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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郁太太》封面

世界看中国译丛 · 社会与民情

春郁太太

Mrs. Spring Fragrance

10.1 万字

著者
水仙花(Sui Sin Far)
译者
波多
原著
Mrs. Spring Fragrance,1912 年
出处
英裔华人作家 · 北美唐人街
卷帙
28 章
版权
公版 · 中译文 © 波多書屋

北美第一位华裔作家留下的唯一一本书。父亲是英国商人,母亲是中国人,她长相随父亲,本可以不说,却偏要公开认祖。写排华法案下拆散的家庭、跨族通婚的难堪、在两种身分之间撕裂的第二代。

导 读

这是北美第一位华裔作家留下的唯一一本书。

水仙花,本名伊迪丝·莫德·伊顿,一八六五年生于英国柴郡的麦克尔斯菲尔德,一九一四年卒于蒙特利尔,活了四十九岁。父亲是英国商人,母亲是中国人——一个幼年被卖、由英国传教士收养长大的女子。十四个孩子里,伊迪丝是老二。

一家人辗转到了加拿大,日子极苦。她十八岁起做速记员、打字员、记者,一辈子没有结婚,身体一直不好。

她的长相随父亲,看不出一点中国血统。她本可以不说。

她偏要说。

在那个排华法案横行、唐人街被当作罪恶渊薮的年代,她公开认祖,取了一个中文笔名「水仙花」,在报刊上一篇篇替华人说话。她的妹妹温妮弗雷德选了另一条路:伪称日本人,取名「太田渡菜」,写了一堆东洋情调的畅销小说,名利双收。姐妹二人的分岔,本身就是一则北美华人史的寓言。

《春郁太太》一九一二年出版,两年后她去世。蒙特利尔的华人社群为她立了碑,碑上刻着「义不忘华」四个字。

书分两半。前半是写给大人看的短篇:排华法案下拆散的家庭、偷渡的人、跨族通婚的难堪、在两种身分之间撕裂的第二代。后半《中国孩子的故事》是写给孩子的,语气天真得多。

她的笔调温和,几乎没有愤怒的句子。但底下是冷的——《自由之邦》写一个母亲的孩子被移民官扣下,通篇不着一字控诉,读完却让人透不过气。

她笔下的华人有内心、有分寸、有尊严。在当时的北美文学里,这几乎是没有先例的。

二十八篇。

一春郁太太

中国孩子的故事(目录)

银叶(第二四二页)

孔雀灯(第二四六页)

和平的孩子(第二四九页)

明与迈的流放(第二六五页)

一只中国小海鸟的故事(第二七七页)

那只猫呢?(第二八五页)

野人与温文的男孩(第二八八页)

仙人的衣裳(第二九一页)

落空的梦(第二九四页)

欢喜的颜(第二九六页)

骗人的席子(第二九七页)

心上所愿(第三〇〇页)

不甜的糖(第三〇三页)

小人(第三〇八页)

快活的瞎子(第三一二页)

被误解的(第三一四页)

小胖子(第三二〇页)

一个中国的男孩女孩(第三二三页)

帕特与潘(第三三三页)

鳄鱼塔(第三四四页)

鸣谢

我的孩子们当初一个个被我放到世上去的时候,承蒙《独立》《西行》《汉普顿》《世纪》《绘影》《妇女家庭杂志》《设计家》《新意》《短篇小说》《旅人》《好管家》《主妇》《淑女》《纽约晚邮报》《荷兰德》《小人儿》《美国母道》《新英格兰》《青年伴侣》《蒙特利尔见证报》《儿童》《陆路》《日落》《西部人》诸家杂志的编者好意收养;如今又蒙他们允许这些可爱的孩子回到我身边来,聚在这一卷里。谨此致谢。

水仙花

春郁太太

其一

春郁太太初到西雅图的时候,美国话一个字也不懂。五年之后,她丈夫谈起她,说:「美国话已经没有新词留给她学了。」凡认得春郁太太的人,都同意春郁先生这句话。

春郁先生商号上的名字叫升玉,是个年轻的古玩商人。他在许多事情上仍是守旧的中国人,同时又是西洋人所说的「美国化」了的人。春郁太太「美国化」得更彻底。

春郁家隔壁住着陈元一家。陈元太太年岁比春郁太太大得多,却有个十八岁的女儿,同春郁太太极要好。这女儿是个俊俏的姑娘,中国名字叫玫瑰花,美国名字叫罗拉。差不多人人都叫她罗拉,连她父母和中国朋友也这样叫。罗拉有个心上人,是个叫启子的少年。启子生在美国,面色红润、身材魁壮,不输给任何一个西洋少年,在棒球场上是西海岸数得着的好投手。他还会唱歌,由罗拉用钢琴给他伴奏,唱的是《请你只用双眼为我祝饮》。

那时候,晓得启子爱着罗拉、罗拉也爱着启子的,只有春郁太太一个人。缘故是:陈元夫妇虽然住的是美国式陈设的房子,穿的是美国衣服,却极虔诚地守着许多中国规矩,他们看待人生的道理,还是他们中国祖先的道理。所以他们早在女儿罗拉十五岁那年,就把她许给了旧金山一位中国官派学堂教师的长子。如今完婚的日子近了。

罗拉在春郁太太那里,春郁太太正想法子宽解她。

「我今天散步散得真好,」她说。「我从海滩上头的坡上过去,又顺着那条长路绕回来。绿草里黄水仙在摇,人家园子里的红醋栗开着花,空气里是桂竹香的香气。罗拉,我当时就想,要是你同我一道才好。」

罗拉哭了出来。「就是那条路,」她抽噎着说,「启子和我多爱走那条路;可是再也——唉,再也不能一同走了。」

「好妹妹,」春郁太太安慰她,「你实在不该这样伤心。有一首美国的好诗,是一位高贵的美国人丁尼生写的,诗里不是说:

『爱过而又失去,

胜似从未爱过。』」

春郁太太不晓得,春郁先生已经从城里回来了,一天生意做得疲倦,正把自己往走廊上的竹榻上一丢;他眼睛虽在《世界日报》的字里行间看着,耳朵却挡不住那些话从开着的窗子里传过来。

「『爱过而又失去,

胜似从未爱过。』」

春郁先生把这两句念了一遍。他不愿再听女人家的私话,就起身绕着走廊走到房子那一头去。两只鸽子绕着他的头飞。他伸手往衣袋里摸那颗平日带着给鸽子啄的荔枝。手指碰到一只小盒子。盒子里是一块玉的坠子,春郁太太上一回下城的时候特别赞过它。这一天是春郁先生夫妇成亲五周年的日子。

春郁先生把那小盒子按到衣袋深处去。

春郁先生左手那一家的后门里,走出一个年轻人来。陈元家在他右手。

「晚上好,」年轻人说。「晚上好,」春郁先生答道。他从自家廊阶上走下来,走过去,倚在那道把这个院子同年轻人站着的那个院子隔开的栏杆上。

「请您告诉我,」春郁先生说,「我听来的两句美国诗,是什么意思?」

「当然可以,」年轻人和气地笑着答道。他是华盛顿大学的高才生,一点也不怀疑自己能把天地间一切事物的道理讲明白。

「是这样,」春郁先生说:

「『爱过而又失去,

胜似从未爱过。』」

「啊!」年轻人现出一副极有学问的神气应道。「春郁先生,这是说:爱总归是好事——哪怕得不到所爱的,或者像诗人说的,失掉了所爱的。自然,要体会这番教训的真处,总得有点经历。」

年轻人含着怅然追忆的意思笑了。十几位「爱过而失去」的少女,一一在他心眼里过去。

「教训的真处!」春郁先生有些不耐烦地把这几个字接过来说。「这里头半点真处也没有。这是不合道理的。有你不爱的,岂不胜于爱你没有的?」

「那要看,」年轻人答道,「人的性情。」

「谢谢您。晚上好,」春郁先生说。他转身走开,心里思量美国人看事情的糊涂。

这时候屋子里,罗拉还是不肯受安慰。

「唉,不成!不成!」她叫道。「我若不曾同启子一块儿上学,不曾同他说话、散步,不曾给他的歌弹伴奏,那么我对快到的、同文有的儿子的婚事,也许还能安心看待,至少不至于害怕。可是事情偏不是这样——唉,偏不是这样——!」

姑娘前后摇着身子,伤心得真切。

春郁太太在她身边跪下去,两臂抱住她的脖子,同情地哭道:

「好妹妹,唉,好妹妹!把眼泪擦了——不要绝望。离成亲还有一个月的工夫。这一个月里,天上的星星彼此会说些什么,谁晓得呢?有只小鸟同我透过一句话——」

春郁太太说了很久。罗拉听了很久。姑娘起身要走的时候,眼睛里是亮的。

其二

春郁太太到旧金山去看她的表姐——克雷街那位草药医生的太太——日子过得很快活。凡是一位体面中国商人的妻子可以去的地方,她都受到邀请。可看可听的事情很多,其中还有她上一回到这金门之城以来,朋友家里添出的十几个娃娃。春郁太太爱娃娃。她自己生过两个,可两个都还没满一个月,就被移到灵界去了。又有许多宴席和戏园子的聚会,是为她设的。就在一次戏园子的聚会上,春郁太太遇见了阿爱——一个年轻姑娘,名声是旧金山最俊的中国姑娘,也是最淘气的。可是春郁太太不管这些闲话,极喜欢阿爱,约她第二天两人单独去野餐。这约会阿爱欢欢喜喜地应了。她像只小鸟似的,再没有比到园子里或林子里去更快活的时候。

野餐的第二天,春郁太太写信给陈元罗拉,信上说:

「我的宝贝罗拉:愿竹枝长摇。下一个礼拜,我陪阿爱到风景秀美的圣何塞镇去。那位高明教师的儿子会在那里同我们会面,在一座由一位仁慈的美国神父主持的小教堂里,小阿爱同那位高明教师的儿子就要结成恩爱和谐的一对——两段音乐,生来是要彼此补足的。

那位高明教师的儿子进过美国的学堂,很能养活他这位孤女新娘,也不怕父母不高兴,因为他如今已经确知,你并不会为失掉他而伤心难解。他要我把——小阿爱也同他一样——一万重彩虹般的祝愿,送到你和启子那里去。

我向你的尊长致意,也向你自己致意,——你那挚爱你的朋友的一片心,」

二春郁太太(续)

春郁玉

春郁太太也给春郁先生写了一封信:

「尊贵的大人:您的梅花〔注一〕向您问安。她还想在您的日光之外,再躲藏七天一个礼拜。我那可敬的表姐正预备过五月节,要我趁这个日子做些美国的乳脂软糖——这样可口的甜食,出自我笨手之下,您有时候是略带偏见的。我这趟作客作得极合心意,美国朋友同我们自己的人一样,都仁厚地出力成全我的快乐。有一位美国太太,塞缪尔·史密斯太太,是我表姐认得的,前天晚上请我陪她去听一场辞藻堂皇的演讲。题目是《美国,中国的保护者!》。那真叫人兴奋。听了这么多仁厚的言辞,效力所及,使我不能不求您:请忘记去记得,剃头师傅给您刮一次脸要收一元,而给美国人开的账单却只谦恭地写一角五分。也请您不要再为这件事嘀咕:您那位可敬的兄长到这个国家来作客,被留在这个伟大政府的屋檐底下,而不是留在您自家寒微的屋檐底下。您该这样宽解他:他是在鹰的翅膀底下受着保护——那鹰是自由的徽记。一千年的光景,或者十万元的银钱,比起自知有这样稳当的庇护所带来的福气,又算得什么呢?这些道理我都是从塞缪尔·史密斯太太那里学来的,她心思的明亮与宏大,不输给您们那高贵的一性里任何一位。

至于我,只要晓得金门公园最是迷人,崖屋外头岩石上的海豹极其有趣又极其和善,就够了。灯笼底下有许多宴饮取乐的事,都是为您的拙荆而设的。

我给您买了一只琥珀嘴的烟斗,供您吸烟。据说那嘴碰着唇极为甜润,吐出来的烟云配得上神仙来吸。

我等着从电报那神奇的线上,得到您慈恩的允准,让我留下过五月节、做美国的乳脂软糖。我永远做您的人,直到万万年,

永远爱您、听您话的女人,

玉

又及:别忘了照料猫、鸟和花。天气渐暖,吃饭不要太快,扇子也不要扇得太猛。

(原注:梅花是中国的德之花。日本人把它采用过去了,正如他们把中国的国花菊花也采用过去一样。)

春郁太太把这最后一封信折起来的时候笑了。她丈夫纵然守旧,可天下再没有比他更好、更厚道的丈夫。成亲以来,他只有一回不把她的心愿放在眼里。那就是去年他们成亲周年的日子,她表示过想要一块玉的坠子,他却没有满足她这个心愿。

可是春郁太太天性快活,惯于把事情往好的一面看,并不让心思停在那块玉坠上。她只是称心地低头看着自己戴满戒指的手指,又把一小束浓缩了的爱意,随信装进给春郁先生的那封信里。

其三

春郁先生坐在自家门阶上。他刚看过两封信,一封是春郁太太来的,另一封是旧金山一位年长的单身表兄来的。那位年长单身表兄的信是谈生意的,末尾却带着这样一笔:

「官学教师的儿子曾兴,好像常常同您年轻的太太在一处。那是个相貌俊秀的少年。恕我多言,我亲爱的表弟;可是女人若由着她们的意思,从丈夫家的桑荫底下走出去乱逛,那还有什么挡得住她们变成蝴蝶呢?」

「升宽老了,又爱把人往坏处想,」春郁先生自言自语道。「我何必理他?这里是美国,男人可以同女人说话,女人也可以听,谁都不往坏处想。」

他把表兄的信毁了,把妻子的信又读了一遍。随后他想得很深。做美国的乳脂软糖,就足以成为一个妻子愿意在没有丈夫的城里多留一个礼拜的理由么?

住在隔邻那所房子里的年轻人出来浇草地。

「晚上好,」他说。「春郁太太有信来么?」

「她过得很快活,」春郁先生答道。

「听了真高兴。我记得您同我说过,她这个礼拜末要回来的。」

「我改了主意,」春郁先生说。「我叫她再留一个礼拜,因为我想趁她不在家的时候开一次烟会。盼您能光临,那是我的荣幸。」

「我一定高兴来,」那小伙子答道。「不过春郁先生,别再请别的白人。您若不请,我就能抢到一条独家新闻。您晓得,我算是《拾穗报》的一名荣誉记者。」

「好得很,」春郁先生心不在焉地答应着。

「当然,您那位朋友领事是要到的。我要给它起个题目:《上等华人的男宾宴!》」

春郁先生虽然心里郁郁,还是笑了。

「在美国,什么都是『上等』的,」他说。

「那还用说!」年轻人兴兴头头地赞同道。「您难道没听说过,美国人个个都是王子公主,外国人的脚一踏上我们的海岸,也就入了贵族——我是说,入了皇族。」

「那么我那个在拘留所里的兄长呢?」春郁先生淡淡地问。

「这您可问住我了,」年轻人搓着头说。「唉,这是桩丑事——用英国人的说法,『丑恶得像畜生』。不过老兄您要明白,我们这些真正的美国人是反对这个的——比您还反对得凶。这违背我们的原则。」

「真正的美国人不得不去做违背自己原则的事,我向他们致以慰问。」

「唉,算了,总有一天都会好的。您晓得,我们这班人并不坏。想想山姆大叔退还给大龙的那笔赔款吧。」

春郁先生默默地抽了一会儿烟斗。搅着他心思的,不只是国事。

末了他开口了。「在这个国家里,」他慢慢地、一字一字地说,「爱是在成亲之前来的,是不是?」

「是,自然是。」

年轻的卡曼同春郁先生熟得很,听他问出最惊人的问题也能不动声色。

「假定,」春郁先生接着说,「假定您父亲的某位朋友,住在——假定住在英国——有个女儿,他同您父亲商定了,要这女儿做您的妻子。假定您从没见过这个女儿,却娶了她,并不认得她。假定她嫁了您,也并不认得您。——她嫁了您、认得了您之后,这个女人会爱您么?」

「断然不会,」年轻人答道。

「在美国就会是这样——这样嫁人的女人——不会爱她的丈夫?」

「是,在美国就会是这样。在这个国家里,爱必得是自由的,不然就根本不是爱。」

「在中国可不同!」春郁先生沉吟道。

「唉,是啊,在中国自然不同,这我毫不怀疑。」

「可是那爱一样是在心里的,」春郁先生接着说。

「是,一样在心里。谁都总有一回会爱上人的。有些人,」——他怅然地——「还爱上好多回。」

春郁先生站起身来。

「我得下城去,」他说。

他顺着街走下去的时候,想起一位做生意的熟人见过他妻子、同她谈过几句话之后说的一句话:「她简直像个美国女人。」

当初听见这句话,他还觉得有几分受了夸奖。他把它当作称赞他妻子聪明的话;可是当他走进电报局的时候,这句话却在他心里扎得生疼。他妻子若渐渐变得像个美国女人,那么她也有可能像美国女人那样去爱——去爱一个并没有娶她的男人?他记忆里又浮起妻子对陈元的女儿念过的那两句诗。电报局的办事员递给他一张电报纸,他写下这样一条消息:

「照你的意思留下,但要记住:『爱过而又失去,胜似从未爱过。』」

春郁太太收到这条消息,笑声像落水一样清脆。多有趣!多可喜!她丈夫居然在电报里引美国诗了。也许她走了之后,他一直在读她那些美国诗集呢!她盼着是这样。这些诗会引他明白,她为什么同情她亲爱的罗拉和启子。她再不必瞒着他他们的秘密了。多快活!先前要忍住不对他说,实在难受。可是谨慎是最要紧的,因为春郁先生在婚姻上的见解,同陈元夫妇一样守旧。

说也奇怪,事情偏是这样——他明明是先爱上了她的画像,才见到她本人的,正如她也是先爱上了他的画像!而当成亲的盖头揭开、两人第一次见到彼此的真容时,并没有什么失望——那些做媒的人在两颗年轻的心里种下的敬重与情爱,一分也没有减少。

春郁太太开始盼着自己能一睡过去,醒来就发现这个礼拜已经飞走了,而她在自己那小小的家里,给春郁先生倒茶。

其四

春郁先生同陈元先生一道走着去做生意。走着就谈起来。

「是啊,」陈元先生说,「旧的章程在过去,新的章程在顶上来,连我们中国人也是这样。我终于答应把女儿许给年轻的启子了。」

春郁先生表示诧异。他原先听说,邻家女儿同旧金山那位学堂教师儿子的婚事,早已都安排定了。

「本来是定了的,」陈元先生答道;「可是那小子不知悔改,既不商量也不听人劝,把一片情意放在一个靠不住的女人身上,受她摆弄得这样,竟不肯履行他父母替他给我的许诺。」

「原来如此!」春郁先生说。他眉上的阴影更深了。

「不过,」陈元先生和气地认命道,「这都是老天安排的。我们的女儿做了启子的妻子——她对启子早有情意——如今就不必去同婆婆住在一处、住在没有自己亲娘的地方了。为这一层我们是谢天的,因为她是我们独一的女儿,而西洋这个国家里的情形同中国不一样。再说,启子虽然不像教师的儿子那样有学问,做生意的眼光却很利,在美国,这当然比学问中用得多。您看怎么样?」

「呃!什么!」春郁先生失声道。同伴后半截的话,他一句也没听进去。

那一天,自从听见妻子念出「爱过而又失去」那几句以来一直跟着春郁先生的阴影,变得这样沉重深厚,他整个人都迷失在里头了。

晚上在家,他喂了猫、喂了鸟、浇了花。随后他坐进一张雕花的黑椅子——那是去年他生日时妻子送的——取出烟斗来抽。猫跳到他膝上。他轻轻柔柔地摸它。这猫素来是春郁太太抱惯宠惯的,春郁先生觉得它想念她。「可怜的东西!」他说。「我想你是要她回来罢!」他起身去睡的时候,把那畜生小心地放到地上,对它作了这一番致词:

「哦,有智而不言的,你的女主人是要回到你这里来了,可她的心却撇在后头,同旧金山的那些公猫留在那里。」

那位有智而不言的没有回答。它不是一只爱嫉妒的猫。

那一夜春郁先生没有睡;第二天早上他没有吃。三天三夜不睡不食地过去了。

春郁太太回家的那一天,空气里有一股春天似的清新。头顶的天同普吉特湾一样蓝——那湾闪着光,一路长长地伸向浩大的太平洋——满目美丽的绿色世界,都像是因生机初发而跳动着。

春郁太太从没有这样光彩照人。

「哦,」她心上轻快地叫道,「看太阳照得这么亮,万物都这么明净地来迎我,岂不可爱么?」

春郁先生没有应声。这是第四个不眠之夜过去的早上。

春郁太太察觉了他的沉默,也察觉了他脸上的严肃。

「什么——什么人见了我都欢喜,只有你不欢喜,」她半正经半打趣地说。

春郁先生把她的手提箱放下。他们刚进屋。

「我妻子若欢喜见我,」他静静地答道,「我也欢喜见她!」

他叫来仆童,吩咐他照料春郁太太,让她舒舒服服的。

「我半个钟头之内得到店里去,」他看着表说。「有一桩很要紧的事得去办。」

「是什么事?」春郁太太问,嘴唇因失望而颤着。

「我一时同你说不清,」她丈夫答道。

春郁太太抬起眼来看他的脸,眼睛是老实而恳切的。她丈夫的神情里、声气里,有什么东西触动了她。

「彦,」她说,「你气色不好。你是不舒服。到底怎么了?」

春郁先生喉头涌起一样什么东西,叫他答不出话来。

「哦,我的亲亲!哦,我最甜的人!」一个姑娘欢快的声音叫起来。陈元罗拉跑进屋来,两臂搂住春郁太太的脖子。

「我从窗子里瞅见你了,」罗拉说,「不告诉你我就坐不住。我们下个礼拜就成亲,启子和我。全亏了你,全亏了你——你这世上最甜的一块玉!」

春郁先生走出了屋子。

「这么说,官学教师的儿子同小阿爱已经成了亲了,」罗拉接着说,一面替春郁太太脱下斗篷、取下帽子和折扇。春郁先生在门阶上站住了。

「坐下,好妹妹,我把前后都告诉你,」春郁太太说,一时把丈夫忘了。

陈元罗拉跳着走了之后,春郁先生进来,把帽子挂上。

「你回来得很快呀,」春郁太太说,一面偷偷擦掉那些一等她以为屋里只剩自己便落下来的眼泪。

「我没有去,」春郁先生答道。「我一直在听你同罗拉说话。」

「可是那桩事既然很要紧,你不是该去办么?」春郁太太担心地问。

「那桩事如今对我不要紧了,」春郁先生答道。「我倒愿意再听一遍阿爱同文有、罗拉同启子的事。」

「你这样说多好!」春郁太太叫道——她是容易欢喜的。于是她便同丈夫絮絮地谈起来,亲热得像世上最好的妻子。说完了,她问他:那些像她替他们守着秘密的小儿女一样相爱的人,如今要成一对了,他听了岂不欢喜?他答说他实在欢喜;他愿天下每个男人都能同妻子过得像他自己从前、如今、往后一样快活。

「你从前可不是这样说话的,」春郁太太狡黠地说。「你一定是读了我那些美国诗集了!」

「美国诗!」春郁先生几乎是凶狠地嚷道,「美国的诗讨厌,可憎可厌之至!」

「怎么!怎么!」春郁太太叫道,越来越诧异。

可是春郁先生所给的唯一解释,是一块玉的坠子。

三下等女人

其一

春郁太太在公园里绿叶成荫的小径上走着,看花,听鸟叫。这是个晴好的下午,太阳的暖意被一阵清爽的风吹凉了。她一面走,一面思量一本她有些想写的书。许多美国女人写书。中国女人为什么不能写?她要给她那些中国女友写一本讲美国人的书。美国人是这样有趣,又这样难解。春郁太太心里悄悄升起几分得意和快乐,她想象着翡、细和玫瑰花坐在那里,听丽珠念她那些发人深省的段落。

她拐进一条岔道,看见她那位美国邻居的儿子威尔·卡曼朝她这边走来,身边有个年轻姑娘,那姑娘仿佛本来就属于这甜美的空气和周围一切明亮的东西。他们谈得极认真,年轻人的眼睛一直落在姑娘脸上。

「啊!」春郁太太飞快地看了一眼,低声道。「这是爱情。」

她退到一丛丁香后头,那丛丁香把她遮得一点也看不见。

那对年轻人顺着弯弯的小路上去了。

「这是爱情,」春郁太太又说了一遍,「而且是那个『下等女人』。」

关于那个下等女人,她是从威尔·卡曼的母亲那里听来的。

那天晚上喝过茶,春郁太太站在自家前窗边沉思。太阳悬在奥林匹克山上头,像一只巨大的金红的鸟,翅膀是深紫的,长长的光尾巴拖在下面普吉特湾的水里。

「多美呀!」春郁太太叫道;随后她叹了一口气。

「你叹什么气?」春郁先生问。

「我心里难过,」妻子答道。

「是猫病了么?」春郁先生问。

春郁太太摇摇头。「今天叫我烦心的不是我们那位有智的,」她答道。「是我们的邻居。卡曼家的愁事是:母亲要给儿子一个上等女人,儿子心里供着的却只是那个下等的。我今天见过他们在一处,我晓得了。」

「你晓得什么了?」

「那个下等女人才是年轻的卡曼的佳偶。」

春郁先生把眉毛一扬。就在前一天,他妻子所有的道理还都是站在上等女人那一边的。他说了几句表示诧异的话,春郁太太回他道:

「大人啊,昨天我还是条毛虫呢!」

正说着,年轻的卡曼信步从小路上来了。春郁先生给他开了门。「进来,邻居,」他说。「我从上海来了几本新书。」

「好啊,」年轻的卡曼答道——他对中国的书是有兴味的。他同春郁先生谈《周颂》、谈《汉宫秋》的时候,春郁太太坐在一张玫瑰色绸面的矮安乐椅上,暗暗打量客人的脸相。他的神气为什么这样多愁少欢?一年前并不是这样的——那时他还不认得那个下等女人。春郁太太还察出别的变化,言谈和举止都变了。「他不再是个孩子了,」她思量道。「他是个男人了,这是那下等女人的功劳。」

「卡曼先生,」她问道,「您什么时候给您母亲领个女儿回家来呢?」

「春郁太太,那您看我该什么时候领呢?」年轻人反问道。

春郁太太把扇子大大张开,隔着银色的扇边若有所思地望出去。

「夏天的几轮月亮就要过完了,」她说。「您不该等到草黄了才动。」

「伐木丁丁,鸟鸣嘤嘤。

出自幽谷,迁于乔木。

嘤其鸣矣,求其友声。

相彼鸟矣,犹求友生。

矧伊人矣,不求友生?」

春郁先生念道。

春郁太太用扇子赞许地敲了敲他的肩膀。

「我看出来了,」年轻的卡曼说,「你们两位是联起手来扰我的清静。」

「这是为您母亲,」春郁太太抚慰地答道。「她晓得您的心意已由婚事定下来了,她就会快活。」

年轻人眼里微微现出一点好笑的光,答道:「可是若我母亲并不想要个女儿呢——至少,并不想要我愿意给她的那个女儿?」

「我刚到美国的时候,」春郁太太答道,「我丈夫要我穿美国衣服。我不肯,还说死也不这样出去见人。可是有一天他带回家一件仙女穿得的袍子,从那以后我就一直穿着、爱着美国衣服。」

「春郁太太,」年轻的卡曼说,「您这番道理是驳不倒的。」

其二

一个双肩绷得很坚决的年轻人,站在一所小屋的门外;那小屋踞在一处高崖上,俯瞰着海湾。清寒的海风里带着玫瑰的甜香,他敲门之前深深吸了一口,像要吸进一股勇气。

「见了我,您不觉得意外么?」他问那个来开门的年轻人儿。

「一点也不,」那年轻人儿一本正经地答道。

他飞快地、几乎是凶狠地看了她一眼。上一回分别时,他曾说过,她不请他,他就不再来了;而她确实并没有请。

「我真愿意能叫你有点感觉,」他说。

她笑了——那清脆动人的笑声把他满腹的阴郁都驱散了。两人并立在她那舒适的小客厅里一簇电灯底下,他俯眼看她。那么细瘦的、女孩儿似的身段!那么柔软的腮、红的嘴、小而坚定的下巴!他梦见她的时候,常常把她抱进怀里,哄得她高高兴兴的。可是唉!梦不是真的,而这年轻人儿那种平静的友善,几乎叫人没法子露出一点温存。要不是她眼里有那点羞怯的留意,你简直会以为他在她眼里不过是个相熟的朋友。

「我听说,」她一面拿起针线活,「您那件韦兰案明天就开审了。」

「是,」那位年轻律师答道,「我的证人都齐备了。」

「我也听说,格里夫斯先生的也齐备了,」她回道。「您要打一场硬仗。」

「那又怎样,到头来我总是要赢的。」

他望着她,眼里亮着光。

「我可不敢说得这么稳,」她一本正经地告诫道。「您也许会在一个细节上输掉。」

他把椅子向她身边挪近些,翻弄着她针线桌上一本书的书页。扉页上有一行男人的笔迹:「赠给那位可亲的小妇人,她的友情值一笔家财。」

旁边另一本书上题的是:「全号上下,连小伙计们,一同致爱。」上头还有一册诗集,是某一位别的男性人物题给这年轻人儿的,写着「谨致崇高的敬意与坚贞的情谊」。

威尔·卡曼把这些证明他心上人在他同类中间多受欢迎的物证推到一边,隔着桌子探过身来。

「艾丽丝,」他说,「从前你是认过的,你爱我。」

那年轻人儿脸上泛起一片红。

「我认过么?」她问。

「你真认过。」

「那又怎样呢?」

「怎样!你若爱我,我又爱你——」

「哦,别说了!」姑娘护住耳朵,拦道。

「我偏要说,」年轻人断然道。「艾丽丝,我今晚来,是要求你嫁给我——而且立刻就嫁。」

「哎呀我的天!」那年轻人儿叫道;可是她让针线活落到膝上,因为她的情人走得更近了,一条臂膊搭上她的肩,脸俯得紧贴着她的脸,替他这生平最要紧的一案申辩起来。

那小小的嘴若曾颤了一下,那小而坚定的下巴若曾失了坚定,那骄傲的小小的头若曾在情人臂膊的压力下低顺过——那也只是短得一瞬、倏忽即逝,威尔·卡曼还没有觉出来,就已经过去了。

「不,」那年轻人儿伤心却斩截地说。她已经站起来,立在桌子的另一边对着他。「你母亲既然看我配不上你,我就不能嫁你。」

「等她认得了你,她会承认是你在我之上。可是我不是求你到我母亲那里去,亲爱的,我是求你到我这里来。你若肯把手放进我手里,在往后所有的年月里信我,天底下没有哪个男人或女人能挡在我们中间。」

可是那年轻人儿摇摇头。

「不,」她又说了一遍。「除非你母亲带着体面和欢喜来迎我,我不做你的妻子。」

威尔·卡曼走出那小屋门的时候,夜里的空气仍甜着玫瑰的香;可是他没有再深吸那一口勇气。他那颗性急的爱尔兰心,被失望压得太沉了。不过,他若晓得那个在他身后望着他的年轻人儿,眼里是说不出来的爱意与渴念、朦朦地润着泪,他的心也许会轻快一些。

其三

「威尔·卡曼没有把他的鸟儿罩住,」春郁先生对春郁太太说。

邻家的儿子刚从他们廊前走过,并没有像平日那样转过头来高高兴兴地招呼他们。

「太可惜了,」春郁太太同情地叹道。她把两手合在一处,叫道:

「唉,这些美国人!这些神秘的、莫测的、叫人不懂的美国人!我若有那『学问的神授之权』,我就把他们写进一本不朽的书里去!」

「学问的神授之权,」春郁先生把这几个字学了一遍,「哼!」

春郁太太诧异地抬眼看着丈夫的脸。

「学者、读书人的权威,不是近乎神授的么?」她问。

「人是这样说,」他答道。「看来是这样。」

前一天晚上,春郁先生同西雅图、旧金山几位商人一道,设宴招待一批刚从中国来的年轻学生。早上的报纸拿好几栏的篇幅颂扬这些学生,预言他们的前程,还说他们将对本国的命运发生多大的影响;可是对设宴的人,却一个字的评论也没有,所以春郁先生觉得有些不受赏识。难道他和他的同行商人不值得人家留一点意么?学生们若是到美国来学东西,他们这些商人可是做成了东西的。他们中间有人出过力,才把其中几个学生带到美国来。那些孩子里有一个就是春郁先生自己的小兄弟,这些年来,他年年亲自寄去钱,供他吃用和念书。春郁先生虽然读熟了中国的经书,自己却不是个学者。他小时候就到了美国的海岸,一步一步挣上来,靠着做完工之后苦苦自学,学会了西洋的语言和西洋做生意的门道。他挣了钱,攒了钱,把钱寄回家去。年月飞过,他的生意长起来。由他的经营,他故乡的镇同他所住的这座港城之间的贸易大大兴旺了。广州有一所学堂,一部分是用他出的款子在盖;又有一个铁路公司在筹办,要从广州这座大城修一条铁路到他自己的故乡去,领头的名字就是春郁。

所以也就难怪,当春郁太太大谈「学问的神授之权」时,春郁先生要哼一声;也难怪他把心里的委屈讲给她听之后,她却引孔夫子的话说:「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他便觉得又恼又窘。他原是等着妻子来同情他的。

他心上有些发凉,正要走出屋去,她却又叫他吃了一惊:她小步跑到他跟前,低低行了一个礼,说出这样一番话:

「我向您低头,如草向风低头。请容我留您一刻。」

春郁先生狐疑地看了她一会儿。

「大人啊,我同您说过,」春郁太太接着说,「我有心要写一本不朽的书;如今既从您这里学得:要做成事情,并不非有那『学问的神授之权』不可,我就要立刻动笔了。我第一个题目是《美国的下等女人》。请您指点我,怎样才能最好地把她弄明白。」

春郁先生见妻子如今是认真的,他又是容易回转的人,便坐下来搓着头。想了一会儿,他答道:

「在美国的规矩,要给一个人作传,作传的人就去访问那人的朋友。我亲爱的,你或许最好同那位上等女人去谈一谈。」

「真的,」春郁太太叫道,「哪位圣贤有我的大人这样明智!」

「可是我缺那『学问的神授之权』,」春郁先生淡淡地自叹。

「我听着高兴,」春郁太太答道。「您若是个学者,就没有工夫读美国的诗和美国的报了。」

春郁先生开怀笑了。

「你不是中国女人,」他逗她说。「你是美国人。」

「请把我的阳伞和折扇拿来,」春郁太太说。「我要出去走走。」

春郁先生便依她去拿了。

其四

「这是波特兰的玛丽·卡曼来的信,」上等女人的母亲从一封信上抬起头来说;她女儿正从园子里进来。

「是么,」伊夫布鲁克小姐漫应着。

「是啊,信里主要说的是威尔。」

「哦,是么?那就念念罢,妈。我关心威尔·卡曼,是因为艾丽丝·温思罗普。」

「埃塞尔,我有一阵子原盼着你是为他本人关心他的。不过,她信上是这样写的:

「我到这里来,主要是想摆脱近来缠住我的一种愁闷,也因为我受不了看我的孩子因为迷恋艾丽丝·温思罗普而这样待我。我实在不懂,我的儿子怎么会在这样一个姑娘的来往里得到半点乐趣。我把她的来历查过了,发现她不但照寻常的意思说是没有受过教育,而且她从小的环境是极穷极愚的那一种,又龊又坏人心。这个艾丽丝十四岁上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照说是去做个跑街小伙计的活。如今做了七年事,靠着社会地位远在她之上的男人们的友情和提携,她坐上了华盛顿最有势力的人的私人秘书这个位子——这个位子按理只该属于一位出身好、教育好的年轻女子。有许多这样的人去应过。我自己就设法要让简·沃克得到这个任命。多少出色的年轻女子是被精心教养出来、好做有学问的男人的伴侣和同志的,而像这一个这样的姑娘却能把男人拉过去做她的朋友和情人——我们不得不认清这一点,对我们女人的事业岂不是叫人丧气么?」

「对不起,妈,」伊夫布鲁克小姐打断道,「我听够了。卡曼太太是您的朋友,有时候也是个好心的女人;可是按真正的意思说,她绝不是个女子参政论者。您记着我的话:艾丽丝·温思罗普所成就的这些事,若是哪个年轻男人替自己成就的,卡曼太太夸他都夸不过来。正是像艾丽丝·温思罗普这样的女人——不管有多少拖累,把自己抬到了那些样样占便宜的人的高度——才是美国的骄傲和光荣。这样的女人全国有千千万万:她们一生都在为别人出力,从人生这所大学里光荣地毕了业。像我这样被人叫做美国上等女人的,比起她们来,到底不过是女学生罢了。」

伊夫布鲁克太太不服气地看着女儿。「我不明白你怎么会这样想,」她说。「艾丽丝是个可爱的聪明孩子;玛丽·卡曼为你同威尔的事失望,才生出偏见,这才是可怜的玛丽对她心里苦的真正缘故;可是照我看,艾丽丝比不上我女儿。她要是得上台讲一回话,准要吓死。」

「我这傻妈妈!」伊夫布鲁克小姐逗她道。「站在女子参政集会的台子上把自己卖弄一番,对您和爸爸为我做的种种牺牲,当真是一桩了不得的报偿。不过既然您爱听,我就乐意去讲,哪怕是在我的情人该『来求亲』的夜里。」

「想来的人多得是呢,埃塞尔。你是这西部城里最标致的姑娘——你自己也晓得。」

「别说这个了,妈。您很清楚我已经立定了心思,要有十年的自由;要有十年工夫去爱、去活、去受苦、去看世界、去弄懂男人(不是男学生),然后再挑一个。」

「艾丽丝·温思罗普同你一样的年纪,站在你旁边却像个孩子。」

「身子上也许是;可她的心和脑子比我长得好。她一辈子都在世路上,我才出来几个月。」

「你上礼拜讲《异性》那一场讲得真出色。」

「自然。我把这题目上的一百本书都读过了,又听过五十场讲演。要做的事,不过是把那些本来一点也不新的东西,用一种像是自己想出来的样子再说一遍。」

伊夫布鲁克小姐走到一张书桌那里,从里头取出一张纸来。

「这个,」她说,「是艾丽丝回我的信。我写信给她,提议她下礼拜来参政集会上,讲一讲她做事这些年的经历。我请她讲经历,本意是拿它们来做例子,说明男人对女人的压制和压迫。说也奇怪,这一件事上,我同艾丽丝从来没有谈过。若是谈过,我就不会这样请她,也不会那样写信给她了。您听:

「我极愿意让您称心,只怕我的经历讲出来,对那桩事业并没有帮助。也许像您说的,男人不让女人升到他们的高度;可是果真有这样的男人,我并没有遇见过。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走进一家律师事务所去讨活干,那位年长的东家好意地从眼镜上头把我打量了一番,问我想我学得会给书编目录么;那位年轻的东家则从我帽檐底下瞥了一眼,说:『这是个俊俏的小姑娘,咱们得对她俊俏些。』从那时候起,无论在哪里做事,我都爱重、敬重同我一道做事的那些男人。我也许是格外有运气;可我晓得这一点:那些我替他们做事、同他们一道度过这一生的男人,不论是商人、是各行各业的人、是学生、还是了不得的律师和政客,一概都扶持我、鼓舞我、指点我、教导我,给了我一个女人少有的开阔眼界;叫我对他们本人、对他们的事业生出兴味。至于您说的、许多男人碰上年轻无知的姑娘时会去败坏她的心思和品行这一节:我如今作为一个女人,回望自己在商人和各行各业的人中间度过的这些年,看见起初的我——一个容易动心、懵然无知的小女孩,生来落拓不羁,容易被人牵着走、容易被人赢去——却是被我那些兄弟般的男人、那些同我一道做事的男人的善意,高高地托住、在品行上扶住了。所以,亲爱的埃塞尔,您得原谅我,因为我不能照您的意思去办,不能像我本来也愿意的那样帮您的事。」

「妈,」伊夫布鲁克小姐断然道,「这就把卡曼太太那些话里有话的影射全答了,也该叫她自己羞愧。谁要是晓得小艾丽丝对男人怀的是这样的心意,还会奇怪她能像这样挣出头来么?」

伊夫布鲁克太太正要答话,眼光偶然飘到窗外,看见了一把粉色的阳伞。

「春郁太太!」她失声道;她女儿已经走到门口,把那粉阳伞的主人请进来——那人正坐在廊上的摇椅里,安安静静地在一个记事本上写字。

「真对不住,我们没听见您按铃,春郁太太,」她说。

「您不必对不住,」那位小小的中国女人答道。「铃没有响,我并不等着您听见。我没有拉那个铃。」

「我想您是忘了,」埃塞尔·伊夫布鲁克说。

「把秘密说出来,是明智的么?」春郁太太天真地问。

「对朋友说,是明智的。哦,春郁太太,您真叫人这样地舒心。」

「那么我很高兴把秘密托付给您。我有志要写一本关于美国人的不朽的书,刚才从窗子里听来的那番话,我听着极有兴味,所以想在进门打扰之前,先记下一些来预备写我的书。承您好意,容我译出来给您改正。」

「那我是高兴的——是荣幸的,」伊夫布鲁克小姐说,两腮发亮,笑声如水波荡着,「只要您答应我,也把它译给我们的朋友卡曼太太听。」

「啊,是啊,可怜的卡曼太太!我心里真为她难过,」那位小小的中国女人低声道。

其五

威尔·卡曼的母亲从波特兰回来,第一个去拜访的人就是春郁太太。卡曼太太的亡夫当年在中国海关当差,她在中国住过,所以她的偏见并不及于中国人;自从春郁一家成了卡曼家旁边那所小别墅的住客,这美国人家同中国人家之间一直有着和睦的往来。卡曼太太甚至常说,她所有的相识里头,再没有比小小的春郁太太更投缘、更有趣的。所以她喝过一杯好茶,尝过几块味道浓郁的蜜渍青柠,又把她去俄勒冈那座城的经过以及在那里见到的中国人统统讲给春郁太太听了之后,便又说起几个月前她向春郁太太倾吐过的一桩私人的烦恼,一说就说了半个多钟头。随后她忽然收住了话,诧异地看着春郁太太。从前她总觉得这位小小的中国女人是能同情人、能宽解人的。中国人关于孝道的见解,同她自己的正合。可是今天的春郁太太,却出奇地不感兴味、不应声气。

「也许,」这位最是敏感的美国女人温和地说,「您自己有什么烦恼。我亲爱的,若是这样,就都告诉我罢。」

「哦,不是的!」春郁太太爽快地答道。「我没有烦恼可讲;只是我一直在想我正写的那本书。」

「一本书!」

「是啊,一本关于美国人的书,一本不朽的书。」

「我亲爱的春郁太太!」她的客人惊异地叫道。

「美国女人写关于中国人的书。中国女人为什么不能写关于美国人的书?」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是啊,自然。多么新鲜的主意!」

「是啊,我想正是这样。我这本书,要从别人的话里取材。」

「我亲爱的,这是什么意思?」

「我听人说话,我领会,我写下来。让我拿『下等女人』这个题目来做例子。那个下等女人于我最有兴味,因为您告诉过我,您儿子很爱她。我丈夫劝我从上等女人那里去弄明白下等女人。我去看那位上等女人。我坐在那位上等女人家的廊上。我听她同她母亲谈那个下等女人。我用火一样的速度把听见的都写下来。我进屋去的时候,那位上等女人告诉我,我写的是不错的。我可以念给您听么?」

「我是乐意听听您写的;不过我想您选这个题目并不明智,」卡曼太太有些板着脸答道。

「我很抱歉我不明智。那么也许我不念为好?」春郁太太谦恭地说。

「念罢,念罢,请念。」

卡曼太太的声气里是急切的。埃塞尔·伊夫布鲁克对那个姑娘能有什么话说呢!

