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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故事集》封面

世界看中国译丛 · 小说与虚构

唐人街故事集

Tales of Chinatown

12.0 万字

著者
萨克斯·罗默(Sax Rohmer)
译者
波多
原著
Tales of Chinatown,1922 年
出处
英国小说家 · 伦敦莱姆豪斯
卷帙
46 章
版权
公版 · 中译文 © 波多書屋

造出傅满洲的那个人写伦敦东区的唐人街:永远有雾,永远是夜,烟馆一间连一间,每个说话轻声细语的中国老人背后都站着一个秘密会社。收它和收《大龙》一样——这是关于偏见的标本,不是关于中国人的记述。

导 读

本库已有他的《傅满洲归来》。这一部是同一个人、同一片街区、同一副眼光。

萨克斯·罗默,本名阿瑟·亨利·沃德,一八八三年生于英国伯明翰,一九五九年死于纽约。他造出了傅满洲,也造出了二十世纪西方关于「东方威胁」的大半套图像。

这本书写的是伦敦东区的莱姆豪斯。

莱姆豪斯是真的。十九世纪末起,一批中国海员在那一带靠岸、落脚、开店,形成了伦敦最早的唐人街。实际上那里住的中国人从来不多,鼎盛时也不过几百人,开的是洗衣店、杂货铺和小饭馆。

但在罗默这一代作家笔下,它变成了另一个地方:永远有雾,永远是夜,烟馆一间连一间,地下有暗道,暗道通向码头,码头泊着开往远东的船;每一个说话轻声细语的中国老人背后,都站着一个秘密会社。

十篇故事,侦探红凯里一路追下去。

本库收它,和收《大龙》《傅满洲归来》是同一个理由:这是标本。

「黄祸」本来是一句政治口号,真正把它种进几代普通人脑子里的,是这类小说。它们印数极大,被改编成电影、广播剧、连环画,一代代传下去。今天若要看清当年西方对华人的恐惧长什么样子——从哪里来,用什么形象表达,被谁利用——没有比这类书更直接的材料。

所以译文不软化、不删节、不加按语。该难听的地方让它难听。

需要说明的是,书里对华人的描写充满恶意与猎奇,与事实无关。听的时候请把它当作一份关于偏见的史料,而不是关于中国人的记述。

原书十篇,各分数节,此处每节作一篇,共四十六篇。

一黄朝的女儿·「钻石弗雷德」

离唐人街正式的边界不过几百码远,有一家酒馆;在它的雅座酒吧里,两个男人坐在角上一张小桌旁,谈得正起劲。这两人截然两样。一个身材粗壮,相貌颇带几分无赖气,人和衣服都不怎么干净;他从前混过拳台,证据之一是鼻梁断得很难看。他的同伴却穿得一身利落,那是东区发了迹的犹太人所特有的利落;脸刮得干净,身子瘦小,言谈举止都机警。

那犹太人叫了两杯威士忌加苏打,付了钱,举起杯子向同伴点点头,喝了一口。他手上一枚极好的钻石闪着光,那光似乎像催眠一般把对面那人的目光吸了过去。

「干了,弗雷迪!」粗壮的那个说。「有什么消息?」

「没什么大事,」被叫作弗雷迪的那个答道,把杯子放在桌上,从衣袋里的烟盒中拣出一支烟来。

「这我可不敢说,」另一个咕哝着,疑心地瞧着他。「你蛰伏了好一阵了;你这人,除非眼前有大买卖,是不肯歇着的。」

「唔!」他的同伴说,点上了烟。「你这话究竟什么意思?」

吉姆·波兰德——那大个子就叫这名字——咕哝了一声,想着心事往痰盂里吐了口痰。

「我一直盯着你呢,弗雷迪,」他答道,「一直盯着你呢!」

「哦,是么?」那一个低声说。「可你倒说说是什么意思!」

他那副圆滑的样子底下藏着一层威胁;实在说,弗雷迪·科恩——同伙里都叫他「钻石弗雷德」——在许多方面都是个不好对付的人物。他为自己所择的贼这一行,带来了一身第一流的美国训练,又带着他那个民族特有的那份头脑的灵便和机巧;在那一帮叫苏格兰场忙得不可开交的人中间,他既惹人妒羡,也惹人钦服。

吉姆·波兰德就身子论是更凶险的角色,可论本事却不是同一等;不过他也不是一点脑子没有,所以科恩虽然和悦地笑着,等他回话时心里还是有些不安。

「我的意思是,」波兰德咕哝道,「你把工夫花在黄拉拉身上,可不是白花的。」

「也许不是,」科恩轻描淡写地答道。「她是个俏姑娘;可这跟你有什么相干?」

「一点不相干。我对她那张好脸没兴趣;你也没有。」

科恩耸耸肩,又举起杯子。

「得了吧,」波兰德隔着桌子凑过来,咕哝道。「我知道,这事我有份。听见了吗?我有份。眼下日子紧,咱们得抱在一起。」

「哦,」科恩说,「原来是打这个主意。」

「正是打这个主意。你让我进来,不会亏;就算五五对分也不亏,因为关于老黄,我也许晓得些你不晓得的事。」

那犹太人的神色微微一变,低垂的眼皮底下朝说话的人斜了一眼。接着:

「我不许什么,」他说,「可你晓得些什么?」

波兰德又往桌上凑近些。

「唐人街又有人在盯了。我今早听说红凯里下来了。」

科恩笑了。

「红凯里!」他跟着说了一遍。「红凯里在我这小日子里算不得什么,吉姆。」

「算不得么?」吉姆恶狠狠地龇着牙答道。「他前一阵把那伙贩毒的收拾得那么干净,看来他可不是个糊涂虫,是不是?」

那犹太人做了个脸色,仿佛要把这题目撇开。

「好吧,」波兰德接着说。「你爱那么想便那么想。可巡逻已经加了一倍。这个你总晓得吧?还有,自从那个中国佬死了以后,准有特派的人在当值。」

科恩不自在地动了动,鬼鬼祟祟地四下里瞧了瞧。

「明白我的意思了吧?」另一个接着说。「唐人街这阵子不是个安稳地方。」

他一口把威士忌喝完,站起身,踉踉跄跄走到柜台那边去。回来时又端了两杯。随后重新坐下,又凑上前来:

「有一件事我看你是不晓得的,」他在科恩耳边低声说。「那个中国佬被人从莱姆豪斯河段捞上来之前一个星期,我亲眼看见他跟黄拉拉说话。我在想呢,钻石,你再精明,说不定也要走上同一条路。」

「别拿那阴森森的一套来唬我,吉姆,」科恩不安地说。「你究竟要说什么?」

「唔,」波兰德一面想着心事一面抿着威士忌,答道,「那个中国佬是怎么到河里去的?」

「我他妈的怎么知道?」

「还有,他是怎么死的?不是淹死,虽说他整个泡胀了。」

「听着,老伙计,」科恩说。「我对旧金山的熟,胜过你对莱姆豪斯的熟。我告诉你,你们这个小小的旧唐人街,在我眼里是小菜一碟。你是想叫我去琢磨中国人的死局、秘药,还有那一类的废话。小子,你这些诗是白作了。就算你真看见那中国佬跟拉拉在一块——这我还不信——哦,别急,我说话直——那中国佬的死跟老黄朝之间,我看不出有什么牵连。」

「没有么?」波兰德嗓子哑哑地咕哝着。他像铁钳一般攥住对方的手腕,身子凑过来,那张打坏了的脸贴近犹太人苍白的面孔。「我盯老黄盯了一个月又一个月。现在我告诉你一件事。自从那中国佬死了,红凯里也在盯他。」

「听着!」科恩恼火地把胳膊从对方手里抽出来。「你别想用鬼话把我从这块矿脉上挤出去。你是上了册子的,小子,你自己也知道。凯里总探长是你的冤家噩梦。可他要是这会儿走进来,我还能请他喝一杯。我不会请,可我能请。你这个角度不对,吉姆。拉拉挺喜欢我;她话不多,可她说的话句句实在。今晚我就问她那中国佬的事。」

「那你就是个该死的蠢货。」

「你说什么?」

「我说你是个该死的蠢货。我是在警告你,弗雷迪。中国佬跟中国佬是两样的。弟兄们都晓得老黄朝在地板底下什么地方埋着一座十足的金矿。可弟兄们并不都晓得我所晓得的,看来你也不晓得。」

「什么事?」

吉姆·波兰德更急地凑过来,又抓住科恩的手腕:

「黄朝在中国人里头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他小心地四下里看了看,低声说。「他精明得邪门,钱多得发烂。这样一个人,是要有手段去对付的。我晓得的事不告诉你。可你说一声五五对分,也许你还能活着出来。」

钻石弗雷德的额上现出了汗珠,他从胸袋里取出一块蓝绸手帕,细细地把额头擦干。

「你这套玩得老练,吉姆,」他咕哝道。「我看归根结底就是这么回事:我要是不答应,你就把我的局搅了?」

吉姆·波兰德眉头一沉,拳头攥得怕人。接着:

「听着,」他用那哑嗓子说。「这块矿脉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你只是盯的路子不同,就这么回事。你走的向来是裙子那一路。我这一路慢些,可稳当些。还有别人跟你一道么?」

「没有。」

「那咱们就搭伙。现在我告诉你一件事。我本来是要抽手的。」

「什么?你本来要撒手?」

「本来是。」

「为什么?」

「因为这事容易得过了头;凡是这样的事,在我看来总像有鬼。」

弗雷迪·科恩把那杯威士忌喝完。

「等等,我再去弄点酒来,」他说。

就这样,在一个秋夜闷热的十点光景,在沃平那家酒馆挤满人的酒吧里,这两人立了约;这约的结果如何,以及这位犹太裔美国撬保险箱的好手科恩再一次出现在人眼前时是什么情形,下面我便接着讲。

二黄朝的女儿·科恩的下场

「这事我早料到了,」凯里总探长说。他把圆顶硬礼帽往额前又压低些,端详着停尸房石板上那具骇人的展品。另有两名警官在场,一个穿着制服;他们待这位有名的总探长极为恭敬,而这份恭敬他既是挣来的,也是他向来对下属所要求的。

他已被记名候补要职。此刻他站在这阴沉昏暗的地方,那架势像个要跳远的运动员,或者,在有些人看来,也许像个要演示一个新舞步的舞蹈教师;这样一个人物,是颇值得一看的。

他剪得极短的头发是一片鲜红,那短硬而咄咄逼人的小胡子也是;脸色红润,一双钢蓝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眼都不眨。他干净得近乎讲究,身量虽只中等,肩膀却像个杂技艺人。

站在他旁边的那位探员名叫约翰·德拉姆,有一点同他那位有名的上司相像:那是一种迅捷的锐利,一种机警的生气,见于他的眼睛,实在也见于他那张瘦削、刮得干净的脸上每一道纹路里。凯里在自己这一部门里挑出他来,算是最有出息的年轻人。

「把详情说给我听,」总探长说。「不是劫财。他手上戴着一枚值两百镑的钻石戒指。」

他说话又快又简,快得叫人觉得他把长一点的词的尾巴都咬掉了。他把那双凶悍的蓝眼睛转向站在石板一头的那名制服警官。

「详情极少,总探长,」那人答道。「他是午夜刚过不久被水上警察从莱姆豪斯河段下游捞上来的。那时他还活着——他们听见他叫了一声——可他们把他往船上拉的时候,他就死了。」

「有没有口供?」凯里脆声问。

「他已经不行了,总探长。照当值警官的报告,他昏过去之前咕哝了一句,听着像是:『它咬了我。』」

「『它咬了我,』」凯里低声念了一遍。「分区法医看过他了?」

「看过了,总探长。照他看,这人不是淹死的,而是中了某种剧毒。」

「中毒?」

「是这个意思。自然还要再验。或者是针下的药,或者是咬的。」

「咬的?」凯里说。「什么东西咬的?」

「这我说不出,总探长。我想是什么毒蛇之类。」

凯里低头审视着死者那张胀起来的脸,随后朝德拉姆那边锐利地瞥了一眼。

「这就说得通他这副样子了,我看,」他低声道。

「是,」德拉姆平静地说。「他在水里泡的时候还不够长,不该是这个样子。」他转向当地的警官。「他是从哪一处落水的,有什么说法么?」

「唔,已经抓了一个人。」

「谁抓的?抓的谁?」凯里脆声问。

「两名在唐人街一带巡逻的警员抓了一个人,因为他行迹可疑,在那里游荡。查出来是个有名的罪犯——吉姆·波兰德,身上一长串的前科。人押在莱姆豪斯警署;照推想,他是跟——」他朝尸首的方向点了点头,「——一起做事的。」

「那这个脸胀起来的能人是谁?」凯里问。「我可没见过他。」

「是,不过第十一分局有个人认出他来了。他是个美国贼,就这边而论还是一张白纸。姓科恩。看来是这么个意思:他落水的地点,在水上警察发现他的地方同抓住吉姆·波兰德的地方之间。」

凯里把牙咬得咔的一响:

「我倒愿意听听,」他说,「黄朝的宅子是不是就在这一带之内。」

「就在。」

「我也这么想。他死的样子跟前一阵那个中国人死的样子一个样,」凯里狠狠地脆声道。

「这事看着很怪。」他朝当地的警官瞥了一眼。「盖上吧,」他吩咐道;随即转身,脚步轻快地走出停尸房,德拉姆探员跟在后面。

天虽离亮不远了,这却是夜里最黑的一个钟头;所以连码头区的声响也静下去了,河边睡得同伦敦这座大港所能睡的一样沉。有些隐约的喧声,有远处的叮当,还有那永不停歇的机器的嗡鸣。

那个钟点上,伦敦这几百万人里醒着的极少;然而苏格兰场是醒着的,就在这位目光凶悍的总探长和他的下属身上。那些轻易批评伦敦警察厅的人,若是在莱姆豪斯地界上亲见这一幕——凯里同德拉姆上了一辆等在那里的出租汽车,在全城沉睡的那静静的一刻驶往莱姆豪斯警署——或许会对那份使伦敦清净康健的不倦的警觉生出一种新的敬意。

凯里一到,值班的人员中间便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他这些日子的名声,至少同那些最爱说话的工党议员一样大。

人犯在拘室里,可总探长宁愿在办公室里问他。于是,当值的警官坐在一张极整齐的写字台前,用铅笔敲着吸墨纸垫,约翰·德拉姆探员站在他旁边;凯里则在这小屋里来回踱着,一头的心思;直到门开了,人犯被带了进来。

总探长朝那张满是打斗伤痕的脸迅速看了一眼,立刻认出这是个吓得不轻的人。他走到桌边,拿起放在那里的一张打字的纸条:

「你叫詹姆斯·波兰德?」他说。「四次定罪;其中一次是暴力抢劫。」

吉姆·波兰德沉着脸点了点头。

「你是午夜前后在北京街拐角上被抓的。你在那里做什么?」

「散步。」

「我再问一遍,」凯里脆声道,那双凶悍的眼睛钉在那人脸上。「你在那里做什么?」

「我说过了。」

「我告诉你,你撒谎。你把那个姓科恩的留在哪里了?」

波兰德眨着那双小眼睛,清了清喉咙,不自在地低头看着地板。随后:

「科恩是谁?」他咕哝道。

「你该说,科恩是谁来?」凯里喝道。

这一枪中了。那人攥紧拳头,在屋里一张脸一张脸地看过去。

「你别告诉我——」他哑着嗓子开了口。

「我已经告诉你了,」凯里说。「他在石板上躺着。把实话吐出来;这对你的身子有好处。」

那人迟疑了一下,随后抬起头来,眼睛半闭着,脸上带着一股狡猾的神气。

「你们自己去立案吧,」他说。「你们手里没有对我的东西。」

凯里恶狠狠地把牙咬得一响。

「你那伙伴落到什么样子,我已经告诉你了,」他警告道。「你要是明白人,就该趁同样的事还没落到你头上,到我们这边来。」

「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波兰德咕哝道。

凯里朝门口的警员点点头。

「带回去,」他吩咐道。

吉姆·波兰德被带回拘室。门在人犯和看守身后关上,凯里便朝桌旁站着的德拉姆望过去。

「是个老手,」他说。「不过还有一条路。」他朝当值的警官看了一眼。「押到早上。他还有用。」

他从背心口袋里取出一片口香糖,剥了纸,把那片带薄荷味的糖放到他那大而白的牙齿之间。他狠狠地嚼了一下,把帽子在头上戴正,转身朝门口走去。到了门口他停住。

「跟我来,德拉姆,」他说。「从现在起,这案子的办理我全交在你手里了。」

德拉姆探员显出诧异,而且颇有几分不安。

「我这样做有两个缘由,」总探长接着说。「这两个缘由我现在就讲给你听。」

三黄朝的女儿·秘密的宝库

莱姆豪斯同纽约那个姊妹聚居地不一样,这里没有什么可供人参观的去处。来客看见的无非是寒陋的街道和黑黢黢的门洞。浮浅的探询者走时总深信:这亚洲人街区的传奇,除了在小说家的想象里,别处并不存在。然而这里确藏着一个秘密的区域,就其小一些的规模而言,同它在中国的母邦那座名叫紫禁城的地方一样秘密、一样奇异。

有一天早上,雾笼在泰晤士河段上,把码头那些建筑的生硬都柔化了,又给那些趁潮悄然出港的船添上一层神秘;有一个人脚步轻快地顺着莱姆豪斯堤道走着,一路四下里探看,像是不熟这一带的人。不一会他似乎认出了右手一个转角,便顺着那条路走了一程,脚步这时慢了些。

一个欧洲女人抱着一个混血的婴孩,站在一扇开着的门里,毫无兴致地看着他。除此之外,除了一个在街心前后同他错身而过的衣着整齐的年轻中国人,再没有什么能告诉这位来客:他已经越过了那条把西方同东方分开的界线,此刻身在一座东方的城里。

两幢破旧房子之间一条极窄的小巷,原来正是他要找的地方;他四下张望了一会,便进了这条巷子。巷子那一头有另一条巷子丁字形地横过来,这路口上唯一值得一看的东西是一根铁柱,别的景致全是难看的砖墙。

左边大约在半道上,墙里嵌着一道结实的木门,看去像是一座货栈的门。木门旁边另有一扇小门,门前两级台阶,脏得不成样子。门边有一个电铃的按钮;可是这两处入口上都没有一块牌子标明这家铺子的主人姓名。

来客从皮夹里取出一张名片,对着上面写的什么看了看,随后按了铃。

这肮脏的小院里很静。热闹街道上的声音一点也透不进来。虽说构成那「丁」字一横的过道实际上就在河岸上,海港的声响也只能隐隐辨出一点。

不一会,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个中国小厮,穿着本地人平常的做活衣裳,用一双斜斜的、显得疲倦的眼睛打量台阶上这个人。

「黄朝先生在么?」来客问。

小厮点点头。

「你要见他看看?」

「他若在家的话。」

小厮朝那张名片望了一眼——来客还用拇指和食指夹着它——一言不发地伸出手来。名片交给了他。那是皮卡迪利多佛街一位古玩商的名片,背面写着这样一行:「汉普登先生愿与你做一笔买卖。」底下是那古玩商的署名。

小厮转身,顺着那条因门一开而显出来的昏暗而一无陈设的过道走了进去;汉普登先生站在台阶上点了一支烟。

不到一分钟,小厮回来了,招手叫他进去。他进去,门关上,过道黑得他差点绊了一跤。

不一会,由小厮引着,他到了一间极像办事处的小屋里;一个姑娘坐在一张美式写字台前,抬头探问地看着他。

她是那种深肤色而引人注目的样子。照欧洲人的眼光并不算美,可她那双好看的黑眼睛里有一种动人之处,而且她有东方女子天生的那种招人的笑。她的衣着同别的办事的姑娘并无大异,只是上衣的领口开得很低,那是许多欧亚混血女子爱用的式样;她还系着一条颜色鲜艳的腰带,戴着一对又大又极贵的珍珠耳环。汉普登先生在门口站住时:

「早上好,」那姑娘说,一面朝桌上那张名片低头看了一眼。「你是艾萨克斯先生那里来的,是么?」

她在半垂的睫毛底下用一种抚人的目光看着他,可他身上的每一处细节都没有漏掉。他那小胡子她不大喜欢,想他若刮得干净些会更好看。不过他身板很挺拔,她的神气里显出中意。

「是,」他和悦地笑着答道。「我有一桩小小的差事要办,人家说你这里能帮我。」

那姑娘停了一下,随后说:

「是的,很可能,」她的英语很好,只是语调有些古怪。「不是玉器吧?我们玉器很少。」

「不,不是。我要一只珐琅的小匣子。」

「哪一种?」

「掐丝珐琅。」

「掐丝珐琅?有,我们有好几只。」

她按了一下铃,抬头对那一直站在来客肘边的小厮用中国话飞快地说了几句。小厮点点头,领着他从第二道门走了出去。关上这道门,他又开了第三道,把汉普登先生引进了一间屋子,那屋子几乎叫他惊讶得透不过气来。

一个人从白教堂区误闯进了汗哈利利市场,或是被一张魔毯从地铁车站运到了泰姬陵,或是忽然落在黎巴嫩山上,发现自己正俯看大马士革那些珠白的穹顶和缀满宝石的园子——也未必比他更惊讶。老黄朝这座大宝库是唐人街的秘密之一,一个只有那些生意上的利害同黄朝一致的人才与之共享的秘密。

这地方是用灯照亮的,那些灯本身便是美的艺术品,从天花板的大梁上吊下来。货栈的地面一部分是石的,上头铺着厚厚的草席,席上又摊着卡拉达格、克尔曼沙、苏丹阿巴德和呼罗珊的毯子,还有些名气较小而美得几乎不输于它们的织物。长榻上覆着珍异野兽的皮。象牙的、乌木的、柠檬木的家具,镶嵌得极贵重,给这地方添上一股精巧的杂乱之气。有高高的橱柜,有漆器和珐琅的匣子与箱子,精美绝伦,是哪一位皇帝宫里的掠物;有沉重得压手的金线袍服;有缀满宝石的便鞋;有雕得奇古的象牙;有闪着光的兵器;有壶、罐、碗,薄而脆如百合的花瓣。

最后还有一样,却不是最不要紧的一样:老黄朝盘腿坐在一张矮榻上,吸着一支很大的弯烟杆,从一副大大的角框眼镜后面半瞎地朝这屋子里望。这张榻正摆在一道宽阔向上的楼梯旁边,楼梯上铺着厚毯;楼梯另一边相对的一处凹龛里,一个雕成四只龙爪的镀金架上,搁着这一堆奇物中大概最奇的一件展品——一具做工精美的中国棺材。

小厮退了出去,汉普登先生发觉自己同黄朝独处一室了。主仆之间并没有说一句话,可是:

「早上好,汉普登先生,」那中国人用又高又细的声音说。「请坐。你是艾萨克斯先生那里来的么?」

探员约翰·德拉姆呈莱姆豪斯一案主办人凯里总探长的个人报告

总探长先生:遵你所示,我回去在拘室里问了人犯波兰德。我按你所提的路子,向他指明:缄口不言,他一无所得,却要尽失所有。

「回答我的问题,」我说,「你就能直着走出去。不然,你就要上法官跟前;单凭你那一纸前科,也就意味着一段你大概不想要的假期。」

他很横,可我到底把他哄高兴了;他承认他一直同死去的那个科恩合伙,要去撬黄朝的宅子。他不肯讲细节,看来倒不是怕法律,而是怕黄朝;我随后明白过来,他认定黄朝不但要为科恩的死负责,也要为三个星期前被人从河里捞上来的那个中国人的死负责——这事你记得很清楚。验尸表明那人死于某种中毒;而我们在停尸房里看科恩的时候,他那胀起来的样子,我觉得同那中国人的极相似。(见我上月三十一日的报告。)

他终于答应说话,条件是我许他不被起诉,而且他所告诉我的事,绝不向任何人提起他的名字。我许他:除了例行的公事手续之外,我会尊重他这个要求。他于是对我说了些极奇的事,这些事对本案无疑有关。

譬如说,他查出来——我不知道是用什么法子——那死了的中国人名叫毕龙,曾同黄朝商议过要在他的货栈里找个什么差事。波兰德曾看见那人在通往那地方的巷口同黄朝的女儿说话。他似乎把这件事看得异乎寻常地要紧。最后他说:

「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他说。「那个中国佬在莱姆豪斯是个生面人;这我敢起誓。他是个有一手的角色;我看中国跟这儿一样,也有这种人。他是去打老家伙的钱箱,结果落得同科恩一样的下场。」

「把你的意思说明白些,」我说。

「我的意思是这样:老黄朝是伦敦我们这里从海外来的赃物和走私贵货的头一号大买主。他还另有一层身分:他在中国是个大人物。可要紧的在这里。他在伦敦满城都有买主同他做生意,而他们都得付现——不要票据。他也不存银行:这我查实了。他看明白了眼下的世道,把它换成金子,或是钻石,或是什么别的,藏在那所屋子里。毕龙是打他那窖藏的。他没弄到。科恩和我也去打它。科恩如今在哪里?」

我说这事看来确是极可疑。随后:

「我同科恩进去的时候,」波兰德接着说,「我晓得一件他不晓得的事——一条进货栈的近路。他一直跟老黄的女儿拉拉打得火热,我信他是晓得那窖藏在什么地方的;可他从没告诉我。我们晓得有特派的人在当值,便约定巡逻过去之后由我发个信号。科恩却一直盘算着要甩开我。我在堤道那一头望风的时候,他爬上去,从我指给他的那个天窗钻进去了。我赶到那里,他人不见了,可天窗是开着的。我便动身追他。」

说到这里,波兰德一把抓住我,他那份害怕是实实在在的。

「我听见一声尖叫,这一辈子没听过那样的叫声。我看见有光从天窗那里射上来,接着听见一种呻吟似的声音。最后听见砰的一响,光就灭了。我糊里糊涂顺着过道踉跄下来,撒腿就跑,一头撞进两个巡警的怀里。」

这番口供我以为是可据的;遵你所示,我去多佛街见了艾萨克斯先生。他对我的提议似乎不大高兴,可我向他指明,一桩人情该还一桩人情,他便答应给我一封介绍,去见黄朝。

我用了极简单的化装,只把脸色改了改,用树胶一根一根贴上一撇小胡子,再按军人的样子修齐。一切都顺当,而且我似乎在那中国人的女儿黄拉拉身上留下了相当好的印象;显然凡有意的客人,都要先经她问过,才许进货栈。

她是欧亚混血,极为好看。可当我置身在老黄藏宝的那间屋里时,我真以为自己在做梦。那一堆东西必值得几千镑。他给我看了几只鼻烟壶,是从宝石里掏出来的,开口不过一支烟杆的眼那么大,壶里头却画着极妙的画。他有一座用人牙做成的宝塔模型,还有一张用切尔克斯女奴的头发织成的大金毯。请恕我写这些,总探长;我知道这是你所说的传奇玩意儿;可你若亲眼看见,我想也会动心的。

总之,我照艾萨克斯先生所教,买了一只小小的珐琅匣子;不过我有没有让黄朝信我于此道略知一二,那就极可疑了。他从他坐的一种宝座上站起来,领我上一道宽楼梯,到上面一间私室里去。

「汉普登先生,现款自然是带来了?」他说。

他说的英语极为纯正。他在这楼上的屋里又上了三级台阶,到一张高起来的写字台前;我把钱点给他。他坐在那桌前时是面朝着屋子的,我不由得想:他戴着那副角框眼镜,像是哪一位年老的法官。他说他会把买下的东西替我包好,可是必得由我亲自带走。还有:

「你明白,」他说,「这东西是你从一位在海外买得它的先生手里买的。」

我说我全明白。他极有礼貌地送我出来;不一会,我又回到了办事处里,同黄拉拉在一处。

她似乎颇有意说话;人家替我包匣子的时候,我便同她闲谈。我知道必须好好利用这点工夫,可你从没派给过我一桩我更不爱办的差事。我是说,她身上有一种很动人的东西,而一想到自己在玩两面的把戏,我就厌恶。然而,她虽没有明说再同我见面,告诉我的话却够我在想见她时「偶然」碰上她。所以我今晚打算去寻她,大概带她去电影院,或是别的能静静谈谈的地方。她似乎还没有许人,而不知什么缘故,我替这姑娘难过。这差事我不怎么喜欢,可我盼着不负总探长对我的信任。

今晚回来,我便把正式的报告拟好。

谨上 约翰·德拉姆

四黄朝的女儿·黄拉拉

「不,」黄拉拉说,「我不喜欢伦敦——不喜欢伦敦这一带。」

「你更愿意待在哪里呢?」德拉姆问。「中国?」

暮色已把它那慈悲的幕布垂在莱姆豪斯上头;两人顺着西印度码头路缓缓走着,探员觉得这景象里不知怎的爬进了一层魅色。

在他自己的局限之内,他是个聪明人,也有几分教养;可他还不够是个哲人,不晓得自己正透过一层由同伴的谈话所变出来的东方神秘的薄雾,去看莱姆豪斯这片近郊。马路上电车的铿锵,在他听来是庙里的钟。那些烟囱有了宝塔的模样。她在他眼前变出了缅甸,变出了中国,变出了她最初见天光的那些柔软的岛屿。因为拉拉身上除了一道欧洲人的血脉,还有卡纳卡人的血,这就给了她一种对德拉姆全然新鲜的吸引,潜移而入,因此也危险。

「不是中国,」她答道。「不知怎的,我想我再也不会看见中国了。可我父亲有钱,而一想到世上有那么多更美的地方可住,我们偏住在这里,就叫人难受。」

「那他为什么还留着不走呢?」德拉姆好奇地问。

「为钱,总是为钱,」拉拉耸耸肩答道。「可钱若不能带来快活,有什么用呢?」

「真是有什么用呢,」德拉姆低声道。

「我这里没有一点乐子,」那姑娘可怜地说。「有时也来个和气的人做买卖,可来的多半是犹太人,犹太人,老是犹太人,还有——」她又极有意味地耸了耸肩。

德拉姆看出,这正是他一直要找的那个口子。

「你显然不喜欢犹太人,」他说,竭力说得轻松。

「不喜欢,」那姑娘低声道,「我想我是不喜欢。不过有些也和气。我想各色人都是一样——有好的有坏的。」

「你到过美国么?」德拉姆问。

「没有。」

「我刚在想,」他解释道,「我认得好几个美国犹太人,都是极好的人。」

「是么?」拉拉天真地抬头看着他说,「我前不久遇见过一个。他一点也不好。」

「哦!」德拉姆叫了一声;这句话他没有料到,吃了一惊。「是你父亲的客人么?」

「是,一个姓科恩的。」

「科恩?」

「一个滑稽的小个子,」那姑娘接着说。「他要跟我谈情说爱。」她调皮地垂下睫毛。「我一直就晓得他是装的。我想他是个贼。我怕他。」

德拉姆飞快地想了一阵,随后:

「你说他姓科恩?」他问。

「他说的是这个姓。」

「前不久有个姓科恩的美国人,被人发现死在河里。」

拉拉猛地站住,一把抓住他的胳膊。

「你怎么知道的?」她追问。

「今天早上报上有一小段。」

她迟疑了一下,随后:

「上头说他是什么样子么?」她问。

「没有,」德拉姆答道,「我想没有细说。至少我记得的只有一句,说他左手上戴着一枚又大又贵的钻石。」

「哦!」拉拉低声道。

她松开攥着德拉姆胳膊的手,往前走去。

「怎么?」他问。「你以为是你认得的人么?」

「我是认得他,」她干脆地答道。「那个被发现溺死的人。就是他。我现在断定了,因为那枚钻石戒指。你是在哪份报上看的?我要自己看看。」

「这我恐怕记不得了。大概是《每日邮报》。」

「他是溺死的么?」

「我想是的——是,」德拉姆谨慎地答道。

两人在暮色里走着,黄拉拉半晌没有说话。随后:

「真奇怪!」她低声说。

「我不该提这事,」德拉姆说。「可我怎么会知道他是你的朋友呢?」

「他不是我的朋友,」那姑娘尖声答道。「我恨他。可这事到底奇怪。我断定他是打算抢我父亲的。」

「你就因为这个觉得奇怪么?」

「是,」她说,可声音几乎听不见。

这时两人已到了那条窄街,街那头便是老黄朝那座大宝库所在的小院。拉拉在街角站住。

「你陪我走这一程,真好,」她说。「你住在莱姆豪斯么?」

「不,」德拉姆答道,「我不住这里。实在说,我今晚下来,是盼着再见你一面。」

「真的么?」

那姑娘抬头看他,有些不信;而他对上司交给他的这桩差事的厌恶,每过一刻便加一分。他是个颇有想象的人,极爱读书,在职业上又有抱负。凯里总探长对他期望甚高,这一点他是领会的;可对这一类差事他实在没多少兴致。

他性情里有太多的侠气,使他不能去拨弄一个女人的情感,便是为了公道也不能。科恩是怎样死的,中国人毕龙是否死在同一只手下,姑且不论;黄拉拉在这些事上是清白的,与之全无干涉——这一点他深信不疑。

疑惑是后来才来的:等他离了她,等他有闲工夫去想,她也许正把他看作第三个要掏她父亲宝库的人。可此刻,低头望着她那双黑眼睛,他责备自己,又不知自己真正的本分究竟在哪里。

「这里又灰又闷又龌龊,」那姑娘说,望着那条暗下来的街。「没什么人可说话。」

「可你白天总有生意上的事忙着。」

「我全都恨。我全都恨。」

「可你看来是全然自由的?」

「是。你晓得,我母亲不是中国人。」

「可你想离开莱姆豪斯?」

「我想。我想。眼下还不算坏,可到了冬天,那灰的天、那下不完的毛毛雨,叫我多么厌倦。哦!」她往一个门洞的暗影里一缩,抓住德拉姆的胳膊。「别让阿福看见我。」

「阿福?阿福是谁?」德拉姆问,也往后退了退,因为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正顺着街对面溜过去。

「我父亲的仆人。今天早上是他给你开门的。」

「为什么不能让他看见你?」

「我不信他。我想他给我父亲递话。」

「他手里拿的是什么?」

「大概是个鸟笼子。」

「鸟笼子?」

「是!」

她从暗影里抬头看他,他看见了她眼睛里的一点光。

「那么他是爱养鸟的?」

「不,不,我说不清,因为我自己也不明白。可阿福定时到沙德韦尔一个地方去买雏鸟,总是极小极小的雏鸟。」

「买来做什么?买给谁?」

「我不知道。」

「你们家里有鸟房么?」

「没有。」

「你是说阿福买的这些鸟,后来都不见了?」

「我常看见他拎着一笼子雏鸟,可家里并没有鸟。」

「这可真是离奇!」德拉姆咕哝道。

「我不信阿福,」那姑娘低声说。「幸亏他没看见我同你在一处。」

「雏鸟,」德拉姆心不在焉地低声道。「什么样的雏鸟?有没有专挑哪一种?」

「没有;金丝雀、红雀——各色都有。不是很滑稽么?」那姑娘孩子气地笑了。「这会儿我想阿福该进去了,我得说晚安了。」

可是不一会,德拉姆探员顺着西印度码头路往回走时,他心里的眼睛所盯着的,是一个拎着鸟笼子鬼鬼祟祟溜走的中国人的身影。

五黄朝的女儿·一丝香气

多一个中国人少一个中国人,对在莱姆豪斯维持法纪的当局并没有多大分别。亚洲来的侨居者可以随他们本族的性子行事,在情理之内彼此捅上几刀也无妨。这是智慧。凡是治东方民族的明智治者,对这一类消遣即便不加鼓励,也总是容许的。

「发现溺死」这个判语,也遮过老泰晤士河上许多桩暗昧的疑案;可是「在河中发现,死因系某种不明之毒所致」这样一条断语,便是落在一个中国人身上,也足以把官家那倦怠的心思提起来。

新苏格兰场给了德拉姆一个随机行事的差使,而事实证明这是对的,因为第二个被害人——这一回还不是中国人——被发现时的情形几乎一模一样。同黄朝那家铺子的联系还不完整,德拉姆也十分明白:把这联系做得牢靠、做得无从辩驳,是他的事。

东区里晓得那死去的中国人曾同黄朝商议过的,不止吉姆·波兰德一人。凯里也晓得,并且把这消息递给了德拉姆。

这位老古玩商的身世上笼着些神秘,据说他是个高品的官;可他同第一桩中国人毕龙之死、第二桩科恩之死究竟有什么牵连,还有待证明。有些批评者断言伦敦的侦探一行已经陈腐无能。凯里身为一位候补的警司,对这些批评是记恨的;而在他的门生德拉姆身上,他看出了新一代中的一个人,日后大概能做出些事来,把这污名洗掉。

德拉姆明白,压在他肩上的责任,比这案子本身的要紧程度所显出的更重;此刻他小心地顺着无人的街道走着,觉得自己的脑子异常活跃,想象也十分活泛。

莱姆豪斯有一种夜的生活,这他已经晓得;可那是鼹鼠的生活、地底的生活,过了一定的钟点,地面上便看不出一丝迹象。然而他一进到那一带——那里藏着那些奇异而隐秘的去处,正是关于它们的传闻造出了唐人街的魅色——他便想起据说黄朝所握的那份大势力,又想:会不会有看不见的眼睛在盯他的动静。

拉拉是东方人;此刻独自在夜里,疑心在他心里蹦了出来。他原先被她吸引,又可怜她。他此刻对自己说,那是因为她那深色的美,因为她那十足女人的吸引。她也许是最危险的那一种吸血的妖妇,为着西方人的想象所不能及的某种阴恶目的,把男人引向离奇的死。

他开始疑心白天还自以为得计的那套手法究竟成不成。那副角框眼镜底下那双狡猾的老眼,也许已在那个受人之托来买古家具的汉普登的皮相之下,看出了藏着的探员,至少已察出有诈。

他虽不能把拉拉算作一桩得手——他甚至不曾试着向她谈情——可这交情发展得那样容易,如今倒成了可疑之处。

到了通往黄朝那铺子的小院巷口,他站住了,小心地四下里张望。莱姆豪斯一带巡街的人都已得了今晚要查探的通知;不远处还有一个便衣探员在定点守望,不过藏得极好,德拉姆竟全没有察出他在那里。

德拉姆穿着粗布衣服和胶底鞋;此刻他走进那小院,心里想着的是警长的那份公事报告——不过几个钟头之前,那位警长到黄朝家里去过一趟,问他对死者科恩知道些什么,又问他最后一次见那人是在几时。

老黄在楼上那间大屋里见了来客,那屋里就有那张高起来的写字台;他丝毫没有露出慌乱,向警长保证他有好几天没见过那个姓科恩的了。科恩带着一封美国的介绍信来找他,而他黄朝认为那信是假的;那人要他接一桩见不得光的代办,至于细节,他却格外不肯多说。总之,这一番公事的询问一无所得;而对有人要撬他铺子这件事,黄朝也和气地一口说不知道。

「我有什么可失的呢?」他对询问的人说。「一堆多年攒下的旧货;还有一个有钱的名声,那是因为我孤僻的习性,又因为住在我四周的人无所知。」

德拉姆在心里把报告里的话又过了一遍,把那一幕在脑子里重新搭了起来。此刻他已到了那条巷的尽头,那根铁柱就在这里;他站着,抬头望着那道旧墙上一处地方,那里有几块砖已经朽了——照那个波兰德所说,从那里可以爬到一片斜屋顶上去,再由那屋顶上到天窗,而科恩就是在他死的那一夜从那天窗钻进去的。

他摸准了自动手枪在衣袋里,听了一会河边那些沉闷的声音,不安地四下张望,随后借那根歪斜的铁柱作踏脚石,把脚楔进墙上一道缝里。他使了一番身手,攀到了墙顶,不一会便伏在那片斜屋顶上。

天窗还远远够不着;可他那双胶底鞋使他能顺着石板瓦往上爬,直到两手抓住了窗框。不一会他便蹲在那块活板上。照他所得的消息,这板上没有扣锁,或者有一个却坏得很,可以用一根锥子把它掀起来。锥子就在他衣袋里;他把锥子旋进框上,小心地把板掀起,声响极小。

活板开了,一股古怪而说不清的气味钻进他的鼻孔:一部分是东方旧家具与旧织物所有的气味,其中又混着一丝香气,和另一样不那么容易叫出名字的东西。他认得出,这正是那间奇异的货栈的气味;他不久前还以汉普登先生的身分去过那里。

有一刻他以为自己听见了远处一声铃响。可他听了听,什么也没有,便放了心。

他把活板支在框上,用电筒的光往底下的黑里照去。光落在一张矮的雕花桌面上,桌腿雕成龙形,镀着金。桌上搁着那座用人牙做成的宝塔模型;这一发现里有一种东西,叫德拉姆几乎要打一个寒颤。不过这一阵心思只是一闪就过。

他用眼量了量距离。那小桌旁边是一张深深的长榻;他看出只要小心,是可以不大响动地落在这榻上的。他把榻的确切位置算准了,才把电筒放回衣袋,随后靠在窗框一边,两手抓住另一边。他一点一点往下扭动,直到再也攀不住。于是他放开身子,两手吊了一刻,便松了手。

他照所算的落在了长榻上。榻不吉利地吱了一声。他的脚绊在垫子里,一个趔趄,有一刻面朝下伏在那里,使劲听着。

屋里很热,可什么也没有动。

六黄朝的女儿·那阵窸窣之声

德拉姆探员躺在那里,吸着这地方特有的那股香气,明白自己已把自己置于官家的庇护之外,按律已成了一个夜入人宅的贼。

他想,凯里总探长会不会赞同这么做;可这查探的法子是他自己定的,而他很清楚:若是成了,人家便会认为这目的使手段有了理。反过来说,万一被人扣住,这不合规矩的行径,后果就得他自己来担。不过他也很清楚,他那位有名的上司升到今天,所用的法子至少同这一样不合规矩;他还清楚,只要他能拿到证据,说明科恩是怎么死的、先他走上同一条神秘之路的中国人毕龙是怎么死的,那么他拿到证据的法子,人家是不会盘问得太细的。

他是个有抱负的人,因此也是个敢冒大险的人。寂静里什么也没有。他在长榻上坐起来,又按下电筒的按钮,往这低梁的屋子里四处照,好奇地往那些诡异的暗影里窥看。他算定自己此刻正站在科恩生命最后几刻所站的位置上,一种阴森之感冷冷地碰了他一下。

他想起波兰德所说的那几声不像人声的尖叫,某种奇异的本能使他又把两脚缩到榻上来,仿佛有一种暗中的危险正在地上那许多毯子中间爬行。

他此刻须设法把那美国撬保险箱的好手所用的路数重新搭出来。波兰德一直坚信科恩晓得黄朝那笔传说中的窖藏藏在何处。

德拉姆开始一处一处地细查这屋子。他想,一个精滑的老中国人,假定他真有藏起来的财富,大概不会放在这样容易到手的地方。远为可能的是,他在楼上那屋里有一只防火的保险柜,也许就砌在墙里。可照波兰德的说法,死偏偏是在这一间、而不是在别的任何一间里,落到钻石弗雷德身上的。

墙上的挂件先引了德拉姆的注意。他一件一件按次序把它们拨开,寻找任何藏东西的地方,却一处也没找到。通往外间办事处的门他发现是锁着的;不过他一刻也不信那办事处值得一查。

有些柜子里装着镶宝石的兵器,还有嵌着宝石的杯与盏;可这些看来都没有被人动过,而且一律上了锁,那只装满鼻烟壶的大橱也上了锁。

这地方许多大件里都有抽屉和橱格,他便按次序一个一个打开,并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发现。有些橱格里装着破碎的瓷片,还有各色多少有损的古玩,可没有一样给他所要寻的那条线索。

他查了黄朝初次见他时所坐的那张榻,可他查得极有法子,也没得什么发现。

一股又霉又难闻的气味在这里比屋里别处更明显;他发觉自己正琢磨着抬头望那道宽阔的、铺着毯子的楼梯。随后他把注意转到那具漆棺上;它所占的那处凹龛,正与放着榻的那一处相对。那是一件极其繁丽的漆器活,大概极值钱。

棺盖看去是用螺钉上死的;德拉姆站着瞪着这东西,一半厌恶,一半着迷。可他找不出任何开它的法子;而他想把它整个搬动时,又发现它极重。他断定一切可携的贵货都在上了锁的柜橱里;而由这个发现又生出一个念头。

装鼻烟壶那只柜子离墙太近,他没法试他这个新想法;可办事处门边一只方柜,里头有五六件小而几乎无价的瓷器,倒恰恰给了他所要找的证据。

一根细电线从柜子里什么地方垂下来,顺着柜座的一条腿下去,穿过地板上一个钻得极齐整的孔;那孔显然就是为它开的。

「防盗警铃!」他低声道。

开这只柜子,无疑也包括开别的任何一只,都会把警铃摇响。这不是个不要紧的发现;可它并没有使他离他心里那个主要的疑难近多少。假定科恩开了其中一只柜子,惊动了老黄朝,那么后者对这闯入者下了什么手,竟招来那样骇人的一死?他又是怎样把尸首处置掉的?

德拉姆站在那里思量着,隔着平板玻璃往下看那些精细的瓷器;这时一丝微声钻进了这片寂静。它又给了他一个念头。地面一部分铺着石板,一部分是木的。

在木地板一处没铺毯子的地方,德拉姆伏下身去,把耳朵贴在地上。

底下什么地方传来一阵轻微的哗哗与滴流之声。

「啊!」他低声道。

他记起这屋子几乎探在泰晤士河上,便推想地窖在涨潮时是进水的,或者有什么沟渠从屋底下穿过。

他又站起来,凝神听这屋里的任何声响。他以为自己听出了什么;此刻他警醒地站在那里,又听见了——一阵轻微的窸窣,像是老鼠闹出来的;可是不知怎的,那声音以一种微妙而极不叫人舒服的方式,并不像这些常见的鼠类的动静。

他刚觉出,它便停了,弄得他心里纳罕,又很不自在地忽然对周围生出一种畏惧。他想:拉拉住在这所神秘的屋子的哪一处呢?他又想到自己一走必要留下痕迹,便决意把这一番查探尽力做到底,因为再一次的机会未必还有。

他被难住了,可仍然抱着指望。这地方的气味里有一种东西,几乎要把他的胆气弄散;或者是在它的寂静里——那寂静一丝不破,除了细听时能辨出水的滴答。

那阵没有解释的窸窣之声,他也没能查出、没能辨明,却执拗地留在他记忆里;而不知什么缘故,那里头含着叫人害怕的成分。

他穿过屋子,轻轻开始上楼。楼梯只略微吱了一声;楼上那道门原来是半开的。他往里一窥,见里头空着。那是一间典型的中国屋子,家具极少,那张高起来的写字台是最显眼的一件;此外只有屋子另一边正对着它的一座小神龛。

他上了台阶走到桌前,查看桌上那些散着的纸。没有一张不是中文写的。有一块大的、暗白色的吸墨垫搁在桌上,可它的面上又滑又亮。

垫子上头吊着一样东西,看去像个灯罩;可细看之下,里头并没有灯,而是用一种漏斗似的管子通到上面的天花板里去。

德拉姆对着这件装置瞪了很久,好奇不已,却想不出它是做什么用的。他本还要再查,可他觉出身后那屋里有一种沉闷而匀齐的声音。

他一转身,望着垂在一处——他猜是一道门——前面的两幅帘子。

他踮着脚走过去,轻轻把帘子拨开。

他望进一间小小的、像单人囚室的屋子,只有一扇窗给它照亮;屋里一张矮床上,黄朝正安然睡着!

德拉姆几乎把呼吸也屏住了;随后,他来时怎样轻,退时也怎样轻,下了楼。到了楼梯脚下,他的注意又被那阵轻微的窸窣之声拦住。它起得突然,停得也突然,弄得他心里纳罕,又重新感到一阵不安的寒意。

他离去的办法早已想好,可他晓得:等人家发现时,那办法必要留下他来过的证据。

长榻旁边有一张又大又结实的桌子,他把它搬到那活板正底下。他在桌上铺了一张豹皮,好压住他可能闹出的声响,又在豹皮上放了一把沉重的椅子。他把电筒放回衣袋,重新攀上了屋顶。他用先前旋进活板的那根锥子把板重新关好,再把锥子取下来放进衣袋。

随后他轻轻顺着斜屋顶滑下去,落回了那座无人的小院。

七黄朝的女儿·一笼鸟

「没有,」拉拉说,「我们家里从来没进过贼。」她天真地抬头看着德拉姆。「你不是贼吧?」她问。

「不是,我向你保证我不是,」他答道,觉得自己连头发根都红了。

两人坐在一家茶馆里,那是这一带做工的人常来的地方。德拉姆两肘支在大理石面的桌上,望着同伴那双黑眼睛,心里又对自己说:老黄朝的秘密不管是什么,他的女儿是不与知的。

那中国人并没有向当局报过什么,虽说天窗底下堆起来的家具必定足以证明有人破门而入过。

「若是家里有那么些贵货,」德拉姆说,「我可要提心吊胆。」

「我是替我父亲提心吊胆,」那姑娘低声答道。「他的屋门开在货栈里头,我的屋子却关在这所屋子另一头。阿福睡在办事处后面。」

「你既疑心科恩是贼,难道不怕么?你自己告诉过我,你是疑心过他的。」

「是,我对我父亲说过。」

「他怎么说呢?」

「哦,」——她耸了耸肩——「他只笑一笑,叫我别操心。」

「这事你后来就没再听说什么?」

「没有,直到你告诉我他死了。」

他又去探问那双黑眼睛,又一次被难住。他动了心——而且不是第一次了——想把这案子撂开。说到底,这案子所凭的根据极薄:一个来历不明的中国人离奇地死了;还有一个贼的一番话,而贼的话是一文不值的。

最后他又问自己,像先前问过的一样:这又干什么要紧?老黄朝若是用什么离奇的法子把这些人处置掉了,那他们原是要去抢他的。这案子里的道理,是纠缠而晦暗的;而他也一天比一天更落在拉拉那双黑眼睛的魔力底下。

可每一回总是他职业上的自尊来救他。人是被杀了,不论杀得有理无理;而查出凶手这件事是交给他的。看来失败要成了他的命,因为拉拉若是晓得什么,她便是个极了得的戏子;她若不晓得,他打探消息的最后一线指望也就断了。

他最愿意的无非是从这事里脱身,只要他能心里无愧地把案子撂开。可是不一会,他同这位引人的欧亚混血姑娘分了手,看着她那细瘦的身影转过身来挥了挥手,便在街角消失了;这时他晓得,安逸是没有他的份的。

他已经查出沙德韦尔一家活物商的铺子,阿福在那里有一笔长年的定货,各色刚出窝的雏鸟都要。采买显然总在天黑以后;而阿福提着鸟笼子,那一晚是该去的。

德拉姆心里起了一个主意,此刻便动手去办。于是天一黑,阿福提着一只空鸟笼子从黄朝家里出来时,一个脏得不成样子的游荡汉恰在那中国人溜出来的时候经过街角。

德拉姆在心里算过:阿福办这桩神秘的差事,大约要去半个钟头。可那中国人走得比他所算的快。

他正要再一次往那片斜屋顶上爬,就听见碎碎的脚步声回到院子里来了,而那人出门才不到二十分钟。

德拉姆一闪身躲到墙角后面,等到听见门关上;随后回来,攀上屋顶,往前爬去,直到伏在那里,隔着天窗往底下黑着的屋子里看。

他等了十分钟还多,等到身子都蜷得发僵、发难受。随后,他所盼着也料到的事发生了。底下那地方亮了起来,不是用那些吊灯照得满堂亮,而是幽幽地亮着,地上投下些扭曲的影子。有人提着一盏灯进来了。

德拉姆的位置限住了他能看的范围;可不一会,那光越来越近,他辨出是阿福,一手提灯,一手提着鸟笼。他什么也听不见,因为那活板关得严,玻璃又厚,而且极脏。可他不敢动手擦出一块干净地方来。

阿福显然把灯放在了一张桌上;不一会,一个驼着背的身影移进了那片光里。德拉姆认出是黄朝,觉得自己的心跳快了起来。

他两手抓住活板的框,小心地移动头部,不一会便能看见那两个中国人了。他们站在那具漆棺旁边,棺就搁在那龙爪架上。德拉姆把一声惊叹咽了回去。

这繁丽的棺椁,有一头不知怎的被打开了!

