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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封面

世界看中国译丛 · 小说与虚构

吴先生

Mr. Wu

13.8 万字

著者
路易丝·乔丹·米恩(Louise Jordan Miln)
译者
波多
原著
Mr. Wu,1918 年
出处
美国小说家 · 中国宅院、上海
卷帙
44 章
版权
公版 · 中译文 © 波多書屋

吴先生家世显赫,学问很好,只有一个女儿视若性命。女儿被一个英国青年诱骗了。他不哭不闹,不报官,按中国人的方式一步一步还回去——复仇的方式会让西方读者坐立不安,因为它对他自己也一样残酷。

导 读

本库已有她的《鲁本与艾薇·沈》。这一部更有名,也更狠。

吴先生是一位中国绅士,家世显赫,学问很好,只有一个女儿南凤,视若性命。女儿被一个英国青年诱骗了。吴先生不哭不闹,不报官,不决斗——他按中国人的方式,一步一步地还回去。

故事的后半是复仇。复仇的方式会让西方读者坐立不安,因为它不喊不叫,而且对他自己也一样残酷。

路易丝·乔丹·米恩,一八六四年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一九三三年去世。她本行是演戏:丈夫原是牧师,后来改行做演员,带着一个莎士比亚剧团周游世界,一八九〇年代在日本、中国、印度一路演了好几年。她随团同行,台前台后都做过。回国后她转向写作,一生二十多部小说,绝大多数以中国为背景,在二三十年代的英语世界销路极好。

这本书一九一八年出版,是根据同名舞台剧改写的。那出戏在伦敦和纽约都轰动过,一九二七年又拍成电影,由朗·钱尼一人分饰吴先生父子两角。

米恩笔下的中国人和同时代多数英美作家不同:吴先生是全书唯一真正有分量的人物,有教养、有尊严、有不可动摇的内在逻辑;那几个英国人反倒都显得轻浮。她是敬重他的。

当然,书里也有那个年代最典型的东方想象——「东方式的复仇」这个框架本身就是它的产物。这两层并存,正是这本书有意思的地方。

四十四章,原书各章无标题。前半在中国的宅院里,后半在上海的洋人圈子,两边的空气很不一样。

第一章

吴清玉与吴李昌

那孩子月亮般的黄脸上,一双细长的眼睛里掠过一道惊惧的光;可他一动不动地站着,一声不响——恭顺而听命。

那位极老的老人坐在雕花嵌饰的柚木椅上,看见了那道惧色的闪光,心里竟凶狠地喜欢它;虽然他出自一个以无畏闻名的宗族,而那个民族论个人的勇气从来无人能比——除了英国人,除了那个在一切民族中与它最为相像的民族。老吴疼爱小吴,并以一种近乎妒忌的骄傲为他自豪;可他知道,刚才从孙儿细长的眼里不受控制地望出来的那一瞬惧意,其中并没有半分怯懦——没有半分怯懦,只有对他自己的爱、对家的爱,以及不愿离开这两者的那份不舍;而在全中国,他是最不会因这份不舍而见怪、也最不会把它估错的人。

祖父吴年八十。孙儿吴年十岁。

这位老爷富有得几乎超出连中国人的贪心也做不出的梦;可他身上暖暖地裹着几乎与苦力一般素朴的衣服。而那孩子——他只是他长者的一件私产——若照他此刻站着的样子去典押,便能押出一份家业来:一个滑稽而华丽的、暖意与富贵的身形,因为絮得太厚,几乎宽到了身长的一半。他那件硬挺绣花的黄绸袍底下穿着三层丝绵的夹袄,也是绸的,里头絮足了满洲绒鸭的细绒;而在那件黄绸外袍之上,又罩一件略短的厚皮袄,带皮里,也絮了棉。那件皮外衣用宝石作钮扣。那件黄袍上缝着珍珠与祖母绿。他那双厚厚的小棉鞋上宝石闪着,小瓜皮帽上宝石烁着。

老爷自己只穿着不碍手脚的旧衣安然自在;可他那份傲岸的骄矜与对华美的偏爱,使他乐于让小孙儿穿得这样——即便是在他们这座与世隔绝的乡下庄园里半隐居的日子,也要穿得像去北京朝见那位少年皇帝一般。小吴本人既是宗室血脉,照门第之礼而论,倒真有权以并非卑屈之身分去那样朝见;因为这孩子母亲那一边的血统比宗室还高,是那两位至尊的中国人之后,而在中国,唯有出自他们的血脉才算得世袭的贵胄。也许他常穿的那些黄色,正是把这一节不露声色地点了一点。这一番衣饰上的夸示(若算得夸示的话)是把持得极有分寸的,因为真正的黄是御用之色,专属皇帝;而小吴的黄总是偏琥珀色的,或是偏柠黄的;即便如此,他在北京大概也不会像在四川本家这座坞堡里穿得这样随意。

屋里很暖,而那雕花壁龛里——祖宗牌位就挂在那里——香烛燃得极盛,也丝毫不使屋里显得凉些。这位身形挺直的老人,脸瘦削、干枯、带着麻点;他一面同孩子说话,一面打量着他——这孩子的每一个时辰他都打量过——手里的扇子一刻不停地扇着。小吴刚才正在冷得刺骨的园子里玩,一身皮毛就这样跑进来了。老爷差人叫他,他连一件厚衣服也没来得及脱。老吴不惯于等人,孙儿也不惯于迟到。

「怎么?」老人问道,「你已经听说了。你怎么说?」

那小小古怪的身形几乎磕头到地。一个裹得这样厚、絮得这样满的身子竟能弯得这样低,真是奇事;那顶压着宝石的帽子竟不掉下来,也真是奇事。他那条小辫子扫过光亮的地板,他那硬挺的、缀着宝石的翠鸟羽绣在弯下去时咯咯作响。他连弯三次才回话,两手恭顺地交叠,眼睛谦卑地垂在地上:「至尊的大人,您有一千岁;三尊的老爷,您有一万分的智慧。您这条可鄙的虫子求您如玉的宽恕,因为他以腐臭之身污了您梅花似的眼目。您已经吩咐过了。孩儿谢您慈恩的话。」

「你乐意去么?」

「您的孩子乐意遵您的意旨,至为显赫、至为可敬的老爷。」

「你乐意去么?」

孩子又扫地一拜,弯起身来,摊开粉红的手掌,作一个欣然领受的手势。「最乐意去,哦,古老的长须。」

祖父笑了。「不然,你撒谎。你不愿去。我也不愿你去。可这样最好,所以我才送你去。」他伸出那只枯黄如爪的手,小吴走过去把它接到自己额上,随后便倚着对方的膝站着,玩起那挂在老人颈上的一串长长的香珠来。

「好了,」老爷又说,「把你心里的话都说出来。那些礼数的词儿不要了。简简单单地说。你想说什么就说。」

「我什么时候去?」问的是这个,而不是「我一定要去么」,连「我为什么一定要去」也不是——这是极其中国式的。祖父已经说了他要去:这一点已经定了。对那意旨是无可申诉的。孩子几乎不知道世上还有不彻底、不永久听从父母的孩子。至于有些国家——在那遥远的洋鬼子之国——不孝几乎成了常规,他从未听说过,也不会相信。自然,在他如今已读得颇顺的经籍里,偶尔也有私奔的婚姻与不孝的子女。可这类犯过者的结局惨得超乎可怖;即便如此,小吴也一向把他们看作文章里的配称之物,看作为把亮处衬得更白而设的艺术的暗影——那些暗影荒怪而狰狞,正如他祖父最珍贵的几件雕刻那样——几乎算不得血肉之躯里真有的可能。

他们在一起的这十年里,这两人之间除了爱与慈和便没有别的。在中国——那是一个溺爱孩子的地方——没有一个孩子比他更被纵容;在中国——那是一个看管孩子的地方——也没有一个孩子比他管得更严。年长的吴爱着、也治着;年幼的吴爱着、也始终听着。在中国,日子就是这样过的。

「我什么时候去?」孩子只说了这一句。

「你成亲那个月之后不久:照我的安排,是第三个月。」

孩子的脸亮起来,松快得像抹了一层奶油。他才十岁;而至少在那一带,新郎照例是年纪更大些的。倘使那可怕的放逐非等成亲之后才起头,那便是好多年以后的事了;再加上成亲那一套繁复的礼节、那拖得极长的种种先行之事,而且幸而星相家还会一次又一次地把日子推后——那么这可真是一段宽限了。

「不然,」老爷说,微微悲凉地摇着他那颗老头,「不要这样想。你成亲的日子,是河南的樱树下一次开花的时候。」

「哦!」孩子只把他的诧异呼了一口气。

「我想这样最好,」老人又说。「你的妻子是上个月生的。跑差的昨天才把她可敬的父亲那封书信送到我手里。」

小吴来了兴致。他在书上读过这样的婚事,而且知道有时真有这样的事。他倒颇喜欢这个安排——只要他不必到英国去过那没有妻子的、可怕的蜜月年头!关于他的放逐,他没有听到一点细节——只听到那可恨的事实。可他那中国人的本能料到:十成里有九成,年轻的吴少奶奶是不会同他去的。是的,他倒颇喜欢有一位妻子这个念头。他极喜欢小娃娃,常从仆役院里抱两三个来,好同他们玩,喂他们香的糖花。他盼着祖父再多讲些他那位襁褓里的未婚妻。

可祖父没有再讲,至少此刻没有;关于那桩不那么令人高兴的消息,他也一字未添,只是硬挺地从椅上起身,说道:「敲锣。」

孩子快步走到一只锤制镂花的大金盘跟前——那盘子悬在一大只盛着灿烂杜鹃的瓷缸之上——取起一根雕着蛇身缠绕的玳瑁象牙杖,便在锣上敲了起来。他只敲了一下,可那一声响过,仆人们便跑了进来——半打还多,一身蓝布衣,两肩之间绣着「吴」字的徽记。

「用饭,」主人说,并向孩子伸出手来。

「靠着我,重重地靠着我,」孩子央道;「您可敬的骨头累了。」

「今天是酸疼,」那位八十老人板着脸承认道。「不过你先把自己解开,我的小蛙儿。你这样是吃不得饭的——我们是去用饭,不是去你心爱的冰雪里。」

孩子从皮衣里滑出来,把它甩开去。他灵巧的手指把钮扣、搭钩、系带都弄得轻而易举。一件衣服接一件衣服落到地上,而它们一落,仆人们便跑过来跪下,几乎是恭恭敬敬地把它们拾起,直到孩子长长地吸进一口自在的气,只剩一身薄薄的深红柞丝长衫:一个小小挺直的身形,秀气,而就一个中国孩子而论,很瘦。于是老人把手——并不轻地——按在那年轻的肩上;两人便这样一同去用饭了。

第二章

用饭

詹姆斯·缪尔已在开饭的屋里等他们。这一家只开两顿饭——早饭与晚饭——或者不如说,只有老爷和与他同桌吃饭的人是两顿;仆人一日吃三顿,不过在宅里吃饭的仆人本就不多。然而这位老中国人的性情里既有一手精妙的用膳之道,也有不少钟表般的规矩;而缪尔虽尽可随时随地吩咐开饭,却觉得同他的学生与东家一起吃既便当又有趣。

这位年轻的苏格兰人在北京大学堂里占过一个讲席三年,而且做得极出色。那个位置薪俸丰厚,他干得十分痛快,北京那一片生活的底色也同样叫他痛快;可老吴以四倍优厚的薪水把他引走了,还给了他一个从里面研究中国与中国生活的机会——这样的机会大概从前没有一个英国人得过,而且比他在京城那个教授职位所给的本已不薄的机会,要周全得多、亲近得多。

吴清玉骨子里是中国人,一直到他那根最长的、螺旋般卷曲、套着银护甲的指甲尖也是中国人。他精明而好深思,连在同辈之中也是出众的;他忧心地探看将来,看出这片他炽爱的故土前头有些奇怪的事;于是他大胆地为孙儿划出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教育之路。

欧洲正在进中国来。此刻要阻止已经太晚了;吴清玉怀疑它是不是从来就一直太晚。罢了,该来的总要来;孔子已经这样说过。欧洲正在进中国来,而他的孙儿吴李昌,要在一个别的中国人还没有那份智慧替自己预备的优势上去同它相遇。在欧洲前来收割山东与北直隶的财富、靠中国四千年的俭省、节用与明智所结的金色庄稼养肥自己之前,吴李昌要先认识欧洲。这孩子要受一份英国的教育,要对英国人的思想与英国人的做法有一种毫不费力的了解。

祖父已经静静地、毫不容情地把那些业已以官面与商面的细流渗进北京、香港、上海、汉口的雅利安诸族的人物一个个研究过了。德国人在许多方面得他的称许。他那中国式的周到喜欢他们的周到。他的专注喜欢他们的专注。可他们另有些品性他不那么喜欢。法国人与美国人他最不懂,而且对两者都估得低了些。他喜欢俄国人;可他断定他们是受将来威胁的一方,而不是真能严重威胁中国的一方。

他从容审断,认为最威胁中国、也最能许给中国最多的是英国人;他们比谁都更该作仇敌来畏、更该作朋友来求。他以为除他自己这个民族之外,他们的持久之力、他们的荣誉感与门风,都胜过一切别的民族。他常不喜欢他们的礼貌,可他喜欢他们一诺的分量。他疑心,凡英国人肯把肩膀与意志压上去的民族之争,长远看来英国人总要赢;所以他决意把孩子送往英国,使这孩子在那里学会在日后的年头里、无论西方给中国带来什么,都能在中国守住自己中国人的一份。这事要叫他们两人付出多少心痛的代价——而且必定要付——也在所不计:这孩子要去;可他去的时候,要带上尽可能齐备、或尽可能设法齐备的装备,带上那样一身处世练达的甲胄。他去之前要学会说英国话,要学会照英国的样子骑马,还要学会用叉子。于是詹姆斯·缪尔便被挑中、被聘下,做了这头黄皮小熊的教师、导师与总管。

吴老爷是在北京遇见缪尔的,把他研究过,并且喜欢他。而吴的那位极要好的老友李鸿章也认得这位苏格兰人,并且敬重他。余下的事就容易了;因为吴既是个有气魄的人、又善于周旋,而他钱袋之长几乎没有尽头。缪尔如今与吴家同住已经三年,而且从头一天起便知道了小吴一个钟头前才得知的事:这孩子要到英国去,要进牛津。

对于孩子心里那一份中国的陈设与装点,老爷没有一刻疏忽过。那样的办法是想都不能想的。这少年几乎已经可以去应那场全国的大比,而且很可能被列入文士之列而得个功名;可老爷并不以为有此必要。孩子能把《礼记》——那部极古极古的礼书,它所生的影响超过任何别的世俗之书,它在造就与塑定中国人的性情与中国人的风俗上所做的,比其余一切书加在一起所做的还多——背得出来,而且背得不错一字、不迟疑一刻;他能写合体的诗,能又快又准地画出繁复的汉字,而且懂得本族的历史。他能角力、能骑射,还有一回在棋上赢过他祖父。

他同缪尔用功得好,缪尔同他也用功得好。两人彼此投合。经过三年不断的操练——那操练他始终勤勉地跟着,而且常常是热切地跟着——这位年轻的中国人已把欧洲的学问、年代、文法、事实,都学了个顺口的大略。欧洲本身——真正的欧洲——自然对他还是一本合着的书。老爷明白这一点。可在西方住几年便可把这一层全补上:然后这心爱的孩子便回家来,为中国效力,并主宰他自己的命运。

这位老迈的中国老爷与那位年轻的苏格兰人之间长出了一份真诚的友谊——而这几乎是免不了的,因为他们相同之处那么多,彼此敬重之处也那么多。两人都诚实、都有丈夫气、都是君子。两人都有自制、有宽厚、有审慎、有品味,都有一颗炽热的魂。三年的日日往来,加上几分亲密,已把他们在北京相遇时彼此对对方民族所存的那一点残余成见彻底毁掉了。

祖父吴从来不曾长久地、也不曾远远地离开孙儿吴的身边。詹姆斯·缪尔教这一位吴所教的,几乎同他教那一位吴所教的一样多(虽然不那么有条理)。而他们教他的,比他教他们的还多:孩子是无意中教的,老爷则是有意而且乐在其中。三个人都渴求学习,两个大人比那孩子更渴求;而一位在自己家里的教师,比起一位在异乡的教师来,总占着又宽又深的便宜。背景、环境、日常生活中每一个最小的细节与琐细的重复,都帮着那位在本国讲授的教师,却阻碍、牵绊那位在异国人的国里讲授异国人的教师。

讲究一点体面的中国人家,若说有什么惯常吃饭的地方,一般是在宅中的大厅——客堂——里吃饭的。可吴家在此处居住时,多半倒是在此刻两位大人与那孩子坐着的这一间屋里「进餐」(自然,他们并不用这样的词:那同他们一切的饭食一样,只叫「用饭」)。这宅子不止一个大厅,另有几间屋子比这间还大,虽然这间也远不算小。

