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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看中国译丛 · 社会与民情

真正的中国佬

The Real Chinaman

10.5 万字

著者
何天爵(Chester Holcombe)
译者
波多
原著
The Real Chinaman,1895 年
出处
美国使馆代办 · 北京
卷帙
15 章
版权
公版 · 中译文 © 波多書屋

何天爵在美国驻华使馆做了十几年,当过代办。他写政体、语言、家庭、交际、宗教——书名里的「真正」是有针对性的:他要纠正当时西方流行的那些想当然。

导 读

这个书名今天听着刺耳,得先把它的来历说清楚。

原书名里用的那个词,在当时的美国是街头的常用语,带着轻蔑。何天爵把它放进书名,不是附和,是顶回去:你们嘴里那个"中国佬"是漫画里的东西,我要写的是真的那一个。书名的刺,是冲着他本国的读者去的。

何天爵,一八四四年生于美国纽约州,一九一二年去世。一八六九年以传教士的身份到中国,很快转了行——先在美国驻华使馆做译员,后来做参赞,还代理过公使。他在北京待了十几年,和总理衙门的大臣隔着桌子谈过判。

书出在一八九五年,那个时间点很要紧。

一八八二年,美国通过排华法案,禁止华工入境;一八九二年又延长了十年。那些年美国报纸上的中国人,是阴险的、肮脏的、抢饭碗的、没有感情的。何天爵这本书就是在这个空气里写的,从头到尾都在跟这些说法较劲。

他较劲的办法不是抒情,是讲制度。

全书十五章,一章一个题目:中国的政府怎么运转,语言是怎么回事,家里怎么过日子,社会上怎么来往,信什么,忌讳什么,辫子的来由,衙门怎么问案,官和民是什么关系,读书人怎么考出来,礼节的规矩,生意人的门道和手脚,穷人怎么活,钱粮怎么征收。

写这些他有旁人没有的本钱。他在使馆里办过交涉,看过中国官府怎么处理案子,也吃过中国式拖延的亏。所以他写衙门、写官场、写财政,不是道听途说,是打过交道的人在说话。他讲中国商人的精明和花招时毫不留情——但紧接着会说,在英国和美国的市面上,同样的花招一样有,只是名目不同。

这是全书反复用的一招:凡有指摘,必举出美国的对照。

一八八〇年那份关于华工的条约,他参与过谈判。所以他写排华这件事时是有立场的,而且明说。

这本书当年在美国销得不错,属于那一代人认识中国的入门读物。它没能挡住什么——排华法案一直到一九四三年才废除。

研究上它有两块地方最实在。一是晚清官僚制度的实际运作:一个外国外交官从外面看进去,看到的是文书怎么走、上下怎么请示、案子怎么拖,这种"实际怎么办"的记述,中文档案里反而不容易找。二是它本身就是排华时代的一份文献——一个在场的美国人怎么替中国人辩护,用什么理由,回避什么,在哪里也仍然跟着他那个时代的偏见走。

因为偏见他也有。他信自己的宗教,觉得中国缺一样东西;讲到风俗和信仰,他的尺子始终是西方的。他为中国人辩护,但辩护的落点常常是"他们并不比我们坏",而不是"他们本来就该这样"。这两者的距离,正是那个年代的距离。

一绪论

中国与西方彼此相识,算起来不过三十余年的事。中国承认美洲与欧洲诸国之存在的头几个条约,签订于约五十年前。然而那些条约只算得一纸引见帖,缺少能让缔约双方进而亲近往来的条款。只要中国沿海开放给外人居住通商的口岸不过三四处,内地旅行一概禁绝,北京对一切外交使节闭门不纳,我们的使馆只能设在沿中国海岸往来巡弋的兵船之上——只要这般情形存续一日,我们西方人对中国人便所知无几,中国人对我们也一样一无所知。

自中国与外国缔结的第一个条约——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签于南京的中英条约——直到一八六一年签订的天津各约给予外交代表驻京之权、并准许各色外人在帝国境内自由游历为止,情形始终如此。

于是人类史上第一次,两个天各一端的人类世界面面相对,四目相接。西方人前进而进取,敏捷、热切、机警;他在东方人身上遇见的,却是保守的化身、庄重与安详的具象。行动撞上了静止。蒸汽、钢铁与电气的时代,与孔夫子的时代相对而立。读者不妨设想:把一位现代的、风风火火的生意人引见给这位中国圣人,撇下二人自去相识,各自琢磨对方的印象;再给这幅图添上一件要紧的事实——圣人打心眼里不愿见这位生意人——那么他对当日的局面便有了八九不离十的了解。

彼此绝无一个共同的交会点,绝无一块双方都承认于己有利的立足之地。不错,我们想同中国人做买卖。至于他想同我们通商的心思有多少,看他如何小心翼翼地把广州——这唯一获准通商之处——的往来层层设防、处处设限,也就一目了然了:那情形仿佛是我们隔着一堵攻不破的高墙,接下他从垛口缒下来的丝包与茶箱,再把我们的墨西哥银元和英国鸦片系在绳上送回去。对这一线极其纤细的商业往来,其所以被承认者,也只见于限制性的章程,而非奖劝性的条例。

并不是中国对同美欧通商往来有什么特别的不满。她本就不愿在任何方向上扩大交游。有上谕规定:凡中国百姓私自出洋者,若还敢不知轻重地回到故土、落入刽子手可及之处,便当以项上人头抵罪。此律至今未废,虽则多年来从未执行。政府又明令不得建造六十尺以上的帆船海舶,于是除近海短程外,一切航行都既无利可图又凶险万分。港口对外洋船只一概封闭,不问何国;本国船舶又无一堪航稍远之洋面——中国究竟有多愿意接待或回访外人,由此不难估量。这一闭关之局唯一的例外,是照顾少数暹罗商船:它们领有船照与执照,准在曼谷与中国若干口岸之间贸易。这些船乘夏季的东南季候风悠然北上,再由冬日的西北风送回家去,一年往返一遭。

中国何以宁取如此彻底的孤立,其缘由何在、是否站得住脚,本书不必深究,亦不必为之张目或加以驳斥。她对西方各国的性情与地位一无所知,且势所必然,则是不言自明的。据说今日之德意志帝国当年遣使来华议约,一度遭拒。经英国公使从中善意斡旋,此拒始撤;中国政府还天真地说明:据英国代表相告,德国人实在是体面之邦,其国王又是英国女王的亲戚,故而决定与之议约。一八七〇年,北京一位极显赫的大员奉派出使欧洲,吩咐随行行李中要装上约一百五十磅盐,因为他吃饭惯用此物,又生怕所去之地难以购得。迟至一八八四年,还有人听见一位军机大臣向同僚打听:外国人可有婚书之制,抑或男女混杂而居?

与这般彻头彻尾的无知相伴的,是对那些不幸生在中华帝国教化所不及之处的生灵,其习俗与相貌的一些荒唐而有趣的想象。今日有心的人种学者,尚可在北京及中国他处的书肆里,寻见记述这些化外蛮夷的书册,且附有精心绘制的彩色图像。一种人耳垂及地,一种人几乎无腿可言。有一族的画像,几乎逼得研究者断定:中国人必是听说过大猩猩,而且传闻还颇不失真。有一族被画作面孔像一块浅浮雕的凸饰长在胸口,另一族则把脑袋便当地夹在左腋之下。中国既对这些人知之如此之少、想之如此之多,她不愿与之深交,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这一份幽居被搅扰之前,中国已有许多世纪独居一个大半由她自己造就的世界的中心,且是其中最终的主宰力量。她是行星,是那强大、开化、有教养的帝国,四围环绕着一圈仰慕她的卫星之邦。东北的朝鲜,北方的蒙古诸部,西面的喀什噶尔与撒马尔罕,西南在喜马拉雅云雪之间的西藏,南方的缅甸与暹罗,自其东南边陲逶迤而下的安南与交趾支那,还有像一条流苏般浮在中国海上的琉球小国——这些合成一个体系、一个世界,而中华帝国即其中心。它们以一切奉承中最微妙最含蓄的一种——模仿——来讨她的欢心。它们摹她的文明形制,政体亦多以她为蓝本,借用她的宗教,其中数国采用她的文字,从她那里习得艺文之学,且无不推她为东方世界的最高权威与宗主。她是它们纷争的公断人,无论内争外斗。她有时出兵助它们平定叛乱。她自居、也被奉为众邦的庇护者与尊长。

在这一行星体系中——仍用前面的比方——日本便是那颗轨迹无常而危险的彗星。东方各国中,从中国获益之大之实,恐怕无过于日本。她的艺术知识、她的文字、她文学中的大半、她至少一种宗教体系,尽借自这位大陆上的大邻居。日本给自己两宗大宗出产——茶与丝——所起的名字,便透出它们自中国传入。然而她始终是那个麻烦的邻居,是中国公认的至尊地位的静水中唯一搅局的力量。有人以为这两国近来的龃龉是异数,那是想错了。它们不过是近十个世纪历史的一次现代重演。

除日本与中国之间外,上述各国之间确立了一种明确而彼此心照的关系与往来。每逢新年,小邦遣岁使赴京,向皇帝进献方物并致节庆之贺。皇帝设宴款待,归国时又命其带回赏赐给本国之主的礼物;而这些回赐之物总比来献之物贵重得多,恰如皇帝的权势财富远过于他们的君长。暹罗国王停止向中国皇帝进献白象,也不过是近几年的事。其中有几头至今尚在,养于北京的「象房」。而一八九四至九五年这个冬天,眼看将成为数十年、甚至数百年来,朝鲜国王头一次不曾遣岁使赴中国京师的冬天。两国间的货物往还,泰半即借这些使团办理:准许大批商人随行,其所买卖的货物,按例一概免征任何税课。这些外围王国但凡遇上王位承继的实际问题、数人争立之时,总要请中国皇帝的旨意。上述数国中,有些还形成一种成例——虽然从来不过是虚文——即新君须专遣使团赴京,奏报嗣位,请求皇帝恩准承认。朝鲜与安南两国的国王尤其如此。

不出所料,在精确而极重实际的西方人心目中,对这种松散而全然东方式的关系,生出了不少混乱与误解。欧洲语言中没有一个词能描述中国自称对上述小邦所居的地位,因为这个念头与我们的国际关系观念全然扞格。于是,一半因为找不出更妥的字眼,一半因为对这关系究竟为何物并不确知,人们便称之为「宗主权」。无论它是什么,总归不是这个。宗主与藩属关系的要害,在于藩属须按期缴纳贡赋,并提供规定的兵额。这两样,中国一次也不曾索取过。中国屡屡派兵助弱邻戡定内乱,却从未向它们求过、也未受过这类援助。而除新年互赠礼物——其中中国给出的总多于收进的——之外,并无所谓藩王向皇帝纳贡这回事。

这层关系在我们看来含混不清,在东方人却简单明白,因为它正合他的思路。他把它说成兄与弟之间的关系;中国政府凡有机会提到自己的地位——譬如对朝鲜——所用的也正是家族中称呼兄弟长幼的那个字。须知在宗法之制下——此制不但通行于中国,且构成她整个政体的根基——兄长对幼弟有某种权威,也负有某种责任;明乎此,则中国与她四围较弱邻邦之间的纽带,也就不难理解了。它含有一种道义上的权威或管束之权,这与我们的观念全然扞格,尤其叫人不惬意的是:这权可以行使,也可以撇开不认。而或许恰恰在这可行可避、相机而定的一点上,藏着这一体制最投合东方人心意之处。

多少世纪无人置疑的至尊,以及较弱较不开化的邻邦的钦慕奉承,在中国人心中养成了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负;凡未曾蒙她垂范、因而未曾照她的样子自我塑造的远方各国,她都以近乎轻蔑的心情视之——思虑周详的人,对此不会惊讶。她自有一圈谦恭的仰慕者,不愿这圈子里再添来路可疑的新人。且不可忘记:她与印度多少有些往来,对欧洲人的交往从东方人的角度看来于南亚那个大帝国意味着什么,她心里大致有个不差的数。

中国对于同欧美各国建立友好关系这一总题目的态度既然如此,她那份从容而荒谬的优越感既然如此,那么,她与我们的相识与交往竟是以一桩她的政府与人民都有理由视为不义的事由强加于她的——这就格外不幸了。

某国是否有权以武力相逼,坚要他国与之通商修好——这个问题不宜在此讨论,尽可留给公认的国际法权威去论定。所谓鸦片战争的是非曲直,本书也无意置喙。这里所要做的不是记录见解,而是尽可能忠实准确地描摹一种情状。事实的大轮廓,凡明达的读者都已相当熟悉,人人都能、也都会自下断语。但那些事实在中国人心里激起的感情、他们看待这些事实的眼光——这眼光极深地染了他们对一切外人的看法,并左右了他们对外交涉的整个走向——却还没有被充分理解,其更遥远的影响也未必总被看清。不把鸦片战争摆上画布,就画不出一幅真实的近代中国人的图像。引它入书,单为此故。

自一八四二年进攻广州下游的虎门炮台,到一八六〇年攻占北京北面一门并焚毁圆明园,这一连串对华的水陆征伐,无论还有别的什么起因——起因确实又多又重——在中国人看来,这一切行动的目的都可以一个词括尽:鸦片。他把其余一切怨由都看作借口,或者说,它们之所以成立,只因被用来服务于一个主旨:把这个帝国打开,做印度所产之药的一片广大销场。

在他看来,事实明明白白,其中的道理也无可辩驳。一八四二年以前多年间,广州当局与东印度公司的代理人为鸦片公然或私下违犯帝国法令输入中国之事,龃龉不断。东印度公司专利期满后,这类纠纷有增无已。一八四〇年到了顶点:钦差大臣林则徐奉皇帝明确而峻急之命抵粤,务须不惜一切断绝鸦片贸易。到任未久,他便查出广州下游江面二十二艘船上载有鸦片,值约九百万元。此物在彼公然昭彰地违犯帝国法令,故依普世公认之法,连同载运的船只,本可查扣入官。他饬令呈缴;经林钦差采取若干特别手段迫其就范之后,英国政府代表义律遂将烟土交出,并具结保证不再有烟土运入该口。所获鸦片(二万零二百九十一箱)随即彻底销毁:投入土坑,和以石灰、卤水,待落潮时放入江中。又派员弁把守,不许任何人携走分毫;有一华人图携少许而去,立予斩首。每一两烟土都以这样彻底的办法处置,这是丝毫不容怀疑的。以上都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中国政府根绝鸦片贸易的本意是诚实的;索缴违禁之物是它权限之内的事;而且至少这一回,它有了林钦差这样一位不折不挠、彻底执行所奉训令的臣子。

中国人的推论是:为着这一桩正当而可嘉的举动,英国的水陆军便开到中国来了。沿海数处要口被攻陷;舟山群岛被占据;曾为帝国旧都的南京被围;中国就在那里被刺刀逼着同英国订约,答应赔款二千一百万元。其中六百万为所缴销的鸦片,三百万为其他求偿,一千二百万为战费。而要地香港则无条件割与女王。

这些便是中国人念念在心的事实,它们给他们对外国人的看法染上了洗不掉的底色。再去解说另有别的重大冤屈左右了英国的行动、即便世上从无鸦片其物也势必要动武干涉——那是白费唇舌。他们的回答是:对他们国家的这些军事行动,直到一八六〇年实际占领北京时才真正停歇;皇帝出奔、崩于行在,从他们的政府又榨出了一项让步,使鸦片贸易在中国就此合法。他们说,唯有到手了这一条,英国才收起武人的神气,改取调和的语调与政策。中国政府为促使英国与中国合议办法、以求立即或逐步禁绝此项贸易,曾作过多次恳切的努力——这在较明白事理的国人中间是众所周知的;而这些吁请一概石沉大海或遭回绝,也同样众所周知。此一事实,使他们的这层信念愈发坚定,他们的厌恶愈发苦涩。

以上就是中国被拖出她的幽居、与近代西方世界面面相对、被逼入种种新的、她并不想要的关系之中时,那番情形里比较重要的几点。她对这在她看来毫无道理的闯入怀恨,本是人之常情。她误解并曲解那些真心想为她谋长远之利的人的动机,也在意料之中。她的统治者对近代国际法的原理与细节、对自主平等各国交往所循的规矩,一概茫然无知。由于这份无知,他们屡屡把本国政府置于理亏的位置,于是明明所争者是正理、本该得胜的外交之战,却输掉了。这一点他们自己和任何批评者一样清楚,只是太骄傲、太矜持,不肯明说出来。一位军机大臣曾对笔者说:「不管是非曲直在哪一边,不管出的是什么事,中国总得让道靠墙走。就算我们理直,也会办砸了输掉。」这句凄然之语所含的真意,恐怕比说话人自己所知道的还要多得多。

这里有一个例子。事情本身无关紧要,却足以印证那位大臣的怨言。北京自古相沿的规矩是:皇帝出行,所经街道须停止百姓通行。有一回,中国总理衙门提前两日,以措辞谦和的照会知照各国外交代表。所要封闭的街道并不在外人居住的城区,无一人会受到丝毫妨碍,何况交通中断也不过两个钟头。然而除一处外,北京各使馆都复照抗议中国当局此举。在这件事上,中国政府之失,失在过于想讲礼貌。欧美任何一国的京城里,市政当局——更不必说枢密院了——都不会费心去知会外国公使某几条街要暂时封闭。他们只会径直把街封上一天,需要时封上一个月,并对外国代表的任何质问予以迅捷而正当的驳斥。

待到中国人被更充分地了解,他们的过失、弱点与德性——三者他们都不少——被一一认清,待到他们与外部世界交往的头三十年的历史被准确地写出来,人们所惊讶的将不是中国在这一时期改动她的古法如此之少,倒是她改变得如此之多,对近代生活的种种要求迁就得如此之广、且大体上如此之好脾气。她的人民并不迟钝,尽管看上去很像。他们只是天性谨慎、守旧,而且极为自负。他们是从数百年的酣睡中被人粗鲁地摇醒的——且须承认,摇醒的情形算不得顺遂。要把四万万人的生活与思路稳妥地重铸一遍,是需要时间的。

拿他们同日本人比较在西方文明上的长进,既无力量也无意义。两个民族本质上不同。何况,借来的衣裳总比自己挣来、穿到几乎与身子长成一体的衣裳容易脱。前已说过,日本弃东方服色而就西方,大体上不过是脱掉一件借来的衣裳。中国的那一身却是自己裁的,是光阴的梭子在多少世纪里往复穿行、一丝一缕慢慢织成的。

除此之外,两国与西方世界关系的开端与其后的经营,也有天壤之别,而这差别全在日本一边。鸦片战争作为中国被正式而强迫地引入所谓「万国之林」的由头,已经说得够多了。那件事后不久,日本也受了引见,固然同样是在刺刀尖上。行这道礼、订头一个约的是美国。两国本都有严禁进口与吸食鸦片的法令。中国的那些法令如何被头一个与她订约的人对待,我们已经看到了。我们派驻日本的专使则相反,在这一点上对日本的法令与意愿谨守不犯,实际上更坚定了日本当局的决心。把这一对照说得再温和不过,也是:英国妨碍了中国禁烟的立法,美国则给日本的同类立法以道义上的支持。这两条路线在起头处的分别,其后果之深远,远过于一般人所设想,几乎足以解释两国今日境遇之不同。一八七二年,日中两国尚无条约关系,旅日华人中有人递了一份呈文到美国驻京使馆,请代转呈中国政府。呈中吁请昭雪他们在日本所受的若干重大冤苦。首要的一条是:他们中许多人吸鸦片,而日本当局干涉他们过这个瘾。他们历数此项苦况,末了声称:警察甚至惯于夜间闯入他们的卧房嗅其口气,以查验有无吸过烟枪。

一八七八年,中国政府请求美国准许把当时由中国出资在美就学的若干学生送入西点与安纳波利斯的陆海军学校。此请虽未获善意的回应,却被恳切地力争了将近三年才作罢。我们的拒绝,是所谓「幼童出洋肄业局」撤回的主因,而那是中国为使自己跟上近代的方法与观念所办过的最切实的一件事。在中国力请此事之时,日本政府派遣并供养的学生正在安纳波利斯研习海战的技艺与学理——这一点中国当局是很清楚的。这桩给了日本却不给中国的恩惠,对于两国舰队新近那场大海战的胜负究竟起了多大作用——这一战中日本方面几位主角正是美国海军学院的毕业生——自然无从断定。我们的拒绝在多大程度上寒了一个本就对进步只存半颗心、且对何为求进之良法犹疑不定的国家的心、加深了它的成见,也同样无从知晓。

美国,以及凡在中国移民所能到达之处的英国属地——这实际上包括了一切华工能确保获得人所应得之待遇的国家——都通过了排斥华人移民的法律。却没有一国对日本人采取过这类立法行动。中国政府固然坚决反对本国百姓出洋,却并不把他们看作地上的渣滓,因而对针对他们的歧视性立法自然要提出异议。

作这些比较与对照,并非为着立论或指控。这两条对待两个比邻大国——它们大约同时被带出几百年的孤立,且彼此猜忌极深——的不同路线究竟是明智还是不智、是对还是错,这里不予提出。举出它们,纯粹是因为它们是于中国今日的态度与处境有紧要关系的事实,因而凡想对那个大帝国的人民、以及从外部与内部两方面把他们造就成今日模样的那些特殊力量,获得一个大致准确的认识的人,都必须把它们记在心上。

自中国向西方世界开放、毫无前奏与准备便与随新的国家生涯而来的一大堆微妙棘手的问题迎面相撞以来,这三十年里,实际上有两个人塑造了这个帝国的政策、导引了它的命运。一八六〇年英法联军抵京时,皇室中留在京城的只有恭亲王一人,他是皇帝的弟弟。他挺身出面,与随军而来的各国外交代表议和。自那件事起,直到一八八四年去职为止,他一直是中国内政外交中最显赫、最有势力的人物。他的名字在外国人中间,或许不如李鸿章总督那样耳熟。这一半是因为他住在京城而非通商口岸,一半是因为他的宗室身份使他不像李那样平易近人、便于寻常游客接近。但在四分之一世纪里,他是中华帝国的头脑,李鸿章是它有力的右臂。

他一登上公开的政治舞台,便成功地开创了与西方各国的外交往来之制,建立了一套效率无出其右的海关制度,同时又剿平了华中的太平天国之乱,稍后又平定了西北诸省的回民起事。天津教案那场难以形容的惨祸激起了外国政府的义愤,他以出人意料的轻省条件把它了结;他先抗拒觐见之议,及至精明的远见告诉他再抗下去便有危险时,便让了步;在伊犁一案上他胜过了俄国;他把苦力贩运彻底扫灭;最后在法国入侵交趾支那一事上栽了跟头,虽然他为此事所拟的方略,后来被他的继任者循行而奏效。

恭亲王是东方外交术中的老手。在任何一场交锋中,他研究对手其人,比研究所争的问题还要用心。他时而盛气凌人,时而委曲求全;时而无礼,时而彬彬;时而坦率,时而深藏;时而爽快,时而拖沓;时而耐心,时而暴躁——全看他的用意如何,而且换脸之快令人吃惊。他成功的最大秘诀,在于他能预先断定何时非让不可。他的忽然改换阵脚,绝非优柔的表征,而是一副副面具的更迭:他躲在后面观察对手,估量其决心之深浅,据以决定自己的路数。他绝不先露出要让步的征兆;越到最后关头越是斩钉截铁、寸步不让;待到对手正蓄势要作最后一击时,敌人忽然不见了,换上来的是一位笑容可掬、百依百顺的朋友。

作为一种可以称为守势外交的领袖——而中国迄今只有守势外交——恭亲王大约无人可及。全国没有谁比他更明白中国将来的可能与目下内在的虚弱。今日在世之人,也没有谁有过他那样广的阅历与担当。他任枢首的二十四年间,御座上虽有皇帝,却只是个孩子,且是个荏弱放纵、终因纵欲而死的孩子。可以说在他整个公职生涯中,恭亲王都是决定政府政策的那颗头脑,也是执行政策的那位精明多变的政客与外交家。他近来被召回原任,于这个帝国是一桩明白的进益。

李鸿章一八二二年生于华中的安徽省。他出身中国的寻常人家,但这家人已因这一代的儿子个个位极人臣、人人得戴珊瑚顶戴而著名,故其母在中国妇女中极受尊崇。他之显达,起于朝廷剿灭太平天国之役:其时他任一省巡抚,该省正被乱民蹂躏。戈登将军曾许五名投降的「王」——即叛军首领——不死不罚,他却下令将五人立即斩首。一八七一年他授直隶总督,此后一直留任至今。因京师在其辖境之内,这是帝国最高的总督之职。

李有丰富的军旅阅历,其举止与思路更像军人而非政客。他的身量在中国人中格外高大,嗓音粗豪爽朗,待人极为平易。照说这般高位的东方人身边应有的那份矜持与排场,在他那里并不碍事:任何外国人只要能央得本国领事代为求见,便能见到他。这些来客很多,其中有些人倒不妨跟这位粗声粗气的老总督学一学何谓起码的礼貌。有一位是我国某州的卸任州长,曾受到极其周到的款待;临走时,总督与担任传话的通事就在身旁,他却对一位美国朋友说:「唔,我看这位总督也不像是个老异教徒嘛。」

李总督一生显赫,始终如一地、无可置疑地表明了他对当朝皇室的忠贞不贰。他是政府有力的右臂。中国在建立近代舰船的海军、编练用近代军械的陆军上所取得的进展,主要归功于他。朝廷倚重他、听信他的谋划、信任他,超过京城以外帝国境内任何一位汉员或旗员。从来不曾有过这样一个时候:关于他心存异志、或上面对他心存猜忌的传闻,是有根据的。这不但李鸿章如此,一切中国官员亦无不如此——至少就因当朝为满洲而心怀不满一层而论是如此。满洲人的统治明智、温和而有识见。除极少数私人偏袒之例外,汉满臣民之间一概不许有任何区别对待。汉人做官的数目远远超出满人之数。事实上,本地的民族已把征服者吸纳进去,两者实际上已成一体。中国人因皇帝是满人而不满,其罕见正如我们的英国朋友因维多利亚女王有德意志血统而不满一样。

二中国的政体

凡属中国的事,西方人似乎一概要误解,这几乎成了通例。而在一切方向之中,这种误解最情有可原、甚至可说是意料中事的,莫过于关乎那个帝国政体的种种问题。近代政治制度的研究者,其权威观念或多或少都以民众投票为根基,讲究权力界限与分际的清晰精确,讲究对被治者直接而明白的责任,其形式与办法又都小心地摊在众目睽睽之下;在他看来,中国行了数千年的这一套,只是一个无从索解的哑谜。于他不过是一团混沌的乱麻,其中的权力既无定分,又常相抵牾。他遍寻不得那根可以把乱麻理直的线头,终于弃而不问,自己也糊涂了,弄不清究竟是这样一套东西居然长存不坠更可怪,还是竟有一国之民肯受它治理哪怕一天更可怪。于是他用那句人人耳熟的老话给它归类——绝对的专制——贴上这张签条,便撒手不管了。

从中国之外的立足点看过去,得出这样的结论,一点也不足为奇。她的百姓几乎全无、或者简直没有那些在旁人看来极其要紧的特殊权利与特权,而且平心而论,也不能说他们渴求这些东西。陪审断案之制他们闻所未闻,寻常的中国被告听了这主意只会摇头,宁可把自己的案子托给一个人,而不愿托给十二个人。同英国人、美国人一样,他的语言里也没有一个词哪怕勉强对得上「人身保护令」。「我们权利的堡垒」「我们自由的大宪章」这一类堂皇的说法,他更是一无所知。我们的选举只叫他觉得好玩,引不起他的兴味;无论是选择管辖他的人,还是订立法度,他从来没有过直接的发言权。中国的法律,不过是皇帝就一件件具体事情所表达的意旨。至于法典——中国是有法典的——则是把这些历代累积的谕旨搜罗排比而成。它们是从浩如烟海的成案中辑出来的,凡想得到的情形、一切情节的深浅轻重,无不涉及。中国人对讼师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厌恶。他们对西方一切审判程序最强烈的非议,就是我们的法庭上有讼师其人、且要用他们。一位卓著的中国政治家对笔者说:「凭我们自己的判断与常识,就能弄清任何案子的曲直,办出实实在在的公道。我们用不着花钱雇人来把有理说成没理、把没理说成有理。」

事实是:当西方各国的政治观念越来越靠近那句美国人格外熟悉的宣言——「一切政府的正当权力,皆得自被治者的同意」——之时,中国人却连这样一种学说都还不曾想过。他们中间听说过它的也没有几个。而他们自己的学说,只消改动一个字,便见于一部他们中有些人见过的古书,那书上说:「凡执政者,皆天所命。」他们抱定这一笼统的权威观念,历尽千秋万代,经过贤君、暴君与庸君。朝代屡易,数千年过去,一直上溯到他们的历史不再是史实、而化为缥缈的传说与神话之处,他们始终守着这个念头不变;在这许多世纪之中,他们的政体也找不出任何一个时期有过实质的改动。就他们的典籍所示,今日之制与四千多年前尧舜之世的制度是一样的。

史册上也不曾记下这许多年里有过要更改中国政体的任何愿望或努力。它不但存续下来,而且叫受它治理的百姓称心。邻近的小邦纷纷仿效它,本国之民却从未摒弃它。它存续的年月远过于地上任何别的权力体制;它治理过一大群人——大约是全球人口的三分之一——并为他们保得了相当程度的自由、太平与丰足。看来它今日让他们满意的程度,同过去几百年并无二致。凡一种权力形式当得起这番话,其中必定有些好东西,必定有某种能触动人性中较善的那一面的成分。

无论作何解释,答案都不在中国人性格中的什么欠缺——仿佛这个民族生来就会对别的较进取的民族必要推翻的压迫,默默忍受、连反抗的样子也不摆。中国人谨慎、迟缓、守旧。但他有一副硬朗的独立性子,天生一种强烈的爱惜自身权利之心,护起权利来同天下任何地方的人一样干脆而果断。他所取的办法未必与旁人相同,却会照自己的路子达到同样的目的。中国百姓起来与本地官长对抗的例子不可胜数,然而那是反对政体之被滥用,从来不是反对政体本身。人们知道他们对付一位地方父母官——譬如一城之长——时,会用极其不讲客气、极其平民化的手段,甚至扯他的辫子、掴他的嘴巴;但那不是因为他行使了合法的权柄,而是因为他越了权。他们很爱给官员起浑名,就其相貌或治绩的特点取笑;甚至称皇帝为一个相当于「咱们的大掌柜」的字眼,不过这最后一项是难得有的。

从学理上说,把中国的政体归为绝对专制或许无可厚非;但就其实际运作而论,这样的描述不但没有描述出什么来,而且失实、不公。它纯粹是家长之治。中国人生活的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是门户。而家长之治——以家长的地位与权威这一古老的宗法观念为根基——正是这一政体所本的道理。其中唯一带专制色彩的成分,见于宗法旧律之下父母对子女行使的那种几乎无边的权柄。此律今日在中国仍完全有效,而且施行之严,或许诸法莫及。这道理很简单,一句话就说得完:父是子的绝对之主,只要父在,子的服事与顺从便是他应得的。照我们的意思说,父在之日,子永不成年——即是说,永不脱离父而独立。只要父活着,子就得服事他,必要时不惜牺牲自己的妻子儿女;父殁,须以厚葬荣之,守丧三年,此期内其妻不得生育;而且终其一身,每年两次到父墓前致祭。

《大清律例》规定:凡骂父母或祖父母者,以及妻骂夫之父母或祖父母者,处绞。其余凡可能违犯孝道的情形,也都定有同样严厉的刑罚。帝国之内,没有哪一条律文施行得比这更严。反过来说,父既对子终身握有不受节制的权柄,政府便也要他为子的行为负责。子若犯法,其父母、祖父母若在,须与之同罚,所据的道理是:他们没有尽到教诲之责,未能把他教成一个良民。一八七三年北京发生过一桩事,把这道理演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有一华人被讯明盗掘某王坟茔、劫取棺中若干贵重殉饰。虽无证据显示他的任何亲属知情,更谈不上参与,全家十三口——上下五代,内有一位九十余岁的老人和一个不足两月的婴儿——却尽被处死。正犯与其父母凌迟;其余男子斩首,妇女处绞。

父权的这一宗法观念必须牢牢记住,因为中国整个政体正是由它生发出来的。家是那个小宇宙;把它放大,别的地方一仍其旧,便成了全帝国权力的样式。家及其专断的家长,是最小的单位。其次是村落生活这一最简单的结合形式,其中可见相当程度的地方自治:耆老得有某种管束之权,作为交换,他们也要为年轻人的品行与管教负责。实际上,这个半官方的父老会被容许不受干涉地料理本村较小的事务,遇上较重大的问题,它的意见也极有分量。它的职分不但得到大员的充分认可,更得到历朝登极的每一位皇帝的认可。约二百年前,历代帝王中最贤明者之一的康熙皇帝撰成十八篇文字,论臣民彼此之间以及对国家的种种本分,并诏令帝国各村的耆老于每月初一、十五召集所有年轻人,向他们宣读讲解其中一篇的全篇或一段。村落之上,自然是层层递大的结合,直到省——省大致相当于我国的州。中国本部有省十八,合而成帝国。

这一体制的中心人物,自然是皇帝。他是父,是所有「汉家子孙」——中国人乐于如此自称——的父。他的权柄直接得自上天。他是法之所出,是权之源头,凭天授之权,帝国内每一尺土地、每一元家当都归他所有。中国没有内债,在这套制度下也不可能有;因为皇帝若要用本属于他、而名义上还在臣民手中的东西,他不去借,径直取来就是。帝国的一切力量与财富都是他的,凡十六岁至六十岁的男丁,他都可以征其力役。他还有另一重祭司的职分,这大大加深了百姓对他的敬畏与他身上那半神圣的意味,他之深居简出也由此而来。他是天子,因而是上天的大祭司。唯有他能在天坛之上代百姓祭天、行礼。在这项典礼中,他没有公认的替身或副手。他独自站在他的百姓与上天之间——在百姓眼中,上天是最终的力量,是福与祸的来处,是有知而无误的裁判者,赏善罚恶从不迟疑。但他站在那里,是以天之子、天之臣的身份,因而成了他的子民与上天之间的一环;而在子民眼中,上天既是他的祖先,也是他们的祖先。

如此说来,皇权仿佛全无边际;其实论起来,它并不比中国每一位家长身上所披的那份权柄更专断、更任意。二者不但性质相同,程度也一样。皇帝不过是他百姓的宗长。在那片构成邦国、被他们称作「中央之国」的广土之上,他所行使的权与利,不多不少,恰是每一位家长——哪怕是最卑微最愚昧的那一位——在他泥墙草顶的破屋里所行使的那些。他势必要把自己作为父的权柄委给各等各级的官员,而每一位官员由此便成了他治下之人的父。宗法的观念是这整套制度的命脉与总道理;它之所以历久不废、之所以在百姓中间有此威力,缘故就在这里。

给这些官员的自由裁量之权极大,以至于在相当程度上,每一州县都像村落一样成了自治之地。实际上,朝廷只责成官员办出某些结果,至于用什么法子、凭什么办法,听凭他自己斟酌。他必须在辖境内维持秩序、主持公道,至少要做到没人到北京去告他的状;还必须把应解中央的税款征齐并如数上缴。朝廷的号令似乎并不越出这几点。这种行事上的宽纵,其结果有二。如前所说,它给了地方官相当的余地去体察民意;同时,它固然容得下坏官滥用职位,却也保证了对苛政的民怨只落在他一人身上,而不落在他权力的来处。可见这个政府在施行上是失之松散,而非失之严密;百姓有怨要诉时——一遇由头他们是从不迟疑的——所怨的并非官府专横地干预他们的事,而是官府不闻不问;不是管得太多,而是管得太少。手握绝对权柄的人,难得行使什么权柄。那位专制之君不过是个虚位、一个不存在的人。

还须说明:中国的法律总体上宽平仁厚,远胜亚洲任何别的国家所有。译过《大清律例》的乔治·斯当东爵士评论此书道:「从《阿维斯陀经》或《往世书》的呓语,转到这部中国法典明白通达、切实办事的调子,好像从黑暗走进光明,从昏聩之居走进开明的理性;这些律文在许多细节上固然繁复琐碎,然而我们几乎想不出一部欧洲法典能同时这样详备而又这样首尾一贯,或者能这样近乎没有纠缠、偏执与虚饰。」

另有种种缘由,使百姓对他们的官长和所处的政体安之若素。防范权力被滥用的关卡与守望着实不少。上诉北京之路始终敞开;而且至少在道理上,这条路可以不花钱、不用价地走一趟。朝廷虽难得亮出手来干预地方之权,对属下众官却有一整套侦察之制。京中有一衙门,专司记录帝国内每一位官员的行事。

除升迁与革职这类较重的赏罚之外,另有一本类似学堂里记功过的簿子;功过相抵之数,或成全或败坏某官的前程,视情形而定。这些记注之中,有些从西方的眼光看来颇为古怪,尤其是官员——哪怕是极高之位的官员——竟惯于自请处分,而且所为的往往是明明非他力所能及的事。那位著名的武将兼政治家李鸿章,就不止一次奏请皇帝降罪于他,只因辖境内一条河遇大雨漫决出槽。另一位声望仅次于他的大员,因所治之省遭旱成灾,便自请开缺,想来也是觉得其中有自己的过失。

朝廷对公事上格外勤勉与干练者,也备有一系列奖赏。其一是插在官帽上的花翎,按恩典之厚薄分为无眼、单眼、双眼、三眼。其二是准许骑马进宫门外门。其三是赐貂褂。最后一种也是最被看重的,是一件御黄色的短褂,那颜色是皇上专用的。这些恩荣的表记,给与不给、收与不收,都不牵动得者失者的实际职位。后两种只赏给最高品级的大员。有时还给有功之臣已故的祖先加封名号——这是对他们把热心忠勤的儿子献给皇上的一种好意却无用的酬答。

保得中国政体长存不坠、并在千百年间赢得各色人等由衷拥护的两项最要紧的因素,还没有说到。

前面说过,这一体制是纯粹的家长之治,以宗法的权威观念为本。研究它的人可以持两种看法之一:或以为这一政体是中国人心性与偏好的自然产物;或以为它是人类早期强立的一套办法,其所以万世不易,则应归于长久不辍的一种教育,这教育把民心塑造得与政体的根本观念相合。无论持哪一种看法,结果是一样的:中华帝国牢牢地扎根在百姓心里,既叫他们的理智首肯,也叫他们的感情依恋。二十余个世纪以来,他们的教育宗旨与范围始终未变,而其中所授最要紧的一项本分,远远首推孝道。这一德行被奉为一切善的本与源,是道德的发条,是一切荣显与亨通的活水泉眼。

孝道不妨说是中国人唯一土生土长的宗教。每一学堂、每一课本都教它,自发蒙之初直到卒业之日。古往今来,凡笃行此德的异行奇节都要上达天听,由皇帝格外加恩旌表。帝国内每一个男孩女孩,都把某些孝行卓绝的中国人的故事当作必修的功课听过。这些人的名姓、以及他们事亲之诚如何显现,在帝国内人人都记得分明。这类脍炙人口的特出孝行共二十四则。前面提过的《康熙圣谕》中,有一章专讲劝人行孝;其中举了一件二十四孝之外的事,以见行孝之益,其奇特处很值得译出来。文曰:「又江州有一陈氏,累世同居,凡七百余口,皆共食于一堂。所畜犬百十五六头,亦聚而共食。一犬不至,群犬皆不肯食。」这位可敬而睿智的皇帝于是发论道:「你们看,这陈氏一门,以其和睦融洽之风,竟把满院的狗都感化更新了。」

