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看中国译丛 · 名家写中国
中国屏风上
On a Chinese Screen
7.1 万字 / 4 小时 38 分音频
- 著者
- 萨默塞特·毛姆(W. Somerset Maugham)
- 译者
- 波多
- 原著
- On a Chinese Screen,1922 年 · Project Gutenberg
- 出处
- 英国小说家 · 长江沿线
- 卷帙
- 58 章
- 版权
- 公版 · 中译文 © 波多書屋
毛姆一九一九年溯长江而上,把沿途遇见的人写成五十八则速写——领事、鸦片商、传教士、抬轿的苦力、把庙改成客厅的英国太太。每则两三页,像一扇屏风上的一格。
导 读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一八七四年生于巴黎英国大使馆,一九六五年卒于法国尼斯,活了九十一岁。英国人。
他八岁丧母,十岁丧父,被送回英国由当牧师的伯父抚养。少年口吃,一生未愈。学过医,在伦敦贫民区的产科病房实习过,这段经历给了他第一部小说的素材,也给了他一双看人的冷眼。
本行是小说家和剧作家。一九〇八年他同时有四部戏在伦敦西区上演,是当时英语世界收入最高的作家。代表作:《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刀锋》《寻欢作乐》,短篇《雨》《午餐》。他一生游历极广——南太平洋、东南亚、印度、中国,这些地方后来都成了他小说的背景。
他还有一个身份:一战和二战期间为英国情报部门工作,去过俄国,任务是阻止布尔什维克掌权,失败了。这段经历写成了《英国特工阿申登》。
毛姆不研究中国,也不假装懂中国。他不会中文,只待了几个月。
他的态度是一个小说家的态度:不评判文明,只观察人。他对中国的古老与从容有真心的欣赏——书里写到瓷器、写到夜里的江声、写到庙宇的黄昏,笔调是温的。但他真正的兴趣是人在异乡如何暴露自己。
所以他对在华的西方人尤其不留情:那些在中国住了二十年却拒绝学一句中文的领事,那些把中国人当孩子管教的传教士太太,那些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这个国家的商人。他写他们比写中国人更狠。
只有一次,但极深。
一九一九年冬到一九二〇年春,四十五岁的毛姆溯长江而上,走了几个月。那时他已因《人性的枷锁》成名。这趟旅行给了他三样东西:一部速写集《中国屏风上》、一部长篇《面纱》、一出戏《苏伊士之东》。
书中有一篇《哲学家》,写他在成都见到的一位中国学者——那就是辜鸿铭。辜当时已是名人:爱丁堡大学硕士,用英文诗翻译海涅,拖着辫子,公开为一夫多妻制辩护。毛姆写他傲慢、博学、刻毒而孤独,这是西方文字里最著名的辜鸿铭肖像之一。
全书五十八则,每则两三页。这个形式本身就是本事——毛姆从不铺陈,他把一个人放在纸上,让他说三五句话,做一个动作,然后戛然而止。你合上书才发现那个人已经立住了。
他的招牌是不动声色的反讽:通篇客客气气地描写,最后一两句忽然把人钉住。有一则写一位在中国住了二十年的领事,用整整两页写他如何体面、如何尽职、如何受人尊敬,最后一句说:他从未有一刻对这个国家产生过好奇。
这本书在英语世界被公认为旅行写作的经典。
一幕启
你来到一排破屋跟前,它们通向城门。这些屋子是干泥垒的,塌败得叫你觉得来一阵风就能把它们吹平,重新摊回那生出它们的尘土里去。一队骆驼驮着沉重的货物,小心翼翼地从你身旁走过。它们摆出一副暴发户的倨傲神气,仿佛不得不穿行于一个许多人不如它们阔绰的世界。城门口聚着一小群人,一身蓝布衣裳都破破烂烂;一个戴尖顶帽的年轻人骑着蒙古马疾驰而来,人群便散开了。一群孩子正追一条瘸腿狗,拿泥块扔它。两位体面的胖先生穿着长长的团花绸袍、罩着绸马褂,站着交谈。两人各执一根小棍,棍头栖着一只小鸟,鸟腿上系着细绳。他们把自家的爱物带出来遛遛,和和气气地比较着各自的长处。那两只鸟时不时扑棱着飞进空中,绳子有多长便飞多远,随即又迅速落回棍头。两位中国先生笑吟吟地望着它们,目光柔和。几个粗野的男孩冲着这个外国人尖声叫嚷,满是嘲弄。那城墙残破、古旧,带着雉堞,看上去就像某幅旧画里十字军时代巴勒斯坦城镇的城墙。
你穿过城门洞,进了一条两旁开着店铺的窄街:许多店铺有着精致的红金格子窗和繁复的雕饰,透出一种奇特的、颓败了的堂皇;你不由得想象,在它们幽深的内里,出售着传说中东方的种种奇货。一大群人在高低不平的窄人行道上、在低陷的街心里涌动;苦力们驮着重担,用短促尖利的吆喝喝人让路。小贩们操着喉音叫卖货物。
这时,一辆北京车不紧不慢地来了,拉车的是一头毛色油亮的骡子。车篷是鲜亮的蓝色,大车轮上钉满了钉子。车夫垂着两腿坐在车辕上。已是傍晚,太阳红彤彤地落在一座庙宇那黄色的、陡峭而奇诡的屋顶后头。这辆北京车前头的帘子放了下来,无声地驶过;你不由得猜想,里头盘腿坐着的究竟是谁。也许是一位学者,四书五经烂熟于心,正要去访一位朋友,两人将交换一番繁复的客套,再谈一谈那再也回不来的唐宋盛世;也许是一位歌女,一身华美的绸缎、绣工繁丽的褂子,乌黑的头发上簪着玉,正应召赴席,好去唱一支小曲,再同那些风雅到懂得欣赏机锋的公子哥儿们打几句妙趣横生的机锋。北京车消失在渐浓的暮色里:它仿佛载走了东方全部的神秘。
二太太的客厅
「我真觉得我能把它弄出点名堂来,」她说。
她利利落落地环顾四周,创造的想象之光把她的眼睛照得发亮。
这是城里一座旧庙,不大;她把它租了下来,正改造成一所住宅。三百年前,一位极其虔诚的高僧的崇拜者们为他建了这座庙;他在这里笃行不辍、苦修无数,度过了晚年。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信众仍念着他的德行前来礼拜;可久而久之,香火钱越来越少,末了仅剩的两三个和尚也不得不离去。庙宇饱经风雨,屋顶的绿瓦上长满了野草。那有椽的天花板依旧美丽,褪了色的红底上是褪了色的金龙;可她不喜欢深色的天花板,便绷上一层帆布,糊了墙纸。她需要空气和阳光,便在一侧开了两扇大窗。她运气很好,手边正有几幅蓝窗帘,尺寸恰好。蓝色是她最喜欢的颜色:它能衬出她眼睛的颜色。那些柱子——又粗又结实的红柱子——让她觉得有点压抑,于是她用一种很不错的墙纸把它们糊了起来,糊完一点也不像中国的东西了。糊墙的纸她运气也不错。那是在一家本地铺子里买的,可说真的,它看着简直像是从桑德森商行来的;是一种很好看的粉色条纹,一贴上去,这地方立刻就显得敞亮愉快了。屋子后头有一处凹龛,原先摆着一张大漆桌,桌后是一尊永在冥想之中的佛像。一代又一代的信徒曾在这里燃烛祈祷,有的求这样那样的现世福报,有的求脱离那一再回还的尘世之苦;而在她看来,这地方放一个美国炉子再合适不过。地毯她不得不在中国买,不过她总算弄到一条,看上去那么像阿克斯明斯特的货色,你几乎分辨不出差别。当然,手工织的,不及英国货那么平整,可也算个相当体面的替代品。有位公使馆的成员要离开这个国家、去罗马赴任,她从他手里买下了一批很不错的家具;又从上海弄来鲜亮的印花布,做成活套的椅套。幸好她有不少画,有结婚礼物,也有些是她自己买的——因为她很有艺术眼光——这些画给屋子添了几分温馨。她需要一架屏风,这一样实在没法子,只好买一架中国的;不过她很聪明地说,在英国摆一架中国屏风,原也是极说得过去的。她有许许多多镶银框的照片,其中一张是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的某位公主,还有一张是瑞典王后,两张都有签名;她把这些摆在大钢琴上,因为这能让一间屋子显出有人住的气派。随后,一切收拾停当,她心满意足地端详着自己的成果。
「当然,它看着不像伦敦的屋子,」她说,「不过它满可以是英国某个好地方的屋子——比方说切尔滕纳姆,或者滕布里奇韦尔斯。」
三蒙古首领
天知道他是从多么神秘的远方来的。他沿着盘曲的小路从蒙古高原上骑下来,四面是荒秃、多石、人迹不到的群山,伸展开去,成为一道无从穿越的屏障;他骑马下行,经过那座守着隘口口子的庙宇,直到来到那条古老的河床——那便是进入中国的门户。河床两旁夹着丘陵,在朝阳下明亮夺目,投下轮廓分明的影子;数百年间无数的来往,已在那石底上踩出一条崎岖的路。空气凛冽而清澈,天是蓝的。这里一年到头,从破晓到日落,都有一股不断的人流经过:成队的骆驼驮着砖茶,运往七百英里外的库伦,再往西伯利亚去;一长列一长列由温驯的公牛拉着的大车;还有两三辆一伙、由壮实的矮马拉着的小车。而反方向、进入中国的,同样有成队的骆驼把皮货运往北京的市集,以及排成长龙的大车。这会儿一群马过去了,接着是一群山羊。可他的眼睛并不在这变换的景象上停留。他似乎没有注意到还有别人也在走这条隘口。随行的是他的六七个手下,说实话,一个个都有些邋遢,骑的也是劣马,可他们带着一股凶悍之气。他们松松散散地挤作一堆,慢悠悠地走着。他穿着黑绸的上衣和黑绸的裤子,裤脚塞进那双翘头的长马靴里,头上戴着他故乡那种高高的貂皮帽。他挺直身子,稍稍骑在随从前头,神气骄傲;当他昂着头、目光沉稳地骑过时,你不禁猜想:他心里是否想着,当年他的祖先也曾由这条隘口骑下去——骑下去,进入中国那富饶的平原,那里有一座座富庶的城池,只等他们去劫掠。
四滚石
我先听说了他那段非同寻常的经历,然后才见到他;我原以为会看到一个相貌惊人的人。我总觉得,一个经历过如此奇异之事的人,他的外表上也该有点什么异于常人之处。可我见到的,是一个外貌毫无可观之处的人。他比一般人矮些,略显单薄,晒得黑黑的,头发已经开始花白,虽说还不到三十岁;一双棕色的眼睛。他看上去和任何人都一样;你大概要见上五六回,才能记住他是谁。你若是撞见他站在百货公司的柜台后头、或是坐在经纪人事务所的高凳上,你会觉得他待在那儿再合适不过。可你注意他的程度,也就和注意那柜台或那高凳一样。他身上能引人注意的东西太少了,少到末了反倒引人寻味:他那张空无意味的脸,叫你想起一条肮脏街道上满清王府的一堵白墙——你明知那墙后头是彩绘的庭院、雕镂的龙,以及天知道何等精微繁复的生活。
因为他整个的经历都非同寻常。他是一位兽医的儿子,先在伦敦的治安法庭上当过记者,随后作为一艘商船上的乘务员去了布宜诺斯艾利斯。他在那里弃船而去,又不知怎么一路做工穿越了南美洲。从智利的一个港口,他设法到了马克萨斯群岛,在那儿靠着土人过了六个月——那些土人对白人总是乐于款待;随后他求得一艘纵帆船捎他去塔希提,又以一艘老破船二副的身份去了厦门,那船是往社会群岛运送华工的。
那是我见到他之前九年的事;自那以后他一直住在中国。起初他在英美烟草公司谋了差事,可干了两年便觉得单调;他既已学得几分当地话,便进了一家在全国各地经销专利成药的商号。三年间,他一省又一省地游走,卖那些药丸;到末了攒下八百块钱。他再一次把自己抛进了漂泊。
于是他开始了他种种冒险中最了不起的那一场。他从北京出发,横穿整个国家,扮作一个穷苦的中国人,带着他的铺盖卷、他的中国烟袋和他的牙刷。他住中国客栈,和同路的旅人挤在炕上睡觉,吃中国饭。单是这一条,就已经不是小本事了。他很少坐火车,大半靠步行、坐大车或走水路。他走过陕西和山西;他在蒙古多风的高原上行走,在野蛮的突厥斯坦冒过性命之险;他和沙漠里的游牧人一连待上几个星期,又随着运砖茶的驼队穿越戈壁那干旱的荒野。四年之后,他花光了最后一块钱,终于又回到北京。
他开始找活干。挣钱最容易的法子似乎是写文章;中国一家英文报纸的编辑答应约他写一组关于此行的稿子。我想他唯一的难处,是从那满溢的经历里挑拣素材。他所知道的许多事情,大约全英国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东西:离奇的、震撼的、可怕的、有趣的、出人意料的。他写了二十四篇。我不能说那些文章不堪一读,因为它们显出细致而带着同情的观察;可他所见的一切都是漫无章法撞上的,那些文章不过是艺术的材料罢了。它们像陆海军百货公司的商品目录:对富于想象力的人是一座矿藏,可那只是文学的地基,而不是文学本身。他好比一位田野博物学家,耐着性子搜集了无数事实,却没有归纳的天分:那些事实仍旧是事实,等着比他更复杂的头脑去综合。他搜集的既不是植物也不是走兽,而是人。他的收藏无与伦比,可他对这份收藏的见识却很浅薄。
我见到他时,曾试着看出:如此纷繁的阅历究竟在他身上留下了什么。可尽管他满肚子逸闻,是个快活而友善的家伙,乐意把自己所见的一切娓娓道来,我却看不出他那些奇遇有哪一桩真正触动过他。促使他去做那一切古怪之事的本能,说明他身上是有一道古怪的纹路的。文明世界叫他不耐烦,他有一股要离开熟路的热望。生活中的种种稀奇事叫他觉得有趣。他有一种填不满的好奇心。可我想,他的种种经历都只停在身体上,从未转化为灵魂的经历。也许正因如此,你打心底里觉得他平庸。他相貌的无足轻重,是他灵魂无足轻重的一个真实标记。那堵白墙后头,是一片空白。
那也正是为什么,他明明有那么多可写,写出来却枯燥无味——因为写作这件事,要紧的与其说是材料之丰富,不如说是人格之丰富。
五部长
他在一间长长的屋子里接见了我,窗外是一座满是沙土的园子。矮小的花丛上,玫瑰枯萎着;几株老树无精打采地垂着。他让我在一张方桌旁的方凳上坐下,自己在我对面落座。仆人端上花茶和美国香烟。他是个瘦人,中等身材,一双手瘦削而优雅;他从金丝边眼镜后头望着我,那双眼睛又大又黑,带着忧郁。他有一副学者或梦想家的神气。他的微笑十分温煦。他穿一件棕色绸袍,外罩一件黑绸短褂,头上戴一顶圆顶礼帽。
「这岂不是很奇怪吗,」他带着那迷人的微笑说,「我们中国人穿这种袍子,只因为三百年前满洲人是骑马的。」
「这还不算奇怪,」我回敬道,「更奇怪的是:只因为英国人打赢了滑铁卢一役,阁下才戴着一顶圆顶礼帽。」
「你以为我戴它是为这个?」
「我能轻而易举地证明。」
我怕他那份精致的礼貌会拦着他不问我如何证明,便赶紧用几句斟酌好的话证明了一番。
他摘下帽子,看着它,几乎叹了口气。我环顾这间屋子。地上是一条绿色的布鲁塞尔地毯,上头织着大朵的花;四壁摆着雕工繁复的乌木椅。挂镜线上垂着卷轴,上面是前代大家的书法;为着变化,其间还夹着金光闪闪的画框,框里的油画放在九十年代,倒很可以拿去皇家美术院展出。这位部长办公用的,是一张美国式的卷盖书桌。
他忧郁地跟我谈起中国的状况。一个文明——世上已知最古老的文明——如今正被无情地扫荡干净。那些从欧洲、从美国回来的学生,正在拆毁无数代人所筑起的东西,而拆了却不拿什么来替代。他们不爱自己的国家,没有宗教,不知敬畏。庙宇被香客和僧人抛弃,日渐颓败,不久它们的美便只剩一段回忆了。
可随后,他那双瘦削的、带着贵气的手一挥,便把这话题撇开了。他问我愿不愿意看看他的一些艺术藏品。我们绕着屋子走了一圈,他给我看价值连城的瓷器、青铜器和唐俑。有一匹从河南某座墓里出土的马,那份优雅与精妙的造型,堪比希腊的作品。他书桌旁一张大桌上放着许多卷轴。他挑了一卷,拈着上端递给我,让我展开。那是一幅早期某朝的画:群山透过绵软的云望去;我看画时,他含笑望着我的欢喜。这幅画收起来,他又给我看另一幅,再一幅。不多时我推辞说,我不能让一位日理万机的人把时间耗在我身上;可他不肯放我走。他一幅接一幅地取出来。他是个鉴赏家。他乐于告诉我它们属于哪一派、哪一朝,以及关于画家们的一些妙趣横生的掌故。
「我真希望你能领略我最珍贵的那些收藏,」他指着装点四壁的卷轴说,「这里是中国最完美的书法。」
「你喜欢它们胜过绘画?」我问。
「远远胜过。它们的美更为贞洁。其中没有半点取悦人的浮艳。不过我也完全明白:一个欧洲人要领略这样一门严峻而精微的艺术,是有难处的。我想,你们欣赏中国东西的口味,总有点偏向怪诞。」
他取出几本画册,我一页页翻看。都是美极了的东西!出于收藏家那种戏剧性的本能,他把自己最看重的那一册留到了最后。那是一系列花鸟小品,寥寥数笔,画得很随意,可其暗示之力、其体察自然之深、其中那份戏谑的柔情,叫人看得屏息。有几枝梅花,那份娇嫩的鲜妍里含着春天全部的魔力;有几只麻雀,那蓬松的羽毛里有生命的搏动与颤栗。那是一位大艺术家的手笔。
「这些美国留学生,将来造得出这样的东西吗?」他带着一丝怅然的微笑问道。
可在我看来,这一切最迷人的地方在于:我始终知道,他是个恶棍。贪腐、无能、毫无顾忌,凡挡他路的一概不留。他是敲诈勒索的老手。他用最下作的手段积下了一笔大财。他不诚实、残忍、睚眦必报、唯利是图。把中国拖进他方才那样真诚地痛惜着的绝境里,他确实出过一份力。可当他手里捧着一只青金石色的小瓶时,他的手指仿佛以一种动人的温柔蜷握着它,他那双忧郁的眼睛望着它、抚爱着它,他的嘴唇微微张开,像是发出一声渴慕的叹息。
六宴会
(一)使馆区
通报说,中阿银行的瑞士总办到了。他带着太太同来,那是位高大标致的女人,把自己那份丰腴的姿色展示得如此慷慨,叫你心里有点发慌。据说她从前是个交际花;一位早到的英国老姑娘(一身鲑鱼红缎子,缀着珠子)迎上去,给了她一个又薄又冷的微笑。危地马拉公使和黑山代办一同进来。代办正处在极度的慌乱里:他没弄明白这是正式场合,只当是请他去吃一顿小范围的便饭,因此没有佩戴勋章。而危地马拉公使却是满身星章,光华四射!这可如何是好?这一刻几乎成了一桩外交事故,由此激起的情绪,被两个穿长绸袍、戴四方帽的中国仆人端着鸡尾酒和冷盘走进来的一幕岔开了。接着,一位俄国公爵夫人款款而入。她一头白发,黑绸衣裳一直扣到脖子。她看上去像萨尔杜某出戏里的女主角,活过了青春时代那场惊心动魄的狂怒,如今坐着钩花边。你同她谈托尔斯泰或契诃夫,她烦闷得要命;一谈起杰克·伦敦,她却活泛起来。她向那位老姑娘提了一个问题,而那位老姑娘虽已不再年轻,却答不上来。
「你们英国人,」她问,「为什么要写那么多关于俄国的蠢书?」
这时英国公使馆的一等秘书出场了。他让自己的登场具有了一桩事件的分量。他很高,略有些秃,却很雅致;他穿得极好:他带着礼貌的惊讶,望了望危地马拉公使那些耀眼的勋章。黑山代办素来自负是外交团里穿着最讲究的人,只是拿不太准英国公使馆的一等秘书是否也这样看,便扑上前去,请他坦率评一评自己身上那件褶边衬衫。这位英国人把一片金边单片眼镜嵌进眼眶,郑重其事地端详了片刻;随后送上一句叫对方无地自容的恭维。此刻人都到齐了,只差法国武官的太太。他们说她总是迟到。
「她真叫人受不了,」瑞士银行家那位标致的太太说。
可她终于来了——对自己叫所有人等了半个钟头这件事,抱着一种堂皇的满不在乎,游进屋来。她踩着高得不像话的鞋跟,显得很高,瘦得出奇,穿的那件衣裳给你一种她什么也没穿的印象。一头金发剪成短发,脸上涂得很大胆。她看上去像是一位后期印象派画家心目中的贤妇格丽泽尔达。她一动,空气里便沉甸甸地满是异国的香气。她伸出一只戴满珠宝的、瘦骨嶙峋的手给危地马拉公使亲吻;笑着说了三两句话,就叫银行家太太觉得自己人老珠黄、土气、发福;又朝那位英国女士抛出一句不成体统的玩笑,而后者的窘迫多少因为知道法国武官太太出身极好而得到缓解;然后一口气连喝了三杯鸡尾酒。
开席了。谈话在响亮圆转的法语和有些结巴的英语之间来回变换。他们谈起某某公使,刚从布加勒斯特或利马来了信;又谈起某某参赞的太太,觉得克里斯蒂安尼亚太闷,或者华盛顿太贵。总的说来,身在哪一国的首都,对他们并无多大分别,因为在君士坦丁堡、伯尔尼、斯德哥尔摩和北京,他们做的是一模一样的事。他们据守在外交特权的壁垒之内,又由一种活泼的社会尊荣感撑着,住在一个哥白尼从未存在过的世界里;因为在他们看来,日月星辰都恭恭敬敬地绕着我们这个地球转,而他们就是地球的中心。没有人知道那位英国女士为什么会在这里,瑞士总办的太太私下里说,她无疑是个德国间谍。不过她是个中国通。她告诉你,中国人的礼数真是好极了,你实在应该见一见皇太后,那真是个可人儿。你心里很清楚,若在君士坦丁堡,她也会同样向你保证:土耳其人个个都是十足的绅士,法蒂玛苏丹娜真是个宝贝,法语说得好极了。她无家可归,却在凡是本国派有外交代表的地方,处处是家。
英国公使馆的一等秘书觉得这次聚会有点杂。他的法语说得比世上活过的任何一个法国人都更像法国人。他是个有品味的人,而且天生就有一种永远正确的本事。他只结识该结识的人,只读该读的书;他只欣赏该欣赏的音乐,只喜欢该喜欢的画;他的衣服在该去的裁缝那里做,衬衫只可能出自那一家衬衫店。你听他说话,听得发呆。不多时你便打心底里盼着他招认自己喜欢点什么稍稍俗气的东西:哪怕他带着大胆的怪癖宣称《灵魂的觉醒》是件艺术品、《念珠》是部杰作,你也会自在些。可他的品味毫无瑕疵。他是完美的,而你几乎要担心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因为他脸上安静下来的时候,有一种背着难以忍受的重担的神气。后来你发现,他写自由体诗。你这才又喘上气来。
(二)在一个通商口岸
这场宴席有一种气派,那气派已经从英国的餐桌上消失了。红木桌子被银器压得呻吟。雪白的锦缎桌布正中,铺着一块黄绸的桌心布——就是你年少拘谨时,在集市上半推半就买下的那一种——上头又架着一座笨重的高脚果盘。高高的银瓶里插着大朵的菊花,叫你只能瞥见对面坐的是谁;高高的银烛台两个两个地昂着头,一路排到桌子那一端。每上一道菜都配一样合适的酒,汤配雪利,鱼配白葡萄酒;还有两道小主菜,一道白的,一道棕的——在九十年代,持家讲究的主妇认为,这是一席安排得体的正餐所不可少的。
也许谈话不如菜色那样有变化,因为主客们几乎天天见面,已经见了多得叫人受不了的年头;每冒出一个话题,都被人绝望地一把抓住,榨干说尽,随后便是一阵可怕的沉默。他们谈赛马、高尔夫和打猎。谈抽象的事情,他们会觉得有失体统,而政治他们又没有可谈的。中国叫他们全都厌烦,他们不愿谈它;他们对中国的了解,仅限于做生意所必需的那么多,而且他们不信任任何一个研习中国话的人。他何苦呢——除非他是个传教士,或者是公使馆的中文参赞?雇一个翻译一个月不过二十五块,而且众所周知,凡是钻研中国话的那班人,脑子都会变得古怪。他们个个都是有身份的人。有怡和洋行的大班和他太太,有汇丰银行的经理和他太太,有亚细亚火油公司的人和他太太,有英美烟草公司的人和他太太,还有太古洋行的人和他太太。他们穿着晚礼服,有点不自在,仿佛穿它是出于对祖国的义务,而不是换下日间衣裳图个舒服。他们来赴这个宴会,是因为世上再没有别的事可做;可等到可以体面地告辞的时刻一到,他们便如释重负地叹着气走了。他们彼此厌烦得要死。
七天坛
它向着天敞开:三层圆形的白石台,一层叠着一层,由四道石阶登上去,石阶分朝四方。它象征天球和它的四正之位。一座大园子围着它,园子外头又是高墙。年复一年,在冬至之夜——因为那时天重新诞生——一代又一代的天子庄严地来到这里,祭祀他家族最初的创造者。皇帝斋戒净身,由王公和国之重臣扈从,由他的军队随行,来到祭坛。在这里,王公、大臣和官员各按定好的位置等候他,还有乐工和跳祭舞的人。在大炬稀薄的光里,那些礼服显出幽暗的华美。在那块写着「皇天上帝」的牌位前,他献上香、玉和帛,献上羹汤与米酒。他跪下,以额触石九次。
而就在天地之间那位代行者跪过的地方,威拉德·昂特迈耶用一手漂亮的大字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还有他来的那座城和那个州:内布拉斯加州黑斯廷斯。他就这样设法把自己转瞬即逝的存在,系在那份他只隐约听到过一点传闻的堂皇之上。他想,这样一来,等他不在了,人们还会记得他。他以这种粗陋的方式谋求不朽。然而人的指望是虚空的。因为他才刚溜达下台阶,一个本来倚在栏杆上、闲闲望着蓝天的中国看守就走上前来,冲着威拉德·昂特迈耶写字的地方不偏不倚吐了一口唾沫,又用脚把唾沫在那名字上抹开。转眼之间,威拉德·昂特迈耶到过此地的痕迹,便一点也不剩了。
八上帝的仆人
他们并排坐着,两个传教士,彼此谈着些全然琐碎的事情——就像那种彼此想以礼相待、却毫无共同之处的人谈话的样子;若有人告诉他们,他们确实有一样可敬的东西是共同的,即善良,他们会很吃惊,因为他们还有另一样共同之处:谦卑;不过在那英国人身上,谦卑也许更多几分刻意,因而虽然更显眼,却不如法国人身上那样自然。除此之外,两人之间的对比几乎到了可笑的地步。法国人快八十了,是个高个子,身板仍旧不弯;他那副大骨架叫人看出,他年轻时力气必定过人。如今他身上唯一显出力量的,是他的眼睛:大得叫你不能不留意它那奇异的神情,而且炯炯有光。「炯炯」这个词常被人用在眼睛上,可我想我从没见过哪一双眼睛配得这样贴切。那里头真有一簇火焰,它们仿佛自己在发光。那光里有一种野性,不大像是神志清明的样子。那是以色列先知的眼睛。他的鼻子又大又咄咄逼人,下巴坚定方正。他任何时候都不是个可以随便招惹的人,而在盛年,他必定叫人生畏。也许他眼中的那份激情,道出了在他心底最深处打过的许多场长久的仗;他的灵魂在那眼睛里呼喊——被击败了,流着血,却仍是得胜的;而他为那道未曾合口的伤欢欣,甘心把它当作祭物献给全能的上帝。他老骨头怕冷,便像士兵披斗篷一样裹着一件大皮袍,头上戴一顶中国貂皮帽。他是个极威武的人物。他在中国已经待了半个世纪,中国人三次攻打他的教堂,他三次逃命。