这是一间炽烈的屋子。它随着颜色、随着香气、随着花、随着那清挑拨弄的乐声、随着富贵那十几种光泽与暖意一同搏动。

高近那漆成红与海绿、又以银与蓝雕镂卷饰的屋顶处,有一道浓香的檀木楼厢从墙上探出来。楼厢的地板是实的,上面垂下三盏华美而精细的灯,里头燃着香油。楼厢的栏杆上雕着龙、神、竹和莲花;栏内坐着三个歌女。她们一声不响、一动不动,直到主人手上一个动作之后,那位身为她们歌师兼看管的太监说了一个字,她们才伴着自己乐器的叮咚之声,起了一段柔和的唱。一个弹象牙琵琶,一个吹漆笛,第三个敲钹与铃;而那太监从他的琴——也就是书生所用之琴,长五英尺,七根丝弦,其职责在于安人之魂、驱尽人心中一切邪恶——上引出一种更深、更搏动的音来。在离桌子最远的那个角落里,镶花的地上蹲着一尊与真人一般大的腹神像。他戴着许多极值钱的戒指,挂着一副油滑的得意笑容,肩上绕着一圈新鲜的花,别的便几乎什么也没有。他的肉身是价值连城的彩釉陶,可他那身形要叫巴黎最巧的紧身衣铺子绝望:他的肚腹在膝前凸出好几英尺;他那是一副饫足之丰腴的大手笔。

屋里燃着的大香想必有一百支——不是欧洲所卖的那种寒薄细小的东西,而是中国香里最好、气味最浓的。

老爷用筷子。孩子与他的教师用银叉子。

饭菜极美,缪尔吃得很饱。可孩子与老人吃得很少。两人心里都难受。老爷的五位姬妾端来果子与甜食。孩子取了一只糖渍柿子,向那女人笑了笑。她们的名字他都知道(「香阁」里有二十来位),其中大半他都喜欢,还常同她们玩。老爷对她们是全然不加理会的。她们的名字他曾经知道过几个,如今也全忘了。这位老独身者活着只为中国、只为他的孙儿。可他在中国守着他那份中国人的体面,而且永远要守。他的女人们衣穿得好、饭吃得好、待遇也好,日子过得算是如意。倘使其中一个死了,便另补一个;若有一个出了天花破了相,也另补一个。可她们极少受责骂,从来没有一个被打过。吴清玉难得记起她们的存在。记起来时,便觉得厌烦。然而她们是他随身仪从的一部分;一个要紧的中国人想要撇掉自己的仪从,正如一位体面而丰腴的苏格兰人想要在王子街上大白天里撇掉自己的短裙一样,是不会起这个念头的。这一样撇掉同那一样撇掉,都是一般的不体统。在哪里都是礼数造人;而礼数在造就一个男子这件事上也占着不小的份,在中国与在爱丁堡都是一样。它在各地各不相同;可说到底,那差别只有薄皮一层那么深。要紧的是守它:那是性命攸关的。

一条大蛇摇摇摆摆地进来,爬过地面——一个肥胖、喂得过饱、丑陋的东西。缪尔很熟悉这牲畜,也知道它十足地驯、十足地无害;可他还是把两脚缩到椅子的横档之间去。小吴朝那怪物扔甜食与糖烧肥猪肉的碎块;不多时它便又摇摇摆摆地走了,肥肥地爬着,在腹神的脚边盘起身来,把那光滑、黏腻、满是皱褶的头塞在那神宽大的肚腹底下的避风处,睡着了。

第三章

迎亲之行

吴李昌的婚事叫他痛快极了。其中一切他都痛快(只除了被迫与小妻子分别这一桩)——去北直隶那趟奇妙的路程,因有所期待而生光;回程更为奇妙,只是因想念新妇、又因去英国的航程日近而不免黯淡了几分;在李家府第里住的那六个星期;而最痛快的——确确实实最痛快的——是他的妻子。

他若不为在丈人家的这趟作客而痛快,便是忘恩负义的化身了。婚礼的钟声再没有敲得更欢喜的。新郎再没有受过更热的迎、更厚的待。婚礼的种种仪节使他大感兴味;一桩桩都顺顺当当,而在中国,也从没有过比这更华美的婚事。蜜月最好——只要它能长些!——而且只出过一次不谐。(多数蜜月——至少在欧洲——不谐的事要多些。)吴李昌与吴露的蜜月里那一次不谐,来得尖锐又凄楚:那一天他妻子肚子绞痛,哭得很苦。吴李昌也肚子绞痛——女人们说那是同情;可詹姆斯·缪尔疑心是偷吃喜饼吃多了,那饼灰白而黏湿,里头塞满糖拌猪油和烤杏仁。大约女人们是对的,因为吴李昌不是个贪吃的孩子,而糖拌猪油他一辈子吃着都没出过事;不过不论起于什么,那绞痛是实实在在的,而吴李昌也本想哭的,只要一位中国绅士许有这样一条解法。

一行人马在初春一个吉日的黎明动身,那时榛树才红了脸要开花,一片片紫藤林沉重的花苞唇上刚透出淡淡的紫意。回程则是在华北与华中北部那短短的夏天转向秋天的时候:那些高大的紫藤在风里咯咯作响,把它们紫色的华美泼过竹丛与漆树;荔枝那些青色的小球正转红转赭。

婚礼的仪节整整费了一个月,因为两位老爷一处也不肯省;而中国的婚事只要稍微讲究些,从来不会短。定亲倒是短得前所未有——这是吴清玉那番筹划的急迫所逼成的;若再叫那位小姐受一场寒素或仓促的婚礼之慢,那是想都不能想的,而且十成里有九成要招来三代罗锅的吴家子孙来受罚。

吴老爷自然自家养着一位占卜之人;而同样自然,那位通灵者断定定亲宜短,并亲自选定了新郎起程之日与成婚之日。他的指示与他主家的心愿正好同其节奏。老爷的心愿与那位方术之士的断言,几乎无一次不严丝合缝地榫在一处;偶有不合的时候,老爷便自任首席占者,随后把算命的换掉。这事只发生过一回,而且大概不会再发生了。吴清玉自己就是一位极高明的灵视之人。

将来的亲家是一位年老而相厚的朋友,比吴李大三十岁。一年前的一夜,年长的那位老爷做了一个梦,早上便打发一名跑差的往北京去,给他朋友送一封信:

「尊夫人既已在足下脚前产下那么多宝玉般的儿子,待下一次雪厚积于汉阳诸矮丘之上时,她将为足下无双之门第产下一女。足下可鄙之友,恳求以那位无双少女无可比拟的金玉之手,赐与他那条蛆虫般的孙儿兼嗣子」——同样意思的话又写了好几尺,用极好的红纸漂漂亮亮地写着。

这番提议被诚挚地(却带着蒙古式的迂回)接受了。这门亲事无论从哪一面想都是可取的。等李露出世时,她已差不多算是被年轻的吴「求过亲、成过婚、一应俱全」了;而那位年轻的吴,其时正在教詹姆斯·缪尔一种新的跳背玩法。

一行人马天一亮便集齐;吴——两位吴——与那位教师从大宅唯一的一扇门里出来,上了马,这趟行程便开始了。起程的时候一路有乐声,因为每匹坐骑都套着一圈铃铛,好叫路上的行人知道闪避。

体面的肩舆与那些饰得华丽的轿子由穿号衣的苦力抬着,三位先生随时愿意便可那样乘行;而给缪尔预备的那一副,同给老爷与小吴预备的一样华美。在中国,教师向来是这样待的;不过给的薪水未必都像老爷给缪尔的那样。

给新妇的礼物用香草打成包、装进篮子——就是背子——由脚夫用编好的竹带挎在肩上。一共三百包,里头那些贵重之物有绸、有绉、有玉、有宝石,有香料、有瓷器、有漆器,统统裹在织得极细、最大的雨也淋不透的油绸里。绸子多到够李露与李露的女儿们一辈子穿;而做她喜服的料子,精美得与皇帝的新娘所穿的一般。

有五百个喜饼,是那种黏湿灰白的东西,个头很小,可因为填着肥猪肉而很沉。有六十支小小的烟管——全是给新妇的——凡能想到的管料与样式都有。有一百双鞋,是几年之后她缠了脚才穿的。有唱给她听的鸟——活鸟养在嵌宝的笼子里,还有用金、用珊瑚、用琥珀做的鸟。有象牙器、有稀有的陶器、有磨亮的钢镜。有玉——那样的玉欧洲还没有见过——有价值连城的铜器,有茶、有玳瑁、有麝香、有涂脸的颜料,还有一包头上的饰物。有二十个婢女——十个给她,十个给她母亲。一只瓶子形状的大藤笼里,有一只驯服的乌龟安安稳稳地乘着。那是从锡兰花大价钱买来的,本是为南印度一位大君的孩子们买的,训得会驮他们在背上。它此刻戴着嵌宝的脚镯,是预备等李露长到能跨上去时给她的。吴李昌试过它,说它走得不错。缪尔给它取名叫「尼萨姆」。可它自有它的仆人;因为乌龟是中国四灵之一。老爷的厨子与饼师后面跟着一百三十名乐人——中国乐里每一样器各有一名乐人,许多样还有两名;笛子另有十名,琴另有四名,钟铃另有九名,号、鼓、锣另有十二名——女的坐轿,男的步行。此外还有许许多多,而到了最末,老爷的旗手才慢慢地收住队尾。

在这位老贵人的坐骑旁边,有一名仆人提着主人心爱的那只红雀的笼子。

在离宅子几十步远的庙前等了很久。吴与他的孙儿进去向祖先的牌位行礼敬拜,缪尔便坐在外头抽他那只实实在在的海泡石烟斗,喝滚烫的茶。

路往山上爬去;离了那庙不久,他们经过一座极华丽的牌坊。老爷恭恭敬敬地朝它一躬,下了马,步行过去;那孩子也是如此,因为他知道那牌坊标着一个地方:他祖父的母亲当年就在那里——穿着她最好的衣裳——在丈夫的丧礼上自缢。

到第一座山的顶上,他们又停下来。老人与孩子吃了汤、甜食和茶,缪尔则嚼鱼饼与香喷喷的米饭;孩子久久地望着他出生的那所宅子。

那扇雕花的屏障——立在门前几步之处,为的是把邪祟挡在外头——被日光染得深浓;它那尖顶上的绿、蓝、黄瓦泛着暗沉的虹彩,正如那老屋许多帐篷形的屋顶上的绿、黄、蓝瓦一样。

再起身时,孩子在祖父身边一路小跑着走,向那只红雀啾啾地叫,红雀也啾啾地回他;老爷朝他们俯下脸来笑,缪尔又装了一斗烟点上。

这一切都极不合规矩——不合到只有一位吴才能办成。本该是新妇到丈夫这边来,不该是新郎到妻子那边去。可吴与那位方术之士把它办成了。吴是个破除旧规的人——中国满是破除旧规的人。再说,要在初春——那时节常不可靠,而且从来说不准——把这样年幼的一位新妇穿过中国带过来,也几乎办不到。而李夫人身子不好,又最厌远行,坚执要自己来料理婚事的种种细节。这便把事情钉死了。李夫人管得住她丈夫。这样的事在中国比在欧洲还多些。

把那趟迎亲之行的每一个时辰、以及收尾那场华美的喜庆都一一记下来,该是极愉快的事。可本书所记的是吴李昌成年之后的一桩事故;而那做了那个成年人的父亲的少年时代,只能以寥寥数语匆匆点到。

他们一路走得像一场色彩浓烈的御驾巡行。时而经过一家客店。可他们一家也不住。想「用饭」时便在路边蹲下来吃,而且每日都吃得极丰盛。有威士忌与羊肉给那位苏格兰人,还有许多别的、他几乎同样喜欢的东西。下雨的时候——到北京这一个月里,倾盆的大雨怒下过四五次——他们便在絮厚的肩舆里伸直身子睡觉。每晚他们歇在舒服的竹棚里,那是老爷差人分批赶在前头搭好的;饭吃过了、棋也下厌了,乐人便坐在外头弹拨着送他们入睡,而蟋蟀常常加进那搏动的乐声里来——有时那只宠爱的红雀也加进来。

因为他们一路行得这样有体面,所经许多地方那密密麻麻的庄稼人从不敢挤近来。可即便在最荒野的地段,也有一百样人烟与生业的迹象。小小的农家从岩石间探出来,蹲在峭壁上,悬在瀑布边。砍柴的、割草的、烧炭的,每个时辰都从他们身边过去,并恭恭敬敬地让路给那些绅士——中国人便这样称他们的士人阶层。每一面砂岩的峭壁上都雕着一尊大神——多半是佛——或者刻着一行虔敬的字,字大得惊人,照例还镀着金。每天他们都要经过几座古庙,或已荒废,或整洁而华美;有几天要经过二十来座;而每座庙附近来去的,总少不了一股股的香客,肩上斜挎着黄色的香袋——因为在华北,佛与皇帝共用那黄色。每个香客都喊着「得福」,或者「得了福」;老爷对他们一概施以钱与米,或者散些海贝,有时给几碗凉糕——那是极好的米粉冻,比冰还凉,比牛肉汤还养人——或者几盘豆腐,那是中国苦力的饭本。

他们穿过乌桕、翅柳、黄葛、胡桃、槐、杨、山茶与竹的林子;穿过一程又一程鲜艳的柳叶菜、杨梅、落花生与金黄的粟;穿过枇杷、黄百合与草莓的丛莽。

到处都有流水,玉绿的,或麝黄的,或翻着白沫的:那水永远清而不污,因为在亚洲,把水弄脏或者乱用水是一桩罪过。

短短的暮色一死进黑里,每一座庙、每一间棚,无论在路边还是在山上,便有一点点灯光跃进夜里;河岸上一路也亮起灯来;每个赶路人手里都跳着一只欢快的绸灯或纸灯;而到处都有观音灯——中国人便这样称这些鬼火似的光——窜来窜去地燃着。

那些日子是金的,那些夜晚闻着香甜。

而从那以后,缪尔对中国只有一桩不满:它使日本在他眼里永远成了平淡无奇。

詹姆斯·缪尔从前从未这样痛快过:每一刻都是一幅画、一桌席。如今他常常独自坐在伦敦,闭上那双读书读累了的眼睛做梦,梦见自己又回到了中国,同一位他钦佩的老爷和一个他疼爱的孩子一起翻过四川的山;或者在吴李昌与李露成婚时那无可名状的万花筒里,啜着滚热的香酒;有时也不无一声叹息地想起:当载吴李昌去英国的那条大船把他——那位教师——如他自己所深知的那样,永远地带离中国时,他所放弃的是些什么。

第四章

小小的吴少奶奶

那是一见倾心。新妇朝新郎咯咯地笑,新郎便忘了自己那份庄重的新体面、忘了那身礼服,拍起他黄黄的小手,欢喜得跳起来。

新妇这一边的礼本可以找人代行,这事也曾议过,李夫人自愿担那代行之职。可吴李昌的嘴唇不服气地抖了一下,这提议便没有再往下说。

一切都行得一丝不苟——或者说几乎一切。有一样「必不可少」的被迫舍掉了。那位襁褓中的新妇把红盖头扯下来,哭喊着不肯戴。于是吴李昌比礼数所许的早了几个时辰便看见了未婚妻的脸。这是一位脸皮厚的新妇,可是极俊。她涂的粉比年纪大些的新妇要少,因为李夫人怕伤了那新嫩的皮肤。李露是位欢天喜地的新妇。那假意的不肯与女儿出嫁时的哭诉,只好同盖头一起省了。她玩着从新妇的凤冠上垂下来、挂在她面前的一串串亮珠子,从珠子缝里嗤嗤笑着窥她的新郎。两人的手腕被深红的绳子系在一处时,她笑了。吴李昌觉得那滚热的喜酒不如他平日在家喝的好;可当人把他杯里的几滴酒倒在她嘴上时,她急切地嗍起唇来,又把嘴撅起要更多。

连缪尔——他本对小娃娃没什么眼缘——也觉得这一个极标致。她胖得像黄油,可远不及德文郡那些吃毛茛与三叶草的牛所出的奶油打成的黄油那样黄。她的肤色更像一朵淡茶色的玫瑰。她有两个迷人的酒窝,还有中国人生来便有的那种秀丽绝伦的眼睛。她那位祖翁心想,她长成女人时必定美得出众;因为他此刻初次见到的李夫人,美得不输他所见过的任何女子;而他那颗骄傲的老心很受安慰,因为他深知妻子的美貌怎样宽慰丈夫的岁月。

她自然是在高台上成婚的;可她并不像本该的那样坐在一张体面的椅子上,而是被直直地绑在摇篮里——就是中国婴孩所用的那种竖立的竹摇篮,大小与庄户人往伦敦送牛奶的大铁桶差不多,形状则一模一样——那种桶在维多利亚车站或帕丁顿车站随便哪个早上都能见到成百只。

一百样仪节里最后一样行完,李便把那小不点抱起来,要送她回自己的屋;可她朝小吴张开两臂,那渴望之意再明白不过,于是他扑过去把她兜进怀里,自己把她抱上了她的育儿室、抱到她那些女仆跟前:那是世上从未有过的最快乐、最得意的新郎——而两位老爷几乎乐得咯咯笑,那位苏格兰人心里却说不出的异样。