这「陈氏一门」是否养着一种特别的狗,抑或皇帝受了人的蒙蔽,恐怕不必深究。这段故事恰好说明:为把孝顺这一本分刻进民心,所用的门路与手段何等繁多,以至于这个词在他们那里已成了众善之总和、众教之极致的同义语。孔子发现这个观念早已存在,于是加以申说,并把它熔铸进自己的政治伦理之中,其力量遂无可计量地增大。在他看来,它既是一切私德公德、一切智慧的根,也是它们的顶。他的著述塑造了两千多年来民众的心思与帝国的国策。王公引他的话,农夫也引他的话;皇帝引他的话,乞丐也引他的话。一句孔子的话,平息过多少争端,了断过多少讼争。毫无疑问,这条长久不辍、前后一贯、且处处与政体的根本观念相合的教育路线,对于使那一体制历久不坠、对于使百姓在其下受治,起了极大的作用。

保守这一体制的另一要素,在于治理国事的人是从百姓中间选出来的。皇族除其首脑外,从未把持许多官职,也不插手政务。这里没有一个有封号的贵族阶级,没有那一长串的嫡子、庶子、女婿、远近堂表,要靠公帑养活、并把一切较显要而肥美的位置占满。偶尔颁赐的少数封号,除了空名以外一无所附;它们是酬答殊勋的,而且从来不被认作可据以要求官职或钱粮的什么凭据。这些封号在某种意义上是世袭的,但很快便告断绝,因为每传一代降一级。就连皇室宗亲也不例外。笔者就多次雇用过一个人,他以皇帝血亲的身份有资格系黄带子;可他是个挑灰泥的小工,一天挣六分钱。

这样一来,皇帝与百姓之间,便没有一个享有特权的阶级或人墙横亘其间。就连皇位的传继,虽然实际上是父子相承,却并非非如此不可。长子并不就是储君。皇帝自定继位之人,按理应遍察诸子的品性,择其在他看来最堪治理国事者而立之。长子被撇开是常有的事;本朝最好的一位君主便是他父亲的第十四子。从学理上说,皇帝甚至可以完全越出本家,从臣民的任何一家中挑选继位之人。不过这条路是从来没人走的。

于是中国的这套制度,一眼便可看尽。皇帝独立于上。他是天之子,是这个亿万生民之国的父。那数不清的「朝廷的耳目手足」——他各等品秩、职分与责任的官员——都依着一套精心拟定的章程,从百姓中间选出。仕途向所有人敞开。帝国内每一个男孩都可能做宰相。但人人都得从官阶的最下一级起步,此后能爬多高,就全凭他自己的才干、勤勉与忠悃了。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事实。过去数百年间在中国任过高位、因而其履历不难查考的大臣,多数是穷孩子出身——那种穷法,我们幸而全然不知。姑举一二为例:本朝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多年秉政的文祥,是一个农夫的儿子,他父亲靠不到十亩租来的地养活一大家人。他的同僚兼继任者沈桂芬,是个沿街叫卖的小贩的儿子,那小贩一天做买卖能赚上一毛钱便自以为运气好。这类例子并非特例,而是通例。

若把挑选的方式撇开不看——即中国的官员不由百姓选举,而由皇帝任命这一点——那么那个东方大帝国通行的制度,与美国所行的竟有惊人的相似。那里同这里一样,是一个由从百姓中间选出的官员治理百姓的政府,而且任何一个被治者要想做治人者,都无所阻拦。结果也与人们所能预料的相差无几:人人热望去填补那些被公认属于百姓的位置;批评官长的行事时,意见硬朗、自由而独立;民间弥漫着一股平民的气习——这在那些不得其解、把中国政务的施行看作纯粹专制之样本的人看来,实在是最离奇的悖谬。要证明各色人等都十分明白这个政府所本的道理与办法,恐怕没有比这更好的凭据了:他们谈起自己的官员——哪怕最高的官员——与谈起皇帝时,神气截然不同。说到前者,他们畅所欲言,评点其公事与私德,替他们起绰号,大体上把他们当作自家同侪看待;说到皇帝,他们却屏息低声,语气无不恭敬之至。

这样一种政体把自己凝固起来、并在被治者的心里世代绵延下去的力量,实在难以估量过高。施政的松懈,以及与之相反的暴虐压榨,同样都被原谅过去,因为那被看作是某一在任者之过,而非制度之过。帝国内每一户人家,都有、或都指望有一位或亲或疏的族人在某一等公职之中;于是横征、枉法,以及那一长串可能有的冤屈,都被人以一种耐心与安然承受下来——倘若官员这一层不是从百姓中选出、或不构成百姓自身的一部分,这份耐心与安然是一刻也维持不住的。

选任治理国事者的这一途径——另有一章更详细地叙述它——对于保守并延续中国的政体,有着极大的力量。

三语言

一个人若不能用某一民族的话去说、去想,就不可能真正认识那个民族。而若要与中国人深交,横在中间的一道远比长城更难逾越的屏障,就是他们的语言。它是今日地上现存最古老的口语,作为母语的人数,无论古今都远多于任何别的语言;而且就可以考知的而论,自它产生以来,无论构造还是书写的形体,都不曾有过大的改变。它同一切语言一样,也有生长与凋谢的不断过程:新的意思要有新的符号来表达;有些字所代表的意思亡佚或变迁了,字便从通用中退出。但这个民族俭省惜物的习性,似乎连造字上也显露出来:新字固然不断添入,旧字却没有一个被彻底废弃。其结果是一份庞大的字表,真真是「不可胜数」。中国字究竟有多少,估计从两万五千到二十六万不等。《康熙字典》——中国的标准字书——收四万四千四百四十九字。其中大约不过一万字,即便在读书人中间也属常用。中国经书九卷之中,只用了四千六百零一个不同的字,虽然那九卷里有五卷合起来有二十余万字之多。可见我们所谓废字的数目,必定远远超过这门语言中活着的、在用的字。然而在中国人看来,搜求并使用某个久被遗忘的僻字,乃是一种迂而可敬的本事;显示学问渊博最讨人喜欢的路数之一,便是在奏疏或文章里夹进一大堆从语言最古老的瓦砾堆中掘出来的字。这固然把学中文的功夫加重到无以复加——真成了没有尽头的苦差——却也带来一点安慰:无论多么博学的人,对日常读书中碰见的字不识其形、不知其音、不明其义,都算不得丢脸。

中国的语言没有字母。每一个字本身即代表一个完整的意思,因而人们说它是单音节的语言。但实际说来,每个字更近于我们的一个音节;照通常的用法,它并不比英语更像单音节语。它自纸页上端直书而下,自右而左。中国书的末页,正是我们书的首页。书写用一支细软的毛笔和墨。中国的印书之法比欧洲发明此术早了好几百年,做法很简单:把誊清的稿纸——写法与将来印出的一模一样,一页对一页——反贴在一块木板上;「刻工」把版面上除字画所占之处外,整个铲下浅浅一层。版子如此备好,刷上墨,覆一张纸,轻轻一按,再揭下来。书就这样一页一页印成。以作者亲笔写样上版的书并不稀奇。不过中国的文人同别处的同行一样,也免不了字写得潦草的毛病,所以照例总要请写手另誊一遍。

没有字母,加上字数浩繁,使学认中国字成了极重的苦役。每个字都得单独去认;学生认熟了一千或五千个,下面的一千个还得照样一个个地认。已认得的字给不了别的帮助,至多使人对辨别彼此的那点特殊形体略微眼快一些。然而这些字一旦认得了,研究起来自有一种特别的魅力。凡学一门外国话的人,所得的不止是用它思想说话的本事;他还能从中窥见使用这门话的民族的思路范围与判断标准。每一个词都是一张照片,或精或粗地照出了用这个词的人对他们想表达的那个意思所抱的想法。

这一点,在中国的文字上尤其如此。这些字最初的形体,就是所要代表之物的粗略轮廓。它们所经的第一次变化,是省去不要紧的笔画,只留下画中能显出该物特有形状或紧要处的部分。于是「人」是一竖代表身子,两撇叉开代表腿;「羊」是几笔画出角、头、足、尾;「牛」是一个头、两只角、一条尾;「日」是一个圈儿当中一点;「木」则以笔画代表干、根与枝。这样便有了一批数目有限的形体,用来指称单个看得见的东西。

其次是把这些简单的轮廓合起来,用以代表意思而非实物。研究这种造字之法格外有趣,因为合体的字有很大一部分必然是会意的。把一个字拆开,其组成的部分便把中国人所设想的、合成该字之意的那些成分,明明白白摆在你眼前。古时那些造字的人,把自己对所要表达之意的想法——往往粗率、不周,甚至荒诞——凝固在这些组合里。姑举数例为证:两个「木」是「林」,三个「木」是「森」。「日」旁着「月」,是「明」。囚犯,照字面就是一个人关在框子里——「囚」。「门」里一个「口」是「问」;一个「口」加一只「犬」是「吠」;一个女子守在窗前,则是妒。屋顶底下一头猪,便是中国人心目中的「家」;屋顶底下猪旁再添一个女子,则是女子出「嫁」;而把「取」字压在「女」字上头,便可见天朝人眼中男子在婚姻里扮的是什么角色——「娶」。至于中国人把一个女子配上一把扫帚当作「妇」,他也就此画出了他心目中妻子在家中的头等职分。反过来,他让一个女子立在一个儿子旁边表示「好」,则显出他对男嗣的偏爱。他把「富」字造成屋顶之下、田亩之上一张「口」,可见他对财富的想头何等谦抑。另有一些在我们看来或许更近人情的合体字:「白」与「心」合而为「怕」;一个「人」旁加一只手为「佐」,是帮助;一个人立在言语之旁,便是「信」。「虍」下着「思」以表忧虑——「虑」——或是「心」旁挨着猪圈以表羞惭,其取意之妥帖,大概没有几个人看不出来。但中国人对女子的看法,在下面这些字里露出了很难看的一面:屋顶下一个女子表示安宁——「安」;两个女子并排则是「奻」,争吵之意;三个女子凑在一起,便指最不堪的私通——「姦」。大体而言,凡所要表达之意本身不正的合体字,往往用上「女」字,这已足够说明古代中国人认定女子是「由过失捏成的」。这些东方人比法国人还早、还走得更远:法国人遇有男子犯事,便问一句「那女子是谁?」而中国人竟把这个念头织进了他们语言的经纬里。他们像亚当一样指认女子是引诱与罪愆的大来处,由此可见他们与亚当的亲缘。

在词语与熟语的构成上,也有类似的特点。他们的熟语时而质朴,时而古怪,时而荒诞,时而极有力量,时而与所表之意全然看不出干系。譬如说,「白」字被普遍用来表示无用或落空,可见这一民族对白色的观念特别地低。「白人」是指没用的、不中用的人,「红人」则是吃香的、得意的人。「白屋」指寒舍陋室;「白说」指白费口舌;「白跑」指枉费气力。通行的口语实际上是这类词语熟语难解难分的一团乱麻,其中大多数早被岁月剥去了原有的力量与联络;由此不难看出:认熟那数不清的字,说到底还不如把它们缀成在中国人看来通顺无误的句子来得难。外国人在地道中国话上栽跟头的,比在认字上栽跟头的多得多。而且这个跟头栽得要严重得多。

所幸这门语言的文法不叫人费心。它简单到近乎没有。那些字仿佛被长久的使用磨得又光又圆,几乎可以随意充当各种词类。同一个字,既可作名词,也可作动词、副词、形容词,或是照说话人的高兴派作别的什么附带用场。语气、时态、人称、性、数,一概没有。动词变位、名词变格,以及助动词那一大族,全都以其阙如而引人注目。一个字提供一个根本的意思,凡对它的限定,都须靠添别的字来完成。少数下过工夫学英文的中国读书人,看我们语言中那套在他们眼里笨拙不堪的文法结构,无不骇然惊异。而且必须承认:英文即便对以它为母语、一时不慎的人也处处是陷阱,落到外国人手里更成了没有指望的苦差。

有一位卓著的中国官员,曾与本书作者同乘一次海船,临别赠他一柄扇子,作为旅途同行的纪念。此人在国人中间是有名的学者,用功不倦;他因父丧丁忧去官,居丧期间没有教师,手边除一部《圣经》、一部韦氏字典、一册《瓦茨圣诗选》和几本「字帖」外别无凭借,竟花了将近三年功夫自学英文。随书所附那柄扇子的照片,多少可见他学得何等之好。画上所见的每一笔,无论英文还是汉文,都是他用一支寻常的中国毛笔写的。汉文一面无论诗格(那是一首诗)还是书法都称得上典雅;而一想到所用的工具,那英文译文的书写更是令人叹绝。所谓「黑洋」,侯爷指的是海上一场曾叫他大为惊恐的浓雾;所谓「红」水,则是航程终点河口那一道浑浊的水流。「船长的床」是一张沙发,赠扇人与作者曾在那上面谈过许多个钟头。那沙发在船长舱里,航行中由作者住着。英文那一面断词有些古怪,文法也有些瘸腿,然而它把中文原意的大旨准确地传了出来。

这位卓著的学者另有一回就没这么走运了。他一脚陷进我们助动词的泥沼,再也没能上岸。下面是他把另一柄扇子上的一首诗——那是称许一位美国朋友学问的——译成的英文;其中文一面的典雅,并不逊于上面所说的那一柄:

「合天地人之理者,惟圣人之徒之所是者能。

宇宙当被包举于学问之中,人人皆所应,然惟智者之所是者可。

吾闻博士足以汇纂科学之诸门,

而中外之书皆所以为阅历。

所择之深学而被商榷者,是在于正。

取龙侧之珠,以之为君之力。」

如前所述,中国字在很大程度上是它们所要表达之意的心像。它们向人暗示那个意思,却对读音丝毫不给线索。一个中国字上,绝对没有任何东西能给苦恼的学生哪怕一丝提示,告诉他这字该怎样念出来。这正是中国文字与欧美文字一个根本的分别。在中国,字画出意思,至于它在口语中怎么用,须另行去学;在我们这里,一个词、或者说一串字母,与其说是它所代表之意的标记,不如说更是正确读音的指引。

中国话固然能表出种种思路、种种微妙的转折,以及所谓英文里没有的精确的意思层次,然而也有许多题目它全然无词可用,许多观念它无从措辞,只因那些观念从来不曾进过中国人的脑子。譬如整个科学语汇,以及我们小学课本里比较浅近的名词与说法,在中文里都找不到对应的词,因为这些科学、乃至比较浅近的学问,他们都不知道。

作者曾奉国务卿之命,致函中国总理衙门——该衙门由全班军机大臣组成——请为几位海军军官提供若干便利,他们奉命作观测,以测定一条磁力副子午线。请求发出一星期音信全无,随后来了一封照会,说摄政王偕众大臣将于次日下午枉顾,问候作者起居。他们如期而至,对主人的贵体安康表示了殷切的关怀——而在相识的十来年间,这位主人未曾病过一天——随后此行的真意才露了出来。他们先以最丰盛最过分的恭维为引子,盛赞那封公文措辞之典雅、文体之高妙:洁净、明快、精确,当今本国的学者也写不出更好的中文;然而——说到这里他们迟疑起来,一面数落自己愚钝无知——他们对那信究竟说些什么,一点头绪也没有。他们看得出信里是有个请求,可再往下便一团漆黑了。解说了一个钟头,虽然显然没能让他们对什么叫副子午线得着一个清楚的概念,却让他们明白了:这个请求并不含什么危险、也不是答应了就不明智的事。他们天真地承认:这一星期里军机处为那封公文的内容分成了两派。以户部尚书为首的一派坚称它说的是检疫,因为里面有一个字是讲霍乱时用的;另一派则随着摄政王,认定它多少是在说一种炸药炮。此番造访的次日,便收到了一封极其客气的复函,所请照准。

不过说到底,前面说的那些拦在有意先学会中国话、以求认识中国人的人面前的难处,并非不可逾越。有耐心、有一双准确的眼睛、有一副记得住的脑子,任何人都能认下够日常应用的字数;而到此也就够了。外国人中少有愿意在这门古老有趣的语言上做到通儒地步的。即便是那些更叫人头疼的熟语,只要背记时有耐心、使用时有分寸,也不难掌握。

中国话里真正严重的难处,也正是那道几乎无法逾越、挡住人深入了解这个民族的屏障,在于口头上的运用。任凭读多少书,也不能使人会说这门话。它必须从活人的嘴唇上学来。无论怎样操练,要得着准确的发音,还须有一双灵敏的耳朵和一副极灵活的发音器官。这难处之大,简直可以定成一条通例:年过三十的人学不好中国话,因为过了这个岁数,发音器官似乎已失去一部分灵活。不到这个岁数而用尽苦功仍掌握不了这门话的,也大有人在。会说中国话的外国人里,十个中难有一个能学会中国人唤猫的那一声。这一手笔者虽然练成了,可另有一种声音——北京的赶驴人沿街吆喝那长耳朵牲口时所发的——我耐着性子练了十七年,终究没能发出来。这一败绩里唯一的安慰是:还没听说别的外国人学会过。

想把这些声音写下来,是没有多大用处的。且不说有一个影响这门语言中每一个字的大特点——它下文还要讲到——无论哪种记音的法子都包括不了;单说至今也没有找到一套字母、或几套字母的组合,能把这些声音准确地写出来。而且不难想见:照着一种只是大略不差的记法去念,无论近似到什么地步,都会使学的人一辈子带着一口土腔。大体上说,元音简单易念;辅音则很特别,其中有几个几乎是外国人的发音器官所够不着的。

对于这些声音中的许多个,究竟用哪一种字母写出来最接近,最好的——也就是最内行的——外国权威们意见不一。中国话里「人」字的起首之音究竟该照西文哪一个字母写,恐怕永远定不下来;实情是:确切的音介乎两者之间,外国人几乎念不出。笔者有一回在席间向几位精通中文的美欧学者逐一请教:中国话里「粥」字该怎样用英文字母写?所得的回答竟有七种,彼此绝不相像。同样,「鸡」字在各家英汉权威笔下的拼法也有五种之多。而这些五花八门的写法所指的,不过是寻常一只母鸡。

中国人在语言上同在别的事情上一样古怪:他们似乎分辨不出我们那几个流音的分别,说英文时把它们混淆错置。可是这几个音,在他们本国话里却时时刻刻用得很准。中国字里有一大类,起首的音写出来近乎我们的「诗」;另有一类较少但也不在少数的,起首的音必须把那两个字母倒过来写才成,近乎我们的「西」。

再者,凡起首是那几个塞音的字,又分作两类:有送气的,也有不送气的。若把本不该送气的误读成送气,或反之,仅此一误,所说那个字的意思便全变了。譬如「蛋」字的头一个音不送气;一模一样的音若送了气,便成了「炭」。笔者有一回听见一位年高的传教士当着满堂中国听众祷告,称上帝为「全吃的上帝」——他本想说「全知的」,却把该用不送气的地方送了气。又有一回,一位传教士眼睁睁看着一堂听众听了他自以为是客气请人就座的一句话,急急忙忙离开了礼拜堂。其实他并不是在欢迎他们,而是在告诉他们:你们走错门了。这一场误会,全坏在多送了一口气上。不送气的那几个音虽然与我们的浊音极其相近,毕竟不完全相同。用那几个音去代,固然多半能让人听懂,却也就此断了说一口准确中国话的指望。这一点恰好说明:这门语言里有些音的分寸何等之细。

还有一个影响中国话里每一个字、并使一切记为字母的企图都归于徒劳的大特点,尚未说到。在英文以及大多数别的语言里,所谓一个词的读音,对听者传达的是一个单一而不变的意思。说这词时的语调,可以表示疑问、轻蔑、讥讽、惊讶、恼怒或别的什么情绪;但那读音所传达的根本的、可称为「本意」的东西,始终不变。所以在我们的话里,「人」这个词总是「人」,无论说它时是像发怒那样突然迸出,还是像发问那样声调上扬,抑或用别的种种抑扬。

这一切到了中国话里全变了。在这里,说话的声调同读音本身一样,影响——毋宁说是决定——那个本意。在确定所要传达的意思上,声调与读音是平起平坐的合伙人;其中任何一样出错,对于说话人本想表达的意思,都同样是致命的。在中国话里,你说「人」这个音时一改声调,「人」就不再是人了。它可以是一种病、一只夜莺、或是一根胡萝卜,而它要做「人」,只有一个声调可用。

在外国人所称的官话里,这样的声调、即嗓音的抑扬,共有四种:第一是高而迸发的调;第二是上扬的调,如同我们发问时那样;第三是先曲后转的调;第四是下降的调。同一个音用其中一个调说出来,其意思与用另外三个调说出来的意思,毫不相干、毫无联络。仍以「瞒」这个音为例:读第一声是厚颜无耻——「颟」;读第二声是隐瞒——「瞒」;读第三声是满;读第四声是慢。另有一个音,听去像我们说「弯」,读第一声是温暖——「温」;第二声是有学问——「文」;第三声是稳当——「稳」;第四声是发问——「问」。

这些例子充分说明:同一个音的不同声调之间,意思上绝无联络;也说明在确定任何一句话的意思上,声调与读音是平起平坐的合伙人。英文的语法规则里,恐怕没有哪一条比「凡能用『是』或『不是』回答的问句,末一个词须用升调」这一条,在中国话里闯出更多的祸来。遵守这条规矩已成了本能;它一直追着那倒霉的外国人跑进他的中国话里,在那里不但表示不出疑问,反而致命地改动了他句末那个字的意思,把他要说的话搅得一塌糊涂。若只是弄成一句没意思的话、而不是一句骂人的话,他就算运气好了。

辅音的种种特点是西方任何语言里所没有的,而每一个意思又各有专属的声调,一错便满盘皆非;于是中国话里哪怕说准一个字,也不是容易的事。要把每一个字念得准确顺口,非经长久不懈的发音操练不可。作者初习中文时,曾在「音调表」——把这门话里每一个音按四声一一列出的表——上每天用四个钟头苦练,如此熬了八个月,此后许多个月里还不时温习一遍。

为求顺口而生的声调变通,多得就像英文文法里某些规则的例外一样,这些变通大大加重了学习者的辛劳。譬如一个两音节的词,若重音在第二个音节而该音节是第四声,则要改读第一声。不过中国话里抑扬起落如此之多,倒给这门语言添了一种有韵律的摇曳,说来悦口,听来也极为舒服。遇上抑扬清楚准确的说话人,那声口听着很像吟唱。这效果原在意中:既然不可能用一个平调说话,那么在任何一句话里,嗓音都非得走过音阶上的五个音不可。

但说中国话的乐趣,若说有的话,也是苦学这门天下最难的语言、百折不回之后应得的酬劳;而且在学的时候常常、学成以后也不少见地,会被种种最恼人最荒唐的差错打断。这类差错足以写满一本书。有位传教士曾告诉他的听众:救主在世时「到处吃饼」。他本想说「到处治病」;可是一个气送错了地方,把「治」变成了「吃」,声调一误,又把病人变成了饼。

有一回笔者在自家餐桌上做主人宴请一大群客人,他吩咐中国管家去取桌上缺的一件小东西。管家显得摸不着头脑,反问所要的可是那样东西;主人肯定说正是,且要立刻取来、不许多话。管家退下,片刻之后回来,用托盘捧着——脸上带着训练有素的中国仆人从不失落的那份庄重——厨房里的火钳:一根三尺来长的铁棍,一头带个疙瘩,一头磨成尖。他多半以为主人是要敲开哪位客人的脑袋;但那不干他的事,于是火钳便被郑重其事地呈给了主人——而主人不过是把一个气送错了地方。

还有一回,我吩咐厨子临时备办一场大型的晚间招待会。为给他省些力气,又告诉他可以到点心铺去买一百条「手指饼」。吩咐下去约两个钟头后,他坐在一辆中国大车的车辕上进了使馆,跳下车来,走进办事房禀报说:北京那一带他已找遍,只买到六十四条「手指饼」,其余三十六条得跑远路才办得到。人家告诉他买到的数目够用了,接着问他为什么要雇一辆车。「运回来呀。」他答道。「难道你自己拿不动?」再问。他回道:「当然拿不动,一条足有五六斤重。」对于几条配冰淇淋吃的细细的小饼干,竟有这等惊人之语,其结果自然是立刻去查看那辆车——于是主人发现自己成了六十四条新鲜牛舌的倒霉主人。这一切祸事,都是一个声调说错了闹的。

以上所说,准确地适用于至少五分之四的人口所说的中国话。某些地方虽有发音与用语上的细小差别,却没有一处严重到值得一提,只有一个例外。这个例外是沿海的一条地带,自上海以北某处起,直抵帝国最南的边界,向内陆伸进五十至一百五十英里不等。在这一带地方,文字与中国别处相同,口语却裂成许多种土话。相邻各处的字音相差之远,以至于中国人中间有句常说的话:「隔了一条河,对岸人说的话一个字也听不懂。」中国官员从不许在本省任职,因而在这些地方当差的人,只能靠通事与自己所治的百姓往来。移居美国、以及移居别的外国地方的中国人,无一不是出自这一带。所以除极少数外,他们没有一个会说、或听得懂标准的正音中国话。

讲中国语言的一章,若不至少提一提近世在各通商口岸——即依条约准许外人居住并从事各业之处——冒出来的一种不伦不类的话,总算不得完备。这些外人中很少有学中国话的,他们做买卖时与本地人往来的唯一媒介,就是所谓「洋泾浜英语」。「洋泾浜」三字,正是本地人试念西文「生意」一词的净结果,所以这套怪话的正名应当叫「买卖英语」。除去少数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怎样来的杂种词儿以外,它就是把中国话的语法照字面译成英文;至于读音,则随本地人口舌与听力的方便而变通。两桩小事足以见出这种交谈之法何等荒唐、何等不成体统,其中的特点也就不必另加解说了。读者听到下面这句话或许有几分惊讶、甚至不肯信,然而它确有实据:在中国,外国人与本地人之间那笔浩大的生意,十成里有九成是靠这套滑稽的胡话做成的。

有位年轻人去拜访两位小姐,开门的中国仆人一本正经地告诉他:「那两个件小姐不好见。头一个件在楼上做洗洗;第二个件出去了,做走走。」他的意思是说:年长的那位正在楼上沐浴,年轻的那位出门去了。

一八八一年四月,夏威夷群岛的卡拉卡瓦国王在上海,下榻礼查饭店楼上的一套房间。两位美国绅士想去拜谒国王,一天早上到了饭店,在楼梯脚下遇见店主,说明来意,问国王在不在。「我去看看。」店主答道,说着一转身,朝楼梯口一个中国仆人喊:「仔!那个件国王楼上有没有?」「有。」仆人简截地答道。「二位先生,」店主说,「陛下在。请上楼。」

四中国人的家

至少有一桩事,中国立下的榜样是全世界都不妨聪明地效法的。在这个帝国里,人人都成亲,没有人搭伙寄住。因此,大体而论,凡过了适婚之年的男女有多少,成了亲的夫妇便有多少;而成了亲的夫妇有多少,现成的与将成的家便有多少。光棍与老姑娘之所以显眼,只因为它们根本不存在。

然而成亲很少意味着立刻另立一个新的、独立的家。它并不把男子从对父母的本分里解出来,也丝毫不减他所必须奉上的服从与供养。父母在世一日,他便一日不算成年、不得自主。新婚的一对,一概住到新郎父母那里去。事实上,整套礼节最要紧的一节,便是用花轿把新娘抬到新郎父母的宅子里,在那里把她交给他。经这一举,她便与自己的家、自己的族断了一切牵连,成了她丈夫那一族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在那一族里,她看着首先并不像是她丈夫的妻子,倒更像是她婆婆的仆人、婆婆的苦工。

中国年轻媳妇的命运,是极苦而极不可羡的。她所要嫁的那个男人,由不得她说一句话;至少按道理说,她嫁的是一个从未见过、从未说过一句话的人。到了择定的那一日,她被抬去交给他,简直像「口袋里的一只猫」,因为她的头与上半身正是这样被包裹起来的。而他那一面,也从未见过她,在择人一事上没有份,因而实在没有一丝理由不对她全然漠然。所以,相爱之情虽或许在婚后生出,却决不在婚前,在把两人系在一处的那条带子里,它是不占份的。在她的新家里,她不过成了一个使着顺手的下等仆人。最下贱的活、最重的担子都压在她身上。她还活着的唯一理由,要在生育上找。在这件事发生之前,她通常还不被给以已婚妇人的称呼,说起她、叫她,仍叫「姑娘」。在中国,把一个女人的称呼从「小姐」改成「太太」的,不是成亲,是做母亲。等她做了母亲,尤其若生的是儿子,她才终于配得上一定分量的敬重与承认,算是比一头驮兽高出一等的东西。可是在这件事发生之前,年轻的媳妇往往自尽、或试图自尽,把这当作从婆婆那些叫人受不了的狠毒里脱身的唯一出路。

中国女人唯有在做母亲这一层上,才寻得着护庇与尊荣。然而即便在这里,从西方的立脚点看去,她的地位也是特别的、或者说是不成体统的。她对自己的儿女可以是个独断的主宰。她可以要他们绝对服从,即便他们头发已白、自己也做了一家之父。她又可以转过来成为好几个媳妇的煞星,把她自己做年轻媳妇时所受的那一大担子苦,一股一股地发在她们身上。可是对她的丈夫,她永远只是个仆人。她若死了,她的儿子按中国的法度须得穿孝,并且一百天不剃头。可是她丈夫若为她穿孝、或为失了她而露出悲伤,便要在朋友中间成为笑柄与鄙夷之物。他可以照他所愿续娶多少回;然而寡妇再嫁,便不被看作体面。中国人素来不爱对任何不中听的事直说,他们从不说「王寡妇又嫁了」,只说「她往前走了一步」。一个年轻的中国寡妇若想得举国的称誉与尊荣,或许还想得一座奉皇帝之命为表彰她的贞德而立的牌坊,她便会在丈夫的棺前把自己的性命了结。她若志向略为平和些,便会把此后的余生全用在服侍那个她冠了姓的男人的父母上头。

我有一回与中国政府的几位大员谈话,提到摄政王的夫人不久前去世,便说王爷自然要退居一时、把公事搁下。

「哦,不会的,」内阁中的一位笑着答道,「妻子死了,在我们这里算不得什么。王爷何必为她守制?他要多少个都能再得。」

其实他手上本来就已经有好几个了。在中国,一个男人在法度上、在道义上都被许娶他养得起的那么多妻子。头一个、即正室,看来比其余的有一定分量的先后之序。她们都是仆人,而她是众仆之首。所有妻子所生的儿女都同样是嫡出,在承继上有同等的权利。这条规矩是当真照行的,从这件事上便看得出:皇帝娶的正室很少少于四位,另有「副妻」——他们是这样叫的——七十五到一百位,即我们所说的妃嫔;而按理他要把这些正室与副妻所生的儿子的品性一一考察过,从这全数之中挑出最配承他帝位的那一个。他所挑中的,正如所能料到的,往往落在某个宠妃的儿子身上,那人便成了他的继统者。乾隆是中国几百年来最能干的统治者之一,他是他父亲的第十四子。而一八七五年去世的同治——关于他可说的话就没有那么多了——是一位副妻所生的儿子。

然而在中等与较穷的人家中间,一妻实际上是通行之例,例外极为罕见。我有几位读者或许会想在这两桩事之间寻出一层关系来:一桩是妻子娶多少都可以,却极少娶一个以上;另一桩是前面已经说过的,在这个帝国的文字里,一个女字在屋顶之下便是「安」,两个女字在屋顶之下便是「奻」,争讼之意;三个女字,便是「姦」,最坏一种的私通。这两桩相去甚远的事实之间倘真有一层关系,那是一点也不足为奇的。中国人既务实,又有几分好思辨的心性。他若觉得不妨用这种法子,把一座碑立进他语言的构造里去,以便永远表出他对一夫多妻之不智的评断,那也不算奇怪。

从上面所说的话里,不该推出这样的结论:女人在中国人的家里除了做仆做苦工,别的什么角色都不担。她对自己的女儿有绝对的管束之权,直到女儿嫁进别人家、从她手里失去为止。她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着儿子的一生,并要他们自出生到她死为止,全然服从。中国村子里的老妇人不但把村中流传的一切闲话与丑闻剖开来、散出去,而且在决定舆情上极有力量。她们构成村中事务里一股可以称作暗流的势力,常常决定一些表面上与她们毫不相干的事。从她们对儿子所占的那种独断地位看,这也是可以料到的。三十多年来,两个女人——咸丰皇帝的两位妻子,外国人称之为「母后皇太后」与「圣母皇太后」的——实际上把着中国内外的政务。凡遇要紧的关口,她们的判断与意旨都被当作最后的权威,决定着政府的方略。然而她们照东方的礼节,居处深严,以至于须开军机会议时,她们固然在场,却被一幅帘子遮着;内阁诸员听得见她们的声音,却从来看不见她们的脸。其中一位几年前去世了,另一位至今精力健旺、活动不减,在公事上仍然有力。

这两个女人恰好说明了女人在中华帝国所占的那种特别的地位。作为妻子,她们看来毫无影响;作为母亲,她们无所不能。在她们的丈夫咸丰在世临御的年月里,她们两人不过是他取乐的傀儡;除此之外,没有人听说过她们、想到过她们。可是他一八六二年一死,她们的权柄之期便来了;就其中一位而言,这一期一直延到今日。而有一桩事实使这一层更见可惊,更见母权确是一种实在的力量:这一期里将近二十年——自一八七五年正月起——名义上的皇帝并不是这两个女人中任何一位的儿子。他是她们亡夫的侄子。然而他对姑母意旨的敬顺,是绝对的。

再有,在中国也同在别处一样:较强的意志与品格总要驾住较弱的。中国的妻子被最刻板的风俗与法度圈住、束住,没有受过教育,除了算个上等仆人便得不到承认;然而她驾住丈夫、管住丈夫,把他弄成自己意见的一个回声——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更进一层:中国女人从不会忘记自己有一条舌头。她在别的方向上本领如何,姑且不论;论那又尖又滔滔不绝的骂功,她是无人能及的。凡听过一回她这功夫的好样本的人,都留意到那空气本身仿佛在那倾泻而出的骂人话的急流之下颤抖、崩坏;那些话形容词用得极生动,而且幸而是译不成英文的。凡听过一回的人,便容易信服:中国妻子在她的舌头上有一件武器,男人对它无可招架。他要么跑,要么降。他从男邻们那里也得不到一点慰藉。他们讥他、笑他,并不是因为同情那妻子,而是因为他没能把她管在合宜的、也就是安静的服从之中。

中国人的乡土之系极重,因此新家一成立,通常便设在它所出的那个家的紧邻。这样一来,人便看见一群一群、一窠一窠的人家聚在本干周围。整座村子可以几乎全由同姓之人组成,里头有同一族的四代五代人。「史密斯村」、「琼斯村」——或者译得更确些,「张家庄」、「王家镇」、「李家道口」——这一类村落、市镇、城邑之名在中国到处都有,多到构成这个帝国一切地名中的一大部分。每一家的产业、尤其是田宅,大半是共有共作的,只在这一姓的男性家长身故时才有分析。这一家的所有人,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都参加劳作。若是一片田,天一亮便一齐下地,整日在那里做活。妇人做这种活,同男人一样是常见的。我有一回看见一个中国农人扶着一张犁,拉犁的是一头牛、一头驴和他的妻子,三个套在一起同拉。

有一类人——被人略带不敬地称作「环球闲游者」,即那些有钱四处游历看景的人——在中国人看来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他的家系极重。他从不为消遣而出游,除非为公事或私事不得不去,他决不离家。离家在外时,无论在外国还是在本国别处,他总把自己看作一个流放之人,总或多或少地思家;而他本村无论多脏多陋,他把回到那个不堪之地看作他一生的头等乐事,一直盼着。

中国人不是、而且不能成为一个殖民者,除非他的天性全然一变。诚然,在南北美洲、在澳洲各殖民地、在缅甸、暹罗、东印度群岛、爪哇、日本,都寻得着他。可是在这些地方,他的居留一处也不是长久的。他在任何地方都不是殖民者,只是一个暂时的迁客。他极像那些迁飞的鸟群:在一片地方吃上好几个月,可是筑巢育雏,一概在某处虽远却记得极牢的地方。他被急需赶出家门,去到他自认的流放之地;可是出门之前,他一切回去的打算早已仔细定好,而这些打算、以及与之相连的那些盼望,从来不离他的心。若把中国与那些中国人所去的外国之间各条轮船航线上的统舱旅客名单细细查一遍,而且查得年数够长,便可看出:凡离这个帝国的人,实际上都回去了。他们来了又去,同上面所说的迁鸟一样。那些不幸死在异乡的人,几乎无一例外都预先安排好,要把遗体运回本村,在那里同祖先一同安息。这个国度的人若知道过去二十年里在此地待过的中国人总数,再拿那个总数同我们中间中国人坟墓那少得出奇的数目一比,是要吃惊的。而那些把骸骨长留在此地的人,无疑都是些飘零之辈,在故土既无家系也无亲友的苦命人。

中国人是精明谨细的商人,是有耐性、守信而勤勉的劳作者;然而在这一切之上,他是一个爱家的人。他在地球上处处流荡,忍受各样的艰苦、凌辱与辛劳,可他只是一个流荡者,其最深、最占满心魂的渴望是家,是同家人过一段安静的晚年,而比这一切都更要紧的,是葬在祖坟里。这一层,不但在需迫使他到外国去时是如此,在他于本国别处安身立业时也一样是如此。使他有这一特别之处的,与其说是爱中国,不如说是一种乡土之系。比方说,一个广东人决不会成为北京的永久居民。他可以为生意上京——许多人正是这样;可是他们始终是「过客与寄居者」,而他们的打算一概以在出生的村子里有一个永久的家为归宿。他们之中若有人死在北京,穷而无亲,有慈善之心的人便会设法把他的遗体送回家去安葬。这个帝国的每一座大城里都有会馆、或者说善堂,这类组织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把那些死在家人之外的苦命人送回去安葬。旧金山那所谓的「六大公司」——关于它已经有那么多、那么多的谎话被写出来——其组织的诸般目的里也有这一条。在中国游历的人,偶尔会遇上一副棺材悬在两根长杠之间,杠的两端绑在两头骡子的驮鞍上。棺头上有一只柳条笼,笼里装一只白公鸡。棺里是某个死在家外的人的遗体,正这样被抬着——或许要横穿这个帝国的全境——回到它应归的安息之处。那只公鸡必须洁白无瑕、没有一根黑羽;据说它是要在这段长途上引领死者的魂,或者说劝那魂跟着躯体一同走。而这只小公鸡越活泼、在笼里越是踱来踱去地啼,据说它这份职事便办得越成功。

这一份极强的乡土之系,历千代之培育、加固与深化,又被一件在他们看来是宗教的事撑住了;于是活着或死了终须回去,便在每一个中国人心里成了一桩神圣的必然。这里所说的,自然就是那所谓的「祭祖」。

我们虽可以、而且必须斥这种祭拜为一种偶像崇拜,然而我得承认:每逢我看见一副中国棺材被抬着,或由海或由陆,走那漫长的路回它主人的本村去,我总不免想起《圣经》前面那一段美好的史事:其中写着亚伯拉罕在希伯伦买了一块田和一个洞,作他妻子撒拉的埋葬之处。亚伯拉罕自己葬在那里,以撒与利百加也葬在那里。雅各死后,约瑟同他的弟兄把父亲的遗体从埃及运回迦南,安放在利亚身旁。约瑟又向他的儿孙要了一个应许,说他的骸骨也要放进同一个坟里。这个应许在他死后两百年得以践行。一种感情,他们竟与人类最早的一辈共有,而且行了几千年之久——对中国人身上的这种感情,实在很难不生敬意。

中国政府用一种奇特的方式利用了这个民族的这一特点。凡外国人愿归化为中国臣民的,所要的必备条件之一,是他须有一片坟地,在这个帝国的境内有一处埋葬之所。这样的产业被看作他有意长住的最后凭据。

在另一件事上,这个政府许多世纪以来一直施着它的影响,其法足以使百姓守在家里,并把他们更换住处或更换行业的任何倾向压到最小、抵消掉。《大清律例》有一条明定:人与家须真实地表明其一生的行业,不得改易。「世世不得改易」——律文如此。这样一条法度,行在一个本已太不肯有任何更改的民族身上,其效如何或可置疑。今日它实际上已成一纸空文。可它对这个民族有过两重影响。它使他们把各自的行当与生计从父传子,方法与工序一无变化、一无改进。它至少有一份力量,把中国从一切进步上拦住,直到她落后于时代好几个世纪。而它又间接地把百姓隔开了。一个人自然要留在他生意所在之处;而那生意若必须是他父亲的生意,他自然也就在他所寻得它的地方守着它——在家里。他的利益中心在那里,他便极少远行。

我有一回看见一个老人靠着一堵土墙向阳的那一面,算是稍稍挡一挡正月里刺骨的风。我问他:到我打算宿夜的那座中国城还有多远。他答说他不知道。我又惊又疑,便问他是不是也是过路人。「哦,不是!」他说,「我就住在那边,」他朝着不到一百码外一所看着还过得去的中国房子点点头。「你在那里住了多久?」我问。「住了一辈子,」他说,「我七十八了。」「你竟不知道到那座城有多远?」我不信他的话,追着问。「不知道。我知道它做什么?」他答道,「我从没去过。」这就更叫人吃惊了。「你七十八岁,一辈子住在这里,竟从没去过那里!」我叫起来。「自然没去过,」老人硬硬地回敬,「我去那里做什么?我住在这里。」他说的那座城,离此还不到十英里!