春郁太太念完了,抬起头来看她这位美国朋友的脸——那张脸上如今除了柔情,什么也没有了。

「玛丽·卡曼太太,」她说,「您这样好,赞赏我的丈夫,因为他是美国人所说的『自己成就自己的人』。那么您为什么不赞赏那个下等女人呢?她是个自己成就自己的女人。」

「我想我是赞赏的,」卡曼太太慢慢地说。

其六

那是一个引人遐想的黄昏。远处一片片的海被雾罩得灰白,那城本身绕着湾的弧线铺开,看去昏暗而遥远。艾丽丝·温思罗普从她小屋的窗子里,默默地望着身外敞开的世界。她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听见威尔·卡曼的口哨了。她不知他是不是还在生她的气。他带着气离开她,她是难过的,可又不难过。她若不曾叫他以为她是骄傲自私的,这一别就要难受得多;而他若晓得了真情,明白她把他从身边打发走是为他、不是为自己,他说不定根本不肯走。他的性子是那样专断。那么他们就要成亲了——马上就成。艾丽丝微微吸了一口气,随后叹了一声。可是他们不会快活的。不会,他母亲既不喜欢她,那就不可能快活。一个男人的妻子同他的母亲之间若隔着一道偏见的鸿沟,那男人的日子就不是该有的日子。再退一步说,就算她同威尔能够彼此沉迷、能够自以为在一处过得十分满意,那样做又对么?是对是错,这个问题对艾丽丝·温思罗普是极实在的。她把自己放到情人母亲的地位上去想——一个孤单的中年女人,一个只有独子的寡妇;自从年轻时候失了孩子的父亲,她便把一切爱与照料都倾在这个儿子身上。若那儿子为了一个她这做母亲的认为配不上的人而丢开她,她心里要怎样地痛!偏见就是偏见。偏见像病一样。

那个可怜的、面色苍白的中年女人,对儿子所爱的姑娘怀着苦涩怨恨的心;而在那姑娘自己看来,她是个该怜的人,不是个该责的人。

她把眼睛抬向水那边起伏的山线。山后头透出一片银色的光。「是啊,」她出声对自己说——她自己并不晓得,这样年轻的人说出这样的道理,里头有无穷的凄楚——「人生若不能为我明亮美丽,至少还能平安知足。」

山后的光消了;黑暗爬过海面。艾丽丝从窗边走开,到客厅里敞着的火炉前跪下。同她合租这所屋子的小屋伴,那位年轻女子,还没有从城里回来。

艾丽丝没有开灯。她在火里看见一幅幅画,每一幅里都是同一张脸、同一个身影——一个俊秀挺拔的年轻人,眼里带着爱和盼望。不,并不总是爱和盼望。最后那一幅里有一种神情,是她愿意自己能忘掉的。然而她会记着——永远——始终——并且连着这几句话一同记着:「对你就一点要紧也没有么——一点也没有么——告诉一个男人你爱他,随后又叫他走?」

是啊,可是她告诉他她爱他的时候,她并没有梦见:她对他的爱、他对她的爱,会叫他同一个人疏远——那个人在她还没有来到这世上之前,就已经把他的头枕在自己的胸口上了。

忽然,这个在日常事里这样实在、这样诙谐、这样伶俐的姑娘,用两手掩住脸,像个孩子一样哭起来。人生有两条路摆在她面前,她挑了最难走的那一条。

一辆汽车经过十字路口,警铃一响,止住了她的泪。那提醒她内莉·布莱克快要回家了。她开了灯,到卧房去洗了眼睛。内莉一定是忘了带钥匙。她就在那儿敲门呢。

清寒的海风里甜着玫瑰的香,玛丽·卡曼站在那小屋的门槛上,借着屋里透出的光,看见了那个被她叫做「下等女人」的年轻姑娘。

「温思罗普小姐,」她说,「我来是求您同我一道回家去。威尔这个不知轻重的孩子,出去打猎的时候受了点小伤,所以不能自己来接您。他告诉我他爱您;您若也爱他,我要给你们办这一季里最漂亮的一场婚礼。来吧,亲爱的!」

「我真高兴,」春郁太太说,「威尔·卡曼的鸟儿进了他的窝,他的福气是定了的。」

「那位上等女人怎么样呢?」春郁先生问。

「啊,那位上等女人!光彩照人,又天赋着学问的神授之权!我很爱那个下等女人;可是大人啊,等我们有了女儿,愿上天注定她走那位上等女人的路。」

四新学的智慧(上)

其一

卖货的老李王在海那边的国度住过,惯常这样说:「一个人在这里挣一分钱,在那边就能挣一百分。」

「那么,」三桂便问,「您如今怎么还得挨门挨户地走,才能把饭碗装满呢?」

老人就叹口气答道:

「因为一个人在哪里学会挣金子,也就在哪里学会把金子丢掉。」

「怎么丢掉!」伍三桂学着他的话说。「都讲给我听听。」

于是老人就讲那些挣的故事和丢的故事,而丢的故事比挣的故事还要动人。

「是啊,那就是人生,」他总是这样收尾。「人生啊,人生。」

这种时候,那孩子便用怅望的眼睛看过水面去。海那边的国度在叫他。

那地方是南边海岸上一个昏昏欲睡的小镇,年月在那里单调地溜过去。那孩子是镇上做过知事的那个人的独子。

他父亲若还活着,伍三桂早就被送到别省去念完书了。事实上他什么也不做,只是睡、做梦,偶尔闯点小祸。还有什么可做的呢?他母亲和姐姐把他从头伺候到脚。他不是这一家的儿子么?家里的进项很薄,勉强够用;可是他没有法子给家里添上一点,除非真去做个寻常的渔人,辱没了伍家的名声。巨大的绿浪向他举起白沫的手臂,水里闪着光、藏着身的鱼群像是在求他把它们从深处拉上来;可是他母亲摇了头。

「你若去做渔人,」她说,「你家就丢了脸。记着你父亲是做过知事的。」

他十九岁上下的时候,镇上回来了一个离开多年的人。程基同老李王一样,也在海那边的国度住过;可是同老李王不一样,他攒下了一小笔家当。

「那边日子是苦的,」他说,「可是值得。至少在那里能做个人,碰上什么活就能干什么活,不丢脸。」接着他笑伍三桂那松软的筋肉,笑他那双柔和的黑眼睛,笑他那双丰白的手。

「你若住在美国,」他说,「你就会学着为这样的俊秀害羞了。」

于是伍三桂下了决心,他要到美国去,到海那边的国度去。什么样的日子都比做个女人样的男人好。

他同母亲长长地、认真地谈了一回。「给我祝福罢,」他说。「我去做活、攒钱。我寄回家的钱能给您添许多舒服;等我回中国来,也许我还能读完书、取个功名。若不能,我学到的外国话也能叫我得一个不辱没伍家名声的位子。」

他母亲听着,想着。她对这个儿子是有志气的,她爱他过于世上一切。再说,两个月前到这小镇上来过的广州商人石平,不是对做棕叶生意的谭华说过么:照眼下的世道看,一个鞋匠的儿子从美国回来、带着一口外国话,倒比一个只会母国言语、别的话一句不通的学堂教师的儿子,更容易谋到要紧的位子?

「那好,」她应了;「不过你去之前,我得给你找个媳妇。我的儿,只有你的儿子才能宽解我失掉你的苦。」

其二

伍三桂站在柜台后头,忙着往一本长长的黄册子上记数目。他时不时把写字的毛笔往耳后一插,用灵活的手指拨弄一架中国的算盘。伍三桂是旧金山梁邓伍公司的小股东兼账房。他到美国七年了,把工夫用得很好。自己长进,一直是他的志向和抱负,甚至比发财还要紧;谁看了他那张清秀有神的脸,听了他那口小心的英语,能说他没有成就呢?

他一个股东叫他的名字。有几位女客要同他说话。伍三桂赶到铺子前头去。来客里有一位看去慈母模样的妇人,就是他到美国不久之后把他护在翼下的那位朋友。她是来请他晚上到她同她外甥女那里去的,陪她来的年轻姑娘就是那外甥女。

客人走后,三桂回到柜台,一直做到吃晚饭的时候;他的晚饭是在洋货铺对街的中国饭馆里吃的。他匆匆吃完,因为去朋友家之前,还有一封颇要紧的信要写、要寄。他母亲一年前死了,他写信给的那位叔父把他的妻子和儿子接进自己家里住着,等他这侄儿能接他们过去。如今时候到了。

伍三桂对那个做他妻子的女人,记得极模糊。怎么能不模糊呢?她是在载他到美国的那条船开航前三个礼拜才到他家的,在那以前他没有见过她的脸。可是她是他的妻子,是他儿子的母亲。自从他在美国做活,他一直寄钱供养她,她也对他母亲尽了好媳妇的本分。

他坐下来写信的时候,决定要摆一桌大席请同乡,来迎接她。

「是啊,」那天晚上他对迪恩太太说,「我已经打发人接我妻子来了。」

「我真高兴,」那位太太说。「伍先生,」——她转向外甥女——「有七年没见过他妻子了。」

「哎呀我的天!」那年轻姑娘叫道。「那您一定写过好多好多信!」

「我一封也没写给她,」那年轻人答道,口气有些硬。

艾达·查尔顿诧异地抬起眼。「怎么——」她开口道。

「我刚认得伍先生的时候,他是个那样用功的孩子,」迪恩太太打断她,一手亲热地搭在那年轻人肩上。「如今就只有生意了。不过礼拜六晚上的音乐会,您可别忘了。」

「不会,我不会忘的,」伍三桂答道。

「他从来没给他妻子写过信,」后来姑母同外甥女两人在一处时,迪恩太太解说道,「因为他妻子既不会读也不会写。」

「哦,这岂不可悲么!」艾达·查尔顿低声道,她那张讨人喜欢的脸也沉了下来。

「他们好像并不觉得可悲。中国的规矩是只教男孩子念书。至少从前是这样。三桂自己是格外聪明的。可怜的孩子!他在这里是从洗衣作起头的,你可以想见那对他一定很苦,因为他是中国一个小官的儿子,素来不惯做手上的活。可是中国人的性情真了不得;如今在这个国家待了七年,他在同乡中间已经有了生意人的名声,时新得同哪个美国青年都不差。」

「可是姑母,想一想一个男人同他妻子分开这么多年,彼此除了托人传话全无一点往来——这岂不可怕么。」

「照我们的心思看是可怕,照他们的心思看就不是。他们事事都是一个本分。三桂娶他妻子是本分。他接她来也是本分。」

「我不知在她那一边,是不是也全是本分,」姑娘沉吟道。

迪恩太太笑了。「艾达,你太好罗曼蒂克了,」她说。「不过我也盼着,等她真来了,他们能一处过得快活。我疼三桂几乎同疼自己的孩子一样。」

其三

伍三桂的妻子宝莲坐在大轮船甲板的一角,等她丈夫来。她身边立着她六岁的儿子,把那留着小辫子的头靠在她肩上。这孩子一路上都在病着,小脸疼得抽紧了。他母亲自船离港以来夜夜看护他,显得十分憔悴疲乏。虽然如此,她终究有女人家那份要在丈夫眼里好看的心思,身上穿了一套绣得很密的紫衣,额上腮上抹了粉,嘴唇点了胭脂。

他终于来了,眼光越过她、落到她身后去。还有两个她的同乡妇人也在等接她们来的男人,各人都带着一个孩子,所以他一时间好像有些发懵。只在船上的职员指出她、叫出她的名字时,他才认出她是他的。于是他走上前来,说了几句照例的迎接话,把孩子抱起来,便问起孩子的身子。

她低低地用一两个字答着。他招呼她的时候,她曾把那双忍耐的眼睛抬向他的脸——那是她七个长年没有见过的丈夫的脸——随后,她脸上那一道热切期待的神色褪去了,眼皮垂下来,神情几乎显得阴郁。

「唉,可怜的三桂!」迪恩太太叫道;她同艾达·查尔顿离那一家人站着稍远些。

「可怜的妻子!」那年轻姑娘低声道。她走上前去,想用自己白白的手去握那中国女人戴着戒指的手,可是那年轻人轻轻拦住了她。「她听不懂您的话,」他说。那年轻姑娘退回去之后,他向妻子解说这两位生人女客的来由。她们是来迎她的;她们心好、人善,愿意做她的朋友,也是他的朋友。

宝莲把脸转开。艾达·查尔顿那张明亮的脸,还有她丈夫同那年轻姑娘说话时的声气,在她心里引起一种疑忌——这疑忌对一个来自男女之间几乎无所谓友情的国度的人,是很自然的。

「可怜的小东西!她多么怕生!」迪恩太太叫道。

三桂暗自庆幸,她和那年轻姑娘都不懂那张转开去的脸是什么意思。

伍三桂在美国有家室的日子,就这样开始了。他很快就惯了这个变化,这变化到底也不算大。宝莲在他的生活里,与其说是一部分,不如说是一件附属的东西。她一点也不来干涉他的功课、他的生意、他的朋友;不做家务或针线的时候,她多半在住她四邻楼房公寓里的某一位商人太太那里消磨。她守着中国的规矩,总在丈夫吃过以后、或者另设一桌吃饭;她也忠实地遵着她那已故婆婆给她定下的训条:在自己男人跟前要少开口。三桂那一面,待她总是厚道宽容的。他给她买绸衣、首饰、扇子和糖食。他从中国饭馆给她叫她爱吃的菜。她要同女伴出门,他就雇车;她来了不久,他还在她睡房后头起了一间小堂屋,安放她从海外带来的祖宗牌位和那尊华丽的神像。

对那孩子,父母两人都疼得很。他是个样子古怪、神情严肃的小人儿,比同年的孩子小,要费许多照料。他天生自然同母亲更亲,可他也很爱他父亲;他父亲不大像个爹,倒像个哥哥,爱同他玩各式各样的游戏,他便像只小狗似的跟着他。艾达·查尔顿极喜欢他,给他画了许多不同姿态的素描,用在她正给一本讲中国孩子的书作的插图里。

「他明年就能结实到上学了,」有一天三桂对她说。「往后我打算送他念完美国的大学。」

「您太太对他受西洋教育,是怎么想的呢?」那年轻姑娘问。

「这件事我没有同她商量,」他答道。「女人不懂这些事。」

「伍先生,」艾达断言道,「女人懂这些事同男人一样,有时候还比男人懂得好。」

「美国女人也许是,」三桂改口道;「中国女人不是。」

从一开头,宝莲就没有露出一点要美国化的意思,三桂自己也没有催她。

「我是晓得西洋化的好处的,」他对迪恩太太说——他能有今天,多亏她在美国对他的功课的影响和关心——「可她不像我,不是在学东西的年纪上来的。她学东西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一天晚上他从铺子里回来,发现小彦可怜地抽噎着。

「怎么!」他逗他道,「一个男人——还哭。」

那孩子想把脸藏起来,这一藏,父亲看见他那只小手又红又肿。他大步走进厨房,宝莲正在那里做晚饭。

「那孩子本来不壮——他能做出什么事,该受这样的疼?」他问。

宝莲对着丈夫的脸。「能,我想他能,」她说。

「什么事?」

「我不许他说白女人的话,他不听。他同隔街那个白人男孩用那种话说了几句。」

三桂愕然。

「我们住在白人的国家里,」他说。「这孩子非学白人的话不可。」

「我的孩子不学,」宝莲答道。

三桂从她跟前转过身去。「来,小家伙,」他对儿子说,「今晚我们到饭馆去吃,吃完了带彦儿看戏去。」

宝莲放下她正在滤水的那盘菜,从钩上取下一件小小的外衣给孩子围上。

「去,跟你父亲去,」她板着脸说。

可是孩子偎住她——偎住那只打过他的手。「我要同你吃,」他哭道,「我要同你吃。」

「去,」他母亲又说一遍,把他从身上推开。等那两人跨出门槛,她又向父亲喊道:「把那件衣裳给孩子围着。夜里的风凉。」

那夜深时候,父子俩安稳睡着,那做妻子、做母亲的起了身,轻轻抱起那不省事的孩子,抱到隔屋去,同他一起坐在一张摇椅里。孩子醒了,两臂抱住她的脖子。她前后摇着他,一遍遍热切地抚那只受伤的手,哼着、哭着,直到他又睡过去。

伍三桂的儿子第一回受母亲的责打,是因为他想踏着他父亲的脚印,用外人的言语。

「你做得一点不错,」第二天早上,老仙桃从自己阳台上探出身来同伍三桂的妻子说话时这样讲。「我若再有个儿子要养,我一定看紧他,不许他跟着白人走。」

仙桃的儿子娶了个白女人,他的孩子们在街上同祖母走过也不认她。

「在这个国家里,没有孩子的女人最有福气,」丽珠说,把胳膊肘搁在仙桃肩上。「刘荣的小女儿阿翠,举动同白女人一样放胆不拘,她的名字挂在所有男人的嘴上。我们族里哪个稳重的男人肯娶她做妻子?」

「要被人耍弄,也不必生在这里,」宝莲在另一道阳台门口出现,接口道。「想想谭华。他从日出做到半夜,做了十四年,随后来了个白人,把他每一块钱都劝了去,许说一个月之内加倍还他。许多个月升了又落,谭华还在海这边等那白人和那笔钱。这中间,他那长久盼他回去的父母,已经过到回不来的那边去了。」

「那新的教门——招来多少祸事!」丽珠叫道。「我家男人昨晚得了信:志平——就是在我们拐角那所福音堂上一回施洗时受洗入了基督教的那个——他那位好心的老母亲,消息一传到村里,就被村里那些守旧不改的人暗暗把头从身上割了下来。那是那地方有记载以来第一桩横死。这事出在我那条街拐角福音堂里一个孩子的母亲身上。」

「想来那可怜的老母亲既已丢了脸,丢一个头也就不怎么在意了,」宝莲叹道。她好奇地往楼下看。美国的唐人街对这个海边村里来的女子有一种古怪的引力。街上流动着一群杂七杂八的人,各国的人都有。那些体面商人的太太连名字都不愿提的女子,正从幽暗巷子上头高高的阳台上,用唱歌一样的声气彼此招呼。一个胖剃头匠正放声大笑,笑一个跌进沟里的醉白人;一个干瘦的老头提着一只鸟笼站在街角,央过路人算一卦好运;几个孩子在路边石上烧香。一位魁壮的六大公司的会首走过去,正同庙里一个穿黄袍的和尚认真地密谈。一个穿着最时新美国衣服的中国人,同一个笑得没个收束的极金发的女人,一道走进一家中国饭馆去。一切人声之上,听得见电车的铛铛声和笨重的车轮碾过石块路面的磕磕声。

宝莲抬起头,把心里的意思看向老妇人仙桃。

「是啊,」那老太太点头道,「在这么个疯地方养孩子。」

宝莲回进屋里,给小彦吃了午饭,仔仔细细把他穿戴好。那天下午他父亲要带他出去。她替他编辫子的时候,问起他同父亲去看的那些白女人。

他们回来的时候已是晚上——伍三桂和他的孩子。那小家伙兴高采烈地跑到她跟前。「妈,你看,」他说,一面把帽子拉下来,「我现在像父亲了。我没有辫子了。」

母亲低头看他——看那颗圆圆的小头,她一向当作宝贝的辫子已不再在上头垂着了。

「啊!」她叫道。「我为你羞;我为你羞!」

那孩子瞪着她,又受伤又失望。

「别理她,儿子,」他父亲宽解道。「没什么不对。」

宝莲把那两碗海菜和鸡肝摆在他们面前,回到厨房,她自己的饭在那里等着。可是她没有吃。她心里在说:「他是为那白女人做这事的;是为那白女人!」

后来,她把儿子的辫子放进那口箱子里——他父亲的辫子早就剪下丢在那里头了——她发现了一张迪恩太太的照片,那是这位美国女人刚做那年轻洗衣工的先生和恩人时照的。她拿着跑到丈夫跟前。「喏,」她说,「这是您一位白朋友的照片。」三桂几乎是敬重地从她手里接过去,「那位女人,」他解说道,「待我同母亲一样。」

「那位年轻的女人——眼睛是青瓷颜色的那一个——她也待您同母亲一样么?」宝莲轻声问。

可是她虽然轻声,伍三桂还是恼得脸红了。

「不许提她,」他喝道。「永远不许提她!」

「哈哈哈!哈哈哈!」宝莲笑了。那是一种柔和、并非不入耳的笑,可在伍三桂听来,几乎是对神明的亵慢。

然而他很快就平下来了。宝莲是他的妻子,待她好不但是他的本分,也是他的天性。所以他的小儿子爬上他膝头、求父亲吹支曲子给他听的时候,他便去取笛子,叫宝莲把那一夜的活放下。他要吹几支中国的曲子给她听。宝莲自从做了伍三桂的妻子那一天起,心和念头都不曾被别的变动分去,全集在伍三桂身上;她一时把心里的苦压了下去,顺从在丈夫吹奏的法力之下——那法力把她的心思载回到中国的旧日子里去,那中国的旧日子的印痕和影响,是永远留在中国流落在外的儿女身上的。

其四

一个男人若自以为该当,便娶两个妻子、甚至三个,在伍宝莲眼里是自然的、正当的。她自己就是从一个有两房孩子的人家出来的;在那家里,她母亲同她父亲的另一位妻子像姊妹一样同桌吃饭。那家里并不是一向太平;可是至少每个女人都有这一点可安心:她的男人并不把那另一个女人看得、待得高她一等。落在各人头上的是一样的命——给那男人生孩子,而那男人是一切的主。

可是,唉!给一个男人生孩子,而那男人却仰望着另一个女人——而且是另一个种族的女人——把她当作一个高出于女人的寻常用处之上的人:这里头的屈辱和羞耻!有一种心上的妒忌,比任何单是血肉上的妒忌都更锥心。

伍三桂的第二个孩子生下两个礼拜的时候,艾达·查尔顿同她姑母来看这小东西;那年轻姑娘同父亲明快地谈着,又同正长得结实快活的彦儿玩得很乐。那两位美国女人自然没法同那中国女人交谈;可是艾达把一束美丽的花放在她身边,握了她的手,又用光亮的眼睛俯看着她。她因种族不同而安心,因许多朋友的爱而安心,因自己所选的事业带来的快乐而安心,心里一点也没有疑到:那个丈夫是她姑母所提携的人的女人,正因为她而把一切都尝成了苦的。

客人走后,宝莲——那年轻画家在屋里时,她一直看着丈夫的脸——对他说:

「什么都拿、什么也不给的人,是能快活的。」

「什么都拿、什么也不给,」她丈夫学着她的话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她把您的心都拿去了,」宝莲答道,「可她没有给您一个儿子。给您生儿子这桩差使,是我的。」

「你是我的妻子,」伍三桂答道。「而她——唉!你怎么能这样说她?她像一朵清净的水里的花——一朵莲!」

他走出屋去,带着一小幅他们孩子的画;那是艾达·查尔顿同他道别时给他的,他原打算得意地拿给孩子的母亲看。

宝莲第一次看见那小画,是在婴儿死去的那一天。她丈夫把那小小的身子抱起来、说它已经没气的时候,画从他上衣口袋里落了出来。就在那头一刻的丧痛里,宝莲弯身去捡那画像,却惊骇地向后缩了回去,喊道:「她要施法!她要施法!」

她用脚跟踏在画上那张脸上,把它毁得再也补不起来。

「你不晓得自己在说什么、做什么,」三桂板着脸责她。他还想再说,可那死孩子脸上那层莫测的神色拦住了他。

「丧一个儿子,如同断一条肢,」他对那位没有儿女的股东说;他们两人坐在灯笼红红的光底下议论这桩惨事。

「不过您也不是没有可安慰的,」梁操答道。「您的头生儿子长得又结实又好看。」

「这倒是真的,」伍三桂应道,心上沉重的念头轻了些。

而楼上拉着帘子的阳台里,宝莲把孩子更紧地搂过来,热切地哭道:

「我心上的心啊,我宁愿你眼里的光也灭了,也不愿你被那新学的智慧所染。」

其五

伍宝莲那些中国女友彼此传着闲话,这闲话传到了宝莲丈夫那位美国女友的耳朵里。自从做了寡妇,迪恩太太便一心一意地为改善那些到美国来的中国种年轻工人的境况、提升他们而出力。她对外甥女说过,这些人所求的、所需要的,是同西洋人的学问多些相亲近,而她已担起这件事,尽她的力去给他们。她这桩工作的报偿和满足,有几桩是很丰厚的。看看伍三桂就是。

可是那些闲话传到了她耳朵里,叫她很不安。他们说伍三桂的妻子讲过什么——说她那小儿子不该上美国学堂、不该学美国的学问。这样的偏执和狭隘!想起来多么可悲!这里有一个人,住在美国受了益、得了利,一心要让儿子也得到西洋教育的好处——而这人的妻子却用她的无知同他作对,用她不讲理的妒忌拖住他。

是啊,那一层她也听说了。说伍三桂的妻子妒忌——妒忌——而她丈夫是男人里头最有德的,最厚道、最大方的。

「她妒忌什么呢?」她问艾达·查尔顿。「我认得的别的中国男人的妻子,有的是有缘故妒忌的,因为他们中间有些人真是坏得可怕,公然养着两个或更多的妻子。可是伍三桂不是这样的人。还有这个小宝莲。一个中国女人所能盼望的,她什么都有了。」

那姑娘心里忽然一闪,明白了过来,一时说不出话。等她找着话说,她说:

「您说,一个中国女人所能盼望的她都有了。姑母,我不信中国妻子的心同美国妻子的心真有什么分别。三桂待宝莲,同他若住在中国时待她是一样的。可这对她却不能一样,因为在他们自己的国里,他是不会同美国女人来往的。一个女人总是个女人,有她的直觉和察觉,不论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不论念过书还是没念过书;三桂的妻子一定早就留意到了——连她到的那一天在船上就留意到了——她丈夫对我们的态度,并把它同他对她的态度比过了。您没告诉我她妒忌之前,我没有想到这一层。我只恨自己没有早想到。如今,纵然她什么也不懂,我却看得出:那可怜的小东西在船上那半个钟头里,变得比伍三桂七年里变得更像个美国人——您虽然那样以他为荣。」

迪恩太太把头支在手上。她显然很为难。

「艾达,你说的也许是,」过了一会儿她答道;「不过即便如此,我认得这样久的是三桂,我的同情是在他那边。他要忍受的事很多。他们两人的日子已经隔开了七年。除了那孩子,他们之间没有一点兴味上、心意上的牵连。可是从他自己嘴里,我连一丝半点难处也没听到过。宝莲没来之前,凡有一点烦他的小事,他都来对我吐露,像我自己的儿子一样。如今他自己的家事,他是绝口不提了。」

「中国人的规矩,」艾达说,一面接着做她的活。「是啊,我承认三桂有些难题要解。这是自然的,他要过两种人生——一种中国人的,一种美国人的。」

「他是不得不这样,」迪恩太太回道。「我们教这些中国孩子的,不正是叫他们做美国人么?可他们到底是中国人,在某一层意思上,也必得仍是中国人。」

艾达没有答话。

迪恩太太叹了一口气。「可怜的、亲爱的孩子,他们两个都是,」她沉吟道。「这件事叫我心里很消沉。我想你是不愿同我下城去的。我想再同荣盛太太谈一谈。」

五新学的智慧(下)

「换换地方我是高兴的,」艾达答道,放下了画笔。

许多阳台上垂下一排排灯笼,洒着一种柔和的、月光似的光亮。墙上门上贴着一片片红纸,写着那些象形的字。窄街上,装饰着花的摊棚,还有画着巨大神像的旗幡和屏风,夺着人的眼目;穿着花哨绸衣的乐班子又尖又响地吹着打着,笛的笙的齐鸣。

人好像都出了门——男人、女人、孩子——差不多个个穿着过节的衣服。两个穿鲜红和黄袍的和尚,正在一座蒙着白银绣花厚毡的神案前磕头。几个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中国学生站着看,眼里带着懂得其中道理、却又半含轻慢的兴味;三个穿彩绸、衣着极其阔绰的姑娘,黑头发从脸上向后抹得平平的,脑后缀满珠宝,在她们上头一座镀金的阳台上,像笼子里的鸟一样啾啾啁啁地说笑。小孩子们手里满满地握着半月形的饼,到处啪哒啪哒地跑,眼睛虽在这个时辰里,还亮得同星一样。

唐人街在过中秋节,艾达·查尔顿很高兴,她回东部去之前,总算有机会见一见这节庆的光景。迪恩太太熟悉中国人,也熟悉唐人街那些迷宫一样的巷道,毫不胆怯地领着她四处走,指这样那样有趣的东西给她看,又给她讲那是什么意思。既是个热闹的夜,她就把去看那位中国朋友的念头放下了。

她们刚转过一个弯,正要上伍三桂的铺子和住处所在的那条街,一双小手就抓住了迪恩太太的裙子,一个欢喜的小声音尖尖地叫起来:「看我!看我!」那是小彦,穿着淡紫的裤子和绣花的小褂、小帽,煞是出色。他身后是个高个子的男人,两个女人都认得。

「您怎么会带着彦儿呢?」艾达问。

「他父亲把他交给我,算是个带路的、出主意的、做伴的。这小家伙很逗人。」

「到这边看,」彦儿打断他们。他蹦过巷子,到和尚们站着的神案那边去。大人们跟了过去。

「那个人在念什么?」艾达问。一个和尚已登上一张桌子,两臂伸向高悬天上的月亮,像是在作某种祷告。

她那位朋友听了一会儿才答道:

「那是一种把月亮当作神明来颂赞的词。我在汉口一次同样的节庆上听过,当时主持的那位中国和尚给了我一个译本。我差不多能背下来。我念给您听好么?」

迪恩太太同彦儿正在看那面画着大神像的屏风。

「好,我愿意听,」艾达说。

「那么把眼睛定在那一轮明月上。」

「可亲可爱的月啊,我看你在寂静的天上独行你的路,宽心的念头便悄悄漫过我,把我躁动的魂魄安抚下来。你这样甜美,这样庄重,这样宁静,使我忘了那些像刺耳的乱音一样横穿人生之和谐的狂风暴雨般的情绪,又使我记起一个在人世的争斗里几乎从不曾听见的声音——爱的低语。

「你这样安详、这样清净,仿佛在你柔和的光辉之下,不能有虚伪或卑下的东西居住;仿佛凡是你的光如祝福一般落在他头上的人,他胸中必定燃着一片诚挚——连天才的那种诚挚也在其中。

「你那同情的法力替我卸下许多愁苦;还有些念头,像林间最好的歌者的歌一样,太可贵、太神圣,不配给白日里那些漫不经心的耳朵听,可是当你是唯一的听者时,它们便自己流淌出来,不知不觉地成了文章。

「可亲可爱的月啊,有人说,住在理性那片阳光照着的田野上的人,该怕走进想象那月光照着的谷里去;可是我这个在智者之国里一向是个过客、一个生人的人,谨向你献上一片心的敬意——这片心晓得:你慈悲地照着——连愚人也照。」

「这真是中国的东西么?」艾达问。

「大体上,这是毫无疑问的。自然,我不能一字一句地保证。」

「我原以为里头会说到地上的果实——说到收成。我向来听说中国的宗教是极讲实际的。」

「儒教是讲实际的。可是中国人的心思要两个宗教。连最平常的中国人,也对日常生活之上的什么东西有所向往。所以他把佛教同他的儒教合在一处——在这个国家里,则是把基督教合进去。」

「谢谢您告诉我这些。这给了我一把钥匙,去懂一个我姑母和我都关心的中国人的心思。」

「您关心的这位中国人是哪一位呢。」

「就是今晚同我们在一处的那小男孩的父亲。」

「伍三桂!哎,他同李通海一道过来了。您认得李通海么?」

「不认得,不过我想我姑母认得。他在杂耍戏园里演戏、唱歌,是不是?」

「是;他能极轻易地把自己变成德国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或美国人,每一个角色都演得同他做中国人一样自然。喂,李通海。」

「喂,斯廷森先生。」

她那位朋友同应了招呼的那个活泼的中国青年说话的时候,艾达走到伍三桂同迪恩太太说话的那边去。

「彦儿下礼拜开始上学,」她姑母说,把她的手臂挽进自己臂里。到回家的时候了。

艾达没有答话。她正在定下心要做一件很不寻常的事。她姑母常说她好罗曼蒂克、不切实际。也许她真是的。

其六

「我姑母今天早上出城去了,」艾达·查尔顿说。「三桂,我打电话请你上来,是因为我想同你作一次私下的、你我之间的谈话。」

「出了什么事么,艾达小姐,」那年轻商人问。「有什么我能替您做的么?」

迪恩太太时常请他替她办些小事,或者就她交际上、家里的种种事情同他商量。

「我真不知道,没有三桂的头脑替我打点,我该怎么办,」她常对外甥女这样说。

「不,」那姑娘说,「你替我们做得太多了。你一向如此,从我认得你那天起就是。我们竟容你这样,真是不该。」

「艾达小姐,您说什么呢?我到美国以来,您姑母把这所房子弄得像我的家一样;我自然关心它,也喜欢替它做一个男人能做的任何事。我到这里来总是快活的。」

「是啊,我知道你是的,可怜的老伙计,」艾达心里对自己说。

她出声说的是:「我有话要同你说,我愿意你听一听。三桂,你肯听么?」

「我自然肯听,」他答道。

「那么好,」艾达接着说,「我今天请你来,是因为我听说你家里有不和的事,说你妻子在妒忌你。」

「艾达小姐,请您不要谈这个。这是您不能懂的事。」

「你答应了要听、要留意的。我是懂的,纵然我不能同你妻子说话,不能弄明白她感觉什么、想什么。三桂,我懂你,我看得出这不和是怎么起来的。我一听说你妻子在妒忌,我就知道她为什么妒忌。」

「为什么?」他问。

「因为,」她毫不退缩地答道,「你心里想别的女人想得太多了。」

「想别的女人想得太多?」三桂茫然地学着她的话说。「这我倒不知道。」

「是啊,你不知道。所以我告诉你。可你是这样的,三桂。而且你变得太美国化了。我姑母鼓励你这样,她是个好女人,存的是最好最高的用心;可是我们谁都免不了出错,而要把一个中国男人变成美国人——如果他有一个仍旧照老样子不变的妻子——这就是个错。你若没有成亲、是个可以自由上进的人,那就不同了。可你不是。」

「那么我该怎么办呢,艾达小姐?你说我想别的女人比想她想得多,又说我太美国化了。事情既已如此,我现在还能怎么办?」

「第一件,你得想着你妻子。她替你做的事,没有一个美国女人肯做——还不认得你,就到你这里来做你的妻子、爱你、服侍你——整个儿是凭着信你。你得记着:有好多年,她被锁在一所小屋里,照料你那有病的老母亲——这对一个年轻姑娘实在是桩苦差。你得记着:在她眼里你是世上唯一的男人,而且一向是她唯一在意过的人。想一想你在这里这些年,她过的是孤单劳苦的日子——一个娃娃和一个老太太是她唯一的伴。为了这个,她把自己所有的亲人都离开了。没有一个美国女人肯这样牺牲自己。

「如今她有什么?只有你和她的家务。白女人读书、弹琴、作画、听音乐会、看戏、听讲演,一头埋进自己喜欢的事里,一生当中想着、顾着许许多多的人。除了丈夫,她还有许多叫她快活的东西。中国女人却只有他一个。」

「还有她的孩子。」

「是啊,还有她的孩子,」艾达·查尔顿重了一句,禁不住笑了,可随即又转为严肃。「这又是一个缘故,叫你该把那个美国人暂且放下,回去做个中国人。为你那宝贝小儿子起想,你同你妻子该和气快活地一处过。对他的好处说,这比他上美国学堂、变成美国人要紧得多。」

「我的志愿是让他把美国的学堂和中国的学堂都念完。」

「可他最需要的是一个疼他的母亲。」

「她疼他是不差的。」

「那你为什么不照该有的样子疼她呢?我若成了亲,我丈夫若宁愿把晚上的工夫花在别的女人那里而不在我这里,对别的女人比对我客气得多、恭敬得多,我就不会以为他很爱我。现在你能懂你妻子为什么妒忌了么?」

伍三桂站起身来。

「再见,」艾达·查尔顿说,把手伸给他。

「再见,」伍三桂说。

他若是个白人,艾达·查尔顿这一番小小的训诫,毫无疑问会起同她本意相反的效力。至少,被训的人多少要对她的真心存点讥疑。可是伍三桂不是白人。他是中国人,在艾达·查尔顿摆到他面前的这样一桩要紧事上,他看不出有什么不真心的道理。他觉得自己是被逐出了乐园,可他并不像白人会做的那样,去质问那个执着火焰之剑的天使有没有这样做的权柄。他也不把事情出了岔子的罪责推到哪个女人头上。他只是定下心来,把现有的局面尽力过好。

其七

伍家有过一个太平的礼拜——就是小彦要进美国学堂的前一个礼拜。那样太平,以致伍三桂开始以为他妻子在孩子这件事上已经顺了他的意思。他一面轻轻吹着口哨,一面削一只给孩子做的小船。艾达·查尔顿的话引起他一串心思,这串心思绕着宝莲绕得这样紧,他终于决定:她若再反对孩子上美国学堂,他就不坚持了。到底,美国话在这一个世纪里也许有用,可世界的轮子还要再转,那时候也许就全不必要了。谁说得定呢?他几乎就要对宝莲把这意思说出来。

如今是小彦要走去上美国学堂那个早上的前一夜。他整天为这事兴奋着,他父亲为了安他的心,末了叫他出声念一个小故事——念那本中国书里的,那是他在美国过头一个生日时父亲给他的,也是父亲教他念的。那小家伙乖乖地把小凳子拖到母亲身边,用孩子的吟诵腔念那个不敬的小子的故事:那小子跟在他祖父的丧仪后头,把人家留在坟上供鬼神享用的脆烧鸡和松皮橘子吃了个饱,于是遭了大难。

伍三桂听了这故事开怀大笑。它叫他想起自己小时候的几桩淘气事。可是宝莲只默默抚着那小小念书人的头,像是陷进了遐想里。

一股新鲜的海咸气从湾里吹进来。母亲打了个寒噤,伍三桂从他正系的船索上抬起头来,叫彦儿去把门关上。那小家伙回到母亲身边时,在她膝上绊了一下。

「哦,可怜的妈!」他古怪地道歉道。「是那笨脚,不是彦儿。」

「是啊,」她答道,一条臂膊弯过去搂住他的脖子,「总是那脚。脚之于魂魄,如同蚕茧之于蝴蝶。你听着,我给你唱那首《快活的蝴蝶》。」

她用一种清新如鸟的声音唱起那首中国的老调儿。伍三桂听着,很高兴听见她唱。他喜欢身边人人都欢欢喜喜的。那正是迪恩家叫他着迷的地方。

这一家子歇息之前,船做成了。彦儿把它细细查看了一番,起先是挑剔的,随后便是得意的。末了他把它拿走,小心地放进他存风筝、皮球、陀螺和别的宝贝的那只壁橱里。「明天放了学我们就把它放出去走,」他对父亲说,一面感激地抱住父亲的臂膊。

三桂摩着那颗圆圆的小头。这孩子同他是极好的伙伴。

是什么声音叫三桂从睡里惊起?那正是夜与昼交界的时候,宝莲在这时辰起身是不常有的。可是他听得见她的声音在彦儿屋里。他用肘支起身子听。她正轻轻唱着一首儿歌,唱的是几只小松鼠和一个猎人。三桂纳罕她怎么在这样的时辰那样唱。从他躺着的地方,刚能望见孩子的小床,和那静静躺在微光里一动不动的孩子的身影。多么地一动不动!一转眼,三桂已到了床边。

那只空杯子和杯里黑黑的渣,把事情都说明了。

他在这世上最爱的东西——那个用他的欢快和俊秀爬进他心里去的宝贝儿子——被人从他这里取走了——取走他的,正是给了他的那个人。

三桂摇晃着撞在墙上。小床边跪着的那个身影站了起来。她的脸是庄重而温柔的。

「他得救了,」她笑道,「从那新学的智慧里得救了。」

那父亲的悲痛苦得没有言语,只把头埋在双手里。

「怎么!怎么!」宝莲望着他,困惑地问。「这孩子是快活的。蝴蝶不为蜕下的茧哀悼。」

三桂关了铺子的门板,写了这样一张字条给艾达·查尔顿:

