英格兰的感恩节。与西方各族相比,中国人里头能够在饮食的多寡与精粗两项上都不必克己自约的,为数甚少。这个民族的绝大多数,其膳食都是有章法地、也是不得不然地俭省。便是那些家道宽裕、一年四季吃得起好东西也吃得起饱的农家,也难得见他们如此享用;或者是长辈男丁享用了,小一辈的妇人与孩子却不许沾。在吃这一项上世代相传的省俭,是中国人一桩显著的特性。「吃好的」是一句常语,用来指办喜事、办丧事,或是别的少不得「好的」的场合。大年初一只吃寻常杂粮做的饼子,连一个饺子也吃不着,照俗话说,比根本没有过年还要糟。
再者,中国人家里每一个人,盼着年节这一顿时那种切切的欢喜;到了口,每个人埋头把所能得到的最好的东西尽量吞下去时那种更切的欢喜;以及一家人重又漂回到寻常伙食那片撒哈拉沙漠里以后,各人回味席上一样一样菜色时那种几乎不减分毫的欢喜——这些,对惯于吃得过饱、以致极少尝到「饥饿」这一味最好的调料、又往往嫌人家请去赴一席多道大餐为苦事的西方人,实在满是启示与教训。想象力再强健的人,也无从设想出一个中国人会用这样的眼光去看待那件总能牵动他天性中最细微感情的事。所以把饺子摆在中国年节的头一位,是很有道理的。
团圆
若论那种牵引与吸附的力量,西方任何一国的节日——连上文提到的那两个也不例外——都全然比不上中国的年。我们也以为逢这类日子举家团聚在道理上是好的,在实际上也有用。可是我们有一桩致命的短处:我们的家会分、会散,常常散到天涯海角,而新的家不久便另立起来。一家老小是不能作远途搬运的,尤其是在一年中天寒地冻的时节;就算搬得动,普通的住屋也未必容得下。
而在中国,家原本就在家里。在外的只是家中的几个男丁,他们回到祖居去,就像野禽回它南方的旧栖处一样,本能从不出错。若是路途过于遥远,从身体上说实在办不到——譬如散在帝国各地开钱庄、设典当的无数山西人,又如北方几省许多「出关」谋生的人——打算还是要回家的,大约三年里回去一趟,而挑定的日子总在年底。
一只猫进了生地方的顶阁,一只折了翅的鸟,一条离了水的鱼,都不比一个过年回不得家的中国人更焦躁、更难受。除了他自己的种种缺憾之外,他还准知道要受人取笑:不单是不得不与之同住的那些人取笑他,等他日后回乡,本村的人也要取笑他。中国人怕人笑话,甚至比怕少吃一顿好饭更甚;所以若非情形极其特别,尽可断定:过年留住在外的中国人,无一不是被自己作不得主的境遇所困。因此,把团圆看作中国年节的一大特色,理由是充足的。
新衣
凡在正月初一到十五这半个月里,哪怕只是粗粗看一眼中国的市镇、城池与村落,都会被那一片崭新鲜亮的衣饰所触目。男人、女人,尤其是孩子身上的每一件衣物,都可以是虹霓里的任何一色,乃至是所有的颜色。在我们看来,中国人并不以我们所谓「雅致」见长,有时倒像在赶着学非洲野人的古怪,而在这过节炫服的时节尤其如此。那些足以叫西方太太们耸起肩膀、骇得发抖的配色,在中国人的眼光里却仿佛正是得体的、合规矩的。鲜绿与湛蓝,配上深赤、紫、淡紫或橙黄,并不像我们的裁缝师太们所要战栗着断言的那样「彼此打杀」;相反,它们给穿的人和看的人带来的快意是那么分明、那么普遍,以至连成见最深的洋人也看得明白:至少在这一件事上,他的标准是不适用的。既然中国人在他们这个大节上如此看重这一项,我们把好衣裳当作这个日子的一大特征,也是说得过去的。
祭祀
无论我们在世上哪个地方碰见中国年,它第一个呈现出来的面目总是声响。整夜整夜,大大小小的爆竹响成一片,砰!砰!砰!这些东西也像别的灾殃一样,「来时不是单个的探子,而是成营成队的」。这一切的根子,无疑与宗教相连,正如世上各处类似的举动一样。不过,虽说燃放火药最为显眼,它却远不是过年祭祀里最要紧的一节。先是送走旧年的灶君,一般在腊月二十三;到了年底,再把新的一位接上位。除夕晚上,一家人聚在祠堂里,若是没有祠堂,便在住屋里,祭拜前几代祖先的牌位。中国有些地方,农人与做工的人家里,祖先牌位相当少见;除夕行礼时替代牌位的,是一幅悬起来的大轴子,上面写着一部分家谱,众人向它叩拜、焚香致敬。正月初二早上,或许别的时候也有,家中或族中到了年纪的男子一齐上坟地去,照例向亡者的魂灵献上祭品。关于这些仪节从宗教上看究竟有何等分量,通晓中国事务的洋人之间曾有过不小的争论;但无论何人都不怀疑,它们是中国年里最不可缺的一味成分,而以中国人目下的心性而论,一个没有这些仪节的年,既不可想象,也不可能有。所以我们把祭祀显著地列入名目,是很得当的。
应酬
然而只须对实情略知一二,我们便会觉出:与亡者相关的仪节虽属要紧,却一办即了,并不构成年节里长驻的景致。与生人相关的应酬,情形就大不相同了。西方有些地方也有新年拜客的做法,比起中国的规矩来,那只是极微弱的一点仿效。我们爱访谁便访谁,想什么时候去便什么时候去。中国人则是向那些他必须致敬的人致敬,而且在他应当去致敬的时候去,这份义务极少有开脱的余地。譬如说——各地做法差别极大,不必强分轩轾——某地的规矩,是人人都要在天亮前很久就起身。一家人先行完家礼,除了长一辈的男子留在家中受礼,其余人等便出门把全村走一遍:每一家的代表进到别家的院子里,向在家的长辈叩拜。这桩事按家谱上的辈次先后进行,就如陆海军官凭领受委任状的日期定尊卑一样。大族之中,某一旁支的人早婚,另一些支派的人晚婚,又加上随处都可能有的立嗣承继,以及别的种种缘故,常常弄成这样的局面:年岁最老的人,在辈分的次序上决不是最长的。于是便有了一幕可笑的景象:七十岁的人在一个毛孩子面前充「侄子」——再不然,最不巧时,充「孙子」。常听到中年人抱怨过年时的辛苦,说他是「小辈」,路上撞见「两尺长的孩子」都得给人叩头,因为人家「辈分大」;由于这「相对之礼」的颠倒,孩子们鲜嫩得像朵花,中年人的膝盖倒要疼上一两个礼拜!
初一这天既献给了本乡本村,往后几日便用来向住在别村别镇的亲戚行拜年之礼,先从母亲的娘家起,再枝枝节节地推到种种亲属上去——那些名目,洋人里少有记得住的,多数人连懂都懂不了。这一整套应酬总的说来是好事,这是不容置疑的:它防住了许多疏远,也在起初的阶段医好了许多已然生隙的关系。只是这样一套刻板而单调的常规,对我们来说恐怕难以忍受。
对中国人而言,这些走动不单是年的一个重要部分,简直可以说,它们就是年本身。每走一趟,都含着一顿「实在饭」,也含着(照中国人的看法)一段好时光。不去走,不只是自己少得许多快意,更是犯了一桩社交上的罪过,几乎一定会大大地得罪人。
举国的闲暇
对中国人生活的境况与细节愈熟悉,我们便愈要诧异:这样勤苦的一个民族,怎么会有工夫应付这一番宴游与虚浮的排场。这份惊奇其实是长久不消的;但一旦领会了下面这个事实,它便不再令我们意外——整个中国人作为一体,实际上已经议定:从十二个可用的月份里,扣出整整半个月来,自元旦直到元宵。在这占一年二十四分之一的日子里,凡是可以不做的事,一概不做。这段日子的花销,算在一整年的开支账上,主意只在过得痛快。于是这段日子成了这个民族的一道安全阀,若无此阀,它在别时无休无止的劳作里,或许早已癫狂。倘使中国人平日不这样卖力地做活,他们便不能这样尽兴地享受这个长假;倘使他们不这样尽兴地享受这个长假,他们在一年余下的日子里也做不出那样好的活来。所以我们在排中国年的目录时,理应给「生产之事几乎全停」留出很大的地位。这是举国闲暇的时节。
赌博
有一句老话说得好:「闲着的手,魔鬼总要替它找点坏事做。」大约世上从未有过哪个种族,经得起这样一场骤然的变动:从不断的劳作一变而为彻底的停歇,半个月后又要回到老一套里去,再过一年的拘役。经不起,是说不起相应的反弹;中国人也一样。人的天性里,本没有单在上文所列的那几个方向上便能一直快活下去的道理,总要再往前走一步,再多取一点。中国人做的正是这件事,而他们借的是赌博的刺激。此事与吸食鸦片,是中国最大也最败家的两样恶习。不过话说到底,就乡下各处通看,做工的人里赌徒所占的比例,据我们所知是有限的,虽说各地每年白白挥霍在这上头的银钱数目极大。可奇的是,一到过年,一切禁束仿佛都撤掉了:男人女人一齐扑进纸牌、骨牌一类的入迷刺激里去,押上数目不等的钱注,对将来的苦果既不害怕,连想都不想。抽象地讲,赌钱当然是公认不对的,是不该沾的,因为容易招祸。可是过年时,「人人都赌」,「不过是玩玩」,「反正没别的事可做」——末一条是很要紧的实情,因为在这样一个连做饭都常常尽量省掉的时节,的确无事可做。铺子不卸门板,却听得见伙计在里头闹嚷嚷地赌;客店也不开前门,掌柜连同伙计却统统凑在一处赌,你叫他们停下手来喂你的牲口、给你弄口饭吃,他们不肯,还告诉你:这时节不是赶路的时节,生意是生意,玩耍是玩耍。
老婆婆、小媳妇蹲在席上或是炕上,热火朝天地洗牌、付她们那点小注,个个都自得其乐。
这样的光景,过了元宵的第二天决不会骤然收住,这是明显的。它往往永不收住,反而拖出一条越来越宽、越来越长的败家的尾巴,连坟墓也不是尽头,一直延到三代、四代。我们把赌博称作中国年的一大特色,断然没有错。然而话到这里,或许我们还没有触到这件事的底。
还债
一个在中国的洋人,无论他对中国的历书多么不留心,总会在新年的边缘还没露上地平线之前很久,就被人用一种极有效的方式提醒:中国的年快尽了。腊月里某一天,「小子」出现在你面前,那张向来没有神气的脸上竟有了几分异常的活气,他解释说,由于种种情形凑在一处——这些情形,大半是我们无从弄明白的——他不得不请求把本月的工钱、连下月的一并先支给他。这或许违了规矩,无疑是违了规矩,但因为上面说的那些情形凑在一处,实在是万不得已,否则便要倾家。不多久,厨子也就他自己的事说了一番同样的话,各样的苦力也就他们的事说了一番。逐一查问下来,每一桩的急迫竟都那么真切,那些凑在一处的情形压得又那么紧,于是我们多少只好委屈自己的判断,去替这些替我们做活、我们大概对之也有些情分的人挡住那眼前的倾家之祸。可是要过很久,我们才想到要把这件事往深处看一看,看到的也只是人人早就知道的事实:中国的年,前头总有一段举国还债的日子,谁也逃不掉。倘使我们非要就某一桩具体的事追根究底,把它较远的缘由严加查考,很快便会从当事人那里听到一些事实,似乎足以证实他所说的急迫;并且会知道他这一桩并无特别之处,别人也都困在同样的窘境里。这些查问若追得够远、够深,便会把中国社会理财上的七宗死罪照出来。
一、人人总是要借。世上的生意,连西方各国也不能外,都靠借钱周转,而信用是贸易里最大的一项因素——这些道理我们一刻也不曾忘记。但中国人的借,与近世商业大扩张所让我们熟悉的那一种,属于不同的类型。我们并不断言:中国人里没有办事不需动用他人银钱的;只是说,这样的人稀少到可以忽略不计。中国人生活的整个格局,与中国经济的整个体系,都是这样一副样子:一般说来,财力上留出的余地极窄。他们办事既那样实际、那样精明,可是竟少有中国人手里有个垫底的东西,这总是一件令人不解的事。其一个缘故,是他们极难积起一笔储备;另一个缘故同样有力,即这笔钱在用出去之前,没有一处地方可以稳当地安放。既没有储蓄的银号,也没有安全的投资。现钱唯一的去处就是借给需用的人,而出借时一般总带几分不愿,因为放债的人有理由担心:本利都未必再见得着。谁家办喜事,就可能要借钱才办得成;若是办丧事,那必要就更急。他要开张,得有钱;到年底结账,还得再有钱——而照他们自己的账目看,十个小本经营的中国人里有九个都说自己「亏了本」,虽然这话往往只是说没有赚到原先盼望的那么多。总之,很难找出一个中国人,你在任何时候借他一笔银钱,他不当作「涸辙之鱼得水」那样欢迎的。正是这无处不在的需要,把日后要挖陷坑的那块地面抹得平平整整。
二、人人不得不出借。我们刚说过,手头恰有一点余钱的人并不愿借出,怕再也见不着。可是能施到有钱人身上的压力,却有各种各样、各种轻重。其中一种与中国的家族、宗族之抱成一团有关。族中一人有钱可借,另一人急需得要命,后者便会去请一位辈分高于那有钱人的长者出面代说。这位长者也许不情愿,但大概还是会去说。这一类以辈分施压的分量若足,那有钱人便会觉得还是让步为上,虽然未必合他理财的判断。然而每一个中国人从小就习惯了这样一个念头:事事称心是少有的,一个人不能照着自己的意思做时,就得照着不得不然的样子做。若借者与放债者不是同族同家,难处便大些,但也许能借朋友之力,用同样的一套压力压过去。一个想借钱的人,为求得这项恩惠(而利息高得不近人情),往往得叩不知多少个头;不过中国人有个想法很帮他的忙:压力施到一定分量,所求之事就非准不可,正如秤盘上添足了砣,这一头便非沉下去不可。于是便有了这样的局面:在中国无论哪一等人里,有钱的那一个,就是那必须甘心让人来分他之财(而收取一笔可观酬报)的人。
三、由上述两条,必然而无可逃避地推出:几乎人人都欠着别人的钱。问一个中国人欠不欠钱,从来是不必的。正当的问法是:你欠多少,欠谁的,利息几分?
四、中国人若不是非付现不可,决不付现。这在我们看来也许是一桩极古怪的习气,但它似乎近于一条定律。中国人由多少代的经验学会了一件事:他刚把钱付出去还了一笔债,立刻就要用这同一笔钱去清另外的债。照他们自己那句形象的话说,一杯水要同时供三四处地方用,而这供应总像那句古话里「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一般的不济。中国人对这一层体会之敏锐,是我们难以领略的;知道得这样透,他便死死攥住自己的现钱,直到有一股力量大过他手劲,把它硬拧出来为止。
五、中国人不被催讨,决不还债。这在我们看来也是一桩奇怪的做法。我们多数人自小就抱着一个定见:债既然总得还,那么「事既要做,速做为善」。中国人的心思运转法全然不同。他的看法是:「事既要做,便在情形所容许的范围内,做得越从容越好。」
六、似乎还有一条规矩:中国人不被催讨许多许多次,是不肯还债的。这一点上他又与我们各处一极。我们不爱被人催,宁可作相当的牺牲,也不愿让穷困的人成天跟在身后讨那我们确实该还、终究要还、不立刻设法还多少还有些丢脸的债。这里说的「我们」,自然是指普通的洋人;无可否认,西方各国自有其数目不少的、不堪的无赖,他们「吃自己欠债的利息」过日子,凡能骗的人一概骗。可我们所说的中国人不属于这一类。我们相信中国百姓大体上是诚实的,他们确实打算把欠的都还上,只是不打算在自己还没预备好的时候还;而这预备好的日子,神与人都说不出是哪一天。有一句流行的话说:一个人债欠多了,就不再为债操心,正如身上虱子多了,便不再去抓!
七、有很大一部分情形是这样:中国人还债,一次只还一部分。余下的,他要设法在「三月里」、「九月里」,或者「明年年底」凑齐。末尾这三样特性,实际的结果就是:每一个中国年的腊月,都是举国上下忙到极处的时节。人会以为这里头正办成着极大量的事,其实不然。这令人想起《爱丽丝镜中奇遇》里那位巫婆:她把孩子架在扫帚上带着飞,飞得那么快,叫人喘不上气。孩子以为自己必是掠过了无尽的空间;她把这想法告诉巫婆,巫婆只是一笑,回答说这算不得什么,她们非得这样飞,才「跟得上事情」;若真要往前赶出一段路去,那速度还得比这快上许多许多倍呢!中国人在年终那个月里的团团乱转,正只是「跟得上事情」。每一家铺子,不论它一年的买卖总数何等微末,都放出一队跑腿的人去,各自「讨债」——或者说,各自试着讨债;因为要讨着,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欠债的人自己也是债主,他也正忙着去收别人欠他的数目。每一个人都在干这样一桩差事:一面追着欠他钱的人,逼人家还清;一面又要躲开那些正努力盯住他、要把他欠人家的数目像拔木塞一样拧出来的人。各人不得不使出的躲法与推托之词,随着日子的推移而愈加繁复、愈加繁多,直到月底,全国的忙乱热到发烧。因为一笔债若在那时讨不到手,就要拖过年去,而一笔居然躲过了这一年一度的审判日的账,日后成个什么局面,谁也不知道。中国人把岁终作为百债总清算之所,这习惯原极好,可是中国的人性抵不住中国的规矩,于是这类被推延的债,成了多少中国债主的一块心病。
中国人是人类里最实际的,同时又是最讲情致的。年,不可被讨债之事所亵犯;而债,纵在年里也非讨不可。为着这个缘故,有时可以看见一位急得没法的债主,在大年初一清早提着一盏灯笼四处寻他的债户。他那点人造的亮光表示:照社会上默认的这个说法,太阳还没有升起来,眼下仍是昨日,债还可以追。
有一种巧妙的办法,可以保得一家人在过年待客这件事上不缺最要紧的那样食物,这便是所谓「年会」。会里每人于正月起的头五个月内,每月出几百文、或许一千文钱,直至六月麦收、麦价最低之时——譬如一千二百文可买一百斤即一担。这五个月里,众人凑上的钱都放了出去生息,早已积下一笔可观的进项。新麦一上市,所有借出去的款子一齐收回,会首便把会中全部的钱都拿去买麦。这些麦子存到年底,届时粮价很可能已经翻了一倍。他于是按市价把麦子折给做馒头的人,馒头再分给各股。这样一来,每人不但得了五个月放债的利息,还几乎或完全得着麦子涨出的那一倍价值。有时每月的出钱一直缴到年终,那笔钱便一总花出去,买馒头、买麦子、买棉花,或是各家过年时最需用的东西。这一类会里,利息总不会低于月息三分,或许还有四分。所借的数目一般不大,每个借款的人都须从出钱的会众里找一个保人。到期若拿不出钱来,下一步便是吵闹起来,能动手硬讨就硬讨。凡放出去的银钱,收回来时那种躲不开也到处一样的不稳与艰难,正好给那句老话添了力量:「利大则险亦大。」
中国寻常的利息已经狠得不近人情,年息由二分四到四分八乃至更高;然而除了直接放债,还有别的路子,可以敛到更大的利。赌博的嗜好在中国人里似乎无所不在,它之妨碍平民的殷实,或许比他们生活里任何别的习惯都更厉害。中国人合伙集资的许多现象,都与赌博的门道相连,而管钱的人由此所得之利极大。凡有钱可放之处,都可以由会首或司事出面,把钱拿去作赌本。有赌钱习惯的人,手里的钱用尽了并不收手,而是按事先议定、又因情形而有不同的条件,向会里的钱柜上挪。急起来,一个手气败光的人可能不得不向柜上借八百文,短期内要还上一千文。到年底算账缴钱时,这笔钱在会众里平分,不论各人有没有拿本钱去赌。若有人借了本钱而还不上,其债便从他所出的份子里扣抵,那份投入也就赔光了。
第二十章乡村的恶霸
要懂得中国人的生活,若不略知恶霸在其中所占的地位,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几乎可以说,对中国恶霸的性情与作用有了正确的把握,便等于懂得了中国社会。
就我们所知,中国的恶霸是中国独有的一种人物。这自然不是说别的国度没有、从前也不曾有过他们的恶霸,而是说中国恶霸行使其势力的方式是独一无二的。这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这个民族的特殊性情,其中显著的一项便是求安好静、不愿与人争斗。在一个野悍好战的民族——譬如我们的先人曾经是的那样——中间的恶霸,与在中国人这样一个安静的民族中间的恶霸,本性上是不同的。
我们称之为恶霸的这种人,中国人有许多叫法,其中最常用的一个,照字面讲是「光棍」,意谓最常做恶霸的,一般是那些没有产业可失的人。但这个通称适用于任何扮演此种角色的人,不论他社会地位如何;我们下文即取此义。
要考察恶霸在社会上的作用,须把他与几类人区别开来:他可以是其中任何一类,但也可以与其中任何一类不同。这四类是——第一,村中的头人(如前所述,也另有许多别的名目);第二,中人(不是专门意义上的「经手人」,而是那些以说和劝架的身份插手他人之事的人)等等;第三,乞丐;最后是窃贼。
在中国,仅次于把人分作男女两性之后,还有一种分类法,每个中国人都本能地采用。照这个分法,社会上所有的人都按他们受了坏待遇之后可能有的表现来评等,正如化学家看一切物质,都从它与别的元素化合的能力上去看。
照百姓的俗话说,每个中国乡下人,或是「老实」的,或是不「老实」的。「老实」二字照字面是「老而结实」,引申为温顺、听使唤,由此又生出第三层意思:愚笨、好糊弄。后一层性质到了顶点,便用「死老实」一语来说,字面是「死板板的实在」,也就是说无论怎样欺压他都受得住。一句常谚把这样的人比作老婆婆的脚趾头:一辈子被裹压着,丝毫伸张不得。
乡村的恶霸(像我们从前学分数时所分的那样)有三种:单式的、复式的、繁式的。单式的恶霸自成一个,凭自己的本钱办自己的事。复式的恶霸则借重人多的势,又借重中国人天生那种神秘而几乎不可抗的合伙本领。繁式的恶霸不单是恶霸,还兼着一门生意或职业,而办这门生意时,「他是个让人怕的人」这一点给了他实实在在的帮助。
中国恶霸最简单的一种,是脾气或多或少暴烈、性情执拗的人,一意决不「吃亏」,无论在什么情形下,人家给他什么样的,他必还以同样的(或同样坏的)。所幸社会尚得安宁,因为中国人里绝大多数属于「老实」的一类。为了博一个不「老实」的名声,精明的乡下人有时会用上一个别处也不陌生的法子:衣服穿得松松垮垮、流里流气,说话大声大气,一有人驳他,或是稍露不肯顺着他的意思,便动怒。
他的帽子故意戴歪;外衣不好好扣上,偏偏敞着;一头浓发编成一根松松的辫子,看去粗得像他的胳膊,而且离着头皮好几寸才开始编起;辫梢通常盘在颈上或搭在头顶(这是大失中国礼数的事),仿佛是要显出他渴望打一架。外面的绑腿,很可能故意扎得露出里子,而里子比外面的料子还贵;鞋则一律把后跟踏塌,也许是为了炫示棉袜后跟上那一块绣花的绸子——这一笔富气,正好用来镇住乡里的看客。有一回,因风传有人拐骗小孩,人心惶惶,我们知道有个人竟在公堂上被当作歹人拿住审问,只因他衣服的颜色与众不同。
他这样一条道走到底,很可能就成功地散布开一种印象:此人不好惹,招上他是危险的;于是人们便断然不去理他。猫便是只有一点小小的阅历,要吞一条蜥蜴时,大概也要迟疑再三。可见,一条小爬虫若不得不与猫相处,装得像蜥蜴便是一门有用的本事。我们此刻所说的这一等恶霸,在中国社会里太寻常了,引不起多少注意;不去理他,就可以避开他。他的兵器像中国城池的城墙一样,只是用来守的。
远为可怕的是那一种不肯让别人清静的恶霸:他总把自己塞进别人的事里,为的是从中榨出一点好处来。这类人里最危险的一种,是声张极少,而其所作所为对他想害的人却是毁灭性的。这样的人被人恰切地比作一条不露牙齿便咬人的狗。
这样一个人为了确立自己「村里的王」这个名分所用的手段,与我们在别的国度里再熟悉不过、而进步的文明至今也未能完全废掉的那一套,并无两样。倘使他一时看不出有什么明目的事可做,他总还可以借骂人挑起争端——骂人被看作是掷下了挑战的手套。照中国人的看法,受了这样的挑战而不理,是几乎不可能的。「被人骂了而不觉着疼」,这是中国人心里无耻的极致。最少见的事,莫过于一个中国人被人骂了,而在他有足够力量要人家赔礼的时候,却肯让这件事就此丢下。
中国社会的构造极其错杂,因此有许多举动,虽不算直接的敌意,却必须当作挑战来理解。譬如说,某个恶霸放出话来,他决意要在本村来年秋里演一台戏,若有人出来反对,这很可能便是一桩不啻挑战的敌对举动。于此,恶霸便非把戏班子定下来不可,不然他的「脸面」就丢了;而只要他还有办法拦住这件事发生,脸面是断不会丢的。
这类乡村恶霸的身上,总笼着一层威胁的气息,好像正渴望着一个机会好下一道最后通牒。他常常真下,而且下得出奇地含糊,可是那意思人人明白得很。假使甲是恶霸,众所周知乙与他作对,那么甲便当众声明:乙若如此如此,甲「不算他」(字面是「不与他算账」,暗地里却藏着一层关于后果的阴沉的暗示)。乙若听懂了这话,悄悄退下,便有和平;不然便是战争。
乡村恶霸有一项条件极为便利,虽不是绝对少不得的,那便是有膀子力气。方才说过,本地恶霸的绰号之一是「村里的王」。在以动武为长的人中间,这个王必须是有内在气力的人,是那个「拿得下来的人」,因为谁也说不上什么时候会在一场厮打里用上他全副的力气。
正是出于这个考虑,凡想在同伴中间出头的年轻人,去正正经经学「拳脚」——即习武——是极常见的事。摔跤上的高明手段,以及(据说有的)一拳能把一尺厚墙上的砖打落下来的本事,在许多情形下都是有价值的能耐。
笔者认得一个年轻人,在本村素有第一力士之名。有一回他被打发到远处的城里办事,路上要经过离家四十里的一座小城,那里没有人识得他。城里有几个恶霸,恰凑在县衙门前,见他一副乡气,便把他截住,问他是谁,往哪里去。他答话不够爽快,那几个人不满意,便一齐上来动手。这时他的「拳脚」派上了大用:虽有两人压在他身上,他却抓住了其中一人的脚脖子,狠狠一拧,几乎把关节拧脱了;那伙人疼得嗷嗷叫,巴不得赶紧把他放开。后来这件事被追究,动手的一方不得不摆一席酒赔礼;席上有一位走路特别一瘸一拐,很软弱的样子,还坦然地说:这一回他可看错了人!