前面所说那条法度在鼓励一切事物照旧不动上头的效力——虽然这「不动」并不是那个词最明智的意思——还可以另举一例。中国凡稍有规模的城里,都有一定数目的钟表修理铺。中国并不造这类东西,有的人也少,进口的又比较得少。一个游历的人或许有兴趣想知道:这些铺子的顾客在哪里?尤其是,他们的手艺是从哪里学的?答案很简单。他们对自己这一行几乎一无所知。他们一概是天主教徒,宗教与行当都是从祖上承下来的;他们的祖上是两百多年前中国最早的天主教传教士的信徒与学生。而钟表修理这门手艺,他们所知的多少——或者说所知的那一点点——正是当年那些传教士所能教给他们祖上的那么多。

「当孝敬父母」这一条,织进中国人天性的纤维之中是那样深,被舆情撑得是那样稳,被法度照护加固得是那样细,以致谁若稍有疏忽,即便侥幸逃了做罪人的刑罚,也必定被逐出人群,当作一个无行之徒与异类。事实上,这一条被推到了如此不近情理的极端,实际上已成了一种专制。它不留一点余地给独立的举动或一己的判断;一个人不能行使他作为成人的一己之力,直到他年岁老大,行使起来已生不出长进、也生不出别的什么益处。可是与此同时,中国人的家里最令人喜欢的一点,便是家中年少的人对年长者所显的敬顺。那种四不像的造物——半大的男孩,在自以为是的见识上、在与人生阴暗面打交道的实际阅历上都胜过他们的父亲——在那里是没有的。「老头子」、「老家伙」、「老婆子」这类字眼在他们的语言里寻不着——至少作为称父母之用是寻不着的。年岁一概受敬受尊。街上一个衣衫破烂、又脏又满口污言的女乞丐,她的白发也受着这样多的敬重,以致人对她从不用别的称呼,只称「老太太」。白发的大臣们身负繁重的公务,仍然抽得出工夫伺候他们的母亲;那些母亲或许已经没了牙、瞎了眼,又带着二度童年的烦躁,而他们仍旧像小时候被教的那样,以同样殷勤的照料、同样顺从她们一切不近情理的脾性去伺候。若说长寿真是孝顺尊亲的报偿,那么中国人的平均寿数应当比地上任何别处都长。

有时这份敬与爱所显的形式,在我们看来是可疑的,可它总是合乎中国人关于礼数的观念。在北京、或在这个帝国任何别的城里,看见一队人马,前头一班乐工、许多旗帜,排成长长的行列游街,行列正中是两副棺材——这并不是什么稀罕的景象。白色乃是举国的丧色,而这里不见白色;乐声又是活泼的;一行人上下都是一副喜气:这就可以断定他们并不是在为死者行那最后的哀礼。这两副棺材是某位张先生与张太太的儿子们买的,作为孝爱与尊亲的一点表记。它们正被大张旗鼓、极尽排场地抬往两位老人的家去,要在那里以中听的言辞呈上,而那两位受赠者出乎意料,也要有合宜的答辞。这样一份礼在我们看来,大约同一位朋友在我们拜访他时中途掏出表来看、暗示我们最好该走了,是差不多的举动。可是中国的父母没有这样娇气的心思。他们把这些髹漆精美、装饰讲究的棺材当作儿女先事筹划与慈爱照顾的最后凭据收下来。它们被放在家中的正屋里,仔细护着不使损坏,还极为自豪地拿给亲友看。中国人的客厅里也许没有昂贵的钢琴,可他们常常预先备好了那只要作他们最后安息之处的棺木;这东西虽然不出声响,在满足他们的自得上却是一样的。这份礼物阴惨的那一面,从来不触动他们。他们从中只看见儿女的爱、敬与先事筹划。它使他们心里在一桩于中国人极为要紧的事上有了着落:它是一份体面而有尊严的丧事的现成保证。

顺带可以一说——虽与本章的题目不甚相干——中国人常常在死前若干年、在身体极健的时候,便替自己备好棺材。这些棺材被仔细收起,以待需用之日。有一个无儿无女的寡妇在我这里做了多年,靠着把每月四元的工钱用到最省,终于积下了一笔钱,够替自己买一副素净的、不雕不漆的柏木棺材。她没有屋子存放它,便接了一位远亲的好意——那是个住在城外好几英里的农人,愿在自己家里给它腾一块地方。三年之间,她每半年骑驴朝拜一次这处存放之所,好让自己放心:她的棺材还在,还保得好好的。可是最后有一回,她从这样一趟回来时心都碎了,带着她那一段伤心事。她那位亲戚手头紧极了,把她的棺材当了;随后又把当票卖了,给她这场灾祸加上了顶。这一段不幸的经历并没有把这老妇人打垮,她又开始攒钱——一次只攒一两文——要再买一副棺材;可是霍乱在这桩事办成之前就把她拿去了,而她的心愿终由亲友替她成全:一场像样的葬礼。

五中国人的交际

中国人花在消遣与娱乐上的工夫极少。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穷人而言,日子是一场同饥饿没完没了的搏斗。他们天一亮就起身,做到天黑,没有礼拜日,也没有别的歇息之日。他们一年只有三个定下的节日。婚丧是他们唯一的兴奋之事;而他们所梦想的唯一奢侈,是在那一成不变的米饭白菜、以及不可少的茶与烟之外,隔极长的日子添上一两钱肉。在他们,闲半天便是饿半天;那所谓交际之乐,他们看来既无机会,也无本领去享。中等人家忙得极紧,可看着日子过得松些。官员里有许多闲得过了头;可那些位高而得皇帝眷顾的,则劳苦得可叹。

我有一回问中国内阁的一位大员——他正抱怨疲乏困顿——请他说一说他每日的公事程序。他答说:他每天早上两点钟出门,因为他自三点到六点在宫里当差;而皇帝若要就公事召见他,那召见总在天亮之前。他是军机大臣,因此自六点到九点在军机处办事。他是兵部尚书,因此自九点到十一点在兵部。他又兼大理寺的职司,因此每日自十一点到两点必须到那里。而他既是总理衙门的首席大臣,每天下午两点到五六点便在那里度过。

这些是他每日的定差。除此之外,他还常被派充特别的差使、查办的委员,或是别的要添出劳作的职任,这些他只能尽力夹在上面那些之间办。他说他傍晚七八点之前从没到过家;说他与家人的关系不过是名义上的,因为他从来不能同他们一同吃一顿饭,对他们所知实在比对他主上皇帝的事所知还少。他所说的各个衙署都附着饭铺,他有工夫时便在那里吃。这一番谈话之后半年,他死了,实实在在是劳作过度、力尽而死。(这一段话若干年前已由本书作者写进为《青年伴侣》所作的一篇文章,公之于众。)别的能干的中国官员也有以同样方式舍了性命的。说真的,他们没有一条可能的路可以脱身。皇帝的意旨便是最后的命令,他们只能挣着做下去,脑力与体力都透支过度,直到二者之一垮掉,或者二者一齐彻底崩坏,把他们送进早熟的坟墓。这样的人,在中国的交际生活里是不占份的。

东方关于交际的观念,所依的模子与西方各国的大不相同。它被种种俗套、礼数,以及那些关于什么才算合宜得体的特别想法,绑得那样紧、圈得那样死,以致我们所说的「交际」——即男女两性的杂处往来——绝无可能。这个帝国里没有任何交际的场合或聚会,能让男女以朋友相见、彼此款待。这样一类无害的消遣,若中国的交际之法不整个改过,便断不可能。关于两性之间正当往来的规条——或者说得更确切些,关于禁绝任何一种往来的规条——是刻板的、不容通融的,而且不许有例外。

中国人即便对多年老友,也从不问对方家中女眷的健康,或以任何方式提到她们。在他们那里,「你太太好么?」这一问,在别处是那样寻常那样无害的一句客套,在他们即便是相识多年的人之间,也要被看作不敬与冒犯。一同白了头发的人,可以极其随便地问及、议论彼此的儿子有什么长处;可他们决不可提起家中的女眷,连问一问一个只有八九岁的小女孩也不可。他们能靠近这个禁地的极限,是用一个通常被解作「你家」的说法;可那说法其实比这三个字还要迂远得多、还要不切题得多。有一桩说明这条交际之法的事,是值得一记的。

一八七五年五月,北京得到消息:一位受人敬重的中国官员,那时住在美国,娶了一位美国女子。这消息到后不久,美国公使和我恰要到中国的总理衙门去。公使告我说,他打算就这桩婚事向中国的大员们道贺。我劝他说:提这类题目是违中国礼数之念的,他的话会被误解。然而,等到一行人照常在总理衙门围桌坐定、茶已献上、寻常的寒暖已经交换过,公使便请我向那时总揽政府的恭亲王说:「美国与中国之间多年来这样友好的关系,本应因一位卓著的中国官员娶了一位漂亮的美国姑娘而大为加固。」我又向公使劝阻了一回;可他再度请求,我便把这句话用中国话对亲王重说了一遍。我们围着一张圆桌坐,除亲王与两个外国人之外,在场的还有内阁的六位大员,都是年高而白发的人。有一刻是死一般的静。每一位大臣都低头看着自己的盘子。没有人敢开口。随后恭亲王抬起头,又默默地看了我一刻,深吸一口气,说道:「今天热得厉害。」这便是我们公使那一番好意而不合时的道贺的唯一结果。

不但男女两性的混杂聚会为中国的交际之法所禁,而且夫妻也不该一同在人前出现。这条规矩自然有不得不通融之处,比如一家人远行的时候。可即便在这样的情形下,家中的女眷也有她们自己的仆人照应她们的舒适,而做主人的则尽可能不理她们的存在。事实上,凡中国男子所有的整套家室关系,都被普遍地、绝对地不理、忌口。人人自然都知道它存在,可没有人提起它、承认它。一位中国先生极少同妻子一道在街上出现;而他一道出现时,也决不与她并肩走,只走在她后头。至于同她坐一辆车,无论怎样也不能劝得他去坐。那样做会把他的名声毁得不可挽回。

从前在北京,一个外国人同一伙中国赶骡的曾有一场可笑的争执,正好说明东方人在这一点上的成见。一行外国人要坐骡驮轿——那是两头骡子抬的大轿——出门走五天的路。有一位先生想图个伴,要同他妻子坐一顶轿。挤一挤,一顶轿是坐得下两个人的。赶骡的当下便抗议,不肯走。他们坚持说这是大大地坏了中国的体统,说他们一路上要被人骂、被人笑。他们还不止是暗示:那外国人若不在乎自己和妻子的名声,他们却得护住自己的名声,他们不肯做这样丢脸之事的帮手。劝也劝不动,加工钱也加不动。在他们,这是道德的问题,不是钱的问题。这个打算只得作罢。

另有一桩略同此类的事值得记下来,因为它显出我们关于男女交际的观念与中国人的差得有多远,也显出逆着他们的成见来会招出多么严重的损害。若干年前由中国政府照看、出钱派到美国来受教育的那些中国学生,他们的驻处在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德。那些青年里有几个上礼拜、上主日学。其中一个有天下午从礼拜堂照美国的样子走回家——所谓美国的样子,就是同一位年轻女子同行——路上遇见了这个所谓出洋肄业局的中国委员坐车出来。那位青年很有礼貌地鞠躬,并对他的上司脱帽。这位守旧的孔门老徒几乎不能信自己的眼睛。这里竟有一个他所管的孩子——他要为这孩子德行与心智上的教养负责——竟在大白天里同一位既非他姐妹、又非他嫡亲表姐妹的年轻女子在街上同行。单这一桩事实,已足以把这两个青年人的名声定为坏得无望。可是为了把他的罪过做全,这青年还有那份放肆,竟在上司面前脱帽——这一举本身,就已经是大大坏了中国的礼数。这件事被报到北京;在那里,人们照这位委员自己所看、所断定的那样看它:说这是学生们已经全然失了他们的好规矩与体面之感的一个凭据。这件事同别的、更严重的缘由一并,导致了全体学生被撤回、这桩事业被弃。

中国的太太们相当有一些拜客之事,另外还有别的交际本分,全在她们自己之间。她们分明也有同别国姐妹所觉得那样占满心思的衣饰与时式要议论。她们衣裳的裁法从来不变,今日与两百年前一模一样;可装饰的样式却年年不同。她们从不上铺子买东西,只在自己房里深居着办:凡她们想买的东西,都被送到房里来。据说她们赌钱、甚至「交际性地」吸鸦片;这话的真伪,我并无确知。很难想出她们能有什么消遣,或她们怎样打发那些钟点——无论在自己家里,还是聚在一处吃那女眷们下午的茶会时。她们不做活,因为有成群的仆人备着,家里一切事务都归他们照应。她们没有一个能读能写。为着显出她们是太太、因而在一切劳作之上,她们的指甲被任其长到出奇的长度——长到这个地步:她们要戴金的或银的「指甲套」,正如做针线的女人戴顶针一般;那就是说,套法与顶针相同,而长度与弯势则顺着它所包的那只指甲。细链子上还悬着小铃。这个时式,实实在在地使她们不能拿手指去做那些零碎的针工——那是别国的太太们用来消磨许多闲暇时刻的。

较穷一等的女人,看来除了家务的苦役、吃与穿之外,绝无别的念头。诚然,她们爱三三两两地聚在一处,夏天在树荫底下,冬天在墙的向阳面,交换些邻里之间的闲话。可是照西方那个词的意思说的「交际聚会」这一念,不能说已经进到她们心里去。有一位外国太太曾请了几个这样的穷妇人——彼此是邻居、是相识——到她那里消磨一个下午,给她们备了极简单的招待:面包与茶。到时候这些东西摆上了桌,女主人被叫出屋去一会儿,便请客人们自取。她回来时,发觉她们已经把面包仔细地按人数分清,多出来的那一个又极公道地分给大家;每人拿了自己的一份和一杯茶到屋角里去,在那里默默地吃了。

在中国的乡下日子里,这些男女隔绝的严规有一些被极有限度地撇开了。一村之人会凑一小笔份子钱,搭一座便宜的席棚做戏台,再雇一班走江湖的戏子,在春秋节令时演一两天。各家的人都去看;可女人与姑娘都被仔细地安在一块划出的地方单坐,一般往来的机会极少。在较大的城里,太太们有时也上戏园——那里的戏园是长设的——不过她们总占着隐蔽而遮挡仔细的包厢。在乡下的日子里,男人与男孩、女人与孩子天一亮一齐下地、一齐做到天黑;这样的情形下,自然不可能像城里较为从容的深居那样,把同等绝对的约束推行开来。然而,这样一群做活的人里头,那些老妇人的利眼把年轻的女人与男人看得多么紧,而她们之间被许的熟络言谈又是何等之少——这实在叫人吃惊。

除了两性隔绝之外,还有另一层缘由,使我们习惯上看作交际生活中最高之乐的许多事情,在中国不可能有。它们与中国人关于享乐的观念全然相违。据传第一任驻美的中国公使有一回在华盛顿被邀去参加一个招待会,那一晚的招待以跳舞为主。他毫不掩饰地惊讶地看了那些面红体热的跳舞人一阵,又把他们剧烈的活动同他们雅致而分明昂贵的衣饰一比,便转向一位朋友问道:「他们为什么做这样重的活?难道雇不起人替他们做么?」这个故事的确否无从查验;可它若不是真的,也该是真的,因为它恰恰表出了东方人对我们所看作乐事的许多事情的看法。他的观念是在一个全然不同的模子里定形的。他在人生上其实只有一个模范——孔门的模范。一位先生首先、而且高于一切,须得举动庄重安详。走得快便是失礼;跑起来简直是恶行。而在光滑的地板上团团旋转,若只是男人在那里转,在他看来几乎便是疯癫的凭据。可若是男男女女臂挽着臂在那里转,他若容自己的礼貌之念说出他对这种消遣的看法,那话是远不客气的。在他关于体面之乐的观念里,女性不占位置;而在他关于绅士消遣的门类里,任何一种剧烈的活动也不占位置。

中国的先生们相当有一些彼此拜访、彼此款待之事。可是他们那一套繁劳的礼数——别处已经说过——在主客相酬的种种细节上是这样累赘、这样恼人,把行事的一切率性都毁了,使款待成了一桩负担而不是一桩乐事。假使你去拜一位朋友,在门口被那人迎着,随后便得同他在「谁先过门」这个问题上客气地纠缠五分钟,而一开头就已铁定了最后是谁先过;假使这一套现成的客气,还要在客人落座时、在他接那不可免的一杯茶时、以及在这场会见的每一个节点与每一个举动上,一遍又一遍地重来——假使拜客一事要连带这一切,而在中国的上流交际里正是如此,那么便不难看出:交际往来离成为一桩腻烦事、一桩讨厌事,是何等之近。

许多中国先生有极好的藏书,都是中国古人的著作;他们谈起本国的文学来,既在行又极有兴味。其中许多人还专门研究古瓷、玉器、古钱、碑帖与书画,一概是中国的东西;对一个于这些题目略有所知的人,他们是最可爱的伴侣。议论这类题目时,外国人自然发觉自己处在受教者的地位,他那位中国主人便是他的先生。而那位主人所显出的考究之细、查证之耐,足以使他的学生吃惊,并引起他的钦慕。

一个抱着西方观念的人,要同一位中国先生进到近乎熟络的交际往来里去,须得经过一段特别的教习,而这教习只能从阅历里得来。两人彼此都得容让极多,他们所受的教育路数与体系是那样不同,他们心思的方法是那样相异,他们对权威典籍的敬重所依的根基是那样不一样——总之,各人在对方身上都寻得出那么多他所看作极大无知之处,因此这样两个人只能经过缓慢的过程、经过逐渐养成的彼此包容,才做得成熟络的朋友。举个例说:我们大概不会指望寻得着这样一个人:他能就心智与道德之学的种种要点作细密合理的推论,却不知道地球是圆的,而且无论怎样也不能使他明白:一个要从纽约到北京去的旅人,往东走与往西走同样确能到达。然而在中华帝国里,这样的人有许多。人不会指望在这样一个人身上寻得一位精明睿智的政治家:他从没听说过万有引力之律,而且深信日食月食是天上一只狗要吞日或吞月所致。然而这样的人是有的。在我们看来,一个人竟能在文章上是一位大家、以典雅圆熟的作手享有广而实在的名声,却对我们所谓教育之最简单的根本要素一无所知——这似乎是奇怪的。然而这样的例子有许多。

中国的先生——他总是科举出身——是爱辩论的。他有他自己的一套逻辑,而他得出结论所依的根据,在我们有时看来是异想天开、乃至荒唐的。他机敏,善于看出对手推论的链子上的裂口,并抓住它取便宜。他对任何一句孔子著作里的引文一概低头。他有时还能——至少在他自己看来是能——把局面翻转过来压住对手,用他自己对某些双方都认下的事实的解释,把某条争得极凶的道理判在他自己这一面。正是因为这个特点,同他辩论便有一种特别的趣味。它显出他的心思是怎样运作的,以及轻信在多大程度上被拿去顶替了宽广而立得稳的通则。

我有一回同一位卓著的中国学者辩了好几个钟头;他在政府里居高位,所辩的是他提出的一条总命题:狐狸有本事随意把自己变成人。这条命题虽然离奇,我们却为它辩了上面说的那么久,两边看来谁也没能压住谁;忽然我这位朋友兼对手说道:「可是这里北京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你既知道,怎能否认?而这件案子的一切情形,你自己是熟悉的。两年前有一晚,英国使馆的一个兵正要睡下,听见使馆院里有狐狸叫。他重新穿上衣服,取了枪,同他妻子说他要去打那狐狸,就出去了。不久她听见他的枪响,便睡着了。早上醒来,她诧异不见他在屋里。过了一会儿,他的两个同伴把他的尸身抬进屋来。他是在一丛月桂里被寻着的,头上被打穿了。他的枪躺在他旁边,可那狐狸哪里都不见。如今,」我这位对手极为得意地叫道,「这件案子的事实,还有什么比它更明白的?那个兵在那片月桂丛里追那狐狸。他追近了;狐狸看出自己要被抓住,便在眨眼之间把自己变成一个人,从那可怜的兵手里夺了枪,用他自己的家伙把他的头打穿了。随后他又把自己变回狐狸,跑了。面对这样的事实,你还要什么辩论?」他笑着,自信地停下来等我回答。我唯一的回答、也是唯一可能的回答是:我认下他的事实——那些事实北京每个人本来都熟悉;可我不认他的推论。狐狸化为人形以及他随后的举动,不是事实,是推论。我的推论是:那个兵手足并用地在那片月桂丛里爬着,悄悄地靠近那狐狸,他一路不小心地把枪拖在身后,握的是近枪口的地方。一根枝子挂住了扳机,枪走了火,那一发进了他的脑。这场辩论就这样结束了,两边谁也没有把对方说过来。他在这一点博物之学上的观念虽然离奇,这位中国人却是一位明智、睿达而心胸开阔的官员。

中国人的客厅与书房布置得极为雅致,虽然或许并不合我们关于舒适的观念。再说回一家之中女眷所须守的那份深严:该留意的是,来客走近这些屋子时,须得咳一声把自己的走近告知,好让她们有工夫在他进门之前退开。中国人极以自己的儿子为荣,儿子是许在场的,还要被拿出来见人;见人时装出一副漠然,又说许多客套话,说他们如何叫人失望、叫人抱憾、如何笨拙——而这一切,只是薄得几乎看得透的一层帘子,盖着他们的疼爱与自豪。要在一位中国父亲那里得一件极想得到的东西,最稳的法子便是尽可能在他自己家里见他,并在那里赞他的儿子、夸他的儿子。

中国人与外国人在中国的一切交际往来严格限于同性之间,这是不必说的。无论从哪一面看,这都是不幸的。可是在东方关于礼数的看法松到能在某种程度上与西方各国的行法相合之前,是不会有什么改变的。而这是一件不能催急的改变;任何想硬催它的努力,其效必定恰在反面。目前那些可以称作「国际的」交际聚会,缺了唯有女子的风致、机锋与美貌才能给的那样东西,总起来说是些沉闷的宴集。要熬得住它们,须得极大的耐性与一副好思辨的心性;或者不如说:若不是其中总有那么大一份可笑之处来给这筵席添生气,那便非有这些品性不可了。

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在中国请客吃饭,客人一概是听凭主人处置的。两边席面上的规矩各自是那样彼此不同,上的菜是那样陌生,整套餐桌上的礼数又是那样相去甚远,以致这样一顿饭虽然本该乏味,却因客人们的种种出错而变得有趣了;这些客人在自家的地盘上或许是精于雅宴之道的老手,可面对着陌生地做出来的陌生食物、又要用陌生的家伙去吃,便成了笨手笨脚的小学生。一个美国人在中国人的席上做客,若用一双筷子把一粒米满盘子地追着跑,那么等到他在自己桌上看着他先前的主人同刀叉搏斗了好几回、终于郑重地把它们弃了、改用造化所赐的家伙——他的手指——他这一口气便算出了。

款待异邦来的客人,常常既叫人好笑,又叫人受教。我有一回有幸款待一位卓著的朝鲜人,他是内阁的一员,率领每年朝贡中国皇帝的使团来到北京。他举止庄重文雅,脸上显出机敏与才干,而且以学问高深、文笔出众而极受敬重。然而照相的机器、以及那年冬天替他照的相片,是他生平第一次见到这一类东西。煤油灯对他是全然新奇之物,而灯里所烧的油是从地里流出来的这句话,他分明不信。他从没见过、更没踏进过一所外国人的住宅,而宅中种种布置与便利,于他都极有意味。他坐上一把装了弹簧的软座椅时,惊得连平素那副庄重的气度都失了。在我为他和他的同僚所设的一席饭上,看这两位朝鲜先生怎样仔细留意席上别人的举动,并照着他们所见的样子去用那些餐具、去吃那些他们全然不熟的食物——那情形几乎叫人心生怜惜。可是这顿饭的中途,他们给主人演示了一回朝鲜的席上规矩,起初是可笑的,而它最后的后果则把主人的庄重全然弄翻了。两位朝鲜人各带了一名随身仆人来赴席,每个仆人都站在自己主人的椅子后头。他们既不在席上伺候,起初看着他们的在场纯是摆样子的,或者是一种表明主人身份体面的必备之物。然而不久便显出:他们这个位置是附着若干实惠的;因为他们哪一位的主人吃够了哪一道菜,便会把盘里剩下的、或者他手指所能抓起的那么多,从肩上递给他的仆人,由仆人吃掉。比方上鸡排的时候,主人便把还带些肉的骨头递给他的人,那人便啃得干干净净,再郑重地把骨头丢在地毯上。

这是可笑的,虽然于我的地毯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不过我这口气后来是出了:金弘集大人在一个不巧的时刻,把一根格外粗的法国芦笋的根部递给了他的仆人。主人处置这东西时,是照他所见别的先生处置他们那一根的样子办的,结果还好。那仆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为着嚼下、咽下这样陌生的一样食物所作的英勇挣扎,把他的脸弄得发黑,也把主人的庄重全然弄翻了,使主人犯了一桩大大坏了东方礼数的过失。而那可怜的侍者离席时,大约是既厌恶外国人那糟糕的口味——竟把煮秫秸浇上融黄油端上桌来——又惊服于外国人下颌之强、牙齿之利,竟能对付这样一种硬得没有指望的菜蔬。

六中国的宗教

孔子怎么会被看作一套宗教信仰的开创者,实在难以理解。许多外国人正是这样看他的,甚至有些本该知道得更清楚的著作家也这样看。凡可以称作宗教题目的事,他几乎不曾写过什么;他所写的,无非是认可并称许若干在他出生前几百年便已在百姓中间通行的礼。他劝他的门徒依着次序守这些礼,可再往前便没有了。他虽自信受命要复古代先王的道与制——他所自承的使命也不比这更高——却自认对上面那些力量几乎一无所知,而且从来不曾教人说:人对一种高过一家之长或一国之长的力量有什么本分。有一回人问他神明的事,他说他对鬼神所知不多,又认为人的本分毋宁在于尽他对亲族与社会的义务,而不在于崇拜那些不可知的灵。另有一回,人问他祭鬼神之事,他说:「未知生,焉知死。」

孔子是一位道德的思辨者,不是一位宗教的领袖。他是一位圣者,不是一位笃信之徒。他推演出一套伦理,经得住几百年的试炼,而且与中华一族的保全大有关系。可是他对他所认可的那些宗教仪节,究竟自己是否有过什么认真的兴趣,很可置疑。若说有,那他的兴趣毋宁在它们之古,而不在于相信它们有什么效验。他教诲的全部分量,都在维护适中、次序,以及可以称作较低一等的德行。他从来没有越出那条否定形式的金律;而且极有可能,他的意思并不在劝人去行什么宗教之礼,而在于说:若要行,便该行得端庄有度。

他死后过了两个半世纪,中国人才以任何切实的方式承认他的智慧。孔子生于纪元前五百五十一年,死于纪元前四百七十九年。然而就史书所载而言,汉朝的第一位皇帝汉高祖,是头一个对这位圣者表出特别的崇敬与看重的人:他在纪元前二百年上下到他的墓前献祭。而直到基督纪元的第一年,才有奉皇命为纪念他而立的庙。这样的崇祀之所,如今要以千计。他的遗念为每一个中国人所敬,而他的话在这个帝国举国是法。他被引用得多么顺口,无论是王公还是乞丐,无论是议论某个严重的国际问题,还是劝人施舍——这实在叫人吃惊。他的话能了断街头的争执,也能定下国家的方略。有时人引他的话,情形之下这一引显得离奇而可笑,而所引的那一句于争论的问题上看不出有一丝关系;可它有分量。他是这个帝国的大调停者、大权威与大和事佬。

那套被冠上他名字的所谓宗教,是他的门徒与后继者从他著作里几句隐晦的话演出来的。它是纯粹的唯物之说:把万物都归于出自那「第一元」、那最初的微物。这个第一元自己运作,生出造化的两种力,即阴与阳;而由这两者,经一番演化的过程,一切现存的形态便生出来了。至于有无创造之主、有无上帝、有无神明或灵,他最有名的一位注家说:「所知不足以断言其有,而将此题目全然置而不论,我看不出有什么为难。」关于灵魂不死、关于来世的赏罚,他都无话可说。在这些据说是孔子之意的推演里,一个明达的宗教之学的学生找不到多少可感兴味的东西,也找不到什么足以酬他劳力的东西。它们大体上是些混乱而无意义的词语重复,其中的思想或不确定、或竟不存在。而且须得记住:它们并不代表他所说的话——因为他几乎什么也没说——而是他后学或多或少凭想象所作的揣测,揣测他大概信些什么;这些后学中有些人还活在他身后好几百年。

外国人所称的孔子之教,中国人则用一个可译作「士人之教」的名目称它,那就是「儒教」。这个意思,与欧洲不同时期加在某几类人身上的「光明会」之名所传的,实质上是一样的。它所定的礼是祭天地与祭祖。不可少而稍次一等的,是祭日月。到了较近的时代,又添上了祭孔子。最后这一项礼,只限于现任或候补的官员、科举出身的人以及生员去行。凡属这几等人的,都须在他的祠前行礼。祭天地则各等人、男女两性都行。它是婚礼、以及别的同等要紧之事所不可少的一节。

中国一切宗教的构筑里,最精细而最有意味的是北京的天坛。它有两座高坛,一座有覆盖,一座露天。这个帝国里最华盛、最庄严的大典,便是皇帝作为天之子、又作为天唯一的大祭司,每年两次到那里行祭之时。在这场典礼中,他既无副手,也无替身。他为这桩肃穆的本分而预备,法子是在坛垣之内一座专供此用的殿里退居斋戒一段时日。这套礼的细节不必细述;只顺带可以一说:它无论就大体还是就细节而言,都与《圣经》里所载摩西的礼法极为相似。不过有一节是它所独有的。每座坛的周围环列着大铁笼,形状像极大的篮子。到冬祭之时,这些笼里要放进一张一张纸条,每条上写着某个中国罪人的姓名、罪状与别的细情——那些人的性命是上一年里因犯法而被取去的。皇帝便用这个法子向天禀报政事的办理,凡涉及死刑的都在其内。

在这座皇家建筑里的祭礼,有一节特别之处值得一记。举国的男女都祭天地,可上面所说的那场大典与肃穆的礼节里,却不给女子一席之地。她们不但被排出这场典礼的一切参与,而且她们无论什么时候出现在这片地上的任何一处,都被认作是对圣所的污亵。庙里一个本地的守卫,哪怕只是把一个女婴抱进那环绕天坛、构成它外垣的美丽园林里去,也要受极重的处罚。

一八七九年春天格兰特将军游北京时,这座坛第一次在它的历史上被正式开放。在中国人的心里,这是能加于他身上的最高的尊荣之一。有几位外国太太预先知道大门要为这位卓著的美国人打开,便借这个机会进了坛垣;她们料得不错:那些胆小而无知的守卫会以为她们是将军一行的人,因而不敢挡路。这一份客礼原是经我而施于我的客人的,我便觉得有责任早早找机会把实情向恭亲王说明,并为这次擅入表示歉意。他当下答道:「这件事我全知道。可是别提它,连低声提也别提。这事若传开了,是要出大乱子的。」

中国人对教育与文字所怀的那份敬重、乃至崇敬,表现在祭孔的一项特别的附带之事上。这个帝国的每一座城、每一个大镇里,科举出身的人都结成会社。他们在街角、在铺子里以及别的人来人往之处放上箱子,箱上写着一句劝告:「敬惜字纸」。人人都被请把带有印字或写字的任何纸屑纸片仔细投进这些箱里。他们有时还雇人,给他一只篮子和一根竹竿、竿头带一枚尖钉,在街上巡走,把一切可能被丢掉的这类纸拾起来。这许多容器里的东西被聚到一处,隔一定的时日,会社的成员便前有一班乐工,肃穆地列队把它们送到文庙去。文庙的庭院里必有一座小龛、或者说小炉,本书所附的便是北京那一座的图。纸被放进这龛里烧掉,而这些文字的虔信者则伏地礼拜。中国的读书人对外国的文教与雅化之所以看得那样低,大约没有一件事比我们对付印字写字之纸时那种漫不经心、无所在意、在他们眼里是失敬的态度更厉害的了。他们不能明白:一个真正受过教育的人,怎么会对自己一切学问的来源显出这样不当心。

祭祖在中国是实实在在普遍的。这一行法没有例外,只除了归了基督教的中国人;而这些人所受的指摘与咒骂——在个别的例子里甚至到了迫害的地步——没有一桩比因他们疏忘这一肃穆之本分而受的更多。就所能查出的而言,这种祭拜与这个种族一样古老。它是一切宗教形式里在中国人品格的纤维中扎得最深的,而且毫无疑问,它将是一切虚假信仰中最后从他们中间消亡的一种。

祭祖在道理上究竟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上争论极多——姑且不论;那使千百万中国人守这个礼的实际信念,大体上是这样的:众人相信亡者之灵留在他们生前所居的家附近、以及埋着身体的坟附近。他们相信这些灵有力量给子孙带来吉凶,因此必须用祭品安抚。至少在较无知的那几等人里,他们相信这些灵实实在在是靠摆在坟前的祭品养着、吃着的,又相信礼节中所烧的假钱经某种说不清的过程化成了灵界通行的钱币,在那里可以供他们花费。这些念头无疑是粗陋的;可它们确实存在,构成中国相当大一部分人所行的祭祖的一种驱动之意。这礼节之中也许有、大概确有一分孝敬之诚。可是其中也有很大一分是畏惧,是急于在诸神面前站得住,是要替自己讨得那些亡故亲属据信所有的庇佑之力。

这种祭拜把中国人信念中原本可疑的一点弄清楚了。它确凿地显出:他们信灵魂死后继续存在。它又把他们在若干别的事上行事的道理说明了,显出他们那样一律所取的路数,与其说是出于什么选择,不如说是出于一种必然。它说明了中国为什么没有光棍。人人都必须成亲、必须养出儿子,来在他坟前行这个于他永久的安乐所不可少的礼。他必须有儿子,不能是女儿,理由有两重。一家之人虽都参与这套礼节,可行礼的正役必须由儿子担。再者,女儿一嫁,便不再顾自己父母的事,整个被吸进丈夫那一家去了。这套礼节说明了中国人为什么在外国与中国之间、或在本国的远方与家乡之间来来去去,实际上却几乎从不殖民;也说明了为什么他们那样极力看重把一具遗体——不论从多远——运回祖坟安葬。因为这礼是在那里守的,身体也必须在那里才领得着它的益处。若葬在别处,亡者之魂便注定要在寒冷、饥饿与凄凉中游荡。

所谓的祖宗牌位,每一户中国人家里都有;至少在道理上说,每天都要在它前面行礼。这牌位是一片木板嵌在一个木座上,通常漆成红色,上面有金字写明它的用处。它一般被安在一个小龛里,龛上或多或少有些雕饰。可是正式的祭祀则每年两次在坟前举行。它精细与费钱到什么程度,视行祭者的力量而定。坟头被仔细除去草蒿,整成圆形。墓门之前摆一张桌子,祭品便摆在上头。这些祭品通常是各样烤熟的肉,以猪与鸭最为常见,还有米饭、点心、酒,以及绸条——据说那些灵要用它来穿衣。爆竹——中国一切礼节里那个无处不在的随从——被大量地放;大笔的假钱被烧掉,这样便借火传送过去、化过去,供灵界之用。

中国人若不节省,便什么都不是了。这一桌铺陈慷慨的酒食是献给祖先的;可等祖先从里头取得了任何于他们可取的养分之后,它便被这一家活着的人吃掉、喝掉,直到最后一星渣、最后一滴。于是这一天便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节日。有过这样的例子:有些人家太穷、或太省,买不起、不肯买办这样一席的东西,便把它们租来用一天,晚上再原样还回去。另有些人家买假的烤猪烤鸭,是用粗纸板做成再涂上颜色的。他们看来是相信:脱了身体的灵,比活人更容易骗过去。

要对中国三大宗教在百姓心里所占的地位有一个明达的认识,最好先认下这样一件事实:全体人口——归了基督教的信徒照例除外——都是儒教的信徒。那就是说:把这个名目加在一套他并未开创、而且实在极少谈及的宗教行法上,又把它的要目理解为祭天地与祭祖,再加上后来只对读书人才添上的祭这位圣者本人——那么每一个真正的中国人都是儒教之徒。那是中国唯一原生的、普遍的、本土的宗教。另外两种——下文即将述及——可以说是补充的、从属的。读者若把这一件事实记在心上,便可以省去许多混乱。

道教究竟是本土的还是外来的宗教,争论极多,而意见的分量偏向后者。它的开创者是一个中国人,曾游历亚洲别的地方,而他一切的教诲都带着婆罗门教的印记。他与孔子同时,不过年长几岁,并且至少与孔子见过一面。「道教」这个名目,即「道」之教,对这种信仰的性质已经不止是一个提示了。「道」是一个中国字,它头一个意思是「路」或「途」;而这套学说的开创者所自承的用意,是要说明心与物这个宇宙同这个「道」之间所存的关系。从他的著作里引一两句,便可以显出——或许是可笑地显出——他着手这桩事有多么轻易。而这一两句,大概也就把这一形式的信仰里读者愿意细知的一切都给了他。那两句是:「大象无形,唯道是从;道生之。」又:「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他那些理论最能叫读它的人想起的,莫过于一条狗追自己的尾巴。而它们之无义,也几乎相当。

