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这本书的作者夫妇,是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派到亚洲来采集兽类标本的一队人。丈夫打猎、剥皮、做记录,妻子拍照。一九一六到一九一七年,他们在中国待了一年多。
行程分两截。
头一截在福建。他们溯闽江而上,钻进一处满是蝙蝠的大岩洞,撞上延平一带正在起事的军队,又花了不少工夫去追一个当地人口口相传的东西——一只蓝色的老虎。那一章写得很认真,也很坦白:他们始终没有看见它。
第二截在云南,也是全书的主体。从大理府到丽江,上玉龙雪山,在云线上扎营,追斑羚和鬣羚;过金沙江的峡谷,穿没有地图的地方,一直往西到澜沧江、怒江,再到永昌、孟定、腾越,末尾踏上缅甸的边界。路上遇见掸人、傈僳、纳西、藏人,也遇见散在山里的传教士。第三十二章他们在缅甸「做了战俘」——那其实是一场误会引出的笑话。
这是一本博物学家的书,所以它的中国跟别人写的不大一样。别人看城、看官、看庙,他们看山脊线、看兽的脚印、看一座村子周围的林子还剩多少。写猎的段落很细,写人的段落带着美国人那种轻松的自嘲。
一百年前中国西南的山里有过些什么,这本书里留着一份清单。
一考察队的使命
原始人类最早的遗骸,多半会在喜马拉雅山以北、中亚那片广袤的高原上的某处找到。从这一带,一波又一波的入侵自东方涌入欧洲,自北方涌入印度,自西方涌入中国;而通往北美洲的迁徙之路,则越过白令海峡,再呈扇形向南、向东南铺展开去,直抵南美洲的最南端。更新世之初,中亚高原大概不像今天这样干旱,有理由相信,这一带不仅是人类分布四方的中心,也是如今生活在世界其他地方的许多哺乳动物的发源地。譬如我们美洲的驼鹿、马鹿,落基山的大角羊,所谓的石山羊,以及别的一些动物,大概都源出中亚。
原始部落之所以四处辗转、足迹极远,固然有许多原因,但他们首先是猎人,所以其中最要紧的一条,必定是他们赖以为生的猎物的迁移。因此,研究早期人种,必然与中亚哺乳动物的生态及其分布密切相关,并且有赖于对这方面的了解。对这一地区,从来没有人大规模、有系统地做过古生物学、考古学或动物学的研究;地球上有人居住的地方,再没有哪一块同样大小的地区,像它这样鲜为人知。
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按综合的科学路线,在世界的这一角落展开大规模的考察。然而这片土地本身和它的居民,都给科学研究设下了不同寻常的障碍。这一地区不但群山纵横交错,是世界上最雄伟的山系,而且冬季严寒,无法连续工作。当地人天生不喜欢外国人,近半个世纪的政治变故,也没有让他们的疑忌稍减。
这些困难并非不可克服,但大规模研究的计划必须周密筹备。其中最要紧的步骤之一,是先派出预备考察队,大致了解当地的人民、动物以及将会遇到的种种情形。第一次勘察主要是一次哺乳动物调查,为此,亚洲动物考察队于一九一六年三月离开纽约。
考察队的目的地是云南,中国西南部的一个省份。这是中华民国最不为人所知的地区之一,由于纬度偏南,又有高大的山系,气候和动物分布的幅度都极大。它的面积与加利福尼亚州相仿,地形则好比狂风大作时的海洋,因为它大部分地面都被掀成巨大的山浪,彼此分隔、交错,乱得无从理清。
云南北接西藏和四川,西邻缅甸,南连东京,东界贵州省。就动物区系而言,云南整个西北部基本上属于西藏,高原与山峰的海拔从八千英尺直到两万英尺。南部和西部,沿着缅甸与东京的边境,在那些低洼的、瘴疠横行的河谷里,气候是地道的热带气候,当地的人烟、动物与植物,都与北方截然不同。
云南的土著民族格外引人入胜。全省约有三十个非汉民族,其中像掸人和倮倮,代表着中国的原住民。可以有把握地说,世界上再没有哪一块同样大小的地区,语言和方言像这里这样纷繁多样。
考察队的主要工作虽定在云南,我们还是决定先在中国福建省逗留一段时间,设法弄到一只所谓「蓝虎」的标本。这种虎曾两次被柯志仁牧师看见,他是一位传教士,也是一位业余博物学者,常在福州附近打猎。
第一次亚洲动物考察队的白人成员,有贺乐先生、我的妻子伊薇特·博鲁普·安德鲁斯,以及我本人。另有一位中国翻译吴鸿涛,连同五名本地助手和十名赶骡人,便是全队的班底。
贺乐先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采集家。他早年在美国西部和加拉帕戈斯群岛工作,此后多年在墨西哥、阿拉斯加、南美洲和非洲采集标本。他头一回到英属东非,是与卡尔·阿克利先生同去;第二回随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第三回又与保罗·雷尼先生同行。在亚洲动物考察队中,贺乐先生把大部分时间都用来采集和制作小型哺乳动物标本。他是七月下旬在中国入队的。
安德鲁斯夫人是考察队的摄影师。她作为业余爱好者,曾在德国、法国、意大利以及纽约学习摄影,尤其专心于天然彩色照片的拍摄。这种工作需要无尽的细心与耐性,但成果绝对值得付出的心血。
吴鸿涛是福州人,曾在当地的英华书院学习英文。他在云南腾越住过一段时间,受雇于海关税务司贾利先生,不但会说官话,还懂好几种土著方言。他身兼翻译、领班「伙计」和野外总管。我本人的工作,主要是指挥考察队,并猎取大型兽类。
为了减少沉重的运费,我们在纽约只购置了那些在上海或香港买不到的装备。枪支、弹药、帐篷以及一般的营地用具,都由肖弗林—戴利—盖尔斯公司供应,他们对种种细节照料周到,令人十分满意——考察队一旦出了门,这些小细节往往关系重大,出了毛病也无从补救。所有食品和给养都是在香港购买的(见第九章)。
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宣布组建考察队的消息后,在美国和世界其他地方广为传播。我们立刻发现,美国的大城市里原来住着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人:成百上千的人写信、拍电报来,要求参加考察队。申请者以男人和男孩为主,但女人也不在少数,其中许多人还亲自跑到博物馆来面谈。
这些来信大多可笑到了极点。一封来自一个屠夫,他认为自己可以在处理标本上大显身手,或者保护我们免遭野蛮土人的袭击;另一个年轻人向我妻子自荐,愿做她的贴身保镖;第三位深信,他二十年的侍者经验足以让他在考察队里担当要职;还有无数女人,有老有少,都想在那些「凄凉的荒野」里给我妻子做「伴当」。
我们横越大陆,一路走到哪里,申请者便追到哪里;到了旧金山依然如此,直到三月二十八日下午我们登上「天洋丸」号轮船,驶往日本。
横渡太平洋一路平安无事。巨轮向横滨码头靠拢时,照例有一群当地人登上船来。我们正倚着栏杆,三个日本人走上前来,齐齐鞠了一躬,说道:「我们是日本大报的记者报。我们想知道中国动物的全部事。」这番话显然是事先排练过的,因为说完之后,他们的英文便戛然而止,接下来的采访,只好由我用日语磕磕绊绊地进行。
我们到达时,日本正沉醉在樱花季节里,对一个热衷彩色摄影的人来说,那简直是人间天堂。我们在那里住了三个星期,才恋恋不舍地取道朝鲜前往北京。不过,在继续讲述我们此后的旅程之前,我们想先简略回顾一下中国的政局,作为我们在福建省早期工作的背景。
二动荡中的中国
考察队在纽约筹备启程的那段日子,中国正处在动荡之中。袁世凯是民国的大总统,可他心底的愿望,是做中国的皇帝。他为这把龙椅谋划了二十年;他做了一百天凄凄惨惨的皇帝;如今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空中楼阁在脚下坍塌,无能为力。袁世凯是他那个时代的强人,论权势、头脑和个人魄力,自李鸿章以来,没有哪个中国人比得上他。在他的政治天地里,他始终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他的帝王梦早在一九〇一年就初具雏形,那一年他出任直隶总督,而北京就在直隶境内。
正是从那时起,他着手整顿军队,使之近代化,并把它抓在自己手里;在中国,军队是政治权力的根本。严格说来,中国从前没有、如今也没有一支国家军队,有的只是一群军队,各自效忠于某一位将军;谁能赢得各路统兵将领的拥戴,谁就能主宰中国四万万人民的命运,不论他顶着什么官衔。
袁世凯把大多数重要将领都笼络在自己身边。一九一一年满清王朝被推翻,他的种种谋划与权术开始结出果实。他在革命党与满人之间巧妙周旋,终于使自己当选为新共和国的总统,尽管他从来不曾有片刻相信共和政体。他骨子里始终是个君主主义者,但只要自称热忱的共和派能当作登上龙椅的垫脚石,他便乐得这样宣称;龙椅始终是他念念不忘的最终目标。
做了总统,他便一意专断。一九一三年,有人起兵反对他的施政,但他击败了叛军,又拉拢了更多的老将,把军队牢牢拧成一股,为己所用,势力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更强大。
那时他本可以发动一场政变,自立为帝,几乎不会遇到丝毫抵抗;可他秉承中国人世代相传的谨慎,宁愿等待,宁愿密谋筹划。他要让自己的地位更加稳固,还要做出一副样子,仿佛是在人民的一再恳请之下,出于爱国的责任,才勉为其难地登上皇位。
袁世凯营造舆论的手段,是地道的中国手段,却十分奏效。他正进展顺利,一九一五年五月,日本却趁欧洲大战之机,提出了那有名的二十一条,在他的时运之轮里插进了一根棍子;这些条款,中国大都应允了。
这只是暂时拖延了他的计划,袁世凯的党羽比从前更卖力地推动帝制,结果皇位便「经全体国民一致投票」奉献给了他。为了「保全面子」,他起初推辞,待到第二次劝进,才「勉强」接受,于一九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做了中国的皇帝。
然而他的得意是短暂的。八天之后,云南不稳的消息传到北京。曾任该省都督的蔡锷将军出现在省城云南府,于十二月二十三日向袁世凯发出最后通牒,要他取消帝制,并处死所有助他登基的人,否则云南便要独立;十二月二十五日,云南果然宣告独立。
这场起事,无疑有日本人在背后出钱;日本人早已向袁世凯暗示,他们不会赞成改变共和政体。叛乱迅速蔓延。一月二十一日,与云南毗邻的贵州省宣布独立;三月十八日,广西也宣告独立。
大约就在这时,博物馆当局对考察队是否还该成行,渐渐有些犹豫。我们在纽约比尔特摩饭店与中国驻美公使顾维钧博士长谈了一次。顾博士虽然确信叛乱不会长久,却极力劝我们推迟行期,等局势安定下来再说。他提出要打电报向北京请示,但我们知道,一群想在动乱地区旅行的外国人,对焦头烂额的袁世凯政府来说是多么不受欢迎,便谢绝了他的好意,决定不论情形如何都照常出发。我们希望袁世凯能像一九一三年那样强大,把这次叛乱也镇压下去;可是我们天天焦急地看报,传来的消息却是又有别的省份脱离了他的旗帜。
在「天洋丸」上,我们遇见了查尔斯·田夏礼阁下。他当过美国驻上海总领事,袁世凯任直隶总督时还做过他的顾问。田夏礼先生想在北京附近取得一项筑路的特许权,那时正要去见袁世凯。他对政局的忧虑并不比我们少,我们常常一同在甲板上踱步,议论可能发生的事;然而每一则无线电消息,都说又有人投到了叛军一边。
看来这已是末日的开端,因为袁世凯已经丧失了胆气。他决定罢手,在当选皇帝一百天之后,颁布命令,撤销帝制,恢复共和。可是那些反叛的省份并不满意,要求他彻底下台。
大约就在这时,我们到了北京——简直是被一场猛烈的沙尘暴吹进城的,那风暴仿佛是这座森严古城城墙之内人间动荡在天地间的显现。我们的表亲、美国公使馆海军武官托马斯·哈钦斯中校在月台上等候我们,一只手按着帽子,另一只手擦着眼里的沙尘。
他带给我们的消息一点也不令人宽慰,因为公使馆里一片悲观。美国公使芮恩施博士对我们不顾局势执意南下并不热心,但他还是着手帮我们办理护照所需的签证。
我们想先去福建省的福州,在那里猎虎,等贺乐先生七月间入队,再一同前往云南。福建仍然效忠袁世凯,但这个省份正对着台湾岛,日本在当地的势力很大,北京方面颇为不安。
我们手里握着英华书院柯乐格先生的几封电报,说全省平静无事;我们在福州期间就住在他家。靠着芮恩施博士的斡旋,中国外交部为我们的护照签了证。护照上盖的那枚硕大的红印,是中国式「保全面子」的一个有趣例子。先盖的是袁世凯那个有名无实的洪宪王朝的印——「洪宪」意为「宏大的宪政」——紧接着在它上面又压了一枚中华民国的印。两枚印差不多一样清楚,这样一来,不论政治命运的牌怎样翻,外交部的面子总能保全。
芮恩施博士在北京公使馆设午宴款待,席间我们见到了德国公使辛慈海军上将,他不久前刚从德国历险来到中国。大战爆发时,他是驻墨西哥公使,却隐姓埋名取道英国回到柏林,向德皇请求出海作战。德皇对辛慈的这番作为极为欣喜,答应任命他为驻华公使,条件是他要像去柏林那样设法到达北京。辛慈于是以押运员的身份,搭上一艘斯堪的纳维亚的不定期货轮,平安抵达上海,到了那里,才摆出外国外交官的全套排场,前往京城。
由于国际关系错综复杂,美国人那时的处境颇为尴尬,社交往来极其有限。晚宴的客人必须万分小心地挑选,不论走到哪里,遇见的多半都是同一批人。
凡是在北京过过社交生活的人,都永远忘不了这个地方。在世界上最如画、最富历史、最浪漫的城市之一的中心,有一个五方杂处的侨民圈子,尽情地享受着生活。人们谈的全是马匹、马球、赛马、打猎、宴会和舞会,背景则是饶有趣味的中国政治,那里头从来不会沉闷。总有这样那样的叛乱,带来令人愉快的刺激;谁也说不准,什么时候紫禁城那神秘的宫门里又会抛出一颗新的政治炸弹。
我们在北京住了一个星期,才依依不舍地乘火车前往上海。途中经过济南府,头一天夜里那里刚发生过激烈的战斗,日本兵与叛军联手对付袁世凯的军队。处处都可以看出日本在跟他作对。在上海的外国租界里,就在美国总领事萨门斯先生官邸的后面,袁世凯手下的一名要员被人公然刺杀,而日本人与这桩阴谋直接相关。有人告诉我们,那时在外国租界里很难租到房子,因为有钱的中国人害怕这一派或那一派的报复,都急于寻求那一带的庇护,不论多高的房租都肯出。
不久以后,少数人得知袁世凯病重了。他患的是肾炎,随之而来的是身体虚弱、神思迟钝、精神涣散。家里请来了法国医生,可袁世凯的妻妾们坚持要用她们自己熬的汤药给他治病;六月六日凌晨三点过后不久,他死了。
即便在临终的病榻上,袁世凯仍竭力在国人面前保全面子,他的遗言重申的是他明知无人相信的那一套。一九一六年六月七日的《大陆报》记述了他的死:
据总统府消息,袁氏病情于今晨三时转危。袁氏召其故交心腹徐世昌前来,徐立即赶到。徐到时,袁氏已极度虚弱,但神志完全清醒。
袁氏含泪向老友表白,他本人从无觊觎帝位的私心;只因左右之人蒙蔽了真实的民意,他才真诚地相信人民希望恢复帝制。南方要求他辞职,他之所以不肯依从,是唯恐全国陷入普遍的无政府状态。如今自觉死期将至,他请徐世昌将这番遗言公之于众。
今晨十时,在黎元洪总统位于东城东厂胡同的临时寓所——此宅原属著名的帝制派杨度——举行了权力移交黎元洪的正式仪式。国务卿兼总理段祺瑞及内阁全体阁员、参政院院长溥伦贝子以及其他高级官员均出席。
众官员身着礼服,由黎元洪在正厅接见,向新总统三鞠躬,新总统亦答礼。两点钟将举行同样的仪式,届时全体高级军官将齐集总统寓所。
内阁已通电各省:副总统黎元洪依照约法,自本月七日起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
袁世凯要做四万万人之上的皇帝的宏大阴谋,就这样收场了;这样的阴谋,也只有在中国才能施行。他失败了,这位昔日骁勇的武人在失败的屈辱中死去,身后留下三十二个妻妾、四十个儿女,还有一个陷于政治混乱的国家。
三溯闽江而上
(本章由伊薇特·博鲁普·安德鲁斯执笔)
离开上海三天后,我们到达闽江口的罗星塔锚地,离福州还有十二英里。
我们换乘一艘小汽艇,在一大群如画的渔船中间穿行。每条渔船弯月形的船头上,都画着一只黑白两色的圆眼睛。我们问起为什么要这样装饰,汽艇上的一个中国人颇带怜悯地看了我们一会儿,然后说:「没有眼,不能看。」多么简单,又多么令人心服!
汽艇刚一靠岸,几十个苦力便像苍蝇一样蜂拥而上,发疯似地抢夺我们的行李。一个人抓住一只箱子,箱子另一头早被另一个人占了,接下来便是一场争吵,两人都想用尖叫把对方的耳朵震聋。靠大喊大叫来发号施令,是中国人天生的习惯,看来根深蒂固。用平常的声调讲理,停下来听听对方怎么回答,在他们似乎是心理上办不到的事。
我们到达福州的日期弄错了,比人家预料的早了两天,所以要接待我们的英华书院的柯乐格先生没有到码头来接。在一片混乱嘈杂之中,我们正不知该往哪里去,一位海关官员把我们接管过去,从尖叫的人堆里明智地挑出一个看上去能干的女人,叫她去找两顶轿子和搬行李的苦力。她去了,十分钟后轿子就到了。她在我们面前的人群里来回奔忙,挑出她看得上的人,把行李分给他们,照例争执一番之后,担子总算挑起来了。
我们上了轿子出发,看样子全福州的人都跟在后面。狭窄的街道一眼望去,尽是我们脚夫的头和肩膀。带着三十三名苦力和一千六百磅行李,我们一路开向素不相识、也并未料到我们要来的人家,觉得自己仿佛在率领一支入侵的大军。不过我们的突然到来并没有难倒柯乐格一家,他们对我们的欢迎,正是远东处处可见的那种热情好客。
不论在中国住了多久,人们心里始终悬而不决,无法断定民国最肮脏的城市究竟是哪一座。福州的居民夸口说,论刺激感官的程度,没有哪座城市能和他们的相比;厦门和另外几处地方虽然也来争这个不大光彩的名号,我们却倾向于毫无保留地把它判给福州。福州像一座中世纪的城市,狭窄、铺得坑坑洼洼的街道漫无目的地蜿蜒,成了一座无望的迷宫。街道上方通常搭着顶棚,所以绝不会有哪一线能涤荡污秽的阳光偶然照进它幽暗的角落。一点儿通风也没有,憋闷的空气里充满了从街面和热气腾腾的屋子里升起的气味。
福州和中国别的城市一样,狭窄的巷子里简直塞满了各种各样的营生,堵得水泄不通。数不清的工匠就在这些小小的过道里摆开摊子,与猪、孩子和狗挤在一处,女人们还把被子拿出来摊在石板上。俗话说,中国人做的事情,很少有不在某个时候拿到街上来做的。
外国侨民,包括各国领事、传教士和商人,都住在城外远处的一座山顶上。他们的房子天花板极高,室内陈设简朴;住户们难得进城,进城也总是坐轿子,屋里的布扇日夜扇动,这样才能熬过盛夏的酷热。
要和我们一同打猎的柯志仁牧师已经有电报在等着我们,请我们到他在上游二百英里处的教区去。我们花了两个闷热的日子重新打点行装,柯乐格先生则四处替我们物色一个会说英语的厨子。
有一位中年绅士前来应聘,可他一听说我们要去「内地」,便摇摇头,摆出一副极尽孝道的样子,说他看他母亲是不会放他去的。另一位怕太阳太毒。最后,就在我们动身的前夜,我们雇了一个口吃的中国人,他向我们保证,他是个了不起的厨子,而且格外诚实。
倘若你从没听过中国人口吃,那你的人生还有一样值得期待的东西。后来我们发现,我们的厨子是个无耻的无赖,可他从我们身上揩的油,也算物有所值,因为他每次想说一个字,我们都几乎笑得歇斯底里。他听上去活像一张磨坏了的留声机唱片,在一个音上嗡嗡地打转;等他终于把话说出来,他那洋泾浜英语本身就叫人笑破肚皮。
有一天,他来到舢板上,得意洋洋地拿出一块牛肉,经过一连串嗓子上的体操,终于喊出一句:「太太,这肉不是死牛的。死牛没有这么好看。」意思是说,这块牛肉不是病死的牛身上的。
我们旅程的第一段在天亮以前就开始了。我们坐的是四人抬的轿子,后面跟着长长一队满载的苦力,挑着我们的相机、行李袋和背篓。道路穿过层层梯田的群山之间的绿色稻田,我们颠颠簸簸地前行,一会儿在山脊上,一会儿在山谷里,经过油漆剥落的破旧庙宇,和半掩在蜿蜒河边芦苇丛中的如画小屋。穿过狭窄的村街之后,重新来到乡野,呼吸着带有金银花香的新鲜空气,真叫人松了一口气。
有一艘客运汽艇开往急流起点的水口,可它凌晨两点钟开船,船上挤满了浑身气味难闻的中国人,一寸不剩地横躺在甲板上,连传教士们都极力劝我们不要坐。乘客被挤落水中的事并不少见。有一位传教士亲眼见过一件事,典型地说明了寻常中国人是多么缺乏同情心。
水口汽艇上有个苦力不慎落水,他的一个朋友虽然抓住了他的手,把他托在水面上,却没有一个人肯伸手帮忙;汽艇照旧全速前进,那可怜的人终于力气不支,松了手,沉了下去。这绝不是孤立的事例。几年前,长江上有一艘外国轮船失火,围观的成群中国人几乎没有出手救助乘客和船员。其实,那些人一挣扎着上了岸,许多就连衣服都被抢走,有的甚至当场被杀。
我们在闽江上的第一天,是整个考察期间最舒适的一天,因为承蒙美孚石油公司代理人利文斯通先生的好意,我们借到了该公司的汽艇。汽艇又大又宽敞,这段旅程若坐公共客船,岂止是不舒服,而现在却十分惬意。闽江是全中国最美的河流之一,丝绒般碧绿的群山从水边拔地而起,高达一千英尺甚至更高,常常一直开成梯田到山顶。
我们的船头上蹲着一位干瘪的小老头,辫子盘在头上,自称是领港的。可他见人就打听航道,还让我们搁浅了十几次,把我们的船长急得团团转,所以我们觉得,他这个名号不完全名副其实。
河上的生活是一幅引人入胜、变幻无穷的图画。这一刻,我们经过一条堆满树枝的舢板,看上去就像一座顺流漂浮的小岛;下一刻,一艘巨大的帆船漂过,竹骨撑起的船帆伸展成种种不可思议的角度,后面跟着数不清的小船,船夫单调的号子声从水面上隐隐约约地飘到我们耳边。
傍晚时分,我们到了水口。我们要在上面度过八天的舢板,和二三十条别的船一起拖上了河滩。我们头顶上方就是那座杂乱无章的市镇,看上去很像我们家乡那些廉价公寓楼的背面。黑夜遮住了周围的污秽,却丝毫不能减轻从村子里倾泻下来的气味,我们吃晚饭时毫无胃口。
我们的铺盖就摊在舢板上,与四名船夫同住一条船。船尾只挂着一顶蚊帐作遮挡,但周围的一切都那么新奇,这只能算是小事一桩。我们躺在行军床上,可以仰望镶在舢板半椭圆形篷顶框里的星星,听着水上生活的声响越来越弱,船夫们一个接一个地把船拖上滩过夜。似乎只过了几分钟,我们就被一阵激流声惊醒,可天已经亮了,船已经到了第一道急流,从这里到延平,还有一百二十英里。
傍晚,我们到了樟湖坂,柯志仁先生站在岸上向我们挥着帽子,周围是几十个脏兮兮的小孩,还有无数爆竹在炸响。我们走到哪里,爆竹就在前前后后响到哪里——因为中国人要表达极度的感情,不论是欢喜还是悲伤,总是用放爆竹的方式。
这个地区曾多次迫害本地基督徒,不久前还有一伙兵把本地牧师吊着拇指挂起来,打得不省人事。那天夜里他就是我们的东道主,看上去是个聪明活泼的小个子,可由于遭受那番酷刑,耳朵已经很聋了。他再也没有康复,几个星期后就死了。柯志仁先生是来调查这件事的,因为百姓们自己赋予传教士相当大的权威。
那天夜里我们住在小教堂后面的牧师住宅里,一间空荡荡的教室让给我们用。我们支起行军床、桌子、椅子和浴盆之后,觉得十分舒适;可是房子在镇子中央,高墙挡住了每一丝清新的空气。装着铁栏的窗户朝着一条不足六英尺宽的街道,我们正准备睡觉,窗外响起一片压低了嗓门的嗡嗡私语。我们打开一只强光电筒,只见至少有四十个男人、女人和孩子站在那里,全神贯注地盯着我们;可他们在那刺眼的强光前一下子就散了,就像六月阳光下的雪。
那一夜很不好过。天气酷热,蚊子更厉害,村里的每一条狗、每一只猫似乎都选中了我们的院子作决斗场,来了结旧怨。凌晨四点钟达到了高潮:就在我们窗下,传来一连串刺耳的尖叫,接着是一阵可怕的咕噜声。邻居们偏偏选了这个地方、这个时辰来宰他们家的猪,接下来用滚水烫猪、刮毛的全过程,都伴着没完没了的叽叽喳喳。我们气得七窍生烟,穿好衣服出去散步,发誓再也不在这地方过夜,宁可睡在舢板上。
总的说来,我们的船夫都是好人,可他们有所有中国人都有的那种爱凑热闹的脾气,不论到哪里,都天生想尽可能紧紧地挤在一起。往尤溪去的一路上,每天傍晚他们都坚持要停在某个臭烘烘的村子旁,很难劝他们离开市镇过夜。而且中午停船吃饭时,他们总是不理会阴凉的地方,偏要选一片沙滩,那里的太阳晒得像高炉一样。
中国人似乎从来不怕太阳,一年四季都光着头,只用一只手或半开的扇子遮遮眼睛。扇子是头等必需品,常常可以看见苦力身上几乎一丝不挂,拖着沉重的担子,汗水从赤裸的身上淌下来,一边还使劲地扇着扇子。
柯志仁先生要去尤溪,那是他的一个传教站,在闽江的一条支流上游很远的地方。因为有传闻说那一带有虎,我们便跟他同去,没有直接去延平。虎的传说后来证实纯属子虚,但我们这一趟却因为结识了哈特福德小姐而颇有意思,她是当地唯一的外国侨民。她在尤溪住了两年,有一次整整八个月没见过一个白人,只有柯志仁先生在附近待过三天。从福州运给养来要四个星期,没有电报,邮件也很不规则,可她喜欢这种孤寂,对她的工作满怀热情。
她的一生颇为有趣,也不乏危险。一八九五年,在华山教案中她受了伤,险些丧命;那次事件里,一伙被称为「斋教徒」的狂热土人残忍地杀害了十个女人和一个男人。中国政府被迫向哈特福德小姐支付一大笔赔款,她是在抗议之下才接受的,而且照她一贯的作风,把钱全数捐给了发生惨案的古田的传教事业。
我们到达时,尤溪的局势极不安定,几个月来简直是一场「恐怖统治」。一大股土匪盘踞在离城不远的山里,知县警告我们不要试图再往上游去。几个月前,福州派来了几个连的兵,把这帮恶棍放到镇上来,结果是「药比病还坏」。
士兵们不断逮捕无辜的农民,诬指他们是土匪或是通匪,不经审问就枪毙。有一次得到了土匪营地的确切情报,士兵们勇敢地出发了,可是离土匪不远时,带兵的军官们却自己吵了起来,枪也打响了,土匪便逃之夭夭。然而中国人总是要「保全面子」的,他们回到尤溪,仅凭怀疑就抓了几十个人,不经任何审判就处决了。最后情形坏到叫人无法忍受,谁都没有安全可言;经传教士们一再申诉,才派了一位品行稍好的新知县到尤溪来。
由于有土匪,再往上游去已不可能采集标本,所以我们到尤溪两天后便动身去延平。延平是一座如画的古城,坐落在江流分岔处的一座山上,四周环绕着高大的石墙,墙上开着枪眼。这样的城墙,对大炮固然没什么用处,但对野战炮以下的任何武器,却都是难以逾越的障碍——这一点,我们后来亲身领教了。
美以美会的教会大院占据着山顶上相当大的一片地方,背靠城墙,除了四座住宅,还有两所大学堂,一所男校,一所女校。柯志仁先生的住宅可以俯瞰江流下游的壮丽景色;傍晚夕阳西照,群山沐浴在粉红、淡紫和深紫之中,简直想象不出比这更美的地方。
但延平的妙处,却被恶劣的天气打了些折扣。夏天热得几乎叫人受不了,终日下雨,空气湿得几乎饱和,除了在火上烤,什么东西都干不了。据大家说,冬天也几乎一样糟,只是走到另一个极端,湿冷刺骨;不过据说初秋十分宜人。
福建大部分地区,和中国许多别的省份一样,森林已被砍伐殆尽,现存的松林都是人工种植的。森林砍伐的结果,是把野兽都赶走了,除了虎、豹、狼、野猪、鬣羚和斑羚,大型兽类已一种不剩。不过,覆盖山坡、塞满沟壑的茂密的芒草和荆棘丛,却为麂和许多种小型猫科动物、灵猫以及其他灵猫类动物提供了藏身之所。这些动物到遍布每一条山谷的稻田里来捕食青蛙和鱼,可是很难捉到它们,因为田里总有中国人在干活。
我们在延平附近设了一个星期的陷阱,虽然捕到了不少动物,可它们几乎总是连同陷阱一起被偷走。在云南,我们也遇到同样的麻烦,和在福建一样。我们谁也没在世界上任何地方见过像这两个省份的中国人这样十足的小偷。小型哺乳动物并不比大型的多多少,因为当地人对稻田周围的那些动物进行着无休止的战争,除了少数几种分布很广的,差不多都被他们消灭光了。
四大峡谷里的蝙蝠洞
到延平几天以后,我们随柯志仁先生和他的儿子奥利弗,去了七英里外一处荒僻山谷里的一座道观,那地方叫七源坑。清晨步行去道观,一路十分惬意。「竹鸡」和鹧鸪在我们四周啼叫,路上我们打到的鸟,足够做第一天的晚饭。这两种鸟在福建省都很多,但要打到它们却绝不容易,因为它们栖身在极其茂密的草木中,很难把它们轰出来。
清晨,我们常常听见鹧鸪在树上或山顶上啼鸣。一只雄鸟一旦占住了这样一块地方,另一只闯进来,几乎必定要惹出一场争斗,直到其中一只被赶走才罢休。
大峡谷有两英里半长,是一条夹在陡直石壁之间的窄沟,石壁直到顶上都密密地长满了竹子和缠结的带刺藤蔓。峡谷底部,一道山洪在巨石之间奔腾翻滚;可一离开峡谷里阴凉的幽暗,铺展到层层梯田上,便成了一条缓缓流淌的温柔小溪。
离谷口大约一英里处,有两座古庙依偎在山坡上。一座就建在水边,另一座却攀附在高出河面三百英尺的石壁上,我们就在那里扎营。
管庙的老道士见了我们,似乎并不特别高兴,直到我往他手里塞了一块鹰洋——这时他脸色一变,真叫人好笑。游廊的尽头让给了我们,柯志仁先生和奥利弗则把床铺在正殿一尊咧嘴而笑的神像脚下。
我们到七源坑来,是为了猎鬣羚(见第十七章),只带了几个捕小型兽类的陷阱。哈里——也就是柯志仁先生——曾在沿江几个市镇的集日上,看见过好几只鬣羚摆出来出售,据说都是在这条峡谷附近打到的。峡谷上端有一个相当大的村子,我们在那里凑了一帮形形色色的赶山人,带着六七条狗,去围赶一座高出江面约两千五百英尺的山顶。
那一次登山,我们永远忘不了!我们本想天一亮就出发,可直到快六点钟才把人凑齐。中国人能把一个性急的人逼得中风、早早进坟墓,因为要他在约定时间的一个钟头之内动身,几乎是不可能的;若有半打人,难处就要乘上六倍。就在你以为一切就绪、再也没有任何理由耽搁的时候,那一伙人会忽然全部消失,你这才发现,他们是去「吃饭」了。这时你就知道,真的快要出发了,因为吃饭通常是最后一桩事。
这天早晨,我们等了将近两个钟头,才开始向山顶作长途攀登。太阳简直像火一样,十五分钟后我们就浑身湿透了。爬到半山腰时,狗钻进了一条长满竹子和芒草的小沟,忽然齐声狂吠起来。它们发现了新鲜的踪迹,正朝我们这边赶来。
哈里跑到丛林中的一处窄口,喊我们守住更高处的另一个口子。我们刚刚就位,他的枪就响了,接着是一片乱哄哄的喊叫和狗吠,我们还以为他打中的至少是一个猎手。我们还没赶到,哈里就出现了,满脸是笑,抓着一只麂的两条前腿拖了过来。他刚才打了极漂亮的一枪,因为他守着的那片空地不过十英尺宽,那只麂全速一闪而过。柯志仁在它腾空的一刹那开了枪,子弹正中它的颈根,打得它翻了个身,当场毙命。
福建的这种小鹿十分美丽,个头几乎不比狐狸大。它的角只有两三英寸长,不像鹿科其他成员那样从头骨底部长出,而是从一根长长的、包着皮的角柄上长出来。上颌两侧各有一枚细长的獠牙,约两英寸长,远远伸出唇外,是一件颇为厉害的武器。
我们本希望这只麂能带来「好运」,不料等待我们的却是令人失望的一天。我们冒着毒日头,沿着一条穿过闷不透气的竹林的小道,一路爬到山的最高处,看见了几十处新鲜的鬣羚足迹。那些动物无疑就在这里,我们兴奋得全神戒备。
我们选好了位置,赶山的人按柯志仁的吩咐绕一个大圈子,朝我们这边赶。过了半个钟头,我们听见他们一面合围一面吆喝,可叫我们恼火的是,只见他们排成一路纵队,在谷底一条敞亮的小道上一本正经地列队而行,小心翼翼地避开了一切鬣羚可能藏身的灌木丛。照哈里的说法:「那些动物只消稳稳坐着,看这支威风凛凛的队伍走过去就行了。」这些赶山人显然对围猎一窍不通,我们也没法教会他们,因为他们坚决不肯离开敞亮的小道钻进树丛。
我们为猎鬣羚费了很大力气,可这些人实在无可救药,而在一年中的这个时候,又不可能「潜猎」这种动物。当地人说,到了九月,低处的树林里蘑菇多了,鬣羚便会离开山顶和密林,下来吃菌子,那时不用赶山人也能打到它们;不过无论什么时候,这种打猎都要付出大量辛劳,成功的机会却只是一般。我们离开福建以后,柯志仁先生替我们买到了一雄一雌两只上好的鬣羚,它们格外有意思,因为它们代表的亚种,与我们在云南打到的不同,是鬣羚的银鬃亚种。
不过七源坑毕竟还是有收获的,因为我们在离道观不到一英里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奇妙的蝙蝠洞。洞口是个低矮的圆洞,一半被草木遮住,里面通向一个高大的圆形洞厅;从洞厅岔出三条长长的走廊,就像巨人手掌上伸出的手指。洞里简直满是活蹦乱跳的蝙蝠。一定有上万只,头一天我们就打死了一百只,代表七个种、至少四个属。这格外了不起,因为通常很少能发现两三种以上的蝙蝠住在一起。
这个洞是一座地道的蝙蝠公寓,每一条走廊都被石壁隔成几个小房间,每一间里都有不同种类的蝙蝠在哺育它们的家小。幼蝠大多只出生几天,却密密麻麻地挤在四壁和洞顶上,个个都在拼尽小小的肺叶吱吱尖叫。这地方一定已被占据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因为地上的粪积得有齐膝深。
头一次去过之后,第二天我们再去,发现许多幼蝠已被它们的父母搬走,有些房间整个都空了。从第一天以后,洞里的气味就令人作呕,我们不得不在鼻子上蒙一块浸过碘仿的纱布垫,才能进去。
在这里,我们是用竹枝打蝙蝠的,但后来我们一直用一张长长的刺网,那是专门在纽约定做的。我们可以把网挂在洞口,一切准备停当之后,派一个当地人进洞里去惊扰它们。蝙蝠飞出来时,便被网缠住,在它们脱身之前就可以捉住或打死。有时能把一个洞里的蝙蝠一只不漏地全部捉到,而且标本完好无损,头骨和翅膀都没有破。
一只蝙蝠一旦从网上逃脱,就再也不会撞上它,因为这种动物飞行极其精准,又是躲闪的高手。即使在洞里,几百只蝙蝠在空中飞舞,它们也很少撞到我们身上,虽然我们常常被它们的翅膀擦过;而要用竹枝打中它们,却是极难的事。它们躲闪的本领,无疑是由于觅食习性而必然发展出来的,因为除少数几种之外,蝙蝠完全以昆虫为食,而且是在空中捕捉。
对一个女子来说,坐在蝙蝠洞里是一件相当可怕的事,尤其是灯灭了、她陷入一片漆黑的时候。当然,她把帽子紧紧拉下来盖住了耳朵,因为哪一个女子,即使是博物学家的妻子,敢露着一绺头发闯进这群邪恶蝙蝠的巢穴呢!
四周尽是鬼魅般的翅膀嗖嗖掠过,拂过她的脸和脖子,空中充满了叽叽喳喳的声音,像是成百上千颗细小的牙齿在磨。有时一个软软的小身体扑通一声落在她膝上,她若敢把手从脸上拿开,去把那紧紧抓着的小东西扯下来,就难免被针一样尖利的牙齿狠狠咬上一口。不过,说到底,这还是很好玩的;想想看,福尔马林瓶子或者采集盘,一下子就能装满漂亮的标本啊!
五延平之乱
六月十八日,星期天,我们到蝙蝠洞去补充一批新标本。回来时,正要坐下吃午饭,四个激动不安的中国人跑来,送来柯志仁先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罗伊:
今天一大早,城里颇为热闹了一阵。叛军已经攻占了延平,看样子麻烦还在后头。已经派人去调北方兵了,今夜或明早多半会有一场大仗。班克哈特、特林布尔医生和我刚在城里转了一圈,去了电报局、邮局和别的一些地方。我们虽然认为外国人不会受到骚扰,但究竟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准。不过可以肯定,领事一旦得知这里的情形,就会命令我们全体到福州去。既然局势不明,我看你们最好还是进延平来,以便应付任何意外。
我和特林布尔医生、班克哈特先生商量过局势,我们一致认为,最明智的办法是你们立刻进城。我派四个挑夫来,因为今夜若出了事,明天就一个也找不到了。城门已经关闭,你们只好从我们大院后面的梯子爬过城墙。祝好。
哈里
又及——稍后:又有消息说北方兵今夜就到。倘若他们来了,又出了事,你们唯一的机会就是今天赶到延平。
哈·柯
营地里立刻乱成一团,因为厨子大明和挑夫们都在扯着嗓子激动地叽里呱啦。仆人们马上开始打包,我们则以不顾餐桌礼仪的速度吃掉了一只烤鸡——其实我们是用手抓着吃的。想到可能有一番刺激,我们俩都很高兴,说起话来几乎和中国人一样快。
从收到哈里的信起,刚好一个钟头,我们就已经在去延平的路上了。那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我们离开峡谷里阴凉的幽暗,穿过开阔的山谷,那山谷在炉火般的热气中闪闪发亮,我们浑身汗水淋漓。到了长坡顶上的第一个歇脚亭,我们等了将近一个钟头,挑夫们才挑着重担挣扎上来。
又走了三英里,一个可怜的女人扶着一个男人的胳膊,用她那木桩似的小脚颤巍巍地从我们身旁走过。再走不远,我们到了第二个歇脚亭。我们刚到不久,三个气喘吁吁的女人拄着长长的木杖稳住身子,走上山来;她们的脚不过四英寸长,几乎走不动路。和她们一起的还有几个男人,挑着大包的家什和巨大的红箱子。
那几个筋疲力尽的女人瘫坐在长凳上扇着扇子,汗水顺着她们通红的脸往下淌。她们看上去那样凄惨,我们便叫厨子给她们一块柯志仁太太前一天送给我们的蛋糕。她们感激得叫人心酸,可是,不用说,她们把大半都给了男人。
不久,山路上又出现了别的妇女和孩子,个个都挑着重担挣扎着往上爬,或者用缠得紧紧的小脚蹒跚而行。这些女人大概一辈子也没走过这么远的路,但是对北方兵的恐惧,对他们一旦占领城池会发生什么的恐惧,把她们赶出了家门。
再往前走,我们可以清楚地望见山谷对面,一长串人正鱼贯走向一座依偎在山坡上的寺庙。再过去半英里,另外两座寺庙也挤满了难民和他们的家什。成百户人家在路边每一间小屋里寻求栖身之所,连牛棚、猪圈都挤满了。
六点钟,我们站在俯瞰全城的山顶上,半个钟头后,就在特林布尔医生的住宅后面,攀着梯子爬过大院的高墙。我们浑身湿透,一边凉快,一边听人讲早晨的战斗经过。原来城里有一派人与革命组织的代表串通一气。这些人想占领延平,等起事声势壮大之后,再集结兵力,开往福州,逼迫都督宣布本省独立。
这场密谋已经酝酿了好几天,但袁世凯的死使它的实施有所推迟。不过星期六那天,全城都已知道麻烦很快就要开始。星期天凌晨三点半,一百人从尤溪开到延平,一群身穿白衣的叛党代表迎接他们,替他们打开了东门。他们立刻沿街开枪,恐吓百姓,不久就与十七名北方兵激战起来,其中有几个北方兵扔掉枪,泅水逃过了江。城里其余的驻军是湖南来的,在这场大叛乱中,他们其实同情南方。他们立刻投向叛军,受到热烈欢迎。据说道台已经向福州请兵,援军随时可能到达;这样,援军一到,一场真正的战斗在所难免,城池很可能要毁掉一部分。
我们在柯志仁家的门廊上吃了一顿野餐似的晚饭,讨论局势。大家一致认为,外国人眼下并无危险,但有所准备还是明智的,于是我们商定,万一需要保卫大院,每个人各守什么岗位。
成百的人围着传教士,恳求让他们把家小和财物搬进院墙里来,可这些请求只能一概拒绝。倘若传教士允许中国人把贵重物品搬进来,他们就会失去受领事保护的权利;而且一旦发生抢劫,他们的大院也会头一个遭到攻击。
星期一上午,我们正坐在柯志仁先生家的门廊上整理几张鸟皮,忽然传来一阵清脆的步枪声,接着是一片轰鸣的枪响。子弹开始从我们头顶上呼啸而过,我们看得见一团团烟雾,黑火药枪低沉的轰响,夹杂在高速步枪凶狠的噼啪声中。半个钟头后,枪声渐渐停了,我们决定到城里去看看出了什么事,因为北方兵并没有出现,这场战斗的起因是个谜。
我们先到教会医院去,医院在一条深沟对面,离兵营只有几码远。医院大院门口扔着一块血淋淋的破布,我们在手术室里找到了特林布尔医生,他正在检查一个刚抬进来的伤员。那人腹部中了一颗点四五口径的铅弹,子弹从他身上穿了过去,从脊柱右侧约三英寸处穿出。
从医生那里,我们第一次得到了关于这扑朔迷离的局势的真实消息。原来,星期天早晨从尤溪来投奔延平叛党的那些人,其实都是土匪;驻扎在城里的湖南兵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耍了一个巧妙的花招。他们假装投靠叛军,却在约定的信号下调转枪口,把他们几乎全部打死或俘虏。湖南兵虽然心里同情南方,却知道延平的叛党抵挡不住从福州开来的北方兵,所以想由自己把叛乱镇压下去,以免一场更大的战斗。
我们帮不上医生什么忙,他便建议我们去城里帮助伤员。我们在白衬衫的袖子上别了用红布做的粗糙十字,由四名抬着担架的中国护工陪同,离开了医院。在大院里,我们遇见一顶轿子,里面躺着一个老人,大声呻吟着,浑身滴血。他身旁是他的妻子和几个男孩。那可怜的女人低声哭着,一边抽噎,一边从手里的小碟子里拿腌芥菜喂给伤者吃!可怜的人哪,他们吃的东西太少了,以为食物能治百病!
轿夫见我们来了,便放下轿子,揭开那块肮脏的破布,底下是那人肩上一个张着口的伤口,上面糊着一大团牛粪。想想那会感染成什么样子,可这是他们知道的唯一疗法!