此刻,窥看的人惊讶得无以复加:阿福把鸟笼子放进那开口里,随后似乎又把棺材那一头的活板关上了。他那黄瘦的手指又做了些别的动作,德拉姆看不明白。最后鸟笼子又被抽了出来;笼子从灯光前面过时,他看见它是空的,而先前笼里却有一群极小的鸟,一只挨着一只挤在一堆!

灯光在黄朝的眼镜上一闪。德拉姆看着他,见他从那架座里一个暗抽屉中取出一把又长又细的钥匙,插进一处被繁丽的雕花遮住的锁孔,随后把那不久前还叫他自己无计可施的棺盖略略掀起。

他只掀起几英寸,随后提起灯,往棺里窥看,同时挥手叫阿福退下。他在那里站了一会,往里头窥看,随后把盖子重新放下,把这件阴森的器物重新锁好,提着灯开始上楼。

德拉姆深深吸了一口气。他这才觉出,刚才这几秒钟里他一直屏着气。此刻他开始往下退着爬,发觉自己两手正在发抖。

他又落回院子里,倚着墙站了好几分钟,想把所见之事推出一个解说,也多少想把自己的镇定找回来。

这一切底下藏着一种恐怖,他几乎不敢去面对。可这谜底真正的线索仍旧躲着他。

他所见的究竟是某种秽亵的仪式,还是另有一种更可恶的解说可寻,他还定不下来。他必得把这一趟再做一遍,若是办得到的话,再一次进到那间放着漆棺的屋子里去。

可这桩冒险极叫人厌恶。他记起那地方的气味,这一记起便带来一阵恶心。他想到黄拉拉,心里的念头便变得荒怪而纷乱。然而这谜底终于就在他手够得着的地方;在查案者那股劲头底下,别的一切都退下去了。

他慢慢走开,胶底鞋踏着一点声音也没有。

八黄朝的女儿·吸墨垫上的影

黄拉拉躺着,听那些扰了夜之寂静的隐约声响。不一会,她的心思使她倦倦地叹了一声。母亲在世的时候——母亲是在拉拉还是个小姑娘时死的——日子是另一个样,要亮得多。

她想象在那些传到她耳边的码头与河上混成一片的声音里,能听见金黄的沙滩上浪涛的轰响。莱姆豪斯那闷热的空气带上了一座热带岛屿滚热的芬芳;她又叹了一声,可这一回是出神的叹息,因为在心魂里她又成了个孩子,被大太平洋的声音哄着睡去。

她那时虽小,母亲的死到底是一个打击,她花了好几年才缓过来。随后便开始了同父亲那漫长的奔走,从一个港口到一个港口,从一片大洋到一片大洋,有时安住一阵,可总是往前,往前。

他让她照着一个样子受了教育,而他对她的爱她是不疑的。可她母亲的血比她身上中国的那一半说话更响;她的性情里有一种柔软、一种甜美的懒倦,那是她父亲似乎不明白、也似乎不赞成的。

她晓得他有钱。她晓得他的路子不是正路,虽说他让她参与、而且参与得很能干的那一部分生意,倒也够正当——至少看去是如此。

一批批货常在夜里古怪的钟点上运到莱姆豪斯这所铺子里来;父亲这一面的交易,她是被挡在外头的。开在小院上的那道大双扉门由阿福去开,大小不等的货箱便抬了进来。有时这些动静也传到她在屋子另一头的房里;可只有到早上,她才明白那些动静的意思——她到货栈里,会发现又到了几件新的精品。

她不晓得父亲攒钱是为什么;她违着自己的常识去盼,盼他打算回东方去,在那些熟悉而美的东方事物之间寻一个归隐之处——那些东西正是拉拉梦里的天堂。

关于父亲的种种说法常传到她耳里。她晓得她出世之前他在中国做过大官;可他不知怎的把自己的身分牺牲掉了,这向来是她的猜想。母亲有时讲给她听的那些事,她那时太小,不懂;可黄朝的性情里有些成分是他女儿不宜知道的——这一点她领会了,也当作一桩隐秘的伤心事受了下来。

他给她一切她所受的教育应得的自由。她过的是欧洲女子的日子,不是东方女子的日子。她在某种意思上是爱他的,可也怕他。她怕他性情里那阴暗而残忍的一面;在他们共度的生涯中,在不同的时候,她曾骇人地窥见过这一面。

她断定残忍是他的恶癖。他用什么法子满足这恶癖,她始终不晓得,也不愿去晓得。警察时不时要来,可她早就明白,父亲太精明,不会把自己送到法律够得着的地方去。

他做生意的法子有一部分不论怎么歪,他待他那些客人倒够直;所以没有人有什么缘由去出卖他。而他在国外那些关系究竟合法与否,显然并不构成一桩当局可以据以行事、或愿意据以行事的案子。

在美国,护住他的是使钱。这一点她是偶然得知的,可他在伦敦是否也用同样的法子买得平安,她始终不晓得。

传到她耳里的有些传闻是骇人的。近来她在莱姆豪斯来去,遇上了许多奇异的目光。这种特别的气氛,在他们同住过的每一个家散掉之前,总是先来的。她推想出:黄朝不知怎的在伦敦唐人街已经待过了头。下一处歇脚之地会在哪里,她想不出;可她祷告那会是一个阳光多些的地方。

她发觉自己想约翰·汉普登想得太多了。他的来历是否可信,并非没有可疑;可在这样一个地方,她也很难指望遇上一个真正正派的人。

拉拉愿意想他是正派的,可她没法强使自己这样想。她愿意想他寻她作伴,是因为她这个人吸引他;可她已经察出,他的殷勤底下另有一层用意。她想:他会不会又是一只被她父亲那笔传说中的财富之光引来的飞蛾?

她想着也觉得奇怪:黄朝对她同那许多偶然结识的人的交情从不拦阻——实在是公然纵容;便是在她自己的本能告诉她那些人是歹人的时候也如此;而她既晓得父亲的眼力,便很明白他必定也晓得。

她这些假情人里有好几个死了。这一点常在她心里浮上来,可便是此刻她也不愿多想。可是约翰·汉普登——约翰·汉普登是另一样。他不是全然诚实的。她倦倦地叹了一声。可他到底不像那几个人。

她在床上猛地坐了起来,被一个忽然而来的可怕念头攥住了:他是个探员!

她此刻明白了,为什么她在他身上看出那么多正派、又看出那么多虚假。他的人仿佛就近在她身边。他声音里某种抚人的东西在她心里回响。她发觉自己正听着莱姆豪斯那沉下去的声响,听着那条紧挨着她流过的水路。

那久已有的、对童年之家的渴念十倍地回来了,眼泪开始顺着她的脸颊往下流。她正在爱上这个人,而这个人的目的是毁她的父亲。一种冰冷的恐怖攥住了她的心。便是此刻,两人的交情还这样新、这样奇,一个问题已经立在她面前了——一个赤裸裸的、骇人的问题。

倘若真到了那一步,她要择哪一边?

她没法面对这个关口,便倒回枕上,把一声哽咽咽住了。

是的,他是个探员。她父亲终于不知怎的招来了法律认真的注意。这类传闻在唐人街飞传,她也并不是全然不闻。她想起一百个问话、一百次沉默,便越来越确信这是实情。

他要怎么做呢?她眼前立起一群幽魂——那些她认得的、对她父亲存了心的人的影子。约翰·汉普登的心是另一样。可他会不会也入了那神秘的一群?

这时她又猛地坐了起来,这一回是因为屋子里传来了一个确实的声音:一阵极轻的、铃铛似的叮当,几乎立刻就停了。这声音她先前有一夜也听见过,而且就在不久前;实在说,就在她认识约翰·汉普登的前一夜。科恩——那犹太人科恩,就是那一夜死的!

她轻轻跳到地上,找到拖鞋,在睡衣外头披了一件绸和服。她踮着脚小心地走到门边,开了门。

正在这同一刻,老黄朝在他那间囚室似的屋里睡着,被正装在他头顶上的一个铃的叮当声惊醒了。他立刻醒来,举手把铃按住。倘有人在旁看见他的神色,那是一样不好看的东西:里头有得意,也有狡猾的残忍。

他那长长的黄手指伸向身旁小桌上的角框眼镜。戴好眼镜,他把帘子拨开,无声地趿着鞋穿过那间大屋。

他登上台阶走到那张高起来的写字台前,两肘支在台上,低头细看那块曾大大撩起德拉姆好奇的古怪吸墨垫。倘若德拉姆此刻能看见它,那谜便解开了。那是一套精巧的映像暗箱装置;垫面上隐隐现出底下那间货栈一部分的影像!看得见的那一部分,正是被一支电筒的光照着的地方——而拿着电筒的人,正穿过地面朝那镀金架上的漆棺走去!

老黄朝无声地笑了,黄手指抓住桌沿,一面移过去把那影像看得更近些。

「可怜的蠢货!」他用中国话低声说。「可怜的蠢货!」

就是那个带着艾萨克斯先生介绍信来的人——一个新来的骗子,要抢他,要从他女儿口里套话,昨夜还查过他的屋子,甚至上了楼,弄得他老黄朝不得不把那套装置的线断开,在闯入者的打量之下装睡。

今夜可不同了。今夜可不同了。

九黄朝的女儿·漆棺

德拉姆轻轻掀起黄朝宝库屋顶上的那块活板。他是准备着有机关、有陷坑的。凭他德拉姆不得不留在那里的那些痕迹,任何一个脑子清楚的人都不会不把那扇显然可以进屋的天窗扣死。

因此,人家是等着他回来的。那套鬼机关已经架好,正等着他。可他心里那份做家的脾气,偏要他亲手去把这谜揭开。

而且他疑心,便是此刻动官面上的手,也未必有什么结果。老黄朝精滑得不容如此。要晓得那个姓科恩的是怎么死的,他必得顺着同一条路走到底。不过屋子四周有人当班,而他相信自己把他们布置得极隐秘,连他所对付的这位狡诈的老手也瞒得过。

他把那一趟又做了一遍,闷闷地一声落在那张铺着垫子的长榻上。随后他在那里躺着听了一会,按下电筒的按钮,站起身,蹑足穿过屋子朝楼梯那边走去。

到了这里他停了一会,凝神细听。黄拉拉的影子在他心里的眼前立了起来,带着责备;可他把那责备压下去,向前走到了那具漆棺旁边。

他记得钥匙藏在哪里;他弯下身摸了一会,便摸到了。他极清楚地觉出一种叫不出名字的恐惧。他觉得有人在看他,可又不愿信这是真的。先前觉出过的那股霉而难闻的气味,这时变得极其明显。

他静静地找那处暗锁,不一会找到了,把钥匙插进去,又停了一下。他把电筒搁在长榻的垫子上,让光正照着那棺。随后,他左手握着自动手枪,把钥匙一转。

他原以为这就能像先前看黄朝做的那样把盖子掀起来;可结果比那惊人得多。

棺盖连同里头第二层细网的框子,砰的一声响弹开了;棺里头涌出一股极其可憎的恶臭。

德拉姆往后退了一步;就在这一退之间,他看见了一样叫他恶心到骨头里的东西。

一只他这一辈子没见过的巨大蜘蛛跳上了棺沿!它的身子有一个人的拳头那么大,漆黑,带毛的腿像蟹腿,张开有一英尺多宽!

它在那里蹲了一刻,他晃了一下,恶心得发昏。随后它毫不迟疑,朝他的脸扑了过来!

他闷叫一声,开了枪;没打中那东西,却把它那一扑引偏了,于是它闷闷地一声落在他身后一码远的地方。他转身,踉跄着往楼梯那边退,同时觉出有一道光从什么地方照了出来。

离他站的地方不过几码处,一扇门开了;门框里立着黄拉拉,眼睛睁得大大的,满是恐怖,目光隔着这屋子钉在他身上。

「是你!」她低声道。「是你!」

「回去!」他哑着嗓子喊。「回去!把门关上。你不明白——把门关上!」

拉拉的目光狂乱地钉在他身上,踉跄着往前走;猛地站住;低头看自己赤着的脚踝,随后看见了咬住她的那样东西,发出一声尖锐的惨叫,响遍了整座屋子。

就在这一刻,地板从德拉姆脚下滑开,他觉得自己在落——在落——随后便在绝黑之中,在一片恶臭的水里挣命。

黄朝的屋子四周响起了警笛的尖啸。那些藏着的人跑进院子来时:

「你们听见那一枪了?」领头的警长喊道。「我警告过他别一个人进去。别在门上耽工夫。留一个人在门口当值;其余的跟我来。」

不过几刻工夫,这一队人由警长领着,接连从天窗沉重地落进了黄朝的宝库;这时库里每一盏灯都亮着。楼梯脚下近处有一块活板开着,底下传来闷闷的呼喊。警长便朝这边过去。他伸头探在活板上:

「喂,德拉姆先生!」他喊。「德拉姆先生!」

「拿绳子和梯子来,」底下传来一声微弱的喊。「我脚刚够着底,头还能露在水面上,可潮正在涨。可是先顾那姑娘。先顾那姑娘!」

警长转身望向一处:一扇半开的门前,一张虎皮上伸展着黄拉拉,衣着单薄,脸白得像死。

她一只赤着的脚踝上有一块变了色的痕。

警长同另一个人正弯身看她,一阵呻吟声把他们的注意引到楼梯上;楼梯上,老黄朝弯着身子、颤巍巍地慢慢走下来,那双眼睛从猫头鹰似的眼镜后头茫然地隔着屋子望向他女儿躺着的地方。

「我的天!」警长单膝跪在她身旁,低声道。他茫然地看着另一个人的脸。「她死了!」

两个便衣探员正忙着把壁毯和几块珍异的料子打结接起来,好把德拉姆从那坑里拉上来;可老黄朝对这些一眼也不看,只摸索着穿过屋子,仿佛他看不清,或者不能信自己所看见的。他终于到了死去的女儿身旁,弯下身,摸了摸她,把一只发抖的黄手按在她心口上,随后又站起来,一张脸一张脸地看过去。

他不管周围那些纷杂的忙乱,走到那具开着的棺前,开始在棺里那一堆腐烂的骨头与蛛网中摸找。不一会,他从里头拖出一只铁匣。

他把匣子捧过屋子,开了盖。匣子里几乎装到了顶,全是各色未经琢磨的宝石——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绿宝石、黄玉、紫水晶,闪着绿的光、红的光、白的光。他一把一把地抓起它们,撒在死去的女儿身上。

「都是给你的,」他用中国话断断续续地哼着说。「都是给你的!」

那条临时接成的绳子刚放到德拉姆跟前,这时:

「我的天!」警长从黄朝肩头望过去,喊道。「那是什么?」

他看见了那只巨蛛,那来自苏里南的怪物;那中国人养它、喂它,叫它看守他的宝物,也满足他对奇异与残忍的嗜好。这虫同那屋里别的一切一样,是罕见的,几乎是独一无二的。它是所谓黑兵蛛之一;有人以为这东西只是土人的神话,其实在苏里南和巴西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它属捕鸟蛛一属,所螫之毒比响尾蛇的毒发得更快、更准地致命。它的本性是毫不畏惧地扑向任何在它那黑暗藏身之处扰了它的生物,不论大小。

此刻,它正以一种发狂似的、骇人的快,顺着屋子那一边的壁毯往上飞爬。

「仁慈的上天!」警长呻吟道。

他从衣袋里抽出一支转轮手枪,一枪接一枪地放。第三枪打中了那东西,可没有把它打死。它落回地上,开始朝那棺爬去。警长跑过去,在近处又给了它一枪。

红的血从那丑恶的黑身子里渗出来,在地毯上开始聚成一块深深的污渍。

德拉姆浑身湿透却未受伤,被拉回宝库里来时,他没有说话;只是爬进屋里站着——脸色苍白——呆呆地瞪着老黄朝。

黄朝跪在女儿身旁,正把无价的宝石撒在她不动的身子上,一面用中国话低声念着:

「都是给你的,都是给你的,拉拉。都是给你的。」

十凯里的孩子·红凯里当班

凯里总探长从一辆公共汽车的上层下来,在人行道上站了一会,顺着皮卡迪利左右张望。这一夜又潮又有雾,一时像要起浓雾,一时又像要落雨。圣诞时节出门的人多,寻乐的人同那些为事情留在城里、此刻正匆匆往各自炉边赶的人,一眼便分得出。剧院正把看客吐出来。一串串亮着灯的汽车载着一群群人往夜宵去;不那么讲场面的出租汽车夹在这串链子里。

公共汽车站上聚着一小堆较省俭的看戏人;凯里从这堆人里脱出身来,顺着街朝西慢慢走,一路若有所思地四下里看。走到邦德街拐角对面,他站住了,一面甩着他那根马六甲藤手杖,一面定定地望着这条西方巴格达的狭窄集市之街。他那身板挺拔结实,裹在一件又大的双排扣毛呢大衣里,衣领竖起来围住耳朵。整齐的圆顶硬礼帽往前压着,遮住那双凶悍的蓝眼睛。实在说,在那昏暗的光里,这位总探长的面容几乎看不出什么,只看得见他那口又大又白发亮的牙齿;他一个劲地嚼着薄荷口香糖,那牙便不断露出来。

他一面嚼一面笑。差事把他叫到这雾里来;这一回他是不大情愿地听了命。就在这天下午,小丹·凯里放了圣诞假从学校回了家;而丹是他父亲的眼珠子。

凯里太太把她对那孩子学校成绩单那番苏格兰人式的严厉评语,留到了比假期头一天更合宜的时候再说;可凯里对那孩子的运动成绩一点也不掩他的得意——他太太说那得意简直有伤道德。他在少年队左翼上的表现得了一位有名的国家队球员的夸奖;而凯里访过体育教练,又得知小丹很有希望成为一个出色的业余拳手。

「他的脚头比我带过的任何孩子都快,」那位行家断言道。「他自然还没有那个体重撑着,可他正练出一记左手,那是要留名的。我看高年级里没有一个孩子吃得住他;我要说,他给你长脸。」

这几句话落在凯里总探长耳里,比任何夸那孩子学问的话都甜。单论念书这一面,他的成绩单确是不好。「可是,」凯里出声低语道,「他将来会是条汉子。」

他记起自己许过话:钟点虽晚,等接到某一份报告,便要给那孩子打个电话,告诉他可以等着自己回来,还是得去睡。凯里把那双穿着整齐的小脚在人行道上跺了跺,和悦地笑了。他想的是不久前在布里克斯顿家里装的那架电话。他太太要这个作圣诞礼物,还指明装了之后能省她多少不安的钟点。凯里答应得够痛快,因为他不是不久就要升到刑事侦查部警司那个高位上去么?

这些念头又提神又暖人;他等车流里出了一个空隙,便穿过皮卡迪利,顺着邦德街走去,肩膀一甩一甩的,那样子能叫警队里任何一个警员在一百码外认出「红凯里」来。

那双凶悍的眼睛把每一辆亮着灯的汽车里的人都打量过。对走路的人他也好奇地瞪着看;街左手边又有一小堆候车的客人,他看得又狠又久。他一路走去,对站在使馆俱乐部门口的一个门房的招呼点头作答,又往前走,左右张望,显然是带着某种明确的用意。

康迪特街拐角上站着一个警员;凯里过去时,他碰了一下头盔;一盏弧光灯的光照出了那张凶悍的红脸。总探长站住,转过身:

「这是干什么鬼名堂?」他质问道。

他这几个字脆得像咬下来的,弄得那倒霉的警员几乎以为自己看见雾里冒出了火星。

「对不起,长官,可我一下认出了您,就——」

「你认出了?」那凶悍的声音打断他。「进警队多久了?」

「六个月,长官。」

「对便衣的官长,永不行礼。」

「我知道,长官。」

「那你为什么还行?」

「我已经告诉您了,长官。」

「那就再告诉我一遍。」

「我忘了。」

「发你薪水就是叫你记着;给我记住。」

凯里把马六甲藤杖夹在臂下往前走了,留下那倒霉的巡警——同这位有名的总探长头一回打交道,他简直傻了。

不一会,又一排汽车标明这里是一家俱乐部的门口;还没走到头一辆,凯里便停了。一个人站在一处暗着的门洞里:

「晚上好,总探长,」他轻声说。

「晚上好,德拉姆。有什么可报的?」

「有。楼·查达又在这里。」

「同谁?」

「罗尔克夫人。」

凯里走到人行道边上,把一块口香糖吐了出去。他从大衣口袋里取出一块新的,撕掉粉色的包纸,把糖放到齿间。随后:

「来了多久了?」他问。

「来吃晚饭的。正在跳舞。」

「唔!」总探长在那暗门洞里同另一位探员并排站着。「有事要出来了,德拉姆,」他说。「我看我要等一等。」

他的下属好奇地看了他一眼,却没有答话。他并没有尽得上司的推心。他只晓得楼·查达这个名字对凯里,就像一块红布对一头牛。这位漂亮而有教养的欧亚混血青年,刚从一所名牌大学风光毕业,又被某一层时髦社会捧着;按德拉姆探长心里对嫌疑人的概念,他是不合格的。他晓得楼是扎尼·查达的儿子,也晓得扎尼·查达是莱姆豪斯最有钱的人之一。可楼在乔治街有一套贵价的公寓;楼受着那些社交场上的花蝴蝶的追捧;他究竟能同那桩叫作「莱姆豪斯一案」的事有什么牵连,德拉姆想不出。

「帕特」罗尔克夫人那样公然的不检点会同她丈夫闹出麻烦来,这是够想得通的;可这一类事该由暗里的私人查访去办,不该劳新苏格兰场刑事侦查部的神。

德拉姆就这么思量着,冷冷地、不舒服地站在那暗门洞里,心里梦着某一处舒适的炉边、一双毡拖鞋和一杯等着他的热甜酒。忽然:

「好家伙!看!」他喊道。

凯里的手指像钢钳一般扣住了德拉姆的手腕。一个门房正急急把街上停着的汽车往远处挪,好让一辆法国造的双座轿车停到俱乐部门口。

两个男人出来了,中间扶着一个女人,那女人像是病了;一个瘦削的金发女人,俏脸苍白,一双睁得大大的蓝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前面,眼神古怪。扶着她的两人中较高的那一个,一面仍扶住她,一面殷勤地把她的皮斗篷裹住她赤着的肩膀;另一个是俱乐部的经理,上前把车门打开。

「罗尔克夫人!」德拉姆低声道。

「同楼·查达在一处!」凯里脆声道。「跑去叫一辆车。快。一秒也别耽。」

经理同这位客人略略说了几句话,随后那高个子的漂亮混血青年摆手推让着,脱帽上了车,坐在罗尔克夫人身旁。车立刻朝皮卡迪利的方向开走了。

凯里只瞥见那颗俏丽的金发的头软软地仰靠在靠垫上。俱乐部的经理正望着那车的背影。

凯里从藏身处走了出来。德拉姆已不见了,眼前也没有出租汽车;可就在那亮着灯的门口过去一点,停着一辆劳斯莱斯——先前为了让那辆双座轿车开到门口而挪车时,它原是停在第五位的。凯里跑过去:

「小伙子,这是谁的车?」他向司机问道。

那司机不满他问话的口气生硬,把说话的人上下打量了一番:

「埃杰顿上尉的,」他慢慢答道。「可这同你有什么相干?」

「我是新苏格兰场的凯里总探长,」回答得极快。「我要跟上刚开走的那辆车。」

「怎么不跑着跟呢?」那人无礼地说。

凯里伸出一只小而有劲的手,攥住了说话人的手腕。

「我只对你说一句,」他脆声道。「我是警官,我要你协助。你敢不协助,就准备在瓦恩街醒过来。」

总探长此刻已踏上踏板,身子前倾,那张凶悍的红脸离那惊住了的司机的脸只有一英寸。他那凶悍的人格里那股压人的力量达到了它的目的,一如它少有不达的时候。

「我上车了,」总探长添了一句,往后跳回人行道上。「把那辆法国车丢了,我就告你抗拒并阻碍执法官员执行公务。开车。」

凯里跳进去,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劳斯莱斯开动了。

十一凯里的孩子·在马来杰克的店里

凯里离开邦德街时,这一夜的雾气已成了实实在在的浓雾。各处浓淡不一。所以特拉法加广场浓得透不过的时候,圣保罗教堂院那边却是清的。他坐着那辆硬征来的劳斯莱斯出发之后一个半钟头,在莱姆豪斯堤道上盲着摸路,走的正是一团黄浊的雾——那雾不但看得见、闻得到、摸得着,还尝得出味道。

他正处在他最暴的脾气里。想到那个无礼的司机——他是在西印度码头路同他分手的——要摸回西区去必定极难,他才略得了一点宽慰。

「这该死的雾!」他咕哝着,烦躁地咳了一声。

伦敦这一团浮着的浊气把他耍了;因为他一直把那辆双座轿车盯到了码头区的边缘,可一到这里,雾便浓得透不过,仿佛是老伦敦这条河生出来的。

凯里总探长是个敢冒许多险的人;可因了这该死的雾,他并没有确实的证据说查达那辆车进了某一所屋子。搜查的权他没有,所以一时被难住了。

此刻他的目标是最近的一架电话。不一会,一处蓝灯隐隐透过雾来,他便停住,推开一扇弹簧门,走进一条又长又窄的过道。他下了三级台阶,进了一间屋子;屋里满是一股腻人的气味,由走了味的啤酒和烈酒、油腻的人身——欧洲人的、亚洲人的、非洲人的——廉价的烟草和更廉价的香水,还有隐隐一丝鸦片,掺合而成。

屋里灯还算亮,可雾也钻了进来,把那些粗陋陈设的生硬遮去了一些。马来杰克的店是个腌臜的窝子,河上的浮渣都能在这里找到。有黄种人,有黑种人,有棕种人。可在场的女人一概是白人。

有一张桌上正在赌番摊,四个赌客显然是屋里唯一全然清醒的人。凯里进来时,一个女人正粗声大笑;许多嗓门粗哑的谈话同时进行着。可他把那道粗布的帘墙一拨,走进屋里,满屋便静了下来——这静,对总探长的名声是极大的恭维。只有那女人粗哑的笑声还在响,像一支难听的独唱,高过一片低语;那低语是由「红凯里!」这三个字以许多种声调说出来凑成的。

凯里不理他这一进门所引起的轰动,穿过屋子走到一张小柜台前;柜台后面站着一个黑皮色的人,没穿外衣,衬衫袖子卷着。他有一身马来人的皮,却生着旧式戏台上爱尔兰人的那副相貌。实在说,他若晓得自己的血脉——而这是任何人都无从知晓的——倒真可能发现自己有一半爱尔兰血。

这便是马来杰克,莱姆豪斯最粗野的店子之一的东家。他的神色虽带着讨好,却不算友善。可是:

「别慌张,」凯里恶声脆声道。「我要用你的电话,就这一件事。」

「哦,」那人掩不住松了一口气,「这容易。进来吧。」

他把柜台上一块活板掀起;凯里走过去,进了吧台后面一间小屋。屋里一张又脏又乱的桌上搁着一架电话。他拿起听筒:

「城区四百号,」总探长简短地叫道。过了一刻:「哈罗!是,」他说。「凯里总探长说话。请给我接我的部门。」

他握着听筒等了一会,一面冷冷地笑了——他听出外头那屋里的喧闹又起来了。显然马来杰克已经发了「没事了」的信号。随后:

「凯里总探长说话,」他又说了一遍。「德拉姆探长报过了么?」

「报过了,」对面答道,「半个钟头以前。他在莱姆豪斯警署候着。他坐出租汽车跟着你,路上因为雾把你丢了。」

「这我不奇怪,」凯里说。「他丢的还不及我丢的多。还有别的事么?」

「没有别的。」

「好。我给莱姆豪斯打。再见。」

他把听筒挂上,停了一刻,思量着。他从齿间取出一块已经没味的口香糖,丢进那只烧着一堆病火的炉格里;随后撕掉一块新糖的包纸,又嚼起来,站着四下里看,眼里却什么也没看见。那双眼睛还同往常一样凶悍,神气却是向内的。

他是以决断迅捷著名的,可这一回竟发觉自己拿不定主意。马来杰克的耳朵很灵,而这店里有些人,是极有缘由要关心刑事侦查部一位人员的动静的,尤其是那位已挣得莱姆豪斯的老鼠们惧怕他的权利的人。伦敦这古怪的天气同他作对;可他决意不再打电话,直接到莱姆豪斯警署去。

他一步跨进吧台,正如他所料,差点撞倒那东家——那人正站在半开的门边听着。凯里对着那张丑脸凶悍地一笑,掀起活板,顺着屋子走下去,穿过散乱的桌子之间那条过道;那里空气里沉着种种奇异的香气,此刻又掺上了伦敦雾的那一股辛味;斜的眼睛、直的眼睛、清醒的眼睛、醉的眼睛,都偷偷地打量他。又有一阵半静,可不如头一回那样彻底。

凯里拨开帘子,上了台阶,顺着过道走出弹簧门,到了堤道上那一片黄浊里。他慢慢走了十步,便察出有追来的声响。他闪电般转过身,攥紧了拳头。随后:

「探长!」一个哑声低语道。

「是!你是谁?要什么?」

一个模糊的身形从雾里显了出来。

「我叫彼得斯,长官。普雷斯顿探长认得我。」

凯里恰在一盏街灯底下站住;此刻他看进了说话人那张又瘦又尖的脸:

「我听说过你,」他脆声道。「有消息给我?」

「我想有;可边走边说吧。」

凯里总探长迟疑了一下。彼得斯属于那么一类人,而凯里以他那爽直性情的全部力量鄙视这一类人。从警察的眼光看,一个吃饭的线人是有用处的;这一类口供也常在呈给总探长的报告里出现。可他自己是避着同这种人接触的,正如他本能地、爱洁地避着同污秽接触。然而此刻所关的事太大了,他的迟疑只是一瞬。

罗尔克夫人那张苍白的脸、那颗金发的头软软地仰靠在双座轿车的靠垫上——他在邦德街瞥见的那一眼——此刻在他心里的眼前立了起来,仿佛是从雾里变出来的。彼得斯趿着脚跟在他旁边走:

「小查达今晚把自己毁了,」那哑嗓子接着说。「一个钟头前他把一位阔小姐带到老头子家里去了。我在那一带转,想着也许能探点消息。我看她是被下了药的。」

「怎么说?」凯里脆声问。

「唔,我站在街对面。楼·查达用钥匙开了门;灯光照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他把她抱进去了。」

「抱进去?」

「是。她穿着晚装,披着一件阔气的斗篷。」

「车呢?」

「他又出来,把车开到后头的车房去了。」

「你为什么不立刻去报?」

「我正在去报的路上,就看见你从马来杰克的店里出来。」

这人的声音发抖,带着慌张:

「你怕什么?」凯里恶声问。「还有别的事要告诉我么?」

「没有,没有,」彼得斯咕哝道。「只是我觉着他看见我了。」

「谁看见你了?」

「楼·查达。」

「那又怎么?」

「唔,只求——到了警署再离开我。」

凯里从鼻子里轻蔑地哼了一声,随后忽然停住。

「站住别动,」他吩咐道。「我要听一听。」

两人默默站在一处黑地里,哪一盏灯的光也照不到。雾的帘子外头没有一点声音传到他们这里来。亚洲的神秘把他们裹在里头;可凯里所感到的只是对同伴那份怯懦的鄙视:

「你不必再往前走了,」他冷冷地说。「晚安。」

「可是——」那人开口道。

「晚安,」凯里又说了一遍。

他脚步轻快地往前走,马六甲藤杖敲着人行道。线人那偷偷摸摸的身影被雾吞了。可总探长还没走上十二步,便被一声疯了似的惨叫拦住了;那叫声在闷闷的雾里空空地、骇人地拔高上去。几个字传到他耳里。

「我的天,他捅了我!」

随后是一阵咕哝似的声音,渐渐化作一声呻吟。

「见鬼!」凯里咕哝道,「这可怜的东西说对了!」

他转身往回跑,一面在衣袋里摸他的电筒。他几乎在摸着电筒的同一刻,绊在了彼得斯身上;那人半躺在马路上,半躺在人行道上。

凯里按下按钮,迎上了一双朝上翻起、正在发直的眼睛。他刚在这将死的人身旁跪下一条腿,彼得斯便抽搐地一挥胳膊,手指弯成钩状,骇人地咳了一声,翻身扑在地上。

凯里把电筒的光关掉,咬紧牙,使劲去听,简直把呼吸也屏住了。可那闷住一切的雾里没有一点声音传来。他迟疑了一刻,很明白自己的险境;随后恶狠狠地又把灯打开,在那被杀的人身子四周血污的泥里搜寻。

「啊!」

这是一声得意的惊叹。

凯里小心地用拇指和食指夹起一块细白绸手帕,就是人家放在晚礼服胸袋里的那一种;它有一角污得骇人,因为先前半压在彼得斯的肩膀底下。

帕子上用金线绣着一个繁丽的花押,是「楼」「查」两个字的缩写。说也奇怪,带着花押的那一角,恰恰也是染了血的那一角。

十二凯里的孩子·金佛之室

帕特·罗尔克夫人究竟该受责还是该受怜,是个说不定的问题。她生着那一类金发的美,那种美对一般男人仿佛是块磁石。她丈夫有钱,比她大十二岁;他不但不像这样的姻缘里常见的那样妒而防着她,反倒给她一种危险的自由,相信她会领这份自由的好而不去滥用它。

她同楼·查达的交情,才第一次使他看清那条最省力的路上埋着多少险。诺埃尔·罗尔克爵士是在印度待了多年的英国人,他对欧亚混血者的成见不是轻易可以越过的。英国的教养给这个混血的孩子涂上的一切光泽,都不能把那一脉黄色的血从诺埃尔爵士眼里遮掉。查达虽受着一些上等人家的追捧,诺埃尔爵士却始终是冷的。

那双长长的、有磁力的眼睛,那张清秀端正的脸,尤其是那慢慢的、诱人的笑,在任性的帕特的丈夫看来,不是进入正派社会的通行证,倒是东方那种半带女气的邪气的凭证。牛津给他上了一层漆;可把那层漆刮一刮,底下便是东方的檀香木,香的,媚人的,动人的,可因其脆而不可凭信,所以是要躲开的东西。

然而他还迟疑着,想对自己的信念守住真。照他已经晓得的、还有他所疑的来看,可以断定:他若能用凯里总探长的眼睛去看楼·查达,这事定然要另一个结局。可诺埃尔爵士并不晓得凯里所晓得的。而那一心寻乐的罗尔克夫人,一头纺金似的头发,一副撩人的笑,觉得楼·查达迷人得危险;她几乎是迷上了——她这个受过那么多爱慕的人。

那些使她千千万万相貌平常的姊妹们渴望、挨着饿盼到终老的欢乐,她是领得过饱的。她一向寻的是新鲜,是新的历险。她对自己有信心,可又——而那醉人的刺激正在这里——并不全然有信心。她许过许多次要到楼·查达父亲的宅子里去看看——那是一座用心描画出来的神秘宫殿,是阿拉伯诗人书里带香的一页,落在莱姆豪斯那片有趣的龌龊之中。

她也许从没打算真去。谁晓得呢?可就在她落进凯里总探长眼里的那一夜,楼·查达用他那套诗意而热烈的法子劝她去;而她本就想去,便问自己:「我够不够强?我敢么?」

两人吃了饭,跳了舞;她吸了一支带香的烟卷——那种烟卷仿佛只有他才弄得到,从东方运来时装在古怪的小木盒里,盒子磨得发亮。

随后来了一阵从没有过的恶心和眼晕,一种不自在的省悟:她正在做傻事。最后是一片半黑,熟识的面孔在那半黑里浮上来,又很快失去了。有楼·查达那柔软而带乐音的声音在安慰她,有一股寒意,一种无力之感;随后有一段工夫,是她后来无论如何接不上的。

实在的知觉终于回来了。帕特夫人从她躺着的那张长榻上撑起身来,一双细瘦的手抓着垫子,眼睛越睁越大地四下里打量。

她在一间长而相当高的屋子里,屋里由天花板上吊下来的三盏银灯照亮。这地方家具并不多,颜色却是一片刺目而野蛮的喧闹。有几张深深的长榻,垫着琥珀色和血红色的垫子。地上铺着波斯地毯和野兽的皮。有些巧造的壁龛,半藏半露地摆着长颈的中国瓶;几张雕花的古怪小桌上搁着形状离奇的银器。有一只乌木嵌玉的橱,有绣着绿与金的龙的黑色壁毯。她看见孔雀蓝的帘子;而在一处又高又窄、压住整间屋子的凹龛里,蹲着一尊巨大的金佛。

空气里沉着一股奇异的香气。

可最要紧的是,这屋子是静的,静得极其压人。

帕特夫人一跃而起。这整个带香的地方仿佛都在她四周打转。她重新闭上眼睛,把那阵虚弱压下去。实情——关于楼·查达和她自己的实情——已经赤裸裸地立在她面前。因了她自己的糊涂——而她找不出一丝一毫的借口——她把自己交到了一个男人的手里;而这个男人,她在灵魂深处凭本能向来就晓得他是全无顾忌的。

他把那头藏在他圆滑、光洁的外壳底下的野兽藏得多么巧!可他又藏得多么不好!因为她凭直觉向来就察出它在那里,却故意闭上了眼睛,在那暗暗晓得有险的知觉里寻乐。如今他终于把假装撇了。

他在俱乐部里递给她的那支烟卷是下了药的。她在莱姆豪斯,任凭一个男人处置;而这个男人血脉里流的,是那些把女人当作物件的祖先的血。她太明白了:他的欲念必定已把他逼得发了狂,因为他必定晓得对一个不可轻慢的人如此放肆,要付多大的代价。可这些念头给不了什么宽慰。帕特想的不是楼·查达为破了西方的规矩须受什么罪,而是她自己为这一桩糊涂须付什么价。

她嘴里有一种叫人恶心的味道。她记起自己吸那支烟卷时隐隐觉出过这味道;实在说,她当时还说了一句。

「这个脏的黄种恶棍!」她出声说,攥紧了手。

她只是把先前许多男人说过的话重说了一遍。她对自己也诧异;而这诧异,不过是对女人之心这个谜的诧异。

清明在回来。屋子不再在她四周打转了。她朝一幅刺目的帘子走去,凭本能推想那后面遮着一道门。她把帘子拨开,去试那门的把手,可门是锁着的。她又找到第二道门,这一道也锁着。

有一扇高窗,也挂着繁丽的帷幔,可窗板关着,窗板上有锁。她又发现一扇小窗,镶着琥珀色的玻璃,可嵌在墙上很高的地方,到不了那里。

恐惧向她袭来;她坐倒在一张长榻上,把脸埋在手里。

「我的上帝!」她低声道。「我的上帝!给我力量——给我胆气。」

她在那里待了很久,听着有没有什么声音来破这片寂静。她想起她丈夫,想起家里那甜美的安稳,想起她为了这桩发疯似的寻险而放弃的东西。不一会,一把钥匙在锁里刮了一响。

帕特夫人一跃而起,那动作又狂又快,看见的人必要想起一头惊起的羚羊。遮着她最先试过的那道门的帷幔被拨开了。一个男人进来,把帘子放在身后。

她究竟料到的是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清;可这位全然陌生的人竟在这里,完全出乎意外。那人穿着一双绣鞋和一件长长的蓝袍,站在那里打量她,而那神色便在她这样慌乱的时候也叫她费解。他一头又长又乱的灰发从低低的额上往后梳着;眼睛奇异地像楼·查达的眼睛,只是眼皮更重;可他的皮肤黄得像一枚金币,那张瘦削而刮得干净的脸是东方人的脸。

他在胸前合抱着的那双细瘦的手也是黄的,有一种奇异地叫人止住目光的东西。帕特想象那双手扣住她白白的喉咙,她整个灵魂仿佛都要从这个站在那里、用那双长长的、有磁力的、莫测的眼睛看着她的人面前缩回去。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诧异,随后忽然省悟:是因为他眼里的那个神色,因为那是一种冷冷的怒。随后这闯进来的人开口了。

「你是谁?」他问道,说话带一种她听不惯的口音,可那声音同楼·查达的声音并不很两样。「谁把你带到这里来的?」

这话太出乎意外,有一刻她竟答不出来。最后:

「你好大的胆!」她喊道,她本来的胆气又挺了起来。「我是被下了药带到这地方来的。你要为这事付代价。你好大的胆!」

「啊!」那双长长的黑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可你是谁?」

「我是罗尔克夫人。开门。你要为这桩暴行痛悔的。」

「你是罗尔克夫人?」那人把这句重了一遍。「在你说到痛悔之前,先答我问的那一句:谁把你带到这里来的?」

「楼·查达。」

「啊!」身姿没有变,神色没有变,可那语调略略变了一点。

「我不知道你是谁,可我要求立刻从这地方放出去。」

那站在挂着帘子的门前的人略略低了低头。

「你会被放出去,」他答道,「可不是立刻。我要见一见把你带来的那一个。也许不全是他的过。你走之前,我们要彼此说明白。」

语气和目光都是冷冷的怒。随后,这惊住的女人还没说出一个字来,那穿蓝袍的人便退了出去,帘子又落下,她听见钥匙在锁里刮了一响。她奔到门前,用攥紧的拳头擂着门。

「放我走!」她半带癔症地喊。「放我走!你们要为这事付代价!哦,你们要为这事付代价!」

没有人答她。她转过身,背靠在帘子上,喘得很重,挣着要镇定,要力气。

十三凯里的孩子·欧亚混血的扎尼·查达

「总探长,」莱姆豪斯警署值班的警官说,「我总不免要想,你冒的是不必要的险。」

「你不免么?」凯里说,把礼帽往前又压低些,咄咄逼人地瞪着说话的人。

「是,我不免。自从你把这一带贩毒的那伙人收拾了,你就成了被人记下的人。唐人街一带这几桩凶杀——加上今晚这一桩是第三桩了——背后是有某种大势力的。可你连衣袋里不带一支枪,就在雾里到处走。」

「我不信枪,」凯里脆声道。「我这两只空手,对付这一带任何一个黄皮的能人都够了。要是手不济事,我的脚踢得像骡子。」

那一位笑了,摇了摇头。

「话虽如此,这还是傻,」他仍不放。「今晚在外头雾里下手的那个人,早可以在你到这里之前把你捅了或者打了。」

「他可以,」凯里脆声道,「可他没有。」

然而一想起他太太——此刻正在那间舒适的起坐间里等他——他心里忽然刺了一下。他也许真是冒了不必要的险。别人也这么说过。紧接着这一念,他想起了他的孩子,想起那个电话——这一夜的事使他没来得及打。

他还想起一件事,是他那不怕的性子使他宁愿忘掉的:他想起自己刚从那被杀的人身旁站起身时,有一双斜眼从雾里飞快地瞧过他。他凭拳手的本能挥出一拳,可指节撞着的只是空气。没有一点声响来告诉他那不是幻觉。只是后来,当他摸着路穿过唐人街那些关门闭户的街道、穿过那黄雾的寂静时,又有什么使他回了头;他又一次察出那双斜眼的一点光,又隐隐辨出一个跟着他的人形。

凯里恶狠狠地嚼了几下,随后:

「我看我该给太太打个电话,」他突然说。「她该在等我了。」

他话还没说完,电话铃便响了;过了一会:

「有人要同你说话,总探长,」值班的警官喊道。

「啊!」凯里叫了一声,那双凶悍的眼睛亮了起来。「那是家里来的。」

「我看不是,」那人答道。「可你自己看是谁。」

「哈罗!」他叫道。

答他的是一个他不熟的声音,一个带着古怪的喉音的声音。那正是他学会了憎恶的那一种声音。

「是凯里总探长么?」

「是,」他脆声道。

「我所要说的话,我可以当作是私下的么?」

「断然不可。」

「再想一想,总探长,」那声音接着说。「你是个眼看就要达到多年所求的人;而你虽也许不晓得,你正站在一场大祸的边上。我领会你的职责之心,也敬重它。可有时候,权谋是比强力更有力的武器。」

凯里听着,觉出说话的是个有教养、有头脑的人。他心里大为纳罕,可是:

「我的时间是宝贵的,」他飞快地说。「说正题。你要什么,你是谁?」

「请等一刻,总探长。一个不碍你前程而能发财的机会落到你路上了。你拿到了一件你以为是凶案线索的东西。」

那声音停住;凯里不作声,它便立刻接着说:

「我晓得你的为人,疑心你还没有把你拿到这件证据的事告诉任何别人。为你自己的利益,我劝你在告诉别人之前先见我一面。」

凯里飞快地想了想,随后:

「我不说你说得对,」他脆声回道。「可我若来见你,我要留一份封好的陈述在这里值班的警官手里。」

「这我并不反对,」那喉音的声音答道,「可我求你把那件证据带来。」

「我是买不动的,」凯里警告道。「别这么想,也别这么提;不然我到了你那里,要把你折成两半。」

他那红胡子竟竖起来了;他把听筒攥得那么紧,筒子抵着他的耳朵发颤。

「你误会我了,」说话的人答道。「我叫扎尼·查达。你晓得我住在哪里。你若肯赏光来看我,我留你不会过五分钟。」

凯里狠狠地嚼了十秒钟——那是要紧的十秒钟——随后:

「我来!」他说。

他把听筒挂回钩上,走到那张受案的台子前,取了一张公事用纸和一支笔。他在纸的背面飞快地写着,值班的警官好奇地看着他。

「给我一个信封,」他吩咐道。

找来一个信封交给他。他把纸装进信封,把封口粘上,用大而有力的字写上收件人——刑事侦查部的副总监,那是他的上司。最后:

「我出去一趟,」他说。

「我说了那些话,你还要去?」

「你说了那些话,我还是要去。我出去。我若在一个钟头之内不回来,也不打电话,这个你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莱姆豪斯那位警官困惑地瞪着他。

「可在这当中,」他抗道,「这桩凶杀我该办什么?德拉姆随时就要带着尸首回来,你又说你拿到了凶手的线索。」

「我拿到了,」凯里说,「可我要去取确实的证据。等我的话,什么也别做。」

「很好,」那一位答道。凯里把马六甲藤杖夹在臂下,大步走进了雾里。

他对莱姆豪斯一带的熟悉又广又细,所以二十分钟之后——在黑里只走错了一处——他已按着一个电铃;那铃装在一道门旁边,而那门是一长段阴沉的砖墙上唯一的缺口,这条街无论白天黑夜都不会叫过路的生客觉得可亲。

开门的是一个穿本国衣裳的中国人;门里显出一个方方的小门厅,灯光暖暖的,陈设是东方式的。凯里脚步轻快地跨了进去。

「我要见扎尼·查达先生。告诉他我来了。我叫凯里总探长。」

那中国人鞠了一躬,穿过门厅,拨开几幅帘子,踏上四级铺着毯子的台阶,消失在帷幔掀起时显出的一条短过道里。他走时,凯里好奇地四下打量。

扎尼·查达这所神秘的宅子他从没进过,这位混血者他本人也从没会过。据说此人是个百万富翁,可不知出于什么不明的缘由,偏要住在这所又旧又散漫的屋子里;这屋子从前是一所乡间宅第,如今却被码头区和唐人街的窄巷紧紧围住了。门厅里静得出奇;照他断定,也东方得出奇。他觉出一种兴奋。扎尼·查达手里握着有力的势力,这他很清楚。可他把自己所布置的防备过了一遍,便断定那张王牌在他手里。

那中国仆人又下了台阶,示意来客跟他走。凯里提着帽子和手杖,上了台阶,顺着铺毯的过道走去,被引进一间古怪而低矮的屋子,那屋子是照书房布置的。

四壁都是书架,架上是些样子奇怪的书,一本也不像英文的。架顶上摆着一些怪模怪样的神像,还有中国的瓷器和别的东方摆设。屋里还有兵器,有华贵的地毯、雕花的家具,有一股格外带异域气的奢华。此外他察出一丝鸦片的气味,由此推想扎尼·查达染着中国那个民族性的恶癖。

那位声名在外的混血者坐在一张又长又窄的桌子前面。桌上有许多奇怪而陌生的东西,还有一个小小的书架。一支鸦片烟枪搁在一只瓷碗里。

扎尼·查达穿着一件蓝袍,坐在一张垫着垫子的椅子里,朝总探长望着。他用一只细瘦的黄手把那头乱的灰发往后抹了抹。那双长长的、有磁力的眼睛半闭着。

「晚上好,凯里总探长,」他说。「请坐罢?」

「谢了,我不久留。你要说的话,我站着也听得。」

那双长眼睛略略变窄了一点——这是扎尼·查达容许自己有的唯一的神色变化。

「随你的意。我也没有要久留你的缘由。」

在这间古怪而带香的屋子里——那异域的奢华底下隐隐透着一种阴恶——当这位混血者有力的人格同凯里的人格相接时,便起了一种星象相撞似的冲击。在某种意思上,这是细剑同战斧之争;是一股潜移而有力的意志,对上总探长那股咬死不放的牛犬之力。

扎尼·查达仍从半闭的眼睛里看着他的客人;那客人两脚分开站着,下巴咄咄逼人地往前伸,用一双睁得大大的、凶悍的蓝眼睛瞪着他。

「我只说一句,」凯里宣称道,那几个字是脆生生地咬出来的,简直近于凶猛。他把帽子和手杖放在一把椅子上,朝那张又窄又满的桌子走了一步。「你敢向我出任何价来赎回你以为我拿到的那件证据,我就把你的脸打得像煎锅一样平。」

扎尼·查达那双黄手抓住了他所坐那把椅子扶手上作饰的金属圆头。那双长眼睛此刻看去像是全闭上了;此外他仍是一动不动。

一阵短短的、意味深长的沉默之后:

「你何等地误会了我,总探长,」查达答道,声音极轻。「你不久就要升到一个无人比你更配据的位置上去。你家室极为和乐,又有一个儿子,你在他身上寄着厚望。在这一点上,总探长,我同你是一样的。」

凯里的鼻孔张得大大的,可他没有说话。

「你看,」那混血者接着说,「我晓得你许多事。实在说,我一向有兴味地看着你的经历。如今说简短些罢:倘若你同我,作为两个通世情的人,能够彼此说得明白,那么一场大丑闻可以免掉,一个女人的名声可以保住。」

「我不想同你说明白,」凯里直截地说。「可你已经说了够多的话,足以叫我有理由吹这个哨子。」他从大衣口袋里取出一支警笛。「这所屋子有人在盯着。」

「这一点我晓得,」扎尼·查达低声道。

「屋子里有两个人我要,为的是两个不同的缘由。你再多说几句,也许就是三个。」

查达慢慢举起手来。

「把你的哨子放回去,总探长。」

这混血者的举动里有一种奇异的克制,凯里不信它;可当时他说不出那是什么缘故。随后他忽然断定:这人是在等什么,在听什么声音。仿佛是来印证这推断,正在这一刻,真有一个声音破了这屋里的寂静。

这所大屋子远远的什么地方,有一面锣被人轻轻敲了三下。凯里那凶悍的目光在扎尼·查达脸上搜寻,可那脸仍像一副面具,一动不动。然而这是某一种信号,总探长是不疑的。他说:

「你骗不了我,」他凶悍地说。「没有人能不让我晓得而离开这所屋子;而因了外头雾里出的那桩事,我的手是松开的了。」

他从椅子上取起帽子和手杖。

「我要搜这屋子,」他宣称道。

扎尼·查达慢慢站起身来。

「总探长,」他说,「我劝你在同你太太商量过之前,什么也不要做。」

「同我太太商量?」凯里脆声道。「你这究竟是什么鬼话?」

「我的意思是:你此刻无论采什么步骤,都只能给许多人招来灾祸;而就你自己而言,是招来大大的伤心。」

凯里往前走了一步,两步,随后站住了。他正在想这混血者说的某几句话。他在身子上并不怕这个人;可他还不至于蠢到小看这人作恶的本钱,小看他在暗处下手的能耐。

「随你的意行事罢,」扎尼·查达又说,声音更轻了。「可我这劝不是轻说的。总探长,这一夜里不论什么钟点,你肯回来,我都接待你。到了明天,你若愿意,便可以不必仰仗任何人了。」

凯里攥紧了拳头。

「而大大的伤心也可以免了别人,」那混血者末了说。

凯里把牙咬得咔的一响;随后戴上帽子,转身一直朝门口走去。

十四凯里的孩子·小丹·凯里

小丹·凯里像他父亲像得叫人发笑,只是骨架更大些,看来是要长成一个大得多的汉子。他的头发红得毫不含糊,长得又那样不服管,世上还没造出一把能把它压服的梳子。他有总探长那双睁得大大的、好斗的蓝眼睛;他一笑,两颗断了的牙便使他显得极有拳手的气派。

他刚进那所学校时——如今他是校里最得人心的一个——人家立刻给他起了个名号叫「胡萝卜」。小凯里对这外号向来不服;到校第一天他便动手显他的不服,而且显得那样有力、那样坚决,以至于此前爱用这外号的全班每一个人都默默同意把它收回了。

「我同你们一个一个来,」这新来的人在一屋子惊呆的寂静里宣称道,「先从你起」——他指着最大的那个孩子。「今天打不完,明天再接着打。」

这事单那份胆大就叫人人惊住了。小凯里对那个带头欺他的人下的手,使众人的看法起了一个有益的改变。小丹尼尔·凯里便是这样的脾性。所以雾中那桩凶杀那一夜,他父亲出门之后几个钟头,电话铃响了起来,接电话的是小丹,不是他母亲。

「哈罗!」一个声音说。「这是凯里总探长家么?」

「是,」丹答道。

「城里下起雨来了,」那声音接着说,「说话的是总探长的儿子么?」

「是,我是丹尼尔·凯里。」

「那么,孩子,你晓得去新苏格兰场的路么?」

「当然晓得。」

「他说请你把他的防雨外套带来。你晓得在哪里找么?」

「晓得,晓得!」丹兴奋地喊道,能这样参与父亲的差事,叫他快活得不行。

「那好,去拿来。在市政厅跳上一辆电车,把外套带到这里来。你母亲不会不许吧?」

「自然不会,」丹喊道。「我去告诉她。我现在就动身么?」

「是,立刻就动身。」

小凯里带着这消息进来时,凯里太太正坐在饭厅的火边做针线;他那双蓝眼睛兴奋得闪闪发亮。她慢慢点了点头。

「你得穿上你的雨衣和厚靴子,」她说,「还要围巾,还要你那顶最旧的帽子。我看这样的夜里出门简直是发疯,不过——」

「爸爸说我可以去的,」那孩子抗道。

「他既这么说,你就去罢;可我还是说这是发疯。」

过了十分钟光景,小凯里到底出了门。那条羊毛围巾是人家逼他围的,他心里极不服气,暗暗决意上电车之前就把它取掉。他一条胳膊上搭着那件发亮的防雨外套——雨夜在外头,这外套向来是总探长不离身的伴当。雾更浓了,离家门十步,门厅里透出来的灯光便看不见了。

玛丽·凯里很晓得丈夫对娇养孩子的那套看法;可即便如此,她也不能全然把心放在这一趟上。然而她关上门,豁达地回去做她的针线,一面想:丹到底也出不了什么大事,他身子壮,又健康,又机灵。

那孩子在雾里一路走着,快活地吹着口哨。离家不到二十码,停着一辆双座轿车;车上一盏灯的光里,一个人正看着一张纸,纸上大概写着一个地址;因为那孩子一走近,那人便转过身来,衣领竖起围住脸,帽子压得低低的。

「哈罗!」他招呼道。「请问你能告诉我一件事么?」

他说话带一种古怪的口音,那孩子没听惯。「大概是个什么外国人,」小凯里断定道。

「什么事?」他停住脚问。

「请你念一念,告诉我离这地方近不近?」那人接着说,把他刚才细看的那张纸举起来。

丹上前一步,低头去看。他看不清那上头的字,便又低些,把纸挪近灯。就在这一刻,另一个人从背后干净利落地把他两臂反扣住,一条围巾一下兜住了他的头;他拼命踢蹬,可除此之外全无办法,只觉自己被人提起来放进了车里。

那围巾兜在他脸上时,恰留出一只眼睛半露着;他被提起来的一刻,瞥见了捉他的人。一阵实实在在的、叫人发呕的恐怖使他省悟:他落在中国人手里了!