道教在道理上、至少在它原来的形式上,是不赞成偶像崇拜——即崇拜看得见的东西——的;可如今它有一切想象得到的偶像形式,几乎可以说是随时可以照订单做出新的来。它原来教人苦行,或至少教人说:研究纯粹的理、克制身体的欲望,便是人唯一的本分。可这一切早已变了。道士是中国变戏法的、看星相的、算命的和一切江湖卖艺之徒。不老之泉、长生之药、以及那种长在东海某些虚无缥缈之岛上的仙草——这些是他们嘴上的现成话头,而从这些里生出来的念头便是他们教诲的全部分量。他们还把欧洲那个老骗局采了过来(若不是他们自己首创的话),自称能把贱金炼成黄金。

孔子被正式立为举国崇祀的对象、基督降生、以及佛教输入中华帝国,这三件事竟大略同时发生,这至少是可以留意的。中国人有一个传说,说约在救主降生之时,在位的皇帝几次在梦中被告知:不久有一位智者要生在西方,并劝他派一个使团去请他到中国来。另一个传说则说:皇帝之所以派出使团,是因为五百年前孔子有一句出奇的话,说「西方有圣人」。有这么多是确定的:约在基督降生之时,确有一个使团被派往西方去寻一种新的信仰。它走进了印度,而其结果便是佛教输入这个帝国。

佛寺是中国每一片风景里的一个景物。它们在较大的城里以十数计,在较小的城里以十计,在每个集镇村庄里则两三座,而没有一个村落小到连一尊泥像也没有——那泥像还常常破败得不堪入目。这些寺庙一般是靠私人认捐建起、修好、维持的,而舆情逼着一乡之中人人出他那一份。不过也有一些是靠朝廷每年的拨款、或靠田产供养的。凡得朝廷之助的,屋顶用黄瓦,便看得出来——黄是皇家之色,百姓不得用。

除了可以称作正式的拜佛之寺以外,全国各处还有数不清的路边神龛,或供拜佛本人,或供拜佛门诸神中某位次一等的小神。有一回我在山西省游历,离一处叫五台山的佛门圣地约五六英里,遇见这样一座陋小的神龛,土筑的,大小如一个狗窝,上面写着是供「地、气、海中无名土地诸神一千二百四十九位」的。这真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大杂烩之龛。大神各有各自的崇祀之所;可是某位有虔心的中国人想到:或许还有为数不少的小神被漏下没人理,却也值得照顾。他便把它们尽数点了个数,把这座泥龛供给它们受用。这份心思是周到的,可也离奇。

虽然初一、十五以及某些节日更是崇祀之日,寺庙却整年日夜常开;总有一个僧人在那里主持礼拜,而一盏浮在油碗里的灯芯在像前供着一点微弱而长明的光。礼拜总是各人自行的,并没有合众或公众同做的礼拜这回事。寻常的形式极为简单,只占片刻。一个礼拜的人进来,用几文钱从僧人那里买几支香,僧人替他在圣火上点着。香被递给礼拜者,他把它插在佛像前桌上的一只铜香炉里。随后他在偶像前的垫子上伏拜三次,每次在地上磕三个头;僧人则同时敲着一面大鼓或一口大钟,好引佛的注意。这一番做完,礼拜的人起身,各干各的事去。这便是中国一切寺庙里通行的礼拜形式。它简单、不费钱,而且既不妨生意,也不妨消遣。在较大的寺庙里,附着若干僧人与沙弥,他们须得「值班」——很像船上的水手——按定时日夜行这套礼节。这些僧人作为一等人,以无知与恶习著名。他们不许娶妻,而其中能读能写的大约不到十分之一。那套仪轨的词句极为有限,几乎只是一两个梵文的字,他们是靠人一遍一遍念给他们听而学会的。

佛门有一套按级排定的教阶,顶上那一位因无更好的名目,姑可称作大主教。据说在教务上他只在西藏的大喇嘛之下。我在前面说过的那处圣地五台山,同这样一位大主教互访过。他是一位面目极和悦、举止极温和的老先生,约七十岁,不是中国人,是西藏人。因此他的中国话说得不好,可我们的谈话还是对付得很好。他摆出极上等的茶来喝,茶里还加了乳(中国人从不用乳)和盐。那味道一点也不难喝。这老人有几分爱说闲话,对一切外国之事显出极大的好奇与极厚的无知;一场长谈之中,他变得十分坦率、十分不避人。他告我说:大主教是由主教们从他们自己人里投票选出来的,一任六年。他已经被选过三任,再过几个月又要重选。他天真地添说:他怀疑自己会不会再谋一任。他对这个位置的单调有些厌了,年岁也上来了,况且——要保得选上,花费太大。这份体面、俸给与外入,抵不上那个花费。

在僧人这套正式的教阶之外,另有一种不合常例、而且比较晚出的名目,叫作「活佛」。据说他是原初那位佛的化身,在这个组织的议事上不占份,自然是神圣的;而他一生中最不幸的命,便是坐在莲座上受人礼拜。照道理他永不死,只是离去;随后被人寻找,而且总能在某个小男孩身上寻着他再一次投的胎。这里有一分说不通的地方:原初的佛只有一位,而他如今的化身却有四位:一位在拉萨,三位在中国三处不同而彼此竞较的圣地。

佛教分明因与基督教相接、相较而添上了某些念头,以及与之相应的说法与名目。今日所传的佛教里若干最要紧的说法,在原初关于存在、关于赏罚的理论里是寻不着的。早期的佛教对天堂或地狱、对一位有位格的魔鬼、对一位慈悲女神,都无话可说。本书所附的那样一幅像——画的是一个僧人把撒但踏在脚下——原始的佛教徒是看不懂的;那位佛门的圣母观音,本书也附了图,他们也一样看不懂。

一个西方人走过中国城里的街道时,会觉得奇怪:那些墙上贴满了各色招贴,其稠密不减于此地任何一座城的墙——除非那里已经贴上了中国的告示「禁止招贴」——他会觉得奇怪:在那些花花绿绿的江湖药告白之间,竟读到「有求必应」,或是「诚心求者必应」这样的字。起初他以为美国那些怪人在中国有个同胞,也学他们把《圣经》的经句贴在不成体统的地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些只是佛寺告白的头行,贴出来是想求得礼拜者的祷告、因而求得他们的钱——因为规矩是:不出钱便不代祷。它们是当作生意贴出来的。

中国托钵的、即游方的僧人,其数必定极大。他们是被鼓励、被养着的:按这一门的规矩,任何僧人到任何寺庙投宿,都有权白得一宿之住与一餐之食。他们中的多数是职业的乞丐;为着把他们的乞求(那乞求通常是为某处远在天边的想象出来的寺庙)说得更有力量,他们造出人为的残缺,或者特意下功夫把自己本就可厌的样貌弄得更可厌。我在街上遇见这样一个人,曾出一笔于他算是可观的钱,要买他左手的指甲。他向我保证说,那些指甲十年没剪过;而从模样上判断,恐怕更久没洗过。它们足有八英寸长,弯得像鸟爪,那只拇指甲像一道长拱越过其余诸甲之上、之外,直伸到他手背的外边才止。他只能把手掌向上、略略拢着捧在胸前。那几片指甲本可以做一件独一无二的珍玩,可我所出的价被他愤然拒了。加上他那头头发——那头发违着僧规留得很长,照他所说是为着一个誓愿,又说十年没有梳理过,这话看着也像是真的——这几片指甲便是他一份值钱的本钱。

另有一等僧人可以称作「职业募款人」。他们不附属于任何寺庙;可是一旦有大修或别的非常之事需要不寻常的大笔银钱时,便请他们出力。我在北京见过这一等中的一个:他两腮上被开了圆洞,对着洞口的上下牙都被打掉了。从这样开出的通路里穿进一根中指粗的铁棍,两腮之外各伸出一英寸。棍的两端各松松地系着半圈铁箍,绕过他的后脑。这箍上又系着一条铁链,就是人所称的拖木头的那种链子,长得足以在他走街时在身后拖上好几英尺。他身上还穿着乞丐的百衲衣,那是一件僧服,用尽可能杂、尽可能对比强烈的各色小布头拼成。他被雇了去挨家挨户为一座著名寺庙的修缮募捐。他是个厚颜大胆的无赖,对他连一丝微弱的同情之由都没有。那根棍、那条链和那件破衣,是他精心备下的本钱。他甚至能把那两个腮洞装出流血的样子。他从雇他的寺僧那里领固定的月钱,另抽所募款项一成不变的成数。

另有一种为寺庙修缮筹款的特别法子值得一记。寺前放一个箱子似的小小构造,只大得容一个人站着。一个僧人——有一等人正以这种乞法为专业——被放进箱里,箱子牢牢钉住。随后在箱面每一寸可用之处钉进尖锐的钉子——一直钉到它们与这僧人身上每一处紧紧相贴,他往任何方向都动不了一寸。只留下他的右手与右前臂是自由的,好让他可以借一根绳子敲响寺钟,以引路人注意他的凄惨处境。随后给每一枚钉子定一个价,其总数自然就是所需的银钱之数。每枚钉子的价值按它对着这僧人身上何处而定,对着眼睛与要命处的最贵。这一出戏的道理是:路人见这位圣僧处境可悯,便会急于帮着把他放出来。而他们能做到这一点的法子,便是把那些把他围得这样紧的钉子买下来。另有一个僧人在旁候着,钉子一被付了钱便拔出来交给买主,买主于此便有了自己善行的长久纪念。照道理,那被囚的僧人须得不歇不断地站在他那狗窝里,日夜如此,直到每一枚钉子都被拔去。

篇幅只容举一桩事,来说明佛教向它的信徒所要的那些自加的残忍与苦行。有一个热得难耐、尘土极深的下午,我在北京西南一处路边茶棚里歇息,看见一男一女走近来,而他们搅动大路上那层深尘的样子极为特别。那男人从某一点上往前跨一大步,随后面朝下把自己的身长量在路上;再把两脚放在尘土里他额头所标出的那一点上,又跨一步,又量一次身长;如此进行下去,一步一拜——中国人是这样叫的。每一拜他都在尘土里磕三个头。这做法叫我想起小时候见过的尺蠖。我问起来,他说:一年前他的独子病得极重,他曾许下一个誓愿:佛若把这青年的身体复原,他便朝拜五台山,再回本村,全程都照上面所说的样子走。那路程将近两千英里,而他一天能量约三英里。他已经七十八岁,形貌枯弱,差不多已经耗尽;一眼便看得出:他活不到践完他的誓愿。他额上已生出一块鸡蛋大的硬痂。然而这个人对「不如弃了这场无用的朝拜」的建议既震惊又恼怒,用他那衰弱的身体量着路,从视野里过去了。

中国的男子同他西方的兄弟很相像:顺境时向宗教的心不如逆境时。风暴一起,他便奔向遮蔽之处。因此佛门神前的虔信者,通常以女人与孩子占大多数。便是这些人,也是把它当作一种补充性的信仰来奉的,而且惯常地不理它一些最要紧的教条。比方说,吃荤、或以任何形式取生命,在佛教徒是严禁的。在寻常百姓中间,检验虔信佛教的一条尺度,被说成那句耳熟而略觉不快的话:真的佛教徒连自己身上的虱子也不肯弄死。然而在中国走一天以上的路,也未必寻得着一个有人给肉却肯拒吃的佛教徒。中国寻常百姓之不吃荤,不是出于原则,是出于贫穷。禁饮酒那一条也是一样。而我们若拿禁诳语那一条来做尺度,全中国便没有一个好佛教徒。

然而与此同时,一旦祸患来临,这一形式的信仰竟又显出暗中把住中国人心思的力量,其情形叫人吃惊。有些心智实在广大、见识清明而有统驭之力的人,把自己降格去做最幼稚最可笑的事,又在僧人身上花大笔的钱,好求得一点实在的便宜,或把一股恶运转成好运。举个例:有一位卓著的中国政治家,他的名字与身影在欧洲是人所知的,正为这个缘故此处不提他的名字;他极不公道地被革了职,又把家族与政界的一切门路都拉遍了而无用,终于用了整整一年、并用了一大笔家财的很大一部分,挨着北京城内与近郊那数不清的寺庙神龛一处一处去拜,每到一处、每离一处,都用上面所说的那种「一步一拜」。

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心智与务实的见识都太高,不会很认真地接受构成今日道教的那一大堆荒唐的虚夸。可不幸的是,佛教对东方人较弱的那一面——他迷信的那一面——所投合得更直接、其荒唐的程度也较轻。正因为如此,它才那样流行、那样有害。它是一种可怕的力量,在使这个民族的品格卑下与败坏上发着作用;凡见过它、并在它中间住过的明白人,对此都不会有疑。它只能被那些对它一无所知的人在诗里或文里理想化、圣化。作为一套实际运作的体系,它是一间藏着腐烂的骨屋,是一座粉饰的坟墓,里头满是死人的骨头。

中国的皇帝本人既是儒教的大祭司,又要求一切现任或候补的官员都奉那个信仰;可这个政府对一切形式的宗教信仰实际上是容忍的。在佛教与道教这两样上,皇帝陛下还更进一步,对这两种信仰加以护持。他供养着它们大批的僧道与寺观,偶尔还摆着仪仗去其中一两处。可他去那里是作为护持者,不是作为礼拜者。他在天坛、或在孔子的神位前,是跪下磕头的;可在佛像前、或在道观里那一路上散乱摆着的众多偶像中的主像前,他只是作个揖而已。

而在中国的北方与西北各省,有千百万回教徒;他们极以自己源出波斯而非源出中国为荣,一直守着他们自己的信仰与礼拜之式,然而几百年来在中国人中间安然无扰地住着。单是北京一地便有二十四座清真寺。

而最奇的是:在河南省的中部,也就是差不多在中华帝国的中心,有一个犹太人的村子;他们分明自各支派离散之时起,便实质上一直居在他们如今这个地方。经过这一切世纪,他们安安静静地守住了他们古老的礼仪,以及他们民族身份的一切别的要目。

七中国人的迷信

凡有意研究迷信对人心的作用的人,中国所提供的园地,大约是地上最上选的一片。这个民族整幅心思的织物,看来都被迷信的念头浸透了。它们在每一个中国人的日常过活里占着要紧的份:管着他的打算,无论那打算是生意上的还是消遣上的;助成或挫败他的心愿;影响他产业的价值;决定他娶谁、何时娶;搅扰他同儿女的关系;有时缩短他的寿数;而且总是规定他下葬的时、地与方式。它们弥漫于各等人,自最高至最低;影响人生的每一举动;把推理之能扭歪;又同逻辑捣乱。它们不只在私人家里的事务上有力。多少次牵涉这个帝国兴衰乃至存亡的严重国事,就是由它们决定的。一个头脑清明的外国人住在中国、与百姓熟络往来,这些迷信的念头给他的印象,仿佛整个空气里满是蛛网,而他一路不断地撞上去,有时觉着好笑,常常觉着恼人。可在中国人,它们不是蛛丝,是扯不断的钢丝。

前面已经述过的中国那两种宗教,其形式与要目,一概不列在迷信这一门类之内。它们看来同宗教信仰没有牵连。若不是它们对中国人生活的影响那样活跃、那样确凿,人会想说:它们之于宗教,正如雾之于水。可它们的力量是普遍的、恒常的、确实的,而宗教则常常只是消极的。它们没有那种即便虚假的宗教也具有的一贯与匀整的轮廓。它们是信念的奇想,是信仰里那些零散的、不成体统的零头碎片。它们像是一套超自然的宗教体系造成之后剩在手边的杂料;可在实际上,它们比那套体系本身更有力、更有影响。一个中国人可以安然自得地看着一尊泥佛被毁,却不肯启程出门,非得先问过星相家、由他定下一个吉日。他可以把道教那一套里所有的神都骂个遍,却不许邻人盖一个哪怕极低的烟囱。

中国的迷信里有一大类带着一种地形的性质。它们与方位有关,用本地的名目归在一处,叫作「风水」。幸而英文里没有与这个词相当的字;因为我们若有了这个字,便会有那件事。它字面的意思是「风与水」;为我们的用处,解说到下面这个地步便够了:这个帝国里每一块特定的地面都有它自己的灵力或灵气。这些灵力内在于那块地面,它凡有轮廓上或状况上的改变便受影响,而周围各处情形的一切变化也使它受影响。凡以任何方式、任何程度改动一块特定地面的周遭环境,这块地的风水之力便受影响,或好或坏;不过照所见而论,一般是坏。

这些灵气——也就是这个「风水」——可以于一个人为友,于另一个人为敌。因此一个中国人可以在某一块地面上盖房子或开店铺,而风水于他有利,兴旺便临到他与他的人;可若是另一个中国人在同一处地方、为同一个用处、盖同一座房子,他便只会遇上祸事,因为那一方的灵气于他为敌。他的儿女要死,他的生意要败,邪灵的咒诅要把他卷进无望的毁灭。反过来说,这第二个中国人若盖一座不同式样的房子,或把同一座房子用作别的用处,那一方的力量便或许满意了,不来扰他。在某一处地方,若那里的灵不容人安安稳稳地卖绸布或卖铁货,开一间肉铺却也许是稳当的。再举一例:布朗可以把他母亲葬在某一处地方,而那老太太会安安静静地歇着,她的灵在棺中既不受扰,也不扰人。可假使葬在那一处的不是布朗的母亲而是史密斯的母亲,那老太太便可能日夜折磨他、扰他。又或者这两人中哪一位的母亲在那里安静了一阵,而邻近的琼斯做了什么事把她惹恼了,她的灵便出来,不容任何人安歇,直到有所举措把她的魂安抚下来、把被扰的风水复原为止。就在几年前,还有若干中国的大员联名上奏朝廷,请把距皇陵四十英里处的采煤采铁停下来,所持的理由是:这采掘会扰动新葬的皇后的骨。再早几年,福州的总督正式奏报皇帝,说不应准某些外国人在城墙以内一处山坡上盖房。他所持的反对之由,是那件被断定为事实的事:福州底下卧着一条大龙,撑着这座城的根基;而在所说的那一处,龙的经脉近着地面,因此那些房子若盖起来,其重量要阻碍它的血脉运行。

本朝之前的那位皇帝同治,死于一八七五年正月。他直到当年十月才下葬,因为寻不着一处可以安放他遗体而又不扰动风水的地方。为着保住灵气的均衡,本朝设了两处皇陵:一处在北京以东约一百英里,一处在同样距离的西边。皇家的遗体便轮着安放在这两处死者的居所里。同治的父亲咸丰既已葬在东陵,按规矩,这位青年自己便该安息在西陵。可钦天监的星相官占卜之后宣称:西陵寻不着一处可以安放他而不害国家的地方,因此他须葬在别处。此后是几个月的勘查、屡次转咨各部各衙,以及新皇帝的多道谕旨;折腾了九个月,终于议定:他本该归葬的西陵,断然葬不得;而只要采取若干预防与安抚之法,倒可以在东陵入土。这便办了,算是两害之中取其轻。整个帝国为这个问题动起来;它在多次国事会议上都是要命的问题;而所耗的一大笔钱——估计约二十五万元——都只为着断定:一个没有用处、又有恶行的青年的遗体该埋在哪一处、才不至碍眼。不敬之徒在中国也和别处一样是有的;在茶馆以及别的公众聚处,便有人说:这场为难只是星相家们串通的结果,算是把好地段垄断了。他们并不常有机会把皇家葬地的问题握在手里,因此只要还有钱可以从制造为难与阻挠之中挣得,他们便不打算把这个问题断下来。不过并没有理由相信实情如此。若能把今日中华帝国境内已入棺而未下葬的棺材点一个数,那结果是要叫人吃惊的。它们较常被寄放在寺庙里,可在私人家里、在作坊里也寻得着,还常见用席子盖着摆在旷野里。有些例子是因为没有工夫办那套繁复的丧仪,或是没有钱应付风俗所定的奢费;可绝大多数的例子,是因为风水上的为难。这个国家的每一户人家都有自己这一路的经历。遗体为着宗教上的缘故——如另一章所述——必须歇在本家的祖坟里。这件事以及送终诸礼的别的细节,一概要问算命先生;而他们便指出:诸灵提出了某些异议。于是又起一个新问题:把地面怎样重新布置、把它的轮廓怎样改动、把周遭怎样重新调整,才能把这些异议除去?多数的例子里,这为难容易了结,靠的是某件荒唐得可笑而又无关痛痒的举动,比如在墓地某一处种一棵树,或者把一株灌木、一块石头搬走。可在许多例子里,诸灵是执拗的,这个问题悬着几个月乃至几年不得解决。而在这期间,谁若敢不理风水便把死者葬了,那才真是个胆大的中国人。该说一句:这样的迟延并不像人所可能料想的那样于卫生有碍,因为中国的棺材照例是密封的。

中国那一大群职业的星相家与占卜之人里,无疑有许多贪婪的骗子。这个国度里有江湖郎中,也有不体面的诉师。可这些是例外,不是通例。这个「风水」之惑把整个中华民族按在它底下;而占卜之术的行家作为一等人,其为它的受害者之真诚,与那些雇他们去替自己的事务解开它那些纠缠不清的谜的人,是一样的。再说回同治的葬事:这个帝国许多最能干的官员,对他被安放在东陵的后果毫不掩饰他们的忧虑。而后来几年国里遇上饥荒、水灾与别的祸患时,这些人里有些还大胆地在上奏朝廷的文字里指出:这些灾祸乃是坏了风水的结果,是对把先帝葬在一处他本不该归的地方的惩罚。

单用例子来说明「风水」这一地形上的迷信在这个民族心里所有的力量,可以写成一部书。它是这个帝国的律例所认下的。一个中国人可以在法庭上控告另一个人,为他任何能向法官证明确曾于他房宅或店铺的风水有不利影响的举动索赔。一个俯视他宅院的烟囱或窗子,当下就会被认作正当的讼由。而以这一类怨情为根据的官司,其数是相当可观的。多年前,中国的户部侍郎——他又是一位有名的诗人——不许一个众所知的美国人在自家房上盖任何烟囱;那美国人住在他隔邻,又在中国政府里当差;理由是那些烟囱会影响这位侍郎住宅的风水。结果这个美国人整个寒冬在自己屋里都不能有足够的火,只得靠炭盆与身上的厚衣裳撑着。后来京城里一座煤气厂盖了一根高烟囱,使那讨人嫌的构造一英里之内一切建筑的价值都减了一半以上,除非那些是搬得走的。教堂的钟楼与尖顶在中国是不智之举,若不说是给盖它们的人招来实实在在的危险;因为在百姓心里,它们对一方地面的作用,极可能以种种超自然的方式为害。

这样一套东西加在信它的人身上有何效力,实在难以想见。它必定妨生意、遏事业,并拘束那种于健全发展所不可少的个人行动自由——这一切是明明白白的。可它远不止于此。它把人一时弄成发狂的迷信之徒,一时弄成没头脑的懦夫。而一切懦弱里,没有比那种畏惧摸不着、看不见的危险更害人、更无救的:那样的危险,人既不能与之搏斗,也不能从它面前逃开。不难想象:这样一套东西,连着它那无数的支蔓与种种用法,尽可以把有组织的社会生活与生意生活的轮子彻底卡住,使万事停摆。若不是中国人在因应调停上极为出色,又能以耐性与成效周旋于难处之间、在难以取胜之处懂得折中,也许它真会如此。他们若不是这样沉着、和气而务实,这一普遍的迷信之存在,早该把整个种族逼进疯狂里去了。

他们有极多的法子安抚一方地面的灵,把一方的灵气调整重排,好挡开凶、招来吉。在任何一件事上,指出危险的是占卜之人,而顺着它便可以避开的方子也由他开出。走过中国城里的街道,常能看见砖墙的立面上嵌着一块方石,上面刻着几个字,念作「泰山石敢当」,或者看情形念作「南山石敢当」。解说很简单。「泰山」与「南山」是中国两处著名的圣地。石头是从那里运来的,往往花费不小,照上面所说刻好,再嵌在某几处的墙里,作为对某种想象出来的凶气的一味指定的解药。它们较常见的位置,是在一座房子的墙上,恰对着一条胡同的尽头——那条胡同通到这房子所在的街上,却不穿过去。在这样的情形下,其道理是说:这几块圣石会使从那条胡同下来的任何邪灵或凶气转成直角走开;而若没有这几块圣石,它们便要穿墙而入,给屋里的人作祟。另有一个简单而不费钱的求福之法,是在一条红纸上写四个中国字,意思是「对我得福」,或是「对我生财」。这样写好,纸条便贴在某人住宅或办事处正门对面的墙上,那人便是它所要惠及的人。因为这两句话里的「我」指的是这纸条本身,那么它便一眼可见是指着街对面那个中国人——正是他把这纸条贴上去的。

给中国的风景添了秀色的宝塔,有相当一部分是为着把这些灵气长久地调停停当而建的。中国人看来是信「奇数带吉」的,因为塔里的层数必须总是奇数。此处所附图的那一座,是这个帝国里最秀美的宝塔之一。它建在「玉泉山」的山顶,在北京以西约八英里的皇家园囿之内。

也有为着这同一个用处、在指定的地点建起的小龛。这样的小龛在每一座城里都看得见,就在屋顶上。这一类小龛大小只配给麻雀做窝,安在那里是为着把风水上的某种扰乱纠正过来。更为堂皇的构造则是奉皇命建在河岸上的,为着安抚一方的神——那「河龙」;它在某一阵怒气之下、或者也许是为着引人注意,把一道堤从底下掏空了,或者以别的什么法子招来一场水灾,把周围的地方蹂躏了。

中国人所求或所畏的超自然之力,除了「风水」之外还有无数形式。有吉时,也有凶时。要买地,须得寻出一个吉日才好过户。要住进一所新房子,一家人只有在吉日才进得安稳。一个商人要开一家新店,或一个官员要到一个新任上去,那一个只能在吉日开他的店,这一个也只能在吉日接印。婚丧的日子一概是这样定的。人去问占卜之人,给他若干数据,他便以这些为凭,做一套装神弄鬼的过场,然后报出一个合宜的日子来。遇到将办的婚事,算命先生还要再进一步。人给他两张纸条,写着这两位待婚之人的姓与名,以及各人出生的年、月、日、时;他便据此断定这两人结这门亲是否有吉。他若断为不吉,这件事当下就丢开。他的断语无从上告,而没有一个中国人大胆到敢逆着它成亲。因为这两人之间从来不存什么情爱,把这门亲弃了也并不带来什么伤心。

中国的占候之术有许多种。篇幅不容一一述及,而它们也不够有趣、不够特别,值不得这样做。顺带只须说一句:它们的某些特征,与一百多年前欧洲通行的那些探知或预测将来与命数之定的法子,有极近的家族之似。亚洲人与欧洲人也许并不是谁借了谁的。它们或者同出一源,或者它们那份强烈的相似正显出:人的心智在全地上本质上是一样的。

困厄之时,看来最能把中国人迷信的念头翻到面上来,正如人说困厄之时最能把名义上的基督徒的宗教情感催发出来一样。逢着旱年,北京的居民成千上万地跑到城内元代旧墙上的一处地方去——那地方在如今的城垣之外好几英里——在那里对着一个弃了的狐狸洞烧香求雨。他们实实在在是对着那洞拜,不是对着狐狸。它的祖上无疑是误解了来客们那份虔敬的心意——大约以为他们是来求血不是来求水的——因此在好几代前便搬走了。

这话看着像是旅人编的狐狸故事,可它是事实。朝廷在缺雨之时所走的路数,其荒唐去它不远,倒可以使百姓的举动显得更可信些。逢着这样的困厄,皇帝头一桩举措是禁屠牛。这一举的明白解说,我始终没能弄到。它大约与这件事有些关系:天坛上献祭要用牛,因此牛被认作带着半分神圣的性质。这一法不能招来雨,皇帝便到方才说的那座坛上去,在那里替他自己、也替举国向天献祭求雨。若还不见救济,他可以把献祭与祈求重做一次,或许还第三次。可他在天坛的祈求若不见效,他便动用非常之法。几百年前,在北京西南几百英里一座庙院里的井中寻着一块铁。它被宣称是从天上落进那井里的,此后便当作一件圣物存在那庙里。皇帝派一位钦差、由一位皇族的亲王领头,到那庙里去从僧人手中接过这块生了锈的铁,运到京城。在那里以繁复的礼节把它供在一座庙里;到预先由榜文定下的那一天,皇帝到这座庙来,伏拜在这块铁前,向它求雨。

在每一个中国人的想象里充满周围空气、为他所畏又为他所问的那些灵,并不常被他的手做成看得见的形状、在庙里受拜。不过他偶然也在造化那里寻着一个现成的崇拜之物,便赶忙用供献与祈求去安抚它、讨它的欢心。因此,在山西省中部稍南有一座城叫灵石县,即「灵石之城」。城墙以内有一座「灵石庙」,是一座虽小而秀美、且保得极好的庙,有一班僧人在那里,个个光鲜、吃得好,分明是被照顾得好的。我一八七四年去过那里,见了这块被崇拜了几百年的「灵石」;它不但有自己的龛与一班侍者,还把名字给了中国治下的一座城与一个县。它是一块暗色的石头,直径四五英尺,形状是球形,可轮廓颇不规整,被许多代人的亲吻磨得光滑发亮。陪我的僧人们把关于它的力量与慈善之性的种种极其奇妙的故事灌进我耳朵里。他们请我信:我面前所卧的终于是一切吉祥的有力之源、是抵御一切凶邪的可靠护卫。它是治百病的万灵药,是抚慰一切悲愁的膏。它旁边放着一柄小锤,怀疑的人被许去敲这石头,从而验一验它的灵性。我向僧人们表示了对这位奇特神明的疑惑之后,锤子便递给了我,并被请去用它、验一验这位神性的殿下会不会应声。我便敲了,给这石头相当重的一击,随即听见一声清亮如钟的回响。僧人们大为得意;而我则彻底确信了:他们那位奇妙的石头神,要么是一块陨石,要么是那一带地方多产的天然铁矿石的一件好标本。

也有类似的情形:人有时认为老树身上存着特别的灵力。树前立起祭坛,树干与树枝上则密密地挂满当地人的供献。这些供献主要是些小木牌,上面写着称颂之辞,颂这树据信所有的德,以及向它祈求所得的益。一八七四年我在一趟长途旅行中见了许多这样的树。我见着一株,立在山西省城以外约五英里的一片麦田里,是一株疙疙瘤瘤、饱经风霜的槐树,分明有好几百年了。当地人坚持说它的年岁上溯到尧的朝代,那便有四千多年了。虔敬之心所生的夸张自当尽量宽容;不过尽可以说:这株槐树名声极广,不单为着它的灵性,还为着它是这个帝国里最老、最可敬的树。它已被崇拜了许多代。我见它的时候,它身上各样的牌子几乎压得它不堪,上面写着诸如「酬谢神恩」、「治病有灵」、「有求必应」这样的字。它于治眼病格外有名;因此从远处望去,它像一个衣衫破烂的乞丐,因为它身上盖满了布条,条上画着一双眼睛。这些是那些自信眼力因朝拜此树而好转的人预备的;布条一头钉在树上,条身便留着在风里摆动飘扬。

还有极多异想天开而可笑的迷信,几乎触及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件事,然而没有上面所述的那样要紧。凡属女性的人,无论何种情形,一概不许走近一口正在开凿的井。挖出第一铲土时便竖起一面红旗,那旗便是给一切女子的警告:离远些。这个做法的道理,我始终没能查出。一席饭无论多么正式、多么冗长——我曾赴过一席,共七十八道菜,历十二个钟头——中国人从头到尾不许换席上任何人的盘子。有一回我在北京最时兴的一家饭庄里做主客,我那位既是大员又是密友的主人说道:「我做过你的客,你也做过我的客,多次了。我们各自都很懂对方的风俗。我留意到外国人的席上每一道菜之后要把盘子撤下、换上干净的。你无疑也留意到我们从不换盘子。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客人从一席之始到一席之终都用同一只盘子么?」因为我一向以为唯一的理由是中国人不爱洁净,可出于礼貌又不能这样说,我便觉着答一句「不知道」更方便些。我这位主人似乎读出了我的心思,因为他接着说:「你或许把它归在不爱洁净上头,可那不是解说。我们有一句极老的迷信话,说的是『换家伙死媳妇儿』。」这些只是无数例子里的几件样本。

凡述中国流行的迷信而不把这幅画里较暗的几笔也写进去、换句话说而不把那些作为不可免的结果随之而来的不近人情之举与骇人的残忍指出来的,都不算公正确实。本书前面所说的已足以显出:家人之间的情爱在中国人中间至少有着常度的发展。他们对血脉相连的人并不缺照顾。相反,他们以自己爱亲族为自夸,而他们能加在仇人身上最刺人、最丢脸的形容词,便是暗指他在这一点上有欠。然而他们只要可能避开,便决不容一位亲属——无论多近多亲——安安静静地死在床上。到最后一刻,或许正在生命离开身体的那一瞬,人须得把他从床上搬下来,摊在一块板上。若临终之兆来得早、有足够的预告,这事便办得极其轻柔小心。可无论如何,它必须在生命断绝之前办成,因此往往办得那样急、那样不得不粗,以致加重痛苦,若不说是催快了终局。这个路数出自一种迷信:说人若死在床上,他的魂便占住那床、留在那床上,使那床与那屋都不能再供别人住用。凡在这般搬动办成之前便死了的,那床便须拆掉毁掉,那整间屋也须彻底翻修,然后才能再用。

自我们开始知道中国人起,溺婴的罪名便一直被加在他们身上。有些明达的外国人在这个帝国久住,一口断定这是通行的做法。另有些同样可靠、同样有资格就此发言的人,则同样恳切地否认它的存在。卫三畏博士——论到有力与谨慎的权威,没有比他更胜的——说到中国南方的这个做法时写道:「在广州一带已作过调查,所得的证据显示它是比较罕见的,而且全然不为舆情所认可,虽然它决不是没有听说过的事,做了也不受法律的处罚。」至于在这个帝国的北部,无论就那个词的哪一种公允的意思而言,都确实没有证据显示它是一种通行的做法。

可是一个住在——比方说北京——的外国人,若性子里好留心,不久便要被一桩奇事触动。他看见街上有许多孩子在玩,各样年纪、各样身量。从百姓过日子的样子、从全然没有受过训练的医生这一点,他很容易看出:幼儿的死亡率必定至少与任何西方城市一样高;然而他从来看不见一场孩子的丧事。他要为这个谜纳罕一阵,或许向一位本地朋友求个解说,而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因为在中国人的观念里,议论这样的题目既不礼貌又不吉利。随后,他若恰在某个清早极早的时候在街上,便要寻着这个谜那骇人的解说。他会遇上——我遇上过许多回——那辆运尸车:一辆有篷的大车,两头牛拉着,车头横着一块牌子,写明它那可怕的差事;车里堆得满到边沿,都是孩子的尸身。我见过一次车里至少有一百具,像垃圾一样扔进去,差不多全是光着的,有几具用旧苇筐扎着,而更少的几具——从来不过一两具——装在便宜的木板棺材里。这些车每夜在街上走,把这些可悯的遗骸收起来,有些已被狗咬得残缺;它们像柴薪一般被扔进去,运到城墙外的一个坑里,倾进去,再用生石灰盖上。难怪人要觉着非有一套溺婴之说不足以解释这样一种说不出地骇人的风俗!