我们把那人抬上楼,特林布尔医生正准备给那个腹部中弹的人动手术。医生不慌不忙、有条不紊地工作着,每个动作都恰到好处,他的镇定也感染了医院里的本地员工;看这位年轻传教士处理病例的样子,我们为他是美国人而高兴。
下山的路上,几个士兵从我们身旁走过,每人扛着四五支步枪,身上挂满了子弹带——都是从被打死的人身上剥下来的战利品。再往前走几百码,我们发现两个土匪死在一条窄街上。靠近的那一个脸朝下扑倒在地,我们把他翻过来,看见他半个脑袋都被打飞了;另一个睁着大眼睛朝天瞪着,苍蝇已经成群地落在眼睛上。
在这些早已不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身上浪费时间,毫无用处,我们便沿着小巷快步走向大街。一个小男孩给我们带路,我们在崎岖的石板路上匆匆走了十五分钟,忽然看见一个人躺在街边,头枕着一块木头。原先有一把伞替他遮着一部分,可伞已经倒了,他就这样毫无遮挡地暴露在灼人的烈日下。他的脸和头上一处可怕的伤口,全被苍蝇盖得严严实实,他身旁石板上的血块上,也爬着成千上万只虫子。起初我们以为他已经死了,但很快看见他的肚子在动,才明白他还在呼吸。在这样的情形下,一个人竟然还能活着,简直难以置信;可是旁观的人告诉我们,他已经在这里躺了三十个钟头——他是前一天清早中的枪,而现在已是第二天下午三点了。
这人是个穷挑水夫,和妻子过着赤贫的日子。星期天早晨枪声响起时,他正从城墙上探头张望,于是成了最早为好奇心付出代价的无辜旁观者之一。我问为什么没有把他送到医院去,回答是:他妻子太穷,雇不起人抬他,他又没有朋友。于是他就躺在烈日下,被成百上千的过路人看着,却没有一个人伸手帮他。
我们的医院护工赶走苍蝇,把他放上担架,开始爬那段长坡,后面跟着他那憔悴、哭泣的妻子和一群好奇的人。四面八方都是问话:「这些人为什么把他抬走?」「他们要拿他怎么样?」可是有几个懂事的、受过教育的本地人说:「这是仁爱的事。」他们当场上了一堂基督教的课,一时是不会忘记的。中国人很少肯帮助受伤的人,因为他们心里总想着:那人可能会死,到时候自己就得负担他的丧葬费用。
我们在大街拐角处离开了担架队,吩咐他们把人送到医院后马上回来;然后在一个男孩的带领下,匆匆赶往东门,据说那里有七八个人中了枪。向导先把我们领到一个受伤后被丢在水沟边等死的土匪那里。那具尸体惨不忍睹,我们怀着一阵要死似的恶心,匆匆查看了一下,便朝街尽头的城门走去。
十几个士兵在把守城门。我们从军官那里得知,城门外那堆死人里并没有伤者,于是转向江岸,迅速巡视了通往道台衙门的那些小巷,那里枪战最激烈。衙门里挤满了士兵,他们告诉我们,死者都已搬走,并没有伤者——这句冷酷的话,本身就说明了一切。
衙门离医院不远,我们便爬上山回到大院。太阳简直像火一样,这时我才体会到,那些伤员躺在烈日下无遮无挡,该受了多大的罪。我们回到住处,正在楼上的门廊里歇息,忽然看见远远的下游,阳光里闪着枪管的亮光;用望远镜一看,原来是一长列穿黄卡其布军装的人,正沿着江岸小道蜿蜒而来。与此同时,两艘满载士兵的大船也出现了,驶向城的水门。这无疑就是原定星期一夜里到达的、从福州开来的北方兵。
正看着,突然响起一阵轰鸣的枪声,一团硝烟从就在我们下方的兵营里升起——接着是一阵噼噼啪啪的齐射。我们看得见士兵们沿着城墙奔跑,朝下面的人开枪,也常常朝我们这边开。子弹像愤怒的蜜蜂一样在空中嗡嗡作响,我们赶紧跑去找地方隐蔽,可不一会儿,枪声又像开始时一样突然停止了。
我们不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也不明白城里的驻军为什么要向他们本想讨好的北方兵开火。七点半我们坐下吃晚饭时,这仍是个谜;可过了几分钟,班克哈特先生冲进来说,他刚接到道台的一张字条。道台的贴身仆人带来口信说,刚刚进城的北方兵要杀他,他恳求传教士们援救。班克哈特还告诉我们局势的最新发展。原来城里的驻军把北方兵当成了土匪,向他们开了火,打死了几个,才发现弄错了。这一来便闹出了一个极其微妙的局面,因为北方兵的指挥官认定这是背叛,打算第二天早晨攻打兵营,凡是手里拿枪的一律格杀,城里的官员也一个不留。
传教士们怎样充当调停人,怎样救下道台,怎样阻止了第二天早晨必定会发生的屠杀,说来话长,这里无法细讲,因为那是经过好几个钟头的谈判和东方人最心爱的「保全面子」才办成的。只需说一句:凭着高明的手腕和对中国人性格的透彻了解,他们终于不流一滴血地把事情了结了。
第二天,二十名土匪经过一场所谓的审判,被押到西门,在群情激昂之中斩首示众,这件事便告结束。下午,一名信差来访,给我们每人送来一封北方兵指挥官的公函,感谢我们在消弭事端、使事情得以和平解决中所出的力。
几天以后,我们听说了这件事的一段有趣的插曲。有个年轻人是基督徒,和好几个土匪是同乡。星期一夜里战斗过后,他回到家,发现七个强盗藏在他的卧室里。他吓坏了,因为他们一旦被发现,他和全家都会以通匪的罪名被杀。他叫他们马上离开,可他们苦苦哀求让他们留下,因为他们知道每个街角都有士兵,根本逃不出去。
他正恳求他们走,门上响起了敲门声。他把土匪推进院子,打开门,门外是三个士兵。他们说:「听说你家里藏着土匪。」他吓得浑身发抖,却回答说:「你们要是这么想,就请进来自己看吧。」
他那坦率磊落的态度让士兵们放了心,他们又知道他是个好人,便没有搜查就走了。这可怜的人几乎吓死,可他家已被人盯上,白天土匪根本走不了。
到了夜里,他们脱光衣服,剃了头,扮成苦力,才得以摸到教会大院下方城墙上的梯子,从那里逃进了山里。
这件事发生后的第二天,下午四点钟左右,一个气喘吁吁的中国人跑到住处来,给班克哈特先生送来一张字条,说他的中文先生和教会学校的厨子被北方兵抓了,一个钟头后就要斩首。我们急忙赶到关押他们的警察局,发现被扣押的不只这两个人,还有另外三个。
教会的厨子开了一家小饭馆,由他的一个亲戚经营。班克哈特的中文先生和另一个人正坐在桌边,来了几个北方兵,其中一个欠着饭馆老板一点钱。老板向他讨债,那士兵便翻了脸,嚷道:「你一直在帮土匪。我看见有几个土匪往你家里搬东西。」于是士兵们把店里的人统统抓了起来。
警察局的官员听了我们的陈述,很愿意放了那位中文先生和另一个人,却不肯放厨子。厨子的双手被紧紧绑着,脖子上拴着铁链锁在柱子上。抓他的那个士兵是唯一的原告,不过,不用说,需要的话,自然会有别的人出来附和他的指控。
厨子和任何一位传教士一样清白,可是足足费了好几个钟头的工夫,还威胁要向福州的政府告状,才阻止了把他就地处决。
叛乱期间,我们收不到福州来的任何邮件,因为一批接一批的北方兵沿江而上,把整个地方搞得瘫痪了,船夫们全都逃光了。
士兵们见到江上的船只就当靶子打,已有几十个人被打死,然后被洗劫一空。北方兵的指挥官坦白地告诉我们,这是无法制止的;当我们宣布第二天要和全体传教士一道顺江而下时,他十分不安。他坚持要我们在船上挂起美国国旗,以免遭到士兵们的射击。
从福州逆流而上,费力地闯过一道道急流到延平,花了八天工夫;顺流而下走同样的路程,我们却只用了二十四个钟头,离开延平后的第二天早晨,就已在柯乐格先生家里吃早饭了。两天之内,我们重新打点好了装备,准备前往福清去猎蓝虎。
六猎捕「大隐者」
柯志仁先生去延平以前,曾在离福州约三十英里的福清城驻堂多年。他的工作有很大一部分是巡回布道,走访他所管辖的各个传教站。他几乎总是步行往来,随身带着一张捕蝶网和一支步枪,所以对这样一位热忱的博物学家来说,每天的行程都充满了趣味。
那一带吃人的老虎为患,村民们常常恳求他替乡里除掉某一只黄色的劫掠者,那些老虎一直在咬死他们的孩子、猪或牛。十年间,他在福清一带打死了七只老虎。他常说,把基督教带给当地人,他的枪和他的布道工作同样有效。柯志仁先生运气格外好,他打到的老虎,都不是真正去猎来的;然而,正如我们后来领教到的,猎虎是一项极没把握的运动。老虎是「大隐者」——它无处不在,又无处可寻,今天在这里,明天便没了踪影。在中国打猎的人,可能头一天出门就有机会开枪,也可能一连猎上几个星期,连一只老虎也见不着,尽管它们就在他周围;正是这种变幻莫测,使这项狩猎格外令人着迷。
福清周围的福建地区,有相当高的山,许多山上开了稻田,养活着多得惊人的中国人,他们聚居在彼此紧挨着的村落里。耕作过的山谷固然给老虎提供不了藏身之处,山坡本身的森林通常也多少已被砍光,可是那些又深又窄、塞满芒草和荆棘的沟壑,却是一处无法穿越的隐蔽所,野兽白天可以在里面安睡,不必担心受到打扰。人要穿过这些兽穴,只能沿着老虎自己踩出来的小径和通道。
柯志仁先生通常的猎法,是牵一只带着一两只小羊的母山羊,到一块开阔的地方,把它们拴在兽穴边缘的外面,然后自己藏在几英尺外。山羊的咩咩声通常会把老虎引到开阔处来,于是傍晚时分便有开枪的机会。
柯志仁先生头一回猎虎,是在龙田村,用的是一支猎枪。他的挑夫还没把装步枪的篮子送到,而天色已近黄昏,他便向他形影不离的中国小伙子达达提议,先去把兽穴察看一番,尽管他们带的只是两支装着铅弹的猎枪,铅弹不过鹿弹大小。
他们在兽穴边缘外拴了一只山羊,老虎几乎立刻就应声而来。柯志仁一直没看见那野兽,直到它走到约五十码外的开阔地上,在那里清清楚楚地待了将近半个钟头。老虎似乎察觉到了危险,伏在梯田上,不时把右前爪往前伸一点,又慢慢缩回来。它是沿着一条小路过来的,可要走到山羊那里,还得穿过一片几码宽的空地;为此,它把身子贴得扁扁的,像一条巨大的斑纹蛇。它的头向前伸着,咽喉和下巴贴着地面,除了臀部和肩膀,身体丝毫不动,就这样以惊人的速度滑行过去。可是它一钻进最近的草丛,便一连三个飞跃,落在拴着山羊的那层梯田脚下。
「就在那时,它看见了我,」柯志仁先生说,「它慢慢把那张布满黑色条纹的大脸,从不到十五英尺外的草丛边上探了出来。
「我对准它的头和脖子迎面开了一枪。它一下子跳到半空,鲜血喷洒在草上,瘫倒在地,却又挣扎起来,顺着梯田滑了下去。它逃走时,我又往它臀部打了一发铅弹。它转过身来,与我们平行着慢慢爬上山坡,站在那里回头望着我,脸上血流如注。
「我在上衣里摸来摸去,想找别的子弹,可我还没装好弹药,它已摇摇晃晃地走进兽穴躺下了。天色已黑,没法追了;第二天早晨,一道血迹显示它往上钻进了草丛。当天下午晚些时候,一些中国人在三英里多外发现了它的尸体。」
柯志仁先生与福清的老虎打过许多次交道,对它们的习性和特点了解颇多,以下几页便是他的一些观察。
「老虎面对它最大的敌人——人——的时候,本性是懦怯的。形势对它有利时,它尽可以胆大妄为;可是山坡上放牧的牧童一声叫喊,它就会慌忙丢下刚刚咬死的猎物;它在发动袭击之前,总要掂量一番情势。倘若情形不完全合它的意,那么,哪怕眼前是一只看似孤零零、毫无防备的山羊,也无论如何引诱不了它冲到开阔处来。
「我在一九一〇年四月的一次经历,可以说明这一点。我把一只山羊牵进一条山沟,据说那里住着一只老虎,一直在农民的牲口群里大肆作乱。就在我去猎它的前几天,这只野兽刚袭击过一群牛,咬死了三头;可这一次它一定起了疑心,格外谨慎。它借着掩护沿小路前进,一直走到离山羊一百英尺的地方,停下来察看四周的动静。它朝山谷里张望,看见五百码开外有两个人在割草,凝神注视了一阵之后,这只大猫便转身一跃,窜进树丛不见了。
「又有一次,这只老虎守候机会,要袭击一个农民正用来耕田的牛。那人卸了牛,蹲在稻田里吃午饭,老虎突然从隐蔽处冲出来,就在离那农民身后几码的地方把牛咬死了。这说明,当老虎能从背后下手、形势又似乎有利于袭击的时候,它可以大胆到什么地步。我知道有些老虎,冲进中国人的屋子里去扑狗或猪,屋里照例乱哄哄的,而几乎每一次,那牲畜都被咬死了,虽然并不总是被叼走。
「荒野里的动物,大概再没有哪一种像老虎这样,把大胆的谋略和鬼鬼祟祟的懦怯集于一身。它常常在抓到猎物之后又失了胆量,丢下猎物,窜进最近的树林。
「我知道有两个中国人在山坡上猎鹿,惊起了一只正在窝里睡觉的大老虎。那野兽向离它退路最近的那个人猛扑过去,咬住他的腿,把他拖进下面的山沟。幸亏那人抓住了一棵小树,老虎便松了口,丢下它的受害者躺在地上,那人疼得、吓得几乎瘫了。
「有一群人在福清附近的山上打柴,惊动了一只睡在高草丛中的老虎。那暴怒的野兽扑向农民们,当场咬死了两个,又一爪撕开了另一个人,把他打落到下面的梯田上,没了气息。那野兽并没有试图把任何一个受害者拖进树丛,也没有袭击附近的其他人。
「一只成年老虎的力气和生命力,令人惊叹。不久前,我有机会在一个地方过夜,那里有一只老虎干过几件了不起的事。一天黄昏,一只这样的劫掠者到村里来,发现一头母牛和它六个月大的小牛关在一个圈里。那牛圈是在山坡上挖出来的,紧挨着一座房子,除了从住宅正屋开进来的一扇门,或是从上面跳下来,别无进去的路。老虎从屋顶跳到那头小母牛的脖子上,当场把它咬死;屋里的人打开门,正好看见那野兽把小牛整个儿甩了出去,自己也跟着一跃而出。我量过那道土坎,确切的高度是十二英尺半。
「同一只老虎,在一个起雾的日子中午,就在村子后面袭击了一头猪,把它叼进了山里。村民们追赶那野兽,在半英里内就追上了它。那头猪收拾干净后还有两百多磅重,找到时,身上除了脖子上几处深深的牙洞,没有别的伤痕或瘀青。这又是一个老虎叼着猎物逃到安全距离之后便失了胆量的例子。中国人断言,老虎叼着这样重的东西,从不拖着走,而是把猎物甩到背上,全速飞奔而去。
「多年来从福建省得到的最好的战利品,是我在一九一〇年五月打到的。就在我去猎它的前两天,这只老虎咬死并吃掉了一个十六岁的男孩。我恰好在那一带,便决定试着除掉这只祸害。我弄到一只带着两只小羊的母山羊,把它们牵进男孩遇害处附近的一条山沟。母羊拴在离兽穴不远的一棵树上,小羊则藏在高草里,放在深入到老虎很可能待着的地方。我选了一个合适的地点,跪在一道蕨草和杂草的土坎后面。想到自己正在猎的那只野兽,说不定也在悄悄地猎你,就更添了几分刺激,叫人神经始终绷得紧紧的。我料想,只要老虎还看不见山羊,它就会悄悄地摸过来,因为据我观察,它通常的袭击方式,是尽量借着掩护往前爬,然后才冲到开阔处。无论如何,老虎要到离我二十码以内,我才能看见它。
「我在那蕨草和杂草搭成的小小掩体后面,一动不动地坐了两个多钟头,警觉地等待着。除了山羊不停的咩咩声,和山鸦刺耳难听的叫声,没有什么打破四周的寂静。我差不多已经不指望有开枪的机会了,忽然,那吃人老虎的巨大脑袋从树丛里钻了出来,恰恰在我料想的地方,离小羊不到十五英尺。那野兽悄无声息地向前移动,背、颈和头几乎在同一个平面上。
「我对手中这支枪的杀伤力深信不疑。枪声一响,那巨大的畜生几乎没有抽搐一下,便向前扑倒了,离它正要扑上去的小羊不到十英尺。第二枪本不必要,但因为老虎倒在了茂密的草丛后面,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开了,子弹穿过肩胛骨,嵌进了脊柱。这只野兽身长九英尺有余,体重将近四百磅。
「村民们听见枪声,蜂拥进山沟,每个人急切想做的,与其说是看看被打死的这个祸害,不如说是收集它的血。在每一滴能收集的血都被他们从衣服上撕下的布条吸干以前,没有人怎么理会那只老虎;男人和孩子们甚至把浸了血的草都拔了起来。我打听到,虎血有两种用途。一小块染了虎血的布,系在孩子的脖子上,可以预防麻疹或天花;吃虎肉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据说,拿一块染了虎血的手帕在扑过来的狗面前一挥,那畜生就会吓得夹着尾巴溜走。
「在中国人看来,虎皮并不是老虎身上最值钱的部分。几乎每一次,在出猎或设陷阱之前,村民们都要在庙里的神像前烧香,许下愿来:倘若事情成功,捕获的野兽的皮便归神所有。所以在许多庙宇里,可以看见华美的虎皮铺在那位有名的『大王』——也就是土地神——所坐的椅子上。猎获成功之后,虎肉和虎骨被看得最为贵重;常有这样的事:宰了好几头牛,把牛肉掺进虎肉里,以虎肉的高价出售,而人们心甘情愿地付这个价钱。虎骨要熬上好几天,熬成一种胶状的东西,人们相信这是效力非凡的良药。
「在盘根错节的兽穴里潜猎老虎虽然危险,可是一旦把观察所得归总起来,便会觉得这番冒险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考察一个常有老虎出没的兽穴,最有意思的收获是关于这种动物的食物。说老虎总是在捕获猎物的地方或附近的树丛里把猎物吃掉,这是一种误解。猎物太重、无法远运的时候,情形往往如此,但绝非一概如此。不久前,在离福清城几英里的一个虎穴旁边的一座坟里,发现了一个小男孩的遗骸。附近一带并没有听说哪家丢了孩子,种种迹象都表明,那男孩是从相当远的地方被活着叼到这里来的。坟的四壁涂满了那不幸的受害者的血,说明老虎像猫戏老鼠一样,在他还活着的时候一直折磨着他。
「老虎的巢穴里,有某些梯田或悬垂的树下,满地是骨头,显然是这种动物把猎物带来吃的地方。在这样的梯田上,可以找到鹿、野猪、狗、家猪、豪猪、穿山甲以及其他家养和野生动物的残骸。从刚咬死的猎物可以看出,老虎在吃之前,要用它那锉刀般的舌头把猎物的毛全部舔掉,毛就散落在残骸周围,围成一圈。中国人常常去搜掠虎穴,为的是收集豪猪的刺和穿山甲的骨质鳞片,这些东西被看作药材,很受珍视。
「除了较大的动物,老虎也吃它在稻田里找到的爬行动物和青蛙。一九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夜里,一伙捉青蛙的人捉完青蛙回家,挑着青蛙担子的那个人被一只老虎袭击咬死了。那野兽并没有试图把人拖走,看来它是被青蛙的呱呱声引来的。
「在兽穴里面或附近的小路旁,常常可以看到被老虎『做了记号』的树。老虎像猫一样,找一个方便的地方站定,把全身伸展在一棵树上,用它强有力的爪子深深撕开树皮。这个记号对打猎的人来说有双重意义,它不但表明附近有老虎,还能让人准确地估计出那野兽的大小。通往兽穴的小路,往往用另一种方式做记号。这时,那野兽用一只前爪把草耙开,拢成一堆,但从来不留下爪印。」
七蓝虎
乘中国舢板走过几天水路的人,对再来一趟江上旅行,是不会有多大兴致的。可是这一回,我们包了一条住家船,驶出福州,去福清猎「蓝虎」,却有一番十分愉快的意外。其实,我们享受到了私人游艇的全部奢华:船上有一间宽敞的中舱,摆着桌椅,还有两间客舱,配着一名船老大和六名船夫——统共每天只要一块五毛钱!
晚上,我们谈了很久的蓝虎,才把铺盖摊在船篷顶上,在星空下入睡。天亮后不久,我们在塘内下了船,步行六英里去龙田。叫我大为惊讶的是,苦力们竟为我们的担子太轻而颇为苦恼。这一带的苦力是按重量计酬的,有些挑夫挑的担子重得几乎令人难以置信。举个例子:我们有个人走进营地时,扁担两头各晃着一只一百二十五磅的箱子,一路说说笑笑,快活得就像他并没有顶着灼人的烈日,挑着二百五十磅走了六英里似的。
柯志仁先生的中国猎手达达就住在龙田,我们发现他的房子是一片美丽的枫香和榕树林边上的几座房子之一。就中国人的住宅而言,他家算是格外干净的了,但我们还是把帐篷搭在稍远的地方。起初,我们对睡在外面有些犹豫,可是在屋里过了一夜之后,我们断定,冒什么险都比在那闷热的屋子里再多待一个钟头强。
老虎很可能会对白色的帐篷心存疑忌,不敢来袭击我们;不过头几夜,我们还是睡得很警醒,不止一次被某种奇怪的夜声惊起,抓起步枪,把电筒的光射进黑暗里。
老虎常常到这个村子里来。一九一一年,就在离我们营地几百码的地方,一只老虎冲进一户农家,想叼走一个在饭桌底下玩着玩着睡着了的孩子。屋里一片寂静,那野兽突然从敞开的门里冲了进来。中国人说是神明保佑了那婴儿,因为那野兽扑了个空,一口咬住了孩子头靠着的桌腿,拖着桌子窜出门,一直拖到院子里。
这正是我们要来猎的那只有名的「蓝虎」干的,柯志仁先生曾两次见过它。他头一回听说这只怪兽,是在一九一〇年春天。据说几英里方圆之内的好几个地方,几乎在同一时间都有人看见它,它的行踪如此神秘,中国人便说它是魔鬼的化身。柯志仁先生猎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终于在很近的距离看见了这只老虎,可他手里只有一支猎枪,开枪也是白费。
几个星期后,他在同一个地方第二次看见了这只野兽。我且用他自己的话来讲这个故事:
「我在一个山顶上选了个地方,用一把大折刀割掉草和蕨,清出一块地来拴山羊。我藏在十英尺外的树丛里,等着它来袭击,不料出了意外,老虎是从背后来的。
「我头一眼看见那野兽时,它正沿着一条浅沟对面的小路悄悄地走。我当然以为它是在寻找那只正大声咩咩叫的山羊,可我惊恐地发现,它正悄悄地向两个进沟割草的男孩逼近。那巨大的畜生像蜥蜴一样往前挪了几码,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头抬出草丛。它已经到了轻轻一跃就能扑到的距离,我举起步枪,但立刻意识到,倘若我只把它打伤,那两个男孩必定会惨死。
「老虎通常怕人的声音,所以我没有开枪,而是从树丛里走出来,大喊大叫,挥舞着胳膊。那只巨大的猫已经伏身准备扑击,这时往后一缩,迟疑不决地晃了一会儿,然后慢慢溜进草丛不见了。两个男孩得救了,可我却失去了我寻求了一年多的机会。
「不过,我毕竟又一次看见了这只有过那么多离奇传说的动物。这野兽的花纹美丽夺目。底色是一种柔和的马尔他猫那样的蓝灰色,到腹部渐渐变成浅灰蓝色。条纹清晰分明,和普通的黄虎一样。」
我离开纽约以前,柯志仁先生一再写信给我,力劝我去云南途中在福清停一停,和他一起试着猎那只仍在附近出没的蓝虎。我对它是否是一个独立的物种,深表怀疑;不过它无论如何是一种极有意思的动物,肯定值得一猎。
我那时认为——此后这一看法更加坚定了——它是普通黄虎的一种部分黑化的色型。黑豹在印度和马来半岛很常见,而蓝虎只有这一只个体见于报道,这样的证据很难让人认定它代表一个独立的物种。
我们猎了这只野兽五个星期。那畜生在相距约七英里的两三个村子附近出没,但最常在龙田一带出现。它像鬼火一样捉摸不定,在这个村子咬死一条狗或一只山羊,等我们匆匆翻过山赶到,它又已出现在几英里外的另一个地方,身后留下一串吓坏了的村民,他们成群地跑到我们营地来诉说它的劫掠。它真正是一个「大隐者」,看来我们迟早总能把它弄到手,可是我们始终没有得手。
有一回,纯粹由于运气太坏,我们与它失之毫厘;我们几乎是凭着超人的克制,才没有对那三个坏了我们大事的中国人动手。一个星期以来,我们每天傍晚都忠实地把一只山羊牵进「长沟」,因为蓝虎曾几次在这个兽穴附近出现。第八天下午,我们照例三点钟就进了「掩体」。我们把一只山羊拴在附近的一棵树上,它的两只小羊离它只有几英尺。
长满野草的兽穴在令人窒息的酷热中闪烁着微光,除了山羊咩咩声的回响,一片寂静。我们蹲在枝叶搭成的屏障后面,在斑驳的树荫里坐了漫长的三个钟头——一动不动,汗水淋漓,几乎屏住呼吸——看着阴影慢慢地爬下狭窄的山沟。
那是一个荒野的地方,仿佛是用一柄巨斧在山坡上砍了两下劈出来的,里面塞满了缠结的荆棘藤蔓和芒草。它像一堵钢墙一样无法穿越,唯一的入口是老虎踩出的通道,这些通道曲曲折折地穿过那要命的草木,一直深入到它幽暗的腹地。
阴影已经越过我们,刚刚到达对面山坡上一棵孤零零的棕榈树。我由此知道已是六点钟,再过半个钟头,又一个令人失望的日子就要过去了。突然,在我们左下方,传来极其轻微的咯吱一声,那是一块松动的石头在重压下挪动了;接着草丛里一阵窸窣。被拴着的山羊立刻发出一声恐惧的尖叫,拼命挣扎着要挣脱把它拴在树上的绳子。
一听到第一声响动,哈里就在我耳边低声说:「准备好,它来了。」我半跪着,那支沉重的温彻斯特点四〇五口径步枪向前伸出,击锤已经扳起。血在我耳朵里擂鼓似地响,颈部的肌肉因紧张而发酸,但我感谢上天,我的手是稳的。
柯志仁像一尊雕像似地坐着,他那支小小的萨维奇点二二口径高速步枪的枪托贴在他脸颊上。我们的目光相遇了一刹那,我从这一瞥中知道,蓝虎再也不会扑击了,因为就算我打不中它,哈里也不会失手。我们等了十分钟,就在二十英尺外,草丛又动了起来,我的心跳漏了一拍——可它动得很快,而且是朝沟上方去的。
我看见哈里困惑地望着兽穴,接着他的神情变成了厌恶:山沟对面响起一片吆喝,三个中国樵夫出现在对面的山坡上。他们抄近路回家,一路吆喝着驱赶老虎——而他们成功得太过分了,因为蓝虎已经溜回了它来时的兽穴深处。
它差一点就是我们的了,可我们又一次失去了它!我难过得连骂人都骂不出来,而拦住我的,也并不是哈里是个传教士这一点。柯志仁只叫了一声,因为他的失望比我还要苦涩;他断断续续地猎这只老虎,已经猎了六年。
那天傍晚再等下去已没有用处,我们拨开芒草,走到老虎下来的那条通道的入口。在那里的松软泥土上,有几个巨大的脚印,那是它伏在入口处、在冲到开阔处之前小心察看时留下的。
我们正看着,哈里忽然转过身对我说:「罗伊,咱们进兽穴去吧。说不定还有千分之一的机会能开上一枪。」说实话,我对这趟小小的远足并不怎么热心,可我们还是进去了,手脚并用,沿着狭窄的通道往上爬。每隔几英尺,就有岔道从主通道分出去,老虎很可能就伏在其中任何一条里等着,在我们经过时把我们咬死。这是一件鲁莽透顶的事,我坦白承认我害怕了。没过多久,哈里扭过身来说:「罗伊,我在这里头可没丢过什么老虎,咱们出去吧。」于是我们出来了,比进去时快得多。
这只是「大隐者」几乎落入我们手中的许多次之一。几天以后,一个中国人在午后不久发现蓝虎睡在一道田埂下面。他几乎吓死了,一口气跑了一英里半到我们营地来,却发现我们半个钟头前已经动身去了另一个村子,那畜生清早在那里咬死了两只野猫。
又有一回,天刚亮,一家人正在起床,老虎推开了他们的房门,从「天井」里叼走一条狗,拖到一处山坡上,吃掉了一部分。我们的营地就在一英里外,我们的中国猎手在高高的山坡上、芒草丛中的一道窄窄的石台上找到了狗的残骸。那个地点根本无法守候,我们便安了一个从纽约带来的巨大的灰熊夹子。
照理说,任何动物回来吃那条狗的残骸,都不可能不被夹住,可老虎偏偏做到了。它后半身留在上面一层梯田上,探身下来,把长长的脖子伸过夹子,咬住那条用铁丝绑在树上的狗,把它拽走了。显然它根本没察觉到夹子,因为它的两只前爪竟然就踩在一块夹齿上,离那只一碰就会弹起的踏板只有两英寸。
一天下午,我们应梅头村的召唤赶去,那村子在龙田再过去七英里,当天有人在那里看见了蓝虎。村民们向我们保证,那野兽常常翻过村子上方一座长满松树和芒草的小山。我们到达时虽然已经晚了,哈里还是认为当夜就安下夹子为好。
我们扛着夹子、两盏灯笼、一只电筒和一条充作诱饵的可怜小狗,到达山脊时,天已漆黑。我们花了大约十五分钟给狗搭一个围栏,柯志仁和我正跪在夹子上方,突然,不到二十英尺外的草丛里传来一声低沉的隆隆吼声。我们跳起身来,那吼声又响了,这一次以一声咆哮收尾。老虎早到了一会儿,我们于是陷入了一个颇为尴尬的处境:必须沿着一条穿过丛林的窄路回村子去。我们端着步枪,电筒在黑暗中劈开一条明亮的通道,慢慢地朝芒草丛边走去,希望能看见老虎眼睛的闪光;可是那野兽已经退到光照不到的地方,钻进了一片无法穿越的乱丛,我们无法跟进去。看来它是被灯笼吓着了,因为我们再也没听见它的声音。
经过将近一个月这样的失望之后,贺乐先生和柯乐格先生一道到梅头来与我们会合。柯志仁认为最好把营地移到约十二英里外的灵石寺去,他曾和家人在那里消夏,打死过几只老虎。那里在蓝虎的活动范围之内,而且比梅头更适合做一般的采集,这样,有贺乐照管小型哺乳动物,即使打不到老虎,我们的时间也总算没有白费。
灵石寺是一座美丽的寺院,确切地说是一组寺院,依山而建,位于一条狭长山谷的尽头;那山谷在两千英尺高、长满竹子的群山之间,像一只巨碗似地铺展开来。柯志仁先生上次来时,和住持交了朋友,所以寺里允许我们在第三座、也是最高的一座殿宇的宽阔廊子上安顿下来。这里是理想的采集营地,要不是那可怕的炎热,又加上几乎不停的雨,使人加倍难受,这里本该是很惬意的。
在殿宇间趿拉着鞋走来走去的和尚,都是些不好对付的角色。他们大多是逃避官府追捕的人,看上去也确实像,因为我从没见过这样一群声名狼藉、满身病痛、总之叫人讨厌的人。
我们在灵石寺的逗留收获颇丰,寺里的生活也很有意思。我们睡在廊子上,每天早晨,天亮前约半个钟头,就在我们下方的殿里便响起一面大锣有节奏的敲击声。「嘡——嘡——嘡——嘡」,然后急促地「嘡、嘡、嘡」。这是一只宗教闹钟,要把世人唤醒。
过了一会儿,屋顶上翘起的飞檐和盘曲的鳌鱼,在新一天灰白的晨光里渐渐显出清晰的轮廓,锣声又响了,门吱吱呀呀地开了,和尚们从他们那斗室般的房间里趿拉着鞋走出来,在早课之前打着哈欠、伸着懒腰。那嘶哑嗓音的单调合唱,汇成一种听不出意思、半带野性的诵经声,与寺院浪漫的环境奇妙地和谐,成了我们每日的晨祷与晚课。
头一声锣响,我们就从蚊帐里钻出来穿好衣服,准备捕捉那些飞进殿里、躲到瓦片和椽子底下去的蝙蝠。天色大亮后,我们便四散而去,有的去查看陷阱,有的去猎麂,有的去采集鸟类,九点钟再聚到一起吃早饭,交上各自的收获。柯志仁和我总是把下午的时间花在蓝虎的兽穴里,可是那野兽突然把活动范围移回了龙田,我们在灵石寺期间,它一直没有在那里露面。
我们在福建的工作,让我们学到了许多东西,也许对打算来这个省份的其他博物学家有所帮助。我们确信,夏季采集是不切实际的,因为天气太热,草木太茂密,付出的努力只能换来微薄的成果。顶着烈日在山里不停地跋涉,再强健的体魄也必然要受影响,即使像柯志仁先生那样完全适应了当地水土的人,也不能幸免。
在猎蓝虎期间,柯志仁和我的体重都减轻了十五到二十磅,两人都长过严重的脓肿。我从没在比这更难熬的气候里工作过——即使是我在一九〇九至一九一〇年采集过的婆罗洲和荷属东印度,也远不如夏天的福建那样令人虚弱。背阴处的平均气温约为华氏九十五度,可是湿度太高,人就像裹在一条湿毯子里;即使在一连六个星期不下雨的时候,空气里也充满了海风带来的水汽。
冬天的天气阴冷潮湿,但那时采集要比夏天容易得多,这不仅是因为气候条件,还因为许多草木凋零了,有「潜猎」的机会。
由于人口稠密,诱捕小型哺乳动物格外困难。泥埂和稻田里通常布满了灵猫、獴和野猫的足迹,它们是来捕捉青蛙或鱼的;可是一旦安下夹子,要么夹住一个中国人,要么立刻被偷走。而且小型哺乳动物既不多,种类也不丰富,而较大的动物,如虎、豹、野猪和鬣羚,又极难猎获。
我们在这个省的工作,是在不利的季节里、只在两个地方进行的,可是对一般情形已经看得够多,足以断定:要对这一地区作透彻的动物学研究,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和艰苦的工作,而就采集大批哺乳动物而言,结果也不会十分令人满意。在该省西部的武夷山一带工作,无疑会更有收获,但即便在那里,对一支时间和经费都有限的考察队来说,也不大值得。
鸟类的情形要好得多,但福建的鸟类学已经因郇和、拉都什、斯泰恩、里基茨、柯志仁等人的采集而受到相当的关注,大概不会剩下太多尚待描述的新种了。
不过,这一地区的爬行动物学还有许多工作可做,我相信动物学的这一分支很值得研究,因为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相当多,而当地人与其说会阻挠,不如说会协助人的工作。
福建的语言,比中国其他任何沿海省份都更叫人头疼。福州话是最难学的方言之一,只在离福州城五十到一百英里的范围内通行。在延平,福州话说得十分地道的柯志仁先生,竟一句也听不懂当地通行的「南方官话」;而在福清附近,有一批从厦门迁来的移民定居下来,他们的方言,只懂福州话的人也听不懂。
在福建旅行是一场无休止的磨难,因为运输全靠苦力,每人挑八十到一百磅。苦力按路程或重量计酬,所以好不容易雇到了苦力,免不了又要为担子争吵一番,一行人要耗去一两个钟头才能出发。
然而最糟糕的是,谁也说不准自己的全部行装什么时候才能运到新的目的地。有些人走得比别人快得多,有些人要停下来喝很久的茶,天热的话还可能干脆撂挑子不走了,结果最后一担可能比第一担晚到五六个钟头。
这里雇不到马,所以不步行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坐山轿,那是一种不舒服的、秋千似的东西,而且只有在大路上才找得到。总的说来,在中国靠人力运输,既靠不住,又昂贵,对一支时间和经费都有限的大型考察队来说,这是工作能否成功的一大障碍。
另一方面,仆人却便宜,而且通常很好。我们雇了一个相当不错的厨子,每月工钱七块墨西哥鹰洋(当时约合三块半美国金元),「伙计」则是每月五到七块鹰洋。这些仆人都不懂英语,所以工钱能压得很低;会说英语的厨子,通常每月要十五到二十块鹰洋。
没打到蓝虎就离开福建,叫人很难割舍,可我们已经猎了它五个星期,一无所获,而云南还有别的、更重要的工作在等着我们。把我们的行李从灵石寺运到二十一英里外的塘内,雇了三十个挑夫,两条住家船在那里接我们;晚上十点钟,我们已经停泊在罗星塔锚地外,等着涨潮把我们送往福州。我们把铺盖铺在舱顶上,早晨睁开眼时,船已经系在江边海关码头上,我们就这样完全暴露在全福州人的眼前——倘若那时他们已经醒了的话。
接下来一个星期,我们打包又重新打包,多亏克劳德·柯乐格做我们的守护天使,事情才变得轻松。我想,一定有一位特别的神明在照看四处漂泊的博物学家,把他们引到柯乐格这样的人面前,因为若没有神助,这样的人是永远也找不到的。我们最后一次看见他时,他站在江边的石阶上挥着帽子,我们则随着潮水悄然离去,去登上开往香港的「海坛」号轮船。
八中国的妇女
(本章由伊薇特·博鲁普·安德鲁斯执笔)
福州和延平那几所为本地女孩开办的学堂,即使在我们初到中国时,就已引起我们极大的兴趣;不过那时我们还不能像后来那样体会到,这些学堂在走向文明的道路上迈出了多么划时代的一步。
从宗教的角度看,传教士们究竟能有多少成就,这是我们不想讨论的问题;但凡是在他们中间生活过的人,都无法否认,开办学堂、传播西方知识,是促进这个民族发展的有力因素。中国人从一开始就不迟于看出,让男孩子受外国教育有好处;如今,至少在沿海一带,有些人也开始为女儿作出牺牲了。福州新近开办的女子大学,是民国最漂亮的建筑之一;看着那里面那些神采奕奕的女孩,穿着她们那种古雅的、睡衣似的小衣裤,很难想到,出了这样的学堂,她们在身心两方面仍然是孔子那些铁律的奴隶,而这些铁律塑造了整个中国社会的结构,已有两千四百多年。
今日中国妇女的地位,以及每个正统的中国家庭所遵循的规矩,都是儒家思想的直接遗产。理雅各教授从《孔子家语》第二十六篇译出的下面一段话,颇能说明问题:
孔子说:「男子是上天的代表,居于万物之上。女子听从男子的教导,帮助他推行他的道理。因此,她不能自己决定任何事情,要受『三从』的约束:
「其一,年幼时,要听从父亲和兄长;
「其二,出嫁后,要听从丈夫;
「其三,丈夫死后,要听从儿子。
「她不可想着再嫁。闺房之中不得发出任何教令。女子的本分,不过是备办、供奉酒食而已。出了她居处的门槛,无论善恶,都不应为人所知。她不可越过国境去奔丧。她不可自作主张行事,也不可凭自己的思虑作出决断。」
孔子所说的休妻的理由是:
「其一,不顺从丈夫的父母;
「其二,不生儿子;
「其三,行为淫乱;
「其四,嫉妒丈夫对闺中其他妻妾的宠爱;
「其五,多嘴多舌;
「其六,偷窃。」
中国的新娘必须绝对服从婆婆。她往往是在丈夫家里长大的,或者还是个孩子时就嫁给了他,在她一生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完全受婆婆的管束,所以在许多情形下,她的生活是一种难以忍受的苦难。即使在最好的情形下,一个女孩在成为男孩的母亲之前,通常也很少或根本得不到什么体恤;做了母亲,她的处境有所改善,但只有到她自己也登上那令人艳羡的婆婆的位置时,她才算接近了幸福。
很难想象还有比寻常中国妇女更沉闷、更空虚的生活。由于缠足和随之而来的行动不便,她若不是非干活不可,便难得走出她那窄小的院子;也许她一辈子,除了定期回娘家探望之外,离她出嫁时被抬进的那座房子,都走不出一英里。
有人说得好,中国并没有真正的家;也难怪中国妇女几个世纪以来备受忽视和轻贱,毫无能力改善她周围的肮脏环境。她在一间烟熏火燎的昏暗屋子里度过一生,家具破破烂烂,地面是泥土的,猪、鸡和婴儿在桌椅底下,或在外面那破败的院子里,享有一小块活动的天地。她的活计实在永远干不完,一个中国新娘,二十岁时明艳动人,到三十岁就已衰老憔悴。
然而,毫无疑问,中国妇女处境中最大的罪恶是缠足,对这一可憎的习俗,无论如何也找不出开脱的理由。据说它起源于公元前一千年,尽管有种种努力反对它,却一直延续到今天。慈禧太后曾颁布谕旨,极力劝导废止缠足;约十五年前成立的「天足会」,一直在努力教育公众舆论;传教士们也拒绝接收缠了足的女孩入学;然而除了沿海城市,这项改革进展甚微。「成例」,以及唯恐女儿找不到合适的丈夫,是这一恶习延续下来的原因。据估计,仍有约七千四百万女孩和妇女这样被弄成了残废。
女孩在五岁到七岁之间开始缠脚。脚趾被弯折到脚底下面,两三年后,脚跟和脚背被硬挤到一起,中间的裂缝里能放进一块银元;小腿也渐渐萎缩,最后只剩下骨头。
孩子们受的痛苦是剧烈的。我们常常走过这样的街道:街上满是欢笑的男孩和小小的女孩,而另一些大几岁的女孩,却坐在门槛上或路边石上,抱着她们受尽折磨的脚痛哭。有些人家在离住宅相当远的地方另盖一间小屋,女孩们在刚被缠成残废的头几年里必须睡在那里,免得她们的呻吟打扰家里的其他人。孩子唯一的解脱,是把脚垂在床沿外,阻断血液流通,使脚麻木,或是借鸦片求得忘却。
倘若这种习俗只是一种只影响富裕阶层的时尚,那已经够可恶的了;可它却同样祸害着富人和穷人。几乎每天,我们都看见挑着重担的苦力妇女拄着木杖稳住身子,僵着膝盖在路上蹒跚而行,或在田里劳作。
反对缠足的鼓动,在沿海各省无疑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在云南,这种可怕的做法依然有增无减。我们在一年之中走遍了该省的大部分地区,凡是有汉人的地方,我们都看见缠足。事实上,八岁以上的女孩几乎每一个都被这样摧残了,这足以证明,改革的思想还没有渗透到民国的这个偏远地区。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事,因其毫无道理和残忍,这样激起人的义愤。中国若不废弃这种野蛮的习俗,不把她的妇女从可耻的屈从中解放出来,就永远别想跻身于文明国家之列。
对外国教育的批评很多,因为受过这种教育的女孩,把西方思想吸收得太彻底,以至于不愿意回到那些仍是寻常中国家庭状况的家里去。然而,中国妇女若要得到解放,就必须通过她们自己受教育,也要通过男子受教育。
外国影响最早的结果之一,是推迟了婚期,有时还推迟了早早订婚以及随之而来的种种苦难。这一习俗造成的祸害,怎么估计都不为过。常有这样的事:两个孩子在襁褓中就订了婚,当时两家的境况相当。后来女孩或许有机会上学,甚至可能读完大学,可是一条无情的习俗又把她拉回父母家里,逼她服从襁褓中订下的婚约,嫁给一个社会地位和知识都不比苦力高的男人,也许就此毁了她的一生。
在少数深受西方文明熏陶的女孩中间,一种反叛的精神正在慢慢滋长。她们固然不可能打破历代积下的藩篱,但在许多情形下,她们也把看似不可逾越的成例推在一旁,坚持在择婿一事上要有几分发言权。
在延平时,我们应邀参加了一场半中半西的婚礼。新娘是在女子学堂里长大的,已有资格做一名「女传道」,也就是本地的基督教女教师。据悄悄传说,她居然和她的未婚夫见过好几次面;可是在婚礼这天,两人脸上丝毫看不出相识的痕迹,婚礼是在与基督教仪式相容的范围内,按照一丝不苟的中国礼节举行的。
按照成例,这位小新娘尽管心里可能欢喜得容光焕发——她无疑也确实如此——表面上却必须显得泪汪汪、畏畏缩缩的;伴娘挽着她走过教堂的通道时,人们也许会以为她是被牵去屠宰的。白色对中国人并不相宜,而且是居丧的标志,所以她选了粉红色做婚礼服,在仔细抹过油的头发上罩着一块鲜艳的粉红色面纱。
仪式结束后,新郎新娘在欢快的婚礼进行曲中走下楼去,可两人的神态却毫无欢快可言——事实上,他们在招待会上就像两尊木偶,一个多钟头里忍受着宾客们的注视和大声品评。在这番煎熬中,他装出一副厌烦、漠然的神情,小新娘则把头垂到胸前坐着,好像吓坏了。可是她有一次抬起脸来,我看见她那亮晶晶的黑眼睛里闪着一丝快活的光,这让我明白,也许事情并不完全像她想让我们相信的那么可怕。我常常想,在那遥远的中国院落里,她如今过着怎样的生活。
九远航云南
我们在香港忙了一个星期,为云南之行置办装备。香港是东方购买几乎任何种类的物资最好的城市之一,这不仅因为货色齐全,还因为最好的英国货,价钱只比伦敦本地稍高一点。
我们的给养采用了单元食品箱的办法,大多数大型考察队都采用这种办法。每只箱子装到七十磅重,里面装着三个人一星期所需的全部主要给养;这样,每次只需开一只箱子;而且,倘若队伍分开几天,只要带上一只箱子就行,不必重新打包,也保证有足够的食物。
我们的给养主要是面粉、黄油、糖、咖啡、牛奶、熏肉和橘子酱,罐头肉、蔬菜和水果带得很少,因为我们确信,在预计要经过的地方,这类食物一定能大量买到。
我们的帐篷是从纽约带来的,用轻薄的埃及棉布制成,完全防水;不过我们又在香港买了一顶大号军用帐篷给仆人们用,还买了两块帆布篷,用来遮盖货物和标本。我们用睡袋和折叠行军床、折叠桌椅,因为一支考察队若打算在野外待很长时间,就绝对必须尽可能舒适、吃好住好,否则就无法以最高的效率工作。
至于衣着,我们都穿卡其布或「鸭背」牌防水布的套装,配法兰绒衬衫和登山用的高帮皮鞋;下雨天则穿轻便的橡胶汽车雨衣,戴橡胶帽子。汽车雨衣是一种宽松的长袍,从头上套下去,在颈部扣紧,骑在马上时可以铺展开来,把身体露在外面的部分全都遮住;它格外有用,也很必要。雨季里,齐胯的长筒胶靴穿着也很舒服。
我们捕捉小型哺乳动物的夹子是从纽约带来的。我们有两种尺寸的木制「隐形」牌鼠夹,用来捕小鼠和大鼠;还有四五种尺寸的奥奈达钢夹,用来捕捉灵猫、臭鼬之类中等大小的动物。我们还带了六个五号狼夹。贺乐先生在非洲用过这种尺寸的夹子,发现它们大得连狮子都夹得住。
贺乐先生带的是一支萨维奇点二五〇—三〇〇口径步枪,我用的是一支六点五毫米的曼利夏步枪和一支温彻斯特点四〇五口径步枪。这些枪都极为称心,不过选择步枪是一件非常个人的事,每个打猎的人都有自己偏爱的武器。然而我们发现,像我们所带的这种弹道平直的高速步枪,是绝对必不可少的,因为我们许多次都是远距离射击,常常在三百码或更远处打到斑羚。
摄影器材包括两台三甲型柯达相机,一台四乘五英寸的格拉菲克三脚架相机,以及一台四乘五英寸的格拉菲莱克斯相机,供快速拍摄之用。经过相当多的野外经验,我们发现四乘五英寸是最便于使用的尺寸,因为这种底片够大,而且在世界各地都比其他任何尺寸更容易买到。三甲型柯达「明信片」尺寸的胶卷也是如此,凡是有外国货卖的地方,很少有买不到这种胶卷的。
我们所有的底片和胶卷,在离开美国之前都封进了密不透气的铁皮盒子,所以打开盒子时,材料完好无损。较精细的摄影工作,我们几乎全用玻璃底片,因为玻璃底片虽然比胶卷重,也更难操作,但拍出来的效果却要好得多。一个约七英尺高、直径四英尺的折叠式橡胶暗室,是摄影器材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个暗室帐篷是纽约的阿伯克龙比—菲奇公司为我们特制的,可以挂在树枝上或房屋的椽子上,五分钟内就能使用。
电影是用一台「环球」牌摄影机拍摄的,和所有别的底片一样,都是在野外用一套特制的器械冲洗的,那套器械是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卡尔·阿克利先生设计的。这项工作需要的空间比便携暗室大得多,因此我们做了一顶红布帐篷,可以系在我们平常睡觉的帐篷里面。
我们的装备装在纤维制的军用箱和带抽拉式顶盖的木箱里。在云南,后一种装法格外可取,因为不用把货物从鞍子上解下来就能打开,省去不少时间和麻烦。
把我们的物资备齐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香港的连卡佛公司以惊人的效率赶制和包装我们的箱子;正如他们一个部门的经理所说:「要让中国人快,唯一的办法就是多找些中国人。」他们派了一小支大军来处理我们的物资,刚好一个星期就准备好装运了。
在香港,上海来的吴鸿涛加入了我们的队伍,他担任翻译和「领班」,也是考察队的野外总管。他从前受雇于贾利先生,那时贾利先生是云南腾越的海关税务司;他是在福州的英华书院受的教育。吴鸿涛证明是我们雇用过的最能干、最可靠的仆人,我们工作的成功,在不小的程度上要归功于他的努力。
我们乘「松江」号轮船前往东京,船长哈里·特罗布里奇是一位意气相投、博览群书的绅士,他那令人愉快的个性,使我们在他船上的一个星期过得十分愉快。去海防的途中,轮船在海南岛停靠,泊在离海口镇约三英里处。这个岛长一百五十英里,宽九十英里,中部多山,西北部则平坦而乏味。
岛上大部分地区尚未经过探查,内地有一座名叫「五指山」的山,从来没有人登上过,因为据说山地部族不友善,热带的山谷里又弥漫着致命的疟疾。这个岛无疑会是动物学工作的一片沃土,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从一个本地商人那里收到的标本就证明了这一点:其中有猴子、松鼠和其他小型哺乳动物,据说岛上的动物还有熊、豹和鹿。
又航行了一夜,我们到了大陆上的北海城。下午,我们随特罗布里奇船长上岸,去拜访内地会的布拉德利医生,他主持着一所麻风病院,堪称同类医院的典范。医生不在家,可我们自己不客气地安顿下来,等他回来时,发现我们正在他的客厅里舒舒服服地喝下午茶。他说他知道有个中国厨子正在找事做;半个钟头后,我们正在看一场非常精彩的网球赛,那厨子就来了。他身高约六英尺二英寸,瘦得出奇,我们当即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伍尔沃思大厦」。他的相貌虽然不大讨人喜欢,我们还是当场雇了他,主要是因为他会说英语。这是下午六点钟的事,而我们八点钟就得上船。医生给法国领事写了一张便条,厨子不一会儿就带着行李和护照回来了。雇这个厨子,是我在中国见过的唯一一件真正办得快的事!