许多人被一个压得他们没法的恶霸欺到头上时,最先想到的便是:怎么才能凑起一伙精于「拳脚」的人,去打那逞凶的一方,好把他压服。笔者曾遇见一人,他的村子出名是一伙胆大妄为、不顾廉耻的窃贼的巢穴。他被这伙人偷了,而由法途上看不出有什么伸冤的指望,于是便召集了一班练武的人,到那伙贼所住村子的近旁去打他们,打得那伙贼把窝挪到别处去了。
恶霸若是个穷人,一无所失,这也是一项有用而决非必需的条件。在中国,穷往往就是最不堪的困苦与匮乏的同义语。极多数人的全部家当合起来值不上五块钱,成千的人从不知下一顿饭从哪里来。这样的人在欧洲各国便构成所谓「危险阶级」。在中国,除非他们的苦境到了极处,他们并不聚成群,也极少同整个社会作战。但这一类人里的个人,若另有必需的才干,是可以做起「村里的王」来,把眼前一带的事情大体照自己的意思安排的。
这样的人,照中国人形象的说法叫「光脚的」,指其一无所有;有一句常说的话:「光脚的(又叫『泥腿子』)不怕穿袜子的」,因为前者一步就退到泥里去了,后者却不敢跟进去。换句话说,光脚的人能够凭着或明或暗的报复的威胁,把有产业可失的人镇得胆寒,而有产业的人对此无从自保。
这报复所取的形式,因情形而不同。最常见的一种是放火,在人烟稠密、又常堆着大垛柴草的村子里,这是一种格外可怕的攻法。火总是容易点起来的,要扑灭却难,往往不可能。这一类的事例,我们所知不可胜数,其中虽经百般查究,放火的人却从没有一个被拿住。这种火所引起的恐怖之大,以至于一个被认为特别容易招火的人,可能单因此便被人做了记号、避着他。人以为与他有任何来往都不保险,更不用说去帮他救火。有这样一桩事:同一个人一再遭了火,最后那一回,他所有的大车全烧毁了,只剩下几副车轮上的铁箍。事后查出,原来有人用结实的皮带把车轮捆在存车棚的架子上,因此谁要想把车拖出来,是必定拖不动的。
恶霸向仇家表示不满的另一法子,是毁他的庄稼。在一个田地被分割得只剩碎块的国度里,每个农人的地都与许多别人的地相接。前面已经说过,一份大些的田产往往由几十块不同的地凑成,都是遇着机会陆续买下的。到了下种的时节,再到了收割的时节,都给争执留出了极好的机会。在石桩子太贵的地方,用来分划各家地界的,是几丛小灌木,很容易便被毁掉或移走;而无论如何,界线总多少含混,一块地到哪里为止、另一块从哪里起,留着可以打不清的余地。
正是在这样的场面里,恶霸最能显本领。人人都明白,他是决不会吃亏的;而谁碰巧做了他的邻家,那真是照字面讲的「有一垄难锄的地」。有时有些地段,譬如属公用的、河堤上的、某些庙产之类,除了恶霸,别人根本种不成,因为庄稼须得防住四面八方的侵占,而只有恶霸才拿得出护住自己所需的那份手段与狠劲。
麦考莱在论克莱武勋爵的文章里提到,什罗普郡至今还记着一件事:这位日后的印度名将少年时「把城里所有游手好闲的少年编成一支劫掠的队伍,逼迫店家纳出苹果与半便士作贡,作为交换,他保他们的窗玻璃平安」。少年罗伯特·克莱武所摸着的,正是中国恶霸赖以长久称霸的那条原则,一条与人类一般古老的原则:
「古来的好规矩,简明的老办法:
有力量的人只管去取,
守得住的人只管守住。」
推行这一番索取的手段,随时都在手边,可以用一个凶险的复合名词说尽:打官司。懂行的恶霸与县衙门里的每一个人都熟,实际上他是他们最好的客户之一,或者不如说,是替他们把客拉来的那个人。衙门是蛛网,恶霸便是那只把苍蝇往网里赶的大虫;苍蝇一入网,要脱身之前先得吃足苦头。
若他的对头是个富人,恶霸可以用这样一条计:把一袋私盐放在富人的门道里,同时预先安排好一名「盐巡」等着来抄这盐,再告这位有钱人一个抗法之罪。那些「盐巡」自己就是贩私盐的,正因精于此道才被选来充此役;而像中国官场里一切的下属一样,他们全然不受任何良心的束缚。这样一场官司打下来,没有哪个富人能不牺牲几千串钱而脱得身;往往还被迫拿出银子去修城墙、重建庙宇,或是办别的什么公事。在中国,能把一场官司打赢的本领,正如哈伦·拉希德哈里发在位时在巴格达戴着隐身帽、穿着神行靴一般:这样的法器,除了同样装备的对手,谁也敌它不过。而正如《天方夜谭》里有许多法师与法师斗法、彼此「各以其法术为之」的故事,中国的恶霸在衙门里作法律的厮杀时,同样是一场巨人之战。
这可怕的一类人里最精能的,是兼为读书人的恶霸,也许是个秀才;他因此自有一份特殊的体面,使他在别人说不上话的地方也能有人听他,使他不像别人那样有在公堂上受打的顾虑,还使他能够为自己或替别人写状子,并且拿得准这些文书落到这桩案子上会起什么作用。
这些便宜之大,使人常常见到有些人毫不隐讳地说:他们之所以肯受那番辛苦去取那最低的一个功名,主要动机就是好让自己这一辈子能借这根杠杆抬起自己,并且害他的邻人。中国的恶霸个个可怕,然而没有一种比读书的恶霸更难对付。
中国恶霸另有一种,不可不提,因为它在若干方面是其中最独特的一种,那便是女恶霸。她的性情,加以必要的变通,与前面说到的那些人相同;只是她这样一个人的存在,与我们平常对中国社会生活的观念相去太远,须得说上一句以作解释。她纯然是她周围境况所造成的。口舌上的伶俐、动手时的凶悍,加上办事的才干,便是她的本钱;而她对衙门里那些常年饥饿的「豺狼虎豹」的用处之大,以至于人称她是他们拖猎物进门的挽马。像她的男同乡一样,她凭着自己对衙门胥吏的价值,能够打她自己的官司,而不必花那千头万绪、恼人不堪、吸尽寻常受害者膏血的种种费用。这就使她成了一个可怕的、若非无隙可击的对手,明白事理的人都要避开她。照中国的一句谚语,这类事上一个妇人比一个举人更可怕。某位好诙谐的哲人说过:「一只马蜂兴致好时,能搅散整整一场野地布道会。」一个中国恶霸在一生里能作成多少祸事,是无从估量的。
中国的政府似乎含有极其稳固的成分,可同时在它最需要力量的那些地方,往往实际上很软弱,即在骤然发出强大气力这一项能力上。凡有百姓起事,一般总没有什么能阻住它积成很大的势头,因为地方官府无力应付。同样的现象,在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任何一场殴斗里也看得见。没有巡警把破坏安宁的人拿住,秩序之恢复,全靠与当事双方相熟的第三方出来说和。可是若有一方能调来一大股人马压到他所攻的人身上,他就几乎必定得胜。
正是在这一点上,恶霸党羽的那种纠合,成了中国社会安宁的一个可怕的敌人。假定有人与仇家结下了极烈的私怨。他们的仇隙在一场大集上爆发出来——这样的集,一年里几乎无季不有。两人中的一个,与另一个人交好,那人是个职业恶霸,手底下一招呼便有若干同伙,遇急时靠得住。认得恶霸的这一个便去找他,把委屈说了,求他帮手。恶霸在同伙中间放出话去,说有个朋友要帮忙,要用得着他们出力。聚起来的这一伙便走到集上卖搭棚支杆的那一段去,各人「借」一根粗实的木杆,许下日后归还。这伙不法之徒,正如罗宾汉的人马,由恶霸领着扑向他的对象,轻易得胜。这样的殴斗,看的人没有一个肯插手,因为后果可能极严重。这并不说明聚起来的这些危险人物里有什么固定的组织,只是说:凡有什么事既许下打斗之乐、又大概许下一席酬谢的酒饭作报答,他们便随时愿意合起来。
这一类事绝非罕见,它们显出中国政府的软弱,却也同时显出它的强固。倘使中国的亿万百姓不满意现有的统治,他们要联起来把它推翻,再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事。然而政府之安稳,主要就建在这样一件人人明白、也验得确切的事实上:百姓作为整体,并无翻掉自己所生活于其下的这套体制之愿;也建在另一件同样无可争辩的事实上:在中国人中间,有效的联合是一桩极其难办的事。
一伙一伙的人在实际上听一个头目指挥而聚起来,这对他们所住的整个地方的安宁都是一种威胁;因此,这样的县里的知县过的是一种并不令人羡慕的日子,也不足为奇。这类纠合的真正目的往往是抢劫,而知县的衙门与别处一样有可能成为下手之处,于是这位官员就非得养一班练过的武师,好在夜里迎击并击退来犯者。《京报》上偶有奏报,说尽管有此防备,衙门还是被抢,连印信也被劫走,那知县便算是完了——百姓对他遭此报复,说不定还乐见其成。
中国社会的生活寻常虽安静守序,然而其中存着这样一些小股的不法势力,就使动乱注定要不断发生。不过这类攻击并不都来自一边。中国有许多关于虎的谚语,都带着比喻的意思,实指我们所说的这种恶霸,人把他看作社会上的虎。其中一句的意思是:伤人太多的虎,终要落进山涧里去。这是说,结怨太多的恶霸最后自己也要出事,那时他的仇家便能报复在他身上了。
这一类事不断发生,往往闹出一条或数条人命,那就非报官不可,有时还在《京报》上被详细载出。常听说有恶霸被大伙人围攻,其中许多人从前正是他手下的受害者。有时他被绑了去,有时干脆被打死。福建、广东两省村与村相战、族与族相斗的做法,大概与此十分相类。那些似乎是相邻的对手之间的一较高下,而所依的章法犹如中世纪封建制盛行时的战法。地方上的知县很留心,不敢插手得太早、太深,怕于己不利。打完了,官府才出面,捉几个人,政府的机器便从暂时的瘫痹中恢复过来。
我们说过,读书的恶霸是中国最可怕的一等。但恶霸还可能有另一项资格——有学问也好,没有学问也好——足以使他成为一个几乎不可抗的仇敌:他若出在一个家族,族中有一人或数人在官场做事,对官场中人有几分势力,这样的人便是个危险的对头。不断有实例被揭出来,不单在中国本地的报纸上,也在《京报》所载的奏折里(我们已多次有机会引到它),显出对付这一类为恶之人是何等之难,或者不如说何等全然无望。即便是最无理的杀人之案,也总有法子把事情敷衍过去,那位有势力的凶犯究竟受不受到一点真的惩罚,是全无保障的。
下面这件事发生在一代人以前,地点是笔者久居之地附近的一个县,可以说明所指的是怎样一种做法。
十八世纪时,那县里住着一家姓卢的人家,其中一人升到了「阁老」即大学士的高位。这样一个门第,尤其若在一县之内只此一家,便有压倒的势力;地方上的知县非得行事谨慎,才不致招这样一个有力的团伙的恶感。他若能从他们身上收得起寻常的田赋——全帝国的土地照例都该交的——就算好的了。
关于这一家,有这样一段传说:有一回,知县命差役去征这项赋,本地的差役办不下来。为此屡屡受了打,他便走到这位豪邻门前,恳切叩头,求门房替他说话,把赋税交上。
管这一家事的是一位年长的寡妇。她听人报了这番请求,便吩咐套车,到知县衙门去见面。这位官员心里或许还起过一个不切实际的指望:以为她是来清欠的,甚至打算向她借一笔钱;可她很快便打消了这个念头,直截了当告诉他,她自己要「借」若干千两银子,知县不得不许下尽早给她凑来。她起身告辞时,顺口提了一句:她的门房被几个在府门前晃着、借口讨粮赋的衙门差人搅得很不安;又添一句说,她盼望此后再听不到这样的事了!
还有一回,那位「阁老」本人尚在,有人向知县告状,说阁老的一个儿子家里有个婢女,实际上是被禁在那宅子里。她原是雇来的,先前已有婚约,如今到了该出嫁的时候,主家却不放她走。知县传了阁老的儿子来,把所告之事说明,要他把被扣的人放出来。他甚至还打了随主人同来的卢家的仆人,因为主人本身是过于尊贵、不能受罚的。这位公子怒气冲天地回了家,写信到北京给他父亲,把情形一一说了。不久之后,知县便接到升迁的消息:由同知升为知府,任在四川。
赴新任这一趟路,对一个官员往往是极要紧的一桩事;而像这一回,要横穿整个帝国,那麻烦与花费就极大了。他刚到这个远任,就接到通知:又升往云南另一个任上,仍是一趟费钱而磨人的长途。等他终于在那个任上视事,得到的却是又一次升迁:升到关外某地做道台的高位。他这时才开始看出这一连串怪事的用意所在;既担不住眼下已有的苦,更受不了那或许还要更大的前景,于是他「吞金」自尽,这才躲开了此后的升迁与倾家之祸!
第二十一章村中的头人
我们将要留意到的乡村生活里的许多现象,都是中国人善于合力办事这一本领的实例。
在中国社会里,这条道理最重要的体现,恐怕莫过于那构成帝国大部的无数小小聚落的地方自治了。村里的事由百姓自己管。初看之下,这样的局面容易被误认作纯粹的民主;但只要略加查问便足以明白:一切地方上的事务,在道理上虽由众人来办,实际上这份担子并不落在全体百姓身上,而是落在少数几个人的肩上;这几个人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名号,其职分之不同,与名号之不同一般地大。
中国表面上那种死板的一律,一经查究,便见出其中有令人吃惊的参差,不单在帝国彼此隔得极远的地方如此,便是相距不过咫尺的地方也如此。因此,要就一般村落的治理作概括之论是难的,而要描述某些村落的治理却容易;只须附上一句说明:别处也许用稍稍不同的办法达到同样的结果,或是用同样的办法而换了别的名目。
每个中国村庄都自成一个小小的邦国,不过两个或几个相邻的、或许另有别的牵连的村子合起来办事,甚至由同一班人来办,也不算少见。这些头人有时称作「乡长」或「乡老」,有时只叫作办事的人,即「首事人」。照道理,这些人是由本乡人选出的,或者不如说是举荐出的,再由知县加以认可。在有些地方这确是照办的;而为担保头人在任上行事端正,本地的大地主还须出面作保。
「乡老」这个名目,可能被理解为称此名的人是村里年纪最老的人,其实未必如此。他们也未必是最有钱的人,尽管有产业的人家大概都会以某种方式在他们中间有个代表。他们未必是有学问的人,虽然其中少数几个可能是。
在推选之法最为松散的地方,头人的多少与村子的大小并无必然的关系;这职位不世袭,也没有一定的任期。一个人可以这时充此任,那时又不肯充或撂开不管。凡行此制的地方,头人既非正式选出,也非正式免掉。他们是凭着一种自然的淘汰落进这位置里去的——或者说是爬进去的。使一个乡下人适于当头人的那些品性,与在任何一行生意上取得成功所需的品性是一样的。他必须是个实在的人,有些天生的才具,通晓世故,并且在必要时肯把无限的工夫与心力花在交到他手上的事务里。
头人的职责与功用甚多,大略可以分作三类:一类关涉本县的官府;一类关涉村子本身;一类关涉私人之事,因头人被看作最能办这些事的人而找到他们门上。
关涉官府的事务里,最要紧的是朝廷的田赋或称粮赋,其性质与征收之法各地相差极大。地方官不断有差派下来:官府的车运,办公事的官员过境时的招待供给,修河堤的料物,河堤上的工,一年里行旅最盛的时节在官道上的巡守,以及许多别的类似的名目。
知县与村子往来所凭的中介,是「地方」或「地保」,也就是本地的差役;此人与头人必然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头人构成了那个执事的班子,惟有经由他们才作得出明确的行动。
关涉村子本身的事务,可举出这些:村墙的修筑与修补(若有村墙),村门的看管(若夜间关门),集市的设立与照管,戏班子的雇定,有组织的看青,以及对查出违犯公议之规者的处罚,庙宇的兴建与修理,为村中用水而打井,或是把现用的井淘干净,还有许许多多类似的差事,视村子的处境与它的传统、情形而定。
有一件事值得一说:中国的政府在道理上不免专制,实际上却对百姓为商议自己的事而自由聚会之权不加任何限制。任何村子的人若愿意,一年三百六十日天天聚会都可以。没有官府的监察官在场,议论也不受拘束。人们爱说什么便说什么,本地的知县既不知道,也不在意他们说了什么。政府自保另有别的凭借,不靠侦探;它凭着一套层层相负的责任制,便能把它所有的臣民管得极严。可是一旦有叛乱起来,这些民间的权利转瞬便可扑灭,这一层百姓个个明白得很。
中国办事的方法既是这样,那么处在头人位置上的人觉得——或者不如说弄得——留在这位置上于己有利,便不足为奇。这利是怎样来的,门道甚多。
每个村里总有源源不绝的一类事,它们不属公家,却须由一个或几个惯于办事、既知道该办什么又知道该怎样办的人来调停。中国人里从来不缺爱管这类事的:家里的口角、邻家之间的龃龉之类。村里的头人一定会常常被请去做这样的事。
不过这类劳动虽常常繁重,所得的酬报却只是当事人的一声谢,加上末了那必不可少的一席酒。若是公事,譬如为公用而收敛料物、开支公款,情形就大不相同了。每个村子都有不少要经手银钱的事,而这些事非交在办得下来的人手里不可。
这样的事上,并没有那种「在位的」与「在野的」之间的不断争夺,那是民主比中国更明目张胆的国度里才见得到的。然而即便在中国,这样的争夺有时也有。我们知道有一个村,公事长久被一伙人包住,招来了另一些人的指摘;那些人虽年轻些,却自信并不因此便差些本事。指摘的结果是在位的人退了位,让给了出来指摘的人——这样的了局之法,据知在帝国的朝政上也是行过的。
不过这般轻易的得胜,大概是相当少有的,因为「在位的」处处都有机会把自己保在位上,而他们多半对指摘全不在意,只安心收取这位置上的实惠,把说话的事留给旁观的人。在寻常的例行事务里,他们要为几乎任何一桩不合规矩的做法找出成串的先例来,是容易的;而对中国人,先例是最可宝贵的东西,因为它划出了人事自然的界限。
许多村里,能识字到看得懂账目的只有一小部分人;而那些学问勉强够用的人里,又有许多对公事全无实际的熟悉,因为他们从未有过接触公事的机会。
许多人明明看出本村办事的法子里所带的弊病,却并不出来抗议,为的是两条极充足的理由。第一,这样一来,便会在自己头上招起一场风波,而他们并无迎受这场风波之愿。第二,即便这番举动大获成功,现在在位的人一齐被撤掉,要另找出一班人来,用一套根本不同的章法办事,也是难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能的。换人不过是把一群吃饱了的苍蝇赶走,好给一群饿得多的让位——寓言里的狐狸正是明智地反对这样的替换。中国人与那只有见识的狐狸全然同意。
真有人抱怨起来时,事情会怎样走,可以由笔者所知的一桩实例见其大略。黄河在山东中部屡决为患的那几年里的一年,有令下来:省内凡靠近河道的各县,都要交纳一定成数的秫秸,供修河堤之用。这些秫秸由官府的经手人以现钱付价。可是有些县离河堤有两日以上的路程,卖秸所得的钱还不够人畜这么长一趟路上的草料。除此以外,官府里的人另有一件现成的法子,可以把送秸的人完全捏在手里:不到他们乐意的时候,既不接收也不过秤。这样一来,人和车都得白白耗着开销,弄到最后,送秸的人只要肯许他一文不取地回去,便已喜出望外了。
据说那时候这一类弊端极多;不过后来又有替河堤送过秸秆的人向我们保证说,付钱总是足数足色的。在我们所说的这个村里,备秸与送秸的事被知县交在一位年长的头人手上,那是个生员。此人自然招了几个从前的学生在身边,实际的活由他们去干。他们往堆秸之处送了三趟,收得约七万文钱。这几位经手人趁着当时人人对付款一事都说不清的机会,不向村里交账,反而把所收的银钱截下一部分归了自己。
事情这样过了一年多,有些不满的人便在村庙里召了一次公议,要一份进出的清账;而由于其中的缘由大家心里有数,这账是拿不出来的。那位生员见事情要闹大,便请同村的几个人去向激愤的村众「说和」。他们讲的理是这样:「这事若逼下去,闹到知县那里,这位老生员其实全然无辜,却要摘了顶子、丢尽脸面。别的经手人都要挨打,由此结下的仇怨、结成的世仇,会传上几代人。」这些中人于是提议,作为了局,由生员置一席酒,村中每一个姓都派一位代表到席;这办法既被采纳——因为别无可行之法——事情就被硬按进了不得不有的遗忘里去。这是很大一类事例的典型。
许多村里都有那样的人:不和别人闹起纠葛便一刻不痛快;这样的人,对于任何一个他插不进议事的「长老会」,都是一根扎在肋间的刺。为村庙而打起官司的事,实在是常有所闻;而且有充足的理由相信:一座大的祠堂,若不曾由它引出争闹、或许还打过官司,那反是例外。
有些地方,庙之所以建起来,与其说是出于觉得需要这样的建筑,不如说是出于一种见人如此我也如此的通常冲动;建成之后,它便成了百姓收入上一项永久的负担,也成了争端之源。在这样的地方,常常遇得见僧人被逐出去、或是自己觉得此处待不下而甘愿弃走的庙宇。
这一类事里有一桩就发生在笔者住处附近:某个有势力的头人挑起一场官司,把一座佛寺里的几个僧人赶走,原先有许多僧人,只剩下一个。僧人走后,这位头人便好心地把庙产的地接管过去,将全部收益尽收己手,一文不给那位僧人,而且对进出之数索性全不交账。连庙里的车与套具,也搁在这人的院子里,仿佛本是他家的东西。
这村里明白事理的人,被问到他们中间为什么没有人出来抗议这一番占夺时,回答总是一样的:「谁愿意去惹一场官司,除了吃亏一无所得?这总不是我的事。」这一个村子算不上一般村子的典型,可它很好地代表了那些较为放恣的事例:一小撮人赖在一个中国的乡里之上,其所用的手段,正与多年前特威德一帮赖在纽约城头上的手段相同。若有人对他们的行事表示异议,这一帮人便照特威德先生的口气轻蔑地问一句:「那你打算怎么办呢?」于是众人赶紧回答:「哦,什么也不办。就这样挺好。」
村务里的麻烦起得何等容易,这同一个村子里的另一桩事可为例证。那是大雨危及村田的一年。这些田地有一部分在容易被水淹的地段,其余在较高的地方。水患的危险刚一显露,村里的头人便派人轮班去筑一道堤,堤是就手拿什么土便用什么土垒起的;为使这堤结实,把地里长着的谷子连根拔起,埋进土工里去。庄稼这样被毁的人,于这份损失全无从伸理。人们认定:公众的急需足以正当化这一类的损害;而由这番牺牲得益的人——总是占着大多数——并无补偿这附带损失之意。此事过后几日,头人们便挨家去按村中田地的亩数派一份定额的钱,用来支付先前筑堤的工钱。他们走到一个庄稼被毁者的家里,那人恰好不在,出来相见的是他儿子。这后生不但对村中的当权者毫无畏色,还表示了对自家庄稼被毁的愤慨,声言他家不但不该被叫去分摊这场破坏的花费,反倒应该为自家的损失得到补偿。这种看法从抽象的公道上看纵然说得通,在村中头人的心里,却不折不扣是一桩最危险的大逆。
这一家的家长回来时,头人们已经出村,在往县城去的路上,要去告他,说他不肯为保村而缴应缴之款。一场官司这样告起来,那便无异于一场比他所可能遭遇的任何洪水都更大的灾祸;于是这位心慌意乱的父亲赶紧追着头人去,托第三方提出了局的条件。说了极大一番话,头人们才被劝得回了村,没有进城去正式递状。
这肇事后生的父亲随后又去求住在别村的几位朋友,来替他向自己村里那些被冒犯了的「福祉的守护人」说情。第二天上午,受了这桩难办差事之托的人到了村里,与几位头人见了面。这些人是无法在同一个时候聚齐的,于是先见一伙,再见另一伙,直到把这件事的各个方面都彻底谈遍。这几番会谈,连上那些提出来、改过、被驳、又修正、随后一次又一次重提的了局办法,实实在在耗掉了一整天,又耗掉了整整一夜,直到鸡叫报晓;到第二天天亮,这几位又累又厌的「中人」才回自己村去,末了总算争得把那原打算作个样子给人看的罚款减到了只剩个名目。
这一桩事,是各处无数事例的典型:中国社会里作恶的力量,自有其一套合力办事之法,把别的一切社会现象都严重地改了模样,并招致极重大的后果。
第二编
乡村的家庭生活
第二十二章村里的男孩与男人
中国最古的经书之一《诗经》中有一节,写古时君王的宫室,把那遥远年代里男孩与女孩各自受到何等看待,照得分外分明。诗人叙过王的梦境,接着添了两章,理雅各博士的英译即本于此,其辞云:
乃生男子,载寝之床,
载衣之裳,载弄之璋。
其泣喤喤,朱芾斯皇,
室家君王。
乃生女子,载寝之地,