自那以后,孩子便在内院那些女眷的屋子(香阁)里来去自如了。他同妻子的兄弟们在宽敞的庭园与院子里玩过许多回板羽球与风筝——她有六个哥哥,个个待他极好;可他大半的时光是蹲在她屋里那块擦亮的樱木地板上,带那娃娃。那是他最喜欢的事。她是个安静的小不点,可她似乎喜欢他那双从不嫌她累的胳臂,几乎同那双胳臂喜欢这样把她窝着一般多——而在那双胳臂里,她睡得最久,醒来时笑得也最像太阳。连那肚子绞痛的恶鬼来折磨他们两个的那一天,她在他怀里似也不那么难受,而且先哄好她的正是他。

他们就这样度过了那一尘不染的蜜月。而其中许多时光是他们两人独处的。她的乳母坐在楼厢上一面做针线一面看着他们,李那位最俊的姬妾也时而踩着小脚蹒跚进来一趟,那是李夫人差来看看可都安好的。可在那孩子眼里,乳母与姬妾算不上别的,只是衙门里有用而必备的陈设,并不算有人来扰。

全中国与李同等身分的人,没有一个有比他更多、更俊的姬妾,也没有一个有穿得比他的姬妾更好的。这是李夫人留意的。她在这类事上是个严格而一丝不苟的讲究人。她那位老爷有时抱怨「这么多玩偶」太费钱——因为他是个俭省的人——有一回还一口拒绝再添一位半妻。可李夫人那时便发了脾气,骂了他几句难听的话,又用扇子打了他,自那以后他便随她去,她爱怎样扩充他那一串侍女便怎样扩充,钱由他付;因为他爱他的妻子,也怕她,而她给他生了六个壮儿子。不过他留意着让所有的姬妾都好好地服侍她。用英文(以及欧洲别的语言)写的关于中国的、精致而无知的胡话,比关于任何别的题目写的都多;而其中最蠢、最粗的,远远地要算关于中国妇人实情的那些。

李夫人并不疏忽她的娃娃,而她是个太好的母亲、又太骄傲,不肯不亲自喂这小女儿;每隔沙漏翻三回她便挪进育儿室来一趟,走得很慢,扶着一名侍女的臂,因为她自己的脚实在太小、太不中用。其实她尽可以走得快,而且能跑(许多小脚女人都能),她那双「金莲」缠得就是这样巧。可她只在私下、或者在忘了的时候才这样做。那是不合时式的事。

她喂小吴少奶奶,可她并不在娃娃屋里多耽。一位有六个儿子的母亲,对一个女儿的来临并不格外得意,虽说这门大亲事把这件事大大地镀了一层金。而且她正忙于替丈夫那位年长的客人做主人家。中国的太太同男客闲谈、或者在丈夫家里出了女眷的屋子四处走动,是不合礼数的;可许许多多中国太太照样这样做——那些在多数事上像李夫人一样守经如律的太太。自然,她除了坐在闭严的轿子里不见人之外,从不出自家的门。便是皇帝本人,也同样不会起念在北京街上随随便便露脸。

于是那孩子同那娃娃有许多时光实际上是独处的。他坐着哼歌给她听,在臂弯里摇她;她也哼歌给他听,而且很快便长进了他那颗暖和的少年心里。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地过去,欢喜还一层层地添。

可它们毕竟过去了!吴老爷在北京除了那桩把他带来这么远的头等要紧的婚事之外,还有许多事务;到此时为止他已多年没到北京,虽然他的官衙还在这里,他许多进项也在这里。那衙门是个荒冷空落的地方,他从来没拿它当「家」用过,如今已交给买办与别的下属。婚事办完之后他每日去那里,把属员的账目与行事细细查了一遍。这费了时间。在中国除了瀑布,什么也不赶。然而吴老爷在北京的事务到底办完了;他向李家行了繁复的辞礼,便转身回家,把不情愿的吴李昌一起带走。

孩子曾求把娃娃也带去,甚至敢于申说她如今已是他们家的人了。(而在一个不加掩藏的时刻,他向缪尔吐露:他顶想把她也算进那趟早已被他恶看的英国之行里去。)

祖父同意她如今确实是他们家的了。自然是的。中国的妻子是她丈夫家家长的财产。这是中国最基本的事实。不过他们要把她借给李家,等她丈夫从欧洲回来再说。孩子暗暗伤心,心里也不服;可外表上他是笑着的、静着的,行了那三次表恭顺与效忠的礼,说道:「您可敬的意旨是好的;孩儿,您这无用的奴仆,必欢欢喜喜地照办。」他又向吴少奶奶——她正在她那深红的垫子上睡得正酣——行了一个面色不动(内里却翻腾不止)的告别礼,便拖着沉重的脚步,缓缓朝那抬他回家的肩舆走去。

第五章

归途

然而回家的路程比来时还要愉快。老爷对那孩子极好,甚至比他素常还慈和些,眯着那双老眼细细看他,眼里闪着温和的笑意。

空气里满是将临的秋天那辛香的气味。路边的果园里,树枝被渐熟的果子压弯,又被一层层亮晶晶、带刺壳的坚果压得沉重。

草莓还能采;木莓与黑莓都熟了。路旁被硕大蜡质的粉色秋海棠花染红,又被上千种蕨镶出一道边。好几英里的空气都因橘树的花而甜润多汁;而那同一株树上,大大的金球也已熟熟地挂着。那羽毛般的竹子到处都是——那是亚洲所长的最美之物。

他们经过一群群正从山茶树上收取那宝贵的虫蜡的姑娘——一身蓝衣、晒得黑黑的姑娘,一面做工一面唱。

有一回——纯为了好玩,只想看一看那些寻常的地方究竟是什么样——吴李昌同缪尔在一家客店里喝了茶,那是一座三重屋檐的尖顶东西,跨在路上盖着。老爷没有同他们进去,留在一座路边供奉灵魂的小祠里祷祝。

有一天,这三位朋友(他们确实是极深的朋友)看了那场盛大的谢土,就是佛门谢地之礼,地点在一座散漫的大寺里;那寺绕着一座积雪的山巅盘旋而上,又眨又闪,像一头有生命有电光的巨物,因为它那十几个帐篷形的翘檐屋顶都是锤制的黄铜。

那位苏格兰人在这趟回程里看足了人世的景致。可那孩子——他虽只是个孩子——最喜欢的却是它那些无声的画面与它那辽阔的空寂。他们一路朝家走去,穿过一片搏动着的海:花与果与渐熟的谷,歌与光与暖意与鲜明的颜色;而在他们头顶之上耸着那万古的群山,像中国本身一样帝王气象,白的、冷的、裹着雪的。

中国的魂在他们脚边搏动、泛红;中国的魂从她那远远的高处看着他们:中国,巨神,强盛,倨傲,比历史还老;中国,可爱,含笑,同她那些喋喋的小溪撒着娇,像她本来就是的那个孩子一样,玩着她那些小小的野花。

空气里有一股秋意,樱桃正熟得很透了。

夜里他们常在路边宿营处旁边燃起一堆柴火,老人便坐在火光里,久久地、恳切地同孩子说话。他们的谈话缪尔听了不少,一声不响地抽着他那只香喷喷的玉米芯烟斗。有些话连他这位受信任的耳朵听来也觉得过于私密。关于去英国的航程、关于要在那里度过的那些年头,一字也没有说。那些话大体上早已说过,而这题目几乎成了忌讳。可关于此后的归来、关于要在家里度过的那些长久的年头,老人说了许多。而他对孩子说得最多的,是——女人。他一遍又一遍地讲给他听——其实从他襁褓时起便常讲——讲他们宗族的女人。中国有几个大户人家,其出名首先便因其女人,而吴家是其中最出名的。

吴家的太太小姐们大半是美人。其中许多是伟大的、智慧的、有天分的、有学问的。她们的牌坊在本省星星点点地立着。有一位曾被一位皇帝纳为妃,并生下他那位更为显赫的皇帝儿子。所有的人都有德行。所有的人都被爱、被听从。善待自家的女人,在吴家人身上是一种本能;以她们为荣,是一宗家业、一条家法。

吴李昌对自己的母亲只记得一点,也记得父亲丧妻时的悲痛。父亲还没脱下为她而穿的粗白麻布孝服便死了。那场天花把老爷的脸第二次打上麻点,也害死了他唯一的儿子——这个独子的父亲。

老爷有一位曾叔祖母是出名的算学家。另一位先祖母发明了一件天文的仪器,至今还在北京的大观象台上使用。从母系一边,这老人与这孩子都能证明自己出自那两位大圣人——在中国,唯有从男系承自他们才给人世袭的爵位,除了恭亲王那样极罕见的、由皇帝亲赐的例子。吴清玉与吴李昌是从母亲那边承自孔子与孟子的。他们有一位先祖母写过一本书,至今在中国经籍里还排得很高;有一位则穿过全十八省最小的鞋。

他们有理由以自家的女人为荣,并一代一代地在家里引以为夸。

李——也许是为答谢那只乌龟——给了女婿一头驯熟了的熊和一名技艺高明的变戏法人;李夫人则把她丈夫两位最出色的姬妾送给了吴清玉。那位年长的老爷很客气地把她们指派去伺候他的孙媳,并留在北京陪她。可那头熊与那名变戏法人是跟着回家的吴家人一路走的;每当那必不可少的棋盘、嵌宝的棋子与一壶壶滚热的香酒摆在缪尔与老爷之间时,那头熊——它名叫孔佛洛——便在火光里为孩子又舞又蹦,孩子拍着手笑得浑身抖。一个男孩的心不能为了一个才认识两个月、还不会爬的小女娃永远愁下去。可吴李昌并没有忘记吴露。他常盼着她能同他们一起来。他很愿意拿那头会跳舞的熊换她,再把那变戏法的人搭上(他家里另有两个更好的变戏法人);而若能换得免去那趟欧洲之行的许可,他愿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给出去:他心爱的那匹贵州矮马(那是成吉思汗的突厥大军带进中国来的那些矫健的白色阿拉伯马退化下来的遗种)、他最好的衣袍、那座完完全全属于他自己的小金塔,除了他的辫子、他的祖宗牌位、和他祖父的爱与许可之外,一切都给——是的,一切都给,连他的妻子也给。

第六章

心痛

然而等他真走的时候,又是一个夏天了。他们回家不久,老爷便病倒了,整整一个北方的寒冬,只是勉强活着。死在中国人看来算不得什么大事;可不知怎的,这位老人尽管存心如铁、意志如铁,在头疼发作得最厉害的日子里,却总舍不得把孩子放走。入春他好些了,等到紫藤那一串串花穗饱满起来、紫得发暗的时候,他才把孩子交给西席,打发他们往香港去。

他们是在一间屋子里分别的——那间屋子里,他们曾度过许多亲密愉快的相守时光。詹姆斯·缪尔明白:老人是在替自己、也替那孩子避开那场拖得长长的、隔着整片国土一路送行所必有的煎熬。缪尔还疑心:老爷其实不敢领受那样一趟长途的劳顿,纵使走得再从容、再舒服也不行。

缪尔想得不错。可最要紧的是,吴老爷愿意在自己家里道别——这个家,世世代代、几百年来都是吴家的家。

除了几座塔,中国没有一座旧建筑。那些入画的屋宇,连着亭台与三重的屋檐,檐角挂着花盆,翘着、彩着,像蘑菇一样冒起来,也一样快地朽去。房子能存几代——或许吧。大城倾颓、消失,一两百年之间便连一丝痕迹也被抹净。中国人要么重建,要么迁走另盖,却不修补。他们的格局与章法从不改动。那些帐篷似的屋顶(或者说是船头的遗制——随你怎么说,因为谁也不知道),漆得同莫斯科的屋顶一样鲜艳,把整个中国染成郁金香的颜色;从山坡上望一座中国的城,常常古怪地像是俯看克里姆林宫。那很美,而且看去很旧。可与那座莫斯科的城不同,它其实全是新的。

然而吴家这所宅子——老人与孙儿都生在这里——比中国通常的房子要老得多。吴家是个执拗的宗族,连他们同国人惯常任其荒废的许多事上也执拗;而就在这同一片屋宇里,或是在同一块地基上另盖的屋宇里,吴家人筑起他们的坞堡、守住他们的门第,早在那位威尼斯的大旅人来中国、来把她与她的事由看个明白说个明白之前便已如此。

正是为了这个,远远多于为了他那把老骨头酸疼、呼吸在肋间割着刮着,吴清玉才选定在这里道这一场必定长久、也很可能是最后的别。

那句真正的「去吧」,是站在那具贵重的棺材旁边说的——那是他们儿子出生那年,他妻子送他的礼物。孙儿吴还在襁褓的时候便在它旁边玩过。他知道它的意味、它的价值,知道全中国再没有比它更好的棺材。那珍贵的寿木,是整整一块雕成的,里外都藏在一层又一层无价的漆与贵州漆之下。小吴把它那些繁复奇诡的细节记得像一本心爱的画册一样熟,可他始终断不定哪一样更华丽——是它表面的朱红,还是那些装饰它的卷草纹上的金叶。

老人把一只枯瘦如爪的手放在棺材上,另一只白得发枯、指甲长长的手放在那年轻的肩上。「我盼着我安息的时候你在这里,把我在里头舒舒展展地放直,让我在这无与伦比的寿木里睡我那玉一般的觉。倘使如此,或者倘使不然,你要永远记住:你是吴,是我的孙儿,是人上之人,是好女人的儿子、好女人的父亲,是一个中国人。你一向叫我十分满意。去吧。」

孩子拜倒在地,把额头放在老人的脚上。老人俯身为他祝福。孩子起来。

「去!」

一个字也没有说,一眼也没有回,吴李昌走了。而等在外门的詹姆斯·缪尔注意到:这孩子一次也没有回头——绕过挡煞的影壁时没有,走过祖坟时没有,穿过他曾祖母的牌坊时没有,爬上那道山梁时没有——哪里都没有,一次也没有。他把两手叠进长袖里,昂着头安安静静地走,苍白的脸上带着一个病了的笑。他们过几天便要从香港开船,可那是小事:这一步,是他从中国走出去,也从童年走出去。

他们一路往南、再折向东,这孩子话很少。他既不赌气,也不悲恸——若是悲恸,他也藏得很好。他只是把自己裹进缄默里,像裹一件厚斗篷。

他的眼睛看遍四处,可他的脸上没有神色,嘴唇一动不动。

村落、城池、峡谷、湖泊、丘陵、大路小路,他都郑重地看,一句评说也没有。连渡长江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并不显出兴趣。到最后缪尔朝远处一指,他也只冷冷地、敷衍地笑一笑,客气地略略点头;等那座秀绝的岛子近在眼前时,他也没有显出更热一点的兴致。

那块老岩石——从前是中国海盗的巢穴与高高的望台,如今英国在上头建起大不列颠最可爱的一片属地,世上再没有更可爱的地方——在炎热的日光里闪着亮。竹子在山顶上颤动,蓝色的海湾又跳又笑。舢板在港里挤着推着,人力车在海旁大道上跑着滚着,欧洲与亚洲在街上、在船上互相撞着肩膀。

缪尔站在船上白色的甲板上,握着吴李昌的手,久久地最后看一眼维多利亚城,看一眼那座它眼看就要漫满、而有些地方已经漫满了的老岛——它向海里、海上凸了出去。他的思绪也是长长的。他来香港的时候几乎还是个孩子,学界的荣誉压满一身,人生却一口未尝。欧洲人里见过他所见的中国的,没有几个;此刻要离开她,他几乎病了。他是要回家去了。再过一两个月,他便能见到母亲——母亲在他心上极重。可中国在他心里催着、拽着。他知道他不会忘记中国。

船慢慢退出去,像一名臣子退出女王的驾前。那大人与那孩子一言不发地站着,看那片举世无双的景象渐渐淡成虚无。那只小小的黄手冷冷地、懒懒地躺在那只温暖宽大的白手里。不多时,吴轻轻把自己的手掌从朋友手里抽出来,静静转身,朝客舱的梯口走去。缪尔也转过身,看着那个古雅华丽的小身形走开——那样可怜地堂皇,那样可叹地孤单——却没有跟去。他明白这孩子想一个人待着。而他自己此刻也乐得一个人待着。

两个钟头之后,换装的铃声响了,他在舱里找到了他看管的人。吴不想吃饭。他哭过——几乎是他一生里第一次哭;中国人是极少流泪的——再说,他晕船得厉害。缪尔换衣服时没有多说话;开饭的时候,他慈悲地让这孩子独自同他的枕头待着。