第二天下午「松江」号到达海防时,一群尖叫着、打闹着的安南人把我们团团围住,像一群秃鹫似地扑向我们的行李,我们只好准确有力地踢了几脚,才没让行李被抢得七零八落、散落四方。我们指定了一条舢板来装我们的装备,卸货便开始了;几只箱子已经从船舷吊下去,贺乐先生碰巧往下一瞥,恰好看见一只弹药箱掉进水里,像铅块一样沉了下去。那些安南人以为没人注意到,照旧快快活活地干下去,还滔滔不绝地否认丢了什么东西。我们立即停止卸货,派人去找潜水夫。箱子沉在三十英尺深的浑水里,看来不必指望能捞上来了;但潜水夫们还是动手了,他们在一根绳子的一端系上一块沉重的石头丢下去,然后顺着绳子一把一把地往下攀。
两个钟头后,箱子找到了,湿淋淋地被拉出了水面。幸好弹药损坏得不多,大部分当夜在轮机舱里烘干了。由于这番耽搁,我们只得第二天才离开海防,与特罗布里奇船长一道乘火车前往这块殖民地的首府河内。
河内是一座处处给人惊喜的城市。它有宽阔整洁的街道,街上绿树成荫,常常在头顶上形成一片清凉的绿色华盖;有美丽的草坪和精心照料的房屋。城市中央有一个可爱的湖,四周环绕着宽阔的棕榈林带。湖的远端,像镶在水晶里的一颗宝石,一座白色的塔仿佛浮在水上,那是一座寺庙的前哨,寺庙本身坐落在一片长满荷花的水泽之中。城里的商店很好,但大多价钱极高。
和东方所有的法国城镇一样,这里的作息时间颇叫外国人摸不着头脑。商店早上六点半开门,十一点关门,下午两点重新开门,一直营业到晚上七点半或八点。中午时分,家家户户都紧闭百叶窗,由于酷热和刺眼的阳光,街上空无一人,连一个本地人也看不见。早晨供应一顿「小早餐」,特别出名的是它的「小」;真正的早餐要到后来,从十点到十二点半都有。
晚上六点钟左右,人行道旁露天的咖啡馆和餐馆里坐满了一群群男男女女,打牌、掷骰子,喝着杜松子酒加苦味酒、味美思或苦艾酒。河内有一种地道巴黎式的欢乐和生气,即使在战时,它也是一座充满欢笑的城市。城中央矗立着一座巨大的剧院,但自开战以来就一直没有开放过。
我们带着给铁路局长舍曼·杜蓬泰先生的介绍信,也有给副总督和其他官员的信。我们无一例外地受到了最热情的接待,一切便利都任我们使用。杜蓬泰先生尤其帮了大忙。
我们到达之前不久,从河内到云南府的铁路上有一条隧道塌了,火车停开了将近一个月。现在虽然已经通车,但所有行李都必须在塌方的隧道处用人力转运,因此每件不得超过八十五磅。这意味着我们的全部装备都得重新打包,要苦干三天。杜蓬泰先生安排把我们四千磅的行李装进一节专用的三等车厢,由我们的「伙计」照管,这样替考察队省下了一大笔钱。他亲自陪我们到车站,同站长安排好我们的旅途舒适,又给沿线每一个车站打了电报,还给了我们一封致所有官员的公开信;事实上,他把能做的事都做到了。
这条铁路是一项了不起的工程成就,因为它是在一片艰险的山岭中仓促修筑起来的。云南是一个极其富庶的省份,法国人很快就看出,把这里巨大的贸易吸引到他们自己的海港来有多大的好处。英国人那时已经在勘测一条铁路,要从伊洛瓦底江上游的八莫出发,横穿云南,与长江相接;法国人急于让自己的铁路在对手的线路完工之前早早通车。
由于修得仓促,又由于雨量大,或许两者兼而有之,隧道和桥梁常常塌陷或被冲毁,这条铁路最出名的,就是一年之中不通车的日子之多;尽管如此,法国人仍然值得大大称赞,他们有魄力把铁路翻山越岭一直修到云南府,沿途几乎每一英里就有一条隧道或一座桥。修筑经过东京那些瘴疠横行的丛林时,苦力们像苍蝇一样成批死去,夏季几个月里不得不全部停工。
沿线的风景美妙绝伦,旅行也绝不算不舒服,可是夜里投宿的旅馆却糟透了。我们在香港的一位朋友讲过他在老街——铁路上的第一家旅馆——的一段趣事。他要洗澡,发现已经给他备好了一盆热水。他想洗冷水澡,看见房间角落里有一只装满冷水的大水箱,便爬了进去,正洗得痛快,旅馆老板突然冲上楼来,嚷道:「我的天哪,我的天哪,你泡在饮用水箱里了!」
到了云南府,我们发现,在它那森严古老的城墙之内,竟住着一个五方杂处、出人意料的侨民圈子;有的是领事,有的是传教士,有的是受雇于中国的盐务、电报或海关官员,还有的代表着香港的商行,但他们全都以东方特有的慷慨好客接待我们。
我们原以为离开香港之后,晚礼服就再也用不上了,可是每天晚上都要穿,因为几乎每一位外国侨民都设宴请我们。美孚石油公司的代表霍华德·佩奇先生,成了我们最可贵的朋友,通过他,我们才雇到了一支马帮,并为行李的运输作了别的安排。法国领事亨利·韦尔登先生是一位热心的猎人,一位风度翩翩的绅士,他积极关心我们的事情,为我们安排了与中国交涉使的会晤。不仅如此,后来他还把我们的箱子和他的私人行李一起运到香港,千方百计地帮助我们。
我们十点半到交涉署,被引进一间大屋子,里面已经摆好了一桌颇为丰盛的午餐。交涉使是个胖乎乎、乐呵呵的小个子,懂几句法语,英语却一句不会;他以最热情的方式接待我们,立刻开了几瓶香槟为我们洗尘。他问我们的护照为什么没有在北京签证,我们回答说,我们在京城时,云南是一个独立的省份,所以北京政府不敢在我们的护照上盖印;这话叫他大为高兴。
云南土匪横行,我们原以为在内地旅行的计划会遇到一些阻挠,可是并没有;除了他提出要派一队兵护送我们去大理府——我们知道拒绝是不明智的——我们离开交涉署时,所需的一切许可都已到手。
中国政府似乎对我们在云南的动物学研究极感兴趣,表示凡是我们提出的,都愿尽力协助,还给全省北部和西部的每一位地方官打了电报,指示他们以礼相待,并尽一切可能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便利。我们事先被告知可能遇到的种种阻挠,一样也没有出现,很难想象我们还能受到比这更热情的接待。
十大理府途中
八月六日,我们先把一半装备发往大理府;三天后,在没完没了地等候马帮之后,我们自己于上午十一点离开了云南府。承蒙佩奇先生的好意,一条住家船归我们使用,我们乘船横渡城外那片美丽湖泊的上端,在离云南府二十五里〔注一〕的地方截住了马帮。
途中我们经过许多用鸬鹚捕鱼的渔人,每人都有十来只鸬鹚静静地蹲在船上,张开翅膀晾晒羽毛。每只鸬鹚的脖子上都套着一个圈,这样,它潜入水中捉到鱼后就吞不下去。
等了一个钟头,我们才看见长长一队骡马蜿蜒着朝我们爬上山来。一共十七匹,厨子骑在队伍中间,两只手拼命抓着一头小小的骡子,两条长腿晃晃荡荡,脸上一副苦不堪言的神情。马帮快到我们跟前时,下起雨来,厨子费力地套上一身我们在云南府给他买的黄色油布雨衣。这身雨衣,再加上一顶巨大的黄帽子,凑成了一幅叫我们捧腹大笑的图画;贺乐给这幅画题了名,他大声喊道:「『黄祸』来了!」
(原注:本省一里约合三分之一英里。)
我们望着那些矮小的马,心里发慌。贺乐徒劳地想把肚带勒紧,好让鞍子不至于滑到马尾巴上去,他嚷道:「我这是要骑一匹马,还是一只松鼠?」可等我们终于爬上马背,发现并没有把这些小畜生压垮,情形也就不那么糟了。
鞍子两边各挂一只七十磅的箱子,上面再放些零碎东西,一驮至少有一百六十磅。即使对大牲口来说,这也算重了,对这些小骡子来说,似乎更是不可能的事;可这是通常的重量,看它们干脆利落地迈步走开的样子,就知道并没有超载。
云南的驮鞍是一种极其精巧的装置。货物用生牛皮绳捆在一个双「人」字形的架子上,这个架子松松地套在牲口背上的另一副鞍子上,全凭自身的重量固定。骡子一旦跌倒,驮子就会脱落;而且路不好走或停下来歇息时,也很容易卸下来。不过它有一个大缺点,就是会把马背磨出严重的鞍疮,而马夫们对这些疮很少理会。
一旦我们正式踏上去大理府的漫长旅途,日子便在一连串愉快的时光中溜走了。这是马帮的主要大道,马夫们有固定的站头,过了站头就不肯再走。倘若我们中午不停下来吃饭,一天的行程就可以在午后早早结束,我们便可以在一座寺庙里安顿下来过夜;在马鞍上颠簸了一整天之后,寺庙总是真正的「安息之所」。我妻子九月十五日的「日记」里有几页,描述了我们在吕合的营地和我们在去大理府路上的生活。
我们坐在一座很老很老的寺庙的廊子上。寺庙在一座山顶上的树林里,灰墙环绕的小城就在我们脚下。阳光洒满了开满鲜花的院子,透过一棵弯曲的老松那虬曲的枝条,投下一道道金色的光,照过石井,一直照进神坛后面幽暗的深处,一尊慈眉善目的神像正在那里咧着嘴朝我们微笑。
我们在马鞍上坐了八个钟头,能在这座宁静古老的寺庙里歇息,真是令人陶醉。外面孩子们在叫在笑,这里却一片寂静,只有井里滴水的声音,和松树上一只喜鹊的聒噪。今天我们一口气走完了一站,现在可以歇下来翻翻书,或者带着枪沿着阴凉的林荫小道漫步。
中午太阳很毒,早晚却很冷;今晚我们要生一堆黄松木的篝火,香气扑鼻,谈上一个钟头,然后睡在廊子上,在那里可以看见月亮升起,星星低低地闪烁,就像天上的小灯笼。
离开云南府已经七天了,每天夜里我们都投宿在这样的寺庙里。它们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仿佛沉睡在院中的树木之间,有庄严的、立着柱子的廊子,还有翘向天空的如画的飞檐。它们显得那样古老,那样古老,充满了那样深沉的宁静与安详。
有时它们坐落在人烟稠密的城镇中央,我们骑马穿过长长的街道,两旁是肮脏的房屋,挤满了衣衫褴褛的女人、邋遢的男人和尖叫的孩子;忽然,我们来到寺庙那破败的大门前,穿过一个院子,关上沉重的大门,便到了另一个世界。
我们每天一早出发,伙计们天不亮就起来了。我们睡眼惺忪地睁开眼,看见他们黑黢黢的身影映在明亮的篝火上,听见马夫们的哈欠声,和骡子们嚼着豆子时心满意足的咯吱声。
吴鸿涛提着灯笼出现,报出时辰;我们还没穿好衣服,咖啡的香气已经飘到寺庙最远的角落,铺着洁白桌布的折叠桌上,摆好了煎饼、鸡蛋和燕麦粥的早餐。我们吃饭的时候,铺盖捆好了,驮子重新扎紧了,伴随着的是对马夫们连珠炮似的催促,这些马夫给我们惹的麻烦没完没了。
这些马夫可真难对付。他们似乎只懂得强硬,好言好语毫无效果。倘若路程长,我们中午停下来吃饭,不加威胁的话,要他们在三个钟头之内动身几乎是不可能的。有一次,长时间歇息之后,一切似乎都已就绪,我们便骑马先走,结果在路边等了好几个钟头,马帮才到。原来我们一走出他们的视线,他们就开始给骡子钉掌,那天夜里,天黑了很久我们才走到站头。
早晨,我们一看见头几驮货物真的上了马背,便骑马走在马帮的最前头,后面跟着一长串拖拖拉拉的骡马,在路上参差不齐的石头上小心翼翼地择路而行。清晨很惬意,空气清新凛冽,就像家乡十月的天气;可是到了晚些时候,太阳升高了,就热得叫人难受,我们很高兴能找到一块阴凉的地方,歇着等马帮赶上来。
道路糟透了。中国人有句俗话说:「路好十年,坏一万年。」这话用在云南的路上再恰当不过了。主要的马帮大道铺着巨大的石块,好让雨季里也能通行;可是用上几年之后,石块就碎得七零八落,石缝间的泥土被冲走,石块翘成种种不可思议的角度。结果成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无论怎样发挥想象力,也不能称之为路。那些还在原位的石块,被成千上万经过的骡子磨得像玻璃一样光滑,人几乎没法在上面走。结果马帮只要能找到小路,就避开石板路;有时大路旁边的山上,蜿蜒着几十条深深踩出来的小径。
我们很少走在平地上,因为全省九成都是山地,我们翻过的山岭,不久就数不清了。沿着陡峭的山坡辛苦攀登,又慢又累,可是一旦到了山脊上,大地像一幅巨大的绿色立体地图铺展在我们脚下,便有一种奇妙的振奋,我们怀着一种欢快的自由感越爬越高。
「云南」的意思是「彩云之南」,每天早晨,我们四周的山峰都笼罩在雾里。有时我们爬进山里时,面纱般的雾气还在山顶上飘浮,我们一下子就被裹进一条湿漉漉的灰色毯子里,冻得直打哆嗦,赶紧去拿系在鞍子上的外衣。
几个世纪以来,这条路一直是穿过这个省份的主要商道之一;由于中国人特有的那种毫无保护意识的作风,凡是能砍的天然林都被砍光了。结果群山成了一片砂岩的荒漠,与长满青草的山丘交替出现,山丘上有时长着成片的松树或云杉。这些树都是人工种植的,还没长到十五或二十英尺高,就要满足中国人那永无止境的木材需求。
不懂得保护森林的必要,是对中国教育的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注脚。大理府的传教士威廉·汉纳先生告诉我们,有一天,他和一位中国绅士骑马走在这条路上,那是一位学问渊博的学者,被认为是全省受教育最好的人之一。汉纳先生指着那些被冲刷得寸土不留、被无数次山洪深深切割的秃山说,这一切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倘若让树木生长下去,这里就不是一片石头荒漠,而是一片肥沃的山坡。
那位中国学者惊奇地听着这些事实,这些事实每一个西方的小学生不到十二岁就已学过,可他却一无所知,因为它们不在孔子的教诲之中。在正统的中国人看来,研究近代科学是浪费时间,因为「凡是好的,必定是古的」,他一辈子钻研过去,全然不顾现在。
沿路的每一条山谷都是绿油油的稻田,这一点,再加上山林被砍伐殆尽,是这里几乎完全没有动物的原因。我们夜夜在寺庙营地周围设下陷阱,早晨却发现原封未动。除了几只赤腹松鼠和偶尔见到的一只树鼩,这里没有哺乳动物。
树鼩是一种有意思的动物。它虽然属于食虫目,是那些住在洞里和木头底下的小鼩鼱的亲戚,却有松鼠一样的习性,外貌也像松鼠,其实两者毫无亲缘关系。普通鼩鼱的尾巴毛稀稀的,像老鼠尾巴,树鼩却长出了又长又蓬松的尾巴,事实上,它们的模样和举动都那么像松鼠,住在云南的白人看惯了它们在自家院子的篱笆和墙头上跑来跑去,很难让他们相信两者毫不相干。
树鼩只见于亚洲,是习性相似而并无亲缘关系的动物之间表面相似的最显著的例子之一。对它们的解剖学研究揭示,它们代表一个独立的类群,与猴类——确切地说是狐猴——有关联。
鸟类虽然相当多,种类却不丰富。我们来早了约一个月,冬天从北方成群飞入云南的野鸭和大雁还没有到;没有猎犬,雉鸡又很难打到。事实上,猎禽叫我们大失所望,因为我们本以为即使在大路沿线也能好好打一打雉鸡,结果却几乎一只也没找到。
云南的主要马帮大道,对我们这些博物学者来说没有多少趣味,可是对研究当地风俗的人来说,却引人入胜,因为全省的生活像一幅全景画一样完整地展现在我们眼前。我们所见的中国村庄,无论在哪里,都是极端肮脏、不可救药的奇观;云南的村庄也不例外,但比沿海的城市要好得多。
猪、鸡、马和牛与屋里的人和睦相处,猪尤其受宠,就像我们家乡宠狗一样。孩子们在门槛上和猪玩耍,拍拍打打;我的一位朋友说,他真的见过一个母亲把她的婴儿抱去,让一头带着一窝猪崽的母猪喂奶。
当地人和气友善,看上去也很勤劳。凡是森林砍伐后在较低的山坡上还留有足够泥土的地方,一块块玉米地取代了从前种鸦片的罂粟田。一九〇六年,慈禧太后颁布谕旨,禁止种植鸦片,并向英国人保证在此后十年内将其彻底铲除。说来奇怪,这些诺言竟然忠实地兑现了,在云南,从前开满白色罂粟花的山坡,如今一片金黄的玉米。我们在人迹罕至的小路上、在最偏僻的地方骑行了两千英里,只发现过一处在种鸦片。
每个县的知县在罂粟开花的季节,都要带一队兵定期下乡巡查,一旦发现罂粟便砍掉,并惩办种植的人。这个问题牵涉到中国四万万人民中的一大部分,又由于它在经济上的重要性而格外棘手,中国能如此成功地处理它,值得大大称赞。
就在边境那边的缅甸,鸦片是随意种植的,大量走私进入云南。因此,吸食鸦片的习惯远未绝迹,尤其在全省南部,有些城镇的茶馆里公然有人吸食。一九一六年八月,就在我们到达云南府之前,揭出了一桩鸦片走私案,这件事颇能从侧面说明某些中国官员的腐败。
在云南府,鸦片每两只卖两块鹰洋,在上海却值十块。唐督军、司法部长、督军的弟弟和三名国会议员,收集了六百磅鸦片,打算运到上海去。
他们请求在途经东京时免受法国人检查行李,获得了准许;到了上海,又为他们求得了同样的优待。这样,六十箱鸦片安全上了岸,可是几个钟头之后,外国侦探通过鸦片商会得知了这桩走私,箱子被查扣了。
司法部长否认对鸦片知情,三名国会议员也都否认,唐督军则没有受到讯问,因为那是十分违背中国礼法的;不过,他任期届满时,将不会再获任命。
快到大理府时,其实一路上都是如此,我们惊讶于甲状腺肿的普遍。保守估计,每五个人中就有两个患这种病,有的人喉咙下挂着两个甚至三个大小不等的球。在一个村子里,七个成年人中有六个患病,但十二到十四岁以下的孩子似乎没有,因为无论男孩女孩,我们都没看见有这种迹象。这种病大概在很大程度上是饮水造成的,因为它在石灰岩地区最为普遍,而且似乎有一定的地域性。
每天我们都遇到「轿子」,我们给它起名叫「山间帆船」,每顶轿子里都四仰八叉地躺着一个胖胖的中国人,由两个或四个汗流浃背的苦力抬着上山。这种轿子装在两根长长的竹竿之间,由两根用绳子吊着的棍子构成,上面堆着一堆铺盖。头顶上一个轻巧的竹架撑着一块黄色油布,把坐轿的人完全遮住,只露出前后两面。
中国人认为步行、甚至骑马都有失体面,要是去作官方拜访,非坐四人抬的轿子不可。在「大户人家」里,匆忙和体力劳动同样是禁忌,中国人对匆忙完全不能理解。戴维斯少校说,他在东京时,通往云南府的铁路还没有修,法属印度支那总督杜梅先生是个精力极其充沛的人,他以快得出奇的速度骑马到了云南府。欧洲人对他的壮举大为钦佩,中国人却认为他一定是遇上了什么难处,非得云南总督立即援手不可。
在云南,旅行必须自带铺盖,因为客店只供应饭食;所以中国人从一座城骑马到另一座城时,便在马背上堆起一大堆毯子,自己爬到上面,两腿跨在马脖子前面。马被训练成快步小跑,而不是奔驰;我再没见过比这更滑稽的景象了:一个中国人高高地坐在一座铺盖堆成的真正的小山顶上,在路上一颠一颠地前进,两臂挥舞,飘带四处飞扬。宽大的铜马镫帮他保持平衡,他通常把脚跟钩在马镫里;他用一副生牛皮的缰绳驾驭马匹,缰绳上挂着几十个铃铛,他一动,就发出令人宽心的叮当声。
出发后的第六天,快到楚雄府时,我们抄近路穿过田野,让马帮沿大路跟来。小路把我们引到一条约四十英尺宽的河边,河上架着一座由两块窄木板拼成的桥,中间有一道宽宽的缝。我们牵着马毫不费事地过了桥,贺乐也跟着过来。他走到桥中央时,他的马被那道缝吓了一跳,跳向一旁,肚皮卡在桥上悬了一会儿,便一头栽进水里。
这一切都发生在贺乐背后,等他转过身来,正好看见他的马扎进河里;他站在那里低头望着它,脸上那副又惊讶又厌恶的神情滑稽极了,而那畜生却自己爬上岸,若无其事地吃起草来。
楚雄之所以有意思,是因为弗吉尼亚州摩根参议员的侄女科迪莉娅·摩根小姐住在这里。我们发现她是一位极有魅力、意志坚定的年轻女子,她在相当艰难的情况下在城里建立了一个传教站。知县和其他官员绝不希望有一位孤身一人、无人陪伴的外国女士在他们中间住下来,成为一个可能给他们惹出无穷麻烦的包袱;她虽然在到达之前就租好了房子,房东却不让她搬进去。
她从知县那里得不到任何帮助,只好在一家满是虱子跳蚤的肮脏中国客店里住了两个月,直到他们明白她是下定决心不会被赶走的。她终于弄到了一所房子,她自己觉得住得很舒服,可我怀疑,别人若没有同样的决心和热情,是不会愿意过她那种生活的。
那时她还没有把她的工作置于哪一个差会的管辖之下,而是独立进行。在我们到来之前,一年半里她只见过一个白人,完全靠中国饭食过活,几个月没尝过黄油和牛奶了。
我们和摩根小姐吃了一顿愉快的晚餐。第二天早晨,我们的马帮蜿蜒着走下长坡,经过她家门前,她站在窗边挥手告别。她把头藏在窗帘后面,倘若我们能看见她的脸,想必会看到上面挂着泪珠;因为和另一位与她同类的女子共度的这个夜晚,给她带来了一丝旧日生活的气息,那种生活是她毅然抛弃了的,也很少能透进她这自我放逐之地。
离开云南府的第九天,我们遇上了一点令人振奋的刺激。我们正沿着一条长长的山路爬向一个八千多英尺高的山口,快到山顶时,一个男孩气喘吁吁地冲到马帮跟前,用中国话狂乱地叽里呱啦。盘问了十五分钟,我们才终于弄明白:土匪在我们前面不到一英里的地方袭击了一支大马帮,这时正在翻抢货物。
他说土匪有二百五十人,杀了两个马夫;几乎紧接着,又来了一个比比画画的中国人,说土匪有三百五十人,死了五个。考虑到普遍的夸大习惯,我们十分肯定土匪不会超过五十人;后来才知道,确切的数目是四十人,而且没有死人。
我们的马帮所在的地方很不利于抵抗袭击,但我们还是拿出步枪,朝山口顶上的一个村子赶去。那里不过六七座土房子,房子之间的窄街上乱成一团。几支小马帮停下来等我们,人、马、货物和轿子挤成一团,塞得那样紧,似乎永远也无法把它们解开。我们的到来更添了混乱,不过我们让马夫们自己去尖叫、去叽叽喳喳,便往前侦察,去弄清事情的真相。
几乎就在眼前,我们找到了那支被劫的马帮。纸张和布匹散落一地,驮子翻倒在地,脱了缰的骡子在山坡上乱走。吓坏了的马夫们正三三两两地往回走,他们告诉我们,约四十个土匪突然包围了马帮,一边开枪,一边挥舞着长刀。马夫们立刻逃命,任凭土匪从容翻抢驮子。货物主要是丽江卸任知县的,其中有价值约五千元的玉石和金沙,全被抢走了。
云南和中国大多数边远省份一样,土匪横行,旅行很不安全。当然,有组织的土匪帮伙什么时候都有,但自从叛乱以来,被遣散的士兵或逃兵落草为寇,把这当作免于饿死的最容易的办法,土匪便大大增多了。
中国政府完全无力应付这种局面,即使对最明目张胆的抢劫,也只是敷衍了事地惩办一下,所以运送贵重货物而又没有护卫的马帮,能平安到达目的地,就算是万幸了。
就我们的考察队而言,我们并不怎么担心,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带的钱很少,而我们的装备,除了枪支,都不容易脱手。在整个考察期间,我们雇马夫和仆人时,都预付一部分工钱,并安排由地方官或英美烟草公司把钱汇到几个月后才会到达的某座大城镇。到了那里再付清余下的工钱,我们身边只带够日常开销的钱。
我们离开云南府之前,交涉署向我们保证,会给我们派一队兵护送——这是很少有外国人能逃脱的荣誉!出发第一天,来了四个兵,全都拿着雨伞做武器!他们陪我们到第一个宿营地,把公文送进衙门,然后把我们托付给另一批人,护送我们第二天的行程。
有时他们配着一八七二年出厂的枪,可他们的子弹很少与枪的口径相符,大多数时候,那把无处不在的雨伞就是他们唯一的武器。真遇上袭击时他们能有什么用处,实在难以想象,除非是以打破速度纪录的逃跑来转移注意力。
好几次早晨,我们以为已经甩掉了他们,可他们总在一两个钟头后又冒出来。他们与其说是讨厌,不如说是一笔开销,因为按照惯例,往返每人每天都要付两角鹰洋。他们也有些用处,能给考察队添几分官方的色彩,需要什么东西时可以替我们征用;他们还起着保险单的作用,因为倘若马帮被劫,可以向政府提出索赔,而拒绝护送的话,旅行者就无处申冤。
看这些兵对待别的马帮或路上的农民那副傲慢的样子,既好笑又常常叫人恼火。他们挥着胳膊,骂骂咧咧,把马、骡子或轿子推到一边,全然不顾迎面而来的马帮会被弄得多么混乱。还得密切提防他们,因为他们一点儿也不老实,常常仗着外国人的声势,想拿什么就拿什么,连付钱的手续都免了。
我们格外注意尊重宿营地的财物,与当地人的一切交往都力求公道,但有时很难阻止马夫或兵丁拆篱笆当柴烧,或干出类似的坏事。凡是发现这样的行为,我们都照价赔偿,并扣除一部分工钱来惩罚犯事的人。外国人对农民的权利,无论怎样小心尊重都不为过,因为跟在他们后面来的所有人会受到怎样的接待,全取决于他们的所作所为。
十一大理府
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五,我们到了赵州,在城郊一座风景如画的小庙里扎营。最后一程只要走六个钟头,于是我们花了半个上午给马帮拍电影,早早吃过午饭,十一点半动身前往大理。
下午两点左右,我们抵达湖南端的大商埠下关。下关的居民大半是商人,它无疑是云南内地最重要的商业重镇;八英里外的大理,则是官府驻地和行政中心。
在下关,我们拜访了盐务督办吕先生。云南府的盐务稽核包德先生好意替我电汇了一笔款子到他那里。照例喝过茶、抽过烟之后,我们便沿着一条平坦的石板路前往大理府。路面滑得出奇,不论人还是马,都几乎只能一步一步慢慢挪。
这是我们在滇北经历过的最热的一天,荫凉处的温度计也在华氏八十五度以上,这是当地盛夏的寻常气温;可是太阳一落到山后,天气便凉得叫人乐意烤火了。即便在冬天,这里也从不太冷;滇北夏季如此宜人,本该成为缅甸和东京那些饱受瘴疠之苦的居民绝佳的疗养胜地。
我们朝大理骑行,右手是美丽的湖泊,左手是高达一万四千英尺的苍山。走近城边,只见山麓的背景上隐约勾出三座古塔修长的塔身。这三座塔是为风水而建,供奉「地、风、水」的神灵,一千五百年来,一直守护着山脚下成千上万座石墓;那些坟墓沿着山脚铺展开去,犹如一张灰色的大毯子。傍晚的阳光里,城墙仿佛在我们眼前向后退去,那座别致的城门影影绰绰,如梦似幻,直到我们穿过阴暗的门洞,马蹄得得地踏上石板街,那种虚幻之感仍未消散。
我们很快找到了英美烟草公司代理人埃文斯先生的住处。我们的第一支马帮就是托付给他照管的。他十分殷勤地邀请我们在大理府期间住在他家。这还只是埃文斯先生帮助考察队的开端:我们在云南的整段日子里,他一直充当考察队的银行家,每逢我们需要用钱,他便替我们兑支票、汇款子。
英美烟草公司和纽约美孚石油公司,对旅行者来说真可谓「沙漠中的绿洲」,因为它们的代理处遍布亚洲最偏僻的角落,而它们的职员总是乐于以东方式的热情款待四处漂泊的外国人。
除了埃文斯先生,住在大理府的白人还有内地会的威廉·汉纳牧师、他的夫人,以及另外两位女士。汉纳先生的工作做得实在出色,尤其是在教育和医疗方面。他盖了一座漂亮的小教堂、一所大学堂,住宅旁还附设一间诊所,他和夫人每天上午都在那里为当地人医治小病小痛,不论是基督徒还是异教徒,一视同仁。
回民起事那年,大理府曾遭受惨烈的屠戮。当时守将叛变献城,官军攻入,街道血流成河。回民几乎被斩尽杀绝,那些残破的石墙便是官军摧毁之彻底的见证。
大理府的知县脾气随和,却放荡而贪腐。我们到达当晚他就来拜访,几乎一开口就问我们有没有猎枪子弹。他说他有枪,却没有子弹;见我们并不打算送他,他便一有机会就旁敲侧击地暗示。
品级较低的官员往往是花钱买的官,靠从辖下百姓身上捞「油水」来收回本钱、赚取利润。几乎每一桩交给他们裁断的案子,知县都要先按下不判,打听清楚哪一方肯出最高的价钱,再作出有利于那一方的判决。中国农民把这当作天经地义的老规矩,只要要价不太离谱,便一声不吭地交钱;事实上,倘若「公道」竟以别的方式来主持,他们反倒会大吃一惊。
我因公务常常要拜会各地官员,我个人同他们的交往一向十分愉快,处处受到极其客气的礼遇。我们在中国走到哪里都看得出,无论农民还是官吏,都丝毫没有排外情绪;除了不受法律约束的土匪,白人无疑可以在民国境内任何地方安然旅行。第一次正式拜访之前,吴鸿涛给我上了一堂礼仪课。中国人极讲究礼数,必须遵从他们的礼节标准,因为他们不明白、也不会因为西方的习俗与他们不同而原谅你的失礼。
每座衙门的客厅尽头都有一个高起的台子,来客坐在官员的「左手」;知县若让客人坐在他的右手,那就是极大的无礼。茶总是立刻端上来,但在官员本人端杯之前,客人不该先喝;喝时必须双手捧杯送到唇边。通常知县一端茶啜饮,便表示会见到此结束。告辞时,官员一直把客人送到外院门口,客人则一路不停地鞠躬,连声请他留步。
大理府和下关是重要的毛皮市场,我们花了些时间逛那些皮货铺。一项重要的发现是小熊猫。小熊猫是浣熊科中的一个异类,样子却颇像狐狸;中国人因为它那一身美丽的红毛,干脆叫它「火狐」。小熊猫一向被认为极其稀罕,所以当我们看见皮货铺里挂着几十件用它的皮做成的大衣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种体形硕大、毛色红褐的鼯鼠,即云南鼯鼠,其毛皮也被用来做衣服;这种动物数量之多,几乎和发现小熊猫一样叫人意外。所谓的稀有物种,往往就是这样:人们从它分布范围的极边缘,或是从它确实稀少的某个地方弄到几件标本,于是多年间它在博物馆的收藏里几乎是独一份;可是终有一天,有人走到了对的地方,才发现这种动物原来多得很。
我们看到好几张美丽的金猫皮,据说它们和雪豹一样,都来自西藏。灵猫、熊、狐狸和小型猫科动物,都被大量用作毛皮;药铺里还能买到穿山甲。穿山甲的鳞片被认为是治疗某些疾病的珍贵药材,它的皮通常论斤出售,鹿角、马鹿角、斑羚角和鬣羚角也是如此。
外国人在中国得到的动物化石,几乎全是从药铺里买来的。中国人要是发现了一处化石层,便会严加守护,因为对他来说,那就是一座实打实的金矿。骨头被磨成细粉,拌上一种酸,便可提取出一种磷酸盐,这东西作为补药,确实有几分功效;再加上相当分量的信心和中国人的迷信,它的疗效便翻了一番。
每年总有几张虎皮从本省南部沿东京边境一带流入下关,但好的虎皮很快就会卖掉,价钱从二十五元到五十元鹰洋不等。豹皮通常卖十元。
马可·波罗十三世纪到过大理府,他的记述里提到了本省这一带出产的良马。我们惊讶地发现,这里的马比云南府的高大得多,也壮实得多,看来各方面都更胜一筹。一匹好的乘马七十五元鹰洋就能买到,骡子却要一百五十元上下,因为人们认为骡子驮货更好。
听从在云南内地跑过许多地方的人的劝告,我们的马帮和坐骑都是雇来的,而不是买断,后来的经历证明这样做是明智的。那些只在城里短途代步的乘马,经不起在内地糟糕透顶的道路上长途跋涉,何况那里常常没法把它们喂好。要是把整支马帮都买下来,考察队的领队就得没完没了地跟马夫打交道,才能保证牲口得到起码的照料;买草料又给了他们无穷无尽捞「油水」的机会;此外还有许多一言难尽的理由,说明这个办法在本省行不通。
不过,驮马确实能把人的耐心磨到极限。它们只受过跟着头马走的训练,如果恰好走在别的马后面,要想叫它超过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不管你怎么打它、踢它,它只会往后退,或者紧紧挤到前面那匹马身上。出发第一天,贺乐骑的是一匹特别难缠的牲口,他想超过我们中的一个,那马便像马戏团里的马那样蹦跳起来,左一下右一下,还往后退,就是不往前走。我们喊着说我们停下来等他先走,他却无可奈何地回答:「我走不了,这匹马不归我管!」很快我们就发现,我们的马也同样不归我们管!
在大理府附近的一个镇子上,我们和吴鸿涛、贺乐走在马帮前头。吴鸿涛停下来买一篮蘑菇,他的马却不肯往前走。任他怎么抽打,那牲口只是转着圈往后退,我们的马也跟着退,不一会儿我们便挤成一团,连下马都下不来。我们就那样坐在马上,一筹莫展,惹得村民们大乐,直到一个马夫来解围。他把吴鸿涛的马往前一牵,其余的马便都像羔羊一样乖乖地跟着走了。
赶路时,我们每头牲口每天付四角鹰洋,扎营不动时付一角五分或两角,不过本省各地的价钱略有出入,在西部和南部沿缅甸边境一带,通常是五角。雇马帮时,所需的马夫一并包在内,他们自己买口粮,也给牲口买豆子和草料。
自从离开云南府,我们在北海雇的那个厨子就一直叫人又恼火又好笑。他是个瘦长个子、脂粉气十足的先生,从前没骑过马,无论身体上还是脑筋上,都适应不了野营生活。在野外过了五个月,每晚马帮扎营时,他看上去还是和刚出发时一样手足无措,总是呆呆地站着发愣,直到有人吩咐他干什么。不过,他只要肯用心,就是个好厨子,而且他有个大长处,会说不少英语。我们在大理府的时候,埃文斯先生无意中听见他在向几个别的仆人讲述一路上的经历。「当然,」厨子说,「这样看看乡下风光倒是不错,可是骑马!我的天,那可真要命!到第三天,我都不知道该往前走还是往回走了——屁股疼得连椅子都坐不下,更别提骑马了!」
显然,他已经拿定主意,不再用这种方式「看乡下风光」了,因为我们离开大理府前往西藏边境的第二天,他就病得厉害。虽然我们查不出他有什么毛病,但他装得实在像,我们还以为他真病得不轻,便照病人的样子照料他。可是第二天早上,他绷着脸拒绝再往前走,我们这才明白,他病在心里,不在身上。他已经预支了两个月的工钱,而且已经寄给了北海的妻子,所以我们有理由施加一定程度的强硬劝说,这一招完全奏效,从此他再也没有被病痛困扰过。
对一支大考察队来说,失去厨子是件大事。要让队员们以最高的效率工作,就得供应可口而花样多的饭菜,而做饭需要花费大量的心思和时间。在云南,会做西餐的本地人很不好找。所以,当我们那位北海先生终于在我们回到大理府时离去,我们承蒙汉纳先生的好意,找到了一个非常能干的人来接替他,实在是幸运。
十二丽江与「花之庙」
我们把一部分装备留在大理府埃文斯先生处,带着一支二十五头牲口的新马帮,向北走了六天,前往丽江府。我们特意取道一条小路,指望在离大理三天路程的松林里好好采集一番,不料那里竟全无兽迹。林子美极了,一片片疏朗如园林,若在加利福尼亚那样的地方,必定满是猎物,可在这里却寂然无声,荒无人迹。第四天、第五天我们仍在林中穿行,到第六天,我们翻过一座海拔一万英尺的山口,陡然下到一片狭长的沼泽平原,平原尽头,丽江灰色的轮廓在群山的衬托下隐约可见。
我和吴鸿涛纵马先行,去找一座庙宇扎营,让贺乐和我妻子随后跟来。她日记里的几页,记下了他们进城的情形:
我们沿着一条蜿蜒的石砌堤道骑行,在城边停下来等马帮。罗伊和吴鸿涛都不见踪影,不过我们以为马夫们会打听他们去了哪里,再跟上去,因为我们当然一句当地话也不会说。我们沿街走来时,已经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我们的突然出现,似乎把人们惊得目瞪口呆。一位老太太望着我,脸上的神情难以形容,嘴里拖长了声音嘟囔了一句,听起来活像是满心不快的一声「我的天哪」。
我试着朝他们微笑,可他们似乎惊讶得顾不上领会我们的友善,只是张着嘴、瞪着眼回望我们。我们一停下,街道立刻被人群堵住了,男人、女人、孩子从屋里、铺子里和横街里涌出来,全神贯注地盯着我们看。马帮到了,我们又往前走,以为马夫们已经打听到罗伊的去向,可他们似乎只是在狭窄曲折的街巷里漫无目的地乱转。我们虽然没找到扎营的地方,却给了当地人莫大的乐趣。
我觉得自己就像家乡马戏团游行里的头牌演员,可即便是那里最出色的节目,也比不上我们在丽江这番空前的轰动。第二次绕城时,我们拐进一条横街,忽然听见右边一个院子里传来说英语的女人的声音。
「是个姑娘。不对,是个小伙子。不对不对,你没看见她的头发吗,是个姑娘!」就在这时,我们看见了三位女士,虽然穿着中国衣服,却一望便知是外国人。她们是驻在当地的五旬节会传教士郭克先生的夫人和两位助手。她们一断定我是女人,便冲到街上,真个是「抱住我的脖子」。她们四年前来到这里,此后从没见过一个白种女人,在她们看来,我简直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我们正说着话,吴鸿涛来了,领我们去营地。他们选中了一座美丽的庙宇,坐落在俯瞰全城的山顶上,院子里开满了花。庙里干净极了,我们的床、桌、椅在宽阔的石廊上摆开之后,真像一个家。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人人都忙,罗伊和贺乐下夹子,我忙着照相。我们放出话去,说标本出好价钱收,于是几乎络绎不绝地来了一队又一队男人和孩子,扛着长棍,棍上串着青蛙、老鼠、蛤蟆和蛇。他们个个满脸得意、兴高采烈。我们的名声传开了,来的人更多,带来的尽是些荒唐可笑的家养东西——鸽子、灰猫、狗、白兔、笼中鸟;我甚至相信,我们本可以买到一两个女娃娃,因为有些母亲背着棕色皮肤的小家伙站在一旁,那神情仿佛真想把孩子卖给我们,只是不大敢开口。
庙里的和尚是个眉清目秀、脸刮得干干净净的家伙,他在袍子底下藏了几十张兽皮带来。我猜他的戒律不许他——公开地——经手动物,所以他总是摆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把罗伊招到庙里的暗处,然后像变戏法的一样,从袖子里掏出各式各样的东西。我们走的时候,他已经发了财!
这里的居民大多是各族土著——摩梭、倮倮、藏人,还有许多别的民族。姑娘们前额的头发「剪齐」,脑后拖一根长辫子。她们一生只洗一次头——在结婚那天——此后便终生用头巾包着。藏族妇女把头发编成几十根细细的小辫子,不过我不相信有谁能证明她们洗过头,或者洗过澡。
丽江是我们的第一个采集营地,后来也再没有比它更好的。到达后的第二天早上,贺乐的夹子有一半捉到了兽类;下午,我们每人又布下一排四十个夹子,结果捉到了十一种、五十只兽类。一连多日走过不见兽迹的地方之后,这真叫人大大松了一口气。
我们夹子里有两种鼩鼱,还有田鼠、亚洲白足鼠、刺毛鼠、家鼠、松鼠和树鼩。小型兽类多得出奇,也容易捉,可是从第二天起,我们就开始为当地人偷夹子的事犯愁了。我们通常在夹子上系一小撮棉花作记号,男孩子们就沿着树篱把一整排夹子一个不落地收走。有时他们甚至拿标本来卖给我们,而我们知道,那正是用偷去的夹子捉到的!
夹子下在木头和树桩底下,以及草丛里我们发现的「兽径」上,也就是老鼠、家鼠和田鼠常走出来的小路。这些动物天一黑就开始活动,我们通常在晚上九点前后提着灯笼去查看夹子。这样不仅让每个夹子多一次捉到东西的机会,而且能得到完好的标本,因为像老鼠和鼩鼱这类动物会同类相食,几乎每晚,标本要是不在傍晚早早取出,总有几只会被吃掉一部分。
小型兽类在科学上的意义和重要性,往往远远超过大型兽类,因为,尤其是在食虫目动物当中,有许多原始类型显然属于祖先一系,能够为其他现存类群的演化史提供线索。
丽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毛皮市场,因为藏人把大量兽皮运下山来出售和交易。铺子里挂着羔羊皮、山羊皮、狐皮、猫皮、灵猫皮、小熊猫皮和鼯鼠皮,城里有几十个皮匠,鞣皮的手艺确实出色。
这座城市十分有趣,赶集的日子尤其如此,因为城里的居民代表着许多不同的民族,汉人反倒相对很少。当地人中占比例最大的,要数摩梭人,他们的生活与习俗半似藏人。他们原本是一个独立的民族,曾统治滇北相当大的一片地方,丽江就是他们的古都。在柔弱而「高度文明」的汉人眼里,他们是「蛮夷」,可我们发现,他们纯朴、诚实,叫人打心底里喜欢。我们后来遇到的许多人,从没见过白种女人,然而他们天生的端正规矩,同自认比他们高明不知多少的汉人比起来,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照。
摩梭人养着大群的绵羊和牛,除了沿海的大城市,这是我们在东方唯一能弄到鲜牛奶和黄油的地方。他们和藏人一样,以酥油茶和糌粑,也就是炒熟的青稞面,为主要的食物,不过他们也种大量美味的蔬菜和水果。酥油茶的做法,是把新鲜的酥油放进滚热的茶里搅打,直到两者充分融合,然后加入磨得很细的糌粑,调稠捏成团,用手指抓着吃。原料新鲜时,这东西确实好吃;可要是酥油碰巧放馊了,那就还是少说为妙。
这一带的土著大多务农,出产大量的南瓜、芜菁、胡萝卜、卷心菜、土豆、洋葱、玉米、豌豆、蚕豆、橘子、梨、柿子和各种坚果。赶路时,我们在马鞍袋里装满梨、核桃或栗子,沿途几乎每个村子都能补充。
样样东西都便宜得可笑。鸡蛋通常一打大约八分鹰洋,一只空罐头盒总能换一只鸡,一个空瓶子能换两只。事实上,空瓶子是最抢手的东西,给钱也打动不了当地人让他站到镜头前时,一个瓶子几乎总能让事情如我们所愿。
在丽江,我们听说城北仅十二英里的雪山山脉上有很好的猎场,雪山主峰海拔一万八千英尺。我们把一部分装备留在郭克先生家里,雇了一支十七头骡子的马帮,送我们去猎场。我们在丽江一带以及在别处的时候,郭克先生给了我们数不清的帮助。他替我们料理所有的信件,派脚夫给我们送去;从大理府难以取到现款时,他借钱给我们;他还帮我们雇仆人、雇马帮。
雨几乎一连下了五天,一道浓密的灰色雾幕低低地垂在山谷里;可是十月十一日早上,我们醒来时,却发现自己置身于另一个世界。我们身处一个群山环抱的巨大圆形剧场之中,四周的山几乎直到山脚都是白的,一道山脊接着一道山脊地升起,宛如汪洋大海上泛着白沫的巨浪。北面,在万里无云的湛蓝天空的映衬下,巍然耸立着伟大的雪山,晨曦吻过它参差的峰顶,给它戴上了金冠。我们越过一片乱石散布的平原朝它骑去,望着那些絮状的白云生成,向上飘浮,时而穿梭交织,时而消失在冰川旁巨大的雪坑里。那座美丽的山,洁白而静谧地卧在深绿色的树林摇篮里,真叫人心神激荡。它每过一个钟头仿佛都更加奇妙,更以它的雄伟压倒一切,我们庆幸自己能跻身于得以瞻仰它神圣之美的少数人之列。
午后不久,我们在一座小庙里扎了营。小庙依偎在一个零落村庄边上的一片云杉林里。北面,雪山几乎就耸立在我们头顶;东面和南面,一片乱石散布的草原起伏平缓,一直伸展到一列丘陵,那列丘陵探入谷中,宛如一条横卧的巨龙。
营地扎好不久,一位奥地利植物学家韩马迪男爵来拜访我们,他已经在这个村子里住了两个星期。他是大战前为维也纳博物馆到云南来的,原打算待一年,却已经待了三年。他四面被西藏、缅甸和东京包围,唯一可能的出路,是走四个月的陆路到上海。他身边没有多少钱,两年来一直吃中国饭菜。那天晚上他和我们一同进餐,他享用我们的咖啡、面包、熏鲱鱼和别的罐头食品时那副欢喜的样子,几乎叫人心酸。
我们到达一个星期后,韩马迪男爵动身去云南府,最终到了上海;可是中国加入欧战之后,上海对他来说便成了一个封闭的港口。他的收藏想必具有极大的科学价值,但愿在本书付印之前,它们早已运抵安全的地方。
十三云端扎营
我们在雪山脚下的村子里雇了四个摩梭猎人。他们模样很是别致,按说是穿着兽皮,可衣服破破烂烂、补丁摞补丁,简直看不出原先是用什么料子做的。
其中一人带着一支极其古怪的枪,据说是从西藏来的。枪管长逾六英尺,枪托弯得像一根高尔夫球杆。枪管侧面一个小孔里伸出一根引药信子,紧挨着它后面的枪托上,装着一个叉形弹簧。那人腰间盘着一长卷火绳,火绳一头慢慢地燃着,夹在那叉形弹簧里。开枪时,土人把枪托抵在脸颊上,一按弹簧,燃着的绳头便碰到引信,枪就响了。
另外三个猎人带着弩和毒箭。他们的准头好得惊人,在一百英尺外,五箭当中能有四箭射进一个六英寸的圆圈。后来我们发现,在云南较偏远的地方,弩是寻常的武器;这又一次证明,我们忽然跌回了中世纪,而我们带着大威力步枪和二十世纪的装备,倒成了不合时宜的古董。
土人即便用这样原始的武器,也能打到不少猎物,因为他们主要靠狗。狗把斑羚和鬣羚逼到悬崖边困住,一直守到人赶来。这些狗是一种杂种狗,看样子多半带猎犬的血统,有些确实是出色的猎手。通常是白色,也有几只黑棕相间,或是狐狸般的红色。我们的摩梭猎人当中有个叫和天发的,养着一群好狗,我们都爱上了领头的那条大红狗。只要山里有猎物,这条好狗准能把它搜出来;可是它跟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很短,它被我们打的第一头鬣羚弄死了。和天发悲痛欲绝,他流的眼泪,是为失去一个忠实的朋友而真心难过。
几乎家家都养狗。我们穿过汉人村庄时见到的一些狗,丑陋得叫人作呕,因为至少有三成多多少少带着病。它们几乎走不动路,摇摇晃晃地穿过街道,或是躺在阴沟里,肮脏得无法形容。人真想一枪结束它们的痛苦;可是,这些狗虽然看似无主,要是打死一条,主人便会像变戏法似的冒出来,为赔偿的事争吵不休。
非汉族部落的狗情形还算不错,病狗似乎相对少得多。我们的猎人待自己的猎犬很和气,喂得也好;不过这些狗虽然忠于主人,却不大表露亲热。在朝鲜,当地人吃狗肉,可是我们在云南接触过的部落,没有一个拿狗当食物的。
我们住进庙里的第一天,贺乐上雪山去勘察,一行人打到一只很好的豪猪。它和美洲的树豪猪大不相同,属于分布在亚洲、非洲和南欧的豪猪属。这种豪猪住在洞穴里,我们猎大兽时,常常发现狗循着这种动物的踪迹追去,叫人十分恼火。我们赶到时,看到的不是意料中被困住的斑羚,而是猎犬们围着洞口蹦跳,兴奋地狂吠。
那些美丽的黑色与象牙白色的刺,有些长逾十二英寸,锋利无比。一只豪猪能让一整群狗近身不得;猎人若不及时赶到,它几乎必定会把那些要命的利器扎进几条狗的身体里。摩梭人吃豪猪肉,肉色白而细嫩。
我们虽然离丽江只有十二英里,夹子里却捉到了四只鼩鼱和一只老鼠,都是我们收藏里没有的。当地人送来三只我们以前没见过的蝙蝠,还做起了蛤蟆、青蛙的兴隆买卖,偶尔也送来一条蛇。
这座庙是采集小型兽类的好地方,但显然,要想打到斑羚和别的大兽,我们就得搬到山坡高处去。于是,趁贺乐制作几张蝙蝠皮的工夫,我们骑马出发,去找一处营地。
那天天气好极了,万里无云,阳光灿烂,空气里只带一丝秋天的清爽。我们越过倾斜的、乱石散布的平原,来到山脚下,发现一条小路,沿着主峰右侧一道林木覆盖的山肩往上去。我们一刻不停地爬了一个钟头,到了山脊顶上,便钻进树林,朝对面山坡上的一片雪原走去。小路沿着一道陡峭的崖壁边缘延伸,从那里可以俯瞰山谷,一直望到蓝色远方的丽江。脚下三千英尺处,我们那座庙的屋顶在掩映的松树间闪闪发亮,成群的绵羊和牛,在平坦的棕色原野上聚成一块块移动的斑点。
我们以那片闪亮的雪床为路标,穿过云杉林往前挤,忽然走进一片平坦开阔的草甸,头顶上便是参差的山峰。「多么好的营地啊!」我们两人不约而同地叫道,「只要能找到水,我们明天就来。」
猎人们向我们保证过,山的这一头没有溪流,可我们指望能找到一片雪堆,至少够营地用上几天。我们骑着马慢慢往草甸上方走,陶醉于那些戴雪的尖峰的壮丽,在大自然如此宏伟地展现自身的环境里,只觉得自己渺小而无助。
在草甸的尽头,我们发现一道干涸的溪床,穿过茂密的云杉林往上延伸。「有过水的地方,就可能再有水。」我们这样推想,便牵着马,在树木之间、倒木之上择路而行,来到一片比较开阔的山坡。我们想骑上马走,可是牲口几乎已经筋疲力尽。爬了没几步,它们便站住了,腹部剧烈起伏,四腿打战,鼻孔张得大大的,呼吸粗重刺耳。我们对高海拔的感受几乎和马一样难受,因为草甸本身就在海拔一万二千英尺,空气非常稀薄。
眼看连一片合用的雪堆也找不到了,我们才渐渐意识到,耳朵里那低沉的轰鸣是水声,而不是我们俩都以为的高山反应。上方偏左是一道陡直的悬崖,高达几百英尺;我们艰难地往上爬,出了林线,便瞥见一条银色的缎带顺着崖面飘泻下来。它来自一个正在融化的雪坑,我们的目光可以顺着它的流向,一直追到它沿着一道岩壁转而向下、离草甸上端不远的地方。它被树木遮得严严实实,要不是我们爬到了林线以上,永远也发现不了。
营地的问题就此解决,我们欢喜地四下张望。穿过树林时,我们注意到几乎每根倒木底下都有小型兽类的兽径;站到林线以上,只见长满草的山坡被一张错综复杂的细小隧道网切割开来。这些显然是田鼠的杰作,在这样的海拔,它必定会是我们收藏里的一个新种。
我们在回程中再到草甸时,太阳已经落到山后,草甸笼罩在阴影里。五点钟,我们回到庙里,吃一顿迟来的午饭,为明天一早出发做准备。可是我们的盼望落了空,因为早上有三头骡子走失了,我们直到下午两点才到草甸。
营地就扎在云杉林边上,离雪水溪几百码。帐篷一搭好,我们便和贺乐一起爬上林线以上的草坡,在田鼠的兽径上,以及林中的倒木和树桩底下,布下一排夹子。
猎人们在不远处一块巨石旁扎营,穿着破衣服睡觉,没有毯子,也没有任何遮蔽。太阳出来的时候,即便在这样的海拔也暖洋洋的,十分舒服;可太阳一落,我们就得生火,夜里更是冷得结冰。然而土人似乎毫不在意,还谢绝了我们给他们的一块帐篷篷布。
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在雪山上的第一夜。我们围着营火吃晚饭时,看得见森林那阴郁的轮廓渐渐消融在黑暗里,感觉得到那些看不见的巍峨群峰正守护着我们的山中之家。我们呼吸着云杉浓烈而甜美的香气入睡,梦见我们俩独自在森林里漫游,打开荒野的一个个宝箱。
十四第一头斑羚
天还没亮,我们就被吴鸿涛招呼猎人的长声吆喝唤醒了:「老——伙——,老——伙——,老——伙——」我睁开眼,听见雨点不停地敲打着帐篷,心头掠过一阵失望;可是等我们从睡袋里爬出来穿好衣服,雨已减弱成轻轻的滴答声,不久便完全停了。留下的是一个寒冷灰暗的早晨,浓云在山峰间穿来绕去;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跟猎人们出去碰碰运气,打一头斑羚。
两个人带着狗绕向一道高高的岩石山肩的底部,那山肩上稀稀落落地长着些矮云杉;我则由另外两人陪着,爬上对面的山坡。我们离开营地还不到半个钟头,狗就叫了起来,几乎紧接着,我们便听见它们绕过山脊顶朝我们这边追来。猎人们拼命打手势,叫我赶快爬上陡坡,可是在稀薄的空气里,我的心像汽锤一样怦怦狂跳,怎么也快不过步行。
我们爬了大约三百码,狗忽然出现在靠近山顶的崖壁上。它们前方有一个灰色的身影在蹦跳。雾气合拢过来,狗和猎物都看不见了;十分钟后,一阵可喜的风吹散了雾,那头斑羚又隐约可见,它背靠一道岩架,正面对着群狗。那条领头的大红狗不时扑上去,想咬它的喉咙,却被它凶猛的冲撞和尖利的角挡了回去。
距离将近三百码,可是云又飘了回来,我赶紧卧倒射击。猎人们正往坡上跑,发疯似的挥手叫我过去,他们认为在这样远的距离开枪简直是发疯。我透过准星刚好看得见那个灰色的身影,头两枪都在它下方约一英尺处,打得碎石四溅。第三枪,我把枪稳稳地架在一块石头上,那支小巧的曼利夏步枪一声轰响,在峡谷里回荡开去,那头斑羚猛地腾空跃起,一个跟头接一个跟头地翻滚着,跌到下面的岩石上。
猎人们兴奋得发了狂,冲上山坡,又冲下溪床;等我赶到时,斑羚躺在水边一块长着草的岩架上。它已经死透了,我的子弹穿过了它的肺;它的门牙虽然在岩石上撞碎了,角却完好无损,那身美丽的灰毛也毫发无伤。碰巧,这头公羊是我们整趟旅程中打到的最大的一头。
猎人们扛着斑羚回营的路上,我们碰见伊薇特和贺乐正要去查看雪线下方的夹子,她便跟我一道回来,给这头动物拍照,并观看我知道土人一定会举行的仪式。一个土人砍下一根多叶的树枝,把斑羚放在上面,下第一刀时念诵了一段祷词。然后他把几片树叶叠在一起,割下心尖,小心地用树叶包好,放在附近一棵树上,献给猎神。
我常见中国和朝鲜的猎人在猎物死时举行类似的仪式,必须讨好猎神的观念是普天下共通的。一九一二年我在朝鲜打猎时,以及在中国别的地方,只要一连几天运气不佳,猎人们总会求我买一只鸡或别的什么牲畜来献祭,以求「好运道」。
每条狗都尝过斑羚的血之后,我们又爬上草甸尽头的那道悬崖。爬到营地上方将近两千英尺时,云层合拢过来,那道密不透光的灰色帷幕把我们裹在当中,我们只能静静地坐着,等它飘走。
一个钟头后,雾开始变薄,猎人们把猎犬放向最高峰脚下的一片碎石坡。那条大红狗几乎立刻就找到了一道踪迹,领着吠叫的狗群越过松散的碎石奔去。在这样难走的地面上,我们尽力紧跟,可是还没到对面,狗群已经绕过一座尖峭的石峰,消失在我们下方很远的地方。猎人们估计那头斑羚会绕着山峰脚下兜回来,便打发我穿过碎石坡回去守着伺机射击;不料那头野兽一直跑下山谷,钻进一道林木茂密的深沟,狗群就在营地上方不远处丢失了它的踪迹。
我回到营地,发现贺乐从夹子里收获颇丰。正如我们所料,伊薇特和我在林线以上发现的兽径,是一种田鼠造的;而在林子里,几乎每个夹子都捉到了一只姬鼠。他还捉到了几种新的鼩鼱;单在这一个营地,我们就捉到了这类重要小兽中的八个不同的种。
我们的翻译吴鸿涛听见我们谈论鼩鼱,有一天捧着他那本英汉字典,满脸困惑地来找我。他查了「鼩鼱」这个英文词,发现它的意思竟是「一个脾气乖戾的泼妇」!