「我因一桩意外失了我的孩子。我要同我妻子回中国去,她的身子需要换个地方。」

它摇曳的影

其一

潘是个一半白、一半中国的姑娘。她母亲死了,潘同父亲住在一处;父亲在都板街开一家东洋货铺。潘一生都住在唐人街,若说她同四周的人在哪一点上不同,她自己也很少去想。只是在马克·卡森来了之后,她身上那重天性的玄妙才开始扰她。

他们相遇,正当四邑人抵制三邑人的时候。那位被派来找新闻的年轻记者,走过唐人街大路小巷的燥热、尘土和腥臭之后,跨进了一间阴凉深邃的屋子;那屋里香着干百合和檀香的气息,他在那里见到了潘。

她没有同他说话,他也没有同她说话。他要办的事是同那位戴眼镜的商人办的;那商人正用一支尖头的毛笔在牛皮纸本子上记账,又在一只算盘匣里拨着珠子。至于潘,她向来是避着白人的。同她父亲那族的人在一处,她是自然的、自在的;可是在她母亲那族的人跟前,她便觉得生疏拘束,躲着他们好奇的打量,就像躲一把刀的利刃。

马克·卡森回到报馆,打听了几句关于那个叫他猜不透的姑娘的话。她是什么人?中国人还是白人?本市新闻的主编答了他,还添上一句:「她是个格外聪明的姑娘,关于中国人的故事,她能讲得比这城里任何人都多——只要她肯讲。」

马克·卡森有一副坚决的下巴、一双聪明的眼睛,还有一种声气,很容易赢得不设防的人的信任。在记者室里,人家说他是「一个肯拿灵魂去换一条新闻的人」。

潘起初的羞怯过去之后,他发现她对他坦白自在得令人发愣;可是除了一样,他有着绅士的一切本能,并没有在她身上犯那种寻常的错。他是潘的第一个白人朋友。她生来落拓不羁,不受那些加在白女人或中国女人身上的俗套拘束;而她那位东方人的父亲,对这个亡故白女人的女儿,在疼爱之外还掺着这样大的敬重和信赖,以致她做什么、说什么,在他看来都是对的。至于潘自己!一个白女人也许能把一句侮辱放过去;一个中国女人也许看不出那是侮辱。可是潘!谁敢对孩子气的小潘出一句侮辱的话,那真要算个好胆的人。

这一切,马克·卡森那双清亮的眼睛都看出来了;他又用细腻的手段和微妙的心思,教这年轻姑娘明白:在他来之前她一直懵然不觉,其实她这一生是独自过的。这一课她学得这样好,有时候竟像是她那个白的自己,非把她那个中国的自己整个儿压住、踩在脚下不可。

这中间,她全心全意地信着他,领他在唐人街各处走,把许多事物那质朴的玄妙和来历一一引他去知道;这些事物,因为她是她父亲那一族的人,她心里是怀着温存和骄傲的。为她的缘故,庙里那位穿黄袍的和尚、望景巷的星相家,以及别的守旧的中国人,都把他当兄弟接待。她一敲门,水莲社便向他开了门;至清兄弟会收他做了一名荣誉会员,因此不但使他得见、而且得以亲身参与一桩从来没有美国人参与过的仪式。有她在身边,他无论到哪里都受欢迎。连那些抱着娃娃的中国小妇人,也用温和的笑容迎他;孩子们庄重地嚼着他给的糖,背儿歌给他听,好叫他长点见识。

这一切他都很受用,潘也一样。他们两个都年轻,都心上轻快。而等一个下午消磨过去,总还有那间向着星空敞着的高屋,屋里中国的瓷碗盛满了花,大大的彩灯洒着柔和的光。

有时候有音乐。他们底下那家镀金的饭馆里,一个星期有三个晚上有中国乐班奏乐;锣敲得越响、琴拉得越起劲,潘就越高兴。饭馆底下便是她父亲的货铺。文有偶尔会踱上楼来,问这对年轻人还缺点什么才能圆满,潘就答:「只缺您。」潘很以她的中国父亲为骄傲。「我宁愿要个中国人做父亲,不要白人,」她常对马克·卡森这样说。上一回她这样说的时候,他问她愿意要哪一种人做丈夫,白人还是中国人。而潘,自他认得她以来第一次,没有话答他。

其二

那是热了一天之后,一个凉爽安静的傍晚。天上是一弯新月。

「上头多美!下头多不美!」马克·卡森不由自主地叫道。

他同潘一直从他们那敞着的高处,往下望着底下那条灯笼照着、杂色人流拥挤的街。

「也许它不很美,」潘答道,「可我住在这里。这是我的家。」她的声音微微颤了一下。

他忽然向她凑过去,握住她的手。

「潘,」他叫道,「你不属于这里。你是白的——白的。」

「不!不!」潘抗道。

「你是,」他断言道。「你没有待在这里的道理。」

「我生在这里,」她答道,「中国人把我看作他们自己的人。」

「可是他们不懂你,」他接着说。「你真正的那个自己,对他们是陌生的。你读的书——你想的念头——他们对这些有什么兴味?」

「他们对我有兴味,」忠心的潘答道。「哦,别再那样说了。」

「可我非说不可,」那年轻人固执道。「潘,你难道看不出,你非决定自己要做什么不可——中国人还是白人?你不能两样都做。」

「别说了!别说了!」潘求道。「你这样同我说话,我就不爱你了。」

一个中国小男孩送上茶和番红花饼。那是个样子入画、说话腔调古怪的小人儿。马克·卡森快活地同他说笑,潘两只小手捧着一只茶碗,一面笑一面啜。

两人又独处的时候,那条银色的水流和那弯新月便成了他们端详的东西。那是个极美的夜。

过了一会儿,马克·卡森一手搭在潘肩上,唱道:

「永永远远,永永远远,

只要这河水还流,

只要人心还有情,

只要人生还有愁,

那月亮和它破碎的倒影,

和它的影子,总会出现:

作天上之爱的表记,

和它在这人间摇曳的影。」

听着那叫人没法抗拒的声音把自己的心唱走,那姑娘撑不住,哭了。她是这样年轻,这样快活。

「抬眼看我,」马克·卡森说。「哦,潘!潘!这些泪就证明你是白的。」

潘抬起那张湿了的脸。

「亲我,潘,」他说。那是第一次。

第二天早上,马克·卡森动笔写那篇特写文章——他已答应报馆写它好几个礼拜了。

其三

「咒他的祖宗,」文有嗥道。

他把一张报纸扔在女儿脚边,走出屋去。

父亲这从不曾有过的愤怒叫潘吃了一惊;她把报纸捡起来,在午后清亮无情的光里,读到了那此后永远烙在她记忆上的东西。

「被卖了!被卖了!被卖了,去做一个卖人的!」

那烧得通红;苦痛是言语解不了的,是眼泪消不去的。

就这样直到夜色落下。随后她磕磕绊绊地上了那道黑楼梯,上到那间向着星空敞着的高屋,想把这件事想明白。有人伤了她。是谁?她抬起眼。那里照着:「它摇曳的影」。这帮她想清了。是他做的。那一下狠手——是无心下的么?唉,他分明晓得:那把刀穿过别人来刺她,便连带把所有那些人的痛一同带进她自己的心里。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她这个被他叫做「一个白姑娘、一个白女人」的人,宁愿自己的身子和魂魄赤裸裸地被人看去,也不愿那些对爱她的人是神圣的、隐秘的东西,被残忍地揭开、无情地摊在那些讥笑着而又不懂的外人面前。这一切他都晓得得这样清楚、这样清楚,他却漫不经心地把她的心唱走了,带着她的吻在唇上,笑着一转身,刺了她一刀。而她,是属于那个记着事的族类的。

其四

马克·卡森离开两个月之后回到城里,想起了潘。他当晚就要去看她。亲爱的小潘,俊俏的潘,伶俐的潘,逗人的潘;潘,她总是那样坦白地为他来而高兴;那样急着要听他做的一切事;那样会赏识人,那样给人鼓舞,那样有情。那篇文章她这时候该已忘了。一个白女人何必在意那样的事?她真正的自己是高出这一切之上的。那几个礼拜他们那样时常相见,他不是把这个道理教给她了么?诚然,他最后这一课是重了些,他还不晓得她是怎么受下来的;可是即便那粗糙伤了她、惹恼了她,也有一服治伤的膏药、一种法师的油,而怎样用它,谁也不如他知道得清楚。

然而他虽有这些宽心的想头,心底下却有一股暗流,叫他往潘那里去的脚步迟疑起来。他拐进朴次茅斯广场,在面对着为纪念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而立的那座喷泉的长凳上坐下。他写过一张字条给潘,告诉她那桩派差要叫他出城两个月,还把地址给了她,她为什么不回?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会晓得为什么么?会的——马克·卡森自己也晓得。可是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会坦然地自己答出这个问题,马克·卡森却把它推到一边,起身上坡去了。

「潘,我知道他们不会怪你的!」

「是。」

「亲爱的,里头一个字也没提你。这一层我是小心的,不单为你,也为我自己。」

沉默。

「反正那都不过是迷信。这些东西非揭出来、非除掉不可。」

还是沉默。

马克·卡森觉出一种异样的发凉。今晚的潘不是她自己。她连样子都不像她自己。他素来是见她穿美国衣服的。今晚她穿的是中国装。若不是她那些轮廓分明的五官,她简直可以是个中国姑娘。他打了个寒噤。

「潘,」他问,「你为什么穿那件衣服?」

潘两只小手在袖子里头扭着;可她的脸和声音都是平静的。

「因为我是个中国女人,」她答道。

「你不是,」马克·卡森凶狠地叫道。「潘,你现在不能这样说了。你是个白女人——白的。你那个吻不是向我许了这个么?」

「一个白女人!」潘学着他的话,声音高而清亮,直上头顶的星空。「拿全世界来换,我也不愿做个白女人。你是个白男人。而向一个白男人许的话,算得什么!」

后来她病倒了,火的那一元在她身子里烧得这样猛,几乎把她那孩子似的身架烧干;这时候,文有家里来了一个刚会走路、话还说不清的小东西。她爬上潘的卧榻,把头贴在这病姑娘的胸口上。那小小的头贴上来的感觉引出了眼泪。

「瞧!」那小东西的母亲说。「你自己总有一天也要养个孩子,这一场的苦涩就都过去了。」

而潘,因为是个中国女人,便得了宽解。

六小我的礼物

教室里装饰着各色彩布做的旗幡。中国灯笼在头顶上荡着。一只又大又绿、黄眼睛的瓷蛤蟆蹲在教师书桌的正中。热带的和本地的花木:杜鹃、风信子、棕榈和中国水仙,把屋里的空气都熏香了。

那是一八某某年中国新年的前一天,麦克劳德小姐那些小学生在装饰他们的教室时,把他们对别致巧思的喜爱和对美的赏识都表露出来了。他们个个穿着过节的衣服。有韩文棣,一身天色的衣裳,宽大流垂的袖子,每只袖上绣着一条黄龙。韩文棣的父亲是他那一族在美国的族长。有三基,是那位美国化了的商人的儿子,穿一身美国铺子里买的衣服,硬挺挺、瘦条条的。女孩这一边,小彩得意地穿着一件方格路易丝绸的宽身长袍;翡和细则穿着家乡的彩绸衣裳,绸上绣着金花,看去像两只蜂鸟。

麦克劳德小姐的眼光越过堆在她书桌前三张椅子上的那一堆礼物,越过那些年幼送礼人的头顶,落到后排座位上:那里坐着个穿蓝布小褂裤的小家伙,一双白底鞋晃荡着,摆出一副「谁也不理」的样子。

小我在同学们眼里,几乎算个罪人。全校只有他一个学生,不曾在「先生」这尊神位前献过东西;而他是个每餐只吃米饭和酱油汁、再没有更好菜式的人的儿子,这一节也减不了他的罪。还有别的学生,连蘑菇、笋尖、乳猪是什么味道都不晓得,却不断地献上纸席、野花、石子、怪虫以及别的至少有一点心意的礼物。可是这件事的实情是:小我既不是不知感激,也不是没有情义。他只是犯了一个毛病——骄傲。他若不能像唐人街最富的商人的儿子谭兴和李柱那样,用王侯气派去送,他就索性不送。

然而,麦克劳德小姐若在她那颗苏格兰的心里容自己偏爱一个学生,那个人就是小我。她因为拒了谭兴和李柱那两个胖胖的、一脸自得的儿子常常价值不小的礼物,不知多少次招了他们父母的不快。她看见过小我的眼睛暗下去、两只小手往袖子里缩进去——那正是富人家那些留着辫子的宝贝们啪哒啪哒地走到她桌前献礼的时候。

「孩子们,注意!」麦克劳德小姐说;接着她讲了一小段话,谢她的学生们送来这些表示赏识和情意的东西,可又叫他们记牢:一个孩子若再没有别的可献,只送她一个自己刻的木头人儿,她看重它,同看重一个父亲阔得起戴金纽扣的孩子送的象牙或玉的人儿一样;孤儿阿梅送的一颗荔枝,于她同一个坐拥许多果园的人的独生女儿送的一篮橘子一样地可人。一切礼物里最大的那一件,是无价的。他们该记得她在圣诞节时讲给他们的那个故事:把一个心爱的独子赐给一群所爱之民。世上所有的钱都买不来那个可亲的小孩子。他是白白赐下的礼物。

小我停住了晃荡他那双白底鞋的脚。他用庄重的眼睛、皱起的眉头,把这段话思量了一番。

新年头一天过得十分热闹。灯笼下面有欢乐的时辰,有别致的礼仪,有讲究的筵席。吹笛的拿出笛子,弹琵琶的拿出琵琶,拉弦的拿出弦子。没有一个孩子不得着一块金的或银的;糖食、松皮橘子和瓜子撒得满处都是。音乐的声调把那些昏暗的巷子弄活了,「花」——就是烟火——把老的少的都逗乐了。文社和善堂把他们中间那些凭想象和见闻能够说书的人请出来,讲英雄的功业、情人的绝望、孝子所得的福、不孝之人可怕的下场;太阳落下去了,落下去很久以后,一群群听得入迷的少年还坐在那里听那些法术和灵异的故事。

在这一切中间,小我穿着他那双白底鞋,四处游荡着,心里想的却是那另一个故事——那个圣婴的故事。

中国新年的第二天,麦克劳德小姐那只线网袋里装满了红纸包的喜气,满得要溢出来;她在徐家门前站住了。敲门没有应声,她便提起门闩,走进一间黑着的屋子。屋子最里头的角落,一张卧榻边跪着一个女人,呻吟着、流着泪。那是徐阿娣,小我的母亲。小我的正名叫徐平。麦克劳德小姐同情地碰了碰她的肩。那女人打了个寒战,低低的呻吟变成了撕心的哭喊。先生晓得她的小娃娃被人偷走了么?有什么恶鬼把他魇走了。她的男人同几个朋友出去找那孩子了;可她觉得他们一定找不着——永远找不着。她已经给「娘娘」烧过香,求过送子娘娘帮忙;可她的祷告不会有用,因为她男人那个月忘了寄钱回去给他父母买人参熬汤。他去同那赌钱虎碰运气,输了。他若得了运气,他父母就能收到平常的两倍;可事情偏是这样,他输了。如今这娃娃,小我的弟弟,也输掉了。

「这是怎么出的事?」麦克劳德小姐问。

「只有我们两个在家——娃娃和我,」那母亲答道。「我男人出去串门,小我在巷子里玩。我端了一碗熟饭、一壶茶,到老仙桃那边去。我们自己嘴里也不宽裕,可过新年先对那些未必能再见一个新年的人尽点心,总是好的。我最后看见娃娃的时候,他是睡着的。等我回来,他是睡着、是醒着,是在活人的地方、还是在鬼神的地方,就不叫我晓得了。只有狼——只有虎心的东西——晓得。」

这一桩实在是该同情的事。麦克劳德小姐尽了她的力;过了一会儿,徐阿娣坐起来,带着几分指望,听她男人的脚步声。他终于来了,是个疲乏、瘦削的人,在过节的日子里仍穿着做工中国人的蓝布褂裤,戴一顶很破旧的美国软帽,辫子就绕在帽子里。跟他进屋来的还有好几个同乡,他们朝屋里这白女人投来疑忌的眼光;可一认出来,便一个接一个走上前来,按美国的样子同她招呼。麦克劳德小姐同唐人街别的白人女教师有几点不同,正是这几点为她赢得了学生父母的格外看重。一点是:虽然谁都看得出她爱她的工作,教那些交到她手上的孩子极其耐心细致,她却不是个爱搂抱抚弄孩子的女人。再一点是:她在试着教自己的语言之前,先下了工夫去学中国话。第三点是:她住在唐人街里,在那里的住户中间安然像在家中。

徐阿娣见男人回来却没有带着娃娃,苦苦地失望了。她从卧榻上起身,把那些男人进来时关上的门拉开,又指着他们,喊道:「去,找我的儿子去!去,找我的儿子去!」

老徐平恨恨地向她转过身来。「妇人,」他喝道,「孩子丢了,是你的错。我用眼、用耳、用舌、用腿都找过了;可这等于在海底捞一根针。」

那母亲可怜地哭起来。「都是那赌钱虎,」她抽噎道。「是他叫你忘了你父母,恶运才跟着来了。阿呀,阿呀,阿呀。我的心沉得像最黑的天!」

「这是什么胡话!」麦克劳德小姐叫道,觉得是该插手的时候了。「这孩子不会走远。咱们都去找,看谁先找着他。」

门外已聚了一群男人、女人和孩子,多半穿着鲜亮的节日衣服。听了先生这话,众人应和之声哄然而起,随即有人往过道里钻、往楼梯上奔、往门后头摸。为了查那些地下的地窨子、铺子、壁橱、楼梯、阳台,灯笼都点起来了。徐家住处近旁没有一个窟窿不被锐利的眼睛钻进去。富的穷的一样加入了这场寻找,庙里一个穿黄袍的和尚和六大公司的一位会首尤其显得热心。

那母亲跟在麦克劳德小姐脚后,一路哀哀地哭诉。「阿呀,我的小花苞,我的玉宝贝,我的桃花儿。小小的手,筋络像新叶子一样;声音像和风的呼吸。唉,命数同我作对!你从你这可怜的母亲身边丢了,她没有一点办法,身上又带着镣铐。死倒真是甜的;可这点恩惠也不给。」

一天过去了,黄昏渐渐偷上来,接着是夜。风一阵阵刮着,可月亮已升起来,照得亮亮的,所以连那些黑巷子里也有了一种月光。唐人街的主要部分已经细细搜遍,这时候注意力多半放在那些爬上鲍威尔街去的坡上。麦克劳德小姐的屋子就在半坡上一所出租楼房的顶层;那是个舒适的小地方,尽管四周看去毫不舒适。风开始从海湾那边阴冷地吹来的时候,她的心思不免恋恋地飘向她那张安乐椅和那炉欢快的炭火;可也只是一刹那。娃娃没找着,她是不能歇的。这些中国人的苦,就是她的苦;他们的难,也是她的难。当亲族辜负了她的时候,她不是把他们认作自己的人了么?他们对最小的一点帮助也那样感激,他们那不露声色却忠实的情意,对一颗曾被她倾注过青春、气力和才能的人的冷漠所伤、所负之人的心,是一服膏药。

忽然听见一声喊。王谭兴,一个做买卖的中国人,领着那一队去查唐人街上半部的人;他在一所摇摇欲坠的出租楼房门口出现了——那正是麦克劳德小姐筑巢的那一所——在灯笼底下挥起一面中国旗,这是孩子找着了的信号。

中国人一窝蜂地朝自己国家的旗子涌去。除了麦克劳德小姐,没有一个白人、连一个巡警都没有,被拉进这场寻找里来。

跑在涌动人群最前头的是老徐平;人丛中间喘着气的是阿娣和她那白女人朋友;所有人的后头,不紧不慢、安安静静地踏着步子跟来的是小我。他素来是他父母注意的头一件东西,可这一天,或者说这一夜,他好像被全然忘了。

寻人的一股股涌上好几段楼梯,各层楼口的每一扇门里都有男人、女人、孩子探出头来,问这是怎么一回事。被人挤在里头,这位先生末了发现自己竟被堵在她自己屋子的外头。

有人在大声激动地说话。那是王谭兴,她那个同名学生的父亲,也是另一个学生李柱的叔父。他在说什么?这位先生竭力伸着耳朵去听他的话。老天爷啊!他正在宣称,是她偷了这孩子;孩子就在她屋里,藏在她床的被褥底下——这是铁证,说明这个打着交情的幌子、把自己讨进他们心里和家里的人,其实是个暗地里的仇人。

「再不要信她了——这个麦克劳德珍,」他喊道。「她的笑虽甜如蜜,她的心却像一把剃刀。」

这番话之后,是一片不祥的静默。

王谭兴是个自大的人,他的虚骄是被那些乖巧的白人奉承出来的;那些白人同这位不会周旋的苏格兰女人不同,他们是分得清富人的礼和穷人的礼的。不过,他身为水莲社的社长、天理会的书记,在唐人街是个有势力的人;当徐阿娣向她投来一瞥发寒的眼光、昏倒在她身后一个粗壮同乡妇人的臂弯里时,这位先生就痛切地领会到这一层了。

却说,麦克劳德小姐血管里跳着的是苏格兰族长的血;正是这股勇敢的血,在她早年存放希望和梦想的那些船一条接一条沉掉之后,把她的魂魄从风暴的洪水上托了起来,帮她在一片既狂野又陌生的海上另放下一条船。那条船经过许多场大风了。她把它平安驶进了港,难道还要容它沉掉——沉在港里?决不!那条船是她全副女人的情意和精力的保管库。它载着她的中国的事业——她正是在这事业里得了宽解、太平和快乐。谭兴要毁掉它,她总得挣一挣去救。

这个无畏的女人被这些念头提起了劲,从面前的人墙里挤过去,到了说话人的身边。那娃娃就在这一片喧闹中间睡着,一只小手枕在腮下。那样一幅好看的画,连她在这般紧张激动之中,也停了一刻去惊叹、去赞赏。

随后她转身对着那个穿着华丽节日袍服的大个子中国人,她那小而单薄的身子挺到最高,淡蓝的眼睛里烧着火。

「王谭兴,」她喝道。「你自己也不信你这话,你却想叫我的朋友们信它——这个你是晓得的!这可亲的娃娃怎么到这里来的,我同他母亲一样不知道。」

那中国商人傲慢地把肩一耸,又向众人说话,叫他们自己去断。孩子是被偷走的。这位先生假装帮着找,可领路到她屋里、在那里找出孩子的,是他,不是她。

屋里到处起了低低的嘁嘁声;可等那声音落下去,这白女人四下里找一张友善的面孔,却惊讶而又振作地发现有许多张。她的精神升了起来。

「我怎么会晓得那孩子在我屋里?」她愤然地问。「我清早就离开那地方了。是我所不知道的什么人,在那以后把他抱进去的。」

王谭兴轻蔑地笑了一声,走开了;照他自己想,他的报复是完满了。

那娃娃的父亲把儿子举起来,递到伸着两臂站着的母亲手里。她抽噎着一把攥住孩子,用惊骇的眼睛瞪着那位先生。

「朋友们,」这白女人提高了嗓子,作最后一次的努力,喊道,「你们肯让那个人把你们的心从我身上扭过去么?你们认得我还不够久么,不够信我么——这娃娃怎么会在我屋里,我固然说不出来,可把他抱到那里去的事,我是清白的。阿娣,」——她转向那母亲——「你能信我会伤你娃娃头上一根头发么?」

阿娣犹疑着,眼里满是泪。她是爱这位先生的,可王谭兴已在她迷信的心里种下了一粒毒种。麦克劳德小姐看出她的犹疑,心里一沉,几乎绝望。

一个极老极小的妇人一步一步挪上前来。

「麦克劳德珍,」她喊道,「你心上魂上那些慈恩高贵的品性,该配一个比这更快活的新年。王谭兴的话骗不了老仙桃。」

啊!这苏格兰女人感激地握住了这中国老妇人的手。她喉头发紧,说不出话来。

于是阿娣说道:「先生,原谅我,」她求道。

那先生便用一个笑容作了回答。

好些男人女人走上前来,看着先生的脸,谢她从前的好处,又说他们是信她的。

「麦克劳德珍,」一个老人断言道,「你好得过一百个女人。」

这是珍·麦克劳德一生所得过的最高的称赞。

「母亲,你说错了!」她转向老仙桃,满面光彩地说。「这是我过过的最快活的一天。」

那娃娃的父亲解说道:「神明看见我不配,就从我这里取了去,给你。」

而小我挤到先生身边,用她自己教他的话尖声说道:

「我有一个弟弟。我浑身都爱他。你说娃娃男孩是最好的礼物,所以我父亲母亲没看见的时候,我把他送给你。小我送的比李柱和谭兴送的好。」

小我这番自夸却又甜美的招认引起的喧闹,好一阵才平下去。那话人人都听见了,可除了那位先生,没有一个人全懂。

娃娃是在没有眼睛看着的时候,被小我结实的臂膊从家里的屋顶底下抱到先生那间出租屋里去的——这一节,那孩子自己向众人说得明明白白。可是为了救她这小学生免受他父亲那显然在理的怒气,还得由麦克劳德小姐来解说他劫人的缘由;她解说得那样清楚、那样动人,以致那父亲把他的头生子举到膝上,用英语宣称:「我以他为荣。他是头一名的学生,」那母亲则疼爱地笑了。

小我看了看母亲膝上的娃娃,又看了看那位先生。他眼里满了泪。

「你不够喜欢我送你的东西,不留着他,」他抽噎道。

「喜欢,喜欢,」麦克劳德小姐宽解他道。「我这样喜欢他,所以我把他收进我心里去,放在我那个故事里的娃娃放着的地方。你不记得么?故事里那位父亲把那娃娃赐下来,正是为了这个。为了在他回到那位那里去之后,还留在众人的心里!」

「啊,是啊,」那孩子答道,脸亮起来。「你把我弟弟留在你心里,我把他留在屋里,同我和我父亲母亲在一处。那是最好的了!」

一个嫁了中国人的白女人的故事

其一

我为什么嫁了刘康禧,一个中国人?唔,第一,因为我爱他;第二,因为我厌倦了做工、挣扎、同这世界厮打;第三,因为我的孩子需要一个家。

我第一个丈夫是个美国人,比我大十五岁。有几个月我同他过得极快活。我原是个做工的姑娘——一个速记员。有了自己的家,我心里满是欢喜。伺候詹姆斯,给他做些可口的中饭晚饭,念些报上杂志上的小段给他听,弹唱我那些小曲小调给他听,于我都是乐事。有几个月,他也好像十分满意。我想我对他是件新鲜东西,他三十四岁以前一直过的是单身日子。可是不久他就不再为我那些小玩笑笑了,我逗他他就不安、发脾气;我要他听一个我感兴味、极想告诉他的故事时,他便叫我不要烦他。我很快看出这变化,明白我们之间隔着一道差异的深沟。然而我爱他,也以他为荣。人家都把他看作一个极聪明、极有见识的人;他父母虽是没念过书的做工人,他自己却念完了公立学校。他又是个社会主义和新思潮读物的无所不读的读者。女子参政是他尤其着迷的一桩。我手边只要有本杂志,他就拿起来,把那些劝女人立志做男人的同志、同兄弟们并肩前行的篇章朗声念给我听。有一回我试着说了一句:一列男人齐步并行我固然很赞赏,可男女这样排起队来,在我看却要成一幅很不美、很没秩序的景象。他皱了眉,答说我不懂他,又说我太轻浮。他还常把报上关于那些生意本事和魄力出色的女人的记载指给我看。有一回我对他说,我并不赞赏精明的女商人,因为我——还有我认得的别的姑娘——往往发现她们远不及世上那些卑微的苦工,就是寻常的做工女人,那样心好、那样慷慨、那样肯帮人。他对此的回答是:我是妒忌,是孩子气。

可是,尽管他说这些不厚道的话、明明看不起我,我还是想讨他的欢心。他是我的丈夫,我爱他。许多个下午,家务做完之后,我都用来想学一点劳工政治、社会主义、女子参政和棒球——那些他最感兴味的东西。

这是桩苦工,可我硬撑着,直到有一天。那是我们成亲六个月光景。我丈夫比平常早些回家,发现我正在那里做加减法的习题。他讥笑着大笑起来。「算了吧,明妮,」他说。「你生来就只配看孩子。嗬!我们那地方有个女人,一副算数的头脑,值一百多块钱一个月。她的丈夫才有机会长进自己呢。」

这话伤了我。我晓得詹姆斯的志愿是写一本讲社会改良的书。

第二天,我没让丈夫知道,去找了我出嫁前雇我做速记员的那人的太太,问她看我能不能把旧位子要回来。

「可是,我亲爱的,」她失声道,「你丈夫拿着好好的薪水呢!你为什么要做工?」

我告诉她,我丈夫有意要写一本讲社会改良的书,我愿意挣点钱、替他出书的事帮他一把,好成全他的志愿。

「社会改良!」她学了一句。「他明明养得起妻子,却容妻子去做工,这算哪一种社会改良家!」

她叫我回家去,别再想什么写字间的位子了。我很失望。我说:「唉!我真希望能为詹姆斯挣些钱。我若挣着钱,他也许就不会觉得我这样笨了。」

「笨,我的好姑娘!你是我认得的最伶俐的小妇人里的一个,」罗杰斯太太好意地宽解我。

可我心里明白不是这样,便接着告诉她:我没法同丈夫算清某几桩买卖他赚了多少,我对政治、劳工问题、女子参政和改造世界都没有兴味。「唉!」我叫道,「我是个心眼窄的女人。我在意的只有:我丈夫爱我、待我好,日子过得舒适容易,还能给我身边穷的病的人帮上一星半点的忙。」

罗杰斯太太神色十分郑重地对我说:所谓「心眼窄」是什么意思,各人的看法并不一样;而多数男人并不愿把妻子拖进他们生意上那一切烦难里去,倒是在一个同自己不一样、而不是一样的女人那里,得到更多的安慰。就在那天早上,她丈夫还对她说过:「我讨厌一个女人想钻进男人心里每一道弯里去,还非得永远站在他胳膊肘旁边,插手他一切的事。」

我得了宽解回家。也许过一阵子,詹姆斯的心思和眼光也会同罗杰斯先生一样。空指望罢了!

我的孩子六个礼拜大的时候,我又进了做事的生涯,在卢瑟福与卢瑟福公司做速记员。我的薪水是一个月五十元——比我从前挣的都多;詹姆斯很满意,因为他原怕我搁下这行这么久,很难谋到一个开薪水的位子。这五十元付了我们一切的日常开销,只有房租不在其内,这样詹姆斯就能把他的余款存起来,预备到他的书可以出版的时候用。

他动笔写他的书了,他那地方的年轻女账房莫兰小姐同他合写。他们每礼拜拿三个晚上做这件事,有时候四个。有一晚娃娃病了,詹姆斯去请大夫,她来了。她用那种既不爱孩子、也不懂孩子的人的好奇眼光看着那孩子。「它没有生病的必要,」她说。「总有一处出了差错。」我没有答话,她便接着说:「罪、愁、病,说的都是一件事。我们没有一种病是我们不该得的,没有一桩难处不是我们自己招来的。」

我没有同她争。我晓得我争不过她;可我看着她站在那里,正当盛年壮力,宽肩膀、男人样的五官,而在我看来又是没有心的,我便比从前厌恶过的任何人都更厌恶她。我自己的父亲,在尽一个医生和外科大夫的本分时染上一种可怕的病,受了许多年的苦才死去。还有我那无辜的小孩子!她出麻疹同罪有什么关系?

詹姆斯进来之后,她同他议论那天下午打的那场棒球,还议论她前一晚去听的一场女子参政集会。

她走了以后,他好像十分兴奋。「那是个了不得的女人!」他说。

「我可不这样想!」我回他道。「一个人要从愁苦受难的人那里取走他们对身后一个更快活的存在的指望,又在地上给他们添上苦难、把他们烙成该厌该鄙的东西——这样的人不但不是个了不得的女人,在我看来,根本就算不得女人。」

他拿起一张报纸,走进另一间屋去。

「那你现在怎么说?」我冲着他背后喊。

「我解说给你有什么用?」他回道。「你是不会懂的。」

那些日子我的心多么牵着我的孩子!我会坐在打字机前,在想象里听见她哭着要她母亲。可怜的、病着的小东西,由一个生人女子看着,连她该吃的奶都没有了。我替雇主记口述的时候,心里想的只有她。结果自然是:我丢了位子。我丈夫用种种法子显出他的不快;一个礼拜一个礼拜过去,我又没能谋到别的位子,他便更冷、更不理人了。他既不是个喝酒的人,也不是个动手打人的人;可他能说出那样残忍刻薄的话,我宁愿被打一百回、被虐待一百回,也不愿像那样被迫听着。他甚至叫我觉得做个女人、做个母亲是件羞耻。有一回他对我说:「你若有那正路上的志气,就该把速记练到精,好能到法庭上去记案子。那一行里有一小笔财呢。」

我认得一个记离婚案的女速记员,她对我讲过那活计,所以我答道:「我宁愿抱着我的娃娃饿死,也不愿在法庭上一屋子男人的眼睛底下去记离婚的审问。」

「别的女人,并不比你好,做过、也正在做这个,」他回道。

「别的女人,也许比我好,做过、也正在做这个,」我答道,「可女人不是个个一样的。我不是那一种。」

「这倒是真的,」他说。「唔,她们是跟得上时候的那一种。你是落在时候后头的。」

一天晚上,我留下詹姆斯同莫兰小姐做他们的事,自己过街去看一个病了的朋友。回来的时候,我极轻地开门进屋,怕惊醒我留下睡着的娃娃。我站在过道里,听见我丈夫的声音在客厅里。他说的是这些话:

「我是个孤单的人。我同我妻子之间没有伴侣之情。」

「胡说!」莫兰小姐答道,我听着觉得她有点不耐烦。「请把这一段看一看,告诉我:您看是不是该把它放在以『终极的和谐』几个字结尾的那一段后头,换掉那起头是『这些伟大的原则』的一段?」

「今晚我的心定不到这事上头,」詹姆斯用一种又浊又倦的声音说。「我想同你说话——想得你的同情——你的爱。」

我听见一把椅子被推开。我晓得莫兰小姐已经站起来了。

「晚安!」我听见她说。「我纵然很愿意看见这件事做成,我也不再来了!」

「可是,我的天!这样晚的日子,你不能把这件事撂开。」

「我能,我也要撂。先生,让我过去。」

「我脖子上若没有一块磨盘石,你就不会用那样的声气叫『先生』了。」

接着我听见的是重重的一跌。莫兰小姐把我那大个子丈夫打倒了。

我把门推开。莫兰小姐冷静镇定地戴着手套。詹姆斯正挣着要站起来。

「哦,卡森太太!」她失声道。「您丈夫绊在那张凳子上了。他多笨呀!」

自然,我离开詹姆斯六个月之后,他就得了离婚。他没有要那孩子,孩子准我留着。

其二

我抱着娃娃,往水边去。我走得很快,因为我那时的心境,就是再加一倍的担子我也能背、而且觉不出来。我刚拐下一道通到码头的坡,就有人碰了碰我的臂膊,我听见一个声音说:

「对不住,太太;您把娃娃的鞋掉了!」

「哦,是啊!」我答着,机械地从一只伸着的手里接过那只鞋,便往前走。

我已听得见浪在码头上拍着,那声音又落到我耳朵里来。

「太太,您再往前去,就要掉进水里了!」

我的回答是向前一步。

一只有力的手按在我臂膊上,我不由自主地被扭转过来。

「可怜的小娃娃,」那声音接着说,对一个男人说是出奇地柔和。「让我抱着他!」

我把孩子交给了那个声音。

「还是到亮处来吧,好看清脚下的路!」

我让人把我领到亮处去。

我就这样遇见了刘康禧,这个后来做了我丈夫的中国人。从头一刻起,我就跟着他、听他、信他。我根本没有想过要问一问:救我的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只晓得他是个男人,而我自父亲死后,从没有被人这样照料过。我那要离开这个待我残酷的世界的狠心念头,就这样过去了——代替它的,是一种奇异的平静和满足。

「我要把你送到我一个朋友家去,」他在坡上走在我前头、抱着娃娃时说。

「你不会嫌同中国人住在一处么?」他又添一句。

我们走过的一盏电灯把他的脸照亮了。

我没有退缩——连头一下也没有。那也许是因为他穿着美国衣服,头发剪了,连在我这美国人的眼里也算个好看的年轻人;也许是因为我自己的苦难。可不管是什么缘故,我答了他,而且是真心的:「我宁愿同中国人住在一处,也不愿同美国人住在一处。」

他没有问我为什么;我也是很久以后才把我那不快活的婚姻、我离开那个叫我没法再在他屋檐下住的人、离婚的羞耻、从前那些朋友转过去的脸、这世界的残忍、为我自己和孩子活命的那场可怕的挣扎、以及病倒之后的绝望,都告诉了他。

他把我安置在那一家中国人家里,他们是和善朴实的人。那父亲在美国住了二十多年了。这一家有他的妻子、一个长成的女儿,还有几个小儿子小女儿,都是在美国生的。他们很欢迎我,又极疼那娃娃。那父亲刘聚松是个做首饰的工匠;可是因为一桩意外,他一只手不能用了,做活只能做一半。所以他们一家维持生计,主要靠他们的族人刘康禧——就是那个把我带到他们这里来的中国人。

「我们很爱我们的表叔,」有一天一个小女孩对我说。「他教我们好多玩的,还给我们带玩意儿和糖。」

我进了刘家之后神经衰竭躺了一个多月,一恢复过来,心里就开始筹划怎样养我自己和孩子。一天早上,我戴上帽子、穿上短外衣,对刘太太说我要下城去,到各处打字馆去求一个速记员的位子。她求我再等一个礼拜——照她的话说,等「你的手脚力气再足些」;可我向她保证,我觉得自己很能开始自立了,又说我极想把他们在我身上花的费用稍稍还上一点。

「我们为你做的这一切,」她答道,「我们表叔已经加倍给过我们了。」

「你们待我和孩子的好处,是没有钱能补的,」我答道;「可我吃住欠的既是你们表叔的,我要还我所欠的心就越急。」

那天晚上我找了一天活回到屋里,发现刘康禧正在前廊上同小方抛球玩。

刘太太忙忙地迎出来,像母亲一样骂起我来。

「哦,你身子还不够强,为什么要下城去?看!你又显得病了!」她说。

她转向刘康禧,用中国话说了几句。他把球抛回给那男孩,朝我走过来,脸上是郑重关切的。

「请您听我表嫂的劝,」他恳道。

「我现在身子够好,能做工了,」我答道,「我不能再往你的债里沉下去。」

「你不必沉,」他说。「我晓得一个法子,能叫你很快还清我,又能挣一份好生计,不必把自己累坏,也不必整天把娃娃丢下。我表嫂告诉我,你能在绸、绒和麻布上做出极美的花。那么你何不替我的铺子做些那样的活?你能做多少,我都买。」

「哦!」我叫道,「我真是再高兴也没有了,能做那样的活!可您真以为我能靠那个活命么?」

「您当然能,」他答道。「我正要用一个绣工;您若替我做这活,我总设法照它该得的价钱付您。」

于是我欢欢喜喜地放下了找写字间活计的事。我住在刘聚松家,替刘康禧做活。日子、礼拜、月份太平快乐地过去。好看的针线活一向是我最爱的事情,等它又成了钱财和快乐两样的来源,我便开始觉得人生到底还是值得过的。我心平气和地看着我的孩子在那些中国小孩子中间长起来。我这一生的经历教给我:一切德行并不都归白人所有。刘家的事我样样关心,同他们所有的朋友都认得了,从小被养出来的那种对外国人的偏见,也全丢掉了。

我这样住了一年多,一天下午,我从刘康禧在克尼街的铺子往家走,腋下夹着一包绸料和绣线,我的小女儿在我身边一步一步跟着;我迎面撞上了詹姆斯·卡森。

「唔,这可好,」他说,往我面前一站,「你看去倒挺不错。你如今过得怎么样?」

我一把抱起孩子,一句话也没说,从他身边挤过去。到了刘家,我四肢都在发抖,我对这个做过我丈夫的人的厌恶和恐惧有这么深。

约一个礼拜以后,有一封信寄到家里来,是写给我的。信上说:

「布坎南街二百零四号

亲爱的明妮:你若肯把过去忘了、同我和好,我也肯。那天看见你,我很意外,你比从前更俊了——也更有女人样了。早些让我知道你的心思。

钟爱你的丈夫

詹姆斯」

这封信我没有理;可一种沉重的恐惧压着我。我收到信那天的晚上,刘康禧来了;他起身迎我时说,看我像有愁事,盼着不是那些绣花的缘故。

「是我这大帽子的影子,」我轻轻巧巧地答道。我已穿戴好,要同刘太太下城去;她正在给她大女儿预备嫁妆。

「总有一天,」刘康禧诚恳地说,「我盼着您把心里的一切都告诉我。」

我在他那和善的脸上得了安慰。

「您若肯等我回来,今晚我就把一切都告诉您,」我答道。

说来也许奇怪,我认得刘康禧已经一年多了,却很少同他单独说过话;他所知道的关于我的一切,都是从刘太太那里听来的,就是说:我是个离了婚的女人,被人从自毁里救下来的时候,无家可归、正在饿着。

可是那一晚,他听了我的身世之后,便求我做他的妻子。他说:「我爱您,我愿护着您,不叫一点难处临到您身上。您的孩子就如同我自己的。」

我答道:「我感念您的爱和好意,可我这会儿还不能答您。再做我的朋友一阵子罢。」

「您对我有那爱的感觉么?」他问。

「我不知道,」我老实地答道。

又来了一封信。那封信的口气同头一封不同,里头带着关于孩子的一句威胁。

摆在我面前的像是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离开我那些中国朋友。我离开了。我带着许多难过和不舍同他们辞别,在城里一处离唐人街边界很远的地方租了房子。我的小女儿想她那些中国玩伴想得难受,我自己也觉得生疏孤单;可我晓得,我若想留住我的孩子,就不能再同我的朋友住在一处了。

我仍旧替刘康禧做活,等那小的睡下之后,晚上把绣活送到他铺子里去。他照例送我回来;可他从没有要求过、我也从没有请过他来看我,甚至没有请他进过屋。我是个年轻女人,又是单身;自从我离开詹姆斯·卡森之后在闲话上受的苦,已经叫我学得乖了。

那是十一月里一个又冷又湿的傍晚,他又把我截住了。我跑到我住的那一段街角上的一家熟食店去。我刚跨出来,他那笨重的身影就在我面前的暗里耸了起来。我吓得往后一退,低低叫了一声,可他一把攥住我的臂膊,攥着不放。

「你若不想招人注意,就安安静静走在我旁边,」他说,「我赌誓,你若招了人,我今晚就把那小崽子带走!」

「你不敢!」我答道。「她无论怎么说也不归你。她是我的孩子,这两年来我一个人把她养大的。」

「一个人!等我把那中国佬的事告诉法官们,他们要怎么说?」

「法官们要怎么说!」我学了一句。「他们能怎么说?替一个中国商人做活、拿我劳力的工钱,这里头有什么羞耻?」

「还在晚上同他一道走,还在一所他付房租的房子里住了一年多。哈!哈!哈!哈!哈!哈!」

他的笑是低低的、带着讥嘲的。他显然已去打听过刘家的事,也已盯了我有一阵子了。一个女人对她曾爱过的男人,能厌能恨到什么样子啊!