也许是心念相通,这一阵恐惧传到了他父亲身上;因为大约正在这个时候,后者正在同扎尼·查达相对,大约正在这个时候,凯里听出了对方话底下那一层掩不住的紧张与威胁。随后过了几分钟,便有那三下锣声;那股没有道理的畏惧便又向他袭来——也许正因为那锣声所报的是他儿子被捉,而这消息已按扎尼·查达的吩咐立刻用电话打到了莱姆豪斯。

可以断定的是,凯里离开那混血者的宅子时,心境是他素来不熟的。下一步怎么走,他定不下来。查达的话底下藏着一个要命的威胁。

「同你太太商量,」他一路不断对自己咕哝这句。那中国仆人给他开门时,他在走进雾里之前停了一刻。屋子前后都有人当班。他该不该冒险把这地方抄了?罗尔克夫人被困在这里,他已不再疑;可同样可以断定的是:既然已经追查到了这里,而扎尼·查达也明知此事,那么她在捉她的人手里便不会再受什么害。至于楼·查达在哪里,他说不准。他若在这屋里,那是跑不掉的。

那中国人把门关上;凯里站在那条阴沉的、砖墙夹着的街上的黑里,心里那种接近沮丧的东西,在他这样性情跳脱的人身上是难得有的。有什么东西滴在他帽檐上;凯里抬起头,觉出雨落在他朝上的脸上。他心里念了一句谢天谢地。这就要把雾赶散了。

他顺着那道高砖墙往前走;还没走多远,一个裹得严实的身影在他面前立了起来,一支电筒的光照到他脸上。

「哦,是你呀,总探长!」守望的人的声音传来。

「是我,」凯里脆声道。「除非这老鼠洞底下有地道,我看当班的人把所有出口都看住了罢?」

「所有大的出口都看住了,」那人答道。「不过你也说了,这是一所古怪的屋子,而扎尼·查达的名声比屋子更古怪。」

「等我的话,什么也别做。」

「很好,总探长。」

这时雨已明显压住了雾;来时用了多少工夫,回去只用了一半,凯里便又回到了莱姆豪斯警署。他不知不觉地一步比一步赶得更急,被一种莫名的焦虑催着;到后来,他几乎是跑进办事房、跑到搁电话的台子前的。

他拿起听筒,叫了自己家的号码,站在那里跺着脚,不耐地等答话。不一会,接线员的声音来了:「还没有人答么?」

「没有。」

「我再给他们摇一遍。」

凯里的焦虑变得极锐,几乎挨不住;最后,一再试过之后,他家里仍无人答,他便把听筒挂上,伏在台子上一刻,被一阵他少有经过的忧惧的风暴摇着。他转向值班的探长:

「把我留给你的那个信封给我,」他吩咐道。「再叫人去叫一辆出租汽车;叫到为止,别停。德拉姆探长在哪里?」

「在停尸房。」

「啊!」

「有什么进展么,总探长?」

「有。不过除了把扎尼·查达那所屋子严严看住,等我再有话来之前什么也不要做。」

「很好,」那探长说。「你要不要等德拉姆的报告?」

「不等。车一到,我什么也不等。」

他真像一头笼里的野兽,在屋里来回踱着;一通又一通电话打到附近各个车行去,好久都没有结果。他太太不接电话,这是什么意思?这也许意味着她、他们那一个仆人、丹,都不在家里。而这样的夜里这样的钟点,他们又能在哪里呢?也许是这个意思,也许是——更坏的意思。

一千零一种可能,丑恶的、荒怪的、骇人的,在他心里一闪一闪地过。他开始明白扎尼·查达说那句「我一向有兴味地看着你的经历」是什么意思了。

终于叫到了一辆出租汽车,用电话吩咐那人立刻开到莱姆豪斯警署来。他来得仿佛那样慢;等到外头终于听见车停下来的声音,凯里已不敢信自己能同司机说话,便叫一位警长去把地址告诉他。他默默上了车,关上门。

雨下得又匀又密。雾已经被它赶散,所以他可以盼着运气好一个钟头之内到家。实际上那人这一趟开得极快;可在乘客看来,他自己走路都要更快些——他心里那焦虑是咬人的,那恐惧使他恨不得生出翅膀。

凯里吩咐车夫等着,自己开了前门进去。他已看见饭厅窗里有灯;进去,便见太太在那里等他。他一进门,她便站起来,那张端正的脸上满是惊骇。

「丹!」她低声道。「丹!你的雨衣呢?」

「我没带,」他答道,一面竭力对自己说,他那些忧惧是没有根的。「可你怎么不接电话呢?」

「丹,你这话什么意思?」玛丽·凯里瞪着他,眼睛越睁越大。「是孩子接的呀,丹。他带着你的雨衣出门,有一个半钟头了。」

「什么!」

实情像埋伏里扑出来的敌人一样,一下跳到凯里面前。

「那话是谁传的?」

「是场里来的人,叫孩子立刻一个人把你的雨衣送去。丹!丹——」

她伸着手往前走,浑身发颤;可凯里已一跃跳进那条窄门厅。他举起电话听筒,听了一刻,随后猛地把它掼回钩上。

「线断了!」他咕哝道。「有人在屋外头用剪线钳动过手了!」

他太太走到他站的地方;他把牙咬得极紧,把她抱在怀里。她抖得像中了风。

「玛丽,亲爱的,」他说,「你尽你的力祷告,求给我力气尽我的本分。」

她用一双憔悴、无泪的眼睛看着他。

「告诉我实话:他们把我的孩子弄去了么?」

他的手指在她肩上收紧了。

「别愁,」他说,「也别要我留下来解说。我回来的时候,丹就跟我一道!」

他不敢再信自己能撑住,一把把帽子扣在头上,走出去上了等着的车。

「回莱姆豪斯警署,」他飞快地吩咐道。

「哎唷我的天!」那开车的咕哝道。「那以后还要往哪里去呀,老总?那地方可是在图外头了。」

「我要下地狱去!」凯里脆声道,忽然把那张红脸凑到说话人脸跟前。「而且是你送我去!」

十五凯里的孩子·游侠骑士

小凯里认清了捉他的人力气比他大,不久便不再挣了。他头一次真正历险的那股兴奋进了他的血。他记得自己是他父亲的儿子;他是个心思快的孩子,便省悟到:自己落在他父亲仇家的手里了。头一次认出自己落在中国人手里时那阵几乎要压住他的惊慌,此刻让给了一种冷冷的怒——而这一样禀赋,日后要使他成为一个不好惹的人。

他全不反抗地躺在那个牢牢按住他的人的手下;又因为呼吸得平稳,他发觉围巾兜住鼻子和嘴并不怎么碍事。车上两人间断断续续说了几句话,可用的是一种古怪的、多嘶音的语言,那孩子听不懂,却推想那是中国话。他想:学校里别的孩子该多羡慕他;这一想便叫人提神,叫人壮胆。放假的头一天,他就成了一场唐人街大戏里的正角。

恐惧的最后一点影子跑掉了。他的姿势不舒服,手脚都蜷得发酸,可他认了命,心里几乎还有点高兴,又开始带着一股劲头去盼着前头的事——那是一股不肯做人家手中死物件的心志;捉他的人若能看透这俘虏的心,怕要吃一惊的。

这一程路仿佛没有尽头;可小凯里像石头人一般默默忍着,直到车停了,他被人提起来,抬下一道石阶,进了一处又潮又带土气的地方。走了一段路,随后上了许多段楼梯,有的是光板的,有的铺着毯子。

最后他被放在一把椅子上;他举手去摸那条围巾——到后半程,围巾绑得更紧了,叫他什么也看不见——这时他听见一道门关上、锁上。

围巾很快被取掉了。丹发觉自己在一间天花板很低的顶楼里,屋顶是斜的,有一扇关着窗板的窗。一盏没有罩的电灯从天花板上吊下来。除了把他放下的那把藤座椅子和若干说不出名目的杂物,这顶楼里没有家具。丹飞快地想:换了他父亲,当此情形会怎么办。

「先弄清门是不是锁了,」他咕哝道。

他去试了试,那门是锁死的,一点可疑也没有。

「窗。」

窗板关着,还上着一把挂锁。

他把那把挂锁细细看了一番;随后从衣袋里取出一把那种妙极了的刀——其实是一只小小的工具箱——从槽里掀起那把权作改锥的部件,又利索又干净地把挂锁所挂的那个锁扣旋了下来!

过了一刻,他已把窗板打开,望着夜里那一片细雨。

关他的这间屋在一所肮脏的砖屋的三层上;对面是另一座房子的一部分;底下是一个铺石的院子。左手立着一道高墙,墙那边他瞥见了另外几座肮脏的房子。看得见一扇亮着的窗——对面那座房子上一扇方窗,琥珀色的光从那里照出来。

那边街上什么地方有一根路灯柱。他能看出它往那带雾的雨里投出的一圈光晕。玻璃很脏;小凯里把窗扇推上去,一股又潮又冷的风灌进了屋里。他伸出头去,急切地四下张望。

窗子右边伸手可及处有一根雨水管;小凯里把身子再探出去些,看见那管子一直通过他底下一层的另外两扇更大的窗子。那两扇窗里都没有灯。

高得发晕的地方,于一个康健的少年并不可怕。那些托住水管的托架,于灵活的丹便是一道够用的楼梯;他这个囚犯比那位有名的特伦克男爵还要滑溜些。他把围巾和雨衣都丢下,爬出窗台,用那双厚底靴子去探第一个落脚处。他抓住窗沿,把身子放下去,再去探第二个。

随后来了那一刻:他必得把全身的重量交给那根管子。他咬紧牙,赌了这一下,去探、又找到了第三个弯角;随后他仍抓着管子,在正底下那扇窗的窗沿上站了一刻。隔壁那所房子里亮着的窗使他好奇;他扭过身去,弯着腰,隔着那边窥看——看见的一幕使他停住了。

那屋里的陈设,叫他惊讶得透不过气来。他想,那像一幅东方的画。一个他认为穿得极为华美的女人,一头金发散乱着,两手一会攥紧一会松开,正发狂似的来回踱着,那张苍白的脸上是那样一副恐怖的神色,弄得丹的心仿佛停了一刻!

这才是真的难处,而这一类难处正合这孩子天性里全部的侠气。他端量那扇窗,窗上镶的是琥珀色玻璃;他看出窗开着一道缝,够他伸手拨开扣子,只要他能够到,便能把它全开。而且——有了!——那边也有一根雨水管!

他顺着管子爬到院子里,飞快地四下一看,跑过去,又爬上那扇亮着的窗。过了一刻,他已把窗推得大开。

迎他的是一声憋住的惊呼;可他小心地把身子的重量从那根好心的管子挪到窗沿上,跨坐在窗沿,一只脚进了屋里。随后他使出一身猴子般的灵巧,把头和肩膀扭了进去。

「没事,」他轻轻地、安慰地说;「我是丹·凯里,凯里总探长的儿子。我能帮上什么么?」

那女人两手痉挛地合在一处,站着抬头看他。

「哦,谢天谢地!」这被困的人说。「可你要怎么办呢?你能把我弄出去么?」

「别愁,」丹满有把握地答道。「我父亲和我办得了!」

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扭身动作,于是另一条腿和那只脚也进了窗里。随后他转过身,把身子放下来,得意地落在一张铺着垫子的长榻上。那一刻,便是一笼吃人的老虎他也敢对。历险的兴头把他攥住了。他站起来,急急地喘着气,那一头红发比平日更乱。

随后,他还没来得及动、来得及抗一声,这位他来救的金发公主便弯下身,两臂抱住他的脖子,吻了他。

「你这可爱的、勇敢的孩子!」她说。「我想你救了我,使我没有发疯。」

小凯里的脸比先前更红了;他挣脱出来:

「你这桩麻烦还没出呢,」他抗道。「不同的只是:我也进来陪着你了!」

「可你父亲在哪里?」

「我正在找他。」

「什么!」

「哦,他就在附近什么地方,」丹满有把握地叫她放心。

「可是,可是——」她睁着大眼睛望着他,「不是他叫你到这里来的么?」

「他才没有呢,」小凯里答道。「我是自己来的;我走的时候你也跟我一道走。我总弄不明白你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你晓得这是谁的屋子么?」

「哦,我晓得,我晓得!」

「谁的?」

「是一个叫查达的人的。」

「查达?从没听说过。可我是说,这是伦敦的哪一块地方?」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想是莱姆豪斯。我不明白。你不是自己来的么。」

「我不是,」小凯里快活地说,「我是被人弄来的!」

「你父亲弄来的?」

「才不是。是两个中国佬!我告诉你一件事。」他抬起那双闪着光的蓝眼睛。「咱们是实实在在地碰上硬碴儿了。我看你是爬不了雨水管的吧?」

十六凯里的孩子·报应

这正是夜里那黑暗、沉寂、压人的一刻,万物的生气都落到了最低。在那间低矮而香气奇异的书房里,扎尼·查达坐在桌前,一双黄手抓着椅子扶手上的圆头,那双长长的、莫测的眼睛一无所见地望着前面。

外头起了一阵响动,有说话的声音;他儿子楼·查达立在门口。他身上还穿着晚礼服,可人已不再利落。那头油亮的黑发乱了,那张漂亮的橄榄色的脸上有一种被人追着的神气。抖着的嘴和亮着恐惧的眼睛,都把那份惊慌招了出来。他站住,瞪着他父亲:

「你为什么还不走?」后者严厉地问。「你是要把我同你自己一道毁掉么?」

「警察在桂家对面派了一个人。那条路我出不去。」

「把那孩子弄进来的时候,那里是没有人的。」

「是没有,可现在有了。父亲!」他往前走了一步。「我被堵住了。他们不能把我带走。你不会让他们把我带走吧?」

扎尼·查达一根筋肉也没有动,可是:

「今夜,」他说,「你那发了疯的欲念把我们两个都带到了毁灭里。为了一个金头发的洋娃娃——她还值不得她身上戴的珠宝的价钱——你把自己送到了刽子手够得着的地方。」

「我是疯了,我是疯了,」那一个呻吟道。

「可我是清醒的,却也被卷进了后果里,」他父亲回道。

「他为了那孩子的命,是会不出声的。」

「他也许会,」扎尼·查达答道。「我恨他,可他是条汉子。你若逃掉了,他或许肯答应不出声。你一被捕,什么也堵不住他的嘴。」

「这案子若上了堂,帕特的名声就完了。」

「那真可惜!」扎尼·查达说。

这所屋子远远的什么地方,一面锣被敲了三下。

「走,」他父亲吩咐道。「待在桂家,等我派人去叫你。叫阿方到上面那屋里去,看住那女人别出声。一叫起来,我们最后一线机会也完了。」

楼·查达举起手,把头发从汗湿的额上往后抹去,随后憔悴地瞪了他父亲一眼,转身跑出了屋子。

一分钟后,那中国仆人把凯里引了进来。那张凶悍的脸绷得像一副面具。他连帽子也没脱,大步走到桌前,弯下身去,一双凶悍的、睁得大大的蓝眼睛紧紧盯进那双长长的、半闭的黑眼睛里。

「我只有一句话,」凯里哑着嗓子说。「不论刽子手要怎么处置你那条滑溜的儿子,不论他掠去的那个金头发的傻女人出什么事;你要是动了我孩子一下,我就把你踢死——哪怕要追着你绕世界一圈,我也要做到。」

扎尼·查达没有答话,可他的指节都发白了——他把椅臂上的圆头攥得那么紧。凯里那股凶悍便能镇住任何人,即便那人以为这只是一个性急的人空口的威胁。可扎尼·查达识得所有的人,他也识得这一个。丹尼尔·凯里说在某种情形下他要把扎尼·查达踢死,他指的不是开枪打死他、不是勒死他,连用拳头打死他也不是;他指的正是他所说的——把他踢死——而扎尼·查达晓得这一点。

于是有好一会紧张的沉默;在这沉默里,总探长那张凶悍的脸朝那混血者瘦削的黄脸凑得更近了。最后:

「只听我一刻,」扎尼·查达说。他声音里那喉音的腔调不见了。他说得又轻又带嘶音。「我也是一个父亲——」

「别绕弯子!」凯里喊道。「你掠了我的孩子。就算要我把你这屋子一块砖一块砖地拆了,我也要把他找出来。你若伤了他一根头发——你晓得会有什么等着你!」

他浑身发颤。他强按住自己所使的那份力气,看着都叫人害怕。扎尼·查达是读人的,他晓得:纵然自己身子有力气,手下又有暗藏的本钱,他此刻离那最原始的报应,比任何时候都近。可是:

「我明白,」他接着说。「可你不明白。你的孩子不在这所屋子里。哦!动武无用!那只能使他的失落再也补不回来。」

凯里鼻孔张着,眼睛发狂似的瞪着,弯身俯在他上面。

「你那个不成器的儿子,」他哑着嗓子说,「这一步走得太过了。他的风流事从前已经两次以杀人收场——而你给他遮过了。这一回你遮不了。我是买不动的。伦敦容这远东的一套已经容得够久了。你这小畜生这一回要上绞架。听明白了么?没有什么好讲价的。那女人的名声拦不住我。我孩子的险拦不住我。可你若想拿他当杠子来撬我,我就把你一脚踢进你那发臭的黄色天堂,到了那里,验收的时候你是一堆肉泥。」

「你说到三条人命,」扎尼·查达低声道。

凯里把牙咬得那么紧,颊上的筋肉凸出来,凸得异乎寻常。他把攥紧的两拳塞进衣袋里。

「我们在世上各做各的本行,」那混血者又说,「都尽自己的本事。可行当上的名声,若要拿一个所爱的人永远失去来换,岂不是买得太贵了?远为合算的买卖,比方说,是一万镑,用来买一块绸手帕——」

凯里那双凶悍的蓝眼睛闭了一瞬的一瞬。可就在那一瞬的一瞬里,他眼前已现出一万镑——一笔他永无指望有的钱——能买来的一些东西。他看见了他的家,照他愿意的样子;他也看见丹在那里,平安快活地在母亲身旁。彼得斯那样一个弃物得了他该得的结局;一个奸猾的马来人、一个背了祖的中国人,早先也照样去了,而他疑心是同一只手送的——就为了这个,他便有权不顾他太太的快活、不顾他孩子的命、不顾诺埃尔·罗尔克爵士体面的名声么?

「我的本钱是不寻常的,」查达又说,几乎是低语了。「这个数目的现款就在我的保险柜里——」

他说到这里便被打断了;打断他的缘由是这样:

就在几刻之前,这所屋子远处的一头也上演了另一幕有戏的遭遇。小凯里把帕特夫人被困的那间屋子一切可能出去的路子都极有法子地试过了,早已不再试,又把一肚子的巧思都用在一个个计策上,而一议之下都证明没用。他的境地虽新奇又危险,天性却在催它的法令:他开始发困了。最叫人丧气的是他发现:那扇嵌在墙上高处的方形小窗,他从那里落进这间华美的牢房,如今却上不去了。此刻两人并肩坐在一张铺垫的长榻上,那女人的胳膊搭在那孩子肩上;忽然他们惊觉:这所屋子深处传来三下锣声。

小凯里的困意跑了。他像被电打了一下似的跳起来。

「那是什么?」

夜的寂静里那几下锣声,有一种叫人心惊的东西。帕特夫人那双美丽的眼睛因恐惧而发直。

「我不知道,」丹答道。「像是从底下来的。」

他跑到门前,拨开帘子,把耳朵贴在一块门板上,凝神细听。听着,他的身姿紧了起来,神色变了;随后:

「我们得救了!」他喊道,一张放着光的脸转向那女人。「我听见我父亲的声音了!」

「哦,你断定么,你断定么?」

「断然断定!」

他弯身要再把耳朵贴到门板上去,可同伴一声憋住的惊呼使他立刻直起身来。屋里的第二道门无声地开了,一个佝着身子走路的小个子中国人进来了;此刻他脸上带着凶相,正快步朝那孩子走来。

他究竟打算做什么,永远成了疑问;因为小凯里晓得他父亲就在这屋里,又见面前有一道开着的门,便自己动手办了起来。就在那个无声的中国人要伸臂抱住他的一刻,这位低年级的骄傲在阿方的下巴尖上极准地送上了一记叫人大吃一惊的左手,紧接着又故意违了昆斯伯里拳规,给了一拳肚子,把这一场暂时判定了。随后:

「快!快!」他喘着气喊,一把抓住帕特夫人的手。「这会儿是要跑了!」

扎尼·查达便是这样被打断的;打断他的,是一声突然而尖利的呼喊:

「爸!爸!你在哪里,爸?」

凯里像被电击了一般转过身。他的脸全变了样。

「这边,丹!」他喊道。「这边,孩子!」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过来;小丹·凯里冲进了这间低矮而带香的屋子,紧紧拉着一个脸色苍白、衣发散乱、身穿晚装的女人的手。那是罗尔克夫人;她虽像是快要晕过去了,丹还是半跑着把她拖进了屋里。

凯里朝这两人看了一眼,随即立刻转身面向扎尼·查达。后者像一个石头人,坐在那把雕花椅子里,眼睛几乎闭着。总探长抽出哨子举到唇边,吹了三声。

屋子四周一处、两处、三处、四处,都答了这信号。

扎尼·查达把那双长长的、蛇怪似的眼睛完全睁开了。

「你赢了,总探长,」他说。「不过高明的律师能办不少事。倘若一切都不成——」

「怎么样?」凯里凶悍地脆声道,同时把一条胳膊搂住那孩子。

「我或许还会继续关心你的事。」

屋里屋外起了一片极大的喧闹。警察正在抄这地方。罗尔克夫人慢慢倒了下去,几乎就倒在那混血者脚边。

可凯里总探长觉出一股他不熟的寒意;他那不让人的目光,迎上了扎尼·查达那双此刻窄起来、如蛇一般的黑眼睛里射出的冰冷的恨。

十七奚永和的辫子·我是怎样得到它的

我把码头的大门撇在身后,在那下得又匀又密的细雨里走着,一路顺着河,朝中国人聚居的那一区去。那是九月里一个夜晚的十一点半光景;这样的夜里,在这样一个地方,空气里仿佛会生出一种憋人的东西,弄得几乎不能呼吸。一层雾浮在河上,雨到底还在下没有,实在说不出;衣服上那一身潮气究竟是不是全由雾来的,也说不出。声音都闷着,灯都暗着,河上不断的汽笛声又给这景象添了一层诡异。

便是我的朋友保罗·哈利因他那特别的差事被叫出了英国,这座我最初在他引导之下探过的小小东方,也常把我从寓所里引出来。在莱姆豪斯韦德街那所有两道门的屋子里,我把体面这副甲胄卸下来,换上一身在码头区不会招人议论的装束,便去那些阴沉的路上游荡,有时自半夜游到天快亮。然而我虽熟这一带,熟那些藏在它许多洞穴里的奇异而往往危险的人物,今夜却觉出一股寒意,一半是身上的,一半是心里的不安。实在说——这话虽也许听着奇怪——我倒加快了脚步,为的是早些赶到我要去的那个下等窝子,马来杰克的店;那地方在犯罪地图上是明明标着的,没有几个体面的旅人会把它看作避风的港。

可是近旁那条河的寒气,还有四周那些荒废的码头与破败的屋子仿佛散出来的一种彻底的凄凉,此刻正把我往那边赶;因为我晓得那里有某一种人的伴儿,还有一杯好酒——那酒出自一处货底,海关要是查得着那处货底,是要高兴的。我说不定还能碰上新苏格兰场的德拉姆或韦塞克斯,这两位都是我的好朋友;或者竟碰上唐人街的瘟神凯里总探长——我对这个人是敬重的,而他那些不客气的举止一点也减不了这敬重。

我正要往右拐进一条又窄又没有名字的巷子——那巷子同泰晤士河成直角——忽然猛地站住,攥紧拳头听起来。

一片混乱不断的声音,很像几条又大又凶的猛犬咬在一处所发的,正从我前头的黑里传来:一阵撕咬、咆哮、扭打,我随即辨出那是人发的,虽说实在也够得上畜生。我迟疑了一刻,随后从那打斗的声音里辨出一声虽压着却错不了的求救,便一跃向前,发现自己到了乱局的中间。那是在一道又高又破的砖墙背风处。右上方一个铁架上的灯昏昏地爆着火花,可打斗的地方落在最浓的影子里,连人形也辨不清。

「救命!老天在上!他们要勒死我——」

这喊声是从几乎就在我脚边发出来的,随即被中国话的喋喋声淹没。可凭这喊声的指引,我此刻看出来了:正打着的是一个粗壮的英国水手同两个身子轻捷的中国人。那两个黄种人看来已占了上手,我该做什么便清楚了。

一记直拳打在那个正使劲要勒死人的中国人的下巴上,把他打得平躺在污泥的路上。他那同伴正按着躺着那人的手腕,这时像被弹簧弹起来一样跳直了。我狠狠地朝他打去。他发出一声尖叫,很像一只被打中的野兔,随后跑得那样快,仿佛化在了雾里。

「老天保佑你,伙计!」地上传来哽着的声音——那被救的人从打昏了的那个人身子底下挣出来,摇摇晃晃站起身,踉跄着朝我走来。

正如我所猜,他是个水手,穿着一件粗蓝呢的短上衣,油腻的裤子塞在厚重的水手靴里——由此我断定他是刚上岸的。他弯身捡起帽子。那帽子满是泥,他别的衣裳也一样;可他用袖子抹了抹,像是只稍稍脏了一点,便扣在头上。

他用一只铁钳似的手攥住我的手,凑近来瞧我的脸;他那口气是说明一切的。

「我是喝了一两杯,伙计,」他哑着嗓子吐露道(这一句原是用不着说的)。「都是『蓝锚』里那两杯坏了事;要不是末后那两杯,我一只手绑在背后也能把那两个中国佬撕碎。」

「没什么,」我忙说,「可这里这个中国佬咱们怎么办呢?」我一面添上这一句,一面竭力想把手从他那铁钳似的、死不放的手里抽出来。「他倒下去的时候磕得挺重。」

那躺着的身子仿佛是要给我断了这疑虑,忽然站起来,一声不响地逃进黑里,像个幽魂一般去了。我这位新朋友并不打算去追:

「中国佬是打不死的,」他还攥着我的手说,「人力办不到。打死一只猫都比这容易。跟我去喝一杯;我有件事告诉你。我要给你指个道儿,真的。」

照他肚里那批水货来说,他走得稳得出奇。他放了我的手,这会儿牢牢挽住我的胳膊,满有把握地领着我穿过几条我都认得的窄路,到了一家小啤酒馆,那是他这一等人常去的地方。

我自己的穿戴在这种地方是不会招疑的;我虽觉得这位相识一夜喝的早够了,还是让他随意,为的是能听到他似乎有意吐露给我的那段故事。我们在这啤酒馆的角上坐定——那里恰好几乎没人——面前摆着大得骇人的锡杯;我这位新朋友便开了口:

「我是从『朱庇特』号上领了工钱下来的——萨缪尔森的行星轮船公司,」他说。「我是干司炉的。」

「船是从新加坡到伦敦的?」我问。

「是,」他答道,「这事是在苏伊士出的——在苏伊士。」

我没有打断他。

「我在苏伊士上了岸——我们都上了岸,因为同运河公司有点扯不清——我可以说,是钱的事。你不先付钱,他们不放你过去。这你晓得么?」

我点点头。

「苏伊士那地方,」他接着说,「不卖威士忌,只卖毒药。你到过苏伊士没有?」

我又点点头;我极怕把这位朋友的思路引岔了。

「那就好,」他接着说,「你总晓得希腊佬吉米的店——我那会儿就是从那里出来的。」

希腊佬吉米的店我并不晓得,可我想不必提这一点。

「正是这么个钟点,一个蒸笼似的热夜,我从吉米那里出来,往船上走。我顺着瓦格霍恩码头走,就跟我今晚走路一样,独自一个——左边有点歪,可也不算厉害——满心的欢喜快活,快活自在,快活自在。就跟你今晚看见的那样,我看见前头正当路的尘土里有一堆中国佬在地上撕打。我冲了进去,两条胳膊风车似的乱挥,把他们一个个打倒,像打倒木柱子一样。我看着仿佛有十来个,不过算上吉米的威士忌,也许不过三个。总归他们都散了,把我一个人留在那条空街上站着,手里就攥着这个。」

说着,他不再多说一句,把手深深插进什么暗袋里,一下抽出一条中国人的辫子来;那辫子看去是在离头皮约三英寸处被利利落落地一刀割断的。我这位相识那双有些发浑的眼睛亮着,很得意自己这一手做戏的本事——因为我的惊讶是掩不住的——他把那辫子得意地在我面前晃着。

「它是哪一个的,」他接着说,一面把它塞进另一个口袋,又大声在柜台上敲着要酒,「我说不出,因为我不晓得。可这还不算完。」

两只大杯又灌满了,我这位朋友把自己那一杯尝了尝:

「这还不算完,」他接着说。「我想留着它,算个纪念物。后来怎么了?我告诉你。船上的水手里头有三个中国佬——明白么?我们还没过运河,其中一个——我原先不认得的一个,叫李平——看见我一天早上瞧着那辫子,便出五先令要买。我在他鼻子上给了一拳,他就不再出价了;可那一夜(我们正停在塞得港),他要来偷它!我差点把他脖子折了,他就再不试了。今晚——」他像在堂上陈词一般伸出右臂——「一伙中国佬的代表在码头大门上候着我;他们说,从爱国的道理上讲,他们觉得买下我这条辫子是他们的本分,于是出一镑——一块黄货,一个金镑!」

他轻蔑地打了个响指,把锡杯喝干了。我开始有点明白底下要来什么了。河边那一场「拦路」是不是这套计策的一部分,也未可知;一想到我把那两个中国人收拾得那么粗,我心里暗笑。不过也可能,这套计策只是在我这位相识心里因一桩寻常的殴斗而萌出来的——这一带那样的殴斗并不少见;可不论这计策周密还是简单,那辫子的故事是个「下的套」,意在掏我的腰包,这一点倒像是个合情理的推想。

「我叫他滚回中国去,」我这位疑心的对象末了说,又在柜台上敲了一下,「你也看见后果了。我要说的只有一句:他们既这么爱国,我就说一句:我不是那挡人路的人。你今晚帮了我一回,伙计;我也帮你一回。这是那条该死的辫子,这是我的空杯子。把杯子灌满,辫子就是你的了。随便哪一天,在码头大门上它都值一镑!」

我的疑心散了;我的兴趣升到了沸点。我把这位相识的杯子又灌满,又硬塞给他一枚金镑(说老实话,我得承认他是不大肯要的),随后带着那条在上衣内袋里盘得整整齐齐的辫子走了。我从侧门进了韦德街那所屋子;半个钟头后,把码头区那身装束卸了,从前门出来。

十八奚永和的辫子·我是怎样失掉它的

直到第二天晚上,我才有闲工夫去细看我这件古怪的所得,因为有些更急的事占住了我的心。可到十点钟光景,我在桌前坐下,点上灯,从抽屉里取出那条辫子,放在吸墨垫上,极好奇地看起来——因为如今蓄辫的中国人已经不多了。

然而我才刚看起来,便被人极有戏地打断了。门铃一阵一阵地响起来。我站起身;就在这时铃声停了,代之而起的是闷闷的擂门声。我赶紧走进过道,这时铃又响了起来;我几乎到了门口,铃声又停了;可这会儿我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低着,却慌张:

「开门!哦,看上帝面上,快些!」

我全然莫名其妙,而且不无惊疑,便一把把门拉开;一个女人踉跄着进来了,脸上厚厚地蒙着面纱,所以她的面容我几乎看不出;可从她身形的线条,我断定她是年轻的。

她发出一声恐怖的呻吟,自己把门关上,背靠着门站着,隔着厚纱看我;她的胸脯起伏得很急。

「幸亏家里有人!」她喘着说。

我想我可以公道地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有这样惊讶过;这桩事的每一个细处都标明它是独一无二的——把它从日常的事里分了出来。

「夫人,」我迟疑地开口道,「您像是被什么惊得很厉害;若我能帮上您什么——」

「你救了我的命!」她低声说,一只手按在胸口。「我马上就说明。」

「您显然受了一场惊吓,不先歇一歇么?」我提议道。

我这位古怪的客人点了点头,没有说话。我把她引到我刚才离开的书房,把那张最舒服的扶手椅挪到桌边,好让我坐着能端量这位这样古怪地闯到我这里来的女人。我甚至不露声色地把那盏带罩的灯扳了扳——这是我从哈利那里学来的一手——好叫光照在她脸上。

她也许察出了这个花招,我不晓得;可她仿佛是要应这一挑,便举起戴着手套的手,把那遮住面容的厚纱解开了。

于是我发觉自己正望进一双亮极了的黑眼睛,那杏核似的形状是东方的;我发觉自己正望着一个女人——她显然是犹太人,年纪大概不过十八九岁,可她的美已是熟透了的、撩人的;她正可以给莎乐美做模子,而她虽穿着时下的时装,却立刻使我心里想到希罗底那女儿那一种放荡的美。

我默默瞪着她看了一会;不一会,她那丰满的嘴唇慢慢绽出一个笑。我的念头被引到另一条道上去了。

「您还没告诉我是什么惊了您,」我压低声音、却尽量客气地说,「也还没说我在这件事上能不能帮上什么。」

我这位客人似乎记起了她的惊吓——或者说记起了须得装一装。她那双好看的眼睛里的瞳人仿佛更大更黑了;她用那口白牙咬住下唇,两手撑在桌上,朝我倾过身来。

「我在伦敦是生客,」她开了口,这会儿显出几分羞怯,「今晚我是来找无花果树院拉斐尔·菲利普斯先生的寓所的。」

「这里就是无花果树院,」我说,「可我不晓得这里有哪一位拉斐尔·菲利普斯先生的寓所。」

那双黑眼睛绝望地迎上我的目光。

「可这地址我是准的!」我这位美丽而古怪的来客抗道——她从左手的手套里抽出一张纸片,「在这里。」

我朝那纸片看了一眼,上面用一只女人的手笔写着:「拉斐尔·菲利普斯先生,伦敦无花果树院三十六号乙。」

我瞪着我这位客人,心里大为不解。

「这寓所就是三十六号乙!」我说。「可我不是拉斐尔·菲利普斯,也从没听说过他。我叫马尔科姆·诺克斯。显然是弄错了什么;不过——」我把那纸片递还给她——「恕我提醒您一句,我还没听到您受惊的缘由。」

「我过院子、上楼梯,一路被人跟着。」

「跟着!谁跟着?」

「一个相貌可怕的人,嘴里喋喋地说着一种我听不懂的话!」

我的惊讶一刻比一刻更大了。

「什么样的人?」我颇突然地问。

「一个黄脸的人——您要记得,楼梯上那样黑,我只能勉强辨出他来,而且看得清的也不过是他的眼睛,还有他那口难看的、发亮的牙——哦!真可怕!」

「您真叫我吃惊,」我说,「这事全然不可思解。」我把灯的开关一按。「我看看底下院子里有没有他的影子。」

「哦,别离开我!看上天面上,别把我一个人留下!」

她在黑里抓住我的胳膊。

「别怕;我只是要从这扇窗往外看看。」

我说着便做,俯身往底下院子里窥看。院子里全没有人。那一夜极黑,有许多块影子,一个人是能藏在里头的。

「我看不见一个人,」我尽量说得有把握些,又把灯点上,「我若替您叫一辆车,看着您平平安安上了车,我想您就不必怕什么了。」

「我有一辆车等着,」她答道,一面把面纱放下,站起来要走。

「请容我送您上车。您受了这番搅扰,我很抱歉;尤其您此来的事还没有办成。」

「多谢您的好意;那地址自然是弄错了什么。」

我们下楼时她紧紧挽着我的胳膊,过院子时又一再惊惧地回头望。可四下里一个人影也没有;而那黄脸人的故事究竟是错觉还是编造,我拿不定主意。我倒偏向后一说;可这样一番欺骗是为什么,便更难断定了。

果然,院子口上等着一辆出租汽车;我这位客人坐进去,向我伸出手来,便隔着厚纱,我也看得出她那灿然的一笑。

「多谢您,诺克斯先生,」她说,「真是万分对不住。给您添了这一场麻烦,我实在抱歉。」

车开走了。我站着望了那车一会,心里一片恍惚的不定;随后转身,慢慢顺原路走回去。我用钥匙重新开了寓所的门,回到书房,在桌前坐下,想把这桩我认得是实在惊人的事的头绪理一理。这番历险虽似小事,无疑含着某种此刻我还看不出的隐意。照我朋友保罗·哈利那极好的习惯,我预备趁事情在记忆里还新鲜,把它记下来。正要动笔的一刻,我有了一个骇人的发现。

我虽只出去了几分钟,身后又把门锁了,那条辫子却不见了!

我一动不动地坐着,凝神细听。那女人所说楼梯上黄脸人的故事,忽然有了全然不同的一副面目——一副新的、阴恶的面目。会不会这桩谜的底就是那条辫子?会不会有哪个凶狠的中国人一直藏着等机会,趁我出去那一小会,不知用什么法子进了我的寓所?若是如此,他走了么?

我从抽屉里取出一支转轮手枪,看准它满膛装着子弹,一面走一面把一盏盏灯打开,一间一间屋子搜过。全无结果;绝对没有一点迹象表明有人偷偷进过或离过我的寓所。

我回到书房,坐着望着面前吸墨垫上那支手枪。也许是我的脑子转得慢;可我想,整整十五分钟过去了,我才省悟过来:不但那条不见了的辫子,连这一夜别的事,解说都简单得很。那黄脸人是编出来的;我这位黑眼睛的客人并不是来寻「拉斐尔·菲利普斯」,而是来寻那条辫子的——而她寻着了!

「我真是个没救的蠢货!」我喊道,一拳捶在桌上,「哪里有什么黄脸人——是——」

我的门铃响了。我紧张地一跃而起,朝桌上那支手枪看了一眼——最后把它丢进上衣口袋,才出去开门。

楼梯口站着一个巡警,还有一位便衣的警官。

「你叫马尔科姆·诺克斯?」那巡警问道,一面看了看手里的记事本。

「是,」我答道。

「请你立刻到弓街去,认一个女人;今晚十一点光景,她在河岸街一辆出租汽车里被人发现,是被杀死的。」

我把一声恐怖的惊叫压住了;我觉得自己脸色发白。

「可这同——」

「那开车的说她是从你的寓所来的,是你送她上车的;她临别对你说的话是:『晚安,诺克斯先生,给您添了这一场麻烦,我实在抱歉。』先生,这话对么?」

那巡警用公事的口气把这番情由念出来,此刻看着我;我站在那里呆住了。

「对,」我茫然地说。「我立刻就去。」看来我是把我这位不幸的客人错看了:她所说楼梯上黄脸人的事,显然不是编造,而是一桩阴森的实情!

十九奚永和的辫子·我是怎样把它重新得到的

我那骇人的差事办完了:那样可怕的一件东西,不到一个钟头之前还是一个美得出众的女人,我认定她便是我那位神秘的客人。警察显然对我关于她所知之少感到失望。实在说,若不是德拉姆探长恰好在署里,我想他们是要怀疑我这番话是不是实的。

就这一类事而论,我总算有些阅历,所以我十分明白这番话听来是何等不像真的;可除了把我得到那条辫子的前因、以及随后所出的事都讲一遍,我在这件事上也再无能为。那件诡异的遗物并没有在死去的女人身上找到,车里也没有。

此刻这桩不干不净的事完了;我顺着弓街走着,把心思都搜遍了,要找开这桩把我缠进去的谜的总钥匙。我多么想赶到大法官巷哈利的寓所去,把整个故事告诉他!可我这位朋友远在千里之外——这事我只得一个人看到底。

那条辫子是从某座中国庙里偷出来的圣物,而它那些狂信的看守者正在寻它——这个说法一再往我心里挤。可在这个假说里,我给那美丽的犹太女人找不出一个位置;而她同此事有深切的关系,我是不疑的。把这些事冷静地过一遍,便相当明白:从我屋里把辫子偷走的,正是她,不是别人。随后又有第三方——也许就是她所说的那个「黄脸人」——从她手里把它偷了去,在偷的过程中把她勒死了。

警察对这桩凶杀的推断(而我是愿意接受这推断的)是:凶手一直蹲伏着藏在那车的后面或旁边——甚至就藏在那黑着的车厢里。开车的刚发动机器的一刻,他便跳进去扑向那女人;他若本就在车里,这事办得还更容易。随后趁街上车流堵住的时候,他没被人看见便溜了出去,把被害人的尸首留在车里,等车停到旅馆门口时才被人发现。

伦敦我只晓得一个地方有望打到有用的消息,此刻我正是朝那地方去。那就是马来杰克的店;前一夜我原也是往那里去的,是我同那个当时持着辫子的水手那场奇遇改了我的打算。亚洲侨民里的渣滓,总有一时要到杰克的店里去;我盼着凭一点耐性,办成警察此刻显然已经绝望的事——把凶手找出来。

我先回寓所取了手枪,便上了一辆往东开的公共汽车。那一夜,如我前面所说,是格外地黑。没有月亮,厚云铺满了天;东区那些无人的街道便显出一副够叫人不想亲近的样子,可我对它一点也不生,它也断不能把我吓住。

我在保罗·哈利设于韦德街的唐人街据点换了装,便朝同前一夜一样的方向走去;可若说这里头没有我自己的意志,那么无疑是天意在真真地引我。诗里那种报应在真的人生里是罕有的;然而这一夜,我注定要亲见迅捷的报应追上一个作恶的人。

我所走的那些偏巷全无人迹;我离那亮着灯的大路很远,传到我这里的唯一人世活动的声息来自近旁那条河。所以不一会,从我左边什么地方起了一阵吵嚷,有一刻我真以为是自己的想象把前一夜那一幕活活地重现了出来!

一场狂暴的扭打——一个欧洲人同一个亚洲人之间——正在离我不到二十码处进行!

我省悟到那确是实事,我并没有中了幻觉之害,便朝那声音慢慢走过去;可我的脚步在那条窄过道的两壁之间空空地回响,我这一来便使那场斗殴突然而有戏地收了场。

「你以为我认不出你那张丑脸,是不是?」一个熟悉的声音吼道。「叫也没用——我抓着你了!我要能把你砸碎,我就砸!」(一阵狂暴的拳声和说不成句的喋喋声)「可中国佬是人力打不死的——」

我朝那两个模糊的身影死命纠在一处的地方急奔过去。

「拿这一下记着我!」我跑到时,那哑嗓子喘着说。

一个身影瘫作一堆倒在地上。另一个迈着笨重的步子,顺着另一条更窄的、同打斗所在的这条成直角的过道跑掉了。

那双厚重的水手靴的响声在远处消失了。我站在倒下的那人身旁,锐利地左右打量;因为我心里有一个强烈的印象:除我以外还有一个人看见了这一幕——有一个影子似的身形在我走近时偷偷往后退了。可夜里并没有一点声音来印证这个,我也察不出有谁潜伏的迹象。

我弯身看脚边躺着的那个中国人(那确是个中国人),把袖灯的光照在他那张黄而扭曲的脸上。我把一声惊骇的叫咽了回去。

那位不见了的司炉所说的「人力办不到」虽如此说,这一个中国人却已去同他的祖先的魂归在一处了。我想正是末后把他打倒的那一下,使他那剃光的头骨同墙重重地撞在一处,于是他死于那一撞所起的雷霆般的震荡。

我跪在那里,望进他朝上翻的眼睛,渐渐觉出自己的处境不是什么可羡的处境——尤其因为我并不怎么情愿把法律引到真正下手的人身上去。因为此刻死在我脚边的这个人,无疑便是那两个要「朱庇特」号司炉的命的人之一。

我那位跑海的相识是存心要杀这中国人的,这我不信——他那些狠话姑且不论:这桩死是意外;而且(也许我这道德是宽得过了头)我以为那一场打是打得有理的。

此刻我的念头又往前走了一步。那死去的中国人穿着一件粗蓝上衣;我极小心地——因为碰着他叫我厌恶——把手伸进他内袋里。我的手指立刻按住了一件熟悉的东西——于是我站起身,微微吹着口哨,左手里晃着那条不见了的辫子!