第二天,贺乐跟猎人们出去,看见两头斑羚,却没有得到开枪的机会。这期间,伊薇特和我查看夹子,处理小型兽类。我们正在高高的山坡上时,韩马迪男爵带着绳子和一把登山冰镐出现了。他打算攀登那座从未有人登顶的最高峰,可是积雪把他挡了回来,离峰顶还有几百英尺。他在我们营地吃了晚饭,我们大家都小心翼翼地避开「战争话题」,过了一个十分愉快的晚上。他在云南的三年里,勘察过本省许多外国人从未到过的地方,并绘制了地图,我们从他那里得到了许多宝贵的资料。
第三天早上,我们天不亮就起身,我在灰蒙蒙的晨光中随猎人们出发。离开营地后,我们一刻不停地爬了一个钟头,到了山坡高处,便穿过一片茂密的云杉林和低矮的竹丛,绕着一座巨峰的山脚走,出来便是一片陡峭的草甸;草甸上端抵着一道陡直的岩壁,下端没入一片浓密的常绿林。
我们走进草甸时,那条领头的大红狗独自朝我们上方的岩壁小跑而去,没过一会儿,我们就听见它在靠近顶上的地方尖声吠叫。狗群立刻冲了出去,排成长长的一列,直奔山坡上方。
我们差不多穿过了那片开阔的山坡,站在一道深沟边上,这时狗群吠叫起来;猎人们一断定它们正朝我们这边来,我们便赶紧下到沟底,开始攀登对面的陡坡。那坡几乎是直上直下的,还没爬上一百英尺,我们个个都已喘不过气来,我的两条腿就像铅条一样沉;可是狗群那断断续续的吠声越来越近,催着我们继续往上爬。
我们终于倒在山顶上时,我已经精疲力竭。我仰面躺了几分钟,刚撑起身跪着,那头斑羚便出现在对面的悬崖上。那头壮美的野兽,在陡直的崖面上从一道岩架弹向另一道岩架,蹄子似乎几乎没有沾地,像橡皮一样一路弹跳而下;这番景象,只要我活着,就会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它仿佛就是群山的精灵,是由山峰与峭壁孕育而生、浑身颤动着云的气息的生灵。我选好它下一次腾跃必定会落脚的地方,等它的身子遮暗了准星,便扣动了扳机。
那顽强的小畜生倒了下去,接着又挣扎着站起来,奋力一跃,落到下方四码处一块突出的岩架上。我立刻又开一枪,它瘫倒下去,缩成一团灰色,离悬崖边缘不到两英尺,崖下是六百英尺令人头晕目眩的深渊。
我们还没从峡谷里绕下去,再爬上它躺着的那块岩架,狗群早已扑到它身上了。这是一头出色的公羊,差不多和我打到的第一头一样大。狗群连着打了两天猎,都很疲乏,我想让它们歇一歇,便决定和猎人们一道回营。路上又惊起了第二头斑羚,可它绕着那道林木覆盖的山脊顶跑了,没有朝我这边来,只给了一个猎人用弩射它的机会,他没有射中。
那天天气很好。我们头顶的天空晴朗湛蓝,可是云层仍然厚厚地压在草甸上,营地看不见。滚滚云团紧贴着林线,而从云团上方的山坡上,我们能越过山谷一直望到蓝色的远方,那里一道又一道雄伟山脉的积雪峰顶,在阳光下闪耀,宛如锤打过的白银。那些山有一种奇异的魅力;想到在整整十二个月里,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到处漫游,探索它们隐藏的奥秘,我不禁心潮激荡。
十五再猎斑羚
这两头斑羚都是角形完美的老公羊。它们的毛又厚又软,呈淡橄榄黄色,毛尖带褐;腿上「胫骨」一段是浅黄色,和喉斑的边缘一样。这样的毛色使它们在岩石的衬托下几乎隐没不见;我打死第二头斑羚时,它顺着崖面飞奔而下,我唯一清晰的印象,只是四条淡黄色的腿,同一个几乎看不见的身子完全分离开来。
这种难以辨认的毛色,再加上雪山的斑羚生活在几乎无法攀援、又长满矮云杉林的悬崖上,使得「潜行狩猎」成为不可能。事实上,韩马迪男爵为了寻找植物,相当彻底地踏勘过雪山的这一带,却从没见过一头斑羚,也不知道那里有这种动物。
贺乐一连打了两天猎,虽然看见了好几头斑羚,却一直没打着,直到我们在营地住了将近一个星期,他才打到一头。那是一头不过一岁的小公羊,角约一英寸长。这是我们收藏中很有价值的一件,因为我一心想得到不同年龄的标本,好在博物馆里装成一组「生境群」,现在只缺一头母羊了。
制作这样一组陈列,需要极其用心地观察研究。首先,我们选定一个合适的地点,准备在博物馆里重现;伊薇特拍了一组天然彩色照片,供画家绘制背景时参照。接着她拍下周围环境的细部。然后我们采集一些岩石,以及苔藓、树叶之类有代表性的植物,或晒干,或泡在福尔马林里保存。一组大型陈列也许要用几千片树叶,可是野外博物学家只需挑出五六种不同大小的典型样本,到博物馆里每种翻一个石膏模子,树叶便可以用蜡复制出来。
一连下了两天雨,其间我辛辛苦苦地猎鬣羚,却一无所获;于是我们决定回到山脚下那座庙里去,那里离鬣羚栖息的森林更近。我们在草甸营地已经住了九天,除了斑羚,还采集到大批珍贵的小型兽类。鼩鼱的种类尤其繁多;除了一整套极好的田鼠、亚洲姬鼠和家鼠,我们还得到一种新的鼬,以及唯一一件小小的鼠兔标本。鼠兔是亚洲的一个属,在北美洲西部落基山脉的高坡上也有分布。我们虽然在乱石间布下了几十个夹子,但在整个考察期间再也没有捉到第二只,在别的地方也没见到它们存在的迹象。
这个营地几乎完全没有食肉兽,叫人大为意外。除了鼬,我们没见过别的,猎人们说,虽然食物丰富,山的这一面却没有狐狸和灵猫。
搬去庙里的前一天,我打了一场精彩的猎。我们天一亮就在浓雾中离开营地,狗几乎立刻就嗅到了一道鬣羚的踪迹。我们站在一片小草甸的上缘,听见它们朝我们这边追来,以为那野兽随时都会冲出藏身之处;可它转身往山下跑了,猎犬们在茂密的云杉林里丢失了踪迹。
我们朝悬崖慢慢地往上爬,直到远远高出云层,那云像一张厚厚的白毯铺在营地上方;然后我们直奔我打到第二头斑羚的那道峡谷。和天发想往下到森林里去,我却说服他留在开阔的山坡上。我们正歇着,那条大红狗忽然在我们右上方的一道山脊上吠叫起来。那正是我第二头斑羚被惊起的地方,其余的狗冲上山坡去同领头狗会合时,我们全神戒备起来。
不一会儿,狗全都吠叫起来,我们听见它们兜着圈子朝我们这边来了。就在这时,原本在我们下方堆成一整片的云层,开始伸出一根细长的手指,朝峡谷飘上来。它越来越近,狗的吠声也越来越近。眼看着灰色的雾气涌进峡谷,我急得浑身发抖,低声咒骂。云越来越浓,飞快地扫上山沟,直到把我们裹得严严实实,我连自己的枪管有多长都几乎看不清了。片刻之后,我们听见那头斑羚在不到一百码外的悬崖上往下跳。
步枪在我手里毫无用处,我只能听着它的每一声蹄响,听着它飞奔的蹄子踢落的石块哗啦啦滚进峡谷。接着狗群跑了过去,我们听见它们顺着岩石追下去,吠声在远远的谷底越来越微弱。斑羚就这么丢了;仿佛命运女神在嘲笑我们似的,十分钟后,一阵风把云从峡谷里吸了出去,去得和来时一样迅速,我们头顶上闪耀着一片像热带海洋一样清澈湛蓝的天空。
和天发比我还要懊恼,因为我把我那支三管枪借给了他——一管十二号口径霰弹,两管萨维奇步枪弹——他兴奋得像个拿到新玩具的孩子。他是个非常聪明的人,虽然以前从没见过后膛枪,没多久就把保险机关摸熟了。
我们只好赶紧下山,因为狗群也许会把斑羚困在我们下方的某道悬崖上。二十分钟后,我们站在一道从茂密云杉林里伸出来的山脊上。一个猎人择路下了岩壁,和天发和我则绕着那道山嘴的顶上走。
我们还没走出一百码,那个猎人就大喊,说有一头斑羚正朝我们这边跑。和天发比我先到山脊边缘,我看见他用三管枪朝一头斑羚开了一枪,那斑羚钻进了灌木丛。那头野兽离我们准有一百多码,而且几乎就在我们正下方,可他的子弹只落在它身后几英尺的土里。
我们刚刚缩回身来,另一个猎人的一声大喊又把我们引到悬崖边上,恰好看见第二头斑羚冲进森林,那是在足有三百码外的峡谷最底下。
我们颇为失望,继续沿着山脊往前走,和天发打着手势,意思清楚得就像说出来一样:「我早说过吧。斑羚不在山顶上,而在下面的林子里。我们一开始就该到这儿来。」
然而没有多少工夫可以懊悔,因为这是「我们大忙的一天」。那条红狗忽然一阵狂吠,把我们引向左边,我们听见它正逼近我们刚刚离开的那道山嘴的顶上。另一个猎人正站在那里,斑羚从离他只有几码的地方跑过,他的弩「铮」地一响,可那支阴毒的小毒箭却扎在斑羚背上方几英寸处的一棵树上,嗡嗡地颤动着。
那头斑羚冲过山脊,几乎撞到第二个猎人身上,他惊得没来得及射,只大喊着说它正朝我们下方的悬崖跑来。和天发从一块岩石跳到另一块岩石,简直就像一头山羊,冲过灌木丛,奔向一块悬在峡谷上方的突出岩台。
我们同时到达崖边,看见一头巨大的公羊站在下方一百码处一道狭窄的岩架上。我立刻开枪,那头高贵的野兽四蹄大张,头往后一仰,纵身跃入空中,坠落六百英尺,摔在我们下方的岩石上。
斑羚一跃而下,和天发仿佛突然发了疯。他欢呼着,一把搂住我的脖子,用他的脸蹭我的脸,捶着我的背,我真以为他要把我们俩都甩下悬崖了。我完全惊呆了,但还是一把夺过他的三管枪,把子弹退了出来,因为他兴奋过度,随时都有打着自己或打着我的危险。
后来我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们俩同时开了枪,谁也没听见对方的枪声。和天发误发了一管鹿弹,打死斑羚的是我的子弹;可他高兴成那样,我无论如何也不忍心说破。
我们费了半个钟头的苦功夫,才到了斑羚坠落的地方。我们到的时候,狗已经在那里了,安安静静地躺在猎物旁边。我的子弹从后腿前方射入背部,向前穿过肺部,打在胸骨上压扁了;弹壳裂开,有一块碎片钻进了心脏,所以这头公羊很可能在摔到岩石上之前就已经死了。
我在斑羚倒下的地方给它拍了照;开膛之后,猎人们向猎神行过仪式,我便打发其中一人把它扛回去,和天发和我则往峡谷底下搜寻,希望找到另外两头。
那天暖和宜人,和天发用他生动的手势告诉我,斑羚多半会在山沟向阳的一面睡觉;所以我们沿着对面的山坡往上搜。
那是最艰苦的一种攀登,我们一连两个钟头不停地往上挣扎,手脚并用地抓着灌木和岩石,到了离山顶约三分之二处的一小片开阔草地时,几乎已经精疲力竭。
我们歇了半个钟头,简单吃了点午饭,又继续艰难地往上爬。我还没走出三十英尺,和天发还坐在地上,我就看见他激动地挥着胳膊,举枪要射。我跳下去到他身边时,他正好朝一头大母斑羚开了枪,那头母斑羚正在山坡上一片开阔的草地里酣睡。
和天发的子弹打断了它一条前腿的膝盖,可它丝毫不露受伤的样子,冲下了悬崖。我趁它奔跑时开了一枪,正中心脏,它一头栽进下方一百英尺处的灌木丛里。
我始终想不明白,和天发是怎么把那头野兽背到山脊顶上去的,因为我背上只有一个轻轻的口袋和一支步枪,就已经用尽全身力气才攀上那些岩石。我们终于扑倒在早上离开的那片草甸边缘的草地上时,他已经完全累垮了。我们剖开斑羚时,和天发念诵了他的祷词,可是猎神这回没收到祭品,因为我的子弹已经把心脏打成了一摊烂泥。
回营路上,那条红狗虽然累得要死,却又独自钻进了我们下方茂密的森林。忽然,我们听见它低沉的吠声朝我们这边的山上移来。和天发和我扔下背着的东西,跑到林中一块空地上,我们以为那野兽一定会从这里经过。
结果它没有从我们料想的地方出来,那条狗在高处出现了,正紧追着一头毛冠鹿;那头鹿全速跳跃着奔跑,白色的尾巴像旗子一样直竖在它深蓝色的背上。它们一同穿过树林间一小块空地时,我有一次在约一百五十码处开枪的机会;可是开枪太危险了,因为我要是打不中鹿,就一定会打死狗。
丢了这头野兽,我懊丧极了,因为这是极其稀有的一种;不过几天之后,一个牧羊人送来了另一头,它是被我们一个倮倮猎人打伤的,跑下平原死在了那里。
我们到了营地上方的山坡,伊薇特跑出来迎接我们,急着想看我们背的是什么,一路上被倒木和灌木绊得跌跌撞撞。那天晚上我们吃的斑羚肉排,比我这辈子吃过的任何一顿饭都香;抽过一斗烟,我便钻进睡袋,身体累得要死,心里却满是快乐。
十六雪山庙
十月二十二日,我们搬到山脚下,在先前住过的那座庙里扎营。庙就在鬣羚栖息的森林正下方,我们打算把全部精力都用在猎取一组有代表性的鬣羚标本上。
不幸的是,我几乎立刻就在右手掌心患了严重的感染,要不是妻子悉心照料,我恐怕不能活着离开中国了。毒素眼看就要蔓延全身,在那些神志昏乱的可怕夜晚,她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体,日夜看护我,只在累到极点时才不安稳地睡上几个钟头。整整三个星期,我什么也干不了;终于,我能弯曲我的「扳机指」,又可以打猎了,不过这只手过了好几个月才完全恢复。
然而,考察队的工作并没有因为我的病而中断。贺乐先生依旧精力充沛地采集小型兽类;我们到庙里的第二天,又雇了八个新的当地猎人。他们是倮倮,来自四川那个独立部落的一支流浪人群,后来证明都是极好的人。
我们在庙里的第三天,和天发那一伙人打到了第一头鬣羚。贺乐跟猎人们出去,几个钟头后独自回来了。他离开土人不久,狗群便嗅到一头巨大鬣羚的踪迹,穿过云杉林追了三英里。它们终于把那头野兽困在一道悬崖前,随即展开一场恶斗。一条狗被豁开了肚子,另一条腰上挨了一角,那条领头的大红狗则被甩下悬崖,摔在下面的岩石上。要不是猎人们赶到开枪打死了那头野兽,无疑还会有更多的猎犬丧命。
猎人们深夜才把鬣羚扛回来,可是红狗的死大大冲淡了我们的喜悦。和天发把它抱在怀里,轻轻地放在庙里的一条毯子上,可那条好狗还是在夜里死了。它的主人哭得像个孩子;我敢肯定,他这份真切的悲痛,比他死了老婆时会流露的还要深,因为在中国,娶个老婆比得一条好猎狗容易多了。
这头鬣羚是一头成年公羊,身上满是打斗留下的伤疤,被打死时跌下悬崖,折断了一只角。它通体褐黑,小腿锈红,鬃毛发白。它的右角长九又四分之三英寸,基部周长五又四分之三英寸;它用角对付群狗时那股厉害劲儿,证明这对角绝不仅仅是装饰。下一章将更详尽地讨论斑羚和鬣羚的习性及其亲缘关系。
打到第一头鬣羚的第二天早上,这一季的最后一场雨开始了,几乎不停地下了九天。这样的天气几乎无法打猎,因为雾浓浓地笼罩着树林,看不到一百英尺远;贺乐还发现,他的许多小夹子都被雨点打得弹了起来。倮倮们不见了,我们以为他们回村子去了,其实他们不顾天气一直在打猎,第五天便扛回一头出色的公鬣羚,毛皮完好无缺。它显示出一种极有意思的毛色变异:小腿不是红色,而是浅黄色,几乎不带一点红。
十一月二日,太阳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中升起,此后整个冬天,天气都好得不能再好。伊薇特不断的护理和高明的外科处置,再加上我们的翻译吴鸿涛的忠心照料,终于遏止了我手上毒素的蔓延,我的夜晚不再被谵妄中的古怪幻象纠缠;可我仍像婴儿一样无能为力。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坐着,胳膊上缠着冒热气的布,抱怨那让我困在庙里无所事事的命运。
倮倮们在我们营地正上方的山上打到了第三头鬣羚,可那头野兽掉进了一道一百多英尺深的岩缝里,费了一整天的苦功夫才弄上来。猎人们用坚韧的藤条编了一架软梯,顺着它爬下去,把鬣羚整个拖上了悬崖;那头鬣羚重近三百磅,这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们的倮倮猎人个个身材高大、相貌英俊,领头的是一位身材修长的年轻头人,五官带着贵族气,他统治着自己的村子,俨然一个专制君主,握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倮倮是一个奇特的民族,他们也许一度占据着扬子江以南的大片地区,后来被汉人向南、向西排挤,如今除了一处例外,只零星散居在贵州和云南两省。
在四川,倮倮据有一大片领地,汉人擅入者死,那里完全不受汉人管辖。汉人曾几次派兵征讨倮倮,都以惨败告终。
就在我们到云南的几个星期前,一些汉人士兵屠杀了近百名在独立领地以外碰上的倮倮;倮倮为了报复,焚烧了几座村庄,那些村庄几乎就在一座驻有五百名士兵的设防城池的城墙底下,他们杀死了所有男子和男孩,把妇女掳去做奴隶。
纯血统的倮倮「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高大种族,肤色相对白皙,五官往往端正,使人想到蒙古人种与某个五官更端正的种族的混血。从外貌看,他们在种族上与东部藏人关系密切,而后者若论身材,恐怕还是两者之中更魁梧的」。〔注一〕他们极爱迁徙,在云南很大一片地区构成山区居民的主体,是本省所有非汉民族中人数最多的。
(原注一:见戴维斯少校《云南:联结印度和扬子江的锁链》,一九〇九年,第三百八十九页。)
几乎每一个被汉人征服、或者与汉人连续接触几代的民族,都逃不过被同化的命运;云南的倮倮住在孤立的村落里,也正在被汉人同化。我们和戴维斯少校一样发现,有些地方的倮倮正在放弃自己的语言,甚至彼此之间也开始说汉话了。妇女们已经开始照汉人的样子缠足,甚至不愿意被人叫作倮倮。
我们雇的这些倮倮完全靠打猎为生,我们觉得他们还算和气,但他们极其独立。虽然他们也明白,我们的大威力步枪会大大增加打到猎物的机会,他们却宁愿自己单独打猎;后来趁我短途外出,他们便离开了我们,尽管我们还欠着他们不少钱。
倮倮只是云南的非汉民族之一。戴维斯少校在我已经提到的那部很有价值的书中讨论过这个问题,我不如在这里引用他的一段话:
旅行者在中国西部遇到的众多非汉民族,也许是在那个国家旅行最有趣的特色之一。可以有把握地断言,在从阿萨姆到云南东界的这片土地上,以及在这一地区以南的印度支那诸国,所能听到的语言和方言种类之繁多,世界上几乎没有别的地方可以相比。
个中缘由不难找到,就在于这片土地的自然特征。正是那高峻的山脉与深急的河流,造成了习俗与语言的差异,造成了数不清的部族区分,这些区分令研究印度支那民族学的人大伤脑筋。
某个部族从他们原先在喜马拉雅或西藏的故乡进入云南,人口繁衍之后,发现所定居的土地不敷所需,自然的结果便是这个聚落的一部分人向外迁移。迁徙者翻越无路的高山,乘临时扎成的木筏渡过无桥的大河,找到新的地方定居下来,便再也不想重走一遭这样的路程,回去探望故乡了。
他们没有文字来保存自己的传说,与外界一切开化的影响隔绝,只忙于种够养活自己的庄稼,于是,关于自己与原先祖先之间渊源的记忆便渐渐消亡了。如此看来,他们如今自认为与母族是截然不同的种族,也就不足为奇了。部族间的战争,以及印度支那民族中较野蛮的成员所盛行的掳掠奴隶的风气,更进一步加深了这种隔阂。事实上,同一族系的两个相距遥远的部族,分离了几百年,也许有时是几千年,彼此的语言却仍然保留着明显的总体相似,这倒可以说是值得注意的事。
这片土地多山,交通因而不便,自然也妨碍了能够有效控制山区的大王国的形成。一旦我们来到一片平坦的土地,有良好的道路和可以通航的河流,便会发现部族的区分消失了,全体居民在一个稳固的政府之下融合为一个统一的民族,说同一种语言。
整个伊洛瓦底江流域所听到的缅甸话,处处都是一样的。一个旅行者从仰光到八莫,一路上听到的都是同一种语言;可是,若在伊洛瓦底江流域以东或以西的山区走同样长的路程,他就会碰上二十种彼此听不懂的语言。
暹罗和东京也是这样——平原上是一个民族说一种语言,山区里则是一座巴别塔。(见前引书,第三百三十二至三百三十三页。)
十七斑羚与鬣羚
斑羚和鬣羚属于岩羚亚科,这是牛科中很早就适应山地生活的一个分支;同属这一亚科的,还有岩羚羊、羚牛,以及美洲所谓的落基山石山羊。人们通常把这类动物叫作「羊羚」,以表示它们显然介于山羊和羚羊之间的地位。有时也根据岩羚羊的学名,称它们为岩羚类羚羊。
这一类的所有成员,角上都有细密的环棱,近似圆柱形,雌雄皆有,而且雌兽的角几乎和雄兽的一样长。斑羚与鬣羚外表相似,谁也不会料到,斑羚同羚牛的亲缘竟比同鬣羚更近,但事实似乎正是如此;不过,两个属之间在头骨上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被小型的日本鬣羚的头骨连接了起来。这个物种正因其居间的地位而极有意思。论体形,它比斑羚大,比鬣羚小;它的长毛和角像斑羚,却有鬣羚那样的面腺和短尾。它分布在日本、满洲和西伯利亚南部。
斑羚与鬣羚在外表上的主要区别,除了体形大小之外,在于鬣羚尾巴短,面腺发达,面腺在眼睛前方以一个小孔开口;而斑羚尾巴长,没有这种腺体。
鬣羚的角呈圆柱形,这一点和某些羚羊相似;但它体态笨重,四肢粗壮,蹄子结实,习性也像山羊。鬣羚长着一张长长的、忧郁的脸,因为耳朵特别大,福建人叫它「野驴」,在云南则叫「野牛」。
鬣羚的种间关系远未得到令人满意的确定。伦敦动物学会动物园园长波科克先生最近对英属印度的鬣羚作了大量研究,认为它们全都是同一个物种——苏门答腊鬣羚——的不同亚种。我倾向于同意这一看法,不过我还没有足够的时间,根据我们的新材料对这个问题作透彻的研究。
这类动物最显著的差别在于外表的毛色,可分为三群,彼此多少都带有对方的特征。中国的鬣羚小腿通常是锈红色,印度的亚种是白色,而缅甸南部和马来亚的类型则是黑色。
我们在雪山上打到的鬣羚,大概可以归入苏门答腊鬣羚的米氏亚种;柯志仁先生在福建为我们弄到的,是白鬃鬣羚亚种;而我一九一七年五月在离缅甸边境不远的腾越附近打到的那一头,显然是一个尚未被描述过的类型。
我们的标本揭示了一个事实:这类动物腿部的毛色存在着显著的个体变异。这一特征向来被认为具有鉴别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大概也确实如此,但它远不像从前以为的那样可靠。
在雪山上打到的鬣羚中,有两头小腿是锈红色,另外两头则是浅黄色。这几头都是年龄相近的公羊,出自同一座山,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打到的。它们的头骨没有显出什么重要差别,没有理由认为这是个体变异的极端情形之外的任何东西。
柯志仁先生在延平弄到的两件标本,更叫人惊讶。那头老母羊是煤黑色的,那头小公羊却分明是褐黑色,沿背中线从鬃毛到尾巴有一道栗色条纹,背上的毛在那里竖成一道脊。母羊的两只角有一半长度几乎平行,到尖端相互靠拢,角面格外光滑。小公羊的两只角从头骨上呈「八」字形叉开,环棱非常粗重。后一特征无疑是年幼的缘故。
这几头鬣羚是一个绝好的例子,说明必须从同一地点采集大量标本。只有这样,才可能弄清一个物种如何受年龄、性别和个体变异的影响,什么才是它真正重要的特征。就斑羚而言,我们考察队在灰窑得到了一套极好的、各种年龄齐全的标本,因而获得了进行深入研究的无与伦比的机会。鬣羚完全是亚洲的动物,分布于中国、日本、印度、苏门答腊和马来半岛。
在雪山上,我们发现鬣羚单独生活在海拔九千至一万三千英尺之间的茂密云杉林中、悬崖之间。它们似乎喜欢在悬垂的岩石下睡觉,我们不断发现一些卧处,看得出用得极为频繁。鬣羚似乎很少到开阔的地方来,而是在最茂密的隐蔽处吃树叶和草,所以没有狗或赶山人帮忙,几乎不可能打到它们。
有时,一头鬣羚会领着狗群跑上三四英里,最后把它们甩掉;也可能只跑了一小段,便回身困守,同狗群搏斗。一头大鬣羚若是占了有利的位置,背靠岩壁,几乎一定会弄死几条猎犬。它能用那对坚实弯曲的角造成致命的伤害,因为就它的体形而言,它灵活得出奇。
在福建,我们曾在一座覆盖着茂密矮竹丛的高山顶上猎鬣羚。那里的地形和云南鬣羚栖息的地方大不相同,因为那里虽然隐蔽处极其茂密,却没有那样高的悬崖,还有大片的草甸。我们在福建没有见到一头鬣羚,是因为赶山人不懂行,虽然山径上满是新鲜的蹄印。当地人说,九月下旬,常常可以在较低的山坡森林里找到它们,那时它们下来吃新长出的蘑菇。
柯志仁先生在市场上替我们买到一张出色的母鬣羚皮,不久又弄到一头小公鬣羚。那头小公羊是有人看见它在城墙下游泳过河,被当地人活捉的。母羊重三百一十磅,公羊重二百九十磅。
鬣羚很少被人饲养,据说除非从很小就驯养,否则是相当危险的宠物。我们这里复制了一张照片,是赫伯特·朗先生拍摄并惠借的,拍的是从前养在柏林动物园里的一头;我们在加尔各答动物园见过一头鬣羚,伦敦动物学会也养着一头来自大吉岭的。
斑羚是一种漂亮的小动物,大小和岩羚羊相仿。我们在雪山上打到的斑羚,大概可以归入中华斑羚,不过我还没有机会仔细研究我们的标本。这些斑羚和鬣羚不同,尾巴是黑褐色的,从尾根到毛梢约长十英寸。雌雄两性的角,基部一半都有明显的环棱,末梢一段则十分光滑。雄兽的角强烈后弯,基部粗圆,向尖端迅速变细;雌兽的角较直,也较纤细。在我们得到的那套标本中,最长的角长六英寸,基部周长三又四分之三英寸。斑羚和鬣羚一样只见于亚洲,分布于印度北部、缅甸和中国,往北经朝鲜直到满洲南部。
我们在雪山上是带着狗猎斑羚的,因为在那个特定的地区,别的方法根本打不到。即便在海拔一万二千到一万五千英尺的地方,隐蔽处也那样多,岩石又那样陡峭,一个人「潜行狩猎」一个月,也可能连一头斑羚都看不见。它们是凶猛的斗士,常常退到悬崖边,好让群狗无法近身。我们最好的一条猎犬单独出猎时,把一头斑羚困住了,第二天猎人们发现它死在那里,腰腹被豁开了。
在雪山上,我们看到的斑羚都是单独活动的;可在离缅甸边境不远的灰窑,我们春天在那里猎另一种斑羚,它们几乎全都结成六七头或七八头的群。正是在灰窑,我们得到了观察斑羚、了解其习性的最好机会。我们在瑞丽江一条支流的岸边扎营,那条支流为自己切出了一道狭窄的峡谷,一侧深达七八百英尺。一群约五十头的斑羚,多年来一直生活在离村子不远的一面山坡上,当地人虽然经常看见它们,却没有能打死它们的武器;而用我们的大威力步枪,可以在两百到四百码的距离上隔河射击。
我们用望远镜能把山坡上的每一寸地方都看个清楚,观察斑羚走动,它们全然不知我们在场。在那里,它们几乎只吃矮灌木的叶子,以及山坡上部分烧荒后新长出来的嫩草。我们发现,它们从天亮一直吃到九点钟左右,下午四点起又一直吃到天黑。它们在灌木丛中慢慢移动,摘食新叶,通常到上午过半,便选一处阳光暖暖地晒着岩石的地方,睡起觉来。
说也奇怪,它们不像许多有蹄类动物那样侧卧,而是把前腿折在身下,脖子和后腿笔直地伸出去,肚皮贴地歇着。那姿势看上去极不舒服,我第一次看见一头这样歇着的斑羚时,还以为它受了伤;可是贺乐先生和我后来都一再看到,才明白这是它们睡觉时的自然姿势。
它们受惊时,也像我们的大角羊或石山羊一样,跑出一小段路便停下来回头看。这往往就是它们的致命之处,因为它们在天空的映衬下站着,成了极好的靶子。它们卧在岩石间时很难看清,但我们的当地猎人眼力非凡,常常在我即便用望远镜也几乎找不到的时候发现它们。我们永远不能确定某面山坡上一定没有斑羚,因为它们是藏身的行家,一丛草、岩石上最小的一道缝都能利用来隐蔽自己,而且藏得那样彻底,仿佛从地面上消失了一般。
它们和所有的绵羊、山羊一样,能在任何动物似乎都无法移动的地方攀爬。我见过一头斑羚顺着一道看上去几乎垂直、连狗都不敢冒险的崖面跑下去。它落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便像橡皮做的一样弹起来,跃过八到十英尺,落到一道窄得似乎连一只兔子都承受不住的岩架上。
它们能在这样陡峭的悬崖上行走,主要靠蹄子的构造。亨利·费尔菲尔德·奥斯本教授研究过石山羊的这一问题,他的论述几乎同样适用于斑羚,所以我不如在这里引用:
蹄子的角质部分只包住最前端。这新月形的角质之后是一个浅浅的凹面,使角质蹄有机会抓牢。主趾和悬蹄的末端,都是黑色的、橡皮似的、圆而宽展的蹄底,这种动物在倾斜的岩石和狭窄的岩架上行走自如,这蹄底对于站稳脚跟大有用处。据史密斯说,每年春天积雪消融时,这层蹄底会变软,由一层新的表皮取而代之。悬蹄上那些橡皮似的肉球绝非无用之物;它们向后突出于角质蹄之下,史密斯先生确曾亲眼看到,饲养的小山羊在屋顶边缘单靠悬蹄支撑身体。它们在岩石和悬崖上大概也是这样使用的,因为在很窄的岩架上,悬蹄能使腿略向前伸,从而有利于调整重心。〔注一〕
(原注一:见亨利·费尔菲尔德·奥斯本《以相机猎石山羊》,转载自纽约动物学会第十次年报,一九〇六年,第十三至十四页。)
在灰窑,有几条横过山坡的小径,从磨损的程度看,斑羚一定是经常走的。我们还在悬垂的岩石下和突出的岩架上发现许多痕迹,表明那些地方是成群斑羚固定的栖身之所。我们见到的许多斑羚,是随群奔跑的幼兽或不同年龄的个体;有意思的是,它们即便还不满一岁,就已经把藏身的本领学得炉火纯青了。在灰窑,它们虽然几乎都在河的东岸,但似乎并不特别怕水,我好几次看见受伤的斑羚游过河去。
斑羚是出色的猎物,因为这些勇敢的小畜生不但令猎人钦佩,还领着他翻越一座座考验胆量到极限的山峰。我把在云南那些远在云层之上、雪线边缘的奇妙狩猎,算作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十八「白水」
(本章由伊薇特·博鲁普·安德鲁斯执笔)
十月已悄然转入十一月,我们离开那座庙,把营地搬到雪山另一侧的「白水」。那天天气晴朗,沿山谷而上的一路风光美不胜收。我们穿过「干海子」,也就是一片显然是干涸湖盆的大草原,沿小路进入森林,顺着一道深峡的侧壁下到一条山溪边,溪水像一层薄薄的绿纱,铺展在满是白石的河床上。
我们在溪边云杉林边缘的一片宽阔阶地上搭起帐篷。头顶上高耸着雪山的最高峰,峰顶附近的一个盆地里卧着一道冰川,积雪覆盖的山坡围着我们的营地,展开一道光辉灿烂的新月。正值满月,每晚我们坐在火前吃晚饭时,参差的峰顶在落日余晖里变成绯红,又在皎洁月光的轻抚下化作最纯的白银。我们在许多国家扎过许多营,却没有一处比「白水」营地更美。
天气好极了。每天太阳都在万里无云的蓝天上照耀,早晨地面冻得硬邦邦的,覆着一层雪似的白霜,可空气却奇妙地叫人精神振奋。我们觉得自己可以永远快快活活地待在「白水」,可是这里并不像山的另一侧那样是个好猎场。第一天倮倮们打到一头出色的鬣羚,不久和天发又扛回一头小斑羚,但大兽绝不算多。在「白水」,我们得到了第一只白腹锦鸡,这个科包括世界上最美丽的鸟类,而它是其中最出色的物种之一。雄鸟彩虹般的身体和长长的尾巴,因颈上一圈宽阔的白绿两色的翎领而更加醒目。最早活着运到英国的,是献给阿美士德伯爵夫人的两只雄鸟,这个物种便以她命名。我们发现这种雉鸡栖息在茂密的森林里,要发现它、打到它都绝非易事。它在云南、西藏东部和四川相当常见,但人们对它的习性了解不多。这个营地虽然出了几种我们收藏里没有的小型兽类,我们还是决定进丽江去雇一支新马帮,准备渡过扬子江,贺乐则留在营地。
去丽江的直路比取道雪山村要近得多,下午三点,我们心爱的「花之庙」已经在俯瞰全城的山顶上遥遥在望。我们骑马爬上陡坡时,看见廊上聚着一群人,景象很是别致,还听见许多人又说又笑的声音。那座花园般美丽的院子里挤满了各种年龄、各种模样的妇女和孩子,庙一侧的门全都卸了下来,腾出一大片空地,那里架着几口大锅,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
我们犹犹豫豫地在里廊坐下,可那位年轻的和尚见到我们非常高兴,执意要我们等吴鸿涛来。我们很庆幸没有另找住处,因为我们将要看到一场有趣的仪式,这是中国人生活中极具特色的一幕。原来,大约五年前,丽江的一位先生「摆脱了尘世的纷扰」。他的灵魂也许已经安息,可他「尘世的躯壳」却绝对没有。不巧的是,几年后他的家人继承了几百块钱,村里的「风水先生」便告诉他们,根据风水,也就是那主宰一切的地、风、水之神的旨意,那位已故先生的坟地选得不好,他们若还指望再交好运,就必须把他挖出来,照例为他摆一场宴席,再另选一处坟地安葬。
每个村子都有一位「先生」,选择死者的安息之所总要请他出马,他的酬金从两块钱到两千块钱不等,视死者亲属的家境而定。风水先生从不肯明确地说那块地究竟吉利不吉利;那家人以后若是卖了什么产业,得了一笔遗产,或是被人知道用别的法子弄到了钱,风水先生通常就会发现,风水并不看好原来那块地,于是他又要为另选坟地再收一笔钱。
风水先生没有择定吉日和合适的坟地之前,死者绝不下葬,结果在庙里、路边的棚子底下、田野里,以及许多人家的后院,都能看到停放未葬的棺材。
外国人干涉这种习俗,很可能招致可怕的后果,一八九八年上海的骚乱就是一例。当时一些法国侨民反对附近一座庙宇停放二十多具尸体、等候合适时机下葬,结果在随之而起的冲突中死了许多人。泰勒·丹涅特先生举过一个有趣的例子,讲的是我们拜访柯志仁先生的延平,一位本地官员如何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医生指出,延平城里停放着这些棺材,对公众健康多么危险。知县下令清点城中停放在地面上的棺材,发现竟有一万六千具之多。而全城估计只有两万左右的居民。
这对知县来说是个难题。他稍有不慎,就可能让全城的怒火砸到自己头上。可是中国人对付这种局面很有办法,也许是世上最有办法的民族。他终于想出了一条出路。他发布告示,对每一具未葬的棺材征税五角。中国人也许迷信,但他们更加节俭。一连几个星期,延平城忙于办丧事,每星期一千场;如今,这座中国最偏僻的小城之一,真可以说是走上了健康之路。〔注一〕
(原注一:见泰勒·丹涅特《为中国治病》,载《亚洲》杂志,一九一八年二月号,第一百一十四页。)
然而,中国这样开通的城市极少;一位传教士告诉我们,最近有一个小孩和他的祖父在同一天下葬,而他们去世的时间相隔将近五十年。丧葬仪式本身相当简单,但每个中国人最大的心愿,就是让自己的安息之所尽可能靠近祖先的坟墓。这正是他们极不愿意移居他乡的原因之一。
我们常常遇到八个或十个苦力扛着一口沉重的棺材,步履蹒跚地走着,有时要走一个月甚至更远的路,把尸体运回死者的出生地安葬。棺材上通常拴着一只公鸡,因为照云南的迷信,死者的魂灵会附在鸡身上,由它带回家乡。
中国人奇怪地不怕死。人们常常看见一户人家的角落里堆放着大块的木板,一问,才知道这是为家中父亲或母亲预备的棺木,尽管他的双亲当时可能身体极其硬朗。事实上,在较贫穷的阶层里,儿子送给父亲一口棺材,被认为是最合适的礼物。
我们在丽江那座庙的廊上扎了营,从这个有利的位置,可以看到周围进行的种种热闹场面。宴席一直持续到天黑以后,天一亮,大锅又冒起热气,为第二天的庆典做准备。
到十点钟,院子里已经挤满了人;一个钟头后,场面稍稍安静下来,接着中国胡琴和笛子突然奏起一阵音乐——姑且这么叫吧。我们走出去,发现大多数客人都围着一座临时搭起的祭坛站着。在纸扎的装饰中间,刚好看得见棺材的一头,棺前摆着五六盘诱人的菜肴。这些是献给亡灵的祭品,不过我们知道,这并不妨碍悲痛的亲属们过后津津有味地把它们吃掉。
不一会儿,一群妇女走了过来,搀扶着一个身穿白衣、头罩兜帽遮住脸的人。她几乎弯腰到地,面纱深处传出压抑的尖叫和哀号,她在祭坛前扑倒在地。这位主要的哀悼者,也就是死者的妻子,脸朝下趴了一个多钟头,全身颤抖,看上去悲痛得难以自持。然而,这位太太后来在客人中间走来走去时,却是一位和蔼可亲的女主人,笑容满面,比谁都快活。可是在庆典持续的每天上午,一到十一点整,她便准时扑倒在棺材前,当着无动于衷的旁观者,表演一番撕心裂肺的悲痛,以满足「习俗」的要求。
习俗与成例在中国人那里已经成了神明,在某些规定的场合,就要求这样表演出来的感情。正如一位传教士说得恰如其分:「中国人全是面子,没有心肠。」柯志仁先生告诉我们,有一天夜里,他走过一个中国村庄里一条冷清的街道,忽然听见附近一户人家传出最刺耳的尖叫,大吃一惊。他以为有人在行凶,便冲进院子,却发现是一个第二天就要出嫁的姑娘,正照中国的习俗,为即将离开娘家而表现出绝望至极的痛苦,尽管她心里多半对这门亲事满心欢喜。
在丽江庙里举行的庆典到了第三天,宴席在一片辉煌中收场。从下午一点直到日落以后很久,死者的亲友们都在吃饭。任何人只要带一份小礼物,哪怕只是一碗米或几百文铜钱(值一角或一角五分),就能得到邀请。
整个上午,姑娘和妇女们端着一盘盘礼物,成群结队地上山来。她们当中有汉人,也有许多摩梭人和别的部族的人。摩梭姑娘的黑发两侧剪短,脑后垂着细长的辫子。她们披着白色的皮披肩(至少原先是白色的),颈间戴着好看的银饰和珊瑚饰物;她们年轻快活,脸颊红扑扑的,眼睛里含着笑,着实招人喜欢。客人们六人一组,坐在庙院的石板上。小男孩们充当跑堂,端着热气腾腾的一碗碗蔬菜,还有堆得高高的大草盘子盛着的米饭,来回传递。每个客人一吃饱,便把位子让给别人,饭菜又端上来一轮。他们常常热情地邀我们一起吃;晚上最后一位客人走了之后,那位「主要的哀悼者」给我们送来一些用红糖腌制的美味蜜饯。她告诉吴鸿涛,这一天他们招待了三百人,我们完全相信。第二天早上,棺材在悲痛的哀号声中被抬下山去,我们那美丽的庙院又恢复了安宁与静谧。
有时,一个家庭为了给某位成员办一场像样的丧事,不惜背上好几代人都还不清的债,因为不讲排场地埋葬死者,不仅会「丢面子」,还可能遭到被触怒的亡灵的报复。这只是祖先崇拜的种种恶果之一;可以有把握地说,当今中国社会秩序中的大多数弊病,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追溯到这一不幸的习俗。
一个男人最关心的事,就是留下男性后代,好到他坟前祭拜,安抚他的亡灵。在他的送葬行列里走的儿子、孙子、曾孙越多,他就越令人羡慕。正如一位传教士打趣地说:「在中国唯一被遵守过的上帝的律法,就是『要生养众多』。」对子嗣的渴求,使成千上万的人来到世上,在饥饿的边缘挣扎求生。在文明世界里,没有哪个地方的求生挣扎比这里更卑微、更绝望,也没有哪个地方的贫穷比这里更无望。可是恐惧与自爱迫使他们继续盲目地生育。这整个民族表面上的萎靡不振,都是祖先崇拜造成的,它用铁链把这个民族同它的死者、同它的过去捆在一起;只有砍断这些锁链,中国才有望跻身世界进步国家之列。
十九横渡扬子江峡谷
十一月中旬,我们带着一支二十六头骡马的马帮离开了白水。我们沿着丽江通往扬子江的大路,渡过「黑水」,一刻不停地往上爬,翻过几道巨大的林木覆盖的山脊,一道比一道高,直到分水岭的顶上。
下山的路穿过一片壮丽的松林和云杉林,坡度平缓。有些树至少有一百五十英尺高,挂满了美丽的灰色苔藓,那苔藓从一根树枝绕到另一根树枝,垂下一条条纤细的长缕,长达数码。林中灌木和密密的矮竹丛挤得满满的,几百根倒木上铺着古铜色的苔藓,正是采集小型兽类的理想条件。不过,这里的物种大概都和我们在雪山上得到的差不多,我们觉得不值得停下来下夹子。
下午四点半,我们在一片松林中一座美丽的小山上扎营。林子里全无灌木,地上薄薄地铺着一层褐色的松针。给我们带路的那个摩梭猎人向我们保证,离江边只有三英里,结果却有十五英里多,我们直到第二天下午一点半才到渡口。
我们不断地为当地人,尤其是汉人,说话不准确而恼火,每个在中国旅行的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他们对距离的观念极其古怪。你问一个中国人到某个村子有多远,他会和颜悦色地回答:「去是十五里,回来是三十里。」经历过几回之后,你就懂得怎么理解这样的回答了:它的意思是,去的时候是下坡路,回来上坡要花一倍的时间。
按说马帮每小时走十里,其实很少能走到八里以上;就马夫们而言,一切距离都是按时间来计算的。如果一天走八个钟头,他们准会告诉你这段路有八十里,尽管实际上可能还不到一半。
明恩溥博士在《中国人的气质》一书中,对中国人的不准确有许多精辟的观察。关于距离,他写道:
在陆路旅行时,每逢别人告诉你距离有多少「里」,总得问清楚这「里」是不是「大里」!我们并不否认对距离的估计有某种依据,我们所否认的,是这些估计或丈量既准确又统一。
就我们所知,普天下的经验都是:一离开官修的大驿道,「里」就变「长」了。如果在大路上一天走一百二十里算是正常,那么在乡间小路上走一百里要花同样长的时间,而在山里,一整天只能走完八十里。(第五十一页)
同样,一个农夫被人问到他一头牛有多重,说出的数目似乎低得离谱,后来他解释说,他没把骨头算进去!一个仆人被问到身高,说出的尺寸短得可笑,根本不够他那副身板,一经追问,他才承认把肩膀以上的部分全都略去不算了!他当过兵,在军中,分派挑担时,士兵锁骨的高度是要紧的;既然一个中国兵实际上没有脑袋也算完整,这一截便略去了。
另一种算法,出自一个乡下人。他断言自己住在「离城九十里」的地方,可是经过盘问,他同意打个折扣,因为这是把进城和回家两趟都算上了,他承认实际的距离只是「单程四十五里」!(第四十九页)……
按「十」来计数的习惯根深蒂固,造成了许多含糊。几个人便是「十来个二十个」、「几十个」,或者也许是「好几十个」;在中国,精确无误地点清数目,是最难得的经历之一。……一位相识告诉笔者,有两个人花了「两百吊钱」唱了一台戏,过了一会儿又补充说:「是一百七十三吊,不过那和两百吊是一回事——不是吗?」(第五十四页)
一个想就一桩官司讨主意的人告诉笔者,他本人「住在」某个村子里,可是从他的叙述中显然可以看出,他的住处在一座城市的郊外。一经询问,他承认他「现在」并不住在那个村子里;再进一步追问,才发现搬家是十九代以前的事!「可你现在不是差不多把自己当作城里人了吗?」有人问他。「是的,」他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们现在确实住在那里,可老根在那个村子里。」
……中国人的整个思维体系,建立在一套与我们所习惯的截然不同的假设之上;西方人似乎着了魔一般,事事都要弄得分毫不差,这是他们很难理解的。一个中国人不知道他家乡的村子里有多少户人家,他也不想知道。人为什么会想知道这个数目,在他看来是个解不开的谜。那是「几百户」、「好几百户」,或者「不少」,可是一个固定而确切的数目,从来没有过,将来也永远不会有。(第五十五页)
离开「白水」后的第二天,拔营之后,我们沿着一条宽阔的小路穿过一片美丽的松林,快到中午时,站在一座开阔的山顶上,眺望中国所能展示的最动人心魄的景象之一。左边,在我们脚下一千英尺处,浩荡的扬子江冲破群山,形成一道深近一英里的峡谷;这道峡谷仿佛是一把巨人的刀从坚固的岩石中劈削出来的,锋利而干净。往右几英里,群山豁然开阔,在江面以上二百英尺处留出一片平原。这片平原的每一寸土地,连同那些在丘陵之间向上延伸、像手指一样的山谷,都开垦成了农田,养活着三个村子,其中最大的叫大具。
渡口的位置很糟,却是方圆数英里内唯一能渡江的地方。南岸陡峭异常,从平原下来的小路像蛇一样弯弯曲曲,才通到一片狭窄的沙砾滩上。对岸是一道垂直的岩壁,在下游一端稍稍向后倾斜,形成一片长着短草的陡坡。登岸处是一堆嶙峋的乱石,前面有一小片静水;沿崖面上去的小路陡得任何驮着东西的牲口都爬不上去,所以所有的驮子都必须卸下来,由马夫们背着,费力地运上山坡。
下午两点半,我们开始装船,准备第一趟渡江,那条船每次只能载两头牲口和它们的驮子。把骡子弄上船很难,得用鞭子抽,用手推,甚至得把它们整个抬进那条平底船里。一个船夫先用一根长绳沿着岩石拉船,然后爬上一道看上去完全平整的岩壁,把船拉到自己正下方,再滑进船里。就这样,船被弄到上游很远的地方,然后推进湍急的江流,斜着划到对岸。
渡过四趟之后,船夫们决定收工了,尽管天还要亮一个多钟头,可是不管是威胁还是哄劝,都没法说动他们再渡一趟。处境很不舒服,但我们也只好就地扎营,尽管我们大部分行李都在对岸,只有马夫们看守,因而随时可能遭劫。
在离渡口约三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我们在江面稍高处一块平坦的台地上找到一片沙质的玉米地,便搭起了帐篷。刮着一点小风,不一会儿,我们的鞋里是沙,床上是沙,衣服里是沙,吃的也是沙。贺乐带着一袋夹子往下游去了,我们在营地上方的山坡上布下四十个夹子;晚饭吃的是斑羚肉排,大大平息了这一天的烦躁,然后我们钻进满是沙子的被窝。
天一亮,和天发去渡口查看,回来说驮子都安然无恙,可是有一个船夫到村里去了,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早饭一吃完,我们就和吴鸿涛到江边去,软硬兼施地磨了一个钟头,想说动剩下的那个船夫把船渡过来接我们,真叫人恼火。可是毫无用处,我骂得越凶,他越害怕,最后他躲进一个石洞里,马夫们只好把他硬拖出来,赶上船去。
第二个船夫十点钟左右才慢吞吞地晃过来,我们真想把他们俩都揍一顿;可是吴鸿涛再三叮嘱我们,要想让马帮渡过江去,就得有耐心,我们只好把怒气咽了下去。不过,我们决定,不等驮子和骡子都到了对岸,我们就不走,于是我们坐在沙滩上吃了一顿冷午饭。
贺乐趁这段时间,把夹子里捉到的二十只小型兽类剥了皮,其中有一种新的家鼠。我们拍了许多照片,还拍了几卷电影胶片,记录马夫们把骡子弄上船的种种努力。有些骡子相当安静地上了船,另一些却死也不肯踏进船里。一个马夫在前头拉,一个在后面推,第三个拧牲口的尾巴,第四个把它的蹄子一只一只地抬过船舷。伴着吆喝声、踢打声和中国式的咒骂声,这场表演至少可以说是十分精彩。
到五点钟,整支马帮都已渡过那奔腾的碧绿江水,天黑之前我们还有些时间,去探看江边悬崖上那些蜂窝般密布的洞穴。洞穴有两种:金矿坑和住人的窑洞。窑洞里有一条长长的中央通道,刚好容一个人直立,通道尽头扩展成一间圆形的屋子。通道两侧挖出一些浅浅的窝,当作床铺,做饭都在离门口不远的地方。这些窑洞虽然几乎是暗的,住起来却还算舒适,绝不像普通土人的房子那样肮脏、那样臭气熏天。矿坑则是挖进悬崖里的一条条直坑道,岩石在里面开采出来,再用手工砸碎。