载衣之裼,载弄之瓦。
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
无父母诒罹。
单凭这诗里的意思,就足以断定今日的中国人确是其古代祖先的嫡传。
中国男孩最初的几年,若拿十年之后的境遇来比照,在他自己看来必定是无上的幸福。他一降生,全家便以一种狂喜迎他进门,那份欢喜,西方人无论如何形容不出。他一开始过日子,凭的就是这样一条道理:凡他想要的,就必得给他;而抚养他的人所奉行的,也正是这一条,其奉行之彻底,在我们这些不偏不倚的旁观者看来,实在令人吃惊。中国的母亲简直是儿女的奴仆。孩子一哭,就得哄,多半还得抱起来走动,只要有法子止住这桩可怕的事,不惜任何代价。总之不能让他一直哭下去。至少在这一点上,男孩与女孩所受的待遇,似乎并无多少分别。
中国孩子取的名字,同北美印第安人给婴儿取名一样,常是父亲眼前头一件引起注意的东西,如「笸箩」「车儿」之类。十二年一轮的生肖,每年各有一种牲畜「属」着,如狗、猫、鸡、虎、马、猴,这些字眼也时时拿来作名。倘孩子出世时,祖母恰好七十岁,他多半就被叫作「七十」。许多人除了一个数目字,如「三」「五」「六」,别无名号,弄得打听的人一头雾水。孩子若看着筋骨结实,就可能得个「石头」或「实成」的称呼。生得胖,多半唤作「小胖」;生得黑,便叫「小黑」。「坏脾气」「小傻子」也是常见的名字;若先前的孩子都夭折了,末一个便可能叫作「大补」。
父母格外担心独苗被恶鬼勾了去,往往给他取个女孩的名字,好瞒过邪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另有一法,用意相同:名义上过继到别人家去,孩子至少有一段时日住在那边,于是鬼神便闹不清这孩子究竟归哪一家所有了。在这种情形下,男孩有时就叫作「丫头」或「老婆子」。有个人生的女儿多过他所愿,便给其中一个取名「够鹰」;另一个小丫头则得了个如意的名号,叫「该子」——意思是本该是个小子。女孩的名字,多取自飞鸟、果子和花草。
以上所说,都是「乳名」或「小名」,外人纵然知道,也务必留神,万不可拿来称呼。当着众人用「小名」辱骂一个成年的中国人,是再没有比这更大的侮辱了——而这样的事并不少见——因为那像是在说:骂人者把他的来历底细知道得一清二楚,且轻贱到了极点。
中国家族命名有一个极便当的安排:凡同辈之人(在一定的堂表亲等之内),名字本身就透出他与旁人的辈分关系。譬如一个人姓王,他的名字(可以是两个字,也可以是一个字)里嵌一个「春」字,于是一个兄弟叫王春花,第二个叫王春芳,第三个叫王春田;这一辈里,凡「春」字所及的堂表兄弟,一概如此。这些名字,照理都记在精心保存的谱牒上,后世不得重复,或须隔若干代之后方可再用。《京报》上时常见到大员的奏折,因无意中取了与前人相重的名字,奏请改名。
中国人名中这样共用一个字的办法,常被拿来同盎格鲁-撒克逊人给兄弟取名时固定一个音节的习惯相比,如爱德华、爱德温、爱德蒙、爱德加之类。
名之外还有「字」,用得往往比别的称呼都多,可以由朋友代取。又常在字的头一个字之前加一个客气而亲近的「老」,于是又多出一个称呼来。这样,假定王春芳先生的字是「显德」,那么众人通常就叫他「王老显」,其余的名字则轮换着用。如此一来,一个中国人往往看上去像是三个人,有时竟像四个,因为读书人另有考试用的名字,说来也怪,与他先前所用的任何一个都不相同。西方人若要照这样给中国人的信封写地址,那份混乱简直教人受不了。
除了上面所说的种种含混,写信的人有时还自以为得计,在信皮上用一个只有他和收信人知道的称呼,弄得经手传递的人个个莫名其妙。我们曾见一位中国塾师被请去辨认这样一封信的地址,他与旁人都断不出该送到哪里去;后来才弄明白,这封信原是寄给他自己的儿子的!这一层层日后的纠缠,乡下的男孩大半不相干,他往往过了一辈子,也说不上有什么正经名字。
说到这里,不妨一提:在华的外国人有一桩长年的窘迫,就是不知道该怎样称呼中国人。中文里没有一个词相当于我们的「密斯脱」或「先生」,最相近的是「先生」二字,意思是先我而生,或「老爷」。这个词本义是指真正的或客气上的师长,虽然连瞎子(哪怕是讨饭的瞎子)也一概这样叫,却不能用作通称。敬语多得很,然而乡间不用,听了也只是半懂不懂。中国人依着「四海之内皆兄弟」的道理,习惯于先假定彼此有一层亲属关系,所以过路人对素不相识的人尽可以这样招呼:「大哥,借光,请问上北京是走这条路么?」若所问的是个老者,称呼便换成「大爷」或「大爷爷」。伯与叔用字不同,这就难住了外国人:他被迫要断定该用哪一个,而据以判断的凭据,他往往一点也没有。
中国的已婚妇人,简直连个名字都没有,只有两个姓——夫家的和娘家的;这两个姓若碰巧都是常见姓氏,便无从凭此分辨此妇与彼妇。外人若要称呼中国妇女,比称呼男子更觉为难。有些地方一概叫「嫂子」,有些地方非叫「大娘」不可,另有些地方则只能叫「奶奶」——而这个称呼在别处等于「老婆婆」。倘一家之中恰有三代妇人,一律叫作「奶奶」(尤其内中有一个是刚过门的十几岁的姑娘),那就荒唐得刺眼了。讨饭的在各家门口吵嚷,求「大娘」们赏口吃的;「老太太」一语,则凡过了中年的妇人,无不时时拿来称呼。
男孩长到多大就不该再抱,是一件全无定准的事;常可以看见做母亲的踩着一双小脚,摇摇晃晃地驮着一个几乎有她一半高的孩子,东奔西走,只因为「一放下他就不依」。这样的预备工夫,教不出孩子的自立与自制,也教不出任何有用的道理,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不过中国孩子极懂得务实,他从阅历中领会到:等到底下又添了五六个比他更小的,他独尊的时代便过去了,而且一去不返。对这改变了的处境,他很快就学会随顺。
至于我们近世文明中那样醒目的、对童年本身的体恤之情,寻常一个中国父亲是全然不解的。这并不是说他不疼儿女,恰恰相反,他疼得再明白不过;只是他没有本事走进孩子的天地,去体会孩子。他对儿女的怜爱出于为父的本能,而不是对一颗童心的明达而同情的领会。他不但想不到有这么回事,便是有外国人把这种体恤的可能指点给他听,他也不会明白所说的是什么。对一切这类的提议,回答似乎总是那一句:「嗐,他不过是个小孩子罢了!」男孩要学会做人的道理,全靠岁月缓缓的陶铸,而这些道理,大半——虽然不是全部——得由他自己去领会。
对多数中国孩子来说,自己家里没有多少可留恋的东西。自保的本能自然会使他一在外头受了挫折就往家里跑,但这本能是和禽兽共有的。
中国人家的院子几乎一概逼仄,不容年少好动的人施展,只能玩些最粗陋简单的把戏。中国孩子一般没有几件玩物,有的也是最简单最笨拙的。到了某些节令,尤其在城里,可以看见孩子身上挂满了各色各样的玩意儿,多半轻薄不值钱。乡间凡有大集的地方,也见得着同样的光景:给孩子预备的东西,总是照着他们公认的需要来备办的。可是这些用泥、纸、布头、胶泥、苇子、糖以及别的易坏之物做成的东西,等到月亮转完一圈,便一件也剩不下了。产竹子的地方,另有几样专为孩子做的,结实些、不易碎些,这类东西自然经用得久一点。
中国的父母会同孩子嬉闹一场,或竟同他们玩什么游戏,据我们所见,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事。孩子在屋里能玩的游戏极少;而一天之中我们自家孩子最当意的那一段——就是围坐「晚灯」之下的时光——在中国却是一段昏黑凄清的时候。一小撮粗油盛在灯盏里,挑着一根修剪不周的灯草,晚上的活计就在这点微光下勉强做去;这时候的中国人家,在外国人看来实在是再没有一丝暖意的地方,若又当寒冬,就更不消说了。怪不得凡能上炕的,都巴不得爬上那烧得或冷或热的炕去,裹进棉被里。中国孩子的一生之中,正当父母最乐得把他撇开的这段时辰,好心的睡神便把他接了过去,据为己有。
中国孩子在户外的游戏,大半平淡无味。拿土块掷靶子,用脚尖脚跟踢毽子,打一根两头削尖的小棒使它跳进「城」里,一种类似「狐狸与鹅」的玩法,一种翻绳,一种抓子儿——在我们所熟悉的乡间,这些便算是孩子们最爱的消遣了。城里另有城里的热闹,其中有些同中国以外别处所见的并无大异。然而即便在乡下,拘束最少的地方,中国男孩似乎也不喜欢费力气的事。寻常看不见他们赛跑,而外国同年纪的男孩是断不会不跑的;他们的跳跃与攀爬也都幼稚得很。我们从没听说过有哪只乌鸦如此不智,把窝搭在盎格鲁-撒克逊男孩眼睛看得见的地方——除非那双眼睛的主人先前跋涉了很远,到了人烟绝迹之处。可是中国的乌鸦,却在每个村子里外的各色树上垒起大窝。常见一棵老白杨上有十个十二个这样的枯枝大窝,年复一年,代复一代,无人去动。
笔者曾在一棵不大不小的榆树上数出二十四个这样的窝,而且就在一座中国城池的关厢里。佛家关于生灵不可杀的教训,不足以解释乌鸦窝在中国何以享有这般不可侵犯的地位。春天里有人拿这样一句话来护着它们:「把你的房子拆了,你乐意么?」可是在一根柴火都金贵的地方,乌鸦既已明明不用那一两斗粗枝了,它们又有什么神圣可言?说是怕拆了鸦窝招灾惹祸,也解释不通,虽然初看似乎讲得过去。我们多方打听,终于确信:真正的缘故不过是最平常的一条——中国孩子不敢爬那么高。「万一摔下来呢?」凡问到这件事,人人都这样说;正是这个无人能答、也答不上来的问题,世世代代护住了中国的小乌鸦。
中国的男孩很少能亲近活水;换句话说,能亲近活水的中国人,比例小得几乎等于没有。他们多数没有湖、没有河、没有塘可以扎猛子学凫水,也没有地方可以钓鱼。村头的泥坑,就是中国孩子通常所能指望的、最近于「水乡之乐」的去处了。这些坑是当初挖土盖房留下的窟窿。一到夏天,这些坑——有不少大得像船坞——积满了浑水,那时节四围必定围着一群一群的孩子,穿着伊甸园里的行头,享受他们这尘世生涯中不多的几样快活之一。等到男孩长大了,不便再作此戏,那就很有理由担心:他们多半已经洗了这辈子最后一次澡,不管往后还要活到多大年纪!
既不能钓鱼,中国男孩也不能去打猎;因为帝国大半是平原,而在平原人烟最稠密的地方,压根没有什么可打的。似乎只有几种小鸟和常见的野兔最常被打,而除了少数以捉这类野味出卖糊口的人之外,肯把气力花在打猎上的实在寥寥。说到那种据说使寻常英国人开口便道「今儿天气好,咱们去打点什么吧」的本能,中国人是全然没有的。
在帝国境内那些结冰厚到能承人的地方,倒可以看见冻河冻塘上颇有些嬉游。不过推冰床载客,是那些在行船的季节之外别无生计的船夫的一桩生意。中国孩子并不像我们的孩子迷恋雪橇那样迷恋冰床;便是想要,父母也断不会仅仅为了让孩子玩耍而置办一张。至于像西方孩子那样多干些活、拾些废铁之类,挣一张雪橇或一双冰鞋,在中国孩子是办不到的。
中国男孩的玩乐虽说稀少而乏味,他生涯中却有一件是铁板钉钉、不容旁的事情来搅扰的,那就是干活。任你划出多大一片地方,其中中国孩子的数目都数不胜数;但有一条大致的实情可以放心说定:这些孩子里绝大多数,一天里的绝大部分时光,都被差去做些有用的活计。几乎没有哪一门手艺是连极小的孩子都用不上的;世代相传的行业之所以成为通例,一半也就因为这个。一个孩子自小只练一样身手,纵然别的都不成,这一样总归成了。他若是庄稼人的儿子,一年之中,几乎没有哪一小段日子是没有正经活等着他去搭手侍弄田地的。这在哪里的农家大约都不错,只是中国人那份不歇气的勤苦,加上普遍的穷困所压出来的重量,使这件事比别的国度里显得分外吃紧。
便是地里的活全干完了——而这在冬天真正到来之前是从来不会有的——还有两样差事随时可以派给孩子;干这两样差事的少年之多,恐怕这地球上再没有别处能比。这两样,一是拾柴,一是拾粪。在这样一个国度里,脚费之贵使得煤离了矿口不过几十里便烧不起,于是烧火做饭、取一点暖,就只能全指望本地土里长出来的东西。一根秸、一条枝、一片叶都不肯糟蹋。就算收成最好,一块地上出的柴草也不大够种地人自家烧。中国人惯喝热水,水凉了就得重烧,来一个客便得现添,这一项耗去的柴火,远在做饭所必需之外。收柴、囤柴,其要紧仅次于收庄稼。然而每个村子里,总有一部分人——多少不等,却总不算少——是没有地的。这些人东做西做,替有地的人家帮工,勉强糊口,工钱却微薄,往往连一家子张着的许多张嘴都填不饱。
在山东,雇一个整劳力做一年,合黄金不过五元,管饭,此外别无进项。若这一年有闰月,长工一天有时挣不到两分钱。每逢黄河决口,灾民塞路,雇工便几乎不要钱就能雇到。
笔者知道有一个壮实的男孩,做一年的工价合美金约一元半。又有一例:一个小伙子做一年苦工,人家出的价约合一元,还要他找一个保人,担保他不逃走!
那点靠不住的口粮,煮它所要的柴火,全家就全靠孩子扒拉得来的那一点。这份活计一停,对全家活路的妨碍,几乎不亚于养家人自己歇了工。为着一筐树叶枯草,在这场凄凉的挣扎里,中国的孩子每年耗掉的工夫,数也数不清,累积起来不知有多少个千年。
在多数中国孩子那样荒芜的生涯里,凡能打破这沉沉单调的,都被欢天喜地地迎接。节日,邻近镇上一年一度或一年两度的庙会,偶尔一台戏,简陋些的傀儡戏,走村串乡的说书人,接连不断的婚丧喜事,而最要紧的是过年那半个月的闲空——这些都成了终岁劳作之中快活的松泛。
中国少年的一生里有一桩事,在他看来颇有分量,而西方男孩大都不曾经历,那就是加冠之礼——换句话说,就是成丁,以及成婚。行此礼的年岁远无定准,往往在十六岁上下。各地的规矩差别很大:有些乡下,不过是在他成婚的前一晚请一班鼓乐吹打一回,再由这年轻人挨家挨户到村里各家去磕头,同过年时相仿;从此便算是个成人了,多少也免得再受「不过是个孩子」的白眼。
不过这桩事里更显眼的,还是成亲。这件事所本的道理,同我们所习惯的根本两样,因此西方人无论对中国的这套理论还是这套做法,一般都难以释然。在我们看来,成婚合适的人,不单要到了生育的年岁,还要有一定的成熟,配得上他们新担的名分。我们把丈夫和妻子看作一个新家庭的根基与中心,而且有古老而充足的训诫,说他们该当离开父母。在中国则全然不然。成亲的男孩女孩并不是一个新家庭,而是一株高大家族之树上最新的一枝,离了这株树,他们便无所谓存在。
男孩十岁上成亲,并不算稀奇,虽然这被看作略早了些。当事人在体格、智识或德行上发育到什么地步,同他们的婚事全不相干;这件事是由完全另一路的考量支配的。有时是因为老祖母身子弱了,硬要在自己被叫走之前亲眼见着这桩人生大事办完。有时用意在于把一块产业的分法坐定,好让年长的继承人无从反悔。同样常见的是:真正促使早办喜事的,乃是男家觉着缺一个使唤的人,而娶进一个新媳妇正好补上这个缺。中国妇人比丈夫年长的所以那么多,正为这个缘故。定亲的时候,女的越大越好,因为能多做活。
在中国人看来,把一个瘦小的男孩子娶了亲,仅仅因为他年纪小、个头儿也许还不及新娘一半,这里头并没有什么不相称之处;正如拿钮扣下跳棋,头一个走到底线的钮扣就得加冕,谁又管这钮扣是小的还是大的呢?它既到了最后一排,如今自有它一套走法,这一层须以叠成双层来表明。中国男孩也正是这样。他诚然是一枚双层的钮扣,可他终究还是一枚钮扣,还是个小的,不过是一盘又大又繁的棋局里无足轻重的一子。
中国人办喜事的时候,看客并不觉得新郎是众目所注的中心;新娘也只是一时的中心,而那还是因为人人好奇,想瞧瞧这一家究竟做成了一桩什么样的买卖。照有些地方的规矩,年轻人先被藏在屋里,到时候被喝令出来,像一头牵去献祭的牛。他要一声令下就跪倒,断断续续地向形形色色的人磕头,直磕到膝盖发僵、腿脚发酸。他两眼盯着地下,像是谦卑到了极处;而最笨拙的中国少年,做这一场难挨的礼数时,也自有一种天然的从容,是最有教养的西方少年也难望其项背、断断不能胜过的。
等到那一套繁复冗长的礼节全过完了,我们这位小伙子诚然成了有家室的人,却算不得任何一家之「长」,连自己这一房也不是。他仍旧同从前一样受父亲管束,他的新娘则受婆婆管束,那管束之严,是我们难以体会的。倘这少年丈夫正在学做八股文章,婚事丝毫不打断他的举业,礼一完,他照旧读他的书。他若是脑筋迟钝,弄不好那「七个虚字」——不会做文章的中国人最怕的东西——使先生看着顺眼,就很可能因为不通而挨一顿头上的打,然后哭着回家,让媳妇在挨打的地方贴上一块黑膏药。我们知道有一个中国男孩得了很重的水肿,却怎么劝也不肯吃一口苦药。他那疼他的娘一逼他,他不是发脾气,就是哭。不准他一气吃下两个整西瓜,他也是这一套:家里不是闹一场大脾气,就是嚎一场凄惨的哭。他不过是把中国孩子从小通行的那一套,一直拖到少年时候罢了。可是这个十七岁的敏感婴孩,已经成亲好几年了;他一死,留下一个寡妇,去哀叹药、水肿和西瓜毁了她一生。
早婚的男孩一受了委屈,便照着素日的习惯哭着跑到娘跟前讨安慰,却碰上一句冷冰冰的问话:「你找我做什么?要什么,找她去!」——这样的事绝非少见。
中国人处处拘谨,独有一桩奇怪的例外:办喜事的时候,客人常常——虽不是到处都如此——擅自闯进新人的房里,把新娘子像刚从集上买来的牲口一样端详一番,想到什么就当面评说什么。这件事各地的风气相去也很远,但「闹洞房」这句话,足见其常有。一八九三年,广州一家华文报纸载过一桩案子:新娘竟被这样闹死了,是被人浇了冷水;闹事的人被罚了二百元「安慰钱」,另加重新娶亲的一应花费。
中国伦理有一条大前提:任何一支家族都不可以没有活着的后人,好使祭祖的礼数得以按时举行。既然常有生不出儿子的,就不得不过继兄弟的儿子;再没有,就过继伯叔的孙子,或者伯叔祖的曾孙。这样过继来的儿子,地位同亲生的一样,后来即便生了亲儿子,也不能把他挤掉。过继之事如此普遍,往往教人难以弄清一个人同族中他人真正的亲属关系。有时他仍旧管生父叫父亲,有时他管过继他的伯叔叫「爹」,而管自己的生父叫「叔」。又有时他名义上过继给了伯叔,人却照旧同亲生父母一起过活。族内过继,总称之为「过」,这在中国生活里分量之重,够写一部专著,不是一段话所能了结的。它织进了中国家庭生活的经纬,不把这套通行做法所据的根底算进去,中国的家庭生活便无从理解。这事根子在祭祖上,而在最穷苦的人家中间,它之所以一直不衰,正因为穷。一个人若没有后嗣,便可以被迫从许多眼巴巴等着接管哪怕一小份家业的人里过继一个。可是被过继的人,就得担起过继他的人的丧葬之费。由这种盘根错节的局面生出来的官司,数也数不清。
倘在本族本支之内寻不出合适的人过继,那人往往只好将就着过继外甥,甚至姑母的孙子。在我们想来,这个「侄」同那个「侄」并无分别;在中国人却不然:姐妹的孩子(因为异姓)比兄弟的孩子远得多。加之一旦过继人过世,外甥的地位很容易不稳。与其立这样一个后嗣,许多中国人宁可随便捡一个外姓人;不过这样一来,日后若不称心,也容易打发掉。这样过继进来的外人,纵然孝顺,样样都不比亲生儿子差,也终究洗不掉「捡来的」这个污名,而且这层痕迹传到很远的后代仍在。有人对笔者说,他在本村毫无地位可言,只因他祖父当年是外姓过继来的。
还有一种得子的法子,用得远比我们所料想的少,就是给女儿择一个合适的女婿,再把他招作儿子。用这法子,父母便能一辈子使唤自己的亲女儿——这在中国是难得的福气;而这样立下的后嗣,同家里的牵连,也自然比别的外姓人紧密得多。只是没有几个宗族,找不出几个可以填这过继空缺的人选。要招婿,就得把该轮到过继的那些人安抚下来,即分给他们一份产业;对家底微薄的人家来说,这等于一世的赤贫。所以「招女婿」的例子,多出在没有兄弟或堂兄弟的儿子可过继的人家。
大凡中国人,对可以攀扯别人家产的机会,无不清醒得很,好比一只看着像睡着的猫,对一只冒失飞近的鸟儿那样警觉。笔者认得一个人,已经照规矩招了女婿;可是给自己父亲送殡的那天,他惊见一大群陌生人穿着孝服进了他的院子,照着自称的辈分,齐声哭起「叔父」「祖父」来。一问才知,这些人从远处一个村子来,因与死者同姓,便打定主意认下这门本家,好承继那份产业——其实那点家当也不过够养活一个中等人家。结果闹成一场官司;冒认的人拿不出族谱为凭,被知县重重打了一顿,罚他们的僭妄。
在中国常令人吃惊的一件事是:忽然听说一个自己明明熟识姓名的人换了完全另一个姓,于是王春花先生一下子成了马显德先生。这叫作「归宗」,其缘由五花八门。就在写下这几行字的时候,笔者的一位朋友来访,说起他新近经历的一桩事,把它的大略记下来,或可略见中国过继的道理与办法。此人是弟兄四个中的老二;老大过继到族中一支较远的门户里去了,有三个儿子。老二有两个儿子,小的过继给了老三,因老三没有儿子。老四早些年死了,没有儿子。丧事一直没办,尸身入殓之后停着,等一个好时候——也就是等手头宽裕的时候。老四欠着一家粮店几百吊钱,而这家粮店老二、老三都有份。要还清这笔债,再体体面面地办一场丧事,非把那四十亩地全卖了不可,因此过继的权利似乎不值得去争。不料近来老大的一个儿子出来争这份家业,为此已经吵了十二天。为了了断这件事,请来的「说和人」竟有三十八位,其中不少是有功名的读书人。他们同族中几个人吵得脸红脖子粗,还动了手。「说和人」被人辱骂,便报复回去,把理亏的那个老大的儿子打了一顿。这又生出新的纠葛,直到刚刚摆了一席收场饭才算了结。
在这场错综往复的争执里,那三十八位可一点没耽误吃喝(吃喝本是「说和人」的头等职分之一,为着这个,许多口角是故意挑起来的,还有更多是有意拖着久久不了)。他们总共吃掉七十斤酒、一百多斤饼,老二为此一共花去约二百三十吊钱,其中一百吊是老二付给老大一家的「安慰钱」。可是这整桩事里,老二自己的财利,实在是一文也没有!
中国人为使一支眼看要绝的家门得以延续,所选的另一个法子,是让一个人兼祧两房。譬如弟兄两个只有一个有儿子,便可以给这儿子娶两房妻室,一房归一支。两处的家必须分立,他多半得把日子平分给两位妻子,甚至从这边屋里到那边屋里去时,浑身衣裳都要换过。由此惹出来的妒忌,足以毁掉任何一个家,这就不用多说了。
娶一房媳妇进门,至少在夫家这一边,本就没有多少情分可言;等到她死了,情分往往也多不了多少。不过人总归是惋惜的,哪怕别无理由,单为着那一番麻烦与花费。要说东方与西方相去最远的地方,恐怕莫过于东方人对我们所谓的清静与独处全不放在心上。清静之缺,人们倒也常常隐隐觉着;只是这份福气他们只能凭空想象,从未亲身领受过,所以它的缺失也就没有我们所联想的那种不堪。凡中国人一病倒,头一件事就是四面八方打发人去,通知各色各样、亲疏不等的亲戚;这些亲戚里许多人觉着这是天职,非得把手头的事——不管多要紧——一撂,赶去「瞧一瞧」不可。这一瞧往往连着好几天,有时竟好几个礼拜,而这位亲戚在场,同照料病人毫不相干,倒是添了乱:屋里本已挤满了围着病人打转的人,人人问个没完,问他这会儿觉着怎样;人人又出些异想天开的主意,争着荐这样那样的吃食,一个比一个离奇。若照中国的这套情形害一场大病,我们中间恐怕没有几个不情愿一死了之的;可是所有的中国人,都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出生、活着、死去。
病人若被断定没有救了,下一步便是「穿衣裳」,即换上入殓的装裹;这一番折腾拖拽,想起来就叫人难受。若是老年人,有时就在人将死的当口,为着产业当面吵起来;若死的是妻子——尤其年轻的妻子——而家中又略有些产业,那么媒人一拨接一拨地上门,抢着荐一个合适的续弦,唯恐被别人抢了先,也就不足为怪。这样的说合,竟可以当着垂死妇人的面进行,也许有两三个外人同时争着要人听他们各自的提议!