在中国那一头,一位穿着旧袍子的老人,让他那碗饭一动未动,在本族的祖宗牌位前长长地拜了下去。

而那一夜,吴露在睡梦里轻轻哭了一声;她出了一颗牙。

第七章

受折磨的少年

总的说来,小吴这趟航程过得还算痛快。他喜欢那些外国女人打量他衣服的样子;她们没有一个人的衣裳有他的一半好。等他把船的动荡驾驭住了,他也喜欢那动荡。在科伦坡与马耳他有过几回看得入迷的游览。而在那年头,香港到南安普敦之间是必须换船的。他愿意独自坐着时,有许多事可想。他愿意说话时,有缪尔可以说话。从香港到科伦坡,他在餐桌上坐在船长左手;那位船长待他亲切而不带恩赐的意思,棋也下得不错。

凭着某种意志的力量,又凭着童年那份了不得的回弹力,他把那份心碎的麻木同晕船一起抛开了——或者说收起来了。总的说来,这趟航程他过得痛快。

在南安普敦上岸时,吴以为自己到了一座疯人院,并且头一回纳闷起来:祖父为何要罚他受这样丑恶的流放。凡他所见,无不叫他反胃。他想,再丑也丑不过这个了。他甚至不觉得有趣。连新鲜本身也不带一点诱人之处。他那小小的胃口翻上来了。欧洲——这样看见、这样听见的欧洲——在他鼻子里是一股臭气,在他眼里是赤裸裸的冒犯。他提起自己厚厚的绣缎下裳,紧紧拢在身上,像一个穿着礼拜日好衣裳的姑娘,在一条低下龊秽的街巷里拣着路,躲那一地发臭的泥浆。

那时已是下午晚些时候;因为伦敦那一头要到次日早上才等他们,缪尔便住进了南安普敦最以之自豪的那家旅馆。吴对英国的饭食已有几分习惯。这是老爷早就安排过的。在那条邮船上,这位年轻的中国人在船长席上吃过些精致的小菜与上好的大块肉,觉得不坏。可这一顿是另一种英国饭食。詹姆斯·缪尔并不是个自私的人——远不是——可他一时之间为着到了家而扬扬得意;他一腔爱国之情勃然而发(其情之深,并不因其发作得这样家常而稍减),竟点了一顿地道的不列颠晚饭,把这孩子的口味忘了个干净——那口味他本是一清二楚的。他们以牛尾汤开头,以三样粗劣的干酪和一壶「小」咖啡收尾,而那咖啡确实小得可以。吴想,这对一个苦力的舌头也算得一桩不慈。在那张又大又陌生的床上,他半夜醒着,为他年老的祖父伤心,又拿他那颗思乡的小心思反复掂量:苹果馅饼与盐牛肉煮胡萝卜,究竟哪一样更可厌;他还纳闷,神明怎么容得下一个会做出、还会吃下这样凉菜的民族。他的西席那凉菜添了两回,还把那可恶的牛肉夸了一通。

火车叫他害怕。他们被锁进去的那只小小的(头等,专厢)盒子,先叫他骇然,继而叫他受不了。滑铁卢车站是炼狱。单马篷车他倒喜欢。他们坐车到波特兰坊,吴带着庄重的急切上了台阶。他知道这里是中国使馆——一位远房宗亲在伦敦的衙门。这里总该好些了——总有几分像家了。这里是等着他的。可这里并不好些;这里更坏——是一座炼狱,而且是灰扑扑、闷沉沉的一座。连詹姆斯·缪尔也觉出那门厅与客厅遭了一场不幸的布置。而迎在门槛上同他招呼的,并不是吴所盼的那位亲切的同国人,却是一位油光水滑的英国年轻随员,黄头发抹着油,说话咬舌,不紧不慢地走上来,说道:「哦,是你呀。那么,你好啊!进来吧。」替他们开门的是个中国仆人,可在这失望的孩子眼里,那人几乎不像真的;除此之外,再没有一样东西有一丝一毫中国的气味。

伦敦的中国使馆为什么要照着托特纳姆宫路的样子来布置,这是恭敬的理解力所不能解的;可它偏就那样布置了。布置得极其阔绰。那是一家有名的行号完完整整、毫不吝惜地做下来的。倘使撒开手让那家行号凭自己老练的本行手段去做,大概不会做得这样生硬。可事情偏偏不是撒开手的。那位最年轻的随员——就是那位头发金黄、梳得溜光的——是受了良心之累。他疑心自己在国际交涉上也许永不会出头,便打算尽其所能,把那份「顶好」的薪水挣回来。而在他自许的种种差事之中,他挑了一桩:去指点那家大行号的家具与装饰。门厅与会客室里那红与黄,分量差不多相等,并不是他自己最中意的颜色。若是给他自己用,他宁要一种漂亮的剑桥蓝配玫瑰红的边。可付他薪水的是中国政府,他存心要为那个大国的朝廷把这局戏唱好;他唱的法子,便是几百码红色的丝绒长毛呢,和亮得像金盏花的黄缎子——他认为那是彻头彻尾中国的。吴却觉得那是野蛮的、妖魔气的。那位中国公使既看出其中好意,也看出其中的笑话,而且这笑话实在叫他受用,便在他那只长长的鸽灰色绉纱袖子里暗暗地、和气地笑。

公使出去了,那随员解释道:不得不去——「上外部去了,你晓得吧?」——吴全然不知「外部」是什么——「可惜不在,就回来。」说着便把他们引上楼,进了那间又长又挂着帷幔、垫得厚厚的营房似的客厅,又说一声「你好」,随即还添了一句话多的:「我说,坐呀。」

公使终于从外交部回来,就好些了。午饭之后,他带吴进了一间里屋,那屋子更像中国,少像阴曹地府。可直到死,吴都憎恶波特兰坊的中国使馆。而他在那里住了五年。然后他进了牛津。

伦敦他始终没学会喜欢。他本来也没有喜欢的道理。可他倒真学会了喜欢这王国两岛上各处的乡野。因为圣诞、复活节和夏天,他都同缪尔一道出门游历。

缪尔有一个大英博物馆的职位——他们上岸时那职位正等着他。可他的钟点与差事都不重,收入的大头仍旧出自四川那位老爷的库房;他把许多时间与心力都给了他的旧学生。若不是有这位苏格兰人,又有四十九号里那几个中国人,这流放的孩子大概会发疯——思乡把他摇得、挤得那样苦。可他们是极大的助力与庇荫。他用功极勤,学得多得惊人,那是只有中国人才学得来的多。而且,因为是中国人,凡他学过一遍的,便一丝一毫也不会忘。

牛津他一开头就喜欢。他的魂始终为中国而疼,为她的百姓(他的百姓)、她的风俗、她的景象而疼:她的气味、她的声响、她那与他相合的心与魂;她那安宁空气里的薄霭,被琵琶的声音刺破,又随那神秘的锣鼓一声一声地搏动。他认为欧洲没有花,没有安息,没有均衡,没有艺术,没有友谊。

然而,纵是如此,牛津仍叫他动心;他虽然把每一个把他送近中国的钟点都数着,却也觉得那些钟点本身不无好处,因为它们是在艾西斯河畔、在牛津日子与牛津规矩那典雅的喃喃声里过去的。

仿佛所有的日光都在牛津郡找着了他,所有的阴影都在波特兰坊。

在使馆里,小事常磨着他;而两桩沉重的折磨——一桩是屈辱,一桩是悲痛——也都是在那里寻上他的。他到英国几个月之后,他们剪了他的辫子,给他穿上伊顿式的童装。他的怒与羞是可怕的。好几个月他不肯宽恕这件事——若说他后来曾完全宽恕过的话。他虽是个孩子,倘使他们不曾向他保证这是他祖父的意旨,他们大概也办不成。那保证使他不再出声,却并不使他得安慰。而他对那身新衣服,不止一回发作过丑恶的狂怒。中国人的沉静,同那个了不得的民族许多长处里的任何一样一样,都是一宗国家的本钱。中国人几乎不知有心脏病;他们能这样幸运地免于那桩痛苦的祸患,大概要归功于他们自己的恬然与平和。可他们一旦「翻锅」——他们是有时会翻的——那一场喷发便无从描写:他们吐沫横飞,泡沫四溢,直到那场发作(因为那正是一场发作)把自己和他们一同耗尽,在那以前他们是管不住的,连一丝自制或自制的样子也没有。

在伦敦街上因为他的「猪尾巴」、因为他那金线绣的缎子而被人笑,吴并不在意。他是真心不在意的。英国的小无赖在他背后喊「清清,中国佬,剁、剁、剁」,他一丝也不介怀。这一半是出于好性情——因为他那时还是好性情的——一半是出于虚荣:一个出自绵延不绝的官宦世家的子孙那几百年的虚荣。他明白自己比那些竟敢笑他的人高出不可以数量计——衣裳好出多少,门第好出多少——便容着他们与他们那农夫气的取笑,大抵是伊索寓言里那位老人的脾气:他不屑同自己的驴子计较那几脚,因为他「看那是打哪儿来的」;此外还带着麦格雷戈那份安静的骄矜——有人诧异堂堂的麦格雷戈竟在某次宴席上坐到盐瓶下首去了,他却温温和和、傲然说道:「麦格雷戈坐在哪里,哪里便是上座。」可是被剪去辫子、被剥去那些叫下流坯子们嗤笑的华服,却叫他发狂,叫他十分苦涩。

这位流放中的中国人在十年里结识了许多人,可只得一个朋友。大概他从每一个结识的人身上都捞到了些好处、些将来用得着的本领;可纵然如此,他觉得其中大半是不小的麻烦。一位乔姆利·皮戈特太太是他头一号的苦难。她是那位金发随员母亲的远亲,又同哈利戴·马凯尼爵士的一位二表亲或三表亲同过学。她毫不怀疑:这两桩事实凭其结合之力与结合之妙,便使她在中国使馆成了受欢迎的人物。她在最不合时宜的时辰登门,又不请自来地留下吃午饭;而那位中国公使自幼受的教养,便是对女人与疯子的任性要有极大的、有气度的宽容,因此他不许他那被惹得七窍生烟的属员冷落乔姆利·皮戈特太太,更不许当面相讥。于是她常来波特兰坊,而且无人拦阻。她称公使为「我亲爱的大人」。她痴爱中国,极盼着有一天能高高兴兴地去一趟。她爱中国人,可怜的宝贝们。有一回她请客,把使馆的厨子借了去;可这事她只做过一回。公使本可再宽容一次,厨子却不肯了。乔姆利·皮戈特太太唤他「约翰」,又问他中国小孩爱不爱自己的母亲,而那厨下的女佣对他的辫子动了手脚。

可他那一族里还有别人——门第比他还高的——也被这位太太唤作「约翰」,其中便有公使的私人秘书:一位极其骄傲、极其庄重的人物,是世袭的贵胄(中国是有几位的),他时常恨不得把这位和气的英国太太下在油里活活地熬。

她一见吴便把他收进心里;更糟的是,她带他去丘园「好好地玩一整天」。

那可怕的一天!而她的心意又是那样好!起初她只是叫他厌烦。随后她叫他怒不可遏。要一个中国孩子对丘园所宝贵的中国紫藤看得很重,实在不大公平——家里的庄园上有好几英里比它好的。他认为挂在陈列馆里的那幅「孔子之家」的画是一种冒犯——上头没有一道红色的荣匾,下头没有一炷香火致敬。钱伯斯仿建的那座塔,在他看来更不可恕。这么一处英国茶园似的地方,凭什么摆一件中国圣物的寒酸赝品?而那些竹子、那金缕梅的黄叶似的花、那山梅花奶白的香朵,又叫他重新害起思乡病来。那些亲切的家乡花木凭什么长在欧洲——移栽、矮化、关着、供人看——像他自己一样?而他们站在罂粟花圃旁边时,女主人关于鸦片的那番议论,也丝毫没有抚平他。那时候吴李昌对鸦片所知不多,可他比乔姆利·皮戈特太太所知要多得多;他知道这些并不是制鸦片的罂粟,不管那位太太和那些导游书怎么说——她自然送了他一本导游书。他家乡四川那一带种罂粟不多,可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像样的鸦片是用白花的罂粟做的。有些下等货色,苦力嚼的那种,是用红花的做的,可不是这样的。

在他愤怒的少年眼里,那些流落异乡的莲花简直不比野草好些;而当她大谈丘园那棵榕树(其实那更像是榕树的残片)的奇妙时,他不屑告诉她:他在家乡熟悉的榕树,随便哪一棵下头都能让一千人避雨;他祖父见过的一棵底下,两万人可以躲风避日。

丘园那一天是一场惨败。所幸乔姆利·皮戈特太太从未疑到这一层,而且真心而大方地为着那孩子后来总像抽不出空再同她上哪儿去而惋惜。

寻上他的第二桩祸事,规模远大于剪发或被迫穿那身古怪难受的衣服。那是真正的悲剧,几乎把他那颗多情而思乡的心碎了。他到英国约一年的时候,有消息来说:他的祖父死了。

吴走到了绝处。而他如今是全然孤单了。他在这世上不属于任何人。而在这世上也没有人属于他,只有一个才学着在打磨得光亮的樱木地板上走路的小女孩,在将近八千英里外的旧京城里。

第八章

一点慰藉

牛津的生活里有许多叫吴想起中国来:那份秀美与庄重,那份安息,那份对更精微之物的献身(有些人甚至是虔敬的);此外还有那些「酒会」的放纵,那些「闹局」的碰撞与喧哗,那份奢华与那些繁文。他所得的是提醒,不是相像。牛津是浓浓的英国气。他并不因此就少喜欢它一分。在波特兰坊,最叫他气恼的莫过于那种东西杂交的混搅,那种把搅不到一处的东西硬搅到一处的愚蠢尝试。那既不是英国的鹅,也不是中国的獴,他厌恶它。牛津是一条地道的、爽爽快快的英国狗,而且血统分明;他喜欢它的吠、它的咬,和它眼里那份老实相。

他那些有钱的同国人在这类地方常犯的粗笨错误,他都避开了,一半靠他自己的见识,一半靠缪尔的指点与那位已故老爷的训令。他花自己那笔大收入花得阔,却不太阔。他养好马,却不养太好的;他不用贴身仆人。他请客大方,可并没有什么出格之处,也从不超出那些更有钱的人回请得起的分寸。他结识了许多愉快而有用的人,却没有朋友。他在屋子的陈设上略略放纵了一点,可那些屋子几乎不带中国气味。他那盏玉灯花了许多钱,可有位年轻的公爵有一盏花得更多。他有一点铜器、一些漆器,可他没有日本挂轴,也不烧香。倒有不少别的学生,日本挂轴成打地挂着,香也烧得煞有介事。

吴在牛津用功极勤,游戏也极用心。他喜欢那份功课。当时牛津有几位才气横溢的人物,可没有一个头脑比他的好,没有一个人的勤勉比得上他。荣誉他没有多取——那不在他祖父的章程里;可他吞下了极大量外邦的事实与思想。他把英国人学会了。他读了许多书,并且都读透了。可他是被送到欧洲来研究人与民族的,他一刻也没有忘记,一刻也没有偏离。他那些同窗没有一个特别喜欢他,可也少有人不喜欢他,倒有许多人觉得他有意思。几位教师与院士是真喜欢他的;其中一位,他若肯,本可与之深交;而有两位极明白的人因为研究吴,把自己一生对中国与中国人的看法翻了过来。

凡他在那里做的事,他都出众。可几乎每一回他都费心在最后一程被人超过;偶尔赢了,他便立下不可违的规矩:只赢一发之差。

他那些同窗并不都待他全然有礼。有人时常公然笑他,叫他「剁剁」。而因为这些人大概算得绅士,他便不像从前对伦敦街头那些小无赖的讥笑那样全不在意。他年纪还轻,同伴的指点仍叫他疼;可他又够中国,瞧不起那些同伴。

有机会时,他也研究女人,可他同她们的往来都一丝不差地守着礼,停在表面上。他的身心还在中国,没有一个英国姑娘叫他的脉搏跳动,或是把他那份细密的精明搅糊。詹姆斯·缪尔守着他忠诚如一位母亲,曾有几分替他担心:怕他由少年转入初长成的生涩成人时,情欲来叩门会出事。缪尔知道,在那一关上,流落异域的英国人大抵都觉得某种放荡的冲动难以抵挡。可吴照旧过着,波澜不起——独自在欧洲,并且以孤单为足。

他没有忘记李露,可他如今极少想起她。等到该行使他的所有之权、该要儿子的时候,她想必也就够好了。眼下他一心一意,要把祖父的遗命办到最细的一粒。

有一处牧师住宅他时常去,那里有个姑娘,他觉得比他所遇见的别的姑娘不那么乏味些:不那么像一匹马、一场旋风或一块布丁,更像一个姑娘。弗洛伦斯·格雷在她的茶桌旁羞涩地招待他,教他打槌球。她打得一手好球;第二场较量时,他本可以赢她。他给她父亲的教堂添了一架新风琴,又把她办的第一个慈善市集办成了前所未有的成功:那些摊子上的货他出了一半,随后又看着它们飞快地被扫净。她知道他许多「慈善的捐助」,却不知他那些回买——那是辗转办的;而苏格兰的缪尔太太对她儿子分三只大木箱寄回去的那些花边与小玩意儿,是着实吃了一惊的。那位教区牧师也略带斜眼看着:他女儿的摊子上,一尊咧嘴而笑的异教神像摆得十分显眼,而显眼并不是因为穿得太多。