无疑是公道引着那水手的拳头。这个人正是杀了我那位黑眼睛的客人的凶手!

我一动不动地站着,把袖灯那一小道白光照在手里的辫子上。我省悟到:我的处境先前已是为难,此刻更成了不可能;持着这条辫子,我是没救地受了嫌的。我该怎么办呢?

「我的天!」我出声说,「这一切究竟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一个粗嗓子说,「幸亏我一直跟着你,把所出的事都看见了!」

我猛地转身,心跳得发狂。德拉姆探长正站在那里看着我,脸上带着一个冷冷的笑!

我笑了一声,笑得颇有些发颤。

「真是幸亏!」我说。「谢天谢地你在这里。这条辫子是一场噩梦,要把我逼疯了!」

那探员上前来,在地上那团皱缩的身形旁边跪下。他略略验了一番,随后站起来。

「那条不见了的辫子在他口袋里,」他说,「这在我看来便足以证明是他下的手。」

「在我看来也是。」

「还有一点,」他添道,「于这件事大有照亮之功。黄朝那案子的时候你同哈利先生都不在城里;可总探长和我把那案子的大概讲过一遍,你记得么,有一夜在哈利先生的寓所里?」

「我记得清清楚楚;棺材里那只巨蛛——」

「是;还有一个叫阿福的,老头子的亲信仆人,专去买那东西吃的鸟。唔,诺克斯先生,黄朝是整个东区做违禁货的头一号大买主——而我们脚边这个打烂了的东西,便是阿福!」

「黄朝的仆人?」

「正是!」

我瞪着他,不明白他的意思:

「这件事这样怎么就照亮了呢?」我问。

德拉姆是个极机灵的年轻警官,他意味深长地笑了。

「我开始看见光了!」他断言道。「我一到场便跑掉的那位先生,大概是同这中国人有私怨,此外同这事全无牵连。」

「我倒愿意同你所说一致,」我谨慎地说。

「你自然不晓得他是谁?」

「恐怕不晓得。」

「我们也许能找到他,」那警官一面若有所思,一面精明地朝我看了一眼,「到行星轮船公司的办事处去问;不过我倒疑心未必。我也颇疑心我们未必会找得太远。他替我们省了许多麻烦;不过——」他朝四周那许多暗角里窥看——「我刚才是不是看见还有一个人在这一带转?」

「我几乎断定还有一个人!」我喊道。「实在说,我差不多可以起誓。」

「唔!」那探员说。「这会儿他不在了。能不能麻烦你走一趟莱姆豪斯警署,叫救护车来?我最好留在这里。」

我立刻应了,便动身走。

于是我的打算第二次被打断;因为那一夜这一趟,最后把我引到了弓街;在那里办了若干手续之后,我便带着那条神秘的辫子回寓所去了。要不是德拉姆在场,那辫子是须作证物留下来的;可他说:

「要用的时候我们晓得到哪里找它,诺克斯先生,」这位苏格兰场的人说,「你自己的东西我自然信得过你看管。」

我锁上寓所的门、预备去睡的时候,圣保罗的钟正敲两点。末一下钟声的余响还在夜的寂静里颤着,便有人把我自己的门铃大响地摇了起来。

我厌烦地叫了一声,把门闩抽开,一把把门拉开。

门外的垫子上站着一个中国人!

二十奚永和的辫子·这事是怎样了局的

「我想见你,」那鬼影一般的人说,脸上挂着一团和气的笑,「我进来,好不好?」

「请进,尽管请进,」我说,话里没有一点热气;我把书房的灯打开,让这中国人进来,便站在他面前,脸上的神色我想决不是什么和悦的神色。

我这位来客穿一身成衣铺的现成衣服,头上还戴一顶宽边的圆顶硬礼帽;此刻他脸上那团呆定的和气的笑仍旧挂着,却把帽子脱了,意味深长地指了指自己的头顶。

他的辫子齐根三寸上下被人割断了!

「你拿着我的辫子,」他说明道,「我来取——谢谢你。」

「谢谢你,」我冷冷地说。「不过我要请你把这所有权交代得更结实一些。」

「是,先生,」那中国人答应道。

于是他用还算过得去的洋泾浜英语把他的来由摊了出来。他自称名叫奚永和,行业是水手——我是这样听明白的。在苏伊士上岸的时候,他同几个醉了的水手起了争执:刀子都抽出来了,混打之中,不知怎样一个古怪的巧合,他的辫子被割断了。他惊得厉害,从那场架里逃脱,一气跑了很远,才觉出自己失掉了什么。南方中国人里他所属的那一堂口,对辫子看得极重,所以他一有机会便去打听,不久从「朱庇特」号上一个中国船员那里得知:那条宝贵的辫子落到了那船上一个司炉手里。他——奚永和——便搭了头一班开往英国的轮船,同时又同他「朱庇特」号上的朋友通了信,商量把辫子取回来的事。

「你在『朱庇特』号上那位朋友叫什么名字?」

「他李平——是,先生!」——一点没有迟疑,也一点不忙。

我点点头。「说下去,」我说。

他到伦敦码头,比「朱庇特」号到得只晚一点。实在说,奚永和到码头大门上去的时候,那一船的水手还没有领钱散伙。他承认,因为见那司炉手如此执拗,他同他的朋友李平便动了武;可他似乎并不认出我就是搅了他们好事的那个人。到此为止,我觉得他这番话还算可信——只除了在苏伊士偶然被割断辫子那一节;可从这里起便荒唐得没边了,因为他要我信:李平——又叫阿福——把辫子弄到了手(奚永和一口声说他不晓得是怎样弄到的),便想拿它来索价,因为他晓得奚永和把它看得何等重。

我板起脸瞪着这中国人,可他那张毫无表情的面孔很帮他的忙。他在对我说谎,我是再不疑的了;因为阿福决不能指望得着一笔值得他去杀人的价钱;再者,奚永和这番巧妙的叙述,也交代不了那不幸的犹太女人何以牵在这案里。我正站着望他,盘算该走哪一条路,不想我那只不肯安分的门铃又在寂静里大响起来。

奚永和一惊,神色紧张,这是我在他身上看出的第一点慌张的迹象。我的主意一瞬间便定了。我从抽屉里取出手枪,对准了他。

「劳你驾去开门,奚永和,」我冷冷地说。

他躲着我,一连串的话争辩不休。

「开门!」

我把左拳握紧,朝他逼上去。他用中国人那种古怪的步子一溜烟窜过去,把门一把拉开。站在我面前的,是我的朋友德拉姆探长,同他来的还有一个格外高大、骨架极粗的人;那人方下巴的脸晒得很黑,神气是苏格兰人那种板硬的神气。

这位陌生人那两只刺人的眼睛一落在奚永和身上,里头便现出一种我永不会忘的神色——一种冷冰冰的杀气。至于那中国人,他是实实在在地瘫了下去。

「你这耗子!」那陌生人吼道。

他一个大步跨过去,朝那中国人俯下身,像猎狗叼耗子一般抓住他的后颈,把他提得站了起来。

「辫子的谜,诺克斯先生,」那探长说,「到底解开了。」

「你拿着它么?」那苏格兰人转向我问,手却并不放开奚永和的脖子。

我从衣袋里把辫子取出来,在他眼前荡了荡。

「不如到我书房里来坐,」我说,「把事情讲明白。」

我们进了那间屋子——那里已经是许多稀奇事的场面了。探长同我都坐下,那苏格兰人却提着那中国人的脖子,像提一个没有生气的包裹,立在门里,是我平生所见最魁伟的人样之一。

「话由你来讲,先生,」他吩咐那探长,「事情你都晓得。」

于是德拉姆讲,我们都听——只那中国人除外,他已经顾不上对什么事情上心;从他那凸出来的眼睛看,他是在被慢慢地勒着。

「这位先生,」德拉姆说,「尼科尔森先生,两天前从东方来。他是一家大钻石商行的买手;几个礼拜前,有一颗贵重的钻石从他手里被偷了——」

「就是这个偷的!」那苏格兰人插进来,像狗抖耗子似的抖了抖那可怜的奚永和。

「是奚永和偷的,」那探长说明道,「就是你眼前这一位。这一偷偷得极巧,这人竟带着他的所得跑掉了。他想把那钻石脱给新加坡一个放债的,叫艾萨克·科恩伯格的;可艾萨克·科恩伯格比他还是个大一号的骗子。奚永和是把那放债的用沙袋打晕了,才从科恩伯格的店里逃出来的,当夜便搭船离了那城。船上他不谨慎,把钻石从藏处取出来,偷偷地赏玩。中国船员里另有一个,叫李平的——也就是阿福,老黄朝派定的那个人!——暗暗盯着我们这位朋友;既晓得他身上有这颗贵重的宝石,便也打听出了他藏在哪里。到苏伊士,阿福便动手打奚永和,把钻石弄到了手。阿福到东方去,本来就是为这颗钻石去的。这我是不疑的。他用了奚永和——奚永和却想反过来坑他!

「下文里有几节,诺克斯先生,我们是靠你所给的材料才拼出来的;再往下的一环,也是靠你。在苏伊士,『朱庇特』号上岸的一个司炉闯进了这场面,把阿福到手的果子夺了去。奚永和在那场混打里似乎伤得很重;可阿福是两个里头刁的那一个,显见是跟上了那司炉,便从自己的船上开了小差,签到『朱庇特』号上去了。」

这番话有几处是把事情照亮了,另有几处却叫人更摸不着。然而我没有打断他,因为德拉姆立刻接着说:

「这出戏里又多了第四个角色,事情便更繁了——科恩伯格的女儿。那老放债的眼看一注小小的财富从指缝里漏了,便打听出奚永和搭的是哪一条船,派他女儿追了去。这消息他不难打听,因为那城里的贼他都有往来。他若晓得那钻石是被黄朝的人偷去的,想来是要犹豫的。黄朝是国际上有名声的。

「不过,他那女儿——一个人品极美的姑娘——倒是仗着自己交际的本事,要把那石头弄回来;可怜的东西,她没有把阿福算在数里。阿福显见是守着你的寓所(而奚永和呢,看来是一步不离地盯着阿福!)。她怎样一处一处地追着那钻石的行踪,我们不晓得,大概也永不会晓得;可她的伶俐与无顾忌,是不能否认的。可怜的姑娘!她落到了那样一个可怕的收场。今晚是这位尼科尔森先生在弓街认出她来的。」

至此,这一桩惊人的真相整个儿在我心里炸开了。

「我懂了!」我喊道。「这——」我一把抓起那条辫子——

「那是我的辫子,」奚永和在一边有气无力地哀告。

尼科尔森先生毫不客气地把他摔到屋子的一角,把辫子接在自己那只大手里,笨手笨脚地解了开来。从那粗的一段里——离头上割断的地方约两寸——一颗大钻石掉到了地上!

约有二十秒钟工夫,我这书房里是一片死静。没有人俯身去把那钻石从地上拾起来——如今那钻石上是有血的。照我的感觉所知,也没有人动一动。可等到这几刻的发怔过去,我们一齐抬起眼来——奚永和已经像一个幻影,从屋子里消失了!

二十一金神堂·染血的神像

「过了前头那盏灯你就站住,给我点个火抽烟斗。」

「为什么?」

「别!别回头看,」我的同伴提醒道。「我想有人跟着我们。再说,在这一带,提防着总是好的。」

我们快走到莱姆豪斯韦德街那所房子了——我这朋友拿它作在东区办事的落脚处。那一夜又黑又清,我想等天亮起来,必是个又冷又亮的早晨。没有月亮;我们过了那盏灯停下来的时候,站的地方几乎是一片漆黑。

我朝着区立学校的方向划了根火柴。火光照出我这位相貌无赖的同伴——他最亲近的朋友也必认不出这就是大法官巷的保罗·哈利先生。

他正偷偷地朝街上回望;过了一刻我们又往前走,我也看出有一个人影一步一跌地朝我们这边来。

「到了门口别停,」哈利低声说,因为跟我们的人只隔着几码了。

于是我们走过了哈利租屋的那所房子,又往前走了约十五步,那跟着我们的人便一跌撞进了哈利同我中间,一手抓住一个的胳臂。我简直不晓得该防着什么,可什么都预备着了,不料——

「伙计!」一个人哑着嗓子说。「伙计,你们晓得哪里有酒喝,带我去!」

哈利短短地笑了一声。他对这新来的人是不是还存着疑心,我说不上;至于我自己,朝这人看了一眼便断定:他不过是个喝醉的司炉,一场长醉刚刚醒过来。

「你上哪儿去了,老伙计?」哈利粗声粗气地说,用的是他那一口绝妙的土话——那土话我屡次想学,屡次学不来。「瞧你这样子,倒像已经多喝了一盅。」

「我没有,」那司炉说,看去是半昏半醒的样子。「从昨夜十点起我一口没喝。是烟把我弄成这样,不是酒。」

「烟!」哈利尖声道,「抽了一筒,是不是?」

「你们哪里要是有一口还魂的酒,」那人仍用那古怪的哑嗓子说下去,「可怜可怜我吧,伙计。今晚我见了一桩事,叫我心惊肉跳。」

「好说,老伙计,」我的朋友和气地说,「回头走!我瓶子里还剩着一点,不过我同我这伙计明天就上船,这是末一点了。」

「老天保佑你们!」那司炉粗声说;我们三个——真是古怪的一伙——便转身往回走。

走近那街灯,灯光照在夹在我们中间那人憔悴的脸上,哈利站住了,便问:

「你这眼睛怎么了?」

他忽然把那人的头朝上一托,凑近去细看他的一只眼。我忍住了一声惊诧——因为我一眼便认出这是「朱庇特」号上的那个司炉!

「它没什么不对吧?」那司炉说。

「不过一块泥,」哈利粗声说,拿一块极脏的手巾假意把那并不存在的污渍擦了擦,随后转向我:

「开门,吉姆,」他吩咐道。

他看过那人的眼睛,显见是信了:我们这位相识的确是抽过鸦片的。

我们就在要去的那所房子门外站住;钥匙在我身上,我便开了门,三个人走进一间小小的暗屋。哈利把门关上,我们磕磕碰碰上了楼,进了二楼临街的一间低矮的屋子。屋里的陈设,在桌上那盏孤零零的油灯光里看去,同这一带每周几个先令便租得到的千百间同样的屋子毫无分别。隔壁那间却要另说了,因为那里不像水手的寓所,倒更像戏子的化妆间;不过这间密室的门是一向锁得严严的。

「坐,老伙计,」我的朋友热心地说,把一把旧扶手椅推过去。「把酒拿出来,吉姆;三个人大概够了。」

那司炉软软地往椅子里一沉,我便走到橱边,取出一瓶酒同三只杯子。此刻我已看得十分清楚:这人正受着鸦片的后劲。我递给他的那杯烈酒,他一口便急急地灌下去,随后用昏暗无光的眼睛朝四周看了看,说:

「你们救了我的命,伙计。我做了一场可怕的梦,真的——一场噩梦。明白么?」

他把眼睛在我身上定了一刻,随后从座位上支起身,隔着桌子眯眼细看我。

「我从前见过你,伙计。我的老天!你不就是我把辫子给了的那个人么!还把那个掐我的中国佬打倒了的那个!握握手,伙计!」

我同他握了手;哈利一面紧盯着我,那神气告他已经把这位中了烟瘾的相识同我在他离开期间的那番奇遇连成了一环。同时我也想到:我这位司炉朋友并不晓得阿福已经死了,否则他决不会这样当面提起这桩事。

「正是,」我说,心里疑惑他是不是还要打听别的。

「不要紧,伙计。我再不想听什么该死的辫子了——一辈子不想听了,」他便重重往椅背上一靠,瞪着哈利。

「你上哪儿去了?」哈利问,仿佛中间并没有被打断,一面动手往烟斗里装烟,「马来杰克的店,还是十四号?」

「两处都不是!」那司炉喊道,脸上有了几分活气,「我在关龙那里。」

「彭尼菲尔兹街的?」

「正是他,供着个大神像的那个老家伙。我每回到伦敦港,总去看洛伦佐妈妈。这一回是我末一次见她了,伙计。」

他把一只又大又脏的手往桌上一拍。

「昨夜我亲眼见了杀人;要不是我晓得他们不会信我,我这会儿就走到莱姆豪斯警署去报官,我真会去。」

哈利坐在说话的人背后,意味深长地朝我看了一眼。

「你当真不是做梦?」他半开玩笑地问。

「做梦!」那人喊道。「梦不会留下血来,是不是?」

「血!」我惊道。

「我说的就是——血!今早我醒来,那个咧着嘴笑的神像上全是血——是她倒下去时从她肩膀上滴下来的血。」

「啊!」哈利说。「谁的肩膀上的血?你到底在说什么,老伙计?」

「你听着——」那司炉在椅子里转过身,抓住哈利的胳臂——「听我说,我告诉你一桩事。我明早要上『海鹰』号去,明白么?可你们要是想晓得点事情,我就告给你们。我喝醉也好,清醒也好,我向来见不得那帮该死的警察;可你们愿意去告他们,我就给你们一桩值得告的。瓶子真的空了么,伙计?」

我接着哈利的眼色,把剩下的威士忌匀匀地分进三只杯子。

「祝你们健康,」那司炉说,一口把自己那份干了。「这一下可把我提起来了。」

他往椅背上一躺,从一只小烟盒里抓烟,装进一支短短的泥烟斗。

「听着,伙计,抽完那一筒,我这会儿算是醒过来了;我看得见,看得明明白白:谁也不会信我的。向来谁也不信我,倒运;可我还是要说。把火柴递过来。」

他点上烟斗,用一种说不清的、带几分挑衅的样子朝四周看着:

「昨夜,」他接着说,「我被人从码头大门上撵出来之后,就打定主意去同洛伦佐妈妈抽一筒。我绕到彭尼菲尔兹街,她见了我倒不像高兴。那里一个人也没有,只我一个。不像从前,从前你得先订下位子。」

他粗声笑了。

「她起先不肯放我进去,说他们被人盯着,说一个中国佬就算有一支他爷爷留下的旧烟枪,也够罚他五十镑了。总之,因为我是老朋友,她替我铺了席子,装了一筒。我问起老关龙;他自然照旧出去赌了。洛伦佐妈妈伺候得我舒舒服服,自己出去了,那地方便归我一个人;不多时我便睡了过去,把那些该死的煤舱同拿人当黑奴使唤的苏格兰佬一概忘了。」

他顿住,带几分挑衅朝四周看。

「我不晓得睡了多久,」他接着说,「可夜里什么时候,我有点儿半醒过来。」

说到这里,他在椅子里猛地一扭,瞪着哈利:

「你一向够朋友,」他说,「可你再说我是做梦,我就砸烂你这张脸!」

他瞪了一会儿,随后把话更多地对着我说下去:

「把我弄醒的是一声尖叫——一个女人的尖叫。我没有坐起来;我坐不起来。我从没有那样过。我想那就跟活埋了一样。我看得见,也听得见,可我身上一根筋也动不了。跟得上我么?我见了什么,我听了什么,伙计?我就告给你们。我见老关龙的女儿——」

「我不晓得他有女儿,」哈利咕哝道。

「那你晓得的事就不多了!」那司炉喊道。「我好几年前就晓得了;可他一直把她藏在楼上什么地方,昨夜是我头一回见着她。是她的尖叫声透过烟雾传到我这里来的。我向来不怎么把中国佬的姑娘放在眼里;可这一个,她娘决不是中国人,这我敢起誓。她长得就像个顶好的象牙娃娃,一样小,一样白;那老畜生关龙拿一条极粗的鞭子,把她肩上的衣裳都抽破了!」

此刻哈利在座位上前倾着身子,一心听那人的故事;我虽然始终去不掉一个念头——我们这位朋友讲的不过是一场格外难受的鸦片梦——可这奇怪的故事,同这奇怪的讲法,仍把我听住了。

「我看见血从她光着的肩膀上滴下来,伙计,」那人哑着嗓子讲下去,一面用他那双又大又脏的手比划着。「那个黄脸的老鬼一鞭一鞭地抽,抽得那可怜的姑娘连叫也叫不出了。她就那样一堆地软倒在地上,哼着,哼着——天哪!我这会儿还听得见她哼!」

「我呢,就在那里躺着看着,心里存了杀人的念头,可我说不出话来,不行!我连骂一声那黄脸的耗子都不成,也动不得——一只手也动不得,一只脚也动不得!她正倒在那神像脚下,血顺着那镀金的脚流下去,洛伦佐妈妈一跌一撞进来了。这些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像印在纸上一样,记得明明白白;可后来出的事就不那么清楚了。我脑袋里像有什么东西炸了。只记得我昏过去前一刻,那窗子——屋里只有一扇——哗啦一声给砸得粉碎,有人从那里头进来了。」

「你当真?」哈利急切地说。「你当真?」

他对这故事入神到了什么地步,从一处极坏的做戏露了出来——这在他身上是极少有的。他一时忘了装那口土话。可我们这位水手朋友正一心在自己的故事里,没有留意这一失;只说:

「千真万确!」他喊道。

他忽然在椅子里一扭身。

「你再说我是做梦,伙计,」他邀战道,「不出半刻你自己也要去做梦——那是因为我把你打睡过去了!」

「我没有同你争,老伙计,」哈利抚慰道。「接着讲你的。」

「嚄!」那司炉说,气平了些,「你不争就好。那么,往后的事就全抹黑了。有人从窗子进来,可那是谁、那是什么东西,我说不上,给我五十镑也说不上。我醒过来的时候——大约是我见你们之前半个钟头——我是一个人——明白么?关龙不见影,那姑娘不见影,洛伦佐妈妈不见影,一个人也不见影。我就对自己说,说你们一直在说的那句话。我说:『你是做梦呢,比尔。』」

「可我看你不是,」哈利断言道。「我老实说,不是。」

「我晓得我不是!」那司炉吼道,把桌子拍得咚咚响。「我见了她的血在神像上,也在她倒下的那块地上!」

「是今早么?」我插口道。

「今早,就在洛伦佐妈妈烧烟泡的那盏小油灯光底下!四下里静静的,一声没有,我觉着自己半死不活。我本想招呼她一声,明白么?这时候我对自己说:『比尔,』我说,『开船出海吧;你这是在卡菲尔人堆里呢,比尔。』我想到老关龙说不定要盘算我晓得了多少。我就溜了。可一到外头的空气里,我觉着不先来一口提神的,我是走不到住处的。我就是这样碰上你们的,伙计。

「听着——我明早就坐那条老『海鹰』走了,可我要告给你们一桩事。那个黄皮畜生昨夜把他自己的女儿杀了!活活打死的。我看得明明白白。那是老天爷吹过气的一块象牙里头最甜最俏的一块。她的尸首要不在河里,就在那所房子里。我喝醉也好,清醒也好,我向来受不了那帮便衣;可是伙计——」他站起来,抓住我的胳臂,把我拉到屋子那一头,又一把攥住哈利——「伙计,」他诚心诚意地说下去,「她是人眼里看过的最甜最俏的小姑娘。你们哪一个走进莱姆豪斯警署去,给警察报个底细。要是我晓得老关龙吊在绳头上去了西天,我在海上也睡得安稳些。」

二十二金神堂·在关龙家

那司炉走后,保罗·哈利足足有十分钟坐着出神,直望着前面,冷了的烟斗咬在齿间;我晓得他这脾气,便一句话也不去搅他的沉思,直到——

「来吧,诺克斯,」他忽然站起来说,「我看这事要赶紧动手。」

「怎么!你当那人的话是真的?」

「我什么也不当。我是要去看一看关龙的那尊神像。」

他一句别的话也没有,便领头下了楼,走到空无一人的街上。拂晓最初的几分灰色正爬上天空,于是莱姆豪斯的轮廓像一片模糊的剪影在我们四周浮现。各种古怪而刺耳的声响足以证明:码头同河边已有许多做活的人在忙;可我们走的这些街道却几乎是空的。有时一条鬼鬼祟祟的影子从某个黑窄的巷口挪出来,又淡进一个隐约可见的门洞里去,那样子格外叫人不快,也格外有亚洲气。然而这一路上我们没有遇见一个实实在在的行人。

彭尼菲尔兹街有一所房子,同我们离开的韦德街那所极相像——一样地平淡无味、肮脏、寻常;我们在它门前站住了。那地方没有一点活气,哪一扇窗子里也不见灯光;天亮正宣告新的一日诞生,那些窗子看去像一个个幽暗的空洞——是这灰色屋面上没有眼珠的眼窝。

哈利抓住门环,用力敲了几下。里头没有回应,他又敲了一遍,仍旧无效。于是他咕哝了一声,第三次抓住门环,在门上敲出一阵真正的鼓点。这样敲了约半分钟或更久之后——

「好了,好了!」里头有一个颤抖的声音,「我来了。」

哈利松开门环,转向我:

「洛伦佐妈妈,」他低声说。「别出一点差错。」

果然,他这句提醒还未说完,门闩吱吱、铁链哗哗,门便开了;开门的是一个又肥又不成形、看不出年岁的混血女人;她那双此刻深陷在肿胀的面颊里的黑眼睛,那两片虽已下垂却仍丰满的唇,甚至她整个被脂肉盖住的脸与身形的轮廓,都还看得出昔日姿容的痕迹。这便是洛伦佐妈妈——多年来她同老关龙住在这个门牌底下,而关于这位关龙,唐人街里是有些古怪故事流传的。

我的朋友保罗·哈利,以一等水手比尔·琼斯的身分,在洛伦佐妈妈那里是熟人,正如他在聚在伦敦码头四周那个古怪的侨居地里许多人那里都是熟人。我有时得着一份便宜,陪我这朋友到那一带多得很的那些诡异去处里巡查一番;实在说,我们这回的险事,正是在从这样一个巴格达似的夜晚回来的路上硬塞给我们的。他装出一副随时都拿得出来的粗野喧闹的样子:

「快点,妈!」哈利说着便不客气地进了门,「我要把我这位伙计吉姆介绍给老关龙,趁我上船之前把他的事情都说妥。」

洛伦佐妈妈是一半葡萄牙血统,她用她那口特别的腔调答道:

「这时候来把我从床上叫起来,哪有这规矩!」

可哈利从她身边一擦便已进了那间憋闷的小屋,我赶紧跟进去。

「关龙!」我的朋友大声喊。「你在哪里?带了个朋友来看你。」

「关龙没有,」洛伦佐妈妈在我们背后抱怨地说。

有一点很有意思:同中国人长久相处,使她也染上了那种洋泾浜英语——在一切亚洲人聚居的地方,那差不多算是一种世界语。

「啊!」我的朋友喊着,把过道右边一扇门推开,一跌脚下了三级磨旧的台阶,进了一间气味极坏的屋子。「他在哪里?」

「去赌番摊。不回来。」

洛伦佐妈妈把临街的门重新锁了,又跟上我们;我跟着朋友下到那间幽暗而不招人的屋子里时,她站在台阶顶上,两手叉腰,打量我们。

这地方分明是一处鸦片馆;凡见过旧金山一带那些装饰得华丽些的中国恶窟的人,到这里必要失望。光板地不见怎么干净,屋里有数的几件装饰物,大半是刺眼的西洋货色。一侧摆着一张深陷的长榻,显然有时也当床用;台阶左边一点,摆着这屋里唯一一件有东方气派的东西。

在这样一个污浊的场面里见到它,是桩奇事:一尊极大的镀金神像,比真人还高,丑恶地蹲在一座厚重的台座上——这是该摆在某处本土庙宇里的像,摆在莱姆豪斯这所脏小屋子里,古怪得不成样子。

关龙这里我从前未曾来过,可他那尊金神像的名声是传到我耳里的;我也晓得有许多人出过价要买,他一概不许。有人私下说关龙是富的,说他在中国人里头是个大人物,还说他家里按时要行某一种宗教的仪式。此刻我站着望这尊有名的神像,却看见了一桩事,叫我越看越呆。

屋里点着一盏吊灯,灯上挂着些彩纸和几只镀金的丝穗子;可那光虽暗,却遮不住那几处露底的污痕。

那金神像的脚上有血!

这一切我是一眼看见的;可我还没来得及开口——

「这话你可骗不了我,妈!」哈利喊道。「我看我们敲门的时候他就在这里头抽着呢。」

那女人把一对肥肩膀一耸。

「没有,」她又说一遍。「你们两个相公走开。让我睡。」

可我转过身去看她,在那副不在意的神气底下,我看得出一种极大的不安;她那双黑眼睛里是有惧怕的。那些血痕哈利也看见了,这我是明明晓得的;并且我不疑他还注意到:屋里仅有的那一张席子被铺在神像前头——无疑是为遮住地板上别的污痕。

我们这样站着,我渐渐觉出有一股气流穿过屋子,朝开着的门那边走。它是从一扇窗子来的,那窗前挂着一幅俗气的红帘。帘子后头的窗,要么是大开着——这不合中国人的习惯——要么是破了。我正疑惑哈利是否还要往下查究——

「走吧,吉姆!」他喧喧地喊着,在我肩上一拍,「这老狐狸不愿意人家搅他。」

他转向那女人:

「他醒了你告给他,妈,」他说,「只要我这伙计吉姆要抽一筒,就得给他一筒。懂么?吉姆是靠得住的。」

「懂,」那女人答道,她的松快是全然遮不住的。「你们这会儿走开,关龙回来我告给他。」

「好,妈!」哈利说。「替我在他两边脸上各亲一下,告给他我一个月后再回来。」

他抓住我的胳臂,踉踉跄跄上了台阶;不多时我们两个便又到了街上。天光渐亮,这一带的腌臜比先前越发显露;可在那间屋子的恶气之后——那屋里坐着一尊斜眼而笑、脚下带血的金神像——外头这还算新鲜的空气是极可喜的。

「你看见了么,哈利?」我兴奋地说。「你看见那些血痕了么?还有,我断定那窗子是破的!」

哈利短短地点了点头。

「回韦德街!」他说。「我给自己十五分钟,脱掉一等水手比尔·琼斯这层皮,变回大法官巷的保罗·哈利。」

我们一面赶路,我一面问:

「你要走哪几步?」

「第一步:把关龙的房子从地下室搜到屋顶。第二步:全看第一步的结果。中国人是精细的,诺克斯。关龙若真杀了他女儿,要证实这事,恐怕得把苏格兰场的全副本领都使出来。」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唐人街是伦敦唯一一个有本事把人整个吞下去的地方。」

丹船长

半个钟头之后,我坐在里间那张大梳妆台前,吃力地卸我的装扮——因为我决没有哈利那样七分钟便改头换面的本事——忽听得外间的门上有人敲。我有些紧张地朝镜子里自己的脸看了一眼。

「吉姆」这层皮我卸去的还不多;因为我这朋友的时间金贵,我先替他当了一回装扮师,才动手卸自己的妆。这处地方有两个出入口:保罗·哈利出入一向走其中一个;另一个里头,有时见得「比尔·琼斯」出来,却从不见保罗·哈利出来。我晓得我这朋友已经顺顺当当地退了场;可无论如何,我若要去开外间的门,开门的必得是「吉姆」。

我想着不去开门是不客气的——敲门的人也许晓得我们进来了、却不曾再出去——便赶忙把刚动手卸去的那半边胡子重新贴好,戴上帽子围上围巾,仔细锁了化妆间的门,穿过外间去把门开了。

哈利的规矩是:出入这几间屋子,一向只在亲厚的夜色遮掩之下;所以这样早的时辰来一位客,我承认是出我意外的。我一面疑惑来者是谁,一面把门开了。

站在楼梯平台上的,是同住的一位房客——这所房子顶上两间屋子是他长住的。保罗·哈利曾费心查过这人的来历,因为「丹船长」——他在常去的那些酒馆与更坏的去处里便是这个名号——分明是一位潦倒了的绅士,是被卷进这条黄色水流里的一片浮木。鸦片是他的败因。他靠什么活着,我始终不晓得;可哈利相信他有一份不多却稳定的进项,足够他安安稳稳地用那些黑烟泡把自己弄死。

此刻他在清早的光里立在我面前,我觉出他的模样有某种说不清的变动。我上一回见他足足是半年前了;可他模模糊糊地显得年轻了些。他是憔悴的,太阳穴上还有一道难看的伤口;可脸上的纹路不像我记得的那样多。仿佛有一个从前的人,正从这被鸦片蚀出疤的表面底下挣着出来。他的眼睛亮些了;我又诧异地看出他穿着一身像样的衣服,胡子剃得干干净净。

「早,吉姆,」他说,「你还记得我吧?」

他一开口,我也看出他的举止变了。从前他是同那些下等客栈里的渣滓厮混的人,此刻他对我说话,却像一位有礼的绅士对下人说话——既不傲,也不摆架子,而带着一种自知高一等的、自重的调子,是我全然不熟的。这几乎叫我失了防;可我紧要的一刻记起自己还是「吉姆」:

「自然记得你,船长,」我说。「里头请。」

「谢谢,」他答道,便跟我进了那间小屋。

我把我们那位司炉朋友刚才坐过的那把扶手椅给他摆好;可他说:

「我不坐了。」

此刻我看出他显然处在一种压着的兴奋里。也许他看见了我眼里的好奇,便忽然把两手都搭在我肩上,说:

「是的,吉姆,我把那玩意儿戒了,」他说,「永远断了。这一带我信得过的人一个也没有;可一个人若有求朋友的时候,我今天就是了。你呢,我的小子,是靠得住的。尽管我吸着烟,这我一向晓得;我若求你办一桩小事,这事于我却关系极大,我想你是肯办的。我说得对么?」

「只要办得到,我就办,」我说。

「那么听着。我要坐『帕特纳』号离英国,到新加坡去。那船明天正午开,旅客十点上船。船票我有,文件也齐备,可是——」他意味深长地顿住,把我的肩膀抓得很紧——「我必须今夜就上船。」

我瞪着他的脸。

「为什么?」我问。

他回我一眼,那一眼是探询的、急切的;随后说:

「我若把缘故给你看,」他说,「又把我所有的文件都托给你,你肯不肯到码头去一趟——路并不远——求见大副马里亚特?你也许同他跑过船?」

「没有,」我谨慎地答道。「我没有在『帕特纳』号上待过。」

「那不要紧。我写一封信,你交给他,他便会替我安排好,叫我今夜就能进自己的舱房。我从前同他很熟,」他解释道,「在——从前的日子里。你肯么,吉姆?」

「我极愿意去办,」我答道。

「握手!」丹船长说。

我们诚心诚意地握了手;他又说:

「现在我把缘故给你看。上楼来。」

他转身领头上楼,到了他自己的屋里;我大为纳罕,跟了进去。丹船长的屋子我从未进过,所以我不能说它们是不是也同主人一样,往好的方面变了。可我发觉自己是在一间出人意外地干净的屋里,陈设之间还有一种更出人意外的、带文雅气的意味。

窗边一张睡椅上,裹着一条皮毛毯子,躺着我东方西方见过的最俏的一个混血姑娘。她的皮色像乳白的玫瑰花瓣,一头浓发黑得异常有光。也许是她那温润匀净的颜色引我想到的——她的脸颊因见了丹船长而泛红,那双长长的黑眼睛也亮起来迎他,我便想到一幅画在象牙上的精细的画;我越发不懂这一切究竟是什么意思了。

「我把吉姆带来看你,」丹船长说。「不,亲爱的,不必费力动。」

可他还未开口,我已看见那姑娘在挣着坐起来招呼我们时,痛得一缩。她侧着身躺着,姿势有些拘着;可她那一动虽逼出了眼里的泪,她还是勇气十足地笑着,伸出一只小小的象牙似的手来给我。

「这是我的妻子,吉姆!」丹船长说。

我一句话也找不出来,只在那里站着,很觉局促;那小小的欧亚混血女子眼里那种说不出的信托的神气,几乎叫我生出敬畏之心——她的小指头藏在丈夫的手掌里,就那样躺着望他。

「这你总晓得了,吉姆,」他说,「我们为什么非今夜上『帕特纳』号不可。我妻子实在病得不能走路;实在说,我得把她抱下去上车,而这样一件事若在白天做,在这一带是要招一大群人来看的!」

「把信同文件给我,」我答道。「我这就动身。」

他的妻子把手从丈夫掌中抽出来,伸给我。

「谢谢你,」她用一种古怪的、小银铃似的声音说,「你是好人。我永远爱你。」

二十三金神堂·洛伦佐妈妈的秘密

那一夜保罗·哈利给我打电话,大约是十一点钟。清早分手之后,我没有得着他一个字的消息;我满心急着要告给他那桩小小的离奇的情事——它的场面就在楼上那间屋里,而我们当时一无所知。

我照自己许下的话去见了「帕特纳」号的大副;从他拆开「丹船长」那封信时那一惊的样子,我断定马里亚特先生同这位久已沦落到梯子最底一级的人,在那「从前的日子」里是极亲的朋友。总之,他一刻也没有迟延便去办了该办的手续,这一对就要在九点钟上「帕特纳」号。

我带着一种至少做成了一件好事的心情,终于离了我们莱姆豪斯的落脚处,回自己的寓所去。此刻是夜里十一点钟:

「你能不能马上到大法官巷来一趟?」哈利说。「我要你同我往彭尼菲尔兹街去一趟。」

「关龙那事有了进展?」

「说不上进展,可我不甘心,诺克斯。我恨被人打败。」

二十分钟后,我已坐在哈利的书房里,看他在炉火前不安地来回踱步。

「警察把关龙那所房子从墙基搜到瓦片,」他说。「我自己也在那里。老关龙很凑巧地不在场——无疑还在赌番摊!可洛伦佐妈妈是在的。她一脸和气地断言:关龙从来没有过女儿!我们那位司炉朋友又坐『海鹰』号走了——顺便说,他的话在法律上本是不值什么的——那么我们能怎样呢?他们在这一带找不出一个人,肯说关龙有女儿,也找不出一个人肯说关龙没有女儿。关于这只老狐狸,什么样的传说都有;可关于他的事实,却难得到手。」

「可是,」我说,「神像上的血痕呢!」

「洛伦佐妈妈前一夜在那里跌了一跤,头碰在像脚上了。」

「胡说!」我喊道。「那伤昨夜我们就该看见了。」

「也许是该看见的,」哈利沉吟道,「我不晓得她是什么时候自己弄上的;可今早我是实实在在看见了。」

「什么!」

「唔,那道口子确是在那里,有一半被她的头发遮着。」

他站住了,古怪地望着我。

「人有时会在最想不到的地方,碰上一桩极奇的忠心,」他说。

「你是说那女人自己弄伤了自己,为的是——」

「为的是救老关龙——正是!真是了不得。」

「天哪!」我惊道。「那窗子呢?」

「噢!那窗子确是破了——是外头院子里两个醉水手打架打破的!窗框连什么都砸成了碎片。」

他又烦躁地在地毡上踱起来。

「那一架打得一定凶得要命!」他气冲冲地添了一句。

「那么,」我说,「老关龙这会儿藏在哪里?」

「更要紧的是,」哈利喊道,「他把那可怜的受害者藏在哪里?走吧,诺克斯!我要往那边去,作最后一遍查看。」

「那屋子自然有人盯着?」

「自然——并且自然,若查不出结果,我便要成苏格兰场的笑柄。」

我再一次到彭尼菲尔兹街的时候,已经近半夜了。被哈利那股烦躁的兴头带着,我把丹船长那桩情事完全忘了;等我们同关龙屋子近旁值班的那位探员招呼过,不多时便到了洛伦佐妈妈面前,我一时几乎不晓得自己是「吉姆」,还是我自己。

「关龙在家么?」哈利板着脸问。

那女人摇摇头。

「不在,」她答道,「他有时一整个礼拜不回来。」

「是么?」哈利生硬地说。「进来,诺克斯;我们再查看一遍。」

过了一刻,我便又到了那间金神像的屋子里。破窗前头那幅红帘子已经撤了,其余的一切却还同先前一模一样。空气倒没有那么闷浊了;可那尊门边台座上永远含笑的大镀金神像,总有一种令人厌恶的意味。

我瞪着那张斜眼而笑的脸,那是一张知情人的脸,一张像是会这样说的脸:「是的!这一桩,还有别的一样奇怪的事,我在许多地方见过,英国也不止一回。我能讲的多呢。许多阴森可怕的事,也有极少几件欢喜的事;因为你看!我笑,可我不说。」

有一会儿,哈利出着神望那神像台座上的血痕,又望台座下面被人把席子掀开后露出的地板。他忽然转向洛伦佐妈妈:

「你们把尸首藏在哪里?」他追问道。

我看着她,觉得那女人似是一缩;可她身上东方的成分够多,救了她,没有自己露出来。她慢慢摇着头,从半闭的眼睛里看着哈利。

「没有人,」她答道。

我这一回倒觉得:她滑进洋泾浜话里去,是有意的,不是无心的。

我们终于离了失踪的关龙这所房子;哈利生硬地应了值班探员一声「晚安」,我们便走到了莱姆豪斯大道上。

「有一层可能,哈利,你总没有忽略,」我说,「就是这女人的说法也许是真的;而『海鹰』号那个司炉也许是拿一场诡异的梦来给我们消遣的?」

「没有!」哈利厉声道,「苏格兰场也不会忽略这一层。」

他此刻是格外地不好相处;因为他极少出错,一旦被人看出错处,他性情里那些使气的地方便总要冒出来——这也许有几分是久住东方的缘故。我看出他宁可独自一人,便在大法官巷转角上同他分了手,回自己的寓所。再者我也极疲倦了,因为已近两点;一躺下便很快睡去,直到上午很晚才醒。

为着某种说不清的缘故——也许是因为这事恰在我就寝时想起过——我一醒便记起:丹船长那桩富于情致的婚事,我还没有告给哈利。我同这位朋友分手时他正十分不快,所以我想这是早去看他的一个好借口;不到十一点,我便走进了他的事务所。他那位极得力的秘书伊内斯把我领进后头的书房。

「哈啰,诺克斯,」哈利从一尊他正端看的小银佛上抬起头来说,「你是来问关龙那案子的消息么?」

「不是,」我答道。「有消息么?」

哈利摇摇头。

「这东西今早送到我这里来,」他断言道,「倒像是命里注定的。」他指了指那尊小银佛。「一个朋友送的礼——他晓得我偏爱中国的摆设,」他沉着脸解释道。「它叫我想起关龙那尊该死的神像!」

我把那小像拿起来,有兴味地细看。它是照东方人那种耐心的办法做成的,极精美;背上有一扇装着合页的小门,合得那样严,一关上便全然看不出有这扇门。我朝哈利看了一眼。

「我想你没有在里头找出一颗宝石来吧?」我轻松地说。

「没有,」他答道,「里头什么也没有。」

可他这句话一出口,整个神色便变了,变得那么突然,叫我一惊。他从桌边一跃而起:

「你有一个钟头的工夫么,诺克斯?」他兴奋地喊道。

「一个钟头我腾得出来,可做什么用?」

「为关龙!」

四分钟后,我们已朝莱姆豪斯方向飞驰;而这趟突如其来的路程是为什么,我从这位朋友那里一个字的解释也套不出来。于是我把同丹船长的那番遭遇讲给他听,权当消磨路上的工夫。

哈利从头到尾默默听着,一句也不插;可讲完了,他把手重重落在我膝上。

「我几乎是瞎透了,诺克斯,」他说,「不过还没有你瞎得那样透!」

我诧异地瞪着他;可他只笑,并不替自己的话作一点解释。

于是不多时,我又到了那间熟悉的金神像的屋子里。洛伦佐妈妈立在楼梯顶上看我们;自我上一回见她以来,她心里某种隐着的焦虑似是更重了。我这朋友是照哪一个念头在动作、打算做什么,我全猜不出;可他一句话也不对那女人说,便穿过屋子,两臂抱住那尊大金神像,把它顺着地板朝前拖了过来!

他这一拖,便有一声压住了的尖叫;洛伦佐妈妈一跌一绊下了台阶,扑到哈利面前跪下了!她举起哀求的手:

「不要,不要!」她哀声道。「等我告给你——让我先把一切都告给你!」

「先告给我:这东西怎么开,」他板着脸说。

她迟疑了一刻,并不从膝上起来;可他喊道:

「你听见我的话么?」

那女人摇摇晃晃站起来,慢慢绕着神像走过去,弄了弄某处隐着的扣子,于是这东西的整个后背像一扇门一般开了!她发着抖把脸从里头那东西上转开去;哈利却退到墙边站住,俯身往那空腔里窥看。

「天哪!」他低声说。「过来看,诺克斯。」

他这神气叫我先有了预备:里头必是什么可怖的景象;我依着他过去——而所见之物叫我惊骇得往后一退。

「哈利,」我低声道,「哈利!那是谁?」

那景象实在叫我恶心。神像里那一小块地方,蜷伏着一个又老又皱的中国人的尸身!他的膝盖提到了下巴,头又那样压在膝上,面目几乎看不出来。

「那是关龙!」洛伦佐妈妈在窗子那边低声说,两手交握,眼色狂乱。「关龙——我倒喜欢他死了!」

她声音里现出那样一种恨意,是我从任何女人的声音里不曾听过的。

「他是下贱的,是个鬼,是个一面嘲笑一面狠毒的鬼!多年多年以前我就想杀他,可我总是怕。我把一切都告给你,一切。他是这样死的。那个小的——」她的声音又变了,带上一种几乎近于突兀的温柔——「那朵荷花,是他自己女儿的孩子,他的骨肉,他把她像中国的女人一样关着,关在那上头——」她把一只肥手指朝上举——「上头。他不晓得有人来看她——那人从前是来抽烟的,后来戒了,因为他望进了那宝贝的眼睛里。他不晓得她是跟我出去见她的人的。啊!我们还当他不晓得呢!都是我——我安排的。一个礼拜前他们成了亲。星期二夜里,关龙死的那一夜,我替她打算好:永远地偷走,永远地走。」

此刻泪水顺着那女人肥胖的脸颊流下来,她的声音动情地颤着。

「于我是个了结,于她却是一生的开头。好!我算个什么东西!她年轻,她美。啊,天哪!那样美!一头醉猪到这里来,找着门进来了,我便给他烟抽,不多时他睡了;可这一来耽误了工夫,我又不晓得关龙——那个黄脸鬼——多早晚会醒。因为他像蝙蝠,白天睡,夜里醒。

「那水手猪终于睡了,我便轻轻叫我那亲爱的小人儿:时候到了。我出到街上去,把门在身后锁了,去看她的人等着没有;就听见她的尖叫——她的尖叫!我赶回来。我的手抖得那样厉害,几乎开不开那把锁。我终于进去了,我看见了,我也晓得了——那个黄脸的鬼什么都探听出来了,一直像猫逗耗子一般逗着我们!他拿一条极粗的鞭子在抽她!抽她——那小小的、甜甜的花。啊!」

她说不下去,噎住了;转身朝那藏着死去的中国人的镀金神像,攥起拳头朝它摇;她脸上的神色,我是永不会忘的。随后:

「我一面尖声骂他,窗子哗啦一响——我便看见她丈夫跳进屋来!那娇弱的人已经倒下去了,就在神像脚下;关龙牙齿闪着光——像耗子——像鬼——转身去迎他。她的人打他的时候,他就是那样站着,只一下。只一下,这里。」她把手按在自己心口上。「他就倒下去——他咳了一声。他躺着不动了。于他是完了。那颗鬼的心不跳了。啊!」

她把两手朝上一举:

「这就是一切。我再不说了。」

「还有一件,」哈利板着脸说,「杀关龙那人的名字?」

洛伦佐妈妈听了,慢慢把头抬起来,两臂交叉抱在胸前。她那张肥脸上的神色,是人永不会忘的。

「就是把我活活烧了也不说!」她低声答道。「这一件,谁也别想从我这里晓得。」

她往长榻上一沉,把脸埋在两手里。她那对肥肩膀不成样子地抖动着;哈利一动不动地立着,隔着屋子望她,足足望了一分钟。我听得见外头街上的人声,还有莱姆豪斯大道上车马的嘈嘈。

随后我这朋友做了一件奇事。他走到那尊镀金神像跟前,把开口重新合上,又费了很大的力把这尊大像推回墙边去。

「有时候,诺克斯,」他古怪地望着我说,「我倒喜欢自己不是官府的人。」

我呆看着他,他已走到那女人跟前,在她肩上一碰。她抬起那张满是泪痕的脸。

「好,」她低声说。「我预备好了。」

「你愿意多早预备,就多早预备,」他简短地说。

「我去把盯这屋子的人撤了;你可以算定有四十八个钟头的工夫,好叫你走得没影。」

他再没有一句话,便抓住我的胳臂,把我匆匆带出了那地方!顺街走了十步,有一个衣衫寒素的人靠着一根柱子立着。哈利站住了:

「便是最了得的人,有时也要错,休伊特,」他说。「这案子我撒手了;想来韦塞克斯探长也要撒手。早安。」

他领我朝大道那边走——因为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就在快到唐人街这条大动脉之前,下游传来一声深沉悠长的轮船汽笛,是哪一条大邮船离埠的警号。

「那想必是『帕特纳』号,」哈利说。「她是十二点开的,我记得你是这样说的?」

二十四剃光头的人·一桩奇怪的失踪

「把那灯放低些,」韦塞克斯探长吩咐道。「喏,哈利先生;你看这是怎么一回事?」

保罗·哈利同我小心地俯下身,去看这位刑事侦查部的官员叫我们留意的那件可怖的展品——为看它,我们从大法官巷一路赶到了沃平。

这是一个男人的尸身,身上只穿一件破衬衫同一条裤子。可他相貌上最异常的一点,是下巴、嘴唇、眉毛同头上的毛发,一根不留,全被剃去了!