笔者认得一家人家,正出过这样的事;其中一个提议已经应下了,不料病妇竟没有死成!可是那口头约定仍旧算数,于是这位本以为要遭大故的丈夫,发觉自己有了两位明媒正娶的妻子,后来两人各为他生了儿子。说来也怪,这一家的日子过得还算平顺。妻子一死,往往过不多久就娶后一位,中间隔多久,不取决于情分,只取决于凑钱的难易。有时喜事办过不久,前妻的丧事才办。
按理,中国少年十六岁便算成年;可是实际上,只要五服之内上一辈的人还在世,他就做不得自己的主。这些长辈干预他的事到什么地步,大半看他们的性情,也多少看他自己的性情。有些人家颇为宽松;有些人家则日子过得又累又烦,无休无止,因为中国的社会安排,把造物赋予每个人一副独立心性的用意,硬生生地拗了过去——在中国,这副心性往往径直并入公中,使一个人徒有自主之名。
通盘看去,乡村男孩的一生里,实在没有多少可羡慕的东西。前面已经说过,他一般能把两样可贵的道理学得很扎实;学得这般透彻,也着实抵补了他所受教养在别处的大缺陷。他学会了顺从和敬重权威,也学会了勤劳。勤劳这一样,多半是他能不能活下去的条件;凡不肯屈就这条铁律的,就被这条律法处置掉,而幸存者反得其利。至于心智上的独立,他连一丝念头也没有,甚至连领会的能力也没有。别人怎样,他就怎样,别的路他既不知道,也想象不出。他若是念过书,他那心思就像一根地下的排水管,凡是从这片土里淌过的水,都灌在里头。这些水里有一部分诚然原是从天上来的,只是自那以后成分已大为变样;更大的一部分则纯是人身上分泌出来的,其化学上的纯净实在可怜。无论如何,这就是他心里所盛的东西,而且是它所盛的全部。
反之,中国少年若不曾念书,他那心思就像一条敞着的明沟,一半空着,一半盛着地面上流过吹过的种种。他倒不是没有谦卑;说实在的,他那份谦卑多得令人丧气。他知道自己一无所知,从前不知,往后不会知,也永远不能知;而且他还知道,他究竟知道些什么,本来也无关紧要。他对学问怀着一种盲目的敬重,却从没有想过要为自己拾取一星半点。孔教在实际中投下的那一片又长又阔、又黑又无望的影子,正笼罩着他。这影子的意思是:少数人得到极高的心智陶冶,而这少数人又不免狭隘,且往往偏执;至于大多数人,它的意思就是一辈子的心智停滞。
第二十三章中国乡间的女子与妇人
中国人是世上立国以来最讲实际的民族,我们也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设想:中国人曾经有过哪怕一丝的疑惑,不承认男女在数目上大体相当乃是种族得以绵延的条件。的确,从没有哪个民族比他们更留心让自己传衍下去,也没有哪个民族在这件事上更为成功。然而在自夸有古老而成熟之文明的民族里,中国人几乎是唯一轻贱自家女儿的:女儿嫁进别人家去,便从此不属于自家了,因为照古礼,父母身后她不能为父母举祭。正因如此,俗话才说:纵有十八罗汉之德的女儿,也抵不上一个八字脚的儿子。这个意思,中国人无论自觉不自觉,都是首肯的,其首肯的样子表明它已织进了他们的骨肉。它最终的根子,同人间许许多多别的见解一样,无非是自私二字。
中国女孩初到这世上来,多半是不受欢迎的,不过也并非一概如此。算命的分派福气,大抵是五子二女之数。「过此以往,便是出于那恶者了。」中国人既有女儿不能主祭那样的道理,中国人的性情又是那样,那么在穷困的重压之下,溺女这桩罪恶竟至于大行其道,也就不足为奇。就所见而论,从来如此。这并不是说中国人的良心不认溺杀女婴为恶,而是说:那份诱惑——尤其对一个失望而又常受虐待的母亲而言——强到了任何有机会打动她的念头都抵挡不住的地步。
那些最有机会查明实情的人,在揭示中国人溺杀女婴的实际情形上,已经做了许多工夫。然而可以稳妥断言的,至多也不过是:这是一桩各处多少都有的罪恶,有些地方甚而严重到显著影响了男女之比。它似乎在中国南部沿海诸省最为常见,其中有些州县,中国人自己也视之为可怕而堪忧的祸患。本地的善书会刊印劝人戒溺女的书,官府也不时出示禁止;但明眼人都看得出,这种罪过的性质使得任何律法都够不着它,除非做母亲的自己被提到比如今高得多的境地上去,否则对中国的溺女之风不会有持久的功效。
仅次于溺杀女婴,中国人最令我们西方观念不忍的做法,便是卖女儿——自襁褓直到可嫁之年,什么时候都卖得。帝国各处的风气相去甚远,但卖女同溺女一样,似乎在南方沿海诸省最盛,那里做这桩买卖同做别的买卖一样公开。我们很愿意相信,父母走到这一步,多半只是被穷困逼的。然而他们既知道女儿迟早总要与娘家分离,而这一别又是不可挽回的,这份明白想必使许多中国父母更容易把那不可免的事提前几年办了。至于这样卖掉的女孩多半要受什么样的苦楚,不必细说;但已经知道的那些,尽够使我们对这件事怀着骇惧了。父母若自觉养不起女儿到可嫁的年岁,又不愿卖她,中国的风俗还想出了一个折中的法子,这就是人所共知的「童养媳」:把女孩交给将来要嫁过去的那一家,由那家抚养,什么时候他们方便,什么时候就成亲。这个办法显然有种种严重的不妥,但毫无疑问,它比印度那种使人苦不堪言的幼年婚配要好得多。有些例子里,女孩一旦被领去做童养媳,同娘家的往来便完全断了;而在任何情形下,这都被看作自认贫穷无力,使女家比平素更加低人一头——而平素已经够低了。一个女孩若在未来丈夫的家里长大,那么尽管礼俗不许两人说话,他们要不摸清彼此的脾性,自然是万无可能的。中国的亲事本来就谈不上什么情分,可是凡能使结亲的两人日后更能适应那免不了的磕碰的,总归是有好处的。至于童养媳这一路的夫妻,总的说来是否比寻常成亲的更快活些,这问题中国人多半不会去问,因为在他心里,婚姻同快活毫不相干,倒不如说正相反;外国人若把这问题提出来,他所得的回答,多半也不会使他增长多少见识。
中国女孩缠足之事,凡对中国略有所知的人无不熟悉,只须一提便够。此风几乎通行全国,却也有几处显眼的例外,如南方的客家人;这例外不易解说。这一习俗有力地显出中国人性情中的几样天生之点,尤其是那种为了合乎一个标准、单为了好看,便肯忍受长久而剧烈的痛苦的劲头。中国人所独有的、非关宗教的习俗里,再没有别的像它这样悖逆人类天性,而同时又为中国人所珍爱、最舍不得割弃的了。
众所周知,中国御座上最伟大的那位皇帝,也不敢拿自己的威权去冒险革除此俗,尽管他的父亲曾成功地把辫发作为归顺的标记强加于中国人。鞑靼人治国二百五十年,除了在京城之内有限的一点影响之外,对缠足之风竟丝毫没有推动,使它改从统治民族较为合理的做法。离北京不过几里,旧习便照旧铁一般地管着。要革除这无用而残酷的习俗,唯一的推动力起自在华的外国人;这股力量久久不见声响,如今才开始为人所感到,在帝国中部尤其如此。
前面关于中国男孩勤劳所说的话,作必要的改动之后,一样适用于中国女孩。在任何地方、任何气候之下,「女人的活是永远干不完的」;这话在中国尤其不错,因为机器还不曾把那种字面意义上的「手工」——用手做的活——赶走。养蚕,摘棉、纺线、织布,大半是妇女的活,女孩很小就被领着上手。中国人家的针线活是件正经大事,何况雇得起人做针线的人家,只占极小的一点比例。除了这一项——一个指望讨婆家欢心的中国女孩非精于此不可——女孩在她父亲所操的几乎任何一门家内营生上,也都能派上用场。帝国各处的乡下,男孩女孩一概被打发出去尽力拾柴,供烧饭之用;女孩要一直拾到长大得不便再走远为止。人们通称女孩为「丫头」,即奴婢,正如我们说「女儿」一样,这称呼并非没有来由。在外国人听来,这很像用那个骂黑人的蔑称去称呼黑人;可是在中国人看来,这称呼恰如其分,他们不肯放弃。
除了幼时或能在外头小小地撒野几回,加上偶尔走亲戚,多数中国女孩其实哪儿也没去过,过的实实在在是井底之蛙的日子。〔二〕 成千上万的女孩,除了上面说的偶尔回一趟外婆家,一辈子没离开过出生的村子二里地;而在外婆家,她们多半被看作除不掉、只好尽量压住的可怕人物。娘家这边的外甥女若像常有的那样人数众多,那么当家挣饭的人怕她们上门,也不是全无道理:中国的母亲总是同一群儿女分不开的,这些孩子的胃口无不抵得上几匹马力,而且同大人一样,个个极爱享受花别人家的钱吃饭的乐趣。
一个大家庭里出嫁的女儿全都回到爹娘家住上几天或几个礼拜的时候,童年里最好看的戏文便上演了。这样凑在一处的众多表兄弟姊妹,常常密得像蜂房里头一样;而自制与不自私,在他们哪一个的教养里都不曾占过一席之地。这小一辈的每一个,都有极敏锐的本能,要把眼前最好的东西抢到手,人有多少他要多少,能多则更多。于是时而有一场「乱糟糟的场面和活物的抱怨」,每个小当事人都用尖利的嗓子把自己这一面的说法公之于众,不多时便把满宅的人都招到阵前来。明达的父母遇上这样的争吵——起因多半是分吃食时被说成或被疑心不匀——总该把孩子一个个都罚一遍。可是中国的父母难得明达,至多不过是做娘的把自家孩子唤开,「吼」他一顿罢了。所谓「吼」人,就是用又高又尖的嗓门宣告「吼的人」对「被吼的人」的行径如何不满,往往还带着骂,并且常常许下话来:下回再惹,就要「打死你」。被吼的人听出这是叫他住口的意思,于是在一阵时断时续、抽抽噎噎的对骂之后,终于住了口。
可是常有的情形是:每一位做娘的都出于高远的责任感,觉得非替自家骨肉的权利站稳脚跟不可,那事情就严重得多了。于是几位母亲同时尖声大叫,伴奏的是她各自那半打以上后代的哭声、嚎声与骂声;而在这一片喧嚷之上,还清清楚楚听得见老祖母尖利的叫喊——她的意思纵然一时难以被人听清,等到这一盏家庭茶壶里重归太平的时候,终究是要占上风的。一场这样的家庭旋风过后,空气渐渐又澄清了,日子照旧过去;不过我们知道有一位格外有脾气的出嫁女儿,为了表明她不服这一类争端的了结办法,一连好些天不同姊妹说话。
家中的日子如此单调刻板,偶尔走一趟亲戚,不时赶一回大集或看一台戏,中国女孩就这样长成了我们所谓的「小学生」年纪的姑娘;到这时候,她所有的亲友都开始为她大不放心起来。这份不放心,不消说,同她的心智毫不相干——就她所受的陶冶而论,她的心智简直等于没有。除非她父亲恰好是个塾师,又闲在家里无事,否则他决不会想到教女儿识字。便是男孩,这样也算例外而不合常规;若是女孩,人只觉得荒唐。「为什么呢?」不肯信的外国人问。寻常一个中国人要把他反对的道理讲明白,得费好大工夫;就是讲明白了,也没有把全盘的情形说出来,更没有说到根子上。真正的难处在于:教女儿念书,好比给别人家的地里除草;好比把一条金链子套在别人家的小狗脖子上,人家随时可以一声唿哨把狗唤走,那链子又到哪里去了呢?在中国,一个人嫁女儿的时候要人补还他从前白白喂她的饭钱,是要落下悭吝之名的。可是这句话清清楚楚显出中国社会所据的一条前提:父母所担的是这女孩的身子,不是她的心思。在几乎任何一个中国人看来,花工夫、花气力、还要花更多的钱去教育别人家的儿媳妇,明摆着是白扔。可是你对他说:她是你的女儿呀。「嫁了就不是了,」他答道,「她是他们家的;他们要她念书,让他们自己去教。」「教她认字、写字、算账,于我又没半点好处,我教她做什么?」有了这一句讲实惠的反问,多数中国女孩的教育,几千年来便被逐出了人的念头之外。
中国女孩一长到相当个头,亲友便都为她着起急来;这份着急,见于凡提起她时人家所问的那些话。这些话问的不是她的品性,不是她的家务本事,更不是她的才智——照道理她本来就没有什么才智可言——而是尽可归结为一句话:「许了人家没有?」若回答说没有,听的人那副神气,就同我们听说一个外国孩子长到十六岁竟一本书也没念过一样。「怎么会呢?」我们会说,「这样耽误,是什么缘故?」中国人对女孩的本能感觉是:越早许人越好。在这一点上,中国人同盎格鲁-撒克逊人几乎无从谈拢。在后者看来,把一个刚满十几岁、还是个孩子的女孩许了人,简直是野蛮透顶。
中国女孩一经许了人,她同天地万物的关系便都不同了。她从前那点自由——本来也少得可怜——如今更不许她有了。她哪儿也不能去,因为「不方便」。她可能被将要嫁过去的那一家里的什么人看见,而再没有比这更可怕的事了。「为什么呢?」那不肯罢休的西方人又问;答曰「不成体统」,他也就没话了。
女孩万一在不留神的时候真被未来婆家的人看见,这个迫在眉睫的风险,正是女孩很少在本村本镇许人家的一个缘故——而在本地结亲,看来在许多方面对各方都便当。这样一来,媒婆惯用的种种欺瞒便行不通了:媒婆一心只图把提出的亲事做成,好抽她那一份成数。这样也免去了把新娘从这一头抬到那一头所费的工夫与钱财——那往往既不便,又亏本。这样两家还可以轻易而常常地互通些小小的礼数。可是这些便宜,中国人似乎都不放在心上;问他们何以不取,最常听见的解说就是上面说的那个风险。若两家本是照常情免不了要碰面的,那么外国人再没有比看他们为躲开这场大祸而周旋更有趣的了。这使人想起我们儿时的游戏:一方是「毒」,另一方随时可能「中毒」,非拼命躲开不可。所不同的只是:在中国这场游戏里,两方都怕「中毒」,都拼命要躲。不过有一种情形,任凭双方使尽气力,命数对下毒的和中毒的都太强了。若在定亲期间,婆家有长辈亡故,一般认为这女孩(已被看作「属于」那一家的人)非到场不可,且须像已经过门一样,向亡者的灵柩行同样的礼。照道理她是他们家的女儿,为什么不能同别人一样来哭一场呢?〔三〕 不过,若长辈亡故而事情安排得过来,婚期多半会提前,哪怕先前已经择定了较迟的日子。
在外国人看来,中国人早定亲的习惯,简直找不出一点可取之处。它把两家都拴住了,却看不出有什么相当的好处——如果竟有什么好处的话。它先假定两家的境况会一直如旧,而这一点远非可靠,往往竟是极不可能的。这个假定为普天下的阅历所否定。时移事变,人人难免;而人事之无常,再没有比在中国人产业的更迭上表现得更分明的了。人家时时刻刻有升有降。中国有一条定得极稳的道理:结亲当在境况大略相当的两家之间。不守这条规矩,必生祸端。可是若通行早聘,两家境况发生大变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了。定亲的时候,男孩的品性——新娘一生的苦乐大半系于此——也许还不曾成形。便是已经成形,女家一般也几乎无从探听到什么确实的消息,尽管看上去他们暗中打听本是极容易的事。然而照例看来,亲事一经提出并应承,他们对这件事就不大上心了;无论什么时候,他们所下的查考工夫,连我们觉得应当下的百分之一也没有。那男孩若成了赌徒、成了浪子,或在别的什么上放荡起来,女家便无路可退,不管被逼到何等地步。中国人在嫁女一事上违背最平常的审慎与常识之处,一个西方人在亲历亲见之前,简直难以相信。
中国的婚约自互换红帖、把约定坐实的时候算起。红帖在有些地方是了不得的大文书,差不多有一条小儿被单那么大;日后一有纠葛,这是极要紧的凭证。在中国很少听说退亲的,虽然这样的事无疑是有的。有过这么一桩:男家的帖子已经送到女家,照例到了这一步,这桩交易便算定局了。不料这女孩的一位叔父——虽然比她父亲年纪小——闹起来,不肯让这门亲事成立。事情就此变得很棘手;可是这位弟弟执拗不改,别无办法,只好把那张应承的红帖交原来的媒人送回去。这也是件棘手的差事,然而中国人遇上非做不可的难堪之事,是难得没有法子的。他挑了男家所有男丁都下了麦田的时候,把那张退亲的帖子往男家院子里一扔,扬长而去。那家的女人一个不识字,直到男人们回来,才发觉那是一纸什么文书。结果闹出一场惊人的大官司,女孩的父亲与媒人一同被告。这案子最后是拿钱了结的。
如前所说,送红帖是订亲之始,而其终则是新娘坐轿到了夫家。这日子一般由男家定夺。无论婚礼还有些什么枝节,新娘到门就是这纸婚约事实上的完成。这在续弦的事上看得最分明:续弦往往——甚至照俗话说——一应礼数都可以不办。中国的皇历上注明哪些日子最宜嫁娶,于是常有这样的情形:到了这几个日子,几乎村村都有中国人所谓的「红喜事」。这是中国人的迷信在钱财上所费不赀的许多例子之一。逢「吉日」,轿子因需索大盛而租价飞涨;反倒是不管吉凶的人,能以较低的价钱雇到较好的轿夫。相传本世纪初年有一个冬天,某个「吉日」许多新娘正被抬往新家,途中遇上漫天大雪,抬轿的睁不开眼,道路也被埋没了。有几个新娘冻死,许多被抬错了地方。反过来,在酷暑之中也有过这样的事:轿子在夫家落下,发现新娘已经死了。同一顶花轿可以用许多次。有些地方的规矩是婚礼一概在上午办,续弦便挪到下午,甚至挪到晚上,以示其轻。
中国的婚礼唯一不可少的,就是把新娘送到夫家;这一点,在那些并不很少见的、新郎本人根本不到场的例子里看得格外分明。改期——尤其是延期——一般被视为大不吉利。可是有时年轻人正在远处,赶不回来;或者新郎是个读书人,恰逢一场要紧的考期与婚期撞在一天。遇上这种情形,他多半会选「先办正事,后论喜事」,新娘便由他家中的长辈「接收」过来,丝毫不搅扰他的举业。
中国婚礼的细节,我们不打算细说。几乎每一项的做法都差别甚大,虽然大体的章程无疑相去不远。这些差别不单在婚礼的仪节上,而是自始至终的一应过程都如此。有人推想,全中国这些以及别的习俗上离奇而有时莫名其妙的参差,也许是列国分立之时传下来的旧例顽强存留所致。可是相隔不远、从来不曾分属不同邦国的地方,做法上的差别也很可观。俗话说「十里不同俗」,有时看来竟是字面上的实情。
如前所说,在中国南方,定亲时男家父母付给女家父母的银钱,实际上带着买卖的样子,而它往往干脆就是买卖。可是在中国别的地方,我们从没听说有这样的交易,只听说女家陪嫁,颇像西方有时的办法。极富的中国人家嫁女,无疑挥霍巨万,俗话也说这种花费是没有限的。但寻常人家的婚事——除了极小的一部分人,人人都属于这一类——留给留心的外国人的印象,一般是一派寒酸的体面:薄薄一层铺张的外饰,底下的真底子一望便知。
在这件事上,同中国一切习俗上的事一样,要作既笼统又确切的断语是不可能的。华北有些地方向男家索取的银钱数目很大,把真正置办嫁妆的花销扣去之后,剩下的竟是女孩父亲一笔实在的进项。另有些地方,本地的规矩是男家极少出甚至一文不出作聘礼,却向女家重重索取。衣裳被褥要备得很多;便是回娘家住着,这年轻媳妇也得替婆家做针线;出女儿的这一家,还要接连不断地受种种小小的勒索。
花轿本身往往就是中国婚礼的一个绝妙表征。远远看去,像是华丽无比;走近了看,却常常发现不过是个极难看的架子,蒙着一套花哨的帷帐,有时磨损得厉害,一望便知是用旧了的。有的花轿是双层的架子,外面一层可以整个卸下来,因为太笨重,进不了院子;里面的一层,任是中国哪家院子的窄门都过得去,需要时还能抬进屋里。
新娘一下轿,拆卸花轿的活儿便动起手来,就当着所有客人的面,而且是理所当然的事。中国人不为情绪所困,在这些做法里看不出有什么不相称。新娘身上那件光彩夺目的衣裳,往往是临时租来的,在座的客人多半也心里有数。我们曾见新娘刚脱下来的这样一件衣裳交还给管花轿和一应行头的头目。那人检看一番,要确定它同租出时一样完好;他找出——或是声称找出——上头有一块油渍,这不但引起了他的注意,还惹起了他的火气。他开始大声激动地说起来,越说越暴躁,直到把客人们从各自的事上统统叫过来听这场争执。然而在场的人里,大约只有那个外国看客一人想到:这是一桩不合时宜、不成体统的举动,同这场合、这时候全不相称。
头一个孩子的降生,在中国妇人的一生里,同西方妇人一生中的同一桩事大不相同。孩子若是男的,全家自然大喜;若相反是个女的,全家精神之沮丧也同样显眼。遇上这种情形,年轻的媳妇往往受冷落,受严酷对待的也不少;有时竟因为她不识趣,没有生出儿子,还要挨打。她若接连生了几个女儿,尤其是一个儿子也没生,或者生了没活成,她的日子便不会好过。
有这样一则故事:英国某位贵爵,女儿之多为贵族中之冠。他在欧洲大陆游历时,有一天带着六个女儿出门。有人瞧见了,对同伴说:「可怜的人。」这位爵爷听见了,便转过身去对那人说:「没有你想的那么『可怜』;我家里还有六个呢!」中国人里头,能不赞同那旁观者的话、反倒赞同这位父亲的回答的,恐怕一个也找不出。说实在的,我们很怀疑:在这个民族亿万无算的人口里,究竟有没有一个中国人曾同时养活过十二个女儿。
中国礼法有一条前提:妻子无论回娘家住得多勤(在这一点上,有些地方的风气很宽),她的孩子都必须生在夫家。这条规矩硬得不容通融,犯了便是奇耻大辱;为了避免,妇人有时甘受极大的不便,冒极大的风险,据说因此而遭遇痛苦而难堪的意外的,并不少见。西方人若问:何以对在娘家分娩有这样厉害的忌讳?中国人拿不出比这更好的回答,只说倘若出了这种事,娘家一定会穷下去。这迷信之牢固,使得有些地方一旦出了这种事,夫家照例套上一副犁,赶到女家去,把他们的院子犁一遍。女婿还得给丈母娘煮一大锅小米或米饭,这样才躲得过那穷到绝路的大难。说到底,这些离奇举动背后的念头,也许不过是极中国式的一条:出嫁的女儿带着孩子回来靠娘家养活,结果必是穷困——这话倒也不无道理。
中国人在孩子出世时——尤其是儿子,尤其是头生的儿子——所行的种种礼数与忌讳,若一一写来,可成一部大书。这些在帝国南部比北方守得严得多,在城里又比乡下守得严;乡下许多这类规矩,也许根本无人知道。
有一条出自中国最高经典的道理说:做母亲的若真心一意要为婴儿尽力,纵不能十全,也去成功不远了。西方医家也有同样可靠的断语说:这话用在中国妇人身上,是大错特错。迷信直接间接害了许多中国孩子的性命,这是无疑的。可是这一层缘由虽盘根错节,为祸之烈,大约还远不及另一层:做父母的对造化最浅显的那些法则,全然没有顺从的本能。
初生的婴儿被放在炕上,有时盖得严严实实,有时又任凭冷热骤变。许多孩子一连吃好几年的奶,一哭起来,唯一能真正止住的法子就是喂奶,哪怕一天喂上一百回。等孩子大到能吃杂食,无论吃什么、吃多少,几乎都不加拘管。生瓜生果,尽他吞下去;还在怀里抱着的极小的婴孩,就啃生白薯、生萝卜。
孩子能跑动了,多半就整天不住嘴地啃点什么,还常常吮父亲的烟袋,有时弄得体质大亏,以致枯瘦。在山西,还在襁褓里的孩子就学会吸食鸦片,于是这嗜好一下子成了天然而不可克制的。
把他们幼年的种种境况合起来看,中国婴孩活不到两岁就死去的,超过总数一半,是全然可能的。这个结果,被许多有时比国法还有力的忌讳大大促成了。譬如有些地方,严禁在孩子出生后四十天之内探望母亲或婴儿。就在这段最险的日子里,成千上万条小性命消失了,近邻几乎都不知道。麻疹、白喉、天花这几样最常见也最凶险的小儿病,发病期间也有类似的禁忌,而这些病常常死人极多。
无数中国孩子死于惊风,其缘故对亲眼看见中国人带孩子何等大意的外国人来说,是再明白不过的。我们知道有一个中国母亲,一时不称心,竟把自己光着身子的婴孩扔到门外的雪堆里。另有一个母亲用一把钝剪刀铰掉婴儿的一个指头,说是为了免他抽风,结果却眼看着孩子抽搐而死。据说这种做法并不罕见。「谁想得到竟会这样呢?」她母亲对一个外国人这样说。可是这年轻母亲便纵有天下最好的见识,也仍旧无法使孩子得到妥当的照料,因为她自己不过是个「孩子」〔四〕;她管教儿女,同别的事一样,全要听婆婆吩咐,还要受一大帮婶母、伯母、祖母之类的性子摆布——中国人家的院子里,这类人几乎无处不是挤挤挨挨的。
中国妇人担着一大家子的琐碎杂务,还要下地帮着收庄稼,做别的外头的苦活;生养哺乳这许多孩子,又在她们身上抽走了极多的元气:这些尽够解释那件几乎人人都注意到的事——这些妇人老得极快。一个中国新娘,十八岁上还好看,三十岁上便憔悴了,五十岁上就皱纹满面,难看了。
前面已经说过,中国乡间妇人的一生,正是「女人的活永远干不完」这一层道理的贴切例证。她自己的孩子还日夜牵着她的心,孙儿孙女多半已经出世,教做祖母的不得片刻安宁。单是用那一口什么都得指望它的锅给这许多人做饭,就是一桩重活,而且没完没了地重来。一应衣履——连鞋在内——都实实在在是手做的;被褥棉絮也一样,它们同棉衣一样,须得不时拆开、浆洗、翻新。
看守果园瓜地,妇女和女孩也要担一份,白天看,有时夜里也看。麦收一到,家里凡使得动的妇人都去帮着收割;到了秋收,每一处场院上也满是她们和数不清的孩子。产棉的地方,妇女和女孩大半时间都忙在田里,而且往往靠替别人摘棉花,挣到她们一生中所能见到的唯一一点私房钱。
把这样一件少不得的大宗物产整治成用物,占去了千百万中国妇人的双手:自田间采收——因棉株矮,这是极累的活——直到它成了衣裳,再到它末了变作鞋底里的一层平絮而消失。轧花,弹花(即把纤维打散),纺线,搓条,绕线上浆,尤其是织布,样样都是又苦又乏的活,而且只要活着,就看不到头。有些地方家家有一张织机(就是一个世纪前被西方淘汰出去的那种笨机器),一家人轮班织布也是常事:丈夫织到半夜,妻子接着织到天亮(织机常设在三分之二埋在地下的地窨子里,潮湿,不透气,于身子有害)。饶是这样,仍旧常常难把饿狼挡在门外。近几年来,机纺棉纱的竞争在中国产棉之区压得人喘不过气;从前勉强糊口的许多人,如今长年在饿死的边缘上。这便是「进步」的「里子」。
中国女孩嫁得这样早,又不曾受过那些对她们极要紧的自制之教,单凭这两点,就足以证明:中国的家里,非有婆婆这一角色不可。中国的媳妇须称婆婆为「娘」;为了说得确切,可以提到她时称「婆婆娘」。有一个中国妇人去拜访一位外国太太,当着这位太太丈夫的面问起她在本国的家人。这位太太提到自己有「一位婆婆」,那中国妇人便敬畏地低声指着那位外国先生问:「你这么说,他不打你么?」
关于这些婆婆的专横与狠毒,人们听得很多;就这一点上常说的那些话,也确有坚实的事实作底子。可是同时也须记得:没有她,中国的家便要垮得一塌糊涂。公公不但不配去掌那本属婆婆的权——就算他成日在家,而这是难得的事;便是他掌得了,礼法也不许他这样做。凡是缺了婆婆的人家,很可能生出比最狠的婆婆还要大得多的祸患。虐待媳妇是极寻常的事,除非闹得特别不像话,很少有人留意。
若说中国的新娘一概沦落到这步田地,或者说这是免不了的,那就全然不确;但若说没有哪个新娘对这样的虐待有足够的防护,却并不过分。虐待的花样应有尽有,从没完没了的责骂,直到最残忍的对待。若闹到极处,女家便要出头干涉——不是靠律法,那是他们办不到的——而是靠蛮力。这一类事里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媳妇屡屡被夫家可耻地虐待,女家几次劝阻无效,于是纠集了一大帮人,闯到婆家去,砸了家伙什,把对方狠揍一顿,又把那老婆婆拖到街上扔下,任她用残存的气力尖叫,浑身是血;外国人见到她时,她正是这副样子。这类举动的用意,是对专横作一个实在的抗议,并且示意:加在小鹅身上的作料,一样可以加在老鹅身上。人会以为,闹出这样一场乱子,结局只能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苦官司,把两家的产业都耗光,说不定还闹到倾家荡产。可是凭着中国人那份出众的务实,这女孩被接回娘家,「说和人」从中调停,女家得了日后善待的许诺,便把女孩送回夫家。这份许诺能不能兑现,大约全看女家有多大本事去逼着他们兑现。
另有一桩报知笔者的事,性质与上面所说相仿:「说和人」把事情了断之后,女孩被送回夫家,却被婆婆锁在一间小屋里,一天只给一顿饭。不到一年,她上吊死了。
这样为受屈的女儿自己动手讨公道的,并不只是不识字没念过书的人。我们听说过这么一桩:一个投水自尽的女孩,她父亲是个有功名的读书人。他纠集了一帮人,闯到女婿家去,拆了人家的门楼和几间房子。随后打起官司,知县把他狠狠申斥了一顿,说他无权擅自替自己出气,又说他之所以免于当堂挨板子,全靠他那个功名。
更醒目的一例,出在一位三品官身上:女儿受了委屈,激得他纠合了一队带家伙的人去攻打女婿家。不料那家宅子坚固,不易攻破,这位动了怒的道台便只好扯开嗓子把人家一门老小痛骂一顿,同一个脚夫毫无二致。凡是逼得中国社会里最守旧的那一等人也只能用这种举动来对付的委屈,其真切与惨痛可想而知。媳妇被折磨到自尽的例子极多,事后如何办理,主要看她娘家人数的多少与门第的高低。头一件事是通知死者娘家人说她死了;娘家人不到场,丧事便办不成,即便办了,尸首也得起出来重验,好让她的亲人相信这是寿终而非横死——横死是人们一向容易疑心的。笔者雇用的一个中国人,有一天被叫去邻村看他出嫁的女儿,说她「不大好」。等父亲赶到,却见她用裤带吊在梁上!