牛津那几年之后,又是几年游历,有时同缪尔一道,有时不。有一个夏天,吴在缪尔家那所朴素的苏格兰屋子里做客。

这位朋友的母亲起初也强自掩着忐忑了一两回,随后便对这位年轻的中国人极生好感;而她,他是一见便喜欢的,也许比他从前喜欢过的任何人都更喜欢,除了他的祖父和她的儿子。这丝毫不是相反之物的相吸。是正直与胆气认出了正直与胆气,并且觉得自在。埃伦·缪尔与小吴都是不可折服的、天性方正的、骄傲的、顾家重族的。他们有二十样脾性与好几样成见是相同的。

他们郑重地一谈便是几个钟头。她麻利地操持家务时,他常常帮她;缪尔看见这光景,笑得浑身无声地抖动,因为他知道那双秀气的黄手从前从未做过一件下人的活,而照人世的情理来看,此后也永不会再做。

吴用山猫一样的眼睛看着这位女主人,越看越敬重、越佩服。夜深时分,在他每晚必定独自度过的那个钟点里——自他初到英国便是如此——那是他读中文、写中文、说中文、想中文的钟点,是他在心里、也在身上向隔着半个地球的祖宗牌位叩拜的钟点——他把她说过的、他从她那里学到的,许多都仔细写了下来。在神明要赐给他的众多儿子里,或许也会有一个女儿;若是有,她也该受埃伦·缪尔之教。

吴自然知道:他在戏院里见过、在贵族的餐桌上会过的许多英国太太小姐都是正经的,无可指摘的。可每见其中一位「盛装」赴夜宴,他从未能免去一阵轻蔑的寒噤。他见过苦力女人——在他祖父养蚕的庄子里,在那些结茧的棚屋中——只穿一件短短的衣服,几乎不蔽体,为的是她们自己一觉着凉,便知道屋里对那些娇弱的吐丝者太冷了,又为的是她们可以方便地把正孵的蚕护在胸前;可那种半裸是不得已,而且有用,棚屋的清静也极少被人闯破;而女人们成群地、自愿地、夹在男人中间脱去衣服(他就是这样说的),他认为可恶。埃伦·缪尔吃晚饭是不露胸的。

这位大学者——如今学界已这样称呼吴从前的西席了——她指使着,有时还厉声责备;她要他顺从,而他也像一个驯顺的孩子一样顺从了。这一点同那些高领的粗呢衣裙一样,必然叫吴倾心。在中国,母亲就是这样管儿子的。在中国,儿子对母亲也正是这样柔顺。这位替大英博物馆看管着许多最贵重的珍藏的人,有一天把橘子酱洒在她最好的台布上,她把他痛责了一顿;吴看不出这有什么可笑,而且即便他知道那台布是儿子买的、这个家是儿子撑着的,他也还是看不出。

那所小屋子立在苏格兰最可爱的一道山坡上。一条褐色的山溪在门前奔流。大鸟在屋檐上头盘旋、鼓翼。这个女人几乎是崇拜她故土之美的;而看见他们这位陌生的客人看出了多少、感到了多少,她心里很动。他看出的比她还多——幸而这一点她疑不到,不然两人也不会这样投合——而他感到的也着实很深。这叫他想起长江边上中水瀑布一带的乡野。

有一个长假,吴同缪尔攀了阿尔卑斯山,而伦敦的报纸报说吴死了。其实失足滑下那片吞人的冰里去的,是另一个中国人,一位在剑桥读书的学生,姓顾。可这消息传到了牛津,那里有好几个人听了难过。而弗洛伦斯·格雷——她前一个星期刚出嫁——在蜜月里听见这事,有几刻钟心里有些黯然。他一向像是个好孩子,而他离家又那么远。

有一回他在图尔住了三个月,独自同那里的人、那里的话相处。

牛津之后,他仍像他一向做一切事那样仔细地游历,有时独自,有时同缪尔一道,在欧洲搜寻一切或能成全他祖父的心愿与章程的见闻。

吴二十四岁那年回国。詹姆斯·缪尔曾半心半意地指望也被邀同去,可吴并没有提。

他的欧洲一段已经过去,他愿意在自己的国土上同自己的百姓独处。

他对人人都温和有礼,可那长长的航程里他说话很少,只是坐着望过水面,朝中国的方向看。他连马耳他与科伦坡也懒得下船。

可他坐在那里沉思的时候并不是在做梦。他是在筹划——为他自己,也为他的民族。

前头有国际间的云头。吴看见了。

在香港住了一个星期——他在那里有许多事要办——随后他便穿过那片仍旧是中国的内陆,那是欧洲的脚极少踏到的地方,一路回家。

他向坟墓与牌位行了长长的礼之后,便整治家宅与田业。可其实他离家这些年,一切都照料得极好。那光景仿佛是:老爷的魂还在那里守着,他那金刚石一样的意志还在那里管着。

把名下的产业走遍,吴花了几个月,虽然他走得快,坐船、骑马、坐那种由苦力跑着抬的轿子;因为那是好几处大庄园和二十来处小产业。

终于都看过了,也都照他的心意安排妥了,他便循着那条弯曲的老路上北京去,叩李家衙门的门。

第九章

吴露

吴在北京并没有见到他的妻子。他在李家住了几天,两人的长谈恳切而久,往来的磕头又多又深,一同喝下的滚茶与一小碗一小碗的热香酒数也数不清。他们向他保证:吴少奶奶很好,只是为着将要离开双亲而万分难以慰解。她哭个不住,嚎个不住,怎么劝也劝不好。吴听了便躬身而笑。因为这正是该有的样子。中国的闺女没有一个会不如此,而他新妇的高门第更注定她的悲恸要到极处。有一回他隔着一个宽院子听见了那阵吵吵嚷嚷的悲声。可见她是教养得好的,吴十分满意。

他向李老爷与李夫人行了极恭敬的告别之礼,便赶回家去。

而在等新妇到来的日子里——有些天他想得很多,有些天一点也不想——他有两桩吃力的事要办。他把时间分作两半:一半用在迎娶与安置妻子的预备上,一半用在给自己同那些数不清的「堂」口——也就是秘密会社——打下关系的根基上。那些会社在中国一切重大要紧之事上,所起的作用之大、之不可形容,尤其在一切涉外之事与在华洋人的待遇上,是难以言说的。

社会学与政治经济学在吴欧洲的功课里占的分量不小;他在那上头看过、拾来许多,打算把它们接到自己百姓的社会与政治法子上去。

他在研究欧洲的同时,与中国保持着热切的相通。他知道她生命的那道大流是在地底下走的。他如今暂且满身浸着欧洲之物,却丝毫没有被它们缠住。有些极聪明的中国人在欧洲求学游历多年之后犯过一个错,他没有犯:那便是低估那些「堂」的质地、力量与长久——那些堂,人们听见的那么少,感到的那么多,在中国各地无处不在。

他知道:凡要真正治中国的人,必得借那些秘密会社去治——那是一个被堂挟制、却又被堂撑持的国度;他知道:凡要大有影响、大有益于中国的人,必得透过那些堂去做,不然只能有一半的功效。

他存心要在中国执政,要做她御座背后与底下至高的几股势力之一;因为他忠于满清皇室,心里不与共和或叛乱有半点往来,手上也不打算有。他存心要执政,因为驾驭是他的天性、他的快意,同样也因为他相信那是他的本分——对中国、对吴氏一门的本分。而他存心要服事,更甚于存心要执政。他是他国家的仆人。他把一生献给了中国,在流放的日子里几乎每一天都向她立过忠诚的誓。

他定了主意:要与现成的那些堂一道、并借着它们去执政、去服事,并且自己另立别的堂;因为他明明地看出,这样他才能服事得最好,手也握得最稳最紧。

他一面等那姑娘带着鼓乐仪从来,一面待在家里与家的近旁;可每天都有些古怪的信差来来去去,都是安静而不惹眼的人。吴常常同某个衣衫破旧、脚上起泡、满身风尘的苦力关在屋里谈好几个钟头。吴在一个堂一个堂地寻门路、结同盟。他是在广大的中国遍地撒种。

可他还是腾出了工夫——或者说抢出了工夫——把婚事预备的每一项都亲自照看。他头一回回家时吩咐得那样豪阔,底下人又奉行得那样周到,本来再预备也是多的——只有一副中国人的心思,才看得出瑕疵、想得出改进与添补。吴的心思极中国。十三年的放逐丝毫没有把它染褪。凡是露要碰的东西、凡是她要看见的地方,都在这样那样的细处添了些秀美或便适。她的园子里他更是倾注心力。连那些花也像是应了他的催促——比花远为无知无觉的东西,在吴那样的主宰意志之下也是会应的。吴露的园子里花蕾、芬芳与繁花泛涌生辉,连在中国也难有第二处这样红艳、这样令人销魂的所在。

园中自然有一座塔,一道桥,一片荷池,一只日影盘,还有一林小小的矮树。

那塔有十一层。每层探出的檐角有八个,每个角上吴都挂了一只名贵的青瓷铃,衬着银,铃舌也是银的。再轻的风来,也必有一只或几只这样精致的东西响起来;而凭着一套贵重而巧妙的机关,每一只铃的每一次摆动,都往园子里洒下的不只是乐音,还有甜润辛香的气味——每一只铃的气味不同,正如每一只铃的音不同。

那是吴所能找到的最后一件可做的事了。

随后他们把妻子给了他。一个温和的秋夜,他们在薄暮里把她送来,她藏身坐在那顶花轿里,抬过那座牌坊——那牌坊是他为了她、也为了他永不能忘的曾祖母,重新上过金、重新漆过朱红的。

她来得极为隆重;十四年前他们演过的那套闪闪发亮的礼节,如今有许多又重演了一遍;而当年因她年岁太幼、又因婚礼(不合规矩地)在她家而不在他家举行而不得不省去的一切,这一回都一丝不苟地行了。

到了家门口,他俯身把她从轿里抱出来,轿子已由轿夫落在地上。他掀开轿帘时,她缩进坐垫最里的一角;他伸手去碰她时,她像一只惊了的鸽子一样轻轻地喘。即便抱在怀里,他也看不见她,因为她从头到脚都笼在那幅大红纱的盖头下。这一回她戴盖头是没有半点为难的。她把自己那要紧的角色里一切细微的讲究都懂得了——从前她曾那样不堪地一无所知——如今做得中国式地完满。他只看见一个红布包着的小包——在他轻柔的手里,那包觉着又软又嫩——底下隐隐透出珠玉与金的光,还有从她凤冠上密密垂在脸前的那几串彩色珠子那虹彩似的闪烁。而连这么一点,别人也看不见;因为轿子一落在他脚前,轿夫与她的全部随从、他的全部仆从,都转了身,背朝着轿子站着。

他把她抱进去,在门槛上让她跨过一盆冒烟的炭火,好把一切晦气从她身上永远熏开。

在大堂上,他把她高高地安在她的礼座上,自己也坐上自己的。他们这样坐了一个多钟头,谁也不说话。可当那法师从漆笼里放出来的那只雁绕着她的头飞、而不绕他的头飞时——这便表示将来当家的是她,不是他——吴朗声笑了;而那姑娘在红盖头底下,低头看着自己那只半寸的绣鞋,十分受用地笑了。

他们从一只杯里喝了酒。那条红绳系在她的手腕与他的手腕上,从此把他们绑在一处,祸福与共。

末了他起身,领她到他祖宗的牌位前——如今也是她的祖宗了,因为李已不再是她的父亲——两人在那里一同俯身,一拜再拜。

随后是喜筵。

这一整段时间里,香一直烧着,锣铜声哑哑地叫,上百件乐器吐出它们不成和声的曲调,婢女们用她们甜甜的假声尖唱中国的情歌,还唱一首四千年的婚歌。

而这一整段时间里,他还没有见过她的脸,她也只朦朦胧胧见过他的。

可最后他们被留下独处了。那一大群看着他们、服侍他们的人,一个一个再三行礼退了出去。

他们独处了。

他轻轻地、小心地、慢慢地领她进了一间内室,在那里掀起红盖头,看她的脸。过了长长的一刻,她才抬起那双秀美的杏眼,望进他的眼里——两个华丽而盛装的人形,极静地立着,脚边堆着一团红丝纱。

吴忽然出了一声,几乎像一声哽咽,并张开了手臂。

「我的花,」他说。

整整一夜,花的香气、唱曲女子那甜而尖的声音、琵琶与笛子的声响,都轻轻地从窗棂间偷进来;整整一夜,他们听见鼓声与古老蛮荒的情歌一下一下地搏动;整整一夜,两人各自感到对方的心跳。

从那以后,吴露便忘了自己曾有过父亲与母亲、兄弟与女伴,忘了北京还有一个家。而吴让日子一天天滑过去,忘了自己的事务、中国的事务、一生的筹划、一生的章程,几乎连祖父也忘了;他的妻子的软手握在他手里,他几乎想不起要到那极老极老的牌位前叩拜——将来许多年后,他与吴露都死了,他们的儿女是要在那牌位前叩拜、供奉他们的。

有一年之久,他们活在乐园里,那种只来一次、而且不是人人都来的秀美的乐园。

吴少奶奶就像他给她起的那些娇名一样甜、一样纤柔。她的性情不很有力,心思也没有多少出众之处。那位痴迷的丈夫要多久才会看出这一层,是无从猜的。看出之后会不会稍减她的魅力,更难断定;可大体说来,大概不会,因为吴毕竟是吴,而中国毕竟是中国。

他们第一年将尽时,她为他生了一个女儿,并因生产而死。

第十章

南屏

年月过去,吴没有再娶。来日尽多,他这样想;而当他把身、把魂、把那沸腾细密的心智都交给自己定下的、以及老爷多年前替他定下的那些大事业时,独身的习气便在他身上生长起来,把他裹进那些自以为足、也并非不自私的小规矩里,正如欧洲许多男人那样。也许在这一点与别的一些事上,欧洲在他身上刻下、染上的,比他自己知道的要多。

除了没有妻子,一位中国绅士该有的排场他都有;他的随侍里有花娘,他的生活里有许多是埃伦·缪尔要大加不满的。

头生的是女孩,他并不觉得失望。也许他为吴露之死而起的悲痛(那悲痛极大)使他对这孩子性别上那桩大缺憾无所介意。又或许,他出自燕妃娘娘与二十来位才具与名声不相上下的女子之后,使他对女性有一种不自觉的看法,奇怪地不像中国人——除非是中国被人说错了。

李夫人曾来求把婴孩交她抚养,吴却严严地拒了。「她是吴家的人。她留在吴家。」可他让了一步——一小步。李夫人有个妹妹,约在吴露死时守了寡,守寡时还算新妇,又没有孩子。她求着来做这失母婴孩的乳母与侍婢;吴允了她来,至少暂且允了,一半因为他认得并且喜欢她的丈夫,一半出于怜她守寡——那是中国人生里最不舒服的境遇,若再添上无子的难堪,便更可叹到了不堪;一半也因为他自己没有一位女眷可以担这个差,而把这差使交给随便哪个雇来的人,他本能地不肯。沈宫雅来了;吴觉得她和顺、驯服,又觉得她办事还算得力。她疼这孩子、孩子也疼她,这是毫无疑问的;她在这个家里的位分不久便成了定局。从头起,吴便向家下人等要来一份东方寡妇极少享得到的待遇给她;后来又渐渐给了她一些真的权柄,以及许多权柄的样子,此外还有他亲自付与、并强令人人照办的优礼。沈宫雅感激得可怜。她从未听说过埃伦·缪尔,更想不到:她这份前所未有的寡居之安,是欠了一位雅利安女人的;那女人在法夫郡穿她的孝服时,带着何等的尊严与何等坚定的专断。

南屏三岁时,父亲把她带到九龙;她十三岁时,父亲让她做了那处小而极秀的别业的主人——那是他在九龙买下、又加以修整的产业,就在英国人的地界之外;他的事务在香港的时候(那是常有的事),他便以那里为家。

他如今知道自己不会再娶了。他没有那个心愿,也看不出有那个必要。因为他可以过继一个儿子——日后。日子还长。妻子有无都无足轻重,可儿子是断断少不得的。他不能没有儿子就死。没有儿子,他便不能照规矩入殓、受人哭祭与供奉。

在祖父留给他的大笔家财之上,他又堆起远为更大的家财。可远在他所聚的财富之外,他聚起了权势与影响。他影响的枝节无穷而曲折。慈禧裁定国策、画行诏旨、立下关系极远的法令,在那经纬之间织着、磨着中国的命运时,感到了吴的影响;而香港的苦力没有一个不感到它、不服从它。全中国没有一个人——除了慈禧自己——握着比吴更大的权。