「但愿他们别再来攻了,」他微笑着说,「我如今太老,经不起这样仓皇奔走了。」他耸了耸肩:「那我就殉道好了。」
他点起一支黑色的长雪茄,津津有味地抽着。
另一位年轻得多,至多不过五十,来中国也不过二十来年。他是英国圣公会差会的成员,穿一身灰色粗花呢西装,系一条圆点领带。他尽力让自己看上去不像个牧师。他比一般人略高些,可他太胖了,反倒显得矮墩墩的。他有一张圆圆的、好脾气的脸,两颊发红,留着一撇灰白的、人称牙刷式的小胡子。他头很秃,却怀着一点可以原谅的、叫人心软的虚荣,把一边的头发留得够长,拢过头顶,好歹给自己造出个头发很密的错觉。他是个爱说笑的人,笑声爽朗;他打趣朋友、或被朋友打趣时,那笑声便响亮地迸出来,诚实而真切。他有一种小学生式的幽默感,你可以想见,有人踩着一块橘子皮滑倒时,他会笑得浑身乱颤。可那笑声会戛然而止,他会涨红了脸,因为他忽然想到,滑倒的人也许摔伤了;于是他立刻满心都是体贴和同情。因为同他相处不到十分钟,你就不可能不觉出他心肠之软。你觉得,你无论求他做什么,他都会乐意去做;而且,虽说起初他那副爽朗劲儿也许叫人不便把灵魂上的难处拿去找他,可在一切实际的事情上,你尽可以放心,他一定会关切、同情,并且拿得出好主意。他是那种钱袋永远向穷人敞开、时间永远听凭需要者支配的人。不过,说在灵魂的事上他帮不上什么大忙,也许是不公平的;因为他固然不能像那位法国老人一样,凭着一个从不曾承认过怀疑的教会的权威对你说话,也没有苦修者那种逼人的火焰,可他会用一种坦白的同情来分担你的苦恼,拿他自己的迟疑来安慰你——那时他与其说是上帝的使者,不如说是一个磕磕绊绊、战战兢兢、与你同样血肉的人,想把自己灵魂里得着的盼望和安慰分给你;这样看来,他以他自己的方式,拿出来的东西也许并不比另一位差。
他的来历有点特别。他当过兵,而且乐于谈起从前的日子——同科恩猎狐会一道打猎,在伦敦的社交季里跳舞。他对过去的罪没有什么病态的感觉。
「我年轻时是把跳舞的好手,」他说,「不过如今新舞那么多,我大概是跟不上了。」
那样的日子,过着的时候是好日子;虽说他一刻也不后悔离开它,可他对它也并无怨恨。召唤是在他驻印度时来的。他也说不清究竟是怎样来的、为什么来,它就是来了——忽然觉得自己必须把一生献出去,把异教徒领到信基督的路上;而这感觉是他抵挡不住的,它不让他安生。如今他是个快活的人,喜欢自己的工作。
「这是件慢功夫,」他说,「可我看得见有进展的迹象,而且我爱中国人。我不会拿这里的生活去换世上任何一种生活。」
两位传教士互相道别。
「你什么时候回家?」英国人问。
「我?哦,过一两天吧。」
「那我大概见不着你了。我打算三月里回家。」
可一个说的是那座街道狭窄的小城——他在那里住了五十年;自从他还是个青年离开法国,便是永远地离开了;另一个说的却是柴郡那座伊丽莎白时代的宅子,平整的草坪,一片橡树,他的祖先在那里住了三百年。
九客栈
天黑下来仿佛已经很久了,有一个钟头,一名苦力提着灯笼走在你的轿子前头。灯笼在你前方投下一圈细细的光,你经过时,便瞥见一丛竹子、稻田里一闪的水光,或是一株榕树浓重的黑影——像是有什么美的东西,从日常生活那川流不息的浑浊里隐约浮出来。不时有个晚归的农人,扁担两头挑着沉甸甸的筐子,侧着身让过去。轿夫走得慢了些,可走了一整天,他们的兴致一点没减,依旧快活地说着话;他们笑,其中一个还哼起一段不成调的曲子。随后堤路高起来,灯光忽然照在一堵刷白的墙上:你到了城墙外那条路边零落散着的头几间破屋;再走两三分钟,便是一段陡峭的石阶。轿夫一路小跑上去。你穿过城门。狭窄的街道上人挤着人,店铺里还忙着。轿夫粗声吆喝。人群分开,你从两道密密的、好奇的人墙中间过去。他们脸上没有表情,黑黑的眼睛神秘地望着你。轿夫一天的活计已经到头,迈着轻快的大步走。忽然他们停住,朝右一转,进了一处院子——你到客栈了。轿子落地。
这客栈是一个长长的院子,一半有顶,两边一溜房间朝院子开着门,靠三四盏油灯照明。灯只照亮身边一小圈,反把四周的黑暗衬得更不可透。院子前半截全摆满了桌子,桌边挤满了人,吃饭的吃饭,喝茶的喝茶。有些人在玩你不认得的赌局。大灶上,一口大锅里的水永远滚着,一只大盘里永远焖着饭;店家的人就站在灶前。他们飞快地盛出一大碗一大碗饭,把不断递过来的茶壶一只只灌满。再往里,两个赤条条的苦力——结实、敦壮、身手灵活——正舀着滚水往身上浇。你一直走到院子尽头:那里正对着大门,又有一架屏风挡着俗眼,是上房。
那是一间宽敞、没有窗的屋子,地是踩实的泥土,很高——因为它一直通到客栈的屋顶,顶上是露明的梁架。墙刷得雪白,露出梁木,叫你想起萨塞克斯的一所农舍。家具是一张方桌、两把直背的木扶手椅,还有三四张铺着席子的木板床;待会儿你就在其中最不脏的那一张上铺被褥。一只盛着油的盏里,一根灯芯给出一星光。他们把你的灯笼送进来,你便等着晚饭做好。轿夫们卸了担子,这会儿高兴起来。他们洗了脚,换上干净的草鞋,抽起长烟袋。
这时候,你那本书之厚便成了多么珍贵的一桩好处(你是轻装上路的,只许自己带三本);你又是何等吝惜地读每一页的每一个字,好把那个可怕的时刻——读到末页的时刻——尽量往后拖!你对写长书的人真是感激不尽;翻着他们的书页,盘算着还能撑多少天,你只恨它们没有再长一半。这时候你并不指望那种一目了然的明快。句法繁复、非得读第二遍才弄明白意思,你并不嫌弃;比喻纷繁,任你的想象驰骋,典故丰赡,给你认出来的快乐——这些在此刻都是无价的好处。倘若那思路只是精巧而并不深奥(因为你天没亮就上了路,这一天四十英里的路程,一多半是你自己走下来的),那么你就得着一本再合适不过的书了。
可是客栈里的喧声忽然大起来,吵成一片;你往外一看,又来了一批旅客,是一行坐轿的中国人。他们住进你两边的房间;隔着薄薄的墙,你听见他们高声说话,一直闹到深夜。你眼神懒懒的,浑身都觉出躺在床上的舒服,连那份疲乏也享受起来;目光便顺着窗楣上繁复的花格慢慢描过去。院里昏暗的灯光透过糊在花格上的破纸照进来,那繁密的图案便黑黑地映在光里。终于一切都静了,只有隔壁一个人痛苦地咳嗽。那是肺痨特有的、一阵一阵的咳;整夜里隔一会儿便听见一回,你不由得想:这可怜虫还能活多久。你为自己这副粗健的身子暗自庆幸。随后一只公鸡高声啼起来,像是就在你脑后;不远处一名号兵吹响长长的一声号,凄凉的呜咽;客栈又动起来;灯点上了,苦力们打点担子,预备又一天的路。
十快活舱
它是船具店角上一间小小的隔间,就在天花板底下,你顺着一道像船上升降梯似的楼梯爬上去。它同店堂之间用企口板隔开,板子约四英尺高;所以你坐在桌子四周的木凳上,一眼就能望见店堂和店里所有的货色。这里有一盘盘的缆绳、油布雨衣、笨重的水手长靴、防风灯、火腿、罐头、各色洋酒、带回家给老婆孩子的小玩意儿、衣服,还有我叫不出名目的东西。一条外国船在东方口岸上可能要的,这里应有尽有。你可以看那些中国人——伙计和主顾——他们都带着一种叫人愉快的神秘神气,像是正做着什么见不得光的买卖。你能看见谁进了店;既然进来的准是熟人,便招呼他上快活舱来坐。从敞开的大门望出去,太阳白花花地晒着路面的石板,苦力们挑着重担匆匆走过。将近正午,人便陆陆续续到齐:两三个引水员,汤普森船长和布朗船长——两位老人在中国海上跑了三十年船,如今在岸上谋了个舒服差事——一位从上海来的不定期货船船长,还有一两家茶行的大班。小厮默默站着听吩咐,把酒和骰盅端上来。起初谈兴颇为平淡。前几天有条船进福州时出了事;安昌轮的轮机师麦克莱恩那家伙近来做橡胶发了一笔财;领事太太要搭「皇后号」从国内出来。可是等骰盅在桌上转了一圈、输家签了单,杯子也空了,骰盅便又被抓起来。小厮端上第二轮酒。于是这些沉默固执的人舌头松了些,开始说起从前。有个引水员头一回到这口岸,是快五十年前的事了。啊,那才是好日子。
「那时候你才该看看快活舱,」他笑着说。
那是运茶快船的年代,港里常泊着三四十条船等着装货。那时人人手里都有钱花,快活舱便是这口岸的中心。你要找一个人,好办,到快活舱来;他若不在,过不多久准会来。代理行同船长们在这里谈生意;医生也不设什么门诊的时辰,他中午到快活舱去,谁病了就当场给他看。那才是懂得喝酒的年代。他们中午就来,喝一下午,饿了小厮送点吃的来,再喝一整夜。快活舱里输赢过多少家当;那时候人是赌徒,一个人肯把跑一趟船的全部利钱押在一局牌上。那真是好日子。可如今生意没了,运茶快船不再挤满港口,这口岸死了;年轻人——亚细亚火油公司的、怡和洋行的那些年轻人——看不上快活舱。老引水员说着说着,那间脏兮兮的小隔间连同它那张满是污渍的桌子,仿佛一时间又住满了当年那些船长:剽悍、不要命、一身冒险气——属于一个一去不返的年代。
十一恐惧
我在路上到他那里投宿一晚。教会设在一座人烟稠密的城池门外的小山上。我头一件注意到的,是他趣味的不同。传教士的住宅照例陈设得几乎是对体面的一种冒犯。客厅总有一股不常有人用的气味,糊着花哨的墙纸,墙上挂着经文、感伤画片的版画——《灵魂的觉醒》和卢克·菲尔德斯的《医生》——若是那传教士在这国家住得久了,还会有硬红纸写的贺幛。地上是布鲁塞尔地毯;若是美国人家,便有摇椅,若是英国人家,壁炉两旁各摆一把硬邦邦的扶手椅。有一张沙发,摆的位置叫谁也不会去坐;看它那副板着脸的样子,大概也没什么人想坐。窗上挂着花边窗帘。这儿那儿摆着些小几,几上放着照片,还有多层的架子,架上是新式瓷器。饭厅倒像是常用的,可几乎整间屋子都被一张大桌子占满了;你坐下去,就被挤到壁炉跟前。可是在温格罗夫先生的书房里,书从地板一直排到天花板,一张桌子上堆满了纸,窗帘是厚实的绿料子,壁炉上方挂着一幅西藏的经幡。壁炉台上摆着一排西藏的佛像。
「我说不清是怎么回事,不过这地方给人的感觉,活像大学里的房间,」我说。
「你这么觉得?」他答道,「我在奥里尔学院当过一阵子导师。」
他年近五十,我想;个子高,身上有肉而并不肥,灰白的头发剪得极短,脸色发红。你会以为他准是个爱笑的快活人,健谈,好相处;可他的眼睛叫你不安:那双眼睛严肃,不带笑意,里头有一种神色,我只能说是被什么缠住了。我想,是不是我来得不巧,他心里正压着些烦人的事;可不知怎的,我又觉得那不是一时的神色,倒像是长久固定下来的,而我不明白是为什么。那正是你在某几种心脏病人脸上看得见的焦虑。他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谈,随后说:
「我听见我太太回来了。我们到客厅去坐吧?」
他领我进去,把我介绍给一位瘦小的女人:金丝边眼镜,神态羞怯。一看便知她和她丈夫不是一个阶层的人。传教士大抵有种种美德,却往往没有那一种我们除了「教养」二字再找不出更好说法的东西。他们也许是圣徒,却不常是绅士。这时我心里一动:温格罗夫先生是位绅士——因为他太太显然不是一位淑女。她说话的腔调很俗。这客厅的陈设,是我在传教士家里从没见过的。地上铺着中国地毯。黄色的墙上挂着中国画,都是旧的。两三块明代的瓷砖点出一抹颜色。屋子当中一张乌木桌,雕工繁复,桌上摆着一尊白瓷的人像。我随口说了句什么。
「这些中国东西我自己可不怎么喜欢,」女主人爽快地答道,「可温格罗夫先生就认它们。要依着我,早全清出去了。」
我笑了——并不是因为觉得有趣;就在这时,我瞥见温格罗夫先生眼里闪过一道冰冷的憎恨。我吃了一惊。可那神色转瞬就没了。
「你既然不喜欢,我们就不摆了,亲爱的,」他温和地说,「可以收起来。」
「哦,你既然喜欢,我倒也不在乎。」
我们说起我这趟路;谈话之间,我偶然问起温格罗夫先生离开英国有多久了。
「十七年,」他说。
我很意外。
「可我记得你们每七年有一年的假?」
「是的,不过我不大想回去。」
「温格罗夫先生觉得这样丢下工作一年,对事工不好,」他太太解释说,「我呢,当然也不愿意撇下他一个人走。」
我心里纳闷:他当初究竟是怎么到中国来的。那「蒙召」的实情总叫我着迷;你也常能碰上肯讲这段经历的人,虽说你得自己去判断——与其听他们说出来的话,不如看那些话背后的意思;可我觉得温格罗夫先生不是那种人,无论直问还是旁敲,都不会去谈这样贴心的事。他显然把自己的事工看得极重。
「这里还有别的外国人吗?」我问。
「没有。」
「那一定很寂寞,」我说。
「我倒觉得这样更好,」他望着墙上一幅画答道,「来的也无非是做生意的人;你知道」——他笑了笑——「他们并不怎么看得起传教士。他们又不那么有学问,少了他们做伴,也算不上什么苦事。」
「再说我们也并不真是孤零零的,」温格罗夫太太说,「我们有两个传道员,还有两位教书的小姐。还有学堂里的孩子。」
茶端上来,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温格罗夫先生说话像是费着力气,而我越发觉出他身上那股被压住的不安。他举止讨人喜欢,也分明在尽力显得亲切,可我总觉得那是使着劲的。我把话头引到牛津,提了几个他也许认得的朋友,他却并不接。
「我离开家乡太久了,」他说,「跟谁都没有来往。这样一处教会事情很多,人整个儿都被它占住了。」
我觉得他有点言过其实,便说:
「可看你这么多书,我想你读书的工夫总还是有一些的。」
「我极少读书,」他突然答道,那声音我先前已经听出来,并不全是他自己的。
我有些不解。这个人身上有点什么不对劲。终于,我想这也是免不了的,他说起中国人来。温格罗夫太太说的那一套,我早已从许多传教士嘴里听过许多回:这个民族撒谎、靠不住、残忍、肮脏,不过东方已经有一线微光了;传教的成效眼下虽还不算显著,前景却是有指望的。那是一种不信任、不喜欢、又掺着几分乐观的态度。可温格罗夫先生把他太太的苛评放软了些。他说中国人心地好,孝顺父母,疼爱儿女。
「温格罗夫先生听不得一句说中国人不好的话,」他太太说,「他简直爱他们。」
「我觉得他们有很了不起的地方,」他说,「你在他们那些挤满人的街上走一趟,不由得就会有这个印象。」
「我看温格罗夫先生连那些气味都闻不见,」他太太笑道。
正在这时,门上敲了一下,进来一个年轻女人。她穿着长衫,一双没有缠过的脚——教民的样子;脸上的神情又是讨好又是阴郁。她同温格罗夫太太说了句什么。我恰好看见了温格罗夫先生的脸。他一见她,脸上掠过一种极强烈的、生理上的厌恶,整张脸都扭了,像是闻到了什么叫他作呕的气味;随即这神色立刻消失,他的嘴唇一抽,要挤出个和气的笑容;可这实在太吃力了,挤出来的只是一副受着刑的怪相。我惊讶地看着他。温格罗夫太太说了声「失陪」,起身出去了。
「那是我们的一位教师,」温格罗夫先生说,还是先前那种叫我有点纳闷的、绷着的声音,「她是极难得的人。我对她信赖到极处。她品格很好。」
于是,我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一瞬间我看见了真相:我看见了他灵魂里对他的意志所爱的一切的厌恶。我心里涌起一阵激动,像探险家历尽艰险之后,忽然撞见一片面貌新奇、出乎意料的国土。那双受着折磨的眼睛,那不自然的声音,他夸赞时那种一字一句的克制,他周身那副被追捕的人的神气——全都有了解释。无论他嘴上怎么说,他是恨中国人的;同他这份恨比起来,他太太的厌恶简直不值一提。他走过城里那些人挨人的街道时,那是一种活受罪;传教的生涯叫他反胃;他的灵魂就像苦力们磨破了的肩膀,而那根扁担正压在血肉模糊的伤口上。他不肯回国,是因为受不了再看见他那样眷恋的东西;他不肯读他的书,是因为书叫他想起他曾那样热烈地爱着的生活;他娶那个粗俗的太太,也许正是为了把自己同那个他每一根本能都渴望着的世界斩得更断一些。他用一种狂热的怨毒,折磨着自己那受苦的灵魂。
我试着想象那「蒙召」是怎么来的。我想他在牛津那些年,日子过得轻松自在,一直是十足快活的;他爱他的工作,爱那份愉快的同伴之谊,爱他的书,爱他在法国和意大利度的假。他是个知足的人,别无所求,只愿这样把余生过完;可不知是一种什么模糊的感觉,渐渐抓住了他:他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太懒散、太称心了。我想他一向是个虔信的人;也许某个幼年时被灌进心里、早已忘却的信念——说有一位善妒的上帝,不愿他造的人在世上快活——正在他心底作痛;我想,正因为他对自己的生活太满意了,他才开始觉得那是有罪的。一种不安的焦虑攫住了他。无论他的理智怎么想,他的本能开始因着对永罚的恐惧而战栗。我不知道是什么把中国这个念头放进了他脑子里;起初他一定是带着强烈的厌恶把它推开的;而也许正是这厌恶之烈,反把这念头刻在了他心上,因为他发现它老是缠着他不放。我想他曾说过他不去,可我想他心里明白,他非去不可。上帝在追他,他躲到哪里,上帝就跟到哪里。他用理智抵抗,心却已经被擒住了。他没有法子。末了他屈服了。
我知道我再也不会见到他了,而我又没有那么多工夫,先把寒暄的套话说够、熟到可以谈些贴心的事。趁着屋里还只有我们两个,我抓住了这个机会。
「请告诉我,」我说,「你相信中国人若不接受基督教,上帝就会罚他们受永刑吗?」
我这一问一定既生硬又失礼,因为他身上那位老派人物把嘴唇抿紧了。可他仍旧答了。
「福音书的全部教训,逼得人只能得出这个结论。凡是人们举出来反驳的说法,没有一条抵得过耶稣基督那几句明明白白的话。」
十二一幅画
我不知道他是个赴省城上任的官儿,还是个往书院去的读书人;也不知道是什么事,把他耽搁在了中国所有破客栈里最破的这一家。也许是哪个轿夫躲在什么地方抽烟去了(那一带烟价便宜,你得预备着跟你的苦力闹别扭),一时找不着人。也许是一场倾盆的大雨,把他强留了一个钟头。
屋子低得你一伸手就能碰着房梁。泥墙上刷的白灰脏了,这儿那儿剥落了一块;四围的木板床上铺着草铺,是给那些常来投宿的苦力睡的。只有太阳,才使人受得住这份凄凉的污秽。阳光从格子窗里照进来,一道金色的光束,在踩实的泥地上投下一片繁复而华美的花纹。
他大约是为着打发这一段无聊的工夫,便取出砚台,滴上一点水,把墨在砚上磨开,握起那管他用来写中国字的细笔——他必定是很以自己那一手好字自得的;朋友们收到他写的一幅条幅,上面是至圣孔子一句字字珠玑的格言,总是一件受欢迎的礼物——然后他挥笔在墙上画了一枝梅花,梅枝上栖着一只鸟。画得极轻,却从容得令人叫绝;我不知道是哪一种运气引着画家的手,那鸟浑身都是活的,颤颤的,那梅花在枝上也微微地动。春天柔和的风穿过这幅涂鸦,吹进了这间龌龊的屋子;在脉搏跳动的那一瞬,你触到了永恒。
十三不列颠女王陛下的代表
他个子不到中等,褐色的硬头发直竖着,留着一撮牙刷似的小胡子,眼镜后头那双蓝眼睛咄咄逼人地看着你,叫镜片弄得有些变形。他的模样里有一种挑衅的神气,叫你想起一只雄麻雀;他请你坐下,问你有何贵干,一边整理着桌上零乱的文件,仿佛你打断了他一桩要紧的公务——你便觉出,他是在等一个机会,好叫你知道自己的分量。那一套官派,他修炼到了家。你是老百姓,是躲不掉的麻烦;你存在的唯一理由,是叫你办什么你就办什么,不许争,也不许拖。可就连当官的也有软处;不知怎么的,他偏偏很难把一桩公事办完而不向你诉一诉他的委屈。据说有人——尤其是传教士——说他目中无人、盛气凌人。他向你保证,他觉得传教士身上是有许多好处的;不错,他们里头许多人既无知又不讲理,他不喜欢他们那副态度;他这个辖区里的传教士多半是加拿大人,而他个人并不喜欢加拿大人;可要说他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的架子(他把夹鼻眼镜往鼻梁上按得更牢些),那是天大的冤枉。恰恰相反,他是特意腾出工夫去帮他们的;不过他自然是照他自己的法子帮,而不是照他们的法子。听他说话很难不笑,因为他每说一个字,你都觉得:落在他管辖之下的人,得受多大的气。他那副做派实在糟糕。他把惹人火冒三丈这门本事练到了一种很少见到的地步。总而言之,他是个自负、易怒、狂妄、讨厌的小个子。
革命那阵子,城里两派人马打得枪声不断;他为着侨民安危的公事,要去见南军的将领。穿过衙门时,他撞见三个犯人正被押出去枪毙。他拦住带队的军官,问明白要出什么事,便激烈地抗议起来。这些是战俘,杀他们是野蛮行径。那军官——照领事的说法,极其无礼地——告诉他,自己是奉命行事。领事的火上来了。他才不许一个该死的中国军官这样跟他说话。两人吵了起来。将领听说了,派人出来请领事进去;可领事不肯挪步,除非把那三个吓得脸色发青的可怜苦力交给他保护。那军官把他往旁边一挥,命令行刑队瞄准。于是领事——我仿佛看得见他把眼镜往鼻梁上一推,头发根根倒竖——于是领事往前一步,站到了那排举平的步枪和那三个可怜人中间,叫士兵开枪,开枪就是了。那边犹豫起来,乱了阵脚。显然乱党并不想枪毙一位英国领事。我想是匆匆商议了一番。三个犯人交给了他;这小个子得胜似的把人带回了领事馆。
「他妈的,先生,」他余怒未消地说,「我差点以为那帮混账真有那个天大的胆子把我毙了。」
英国人真是一个奇怪的民族。倘若他们的教养有他们的胆量那么大,他们对自己的那份评价便当之无愧了。
十四烟馆
搬到台上,这是一堂很出效果的布景。灯光昏暗。屋子又低又脏。一角上,一盏灯在一尊丑陋的神像前神秘地燃着,香气把整个剧场熏得满是异域的味道。一个拖辫子的中国人踱来踱去,阴沉沉的,与世无涉;破烂的铺板上,烟毒的牺牲者们瘫成一片。不时有一个突然发起狂来乱叫。还有一场戏极富戏剧性:某个可怜虫付不出钱来满足他的烟瘾,又是哀求又是咒骂地向那凶恶的老板讨一口烟,好止住他的苦。我在小说里也读到过这样的描写,读得我血都凉了。所以当一个说话圆滑的欧亚混血儿领我去逛烟馆时,他带我上去的那道狭窄盘旋的楼梯,已经足够叫我预备好去领受我期待中的那一阵战栗。
我被引进了一间相当整洁的屋子,灯火明亮,隔成一个个小间;小间里高起的地台上铺着干净的席子,正好当榻。一间里,一位上了年纪的先生,一头灰发,一双很美的手,正安安静静地看报,长烟枪搁在身旁。另一间里躺着两个苦力,当中一支烟枪,两人轮流装烟、轮流抽。他们是年轻人,一副壮实的样子,冲我友好地笑了笑。其中一个还请我抽一口。第三间里四个人蹲着下棋;再过去一点,一个男人正逗着一个婴孩玩(高深莫测的东方人极疼孩子),孩子的母亲——我猜是老板娘——是个丰满、和气的女人,嘴角挂着大大的笑容看着他们。这是个快活的去处,舒服、有家常气、暖融融的。它有几分叫我想起柏林那些小小的、熟不拘礼的啤酒馆:做工的人累了一天,晚上进去坐一个安静的钟头。
原来虚构比事实更离奇。
十五最后的机会
她是来中国找丈夫的,这一点明显得叫人心酸;而更近于悲剧的是:这通商口岸上没有一个男人不知道这件事。她是个大个子女人,身条笨拙;手大,脚也大;鼻子大——其实她的五官一律都大;不过那双蓝眼睛倒是好看的。这一点她也许自觉得略微过了些头。她是金发,三十岁。白天里,她穿一双结实的靴子、一条短裙、一顶软边帽,还是个体面人;可一到晚上,她穿上蓝绸子来衬她眼睛的颜色,穿上一件天知道哪个郊区裁缝照着画报上的样子裁出来的衣裙,一心要显得动人时,她便成了一样叫你浑身难受的东西。她愿意对所有未婚的男人成为一切。这一个谈打猎,她兴致勃勃地听;那一个谈茶叶的运费,她也笑吟吟地听。他们说起下周要跑的赛马,她像小姑娘似的兴奋得拍起手来。她极爱跳舞——同一个年轻的美国人跳;她还叫他答应带她去看一场棒球。可跳舞并不是她唯一在意的事(好东西也不能多得过了头);同那位上了年纪却仍是单身的、某家大行的大班在一起,她简直就爱打高尔夫。一个在战争中断了一条腿的年轻人,她愿意请他教她打台球;一位银行经理向她大谈他对银价的看法,她也活泼地凝神听着。她对中国人不大感兴趣,因为在她所处的那个圈子里,这不是个有身份的话题;不过到底是个女人,她忍不住要为中国女人的处境感到愤慨。
「你知道吗,嫁给谁,她们连一句话都说不上,」她解释道,「全凭媒人安排;男的娶过门之前,连姑娘的面都没见过。什么浪漫都谈不上。至于爱情嘛……」
她说不下去了。她是个心地极好的人。这些男人,不论老少,她嫁给哪一个都会是个顶好的妻子。这一点她自己也明白。
十六修女
修道院白白的、凉凉的,坐落在山顶的树丛间;我站在门口等人来开门,低头望见那条黄褐色的河在阳光下闪光,望见河那边嶙峋的山。接待我的是院长嬷嬷,一位安详、面容和善的太太,声音柔和,口音告诉我她是法国南方人。她领我看她照管的孤女:修女们教会了她们织花边,这会儿正忙着,羞怯地笑着;她又领我看医院,里头躺着害痢疾、伤寒和疟疾的士兵。那地方龌龊而肮脏。院长嬷嬷告诉我她是巴斯克人。从修道院窗口望出去的那些山,叫她想起比利牛斯。她在中国已经二十年了。她说,有时候永远见不着海,是难受的;在这条大河上,离海有一千英里。因为我到过她出生的地方,她便同我说了一点那里的事:那些翻山越岭的好路——啊,中国这里是没有的——那些葡萄园,那些偎在山脚下、流水潺潺的可爱村子。不过中国人是好人。那些孤女手指头很巧,又勤快;中国人愿意娶她们做妻子,因为她们在修道院里学了有用的手艺,就是嫁了人,也还能靠针线挣几个钱。那些兵也一样,并不像人家说的那么坏;说到底,这些可怜的小家伙,他们并不想当兵;他们宁可待在家里种地。经修女们照料着害过一场病的人,不是不知感恩的。有时候他们坐着轿子经过,赶上两个修女进城买了东西、抱着大包小包往回走,他们会招呼把包放到轿子里捎回去。说到底,他们心地并不坏。
「他们倒没有好到下轿来、让修女坐上去?」我问。
「在他们眼里,修女不过是个女人罢了,」她宽容地笑道,「你不能向人要他们给不出的东西。」
多么对的一句话,可又多么难记得住!