这一类事情,打官司反是例外。有几层很重的顾虑,拦住人不去递状子。女家的话几乎总是无从证实,因为对方总能把事情说成女孩自己的不是。有这么一例:丈夫把一只极小的女鞋呈到堂上,说他曾责怪妻子穿这样小的鞋,做不得活。他说她因此骂他,他才动手打了她(身上确有伤痕),于是她投水自尽。碰上这样的辩词,女家便一句也回不上来。状子并不告丈夫,而是告公公,因为实际上律法不管夫妻之间的事。丈夫只须承认打过妻子,说缘故是她对他父母「不孝」,便足以把自己全然遮掩过去。我们听说过一桩官司:对这样的辩词,女孩的哥哥作证说,她在所谓「不孝」之前就已经挨过打。这话像是把知县惹恼了,他下令把这作证的哥哥打几百板子,又判夫家只须给死者备一具便宜的柳木棺材了事。
另一层更管用的、使人不去打这种官司的缘故,是必得对女孩的尸首相验。相验是极其张扬地办的,照东方的路数,要让众人看清这事究竟如何。一片场院被改作公堂,搭起一溜席棚,不多时满村都是衙役。死者的尸身不加遮盖地摊在席上,验尸之前和验尸之中,任凭众人观看。为了免去这份耻辱,也为了免去那一大笔花费,便是最不共戴天的两家,也往往情愿把事情交给「说和人」。「说和人」分别代表双方各自的村子,聚在一处议定了结的条件。这些条件全看婆家有钱没钱。婆家若是富户,对方必定要尽可能地把它刮干。丧事的每一项都要安排得让那一家花钱花到极处:棺材须是柏木的,尺寸厚薄都有定数;装裹须是某几样,其多往往远非那口棺材所能容得下,内中还有些要用绸缎做。请和尚或道士——或者两样都请——到丧上念经,也规定要花多少。若同婆家讲和,收一笔钱而不索取这一应丧事的排场,是被看作丢脸的;不过这样的和解,无疑有时也做得成。单就打算盘而论,显然给女家二百吊钱,总比在一场于谁都无益的丧事上花掉一千吊,对各方都合算。可是中国人对众人的议论敏感到极处,这种单是过一笔钱的了断,想必是比较少见的。
新娘的嫁妆往往极丰厚,但她若自尽了,这些东西一件也不回娘家。我们从亲眼见过的人那里听到过许多这样的事:向婆家索来办这类自尽者丧事的一大堆一大堆衣裳,在坟前堆成小山烧掉。我们知道有一例:全副嫁妆——原是很可观的,衣橱、桌子、镜子、首饰等等——被搬到街上,当着女家的面统统毁掉。这样做的动机自然是报复;然而这类举动最终的效用,却是对婆婆与婆家待媳妇的行径起了一点不周全的约束——媳妇活着的时候,国法是不保护她的。
丧事当真照我们上面所说的情形办起来的时候,纵有两边「说和人」的极力周旋,争端也很有再起之虞。一见那女孩因缢死而发青的脸,她家里的人受了这景象的激动,喊出「给她报仇!给她报仇!」来,也不足为怪。当此之际,要弹压住女家的妇人,是任何一班「说和人」——无论人多么众、多么体面——都办不到的。若两下里能忍住不对骂、不动手,这场丧事便算办得顺当了。女家对样样都不满意:棺材、装裹、尸身上的首饰,以及一应陈设,无不挑剔。可是有人拿宽解的话劝住他们:人死不能复生;而且婆家的家底已经掏得精光,末一亩地也抵押出去凑丧费了,此外还背上了一身如磨盘般沉的债。
有一句老话说:世上的一半人,不知道另一半人是怎样过日子的。一个人尽可以在中国人中间住上很久,却始终不曾切实见识过他们了断那些纠葛的路数——而他们那一套文明,正特别容易招来这类纠葛。
要考察这一类现象,最好的法子莫过于看具体的案子。一桩事例若把它的各个方面都想透了,所透进来的光,也许比一册空泛的论断还多。凡有意作这类考察的人,在中国是现成的材料俯拾即是;而且他愿不愿意去看,材料都会硬塞到他眼前来,就像下面这桩极有代表性的事一样。许多年前,笔者所雇的一位中国塾师告假,说定了归期,届期却不见人影。这在中国太平常了——简直可说是无一例外——本来只须一时留意也就罢了;可是这位塾师后来对他不能回来的解说,听着实在离奇,于是请他写成一纸书面陈述,下面便是它的大略。
这位塾师有一个姐姐,嫁给一个极穷的人,住在一个叫「李家楼」的村子里,那是个只有四户人家的小村。大荒之年(一八七八年),姐姐与姐夫都死了,留下三个儿子,都已成家。三个之中,老二死了,他的寡妻改嫁。塾师的大侄子的妻子也死了,这侄子续娶了一个寡妇,那寡妇自带一个十二岁的女儿。这寡妇有一项不大叫人放心的名声:打过前婆婆,还害死过前夫。三侄子的妻子是个好吵架的女人,妯娌两个向来势同水火,何况四个大人带着四个孩子,同住一处房子,同种一处地。
那一年八月里,三侄子装了一船西瓜,要往远处的集上去。临走吩咐妻子取他的冬衣,妻子不肯,两人打了一架,他就走了。第二天又冷又雨。大侄子正坐在邻家,听见自家妻子同弟媳大吵,他却连身也不起,不去问个是非曲直;别的邻舍也没有一个出来劝和。弟媳一气之下出了门,从此不见踪影。到了晌午,她久不回来,大哥慌了,一直找到天黑,才打发人去两里外一个叫「小营」的村子给她娘家送信。娘家听说女儿失踪,纠集了十来个人,赶到李家楼,进了院子,把所有的水缸瓦器凡砸得着的都砸了。「说和人」出面,总算拦住这帮人没进屋,不然损毁还要更大。
他们走后,「苦主」(即那位大哥)便求朋友出头「说和」,因为他住在小村里,对小营那样的大村,是一刻也顶不住的。小营这些人属于一种称作「黑门」的众多小门派之一,即秘密会社。这类会社里常有一等人叫「明眼」,自称能看出门徒学道的深浅。有时,如这一回,他们还兼做算命的营生。小营的人便去问本门的「明眼」,那失踪的妇人究竟怎样了。回说她已被打死,埋在「苦主」的院子里。听了这话,被害妇人的家人挨着本村各家门口磕头,这是求人相助的一种常见而有分量的方式。于是纠起一大帮人,扛着铁锹往李家楼去掘尸。李家楼的男丁得了信,一齐逃散;「苦主」一家躲到管着几个村子的地保家里去。这位塾师是「苦主」的近亲,人又明白,待人和气,便被请去照看侄子的房子,他就去了。因他在场,又待人有礼,家什这才没有再遭损毁,只是满院都被掘遍了,要找那尸首。找不着,「明眼」便把先前的话改了,说尸首在院子外头,不过离院子不到三十步。于是白天黑夜拿锹镐挖了一个礼拜。「苦主」几次三番要把事情了断,对方却一条也不肯听,末了便到知县衙门递了状子。知县两次问案,可是失踪妇人的娘家两次都蛮横无理,闹得不成样子,知县便把他们的状子驳了,只吩咐地保多请些说和人,叫两下里商量出个了断来。
恰好那前后,附近另有一桩略相仿的事,有个妇人疑是投水自尽。为此在县城的渡口——在河的下游几里处——严加守望,看有没有浮尸。
约在知县发落的时候,渡口对面漂来一具女尸,认出正是李家楼那失踪的妇人。知县传下相验,各方都细细查验有无伤痕,一处也没找着;知县便逼着妇人的娘家在一纸认可此事的文书上按了手印。他又命「苦主」买一口好棺材、一副装裹,并备办别的排场,风光办丧,还要请和尚念经,把尸首抬回他家。他又吩咐地保再去请说和人,把细节安排妥当,把丧事办了。
不料小营那伙人竟是天下第一等的执拗,非但一句道理也不听,还把说和人骂出村去——对中国人来说,再没有比拿骂人的话去对付那些为公事牺牲自家利益的人更叫人火冒三丈的了。正在这当口,那淹死妇人的丈夫从西瓜集上回来了,亲自到亡妻娘家去,对她家人陈说道理,又另托了第三方从中劝和。可是小营的人一口咬定要办一场花上一万吊钱的丧事排场。
替「苦主」看家的那位塾师,又请他的一位叔父去小营,作最后一次讲和的努力。这一回小营改了口,要八百吊钱;一番讨价还价,末了减到四百。「苦主」出到二百五十吊,却被人不屑地驳回。
这许多回说合都不成,地保便又向知县呈了一状,历陈妇人娘家屡次不肯了断的情形。知县看出这是一桩亲属存心要在一具尸首上榨出最大好处的案子,便派了本衙的八名差役当日就去,到场看着出殡,以免闹出乱子来。可是这些衙役照着中国一贯的老例,指望有人使钱买他们照办,便压根没往那地方去。「苦主」同他四邻仍旧躲着不出头;这中间,小营的人又聚起人马,四次再上李家楼,凡下得了手的东西一概砸烂。第二天衙役到了,「苦主」这时也彻底被激怒,从别的村里纠合了几百人,打定主意无论如何要把丧事办了,必要时索性大打一场。不过小营的人这一回没露面,丧事这才总算办成。然而妇人的亲属仍旧执意不肯认这事已了;帷幕便在此落下,日后的官司、械斗与倾家荡产,是满满地可以预期的。
读者若对中国人生活的内里有足够的兴致,肯跟着这样一段故事的乱麻走下来,所得的报偿是看清了几件要紧的事实。中国有一条不刊之论:嫁了女儿的一家抬不起头,娶了媳妇的一家昂着头。可是一旦这出嫁的妇人死于非命,这一切便全然倒转过来;由于自然而然的反弹,妇人的娘家成了凶狠可畏的对头。
这样的道理,只要在两个大村或两个大族之间成为争端,就有了中国南方那种人所共知的宗族械斗,年年岁岁,其怨毒与激烈从不稍减。中国社会这架构最薄弱的地方之一,就是妇女的性命与安乐毫无保障;而任何结构都强不过它最弱的一处,中国社会也不能外于此律。每年有成千上万的中国妻子自尽,因此被牵进大麻烦里的另有几万人,被拖进这场纠葛做搭伙的又有几十万人,而挥霍在奢靡的丧事与败家的官司上的银钱,动辄数以百万元计。这一切的由来,就是孔教的那条道理:妻子没有什么权利是丈夫必须尊重的。她活着的时候,律法不给她保护;她好不容易讨来的那一点公道,严格说来是死后才给的恩赏。
中国婚姻制度之弊确然不虚,可以由未嫁女子有时为了躲避嫁人而采取的极端手段见出。中国的报纸上不时有结社立誓、永不嫁人的少女团体的记载。下面几段是从一份叫《时报》的华文报纸上译出来的:
自尽为贞
粤省顺德一县,妇女中相沿成俗,结为种种姊妹之会,如「全贞」会、「不嫁」会之类。每会约有少女十人,对天立誓,终身不嫁,盖视嫁人为可怖之事,以为嫁后一生必苦而不洁;父母劝之,亦不能使其回心。
近日出了一桩伤心的事:一群少女因其中一人被父母逼嫁,遂同投龙江而死。此女自幼许了人家,入会在后。父母把她的婚事一应备办停当,她便告知会中姊妹;众人当即约定:她若守定不嫁守贞之誓,她们便为她这桩事一同去死。她若违了会规,屈从父母,众人便要叫她日子极难过,讥她为无用之人。她同众人商议脱身之计,众人都答应:只要她能设法在成亲之夜从父母家逃出来,她们就同她一道死。
因看着她的亲友甚多,她几乎无从脱身,便吞金戒指自尽;幸而灌下一剂猛烈的催吐之药,才没有酿成大祸。末了她被强行送到男家去,伤心之至。照通常的规矩,她得以回娘家住。这些日子里,她一直在盘算怎样逃到姊妹们那里去。她买通了女仆,某夜趁着黑暗被送到姊妹们那里。众姊妹当即同她一道了断此生:投入水流湍急的龙江,转眼便被卷走了。
这一类惨事,在这一带并不少见。官府屡次设法禁止结这样的会,然而尽属徒劳。女子立此等会社,自有她们自己的缘由。那一带的婚姻,想必已被许多人证明并不怎样甜美。不过父母既管不住女儿,这样成群自尽之事,非用律法禁止不可。
众所周知,中国律法认七条休妻的理由,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多言、盗窃、妒忌、恶疾。至于中国人娶妻所要求的条件,未必苛刻。笔者手下有一个人,正想结束独身,问他中意什么样的妻子,他一言以蔽之曰:「不秃不傻就行。」在一个公然以生养后嗣、好在祖坟上烧香为婚姻之目的的国度里,「无子」列七出之首,也就不足为奇。不过若因这一条与上面别的几条都载在朝廷的律例上,便推想它们就是平常休妻的缘由,那就错了。
对于极其错综的事实,要得出公允的断语向来很难,对中国人尤其如此。可是就我们所能看出的而论,实情似乎是:中国的离异,远不如照方才所引的律法推想的那样常见。最常见的缘由,大约是奸情,因为这是最能毁掉一个家的罪过。
但必须明白:每一桩离异之中,都有一个律法根本不加考虑的因素在内,那就是妇人的娘家;而如我们所见,这是一个极要紧、断不可忽视的因素。有一点是十分确实的:凡他们认为不公或丢脸的离异,妇人的娘家必定抵死不依——不单是为着丢「面子」,还为着另一个更有力的缘故。
在中国,妇人婚姻不幸,不能像西方常有的那样回娘家去,因为娘家没有养她的一份。留出供养父母的田地之后,余下的由兄弟们分;姊妹一份也分不着。正因如此,每个女人都非嫁人不可,好有一个看得见的活路。父母一死,她的兄弟,或者更准确说她的嫂子弟媳,就会把她撵出门去,只当她是个外人——她既「属于」别人家,就没有道理靠着他们这一家。在这样的情形下,除非妇人另有「走一步」——也就是改嫁——的机会,否则丈夫想休妻,若无正当的缘由,多半是不得容许的。
仅次于奸情,中国人离异最常见的缘由,被认为是西方律法婉称的「不相能」;在这里,它是指家里终日争吵不休,闹得连一个中国人也觉得这日子不值得过。事情到了这一步,那必定已经坏到极处,这就不用多说了。
上面所举的每一条休妻的理由,显然都留着极宽的余地,可以把事实任意解释;倘若律法任其自行,全无妻家的牵制,那么最露骨的不公便会天天发生。如今则不然:任何一桩案子最后怎样了断,总归是一场折中的结果,其中弱的一方的亲友自会留心,教人不能不顾及他们的权利。
我们一再说到,每个中国少年非成亲不可,这是断断少不得的。一个儿子将近二十还是单身,寻常做父母的那副神气,在外国人看来是可笑与可怜兼而有之。中国古语说:儿女一经婚配,「人生大事便算了了」。中国父母看待儿子成亲,正如西方父母看待把小男孩从幼时的长袍里拿出来、给他换上裤子一样:这一步不办,人生正经的部分就无从开始;迟迟不办,是既可笑又不合情理的。
有一种虚假的羞怯之感,使得婚事中最相干的人连提都不许提。除了母亲,别人几乎无法向一个女孩暗示该给她定亲了;而这样的话一出口,自然常要闹出一场风波。
笔者熟识的一位中国塾师,二十三岁从教会书院毕业,这才想起自己还不曾定亲。等到事情办妥——表面上他毫不与闻,虽然每一步都同他商量过——便得回家同父母议定成亲的日子。可是这位敏感的青年不肯自己去办这趟差,打发了一位同院的叔父去,所持的理由在他看来绰绰有余:「这样的事,叫我怎么向爹娘开口?」
这一段写下之后,有一位中国朋友来访笔者,为着一桩「小事」,神情里带着喜悦的窘态。他四十出头,从没成过亲。他有两个兄弟,弟兄三人共有的产业还不到两英亩。这位在家住了几个月,其间既没有人提起婚事,他自己也不曾动过这个念头。后来他出门几个礼拜,期限还没满,他大哥便特地打发人跑了三百多里地来告诉他:已经突然替他这位四十岁的老光棍定下了一门亲事,女方十七岁,如今女家催着立刻完婚。这场会面,以这位中国人恳切的心愿作结:盼着他的外国朋友能设法「借」他二十吊钱置办嫁妆——因为这位新郎全无自己的产业,也没有进项。一百个中国人里有九十九个对这门亲事、或对任何类似情形下的亲事的评语,都可以浓缩成一个字:「好」;把这个字说尽了,就是「这是好事;眼下正该这么办」。至于花费的问题,在他们看来毫不相干,正如安葬父母之事在我们看来不该计较花费一样。
中国父母绝不肯冒这样的风险:让儿女——尤其是儿子——的婚事拖到父母身后去办。他们往往拿不准:已经成家的儿女肯不肯为这件事拿出应有的一份,甚而肯不肯让它办成。这一类的事牵涉到分地,每个成了亲的儿子都要分一份;而一份产业本来就往往远远不够,谁也不会愿意再添分家的人,这是人之常情。为着这个缘故,凡有点见识的父母,都盼着趁自己还能照管细节的时候,把这桩「人生大事」办完。
儿子非成亲不可这条铁律,并不因为孩子全然不配成亲、甚至根本不能成亲而有所通融。常有这样的事:一个无望而不能自理的残疾男孩娶了一个女孩,女家之所以答应,只因男方开出的条件优厚。患羊角风或别种抽搐之症的孩子,多少有些疯癫的孩子,甚至全然痴呆的孩子,都可以娶妻,而且确实娶了妻——只要男家的境况好。这样悖逆天理,其必然的结果,是使那些一生被毁的女孩受无穷的苦,并且滋生出无数的丑闻。
中国夫妇生活里还有一层,外国人似乎很少留意,却极值得查考,那就是拐带有明媒正娶之名的妻子。这样的事怎样做成,做的人又何等难于追查,可以用下面这桩事来说明;其中的主要人物——新娘的父亲和公公——笔者都认识,一八八一年十二月的那场婚礼,笔者曾在场。
新娘自己同常见的一样,还是个孩子。照本地风俗,她可以常回娘家;可是回去时她并不多在自己家里待着,那里的继母大约不很欢迎她,她便去她祖母家——祖母年老,半瞎,铺盖也不齐全。隔壁院里住着这女孩的一位表兄,是个「盐巡」,职分是拿获贩私盐的人。他的妻子是一个寡妇的女儿,据说这寡妇自己就贩私盐,自然是女婿包庇的。听说这一对是没有经过媒人就成的亲,所以从他们身上,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指望得着。这女孩渐渐养成了习惯,每回村必去这表兄家,不去她父亲家。这表兄因办缉私盐(或者说贩私盐)的事,多半时候不在家。有一回,她在娘家村里住了十天,回到丈夫家(丈夫也还是个孩子),住了五天,又往自己村里去。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子送她走了三分之二的路,到了那里,新娘便打发送行的人回去,自己独自前行。过了几天,新娘的亲姐姐在集上碰见她公公,问起新娘怎么没照约定回村来。这才头一次发觉:两边的家里她都不在。为寻她所采的步骤,极能说明中国生活的某些侧面。在中国,一个人做什么事要瞒得别人一点不知,几乎是办不到的;何况像一个年轻媳妇整个失踪这样的大事,要藏得住的机会看来实在渺茫。
女孩的公公到她住过的村子去,打听出她回娘家时,人家由着这孩子爱上哪儿就上哪儿;又打听出有一回她从表兄家回来,有人听见她说自己值五两银子。还有人说,她最后一次露面、打发小姑子回去的那天夜里,有人看见表兄的妻子正在等她。所能得到的线索,就只有这些。
这时公公向知县递了状子,历陈实情,把女孩的父亲及旁人一并告了。随后女孩的父亲、那位表兄和他的丈母娘也都递了反诉的状子。官府对这状子的批复,是命地保把这女孩找出来。地保是个全然不中用的人,就是想找也找不着。第二回递状,批复还是那一句。这就表明:从这位官员身上再没有指望,他对这件事毫无兴致。
屡次求不到公道,这可怜的公公便下决心再试一回——这是一着险棋,却是仅剩的一着。他趁知县的轿子经过那村子的时候,跪在轿前喊冤。知县不过把堂上说过的话重说一遍:他对这事一无所知;谁家丢了牲口不该由他去找,找儿媳妇也不是他的职分。他还说这公公拿不出凭据,是诬告无辜之人;说完便喝令起轿。
要追查这失踪之人,剩下的唯一指望就是顺着偶然得来的一点头绪往下摸。碰上这样的事,任凭谁知道些什么,也决不肯吐露半个字,因为一旦说了,就可能被拖去作证,卷进一场可怕的官司里,而那离亲自做苦主也只差一步。在这类查访里,这层顾虑普遍到几乎把一切进展都堵死。关心这桩案子的人,因此想起了多年前紧邻一村发生的另一桩事:有个人出外给别人做工,他妻子在他不在家时被人带走了(自然是她自己愿意的)。那一回,丈夫虽能打听出她被带到哪个村子,可是那村子大,他始终再也摸不着她的下落,她就死在那里了。笔者亲自认得两家出过这类事的人家;还有第三家,那家的妻子在同休了她的前夫过日子时,本也是要被人拐走的,只是那计谋没能得逞。
在中国,拐带有夫之妇究竟到了什么地步,自然无从作准确的估量;不过有几扇小窗,可以从中窥见我们平素目力不及的境地。这样的一瞥,常可从华文报纸所载的记事中得到,这类记事往往是那些报纸的主要题材。中国人既对帝国更广大的事务一无所知,这些辛辣的私人轶闻在许多人看来便很有趣味,正如西方某一等读者看同类的新闻一样。这类闲话是在衙门里搜罗来的:所载的案子许多已到了起诉的地步,另一些则由「说和人」私下了断了。《京报》上不时刊出的奏折里,也可得到类似的消息。这类拐带的案子不时闹出人命,甚而酿成大规模的械斗,死人无数,逼得巡抚不得不把情形与办理经过奏报北京。凭这样的材料推想,正应了那句俗话:「天下乌鸦一般黑。」
我们说过父母卖女儿,如今还要说到丈夫卖妻子——这类事也时常有。这大抵是被穷困所逼。笔者认得一个中国人,欠了一身重债,被下在狱里,自料无从脱身,便捎信给亲属,叫把他妻子卖了;果然卖了,他就用这笔钱买通了出狱之路。这类买卖的多寡,可说同粮价成正比。
中国人还知道另一种卖妻的法子,凡家里的日子逼得实在过不下去,就可以使出来。夫妻两个动身去讨饭,往收成好的地方走。荒年里,这样在乡间游荡、四处捡点稀薄口粮糊口的人成千上万。想卖妻子的人便把她说成是自己的妹子,说他们是被饥荒逼得不得不分手。他装作万分不情愿,终于打定主意把她卖给某个要娶老婆的人——这人用这个法子娶亲,比用别的任何法子都便宜。这女人含着眼泪答应下来,钱付给了她的「哥哥」,他便走了,从此不见。在新家住了几天或几个礼拜之后,这位新过门的「妹子」便设法在某个晚上溜出来,带上自己的一应衣裳,还有她所能搜罗到的旁的衣裳,回到她「哥哥」那里,同他一道往「新的林薮与草场」去。中国人善于取譬,为这桩勾当发明了一个名目,叫作「放鹰」,把它比作一个人把鹰架在腕上,见了猎物便撒出去,而那鸟儿转眼又会飞回来。俗话说:「放鹰」必是两个人合谋。
问起来,人家说有些州县「放鹰」之风极盛,因为总有那么些容易上当的人,指望比寻常便宜地买一个老婆,这样的人从来不缺。
中国人嘲笑那种在有女人牵涉其中的便宜买卖上昏了头的人;不过换了他们自己在同样的情形下,多半也是一样。同笔者住在一个村里的一个老头儿买下了一个女人,自以为条件格外划算;他怕她跑掉,便像拴驴一样把她拴在院里的一根橛子上。四邻笑他,他也笑四邻——直到那女人忽然不见了,这才把他弄得对「五伦」有了比较清醒的看法。
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的舆论完全站在正当的一边;可是中国人的行事,从不受什么舆论的约束。俗话说,明白人绝不会娶一个丈夫还活着的女人,理由很充足:他永远料不到后果如何,而后果往往很严重。可是想蒙骗命数的本能,在所有中国人身上都极旺盛。笔者有一位中国朋友续弦,没花一文钱买妻,只出了一笔置办嫁妆的钱,他便得意地评论道:「比买牲口还便宜。」可是等到前头那位嫂子的消息传来,这同一个人整整几个月泪流不止,因为他日后的太平似乎已经毁了。