上海的中国人、槟榔屿与仰光的中国人、本廷克街与横滨的中国人,都在他掌心里。

吴如今戴着顶戴。做父亲的第一年,他曾去应过一次大考。列名士林于他、于他的图谋是有用的,正如戴那令人垂涎的花翎一样。可这两样显眼的荣衔,他都没有看得过重,也不常招眼地戴。他骨子里全是中国的,表面上却颇有几分四海气。英国生活与英国风习里凡他觉得好的,他都坦然采来,可总是为着中国的用处,怀着中国的心。在家时他多半穿本国的衣服、吃本国的饭食,却不总是。出了家门,至少在通商口岸,他多半穿英国人的装束,却也不总是。

南屏比别的好门第的中国姑娘表面上更自由些;其中有一些是真的。她时常请英国女教习。她说英文几乎同她父亲一样纯正,只是词汇少些,成语的驾驭差得多;法文也同他说得一样好。她弹格里格与肖邦弹得比希尔达·格雷戈里好——那位是有钱的轮船巨商的独生女儿,琴也弹得不算差——那位教她们两人的德国乐师是这样对总督夫人说的。

格雷戈里一家到香港一年了——母亲、儿子与女儿,还有格雷戈里先生本人。可那两个姑娘从未见过面。希尔达·格雷戈里什么地方都去,南屏却不常离开九龙。

第十一章

荷花园里

九龙浸在日光里,荷花园浸在乐声里。一个卖唱的人停了一会儿,把那些大朵的莲花之美吸进去:白的、黄的、粉的、琥珀的、淡紫的,有一朵清淡的浅蓝花了一笔大钱,有一朵淡雅的碧玉绿花得更多。

那游唱的人重新调了调琵琶,一面唱一面穿过园子走去。

这是一座有钱的中国人家最典型的园子——欧洲贱价货的「柳树花样」瓷器上一再把它画成滑稽的样子——画得滑稽,可也有几分画得不差。然而伦敦外围半数当铺里(那些体面的当铺行家如今连看都不看它们了)、马里波恩与坎伯韦尔、巴特西与肖尔迪奇每一家家具店里、英国每一个城镇乡村的买卖街上,那些待卖的盘子上的园子,一律是同一种中国蓝——舢板上的女人衣服新的时候穿的那种蓝——底子是白的,中国白,倒也正合适。九龙这座活的园子,却带着造化那挥霍的调色盘上每一种鲜亮的颜色,而它的底子是青色的山、紫色的霭,和蓝的、白的、清亮金色的天。

一道曲折的驼背石桥,雕工透剔如粗花边,四角蹲着守护的龙,到处用竹的、水晶的、彩绘瓷的、漆的篮子挂着花,跨在池子的一角上;桥两端各有一道弯弯的石级把它高高托起。上釉的盆里栽着矮树,有的放在地上,更难得的品种放在柚木与乌木的雕架上,这里那里地立着。而在那半似河、半似湖的人工水里——小桥便跨在上面——无价的荷花长着、放着光。那些大莲花的花盏多半是粉的,另有几朵是深红。

离屋子有些距离处,有一座朝园子开着的塔,格子花的地上散着坐垫、一两本书、一条女人的披巾,而从每一处外角与檐头都挂着一只盆或一只篮,里头长着、开着各种鲜艳颜色的花。

一条蜿蜒的砂石小径从住屋折向外墙,巧妙地在园中处处转折,紧挨着那丛通往桥级的柏树过去,绕开那片矮柑与矮檬的小树林,又环着那株盘结的老樱树。

不管我们怎样看中国,太阳是看得起她的,而且在别处都照不出这样辉煌。它使南屏园子里的花放出一种鲜明的光彩,一半是花自己的,一半是它的;它给远处望见的山顶抹上一层淡蓝的霭,到山脚便深成紫色。在那片深紫的背景之前,这一小片丰饶的园子作为近景光彩四溢,色彩狂闹,花朵一呼一吸地吐香、一下一下地颤动。

一个仆人蹲在他那双黄脚跟上,拾着落叶与断了的花头,归进他那只干净的篮子。另一个花匠在扫那条砂石小径,仔细得像在扫一张绒毯——那径其实也不比绒毯硬。

四个女孩从桥上一路小跑下来,边走边说笑;两个花匠便拿起篮子与扫帚走开了。

听见那卖唱的人(他此时已出了园子),女孩们一齐奔过去,攀着爬着,直到能从墙头望见他。一个像只胖得圆球似的蝴蝶,蹲在一只大花盆的高边上;两个挤在一条彩釉陶的长凳上踮着脚;还有一个(她们中间脚最小的)像松鼠一样灵便地爬上了一株鹅掌楸。她们把花掷向他,狠狠地从灌木、从瓶、从藤、从树上揪下花朵,各自尖声吩咐他唱自己最爱听的那一支。

「唱曲儿的,再唱,」一个喊;「我们跟他玩一玩,」又一个喊;树上那个把头上的茉莉摘下来,抛到他手里。

他靠在墙上唱道:

「小溪儿流过青青的田野与草场

(那早熟的小妖精!)

她晓得自己生得俏,便这样早早地起了头,

遇着谁都要欢欢喜喜地撩一撩。

她的恩宠两边都洒得极有风致;

这一刻亲一亲花儿那甜甜的唇,

下一刻又去洗一洗树的根;」

他唱着的时候,南屏从屋里慢慢出来,她的表姐娄松跟在后面,也站住了听,一只手指按在唇上,眼睛望着远处正淡下去的山。

她们没有看见自己的小姐——她们是她的陪玩女孩,侍奉这位有钱的吴家的女儿——直到那人唱完走了才看见。可一看见,她们便奔到她跟前,笑着,把话像花一样掷她。「南屏!南屏!来,同我们玩!来玩呀!」她却把她们赶开,说:「去吧。我这会儿不要你们。去吧。」

可她们偎得更紧,用手臂把她围住;她又把她们抖开,不耐烦地说了一遍:「走吧,走吧。」她们明白她是真心的,便走了,一路跑一路笑一路唱,彼此撞着,一边走一边回头,向她掷花,一边嚷着「不要走」,说她们并不愿意走。

她们走了以后,两姐妹到塔里去,往里看了看,又仔仔细细在四周看了看。随后她们把园子细细搜了一遍,像一个谨慎的看守搜一处贵重的宝库。

天渐渐黑了。

两个姑娘一同到荷池边上,立了很久,望着池面那渐暗的镜子。可两人都不说话。那些艳丽的莲花如今颜色柔了,转成粉的与蓝灰的,那几朵红的几乎成了发暗的黑红。

一声长长低低的口哨,从墙那边穿过暮色传来。

南屏那只小手兴奋地揪住了自己的腰带。「快去——到桥上望着,」她急急地吩咐表姐。可娄松早已去了。

那鸟叫似的口哨又响了一次,近了些,可很轻。

南屏用一声高高的假声应了,再过一会儿,一个男人小心地分开墙外丛生的竹子,翻过墙来,站在园子里。南屏咕咕地叫了一声小小的,向他跑去,他把她抱进怀里。

这可不是个中国情人,不是穿着东方节日衣裳、生着一双流转的琥珀眼睛、粗粗的红丝线把那条笔直的长辫子接得更长的那种人;这是个撒克逊人,一双灰眼睛睁得宽,短短的金发上有一道分明的波浪,一身剪裁合体的白帆布衣服,腰上缠一条朱红腰带,又利落又英国。

他带着含笑的温存,俯看怀里那入画的小东西,半是爱怜,半是好笑;她抬头看他,眼里是一个女人全副的魂——那魂燃着——还有一个民族全副的热烈,是倾倒,是完完全全的信托。

「哦,我的天朝小天使,」他挨着她发烫的脸颊低声说。

那姑娘紧紧偎着,满足地叹了一声;他抱着她,玩她那奇异发式上垂着的那颗宝石。

「你好狠心,这么久不来,巴兹尔,」那姑娘温柔地说,身子却一动不动。

巴兹尔·格雷戈里轻轻地笑了。「是么?我早先来不了。你这小猫儿性急。」

南屏摇了摇她那光亮的头,她那梳得出奇的头发上那朵红花便抖着颤着,所有的玉簪、垂着的祖母绿与绿松石,都碰得她梳子上垂下的那一簇小珍珠叮叮作响。「不。我从不性急。可日影盘不说谎。你没有早来,我想你想得好苦。」

「唉,我给你带了个消息来。你猜。」

「你那可敬的母亲——」

「好姑娘!头一下就猜着了。我母亲同希尔达明天要来,认一认漂亮的吴小姐,看一看她那座极可敬的园子。」

「你的母亲同你的妹妹,」那姑娘低低柔柔地说。「啊!」

「她们高兴得不得了,尤其是我妈。我叫她去哪儿她都快快地去。我妈同我一向是最好的伙伴。希尔达跟老头子要好,可我那老妈对中国热心得不得了——为了弄几只青花盘子、几个晃荡的象牙球,什么又臭又怪的铺子、窟子她都钻进去,还有——还有那一类的东西,你晓得;读的书怪得不得了,什么带斑点的龙、皱皱的神,她都知道。她昨天还买了一个,一个古怪的胖家伙,是什么瓷土做的;这会儿正蹲在她自己屋里的地上,你拍拍他的脑门,这老家伙就点起头来,而且照钟上看,能一直点上整整一个钟头」——这一大段地道的英国絮语,南屏懂得不到一半,带着莫名其妙的笑听着——「她热心得不得了,要来看一看真正的中国里头事情是怎么办的。她若给家里哪一份画报写篇文章,我也不奇怪——叫『中国人的家居』一类的东西。我说,你一定要照中国的样子请她喝茶。别借欧洲的那些花样,你晓得;就照地道的中国派头!」

南屏虽未全懂他的字句,大意是懂的。「就照你的意思办:中国的待客,中国的点心,照中国的样子端上来。」

「那就妙了。」

「同你那可敬的母亲说话,该是多奇怪的事!」那姑娘怅怅地说。「还有你的妹妹!她像我呢,还是比我更美?」她问得极郑重。而为了叫他斟酌得更细、答得分毫不差,她退开几步,把扇子大大打开,两臂张着,极静地立住:一个中国闺女可怜地立在那里听人看,等着,忐忑而柔顺,等一个英国人的裁断。随后她想起光线有些暗了,便走近些,可又不太近,重新郑重地问了一遍:「你那可敬的妹妹,像南屏呢,还是比南屏更美?」

巴兹尔带着亲切的恩赐意味笑了。「希尔达?」他踱到那条宽石凳边,把帽子扔在凳上,坐下来。「所有好姑娘都彼此相像,南屏。希尔达么,平平。不过汤姆·卡拉瑟斯觉得她头等好。卡拉瑟斯是总督的秘书,我倒看他要做我那可敬的妹夫了。老头子不会反对。汤姆很不错,老卡拉瑟斯有的是钱。那位尊贵的约翰牧师也觉得我妹子好,不然就是我大错了。做牧师的起这种怪念头,倒也希奇,因为希尔达并不怎么上教堂;可布拉德利确实觉得她好。」

「那么我的主人觉得我好么?」

那双灰眼睛眯起来。「很好,」那男人答道,张开了手臂。

她立刻过去,坐在凳子的另一头。格雷戈里俯身吻了她,过了一会儿她也回吻了他。而那忽然的黑暗浓起来,一步步逼近,因为东方没有真正的黄昏,没有迟迟不去的暮色。那里要么是白昼,要么就是夜。

这时流萤出来了,用小小的火点把园子斑斑点点地缀满。南屏管它们叫一个更好听的名字:观音灯,慈悲的灯;她父亲十岁那年穿过四川、去北京娶她那襁褓里的母亲时,也是这样叫的。

他们又吻了,这男人与这姑娘。接吻不是中国的技艺。是巴兹尔·格雷戈里教吴南屏接吻的。

「哦,我要是能够!」那姑娘冲口说,随即又同起头一样突然地断住了。

「能够什么,南屏?」他问得有点不安——她声音里有点什么叫他不安。

「把我们的事全告诉她们,」她只简简单单地答,可她的声音因着这个念头而放着狂喜的光。

格雷戈里骇住了。「把我们的事全告诉她们!」他嘎声叫道。

「哦,不是全部,」她悄悄地说,在他怀里偎近了些。「有些事,连对鸟儿也是不说的。」

巴兹尔·格雷戈里的良心此时打了一个病恶的寒噤——这也算它的一分好处;他的手臂抖了,不是因为温存,是因为羞惭。

可自保确是许多人性里的头一条法则,他便急急说道:「你告诉鸟儿什么我不管,可你千万千万要小心,别让我母亲或我妹妹知道。千万要小心,」他又用吩咐人的口气重了一遍。

「为什么?」

「她们不会懂。」

「为什么?」

他不答;过了一会儿她又问下去:「她们会不愿意知道你快乐么?」

「她们自然愿意,可是——」

「也不愿意知道是我叫你快乐的么?」那年轻的声音怅怅地缠着问。

那英国人在凳上不安地挪动。「哦,不!对她们可不能提那一类的事,南屏,」他赌气地说。「你别想弄懂。全交给我就是了。」

「可是,」那姑娘仍旧缠着问,「难道她们不懂什么是爱么?」她伸手抱住他。

「哦,这么说吧,」他推挡道,「你要知道,她们是英国人——很英国的。」

「可她们是女人。」那中国姑娘摇着头,不服气地笑着,她头上那一片珠玉的花丝便在那乳白的半明半暗里闪着、眨着。「她们是女人。所有女人都懂得爱,连男人还没来教她们的时候就懂。我们生来就这样。你那可敬的母亲同那可敬的希尔达,她们懂得;南屏断定她们懂得,那两位明达而贞静的太太小姐。」

「不——不全然如此。你要知道,我们那边的事情不一样。私下的爱不像——不像成了亲的爱那样被人看待。」

那姑娘轻轻地笑了。「那就叫它不再私下好了!」她满足地咕哝着,热心情愿地要把他的人当作自己的人,把他们的规矩当作自己的规矩。「你告诉她们好了!」她爽亮地说,把两只小手手心向下按在他手上。

「哦,可是,南屏,」巴兹尔苦着脸开口。可南屏不听这个。她更紧地偎过去。「巴兹尔,」她打断他,「倘使我们的爱不是私下的,是成了亲的爱,倘使我在我可敬的父亲回来之前就跟你飞走了,那么你那可敬的母亲会愿意我进她的家门么?——倘使我真那样做——因为爱叫人什么都敢?」

格雷戈里几乎哽住了。可他忍住了:这是他如今还能为她做的最小的一点。「亲爱的孩子!」他哑着嗓子说,随后吻了她。那一吻里有温存,有热烈,也有苦涩的悔。她感到的是那热烈与那温存。他轻轻地从她身上脱开,走开些,立着,闷闷地低头看那些渐渐暗下去的荷花,心里苦恼,他那几个闲散自私的星期里轻快的欢喜全都去了,永远地去了。「哦,南屏!」过了一会儿他懊悔地说,「你当初要是从没遇见过我才好,」他又不安地走远了一点。

可她仍旧不肯懂。她起身走到他跟前,又用小小的手臂抱住他。「不,」她带着温存爱抚的强调说,「因为我是快乐的。」随后她又添了一句——天已经暗了,有件暖暖地搁在她心上的话,此刻是必须说出来的——「倘使我给了一个儿子,到你祖先的坟上去供奉,巴兹尔那可敬的母亲那时便会愿意我了!」

格雷戈里从那姑娘温柔缠绕的手臂里略略退开——退开时惊叫了一声:那是一个男人头一回当面撞见真正的自己时那亘古的叫声;是一个男人终于被自己的火药炸起来时那一声叫。可他心里也涌上了对她的怜——而她自己还全然不怜自己(他并不是全坏的——谁又是全坏的呢?);为她的缘故,他又忍住了自己。那很难,可纵然如此,比起她为他做的,这也算不得多。而这也是他所能作、或所肯作的唯一回报:纵在自己惊慌崩坏之中,仍待她温和些。他走回来,两手抓住她的肘,把她这样推开——推到一臂之远。「南屏,」他勉力说得轻松,「你脑子里都是些什么惊人的念头!」

「不,」她硬气地说,「不是这样!你听!中国所有的女人都到庙里去作一桩大祈求,求观音菩萨」——他放了她的手臂,自己的手无力地落在身侧,手指攥在掌心里——「求她赐一个儿子!」

她的情人转过身去,苦恼,折磨。

「哦!」他断断续续地说,「我真是个蠢东西!」这几乎是男人最老的一声叫,差不多同「我爱你」与「我娶你为我自己的人」一样老。

南屏奔到他跟前,叫道:「哦,我多么爱你,巴兹尔!我要两手捧满了快乐,倾在你的脚边。你知道我母亲是怎么死的么?她是为我的主人、我的父亲生我的时候死的。我也情愿那样死,只要那孩子是个儿子,好到你的坟上供奉,好教他的儿子、他儿子的儿子也那样供奉。」这纤秀娇美的人儿在一场献身的狂喜里紧紧依着他,把她那新鲜的女儿身全数献给他;随后她轻轻笑了,心上一松,两手合在一处。「哦!我要收樱花上的露水来沐浴,让它的香气把我洗得在你眼里更美!」这也是一声极老极老的叫,同女人这性别一样老。

「您看见我了,巴萨尼奥大人,我就站在这里,

我就是这个样子:若只为我自己,

我并不存什么高远的心,

不盼自己好上许多;可是为了您,

我愿把自己增上二十倍的三倍。」

一位贝尔蒙特的姑娘是这样说的,那是一个人在一株英国桑树下做的梦里的话。而姑娘们说过这话无数次,各依自己甜美的方式;男人们也接受过,有的在男子气里接得堂堂,有的在卑劣里接得怯怯。巴兹尔是在羞惭里接的,饮下自己自私酿出的苦杯。

「可是,」他俯身温存地对她说——她正紧依着他——「南屏,你本来就美得像那樱花一样。」

她仰起身,搜寻地望进他脸里,随后抽身离开,离他跳开几步,仿佛自己的喜太快,再站不住了。「也快乐得像天堂!」她叫道。「啊!她们见了我,不会猜出来么?」

「哦,可你千万不能让她们猜出来;千万不能,」他的回答来得很快。

她慢慢摇头。「可我满身都是快乐,藏不住的。」随后一个新念头抓住了她、惊住了她,她焦急地转回身来。「倘使她们猜出来了,会不会把你从我这里带走?」

「怎么,会的,」他急急地说,一把抓住她这念头;「她们可能——会的——会的——她们一定会的。」

「哦,不,不!那会要了我的命。」她说着打了个寒噤。

他此刻走到她跟前,立在她背后,又用手臂抱住她。「哦!」他懊悔地说,「你不该这样一心只想着我,南屏。你从前是快乐的——在你没有遇见我以前——」

「可我从前只是在等你来,」她说。

听了这话他便吻她。他怎么能不吻?