二十穿越未测绘之地
我们离开大具渡口,沿一条陡峭的小路穿过一片疏朗的松林和云杉林,顺着扬子江峡谷的边缘走,景色壮丽极了。有人说过,游客初见大峡谷时,会倒吸一口气,惊叹「无法形容」,接着便立刻开始形容起来。我们也是如此,然而任何言辞都描绘不出这道巨大深渊的雄伟。有些地方,岩石染着淡淡的蓝色与紫色;另一些地方,崖壁陡直地落下几百英尺,直到下面那碧绿的激流,江水奔腾而去,流向两千五百英里外的大海。
马帮整天沿着峡谷边缘蜿蜒而行,我们却远远落在后头,因为每转一个弯,眼前便展开一幅比上一幅更美的景色;我们不停地摆弄相机,直到片匣里所有的彩色底片和负片都曝光完了。
我们正朝西北方向穿越一片未经测绘的地区,韩马迪男爵曾沿着它的边缘走过,说那里是一片广袤的森林,大概猎物很多。我们骑马走过几乎光秃秃的山坡,六个钟头后,穿过一片园林般的云杉林,到了哈巴。那是一个狭长的村子,泥石砌成的房屋沿着一道窄谷的两坡零散分布。
村子的左上方,一道又一道茂密的云杉林山脊层层升起,上面罩着一座戴雪的山峰,山脊间切出一道道深沟,幽暗的沟底隐约露出岩壁,叫人心驰神往——这真是鬣羚和斑羚的乐园。我们的营地是一片草坪,平坦光滑得像高尔夫球场的果岭。帐篷下方,一条冰凉的小溪自顾自地轻声低语,一棵枯死的大树倒在地上,已经压碎折断,正好当营火的柴。
仆人们半个钟头就把这块美丽的地方变成了「家」。我们布下一排夹子,在黑暗中慢慢地走回来,营火明亮的火焰为我们引路,在那张摆好晚饭的小桌上投下一片温暖的黄光。
我们派人到村里去找猎人,晚饭后来了四五个模样别致的摩梭人。他们说,村子上方的森林里有许多鬣羚、斑羚、麂子,还有些马鹿;我们完全相信,因为再没有比这里「看上去更有希望」的地方了。这些人虽然不自称是职业猎人,却说他们有好狗,打过许多麂子和别的野兽。
他们答应天一亮就来,结果晚到了约两个钟头,这对土人来说已经算不错了。那天天气晴朗,阳光下暖和得正舒服,我们满怀希望地离开营地。可是没用几个钟头就证明,这些人对打猎几乎一窍不通,他们的狗也毫无用处。由于隐蔽处太茂密,「潜行狩猎」根本不可能,艰难地爬了一阵山之后,我们回到营地,用下午余下的时间冲洗照片、处理小型兽类。
夹子里捉到了三种新的鼩鼱和一只银色的鼹鼠,还有一些老鼠、家鼠和田鼠,与在雪山上捉到的是同一些物种。由此可见,扬子江即便对最小的类型,也起不到有效阻隔分布的作用,我们现在工作的这一地区不会出产不同的动物区系。从我们的分布记录来看,这是一个重要的发现,却也叫人有些失望。
摄影工作已经取得了极好的成果。佩吉特彩色底片尤其美丽,而一切都在野外冲洗,使我们有机会检查每一张底片的质量。
做这项工作,那间便携暗室真是无价之宝。它可以很快搭起来,挂在树枝或庙宇的椽子上,是冲洗或装填底片绝对安全的地方。电影胶片因为尺寸大,需要特别处理,我们通常把在纽约专门为此做的红色衬里固定在仆人的帐篷里。即便如此,空间还是那样局促,干上几个钟头,我们就累得要死。
舒舒服服地坐在戏院或礼堂里观看这些从世界偏远角落拍来的电影的人,体会不到制作它们的艰难。冲洗用的水几乎总是脏的,要想得到哪怕稍稍清晰的胶片,都得先把水滤过。冲洗底片时,得一桶又一桶地提水,有时要从很远的地方提来,而胶片要一连几个钟头暴露在土人的粗心或好奇之下。在我们那局促的地方,也许帐篷的一角会被人推开,射进一道光来;电筒也许会失灵,让我们在一片漆黑中「全凭瞎猜」地冲洗完毕;或者发生别的种种意外,把胶片毁掉。一个下午我们最多只能冲洗三百英尺胶片,直到它终于晾干、安安稳稳地装进铁罐里,我们才能松一口气。
十一月二十八日,我们离开哈巴,前往一个叫白地的村子,当地人向我们保证,那里能找到带狗的好猎人。几乎一路上,道路都沿着扬子江峡谷的边缘延伸,那里的大峡谷景色比我们离开的地方还要壮丽。它的崖壁虽然不像科罗拉多大峡谷那样雕琢得奇形怪状,色彩也更柔和,但它的雄伟之壮观、之令人敬畏,却几乎毫不逊色。倘若有朝一日铁路通到云南,这道峡谷必将成为游客的圣地,因为它无疑是世界上最非凡的自然奇观之一。
下午两点左右,我们看见三簇房屋坐落在一片台地上,那台地探入大江一条支流切出的深谷之中。其中一簇就是白地,看样子至多半个钟头就能到村里;可是道路绕着山坡曲折盘旋,下到溪边又再爬上来,过了一个半钟头,我们才在离最近的房屋不远的一块狭窄台地上找到扎营的地方。
第二天,我们直到上午过半才能进村去找猎人,因为这一带的土人起得很晚,常常到十点钟还没开门。这和中国许多别的地方的习惯截然相反,那些地方的居民天刚蒙蒙亮就开始干活了。
白地上方的山丘或是光秃秃的,或是只稀稀落落地长着些树,每一寸能利用的平地都种上了玉米,溪边还有几块稻田;稻田叫我们大吃一惊,因为我们没料到这么靠北的地方还能种稻。村子本身风景如画,可我们从没遇到过像这里的居民那样愚钝得无可救药的人。他们倒是和气,见了我们总是笑着打招呼,可他们的脑子似乎没有跟上身体的发育,问他们最简单的问题,他们也只是呆呆地瞪着眼,没有一丝一毫明白的样子。
我们问了十几个人,花了一个钟头,才打听出他们世代居住的村子里没有猎人。不过,我们的翻译吴鸿涛终于找到一个汉人,他告诉我们山里有个猎人。吴鸿涛问有多远,回答是「不很远」。
「那么,有十里吗?」
「我不知道有多少里。」
「你去过那里吗?」
「去过,只有几步路。」
「到那里要多久?」
「大约吃一顿饭的工夫。」
我们可不会上当,因为我们早已领教过土人的距离观念,于是我们先吃了午饭,才动身去走那「几步路」。一条陡峭的小路沿着山谷往上,我们一刻不停地骑了三个钟头,才到了那个猎人住的村子,村里只有三座大房子,坐落在茂密森林中一块开垦出来的平地上。
这里的人和白地人长得很像,只是气色颇为苍白,八个人当中有五个长着大得吓人的粗脖子。起初他们极为怕生,斜着眼睛、透过墙缝打量我们。吴鸿涛打听到,我们是他们见过的第一批白人。我猜想他们身体不健康,多半是近亲通婚太甚的缘故,因为这几户人家和那「几步路」之外的白地人很少往来。
我们要走的时候,他们开始在院子里吃晚饭。主食是玉米面掺大米,还有煮南瓜和青菜。妇女们都在忙着剥玉米,剥好的玉米挂在房子四周的大架子上晾干。离开丽江以来,我们在每个村子都看到这种架子,在北边似乎家家都用。
那猎人有一群绵羊,我们花四元四角鹰洋买了一只,可是付钱却颇费周折,因为这些人虽然就住在中国境内,却从没见过中国的钱币。他们用作货币的是核桃大小的银块,每块约值一元鹰洋。那个汉人向导终于使他们相信我们的钱是真的,我们除了羊,还买了几个鸡蛋和一点极其鲜美的野蜂蜜。这些人和白地人一样说丽江话,但变化很大,连我们的马夫也要费很大的劲才听得懂。
回到营地,我们发现那个受雇扛电影摄影机和三脚架的苦力已经走了,连「再见」都没说,该拿的工钱也没要。离开丽江以来,我们在扛摄影机的苦力身上费了不少周折。第一个苦力扛着摄影机,一路唉声叹气地走到大具渡口,就在那里雇了一个魁梧的汉人来顶替自己,因为他嫌担子太重。其实那担子只有五十磅重,在福建省,那里的人很少挑不到八十磅的,有时多达一百五十磅,这点分量只能算半副担子。可是在云南,驮运大多靠牲口,苦力连寻常的担子都要叫苦。
我们一大早离开白地,在猎人小屋上方约五百英尺处一片美丽的小草甸上扎营。草甸四周环绕着挺拔的松树,中央一个小丘上涌出一眼清泉,分成十几条细流,呈扇形漫过一道深沟的边缘,沟底一股山洪冲过纠结的竹丛奔流而下。巨大的倒木上覆着几英寸厚的绿苔,总之,这是采集小型兽类的理想地点。然而,我们的夹子虽然每晚都能捉到几十件标本,却没有一个新种。
约两英里外住着几户倮倮,我们雇他们当猎人。他们告诉我们,鬣羚和麂子很多,往北几英里的山上有时还能见到马鹿。这些人虽然有一大群好狗,打起猎来却实在不中用,三天后我们便厌烦地作罢了。他们总要到上午十点或十一点才露面,那时太阳已经把树叶晒干,气味散尽,即便找到踪迹,狗也追不下去。况且,营地很不舒服,因为风日夜在林间呼啸。
和天发在这里重新回到我们身边,他是在大具渡口离开我们的,去看看能不能凑起一群狗来。他带来三条猎犬,把它们夸得天花乱坠,可我们后来发现,它们并没有达到我们的期望。尽管如此,和天发回来,我们还是很高兴,因为他是我们在整个云南遇到的最聪明、最忠实、最讨人喜欢的土人之一。他刚来的时候,还是个粗野的蛮子,可是没过多久,他就学会了我们营地里的种种规矩,成了和我们任何一个仆人一样好的帮手。
二十一向西藏进发
「风营」的猎人既然如此不中用,夹子里又没有捉到收藏中未曾有过的小型兽类,我们便决定翻过群山,去往通入西藏的中甸大道。
马夫头儿先去探了路,回来说走不通。可我们察看了几处最难的障碍之后,认定是能清除掉的,于是吩咐马帮早上七点半出发。
没走多远,我们就发现马夫们说得不错。那条小路满是纠缠的灌木和倒伏的树干,笔直地爬上一座陡峭的山,穿过一片名副其实的矮竹丛林。每走几码就得停下来,把驮子抬过障碍,或者在竹丛里砍出一条通道;若不是有那种可以调节的驮鞍,马帮是绝对过不去的。
傍晚时分,精疲力竭的人和牲口终于挣扎着上了山顶——这是山顶,并不是垭口。短短几个钟头,我们便从秋天走进了隆冬,地面冻得梆硬,积着雪。我们到了海拔一万五千英尺以上,远在一切林木之上,只有杜鹃林贴着山脊铺开一片低矮的灰色。空气稀薄,稍一用力便觉得吃力;刺骨的寒风扫过群峰,即使裹上最厚的外衣也暖和不起来。
仆人和马夫们吃了不少苦头,可天色已晚,再走不得,除了在山上过夜别无他法。帐篷一搭好,众人便垂头丧气地围到火边去了,我们却带上一袋夹子出发,贺乐则往另一个方向去。光秃秃的山坡上有无数兽道,我们指望夜里能捉到几种新的兽类。地冻得太硬,得用小斧头劈开田鼠的小隧道才能下夹子,活儿还没干完,我们差点儿冻僵了。第二天早上,我们捉到二十只一种新的白腹田鼠,还有一只奇特的鼩鼱,长着弯弯的长吻。
这一夜谁都没睡好,因为即使钻在睡袋里也冷得刺骨,那些人则围着火坐了一夜,免得冻死。所以天刚蒙蒙亮,马帮一下子就动身了。我们顺着陡峭的小路一口气下降了四千英尺,来到一个倮倮村子,村子沿着一道美丽的小山谷铺开,我们又回到了晚秋宜人的温暖之中。
这里的土人从来没有见过白人,不一会儿,我们的帐篷便被一群模样古怪的男人和孩子围住了。村长送来一只硕大的公鸡,我们回赠两听香烟,他高兴极了。倮倮妇女我们是头一回见,格外叫人惊奇:她们身段婀娜,面容俊俏。扁平的头帕、短短的上衣、镶着宽大荷叶边的长裙,给人一种颇为古雅的感觉,跟她们人人都戴的金属项圈、耳环和手镯很不相称。
男人们非常和气,身披灰色和褐色的毡斗篷,用一根抽绳在颈间收拢,站在一起很是入画。对倮倮和摩梭人来说,这种斗篷既是被褥,又是衣裳。我们把男人们都召集起来拍照。他们一点儿也不明白我们要干什么,可和天发向他们担保,那件古怪的家伙不会走火,他们便静静地站着。不过最有趣的是半个钟头以后,他们看到底片,竟能在上面认出自己来,那副惊讶的样子真是好看。
倮倮这个民族,看来是被人大大地诬蔑了。他们极其独立。在四川他们自己地盘的边界上,他们的确四处劫掠、烧杀,但这也并非全然无端挑衅。谁若不受一位头人的庇护,就无法安全进入他们的地界;头人充当担保人,再把他转交给别的头人。英国人布鲁克先生就是被倮倮杀死的,但他没有得到应有的「护送」;法国考察队的多隆少校曾在他们中间平安地住了一段时间,对他们赞不绝口。
我们在云南每遇到没有见过白人的部族,他们的举动都和别处的土人差不多。看到我们的马帮忽然降临,他们当然总是大为吃惊,而且无一例外地被我们的枪、帐篷,其实是我们身上的一切所吸引;不过他们一般都很腼腆,好奇起来比内地大城镇的汉人要客气得多——那些汉人对外国人倒绝不陌生。其实我们发现,我们白色的皮肤、浅色的眼睛和头发,对几乎所有的东方人来说,都是永远看不厌、羡慕不已的东西。
最引人好奇的通常是伊薇特,女人们尤其如此。她穿着灯笼裤和法兰绒衬衫,有时她的性别似乎引起了最热烈的争论。不过她的长头发往往能了结这件事。女人们把性别问题弄明白了,就常常怯生生地凑过来示好,那模样非常有趣。有个女人说,她非常羡慕她白皙的皮肤,问她要洗多少回澡才能让皮肤这么白。另一个想知道她到底需不需要梳头。差不多每个人都想摸摸她的衣服和鞋子。她摆弄相机的时候,总比任何人都更引人注目;她冲洗照片或装底片时,在便携暗室里钻进钻出,一群人便站在旁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我们和几个倮倮约好,到中甸大道上十五英里外的一个地方去打马鹿(大概是川西马鹿),土人管它叫「马鹿」。我们美洲的马鹿,也就是所谓的麋,是经由白令海峡从亚洲迁过去的,大概跟中亚、中国、满洲和朝鲜的马鹿是亲戚。
眼下这种鹿只在少数几个地方还多。在整个东方,尤其是中国,正在生长、尚且柔软的鹿角——也就是所谓「茸」——被认为极有药用价值,所以每到夏天,土人便对它们设套捕猎,毫不留情。我们在云南的时候,一对鹿茸值一百块墨西哥鹰洋。
感恩节的早晨阴冷灰暗,不时飘下几阵冰雹似的雪粒。我们没把寒冷放在心上,因为小路要翻过两道高岭,沿着一道巨大峡谷的边缘前行。南边,雪山山脉的皑皑群峰巍然高出四周诸山;在灰蒙蒙的天光里,那色彩美得无法形容。北边,我们望见林木茂密的山坡,中间夹杂着园林般开阔的草甸——真是打马鹿的好地方。
我们的帐篷扎在离中甸大道两百码的地方,就在一片挂满苔藓的高大森林的边上。那天晚上,我们烧起熊熊的竹火来庆祝,竹竿里充满蒸汽就炸开来,像手枪一样在林间回响,放的是些无害的「炮仗」。马可·波罗就曾讲到过这一现象,那是六百三十多年以前,他在这一带第一次见到的。
晚上九点左右,我们提着灯去查看夹子,除了几只姬鼠,还捉到两只罕见的鼩鼱和一种新的鼩鼹。天一亮我便跟猎人们出去了,可除了一道马鹿的旧蹄迹和一点儿痕迹,什么也没看见。第二天整天,浓雾紧贴地面,根本无法打猎。十二月二日夜里下了大雪。早上起初晴朗,十点左右却阴了下来,冷得刺骨,倮倮们便不肯打猎了。他们实在冻得够呛,当天夜里全都离开我们回家去了。我们大失所望,因为打马鹿的前景本来极好,可如今既没有人手又没有狗,在一片陌生的地方悄悄潜猎,是很难有什么收获的。
马夫们非常忧虑,不肯再往北走。他们断定,我们翻不过横在前面、通往西边远处澜沧江河谷的那些高高的垭口,还没完没了地抱怨天寒地冻,抱怨牲口没有饲料。可澜沧江是非去不可的:即便那里不是打大兽的好地方,也可以让我们得到一个兽类区系的横断面,并获得有关小型兽类分布的重要资料。因此我们决定,天气一允许,就动身踏上那段漫长的旅程。
二十二带着相机追踪藏人
(本章由伊薇特·博鲁普·安德鲁斯执笔)
我们营地旁边的这条路,是通入西藏的几条大商道之一,驮着茶叶或猪肉的马帮在路上络绎不绝。其中许多马帮曾走遍云南全境,一直走到东京边境上出产一种特别茶叶的思茅,此刻正匆匆北上,要赶着翻过那些积雪的垭口——那是通往「禁地」的门户。
马帮有时在我们营地附近停下来吃午饭,或者过夜。马匹一匹接一匹地走到,驮子卸下来,牲口放开,人们吃过酥油茶和糌粑〔注一〕当晚饭,便各自往地上一躺,头上没有任何遮蔽,也全不理会那冰冻的严寒。这真是原始人的生活,它养育出一个强悍、好动、独立的民族,甘心在无边的草原上漂泊,对外面的世界只求一件事:别来打扰他们。
(原注:糌粑是炒熟后磨得很细的燕麦或青稞。)
他们都是些风姿入画、模样粗野的汉子,大步流星走起路来,有一种无忧无虑的独立气概,带着荒寒的西藏草原的气息,叫人莫名地着迷。每一个藏人都是画家的好题材。他戴一顶皮帽,穿一件像俄国衬衫那样宽大的长袍,随随便便地褪下一边肩膀,在腰间系住;下面是蓝色或红色的裤子,和一双差不多高及膝盖的毡靴或皮靴。一把长刀半藏在袍子底下,刀柄上嵌着色彩鲜亮的玻璃碎片或石子;他身边也很少不带一杆枪或一支杀气腾腾的长矛。
那宽大的袍子前襟就是他的口袋,里面装着五花八门的东西:烟斗、烟叶、茶叶、糌粑、锅子、鼻烟壶,胸前还垂着一个金属护身符,保佑他不中枪弹、不染疾病。
东部的藏人体格魁伟,力大无穷,身高常常超过六英尺。他们的面色是砖红色的,有些人带着一种血气方刚的男子气概,的确英俊。他们五官端正,显出蒙古人种以外的血统掺杂得很多;在每一个方面,他们都和汉人截然相反。在路上见惯了那些贪图安逸、娇里娇气、四仰八叉躺在山轿里被人抬着走的汉人,再看藏人的强健、雄壮和潇洒的步态,真叫人耳目一新。
在我们试着拍照的所有土人当中,藏人是最难对付的。用钱或者空罐头去收买他们,让他们站上一会儿,几乎是办不到的事;他们一看见路边架起了电影摄影机,便远远地绕道走,免得从它前面经过。
收买不成,我们便想偷拍,躲在灌木丛后面,把镜头对准路上的某一处。可藏人一发现相机,便像受惊的鹿一样飞跑。而且不知怎么的,他们似乎已经互相传了话,说我们的营地是个该躲开的地方。有时一只瓶子的诱惑实在太大,叫人抵挡不住,便会有人像一只半张着翅膀的鸟儿那样怯生生地站住;可他一看见我的脑袋钻进对焦用的黑布罩子,就拔腿便逃,好像魔鬼在后面追他似的。
最后,吴鸿涛和一个会说几句藏话的马夫,终于逮住了一个模样很入画的汉子。他把预先付给他的空罐头小心地塞进袍子里,摆出一副大无畏的样子,让我把他安排到我想要的位置。可电影摄影机刚一朝他转过去,他便闪身跳开,躲到了机器后面。吴鸿涛想拉住他,那藏人却拔出刀来,在头顶上胡乱挥舞,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撒腿就跑。他差点儿被吓死了;等他在路的拐弯处消失的时候,还在「一路狂奔」,袍子的下摆像风中的帆一样呼啦啦地扑打着。
有一支马帮冷不防撞上了电影摄影机。队伍里有好几个女人,男人们一明白逃不掉了,便各自躲到一个女人身后,让她挡在自己和相机之间。他们可不肯拿自己宝贵的身子冒险,至于女人,必要时很容易再找一个来顶替。
麻烦在于,藏人对陌生人怀着极大的疑忌和厌恶,这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汉人他既憎恨又鄙视;外国人呢,他再清楚不过,那意味着传教士和讨伐的军队,或者别的什么扰乱他亘古安宁的事情。教会更坚定了他的这种态度。在整个西藏,全国的黄金都由教会独占;教会根本不相信,会有哪个外国人跑这么远的路来,所图的竟不是发现黄金、侵犯教会的专利这等蠢事。
戴维斯少校对云南的藏人见得很多,他曾说过,奇怪的是,汉人的文明和习俗对藏人竟没有产生多少影响。在别处,汉人扩张的主要特点之一,是它同化其他民族的力量;可在藏人这里,情形却恰恰相反。汉人变成了藏人,一个汉人娶了藏族女人,生下的孩子通常都照藏人的习俗养大。
藏人之所以没有被同化,最大的原因大概在于他们的土地寒冷荒凉,不宜人居。西藏没有什么东西能吸引汉人移居过去,因此汉人在那里从来不曾多到足以影响周围的藏人。一些地势低平的掸人土邦也由于类似的原因保全下来,没有被同化,只不过在那里,汉人不去定居的缘故是炎热。
二十三西行至澜沧江
十二月四日夜里下了一场大雪,早上醒来,我们发觉自己到了仙境。我们住在一座白色的大宫殿里,天花板和四壁都是轻纱般闪闪发亮的蛛网。那一条条细长柔弱的灰色苔藓,从这棵树垂到那棵树,从这根枝挂到那根枝,如今每一缕都化成了水晶丝,织成一片金银丝般的花边,美不胜收。
拔营离开这座银宫真叫人舍不得,因为林间的每一处景致似乎都比前一处更加可爱;可我们知道,再下一场雪,垭口就会被封住,把我们挡在澜沧江河谷之外。马夫们甚至不肯尝试直接翻山去维西,坚持要往南走到石鼓渡口,再沿大马帮道溯扬子江而上。
这段路很长,一想到要辛辛苦苦地骑上八天马,我们就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离开雪山以来,猎人一直很难找,所以虽然我们走过了一些极好的地方,采到的大型兽类却少得可怜。澜沧江河谷未必更好,但那里是个未知数;无论它能不能出标本,调查兽类的分布所得的结果都同样重要,我们觉得这件事非做不可。否则我们早就掉头不管北边,回大理府去了。
我们顺着山路往下走,与一支又一支藏人的马帮擦肩而过,马匹都驮得沉甸甸的,全都是往那些雪封的屏障之外那片神秘的土地去的。我们常常想拦住几个红脸膛的土人,劝他们摆个姿势拍一张彩色照片,可他们多半只是倔强地摇摇头,扭过脸匆匆走过。最后我们截住了结伴同行的一个汉人和一个藏人。那汉人是个和气的家伙,我们给了他们每人一只玻璃果酱杯,他们便停了一会儿。照片一拍完,那汉人便示意要我们把照片拿出来给他,我们告诉他这办不到,他大为不满。
我们重新经过倮倮村子,沿着河流的峡谷前行,中甸就在这条峡谷的上端;走上大路之后,便离开了森林。从一座一万英尺高的垭口顶上望去,顺着峡谷一直望到那些积雪的群山,景色壮丽极了;群山的颜色在紫与金之间变幻,美得无法形容。
刚下垭口,我们遇到一支好几百匹马的马帮,每匹马驮着两整头猪,猪身对折起来绑在鞍上。这些猪都已煺了毛,用盐腌过,缝了起来,不久就要分送到西藏腹地的某些村落去。
第二天,我们看见前面耸起七座戴雪的山峰,像锯齿一样尖利整齐,高高地立在一条溪流的河口之上;那溪水在一片沙洲上像扇子一样铺开,流入扬子江。在这里,这条大江从它在「禁地」那风吹不息的草原上的故乡骄傲地向南流来,在不可计数的年代以前,发现雄伟的雪山山脉挡住了它的去路。它被推到一旁,沿着这道屏障的山脚折回头去,仍旧不肯罢休地在石壁上寻找出路。在遥远的北方,它又一次狠狠地咬进山腰,冲了过去,随即转向南方,汇集了成百条支流,水势越来越大,奔腾着流向大海。
我们沿着江岸骑行两天,在石鼓渡口过了江。这里没有我们在大具遇到的那些麻烦,因为江面宽阔,水流平缓。把整个马帮渡过去只用了两个钟头,而在那个渡口,我们却足足等了一天半。说来也怪,扬子江沿岸虽然有几十个村子,河谷里的田地也耕种得很好,我们却没有看到一点儿打鱼的迹象。而且,我们只遇到三条船和五六个木筏。显然,这条大水道从入海口往上一千五百英里,对中国的贸易有着那样深远的影响,在这里却很少被土人利用。
顺江而下的途中,我们打那些大鹤(大概是黑颈鹤)打得很痛快。它们三五成群,在江边的田里觅食。这些鸟大约有五英尺高,它们那黑白相间的巨大身躯和黑色的脖子,比一个人还要远远地就能看见。潜近到一百码以内并不太难,可即使在这个距离上,它们的靶子也还是相当小,因为它们身上大半是翅膀、脖子、腿和尾巴。我们从来没有到过散弹枪的射程以内;说实在的,除非离得很近,否则用比大号鸟弹或鹿弹更小的弹丸,是很难打死这种鸟的。
我们打到的头几只鹤,是贺乐用他那支萨维奇点二五〇—三〇〇口径步枪打的。他悄悄地摸近正在草甸上觅食的五只鹤,趁两只鹤「排成一线」的时候开了枪。一只大鸟在地上扑腾了一会儿,便躺着不动了;另一只更大的却只伤了翅尖,拔腿就往田野那头飞跑。两个马夫离开马帮,兴奋得大喊大叫,追了将近半英里才追上它。接着,他们又被它那长长的嘴逼得近身不得,僵持了一刻钟——那嘴确实是一件厉害的武器。鹤肉作为食物真是美味极了:肚里塞上栗子馅,放进炉里烤。一只鹤够我们三个人吃两顿,剩下的还能剁碎了炒一盘杂烩,而我们的胃口可一点儿也不像鸟那样小。
土人虽然也想打鹤,却很少得手,因为这种鸟非常警觉,绝不让人走近到一百码以内。对于原始的火枪或弩来说,这样的距离跟一百英里也差不多;可凭着我们的大威力步枪,要多少只做食物都打得到。
这种鸟飞的时候几乎总是顺着江,觅食则在离水不远的稻田、大麦田和玉米田里。看一群大鹤在地上跑几步,然后纵身腾空,黑白相间的翅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那景象真叫人振奋。它们排成整齐的行列,好比一连士兵;或者在天空拉成一条细长的线。
我们要是把一群鹤从特别中意的觅食地赶起来,它们有时会在田野上空盘旋,绕着大圈越飞越高,直到看不见了,那悦耳的鸣声才隐隐地传下来,像远处快乐的孩子们在呼喊。
一月初我们回到大理府时,湖边的田野里鹤非常多。据埃文斯先生说,它们是十月下旬来的,要到早春才离去。我们也常在扬子江的沙洲上看到这种鸟,不过它们通常是在歇息或静静地踱步,并不觅食;看来它们只吃稻米、大麦、玉米或别的谷物。
这种鹤是伟大的旅行家兼博物学家普尔热瓦尔斯基中校发现的,他是在西藏的青海湖一带找到它的;后来亨利·德·奥尔良亲王又在藏地高原上的前藏记录过它。云南的标本看来还没有博物馆收藏过,人们也不知道中国的这一带有这种鸟。
西行途中,我们在扬子江边打了不少绿头鸭和赤麻鸭。在缅甸和云南的外国人都管赤麻鸭叫「婆罗门鸭」,其实它并不是真正的鸭子。这个名字来自这种鸟美丽的浅黄与赤褐色的羽毛,那颜色有点像婆罗门祭司穿的袍子。在美国,「麻鸭」这个名字被错安在吃鱼的秋沙鸭身上,因此造成了许多混乱,因为这两种鸟毫无亲缘关系,分属截然不同的类群。秋沙鸭的嘴又窄又带钩,边缘有锯齿,和麻鸭的嘴全然不同,习性也完全两样。
婆罗门鸭肉虽然老一点,味道却不坏。我们通常在离江不远的田里或灌了水的稻田埂间看到它们觅食,更常见的是成对地蹲在水边的沙洲上。它们的叫声是两个音节的,颇为哀婉,对我有一种特别的魅力;它像加拿大雁的鸣叫一样,唤起我对那些湿漉漉、风吹不息的沼泽,那些随波起伏的诱鸟,还有那铅灰色的天空里一行行「人」字形飞过的雁阵的回忆。
绿头鸭常常和麻鸭在一起,我们在江边、池塘和稻田里打得很痛快。我们也看到几只小水鸭,但数量绝不算多。雉鸡很少。我们在路边和一些营地附近打到几只,可是在云南,我们没有找到哪一处地方,不靠一条好狗就能痛痛快快打上一天的,哪怕只是勉强过得去的一天也不行。这跟朝鲜大不相同,在那里,你在山坡上走一个钟头,就能惊起十几只甚至更多的雉鸡。
沿扬子江上行两天半之后,我们转向西,朝维西走去,在一条林木夹岸的小河边一片美丽的平地上扎营。那是一个寒冷晴朗的夜晚,吃过晚饭,围着火抽了一袋烟,大家便都睡了。
我们俩都已睡着,忽然一阵乱哄哄的怒骂和汉人的咒骂声把整个营地都吵醒了。不一会儿,吴鸿涛来到我们的帐篷前,气得几乎说不出话,结结巴巴地说:「该死的蠢兵来抢我们的马,说马夫不给他们马,他们就解驮子。要我叫马夫打破他们的头吗?」我们并不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可准许马夫们去打破脑袋似乎完全正当,他们便使出浑身力气干了起来。一阵拳打脚踢之后,冻硬的地上响起一片慌乱的脚步声,那些兵吃了大亏,退走了。
打完了仗,吴鸿涛才把事情讲得清楚些。原来,最近有一大队兵沿这条路开到阿墩子去了,留下四五个人料理某些给养的运送。那些兵看到有「油水」可捞,便拦住过往的每一支马帮,威胁说要征用,除非马夫们给足了贿赂,才免于征发。我们的马夫仗着有外国人撑腰,把几笔旧账连本带利地算清了。他们一笔也没有漏掉,这从第二天早上就看得很清楚:有两个兵来为他们的「误会」赔不是,一个眼睛又青又肿,另一个捂着额头上一道深深的伤口。他们极其谦卑,直到我们担保不再放那些可怕的马夫去打他们,才敢走进营地来。
这样的敲诈勒索,在中国许多地方是天天发生的事,也难怪农民对军队又恨又怕。当兵的仗着身上那套军装,用数不清的法子欺压村民,村民却申冤无门。如果有人告状,便有十来个兵随时准备发誓说,那是罪有应得,或者根本就没有那回事;可怜的农夫若能不挨一顿打,或者免受更重的责罚,那就算他走运了。容许这种状况存在是中国的耻辱,但愿用不了多少年,这个国家就会觉醒,对个人的权利有应有的认识。在她做到这一点以前,中国绝不可能有全民族的爱国精神;而没有爱国精神,民国就只能是徒有其名。
二十四顺澜沧江河谷而下
十二月十一日,我们在一座一万二千英尺高的垭口顶上吃午饭。那是一片积雪的美丽草甸,从那里可以望见澜沧江与怒江之间那道巨大分水岭上闪闪发光的群峰。下午我们到了维西,在一座俯瞰城池的小山上、一片挺拔的松林里扎营。见过丽江之后,这地方颇叫人失望。店铺寒碜,整个河谷虽然都是稻田,米却很难买到;不过我们倒是买到了大量鲜美的柿子。
吴鸿涛告诉我们,城里通行七种不同的语言。这我们完全相信,因为我们认得出摩梭人、倮倮、汉人和藏人。这一带差不多是摩梭部族分布的最西界,他们似乎没有越过澜沧江。
维西的知县殷勤地接待了我们,他是我们在云南遇到的最有礼貌的官员之一。我们很难过地得知,我们走后才几个星期,他便惨遭杀害。农民为了盐税闹起事来,一千五百人造了反,攻打县城,经过一场激战把城占了。据说他们随即砍了知县妻妾儿女的头,又把他本人投进油锅活活炸死。
知县虽然表示愿意多方相助,我们却打听不到任何有关猎场或路线的消息。我们原希望在城附近找到的鼯鼠,据说出在澜沧江对岸缅甸境内的一道山脉,维西只不过是鼯鼠皮的集散地。而且土人说,这个季节是弄不到鼯鼠的,因为山口积雪太深,人和马帮都过不去。
不过,我们还是想下到澜沧江边去,看看那里的动物区系有没有变化;戴维斯少校的地图上也标着一条顺河谷而下的小路。我们费了一天半的力气,翻过一道冰冻积雪、林木茂密的山岭,便望见了澜沧江碧绿的江水。它从荒寒的西藏高原几乎笔直地切出一道峡谷,穿过云南和印度支那,一直流入大海。
我们的第二个营地扎在江边一道深谷的谷口,靠近一个小村子。吴鸿涛说,这里的土人是怒子。我倾向于相信他说得对,虽然戴维斯少校标明这一带住的是傈僳。不管怎样,这些人无论体貌还是衣着,都和我们后来遇到的傈僳大不相同。
他们非常和气友善,村长由四位德高望重的老人陪着,送来了一份米作礼物。我给了他两听香烟,土人们笑逐颜开地回村去了。
怒子的服饰很有特色,跟摩梭、傈僳或藏人的都不一样。女人穿一件蓝布长袍或短褂,下着裤子,外面再系一条打着许多褶的宽大裙子。男人穿的是紫红色的衣裤。
土人说,玉米成熟的时候常能看见猴子(大概是仰鼻猴),即使现在,在江对岸的森林里也许还找得到。贺乐花了一天工夫去打猴子,却一只也没找到。我们的夹子里只捉到一种新的兽类,是一种小小的巢鼠;其余的动物,大体上和扬子江河谷以及两江之间的地区一样。
我们沿澜沧江而下走了三天。土人说路很好走,可等我们发现那条路太窄太难走、像我们这样的马帮根本无法通行时,已经太晚了。我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卸下驮子,抬着它们绕过急弯或越过岩石;马夫们有时还得把一大段一大段的河岸砍掉。通常辛辛苦苦干上八九个钟头,才能走六七英里。所以能够离开江边的时候,我们都很高兴。
这一带的澜沧江,平均宽不过一百码,江水跟扬子江一样,因为源自西藏的雪山而绿得很。这里的岩石主要是红色的板岩或砂岩,不像东边那样是石灰岩。河谷两壁陡峭得似乎人根本不可能在上面行走,可从山顶直到水边,却零零落落地缀满了褐色的玉米地。考虑到可耕的土地这样少,这里的居民可算相当多了。他们聚居成村,不像扬子江河谷那样常常独门独户地散住。凡是有溪水从山坡上流下来、或者能用水渠引过来的地方,土地都整整齐齐地修成了梯田种稻;别的地方,主要的庄稼似乎是玉米和豌豆。蔬菜,比如萝卜、南瓜、胡萝卜或土豆,种得非常少,这颇令人称奇,因为在澜沧江和扬子江之间的整个地区,这些东西都多得很。有好几处江面上架着溜索。缆索是用竹篾拧成的;由于一头必然比另一头高,所以总有两根索,来回各走一根。过江的人用皮条绑着,坐在一个木头「溜子」上,那溜子顺着竹索滑下去,以极快的速度飞越江面。
从动物学的角度看,这道河谷毫无指望。它对小型兽类来说太干燥;山坡又陡峭,林木稀疏,处处不宜栖息,除了斑羚,别的大型兽类都不会在那里生活。鸟类也实在乏善可陈。这里没有鹤,也没有麻鸭;除了几群在稻田里觅食的绿头鸭,我们没看到别的鸭子或雁。
十二月二十日,我们离开澜沧江河谷,开始向东南偏东方向,穿过一片未经测绘的地区朝大理府进发。晚上我们在一道美丽的山脊上扎营,山脊上长满了茂密的云杉,下面是一道又深又潮湿的沟谷。早上,我们的夹子里有好几只罕见的鼩鼱、五只银灰色的鼹鼠、许多有趣的鼠类,还有一只美丽的赤褐色刺毛鼠。这地方实在太好,舍不得离开,我便派和天发去向一户土人打听,附近有没有什么大兽。他回来说,不远处有斑羚。八点半,我们顺着小路骑马走了三英里,我把马留在一户农家,农家告诉我们,斑羚在一座高出谷底两千英尺、多石而林木稀疏的山上。我们一刻不停地往上爬了一个半钟头。
我们在山顶附近一道深峡的边缘上歇脚,这时和天发兴奋地低声说了一句「岩羊」,举起三根手指。他想把那几头兽指给我看,最后我瞥见一个东西,以为是一头斑羚站在一道窄窄的岩架上。我开了一枪,一块碎石飞到空中,而那三头斑羚却从我以为它们所在的地方上方两百英尺处的树丛中消失了。
我对自己的失误懊恼透了,但我们还是拔腿朝峡谷的另一边跑去。到了那里,和天发示意我向右绕过去,他自己则沿着石壁攀爬过去。他刚到悬崖边上,我就看见他把身子远远地探出去,用我的三管枪开了一枪,接着拼命地挥手叫我过去。我跑到他身边,一把抱住一丛伸出来的灌木,往下一看,就在我们正下方,站着一头硕大的斑羚。可就在我正要开枪的时候,脚下的土忽然塌了,要不是和天发一把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拉回安全的地方,我就会正好掉在那头兽的身上。
那斑羚还没弄清那阵泥土石块是从哪里落下来的,我便匆忙开了一枪,打断了它一条前腿的膝关节。那头公羊丝毫不露受伤的样子,一闪身就消失在一块岩石的拐角后面。我冲上山脊顶,正好看见它全速奔过一道窄窄的开阔岩架,朝峡谷对面一大片茂密的隐蔽处跑去。就在它钻进树丛的一刹那,我开了枪;随着枪声一响,那斑羚一头朝山下栽去,当场毙命。
它落在一道狭窄的碎石坡上,那道坡几乎一直通到谷底。它在一团红色的尘土里又滑又滚,从一道悬崖上掉了下去。这头公羊最后撞在我们下方五百英尺处一块摇摇欲坠的大石头上停住了,我们费了半个钟头的力气才到达那里。
等我终于抬起它的头时,一只在坠落中摔断了的角从我指间滑脱,那斑羚又翻滚着一路跌了下去,最后停在一道岩架上,离它中枪的地方将近一千一百英尺。中午我们回到营地,带回了一片欢喜,因为正如我妻子前一天说的:「我们马上就只能吃鸡或罐头了。」
第二天,贺乐去打斑羚,没有打到。十二月二十三日我们动身,晚上在一道潮湿沟谷尽头、溪边的一块平台上扎营。这地方很美,四周都是原始森林,我们打算在这里过圣诞节,不过我们的庆祝要在平安夜举行。第二天天色晴朗。将近一个月没下过一滴雨了,白天天气暖和,在太阳底下脱了外衣正舒服;可到了夜里,气温降到华氏十六度到二十度上下。这个营地选得很好,给了我们两种新的兽类。午饭刚过,和天发就跑回来报告,说他在一英里外的一块玉米地里发现了七只灰色的猴子(大概是仰鼻猴)。
等我们赶到,猴子已经不见了。可就在我们出去的时候,伊薇特一直在忙着。晚饭前,她郑重其事地把我们领进帐篷。帐篷里已经变得奇妙极了。尽头立着一棵圣诞树,点满了小小的蜡烛,四周堆着一团团白棉花,里面透出红色的冬青果。从林子里采来的冬青枝和云杉枝排满了帐篷,又像绿色的波浪一样从脊梁上垂挂下来。树脚下摆着她头一年八月在香港买的礼物。
贺乐用中国酒和橘子汁调了一种又可怕又奇妙的鸡尾酒,我们坐在地上,一边拆包裹,一边为彼此、为家乡的亲人干杯。我们在丽江和维西买了两条藏毯,作为送给伊薇特的圣诞礼物。这种毯子通常是蓝色或红色的,中间织着繁复的图案,织工精良,很是好看。
我们给仆人和马夫们发了钱和香烟。那些赶骡子的被带到帐篷里来领礼物的时候,显然以为我们那棵灯火辉煌的树是一座祭坛,因为他们跪了下来,开始像在他们的偶像面前那样作揖叩拜。
我们的圣诞晚餐是一件杰作。四天前我打了一对绿头鸭,它们成了主菜。这顿晚餐有汤、栗子填鸭、红醋栗果冻、烤南瓜、奶油胡萝卜、巧克力蛋糕、奶酪饼干,还有咖啡和香烟。
圣诞节那天我们赶路,傍晚穿过一个肮脏不堪的汉人小镇,它坐落在一道深谷里,附近有大片的盐井。红土的尘灰厚厚地盖着一切,街道和房屋的污秽简直无法形容。我们在村子外一英里的一块玉米地里扎营,却被那些汉人搅得心烦意乱,他们非要成群地拥进营地来不可。最后,他们那无礼的瞪视实在叫我忍无可忍,我便用石头把他们赶到山顶上去。他们在那里一排排地坐着,活像美国棒球场上的露天看台。
第二天我们动身时,经过几十支马帮和成群背着大块圆盐饼的男男女女。每一块盐上都盖着红色的官印,因为盐是官府专卖的,只有领了执照的商人才准许经营;而且,从外国进口盐是被禁止的。为了便于管理,中国分成七八个大的盐区,每个盐区都有自己的产地,一区出的盐不准拿到另一区去卖。
云南全省的盐出自三个地方。井里的卤水放在大锅里熬上好几天,熬出来的沉淀是浸透了盐分的泥土。把这泥土捣碎,兑上水,再熬,直到只剩下纯净的盐。经过一个叫北坪的相当大的村子之后,我们开始攀登一道一万二千英尺高、极其陡峭的山岭。整个下午我们冒着雨往上爬,天很晚了才在一块小小的台地上的一片松林里扎营,那里离山顶还有三分之一的路。夜里下了一场大雪,醒来时,我们发觉世界已经变了模样。
每一棵树、每一丛灌木都披上了洁白无瑕的衣裳。从枝叶间,我们可以越过河谷向西望见澜沧江,以及缅甸边境那道紫色的山墙。我们离垭口顶上还有一千英尺要爬。小路几乎被雪堵死了,我们一点一点地费力在雪堆里开出路来。有几头骡子已经因为风吹雨淋、吃不饱而虚弱不堪,不得不卸下其中两头的驮子;第二天它们就死了。我们的马夫们似乎并没有吃多少苦,虽然他们膝盖以下光着腿,脚上除了草鞋什么也没穿。事实上,当我们在垭口顶上发现一间生着火的小棚屋时,他们只停下来烤了一会儿火就走了。
我们遇到另外两支马帮,正从山那边奋力往上爬。我们顺着他们在雪堆里踩出的路走,下山走得相当快。傍晚我们到了一片宽阔平坦的平原,那里没有下雪,池塘和田野里到处都是鸭、雁和鹤。这些鸟很机警,可是早上拔营的时候我们打得很痛快,打下的鸟够我们吃好几天。
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一道又一道翻越巨大山岭的疲惫日子终于结束了。我们站在最后一个垭口上,俯瞰着辽阔的剑川平原。古城坐落在阿墩子通往大理府的大道上,在它森严的城墙外面有两个很大的沼泽池塘,远远的南边还有一片宽广的湖。我们在一座很好的庙宇的院子外面扎营,四点钟,伊薇特和我便到水边去了,那里满是鸭子和雁。
那天下午在灿烂的阳光里打猎的情景,我们俩永远也忘不了。我们一走近池塘,一群又一群的鸭子便飞起来,在我们头顶高高地盘旋;可时不时总有一只掉队的绿头鸭或针尾鸭划过天空,进入射程。我的枪一响,鸟儿便像长着羽毛的炸弹一样旋转着栽到地上;要是没打中,它们便惊叫着飞得更高。天黑前一个钟头,婆罗门鸭开始飞来了。我们早在看见它们之前,就听见了它们那悦耳而哀婉的叫声,便趴在草丛和泥地里。不一会儿,天上便划过一道细细的黑线;等它们飞近了,伊薇特用一只木头和骨头做的小号角吹出诱人的声音,那群鸭子便盘旋回转,扑棱棱地闪着翅膀朝我们俯冲下来。等看清了它们褐色的身子就在我们头顶上,我便坐起来连连开枪。
时不时有一只大白雁落进池塘,或者有一只鹮懒洋洋地扇着翅膀从头顶飞过,它似乎明白,那些趴在地上、朝别的鸟喷火的身躯对它并没有什么威胁。沼泽里一片寂静,只有水禽的鸣声交织成一片狂野而甜美的喧哗,那是每一个猎人都心爱的声音。天色将暮,我们身上挂满了鸭和雁,慢慢地穿过稻田,走回帐篷前那黄色的篝火边。这是我们这一年的最后一个营地。遥远的北方,雄伟的雪山群峰披上了一件华丽的银色斗篷,映衬在淡紫和金黄的天空下闪闪发光,像一座座白色大教堂的尖塔,仿佛在为我们这趟南下热带的旅程送别。
一月三日,下午早早地,我们在洱海——也就是大理府湖——的上端扎营。湖长三十英里,营地在一片美丽的小平原上,靠着一眼泉水,泉上有参天大树覆盖。田野和沼泽里到处是鸭、雁、鹤和凤头麦鸡。在去大理府之前,我们在诱鸟旁和水面上痛痛快快地打了一天猎。
埃文斯先生正要出门,到省南部去做一趟长途生意,我们便住进了城北门内一座漂亮的庙宇。在这里,我们读了积压下来的一大堆信件,得知我们向香港订购的一千磅给养刚刚运到。
承蒙云南府美孚石油公司经理霍华德·佩奇先生的斡旋,这批货经过东京时得到了便利,他又用马帮把箱子运到了大理府。佩奇先生在无数方面给了考察队极大的帮助,我们不仅要向他表示个人的谢意,也要代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向他致谢。
除了忠实的吴鸿涛,所有的仆人都在大理府离开了我们。不过在汉纳先生的帮助下,我们为去缅甸边境的旅程雇到了好得多的一班人手。那个厨子是汉纳先生的信徒,是个特别好的人,事实证明他既勤快又能干,和原先那个的懒惰无能恰成对照。
我们在北方的工作,使我们采集到一千三百件兽类标本,另外还有几百只鸟、许多制作生境陈列的材料,以及一大批出色的摄影记录,包括佩吉特彩色底片、黑白负片和电影胶片。但最重要的是,我们走遍了一片辽阔而多样的地区,对滇北动物区系的分布有了很多了解。我们收藏中的这一千三百件兽类,是沿着一条大致连贯的路线,在六道巨大的山脉之间采集的,为从大理府北至中甸、西至澜沧江的整个地区,提供了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横断面。
显然,在本省的这一带——它全部属于同一个「生物带」——即使是最小的兽类,分布也很广,而决定分布的主要因素是植物。无论是最高的山脊,还是像扬子江和澜沧江这样又深又急的大河,似乎都不能有效地阻挡迁徙;只要植被不变,动物区系就变化甚少。
二十五我们认识的传教士
我们在福建省和云南各地工作期间,同许许多多传教士有过密切的交往。事实上,每一个到中国内地旅行的人都会遇到他们,除非他有意回避。然而一般的游客却很少在传教士的「原生栖息地」里见到他,因为他大多是在游客不去的地方生活和工作。
不过,这并不妨碍沿海一带的旅行者从东方带回一种对传教士十分确定的印象。这印象是他在轮船上或东方的俱乐部里得来的,在那些地方,他听到人们用「不痛不痒的赞扬」来贬损传教士。他几乎不知不觉地接受了这种流行的态度,正像他的词汇里不知不觉地添上了洋泾浜英语,添上了「午饭」「外滩」「赏钱」这类陌生的说法一样。
这一章并不是为传教士辩护,只是求一个公道。我们觉得,这个题目是大家普遍关心的,平心而论,我们应当像对待我们科学工作的任何一个方面那样,不偏不倚地把我们的观察讲出来。但必须明确说明,我们写的「仅仅」是我们遇到过、和他们一起生活过、有机会了解并亲眼看到其工作的那些人;「对于传教士在中国其他地方的成就,我们无意作任何概括」。
我们听到的对传教士最常见的指责有三条:他到东方来,是因为在这里能比在本国过得更好、更奢侈;他常常和土人做有利可图的买卖;他无论在宗教上还是在别的方面,都没有做成什么好事。人们说,他的信徒不过是些「吃教的」。通商口岸的外国人常常这样警告我们:「别用信教的仆人,他们比谁都更不老实、更靠不住。」
中国城镇里最好的房子常常是驻在当地的传教士的住宅,这倒是事实。在延平,教会的房子是些气派的建筑,盖在城上方的一座小山上,和城里其余的地方隔开。任何在中国内地旅行过的白人,都会记得那些不通风、不透光的土屋,它们无一例外地开向肮脏的街道和臭气熏天的阴沟;他也就会明白,一个外国人要想活下去,就必须多少与世隔开一些,住在干净通风的房子里。
在中国的每一个传教士都雇仆人——比他在本国雇得起的要多得多。其他每一个外国人,无论干哪一行,也都如此。中国没有西方那种平等,传教士在当地社会中的地位,要求他家里的某些活计由仆人去做;否则,他和他的家人就会被放到苦力阶层的地位上,他的言行也会因此而打折扣。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传教士的妻子几乎总有一定的职责,如果不把她从一部分家务中解脱出来,她就无暇顾及。她在当地妇女中领头工作,组织俱乐部和「互助进修会」,还在学校或医院里教书;那些地方的青年男女学英语,为的是日后在自己同胞中间行医时派上用场。仆人便宜得难以置信。我们在福州的时候,一个厨子每月工钱八块五美国金元,一个洗衣工每月一块七毛五美国金元,别的工钱也照此类推。
在福建省,传教士每年有两个月的假期。凡是在福建内地熬过一个夏天的人,都会明白为什么要给传教士这个假期。如果他们不能每年离开几个星期,躲开内地城市那要命的酷热、污秽和疾病,就不会再有传教士来接着干这份工作了。商人在家里和办公室里都能置备无数舒适的东西,这是传教士负担不起的;夏天有了这些东西,生活不但过得下去,甚至还颇为愉快。
延平在福州上游,溯闽江而上要走八天,而它在本省绝不算最偏远的教区。一年之中,到这些地方来的旅行者寥寥无几,那里的白人几乎与世隔绝。梅布尔·哈特福德小姐独自住在尤溪,有一回八个月里她只见到过一个外国人。科迪莉娅·摩根小姐是楚雄府唯一的外国居民,楚雄府是一座很大的中国城市,离云南府有六天的路程。在大理府,威廉·汉纳牧师和他的妻子以及另外两位妇女,离最近的外国人聚居地要骑十四天的马。在丽江,郭克牧师夫妇和他们的三个小孩同两位女传教士住在一起。他们离最近的医生有二十一天的路程;在我们来访之前的四年里,他们没有见过一个白人妇女。
这些就是我们在中国遇到的几个传教士的例子。他们自愿把自己流放到偏远的地方,打算在一群即使不怀敌意、也漠不关心的百姓中间度过一生。难道有人会相信,他们选择这种生活,是因为它比本国的生活更安逸、更奢侈吗?