脸上另有一处毁伤,是特别地、也可怖地带东方气的,我的笔不便写出。

「无从辨认!」哈利低声道。「是的,探长,你没有猜错;这是东方的毒手下的一个牺牲者。你再看这里!」

他指出三处小伤,一处在左肩上,另两处在那死人的前臂上。

「分区的法医交代不出这几处是怎么来的,」韦塞克斯答道。「伤都很浅,他想也许是尸身在河里同什么东西缠住了所致。」

「这几处的来由是:这人肩上有一块胎记,臂上又刺着什么——大概是一个名字,或是什么花样,」哈利平静地说。「若干年前,我在斯坦布尔近郊遇见过一桩相似的案子。是一个女人,」他意味深长地添道。

韦塞克斯探长听我这位同伴说话是带敬意的;因为除了他作私家侦探的那份声名——那声名几乎使他的名字在文明世界的每一个都城里都不生疏——保罗·哈利在对土耳其开战前那半年里于君士坦丁堡所做的事,所值的报酬是比他所得的更高的。他当时的献议若被采纳,历史的走向必要大大地改样。

「那么你以为这是唐人街的一桩案子,哈利先生?」

「也许是,」他谨慎地答道。

保罗·哈利朝管事的巡警点了点头,那可怖的躯体便立刻又被盖了起来。我的朋友站着,两眼空空望着韦塞克斯,过了一刻说:

「我想这事里的主角,查出来必不是中国人,」他说完便转身出去了。

「若有什么进展,」我们三个坐进停在门口的哈利的车时,韦塞克斯说,「我自然会告知你,哈利先生。不过既没有一点线索,也没有可认人的记号,我恐怕结论要是『无名男尸』等等——伦敦这个欢喜的角落里,许多人的末一笔就是这样写的。」

「正是,」哈利心不在焉地说。「不过这案子有几处极异常的地方,也许不会照你所想那样收场。那么——你要我把你送到哪里,韦塞克斯,苏格兰场么?」

「噢,不,」韦塞克斯答道。「我是特意到沃平来的,就为听你对那剃光头的人的看法。我真要去的地方是迪普布罗,去查那桩新出的失踪案;猎场看守人的女儿。你总看了报了?」

「看了,」哈利短短地说。

实在说,看日报的人也渐渐看厌了那些招贴上的字:「又一个姑娘不见了。」近八个礼拜里有三个姑娘失踪、不留一点踪迹——这情形(也许不过是巧合)鼓动了那些吃笔墨饭的人,把这几桩案子串在一起,虽然看得见的联结一处也没有找到;又拿什么「摩门教的新祸患」一类说法,替报界这个颇为沉闷的季节添些热闹。

这第四个姑娘的消失,更鼓动他们做出几条惊人的大标题;这案子于我个人也是有兴味的,因为我同霍华德·赫普韦尔爵士相识——失踪的莫莉·克莱顿的继父,便是他的猎场看守人之一。再者,外间还透出话来,说她是同罗纳德·韦恩上尉一道走的;那时候韦恩正在庄园里作霍华德爵士的客。

实在说,霍华德爵士曾打电话来问我,能不能劝哈利下去一趟;可我这朋友自称对一桩寻常的私奔案没有兴味。此刻韦塞克斯说着话,我朝哈利那边看了一眼,心里疑惑:刑事侦查部里像韦塞克斯探长这样有名的人被派来主办,会不会叫他改了主意。

我们正走过商业路上格外嘈杂、格外腌臜的一段;我看得出韦塞克斯急着要把这案子的详情告给哈利,可那喧声大得叫我明白:谈话是不可能的。于是我说:

「你有工夫到我寓所去一趟么,韦塞克斯?」

「唔,」他答道,「我有三刻钟。」

「在车上就办得了,」哈利忽然说。「这案子也有人请我来查;在我明明白白推掉之前,我倒愿意听一听你这边的说法。」

于是我们三个不多时便聚在我的寓所里;韦塞克斯一只眼睛看着钟,把他当时手里关于那失踪姑娘的几件事实大略说了。

在失踪的消息照我前面所说那样的标题到处登出来之前两天,那猎场看守人的小屋里演过一场要紧的戏。

莫莉·克莱顿,一个因格外的美貌而成了许多丑闻故事中心人物的姑娘——乡下邻舍的宽厚不过如此——约在晚上八点,被她继父看见偷偷溜出小屋。

「你往哪里去,贱婢?」他追问着,一把抓住她的胳臂。

「去散步!」她挑战似地答道。

「同庄园里那个漂亮兵去散步!」布兰伯怒吼道。「你早晚要后悔的,你这不要脸的野丫头!难道还要我再告给你一遍,那人是个坏种?」

那姑娘把胳臂从布兰伯手里挣了出来,一双美眼里射出不服。

「他晓得怎样敬重一个女人——这是你不会的!」她气冲冲地回了一句。

「原来我不敬重你,我的天使?」她继父喊道。「那你晓得你可以怎么办!门开着,少了你也不见有几个人想你!」

那姑娘抓起帽子,脸白得很,就要出门。那猎场看守人本是个粗暴的人,对莫莉本无多少情分,见她竟照着他的话做,便发了狂,忽然揪住她那一头浓密的金发,把她拖回屋里。

随后是一场凶横的闹;闹到末了,莫莉昏了过去,布兰伯出门去,把门锁了。

他约在九点半回来,那姑娘不见了。那一夜她没有再出现;第二天早上报了警。警察所发见的最要紧的一件事是这样:

罗纳德·韦恩上尉在莫莉失踪的那一夜,同他的主人霍华德·赫普韦尔爵士单独吃了饭,便离了庄园宅子,说他打算散步到深林那边去。

他再没有回来!

从猎场看守人布兰伯离开小屋的那一刻,从霍华德·赫普韦尔爵士饭后同客人分手的那一刻起,认得莫莉·克莱顿同韦恩上尉这两个人的那个世界,便再不认得他们了!

我本要说:他们从此再没有被人见过。可是,保罗·哈利同我是怎样、又在哪里遇见了韦恩上尉同莫莉·克莱顿——这件事的叙述,正落在我身上。

探长讲完之后:

「唔,」哈利从他那两道浓眉底下朝我这边看了一眼,「你腾得出工夫么,诺克斯?」

「到迪普布罗去?」我有兴味地问。

「是;赶那趟车还有十分钟。」

「我去,」我说。「霍华德爵士见了你是要极欢喜的,哈利。」

二十五剃光头的人·照片的线索

「你看这是怎么一回事,探长?」我的朋友问。

韦塞克斯探长笑了笑,搔了搔下巴。

「我本来不必下来!」他答道。「你更是不必来,哈利先生!」

哈利听出这句话里暗含的恭维,便含笑一躬。

「这是一桩极平常的私奔!」那探长说下去。「韦恩的名声是烂透了的,那姑娘显然是迷住了。他想来也很上心。他是要被革职的,这是一定的!」

我们把霍华德爵士留在庄园里,到准男爵的禁猎地同一条窄路接界的地方会了韦塞克斯探长。这里地软,那探长叫哈利留意一处篱门踏阶旁的许多脚印。

「我有证据:先前也有人在这里见过他同那姑娘。现在,哈利先生,我请你把这些脚印看一看。」

哈利跪下去,把四周的地面扼要却仔细地看了一遍。有一个尖头鞋印格外清楚,他特别留了意;韦塞克斯便伸手往薄大衣的口袋里一掏,取出一只漆皮鞋,是晚上穿的那一种。

「他包里另有一双,」他不在意地解释道,「他的仆人也不见得是买不动的!」

哈利接了鞋,把它放进那个印子里。正合!

「这是莫莉·克莱顿的,我想?」他指着一个女人的脚印说。

「是,」韦塞克斯应道。「你留意:他们站了好一会儿,随后紧紧挨着走开了。」

哈利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他们的脚印到这一带就断了,」韦塞克斯领头往路上走,一面说下去;「可是在那个大草垛旁边的转角上,脚印同一辆汽车的车辙接上了!再清楚的我也不要求了!那天下午下过雨,此后一直没有下。」

「那位上尉的仆人怎么想?」

「同我一样!有一个俏女人在里头,韦恩做出什么疯事他都不以为奇!」

「那姑娘什么也没有留下——没有留字条?」

「什么也没有。」

「车查出来了么?」

「没有。想必是从很远的地方租来或借来的。」

车胎的印子看得见的地方,我们站住了,哈利仔细看那些痕迹。

「看来是同她挣过一番,」他干巴巴地说。

「很可能!」韦塞克斯应道,并不在意。

哈利在地上爬了好一会儿,把他那身哈里斯粗呢弄得很糟;可他终于站起来,脸上有一种古怪的神色——那神色,那探长显然是没有看见的。

我们回庄园宅子去,霍华德爵士正等着我们;他那张和气的红脸比平常更红。藏书室里尽是些狩猎的版画,书也大半是讲骑马、打猎、赛马同高尔夫球的(只零星夹着几部纳特·古尔德的小说,和几种怀特·梅尔维尔早年的手笔);我们不多时便在那里舒舒服服地坐定了。边上一张桌上备了充足的饮料、雪茄同香烟;于是我们都坐得十分安适,霍华德爵士也按住了他的愤慨,直等到人人面前都摆了一杯、都吸上了烟。

「那么,」他开口道,「两位先生有什么要报告的?你,探长,」他拿雪茄朝韦塞克斯一指,「已经见过韦恩的仆人;你们三位也都下去看过那些该死的印子了。我只要听一件事:你们有望把这对丢人的东西追着。我一定要办到——」他的声音几乎高成了喊——「叫韦恩从军中滚出去;至于布兰伯那个不要脸的丫头,我给她的咒不过是:叫她同那恶棍长相为伴!」

「等一等,霍华德爵士,等一等,」哈利平静地说,「一桩案子总有两面。」

「你是什么意思,哈利先生?只有一面是我关心的——我这位下贱的客人对我待客之道所加的侮辱。那姑娘么,我两便士也不值得花在她身上;她本来注定要落个坏收场。」

「唔,」哈利说,「在我们对他们两个下最后的断语之前,我倒愿意同布兰伯谈一谈。也许,」他转向韦塞克斯添道,「诺克斯先生同我两个人去更好些。官府的侦探在场,有时会把这一类的证人震住。」

「很对,很对!」霍华德爵士应道,把雪茄挥得很有劲。「去见布兰伯,哈利先生;告给他,这事一点怪不到他;也请你替我致意,告给他,他那个继女是——」

「正是,正是,」哈利打断他,忍着一丝笑。「我明白你的心情,霍华德爵士;不过我再请你一句:等一切事实都摆在我们面前,再下断语。」

于是哈利同我不多时便往那猎场看守人的小屋去;那人已被告知我们要去看他,便在门廊上抽着烟斗。这人是个又高又黑又丑的家伙,一张脸的模子极不招人。我们自己介绍过之后:

「我一向晓得她要落个坏收场!」猎场看守人布兰伯断言道,几乎是把霍华德爵士的话又说了一遍。「她那些大爷里头,总有一个要做她的收场的!」

「在韦恩上尉之前,她还有别的爱慕者?」

「有!这贱婢!不到半年前有一个黑脸的坏种!他把那爱俏的猫哄到伦敦去照相,穿的那件衣裳,哪一个正经女人看一眼都要脸红的!就像庄园里那些维纳斯像一个样!走得好!她是像她娘!」

这凶横的老恶棍是不好问的,可哈利耐着性子问下去。

「她先前这位爱慕者叫她照那样的相,是不是?你有一张么?」

「没有!」布兰伯发作道。「我找着的都烧了!他跑了,正如我先前告给她的——她把眼睛都哭坏了!可那个漂亮兵倒很快把她的泪擦干了!」

「你晓得这人的名字么?」

「不晓得。他是个外国人。」

「照相是在哪里照的——你说是在伦敦?」

「是。」

「你晓得是哪一家照相馆么?」

「不晓得!我也不管!相片上印着皮卡迪利,于我是够了。」

「你有她的相片么?」

「没有!」

「她失踪那一天收到过信么?」

「也许有。」

「再见!」哈利说。「我还要添一句:她家里的那种气象,于一个人行得端正,是没有什么益处的!」

我们把这句责备留给布兰伯去消化,便出了那小屋。此刻暮色正落;等我们回到庄园,那里已经点上了灯。韦塞克斯探长在藏书室里等着我们;我们一进去,他便微笑着说:

「怎么样?」

「没有什么,」哈利干巴巴地答道,「只是那姑娘离了这样一个家,我倒不觉得奇怪了。」

「什么!什么话!」一个大声音吼起来,霍华德爵士走进屋来。「我告给你,布兰伯做继父只有一个毛病:下手还不够重。坏东西,先生,坏东西!」

「唔,先生,」韦塞克斯探长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说道,「照我个人看,除了照例到各火车站去查问等等,这里我看不出我们还能做多少。你同意我么,哈利先生?」

哈利点点头。

「全然同意,」他答道。「有一趟晚车进城,我想我们此刻就动身还赶得上。」

「啊?」霍华德爵士吼道,「你们今夜不回去吧?屋子都给你们备好了,真是!」

「这份好意我是十分感激的,霍华德爵士,」哈利答道,「可我在伦敦有要紧的事须办。请信我,我这一走是免不了的。」

那准男爵一双蓝眼睛里闪出他们这一类人那种单纯的精明。

「你袖子里藏着东西呢,」他吼道。「我晓得你藏着,我晓得你藏着!」

韦塞克斯探长意味深长地朝我看了一眼,可我只能耸耸肩作答;因为哈利一到这样的心境,便同斯芬克斯一样地叫人看不透。

然而他总是由着自己的意思行了;霍华德爵士赶忙派了一辆车,我们便朝本地车站飞驰,恰恰在克莱伯里赶上了那趟快车。

一路上韦塞克斯颇沉默,时时朝我这朋友那边看;可哈利除了把同布兰伯那番问话的大略说了一说,再没有提起这案子。直到我们在伦敦终点站分手——韦塞克斯要去苏格兰场报告,我则要往哈利的住处去——他才问道:

「你看你要多少工夫才找得着那家照相馆,韦塞克斯?皮卡迪利这条线索是够用的。」

「唔,」那探长答道,「今夜自然什么也办不成;可我想到明天正午,这件事总该有个着落。」

「好,」哈利短短地说。「可以请你把结果告知我么,韦塞克斯?」

「我一定告知。」

二十六剃光头的人·开罗的阿里

直到第二天傍晚,哈利才给我打电话:

「我要你马上过来,」他急切地说。「迪普布罗那案子正照着某几条路线发展;这几条路线我承认是我早料到的,可仍旧是极富戏剧性的。」

我晓得哈利不轻易说这样的话,便把手头的事放下,赶往大法官巷。我见我这朋友烟斗咬在嘴里,在他那间烟雾弥漫的书房里来回走着,那神情我是认得的——那是压着的兴奋;我一进门便问:

「韦塞克斯找着你那家照相馆了么?」

「找着了,」他答道。「是一家第一流的,正如我所料。还有一桩也如我所料:他替那位外国先生把那张相片印了许多张——实在说,约有五十张!」

「五十张!」

「是!这桩事的要紧处你看出来了么?」哈利问,一丝古怪的笑爬上他那张晒黑的、剃得干净的脸。

「就算是热切的爱慕者,把同一张相片印这么多张,也是桩异常的事!」

「正是!我现在把一件东西给你看——那是我在车旁发生挣扎的地方、从一个脚印里踩进土中的东西。」

哈利取出一段粗的丝线。

「这是什么?」

「这是一个联结,诺克斯——我到迪普布罗去,实在就是为寻这个联结。」他带着探询的神气望我,可我回他的那一眼想必是一片空白。「这是一顶红呢帽子上穗子的一段——那种帽子,英国人通常叫作土耳其毡帽!」

他只管望我,我只管望那段丝线;随后我问:

「下一步怎么走?你这条新线索倒把我弄糊涂了。」

「下一步,」他说,「是退到隔壁屋里去,把我们自己弄得尽量像一对东方来的行商——只要我们这一身纯正的英国相貌许可。」

「什么!」我喊道。

「正是!」哈利笑道。「我是常年晒黑的;你的呢,我想我能给你弄一层临时的——为这用处,我有一瓶药存着。」

于是二十分钟后,我们从哈利寓所后头一条通往那种旧世界的小院的路出去——这都城的这一带,那样的小院是极多的——两位衣着素静的东方先生在大法官巷转角上上了一辆车,朝莱姆豪斯方向去了。

伦敦许多地方都有这样的去处,它们的存在除了极少数人,谁也想不到;那是游客不去的去处,连找新闻的报人也不晓得。哈利领头走进一条清静的通道,离西印度码头路上那片忙碌的生息不到三分钟的脚程。在一家希腊人烟店的门口同一处钉了板的店面之间夹着一扇门;他在门前站住,转身对我说:

「无论你看见什么、听见什么,」他告诫道,「不要露出惊诧。尤其,不要露出好奇。」

他按了门旁的铃,门几乎立刻便开了,开门的是一个黑女人,丑得粗陋可厌。

哈利用听去像阿拉伯话的言语咭咭哝哝说了几句,那黑女人便显出十分恭顺的样子,满是敬意地把我们引进一条光线昏暗的过道。顺这过道走到尽头,一扇里门开了,一阵刺耳的乐声同一股烟气一齐迎上来。我们进去了。

我这朋友虽特特嘱咐过不许如此,我还是惊得一动。

我们站在一间相当大的屋子门口,屋里三面都围着长榻。榻上坐着十来个人,国籍混杂——阿拉伯人、希腊人、印度水手,还有别的。他们大半吸着香烟,用小杯子抿摩卡咖啡。一个女子在占着屋子正中的那块方地毡上跳一种扭摆的舞,伴她的是一个弹六弦琴的努比亚少年,还有在座的多数人——他们或是照着乐声拍手,或是低低地哼一种没有调子的哀曲。

我们进去不久,那场表演便完了;那女子从屋子那一头一扇挂帘的门里退了出去。此刻我们在场被人看见了,便有疑心的目光朝我们这边投来;一个极老的人,坐在那女子退出的那扇门旁抽水烟,郑重地把手里那只琥珀烟嘴朝我们一挥。

哈利径直朝他走过去,我紧跟在后。近旁一盏灯的光正照在我这朋友脸上;那老人从座上起身,用东方那种庄重而优雅的礼节同他招呼。他请我们在他身旁坐了;我们三个一面吸着极好的土耳其香烟,哈利一面同他低声谈着。忽然,因我这朋友说了一句什么话,我们这位古怪的主人站了起来,两道浓眉因怒而紧皱。

屋里静了下来。

他用高而不容违拗的声音用阿拉伯话喊了一句什么。

我立刻看出靠门口有一个人——先前我并没有留意到他——正偷偷往暗影里缩,照我看,是要悄悄出去。他身上像是哪里有残缺,一张满是麻点的脸,是我平生所见最凶恶的一张脸。那威严的老人怒声把他叫了回来。于是那家伙发出一种全然形容不出的、野兽似的低吼,掣出一把刀来!两个本要上去抓他的人退了开去;哈利跃身上前,喊道:

「抓住他!抓住他!那是开罗的阿里!」

可哈利迟了。那相貌古怪而可畏的东方人一转身,跑得像风一般!还没等人举起手来拦他,他已出了门!

「这就定了,」哈利沉着脸说,这时我已又在车上同他并坐。「我没有猜错;可他要先我们一步!」

「谁要先我们一步?」我茫然问。

「欧洲、亚洲、非洲里头头一号的恶人!」我这同伴喊道。「我今天把宝贵的工夫白费了。我本该想到的。」他烦躁地在膝上敲着指头。「我们刚离的那地方,你明白,诺克斯,算是一种俱乐部;哈基姆是那里的东家,也是主人,同时又是回教世界里一位有地位、有威望的老先生。我把我的疑心告给了他——这一步我本该早走的——那疑心立刻便得了证实。我要找的人就在那里——他认出了我——便逃了!他要先我们一步。」

「可是我的好朋友,」我耐着性子说,「这人究竟是谁,他同迪普布罗那案子有什么相干?」

「他是活着的人里头心最黑的一个无赖!」哈利苦涩地答道。「至于他同这案子有什么相干——他为什么要逃?总之,我此刻晓得到哪里找他了——我们也许毕竟还不算太迟。」

「可这人究竟是谁,是干什么的?」

「他是开罗的阿里!至于他是干什么的——你不久便晓得了。」

二十七剃光头的人·河边的房子

离了那个古怪的东方俱乐部,哈利先是奔到一处公用电话上,在那里讲了好一会儿话——照我此刻所推想,是同苏格兰场讲的。因为我们不多时到了伦敦警察厅总部,我诧异地看见韦塞克斯探长正等着我们。哈利把身子探出车窗:

「怎么?」他兴奋地喊。「我没有猜错?」

「你没有猜错,哈利先生,」韦塞克斯答道;他兴奋的样子似不在我这同伴之下。「一个钟头前我得了那人的回话。」

「我早晓得!」哈利短短地说。「上来,韦塞克斯;我们一分钟也不能耽误。」

那探长先吩咐了司机,便同我们一道坐进车里。我们再次动身时:

「要办的那些布置,你的工夫是很少的,」我的朋友说下去。

「工夫够了,」韦塞克斯答道。「他们不会料到我们来。」

「这我可不敢说。文明世界里头一流的恶人之一,在我给你打电话前三分钟认出了我,随后便逃脱了。不过,总还有一分可争的机会。」

从那一刻起,到这趟车停下,话就没有再说几句;我这两位同伴似都被一种极强的、要赶到目的地的急切吞住了。那车终于在一条空无人迹的街上停住。我已有些辨不出方位;可我晓得我们又到了唐人街一带的某处。哈利对韦塞克斯探长说:

「跟着我们,等我们进了那房子,」他说,「就在看不见的地方等着。你若听见我吹这只哨子,就把你布下的人带上来——越快越好!不过你要格外当心一件事:别叫一个人出去!」

我们拐进一个漆黑的院子;我看出这是一处码头的入口,心里一阵戒惧的战栗。泰晤士在我们脚下流着,月光里暗暗地发亮——那是埋过许多可怖秘密的坟。我们从门洞的暗影里出来,在左手墙上一扇门前站住。

就在那一刻,有什么东西在空中一闪,嗖地从我耳边过去,当的一声金属响落在石头上!

我们两人本能地朝上看。

二楼一扇不点灯的窗子里,我一瞥看见一张黑黑的脸。

「你没有猜错!」我说。「开罗的阿里先我们一步了!」

哈利俯身拾起一把刀,刀身又宽又极古怪。他不在意地把它塞进衣袋。

「都是证据!」他说。「待在暗处,弯下身去。我要踩着你的肩膀上那扇窗子!」

我诧异他的胆大,却仍依了他;哈利虽不容易,到底达成了他的目的。过了一刻,他便消失在上头那间屋子的黑暗里。

「站开,诺克斯!」我听见他说。

两只有时叫作「软墩」的坐垫凳被扔了下来;接着:

「你上来!」哈利叫道。「你若伸得着,我就抓住你的手。」

这事颇不容易;可我终于挣扎着爬到了我这朋友身边,发觉自己是在一间又暗又憋闷的小屋里。

「这边!」哈利急急地说,「上楼。」

他一句多话也没有便领头走;可我跟在这位胆大得过了分的朋友背后,磕磕碰碰上着一道黑楼梯,心里是很不安的。

黑暗里一声枪响——我头上的毡帽便没有了!

哈利的连发手枪回了一枪;我们穿过一扇挂着厚帘的门,跌进一间烧得暖的屋子,屋里的空气满是某种东方的香气。一盏绸罩灯笼的暗光里,有一个人影一瞬间显出来,从我们面前横窜过去。

哈利的手枪又响了一次,可看来没有中。

我哪里有工夫打量四周;可就在这短短的、喘不上气的几刻里,我所见的也够叫我疑心自己的感官是不是可靠了!我晓得外头是一处肮脏的码头,四周是一片卑陋的街巷;而这里却是一间陈设华贵的屋子,装饰上有极重的东方意味!

哈利从衣袋里掣出一只电筒,跃过一扇挂着华美波斯壁毯的门;我紧跟在他脚后。外头是黑的。一股强风迎面而来;我们顺着一条铺地毡的走廊过去,一直不停,直到到了一间屋子——屋里堆满了最诡异的零碎杂物,看去是从地球每一个角落搜罗来的。

啪!

一颗子弹在我们背后的墙上压扁了!

「好在他枪法不准!」哈利急促地说。

电筒的光忽然照出一个人的头同肩膀——他正从地板上一扇活板门里往下降!我们还没来得及放枪,他已不见了!我看见他棕色的手指松了劲——他显然本想带走的一个包裹,便留在地板上了。

我们一同奔到那活板门口,往下望。

缓缓涌动的潮水在我们脚下暗暗地流!我们屏着气看了二十秒——水面上什么也没有现出来。

「我希望他游泳的本事不比他的枪法好,」我说。

「那于他也无济,」哈利沉着脸答道,「水上警察有一只船等着,凡从那一面逃出这房子的人都归它。这事里我们决不是孤零零的两个,诺克斯。不过,先看这里是什么东西!」他把那逃人丢下的包裹拿起来。「这里头必有要紧的赃证,连开罗的阿里都不敢留下来硬顶!照常情,这地方他是决不肯丢的。我们要来的消息一到这里,那个枪法极坏的家伙便被留下来,豁出命去搬走某一件证据!这我敢起誓。可我们比他早到了一步!」

他一面说,一面忙着把扎这包裹的几块粗麻布同几片东方的料子解开;末后他掣出一套晚礼服来,连衬衣、硬领、鞋、内衣——实在说,是一整套行头;而这一堆的最上头,是一顶柔软的灰呢帽!

哈利急切地在那几件衣服里翻找制衣铺的名字,好认出主人是谁。不多时,他在胸袋的衬里内侧——这样的记号通常是在那里的——找着了西区一家有名的铺子的标签。

「警察可以证实这一层,诺克斯!」他抬起头说,脸上因得胜而微微泛红,「不过我个人是毫不疑惑的了!」

「你也许毫不疑惑,哈利,」我回道,「可我满心是疑惑!你似乎把这发见看得极重,它究竟要紧在哪里?」

「这会儿,」我的朋友答道,「且不要管;我还存着指望——虽然这指望已经细了些——指望发见一件要紧得多的事。」

「何不许警察帮着搜?」

「警察此刻干的事更有用,」他答道。「我们对付的是东方西方所出的最狡的一个刁徒;他若在这房子里,我决不叫他从我指缝里漏掉。虽然如此,诺克斯,我晓得我是叫你冒一个颇为可怕的险;因为我们要找的人已经豁出去了,他若还在这地方,必同一只被逼到角里的耗子一样危险。」

「可是从活板门里下去的那个人呢?」

「从活板门里下去的那个人,」哈利说,「不是开罗的阿里——而我要找的正是开罗的阿里!」

「就是今晚我们见的那个驼背?」

哈利点点头;他专心听了几刻,便又着手搜这所住宅里那些古怪的屋子。每一间都有东方人居住的迹象;实在说,有几间颇有一种天方夜谭的气象。可哪里也不见、也不闻一个活物。我们两个把这楼里每一寸墙——我想是每一寸——都查过了,正在那间点着灯笼的屋里颇觉茫然地对望着,我便看见哈利的神色变了。

「为什么,」他低声道,「单单这一间屋里点着灯——别的全黑着?」

就是这时候,这一情形的要紧处我还是没有看出来。可哈利端详着门右手紧挨着的一个电门,又朝上端详那盏照着这屋子的绸罩灯笼。他走过去,把那电门急急地扳上又扳下,那灯却一直亮着,一点也不断!

「啊!」他说,「好一个巧机关!」

他抓住那装电门的木块,整个一转——我便看出那是一个遮着的旋钮;因为下一刻他已把那一窄条墙拉了开来——那竟是一扇安得极巧的门!

里头现出一间小小的、光线昏暗的屋子,陈设上仍以东方意味为主,不过东西不多,我也几乎没有停下来细看。因为这地方一张褥垫上,躺着一个俏丽的金发姑娘!

她侧着身躺着,一条白臂甩在外头,软软地搭在地上;她似是半昏半醒,因为她那双好看的眼睛虽睁得很大,却是玻璃一般无知无觉的样子,显然并不晓得我们在场。

「看她的瞳人,」哈利急促地说。「他们用印度大麻把她麻住了!可怜的俏傻子!」

「天哪!」我喊道。「这是谁,哈利?」

「莫莉·克莱顿!」他答道。「谢天谢地,我们从开罗的阿里手里救下了一个牺牲者。」

二十八剃光头的人·后房经纪

因为保罗·哈利从中设法,外间始终不曾晓得:那桩可怕的河边凶案——报上因被害人头上剃得精光,称之为「剃头惨案」——同迪普布罗那案子有任何关系。那被害人实在无从辨认;哈利自己又有他隐住真相的理由。码头上那所房子,连里头精选的东方家具,都被警察查封了;可说来也怪,为这桩最可怖的暴行,竟没有拿住一个人。从活板门里下去的那人,被哈利的一枪打中了;他是在警察快艇上众人的眼皮底下,最后一次沉下去的。

正是在这出悲剧收场的那一夜深时,我才晓得这案子底下那惊人的真相。韦塞克斯还在东区办他职分上所系的那百十种手续;哈利同我则坐在我这朋友大法官巷寓所的书房里。

「你看,」哈利解释道。「我的第一条线索是在迪普布罗得的。那些通到汽车那边去的脚印。那些脚印显出——在凡是不被成见拘住的人眼里显出——那姑娘同韦恩并不是一道走的(因为那男人的脚印证明他是跑着的),而是她先走,他在后头追着她跑!推论有两条:其一,他听见了汽车来;其二,他听见了她喊救。实在说,我几乎立刻便看明白:在那条小路的尽头,另有一个人接着她;大概是一个等着她的人,而她本是去会他的,不过偶然碰上了韦恩!那位上尉的穿着不像是要私奔;更要紧的是,他说他要散步到深林那边去,而他散步去的正是那里;因为在那一段上,深林是紧挨着路的!

「我又私下从邮差那里查明:莫莉·克莱顿那天早上确是收到了一封信!这便把我末一分疑惑解了。她失踪那一夜,不是去会韦恩的。

「那么是去会谁?」

「旧情人!就是几个月前,为他自己的用处,把这个确是俏丽的姑娘印了五十多张媚态照片的那个人!」

「韦恩插手了?」

「那姑娘一见他们是要把她带走,无疑便闹起来!他便跑去救她!他们本没有把他在场算在数里;可这是一班精明的恶人,是不留线索的——除了在他们自家的地盘上同他们打过交道的人,别人是看不出来的!」

「自家的地盘上!你是什么意思,哈利?这些人是什么人?」

「唔——你想那五十张相片是到哪里去了?」

「我猜不出!」

「那么我告给你。东方的乱局把财富同权力放进了一些无顾忌的人手里。可就在大战之前,也还有市场,诺克斯——公开的市场——在那里,一个黑人女子约三十镑便买得到;一个切尔克斯女子,自二百五十镑到五百镑不等!啊!你瞪眼了!可我向你保证,确是如此。不过要紧的是这一层:那时有、此刻也还有私下的贩子!那些相片是在东方那些新发财的人中间传看的!他们用它,正如别的商人用货单一样。它们到了大马士革、斯坦布尔——你说哪里都有——许多豪富而放荡的『奸商』手里。莫莉的相片不过是其中之一。你要记得:每年从家里失踪的俏姑娘——就全世界论——是数百之多。眼下英国的美貌显然是走俏的!而且,」他苦涩地添道,「那头一号的恶人逃了!」

「开罗的阿里!」我喊道。「那么开罗的阿里——」

「是东方最大的贩奴的人!」

「天哪!哈利——我到此刻才明白了!」

「我自己明白得也够慢的,诺克斯。可这个推想一经出现,我便请韦塞克斯立刻去同他在迪普布罗问过话的那个仆人接头。今晚我们在苏格兰场见他时,他所说的便是这一问的结果。韦恩上尉肩上有一颗大痣,前臂上刺着一个女子的名字,并一个小小的花样——那是他在桑德赫斯特那些年里闹的玩意儿——」

「那么『剃光头的人』——」

「便是罗纳德·韦恩上尉!愿他安息。可我是不得安息的,直到那个驼背的贩人肉的东西受了他该受的报应。」

二十九白帽子·杰克·拉格斯塔夫少校

「哈啰!伊内斯,」保罗·哈利见秘书进来,便说。「外头有人闹得天翻地覆。」

「闹的就是这一位,哈利先生,」伊内斯说,把一张名片递给我的朋友。

哈利朝那名片看了一眼,念出声来:

「拉格斯塔夫少校,骑兵俱乐部。」

这时候,一个又高又刺耳的声音正在门厅里吼着——那声音在满天大风里也听得见。

「胡扯!」我听得那少校喊。「胡说八道!比求见首相还要麻烦!无聊!胡说八道!」

伊内斯的微笑变成了笑出声来,哈利也跟着笑了;随后他说:

「请少校进来。」

哈利同我原在书房里安静地吸烟;不多时,一个脾气极躁、在印度待过的英国人大步走进来了。他穿一身马贩子气的格子衣服,白鞋罩;他的领带很像一条硬领巾。手里拿着一根沉重的马来藤手杖,一副手套,还有一顶那种高高的、浅灰色、通常被称作白色的帽子。他身量在中等以下,瘦而精干;他走路的样子、腿的形状、整个的身架,都显出是龙骑兵出身。他的脸色是紫的;一撮硬扎的灰胡子底下露着的大白牙,更添了他相貌里天然的那股凶气。他站在门里便喊:

「保罗·哈利先生?」

这显然是在问,可听去像是在责骂。

我的朋友站在壁炉前,两手插在口袋里,烟斗咬在嘴上,生硬地点了点头。

「我是保罗·哈利,」他说。「请坐。」

拉格斯塔夫少校见伊内斯出去,怒气冲冲地朝他看了一眼,便把手杖同手套往长凳上一扔,拉过一把椅子,直挺挺坐上去,像坐在马鞍上一般。他直盯着哈利说:

「你不是我所料的那一种人,先生,」他断言道。「请问,叫委托人在门垫上干等着,诸如此类——在那块该死的门垫上,先生——是你的规矩么?」

哈利忍着笑;我赶忙去取搁在壁炉台上的烟盒。

「见委托人我向来是自然欢喜的,拉格斯塔夫少校,」哈利说,「不过便在百姓的日子里,也总须有一点规程。你并没有先告知我你要来;而五点以后不谈公事,是我的规矩。」

哈利说话时,那少校一直瞪着他;随后他吼道:

「我在印度见过你!该死!我在印度见过你!——还有,是的!在土耳其!哈!先生,我这会儿想起你是谁了!」他一跃而起。「你就是一九一二年在君士坦丁堡的那个哈利。」

「正是。」

「那么我是走错门了。」

「这还看不定,少校。」

「可人家告给我,你是私家侦探,诸如此类。」

「我正是,」哈利平静地说。「一九一二年,我的委托人是外交部。此刻则是谁愿意用我,我便为谁办事。」

「见鬼!」那少校说。

他似是一时说不出话来了:一个替英国政府办过事的人,竟肯屈身去做私家侦探的事,这发见叫他张口结舌。他带着一种天真的讶异朝屋里四处打量,掣出一块大绸手巾,很响地擦了擦鼻子,一面始终带着询问的神气看哈利。把手巾收起来,他又把目光转到我身上;于是——

「这位是我的朋友诺克斯先生,」哈利说,「你在他面前尽管把你的事说出来,除非——」

我起身要走,可是:

「坐下,诺克斯先生!坐下,先生!」那少校喊道。「我没有什么脏衣服要洗,柜子里也没有藏着骷髅,没有那一类无聊的东西。我只是要人替我讲明一件事——那件事我自己太笨,太该死的笨,先生,讲不明白。」

他重新坐下,取出钱夹,从里头抽出一小条报纸剪片,递给哈利。

「念一念,哈利先生,」他吩咐道。「念出声来。」

哈利念道:

「马尔伯勒街警察法庭史密斯先生前,约翰·爱德华·班普顿被控于星期三晚上在邦德街殴打一位有名的俱乐部会员。经执行拘捕的巡警证实:此次殴打并非为抢劫;班普顿亦自认对被打之人并无嫌怨,实在说,他从前并未见过此人。他以醉酒为辩;警医作证说,他虽并非真醉,拘捕时口中酒气却很重。班普顿的东家作证,说他素来品行无瑕;原告既不坚持追究,此人便被训诫后放了。」

念完这一段,哈利带着不解的神色朝那少校看了一眼。

「这里头的意思我全然领会不到,」他承认道。

「是么?」拉格斯塔夫少校说。「是么,先生?那么请你把这一条也念一念。」

他又从钱夹里取出第二条报纸剪片,比第一条小些,粘在一张俱乐部的信纸上。哈利接过来念道:

「证券交易所一位有名的会员德拉纳先生,日前遭遇重大意外,至今仍很危险。」

哈利脸上不解的神色更深了;那少校看着他,那神气我只能称之为一种凶猛的得意。

「你是在想我是个该死的老糊涂,是不是?」他忽然喊道。

「那倒说不上,」哈利微微笑着说,「不过我须承认,这两段话要紧在哪里,我是看不出的。那个班普顿看来不是个有意思的人物;既没有造成多大的损害,他醉后的胡闹也难算在我的范围里。至于证券交易所的德拉纳先生,我从未听说过——除非他恰是『德拉纳与戴』那家商号的一位合伙人?」

「他不是那家商号的合伙人,先生,」那少校喊道。「今晚六点以前他是。」

「你究竟是什么意思?」哈利问;他说话的调子,听来已对这位少校的神智或清醒起了疑心;于是——

「他死了!」那一位断言道。「死得像班加罗尔的王妃一样透!他是六点钟死的。我刚同他的寡妇在电话上说过话。」

我想我必是极用力地瞪着说话的人;哈利自然也是如此;因为那少校忽然把凶猛的目光朝我这边一转:

「你完全被问住了,先生,你的朋友也一样!」拉格斯塔夫少校喊道。

「我承认,」哈利平静地答道,「既然我的工夫也略有一点价值,我便不客气地建议:请你讲明你自己、那个醉汉班普顿、同证券交易所那位德拉纳先生之间有什么关联——若有关联的话;据你告知,德拉纳先生是今晚六点死的,想来是意外中所受的伤所致。」

「我来就是为这个!」拉格斯塔夫少校喊道。「那么,第一层:被那个醉疯子殴打的,就是我这一方——不过我设法叫我的名字没有上报。」

哈利手里拿着烟斗,困惑地瞪着说话的人。

「你明白我的话,」那少校说下去,「他殴打的人就是我——我,杰克·拉格斯塔夫。我那天从马多克斯街的住处走下来,往俱乐部去吃饭,同我一辈子每天晚上一样;这个火冒三丈的蠢货便朝我扑上来,一把抓住我的帽子——」他把自己那顶白帽子拿起来,演那天的情形——「不是这一顶,是一顶同它一样的——往地上一摔,又在上头跳!」

这激动的老军人把他那顶显眼的帽子丢在地板上,又着力地做了一番哑剧来演他的话,哈利实在遮不住笑了。

「真是异常,」哈利说。「你怎么办的?」

「我怎么办的?」那少校吼道。「我拿手杖在他头上重重敲了一下,又对他说了些在法庭上不能重说的话。我揍他,也踢他;可那顶帽子是全然完了。听见我骂、我吼,便围了一大群该死的人。警察,诸如此类;姓名地址,还有那一套胡说八道。那人被拖到拘留所去,我则到了俱乐部,头上没有帽子。到我这年纪,真是该死的可笑的一个景象。」

「正是,」哈利抚慰道,「我体会你的恼恨;可你为什么到这里来,这一切同证券交易所那位德拉纳先生又有什么相干,我是全然不解。」

「他从窗子里掉下来了!」那少校喊道。

「从窗子里掉下来?」

「从一扇窗子里,先生,是侧街上去十码处三楼的一扇窗!头朝下摔在地上——没有当场摔死,真是奇事!」

哈利眼里渐渐透出一点兴味:

「照我所解,拉格斯塔夫少校,」他从容地说,「你是说:你同那醉汉正在厮打的时候,德拉纳先生从近旁一扇窗子里掉到街上?」

「对!」那少校喊道。「对,先生!」

「这位德拉纳先生你认得么?」

「这桩意外出事以前,我一辈子没有听说过他。照我看,那可怜的东西是探出身去看热闹,失了重心。我觉着自己有责任,这也是自然的,便去打听。他是今晚六点钟死的,先生。」

「唔,」哈利沉吟道。「我还是看不出我插得上手的地方。他是从哪一扇窗子掉下来的?」

「一家茶点铺子上头的窗子,那铺子叫作『贵妇』——该死的蠢名字。在一个转角上。侧街的名字我不晓得。」

「唔。你不觉得他是被人推下来的,比如说?」

「决不是!」那少校喊道,「他就是掉下来的;可要紧的是,他死了!」

「我的好先生,」哈利耐着性子说,「这一层我并不争;可你到底要我做什么呢?」

「我不晓得我要什么!」那少校吼道,在屋里来回走起来,「可我晓得我不甘心,心里不安,先生。我夜里醒过来,听见那可怜的东西摔在人行道上时那一声惨叫。这是不对的。我听过几百声临死的叫喊,可是——」他拿起那根马来藤手杖,在桌上重重地敲——「我从没有在夜里梦见又听见它们而醒过来。」

「一句话:你疑心里头有歹事?」

「我什么也不疑心!」那一位激动地喊道,「可俱乐部里有人对我提起你的名字——说你隔着水泥也看得透,诸如此类——我便来了。这里头有不对的地方,根子上就不对。替我查出究竟是什么,账单送给我。那么我也许就睡得安稳了。」

他顿住,又取出那块大绸手巾,很响地擦鼻子。哈利用一种颇为古怪的样子朝我看了一眼,随后说:

「不会有账单的,拉格斯塔夫少校,」他说,「不过我若看得出有一条可查的路子,我便查下去,把结果告知你。」

三十白帽子·一桩古怪的暴行

「你看这是怎么一回事,哈利?」我问。保罗·哈利把一本参考书放回架上,站着,茫然望着书房的那一头。

「我们这位刚走的客人,他的履历帮不上我们多少,」他答道。「军中的经历颇体面,诸如此类;他只有一个女儿,西比尔·玛格丽特,嫁了第五代艾尔顿侯爵。所以她便是那位有名的交际场上的美人,艾尔顿侯爵夫人。这能叫你想到什么么?」

「什么也想不到,」我茫然说。

「我也想不到,」哈利低声道。

电话铃响了。

「哈啰!」哈利喊道。「是。是你么,韦塞克斯?地址弄到了?好。不用,我记得住。多谢。再会。」

他转身对我说:

「我的意思是,诺克斯,」他说,「咱们先去走这一趟,再照原先说定的去吃饭。」

我向来乐得有机会看我这位朋友的手段,便立刻应了。不多时,两家大旅馆的灯火落在了后头,我们的车正滑下那条通往滑铁卢车站的长坡。从那里穿过一路拥挤而破败的大街,经兰贝斯,到了那条阴沉的通道——威斯敏斯特桥路:两旁的房屋一副拒人的样子,往往连窗子也没有,整条街透着一种特别的荒凉气。

我们要去的那所房子离肯辛顿公园不远。哈利吩咐车夫等着,便同我走上一条狭窄的石板小径,登上一段台阶,在一扇颇显陈旧的门旁按了铃;门上头是一个老式的半圆气窗,里头透出昏昏的光。

隔了好一会儿,门才开了,开门的是一个脏得出奇的女仆,看那模样,是正用黑铅擦炉子、擦到半路连自己的脸也擦上了。她把门开了一半,张着嘴瞧我们,一面把眼前的几绺头发往后拨,每拨一下,便又在脸上多抹几道那神秘的黑东西。

「班普顿先生在家么?」哈利问。

「在,刚回来。我正给他做晚饭哩。」

「告诉他,有他的两个朋友来了,为的是一桩要紧事。」

「好罢,」那黑脸的说。「贵姓啊?」

「不用姓。只说是他的两个朋友。」

那女仆(我瞧见她手里还捏着一把油腻的叉子)把我们晾在台阶上,朝我们呆呆地瞪了半晌,这才拖着脚沿过道走去,上了楼梯。这时候,一股再不会错的煎香肠气味钻进我的鼻子。哈利朝我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可一句话也不说,直等那位灰姑娘跌跌撞撞地又下楼来。她并不走到我们站的地方,只道:

「上去吧,」她吩咐道。「三层,朝街那间。你们哪一个把门关上。」

她便没入下头幽暗的深处去了。哈利同我关上门,照她所请,往楼上去。楼梯上光极暗,可我们总算摸到了一间陈设寒素的卧室兼起坐间,屋里一张小桌上摆着饭。桌旁一张印花布面的扶手椅上,坐着一个粗壮的青年,正吸着烟,膝上摊着一份《每日电讯报》。

这是个极平常的中下层青年,说不上有什么特别;只是那方下巴里透出一股横劲,而他把报纸往旁一丢、站起身来的那副神气,又现出那种常常同体力一道来的沉稳。

「晚上好,班普顿先生,」哈利和悦地说。「我料想」——他指着那报纸——「你是在找新的事做罢?」

班普顿瞪着他,眼里略带怒意;可一碰上我朋友那含笑的目光,他便绽开一个极可亲、极有趣的笑来。他是个脸色鲜润的小伙子,头发微微带红,笑起来实在很像个孩子。

「我全不晓得你是谁,」他说,带一点北方口音,「可你显然晓得我是谁,也晓得我出了什么事。」

「叫人辞了?」哈利亲近地问。

班普顿把烟头往炉栅里一丢,沉着脸点了点头。

「你还没告给我你的姓名,」他说,「可你的来意我大约猜得出。」他不笑了。「听着,我不要再有什么见报的事了。你若打算拿我编一篇有趣的新闻,那就趁早改了主意。单是眼下这样,我在伦敦就再也找不到事做了。你再把我往亮处拖,我在全英国都找不到事做了。」

「我的好先生,」哈利抚慰道,同时把烟盒递过去,「你误会我来的用意了。我不是记者。」

「什么!」班普顿正要取烟,手停在半空,「那你究竟是干什么的?」

「我叫保罗·哈利,是个查案的。」

他说这话时是从容的,眼睛一直盯在那一位的脸上;班普顿分明吃了一惊,可他那坦直的目光里并没有一丝惧色。他从烟盒里取了一支烟,说道:

「多谢,哈利先生,」他说。「我真想不出是什么事把你引到这儿来。」

「我来请问你两件事,」那答语是。「第一:是谁出钱叫你去砸拉格斯塔夫少校那顶白帽子?第二:他出了多少?」

我听着这两问,不胜诧异;班普顿显然同我一样诧异。他本在点烟,却让那火柴一直烧到快及手指,这才咕哝了一声,把它丢进火里。末了:

「我不晓得你是怎么查出来的,」他说,「可你显然晓得了实情。只要你保得定你不是要编一篇淡季里凑数的新闻,我所晓得的便都告给你。」

哈利把名片放在桌上,说道:

「除非是公道上非如此不可,」他说,「我向你保证:你愿说的话,决不出此门。在我的朋友诺克斯先生面前,你尽管直说。只请你用最少的话告给我:是什么叫你那样自投到被捕的路上去的。」

「好,」班普顿答道,「我说。」他半闭了眼,回想着。「上星期一午后四点光景,我在我向来去的那家莱昂斯茶点铺吃茶,有一个人坐到我对面来,攀谈起来。」

「把他的样子说一说!」

「他的身量在中等以上,我看同我差不多的骨架;头发黑,正在转灰。他留着整齐的一撇胡子,又有一撮短须,一副走过许多地方的样子。他的皮肤晒得极黑,差不多同你一样黑,哈利先生。那种人平常是不到那地方去的。谈了一会儿,他提出一个异常的提议。起先我当他是说笑;等我明白了他是真话,便断定他是疯了。他问我一年挣多少,我告给他,『彼得斯与彼得斯』给我一百五十镑。他说:『我给你一年的薪水,你去把一个人的帽子打掉。』」

班普顿说这话时,眼里带笑朝我们瞧;可我这边只觉得好笑,哈利的脸色却极严峻了。

「我自然笑了,」班普顿接着说,「可等那人掏出一只鼓鼓的钱夹,在桌上数出十张五镑的钞票,我便认真地想他的提议了。就算他是脑子坏了,这也实在是白拣的钱。

「『当然,』他说,『你会丢了事,也许还要被拘;可你就说你同几个朋友出去玩,一时兴头上来了,又说你素来见不得白帽子。你死守这一套话,余下的一百镑第二天早上便到你手里。』

「我向他问得更详细些,又问他为什么挑中我。他答道,他找合用的人已经找了好一阵了:要身子够硬,办得成这事;又要」——班普顿眼里又带了笑——「有一点野性,可同时又靠得住,咬定了不松口,不把这局拆穿。

「你叫我说得简短些,我就尽力简短。他把那戴白帽子的人的样子告给我,又把碰头的时刻同地点说得极准。我只须抢下他的白帽子,砸了,然后担着后头的收拾。我应了。我不瞒你,动手之前我灌了两杯烈的;可一想到锁在我屋里的那五十镑,又有一百镑在后头等着,我的胆气便壮得出奇。那人是决不会认错的;我在一家叫作『贵妇』的小铺子门外等着,便看见他朝我走来。照说定的,我撞上他,抢下他的帽子,踩了上去。」

他顿了顿,想起旧事,举手摸了摸头。

「我那位主顾可是个会打的,」他接着说,「他闹得凶极了。我一辈子没听过那样的骂法;他拿手杖在我身上那一通招呼,我是一时忘不了的。自然围了一群人,自然我也被『捉』了去。这倒没什么大不了。我受的罚很轻;『彼得斯与彼得斯』虽把我辞了,可那边箱子里锁着二十张崭新的五镑票,连在城里拿的那十张也在里头。」

哈利止住他,问道:

「钱是装在信封里来的,那信封我可以看看么?」

「对不住,」班普顿答道,「我烧了。我想这样才算守规矩。不过那也帮不了你多少,」他又添道,「是一只极平常的信封,在城里付的邮,地址是打字机打的,里头一个字也没有。」

「挂号的么?」

「不是。」

班普顿站着望我们,脸上现出一种古怪的神色;忽然:

「有一桩,」他说,「我的良心上过不去。你晓得那个从窗子里掉下来的可怜东西罢?唉,我若不在街上闹那一场,这事决不会出。他一定是探出身去看是什么乱子,才出的这个祸事。」