十七亨德森
看着他很难不发笑,因为他的样子一眼就把他这个人交代清楚了。你在俱乐部里见到他,或是读着《伦敦信使》,或是靠在酒吧台上,手边一杯金酒加苦精(鸡尾酒他是不喝的),他那份不合流俗先引住你的注意;可你立刻就认出了他,因为他是他那一类人的标准样本。他那份不合流俗,正是精妙地合乎成规的。他身上的每一样东西都照着标准来:从那双方头的、耐穿的靴子,到那一头略长而不修边幅的头发。他穿一件松垮的低领衬衫,露出一段粗脖子,身上是宽松的、有点旧却裁得很好的衣服。他总抽一只短短的欧石南烟斗。一说起纸烟,他便大加挖苦。他是个大块头,有运动员的身架,眼睛很好看,声音也悦耳。他谈锋很健。他的话常常很粗鄙,并不是因为他心思龌龊,而是因为他的倾向是民主的。正如你看他的模样就猜得到,他同切斯特顿先生一起喝啤酒(不是当真喝,是精神上喝),同希莱尔·贝洛克先生一起走萨塞克斯的丘陵。他在牛津踢过橄榄球,可他同威尔斯先生一样,瞧不起那座古老的学府。他觉得萧伯纳先生有点过时了,可对格兰维尔·巴克先生仍寄着厚望。他同西德尼·韦布夫妇作过多次严肃的长谈,还是费边社的社员。他同那个轻浮的世界唯一有交集之处,是他欣赏俄国芭蕾。他写粗粝的诗,写妓女、狗、路灯柱、莫德林学院、小酒馆和乡下的牧师住宅。他鄙夷英国人、法国人和美国人;可另一方面(他并不厌世),泰米尔人、孟加拉人、卡菲尔人、德国人或希腊人,你说他们一句坏话他都不肯听。俱乐部里都觉得他是个野路子的家伙。
「社会主义者,你知道,」他们说。
可他是一家有名望、有体面的商行的小股东;而中国有个特别之处,就是你的地位能替你的怪癖开脱。你打老婆打得街知巷闻也不要紧,只要你是一家老牌银行的经理,这世界照样对你以礼相待,照样请你吃饭。所以亨德森宣布他的社会主义主张时,人家只是一笑了之。
他刚到上海那阵子,是不肯坐人力车的。一个人——一个同他自己毫无分别的人——把他拉来拉去,这在他的人格尊严上是不能忍受的。所以他步行。他赌咒说这是很好的运动,能保持身板结实;何况走出一身渴来,二十块钱他也不换,啤酒喝得格外痛快。可上海很热,他有时又赶时间,于是不免偶尔坐一坐这种有辱人格的车子。他心里不舒服,可这确实是便当。不多久他就常坐了;不过他望着车辕间那个车夫时,始终把他当作一个人、一个弟兄。
我见到他时,他在上海已经三年了。那天上午我们在华界逛了一上午,一家铺子一家铺子地看过去;我们的车夫热得一身汗,每隔一两分钟就拿破手巾抹一把额头。这会儿我们要去俱乐部,眼看快到了,亨德森忽然想起他要去买伯特兰·罗素先生的新书——那书刚运到上海。他叫住车夫,吩咐他们掉头回去。
「我们是不是可以等吃过午饭再说?」我说,「这两位可是汗出得跟猪一样。」
「这对他们有好处,」他答道,「对中国人,你千万不能理会。你要知道,我们能待在这里,只因为他们怕我们。我们是统治的民族。」
我什么也没说。我连笑都没笑。
「中国人从来都是有主子的,将来也一样。」
一辆车子过来,把我们隔开了一会儿;等他再同我并排时,他已经把这话头撂下了。
「你们住在英国的人,不懂得新书运到这里来,对我们意味着什么,」他说,「伯特兰·罗素写的东西我每一样都读。最近那一本你看过没有?」
「《自由之路》?看过。我离开英国前就读了。」
「我看了好几篇书评。我觉得他抓住了一些有意思的想法。」
我想亨德森本来还要就这些想法发挥一番的,可拉他的车夫错过了该拐的那个弯。
「拐弯,你这个蠢货,」亨德森喝道;为了把意思说得更明白些,他照着那人的屁股狠狠踢了一脚。
十八破晓
天还是黑的,客栈的院子里一块一块地积着浓重的暗影。灯笼在苦力身上投下明明灭灭的光,他们正忙着打点上路的担子。他们叫,他们笑,气冲冲地跟人争,又扯开嗓子吵。我走出去,上了街;一个小伙计提着灯笼在前头引路。这儿那儿,关着的门后有公鸡在啼。可许多铺子已经卸下了排门,这不知疲倦的民族开始了他们漫长的一天。这边一个学徒在扫地,那边一个人在洗脸洗手。他所有的光,不过是一盏油里燃着的灯芯。我经过一家饭铺,里头六七个人已经坐着吃早饭。坊门关着,可更夫放我从旁边的小门出去;我沿着墙走,墙外是一道流得很慢的水,水里映着明亮的星。随后我到了城门跟前,这一回有半扇是开的;我走出去,那里等着我的,是一片鬼影似的黎明。这一天、这长长的路、这空旷的原野,都在我面前摊开了。
把灯笼熄了吧。我背后的黑暗淡成一片紫色的雾,我知道过不多久它便要烧成一抹绯红。我已经看得清那条堤路,稻田里的水也已映出一片苍白而幽暗的光。夜已经过去,白天还没有来。这是最有魔力的一刻:山与谷,树与水,都带着一种不属于人间的神秘。因为太阳一旦升起来,这世界倒有一阵子十分乏味,光是冷的、灰的,像画室里的光,地上也没有影子织出彩色的花纹。我绕着一座林木蓊郁的山头走,低头望那些稻田。可把它们叫作「田」,未免太堂皇了。它们多半是月牙形的一小块一小块,顺着山坡一层叠着一层筑上去,好叫水能灌进去。杉树和竹子长在洼处,像是一位手段高明、又懂得布置之美的园丁栽下的,要拿规矩去摹仿自然的散漫。在这被施了魔法的一刻,你看见的不是一片卑微劳作的景象,而是一位皇帝的御苑。他也许就在这里撇下国事,穿着绣龙的黄绸袍子,腕上戴着嵌宝的镯子,来同一位妃子游玩——那妃子美到这般地步,以至于后世的人觉得,为她亡掉一个王朝也是理所当然的。
天渐渐亮了,稻田里升起一片雾,爬到那些和缓的山坡的半腰。你眼前这景象,你大概见过上百幅画,因为中国古时的大家们极爱画它。小小的山,一直绿到顶,山脊上一排杉树,在天上勾出硬朗的剪影;小山一重接着一重,而那雾的高低参差,自成章法,使这幅构图既完整,又仍给想象留着极宽的余地。竹子一直长到堤路边上,细细的叶子在一阵风的影里发抖;它们长得那样有教养的风致,看上去就像一群大明朝的仕女,慵慵地在路边歇脚。她们是上庙里进香去了,绸衣上绣满了繁花,发上簪着贵重的玉。她们用那双小脚在那儿站一会儿,风雅地闲谈——她们岂会不知道,学问最好的用处,便是把废话说得有格调;转眼她们又钻回轿子里,去了。可是路一转弯——天哪,这竹子,这中国的竹子,被雾施了什么法术,看上去竟活像肯特郡地里的啤酒花。你可还记得那香喷喷的啤酒花田和肥绿的草场,那条沿海开过去的铁路,那道长长的、亮闪闪的海滩,还有英吉利海峡那片荒凉的灰色?一只海鸥飞过那冬日的寒冷,它叫声里的凄凉,叫人几乎受不住。
十九名誉攸关
各国之间的友好,最受妨害的,莫过于彼此对对方脾性所抱的那些离奇想法;而在这上头吃亏最多的国家,也许要算法国。人家把他们看作一个轻浮的民族:不能作深刻的思考,油嘴滑舌,不讲德行,靠不住。就连人家肯给他们的那几样长处——他们的才华,他们的快活——给的时候(至少英国人是这样)也带着几分屈尊俯就的意思,因为那并不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看得很重的德行。人们从来不明白:法国人的性格底下有一种很深的严肃,而一个寻常法国人心里头最要紧的关切,是他个人的尊严。拉罗什富科既是识人的高手,尤其识得他的同胞,他把「荣誉」放在他那套学说的枢纽上,绝不是偶然的。我们这些邻人在这上头的一丝不苟,常叫惯于拿自己开玩笑的英国人觉得有趣;可用时下的说法,这在法国人身上是一股活的力量;你若不时时记着他那份荣誉感有多么敏感,就休想懂得他。
每逢我看见德·斯滕沃德子爵坐着他那辆华贵的汽车驶过,或是坐在他自家餐桌的上首,这些念头便涌上我心头。他在中国代表着法国某些重要的利益;据说他在外交部说的话,比公使本人还管用。这两位之间从来说不上融洽,因为后者理所当然地恼火:自己治下的一个国民,竟背着他同中国人办起外交来。至于国内如何看重德·斯滕沃德先生,只消看他礼服翻领上那一点红色的绶章便够了。
子爵有一颗好头颅,略有些秃,却并不难看(照法国小说家的说法,叫作「略有谢顶」,这一说,那残酷的事实便去了一半的刺);一个鼻子像威灵顿公爵的鼻子;沉重的眼皮底下一双明亮的黑眼睛;一张小嘴藏在一部极漂亮的胡子底下,他常用那双白胖的、戴满宝石戒指的手去捻胡梢。三层厚实的下巴,更添了他的威仪。他身量粗壮,一身派头十足的肥胖;坐到桌边时,总要离桌子稍远一点,仿佛他是被逼着吃,不过顺路进来垫一口似的。可造化跟他开了一个下作的、却也并不稀奇的玩笑:他的腿比他的身子短得太多了。所以他坐着的时候俨然是个高大的人,一站起来,你会吃一惊——他还不到中等身材。正因为如此,他最出彩的场合是餐桌上,或是坐着汽车穿城而过的时候。那时他的气派是叫人不敢仰视的。他向你挥手,或是把帽子潇洒地一摘,你会觉得:他竟肯理会我们这些凡人,真是和蔼得叫人难以置信。他身上有路易·菲利普时代那些政治家的那种厚重的体面——一身素黑,长头发,脸刮得干干净净,从安格尔的画布上带着一副了不得的庄严望着你。
人们常说某人说话像书。德·斯滕沃德先生说话像一本杂志——自然不是那种登着消闲文字、供人打发闲空的杂志,而是一本学问扎实、见解有分量的杂志。德·斯滕沃德先生说话像《两世界评论》。听他说话是一种享受,虽然有点累人。凡是把同一番话翻来覆去说过许多遍的人,都有那么一副流利;他从不为一个字打顿。他把每件事都说得清清楚楚,用词讲究,而且那么有权威,以至于最平常的道理从他嘴里出来,也闪着警句的光。他并非没有机锋。拿他的邻人取笑,他能很有趣。而当他刚说完一句格外刻毒的话,回过头来冲你来一句「不在场的人总是错的」,他竟能把它说得像一句刚出炉的妙语。他是个热心的天主教徒,不过他很自得地认为自己并不守旧:一个有身份、有家底、有原则的人。
他本是个穷人,却有野心(名声,高贵心灵最后的弱点),便为着一笔极大的陪嫁,娶了一位糖商的女儿——如今是个抹着脂粉、染着红棕色头发、衣裳漂亮的小妇人;而对他必定是一件苦事的是:他把自己那受人尊敬的姓氏给了她,却没能把那份在他一切行事中如此有力的个人自尊一并给她。因为,像许多伟人一样,德·斯滕沃德先生娶了一位对他极不忠实的太太。可这场不幸,他是以一种全然合乎他本色的勇气和尊严承受下来的。他的举止无懈可击,以至于这场不幸反倒实实在在地抬高了他在朋友眼中的地位。人人都同情他。他也许是个戴绿帽子的,可他仍旧是个有品格的人。的确,每逢斯滕沃德夫人新添一位情人,他都要她娘家拿出一笔足够的钱来,补偿他姓氏与荣誉所受的损害。外间传说是二十五万法郎;不过照眼下的银价,我看一个生意人是要坚持用银元结算的。德·斯滕沃德先生如今已是个有产业的人;可等不到他太太上了那个不再招人猜疑的年纪,他无疑就是个富人了。
二十驮兽
你头一回在路上看见挑着担子的苦力,他撞进你眼里,是个赏心悦目的东西。他一身蓝布破衣,那蓝从靛青到湖蓝,再到乳白天色的淡蓝,什么样的蓝都有,同这片风景正相称。他沿着稻田间那条窄堤吃力地走,或是爬上一座青山,看上去恰到好处。他身上不过一件短褂、一条裤子;就算他当初有过一身整齐的衣裳,到打补丁的时候,他也从不想着去挑一块同色的布。手边有什么就用什么。为着遮太阳和雨,他头上戴一顶草帽,形状像个灭烛罩,帽檐宽得离谱,又平又大。
你看见一串苦力一个跟着一个走过来,每人肩上一根扁担,两头吊着两大包货,自成一幅好看的图案。看他们匆匆的影子映在稻田的水里,是件有趣的事。他们从你身边过去时,你看他们的脸。那是些好脾气的、坦白的脸——你本来会这么说的,若不是人家早把「东方人高深莫测」这句话灌进了你脑子里;而当你看见他们放下担子,在路边神龛旁的一株榕树底下躺着,抽烟,快活地说笑——倘若你曾试过去抬一抬他们一天要挑上三十英里还不止的那两包东西——你觉得,对他们的耐力和精神生出敬意,是再自然不过的。可你要是把这份敬意说给在中国住老了的人听,人家会觉得你有点荒唐。人家会宽容地耸一耸肩,告诉你:苦力是牲口;两千年来,他们父传子、子传孙地挑担子,挑得高高兴兴有什么稀奇。而且你自己也看得见,他们开始得早:你会碰上一些小孩子,肩上一根扁担,给两筐菜压得东倒西歪。
日头爬高,天热起来。苦力们脱了褂子,光着上身走。这时候,有时你会看见一个人歇下来,担子落了地,扁担却还压在肩上,所以他得微微蹲着歇;你便看见那颗又累又可怜的心在肋骨底下跳——看得清清楚楚,就像在医院门诊室里看某些心脏病人一样。看着叫人说不出地难过。这时候你也看见了苦力的背。扁担长年累月、一天又一天地压着,压出一道道又硬又红的疤,有时甚至是没有裹扎、没有上药的大块烂疮,就那么在木头上磨着;可最奇的是:有时候,像是造化要把人改造得合乎这套残酷的用途,竟生出一种古怪的畸形——背上鼓起一个像骆驼那样的肉峰,扁担正好搁在上面。可任凭心跳成那样、疮烂成那样,任凭苦雨还是烈日,他们永远走下去,从天亮走到天黑,一年又一年,从童年走到极老。你看见些老头子,身上一两肥肉也没有,皮松松地挂在骨头上,干瘪了,小小的脸皱得像猴子,头发稀而白;他们驮着担子,一步一晃地走向那座坟——到那里,他们才终于得着歇息。而苦力们仍旧走着:说跑不是跑,说走也不是走,是斜着身子疾疾地挪,眼睛盯着地,拣落脚的地方,脸上一副绷紧的、焦虑的神气。这时你再也没法把他们看成一幅图案了。他们这份挣命压得你透不过气。你心里满是一种无用的怜悯。
在中国,驮兽就是人。
「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
那位中国的神秘主义者如是写道。
二十一麦卡利斯特医生
他是个一表人才的人,我认识他时,想来已快六十,却还硬朗,还闲不住。他很胖,可他身量极高,把这份富态撑得很有威仪。他有一张有力的、几乎称得上英俊的脸:鹰钩鼻,浓密的白眉,一副坚定的下巴。他一身黑衣,低领子,系一条白色的领结。他看上去像上一代的英国牧师。他的嗓音洪亮而热诚,笑起来轰轰的。
他的经历有些不同寻常。三十年前他作为医疗传教士来到中国;如今虽然同教会仍旧和睦,却已不是教会中人了。据说当年议定要在一处好地方盖一所学堂——那地方是医生看中的;在一座拥挤的中国城里,盖房子的地皮从来不好找。可是教会讨价还价了许久,终于把这块地买下来,这才发现:卖主并不是一直同他们谈的那个中国人,而是医生本人。他明知学堂非盖不可,又看出再无第二块地可用,便向一位中国钱庄老板借了钱,自己先买了下来。这桩交易算不上不诚实,不过或许有点不讲究;教会里别的人,也不像麦卡利斯特医生自己那样,把它当作一个有趣的笑话。他们甚至颇有些刻薄话;结果是麦卡利斯特医生辞了职——尽管他同那些人的宗旨和志趣仍是全然相契的,也仍旧保持着友好的往来。人人都知道他是个高明的医生,不久他便有了一大帮病家,洋人和中国人都有。他办起一所客舍,过路的旅人出一笔钱——而且是很高的一笔——便可以在那里食宿。他的客人略有怨言,因为不准喝酒;不过那总比中国客栈舒服得多,而医生的原则,也总该体谅几分。他是个有办法的人。他在河对岸的山上买下一大片地,盖起一幢幢平房,一幢一幢卖给传教士们作避暑的去处;他还开着一家大铺子,凡是一个外国人可能要的东西,从明信片、古董到辣酱油和针织衫,一应俱全。他从中赚了很不错的一笔。他有做生意的天分。
他请我去吃的那顿午饭,颇有些排场。他住在自己铺子的楼上,一大套房子,窗外便是江。在座的有麦卡利斯特医生和他的第三位太太——一位四十五岁的女士,金丝边眼镜,黑缎子衣裳;还有一位传教士,正要往内地去,在医生这里住几天;另有两位一声不响的年轻小姐,刚加入教会,正忙着学中文。饭厅的墙上挂着许多贺幛,是中国朋友和教友在主人五十岁生日时送的。菜很多——在中国从来如此——麦卡利斯特医生也着实没有辜负它们。开席和散席,他都用他那低沉的嗓子作一段长长的谢饭祷告,口气里有一种叫人肃然的虔敬。
我们回到客厅,麦卡利斯特医生站在那炉叫人感激的火前面——中国是能冷得很的——从壁炉台上取下一张小照片给我看。
「你知道这是谁吗?」他问。
那是一个很瘦的年轻传教士的照片:低领子,白领结,一双忧郁的大眼睛,神情十分严肃。
「相貌不错的小伙子,呃?」医生嗡嗡地说。
「很不错,」我答道。
也许是个有点自命不凡的年轻人;可自命不凡在年轻人身上是可以原谅的毛病,何况这里分明还有那份动人的怅惘把它抵消了。那是一张清秀的、敏感的、甚至可以说是美的脸;那双郁郁不乐的眼睛异样地动人。那里头或许有几分狂热,可也有那种不怕殉道的勇气;有一种可爱的理想主义;而它的年轻、它的天真,叫人心里发暖。
「一张非常动人的脸,」我把照片还给他时说。
麦卡利斯特医生咯咯地笑起来。
「我刚到中国来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他说。
那是他自己的照片。
「谁也认不出来,」麦卡利斯特太太笑道。
「那简直就是我,」他说。
他把黑上衣的两片后襟一撩,更稳当地在火前站定。
「我常常想起我初到中国的那些印象,一想就要笑,」他说,「我出来的时候,满以为要吃苦受穷。头一个打击就是那条船:十道菜的正餐,头等舱的铺位。这里头没有多少苦可吃;可我对自己说:等你到了中国再瞧。到了上海,几个朋友来接我,我住进一所漂亮的房子,有漂亮的仆人伺候,吃漂亮的饭菜。上海嘛,我说,东方的毒疮;到内地就不一样了。末了我到了这里。在我自己的住处收拾停当之前,我住在教会主事那里。他住着一个大院子。他有一所很好的房子,里头是美国家具,我睡的床比我这辈子睡过的都好。他很爱侍弄他的园子,里头什么菜都种。我们吃的沙拉跟在美国吃的一模一样,还有水果,什么水果都有;他养着一头牛,我们有新鲜的牛奶和黄油。我想我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多、这么好。什么事都用不着自己动手。你要一杯水,叫一声小厮,他就给你端来。我到的时候正是初夏,他们都在打点行李,要上山去。那时候还没有平房,他们照例在一座庙里过夏天。我开始觉得,到头来大约也吃不着什么苦头。我本来是一心盼着戴上殉道者的冠冕的。你知道我做了什么?」
麦卡利斯特医生想起那段久远的日子,咯咯地笑起来。
「到这里的头一夜,屋里只剩我一个人,我扑到床上,像个小孩子似的大哭了一场。」
麦卡利斯特医生还在往下说,可我已不大顾得上听他说什么了。我心里想的是:他是经过怎样一级一级的台阶,从当年那个人,变成我眼前这个人的。这才是我想写的故事。
二十二大路
这根本不是路,而是一条石砌的堤道,铺路的石板约一英尺宽、四英尺长,恰好够两顶轿子小心翼翼地错身而过。大半路段还算完好,但有些地方石板碎了,或是被稻田的水冲走了,走起来就难。它曲曲折折,沿着那条小道蜿蜒——自一千多年前这片土地上有了城池起,城与城便是靠它连着的。它在稻田之间迂回,随着地势的起伏转折,那份随意里含着小心;你看得出,它是循着远古农人踩出的一条小径筑起来的,那些人要找的不是最快的路,而是最好走的路。它最初的样子,你离开大路、抄近道穿田野往某个不在通衢上的镇子去时,便能看见。那时堤道窄得容不下一个挑担的苦力错身;你若正走在稻田中间,他就只得站上田与田之间那道种着豆子的小埂,等你过去。再走一段,石板也没有了,脚下是一条踩实的泥路,窄得轿夫都要小心落脚。
尽管有人拿土匪的传闻吓唬你,尽管护送你的兵士衣衫褴褛,这趟旅程其实毫无险情;可它满是可看的东西。首先是日日不同的黎明。诗人们曾热情地歌咏过黎明,可他们都是贪睡的人,写起来靠的是想象,而不是那双惺忪的眼睛。就像月夜梦中相识的情人,自有醒着的白日里那些美人所没有的魅力,他们也把种种只存在于想象中的好处派给了黎明。其实最精妙的黎明,也比不上一场平平常常的落日那样壮丽。只因为它是人不常见的景象,才显得变化更多。每一个黎明都与别的略有不同,你不妨这样想:世界每天重造一回,总和前一天不大一样。
其次是路边那些寻常景象。一个农人站在齐腿深的水里犁田,那张犁原始得同他祖辈用了整整四千年的一模一样。水牛阴沉沉地趟过烂泥,溅着水花,它那双玩世不恭的眼睛仿佛在问:这没完没了的劳作,究竟图个什么。一个老太太走过去,蓝布褂子、蓝布短裤,一双小脚,拄一根长棍支着她不稳的步子。两个胖胖的中国人坐轿子过来,擦身时用好奇而又倦怠的眼睛打量你。你看见的每一个人都是一桩小事,再琐碎,也足够把你的遐想撩起一瞬;此刻你的目光欣然停在一个年轻母亲身上,她背上绑着孩子,缓步而行,皮肤光润,像黄象牙;又停在一个老人满是皱纹、不可捉摸的面容上;再停在一个壮实苦力脸上那透过皮肉显出来的清秀骨相上。除此之外,还有一份不断重来的快乐:吃力地爬上一座山冈,眼前豁然铺开一片田野。一连许多天都是同样的景致,可每看一回,你都有同样的、发现般的小小激动。同样是一座座圆圆的小山,像一群羊似的把你围住,一重接一重,直到目力所及的尽头;许多山头上立着一棵孤树,仿佛特意为着入画而栽,在天幕上勾出它优美的形状。同样是一丛丛竹子婀娜地斜倚着,几乎把那些农舍团团围住;农舍的屋顶挤挨成一片,舒舒服服地窝在同样背风的山坳里。竹子斜倚在大路上方,姿态可爱极了。它们有贵妇人那种俯就的神气,叫人受用,不叫人难堪。它们有花朵那样的放纵,是一种出身高贵的轻佻——对自己的教养太有把握了,决不至于流于放荡。可一座牌坊——为节妇立的,或是为中了举的读书人立的——提醒你村镇就在前面;你穿过一排零落肮脏的棚屋,或是一条热闹的街,给居民们添一瞬的新鲜。街面上从这边屋檐到那边屋檐张着大席子遮日头,光线昏暗,拥挤的人群显出一种不自然的样子。你想,阿拉伯旅人所知道的那些魔法之城里,人大约就是这副模样:在那里,夜间会有可怕的变形落到你头上,除非找到解咒的口诀,你此生便只能顶着一头独眼驴或一只青黄羽毛鹦鹉的模样活下去。敞着门面的铺子里,商人卖的似乎不是寻常货色;酒馆里煮着的东西,也不像是人能吃的。在这一片千篇一律之中——至少在外来人眼里,中国的城镇彼此都很相像——你的眼睛乐于挑出些细微的不同,于是你留意到每一处的主要行当。每个镇子都自己制造居民所需的一切,可也各有一样特产:这里出棉布,那里出绳线,再过去出丝。渐渐地,结满金果的橘树少了,甘蔗出现了。黑绸帽让位给包头布,红油纸伞让位给鲜蓝色的布伞。
但这些都是每天的寻常事。它们就像生活里那些意料之中、却使生活不至单调的事情:工作日与假日,与朋友相会,春天带着它的欢欣到来,冬天带着漫长的夜晚、随意的亲近和它的暮色到来。偶尔,就像爱情降临,使其余一切都成了衬它光彩的背景,把日常琐事提到一个境地,连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也有了神秘的意味——偶尔,这寻常的循环被打断,你迎面撞上一种美,它趁你毫无防备,袭取了你的灵魂。因为雾里会隐隐显出一座庙宇奇诡的屋顶,高高架在一座巨大的石台上,石台四周有一道天然的护城河,是一条静静的绿水;阳光照上去时,你仿佛看见一座中国宫殿的梦境,那宫殿的富丽堂皇,不下于萦绕在阿拉伯说书人想象里的那些。或者,黎明时过渡,你会看见稍上游处,朝霞里映出一只舢板的剪影,船夫正载着满船的人;你蓦地认出那是卡戎,便知道他载的是忧郁的亡魂。
二十三上帝的真理
伯奇是英美烟草公司的代办,驻在内地一个小镇上;一下雨,镇上的街道就是一尺深的烂泥。那时你非缩进车厢里去不可,否则从头到脚都要溅上泥。路面被不断的车马碾得稀烂,坑坑洼洼;车子照着步行的速度颠过去,能把你胸口那口气都颠出来。有两三条街的铺子,可里头有些什么,他早已烂熟于心;还有无穷无尽、弯弯曲曲的巷子,两边是一片单调的墙,只有一扇扇厚实的、关着的门把墙断开。那是中国人的住宅;对他这种肤色的人来说,它们和包围着他的那种生活一样,进不去。他害了很重的思乡病。他已经三个月没跟一个白人说过话了。
一天的活干完了。没有别的事可做,他就去散步——那是唯一可走的一条道。他出了城门,顺着那条坑洼不平、车辙深陷的路往乡下走。山谷四面是荒莽秃裸的山,像是把他关在里头。他觉得自己离文明远得没有边。他知道自己决不能向那份彻骨的孤独低头,可这一天,要绷住脸不动声色,比平日更吃力。他几乎撑到头了。忽然,他看见一个白人骑着一匹矮马朝他过来。后面慢慢跟着一辆中国大车,想必装着那人的行李。伯奇一眼就猜出,这是个传教士,从更靠内地的驻地下来,要去某个通商口岸;他心里一阵狂喜。总算有个人可以说话了。他加快脚步。倦意一扫而空。他整个人都精神起来。走到那骑马的人跟前时,他几乎是跑着的。
「喂,」他说,「你从哪儿冒出来的?」
那人勒住马,说了一个很远的镇名。
「我正要下去赶火车,」他又说。
「你今晚就住我那儿吧。我三个月没见过白人了。我那地方屋子多得很。英美烟草公司的,你知道。」
「英美烟草公司,」那人说。他的脸色变了,方才还友善含笑的眼睛冷了下来。「我不想跟你有任何来往。」
他一夹马肚子就要走,伯奇一把抓住缰绳。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能跟一个做烟草生意的人来往。放开缰绳。」
「可我三个月没跟白人说过话了。」
「那不关我的事。放开缰绳。」
他又夹了一下马。他的嘴唇倔强地抿着,眼睛严厉地盯着伯奇。于是伯奇火了。马往前走,他死抓着缰绳不放,开口骂起那传教士来。他把想得起来的脏话一股脑儿全泼了过去。他咒骂。他污秽得不堪入耳。传教士不答话,只催马快走。伯奇抓住传教士的腿,一把从马镫里拽出来;传教士险些摔下去,颇为狼狈地揪住了马鬃。接着他半是滑、半是摔地落了地。这时大车赶上来,停住了。坐在车上的两个中国人懒洋洋地、带着好奇看着这两个洋人。传教士气得脸色发青。