我们快到我的住处了。孩子也许已醒了,正哭着找我。可他若不是在门口站住、把门推开,我是不会进屋去的。

「你头里带路上楼!」他说。「我要看看那小崽子。」

「你不能,」我喝道。我在绝望之中从他手里猛挣出来,对着他,把楼梯挡住。

「你若动武,」我宣称,「这屋里的房客会来帮我。他们认得我!」

他放开了我的臂膊。

「哼!」他说。「我用不着那小崽子。我要的是同你和好。明妮,你不晓得么,一朝做了你丈夫,就永远是你丈夫。自从那天在街上见了你,我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更爱你了。咱们把一切都忘了,重新开头,怎么样?」

他的声气虽软了些,我对他的怕却更大了。他若不是又把手按在我臂膊上,我早就逃上楼去了。

「答我,丫头,」他说。

我虽怕,还是把他的手抖开,答他道:「你不是我的丈夫,按律按理都不是。除了鄙薄,我对你再没有半点别的感觉。」

「啊!这么说你是堕落了!」——他的神情是恶的——「那油滑的中国佬小子把你赢去了!」

我再不怕他了。

「把我赢去了!」我喊道,也不管谁听见,「是啊,正正当当地赢的,像个男人那样赢的。你是什么东西,敢讥嘲像他那样一个人。你那六英尺的粗笨,你那小小的魂魄,量不到他那伟大的魂魄的高处。做你妻子的女人、你叫她来到这世上的小孩子,你都不肯护着、不肯照料;而他却救了、拯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把她当个女人看待,带着敬重和礼数;给她的孩子一个家,又叫他们母女自立——不但不依靠别人,连他自己也不依靠。如今听见你在他背后侮辱他,我才知道了我先前不知道的事——我爱他;我对你要说的只有一句:走!」

詹姆斯·卡森就走了。我后来只听到过他一次消息。那是报上登的,说他在一所公共体育房里活动时中风死了。

因为爱刘康禧,我做了他的妻子;虽然确有许多美国人为我这样做而看不起我,我却从来没有悔过。不,连人家用看那些卖笑女人的眼光看我的时候,我也不悔。我接受一个中国卑微之人的美国妻子在美国的这份命。爱我的那个人的快活,于我重过那些在我黑暗的日子里丢下我、任我像狗一样死去的人的赞成或不赞成。我这中国丈夫有他的短处。他性子急,有时候也专断;可他总是个男人,而且从没有想过要剥去我「只做一个女人」这份权利。我能倚靠他、信他。我觉得他在我身后,护着我、照料着我;而这一层,对我这样一个寻常女人,比什么都更要紧。

只有当刘康禧的儿子把他那小小的头靠在我胸口上的时候,我才会疑心自己做得是不是明智。因为我的男孩,这个中国人的儿子,身上有一种孩子的智慧,叫我眼里涌出泪来;而他如今站在他父亲同我之间,像我们两个、又不像我们两个,将来的年月里,他也就要这样站在他父亲那一族人同他母亲那一族人之间。他们两族之间若没有善意、没有相知,我这男孩的命数又会是什么样呢?

七她的中国丈夫

(《一个嫁了中国人的白女人的故事》续篇)

如今刘康禧不再同我在一处了,我觉得把关于他的一些记忆写下来,能叫我心里松快些——只要我写得出。这桩事虽然在召唤我,却不容易做,因为他爱我的那些不可辩驳的凭据、他说过做过的种种,一齐挤到我心上来。我对他的记忆这样鲜明、这样执着,我想起他来这样温存。

对我这中国丈夫,我有一点点烦难和疑惑都可以去找他;可以像女人们有时候爱做的那样,同他谈过去和将来,谈宗教的玄妙,谈生和死。他并不以同我谈这些事为不屑。同他在一处,我从来不觉生疏、不觉局促。我这中国丈夫的嗜好是朴素的。他爱听一个好故事;他在某一层意思上虽然没有学问,却分得出文章的好坏。这是他受的中国教育来的。有一天他对我说,他觉得《圣经》里的故事比美国的故事更像中国的故事,还添一句:「你若不把你讲的那些事告诉我,我准说它是中国人作的。」音乐对他有抚慰之力,却没有深的影响。它左右不了他的心,可他受用它,就像受用一幅好画。因为我喜爱做花样针线,他也就喜爱。我还看得见他的脸,那样郑重关切的样子——只因有一天我失手把墨水洒在我正做的一幅绣活上。他晚上回家,若见我疲乏不适,就自己去做饭;而他那做法,叫我觉得他倒是颇乐意显一显他做厨子的本事。第二天晚上,他若见什么都齐备了,就要诙谐地宣称,我身子这样好得出奇,叫他大失所望。

这种时候,一段灰色的记忆便会浮起来——詹姆斯·卡森。在同样的时候,他那冷冷的恼怒和鄙薄,在那遥远的从前是怎样把我枯干了的。随后——我便不由去思量这两个人做情人、做丈夫的分别。

詹姆斯·卡森从前做情人,比刘康禧要热烈得多。实在说,正是他那份情热,不论真的假的,把我弄得失了脚。求婚的时候,他不断责我冷、责我无情、责我是一尊大理石像,等等;而我这可怜无知的小姑娘,便纳罕:我心里明明不是那样,怎么看去倒成了那样。因为我把我的初恋给了詹姆斯·卡森。我的生命曾集在他身上,再没有那样集在别人身上过。然而——!

我这中国丈夫身上没有一点假装的东西。成亲以前他怎样朴素诚实,成亲以后也还是那样。我同詹姆斯·卡森的结合意味着苦难、辛酸和狭隘;我同刘康禧的结合,总的说来,意味着快乐、康健和长进。然而照美国人的见解,前一个是个有教育、心眼宽的人;后一个只是个寻常的中国佬。

可是我要给你们看的这个寻常的中国佬,是那种孩子、鸟、禽兽和一些女人都爱的人。每天早上他要走到窗前去叫他的鸽子,鸽子便围着他飞,听见他的哨声和咕咕声就应他。我们住的那几间屋子,自他到美国以来一直是他的屋子。屋在他铺子的上头,又大又凉。家具是从中国带来的,可上头并没有一点俗丽的金银箔。深色的木头,几乎是黑的,雕着花,是旧物,有几件上头嵌着螺钿。里屋一边立着一只书橱和一个祖宗牌位。我见过刘康禧带着敬意去摸那牌位,可他父祖的信仰还不够强,不足以叫他在它跟前跪拜。我初被带进这几间屋子的时候,它们那种雅致的朴素叫我十分意外。我那时看着他,他正在窗边站了一会儿,一只孤零的鸽子探头向里瞧他,也许正纳罕:是谁来把她朋友的心分了去。他到这个国家以来,就一直这样过着——安静无扰——从二十岁到二十五岁。我觉得自己是个闯进来的人。一种对这男孩的怜惜——因为他那份热忱叫他像个男孩——在我胸中升起来。我为什么来搅乱他的宁静?这真是像他说的,是命里定的么?

我的小女儿爱他胜于爱我。他同她玩得极其高兴,把她的头发在手指上卷成卷,替她系腰带,做那许多男人都避开的简单差事。

有一回那娃娃抓住了一只上好弦的老鼠夹子,而且是那样拿着:稍一动,那弹簧就要放开,把那残忍的铁牙扎进她柔软的小胳膊里去。康禧和我的眼睛是同一刻看见她这样的。我吓得钉在那里。康禧静静走到孩子跟前,把夹子从她手里取了过来。随后他叫我把他的手放脱。我看见那只手的时候,差点昏过去。「只有这一个法子,」他说。我们只好去请大夫;纵然如此,也险些成了一桩血中毒的事。

我听人说过,这个刘康禧是个做生意的利手,我想他是的。不过我并不同他议论他的生意。我感兴味的只是那些好看的东西,和那些进来同他说笑的女人。他也会说笑的。自然,那些女人并不晓得我是他妻子。有一回一个穿着阔绰的女人给了他一张名片,请他去拜访她。她走后,他把名片递给我。我把它撕了。他把这些事看作理所当然的,并不为它们所动。「这是唐人街生活的一部分,」他解说道。

他是维新会——一个中国人的社交会社——和中华商会的会员。他爱同他的同乡议论生意上的事,议论中国和美国的政局;偶尔他也乐得有一个不同我在一处的晚上。可我从来不必为他操心。

刘康禧有他的小处,也有他的大处。比方说,他以为在什么对我身子好、以及别的纯属我自己的事情上,他比我自己懂得清楚;我的意思若同他相违、或者同他合不上,他就要极起劲地斥责他所谓的「女人的糊涂」。他若中意某一件衣服,就要我一有机会就穿它,而且好像不能懂得:那衣服并不是什么时候都合宜的。

「穿那件带银线的衣服,」有一天他对我说,口气有点像下令。我已穿戴好要出门,可不是他愿意看见的那个样子。我答说,那件带银线的衣服,坐敞篷电车走一趟又长又有尘土的路是不合宜的。

「合宜不合宜,」他说,「都不要管。我要你穿它。」

「好罢,」我说。「我穿它,可我就待在家里。」

我待在家里了,他也待在家里了。

又有一回,他为我在他几位同乡跟前说过的某些意思责了我。「你不该那样说话,」他说。「他们要以为你是个坏女人。」

我那白人的血为这句话涌上来,我答他的话,如今想起来叫我难过。因为康禧从没有存心侮辱我、伤我。他天性专断,常常不及想就说出来——而他又像个男孩一样急切,要我在他自己人面前显得尽可能地好。

还有别的事:一种孩子气的妒忌和疑心,是很难宽解的。可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是能宽恕许多的——那男人的爱又真诚又强,强得使她自己的爱虽也是真的,相形之下倒显得轻微寒薄。

是啊,同刘康禧过日子并非没有磨难和苦恼。他自己在美国这里的性命一直悬着不定;白人男子总认定一个白女人并不爱她的中国丈夫,又照这认定来行事,这是不断的刺激;还有那些讥嘲和冒犯的话。在刘康禧那一面,也有一种锐利的意识:我虽作为妻子属于他,可在某一层意思上我并不是他的,而是那个占着上风的种族的——那个种族一面声称鄙薄我,一面又把我认作它的。这种意识在言语和举动上露了出来,叫我满心是痛和屈辱。「康禧,」我会厉声说——因为我不得不把我的温存遮起来——「不要那样同我说话。你是在我之上的……你若不在我之上,我也不会爱你。」

可是我无论做什么说什么,那东西总在我们之间:那奇异的、看不见的——什么呢?那是种族的隔墙么——那种意识?

有时候他会说起回中国去。这念头叫我满心惊骇。我听过关于偏房的传闻。有一天下午,我同住过的刘康禧的表嫂来看我,拿给我看一封信,是一个生在美国、在美国长到十岁的中国小姑娘写给她的。信末一段写着:「艾玛和我都很伤心,愿我们还在美国。」康禧的表嫂解说道:那两个小姑娘的父亲因为没有儿子,给自己娶了一个新的妻子,那新妻子同两个小姑娘和她们的母亲住在一处。

那是在我的小男孩生下来之前。那天晚上我对康禧说,他千万不要盼我同他到中国去。

「你明白,」我开口道,「我把你看作是属于我的。」

他不许我再说下去。过了一会儿他说:「在中国,一个男人可以娶、偶尔也真娶一个偏房,这是真的;可那个风俗之为风俗,不单因为头一个妻子生不出儿子,也因为头一个妻子是男人还几乎算不得男人的时候,由父母和尊长替他挑的。一个中国人若是为爱而娶,他这一生就是满满的一杯,他不要什么偏房。不要,连为了一个儿子也不要。拿我——你那位大丈夫——做例子罢。」

我有时候要说一说他那孩子气的举止和模样,所以他兴头高的时候,便要自称我的「大丈夫」。他并不总是孩子气的。我见过他在替亲族担难处、管族里的争端和别的责任的时候,那举止、那神色,像个年岁加倍的人。

虽然我丈夫那一族人的婚姻风俗很奇特,我却认为他们过的日子比多数美国人要有德行得多。我把这意思对刘康禧说了,他答道:「美国人想得更高。他们中间若有更多人照自己所想的去过,中国人要跟着他们领头走的时候,就不会这样糊涂了。」

若说世上有哪个男人为自己孩子的出世而欢喜,那就是刘康禧。那男孩生下来脸上带着一层胎膜。「一个先知!」给我看护的那个黑白混血的犹太老妇人叫道。「一个先知到世上来了。」

孩子的父亲来看孩子的时候,她把这话告诉了他,他答道:「他是我的儿子;我在意的只有这一层。」可他是这样高兴,同他那些中国朋友大摆了两个多礼拜的筵席、乐了两个多礼拜。有一晚他进来,发现我正对着我那可怜的小男孩哭。他脸上那神情,我永远忘不了。

「哦,这成什么话!」他把我的头拉到他肩上,低声道。「有什么可哭的?这孩子是俊秀的!有感觉的心、能明白的脑子,都是他的。我们要把他养得以自己有中国的血为荣;他谁也不怕;有了他之后,『混血儿』这个名目再不会是个鄙称了。」

康禧少年时在香港上过一所学堂,在那里认得了几个一半中国一半英国的少年。「他们是所有人里头最聪明的,」他告诉我,「可他们以自己的中国血为耻、不认它,便在中国人眼里自己把自己降低了。」

所以他的道理是:他自己的儿子若被养得以他那一半中国为荣、而不是为耻,这孩子就会成个了不得的人。

也许他是对的,可他看不到我这个美国女人所能看到的——我们孩子面前的那一场冲突。

小康禧满了头一个月,我们又找到一个靠得住的女人照看他之后,他父亲便开始比从前多带我出去,日子过得很受用。我们常在他一位朋友开的中国饭馆里吃饭,饭后去看戏、听音乐会,或到别的游乐的地方去。我们时常遇见他因生意而结识的美国人,他给人家介绍我的时候,眼里闪着对我极大的得意。头一年里那些小小的妒忌和疑心,好像再不来刺他了;我虽然仍旧有缘故在生人的目光下往后缩,我却晓得,我这中国丈夫有好几年是个极快活的人。

如今,我写到末尾了。有一天早上他出了门,小女儿和小男孩一直送他到大门口(我们已搬到郊外一所小屋里住)。

「给我带一个红皮球,」小女儿求道。

「也给我带一个,」男孩叫道。

「都好,小鸡崽们,」他应着,向他们挥手。

夜里他被人送回家来,头上穿了一枪。有些中国人,正如有些美国人一样,是反对一切进步的,他们对一切要开人之蒙、或者自己要受开蒙的人,都怀着刻骨的恨。

可这一层我没有心力细说。我只能记得:他们把我这中国丈夫送回家来的时候,他衣袋里有两个红皮球。刘康禧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男人。

八宝珠的美国化

其一

万谭兴到西雅图来开办他们商号的分号时——他们的买卖在中国各口岸做得极其顺当——带来了他的侄子万林甫,那时林甫十八岁。万林甫是个受过好教育的中国青年,眼明耳灵。几年工夫,他对这买卖所知已不输给任何一位大股东。不但如此,他还学会了说美国话、写美国字,流利到这样地步:白人有时候想难住他,他也从不至于答不上来。可是「只做工不玩乐」这一层,于一个中国青年同于一个美国青年一样,是违他的本性的;所以林甫时不时要在中国饭馆楼上的中国文社消磨一个晚上,同几位选定的同伴议论中国先贤的著作和长处——还议论别的一些事情。到了新年那一天、或者不如说那一个礼拜,也能见他把生意忘了,身上穿着最好绸子做的本国服色,那颜色是「雨后天青」,去拜访他的朋友,中国的和美国的都有,又把银钱金钱撒给所拜访的各家的小孩子。

正是在这样一次新年拜访的时候,万林甫第一次向他商号那位不管事的美国股东托马斯·雷蒙德的家人透露:他已有了婚约。事情是这样来的:这家一位年轻小姐,面貌清朗坦率,举止和善愉快,她递茶给林甫的时候,看出林甫眼里带着一种怅然的神色,便问他是什么缘故:

「艾达小姐,」林甫答道,「我可以告诉您一件事么?」

「自然可以,万先生,」那姑娘答道。「您晓得我多爱听您讲的事。」

「可这不是讲故事。艾达小姐,您在我心里引起了一种爱——」

艾达·雷蒙德吃了一惊。万林甫说得很慢。

「——对中国那个同我有婚约的小姑娘的爱。」

「哦,万先生!这是好消息。可这同我有什么关系呢?」

「有这样的关系,艾达小姐!我每回到这家里来,就看见您,这样好、这样美,把茶和快乐分给四周所有的人;我便想:我若能在自己家里、永远在自己身边,也有一个又好又美的人,我这一生该是多么有福!」

「您不要奉承我,万先生!」

「我所说的都是从心里来的。可我不说您了。我要说宝珠。」

「宝珠?」

「是。那是我未来妻子的名字。意思是一颗珠子。」

「多好听!把她的事都讲给我听!」

「我离开中国之前就同宝珠定了亲。我父母把她收养下来,要她做我的妻子。照我记得的,她有一双亮亮的眼睛,腮上带着那好运的颜色。她的嘴像一片红葡萄叶,眉毛弯得极其秀美。她的身形细得像柳条,她说话的时候,声音一声一声婉转过去,是最甜的调子。」

艾达·雷蒙德轻轻拍起手来。

「啊!那时候你就已经爱上她了。」

「不是,」林甫思量着答道。「我那时太小,还不会爱——十六岁。宝珠十三岁。可是,像我已经认了的,是您叫我记起她、爱上她的。」

艾达·雷蒙德不是个爱自觉羞怯的姑娘,可她竟一句话也想不出来答林甫这番话。

「我现在二十二了,」他接着说。「宝珠十八。明天我就写信给我父母,劝他们在春节的时候把她送到我这里来。我哥哥去年成了亲,他妻子如今在我父母屋下,所以宝珠——她这许多年来一直是这家里的女儿——如今可以放出来给我了。」

「她一定是个多么甜美的小人儿,」艾达·雷蒙德说。

「您见了她就会这样说,」林甫得意地答道。「我父母说她总是快活的。没有一只鸟、一朵花、一颗露珠,她不从里头寻出一点可喜的意思来。」

「我真高兴能认得她。她会说英国话么?」

林甫的脸沉下来。

「不会,」他答道,「可是,」——他又亮起来——「等她来了,我要叫她学得说话像您——像您一样。」

其二

宝珠随春天来了,万林甫是最快活、最得意的新郎之一。那小小的新娘果真极俊俏——连在美国人眼里也是。她穿着桃色和李色的衣袍,小小的臂上手上珠宝闪烁,乌亮的黑头上插戴着极好的梳子和簪子,在西洋的光影中间,显得是一抹东方的颜色。

林甫并没有被忘掉,她那低垂的眼皮底下一眼就寻见了他——他正站在船甲板上一群年轻中国商人中间等她。

他为她备下的屋子是按美国式陈设的,她那穿着东方衣裳的鸟儿似的小身形,起初在里头显得有些不合。可是不久她就从那只随她过海来的大箱子里,取出屏风、扇子、花瓶、挂屏、中国席、绢花绢鸟,还有好些精美的雕件和古瓷,把这所美国的公寓变成了一座东方的花屋;她甚至在自己的睡房里立起一座小小的佛堂,里头供着一尊观音像、两个祖宗牌位,和别的她对父祖之神的信仰的凭记。

她到后不久,雷蒙德家的小姐们便来拜访她,她含着笑,显得很欢喜。她羞怯地送给每位姑娘一只中国的茶杯带茶托,还送了两只画着古怪图样的古瓶,那些图样林甫竭力替她解说。

姑娘们得了礼物很喜欢;又照她们自己的说法,已经爱上了这小新娘,便托她丈夫邀她去赴一个汽艇游会,那是她们打算下个礼拜三在华盛顿湖上办的。

林甫代自己和妻子应了邀。他同美国人在一处是很自在的;他又年轻,受用他们那种相当溢于言表的赏识——赏识他是个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再说,他的意思是:同美国年轻小姐们来往,于宝珠有益,可以帮她学得这个他盼着在其中发财的国度的习俗和言语。

万林甫是真正的中土之子,心里暗暗怜悯一切生在远离中土影响之处的人;可是美国人身上有许多他赞赏的地方。他对挂在他屋里的一幅字也怀着敬意,那上头写的是:「既入罗马,便行罗马之俗。」

「在这个国家里,于男人为好的,于女人也为好,」他对宝珠这样说——那时她正为他提议她该跟一个白女人学几堂英文而哭。

「对一个要上街去的男人,」她抽噎道,「学那新的语言也许是好的;可对一个只活在屋子里头、活在丈夫心里头的女人,这有什么要紧?」

不过她很少驳林甫的意思。像她婆婆说过的,她是个温顺快活的小东西。再说,她爱她的丈夫。

可是日子和礼拜过去,这位少女新娘——她从前的日子都消磨在中国人家安静的内院里,做她为人女的本分,做绣活、弹琵琶,啜茶、同温文的女伴说闲话——如今被突然丢进这个新世界里,它的新奇和喧动叫她十分迷惑。林甫虽把道理说尽,她仍不能懂:为什么偏要她学那些生人的语言、照他们的样子行事。她丈夫的话同她自己的话是一样的。她小丫头的也是一样的。老要看这个、听那个——那些至今于她还没有意思的景象和声音——这叫她迷惑。又为什么差不多每天晚上都得接待客人?——那些客人既不能懂她、也不能叫她懂得他们,纵然他们满脸是好奇的笑和好奇的盯视,而她忍着这些,像第二个瓦实提——或者不如说以斯帖。还有,为什么、哦,为什么非要逼她用美国那些笨拙的、凶器模样的器具吃饭,而不用她自己那双雅致、使起来又便当的象牙筷子?

艾达·雷蒙德照林甫的请求常到这家里来,她不能不察出宝珠那张小脸一天比一天小、一天比一天瘦;她每回迎她的那个笑虽甜,却掺着忧郁。她那女人的直觉告诉她,有什么事不对,可到底是什么事,她心里那点光照不出来。她会向宝珠伸出手去,用自己结实白净的手把那双颤着的小手握在里头,带着情意和同情按一按;而那个小小的中国女人便抬眼看那张俯在自己上头的美丽的脸,心里想道:「怪不得他要我像她!」

若是艾达·雷蒙德还没走、林甫就进来了,他便要同这客人谈得又明快又活泼。他们有那么多共同感兴味的事可谈,凡是在西部一座方兴的城里住过些时候的年轻人,总是这样的。可是对那斟茶、分糖食的宝珠,这一切都如同希腊文——或者不如说,都如同美国话。

「看,我的珠子,我给你带了什么来,」有一天下午林甫进妻子的屋子时说;跟进来的是个送信的小厮,把一只大纸盒放在屋子中间。

宝珠低低地惊叹着走近来;送信的小厮退出去之后,林甫剪断绳子,取出一件美丽的花边晚装和一套深蓝的出门衣服,两件都是按美国式做的。

屋里有一刻是静的。林甫诧异地看着妻子。她脸色发白,小小的身子颤着,两手往袖子里缩了进去。

「哎,宝珠!」他失声道,「我原以为能叫你欢喜。」

听了这话,那少女向那件薄如烟雾的花边衣裳俯下身去,把那道褶边拢在手里,在膝上抚平;随后抬起一张带笑的脸对丈夫答道:「哦,您太好、太厚道,待您这不配的宝珠。我说话慢,是因为我被快乐压住了。」

接着她便带着欢喜赞叹的声气,把那两件衣服从盒里取出来,小心地摊在榻上。

「我要你出门或者接客的时候,穿得像个美国女人,」她丈夫说。「在美国照美国人的样子行事,是正当的。我眼里的光啊,你留意到了么:只有新年和我们国家的节日,我才穿本国的服色、接上辫子。妻子在一切事上都该跟着丈夫。」

宝珠唇间漏出一串笑。

「我穿那件衣服的时候,」她说,一面摸那套出门的衣服,「就要像您的朋友雷蒙德小姐了。」

她欢喜地把两手一拍;可等她丈夫做生意去了,她便俯在地上,可怜地哭了。

其三

雨季里宝珠得了很厉害的咳嗽。她是中国南方的女儿,普吉特湾冬天那阴冷潮湿的天气,于她那娇弱的肺是很难受的。林甫为她身子的情形很着急,有一天下午在街上遇见艾达·雷蒙德,便把他的忧虑告诉了她。那好心的姑娘立刻同他回到家里。宝珠正躺在榻上,发着烧,喘得很重。那美国姑娘摸了摸她的手和头。

「她得请个大夫,」她说,并说出她家那位医生的名字。

宝珠打了个寒战。这时候她已懂一点英文了。

「不!不!不要男人,不要男人!」她喊道。

艾达·雷蒙德抬头看林甫。

「我明白了,」她说。「这城里有好几位女医生。咱们去请一位来。」

可是林甫的脸是板定了的。

「不,」他断言道。「我们在美国。宝珠要由你们那位医生来看。」

艾达·雷蒙德正要驳这道命令,那病着的妻子也听见了,碰了碰她的手,低声说:「我现在不在意了。男人也不要紧。」

于是那另一个姑娘把嘴闭上了,她觉得:妻子既不同丈夫的意思争,那就不该由她来争;可是她替宝珠解开胸襟让医生用听诊器的时候,心里疼得是慈悲。

「那就像预备一只羔羊去宰,」她后来对姐妹说。「医生在的时候,宝珠一动不动,眼睛闭着,嘴唇封着;可他走了、只剩我们两个的时候,她就打着寒战、呻吟着,像个失了神智的人。我真信,那一场诊视于那小小的中国女人,比死还难受。我把她绸褂的领口卷下去的时候,她世世代代母家祖先的廉耻都被钉上了十字架。」

医生来过一个礼拜之后,宝珠的咳嗽经调治已退,身子却远没有好;她在弹琵琶,低声唱着这一首小歌——据说那是一位后妃写在一把扇子上献给古时一位中国皇帝的:

「新裂齐王素,皎洁如霜雪。

裁为合欢扇,团圆似明月。

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

常恐秋节至,凉飙夺炎热。

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

「我的珠子,为什么这样愁?」林甫从街上进来,问道。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宝珠答道。

「可你不是为死的——你是为生的,」林甫断言道,一面把她拉向自己,看进那张一天一天显得更清秀、更透明的脸里去。

其四

一个中国送信的小厮顺街跑来,进了万谭兴公司的铺子,要见那位小股东。林甫走出来,他便递给他一封雅致的花纸信,折得整齐,写着收信人。接信的人拆开来读到:

「可敬可亲的丈夫:您那不配的宝珠没有胆量去面对眼前这一场磨难。因此她离了您,求您照美国的规矩办离婚,好让您同那位美人在一处快活——那美人高出您的宝珠许多。这一层她是认的,因为她是用您的眼睛看的;在您眼里,那美人像一颗星一样照着。不然,您为什么要您的宝珠跟着她的脚印走呢?她试过顺您的意思、试过做个美国女人;可如今她很疲乏了,眼前那桩可怕的事也把她压倒了。

您的拙荆

宝珠」

林甫机械地把信折起来,塞进胸前的口袋。一个客人问他一只漆盘的价钱。「祝您早安,」他答道,一面去取他的帽子。他出铺子的时候,客人和伙计都张着嘴望他。

到了街上,事情也巧,他遇见了艾达·雷蒙德。若不是她同他说话,他本要避到一边去的。

「万先生,您到底怎么了?」她问。「您一点也不像您自己了。」

「我难处之厚,您是不能懂的,」他答道,大步从她身边过去。

可是艾达·雷蒙德是执着的。她近来一直为宝珠担着心。

「您太太出了什么事,」她断言道。

林甫猛地转过身来。

「您晓得她在哪里么?」他带着陡起的疑心问。

「哎,不晓得!」那姑娘诧异地失声道。

「那么,她离开我了。」

艾达·雷蒙德有一刻不能信;随后她带着愤然的眼光,转向这被弃的丈夫。

「这是你该受的!」她喊道,「我看出来已经有一阵子了:你对世上最可亲、最甜美的那个小人儿,是怎样残忍、怎样专断地待她。」

「请您原谅,艾达小姐,」林甫答道,「可我不懂。宝珠是我心上的心。我怎么会残忍地待她?」

「哦,你这糊涂人!」那姑娘失声道。「你是个中国人,可你几乎同一个美国人一样糊涂。你的残忍在于:你硬要宝珠做她天生就不该做的东西——一个美国女人;要她在几个月工夫里把我们一切的习俗样式都学来、都用上。这一层我早就看出来了;可宝珠太甜太柔顺,看不出她男人有一点不是,我也就不忍去开她的眼——或者开你的眼。她离开你,不正是为了这个缘故么?」

「是,」林甫低声道。他是彻底垮了。「还有别的一些事。」

「还有什么别的事?」

「她——怕——那——医生。」

「她怕!」——这话是厉声的——「你真该羞!」

林甫动身往前走,可那姑娘跟在他身边,接着说:

「你要你妻子做个美国女人,自己却还是个中国人。你虽把我们美国的样式学得这样巧,你却是个十足的中国人。你以为一个美国人敢像你待你妻子那样待他的妻子么?」

万林甫没有答话。他正在纳罕:自己怎么会曾想要他那温柔的宝珠像这个发怒的女人。如今他的宝珠走了。他那一刻的痛苦叫他忘了身边有人、也忘了她正说的话。他的沉默把这美国姑娘的心软了下来。到底,男人,连中国男人也一样,不过是些大而笨的孩子;而她是不赞成在一个男人倒下之后还踢他的。

「不过,你打起精神来,你一定找得到她的,」她说,忽然换了口气。「多半是她的丫头在唐人街有朋友,把她们收下了。」

「我若找着她,」林甫热切地说,「我再不在意她一辈子不说一句美国话;我还要带她到中国去走一趟,好叫我们的儿子生在上天所爱的那个国度里。」

「她所受的苦,你怎样补偿都不算过。至于把宝珠美国化——那是日子长了自会来的。我很有把握:我若被移到你们的国度去,奉命在两三个月工夫里把自己变成个中国女人,我准要叫那些把指望放在我身上的人大失所望。」

好几个钟头过去了,才寻出那失踪者的一点踪迹。小宝珠所有认得的朋友熟人都被找过、问过了;可他们若晓得这少妇的藏身之处,也不肯说出来。林甫脸上虽因一桩说不出的恐惧而显得凝重,他们的同情却分明不在他这一边。

寻的人正要绝望收手,有个小男孩手里晃着一串蓝珠子,引住了这年轻丈夫的注意。他认得那串项圈是宝珠送给丫头阿翠的。那是他自己买的。他把那小家伙叫住细问,大喜地得知:他妻子同她的丫头就在这孩子家里,由他祖母照看着——那祖母是个通晓草药的妇人。

艾达·雷蒙德看着同伴分明的大宽心,也同情地笑了。

「如今什么都好了,」她说,随林甫往那孩子指的那所房子去。到了那里,她提议丈夫先一个人进去。她在外头等一会儿。

「艾达小姐,」林甫说,「我一万遍地求您原谅,不过也许您改日再来看我妻子——今天不来?」

他迟疑着,又窘又惭。

在那一个无言的瞬间,艾达·雷蒙德把这一早上所有的麻烦、把宝珠所有的伤心,全明白了。

「上帝啊,我们这些凡人多蠢!」她一个人往家走的时候,自语道。「我早该晓得的。宝珠还能怎么想呢?——她从一个女人除了丈夫没有男朋友的国度里来。她在那些笑容底下受了多少苦啊!可怜的、勇敢的小人儿!」

九自由之邦

其一

「看哪,小宝贝——晨光里的山。那就是你往后许多年的家。那里很美,你在那里会很快活。」

小宝贝抬眼看他母亲的脸,满是信任。他正忙着一桩可喜的事:含一块糖;可这并不妨碍他咕咕地应她。

「是啊,我的橄榄花苞;你父亲正在那里替你挣一份家业。你父亲!哦,见了他那张可亲的脸,你岂不欢喜。我离开他,正是为了你。」

小宝贝同情地把下巴往母亲膝上一埋。她把他抱到膝上。他两岁了,是个圆圆的、腮上有酒窝的男孩,棕色的眼睛亮亮的,小身架很结实。

「啊!啊!啊!呜!呜!呜!」他喷着气,学一条开过去的拖船。

旧金山的水边停满了帆船和轮船,别的大小船只,包括两条从菲律宾来的白色运兵船,这里那里地在近岸处抛着锚。「东方皇后」号过了好一阵才靠上码头;靠上之后,有一个在码头上已等了一个钟头的中国人,还被一些帽子上印着合众国海关字样的人多留了那么些工夫,才得上船去迎他的妻子和孩子。

「这是你的儿子,」快活的丽珠说。

谭兴把孩子举起来,摸他的小身子小手脚,用得意欢喜的眼睛看进他脸里去;随后转向身边一个海关官员,带着询问的意思。

「你这孩子真好,」那人说。「他生在哪里?」

「在中国,」谭兴答道,一面把小宝贝往右肩上一荡,预备领他妻子下船。

「从前到过美国么?」

「没有,他没到过,」那父亲快活地笑着答道。

那海关官员向另一个招了招手。

「这小家伙,」他说,「是第一回到美国来。」

另一个海关官员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

「再见,」谭兴说。

「等等!」一个官员喝道。「你们现在还不能走。」

「如今又为什么?」谭兴问。

「我怕,」头一个海关官员说,「我们不能让这孩子上岸。你给我们看的那些文书——你妻子的和你自己的——里头没有一处提到这孩子。」

「做那些文书的时候,还没有这孩子,」谭兴答道。他说得很平静;可他眼里有恐慌,抱儿子的手也攥紧了。

「这是什么事?这是什么事?」丽珠颤声问;她懂一点英文。

那第二个海关官员怜惜地看着她。

「这一行里我不喜欢这一段,」他咕哝道。

头一个官员转向谭兴,用一种公事的声气说:

「既然这孩子没有准他进这个国家的凭照,你就得把他留在我们这里。」

「把我的孩子留下!」谭兴失声道。

「是;我们会好好照看他;一等华盛顿有了回音,就把他交给你。」

「可是,」谭兴抗道,「他是我的儿子。」

「我们没有凭据,」那人耸着肩答道;「就算是真的,没有政府的命令,我们也不能放他过去。」

「他是我的儿子,」谭兴慢慢地、庄重地又说一遍。「我是个中国商人,在旧金山做买卖多年了。有一天早上我妻子告诉我,她梦见一棵绿树,枝子张开着,上头长着一朵美丽的红花;我便答她说,我愿我的儿子生在我们自己的国里,叫她预备回中国去。我妻子依了我的意思。我儿子生下之后,我母亲病了,我妻子服侍看护她;随后我父亲也病了,我妻子又服侍看护他。二十个月里,我妻子照料看护两位老人;他们去世的时候,为她和我的儿子祝福;于是我打发人接她回我这里来。我并不怕出什么事。我是个中国商人,我的儿子就是我的儿子。」

「说得很好,谭兴,」头一个官员答道。「不过,我们还是要把你儿子带走。」

「不,你们不能带他走;他也是我的儿子。」

说这话的是丽珠。她从孩子父亲臂里把孩子夺过来,抱住他,用自己的身子把他遮住。

那几个官员在一处商议了一会儿;随后有一个把谭兴拉到一边,对着他耳朵说话。

谭兴顺从地低下头,随后走到妻子跟前。「这是法令,」他用中国话说,「而且只是一小会儿——到明天太阳出来就好了。」

「你也这样,」丽珠责他,声音里尽是痛。可她惯于听话,便把男孩交给丈夫,丈夫又把他交给头一个官员。小宝贝为这一交手大声抗着;可他母亲用袖子掩住了脸,他父亲默默地把她领走了。这个国家的法令就这样遵守了。

其二

天亮了。整夜没合眼的丽珠穿好衣服,叫醒她丈夫。

「天亮了,」她叫道。「去,把我们的儿子领回来。」

那人揉揉眼,用肘支起身子,好从窗子里看出去。天上还看得见一颗淡星。窗台上一只盆里的百合花瓣已经张开了。

「还不到时候,」他说,又把头放下去。

「还不到时候。唉,我前天以前活过的所有时光,都不及我的小宝贝从我这里被带走以来这一段时光长。」

那母亲在床边一倒,掩住了脸。

谭兴开了灯,用一只同情的手碰了碰妻子低垂的头,问她睡了没有。

「睡了!」她含泪学了一句。「唉,二十多个月来每夜填满我两臂的那个小身子如今没有了,我怎么能合上眼!你不晓得——男人——想摸自己小宝贝的小手指、小脚趾和软软圆圆的小手小脚而摸不到,是什么滋味。连在黑地里,他那可爱的眼睛也曾向上亮着望我的眼;我多少次是听着他好听的咿呀声在耳边睡过去的。可如今,我看不见他;我摸不着他;我听不见他。我的娃娃,我的小胖子!」

「好啦!好啦!好啦!」谭兴拍着妻子的肩头安慰她,叫她放心;「不必这样伤心;他很快又会叫你欢喜了。哪有把孩子同母亲隔开的法令!」

丽珠把泪擦干。

「你说得对,我的丈夫,」她柔顺地低声道。她起身在屋里走动,把东西收拾整齐。她带给加利福尼亚朋友们的那箱礼物,头一天晚上已经打开了;绸子、绣件、牙雕、漆器摆设、铜器、樟木箱、扇子和瓷器,乱堆在各处。拆箱拆到中途,想起孩子落在生人手里,她便被压倒了,什么都丢下,爬到床上去哭。

把礼物归置整齐之后,她走到那道深深的阳台上去。

星已看不见了,西边的天上现出几道亮痕。丽珠往街上、往四周看。她同丈夫住的这层楼下面,是一些单身中国人的住处,她站在那里就听得见他们在吃早上的饭。他们的饭堂底下是她丈夫的杂货铺。对面是一家大饭馆。昨晚那里彩灯辉煌,还有乐声。广森的头生子「满月」的庆贺又长又闹,闹得她拿一条手帕把耳朵捂上。她这个丧了孩子的母亲,心里没法同别的父母一同欢喜。今天早上那地方倒更合她的心境。它静悄悄的。欢闹的人散了,或者睡了。

一个穿黑棉缎的圆胖妇人,耳朵上垂着长坠子,从底下街上抬头望她,笑着挥手招呼。那是她的老邻居桂荷,金器錾花匠麦升的妻子。同她在一处的是个穿黄褂子、淡紫裤子的小男孩。丽珠记得他还是个娃娃的时候。那些日子她自己还没有孩子,常爱同他玩。那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她一口气吸进去成了一声叹,却又反而笑了。

「你为什么这样乐?」她丈夫在屋里喊。

「因为我的小宝贝要回家了,」丽珠答道。「我是个快活的母亲——一个快活的母亲。」

她啪哒啪哒走进屋里,脸上带着笑。

午时到了。饭碗里的米饭冒着热气,一盘香喷喷的鸡炖笋尖等着谭兴。整个上午,丽珠一刻也没有停下来歇过;她手脚不停。可她时不时要抬眼看那只摆在雕花古怪的壁炉台上的镀金钟。有一回,她失声道:

「为什么这样久,哦!为什么这样久?」随后又对自己说:「丽珠,快活些。小宝贝要来了!小宝贝要来了!」她好几次忽然哭起来,又好几次出声大笑。

谭兴进屋来;他两臂垂在身侧。

「小宝贝呢!」丽珠尖叫道。

「他们叫我明天再去。」

那母亲呻吟一声,瘫到地上。

午时过去了。饭仍摆在桌上。

其三

冬天的雨季过了:春天来到加利福尼亚,把山染成一片绿,又叫一场变幻不定的花的盛会在山上走过。可是丽珠心里没有春天,因为小宝贝仍旧不在她臂里。他被留在一所福音堂里。白女人们照看着他;他虽曾整整一个月思念母亲、怎么也哄不住,如今却显然快活知足了。从他同丽珠一道过金门那天起,五个月——五轮月亮——已经过去;可华盛顿那个大政府还是迟迟不发那个能把他送回父母手里的回音。

谭兴正没精打采地在算盘匣里上上下下拨着珠子,一个面目精干的年轻人跨进他的铺子来。

「有什么消息?」那中国商人问。

「这个!」那年轻人取出一封打字的信。谭兴读那些字:

「关于据称为中国商人谭兴之子的中国幼童一案——该谭兴在旧金山克雷街四百二十五号营业。

此案当尽早办理。」

谭兴把信还给他,一句话也不说,接着拨他的算盘。

「您有什么话说么?」那年轻人问。

「没有。这同一封信他们已经寄过十五回了。不是您自己拿给我看过的么?」

「不错!」那年轻人偷偷打量这位中国商人。他有一桩提议要说,正在盘算时机合不合宜。

「您太太怎么样?」他关切地——也是有策略地——问。

谭兴哀哀地摇头。

「她好像一天比一天少下去,」他答道。「饭要我叫她吃她才吃,眼泪不断地落。她对衣裳、花朵都没有兴致了,也不想见朋友。整夜睁着眼发呆。我想不到下一轮月亮,她就要到鬼神的地方去了。」