「我那时才两个月大。我只是睡着,等着,像那些荷花一样,等你来唤醒我。你是我的夏天,我的太阳。」

「这都很有诗意,南屏,」他说着,抚着她那繁复而上了胶的头发,「可你要知道,这一切你不能看得太当真。」

她听了便从他身上抽开,一边走一边怅怅地说:「我不懂你。你是我这一生的诗,是我心里唱着的那支歌!」

那男人的脸因苦恼而暗下来。他确实是苦恼的。可他说话仍旧和气;他走到她跟前,轻轻地、安抚地抚着她,说道:「听我说,天仙。」

「啊!」那姑娘叫道,「这名字是你给我的。这名字叫我成了你的人。我不再是南屏了。」

「听我说,天仙」——他声音里有了变,有了冷,她便略略挺直了身子;多半女人挨打时正是这样——「我家里的人要回去了——父亲、母亲、我妹妹希尔达——」

「这么快!」可她说着,脸竟不由自主地亮起来;这到底也不算怎样坏的消息。「他们怎么舍得离开你?」她诧异地添了一句。

「他们舍不得,」格雷戈里豁出去地说。她这一下真挺直了。她眼里有可怜的责问。可她什么也没说;过了一会儿,他干巴巴地接着说:「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事。」

「你——你是要离开我么?」那姑娘极平静地说。

「我不得不走。」

「可是,」她极强烈地说,「你不会走的。你会告诉她们你不能走——现在不能!」

倘使他先前——正如他曾试着不懂那样——不懂她的意思,此刻他必定懂了。「我不能把你的事告诉她们,亲爱的。」可怜的东西!这是他所能找出的最好的话了。「我们那边,这样的事不那么容易,」他又软软地添了一句。

「可你可以告诉她们你不能离开我,」南屏求着。「你一定要告诉她们这个,」她绝望地低声说。

「可我不是永远离开你,小东西,」那男人支吾着。「英国离这里不过几个星期。」

「是的,可我不能跟你去!」

跟他去!千万不可!「不,自然不能,」他急急地说,「自然不能,你这傻傻的小天仙。可我会回来的。将来有一天,在你最想不到的时候,我就会在这荷花园里,或者在那塔里。」

「那塔!」她呻吟道。

「那塔,」他赶着说下去,「我们是在那里学会相爱的。」他想把她拉过来,她却退开。「不,不!」她发急地叫道。「爱的鸟儿一旦离了巢,巢就冷了。」随后她彻底垮了,扑在桥级上哭起来。

「哦,天仙!」巴兹尔·格雷戈里凄惶地、低低地说——他此刻是低下去的,至少这一刻;而且难受得极不自在——「我——我不知道你的爱能是这么重的意思,可是——可是——哦,你难道看不出么?——你难道不肯看明白么?——就算我不走,这件事也不能永远下去。」这话已够糟、够粗了;可他还说下去,说得更糟(这样的男人大都如此)。「我——我在我自己国里不是什么大官,连大官的儿子也不是;而你知道你是要在你——你自己国里嫁一位大官的。」(这话他在香港听过不止一次;他实在以为她知道他知道。这是众所共知的。而许多人还奇怪吴李昌怎么把这事搁了这么久。)

南屏抬头看他,细长的眼睛因骇怕而睁大。「现在不嫁了!」她紧紧地说。「等我把为什么告诉我威严的父亲,他会杀我,」她又同样平静地添了一句。

「你——把为什么告诉他?」那男人惊得叫出来。

「是的,因为现在我不愿意活了。」

「你不许告诉他!」他粗声说。

「只在你走了以后,不然他连你也要杀,」南屏说,简简单单,并无怨毒。那英国人缩了一下。「他要问我为什么不听他的话,我就告诉他。」

「别那样做——别那样!我良心上担不起!」他的确勉力相信自己这话是为她说的。「守住我们的秘密,天仙,」他央道。「想一想他在家的时候我们冒过的那些险」——那中国姑娘听了这话,惨淡地笑了一笑——「想一想他不在的时候我们有过的那份快乐,就像现在这样。什么都别告诉他,怕的是,怕的是,亲爱的,等我回来,我们再也不能见面。」

「你永不会回来。」

「我会的,天仙——我起誓!我现在就起誓!我看明白了。」

「你永不会回来。」她慢慢转身,没有回头,进屋去了。

「天仙,回来!南屏!南屏!」他唤着;她知道他至少是在唤她照他们的老规矩,到塔里去道一声晚安。可她既没有放慢安静的脚步,也没有回头。那塔曾荫庇过她的快乐,不该再被她的绝望污了。她走进去,把他一个人留在荷池边上。

他在那里等了一会儿,满以为她会回到他身边;可过了不久,确信她那一夜不会来、或者是不能来了,他便偷偷走了,极替自己难过,又对南屏颇有几分气恼:犯了过的人是最容易气恼的。

娄松从望哨的那个角上过来,好奇地看着他的背影,不知出了什么事。她看见的少,听见的没有,可她嗅出空气里有祸事。巴兹尔没有回头,也没有同她说话;他走了以后,她便慢慢进了屋。

园子里一点声音也没有。黑已经来了。什么也看不见,只有墙上与屋门口点起的那些彩灯与许多油灯;而在那空无人迹的园子里,是流萤那鲜明的脉搏,或蹲在灌木与树上,或在紫色的夜里灿然飞过。

第十二章

亚洲的祸害啊!

你认识香港么?若不认识,你真是贫到了贫穷。除了在中国之内,地上再没有更可爱的地方,连天上也不必再有。这岛的内地几乎是荒凉的,并不美,可它的边缘是乐园。

别的你所不知道的奇境,你或可从书上、从行旅人、从图画里略略知道一点,香港却不能。没有一句话能把它说出一分。想说便是一种唐突。画布与照相机也无用。那些方志说,「香港」是「香的溪流」或者「甜泻湖之地」。可这是荒唐的。「香港」的意思是「美得了不得」。你若认识它,你的眼睛便永远富了。爬上太平山,一山的羊齿与竹,你四面被美围成了墙。沿着岛上的小路走远去,美从四面向你倾过来,招你再走、再走。在那条用竹子划出轮廓、把跑马地那座大圆场一剖为二的小径上站一站,你便可以把你的魂与你的眼都在美里浸一浸:无论你朝右看——那里有在中国死去的欧洲人的坟,安息在他们那丰盛的花被底下——还是朝左看——那里有中国的骑师,蓝裙子撩起在棕色的腰上,亮缎子的短褂把他们跳动的辫子衬得分明,还有穿着团队颜色的英国小伙子——绅士骑师——在跑马场上并着脖子轻跑,替明天的赛事遛马。

这是一种独有的并置:那一小块甜美而带香气的上帝的田地,同那喧嚣拥挤的跑马场;草皮底下就是死人的骨头(也有女人的,还有婴孩的),而赌着的、绷着的、喝香槟的、衣冠楚楚的人群就在上头,中间只隔一条窄窄的、黄色的、镶着竹子的小径;它之独有,正如生与死那古老的并置之独有;而且奇怪地道尽了、也极合于英中之间的那种生活。

香港!天堂与地狱合在一处。香港是那可爱而含笑的中国的一粒宝石,给了英国——或者,也许是借给她一两百年。吴时常琢磨究竟是哪一样。

巴兹尔·格雷戈里的船靠岸时,维多利亚城里每一盏灯都像在拼命地闪,每一扇窗里有一盏灯,上千只彩绘的纸灯笼,没有两只的形状或颜色相同,在苦力们的手里悠悠地晃着;他们沿着海旁大道、沿着上山的小路、沿着宝云道与那些爬上山顶的街巷一路小跑,抬着轿子,拉着人力车,或是跑差,心里并不关切,却忠实:那是世上最靠得住的雇工,而且当欧洲的雇主肯给他们半分机会时,往往也是最有情义的。

巴兹尔从上岸的地方走了一段路,才叫了一辆人力车。那赤膊的苦力听了这英国人给的地址,哼了一声,却板板地说:「去得。」因为格雷戈里报的是一所平房,它偎在一小片柿树与枇杷树的林子里,差不多在太平山的半腰上——而香港的山是陡的。

他报的既不是自己家的地址,也不是什么体面或不体面的会所,也不是路边树影里的茶寮,而是一个他待得并不怎么好的人的平房;而这个时辰去拜访,也是个古怪的时辰。

在我们个人进退最难、最险的时刻,我们会去找最奇怪的人倾诉:有时是半疯的绝望,有时是对更亲近的人的羞与怕,有时是出于本能——而那样的时候,倒往往出奇地做得对。可不论最通行的解释是什么,我们大多数人在这种战兢的时刻,都偏爱倚靠一个并不属于我们常处的、最亲近的圈子里的人。

巴兹尔·格雷戈里对吴的地位与势力所知甚少,对中国人的性情则全然不知。可他自然听说过一些关于吴的事,又在南屏那镀金的家居生活的秀丽字行间,不自觉地读出了一点她父亲;这年轻人明白自己身上有险,虽然他丝毫不知那险有多大。

他知道自己需要人指点,需要一个比他自己更稳的判断。

他母亲是他的伙伴,自他出生便是——他们一向同立同拉;可这件事他不能拿到母亲面前去。他还一心盼着它不必传到父亲耳里。他怕父亲的怒远不如怕母亲的悲;而他料到:父亲的怒十分里有九分是钱上的,道义上的不过一分。可他这样的荒唐事,算来是会伤及一桩买卖的:那买卖颇靠着英国的利益同中国人的勤勉与顺从之间一种微妙的平衡。而老格雷戈里有时是会很难缠的,而且在钱上紧得叫人难受。此刻他断断不能去找父母任何一方。他并不勇敢,可他确实宁愿把自己扔进香港的海港、或者扔进清滩那更致命的翻腾急流,也不愿让母亲知道南屏的真相。

他读书的时候,同一个比他大几岁的男孩做过半友半敌;那人的影响虽然只到了那么一点点,对巴兹尔却全是好的。

巴兹尔在中学与大学都没有读好。可大学对此也相当习惯,而且是用能忍的料子造的;小格雷戈里的短处在王后学院并没有太要紧。可在中学——一所很好的、管得很严的中学——他不止一次出过大事,有一回险些被开除,是杰克·布拉德利救下来的,而布拉德利为此也有些牺牲。

那所中学与那所大学其实都选得不大合宜。巴兹尔出自商家,命定要过商人的生活,而且是那样一种商人生活:在芝加哥受几年买卖上的训练,要比在牛津混多少学期都更有用的预备。可做父亲的格雷戈里自己只受过极有限的教育,便像这类有钱人常有的那样,一心执着要儿子得到他自己所缺的那份公学与大学的印记。格雷戈里太太也盼得一样热切。她血里、她少女时代里都有牛津的因缘;她自己的父亲戴过牛津的学位帽,在那城近旁有过一份菲薄的教职。

巴兹尔·格雷戈里在公学里学了几样规定的功课:他不得不学。他在牛津本也可以学到些书本与别的渊博的学问,因为大学对凡坚持要受教的人确是教的。可巴兹尔并不坚持,离开牛津时,他知道的比进去时还少了一点。

布拉德利也在王后学院,可巴兹尔游玩时他在用功;他们之间那一点亲密,在大学更宽的生活、更大的个人自由与天地里,自然而然地淡了下去。可他们也偶尔见面;而有一回布拉德利替格雷戈里做过一件大帮忙的事。

巴兹尔一年前到香港时,约翰·布拉德利已在那里的圣约翰座堂做了一阵助理牧师。

这位年轻的教士当即热切而友好地伸出手来,巴兹尔却几乎理都不理。这是他不光彩的地方,而且他当时就知道。他知道对方的来就,一丝也不是冲着那有钱的船主的儿子,全然是冲着一个新到异国来的旧同学。

这位教士——他独自一人过活——正要坐下吃他那顿孤零的晚饭,巴兹尔的人力车便进了门,顺着高高的荔枝树夹着的小路跑上来,停在门口。

年长的那位用他们从前的那种热诚招呼年轻的这位,又添了一句:「来吃饭。哦,你非吃不可。我饿得慌。」

于是巴兹尔坐了下来,既高兴又难过地把他此来要说的那桩不痛快的事,又拖后了半个钟头。

这教士并不是个苦修的人,他那简单的饭食是好的,酒是醇的。这两样对这位容易被左右的罪人都起了奉承似的滋补作用;他一面吃一面喝,自己的过失在自己眼里便缩小下去,几乎叫他觉得:他受人之负,多于他负人。

可在约翰·布拉德利看来,这事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格雷戈里在那伸进小园里的秋海棠与金链花丛中的小阳台上抽烟、把来意一一道出时,这一点很快就显出来了。那位教士是悲伤的,可那个男人是暴怒的。他颇费力地把对方听到底,随后便爆出一句难听的咒骂。

客人吃了一惊。老约翰自然一向有点讲究——不得不讲究,你晓得,等等——可他毕竟是个通世故的人,是个十分好相处的人。而这也不是他这位同学第一次向他认过的过错。

「我说,缓一缓,」格雷戈里抗道。「我也愿它没有发生过」——人差不多总是这样愿的——「可你也不必扮那位正人君子彼得。她不是你羊圈里的羊。那姑娘是个好姑娘。我喜欢她,我告诉你。可她不是你那圈起来的羊。她是中国人——」

「哦,地狱与天诛!」布拉德利打断他,一拳砸在那结实的栏杆上,气得那交织的竹子都颤了抖了,「正是这一点才可耻。你既非做畜生不可,难道看不出:你若是诱骗了你自己种族里的一个姑娘,便要少可憎多少么?」

对方愕然得答不上话,那教士便接着砸下去:「欧洲的祸害啊!这样的人像你这样涌进亚洲来,干这该下地狱的事!你要为这个在油里熬的。你这不可容忍的蠢驴!你一点也不明白她父亲是谁、是什么人么?你去冒犯慈禧本人倒还好些。在油里熬,我告诉你;而且,上帝作证,你就该如此!若不是为了你母亲,我倒要去帮吴把那油烧热。倘使有个中国男人把你对这姑娘所做的事做在你妹妹身上,你心上如何?哦,你不必这样跳起来。你一个指头也动不了我。我能把你从这里丢下去,丢到千尺之下的路上;只要半串假钱,我也真丢了。哦!巴兹尔,老伙计,你怎么能,你怎么能——」

「唉,」他赌气地说,「我不是第一个。」

「不是,」那一句是断断续续的,「你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事要到哪里才了,要到哪里才了!」

「我以为你——」

「哦!我不是说这一桩特别的事要到哪里才了——这一桩,对你、对那可怜的孩子,我知道会怎样了结——我是说这一切要到哪里才了?——我们基督徒搅出来的这一场腐臭的、种族相杂的混乱与死结!而我们——误解中国、败坏中国、侮辱她的百姓、靠她的勤劳养肥自己——我们,我们英国人还自称为男人!我们硬挤进中国。凡她所视为神圣的我们都嘲笑,该敬慕的我们戏弄,脑子不够懂的我们便判它有罪,向一种比我们古老四千年、而且在许多地方比我们深得多也诚得多的文化上吐唾沫,我们要什么就偷什么——哦,是的!大半正是如此——我们教她的男孩抽鸦片,给她看十几样新的败坏,教她二十样新的罪过,我们抓住她那一指甲盖的米酒泼掉,却给她满满一杯白兰地;还有她的女人——她的女人——」他断住了。