「你动手打了我。我要让你为这个丢掉饭碗。」
「你见鬼去吧,」伯奇说。「我三个月没见过白人了,你连一句话都不肯跟我说。你还算什么基督徒?」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伯奇,你该下地狱。」
「我要向你的上司告发你。现在退开,让我赶路。」
伯奇攥紧了拳头。
「快滚,不然我把你骨头一根根打断。」
传教士上了马,狠狠抽了一鞭,小跑着走了。中国大车笨重地缓缓跟在后面。可等到只剩伯奇一个人,怒气也走了,一声呜咽不由自主地从他嘴里迸出来。那些荒山,也没有人心这样硬。他转过身,慢慢走回那座小小的城里去。
二十四传奇
整整一天,我都在顺流而下。就是这条河:当年张骞为寻河源溯流而上,航行了许多天,来到一座城里,看见一个女子在纺织,一个年轻人牵牛饮水。他问这是什么地方,那女子没有作答,只把自己的织梭给了他,叫他回去拿给星象家严君平看,君平便知道他到过哪里。他照办了,那星象家一眼就认出这是织女的梭,还说:就在张骞得梭的那一日那一刻,他曾看见一颗客星闯入织女与牵牛之间。张骞这才知道,自己航行过的是银河。
我却没有走得那么远。整整一天,和此前的七天一样,我那五个船夫都站着摇橹;橹碰在充作桨架的木栓上,那单调的声响此刻还在我耳朵里响。河水时而变得很浅,船底刮着河床的石头,一震一顿。于是两三个船夫把蓝布裤子卷到大腿根,翻身下水。他们一边吆喝,一边把这条平底船拖过浅滩。时而又遇上一处急滩,同长江那些汹涌的险滩比算不得什么,可水势也够急,上水的帆船非得纤夫拉不可;我们是下水,在一片吆喝声里闯过去,冲下翻着白沫的浪头,不多时便到了平静如湖的水面。
此刻是夜里,船夫们都睡了,挤在船头,缩在黄昏泊船时草草搭起的那点遮蔽底下。我坐在自己床上。三道木拱上蒙着竹席,便是这间寒碜的舱房;一个星期以来,它既是我的客厅,也是我的卧房。舱的一头用薄板封着,钉得很粗糙,板与板之间留着大缝。刺骨的风就从缝里灌进来。隔板的那一边,船夫们——都是结实的好汉子——白天摇橹,夜里睡觉;入夜还多一个舵工,他从天亮到天黑一直站在那支当舵使的长橹旁,穿一件破旧的蓝布长衫和一件褪成灰色的棉袄,头上缠着黑头巾。舱里除了我的床,别无家具:一只浅盘,像个极大的汤盘,里头烧着炭,因为天冷;一只装我衣服的篮子,我拿它当桌子;还有一盏防风灯,挂在一道拱上,随着水的晃动轻轻摇摆。舱顶很低,我这么个个子不高的人(我拿培根的话安慰自己:个子高的人好比高房子,顶上那层往往陈设最少),也刚刚能直起身来。睡着的人里有一个鼾声大了起来,大概吵醒了另外两个,因为我听见有人说话;可不一会儿话声歇了,打鼾的也静了,四周重又是一片寂静。
就在这时,我忽然觉得:我所寻找的那种传奇,此刻就在这里,就在我面前,几乎触到了我。那是一种别无可比的感觉,和艺术带来的震颤一样确凿分明;可我怎么也说不出,究竟是什么在那一刻给了我这罕有的情绪。
我这一生,常常置身于这样的境况:若是在书上读到,我会觉得够传奇的了;可只有事后回想,拿它们同我心目中的传奇一比,我才看出它们有什么不寻常。只有靠着想象使劲,把自己变成一个旁观者,去看自己在那里扮演一个角色,我才能从那些境况里捉住一点那可贵的东西——那东西若出现在别人身上,我会觉得里头开满了传奇的好花。我曾同一位女演员跳舞,她的魅力与才华使她成为举国崇拜的偶像;我也曾流连于某座豪宅的厅堂,伦敦所有以门第或才智著称的人物都聚在那里;可我都是事后才认出:那里大概也有传奇,虽然带着几分薇达小说的味道。在战场上,我自己并无多大危险,本可以饶有兴味地观看事态,却没有那份沉稳去充当一个旁观者。我曾在满月之下连夜航行,驶向太平洋上的一座珊瑚岛;那景色之美、之奇,当时确实给了我一种自觉的快乐,可要过后才生出那种令人振奋的感觉:传奇与我曾指尖相触。还有一回,在纽约一家旅馆的卧室里,我和另外五六个人围桌而坐,谋划恢复一个古老的王国——它所受的冤屈,一百年来一直激励着诗人与爱国者;那一刻我听见了传奇翅膀的扑动;可我当时主要的感觉,是一种诧异的好笑:战争的机缘竟把我卷进这么一桩与我性情全不相干的事情里。真正的传奇的战栗,反倒是在人料想不到、远为平淡的情形下攫住我的;我记得头一回尝到它,是一天晚上,我在布列塔尼海边一间小屋里打牌。隔壁屋里躺着一个将死的老渔夫,家里的女人们说,他会随着退潮去了。屋外风暴大作;这位与海搏斗了一生的老兵,临终时有狂风撞着关严的窗板一路野声呼号相送,倒也相称。浪头轰击着饱受折磨的礁石。我忽然感到一阵振奋,因为我知道:传奇就在这里。
而此刻,同样的振奋又攫住了我;传奇再一次像有形有体似的立在我面前。可它来得这样出人意料,我不由得好奇起来。我说不准它是藏在灯光投在竹席上的阴影里溜进来的,还是顺着我从舱口望出去的那条河飘下来的。我很想知道,这一刻那难以言说的欣悦究竟由什么构成,便走到船尾去。旁边泊着五六条帆船,都是上水的,因为桅杆竖着;船上一片寂静。船夫们早已睡熟。夜并不黑,天虽有云,月却是满的;可在那层遮着的光里,河显得鬼气森森。一层淡雾把对岸的树模糊了。那景色很迷人,可里头并没有什么不常见的东西,我要找的不在那儿。我转身回去。可等我回到那竹席搭的窝棚里,先前赋予它那副非凡神气的魔力,已经没有了。唉,我就像一个人,为了弄清蝴蝶的美在哪里,竟把蝴蝶撕成了碎片。然而,正如摩西从西奈山下来时,脸上还带着与以色列的上帝交谈所留下的光,我那小小的舱房、那一盘炭火、那盏灯,连同我那张行军床,身上也都还留着一点那曾有一瞬属于我的战栗。我再也不能全然无动于衷地看它们了,因为有那么一瞬,我曾用魔法的眼睛看过它们。
二十五风范
他是个很老的老人了。自他以船医的身份来到中国、接替一位因身体不济不得不回国的医官、在南方某个口岸住下来,已经五十七年。那时他总不会小于二十五岁,那么如今必定过了八十。他个子很高,极瘦,皮肤挂在骨头上,像一套大得太过分的衣服;下巴底下垂着一个大口袋,好比老公火鸡的肉垂;可他那双蓝眼睛,又大又亮,颜色还是原来的颜色,嗓音也依旧洪亮低沉。这五十七年里,他沿着海岸买进又卖出过三四份诊所生意,如今又回到了离他最初落脚的那个口岸只有几英里的地方。那是河口的一处锚地,轮船吃水太深进不了城,便在这里卸货装货。这儿只有七所洋人的房子、一所小医院和寥寥几个中国人,本不值得一位医生在此落户;可他兼着副领事,以他这样的高龄,这份清闲的差事正合适。事情多得足以让他不觉得闲,又少得不至于让他累着。他的精气神还很旺。
「我在盘算退休了,」他说,「也该给年轻人让让路了。」
他拿种种将来的打算自娱:他一辈子都想去西印度群岛看看,凭良心说,这回是当真要去了。老天爷,先生,再拖可就拖不起了。英国?哼,照他听来的种种说法,如今的英国不是绅士待的地方。他上一次回去还是三十年前。再说他也不是英国人。他生在爱尔兰。是的,先生,他的学位是在都柏林三一学院拿的;可是一边是神父,一边是新芬党人,他不信自己小时候认得的那个爱尔兰还剩下多少。那可是个打猎的好地方,他说,那双坦率的蓝眼睛里闪了一下光。
他的举止,比医生这一行里通常见到的要好。这一行虽有诸多美德,对待人接物的斯文却略嫌疏忽。我不知道医生那股要不得的优越感是从哪儿来的:是因为常年与病人打交道;是因为师长的榜样——他们当中有些人至今保留着无礼的坏传统,而从前某几位名医还把这当作行业的本钱来经营;还是因为早年在医院里见惯了穷病人,便惯于把他们看作比自己低一等的人。可以确定的是:论起礼数之欠缺,没有哪一群人比得上他们。
他和我这一辈人很不一样;但这不一样究竟在于他的嗓音和手势,在于他举止的从容,还是在于他那种古风的、精致的客套,却不容易说清。我想,他更确凿无疑地是个绅士——如今的人做绅士,总要带点自我贬抑的意思。这个词如今名声不好,它所指的那些品质也没少受奚落。近三十年来在世上闹出很大动静的那些人物,凭你怎么驰骋想象也没法把这个称号安在他们身上;他们便使尽了讥诮的本事,要把这个称号弄得可厌——大约正因为他们心里太明白,自己是永远够不上它的。也许,他身上的不同还出于所受教育的不同。年轻时人家教给他许多无用的学问,希腊和罗马的古典;那些学问给他的性格打下了一个底子,这样的底子如今是不大有了。他年轻的那个时代,还不知道有周报,月刊也还是一件庄重的事情。读的书更瓷实。人也许喝得比对身体有益的要多些,可他们读贺拉斯是为了消遣,司各特爵士的小说是能背下来的。《纽克姆一家》出版时,他还记得自己读过。我想,那个时代的人即便不比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更爱冒险,至少他们冒险冒得有派头:如今一个人拿命去拼,嘴里挂着的是《滑稽画报》上的笑话,那时候挂着的却是一句拉丁文。
可是,这位老人身上那种微妙的品质,我又怎么剖析得出呢?读一页斯威夫特吧:那些字和我们今天用的一模一样,句子里字的排法也几乎无一不是最简单的次序;然而那里头有一种庄重、一种开阔、一种气味,是我们今天一切的努力都够不着的——一句话,那里头有风格。他也是这样;他有风格,再没有别的可说了。
二十六雨
不错,可太阳并不是天天都出。有时冷雨劈头打下来,东北风冻透你的骨头。你的鞋和外套还是昨天湿的,离早饭还有三个钟头的路要走。你在那凄冷刺骨的黎明微光里跋涉,前头是三十英里,而路的尽头并没有什么可盼的,只有一家中国客栈里那份肮脏的将就。到了那儿,你会看见四壁空空,一地踩实的、潮得发黏的泥土,你只能守着一盘燃着的炭火,尽力把自己烘干。
于是你想起你在伦敦那间舒服的屋子。一阵阵雨扑打着窗子,反倒让屋里的暖意更值得领情。你坐在炉边,嘴里叼着烟斗,把《泰晤士报》从头读到尾——当然不是读社论,而是读寻人启事栏,还有那些你永远买不起的乡间宅邸的广告。(位于奇尔特恩丘陵,自带一百五十英亩园地,有宽敞的花园、果园等等;乔治王朝时期宅第一所,保存完好,原装木作与壁炉架俱在,会客室六间、卧室十四间及一应杂用房舍,卫生设备现代化,马厩连带楼上房间,车库极佳。距一流高尔夫球场三英里。)这时我才明白,奈特、弗兰克和拉特利三位先生才是我最爱的作家。他们所写的题材,一如一切好诗所取的那些伟大的寻常事物,永不陈旧;他们的笔法,像最好的大师一样,既有鲜明的个性,又富于变化。他们的文体——照汉学家的说法,孔子的文体也是如此——洗练而有光彩:简省却能引人遐想,把令人叹服的精确同开阔的意象结合在一起,给想象留出愉快的余地。他们驾驭字眼的本领令人惊叹,比如「路得」和「竿」这样的词,我想我从前大概是懂的,可多年来一直是个谜;而他们用起来却轻松笃定。他们玩弄专门术语的机巧不让吉卜林先生,而又能给它们罩上叶芝先生那种凯尔特的迷离光晕。他们把各自的个性融合得这样彻底,我敢说,最有眼力的批评家也别想找出两个人分头执笔的痕迹。文学史上不乏两位作家合作的先例,博蒙特与弗莱彻、埃克曼与沙特里安、贝赞特与赖斯的名字立刻跃入兴奋的脑海;可如今高等批评既已摧毁了我幼时被教以的「《圣经》出自三人之手」的信念,我推测:奈特、弗兰克与拉特利这一例,大约是绝无仅有的。
接着,伊丽莎白进来跟我道别,她穿着我从中国带回来的白松鼠皮,漂亮极了;这可怜的孩子,不管什么天气都得出门。她的婴儿车正在准备,我就陪她玩火车。再往下,我本该做一点工作,可天气这样坏,我懒了,便拿起翟理斯教授论庄子的书来读。刻板的儒家看不上庄子,因为他是个人主义者;他们把中国这可叹的衰败,正归咎于这个时代的个人主义。可他读来很有意思;在下雨天他还有个好处:不必太用心也能读,而且时常撞见一个念头,把你自己的思绪牵着走开去。可不多时,种种想法像涨潮时拍上来的水,悄悄渗进你的意识,把你整个占住,连老庄子引出的那些念头也挤掉了;于是,尽管你一心想偷懒,你还是在桌前坐了下来。只有票友才用写字台。你的笔走得很顺,写起来毫不费力。活着真好。随后有两位有趣的客人来吃午饭,他们走后,你顺道去佳士得转转。那里有几件明代的瓷俑,可比不上你自己从中国带回来的;接着你看着一幅幅画被拍掉,而那些画不归你所有,你只有高兴。你看看表:加里克俱乐部里这会儿多半有一桌牌局,而这样糟的天气,也足以让你心安理得地把下午剩下的时间荒废掉。你不能待得太晚,因为你有一出戏首演的座位,得回家换衣服,早早吃晚饭。你正好来得及在伊丽莎白睡前给她讲个小故事。她穿着睡衣,头发编成两条辫子,样子实在可爱。首演之夜总有一点什么,除了看腻了的批评家,谁也不能不为之动心。见到朋友是愉快的;当一位舞台上的红角儿走进来入座,脸上那副因被人认出而不胜娇羞的神情演得比她在脚灯后头任何时候都好,池座里响起掌声,听着也有趣。你要看的也许是一出坏戏,可它至少有一样好处:此前谁也没看过;而且总有那么一点指望——也许会有一瞬的感动,或者一个微笑。
一队苦力迎面走来,头上戴着大草帽,像相思的皮埃罗那顶,只是帽檐大得多;他们晃晃悠悠地走着,被背上大包棉花压得微微前倾。雨把他们那身又薄又破的蓝布衣裳贴在身上。堤道上碎裂的石块很滑,你吃力地在泥泞里择路而行。
二十七沙利文
他是个爱尔兰水手。他在香港弃了船,忽发奇想,要徒步穿过中国。他在这个国家里游荡了三年,很快就把中国话学得很不错。像他这一类人常有的情形,他学起来比受过更多教育的人还容易。他靠着机灵过活。他打定主意躲着英国领事,却每到一个城镇就去见当地的官老爷,自称一路上被抢得分文不剩。他这故事并非说不通,又讲得处处是叫人信服的细节,连科斯蒂根上尉那样的大手笔听了怕也要佩服。那位官老爷照中国的规矩,巴不得把他打发走,花上十块十五块钱能了事,是很乐意的。就算讨不到钱,一处睡觉的地方和一顿好饭,他一般总是算得准的。他有一种粗野的诙谐,很对中国人的脾胃。他就这样一路得手,直到倒霉碰上一位另一路数的官老爷。这位听完他的故事,对他说:
「你不过是个叫花子、一个流浪汉。该打。」
他吩咐了一声,这家伙当即被拖出去,按在地上,结结实实挨了一顿。他不但伤得不轻,而且惊讶之至;更奇怪的是,他觉得受了奇耻大辱。这一下把他的胆气毁了。他当场就撂下了流浪的生涯,辗转到一个外埠口岸,向海关税务司求一个验货员的差事。这类位置本来不容易找到白人来干,来求的人也问不了几句。他得了这份差事;如今你还能见到他:一个四十五岁、晒得黝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人,脸色红润,身板略胖,穿一身整洁的蓝制服,在江边一个小镇上登轮登船查验。那镇上的欧洲人,只有副税务司、邮务长、一位传教士和他。他对中国人和中国规矩的熟悉,使他成了极有用的雇员。他有一个黄皮肤的小老婆和四个孩子。他对自己的过去毫不羞愧,几杯酽威士忌下肚,他会把那一段游荡冒险的经历原原本本讲给你听。可挨的那顿打,是他怎么也过不去的一件事。他至今想起来还觉得吃惊,他不能、就是不能明白这件事。他对下令打他的那位官老爷并无恶感;相反,这事对他的胃口。
「那老无赖,是条好汉子,」他说。「有种,是不是?」
二十八餐厅
那是一所大宅子里的一间大屋子。造它的时候,造房子便宜,那个年月的商界巨头造起房子来极其气派。钱在那时是容易挣的,日子过得阔绰。发一笔财并不难,一个人还没到中年,就能回英国去,在萨里郡一所好房子里,把余下的岁月过得同样体面。不错,当地的百姓对他们是有敌意的,随时可能闹起来,逼得他不得不逃命;可这反倒给他安逸的生活添了一点辛辣的味道;而且真到了有危险的时候,总也八九不离十地会有一艘炮舰及时赶到,给他保护或者收容。侨民圈子里彼此多有姻亲,交际很热闹,大家互相款待,极为丰盛。他们办排场十足的宴会,一同跳舞,一同打惠斯特。事情还没有忙到不能时不时去内地打几天野鸭的地步。夏天固然很热,住上几年,人也就学会了不慌不忙;可一年里其余的时候不过是温暖,天蓝风和,日子过得很舒服。行事上有相当的自由:只要不弄到太太们眼皮底下去,一个人屋里养着一个眼睛水灵的中国小姑娘,没有谁会因此看轻他。等他娶亲的时候,他送她一份礼打发她走;若是有了孩子,便在上海的一所中西混血儿学校里给安排下。
可这份惬意的生活已成过去。这口岸靠出口茶叶活着,而口味从中国茶转到锡兰茶,把它毁了。三十年来,这口岸一直半死不活。从前领事手下有两位副领事帮着办事,如今他一个人轻轻松松就办完了。下午他一般总能打上一场高尔夫,忙到抽不出工夫打一局桥牌的时候也很少。旧日的荣华什么也没剩下,只剩那些庞大的洋行行栈,而它们多半是空的。茶商——还剩下的那几家——都动手做起各式各样的副业来,想把收支勉强扯平。可那份劲头是有气无力的。这口岸上的人个个显得老。这不是年轻人待的地方。
而在我所坐的那间屋子里,我仿佛读到了过去的历史,也读到了我正在等的那个人的历史。那是个星期天的上午;我坐了两天沿海的轮船来到这里时,他正在教堂里。我试着从这间屋子拼出他的模样。这屋子有一种叫人心酸的东西。它有着上一代人的堂皇,可那堂皇已经荒落了;而它的整洁——我也说不上为什么——仿佛更衬出一种羞于见人的寒素。地上是一条极大的土耳其地毯,在七十年代想必花了一大笔钱,如今却磨得见了底。那张巨大的红木餐桌,当年在上头吃过多少好菜、喝过多少好酒,如今擦得锃亮,能照出人脸来。它让人想起波尔图葡萄酒,陈年的、赭红的酒,想起面色红润、留着络腮胡的阔先生们,议论那个江湖骗子迪斯累里又耍了什么把戏。四壁是那种沉暗的红色——在晚餐还是一桩体面仪式的年代,人们认为餐厅就该是这个颜色——墙上沉甸甸地挂满了画。这里是主人的父母:一位留灰白络腮胡、头顶谢了的老先生,和一位神色严厉、头发梳成欧仁妮皇后式样的黑衣老太太;那边是他的祖父,系着高领巾,和他的祖母,戴着一顶女式软帽。红木餐具柜背后镶着镜子,上面堆满了镀银托盘、一套茶具,还有许多别的东西;餐桌正中立着一座巨大的银质高脚果盘。黑大理石的壁炉架上是一座黑大理石的钟,两旁配着黑大理石的花瓶;屋子的四个角上立着橱柜,塞满了各式各样的镀银器皿。这儿那儿,盆里的大棕榈张着它们僵硬的叶子。椅子是厚重的红木的,绷了衬垫,蒙着褪色的红皮;壁炉两边各有一张扶手椅。这屋子虽然大,却显得挤;可因为每一样东西都有些寒碜,它给你的印象是忧郁。那些东西仿佛各自有一份可悲的生命,而那生命是压抑着的,像是境遇的力量对它们来说实在太大了。它们再没有力气同命运争斗,只是哆嗦着、急切地互相依偎在一起,仿佛隐隐觉得:唯有如此,才留得住自己的意义。而我感到,再过不久,末日便要到了:那时它们会横七竖八地摊着,乱作一团,毫无体面可言,身上贴着小小的号码,躺在拍卖行那阴冷凄清的屋子里。
二十九阿拉伯花纹
雾里矗立着中国的长城,庞大,威严,沉默,可怕。它孤零零地,带着大自然本身那种冷漠,爬上山脊,又滑落到谷底。一座座狰狞的敌楼,方正而峭立,按着一定的间隔,森然守在自己的位置上。它无情——因为它是拿百万条人命造起来的,那一块块巨大的灰石,每一块都染过俘囚与流人的血泪——它无情地在崎岖的群山之海里凿出自己幽暗的去路。它无畏,走着它无尽的路程,一程又一程,直到亚细亚最远的边地;它彻底地孤独,神秘一如它所守护的那个大帝国。雾里矗立着中国的长城,庞大,威严,沉默,可怕。
三十领事
皮特先生正恼火到了极点。他在领事界供职二十多年,什么样恼人的人物都打过交道:不肯讲道理的官员;把英国政府当讨债行的商人;凡有人试着秉公办事便视为奇冤大辱的传教士。可他记不起还有哪一桩案子,让他这样彻底地束手无策。他本是个脾气温和的人,这天却无缘无故冲文书大发雷霆;又因为一封送来请他签署的公函里有两个字拼错了,险些把那位中西混血的书记辞掉。他是个尽职的人,钟没敲四点,他说什么也不肯离开办公室;可钟一敲,他立刻跳起来,叫人拿帽子和手杖。仆人没有马上送来,他便把人痛骂一顿。人家说领事们个个都有点古怪;而那些在中国住上三十五年、连在街上问个路的中国话都没学会的商人则说,那是因为他们非学中文不可。皮特先生确实古怪得很。他是个单身汉,因此历来被派到一连串因地处偏僻而被认为不宜派已婚者去的任所。他独居得太久,本就有的怪癖便发展到离谱的地步,有些习惯叫生人吃惊。他非常心不在焉。他不管自己的屋子,屋里永远乱成一团;也不管吃的东西,仆人爱给他吃什么就给他吃什么,而样样都叫他多花好几倍的钱。他不遗余力地查禁鸦片买卖,可全城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他的仆人就把鸦片存在领事馆里,而在院子的后门,鸦片生意公然做得很兴旺。他是个热心的收藏家,政府拨给他的这所房子里,堆满了他先后收集来的各色东西:锡器、铜器、木雕——这几样算是他比较名正言顺的门类;可他也集邮票、鸟蛋、旅馆行李标签和邮戳:他夸口说,他的邮戳收藏在这个帝国里无人能及。在偏僻地方长年客居的岁月里,他读了很多书;他虽算不上汉学家,对中国的历史、文学和人民,却比他多数同僚知道得多。但他从博览中得到的不是宽容,而是自负。他的样子很奇特。他身量矮小,骨架单薄,走起路来叫人想到一片枯叶在风前跳舞;而尤其古怪的,是他那顶又旧又破的蒂罗尔式小帽,上头插一根公鸡毛,歪歪地扣在他那颗大脑袋的一侧,颇有几分放荡不羁。他秃得厉害。你看得出眼镜后头那双淡蓝的眼睛视力不济;一撇下垂的、稀落的、灰不溜秋的胡子,也遮不住他那张爱抱怨的嘴。此刻,他拐出领事馆所在的那条街,登上了城墙——在这座熙攘的城里,只有城墙上可以走得舒服。
他是个把公事看得极重的人,芝麻大的事也能愁得死去活来;不过在城墙上走一走,通常总能抚平他、让他歇过来。这城坐落在一大片平原当中,日落时分从城墙上望出去,常能看见远处雪顶的山,那是西藏的山;可这会儿他走得很急,不左顾也不右盼,他那条肥胖的长耳猎犬在他身边撒欢,他也没看见。他压着嗓子,飞快地、单调地自言自语。惹他生气的,是这天来访的一位太太:她自称于太太,而他凭着领事对准确的执着,坚持要叫她兰伯特小姐。单是这一条,就足以把两人的交谈弄得毫无和气可言。她是个嫁了中国人的英国女子。两年前,她随丈夫从英国来;她丈夫原在伦敦大学读书,曾让她相信自己在本国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她便想象着自己要去一座华丽的宫殿,得一个体面的地位。等她发现自己被带进一所又破又挤的中国房子,那份意外是苦涩的:屋里连一张洋床都没有,连刀叉都没有;在她看来,样样东西又脏又有怪味。她还得和丈夫的父母同住,这已经够她受的了;丈夫又对她说,婆婆吩咐什么,她就得照办。可她一点中国话也不懂,住了两三天才明白过来:原来她并不是丈夫唯一的妻子。他离开家乡去学蛮夷的学问以前,少年时便已成亲。她痛骂他骗人,他耸了耸肩。中国人要是愿意,娶两个老婆并没有什么拦着他;他还说——这话未免不顾事实——中国女人没有谁把这当作苦事。正是在发现了这件事之后,她第一次去见领事。她到的消息他早就听说了——在中国,人人都把人人的事知道得一清二楚——所以接待她时并不吃惊。他也没有多少同情可给她。一个外国女人竟嫁给中国人,这本身就叫他愤慨;而竟然连打听都不打听清楚就嫁了,更让他觉得像是受了当面的冒犯。看她的样子,你怎么也想不到她会干出这样的蠢事。她是个结实、敦壮的年轻人,矮,相貌平常,一副就事论事的脾气。她穿一身便宜的女式西装,戴一顶苏格兰圆扁帽。她牙齿不好,脸色晦暗。她的手又大又红,不曾好好保养过。你看得出她不是没干过粗活的。她说英语带着伦敦东区的拖腔。
「你是怎么认识于先生的?」领事冷冷地问。
「唉,您瞧,是这么回事,」她答道。「我爸爸从前境况很好,他死了以后,我妈说:『空着这些房间怪造孽的,我在窗上贴张招租的条子吧。』」
领事打断了她。
「他在你们家租房?」
「唉,那也不能算是租房,」她说。
「那么我们就说『寄寓』吧?」领事答道,脸上浮起他那种淡淡的、略带自得的微笑。
这类婚姻,大抵都是这么来的。随后,因为他觉得这是个很蠢很俗气的女人,便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按英国法律,她和于并没有结婚,她最好的办法是立刻回英国去。她哭了起来,他的心便软了一点。他答应把她托付给几位女传教士,一路上照看她;而且,她若愿意,他可以设法让她先住到某个教会里去。可他说话的当儿,兰伯特小姐已经把眼泪擦干了。
「回英国有什么好?」她末了说。「我又没个去处。」
「你可以去你母亲那里。」
「我嫁于先生,她本来就一百个不赞成。我这会儿要是回去,她一辈子也不会让我耳根清净。」
领事开始跟她讲道理,可他越讲,她越铁了心;末了他发起火来。
「你要是愿意跟一个并不是你丈夫的男人待在这儿,那是你自己的事,可我这边一概不负责任。」
她那句回嘴,常常叫他心里刺痛。
「那你就用不着操心了,」她说;而她说这话时脸上的神气,每逢他想起她来就又浮现在眼前。