中国人既有非有男嗣不可的道理,那么一旦看来难以如愿,便纳一房偏室或曰妾以求此事,也是顺理成章的。其实这种做法只限于比较少的一部分人家,多半是境况尚好的,因为别人担不起这份花费。这一法子的害处是众所公认的;中国社会的幸运,在于人们求助于此并不像人们所想的那样广泛。中国人心思务实,已给他们想出一个简便得多、也少受非议得多的法子来达到同样的目的,那就是前面已经说过的、人所共知的从同宗旁支过继子嗣,以保住宗祧不断,免得某一支绝了后。
常有这样的情形:一家的儿子未婚而死,这时要过继的便不是儿子,而是孙子。可是在中国人看来,儿子既没有成过亲,却要过继一个孙子,这里头有点自相抵牾。孩子既已未婚而死,事后要补这个缺,在务实的西方人看来是办不到的;在重情的中国人却不然。为应付这种局面,他们发明了「冥婚」之俗;在中国种种离奇的举动里,这一样断然算得上最离奇的。
为使宗祧承续不断,人们觉得每一辈都该有正当的代表,至于他实际上是不是这链条里的一环,倒在其次。这个问题多半只在颇有些产业的人家才会发生。一旦发生,而某个死去的少年又被认为该给他娶一房身后的妻子,这家便四处打听,看有没有新近死了的年轻女孩。于是由寻常的媒人出面,提议把这两具尸首结为夫妇!这样的提议大约只会向穷人家的女儿提出;换了别家,是不会有什么好处的。若应承下来,便办一场兼有婚丧的事:死去的「新娘」由一大群人抬到那一家的坟地上,安放在她「丈夫」身旁!新过继的孙子祭拜他「母亲」的尸身,别的礼数照常进行。
笔者曾亲自认得一个中国女孩,她死后就这样同邻村一个死去的男孩「成了亲」。问起这件事,她父亲承认这不能算是一桩完全合乎情理的举动,却说女孩的母亲主张应下这门亲。这一回真正的动机,无疑是想让别人家出钱,给自家孩子办一场风光的丧事:这孩子是个全盲,她死时父母穷得只能拿一领席把她的尸身裹起来。
把两个死人配作夫妇,在中国远不算稀奇。它最终的根子,在孟子那句有名的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人一应家庭生活,历代似乎都建在这句话上。正因如此,凡还没成过亲的中国人便被看作无足轻重。他们死了,若是小孩,便照字面或照比方「扔出去」,不许进家族的坟地。坟地专属于成过亲的人,偶有一两个光棍,是别指望那里会接纳他的。同一条道理似乎也适用于那些死了、而妻子已改嫁的人。正是为这一类情形,才想出了把活着的妇人嫁给死去的丈夫这种离奇的法子。妇人这一边的动机,只能是为了免于饿死——不改嫁的中国穷寡妇,头上常悬着这样的命运。死去丈夫这一家的动机,则是要把祖坟配全。若死者的家境不算宽裕,他们不会为一个死了的丈夫娶妻而花这笔钱、费这番事;可她若家境宽裕,这寡妇多半当初也不会改嫁。这样看来,把活人嫁给死人,大概只限于这样的情形:当初家里穷,寡妇改嫁了;后来家境大为好转,于是照上面所说的办法去填那坟地里眼看要空着的一处,就成了一件要紧的事。
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这样的婚配似乎比较少见——少见到许多有见识、有学问的中国人压根没听说过,甚至会一口咬定并无此事。不过多方查访,说不定竟能在这里那里查出照此俗而行的确切例子来。这种事在我们想来极可憎,在中国人却是自然而合理的。
前面已经说过:凡定了要过继儿子,而族内又没有合适人选的,便可以从别家取一个少年来,有时是亲戚,有时是姻亲,有时既非亲也非戚,有时竟是个全然的外人,不过「捡来」的罢了。尤其是这最后一种做法,其结果往往极令人失望而痛心:这一对夫妇费了偌大的周折去寻一个后嗣,到头来却常常发觉自己白费了气力,而孝顺这件货色,不是要就能要来的。
然而随之而来的弊害虽然无疑又多又大,中国人过继的办法,总比往院里领进一个「小老婆」强得无可比拟。中国人给正妻与偏房之间的关系起了个意味深长的名目,叫「吃醋」,这一点也毫不奇怪。
我们恰好亲自认识几户纳过妾的人家。其中两家的偏房是买来的,因为荒年里价钱便宜。有一回,这样一个可怜人披头散发、尖叫着跑进笔者所寄住的一户中国人家的院子里,就是「吃醋」闹的。纳她的那个男人,因母亲劝阻,竟当众极无耻地辱骂自己的母亲。
第二例是一个过了中年的人,指望用这法子稳稳得一个儿子,结果却大失所望。他惯于请相熟的中国老妇上他家去,「劝」他的两位妻子别再「吃醋」,可这番工夫毫无成效。他一死,后娶的那位便被赶出门,回娘家去了——尽管照乡下人的眼光,她丈夫算是个颇有些钱的人。若偏房生了儿子,丈夫死后,事情办得妥当的话,她也同别的妻子一样,会分得一份地。
第三例是笔者的一位邻人,年当中岁,妻子约四十岁;先前的两位都死了,其中一位留下一个女儿,如今二十岁。这位父亲常年不在家,在北京做生意。境况如此的中国人,往往觉得有两位妻子是解开难题的一条格外妙的路子:正妻在家,「小的」在他大半时光所居之处。等这人回乡,把这位偏房也带了回来,此举极足以助长「吃醋」。这位后添的妻子还是个孩子,比她丈夫的女儿小得多。
到了第二年新年,有人传说这人不许正妻上祖坟,硬要带那年轻的妾去行祭。另有些于他不利的话——真假难辨——也传开了,说他怎样对待正妻,说他日后要弃她或休她;这些话不久便传到她娘家的村子里。结果那村子派了一大批年长的人到她丈夫所住的村里来。这一行人开头的办法,是把丈夫这一族的族长请来相见。可是同村的许多年轻人听说了这件事,等不及长辈们按中国式的慢工夫去斡旋,便成群结队闯到那丈夫家里,二话不说就动了手,撞开插着的门,猛扑向毫无防备的丈夫。
动手的人身上带着锥子,不过照他们自己的说法,并没有带刀。动手时已是深夜,敌友难辨。那丈夫当即被制住;后来查看,胸前有十七处锥伤,背上还有两道极凶狠的刀口,深入肺部。动手的一方声称:这两道刀伤必是他近邻中某些同他有私怨的人所为——那些人听见喊声冲进来,一见冤家毫无还手之力、正可下手(这一点无从证实),便趁机下了手。动手的一方既然落了不是,被告到官上之后,只好请一班有势力的中间人帮着脱身。这事末了照中国的老办法办成了——磕了无数的头,给受伤的一方摆了无数的席。
尽管有这样发人深省的现成教训——这样的事,中国各处多少都不会少——许多自以为担得起的人仍旧一再重蹈。俗话说:「妻不允,莫纳妾。」这句劝告若真被采纳,中国纳妾之风大约就要绝迹了。
游历中国的人,常在沿途的村子里看见这样的光景:清早时分,男人们大都聚在路边,各人蹲在自家门前,都忙着用筷子(这名目起得好,本作「快子」)往嘴里扒饭,其间抽空同最近的邻舍说上几句。至于全家围着一张桌子坐下,一同吃饭,彼此相候,像西方人那样,这个念头在寻常中国人心里陌生到几乎无从领会。
中国人(乃至东方人)这个习惯既有代表性,又发人深思。它标明了一种与我们所习惯的全然不同的观念:关于家,也关于妇女在家中的地位。它表明这样一种看法:男为「阳」,是天地间主宰而居首的一面;女为「阴」,是「暗的、雌的、下的」一面。以妇人为男子伴侣的观念,在中国几乎全然没有,因为妇人并不是男子的伴侣;照眼下社会的情形,她也永远不可能是。新过门的媳妇进了一家,同谁的往来都比同她「丈夫」的往来多。他若被人看见同她说话,是要害臊的;而大体上说,在这一路上他们似乎没有多少可害臊的事。偶有极少的例子,年轻夫妇很明白事理,肯彼此相熟,看上去竟真在交换心思,这便成了全家的笑柄,也成了家中人人解不开的哑谜。我们听说有这样的人家:家里有一对新婚夫妇,家里人备着一根绳子,每听见他们两个说一回话,便在绳上打一个结。日后把这根绳子拿出来给他们看,笑他们的亲密!
中国的新娘在她的新家里,没有讲得通的指望可以快活,虽然她也许穿得好、吃得好,甚或没有受过虐待。她须得料定:在漫长的岁月里——其间一段时间她实际上是、而照道理永远是一个「孩子」——自己是长受压抑的。这样严厉的管束,也许是必要的,好教她将来自己做了婆婆、领着一班媳妇时能胜任其职;然而这是一种严酷的必要。若说婆媳之间有时也有真情,谁要否认那就错了;在这种难得的例子里,人性显出了它的力量,能够超出那由铁一般的习俗所加的种种拘牵之上。
中国的妻子要抵挡常常压在她头上的可怕的强势,手里只有两样凭借。一样是娘家;而如我们所见,娘家并无实权,往往只好比船尾的灯:对前路的防护毫无用处,只把一片惨淡的光投在已经走过、却再也不能回头的航迹上。
中国妻子手里另一样自卫的凭借,就是她自己。她若天生一条利口,尤其若这利口后面还有许多中国人所具的那种硬扎的常识,那么除非这家人家极为特别,她总是不会吃亏的。真本事总要显出来的;中国妇人身上那一点光,纵然不得不藏在家庭这只斗底下,也必定要透到每一个角落里去。中国妻子若脾气暴烈,能为着几乎没影儿的事转眼掀起一场旋风,并且教这风以每小时一百英里的速度刮个没完,那么这样一个妇人的地位几乎必定是稳的。再泼辣的婆婆,对一个既不怕人、也不怕鬼、什么场面都对付得了的媳妇,也要踌躇再三。中国妇人发怒的场面,决不是什么稀罕景象;而在那怒气最猛烈发作的时候,就是维苏威火山,也不比她更不由人管束。
中国的丈夫若恰好是个安静性子、不爱吵闹的人,就可能被套上一位一刻也不肯放松缰绳的悍妻。遇上这种情形,明白人便情愿「不惜代价买太平」;于是不管道理上怎么说,当家的是女人。这样的例子绝不少见。这一层,从中国社会里的所见所闻可以印证,也可以从许许多多说到「惧内的人」——即怕老婆的人——的话里印证。虽然俗话说得斩钉截铁:
真猫能捕鼠,
真汉能齐家。
可是人们仍旧不住提到那种「跪床头、顶灯盏」的责罚,那正是当家的妻子加在不听话的丈夫身上的。
中国妇人若天赋一副撒泼的本事,泼到照俗话说的地步——教「人不知东西」,教「人困马乏」,教「山摇地动」——那无疑是她最靠得住的护身符。这有点像南美洲的巨嘴鸟:据说它只消把自己一亮,就把仇敌吓跑了,人家不耐烦再等着看它究竟有多大的本领。可是她若没得着这份天赋,那么次一等的法子便是反其道而行之:无论什么境地、无论受多大的挑逗,一概管住自己的舌头。对多数中国妇人来说,这似乎同凌空飞行一样难;不过偶有一两个孤例表明:难的事并不总是办不到的事。
中国妇女今日的地位,是极远的古代留下来的遗产,这从中国最古的典籍里看得出来,本章开头所引的便是一例。《礼记》是最古老、最受尊崇的经书之一,其中的训诫与禁条,包含着中国人待妇女的一贯的根本道理。中国经典在这题目上的精义是:妇人之低于男子,犹如地之低于天;她永远不能与男子完全平等。
照中国的道理,死与恶出于中国二元之说中的「阴」,即女的一面;生与盛则来自阴对「阳」——男的一面——的顺从。因此,把妇人完全置于男子的权力之下,不许她有自己的意志,便被视为天经地义。这套道理及与之相应的做法,其结果是:妇人的理想不在于发展与陶冶,而在于顺从。妇人不能有自己的快活,只能为男子而活、而劳作;从这份卑下里唯一实在的出路,就是做一个儿子的母亲。到了那一个世界,妇人仍被同样的生存法则捆着:她仍属于同一个丈夫,她的福分仍仰赖子孙所献的祭。〔五〕
有人偶尔驳道:把中国妇女境遇中的种种弊害归咎于那套陶铸并保全了这个帝国的道德体系,正如把基督教国里一切道德上的弊害都归罪于基督教一样不确。然而这两者之间有一个根本的分别:一切道德上的弊害,基督教自始就与之为敌。至今仍在滋长的那些,是不顾基督教而滋长的,是在它不息的努力与不断的抗议之下滋长的。基督教作用于条顿诸族对妇女较为高远的看法之上,逐渐带来了我们今日所见的、已充分发展的妇女地位的提升。反之,孔教的道理既错,又有缺。所以说中国妇女所受的苦有一大半出于这个有力的缘由,并非言过其实。此外还有极要紧的一点须记住:无论是错误的道德教训所生的弊害,还是别的弊害,中国的伦理从来不曾提供过防范之法,也不曾提供过救治之方。
因此我们不能不把中国妇女的地位,看作孔教最终的产物,看作它最具特色的一种果实。在我们看来,这是一枚苦果;总括起来,我们要着重指出这套体系对待妇女的七宗死罪。
一、单从中国人自己的立场看,教育妇女本无内在的妨碍。中国一部大类书共一千六百二十八卷,其中三百七十六卷讲的是有名的妇人,内中有四卷讲女子的学问,另有七卷讲妇人的著述——这类著述为数不少,也颇有影响。可是比起古往今来多得不可思议的中国妇女来,这些例外不过是浩瀚星空的重重黑暗里几点孤零零的闪烁罢了。然而着眼于中国即将到来的更新,这些先例对好古的中国人所具的价值,是无从估量的。〔六〕
除了少数无关紧要的例外,中国妇女得不到教育。她们的心思被听任处于天然状态,以至于千千万万的妇人以为自己压根没有心思;而她们的父亲、丈夫、兄弟又往往极力坐实这个看法,并且照着它行事。
二、卖妻鬻女。某些情形一旦具备,这件事发生得如此自然,几乎可以说如此必然,以至于中国人视为理所当然。除了荒年,帝国有些地方似乎少见此事;可是另一些地方,女儿真同马牛一样被卖掉,乃是长年的常态。
华北有些地方,一个人欠了债无从偿还,末了卖掉一个女儿,并不算稀奇。可是另有些州县,此事决非例外,这从人家所说的、由那一带贩出的女孩数目之多便看得出来。若拿这件事去问中国人自己,他们总是承认有此事,也非议此俗,却提出一句人人觉得无可辩驳的反问:「有什么法子呢?」在帝国眼下的情形之下,这一问是无从回答的。
三、婚嫁过早而又无人不嫁娶。中国的婚姻所造成的不幸,有相当一部分可以公平地归咎于当事人的未及成熟。把孩子当大人看待,同时又把他们当孩子看待,要像别的孩子一样看管防范,这似乎不是合乎情理的办法;要说这办法为其结果所证明为正当,也说不过去。一对新人自成一个独立的单位,该当独立相待——这条道理,孔教是嗤之以鼻的,如果它竟曾动过这样的念头的话。女子一概非嫁不可,这就把中国的社会硬压进了铸铁的槽沟里,不给任何独特的个人发展留下余地。它使一切孤身反抗这副磨人的枷锁的挣扎都惹上嫌疑,并且使不嫁的女子看上去像是天条与人法的化身的破坏者。
四、溺杀女婴。这是那条「男嗣绝不可少」的信条,施之于一个赤贫为常态、多一张嘴往往就意味着饿殍在即的社会里,所生的直接结果——纵然不能说是正当的结果。斐尔德女士在《塔影》一书中「一桩大罪的规模」一章里,把采自几个不同省份的种种见证合在下面这一段里:「我查出有一百六十个中国妇人,都在五十岁以上,共生了六百三十一个儿子、五百三十八个女儿。儿子之中活过十岁的有三百六十六人,将近六成;女儿之中活过十岁的只有二百零五人,即三成八。照这一百六十个妇人自己所说,她们弄死过一百五十八个女儿,却没有一个弄死过男孩。因为养大三个以上女儿的妇人只有四个,所以她们所承认的溺婴之数,很可能远低于实情。偶尔有妇人对我说,她已记不清究竟生过几个女儿,反正比她想要的多。一个妇人所承认的溺婴之数,最多的是十一个。」
在中国,溺婴决不会绝迹,除非那条「死者的福分仰赖生者所献之祭」的观念被彻底推倒。
五、纳妾。纳妾是孔教祭祖之说的自然结果。它在中国所造成、如今仍在造成的苦难,不可以数计。除非那支撑一切祭死之礼的前提在人心中衰朽下去,否则没有什么能把它连根拔掉。
六、妻女自尽。上面这几条缘由,或单独发作,或交相为用,尽足以解释中国妇女自尽者之多。倒不如说,可怪的是何以不更多。可是凡着手在某一州县搜集这方面事实的人,多半要为此风之盛而大吃一惊。连孩子也这样做,而且为的是相对琐细的缘故。有时它像天花一样蔓延开来,求死之念简直成了一场时疫。前面已经说过,据本地报纸所载,中国有些地方,年轻女子结成秘密的同盟,约定在定亲或成亲之后若干时日内一同自尽。她们被判定要过的那种悲惨日子,事先已被看得透透的,于是索性把命数将死。若把中国妇女所受的苦说得过了头,那是不对的:这些苦确有许多可以减轻之处,也不能同印度或土耳其的姊妹们所受的相比。可是把一应折扣都打过之后,有一点仍旧是实情:那份自尽者的名册,是中国妇女所受苦难最有力的凭证。
七、人口过庶。整个中国民族,从来是一心一意地扑在传衍后嗣这件事上:要儿子替父亲做父亲替祖父做过的事。在这一路上,他们实现了卫斯理心目中理想教会的样子——照他所说,会众「人人都干这个,而且时时都干这个」。兵燹、饥荒、疫疠卷走了千百万人口,可是几十年的太平似乎便把往日的浩劫修补如初,那创痕就此看不见了,好像战场上长满了大片摇曳的庄稼。
我们无论怎样佩服中国人整体上与个人身上那份复元之力,也难以不对这样一套体系生出义愤:它违背造化那些仁慈的法则——照那些法则,凡不宜存续的一支一系,本该慈悲地让它断了。眼看着贫穷、恶习、疾病与罪行被有意地、不断地、划一地繁衍下去——这些本该处处设限,防它滋蔓——而且这繁衍还带着一副有德的神气,仿佛它本身就是一种宗教(说实在的,它往往是中国人唯一真正上心的宗教形式),人是不可能心平气和地看着的。
正是这套体系,把养活成千上万本不该出生的人的担子,压在正在长起来的一代肩上;这些人的存在,对他们自己永远只能是一副重担,是一段无休无止、没有指望的挣扎。
在明白事理的外国人看来,中国最触目的事实就是百姓之穷。每平方英里的村子太多,每个村子的人家太多,每一家的「嘴」太多。无论走到哪里,都是这同一段令人厌倦的故事,反反复复,没完没了。穷,穷,穷,从来如此,永远如此。这帝国地广,未开的地方大,未发的物力无疑也极丰。可是这些物力要怎样开发,才能惠及中国百姓的大多数呢?就我们所知、所能设想的法子而论,若不把眼下的情形从根本上搅动一番,便没有一条路走得通。那沸腾的过剩人口须得引到需要人的地方去,留下来的人才有可以喘息的余地。
人要是像火柴盒里的火柴一样挤挨在一处,那是无法为他们做什么的。试想一个外科医生要给一辆行驶中的公共马车里一个人接断腿,而车里同时还有二十个人,其中大半也断了腿,同样等着接!头一件该做的事,是把他们统统卸下来,安置到能够妥善医治的地方,有地方施治,也有透气的空当。我们再说一遍:不把过剩的人口重新分布开来,便是最先进的政治经济学,也难看出能给中国的大多数人带来什么长久的好处。可是到了这一步,孔教在实际中出来拦阻了:它既促成了这一大群人的生育,又宣称他们不得离弃祖坟——祖先要他们的祭祀——而必须在同一块地方继续繁衍子孙,把这没有尽头的过程接续下去。
这世界还大得很,而且如今有、想来许多世代以内也仍旧会有足够的地方,容得下现有的千百万人所能生出的一切新的千百万人。这世界从没有像今日这样需要中国人;而反过来,中国人也从没有像今日这样需要这世界。不过中国若要守得住自己的地位,更不必说要像别的民族已经并且正在前进那样前进,那就非得在新的力量的带领之下不可。孔教曾是建立与保守的一股大力量。可是孔教尽管有它的大长处,却犯下了许多「死罪」,而这些罪,它终究是要受罚的。作为一股发展的力量,孔教这股力已经使尽了。迟早它必得让位于更强、更智、更好的东西。
第二十四章乡村生活的单调与空虚
要把自己抛回曾祖父那个年代,实在不容易:那时邮件由马背驮着,邮差骑在马上,从容地织着袜子。然而一百多年前的乡间生活,照今日的尺度衡量虽慢,却是有变化的生活,最终总与那个时代的大潮相通。思想推进的快慢,同心思活动的灵变与强健之间,未必有什么必然的关联。我们的先人也许是庄稼汉,但他们是他们所居的那片土地不可分的一部分;举国生活的潮汐涨落,他们便随之升降,如同港里的船。
中国的村子,在形体上和心智上都是钉死的。一个人若能隔着五百年的长廊回望,看这一大段近代史所展开的全景,他所见的多半同今日所见的不多也不少。如今立着的房屋固然不是五百年前的,可是半个千年之前占着同一块地基的房屋,也正是这么个样子,「相似而相似地坐落着」。有些人家那时住土坯房,如今住上了砖房瓦顶;另有些人家断了后。偶尔或许添出一家新的来,但那是不循常规的例外。如今在这一片土屋堆里过活的,正是哥伦布发现美洲时住在那里的人的嫡系子孙。子孙们所做的,恰是祖先所做的:不多,不少,也不两样。他们照同样的法子种同样的田(虽然有几样作物是近世才有的);照同样一成不变的次序赶同样的集;买的、卖的、穿的都是同样的东西;嫁娶也照着同样的样式。
有位哲人的话很精到:若要了解一个民族,就该留意他们把什么看作理所当然。中国乡下人心里那些不言而喻的前提,同他们远近的祖先一模一样。中国的村子本身并无心智生活可言。倘村里恰好住着几位读书人,他们自成一个小圈子,同四邻大半不相往来,同自家多数人也是如此。古语说得好:「秀才说书,屠户说猪。」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中国教育的过程是收窄的过程,把成就了的士子造得只能在辙沟里行走。这些辙沟窄到什么地步,简直令人难以相信。每一场科考都是一道关口:不是中,就是不中;无论哪一样,其结果——不论关乎士子本人、他所教的学生,还是他自己的儿子——都纯粹被当作一己一身之事来看。这是一场押上了许多本钱的文字赌局,指望能从里头捞出一注彩来。若这指望落了空,对读书这桩营生的一切兴致也就完了。
中国乡间的读书人,同他在西方的同类不一样:他不是照亮旁人的中心或来源。他的一生是「主观」的典型——自私的精粹。中国人有一句由来已久的迷信: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前面我们已有机会指出:在中国俗谚哲学的许多夸饰之辞里,这一句大约可以拔得头筹。典型的读书人对「天下」一无所知。地是圆的还是平的,他并没有什么确定的看法,因为这不干他的事。本朝当代的史事也不干他的事。国家大事是靠这个吃饭的官老爷们的事;一个已经取得功名的读书人,同这些又有什么相干?
笔者认得一位从前的塾师,后来做起买卖,常因此出远门。同日本议和之后约莫一年,这位走南闯北的商人有一回来访,闲谈之间问我们能否告诉他那场战事究竟是怎么了结的;他解释说,他在省城和天津听到的说法自相矛盾,弄得他不知该信哪一头,便审慎地把心悬着,一直悬到有机会见着他这位外国朋友——他想,这位朋友说不定是确知的!