我们遇到的人当中,有几位放弃了收入丰厚的商界职位,到中国来行医或传道,在这里得到的报酬少得可怜——不到他们在本国所挣薪水的三分之一。我们没有遇到哪个传教士同土人做买卖,尽管在有些地方,做生意的机会是很好的。
就拿医生来说吧,他们是传教士带来的开化力量的好例子。我们在中国各地都看到他们在做了不起的工作。布拉德利医生在北海创办了一所很大的麻风病院,在那里,这些被人类遗弃的人正在接受最新、最科学的治疗,开始怀着新的希望看待人生。在延平,叛乱的时候,我们看到特林布尔医生一小时接一小时地为伤残的人忙碌,连想都没想过休息。在云南府,汤普森医生的医院里住满了病人,几乎患着每一种已知的疾病。在大理府,我们看到汉纳先生和他的妻子为几十个排着队等候的病人发药、治疗小病,收到的诊费还不够抵药钱。为什么每一个在中国内地旅行的外国人都被认为会治病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无疑是医药传教士的工作,他们已经深入到最偏远省份的最远角落。
除了医疗工作,传教士在许多情况下是西方文明真正的开路人。他们给百姓带来了新的生活标准,无论在道德上还是在身体上。他们开办学校,把中国孩子的身心解放出来。他们同缠足、杀女婴、卖女婴这些野蛮的习俗作斗争。直到最近几年,还常常能碰到村里的「婴贩子」,带着两个到六个小小的婴儿,挨村兜售他的「货物」。没有多少年以前,这样一个人来到福建吴城的教会大院门前,筐里装着四个婴儿。其中三个已经死了,死于风寒,也死于为了使他们昏睡、止住他们的啼哭而灌进喉咙里的煤油。第四个被当地传道人的妻子花一毛钱买了下来,为的是救它一命。这孩子被抚养成人,后来以优良的成绩从教会学校毕业。在福州,一个死水塘边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刻着:「此后凡将婴儿抛入此塘者,依法惩办。」这是传教士努力的结果。
他们的任务绝不轻松。正如汉纳先生有一次说的:「云南省伤透了不止一个传教士的心。」中国人不理解他们的观点,也很难让中国人理解。中国人是彻头彻尾的实利主义者,纯粹的利他主义不在他的人生规划之内。通常他只有两个念头:他的肚子和他的钱袋。要让他明白传教士来这里并没有别的企图——不是来做买卖,也不是来替本国政府当密探——几乎是不可能的。另一些人则认为,传教士之所以愿意住在中国,是因为中国远比世界上其他地方优越。久而久之,土人的疑心渐渐平息,他们才多少按照传教士的真正价值接纳了他。
延平叛乱的时候,我们看到柯志仁、班克哈特先生和特林布尔医生救了几百人的性命,也使这座城免于部分毁坏,因为交战双方的中国军官彼此都不信任,却肯信任传教士。
我们访问福建之后不久,那里有过一件出色的、切合实际的传教工作。我们在第三章里讲过,尤溪周围的山里盘踞着好几大股土匪。那里的匪患是这样起来的:有一年闹饥荒,百姓快要饿死了,一个名叫苏益的富裕农民决定尽自己的一份力来缓解灾情,把他囤积的一批米拿出来卖。他去找另一个同样富有的人,那人答应同他一样,以公道的价钱卖粮。于是苏益把米卖给了受苦的百姓;等他剩下的米只够养活自己一家到下一季收成时,便打发农民们去找第二个人,那人也是答应过卖粮的。
这个农民却不肯按约定的价钱卖。百姓恼恨他背信弃义,抢了他的粮仓。他立刻跑到福州,向督军报告说,尤溪县有一股土匪在外横行,首领是苏益,他们抢劫了他的财物。
一连兵毫无预兆地扑到当地,按告密者提供的名字抓了一批人。苏益逃进了山里,却被当作匪首追捕;后来又有别的同样受到迫害的农民投奔了他。他们回家就是死路一条,为了活命,只好去抢。
苏益等人最后被诱骗到了福州,官府答应,只要他们劝自己的人马投降,就饶他们不死。他们照办了,可是官府却背信弃义,把这些人处决了。官府也曾同别的土匪进行过类似的谈判,一九一五年,有两百人在得到赦免的许诺之后落入圈套,被砍了头。土匪们自然不肯再相信官府了。
从这一次背信弃义,到一九一六年春天,这几个月里发生了数不清的暴行。许多乡镇被彻底毁掉,有的毁于土匪,有的毁于官兵。在把尤溪与外界隔开的群山后面,打着剿匪的幌子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恐怕永远不会有多少人知道了。不让人知道也好。
一九一六年春天,一位传教士到尤溪去。他有事要出城,刚出西门,就看见十个人的尸体,都是当天被处决的。其中有两个孩子,是兄弟俩,他们的父亲据说「卖米给了土匪」。小的那个曾经哭着哀求,让他跪到排在前面的哥哥身边去。他太小了,还不明白这一切意味着什么,他只是想死在哥哥身边。
田野中间躺着一个人,脑袋和身子已经砍得半断,又被兵们用枪打得遍体窟窿。他仰面躺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哀求给他一杯茶,或者谁来给他一个痛快。传教士打听到了这个人的来历。原来多年以前,他父亲卷进一场官司,官司判他家赢了。为了在两个宗族之间扳回这笔账,输了官司的那人的儿子便报告说,他看见此人给土匪送米。于是他被兵抓去,被杀得半死,扔在烈日底下,从早上九点一直躺到天黑,受着钉十字架般的痛苦。听到他呻吟的人,没有一个敢用茶水润一润他干裂的嘴唇,唯恐自己也会因为接济土匪而被处决。
那天夜里,传教士回到城里,发誓要使这种事情再也不能发生,否则他就离开中国。他先悄悄地向北京的当局提出这件事,后来又去找福州的督军。土匪们久闻他的名声,他又到几个匪首的山寨里去拜访了他们。他们声称信得过他,却信不过官府和官府的人。直到他答应对任何背信弃义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土匪们才同意商谈条件。
匪首邀请传教士陪他们去第二十四都,并交给二十五个精选的汉子一项重要的差事,由他们护送传教士回到有人烟的地方。一行人快到镇上时,传教士先派人送信给北军的指挥官,让他准备接待这些土匪。
二十五个土匪出现在俯瞰城镇的小山顶上时,只见兵营外面的兵正在整队。土匪们立刻停住,哗啦一声拉开枪栓,推上子弹。传教士意识到他们怀疑有诈,便转过身来说:「我担保你们的性命。要是有人开一枪,先杀我。」
他背后顶着两支上了膛的枪,由土匪们陪着,走进城去。官员们以中国人最心爱的那一套一丝不苟的礼节接待了他们。对这位传教士来说,这是危险的半个钟头。只要有人不小心走了火——中国人总是在他们自己最想不到的时候走火——他当场就会送命。
这次会谈,以及随后的几次会谈,结果是由传教士亲手把几百张赦免状发给了土匪。这些人随后回到他们抛下的家园,重新过起了本分农民的日子。就这样,全靠一个勇敢的人的努力,本省这一带的恐怖统治结束了。正是这种身体力行的基督教,使我们尊敬传教士,钦佩他们的工作。
二十六永昌过年
(本章由伊薇特·博鲁普·安德鲁斯执笔)
考察的后半程始于一月十八日。这一天我们带着一支三十头骡子的马帮离开大理府,前往南边八天路程外的永昌。马夫们虽然信誓旦旦地答应「天一亮」就来,却直到将近中午才到,因此我们只好在湖南端的下关扎营。
我们利用这段时间四处寻访兽皮,最后买到两张上好的豹皮和一张虎皮,虎皮是从东京边境那边运来的。市场上有许多藏人在闲逛。早上天还灰蒙蒙的,一支至少两百匹马的马帮进了城,后面跟着二三十个藏人。他们是从本省南部的普洱和思茅运茶来的,虽然已经在路上走了将近一个月,可要回到他们家乡那风吹不息的草原,前面还有好多个漫长的星期要走。
去永昌的一路平淡无奇,没有什么事情发生。我们翻过一道又一道干燥、林木稀疏、高七千到八千英尺的山,山顶附近常常长满了茂密的杜鹃树。美丽的红花在绿叶间像火球一样闪耀,桃树开满了花,有些地方,干旱的山冈仿佛就要焕发出满目春色。我们在一个叫下寨的村子附近,从一座风姿入画的铁索吊桥上渡过澜沧江;这种桥在本省南部和西部并不少见。几根粗大的铁链牢牢地系在江两岸巨大的石墩上,上面铺上木板就成了桥面。马帮过桥时,桥身摇摇晃晃,颇为吓人,但只要载重不过量,是完全安全的。
一月二十一日下午,我们骑马下山来到辽阔的永昌平原,在一条坚实的土路上小跑了两个钟头。平原长十八英里,宽六英里,除了零星散布的村落,几乎全是稻田。城里大约有五千户人家。这座城非常入画,引人注目的是它那又长又直、相当干净的街道,与寻常中国城镇的街道形成鲜明的对照。城西,但仍在城墙之内,有一座林木葱茏、风景如画的小山,山上几乎全是庙宇。
我们自己则在南门外一座大庙的院子里扎营,营地在两个池塘之间,那座庙干净得出奇。正值中国新年,吴鸿涛告诉我们,至少有好几天,不可能雇到另一支马帮,也别指望土人干任何活儿。这个地方住着很舒服,虽然被迫耽搁叫我们心焦,可我们还是很好地利用了这段时间,拍摄和冲洗电影胶片、采集鸟类,还作了几次出游。
中国新年对外国人来说总是很有意思的,在永昌我们看到了许多过年的风俗。这是大吃大喝、尽情欢乐的时节,只要有一点办法,没有哪个土人肯在这一天干活。中国人家几乎总是住在一个屋顶下,可要是有哪个男丁在这个时节不在家,那除非情形非常特殊,否则他一定要赶回家去。
新媳妇过年回娘家,也是一种习俗。在去永昌的路上,以及离开永昌后的好几天里,我们一路上不断遇到骑着骡子或马、由仆人陪着回娘家的年轻女子。新衣服是这个时节的一大特色。新娘和少妇们的衣服,颜色通常都出人意料,因为照我们对颜色的观念,中国人很难说以品味高雅见长。紫配蓝,橙配红,粉红配淡紫,撞得叫人难受,她们却穿得得意非凡。
这种回娘家,对新娘的娘家来说可不是什么纯粹的乐事。明恩溥博士在《中国人的气质》里说:
她回娘家,完全是公事公办。她也许带着一大堆替婆家做的针线活,娘家人得帮她做完。每次回娘家,她都尽可能多带几个孩子,一来让娘家帮她照看,二来免得她不在时孩子们没人管,最要紧的是让孩子们尽可能长久地在外婆家吃白饭。在这种走动频繁、一家又有好几个女儿的地方,她们对老家接连不断的「袭击」,叫全家人永远提心吊胆,也是对家里公共财物的一项沉重的负担。〔注一〕
(原注:见明恩溥《中国人的气质》,第二百页。)
宗教仪式和典礼是新年庆祝中的一个显著部分。照时下的迷信,这个时候「灶王爷」要回天上去,禀报这一家人一年来的所作所为。可是精明的中国人先用糖涂抹这位就要启程的神仙的嘴唇,好让他把一年里看到的坏事都说得「甜」一些。
通常全家人都聚集在祖宗牌位前;如果没有牌位——许多劳动阶层的人家就没有——便挂出一幅写着一部分家谱的卷轴,烧香念咒,来安抚和祭奠亡灵。对死者的宗教礼仪固然十分讲究,可到了新年,对活人的礼节更是一丝不苟。
一家人彼此行过礼后,家中年轻的男子便挨家挨户去给在家等着受礼的长辈「磕头」。以后的几天就用来走访住在邻近城镇和村庄的亲戚,这样没完没了地走动下去,直到十四天后的元宵节,才给这段「举国休闲的时期」画上句号。
中国人是积习难改的赌徒。过年的时候,他们狂热地投入这种娱乐,这几乎是他们唯一的娱乐。不过他们也得认真考虑还债的事,因为无论哪一个阶层、哪一种境况的人,到了年底都非得了结自己的债务不可。
在中国,几乎人人都欠着钱。照宗族制度,一个人有了余钱,就有义务把钱借给族中需要帮助的人,只不过利息很高。可是中国人除非万不得已,绝不付现钱;债务也几乎总要被人讨了又讨,才肯了结。
过年时的那番忙碌实在可笑。
(明恩溥博士说)每个人都一面忙着追捕欠他钱的人,逼他们还债;一面又忙着躲避那些正千方百计追踪他、要从他身上把欠款硬拧出来的人!随着年关临近,每个人不得不使出的花招和遁词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到了腊月底,全国上下的忙乱达到了沸点。因为债务如果那时还收不回来,就要拖到新的一年去;一笔居然骗过了一年一度的「审判日」的债,往后会是什么光景,谁也说不准。中国人虽有把年底当作清结一切债务的大清算所这一好习惯,但中国人的人性终究胜过中国人的习俗,许多拖欠下来的债,成了不少中国债主的心病。
中国人既是人类中最讲实际的,又是最重情面的。新年不可因讨债而冒犯,而债又非讨不可,哪怕已经是新年了。因此有时可以看见一个催债心切的债主,在大年初一一大早提着灯笼四处寻找他的债户。他手里的灯光表明,按照一种社会上公认的虚构,太阳还没有升起,现在仍是昨天,那笔债仍旧可以讨……
我们只需设想把上述原则推行到整个中华帝国,便能对中国新年庆典的性质有新的认识。那是欢庆的时节,可是再没有什么欢庆,比得上一个破了产的债户用巧妙的手段躲过了他最无情的债主、从而把自己的破产至少又推迟了十二个月的那种欢庆了。
因为,一旦闯过年底那道狭窄的海峡,债户便又重新进入了宽阔平静的水域,在那里谁也不能骚扰他。即使债主们在大年初一碰见他,也绝不可能提起他前一天那可耻的逃跑和躲藏,甚至根本不能提到生意上的事,因为那「不合体统」;而对中国人来说,「体统」——也就是习俗——乃是全民族的首席神明。〔注二〕
(原注:见明恩溥《中国乡村生活》,一九〇七年版,第二百零八至二百零九页。)
永昌的居民看来几乎全是汉人,本省再没有哪个地方的缠足比这里更盛行了。几乎每一个妇女和女孩,无论老少,无论身份高低,都被这种残忍的方式弄成了残废。女人们穿着宽大的长袍,下摆张开,从肩膀一直笔直地垂到膝盖。裤腿紧紧地裹在缩小的脚踝上,从侧面看去,活像一把把巨大的雨伞。
有一天,我们到城北三十里的一个山洞去,希望能找到新种的蝙蝠。洞口建着一座美丽的小庙,洞往石头里伸进去不过四五十英尺。可是在永昌以南二十里,刚过阿石窝村,有一个巨大的山洞,据说能一直穿过整座山。这话是否属实,我们说不准,因为我们虽然探了一部分,却没有走到尽头。中间的通道大约三十英尺宽,至少六七十英尺高。我们沿着主洞走了很长一段,在一处急转岔出去的支洞前折了回来。我们带的蜡烛不够,无法再深入探查,也没有时间再去一趟。洞里有一些相当大的美丽钟乳石,不过石灰岩是一种暗淡的铅灰色。我们只找到一只蝙蝠,洞底几乎没有什么痕迹,看来蝙蝠并不常在这里栖息。
在永昌,我们第一次在云南见到水牛,后来发现,再往南往西,水牛是到处都用的。这些庞然大物在最小的土人孩子手里也温顺得像一只小猫,可它们不喜欢外国人,对付它们,还是谨慎为上。
水牛只用来在稻田里干活,在本省这一带,驮东西用的是黄牛。这样的牛帮虽然驮得不如骡帮重,走得却慢得多。领头的两三头牛通常背上驮着装在木架里的大铃铛,远远听去,那乐声一点儿也不难听。伟大的威尼斯旅行家马可·波罗,把永昌称作「窝章」。一二七二年,缅甸与孟加拉国王同忽必烈汗的一员大将在这一带打过一仗,他对这场战役的记述非常有趣,我把它引在下面:
印度的缅国和班加剌国王,臣民众多,土地广大,财富雄厚。他听说一支鞑靼军队已经到了窝章,便决意立刻进兵攻打,想要把它歼灭,好叫大汗从此不敢再在他的疆界上驻扎军队。为此,他召集了一支极为庞大的军队,其中有大批大象——他的国家盛产这种动物——象背上安着木制的战楼或城堡,每座能容十二到十六人。他带着这些象和大批骑兵、步兵,取道向大汗军队驻扎的窝章进发,在离敌军不远的地方安营,打算让部队休息几天。
大汗军队的统帅纳速剌丁,虽然是一员勇敢干练的将领,一得知缅王率领如此大军逼近,也大为惊恐,因为他手下不过一万二千人(固然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而敌军却有六万之众,另外还有上面说过的那些披甲的大象。不过他丝毫不露惧色,而是下到窝章平原,选了一处阵地,侧翼有一片大树密林掩护。万一大象猛冲过来,他的部队抵挡不住,便可以退入林中,从那里安全地用箭射击它们……
缅王得知鞑靼人下到了平原,立即挥军前进,在离敌人约一英里的地方扎住阵脚,部署兵力:把大象放在最前面,骑兵和步兵分成两翼,在后面长长地展开,但彼此之间留出相当大的空当。他自己就在那里坐镇,激励将士奋勇作战,向他们保证必胜无疑,因为他们人数占优,以四敌一,又有一队令人生畏的披甲战象,敌人从来没有同这样的对手交过锋,是绝对抵挡不住它们的冲击的。随后,他下令吹响无数的军乐,率领全军勇猛地向鞑靼军推进。鞑靼军岿然不动,毫无动静,任由敌人逼近他们的营垒。
随后他们士气高昂、急不可耐地冲了出去,要与敌人交战。可是很快就发现,鞑靼人的马从未见过这样庞大的、背着城堡的动物,都吓坏了,掉头就想逃,骑手们怎么用力也勒不住;而缅王率领全军步步进逼。这位审慎的统帅一看到这出乎意料的混乱,毫不慌张,立刻下令部下下马,把马牵进林中,拴在树上。
下了马的士兵刻不容缓地徒步向象阵推进,开始密集放箭;另一方面,战楼里的人和缅王的其余部队也同样起劲地放箭还击。可是他们的箭不如鞑靼人的箭有力,因为鞑靼人拉弓的臂力更强。鞑靼人的箭射个不停,而且按照统帅的命令,全都对准大象,大象很快就浑身插满了箭,突然溃退,倒退着冲向后面自己的人,把他们冲得大乱。象夫们无论用强力还是用技巧,都驾驭不住它们了。它们伤口作痛,又被进攻者的喊杀声吓坏,再也不听使唤,四处乱窜,最后在狂怒和恐惧的驱使下,冲进了林子里鞑靼人没有占据的一片地方。结果,大树的枝干密密交错,把它们背上的战楼或城堡轰隆隆地撞得粉碎,坐在上面的人也一同毁灭。
鞑靼人看见象阵溃败,勇气倍增,便一队一队秩序井然地撤下来,重新上马,各自归入本队,于是一场血腥可怕的厮杀又开始了。缅王的部队并不缺乏勇气,他本人也亲自在行伍间往来,恳求将士们坚守阵地,不要因为大象出了事就惊慌失措。可是鞑靼人射术精湛,缅军敌不过他们,又因为没有鞑靼人那样的盔甲,伤亡更加惨重。
双方的箭都射完了,士兵们便抓起刀剑和铁锤,猛烈地短兵相接。转眼之间,只见处处是可怕的创伤,肢体断落,无数人倒在地上,残废垂死,血流成河,惨不忍睹。兵器的铿锵声、喊杀声和惨叫声震耳欲聋,仿佛直冲云霄。缅王不愧为勇敢的首领,哪里最危险,他就出现在哪里,激励士兵,恳求他们坚定地守住阵地。他命令后备的生力军上前,支援那些筋疲力尽的部队。可是他终于看出,再也无法支撑下去,也抵挡不住鞑靼人的猛攻了——他的部队大半非死即伤,整个战场上遍布人马的尸体,而幸存的人也开始退却——他也只好带着残兵败将逃走,其中许多人后来在追击中被杀……
鞑靼人杀败了敌人之后,收拢部队,回到大象逃进去躲避的那片林子,要去收取这些大象。他们发现,从溃败中逃出来的人正在那里砍树,堵塞通道,想要固守。可是他们的壁垒很快就被鞑靼人摧毁,许多人被杀。鞑靼人借助那些惯于驾驭大象的人,缴获了两百多头大象。从这一仗以后,大汗便一直在军中使用大象,而在此以前他是不用的。这次胜利的结果,是他占有了班加剌和缅国国王的全部领土,并入了自己的版图。〔注三〕
(原注:见《威尼斯人马可·波罗游记》,人人文库本,伦敦登特父子公司出版,第二百五十五至二百五十六页。)
二十七向热带进发
一月二十八日,星期一,我们毫无留恋地离开了永昌。在寻常情况下,我们在那里的逗留本会是非常愉快的,可是马帮造成的耽搁,叫人不能不焦躁。我们向南走了两天,一路上是光秃秃的褐色山坡,单调乏味,只有几片人工栽种的松林和冷杉林稍作点缀;随后我们在施甸陡然下到一道宽阔的亚热带河谷里。
这片肥沃的平原一英里又一英里地伸展开去,稻田和甘蔗地连绵不断,其间点缀着一丛丛婀娜的竹子,竹梢低垂,好像一簇簇巨大的鸵鸟羽毛。空气温暖芬芳,和四周的山地相比,这一变化真叫人心旷神怡。不过打猎却叫我们失望。这里看上去本是打鸭子和其他水禽的理想地方,我们却只打到五只小水鸭,那些大池塘里几乎看不到鸟。就连北方那么多的鹭,在这里也难觅踪影;麻鸭、雁、绿头鸭,我们一只也没看见。
在施甸,我们在镇边一座美丽的庙院里扎营,我和吴鸿涛回到村里去打听哪里有猎可打。我们在头一家敞着门的茶馆里坐下,不出十分钟,就有一百多个土人挤满了屋子,又从门窗溢了出去,推推搡搡,挤成一团,把外面的街道堵得水泄不通。这倒是把全村人召集到一起的简便法子,吴鸿涛便向每一个看上去有点头脑的人打听。
我们得知,往南五天路程的镇康附近有猎可打。我们回到庙里,正赶上本地的知县来拜访。他相貌端正,很有学问,风度迷人,是我们在中国遇到的最讨人喜欢的绅士之一。
他来访的时候,一直到我们吃完晚饭、回到帐篷里,成百上千的男人、女人和孩子挤进庙院,好奇地盯着我们看。大门关上以后,他们便爬上墙头,像一群乌鸦似的坐在瓦上。他们的好奇心永远也满足不了,不过并没有敌意。在我们整个考察旅程中,再没有哪里的人像这一带的百姓这样,对我们的事情表现出这样异乎寻常的兴趣。他们大多是汉人,其中多数人以前一定见过外国人,可是他们的好奇心,却比我们知道的那些头一回见到白人的土人还要大得多。
第二天快要扎营的时候,我们经过一个大村子,受到了极其隆重的欢迎。我们停下来打了一会儿猎,远远落在马帮后面。马夫们一定预先通报了我们要来,因为全村的百姓倾巢而出,在街道两旁站了三层迎接我们。这简直是一次凯旋入城,成群的男人和孩子跟着我们一直出了村子半英里,在我们的马旁边跑着,眼睛瞪得像碟子一样大。
离开施甸的第二天,我们爬上一座高山,然后顺着陡坡蜿蜒而下,下降了约四千英尺,进入一道海拔只有两千八百英尺的河谷。我们在山脊上被刺骨的寒风吹了一整天,冷得够呛,法兰绒衬衫外面还裹着毛衣和外套。下降了约一千英尺后,我们把外套绑到鞍袋上;下第二个一千英尺时,脱掉了毛衣;剩下的路,我们挽起袖子、敞开领口骑着马。两个钟头之内,我们就从隆冬走进了夏天,这种变化实在惊人,就好像我们一下子骑进了一座人工供暖的建筑,像植物园里养热带植物的温室一样。
我们的营地在河边上方一块平地上,从那里可以饱览宽阔的河谷。河谷就像一口井的井底,四面高山陡然耸立。这是一个充满奇异对比的地方。灌木和树木都是满目青翠,可草地和稻田却像隆冬一样干枯枯黄。山脚下茂密的树林里简直满是斑鸠,但兽道很少,我们的夹子一无所获。那天夜里,一头麂在帐篷后面嘶哑地吠叫,这是我们第一次听到麂的叫声。
从施甸护送我们来的衙门「兵」,把他的公文送到了河谷下游的村子马坡罗。那里的头人原来是个掸人,他不久便带着十来个人来了。我们发现,村里只有一个人会说汉话。
马坡罗的头人绝不愿意把保护我们安全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所以一再向我们担保,说这个村子既没有猎物,也没有猎人。他急于把我们打发走的心思虽然很明显,但他说的大概是实话,因为河谷里的地都种上了稻子,山坡上的隐蔽处又那样少,恐怕剩不下多少猎物了。
早上,整个河谷弥漫着浓浓的白雾,但我们几乎马上就爬出了雾层,到中午又回到了山脊顶上的冬天里。去镇康一路所经过的地方,同前一个星期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的地方差不多——高大荒凉的群山之间是耕种过的河谷,只有零零散散的几片人工栽种的冷杉林稍稍打破单调。从博物学家的角度看,这个地区毫无希望;等我们到了镇康附近的一座大镇,差不多已经心灰意冷了。
将近一个月的旅程里,我们一直是靠土人的消息指路的,而这些消息无一例外都毫无用处。看来再依靠它们也是白搭,然而又别无选择,因为我们在云南遇到的外国人,没有一个了解本省的这一带。往南走,我们肯定会进入热带地区;市场上有几张水鹿皮出售,这一点让我们稍稍有了一点指望。据说这些皮是从缅甸边境上一个叫孟定的村子来的,「再远一点点」——也就是说,要走四五天的路。
二月六日,我们心情阴郁,正和天气一样。我们冒着倾盆大雨出发,在名副其实的泥河里向南连滑带蹚地走了两长站。第二天下午,景色突然变了。小路穿过一道宽阔的长满青草的河谷,两边是林木茂密的山,然后进入一道深沟。清澈的溪边,土地松软潮湿,长满苔藓的倒木和茂密的植被,为小型兽类的生活提供了理想的条件。
我们兴高采烈地骑马沿着沟谷往上走,来到一道石门前。右边,一座绿意葱茏的山从一片繁茂纠结的植被中拔地而起;左边,一道又一道壮丽的林木覆盖的山岭,层层叠叠地隐没在低垂的云里;我们脚下是一道美丽的山谷,谷中满是高大挺拔的树木,在头顶上撑开一片浓密的绿荫。
我们在森林边上的一块空地上扎了营。帐篷正在搭建的时候,我沿着对面山脚布下了一排夹子,几乎每根倒木底下都有一条「兽道」。晚上八点左右,我去查夹子,提着灯在灌木和深草里跌跌撞撞,翻过倒木,踩进坑洞。等我掏空口袋,里面有十五只家鼠、老鼠、鼩鼱和田鼠,分属七个种,「全都是我们收藏中没有的」。贺乐带回八件标本,又添了两个新种。我们当即决定就在原地住下,直到把这座「金矿」采尽为止。
早上,我们的夹子里满是兽类,桌上摆了六十二件,等着剥皮。每一件标本先仔细量出体长、尾长、后足长和耳长,以毫米计,记在野外目录上,同时记在印有我们编号的标签上;然后在腹部开一个口子,把皮剥下来,涂上砒霜防腐,填进棉花,缝好。再把标本放进一个正好能装入采集箱的浅木盘里,用大头针固定住它的脚、鼻子和尾巴,摆好姿势。
每逢晴天,都把标本放在太阳下晒,直到完全干透,才能用棉花包好,装进防水的箱子或盒子里。我们发现,美国陆军军官用的那种标准纤维箱是理想的采集箱。它长三十英寸,高十三英寸,宽十六英寸,淋一场寻常的雨,里面仍然十分干燥,不过当然不能让它泡在水里。所有标本的头骨,以及一部分标本的骨骼,都和皮张一样编上号,穿在铁丝上,在太阳下晒干。此外,每一个物种都有一些个体注射福尔马林并浸泡保存,以备日后作解剖研究之用。
较大的标本总是用盐腌过再晾干。皮一剥下来,去净了肉和脂肪,就在每一处都揉进盐,把皮卷起来。第二天早上打开,倒掉被盐吸出来的水,把皮搭在绳子或树枝上晾干。如果天不太热,空气又干燥,放在阴凉处晾效果很好;但在一般的野外条件下,应当放在太阳底下。在皮变得太硬以前,把它毛朝里卷起或折成一个便于携带的包,捆扎成形,让它干得「像骨头一样」。这样它就可以无限期地保存下去,但必须经常照看,因为盐会从空气中吸收水分,而时湿时干是致命的。
不久,我们就训练出两个中国小伙子,无论大兽小兽都会剥皮了,他们变得相当熟练。不过他们需要时时有人看着;每一张皮用盐腌过之后,都由贺乐先生或我亲自检查,确保处理得当。
扎营的头一天,我们派人到十里外的木城村去请土人。那些人向我们担保,附近有水鹿、鬣羚和麂子,并答应去打猎。他们没有狗,带的是弩、老式火枪和弓箭,不过他们拿出两张水鹿皮给我们看,证明他们有本事打到猎物。
和其他大多数土人一样——雪山上的摩梭人除外——这些人打猎没有一定的章法。我头一天和他们出去时,他们表示要在离营地不远的一座山上赶围。他们不等我走到他们前面占好位置,就开始往山上赶,我只瞥见一头水鹿冲过山顶时映在天空下的剪影,转瞬即逝。
两天以后,我和另外十个带着一群相当不错的狗的人出去,第一拨人却打死了一头母水鹿。这头鹿至少有五百磅重,他们还是把它抬到了我们的营地,我们花十个卢比买下了它的皮。镇康以南,也和云南离缅甸边境不远的所有地方一样,通用的货币是印度卢比,一个卢比合三角三分美国金元;在本省毗连东京的地方,通用的是法属印度支那的钱。
我二月八日的日记,讲到了我们在这个营地的生活,我们管这个营地叫「好望营」。
天气宜人极了,太阳暖得恰到好处,夜里晴朗而寒冷。我们睡得多香啊!好像刚躺下不到一个钟头,就听见吴鸿涛在叫醒仆人,帐篷外面的篝火噼啪作响。我们在睡袋里穿上一半衣服,冻得牙齿打战,冲到火边,在舒适的暖意里系上高筒靴的鞋带。
早饭后天已大亮,我和妻子去查看夹子。地上的霜白茫茫一片,树木和灌木都披上了银装。每一只夹子都自有它的趣味,我们顺着那一排夹子穿过森林,有的重新布下,有的里面发现了新的兽类。伊薇特已经克服了女性天生的嫌恶,能够松开弹簧,把鼩鼱或老鼠从夹子里倒在一片宽大的绿叶上,但她从来不用手碰它们。
我们回去和猎人会合。我跟那些人出去的时候,营地的女主人就忙她的摄影。我傍晚回来,喝过茶,我们俩一起在林子里漫步。太阳落山、影子拉长的时候,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光。我们坐在一小块空地上的一根倒木上,那里可以看到一棵大树上部的枝杈。那是一大群赤腹松鼠的家。静默片刻之后,我们看见一道褐色的影子沿着树枝一闪,我的枪一响,地上便「扑」的一声。
伊薇特跑过去找那只松鼠,林子里的回声还没消失,枪又响了。我们已经从这棵树上打下了十几只松鼠,可树上还有更多。有时一只小小的、带条纹的花松鼠会出现在低处的树枝上,在树皮里寻找蛴螬;它掉下来以后,我们得在褐色的落叶里找上好一阵子。天黑得看不清松鼠了,我们才慢慢走回营地,在火边吃一顿美味的烤鹿排晚餐;喝着咖啡,我们一边抽烟,一边谈论当天的猎事,直到该去「查夹子」的时候。
在所有的工作中,我们最喜欢这一件。我们提着灯,带着枪,在树林间择路而行,一直走到布夹子的那条小路上。松软的地面上,我们的脚步悄无声息。熄了灯,我们坐在一根倒木上倾听夜的声音。林子里充满了生机。几乎就在我们身边,响起一阵细小的脚步声,干树叶间一阵窸窣乱窜;对面山坡上一头麂嘶哑地吠叫着,我们身后的林子里一只狐狸在尖声嗥叫。忽然「啪」的一声脆响,一声闷闷的吱叫,几码外的一只夹子已经尽了它的职责。即便在树梢上,夜间的生活也很活跃。枯枝落到地上,发出不同寻常的声响;软翅的猫头鹰掠过枝叶间的一片空隙时,在天空的映衬下显出黑色的影子。
我们重新点起灯,沿着小路走进一个杯形的洼地。这里有十几只夹子,已经有一半捉到了东西。一只夹子里是一只小小的褐色鼩鼱,它跑过夹子时被夹住了尾巴;另一只里面简直是个宝贝,我一声欢呼,伊薇特便兴奋地跑了过来。那是鼩猬属的一种罕见的食虫类动物,可能是科学上的一个新种。我们在灯下仔细察看,然后小心地用纸包好,单独放进一个口袋里。
下一团棉花挂在一根长满苔藓的倒木上方的灌木上。夹子不见了,我们仔仔细细地把每一寸地面找了十分钟。最后我妻子在十五英尺外找到了它,差点儿叫出声来,因为夹子里夹着脖子、还活着的,是一只将近两英尺长的大老鼠;它也可能是一个新种。
查完最后一只夹子,我们顺着小路走到林边,走进空地,帐篷在黑暗中亮着,像一个个巨大的黄色南瓜。我们的帐篷被炭盆烘得暖融融的,我们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写当天的记录,或者读半个钟头狄更斯。然后怀着极大的满足钻进睡袋,吹灭蜡烛,让柔和的月光洒满帐篷。
二十八孟定:一个多语之村
我们在「好望营」住了八天,收藏里添了两百件标本,共二十一个种。这里海拔虽然仍有五千英尺,植物却和我们以前采集过的任何地区都大不一样,这无疑正是动物区系完全改观的原因。我们正处在热带地带的边缘上,这条地带沿着东京和缅甸的边境,延伸在本省的极南和极西。
已经是二月中旬了,如果我们要到海拔两千英尺以下那些瘴疠横行的河谷里去工作,现在正是该往南赶路的时候。我们在镇康附近打听到的消息,又由木城的土人作了补充,于是我们决定尽快到孟定去。
第一站路程很长,一路无事;但走到尽头时,从一道高岭的顶上,我们望见了一道宽阔的河谷,第二天一早便到了那里。狭窄的山路陡然把我们撂在一个突出的岬角上,然后犹犹豫豫地顺着一道陡峭的沟谷蜿蜒而下,消失在一片名副其实的树蕨和剑草的森林里。斜射的阳光在雾气弥漫、幽深神秘的河谷里拉出一条条长长的金色光路。右边,一座花岗岩的巨峰像哨兵一样,从四面包围的绿海中嶙峋赤裸地拔地而起;那绿海向左边翻涌而去,化作一道道巨大的、层层升高的波涛。
我们在马鞍上歇着,直到领头骡子的铃铛隐隐约约地叮当作响,告诉我们马帮来了,才在两堵纠缠交错的草木之墙之间,顺着陡峭的小路慢慢地择路而下。一个钟头以后,我们已经呼吸着热带潮湿温暖的空气,骑马穿过一道平坦如地板的宽阔河谷了。一片片茂盛的野草比我们的头还要高得多,其间点缀着一丛丛羽毛般的竹子、芭蕉,还有缠满藤蔓的参天大树。
山脚附近,一个掸人村子掩映在草丛里。竹子搭成的房屋藏在树木和灌木的荫蔽下,屋顶用茅草盖成倒扣的船形;村里唯一的一条街又宽又干净。这真的是中国吗?这的确是一个和我们以前见过的截然不同的中国!它可能是缅甸、印度、爪哇,却绝不像中国!