然而至少就中国北方而言,这些不幸的小生命极少是有意溺婴的受害者;可他们是一种最残忍、最令人作恶的迷信的受害者——那样的迷信,竟能在人的脑子里安下家来。孩子病了,照父母的力量与明达程度,他所得到的那份焦心的照料与医治,同我们中间所给的是一样的;可若一切医药都不见效、死期看着近了,情形便当下一变。这小东西被剥得赤条条的,放在地上——那地或是土地或是砖地——就在这间屋外门的里边。父母把他留在那里,看着结局。若他熬过了这场考验——这是少有的——他便是他们自己骨肉的真孩子;若他死了,那他从来就不是他们的孩子,是一个邪灵,想混进他们家门来作祟败家。因此他被扔到街上,由那运尸车收去,一如上面所述。没有什么力量能使他们把他妥妥地葬在本家的死者安息之地。那便等于他们认下了他;而哪一个清醒的中国人肯把一个邪灵认进自己家里?这便是那套道理,这便是他们如此推论、如此行事的样子;而那辆运尸车与它所载的,便是这可怕的结果。这样的待法分明弄死了许多幼儿,而那些幼儿在别样情形下本可以复原;而这一迷信所生的后果,其大已足以完全解释那套有意溺婴之说了。

这套道理与行事的路数,中国各等人都有。北京的步军统领是最高品级的武官,又是个格外明达的人,曾获准假数周。他还在假中时,有一天下午来拜访我。我被他那副憔悴的样子吓了一跳,便问他是不是病了。他的回答照他自己的话记在这里:「不,我没有病,只是遇了极大的伤心事。我成亲多年,有几个女儿。你知道我们中国人多么盼有男孩,那么便想得出:三年前我得了个儿子时,我是多么自豪、多么欢喜。他是个结实伶俐的孩子,一天病也没有过,直到约两个月前,他开始瘦弱下去。我请了我们本地的大夫,可他更坏了;末了,约两个星期前,作为最后的一着,我请了你们一位外国大夫。你想得出我多么切望他活着,才会应了这一着;可那大夫救不了这小家伙,上个星期有一夜,我不得不把他的身体扔到门外去。」

另有一件事更是我亲身所知。有一位年轻的女传教士,有个礼拜日早上比平常早些到中国人的礼拜堂去,为着在礼拜之前有工夫去问一问看堂人的孙子——她听说那孩子病了。看堂人屋子的门被什么东西挡着,可她设法进去了,看见那间屋的土地上、一半靠着门,躺着那个她要问候的小男孩赤条条的身体。父母与祖父母坐在屋子那一头,露出极深的悲伤,却并不为这垂死的孩子作一点努力。屋里没有火,虽然已是十一月下旬,而一股又湿又冷的风从纸窗上许多破洞里吹进来。这位年轻女子惊骇地叫了一声,把肩上的披巾抢下来,把那小身体裹住,想把那几乎已经离去的气息唤回来。她打发那父亲去取热水,叫人生了火,终于使孩子复了几分生气的样子。随后她严严嘱咐要把孩子好好裹在她的披巾里、放在火旁边,又看着并没有什么可怕这小家伙会死的理由,便进礼拜堂去了。一个钟头之后回来,她发现门上仍旧挡着那同一样东西;而这一回她来得太迟了。孩子已经到了不能被唤回生命的地步,在她怀里死了。她一离屋去做礼拜,他便又被剥光、放在地上,为着断定他究竟是真孩子还是妖魔。无论威胁还是劝说,都不能使那父母把他葬在本家的墓地里。他们最后应了:把他装进一副便宜的棺材,天一亮抬出城去,埋在某片田里。

这是一个独子。那父母与祖父母都是基督徒,多年来所过的日子与他们所承认的信仰是相符的。在别的任何事上,他们后来都没有显出自己不配被看作基督徒。把这些事实说出来是必要的,为着显出这可怕的迷信对中国人的心思抓得有多么牢。

八辫子

东方人与西方人之间最显著、最惹眼的差别之一,见于头发。东方人的头发总是粗的、直的,而且是真正的乌黑。欧美人的头发较软、较有丝性,往往有几分卷,颜色则各色俱有,唯独没有乌鸦翅膀那样的死黑。那是极少见的。我在东方住了多年,在一个纯血的中国人、日本人、朝鲜人、蒙古人、满洲人、马来人或印度人的头上,除了黑色以外,从没见过别的色调——自然,那些被年岁漂成灰白的头不算,还有一家中国的白化之人也不算,他们的眼睛是粉色的,头发的颜色像积雪。

另一个同样显著的差别,见于脸上须发的生长。无论怎样将养培植,也从没有一个亚洲人能长出一副不是极稀疏的胡子或髭须。最多不过看见一个中国人或别的东方人下巴上、上唇上有几根零落的毛;而更常见的,则是髭须与颊须一概没有,只在脸上或下巴上一颗痣里长出三四根长毛。这几根毛的主人颇为自得,还专为它们备一把梳子;那几根毛被梳着、被手指摩着,一般极尽照顾之心,当作虽然稀疏却极可宝贵的丈夫气的标记。

外国人的颊须,是他身上唯一一处美的标记,使他成了中国邻人羡妒的对象。他们并不赏他头发的颜色,也不肯承认他那又短又乱的头发比得上他们那油亮笔直的辫子。他们把他的大鼻子判作丑,不喜欢他苍白的脸色,挑他眼睛的颜色,又反对他眼睛所生的角度。他们把他的耳朵同他们驴子的耳朵作些不客气的比较;可在颊须这一项上,他们看他实在是大蒙天眷。

他们里头有许多人并不把外国人能长须发这份本事限在一个性别上。一八七四年秋天,我同两位美国先生做伴,在中国极远的内地游历了几个月,那些地方外国人极少、甚或从未被人见过。这两位中有一位身量极短、身子极单薄,可他一身都是丈夫的标记,包括一双格外锐利的男子之眼和一副浓密的胡子,长得直垂到胸前。使我们诧异、也使这位被中国人误会的受害者厌恶到无可计量的是:我们行程的大半,这位先生都被中国人当成一个女人,当成我的妻子。这个荒唐的误会无从解说,只能归在他那极单薄的身形与矮小的身量上。在一座大约有十万人的城里——全城的人似乎都跑来瞪着我们看——我听见当地两位境况不错的居民之间有这样一番对话。阿信指着我那位站在街上我身边的同伴说:「那是个女人。」「不可能,」另一位回道,「你只看他那胡子。」「嗐!」阿信哼了一声,「你知道的不多。在他们国里,女人跟男人一样长胡子。」这位多疑的多马为这件事实发出一声惊叹,又为邻人见闻之广发出一声钦服,这番对话便完了。

辫子不止是一个中国人的记号或标记,它是中国人成丁的象征。在婴孩与童年时期,头或是剃得干净、保得像一个弹子球那样光滑发亮,或是留下几片头发任其长成圆圈,东一处西一处地散在头皮上,每一片上又生出一小撮或一小辫,仿佛血气太旺,在那里发出五六条辫子的新芽。直到这男孩长到十三四岁,这些「娃娃芽」才被剃去,他也才正式被授以成丁那条端重而有尊严的辫子。

可是辫子虽是中国人成丁的象征,本来却不是中国的。它是外来的输入品;同这个帝国里别的样式相比,它是一项晚近的新事。它是满洲的、或者说蒙古的,只在约三百年前由当今这个统治之家引入,而那一家自身也是外来的。顺带可以一说:这种梳头的式样差不多是中国人从满洲人那里采过来的唯一一样东西。在本朝之前,中国人并不剃头,梳头的样子同我们梳我们的头差不多。当今君主的祖先夺了帝位之后,这位新皇帝下了一道诏令,命一切良民剃头、采用辫子。这当下便在举国激起极大的骚动与极苦的反抗。戴辫子被认作是自贬,是给一个外来暴君作奴的标记。群聚与骚乱发生了,一时颇多麻烦,而这个新式样能不能不经另一场长久流血的战争便推行下去,看着是可疑的。

然而这位满洲皇帝是应得来的,他以那份精明与手腕对付了这个难处;正是这份精明与手腕,使他的名字在中国的历史上被称作古今一切统治者中最有智慧的。他不曾放出什么威胁,也不曾试图强迫;他安安静静地不理那份反抗,又下了一道诏令,禁止定了罪的人戴辫子,令他的官员把这样的人的这条附属物剪去,并不许他们剃头。他便这样使剃过的头与一条辫子成了体面的标记;而他的新臣民不久便同他们从前一意反对时一样,急着要采这个新的梳头样式了。直到今日,在中国,满头的头发与没有辫子便是罪人的标记。这位满洲皇帝还更进一步,把中国人对孝道那份极深的虔敬召来助他。他定下:不剃的头与一条乱而不梳的辫子,是丧父母的孝服标记之一。自这样的丧事起一百天之内,没有一个尽孝的儿子会去请剃头的、或容人替他整理头发,无论那头发变得多么不齐整。

辫子如今在中国人中间已成了一个几乎带迷信意味的崇敬之物。它被极尽小心地梳着、整着,用马尾或丝线加粗加长,有时盘在头上,又仔细地盖起来以防尘土。它一概被当作尊严与荣誉之物看待。中国的男孩盼它,正如美国的男孩盼一条带口袋的裤子。拉它是一种侮辱,剪掉它是一桩重罪,依法要受严惩。

辫子的礼数,同东方人衣饰或举止的别的任何一部分一样,是苛细而讲究的。编得松是无赖的记号。股必须绞得紧而贴。它通常在末端系一条黑丝绳与穗子;可白色是中国的丧色,因此一个中国人在丧中时,那黑绳必须换成白绳。一个人若在满是尘土的路上赶路,把辫子盘起包住以保洁净,这样遇上朋友或相识,那么在与他相认或向他招呼之前,必须先把辫子从盘处扫下来,看它在身后端端正正地直垂着。照同样的礼数之规,仆人一概不许盘着辫子出现在主人或主母面前。那会被看作同他衣裳只穿一半便进来一样,是一桩严重的失礼。

中国人对这一举国梳头之式的看重既是如此、既如此之深,那么对一个知道他们那副极端迷信的性情的人来说,几乎每一年在这个帝国的某一片地方,都会毫无来由地忽然刮起一场关于人所通称的「剪辫子」的骚动旋风——这便不足为奇了。照例,没有人知道它怎么起的、什么引起的、可能怎么了。它来去之意外、之无预兆,同西部草原上的旋风一样。不过在有些情形里,它是被读书人一等中怀恶意的中国人有意挑起的,为着发泄他们对外国人的恨;而在这样的情形里,自然要费心把嫌疑引向外国人,指他们是这场祸端的作者。近些年来,无端受害的外国人的性命不止一次因这样荒唐的传言而落入实实在在的险境。

在这样一场热病里,全体百姓——最明达的与最无知的一样——都激动恐惧得发了狂。最荒唐的故事被传播、被信从。这里举几件样本,都取自笔者亲身的经历。某个中国人正沿街走着,他的辫子忽然掉了下来,不见了。那时他身边并没有一个人。另一个人举手去盘辫子,发觉自己已经没有辫子了。再一个人觉得后颈一阵凉,这才发觉他的辫子已经去了。这个人在街上同一个陌生人搭起话来,那人忽然不见了,这人的辫子也跟着去了。另一个人瞟了一个外国孩子一眼,那孩子便定定地盯住他,他的辫子当下从眼前消失了,只留下一股头发烧焦的气味。

这些是这类骚动之时到处流传、而且人人信从的故事的样本。讲理,或者诉之于常识,一概全无用处。说头发只能用剪子或类似的利器剪断、而那利器必须由人手去使——这样讲是白费的。中国人对法术与邪灵是深信不疑的;而如这几件样本故事所显示的,他们把「剪辫子」这件事里的很大一部分、若不说是全部,都记在这类力量的账上。说真的,在这样癫狂的时节里,外国人便是同最亲近熟络的东方朋友或仆人,也以不去讲理为智,倒不如在这题目上持一份谨慎的沉默。在这样的时节,谁也不知道在这题目上一句不留心的话会不会把嫌疑引到说话的人身上,也不知道这样一句话会有什么后果。

人自然会想:在这样的心神台风里,官员们该会商定办法来平息骚动、安抚百姓。他们全不做这类事。在一切迷信之事、或信法术之事上,他们比他们所治的人明达不了多少。前后算起来,我至少见过十几张北京的地方官在这类骚动之时发出的告示,而每一张都是直接足以加重、而不是减轻民心的扰乱的。它们通常一开头便警告百姓说:这是危险的日子,人人都该紧守在家、各顾自己的事。它们劝众人避开陌生人,看好自家门窗时时仔细关着,天黑以后无论如何不要出门,并看好自己的孩子。其中有几张末了还给出一味万灵的护法,一种替辫子保平安的偏方似的方子。这方子多数情形下极为简单。有一张告示只嘱人把一条红线与一条黄线编进头发里;另一张则开了一味要吃下去的药;再一张也开了药,却是一半吞下去、一半扔进灶火里。

这些方子里有一张我记得很清楚,是顺天府尹于一八七七年正月发的。它嘱人把三个中国字照某种样式交缠成一个花字,用黑墨写在三块定了尺寸的特别的黄纸上。其中一块须烧掉,灰要仔细收起、就着一杯茶吞下;第二块须编在辫股里戴着;第三块须贴在门框外面,恰在门的正中之上。府尹向他的百姓保证说:这样防护起来,他们便可以安稳歇息,蔑视那些日夜四处游荡、寻机要抢走忠顺的汉家子孙那成丁与族属之标记的恶灵。这方子被谦谨地题作「万应护辫灵符」。

该补一句:在这些「剪辫子的骚动」里,没有一场有过一丝确实的凭据,证明哪怕有一个中国人从头上掉过一根头发。人人满口都是上面所说那样的故事,百姓全然乱了,生意停摆,然而拿不出一个被剪短了的中国人来。那些屏着气、带着惊惶的脸叙说各件事例的人,一件也没有亲见过;告他们的人也一件没有亲见过;事实上,在这一切乱子里,我从没见过一个中国人见过另一个以这样无从解说的方式丢了辫子的人。每一个故事的根据都是耳闻;而每一场这样的骚动,都是一场无从解说而危险的迷信恐惧的疫病。

在北京这样一场热病正炽、而且就在府尹发出上面所说的告示与方子之后不久,有一天清早我被人从床上请了出去,见一位美国传教士;他来报说:前一夜有一个中国人在他所管的礼拜堂里睡着,被剪去了辫子。这位传教士很知道:在当时正炽的骚动里,这件事的风声若传了出去,那礼拜堂一个钟头之内便要被一群号叫的人毁掉,或许还要死人;因此他极为审慎,把这位受害者一个人锁在一间屋里,天一亮便赶到使馆来求主意与帮助。我匆匆给这城的步军统领写了一个条子,请当日晚些时候一见,没有说明缘由,可用意是必要时讨一队兵来护住礼拜堂,免遭众人之害;随后我便到那地方去查这件事。

事实极为简单。那是一桩实实在在的「剪辫子」,是我生平所见的头一桩、也是末一桩——除了许多罪人依法定程序被剪去辫子的例子以外。被剪的那个中国人是个「乡下来的人」,到北京来学基督教;传教士好意准他同两个本地基督徒在礼拜堂后头一间小屋里住几天几夜。因为他是个生人,便至少有这样一种可能:他是被怀恶意的中国人派到礼拜堂来的,借着假称对基督教有兴味而在那里立了脚,然后把自己的辫子剪掉,指望这样挑起一场反对外国人的乱子;可是在极严的盘问之下,他所说的是一段完全一贯而相合的话,这一层嫌疑便撂下了。

他前一晚九点钟在我寻着他的那间屋里睡下,另外两人随后不久也睡了。他约在早上两点钟醒来,觉得头上怪怪的,举手一摸,发觉辫子没了。他吓得几乎失了魂,喊起来,把同屋的两人惊醒;那两人惊惶不下于他,点起一支蜡烛,三个人便坐着发抖,直到天快亮,其中一人去叫那传教士。他为此出门时,在院里雪地上寻着了那条丢了的辫子,分明是被扔在那里的。

严加盘问所查出的事实便是这些。这件事使我大为不解。整夜同那乡下人在屋里的那两个人,都是众所熟知、不容置疑的。凡他们所知的,都与那乡下人所说相符。寻着辫子的那个院子被一道爬不上去的高墙围着。那间屋的门窗前一晚都仔细扣好了,没有人能不被屋里人知道便进来。辫子是被剪断的。这是明明白白的:它就在我手里。它是用剪子剪的,离头约一英寸,干干净净、利利落落地一下剪断。它格外粗,要把它从头上剪断而不惊动它的主人,必得有一副有力的手腕、一把极利的剪子,并极其小心。

查了很久,一无所得,我便又问了一句——那一句我已经问过许多回:

「睡觉的时候,屋里除了你们三个,没有别人么?」

「没有。」

「晚上早些时候这里也没有别人么?」

一个说「没有」,可另一个想了一想说:「有,傍晚早些时候阿信在这里,可他在我们睡下之前就走了。」

「他在做什么?」

「他在把几张洋纸缝成一个本子。」

「他有什么家伙?」

「一些线、一根针,还有一把剪子。」

「屋里另外有、或者近来有过第二把剪子么?」

「没有,很久没有了。」

「阿信把剪子带走了么?」

「带走了。」

再往下问,问出了这些事实:阿信直到那乡下人上了床睡着之后才离开那间屋,而他坐着做他缝本子的活时,所坐的位置使那睡着的人的头就在他右手边近处,而另外两个中国人则在稍远、桌子的另一边,正忙着看书。在这样的情形下,阿信要抓住那睡着的人的辫子、用他的剪子把它剪掉而不引起旁人注意,连身子都不必转,再没有什么比这更容易的了。他们两人里若有谁在那要紧的一刻恰好抬头,那张桌子比受害者的头高出不少,也会把这桩事挡在他视线之外。

阿信从前在我一位朋友那里当过差。我知道他是个中国的顽劣小子,好看与捣蛋一样出色;因此我几乎不疑他若愿意,是能把这桩剪辫子的事说明白的。于是我请那传教士亲自去找阿信——他在教会所设的一间印书房里做事——把他立刻带到我面前来,而对为什么要他来不给一丝暗示。阿信不久便到了,面目开朗,坦然而带笑;照常行了礼,便安安静静地站着听我的吩咐。我不作任何开场,便问他前一晚为什么剪掉那乡下人的辫子。他硬硬地否认做过此事,又对辫子竟被剪掉这件事显出自然的诧异,还纳罕会是谁犯下这一举。他承认自己曾在那屋里、有剪子、而且所坐的位置正如旁人所述。在严加盘问之下,他承认他缝成本子的那些纸是他从印书房里偷的。他说,偷一两刀纸,那是小事;可剪掉一个中国人的辫子却是极重的事,该受重罚,这样的举动他是万万、万万不会犯的。

他就这样答了一个多钟头的问。无论哪一点上都抓不住他。他对这一罪过之重的感受,比我还深。哄与劝都不能动他、也不能套住他。比方我对他说:自然明明看得出他并无害人之意,只是在剪子上使了一个孩子气的顽皮,一时见那睡着的人的辫子那样便当地垂在床沿上,抵不住兴头的诱惑;他当下便纠正我。他自己是个中国人,懂得不去动人的辫子,连玩笑也不动。剪那条辫子的人,无论是谁,剪它并不是为着捣蛋。那是一桩重事。我向他保证说他若认了、必不至于有什么祸事临到他,这也没有效力。他既没做过这桩事,怎么认?

这样把那番谈话的大略叙一叙、把它彻底的失败显一显,是容易的;可无论笔还是铅笔,都画不出他那张无辜的、孩子气的脸,那双平静安然的眼睛,那随口答来的、确凿而又有礼的声调,以及总而言之他身上全然不见一丝有罪的痕迹。阿信若真有罪,那么一切迹象在中国人身上便都失了效——有时它们确是失效的。我有一位朋友极善于查出中国的窃贼,他曾说他的秘诀全在于:忽然问那嫌疑的人,他为什么、或是什么时候偷了那件不见的东西,然后紧盯着他的喉咙。他若有罪,回答之前必定要咽一下。可阿信连咽都没有咽。

到末了,我累了,也不耐烦了,然而完全确信是他剪的辫子,便说:「很好。你否认这一举。我照样确信你有罪。我到这里来、又叫你来,不是要给你招祸,是要帮你脱祸。我并不愿见你受罚;而且如我一再向你保证的,我极愿做任何可能之事免你受罚。你有罪。那条辫子是你剪的。在如今这样骚动的日子里,中国官府会怎样对付一个哪怕只是被疑为剪辫子的人,你比我知道得清楚。那条辫子是昨晚在这间屋里用一把剪子剪的。你在这屋里,屋里唯一的一把剪子在你手上,而照你自己所承认的,那剪子整晚没有离开过你。我要把你连着一份事实的陈述交给中国官府,让他们照他们的职分去断你是无罪还是有罪。」

便是这一番话也没有动他。于是我转向随我同来的一个仆人,吩咐他把我的名片送到近处一处警局去,请立刻派两个差官来见我。阿信听见这话,仍旧显得漠不在意地站着;直到那仆人正从门里出去,他的样子快如闪电地一变,说道:

「你不必那样办。你说得全对。那人睡着以后辫子是我剪的,正如你所猜的那样;我回家时把它丢在门外的雪地上了。我剪它是为着弄他、吓他,他是个极土气的乡下人。」

我知道这孩子这一番不经心之举在本地官府手里得不到多少宽恕,便同那传教士议定不把这件案子报给他们,而替我请见步军统领这件事编一个别的由头。那传教士这一面也许下:一个钟头也不耽延,把阿信送出城去;又把那被剪短的乡下人整天单独关着;随后也由两个稳当的中国人护送出城,带一点小小的礼物送他回家。这个办法办成了,而唯一一桩真的剪辫子的事,一丝风声也没有传出去。

这件事的后续可以说明中国最高的官员把剪辫子这一罪过看得多么重。一个星期后,那时是这个帝国摄政王的恭亲王带着内阁诸员到使馆来作新年的拜贺。谈话之间,他问我那一天先请见步军统领、随后又把请求撤回,究竟要他做什么。原来他们费了很大的难才寻着他,刚把我约见的事通知了他,就被我第二个条子取消了。我便把这件案子的事实叙了一遍,又添说那条辫子的被剪只是一桩孩子气的顽皮,看来以不去理它为上;可亲王并不这样看它。他变得极为激动,说那中国孩子剪辫子时很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说他已经该抵命了,并坚持要我把他的姓名与住处告他。幸而阿信的姓与他被送往何处我都不知道,因此没法把官府引上他的踪迹。几乎无疑:那一桩孩子气的顽皮,若他在那个时候落到他们手里,是要叫他抵命的。

九中国的公堂

中国每一位地方官衙门正门的当中,有一座低矮的木台,约十英尺见方,上铺红毡。台上摆一张桌子和一把气派堂堂的官椅,都披着红。桌上是笔墨纸砚,而近手的墙上挂着鞭子、竹板以及别的刑具。台的一侧悬着一面锣和一口钟,另有那寻常的木槌,两样都可以敲。

这便构成了中国那原始的公堂,其布置与这个帝国一般古老。虽然实际上一切案子都在墙内审,而且许多是闭门审的,然而照道理说,这里仍是公堂:对一切愿来的人是公开的,对天也是敞着的。任何中国臣民有怨要控另一人,都可以在一日一夜的任何时辰来敲那面锣。于是这位地方官依法便须立刻穿上官服出来,坐在审断之椅上,就在那里、在任何愿在场的人面前,无所畏、无所私、不取费、不受酬地审断此案。这便是中国对「天理之目不眠」这句老话的示范。至少照道理说,中国的公道是迅速的、不费钱的、靠得住的。

中国的审断之制大约是世上最古的,而且看来几百年间不曾有过什么大的改动。它简单,而且显出曾费过一番周到的功夫,要护住一切有事要用它的人——无论是控人的还是被控的——不受不公与勒索。其中备了许多制衡,比如上告更高的衙门,而在某些案子里还有皇帝本人的最后复核。这个帝国的历史上很早便设了一系衙门,专为着护住极贫之人,在那里无论以什么借口、什么名目都不得索取任何费用与开销。最微贱的乞丐只要照所定的步子办,照道理便可以确信:他的案子会送到皇帝陛下本人面前,而断它的不是别的,正是那至尊至终的「朱笔」。

这最后所说的衙门、或者说这一系衙门,其组织与职分所及都是独一无二的。它在中国叫作「都察院」,即「京师的查察之衙」。这个名目通常译作「监察院」,大体上指明了它的职分。那职分是:凡送到它注目之下的一切讼案,一概不取税、不取费、不取任何一种报酬地受理;并复核、查究、纠弹这个帝国内一切品级、一切等次、一切职分的官员之行事。无论什么人,不论他的地位如何,都不至于高到、也不至于低到能逃出这个衙门官员的察看。皇帝本人常常受他们的纠弹。当今在位的光绪在赴前一位皇帝丧礼的路上,有一位御史把一份奏本递到他手里,抗议他继承帝位;随后为着表明他信念之恳切,就在这位新君面前自尽了——而这位新君还只是个三岁的孩子。一八七一年,北京一位御史大胆地与那时总揽政务的恭亲王相抗,而亲王觉得:把他向美国公使许下的话违掉,倒比去办那件管住一个品级远在他之下的本国官员的事更为稳当。

这部律例上溯二十个世纪,屡经修订;如另一章所指出的,它大体上是明智、适中而近人情的。它极其细密地按犯罪情形之不同,定下各样各等的处罚。它规定同一罪过若屡犯则刑罚渐重,其法与我们自己的律法差不多。有相当多的轻罪依法可以纳赎折免。因此一个被判受一百板的犯人,可以纳银五两而免掉这一刑。别的一些条文比人所能料想的更近人情。因此,凡判了死刑的罪人,若有父母或祖父母年老衰病、或年过七十,而又没有别的儿孙可以照看他们,他的案子必须奏明皇帝陛下。判了笞杖的妇人受刑时,必须许她留着内衣;而除了谋逆叛乱之外,任何刑罚都不得加于七岁以下、九十岁以上之人。律例里有些条文是可笑而离奇的。因此,判了流放的天文生可以改受一百板,除非他们犯了所列的某几种罪。为什么天文生该这样得着别人所不得的特别优容,那是看不出来的。一个儿子若在远离家乡之处订了婚约,而不知他父亲在家里已经替他定了亲,他必须把自己所择的丢开,娶他父母所择的那个人。一个官员不得娶他治下任何居民的女儿。某几等血亲之内成婚,不但严禁,而且同姓成婚的人可能被判这婚约作废、聘礼入官。乍一想,这一条看来并不造成什么实在的难处;可中国四亿人里只有四百零八个姓,因此这条法度比在别的国度里——那里家姓的数目并无限制——更容易妨碍婚约。这部律例里有一条,尽可以抄进各国的法典里去:凡议婚之时,必须向男女两家说明:两人都不是「衰病、有疾、或年岁过大过小」。在这几点上有欺瞒者,要受重罚。

有这样一套大体上适中而合理的律法,又有一套周备的制衡与防备以防不公,人本可以料想:冤屈少有不受惩的,无辜断无不得明白的。然而中国公堂的实际运作显出:贿赂、勒索与狠毒的不公,在任何设得再周密的制度之下,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容易的、常有的。那里没有陪审,而律师是闻所未闻的。案子的断定与其说是直接依律,不如说是依例。这一做法招出了一等在衙门周围没有名分的帮闲之人,人称「查例的」。他们没有被承认的名分,一再被大员们斥责,皇帝也禁地方官雇用他们;然而他们照旧在这个帝国各处存在着、干着他们那一行。他们的差事是:每逢有一件案子要审断,便去查档,寻出一件相似或相类的旧案,好作堂上这件案子处断的样子或指引。不难看出:档案上溯几乎到开天辟地,那么任何一种合「查例的」心愿的成例都寻得出来;而正是在这里,贿赂、勒索与讹诈最常被榨取。无论被控的人是无辜还是有罪,那位「查例的」都须被「见一见」,并用一笔丰厚的费用把他有利的呈报买下来。若再补一句:这些饿鹰般的人除了从堂前的人身上弄来的那些,别无报酬,而他们几乎一概是富的——那么整个故事便说完了。据信中国的地方官极少直接受贿。他受贿的时候,是经由同他堂上这些帮闲之人一桩私下的买卖安排。

中国的地方官在依法可用什么手段从案中当事人或证人口里榨出真话这一点上,被给了极大而危险的余地。誓是极少令人立的,而且从不倚赖它。诳供作为一种罪,是闻所未闻的。中国人所依的道理是:一个人若在什么事上要说谎,任何誓也不能使他说真话。事实上,没有一位中国的审官指望任何一方、或任何证人说出确实的真话。真话要这样取得:先把各方分开审问,若证词相抵——这总是如此——便以精明的盘问反复交问。这法子若不成,便把说法不合的人彼此对质,各人在对方面前把自己的供词重说一遍,审官则仔细察看各人的面色与总的举止,凭这些以及别的迹象断定哪一个说的是真话;而他们在这一手上极为老到。

这些法子都不成时,地方官便被许下令把那被疑为诳供的人打一顿,以榨出真话。审官在盘问之中停下来、吩咐把正受审的人用竹条子打嘴、直打到流血,这并不是稀罕的事。随后警告他说:他若执意说谎,还有更坏的在后头;然后接着审。他们还可以叫哪怕是一个证人跪在铁链上几个钟头,或把他吊起拇指,或把他长时间关着、几乎不给吃喝。另有别的更重、而且不为律法所许的刑法,偶尔也被用上。

从被控之人口里取得招认,是被看得极重的。为达到这个目的,有时会用上惨得无从描述的刑法;而犯人往往为着从难以忍受的残酷里得一时的喘息,招出一桩他从未犯过的罪。我有一回看见三个被控盗窃的中国人被这样逼着招认:每人的两臂被拉到背后,在手腕处紧紧绑在一处。随后一条绳系在这绑处,绳的另一端搭过一根树枝,这几个人便这样被从地上吊起,在烈日下悬了三个钟头。放下来时,他们已经昏了。他们的臂在肩处脱了臼,发黑,肿得骇人。被弄醒之后,他们重新否认有罪;可一见又要动刑的预备,他们便急于招认,其急切与先前否认时一样。不必再添说:这样的刑法是律法所严禁的;也不必添说:下级官员向上级衙门呈报案子时,若曾用过这一类手段去取得认罪,他们一概不把这件要紧的事实呈报上去。

不过不该由此推出:这样骇人的场面在中国的审断里是通例。它们是例外。多数地方官是正直近人情的,虽然无知、狭隘而迷信。在他们身上寻着某些陈旧荒唐的法子,而这些法子在念头与形式上都与两百年前欧洲法庭所用的一模一样——这既可笑,却又不足为奇。在验尸与审杀人案上,这一点尤其明显。一个被疑的杀人者被带到被害者面前,令他去摸那尸身;他若有罪,那伤口便会重新流血。在疑为中毒致死的验尸里,一根银针被刺进尸身。若确曾下毒,那针抽出时会带绿色。疑为中毒的案子里还要验骨,据说骨也会以类似的、与本来样子不同的变化,显出那致命之药的存在。

中国对公道的施行,同整个政制一样,是以父母之意为根基的。地方官很少忘记:照道理他是治下百姓的父母官;而他在审问、交问任何一案的证人或当事人时,掺进劝勉与告诫叫人说真话,这是极常有的事。他会对一个执拗的人一口气之内又哄、又求、又吓、又劝,向他引孔子的话,问他一些不相干的话,又向他保证自己有父母般的看顾之心;而这一切之中,他极其锐利地盯着这人,随时预备抓住任何一个字,那个字或许能给他一条线索,通往他在这一大套絮絮叨叨之中所寻的东西——真话。

我有一回有幸与一位中国地方官同坐堂上,审七个被控为一群人围攻一位美国公民的为首之人。这几个人是煤窑的矿工,用他们从窑里背煤块时垫在肩上的小草绳垫打那外国人,那垫子浸满了煤末。煤末使这些垫子危险如沙袋;他们若在那美国人头上重重打上一下,便要把他打死。这几个人有罪是无可怀疑的。那场围攻是正午在城中大街的当口发生的,能找出一百个证人认出他们来。审问的经过大略如下。那位地方官是一位可敬而面目和悦的七十岁老人;问过被控各人的姓名之后,他转向其中一人,用一种熟络的口气说:

「你现在把这件事都说出来罢。你为什么打那个美国人?把整件事都告我们。」

「可我没有打他呀,大人,」那人说,「我不在那里。况且我是个好人。千真万确,我从没碰过他。」

「哦,是啊!这个我们都知道,」这位官员说着又回到题上,「像你这样一位好汉家子弟,连个娃娃也不会伤;可是一样的,你干这事是为什么呢?你不知道孔子说过『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么?你为什么要伤你的兄弟?自然我们知道你没干这事;事情办的时候,你其实在床上睡着呢。可同时我们又知道你确是干了;你若认了,倒省我们许多麻烦。自然你并没有害人的意思;这一层我们是信得过的。你想寻点乐子,又听街上有人说:只要有人去吓一吓那外国人、或者给他一顿揍,他就会离开这城、再也不回来;于是你想你不妨试一试。你自然不在那里,可你打了他,跟你在那里一样。你看堂上同我坐在一处的这位先生。他从北京一路远来料理这件事。他是美国的官员,我要照他的意思处罚你。他已经把这件事都查明了,把你的名字给了我,请我把你拿来;可你从他脸上看得出他是个和气人。你把这件事都说出来,他就轻轻地放过你。况且他急着要赶回北京,还许下说:我们今天若把这件事办完,他明天就同我吃饭。你总不愿叫他耽误、叫他不便吧,是不是?他什么都知道了。你现在迎他一半,认了罢。」

这位絮絮的老人就这样说了一个多钟头,一路盘问、一路调侃、一路劝说;那被控的人每逢有个缝子能让他说上话,便重申他无罪,可那声调明显地越来越弱、越来越不确凿。末了他说:「可我打他没有别人那么重。」那地方官快如闪电地回敬道:「那你是打了他了?来,现在把这件事告我们。」于是这犯人低着头,带着一副被抓住往先生椅子上插针的小学生的神气,说道:「好吧,既然非说不可,就说吧。我大概是推了他一把。」

「这就对了,」审官说,「我们知道你是打了的;不过招认总是对的。」随后他转向我问道:「这个人我该怎么处罚?」我说出一个看着相当的罚,当下便判了。其余的犯人立刻承认了各人在这桩事里所占的份,此后余下的审问不到十分钟便完了。

监狱改良会的会员若见了中华帝国境内最好的监狱里可能见到的情形,无疑要惊骇得说不出话来。那些监狱确是可厌而骇人的地牢,常常是惨得无从描述的残酷与野蛮的场所;然而关于它们有两件要紧的事实必须记在心上。第一,任何监狱要想成得了它设立的用处,便必须在它所在的那个国度里成为下等人与犯法一等人的畏怖之物。住在它墙内必须意味着实实在在的苦与难;而任何稍稍熟悉中国较穷一等人在自家怎样过日子的人,当下便会明白:那个国度的监狱若要有一点约束之力,便确须是个骇人的地方。事实是:若把美国最坏的监狱在中华帝国境内照样复造一所,至少有一半够资格住进去的人口,会赶着去犯那种够格住进一间号子的罪,而且要焦心留意使那罪过的性质恰能保他们享得久住之便。

第二,在中国,监禁并不是犯罪的一种法定刑罚。监狱只是拘押之所,拘押证人、被控犯了这个帝国律法之人、以及已判了刑而正等着所定之罚施行的罪人。判处若干年监禁这样的事,在中国的公堂里是闻所未闻的。这件事实使这些监狱里的骇人之事与可耻的残酷更加无可推托,因为它们是加在并未被控任何罪过的人身上的,比如证人、以及别的被控而无辜之人;而在这些死屋里,几乎没有一种想得出的骇人之事不曾成为实有。那个把中国字「地狱」写在北京一所监狱门上的本地人,所用的只是一个极为克制的形容。

中国律法所认的刑罚有五种,即笞杖、枷号、刺字、流放与死刑。其中只有第二种需要说明。按刑律所定,枷是「干木做的方架,长三尺,阔二尺九寸,寻常情形下重三十三磅」。它的重量可以按罪过之重而加,直到一百二十五磅。它做成两片,一边用铰相连,另一边设锁。当中开一个圆孔,大小如人的颈。它的用法是显而易见的:打开它,套在判了戴枷之人的颈上,再合起锁上。戴枷人头的两侧各贴一条纸,一条写他的姓名、年岁与住处,一条写他的罪与他要戴这不卫生的项圈的天数。在所定的期限内,它日夜不得取下。戴枷的人手够不着自己的嘴,因此须由别人喂他。他每天被牵着在街上走,夜里锁在狱中。他不能躺下,只能直立着睡。

施行死刑有三种方式。被认作最不辱人的是绞,其次是斩,最末也最辱人的是凌迟,即把受刑者慢慢切成片。这最后一种只用来惩大逆,以及照中国人关于父母之伦为神圣的观念而论一切罪中最重的一桩——杀父母或祖父母之罪。绞是把一条绳松松地套在受刑者颈上,一根棍子从他后脑处插进绳里,行刑的人便绞这棍子,直到人死。斩用一把双手握的重刀。犯人被放在膝上跪着,两手在背后绑在一处;他的头被向前拉,一刀落在颈后,便把头与身断开。

因为孔子教人说:每人的头一桩本分是把自己的身体还给祖先时,四肢百体要同从他们那里领来时一样完全,所以被斩的罪人的亲友有时要出大笔的钱,买一个在下葬之前把头缝回身上的便宜。这个便宜虽然得得到,却总附着一个条件:那头必须反过来——就是说,前后倒着缝上去。顺带可以一说:孔子这条道理使许多中国人宁可受死,也不肯答应因一场外科手术而失掉身体的任何一部分。

对那些判了死刑的大员、尤其对皇族中人,有时要示以一种特别的恩典。因为自尽被认为比在公家刽子手手下死于任何形式都不那么辱人,受刑者便得着一只用皇帝专有之色的绸子裹着的精致漆盒。打开盒来,里头整整齐齐盘着一条白绫。这是一个不出声而严厉的示意:叫领受的人用这样备下的绳索自尽。他若在二十四个钟头之内不照这示意行事,公家的刽子手便要取他。

一个外国人在中国的公堂上旁观,头一件留意到的是:它同外国的任何东西全然不像。唯一坐着的人是那位地方官。堂上的差役与一切旁观的人都须站着。犯人与证人必须跪着,手也着地,而且只要在堂前便一直如此。这条规矩有时引出些尴尬却又可笑的争执。

一八七三年冬天,两位住在北京的美国人同一个中国包工的闹起纠葛;那包工预先领了相当一笔钱,却不肯照合约把一所房子盖完。美国使馆与总理衙门往来商议的结果,是把这件事交给总理衙门的一位大员与我处断。那包工与两位美国人被传到我们面前之后,当下便起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这几位在堂上该取什么姿势?因为整套程序都不是正式的,我便主张让他们进来坐下。我那位中国同事听了这个主张骇然不已。他要那中国人跪下、手也着地;而各方分明都该一样对待,那么美国人也须取同样的姿势。若求告的人可以大摇大摆地走进堂来、被当作与堂平等看待,那堂的尊严还在哪里?他若容一个中国人在堂上坐着,他要被人笑得、被人讥得躲起来;而美国人若被许这个便宜,他便谢绝审下去。我想到要叫两位自由的美国公民——两位都比我年长,其中一位还白了头——跪在地上,又想到我若向他们提出这样荒唐的要求会得着何等辉煌的成功,觉得极为好笑,以致我要连贯地答我那位中国同事的理由都有些难。不过我总算说出:这样的风俗在美国是闻所未闻的,在那里最坏的罪犯也只须在审官对他说话时站起来;他所坚持的那样在我们看来是辱人的,一刻也不能考虑。

经过一场长而热的辩论,终于议定:各官照各自本国通行的做法办——就是说,他要那中国包工跪着,而我请我那两位同胞在我们面前站着;这案子便在这个基础上审了,而且处断得令人满意。

一八七七年在福州起过一件类似而严重得多的事。我须得同该省的按察使一同审问一桩贿赂案中的许多中国证人。查到近末尾时,看来要紧的是取得一位中国臣民的证词;此人在美国领事馆里任职,手里还有华盛顿国务卿所发的委任文书。在这个特别的地位上,他非经我们同意便不受中国律法的管束,而且只有我才传得他。按察使有请,我便应了把他带来,可明白定下一个条件:须像待一个美国证人那样待他。这一层是分明议定了的;第二天这位证人到了。

他一进堂,按察使便喝道:「跪下,手着地!」

「请恕我,」我说,「这位证人是不该被要求跪的。」

「那个我一点也不管,」按察使回道,「他是中国人,必须服中国的律法。跪下。」

「你是在违一个明白的许诺,」我说,「这位证人不可以跪。」

「跪下。」按察使说。

「站起来。」我说。

「跪到膝上去!」按察使尖声喊道。

「出去。」我说。

那位又惊又惑的证人听了我的,几乎是跑出了那间屋子。此后是一番很尖锐的话,其结果是按察使道了歉,于是这位证人被叫回来,站着受了审。

这件案子说明了中国公堂上的不公与野蛮能走到怎样一个极端。这件事里唯一有罪的人,是一个中国商人与美国领事馆的通译。前者压根没有受审。他已经同中国官府把事情安排得满意了,在堂上是以按察使的朋友与心腹顾问的身份出现的!那位通译虽是中国出生,却已入英国籍,因此对美国的与中国的律法一样全无责任。他被即刻革了职,可除此之外便动不得他。

唯一受苦的,是约三十个无知的本地渔人,一概不曾犯什么律法之罪——至少就证据所显示的而言是如此。那时是八月,热得极厉害,而这城里霍乱正盛;然而这些人被投进一所惨得无从描述的监狱,在被带上堂之前已被打、被刑、被饿了好几个月。他们身上都带着可怕的受苦的痕迹;三十人里只有二十三人活到能在审问时作证。其中一人被四个差役像抬一根木头一样抬进堂来,他们想把他撑成跪着、手着地的姿势;可他已经离死不远,向前扑倒在脸上,最后是直挺挺地躺在地上受了审。他只能低声说话,一次一两个字。

审问之中,我留意到他在自己那件破衣裳的怀里无力地摸着,不一会儿,一小块折起来的纸的一角在他指间露了出来。按察使的一名随从当下扑过去要夺,可我的随从——我先前已悄悄嘱过他——更快些,把它拿到了。那纸是一份向我求助求护的呈文。它详述了一段骇人的酷刑,因它而死了七个人,虽然对他们中任何一个既没有罪可证,甚至也没有被控什么罪。可是就这件案子里中国这一方而言,我是全然无力的,只能怀着厌恶与惊骇旁观那被揭出来的可怕的不公。任何插手的举动都要招来他们的忿恨,而且会反过来落在那些求助的可怜人身上。该说一句公道话:我在中国的公堂上多年的种种经历里,这是我所知的唯一一桩肆无忌惮的野蛮之事。

中国审断程序里有一条古规,如今一般已不遵行,是可笑的,然而其中所含的智慧之粒,比乍一想所能料到的要多。它规定:凡有两个争讼的人到地方官面前,他须在一开头、在听任何一方陈述案情、或审问任何一方之前,绝对不偏地令各人「笞小竹板三十」。用意是警告他们不要轻率地闯进讼事里去,不要无重大缘由便烦扰地方官。

十官与民

中国人与他们本地官府之间所存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最奇特、最有意味而又最令人费解的题目。它摆出许多表面上惊人的矛盾,而且实在展示了这个民族性格里一个新的、独立的面相。论生意上的事,没有人比一个普通的中国商人更谨慎、更精明、更不含糊。他知道什么是自己的,而且算到最后一个零头都要讨来。他能为着一分钱的百分之一同一个生意上的伙伴争论争吵半天,却又年年既爽快又欢欢喜喜地以十几种名目向收税的人纳税,而心里明知每一项他所纳的数目都比律法所要的大得多。他能对别样官府的不公一声不抗、一句不怨地忍下去,却又为着某桩细微的礼数之失同邻人或一生的老友动起手来——那桩失礼在他看来是有碍他的体面或名誉的。我知道有两兄弟为着一个人直呼另一个的名字、不称他「大哥」而苦苦地吵起来;而他们两人都做过官府残酷与不公的受害者,连想都不曾想过要去告一声。