「你实在看见他掉下来么?」哈利问。

「没有。他是从我后头几码远、那条侧街上的一扇窗子里掉下来的;可我听见他叫了一声,又在被警察拖走的时候,听见来接他的救护车的铃。」

他又顿住,懊丧地搓着头。

「唔,」哈利说,「这个在莱昂斯茶点铺的人,有什么特别值得记的地方么?」

班普顿默默想了一会儿,然后:

「没有多少,」他承认道。「他分明是个上等人,穿一件蓝外套,一身深色粗呢,领带看去像是个团队的,可那颜色我没看清。他晒得极黑,这我说过了,连手背也是——哦,对了!有一桩:他有一颗包金的牙。」

「哪一颗?」

「记不清了,只记得在左边;他一笑,我总瞧见它。」

「他戴着什么戒指或别针,是你认得出来的么?」

「没有。」

「他说话或嗓音上有什么怪处么?」

「没有。只是慢而重的拖腔。他说话同成千上万别的有教养的英国人一样。可等一等——有了!还有一桩。我这会儿想起来,他的眼角是微微向上斜的。」

哈利瞪起眼来。

「像中国佬那样?」

「哦,不到那么显。可是一样的格局。」

哈利利落地点点头,把大衣的扣子扣上。

「多谢,班普顿先生,」他说,「我们不再耽延你了!」

我们下楼时,煎香肠的气味已换成了什么东西烧着的气味——大约就是那香肠。

「我原有一半的意思,疑心拉格斯塔夫少校那一套念头是从前中过暑的余孽,」哈利说。「这会儿我开始信,他是把我们引上了一桩极不寻常的罪案的路。叫你的饭迟了,诺克斯,很对不住;可我主张到『贵妇』茶点铺去走一趟。」

三十一白帽子·犯罪的天才

一进「贵妇」茶点铺的门,我们便到了一条窄过道里。正对面是一段铺着地毯的楼梯,右手是一扇镶玻璃的门,通着一间灯光幽暗的小餐室,看去生意很不坏。哈利推开那门,招手叫来一个侍者,说道:

「我要见东家。」

「迈耶先生此刻有事,先生,」那答语是。

「他在哪里?」

「在楼上他的帐房里,先生。他一会儿就下来。」

那侍者匆匆去了,哈利站着朝楼上望,像是不知如何是好。

「这样一个地方怎么赚得出钱来,我真想不通,」他低声咕哝。「在这一带,房租必是贵得骇人。」

可他话还没说完,我便听出楼上某一间屋里正有一场激动的争吵。

「真是不要脸!」我听得一个女人尖锐的声音说。「你没有权留着它!那不是你的东西,我今天来就是要你交出来。」

一个男人的声音答着话,是一口滔滔然而不成样子的英语,我只能听清零零落落几个字。我看出哈利是动了心的,因为他见我用眼色相问,便举指按唇,叫我别声响。

「哦,原来是打这个主意,是不是?」那女人的声音接着说。「你自然晓得这就是敲诈?」

答这话的又是一串听不明白的言语,随后:

「我要带人来,」那看不见的女人喊道,「叫他逼你交出来!」

「诺克斯,」哈利凑在我耳边低声说,「那女人下来的时候,你跟着她!我只怕你要把这事办糟;若不是关系重大,我是不会叫你去试的。办完回这里来;我在这儿等。」

说实在的,他这忽然的吩咐把我惊住了;可我还不及答话,楼上一扇门砰的开了,一个样子体面的女人快步下楼来,看去像是个上等的女仆。她脸上满是极大的愤慨,像是全没瞧见我们,便从我们身边擦过,走到街上去了。

「去吧,诺克斯!」哈利说。

我见自己是躲不过这桩不愉快的差事了,便溜出门口,看见那女人在五六码之外,正朝皮卡迪利那边赶。跟着她并不费难,因为她分明没疑到有人在后;不多时她上了一辆向西去的公共汽车,我也上去,不过她进了车厢,我上了车顶,拣了靠路边的一个座位坐下,凡是下车的人我都看得见。

倘不是我极熟保罗·哈利,这整桩事我真要当作一场可笑的滑稽戏;可既晓得这些看去琐碎而不相连的插曲底下必有缘故,我便点了一支烟,听天由命了。

到海德公园角,我看见那女人下车;不多时她走上汉密尔顿街,我离她不远。她在一所气派很大的宅子门前站住,铃一响,门便由一个男仆开了,那女人匆匆进去。她显然是这家里的人;我想,既已记下门牌号码,我的差事便算完了,于是折回街角,叫了一辆出租汽车,回「贵妇」茶点铺去。

我向先前哈利招呼过的那个侍者问我的朋友在不在:

「我想有一位先生在楼上同迈耶先生谈话,」那人说。

「在他的帐房里?」

「是,先生。」

我便上楼,在一扇半开的门前站住。里头听得见哈利的声音,我便敲了门进去。

我看见哈利站在一张美式写字台旁边。他身旁一张转椅上——那椅子同那写字台便是这间极小的帐房里的主要家具了——坐着一个穿礼服的男人,那礼服分明不是给他做的。他的相貌阴沉,看去很像是德意志人;我进去的时候,他正滔滔不绝地说着什么,可几乎听不明白。

「哈,诺克斯!」哈利回头瞧了一眼,说道,「办成了么?」

「办成了,」我答道。

哈利短短地点了点头,又转向椅上那人。

「叫你这样费神,很对不住,迈耶先生,」他说,「不过我想请我这位朋友看一看上头那间屋子。」

这时候,我的注意被写字台上一堆帐单单据中间一件奇特的东西引住了。那是一段生锈的铁栏杆,长不足三英尺,从前漆过绿漆。

「你是在看这件惨案的残物,诺克斯,」哈利说,把那铁条拿了起来。「这个自然」——他耸耸肩——「把这桩不幸的事全讲明了。你瞧,这一头的铁里本有砂眼,就在这儿」——他指着那地方——「那一头在槽子里显然早已松动了。」

「可我不懂。」

「到验尸的时候,这些自会讲明的,不消说。对你是一桩极不幸的事,迈耶先生。」

「极不幸,」那饭铺的东家宣称道,可怜地摊开他那双厚手。「我这买卖是全毁了。」

「咱们这就上楼去,」哈利说。「请你引路,迈耶先生;到了上头,这桩事你就全明白了,诺克斯。」

那东家走出帐房,往三层上去;哈利凑在我耳边低声问:

「她到哪里去了?」

「汉密尔顿街某某号,」我低声答道。

「上帝呀!」我的朋友咕哝道,一把攥住我的胳臂,攥得我疼得缩了一下。「上帝呀!这是神来的一笔,诺克斯!这桩罪案是一个天才做的——一个眼角微微、极微微向上斜的天才。」

迈耶先生在三层的楼梯口开了一扇门,让我们进了一间小小的晚餐室。屋里的家具只有一张圆餐桌、几把椅子、一张长榻,别的便几乎没有了。可我看出,这里的家具、地毡同另外几件陈设,都比楼下客堂里的要雅致得多。临街的一扇窗子开着,所以那两幅已经拉开的绒帘在风里微微地来回动。

「这就是出事的窗子,诺克斯,」哈利讲明道。

他走到屋子那一头。

「你若站到我身旁来,便看得见栏杆上的那个豁口——那一段断下来的,此刻就在迈耶先生的写字台上。底下街上,往左几码远的地方,便是我们听说的那场殴打出事的所在。那不幸的德拉纳先生——他素来一个人在这里吃饭,这是他一个古怪的习惯——听见街上的乱子,自然奔到窗前探出身去,身子的重量全压在栏杆上。那栏杆断了,底下的事——我们都晓得了。」

「这要毁了我,」迈耶哼道,「这要把我这铺子的名声败尽。」

「我只怕是要如此,」哈利同情地应道,「除非我们能把我所看出的一两处小小的难处设法弄清。比方说」——他亲近地在那东家肩上一拍——「星期三晚上同德拉纳先生在这里吃饭的那个女人是谁,你可有一点、哪怕极糊涂的一点意思么?」

这一句极简单的问话在那东家身上起的效验是异常的。他那张肥黄的脸变作一种铅灰色,本已鼓出的两只眼更鼓得不成样子。他舔了舔嘴唇。

「我告给你——我早告给你了,」他咕哝道,「德拉纳先生每个星期三、有时候还有星期五,都包下这间屋子,一个人在这里吃饭。」

「我也告给你,」哈利甜甜地说,「你是个有天才的说谎的人。出事以后,你把她从旁门偷偷弄走了。」

「旁门?」迈耶咕哝道。「旁门?」

「正是;旁门。还有一件事,我须请你告给我。出事的头一天,就是星期二晚上,这间屋子是谁包下的?」

那东家的脸上仍是一副不解的样子,于是:

「一位先生,」他说。「我从前没见过他。」

「又是一位独自吃饭的?」哈利提醒道。

「是,他整晚一个人等一位朋友,那朋友没有来。」

「啊,」哈利沉吟道,「整晚一个人,是么?他的朋友叫他空等了。我可以替你说一说么:他是个黑头发的人?两边鬓角已灰,留着深色的须同胡子,脸晒得极黑?眼角是微微向上斜的?」

「是!是!」迈耶喊道;他那惊讶分明不是假装的。「这是你的一位朋友么?」

「是我的一位朋友,是,」哈利心不在焉地说,可他的脸色极严峻。「他最后是什么时候走的?」

「他等到十一点过后。那一桌菜都坏了。他付了钱,却不抱怨。」

「不抱怨,」哈利沉吟着说,「他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再问一句,我的朋友。星期三晚上那位太太匆匆逃走的时候,她落下了什么东西?你又要向她索多少价钱才肯还她?」

听了这话,那人便全瘫了。

「唉,上帝呀!」他喊道,举手去摸那一头冷汗的额。「你要毁了我。我是个毁了的人了。我并不索什么价。我做的是正经买卖——」

「而且是世上最赚钱的买卖之一,」哈利接着说,「自泰绮思的时代直到我们今天都是如此。便算是邦德街的房租,我料想开一所幽会的馆子也还是一桩金矿。」

「唉!」迈耶哼道,「我已经毁了,还计较什么?我什么都告给你。德拉纳先生是我认得的,他照常包我的屋子;可在这里同他相会的那位太太是谁,我不晓得。不晓得!我赌咒!可来的永远是同一位太太。他掉下去的时候,我在楼下自己的帐房里,听见他叫了一声。那位太太从屋里跑出来,求我把她弄走,别叫人看见,又求我在这件事里一字不提她。」

「她给了你多少?」哈利问。

「给我?」迈耶咕哝道,他的话在半中间被这样截住了。

「给你。正是。不要争辩;答话。」

那人喉咔里挤出一个像呛住了的声响,末了:

「她许了一百镑,」他哑着嗓子承认道。

「可你总不至于单凭一句空许罢?说出来。她给了你什么?」

「一枚戒指,」那供认到底来了。

「一枚戒指。晓得了。你若不见怪,我便把它带走。那么,最后一句:她落下的是什么东西?」

「唉,上帝呀!」那人呻吟道,一头倒在椅上,两臂搭在桌子上。「你瞧,那时候是一场大慌乱。我从这个楼梯口的后梯把她急急弄下去,她便忘了她的手袋。」

「她的手袋?好。」

「随后我把残席收了,好叫我说得出德拉纳先生是一个人吃饭。这同那位太太一样是我自己的利害。」

「自然!我十分明白。我不再烦你了,迈耶先生——只要到你帐房里走一步,把那两件罪证,就是那位太太的手袋同她的戒指,从你手里领走。」

三十二白帽子·斜眼

「你明白了么,诺克斯?」马车载着我们往汉密尔顿街去的时候,哈利说。「这一条狡猾的计策,它的细节你都抓住了么?」

「恰恰相反,」我答道,「我是一头雾水。」

不过此刻有一股兴奋捉住了我,连饿也忘了。因为那条把这些看去毫不相关的事情穿在一处的线,我虽看不见,却也晓得:在城里商号当书记的班普顿、向他提出那样古怪条件的大胡子陌生人、戴白帽子的少校、死掉的证券经纪人,还有那个神秘的女人——她在这案子里的存在,是哈利的利眼一下子就看破的——这些人全被一条极精细的链子连在一块。我也确信,这链子至少有一端是攥在我朋友手里的。

「我今晚打算见一个人,为叫你心里先有个底,」哈利接着说,「让我把一两处看去费解的地方给你讲明。第一层:那三楼的窗子,窗台低得出奇,所以凡是从窗口探出身去的人,几乎都会不由自主地把身子的重量搁在那根铁栏杆上——那栏杆本就是为这个装的。这一点你是看出来的吧?」

「一点不错,」我答道,「并且由此还可推出:那栏杆若是松了,靠在上头的人便要被抛到街上去。」

「你推得对。」

「可是,我的好朋友,」我说,「这样一桩意外,怎么能预先料到呢?」

「你说意外。这不是意外!那栏杆的一头被人用锉子整整锉断了,锉痕却用铁锈同污泥仔细遮住;另一头则从窝眼里扳了出来,再那么放回去,叫任何靠在栏杆上的人非被抛到街上去不可!」

「天哪!那么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诺克斯:惨案发生前一晚占着那间小餐室的人——那个皮肤晒黑、留着胡子、眼睛略带斜视的黑脸汉子——那一晚的工夫全花在锉断那根栏杆上了;一句话,是在布一个死局!」

我几乎说不出话来。

「可是,哈利,」我说,「就算他晓得下一个占那间屋子的便是他要害的人,他又怎么能晓得——?」

我顿住了。忽然像有一道幕被人掀起,这一桩——我此刻看出来是凶毒刁滑之极的——谋杀,底细全呈在我眼前了。

「照他自己所讲的,诺克斯,」哈利接着说,「拉格斯塔夫少校每天晚上都按着军人的准点从那条街上走过。你尽可以断定,凶手对这一节是摸得极熟的。实在说,我恰好晓得他摸得极熟。我们也须断定:凶手晓得每星期三——有时是星期五——『贵妇』茶点铺楼上那间雅室里,有这两个人的小小晚餐。于是,围着这位办事极有定规的少校——以他那顶显眼的白帽子作一个焦点——便筑起了我生平所遇最巧的一条杀人计策。死者实在是自己把自己杀了。」

「可是,哈利,死者原也可以不去理那场吵闹。」

「正是在这一点上,我第一次看出了天才的手笔,诺克斯。他听出了打架的人里有一个的声音——或者说,是他的同伴听出来的。我们到了。」

马车在汉密尔顿街的那所宅子前停下。我们下了车,哈利按铃。来开门的,正是我先前看见他放那女人进去的那个男仆。

「艾尔顿夫人在家么?」哈利问。

他一说出这名字,我简直把气都憋住了。我们来的这所宅子,是拉格斯塔夫少校的女儿、艾尔顿侯爵夫人的家——她是交际场中最有名、最美的女主人之一!她的丈夫是一位贵族,运动家、军人、学者,三样名声一般地大。

「我想夫人是在家里用饭,先生,」那人说。「要我去问一声么?」

「劳你去问一声,」哈利答道,一面递给他一张名片。「告诉她:她几天前失落的一只手袋,我是来还给她的。」

那人把我们引进门厅旁边的一间小客室——那门厅又高又颇阴沉;门一关上:

「哈利,」我像在台上念白一般低声说,「难道要我信——」

「你还能不信么?」哈利冷冷一笑,答道。

不多时,我们被引进一间小小的闺房,布置得极其温馨亲切,艾尔顿夫人正在里头等着见我们。她是个黑发的美人,容貌出众;可今晚她那张脸——我想平日原是颜色很好的——几乎白得没有血色,一双黑眼睛里有一种被追赶的神气,叫我恨不得此刻身在天涯海角,不在这屋里。她站起身来,一句客套的开场也没有,便对哈利说:

「你的话我领会不来,先生,」她说;她迎着哈利时那一股凛然的勇气,我是佩服的。「你说你寻回了我失落的一只手袋?」

哈利鞠了一躬,从大衣口袋里取出一只带绸穗子的手袋。

「就是你留在『贵妇』茶点铺的那一只,艾尔顿夫人,」他答道。「我这里还有」——他又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一枚钻石戒指——「一件被那个叫迈耶的家伙从你手里勒去的东西。」

艾尔顿夫人并不去碰那两件寻回来的东西,只慢慢地坐回她刚才起身的那把椅子里,目光像受了催眠一般定在说话的人身上。

「我的朋友诺克斯先生,前后情形全都晓得,」哈利接着说,「不过他同我一样,急于把这一场难堪的会面结束。我猜星期三晚上的情形是这样的——我若说错了,请你纠正:你同德拉纳先生一处用饭,听见底下街上有争吵的声响。我是不是可以说:那两个声音里有一个是你听出来的?」

艾尔顿夫人仍直望着前面的哈利,点头应了。

「我听见了我父亲的声音,」她声音哑哑地说。

「正是如此,」他接着说。「我晓得拉格斯塔夫少校是你的父亲。」他转向我:「这会儿你看出那天才的手笔了么?」随后又对艾尔顿夫人说:「你自然就叫你的同伴到窗口去望一望,看底下出了什么事。再一转眼,你所晓得的便是他已经掉到底下街上去了?」

艾尔顿夫人打了个寒战,两手捂住脸。

「这是报应,」她低声说。「这一场毁灭是我自己招来的。可是他不该受——」

她的声音渐渐没了;于是:

「你说的是你的丈夫,艾尔顿勋爵么?」哈利说。

艾尔顿夫人点点头;等到又说得出话来:

「那本是我们最后一次相会,」她抬眼看着哈利说。

她打了个寒战,眼里忽然烧起一股狠厉。随后她把手攥紧,把脸转向一旁。

「天哪,这一刻的羞辱!」她低声说。

这一位高傲而失足的女人受此奇耻的景象,我情愿出很大的代价来换得不看见。可是保罗·哈利像科学一般无情。他的眼色里我看不出一丝怜悯。

「只要能叫我丈夫永不晓得这些事,我情愿拿命去换,」艾尔顿夫人用低低的、没有起落的声音说。「我三次打发我的侍女到迈耶那里去赎我的手袋,他却要一个连我也出不起的价。如今全被查出来了,哈里也就要晓得了。」

「这一层恐怕是免不了的,艾尔顿夫人,」哈利断言道。「我可以问一声:艾尔顿勋爵此刻在哪里么?」

「他在非洲打大猎物。」

「唔,」哈利说,「在非洲,打大猎物?我可以给你一点安慰,艾尔顿夫人。为他自己的利害计,迈耶是会咬定他最初那句话的——他会说德拉纳先生是一个人用饭。」

那女人受惊的眼里现出一种古怪的、可怜得叫人难受的神色。

「你——你——不是替什么人办事的吧——?」她开口道。

「我不替任何人办事,」哈利简截地答道。「我朋友的慎密,你尽可以同信我一样地信。」

「那么他何必要晓得呢?」她低声说。

「正是何必,」哈利低声道,「他既在非洲。」

我们下楼往门厅去的时候,我的朋友站住了,指着一幅与真人一般大的油画像——那是伦敦最时兴的肖像画家的手笔。画的是一个穿禁卫军军官制服的人,面色黝黑,两边鬓角微微有些白,一张脸晒得很黑,像是长年在太阳底下过日子的。

「画这幅像的时候,他还没有乔装的必要,」哈利说,「所以艾尔顿勋爵在这里是不留胡子的;又因为画上他没有笑,所以那颗金牙也看不见。可那画家对于这一双斜眼,若说有所偏重,便是画得格外着力了。你晓得,第四代侯爵——便是当今这位艾尔顿勋爵的父亲——娶了闻名天下的颜孙家小姐中的一位;那几位小姐,是一位名叫颜孙的中国大官同他的爱尔兰妻子所生的女儿。那双眼睛便是这么来的。也便是这么——」

「可是,哈利——这是谋杀!」

「依律法的意思,不算,诺克斯。这是中国人的幽默又发作了一回!艾尔顿勋爵在官面上是在非洲,而他也的确是去猎『大猎物』的。天下还没有生出那样一位律师,能叫他定罪。我们是略迟了些,不过正因为迟,到『王子』饭店去找座儿倒容易些。」

三十三切里亚平·那朵玫瑰

「仔细看一看,」那穿着一件式样少见的带披肩大衣的人说。「这东西值得细看。」

我把那小东西托在手心里,俯身凑到那张大理石面的桌子上,极好奇地低头看它。马来杰克的店里那种万国杂处的喧嚣——那原是这家店最显着的一色——还有那一股混在一处的气味:陈酒、油腻的人身、烟草、廉价香水同鸦片——都从我的知觉里退去了。一种孤寂之感来到我身上。

或者我该说,那孤寂到此刻才算完全。那个面如死人、一头白发的汉子一开口同我说话,我就觉出它在逼近了。他那定定的目光里,那怪异的低嗓音里,有一种东西,从头一刻便把我裹住了——仿佛他拿他那古怪的性情把我披了起来,把我从寻常的世界里抽了出去。

我对手心里那东西瞪了一会儿,才小心地碰了碰它;我这位新相识便笑了——短短的一声低笑。

「它看去是脆的,」他说。「可你不用怕。它差不多同钻石一样硬。」

得了这句鼓励,我便用拇指同食指把那东西捏起来,举到眼前。我看了许久,越看越诧异。我想:无论在东方在西方,我所见过的琢宝的手艺,从没有这样奇绝的。

那是一朵小小的粉红玫瑰,不过我小指指甲那么大。茎同叶都有,细致的花心里还铺着金色的花粉。每一片仙子似的花瓣都透着六月的火色;那娇弱的叶子绿得鲜极了。而它却像钢打的东西一样硬,一样不能弯折。

「请容我,」那不容违拗的声音说。

我这位相识递过一面倍数很大的放大镜来。我隔着镜子看那玫瑰,于是我确实无疑地晓得:这颗宝石——假如它是宝石的话——是有些非人间的来处的。每一片花瓣的筋脉同纹理,我都看得清清楚楚。

我想我的神色必是有些吃惊。这件事直说出来,似乎不见得就骇人;可实在说,这朵违反天然的花里有一种邪气,叫我把它掉在桌上了。一掉下去,我便叫了一声;因为虽有那陌生人先前的保证,我心里总还没有去掉它易碎的念头。

「不要慌,」他迎着我吃惊的目光说。「要伤它一分,须得一架蒸汽锤。」

他把那件珠宝收回衣袋里;我把放大镜还他,他郑重地点一点头收了。我看进他那双深陷的眼睛——我觉得那里头含着一种讥刺的快意——心头忽然掠过一个荒唐的念头:我是落在一个高手催眠术士的掌里了,他正拿我取乐;那朵小玫瑰只是一场幻象,同那套有名的印度绳索戏法是一个法门弄出来的。

随后我朝四下里看,看那许多桌子周围的各国人群,听见零零碎碎的谈话——所谈的东西五花八门:新加坡的威士忌好不好,中国女子娇弱的美,还有「该死的墨西哥佬」的做派——常识便又回到我身上了。

我看着我这位相识那张灰色的脸。

「我不能信,」我慢慢地说,「人的巧思能把天工的手艺摹得这样逼真。这颗宝石总是独一无二的吧?——或者竟是东方故事里所说的那一类有法力的护符?」

我的同座笑了。

「它不是宝石,」他答道,「说它是人的巧思所造,一面也不错;可它同时也是天工的手艺。」

我大为不解,神色上想必露了出来,因为那陌生人又短短地笑了一声,才说:

「我并不是要同你弄玄虚,」他对我保证道。「可实情有时候实在难叫人相信;就眼前这一件而论,我都有些不敢说出来。你可曾见过切里亚平?」

话头这样一转,我颇觉突兀,可我还是答道:

「我听过他拉一回琴,」我说。「你问这个做什么?」

「为这个缘故:这一门手艺,就我所知,离了发明人那间试验室的,一共只有两件;另一件便在切里亚平手里。他有时拿它插在钮孔上。」

「那么它总算是造出来的一件东西了?」

「我已经说过,一面也可以这么说;可是」——他又从衣袋里取出那件小小的精绝的饰物,举到我眼前——「它是一朵天生的花。」

「什么!」

「它是一朵天生的花,」我这位相识答道,一双透人的眼睛定在我身上。「用一位当代第一流化学家所发明的一道极简的法子,把它化成了这珠宝一般的模样,而它天然的种种美处、天然颜色的每一层浓淡,却一丝未损。你不信么?」

「恰恰相反,」我答道,「我隔着放大镜看过了,早就对自己说定:这东西决不是人手做出来的。你把我的好奇心挑得极大。这样一道法子,用处无穷无尽,于发明的人该值一笔大财。」

那陌生人冷冷地点点头,又把玫瑰藏回衣袋里。

「你说得对,」他说,「可那秘密同发见它的人一同死了——死在一九一七年涡旋工厂那场大爆炸里。你记得那件事么?就是那家梯恩梯厂。它把整个伦敦都震动了,碎片抛进了三个郡。」

「我记得极清楚。」

「那么你也记得总化学师克里纳博士的死?他是为救几个工人而死的。」

「我记得。」

「这道法子是他发明的,可他从来没有拿到市面上去。他是个异人,先生;从前有人这样说他——『科学界的唐璜』。造化夫人不待他求爱,便把心交给了他。他玩科学,如同有些人玩爱情,随手一笑便把够叫旁人成名的发见扔在一旁。这一件」——他拍了拍胸前的口袋——「便是其中之一。」

「你说得我骇住了。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克里纳博士发明了一道法子,能把无论什么样的草木化成这个样子?」

「差不多什么样的都能,」他的答话留着分寸。「还有几样动物。」

「什么!」

「你若愿意听」——那陌生人探身过来,抓住我的胳膊——「我便把克里纳博士最后一次试验的事讲给你。」

我这时兴味浓极了。这个萍水相逢的人对于那位化学家的事业似乎晓得得这样多,而那人壮烈的死,我是没有忘记的。这陌生人坐在那里定定地看我,他那张死人一般的脸上有一种许诺,也有一种诱引。我是站在怪异事物的门口了;所以我望进那双深陷的眼睛,又一次觉出那件披风正往我身上裹来,便甘心把自己交给了这幻境。

从他重新开口的那一刻起,到我起身随他走出马来杰克的店——这一节下文自有交代——我对周围的一切便全然不觉了。我在克里纳博士、提琴家切里亚平,以及这故事所围绕的另一个悲剧人物的生命里,过了那最后几个发烧一般的钟点。兹录于后:

三十四切里亚平·陌生人的故事

我问过你(那穿带披肩大衣的人说),问你可曾见过切里亚平,你答道曾听他奏过一回琴。既然听过他奏琴,你便不会忘记他。那时候虽然战火还在烧着,全伦敦的乐界都在打听:他是打哪里来的,属哪一国人?后来他忽然不见了,传说便纷纷不一——你总还记得——有说他当间谍给枪决了,有说他逃出英国,正在奥地利军中服役。至于他的来历,我倒能告诉你个大概。他是个欧亚混血。父亲是个有门第的中国人,母亲是个波兰的芭蕾舞女——这便是他的来历;可我几乎敢断言,他是从地狱里来的;而且我马上就要叫你看明白,他确实已经回到那里去了。

关于他,那时候流传着许多古怪的话,你是记得的。精明人说他雇着一个手段高明的宣传人。这话倒也不错。伦敦最有名的经纪人之一,是在巴黎一家歌舞咖啡馆里发现他拉琴的。两个月之后,他便在女王厅登了台,全伦敦的乐界都倒在他脚下了。

他身上有几分帕格尼尼的气派,这你是记得的,只是个子小些;一双长长的、瘦骨嶙嶙的黄手,一张形容枯槁的靡菲斯特的脸。批评家为他争吵不休,正如批评家只肯为真天才争吵一般;一派人宣称切里亚平发明了一套全新的技法,一套革命性的小提琴奏法,另一派人却同样斩钉截铁地断言他根本不会拉琴,说他是个江湖卖艺的,一个骗子,该去杂耍戏院里混才对。

还有些话是从来不曾登出来的——不单关于切里亚平,也关于他所用的那张斯特拉迪瓦里琴。若说这笼罩着他的一团神秘气氛真是宣传人做出来的,那么这宣传人的天才,必不在他的主顾之下。可我可以向你保证:关于切里亚平的那些传说,无论真的荒唐的,都不是为着生意而编造的;它们是自己围着他长出来的,像菌子一样。

我此刻还看得见他:一个瘦削的、几乎可说是形销骨立的身影,举动迟缓而柔曼如蛇,又惯用那双幽黑的、深不可测的、略带斜势的眼睛朝旁边一瞥。他举起弓来的那个样子,便能叫满座的空气像带了电一般悬住。

他叫人憎厌,却又叫人着迷。人对着他,心里总存着一层防备,紧紧地戒着。然后他就拉起琴来。

你听过他拉琴,那么那音乐的效力,我也不必费力去描摹了。唯一署着他名字的一支曲子——我指的是「黑弥撒」——我每听一回,所受的震动是别的任何曲子都不曾给过我的。

也许伸到我心里那从未测过的深处去、把蛰伏在那里而我自己也不晓得的幽暗的东西唤醒的,是切里亚平的奏法,而不是那曲子本身。「黑弥撒」我从未听别人拉过;实在说,我也不晓得它可曾刊印出来。就算印过,我们也难得能听见它。它同洛克为「麦克白」所作的配乐一样,名声不佳;把它排进哪一场音乐会的节目单里,便是自招灾祸。这或者只是无稽的迷信,可搞艺术的人,心性里原有许多天真处。

男人都厌恶切里亚平,可他若有意,连最恨他的仇人也笼络得住。女人跟着他走,像孩子跟着那花衣吹笛人;他一个也不去求,却人人都来求他。他用那双斜斜的黑眼睛朝旁边一瞥,照他那傲慢的样子把肩一耸,便转身走开。她们便跟上去。究竟跟了多少,只有上天晓得——是穿过莱姆豪斯的烟窟,还是穿过西区那些更时髦的罪恶的客厅——她们跟着走——也许一直跟到地狱里去。切里亚平就说到这里。

我所说的那件事发生的时候,克里纳博士在摄政公园一带有一所房子;军火厂里的差事许可的时候,他有时便在周末退到那里去住。他这人性情复杂。我想从没有人把他看透过;实在说,我疑心他自己也未必看得透自己。

把苏荷区造成一座新麦加的那些画家、雕塑家、诗人同社会改革家,他同他们都是你兄我弟地混熟了的。艺术上无论哪一种新派,新到什么样子,克里纳博士都是内行;布尔什维主义里无论哪一桩发展,激烈到什么样子、机密到什么样子,克里纳博士都能从容谈起,而且像是知道内情的。

这些便是他那一班放浪的朋友,这些做梦的人同打算盘的人。他生活里这一面,他那些科学界的同行是知道得极少,或者一无所知的;可他在摄政公园消闲的时辰里,他所乐意招在身边的,是这些做梦的人,而不是实验室里的弟兄。我想克里纳博士若不是个了不得的化学家,便会是个了不得的画家,或者是个政治家,甚或是个诗人。成功是他生来的权利;小人物伸着手白伸的那些果子,到他手里是熟了自己落下来的。

这一班杂凑的酒友最爱聚的地方,是博士的实验室;实验室同住宅之间隔着一个不算小的园子。星期日的晚上,你在这里会遇见那最「新」的作曲家,会遇见带来一种新「消息」的雕塑家,或者那注定要用芭蕾去取代陈腐的歌剧传统的人物。

这些人里有些是来来去去的,所以谁也不能一定算准会碰上谁;可有一个人,每逢这样随便的聚会,是从不缺席的。关于他,我须多说几句,缘故不多时便见得出来。

安德鲁斯,这是他在他所来往的圈子里的名字。从时髦的肖像画家约翰·坦尼尔爵士,到俄国芭蕾舞团的克鲁斯基,没有一个人不承认安德鲁斯有资格算在那一班选中的人里。然而大家都晓得,他自己也并不费心去遮掩:安德鲁斯是在伦敦南边一家大印刷厂里做事的,画广告。他是个大块头、红胡子、蓬头垢面的苏格兰人;我记得只有一回见过他十分清醒;可听他用那浓重的苏格兰腔谈画家同绘画,便如同望进一个艺术家的灵魂里去。

他酸得像个没熟的柚子,玩世不恭,满怀怨毒,是个对人生同世界失望到狠处的人;他浑身上下都写着悲剧两个字。他这一生虚掷的内情,若说有人晓得,便只有克里纳博士;而克里纳博士是盛着许许多多秘密的一只圣骨匣,这一个藏在里头,便同叫坟墓吞下去了一样稳当。

某一个星期日,切里亚平也来入了座。他早晚要被吸到那里去,是免不了的,因为园子里那间实验室是一座天房,这一类的性灵至少都要去朝一次。他刚用他那野蛮的奏法把全伦敦的乐界烧起来,我上面说的那些传说也已经悄悄地流布开了。

克里纳博士待客,除了交换些见解之外,从不指望别的;可事实上那实验室里收着一批几乎举世无双的东西:名家当场所作的铅笔稿同炭画稿;最新派的雕塑家用蜡、油灰、肥皂同别的随手取来的材料捏的小像。而在园子那一头开着门的客厅里,也常常传出名手的钢琴声;邻街上三三两两地聚起人来,白听某位大歌唱家的嗓子,更是常有的事。

切里亚平同安德鲁斯一见面,两人之间便生出一种极强的敌意来。两个都不大肯去遮掩。在切里亚平身上,这敌意化作暗里的冷笑同斜眼;那大块头、鬃毛如狮的苏格兰人,却公然对这欧亚混血的提琴手嗤之以鼻。不过我刚要说的是:切里亚平头一回来,是带了他的琴来的。

就是在那里,在那样不相称的环境中间,我的性灵第一次受了「黑弥撒」那乐声的拷打。

在场的连切里亚平共是五个人,那四个听的没有一个不受那音乐的摆弄。可它在安德鲁斯身上所起的作用,奇特得几乎近于骇人。他在椅子上真个扭动起来,末了竟打断了演奏,踉踉跄跄地——说走出实验室还不如说是跌出去的。

我记得他跌跌撞撞往外走时,撞翻了一罐酸。那酸在地板上淌过去,几乎淌到切里亚平脚边;那黑头发的小个子尖叫一声,从那腐蚀的液体路上跳开,那副样子奇怪得很像一只受了惊的兔子。过了一阵,秩序总算恢复了,可我们劝不动切里亚平再拉一回;安德鲁斯也直到那提琴手走了才回来。我们在饭厅里找到他,身边一瓶威士忌已经快空了。

「我非走开不行,」他舌头发粘地解释道,「他在撩我去杀他。我再待下去,就非动手不可了。他那地狱里的音乐,该死。」

后来切里亚平又到克里纳博士那里去过许多回,不过好长一段时候他不再带琴来了。博士劝住了安德鲁斯,叫他忍着那混血儿同席;而我不能不留心到,切里亚平怎样有手段、怎样存心地去挑那苏格兰人:他驳安德鲁斯心爱的议论,又专拣安德鲁斯听不入耳的题目来谈,似乎从这里头得着一种恶鬼般的快乐。

这些题目里头头一样,便是男人的席上常爱放纵的那种对女人的轻薄议论。安德鲁斯虽是个刻毒的玩世者,女人在他心里却是神圣的。在他面前说女人的不敬之辞,就同在一位红衣主教的书房里出言谤神一样。切里亚平很快便察出这苏格兰人的弱处,一天晚上便大讲起一串情场的风流事来,弄得安德鲁斯扭来扭去,就同受「黑弥撒」拷打时一般。

这一回在座的人不多,只有我、克里纳博士、安德鲁斯同切里亚平。我觉出风暴正在酝酿,却无力拦住。至于它不多时便要怎样以惨烈的凶暴爆发出来,我是料不到的。命运原不曾打算叫我料到。

就算把一个放诞的艺术家头脑里信口的夸饰打一折扣,照切里亚平自己所讲的,他这一生的行径也是个铁石心肠的无赖。我起初是厌恶,到后来却着了迷——着迷的不是这人那些不堪的风流事,而是讲述者那几乎不像是人的心性。

从华沙到布达佩斯,从上海到巴黎,从开罗到伦敦,他一路过去,笑着在身后留下一片败亡——每讲完一「段」,便轻飘飘地把烟灰往地板上一弹,表示这一段完了。

安德鲁斯沉着脸看他,那神气我极不喜欢。他已经不再哼哼着表示轻蔑;实在说,有十分钟光景他一个字一点声音都没出;可他那笨重的身子摆着的架势,里头有一种东西,奇怪地叫人想起一条大狗要扑上去的样子。不多时,那提琴手讲起一桩他称之为「诺曼底的一段可爱的田园诗」的事来。

「世上有一个可怜的傻子,」他耸着那瘦削的肩头说,「他从来不晓得他该多么恨我。哈!哈!他的事,我要讲给你们听。朋友们,你们可记得几年前巴黎同伦敦出过的一幅画?人人都买;人人都说:『这个画得这样好的家伙,是成名了。』」

「你说的是哪一幅画?」克里纳博士问。

「那幅画叫『拂晓之梦』。」

他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我看见安德鲁斯身子往前一挺,克里纳博士同他飞快地交换了一眼。可那苏格兰人趁着那自鸣得意的混血儿没看见,狠狠地摇了摇头。

切里亚平所说的那幅画,你自然是再熟不过的。八年前它红得异乎寻常。画它的人——名字叫科尔霍恩——外间一无所知;从那以后,他的作品也不曾再见过。原画始终没有卖出去;过了一阵,这位有前途的新画家自然也就被人忘了。

不多时,切里亚平接着说:

「画上是一个苗条的女子——啊!优雅的天使们呀!——那样一个女子!」他狂喜地吻了吻自己的手。「她的姿势是优雅地向前俯着,往水里看自己可爱的影子。那是海边,你们记得的,细小的波纹在她脚踝边荡着。拂晓的第一抹红光,给她雪白的身子披上一层透明的光的衣裳。啊!老天慈悲!我看见她的时候,她正是这样站着,在诺曼底一个小小的海湾里!」

他停下来,转着那双黑眼睛;我听得见安德鲁斯沉重的呼吸;接着:

「那是『新派的艺术』——模特儿不摆在打了灯的画室里,而摆在所要画的那个景里头。

「还有那画她的家伙!——那个名字蛮得要命的家伙!呸!他是个大块头——同咱们这位安德鲁斯先生一般大——又丑——啧!比他还丑!一张月亮脸,头发剪得像个拳师,一点灵魂也没有。可是,不错,他会画。『拂晓之梦』是天才之作——是的,灵魂他总还有一点。

「亲爱的朋友们,他会画,可他不会爱。他在我眼里算是——噗!」

他朝空中吹了一口想象的绒毛。

「她呢,我去寻,不多时便寻着了。在海边那些偷来的甜甜的闲步里,月光照得她像一位圣母,她告诉我:她是他的灵感——他的艺术——他的性命。她又哭;她哭了,我便把她的眼泪吻干。

「为着叫她欢喜,我等到『拂晓之梦』画完。画一完,他那拂晓之梦也完了——那月亮脸的家伙的梦。」

切里亚平笑起来,又点了一支烟。

「你们信么?一个人能蠢到这个样子?他从来不晓得世上有我这么一个人,这个红头发的大呆鸟。他一直不晓得有我,直到——直到他那个『梦』跑掉了——跟我跑掉了!一个星期,我同那梦里的姑娘到了巴黎;一个月,我们就吵翻了。这一类的事我向来是用一场吵架来收场的;这样收得干净。她打我的脸——我就笑。她转身走了。我们彼此都厌了。

「啊!」他又轻飘飘地吻了吻自己的手。「我走了以后,还有别人。有一阵我还听得些消息。可她留在我记忆里,像一朵玫瑰,又鲜又美又香。我欢喜能这样记着她,而不是记着她后来的样子。这便是恋爱的艺术。朋友们,她是用苦艾酒把自己毁掉的。她死在马赛,大战的第一年。」

切里亚平讲到这里,正轻飘飘地把烟灰往地板上弹,忽然安德鲁斯发出一声我只能叫作咆哮的声音,朝那笑着的提琴手扑了过去。

那两只又大又红的手扼住切里亚平的喉咙,这发了狂的苏格兰人——他那一刻确是发了狂——把那一个按回到他刚半起身的长榻上去。我想把他从那扭动的身子上拖开,可拖不动;我也疑心天下没有一个人能把那致命的手劲松开。切里亚平的眼珠骇人地鼓出来,舌头从嘴里垂了出来。听得见气息在他鼻孔里呼呼地响,安德鲁斯一声不出,不慌不忙,把他的命一点一点挤了出去。

前后只不过几分钟;随后安德鲁斯把那僵曲的手指慢慢松开,站着喘气,俯视那死人扭变了的脸。

这苏格兰人一生里头,这一回是清醒的;他转向克里纳博士:

「我等这一天等了七个长年头,」他说,「我上绞架也心满意足。」

接下来那一会儿,我是永远忘不掉的:在一种骇人的静里——只有一只钟的滴答声同科尔霍恩(我们一向称他安德鲁斯的那个人)沉重的呼吸打破这静——我们站着看长榻上那具扭曲的尸身。

我们看着看着,那僵直的四肢慢慢松了,切里亚平轻轻地滑到地板上,噗的一声软软地堆在那里,像一尊丑恶的佛一般蹲着,背倚在坐垫上,一只鬼气森森的黄手举在空中,指头还攥着一只大金丝流苏。

安德鲁斯(我心里总还是这样叫他)忽然浑身剧烈地抖起来,一屁股坐进椅子里,自己咕哝着,眼光狂乱地看自己那抽动的手指。接着他笑起来,尖声的笑,一小阵一小阵地爆出来。

「喂!」博士厉声喊道。「别这样!」

他走到安德鲁斯跟前,抓住他的肩膀,粗鲁地摇了摇。

笑声止了;接着:

「去叫警察来,」安德鲁斯用一种古怪的、发颤的声音说。「不必怕我不肯;我早预备好了。我只恨事情出在这里。」

「你该高兴事情出在这里才是,」克里纳博士说。

这话里有一层暗意——连那苏格兰人钝了的脑子也觉出来了,因为他憔悴地抬眼看了看他的朋友。

「你该高兴才是,」克里纳博士又说了一遍。

他转身走到实验室门口,把门锁上。随后把所有的窗帘都放了下来。

「但愿没有人瞧见我们,」他说,「可这只得冒险了。」

他给安德鲁斯同自己各调了一杯酒。他那镇静而果决的神气起了效力,安德鲁斯这会儿平静些了。实在说,他像是半昏半木的;可他执意把背朝着那倚在长榻边蹲着的身影。

「你若自信跟得上我的话,」克里纳博士忽然说,「我给你看一样东西,是我近来一桩试验的结果。」

他开了一只橱的锁,取出一个小东西来,长约二寸,高约一寸,装在一个磨光的木座上。那是一只豚鼠。那一片片的毛像最上等的丝一般发着光,叫人觉得这极小的畜生的皮毛摸上去必像丝绵;可实在说,它硬得同钢一样。真正是拿锤子也砸不坏它。它的分量重得出奇。

「这个法子,我每天都有新的发现,」克里纳博士接着说,把那小东西放在桌上。「譬如说,它用在植物上,效力似乎一律;可用在动物同矿物上,便有些奇怪的变化。我现在已经断然决定了:这一门研究的结果,断不可发表。科尔霍恩,我想你手里有一件这法子做出来的东西,是一枝卷丹百合,是不是?我须请你还给我。咱们这位刚死的朋友切里亚平,衣襟上戴着一朵粉玫瑰,也是我同样处治过的。我要冒昧把它取下来。」

他说话用的是那种生硬而犀利的腔调,我在讲堂上听他用过;而他的用意是很明白的:他要叫安德鲁斯对他心里所盘算的一件事先有个预备。那苏格兰人缩在大扶手椅里,木木地望着说话的人;博士对着他说:

「有一桩试验,」克里纳博士慢而又慢地说,「我从前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去做。它的结果,就我个人说是有把握的;可科学总是要求实证的。」

他这时的声音里响着一种压住的兴奋。他顿了一顿,接着说:

「你若把这个小标本仔细看一看,」他说,手指按在那豚鼠的小身子上,「你会发见它有一处是不完全的。虽然要证明这一点非得用金刚钻的钻头不可,这畜生的脏腑其实是完整的,尽管已经经过了一种科学上全然新奇的化学变化,却纤毫不失,细到极处也是齐全的。只有它身上的一部分是我这法子攻不动的。简单说,牙的珐琅质是不受它作用的。这小畜生在别的方面都同它活着喘气时一样完全,可它没有牙。我是不得不先把牙拔掉,然后才把这身子交给那缩减的手术的。」

他停住了。

「我要不要讲下去?」他问。

安德鲁斯——我想博士那个打算的意思还一点都没透进他脑子里去——打了个寒噤,可还是慢慢点了点头。

克里纳博士朝实验室那一头切里亚平蹲着的身影看了一眼,随后把两手搁在安德鲁斯的肩上,把他按回椅子里,直盯着他那双无神的眼睛。

「挺住,科尔霍恩,」他简短地说。

他转身走到房间那一头一只小小的红木柜子前。拉出一只玻璃盘来,仔细地挑了一把拔牙钳。

黑弥撒

那陌生人骇人的故事讲到这里,他那件仿佛有催眠之力、把我裹在里头的奇异的斗篷,像是忽然落下来了;我发觉自己攥着桌沿,瞪着说话人那张灰色的脸。

我忽然觉出周围那一片杂乱的人声,觉出马来杰克的店里那股腌臜气味,又觉出杰克本人就在跟前,正问还要不要别的东西。我觉得恶心。

「对不起,」我说着,摇摇晃晃站起来,「这里空气太闷,我有点受不住。」

「你若愿意出去,」我这位相识用那低沉的嗓子说——整个这可怕的故事讲下来,正是这嗓子叫我忘了身在何处——「要是你肯陪我到一个离这里不足五百码的地方去,我便十分感激。」

他见我迟疑:

「我这样请求,是有一个特别的缘故的,」他又说。

「好吧,」我点了点头答道,「你既然要这样。可我总得去透透新鲜空气。」

我们上了台阶,从那扇上头亮着蓝灯笼的门里出来,到了街上,向左转,又向左转,不多时便穿进那一片把彭尼菲尔兹街一带的地图弄得错综复杂的窄巷迷阵里去。

我觉得好过些了。在这些狭窄而熟悉的通路上,我这位奇怪的相识所施的魔力减了许多;我已经开始疑心克里纳博士同切里亚平那个故事。实在说,我笑起自己来了,想着我大约是落在哪一个滑稽角色手里,被他戏弄了一场;不过这样一个人为什么要上马来杰克的店来,却也说不明白。

我正要把这些比较清醒的新念头说出来,我的同伴却在一扇门前站住了。那门半藏在一条小巷里;这小巷把一家中国饭馆的后身同一家花哨俗气的雪茄店隔开。他显然带着钥匙,因为我虽没真听见锁转动的声音,却看见他已经把门开了。

「可以请你跟我上来么?」他那低沉的嗓音从黑暗里传来。「我要给你看一样东西,值得你费这点事。」

那斗篷又挨到我身上来了;可我并没有完全把自己交给那摆布人的力量,就这么跟着这位神秘的相识上了一段没铺地毯、几乎全黑的楼梯。上头的楼梯口亮着一盏煤气灯;那陌生人开了正对楼梯的一扇门,把我引进一间家具极少、乱七八糟的屋子。

屋里的气味像个下等酒馆,走了味的烈酒气同烟草气难闻地混在一处。我这位引路人脱下帽子,站在那里,穿着那件古怪的带披肩大衣,是个方肩膀、瘦骨棱棱的身影;我第一次看见他脸的侧面,竟觉得生得出奇地陌生。这样看去,我这位相识是另一个人了。我省悟过来:那长长的白头发、那灰色的脸,里头有一种不自然的东西;额、鼻、颏那清峭的轮廓,是属于一个比我所猜想的年轻得多的人的。

这些都是一瞬间觉察到的,因为我的注意立刻被屋子那一边一张破沙发上缩着的一个人影钉住了。那是个大块头,蓄着胡子,身架极粗重,可脸上满是疤痕,像是受了许多年的苦;他那双眼睛,把屋里充塞的走味烈酒气所说的那个故事证实了。他肘边一张桌上立着一只快空了的瓶子,瓶子旁边一只杯子,杯子近处一只盛满烟灰的小碟里搁着一只烟斗。

我们进去的时候,这人那双发呆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两只又大又红的手抓住桌子,身子往前一探,骇人地瞪着。

除了这个废人似的身影,除了几件脏器皿同几件扔得乱七八糟的衣服——这些东西显出这间屋子既做卧房又做起坐间——屋里实在没有什么可看的;所以我的眼光自然而然从沙发上那人身上游到一幅没有框子的大油画上去。那画搁在肮脏的壁炉上头的炉台上,炉子里的火早熄了。

我压着嗓子叫了一声。那是「拂晓之梦」——显然就是那幅原画!

画的左边,墙上一枚钉子上挂着一张小提琴同一把弓;右边立着一个圆筒形的玻璃罩,或者说一只封住的玻璃瓶,底下是个木座。

从我看清这玻璃罩里是什么的那一刻起,一种幻梦的感觉便占住了我;我再分不清实在到哪里为止,幻影从哪里起头。

罩里是一个极小而极完全的人。他穿着一身极合体的礼服,像是给洋娃娃穿的;他的姿势像是正在拉小提琴,虽然并没有琴。这个可怕而又奇妙的小像,那一头精灵似的黑发,那一张靡菲斯特般的脸,我看得着了迷。

我看了又看,那缩小了的身影是……切里亚平!