一座小屋门前坐着一个正在纺线的女人。一位真正的普丽西拉——衣着固然有些奇特,嘴上还沾着槟榔的红汁,但仍是一位普丽西拉。在她身旁该站的位置上,站着约翰·奥尔登。一条宽松肥大的裤子,一条裤腿高高地挽起,露出底下繁复的文身图案,一件短上衣,一条白头巾,这便是约翰的全部打扮;可他手里握着的一杆枪,式样几乎和他那些清教徒先辈的枪一样古老。普丽西拉的眼睛一直盯着纺车,可约翰的目光,即使在我们从屋角转出来以前,无论怎样发挥想象,也称不上是热烈的。等我们一出现,这幅美丽的画面便还原成了它真正的组成部分——一个吃了一惊、但并不难看的掸族姑娘,和一个体格健壮、皮肤黄色的土人。那土人睁大褐色的眼睛,张着嘴,瞪着眼前这一切,在他看来,这一定像是一个神志错乱的头脑里生出的幻象。
因为在他这个充满亘古安宁、每一天都和前一天一模一样的村子里,突然骑进来两个白皮肤、蓝眼睛的大个子男人,和一个宽大的遮阳盔下有着一头浓密头发的小个子。那小个子几乎马上就跳下马,拿一个前面亮闪闪的黑盒子对准了他和他的普丽西拉。普丽西拉立刻、但不失体面地消失在屋里;约翰·奥尔登却坚守阵地,因为一只漂亮的新罐头已经塞到了他手里,他还没真正弄明白那是什么,那个小个子已经朝他笑了笑,转而去注意他村里那条迷人的街道了。街上,巨大的水牛懒洋洋地倒着嚼,守护着那些小小的、褐色皮肤的土人孩子,孩子们毫无戒心地和小牛玩耍,几乎就在水牛的蹄子底下。
这就是我们对头一个见到的掸人村子的「入侵」。我们恋恋不舍地骑马离去,穿过平原上两堵摇曳的草墙,向南汀河走去。渡船是两只独木舟,各用一整根树干挖成,紧紧地绑在一起。驮子很快就渡过了混浊的河水,骡子则被赶着游到对岸。离开渡口不久,我们走出了一望无际的茂密荒草,来到开阔的稻田上,稻田从河边到山脚,铺成一片缓缓起伏的平原。说也奇怪,我们没看到鸭子或雁,却有三大群鹤(大概是灰鹤)从田里飞起,在我们头顶上绕着越来越大的圈子盘旋,直到消失在蔚蓝的天空深处。
远远地,我们看见一座林木覆盖的小丘,丘顶上升起几缕炊烟;直到快要走到跟前,我们才发觉那些美丽的树木底下遮掩着孟定的茅草屋顶。不过这只是村子的「住宅区」,小丘下面,一条浅溪的对岸,才是店铺和市场。
我们在一道干涸的稻田埂上扎营,一圈丛林把我们和最近的人家隔开。帐篷一搭好,我就派人去向土司通报我们的到来,请求五点钟会面。我和吴鸿涛发现,衙门是一座盖得很好的大房子,凉爽宜人,还陈设着几样外国物件,显出这里离缅甸很近。
接待我们的是一位圆滑的汉人「师爷」,他随即引见了土司——一个不过二十岁的年轻掸人,最近才继承了他已故父亲的位子,做了村里的头领。这孩子穿着一件长得出奇的礼服大衣,颜色发绿,肘部已经磨破,配上他身上别的那些地道的土人服饰,模样古怪极了。
我们很快就发现,那位包揽了全部谈话的汉人师爷才是「垂帘听政的人」。我送了他一包茶叶,他很高兴地收下了,可我们向他打听的猎场消息,他却一点也不肯透露。他先是说,他知道一个有老虎和豹子的地方,但是不敢告诉我们,因为我们可能会被野兽咬死,那样他就要为我们的死负责了。我们提醒他,孟定一带从来没有过老虎的记录,他却丝毫不为所动。
不过这倒使他换了一个话头。他接着说,要是他把我们打发到一个猎场,结果打猎不如意,我们大概会到府里的上司那里去告他的状。我们担保绝不会这样,也毫无用处。显而易见,他只想把我们弄出他的地面,好免去保护我们安全的责任。这场谈话持续了一个多钟头,其间谁也没有征求过那个年轻掸人的意见,他也一言未发。他呆呆地坐在椅子上,几乎不眨眼,要不是手指间不断地换着香烟,简直看不出他还在喘气。
会见结束时,那汉人担保说,他会去打听猎场的情况,明天早上再通知我们。我们回到营地,半个钟头以后,一群土人从衙门来了,抬来约一百磅米、一袋土豆、两打鸡蛋、三只鸡和一大捆柴火。这些东西都放在我们的帐篷前,说是土司送的礼物。
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这样慷慨,后来吴鸿涛解释说,每逢有大官到村里来,当地的土司照例要供给他一行人逗留期间的全部伙食。不过,只留下几样东西、其余的全部退回去,是很合乎礼数的,因为这些给养都是向镇上的居民摊派来的。我们留下了鸡蛋和鸡,另给了衙门「差役」远远超过其价值的钱,他们便高高兴兴地把米和土豆抬回去了。
我们营地上方的山上,有一座很大的掸族佛寺,竹子编的墙,稻草盖的顶。每天日落和破晓时分,一阵孩子们悦耳的诵经声便飘下来,飘进我们这雾气弥漫的河谷。一整天,小小的穿黄袍的身影像一群鸟儿似的蹲在寺庙四周的泥墙上,睁着明亮的圆眼睛窥视我们。这些小和尚野得像鹰一样,虽然有时也离开寺墙的庇护,却从来不敢走到我们稻田四周那道灌木篱笆以下来。
在村里,我们常常看见他们在街上闲逛,或者一群群黄衣人坐在大树下,这些大树几乎为每一座房屋都投下一片宜人的阴凉。他们并不全是孩子,也有体格健美的青年,还有老得像一片片皱缩的柠檬皮似的老人,在山上的寺庙之间来来往往。
和尚是不缺的,因为村里每一户有男孩的人家,都必须至少送一个男孩到寺里去,在教门的训导下度过一段人生。他必须待满三年,如果愿意,还可以待得更久。和尚由寺院供养,他们的衣着也花不了多少钱,因为不过是一顶草帽和一件黄袍。他们过着懒散无用的生活,在宗教圈子里待了一阵子,学到的只有懒惰和游手好闲。
我们到孟定的第二天,正逢每周一次的集市。我和吴鸿涛过了小溪,来到村里做买卖的地方,发现自己置身于我平生有幸见到的最风姿入画的一群土人之中。这是一群五光十色的人,每一个都是画家的好题材。有穿蓝衣的汉人,有腿上刺着花纹、裹着粉红或白色头巾的掸人,有穿着鲜艳的紫色或绿色衣服的缅甸人,有腊人,有黄皮肤的傈僳,有扁脸的崩龙,有佤人,还有穿着黑红两色衣服、身上挂满珠子或贝壳的克钦人。凡是不带长矛或枪的人,肩上都挂着长刀,腰带底下还露出一把把凶险的短刀的刀柄。每个男人都带着一件随时可以动用的武器。
那天集市上有九个部族,说的语言也差不多有那么多种。这简直是一座巴别塔,一半的买卖是靠比画做成的。狭窄的街道上塞满了摊在地上的各色货物:水果、米、布、钉子、小刀、长刀、帽子、草鞋、兽皮、兽角、篮子、席子、弩、箭、陶器、茶叶、鸦片,还有几十种别的吃的用的东西。
几十个土人来来去去,有的运来新货,有的打包买好的东西;在敞开的茅草凉棚底下,一群群男人默不作声地用铜钱或银子赌博;在「茶馆」里,脸色苍白的土人躺在榻上搓着鸦片「烟泡」,对川流不息的过往行人浑然不觉。
这是一群风姿入画、变幻不定的人,一团万花筒般的生命与色彩。在这里,从文明的广州来的汉人,和从山里或瘴疠丛林深处来的野蛮土人一起喝酒、赌博、抽烟。
我在集市上看了一眼这幅图景,便冲回营地去接「相机女士」。半路上我碰到了她,她热得气喘吁吁,正连哄带赶地领着三个穿着灿烂黄袍、一脸茫然的小和尚。整个上午她都在想方设法给和尚拍照,却白费力气;等她发现这几个出色的小伙子时,她所有的彩色底片都已经用完了。要不是我来了,她也许真能把他们带回营地;可他们突然失去了勇气,扭过脸跑掉了。
片匣全部重新装好以后,我们带着两个扛相机的苦力,匆匆赶回集市。我让伊薇特独自去拍她的照片,自己架起了电影摄影机。吴鸿涛和我在一起,不到一分钟,我们面前那块狭小的空地便挤满了一大群骚动的土人。要拍「街景」是不可能了,因为「街」已经突然消失了。我只好将就,把镜头对准那一排参差不齐的脑袋,来回摇动,记录下了各种各样很难再现的面部表情。有好一阵子,怎么收买也没法让土人站上一会儿;可等一两个人克服了恐惧、得到了丰厚的酬谢之后,大家便都抢着来占位置了。吴鸿涛问了几个会说汉话的土人,问他们知不知道我们在干什么,他们都摇头。他们谁也没见过相机或照片。
克钦妇女是所有部族里最入画的,也是最难拍的。伊薇特一张也没拍到,我也只有用计谋才拍到了。吴鸿涛发现有两三个克钦女人蹲在她们的篮子旁边,我便夹在人群中间,慢慢地移到她们身后。等「电影机」架好了,吴鸿涛突然把围观的人「嘘」开,那几个女人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已经被拍进了二三十英尺的胶片里。
有个克钦男人喝多了酒,我把镜头转向他时,他突然耍起横来,拔出刀朝我冲过来。我右拳朝他的下巴挥去,他便瘫倒在地。我想,他与其说是受了伤,不如说是吃了一惊;但这一下把他的斗志全打没了,因为围观的人没有一个同情他。
可怜的伊薇特拍照拍得十分艰难,换了一个意志不那么坚定的人,早就绝望地放弃了。土人们那样腼腆多疑,收买他们站上一秒钟都几乎不可能;她在令人窒息的炎热和尘土中恼人地忙了三个钟头,才终于把她所有的底片拍完。她的耐心和毅力实在了不起,我敢肯定,换了我,连她一半的成绩也拍不出来。
克钦妇女的模样非同寻常。她们个子矮小,身体结实,一头粗硬的头发四周剪得齐齐的,厚厚的嘴唇被槟榔染红了。她们的衣服是一件黑色短上衣和一条长及膝盖的裙子,上面缀着一串串珠子和铜片或银片。这个部族构成了缅甸北部人口的最大部分,也延伸到阿萨姆。云南运气好,西部边境上他们为数较少,因为他们是一个未开化而好斗的民族,常常给英国政府添不少麻烦。
集市上的缅甸人很少,虽然边境离这里往西不过十来英里;不过那些缅甸姑娘特别迷人。她们明朗俏丽的脸蛋似乎随时都会绽开笑容,裹着鲜艳纱笼的婀娜身姿,同那些不怎么干净的其他土人形成了令人愉快的对照。
缅甸姑娘不嚼槟榔,这更使她们显得与众不同。几乎其他所有的女人和男人,嘴唇都被那红色的汁液染过;在整个印度、马来半岛和荷属东印度,嚼槟榔都是普遍的习惯。在云南,我们是在「好望营」头一次注意到这种习惯的,掸人一般都嗜好此道。
孟定的常住居民全是掸人,但每到冬天,就有许多广东人来这里赌博、买鸦片。鸦片很容易越过边境走私进来,这是一桩获利丰厚的买卖。在缅甸,一两鸦片七角五分鹰洋就能买到,在云南府能卖两块鹰洋一两,在上海能卖十块。
所有的茶馆里都公开抽鸦片。鸦片放在酒精灯上熬,「烟泡」做好以后,放进烟枪那小小的烟锅里,凑到火焰上,把烟吸进去。这个过程相当复杂,其间土人总是躺着。即使抽上好几筒,也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效果;但那死人般的苍白和毫无表情的眼神,却是老烟鬼的标志。
毫无疑问,中国政府过去和现在都是真心实意地想要禁绝鸦片的,而且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云南,我们只听说过一起种罂粟的事,还常常遇到带着卫兵出巡查烟的官员。事实上,我们在孟定的时候,府里的上司就来了。我们正坐在帐篷里,深沉的铜锣声透过雾气悠扬地飘了进来,好像远处大教堂的钟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却丝毫不失其甜美。不久,一长列兵出现了,从营地旁边走过,中间抬着一顶有篷的轿子。这位官员在村子另一边一座宽敞的庙里住下。第二天我去拜访他,向他说明了我们在孟定衙门遇到的难处。他给了我们极为有力的帮助,于是对我们计划的一切阻挠都烟消云散了。我们找到了一个向导,领我们到南汀河边离缅甸边境三英里的一个猎场去。
二十九南汀河畔扎营
每天早上,孟定的河谷里都弥漫着浓浓的白雾。我们天一亮拔营,每头骡子一离开稻田,就被雾吞没了。我们循着领头骡子的铃声前进,直到十点钟,整个马帮才全都看得见。三十里之内,河谷和孟定一带一样宽阔平坦,长满了茂盛的荒草;但到了河流切穿一道山岭的地方,河谷便陡然收窄了。
小路沿着陡峭的河岸,犹犹豫豫地穿过一片茂密的热带丛林。棕榈和巨大的蕨类,宽叶的芭蕉,还有被带刺的藤蔓和下垂的攀援植物缠了又缠的参天大树,组成一道活生生的绿墙,密不透风,仿佛一张钢铁织成的网。我们整天沿着小路走,有时在高出河面的岩石间择路而行,有时在几乎贴着水边的软泥上吧嗒吧嗒地走。晚上,我们在一小块空地上扎营。曾有一个敢闯的土人在这里同丛林搏斗,结果败下阵来:他的竹屋已成废墟,田地也被令人窒息的纠缠草木覆盖了。
我们没有看到兽类,但一路上的鸟却很迷人。鲜绿的鹦鹉在树梢上尖叫,穿着红、金、紫色衣裳的小小太阳鸟,像活的宝石一样从小路上一闪而过。有一次,我们听到一阵奇怪的呼呼声,只见一只巨大的犀鸟沉重地扇着翅膀飞过河面,它那硬挺的飞羽每扇一下,都像飞机的马达在响。竹鹧鸪在灌木丛里啼叫,几十种陌生的鸟鸣充满了空中。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我们经过路边一小块空地上的两间茅屋,向导说我们的宿营地不远了。不久我们就到了,高兴极了。两棵巨大的树像两把大伞,在一片废弃的稻田边上、一条波光粼粼的小溪上方,撑开一片凉爽幽暗的树荫。我们的帐篷扎在一块平得像地板一样的地上,从那里可以越过褐色的稻田埂,望见四周的丛林之墙,再往上望见远处青翠的山。沿小路再往下走半英里,藏在丛林深处,有一个风姿入画、十几户人家的掸人村子,向导说我们在那里能找到猎人。
午饭一吃完,我们就带着一袋钢夹沿小溪往上走,把夹子下在丛林里四通八达、蜿蜒曲折的小兽道上。我们选一块踩得很实的地方,把夹子埋在中间,用树叶仔细盖好,再用铁丝把一只鸟的尸体或一块肉吊在踏板上方离地约三英尺的地方。链子上拴一根轻树枝作「拖子」。夹子一被拖动,拖子总会挂在草丛或藤蔓上,既能牢牢地拖住野兽,又留有足够的「弹性」,使它挣脱不了。
下夹子是非常有趣的事,因为这是猎手与野兽之间的斗智,而胜算绝不在猎手一方。夹子盖得也许不自然;周围的环境也许被扰乱得过了头;诱饵上也许残留着人手的气味;还有无数别的可能,都会吓着这多疑的野兽。
傍晚,我们的向导领来一个古怪的人,介绍说他是村里最好的猎人。他是个高个子的回族汉人,穿着掸人的衣服,娶了个掸族女人。他似乎身心都得了懒病,说起话来慢吞吞的,拖着长腔,声音比耳语大不了多少;身体的每个动作也同样慢条斯理。我们立刻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垂死兔子」,但很快就发现,他其实精力无穷,是个出色的猎人。
第二天早上,他召集了十几个掸人当赶围的,我们在营地上方围赶了一片丛林,却没有收获。空地上有许多水鹿的蹄迹,但我们马上意识到,由于隐蔽物太密,要打到鹿是很难的;开阔的地方又少又小,一头水鹿完全有机会冲出去,不给人开一枪的机会。
赶围的人几乎人人带枪。「垂死兔子」带的是一支点四五口径的栓动步枪,他居然设法把一颗点八〇八口径的子弹塞了进去;有几个人拿的是一八七五年式的温彻斯特卡宾枪。这些枪都是从缅甸弄来的,大多没有子弹,可每个人都有一套五花八门的弹药,哪一种能硬塞进他的枪,就用哪一种。
在「垂死兔子」的指挥下,那些人干得很出色。第二天,他们赶起一头水鹿,它从离我们不到一百英尺的地方跑过,可在深草里完全看不见。我们回到营地,发现一只灵猫从我们的帐篷旁边走过,开始吃伙食箱周围的残羹剩饭,全然不理会马夫和仆人们的叫喊——他们正苦苦哀求贺乐把枪拿来。费了好大的劲,他们才让他相信,他们的激动的确事出有因,他便把那只灵猫打死了。它大概是病了,因为它的肉又干又黄,不过皮毛倒是完好无损。
灵猫属于灵猫科,只产于亚洲和非洲。它们虽然表面上像猫,却和猫没有直接的亲缘关系,爪子也只能部分缩回。它们是非常美丽的动物,灰色的身子上布满黑斑,尾巴上有环纹,尖尖的头上有黑白相间的条纹。尾根附近有一个香腺,分泌出一种浓烈的、类似麝香的气味,这种气味虽然刺鼻,却并不特别难闻。它们主要在清晨、黄昏和夜间活动,捕食鸟类、鸟蛋、小型兽类、鱼和蛙。我们捉到并拍了照的一只,有个奇特的习惯:每当它发怒或受惊时,背脊中间从脖子到尾巴的毛就会竖起来。
营地半英里之内没有人家,可头一天夜里,我们却惊奇地听到丛林里有公鸡打鸣。那叫声和寻常农家院子里的鸡一样,只是收尾更突兀一些。第二天早上,我们在一块废弃的稻田里发现了这位报晓的雄鸡先生和他的全体妻妾,他一闪便朝丛林飞去,红光金光一片。
我用六号鸟弹左右两枪,把他和他的一只母鸡打了下来,发现它们是羽毛丰满的原鸡。那只公鸡真是一只漂亮的鸟。长长的颈羽像一件闪闪发光的金色斗篷,披散在它的背上和翅膀上,但并不比它下身的黑羽和泛着绿光的尾巴更美多少。你只要想象一只「黑胸红羽」的斗鸡,就能看到它全部的风采了,只不过它的尾巴是下垂的,整个神态更像雉鸡。那只母鸡是一只整洁的小鸟,褐色的羽毛泛着淡紫色的光泽,看上去很像一只养得很好的矮脚斗鸡母鸡。
原鸡是我们家养的公鸡母鸡的直系祖先,大概早在信史开端以前很久,就在缅甸及其邻近国家被首先驯化了。据传说,中国人大约在公元前一千四百年从西方得到了家禽;公元前七世纪到前六世纪之间的巴比伦圆筒印章上,也刻有它们的形象。它们大概是经由波斯传入希腊的,但至于它们何时、如何到达欧洲,则没有直接的证据。
红原鸡分布于印度北部、缅甸、印度支那诸国、马来半岛和菲律宾群岛;一个近缘种,即斯里兰卡原鸡,产于锡兰;另一种灰原鸡,产于印度南部;第四种绿原鸡,产于爪哇。
我们发现,即使在很少有人猎捕的地方,原鸡也很警觉,很难打到。天热的时候,它们待在茂密的隐蔽处;但在阴天,以及清晨和傍晚,它们会出来到空地上觅食。在南汀河的营地,我们通常能在那些一直伸进丛林里的废弃稻田边上惊起几只,但它们从不远离林缘。
我们有时看到单只的公鸡或母鸡,但通常一只公鸡带着六到八只母鸡。看这样一群鸡在空地上觅食很有意思。那只公鸡穿着鲜艳的衣裳,在枯草暗淡的褐色衬托下,像一块金子一样闪闪发亮,它在它那些整洁的小母鸡中间殷勤地跑来跑去,把掉队的赶回来;每当发现格外诱人的食物,便低低地「咯咯」几声,指挥它的妻妾们。
警戒危险也是它的职责,它通常在我们还远在散弹枪射程以外的时候,就让全群扑棱棱地飞进丛林。从空地上被惊起时,这些鸡几乎总是落在第一棵大树上,停一会儿,才往丛林深处飞去。我们用钢夹捉到了几只母鸡。一天早上,在一片沼泽边上,一只原鸡和一只丘鹬一齐飞起,我左右两枪把它们都打了下来。
我们在南汀河营地的时候,正是原鸡交配季节的开始。据说它们依地区不同,在一月到四月间孵卵,在竹丛下或茂密的灌木丛中扒拢几片树叶做窝,产下八到十二枚乳白色的蛋。母鸡下了蛋,就骄傲地咯咯叫上一阵来宣告;小鸡的叫声也同家鸡一样,是那种特有的「叽、叽、叽」。繁殖季节过后,公鸡那美丽的红金色颈羽有时会脱落,换上短短的黑色羽毛。
公鸡是不是一夫多妻,似乎还有些疑问,但我们的观察倾向于表明是这样的。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一群里有一只以上的公鸡,成对出现的也只有一两次。公鸡和家养的公鸡一样,是积习难改的斗士,它们那长长的弯距是极其厉害的武器。
我们在南汀河营地后面的山上给豹子下了一只夹子,第二天下午夹住了一只漂亮的艾鼬。这种动物属于鼬科,鼬科包括水貂、水獭、黄鼬、臭鼬和雪貂。它褐色的身子,深黄色的喉部,长长的尾巴,的确非常好看。艾鼬分布于北半球,和雪貂是近亲,雪貂常被人驯养来捕捉老鼠和兔子。我们发现,在缅甸边境一带的低谷里,艾鼬很多,白天也常看到它们跑过丛林小路,或者在树的低枝上。艾鼬是一种嗜血的小兽,即使吃饱了,也纯粹为了杀戮的乐趣,把碰到的一切都杀死。
第三天早上,我们在夹子里发现了两只灵猫。厨子告诉我,夜里有什么野兽从他的一只箱子里偷走了一只鸡,我们便在离帐篷只有几码远、一条通入草丛的兽道上下了一只夹子。偷鸡的显然是那只灵猫,因为伙食箱再也没有被动过。
每天早晚查看夹子,是我们营地生活中很愉快的一部分。沿着小路走上去,就像拆圣诞礼物一样,因为每一只夹子都可能有有趣的收获,而这一带的兽类又那样多种多样,总有意外的惊喜在等着我们。除了灵猫和艾鼬,我们还捉到了獴、椰子狸和别的食肉动物。小夹子里捉到了一种新的鼩猬、几种新的鼠类和一种有趣的鼩鼱。
我们看见几只巨大的松鼠,打到了一只。这种巨松鼠长三十六英寸,背上漆黑,腹部金黄。这种动物非常胆小,它们在最高的树上攀爬,很不容易看见,也很不容易打到。它们代表着一个有趣的类群,只分布于印度、暹罗、马来半岛、荷属东印度诸岛和婆罗洲。
三十猎猴
在南汀河营地,最刺激的猎事是打猴子。每天早上,我们都听到一阵哀怨的叫声,很像刚出生的小狗的尖叫,接着便是一声声长长的、汽笛般的呼号;尖厉的叫声升到最高处,又沉落成低沉圆润的音调,悦耳极了。
这叫声通常在天亮后不久开始,一直持续到九点左右;如果天色阴暗或下雨,还要更久。丛林里不同的地方此呼彼应,常常有五六处同时响起。土人向我们担保,这是「猴子」的叫声。我们好几次循声追去,可每一次,还没等我们在丛林里找到路走到发声的地方,叫声早就停了。最后我们终于找到了它们。
那天我们正在查看沿一条小路布下的一排夹子,那条小路顺着一道山谷通到一片宽阔的台地上。突然,那小狗似的尖叫声响了起来,接着是一声低沉颤抖的哀号。那声音似乎就在我们头顶上,可树上却空空如也。我们沿着小路悄悄地走了一百码,拐进一条干涸的河床,河床顺着林木茂密的沟谷底部往上延伸。我们兴奋得喘着粗气,万分小心地溜着走,把每一棵树的树顶都细细搜看一遍。一只停在枯枝上的犀鸟瞧见了我们,发出难听的嘎嘎声,沉重地扇着翅膀飞走了。一群鹦鹉在头顶上尖叫,一只赤腹松鼠一路跟着我们,扯着嗓子不停地骂,可猴子们仍在呼叫。
那哀怨的尖叫声突然停了,我们在一棵树旁一动不动地站着。一刹那间,丛林里数不清的声响都沉入了屏息的寂静;接着,一声低沉甜美的哀鸣响起,渐渐涨成深沉饱满的音调。它颤动了片刻,那丰润的声音充满了整座森林,然后慢慢消失。它一遍又一遍地飘过树梢,我们听着,心里异样地感动,因为那就像是一副绝妙的女低音的歌声。它终于停了,可回声还没传到山谷,丛林里又响起一阵难听的汽笛般的尖叫。
魔力被打破了,我们又往前走,全神戒备,浑身紧绷。树木足足有一百五十英尺高,树顶连成一片枝叶的屋顶。长绳似的藤蔓在高处的枝杈间垂挂成彩带,茂盛的寄生植物把巨大的树干裹成一团摇曳的、活生生的绿。在那些较高的树木之上,还有一株嶙峋的灰色林中之王,巍然孤立。在它最高的枝杈上,我们刚刚能辨认出十来个黄色的毛球,刺耳的尖叫声就是从那里发出来的。
用散弹枪打这个距离是太远了,可步枪全留在营地里。我朝最低的那只猴子打了一发大号鸟弹,枪声一响,树顶上突然活了起来。满树都是奔跑跳跃、毛茸茸的身影,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在枝杈间荡来荡去;不是十来只,而是二十来只猴子,有黄的、褐的,也有灰的。
我打的那只似乎毫无损伤,纵身一跃,跳到右下方足足二十英尺外的一根横枝上。我又开了一枪,它停住了,往前跑了几步,荡到树枝的下面。第三枪打过去,它用一只胳膊吊在那里,然后重重地掉到地上,死了。
我们把它扔进干河床,冲上山坡,那里的树枝还在摇晃,猴子们正从树顶上穿行而去。它们已经跑出去老远,追也是白追。每走一步,我们的衣服都被扯不开的荆棘钩住,手被划破,脸被刮得鲜血直流。十分钟后,它们就无影无踪了,我们便转身回去找那只死猴子。突然,伊薇特看见我们下方一棵树的树顶上枝叶一阵翻动,一只褐色的大猴子荡到一根垂下的藤蔓上。我立刻开枪,那猴子吊在那里,慢慢地转了一圈,掉到地上。可我还没来得及重新装弹,它就缩起身子,用三条腿穿过树林逃走了,跑得比人还快。原来这只猴子一直躲在一根树枝上,我们经过的时候,它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走。
我们在河床里找到了那只死猴子,是一只年轻的公猴,便坐下来察看。它显然是一只长臂猿,那长长的胳膊、圆圆的脑袋、没有尾巴的身子,是不会认错的;可是在我熟悉的每一个种里,雄性都是黑色的。这一只却是黄色的,我们知道这是一件珍品。那群猴子里还有另外两个种,这是可以肯定的,因为它们在林间逃窜时,我们既看见了褐色的,也看见了灰色的;不过长臂猿比另外两种有趣得多。
长臂猿在头骨和牙齿上,大概是一切类人猿中最原始的。类人猿这一类群,还包括大猩猩、黑猩猩和猩猩。照大多数权威的看法,长臂猿显然是类人猿主干上较早分出的一支,而巨猿和人类大概是较晚的一支。长臂猿基本上是东方的动物,分布于印度、缅甸、暹罗、东京、婆罗洲,以及海南、苏禄、苏门答腊和爪哇诸岛。
在南汀河营地剩下的日子里,我们一心一意地打猴子,很快发现我们最初看到的三种猴子完全不同。一种是黄色的长臂猿,一种是褐色的狒狒,属猕猴一类,第三种是一种长尾巴的巨大灰猴,叫作「叶猴」。头一天,这三种猴子都在一起吃一种很大的青豆荚,后来又有过一次这样的情形,但通常它们是分群活动的。
长臂猿很快就变得极其警觉。虽然通常总能在我们最初发现它们的那道山谷里找到同一群,可它们专挑山坡待,那里荆棘丛生,几乎不可能潜近。它们呼叫的时候,通常是在一棵枯树的高枝上,从那里不但能把下面的每一寸地面看得清清楚楚,而且几乎在散弹枪的射程以外。有时我们几乎是手脚并用地往上爬,抓着藤蔓和攀援植物,攀着树干把身子拉上去,从带刺的灌木丛底下钻过去,滑倒,跌倒,在难以形容的纠缠草木中连滚带爬。我们只在叫声响彻丛林的时候才往前走,叫声一停,便一动不动地站住。可是尽管我们万分小心,它们还是会看见或听见我们。于是,突然一片寂静,树枝一阵颤动,枝叶一阵接一阵地翻动,整群猿便荡开去,穿过无路可寻的树梢走远了。
长臂猿的学名意思是「树上行者」,这个名字起得真好,因为它们完全是树栖的。它们在地上笨拙得几乎毫无办法,可是它们那细长的手一碰到树枝,就像奇迹一样变了个样。
它们纵身跃入空中,抓住二十英尺外的一根树枝,荡一下,又把自己抛到另一根上。它们在树上行进,可以比人在开阔地上奔跑还快。只要看看它们的四肢,道理就一目了然了。它们的前臂极长,站直的时候指尖可以碰到地面;那细长的手比脚还长。
长臂猿非常难打死,不死透是绝不会掉下来的。有一次,我用我那支六点五毫米的曼利夏步枪,在大约一百码外打中一只老公猿,子弹虽然已经穿透了它的身体,它还是吊了好几分钟,才掉进一团藤蔓里。
我们花了一刻钟才穿过丛林,走到它掉下的地方,找了将近半个钟头,我妻子突然大喊,说有一只猴子正沿着我们头顶上的一根树枝跑。我用散弹枪朝一团晃动的枝叶开了一枪,打死了第二只长臂猿,它一直躲在茂密的枝叶里。这些猿有时并不逃跑,而是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化进了空气里。上了几次当以后,我们学会了藏在灌木丛里盯着树看,它们迟早会想偷偷溜走。
叶猴和狒狒远不如长臂猿那样警觉,它们的群也更大。有几只叶猴抱着小猴,小猴紧紧地贴在母亲的两条前腿之间,母猴在树梢间跳跃时,它们似乎一点也不碍事。
这种叶猴的幼崽是鲜艳的橙红色,和灰色的成年猴奇怪地毫不相像。随着年龄增长,红毛逐渐被灰毛取代,而尾巴是全身最后变色的部分。贺乐捉到一只小小的红猴,放在外衣口袋里带回营地。这小家伙才生下几天,当然是完全无依无靠的。
用棉花把它裹起来,只露出那张古怪的、皱巴巴的小脸和一双蓝眼睛时,它和人类的婴儿像得惊人,直到它那条长尾巴忽然啪地一下甩出来,才打破了这种错觉。尽管我们时时照料,它只活了四天。
叶猴共有五十五个种,全都只产于东方。在印度的有些地方,这种动物被奉为神圣,它们在房屋上爬来爬去,或在村子的街道上闲逛,毫无惧色。有时它们给庄稼造成极大的损害,土人自己不敢杀它们,便恳求外国人代劳。叶猴并不限于热带,在西藏的群山里,它们一直分布到高高的雪线以上,而且喜欢寒冷的天气。在丽江的市场上,我们看到几张这种动物的皮,是藏人带下山来的;毛又长又柔滑,汉人用它来做毯子和皮袄。
我们在南汀河营地打到的这种叶猴,和叶猴属的其他所有种一样,有一个有趣的特点:头上的长毛在后脑勺上形成一道明显的冠脊。我们从来没有听到过它们发出声音,但据说常见的印度长尾叶猴在树梢间奔跑时,会发出一声响亮的呼叫。常常有老虎在丛林里潜行的时候,印度的叶猴便跟着这只野兽,待在它头顶正上方的树枝上,大声地骂个不停。
我们在南汀河打到的那种狒狒,也就是猕猴,和在加尔各答、孟买以及印度其他城市街头一本正经地招摇过市的那种猕猴,是近亲。在美丽的泰姬陵所在的阿格拉,每一个游客都要去参观猴庙。庙院里住着一大群猕猴,庙里的土人守护只要咯咯地唤上几声,它们就会成群结队地翻过墙来,去吃大门口出售的食物。这些动物驯顺得令人惊奇,养来做宠物非常有趣。
有一次打猎,我和妻子在一片茂密的丛林中间发现了一个水塘,塘边的泥地被水鹿、麂子、野猪和别的野兽踩得结结实实。我们决定在水塘边守一夜,可那位白天兴致勃勃的「垂死兔子」,随着天光渐暗便丧失了勇气。他将信将疑地勉强答应同去。
那一趟虽然没有什么实在的收获,却是我们常常回想的一段经历。我们在黄昏时分出发,在离水塘几码远的灌木丛里藏好。半个钟头以后,森林便被热带夜晚那天鹅绒般的漆黑笼罩了。看不见一颗星,也看不见一丝光,我伸手不见五指。
我们一动不动地坐着,倾听丛林的呼吸,那呼吸虽然没有明确的声音,却充满了生命的颤动。时不时有一头麂嘶哑地吠叫,一头雄水鹿的吼声像电击一样叫我们浑身一震。有一次,河对岸一头野猪哼了一声,那头野兽虽然离得很远,声音却穿过寂静,清清楚楚、真真切切地传到我们耳边。
森林里的小动物在我们四周的落叶间窸窸窣窣,一只小兽从我妻子的膝上跑过,觉察到她一动,便拼命地蹦跳着冲下山去。我们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坐了五个钟头。虽然没有野兽到水塘来,可当我们摸黑走回营地时,心中充满了巨大的幸福,默默无言,因为我们曾那样贴近丛林的心脏,被夜的神秘深深地打动了。
三十一缅甸边境的掸人
我们在南汀河见到了许多掸人,因为不但营地再过去半英里就有一个村子,而且沿着小路往返缅甸边境的土人络绎不绝。那个村子名叫南卡。我们到的时候,村里的头人不在,村民们很热情,答应跟我们一起打猎;可是头人一回来,态度就极不友好。他不许村民到我们营地来,怎么跟他讲理也没有用。很快我们就明白,只有动硬的才能叫他改变主意。于是一天早上,我们带着全部仆人和马夫,上他家去拜访。我们告诉他,他要是再从中作梗,不命令手下的人帮我们打猎,我们就把他押到孟定,交给那里的官老爷审问。他勉勉强强地依了,从此我们再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我们发现,南卡的掸人淳朴老实,只是懒得出奇。我们在那里住了三个星期,一只夹子也没有丢过,尽管土人们把这些夹子看得十分宝贵,还常常把捉到了野兽的夹子给我们送来。营地里的箱子都没有上锁,掸人整天在营地里转来转去,可我们的装备一件也没有少。
南卡的掸人把房子架在六英尺高的木桩上,门前搭一个敞开的门廊;而孟定和河谷再往上的人家,房子全都直接盖在地面上。茅草屋顶向外伸出好几英尺,房屋四面敞开,空气来去无阻,屋里凉爽宜人。而且这些房子干净得出人意料,因为地板是用劈开的竹子铺的,屋里的人要是穿着草鞋,就把鞋脱在门口。那唯一的一间屋子中央,一块扁平的大石头上总烧着一小堆火,不过大部分饭菜是在门廊上做的,那里的灶台上方另搭了一个小小的亭子。
南卡的掸人「看不出有什么谋生之道」。大片的稻田说明,这里从前曾大规模耕种,可如今田里杂草丛生,早已荒废了。村民们的蔬菜全是向那个回族猎人和另外两个住在小路上游一英里处的汉人买来的,或者向过路的马帮买,他们有时也招待这些马帮。他们多半是靠贩卖走私鸦片过活的,因为这里离缅甸边境只有几英里。
我们在南方见到的掸人,差不多个个都有浓重的文身。通常只是右腿,有时两条腿都是,从胯部到膝盖,满布着黑色或红色的繁复花纹。这些纹饰常常一直绕满全身,遍及腹部和腰间,胸口和手臂上则少一些。
土人们个个都为这些纹饰骄傲得不得了,常常把宽大的裤子系成某种样子,好把花纹展露得最为好看。我们只要夸一夸一个男人的文身,往往就能说动他站到相机前面,看他那孩子似的得意劲儿,真是有趣极了。
掸族是一个大族,分支很多,很可能一度遍布长江以南中国的大片地区;的确,有理由相信,广东人主要就是掸人的后裔,两个民族在面貌上的相似之处着实惊人。
十三世纪中国的蒙古皇帝征服云南以前,掸人曾统治着云南的广大疆土,还一度征服缅甸,建立了自己的王朝;可是到了现在,这个民族唯一的独立王国只有暹罗。绝大多数的掸人住在半独立的土邦里,向缅甸、中国和暹罗纳贡;在云南,海拔四千英尺以下的南部河谷,几乎全是他们的居地。
中国人之所以让他们占据这么大一片肥沃的土地,是因为低洼的平原被认为有害健康,汉人不能或者不愿在那里居住。河谷里的瘴疟是不是真有那样致命,还有待证实,但汉人相信如此,结果也就一样。凡是掸人多到足以有自己头人的地方,他们便处于半独立的状态,因为他们的头人虽然隶属于当地的汉族官员,那官员却很少干预部族的内部事务。
掸人身材矮小,体格结实,相貌是明显的蒙古人种类型,肤色相当白皙。他们的服饰因地区不同而差别很大,但在本省南部南汀河一带,男人穿一条极肥大的裤子,宽松得几乎像裙子,上身一件白色短褂,头缠一大块白色或粉红色的包头,上面再戴一顶硕大的草帽。女人穿白色短褂,配一条条纹布或深蓝布的裙子;她们的包头也用同样的布料,可以缠成高高的圆筒,也可以缠成低低的椭圆,或者别的许多样式,全看她们住在本省的哪一带。
三十二在缅甸做战俘
(本章由伊薇特·博鲁普·安德鲁斯执笔)
南卡的营地是一段无比快活的日子,三月七日离开那里的时候,我们依依不舍。那一带的资源似乎已经差不多用尽了,回族猎人向我们担保,说在一个叫麻栗岭的村子,打猎的条件好极了。我们问他有多远,他答道:「大约一根长竹节那么远。」结果我们走了三天才到!
那人到底去没去过麻栗岭,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最后发现,那是一个嵌在山坡上的小小村落,四周是寸草不生的荒野,连一点藏身的遮蔽都没有。去那里的一路上倒也颇有些波折。我们满怀希望地离开南卡,可是在马帮渡过南汀河的地方打了一天猎,毫无所获,兴致便减了几分。
我们跟着一个掸族向导,沿着一条好走的小路一直向北,穿过茂密的丛林,那里没有一块空地,也没有一点生命的迹象。下午,我们发觉小路大大地折向西去,而且迅速升高。不久我们就走出丛林,来到高高的荒山之间一道完全不见树木的河谷里。我们知道缅甸边境不会太远了,果然没过多久,就经过一块方形的大「界石」;界石那边一百码,山坡上满是鲜绿的茎秆,一块块田里处处闪着白色的罂粟花。向导一口咬定我们走的正是去麻栗岭的大路,这时他才头一回说那地方在缅甸。可在我们的地图上,麻栗岭标在远远越过边界的中国境内,我们大为困惑。
六点钟光景,一个村子的褐色茅屋出现在一座小丘上,映着天空显出轮廓,四周是一片美丽的树林。我们在一个水塘边扎了营。塘里几乎是稀泥浆,可人家告诉我们,这是全村人和牲口唯一的水源。仿佛为了证明这话,十几头水牛慢吞吞地走下山来,半个身子泡进褐色的泥水里,悠闲地倒着嚼;与此同时,穿蓝衣的掸族妇女提着水桶,接连不断地来到塘边,打晚上用的水。我们没有滤水器,一想到要喝这脏水就直犯恶心,可是别无他法,只好反复煮沸,滤了好几遍,再用明矾澄清,然后泡在茶里、煮进汤里,遮掩它的味道。
晚饭后,我们向几个会说汉话的土人打听,却越问越糊涂。他们根本不知道有麻栗岭这么个地方,那个掸族向导也识相地溜走了。不过他们熟悉去麻栗坝的路,那是缅甸境内再往西的一个村子,而且他们说那里驻扎着两百个外国兵。我们料定那一定是印度土著兵,不过心想或许有一个白人军官统领。
我们不想越过边界,因为没有在缅甸打猎的许可,怕惹出政治上的麻烦;可是看来别无选择,因为那个虚无缥缈的麻栗岭已经把我们弄得晕头转向了。后来我们才弄明白,叫这个名字的村子有两个——一个在缅甸,另一个在中国,我们所用的地图把后者标得一点不错。
我们正商量这件事的时候,汉族马夫和仆人之间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起初罗伊以为是私人口角,没有过问,可那喧闹终于到了叫人无法忍受的地步。把吴鸿涛叫来一问,我们才知道,因为我们一向小心避开英国的地界,马夫们便认定我们出于某种缘故害怕碰见别的外国人。如今我们无意间闯进了缅甸,在他们看来,这正是勒索加薪的好时机。于是他们宣布,除非马上加钱,否则就解开驮子,丢下我们不管。
可接下来的事,他们却全无准备。罗伊拿起他的曼利夏步枪,把马夫们叫到一起,告诉他们:谁要是敢碰一下驮子,他就开始枪毙骡子;他们要是有一丝一毫的反抗,枪口就要对准他们自己。马夫的骡子是他的全部家当,事情闹到这一步,他们可不乐意了。他们立刻偃旗息鼓,不过那一夜我们还是派人看守着驮子。第二天早上,马夫们得知我们要去麻栗坝,大吃一惊,那副前倨后恭的样子真叫人好笑;前一晚他们有多么气势汹汹,此刻就有多么低声下气、殷勤讨好。
小路翻过的,还是前一天下午走过的那种不见树木的起伏山丘。路上只有一个村子,四周却尽是盛开的罂粟田。住在中国这边、靠近边界的土人,大概很难明白,为什么自己不许种这桩利润丰厚的鸦片,而仅仅几码开外,越过一条看不见的线,就可以随意种植。罂粟似乎长在山坡上比长在平地上好。植株在二月下旬开始开花,花瓣将落时被收集起来,用来制成包裹鸦片球的「叶子」。花瓣落下后留下的蒴果,每隔两三天用一种锋利的刀具纵向划破一次。这道工序通常在下午四点左右进行,鸦片以汁液干结的形态,在第二天早上收取。一九〇六年中国禁止吸食鸦片和种植罂粟的时候,据估计全国吸食者有两千五百万到三千万之多。
下午一点钟左右,我们到了麻栗坝,发现那是一个建在一道深谷两侧、零零落落的村子,住着掸人和汉人。那天恰好是每周一次的赶集日,「市集」上人挤人。有几个穿卡其布军装的印度兵站在那里,我便朝罗伊喊道:「不知他们有没有人会说英语。」话音刚落,一个小个子立刻走上前来,手里拿着帽子,说:「会的,太太,我会说英语。」
在这样偏僻的地方,从一个土人嘴里听到我们自己的语言,那种奇异的感觉,真是难以想象!他是个「配药员」,也就是医务助手。他告诉我们,那一百名土著兵由一个白人军官统领,军官的住所在河谷对面。他领我们到了一座庙里,骡子正在卸驮子的时候,走进来一个高大英俊的年轻英国军官,自我介绍说是克莱夫上尉。他一见到我,惊讶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因为五个月前他来到这个寂寞的哨所以后,就再没有说过一句英语,也没有见过一个白人。
他当即请我们到他的住处吃午饭,我们高高兴兴地答应了。路上,他告诉了我们外面世界的第一条消息——我们已经好几个月和外界完全断了联系——我们这才得知,美国已经和德国断绝了外交关系。
克莱夫上尉的平房是一座两间屋的竹房子,有宽敞的游廊,屋顶苫着稻草。四周是烈日烤得焦黄的平原,一走进来,只觉得阴凉幽暗,舒服极了,屋里也收拾得井井有条。英国人在守卫他们那广大帝国的边疆时,如何小心翼翼地不让自己「松懈下来」,是出了名的,而克莱夫上尉正是印度军官的绝好典范。他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衣着整洁得体,仿佛已经等候我们好几天了;我们坐下来吃的那顿午饭,精致讲究,侍候周到,就算在文明世界的中心也不过如此。
印度那位赫赫有名的克莱夫勋爵,就是我们这位年轻军官的先人。他从自己所属的第一百二十九俾路支团临时调出,派来守卫边境。他很不快活,因为他的同僚们正在东非作战,他几次请辞,印度政府都不肯放他走。几个月后我们到了仰光,很高兴地得知他已经回到自己的团里,上了前线。麻栗坝是新近设立的一个「冬季驻地」,到五月部队回腊戍的时候就要撤掉,腊戍离这里有十天的路程。这里已经盖起了舒适的营房、伙房和一所医院,旁边铲掉草皮,辟出一大片空地做操场。
克莱夫上尉用日光信号机和铁路终点的腊戍保持联络,每星期能收到两三次世界新闻的摘要。白天用镜子,夜里用灯笼,把信号从一座山顶闪到另一座山顶,条件顺利的话,七八个小时就能传到腊戍。
我们在离营房不远的一片空地上搭起帐篷,因为附近找不到树荫。克莱夫上尉虽然对我们的护照和证件完全满意,但在用日光信号机请示印度政府之前,还是不能放我们前行。边境防守得非常严密,为的是防止同情德国的人从中国越境进入缅甸,煽动土著部落造反。
一九一五年十二月,伊洛瓦底江上游密支那地区的克钦人发生了一场相当严重的暴动,我相信是一个外国人煽动起来的,克莱夫曾参与平定。印度政府不愿再冒任何风险,已经下了严令:凡是从中国越境过来的人,除了土人,一律逮捕扣押。
十分幸运的是,驻云南府的英国总领事戈夫先生,已经就我们考察队的事知会过缅甸副总督,因此我们预料不会有什么麻烦;可是在接到北掸邦专员的命令之前,克莱夫上尉还是不能放我们走。由于一封电报耽搁了,这道许可过了五天才到他手里,这期间我们便尽量利用麻栗坝那点有限的采集资源。
克莱夫像所有住在缅甸的人一样安排他的一天。他六点钟起床,喝过咖啡、吃过面包卷以后,操练两个小时。十点半吃一顿丰盛的饭,兼作早餐和午餐;三点钟用茶,配三明治和吐司;八点钟吃晚饭。他的连队由几个不同的土著部族组成,每一个宗教种姓都有自己的厨子和挑水夫,因为一个种姓的人不能给另一个种姓的人做饭。这是一种非同寻常的制度,可是在善于变通的英国政府治下,似乎运转得十分顺当。英国人作为殖民者之所以成功,一个重要的因素无疑就是他们尊重土人的习俗和迷信!
连队操练得非常出色。我们惊讶地听到,所有口令都用英语下达,虽然士兵中没有一个人懂英语。这样做是为了让英国部队和印度部队能够协同行动。克莱夫上尉本人对他手下的军官说印度斯坦语。傍晚,士兵们在操场上踢足球,我们仿佛一下子被《一千零一夜》里的魔毯送回了文明世界。
每天早上天一亮我们就出去打猎,九点钟左右回来。这里的条件不利于采集小型哺乳动物,虽然我们无疑可以捉到几只灵猫、獴和野猫,但因为随时可能动身,就没有布下一排钢夹。我们把注意力主要放在采集鸟类上,得到了大约两百件有意思的标本。
每天上午那顿饭,我们都跟克莱夫上尉一起吃,晚上他则来和我们一道用餐。他从腊戍带来了大量给养,日子过得差不多和在家里一样好。白天虽然很热,夜里却很冷,一堆营火是再惬意不过的了。
克莱夫上尉和中国官府的关系极好。我们在那里的时候,一位年纪很大、又瞎又病的老官员前来致意。他从前是个热心的猎手,对我们的枪特别感兴趣;我们要是肯接受委托,他当场就会把钱付给我们,托我们替他买一支和我们带的那支一样的萨维奇二五〇·三〇〇口径步枪。这位老先生一向对英国人十分忠诚,因为效力有功,得过好几枚勋章。
我们到了几天以后,一个半死不活的汉人爬进营地,喉咙被砍得血肉模糊。他在边界那边只有几英里的地方遭到土匪袭击,勉强挣扎到了麻栗坝。连队的「配药员」接手照料他。克莱夫问起病人的情况,那配药员闪烁其词的回答实在好笑;他像所有东方人一样,决不肯下任何确定的断语,因为万一他的看法错了,就可能「丢面子」。
克莱夫上尉问他:「你看那个汉人会死吗?」那土人一脸断案似的神情答道:「长官,他可能会死,可是,他也可能会活。」「可是,」克莱夫说,「他多半会死,是不是?」「是的,」回答是,「可是说不定他又会活下来。」上尉从他那里能得到的满意答复,就只有这些。
克莱夫还给我们讲了另一个土人的事,那人从前在他的连队里。后来他调走了,有一天上尉在仰光碰见了他,问他薪饷可还满意,他的回答真是典型:「长官,是不错,可也不是那——么——不错!」
我们在麻栗坝的第四天下午,一封从仰光发来的日光信号宣布:「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亚洲动物考察队特此向国王陛下之印度政府郑重推荐,兹准其在缅甸境内随意开展工作。」这只是我们从英国人那里受到的许多礼遇之一。
收到信号电报的第二天早上,我们天一亮就拔营。马帮的最后一头骡子消失在通往中国的褐色山丘后面,我们才依依不舍地道别,骑马离去。要是我们哪一天再做了「战俘」,但愿俘虏我们的人,也像克莱夫上尉这样是一位可爱的绅士。
三十三怒江猎孔雀
我们从麻栗坝出发,几乎一直往北,向怒江走去。一路经过的是连绵不断的干燥秃山,一片枯黄荒凉,不见一点动物的踪影。第三天傍晚,我们在一个渡口到了怒江边,那渡口离昌龙村几英里,江水就在那里开始向东拐一个大弯,越过边界,从中国流入缅甸。
江水在群山之间为自己切出一道巨大的峡谷,两岸陡峭异常,小路要来回折上十几道弯,才能下到三千五百英尺以下的江边。峡谷的上半截光秃秃的,或者只稀稀落落长着几片树,下半截的草却又长又密,一片稀疏干枯的丛林沿着水边零乱地伸展。怒江在这里宽约两百码,到渡口下游窄到一半,在岩石夹岸之间奔流成一连串的急滩。
河谷里除了三个看守渡口的船夫,荒无人烟,不过一条窄窄的台地上有些废弃的稻田,可见从前有人耕种过。峡谷高处的山坡上有一个苗族村子,这个部族我们以前还没有见过。大概河谷里太不利于健康,没有哪种土人能住在水边;就是在我们到访的三月初,热烘烘的空气里也满是瘴疟。
那几个船夫是些蠢笨的家伙,被鸦片麻醉得半醒半睡,他们向我们担保,说江边附近没有兽类。他们承认有时听得见孔雀叫。我们的帐篷正在一棵大树下陡峭的沙岸上搭起来的时候,一只孔雀那怪异的、猫一般的叫声就在河谷里回荡起来。下游远些的地方另一只随即应和;我朝一只蝙蝠开了一枪,枪声一响,竟有五六处同时响起狂野的「嗬——欢」「嗬——欢」「嗬——欢」。
渡船是一只竹筏,用长长的竹竿以藤蔓捆扎而成。它刚刚浮在水面上,装了货便有一半没进水里。土人们用一种极其古怪的器具代替船桨:那是一块三英尺长、两英尺宽、编得很紧的竹席,上面垂直安一根六英尺长的把手。他们先用竹篙把筏子撑到急流里,然后站在船头船尾,拿这东西满不在乎地往怀里扒水。这门营生花不了多少本钱,因为渡船或「推进器」要修的时候,到丛林里干上几个钟头,就足以造出一整套全新的家什。
孔雀全在江的对岸,那边的丛林最密。第一天早上,我和妻子乘竹筏顺流漂下半英里,上岸去偷袭一只孔雀,它曾在水边一个多石的岬角上频频鸣叫。我们小心翼翼地在丛林里择路前行,可那只机警的老公孔雀还没等我们进入射程,就看见或听见了我们,我只瞥见一段亮闪闪的绿脖子一晃,它就钻进灌木丛不见了。再往前半英里的一个岬角上,又有一只在叫,可它不肯出到空地上来。我们刚要进丛林去偷袭,就听见枯叶间一阵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接着是呼啦一声振翅,只见那鸟掠过树梢,落到一座长满灌木的山顶上。
这是我们唯一一次把已经钻进隐蔽处的孔雀惊飞起来。这种鸟通常全靠躲藏,或者在灌木丛里奔逃。试了几次以后,我们明白了,偷袭孔雀是不可能成功的。丛林又脆又干,每走一步,枯叶都噼啪作响,就连小鸟在地上刨食,也会弄出很大的声音。
要打孔雀,唯一的办法是趁它们清晨和傍晚到江边饮水的时候守候。在我们最初见到孔雀的两个岬角之间,有一道弯弯的长长的沙滩,沙子又细又白。一天早上,贺乐守在离营地最近的岬角上,我和妻子则在下游远些的一丛灌木下埋伏。我们静静地坐了半个钟头,听见丛林里有刨土的声音。我们以为是孔雀在觅食,便背对着江水,一动不动地坐着,朝灌木底下窥探。与此同时,贺乐却看见我们背后上演了一出有趣的小戏。
一只拖着华丽尾屏的老公孔雀,贴着水边悄悄绕过岬角,跳上离我们不到三十码的一块高石头,足足站了一分钟,伸长它那美丽的绿脖子,要把我们看个仔细,而我们跪在它前面,对它的存在浑然不觉。满足了好奇心之后,它从那座瞭望台上跳下来,身子紧紧伏低贴地,悄没声儿地溜走了。这真是猎人反被猎物窥伺的绝妙例子,要不是贺乐亲眼看见,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那只聪明的老鸟是怎样愚弄了我们。
第二天早上,我们在同一个地方打到一只雌孔雀。贺乐藏在岬角一侧的灌木丛里,我守着另一侧。天亮后不久,一只老雌孔雀张着翅膀从丛林里滑翔出来,落在水边。虽然贺乐完全被藤蔓遮住了,她几乎立刻就看见了他,拍翅要飞,却被他一枪打断了翅膀。她挣扎起来,飞快地绕过那个多石的岬角,却正撞上我枪里射出的一把小号鸟弹。她是一只美丽的鸟,头顶一簇纤细的冠羽,脸上一块黄蓝相间的斑,颈和背都是绿的,不过和雄鸟比起来,她的羽毛又短又不起眼。
这些鸟大概从来没有被人猎过,可是极其怕人,很难打到。它们一整天多多少少都在叫,我们能准确判断出它们在哪里,可它们躲在丛林深处,枯叶噼啪作响,根本无法偷袭。我们试过把它们赶出来,也没有成功,因为这种鸟除非恰好在空地上、退路被截断,否则决不肯飞起来。它们显然明白自己鲜艳的羽毛十分惹眼,所以完全依靠实实在在的灌木屏障,和它们那惊人的视力、听力来躲避敌害。
它们通常在清晨很早和傍晚临近黄昏时到江边饮水,不过遇上阴天,差不多随时都可能出现。如果不受惊扰,它们会在水边逗留好一阵,或者在紧挨丛林边缘的沙滩上踱来踱去。听到枪声或别的响亮尖锐的声音,孔雀就会用它们那哀怨的、猫一般的叫声应和,和家养的孔雀一模一样。
中国人相信孔雀肉有毒,我们的仆人听说我们打算吃它,吓坏了。他们满以为我们活不过当晚,后来即便看见我们安然无恙,也怎么劝都不肯碰一口。老孔雀肉太老,吃不得,可年轻的鸟肉味鲜美,塞上栗子一烤,几乎可以和火鸡媲美。
我们在怒江打到的这一种是绿孔雀,分布在缅甸、苏门答腊、爪哇和马来半岛。它的脖子是绿色的,不像常见的印度孔雀那样是紫色的,据说它是世界上最美丽的鸟。
那些带着眼状斑的长长的尾上覆羽,也就是所谓的「尾屏」,大约在八月脱落,这时鸟换上较为朴素的横纹羽毛;不过换羽很不规则,通常到三月甚至更早,又恢复全副羽衣。尾屏当然是吸引雌鸟的装饰,公孔雀展开尾屏昂首阔步的时候,有时抖动长羽,发出一种极其奇特的沙沙声。
雌孔雀在密林里一丛灌木下的光地上产卵,一窝八到十枚,暗褐白色,长将近三英寸。雏鸟有时被人驯养,但据说即便是在笼养中孵出的,也很难驯服,不久便跑掉了。孔雀是杂食的,吃昆虫、蛴螬、爬行动物、花蕾、嫩芽和谷物。
蓝孔雀原产印度、锡兰和阿萨姆。某些宗教种姓把它奉为神鸟,我们在贝拿勒斯、阿格拉和德里的寺庙庭院里,见过几十只孔雀四处游荡。据说孔雀作宠物相当讨厌,因为它们常常攻击体弱的人和小孩,还会啄死小鸡小鸭。
在锡兰和印度的某些地方,孔雀多得很,又容易打,连勉强像样的猎趣都谈不上;可在别的地方,它们却像我们在怒江见到的那样野,那样难打。在印度,猎手们普遍相信,凡是孔雀多的地方,就一定有老虎。
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变种,似乎是在家养状态下突然出现的,就是所谓的「漆肩」孔雀,或称黑肩孔雀,斯克莱特先生把它定名为黑翅孔雀。它在某些方面介于绿孔雀和蓝孔雀之间,似乎能「纯种繁殖」,但从未在野外发现过。白化的个体一点也不稀罕,许多动物园里都有。