「不会!」那年轻人真被惊着了,失声道。

「那孩子不回家,我准要丧了我妻子,」谭兴苦涩悲凉地接着说。

「这是不对的,」那年轻人愤然道。随后他说出了他的提议。

这中国父亲的眼睛大亮起来。

「我愿不愿意您到华盛顿去,叫他们给您那张把我儿子还给我的纸?」他叫道。「您既晓得我心上所愿的,怎么还问得出来?」

「那么,」那小伙子说,「我下礼拜就动身。我很想把这件事办到底,哪怕只为叫您太太心里安宁。」

「我去叫她。听您打算怎么办,会叫她欢喜,」谭兴说。

他顺着墙里的一根传声管,向楼上的丽珠传话。

过了一会儿她出现了,恹恹地、憔悴、眼窝深陷;可她丈夫把那年轻律师的提议告诉她时,她像是被电打了一下:身子挺直了,眼睛放了光,脸上泛起血色。

「哦,」她转向詹姆斯·克兰西叫道,「您好得过一百个人!」

那年轻人觉得有些窘;在这中国母亲热切的注视下,他的眼光稍稍挪开了。

「唔,我们总得给您把孩子要回来,」他答道。「自然,」——他转向谭兴——「这要花一点钱。您袋里没有金子,是请不动人替您催政府的。」

谭兴茫然瞪了一刻。随后道:「您要多少,克兰西先生?」他静静地问。

「唔,开头我至少要五百。」

谭兴清了清喉咙。

「上一回我为您替我写信、替我见这里海关的头儿而付钱给您的时候,我想我同您说过,我手里差不多都空了!」

「哦,那就不说这个了,老兄。那孩子待在他现在那地方也不至于受害,您太太说不定也就慢慢好了。」

「你说的是什么?」丽珠颤声问。

詹姆斯·克兰西望向窗外。

「他说,」谭兴用英文解说道,「要把我们的孩子弄回来,我们得有许多钱。」

「钱!哦,是啊。」

丽珠点了点头。

「我没有那钱给他。」

丽珠有一刻纳罕地看这张脸、又看那张脸;随后,明白过来,她带着陡起的怒气指着那律师喊道:「你不是好得过一百个人;你就是个平常的白人。」

「是,太太,」詹姆斯·克兰西鞠了个躬,带着讥嘲的笑答道。

谭兴把妻子推到自己身后,又对那律师说:「我也许能设法,」他说,「凑出一点来;可五百——那是不可能的。」

「四百怎么样?」

「我同您说了,我手里差不多什么也不剩了,我的朋友们也不富。」

「那好罢!」

那律师从容地往门口走,在门槛上停下来点一支烟。

「停下,白人;白人,停下!」

丽珠喘着气、惊惶着,已经冲上前来,这时站在他身边,激动地攥住他的袖子。

「你说,谭兴若给你五百元,你就能去弄那张纸、把我的小宝贝带回给我?」

那律师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他的眼睛盯着那支从火柴上引不着火的烟。

「那你就去弄那张纸。谭兴若不能给你五百元——我也许能给你比那更多的。」

她把一只沉重的金镯子从腕上脱下来,递给那人。他机械地接了过去。

「我去再拿些来!」

她急急跑开,从她进来的那道门后头不见了。

「哦,瞧,这个我不能收,」詹姆斯·克兰西说,又走回谭兴跟前,把镯子放在他面前。

「这是不要紧的,」谭兴郑重地说,「纯的中国金子。我妻子的父母在我们成亲的时候给她的。」

「可我无论怎么说也不能拿,」那年轻人抗道。

「这同钱是一样的。您到华盛顿去是要钱的,」谭兴照实事的样子答道。

「看,我的玉耳环——我的金纽扣——我的簪子——我的珠梳——我的戒指: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戒指;很好——很好——都一样是许多钱。我都给你。你拿去,给我带那张纸来,为我的小宝贝。」

丽珠把她的首饰在那律师面前堆起来。

谭兴把一只手按在她肩上拦住她。「不要全给,我的妻子,」他用中国话说。他挑出一只戒指——那是她梦见那棵开红花的树时他送她的。别的首饰他都朝那白人推过去。

「拿去卖了,」他说。「这些够付您到华盛顿的路费,也够叫您带着那张纸回来。」

詹姆斯·克兰西迟疑了一刻。他不是个多情的人;可他心里有什么东西起来,不肯为自己的效劳收这样的报酬。

「它们是好的,好的,」丽珠见他迟疑,恳求地断言道。

于是他把那些首饰一把抓起,塞进上衣口袋,快步走出铺子去了。

其四

丽珠跟着那位传教的妇人穿过福音堂的育婴学堂。她的心跳得这样高,几乎喘不上气来。那张纸终于来了——那张宝贵的纸,给了谭兴和他妻子占有他们自己孩子的权利。他被带走到如今是十个月了——十个月了,太阳从那时起就不为丽珠照了。

屋子里满是孩子——多半是极小的小东西,可没有一个像她自己的那样小。那传教的妇人一边走一边说。她告诉丽珠:小金——这是学堂给他起的名字——是这地方的宝贝,他那些小把戏、小样儿把人人都逗乐、都喜欢。起初他颇不好带,哭着要母亲哭了许久;「可孩子忘得这样快,一个月之后,他就好像很自在了,到处玩着,又活泼又快活,像只鸟儿。」

「是,」丽珠答道。「哦,是,是!」

可她并没有听见人家对她说的话。她正走在一片指望着的欢喜的迷雾里。

「请在这里等,」那传教的妇人说,把丽珠安在一把椅子上。「最小的那些正在吃早饭。」

她退出去一会儿——在那母亲觉得像一个钟头——随后又出来了,手里牵着一个小男孩,穿着蓝布背带裤和白底鞋。那小男孩的脸圆圆的,有酒窝,眼睛很亮。

「小宝贝,啊,我的小宝贝!」丽珠叫道。

她双膝跪下去,向儿子伸出饥渴的两臂。

可是小宝贝从她面前缩开,想往那白女人的裙褶里躲。

「走开,走开!」他这样吩咐他的母亲。

十中国水仙

梅妹住在唐人街一所住房的楼上一间屋子里。同一层楼上还住着别的中国小妇人,可梅妹从不到她们中间去。她同她们不一样。她是个残废。一次跌伤把她的腿扭坏了,走动很艰难,又把她的脸弄得疤得这样可怕,除了林忠,没有人愿意看。林忠是她哥哥,是个洗衣工,替他的一个同乡做活。林忠同梅妹还是小孩子的时候,随父母到旧金山来的。他们母亲进那外国城的那一天就死了,父亲则在那以后一个礼拜死去——两人都是在轮船上染了热病。梅妹和林忠于是由他们父亲的兄弟接管;那人虽是个穷人,却尽他的力照料他们,直到他被死神召去。

早在叔父死去很久以前,梅妹就遭了那场叫她同别的姑娘不一样的意外;可那只叫她哥哥的情意更坚,老林万临死时是安心的,因为他晓得林忠永远会把梅妹放在自己前头。

于是梅妹住在她楼上那间小屋里,由林忠照料着;几乎没有一个晚上,他不来看她。可是有一天晚上,林忠没有来,梅妹便开始觉得十分凄凉孤单。梅妹若晓得晚上会有人来,可以听她把那个塞满了念头的小小黑头里的话都说给他听——那个头除了从楼上一个窗子里看见的,对人生一无所知——她就能一整天满足地默默做绣活。梅妹的窗子向下望着街,她会一连几个钟头紧贴着窗子坐着,看底下过往的人,看发生的一切。那一天她看见了许多事,都收进她心里的夹子,等晚上好让林忠长长见识。两个穿黄袍的和尚从底下过去,是往隔一条街的庙里去的;一只白胸脯的小鸟扑在窗玻璃上;一个抱着赌钱虎像的人走进对街那所房子;还有六个同她年纪差不多的年轻姑娘,穿得鲜艳,像是要去赴喜筵,也从那同一道门槛上过去了。

可是到了九点,林忠还没有来,那姑娘便轻轻哭起来。她不常落泪,可不知为什么缘故——梅妹自己也不晓得——看见那些欢乐的姑娘,引出了伤心的思量。正哭着,听见一声胆怯的敲门。那不是林忠。他总是重重地一敲,便不等人请就进来。梅妹一跛一跛地走到门边,把门拉开;在门外过道昏暗的光里,她看见一个年轻姑娘——梅妹所见过的最美的年轻姑娘——那姑娘站在那里,向梅妹递过来一枝从一株中国水仙上掐下的花。梅妹懂得这枝递过来的花的意思,接了它,招手叫这位客人随她进屋。

那一个钟头,于梅妹是何等快乐!她忘了自己有疤、是个残废;她同那年轻姑娘彼此把小小的心都说了出来。「林忠是可亲的,可一个男人,哪怕是哥哥,总不能像同一个跟自己一样的人那样说话,」梅妹对仙花——她的新朋友——这样说;而仙花——她名字的意思是「净花」,也就是中国水仙——答道:

「正是。女人该做女人的朋友,男人该做男人的朋友。在上天所爱的那个国度里,不正是这样么?」

「是什么善心的神灵感动你到我门上来的?」梅妹问。

「我不晓得,」仙花答道,「只晓得我是孤单的。我们新近才搬到这里来,我姐姐、我姐夫和我。我姐姐是新嫁娘,她同她丈夫之间有许多话要说。所以到了晚上,一天的事做完了,我就是一个人。有好几回,听说你病着,我走到你门口来;可总没有敲,因为每次我走近,就听见他们叫作你哥哥的那个人的声音。今晚我替姐姐出去办事回来,只听见哭的声音——我便赶到我屋里,掐了这枝水仙给你。」

第二天晚上,林忠解说他前一晚不得不做工,梅妹便爽快地答说那是不要紧的。她爱他同从前一样,见了他也同从前一样欢喜;可他若因做工不能来,也不要挂心。她已找着一个朋友,可以慰她的孤单。

林忠很意外,可听了这样的消息很高兴;后来事情就是这样:他一见仙花,见她那张甜美温柔的脸、那好看的低垂的眼皮和弯弯的眉毛,便开始想起在上天所爱的那个国度里,苹果树、桃树和李树洒下它们雅致的花来。

那约是下午四点钟。林忠在他的洗衣作里做活,街上的喧闹和救火车驶过的铛铛声,他并不怎么在意。他没有想到那同他有什么关系,本来会不受搅扰地做下去,若不是有个男孩把头伸进门来喊道:

「林忠,你妹妹住的那所房子着火了!」

林忠赶到的时候,那高楼已在火焰里。他窜上那架别人都不敢上的梯子时,向上翻卷的火舌舔着他的脸。

「我不去。我死了最好,」梅妹用她那一点微弱的力气抗着她的朋友。

「这梯子载不起我们两个人的重。你是他的妹妹,」仙花平静地答道。

「可他最爱你。你同他能一处快活。我是不配活着的。」

「梅妹,让林忠来定,好么?」

「好,让林忠来定。」

林忠到了窗台。有可怕的一秒钟,他动摇了。随后他的眼睛去寻他妹妹的朋友的眼睛。

「来,梅妹,」他叫道。

「仙花在哪里?」梅妹醒过来的时候问。

「仙花在快乐的鬼神之乡了。」

「而我还在这个悲苦黑暗的世上。」

「不要这样说,小的。你哥哥爱你,会护着你,不叫你落在黑暗里。」

「可你更爱仙花——她也爱你。」

林忠低下头。

「唉!」梅妹哭道。「我竟活着来叫别人伤心!」

「不,」林忠说,「仙花是快乐的。而我——我是在她赞许之下、是啊,是在她吩咐之下尽了我的本分。那么,小妹妹,我怎么会伤心呢?」

十一铁可的偷渡

在那些把中国人从加拿大私运进合众国的胆大汉子中间,杰克·费边算是下手最大胆、谋划最机巧、骗过官府差役最有把握的一个。

他身体出奇地强壮,个子高,骨架好,五官清秀,一双锐利沉稳的蓝眼睛,又生就一种粗豪的口才和很能迷人的气派;难怪我们这班人把他当头儿,心服口服地跟着他走。有费边领头,我们干那些最野的买卖,为我们那些活货找出的藏身之处,除了干这种拚命行当的人,谁也想不到。

不过杰克并不是求名——钱才是他的目的。有一天,一位好罗曼蒂克的朋友说,他帮那些可怜的中国佬过界,真是好心;他胡子上便卷起一个讥嘲的笑。

「好心!」他学了一句。「唔,我还没腾出工夫来为这件事多情。这只是块钱和分钱的事;不过,自然,对我这样一个严守原则的人,能抢在政府前头,总有一种乐趣。一个穷鬼总免不了偶尔想从那些百万富翁的衙门里捞一点出来。」

那是去年夏天,费边的运气有些不好。几个月前,出我们大家意外,他出了一个岔子,结果被美国的差役拿住了;他和他的同伙,连同五个没过关的中国佬,被关进一所县监里等候审问。

可是在铁栏杆后头闲着,同费边那种精力旺盛的性子合不来;所以在一个黑夜里,他用前一天一位看去极其老实的探监人给他的一把锯子,顺顺当当地逃了出去;又饥又乏地被侦探追着,在林子和灌丛里跋涉了很久,终于平安到了加拿大。

他在监里住了三个月,这三个月里,偷渡这一行有了些变化。有几个心思灵巧的律师想出一个法子:任何一个中国青年只要付两百元上下,就能弄到一个父亲,这父亲会发誓说那青年是生在美国的——这样就证明他是美国公民,有权呼吸合众国的空气。中国人自己呢,又有些白人帮着,在造那种证明他们有权过界的凭照,就这样成群成批地过来了。

这一类的把戏自然把我们这班人的生意搅坏了,可我们都晓得,「北佬骗子」的局面只能撑一小阵子;所以我们按着性子,等我们的时候。

费边却不然。他变得很不安定,四处游荡,脸色阴沉。有一天他坐在一家洗衣作里,这作坊的东家经我们头儿的手送出去的小伙子已经不少。说起来,据说费边自己就「赶」了五百个左右的天朝人过去给「山姆大叔」;而费边若不是个过于大方的人,他如今本该是个有闲的绅士,而不是一个没能留名的罗布·罗伊。

却说,费边正坐在陈廷隆公司的洗衣作里,对一个相貌清秀的中国青年说:他如今穷得这样,连一回只带一个人也肯干了。

那中国青年若有所思地看进费边脸里去。「你肯带我么?」他问。

「带你!」费边学了一句。「哎,你在这里是个『当家的』。你难不成是说,你想去一个地方,在那里得熬好几年,才能在『洗啊洗啊』这行当里爬到你现在这个份上?」

「是,我要去,」铁可答道。「我要去纽约,你带我,我给你五十元,一切花销我都出;只是不要说你把我带到我同伙那里去。」

「中国佬的心思真没法子算,」费边咕哝道;可他是很高兴应了这提议的,日子也定了下来。

「你要去的那家商号叫什么名字?」那白人问。

打算偷渡的中国人总要同美国境内某一家中国商号讲好,由那家接他们。

铁可迟疑了一下,随后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声,听去像是「广和源」,又像是「隆罗屯」;费边没听准是哪一个,可也没有再问,他兴味并不大。

他出了洗衣作,走过窗外时向铁可点头告别,那中国人也向他点头,小小秀气的脸上一抹淡淡的笑,一直留着,直到费边远去的身影看不见了。

两人动身那一晚,天气很好。费边在街角备了一辆马车;铁可穿着便装,不被人察觉地上了车,那偷渡的和那要被偷渡的,不久就出了城。这一路驾车走得很快活,因为费边喜欢铁可是真的;他认得他好几年了,这小子那份机敏叫他感兴味。

第二天,他们把马留在一户农家,费边回程时再来取;日头还没出来,他们就坐一只划子过了一条河,钻进一片林子,要在林子里待到傍晚。天下着雨,可他们在泥里、风里、雨里慢慢地、沉重地跋涉。

铁可时不时站住喘气。有一回费边说:

「铁可,你身子不很壮。可惜你得这样做活养命,」铁可答道:

「做工很好!不做工,铁可就死。」

费边带着护着他的意思看这小子,心里懒懒地纳罕:这个中国佬怎么在他看来同别的那样不一样。

「你不想回中国去么?」他问。

「不想,」铁可断然道。

「为什么?」

「我不晓得为什么,」铁可答道。

费边笑了。

「你在家里没有一个好小媳妇么?」他接着说。「我听说你们这些人成亲都很早。」

「没有,我没有妻子,」他的同伴带着一声噎住的小笑断言道。「我永远不会有妻子。」

「胡说,」费边打趣道。「哎,铁可,你想一想,有个小女人给你煮饭、疼你,那多好。」

「我不要妻子,」铁可认真地又说一遍。「我不喜欢女人,我喜欢男人。」

「你这个死心的老光棍!」费边失声道。

「我喜欢你,」铁可说,他那孩子气的声音在湿林子里听来又清又甜。「我这样喜欢你,所以我要去纽约,好叫你挣五十元。我在纽约没有朋友。」

「什么!」费边失声道。

「哦,我对不起告诉了你,铁可很对不起,」那中国少年低着头,拖着脚往前走。

「你听我说,铁可,」费边说;「我不要你为我做这样的事。你太糊涂了,我也不要你那五十元。我要它的急,还不及你要它的一半。老天爷!你叫我多羞——我这个把成千的钱花在闲乐上的人,怎么能拿你辛苦做工挣来的这一点。我们如今在纽约州了。等出了这片林子,我们得走过一座跨河的桥。桥那一头,离我们过桥的地方不远,有一个火车站。我不给你买到纽约城的票了,我要同你一道坐车回多伦多去。」

铁可没有答话——他好像在深深地想着什么。忽然他指着几棵倒树躺着的地方。

「有两个人跑到那后头躲起来了,」他叫道。

费边紧张地四下张望;他那锐利的眼睛像要穿透暗处,想看出哪里有人影;可一个人也看不见,除了风在树间凄凄地叹,一切都是静的。

「没有人,」他说,口气有些生硬——他其实颇吃了一惊,因为他们已过界一英里,他晓得官府的差役正紧盯着他;他又觉着,纵有他这把力气,若有人使诈或者突袭,他总要吃亏的。

「他们若把你同我一块儿拿住,那就太糟了,」铁可像说格言一样说道。这话听来像是在答费边的心思。

「可他们拿不住我们;所以放宽心罢,我的孩子,」那一位答道,说得比心里觉着的要爽快些。

「他们若来了,我又不同你在一处,他们就不拿你,那就都不要紧了。」

「是啊,」费边应着,一面纳罕他的同伴在想什么。

他们在傍晚的暮色里出了林子,不久就上了那座跨河的桥。快到桥心的时候,铁可站住了,看进费边脸里去。

「有人来拿你,我不在这里,人就不伤你。」话一说出,他便像一道闪光似的翻过了栏杆。

又一道闪光,费边跟着下去了。可这白人虽是一等的好水手,使力也是白使,铁可被急流冲得离他远去。

又冷又湿淋淋的费边挣上岸来,发现自己成了囚犯。

「这么说,你那中国佬自己跳了河。那是为什么?」官府一个差役问。

「我想他是神智乱了,」费边答道。他自己也完全信他说的这话。

「我们一路跟着你穿过那片林子,」拿住他的另一个说。「我们有一回还以为那小子瞅见了我们。」

费边没有说话。

第二天,铁可的尸首被捞了上来。是铁可的尸首,却又不是铁可,因为铁可是个少年;而那具有着铁可的脸、穿着铁可的衣服的尸首,是个女孩子的——一个女人的。

陈廷隆公司洗衣作里没有一个人——加拿大或纽约没有一个中国人——能解说这桩谜。铁可是同一批别的少年一道来加拿大的。他身子虽不很壮,做活却一向很好,而且「很精明」。他在同乡中间是沉静寡言的;不肯吸烟、也不肯吸鸦片;主日学从不缺席,极得福音堂那些女士的欢心。

费边不到一个礼拜就放了出来。「没有证据,」那位专员说——他并不晓得这囚犯就是一个月前越监而出的那个人。

费边如今很忙;有许多小伙子正借他的手过界,可他们没有一个像铁可;而费边有时候在闲下来的当儿,发现自己久久地、认真地思量着铁可这一生——和这一死——的谜。

十二还报之神

「有酒有肉多兄弟,」小官洛咕哝道,一面回头往他正跨出来的那家铺子里看。那是一家中国杂货店,各式各样别致的货色备得很齐,十来个中国人围坐在里头;隔壁一间屋里,看得见几个吸烟的人躺着的身形,他们正议着生意,在谈话的间歇里享那迷人的烟枪。

吸烟的人里头最显眼的是大官洛,一个高个子的中年中国人,戴一顶带红顶子的黑帽。大官洛是小官洛的堂兄;可小官洛年轻又身无分文,大官洛却是旧金山最富的中国商人之一,在这城里同姓的人中间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人家把他当父亲看待。

大官洛吩咐小官洛去接细——那是大官洛的新娘,那一天乘轮船从中国到。大官洛是个太忙的人,不能亲自下码头去。

于是小官洛同细见了面——可那并不是头一次。五年前在广州城郊,他们彼此说过:「我爱你。」

小官洛是个孤儿,从小由大官洛供他念书、照料他。

细是个奴婢的女儿;这就说明了为什么在小官洛随他堂兄去美国之前,她同他有机会相识。在中国,奴婢的女儿比出身较高门第的姑娘可以自由得多。

「官洛,啊官洛,」细认出她的情人,又柔又喜地唤道。

「细,我最甜的心,」小官洛答道,声气里又是欢喜又是悲伤。

他看出有了一个错——细以为那个要做她丈夫的人就是他自己,就是小官洛。

于是他心里一切的爱都醒了,他想着那还可能成就的事,便一阵眩晕。

他能解说么——那个买了细做新娘、细按理属于他的官洛,是他的堂兄,不是他自己?他能把他生平唯一的朋友、唯一的宝贝,交给那个朋友众多、宝货满仓的官洛么?再说,细既爱他小官洛,她吃大官洛的饭,还能快活么?

细的小指头爬进他的手里。她靠在他身上。「我累了。我们快歇着么?」她说。

「快了,我的细,」他低声道,一条臂膊搂住她。

「我父亲告诉我你打发人来接我的时候,我真是太欢喜了,」她低声说。

「我说:『官洛这些年还记着我,多好。』」

「我的茉莉花,难道你没有记着我么?」

「这还用问?你晓得,这些日子夜夜都是你填满的。」

「你既记着我,又为什么会梦想我或许把你忘了?」

「这是有分别的。你是男人;我是女人。」

「你如今已属于我两个多礼拜了,」小官洛说。「细,你还爱我么?」

「看进我眼里来看,」她答道。

「你快活么?」

「快活!快活;而今天是最快活的一天,因为今天我父亲得了他的自由。」

「细,这是怎么说?」

「哎,官洛,你是晓得的。我的身价你今天不是要付那余下的一半给我父亲么?那一半加上你先前寄去的,不是够赎我父亲的身么?我亲爱的好父亲——这些年他做活做得这样苦。他待我一向这样慈爱。想到因着我,还报之神定下他不再做奴仆,我多么欢喜。是啊,今天我是世上最快活的女人。」

细亲了亲丈夫的手。

他把手抽回去,用它遮住了脸。

「啊,亲爱的丈夫!」细叫道。「你病得很重。」

「不,不是病,」那可怜的官洛答道——「可是,细,我得告诉你,我是个很穷的人,我们不得不离开乡下这所漂亮的房子,到什么城里去;在那里我得做苦工,而你连吃的都不大够。」

「厚道、大方的官洛,」细答道,「你为我的缘故把自己弄垮了;你为我付的价钱太高了。唉,不幸的细,把官洛拖进了泥里!如今让我做你的仆人罢,为你的缘故,我是情愿饿着的。我在意的是官洛,不是财富。」

她在这年轻人跟前双膝跪下,他轻轻把她扶起来,说道:

「细,我不配受这样的一片心,你这些话把一千支矛扎进我心里。听我认罪。我是你的丈夫,可我不是那个买你的人。我的堂兄大官洛才是打发人从中国接你来的。是他讲的价,在你还在广州的时候付了你父亲所要的一半,又约定见了你的面再付那余下的。唉!那余下的一半是永不会付的了,因为我既把你从我堂兄那里偷了来,他就不受那约定的拘束,而你父亲仍旧是个奴仆。」

细一动不动地站着,被这突然可怕的消息压倒了。她茫然地看着她的丈夫。

「这是真的么,官洛?我父亲必得仍做奴仆么?」她问。

「是,这是真的,」她丈夫答道。「可我们还彼此有彼此,你又说你不在意穷。那就原谅我,把你父亲忘了罢。我为爱你,把一切都忘了。」

他想把她拉到身边来,可她凄楚地一声叫,转身逃了。

大官洛坐着吸烟,沉思着。

自小官洛负了大官洛的托付以来,已过了许多轮月亮;大官洛正纳罕小官洛在做什么、怎样过活。「他钱少,又不惯做苦工,还要养一个女人,这狗东西能怎么办?」老人想道。他觉得受了伤、心里发苦;可到了傍晚,吸了许久的烟之后,他的心软了下来,他对他的烟枪说:「罢了,罢了,他对她原有一片情意,年轻的我想总该同年轻的配。他那份不知恩,我想我是能不计较的,只要他来求我宽恕。」

「尊贵可敬的先生,不洁的细跪在您面前,求您把脚放在她头上。」

说这话的是个绝美的中国年轻姑娘,她忽然进了屋,伏拜在大官洛面前。他恼恼地抬起眼来。

「啊,我看见那个叫她父亲成了说谎的人的假心女人了!」他喝道。

泪从那跪着的细低垂的眼里落下来。

「好先生,」她说,「在我还没成女人、您堂弟还没成男人的时候,我们就彼此相爱了;久别之后重见,我们两个都忘了本分。可是还报之神在我心里动了工。我悔了,如今来到您这里,把自己交出来做您的奴仆,替您做活,做到皮肉从我骨头上掉下来——若您愿意这样的话;我只求您把我身价余下的一半送去给我父亲,因为他太老太弱,不该做奴仆了。先生,人都晓得您是个比公道更公道的人。哦,请准我这个请求!我是为我父亲求的。许多年里,他含辛带苦地养我;我一想起他,心几乎就碎了。为我的过恶惩罚我罢,给我穿破衣,给我吃最粗的饭!只要容我服侍您、容我对您有用,好叫我值得我父亲的自由。」

「那我的堂弟呢?你如今对他是假心么?」

「不,对官洛、对我丈夫不是假心——只是对我父亲是真心。」

「你被你所害的人是我,你却要我去放你父亲?」

细的头垂得更低了,她答道:

「我要做您的奴仆。我要用我两手的工,还我欠您的债和欠我父亲的债。为这个,我离了我丈夫。」

大官洛站起来,用手把细的下巴抬起,用认真的眼睛端详她的脸。

「你的心并不全是坏的,」他说。「坐下听我说。我不买你做奴仆,因为在这个国家里,买一个女人做奴仆是犯法的;可我雇你五年做我的仆人,这五年里你听我的吩咐,过了这五年你就自由了。你父亲的事,你安心罢。」

「愿太阳永照着您,最慈恩的主人!」细叫道。

于是大官洛指给她一道过道,通到一间小屋;他说她同他住着的时候,那间屋可以归她自己用。

细谢了他,正要退出去,门被撞开了,小官洛神色憔悴狂乱地进来。他冲到细跟前,一把攥住她的肩。

「你是我的!」他喊道。「你要做别人的,我先杀了你!」

「堂弟,」大官洛说,「我并不要这女人做我的妻子,可我要她做我的仆人。她的工钱已经领了——就是她父亲的自由。」

小官洛茫然地看着他妻子和堂兄的脸。随后他把两手一举,叫道:

「哦,官洛,我的堂兄,我做了恶事。我一向妒你,心里存着对你刻毒的念头。连你从前待我的好处,也引起我的恶意;我看见你被朋友们围着的时候,还曾轻蔑地说:『有酒有肉多兄弟』——其实我分明晓得,人们爱你是为你心好。细,我也骗了她。我把她据为己有,明晓得她把我当作了我所不是的人。我叫她以为她按一切道理都是我的。」

「我本来就是你的,」细颤着插话道。

「她会是你的——等你配得上这样一颗珠子、能护住它守住它的时候,」大官洛说。随后他挥手叫堂弟离开细,接着说:

「这是你的惩罚;还报之神要这样。五年之内,你不许见你妻子细的面。这中间你要读书、要想、要正直、要做活。」

「你丈夫今天来接你。想起这个,你欢喜么?」大官洛问。

细笑了,脸红了。

「要离开您,我是难过的,」她答道。

「可欢喜多过难过,」那老人说。「细,你丈夫如今是个好样的人了。这些年的试炼里,他变得出奇。」

「那我就既不认得他、也不爱他了,」细淘气地说。「哎,他这就——」

「我最甜的人!」

「我的丈夫!」

「我的孩子们,受我的祝福;要好,要快活。我去吸我的烟,就算寻不着福气,也去梦一梦。」

说了这话,大官洛便退去了。

「他岂不几乎是个神么?」细说。

「是啊,」她丈夫答道,一面把她拉到膝上。「他待我比我该得的要好。而你——唉,细,你既晓得我从前是个多坏的人,怎么还在意我?」

「唔,」细心满意足地说,「最晓得我们有多坏的,总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十三阿素兰的三魂

其一

太阳正在制服晨雾,把金斑点染在旧金山湾灰色的水面上,又把一层碧玉的光辉投在四周的岛上。

紧挨着那一长排码头,双桅船和纵帆船一动不动地停着;港里远处则有许多国家的船只抛锚停泊。

一队渔船正从外海驶进来,顺风疾走,像一群海鸟。渔人们在深水里劳作了一整夜。如今他们带着劳作的成果回来了。

一个中国年轻姑娘在渔人湾的滩上望着那队渔船,在晨风里打着寒噤。她蓝布褂子外头没有披什么;头上也没有遮盖。她全副心思都在落在后头的一只孤船上——那船装得重些。那渔人是她同族的。船一上滩,他便跳到她身边。

「阿琰,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他低声问,因为同伙渔人好奇的眼睛都落在她身上。

「你母亲快死了,」她答道。

那年轻人用英语对一个希腊人说了几句话,那人的船就停在他船旁边。希腊人也用同一种话答他。随后符旺扔下渔网,那姑娘跟着他,一同沿水边快步走去,过了码头、过了货栈、过了酒馆,上了一道弯弯曲曲的坡,进了唐人街的中心。两人一句话也没说,直到了那所昏暗的三层楼房。

那年轻人开始上楼,那姑娘要跟上去。符旺回头摇了摇头。那姑娘在最下一级台阶上停住了。

「我不能来么?」她恳道。

「今天是悲伤的日子,」符旺答道。「我愿暂且把一切属于人生之乐的事都忘了。」

那姑娘把袖子甩到头上,退出了那敞着的门。

「怎么了?」一个和善的声音问;一个妇人把手放在她肩上。

阿琰胸口一起一伏。

「哦,柳芝,」她叫道,「符旺的母亲快死了,这对我是什么意思,你是晓得的。」

那妇人怜惜地看着她。

「我晓得你父亲,」她一面开了一道门,领她的同伴进一间临街的屋子,一面说,「早就盼着有个借口,把你同符旺的婚约作废;可我有把握,那个把你当日月的小子,决不会给他这个借口。」

她端茶给阿琰,那姑娘把茶推到一边。「你不晓得符旺,」她答道,又伤心又带着骄傲。「他是要跟着他的良心走的,纵然失了日、失了月、失了整个世界。」

一个年轻妇人把头探进门来。

「符旺的母亲死了,」她喊道。

「她是个好女人——一个慈爱的母亲,」柳芝俯看着她朋友静静的面容说。

阿素兰年轻的女儿又哭起来。她那张俊俏的脸肿得很厉害。阿素兰是极得儿女爱的,落下的泪并不只是礼数上的水。

停放死者的那张榻的脚头,站着符旺,他的脸严正不动,眼色庄重,却又亮着一团不移的火。他头上罩着一块白布。从早到晚,他就这样站着,端详他母亲安详的面容,发誓说:凡能做的事,凡能证明他的孝心、凡能慰他母亲的魂魄在它飞去的那个地方的事,都一样不会不做。「母亲啊,我要把三年给你、给哀思。我要三年里奉养你的三魂,」他心里这样立誓,因为他记得故国的风俗礼数在那死去的妇人心里是何等神圣。那些风俗礼数在他心里也是神圣的。住在美国,在美国人和美国化了的中国人中间,符旺一家除了一个人之外,都执着地抱住他们祖先的信念不放。

「众生必死,死必归土……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一个穿黄袍的和尚念道,一面在一座点着烛的小神案前摇着香炉。

符旺家吊丧的朋友们离去、留下这位孝子同他死去的母亲独处的时候,已是半夜。

他妹妹芬芳和那个许了给他做妻子的姑娘,走过他身边时替他掠了掠衣裳。后一个胆怯地碰了碰他的手——那是一个不由自主的同情之举;可他纵然觉出了那份同情,也并不理会,他的目光始终没有从死者的脸上移开。

其二

「我的女儿,符旺不肯,梅定芳是肯的;你今年非出嫁不可。我已经发过誓了。」

甄隆迈着决然的步子走出了屋。他是个美国化了的中国人,对他讥为「中国那些老掉牙的规矩」的东西并不怎么看重——除了照着做对他有利的时候。他又是个鳏夫,很想再娶,却不想叫两个年岁相仿的女人、一个是他妻子、一个是他女儿,同在一个屋檐底下。

一个人剩下来,阿琰的心思便悲苦起来,几乎绝望。阿素兰去世以来,六轮月亮已经过去,可阿素兰的儿子在这段日子里,一句话也没有对他许定的妻子说过。偶尔她在街上同他走过;可他总是扬着脸过去,眼里是那虔敬与平静的美。至少在那姑娘看来是这样;想到同他成亲,几乎像是对神明的亵慢。可如今事情到了这一步。符旺若守住他要为母亲守三年丧的决心,她又将怎样?她想起老梅定芳,便打了个寒噤。这是苦的,苦的。

有人敲门。一个年轻姑娘提起门闩走了进来。那是芬芳,她未婚丈夫的妹妹。

「我把绣活带来了,」她说,「我想日头落下去、我得回去预备晚饭之前,咱们可以说一会儿话。」

阿琰见了客人很高兴,便新煮了茶,坐下来同她交换心里的话。

「我是不打算守那个了,」芬芳末了说。「谭兴两个礼拜之后非回中国不可;不论符旺答应不答应,我都要同我母亲许给我的那个人一道走。」

「不等符旺答应!」阿琰学了一句。

「是,」芬芳答道,把一根线掐断。「不等我可敬的哥哥答应。」

「你母亲才去了六轮月亮!」

阿琰脸上带着震惊的神色。

「落叶岂因绿叶还在树上而伤悲?」芬芳问道。

「你一定很爱谭兴,」阿琰低声道——「比符旺爱我还爱。」

「不,」她的同伴答道,「符旺爱你,同我爱谭兴一样地大。只是我哥哥的良心挡在他同你中间。这个你是晓得的。」

「他不爱我,」阿琰叹道。

「他若不爱你,」芬芳答道,「那么我们听说你身子不好的时候,他为什么一夜一夜不睡地在屋里踱,直到传来你身子复原的消息?他为什么把你丢掉的一把破扇子当宝贝收着?」

「啊,罢了!」阿琰笑了。

芬芳轻轻地笑。

「符旺同别的男人不一样,」她说。「他那良心是他曾祖的曾祖传下来的。」她的脸转为怅然,又添道:「没有兄长的祝福就过海去,是伤心的。」

这话她又对柳芝和路上遇见的那寡妇玫瑰花说了一遍。

「既有法子可以求得,」后一位问道,「你为什么要那样?」

「怎么求?」

「阿素兰难道没留下衣裳么——那样的衣裳正合她的三魂穿;再说,要哄过认真的人和聪明的人,岂不总是容易的?」

「啊!」

其三

阿琰上楼到庙里去。她到那里去,是因为想一个人清静;可她把门一关上,却发现自己并不是一个人。符旺在那里。他站在三圣的像前,默默地,一动不动。

「他在同他母亲的魂魄说话,」阿琰想。她隔着一层泪雾看他。爱充满了她整个人。她不敢动,因为她怕他会转身看见她,那样他自然就要走开了。她要在他近旁待一会儿,然后退出去。

这地方幽暗的光、喧闹中间的静、燃着的香的气息,抚慰了她、安定了她。那好像把她父亲叫她预备同梅定芳成亲时压倒她的一切悲苦绝望,都过去了。

过了一会儿,她轻轻往门那边退。可她太晚了。符旺转过身来,看见了她。

她像只鸟似的一阵惊颤;可随后她看出:他因她在场而出乎意外,已忘了死,只想着生——想着生和爱。一道欢喜热切的光照在他眼里。他朝她急走了一步。随后——他用两手掩住了脸。

「符旺!」阿琰叫道,爱终于压过了迷信,「我非做梅定芳的妻子不可么?」

「不,啊不!」他呻吟道。

「那么,」那姑娘绝望地说,「就把我收到你自己身边。」

符旺的两手落回身侧。有一刻他看进那张恳求的脸里去——而且动摇了。

一只小鸟从一扇开着的窗子飞进来,落在一座神案上,啾啾叫起来。

符旺往后一惊,脸上的神色变了。

「死者的警告,」他咕哝道,「死者的警告!」

一只铁手攥住了阿琰的心。人生本身仿佛已对她关上了门。

其四

那是傍晚之前的午后,雾正从海上涌进来。旧金山安葬中国死者的那块圣地上一片寂静;符旺把一个包放在他母亲坟前,预备行那奉养三魂的仪式。

他清理父母安息之处的杂草和枯叶时,近旁一道松杉墙的香气偷到他鼻孔里来。他把那几碗饭和鸡、那只香瓶照素常的位置摆好,隐隐觉出那道松杉墙后头有一个人、或者有几个人。

他深深叹了一口气。想必他母亲的幽魂不安,因为——

「符旺,」一个声音说道,低低的,却很清楚。

那年轻人双膝跪了下去。

「可敬的母亲!」他叫道。

「符旺,」那声音又说,「你嘴上虽念着我的名字,心里却是阿琰。」

符旺被良心刺着,却还有一点气力喘着说:

「我不是个尽孝的儿子么?母亲啊,我不是为你舍了一切么!那么你为什么责我?」

「我不是责你,」三个声音齐声吟道;符旺抬起头,看见三个身影从那道松杉墙后头现出来。「我不是责你。你是个极尽孝的儿子,你在我坟上和庙里的供献,我都充分领了。我非但不责你,我到这里来,是要对你说:死者是顾念那些忠心哀悼、忠心奉养他们的生者的;并要吩咐你:从此不要再供献,直到你娶了甄隆的女儿、使自己心里得了满足,又给了你妹妹和你妹夫一个兄长的祝福。你去世的母亲并不要一颗碎了的心做供献。落叶并不因绿叶还挂在枝上而伤悲。」

说了这话,那三个身影把阿素兰那几件人所熟识的衣裳的宽袖一扑,便从他眼前消去了。

有一刻,符旺望着她们去的方向,像被定住了。随后他起身奔向那道松杉墙——她们好像就是在那后头没有的。

「母亲,可敬的亲长!回来告诉我再生的事!」他叫道。

可是没有应声。

符旺回到坟前,把香点上。可他没有等着看那香烟升起来。他反而赶到甄隆家去,对那个在门口迎他的姑娘说:

「我对你的思念,从此再不会把香气从花里夺去、把光从日月里夺去了。」

十四得奖的中国娃娃

那娃娃是芬芳一生里唯一的一线阳光,她多么爱它,是言语说不出的。娃娃刚生下来的时候,她常把脸转向它那张柔软的、呼着气的小嘴躺着,心想世上再没有什么像眼前这张小小的粉脸这样可爱;而那小小的脚趾和手指碰着她,便有一阵奇妙的颤意传遍她全身。那是些快乐的日子;可是唉,它们过得多快。小茉莉花出世一个礼拜,芬芳就在她丈夫作坊后头那间黑屋子里忙着卷烟叶了。自从做了钟基的妻子,卷烟叶一直是芬芳的活计,又苦又闷的活计。可如今她不怎么在意了,因为屋子一边搭着的一张铺上,有一个最宝贵的小包;她时不时要走到那铺边去,向里头的娃娃咯咯地、咕咕地叫。

可是芬芳虽这样宝贝她的孩子,茉莉花的父亲却宁愿她没有生下来,还把这娃娃看作一桩累赘,因为她占了她母亲太多的工夫。他宁愿芬芳把那些钟点用来卷烟叶,而不是用来喂娃娃。然而芬芳想法子两样都做了;她起得极早、睡得极晚,娃娃生下之后替她丈夫挣的钱,同从前一样多。这于她是好事,不然那娃娃就要从她手里被拿走,给另一个更有福气的女人。倒不是芬芳自以为没福气。哦,不是!她一生都是个做苦活的小奴婢;她的女主人把她卖给钟基做妻子之后,她也从没有想过要抱怨,因为她虽是个妻子,却仍是个奴婢。

小茉莉花六个月大的时候,福音堂一位女士到唐人街各处巡访,顺脚进来看芬芳和她的娃娃。

「多好看的孩子!」那位女士失声道。「哦,多巧!」她接着说,一面留意那小脚踝和小手腕上的护符、那小小的夹背心和芬芳给她这宝贝穿的鲜艳小裤子。

芬芳坐着不动,羞怯地笑着,把下巴慢慢在娃娃圆圆的腮上磨。论年岁,芬芳自己也不过是个孩子。

「哦,可亲的小母亲,我要问你一句,」那位女士说,「圣诞前夜我们要在长老会福音堂的教室里办一个中国娃娃会,你肯不肯把你这小的送去?」

芬芳的眼睛亮起来。

「您看怎么样?我的娃娃会得个奖么?」她迟疑地问。

「我看真会的,」那位女士答道,一面摸那小小的、长得十分匀称的手脚,又往那双最亮的黑眼睛里瞧。

从那一天到圣诞前夜,芬芳除了那个娃娃会,什么也不想。她要带着娃娃去;娃娃若得了奖,哎,也许能叫它的父亲看它顺眼些,不至于一听见它哭一声、叫一声就把脸一黑、嘴里嘟嘟哝哝。