这一特别之处,不能用「百姓不知道、或不在意自己的权利」这个假定来解说。他们也不像有些人所断言的那样麻木粗心、没有神经。再者,使他们忍下去的,一般也不是对官府的畏惧、对刑罚的怕。他们说到皇帝,诚然是屏着气的;可这份拘谨全不影响他们关于本地官府的念头与言语。他们对本地官府的批评极为不拘,明白这些人都出自民间、同自己一样,因此褒也罢贬也罢,都说得十分随便。他们极爱起诨名,一般给每一位官员起一个他们看来合他说话、样貌或行事上某个特点的诨名。连极高的官员也免不了这些爱称。恭亲王被北京百姓随意称作「六掌案」,因为他总揽政务、又是前一位皇帝的第六子;或者称作「鬼子六」,因为人以为他对外国人友善,而「鬼子」是外国人的寻常诨名。内阁里某位大员,人几乎从不用他正式的名字或衔头称他,一概用中国话里那个人人都熟的尺蠖之名称他;而有一回,军机处的一位大臣对我提起皇帝,称他「咱们的掌柜的」。

中国人虽有种种迷信的念头、癖好与奇想,骨子里却是一个务实的生意人。他不大耽于情绪。他更像一个思辨者,不像一个热心人,而且极少走上一条看不见尽头的路。他性格里这一成分,无疑同他对真的或想象的不公安安静静地忍受大有关系。他不会反抗任何适度的勒索,除非彻底确信这样做划得来。若照他的判断,讨回自己的权利所费要多过那些权利在生意上的价值,那么向他呼吁便是白费。他不会动。他从阅历或观察中知道积极抵抗本地官府所带的烦扰、花费与可能的危险,宁愿忍受眼前所见的害,而不肯投奔那些他所不知的害。

这个问题上另有一个要紧的因素需要留意。中国官员名义上的俸给,是众所知的不敷用。多数情形下所定的那笔报酬,不够供给地方官不但必须有、而且必须自己出钱的那些差役、书吏与别的属员。我们只要记得华盛顿一位卓著的国务卿把他全份官俸都付给了他的管家,又记得我们驻欧洲的各使馆里,使馆参赞的俸给能够在像样的地段租一所像样的房子的,是极少甚或没有——那么便能体会中国官员在这一点上所受的难处。朝廷对这件事实的承认,到了给每一位官员发一笔「养廉银」的地步。这笔银子在有些情形下多至俸给的二十倍、二十五倍,然而两项合起来仍不够使这位官员维持一副像样的体面。

这件事实是人人都知道、人人都认下的。由此生出一个通行被接受的观念:每一位官员都有权为他向百姓所办的每一件事收取一笔相当的额外报酬。他们若拿讼案来烦他,他便有权指望为此得酬。他若征税,他为自己收下并留下一份佣金也只算公道。他的俸给不过是个名义上的东西。他要靠治下的居民供养。这样一种索求之正当,是这个帝国每一州县都承认的;除非所索之数大得离谱、或是为着并未实实在在办过的事而索取,否则从不会有人为此告状。在一个西方人的心里,这样一套办法之害是明白得远不需要评说解释的;然而一个中国人在其中看不出一点近于贿赂或贪腐的地方,还会硬硬地替这个做法辩护,说它只是合理而合于生意之道。

这个办法的一个变体,行于各等品级的官员之间,自最低的一直到皇帝身边的那些。有一位有爵的中国人在外国以出色的才干代表他的政府多年,曾告我说:他在北京头一次拜访皇族中的一位时,他的随从带了一百两银子的礼,交给拜访之处门上当差的官员;此后每一次拜访便带那数目的一半。他还添说:拜访皇族之人所送的「礼」有一个定下的等级,按来客的品级分等,而他所带的正是他这个品级所定的数目。另一位官员从任上回来,向内务府大臣请照例觐见皇帝,被告知:他这个品级的人所送的例礼是五千两银子。他嫌那数目大,愿出一半。这被拒了,他便把觐见之请撤回——虽然他很清楚,这样一来此后便不可能再得官职了。因为他是国家一个严守清白的仆人——中国这样的人是很多的——他既没有、也弄不到这样大的一笔数目。北京一位领头的珠宝匠有一回给我看了一百只缎里、漆得极华美的盘子,每只分成十格,每格恰好容一块十两重的银锭。它们是在照某位大员的定制做的、也是要照他的定制装满的;那位大员打算以这个雅致的形式送一万两银子的礼给一位亲王。

这一套送礼受礼的办法有一面倒不是没有一点可取之处。它在逼着人维持太平与秩序上有实际的价值。照中国的律法,任何一类罪过都没有罚金这一款刑罚,虽然某些较轻的刑罚律法许纳银折免;而有极多的案子是安安静静地拿一笔钱了结的,那笔钱的数目一般同犯事者的负担能力十分相近。这些钱大约没有一文进了公库,虽然也有为人所知的例子,把它花在某项极需的公共建设上;不过有一类为人所公认的罚款、或者说银钱之罚,是上级加在下属官员身上的,为着他们的失职或怠职——只要有人告了他们;而一般说来,凡因他们之责而给上头带来任何麻烦烦扰的,都要罚。

这样一套办法在抽象的诚实上如何,姑且不论;可有一点是无可疑的:其直接结果是使那些可能受其罚的人,既在维持秩序上警醒,又在向百姓索取上谨慎。一个州县的地方官若明白——而他是明白的——任何一桩告他勒索的状子递上去,紧跟着便是巡抚要他「分」一份给他,那么他若不照这个明白的道理行事,便是比一般中国人还不精明:这个道理是——索一笔数目的三分之二而全数留下,比全数收上来、却不得不把一半或更多同上头的人分了,要好些。同样,官事上任何懈怠若重到足以招来告状,对这位失职的官员必定是花钱的,即便在那状子实在琐细或并无根据的情形下也一样。举一例便能说明我的意思。我有一回须向北京美国使馆近处那位该管的巡捕官报一桩盗窃案。那窃贼进了使馆所雇的中国抄写员的屋子,偷了几件银饰,值不过十二三块钱。那位官员许下了漂亮的话,可什么也没办成,这事便过去不见了。三个月后,有个贼进了我自己的房子,带走了价值更大的东西。同一位官员被叫了来;在要报给这城的步军统领这一威胁的压力下,他在失窃之后二十个钟头之内便把贼与每一件被偷的东西都弄到了。又过了几个星期,这位官员请见;被允之后,他把从那抄写员那里偷去的银饰摆在我桌上,一件不缺。我表示了诧异与欣慰,随后便有下面这番对话:

「这些东西给我招了大麻烦,花了我许多钱。你若在告到九门提督那里之前先警告我一声,我早替你追回来,也省了那笔花费。」

「可这件案子我并没有告到提督那里。」

「你必定告了,不然他怎么全知道。」

「没有。这件案子、以及别的任何案子,我都不曾在他面前告过你。我警告过你说:你若不赶紧把进我自己房子的那个贼弄到,我便要告;可你在那件事上办得那样叫人满意,而这几件东西又那样不值钱,我便决定不追这桩事了;其实我早把它全忘了。」

「那么关于这桩窃案,你对九门提督什么也没说么?」

「只间接地说过。为着你抓住的那个贼的处罚,我自然不得不见过他几次。谈话之中我称赞了你办得迅速、叫人满意;说老实话,我还对他说这既叫我诧异也叫我欣慰,因为早先有一件不要紧的案子我交给你办,你许了许多话却一事没做。」

「这就全明白了。他吩咐我到他面前去,告我说你对我的办事多么满意,然后逼我把头一件案子都说出来,罚了我一千两银子,又警告我说:我若在一个月之内不把这批东西弄到、交给你,他要再罚我同样一笔,并把我革了。你此后再也不必告状了。此后没有贼敢来扰你们使馆。」——此后果然没有。

看了前面这些,或许会觉得诧异:论到有一套完备的官制,或有一套把制衡与防备对着不公、压迫以及各种失政布置得这样周到、这样显得明智的官制,很少有国家赶得上中国。然而事实正是如此。那些为着保百姓不受官员为非之害而定的章程,是精细的、周备的、条目极详的。若在明达的民情压力之下认真执行——而任何官制若没有这一层便一无价值——它们是能造出一套理想的公职之制的。前面已经说过都察院了,那是为公众福祉看守门户的一群独立的人,据说他们的眼睛紧紧盯住每一个官员、不论他在这个帝国里品级如何;而最微贱的臣民都能经由他们,不怕不费地把自己的冤屈送到皇帝本人面前。

其中有几条关于官员任用、以及关于被任用者行事的章程值得一叙,既因为它们显出实际的智慧,也因为它们显出中央政府发觉必须防备的那些害。任何官员不得在自己出生的省内任职。他不得雇用任何亲属充任任何职位,无论那职位多么低贱。他不得在治下的百姓中娶妻或纳妾。凡近如再从兄弟的两个人,不得在同一省内任职。照这条规矩而作的调任,几乎没有一年不有。上面这几条分明是为着防备偏私、或防备由家族之势生出的不公。中国人极为看重的另一条章程,把任何一个职位的任期限在三年。这期限一满,这位官员便被调到别处;而至少照道理说,会照他的记录之好坏给他一个或多或少令人愿就的位置。偶有例外,而且是应民情之请,他会在同一任上连一任;不过总起来说,这条更调之规是认真执行的。这一款的用意是明白的:要防止那种会影响公平办事的过强的私人交情、或贪腐的结党。

关于中国的卖官、以及那些这样得了位置与权力的人荒唐离奇的行事,写的文字很多,讲的可笑故事——或许是无凭的故事——也很多。笔者确信:这些说法并不为事实所支持,而是把两种彼此分明有别的荣衔弄混了的自然结果;那两种荣衔,百姓都是急着要求的。无疑,使用官衔、并在帽上戴代表那官衔的顶子的权利,在特别艰难的年头曾被大量地卖出去过。这样的荣衔也不时被皇帝赏给那些有公心的人——他们捐款造桥、修路修堤,或在别的方面出过显著的力。这样的荣衔带着某些律法上定明的特别便宜,可它们从不授予任官的权利。笔者认得许多这样买了或挣了官衔的中国人,可他从未遇见过一个是任着官的;而经过颇长一番打听,他也没有寻着一个中国人知道、或听说过有哪一位品级在村里地保之上的官员是靠这个法子谋得位置的。虚衔与尊号是买得到的;可通往官职的路,唯一地要经过朝廷所掌所办的科举考试。若说这些考试一旦考中之后,银钱便不曾把升迁之路铺平过,那也一样不稳妥。

民情在管住中国官员的行事上占着不可少的一份。任何地方官若不理它、或伤了百姓的心,迟早必定要遭难。他有三桩本分要办:他必须保住太平与秩序;必须把分摊给他这一州县的税征收上来、解上去;还必须看着不叫人告他。在这三点之内,他实际上不受什么牵束。他的州县是包给他的,只要治下之人不以失政的指摘去招出问题来,便极少有人问他的法子。而百姓这一面,对一个官员应有的本分与权柄究竟是什么,所持的见识比人所能料想的明达得多。如前面所说,他们容他在律法严格的字面之外有极宽的余地;可他一走得太远,他们便很快显出他们的不悦;而一份不得人心的政绩,到一任三年之期满了、调任之议起来的时候,对一个地方官是极为有害的。这样一来,自身的利害便成了一道有价值的制衡,制着中国人所看作不合理的滥用权柄。

这个帝国各处散布着一等人,外国人称他们作「士绅」。他们是各自所居之地受过教育的人。他们已读完必修的课业,又考中了朝廷科举中的一场或几场——那便是任官的预试。若说东方之事与我们西方的样式之间能有什么相当之处,那么他们可以比作我们中间不在官场的大学出身之人。不过其中有一层要紧的不同:这些东方的中式者,一概是抱着以任官为终身之业的直接目的去读书的。他们个个是可能的任官者,而多数是怀着指望、等着这份显荣的。

如所能料,这些是每一乡每一邑里有力量的人。他们有某些律法上的特权与豁免,非有一省巡抚那样尊贵的权力不能削之夺之。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不受本地官府的辖制。因为他们认下力或经商为不体面,除了实实在在受苦的迫切之需,什么也不能驱他们去做活;所以照例他们有大把闲工夫,用来看着那些他们盼有一天能接其位的人。因为他们自以为属于治人的一等,一般对在官的人批评得比较适中;可他们塑造、把持、导引民情。凡百姓之间的争执、以及百姓与他们的地方官之间的一切争端,他们一概是仲裁者。他们构成一种不在官府之内、也不在律法之内的陪审,而且长年开着庭。中央政府设法经由都察院与他们相通,而照例对他们的意见极为敬重,认它为民意的表达。

这样一群人对一个动了残酷或贪念的官员必定施加的那种约束与调停之力,是一望而知的。他们属于他在社会上那一等,其中许多人盼着有一天能占一个同他相似的位置;因此他们对他的行事之评断偏于宽容。可反过来说,他们的家人、亲属与朋友都在那些必受他为非之害的人中间,他们不能对这些人的呼求置若罔闻。而在他这一面,这位地方官需要这一等人在道义上的支持来助他的权柄;于是他们便成了中国每一州县里的一种摆轮或调节之器。

就官与民之间而论,尽可以承认:士绅的干预通常是有利于良政的、是有益的;可他们也被认为把这份权力用在别的方向上,而在那些方向上它给国家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使国家在赔款上花了大笔的钱,而且不止一次把国家逼到战争的边上。中国的士绅自居为公共道德的保守者、为古来传统与方略的护持者。他们每一个人都自以为是孔子实实在在的再世化身,是那位圣者的智慧与不谬的存库。孔子所知的,他们便知;而凡出他们学问界限之外的,便或是本质上有害的,或是一无价值的。因此,对进步的反对便集于他们。他们是固执而狂热的。有人指他们煽动百姓反对外国人、挑起许多次众人的暴乱,尤其那些以传教士为攻击目标的暴乱——而这指摘看来是有相当根据的。他们虽以自己作为一个群体所有的守成之力与影响自豪,其实他们构成了对这个民族的兴旺与安好最严重的一重威胁。

中国百姓有几种特别的法子,表明他们对一位地方官行事的赞许。一顶红绸伞——那不是撑在头上的,是由一名随从举在主人前头的——是高官的仪制之一。这样一顶伞,由众人认捐置办,上面题着一两句褒美之辞与捐者的名字,有时被极隆重地送给一位赢得治下百姓赞许的地方官。一块匾、或一幅同样题了字的绸轴,也被当作称许之记送去。一八七〇年六月,天津的知府便得了这样一顶伞,还得了一块匾。那伞上题的是「万民伞」,意思是说它是全城善意的表达。那匾上题的是「万家生佛」。用这个细致的法子,受赠者被称赞为佛,为百姓的护庇者。

这几样特别的礼物正说明了士绅所行使的那份危险的力量,也就是方才所说的那一层。它们无疑是士绅送给上面所说那位官员的,为奖他那一番行事;而正是他那番行事直接招来了天津那场骇人的屠戮——那场屠戮就发生在送礼之后仅仅三天。在这件事上尽可以说:士绅的举动与他们在百姓中间的影响,直接导致了这一骇人的结果。它使二十三个外国人丧了命,其中多数是女子,死状惨得远不能描述。这位知府为他那顶伞与那块匾付的代价,是终身在黑龙江以外为囚苦役。二十名本地人被斩,另有许多人受了别的处罚;而中国政府还为它官员的失行赔了将近五十万金元,并派一个专使赴法国道歉。

一个游历的人走进任何一座中国城的城门时,往往会看见门洞里悬着好几双靴子,新旧不一。它们所标明的是另一种法子,而且是极为独特的一种,百姓用它来表明对他们地方官所行之路的赞许。一位得人心的官员任期届满、将要交印的时候,有一班领头的居民来拜他,说上许多花团锦簇的称赞之辞,郑重请他把他一双官靴赠给本城。这个请求被认作一份荣耀,也一概是准的。靴子便被隆重地列队抬着,有乐工、有极大的排场,抬到城门那里悬起来,留在那里直到烂掉、掉落成片。

百姓能够、而且确实成功地抵住官员的不公与勒索,这是不断被显出来的。我亲身所知的一件事,既说明这件事实,又显出他们特别的法子,也显出他们用其胜果时的那份忍让与适中,尽可以用来收束这一章。

地丁银由谕旨——也就是由律法——定为每一中国亩若干钱若干分银子。因为各人的地都小,每一份税的数目都微不足道,所以它几乎一概是用铜钱纳的。一两银子折合的铜钱,一天一天略有几文的出入,可大体上是每两二千文。银价这样的涨落虽轻,却给地方官一个机会——他极少不趁这个机会——在收地丁银时索取比银锭市价所应有更多的铜钱。在离北京不到一百英里的某一州县城里,历任地方官多年来一直以每两银折四千文的比率收这项税——于他们自己是近百分之百的赚头。这是被情愿地、毫无异词地纳了的。如前面所指出的,百姓明白官员总得活。一位新任把这比率提到五千文,这也被安安静静地纳了。他误解了治下百姓的性情,过了几个月便把折率提到六千。于是他们咕哝起来,可还是纳了。再提到七千,便引出结伙抵抗的议论,不过并没有生出什么实在的举动来。他一任还没过一半,他又把率提高,要八千文折一两银子——约是正当数目的四倍。

这就把事情逼到了顶。开了一个众人大会,会上议定:经由都察院向皇帝递一份呈文,陈明他们的冤苦,请求立刻把这位贪索的地方官革治。因为离北京不远,会上便议定派一个代表团带着他们的呈文与状子进京,好把他们冤屈的申理催快些。文书照样备好,三位有力的士绅作一个委员会把它们带到京城,在那里呈给了都察院的都堂。

而中国关于一切公文须如何备制的章程,其所定的格式、形状与体例是极其苛细、条目极详的。它们必须写在一种特别质地、一种特定色度的纸上。某些字必须比同行的字抬高恰好若干格,不得多。文书必须折成恰好若干英寸宽,其批、其印、其封套、其题面,都须绝对合于所定之法。

这代表团不幸的是:他们的呈文有一两处不要紧的细节不合章程。它被退还给他们,未被读过;他们每人还蒙赐笞五十,并为渎堂之罪罚了一小笔钱。他们又痛又丧气地回了家;而那位地方官则太急了些——后来的事证明如此——他为标明自己的胜利,把官定折率提到了每两银九千文。

他对中国人的人性所知甚少。又一个会立刻召开了,文书拟得更仔细,而且在告这位地方官的状里又添了一款;另一个代表团把它们带到了京城。这一回他们成功了。那位失职的官员被革降,剥去品级,并被禁止此后再谋官职;朝廷还给他们派了一位政绩格外好的地方官。他一到任便召集百姓开会,会上把银钱之间公道的官定折率这个问题充分而不拘地议了一遍,并完全一致地议定:以五千文为率。人备了一块花岗石碑,上面刻着:某日开会,地方官与百姓之间议定并知晓——此后永远,纳税可按每两银五千文的定率以铜钱缴纳;而这块作为此约之纪与凭据的碑,便正式立在城中央的大场上。

十一教育与文字

「念书做官」,这句话在中华帝国里,从每一位父母、每一个男孩的嘴里都听得见。它的意思是「求得学问,去做官」;它标明了前面已经说过的一层:中国一切读书的目的、以及那至高的志愿,便是官场的生涯。每一个上学的男孩,至少在他大到对这件事有点想法的时候,都是抱着这个用意去的;而一切替儿子谋教育的父母,心里也都怀着这个指望与愿望。

这个民族的历史为这份志愿作了辩明。几百年来,实际的政务一直握在那些出自寻常百姓、从一般的水平上起步、凭一份学问一级一级爬上势与荣之梯、直到站在最高处的人手里。我们有我们那一串由穷小子而成大人物的名字,比如林肯、格兰特、加菲尔德等等;他们也有一串同样的名字,而且长得多,因为他们的国比我们的老。今日中国有数不清的学童,正被这些名字、被这样的生涯为他们所开的种种可能所感发、所激励。他们那些人的榜样,同我们的一样为人所熟知、一样被广受尊崇。他们都知道:不过几年前死了一位中国的宰辅,他是一个穷农人的儿子,自己一生也穷,然而皇帝在宣布他去世的谕旨里说他:「实为朕之右臂,朕之心膂。」他们也都知道:皇帝派了一位皇族的亲王,带着自己的十名护卫,去在这位已故大臣的棺旁守着,只要那棺还在北京便守下去;又谕令这位亡者本省的总督亲自送葬,以表他所受的敬重与尊荣。

那些对中国只有一个含混的念头、以为它是个人口众多的异教之国、彻底委身于狠毒卑下的迷信之行的人,会在中国的书本里寻着许多足以扩大并修正他们对那个帝国的看法的东西。他们会惊讶于中国学堂所用的书本里,竟有那样多稳实的教导、纯正的道理,以及明智周到的劝诫;其格调之高,尽可以拿去教西方的孩子——而事实上也确实在教。有一位卓著的孔子著作注家,在约七百七十五年前编了一部适于初学的书;它至今仍在这个国度每一间学房里用着,未经修订、未经改动。在它的序言里,可以说是画出了一幅人生的规划。作者说:孩子能说话的时候,「男孩该教他用快而爽朗的声调答话,女孩该教她用缓而柔和的声音答话。」以下所说的只关男孩。「七岁要教他数数、教他辨四方之名,可不许他与长者同席而坐、同案而食。八岁要教他候长者先行、教他让人而后己。十岁要送他出外就师,日夜住在外头,学写字与算术,穿素净的衣裳,学着做出合他年岁的举止,行事要出于诚心。十三岁要习乐与诗,十五岁要练射与御。到二十岁要依礼加冠,成丁列位,再学添出的礼节,在孝悌之本分上笃实不苟;可虽有广博的学问,也不可自居为人师。三十岁可以娶妻、开始理事。四十岁可以入国家之仕;五十岁可以升为大臣;七十岁便须退出公事。」

这部教本里另有些劝诫如下:「教孩子总要说朴素的真话,要站得端正、站在自己该站的位置上,要恭敬留心地听人说话。」「做学生之道,是以温顺自抑的态度,把先生所说的每一个字都笃实地领受。学生见了有德的人,必须跟从他们;听了明智的格言,必须依从它们。」「他必须把衣裳保持整齐。」「他每天早上必须学一件新东西,每天晚上把它重温一遍。」一部含有这样明智劝诫、格调这样真切的书,竟在哥伦布发现美洲之前三个半世纪便已在中国的学堂里作教本用着——这几乎显得不可信;然而事实正是如此。

另一部格调同样高、通行也广的书,叫作《家宝全集》。它详细载明凡有意做一个彻底的学生的人所当走的路。这部书的主调见于这一句:「与其多而粗,不如少而精。」它劝初学的人立定一个不移的志向,在学业上往前进,把自己的目标定得尽量高,而且随学随明。作者还劝人人在自己案头放两三部好书,可以在零碎的工夫里拿起来看;又劝人备劄记之本,把值得记住的句子写下来。而有一句比这些书还古老、却到处被人引的中国谚语则说:「三日不读书,语言无味。」一个人若发觉中国的教育之制安放在这样高的水平之上,便不再为中国种种制度之长存而诧异了。

比这些更稳实的训诫、更明智的格言,在任何国度、任何时代都寻不着。然而不该由此推出:中国的课业,无论整个还是一部分,择得像这几段摘引所可能使人料想的那样明智。卫三畏博士在他的《中国总论》里表过这样的意见:「古代中国人教育的大目的,与其说在把知识填进脑子里,不如说在磨炼心、洁净情。」这或许是真的。若真是这样,那么如今中国人教育的目的也须认作还是这个,因为这套课业将近一千年不曾改动过。可是对那些明智的道德之言与善劝的钦慕,一经把朝廷所定、被认为足以造就人去任这个国度最高官职的课业查一查,便立刻变成十足的惊讶了。它含有足量稳实的道理,这已经看见了。除此之外,还有相当多迷信的教导、许多用处或多或少可疑的政治格言、一些中国的史事与传说、一点点本地地理的皮毛——别的便没有了。这里头,史事——无论确实的还是传说的——以及那几片地理的碎屑,都是顺带学到的。它们不是作为独立的课业教的。它们之确实与否、因而它们的价值,尽可以用这件事实来公道地衡量:它们出在孔门的经书里,而那些经书是基督之前几百年写成的。

把道德的训教撇开不看——它的好处前面已经充分承认了——再把中国的教育之制取一个尽可能有利的看法,它所能自称办到的,只有下面这些结果:它教读与写,教作诗、作文与文体,又把记性锤炼到惊人的地步。世上没有一个民族有中国人这样的记诵之力。

这套课业容易叙述。男孩五六岁进学堂时,人给他一部书叫《三字经》。它是有韵的——一种打油的韵文——由道德之言与足以显明这些道理之美的故事凑成;他由此被教着要孝敬父母、祭祀祖宗、畏敬皇帝、避开坏伴、专心念书,并习行别的类似的德行。他要把这部书背下来——它很小——要学每一个字的意思与念法,并把每一个字写对。这桩功夫完了,人便给他《百家姓》。这部书也是有韵的,而且全然没有意思,无非是这个中华帝国里许可的姓氏之一览。他也必须把它背下来,并学会念、学会写里头的每一个字。跟着来的是《小学》,或者说《家宝全集》,前面从这两部书里都引过话。这些也照前面那些一样彻底地掌握了之后,学生生涯里那桩最大而最顶上的功夫便来了。孔门的九部经书摆在这学生面前。这些也要照前面那些一样对付:背下来,每一个字都认准、写出。

作诗与作文的练习,是连着念孔子的书一并做的。中国也写出过些极好的诗;而且该公道地说:她的学者里有许多是文体上的十足大家。这种语言简洁、灵活,能表出思想极细的层次,因此在这个方向上有利于达到很高的成就。我曾见过、也译过一位有名的中国学者所写的一份公文,它的英文本占了将近一百页;而在原文通篇之内,没有一个字是可以抽掉或改换而不碍其意的。

孔门的著作前面已经说得够了。它们含有大量不要紧、不值钱的废料;而且还须说:它们所含的另有极多是今世之人——无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一丝也不能懂、一丝也不能解的。那些部分在写成之时或许是至高的智慧;可在此后的许多世纪里,或因字义全然一变、或因用词一变、或因别的什么不明的缘故,今日从它们那里得不出任何一种意思来。它们只是些未解的谜,猜不透的哑谜。我从那部叫作《易经》的书里随手引一句这样的话——还是容易的一句:「大人虎变,其文炳也。」从这样纯然的无义之言里能弄出什么来呢?然而它同那九部圣书内容的很大一部分一样好、或者还可能更好些;而那些书的每一个字,学生都必须背下来、并以某种方式解出来——中国的教育之制,到此便完了。

这个帝国的每一座城、每一个村、每一个落,都有学堂。赞成教育的民情是普遍的;任何父母无论多穷,若疏忽了送儿子上学,便是一桩耻辱。这些学堂不是由朝廷供养的,是靠认捐或束脩维持的;而那位先生——他必须是科举中过式的——所得的报酬极少,在小村里每年不足七十五元,在较大的镇与城里每年一百五十元。那些专以替青年赶考临阵填塞为业、又在这一行上素有成效之名的塾师,则往往得大笔的酬。

学房的陈设是极其简陋粗略的。一张方桌,上面供着孔子的牌位,旁边一把椅子给先生,这是最要紧的家具。此外每个学生有一张小些的桌子与一条凳——那凳子照我们的说法可以叫木匠的马凳。这便是那间屋里家具的全部。每个学生除了他的书之外,还有几张纸、一方砚、一条墨(那墨被称作「印度墨」,因为它是中国做的)、一只盛着少许水以研墨的盅,还有一支「驼毛笔」(被这样称呼,因为它从不是用驼毛做的)。这便是他的全套家伙。先生通常备一根竹条子和一副极大的眼镜:前者是矫正之药,各国的男孩都熟悉;后者则是他那份必要的尊严之标记与助力。

孩子五六岁、有时还更小些便头一次在学堂里出现,一天上九个钟头、一星期七天,直到把前面所说的课业读完。这一般在他十八岁时便完成了。进屋出屋,他总须向孔子的牌位与先生行礼。他每天得一课写字,另有一段书要背下来。他办后一桩功夫的法子,是放开嗓子一个字一个字地喊出来,一遍又一遍。他若安静了,那根竹条子便要派上用场。一个真正用功的中国男孩,几乎能用他的肺力把屋顶掀起来;而一间规矩井然的学房,是老远便叫人知道的。一间厂房或锅炉坊同它一比,静得像个坟场。

教法完全是各人各教的。每个学生念他自己的书,走他自己的进度,与别人全然不相干。谁把派下的功课学会了,便走到先生面前,把书交给他,然后转过身去,背对着先生、两手交在身后,把自己的功课念出来。中国那句相当于英文「背诵」的成语,便是从这个特别的姿势来的;它照字面译,便是「背书」。

要证实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心智之能有着很高的平准,凭据是不缺的。他们的著作便证明了这一点;而近来相当多的试验显示:他们作为学生,与西方学堂里的青年男女直接相较,其结果是不必怕的。有一个中国男孩先在澳门与香港的教会学堂里受了预备的教导,后来靠传教士的义举被送到美国来读完他的学业,多年前在耶鲁学院得了英文作文的头奖。更近些,有一个中国的乞女,十二月里的一夜实实在在是从北京一条沟里被捞起来的——她是被她母亲扔在那里的——后来被送到美国来读完学业,在我们最好的一所女子学院里以第一等的荣誉毕了业。中国政府按西方、或者说按近代的路子派到美国来受教育的那些中国男孩,为他们这个种族心智之能有着很高的平准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凭据。这些学生共一百二十名,来时平均年岁十一。他们都能读能写,可没有一个会英文,而且不到六个人在前面所说的那种寻常中国学堂之外的地方念过一天书。他们并不像美国女孩子们痴想的那样是公侯王爵的儿子。他们全都出自——照本地的尺度算——中等人家,就是说出自当家之人每年收入二百到五百元的人家。这全数之中,几乎没有出过一件屡犯不改的劣行或心智不济的例子。他们掌握英文——世上第三难的语言——之快,令人惊讶。他们对一套全然陌生的课业上手得极为敏捷;而在整个学程之中,无论在初级、中学、大学还是技术学堂里,都在本班学生的上半列。他们的品行简直无可指摘。笔者曾同这些学生中的五十一人在拥挤的轮船上横渡太平洋度过二十五天;他相信:同样数目的美国男孩与青年,出自这些人所上过的同样的学堂,是不可能这样长久地、在这样不舒适的情形下聚在一处,而还显出这样无可置疑的、配称为君子的资格的。他们不受任何监看,同行之中没有塾师、也没有任何有权柄的人。各人完全是自己的主人。美国一所最大的大学的校长近来告笔者说:有五个中国学生——三男二女——曾在他所掌的那所学校投考大学部。他们之中没有一个在美国受过什么预备的教育,都是在中国的教会学堂里预备好来投考的。在几百名投考者之中,那几个中国男孩的拉丁文得了最高的分数,那几个女孩的算学得了最高的分数。

关于中国不识字者的比例,写的文字很多,所作的估计也很多。一切这样的估计纯是揣测,因此一无价值。并没有可用的数据来作靠得住的计算。只能笼统地说:能读能写之人的比例,在这个国家不同的地方相差极大。如所能料,教育在大镇大城里比在乡下与偏远之区通行得多。在这个问题上只有一件事实是定的、确的:女子的教育是没有的。这个帝国里实际上没有女学堂,只有外国传教士所办所掌的那寥寥几所。因此在任何关于不识字者的估计里,全体女子人口——即全数的百分之五十——都可以当下列入绝对未受教育之列。

朝廷对学堂不施任何管辖或督查。课业当初是否由官府定下,无从断定;因为若是这样,那也定得太久远,官方关于这件事的记载已淹没在洪荒的暗晦里了。所能断言的只是:唐朝有一位皇帝在约一千九百年前,创立了如今这套以读书与文字考试来造就并选拔官员的办法。这套制度此后不曾有过什么根本的改动。它同差不多别的一切中国之物一样,看来是一下子便成了完整的形状,此后既不知长也不知衰。

这个帝国里有某几等人,虽不被禁止上学,却被禁止应试——连同他们四代以内的子孙——因而不能任官。这几等人是:犯了国家之罪被定罪的人,戏子与娼妓,皂隶、即行刑之人,殡葬之人,剃头的,伺席的,以及随身的仆人。凡离这几等被禁之人不足四代的人,若有胆量把自己的名字报进任何一场考试的名册,便要受重罚。

这几项分别里,有些看来虽不公道却还说得过去,另有些却必定叫读者觉得十足荒唐可笑。因此一个厨子、或他的任何后代,都可以取得学位,而通往国家最高文职荣显的路在他面前宽宽敞敞地开着;可这条路,对那把厨子做好的饭菜摆上桌去的人、以及对他四代以内的儿孙,却是关着、闩着的。那位替人整头理发的匠人,连他的后裔,都被摈在禁中。那位照料脚的先生——修脚的——以及他的子孙,倒比较有运气,可以升到权与势的任何高处。这几项分别看着虽离奇,中国人——他们做什么事都少不了一个理由——在这里也有一个理由,那理由于他们是完全说得通的,不管它在西方人心里显得如何。他们坚持说:伺席的与随身的仆人干的是奴仆之业,因为各人当差时都必须站在主人面前。厨子便不至于这样自贬。再者,他们主张说:剃头的动剃刀或剪子时必须站着,而他的客人坐着,因此他干的是奴仆之业,不配得文字或官场的荣显。「可是,」他们得意地添说,「修脚的匠人办他的差事时必须坐着,便是在皇帝本人面前、在皇帝本人的身上,也一样要坐着。」

朝廷的考试给中式者的正式学位有三等。最低的一等给「秀才」之衔,意思是「初萌之才」;第二等给「举人」之衔,意思是「被荐举之人」;第三等给「进士」之衔,意思是「登进之士」。它们有时被同西方的文学士、文学硕士与法学博士相比,可这里绝没有可以立起任何对应关系的根据。要得最低那一等学位,须得考中三场。这几场在州县城与府城里举行。第二等学位的考试在省城举行,每年一次。最高那一等的考试三年才一次,而且只在北京举行。这几场考试必须依次去考;应试者若未得下一等,便不得投考上一等。他可以随自己的意思考多少回,可以像许多人那样把一生都花在争取这些梦寐所求的学位而屡试屡败上头;可他必须依次去考,而且除了违犯考试所依的许多章程里较严重的几条以外,从不被摈。

得了最低那一等学位,便有资格被列入候补任官之册;可他若有志于比一个属员更好的位置,便接着念书,或独自念、或从一位赶考的塾师念,在动手谋进政界之前先求那最高的文字荣显。如前面所说,许多人这样争了一辈子,末了还是不中。北京每一次三年一度的会试——即授那最末之荣的一场——里头总有相当一撮老人。有一次的名册我见过,里头有一个应试者八十六岁,另有六个七十以上。另有一次,一个应试者在考试中因疲乏与神思激动而死。他八十八岁。朝廷追赐了他一个学位,作为对他坚持与端正之志的奖赏。皇帝还有一项特别的恩典:凡品行良好的应试者,若除最末那一等之外各等学位都已考中,而为那一等每三年考一次、一直考到九十岁还不中,便赐给他那最高的学位!几乎不必添说:这样赐下的学位并不带着任何请授官职的权利。

关于这些考试所依的规条与章程,可以写一篇很长的文章。人已经费了最周到的心,要使作弊、串通或任何一种花招都不可能。每一场考试都牵着三班各自独立的官员。第一班——不妨称作登册之官——应试者须到他们面前,使他们信得过他有资格投考那一等学位,并给他们一个封好的信套,里头是他所择的一个假名,而他要把这假名批在考试中所作的文章上。等到应试者在所定的时辰到第二班——即直接掌管这场考试的那一班——面前时,各人都要受一番周密的搜身;若在他身上寻着一张写着哪怕一个字的纸屑,他便当下被丢出院外,蒙受羞辱,并被永远摈出考场。各人被关进一间极小的号舍,随身带几张纸、笔墨,以及一道文题——那题是在最后一刻才发给他的。他被许在那里待约二十个钟头,而且一直有守兵看着,看他不与任何别人相通。作成几篇这样的文章、题目各不相同、一概取自孔门经书,这便构成了那场考试。卷子交给第三班——即阅卷之官——他们凭每份卷子上所批的假名列出中式者的名册。写卷之人自然是凭那些存在登册之官手里的封套认出来的。照道理,落第者的名字是永不为人所知的。

各等学位的考试,其办法与所考题目之类都是一样的。它们是严苛而挑剔的,从这件事实上便看得出来:北京每三年一次的会试,投考者的平均数离一万四千不远,而中式者的平均数则不足一千五百。照例,任何一场考试的投考者中,得着那梦寐所求的学位的不过一成。据说卷子的审察主要看笔迹、文体、以及孔门的正统之见;而凡有独立思想的痕迹,必定要被贬落。在头两项上他们确是极严的。笔下一处错,便能叫一个人丢掉他的学位;而一副清朗简洁的文体配上一手漂亮的字,则必定要招来高度的称赞与迅速的升迁。

在这么多人落第的地方,成功于那个有运气的人和他一家是一桩大可道贺的事,也就不足为奇了。人要设席,一片欢声。考试之后,中式者或他们住在当地的亲友便在城里或镇里满街贴起大报条来;下面便是其中一张的意译:「报喜!王老爷欣然告知:其子阿信蒙皇上恩典,于本届乡试举人中式名册上列第一百六十九名。恭喜!恭喜!」于是王老爷与阿信的每一位亲友都去道贺。

关于中国的文字著述,这里不必多说。它卷帙之多过于价值之大;不过若把虚假的宗教之见与迷信的念头从其中剔去,中国著述里较好的那一部分便显出是安放在很高的道德根基之上的。可那些东方的作者,无论心智与才具如何,看来都宁愿取一个小题目、把它推衍到极细微的一点,而不肯择一个大题目、把它宏阔地展开。他们的力量在于细节之精微。想到孔子的著作乃是一切中国文字之功的中心、模范与样式,而凡与之有所背离便要贬损作者、损害作者——那么这一点也就不足为奇了。中国有几部极好的小说;可他们那些说部之书的大宗都是废料,而且是要被巡捕禁掉的那一类废料。

不过中国人心里满是明智可敬的言语,都是从他们古今作者那里引来的。其中有些与我们自己语言里耳熟的说法极为相似。这里举三四句:

「贫者乐,富者多忧。」

「子孙贤,财多败其志;子孙愚,财多益其过。」

「忍一时之气,免百日之忧。」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察往可以知来。」

「富从升合起,贫因不算来。」

十二礼数与仪节

在中国人中间,几乎可以说礼数之要紧还在道德之先。若只论对外在形式的死守,那么作为一个民族,他们在礼貌这门艺术上胜过一切别的民族。诚然,其中许多已经退化成了纯粹的做派。可那形式仍旧存着,并以条目之精微、要求之严苛,补上了它在精神上所欠的。这些形式的遵守实际上是普遍的。街上的赶车的、路边衣衫破烂而污秽的乞丐、乡下的土人与城里的时髦子弟——一概都行它、也一概要人依它。你可以骂一个中国人说谎,而在许多情形下他还会把这个字眼当作一句实实在在应得的称赞领受;可你若指他失了礼数、或是疏忽了对他所应有的任何一句合宜的称呼,立刻便要吵起来。