那是两年前的事,此后他见过她一两回。看来她和婆婆、和丈夫的另一个妻子都处得极坏;她还来找过领事,问些关于她按中国法律享有什么权利的荒唐问题。他重申愿意送她走,她却始终不肯,而每次会面总以领事大发脾气告终。他几乎有点可怜那个无赖于了:他得在三个交战的女人之间维持和平。照他英国妻子的说法,他待她并不刻薄。他尽力对两位妻子一碗水端平。兰伯特小姐却是每况愈下。领事知道她平日穿中国衣裳,只有来见他时才换上欧洲装。她已经变得十分邋遢臃肿。中国饭吃坏了她的身体,她开始显出一副病相,叫人看着难受。可这一天她被领进他办公室时,他实在吃了一惊。她没戴帽子,头发蓬乱。她的神经已经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
「他们要毒死我,」她尖叫着,把一碗气味难闻的食物放在他面前。「这里头下了毒,」她说。「我已经病了十天了,没死掉纯粹是个奇迹。」
她絮絮说了一大篇,情节详尽,也够可信,足以让他信服:说到底,中国女人用惯常的手段除掉一个她们恨之入骨的闯入者,再没有比这更顺理成章的了。
「她们知道你来这儿吗?」
「当然知道;我告诉她们,我要去告发她们。」
总算到了该断然处置的时候了。领事用他最公事公办的神气看着她。
「好,你决不能再回那里去。我不打算再迁就你这些胡闹了。我坚持要你离开这个并不是你丈夫的男人。」
可是面对这女人疯了一般的执拗,他发现自己无能为力。他把说过无数遍的道理又说了一遍,她却根本不听;于是他照例又火了。也就在这时,针对他最后那句绝望的问话,她说出了那句彻底夺去他镇定的话。
「可你究竟为什么要跟这个人待在一起?」他嚷道。
她迟疑了一下,眼睛里现出一种奇特的神色。
「他额前头发长的那个样子,我就是喜欢,没有法子,」她答道。
领事从没听过这样岂有此理的话。这实在是最后一根稻草了。此刻他大步走着,想把这股火气走散;他本不是个常说粗话的人,可这回实在忍不住,恶狠狠地说了一句:
「女人真是些混账东西。」
三十一少年
他在堤道上走着,步子轻快而笃定。他十七岁,又高又瘦,皮肤光滑焦黄,还从没挨过剃刀。他的眼睛只微微有点斜挑,又大又亮;丰润的红嘴唇含着笑,微微颤动。他的举止里有青春那种快活的胆大。小圆帽俏皮地扣在头上,黑长衫掖在腰间,裤腿平时是在脚踝处扎起来的,这会儿卷到了膝盖。他光着脚,只穿一双薄草鞋,那双脚小巧而端正。他从一大早就沿着这条石砌的堤道走,堤道蜿蜒着爬上山冈,又落进一片片有着无数稻田的山谷,经过密密排着死人的坟地,穿过热闹的村子——在村子里,他的目光也许会在某个漂亮姑娘身上赞许地停一停:她穿着蓝布褂子、蓝布短裤,坐在敞开的门口(不过我看,他那一瞥与其说是在给人赞赏,不如说是在讨人赞赏)。此刻他快走到这趟路的尽头了,他要去谋出身的那座城就在前面。城在一片肥沃的平原当中,围着一道带雉堞的城墙;他望见它,便毅然迈步向前。他大胆地把头一昂。他为自己的力气而自豪。他全部的家当裹在一个蓝布包袱里,搭在肩上。
当年迪克·惠廷顿出门去挣名声和家产,身边有一只猫作伴;而这个中国人带着的,是一只红栏杆的圆鸟笼,他用食指和拇指拈着,姿势别有一种好看;笼子里是一只美丽的绿鹦鹉。
三十二范宁夫妇
他们住在一座漂亮的方形房子里,四面绕着游廊,坐落在一座临河的矮山顶上;山下偏右一点,是另一座漂亮的方形房子,那是海关;范宁是副税务司,每天到那里去。城在五英里外,河岸上只有一个小村子,是为了供应帆船上的人所需的什物和吃食才聚起来的。城里有几个传教士,可他们难得见面;村里除他们之外,唯一的外国人就是验货员。两个验货员,一个从前是一等水手,另一个是意大利人;两人都娶了中国老婆。范宁夫妇在圣诞节和英王寿辰请他们吃午饭,除此之外,彼此的往来纯属公事。轮船只停半个钟头,所以船上仅有的那几个白人——船长和大车——他们从来见不着;而一年里有五个月水太浅,轮船根本上不来。说来也怪,恰恰是那几个月他们见到的外国人最多:因为时不时会有个赶路的人——也许是商人或领事馆的官员,更多的是传教士——坐帆船上水,夜里靠岸系缆;这时税务司便下到河边去,请他上来吃饭。他们过的是很孤单的日子。
范宁秃得厉害,是个矮而敦实的人,塌鼻子,一撇很黑的胡子。他治下极严,咄咄逼人,说话生硬,带着一股欺人的架势;他同中国人说话,没有一回不把嗓门提到刺耳的命令腔调。他中国话说得很流利,可哪个「仆人」惹他不高兴了,他偏要用英语痛骂一顿。他给人的印象很不好,直到你发现:他那副咄咄逼人,不过是一副铠甲,用来遮掩一种叫他难受的腼腆。那是他的意志战胜了他的天性。他那份粗声恶气,几乎是一种可笑的努力,要让与他打交道的人相信:他并不怕他们。你觉得,人家竟把他当真,最吃惊的莫过于他自己。他像孩子们吹气吹起来的那种滑稽小人,你不由得觉得,他时时刻刻提心吊胆,生怕自己炸开——那时人人就都看见了,他不过是个空皮囊。他妻子时刻警醒着,总要说服他相信自己是个铁打的汉子;每逢他发作过一场,她便对他说:
「你知道吗,你发起这种脾气来,连我都害怕,」或者是,「我看我还是去跟那小子说两句吧,你那番话把他吓得不轻。」
于是范宁便挺起胸脯,宽厚地笑一笑。有客人来的时候,她会说:
「中国人怕我丈夫怕得要命,当然,他们也敬重他。他们知道,那一套糊弄人的花样在他跟前是使不出来的。」
「哼,我该怎么对付他们,我总还是知道的,」他便皱起浓眉答道,「我在这个国家待了二十多年了。」
范宁太太是个瘦小平常的女人,干瘪得像个海棠果,大鼻子,牙齿不好。她总是很不整齐,头发有些花白了,时时刻刻都像要散下来。谈话谈到一半,她会心不在焉地拔出一两根发针,抖一抖,也不费事照照镜子,就把那几绺稀发松松地别上。她爱鲜艳的颜色,穿着些异想天开的衣裳,是她和针线阿妈照着时装画报一同赶做出来的;可她一穿戴起来,就没有一件配得上另一件,看上去活像个从船难里救上来的女人,拿手边随便找得到的零碎衣物胡乱裹上了身。她是一幅漫画,你看着她,忍不住要笑。她身上唯一动人的东西,是一副柔和而极悦耳的嗓音;她说话带一点拖腔,我说不上是英国哪一带的口音。范宁夫妇有两个儿子,一个九岁,一个七岁,这家孤零零的人口便齐全了。两个孩子很可爱,亲热而外露;看着这一家人如此相亲相爱,叫人心里舒服。他们之间有些小小的玩笑,自己乐得不行;他们彼此闹着玩,好像没有一个人超过十岁。他们彼此相处的时间已经够多了,可看上去,他们竟像一刻也舍不得彼此离开视线;每天范宁去衙门,儿子们简直不放他走;每天他回来,他们又欢天喜地地迎接他。他那副声色俱厉,他们一点也不怕。
再过一阵你就发现:这一团和气的中心,正是那个矮小、滑稽、难看的女人;把这一家拢在一起的,既不是偶然,也不是什么格外好相处的脾气,而是她心里那一腔爱。从早上起床到晚上上床,她心里想的都是她所照管的那三个男性的福祉。她那活跃的脑子无时无刻不在盘算叫他们快活的法子。我想,在她那颗乱蓬蓬的脑袋里,从来没有过一个为自己打算的念头。她的无私堪称奇迹。那简直不大像人了。她对谁都不曾说过一句重话。她极好客;正是她叫丈夫下到船屋那边去,请过路的人上来吃饭。可我想,她要客人,并不是为她自己。她一个人待着也很快活,只是她觉得丈夫喜欢同生人说说话。
「我不愿意他日子过成一条死沟,」她说。「我可怜的丈夫,他惦记他的台球和桥牌。一个男人身边除了个女人没别人可说话,那是很难受的。」
每天晚上把孩子哄睡了,他们就打皮克牌。这可怜的人儿玩牌没有头脑,总要出错;可每逢丈夫责备她,她就说:
「你总不能指望人人都跟你一样聪明呀。」
而因为她这话分明是当真的,他也就狠不下心来生她的气。等税务司赢腻了,他们便开上留声机,并肩坐着,默默听伦敦那些音乐喜剧里最新的歌。你尽可以嗤之以鼻。他们住在离英国一万英里的地方,这是他们同所爱的故乡唯一的一根线:它使他们觉得,自己同文明还不至于断得那么干净。随后他们会谈起孩子长大了怎么办;不久就该送他们回国上学了,那位小妇人温柔的心里,大约掠过一阵刺痛。
「他们走了,你会难受的,伯蒂,」她说。「不过到那时,我们也许已经调到一个有俱乐部的地方了,那你晚上就可以去打桥牌了。」
三十三江上之歌
沿江一路,你都听得见它。当划桨的人催着那高高翘起船尾、桅杆放倒缚在舷边的帆船顺着急流下行时,你听见它,响亮而有力。你也从纤夫口中听见它,那是一种更喘不过气来的号子;他们拼死拉着,同水流相抗:拉一条五板船,大约六七个人;若要把一条堂皇的大帆船连同它张起的方帆拖过一道险滩,便得两百来人。船上有一人立在船身当中,不停地擂鼓,替他们的气力定拍子;他们便使出浑身的劲,像着了魔一样,腰弯成两截;有时苦到极处,他们竟手脚着地在地上爬,像田野里的牲口。他们绷紧了,拼命绷紧了,同那无情的江水之力相抗。领头的沿着纤绳来回走,看见谁没把整副心力使出来,就一竹片抽在那人光着的背上。人人都得使到尽头,不然众人的力气便都白费。而他们仍旧唱着那激烈、急切的号子,那是激流的号子。我不知道言语要怎样才说得清里头那一股使力。它道出了绷紧的心、快要断掉的筋肉,同时也道出了人那不肯屈服的精神——那精神战胜了自然无情的力。纤绳或许会断,大船或许会荡回去,可险滩到底是要过的;而在这困顿的一天了结时,有一顿实实在在的饭,或许还有一管鸦片,烟里是安逸的梦。然而最叫人心里发疼的,是苦力的歌——他们把大包大包的货从船上扛起,沿着陡直的石级送上城墙那边去。他们上上下下,没有完的时候;他们的劳作没有完,他们那有拍子的喊声也没有完。嗨,呦——啊,喔。他们赤着脚,光着上身。汗顺着脸往下淌,他们的歌是痛楚的呻吟。那是绝望的一声叹息。那是撕心的。那简直不大像是人的声音。那是无穷苦难里众多灵魂的呼号,勉强还称得上有调子,而最后那一个音,是人类最后的一声呜咽。日子太苦、太狠,这便是那最后的、绝望的抗议。这就是江上之歌。
三十四海市蜃楼
他是个高个子,眼珠鼓出,天蓝色,举止局促。他看上去像是身子比皮囊大了那么一点,你觉得那皮囊要是松一点,他会舒服些。他的头发又滑又硬,紧紧贴在头上,叫人觉得是一顶假发,你几乎按不住要去揪一把的心思。他不会寒暄。他四处找话题,搜肠刮肚也是白费,末了走投无路,便请你喝一杯威士忌苏打。
他管着英美烟公司的事,他住的那座楼既是办事处,又是货栈,又是住宅。他的客厅里,一套罩着旧椅套的软垫家具沿墙整整齐齐摆了一圈,当中一张圆桌。一盏吊着的煤油灯给出一种忧郁的光,一只油炉给出热气。该挂东西的地方,挂着从美国杂志圣诞特刊上裁下来的油画石印画,都配着讲究的镜框。可他并不坐在这间屋里。他的闲工夫是在卧室里打发的。在美国他一向住寄宿公寓,卧室是他所知道的唯一私处,于是他养成了在卧室里过日子的习惯。坐在起居室里,他觉得不自然;他不爱脱下外衣,只有穿着衬衫他才像在自己家里。他的书和私人文件都放在卧室;那里有一张写字桌和一把摇椅。
他在中国住了五年,可他不懂中国话,对这个民族也毫无兴趣——而他一生中最好的年月,十有八九要在这些人中间度过。他的买卖靠翻译来办,他的家靠一个小厮来管。他时不时往蒙古走上几百里,那是一片荒莽崎岖的地方;或坐中国车,或骑蒙古马;夜里歇在路边的客栈,那里聚着商人、赶牲口的、牧人、带兵器的、无赖和野汉子。这地方的人不安分;一有骚乱,他担的风险可不小。可这些纯是买卖上的差事。它们叫他厌烦。他总是巴不得回到英美烟公司那间熟悉的卧室里去。因为他是个大读者。他只读美国杂志,每班邮件给他捎来的数目多得惊人。他从不扔掉,屋里到处堆着一摞一摞的。他住的这座城,是蒙古进中国的门户。城里住着密密麻麻的中国人,城门里蒙古人赶着骆驼队不断进出;一队接一队没有尽头的牛车,载着从亚洲无边远处运来的皮张,吱吱嘎嘎地碾过拥挤的街道。他厌烦。他从来没有想到过:他过的这种日子,奇遇就在他门口。他只能从印出来的纸页上认出奇遇;非得是得克萨斯或内华达的一段冒险,南太平洋上一场九死一生的脱险,才叫他的血热起来。
三十五陌生人
在那闷得人喘不过气的暑热里,能出城是件舒心事。传教士乘小火轮悠悠顺流而下,上了岸,便在水边等着他的轿子里安安稳稳坐定。轿子抬着他穿过江边的村子,开始上山。这是一个钟头的路,沿着宽石级铺成的山径,走在杉树底下;不时地,你会瞥见一片可喜的景致:开阔的江面在日光里发亮,四围是稻田那种欢腾的绿。轿夫迈着一摇一摆的大步走。他们背上的汗闪着光。这是一座圣山,顶上有一所佛寺;上山路上设着凉亭,苦力在那里把轿子放下歇几分钟,一个穿灰袍的和尚给你端来一杯花茶。空气清新甘美。这一趟懒洋洋的行程实在受用——轿子的晃悠很能安神——单为这个,在城里熬上一天也就差不多值了;路的尽头是他那所齐整的小平房,他在那里过夏天,而眼前是一夜的芬芳。那天邮件到了,他把信和报纸带上山来。有四期《星期六晚邮报》,还有四期《文学文摘》。他要盼的尽是些愉快的事;而每逢他置身在这些绿树之间、离开那人挤人的城,那一向的平安——他常说,那是出人意外的平安——早该降到他身上了。
可他心里不痛快。那天他撞上一桩扫兴的事,虽说是小事,却怎么也丢不开。就为这个,他脸上带着一点愠色。那是一张清瘦而敏感的脸,近乎苦修者的脸,五官端正,眼睛里有聪明。他又长又瘦,两条腿细得像蚱蜢;他坐在轿里,随着轿夫的步子微微晃着,叫你想起——这联想未免有点滑稽——一枝开败了的百合。一个温和的人。他连一只苍蝇也不忍伤。
他是在城里一条街上撞见桑德斯医生的。桑德斯医生是个矮小的灰发人,脸色红,鼻子塌,那塌鼻子给了他一种说不出的没规矩的神气。他嘴大,显出好色的样子;他笑的时候——他笑得很勤——露出一口蛀坏变色的牙;他一笑,那双蓝色的小眼睛就皱成古怪的样子,那时他简直就是一幅「恶意」的画像。他身上有点牧神的味道。他的动作又快又出人意外。他走路碎步很急,仿佛永远赶着什么事。他是个医生,住在城中心的中国人堆里。他不在医生名册上;可有人偏要查个究竟,查出他本是正经取得过资格的;他被除了名,至于为着什么罪过,是私德上的还是纯粹业务上的,谁也不知道;也没有人知道他怎么会到东方来,末了落脚在中国沿海。可他显然是个极高明的医生,中国人很信他。他躲着洋人,关于他有些不大中听的话在流传。谁都认得他,见面招呼一声「你好」,可没有人请他上门,也没有人上他家去。
那天下午两人碰上时,桑德斯医生嚷道:
「这时节你怎么会进城来?」
「有点事再拖不下去了,」传教士答道,「再说我也想取邮件。」
「前几天有个陌生人上这儿来找你,」医生说。
「找我?」对方吃惊地叫道。
「呃,也不是专找你,」医生解释道。「他要打听去美国教会怎么走。我告诉了他;不过我说他在那儿一个人也见不着。他听了像是很意外,我就说你们五月里都上山去了,要到九月才回来。」
「是个洋人?」传教士问,还在纳闷那陌生人会是谁。
「哦,是的,当然是。」医生的眼睛闪了一下。「接着他问我别的教会;我告诉他伦敦会在这里有个布道站,可去也是白去,传教士全在山上。到底城里热得要命嘛。『那我想去一所教会学校看看,』那陌生人说。『哦,都关门了,』我说。『那好吧,我去医院。』『那倒真值得一看,』我说,『美国人的医院里什么最新的家什都有。他们的手术室是再好没有了。』『主事的大夫叫什么名字?』『哦,他在山上。』『那病人怎么办呢?』『五月到九月之间没有病人,』我说,『万一有,也只好将就本地的配药员。』」
桑德斯医生停了一下。传教士显出一丝丝恼意。
「后来呢?」他说。
「那陌生人迟疑地看了我一两眼。『我走以前很想看一看教会的情形,』他说。『你不妨去找天主教的,』我说,『他们一年到头都在。』『那他们什么时候歇伏呢?』他问。『他们不歇,』我说。他听了就走了。我想他是上西班牙人的修道院去了。」
传教士上了圈套,一想到自己上得这样老实,心里就不是味儿。他本该看出下文的。
「这人到底是谁?」他天真地问。
「我问过他姓名,」医生说。「『哦,我是基督,』他说。」
传教士耸了耸肩,突然吩咐洋车夫走。
这事叫他十足地没了好气。太不公道了。他们五月到九月当然是要走的。那种热天,什么有用的事也做不成;而且经验证明,传教士把暑天在山上度过,身体和精力都保得好得多。一个病倒的传教士不过是个累赘。这是办事的实际道理;事实也证明,一年里留出一段时间休息消遣,主的工反倒做得更有效。再说,把天主教徒扯进来,更是极不公平。他们不娶。他们没有家小要顾。他们中间的死亡率是骇人的。就在这座城里,十年前来中国的十四个修女,如今除了三个都死了。他们住在城中心、一年到头不挪窝,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因为那样于他们的工作更便当。他们没有牵挂。他们对身边的亲人没有责任。哦,把天主教徒扯进来,实在是极不公平的。
可忽然,一个念头在他脑子里一闪。最叫他堵得慌的是:他竟一句话没说,就离开了那个刁滑的医生(你只消看一看他那张满是恶意笑意的褶皱的脸,就知道他是个无赖)。回敬的话当然是有的,只是当时他没有那份急智;如今那句绝妙的回敬来了。一阵舒服涌上心头,他几乎以为自己当真说了出来。那是一句叫人无话可回的话,他想着,把那双又长又瘦的手搓得很受用。「我亲爱的先生,」他本该说,「我们的主在他全部的传道生涯中,从来没有自称过是基督。」那是一记无可辩驳的抢白;想着它,传教士把一肚子闷气忘了。
三十六民主
那是一个寒夜。我吃完了饭,小厮正给我铺床,我坐在一盆烧着的炭火跟前。多数苦力已经在我隔壁的房里安顿下来过夜;隔着那层薄板墙,我听见其中两个说话。约莫一个钟头前又到了一批客人,这小客栈住满了。忽然外头一阵吵嚷,我走到房门口张望,看见三乘轿子进了院子。轿子就在我跟前落下,头一乘里出来一位胖胖的中国人,气派很大。他穿一件团花黑绸长袍,里子是灰鼠皮,头上戴一顶方皮帽。他看见我站在上房门口,似乎吃了一惊,便转身用发号施令的口气同店家说话。看来他是个官,发现客栈里最好的房间已经有人住了,很不受用。人家告诉他只剩一间房。那间房小,四壁沿墙排着铺板,上头铺着乱草,平常只给苦力住。他勃然大怒,一时间院子里热闹到了极点。那位官、他的两个同伴和他的轿夫,一齐嚷嚷说这是要叫他受辱;店家和店里的伙计则又是争辩,又是劝解,又是央告。那位官大发雷霆,连吓带唬。有那么几分钟,先前那样静的院子里响着怒喊;随后,来得快去得也快,喧闹平息了,那位官进了那间空房。一个邋遢的伙计送来热水,不多时店家跟着端来一大碗一大碗冒着热气的饭。一切重又安静下来。
一个钟头后,我上院子里去,打算睡前伸伸腿走上五分钟;不想竟撞见那位胖官——不久前还那样神气活现、自命不凡——正坐在客栈门前一张桌子边,同我那班苦力里最褴褛的一个坐在一起。两人说得很投机,那位官安安静静地抽着水烟。方才那一番做作,不过是给自己挣个面子;面子既已挣到,他也就满意了,而这会儿想找人说说话,便随便拉了个苦力做伴,压根没想到什么身分高下。他的态度十分亲热,里头一丝屈尊的意思也没有。那苦力同他讲话,也是平起平坐的。在我看来,这才是真正的民主。在东方,人与人是平等的,那种平等,你在欧洲、在美国都找不到。地位和财富把一个人摆在高过另一个人的位置上,那纯粹是偶然的事,并不妨碍彼此往来。
我躺在床上,问自己:为什么在专制的东方,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竟比在自由民主的西方大得多?我不得不断定,答案要到粪坑里去找。因为在西方,把我们同同类隔开的,是我们的嗅觉。做工的人是我们的主子,动辄要拿铁腕管着我们;可不能不承认,他身上有味儿:这也怪不得他,天不亮就得赶在工厂钟响以前上工,那时候洗个澡可不是什么乐事;重活也不叫人身上好闻;而一周的衣裳既要靠一个嘴利的老婆来洗,你的换洗自然能省则省。我并不怪做工的人身上有味儿,可有味儿是真的。这就叫鼻子灵的人不好同他来往。早晨那一只澡盆,比出身、财富或教育更能把阶级分开。很值得注意的是:那些从劳动者队伍里出来的小说家,往往把它当作阶级偏见的象征;而当今一位极有名望的作家,总是用「每天早晨洗澡」这一条,来给他那些好看的故事里的坏蛋做记号。而中国人呢,一辈子都生活在很难闻的气味近旁。他们不觉得。他们的鼻子对那些叫欧洲人受不了的气味早已迟钝了,所以他们能同种地的、苦力和手艺人平起平坐地来往。我斗胆以为:对民主而言,粪坑比国会还要紧。「卫生设备」的发明毁掉了人的平等感。比起少数人垄断资本来,它对阶级仇恨要负的责任大得多。
想起来真是可悲:头一个漫不经心地一拉抽水马桶链子的人,拉响的是民主的丧钟。
三十七安息日会教士
他是个大块头,骨头上肉很足。他叫你觉得,自打买了那身衣裳以后他发福了,因为衣裳穿在身上像是有点紧。他总穿着同样的东西:一套蓝西装,分明是在百货公司里买的成衣(翻领上别着一面小小的美国国旗),一副浆得笔挺的高领子,一条白领带,上头是勿忘我的花样。他鼻子短,下巴倔强,剃得干干净净的脸上因此有一副决断的神气;金边大眼镜后头,那双眼睛又大又蓝;他两鬓的头发退了,又平又没有光泽,抹得服服帖帖贴在头上。可头顶上偏偏翘起一撮不服管的头发,像根公鸡毛。
他是头一回沿长江上行,可他对周围毫无兴趣。展开在他眼前的那一片汹涌的浩渺之水,他视而不见;日出日落给这景致抹上的颜色,或悲壮,或柔和,他也视而不见。张着方形白帆的大帆船气派十足地顺流而下。月亮升起来,把这条堂皇的大江浇成一片银白,给岸上树丛间的庙宇添了一种奇异的魔力。他老实说就是闷得慌。一天里有那么一段时候,他学中文;其余的时间,他只读一份三个月前的《纽约时报》,还有一九一五年七月的国会辩论录——天晓得那东西怎么会在船上。他所来传道的这片土地上盛行着种种宗教,他一概不感兴趣。他轻蔑地把它们统统归作拜鬼。我想他大约从来没有读过《论语》。中国的历史、艺术和文学,他一无所知。
我弄不明白是什么把他带到这个国家来的。他谈起自己的工作,像是谈一门职业——如同一个人进文官衙门那样进了这一行;这职业薪水微薄(他抱怨说他挣的还不如一个手艺人),可他仍旧想把它做好。他想让教会的人数多起来,想让他的学校能自给。倘若他当初真受过感召要去归化异教徒,如今在他身上一点痕迹也没有了。他把整件事看作一桩生意。成功的秘诀在于「组织」这个宝贵的字眼。他正派、诚实、有德行,可他身上既没有热情,也没有热心。他似乎认定中国人是很简单的一群人;因为他们不懂他所懂的那些事,他就以为他们无知。他忍不住要显出:他自以为高过他们。他们定的法度不适用于白人;他们指望他遵他们的规矩,这叫他很不服气。不过他不是个坏人;说实在的,他脾气还挺好,只要你不去动他的权威,他一定会尽其所能替你效劳,这是不用疑的。
三十八哲学家
在我看来这样偏远的地方,竟有这样一座大城,着实叫人意外。日暮时分,从它带雉堞的城门上望出去,能看见西藏的雪山。城里人烟太稠密,只有在城墙上才走得从容;脚程快的人绕城一周也要三个钟头。方圆一千英里之内没有铁路,城下那条河又浅,只有载得轻的帆船才走得稳当。坐舢板到长江上游去要五天。有那么一刻,你会不安地问自己:火车和轮船,当真像我们这些天天用它们的人所想的那样,是过日子少不得的么?因为在这里,一百万人生养、婚嫁、繁衍、死去;在这里,一百万人忙着做买卖、弄艺术、动脑筋。
而这里住着一位有名望的哲学家;想见一见他,是我不辞劳顿走这一趟的缘由之一。他是中国研究孔学的第一号权威。据说他英文德文都说得流利。他给慈禧太后手下一位最了不得的总督做过多年幕僚,如今隐居下来了。不过一年到头,每周总有那么几天,他为求学问的人开着门,讲孔子之道。他有一班弟子,可人数不多,因为学生们大都宁愿去那外国大学堂的华屋美厦、去学夷人那些有用的科学,而不肯来他这简陋的住处听他一番严厉的训诲;在他这里,提起这些也不过是为着不屑地一笔抹倒。从我所听到的一切看来,我断定他是个有风骨的人。
我说起想见一见这位名士,主人立刻答应替我安排;可日子一天天过去,并没有下文。我去问,主人耸了耸肩。
「我给他送了个条子,叫他过来,」他说。「我不知道他怎么没露面。这老头儿脾气拧。」
我以为用这样轻慢的法子去请一位哲学家是不合适的,他不理会这样一道传唤,我毫不觉得奇怪。我叫人送去一封信,用我想得出的最客气的措辞,问他可否容我登门拜访;两个钟头之内就得了回音,约定第二天上午十点。
我坐轿子去。路仿佛没有尽头。我穿过挤满人的街,又穿过空无一人的街,末了到了一条街上,静悄悄空荡荡;在一堵长长的白墙上一扇小门前头,轿夫把轿子放下了。一个轿夫敲门;过了好一会儿,门上一个小窥孔开了,一双黑眼睛往外看;略说了几句;末了我被让了进去。一个脸色苍白、干瘪、衣裳寒素的青年打手势叫我跟他走。我不知道他是这位大人物的仆人还是学生。我穿过一个破败的院子,被领进一间又长又矮的屋子,里头家具寥寥:一张美国式的卷盖写字台,两把乌木椅子,两张中国小桌。靠墙立着书架,上头书极多:自然大半是中国书,可也有许多英文、法文、德文的哲学和科学著作;还有几百本没有装订的学术期刊。墙上凡没有被书占去的地方,挂着条幅,上头用各体字写着——我想是——孔子的语录。地上没有地毯。这是一间又冷又空、毫不舒适的屋子。它那一派沉郁,只被一枝黄菊花冲淡了些——那花孤零零插在写字台上一只长瓶里。
我等了一会儿,领我进来的那青年送上一壶茶、两只茶杯和一听弗吉尼亚烟。他出去时,哲学家进来了。我连忙说,承他允我来访,是我的荣幸。他挥手让我坐下,斟了茶。