圣诞前夜那天早上,钟基抱了一大捆烟叶进芬芳屋里,说这些当晚非卷完不可;等到该动身去娃娃会的时候,活计还远远没有做完。可芬芳还是给娃娃穿好衣服,用一条围巾把它裹起来,抱在怀里,偷偷离了那地方。

她到福音堂的时候,迎着她的是一派明亮的光景。那些小小的竞赛者在替他们安排好的围栏里,呈出一种格外华丽的景象。个个都为这场比美细心预备过,打扮得尽可能好看;有几个甚至被缀满珠宝的头饰和层层叠叠的绸衣裳几乎遮没了。有几个小小的身形简直是金银闪烁;另有几个神情庄重的小天使却几乎不着衣裳。多数是胖胖的、长得匀称的孩子;四十五个里头没有一个闹的、哭的。芬芳的娃娃成了第四十六个,一到就被一群赞赏的女士围住了。

芬芳的眼睛多么雀跃。她的娃娃要得奖了,她再不必怕她丈夫把它送人。自娃娃出世以来,那可怕的恐惧一直缠着她。「可它若得了奖,」这小母亲想,「他一定会得意得很,就准我永远把它留着了。」

芬芳的娃娃果真得了奖——一枚亮亮的金币——芬芳又喜又激动,动身回家。她是这样快活、这样得意。

钟基很恼。芬芳不在屋里,他那天早上给她的活计摊在桌上没有做。他用柔和的声气说了几句狠话——他有时候就是这样的——随后吩咐那个在作坊里帮男人们做活的老妇人:当晚预备好,把一个娃娃送到那草药医生的太太家去。「告诉她,」他说,「我那位堂兄医生说,她早就想要个孩子;所以照美国的规矩,我送她一个做圣诞的礼物。」

正说着,门上响起很重的敲声。钟基慢慢把门闩拉开,两个人进来了,抬着一副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个蒙着的身子。

「你们为什么到我铺子来?」钟基用结结巴巴的英语问。

那两人把抬的东西放下,一个把担架上那东西的蒙布揭下来,露出一个昏迷的女人和一个死了的娃娃。

「是在杰克逊街上。那女人抱着娃娃想跑,刚到路口,一辆肉铺的车从拐角上转过来。有个认得你的中国人劝我把他们送到这里来。你的妻子和孩子,是不是?」

钟基瞪着那两张静静的脸,说不出话——眼里是一种可怕的惊骇。

一群好奇的人开始把这地方塞满。人群中间有一个医生,他用肘挤到芬芳开始回转神志的地方。

「都往后退;这里要透点气!」他用命令的口气喊道;芬芳被这高声惊动,无力地抬起头,直望进她丈夫的眼里,说道:

「钟基的娃娃得了头奖。钟基准芬芳永远留着娃娃。」

就这一句。芬芳的眼睛闭上了。她的头落回去,挨着那得奖娃娃的头——永远是她的了。

十五林忠

那是新年的前夜。林忠对着熊熊燃着的火沉思。星光从屋顶的梁间照进来,从深深的夜空老远地照在他身上;他觉出那份美,却没有话说得出来。那条绕在他头上的长辫子懒懒地松开,落到背上;他那张光洁的少年的脸安详而满足。林忠同这世界是和睦的。他褂子的一只袖子里放着一小袋金子,是三年里积下的工钱;那金子是要把他唯一的妹妹从一种屈辱而隐秘的卖身中赎出来的。本分已尽的感觉引他去梦想那「将来」。他是多有运气的人,能找到挣钱的活计,三年里攒下了四百元!再过三年,他或许就能立起一点小买卖,把妹妹送回中国父母那里,像个正经女人一样过活。他这一生那些尖利的棱角,在这昏昏的暖意里忘了,世界淡进了梦乡。

门闩被轻轻提起来;一个女人蹑着脚走到这少年身边,在他旁边跪下。借着将熄的火光一闪一闪,她找到了她要找的东西,把它藏进怀里,又快又无声地退了出去。

林忠起了身。他的精神是轻的——他的袖子也是轻的。他伸手去取他那碗饭,又把它放下;忽然他的筷子哗啦落在地上。他把两手插进褂子里,摸那已不在那里的东西。他就那样,眼里是茫然的,过了一会儿。随后他低低叫了一声,脸便老了、灰了。

一间大屋子,铺着华贵的地毯;家具是深色贵重的木头,雕得很有工致;天花板上装饰着美丽的中国花样和金香炉;四壁从上到下挂着长长的、蒙着绸子的竹制挂屏,上头印着中国字;几架上摆着热带的花木;厚重的帘子垂在窗上。这是在唐人街的中心。而在这一切陈设中间,有一个姑娘,穿一件深蓝绸袍,袍下是一条绣得富丽的长裙。袖子垂下来,盖在闪着戒指光的手上;脚上是薄绸的鞋。她头发上装饰着珠宝做的花;她戴着三四副镯子;她那玉的耳环有一寸多长。

这姑娘是好看的:她的脸光洁而椭圆,眼睛长而黑,嘴小而圆,头发墨一样黑,身段小巧而婉约。

她身旁一把椅子上搭着一件海豹皮的短外衣,正是美国时髦妇人穿的那一种。那姑娘赞赏地瞧着它,隔不多久就要用抚爱的手指摸一摸那柔软的皮毛。

「宝生,」她唤道。

一道帘子被拨开,一个粗壮阔脸的中国妇人,穿着黑棉缎的褂裤,露了出来。

「你看,」那美人说。「我有一件披风,同美国太太们的一样。岂不好么?」

宝生点了点头。「我倒替梅来纳罕,」她说。「他同赌钱虎合不上运,正在亏钱呢。」

「这不是梅来给我的。是我自己买的。」

「可你从哪里得的钱?」

「我若放出一个秘密,你肯把它锁起来么?」

宝生板着脸笑了笑;她的同伴侧身挨近她,说道:「我从我哥哥那里把钱拿来了——那本是我的钱;他做工做了许多年,就是替我挣的;上礼拜他告诉我,他已攒下四百元要付给梅来,好叫我自由。如今我要自由做什么呢?去受穷?没有人给我买好饭菜、买好东西——再不快活了?林忠本意是好的,可他懂得太少。至于我,我要的是一件海豹皮短外衣,同那些阔气的美国太太们一样。所以两轮月亮前我偷偷到乡下去,发现他睡着了。我没有叫醒他——到了新年头一天,我就有了这件披风。你看?」

「老天对我皱眉头,」林忠对梅来说,悲凉地。「我挣下了赎我妹妹的钱,又把它丢了。我伤心;我要请您对她说:为她的缘故,我要苦苦地卖力做活、守住德行,再等三个新年老去;又说,我虽因自己的疏忽该受责备,可我对她是忠的。」

说完,他把铁锹搭在肩上,拖着脚从一所房子前走开;那房子的一个上层窗口,有个女人往下看着,低声叫了一句「傻子!」

天山的知心人

天山若是个美国人、中国于他是个禁地,那么他那些大胆的壮举和惊险的经历,准能给许多报纸杂志的文章、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供出材料来。做个英雄,他的光彩一定远远盖过杜威、皮尔里或者库克。可是他既是个中国人,禁地又是美国,他便只被美国报纸记作:「一个狡狯的东方人,『凭着幽暗的门径和虚诡的伎俩』躲过了我们勇敢的海关官员的警觉。」至于他的经历,唯一真正感兴味的人是芬芳。

芬芳是天山的知心人。她是一个加拿大华人店主的女儿,新教福音堂的女士们和善良的天主教修女们都很为她操心。

「我愿意学着照你们的样子说话、穿衣,」她对那些想把她领进羊栈的人总这样答,「可我不愿照你们的样子想。太多的辩论了。」人家又对她力言她父亲是个归信的人——福音堂的女士说是归了新教,修女们说是归了天主教——她便从容答道:「是么?唔,我不是我父亲。再说,我想我父亲说他是天主教(或者新教),只是为了对你们和气些。他是个好性子的人,想叫你们高兴。」

这种独立而自出心裁的立场,使得芬芳即便在她的同乡妇人中间,也仿佛活在一种法外之人的气氛里;因为凡在加拿大和美国的正派中国女子,除非丈夫是在本国有势力的人,受到劝请时总是顺从白种女人的宗教的。

芬芳坐在她父亲家门阶上,拿一团毛线和一只小猫自己玩着。她是个俊俏的姑娘,有苏州女子那种秀致的五官、长而斜的眼睛和微微翘起的嘴——她亡故的母亲就是那一省的人。

天山走过来。

「你肯绕着那座山走一趟么?」他问。

「我不晓得,」芬芳答道。

「去吧!」他催道。

绕山走一趟,什么季候都是受用的,尤其是在一年的秋天,树上的叶子正转着各样的颜色,把那座山本身弄得像一朵大花。

空气新鲜、清甜,带着松的气息。天山同芬芳走着,快活地谈着——谈的不大是天山或芬芳,倒是那灿烂的景色:日光穿过一片黑干子、金叶子的树林;从他们身边嗖地窜过的松鼠;啾啾叫着、对着它们正在消失的家自言自语的鸟;还有许多别的自然的东西。天山漂泊的生涯使他很成了个林中人,而芬芳——唔,芬芳是他的知心人。

一棵大橡树像一堆将燃尽的柴火,招他们到它枝下坐。

芬芳欢欢喜喜地嚼了六七个橡子之后,要他把他上一回的历险从头讲来。他每一次过界,都不得不另想一个法子来达到他的目的;而他照例是得手的,所以每回回到加拿大,总有一个新故事可讲。

这一回他是在拉欣急滩上游一英里处,乘一只印第安人的战用独木舟渡过河去,在一个四面是暗礁的小湾上了岸;那里是没法追上去的。那是一桩险事,因为他不得不从圣劳伦斯河的急流里直穿过去,那汹汹的急滩近得仿佛他真要把性命交给那怒吼的大瀑了。可他凭着不可屈的胆气一路冲过去,那独木舟随着他每一桨的猛插,在浪头上起来,又劈开那些白浪花,直到他终于到了那个他冒了这许多险去到的岸上。

听了他讲的,芬芳沉思了一会儿。

「你在美国能挣的钱比在加拿大多这么多,」她末了问道,「为什么还这样常到这一边来、回去的时候又像那样拿性命去冒险呢?」

天山自己也给问住了。他不惯把自己行事的动机拿来细究。

见他沉默着,芬芳接着说:

「我想,」她说,「你这样在两个国家之间来来回回地跑,白费工夫、什么也没做成,是很糊涂的。」

天山用靴后跟把一些松软的黑土掘了起来。

「也许是糊涂的,」他说。

那一夜天山吃晚饭的胃口不及素常那样好;等他把头放上枕头,他睡不着,只能想芬芳。芬芳!芬芳!她的脸在他眼前,她的声音在他耳里。钟摆嗒嗒地敲「芬芳」;猫呼呼地念它;一只小老鼠吱吱地叫它;一只夜鸟唱它。他翻来覆去,竭力想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到了早晨头一缕微光,他才晓得了自己的情形。他爱芬芳,正如美国男人爱那个他要娶做妻子的姑娘。

却说天山同多数中国人不一样,他从来没有攒过钱,所以没有一个家可以给芬芳。他也晓得她父亲的眼睛正盯着蒙特利尔一个年轻商人,那是个极合意的女婿。

在早晨的微光里,天山起身写了一封信。这封信是用尖头的毛笔写在长长的黄纸上的;信里他对芬芳说:既然她以为那是糊涂的,他就要放下那在边界上来来回回跑的乐趣了,至少放下一阵子。他心里起了一个念头,要攒钱,好能有一个妻子、一个家。也许一年之后,他会再见她。

李平简直不能信:他女儿竟真心不肯做黄令那样一个相貌好、又兴旺的年轻商人的妻子。他想把她说服,可她不肯把自己的意思让给父母的意思,反而宣称:她宁愿去给她在福音堂认得的哪位加拿大太太做女仆,也不嫁她父亲挑的那个人。

「黄令不是个正派人么?」那吃惊的父亲问。

「他正派不正派,于我没有分别,」芬芳答道。「我不嫁他;这个国家的法律是这样的:你不能逼我违着自己的意思出嫁。」

李平看着女儿,那张好性子的脸几乎显得可怜。只有一只孵出了小鸭、又看着它第一次下水的母鸡,才会是那样一副神情。

芬芳的心软了。她疼她父亲,同他疼她一样。她侧身挨到他跟前,开始哄着抚他的袖子。

「我只想再同你多待一小阵子,」她说。

李平摇了摇头,可还是让了。

「你得自己去说服她,」那天晚上他对黄令说。「我们在一个国家里,中国那些神圣的法度和风俗在这里算不得什么。」

于是黄令自己去求亲。他不是个难看的人,又很会把话说得甜。再说,他信奉用花、小首饰、糖食来铺自己的路。

芬芳看着,听着,收下了。凡是能留的礼物,她都细心收进一只箱子,盼着有一天把那箱子带到纽约去。「这些能帮着置天山的家,」她说。

自天山起意攒钱以来,十二轮月亮已经过去,他又在给芬芳写信了。

「我挣了,也攒下了,」他写道。「我来接你好么?」

回信照班次来了,上头写的不是「不」。

自然,天山走进她父亲铺子里的时候,芬芳的心是欢喜得直跳的;可为了满足某种说不出的女人的本性,她只朝他那边冷冷地点了点头,又接着同黄令做那可以叫作调笑的事——黄令那天早上刚送了她这一季头一枝中国水仙和一盒最好的蜜渍姜。

天山在一箱干蘑菇上坐下来,瞪着他那位想做他对手的人;那人并不晓得本该只有两个人的地方他成了第三个,还像一道流水似的说下去。芬芳没有心地、小猫一样淘气地抛一句话,先给这一个,再给那一个;一面满心爱着一个男人,一面却对另一个显出多得多的好意。

天山终于从那些蘑菇上站起来,走到柜台前。

「这些是你的么?」他指着那枝水仙和那盒姜,问黄令。

「芬芳小姐赏我的脸,把它们收下了,」黄令和气地答道。

「很好,」天山说。他把那两样礼物拿起来,掷到街上去。

接着是一场乱到不可收拾的场面。正乱着,芬芳那下城去了的父亲在门口出现了。

「这是什么意思?」他问道。

「哦,父亲,父亲,他们要打死彼此了!把他们分开,哦,把他们分开!」芬芳求道。

可她父亲的干预并不必要。黄令往一边一歪,倒下去时撞在炉子的铁脚上。天山见他的对手昏了过去,便冲出铺子去了。

月亮挂在天上,像一颗大大的黄珠子,那一夜又美又静。可是芬芳愁苦不安,不能歇息。

「都是你的错!都是你的错!」良心的声音这样断言。

「芬芳,」一个声音在她近旁说道。

会是么?是的,一定是天山。

她忍不住低低叫了一声。

「嘘!嘘!」天山示意道。「他死了么?」

「没有,」芬芳答道,「他病得很重,可他会好的。」

「我险些成了个杀人的,」天山沉吟道。「就照现在这样,我也要被拿去、关好几年。」

「一切的祸都是我招的,」芬芳哭道。

天山拍拍她的肩,想宽解她;可忽然一阵脚步声叫她从他身边惊退开。

「他们在搜你!」她叫道。「走!走!」

天山向她投了长长的一眼告别,便迈着急步走了。

可怜的芬芳!她真是把每一个人都丢了;而除了那份羞惭之外,还有她自己心里隐秘的悲伤和悔恨。填满过去那一年的一切指望和梦想,如今都成了空;而那个被这些指望梦想缠绕着的人,为了她的缘故,成了个逃避官法的人,连在加拿大也是。

有一天她捡起一张美国报纸,那是一个客人丢在柜台上的;她多半是出于习惯,没有别的缘故,便一段一段拼读起来。

「一名多年来不合法地呼吸合众国空气的中国人,昨夜越界时被拿住;据说近几年里他成功地干过这桩事十几回。他的名字叫天山;一等必要的文书办妥,他毫无疑问要被递解回中国。」

芬芳抬起头。新鲜的空气和光进了她的魂里。她眼睛放了光。她身后的壁橱里挂着她父亲的一套衣服。芬芳是个高而发育得好的年轻女子。

「你要有个伴了,」那看守在天山的笼子前站住,说道。「今天早上我们两个人在劳斯角这一边捉住一个没有凭照的男孩。他说不出自己的来历,所以我们把他同你关在一处。你们大概要一道上中国去。」

天山接着读一张他们准他留着的中文报纸。硬塞给他的这个伴,他一点也不感兴味。他宁愿一个人待着。在静寂和独处之中,那不在跟前的人的面容,是容易得多地唤得出来的。在天山心里,他再也见不着芬芳是已定了的事;他便带着真正中国人的道理,开始摒弃实有的、把梦当作可以赖以为生的东西收下。人生本身是苦的、辛酸的、叫人失望的。只有梦是欢乐的、带笑的。

一颗星接一颗星地出来了,直到天上布满了闪烁的灯火。天山隔着牢栏庄重地望着那穹苍。

有人碰了碰他的肘。是他那个同牢的人。

到这时候那男孩一直没有来打搅他,自他进来以后便在牢房一角缩着身子,看去睡得很沉。

「你要什么?」天山问,口气并不冷。

「要同你一道上中国去,做你的妻子,」那柔和而出人意外的回答是这样。

「芬芳!」天山失声道。「芬芳!」

那男孩把帽子摘了下来。

「是啊,」他说。「正是芬芳!」

十六唱曲的女人

其一

中国女戏子阿爱把自己往屋里地上一丢,两手托着下巴,望着窗子里看得见的那一条窄窄的蓝天。她像是失了素常的欢快。自她离家以来,这是第一次她的心思认真地落在从前的日子上;她极深地思念那中国海、那些船、那湿而被风吹着的沙。她曾是个渔人的女儿,多少个春天她看着她父亲的船所属的那队渔船聚集起来。她还很记得:那些船为这一季的活计驶向海去的时候,她怎样拍手,她父亲的船也在其中,油漆得能有多亮就有多亮,船尾飘着一面齐整的小旗;她也很记得她母亲怎样教她向「普陀观音娘娘」——水手们的神——祷告。一个人不必是基督徒才算有宗教;阿爱的父母照着他们所见的光,细心教导过他们的女儿;若他们的女儿成了美国唐人街上一个被人轻贱的女戏子,那不是他们的过错。

门外一阵脚步声像是把阿爱那忧郁的心境赶走了;一个姑娘跨进她门槛的时候,她正有趣地望着底下的街——唐人街一条行人稠密的大道。

来的人样子很古怪。她哭得这样厉害,红粉、白粉和胭脂口膏全糊在一张本来俊俏的脸上。

阿爱笑了起来。

「哎,玛姬,」她说,「你脸上淌着一道道小红河,样子多怪呀!是怎么了?」

「是怎么了?」玛姬学了一句——她是个一半白的姑娘。「是我恨不得自己死了才好!今晚我要嫁一个我从没见过、又受不了的中国佬。我受得了才不自然呢。我向来是喜欢别的男人的,中国佬我是怎么也将就不来。我生在美国,相貌上不是中国人,别的哪一样上也不是。你看!我眼睛是蓝的,头发里有金色;我爱吃马铃薯和牛肉,每回吃米饭都叫我恶心,剁碎的菜也一样。他约一个礼拜前下来,同我父亲讲定了;如今什么都定死了,我要永远远走到中国去过活。明年我就要做个中国女人了——今天我就开始做了,我父亲硬叫我在脸上抹粉抹红,穿中国衣服。哦!我再不愿有谁同我这样难受。想想要嫁一个中国佬!我多恨中国人!而最苦的是:这中间我一直爱着另一个人。」

那姑娘爆发出一阵激烈的抽噎。这女戏子显然是惯于听唐人街的白人和半白人住户辱骂她的同族的,她便笑了——一声轻盈、如水波荡开的笑。她眼里淘气地闪了闪。

「你既不喜欢中国男人,」她说,「为什么要把自己给一个?你既这样在意另一个人,为什么不飞到那个人那里去?」

一个中国女人说出这样大胆的话!可阿爱同别的中国女人不一样——别的中国女人一生都在丈夫或父亲的照看底下庇着。

那半白的姑娘瞪着她的同伴。

「你这是什么意思?」她问。

「这个,」阿爱说。那颗浅色的头和那颗深色的头靠到了一处;两个从门前走过的妇人听见了低语和压住的笑声。

「阿爱又要耍什么把戏了,」一个说。

其二

「唱曲的女人!唱曲的女人!」那是一声又怒又惊的狂叫。

揭新娘盖头的礼数刚行完,玛姬的父亲惠彦和他的朋友们便大起骚动,因为站在屋子中间那个揭了盖头、衣裳鲜丽的小小身形,不是本该是的那个新娘,而是阿爱,那女戏子,那唱曲的女人。

除了一个人,人人都把嗓子提了起来。那新郎是个高大英俊的人,他不懂出了什么事,也找不出话来说出他对这场喧闹的诧异。可他成亲成得这样新,直到惠彦走到新娘跟前、带着威吓的意思在她脸前挥手,他才觉出自己是个丈夫,便挡在那姑娘前头,插了手。

「这都是怎么了?」他问道。「我妻子做了什么,该受这样的辱骂?」

「你妻子!」惠彦轻蔑地失声道。「她不是你的妻子。你本该娶的是我女儿玛姬。这不是我女儿;这是个冒充的人,一个女戏子,一个唱曲的女人。我女儿在哪里?」

阿爱笑了她那独有的、如水波荡开的、好笑的笑。她一点也没有羞窘,倒像是正受用着这个局面。她那明亮而不肯服的眼睛大胆地迎着问她的人,答道:

「玛姬去同一个白人吃牛肉和马铃薯了。哦,我们编这出戏的时候,真是快活得很!」

「你看她是个多不中用的东西,」惠彦对那年轻新郎说。

后者怜惜地看着阿爱。他是个男人;对这个被人显出这么多刻毒之意的姑娘,他心里或许悄悄生了一点温存。她是美的。他走近她。

「你不能替自己辩白么?」他悲凉地问。

有一刻,阿爱看进他的眼里去——许多轮月亮以来,那是唯一带着真心的厚意看进她眼里的眼。

「你替我辩白罢,」她答道,抬眼恳求地一瞥。

于是新郎奇良说话了。他说:「惠彦的女儿不愿做我的新娘,已去同另一个人寻她的快活了。阿爱心好,帮她得了那份快活,又把自己给我,想补我所失。她是不智的、不谨的;可她身上的好多过坏;如今她既是我的妻子,谁也不许说她一句。」

阿爱拉了拉他的袖子。

「你把我不该得的名归给我了,」她说。「我并没有存什么好心。我想的只是作怪;而我也不是你的妻子。这只是一出戏,同我明天要演的戏一样。」

「别说了!」奇良止住她。「你再不演戏了。我要再娶你一次,带你到中国去。」

于是阿爱胸中有一样东西——那东西久已硬得同石头一样——变得又软又温;她的眼睛里涌满了泪。

「哦,先生,」她说,「要有一颗心才做得出一颗心来;今天您把一颗心放进了一个唱曲女人的胸中。」

《中国孩子的故事》

十七银叶

一片空地边上有一道树。那些树不很高,也不是开花结果的树;可在阿莲的眼里,它们是很美的。它们细细的枝子上满是叶子,叶面是浅绿的,叶底却泛着银光;风一吹动或摇弄它们,银色的闪光便在绿色里一闪一闪,好看得叫人入迷。

阿莲站在路那一边,赏那些有银叶子的树。

一个小小的老婆婆提着一篮鸭蛋,欢欢喜喜地一跛一跛走过来。她在阿莲旁边站住了。

「欢喜的小心肝!」她说。「你的眼睛亮得像玉宝贝!」

阿莲长长吸了一口气。「你看!」她说,「那些跳舞的叶子。」

小小的老婆婆把她的蓝眼镜扶正,抬头看那些树。「只要,」她说,「那银子有一点进了我的袖子,我就给你买一把粉色的阳伞和一把折扇。」

「那银子若有一点是我的,」阿莲答道,「我就把它给我的小弟弟。」于是她接着告诉小小的老婆婆:那天晚上她父亲家里要有一场欢喜的事,因为她的小弟弟要第一次剃头了,人人都要来看着剃,还要送她小弟弟金的银的礼物。她的父亲、她的母亲,还有她的大哥哥、大姐姐,都有礼物要送。她很爱她的小弟弟。他是这样小,又这样活泼,他的手指头脚指头都是粉的。想一想,他已经活了整整一轮月亮,而她却没有一件献上的东西,可以表出她小小的心里为他涨着、跳着的那份大大的情意。

阿莲很怅然地叹了一口气。

正在那时候,一阵快风吹过那些树;风过去的时候,六片银叶子飘到了地上。

「哦!哦!」小阿莲叫道。她啪哒啪哒跑到它们落下的地方,把它们捡了起来。

回到老婆婆跟前,她把她的宝贝摊出来。

「三片给你,三片给我!」她叫道。

老婆婆笑着收下了这份献礼,欢欢喜喜地一跛一跛走了。她进的每一户人家,都把她的银叶子拿出来给人看,又讲她是怎么得来的;凡看见、听见的主妇,都出双倍的价钱买她的蛋。

日落时候,客人们带着礼物开始涌进文有家来。他们中间有一个小小的老婆婆。她不像别的客人那样宽裕;可因为她是满座里年岁最大的,便被让了上座。这家最小的女儿阿莲,坐在她脚边一只脚凳上。阿莲的眼睛很亮,两腮发着光。她穿着一双蝴蝶头的鞋;她小小的红袖子里,用一张大叶子仔仔细细包着三片小小的银叶子。

有一回阿莲的母亲端一杯茶给小小的老婆婆,小小的老婆婆在她耳边低低说了几句;阿莲的母亲便拍拍小女儿的头,慈爱地向她笑了。

随后那娃娃的父亲给娃娃——那小亮儿——剃头。他剃得很小心,在那小小的头顶正中留下一小块桃子形的头发。那块桃子形的头发,有一天会长成一条辫子。礼成之后,阿莲用她的小指头爱怜地碰了碰它。小亮儿从来没有显得这样可亲。

灯笼都点上之后,礼物才分送。那是一片好看的景象。小亮儿的母亲把他抱在膝上,每一位客人、亲戚或朋友,轮着把自己那份金的银的礼物装在一只鲜红的封套里,放在她身旁一张桌上。

大姐姐刚带着她的礼物走过阿莲身边,阿莲就站了起来,跟在姐姐后头走到那张堆满礼物的桌子前,得意地把三片叶子放在上头。

「它们是银的——银的,」阿莲叫道。

差不多人人都出声笑了;可阿莲的母亲轻轻把那些叶子拿起来,在阿莲耳边低声说:「这是所有礼物里最甜的一份。」

阿莲觉得多么快活!至于那个卖鸭蛋的老婆婆,她那张小圆脸上满是笑;她走的时候,留下了一把粉色的阳伞和一把折扇。

十八孔雀灯

那是一盏多么好看的灯——卖灯人提着的那许多好看的灯里头最好看的一盏。阿荣极想得着它。罩着蜡烛的那一层细竹丝网外头蒙着透光的纸,纸上画着一位慈恩的王子,骑在一只张开尾屏的孔雀上。阿荣从没有见过这样华丽的灯,也从没有见过一盏这样处处可爱的灯。

「可敬的父亲,」他说,「那岂不是一盏光彩照人的灯么?您那串钱岂不是对您可敬的肩头太重了些么?」

他父亲笑了。

「过来,」他招呼卖灯的人。「好了,」他对阿荣说,「挑一盏你最喜欢的。在我看来都是一样的。」

阿荣指着那盏孔雀灯,又不耐烦地蹦来蹦去,那卖灯人则摸弄着把他的灯连在一处的那些铁丝。

「哦,快些!快些!」阿荣叫道。

卖灯的人看进他那张明亮的小脸里去。

「可敬的小人儿,」他说,「别的灯里头有一盏,不能同这一盏一样叫你喜欢么?因为说实在的,我若能够,是愿意把这盏孔雀灯留下的。所有的灯里头,只有这一盏能叫我自己的小孩子欢喜;他病着,不能从床上动。」

阿荣的脸红了。

「那你为什么把这盏灯挂出来?」阿荣的父亲问。

「为的是把人的眼引到别的灯上去,」那人答道。「我很穷,要供我孩子吃饭很难。」

阿荣的父亲看了看他的小儿子。

「怎么样?」他说。

阿荣的脸还是红的。

「我要那盏孔雀灯,」他说。

阿荣的父亲取出他那串钱,从里头数出比那灯的价钱多一倍还多的来。

「拿去,」他对卖灯的人说。「这能把你那病着的小孩子的饭碗装满许多日子。」

卖灯的人谦卑地谢了;可他把那盏孔雀灯从别的灯上解下来的时候,脸上显得很愁。

阿荣把身子从这只脚换到那只脚。

卖灯的人把灯放进他手里。阿荣提着它,静静站着。

「你如今得了你心上所愿的了,」他父亲说。「笑一笑,快活些。」

可是卖灯人那张愁脸就在他眼前,阿荣笑不出来,也快活不起来。

「若蒙许可,可敬的父亲,」他说,「我可以同可敬的卖灯人一道去看他那病着的小孩子么?」

「可以,」他父亲答道。「我也去。」

阿荣站在卖灯人那病着的小儿子的床边时,他说:

「我来看你,因为我父亲为了我的快乐,把那盏叫你快乐的灯买了去;可他已为此付了你父亲一笔钱,够给你买吃的,叫你强健起来。」

那病着的小男孩把一张很苍白、很小的脸转向阿荣。

「我并不在意,」他说,「什么能叫我强健起来的吃的——因为强健我是永远不会的了;可我愿意我还有那盏灯,是为三基的缘故。」

「三基又是谁呢?」阿荣问。

「三基,」那病着的小男孩说,「是一位可敬的驼背。他每天晚上来看我,来受用我那盏孔雀灯。那是世上唯一能叫可怜的三基快活的东西。为他的缘故,我愿我能把那盏孔雀灯留下。」

「为他的缘故!」阿荣学了一句。

「是啊,为他的缘故,」那病着的小男孩答道。「看见他快活是这样好。正是那个叫我快活。」

阿荣眼里涌出泪来。

「可敬的卖灯人,」他转向那病着的小男孩的父亲,说道,「我再不要那盏孔雀灯了。我求你把它留下,给你那病着的小孩子。还有可敬的父亲」——他握住父亲的手——「请您用同那盏孔雀灯一样的价钱,给我买可敬的卖灯人那些别的好看的灯里的一盏。」

十九和平的孩子

其一

他们是两个年轻人,头脑热得够热、心真得够真,信得过为了爱情尽可把这世界舍掉;而他们是中国人。

他们坐在草莓山坡上一簇高高的小松树的荫下;那簇松树结成一座十全的绿意与清凉的花屋。他们的眼睛望着海那边,跟着一条正驶近迷蒙的天边的船。他们的脸和声音都十分严肃。那条从西向东驶去的船,替他们两人各带着一封给自己亲族的信——信里谦卑而坚定地说明:他们决意照自己所信的去做,在这新的国度里立一个家;在那里,他们要永远为那些不能像他们这样看、不能像他们这样听的人的头上祈福。

「我母亲读了要哭的,」那姑娘叹道。

「宝珠,」那年轻人问,「你悔么?」

「不悔,」她答道,「可是——」

她从袖子里抽出一封写在丝纸上的信。

那年轻人的眼光掠过那些写得密密的笔字。

「这口气同我父亲写给我的很像,」他说。

「不是那个。」

宝珠用她粉色的食指尖指出一段,那一段写着:

「你爱一个还不是你丈夫的少年,承认起来你不羞么?这样丢脸的大胆,准要把你该得的惩罚招到你头上来。不到十二轮月亮,你就要做一把秋扇了。」

那年轻人把信折起来,还给那脸正背着他的姑娘。

「我们的父母,」他说,「不晓得爱在它初萌初长的时候、在它含苞开花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所以让我们恭恭敬敬地读他们发怒的信,可不要听它。你既是因我自己求你而成了我的,不是因我父亲之命而成了我的,我岂不要爱你更深、更忠么?宝珠,不要羞。」

那姑娘抬起放光的眼睛。

「你听,」她说。「你放假的时候到纽约去作那趟远行,我为消磨时光写了一出戏。我的女主角很伤心,因为她所爱的人在远处,她又被仇人苦苦折磨。他们要叫她为自己的爱害羞。可是对一句狠毒的讥刺,她答的是这样:

『当记忆见他的面、听他的声,

我心里那只爱之鸟便甜甜地歌唱,

这样甜,这样清越而欢腾,

以致我那只小小的家鸟「忧愁」

把头藏到翅膀底下,

像死了一样。

羞!啊,不要对一个爱着的人说那个字!

因为一爱,我心里一切最高贵、最温柔的情意都醒了,

我便大得不能再羞了。』」

「那么你是爱我的,是不是,宝珠?」那年轻人问。

「若这不是爱,那是什么呢?」那姑娘柔声答道。

他们快活地谈着,走下那青山。他们的假日完了。过了一会儿,刘文棣已在那条每半点钟开一班往西岸去的渡船上,要到金门对面的伯克利山去;而宝珠则在旧金山女学堂她自己的房里——她父亲存着志气,要她的学问同刘聚松的儿子相当,才把她放在那里的。

其二

宝珠那个给孩子们开的免费班上,最后一个小学生正啪哒啪哒走出前门去,刘文棣轻轻进了教室。宝珠靠在她的书桌上,显得有些疲乏。她没有听见丈夫的脚步;他走到她身边、把手放在她肩上的时候,她神经地吃了一惊。

「你累了,亲爱的,」他说,一面领她往门边一处安着座位的地方去。

「先生,您给我的那朵花,叶子要枯了;我母亲说那是个坏兆头。」

那小学生又回头来告诉她这个。

「不是的,」宝珠温和地说。「并没有坏兆头。花该枯、该死的时候就枯了、死了。它不能永远活着。」

「可怜的花!」那孩子怜惜道。

「并不那么可怜!」宝珠笑道。「这花有种子,从种子里会长出别的花来,比它自己还美!」

「啊,我要去告诉我母亲!」

那小孩子跑开了,辫子一路晃着、跳着。两位教师看着她去同一群孩子会在一处——那些孩子正在六大公司公所前头的路边石上玩。一位会首走过时把一把炮仗丢进孩子们中间,结果是一小堆火光和极大的欢乐。

刘文棣和宝珠在旧金山唐人街开始他们的事业,已有七年;七年的挣扎与艰苦,做工与等待,活着,学着,斗着,败着,爱着——而终于得胜。在旁人看来,这胜利或许算小:只是一所给他们本族成人开的不大的学堂,几个白人的夜班学生,和一所给孩子们开的免费学堂。可是后面这一所本身就是凭据,说明刘文棣和宝珠不但平安驶过了贫穷的水面,而且到了一处可以享那伸手帮人之福的港湾。

他们成亲的第三年,生下一对孪生儿子;这两个孩子是他们久盼切望的,一到便被又喜又傲地迎了进来。可是在这喜与傲之中,掺着许多郑重的思量。他们心爱的儿子,难道要永远做父祖之邦的流人么?为了他们的小儿子,刘文棣和宝珠比他们自己从前要世俗得多;他们没法完全压住那一份渴望——渴望能把世上最光明最好的东西给这两个孩子。再说,孩子一来,童年的记忆也就纷纷涌来,为人子女的情意又醒了。刘文棣和宝珠都是独生的孩子;两人都受过宠爱,都得过本国的财富所能得到的一切好处;两人都曾是家里的欢喜和骄傲。他们有时候伤感地想:他们对老人们的那些宣告,本可以少几分那么斩钉截铁;本可以厚道一点、体贴一点。引他们割断那束着他们的情缘的,是一道比从前照过他们生命的任何光都更高的光、一个更强的动机;然而那些被他们割舍的人并不晓得有这样的力,至少,由于教养和环境,是没法懂得的。有些日子,宝珠觉得样样东西吃着都是苦的,因为她见不着她的父亲母亲。而刘的血会发麻,胸中的心会涨起来——那是因为他在竭力把那些在他还没见过宝珠之前就疼顾他的人的影子从心里赶出去。

「我母亲头一次教我向父亲磕头、教我父亲进屋时跑去迎他的时候,我是个差不多这么大的小家伙,」他说,一面指着小醒眼——那孩子正拖着脚跟在他们后头,胖胖的臂弯里抱着一只小猫。

「哦,刘文棣,」宝珠答道,「你在想家——同我一样。今天早上我以为听见了我母亲的声音,像我在喜河省多少个晴朗的早上听惯的那样唤我。她会用一种只有她自己才有的样子向我扇一扇扇子。还有我父亲!哦,我亲爱的父亲!」

「是啊,」刘文棣应道。「我们的父母爱我们,而父母的爱是一样好东西。在这里,我们过着流人的日子;我们虽在彼此身上、在孩子身上、在那新的光所使我们能有的友谊里得着快活,可我还是愿我们的儿子能在我们自己的国里长大,而不是在一个美国的唐人街里。」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光把街上一路都扫了过去。一群杂七杂八的人正擦着肩走过,不单有他本族的人,各国的人都有。两个小孩子正在近旁一户门阶上从一只锡盘里吃饭。女子们唱歌一样的声气从一条幽暗巷子上头高高的阳台上彼此招呼。一个男孩头上顶着一只装菜肴的木盘,正穿过街去。那胖剃头匠正放声大笑,笑一个跌进沟里的醉白人。一个干瘦的老头提着一只鸟笼站在街角,央过路人站一站、算一卦好运。对面街角被一个卖干鱼和成串香肠的小贩热热闹闹地占着。

刘文棣的眼光绕回到那两个在门阶上吃饭的孩子,随后落在他自己小儿子的头上。

「而我们父亲的宅院里,」他说,「没有小孩子的声音了。」

「我们回家去罢,」宝珠忽然说。

刘文棣吃了一惊。宝珠的话正应着他自己心里的愿。可他不像她那样大胆。

「我们怎么敢?」他问。「我们的父亲不是都发过誓,说永不宽恕我们么?」

「今晚我心里的光,」宝珠答道,「照出我们的父母正因发了这誓而伤悲。哦,刘文棣,我们岂不该叫父母快活么,纵然得违着他们的意思去做?」

「我愿我们能,」刘文棣答道。「可我们要走到他们跟前去,先得除掉你父亲对我父亲的恨、和我父亲对你父亲的恨。」

一层阴影过了宝珠的脸。可它并没有留得久。她柔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那阴影就散了:「爱比恨强。」

小醒眼爬上他父亲的膝头。

「我也要,」小睡眼跟着他叫道。他用胖胖的小拳头把哥哥往一边推,也爬上了父亲。

宝珠望着对面的丈夫和儿子。「哦,刘文棣,」她说,「为了我们孩子的缘故;为了我们父母的缘故;为了我们自己有一片更宽的用力之地——我们是被召去作一件舍弃了。」

三个月后,刘文棣和宝珠心里掺着悲伤与指望,同他们的小儿子道了别,把他们送过海去,作为爱的献礼,献给那一对父母——这做儿子的和做女儿的,想起那父母只记得爱和慈恩,然而这做儿子的和做女儿的,却被一样叫作「恨」的毒物同他们隔开了。

其三

两个小男孩在一片滩上一同玩着。一个用纳罕的眼睛望着海那边。一个念头来了——一段记忆。

「父亲和母亲在哪里?」他转向弟弟问。

那一个茫然地回望着他,学着说:

「父亲和母亲在哪里?」

于是两个小家伙在沙上坐下来,用他们自己那种古怪的、老气横秋的小样儿彼此说起话来。

「爷爷奶奶很好,」小醒眼说。

「很好,」小睡眼重了一句。

「他们给我们好多好东西。」

「好多好东西!」

「皮球、气球、噗噗车和小猫。」

「皮球、气球、噗噗车和小猫。」

「傀儡戏很好看!」

「很好看!」

「爷爷还放风筝、放火花!」

「放风筝、放火花!」

「奶奶还有饼和糖。」

「饼和糖!」

「可是父亲和母亲在哪里?」

小醒眼和小睡眼又彼此在对方脸上搜寻;可谁也答不出谁的问。他们的小嘴可怜地垂了下去;他们用手托住胖胖的小脸,叹出古怪的小小的叹息来。

从前有父亲和母亲——一向、一向都有;父亲、母亲,还有松松。后来是那条大船,只有松松,还有那好大的水。过了那好大的水,就是爷爷奶奶;小醒眼去同一个爷爷一个奶奶住,小睡眼去同另一个爷爷另一个奶奶住。那个老松松走了,来了两个新松松。小醒眼和小睡眼都很好,一点也没有哭。父亲母亲不是说过,爷爷奶奶同父亲母亲是一样的么?