如所能料于中国这样一个古老的国度,它的礼数之制不但已经彻底凝定不移,而且在形式上极为繁复絮烦。它进到行事与言语最精微的细节里去。它在很大程度上把谈话里一切新鲜与独创都剥掉了,因为它定下一套现成的格式,叫谈话只能顺着那格式流;它又把朋友之间简单的问答涂上一层漆——那漆是由夸张的形容词与虚张的名词、由过分的称赞与激切然而无义的自贬所调成的——弄得那问答荒唐而无味。举个例,下面这段短短的对话,便是两位先生——或者就算是两个乞丐——初次相见时那一成不变的谈话的确实译文:

「贵姓?」

「小弟贱姓王。」

「贵庚?」

「不敢,虚度七十。」

「府上何处?」

「寒舍在某某处。」

「几位宝贝?」

「只有几个笨猪崽子。」

自然,这样一段对话里所要问的各项事实——都极简单——是照实给出的;可每一问的套语必须仔仔细细地照这副端着的样子保住,而漏掉一个奉承的字或一个自贬的字,便要被人记作失礼,因而被认作冒犯。诚然,这样一段谈话底下所含的精神——即谦让之意——是好的。正是它使各人把对方置于自己之先;可有理由相信:那精神已经从里头走了,剩下的只是语言的空壳、言辞的形式。若不是这样,那么以这样过甚的夸张,它便被弄成可笑而空洞的了。

在中国,平辈之间直呼一个人的名,是大大地失礼。这条规矩没有例外。便是至交或至亲之间,这条规矩也照样成立。一个中国人若被他的孪生兄弟这样称呼,是要恼的。必须照实情称「老兄」或「老弟」;而同母所生的兄弟为着别无他故、只因违了这条规矩便立刻动起手来,这样的事已经不止一次为人所知。他们有一个奇特的法子,用数目来分别一家里的各个儿子。因此琼斯先生的长子便被称作「琼斯老大」,第二个叫「琼斯老二」,第三个叫「琼斯老三」。家族以外品级或地位相等的人,既可以用上面所说的称呼叫他们,也可以照情形叫「琼斯老大爷」或「琼斯老二爷」。这被认作十分得体;可若用姓连名去称他们中任何一个,则必定招人恼怒。

反过来说,他们的上辈或上司则被指望——或至少是可以随意——用名去称他们;若他们用与平辈所用相同的称呼,倒要被认作无知或粗鄙。而这件事实正解说了上面所说那条特别的礼数:用名去称呼,是一种冒犯人的自居为尊。这些数目无穷的精微分别,常使侨居的外国人在称呼他们的中国仆人时闹出荒唐的错来。有一位先生一概称他的门房为「老兄」,招得他周围所有本地人的讥笑。他一个字的中国话也不会,又听见别的仆人用这个称呼叫那人,便很自然地断定这就是他的名字。北京一位使馆人员曾被人正式告了一状,因为他称中国总理衙门的首领作「恭亲王」,而没有照中国的礼数称他「王爷」。这类错有时不止可笑,更是不幸;因为在东方人——在他们那里,礼貌的形式往往比实质更要紧——看来,闹这些错的外国人被看作粗人与野人,因此这些错有时可能严重地妨碍要紧的事务。

大体而论,礼数上的问题在中国的对外关系上所占的份,比人容易想到的要紧得多,所生的磨擦与误会也多得多。中国的官员极为看重自己的体面。他们在本国不同品级的官员之间有一套精微而不含糊的往来仪节,而他们极为反对——或许也是自然的——把比同品级或相当品级的本国人更高的礼数给一个外国官员。举个例说:中国每一处衙署的正门都设三座门:中间一座两扇的大门,两旁各一座单扇的小门。本国官员之间有一条定规:那中间的大门只能为品级与这衙署之长相等的人开。广州的各国领事多年不曾与那里的总督会过面,因为他不肯为他们开他府第的中门,而他们不肯从任何一座旁门进去。他们的个人品级明明远在他之下,可他们坚持说:他们若从那座大门以外的任何门进去,便是对他们所代表的政府的体面的侮辱。这个问题引出了许多恼人的外交议论,多年妨碍公事的办理,可最后靠总督在这一点上让步而了结了。

同样,关于觐见的问题——这上头写的文字极多,而它最后在一八七三年、经过几乎天天不断议了六个月之后才定下来——并不是见不见皇帝的问题。它纯是一个仪节的问题。中国人从未对这次会见提出反对,可他们坚持说:它必须照本国的礼典举行。自远古以来,凡国家的大臣——连皇族的亲王也不例外——觐见皇帝,都要行那在《礼典》里所谓的「三跪九叩」,俗称「磕头」。它的做法是:三次手足着地跪下,每次以额在地上磕三下。必须承认,这不是一套很有体面或很雅致的仪节。各国代表正当地拒了中国礼数这一要求,理由是:这既是自贬,也不成体统;因为他们是与中国平等的政府的正式代表,而且因为它要他们做的一桩事,是他们被引见本国的君主时从未被要求做过的。他们不肯对一位外国君主行比他们对自己君主所曾行过的更重的臣服之礼。中国人坚持要「磕头」,坚持了将近六个月;直到美国公使把他所奉的训令拿出来给他们看——那训令指示他:中国人若执意如此,便断绝关系,等候进一步的训令,「而那训令将与局势之重相称」——他们这才让了。于是皇帝陛下优雅地在这一点上让了步,只满足于领受三个深深的鞠躬。另有两个较小的点也引起了些议论。中国人反对那把佩剑——它是每一套外交礼服上一件装饰性而无用的物件——因为一个人带着任何一种兵器进到皇帝面前,是极严重的失礼。他们还成功地攻下了其中一位代表——此人一取下眼镜便实际上是瞎的。他们诉之于他众所知的好性子,求他把眼镜留在家里,因为在中国人的立脚点上,任何人戴着眼镜出现在皇帝面前都是大大地不成体统。他应了,而他是靠攀着一位同僚的臂膀才寻着路进了觐见之殿的。

围着领受与饮用一杯茶的那套礼数,看着虽简单,却已使不止一个外国人失过脚;而至少有一次生出了极恼人的结果。有一位美国先生因公事须去拜访一位中国官员,而那时极需要留下一个好印象。他被以最正式最隆重的客礼接待。仆人立刻端上茶来;那位官员两手捧起一杯,举到自己头前,然后以极恭敬的样子呈给这位外国人。这位中国主人随后自己坐下,而仆人在他面前摆了第二杯。这位客人赶了一段又长又尘土的路,正渴着,便抓起自己那杯,一口把里头的茶喝干了。那位中国官员的态度当下一变:他从一个一丝不苟的有礼有节之人,变得粗慢无礼,手里的公事一句也不肯听;这位外国人几乎像个仆人一样被赶出了他的衙署。

这位客人犯了两桩失礼,在西方人眼里都是琐细的,可从中国人的立脚点上看却是严重的。第一,主人把那杯茶端来给他时,他该站着领受。而更要紧得多的一层是:无论他多渴,他都不该去动他的茶,直到主人劝他动、并先做出样子给他看;而他该把那当作自己起身告退的信号。饮茶这一节礼数是特别的。这位来客若与主人品级相等或高过主人,他便可以随自己的意思解渴;可他既低于主人,照中国的规矩他便只可以照着主人的举动行事;而主人这一面,则在他愿意结束会见时去动那杯茶。

那位官员从前从没见过一个外国人,因此格外留心要看出——从中国人的角度看——他究竟是不是一位君子。那杯茶的一段插曲证明了他不是;因此他这一趟拜访便被当作一桩毫无道理、无可推托的擅入而遭了忿恨。

中国各等各类的人把这些琐细的礼数条目看得多么要紧,是无论怎样估量都不为过的;那些条目在他们看来,实在是举止得体所不可少的部分。要不理它们是容易的,可若一个人想在这些东方人那里站得住,那便是不智;而他若想同他们办任何要紧的事,那便加倍不智。他们是用这些看着精微琐细的尺度来衡量一个人的品的。它们被教给每一个学童,同这个民族一般古老,同山岳一般不移。我们尽可以笑它们,觉得它们絮烦而荒唐——其中许多实在是如此;然而它们是这个民族固有的一部分,而顺从它们——除了那些牵涉失体或自贬之举的以外——是同中国人和睦相处、以及把任何有他们参与的事办成所不可少的。单为着举例说明因无知或有意违犯这些体统之规而生出的恶果,便可以写成一部书;而这些规矩,如前面所说,被认为与道德的法典有同等或更高的权威。

我有一回须派美国的一位领事到内地一省的省城去,同巡抚料理一桩公事。所派的这位先生是一副墨西哥马鞍的自得的主人,那马鞍连着数不清的一大堆配件。它搭在一匹大马身上或许是件美物;可摊在一匹普通的、身量偏小的中国马身上,便把这不幸的畜生遮得几乎只剩下头尾两端、即它的鼻子与尾巴还看得见。他这样装备起来,又备了墨西哥的靴与马刺、一顶阔边帽和一根沉重的马鞭,这位美国政府的领事代表平安到了他的目的地之城——一路上惹起了每一条狗的忿恨,也惹起了每一个天朝之人的惊怖与迷信的畏惧,他们在他身上看见了造化之物的一个新品种。他到省城之后半个钟头,便以极可称许的敏捷——倘使快本是唯一所求的目的的话——带着一个星期路上的尘土还在身上,跳上他的马,蹄声哒哒地穿过城里石板铺的街道,到了巡抚府第的大门,把他的缰绳——或者叫他的套索,随便怎么称呼——往一根柱子上一搭,用鞭把在那大门上一阵猛敲,把他的名片塞进那位体面而惊愕的门上人手里。巡抚拒不见他。他在城里等了一个星期,连同任何一位官员谈他公事的机会都得不着,随后便启程回去。在回程上,他在一座城里被众人围攻了。交托给他的那桩公事,被这一场不成体统的表演弄得极其复杂,此后又在外交文书那令人疲乏的往复里拖了三年。为着把这个例子做全、并显出顺从中国礼数之要紧,该添一句:三年之后,我为着同一桩事到了同一座城。同一位巡抚以过分的客气与厚意接待了我,而这桩公事在头一次会见时便办得令我十分满意。那位领事本来也能这样办成,只要他对中国的体统之规显出一份合理的敬重。那分别不在人,在样。

两个中国相识无论是骑马、坐车还是坐轿,一相遇,各人都该下来向对方致礼。各人都须赶着先落地,各人都须劝对方不要下来,各人都须坚持要对方先上去。而这一切他们做得极为殷切诚恳的样子;然而这只是一套絮烦的过场与做戏。各人都知道该谁先下、该谁先上;而若有谁顺了朋友那番做出来的挽劝,或是没有先下,或是在年岁上、地位上高过他的人还站在街上时便回到自己车上去,那便要遭殃了。他的相识们要装作不认得他,而他作为一位君子的名声便永远丢了。

不过有教养的中国人身上还留着许多人性;在他们那里,一条絮烦或不便的礼貌之规虽从不被公然地无视或违犯,却几乎一律被规避掉;而这套累赘的仪节的直接结果是:中国的先生们从不走路,而且总是在街上看不见他们的朋友。他们若在车里或轿里,帘子是严严拉着的;若在马上,他们总是朝另一个方向看着。我知道有一位中国官员在我们相遇时极有礼地向我一躬,而同一刻却认不出一位与他共事的东方朋友——他同那人几乎天天相见,已经四十年了。他们是极近的朋友;可他对我可以随意用外国的招呼之式,而对那一位他却被另一套更费力的礼数拘着。这就是他待我们两人不同的缘故。

每逢几个人一同进屋出屋、或在席上坐下,也有同样絮烦荒唐的一套套语要守。各人都清清楚楚知道自己的位置,那位置由他相对于旁人的品级定下;因此他也知道最后谁先进屋出屋、谁在席上坐上位、谁先入席先离席。这规矩是绝对的、人人都明白的;然而各人都往后挤、都劝别人先行,而这一场友善的相争必得持续好几分钟,然后一行人里各人才肯接受自己应有的位置。若在中国光阴算是一件要紧的东西——而它看来从来不算——那么这些虚假的相争所耗去的,便要算是相当严重了。举个样本,说一次去总理衙门。有一天我去那里同几位大臣谈话。我到时有两位在场,他们接了我。我们在门口相争了一阵才得以按合宜的次序进去,又在那张办事总用的圆桌旁相争了一阵才得以坐下。会见之中,另有五位大臣进来,一次进一位。每来一位,已在场的人便赶紧到门外去,再相争着进来,然后为着桌上的末座客客气气地争执一番。这场滑稽戏里耗去了相当多的工夫,而桌旁众人的次序在两个钟头里改了五回。

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据说沉溺于虚言,而那虚言的很大一部分是礼数之要求的结果。一个朴直爽快的「不」是失礼之至。任何一种推却或拒绝,都必须软化、调低,成为一种抱憾的无能为力之辞。不情愿给人好处,是从不显出来的。代替它出现的,是一种收敛了的哀惜之情,说是有些无可避免、其实全然虚构的情形使那件事完全不可能。在这种回避之式上练了几百年,使中国人在编造与铺陈托辞上无与匹敌地富于才思。真的,极少见到有谁一时想不出一段巧加绣饰的虚辞,好把一桩不受欢迎的真话遮起来。

同样的话也适用于一切不中听的谈话题目。它们必须绕开。人可以在它们四周开出无数条盘曲的小径,可谁也不许从它们当中直穿过去。一个中国人极少会有意说出一句不中听或冒犯人的话。他若不满,并不说出来,而是留着叫人自己去推出那不满、自己去寻出缘由;同时他自己却在听一段编出来的故事——那故事的编造,用意在办到一句白话的直陈所能办到的同一件事,只是用更愉快的法子。一个中国仆人若不满意他的活或他的工钱,他从不抱怨。那是极粗鲁的;可他当下便——全在他想象里——把他父亲弄死了、或把他兄弟弄到病榻上去,并把这伤心的消息作为辞工的缘由报上来。他的主人若是外国人,又不熟东方的路数,大约便把这话当真领受,去慰问他——这弄得他极为厌烦——而且或许失掉一个可贵的仆人;可主人若熟悉中国人迂回的法子,那么除了对所讲的那场不幸表一表哀惜之外,便按兵不动,直到从另一个雇工那里探得不满的实在缘由。随后他照情形处置,不过总要把那桩虚构的丧事的滑稽戏一路维持下去。若把这番交涉降到事实的根基上,便要使他的仆人「丢脸」、使他蒙羞,那么此后无论怎样加工钱也劝不住他留下了。

中国人为着把不中听的真话遮起来所能走到的地步、以及他们为掩饰自己真正的情感与动机所肯下的功夫,简直叫人吃惊。这一点在各等各类的人身上都一样真。最高的官员或最有教养的学者,在遵从这条体统之规上,其老到与一律并不胜过最微贱的苦力。他们若不得不报一件于他们不受欢迎的事,报的声调与样子总是要叫人得着这样一个印象:他们把它看作全然琐细、全然不要紧。我知道有一个中国人提起他独子之死时是带着笑的,仿佛那是一丝不要紧的事;然而事实上在他看来,那是可能落在他身上的最大的不幸。只在私下里、只在他最亲近的朋友面前,他那份体面之感与礼数之要求才容他把心敞开、露出他实在的悲伤。

这种压抑与曲报情感的习惯,使外面的世界得了这样一个念头: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是麻木的、漠然的、没有神经的。其实并非如此。他们敏感得厉害,自负而多情。如所能料,当他们在一桩大得无可忍受的触犯之下任情而发的时候,那结果——无论是悲是怒——从我们的立脚点看,其极端与不合理,正如他们平日抑制情感之荒唐与不必要一样。要在这一点上评断他们是难的,或许也是不公的,因为他们的尺度与我们的绝然不同。他们把自己涂了一层礼貌与礼数的漆,那漆厚而且磨得极亮,以致底下那真正的品格之纤维只在极少的时候才被人发现。世上有一半人相信:那层漆底下并不盖着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或什么含有丈夫之更高品性的东西。他那些激烈的情感之发是被在我们看来琐细的缘由所引出的——这件事实只是使这个错误的看法更为加深。一个中国佬受了极重的侮辱,他笑。过了一刻,有人不小心踩了他的脚,他立时便任一阵按不住的怒气发了出来。他的怒像小孩子,而他领受那侮辱的样子则不像个男人。这两个形容词在某些个别的例子上尽可以公道地用上;可归根说来,只有当我们知道那些管了他几百年的自制之律、体统之则,并照那些律则去评断他,我们才能对他作为今日的一个人得着一个公道的估量。

再没有什么比西方人——尤其美国人与英国人——表白自己意见、或谋取所欲之物时那种直截爽快的样子,更使中国人迷惑不解、更使他们张皇失措的了。他们把自己的意图遮得像我们遮自己的身体一样严、一样端重。我们把自己的意图赤条条地露出来;而在与他们的往来里,我们若常常被弄得糊涂到恼火的地步,想弄清他们那包得那样仔细、藏得那样严的究竟真想要什么;那么他们那一面也不时被我们的坦白引入迷途,把我们所要的给了我们,心里还窃笑着一个错念,以为那并不是我们所要的,以为我们那看着赤裸的用意到底只是一层斗篷,盖着另一个全然不同的图谋。

下面这件事说明中国那套繁复的礼数之制的另一个面相、或者说另一支。一八八一年正月,笔者所雇的管家——他在我这里当差已有十年——告我说他必须辞去他的位置。被问缘由时,他陈说道:前一晚饭后他出去了,糊里糊涂把他同烧火的同住的那间屋锁了,钥匙还带在身上。那烧火的也出去了;约十一点钟回家来,自然进不了他的屋。

他本可以轻易地同别的仆人挤一间屋过一夜,可他不肯,因为他极恼;他跑到管家家人住的近处,把自己弄到一阵狂怒里,在街上又骂又闹地来回走,把管家的妻子与母亲用各样恶名骂了一遍,把整个邻里都实实在在地惊动了。

他这样闹了约一个钟头,便回使馆,同另一个仆人睡下了——那本是他一开头就该做的。管家添说:这桩触犯既这样重、又这样公开,他已决定要「同那烧火的打官司」;而两人都还在主人这里当差时走这一步是不成体统的,因此他不得不求辞。

我向他指出:第一,只要那烧火的还在使馆一位官员的差上,中国的任何公堂都受不了他这状;因此除非那烧火的也被辞掉,他丢了自己的位置也是白费。第二,我向他指出:把这事弄到公堂上去,只会叫五百个人听见那些恶话,而起初听见的不过五十个人。我许下要把这事仔细查一查,而事实若如他所陈,便看着叫那烧火的受到妥当的处置。我劝那管家不要辞去他的位置,也不要再走什么步子,等我先设法把这个为难了结。他犹疑了一阵,应了。

笔者随后把那烧火的叫来,问他这一面的说法。说也奇怪,它与管家所说完全相符。那烧火的承认自己全然错了,说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极为羞愧,并许下要受主人认为应加的任何处罚。我极严厉地同他说了他这桩触犯,并明白告他说:他若是个外国人,他那些话若用在另一个外国人的家人身上,恐怕是要叫他抵命的。

把这事搁了两三天之后,管家与烧火的被召到主人与同事的仆人们面前。主人把事实叙了一遍,两人都承认不错。

那烧火的随即认了自己的错,在管家面前手足着地跪下,在地上磕了三个头,以此请罪。随后他被打发着同管家和另一个仆人到管家的家里去,在那里向他所侮辱过的那位妻子与母亲照样请了罪。这便是中国的了结之法;有了它,笔者以为这场麻烦已经完了,因为那位受损的一方说他满意了。

可两天之后,管家又来见他的主人,说:他与他的家人虽对那番请罪满意了,可那些侮辱的话是在满邻里的耳朵边上喊出来的,而邻人对那烧火的认错请罪一无所知;如今邻人已经斜着眼看他了;照他自己所用的确实的话说,「除非他能寻出个法子把他的大门重漆一遍」——就是说,寻出个法子把那烧火的请罪公之于众——否则邻人便要同他断绝往来,还可能把他赶出这一带去。

笔者认了这一点的力量,想了一想,说道:

「唔,我看你说得对;我要罚那烧火的半个月的工钱,把这钱付给你。然后你可以告你的邻人说我已经这样办了。钱在这里,我到月底从他工钱里扣。」

三块钱递给了那管家。

可他不肯要,说:「哦,不成;这个我不能做。那只会把事情弄得更坏。邻人便要说:我为了三块钱容自己的家人受侮辱。」

「那么这件案子我该怎么办?」

管家答道:「把这钱给别的哪一个仆人,告他这钱是做什么用的,他就知道该怎么用。」

这便这样办了。钱给了马夫,嘱他照他自己认为最好的法子用它,去使管家的邻人相信那烧火的已经作了应有的补偿。笔者揣想这钱会花在一席酒上,把邻人请来,而那烧火的在席上要公开把他的认错请罪重说一遍。

可三天之后,马夫来见他的主人,说:

「你交给我那件事我已经办了。我付了一元四角买漆,一块钱给漆匠。活已经做好了,我还剩六角。这个我怎么办?」

笔者诧异到无可计量,说道:

「我不懂你的话。你说漆与漆匠,是什么意思?」

马夫于是解说道:管家说「把他的大门重漆一遍」,指的正是字面上的意思;说北京有这样一个风俗:遇着这类侮辱人家家眷的事,那大门要由犯下这侮辱的人出钱重漆一遍,作为公开的请罪与撤言之举。因此他便叫人把管家的门上了一层新漆;于是民情满足了,管家那受侮的体面与受伤的名誉也报复了!

马夫被嘱把手里剩下的六角钱还给那烧火的。

十三商人与生意上的门道

中国虽没有种姓之别,而阶级的分别之定与久也少有过于美国所通行的;然而全体人口在众人的看法里,是按各人的行业分了等第的。这个等第见于「士、农、工、商」这句话;每一个中国人都用它,而它恰恰表出各行各业所受看重的高下,自最高起,一级一级往下排。译成英文便是:「读书人、农人、匠人或做活的人、商人。」

这样的排法并不像乍一看那样不合理。读书人在社会的次序里居最高,因为脑胜于身。生产的人次之而受敬,因为唯有他能从无里长出有来——或者至少说,他离那个结果之近,是任何人所能达到的极限。匠人或做活的人居第三,因为他用手用脑,把一件价值较低的东西变成一件用处较广、更宜于较高一等用途的东西。商人站在这张单子的末尾,缘故是他既不生产,也不增加任何东西内在的价值或用处。他是靠别人的劳作与需要做买卖的。他只是一个交换的中介。是也罢非也罢,这便是中国人的看法;而这四个字是在一个宽泛而通指的意思上用的。第一个字包括一切受过教育的人,因而把一切官员都收在里头;第二个包括一切种地的人;第三个包括一切熟练与不熟练的劳作;第四个则包括那庞大而繁多的一切商业行当。

中国的商人在本国的社会等第里不管被列在哪一格,他们同世上别处的同行相比,其结果是不必怕的。他们精明、睿达、有闯劲,而且作为一等人,是正直而可敬的。他们完全明白商业上信用之名的要紧,并一丝不苟地守着自己的信用。正如一位近来的英国著作家所公道地说过的:「中国的商人与贩客已经博得了一切与他们打过交道的人的敬重与钦慕。」几年前,东方最要紧的商业中心里一家最大的外国银行的经理,说到这一点时道:「我提起过外国侨民商业上的高尚品行。中国人在这一点上丝毫不落在我们后头——其实我不知道世上还有哪个民族是我比中国的商人与银号更愿信托的。我不妨提一句:过去二十五年里,本行同中国人做了极大的生意,数目达千百万两银子,而我们至今没有遇上过一个欠债不还的中国佬。」而该添一句:在东方或西方世界里,没有人比这里所引的这位先生更有资格就这一点表意见。

许多缘由合在一处,造出了这个令人愿见的结果;其中有一条值得特别一提。中华帝国里一切行当的生意,一年有三个「结账之期」。账目经双方同意可以拖过其中两期,有时确实如此;可到了年初一那天,每一笔交易都必须弄成不含糊的样子,账要平,一切债要清。这条规矩偶尔被违犯或被折中,无疑是真的,可并没有到使它不再确定、不再不可违的地步。在这个帝国的某些地方,放债的人若被人要求,须在旧年最后十天内还债者的应付利息里贴还一定的成数;不过除了极穷的人,很少有人来讨这个让步,因为它减损他们此后借贷的本事。风俗要求:任何体面的中国人天黑之后在外办事,都须提一只灯笼,哪怕是满月当空、天上无云也一样。因为有这个特别的体面之标记,年初一早上任何中国城里的街道便呈出一幅奇特的景象。穿得齐整的东方人在早晨满地的日光里匆匆奔走,一手拿着一束账单,一手提着一只点着的灯笼。在他们看来,那理论上还是除夕。只有等最后一张账单付清或收清了,新年的第一天才算破晓。于是灯笼便熄了,他们才承认日光之存在。

中国人可以称作天生的商人。他们极有做买卖的本能,在议价上精、明而有远见,为着占同他们打交道的人的上风而不倦不休,在「生意上的门道」上富于才思到令人吃惊的地步。他们同最精的西方商人一样明白:有时把一件东西以低于成本的价卖出去,反倒可以得一份实在的便宜。北京有个开小客店的中国人——照本国那个词的意思,他也是个商人——曾用一种极特别的方式行过这条道理。他到美国使馆来打听:照我们的律法,他能不能把一个不付钱的美国房客从他店里赶出去,并扣下这债户的行李作账款的抵押。人告他说他能;可又劝他:他若决定辞掉这位无利可图的客人,不妨让他把自己的东西带走,因为那些东西值不了「两块半」以上。

「那也许是真的,」他答道,「可两块半总比什么都没有多些。实情是这样,」他添说,「这人头一回到我这里来,我同他讲定每天一块钱包吃包住。他照这个价在我这里住了半年,可一文没付给我。于是我把价减到每天半块钱,好叫我不至于在他身上亏得那么多。」——举这件事,与其说是作精明的一例,不如说是作东方人一种奇想的一例。

中国的零售商人、或者照我们英国朋友的说法叫「贩客」,同他在西方世界里的同行之间,有几处极要紧的不同。外国商人研究他货物的成本、货物的成色、市面的情形——是供过于求还是求过于供——然后照此定他的价。

中国的贩客把这几点同样仔细地研究,可他还研究每一个顾客。他把这人从头到脚打量一遍,对他的品性、他议价时的紧手或松手、他对行市的知或不知,作一番迅速然而一般准确的估量;只有等他在这几点上研究完了,他才告那买主:他所要的东西要花他多少钱。这样一来,价钱之定,倚仗买主的,同倚仗货物实在价值的一样多。一个外国人买任何一件东西,所付的总比中国人多;而一个不会说本地话的外国人,为他的不知而付的代价,是他所买任何东西贵上一成到一倍。

我有一回在一处集市上站在一圈中国人的边上,他们正从一个满脸皱纹的中国老园丁那里买一把一把的紫罗兰。他的花卖得相当快,每把两文钱。看了一会儿,我挤过人群,问那老人他的紫罗兰要多少钱。「三十六文一把,」他一刻也不迟疑地答道。「你这个抢人的,」我说,「你刚才卖给这些人是两文钱一把,如今却要我付十八倍!」「哦,」他答道,「你会说中国话?我不知道。那你就照两文钱拿去吧,跟你是个中国佬一样。」于是他也痛快地同众人一起,笑他那个要索高价的小计策的失败。

研究顾客这件事生出一个特别的结果,见于这件事上:一个人若进了中国的一家铺子,看过几样东西之后问其中任何一样的价,那么除非确知他只对一个伙计说过话,被问的那个伙计在问遍了每一个别的伙计、看他们有没有把这位先生所问那件东西的价报过之前,是不会答他的。倘使——这是极少有的——这道要紧的防备被疏忽了,那么不同的伙计所报的数目几乎一概不同,这便显出他们对这位顾客的估量并不一致。

我有一回撞见两个伙计在这一点上打了瞌睡,其结果之惊人是:第一个替一件刚值两块钱的东西要价五块,五分钟后第二个郑重声明说本行已经决定亏本卖这件货,因此只要十五块!

中国人按顾客定价钱,这件事还有一例,可以在外国人为牛肉羊肉这类寻常食物所付的价上考查出来。每一个人都比他的中国邻人付得多——大约没有两个人付的价完全一样;或者若名义上每斤的价一样,那么一斤所给的两数便不会完全一样。北京唯一一个懂外国理发之式的剃头匠,向一位外国公使要半块钱,向一位使馆参赞要两角五分,向一个不带官职的外国人要一角。本地人办同样的事约付半分钱。送水的与倒脏的,按月结账也照同样的法子分等。

我有一回路过日本,须用一个住在那里的中国修脚匠。照他自己所说,他的价是:向本国的中国人五分,向寻常的日本人一角,向一切别的外国人半块钱。在那免不了的一番闲谈中,这位中国人说:

「我听说我们中国公使今天到这家旅馆来了。你知道他是来见谁的么?」

「哦,知道,」我说,「他是来拜访我的。」

「那你必定是个官了,」这位中国人说,「不然他不会来拜访你。」

我谦谨地承认了确是如此。谈话随后转到别的题目上。他的活干完了,他要一块钱作酬——而他先前刚说过:他向除日本人以外的一切外国人的定价是五角;他还用这一段「洋泾浜英语」的理由来撑他的要求:「假使那个中国公使来见你,你就同他一样。你同他一样,你也照样付一块钱。那才合规矩。」

中国任何一笔生意——无论多大多小——里头一样不可少的东西,是讨价还价。一桩买卖其实是一场心智的决斗,人进到里头去时,那份殷切的警醒与决心,不亚于古时的骑士。在那里,为着两斤白菜、一块冷熟的白薯、或是一条黄瓜的价钱或斤两,人所耗的口才、所用的劲头、所展的手势,是何等可观!引孔门的经书、向旁人作激切的呼吁、以公道与理为据的辩说、以及对对方祖先不敬而不客气的连带之词——这一切都在一个所涉不到一分钱的问题上派上了用场。

各人都在谋占对方的上风,而往往各人都得手:买主付得少于寻常的价,而卖主则以短斤少两把账扯平。于是各人都欢喜。比方在一处鱼市上,可以看见一位体面的、衣裳齐整的中国先生,正正经经地带着一杆秤——那秤杆上刻着三种不同的斤,没有一种是准的,可每一种都偏重——同人议一条鲤鱼的价。这鱼是从一桶水里游着的十来条中挑出来的。它已经用买主那杆偏重的秤称过,又用渔人那杆偏轻的秤称过。头一场口才之展是为着斤两而起的,因为在一条大小相当的鱼上,两杆秤之间大约差着一斤半。这终于靠彼此折中而调停了;不过若在每斤的价上谈不成,此事还得重议。而在价钱这一点上,唇枪舌剑又起,而且比先前更猛。各人都对自己在斤两一点上的让步大有话说。各人都向对方保证说:这实在不是什么要紧的事;那几文钱不至于叫他白费一刻工夫、白费一句话;可公道那宽广永恒的道理正在这里悬着,而他是它的护主与卫士;于是诉之于义、诉之于真、诉之于天的话密密地飞来飞去,直到各人都哑了嗓子、喘了气,才又达成某种折中,把这桩买卖成了。

而归根说来,该公道地说一句:这些争斗之所以打起来,与其说是为着所涉的那笔数目,不如说更多是为着争论之乐、为着肺与声带的活动,而尤其是为着赢下一份让步的那点满足。一个中国商人若他为任何一样货所报的价被人不驳不议地接受了,是要大失所望的,还要认作自己的正当权利被人骗去了;而任何一个接受头一个价的中国佬,在他同国人看来便是个傻子。

问了一件东西的价而并无买意,被认作失礼;而听了所报的价便不争不驳地走开,同样被认作失礼。

「那块毡子多少钱?」一个过路人问一个在街上卖方块毡子的商人。

「二十五吊。」那小贩答道。

「嗐!」问的人说了一声,便走开了。那商人朝他望了一会儿,忽然爆出一串极难听的骂语,把这位本要买东西的人和他一切亲属用最污最恶的名目骂了个遍。被骂的这人走得慢了,随后站住,犹疑了一下,转过身来往回走;等他走到那卖毡子的跟前,他也已经怒极了,一场打眼看着要起来。

「你骂我是什么意思?」他问道。

「你问了我货的价,连一句客气话都不说就走开,是什么意思?」那商人回敬道。

「你要那样一个价是为什么?」

「我要了又怎样?你是个好汉家子弟,你该知道我们做生意不是这样做的。人人都照你这样办,那便永远做不成买卖了。你该同我争一争,然后我们两个再一同商议这件事。那才是唯一合宜的路数。你很明白:头一个报出来的价从来不算数。」

于是那过路人便照样争了一番,两人不一会儿便在这块方毡的合宜价值上热烈地议论起来,不多时便成了一桩买卖。

顺带可以一说:这份爱讨价还价的心性在中国人的品格里扎得极深,到处、时时都显出来。无论是一个苦力买一条黄瓜,还是政府的首领们议一个极为要紧的条约,出的价总低于最后要给的,要的价总高于真正指望或想要的。两面都留出让步的余地;而一定分量的这种过场,一概要行在这桩交易正经切实的那一部分之前。康熙皇帝在《圣谕》里宣称:「让」这个字——意思是让、是退、是折中——是中国话里最要紧的一个字,因为它是一切和睦友善的关系之根。整个民族看来都把这个念头吸了进去,并在人生的每一面、每一举上行它。

在标准的度量衡上缺少律法、或律法不得执行,这就大为敞开了议论的机会,也容了各行生意上使门道、行欺骗。杆秤是照常在市上做、在市上卖的,秤杆上刻着两套斤:一套买时用,一套卖时用。各等棉花,一斤所用的两数各不相同。粗的等第,买主得十六两,即足足一斤;中等的只得十二两;而最上的一等,他一斤得二十一两。各样布匹按尺卖。商人买时一概用一把尺,卖时用一把短些的。量棉布所用的尺比量毛料的长,量毛料的又比量丝绸的长。这样的出入既由风俗定成了常规,便必然自相抵平,因为价钱须随着不同的尺度去调。除了作陷阱去捉那些不留心的人、以及供人一个议论的机会之外,它们不起任何作用。从没有人寻着过一个中国佬能解说它们的来历、或能给出它们何以沿存至今的任何理由,只除了那一个——而那一个在东方人身上是无所不能的——它们古老。

在西方人的心里,这些不齐整之处同中华帝国里许多别的风俗一样荒唐无理;而那些风俗尽管不便,却因为它们上溯到开天辟地便被人不动不改、还加以崇敬。有一天我赶车进中国西部一家客店的院子,诧异地发现院里散放着好几大堆旧车轴。一问它们的用处,才知道:车辙的宽窄恰在这一处改变,客店以西比以东宽六英寸。这一变化在地形上、或在行路的任何别的条件上,绝无缘由。然而那个无从解说、无理可循的事实就摆在那里:每一辆带轮子的车,或许已在大官道上走了几百英里,一进这个不到五十户人家的村子里那个不起眼的院子,便必须把车轴换成宽些或窄些的,视它是往东还是往西而定;而所能给出的唯一解说是:「车子在这家客店向来就换轴的。」保存古法是一种主宰一切的癖好,在中国人的心里是一个高过理、高过逻辑的理由。

显而易见:既有一套出入不定的度量衡,又有一种其价值灵活伸缩而不确定的钱币,那么一切形式的生意里必定存着极大的一份不定。精确的记账是不可能的;而一个商人对自己在任何一笔交易、或在某一段时期的买卖里所得所失,只能得一个大略的估量。可中国佬更像一个思辨者,不像一个算学家。他喜欢宽泛的通说,不喜欢准确的陈述;而只要他的事业还算兴旺,上面所说那些特别之处投进他事业里的那一大份投机的成分,反倒给他这一行添了魅力与吸引。一桩买卖便不再是一桩沉闷平淡的以一物易一物。它总是一场斗智,往往是一场大战,而其中心思最锐的人得胜。一个中国人会硬说:随便哪个呆子都能量出若干准确的尺头的布、并为它们收若干块定数的银子。在他看来,那样一笔交易是沉闷的、愚笨的、平淡的,既不要手艺,也不要机变与本领。随后他添一句——而在这一点上他是对的——在他的国里,只有一个真汉子才能把一桩买卖谈成。

中国商界里有一个有意味的特点,是那到处通行的合伙分利之法。一个铺号里的每一个人,自大股东起,直到那给每个顾客端上那免不了的一杯茶、或扫地跑腿的小伙计,都有他那一份利。所占的成数照各个伙计与雇工的位置仔细分了等;可每一个人对把生意做大、把它做旺都有一份切身的利害。照例,股东与他们的属员住在一处,一般住在店里或号里,在一张桌上吃饭,因而成了一家人。这样一套办法的好处,不必辩说便明白了。全号的人被一个共同的目的绑在一处,而那目的直接地、切身地关着每一个人。分散人心的、不和睦的影响,或被消掉,或被减到无害的分量。

合伙分利这条道理在中国另有一种特别的用法;那用法虽不那么令人愿见,通行之广却一样。凡写中国人生活商业一面的篇章,若不把一切「生意上的门道」里最严重的那一样叙出来,便不算完全;那便是在华外国侨民通称的「挤」。

中国的「挤」,不恰是情爱的拥抱,也不是友谊相握的紧手。它纯是一个生意上的字眼,指的是钱财以任何形式经过任何一个人的手时、而那钱并不属于他时,他的手指对它所施的一种压——这压使一部分钱留在他手里。它是一种被人认下却不被许可的佣金。受它之害的人叫它偷,而靠它得利的人则把所得之数看作全然正当的外入,是他们完全有权领受的。

中国人彼此往来之间,人人受它之害,人人也都行它。这套办法同这个帝国一般古老,据说它的来历出于一个古风:在那个古风底下,家里的仆人不给定额的工钱,只得食物、每年一套衣裳,以及照下面的法子备下的一笔钱。凡家里所用的任何一样东西,价钱里每五十文,门房便留下一文。一年三次,这样积下的数目按各人在这家当差的位置分给众仆。因为中国的房子一概建在一个由高墙围着、只有一处出入之门的院里,而门上时时有人守着,这样一个做法要推行是容易的,而那守门的人自然便充了收钱之人。他很容易知道这「院子」里所办的一切买卖;而一个商人若不肯付所要的「挤」,他便不许他进门。这个解说确否不能断言。不过有一件事实是确的:在付钱或收钱时,名义上每五十文只给或只得四十九文,除非另有讲定要「足钱」。

把中国的仆人拉进一章讲商业之事的篇章里来,并不不合。他们在所属的每一个人家里几乎办一切采买,而照本国那个宽泛灵活的词的意思,他们便是商人。作为一等人,他们大约是世上最好的。他们安静、敏捷、忠实、周到。他们很少抱怨晚了的钟点或重的活。他们有极敏的责任之感,而且格外老实。桌布、银器、首饰、值钱的古玩摆设与钱财,都可以放心交在他们手里,信得过每一件都会被忠实地交代清楚。十五年之间,我家里有一大班仆人,从没有过一次机会指哪一个偷东西、或因疏忽而丢了哪一件东西。人常说、而且说得真:在中国住过的太太们,被她们所习惯的那份出色的伺候弄坏了,回本国便不会当家了。