「你想见我,叫我受宠若惊,」他回道。「你们国家的人只同苦力和买办打交道;他们以为中国人不是这一种,就是那一种。」
我大着胆子分辩了一句。可我并没有听出他的意思。他往椅背上一靠,带着嘲弄的神气看我。
「他们以为只消招一招手,我们就得来。」
我这才明白,那位朋友不幸的那张条子,他到此刻还耿耿于怀。我不大知道怎么答话。我含含糊糊说了句奉承的话。
他是个老人,个子高,一条细细的灰辫子,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眼下垂着两个大眼袋。他的牙残缺变色。他瘦极了;两只手又细又小,干枯得像爪子。有人告诉过我他抽鸦片。他穿得很寒素:一件黑长袍,一顶黑小帽,都很旧了,还有一条深灰裤子,脚踝上扎着带子。他在打量我。他一时不知道该取什么态度,神气像个存着戒心的人。当然,在留意精神事物的人里头,哲学家的地位不啻王者;而据本杰明·迪斯累里的说法,对王者是要大加奉承的。我便抄起了我的抹子。不多时我觉出他的举止松动了些。他像一个人本来摆好架势、僵着身子等着照相,听见快门一响,便松下来,回到他本来的样子。他领我看他的书。
「我是在柏林拿的博士,你知道,」他说。「后来又在牛津念过一阵。不过英国人——恕我直说——于哲学并没有多大的天分。」
这话他说得像是在告罪,可他显然并不以说一句略带刺的话为苦。
「我们也出过几位在思想界不无影响的哲学家,」我说。
「休谟和贝克莱么?我在牛津的时候,那里教哲学的先生们,一心不要得罪了神学那边的同事。他们不肯把自己的思路推到该有的结论上去,怕的是危及自己在大学圈子里的位置。」
「美国哲学近来的发展,您研究过么?」我问。
「你是说实用主义么?那是那些明明不可信却偏要信的人最后的藏身处。美国的石油于我比美国的哲学有用得多。」
他的评断是辛辣的。我们重又坐下,又喝了一杯茶。他谈开了,很流利。他说的英文略嫌正式,可是地道。他不时用一句德文来帮衬。像他这样执拗的人,能受影响的地方有限;而在这限度之内,他受的是德国的影响。德国人的条理和勤勉给了他很深的印象;至于他们在哲学上的眼力,他更是确信无疑——因为曾有一位下过苦功的教授,在一份学术杂志上发表过一篇文章,谈的是他自己的一部著作。
「我写过二十部书,」他说。「而欧洲的出版物上留意到我的,就只有那么一回。」
可他研究西方哲学,到头来不过是叫他确信:智慧终归还是在孔门经典的范围之内。他信服地接受了这一套哲学。它把他精神上的需要满足得那样完全,以致一切外来的学问都显得空洞。这一点叫我很感兴趣,因为它印证了我的一个看法:哲学是性情的事,不是逻辑的事;哲学家的相信,并不依着证据,而是依着他自己的气质;他的思辨,不过是把他本能所认定为真的东西说得像有道理罢了。孔学在中国人身上扎得这样牢,正因为它把中国人解说得、表达得那样透,别的思想体系都做不到。
主人点上一支烟。他的嗓音起初又细又倦,可他越说越有兴致,声音便大了起来。他说得很激烈。他身上一点也没有哲人的那种安详。他是个好辩的人,一个斗士。他厌恶眼下那一片讲个人主义的叫嚷。在他看来,社会才是本位,而家是社会的根基。他维护旧中国、旧学堂、君主,和孔子那一套不可移易的经训。说到那些刚从外国大学回来、拿着亵渎的手去拆毁世上最古老的文明的学生,他变得又激烈又刻毒。
「可是你们,你们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么?」他嚷道。「你们凭什么自以为比我们高?你们在艺文上胜过我们么?我们的思想家比你们的浅薄么?我们的文明比你们的粗疏、简陋、鄙俗么?哼,你们还住在山洞里、拿兽皮裹身的时候,我们已经是有教养的民族了。你们可知道,我们做过一桩世上绝无仅有的试验?我们想不靠武力,而靠智慧来治理这个大国。而且几百年间我们做成了。那么,白人为什么瞧不起黄人?要我说给你听么?因为他发明了机关枪。这就是你们高明的地方。我们是一群手无寸铁的人,你们一炮就能把我们送进永世里去。我们的哲人梦想这世界可以靠法与序的力量来治理,这个梦你们打碎了。而如今你们又把你们的秘诀教给我们的年轻人。你们把你们那些狰狞的发明硬塞给我们。你们不知道我们于机械上是有天分的么?你们不知道这个国家有四万万人,是世上最能干、最勤劳的人么?你们以为我们要学很久么?等到黄人造得出同白人一样好的枪、打得一样准的时候,你们的高明又在哪里?你们诉诸机关枪,你们也要由机关枪来受审判。」
可就在这时我们被打断了。一个小女孩轻轻走进来,紧紧偎在这位老先生身旁。她睁着好奇的眼睛盯着我。他告诉我这是他最小的孩子。他伸手搂住她,喃喃说着疼爱的话,亲热地吻她。她穿一身黑褂黑裤,裤子刚够到脚踝,背后垂着一条长辫子。她出生那天,正是皇帝逊位、革命告成的日子。
「我当时以为她是一个新纪元之春的先声,」他说。「她不过是这个大民族的秋天里最后的一朵花。」
他从卷盖写字台的一个抽屉里取出几个铜钱给她,把她打发走了。
「你看我还留着辫子,」他说着把辫子握在手里。「这是个象征。我是旧中国最后的一个人。」
他又对我说起——这会儿语气温和些了——古时候哲人们如何带着弟子游走列国,凡值得教的人都教。国君请他们参赞政事,叫他们去治理城邑。他学问极博,那些辩才无碍的句子,把他讲给我听的本国史事说得有声有色。我不由得觉得他是个有点可怜的人。他自觉有治国之才,却没有哪位国君把职位托付给他;他满腹的学问,一心要传给他灵魂里所渴望的那一大群学生,而来听的,只有寥寥几个穷苦、半饥半饱、脑筋迟钝的外府人。
有一两回,出于分寸,我起意告辞,他却不肯放我走。这会儿我到底不得不走了。我站起身。他握住我的手。
「我很想送你点什么,好让你记着这一趟——你来看过中国最后一个哲学家。可我是个穷人,我不知道有什么东西拿得出手。」
我说,这一趟拜访的记忆本身就是无价之赐。他笑了。
「这个衰世的人记性都短,我想送你点实在些的。我本想送你一部我的书,可你不认得中文。」
他带着友善的为难看着我。我心里一动。
「请您给我写一幅字吧,」我说。
「你要这个么?」他笑了。「我年轻的时候,人家说我这支笔还不算太不像样。」
他在书桌前坐下,取一张干净的纸放在面前。他在砚上倒了几滴水,把墨研开,拿起笔来。手腕一展,他写了起来。而我看着他,颇为好笑地想起了人家告诉过我的另一件关于他的事。原来这位老先生,但凡凑得出一点钱,就要到那条住着某一类女子的街上去挥霍个干净——对那类女子,人们一般要用一个婉转的说法。他的长子在城里是有头脸的人,为这桩丑事又气又臊;只因孝道的观念极重,才没有把这位放荡的父亲严辞责备一番。我想,做儿子的碰上这样的不检点,总是难堪的;可一个研究人性的人,尽可以平心静气地看待它。哲学家往往在书斋里推演他们的理论,对人生只知其二手,便下起断语来;我常觉得,他们的著作若是经一经常人所遭逢的那些起落,分量会实在得多。这位老先生在暗处的那点风流,我是准备宽容看待的。也许他不过是想把人间最难参透的那一种幻觉弄个明白罢了。
他写完了。为了把墨吸干,他在纸上撒了一点灰,起身把纸递给我。
「您写的是什么?」我问。
我觉得他眼睛里闪过一点狡黠。
「我斗胆把自己的两首小诗写给你。」
「我不知道您还是位诗人。」
「中国还没有开化的时候,」他带着讥诮回敬道,「凡念过书的人,做诗至少都做得雅致。」
我接过纸,看那些汉字。它们在纸上排成一片好看的花样。
「您可不可以也给我一个译文?」
「译者即叛徒,」他答道。「你总不能指望我出卖我自己。去问你哪位英国朋友吧。最懂中国的那些人其实一无所知,不过你总能找着一个够格的,把这几行粗浅的句子给你转成英文。」
我告辞了,他极有礼貌地把我送到轿子跟前。后来得着机会,我把那两首诗给了一位相熟的汉学家,底下便是他译出来的样子。我承认——大约也没什么道理——读了以后,我颇有点意外。
你不爱我:你的声音是甜的;
你眼里满是笑,你的手是温柔的。
后来你爱我了:你的声音是苦的;
你眼里满是泪,你的手是狠的。
可叹,可叹,爱竟使你
不再可爱。
我曾巴望年岁快些过去,
好叫你失掉
眼里的光,肤上桃花似的颜色,
和你青春那一身狠心的光艳。
那时便只有我一个人爱你,
你也终于会在意。
善妒的年岁果然过得飞快,
你已经失掉
眼里的光,肤上桃花似的颜色,
和你青春那一身动人的光艳。
唉,我并不爱你,
你在意不在意,我也不在意了。
这篇译文,是承友人戴维森先生的美意。
三十九女传教士
她准有五十岁了,可一生只有定见、从不曾被疑虑折磨过,这就使她脸上没有皱纹。思虑的踌躇从来没有在她光洁的额上刻下过纹路。她的五官分明端正,略带男相;那副下巴的决断,印证了她眼睛给你的印象。那是一双蓝眼睛,笃定,不动声色。它们隔着一副又大又圆的眼镜把你估量一遍。你觉得这是个发号施令十分自如的女人。她的慈善首先是能干的;你敢断定,她那一颗明明白白的好心,是完全按买卖的章法在经营的。要说她并非全无人之常情的虚荣,也是说得通的(这一点该算在她的好处里),因为她穿一身紫罗兰色的绸衣裳,绣得很密;帽子上堆着极大的三色堇,这顶帽子若戴在一个不那么体面的头上,几乎就要算俏皮了。不过我那位在惠茨特布尔做了二十七年教区长的亨利叔父,对牧师太太该怎样穿戴是有一定之见的,可他从不反对我索菲婶母穿紫罗兰色;这位女传教士的衣裳,他也挑不出什么来。她说起话来很流利,像拧开的水龙头,水流得又匀又稳。她的谈吐有一种叫人佩服的滔滔不绝,活像竞选到了末尾的政客。你觉得她知道自己的意思(这在我们大多数人是极难得的本事),而且说的就是她的意思。
「我总以为,」她和悦地说道,「一件事你要是两面都知道,你的判断就同只知道一面的时候不一样。可事实归事实:二加二等于四,你争上一夜,也没法叫它等于五。我说得对不对?」
我赶忙说她说得对——虽然如今有了那些相对论的新说法,平行线在无穷远处竟有那样出人意料的举动,我心底里其实并没有多少把握。
「饼吃到肚里就不能再摆在盘子里,」她接着说——这正好印证了贝奈戴托·克罗齐那条主张:文法同表达没有多大关系——「日子有顺的也有不顺的,总得一并受着;可我常对孩子们说,你不能指望事事都由着你。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我总以为,你若指望人家拿出最好的来,你就会得着最好的。」
我承认我给镇住了,可我决意也尽我的一份。这不过是礼貌。
「多数人活得够久,总会发现乌云都镶着一道银边,」我很郑重地开了口。「只要肯恒久,凡不超出你本事的事你差不多都做得成;说到底,与其得着你所要的,不如要你所有的。」
我说这几句笃定的话时,我觉得她眼睛里忽地蒙上一层茫然;不过大约也只是我的错觉,因为她使劲点了点头。
「当然,我明白你的意思,」她说。「我们做不到的事,是做不到的。」
可我这会儿血热起来了,把这一打岔挥到一边,又说下去。
「很少有人体会到这样一条深理:每一镑里有二十先令,每一先令里有十二便士。我敢说,把自己的鼻子尖看清楚,总强过隔着一堵砖墙看得模模糊糊。要说有什么是我们能确定的,那就是:整体大于部分。」
她握手告别时,那一握又结实又有她的派头;她说:
「哎,咱们这一席谈实在有意思。在这么个地方,离文明这样远,能同智力上跟自己相当的人交换交换见解,对人是有好处的。」
「尤其是交换别人的见解,」我咕哝道。
「我总以为,人该从前人的伟大思想里得益,」她回道。「这也说明,那些已故的伟人没有白活一场。」
她的谈吐是毁灭性的。
四十一局台球
我正坐在旅馆的门厅里,看一份好几天前的《南华时报》,忽然酒吧的门被有点粗鲁地推开,进来一个又高又瘦的人。
「打一局台球好么?」他说。
「好极了。」
我起身同他进了酒吧。这是一家小旅馆,石头砌的,样子有点摆谱;老板是个抽鸦片的葡萄牙混血人。住店的还不到六个:一个葡萄牙官员和他太太,在等船去一处很远的殖民地;一个兰开夏的工程师,整天闷头喝得烂醉;一位神秘的太太,不年轻了,可体态丰腴,只在开饭时到饭厅来,吃完立刻回房;这个生人我却没有见过。我猜他是当晚坐中国船来的。我看他有五十开外,人干瘪得像是被热带的太阳把汁水都晒干了,一张脸几乎是砖红色的。我说不上他是干什么的。他可能是个丢了船的船长,也可能是香港哪家洋行的代理人。他很沉默;打球时我随口说的几句话,他一句也没有答。他的台球打得还不坏,虽说算不上高明;可同他打是很舒服的:他把我的球打进袋里的时候,并不给我留个进退两难的球,倒留下一个打得着的。不过这一局打完,我本该再也不会想起他——若不是他忽然头一回开了口,问了我一个极古怪的问题。
「你信命么?」他问。
「打台球上头?」我给他这话弄得着实一愣。
「不,人生上头。」
我不想认真答他。
「我可说不好,」我说。
他打了他那一杆,连得了几分。打完,他一面给球杆擦巧粉,一面说:
「我信。我信,该轮到你的事,你躲不掉。」
就这些。他再没说别的。这一局打完,他上楼睡了,我再没有见过他。是一种什么样奇怪的情绪推着他向一个生人突然问出那样一句话,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四十一船长
我知道他喝醉了。
他是新派的船长,一个小个子,干净利落,胡子刮得精光,叫人很容易当他是一艘潜水艇的艇长。他舱里挂着一件漂亮的新制服,滚着金线——那是为着商船队在战时的功劳而特许他们穿的;可他不好意思穿:他不过是长江上一条小船的船长,穿那个像是荒唐。他站在驾驶台上,一身齐整的棕色西装,一顶洪堡帽;他那双鞋擦得亮得几乎照得见人。他眼睛又清又亮,皮肤鲜润。虽说他跑海跑了二十年,岁数总不会比四十小多少,看上去却不过二十八。你尽可以断定他是个生活干净的人,心里同身上一样健康;人们所说的东方的堕落,一点也没有沾着他。他于轻松的读物有不错的口味,书架上摆着卢卡斯的著作。他舱里有一张足球队的照片,他也在里头;还有两张一个年轻女子的照片,头发烫得齐齐整整,多半是他的未婚妻。
我知道他喝醉了,可我并不以为他醉得很厉害——直到他忽然问我:
「民主是什么?」
我含糊其辞地答了一句,也许还带点玩笑;有几分钟,话头转到了同这场合不那么相干的事情上。随后他打破沉默,说:
「我问民主是什么,你可别当我是个社会党。」
「一点也没有,」我答道,「不过你就是社会党,我看也没什么不可以。」
「我拿名誉向你担保我不是,」他分辩道。「要是由着我,我把他们通通拉到墙根底下枪毙了。」
「社会主义是什么?」我问。
「哦,你知道我的意思嘛,亨德森呀,拉姆齐·麦克唐纳呀,那一路的,」他答道。「做工的人我算是受够了。」
「可我原以为,你自己也是个做工的人。」
他好一阵子没作声,我以为他的心思已经跑到别处去了。可我错了;他是在把我这句话前前后后想个明白,因为末了他说:
「你听我说,我不是做工的人。岂有此理,我是在哈罗念的书。」
四十二城中景致
我不是个勤快的游客;每逢向导——不论是吃这行饭的,还是好心的朋友——劝我去看某处名胜,我总有一股执拗的念头,想打发他们各干各的去。在我之前,已经有太多双眼睛敬畏地望过勃朗峰;在我之前,已经有太多颗心在西斯廷圣母面前深深地跳动过。这一类名胜好比那些同情心太过慷慨的女人:你觉得已经有那么多人在她们的怜悯里得过安慰,所以当她们用那副练熟了的体贴劝你把满腹的苦楚凑到她们稳妥的耳朵边上细说时,你反倒窘住了。万一你正是压断骆驼脊梁的最后一根稻草呢!不,太太,我要把我的伤心(倘若我不能独自担着——独自担着是更好的)拿到另一个人那里去,一个不那么有把握说出恰好合适的宽慰话来的人。我到一座外国城里,宁可随意乱走;若因此错过了一座哥特式大教堂给人的狂喜,我也许会撞上一所小小的罗马式礼拜堂,或是一道文艺复兴式的门,而且可以自负地以为,别人都没有为它费过心。
不过这一处景致当然是极不寻常的,错过了未免荒唐。我是全凭偶然碰上的。我正沿着城墙外一条尘土飞扬的路闲走,看见路边有好些牌坊。牌坊不大,没有雕饰,不是横跨着路,而是顺着路一座挨一座立着,有时还一座立在另一座前头;仿佛立它们的既不是对逝者的感念,也不是对有德者的钦敬,不过是照例应个景——就像国王寿辰上给外省城镇的头面人物封个爵位一样。这一排牌坊后头,地势陡然高起来;而这一带的中国人是宁愿把死人葬在山坡上的,所以那上头密密麻麻全是坟。一条踩出来的小路通到一座小塔跟前,我便顺着走过去。那是一座矮墩墩的小塔,大概有十英尺高,用粗凿的石块砌成;塔身是圆锥形的,塔顶像小丑戴的尖帽子。它立在一个小土丘上,古怪而颇有画意,衬着蓝天,四围是坟。塔脚下乱七八糟扔着好些粗篾筐。我绕着走,在一边看见一个长方的洞口,大约十八英寸长、八英寸宽,洞口垂下一根粗绳。洞里透出一股很奇怪的、叫人作呕的气味。我忽然明白了这座古怪的小建筑是什么。这是一座婴儿塔。那些筐,就是把婴儿装来的筐;其中两三个还很新,搁在那里至多不过几个钟头。那根绳呢?原来,送婴儿来的人——父母也罢,祖母也罢,接生婆或是帮忙的邻人也罢——若是心肠仁慈些,不忍让这初生的孩子一直摔到底(塔下面是一个深坑),便可以用这根绳子把他慢慢放下去。那股气味,是腐烂的气味。我站在那里的时候,来了一个活泼的小男孩,他比划着叫我明白:那天早上已经有四个婴儿送到塔里来了。
有一派哲学家看待罪恶是相当心安理得的,因为照他们的说法,没有罪恶也就没有善的余地。没有匮乏便无从行慈善,没有苦难便无从有同情,没有危险便无从有勇敢,没有不幸便无从有顺受。中国溺婴的风俗,在他们看来正是这说法的一个好例。若没有这座婴儿塔,这城里也就不会有育婴堂:旅人便少看一处有趣而离奇的景致,几个苦命的女人也就没有机会去行一种美丽而动人的德。那育婴堂又破又旧,坐落在城里又穷又挤的地方;因为办事的西班牙修女——统共只有五个——觉得住在最用得着她们的地方更便当;再说,她们也没有钱在清爽的地段盖宽敞的屋子。这所堂靠她们教女孩子做的活计——花边和精细的刺绣——和信徒的施舍维持着。
两位修女,院长和另一位,领我看了可看的地方。走过那些刷白的屋子——工作间、游戏间、寝室、饭堂,又矮又凉又空——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因为你简直像是在西班牙,走过一扇窗子时,你几乎指望瞥见吉拉尔达塔。而看修女们待孩子那份温柔,是很动人的。孩子有两百个;自然,她们之所以是孤儿,只是因为爹娘不要她们了。有一间屋子里好些孩子在玩,年纪都一样,大约四岁,个头也一般大;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一个个长得那样像,简直像是中国那位「住在鞋子里的老婆婆」的一窝孩子。她们围住修女,同她们闹起来。那位院长的嗓音是我听过的最柔和的;可她同这些小东西说笑时,越发柔和了。她们依偎在她身边。她整个儿就是一幅慈爱的画。有的是残废,有的有病,有的又瘦小又难看,有的是瞎的;我心里微微一凛:看见那双和善的眼睛里满是爱、那笑容里满是疼惜的甜意,我只有惊叹。
随后我被让进一间客室,她们一定要我吃西班牙的小甜饼,还给我斟了一杯曼萨尼亚酒;我说我在塞维利亚住过,她们便去请了第三位修女来,好让她同一个见过她出生的那座城的人说上几分钟话。她们很得意地领我看她们那间寒酸的小礼拜堂:一尊俗气的圣母像,几束纸花,还有花哨而廉价的装饰;唉,那几颗可亲的虔诚的心,偏偏生就了极坏的眼光。我倒不在意:在那种可怕的俗气里,我觉得实在有点动人的东西。我正要走的时候,院长问我愿不愿意看一看那天送来的婴儿。为了劝人把婴儿送来,她们每收一个给两角钱。两角钱!
「你看,」她解释道,「他们上这儿来常要走很远的路;我们不给他们点什么,他们就懒得跑这一趟了。」
她领我进门口附近一间小小的前室;那里一张桌上盖着一床被面,底下躺着四个初生的婴儿。他们刚洗过澡,穿上了长衣裳。被面揭开了。他们并排仰面躺着,四个扭动着的小东西,脸涨得通红,大约因为刚洗过澡,还有点恼;而且饿得很。他们的眼睛像是大得出奇。他们那样小,那样没有依傍:你看着他们,不由得要笑,同时喉咙里又堵上一块东西。
四十三夜幕落下
将近黄昏,你也许走乏了,便坐进轿子;在一道山脊上,你穿过一座石牌坊。你说不出为什么这样荒僻的地方、离村子这么远,竟会有一座牌坊;可一段厚重的残墙,让人想起某个早已被人忘掉的朝代为防外敌而筑的工事,如今只剩废墟。你穿过牌坊,便看见下面水田里波光闪闪,一方一方排开,像中国的《艾丽丝漫游奇境》里的棋盘;再远处是浑圆的、长满树木的山丘。可当你顺着那条窄堤——那便是城与城之间的大路——的石级往下走时,暮色渐合,你经过一片小树林,林子里夜的清冷气息朝你飘过来。于是你再听不见轿夫那匀整的脚步声,他们换肩时短促的吆喝、他们那为解沉闷而不住的闲话和偶尔哼出的一两句小调,你的耳朵忽然全听不见了;因为那林子里的气息,正和你穿过布利恩的树林时、从肯特郡肥沃的泥土里透上来的一模一样;于是乡愁攫住了你。你的思绪穿过时间与空间,远远离开此时此地;你想起自己逝去的青春,想起它高远的指望、它炽热的爱情、它的雄心。这时,倘若你像人们说的那样是个愤世嫉俗的人——因而也就是个多情的人——眼泪便不由你做主地涌上来。等你重新镇定下来,夜已经落了。
四十四正常人
我曾有一阵不得不学解剖学,那是极枯燥的一门功课,因为要记的东西多如牛毛,却又毫无道理可讲;不过我的老师在帮我解剖一条大腿时说过一句话,我一直记着。我怎么也找不到某一根神经,末了还是靠他更高明的手法,在我不曾找过的地方把它找了出来。我很不服气,说是教科书把我引错了。他笑了笑,说:
「你看,正常这东西,是世上最少见的。」
他说的虽是解剖,这话用在人身上也一样真切。这句随口说出的话在我心里留下的印象,是许多更深刻的话都不曾留下的;此后这些年,我对人性懂得越来越多,也只越发让我相信这话不错。我遇见过上百个看上去再正常不过的人,可过不多久,总会在他们身上发现一种显眼的怪癖,几乎可以让他们自成一类。发现那些外表最平常的人身上藏着的古怪,着实叫我觉得有趣。有些人你可以赌咒说他平淡无奇,却在他身上撞见一种丑恶的堕落,这常常叫我吃惊。到末了,我竟像寻访一件珍贵的艺术品那样,去寻访那个正常人。我觉得,认识了他,便能得到一种特别的满足——那种满足只能叫做审美的满足。
我一度真以为在罗伯特·韦布身上找到了他。他是一个较小口岸的领事,有人给我写了一封信引荐。一路走过中国,我听到不少关于他的话,而且没有一句不是好话。每逢我偶然提起要去他驻的那个口岸,总有人要说:
「你会喜欢鲍勃·韦布的。这人好得不得了。」
他做官和做人一样得人心。他为商人们的利益出力,因而讨得他们欢心,却又不曾开罪中国人——中国人称赞他办事有定见;也不曾开罪传教士——传教士满意他的私德。革命那阵子,他凭着圆通、果断和胆量,不但使他当时所在那座城里的洋人免于大难,也救了许多中国人。他挺身出来在交战两方之间调停,又凭机智促成了一个圆满的了局。他是内定要升迁的人。我确实觉得他是个很可亲的人。他相貌不漂亮,可让人看着舒服;个子高,也许比常人略高些,身上肉长得匀停,却并不胖,气色鲜润,如今(他快五十了)早上起来那张脸有点发浮。这不奇怪,因为在中国,洋人吃得喝得都太多了,而罗伯特·韦布对人世间的好东西有一份健全的爱好。他家的饭菜极好。他喜欢有人作陪着吃饭,难得有哪一天不请一两个人来吃便饭或晚饭。他的眼睛是蓝的,很友善。他有那种能让人愉快的社交本事:钢琴弹得不错,可他爱弹的是别人爱听的曲子;别人要跳舞,他随时乐意弹一支一步舞或圆舞曲。妻子和一儿一女都在英国,他养不起赛马,可他对赛马兴致极高;网球打得好,桥牌也在中人以上。他不像他许多同僚那样让官架子把自己压住;晚上在俱乐部里,他和气而随便。不过他也没有忘记自己是英王陛下的领事;他不摆架子,却把他认为这个位分上少不得的那份体面维持得恰到好处——这份分寸我很佩服。总之,他很有教养。他谈吐讨人喜欢,兴趣虽说寻常,却很广。他很有幽默感。他会开玩笑,也会讲一个好故事。他的婚姻很美满。儿子在查特豪斯公学念书,他给我看过一张照片:一个高个子的白净少年,穿着运动衣,一张坦率而讨人喜欢的脸。他也给我看了他女儿的照片。在中国过日子有一桩惨事,就是一个人不得不同家里人长年分离;因为打仗,罗伯特·韦布已经八年没见过家里人了。他妻子把孩子带回国去的时候,男孩八岁,女孩十一岁。他们本打算等他休假,好一同回去,可他当时驻在一个于两个孩子都不相宜的地方,他和妻子商量下来,还是让她立刻把孩子带走的好。他的假期三年后就到,那时便可以同他们一起过上十二个月。可到了该休假的时候,战争爆发了,领事馆人手不够,他走不开。他妻子不愿同年幼的孩子分开,路上又难走又危险,谁也没料到这仗会打这么久——于是一年又一年过去了。
「我上回见我女儿,她还是个孩子,」他给我看那张照片时说,「如今她是个有丈夫的人了。」
「你什么时候休假?」我问他。
「哦,我太太这就要出来了。」
「可你不想见见你女儿吗?」我问。
他又看了一眼照片,随即把眼睛移开。他脸上有一种古怪的神气,我觉得有点像在赌气;他答道:
「我离家太久了。我再不会回去了。」