「同父亲母亲是一样的,」小醒眼对小睡眼重了一句;小睡眼点点头,也庄重地重了一句:「同父亲母亲是一样的。」

随后小醒眼忽然站起来,用小拳头揉着眼睛,喊道:「我要我的父亲母亲;我要我的父亲母亲!」小睡眼也站起来,又响又壮地学着喊:「我要我的父亲母亲;我要我的父亲母亲。」

那是刘文棣和宝珠的儿子起事反叛的一天。

那两个新松松本在滩上远处遇见一个走江湖的算命人,正请他算命;等她们回到留下小主人的地方,发现人不见了,便大为惊慌,哭声把空气都撕开了。孩子们能到哪里去呢?这滩是僻静的,离孩子们的祖父母住的那座海口城有好几英里。滩的后头,光秃的地势缓缓升起,上了坡、越过几座山,便接上一片又黑又密的林子。

一个松松望着那片林子,对另一个说:「到那里头去找孩子,同在海底捞一根针一样。再说,那里头有恶鬼。」

「阿呀,阿呀,阿呀!」另一个哭道,「我若空着手回去,没有小睡眼——他是我家老爷太太心上的金李子——他们要说我什么呀?」

「我若不带着小醒眼就进我家老爷太太的门,他们要怎样待我?我真信,在他们看来,太阳只在他在的时候才照着。」

两个慌了神的仆妇在滩上来来回回走了一个多钟头,叫着她们两个小主人的名字;可是没有一声回应。

其四

「你的孙子——我心上心爱的人——丢了,丢了!老头子,去把他找回来。」

刘聚松刚从衙门里回来——他在那里从早到晚校那公道的秤——听了这样的招呼,瞪着那老太太,说不出话来。孙子丢了这件事,他还几乎没有反应过来;可他那卑顺的妻子忽然成了他的上官,倒把他从他的尊严里惊出来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茫然地问。

「意思就是,」那老太太答道,「我能忍的都忍够了。你的孙子是因你的过错丢的。去,找他去!」

「怎么是我的过错?你一定是疯了!」

「你若不曾恨李王,小醒眼和小睡眼本可以在我们自家院子里、或者在李王的院墙里一同玩。可这不是议论泼出去的李子的时候。去,跟着李王一道去找你的孙子。我听说他已经往那两个管着他们的蠢婢说他们不见了的地方去了。」

那老太太撑不住了。

「哦,我的小亮眼儿!你在哪里游荡呀?」她哀哀地叫道。

刘聚松板着脸看她。「我的仇人若去找我的孙子,」他说,「那我就不去。」

他迈着尊严的步子走出屋去。可是过道里有一件孩子的玩意儿。他的眼光落在上头,他的神色便软了。这位老官员跟在他妻子打发出去的仆人后头,也加入了寻找小醒眼和小睡眼的人里。

他们在静静的星光底下遇见了——这两个在学生时代吵过架、从那以后一直培养着彼此的恨的老人。他们吵架的缘由早就忘了;可在一片用「君子恨得深、恨得久」这个信念浇灌过的心田里,恨的种子萌了芽、长得很盛。他们的儿女成了父家的流人,岂不正是因着那恨?——那一双儿女在异国相遇,不顾他们父亲的恨,把自己结在爱里了。

他们各把扇子张在脸前,彼此装作没有看见,一面他们的仆人互相打听:「可敬的小主人有消息么?」

「没有消息,」两边都这样答。

两个老人严肃地思量着。刘聚松终于对他的仆人说:「我要到林子里去找。」

「我也要去,」李王宣称道。

刘聚松把扇子放下。许多年来,他第一次让自己的眼睛落在他昔日那位朋友的面容上;而那位昔日的朋友也回了他一眼。可是那些仆人打起寒噤来。

「那是有鬼的林子,」他们叫道。「哦,可敬的老爷,不要到恶鬼中间去冒险!」

可是李王把他们笑得一文不值,刘聚松也一样。

「给我一盏灯笼,」李王吩咐道。「你们既怕,我就一个人去找。」

他是对他的仆人说的;可答他的不是他的仆人:「不,不要一个人去。你的孙子就是我的孙子,我的就是你的!」

「哦,爷爷,」小醒眼两臂搂住刘聚松的脖子,叫道,「父亲和母亲在哪里?」

小睡眼则在李王耳边低声说:「我要我的父亲母亲!」

刘聚松和李王彼此看着。「我们打发人去接我们的儿女罢,」他们说。

其五

「刘文棣,我们的小儿子离开我们有几轮月亮了?」宝珠问。

她脸色很白,眼里有一种渴念的神色。

「快五轮了,」刘文棣答道,自己也把一声叹息压了下去。

「有时候,」宝珠说,「我觉得我再不能忍他们不在身边了。」

她从怀里掏出两只小鞋,一只红的,一只蓝的。

「他们第一双,」她说。「哦,我的儿子,我的小儿子!」

一个送信的男孩走过来,递给刘文棣一封信,便溜走了。

刘文棣读道:

「愿竹枝长摇。儿与媳,归来你们的父母和你们的孩子身边。

刘聚松、李王」

「这是我们祷告的回音,」宝珠吐出一口气道。「哦刘文棣,爱比恨强。」

二十明与迈的流放

其一

许多年前,在美丽的中国,住着一位富有而慈善的人,名叫陈亚新。他心肠这样慈软,走过一条市街,若不把所见的活鱼、活龟、活鸟、活畜统统买下来放它们得自由、得活命,便过不去。那些畜和鸟,他放到一片阴凉碧绿的林子里去,那林子叫作放生林;那些鱼和龟,他放到一个月亮所爱的池子里去,那池子叫作乐生池。凡是关在笼里供人观看的禽兽,他也都买下来放了,连爬行的虫蛇也没有忘。

这位好人去世之后几百年,他的一个后人被人控告犯了国法,他和他所有的亲族都被定了罪,要为此受罚。他的亲族里有两个远房七服的小堂兄妹,名叫陈明和陈迈,他们一生都同一位慈善的叔父做保护人、一位好心的老乳母快快活活地住在一处。派给这小男孩和小女孩的惩罚,是流放到一片荒僻孤寂的林子里去;那片林子只有乘一只小船沿一条幽暗而神秘的河往上走才到得了。这趟路又长又险;可到了第三天傍晚,一片黑影在明和迈面前耸起来。那片黑影就是那林子,林中的树长得这样密、又这样挨近河边,树根在水底下彼此交缠着。

那些把两个孩子从家里带出来的粗鲁水手,把船靠了滩,自己脚不沾地,把孩子抱了出去,随即赶快把船推开。他们的脸白得像死人,因为他们怕那林子怕到了死里;人家说那林子里住着数不清的野兽和有翅的、爬行的东西。

明的嘴唇颤了。他明白了:他和他的小妹妹如今是全然孤零零的,在一条神秘的河岸上、在一片可怕的林子边上。这小家伙想起他亲爱的广州——那里满是明亮忙碌的生气——便觉得他和迈来的不是另一个省,而是另一个世界。

一大颗眼泪啪地落到他腮上。迈正转过身要在他袖子上哭,看见了那颗泪,便止住自己的泪,把一只小手塞进他手里,在他耳边低声说:

「哥哥,抬头看天。你瞧,银河在这里也在我们头上流着,同在我们自己好家的上头一样亮。」(中国人把天上那条乳白的星带叫作银河。)

他们正这样手牵着手站着,河里现出一样移动的东西,像一根疙疙瘤瘤的木头。说也奇怪,孩子们并不觉得怕,倒有兴味地看着它漂过来。随后听见一个水里的声音。「最可敬的少年和姑娘,」它说,「回林子里去歇着罢。」

那是一条鳄鱼。在它旁边游着一条银鱼和一条金鱼,它们在水里一跃,学着鳄鱼的话说;跟在这三个后头,是一只大绿龟,咕噜着:「到林子里去,最卓越的、最慈恩的、最可敬的。」

孩子们乖乖地转身,开始在树间寻路。那林子一点也不像他们原以为的那样粗硬带刺。它是温暖的,带着香草香木的气息。而且地上铺着苔和草,灌丛和小树都把身子弯下来,让他们穿过去。可他们没有走远。他们太累、太困了。他们挑了一处舒服的地方歇息,并肩躺下,睡着了。

他们醒的时候,日头已经很高了。迈先睁开眼,看见日光从树间照进来,便失声道:「我屋里的天花板多美呀!」她以为自己是在家里,把那趟河上的路忘了。可下一刻明抬起头来说:「你看见的那份美,是日光从树间滤下来;这是那林子,林子里——」

他停住了,因为他不愿惊着他的小妹妹,他差点说出:「林子里野鸟野兽多得是。」

「哦,天呀!」迈愁苦地失声道。她也想起了野鸟野兽,可她同明一样,也忍住不提。

「我饿得等不住了,」明叫道。他眼里带着羡妒,看着一只明亮的小鸟在近旁跳。那鸟已找到一只又好又肥的蚂蚱当早饭;可它听见明说话,便把蚂蚱丢下,快快飞走了。

过了一会儿,草丛灌丛里一阵好大的踩踏和沙沙声。孩子们的心都停住了。他们握住了手。每一丛灌木、每一棵树底下,他们头顶的枝子上,近旁一个池子里,还有紧挨着他们、几乎碰着他们膝头的地方,出现了一大群活物,禽、兽、鱼、虫四国的都有。

那么水手们告诉他们的话是真的了——只是还更糟;因为他们本以为会一个一个、或者一对一对地碰上这林子里的住户,可这里它们竟全都聚在一处。

一只老虎张开了嘴。明把妹妹挡在身后,说道:「列位可敬的兽、鸟和别种活物,请问可否有几位好意退开几分钟?我们原料到会同你们相见,可没料到一下子这么多;蒙这样的光荣,我们自然是受不住了。」

「哦,是啊,求列位大人,」迈颤声道,「不然就请好意给我们一点地方容我们退开,好叫我们走进河里去,再不烦扰列位。可敬的哥哥,我们不是这样么?」

「不,妹妹,」明答道。「这些可敬的众生是要被制服、要被叫他们认人是这林子的主的。我到这里来,是要在打斗里胜过他们;我愿意一个一个地来,或者一对一对地来,甚至一次三个也行;可像我刚才说的,一下子全体的光荣,是有点受不住的。」

「哦!啊!」迈失声道,又敬又惊地望着她哥哥。他这些话叫他在她眼里比田野上任何野兽都更可怕。正在这时候,那只一直客客气气等明和迈把话说完的老虎,发出一种奇异的呼呼声,响,却又出奇地柔;凶,却又出奇地厚。那声音在孩子们身上起了出人意外的效力,像是把他们抚慰了,把一切怕都赶走了。小迈的一只手落到近旁一只蹲着的豹子头上,明则直望进那老虎的眼睛里去,像对一个老朋友一样笑了。老虎也回了他一笑,走到明跟前,在他脚边躺了下来,鼻尖搁在那男孩小小的红鞋上。随后它把身子滚了三圈。在场的每一只兽、鸟、鱼、虫,也都轮着这样做了一遍。这花了好一阵工夫;迈很高兴自己站在哥哥身后,这些大礼是由人代受的。

这桩出人意外的礼数行完了,老虎坐回后腿上,向明说道:

「最英武、最可敬的陈亚新一世的后人:您的到来,和您那秀美的妹妹的到来,要叫花为我们开得更美、日头为我们照得更亮。所以,您同这里任何一位比试力气本事,都是不必要的了。殿下,请信我:我们许多年前就被征服了——而且不是在打斗里。」

「怎么!怎么会?」明叫道。

「怎么!怎么会?」迈学着叫道。

老虎便说道:

「许多年前,在美丽的中国,住着一位富有而慈善的人,名叫陈亚新。他心肠这样慈软,走过一条市街,若不把所见的活鱼、活龟、活鸟、活畜统统买下来放它们得自由、得活命,便过不去。那些畜和鸟,他放到一片阴凉碧绿的林子里去,那林子叫作放生林;那些鱼和龟,他放到一个月亮所爱的池子里去,那池子叫作乐生池。凡是关在笼里供人观看的禽兽,他也都买下来放了,连爬行的虫蛇也没有忘。」

老虎停住了。

「那么你们,」明说,「你,虎先生,和你那些林中的同伴,就是当年被陈亚新一世救下的那些兽、鱼、龟的后代了。」

「正是,大人,」老虎答道,又伏拜了一回。「陈亚新一世那慈善的庇荫伸过几百年,保住了他年幼后人陈明和陈迈的性命。」

其二

老虎的告别

许多轮月亮在放生林和那月亮所爱的乐生池上头升起又落下,明和迈在他们这些奇异的伴儿中间快活知足地过日子。诚然,有时候他们也会心里发疼、眼里流泪,想念他们那慈善的叔父和好心的老乳母,也想念远在广州的小玩伴;可那样的时候是很少、隔得很久的。这两个孩子十分明白:他们的命数比本来可能的要光明得多、好得多。

有一天,他们在河边同鳄鱼和龟玩着,水忽然起了波动,拍着、撞着岸,这在一条天性平静无声的河上是很奇怪的。

「哎,这是怎么了?」明叫道。

「有一只可敬的船来了,」一条金鱼喊道。

明和迈握住了手,颤起来。

「是那些水手,」他们彼此说;随后站着,用惊骇的眼睛看一只大船庄严地沿着那宽阔的水流驶上来。

这中间,老虎带着虎妻和虎子,豹子带着豹妻和豹子,以及一切别的兽带着它们的幼崽,一切的鸟,一切的虫,一切住在放生林和那月亮所爱的池子里的活物,都从林子里奔了出来。它们把明和迈围住,在他们脚边蹲着,在他们头顶的树上成群,在滩上和水里挤成一片。

船在水流中间停住了,正对着那一段排满活物的林岸。船上有两个穿绸袍的人和一些水手,还有一个老妇人,撑着一把极大的阳伞,又拿一把扇子,那扇子的风把放生林里的叶子都吹动了。

船一停,那老妇人便叫道:「你看哪,我看见我那两个宝贝的乳儿被野兽围住了。阿呀,阿呀,阿呀。」她的哭声把空气撕开;明和迈看出那老妇人正是吴妈、他们的老乳母,便欢喜地拍起小手来。

「到这里来,」他们叫道。「我们亲爱的朋友会欢迎你的。它们不是野兽。它们是风雅有才、品格高尚的众生。」

于是那两个穿绸袍的人中一个吩咐水手朝岸上驶,另一个穿绸袍的人走过来,倚在船舷上,对老虎和豹子说:

「列位可敬的众生,我既看出你们真是我亲爱的侄儿侄女陈明陈迈的朋友,便谨请你们准我在你们林子边上这条河的岸上登陆。」

老虎伏拜了,它那些兽的兄弟也都伏拜了,齐声喊道:

「欢迎,最显耀、最慈善、最卓越的陈亚新九世。」

于是迈钻进她乳母的怀里,明攀住他叔父的袍子;那另一个穿绸袍的人便解说他们怎样、为什么到这放生林和那月亮所爱的池子来。

一条仙鱼、一只仙鸭、一只仙蝶和一只仙鸟,当那些残忍的水手把孩子们从家里带走的时候,曾在河上见过他们;它们把这消息带给了稻田、茶园、棕林和竹林里的农人。于是大起公愤,这一省的百姓素来爱重陈家,便奋起他们的势力,要求把那桩控告彻查一遍——被控犯法的是那位陈某,他本人连他的亲族都已为此被定罪受罚。于是事情就这样成了:那些控告原是某个官位很高、心怀恶意的仇人提的,如今被彻底驳倒,流放陈家的敕令也撤回了。

明和迈的叔父一出监狱,头一个念头就是他的小侄儿小侄女;得知陈家这两根嫩枝已被流放到一条有鬼的河边一片孤寂的林子里去,而那林子那河又据说住着野蛮残忍的众生,他的惊慌和悲痛真是极大的。再说,那些把他们送到那里去的水手,是唯一晓得那林子在哪里的人,而他们回程时在一道急湍里淹死了;所以要寻那两个小人儿,几乎是不可能的。陈亚新九世正要绝望罢手,那曾唤起农人的仙鸟、仙鱼和仙蝶,也来唤起了这位叔父:它们向他显现,告诉他那流放之林在哪里、怎样去。

「是啊,」陈亚新九世等他的朋友说完,便说道,「可它们并没有告诉我,我会看见我的侄儿侄女被这样温柔地照顾着。只有上天晓得,你们为什么这样好地待我心爱的孩子。」

他向老虎、豹子和四周一切活物深深鞠了躬。

「最卓越、最可敬的陈亚新九世,」老虎伏拜着答道,「我们能有这份乐趣和福分善待这两个小人儿,是因为许多年前,在美丽的中国,您那可敬的先祖陈亚新一世,曾善良慈恩地待过我们的祖先。」

随后它用后腿站起来,转向明和迈,用掌子温柔地碰着他们,说道:

「可敬的小人儿,你们的流放完了;那些在放生林里游荡、在乐生池深处居住的,再看不见你们眼里的光了。愿上天祝福你们、保全你们,叫你们做你们后人的好祖先、贵祖先,如同你们的先祖陈亚新一世之于你们。」

一只中国小海鸟的故事

一只中国小海鸟坐在一个石头岛上长着的草里。这只中国小海鸟很伤心。她的翅膀折了,她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都飞走了,把她一个人留下。为什么,哦为什么她把翅膀折了呢?为什么,哦为什么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是这样的呢?

中国小海鸟望着那片海。它的生气和动荡多么美!那片海是中国小海鸟唯一的慰解。它对中国小海鸟总是可爱的、有情的。那些镶着白边的浪不管为她的欢喜耗掉多少回,后头总还有更多的跟上来。它们变而不变,从不离弃她,也不离弃她那海岛的家。她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却不是这样。她还能同他们一道飞、在空中打旋、浮在水上、钻下去捉小鱼、又快活又欢腾的时候——那时候她真是他们中的一个,他们也爱她。可自从她折了翅膀,就不同了。中国小海鸟哀哀地摇了摇她的小头。

可是那被浪载着向她这岛上来的是什么?中国小海鸟飞快地看了一眼,便把小头塞到那只没有折的翅膀底下去了。

却说中国小海鸟看见的是一只船。船里有三个男孩——这些男孩是上岛来找鸟蛋的。中国小海鸟晓得这个,她那明亮野性的小眼睛像宝石一样闪着;她一面把自己尽量贴紧地面,一面打着寒噤、抖着。

那些男孩把船靠了滩,不久便在岛上四处爬着,把能找到的蛋统统捡起来。有时候他们走得离中国小海鸟这样近,她想自己准要被踩着了;她把小嘴闭得又紧又密,万一真出了那样痛的事,也好不出一点声音。可是有一回,一个男孩辫子的梢头在她头上晃着、弄得她发痒,中国小海鸟把她那「要默默受苦」的审慎决心忘得精光,不管不顾地朝那晃着的辫子啄了一口。她算是有运气:替那男孩编辫子的母亲,没有把辫梢上那根鲜红的绳子系牢。所以中国小海鸟啄那辫子的时候,那一啄的效果,并不是叫那男孩吃痛、回过头来——本来是可能那样的——而是把他辫子上那根鲜红的绳子拽了出来。这根绳子,中国小海鸟在嘴里衔了好久。她很受用低头看那鲜红的颜色,又怕让它落下去,万一那些男孩听见。

这中间,那些男孩把能找到的蛋都捡齐了,便合在一处商量算计中国小海鸟、算计她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那小海鸟衔着那根红绳子,有兴味地听着。那些男孩离了岛以后好几个钟头,中国小海鸟还坐着思量她听见的话。她思量得这样深,连她折了的翅膀的疼都忘了。

傍晚时候,她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回家来了,落在岛上,像一张铺得极开的翅膀的斗篷。

有一阵子,中国小海鸟一动不动、安安静静地待着。她一遍遍对自己说:「我何必在意?我何必在意?」可她既然在意,便忽然把那根鲜红的绳子落下,把嘴张开闭上好几回。

「那是什么声音?」最大的那只海鸟问。

「亲爱的哥哥,」中国小海鸟答道,「我盼着没有搅着你;可今晚不是很可爱的一夜么?你看月亮多么光耀。」

「睡觉去!睡觉去!」

「哥哥,你今天飞得受用么?」

「烦人的小鸟,睡觉去,睡觉去。」

末一句是中国小海鸟最大的姐姐说的。

「哦,姐姐,是你么?」中国小海鸟答道。「你们离开我们这岛的时候,我看见你在那一群的最后头;你那翅膀底下和尾巴上缎子一样的白,我真是赞赏得很。」

「我的更白,」所有鸟里最小的那只啾啾道。

「睡觉去,睡觉去!」最大的哥哥厉声道。

「你今天吃了什么?」第二个哥哥问中国小海鸟。

「我吃了一碗很有味的虫子粥,亲爱的哥哥,」中国小海鸟答道。「我从身边地里刨出来的,因为你晓得,我不敢往远处动一动,怕把折了的翅膀弄得更坏。」

「你折了的翅膀?啊,是啊,你折了的翅膀!」第二个哥哥低声道。

「啊,是啊,你折了的翅膀!」别的鸟也微微地学着说。

随后他们——除了最小的那一只——都把头塞到自己的翅膀底下去,因为他们——除了最小的那一只——都有点为自己害羞了。

可是中国小海鸟并不愿她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为自己害羞。那叫她不好意思,所以她又提起她那小小的声音,说道:

「可是今天我受用得极了。那海从没有这样可爱,天也一样。我看浪一个追一个看倦了,就能抬头看云。它们在蓝天上驶过去,那样软、那样白。」

「光看着东西有什么趣,」所有鸟里最小的那只说:「我们一直上到云里去,又深深地下到浪里去。我们怎样地溅着、钻着、游着呀!我在银色的水花里洗过澡、再扑一扑翅膀的时候,仿佛有一阵宝石从上头落下来呢。」

「多可爱!」中国小海鸟失声道。随后她想起来:她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若要在第二天也有这样好的光景,她就得给他们讲一个故事——一个真的故事。

她便讲了。

她说完之后,一阵好大的翅膀的扑动声;她所有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都升到她上头的空中,预备飞走。

「想一想,」他们彼此嚷着,「我们若再多留一个钟头,那些坏男孩就要举着点亮的火把来,把我们捉住,在石头上摔死了。」

「是啊,还要把我们收拾干净、用盐腌了!」

「还要把我们收拾干净、用盐腌了!」

「还要把我们晾干!」

「还要把我们晾干!」

「还要把我们吃掉!」

「还要把我们吃掉!」

「多无礼!」

「多不体贴!」

「多么全无道理!」

「你很有把握么?」中国小海鸟最大的哥哥问。

「你看,」她答道,「这就是那三个男孩中一个辫子上的红绳子。他的辫子在我头上晃着的时候,我把它挑出来的!」

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彼此看着。

「他们一定离她近得很!」最大的姐姐失声道。

「他们本可以用一种很不像样的方式把她踩死呢!」第二个说。

「今晚他们举着火把搜的时候,一定会那样做的,」第二个哥哥这样看。

最大的哥哥锐利地往下看着中国小海鸟,说道:

「你若不把那些无礼的男孩打算做的事告诉我们,你就不必一个人死了。」

「我宁愿一个人死!」中国小海鸟骄傲地答道。「安安静静地死,比耳朵里满是哀号的尖叫要愉快得多。」

「听她说的,哦,听她说的!」第二个姐姐失声道。

可是最大的姐姐——就是那只翅膀底下缎子一样白、尾巴铺得很开的——落到地上,开始拔些坚韧的草。「来,」她向别的鸟叫道,「我们给我们折了翅膀的小妹妹做一个结实的窝——一个能让我们把她驮到平安地方去的窝;她今晚不顾自己,救了我们的命。」

「我们愿意,而且是乐意的,」别的鸟答道。

于是它们扑下来,帮着造起了一个从来没有造过的最奇妙的窝;它们把中国小海鸟从那男孩辫子上挑出来的那根鲜红的绳子,一进一出地编了进去。这就使那窝结实得足以载住中国小海鸟的重量;窝造成了,它们把它拖到她身边,温柔地把她推了进去。随后它们用嘴衔住窝的两边,扑动翅膀,一转眼便一同高高地飞上天去了;那折了翅膀的中国小海鸟在他们中间,快活得不能再快活了。

二十一那只猫呢?

「那只猫呢?」小公主问她的大侍女。

「它坐在园墙向阳的那一边,看蝴蝶。它喵了一声,要三只最好看的落进它嘴里;您信不信,事情正是那样。一只绿的、一只蓝的、一只带金色的粉的,统统进了猫儿的红喉咙。」

公主笑了。「那只猫呢?」她又问她的二侍女。

「她坐在您可敬的父亲的宝座上,您可敬的父亲的头一个贴身奴仆正拿您父亲自己的痒痒挠给她挠背——那挠子是最纯的金和象牙做的。」

公主放声笑了。她雅致地啪哒啪哒走进另一间屋。她在那里看见她乳母的小女儿。

「那只猫呢?」她问了第三遍。

「那只猫!哦,她到辛谷的鸭场去了。那些鸭子这样爱她,一见她就游到岸上来,用翅膀抱住她。有四只合在一处做了一只筏,她便上了它们的背,同它们一道顺流而下。路上它们遇见几只小鸭,她用爪子把它们拍死了。那些大鸭子呱呱叫得多厉害呀!」

「这是个好故事,」公主说道。

她到园子里去,看见一个园丁,便说:「那只猫呢?」

「它在那棵樱树底下什么地方蹦着呢;可您就是看见它,也认不出来,」园丁答道。

「为什么?」公主问。

「因为,殿下,我给它吃了一顿很浓的虫子粥当晚饭;它一吃下去,那身白皮毛就变成了油亮的绿色,带着黑条。它看去像一条大毛虫,所有的小毛虫今晚都要为它办一场会呢。」

「哎呀我的天!多了不得的一只猫!」公主失声道。

再走远一点,她遇见宫里一位内侍。「那只猫呢?」她问。

「它正在舞厅里跳舞,穿着一身雅致的蛛网做的衣裳,戴着一串珠米的项圈。做她舞伴的,是厅上那条黄龙活过来了;他们一同走的步子这样好看,凡看见的人都欢喜得尖叫起来。她跳的时候有三只小老鼠替她提着裙摆,还有一只高高地坐在那龙卷着的尾巴尖上。」

听了这话,公主像柳树一样颤起来,不得不回她的房里去。到了房里,她定过神来,在她秀美的眉上放了一朵花,吩咐把她所有问过猫的人都带到她面前来。他们到了,她很严厉地看着他们,说道:

「我问你们『那只猫呢?』的时候,你们都给我讲了不同的故事。这些故事里哪一个是真的?」

没有人答话。人人都发抖、都发白。

「它们全不是真的,」公主宣布道。

她把胳膊一抬,从她袖子里爬出她那只白猫来。它一直都在那里。

于是那位有礼的内侍上前来,磕了三个头。「公主,」他说,「一个故事若是真的,还算得故事么?我们这些不配的奴仆今天早上若不讲那些故事,只简简单单告诉您那只猫在您袖子里,您会像这样消受了这一个早上么?」

公主的严厉化在欢笑里了。「谢谢你们,我亲爱的奴仆们,」她说。「你们想叫我开心,这份心意我是领的。」

她看着她的猫,想起它在她那些奴仆心里做过的、成过的那一切,便像个公主一样笑了又笑。

野人与温文的男孩

「你肯同我来么?」野人说。

「乐意的,」温文的男孩答道。

野人牵着温文的男孩的手,两人一同涉过稻田、爬上茶山、钻过林子,末了来到一条宽路上;路两旁荫着大棵的常青树,每隔一里光景有一处用竹棍搭的歇脚地方。

「我可敬的父亲为那些穷脚夫设了这些歇脚的地方,」温文的男孩说。「他们在这里可以把担子放下,嚼槟榔,歇一歇。」

「哦,呵,」野人笑道。「我想今天不会有多少脚夫在歇着。我带你来之前,把这条路清过了。」

「真的!」温文的男孩答道。「我可以问问怎么清的么?」

「吃掉了。」

「啊!」温文的男孩叹了一声。他觉出周围的静与寂。连叶子也不再抖动,只有一只鸟的魂魄在近处徘徊。

野人有巨大的手臂和腿,还有一副宽阔多毛的胸脯。他的嘴极大,头没有剃。他穿一只粗麻口袋,前头开着,两边挖了洞伸胳膊。他头上是一顶藤帽,涂满了鹿血。

温文的男孩又小又胖;他的皮肤像绸子,小指头尖是粉的。他的辫子编得齐整,中间织进了许多色的丝线。他穿一件桃色小褂和天青色的裤子,都绣得富丽,料子是最好的。他褂子上的纽扣是纯金的,帽上织着龙的纹样。他是地上的精华,孔夫子的后裔,世家中的世家。

「你在想什么?」野人问。

「在想那些脚夫。他们味道好么?」温文的男孩带着温和的好奇问。

「好;可是有一样东西味道还要好,更嫩、更小,你晓得的。」

他用放着光的眼睛把温文的男孩打量了一番。

温文的男孩想起他父亲的宅院、那些绘着壁画的天花板、那些垂着珍珠的吊灯、那些大大的蓝瓷瓶、那些龙的笑容、他母亲和姐妹们走过的那些玻璃的回廊;可他想得最多的,是他那些高贵的祖先。

「大人愿意谈点什么呢?」他过了几分钟才问——这几分钟里野人一直默默地端详着温文的男孩那两片胖腮。

「谈好吃的东西,」野人立刻答道。

「很好,」温文的男孩客气地答道。「好吃的东西多得很,」他出神地望着空处,梦一样地说。

「把你父亲厨房里几样精致的菜讲给我听。是它们把你养成的。」

温文的男孩心满意足地把自己上下看了一遍。

「我极谦卑地盼着,」他说,「我没有辱没我父亲厨子的菜。」

野人笑得这样放肆,把树都摇动了。

「头一样,有冰的海菜冻,」温文的男孩开口道,「还有水莲的浓羹,笋尖的猪肉鸡肉饺子,燕窝汤和煮杏仁,一百年的鸭蛋配着乳猪丝,天上的鱼用仙界的油炸的,米粉的白团子里塞着糖食、蜂蜜和玫瑰花瓣,蜜渍的青蛙和盐腌的蟹,糖浸的海菜和腌的星子。」

他停住了。

「那么你告诉我,」野人说,「这一切东西里头,你最想吃哪一样?」

温文的男孩的眼光在野人那巨大的身量、那饥饿的嘴、那獠牙一样的牙齿上出神地游了一遍。他把一只瓢虫从他绸袖口上弹下去,一面弹,一面向野人笑了。

「可敬的先生,最想吃的,」他慢慢地说,「我最想吃你。」

野人钉在那里,瞪着温文的男孩,嘴半张着,头发竖了起来。直到今日他还坐在那里,在通往章浙的大路上,成了一块石化的石头。

仙人的衣裳

「我们为什么从来看不见仙人?」梅妹问。

「因为,」她母亲答道,「仙人不愿意被人看见。」

「可是,可敬的母亲,她们为什么不愿意被人看见呢?」

「我的玉宝贝若没有穿小褂、没有穿鞋、没有戴花结,愿意把自己显给生人看么?」

梅妹低头看她那件绣着白色和金色的蓝绸小褂,看她那双鲜红的鞋——鞋尖上缀着珠子,像小猫的头;又望向挂在墙上日光照着的那一面镜子,瞧见自己头发上紫色的花结和那只明亮的蝴蝶翅膀。

「哦,不愿意!可敬的母亲,」她摇着头说,带着十分震惊的神气。

「那么,等你听了仙人为什么除了在你梦里不肯现给你看的缘故,你就晓得:她们所做的,正是你若穿着仙人的鞋也要做的。」

「故事!故事!」梅妹拍着手、摇着扇子叫道;在草地上打毽子的彩、翡、薇和穗都跑进屋来,围着梅妹和那母亲坐下。他们都爱听故事。

「许多许多年前,」梅妹的母亲开口道,「那时太阳是个心肠热而又爱作怪的男孩,拿果子、花朵和一切生长的东西玩各式各样的把戏;他的妹妹月亮也还太小,不会愁、不会庄重;那时候,仙人们在夜里聚会。太阳自然不在;月亮则退到一片云后头去了。安静的天上只有星星照着。仙人们借着星光彼此相看,发现自己穿着各色各样的袍子,这样俊美、这样光耀——那些袍子都做得奇妙,镶着边,缀着花,有的鲜亮灿烂,有的轻细如纱,可每一件都是一个十全的可爱的梦——她们便为自己、为身上穿的衣裳,欢喜得跳起舞来。

「舞罢了,众仙之后向空中吐出一声芬芳的、幸福的叹息,向她那些可爱的同伴鞠了一躬,说道:

「『甜美的姊妹们,仙人的使命是叫凡人的心欢喜。那么,今夜就让我们把这些衣裳留在地上罢——它们的颜色和样式给了我们这么多快乐。又因为我们不能不穿衣裳就被人看见,从今以后就让我们隐形不现罢。』

「『我们愿意!我们愿意!』姊妹仙人们叫道。她们心里都是良善慈和的;她们虽那样爱自己那些雅致的袍子,却更爱把快乐给别人。

「这就是仙人为什么是看不见的,也就是我们为什么有花。」

「花!」梅妹叫道。「为什么是花呢?」

「还有仙人的衣裳!我们在哪里能找着它们?」星眼的翡问。

「在园子里,在林子里,在溪水边,」那母亲答道。「亲爱的孩子们,花就是仙人从地上飞走、永不再回来(除了隐形而来)时留下的那些鲜艳的衣裳。」

落空的梦

平锡和顺彦在路边一棵张着枝的橄榄树底下坐着。他们正要上市上去卖两只小猪。卖了小猪得来的钱,是要买帽子和鞋,好去上学的。

「等我长成大人,」平锡说,「我要这样显赫、这样荣耀,皇帝要准我戴三眼花翎;我每回出门,凡遇见我的人都要拜到地上去。」

「而我,」顺彦说,「要做个大将军。我那些骏马的缰绳是紫的、红的;我帽子上要飘一根鲜蓝的翎子。」

「我要做这样了不得的诗人和学者,」平锡接着说,「中土最大的学宫要送我一只镶满珍珠的瓶。」

「而我要这样英勇、这样可托,珍珠皇帝要委我做他军队的大将军;他的仇敌一听我的名字就要发抖。」

「我要穿一件黄马褂,上头用七色绣着三代祖先的名字。」

「而我要穿公主们纺的绸袍,还有一件貂颈皮的斗篷。」

「我要住在大理石和金子造的宅院里。」

「我要住在玉石的厅堂里。」

「我要有丝园、茶园,还有千千万万亩稻田。」

「整个竹子之乡都要归我,江河和海上都要满是我的渔船、帆船和各样的船。」

「人家要在我面前拜下去,叫道:『哦,最卓越的、最慈恩的、最美的!』」

「谁也不敢得罪我这样有势力的人!」

「哦呵!你们这两个不中用的小无赖!」平锡的父亲叫道。「你们该赶着上市上去,怎么在树底下混着?」

「那两只小猪呢,在哪里?」顺彦的父亲叫道。

两个男孩低头看那两只原先装着小猪的篮子。他们做着将来显赫的梦的时候,那两只小猪崽已经设法从篮子那编得松松的竹篾里挣出去了。

平锡和顺彦的父亲各取出一根藤条。

「没有鞋和帽子,」他们说,「你们是不能上学的。所以,回农场去喂猪。」

欢喜的颜

「我这样欢喜!这样欢喜!」小颜嚷道。

「为什么?」伍问。「有人给了你一只装着宝石的金盒子么?还是一把孔雀毛的扇子?还是一件多色的衣裳?还是一袋金子?你父亲发了财么?还是做了大官?」

伍问这些话的时候叹了口气。他说出来的是他自己的渴望。

「不是,」颜答道,一面蹦一下、跳一下、再跃一下。

「那你为什么欢喜?」伍又问。

「为什么?」颜那张明亮的脸更亮了。「哦,因为我有这样美的蓝天,这样起着波纹的河,看去像花边、像珍珠、像钻石的瀑布,还有比最好的宝石更亮更光耀的日光。因为我有唧唧叫的虫子,有飞着的甲虫,有可亲的、扭来扭去的蚯蚓——还有鸟,哦,那样可爱的鸟,什么颜色都有!有几种还会唱。我有一个太阳、一个月亮和许多星星。还有花呢?谁看见花会不欢喜呢?」

伍那张悲愁的脸忽然亮起来,满溢着笑。

「哎,」他说,「这些明亮美好的东西我都有啊。我也有那美的天、水、鸟和花!我也有太阳、月亮和星星,同你一样!我从前竟没想到这个!」

「你自然有,」颜答道。「我的你全有,你的我也全有;可谁也不能从谁那里拿走!」

二十二骗人的席子

秦彦八岁上下的时候,有一个晴好的日子,他同他小弟弟在那片绿草坪上打毽子取乐——那片草坪是他们父亲特意留出来给他们做游戏场的。那草坪是一座极讲究的园子的一部分,园里布置着许多珍异的花草蕨类,还有名贵瓷缸里的精美花木。整座园子围在高墙里头。

那天很热,园门开着,好让风更容易吹进来。有一个人站在园门外头看那两个男孩。他腋下夹着一个小包。

「可敬的小人儿,不肯把那宝石一样的眼睛赏到我这边来么?」他终于叫道。

秦彦和秦约朝他那边看。

「可敬的先生,您有什么愿望?」秦彦问。

那人答道:「但求容我在你们这片草地上得一块地方铺我的席子。外头路上尘土大,虫子又活泛得同我这忧郁的心境不合。」

「铺您的席子罢,好先生,」秦彦匆匆答应着,往那小包上飞快看了一眼,便回去接着玩。

那人静静地开始把他的包解开;秦彦和秦约玩得太入味,没有怎么留意他。可是没过几分钟,那生人就碰了碰秦彦的袖子,叫他站到一边去。

「可敬的先生,这是什么缘故?」秦彦大为诧异地问。

「显耀之父最天真的儿子啊,你不是已经答应我铺席子了么?」那人答道。他指着他的席子。那席子的质地像蛛网、颜色也像蛛网,已经差不多把整片绿草坪都盖住了,还有一截没有展开。

「这么小的一个包能铺出这么大一张席子,我怎么会晓得!」秦彦抗道。

「可你本该想一想的,我的儿,」秦彦的父亲说——他这时已到了场上。「你在答应人家铺席子之前若想一想,这个晴好的下午你就不必把自己的游戏场让给一个生人了。可是,秦家的话是必得作数的。站到一边去,我的儿子们。」

于是秦彦和秦约站到一边,用愤然的眼睛看那骗人的席子在他们素常玩耍的整片地方上展开。等它铺到了十足的大小,那人便在正中坐下,一直坐到日头落下去。

这就是秦彦长成大人之后、每要放一句话出口总要先想三分钟的缘故。

心上所愿

她是纤巧、细瘦、白得像蜡的。她的眼睛长而下垂,眉毛弯得很秀。她有一双最小的金莲,和最光亮的黑头发。她的名字叫李仲阿琰;她住在一座悲伤而美丽的古宫里,宫的四周是一座悲伤而美丽的古园,坐落在一个湖心的一座可爱的岛上。这湖上架着几座大理石的桥,桥上缠绕着绿色的藤蔓,通到岸上去。湖水上从来看不见船,可粉色的莲花浮在上头,还有白得出奇的天鹅。

李仲阿琰穿着无价的绸衣,戴着光耀的宝石。最珍异的花单为她一人开放。她的饮食是最上等的滋味,盛在最纯的金银盘里、金银杯里。最甜美的音乐哄她入睡。

然而李仲阿琰并不快活。在她那座仙境一般的宫殿的富丽之中,她叹着气,却不晓得自己叹的是什么。

「她是一个人待得倦了,」一个侍从说。那个在宫里除了李仲阿琰之外统管一切的人便说:「给她带一个父亲来!」

一位体面的老大官被带到阿琰面前。她谦卑地行了礼,她那威严的父亲依着礼数问起她身子的情形;可她叹着气,仍旧是倦的。

「我们弄错了;她需要的是一个母亲,」他们说。

一位端正的妇人,穿着富丽的绸衣,摇着一把美丽的孔雀毛扇子,被引见给阿琰做她的母亲。那位夫人就举止和言谈,讲出了许多良言和明训;可阿琰在她的绸垫子上翻了个身,想对她的母亲说再见了。

于是他们领阿琰到一个院子里去;那院子被明亮的灯笼和熊熊的火把照得极亮。那里有好些同她年纪差不多的小男孩在踩着高跷跳舞。有一个小家伙,一身鲜红,挥着一把小剑,被指给她说是她的哥哥。阿琰有几分钟是觉得好玩的;可过不多久,她就厌了那喧闹和纷乱。

那些活着只为叫她称心的人,绝望之中彼此商议起来。阿琰听见了,便说:「你们不必费心了。我自己会找到我心上的安慰。」

于是她叫人取来她的信鸽,又叫一个侍从把她写好的一张条子绑在鸽子翅膀底下。那鸽子带着条子飞出去,飞到一个名叫谷音的小姑娘那里——那姑娘的脸圆得像满月,嘴像一片红葡萄叶,正搂着一只猫取暖、吮着自己的手指头免得觉得饿。鸽子把阿琰的信送给了这小姑娘,便回到它主人那里去了。

「把我的娃娃和我的猫都拿来,给我穿上最鲜亮最好的衣裳,」阿琰叫道。

谷音慢慢走过一座大理石桥、朝李仲阿琰所住的那座宫殿来的时候,身上穿着一件蓝布小褂,一只手里拿着一个木钉做的娃娃,另一只手里抱着她的猫。阿琰跑去迎她,把她带进宫中的厅堂。谷音看着阿琰,看她那光耀的衣饰,看她的猫和她的娃娃。

「啊!」她失声道。「你穿得多么美!同我穿的是一样的颜色。你再看,你的娃娃和你的猫,岂不同我的很像么?」

「真是很像,」阿琰答道,一面小心地把那木钉娃娃拿起来,又拍拍谷音那只毛糙糙的猫。

随后她把她的人都召来,对他们说:

「你们看,我已找到我心上所愿的了——一个小妹妹。」

从此以后,阿琰和谷音便永远快活地同住在一座欢喜而美丽的古宫里;宫的四周是一座欢喜而美丽的古园,坐落在一个湖心的一座可爱的小岛上。

不甜的糖

陈爷爷在一把大红椅子上打盹。他旁边立着那娃娃的摇篮——一只厚厚的篮子,嵌在一副结实的木架里。摇篮里躺着那娃娃。他很乖、很安静,睡得很沉。

小屋的门开着。门前的草地上,彦在玩。陈妈妈到邻居家喝下午茶去了,临走时对他说过:「做个好儿子,好好看着娃娃和你可敬的爷爷。」

彦戴着一顶鲜红的绸小帽,穿着一件绣得很鲜艳的背心和紫色的裤子。他有一张最圆最光的脸和一双最亮的眼睛。他在草地一角发现了一堆好看的石子,那堆石子给了他极大的喜悦和欢乐;他正用两只胖胖的小手在石子上搓着,这时空中起了卖糖人宝水的叫卖声。彦一蹦一跳。一转眼他已到了街角上卖糖人站着的地方,一整窝小人儿围在他四周。再没有比这卖糖人更迷人的人物了。他横在宽肩膀上的那根好棒的长扁担!还有,哦,扁担两头垂着的那两篮糖食!