可是中国的仆人在别的一切方面虽老实忠实,他们总要「挤」;而他们许多的勤勉与敏捷、许多在重活与晚钟点之下的好性子与耐性,都是由这个做法而来的。他们从不抱怨客多、活多、或是对他们有什么不寻常的要求。他们只是「记在账上」。反过来说,也有人知道他们因为一家人过得太清静、在铺子里的账太小而辞了差事的。他们脸上虽有各样欢快、坦率或憨愚的神情,其实都是人性上精明的研究者。各人若愿说,都能把他主人一切的癖性与弱处说出来,尤其能说出他能被放血到什么地步、那「挤」的功夫到哪一点上必须停住。

这套「挤」的办法是普遍的。在华的外国侨民为着把它止住,各样的法子与权变都试过了,而一概失败。一个人若自己上市采买、一切东西都亲自去买,不久便会发现:他的仆人已经悄悄跟在他后头,向他所打过交道的每一个人抽了一笔佣金。他还会发现:若把所耗的工夫一概不算,他的仆人买得比他便宜,即便把他们的「挤」加在应有的市价上也一样。这样一来,他在他那番改革的努力里,不但赔了工夫,还赔了钱。

他若费心把所用一切东西的应有之价都弄清楚,那仆人便在斤两或尺寸上骗他,明明只买了四斤却报五斤。于是主人或许备下中国的秤与尺,把每一笔采买都验一验。他于是欢喜了一阵,直到发现他那杆秤一斤只有十四两,因而他正付着一成二分五的「挤」。他不肯服输,便置了一杆经过验、查明足斤的秤。这杆秤被锁起来,而他终于确信:最后一线受骗的可能已经消了。他又错了。他固然把他那一斤羊肉称过、查明足斤、又只照市价付了钱;可这事办完、主人一转身,厨子便从那块肉上割下一块相当大的,还给了肉铺,并为它收了钱。

我有一位相识,把这里所说的一切权变都试过了,可仍疑心自己不知怎地还在被绕;有一天他把厨子叫到饭厅来,叫他留意桌上那块烤羊腿小得出奇。对此那厨子一副庄重体面的样子,声调与神气都极其恭敬地答道:「大人说得很对。这块肉看着确实小;不过大人不该忘了把这件事算进去:在北京这样干燥的天气里,羊肉烤起来比在您那尊贵的国里缩得多。」

把一个查出行此做法的仆人辞掉,很少有什么好处。到后来倒可能发觉:他的后任更坏,不但自己取那一份谦谨的利,还要给被辞的人发一份养老钱。多年前北京一处使馆里,公使决意要把这做法压下去,便把门房、即看门的辞了——如前面所说,那人在这套办法里是个要紧的角色。很久以后才查出来:别的仆人以那位新看门的为首,一直按时把他惯常的工钱付给那位被辞的仆人,直到他死的那一天;随后又极隆重、极破费地把他葬了。他们有一个记账的人,在一家银号有一个账户,一切「挤」来的钱都存在那里。一年分三次派息。

十四中国的穷人

有人有时表出这样的意见:说中国人是个极富的民族。这是大错的。这个帝国在未开发的资源与潜力上固然是富的,可它的众百姓是穷的,而那穷之深,我们只有极淡的一点概念。美国每一个人所摊的财富,比中国高许多倍。「穷」这个字在两国所传的念头全然不同。在美国,一个人若靠着或许一天两块钱的所得养一家人,便被称作穷。在中国,这样一个人要被看作过着极奢华的日子。在此地,做工的人若一天吃不上两回肉,他和靠他的人便被认作已在艰难困乏的边上。肉在那里比在此地便宜,然而那里一个做工的人,拿着他自己认为不错的工钱,一个月也吃不起一斤。在此地,穷意味着奢侈之物的供给窄而有限。在那里,它意味着实实在在的饥与裸,若不说是眼看着要饿死。

自然,在中国同在别的一切国度一样,食物的贵贱与工价的高低之间有一层紧密而必然的关连。工钱若极低,那么为维持性命、为供给做一定分量的活所需的气力而绝不可少的那些食物,其价也须相应地降下来,否则立时便是饿死。中国人过得穷,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想过得更好。他们同一切别的人一样,照自己的所得或财力所许的过得尽量好。一个有钱的中国佬穿得一样昂贵,虽然式样不同;席面一样丰奢,虽然他的口味可能被认作特别;而一般说来,他所维持的讲究同他西方的兄弟是一样的。在那里同在别处一样,进项必须管着开销。中国的熟练工人一天挣一角到三角银子,平均在两角以下。不熟练的工人、或者照本国那句形象的话说是「卖力气」的人,一天挣五分到一角,平均不过七分。在一个没有光棍也没有老姑娘的国度里,这一点微薄的数目必须供养这人自己、以及另外一到四五口人。我常常雇一个专差走三十英里的路,付八分钱。船夫照常被雇去拉一只土船,从天津逆流拉到通州,一百二十五英里的路,去程付五角钱并管饭。回程他们走路——就是说,他们走的路比波士顿到纽约还远,而所得是五角银子并一半的饭。数不清的中国人靠在乡下路上捡粪为生;看见十二三个或十五个大人小孩为着争一堆马粪而扭打起来,是一点也不稀罕的。这或许足以标明「穷」在中国是什么意思。对极多的人而言,一天没有活做,其不可免的后果便是这一天没有任何吃的。

从上面所说的工价上看,要估出四亿中国人中的大多数每日的开销必须守在何等狭窄的界限之内,并不是难事。难处在于弄清他们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他们每日的食物是:蒸的米饭,用不必要那么多的水煮的白菜,另有一点下饭的东西——几片用浓卤腌过的生萝卜。等到他们想要极为奢侈、极为不计花费时,便买一文钱的西瓜子,当点心嗑着。夏天他们吃生黄瓜——连皮带刺一概吃下去——吃生胡萝卜或萝卜,或者吃一个瓜,连瓜皮也不浪费。这个帝国有些地方以麦面、燕麦面或玉米面代米。除了这一处变化,上面的描写对中国广大百姓的食用是完全准确的——不是对乞丐或极穷的人,而是对寻常那一等勤勉的做工人和他们的家,无论在大城里还是在乡下。

我有一回须在一座佛寺里过夜,那寺秀美地坐落在北京以东约一百英里山中的一道沟里。那时是十月,寺里的僧人虽惯于款待中国客人,却除了生栗子与一泓从寺院内石缝里涌出的极甘的泉水,别无别的食物。我对这份菲薄的饭食说了两句,那位年老的住持似乎颇为诧异,说道:「可你不知道我们的栗子多么好。它们一点也不像寻常的果子。吃一斤栗子,多喝些水,你的饿就足了。」——无疑是会足的。

又有一回,我同几位同伴在中国西部游历,某个星期六深夜到了一家客店,那里唯一弄得到的食物是麦面和了水、擀得又平又薄、切成条、往一锅滚水里扔一下便捞出来。它没有味道,韧得像皮子,也一样不好消化。客店别的什么也没有,村里也弄不到什么;不过找了很久,有一位好心的本地人设法给我们弄了些鸡蛋。第二天我们的仆人在街上发现一个中国人在卖肉;虽是那一天,因为我们实实在在饿得难受,他还是买了些。肉已经煮好了,他便匆匆热了一大份摆在我们面前。那味道可疑得很,一口便足了我们的饿、也起了我们的好奇。仆人被问起,说他虽然没有问过,可他判断那是牛肉,是从离客店不远一个推着独轮车的老人那里买的。我们便去寻那老人,不久寻着了,同他有了下面这番对话:

「老先生好。今天生意如何?」

「极好。我原有满满一车,除了你们看见的这几块,都卖掉了。」

「你卖的是什么肉?牛肉么?」

「不是牛肉。我是个庄稼人,住在几英里外一个村子里。我有一头老骡子病了,死了。我赔不起这一头,便把皮卖了,把尸身煮了;除了这里剩的这些,一斤一斤全卖光了。」

又有一回,我同两位同伴在中国西北游历,迷了路。我们走在赶车的、骡子、行李与仆人前头,走错了路;结果在十二月一个奇冷的日子里,天黑时到了一家客店,身边没有自己的随从;而我们把身上的钱数了数、凑了凑,恰有一百文钱——约一角——用来付饭钱与住钱。这客店比一般的好,而且备有这一带所能出的各样食物。我们吃了晚饭、住了一宿、又吃了早饭,无论哪一样都好得同这客店或这村子出任何价所能供给的一样;付了账,还照常给了仆人赏钱,手里还剩十二文。三个人六顿饭加一宿住,所费不到九分钱!不过老实说,那份菜单虽于身体无害,却简单到了极处。它是:洋芋——那里叫「土豆」——煮了蘸盐吃,还有同样用盐调味的燕麦糊。床是那寻常的砖台,上铺一领干净的席,底下烧着好煤,弄得暖暖的。没有被褥,因为在中国旅行的人向来自带被褥,而我们的在骡子那边;不过极地用的套鞋顶了枕头,其余则照我们赶路时的样子睡了,并没有觉着什么不便或不适。

我亲身经历的这三件事发生在彼此相隔几百英里的地方,在中华帝国不同的区域。其中两件是在通行大路上的村子里遇着的,那里每月有成千的人经过、有成千的人被款待。举这三件事,是为着印证前面关于中国较穷、然而比较过得去的那几等人极其简朴的过活习惯与极窄的食物范围所说的话。它简素俭省到了极处;而即便如此,也还须一顿一顿地随要随买。一个寻常的中国做工人,要他能一次替家里买下成批的粮食,其可能之小,远不及此地同等身份的人一次买下几千块钱的公债或别的券票。在中国任何城镇里最常见的一幅景象,便是一个男孩或女孩一手拿着三四文钱、一手拿着两只粗瓷碗,极郑重、极郑重其事地去买一家晚饭的材料、以及煮它所用的柴火。那笔开销的账目大略如下:炭一文,米或面两文,白菜一文。遇着景况好的时候,另花一文买油或酱油;而在极少有的、格外喜庆的日子里,还要再花一文买约一小匙淡酒,热着就饭喝。

中国穷人的衣裳同他们的饭食一样简单。夏天,那便是一双鞋、一双袜,都是棉布做的,还有一条同样材料、不加里的裤子。一件棉布的褂子或短衫便把他的行头凑齐了;不过天气若许,这一件常常省掉。

春秋两季,这穷人若出得起钱,便穿同样材料加了里的衣裳。冬天,在气候如纽约或费拉德尔菲亚的地方,他的裤子是絮了棉的,上身的衣裳或者也絮棉,或者是一件带毛硝制的羊皮,毛的那一面贴着身子穿。他对任何一种内衣毫无所知。一套衣裳应付一天所有的钟点,因为他穿着做活的那身衣裳睡觉。三块钱便足够、而且有余地买下一个可以称作「过得去的穷」的中国人——就是说,一个有固定工钱可做的人——整个夏天的衣裳。极穷的人身上那几件破布,其价值还不到两三角。乞丐这一等人有一处特别之处值得一记:他们一概穿鞋。一个壮健的中国乞丐通常的行头,是一只用来接食物或钱的钵,和一双鞋。他可能没有那只钵,可他的脚总是有东西穿的。一个光脚的中国佬是从没见过的。

中国穷人的房子,或用晒干的土坯、或用碎砖以泥砌成,屋顶有时用瓦,可更常见的是把石灰与黏土和在一处,铺在苇席上。它从不高过一层;而一家五六口人,也很少多过一间屋。它的地或是土地或是砖地,从不是木板;窗子是纸的;门则敞得足以应付一切通风的用处。它没有烟囱,无论冬夏都不烧火,只烧一家煮饭所需的那一点。全部家具是一张桌子、一两只凳、出得起钱时一只衣柜,还有一座砖砌的高台,上铺一领粗苇席,那便是一家的床。台底下走着烟道,煮饭之火的烟与热从里头过去,这便得着一点暖气。在中国南方,那砖台换成竹子或别的便宜木料搭的台。

恐怕西方人若被问到:在这样的境况与条件之下,人生是否还值得一活——他们是要答「不值」的。而这样赤贫若生出极大的自私、对别人的苦难漠然、以及对人道上寻常的义务一概不理,那也不足为奇;然而只凭公道便须说一句:事实并非如此。在中国同在别处一样,最迅速、最慷慨地按自己的财力去应别人——甚至比自己更不幸的人——之急的,不是富人,是穷人。中国穷人生活里许多可喜的面相——那些正由他们极度的贫穷所生出的面相——他们的耐性与安静的忍受、他们彼此相助的现成之心、以及他们即便在最深的匮乏之中仍对老弱者的忠实照顾——这些都可以写许多。也不该忘记:正是从这样的人家里,极大一部分地出了那些卓著的学者与政治家,他们是这个民族实际的治理者,又给了她一份文献与一部历史,而她对这文献与历史——至少在某些方面——是没有理由羞愧的。人生里也有些可喜的图画、些值得学的教训,即便在一间中国破屋的贫穷与饥饿之中。

中国几百年来所面对的问题,与美国在其存在的大部分时间里所须对付的恰恰相反。在我们这里,切实的问题——至少直到近来——一直是:用什么省力的器械,可以使一个人办得成十个人的活。此地的结果正如所能料的:必需催逼了巧思,而美国人在各样省力机器的发明上领先世界。在中国,那相反的问题自远在这块西方大陆被发现之前的年代起,便一直是不断而焦心的研究之题。它可以这样说出来:在人口过剩的情形下,怎样把任何一件活分了又分,好使尽可能多的人得着最起码的活命之资?研究这个问题的一个结果,也正如所能料到的:中国人是地面上最俭省的种族。他们若在巧思那片较宽的地上有欠,那么在俭省的学问与手艺上,他们轻而易举地是巧思的大师。

绝对没有一样东西被浪费。最小的碎布与布丝也被留起来,仔细地粘在一处,做成鞋里的衬底。碎木头被巧妙地胶起、榫进别的碎木头里去,直到一块板或一根柱子实实在在被「建」起来。北京城里有一半房子是用那些已经用了几百年的碎砖盖的,而它们还可以再当几百年的差。京城里有一桩大生意,是拿丢掉的沙丁鱼罐、牡蛎罐与别的罐头盒做灯。在乡下,路边的野草与荒草被妇人孩子仔细地收起来,整片地面被一遍又一遍地刮过,这些废物便当了柴火。玉米与别的谷物的根被仔细地刨出来,把土敲掉,晒干之后也派同样有用的用场。

在许多这一路的事上,于我们是丢掉比留着便宜;而在中国人是真俭省的,在我们便是假俭省。可在那里劳力算不得什么——它实在是市面上最便宜的东西;因此用它,即便所得的结果极其琐细,也是明智的。

而在较穷的那几等人里,人人做活。唯一的例外是小得还不会走路的婴孩;而他被稳稳地仰放在一领席上,安安静静地攥着小拳头、对着太阳眨眼——那便是他在这一天的劳作里所占的份。备茶与备丝的某几道工序专留给妇人与女孩,她们靠这活一天挣一分到三分钱。我们做帽子用的草帽辫出自中国北方的一省,是妇人与孩子编的,她们在这活上极少能挣到一天两分钱以上。

中国政府虽不为国内那一份贫民的供养作什么定规的筹划,却默默地承认行乞是一种正当的行当。它从不干预它、限制它。因此,若有五十个或一百个又脏又病、几乎认不出是人的东西围住一家店铺或号房的门口,不肯走开,直到他们讨钱的要求被应了,那么店主去向巡捕呼吁是白费的。他所得的回答会是:「他们要什么就给他们。数目很小,然后他们就走了。」这样一个回答里有一分道理。行乞同别的一切事一样,在中国是有一套办法的。乞丐从不成群而行,连成对都不。各人有各人的地界;只有在他被人拒了、或照他所认为是被人待得不够客气时,才叫别人来。他从不指望多过一文钱。给他这一点小数给得太快是个错,因为那样他便会来得太早。须叫他等上一定的工夫,好算是挣来的;可若侮辱他、或叫他空着手走,那便是一个严重得多的错。他第二天要再来,带着两三个同伴,一个比一个脏,而不到半块钱是打发不了他们的。若再被拒,这地方不久便实实在在地被一群一百来人围住,那时须花的便是至少一百块钱,而不是那起初讨钱的一个乞丐所能满足的一文。

较大的城里有许多商人与店主按月付一笔议定的例钱。凡作了这样安排的,门框上写着一个记号——那记号玄奥,可丐帮的人是明白的——而他们只在定下的一天被那位「收钱的」造访;那人便收下这笔包月的钱、或者说这笔讹钱,并出个收条。至于那些不肯作这样安排的,则极少拒给所讨的那一文,因为他们从阅历里知道随后必定来的结果。

北京同一切东方城市一样,满是乞丐。他们处处都遇得着,脏到各样的地步,带着各样真的或假的残缺与病。他们男女都有,各样年纪都有。行乞在他们是一门生意、一门行业,自襁褓起便被训练;而其中有些人还达到极大的成就。要把一个职业的乞丐同一个生手——就是说,同一个被不幸逼着来求济的人——分开来,同分辨一匹马与一头骡子一样容易。

北京的乞丐有一个正规的帮会或组织,由一位丐王与一位丐后主持。这两个职位是选出来的;因此就我所能打听到的而言,京城的乞丐是这个帝国里唯一被许行投票之权的中国人。据说那丐王是从不让俗眼看见的;可我同那位丐后谈过话,她看着是一位体面的、衣裳齐整的中国老太太,六十五到七十岁。整座城被仔细地分成地界,没有一个乞丐被许闯进别人的地盘。不过这一行同一切别的行一样,也有它的败类。有些游荡的乞丐不是帮里的人,在城里乡下四处流窜,不受什么界限,也不理别人的权利。那些各守自己的园与田的帮中人,鄙夷地看他们,认他们犯了不守行规、丢人的行事。

中国的乞丐在装各样病、装各样残缺的手艺上是老到的行家。我在北京每日散步时,长久被一个年轻的中国妇人扰着;她抱着一个孩子、领着另一个跟在我后头。她一面放开嗓子喊着些不成腔的声音,一面用手势表明自己是又聋又哑,那两个孩子则以一声一声的哀号作一种低声的合唱:「行行好,赏个钱吧!行行好,赏个钱吧!」出于某种不好说明的缘由,我疑心这东西两只耳朵与一张嘴都是天然好使的。为着验一验这个问题,有一天她扰得格外厉害、又在一群人当中在我后头喊着,我忽然转过身去,对她说了一句话;那句话虽不失体,若她听得见,必定要叫她恼。她立刻用极好的中国话回了我一串污言秽语;随后在众人的大笑声中,她忽然觉出自己已经露了底,便溜得不见了。此后我们相遇时她总和和气气地同我打招呼,可再也不向我乞讨了。

北京乞丐一等人里种种可怜与令人作恶的景象之中,有一件我记得很清楚,它动了我的怜心;而作为我那条规矩唯一的一个例外,它有好几个月按时得着接济。那是一个老人,衣衫破烂、冻得发抖,每天坐在街边。他身上只有几件破布,两只脚往前伸着,那脚实实在在正在烂掉。它们所呈的情形太令人作恶,不便更细地描写。有一天他不在惯常的地方了;可我快步往家走时,赶上了他正吃力地走着,而冻脚与腐烂的形迹一丝也看不见。

「咦,」我一边挨着他走一边说,「你那两只糟脚,怎么还走得动?」

「哦,」这老人说,「它们在我怀里呢。穿回家去要弄坏的。」

随后他毫不迟疑、毫无羞色地把手伸进怀里,掏出一双絮了棉的袜子,那是用来把他的脚装成肿了、变了形的样子的。它们是帆布做的,画得同脚一模一样,脚趾甲正在脱落,肉是一团腐烂;它们在大太阳底下、在许多次场合里都把我骗过了。

我自然火了,便说:「我倒以为像你这样一个老人家,这样骗人该觉得羞耻。你没有一门手艺么?还是你懒得不肯以任何老实的法子挣自己的饭?」

对此这位可敬的骗子答得又简单又坦白,仿佛他刚才的欺骗是一桩十分体面、十分可嘉的事:「哦,有的,我是个鞋匠;而我一直在想把这一行丢开,因为我这两只脚已经被人认得太熟,而且不像从前那么赚钱了。归根说来,整天坐在地上喊『行行好』也是苦活。我想我还是回去干我补鞋的老行当。」

一两天后他带着他那套工具与他的凳子出现了,请准他在紧挨使馆门口的街边摆下摊子,我准了。他在那里补了将近十年的鞋,然后死了;而他那位「袭了爵位与产业」的儿子,来求人帮着葬这老人,所持的理由是我们之间那份长久以来的亲密交情。

十五中国的钱法

一两纹银构成中华帝国的货币单位。铜钱与纸票则是百姓通用的辅币。在对外通商已开的地方,墨西哥银元用得相当多,可它们一概按重量计值;而进来的银元里有很大一部分不久便进了熔炉,在那里被熔炼,再以银锭的模样出来。种种缘由造出了这个看着荒唐的做法——那些银元在中国以外的世界各处,是被公认为重量与成色都合标准的。

东方的商人与生意人在断定本国银锭的成色上,有一副准得出奇的眼睛。他据以判断每一块银子的那些迹象,在铸成的银元上必定是没有的;而那些银元只含着一个不变分量的杂质,他除了一种在他看来含混而靠不住的保证之外别无凭据。因此他宁愿把它们还原成他所惯的那种较简单的原形,而在那形态里他锐利的眼睛一瞥便能断定它们实在的价值。他自己的朝廷从不收、不付、也不认除纯银锭以外的任何一种钱。

中国南方最先引进西班牙与墨西哥银元的那些口岸上兴起了一个风俗;它本意是要使本地人相信这些银元靠得住,可它不可免的效果,是把每一块银元迟早都赶到熔银的人那里去。本地的银号采了这样一个做法:凡经过他们柜台的每一块银元,都用钢戳在面上打上他们的号名,从而自任对它按足值收兑之责。于是一家又一家把自己的号名戳进一块银元的面上;在这样一番验真的功夫之下,那钱很快便被打得不成形状、不可辨认,实实在在被打得满是窟窿。于是它们便不再按「枚」通用,却还按重量流通一阵,而它们最终的命运总是那只熔炉。

若干年前有一位卓著的美国太太游广州,想凭她的信用状取五百块墨西哥银元去买些东西。她的银行家劝她不要拿实在的银元,而是对每一个同她打交道的商人开一张向他支取所购之数的条子;他随后再把她开销的总数从她的信用状里扣下来。因为她不肯照这个法子办,宁愿自己付自己的账,那位银行家便用一只帆布袋把所需之数给她送来,又把钱摊开,好让她点一点、确信它不错。它最像的东西,无非是一些被打烂的旧洋铁片。那一堆里没有一块可以按「一块钱」来点,也没有一块的价值除了称重之外能断得出来;然而那已是当时在广州所能弄到的、最接近「干净墨西哥银元」的东西了。

朝廷有它自己的重量标准,叫作「库平」,凡收付一切数目都按它;而它只收或只付成色九成八的银子;可它对臣民的商业交易一概不加察看。并没有律法去定一两之重或银子之色;因此在这两个要紧的关节上,一概没有齐一。若把各人想多得或少给的那些个人的花招一概不算,单在北京一地便有五种不同的两被人认下、被人日日用着。头一种人称「二两平」,以九十八两算作一百两;换句话说,它比真平短两分。这是一切之中最轻的。其次是「市平」;再次是人所称的「公砝平」;再次便是前面说过的「库平」;最末、也是一切之中最重的,是「关平」。这最末一种是近世的新事,用了还不到三十年。它是征收与缴纳进出口税所依的尺度。因某种无从解说的缘由,它比朝廷所用的那一两还重。

京城所用的这几种两,又与这个帝国别的城与县所用的不同,而那些彼此之间又各不相同。称银子并没有一种到处通用的标准之两,只除了库平;而库平只用于同官府的交易。这样缺少齐一必定生出极大的不便、以及在生意结果上不小的一份不定,这是显而易见的。银号里的人、以及有事要把银钱从一处汇往或运往另一处的人,都熟悉两城之间两重的差别,并作出必要的折算。

风俗——它在中国常常显出的那些特别的怪脾气之一——定下了一条规矩:某几类交易若在议定时没有指明用哪一种两,便须按某一种两来付。因此在北京,房租可以用最轻的那一种两付;欠商人或店主的账须按市面的、即「市平」付;而别的账目则须用较重的尺度结。这条生意上的规矩,其来历与理由是无从查出的;而它也不妨碍一个照它所定本该得最轻之两的本地人去讨最重的。它对他施着一种道义上的约束,其结果是:在耗了应有的一番争说与力劝之后,他会大度地、带着极大的德行之态,把他起初的要求减下来,接受这风俗所定的——而那也正是他在声嗓体操的高潮里任何一刻所指望得着的全部。论到相信「试一试总没坏处」这句老话,没有人胜过中国佬。

朝廷同熔炼银锭一事毫无关系。这道工序完全在私人或私号手里。银子通常被铸成椭圆形,略略有几分像一只中国鞋的形状,因此在华的外国侨民称它一「鞋」银子。较常见的大小平均约重五十两,不过也铸约十两的小锭。这些常规的大小要被剁开或切成小块碎片,好在任何一笔支付里凑出确数。熔银的人把自己的号名戳在每一块银锭的面上,另戳一个标明这金属纯度的记号;若是有名的号,这记号尽可以放心认作不错。如前面已经说过的,中国的商人与生意人对任何一块照他们的法子铸成的银锭,其成色如何,有一副锐得出奇的眼睛与准确的判断。那模子主要是用石棉做的。金属倒进去,猛地一摇,再倒出来。那「鞋」的面上会现出若干细小的波纹,而侧面与底上会有若干针眼大的孔。这两样便是这金属纯度最要紧的两个验法。这些波纹与针孔的数目越多、个头越小,那银子的成色便越高。

在中国,凡有些分量的每一笔生意,都有一样不可少的东西,那便是讲定所用之两的重量、以及所定之数须以何等成色的银子付或收。我有一回须从一座中国城的地方官那里领几百两银子,作为若干美国公民被众人所伤的赔款。一份文书已经照规矩立好,其中指明所定之数须以库平、市面上通认的纯银付。到了议定付款的时候,那笔银子被仔细地包好封好,一包一包送来,每包批着五十两。

我知道有些中国官员爱做精刁的交易,便预先备了确知准确的秤;随手取了一包打开来称。那是劣银——不过三等——而恰好重四十七两。查第二包、第三包,所得的结果完全一样。这全数被退还给送来的那些差役,叫他们带回去给他们的主人,并带话说:他若在一个钟头之内不能践他以库平纯银付所定之数的许诺,我们为了结此案所作的安排便作废,而他的行事要报给北京他的上司。我这番话被迅速地传了到,立刻招来的回应,是一批在重量与成色上都超过了议定条件的银子。

同一天下午,我应邀去同这位地方官吃饭时,他在门口迎着我,坦然爽快地大笑,说道:「今天早上我想用劣银短两骗你,因为我以为你是个外国人,分不出来;可我发觉你比我还懂。」随后他把这件事当作一个大笑话告我说:他早已把每一种重量、每一种成色的银子都照所需之数备下、称好了,先送成色低、重量短的那一批,指望这个花招不被觉出,可若有必要,也预备好了践他的许诺。

中国的铜钱是模铸的,不是打铸的。它们作为钱而使用的年代,几乎上溯到开天辟地。最早的钱见于记载并有描写的,约在纪元前二千三百年所造,那约是洪水之时。本书所附图中的三枚样品,是两千多年前通行的。最大的那一枚,中国人因它特别的形状而称作「刀币」,是在中国长城修筑之时、即约纪元前二二一年作钱用的。那枚圆的是约在大卫王临御耶路撒冷之时铸造并使用的。它就大体的形状与轮廓而言,正是如今所用的钱的样子,唯一的不同在那些凸起的字——那些字给出铸它的那位皇帝在位的年号,以及一句中国话,可译作「本朝通行之宝」。有教养的中国人是古钱的热心收藏家,真品能得高价。凡年代不过三四百年的,便不被看作古物,而且常常在通用的钱串上寻得着。在日常琐细的交易里,看见比美洲被发现还早半个世纪铸的钱仍在人手之间递来递去,这是一点也不稀罕的。

按理,一枚钱应是一片纯铜的圆片,直径约四分之三英寸,当中有一个方孔,便于穿串。它重金衡五十八喱,其价值相当于一两标准纹银的千分之一。铸钱的局设在北京以及每一处省城,归户部督管。人极费心去防私铸与私造,而局里所用的人无论昼夜都不许离开厂内,只在极少的时候、并在特别的防备之下才许。不过防私铸最要紧的凭靠,在于这件事实:任何形似真钱的钱都不可能以更低的成本造出来,因此仿造几乎无利可图。

然而中国政府在过去几百年里操弄自己的钱币、给自己的钱定虚价、以及一般地想从无里造出有价之物的种种尝试上,并不比它西方的邻人更明智。几百年前它试过「宝钞」之法,无限量地发纸钞。在欧洲第一张银行钞票发行之前三百年——就是说,在纪元一三六八年——中国的百姓便被要求使用那种理论上靠皇帝的意旨而有价值的纸钞。在一个绝对的专制之下,这样一个法子若在哪里能成,也该在那里成;然而它同一切这样的法子一样,走了同一条路;而如今那一次所发的钞只剩一张孤本,存在大英博物院里,靠着年岁得了一份它以任何别的法子都永远得不着的价值。近世财政上那许多辉煌的发现——如今在那么多地方被人施展的——在中国人那里实实在在是古老的旧史。其中每一样都试过了,每一样都失败了。而中国政府早已凭一再的试验证明了:至少在它的百姓中间,任何许诺若没有实事作坚实的后盾便流通不了;而任何人的权力——无论是帝王的还是寻常的——都不能把任何一样东西按高过它市面现价的估值强加于百姓。

外国的游历者或研究者在中国常会撞上这些财政试验的遗迹,有时觉着好笑,而更常是弄得他的钱账一团乱。今日最显眼的那些试验是在铜钱上做的。如前面所说,按理每一枚钱应值一两银子的千分之一。每一枚里所含铜量的减少,一概立刻影响它们的现价。今日钱的平均价是一千八百文一两银子,不过这比率一天一天有涨落;而这个帝国里每一座大城或商业中心都有它的商会或银钱公会,每日聚会,为当日的生意定下钱与银的兑价。

有一位辉煌的帝王财政家,朱笔一挥便把他帝国里通行的钱的数目加了一倍。他下诏:每一枚钱算作两枚。这位威严的天子的意旨在中国大部分地方被奉行了,虽然有些地方百姓不肯做这样胡闹的一方;可凡接受了这加倍之法的地方,它被推行得还超出了帝王心里所料。买一两银子所须的名义上的钱数,恰好是从前的两倍。如今在这个帝国里游历,一个不知道这段小史的人可能被弄得莫名其妙:他在一个村子里被给出比方说三千六百文换一两银子,而在下一个村子——也许相距不到十来英里——同样一份银子他只能得一千八百文。他若在每处都卖了银子、再把钱点一点,便会发现他在两处所得的实在的钱数恰好一样。在前一个村子里,帝王的加倍之法被接受了,可每一样货物的价也都加了一倍,于是一切银钱交易的结果绝对没有变。在第二个村子里,那些头脑清醒、务实的天朝之人,安安静静地不肯为一桩帝王的荒唐之举出具他们的认可。

另有一位皇帝在财政窘迫之时,决意用铁铸钱而不用铜。这些钱百姓一致而硬气地拒不接受,无论按什么兑价都不接受;而领了它们作饷的兵丁便索性把它们扔了。北京城墙外头有些地方,这些帝王愚举的纪念物随手便可捡一斗。它们躺在那里的沙土里,连作古玩都不值。

这一番以铁钱代铜钱的尝试,在这个帝国某些地方的钱法上留下了一个奇特的印痕;那印痕值得一记,因为它说明了两件事实:一是在中国,百姓的意旨才是最后的律法,比任何皇帝的谕旨都更有号令、更有决断;二是东方人的性情既有定见,也肯通融。在所说的那几处地方,算作一百的钱数是不定的。我在一个集镇上发现七十七文算一百;在另一处,八十五文;在第三处,七十二文;而在第四处,只六十一文。这奇怪而费解的一团乱,解说起来极为简单。铁钱发出来时,百姓拒不接受。随后是一番争议,而百姓与本地官府之间终于有了一个折中。官府提议:每一百文里搭五十枚铁的、五十枚铜的。这被拒了。接着是一番讨价还价,最后的结果是:没有一个镇上有铁钱被强行推入流通,而百姓则应了在一个镇上以七十七枚铜钱算一百、在另一个镇上以八十五枚算一百,如此等等;百姓肯通融的程度,恰好由那名义上的一百与实在的一百之间的缺口量出来。可这里除了记账上多添一重费解之外,绝无别的结果。我若卖银锭时被迫只收七十七文作名义上的一百,那么我每一两银子所得的这种名义上的「一百」便按同样的比例多些。反过来说,买任何一样东西时,价钱也照这名义与实在之间的差别调好了。那买米的中国佬,用他名义上的一百文只得着七十七文的米。

最近一次动中国钱币的尝试,是一道令,命铸一种大钱,作二十枚寻常大小的钱通行。它上面便是这样戳的。中国人发觉它只值不到从前所用的四枚钱。它在这个帝国除了京城以外从未在任何地方通行起来;而在京城,它是按它实在的、不是按它所戳的价值通行的。

钱的价值小,而用钱或用银子支付又不便,这就迫使纸票在中国一切稍有规模的城镇里通行起来。这些票是私人的银号、或者人所称的「钱铺」所发的,流通纯是本地的,既不由朝廷保,也不由朝廷认。它们见票即兑,或兑钱或兑银,由持票人择。官府向一切打算发这种票的人索取保;而若本地一家发票的银号倒了,便照对待任何别一类无力偿债之人的样子,向号主追债。这些银号的倒闭比较得少有。这些票的必要,从这件事实上便看得出来:银锭是一块一块的,每块重将近四磅,值约七十块墨西哥银元。铜钱更不便,因为一块钱的北京钱要有将近七百枚,每一枚都有美国半元银币那么大。

本书所附的图是两张北京的钱票,大的值约两块钱,小的值约四角。它们一部分是写的,一部分是用木板印在薄而粗糙、然而结实的纸上的。为防伪造,每一张票都被放在一本专为此用而备的册子的空白页上,戳记与写下的线条被随手地一半打在页上、一半打在票上。随后那一页被编号并注上与票相应的日期。这个法子看着虽粗,却被发觉有效到这个地步:假票几乎是从没听说过的。

一八八三年,北京出现了中国财政上一桩奇特的怪事。两家大银号倒了,引起了一场小小的恐慌。众人惊惶的结果之一,是别的一些声誉毫无可疑的银号不肯以自己的票给出同它们以现钱所给一样多的数目去换一两银子。它们宁愿以现钱多付到一成五,而不肯以自己的许付之诺——那许诺它们也许一年之内都不会被人叫去兑——多付。这个特别的局面从来没有得到一个说得通的解说。户部侍郎自承弄不明白它。它持续了足足两年,而且被认作严重到值得由官府发一道令,指示银号在收买银子时,不得在给自己的票与给现钱之间有所分别。这道令同大多数涉及财政问题的令一样,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效力。可是只有在中国,一个人在为所买之物付款时,肯以现钱多付一成五,而不肯以一纸期票付。

汇兑的票号在中国到处都有,银钱可以经由它们汇往全国各处。

按前面别处所说的那套帝国政制的道理,这个帝国境内一切田产与私产都属于皇帝——他是百姓的父母,是中华这一家之长。凡他所需的,他都可以取,何时取、怎样取、向谁取,都随他的意。照这套道理,这个政府既没有、也不可能有国内的债,因为一个人不能去借他自己的东西。到了特别急需的时候,便有所谓「乐捐」的特别摊派;而那些欢欢喜喜地、大笔地捐助朝廷之需的忠顺的汉家子弟,便被赏以荣衔与荣位。

任何一项东西名义上的税率都小,也不受骤然的变动。地丁银每亩平均约二角五分,每年出息在一亿五千万元以上。这是从任何单一来源所得的最大一笔。盐是官府的专利,出息极大。另有各样别的课税之法;不必细说,只可以这样讲:那些税赋布置得使它们在律法的字面之下于谁都不为重负,然而它们够到这个帝国里每一个人,并逼着各人担他那一份供养政府之责。

然而要断定总的岁入究竟有多少,是完全不可能的。无论帝国之内还是帝国之外,没有一个人能把那数目定得连大略的准确都算不上。它大,那是明白的;究竟多大,则是一个答不出的问题。征收的法子、中央与地方在所收之数上的分配、征收之人依法或不依法留下的成数,以及十来种别的不定的因素,把这个问题搅得无从解答。

有几种税是折物缴纳的。比方产米的省份每年把极大量的米运到北京,在那里存入官仓,作为口粮发给驻在京城及近郊的满洲兵丁。大运河是一项举国的工程,其可记只略逊于那著名的长城,而其切实的用处则远过于它;它正是为着给这些米开一条内陆水路而建的。它始于七世纪,成于十四世纪,自北京伸至杭州,路程将近七百英里,虽然其中一部分是利用了天然的河流。它虽然没有被好好修整,却仍在用着,每年有大队运粮的船在上面往来。它也极大量地被用于本地与私人的运输。

产丝的省份同样以生丝与织成的丝缴一部分税。茶区以茶缴。而蒙古那些边外的地方,则供给骑兵与别样帝国差使所用的马。

岁入的很大一部分是以汇票解到京城的;可有几个省则是把银锭整批运来,而那法子既原始又特别。可以看见长长一列敞车进城来,满带着旅途的尘土。每一辆上飘着一面明黄色的小三角旗,另有一名兵丁作护。每一辆车看着像装着旧式的木水管:每一根从头到尾用铁箍螺旋地箍着,外面糊着许多条盖了中国印信与批语的纸。每一根木筒是由两条纵向的半边合成,中空到两端只余几英寸。那空处紧紧地塞着五十两一块的银锭,就这样被运了几百英里,到它的目的地——朝廷的国库。

中国的钱法、或者说无钱法之法,就朝廷的岁入而论,其严重的弱处与危险,在于它给勒索、给向百姓非法索取、以及给各样官府的劫夺留下了宽敞的机会。尽可以断言:没有一项税是照律法所定的确数征收并解入国库的。缴税的人一概付得多于他所应付,而皇帝也一概收得少于他所应得。若能把任何一年之内为公用而从各处征收的一切款项的确实总数,同同一时期内实实在在用于公用的相应总数一比,那两个数目之间那巨大的差距是要使世界吃惊的。

中央政府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明白在这个方向上急需一番改革,也常表示愿意采行——比方说——某一套确凿的钱币之制,好保住它自己与它的臣民,免受眼下那些行得如此安稳的弊害。而地方官员几乎人人都反对这样一番改动,因为它使非法的摊派变得危险、若不说是不可能,从而断掉他们收入的很大一部分。一八七七年,驻京的各国外交代表就这个题目向中国内阁递了一份联名的节略。这份文书拟得极为仔细,也显出卓著的才干。内阁在回文里坦白承认了其中所用理由的力量,并表示切望把所建议的改革办成。不过它添说:按朝廷处置涉及全国各处之事的不变之规,这份文书须发交各省当局考量并具报,而那些具报将被转达各使馆。到了时候,这些具报果然送来了,而它们无一例外,都反对任何改动。

中国最热心的朋友、那些以最有把握的信心相信她将来的人,正焦心地等着这些事上的一番改变;因为他们明白:这样一番改变,是这个民族生命或力量任何要紧的发展所不可少的先行之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