同这样浓厚的无知与更加难以透入的漠然连在一处的,是漫无边际的轻信。相信一方的「风水」,在帝国头面的读书人心里,至今仍旧同从前一样根深蒂固;这从《京报》上那些奏折可以看出来:奏请改建房屋、修造吉利的塔幢等等,缘由是中式的人数不见增多。
一个读书人既以为日蚀之时非击鼓不足以从吞日的「天狗」口里救出太阳来,那么听人说西洋的一年长达一千天、天上时时有四个月亮,他也就深信不疑。若有个略通化学的人向他讲起一个粗浅的实验:把二氧化碳沿槽倒下去,一排点着的蜡烛便一一熄灭;他立刻想起夫子不语怪力乱神,于是一句断语把整个话题打发掉:「这自然是邪祟做的。」
在这样肥沃的土壤里,各色恶毒的谣传都往下生了根,到时候便结出它的苦果来;在华的许多外国人为此吃过苦头,心里明白。若不是中国读书人这样轻信,仇外的骚乱是很少甚或不会发生的。有一件令人黯然的事实:这一等人中有极多的人——乡间尤甚——对加于西方人身上最恶毒的指控深信不疑;而更多的人则对这件事全然漠不关心,除非它不知怎么牵连到他们自己身上。
乡间读书人那种半通不通、有学问的空虚,还比不上他那些不识字的邻舍那种无知的空虚。那邻舍若恰好出过远门,两人之中受教育较好的无疑是他,因为他那点见识(就其所及而论)是建在事实上的。可他若是个典型的乡下人,那就哪儿也没去过,什么也不特别知道。他的谈吐里满是说不出的无聊,直到他归于祖先为止。在中国任何一个村子里,除了最忙的时节,都看得见三五成群的男人,冬天坐在太阳底下,夏天坐在阴凉里,坐在哪根便利的木头上,或是聚在小庙里——小庙就是村里的交易所。便是隆冬,他们也照旧挤作一堆,徒劳地想同时得着暖和与热闹,整天价聊啊聊,一直聊到该回去吃饭。天气过去怎样、现在怎样、将来怎样,行市的高低,本地的闲话,尤其是最近一桩官司的种种细节,就是这没完没了的谈话的经纬。知县审张三时问了什么,张三怎样回,王五怎样驳,官老爷对那话又怎样说——翻来覆去,再加上洋洋洒洒的评点,便成了最有趣味、也最取之不竭的话题。
除了本县知县的更替,别的官员换来换去,乡下人是极不放在心上的。当人们疑心光绪皇帝已遭不测的时候,笔者对一位中国朋友说:恐怕有理由担心,这是一个没有皇帝的帝国了。旁边一个方才所说的那种迟钝的乡下人,一点也没听说过京里的消息,便问这话说的是哪一国;及至答说是中华帝国,他沉吟片刻,只回了一声「哦」,那神气像是原怕还有更糟的事呢!然而这一等乡下人办自己的事却精明得很,实际的见识一点也不缺。他极爱听说书,极爱看戏——戏里的英雄是一千七百年前三国的人物;遇上机会,他还能把这些人物和他们的事迹讲给我们听许多。可是近世与当代的史事不在他那一路里,也没有味道。这实实在在不干他的事,他既不知道,也不在意。整个亚洲的舆图尽可以重画一遍,只要不加他的粮赋、不抬粮价,他是毫无兴致的。
我们已经说过:出过远门的乡下人,是常见的那种心智空虚里一个显眼的例外。他有丰富而多样的阅历,肯讲给人听,虽然并不抢着讲。可是有一件事很触目:这一类人一旦回乡定居、不再外出,便很快又滑回那通行的样子去。他也许十八省都走遍了,甚或到过外国;然而一安顿下来,照旧过他的老日子,他对别处的动静便再无好奇,正如一个人一生中某个时候遭过船难,他对那一阵子偶然同他相邻的一群群鱼后来怎样了也不会有什么好奇一样。想一想全国人口中住在乡村里的占了何等大的比例,再细想那心智的产出何等稀薄贫瘠,便对这中华帝国心智上的荒芜得着一个深刻的概念。我们四处所见的这些现象,是两千多年来一直在起作用的内在力量的外在表现。对它们想得越久、懂得越透,就越能深切地看出并感到:「孔教的答案就是中国。」
第二十五章中国家庭的不稳平衡
家庭是中国社会生活的单位。我们已屡次有机会看到,中国的家庭是一种极复杂的组织,其种种面相有时竟像是彼此抵牾。如今我们要来端详这多面体中的一个面;请读者务必记住:下面所说虽含着要紧的真实,却不过是众多看法中的一种罢了。
中国家庭的平衡之所以不稳,根源在它的构造,在它的环境,也在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先看几种外部的缘由。帝国的大片地方,雨水总归靠不住,饥荒因而成了一种永远悬着的可能。近二十五年来,在华的外国人有太多机会,得以就大规模的饥荒作一番考察。由此造成的苦难非言语所能想象;我们这里只想说一说随之而来的家庭离散。最平常不过的情形是:父亲远走他乡,指望挣一口活命的饭,把妻儿撇在家里自寻生路。这并非因为他不顾惜他们,也并非因为他情愿分离,实在是「没法子」。
帝国的大片地方易遭水淹,而且往往事先全无预兆。侥幸逃出性命的人,能往哪儿走便往哪儿走,多半是一家人一处走,可是一个一个走散的也不在少数。〔七〕 在这种漫无所归的流徙途中,孩子生下来,孩子又死去。老人也死。有时一个到了年纪的女儿,就此许给某个出不起寻常婚娶之费的男人,把终身定了。俗话说,续弦无礼数;一个家一旦散了,家中的寡妇们十有八九很快便各自有了归宿,而这种结合,等到再一次闹起饥荒,随时又可以断掉。
政治上的骚动——往往闹到够得上算一场小小的叛乱——所起的作用与水旱无异。凡遇上这些事,一家人一旦四散开去,多半再也聚不拢了。
家庭的离散并不只发生在特别艰难的时节。中国有好几个省份,成年男子中相当一部分,是在离家极远的地方谋生的。
华北的中国人成千累万地出关,在满洲或长城以外的别处挣一份糊口之资,离家几百里乃至几千里,其中大批人再没有回来过。无数中国母亲,始终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后来怎样了:他年纪轻轻出门去,从此杳无音信。音讯往来既无定期,也无把握,而且一概靠不住。难怪俗话说,儿行千里母担忧。〔八〕 中国的伊诺克·阿登,兴许在外十年、二十年之后回来了,进了自家的门,把包袱往地下一扔,一句话不问,一个人不招呼,先坐下痛痛快快抽一袋烟解乏。他也许去得太久,家里竟无人认得他,说不定还被当作流浪汉撵出去。他却只答一句:「我在我自己家里,怎么就不能自在自在?」说完照旧抽他的烟,别的细情留待以后再补。
每一个中国家庭的平衡,都可能被一桩祸事打破,而这祸事所酿的乱子,比寻常一场地震只怕还要大——那就是打官司。中国人这一辈子,没有哪一天他的安宁、他的家业,甚至他的性命,不可能因为某种与他毫不相干的纠葛而陷于危险,而这纠葛又几乎无从躲避。读者切莫以为中国人大半都缠在讼网里,事实并非如此。但这份躲不开的可能是始终悬着的。二十来个人里头,随便哪一个一时按捺不住的火性,就能激成一场风波,使人耗去大半家财,长久羁押在牢里,受刑讯,受野蛮到无可计量的刑罚;若不把全家的家底掏空来打点,便要在狱中活活饿着。倒也不是每一桩官司都有这些名堂,可是这些名堂处处都可能有,因为一桩讼事究竟会在何处、以何种方式了结,谁也预料不了。受累的还不止两造,正如俗话所说:「一家有事,四邻不安。」
我们已一再提到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中国人几乎没有哪一个能保住经济上的自立。在外国人看来,最叫人吃惊的莫过于他们借债之鲁莽——那笔债后来往往结出足以毁掉全家的种子。问他当初为什么要借这笔钱,是白问的;正如一个人整夜站在苏格兰的雾里,你偏要问他怎么湿成这样。累世的经验把中国人磨成了不留情面的债主,欠了债而还不上的人可就苦了。中国遍地是本钱有限的小买卖人,年成平常的时候,日子也过得去。其中极小的一部分能积攒到添置田地,一家人从此在土里生了根。可是折掉本钱的要多得多:他们不得不卖掉自己那一点地来还账,从此加入那个庞大的、无望的、无地的阶层。一季要紧的庄稼歉收,就足以把许多小买卖人送上这条路。在中国,一个人或一个家一旦背上超出其偿还之力的债,便像上了一道抹了油的滑板,滑到底就是无可挽回的败落。
穷人家里,遇上疾病是全无余地的,而疾病却不挑门第,一律降临。当家挣饭的一倒下,当一窝孩子的母亲再不能把那副简陋的家务机器转动起来,那才真是祸事到了。年轻的媳妇病了,头一步是打发人去请她母亲;因为她嫁进来的这一家,平常没有谁有工夫、也没有谁有那份心肠来伺候她,丈夫尤其如此——他只觉得她病倒是委屈了自己,而且比起自己掏这笔钱来,他往往更想让娘家把由此而来的费用全数担了。久病是律例上准许出妻的缘由之一,不过我们从没听说过真有哪一件是照这条正式办了的。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一家人所受的煎熬有多重,可证之处甚多。而在这一片煎熬之中,有时又会叫人惊喜地看到一种十分可敬的温存与忍耐。只是在中国社会的构造之下,这样的例子是、而且不能不是极少数。笔者素所熟识的一个人,说起他妻子病势的凶险,说他曾问过她:那由可怕而无治的溃疡逼出来的呻吟,她还打算叫唤多久;还说他本人已经提出,可以给她备一条绳子,好让她替他免了这份累赘,也替自己了了这份苦楚。及至有人责他这般看待此事太不近人情,他倒也老实承认,是烦难把他弄「糊涂」了。遇上这类情形,有一句话说得意味深长:这人虽穷,害的却是一场阔人的病。
在中国家庭里起瓦解作用的种种力量,在穷人家比在富人家更见效力,因为抵挡之力更弱。不过其中有两样,非得有几分家底才施展得开,那就是赌与鸦片——中华民族的一对孪生恶习。这两样都以迅疾而无情的脚步把人引向毁灭,而且到末了都造成一种意志上的瘫痪,使人再无改过的可能。对着这两样巨恶,中国社会里全无一点防护,既没有防患于未然的力量,也没有补救的法子。要细细举例说明这两种力量如何潜移默化、如何无所不在、如何无可抵御,那是不难的;可怪的倒是它们所过之处的荒芜竟还不曾更宽。它们在中国社会生活的种种破坏力中,是数得着的。若无外来的一股推动之力,绝少听说有谁能从这两样恶习中改悔过来;而能够并且肯施与这股推动之力的人,就更其少见了。
在这一串阴暗的为害之力上,还须再添一项:败坏社会风纪之事。某一地方这类事到底到了什么地步,别说外国人,就是中国人自己也无从断言。这民族虽然爱说话,却有一种处处可取的守口的本能。婴孩的性命是不大被看重的。空气里永远飘着风言风语与可疑的窃窃私议,因此明白人凡无确证的一概不信。中国人的道德准绳,无论在道理上还是在行事上,都是高的。社会上的种种安排,都布置得十分周密,在西方人看来简直迂到可笑,然而千百年积下来的经验,已使中国人认定这些安排不但明智,而且缺它不可。
可是在日常生活的实况之下,纸上的规矩要一一落到实处,根本办不到。年长的妇人一个个亡故,庭院里出于势所不得已的缘故,便留下了招祸的空当。碰上一个不成器的公公,尤其是死了妻的公公,中国的社会经济里既无防备,也无抵挡之法。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总之几乎可以说,没有谁对旁的谁抱着十足的信任。
尽管表面上处处像是相反的凭据,我们仍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中国的社会风纪就其最好的一面而论,完全比得上西方任何国度。只是有一点须仔细留意:这里一旦失足,其后果并没有我们所熟悉的那些缓和之道。凡有干系的人,头一件挂心的是这一家的「面子」;而为了保全这一点虚悬的自重,往往非得有人寻死不可——在中国,寻死是随便受一点刺激便做得出来的事。没有一个中国人能全然免于这样的担惊:家里说不定哪一个就走了这条路。中国律例里专有条文,惩办查实「逼死」他人的人,此罪按过失杀人论。单这一件事,就足以量出东西两种文明之间相隔的距离有多远。
可以说,中国人个个对自己生在其中的那个家怀着极深的依恋;他们大多数还有很强的骨肉之情,只是这情分流在特定而有限的沟渠里,分配得远不均匀。他们同别的民族一样,都盼着自家的香火绵延不绝;而当他们像常有的那样落了空,这落空又因他们对故土那份割不断的依恋而格外显眼。要把他们不得如愿的缘由再探得深些,我们就非得往中国家庭的表面之下走得更远不可。
第二十六章家庭失和所致的不稳
要把中国社会与家庭生活失和的内在缘由诊断得准确,同时又不至于严重歪曲中国人的性格与中国的社会,这是一件没指望办成的事。哪怕只是把最确凿、最有代表性的事实罗列一番,所给人的印象也仍旧是错的,因为失了分寸。每一个家里都含着失和的种子;若它们并非在所有场合都结出相应的果实,那是因为它们幸而在长成的途中被摧折了,或者被别的力量抵住了。
中国的每一个家,总有整整一半的人,其利害与另一半大相径庭,从前如此,往后也如此。每一个中国的妻子,都不由自主地从别人家来;她像一段野生的枝条,被突然而不可挽回地嫁接在丈夫的家谱树上。我们前面已经看到,迎接她的既不是热忱,更不是情爱(在这种关系里,情爱这念头压根儿不会进任何中国人的脑子),至多不过是淡淡的容忍,而带着攻击性的挑剔也并不少见。她把另一套利害牵连了进来——那套利害虽因这一场割裂而与她断了联络,她的心却仍旧系在那边。中国孩子对母亲的感情,大多真实而持久。母亲亡故,对女儿尤其是人世间头一等的大祸。孝道在其较粗糙、较实际的一面上,时时驱使出嫁的女儿想把婆家的财物挪一些到娘家去。这种诱惑往往难以抵御,有时终其一生不断,尽管中间屡屡闹出戏剧性的波折来。中国人给这一习惯起了个比方,叫作「底下漏」,俗话说这是最难堵的。又有一句话说:十个出嫁的女儿,九个多多少少要偷拿。人们常把这桩事举出来,说是一家人弄到几乎穷困的门道之一。笔者有一回告诉一位中国朋友,说他一门姻亲新近亡故了。他想了想,答道:「她死了倒好;又馋又懒,还往娘家偷东西!」
回娘家走一趟,是年轻的中国媳妇一生中最实在的乐事,没有别的比得上。她总是想方设法多回几趟,婆家则一心要限住她,因为她这一去,婆家便少了一分使唤。为免得全然落空,往往给她压上两倍于所给工夫的针线活,再叫她带上一群孩子一同上路——倘若她已熬到当上一窝孩子的娘。这样一场光临,她的父亲与兄弟往往公然面露不悦;那么,她想用从「非利士人」那里夺来的战利品去安抚他们,还有比这更自然的事吗?
母亲一死,情形就大不相同了。嫂子弟媳们再没有什么顾忌,对她带着一群饿孩子上门的举动尽可挑剔;她整个这一趟盘桓,多半会变成一场争夺——争她自认应得的那份体面。中国社会里可怜可叹的景象本来就多,其中之一便是看人竭力做出一副样子,要把明明已经熄透的炭里那一星火苗维持住。对一个出嫁的妇人来说,没有「娘家」可回,被看作苦到了底,因为这等于向人宣告:她一旦受了欺负,再没有谁替她出头了。若把回娘家的走动彻底断掉,多少也是件丢面子的事,而面子这东西,每个中国人都极敏感。我们认得一位老妇人,举世无亲,九十四岁上还不得不自己去拾柴,凡有要做的事一概自己动手,只有汲水一项,由一位远房亲戚出于格外的情分替她打来。她穷到了极处,只好在那一点点仅够糊口的面里掺上细土,好叫它多吃几天。可就是这么个可怜人,有时竟从她那地方不见了;一打听,说是回「娘家」走亲去了——所谓娘家,如今住着的是她年轻时认得的那些人的曾孙!
出嫁的妇人到了中年,对本来那个家的牵挂或许已淡了许多。如今她自己也养出了快要嫁人的女儿,一个个轮流重演她母亲的经历。对她们的父亲、也对她们的兄弟来说,这些女孩既是难题,又是威胁。假如生女孩的多寡可以由全体成年男子投票来定,那么用不了几代,中华民族大概就要绝种了。「赔钱货」是称呼女孩的一句常用的转语。她们刚学会一点针线、一点炊煮,就被打发出门了;俗话说女儿好比泼在地上的水。又说:「稗子不能顶钱粮,闺女不能养亲娘。」这些说法代表着一种想法,而且是中国人当中占上风的想法——所幸并非唯一的想法。
女孩子照例几乎没有机会彼此结下交情。一旦条件合宜,这样的情谊结得何等容易、又持续得何等长久,正可见它长年的缺席是多大的损失。须知中国的一家,并不是一男一女带着他们的儿女,而是已娶的几个儿子,连同他们各自的妻——每一个都是以同样不由分说的方式被塞进这个圈子的,每一个都有一副强硬而未经约束的性子,却又除了恶声恶气与闹脾气之外无从伸张自己;照这样看,结果不会和睦,是显而易见的。
在中国的律例眼里,弟兄是平等的;长兄虽有几分便宜,可是分得比旁人多一份却不在此列。有时给新婚的小夫妻置办一份家伙,比方说一点棉花,供纺织之用,从此指望他们靠这点本钱加上自己的力气过活。父亲在世时把田地在几个儿子间分得不均,也是常有的事,这种委屈除了劝说之外,别无救济之法。父亲若起了念头,索性叫某个儿子一分田也分不着,同样没有有效的申诉之途。
倘若照中国的传统把家产合在一处,那么这么多人一同指望着这一份常常连温饱都不够的产业,要他们之间不生出没完没了的磨擦,无论从身体上、心思上还是道理上讲,都是办不到的。
中国人的理想,是家产永远合而不分。可是中国人自己也明白,他们所处的并非一个理想的世界,所以分田这件事总不能一味往后拖。常有的情形是:某一个儿子心里不平,托一位邻人去对父亲说,该分家了。到了这个时候,一家的事便交到第三方手里,照说这些人是全然不偏不倚的;不过有时一家人自己把得住,用不着这一层要紧的帮衬。经手办事的中人,先把那许多块田地、房舍等等开列一份清单,粗粗估个价,再设法把这些家当分成应有的若干份。留出一部分田地,作为父母的「养老地」;或许再留出一块,备着未出阁的女儿或未成家的幼子的婚嫁之费。剩下的便是要分的,办法是把各份归拢起来,将各块田地、房屋等等的说明写在纸条上,卷好了放进一只饭碗里。把碗一摇,照礼数让最小的儿子先抓。他抓着的纸条上写的是什么,就算他的一份,依次抓下去,直到抓完。家里的器具、水缸、各色用物,以及现有的粮食柴草,都得当着中人的面搬到院子里公开清点,免得有谁私藏。我们认得一个特别难缠的儿子,分家的第二天又跑到父亲屋里,借口找一件丢了的东西,把每一口缸、每一只罐都伸手摸个遍,好断定没有一颗豆子、一粒小米漏掉。一家人若和睦,这些麻烦自然全免;可这样的人家全属例外。精明的中国人估计,每十家「分家」的,就有七家、甚至九家要闹一场家庭风波;这风波大小不等,小的不过一阵短而急的飑,大的却是一场飓风,过后满地狼藉。
照中国的说法,父母年老,由儿子们合着养或轮着养。可是各处都有的是这样的例子:年老的母亲自己分着一份,一日三餐自己做,别的该做的事也大半自己动手。有一件事西方人时时觉得诧异,而这事又确凿无疑:单单一个分家的举动,似乎就能把对至亲的一切责任感全数熄灭。我们若问一个中国人,你儿子或你兄弟一大家子人,家里断了炊,你怎么不帮一把?回答常常是:「早就分了家了。」真正的解释,恐怕要到大半辈子积下来的怨气里去找:一旦从那怨气里脱了身,中国人便觉得自己尽可以把力气妥妥当当地花在顾自己一个人身上,余下的诸位,各自看着办罢。
分家的时候若有一个家里人不在场,常听说有人趁此机会,把一份他若在场决不会安然接受的家当派给了他。债务一项尤其如此,这类债往往合起来是一笔大数目。有时一个年轻人一出场就被压上好几十万文的亏欠,而这亏欠出于他父亲与几位叔伯之间某桩不赚钱的合伙——那合伙说不定已拖了许多年。
另有一样极不情愿、却又躲不开的「产业」,叫作「空粮地」!意思是要替一块根本不存在的田地完粮纳税,而这块地之所以像是存在,是因为往年丈量有误,或出于无心,或出于有意。譬如说一家人有一百亩地,因事逐次零星卖出。每一回丈量,起讫全凭一株老桑树桩子这样含含糊糊的界标,而另一头的那个桩子,说不定早已不见了。买地的人自然极力照看着要量得足,量地的人也犯不上驳他。到底还剩多少,谁也说不准,直到最后非丈一回不可的时候,往往才发觉短了不小的一块。这样的亏空一出,「空粮」就非纳不可;而粮税本身是实打实的,中国的办事成规里却没有任何法子能把这桩不公矫正过来。哪个儿子发觉自己背上了这样一副担子,日后是不大可能给这个家添和气的;就算他一万个情愿把这事埋了,「吃个哑巴亏」了事,他的妻子也决不会住了嘴——除非她碰巧是个哑巴。要把那些足以生出家庭疏远与怨毒的可能的、实则是躲不开的由头开列齐全,单是这份清单就够写一本书;上面举出的这些,聊可当作样本。
有一点值得一提:当这份紧张绷到了断裂的地步,尤其是受屈的人难以远走高飞、逃开他的苦楚时,他往往会被一个念头攫住——给他所恨的人下毒。假如中国人能弄到手的毒物种类再多些,下毒之事只怕要比如今频繁得多。即便如此,各处也都听得到这类案子,偶尔连外国人也成了受害者。
本章写作期间,一位中国朋友来找我讨主意。他有个侄儿,三十六岁,直到不久前还没成过亲。此人脑子迟钝,家产很少,从来没被看作一门中意的亲事。在他来讨主意的那件事发生之前约五个月,寻着了一个十六岁的姑娘,一条腿有残疾,因而说不上亲。媒人把她说给了这个光棍,议定由他给女家八吊钱作「陪嫁之资」,到日子成了亲。不出所料,这是一门格外不美满的亲事。本年正月二十六日,做丈夫的吃了一碗小米饭,觉着味道古怪,可直到吃完才起疑,一看碗底,是砒霜。一阵猛吐之后,人略略松快了些。隔了一天,同样的事又来了一回,症候更重。他狠狠地责问,新娘子便回了几里外的娘家去。丈夫这时病得很重,由他叔叔照料了几日;叔叔来讨主意的时候,据说侄儿的性命已不碍事了。叔叔想知道这事该怎么办。在一个连「多言」都算得上出妻的正当理由的帝国里,西方人自然觉得,三番两次、手法笨拙的下毒总该同样算得上罢。可是叔叔解释说,有一位嫂子不答应。为什么?敢情是因为:花了八吊钱娶来的媳妇,为这么点小事就丢了,岂不可惜!这事交到了说和人手里,议定的办法是:那位替新娘捎砒霜来的亲戚,向被砒霜毒着的人磕头赔罪;女家再付给受害的丈夫十五吊钱,供他补养亏损的元气。这中间新娘一直住在娘家,据说家里有个妇人还稍稍打了她几下。她并没有被休:她丈夫不愿走到这一步,一半是为着当初下的本钱不小,一半是怕人笑话。到了日子,多半还要把她送回他家去,好接着做她那门「把家过得美满」的试验。
以上我们所说中国家庭的失和,都是由那种极端的自我本位——我们称之为自私——所助长的。不过还有许多别的因素须一并计入,那与整个民族的习惯和性情有关。
若说中国人个个天生扯谎,那是个大大的错误。恰恰相反,我们相信中国人是亚洲各族中最讲实话的。然而不实不尽之于他们已成第二天性,这一点是断无疑义的:它织进了他们生活的经纬里。
中国人打官司时的证人(在那种场合,说实话本比平常更要紧),开口先来一句「小人不敢欺蒙大老爷」,然后便是三分实、七分虚的一篇话。这句开场白倒是实话,因为大老爷明明白白知道这证人在扯谎,证人也知道大老爷知道。所争的只是虚的占几成,以及究竟哪几句属于虚的那一类。同样的道理,在公堂上行得通,在家里也一样行得通。做丈夫的大多有分寸,不把自家的实情告诉妻子。做儿女的也时时把本该让父母知道的事瞒着,而只要瞒着他们方便,他们自己也一样被瞒。笔者认得的一位中国妇人,说起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有一天母亲吩咐她不许照往常那样上街去玩,得待在屋里,还给她换了衣裳。衣裳换好了,她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被塞进一顶轿子,往「丈夫」家去了——这就是她的婚礼!能容得下这种事的情形,自然会生出许多不堪的现象来。俗话说得好:「会当媳妇两头瞒,不会当媳妇两头传」——两头传的那个,从此没有消停日子。
妻子们尽管处处吃亏,却仍有本事瞒住丈夫,叫他不知道自己有一点私产寄在娘家某人手里。笔者认得一个将近六十岁的中国人,膝下孙儿孙女成群,可他不理他的妻子,妻子也不理他。这三四十年的夫妻生活里,他始终怀疑她在什么地方存着一笔不小的款子生息,而不肯分给他。要说中国人个个互相欺瞒,那自然不是实情;可要说这种事随时都有可能,那是千真万确的,而这份可能所到之处,便生出不安与猜疑。与此相连的还有一种现象:当事人往往全然无从查明事情的真相,而这真相旁人个个一清二楚,只是没有一个肯说。
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他那时是这样,如今也不见得两样。只是这份心思显露出来,各处相差极大。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人生这场仗里久经沙场的老兵,各式各样、深浅不一的苦难都经惯了。他见了这样的景象,头一个念头不是「难道就没法子想想吗?」;他若有什么念头,多半是「我干吗要去管这闲事?」累世相传的经验教会了他:不要冒冒失失地去逞那种多情的善心,那是会有难堪的后患的。笔者曾亲耳听见一个中国人,瞟着一具客死异乡、死状凄惨的尸首说:「这件家伙可不好搬。」我们所谓同情,他连一丝半点的概念也没有。几年之后,这同一个人被他所住那一县的县令拿了去,塞进站笼(这刑罚比凌迟还要可怕得多,因为受刑的人神志清楚,却被摆在一个极痛苦的姿势上,不给吃不给喝,直到活活熬死),既没有任何明确的罪名,也根本没有过堂。从前与他相熟的许多人,唯一的评语不是「早就该有这一天」,便是「多半是他该得的」。
典型的中国人是个脾气温和、性子平正、与人无争的人,肯在人生里出他那一份力气而不推诿,所求的不过是待他公道。可是正如许多湖泊平静的水面,常被从山峡里猛灌下来的狂风搅成一片怒涛,中国人的这份平衡,也随时可能被一阵可怕的火性摧毁:转眼之间,他便从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里的安静一员,变作一个活生生的例证,叫人相信真有邪祟附体这回事。有人说,人生是否值得活,「要看肝」;在中国,倒不如说要看脾。我们的读者中,也许有人听说过一位美国名人的故事:慈爱的父亲给了他一把小斧头,他拿去试在一株心爱的樱桃树上,成绩斐然。父亲发觉之后,问是谁干的;孩子大方地认了,父亲便把他搂在怀里,说自己宁可损失许多株樱桃树,也不愿儿子说一句谎。整件事前后大概用不了十分钟。为了说明前面提到的那些失和的情形,我们不妨把这段故事译成中国的。
华兴屯先生是个小康的庄稼人,院子里有一株好看的石榴树,他很引以为傲。有一天他的小儿子摸着了一把镰刀——那是磨好了预备第二天割麦子的。孩子拿这家伙见什么砍什么,砍到石榴树上,三下便砍倒了。他见闯了祸,一溜烟跑到村子那一头,同几个孩子玩耍,还对他们说,是他一个堂兄弟(四叔家的老三)砍的。这话给一个邻人听了去;那邻人走到村子另一头,正赶上华先生怒气冲冲地嚷着问,是谁毁了他的宝贝树。趁着风头稍歇,这位进院来看热闹的邻人,悄悄告诉另一个邻人:是他那侄儿干的。邻人们不久就散了。院里既没有一个人知道树的事,华先生气得脸都白了,索性到村街上去嚷,把那个害死他树的人痛骂一场。一个大些的儿子刚走过来,听过那两个邻人的话,便学给父亲听;父亲总算得了个线索,冲到四弟院里,却只有弟媳在家,他便劈头盖脸地把她辱骂起来。她只愣了一瞬,随即明白过来,冲着大伯子尖声大叫,把他骂的话连本带利地还了回去。他退到胡同里,又退到大街上,她一路追出来,扯着嗓子尖叫。
正在这当口,那个据说闯了祸的倒霉侄儿被吵嚷声引了回来。暴怒的伯父劈头一顿恶骂,说他祖宗下贱、来路不明,又抡起棍子给了他一下,把人打得发昏。这一来孩子的母亲疯了,扑上去揪住大伯子的辫子,立刻被二哥和几个邻人拉开——这时看热闹的已有五十来人了。四弟媳被几个妇人硬拖回自己院里,一路走一路尖声叫骂,末了用尖指甲在自己脸上抓出一道道长沟,转眼满脸是血。她丈夫这时也回来了,为着家门受辱而暴跳如雷,把大哥(连同大哥的祖宗)骂了一通,声言立刻要上衙门去告状。他拿了一串钱就上路,随后有六个人追了他好几里,花了两个钟头劝他回来,答应「说和」。约摸半夜,众人才都到了家。此后五天,大半工夫都花在第三方与第三方的碰头上,这些人又轮番与两造会商。到了这期限满了,事情全了结了:华大先生须办一桌酒,花费不得少于十吊钱,席上他要认个错,承认自己那天不该辱骂弟媳;四弟则要当着十四个在事情各个阶段被卷进来的人的面,受了这个赔礼。酒一吃完,「和气」就恢复了。可是闯下这一切祸事的那一位呢?哦,「他还是个孩子」。这么一句话,把整桩事打发过去,也就忘了。
中国人的吵闹之所以叫人受不了,在于它来得突然、来势凶猛,而且当众上演。最后这一条,是西方文明最反感的——虽说西方自己至今也没学会怎样避免家里的争执。因为凡有事情立刻就成了众人的公产,「面子」这一层便随即介入,要求有一个了断,好叫受屈的一方在「普天之下」面前站得住——那普天之下,总被想象成正挑剔地看着。
中国人生活里最惨淡的现象之一,是在某些情形下,天然的骨肉之情与一切亲厚的关系,竟会突然地、自发地、不容转圜地彻底枯死。一族之中,若有人触犯了长他一辈的人的成见,甚至只是触犯了同辈人的成见,他的祖父、父亲、叔伯祖、叔伯、堂兄弟与亲兄弟,往往扬言要打断他的腿、用石灰把他的眼睛揉瞎,诸如此类,而且这些话付诸实行的并不在少数。一桩动了武的案子,人们常把这一点举出来当作可以从轻的情节:本来并没有要他的命的意思,只是要把他揍到骨头断上好几处、动弹不得罢了!