彦怅然地望着那些糖杏仁和糖青柠,那些姜饼和香料饼,那些麦芽糖和椰子糖。

「我要那个,可敬的卖糖人,」他说,一面指着一根多色的扭花糖棍。

「钱!」卖糖人伸出手来说。

「哦!」彦失声道。他只想着糖,忘了自己没有钱。

「给我罢,可敬的货郎,」韩玉说。「我有一文钱。」

那货郎便从篮子里把那根多色的糖棍,交到韩玉急切的小手里。

彦用他那两条胖腿能跑的最快速度跑回小屋。他爷爷还在打盹。

「爷爷,可敬的爷爷,」彦叫道。可他爷爷没有听见。

墙上一个钩子上挂着一长串钱。陈妈妈把它挂在那里,是预备有货郎叫卖时取用的。

彦原想求他爷爷给他串在那绳子上的铜钱中的一文;可他爷爷叫也叫不醒,他便改了主意。你看,他忽然记起来:前一天他觉得肚子疼,他哭的时候,他母亲说过:「彦不许再吃糖了。」

有一会儿,彦迟疑着,看着那鲜红绳子上的许多铜钱。那串钱挂得正好够得着;彦也晓得怎样把钱从绳子末端的结上拨过去。他母亲教过他,好叫他能把钱递给她去应付货郎。

啊,那气味多香、多好啊!那卖糖人连篮子一起带着一只铁锅和一个小炭炉,这时正动手做糖;麦芽糖的香气从街角一直飘到彦的小鼻子里来。

彦不再迟疑了。他一把抓住那串钱的末端,从上头拨下三文,一蹦一跳又到了街上。

「我要三根多色的扭花糖棍,」他对卖糖人说。

彦拿着他那三根糖回到草地上。他刚从最鲜亮的那一根上咬下一块,眼光就落在他母亲那天早上给他的一只陀螺上。他把糖嚼着,可那糖不知怎么的,吃着并不甜。

「彦!彦!」他爷爷睡醒了,唤道。

彦跑过去。

「可敬的爷爷,」他说,「我有好吃的糖给您!」

他把三根糖都放在他爷爷膝上。

「好孩子!」老人把眼镜扶正,失声道。「这糖你是怎么弄来的?」

彦的小脸变得很红。他晓得自己做了错事,所以不去答他爷爷的话,倒蹦了三下。

「这糖你是怎么弄来的?」陈爷爷又问一遍。

「从卖糖人那里,」彦说,「从卖糖人那里。吃罢,吃罢。」

却说陈爷爷有点耳背,他只当彦已把糖的来由交代清楚了,便在其中一根上啃了一小口,又把它放下。

「再吃些,都吃了罢,可敬的爷爷,」彦催道。

老人笑着摇了摇头。

「我再吃不下了,」他说。「老人不是小孩子。」

「可是——可是,」彦喘着气,脸又红起来,「我要您吃掉它,可敬的爷爷。」

可陈爷爷再也不吃糖了;彦便因他不吃而喘着、吹着、大声说起话来。到陈妈妈回来的时候,他已经红得像只火鸡,像只小喜鹊一样喋喋不休。

「我不晓得这小孩子是怎么了,」陈爷爷说。「我吃不下他的糖,他就这样恼。」

陈妈妈望了望那串钱,又望了望她小儿子涨红的脸。

「我晓得,」她说。「这糖于他不甜,所以他要他可敬的爷爷吃掉它。」

彦瞪着他母亲。她怎么晓得的!她怎么会晓得!可他很高兴她晓得;到了日落的时候,他轻轻挨到她身边,说道:「可敬的母亲,那串钱比早上少了,可那糖,它是不甜的。」

二十三小人

谷音是教书先生温兴的小女儿,她跟在父亲后头一路小跑进了学堂,钻到他的书桌底下。从那个安稳的藏身处,她那双亮亮的眼睛友好地望着那些男孩。谷音三岁,是进过这间教室的唯一一个小女孩。那些男孩自然对她极感兴味;教书先生书桌底下那个穿红衣的胖胖的小身形,得了不少偷偷的瞥视。时不时有个小子特别用心地瞥过一眼之后,便把袖子甩到脸上、或者把石板举到脸前,身子怪怪地颤起来。那小子算有福气:教书先生戴的眼镜把他的目力弄得有些模糊。

温兴的妻子身子不很好,这就是先生近三个礼拜来每天带小谷音上学的缘故。温兴是个厚道的丈夫,想替妻子分点劳——他妻子除了谷音,还有两个娃娃要照看。

可是先生纵然心里有烦难,他对学生那份尽职之心却同素常一样锐利;他的鼻子也一样。

他忽然从黑板那边转过身来——他正在黑板上用粉笔写着:

「只想着好吃的东西的人是个小人,」他把眼镜往上一推,用一种叫学生们鞋里的脚都发抖的声音宣称:

「某位可敬的父母的某个堕落的儿子正在吃不香的糖。」

「不香的糖!可敬的先生!」韩文棣失声道。

「不香的糖!」小颜荣学着说。

「不香的糖!」

「不香的糖!」

那低语在屋里传了一圈。

「静!」先生命道。

静了。

「吴亦举,」先生说,「你那可怜的头为什么低着?」

「因为,哦明智而公道的先生,我在作文,」吴亦举答道。

「把你的文念出来。」

「一只野猪和一只乳猪正在一条陷下去的溪床上吃橡子,」吴亦举尖着声朗声念道。

「够了!你心思在什么上头,是不难看出的。你能不能对着我的背说,你没有在吃不香的糖?」

「对着您那启人心智的背,可敬的先生,我声明我没有在吃不香的糖。」

先生的眉头变得更严厉了。

「你,麦升!是你在吃不香的糖么?」

「最有学问的先生,我不晓得那种糖食是什么味道。」

先生嗅了嗅。

「有人,」他又断言道,「在吃不香的糖。不论那可怜的罪人是谁,让他现在说出来,他所要受的只是藤条四下。」

他停住了。钟嗒嗒走了六十下;可没有人应他的话。他把藤条举起来。

「既然没有一个有罪的人,」他说,「有足够的体面承认自己正不体面地吃着不香的糖,我就要为这桩过失罚你们全体,因为我晓得这样一来,犯过的人总会得着公道。吴亦举,上前来,受藤条八下。」

吴亦举上前去,受了那八下。他疼得发抖、站在先生书桌前的时候,觉得有一只小手握住了他的脚。他把嘴唇咬紧了。随后他回到座位上,疼着,可没有屈服,也没有招认。他的同学们也照这样一一受了藤条。

等那十五个疼着却不悔的学生正用功抄写「只想着好吃的东西的人是个小人」,而先生精疲力尽地往自己座位上一靠的时候,一个穿红衣的小身形从先生书桌底下钻出来,想往他膝上爬。先生把她拦住了。

「什么!什么!」他失声道。「什么!什么!」他摸着头,一副迷惑的样子。随后他把那个穿红衣的小人儿举起来,把她的脸转向那些学生。那是一张多么胖、多么快活的小脸啊。有酒窝的腮,欢欢喜喜的笑里露出珠子一样的牙。而那穿红衣的小人儿的两只手里,各攥着一个粘乎乎的红白薄荷糖球——不香的糖。

「你们看!」先生说,眼镜后头闪着一点光,「这就是那个小人!」

于是那些男孩忘了自己身上疼。你看,他们是爱小谷音的,又信是自己替她挡下了藤条八下。

快活的瞎子

阿彦左手上的小指头很疼。阿彦把它捅进了一只滚热的蜜馅饼里。他可敬的母亲说过:「彦,你不许碰那只饼,」可他可敬的母亲一出屋,彦就把她的话忘了,把左手上最小的那个指头,直直捅进那只饼最软、最甜、也最烫的地方去了。

如今他坐在窗边,又难过又疼,尽管他母亲已细心地用一块上过油的白麻布把他的小指头裹起来了。那是个看去很快活的日子。天是一片可爱的蓝,缀着好看的、柔软的白云;他父亲小屋前头那棵紫丁香树上,有两只小小的黄眉儿在彼此啾啾地叫。

可是彦的指头疼着,一点也不觉得快活。你看,他的指头若不疼,他本可以去抽他那只鲜艳的陀螺——那是他可敬的叔父前一天给他的。

「今天岂不是个可爱的日子么,小儿子?」他母亲唤道。

「我看是个难看的日子,」彦答道。

「你看树上那两只好鸟儿,」他母亲说。

「我不信它们是好的,」那小男孩答道。

「咄,羞也不羞!」他母亲叫道;便接着做她的活去了。

正在这时候,一个提着琵琶的老瞎子顺街走下来。他正在彦所坐的那扇窗子底下站住了,靠着墙,开始在他那件乐器上弹拨起来。他弹的调子很活泼、很欢快。彦往下看他,纳罕这是为什么。这瞎子是个极老的老人,不但瞎,还瘸,又瘦得这样,彦很有把握他一顿饭从来吃不到半碗米。那么他怎么会弹出这样欢快的调子呢?那调子实在这样欢快,彦听着,竟全然忘了自己酸着脸、难过着。老人接着弹,彦接着听。过了一会儿,那小男孩笑了,随后笑出声来。老人把头抬起来。他那双没有视力的眼睛看不见,可他晓得近旁有一个小男孩,他正把他弄得快活。

「天下所有人可敬的曾祖父啊,」彦说。「您能不能请您告诉我:您又老、又瘸、又瞎,为什么倒奏出这样欢快的音乐,叫人人听了也都欢快起来?」

老人停住弹拨,摸了摸下巴。随后他向四周笑着,答道:「哎,小小的宝石眼睛啊,我想,那欢乐的音乐,正是因为我又老、又瘸、又瞎才来的。」

彦低头看他的小指头。

「你听见天下可敬的曾祖父说的话了么?」他问。

那小指头把自己挺直了。它再不觉得疼;彦也再不酸着脸、难过着了。

二十四被误解的

那娃娃睡着了。谷音好奇地看她的小弟弟安安稳稳地睡着。那天下午他要第一次剃头,为这桩事他已穿戴起来:三件绵的绸背心、天青色的裤子,还有一顶绣花的帽子,帽顶上安着一个小金神像和一枝常青的枝子,取个吉利。那帽子连他睡着也仍在头上。他的臂上踝上挂着许多护符和辟邪的东西;总的看来,他是个极其光彩的娃娃。在谷音眼里,他简直是华丽的;她极想用自己的小胳膊把他搂住,抱到一个地方去,好叫她一个人尽情地喜欢他。

自从那个男孩可谷生下来,谷音的心里就一直处在纳罕之中。他为什么这样小、又这样爱闹?什么东西叫他的手指脚趾这样粉?她母亲每回把娃娃抱在怀里,为什么总是笑着、唱着?她父亲从菜园里进来,为什么那样久地盯着可谷看?奶奶为什么为他张罗得这么热闹?可是,为什么,哦为什么他们不给他一点好吃的东西?

娃娃睡得很沉。他的小嘴半张着,里头发出一种微弱的、哼哼的声音。他刚满了头一轮月亮,是一个月大了。可怜的娃娃!从来没有米饭吃,也没有好甜饼吃。谷音心里涨满了怜惜。她手里有一只好吃的半月形的饼。那是中秋节的时候,谷音已经吃了三只了。那娃娃一定愿意尝一尝。她迟疑着。他躺在那条绸被面上,她敢么?谷音对她母亲那只竹拖鞋是怀着十分的敬意的。

窗帘有一边破了。一阵游荡的风把它掀起来,露出一扇开着的窗子。从那扇窗子有一条路通到菜园里去。菜园那边,一丛树底下有一处清凉碧绿的地方;还有一洼美丽的泥水。

谷音心里起了一个念头,是从慈善里生出来的。她把睡着的娃娃抱在怀里,憋着气、喘着,慢慢地、费力地把他驮到她心里所向往的那个地方去。他睁了一次眼,微弱地、不安地哭了一声,可又落回梦乡里去了。

谷音把他放在草地上,给他把帽子扶正,把衣裳抚平,用小指头在他眉毛上——或者说在他该长眉毛的地方——抹过去,又温柔地戳他那两片胖腮,把他那直直的头发弄乱。一声声欢喜的小叹息从她唇间漏出来。过去和将来于她都算不得什么。她只在眼前这一刻里尽情欢喜。

这样过了几分钟:随后一个娃娃的哭声充满了空中。谷音坐起来。她记起了那只饼。那饼落在后头了。她找到一片大绿叶,把它盖在娃娃嘴上,盼着能把那声调弄柔和些,便小心地在南瓜和白菜中间绕回去。

一切都静悄悄的。那正是日落之前,天很暖。她母亲还在睡她的午睡。她匆匆抓起那块糖食,回到娃娃那里,脸上放着慈善的光和要行好事的心愿。她把一些碎块塞进那孩子嘴里。他闭上眼,皱起鼻子,咕噜了一声;可在谷音看来,他那嘴在这样可喜的情形底下,好像并不照一只正经的嘴该有的样子动。

「看我!看我!」她叫道,便自己两口把剩下的饼咽了下去。可是可谷好像并没有从给他做的榜样上得着多大的启发。那些饼屑还留在那里,一半在他舌头上,一半在他腮上的皱褶里。他还在发出一阵阵爆响的声音。

谷音难过地把他打量了一番。

「他不会吃。所以他们才什么也不给他,」她心里对自己说;得出这个合情理的结论之后,她便着手用别的法子来益他——她方才那一个法子是失败了的。

她找来一些虫子和蚂蚁,把它们摆在叶子上、石头上,一面还不断地讲说它们的妙处。

「你看!这只很小的棕色的——它有多少条腿,跑得多快。这一只这么绿,我想它的父亲母亲一定是草叶子,你说是不是?再看这条虫子的翅膀。那一条没有翅膀,可它的肚皮是好看的粉色。你摸摸它多好、多滑溜。那些用肚皮爬着的滑溜东西,那些在空中飞的东西,那些有四条腿的东西,你岂不是就是爱么?哦,什么东西都爱,只除了有两条腿的大人。」

她把娃娃的头歪过去,好让他的眼睛同她那些收藏齐平;可他因这一换,叫得更响了。

「哦,嘘呀,娃娃,嘘呀,

千万,千万不要怕

那黑地里的鬼魅,

有青竹在近旁。」

她学她母亲的样子吟唱道。可那娃娃是哄不住的。

她皱起孩子的小眉头。她那小小的心思给难住了。她已尽了力去逗她的弟弟,可她的气力好像都白费了。

她的眼光落在那洼泥水上。眼睛便亮了。世上一切东西里头,谷音最爱泥——真正的、好的、干净的泥。把脚伸进那洼诱人的水里,觉着那慢慢的棕色水渗进自己小鞋里来——那是何等的福气!谷音从前做过这个,那记忆叫她心里一颤。可是随那记忆来的还有另一段记忆——一段锥心之痛的记忆;缘由是一根竹条,那竹条是她父亲的叔父从中国寄来的,专为帮谷音走在那条替一个住在圣巴巴拉的正经中国小女孩铺定的又直又窄的路上。

娃娃还在哭。谷音低头看他,她眉上的云便散了。可谷该享一享把脚伸进那又软又柔如绒的水里去的那份绝妙的乐趣。不会有竹条打他的。他是被爱得太深了。谷音忘了自己。她的心思全在可谷身上。她半拖半抱地把他弄到那洼水边。一秒钟之内,他的脚就浸在里头了,一些扭动的小东西正往他小小的腿上爬。他微微一噎,便止住了哭。谷音笑了。啊!可谷到底快活了!随后:

谷音眼前闪过一只大而残忍的手。那手来了两回、三回;此后有一段时光,谷音除了打转的星星,什么也看不见。

「我的儿子!我的儿子!你姐姐身上的恶鬼差点把你从我这里丢掉了!」她母亲叫道。

「这事偏出在满月的这一天,旧金山的客人正带着金钱币到来。我的儿啊,你姐姐实在是被鬼附了,」她父亲断言道。

而她的奶奶低声说道:「这孩子还活着,是有运气的。可不要对谷音太狠。妒忌这个鬼,最好是用慈爱去驱。」

而可谷的姐姐低低地在草里哀哭,因为没有一个人懂她。

(原注:「满月」之礼是在中国男孩满一个月时行的。那时他第一次剃头,众人大为欢庆。这娃娃将来福分的根基就奠在那一天,因为凡被请来观剃头的客人,都要送这娃娃一枚金币,不论多小。)

二十五小胖子

李柱和李彦坐在一棵无花果树荫底下的一块石头上。上学的路好像很长,早上又暖,路上尘土又大。

「先生那副新眼镜能一直看透我们的脑袋,」李柱说。

「他那根新藤条昨天把谭和的指头打起了泡,」李彦说。

两人侧着眼彼此看了一下,叹了口气。

「今天那片滩上一定很凉爽,」过了一会儿李柱说。

「啊,是啊!离这里不远。」李彦这样说。

「那里石子还很多。」

「什么颜色都有。」

「什么颜色都有。」

两个小男孩转过头,彼此看着。

「我们可敬的父母根本不必晓得,」一个沉吟道。

「不必!」另一个低声道。「学堂离家这么远。再说,有五个新学生够先生忙的。」

是啊,那片滩又凉爽又可喜,石子又多,颜色和形状都是李柱和李彦从来没有见过的那样好。潮水每一秒钟都冲上新的来——绿的、红的、黄的、黑的、棕的;还有白的和透明的美人儿。两个男孩一面捡,一面欢喜地叫着。最后瞅见的那一个,总是闪得最亮的。

「这里有一个像火、像太阳里所有的颜色,」李柱叫道。

「还有这一个——它绿得这样亮。从来没有过第二个这样的!」李彦断言道。

「啊!最美的!」

「哦!最奇妙的!」

就这样下去,直到两人各堆起一小堆虹彩般的石子。随后他们坐下来歇息、吃他们的午饭——那是他们母亲塞在他们袖子里的几只米饼。

他们坐着嚼饼的时候,心里起了沉思。海与天的魅力落在他们身上,他们自己却不晓得。

「我想,」李柱说,「这些是海从来给过我们的最美的石子。」

「我也这样想,」李彦应道。

「我想,」李柱又说,「我要把我的给小胖子。」

「我的也要给小胖子,」李彦说。他把手指头插进他那堆石子里,为它们的闪光快活得叹了口气。李柱的眼睛停在属于他的那一堆亮光上,也叹了口气。

日落时候他们回家,小胖子用他那两条小胖腿跑来迎他们;他们便把自己的宝贝都倒进他的小褂子里。

「哎,这些是哪里来的?」母亲李阿梅叫道——她想把小胖子抱到膝上,却发现他重得抱不起来。

李柱和李彦把眼光移开了。

「你们两个坏孩子!」母亲恼恼地失声道。「你们没上学,到滩上去了。等你们父亲进来,我要叫他用藤条打你们。」

「不,不,不坏!」小胖子争道,一面追那些从他小褂里滑出去的石子。他母亲捡起几个,心里默默地看出:这些石子格外地好。

「这些是从来没有人见过的最美的石子,」李柱难过地说。他很有把握他母亲要把它们扔掉。

「海再不会给出这样好的了,」李彦绝望地断言道。

「那你们为什么不各自把自己找着的留下呢?」母亲问。

「因为——」李柱说,随后看了看小胖子。

「因为——」李彦学着说,也看了看小胖子。

母亲的眼光软了。

「罢了,」她说,「这一回我们就把藤条忘了吧。」

「好!好!」小胖子叫道。

二十六一个中国的男孩女孩

其一

那暖意又深又无处不在。尘土落在广场上那些棕榈和别的热带花木的叶子上——那些花木在那里勉力活着。在广场里头和外头长凳上闲坐着的各国混杂的人,显得比素常更加懒散、更无志气。在街角上摆花生摊和水果摊的意大利人,生意简直说不上有。广场前头那些中国商人的铺子,看去又安静、又体面、又昏昏欲睡,那种铺子向来就是这样。连那些保龄球道、台球房和酒馆也好像受了这暑热的影响,半开的门后头只听得见杯子轻轻的碰响和球滚动的声音。这热几乎同纽约城八月里的一天一样,而这在南加利福尼亚是出奇地闷热了。

一个中国小女孩,眼睛亮亮的、腮是圆的,穿着蓝布衣裳,一头又长又亮的头发编成辫子,辫里织进了许多色的丝线;她在一位女游客旁边站住了——那位游客正在给那座西班牙老教堂画速写。那位游客同这中国小女孩是全场看得见的人里头唯一不像是受了暑热影响的。她们本可以做朋友;可那位太太怕自己的画稿受扰,便叫这孩子跑开。于是这小东西拖着脚穿过广场,不到五分钟就到了洛杉矶唐人街儿童学堂的门口。

「进来,小姑娘,告诉我他们叫你什么,」那位年轻的美国女教师说——她到这地方不久。

「我的名字是谷音,」回答毫不迟疑;这位谷音便走进屋来,心满意足地在头一排一条空凳上坐下,又告诉教师:她住在阿帕布拉萨街,她父母都好,不过她母亲死了,她父亲名叫田瑞,脚里有一个凶恶磨人的鬼。

教师给了她一块石板和一支石笔,便接着上那堂被打断的课:她用尺指着十颗荔枝(在美国人家叫它「中国果」),出声数着。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那个娃娃班跟着念。

把荔枝不均地分给那些娃娃、好叫他们明白单数和复数的分别之后,梅森小姐满意了,便开始就脸上各处问答起来。鼻子、眼睛、嘴唇和腮都被正确地叫出了名字;可问到额的时候,全班都没了声。

「这是什么?」梅森小姐又问一遍,一面把手指按在自己头的前部。

「我说,我说,」一个尖尖的声音响起来;那新学生走到前头,用指尖碰了碰最近一个孩子的额,给它起名叫「一」,照样把第二个叫作「二」,第三个叫作「三」,随后一本正经地宣称第四个是「四额」。

谷音就这样在学堂里初次登场,她那位教师的磨难和苦恼也就这样开始了。

谷音聪明,学得也容易,可她好像被那作怪的精灵本身附了身;听吩咐这件事于她是不可能的;她虽是自愿来上学的,每个礼拜里至少有一天是逃学的。

「谷音在哪里?」每逢某个格外诱人的早上,梅森小姐会这样问;便有一个小女孩带着那种为一桩亲眼所见的杀人案作证的神气答道:「她在同男孩子们到处乱跑。」于是班上其余的人便往自己座位上一靠,像一班陪审员定了一个囚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而照她们脸上的神色看,是在默默念着这一路的话:「主啊,我感谢你,我不像谷音那样。」因为别的学生都是些端端正正的小姑娘,一经被收进圈里,就很愿意留在里头。

可是这位教师若曾为哪一个人心都碎了,那就是为谷音。她刚来的时候,对那些规条章程抱着一种几乎不像孩子的兴味,有时候还要人家给她重念一遍;可她研究那些规条,好像只为找出一个破它们的法子,而那法子她从来没有找不出来、也从来没有不施行的。

她失踪一天上下之后,便会重新出现,带着一大把华丽的花。她把花放在梅森小姐桌上,微微一躬;人家本会以为,这礼物的甜美和送礼人表面上的甜美所需要的只是一句慈和的领受,可下文往往是这一路的对话:

「先生,这些花是我从天上的园子里给您摘的。」(其实是从哪个公园里偷的。)

「哦,谷音,我到底该怎么办你才好?」

「也许您最好去见见我父亲。」

「你是个顽皮的姑娘。你要受罚。把那些花拿走。」

「先生,您小眼睛上头那道眉毛很好看。」

可这孩子最叫人气恼的时候是有客人在场的时候。她既是最聪明的学生之一,梅森小姐自然盼着她在考试的时候给学堂添几分光彩。有一回,教师请她背几句诗,这中国小女孩背得同任何一个美国小孩一样好,而且比多数人都更有神情。可谷音把头一低,只说:「我羞,我羞!」——教师的难堪真是极大。

「可怜的小东西,」主教夫人低声道。「她太怕生,不敢在人前背诵。」

可梅森小姐晓得,所有孩子里头谷音是最不受怕生之累的,所以她极其恼。

谷音跟梅森小姐约有一年的时候,梅森小姐确信:对这孩子总得采取一些管束的步骤,因为放学之后她简直在唐人街上撒野,同男孩子们做伴。她觉得自己对这个没有母亲的小姑娘是有一份本分要尽的;而她把「您女儿长大起来一切家里的本分都不懂,更坏的是还同街上的男孩一同游玩」这件事告诉那父亲时,那父亲只把肩一耸,拖着腔说:「太糟了!太糟了!」于是她决意动手。

她把谷音这桩事说给了防止虐待儿童会的会长、救济院的女管事,和几位最有影响的牧师听;做了一个月的工,结果是本州高等法院发下一道命令,断定田瑞的孩子谷音应从她父亲的监护下移出,由防止虐待儿童会主持,送进旧金山一所中国女孩的收容院去。

说也奇怪,目的既已达到,梅森小姐却并没有体会到那种通常跟在一桩善举后头的太平满足。代替它的是这样一个问题,早上、中午、晚上都搅着她的心:照这情形说,剥夺一个父亲同他孩子相处、剥夺一个孩子受父母疼爱照顾,到底对不对呢?从前看去明明白白是她本分的事,如今不再那样了;她开始打心底里盼着自己当初没有插手这件事。

其二

谷音已有好几个礼拜没人见过了;那些受派要把她带进那所庇护的院子里去的人,怎么也找不着她。人家疑心这小东西是故意躲着的——这并不难,因为整个唐人街都同情她、都排着阵对着梅森小姐。从前这位教师所遇见的是笑容和欢喜的招呼,如今她看见的是转过去的脸和低下去的眼;她的学堂在一个礼拜之内,从二十四个学生缩到了四个。说真的,她虽是存着最好的用心行事,却实在显得缺少手腕。

那约是晚上九点钟。她去看过病倒的小丽珠——那孩子正得着伤寒躺着。她穿过唐人街往家走的时候,心里一点也不自在;的确,她走过一个最不干净的街角、看见几个男人认出她来、便皱着眉彼此嘟哝的时候,她顾不得体面,小跑了一段。她站住喘气,觉得裙子从后头被人拉了一下,又听见一个熟悉的小声音说:

「先生,您怕么?」

「哦,谷音,」她失声道,「是你么?」随后她带着责备的意思添道:「你想,一个中国小女孩这样的夜里一个人在外头,是对的么?」

「我不是一个人,」那小东西答道;在昏暗里,梅森小姐分辨得出她身后有两个男孩的身影。

她摇了摇头。

「谷音,你肯答应我,你要努力做个好姑娘么?」她问。

谷音一本正经地答道:

「谷音永远不会做个好姑娘。」

她的心硬了。到底,还是把这孩子放在一个不得不规规矩矩的地方最好。

「来,见见我父亲,」谷音恳求道。

她的声音是柔的,神情是这样驯顺,教师简直不能信她上一刻还不服气地说过她永远不会做个好姑娘。她迟疑着站住了。她该不该再向那父亲求一次,求他给一句承诺,好作个正当的理由去拦住法院那道命令?啊,他若肯,她若拦得住那道命令的施行,那才好!

他们在田瑞那些古玩中间找到了他,他正吸着一支很长的烟枪,烟枪的斗是很小的象牙做的。他隔着一副金边眼镜平静地把这位教师打量了一番;在这样的端详之下,她要开口说出心里的事,实在是难。可是,在赏过他那只漂亮的货柜里摆着的那些雕的小兽、瓶、罐、铜器、碟子、坠子、护符和鼻烟壶之后,她把胆子提了起来。

「田瑞先生,」她开口道,「我来是要同您说谷音的事。」

田瑞把烟枪放下,隔着柜台探过身来。在他平静的外表底下有一股强烈的激动在动着,因为他的眼睛亮得很厉害。

「您说谷音的话,也许已经说得太多了,」他说。「谷音是我的孩子。我照我的意思养他。现在,先生,我告诉您一件事。一、二、三、四、五、七、八、九年过去了,我有五个儿子。一、二、三、四、五、六、七年过去了,我有四个儿子。一、二、三、四、五、六年过去了,我有一个儿子。三年里,每年恶鬼都来,看我的儿子,把他带走。罢了,一、二、三、四、五、六年过去了,我只见一个儿子,他四岁。我对自己说:田瑞,恶鬼是妒忌的。我怕他要我这一个儿子。我把他打扮成一个女孩。恶鬼当他是个女孩,就走了;不要女孩。」

田瑞说完,往他的座位上靠回去。

有好一会儿,梅森小姐站着没有听懂。随后田瑞这些话的全副意思在她心里亮了起来;她转向谷音,把这孩子的小手握在自己手里,说道:

「再见,谷音。你父亲把你装成个女孩,原想叫一个恶鬼离你远些;可正是用这个法子,他招来了另一个,而这一个差点也把你从他那里带走了。」

「再见,先生,」谷音说,怅然地笑着。「我永远做不成好女孩,可也许我能做个好男孩。」

二十七帕特与潘

其一

他们躺在那里,在庙的门道上,彼此抱着,睡得很沉。她那张小小的脸埋在他胸口上,他那白白的、仰着的下巴搁在她那颗扎着黑花结的头上。

正是那白下巴叫一位路过的福音堂女士站住、又看了那一对小人儿一眼。是的,那是一个白人男孩和一个中国小女孩;他五岁上下,她不过三岁。

「那男孩是谁家的?」那位福音堂女士问一个走街串巷卖中国果品糖食的小贩。

「那男孩!哦,他是林玉的孩子,林玉做中国的金戒指和金镯子。」

「可他是白的。」

「是,他是白的;可一样是中国孩子。他的母亲,她没有白人朋友,林玉的妻子给她米和茶;所以她去灵界的时候,把她的孩子给了林玉的妻子。太太,您要买荔枝么?」

安娜·哈里森正从钱包里掏一角银币的时候,那颗扎着黑花结的头慢慢转过来,一只小拳头开始在一张小脸上揉起来。

「怎么样,小雏儿,睡得好么?」

「做好!做好!」

那双黑眼睛庄重而又不屑地盯着这个生人。

「她叫你做个好人呢,」那老人笑道。

「哦,你这古怪的小东西!」

那古怪的小东西听见人家这样称呼自己,便在那仍睡着的男孩的胸口上翻过身去,两臂伸上去搂住他的脖子,又把脸埋回他下巴底下。这自然把他弄醒了。他坐起来,茫然地瞪着那位福音堂女士。

「这男孩叫什么名字?」她问,一面留意他那灰色的眼睛和红润的皮肤。

他的回答虽然听得见,这位美国女人却全然不懂。

「他只会说中国话,」那老人说。

安娜·哈里森大为惊异。一个在美国的白人男孩只会说中国话!她把那袋荔枝放在他身边,有趣地看见那小女孩立刻从她同伴身上探过去,把它据为己有。那男孩并不想从她手里拿过来;那小东西便把袋子打开,小心地往里头瞧。她所看见的引出一声欢喜的啾叫。她快快地取出一颗棕红色的果子,把那层软壳捏破剥开。可是叫这位福音堂女士诧异的是:她并不把它放进自己嘴里,倒把那甜甜的干果肉塞进了她同伴的嘴里。她这样做了好几回,随后把小头歪在一边,问道:

「好唔好?」

「好!好!」那男孩答道,一面从嘴里取出几颗核,又摇摇头表示他吃够了。于是那小女孩才自己尝那果子。

「帕特!潘!帕特!潘!」一个女人的声音唤道;一个头发梳得溜光、面貌慈和的妇人从街角上出现了,穿着深蓝的裤褂,戴着双圈的金耳环。那男孩听见她的声音,欢快地笑着一跳而起,跑到街上去了。那小女孩则郑重些、慢些地跟着他。

「那是他母亲!」卖荔枝的人告诉她。

其二

几个月后,安娜·哈里森在唐人街开了她那所收白人和中国孩子的学堂;她决意要叫帕特——中国首饰匠林玉的养子——学会说他母亲的语言。一个白人男孩长成一个中国人,是不可想象的。她第二次见他的时候,正是某个中国的节日,他同一群中国小顽童在一处,在街沿上点着一排红的中国蜡烛和香,乐得很。帕特那支蜡烛的火焰比别人的都更亮更大;他两腿从膝处折起来,像个橡皮球一样上上下下地蹦着;而潘则从她父亲铺子的门阶上,用她那又响又孩子气的中国话给他喝彩。

哈里森小姐把手放在那男孩肩上,同他说话。她学会几句中国话并不很难。他不愿意到她学堂里去看些好看的画么?帕特摇了摇他那头红润的卷发,又看了看潘。潘也去么?去,潘去。潘的记性好;荔枝和椰丝糖也好。

潘自然是太小了,不能上学——简直是个娃娃;可要是不带潘就得不着帕特,那么潘也只好一同来。林玉夫妇被问到的时候,很愿意让帕特学英文。那养父自己也能说一点这种话;可他只在做生意或者同美国人说话时才用它,帕特并没有因此得着好处。然而他倒是颇为热心地愿意帕特学「他祖先的语言」,还许说他会鼓励这两个小的在家里一同练「美国话」。

于是帕特和潘上了福音堂的学堂;他们生平第一次忍受着被分开,因为帕特得同男孩们坐在一处,小小的潘则在哈里森小姐近旁有一把小红椅子,椅子旁边摆着好些娃娃的玩意儿。潘不算是来学的,只算是来玩的。

可是潘学了。一年工夫,她的话虽说得更结结巴巴、更孩子气,她的英文字汇却比帕特的好。不但如此,她还会用又高又尖的声音唱圣诗、背诗句;而帕特,可怜的小家伙,虽然已经很努力了,连一句话也背不下来。帕特自然不像潘那样喜欢学堂;全靠哈里森小姐为他存着那份不肯放弃的志气,他才留在那里。

有一天,潘五岁、帕特七岁的时候,这小女孩第一次一个人来上学。

「帕特在哪里?」教师问。

「帕特,他今天病了,」潘答道。

「病了!」哈里森小姐学了一句。「唔,那太糟了。可怜的帕特!他是怎么了?」

「一只大狗咬了他。」

那天下午,这位教师去看那被咬了的帕特,路上却看见他在一条巷子里,正忙着同时抽五只陀螺,几个美国男孩围着站,大声赞叹这中国的本事。

第二天早上,帕特受了藤条五下——那根藤条哈里森小姐收在她书桌里,只在特别的时候用。这五下打得帕特的右手又麻又痛;可他是带着笑容大方地受下的。

哈里森小姐随后转向五岁的潘——那孩子一直含着泪、关切地看着那场打藤条。

「潘!」教师说,「你同帕特一样顽皮,你也得受罚。」

「我没有不来上学!」潘抗道。

「不是,」——她声色严厉——「你没有不来上学;可你告我说有一只狗咬了帕特,而那不是真的。小女孩不许说不真的话。先生不愿意打潘的手,可她非打不可,好叫潘记住她不许说不真的话。过来!」

潘把脸藏在袖子里,抽噎着站了起来。

教师向前探身,把那举起的胳膊拉下来,把那只小手握在自己手里,打了一下。她正要打第二下,帕特便从座位上一跃而起,把潘推到一边,把小拳头在教师脸前挥着,用一种因激愤而发哑的声音向她叫阵:

「你再弄疼我的潘!你再弄疼我的潘!」

他们这两个也并不是永远相好的。教师发现帕特不会背他那一句诗、便转向潘说「唔,潘,让我们听你背」的时候,帕特是觉得气人的。

而潘——她是全学堂最小的孩子,又比她的年岁出奇地小——便会把小指头一本正经地合在一处,把人家要听的那句诗一字不差地背出来。

「潘,我恨你!」有这么一回,帕特嘟哝道。

好在潘没有听见。她正安安然然地唱着:

「耶稣爱我我知道,

因有圣经告诉我。」

可是潘在唱圣诗、背诗句这件事上虽像个小天使,论起一个中国小女孩来,她却是很爱作怪的。实在说,帕特那样起劲地做出来的怪事,多半是她想出来的。然而帕特一出事,潘虽同情,却总有一番教训等着他。「太糟了,太糟了!你为什么不像我这样做个好人呢?」有一天他正在受「后果」的时候,她这样劝诫他。

帕特用恼怒的眼睛俯看她。

「为什么,」他问,「坏人总是这样好?」

其三

那个白女人的孩子,当初是被当作一个婴儿放进林玉妻子怀里的;这位中国首饰匠和他妻子把他看作自己的孩子,待他同待那个晚他两年来的小女儿一样地疼爱、一样地照料。林玉太太若说有什么偏爱,那偏爱是给帕特的。他是她第一个搂在怀里的;第一个用娃娃的笑容和撒娇叫她心里欢喜的;第一个叫她「阿妈」的;第一个爱她的。在他八岁生日那天,她对她丈夫说:「那白女人的儿子毕竟是那白女人的儿子;他住在我们屋檐下,外头有许多嘴在动。我的心沉得像最黑的天。」

「太平些罢,我的妇人,」那位好性子的人答道。「祸事没来,我们何必先愁?」

祸事真来的时候,他们是平静而勇敢地受下的。对那一对家境宽裕的美国夫妇——他们要带走这男孩,「照一个美国男孩该受的教养去养他」——他们没有抗议就让了。可是在他们心底深处,是那份不公和被践踏的爱的感觉。他们若不是怜那不幸的白人姑娘、若不是照料疼爱她那无依的骨肉,就根本不会有什么白人男孩给别人去「养」。

至于帕特和潘呢?「我不离开我的潘!我不离开我的潘!」帕特嚷道。

「可你非走不可!」林玉悲凉地劝道。「你是个白人男孩,潘是中国人。」

「我也是中国人!我也是中国人!」帕特叫道。

「他是中国人!他是中国人!」潘恳求道。她的小鼻子哭得肿了;她的小眼睛红了一圈。

可是帕特还是被带走了。

帕特胳膊底下夹着课本,顺坡走下来,快活地吹着口哨。他游移的眼光往一条横街上一扫,忽然被定住了。

「咦!」他失声道。「那不是潘么!潘,哦,潘!」他喊道。

潘转过身来。一声尖尖的欢叫,潘便攀住了帕特,叫道:「好帕特!乖帕特!」

随后她把他从身前推开,从头到脚把他看了一遍。

「好看的外衣!好看的靴子!多少块钱?」她问道。

帕特和气地笑了。「我不晓得,」他答道。「是母亲买的。」

「母亲!」潘学了一句。她皱了一会儿眉。

「帕特,你长大了,」这是她接着说的话。

「潘,你倒长小了,」帕特回道。他们有一年没有见面了,潘比他那些女同学中任何一个都小得多。

「你喜欢上那所大学堂么?」潘留意到那些书,问道。

「我不很喜欢。不过,我说,潘,我学了好多你一点也不晓得的东西。」

潘怅然地看着他。末了她说:「哦帕特!阿翠,她死了。」

「阿翠!阿翠是谁?」

「那只喵,帕特;那只大灰喵!帕特,你忘了记着。」

帕特越过阿翠的头,望向很远的地方。

「唐人街如今很好呢,」潘告诉他。「谭乐铺子里有两盘铜甲虫,阿妈还有许多花!」

「我愿意看看那些铜甲虫,」帕特说。

「还有父亲的新玻璃柜?」

「愿意。」

「还有阿妈的花?」

「愿意。」

「那就来呀,帕特。」

「我不能,潘!」

「哦!」

又有一回,帕特从学堂往家走,这一回是同几个男孩一道。忽然一个欢喜的小声音响在他耳边。那是潘的。

「啊,帕特!」她欢欢喜喜地叫道。「我找着你了!我找着你了!」

「听那中国小丫头!」其中一个男孩笑道。

于是帕特向潘转过身来。「离开我,」他喊道。「离开我!」

潘果真离开他了——用她那两条小腿能跑的最快速度。可她跑到坡底下的时候,抬头望了望,哀哀地摇了摇她的小头。「可怜的帕特!」她说。「他再不是中国人了;他再不是中国人了!」

二十八鳄鱼塔

钟和彩的父亲从她们叔父住的那座大城里回来,给两个小女儿各带了一件礼物:一只描花的、漂亮的带碟瓷杯。钟那一只是雨后天空的蓝色,蓝上画着一只银色的鹤,还有一只胸脯金色的鸟。彩那只杯子是乳白里透着粉的,上头像是随手撒了几丛轻盈的花;论样子、论形状、论颜色,都美得叫人想不出还有什么可以再改好的。然而彩却不知足,只羡慕她姐姐钟那只雨后天空蓝的杯子。倒不是说她把这份心情闹出什么不成体统的声音或言语来——那不是彩的性子。可那两只漂亮的杯子带回家来之后,整整一夜、整整一天,彩都不出声、不动弹,饭也不肯吃,一见她姐姐那只杯子便往榻上一倒,从此不肯离开。彩是在赌气。

那漫长的一天到了傍晚,小钟坐在母亲身旁的小凳上,求母亲讲一讲父亲从城里给母亲带回来的那只瓶上画的故事。那是一件很可爱的瓷器,颜色是深紫的丝绒色,顶上有金色的槽纹,像风琴的管子;正中用金银两色烧出一座塔来。钟晓得这塔上必有一个故事,因为她曾听见父亲对母亲说:那是有名的鳄鱼塔。

「画上并没有鳄鱼呀。为什么叫作鳄鱼塔呢?」钟问。

「听着,我的茉莉花,」母亲答道。她把声音提高了些,因为她愿意她的兰花——彩——也听见这个故事。

「从前有一大家子鳄鱼,住在一条涟漪河里;河边一片沙滩,沙是金的。那些小鳄鱼过得极快活,父母待他们也极好、极慈爱。可有一天,小鳄鱼们想去爬那片金沙滩后头的一座山;父母晓得若由着他们,孩子们是要死的,便对他们说:『不行,不行。』

「小鳄鱼们于是在沙里挖了一个大坑,躺了进去。他们在那里住了半个月,不吃也不喝;父母叫他们出来、像从前一样在涟漪河里玩,他们一点也不理——他们的气赌得那样深。

「有一天,来了几位有大法力的神人;他们一见涟漪河边那金色的沙,便说:『这片滩多么光明照人!我们在这上头造一座塔吧。』他们看见了小鳄鱼们挖的那个坑,却看不见坑底挖坑的人。于是他们动手把坑填了,又在上头造起一座大塔来。那就是瓶上画的那座塔。」

「那些鳄鱼孩子就再没有出来过么?」钟用小小的、悲伤的声音问。

「没有,女儿,」母亲答道。「塔压在他们头上以后,他们便觉着极饿、极怕。那里头那样黑。他们哭着叫父母给他们送吃的、给他们寻一条通到亮处去的路;可那两只老鳄鱼一见塔立了起来,便远远地游走了。他们晓得自己再也见不着孩子了。从那一天到今天,小鳄鱼们一直待在塔底下的黑暗里,永远被关在太阳和涟漪河的光亮之外。」

「求你,尊贵的母亲,」一个微弱的小声音说道,「可以给我那只漂亮的粉瓷杯里倒些茶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