我往椅背上一靠,抽着烟斗。照片上是个十九岁的姑娘,一双蓝眼睛大大的,留着短发;那张脸很好看,坦率而亲切,可最惹眼的是那神情里一种特别的妩媚。鲍勃·韦布的女儿是个很勾人的小姐。那份讨人喜欢的大胆,我很中意。
「她把那张照片寄来的时候,我着实吃了一惊,」他过了一会儿说,「我心里她一直是个孩子。要是在街上碰见,我认不出她来。」
他笑了一声,那笑不大自然。
「这不公平……她小时候最爱人疼她。」
他的眼睛盯着那张照片。我仿佛从里头看见一种很出人意料的情绪。
「我简直没法相信她是我女儿。我本以为她会跟她母亲一道回来,谁知她写信来说她订婚了。」
他这会儿把眼睛移开了;我觉得他往下撇的嘴角里,有一种异样的局促。
「我想人在这外头待久了就变自私了。我心里难受得很,不过她出嫁那天,我请这儿所有的伙计吃了一顿大餐,大家都喝得烂醉。」
他带着歉意笑了笑。
「我不能不这么办,你知道,」他别扭地说,「我心里憋得实在难受。」
「那小伙子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问。
「她爱他爱得要命。她写信给我,信里除了他没有别的。」他的声音里有一种奇怪的颤。「把一个孩子生到世上来,养大她,疼她,这样那样的事一桩桩都做了,到头来全是为了一个你连面都没见过的男人——这未免太说不过去了。他的照片我搁在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搁哪儿了。我想我不会太喜欢他。」
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他累了。他显得老,脸也浮肿。他很久没有作声,随后忽然振作起来。
「好在,谢天谢地,她母亲快来了。」
我想他到底还算不上一个正常人。
四十五老资格
他七十六岁了。他来中国的时候还不过是个大孩子,在一条帆船上当二副,从此再没回过家。此后他干过许多行当。有很多年,他管着一条从上海开到宜昌的中国船,那条又大又凶险的扬子江,每一寸他都背得出来。他在香港当过拖船的船长,还在常胜军里打过仗。义和团的乱子里他捞了不少东西;革命那年他在汉口,叛军正炮轰那座城。他结过三次婚:头一个是日本女人,第二个是中国女人,末了快五十岁上娶了个英国女人。如今她们都死了,而留在他记忆里的是那个日本女人。他会讲给你听她怎样在上海那所房子里插花,一只瓶里只插一枝菊花,或是一枝樱花;他总记得她怎样捧茶碗——两只手,轻轻地捧着。他生过好些孩子,可他对他们并不上心;他们散在中国各个口岸,在银行里、在船务行里做事,他难得见到他们。英国太太生的那个女儿是他唯一的女儿,他很为她得意,可她嫁得不错,去了英国。他再也见不着她了。如今他还有几分情分的,只剩下那个跟了他四十五年的听差。那是个干瘪的小个子中国人,秃顶,动作迟缓,神情庄重。他早过六十了。两人成天吵架。老头儿会对他说,他老得不中用了,非把他打发走不可;听差就说,伺候一个疯疯癫癫的洋鬼子,他早伺候够了。可两人都明白,对方说的没有一个字是真话。他们是老朋友,都是老人了,要一直在一处,直到死把他们分开。
他娶那个英国太太时才从水上退下来,把积蓄拿去开了一家旅馆。可这买卖没做成。旅馆离上海不远,是个避暑的地方,那还是中国没有汽车的年头。他这人好交际,在酒吧里泡的时候太多。他为人大方,白送出去的酒和卖出去的一样多。他还有个怪毛病,爱往浴缸里吐痰,住店的人里讲究些的就受不了。末一个太太死后,他才发觉,原来全靠她撑着才没散伙;没多久,他就顶不住境况的艰难了。他所有的积蓄都买了这份产业,如今押得很重,又年年要拿钱去填亏空。他不得不把它盘给一个日本人;债还清了,六十八岁上,他发觉自己一个子儿也没有了。可是,老天爷,先生,他到底是个水手。跑扬子江的一家轮船公司给了他一个大副的差事——他没有船长执照——他又回到了那条他熟得不能再熟的江上。八年了,他一直跑这一趟。
如今他站在他那条齐整的小船的驾驶台上。这船还没有泰晤士河上的便士轮大;他是个体面的人物,腰板笔直,身条清瘦,和他做小伙子时一样,一身干净的蓝制服,公司的帽子在他的白头发上戴得有几分俏皮,尖尖的胡子修得很利落。七十六岁。这是很大的年纪了。他头往后仰着,眼镜拿在手里,中国引水站在他旁边,他望着那条大江蜿蜒的浩渺水面。一队高船尾的帆船挂着方帆,顺着急流下来,摇橹的人一边摇那吱呀作响的橹,一边唱着单调的号子。落日里那黄色的江水好看极了,浮着淡淡的柔和色调,平滑得像一面玻璃;沿着平坦的两岸,那些树、那个邋遢村子里的茅屋,白天热气里本是朦朦胧胧的,这会儿却在淡淡的天色前被勾出清晰的轮廓,像皮影戏里的影子。他听见雁叫,便抬起头,看见它们排成一个大大的人字,在高空飞过,飞往他不知道的远方。远处逆着阳光,孤零零立着一座山,山顶上是庙宇。正因为这一切他看过太多回,它们反倒古怪地打动了他。这将尽的一天,不知怎么,叫他想起自己长长的过去和自己老大的年纪。他什么也不悔。
「我的天,」他咕哝道,「我这辈子过得不错。」
四十六平原
这件事当然极琐屑,也很容易解释;可我仍旧惊讶:心灵的眼睛竟能把肉眼所见的东西遮得这样严实。我很吃惊地发现,一个人竟能这样彻底地任凭联想的法则摆布。一天又一天,我在高地间赶路;这一天我知道自己该到那片大平原了,我要去的那座古城就在平原上。可早上动身时,却没有一点近了的迹象。山反倒似乎一样陡;我爬上一座山顶,以为能看见下面的谷地,眼前却只有一座更陡更高的山。再往前,那条我跟着走了这么久的白石大路一路稳稳地爬上去,绕着一块嶙峋的黄褐色岩石的额头,在日光里发亮。天是蓝的,西边零零落落挂着几片小云,像傍晚时分在邓杰内斯外海上没了风的渔船。我一步步往上走,一路留神着那即将出现的景象——不在这道弯后头,便在下一道弯后头;到末了,正当我想着别的事情的时候,它忽然出现了。可我看见的并不是中国的风景:没有水田,没有牌坊,没有奇形怪状的庙宇,没有竹林里的农舍,也没有路边的客栈——榕树底下,苦力可以卸下沉重的担子歇一歇。我看见的是莱茵河谷,是落日里一片金黄的广阔平原,是莱茵河谷和那条穿谷而过、如一道银线的河,以及远处沃尔姆斯的塔楼;那是我年轻的眼睛曾经望见的大平原——当年我在海德堡念书,在古城上头那些长满枞树的山间走了许久,走出来到了一片林间空地。因为我是在那里第一次懂得了美;因为我是在那里第一次尝到求知的快乐(读的每一本书都是一场了不得的冒险);因为我是在那里第一次知道谈话的乐趣(哦,那些了不起的老生常谈,每一个少年发现它们的时候,都像是从前谁也不曾发现过);因为那阳光下的林荫道上的晨间散步,因为一趟吃力的远足之后慰劳我那清苦青春的点心和咖啡,因为古堡平台上从容的黄昏——脚下老城那些倾斜错落的屋顶上浮着一层青烟似的蓝雾;因为歌德、海涅、贝多芬、瓦格纳,还有(有何不可?)施特劳斯和他的圆舞曲,因为那乐队奏乐的啤酒园,和园里端庄走过的、梳着黄辫子的姑娘们;因为这一切——这些回忆都带着感官呼唤的全部力量——对我来说,「平原」这个词无论在哪里都只意味着莱茵河谷;不但如此,我所知道的幸福的唯一象征,就是落日里一片金黄的辽阔景象,一道闪亮的银流穿行其间,像生命的路径,又像指引你走完这条路的理想,而在遥远处,是一座古城的灰色塔楼。
四十七失败者
一个小个子,矮胖,戴一顶古怪的帽子,像丛林大盗戴的那种,帽檐极宽;身上一件水手穿的厚呢短上衣,就是利奇画海上人时画的那种;还有一条极肥的格子裤,那剪裁时兴的年头,天知道有多久远了。他摘下帽子,你看见一头漂亮的长鬈发;他快六十了,那头发却几乎没白。他五官端正。他的衣领比脖子大好几号,于是整条脖子都露在外头——那脖子粗壮,像雕像上的。他有六十年代悲剧里罗马皇帝的那副相貌;他那低沉洪亮的嗓音,更添了几分旧派演员的气派。而他那矮墩墩的身量,又叫这气派有点滑稽。你能想见他朗诵谢立丹·诺尔斯的无韵诗,顿挫足以把池座的观众鼓动得发狂;他招呼你时手势太大,你便猜得出:当年(一八六〇年)他为孩子的死揪住你的心时,那副洪亮的嗓子会怎样地发颤。过不多会儿,听他吩咐中国听差拿「我的靴子来,小子,我的靴子。我的王国换我的靴子」——真是妙极了。他承认自己本该做个演员的。
「生存还是毁灭,这才是问题所在;可我家里人哪,我家里人,老弟,他们非羞死不可;于是我就听凭那无情的命运矢石交攻了。」
总之,他是作为茶师来中国的。可他来的时候,锡兰茶已经在把中国茶挤出去,商人再也不能几年之间就发起来了。然而旧日那份阔绰照旧,进项已经供不起的排场,日子仍照着大派头过。挣扎一年比一年吃力。到末了中日之战打起来,台湾一丢,他就垮了。这位茶师四下里另寻生计。他做过酒商、殡葬承办人、房产经纪、掮客、拍卖商。凡是他那活跃的想象所能想出的挣钱门路,他都试过;可这口岸一年比一年冷落,他再怎么使劲也是白费。生活对他来说太重了。如今他到底有了一副可怜的、垮掉的神气;这里头甚至还有几分动人的东西,像一个不肯相信自己美貌已逝的女人苦苦讨一句恭维——那恭维仍旧叫她心安,却已不能叫她相信。然而,尽管如此,他还有一样宽慰:他仍有一种堂皇的自信;他是个失败者,这一层他明白;可这并不真正触到他,因为他是命运的牺牲品:他心里从来不曾掠过一丝怀疑自己才干的影子。
四十八研究戏剧的人
他递进一张名片,形状和大小都合规矩,四周镶着很阔的黑边;名字底下印着「比较现代文学教授」。见了面,原来是个年轻人,个子小,一双手小巧秀气,鼻子比一般中国人的大些,戴一副金丝边眼镜。那天天气暖和,他却穿着欧洲式的衣服,一身厚呢子西服。他似乎有点腼腆。他说话用尖细的假嗓子,像是从来不曾变过声;那尖细的调子,给他的谈吐添上一种说不清的不真实感。他在日内瓦、巴黎、柏林和维也纳都念过书,英语、法语、德语说得都很流利。
看来他是讲授戏剧的,新近还用法文写了一部论中国戏的书。他在国外求学的结果,是对斯克里布怀着一种叫人意外的热忱;他提出要用来振兴中国戏剧的范本,就是这一位。听他要求戏剧非有刺激性不可,是很有意思的。他要的是「结构精巧的剧本」,是「非有不可的那一场」,是落幕的效果,是意外,是戏剧性。中国戏有它那一套繁复的象征,它正是我们一向嚷着要的「思想的戏剧」;而看来它偏偏沉闷得快要断气了。诚然,思想这东西并不是每丛醋栗上都长的,它需要新鲜才开胃;一旦搁陈了,那臭味和搁陈的鱼一样难闻。
不过,我随即记起名片上的头衔,便问我这位朋友:为使学生熟悉当今的文学,他向他们推荐读哪些英文和法文的书。他迟疑了一下。
「我实在不知道,」他终于说,「你看,这不是我这一门;我只管戏剧。不过你若有兴趣,我可以请我那位讲欧洲小说的同事来拜访你。」
「对不起,你说什么?」我说。
「你读过《残损的人》吗?」他问,「我以为那是斯克里布以来欧洲产生的最好的剧本。」
「是吗?」我客气地说。
「是的,你知道,我们的学生对社会问题极感兴趣。」
我的不幸是我并不感兴趣;于是我尽量不着痕迹地把话头引到中国哲学上——那阵子我正漫无计划地读一点。我提到庄子。教授的下巴掉了下来。
「他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人了,」他困惑地说。
「亚里士多德也是,」我愉快地咕哝了一句。
「我从没研究过哲学家,」他说,「不过我们大学里当然有一位讲中国哲学的教授;你若是对这个有兴趣,我可以请他来拜访你。」
同一个学究争辩是没有用的——正如北海若对河伯说的那样(我总觉得那话说得未免有点吓人);于是我认了命,谈戏剧。我这位教授关心的是戏剧的技巧,而且确实正在准备一门讲这题目的课;他似乎认为这题目既复杂又深奥。他抬举我,问我这行当的秘诀是什么。
「我只知道两条,」我答道,「一条是要有常识,另一条是别离题。」
「写一个剧本,就不要别的了吗?」他问,语气里带着一点沮丧。
「总得有点窍门,」我承认,「不过也不比打台球需要得更多。」
「美国所有重要的大学都开戏剧技巧的课,」他说。
「美国人是极讲实际的民族,」我答道,「我相信哈佛就要设一个讲座,专教老太太怎么吮鸡蛋。」
「我想我不大懂你的意思。」
「你要是不会写剧本,谁也教不会你;你要是会写,那就容易得像从圆木上滚下来一样。」
这时他脸上现出一种活泼的困惑;不过我想,那只是因为他拿不定主意:这桩事究竟归物理学教授管,还是归应用力学教授管。
「可写剧本既然这样容易,剧作家为什么要写那么久?」
「他们并不久,你知道。洛卜·德·维加、莎士比亚,还有别的一百个人,都写得又多又不费力。有些近代的剧作家简直没有文墨,把两句话连起来都难得要命。一位有名的英国剧作家有一回给我看一份手稿,我看见『你茶里要放糖吗』这么一句问话,他写了五遍才写成这个样子。一个小说家要是不能大体上不绕弯子地把想说的话说出来,那就得饿死。」
「你总不会说易卜生没有文墨吧;可是大家都知道,他写一个剧本要花两年。」
「显然易卜生想情节想得极苦。他一个月又一个月地绞尽脑汁,到末了没法子,索性把从前用过的那一个又用上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教授叫起来,声音尖得成了呼号,「我一点也不懂你的意思。」
「你难道没注意易卜生把同一个情节翻来覆去地用吗?一屋子人关在一间不透气的房里过日子,后来有个人(从山上来的,或是从海上来的)来了,把窗子一把推开;于是人人都伤了风,幕落。」
我原以为教授那张一本正经的脸上,或许会有一丝笑意亮那么一下;可他皱起眉头,对着空处凝视了两分钟。随后他站起身来。
「我要抱着这个看法,把亨利克·易卜生的作品再细读一遍,」他说。
他临走之前,我没有忘了问他那个问题——两个认真研究戏剧的人偶然碰上,总有一个要问另一个的那个问题。我问他:他以为戏剧的前途如何。我隐约听见他说了声「哦,见鬼」;不过转念一想,我相信他那一声感叹一定是「苍天哪!」。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把那双秀气的手一摊;那副神气沮丧到了家。发现凡是有思想的人都觉得中国戏剧的处境绝望,正如凡是有思想的人都觉得英国戏剧的处境绝望一样——这总归是件叫人宽慰的事。
四十九大班
没有谁比他自己更明白他是个要人。在中国最重要的那家英国商行里,他是一个并非最不要紧的分号的头号人物。他是靠扎实的本事一步步做上来的;回想三十年前初到中国的那个嫩头青小职员,他淡淡一笑。他想起自己出身的那个寒素的家:巴恩斯一长排小红房子当中的一所小红房子——那个郊区拼命想显出体面,结果只落得一种寒酸的凄凉;再把它同如今这座气派的石头大宅比一比——宽敞的回廊,阔大的房间,既是公司的写字间,也是他自己的住宅——他得意地咯咯笑了。他从那时到现在,走出了很远的路。他想起放学回家(他念的是圣保罗学校)坐下来吃的那顿傍晚茶点: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妹,一片冷肉,一大堆面包黄油,茶里搁许多牛奶,各人自己动手;他再想想如今他吃晚饭的那份排场。他总要换过衣服;无论有没有客人,他都要三个听差在旁伺候。他的大听差摸透了他的口味,家里的琐事他从来不用操心;不过他的晚饭总是正经的一套:汤、鱼、一道小菜、烤肉、甜点、咸点心——这样,万一临时要请谁来,也来得及。他讲究吃;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一个人吃,就该比有客人时吃得差。
他确实走得很远了。正因如此,他如今并不想回国;他已有十年没到过英国,休假总是去日本或温哥华,在那儿准能碰上中国海岸上的老朋友。国内他一个人也不认得了。他的姐妹嫁的都是本分人家,丈夫是小职员,儿子也是小职员;他同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可说的;他们叫他厌烦。为着尽亲戚的情分,他每年圣诞节给她们寄去一段好绸子、一件精致的绣品,或是一箱茶叶。他并不吝啬;他母亲在世时,他一直给她钱用。可等到他该退休的时候,他并不打算回英国去;他见过太多人那样做,也知道那往往是不成的;他打算在上海跑马厅附近买所房子:有桥牌,有马,有高尔夫,他料想余下的日子可以过得很舒服。不过离他需要考虑退休,还有好些年。再过五六年,希金斯就要回国了,那时他便去掌上海的总号。眼下他在这里很称心,既存得下钱——这在上海是办不到的——又落得快活。这地方比上海还有一样好处:他是这里侨界中最出头的人物,他说的话就算数。连领事都留神不去得罪他。有一回他和一位领事顶上了,末了碰壁的并不是他。想到这件事,大班好斗地把下巴一挺。
可他笑了,因为他这会儿心情极好。他刚在汇丰银行吃过一顿上好的午饭,正步行回写字间。那里待客是真讲究。菜是头等的,酒也尽有。他先喝了两杯鸡尾酒,随后是几杯极好的索泰尔纳白葡萄酒,末了又是两杯波尔图和一点上年份的白兰地。他觉得舒服极了。出来的时候,他做了一件他难得做的事:他走路。轿夫抬着轿子在他后头隔几步跟着,以备他忽然想坐;可他乐意伸伸腿。这些日子他运动得不够。如今他太重了,骑不得马,运动就难了。不过骑不得马,马还是养得起的;他在暖洋洋的风里溜达着,想到了春季赛马。他有两匹生口很有指望,写字间里一个小伙子又练成了一名好骑师(他得留神别叫人把他挖走,上海的老希金斯准肯出一大笔钱把他弄过去),他总该赢上两三场。他自诩全城最好的马房是他的。他把宽阔的胸脯像鸽子似的一挺。这是个好天气,活着真好。
走到公墓跟前,他停住了。公墓立在那里,整齐、有条理,分明是侨界富庶的一个标记。他每回经过公墓,心里总有一点得意。他很高兴自己是个英国人。因为这块墓地当初选中时一文不值,后来城里日渐富庶,如今已值一大笔钱了。曾有人提议把坟迁到别处去,把地卖了盖房子;可侨界的意思是不赞成。想到自己人的死者安息在全岛最值钱的地面上,大班觉得很满足。这说明他们看重的东西里,有比钱更要紧的。钱算个屁!说到「要紧的事情」(这是大班爱说的一句话)——那就得记着,钱并不是一切。
这会儿他想索性穿过去遛一遛。他看那些坟。坟收拾得很整齐,小路上不见野草。一派兴旺气象。他一边慢慢走,一边读墓碑上的名字。这里三座并排:三桅船「玛丽·巴克斯特号」的船长、大副和二副,一九〇八年的台风里一齐送了命。他记得很清楚。那边一小簇,是两个传教士和他们的妻子儿女,义和团的乱子里被杀的。那事真是骇人!倒不是他多看得起传教士;可是,见鬼,总不能由着这些该死的中国人把他们杀了。再往前是一个十字架,上头的名字他认得。爱德华·穆洛克,好小子,可惜不胜酒力,把自己喝死了,可怜的家伙,才二十五岁:这样的人大班见得多了;再往前还有好几个整齐的十字架,上头一个人名,一个岁数,二十五、二十六,或是二十七;总是那一套故事:他们到中国来,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他们是好小子,别人喝他们也要喝;他们受不住,于是就躺在这公墓里了。在中国海岸上同人一杯一杯地拼,你得有个结实的脑袋和好底子。这自然很可悲,不过大班想到自己把多少这样的年轻人喝到了地底下,几乎忍不住要笑。还有一个人的死是很有用的:他自己行里的一个人,资格比他老,人也精明:那人若是活着,他今天未必当得上大班。命运的道路真是难测。啊,这儿是小特纳太太,维奥莱特·特纳,当年是个很俏的小人儿,他同她着实有过一段;她死的时候他难受得要命。他看了看碑上她的岁数。她要是活到今天,也不是什么嫩雏儿了。想到这些死人,一股满足的感觉漫过他的全身。他把他们统统赢了。他们死了,他还活着;老天在上,他赢了他们一着。他的眼睛把那一片密密的坟全收进一幅图画里,他轻蔑地笑了。他险些要搓起手来。
「谁也没说过我是个傻子,」他咕哝道。
他对这些呀呀作声的死人怀着一种好脾气的轻蔑。随后,他一路溜达过去,忽然撞见两个苦力在挖一个坑。他很诧异,因为他并没听说侨界里有谁死了。
「这他妈是给谁挖的?」他出声说。
那两个苦力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只顾干活;他们站在坑里,坑已经很深,一锹一锹地把沉重的土块掀上来。他在中国待了这么久,却不会中国话——在他那个年头,学这该死的语言是被认为不必要的;他用英文问苦力这坑是给谁挖的。他们不懂。他们用中国话答他,他便骂他们是无知的蠢货。他知道布鲁姆太太的孩子病着,兴许是死了;可那样他一定会听说的,何况这也不是小孩的坑,是大人的,而且是个大个子的。这事透着邪门。他后悔走进这公墓;他匆匆出来,坐进轿子。他的好兴致全没了,脸上蹙着一道不安的眉头。一回到写字间,他就叫他的二把手:
「喂,彼得斯,你知道谁死了吗?」
可彼得斯一无所知。大班纳闷起来。他叫了一个中国文书,打发他到公墓去问那两个苦力。他开始在信上签字。文书回来说,苦力走了,没人可问。大班隐隐觉得恼火:他不喜欢有他不知道的事情发生。他自己的听差总该知道,他的听差向来什么都知道;他把他叫了来;可听差并没听说侨界里有人死。
「我知道没有人死,」大班没好气地说,「那这坑是干什么的?」
他叫听差去找公墓的管事,问他:既然没人死,他挖这坑是搞什么鬼。
「你去之前先给我拿一杯威士忌苏打来,」听差要出门时,他又加了一句。
他不明白为什么看见那个坑会叫他这样不自在。可他竭力把它撇开。喝过威士忌,他觉得好些了,把公事做完了。他上楼去翻《笨拙》。再过几分钟,他就要上俱乐部,在晚饭前打上一两圈桥牌。不过听听听差怎么说,总归能叫他心里松快些,于是他等着他回来。过不多久,听差回来了,还把管事一起带来了。
「你挖那个坑是为什么?」他劈头就问管事,「没有人死。」
「我没挖坑,」那人说。
「你这是什么混话?今天下午明明有两个苦力在挖坑。」
两个中国人对看了一眼。随后听差说,他们两个一同去过公墓。那里并没有新坑。
大班话到嘴边,硬生生咽了回去。
「可是他妈的,我自己亲眼看见的」——这句话已经到了舌尖上。
可他没有说出来。他把话咽下去,脸涨得通红。那两个中国人用沉稳的眼睛看着他。有那么一瞬,他喘不上气来。
「好了。出去吧,」他喘着说。
可他们刚一走,他又嚷着叫听差;听差进来,那份不动声色简直叫人发疯,他吩咐他拿威士忌来。他拿手绢擦着满是汗的脸。他把杯子举到嘴边时,手在抖。他们爱怎么说怎么说,可他确实看见了那个坑。嗨,他现在还听得见那闷闷的一声——苦力把一锹土扔到他们头顶上的地面时发出的那一声。这是什么意思?他听得见自己心在跳。他觉得说不出的不安。可他把自己稳住了。全是胡说。那里要是没有坑,那就一定是幻觉。眼下最好是上俱乐部去;万一碰上大夫,就请他给自己看一看。
俱乐部里人人都和往常一模一样。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指望他们不一样。这叫人宽慰。这些人多年在一处,过着刻板得有规有矩的日子,养出了种种小脾气——一个打桥牌时不住地哼哼,另一个非拿麦管喝啤酒不可——这些从前常叫大班冒火的怪癖,如今倒给了他一种安稳的感觉。他正需要这个,因为他怎么也甩不掉他见过的那个古怪情景;他桥牌打得很糟;搭档挑他的不是,大班发了火。他觉得那些人看他的眼光有点异样。他不知道他们在他身上看出了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
忽然他觉得在俱乐部里再也待不下去了。出来时,他看见大夫在阅报室里看《泰晤士报》,可他到底开不了这个口。他想亲自去看看那个坑究竟在不在;他坐进轿子,叫轿夫抬他到公墓去。同一个幻觉总不至于有两回吧?再说,他要把管事一同带进去;坑要是不在,管事看不见,那也罢了;坑若在,他就要把管事结结实实揍一顿,叫他一辈子没挨过这样的打。可管事哪儿也找不着。他出门去了,钥匙也带走了。大班发觉自己进不了公墓,忽然觉得浑身乏力。他重新坐进轿子,叫人抬他回家。晚饭前他要躺半个钟头。他累坏了。就是这么回事。他听说过,人累了会有幻觉。听差进来给他摆出晚饭的衣服时,他是使足了力气才爬起来的。他很想那天晚上不换装了,可他没有由着自己:他立下规矩要换装,二十年来他每晚都换装,破了规矩是断断不行的。不过他吩咐晚饭配一瓶香槟,这叫他舒服些。饭后他叫听差把最好的白兰地拿来。喝了两杯,他觉得自己又是自己了。什么幻觉,见他的鬼!他到弹子房去,练了几个难打的球。眼力这样准,他能有什么大毛病。上床后他立刻沉沉睡去。
可他忽然醒了。他梦见了那个敞着的坑和那两个不紧不慢挖着的苦力。他敢说他是看见过他们的。亲眼看见的东西,竟说是幻觉,岂有此理。这时他听见打更的敲着梆子巡过。那声音在夜的静里响得这样刺耳,吓得他魂都要出窍。随后恐怖攫住了他。他对中国城里那些曲曲折折、数也数不清的街道生出一种恐惧;那些庙宇盘曲的屋顶上,鬼怪龇牙咧嘴、扭曲作态,透着一股阴森可怕的味道。他厌恶那些直冲他鼻子的气味。还有那些人。那成千上万穿蓝布衣裳的苦力,那些穿着污秽破衣的乞丐,还有那些商人和官老爷,一个个油光水滑、笑容可掬、莫测高深,穿着长长的黑袍子。他们仿佛带着威胁向他压过来。他恨这个国家。中国。他当初为什么要来?他这会儿慌得没了主意。他一定要走。他一年也不再待了,一个月也不待了。上海关他什么事?