事情若闹上公堂,常听见的一句话是:非等对方把最后一块田都赔进去,决不和解。许多中国人长年活在这样的悬心之下,不知道这些威胁哪一天会不会兑现;这份日子若换了西方人,早把人逼疯、逼得寻死,或者两样都逼到了。一场吵闹的谈判,末了常以一句阴森的暗示收场:「这事咱们往后再说。」
中国人笃信报应之说。一个人若以恶行著称,那么无论遭了什么难,他也休想得着一丝一毫的同情——他是落了陷坑的老虎。有这么一个人,害了生蛆的烂疮,自己挣扎到本村一座庙的台阶上,有时昏死过去,有时疼得大叫。邻人打他身边走过,总要咒他一句:「这是老天报应!」
中国人的性情里,常有种种可亲的东西,把那些乍看之下叫人活不下去的境况缓和下来。中国人的胸中,同我们一样,希望长燃不熄。他从别人和自己的经历里归纳出来的结论,使他大体上认定:到头来几乎没有一件事会顺当。他预料自己会遇上虚情、猜忌与冷落,而他很少失望。他往往不得不倚靠那些巴不得甩掉他的人,而那些人还要时时叫他明白这一点。他事前同事后一样确知:他不得不借出去的钱,到期不会还,还也还不全;答应好的帮衬,即便真给,也是老大不情愿地给,说不定还翻脸成仇。俗话说他心里存着「二百个明年」;可他也往往清清楚楚地知道,再多的「明年」也不够他把这一生的账同这世界结平。然而在这一切之中,他大抵仍旧维持着一种安详的快活,那快活在我们看来是办不到的,正如在中国卧房那种浊气里舒舒服服地呼吸是办不到的。他惯了——我们没惯。有这么一位这一路的人,摊上个泼辣的妻子:她因丈夫一个守了二十年鳏的兄弟出人意料地续了弦而恼怒不已,把一家闹得天翻地覆。他对笔者说,这三个月来,他没喘过「一口安生气」。这话并不是抱怨,倒像人家问起他脚上那个碍事的鸡眼,他随口答一句而已。在这样的煎熬之下,许多中国人所显出的那份忍耐,只怕西方无可比拟——西方并不曾有过千百年间把个人的权利并入一家之中的历史。这样的人,人说他们是「吃哑巴亏」的;这种人的数目,俗话说是没个尽头的,因为这一路人是不会绝种的。
凡真正熟悉中国人实际生活的人,都不大可能把中国人所受的种种苦难说过了头,因为再强烈的描述,往往仍旧够不着实情。然而人人都会自问:用什么法子才能把其中一些苦难防住?既然其中许多苦难似乎与贫穷难解难分,而贫穷又分明是中国种种不和的基调,人就不免要想:假如贫穷除掉了,家庭的失和大概也就多半消失了。这说法有几分道理,可是有一个确凿的事实摆在那里,它便站不住了:这些有待医治的弊病,在境况相当宽裕的中国人当中,只怕同在穷人当中一样普遍,而且还要显眼得多,也更难压得住。
道德上的失和,只能用治本的法子医,治标是不成的。不过另有一剂药方,性质属于经济而非道德;这药方若在大范围内试上一两代,也许能引出一场大变革,叫中国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倘若婚嫁能一律推迟到男女双方都长成之后,倘若每娶一个儿媳便把家产分一回,使利害之争不再是躲不开的,那么整整一大片弊病,都会在萌芽里被掐掉。
海事法庭勘问台湾海峡上那些连人带货一同沉没的大轮船何以失事时,常常查明:船是被一股强劲而看不见的暗流带着走,覆没遂不可免。中国人把大量的人口合拢在一个家长之下,这份世代相传的习惯,正构成一股趋向失和与瓦解的暗流。我们坚信:照中国的办法,把那么多人机械地凑在一个大家庭里,由此加于人的性情与脾气之上的那份压力,是世上任何一个社会都担待不起的,因为它超出了人性所能承受的限度。可以断言,由此而生的种种弊病是躲不开的、受不了的,而且以中国人手中所有的任何手段都医不好的。
第三编
中国乡村的再造
第二十七章基督教能为中国做些什么?
我们对中国乡村生活的这一番考察,无论多么不周、多么不完备,至少总该显出一点:这生活里有性质严重的缺陷。那么,假定这些缺陷毕竟是有救的,该用什么法子去救,便成了一个正当的问题。
补救的途径可以设想出许多条,成效大小不等;然而事实上,据我们所知,只有一条的赞助者曾被激发起来,作过任何大规模的尝试。这唯一的途径就是基督教。于是便有了一个关系重大的探究:把最好形态的基督教引入中国,照理可以指望它对中国民族生活与民族性格的种种源头,发生怎样的作用?基督教能为中国的家庭做些什么?能为中国的男孩女孩做些什么?
首先,它能把他们照料得好些。那种浓重而不透光的蒙昧,断送了中国婴孩中极大的一部分,使他们活不过头两岁;这蒙昧或许也可以用别的法子抵住,可是预料它永远不会被抵住,大概是稳妥的。对中国的女孩来说,基督教切实的传入,意义比之于她兄弟还要重大:它可以使她不至于一落地就被弄死,而且终究会把她恢复到父母情感中本来应属于她的位置上。单单指出某种行事的愚蠢、危险或罪恶,是永远不够的。还须有道德上与理智上的双重启迪,须有一种新的社会秩序里的协作,须有训诫与榜样两方面的激励,还须有足够分量的道德约束。这些唯有基督教能供给。历史作证:基督教的力量一旦开始衰退,人类自私、堕落与犯罪的种种蛰伏之力,便在杀婴一事上重新抬头。
基督教会唤起父母与子女之间一种迄今未曾有过的体恤之情,而这正是中国家庭最大的欠缺之一。它会教父母如何管教儿女——这一门本事,四千年来他们连边也不曾沾着。它做这件事,不是像如今这样一味反复申说子女服从父母的本分,而是先教父母如何管住自己;教他们在五伦之上补齐那至要的、迄今未曾知道的一伦,那一伦就写在「我们在天上的父」这几个字里。它会把童年头十年里如今不过是一种动物式存在的许多光阴赎回来,使它充满生机,好在将来结出理智与心灵上的果实。
它会教中国的父母如何「养成」儿女,而不只是管住儿女——这是一门神圣的技艺,他们眼下对它的概念,并不比对土壤的化学多一分。它会终结缠足的残酷与苦楚。在这一桩大改革上,中国本来丝毫没有过什么推动之力,直到基督教的力量长久鼓吹之后才有。倘若它到头来竟证明是离开基督教而在中国扎下了根,那么这件事便是东方天上的一颗明星,它昭示着:没有哪一道中国的墙,是终究不会在基督教的号角声中倒下的。
基督教会把中国的教育制度整个翻转过来。这样一场翻转,固然也可能与基督教全不相干地发生。曾把中国造成今日模样的那些道德之力,如今大半已归于沉寂。若只注入新的理智生命,而没有相应的道德约束,其结果恐怕祸多于福,正如在东方别的国度里已经见到的那样。基督教的教育,绝不会重蹈那种屡见不鲜的错误——在不曾种根的地方去求果实。它从一个确定的起点出发,朝着一个确定的终点走去。
基督教的教育,会用合乎道理的法子教中国孩子读自己的语文。它会尽最大的可能,缩短「在中国文字的旷野里跋涉、以求抵达中国文学的沙漠」这一段苦役。它会唤醒孩子那蛰伏的想象力,把他的眼界大大放宽,把他的判断力培养起来,教他人类的历史,而不只是其中一支的历史。尤其是,它会唤醒他的良知,并且在良知的光里,把过去、现在与将来三者的相互关联显示出来。它会在家里造出一种理智的空气,使孩子觉得自己在学堂里的长进,同家里的教诲密切相关,父母与全家都切身关心。这样一种激励,如今在多数中国人家里全然没有,它的价值无从计算;单凭它一项,凡有它进去的人家,脑力的产出便能轻易加倍。
一旦基督教的眼光确立起来,它便会为女孩同男孩一样,安排理智与心灵上的教育。典型的中国母亲是「一个抱着娃娃的无知妇人」,可她并不是中国人心目中理想的女子——历朝历代有学问的闺秀,名单长长的一串(这数目大到不容忽视,却又小到不足以生出影响),足以证明这一点。有一个中国女孩告诉她的外国朋友说,在基督教进入她生命之前,她做活时总哼着一支小调,词儿是:「好看的茶碗;描花的茶碗;茶碗,茶碗,好看好看的茶碗。」把这样一个理智上的鼠洞所能望见的景象,同一个心思被提升到星辰与天使那里去的少女所望见的远景比一比罢。基督教会把那被荒废了的性灵培养起来,从而把现有那些天然情感的细流拓宽、掘深,使之成为壮阔幽深的大河,在身体的与物质的之上,再补以理智的与属神的。它会在母女之间、以及在种种别的关系上培养一种交谊,使儿女爱父亲、敬母亲变得容易些,并使父母与子女双方的生活里都充满新的冲动、新的动机与新的抱负。它会促使做母亲的,把女儿将来为人媳、为人妻的本分好好教给她们,而不像如今这样,往往在她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就把她们抛下水去,指望她们不经教导,便能在黑暗里逆流而泳。
它会头一回为女儿们提供并培养起女孩之间的友谊——那是她们久已感到、却又说不明白的需要。中国妇女的教育,是这个帝国得以更新的一个条件。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能高过它的母亲与妻子所处的地位。基督教如何灵巧而又如何确实地开始把它细小的橡实播进花岗岩的缝隙里,从已经取得的惊人成效上便看得出来。等到眼下这些孤立的、开端性的试验有工夫各自结出果实来,人们就会清清楚楚地看到:一种新的、帝国规模的力量,已经进入了中国的世界。
基督教所到之处,都使儿女婚配的择偶比从前合乎道理。在中国通常的做法里,择偶只讲得失利害;基督教则自然而然地、也必然地导致为儿子择基督徒的女子为媳,为女儿择基督徒的青年为婿。它看重的是品性、性情与学养,而不单是家财与门第。在中国,唯有基督徒的团体里,才有可能把议婚双方一切要紧的情形确实打听明白,因为也唯有在这样的团体里,第三方的说法才靠得住。基督徒的团体越是明确地自成一体,议婚时便越是慎重。事实上,也只有基督徒这一部分中国人,能被引导着觉得:在这件事上慎重是一项宗教上的本分。这一过程若长期持续下去,将以「自然选择」造出一种截然不同的中国人来:无论在体格上、理智上还是德行上,都胜过周围各色人等,因而也更宜于存活。
中国的习俗不会被贸然侵犯,但最终的趋势将是:把婚嫁推迟到合适的年纪,顾及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只要他们还有什么意愿可言,并使婚姻成为一桩神圣的大典,而不仅仅是社会上的一件必办之事。
基督教对多妻与纳妾绝不迁就,而要斩断那株毒树的主根——如今它的枝叶伸到哪里,就把中国社会毒到哪里。基督教会逐步把年轻丈夫与新妇之间的关系整个改过来。两人在理智与心灵上共同的装备,会使他们成为彼此的伴侣,而不只是同吃一锅饭的合伙人。孩子们生下来所处的基督教空气,与非基督教人家的空气之别,正如佛罗里达的气温之别于拉布拉多。这些力量会自行繁衍,并且越积越厚。
基督教会把中国的家庭洗净、变甜——如今这家庭随时随地都可能刮起毁灭性的情绪风暴,而且往往充满恶言、苦毒与忿怒。单是把一切辱骂断然禁绝这一条,对家庭的和睦所起的作用,就胜过一辈子机械地背诵、复述圣贤的一切格言。实在说,基督教要把过去那些半死不活的训诫拿过来,头一回向它们吹进生命之气,再用主的话语与主的律法的约束力去加强它们。
基督教以其防患于未然之力,将为中国人的社会生活带来一个新的、有效的因素。中国社会有一种可贵的本领,叫作在无和之时「说和」——而且往往等到事情闹到眼看非出大祸不可的地步才来说和。可是这剂药几乎总是下得太迟。中国人的「说和」,通常不过是一场沙尘暴:凡沾着它的人,眼睛、耳朵、鼻孔都不好受;它把四围的秽物一视同仁地薄薄盖上一层,末了却把那一切原封不动地留在原处。基督教则是一个讲求卫生的机构,志在把一切能滋生瘟疫的东西清除掉。在这件事上,它诚然不会全然成功,但它一旦大规模地传入,必定会改变中国社会,正如一阵强劲而不停的东北风终究会把浓雾吹散。
前面已经说过,中国的种种习俗里,恐怕再没有哪一种比这一种生出更多花样的祸害了:把庞大的家庭组织维系在彼此相倚、共守一份家产的状态里,而不把它分给几个儿子,让各人自去开自己的命运。其必然的结果是长年的不满、嫉妒、猜疑,而且许多人因此惰怠。这一层中国人看得同我们一样清楚,实在还要清楚得多;可是世代相传的怯懦、对物议的畏惧,尤其是怕人笑话,使成千累万的人家不敢去办那件他们所愿意办、也非办不可的分家,唯恐被人取笑。基督教本身就是对一切既有舆论的一种不服,是对一种新的、被照亮了的见识的诉求。基督徒的团体大概会越来越倾向于照《圣经》的办法,以一男一女组成一个新的家;单凭这一条,他们就替自己免去了无穷的苦恼。这件事之所以办得成,不是靠从外面强加什么力量,而是靠一种常识的运用——这常识既被照亮而看得明白,又被壮了胆而敢于动手,凡有该改的,便有勇气去改它。
基督教会给中国人的友谊注入一个全然新的成分。如今的友谊,往往建立在孔子那句「无友不如己者」所提示的自利考虑之上。朋友一伦列在五伦之中,在中国人的思想里与生活里都占着显要的地位。然而对它一切合乎情理的推崇都承认过之后,仍旧是这么回事:它的好处时时被彼此的虚情与猜忌所掺杂,嫉妒也并不少见。这一点中国人自己极其坦白地承认;只是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那种起于日常物质得失之上、之外的友谊,因此从不曾想到现有的弊病还能有什么救治之法。那些同意气相投的基督徒朋友深交过的中国人,一下子就认出:这样的友谊里有一种滋味、一种情致,不但是从前不曾知道的,简直是想象所不能及的。在多数中国人贫乏、枯索而令人灰心的生活当中,基督教所赋予的这样一种全新的关系,应当算作人生最上等的珍宝之一。
中国社会组织的道理是可佩而且美好的,只是支撑它的那些原则如今全然不起作用。等到基督教头一回让中国人看明白这些传统的原则究竟是什么意思,那些道理便会开始变成可以实现的事,正如以西结异象中的枯骨长出了肉来。到那时人们会更清楚地看到:中国人有这样一部崇高的道德准绳,是何等大的一份便宜。「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这句经典上的、然而并不十分说得通的格言,须得有基督教关于同一位父的教训,才能在中国人的意识里活起来。中国人一旦切实把握了上帝为父、世人为兄弟这个道理,过去的星光就将融入未来的日光之中。
在中国,一个家便是这个帝国的缩影。要把基督教如何运作的例子从家庭再往更大的范围上铺陈开去,那是多余的。基督教在一处能做的事,在另一处也能做。土壤与气候虽有不同,种子却是一样的。对于唯有基督教才能促成的种种变化,今日的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是在等待着。她最有见识的思想家——可惜人数太少——都明白:总得为她做点什么。他们指望着采用某些方案,或教育的,或工业的,或经济的,中国便可得救;却看不出她要命的欠缺既不是资本,也不是机器,而是人。新的中国将有众多铁路贯通,内河也将行驶轮船。矿山、工厂一类庞大的实业,要从这地球上人口最多的民族里招募大量的劳力。要掌管这些庞大而繁杂的事业,要办好中国万不能没有的新教育,要治理政府的各个部门,中国非有一批有良知、有过硬品性的人不可。直到如今,这样的人除了从外面引进,便无从罗致;将来又怎么会两样呢?唯有照着那些国度培养良知与品性的法子来培养——而中国如今终于不得不转向那些国度求助了。这同一切发育的过程一样,会是缓慢的,然而是确实的;离了它,中国便当真没有指望。
基督教除了别的大好处之外,还会把真正的爱国心带给中国——眼下所有的,几乎全是民族情感偏向里的盲目冲动。近几年的政治危局之中,中国百姓的绝大多数对本国的命运漠不关心,而在这一点上,士、农、商、苦力之间并没有多大分别。人人主要盘算的,是在一场将临的大变里,自己怎样同命运讨得一个最合算的价钱。倘若这一概括还有什么例外,据我们所知,这些例外无一不是受了中国以外的力量所影响的人。
如今皈依基督教的人已经够多,足以看出他们的影响在不远的将来会朝哪个方向发生。他们对帝国内正在发生的事极为敏感,而且几乎可以说,全国上下也只有他们这样。中国若不先有基督徒的臣民,便永远不会有爱国的臣民;而在中国,同在别处一样,基督教与爱国心终将被看到是携手并进的。
有一点须说明白:我们上面所说基督教作为一种「不耗损的、经久之力」的效能,都是基于这样一种看法——它是一种道德的力量,「在一定的时期内产生某些确定然而细小的结果,而其性质又足以在无限的时间里产生无限相似的结果」。因此,指出下面这一点是极合理的:无论在什么情形下,它都不可能在不满整整三代的时间里发挥出它全部的效力。到那时候,基督教的遗传才开始起作用。把这条根本的道理看清楚了,无论是它的提倡者还是它的批评者,那份急躁都会大为平息。
有些对中国所知甚多的西方人,郑重地提出这样的问题:基督教在中国能有什么好处?一个中国人「归了教」有什么用?
若从中国人生活里的任何现象推断出中国人无须对他们的种种关系作一番根本的调整,那是最皮相的判断。对这些现象——其纷繁与复杂没有尽头——作耐心而长久的考察,会清清楚楚地显出:非有一股来自外面的力量不可,因为内部的一切力量千百年来畅行无阻,却始终无力促成这件事。在真正了解中国人本来面目的人看来,基督教能给他们什么好处这个问题,是不问自明的。至于需要一种新的力量,中国人自己感受得极其真切。倘若前面为「更新之事势在必行」这一命题所摆出的种种证据,还被认为不相干或不充分,那么再辩下去也确乎无益了。
不过或许有人要驳:这里对这剂药的效力估计得过高了。那些最有机会认识基督教所给的好处究竟是什么的中国人,都看得出它正对中国之所需。要把这证据做到凡讲道理的探究者都无可再驳的地步,所需要的不过是对已知事实作一番透彻而合乎科学的分析。基督教在中国的理据,尽可以单单立在它实际造成的种种改变上。这些改变不浮在表面,却同雨量的多少或者二分点的岁差一样真实,一样可以准确地记录下来。它们是一个个被翻转过来的人生,由于新的动机被植入、新的生命发生了影响。它们出现在社会的许多不同层次里,而随着基督教工作的底线越铺越宽,它们的数目也越来越多。起初零星而孤立,如今已以万计。其中固然有许多是未熟的、夭折的——凡处在过渡状态的现象,到处都是如此;然而那无可争辩地留存下来的真正的转变,构成了一大片见证的云彩;有这片云彩在,就不必再问基督教能给中国人什么好处,一个中国人归了教又有什么用。它会使他成为一个新人,有新的洞察与新的展望。它会把他失去的灵魂与心志交还给他,把新的生命注入他天性的一切通路。人间没有哪一种关系里,感觉不到它的作用——那作用是直接的、深入的,而且是有益的。
它会使童年成圣,使为母之道高贵,使为人之身有尊严,并把一切社会境况洗净。基督教在西方各国所做的,远还没有达到我们指望它为中国所做的地步,这一点我们十分明白。基督教凡被实行之处,都是成功的。它曾被误解、被歪曲、被置之不理,这算不得驳倒它的正当理由。无论在哪一个基督教国度里能找出什么样的缺陷,即便是最没见识、最多疑的人,也不肯把自己移植到那非基督教的境况里去——而每一个基督教国度,正是从那境况里脱胎而来的。还须记住:基督教的功课虽老,学生却永远是新的。每一代人都得从头把自己的功课学一遍。有人说得好:遗传这样一股为恶的巨力,至今还不曾在任何大的规模上被基督教俘获,把它的后备之力转过来助成基督教的力量。等到它被这样俘获了,向上的进步便会大大加快。
基督教要更新中国这样一个帝国,需要多少时候?这问题可以有不同的答法,但都只是假设。头一种答法是照历史的类比。罗马帝国的养成用了八百年。把撒克逊、丹麦与诺曼三支揉成今日的英格兰,所费也差不多。这几支族裔起初都是蛮族。中国人却是一个古老而高度文明的民族,这一点在他们的基督教化上,有些方面或许是帮助,有些方面或许是妨碍。把中国人成见之深、守旧之固、人数之众以及他们那紧密的宗法生活一并计入,我们该预料头几步会走得极慢。从一八六〇年中国全面开放算起,五十年足够有一个好的开端,三百年可望基督教普遍传布,五百年可望它明显地取代一切与之争衡的信仰。照历史与心理去推想,这大概是个可能的进度;果真实现,便是一个了不起的结果。
不过还有另一种预测,在许多人心里更有力量。须记得:心灵上的发育同种族的发育一样,起头是慢的,可是一旦起了头,便不大理会比例与比率的规矩了。基督教在理智、道德与心灵上的力量,如今远比从前任何时候都大。世界看得见地收缩了。今日之人的一生,是「一个浓缩的玛土撒拉」。十九世纪的分量压过了此前的一千年。物质上的种种巨力,不过是心灵上的种种巨力的样式与侍女;而心灵之力是可以被加强、被倍增的——正如过去若干时期所曾有过的那样——其程度是今日所难以预料的。
把时间这一层撇开不论,我们认为可以断定:基督教为我们所做过的事,它也会为中国人做,而且所处的条件要有利得多,因为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生机极旺,交通不受拘束,理智与心灵的力量传布极快。像这样预测结果,已不再是从前看来的那种五色迷离的梦。这是经过合理解释的、平实的历史。等到基督教有机会把它全部的效力施展出来,人们就会看出:它一直是那使人心、使社会、使世界都发起来的酵。这些结果究竟要五百年还是五十年才能产生,比之于最终必定成功这一点,似乎是全然次要的事了。
中国有许多问题,许多难题;可是那唯一的大问题、那唯一包罗一切的难题,是怎样让基督教在这些问题上动起手来——唯有它,假以时日,能够并且必将把它们全数解开。
(全书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