这一切印象都挤在几个惶乱的瞬间里来到;正当我心里乱得一团的时候,沙发上那人一声嗄哑的低语插了进来。

「克里纳!」他说。「克里纳!」

听见这个名字,又因为他念这名字的那个腔调,我觉得自己的血都凉了。说话的人正直勾勾地瞪着我的同伴。

我抓住那开着的门。我觉得还有一桩登顶的恐怖要来。我想从那间臭气熏人的屋子里逃出去,可我的筋肉不肯听使唤,我就那么站在那里,而——

「克里纳!」那嗄哑的声音又叫了一遍;我看见说话的人正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你又把他带来了。你为什么又把他带来?他要拉的。他要拉琴,把我往地狱里再送近一步。」

「挺住,科尔霍恩,」我同伴的声音说。「挺住。」

「把他弄走!」忽然一声疯狂的尖叫。「把他弄走!他就在你肘边,克里纳,正在那里笑我,指着那张该死的琴!」

「喂!」那陌生人说,嗓子里起了一个命令的高调。「别这样!立刻坐下。」

那一个刚一听命,这披大衣的陌生人便走到炉台跟前,打开搁在玻璃罩旁边的一只小盒子。他转过身来对着我;我想往后躲开他。因为我晓得——我晓得——可我厌恶去看——盒子里是什么。那几句话传到我耳里是闷闷的,像是穿过雾来的:

「一个完全的人体……缩小了的……靠着……手术……一切脏腑纤毫不失……成了不可毁坏的。切里亚平生前的模样,一万年后好奇的人还看得见。不完全……只有一处……就在这盒子里……」

我同伴称作科尔霍恩的那个人——我只能猜他便是炉台上那幅名画的画者——一声骇人的尖叫,把这法术破了。

「把他弄走,克里纳!他在伸手去拿那张琴!」

我的手脚又活了,我下那黑漆漆的楼梯,说跑下去不如说是跌下去的。街门是怎么开的,我不晓得;可我一脚踏进彭尼菲尔兹街那些龌龊的小巷里时,那披大衣的身影已经在我身边了。一只手搭在我肩上。

「听!」那低沉的嗓子命令道。

清清楚楚地,带着一种阴森的甘美,一种说不出的邪恶的、地狱般的美,一张斯特拉迪瓦里琴的哀诉从上头那间屋子里爬进我耳朵来。慢慢地——慢慢地,那音乐起了头;我的灵魂立起来反抗。

「听!」那声音又说。「听!这是『黑弥撒』!」

三十五面纱之舞·阿加普洛斯的宅子

哈桑进来了,不慌不忙地点起那四盏灯。他自言自语地咕哝着,时时露出笑来,那是某些埃及人特有的孩子气。哈桑戴一顶红帽,穿一件白袍,腰上束一条红带。棕色的脚上套着宽松的拖鞋,也是红的。他五官端正,缓缓地做着活,那身影很入画。

他一盏一盏地点,柔和的光便一点点漫到这间大屋子里;因为光投下浓重的影,这地方仿佛神秘地变大了。凡是熟悉阿拉伯人家的,一眼便看得出:这是一间东方式的屋子,却是巧妙地布置出来投合西洋人眼目的。这是传统的东方内景,是一座舞台的布置,并不是今日埃及人家里那种说不出名目、通常也乏味的环境。

屋里有颜色鲜艳的长榻,有许多花样奇特、式样古怪的绸垫子。悬着的灯是镂花黄铜的,嵌着小块的彩色玻璃。雕花的木橱里立着精美的瓷罐、托盘,还有银器铜器。地上铺着华贵的地毡,帷幔既雅致又值钱;而那两扇凸出在院子上方的深窗,代表着阿拉伯建筑最好的一个时期。那些繁复的木雕,当年曾装饰过一位大宰相的宫邸。阿加普洛斯是在开罗买下的,运来装在他唐人街的宅子上。每一个窗洞里都悬着一盏较小的黄铜灯,做工极精细。

哈桑点完那四盏大灯,正不紧不慢地去点第一盏小的,屋子东头一道门前的帷幔分开了,阿加普洛斯走进来。阿加普洛斯是个矮而肥的希腊人,粗心的人很容易把他认作犹太人。他颇有几分银行经理的模样,待人接物是那种惯于叫人喜欢的做派;可他同时又生着一双钱眼,还有那种成功商人所独有的、一眼便把什么都估量了的目光。

他站在屋子正中,用一只肥短的食指捋他那修得齐整的黑胡子。他戴的一枚钻石戒指在灯的彩光里闪得耀眼。右手插在裤袋里,把一串钥匙弄得叮当响。他的目光在屋里逡巡着估量。他走到一只雕工极美的阿拉伯木橱前,把橱上三件波斯铜器重新摆了摆。他挪动了几个垫子,又拾起地上一张豹皮,披在一把镶着繁复象牙花纹的乌木椅上。

阿加普洛斯先生那两片下垂的眼皮垂得更低了;他回到屋子正中,挑剔地审视这几下点睛之笔的效果。这一刻,他像个布置窗橱的,或者不如说,像摄政街、巴黎和平街同纽约败家大道上那些把大铺面装点起来的高薪艺术家。

哈桑点上了第六盏灯,一路笑着咕哝。他正要退出去,阿加普洛斯用阿拉伯话对他说:

「今晚有一班客人从萨伏伊饭店下来,哈桑。除了我交代过的,别人一个也不许进来。那个该死的红头发警察凯里,近来在这一带转。千万小心。」

哈桑庄重地向他行了礼,从一道挂着帷幔的门洞退了出去。他手里拿着点灯用的纸捻。为免烧着帷幔,他须把帷幔大大地分开才过得去。因为哈桑并没有想到把纸捻吹熄。埃及人的心思,简单里自有它的曲折。

阿加普洛斯先生从一只金烟盒里取出一支烟,点上,心满意足地吸着烟,四下里瞧着。那个布置窗橱的又消失在那个刚安排了一笔有赚头的透支的银行经理里头了。

什么地方铃响了。哈桑走路没有声音,他重又出现,穿过屋子,打开一道雕得很精的门,顺着门后隐着的一条走廊去了。他手里仍旧拿着那点着的纸捻。

不多时,进来一个男人,一身裁剪极好的哔叽衣服底下,显出是个军人的身架。他戴一顶软的灰呢帽,拿着薄手套同一根手杖。他那张黑黑的脸,新近被埃及的日头晒成了铜色,带着一种阴郁的俊;两边鬓角上一点灰白,倒更衬得他好看。他那副懒散的举止,不单有岛国人的矜傲,几乎近于无礼了。

阿加普洛斯先生夸张地鞠了一躬。他把肥手按在胸前时,那钻石戒指闪得极阔气、极有气派。

「我向你致敬,格兰瑟姆少校,」他说。「请看——」他闪着光的手一挥——「一切都齐备了。」

「哦,是么,」那一位含含糊糊地说,毫无兴味地四下里看了一眼。「好。你这新地方渐渐弄停当了。」

阿加普洛斯递过那只阔气的烟盒,格兰瑟姆少校取了一支上等的烟点上。

「客人几位?」那希腊人笑着问。

「三位,还有我。」

阿加普洛斯脸上掠过一点皱眉的影子。

「只三位,」他咕哝道。

格兰瑟姆少校笑了。

「到这时候,你总该晓得我的脾气了,阿加普洛斯,」他说。「客人少,可都是上等人物,你懂么?」

他说话的调子疲倦得很,像一个累了的人提起自己不得不做、却又厌恶的差事。他的声音里有轻蔑:轻蔑阿加普洛斯,也轻蔑他自己。

「啊!」那希腊人高兴起来,叫道,「里头有我认得的么?」

「大概有。弗朗西斯·佩恩爵士将军、艾迪先生,还有霍勒斯·蒂普顿爵士。」

「英美合局,呃?」

「正是。艾迪先生是那一串有名的美国饭店的东家,那些饭店以楼高和菜毒著名,也是名副其实。至于霍勒斯·蒂普顿爵士,无论做运动家、做周游世界的人,还是做肥皂厂主,都是地道的英国气派。弗朗西斯·佩恩爵士将军么,我只须说一句:他在战时的本国勤务,对我们全帝国的声望所造的损害,是算不清的。」

他说这话时,满是一个把一生弄败了的人的苦味。阿加普洛斯的好兴致全回来了。

「啊!」他捋着胡子、弄响钥匙,喊道,「都是爱玩的主顾,呃?」

格兰瑟姆少校往那张雕花椅上一坐,正是那希腊人披了豹皮的一张。阿加普洛斯眼见自己一处巧妙的点染被毁,那个布置窗橱的刹那间又活了过来;可当格兰瑟姆耸耸肩答话时,他只得硬挤出一个笑:

「他们若蠢得肯赌——照老规矩,庄家所得抽百分之五。」

他顿住,瞧了瞧烟头上的一截灰。阿加普洛斯飞快地取出一只烟灰碟来接住那灰,那样子像个教堂执事在收包座教友的半克朗。

「我想,」格兰瑟姆漠然地接着说,「大概是要看跳舞。他们里头有两个过了五十。」

「啊!」阿加普洛斯沉吟道,「自然不是平常的那一套节目?」

格兰瑟姆少校懒懒地、无礼地抬眼看他。

「这还问?」他说。「卢库鲁斯会想吃香肠么?哲学家会去玩弹珠么?」

他又笑了,瞧着阿加普洛斯那副茫然的神色。

「你不晓得我在说什么,是不是?」他又说。「我的意思是:这几个人什么地方都去过了,什么事都做过了。甜的酒、酸的酒都喝过了,连渣也咽下去了。是我带他们来。这就够了。」

「不止是够了,」那希腊人热心地断言道。他鞠了一躬,虽然格兰瑟姆并没有看他。「至于那点酬劳的小事,我一向信得过你斟酌。不是有句话么:好通译是个称心的夫婿?」

格兰瑟姆少校在椅上重新坐稳。

「阿加普洛斯先生,」他冷冰冰地说,「我同你做见不得人的买卖做了多年,在塞得港做,在伦敦也做,始终还是极好的朋友:两个无赖,叫同一桩勾当拴在一起。可这桩愉快的生意上的交情若要继续下去,你我之间就别有误会,阿加普洛斯先生。我自己也许晓得我是个通译;可往后,老朋友,」——他把那双懒眼转到那希腊人身上——「我给你指点一句:别提这件事,要提,我就扭断你的脖子。」

阿加普洛斯先生那两片下垂的眼皮意味深长地抖了抖;可他这一躬鞠得比平日更有气派。

「恕罪,恕罪,」他喃喃道。「你把自己说得太重了;可啊,你并不是真心那么说的。你我是彼此明白的,呃?」

「我把你明白得很透,」格兰瑟姆拖着腔说,「我只是劝你,也不妨设法把我明白一点。我的客人九点钟到,阿加普洛斯;我就要回萨伏伊饭店去换衣服。这会儿,若叫哈桑给我端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来,我便感谢你。」

「自然,自然。我这就叫他去,」阿加普洛斯喊道。「我去告诉他。」

那肥希腊人显然巴不得走开,便退了出去,留格兰瑟姆少校懒懒地靠在豹皮上,帽子、手杖同手套都丢在身旁的地毡上;过了一会儿,不声不响的哈桑便端着酒食滑进这间奢华的屋子。他把托盘放在格兰瑟姆少校身旁一张小咖啡几上,退了出去。

屋里有一股淡淡的香气,是一种浓重而使人耽溺的香,檀香的气味里掺着没药的辛烈。四下里静极了,所以格兰瑟姆调酒时,玻璃碰玻璃的那一声清脆的叮当,响得很尖。

三十六面纱之舞·扎哈拉

扎哈拉在自己房里把后半截谈话听了去。她还有一回悄悄挪到那架雕花屏风跟前,好从缝里窥一窥那间灯光柔和的大屋子。她是中断了打扮才去看的;看准说话的人里头有格兰瑟姆(其实她早已晓得),便回来挑剔地对着镜子看自己。

扎哈拉的父亲是个法国人,所以她生着一身微妙的乳色肌肤,同她埃及母亲那种暖棕色相去甚远,却也不是白的。到了夜里,那肤色显得耀眼,因为她用一种从巴黎来的神妙的水剂,把那光滑的、乳酪一般的苍白衬得更深一层。扎哈拉懂得:要不留下一道一道的痕迹是难的;可练得多了,她也成了行家。

这一道打扮她已经做完;一面端详自己的影子,一面又照旧纳罕起来:阿加普洛斯究竟看中萨菲叶哪一点?萨菲叶棕得像颗浆果;就一个埃及女孩子说,也算颇标致,这一层扎哈拉是轻蔑地承认的——可是棕的,棕的。这在扎哈拉是一个大疑团。实在说,自从她开始用那一双又大又叫人意外的蓝眼睛看出事情来的时候起,一直到她这二十四岁的今年,人生的奥秘一向把小小的扎哈拉难得很苦。她心里有一点不自在的感觉,仿佛才十六岁的萨菲叶,对这奥秘懂得比她还多。那埃及女孩子到阿加普洛斯家来不久,扎哈拉有一回把自己圆润白净的胳膊戏耍地贴在那位较黑的美人的胳膊上,说:

「瞧!」她喊道,「我是奶油,你是咖啡。」

「这是真的,」那一个照她那实在而认真的样子承认道,「可是有些男人不爱奶油。咖啡是没有一个男人不爱的。」

扎哈拉把两肘支在桌上,不满意地打量镜中自己那一副完美的肩膊。她在母亲膝前学到的就是:男人是不懂女人的;而她生在开罗那一区、长在那一区——那里没有白昼,只有一个长长的夜——活到今日,也就证实了这一课的不错。可她并不以此为奇;因为扎哈拉连自己也不懂。她的欲望那么简单,看去又那么合乎天性,可偏像是同世间既定的规矩相违。

她想到自己是法国人,便觉得自豪,虽然有人告给她说,法国人虽勇敢,却爱钱。扎哈拉佩服法国人的勇敢,又觉得他们爱钱是极明白事理的。因为世上扎哈拉所要的东西,没有一件是钱办不到的(至少她这样信),而她也不晓得有什么比追求快乐更高的道理。因为别人似乎并不同她一样抱这道理,她常常疑心自己是不是个异样的人。她得的结论是:她是无知。只要哈里·格兰瑟姆肯同她说话,她信得他能教她许多。

叫她不解的事情实在多。她晓得按法国女子算,二十四岁还年轻,可按埃及女子算,便要算老了。她受的教是:金子是快乐的钥匙,而男人便是须向他说乖话、把这钥匙骗出来的那个妖怪。扎哈拉是个学得快的徒弟,很早便把招人的手段学到了手;如今二十四岁,她已是那门大本事里的老手,而照镜子所告诉她的,她比从前任何时候都美。

那么,阿加普洛斯究竟看中萨菲叶哪一点呢?

这问题叫扎哈拉头疼。她不懂为什么她赢得男人的本事越大,留住男人的本事反越小。萨菲叶只是个全无阅历的孩子——可阿加普洛斯偏把她带到家里来;而扎哈拉深通女人家的学问,已经认出了那熟悉的变化。

这是一个大问题,一个古老的问题;当年芙丽涅那一头红金色的头发里第一次掺进一根银丝,无疑就是为了它,而此刻它又在扎哈拉那描得细细的两道眉毛中间,皱出了一条小小的困惑的纹。

从前并不是这样的。在开罗那些早年的日子里,曾有过一个美国少年。扎哈拉从没有忘记。她的美叫他失了魂。他要带她到纽约去;哦,她当时多想去!可她母亲那时还在,另有主意,他便独自去了。天哪!她觉得自己多老。自从那一个埃及的冬天以来,来了去了的有多少;可如今,虽说人家的倾倒容易得叫人心惊,像那个大西洋对岸来的、满脸鲜气的少年那样恳诚的,又有几个。

扎哈拉对着镜子看,看出自己脸上没有一条皱纹,完美的皮肤上没有一点瑕疵。在这一层上,她并不是被虚荣迷了眼。实在说,造化把她铸在一个难得的模子里;从她那像暗金一般异样的头发,直到她纤细的脚踝和小小的脚,她是替世间添过美的人里头生得最完美的一个。

然而阿加普洛斯偏爱萨菲叶。扎哈拉坐在那里,手托着下巴,对着自己那摄人的影子看,这时便听得他往她房里来了。过一会儿她要溜出去,同哈里·格兰瑟姆说话。她两次在他眼里读出了那一种兴味——那一种她最善于辨出的兴味。她很喜欢他;可因为对阿加普洛斯有一点义气(这是一种纯埃及的情分,她巴不得能把它压死),扎哈拉从来没有用那「正路子」的眼色看过格兰瑟姆一眼。不过她高兴他还没有走,又盼着阿加普洛斯不要耽住她太久。

事实上,那希腊人的神气比平日还要冷。他把手在她肩上搁了一会儿,在镜里接着她的目光,说:

「今晚这里要有一大笔钱。机会你要尽量抓住。唐人街是雾气重,不错——可比塞得港赚得多。」

他随手把肥指头插进她的头发里拢了拢,那颗大钻石在波浪似的金发中闪得很有效果;随后他转身出去了。扎哈拉坐着细听,听得他低声同萨菲叶说话,也辨得出那埃及女子低低的答话。

格兰瑟姆吃了一惊,抬起头来。屋里原已满是香气,这时又添上一股新的、幽微的香。他发见扎哈拉就站在身旁。

他的目光从一双小得荒唐的锦缎鞋往上走,过了纤细白净的脚踝,到一件绣着孔雀的华美的满清袍子的绣边;再往上,到一只戴着珠宝的小手——那手把袍子拢住了扎哈拉纤细的身子;再往上,便到了那张半含讥笑、半带正经的面孔,侧着搁在一只从中国绣纹里无礼地探出来的裸肩上。

「哈啰!」他笑着说,「我没听见你进来。」

「我走路很轻,」扎哈拉解释道,「因为我本不该到这里来。」

她带着打趣的神气看他。「我好久没有见你了,」她又说;那语调里有一种抚弄。「在塞得港我见你倒比在这里多。」

「是的,」格兰瑟姆答道,「我让阿加普洛斯歇一歇。再说,这半个月里,饭店同俱乐部里都没有什么够格的人物。」

「今晚有够格的人物来么?」扎哈拉带着行当上的兴味问。

话一出口,她便晓得自己错了,因为她看见格兰瑟姆的脸色变了。然而在她那奇异的性情里,他的冷淡正是一种挑战,而把这英国式的拘谨的冰融开,这差事里自有争斗的快乐。

「钱多得是,」他苦涩地说,「今晚我们个个都有好进账。」

扎哈拉一时没有答话。她想把这条自己无心打开的话头关上。所以过一会儿:

「你样子很孤单,很厌倦,」她柔声说。

实在说,厌倦了自己在莱姆豪斯这种日子的是她——在阴冷有雾的莱姆豪斯;自从萨菲叶来了以后,变得极孤单的也是她。在那一双抬眼望着她的深灰色眼睛里,她读出他已识破了她的心事。这是一个男人身上难得的本事:直觉。扎哈拉觉到一种半是欢喜的害怕。害怕,是因为她可能在两条路上都失手;欢喜,是因为这一场争斗势均力敌。

「是的,」他慢慢答道,「我的样子说的是真话。你怎么晓得的?」

扎哈拉看出他的好奇还没有变成真的兴味。她摆弄着袍上的绸穗子,用快而不安的指头系起又解开,一面靠在那雕花椅的侧边上。

「也许因为我自己就那么孤单,」她说。「我在谁眼里都不算什么。我做什么,我上哪里去,我活还是死。全都是——」

她很会说话地把两只小手一摊,耸了耸肩,于是又一只白肩从那中国绣的袍子里挣了出来。于此扎哈拉便端端正正地把袍子拢住了身子,那一副天真的羞态,十个看见的人里有九个必要当作是做作。

实在说,这是一个全然自然的、出于本能的动作。在扎哈拉看来,自己的美是件平常东西,看情形该露便露,该藏便藏。在某一种少有人体会得到的意思上,这个混血的舞女、埃尔瓦斯尔的女儿,是像婴孩一般天真的。这正是男人们所不懂的事情之一。她想,哈里·格兰瑟姆若请她跟他走,跟他走倒是好的。她忽然觉出自己对这莱姆豪斯、对她在这里所遇见的人——那些人全是一样的——厌恶得有多深。

他坐着看了她好一会儿,然后说:「也许你想错了。总有人是懂得的。」

因为他答的是她的心事,不是她的话,扎哈拉心里的害怕便大过了争斗的快乐了。

她又留了一会儿,寻那副甲上的缝隙。可她没有能在他眼里点起那一点光——从前她在那里是见过的,除非是她自己骗了自己;因为她没有成,又在他那不带私情的好奇里辨不出一丝温存的调子:

「你孤单,是因为你太英国气,太冷,」她喊道,一面把袍子拢住,一面朝那道阿加普洛斯随时可能进来的门斜瞥了一眼。「你是厌倦了,不错。自然。你是旁观人生。那一场戏并不好玩——除了对下场的人。」

她始终没有用那「正路子」的眼色看过他一眼;因为那样看了,若只换来那一个好笑而又带怜悯的微笑,便要生出恨来;而扎哈拉所受的教是:这样的恨是致命的,因为那是自认了败。

「今晚我还见得着你,是不是?」她转身要走时,他说。

「哦,是的,我要——登台献艺。愿你瞧得中。」

她像个使性子的孩子一般把头一甩,转身,再没有朝他那边看一眼,走出了屋子。他想,她的身姿实在很美。

然而格兰瑟姆心里想的,并不全是这个奇异的混血女子——她的美是撩人的,虽然他执意把她的试探挡了回去。在她最后那一下转身时轻蔑地把头一甩的姿态里,藏着一段苦的回忆。格兰瑟姆站了一会儿,看着那摆动的帷幔。随后,他把烟头丢进一只小铜烟灰碟里,从地上拾起帽子、手套同手杖,向他进来的那道门走去。

什么地方铃响了,格兰瑟姆站住。一个细心的人见了他此刻的脸色,或许要觉得难解。他显然是改了主意,穿过屋子,开了门出去,从一道旁门离了阿加普洛斯的宅子。他穿过下面那个小院子,朝大街的方向匆匆走,仿佛连暮色在窄巷里画出的影子也信不过。

晓得唐人街的人,有许多是不信它的影子的;可格兰瑟姆此刻所觉到的那一点鬼鬼祟祟的怕,并不是出于预料,而是出于记忆——出于扎哈拉那一甩头所唤起的记忆。

在伦敦,或在别处,晓得这个英国无赖身世的人很少。人家大抵认定他从前确曾领过国王的委任;可人家也同样认定,他的真姓名并不是格兰瑟姆。他居然还一直自称「少校」,在留意这事的人看来便足见得格兰瑟姆是靠心思吃饭的;而从他吃得好、穿得好这一层上,人也可以推出:他的心思虽亮,他的德行却浊。

此刻,一个受了气的女人的一个姿态,把那永不死的过去唤了回来。他穿过几条差不多空了的龌龊街道,匆匆走着,觉得自己渴想念出一个名字,渴想听见它被说出来,好让自己在那苦中的甜上多耽一刻。这渴想他终于顺了,于是:

「伊内兹,」他低声说;随后又响了些,「伊内兹。」

那样一阵孤苦与悔恨的浪头在他心上涌起来,他几乎被它没了顶;可他竟带着一种野蛮的快乐,把自己交给了它那毫不留情的残忍。莱姆豪斯那些阴影里的巷子于他不存在了;他的魂又站在直布罗陀一条古怪的、爬着坡的、浸在日光里的街上,望出去,越过海峡那一条蓝带子,望向那隐在烟霭里的非洲岸。

「我当时并不晓得,」他出声说。路上遇见这个匆匆走着、口里自语的人的,必要当他是疯了。「我当时并不晓得。哦,上帝!我当时若晓得就好了。」

可他正是那样一种人:明白总是作为苦的后话才到。当年他的团奉令离开直布罗陀,他把要走的事告给伊内兹,她便转过脸去,正像扎哈拉刚才那样;轻蔑地,一声不响。因为他不信她,他便把自己的心防着这个美丽的西班牙女子——而她(他明白得太晚了)曾给过他他一生所尝过的唯一真的快乐。她常常对他说起她的哥哥米格尔;说米格尔若略略疑心他们相会的事,便要杀她——要把他们两个都杀了;又说起她那个定了亲的丈夫,人在突尼斯,妒心是没有边的。

他装作相信,甚至也愿意相信;可那女子在跟前时的那股魔力一去,他便笑了——笑自己,也笑伊内兹。她是在玩那场大把戏,玩得又巧又妙。他一走——不久便会另有一个人。可他从没有告给她说他疑心。他许了许多愿——随后便离了她。

他启程的那一夜,她自尽了。

此刻,一辆游荡的出租汽车进了视野:「伊内兹!」他呻吟道,「我当时并不晓得。」

那个他一直当作神话的哥哥,果然设法上了那条运兵船。那整幕可怕的情景此刻又在格兰瑟姆心眼里重演了一遍:客舱里的搏斗;他仿佛连那一声枪响都听得见,看见那西班牙人额上一处枪伤淌下的血把他浇透了,听见他喊:

「我看不见了!我看不见了!仁慈的圣母啊!我的眼瞎了!」

这事把格兰瑟姆毁了。丑闻压了下去,可退役是免不了的。他也晓得,世上的光于他已经熄了,正如它于米格尔·达·穆拉已经熄了一样。

一个无赖,有时就是这样造成的。

三十七面纱之舞·埃及之星

格兰瑟姆从侧门出去之后,脚步轻软的哈桑便现了身。他横穿过去,到正门那里开了门,顺着门外那条窄廊走下去。不多时,下面什么地方传来手杖笃、笃、笃的点地声,还有一阵低声的交谈。

哈桑回进来,穿过挂帘的门道去请阿加普洛斯。阿加普洛斯正在穿衣服,不肯受扰。哈桑便回到那两个等着的人跟前;可没过多久又回来了,嘴里絮絮不休地自言自语。他绕到那架雕花屏风后面,敲扎哈拉的房门,她便叫他进去。在扎哈拉眼里,哈桑不过是一件家具;她梳妆到一半,他闯进来,她也毫不在意,就像别的女人并不在意一个使女进门。

「来了两个人,」哈桑回报说,「不见着个人,他们是不肯走的。」

「他们要见谁?」她漫不经心地问,一面用一支削得极精巧的笔描着眉梢。

「他们说,这里管事的,谁都行。」

扎哈拉对本地人一向只讲法文或是英文;哈桑若拿阿拉伯话同她说,她便不作答——虽然那一种话她讲得比哪一种都好。

「什么样的人?不是——警察吧?」

「外国人,」哈桑含含糊糊地答道。

「英国人——美国人?」

「不是,不是美国人,也不是英国人。头发极黑,皮肤也黑。」

扎哈拉是惯于琢磨男人的,心里便起了一点淡淡的兴味。这两位黑皮肤的客人,正好可以解一解哈里·格兰瑟姆那一身毒似的冷静所留下的余味。她正竭尽她那奇异而受压抑的灵魂的全力,不去想格兰瑟姆;可她全然看不清一件事实:她除了他什么也想不了,而且好久以来便几乎什么也不想,只想他。便是此刻,她决意去会一会这两个外国客人,也还是因为他。她自己那一腔情绪之谜,比从前更叫她不解了。

她下到底层一间小小的、几乎没有陈设的屋子里;那屋子就紧挨着临街的门,只一盏吊灯照着。屋里主要的家具是一张长榻,榻上坐着一个瘦小精干的男人。他戴一顶阔边帽,帽檐阔得把他上半张脸全投在阴影里,眼睛是无从看见的。他身旁搁着一根沉重的手杖。

扎哈拉进来时,是一个光艳夺目、满身彩色的人物;可这人竟连一动也不动,只那么坐着,下巴抵在胸前,一双棕色的、小而有劲的手搭在膝上。他的同伴却不然:那是个身架壮大的人,衣服讲究,黑黝黝的也自有一种漂亮;他郑重地鞠了一躬,把帽子脱了。扎哈拉喜欢他的眼睛,又黑,又十分放胆。

「阿加普洛斯先生此刻没空,」她说,讲的是法文。「你们要打听什么?」

那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她,随后说:

「小姐,」他答道,「我同你直说了吧。」

除了「小姐」一词他用的是西班牙话,其余他也讲法文。扎哈拉把袍子往身上拢紧些,摆出她最端庄的架势。

「我的名字,」那人接着说,「不要紧;可我的行当,是替人去查别人的事,你明白么?」

扎哈拉听出这人大约是个什么私家查访的,便把一双蓝眼睛睁得极大,同时摇了摇头。

「不明白,」她不认账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不久以前有一位先生到这里来,进了这所房子,此刻必定还在里头。不要怕。他并没有做下什么极可怕的事,」他又宽慰地添了一句。

扎哈拉退了一步,描过的双眉之间现出一道不以为然的细纹。她断定自己不再喜欢这人的眼睛了——那是一双奸诈的眼睛。他的同伴已把那根沉手杖拿了起来,不安地在地上点着。

「这里没有别人,」扎哈拉平静地说,「只有住在这屋里的人。」

「他在这儿,他在这儿,」坐在长榻上的那个咕哝道。

他的手杖点得更快了;可他说的是西班牙话,扎哈拉不懂那一种话,便全然不知他说了什么。

「我这位朋友,」那西班牙人接着说,一面朝那个固执地把阔边帽戴在头上不肯脱的瘦子那边微微一躬,「恰好听见了这位先生进门时同你们看门的说话的声音。门关得太快,我们实在没有看见他;可我们确信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

「我想你们是弄错了,」扎哈拉冷淡地说。「可你们找他做什么?」

话一出口,她就觉出:单是想起格兰瑟姆,便足以叫她漏出自己的心事。她已经在他本人跟前漏了底,如今又在这个神色诡秘的黑脸生人跟前漏了底。那西班牙人察出了这一点;他同格兰瑟姆不一样,当下就借着这一点下手。

「他把人家的妻子带走了,小姐,」他只简简单单地说了这一句,一面说这谎,一面看着她。

她一声不响地听着,眼睛睁得大大的。她的下唇抖了一下,便被她狠狠地咬住。

「他先到塞得港,随后带着这女人到伦敦来,」那西班牙人毫不留情地说下去。「我们是替她丈夫来请她回去的。是的,他愿意恕她——不然便给她自由。」

说话的人那放胆的目光在扎哈拉身上飞快地、却又周遍地走了一遍,从她金色的头发一直看到她一双绣花的小鞋。

「这件事上你若肯帮我们,」他结末道,「值你五十英镑。」

扎哈拉呼吸急促了。她一向想压下去的那致命的恨意,又有了一股新的生气。另一个女人——另一个女人,竟就在伦敦这里。原来有那么一个人,他看她时不是那半带取笑半带怜悯的样子。她多恨他。她多恨那个他方才一转身便回去了的女人。

「那么他要娶这另一个了?」她忽然说。

「哦,不。他已经在冷落她了。我们看她是会回去的。」

扎哈拉心里的情绪急转了一变。她仿佛是由两个各不相干的人揉合成的,其中一个在刻毒地笑另一个的痴。

「你这位朋友自以为认出来的那人,叫什么名字?」她问。

这一番对答之间,那根大手杖一直敲得极急。

「我们两个都有把握,小姐。他名叫斯波尔丁少校。」

斯波尔丁同格兰瑟姆原是林肯郡两个相邻的镇名,这一层扎哈拉是不晓得的;可是——

「这个名字的人,不到这里来,」她答道。

「你们听见的那一位——已经走了的那一位——不叫这个名字。」她勉强沉着地说。他们要找的正是格兰瑟姆。「可我若把这个不叫斯波尔丁的人指给你们,会怎么样呢?」

「那不相干。你把他指给我就是了。」那西班牙人急切地答道,一双黑眼睛仿佛着了火,「你把他指给我,五十英镑的英国钱便是你的。」

「让我想想。」

他取出一只钱夹,举起一叠钞票来。

「五十,」他压低了声音说,「等你指给我的时候。」

扎哈拉迟疑了好一会,随后说:

「六十,」她改他的话,「——此刻就给。那么我今夜就办——只要你把要怎么样说给我听。」

那人露出一种急不可待的神气,拿出一束看去像是官面文书的东西来。

「我把这些交给他,」他说明道,「我的事就完了。」

「唔,」扎哈拉说。「不能让他晓得是我把他指给你们的。今夜九点钟他到这里来,我要跳舞。你明白么?」

「那么,」那西班牙人急切地说,「你就这样办。」

他凑到她耳边,飞快地把一个办法说了个大略;可说到一处,她把他打断了。

「呸。玫瑰是西班牙的东西。我跳的是埃及的舞。」

「可今夜,」他执意道,「这不要紧。」

他们又谈了一会,那根手杖敲在花砖地上,一声比一声更快。最后——

「我去告诉哈桑,叫他放你们进来,」扎哈拉说,一面伸手去接那些钞票。

过了一会,两位客人去了;她这才晓得那个矮些的是个瞎子,因为他的同伴是领着他出屋、出门的。她站着听了一会那根沉手杖笃、笃、笃地顺街远去。她所没有听见的——便是听见了也不会懂的,因为那是用西班牙话说的——是那个高个子嘴里进出的一声得意的、满是恨意的喊:

「到底找着了,米格尔。到底找着了。你虽瞎,你却找着了他。你没有失手。我也不会失手。」

扎哈拉从雕花屏风里往外窥着那一屋子客人。他们吸烟、喝酒,看去兴致极高。萨菲叶跳过了,他们也鼓了掌,可又向阿加普洛斯先生抱怨说,这样的舞、这样的舞娘,他们已看过几十个了。萨菲叶懂英文极少,没有听明白这话;再说一会儿扎哈拉跳面纱之舞时还要她弹乌德琴,所以扎哈拉也不去把客人的评语告诉她。

此刻,她从屏风上的格眼里窥出去,看见那希腊人正同格兰瑟姆,还有一个高高的、头发灰白的人讨价还价;那人她猜就是霍勒斯·蒂普顿爵士。他们争的是:若要「埃及之星」扎哈拉献出那一支秘密而奇妙的舞——那支人人都听说过,却只有古时加瓦齐一族的真女儿跳得出来的舞——须另外添多少钱。

扎哈拉有时候是以自己出身于肯纳的一个舞女为傲的。那总是在夜里:那时她身上有一种蛮荒的兴奋附着她,那是从她母亲的血里来的。那时她眼里会进来一种新的光,眼睛仿佛也拉长了,变得又慵倦又幽黑,叫人决想不到白日里它们原是蓝的。

一种狂野的、异教徒式的放纵把她占住了,她仿佛听见芦管的呜咽,听见古时在埃及列王面前敲过的那些鼓的震响。萨菲叶不是真正的舞女;她不晓得那样的狂喜,所以她跳得没有魂,像一个由线牵动的棕色木偶。可她弹乌德琴比扎哈拉强得多,因此在她替面纱之舞弹过之前,是不可叫她心里不受用的。

见那买卖将要讲定,扎哈拉便悄悄溜回自己房里。她衣衫轻薄的身子莹莹发光,像一尊活了的石像。

她拿起那几幅面纱时,两腮泛红了;这几幅纱象征什么意思,只有她一个人晓得:白的一幅,紫的一幅,每一幅都有一段话对她讲;还有那一幅火烧般的猩红。在大屋子里靠门的一张长榻上,她先前已看见了那西班牙人,一身合身的礼服,黑黝黝的,很是漂亮;此刻她拉开一只抽屉,看了看那一小叠钞票——那是她那一份。共是五十张。她曾告诉阿加普洛斯说,有一位体面的外国人,拿着她一个熟人的介绍,情愿出十镑来看一看。又因为她把那十镑给了阿加普洛斯,阿加普洛斯便答应放那客人进来。

她听得那希腊人过来了;可她想的是格兰瑟姆——她最后看见他时,他正同那个高高的、头发灰白的人说笑。他那笑声听去像是勉强的。他想必是厌倦了他带到伦敦来的那个女人。

「今夜把你一身的鬼劲都跳出来,我的美人,」阿加普洛斯急匆匆进屋来说。

扎哈拉转过脸去,手里摆弄那几幅面纱。

「他们很有钱,是么?」她漫不经心地说。

她心里想着那五十镑挣得何等容易;又想着——她的心思游得何等古怪——他也许真是厌倦了那个女人。那西班牙人是这么说的。

「极有钱,」阿加普洛斯得意地低声说。

他捋一捋胡子,把口袋里的钥匙弄得响。他穿着礼服的样子,像一家生意兴隆的电影院的经理。

「萨菲叶。」他喊道。

过了一会,乐声起来了,奏乐的人都藏在那架高屏风后面;满屋子酒意上脸的客人静了下来,一副等着的神气。哈桑打的是达拉布卡手鼓,那一下一下的震响,他能调得何等奇妙。

扎哈拉走进屋来,自肩至踝裹在一件火焰色的斗篷里。她双唇之间衔着一朵红玫瑰。

「天哪,好一个美人。」一个哑嗓子说。

扎哈拉不晓得是这一群里哪一个说的话;可她心里明白:凭着这样的夜里才到她身上来的那一种奇异的妖法,她把他们一个个都镇住了。他们都是她的奴隶。

她慢慢地走过这间屋子,那阿拉伯鼓的震响越来越轻,越来越轻,生出一种空阔辽远的怪效果。所有的眼睛都盯在她身上;她迎上格兰瑟姆的目光,终于在那里看见了她所认得的那一点光。这忽然得来的胜利的消息,几乎叫她失了镇定;那朵从唇间取下的玫瑰,在她白白的手指间抖了一下。两片花瓣落在地毯上——那是伊斯法罕织机上出来的奶油色地毯。花瓣落在那奶油色的面上,像两点血。

扎哈拉猛一转身。阿加普洛斯独自坐在那张搭了豹皮的椅子上,正忙着捋他的胡子,一面朝那架遮住萨菲叶的屏风斜着眼看。扎哈拉把头歪到肩上,朝那片藏着窥伺的西班牙人的阴影里投去一个慵倦的眼风。

她看见他的眼睛像野兽的眼睛一般放光。一个冰冷的指头仿佛碰了一下她的心。他对她说了谎。她忽然就晓得了——是凭着直觉晓得的。好,她且看着。她也有她的诡计。

扎哈拉轻轻一声不屑的笑,把那朵玫瑰掷到了阿加普洛斯的膝上。

接连三声左轮枪响,压过了那震响的乐声。阿加普洛斯两只手一齐抓住自己的衬胸,发出一声被掩住的惨叫,想要站起来。他咳了一声,直瞪瞪地朝前望着,便向前倒去,倒在一张小咖啡桌上——那桌上摆满了香槟瓶同杯子。

他身子倒下去那一声哗啦的同时,是重重的一声关门。那西班牙人去了。

「天哪,先生。是杀人,是杀人。」方才赞叹扎哈拉美貌的那个哑嗓子喊道。

一阵乱动,谁也不晓得要做什么。有人跑到门口——才发觉门从外面锁上了。埃迪先生——此刻凭那口音便认得出是他——走到那个扑倒的人跟前,昏昏然,又惊又怕,脸色变得极白。扎哈拉裹着那件火焰般的斗篷,是个美丽而悲惨的身影,站在那里俯视着这个死人。萨菲叶从屏风后头探出头来窥着,一张棕色的脸是一副恐怖的面具。哈桑抱着他的鼓,在她身后露了面,呆呆地瞪着。雪茄烟味同香水味之上,又添了一种新的、辛辣刺鼻的气味。

一点一点地,这实情钻进了这舞女的心里:她是被人拉去做了谋害格兰瑟姆的一分子。她救了他的命。他此刻是属于她的了。她听得见他说话,可不知怎的看不见他。眼前起了一层雾,把什么都遮没了,只剩下那个静静的、难看的身子,离她那么近地躺在地毯上;一只握着的胖手伸出来,手上一枚钻石闪着光,几乎要碰到她赤着的白脚。

「我们得从这边出去。到院子里的侧门。这样的事,我们哪一个也担不起被牵连进去。」

又是一阵乱动,一片兴奋的人声嘈嘈——没有意思,杂乱无章。扎哈拉觉得出新开的门里透进来的风。一道细细的血流正慢慢爬过地毯。它几乎要碰到那两片落下的花瓣了;在那些灯笼的光底下,它的颜色同那花瓣竟异样地相似。

那层雾像是被风吹散了;扎哈拉看见格兰瑟姆站在那开着的门边——他方才就是从那门里把别的客人送出去的。

她睁大了眼睛,可怜可悯地迎上他的目光。那一夜她是在他眼里看见过那一种神色的。她救了他的命,而她要告诉他的话,有多少、有多少呵。千百种渴望,说不出来的,从前不晓得的,她灵魂深处的种种玄秘,都从那一双大眼睛里望出来。

「你别以为,」他紧绷绷地说,「我是被骗过去了的。那玫瑰的把戏,我看见了。你同你那个凶恶的情人一样有罪。杀人的凶手。」

他出去,把门关上了。那件火焰色的斗篷慢慢从扎哈拉肩上滑落下来;那几幅面纱,像落下的花瓣一般,开始一幅一幅轻轻地飘落在那染了血的地毯上。

三十八关大人的手·帘上的影子

「新加坡可全然不是从前的新加坡了,」詹宁斯说着,朝欧洲饭店的休息厅里四面打量。「你不这么想么,诺克斯?」

伯顿把他那懒洋洋的目光停在说话的人身上。

「别怪可怜的老新加坡,」他说。「这个打得七零八落的世界上,凡我所到过的地方,没有一处不是变得更坏的。」

马西森医生弹掉雪茄上的烟灰,笑了——那是美国人里某一种人特有的、异样快活的笑法,给他的人品添了一种孩子气的可亲。

「你们两个是一对悲观家,」他断言道。「不知出于什么他们自己才晓得的缘故,詹宁斯同诺克斯偏要来过这『车夫的假日』。很好。那又何必抱怨?」

「你说得很对,医生,」詹宁斯承认道。「我从前在海峡殖民地当差的时候,天晓得说过多少回:一旦复了员,这地方再也不会见着我。可你瞧,我这会儿偏又在这里;伯顿是本地人;偏偏诺克斯也在;而咱们一个个都腻烦到了顶!」

「是啊,」伯顿慢慢地说。「我对新加坡也许是有点儿厌了。可有件事颇奇怪:你们这班人到头来还是漂回这里来了。东方的召唤不是瞎话。那是一种人一辈子都听得见的召唤。」

谈锋转到别的渠道上去,各色题目都议论了一遍,从赛马到最时新的女装,从舞场里的舞步到联合内阁的长短。接着忽然:

「阿德利后来怎么样了?」詹宁斯问。

这一席人里有几位,是我们驻新加坡那时候的老相识;詹宁斯这一问,凡认得阿德利的人似乎都静了下来。詹宁斯有没有觉出,我不敢说;可马西森医生分明是觉出了的,因为他飞快地朝我这边看了一眼,那眼色异样地有深意。

「我不晓得,」伯顿答道;他是个工程师。「那人有些地方实在不大干净,不过我听说他下场很不好。」

「你是什么意思?」我好奇地问;阿德利的下落,我自己也时常纳罕。

「唔,他快要复员那阵子,不是被人告到他长官那里去了么?详情我不晓得;我还想着你或许晓得,他原是你们团里的。」

「这事我一点也没有听说过,」我答道。

「你说的是西德尼·阿德利?那个有钱有得不成体统的?」有人插口道。「在加东有一所房子,嘴里总离不开他父亲那几百万?」

「正是那个人。」

「是啊,」詹宁斯说,「我晓得出了点丑闻,不过那是我离开以后的事了。」

「是不是跟新山那边一个什么老大人有关?」伯顿问。「我最后听到阿德利的消息,是说他不见了。」

「他要是真不见了,也没有谁会十分在意,」詹宁斯断言道。「我就晓得有好几个人要高兴得不得了。阿德利身上有不少畜生气,钱多得对他没好处且不说。他那点教养是漆上去的一层皮。从头到尾说话的都是他那本支票簿。」

「阿德利的俗气,人人都会原谅他的,」马西森医生静静地说,「只要那人的心是摆在正地方的。」

「这分明是想拿猪耳朵缝绸荷包,」有人低声咕哝。

伯顿颇用力地瞪着刚说话的那一位。

「照我所知,」他说,「那可怜的东西已经死了,所以嘴下留情些。」

「你确实晓得他死了么?」马西森医生问,一面照他那种带点揣度又带点好笑的神气朝伯顿看。

「不,我并不确实;我说的只是道听途说。这会儿想起来,那消息还相当含糊。可我总领会到他是不见了;再想起他早年的某几桩事情,我便不由得猜这『不见』的意思是——」

他意味深长地耸了耸肩。

「你是说那位老大人?」马西森医生提示道。

「是。」

「那个故事里真有什么么?还是因为阿德利名声不好,才叫人那么想?」詹宁斯问。

「这一点上的疑惑,我可以替各位了断,」我说;于是我立刻成了众人注目的焦点。

「什么!你竟到过阿德利在加东的那所房子?」詹宁斯怀着极大的好奇问。

我点点头,又点上一支烟,那从容的样子也许是过了分的。

「你见着她了?」

我又点点头。

「真的!」

「我必是格外得了青眼,可那眼福我确实是有过的。」

「你说见着『她』,」席上有一位这时才头一回加入谈话,说道。「你指的是谁?」

「唔,」伯顿答道,「这实在有点儿像童话——除非诺克斯」——他朝我这边瞟了一眼——「能替它作证。不过阿德利在新加坡的后一段日子里,外头流传着这么一个故事:说他跟新山那边一位老先生的太太、或是他家里的什么人,有了来往——那老先生是中国佬里头的什么大人,或是什么大头目。」

「有人传说他是跟她私奔了,」另一位又添道。

「我看那不止是传说。」

「你为什么这么说?」

「唔,有人向当局递过状子,这一层我是千真万确晓得的;而我有个想头:阿德利之所以被赶出军队,就是那场丑闻的结果。」

「这么大的事,怎么从来没有听人说起过?」

「钱会说话,我的好朋友,」伯顿嚷道,「哪怕这钱是在阿德利这样一个怪僻的外路人手里。这事被捂住了。那是桩极下不得台的事。不过诺克斯刚说他真见过那位女子。请说下去,诺克斯,我须承认我好奇得厉害。」

「我只能说,我见过她一回。」

「跟阿德利在一起?」

「毫无疑问。」

「在哪里?」

「在他加东的那所房子里。」

「我从前连他在那避暑地有房子都当作是神话,」詹宁斯断言道。「他从没有请我去过;不过这我倒当作是对我的敬重。请恕我话里像有刺,诺克斯,」他笑着添道。「可你说你真去过那个地方?」

「是的,」我慢慢地答道,「一九一五年冬天,土人闹过那场未成的兵变以后,有一晚我就在这家饭店里碰见他。他喝得颇凶,那是怎么也藏不住的。他从来不算是我真正的朋友;实在说,我疑心他在这世上一个真朋友也没有。总之,我看得出他寂寞;我自己又正闲着无事,便应了他的约,到他所称的『我加东的小地方』去。

「那『小地方』原来是一座十足的宫殿。这人私下里——说得确切些,是秘密地——撑着一种异教徒的排场。仆役多得数不清。当然,你们记得的,他父亲死后,他实际上就成了百万富翁;若换了投合些的同伴,我须承认,我在那里本可以过一个极愉快的晚上。

「阿德利一定要拿香槟灌我;过了一阵,我不妨承认,我原先那点拘谨也丢掉了几分,开始觉着自己过得颇不坏。顺便说一句,我那主人并不是坦坦荡荡地醉。他落到了那种讨人嫌而又危险的脾气里——你们有几位是记得那种脾气的;从他眼里的光,我看得出要出事了,虽说当时我还不晓得是什么样的事。

「我该说明:我们取乐的那间屋子,差不多有这家饭店的休息厅那么大,陈设也有些相像。有雕花的柱子,彩玻璃的穹顶,一座小喷泉,以及东方人家里那一切别的特色。

「不多时,阿德利吩咐了一个仆人一句话,便朝我看了一眼,眼里带着那种嘲弄的、不要命的神气——那神气我厌恶,凡见过这人的都厌恶。这一切预示着什么,我当然毫无所知;可我立刻就要晓得了。

「他一面还看着我,一面却朝一道门斜着眼睛偷看;那门前垂着一幅极好的帘子,颜色像是火鹤红。这时帘子忽然被人掀开,一个姑娘进来了。

「当然,各位须记得:我所说的那时候,关于那位大人的丑闻还没有露出来。所以那姑娘会是谁,我是毫无所知的。我看出她是欧亚混血。可她的美貌之惊人,是一点也不容疑的。她穿着华丽的袍子,身上珠宝简直闪成一片。连她那双赤着的小脚的脚趾上都戴着宝石。可她一出现,头一件打动我的事,便是她到那里来,全然违着她自己的心愿与意思。那样的一种神色,我在任何女人的眼里都没有再见过。她看阿德利的样子,仿佛恨不得把他杀了!