「哦,我的上帝,」他喊道,「但愿我这会儿平平安安地回到英国。」
他要回家。他若是非死不可,他要死在英国。想到自己要埋在这些黄脸的人中间——那些斜吊的眼睛,那些咧着嘴笑的脸——他受不了。他要埋在家里,不要埋在他那天看见的那个坑里。他在那里永远不能安息。永远不能。别人怎么想,那有什么要紧?让他们爱怎么想怎么想。要紧的只有一件:趁还来得及,快走。
他爬下床,写信给商行的总头儿,说他发觉自己病得很重。必须另派人来接他的事。他一天也不能多待了。他必须马上回国。
早上人们发现那封信攥在大班手里。他从写字台和椅子之间滑了下去。他已经硬了。
五十轮回
他穿得体面,却远说不上阔绰。头上一顶黑绸的小圆帽,脚上一双黑绸鞋。袍子是嘉定出的淡绿花绸,外头罩一件黑短褂。他是个老人,白胡子,长长的,在中国人里算浓的;他那张宽脸皱纹很深,尤其两眉之间,神情却是慈和的;那副大角框眼镜也遮不住他眼里的和善。他整个人看着,活像旧画上那些坐在大石山脚下的竹林边、参悟永恒之道的圣贤。可这会儿他脸上带着极不耐烦的神气,那双和善的眼睛也蹙起来了;因为他正干着一桩(在一个有这副相貌的人身上)很离奇的营生:牵着一只小黑猪,走在灌满水的稻田之间的田埂上。而那只小黑猪冷不丁地一挣,出其不意地一闪,东跑西窜,哪个方向都跑,就是不跑老先生要去的那个方向。他狠命拽绳子,猪却尖叫着不肯走;他对它又是劝,又是骂,小猪却一屁股坐下来,用一双促狭的眼睛望着他。这时我明白了:唐朝时候,这位老先生是个哲学家,像哲学家惯常做的那样,把事实玩弄于股掌之间,叫它们迁就自己那些被他称作理论的怪念头;如今,天知道又过了多少世,他正在赎他的罪——轮到他来领受那些被他糟蹋过的事实的顽固暴虐。
五十一残像
你在中国旅行,我想再没有什么比中国人那份对装饰的痴迷更叫你惊讶的了。牌坊上、庙宇里有装饰,这不足为奇;那里用得着装饰,是显而易见的;家具上有装饰,也很自然;至于在日常最寻常的用具上发现装饰,虽叫你欣喜,却也不使你吃惊。锡壶上添着一道秀气的花纹;苦力的饭碗上也有它粗糙而不失雅致的点缀。你几乎要以为:在中国匠人看来,一件东西若不用线条或颜色把那一片平板打破,便算不得做完。他连包东西用的纸上都要印一道蔓草纹。可当你看见一间铺面那样繁复的装点,看见柜台上华丽的雕花——或是贴了金,或是衬着金色起线——看见招牌上繁密的雕镂,就更出乎意料了。这份堂皇,或许是拿来做招徕的;可它之所以能招徕,正因为过路人——那位可能的主顾——喜欢精致;而且你多半会觉得,开铺子的那位老板自己也喜欢。当他坐在门口抽着水烟,从那副大角框眼镜后头看报时,他的眼睛有时一定会带着好兴致落在那些奇巧的装饰上。柜台上一只长颈瓶里,孤零零插着一枝石竹。
同样的对繁饰的喜爱,你在最穷的村子里也找得到:一扇门的板直被一块可爱的雕花化开了,窗上的格子拼出繁复而秀雅的花样。无论多么僻远的地方,你也难得过一座桥而看不见艺术家的手。石头砌得别有章法,成了一种繁密的装饰;而且看上去,这个奇特的民族像是用一双仔细的眼睛掂量过:究竟是平桥还是拱桥,才更合四围的景致。栏杆上雕着狮子或是龙。我记得有一座桥,它偏建在那个地方,一定纯是为着它的美,并非为着什么实用;因为它虽宽得能过一辆双马大车,却只连着一条窄路,从一个破败的村子通到另一个破败的村子。最近的城在三十英里外。那条宽阔的河到这里收窄了,从两座青山之间流过,岸上长着胡桃树。桥上没有栏杆。它是用极大的花岗石板砌成的,架在五座桥墩上;当中那座桥墩是一条巨大而奇诡的龙,拖着长长的鳞尾。外侧石板的两面,通着整座桥的长度,刻着一道极浅的浮雕花纹,轻盈、精致、优美到不可思议。
可是,尽管中国人这样苦心不叫你的眼睛疲倦——他们凭着可靠的眼光,拿一片素净去衬那繁复,使繁复可以承受——到末了,你还是倦了。他们那份丰盛叫人昏乱。他们把盘踞心里的那几个意思变化得如此巧妙,竟给你一种幻想不断翻新的印象,这份本事你不能不佩服;可有一件事是明摆着的:那些意思实在不多。中国的艺术家好比一个琴师,以无穷的技巧,在一支曲子上奏出无穷的变奏。
且说我在当时所在的那座城里偶然遇见一位法国大夫,他在那儿行医已有许多年;他是瓷器、青铜器和绣品的收藏家。他领我去看他的东西。那些东西很美,可稍嫌单调。我敷衍着称赞。忽然,我撞见一尊半身像的残块。
「这可是希腊的呀,」我惊讶地说。
「你这样看吗?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
头和手臂都没有了;那座像——它原是一座像——从腰上一点断开;可还留着一副胸甲,当中一轮太阳,浮雕着珀耳修斯斩龙。这是一块并不了不起的残石,可它是希腊的;也许因为我叫中国的美饱胀了,它古怪地打动了我。它说的是我熟悉的一种语言。它使我的心得了歇息。我用手抚过它那被岁月磨蚀的表面,那份喜悦连我自己也觉得意外。我像一个水手,在热带的海上漂泊过,见识过珊瑚岛慵懒的妩媚和东方城市的堂皇,却忽然又置身于海峡边一个港口那些灰暗的小巷里。那里又冷又灰又寒碜,可那是英国。
大夫——一个秃顶的小个子,眼睛发亮,神情容易激动——搓着手。
「你可知道,它是在离这儿三十英里的地方发现的,就在西藏边界的这一侧?」
「发现的!」我叫起来,「在哪儿发现的?」
「我的天,在地里。它在土里埋了两千年。他们挖出了这一块,还有别的几块残片,我想还有一两尊完整的像,可惜给砸碎了,只剩下这一块。」
希腊的雕像会在这样偏远的地方被发现,这简直叫人不能相信。
「那你怎么解释呢?」我问。
「我想这是一尊亚历山大的像,」他说。
「我的天!」
这叫人一阵激动。难道真有可能:那位马其顿人的一员将领,在远征印度之后,竟一路找到了中国这个神秘的角落,落在西藏群山的阴影底下?大夫要给我看满洲人的衣裳,我却没法把心思放上去。那位大胆的冒险家是谁?他竟往东深入到这般地步,在那里立起一个王国。他在那里为阿佛洛狄忒造了一座庙,为狄俄尼索斯造了一座庙;戏园里优伶唱过《安提戈涅》,夜里他的厅堂上歌者诵过《奥德赛》。他和他的部下听着,也许自觉便是那位老航海家和他那班伙伴的同侪。那块染了色的大理石残块唤起了何等的堂皇,何等奇诡的经历!那个王国存了多久?它的覆亡又是怎样一场悲剧?啊,那会儿我实在没法再看西藏的幡幢或是青瓷的杯子了;因为我看见的是帕特农神庙,那样峻整,那样可爱,而在它那边,是安详的、蓝色的爱琴海。
五十二顶好的人
我怎么也记不住他的名字;可在那口岸上,人们提起他,总说他是「顶好的人」里的一个。他大约五十岁,瘦,个子略高,衣着齐整讲究,一个小巧端正的脑袋,五官轮廓分明。夹鼻眼镜后头那双蓝眼睛和气而快活。他性情开朗,有一副打趣的本事,而且很见效。他能说出那种叫站在俱乐部酒柜边的人们放声大笑的笑话;说到侨界里凑巧不在场的哪一位,他还能刻薄得很中听,却又不带恶意。他的幽默和轻歌舞剧里那个丑角的幽默是一路的。人们说起他,常常这么讲:
「你知道,我真奇怪他怎么没去唱戏。他准能红。顶好的人。」
他随时乐意同你喝一杯;你的杯子刚空,他立刻就来那句中国海岸上的话:
「再来半杯?」
可他喝酒从不过量。
「哦,他脑袋长得正,」他们说,「顶好的人。」
为着什么善举传帽子募捐,他出的钱总不会比谁少,这是靠得住的;打高尔夫比赛、打台球锦标,他也随时肯上。他是个单身汉。
「在中国过日子的人,结婚没有用处,」他说,「他每年夏天得把太太打发走;等孩子刚开始有点意思了,又得送回国去。花一大笔冤枉钱,自己什么也落不着。」
可侨界里哪位太太有事,他总是乐意帮忙的。他是怡和洋行的头号人物,常有机会派上用场。他在中国待了三十年,而且以一句中国话也不会说自豪。他从不进中国城。他的买办是中国人,几个文书也是,听差自然是,还有抬轿的苦力;可他打交道的中国人也就这些了,而且这些已经尽够了。
「我恨这个国家,我恨这里的人,」他说,「等我攒够了钱,我就走人。」
他笑了。
「你知道吗,上回我回国,发现人人都在为中国的破烂玩意儿、画儿、瓷器发疯。别跟我提中国东西,我对他们说。我这辈子再也不想看见任何中国的东西。」
他转过来对我说:
「我告诉你吧,我家里大概连一件中国东西都没有。」
可你若要他跟你谈伦敦,他可以一连谈上几个钟头。二十年里上演过的音乐喜剧他全知道;隔着九千英里,他还跟得上莉莉·埃尔西小姐和埃尔西·贾尼斯小姐的行踪。他弹钢琴,嗓子也悦耳;稍一撺掇,他就肯坐下来,把他上回在国内听见的流行小调唱给你听。这个头发花白的人那份深不见底的轻浮,在我看来实在稀奇,甚至有点邪门。可他唱完,人们大声鼓掌。
「他真是没得说的,是不是?」他们说,「哦,顶好的人。」
五十三老水手
船长们大半是很沉闷的人。他们的谈话不外乎运费和货载。他们到过的那些口岸,除了代理行的写字间、同行常去的酒吧和窑子,也没见过别的什么。海给他们蒙上的那层浪漫光彩,要归功于岸上人的想象。在他们,海是一种生计;他们懂得海,正如火车司机懂得他的机车,那是一个枯燥而实际的角度。他们是人,是做工的人,眼界窄,大半没受过多少教育,也没有多少教养;他们通体一色,既无精微处,也无想象力。他们率直、有胆、诚实、靠得住,四四方方地立在那些不容更改的显见之理上;他们是明确的:他们嵌在自己的环境里,像立体照片上的物件,你仿佛能把他们四面都看个周全。他们把自己连同那些突出的特点,一并摆在你面前。
可是,再没有谁比布茨船长更不合这个类型的了。他是扬子江上游一条中国小轮船的船长;因为我是他唯一的乘客,我们在一处消磨了不少时候。可他虽然口齿流利,甚至可说絮叨,我看他却是影影绰绰的;他在我心里始终模糊。我想,正因为他这份捉摸不定,他才勾住了我的想象。他的相貌当然一点也不叫人捉摸不定。他是个大汉,六英尺二,身架结实,五官粗大,一张红润和善的脸。他一笑,露出一排漂亮的金牙。他头很秃,胡子刮得干净;可他生着我平生所见最浓密、最旺盛、最带攻击性的眉毛,眉毛底下是一双温和的蓝眼睛。他是荷兰人;虽说八岁上就离了荷兰,说话仍带口音。他念不出英文里那个咬舌的音,总把它念成「德」。他父亲是个渔夫,驾着自己的纵帆船在须德海打鱼;听说纽芬兰那边鱼好,便带着妻子和两个儿子横渡大西洋去了。在那里和哈得孙湾过了几年——这都是将近半个世纪以前的事了——他们又绕合恩角驶向白令海峡。他们猎海豹,直到法律出面来救那些快被他们杀绝的畜生;随后布茨——这时已经是个大人了,而且天知道是个有胆的人——便在帆船上东一趟西一趟地跑,先当三副,后当二副。他一辈子几乎都在帆船上;如今上了轮船,总安不下心来。
「只有帆船上才舒服,」他说,「一有了蒸汽,哪儿都不舒服了。」
他跑遍南美海岸贩硝石,又到非洲西岸;随后又到美洲,在缅因外海捕鳕鱼;此后又载着咸鱼去西班牙和葡萄牙。在马尼拉酒馆里认识的一个人劝他去试试中国海关。他到了香港,被录用为查缉员,不久便管起一条汽艇。他花了三年工夫追缉贩鸦片的走私船,随后攒下一点钱,给自己造了一条四十五吨的纵帆船,打定主意要开到白令海峡去,再碰一碰海豹的运气。
「可我猜我那班人给吓住了,」他说,「船到上海,他们就跑光了,我又雇不着别人,只好把船卖了,自己搭一条去温哥华的船做事。」
他头一回离开海,就在这时候。他遇见一个人正在推销一种专利干草叉,他答应带着这东西跑遍美国各州。这对一个跑海的人是桩古怪营生,而且也没做成;因为到了盐湖城,雇他的那家商号倒闭了,他发觉自己被撂在那儿。他好歹又回到温哥华,可他迷上了岸上的生活,便在一家房产行找了活。他的差事是领买地的人去看他们买下的地块;要是他们不满意,便劝他们说这笔买卖并不值得后悔。
「我们卖过一个家伙一片山坡上的农场,」他说,想起这件事,那双蓝眼睛闪着光,「那坡陡得,鸡的一条腿都比另一条长。」
五年之后,他动了念头,想回中国去。他毫不费力就在一条西行的船上谋到大副的差事,不久便又过起从前的日子来。自那以后,中国这边的航线他差不多都跑过:从海参崴到上海,从厦门到马尼拉,还有各条大河;这回是在轮船上,从二副升到大副,末了在中国人的船上当上了船长。他很乐意谈他将来的打算。中国他待得够久了,他心里惦记着弗雷泽河边的一个农场。他要给自己造一条船,打点鱼,打鲑鱼和大比目鱼。
「我该安顿下来了,」他说,「我在海上五十三年了。而且我说不定还要造造船。我这人不是守着一样不动的。」
这话他说对了;他这份不安分,化成了他性格里一种奇特的拿不定主意。他身上有种流动的东西,叫你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抓住他。他叫你想起日本画上一片烟雨的景致——那图形只略作暗示,几乎要从你眼里溜走。他有一种特别的温和,在这么个粗糙的老水手身上,是有点出人意料的。
「我不愿意得罪人,」他说,「待他们和气些,我就是这么办的。人家要是不肯照你的意思办,好好跟他说,劝他。犯不上凶。先试试软的管不管用。」
这条道理用在中国人身上是不常见的;我也不知道它究竟灵不灵,因为费了一番周折之后,他会走进船舱,两手一摊,说:
「我拿他们没法子。他们不听道理。」
这时,他那份克制看着就很像软弱了。可他并不傻。他有幽默感。有一处地方我们吃水超过七英尺,而那条江最浅处也不过这个数,航道又险,港务上便不肯发给我们船照,非卸掉一部分货不可。这是这条船最后一趟跑;船上载着下游好几天路程处驻军的军饷。那位镇守使不准船开,除非把银子带上。
「我看我只好照你说的办了,」布茨船长对港务长说。
「我什么时候看见水线上头露出五英尺那个记号,什么时候给你船照,」港务长答道。
「我去叫买办卸掉一点银子。」
他把港务长请到海关俱乐部去,一面请他喝酒,一面让人去办这件事。他陪他喝了四个钟头;回来时,他走路和去的时候一样稳。港务长却醉了。
「啊,我看他们已经卸下去两英尺了,」布茨船长说,「那就行了。」
港务长看了看船舷上的数字,果然,五英尺那个记号正在水边上。
「好,」他说,「这就可以走了。」
「我这就开船,」船长说。
其实一磅货也没卸;是一个机灵的中国人把那些数字漂漂亮亮地重漆了一遍。
后来,哗变的军队盯上了我们载的银子,想拦住我们不让离开江边的一座城;这时他显出一种可喜的强硬。他那副平和的脾气受了考验,他说:
「谁也别想叫我待在我不想待的地方。这条船我是船长,发号令的是我。我要走。」
慌了神的买办说,我们若要动,军队就要开枪。一个军官下了口令,兵士们单膝跪下,端平了枪。布茨船长看着他们。
「把防弹挡板放下来,」他说,「我告诉你们,我要走;中国军队可以见鬼去。」
他下令起锚;就在同时,那军官下令开枪。布茨船长站在他的驾驶台上,那身影有几分滑稽——因为他穿着那件旧蓝毛衣,红脸膛,魁梧的身架,活像你在格里姆斯比码头上看见的那些闲荡的老渔夫——他拉响了他的铃。我们在噼噼啪啪的枪声里慢慢驶了出去。
五十四一个问题
他们带我去看那座庙。庙立在山坡上,背后是一道半圆形的黄褐色山峦,像一方庄严的布景把它衬托起来;他们指给我看,那一进一进的殿宇以何等精妙的匠心顺着山势攀上去,直到最后一座——白石砌成的一颗明珠,四围环着树木;因为中国的建筑师要让自己的作品成为自然的一件饰物,他便利用地形上的种种偶然,来成全他整个装饰的构想。他们指给我看,树是种得多么巧妙:好同一座牌楼的白石相映,这里投下一片宜人的阴影,那里又权充背景;他们要我留意那些大屋顶的比例何等可赞,一层高过一层,层层叠叠,却有花一般的姿态;他们又让我看,那些黄琉璃瓦深浅不一,好教眼睛不至于被一大片单调的颜色冒犯,而是被这细微的色调变化逗引着、取悦着。他们指给我看,一座牌楼上繁复的雕饰如何同一片不加纹饰的墙面相对照,好教眼睛不倦。这一切他们都指给我看了——我们走过一个个雅致的庭院,走过一座座秀美得近乎奇迹的桥,走过供着古怪神像的殿堂,那些神黑沉沉的,张牙舞爪;可是当我问他们,究竟是怎样一种精神,才促使人造起这样一大片建筑来,他们答不上来。
五十五汉学家
他是个高个子,相当壮,肉有些松,像是运动不够;脸红红的,刮得干净,又阔,头发已经灰白。他说话很快,带着神经质的样子,那声音配他这副身量,总嫌小了些。他住在城门外一座庙里,占着客房;三个和尚带一个小沙弥,管着庙,做着法事。屋里有几件中国家具,书极多,舒适却谈不上。天很冷,我们坐的这间书房,一只煤油炉子烘不暖。
论中国话,全中国没有人比他懂得更多。他花了十年功夫编一部字典,要取代某位有名的学者编的那一部;那位学者,他私底下已经不喜欢了二十五年。他因此既嘉惠了汉学,又出了一口私气。他浑身是大学教师的派头;你觉得他终究会做牛津的中文教授,到那时才算真正各得其所。比起大多数汉学家来,他的学养要宽得多:那些人也许懂中文——这一层你只好姑且信之——可他们除此以外什么也不懂,这是明摆着的,叫人叹息;所以他谈起中国的思想和文学来,便有一种在治这门语言的人中间不常见的丰厚与多样。因为他一头扎进了自己那点专门的营生,对赛马和打猎一概不放在心上,欧洲人便觉得他古怪。他们看他的眼光,是人看待那些不同其嗜好者时一贯的疑忌与敬畏。他们说他脑子怕是不大正常,还有人说他抽鸦片。凡是白人想去熟悉那个他将在其中度过大半生涯的文明,人家总是拿这条罪名来加他。你只消在那间连最寻常的舒适也没有的屋子里坐上一会儿,就知道这是一个全然过着精神生活的人。
只是这精神生活是专门化了的。艺术与美似乎并不曾触着他;我听他那样体贴入微地谈论中国的诗人,不由得暗自问自己:最好的东西,会不会到底还是从他指缝里漏掉了。这是一个只透过印出来的字页触到过实在的人。莲花那种凄艳的丰姿要感动他,须得它的美先供奉在李白的诗句里;端庄的中国女子的笑声要撩动他的血,也须得它先成全为一首雕琢入微的绝句。
五十六副领事
轿夫把他的轿子在衙门里放下,解开那挡着倾盆大雨的轿帘。他先探出头来,像一只鸟从窝里往外张望,随后是又长又瘦的身子,末了是两条又瘦又长的腿。他站了一会儿,仿佛不大知道该拿自己怎么办。他很年轻,那四肢长得笨拙,不知怎么更添了几分稚气。他那张圆脸(比起身子的长度,头显得太小了)气色鲜润,完全是个大孩子;一双和气的褐色眼睛,天真而坦白。官职给他的那点分量(他不久前还不过是个学生译员),同他天生的腼腆在打架。他把名片交给推事的秘书,由他领进内院,请他坐下。院里又冷又穿堂风,副领事庆幸自己穿了那件厚雨衣。一个衣衫褴褛的听差端上茶和香烟。那秘书是个瘦得脱了形的年轻人,穿一件很旧的黑袍,在哈佛念过书,乐得卖弄他那口流利的英文。
接着推事进来了,副领事站起身。推事是位胖胖的先生,穿着厚厚的棉袍,大脸上堆着笑,戴一副金丝边眼镜。两人坐下,啜着茶,抽着美国香烟。他们和和气气地闲谈。推事不会英文,副领事的中国话却还新鲜,他不由得觉得自己应付得颇为体面。不多时,一个听差进来,对推事说了几句话;推事便很客气地问副领事,他此来要办的那件事,可以开始了么。通外院的门大开,推事走过去,在台阶上首那张桌子后头的一把大椅子上坐下。这会儿他不笑了。他本能地摆出了合乎他职分的庄重;虽然那么胖,走起路来却自有一种令人肃然的威仪。副领事顺着他客气的手势,在他旁边坐下。秘书站在桌子那一头。随后外头的大门豁然打开(在副领事看来,再没有什么比开一扇门更有戏剧性的了),那犯人快步走了进来,神气里带着一种异样的慌乱。他走到院子当中站住,面对着推事。他两旁各走着一名穿卡其军装的兵。他是个年轻人,副领事想,大概不会比自己更大。他身上只有一条布裤、一件布背心,颜色都洗褪了,却干净。他光着头,赤着脚。他同你每天在城里拥挤的街上遇见的成千上万穿着单调蓝布的苦力,看不出有什么两样。推事和犯人默默地相对。副领事看了看犯人的脸,随即赶紧低下眼去:那上头明明白白摆着的东西,他不愿意看见。他忽然觉得难为情。低着头,他留意到那人的脚很小,秀气而修长;两只手反绑在背后。他身架单薄,中等身量,柔韧得像头野兽;站在那双好看的脚上,他的仪态里有一种特别的优雅。可副领事的眼睛还是不由自主地被拉回到那张鹅蛋形的、光洁无纹的脸上。那脸是青的。副领事读到过多少回「吓得脸发绿」,一向以为不过是文人的说法,此刻他看见了。这叫他吃惊。这叫他羞愧。还有那双眼睛——并不像人们误以为中国人的眼睛总是那样斜吊,而是平直的——那双大得出奇、亮得出奇的眼睛,直盯着推事的眼睛,里头有一种叫人看着难受的恐惧。可是推事问他一句话的时候(审也审过,判也判过了,那天早上把他带来,只为验明正身),他却响响亮亮、明明白白地答了,答得很有胆气。他的身体尽可以出卖他,他的意志却仍旧是他自己的主人。推事简短地下了个令;那人由两个兵夹着,走了出去。
推事和副领事起身走到大门口,轿子在那里等着。犯人带着押解的兵就站在这里。他两手虽绑着,还在抽烟。一小队矮个子的兵一直躲在檐下避雨,推事一露面,带队的军官便叫他们排好队。推事和副领事在轿子里坐定。军官一声令下,队伍开步走。犯人在他们后头两码远处走着。再后头是坐轿的推事,最后是副领事。
他们很快地穿过热闹的街道;店家看着这一行人过去,眼里并没有什么好奇。风是冷的,雨下个不停。犯人只穿一件布背心,想必早湿透了。他步子很稳,头抬得高高的,几乎带点轻快。从推事的衙门到城墙有一段路,走了将近半个钟头。随后他们到了城门,穿了出去。四个穿破蓝布的人——看上去像是乡下人——靠着墙站着,旁边是一口薄棺材,粗粗砍就,没有上漆。犯人走过时朝它瞥了一眼。推事和副领事下了轿,军官把兵停住。稻田从城墙脚下就开始了。犯人被带到两块田之间的一条小路上,叫他跪下。可军官觉得这地方不合适。他叫那人起来。他往前走了一两码,又跪下。一名兵从队里出来,站到犯人身后,离他大约三英尺;他举起枪;军官下了令;他开了枪。犯人向前扑倒,抽搐着,动了一动。军官走上去,看他还没有断气,便把左轮里的两发子弹打进那身体里。然后他重新把兵排好。推事朝副领事笑了一笑,可那与其说是笑,不如说是个怪相;它把那张胖胖的、素来和气的脸扭得很难看。
他们上了轿;可到城门口,两人的路便分开了,推事很客气地躬身向副领事道别。副领事被抬着穿过那些拥挤而曲折的街道,回领事馆去;街上的日子照旧过着。轿子走得很快——领事馆的轿夫都是好脚力——轿夫不住地吆喝着让路,把他的思绪扰得有些散;他一路想着:蓄意去了结一条性命,是多么可怕的事;要毁掉这么一个由无数世代累积而成的东西,那责任仿佛大得没有边。人类存在了这么久,我们每一个人之在这里,都是无穷无尽一连串奇迹的结果。可与此同时,叫他困惑的是,他又觉得生命是何等微不足道。多一条少一条,实在算不了什么。可他刚到领事馆,看了看表,没想到已经这么晚了,便叫轿夫把他抬到俱乐部去。是喝鸡尾酒的时候了,老天在上,他也真需要来一杯。他进去的时候,酒柜那儿站着十来个人。他们知道他这天早上是干什么去了。
「怎么样,」他们说,「看见那小子给毙了?」
「那还用说,」他说,声音又响又满不在乎。
「一切都顺当?」
「他扭了两下。」他转过身对酒保说,「老样子,约翰。」
五十七建在岩石上的城
人家说起这座城,道是太阳偶尔照到那里,狗都要叫起来。这是一座灰暗阴沉的城,笼在雾里;它立在自己那块岩石上,两条大江在这里汇合,于是除了一面,四下里都被浑浊湍急的水冲刷着。那岩石像一艘古代大船的船头,仿佛有一种奇异的、非自然的生命,通体都因用力而颤动着;它像是随时就要冲进那汹涌的江流里去。嶙峋的山把这座城四面围住。
城墙外头,破败的房子架在木桩上;江水落下去的时候,这里便有一群朝不保夕的人,靠着船家的需用过活;因为岩石脚下泊着上千条船,一条挤着一条,挤得死紧,那里的人命也同这条江一样地不安分。一道又陡又曲的石级通到那座由一所庙守着的大城门;整天里挑水的苦力就在这石级上上下下,水桶一路淌着水;给他们泼洒得,石级和城门通出去的那条街总是湿的,像刚下过大雨。走上几分钟平路都难,台阶多得像意大利里维埃拉的山城。因为地方太少,街便挤在一处,又窄又暗,而且一味地弯来弯去,要找路就跟在迷宫里找路一样。人挤得就像伦敦戏散场时人行道上那样挤。你得推着挤过去,时时刻刻往旁边让:轿子来了,苦力驮着他们那永远驮不完的担子来了;走街串巷的小贩,卖着几乎凡人想买的一切,一路蹭着你过去。
铺子朝街大敞着,没有窗,也没有门,里头也挤满了人。那简直像一个工艺美术的展览会;你可以看见中世纪的英格兰,当每一座市镇都自造一切所需之物的时候,一条街是个什么样子。各样行当都挤在一块儿:你会穿过一条屠户的街,两旁挂着血淋淋的整爿肉和下水,苍蝇嗡嗡地绕着飞,底下是生癞的狗饿着肚子逡巡;你又会穿过一条街,家家户户都有一架手织机,忙着织布或是织绸。饭铺子多得数不清,里头飘出浓浊的气味,什么时辰都有人在吃。再往前,多半在拐角上,你会看见茶馆,那里整天里桌子都坐满了各色人等,喝茶,抽烟。剃头的当众做他们的生意,你会看见人耐着性子伏在交叠的两臂上,让人剃头;另一些人在掏耳朵;还有些人——真是叫人看不下去的景象——在刮眼皮里子。
这是一座有一千种声音的城。有小贩敲着木梆子通报自己来了;有瞎眼乐师或是女按摩的竹板;有人在酒馆里用尖细的假嗓子唱;有人家办喜事或是办丧事,锣敲得震天响。有苦力和轿夫粗嘎的吆喝;有叫花子带着威胁意味的哼唧——他们是人的一种漫画,枯瘦的四肢将将裹在肮脏的破布里,一身的病叫人作呕;有吹号兵那破了嗓的哀声,他没完没了地练一个总也吹不成的号调;然后,像是给这一切野蛮的曲调垫底的一个低音,是说话声不肯止歇地响着——人笑着,吵着,打趣,喊叫,争辩,说闲话。这是不停的喧嚣。起初觉得稀奇,继而觉得纷乱、恼人,末了简直叫人发疯。你渴望有一刻绝对的安静。你觉得那会是一种销魂的享受。
再加上,除了那磨人的人堆和把耳朵累坏的喧嚣,还有一股臭气;日子久了,经验多了,你能把它分辨成一千股各不相同的臭气。你的鼻子变得精明起来。恶臭敲打着你被折磨的神经,像一群粗劣的乐器在奏一支可怕的交响曲。
在你周围涌动的这千千万万人,他们过的是怎样的日子,你说不上来。对自己的同胞,同情和了解使你有个把手处;你多少能进到他们的生活里去,至少凭想象;某种意义上,你真能占有他们。凭想象使一使力,你可以把他们勉强变成你自己的一部分。可这些人对你是陌生的,正如你对他们是陌生的。他们的谜,你连一点头绪也没有。他们在那么多地方与你相像,这并不帮你的忙;倒不如说,那只把他们的不同衬得更分明。有个人吸引了你的注意:一个脸色苍白的青年,戴着大大的角框眼镜,腋下夹着一本书,那副用功的神气讨人喜欢;或是一位戴风帽的老人,灰白的胡子稀稀的,眼睛倦倦的——他像极了中国画家画在山石间的那种圣贤,或是康熙年间用瓷塑出来的那种圣贤;可你看他,同看一堵砖墙也差不多。你无从下手,关于他们你连头一件事都不知道,你的想象碰了壁。
可是,当你爬到山顶上,又一次走到那圈带雉堞的城墙跟前,穿过那座森然的城门出去,你便走到坟地里了。坟往四野伸展开去,一里,两里,三里,四里,五里,一望无尽的绿色坟丘,起起伏伏漫过山冈,立着灰色的碑;每年一次,人们到这些碑前来奠酒,来告诉死者,他们留下的活人过得怎么样。死者拥挤的程度,同城里活人拥挤的程度一样;他们像是在朝活人压过来,要把活人逼进那浑浊打旋的江水里去。那一排排密密麻麻的坟里,有一种威胁的意味。像是它们正在围攻这座城,阴沉沉地,毫不留情,只等着自己的时辰;像是到末了,它们会像命运一样不可抵挡地一步步侵进来,把那些沸沸扬扬的人群赶在前头,直赶到房屋和街道都被它们盖住,绿色的坟丘一直下到水门口。那时候,终于是寂静了;寂静将在那里不受打扰地住下来。
那些绿色的坟是叫人心里发毛的,是可怕的。它们像是在等着。
五十八祭神
她是个老太婆,脸干瘪了,皱纹很深。灰白的头发上插着三把长长的银簪,成了一副古怪的头饰。她那身褪了色的蓝衣裳,是一件长袄,又旧又打着补丁,和一条裤子,长到小腿肚下头一点。她赤着脚,一只脚踝上却套着一只银镯。看得出她很穷。她并不胖,身架却是方方正正的;当年正壮的时候,她一生所做的那些重活,想必是不费什么力就做下来的。她走得从容,是上了年纪的女人那种稳当的步子,臂上挎着一只篮子。她走到江边码头上;码头上挤满了描画得花花绿绿的船;她的眼睛在一个站在窄竹筏上用鸬鹚打鱼的人身上好奇地停了一会儿;随后她便动手办她的事。她把篮子放在码头的石头上,靠着水边,从里头取出一支红蜡烛。她点着了,插在石缝里。接着她取出几支香,每一支都在烛火上燎一燎,围着蜡烛插好。她取出三只小碗,用她瓶子里带来的液体斟满,整整齐齐地摆成一排。然后她从篮子里取出一卷卷纸钱和纸「元宝」,把它们抖散开,好让它们容易烧着。她生起一小堆火;火旺起来的时候,她端起那三只碗,对着那燃着的香浇下去一些。她拜了三拜,嘴里念念有词。她把烧着的纸拨一拨,让火烧得旺些。随后她把碗里剩下的都泼在石头上,又拜了三拜。没有一个人理会她。她又从篮子里拿出几张纸钱,丢进火里。然后她再不多事,提起篮子,仍旧是那从容而略显沉重的步子,走了。神明已经受了应得的酬答;她就像法国乡下一个老妇人妥妥当当做完了一天的家务,自去干她自己的事了。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