孔雀被人类驯养已有许多世纪,《圣经》里就提到所罗门把它输入巴勒斯坦;虽然神话里也说到这种鸟,希腊人大概要到亚历山大征服东方之后,才对它有所了解。
在怒江营地,离营地只有几百码的密林里,我惊起一只白鹇。它是雉科中最早为人所知、也最美丽的种类之一。它那白色的披羽上细细地缀着黑色的虫蠹纹,像一袭婚纱,从头顶一直披到背和尾,和蓝黑色的下体、红色的脸颊、红色的腿形成鲜明的对照。
从前,文官的官服上,前胸后背的补子里就绣着这种鸟,用来标示穿戴者的品级。它只产于中国南部和西部。在我们到过的云南各地,白鹇一点也不多,而且住在那样浓密的丛林里,很难找到。土人有时用套子捕到这种鸟,活着拿来出售。
在怒江营地,我们还看见了猴子,可是一只也没有打到。它们大概是印度猕猴,作为从未被人猎过的动物,野得实在出奇。它们成群结队,数量很多,有时下到水边,在沙滩上蹦蹦跳跳,在岩石间嬉戏。猴子总是出现在我们对岸,等我们找到船夫,把笨重的竹筏撑到对岸,那些猕猴早已钻进高草里不见了,或者正在树丛间欢快地奔跑,往山坡上逃去。
这道河谷太干燥,无论大小兽类,布夹子都收获不多,不过这里的鸟很有意思,我们采到了不少藏品中还没有的种类。原鸡很多,鸽子更是多得惊人,可是江上我们没有见到野鸭,只见到两只鸬鹚。
我们住在那里的时候,从渡口过江的土人寥寥无几,因为这里离大路很远,爬出峡谷又太艰难,只要能在上游河谷宽浅的地方过江,谁也不愿走这条路。我们在江边扎营期间,中午的炎热叫人极不舒服,不停吹着的风也减不了多少暑气。到了盛夏,这一段河谷一定是个十足的火炉,无疑还瘴气弥漫。夜里我们睡在蚊帐里,傍晚早些时候守候孔雀,蚊子也叫人十分烦恼。
三十四红木树的长臂猿
爬出怒江河谷,是一段又长又苦的攀登。我们三月二十四日动身,一整天都在陡峭的山坡上往上爬,小路来回盘绕,像一个没完没了的「之」字。夜里从营地望下去,江水只是几千英尺下一条细细的绿线,这些天来我们头一回需要在帐篷里生炭火。
我们正在去龙陵的路上。龙陵是个颇有规模的城镇,可能有信件托那里的官老爷转交,正等着我们。平常这段路走三天,可我们走了四天多才到,因为离开怒江不久,我的疟疾就猛烈地发作了一次,我们只好每天只走半程。
我们爬出河谷,到了海拔六千英尺的地方,来到一座汉人的集镇。那里黑乎乎、臭烘烘的房子挤成一团,肮脏的街道上满是衣衫褴褛的孩子和裹小脚的女人,和我们在低地见过的那些可爱的掸族小村子相比,真叫人不快。镇上的人和他们的掸族邻居比起来,也没有显得更好,他们那样瞪着眼睛看人,那样无礼地好奇,几乎叫人忍受不了。
从昌龙附近的怒江到龙陵这一带,对动物学家来说真是乏味到了极点,因为山岭干燥光秃,不见一点动物的踪影。龙陵是一座典型的中国城镇,只是街道宽阔,不像通常那样肮脏。那位官老爷是个快活的矮胖子,告诉我说没有收到我们的信,还装出一副十分同情的样子。我们曾经留下吩咐,叫一个信差从永昌跟在我们后面,万一找不到我们的营地,就带着信件到龙陵去。几个星期后我们才得知,那个信差被土匪吓坏了,远没到孟定就折了回去。
我们从马夫和别的土人那里听说,在永昌到腾越的大路上,离红木树村不远的一个山口,有黑猴子出没。我们断定那一定是长臂猿,于是决定把那里作为下一个猎营。那地方离龙陵有三站路,第二天傍晚,我们又一次下到了怒江边。
江谷在这里有好几英里宽,干燥得很,那几丛稀稀落落的灌木似乎都被烤焦了,勉强活着。河谷上端,一个风景如画的村子坐落在大片稻田之间。那里虽然住着几户汉人,但居民主要是掸人,他们正处在过渡之中,渐渐采用汉人的风俗。房子照汉人的样式一家连着一家,用泥土筑成,苫着稻草,无论形状还是材料,都和南方掸人的住所大不相同。女人们戴着圆筒形的包头,约有十八英寸高,远远望去就像大礼帽;男人们穿着汉人那种蓝布的窄腿裤和短褂。我相信有些掸族妇女也缠了足,不过这一点我不能肯定。
我们在村子街道尽头一棵大树下的小丘上扎营。帐篷搭好不久,掸族的土官就来拜访了。他是个衣着讲究、精力充沛的小个子,穿着洋装,对洋人的规矩十分在行。他甚至有一支后膛装填的猎枪,我们临走前,他还派人来讨子弹。他照例送了我们几只鸡,我回赠了几听纸烟。他似乎颇好打猎,指点我们到村子上方山里的一个地方去,说那里猴子很多。
我们一早带着向导出发,艰难地爬了一阵,来到土官所指的那片森林附近的一个小村。土人们不但向我们担保,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猴子,而且我们自己也发现,唯一的水源在一英里多以外,在那里扎营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二天,四月一日,我们继续往红木树走。那是一个嵌在山坡上的小村子,周围几乎找不出五十码的平地,却俯瞰着怒江河谷,景色壮丽。虽然我们下午两点半就到了,马夫们却坚持要扎营,赌咒发誓说往山上走五十里都没有水。我很不情愿地答应了扎营。第二天早上,我们照例发现马夫们撒了谎,因为离红木树不到两个钟头的路程,就有一处水源充足、极好的宿营地。发火也没有用,因为在这种小事上,中国人对诚实毫不介意。那个马夫头儿若无其事地承认,他知道前面有宿营地,可他累了,想早点歇下。
我们登上山脊顶上,就听见脚下五百英尺的森林里传来响亮的「呼哇」「呼哇」「呼哇」的叫声;那无疑是长臂猿的叫声,却和南汀河那边的大不一样。我们决定立刻扎营,找了好一阵,选定了路边的一块平地。这地方远说不上理想,好处是我们可以在山脊的任何一侧打猎,因为这道山脊全长都不到两百英尺宽。两侧长满森林的陡坡一落几千英尺,放眼望去,群山一浪接一浪地向外翻滚,汇成一片浩瀚的绿海。
要不是日夜不停刮过山口的狂风,我们的营地本来会是十分惬意的。我和妻子沿着一条通向山脊北坡的小路布下一排夹子,贺乐则选了对面的山坡。这片森林叫我们着了迷。那些树是枝叶舒展的巨人,枝干交错,在松软的苔藓地毯上方一百五十英尺处,织成一片严严实实的绿色屋顶。每一根树干都被层层叠叠的藤蔓、蕨类和寄生植物裹得透不过气来;从低处的枝桠上,垂下成千上万条绳索般的藤子,每一丝风吹过,都来回摇荡。下层林子相当疏朗,只偶尔有几片矮竹,可上层的树冠浓密紧实,就是正午,树下也不过是一片幽暗的暮色。
我们在山口的第一夜,遇上一场可怕的大风,它从南面沿河谷呼啸而上,洪流般扫过山脊。四周的大树弯腰摇摆,我们的帐篷仿佛随时都要被撕成碎片。树枝断裂的声音和狂风的怒吼混成一片,彼此说话都听不见,更别想睡觉。我们躺在睡袋里,时时刻刻都以为头顶的篷布就要被掀走,可那结实的帆布挺住了,到半夜风势开始减弱。早上,太阳出来了,天空万里无云,可山口上的风始终没有完全停过,虽然几百英尺以下的树林里一丝风也没有。
一天上午九点钟左右,我和妻子刚查看完夹子回来,森林里忽然响起长臂猿「呼哇」「呼哇」「呼哇」的叫声。起初似乎很远,但一分钟比一分钟响亮清晰。第一声一响,我们便抓起枪,冲下山坡,一路打滑、踉跄、摔跤。那些动物在山脊顶下约五百英尺的大森林里,我们走近时,从一棵树小心地挪到另一棵树,只在它们叫的时候才往前走。这是我平生最激动人心的偷袭之一,因为那狂野响亮的嚎叫,似乎总在我们头顶近处。
我们离它们还有一百码,我刚从一丛灌木后面走出来,一只大黑猴就从树梢上跳出来,它立刻看见了我。足足半分钟,它用一只手臂吊在那里,圆圆的脑袋向前探着,目不转睛地盯着看;然后它像被弹弓射出去似的腾空而起,抓住二十英尺外的一根树枝,又荡到另一根,简直是在树梢间飞翔。除了树枝的嗖嗖声和树叶间一阵又一阵的哗啦声,再没有别的声响,整群猴子跟着它下山去了。这距离超出了猎枪的射程,妻子拿着步枪在我身后十英尺,不过就算步枪在我手里,我也怀疑能不能打中那些飞来飞去的毛球。
我们满怀懊丧地回到营地,可是两天以后,我们挽回了面子,带回了头一批新的长臂猿。当时我们坐在一片芳香的松针上,守着一只在一棵大树高枝上吱吱叫的松鼠,忽然,猴子狂野的叫声在山坡上回荡起来。
它们在左边很远的地方,我们朝它们跑去,在长满苔藓的石头和倒木上跌跌撞撞,「呼哇」「呼哇」「呼哇」的叫声一刻比一刻响。有时它们似乎几乎就在我们脚下,我们一动不动地静静站住,却只听见嚎叫声渐渐远去。最后,我们发现它们在一道深谷的峭壁上,谷里满是棕榈和带刺植物,密不透风。那地方根本过不去,我们坐下来,犹豫不决,垂头丧气。没过多久,一阵嚎叫齐声响起,我们看见那些大黑猿在两百码外的树丛间荡过来荡过去。最后它们停下来吃东西。隔着那么远,目标很小,可我把我那支小曼利夏步枪架在一个树桩上,开始射击,伊薇特用望远镜盯着它们。一只大家伙荡到一根树枝上,一只手臂吊着,另一只手去摘一簇叶子。伊薇特看见我的第一枪打断了它头顶上的一根细枝,可它没有动;第二声枪响,它便沉沉地跌进下面的藤蔓里。几秒钟后,一只褐色的母猿沿着树枝跑过来,朝第一只猴子跌落的丛林里张望。我用象牙准星的顶端仔细套住她,扣动扳机,她一头从树上栽了下去。
一时间一片寂静,接着树叶哗啦一响,三只高大的黑色公猿从一棵高树顶上跳了出来,完全暴露在眼前。它们映着一块天空显出轮廓,我连开两枪,两枪都落了空。子弹大概从它们身边嗖嗖擦过,近得叫它们不自在,它们立刻像三个黑影一样隐没在森林里。
有十分钟,我们瞪大眼睛盯着浓密的枝叶,希望瞥见一根摇晃的树枝。忽然,伊薇特听见我们坐着的那棵矮树上有沙沙声,一把死死抓住我的胳膊,激动地尖叫起来:「那儿有一只,就在我们头顶上。快,快,它要跑了!」
我抬头一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不到二十英尺外,吊着一只巨大的褐色猴子,有半个人那么大。我几乎是恍恍惚惚地用猎枪开了一枪。那长臂猿停住了,用一条长臂慢慢地转过身来,一双像燃烧的炭火一样的眼睛,直瞪着我的眼睛。它那张大嘴张开,露出四颗狰狞的獠牙,发出一声叫人毛骨悚然的嚎叫,我又对准它开了一枪。那猴子慢慢地荡回去,手臂一松,跌落在我的脚边,死了。
那是一只极好的老母猿。碰巧得很,在满林子的树里,我们偏偏选中了这只长臂猿藏身的那一棵坐下,她本想趁人不注意偷偷溜走。
妻子在峡谷边上等着给我指路,我下到丛林里,想设法爬上对面那些猴子跌落的地方。这活儿很危险,因为岩石上只盖着薄薄一层泥土,上面却长着茂密的植物。我要是抓着一丛粗大的蕨草往陡坡下放身子,那蕨草几乎总是连着一长溜泥土一起剥落,叫我一头栽下去。
重重地摔了两跤之后,我到了沟底,一道山涧在岩石上翻腾飞溅,化作一道美丽的瀑布,跌进五六十英尺下的一个水潭。爬对面的坡比下来时更难,有两次我发现路走不通,只好退回来。
一道将近七十英尺高、陡直光滑的石壁,把我和长臂猿跌落的地方隔开。我绕着石壁走,费力地绕到它上方,这时我一直抓着的一根藤子忽然剥落,我开始往下滑。我越滑越快,拖着一大团蕨草和藤蔓,因为抓到什么,什么就断。
我以为自己这下完了,因为我离那道悬崖只有不到十英尺,崖下七十英尺便是溪床上嶙峋的乱石。是背上挎着的步枪救了我的命。它忽然挂在一道小小的、参差不齐的岩棱上,把我平贴着钉在崖壁上。可就是这样,我也远没有脱离危险,我想扭过身子去够头顶一丛灌木上垂荡出来的一根藤索时,才明白了这一点。
我是怎样爬回树林里的安全地带的,只记得模模糊糊了。我终于下到了谷底,可浑身发软,直犯恶心,过了半个钟头才爬回妻子等我的地方。她早已吓坏了,因为一个钟头前我离开她以后,她就再没看见我;我应她的呼喊时,她正要跟着钻进我消失的那片丛林。我们把那两只猴子留待以后从上面取回,慢慢走回营地。
红木树的长臂猿和南汀河的大不相同。它们属于一个著名的种,叫作白眉长臂猿,缅甸也有。
公猿不论老少,都是炭黑色,脸周围有一圈白毛;母猿则是浅褐色。它们的叫声和南汀河的长臂猿完全不同;南汀河的长臂猿静静地坐在枯树顶上,隔着丛林和邻居呼应,一叫就是一两个钟头,而白眉长臂猿却是一边在树枝间荡来荡去,一边嚎叫二十分钟左右,一天里其余的时候就不出声了。它们在晴朗的早晨叫得最多,阴天我们难得听见。
它们显然有固定的觅食场所,每天都去,不过每一群活动的范围似乎都很大。白眉长臂猿和南汀河的长臂猿一样,在树梢间穿行的速度快得几乎叫人难以置信;我平生见过的最惊人的事情之一,就是它们能从一棵树飞身扑向另一棵树,准确得毫厘不差。
四月五日,我们收到了将近三个月来的第一批邮件,我们的一份竟有一百零五封信,另外还有一大堆杂志。吴鸿涛替我们骑马去了一趟腾越,除了我们盼望已久的邮件,还带回一篮鲜美的蔬菜和一叠路透社的电讯稿,那是帕尔默先生和阿伯森先生好意送来的。这两位先生在中国海关任职,一直替我们照管邮件。阿伯森先生还捎来一张便条,告诉我们腾越附近有一处好猎场。
我们花了整整一个下午和一个晚上读信读报,借着它们,又开始和外面的世界接上了头。说来奇怪,人一旦到了晨报够不着的地方,把心里的眼光调整妥当,就不怎么想念它了。同样奇怪的是,一旦又回到这些文明附属品够得着的地方,它们立刻又显得必不可少。
四月六日,我们遇上了几个星期来的第一场雨。大雨倾盆而下,打在帐篷上轰响不绝,我们扯着嗓子喊话都几乎听不见。因为久旱,我们扎营时没有考虑天气,夜里我醒来,发现我们正处在一个水塘中央,帐篷里的水有十五英寸深。鞋子、衣服、枪支、相机全都泡湿了,水面离我们行军床的床底只有一英寸。这是一场连下十天的雨的开头,雨过之后,我们享受了六个星期再称心不过的好天气。
三十五腾越:与文明相连的一环
在红木树上方的山口住了一个星期以后,我们把营地迁到同一条路上一个叫太平铺的村子,离腾越又近了十英里。沿着山顶骑行,真是一件乐事,因为我们穿过了一片又一片盛开的杜鹃花林。这些树有时高达三十英尺,红花在墨绿的叶丛间,像一簇簇燃烧的炭火般闪着光。在云南北部,杜鹃花长在山上别的林木线以上,那里高得连云杉都活不了。
我们在太平铺的那些日子,雨下个不停。怒江带来的疟疾在我身上又发作了一次,有五六天我几乎什么活也干不了。贺乐却很好地利用了时间,打到一只美丽的角雉,即红腹角雉,另外还打到五六只叶猴,和我们在南汀河采到的是同一种。他还很走运,打到一只大鼯鼠,那是我们原本希望在维西弄到的。我们到太平铺的头一天傍晚,他就看见那只动物在一棵枯树的高枝上,可是没能开枪。第二天夜里,他守在同一个地方,用一发四号霰弹把那只鼯鼠打了下来。它从鼻尖到尾梢长四十二又四分之一英寸,背上是浓郁的红木色,夹杂着灰白;下体是乳白色。和所有的鼯鼠一样,它的四肢之间连着一层皮膜,叫作「翼膜」,与身体相连。这层皮膜像降落伞一样,使它能从一棵树滑翔到另一棵树,因为它当然不能像蝙蝠那样飞。这种大鼯鼠完全在夜间活动,就连土人也不常见到。澜沧江边的怒子告诉我们,他们在林子里生起大火,就能把这种动物引来,再用弩把它们射下来。
几个星期后,我们从一个土人手里买到一只活鼯鼠,养了几天,希望它能驯服。那动物凶得很,谁走近它的篮子,它就气冲冲地磨牙,扑上来咬。怎么引诱它也不吃不喝,因为它是一件珍贵的标本,最后我们用氯仿把它处死了。
就在我们营地下方一道秀丽的小山谷里,住着五六户傈僳人家,我们雇了那里的男人替我们打猎。他们都是些好脾气的人,这个部族的土人似乎个个如此,干活也很卖力。有一天,他们带回一只很好的公麂,是用弩和毒箭射死的。箭约十二英寸长,用竹子做成,箭尾用一片三角形的竹片当作「羽」。射鸟和松鼠的箭削成针尖,打猎用的箭则安着钢或铁的箭头。毒药是他们从一种植物里提取的,那种植物我始终没有见过,据说毒性发作得极快。
傈僳人射死的那只麂,只在肋部中了一箭,他们向我们担保,只有紧挨伤口周围的肉不能吃了。这些土人和摩梭人、倮倮人等一样,把箭插在用黑熊腿皮做的箭囊里,没有一个人愿意卖掉自己的武器;最后我总算花六块鹰洋弄到了一张弩和一只箭囊。
离开太平铺的前两天,三个傈僳人领着我和妻子去一个大山洞,说那里有一窝蝙蝠。山洞离营地要骑一个钟头的马,原来在一道悬崖的侧面,下临一条湍急的山涧,地势艰险。我们在洞口张起刺网,然后叫一个土人进洞去把蝙蝠惊起,它们飞出来时我们就捉。不到半个钟头,我们就捉到二十八只褐色的大蝙蝠,可我们的手指也被它们针一样的利齿咬得伤痕累累,鲜血直流。它们都属于一个分布很广的种,我们在云南府已经采到过。
我曾从龙陵派一个信差去大理府找埃文斯先生,请他把我们托他保管的标本转送到腾越。我们去蝙蝠洞的第二天,驮着我们箱子的马帮就从太平铺经过了。我们自己也差不多准备动身了,两天以后的上午十点钟,我们站在一座陡峭的山顶上,俯瞰美丽的腾越平原,它像一幅立体地图似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平原平坦得不能再平坦,除了十几个村落聚集在一块块干地上之外,整个河谷就是一片汪洋般的水稻田。远处,灰色城墙外面,我们看见两座庙宇般的建筑,四周围着白墙的院落,吴鸿涛告诉我们,那是海关官员的住宅。
腾越虽然只是一个「厅」,即中国的二等城市,却是本省最重要的地方之一,因为它是通往印度的门户。缅甸和云南之间的全部贸易,都经由腾越的城门往来流通,走的是通往伊洛瓦底江上游八莫的那条马帮大道。
中国洋关的一个重要关卡就设在这座城里。洋关由英国政府管理,作为庚子赔款的担保。我们满怀兴趣,盼着结识城里的白人。我们到访的时候,这里的外国人有:代理税务司弗莱彻先生和副税务司格里尔森先生;同在海关任职的帕尔默先生和阿伯森先生;英国领事伊斯特斯先生;印度医官张医生;还有中华内地会的恩布里牧师夫妇。伊斯特斯先生由本地的官员陪同,外出做三个月的鸦片巡查去了,所以我们没有见到他。
我们在星期天上午到了腾越,在城墙外的一座庙里扎营。午饭一吃完,我们就去拜访格里尔森先生,随他到了海关公署,阿伯森先生和帕尔默先生就住在那里。我们在那里遇见一位苏格兰植物学家福雷斯特先生,他是云南的老旅行家,正要替一家英国商行去阿墩子,做为期三年的采集植物的考察。我们从郭克先生和汉纳先生那里早就听说过福雷斯特的许多事,特别高兴能见到他,因为他对本省西北部了解极广。我相信福雷斯特先生主要对报春花和杜鹃花感兴趣,前些年曾采到一批相当了不起的这类植物。
我们是从格里尔森先生那里才得知美国已经对德国宣战的。消息一个星期前才宣布,经由海底电缆和电报,几乎立刻就传到了腾越。对我们这些美国人来说,这是个大快人心的消息。面对条顿人的骄横,我们的国家一直无动于衷,我们徒劳地想在自己和别人面前为之辩解;这消息让我们觉得,我们又可以像从前那样骄傲地承认自己的国籍了。
星期一,格里尔森先生邀请我们做他的客人,把马帮和行李都搬到他那座漂亮的住宅里去。我们被那座房子和它的主人迷住了。房子的山墙像庙宇那样向上翘起,从他那阴凉的游廊上,隔着一个开满鲜花的精致花园,可以望见青色的群山,前一天我们正是从那里第一眼望见腾越的。屋子里面和四周的环境一样可爱,饭菜侍候得周到精美,花样丰富,就是在一座大城市的中心也不过如此。
海关的人和所有英国人一样,走到哪里都把他们的体育运动带到哪里。城墙外面就辟了一个很好的高尔夫球场,拿中国人的坟堆当沙坑;税务司的住宅后面还有一个水泥网球场。格里尔森先生有两匹极好的马球马,还有三条训练有素的指示犬,在美丽的山间骑马打猎,他的日子几乎称得上理想。我们发现弗莱彻先生收藏的唱片实在了不起,还有一台极好的维克多牌留声机。晚饭后,我们听着音乐,只要闭上眼睛,就能乘着《拉美莫尔的露契亚》里那段六重唱的仙乐,或者卡鲁索那无与伦比的歌喉,飘回纽约,飘回大都会歌剧院。不过我们谁也不想真的回到那里,至多只想匆匆去一趟;这音乐已经带来一丝挥之不去的伤感,因为我们在中国那自由而荒野的群山里的日子,快要结束了。
在格里尔森先生家住的那个星期,我们把所有标本都晾干,装进衬着锡皮的箱子。这些箱子是从英美烟草公司驻腾越的代理人那里买来的,大小正好适合用骡子驮运。把鸟和兽类用棉花包好,撒上萘粉以后,箱子便焊上,做到严丝合缝、密不透气。无论哪一类标本,要经过印度这样潮湿的热带气候运送,最要紧的就是封箱之前一定要完全晾干;否则到达目的地时,就会满是霉斑,彻底毁掉。
我们到腾越的当天,从一个土人手里买了两只小熊,是黑熊,才一个星期左右大。它们浑身炭黑,只有胸前一块「人」字形的白斑和一个褐色的鼻头。刚到我们手里时,它们还太小,不会吃东西,我们用调羹喂它们冲淡的炼乳。
这两个小家伙像小猫一样爱玩,它们长大一些以后那些逗人的趣事,本身就可以写成一本书。一个月后,其中一只死了,营地里的人都很难过;另一只不但活了下来,长得很好,还旅行了一万六千多英里。
它跟着我们,坐在驮骡上到了八莫,顺伊洛瓦底江而下到了仰光,又横渡孟加拉湾到了加尔各答。接着它游历了印度的许多城市,在孟买登上半岛东方轮船公司的「那慕尔号」驶往香港,成了全船的宠儿。我们又从中国带它到日本,横渡太平洋到温哥华,最后到了我们在纽约州布朗克斯维尔劳伦斯公园的家。它做家庭宠物的那段日子惊险热闹,它的种种壮举使它名声大噪,也使我们招来了所有邻居的厌恶,我们只好依依不舍地把它送到华盛顿的国家动物园,如今它在那里过得很快活。它是我们养过的最可爱的小宠物。它现在虽然差不多是一头成年大熊了,可它幼年的样子留在了电影胶片上,我们仍然能看到它头一个星期刚到我们身边时的模样。它大可以做最早那只「泰迪熊」的模特儿,因为它就是一个圆滚滚的毛球,差不多全是脑袋、耳朵和一双亮晶晶的小眼睛。
三十六大猎物的天堂
我们到来的几个月以前,阿伯森先生在离腾越约八十里的惠窑村附近,发现了一处极好的猎场。他去那里打野兔和雉鸡,路过村子的时候,土人告诉他,瑞丽江的一条支流在一座山上切出一道深谷,山坡上住着一大群「岩羊」,也就是「野山羊」。
阿伯森对这个说法是否确实很有些怀疑,可他还是在那里打了两天猎,用猎枪打到两只斑羚;此外还看见了另外二十五只。我们仔细看过那两张皮,立刻明白它们和雪山的斑羚不是同一个种。所以,我们离开腾越后的第一个营地,就扎在惠窑。
天亮后不久,贺乐和我带着四个土人出发了。我们在一道窄峡上走过一座摇摇欲坠的木桥,那里两岸是笔直的石壁,然后顺着峡谷往下走了约两英里。路上,走在前头的贺乐看见两只麂站在一片开阔山坡的草丛里,他打中了领头的那只。那只麂一头栽倒,可没过一会儿又站起来,挣扎着钻进草地边缘的密丛里去了。贺乐赶到那片空地时,它已经不见了,但他看见了第二只麂,一只很好的母麂,正站在一块石头上。子弹虽然穿过了它的两叶肺,它还是跑出了四分之一英里,几个钟头后,贺乐才终于在河边的灌木丛里找到了它。
不久,我们来到一片开阔的山坡,它从河边陡然升起六七百英尺;对岸是一道陡直的石壁,壁顶边缘是一片疏朗的松林。我们在这里分头行动。贺乐带着两个土人沿河边走,我则爬上山去,在半山腰沿着悬崖搜索。
不到十分钟,贺乐听见一声响亮的喷鼻声,抬头一看,只见三只斑羚站在他上方七十五码的一道岩棱上。他开了两枪,都没有打中,那几只动物绕过山角不见了。再往前走了几百码,他看见一只孤零零的老公羊,可他那两枪显然都没有打中。
与此同时,我在离山顶不远的山坡上继续走了一英里多,一只动物也没有看见。到处都是新鲜的蹄印,一条条踩得清清楚楚的兽径在岩石和草丛间纵横交错。我走到一道过不去的悬崖前面,正从一道陡坡上折回来,七只斑羚忽然从草丛里跳了出来,它们本来一直躺在那里睡觉。我正在一片茂密的松林里,那些动物从枝叶间一闪现,我就连开两枪,可两枪都没打中。
我从树林里跑出来,这时那些斑羚已经在将近两百码开外了。一只大公羊离开了羊群,正侧着身子小跑。我瞄准它的前方,等它的脑袋一出现在觇孔里,就扣动了扳机。它漂亮地翻了一个筋斗,一路翻滚着滚下山去,最后消失在水边的灌木丛里。
别的斑羚都不见了,可几秒钟后,我看见一只小的正在山顶最高处慢慢地绕着岩石走。第一枪打在它身边,溅起一蓬尘土,第二枪打断了它的腿,它跑到一块巨石后面去了。我把那支小曼利夏步枪架在一根树干上,用象牙准星的顶端套住岩石的边缘,等着。我完全肯定那只斑羚会设法偷偷溜出来。两三分钟后,它的脑袋露了出来。我当即开枪,子弹贯穿了它的两肩,它一路翻滚,死了,卡在离我们站的地方不到五十码的一块石头旁。
那两个土人兴奋得发了狂,扯着嗓子大喊大叫,像山羊一样跑上山去,把那只动物拖下来给我。那是一只年轻的公羊,一身完整的夏毛,角约两英寸长。不过,我们去找第一只斑羚时,兴致便减了几分,因为我们发现,它落到河边的草丛里以后,不是滚进就是爬进了水里。我们沿着河岸找了半英里,一无所获,赶回惠窑时刚好吃午饭。
下午,我们把营地迁到猎场后面、河对岸的一片秀丽的小树林里。贺乐没有跟马帮一起过去,而是沿着峡谷边缘的松林往回走,从那里可以隔河望见我们上午打猎的那座山。他用望远镜发现一片开阔的草地上有五只斑羚,便开了火。距离很远,可那些动物不知道往哪里跑,他在它们消失之前打中了三只。这样,我们头一天就收获了一只麂和四只斑羚,比我们在中国的任何一个营地都好。
头一天的收获就让我们明白,惠窑会是一处绝妙的猎场,我们在那里度过的两个星期,也没有辜负我们的一切期望。在别的地方,不是林子太密,就是地势太崎岖,只好完全依靠猎狗和未经训练的土人;可在这里,动物都在开阔的山坡上,可以悄悄潜行猎取,而且屡屡得手。况且,我们还有机会了解这些动物的一些习性,因为我们可以从河对岸用望远镜观察它们,而它们对我们的存在浑然不觉。
我们在惠窑的那些日子,只有一天没有带回一只或几只斑羚;就是在我们已经得到一套无可匹敌的系列标本之后,那里还剩下好几十只。隔着河射击这些动物,是一种颇不合猎人风度的打法,但要采集博物馆系列标本所需要的特定个体,这却是一个极有效的办法。距离太远,斑羚分辨不出子弹从哪里飞来,在它们逃往隐蔽处之前,差不多想开多少枪就能开多少枪。这简直成了远距离打靶,距离很少不到三百码。
可是在悬崖上潜行猎取,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那是我平生经历过的最好的猎事之一。岩石和开阔的草坡陡峭异常,时时刻刻都有实实在在的危险,因为一脚踩空,人就会一路滚下几百英尺,跌到谷底,必死无疑。
斑羚很快学会了在最陡直的悬崖上一动不动地伏着,或者藏在茂密的草丛里,要找到它们,得靠近了仔细搜索。我最常做的,是从营地骑马到河边,叫一个马夫把马牵回去,然后带着我的两个土著伙计,沿着石壁的正面搜索。他们的眼力好极了,常常我用高倍的棱镜望远镜完全没有看到,他们却发现了伏在岩石间的斑羚。他们的眼睛从来没有被读书弄坏过,我想,大概和原始人的眼睛一样敏锐,说不定几千年前,原始人就在这同样的山岭上猎取斑羚或它们的近亲。
那里有过许多次精彩的猎事,要是一一叙述,未免叫人厌倦,不过有一个下午,在我的记忆里比别的都更鲜明。那天阳光灿烂,四点钟左右我骑马离开营地,穿过稻田,走上长满青草的山谷,来到河谷边缘那片绵延开阔的草地。
我叫人把马牵回去,然后和我的土著猎手「阿奇」小心翼翼地爬到一处突出的岩角上,脸朝下趴着,察看上方和左边的悬崖。我用望远镜把那灰色的石壁一寸一寸地搜遍了,却没有发现一点生命的迹象。我瞥了阿奇一眼,只见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刚才察看过的那块岩石,不一会儿,他激动地低声说:「岩羊。」他把双手贴在脑袋一侧,示意那动物正躺着。他虽然用我的步枪指给我看,我还是足足花了五分钟,才发现那只斑羚平平地趴在悬崖上,肚皮贴着石壁,脑袋向前伸着,两条前腿弯在身子底下。它在阳光下睡得正香,看样子会永远这么待下去。
阿奇打着手势,示意我们要爬到上面去,绕过悬崖,到一个参差不齐的岬角上,那岬角悬空突出,离那只动物不到一百码。足足过了三刻钟,我们才从两块岩石之间,小心地朝对面那道斑羚睡觉的岩棱望去。那动物不见了。我们面面相觑,惊愕不已,然后开始察看下面的地面。
阿奇发现那只公羊正在半山腰一片开阔的草地上吃草,我们立刻开始从崖壁上往下爬。路很险,不过我们平安地到了草地,小心地往上摸到那只斑羚刚才站过的一道长满青草的山梁。我们又一次像蛇一样在岩石间爬行,又一次,映入眼帘的只是一片空荡荡的、草浪起伏的山坡。那只斑羚不见了,就连阿奇也发现不了草地上有一点生命的迹象。
我厌恶地骂了一声,站起身来四下张望。立刻,一阵碎石哗啦作响,一只硕大的斑羚从三十码外的草丛里跳出来,朝山上冲去。我举枪匆匆打了一枪,在那动物身后一英尺的地方打掉了一小块石头。我低声咒骂自己粗心,又推上一发子弹,在公羊前方选定一个点,开了枪。那只漂亮的动物颈根中弹,当场倒下,连抖都没抖一下。
我刚退出空弹壳,阿奇就一把抓住我的胳膊,低声说:「岩羊,岩羊,岩羊,那,那,那,那。」一边指着我们上方两百码的悬崖。我抬头一看,正好看见另一只斑羚在山梁最高处的一块岩石后面一闪。转眼间它又出现了,侧着身子停住,高高昂起它那高贵的头,映着天空显出轮廓。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靶子。我把步枪架在一块扁平的石头上,用白色的准星套住那动物,让它正好落在照门的中央。我一碰那灵敏的扳机,大威力子弹的轰响便从崖壁上震回来,那动物四腿笔直地一跃而起,一路翻滚着滚下草地,停在一块巨石旁,离第一只斑羚不到二十码。
那天晚上,我在凉爽的暮色中走过山岭,就是拿世上任何人的命运来换,我也不肯换。偷袭时那屏息凝神的紧张,干净利落地打倒两只漂亮公羊时那狂喜的激动,仍然在我的血管里奔涌。我走出山谷,穿过稻田,走向熊熊燃烧的营火。伊薇特跑到树林边上,双手拿满了湿漉漉的照相底片。「几只?」她喊道。「两只,」我答道,「都是大的。你呢,几张?」「十四张彩色底片,」她快活地唱着回答,「张张都好。」
三十七鬣羚与水鹿
我们在营地的第一个星期,格里尔森先生来看望我们,叫人十分高兴。他星期四下午骑马来,一直住到星期天,给我们带来了邮件、战事消息和新鲜蔬菜,回去时又给腾越所有的外国人带走了斑羚肉。他来的那天下午,我打到三只猴子,和我们以前采到的都不是同一个种。它们是印度猕猴,大概和昌龙附近怒江边的那些是一样的。
我发现两大群猴子在对岸河边奔跑。第一群正往几乎垂直的石壁上爬,吊在灌木上荡来荡去,有时几乎隐没在一丛丛草里。我没法靠近到一百五十码以内,对这些小东西打得很糟糕;不过隔着那么远,一只奔跑的猴子本来就是个很难打准的目标,要打中的比打空的多,得有比我高明得多的枪法才行。我确实打中了两只,可两只都掉进河里,立刻沉了下去,我只好作罢。
再往前不到半英里,另一群更大的猴子出现在紧挨水边的大石头之间。有了前面的教训,我便藏在灌木丛里不露面,看着那些动物嬉戏,等到有一只跳上一块石头,静静地坐上一会儿,才开枪。我用这个办法打到六只,可只从水里捞回了三只。
贺乐在惠窑除了头一天打到的那只母麂,又打到三只麂。其中一只最大的公麂,长着一对漂亮的角,从角基的毛环到角尖长三英寸半。额骨上那对裹着皮的突起,也就是角柄,角就从它们的顶端长出来,从头骨到角基的毛环量得两英寸半。麂脱角显然不太有规律,因为它们虽然都已换上了全副夏毛,却有两只的角已经脱落,另一只还没有。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肉比这种小鹿的肉更鲜美,印度的英国猎手似乎和在中国的外国人一样,对它评价极高。
我在惠窑没有见到麂,却很走运,打到一只漂亮的炭黑色鬣羚,它代表一个科学上的新亚种。土人们虽然说河南岸的密林里向来有鬣羚,可已经好几年没人见过了。当时贺乐和我到峡谷的这一段,去找他前一天发现的一群猴子。我们分头行动,贺乐紧贴水边走,我则沿着山顶附近的悬崖边走,离那条穿过松林的大路不远。
我正在峡谷边缘下方走着,忽然一声喷鼻,一只大动物从我左下方的灌木丛里冲了出来。那野兽消失在一道浅沟里的时候,我瞥见一个硕大的炭黑色身躯和一对短短的弯角,明白那是一只鬣羚。几秒钟后它又出现了,沿着峡谷上缘径直背着我跑去。我开了一枪,那动物倒了下去,抽搐着扭了一下,翻过身来,栽进了峡谷。
鬣羚一消失,我们就听见下面传来一片激动的喊叫声,显然是水边的一些土人看见它跌下去了。我不大指望他们能把它从河里救上来,我们沿着悬崖一路寻找能下去的地方,心情十分沉重。我们在不远处发现一个砍柴的,他领我们走上一条小路,那路陡得简直叫人不相信人能走;为了证明这一点,我后一半路是一直滑到河边岩石上的,差点摔断了脖子。
我们到了河边,却只见一道平平的石壁,河水拍打着它,翻起一团团白沫,把我们和鬣羚跌落的地方隔开。我想蹚水绕过那块岩石,可才走两步,水就没过了腰。显然我们得游过去,我便开始脱衣服,招呼阿奇和那个砍柴的跟我来;阿奇不肯,那砍柴的却颇为犹豫地脱掉了他身上那几件衣服。
绕过崖壁只需游四十英尺左右,可水流很急,要奋力游到对面并非易事。我爬上岩石以后,招呼那砍柴的跟过来,他便滑进水里。水流显然比他料想的厉害,他脸上掠过一丝恐惧,但还是勇敢地游了过来。
我站在一块岩石上伸出手去,他已经快游到了,这时他似乎忽然没了力气,惊恐地大叫起来。我跳进水里,一只手抓住岩石,让两条腿在身后漂着。那砍柴的刚好够到我的大脚趾,死死抓住不放,仿佛那真是落水的人抓住的那根救命稻草。我把他往上游拖,直到他终于抓住了岩石,我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我们在大石头间择路走了几码,忽然看见那只鬣羚半个身子泡在水里。我高兴得真想手舞足蹈,可那些尖利的岩石实在不宜于这样表达心情,我只是朝阿奇大喊了一声,他就算听不懂我的话,也从我的语气里明白那动物已经到手了。
那动物跌下悬崖时喊叫的那几个人,离这里只有五十英尺,可他们也被一道石壁和汹涌的河水隔开了。他们说,上悬崖有一条比我们下来的那条好走的路,又准备了一根坚韧的藤索,把一头放下来给我们。我们把它拴在鬣羚身上,我手里另外攥着一根藤索,他们把那动物往对岸拖的时候,我就在它旁边游着。它平安上了岸,那砍柴的也用同样的办法被拖了过去。
我本打算游回去取衣服,却发现阿奇不见了,把我和那砍柴的衣服都带走了。他显然打算在山顶上和我们会合,可这一来,我们却陷入了相当尴尬的境地:只好穿过茂密的灌木丛往上爬,身上除了人们常说的那一脸微笑,连一条领带都没有。
那几个人把鬣羚的四条腿捆在一起,底下穿上一根杠子,吃力地爬上陡坡,前面领路的是一个赤条条的褐色身影,后面跟着一个赤条条的白色身影。峡谷的坡上满是藤蔓,许多还带着刺,身上毫无遮挡地从中间挤过去,实在很不好受。
我们到了峡谷边缘的大路上,我沮丧地发现阿奇并没有拿着我的衣服等在那里。那砍柴的似乎并不怎么着急,示意我们会在路的前头找到他。我将信将疑地往前走,时时刻刻都怕碰见人,果然,一个中国女人突然从一个小山包后面冒了出来。我一头扎进路边高高的蕨丛里,像兔子一样拼命往里钻;看她那样惊慌失措地匆匆走过,她一定以为自己看见了哪位祖宗的鬼魂在外面游荡。我们终于找到了那个伙计,穿戴整齐之后,我才又满怀信心、快快活活地面对世界。
回营地的路上,我们看见河对岸的悬崖上有一只斑羚。它在高处,足有三百五十码远,可当然完全没有察觉我们。我的头两枪打在它身旁不远,第三枪一响,它便一路翻滚着滚下山去,卡在河面上方的岩石间。
我们回营地时真是凯旋而归,因为足足半个村子的人都簇拥着那只鬣羚,这种动物他们当中很少有人见过。那是一只母的,大概有二百五十磅重。它的鬃毛又短又黑,和雪山鬣羚那长长的白鬃截然不同;角几乎是光滑的。得到这件标本,是猎人有时会碰上的好运之一,因为就算在同一个地方猎上几个星期,也可能再见不到一只鬣羚,那里的丛林密不透风,悬崖又陡峭得除了少数几处,根本无法行走。那动物一直在茂密的隐蔽处边缘吃新草,被惊起的时候,大概正在一丛灌木下睡觉。
在惠窑,除了兽类和鸟类,我们还采到了一批相当不错的爬行动物和蜥蜴,可在我们到过的本省其他地方,这些东西却极为稀少。的确,我从来没有到过爬行类和两栖类这样少的地方。我们在这里只得到一种毒蛇,是一种绿色的小蝰蛇,有时看见它盘在矮灌木上,盯着草丛里的鼠洞。几种无毒蛇要常见些,但在哪里都说不上真多。
我打到鬣羚的第二天,我们离开惠窑,去一个叫瓦甸的村子,据说那里有水鹿。以前打水鹿屡屡落空,我们谁也不真指望能找到这种大鹿,不过我们还是在离瓦甸五英里的一个开阔的山顶上扎了营,那天下午还早。土人们向我们担保,说水鹿夜里常来吃嫩稻。
我们雇了四个带着三条狗的人当猎手,可一觉醒来,却见浓雾笼罩着山谷和群山。直到九点半,灰色的雾气才在阳光下散去,山头清朗得可以打猎了。我们爬上营地正后方一道长满树林的山梁,沿着一条森林茂密的沟谷边缘走,那几个人想把这条沟谷里的猎物赶出来。
贺乐在一块豆田里守着,我则爬到他上方更远处的一道陡峭的山梁上。不到半个钟头,狗开始迟疑地吠叫起来。我看见一条狗鼻子贴着地往山下跑,几秒钟后,贺乐连开了两枪。两只水鹿在不到一百码外绕着林子边缘跑过,可他两枪都没打中。
踪迹引进一道长满密密灌木的深沟。没过多久,狗又叫了起来,贺乐留在山坡上监视开阔的田野,我则跟着猎狗沿着溪床走。忽然,就在我们头顶上方,他那支萨维奇步枪鞭子般清脆地连响了五声,我们急忙爬出沟来。
贺乐喊道,他朝一只沿着豆田边奔跑的大水鹿开了枪,可那动物看不出中弹的样子。我们在松软的泥地上很容易就找到了踪迹,不一会儿就发现了几滴血,说明至少有一颗子弹打中了。血迹很快就断了,我们开始怀疑那只水鹿是不是只擦破了点皮。
贺乐看见那只鹿消失在另一道沟里,那是它最初被赶出来的那道沟的一条岔沟。他守着上沿,我则设法下到沟底去找蹄印。过了一会儿,土人们就在我头顶上方激动地大喊起来,贺乐喊道他们找到那只鹿了,它躺在沟坡半腰一丛茂密的蕨草里,已经死了。那只水鹿只中了一枪,可萨维奇步枪那颗威力强大的子弹,穿过肩膀打进了肺里;即使对付这么大的动物,这也足够了,那只鹿从中弹的地方只跑出了不到一百码。
那是一只极好的公鹿,长着一对雄伟的鹿角,长二十七英寸。这只鹿大约有美洲马鹿那么大,至少有七百磅重,因为要八个人才抬得起来。中国猎手们兴奋得发了狂,我们开始给那动物开膛时尤其如此,因为他们想把鹿血留下,鹿血被认为有极高的药用价值。每个人先尽量往喉咙里灌,能喝多少喝多少,又吃掉堵在胸腔里的大血块,然后拿帽子、口袋、竹筒,凡是找得到的盛器,全都装满了。
水鹿抬回营地以后,我们的仆人、马夫,还有几十个聚拢来买鹿血、讨鹿血或偷鹿血的村民,真正地狂欢了一场。我们的翻译吴鸿涛把鹿心当作他的额外酬劳拿走了,小心地挤出血来,放在盆里晾干。鹿肝似乎也特别受人青睐,其实内脏的每一部分都被留了下来。鹿角因为已经硬了,不被认为有什么特别的价值;要是还是带着茸皮的鹿茸,我们就得严加看守了,那样的话,它能值一百块鹰洋左右。
有了上午这次轻而易举的猎获,我们以为要打水鹿不会太难;的确,贺乐下午又看见了一只,可是没能打到。不巧的是,夜里一个猎手的亲戚突然死了,那几个人全都带着狗去吃丧宴,一吃就是好几天,而我们再也找不到别的好猎狗了。
我们营地附近无疑还有几只水鹿,可它们完全在夜间觅食,白天就待在那样浓密的隐蔽处,除非有好的赶山人或猎狗,根本赶不出来。我们每天上午和下午都认认真真地打猎,却再也没有得到开枪的机会。一个星期以后,我们把营地迁到六英里外一座大山脉的山脚下,靠近一个傈僳村子。
这一带的风景壮丽极了。这道山脉就是我们在红木树打猎的那一道,在瓦甸附近高达一万一千英尺。它荒野无人,那些壮观的森林里一定藏着许多猎物。
我们扎营的那些山麓,是一道道低矮的林木山梁,从开阔的耕作河谷中升起,河谷常常伸进长满丛林的沟谷,水鹿就在那些沟谷里睡觉。这种鹿为什么偏偏出现在这一带,而不见于邻近地区,实在是个谜,除非是因为靠近那道森林茂密的大山脉。可是在几英里外同样有大片隐蔽处的地方,土人们却说从来没见过这种动物;在山脉的另一侧,腾越到大理府的大路穿过怒江河谷的地方,也没有人知道有这种鹿。
五月二十日,我们动身回惠窑,打算在那里猎三四天猴子,然后回腾越打包标本,结束考察队的野外工作。路上,我和妻子跟马帮走散了,不过我们有一个仆人当向导,所以并不着急。
这个人又懒又笨,名叫李炳生,我们把他的名字念成英语里「跳蛙」的谐音,叫他「跳蛙」,因为他不论为了什么缘故,从来不肯跳一下。没过多久,他就把我们带得彻底迷了路。
向土人问路,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可中国人疑心极重,常常故意给陌生人指错路。他们不知道问路的人到他要去的那个村子有什么事,所以,只是出于一般的原则,就把他打发到错误的方向上去。
我们遇到的显然就是这种事,因为我们向一个农夫问路,他给我们指的那条路,和我们本该走的那条几乎成直角,直到下午很晚,我们才终于找到了马帮。
三十八在中国的最后日子
最要紧的,是赶在夏季雨季开始之前把标本打包好。六月一日以后,大雨随时都可能猛烈地到来,雨季一旦真正开始,我们的箱子就没法运到八莫了,因为雨季期间,马帮差不多全都停运。所以,我们第二次在惠窑只住了很短的时间,五月二十四日就回到了腾越。考察队的野外工作至此结束,从我们沿闽江而上前往福建延平算起,恰好一年。
格里尔森先生好意地再次请我们做他的客人。经过一路炎热、尘土飞扬的骑行,再没有什么地方比他那美丽的花园和阴凉的游廊更叫人惬意了,游廊上端来的是精致的茶点。我们在腾越的日子十分忙碌,因为标本打包、箱子焊封以后,还得给它们裹上防水的罩布;此外,装备要分拣,或卖掉或丢弃,要雇马帮,还有将近一千英尺的电影胶片要冲洗。冲洗是在格里尔森先生家附设的宽敞暗室里进行的,比起我们用了那么多个月的那顶狭窄的帐篷,真是一个可喜的变化。
我们的电影胶片之所以大获成功,很大程度上在于它们拍摄后不久就冲洗了;要是我们打算把它们带到或寄到上海——离这里最近的、有条件做这种工作的城市——气候的变化必然会把它们毁掉。电影摄影虽然需要一套复杂昂贵的器材,又有做不完的活,可是,把如此偏远地区的生活真实地、活动地记录下来,其价值抵得上它带来的一切麻烦。
佩吉特天然彩色底片证明是再令人满意不过的,是这次考察最有意思的成果之一。照片的立体效果,和对细微的大气明暗层次的忠实再现,都令人惊叹。最后一批底片在缅甸拍摄的时候,离它们出厂已有一年半,这期间它们经受了种种不同的气候条件和温度,可是就连我们从美国带来的普通底片都已经坏了,它们却没有一点变质的迹象。至于其他照片,有些已经复制在本书里,它们自己会说话。
考察队的全部采集品装了四十一箱,其中包括以下标本:
兽类,两千一百件;
鸟类,八百件;
爬行类和两栖类,两百件;
供解剖研究用的骨骼和福尔马林浸制标本,两百件;
佩吉特天然彩色底片,一百五十张;
照相底片,五百张;
电影胶片,一万英尺。
考察队组织起来,主要是为了研究兽类区系及其分布,所以我们的精力绝大部分都用在这一门科学上,其他标本只在条件特别有利时才顺带采集。我相信,这批兽类收藏是单独一支连续不断的考察队从中国带出的最丰富的一批,其中很大一部分无疑将被证明是科学上的新种。我们的帐篷先后扎在一百零八个不同的地点,海拔从一万五千英尺到一千四百英尺不等;正因为海拔跨度这样大,我们的标本所代表的动物区系才格外多样。此外,我们在云南的九个月里,在马鞍上度过了一百一十五天,骑马或骑骡走了两千英里,大半走的是本省鲜为人知的地区里的小路或山径。
在腾越,我们受到最殷勤的款待,闲暇时光有高尔夫、网球、骑马和宴请,过得十分愉快。格里尔森先生是一位可爱的主人,我们虽然素不相识,他却把自己连同房子和仆人,都交给我们随意使用,他的盛情我们永远不会忘记。
因为雨随时可能下来,我们决定坐四乘人抬的轿子去八莫。轿夫们把我们的睡袋吊在两根竹竿之间,上面盖一条黄色的油布,叫我们坐得十分舒服。这就是中国通行的那种「山间帆船」,我们以前常常拿它说笑,可是比起冒雨骑马,它却不知强了多少倍。
六月一日,我们带着四十一箱标本离开腾越,跟在一支三十头骡子的马帮后面,踏上去八莫的八天旅程。八莫在文明世界的边缘。我们的轿夫是一群可怜的人。他们是四川人,个个都没有成家,单这一点在中国就差不多是一桩罪过。他们干着最苦的活挣来的每一文钱,全都花在喝酒、赌博和抽鸦片上。正如吴鸿涛简洁地说的:「他们挣多少——花多少!」
大约每隔两个钟头,他们就不管我们怎么抗议,毫不客气地把我们撂在一个肮脏的村子中间,自己钻进某个黑洞洞的烟馆不见了。我们嘟嘟囔囔,气得冒火,最后只好从轿子里出来,往那个洞里张望。在昏暗的光线里,我们看见他们蜷在一铺「炕」上,凑着小小的黄色火苗吸着烟枪。吃午饭的时候,每个人都在一棵树下直挺挺地躺下,拿一块石头当枕头,用宽边草帽支起来挡风。他极其小心地从一只肮脏的盒子里取出几粒黑色的颗粒,掺上一点水,放在酒精灯上熬,直到鸦片冒泡,几乎要滴下来。然后他满怀爱怜地把它放进烟斗,凑在火苗上,深深地吸进那股甜得发腻的烟。这些人可以一整天不吃东西干活,可鸦片却是万万少不了的。
早上要叫他们动身,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我的一项日常差事就成了挨个到他们睡觉的那些肮脏的窝里去,揪住他们的衣领,把他们拖到街上。对他们那麻木的感官,只有动武才起作用,还没到八莫,我们就对他们厌烦透了。
去八莫的路,是从五千英尺逐渐下降到几乎与海面齐平。因为瘴疟,河谷里住的大多是「汉化掸人」,他们的服饰和风俗和南汀河的南方掸人不同。男人很少文身,女人都戴着我们以前在怒江河谷见过一次的那种硕大的圆筒形包头。
第五天中午,我们越过云南边界,进入缅甸。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一道白沫翻腾的山涧从丛林里奔涌而出,化作一连串如画的瀑布,然后消失在一道活生生的绿墙里。溪上架着一座壮观的铁桥,从桥头起,一条用碎石铺成的宽阔好路一直通到八莫。
我们正要离开的国家和即将进入的国家,差别是多么大啊!这是古老的东方和崭新的西方那「触目惊心的对照」。一边是中国,道路泡在水里,桥梁的木头正在腐烂,这是一个仍然生活在中世纪的国家外在的、看得见的标志,它抗拒进步,被孔子的铁的教条束缚在久已死去的过去。河的那一边是英属缅甸,眼睛向前看,时时关心它的人民的福祉,它的铁桥和碎石马路,代表着现代思想和进步的精髓。
英国政府以家长般的关怀照顾它的官员,在每天行程的终点都设有「驿站」平房,对所有外国旅行者开放。这些都是架在木桩上的舒适的小房子。每一座都有一间宽敞的起居室,摆着一张柚木大桌和几把诱人的躺椅。角落里立着一个柜子,放着刀叉、瓷器和玻璃器皿,全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两间卧室都附有浴室,一条有顶的走廊把厨房和房子连在一起。一切都为疲惫的旅人准备停当,花一点点钱就能雇个小伙计,替你拉那吊扇「扇扇」风。这样的舒适,只有在一个没有这些东西的国家里跋涉了几个月的人,才能体会得到。
我们在路上的最后一夜,是在离八莫只有几英里的一个村子附近的驿站平房里度过的。我们正坐在窗前,只听一阵辘辘的车轮声,九个月来我们见到的第一辆马车从窗外驶过。那辆车比任何别的东西都更有力地让我们意识到,考察结束了,我们正站在文明的门槛上。
伊薇特从窗前转过身来,眼里噙着泪水,我的喉咙也哽住了。城市里的一切享乐,亲友的一切情爱,都不能使我们愿意结束过去一年那荒野而自由的生活。我们默默地走出房子,穿过阳光照耀的大路,走进一片袅娜低垂的棕榈林;一座白塔在树间闪着光,空气里弥漫着柴烟辛辣的气味。
这地方洋溢着慵懒的东方的气息;这东方就像传说中的「罗蕾莱」,在她所爱、所珍惜的漂泊者身上编织着神秘的魔咒,而他却浑然不觉。等到他想甩开她,回到自己的故土时,她心里十分清楚,她那微妙的魅力终会把他再一次召唤回来。
第二天早上,我们进了八莫。那是一座建在浑浊的伊洛瓦底江岸边的城市,房屋低矮凉爽,草坪宽阔,街道绿树成荫。只有几英里外,铁路就通到杰沙,还有华丽的轮船开往曼德勒和仰光。我们拜访了副专员法默先生,他请我们住进「巡回官邸」,晚上又带我们一起去了俱乐部。
一支军乐队正在演奏,身穿白衣的男士、衣着考究的女士和穿制服的军官,在网球场旁边漫步,或者啜饮着冰镇饮料。我们觉得陌生又拘束,不过在他们眼里,我们无疑更显得古怪,因为我们刚从一个遥远的国度来,那国度在他们看来,只是一片神秘而陌生的土地。
六月九日中午,我们登船,踏上去仰光的一千二百英里的旅程,这一天,离我们骑马离开云南府、向永恒的雪山进发,正好九个月。我们此后的旅行,这里就不必细说了。我们回到文明世界时,以为运输上的困难已经结束;谁知那才刚刚开始。印度和太平洋几乎隔绝了,而让我们珍贵的收藏在地中海和大西洋上去冒德国海盗袭击的风险,是想都不能想的,即使那意味着要绕地球三分之二才能安全抵达美国。
我们离开仰光到了加尔各答,带着全部行李横穿印度到孟买,又经过似乎没有尽头的等待,才终于取道新加坡到达香港。我们在那里和忠实的吴鸿涛分手,送他回福州老家。和吴鸿涛说「再见」是很难的,因为他办事得力,对考察队的工作满怀热情,尤其是不论什么事,只要需要做,他都乐意去做,这一切赢得了我们的感激和喜爱。我们自己则北上日本,横渡太平洋到温哥华,再经陆路到纽约,于一九一七年十月一日抵达,离我们出发时将近十九个月。我们一刻也没有和我们的收藏分开过,因为要是把它们丢下,我怀疑它们还能不能到达美国。在野外采集它们已经够难的了,可要引导这四十一只箱子穿过一个为战争而疯狂的世界那纠缠不清的航运网,更是难上加难。
它们到达纽约时,一件标本也没有丢失,如今正在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里整理,以供研究,将来亚洲动物考察队的科学成果,就要由此公之于众。
我们的旅行故事到此结束。我们又一次成了一个庞大的、忙忙碌碌的世界里无从分辨的一分子,被习俗的铁链束缚在文明人与文明事物的规矩之中。在我们心爱的东方度过的那些辉煌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可是对我们来说,东方似乎并不遥远,因为千山万水,一念之间便可跨越。我们又一次站在帐篷前,松林芳香的气息环绕着我们,望着雪山那闪闪发光的峰顶在夕阳里变成紫色和金色;我们又一次感到丛林那神秘的魔力,或者听见长臂猿那低沉甜美的叫声。我们只要闭上眼睛,就能唤回禁地那荒凉的屏障,或者缅甸村庄那阳光照耀的街道的景象。感谢上帝,这一切我们是一起看到的,这样幸福的回忆永远不会消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