「他见了这眼色,原先那嘲弄的笑——那里头还带几分得意,带几分占有的快乐——便变成了十足凶暴的怒容。他攥紧拳头,那样子叫我浑身毛发都竖起来。他朝那姑娘走过去——两人中间虽隔着一屋子的宽,她却退缩了——那神色同手势的意思是再明白没有的。阿德利站住了。

「『这么说,你到底还是打定主意跳了?』他喊道。

「那姑娘黑眼睛里的神色可怜得很,她转过来看我,那一眼是无言的求救。

「『不,不!』她叫道。『不,不!你为什么把我带到这里来?』

「『跳!』阿德利吼道。『跳!我要你做的就是这个。』

「那双妙目里又跃起反抗的光,她往后一退,那不屈的姿态真是壮极了。我那凶暴的、喝醉了的主人见此便朝她那边一跃。我这时已经站起身来;可我还没有来得及动手,那姑娘便说出一句话,把他止住了,叫他醒了酒,叫他猛地立住,像撞上了一道石墙。

「『啊,天哪!』她说。(她说的自然是她的本国话。)『他的手!他的手!瞧!他的手!』

「她的话于我自然是毫无意义的;可顺着她那十足痛苦的目光看过去,我瞧见她正盯着一样东西,那在我看来像是有人在那火焰似的帘子后头走动所生的影子,那效果颇像一只巨大的、伸张开的手,手指屈着,作爪子状。

「『诺克斯,诺克斯!』阿德利抓住我的肩膀,低声说。

「他用一只发颤的手指指着帘上这模糊的影子,说:

「『你看见了么——你看见了么?』他哑着嗓子说。『那是他的手——那是他的手!』

「这两个人里头,我看那男的还要更怕些。可那姑娘发出一声骇人的尖叫,跑出屋子去了,像是被鬼追着一般。她跑出去的时候,帘后走动的那人显然也走开了。影子不见了;而阿德利还像被催眠似的瞪着那影子原来的地方,钳子一般攥着我的肩膀不放。随后他在我旁边一堆垫子上坐倒下来,大声而发着抖地吩咐再上香槟。

「这一桩事把我弄得全然莫名其妙;最后我离开他时,他已经昏沉得不省人事。我回自己住处去,一路纳罕:这一节事情,我是梦见了一半,还是整个都是梦;他究竟是真有那座奇妙的宫殿,还是借来向我摆阔的。」

我住了口。我这故事说完,席间绝无一声,直到:

「你所晓得的就是这些?」伯顿说。

「全部就是这些。你记得的,我那时候便不得不走了,后来又到法国去。」

「是,我记得。那桩关于大人的丑闻,是你走了以后才起来的。真是异常的故事,诺克斯。我倒想晓得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到底又是怎么个结局。」

马西森医生打破了他久久的沉默。

「虽说这故事的结局,我恐怕没法子替你点明,」他静静地说,「可我或许能把它再往前推一步。」

「真的么,医生?这事你晓得些什么?」

「我是这样无意中搭进去的,」那美国人答道。「各位晓得,那时候我正在新加坡近处做义务的外科,有一晚——大约也就是诺克斯所说的那个时节——我从加东的医院回新加坡的住处去;我在那医院里有时充麻醉师。我只是慢慢地踱着,沿着园子边上,赏玩那红树林的好处,还有东方夜色里那骗人的安宁。

「时候已经相当晚,一个人也没有。除了那种这地方最有特色的、含含糊糊的嘶嘶声响,没有什么扰动这寂静。不多时,我一路踱着,思绪飘回到邈远的古代去,竟就实实在在地绊在一个躺在路上的人身上,摔了一跤。

「我自然吓了一跳;不过我身上带着一支电手筒,借它的光,我看出被我绊倒在上头的那人是个相貌很有身分的中国人,年纪过了中年些。他的衣服料子很好,却沾满了泥同血,整个样子像是刚经过一场极凶的搏斗。他脸上唯一值得一说的,便是那一撮异常长的墨黑的胡子。他是流血过多昏过去的。」

「怎么,他受了伤么?」詹宁斯嚷道。

「他那只手差不多从手腕上断下来了!」

「慈悲的天哪!」

「我晓得要把他抬那么远到医院去是不可能的,便权且扎了个粗糙的止血带,把他留在路边一棵棕树底下,自己去找人帮忙。后来在医院里,会诊之后,我们觉得非截去不可了。」

「我想他必是极力反对的?」

「他已经过了能反对什么的地步;不然我毫不怀疑他要凶凶地反对的。那只伤手的食指上,有一片那种长得出奇的指甲,外头套着一个刻过花的金甲套。无论如何,我至少给了他一条活路。他在我手里医了一阵子;可他究竟有没有好好地感激过,我是疑心的。不过他的身子骨硬得像铁,到后来我便放他走了。他提过一个古怪的条件——出院时须把那只截下的手连金甲套一并交给他。这桩约定,我是忠实地替他办到了。」

「真是异常,」我说。「那位老先生的来历,你后来晓得了么?」

「他嘴很紧;不过我打听了好些回,到底——我想是——确确实实地晓得了:他是新山的关米苏大人,在那里的中国人中间极有声望,在中国也是个相当大的人物。当地人称他作关大人。」

「关于他那伤是怎么来的,你有没有问出什么,医生?」

马西森照他那静静的样子笑了笑,极从容地挑了一支新雪茄。随后:

「我想这还算不上泄漏行业的秘密,」他说,「可我那病人从麻药里回过来的时候,不知不觉地给了我好几条线索,叫我晓得了那一节的性质。我把前后凑起来,领会到是有人——那人的名字,那位大人一次也没有说出口——把他最宠爱的妻子掠走了。」

「天哪!真是异常得极了,」我喊道。

「不是么?这世界是何等小的一块地方。我那老大人把那掠人的、想来还有那姑娘,一直追到一所房子里;我领会到那房子是在加东一带。他要硬闯进去——无疑是存着把两个都杀掉的好心思——却被他所最恨的那个人发觉了。他从一扇窗子匆匆爬下来时,被什么兵器伤了,也许是刀;他逃出性命时,便是我所见到的那个样子。他到底走了多远,我说不上;可我想,他去过的那所房子,离我拾着他的地方大概不很远。」

「议论实在是多余的,」伯顿说。「他要找的就是阿德利。」

「我同意,」詹宁斯说。

「而且,」我添道,「我有幸去参观那所有趣的宅子,分明是在这一节之后了。」

一时间无人说话;随后:

「你所见那影子的印象,想来已经不很清楚了,」马西森医生极从容地说。「当时你或许也没有什么格外的理由去细看它。可你有把握那真是有人在帘后走动所致么?」

我把他这问题想了一会儿。

「我没有把握,」我承认道。「医生,你这故事叫我疑心:那影子会不会是别的什么东西所致的。」

「还能是别的什么东西所致?」詹宁斯轻蔑地喊道——「除非是香槟?」

「莎士比亚我就不引了,」马西森医生说,照他那古怪的样子笑着。「那几句名句虽然合用,却已经用得太滥。可我要引吉卜林:『东方是东方,西方是西方。』」

三十九关大人的手·加东的夫人

足足半年过去了;从新加坡回来以后,阿德利同他那些不干净的名声,我已经全然忘了。后来有一晚,我正没有目的地在圣詹姆斯街上踱着,盘算怎么消磨这时光——因为我所认得的人差不多都出城去了,连保罗·哈利也在内;伦敦在这样的境况下,比任何沙漠都要孤寂得无穷倍——我瞧见街对面有一个粗壮的身影走过来。

那肩膀摆动的样子,那头颅挑战似的转法,依稀有些熟识;我正在搜索记忆,想法子看一看那人的脸,他却朝我这边瞪过来了。

是阿德利。

他比我记忆中更显出一身酒色:在新加坡时他的皮肤是晒黑的,此刻却苍白得像有病,一块一块的。他举起手来:

「诺克斯!」他喊道,一面跑过街来招呼我。

他那闹嚷嚷的样子,还有他身上那种粗糙的和气,从前曾使他在某一班人里颇得人缘;可我是晓得这和气是做出来的,是装上去用来掩住一种骇人的兽性的,所以从来没有被它骗过。多数人迟早都看破了阿德利;而我是从头一起便看透了这人的真面目。单是他那双眼睛,对随便哪个业余的心理学家便已是危险的信号。不过我招呼他还算客气。

「我的天,你瞧上去精神好得不得了!」他喊道。「上回见面以后,你到哪里去了,做了些什么?」

「没什么,」我答道,「不过是想在一个革新过的世界里安顿下来。」

「革新过的世界!」阿德利跟着说。「在我瞧着,倒更像是个毁掉了的世界。」

他大声笑了。他已经探过好几只瓶子,这是分明的。

我们有一阵子都不说话,仿佛心里在彼此估量。随后:

「你住在城里么?」阿德利问。

「这会儿住在卡尔顿饭店,」我答道。「我的寓所落在装修匠手里了。真不方便,扰了我的工作。」

「工作!」阿德利喊道。「工作!这是个难听的字,诺克斯。你此刻有什么事么?」

「没有事,到八点钟才有个约。」

「到我那里去,」他提议道,「喝一杯茶,你要是爱喝威士忌加苏打也成。」

换了别的时候,我大概是要推辞的;可他正说着,我的心已经被带回欧洲饭店的休息厅去了;在一种十足人情的好奇心的催动之下,我决定应他的邀。我纳罕着:命运是不是把一个机会扔到我路上来,叫我晓得那一晚所讲的那段奇特故事的结局。

我随阿德利到他的寓所去;那地方离我碰见他的所在,不过一石之遥。他那种叫上上下下、无论什么人都讨厌他的本事,并没有离他而去——我们进那公寓的门厅时,开电梯的人的态度便说明了这一层。那人对阿德利勉强还算有礼,连我也被他明显地瞧不上眼。

替我们开门的是阿德利的仆人,我从前没有见过;那是个什么外国人,我想是葡萄牙人。这正合阿德利的脾性。英国人是没有一个肯替他长久当差的;他从前那一连队里,不止一个人公然声明过,一有机会便要同阿德利算账。

他的寓所陈设得极华丽;实在说,我们所坐的那间屋子,不大像一个常人的书房,倒像奥斯卡·阿什戏里的一景。这一切都有点儿不真实。此后我常想:这不真实是延伸到那人本身上头去了的。他虽是极其粗鄙的物质中人,身上却笼着一层神秘之气——那是一种不干净的神秘。阿德利整个的生活方式里,都有一种鬼鬼祟祟、藏头藏尾的东西。

在他跟前我向来不得自在;此刻我坐着,纳罕地瞪着那屋里堆得过多的奇异而贵重的摆设,便想起了我此来的目的。我本不晓得该怎样把话头引回新加坡那些日子上去;可不多时,阿德利自己便给了我一个合用的开头。

「你还见着从前那班人么?」他问。

「半年前我在新加坡,」我答道,「又碰见他们几个。」

「什么!他们到底还是漂回东方去了?」

「有两三个在过马西森医生所说的那种『车夫的假日』。」

一提马西森医生的名字,阿德利分明吃了一惊。

「这么说你认得马西森,」他咕哝道。「我不晓得你竟见过他。」

他分明是为了掩他的窘,便站起身来,走到屋子那边去,叫我看一只颇好的早期波斯银碗。他正在讲这碗的妙处,显出对这题目有几分内行,忽然被打断了。一道门突然开了,一个姑娘走进来。阿德利放下那碗,急忙转身;我则站了起来。

是加东的那位夫人!

我一眼便认出了她,虽说她穿着一身极时新的洋装。那洋装配她深色的美貌,不及她在新加坡穿的本国衣裳那么合宜;可它也遮不住这一件事实:以一种蛮野的样式说,她是个极美的女人。她见屋里有客,便满面都是窘态。

「哦,」她说,说的是印度斯坦语。「你为什么不告给我这里有人?」

阿德利的回答十足是他的本色。

「出去,」他说。「你这蠢货。」

我转身要走,因为我自觉有一种极强的念头,要扑上去打我这主人。可是:

「别走,诺克斯,别走!」他喊道。「我对不住你,我实在对不住你,我——」

他顿住了,用一种古怪的、求情似的样子看我。那姑娘睁着一双大眼睛,又退回门口去,脚步奇异地轻柔,十足是东方人的样子。到了门边,她站住一刻,朝阿德利伸出一只小手来。

「我恨你,」她慢慢地说,「恨你!恨你!」

她出去了,轻轻把门关上。阿德利转过身来朝我窘窘地一笑。

「我晓得你当我是个畜生、是个不入流的东西,」他说,「也许我正是。人人都说我是,那么我想这里头总有点道理。可若说世上有人为自己的过失付过账,我是付过的,诺克斯。老天在上,我在这世上一个朋友也没有。」

「你大概也不配有一个,」我回道。

「我晓得我不配,这正是它可悲的地方,」他答道。「你也许不信,诺克斯;我也不指望有谁信我;可一年多以来,我一直是在地狱的边上走着。你晓得上回见过你以后我到哪里去了么?」

我摇头作答。

「我绕了半个地球,诺克斯,要去寻一点太平。」

「你不晓得该往哪里去寻,」我说。

「你要是晓得就好了,」他低声说。「你要是晓得就好了。」说着便往长沙发上坐倒下去,两手把头发抓得乱蓬蓬的,一副憔悴可怜的样子。他见我仍是一意要走:

「再待一会儿,诺克斯,」他央道。「别就走。有件事我要问你,很要紧的一件事。」

他走到餐具柜那边,给自己调了一杯极浓的威士忌加苏打。他请我同喝,我推了。

「你不再坐下么?」

我摇头。

「你有一回到我加东的地方去过,」他忽然开口道。「我醉得厉害,这我承认。可那天出了一件事,你还记得么?」

我点点头。

「我要问你的就是这个:那个影子,你究竟看见了,还是没有看见?」

我紧紧地瞪着他的脸。

「你所说的那一节我是记得的,」我答道。「我确实看见了一个影子。」

「可是什么样的影子?」

「在我看来是个说不清形状的东西,像是有人在帘子后头走动所致。」

「在你瞧着,它不像——一只手的影子?」

「也许是的,可我不敢断定。」

阿德利呻吟了一声。

「诺克斯,」他说,「钱是个祸害。它于我便是个祸害。我若享过乐,天晓得我是付过账的。」

「你所谓的乐,大概是很特别的一种,」我冷冷地说。

我须承认:我之所以还忍着这人的陪伴,只因为晓得加东的那位夫人仍跟着阿德利,心里起了一种极强的好奇。

我对他的厌恶到底还容不容我多坐,我说不上。可仿佛是命运特意安排了要我做这出秘密戏剧末几幕的见证人,我们这时第二回被打断了,而且又是戏剧性的打断。

阿德利那个不三不四的仆人进来,送上几封信和一个颇大的牛皮纸包,封过蜡,捆得极小心。

那人出去时:

「这准是从新加坡来的,」阿德利咕哝道,一面把那包拿起来。

他似乎一时忘了我在跟前;他端详那包皮上的字迹时,脸色越发憔悴了。他用发颤的手指把绳子解开;我迟疑着不走,好奇地看着。不多时,他从那层层包纸里取出一只极美的乌木嵌象牙的匣子,雕得极巧,底下是四只象牙的爪形脚。

「这是什么鬼东西?」他咕哝道。

他把那匣子打开——里头衬的是檀香木——随即大叫一声往后一跳,从那匣子跟前退开,像里头装着一条蝮蛇一般。我把先前的厌恶都忘了,便走上去朝里头看。接着我也一样往后退了。

匣里躺着一只干瘪的黄手——指甲又长又尖,修得极齐整——在腕上齐齐地截断了!

食指的指甲上套着一个小小的、做得极精致的金甲套,上头刻着好些中国字。

阿德利又往长沙发上坐倒下去。

「我的天!」他低声说,「他的手!他的手!他把他的手寄给我了!」

他笑起来。我看这人为着那神秘的恐惧已经差不多失了心,便:

「别笑了,」我厉声说。「挺住些,阿德利。你到底是怎么了?」

「把它拿走!」他哀叫道,「拿走。把这该死的东西拿走!」

「我承认这是件送谁都不愉快的礼物,」我说,「不过这里头的事,你大概比我晓得得多。」

「把它拿走,」他又说。「拿走,老天在上,把它拿走,诺克斯!」

他已经全然不可理喻了,所以:

「好吧,」我说,便把那匣子用它来时的牛皮纸包起来。「你要我拿它怎么样?」

「扔到河里去,」他答道。「烧掉。你爱怎么处置便怎么处置,只是叫它别在我眼前!」

四十关大人的手·金套的指甲

我下楼到街上去的时候,开电梯的人用一种古怪而颇有深意的样子看我。最后,正当我要跨进门厅时:

「对不起,先生,」他说——他显然断定我是个可以说得上话的人——「您是阿德利先生的朋友么?」

「你问这个做什么?」

「唔,先生,请您别见怪,可我有时候觉得那位先生有一点儿不大对头,像是。」

「你是说他疯了?」我厉声问道。

「唔,先生,我说不上,可他老是问我在电梯里看不看得见影子一类的东西;有时候他夜里晚归,简直叫我浑身发冷,真的。」

我夹着那只匣子,没有就走,不愿从一个仆人口里套话,可同时又极有兴味。他受了这鼓励:

「还有那位老来这儿的女朋友,」那人接着说。「她也是被影子缠着的。」他顿住,细细地瞧着我。

「这世上没有比良心干净更好的东西了,先生,」他结语道。

回到饭店的房里,我把那只神秘的包放下,极不喜欢地打量着它。里头装的是关大人的手,这是不容我怀疑的;那只手是马西森医生截下来的。它以这样戏剧性的方式出现,证实了马西森的想头:那大人的伤是阿德利的手造成的。这一切预示着什么呢,若不是预示关大人已经死了?而他若死了,阿德利为什么怕死了的他比怕活着的他更甚?

我想起那缠人的影子,想起加东的那一晚,又想起马西森医生讲到他那一夜在新加坡城外路上发现那中国人躺着时所说的话。

我觉得自己异样地不愿去碰那件遗物,迟疑了好一会儿才把包纸解开,揭起那匣盖。暮色已近,我还没有点灯,所以起初我疑心是自己的眼睛看错了。可点上灯,又朝那匣里檀香木的衬里长久而不安地细看之后,我再不能疑了。

匣子是空的!

这像一套戏法。我从阿德利桌上把它拿起来时,那只手确实在匣里,这一点我敢在随便哪个陪审团面前立誓。它是什么时候、被什么人取走的,这个谜以我的能力是解不开的。我朝电话走过去——随即想起保罗·哈利不在伦敦。我含含糊糊地疑心阿德利是同我开了一个格外阴森的玩笑,便把匣子放在餐具柜上,又将信将疑地对着电话呆看了一会儿。我本想给他打个电话。最后,把一切都算在内,我决定再不插手这人那些不干净的、神秘的事。

然而我想把这事从心上撇开,总是撇不开;那一晚我同几位美国朋友在戏院里度过,一路上却不断地想到阿德利与那只象牙匣,想到新山的那位大人,想到那只干瘪的黄手之谜。

我想我回到房里约有半个钟头了,时候已过了半夜许久,忽然被电话铃声惊了一跳。我拿起听筒:

「诺克斯!诺克斯!」一声哽住的叫喊传来。

「是我,谁在说话?」

「是我,阿德利。老天在上,你马上到我这里来!」

他的话几乎听不清。他显然是被极强烈的情绪攥住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出了什么事?」

「它在这儿,诺克斯,它在这儿!它在敲门!敲啊!敲啊!」

「你喝多了,」我厉声说。「你的仆人呢?」

「那条狗溜了。他一听见那该死的敲门声就溜了。我一个人;我没有别人可求。」传来一声哽住的响,接着:「我的天,诺克斯,它进来了!我看见……帘子上的影子……」

我断定阿德利那些隐秘的恐惧已把他逼疯了,可仍觉得非应他这急召不可;我一刻也没有耽延,赶到圣詹姆斯街去。开电梯的人不在值上,底下的门厅一片黑,可我奔上楼梯,吃惊地发觉阿德利的门大开着。

「阿德利!」我喊道。「阿德利!」

没有人答应;我便不再客套,走进去把那几间屋子搜了一遍。屋里是空的。我满腹的不解,正要出去,门铃响了。我走到门口,一个巡警站在楼梯口上。

「晚上好,先生,」他说,随即顿住,好奇地瞪着我。

「晚上好,警官,」我答道。

「刚才跑出去的那位先生不是您,」他说,话音里起了一丝疑。

我把名片递给他,说了所发生的事,随后:

「那么我看见的一定是阿德利先生了,」那巡警咕哝道。

「你看见——什么时候?」

「就在您到之前,先生。他一头冲到圣詹姆斯街上来,疯子一样奔走了。」

「他朝哪个方向走的?」

「朝蓓尔美尔街。」

那一带在那个时辰几乎没有人。可从王宫前值班的卫兵那里,我们得了阿德利行踪的头一条证据。约五分钟前他从那里跑过,一面发狂地回头望着肩后,举动像个逃命的人。再没有别人看见过他。再没有别人活着看见过他。到两点钟还没有消息,不过我已通知了苏格兰场,官方的查访已经动起来。

那一夜再没有别的明朗起来;可凡读日报的人都记得:次日阿德利的尸首从圣詹姆斯公园的池子里被捞了出来。死因是溺水,可他的喉上有一大片变了色,像是被一只凶狠的手攥过。

认尸的是我;而许多人都晓得:尽管查访得极严密,阿德利死的谜到今天仍没有真正弄清。那位到他寓所去看他的女子,身分始终无人查出。她完完全全不见了。

那只乌木嵌象牙的匣子此刻就放在我的桌上,是一件看得见的物证,证着那件看不见的、使阿德利绕了半个地球去逃的祸患。

这真相如今大概是永不会知道了。不过在阿德利的尸首被捞起后几天,有一个颇有意味的发现。

苏格兰场一位耐心的官员从圣詹姆斯公园那池子的底上捞起了那个刻着神秘文字的金甲套——而套里装着关大人那不可思议地长的指甲,是从根上撕下来的!

四十一天坛之钥·持钥之人

一声银铃的音在前厅那带香的空气里乐音般地颤着。美第奇夫人在那张堆着许多绸垫的长榻上微微动了一动,把头转向那扇关着的门,带着一种懒散的、几乎可算无礼的漠然——那是人在母虎的举动里所见的漠然。底下的门厅里,穆卡塔姆的雪花石柱托着彩绘的顶;那个从北京来的小黄人微微打了个寒噤,虽然那空气照莱姆豪斯来说还算暖;他总把他那双神秘的眼睛转向大楼梯的一角——从他坐的地方望得见那一角;他缩成一团坐在那张镂花格子的椅子里,一个孤零的身影。夫人从唇间吹出一圈烟,透过半闭的眼看它完完整整地升上去,升向那遮着天花板的金线织的华盖。屋子那一头,一幅列奥纳多·达·芬奇画的圣母像正对着她,画上的人仿佛在看榻上那活着的人。夫人朝圣母的眼睛笑了。那样的一个笑,怕是连伟大的列奥纳多也画不出来——那位把蒙娜丽莎的笑捉住了的、技艺至极的列奥纳多。夫人有克娄巴特拉的笑;据说那个笑曾叫凯撒发狂,虽然这位埃及女王静下来时,她的美并不能叫他动心。一件克什米尔的丝袍,细得像不在人间的细,裹着她那妙曼的身形,正如切利尼的手艺裹住他用金银做出的古典人像;那袍子仿佛同她的美长成了一体。

第二圈烟又袅袅升向华盖,夫人也透过她那弯弯黑睫的帘子看它,正如东方的女人透过面纱看这世界。那双眼睛即便放在这样一副可爱的面目里也是出众的,因为那颜色是人的眼睛里极少见的,像一只母虎的眼睛;可它们又能显得柔媚欲滴,像两汪流动的琥珀,一个男人的魂可以在那深处失掉。

银铃在前厅又响了一声,底下那小黄人也同感地打了个寒噤。夫人又带着那份极合她的高傲动了一动——她是生着母虎眼睛的人。她那胭脂色的唇有一道古典的弧线,据说卡廖斯特罗伯爵夫人的唇便是以这弧线出众的;她的脸颊有花的新鲜,她的头发有乌木的黑,把她那一身皮肤的奇迹衬得更奇——那皮肤白得像象牙,不是非洲的象牙,是那种在西伯利亚的雪底下埋了无从计数的年月的化石象牙。

她从那几根尖细的指头上把烟卷丢进身旁小桌上一只小银盂里,随后轻轻碰了碰也放在那里的铃。它那柔和的音应着前厅的铃;一个穿白衣的中国仆人无声地走下那道大楼梯,红软鞋踩进那厚厚的地毯里;那个从北京大庙里来的小黄人便随他上楼,被引进美第奇夫人跟前。

那仆人静静把门关上。小黄人把眼睛定在面前这美人身上,便双膝跪下,额头磕到地毯上。

夫人那双可爱的唇又弯成那个高傲的笑,她向这位跪在她脚下如乞者的来客伸出一只赤裸的象牙色的臂。

「起来,我的朋友!」她说,说的是极纯正的中国话,从她唇间落下来像一道水晶般的泉。「我能怎样为你效劳?」

那黄人站起来,朝长榻走近一步;可夫人那异样的美已经直说到他东方人的心里去,把他的魂唤到一种新的生里。他的目光在眼前这幅景象上走过,从克什米尔丝袍底下露出的那只小小波斯拖鞋,到那一头乌发为冠的小小古典的头;可他不敢同那双琥珀眼睛的目光相接。

「坐在我这边,」夫人吩咐道,又带着那份使人想到林中野物的、懒散而柔韧的风致,略略换了姿势。

一半是使命之重,一半是他一进这带香的屋子便来到身上的一种新的、醉人的情绪,那黄人呼吸急促,依言坐下,可目光始终避着夫人那张逗人的脸。地上,在两扇挂着帷幔的高窗之间,立着一只金香炉,炉中将尽的火里偷偷升起一道灰灰的细线。这位佛门的僧人把眼睛定在那带香的烟上,开始倾吐他的故事,越说越快。夫人坐在他身旁,一只圆圆的臂搁在垫上,几乎要碰到他;她听着,看着那张侧过去的黄脸,一直笑着——笑着。

那故事终于讲完了;香炉冷了;那和尚喘不过气地用瘦而带爪的手指攥住自己的膝,身子前后摇着,勉力去制住他心里那些旋转相搏的情绪。美第奇夫人从身旁那只盒里拣出另一支烟,从容地点上,开口道:

「我的老朋友,」她说——她把中国话说成了一种异样的音乐——「你从那座秘密的城里的家来找我,因为你晓得我能为你效劳。这就够了。」

她碰了碰桌上的铃,那穿白衣的仆人重新进来,深深一躬,把门拉开。那小黄人先在长榻前的地毯上跪了一跪,像在一座神坛前跪拜,随后匆匆出了屋子。门重新关上,夫人发觉自己又独自一人了,便轻轻笑起来,像奥德修斯的船出现在卡吕普索那小岛的岸外时她那样笑。

造化造出的这样的女人不多。这是好事。

四十二天坛之钥·虎皮夫人

「天哪,安斯利!」勒内·迪肯低声道,「那女人的眼睛!」他的同伴顺着迪肯目光的方向看去,颇为板着脸点了点头。

「喀耳刻的眼睛,有时候又是母虎的眼睛。」

「她真了不得!」迪肯心醉神迷地低声说。「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美的女人。」

他的目光跟着那个高高的身影,看它走进左边一间较小的厅去;而注视她的也不只他一人。这画廊里——那里正展着一位名画家的一批画——时髦社会是有不少代表的;在那位披着式样古怪的虎皮斗篷的夫人进来之前,那些颇不寻常的作品甚至把最浮躁的人的兴味也勾住了;可从这位虎皮夫人一露面起,连最大胆的画幅也被人忘了。

「她穿的是虎皮鞋!」一个低声说。

「她像一张招贴画的图样!」另一个笑道。

「我这一辈子没见过这么招眼的东西,」第三个的评语是尖酸的。

「多么夺目的美人!」又一个说——这一个是男人。同时:

「她是谁?」四面都起了这一问。

从那个带着蛮野气的身影孤零零没人招呼这一点看来,这社会似乎并不认得这位虎皮夫人;可迪肯一把抓住他同伴的手臂,几乎是把他拖进那位夫人进去的小厅里,到了门口才转身看着安斯利的眼睛。安斯利分明是想避开他的目光。

「你谁都认得,」迪肯低声说。「你一定同她相识。」

此刻许多人涌进这屋子来,并不怎么是为着里头的画,倒是出于对那位美貌的不相识者的好奇。安斯利想抽身退开;他的不自在一刻比一刻重。

「我同她算不得熟到那个分上,」他抗道,「能把你介绍给她。再说——」

「可她在朝你笑呢!」迪肯急切地打断他。

他那张好看而颇显得软弱的脸红了;照一位老会员近来说他的话,他是「太年轻了」。他没有有教养的英国人惯有的那种克制,倒有一种人们总把它同南方联在一起的、坦然热烈的样子。他的叔叔迪肯上校是个说话带刺的人,总要抱歉似地说:

「雷吉」(迪肯的父亲)「娶了个加斯科尼女人。她漂亮得叫人喜欢。可怜的雷吉!」

勒内的性急确实到了叫人窘的分上,也不是轻易拦得住的。他大胆地接住那位琥珀眼睛的女人的目光,把安斯利往前一推,连掩一掩自己急着要被介绍给这位虎皮夫人的心也不肯。她带着她那份野物的风致,懒懒地转过头来,此刻不笑了,看着安斯利。

「这么说你这么快就把我忘了,安斯利先生,」她低声说,「还是你在做那好牧人?」

「我亲爱的夫人,」安斯利说,勉力把他惯有的镇定找回来,「我只是想叫我这位朋友的狂喜平一平;他似乎有意要学那游侠骑士,扑到您脚下去。」

「他是个很好看的孩子,」夫人低声说;那双大眼睛转到迪肯身上时,那胭脂色的唇又弯成了克娄巴特拉的笑。

她确实了不得;因为她虽是以一个历尽世情的女人的口气对这孩子说话,她那份照顾里却没有一丝母性,她的眼睛是两只火把,招着——招着,她那甜甜的声音是海妖的歌。

「可容我介绍我的朋友勒内·迪肯先生么,美第奇夫人?」安斯利说;两人目光相接——那孩子的是一道毫不掩饰的热烈的爱慕,那女人的是一道深不可测的目光——他便略略耸了耸肩,站到一旁。

厅里还有别人,见这位不相识的美人同安斯利相识,便开始从一幅画挪到一幅画,朝那三人站着的那一头移过去。可夫人似乎并不急于结识新人。

「这个极有趣的展览,我已经看得够了,」她懒懒地说,一面拿着一枚用细金链挂在颈上、未经镶嵌的大祖母绿把玩着。「可容我求你们可怜可怜一个极孤单的女人,同我回去喝茶?」

安斯利似乎正要推辞,这时:

「我得了一幅据说是列奥纳多的画,」夫人接着说,「我要你看一看。」

这话里有一种极像命令的东西,叫迪肯坦然诧异地瞪着他的同伴。后者避开他的目光,而:

「来吧!」美第奇夫人说。

正如昔日同她一姓的那位了不得的凯瑟琳带着她的随从退场一般,此刻这位穿虎皮的夫人也退出了画廊,那两个男人顺从地跟着,其中至少有一个是个快活的侍臣。

四十三天坛之钥·一双琥珀之潭

那穿白衣的中国仆人进来,往银香炉里烧着的炭上添了新的香料。带香的烟开始升起时,他退了出去;第二个仆人进来,论相貌、论衣着、论身形举止,都同第一个一模一样。这一个端着一只大盘,盘上摆着一副极精美的瓷茶具。他把盘子放在长榻旁一张矮桌上,也退了出去。

迪肯坐在一张大乌木椅里,又快又不安地抽着烟,一面带着越来越深的惊异打量这间陈设得异样的屋子:那幅极大的圣母像,那尊安在一只镀金缅甸柜顶上的玉佛,那顶波斯的华盖与那张埃及的长榻,那千百件贵重的珍玩,那东方与西方、基督教与异教的交杂。

对一个有他这样血性的人,这屋子里有一种欢喜,一种醉意;可此刻他心里也生出几分畏惧来。

美第奇夫人进来了。那件花哨的车衣已经脱去,她那柔韧的身形穿着她偏爱的那种深色绸衣,才显出最好的样子;那种衣服因为不理时式,倒显得像是极时髦的。她手里拿着一朵兰花,形状是齿舌兰的,可颜色是一种淡淡的绿,上面重重地溅着朱红——一朵诡异而不像是天生的花。

她刚进门便站住,迪肯跳了起来,她便透过那弯弯的睫毛的帘子看他。

「给你的,」她说,一面用手指捻着那朵花,带着她那母虎似的步子朝他滑过来。

他一个字也没说,只红着脸,想在她把那朵兰花别进他衣襟的钮孔时,看进她的眼里去。她的手形与色都无瑕,美得像菲狄亚斯作品里留下来的那些雕出的手。

开门带起的那一点风,把香炉里的烟吹向屋子中央。它像一个蓝灰色的幽灵,绕着站在那张红金两色的贝都因毯上的两人盘旋;那浓重的香气,或者说这位异样可爱的女人贴得这样近,在迪肯那根绷紧的神经上起了这样的作用:他觉出自己越来越发虚。

「啊!你不舒服!」夫人深为关切地喊道。「是那个蠢阿李点的香。他忘了我们是在英国。」

「一点也不是,」迪肯虚弱地抗道,心里明白自己是在出丑。「我想大概是我近来太折腾了。请原谅我坐一下。」

他陷进那张铺着垫子的长榻里,心跳得厉害;夫人碰了碰那只小铃,一个仆人便进来了。

她用中国话说了几句,指着香炉。

阿李躬了躬身,把香炉搬走。门轻轻关上以后:

「你好些了么?」她低声问,甜甜地关切着,一面在迪肯身旁坐下,把手轻轻放在他臂上。

「好得多了,」他哑着嗓子答道;「请别为我操心。我在想安斯利到哪儿去了。」

「啊,那可怜的人!」夫人银铃似地笑了一声,便动手张罗起茶杯来。「他看我那幅新得的列奥纳多时,想起了一个他早忘干净了的约。」

「在那种情形之下,他忘了什么我都能懂。」

美第奇夫人端起一只小小的茶杯,略略朝他俯过来。他觉出自己快管不住自己了,便把眼睛转开,俯身去闻衣襟上那朵兰花。随后他接过杯子,正要说一句轻巧的客套话,那阵虚弱又压倒般地涌上来;他匆匆把杯子放回盘上,往那些垫子里倒了下去。这地方那令人窒闷的香气仿佛在掐他的喉。

「啊,可怜的孩子!你真是一点也不舒服。我多难过!」

那甜甜的声音传到他耳里,像是从极远的地方来的;可正如一个在沙漠里将死的人把脸转向远处的绿洲,迪肯虚弱地朝说话的人转过去。她把一只白净的臂放在他脑后,枕着他,又拿一把先前放在垫子中间的孔雀羽扇给他的脸扇风。那异样的场面在他眼里全然成了不真的;他觉得自己是个将死的蛮族酋长。

「就这样歇着,」那甜甜的声音低低地说。

那双大眼睛此刻不再被黑睫遮着,是两汪最清的琥珀湖。它们仿佛合成了一汪,他便站在一个深不可测的琥珀之潭的边上——那潭把他吞了下去——把他吞了下去。

他醒来时,立刻明白自己做了一桩不可恕的失礼之事。他说不清自己怎么会发虚;他躺在那些绸垫中间,美第奇夫人焦急地看着他,他觉出一阵热辣的红涌上脸来。

「我这是怎么了!」他喊道,一跃而起。「我现在好得很了。」

她看着他,笑着,可没有说话。他又成了那个「极年轻的人」,窘得厉害。他看了看腕上的表。

「老天爷!」他叫起来,又注意到茶盘已被搬走了,「我的身子一定出了大毛病。快七点钟了!」

那银铃的音在前厅响了。

「你能恕我么?」他说。

可夫人站起身来,轻轻靠在他肩上,捻弄他衣襟上那朵兰花的花瓣。

「我想是那个蠢阿李点的香,」她低声说,一面定定地看进他眼里,「该求恕的是我。可你会恕我的,我晓得!」那银铃又响了。「等你再来看过我——来过许多许多次,你就会爱上那香气——因为我爱它。」

她碰了碰桌上的铃,阿李静静进来。美第奇夫人向迪肯伸出手来,他便把那几根白指头举到唇边,心醉神迷地吻了一吻;随后他转身,那加斯科尼的血性又在他身上占了上头,便奔出屋去。

一幅紫色的帘子被拉过门厅,把那位新来的客人同这位匆匆离去的人隔开了。

四十四天坛之钥·活佛

迪肯上校回到家里,已经过了半夜。勒内正等着他,在那间大书房里来回踱着。这两人的关系很古怪,照说是受监护人同监护人,可他们虽年岁相差悬殊,彼此却少有秘密。勒内心里烧着,要把那位了不得的美第奇夫人、要把唐人街上那所外面故意做得寒陋、里面却极华丽的秘密宅子,一股劲儿讲给这位精明而历世的长者听。这是他的脾性。可命运替他备下了一个古怪而苦涩的时刻。

「哈啰,孩子!」上校朝书房里望进来喊道;「你在家,真好。明天早上我也许见不着你,我有件事要同你说——呃——明天下午有一位夫人要到这里来。」

勒内那些话在唇边没有说出来便死了,他只茫然地瞪着上校。

「我本以为凡画、凡古玩、凡那一类的破烂,我该晓得的都晓得了,」迪肯上校照他那又快又随便的样子接着说。「还以为伦敦没有几个人能教我什么;更万没想到会有个女人能教我。可我碰上了一个,孩子!嗐!多么了不得的人物!你晓得这世上没有多少东西我没见过——南北东西都走过。欧洲亚洲凡有名号的美人——戏台的、歌剧的、芭蕾的,还有别的一切——我全认得。可这一个——嗐!」

他往一张扶手椅里坐下,两手齐齐拍在膝上。勒内立在书房那一头的阴影里看着他。

「她明天要到这里来,孩子——到这里来。嗐!你这小子!你一见她就要爱上她的——准的,准的!我就爱上了,而我的年纪是你的三倍!」

「这位夫人是谁,先生?」勒内极平静地问。

「天晓得,孩子!人人都想见她想疯了,可没有人晓得她是谁。你且等着见她吧。达斯科特夫人似乎同她相识,不过明天她们来了你自己看——自己看。嗐,孩子!……你说什么?」

「我没有说话。」

「我当你说了。来一杯威士忌加苏打?」

「不,谢谢您,先生——晚安。」

「晚安,孩子!」上校喊道。「晚安。明天下午别忘了在家,不然你就错过了伦敦最可爱、也最出色的女人。」

「她叫什么名字?」

「呃?她自称美第奇夫人。她是个谜,可多么了不得的人物!」

勒内·迪肯慢慢上楼,进了卧房,在黑暗里足足坐了一个钟头,想着——想着。

「我是要疯了么?」他低声道。「还是这个妖妇把全伦敦都弄疯了?」

他勉力要找回他在美第奇夫人跟前时把他镇住的那种魔力,可找不回来。然而他晓得:一旦再近她的身,那一切都会回来。他想的都是苦的;最后他疲倦地脱了衣服上床,却直到快天亮才翻来覆去地睡着,让睡眠来抚平他那颗烦乱的心。

可他睡得不安:一串可怕地逼真的梦在他脑子里跳着。起先他仿佛站在一座高山之巅,四面铺着万古的雪。他往下看,过了雪线,过了杉林,看进下面谷里一个可爱的湖的深处。那是一个流动的琥珀的湖;他看着,它仿佛成了两个湖,像两只大眼睛朝上看着他,招他跳下去。他觉得自己跳了,惊人的一跳,远远跳进空中;随后落——落——落。当他扑进那琥珀的深处时,那深处搅起一片乳白的沫,那沫便紧紧裹住了他。可那已不是沫,是美第奇夫人缠着不放的双臂!……

接着他站在一道架在狂流上的脆弱的竹桥上。桥下那狂流的左右都是丛林,林中动着些虎一样的形影。桥的那一头,美第奇夫人只穿着一件火焰色的丝衣,朝他招手。他想过桥,桥却塌了,他落在那狂流的边上。下面是狂怒的水,而那些虎一样的形影一步步逼近他;夫人此刻正朝它们唤着,像唤一群猎犬。它们正要吃他,这时——

他正蹲在一道窄台上,底下的街道仿佛依稀熟识。他看不大清楚,因为脸上系着一块绸的面罩,罩上的眼孔开得很坏。他从这道台子跨到另一道,极险。他跨到了,蹲在那里——那地方窄得连一只猫也几乎立不住脚——却把一扇已经开了约六寸的窗子完全推了上去。随后他轻轻地、无声地——因为他是光着脚的——进了那屋子。

有人睡在一张正对着他进来那扇窗子的床上;睡者身旁的桌上放着一只钱袋、一串钥匙、一只电筒和一支制式手枪。勒内滑到桌边,取了钥匙和电筒,把屋门开了,顺着一道铺着厚地毯的楼梯爬到底下一间屋子。这间的门他也用那串钥匙里的一把开了,又借电筒的光,穿过一大堆古家具与堆叠的珍玩,走到那一头墙里嵌着的一只保险柜跟前。

在梦里,他仿佛熟悉那锁的字码;他拣出那串钥匙里对的一把,不久便把柜子打开了。柜里的架上主要堆着古首饰、小雕像、奖牌、圣甲虫符;另外还有好几只小小的皮面匣子。他取出其中一只,把柜子重新锁上,走出那屋子,把门在身后锁了。他又上楼回到他留下睡者的那间卧房。进去之后,他从里头把门锁上,把钥匙和电筒放回桌上,又爬到那道令人目眩的窄台上去。

他在那上头立定,高高地悬在底下的大街上,一阵大恶心袭上来。他朝右边、朝他进来那扇窗子的方向望去,看见美第奇夫人探身出来朝他招手。她的臂在那微弱的光里白白地亮着。一股新的勇气来到他身上。他蹲在那道窄台上,把窗子重新放下,叫它成了他来时的样子,随后站起身来,试那令人发虚的一步,跨向相邻的那道台子。他跨成了,跪下,爬回他原先出发的那间屋子……

一尊象牙佛像的头从那一片漆黑里浮现出来,越长越大,大得像一座大山。他不能信世上竟有这么多象牙,便惊异地用手指去摸它。他一摸,它便缩,缩,缩,缩,缩到不大于一个坐着的人。随后,在他发颤的手下,它活了;它动起来,伸出象牙的臂,绕住了他的脖子。它的唇成了胭脂色的——带着香气;那唇朝他俯下来……而他正望着美第奇夫人那张迷人的脸!

他惊醒过来,喘着气,浑身冷汗。黎明刚在伦敦上头破开,灰灰地从他卧房里一件件东西上偷偷爬过。

四十五天坛之钥·象牙的神

那辆配着金与象牙的大汽车停在迪肯上校宅子的门口。车内满是虎皮百合,从那一簇花中间走下了她们中间最美的一朵——美第奇夫人;她挽着那位风度翩翩的军人的臂,女王一般扫上台阶。

凡是鉴赏家,都把看一看迪肯的收藏当作一份荣幸;这一天下午来了不少人。草坪上荫凉的地方散放着椅子和一张张小白桌,多数客人已经到齐;可当美第奇夫人穿着一件了不得的金色长袍滑过草坪时,那一片喧哗竟像被施了法一般骤然停住。她褪下一只手套,拿着一枚大祖母绿在纤指间捻着。那祖母绿是用一根细金链挂着的。不多时,她瞧见安斯利同达斯科特夫人坐在一张桌旁,便懒懒地举起那枚宝石,透过它朝那两人看。

「哟!」立在她近旁的勒内·迪肯喊道,「那是尼禄的把戏!」

夫人乐音般地笑了。

「人也可以挑个更坏的样子学,」她轻轻说道;「他至少是享受过人生的。」

迪肯上校听她每一个字都像在听库迈神谕的宣示,此刻便带着出奇的赞许大笑起来。

在场的女人里,几乎没有一个用友善的眼睛看夫人;而男人里几乎没有一个不盼着做她的忠仆。她带来了一片不真实的气氛,凭她那一身堂堂的异教之美,老的少的一律压住。那片草坪连同它那些极新式的布置,竟成了金宫的某处园子,一位皇帝的游乐之所。

可后来,众人进了屋子,迪肯上校一心要把夫人的陪伴占为己有,勒内与他的监护人之间便起了一种不健康的妒意。那事古怪,荒唐,几乎可说可怕。安斯利在远处看着,目光里有一种很像愤怒的东西。

「而这一件,」上校过了一会儿说,一面拿起一尊雕得极精的象牙佛像,「有一段古怪的来历。不知怎的,围着它生出一个传说——它是极古的东西——说它必定要叫它的主人失掉他最珍爱的所有物。」

「我倒奇怪,」那银铃似的声音说道,「您有这么多美的东西,怎么肯让这样一件不吉的珍玩留在家里。」

「我不怕这尊小象牙像的恶咒,」迪肯上校说,「虽然它的来历很能印证那传说的真。它上一个主人在这尊佛到他手里一个月之后,便失掉了他最珍爱的所有物。他从自己家的楼梯上跌下来——失掉了性命!」

美第奇夫人懒懒地举起那枚祖母绿,透过它打量那尊像。

「真的么!」她低声道。「那么他又是从谁手里得来的?」

「西姆拉一个印度教的放债人,」上校答道。「那人的女儿把它同许多别的东西一起从她父亲那里偷了出来,带给她的情人,同他私奔了!」

美第奇夫人似乎起了一点兴味。

「这样诡异的东西,我是极愿有一件的,」她轻轻说。

「它是您的了!」上校喊道,便把它放在她手里。

「哦,这可实在不敢当,」她推着。

「可我实在非要您收下——好叫您不忘了头一次到我家来!」

她耸了耸肩。

「迪肯上校,您对一位同行的收藏家,」她说,「真是太好了。」

「如今祸患既已除了,」迪肯上校带着一句费力的俏皮话说,「我就把我最珍藏的东西给您看。」

「好啊!我极有兴味。」

「连勒内这个无赖,」上校说着,在墙里嵌着的那只保险柜跟前站住,「也没有见过我此刻要给您看的东西!」

勒内微微一惊,带着极大的兴味看着那柜子被打开。

「若说那尊象牙佛我并不迷信,」上校接着说,「那么在天坛之钥这一件上,我可就得认罪了!」

「天坛之钥!」立在美第奇夫人身后的一位太太低声道。「天坛之钥是什么?」

上校把柜子开了锁,直起身来;大家都等着看他要给人看什么,他却又煞有介事地说起来:

「天坛在北京的外城,也就是汉人的那座城里,据说富得不可思议。我敢立誓:直到去年,从来没有一个欧洲人进过它那些秘密的殿室。它最有名的宝物之一便是这把钥匙。那钥匙只用来开一道专门的门,那门是留给皇帝的,供他继位之后前来祭天时出入——自然,那是在中国成了共和国以前的事。那钥匙几乎通体嵌满了宝石。去年有一位海军上的人——他的名字我不提——发现了它藏处的秘密。他怎么得来这消息,眼下不要紧。在一个极黑的夜里,他潜到那庙跟前。他发觉那位持钥之人——一个和尚——正在睡觉,因此得以进去,把那钥匙弄到了手。」

这段故事讲到这个有戏的关头,一阵兴奋的惊叹四起。

「干这桩暴行的目的,」上校接着说,「——我不能不承认那是一桩暴行——并不是什么浪漫的目的。那可怜的家伙要钱,他以为可以把钥匙卖给当地的一个首饰商。可他想错了。他平安回来,暗地里向好几处兜售。没有人肯碰这东西;而且,那些宝石虽然值钱,却远不是没有瑕疵,实在不值他为弄到它们所冒的那些险。你们别误会我;那钥匙能卖一大笔钱,可不是一笔家财。」

「后来呢?」美第奇夫人笑着说,因为上校顿住了。

「他把它包起来,写上我的地址,另附一封信。他所要的价钱很公道;钥匙到了英国,我立刻寄了一张支票去。那支票从来没有到他手里。」

「为什么?」被这段奇特故事深深吸住的许多人都喊道。

「他被人发现死在当地兵营的后面,心口插着一把刀!」

「哦!」达斯科特夫人喊道。「真真阴森得可怕!我想我是不要看那可怕的东西了!」

「真的么!」美第奇夫人懒懒地转向说话的人低声道。「我要看。」

上校俯身往柜里去取。随后他一件一件、一匣一匣地往外拿。最后他又直起身来,大家都看见他的脸色异样地白了。

「它没有了!」他哑着嗓子低声道。「天坛之钥被偷了!」

四十六天坛之钥·夫人微笑

勒内进了卧房,把门锁上,坐在床上;随后他把头埋进手里,发狂地抓着自己的头发。既然照他叔叔自己所说,没有人晓得天坛之钥在那保险柜里;既然除了他自己(勒内)和上校,没有别人晓得那锁的字码——那么钥匙是怎么被偷的,这个谜便叫人无从猜测。柜子打开的时候,除了上校,没有人走到离它几码之内;所以这窃案显然是在那以前干的。

此刻勒内想把前一夜醒来之前刚做过的那个古怪的梦的细节回想起来;可想不起来。他的记忆只能供出些模糊的影子。梦里有一只保险柜,而他——是他还是别人?——把它打开了。梦里还有一尊极大的象牙佛……可且慢!它并不是极大的;它是……

他为自己回想不起那神秘的、也许是预兆的梦境而呻吟起来;随后他绝望地撂开了,俯身到一只小写字匣跟前,把它开了锁,想给安斯利的寓所送一张条子去。他一开匣,便大叫了一声。

一只小格子里躺着一长条黑绸,看来是从一顶折叠礼帽的衬里上撕下来的。那上面剪了两个孔,像是要当面罩用的。它旁边放着一只小小的皮面匣子。他一把抓出来打开。里头是空的!

「我是要疯了么?」他呻吟道。「还是——」

「先生,有电话找您。」

是管家打断了他。勒内昏昏然地下楼去接电话,可一听出是安斯利的声音,便把自己振作起来。

「我今晚要出城去,迪肯,」安斯利说,「为了——唔,为了许多缘故。可我走以前必须警告你一句,不过我指望你在这件事上永不提我的名字。离那个自称美第奇夫人的女人远些;她会把你毁了。她是个女骗子,同东方那些教门有一种危险的交往,还有……我没法好好地讲明白……」

「安斯利!那钥匙!」

「正是那钥匙被偷,才叫我开口说话的,迪肯。夫人有某种力量——催眠的力量。她在我身上使过一次,叫我吃了亏!大法官巷的保罗·哈利能告诉你更多关于她的事。她暂住的那所宅子,从前是一个有名的混血人扎尼·查达的。老实说了吧:我不敢公然同她作对;可我觉得有责任告诉你,她懂得催眠后暗示那套秘术。我也许错了,可我想那钥匙是你偷的!」

「我!」

「她在什么时候把你催眠了,又凭她这种诡异的力量,吩咐你在夜里某个钟点、照这样那样的法子去偷天坛之钥……」

「我在她家里犯过一阵古怪的昏……」

「正是!在那段时间里,你就是在受她催眠的吩咐。你一点也不会记得那些吩咐,直到要照着做的时候——而那大概是在睡梦之中。在一种人为的梦行状态里,受着夫人意志的指使,你成了一个窃贼!」

美第奇夫人的汽车从迪肯上校的宅子前开走时,夫人在铺着垫子的一角坐下;这时,从地上那堆皮毛里——他像狗一样藏在那里——那个从天坛来的小黄人站起身来。他跪在那里,向她伸出急切的手,说道:

「快!快!」他喘着气说。「您拿到了么?那天坛的钥匙。」

夫人手里拿着一尊象牙佛。她把它倒过来,旋开底座,从那像里的空腔中落出一把闪亮的钥匙。

「啊!」那黄人喘道,便要去抓;可夫人轻蔑地把拿着那宝物的右手举起,又用左手把那只要抓的黄手指按了下去。

她把那钥匙塞进自己白皙的肌肤与衣襟之间,又轻蔑地把那尊象牙像抛进皮毛里。

「啊!」那黄人用另一种声调又叫了一声,眼里亮起狂信的火焰。他慢慢站起来,一个凶险的身影,张开手指,预备去掐夫人的喉。他的眼睛布满血丝,鼻孔张着,牙齿露出来像狼的獠牙。

可她褪下手套,把那只赤裸的白手朝他伸过去,像一位女王朝一个臣民伸手;她抬起那长长的弯睫,那双大琥珀眼睛直看进那双发怒的、布满血丝的眼睛里。

那小黄人呼吸越来越急;不久他喘得像一个在生死相搏中几乎已被制服的人。最后他跪倒在那堆皮毛里……而那卷曲的睫毛又垂了下来,遮住那双已经取胜的、燃着火的琥珀眼睛。

美第奇夫人把她那只美丽的白手垂下来,那小黄人用两只手一把捉住,心醉神迷地在上面吻了一阵又一阵。

夫人微微一笑。

「可怜的小黄人!」她用那嘶嘶作响的中国话低声说,「你是永不会回到天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