对方此刻缩了一下。他知道布拉德利眼里有泪,也许脸上也有了。此前他只见过约翰流泪一次,此刻他想起来了:那是一个永不能忘的、灿烂的夏日,一个年幼的男孩,独子,被当众从学校开除——为的是少年人最可悲的那种罪,是连我们最松的公学也不肯宽恕、不肯通融的那一种罪——心碎着被送回家去,送到他母亲那里,一个寡妇。

「我若敢说『倘使有个中国男人把你对这中国姑娘所做的事做在你妹妹身上,你心上如何、你那时又怎么想』,你是要掐死我的。好吧,我再说一遍——而且你妹妹我是极看重的——我再说一遍。我还要再多说一句:我说,『为什么不?』你已经做了样子——你,和几代的基督徒绅士!我告诉你,算账的日子会来的。」他带着一个绝望的手势,捡起放下的烟斗,给它装上那体面人的鸦片——烟草。

点着烟斗之后,布拉德利坐着闷闷地抽,巴兹尔被鞭了一顿、浑身生疼,也坐着看他看了一会儿。可个人进退之难刺得紧,不能长久让位于、甚至不能被任何关于普世悲剧的念头压小,纵使那悲剧果真如布拉德利所断言的那样大、那样可怕。

「你说你知道这件事对我会怎么了结——」

「对她也一样!是的。它起于自私。它要在苦里一直下去,永远下去。它要在苦里了结。可眼下只有一件事。一桩罪恶再怎么黑,也总还能被弄得更黑些。你这一桩已经够黑,而它就到此为止。你必须娶她。」

「我说——」

「你不必说。你没有什么可说的;你是来求我帮忙的,我要尽我所能帮你。」

「可是——」

「哦!会有麻烦——许多许多麻烦。吴永不会宽恕你,也不会宽恕那可怜的孩子;其实他最不该宽恕的是他自己——居然在我们英国人在旁的时候,让一个中国姑娘那样出门、那样无人看管。他要罚你们两个,而吴做什么事都做得周到。躲不开他的。没有一条船载得你出他的手掌,地上没有一处藏得住你。你不能带着她留在中国。她的处境会太难堪了,连我们这种人加在一个女人身上也太难堪。你必须把她带到英国去——只要你到得了。而即便吴容你在你给自己、给她搅出的这场荒唐的一团糟里尽力补救,你们两个在那里也还是要受苦的,只是没有在中国那么苦。英国是地上唯一一个国家,在那里欧亚混血的人——你这样的行径所结出的那可怜无辜的杂种——所受的待遇比传染病与虫豸略好一点。想想你的孩子在这里会有什么指望!这样的孩子你在这里是见过的,也见过他们是怎么过的!」

巴兹尔·格雷戈里同他族里大多数人一样,虽然很少肯费心在亚洲观察什么,却也很清楚那些半欧半华的人在香港怎样被人轻贱、怎样被人对待,而且中国人轻贱他们比欧洲人更甚。他也知道——虽不如布拉德利知道得透——至少在中国人看来,这样的欧亚混血儿若是婚生的,便要被加倍地轻贱。对那种心思来说,对这类坦然放荡的种族过失,是有一种轻蔑的「不打紧」的耸肩的;可在那种心思看来,婚姻却把这桩大错弄得腐臭十倍。在中国敢于一试的那寥寥几桩欧华婚姻,几乎总是欧洲男人与中国女人。中国人在异域是会娶当地种族的女人、并且待她们好而体面的——他在新加坡这样做,在芝加哥这样做,在里约这样做——可在中国,这样的通婚绝不属于他。

巴兹尔并没有打算在中国或别处做这个试验。他要的是脱身,不是赎罪。

「是的,」他过了一会儿说,「而且单为这一层——孩子——你难道看不出,这件事就在此时此地了结更好么?最坏也不过——如今——一个。可倘使——倘使我娶了南,把她带到英国,就可能还有别的。」

布拉德利呻吟了一声。「这事极难。罪过的后果总是极难的。我看不出路来。你得让我想一想;也许明天我能看出什么是最好的、最不坏的!」他又呻吟了一声;可他没有告诉格雷戈里:他刚刚想到,没有吴的允许,合法的婚姻也许根本办不成。吴的允许是永不会有的,他这样想。这类难题在中国是用别的办法解的。他们是把它砍断。

第十三章

格雷戈里太太

前一晚,约翰与巴兹尔只在一点上意见相同,而且只有这一点:要尽量不让格雷戈里太太受损。她同希尔达要照旧快快乐乐地不知道所发生的事——至少不知道它最坏的形状,若办得到的话。

巴兹尔小心地没有把次日拜访的事告诉那位牧师。他若想得出什么法子,是宁愿把它取消的。可他没有一副会出主意的脑子。他母亲对这趟游览早已一心向往。他觉得稳当,因为他可以仗着南屏的骄傲。她的骄傲会撑着她过去,会救他、遮他,正如受了辱的女人的骄傲自从夏娃在伊甸园里把一只苹果递给一个男人以来,一直救着、遮着这样的男人。

在南屏这一段里(这是他一生中一段小小的罪恶插曲;在那姑娘却是魂的劫数、无上的悲剧),巴兹尔·格雷戈里演的是最不堪的角色;因为他只是同她玩了一回,他是放纵了情欲,情欲并没有制住他;她是他的玩物,他是她的神;他对她有温存,却没有爱;他没有一份大爱可作大的借口。他在那日光浸透的荷池边、在那古亭芬芳的黑暗里的流连,只是嬉戏,不是入魔。而这年轻的英国人也并不全坏——远不是。西方那位奇才那几行明达的诗,再没有比用在他身上更贴切的:

「在人所称为神圣的人身上,

我见出那么多的罪与污;

在人所判为恶的人身上,

我又见出那么多的善——

上帝既没有在两者之间划那道界,

我便迟疑着不敢去划。」

多半的女人、所有的男人身上,至少有一道天使的纹。巴兹尔身上这道天使的脉还很丰厚。他身上一切最好的,都奔向他的母亲。他们从一开头便是情人似的。他至今所爱过的那一种爱,是她的。那是一种有侠气的爱,而且热烈。另一种原初的爱——男人对配偶之爱——也许会来;大概会来;它来到大多数人身上;可它永不会及得上他对母亲所怀的爱。再没有别的女人在他心里及得上母亲的一半,或从他那里得到他给母亲的一半。

被这样爱着的母亲,多半的忧患都能带几分轻快地承受。这位母亲有忧患,而她几乎是欣然面对的。

在这两人之间,有一种极美的意思上,那灵的脐带从未被剪断,也永不会、永不能被剪断。

她在十来样地方叫他动心。她天生带着青春。她笑岁月,岁月也朝她笑,抚摸她。她看去同他一般年纪,不过稍长而已;有些日子,在某种心境、某种光线下,她看去竟比他小。而且,她那份气象是光彩的。她的儿子因她而喜乐。他以她为荣,也乐于同她一道被人看见。而她也以爱报爱。可她对他的爱无须解释,也不值得解释;他是她的孩子,是她头生的。

头一晚,布拉德利喊过「我看不出路来。你得让我想一想」之后,两人默然坐了一阵;随后这位牧师又重新开口,想再把这事捶出个样子来,神经不安地打破了他自己定下的那片静默。他又提起了杂婚那可怕的难受。

底格里斯河的水注入海里之后,要流过很长很长一段才同海的咸水相混。因此在他看来,若说东西两方的种族真能有一桩婚姻把它们合为一体,或是能生出不至于苦苦不幸、不至于满怀怨恨的后人,那大概要等许多受苦的世代过去才行——如果竟有那一天的话。

可把异族的血系在一起的婚姻,并不是唯一的杂婚。另有一种杂婚,给那最直接相关的两人带来的难受一样多,也许更多,虽然并不招来社交上的不便:那便是异质个性的婚姻。他母亲的婚姻便是这样一桩,巴兹尔是嗅出来的,也嗅出她每天都在缩一下。他从未明确地认清这件事。他从未清楚地想过它。可他感到了。而这就把他身上全部的天使都唤起来护着她,使他对她极忠、极有骑士气。

弗洛伦斯·格雷是一位清贫的牛津教士的女儿,她的婚事嫁得「出人意料地好」。罗伯特·格雷戈里那时便已有钱,相貌端好,爽朗,对他年轻漂亮的妻子一味纵容。他至今仍纵容她。

她嫁他嫁得很乐意,有一阵子也很知足。可一两年之后,便松了下去,幻象也破了。他身上从前显得有生气、有性情的,渐渐显得是生硬,有时甚至是粗鲁。她习惯了绸衣与香腴的肴馔,习惯了,又略略无所谓,虽然失了它们大概也会想念,而对它们带着一点点轻蔑。而在生活的漩涡里——在曼彻斯特,在巴黎,在加尔各答,如今在热闹的香港——她也时常略略想望牛津的清静与牛津的规矩:阴凉的绿巷,一座昏暗的老教堂,一间寒素的老书房,也是昏暗的,满是翻旧了的书,朴素而寻常的东西——烤羊肉,牛奶布丁,英国那软软的雨,英国那灰色的天。

可她也享受生活,而且两只手一齐从生活里收割。她的丈夫从前满意,如今也满意。他娶她是为了爱,而且至今爱她。可他从前并没有过狂喜,也没有过虹彩似的期待。因此,很合情理地,他也没有过回落。他所曾知道的那种极端的情绪、那种颤动与热切,是在写字间与船坞里来到他身上的。买卖是他的教。而到此时他也证明自己是个极好的生意人。他对自己十二分满意;而别人竟会有不满意的,这念头从未在他心里起过。那是荒谬的,而弗洛伦斯断然不是个荒谬的人。他对自己满意得堂堂,对妻子也以相称的较小分量满意着。

她并没有给过他不满意的理由。他们相处得好。一向如此。她经得起年月。她衣着得体。她从不想弄懂他的买卖,也不在他读行情报告或船务消息时同他说话。她是个俊美的人儿。人人都喜欢她。而她为他生了两个孩子。第三个他是要不高兴的;若是一个也没有,又会像他是个「中国佬」似的叫他发火。

是的,弗洛伦斯待他待得极好,这一点他自己心里承认,还在一班酒友面前夸。而他待她也待得极好,天哪!他对她始终和气。凡她的路不横着他的路的时候,他绝对让她自行其是;而他们的路(在任何涉及魂的意思上)本来就极少相遇,所以也极少相横。他对她又大方。他一开头便是这样;而对一个这样忙、这样被买卖缠住的人来说,他一直保持着这一点,也颇可称许。他们结婚二十五年了,他仍旧为她买花。首饰他也不断地送。除了富贵人家的夫人或百万富翁的太太,没有一个女人有比她更多的好首饰。

格雷戈里先生给妻子的结婚礼物里有几件好首饰。可她那时收到的最华美的礼物,是一个他从未见过面的人送来的:一个前一年离开牛津的中国学生——「有钱得该死的中国崽子」,罗伯特·格雷戈里是这样说的;他不那么斯文的时候,还说得更难听:「一个黑鬼里的罗思柴尔德」。

那件中国的礼物——一只镶祖母绿、绿松石、红锆石与珍珠的手镯——至今仍是巴兹尔·格雷戈里的母亲最美、最贵的首饰;凡配得上这样华美的场合,她都戴它。而希尔达望着那绿的火与蓝的柔和在母亲白皙漂亮的臂上,便只能馋馋地想:它最后究竟会落到自己手里,还是落到巴兹尔的妻子手里。

「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首饰,」约翰·布拉德利初次见到它时说。

「是的,很美吧?」它的主人应道;「可我每回戴上它,总觉得自己是戴着一小段《启示录》。」

「倒更像一小段《古兰经》,」那教士带着一个古怪的笑这样安慰她。

她大为不解。她一向以为《古兰经》是一本有些不雅的书,正是做牧师的人不会对一位太太提起的那一类书。她决意去弄一本便宜的——她相信有便宜的版本;如今几乎什么书都有便宜版本——下回往别发洋行捎东西的时候就买。

而这决意并不是出于想尝一尝可疑的名著的意思,却是出于一个心愿:要补一桩她自己也懊悔做下的不公——哪怕那只是对一本书、一种异教的信仰。格雷戈里太太是个十足和善的女人。

第十四章

南屏的长夜

沈宫雅暂时离开了她那要紧的差事——吴南屏的陪护兼看管——到一座道观里去,同一位做住持的女亲戚一起过几个星期带几分宗教意味的清闲。

吴的气概与财富如此之大,竟能替他这位守寡的亲戚、替她参与人生的欢乐场面,从他最守成规的同国人那里也要来相当的礼貌容忍。可那只是容忍,从来不是赞许。他的势力极大。谁若鲁莽到违他的意思,在人事上排挤沈宫雅,全中国每一个堂口都会去撕那人的五脏。于是这位亲戚那前所未有的寡居之欢愉,连那些既觉骇然又觉受冒犯的中国人也容忍了。

可要再多一点、要比容忍再厚道一点,纵是了不得的吴也无力为她争得——至少从中国人那里争不得。这一点他与她都知道,而这也是她那一块好琥珀里唯一的一只苍蝇。倘使同阶层的人敢,她是要被狠狠排挤的;可他们不敢,她便被冷冷地容忍着。而她感觉到这一点(她那彻底中国的心甚至还赞许这一点),便常常乐意溜进那座远远的凉山坡上的道观里,躲进那份清静、躲到那道屏障后面去。

她在香港与沙面有不少英国朋友。英国人觉得她极有趣,她也热心好交。而英国商人一心要讨好那位有势力的吴,便鼓励自家女眷同他这位亲戚亲近。可她渴望本族的朋友;除了南屏与吴,她一个也没有。她渴望有几个知己,可她一个也没有,除了那位道观的住持。

一个对安适受养的寡妇这样不肯宽容的民族,竟被一个寡妇统治着,岂不奇怪!可事情正是如此。而且,中国这个民族也有权分得人类那一份自相矛盾。慈禧是太后,是一个儿子的母亲,而且有极大的气概。沈宫雅生得离那皇家的黄色远得很,又没有儿女,自己的气概也小。于是南屏便以最甜美的方式略略野了一点,像玫瑰与金银花那样野;于是便有那些往山上道观去的频繁的走动——而且也带几分是逃。

吴家严格说来并不是道教徒。同他们这一阶层多数中国人一样,他们一面忠实地奉行三大教派的礼,一面惴惴地接受那三重的迷信,一面又对它们都怀着一种轻松而恭敬的轻蔑——至少对除儒教之外的一切都如此;儒教两千五百年来造成了中国、把中国焊在一处,可凡有吴一半聪明的中国人都知道,它其实是一种堂堂的非宗教,是一种哲学,一种爱国,却不是什么神的崇拜。

姑母不在、父亲也不在的日子里,南屏绝对是自己的主人,也是父亲家中一切的主人。她离开巴兹尔·格雷戈里以后,便把自己房间的门扇关上,在外面的雕花上挂了一条紫色的巾;没有人——连娄松也不敢——违那条不容违的丝的信号:她要独自一人,不许人搅。连锣声哑哑地叫出晚饭的时候,她也不作一声。吴娄松端了一盘食物来,轻轻放在那条紫巾底下的地上,带着一点怯怯而乞求的轻响;她跪着,两手还搭在盘上,听了一会儿,便懊丧地溜走了。南屏那些爱的狂喜,她是在最外的边缘上分过的,那些禁果的甜与险她是分过的;而如今显然是一道参差的爱的裂口,这新的大事却把她关在外头,实在很难受。

南屏整夜静静地躺着,没有垫、没有盖,躺在她那打磨得光亮的地板上。她惊惧的眼睛闭着,可她醒着——比她从前任何时候都更醒。

她感到巴兹尔流连。她听见他走。整整一夜,她听见每一种夜的声音。她听见自己家里每一下动静,又听见它们静下来。

早上,除了守夜的人以外还没有人起身的时候,她便溜进园子里,没有目的地走来走去。可她没有进那座塔。

天还很早,她便回到自己房里,敲自己那只锣——一面小小的擦亮的钢盘——叫她的女人们来。她们惊讶而睡眼沉沉地赶来时,她便沐浴,换上新衣。她素来在女人们替她妆饰时同她们欢欢喜喜地说笑,今天却几乎不说话,她们也几乎不敢说。婷波替她梳头时,她一动不动地坐在她那把象牙椅上。婷波是中国最高明的梳头娘之一,而且快得出奇。她替小姐梳一回头,难得要用三个钟头以上,今天甚至还少用了一点。可她从未梳得这样繁复;而这一整段时间,她的主人都用冷冷的、挑剔的眼睛看着她。因为南屏有一面镜子,一面极好的,是吴在威尼斯买的。那原是她母亲的,照起来比多数中国女人所用的镜子都清楚,也不那么费眼。

南屏妆饰好了——她装扮得极华丽——便叫娄松来,吩咐上饭。

两个姑娘默默地一同吃了早饭,饭后又默默地一同在孔雀台上踱着,直到日头高了、毒了。可娄松开始懂了,而每过一刻便懂得更多。别的民族的女人与庄稼人,都不像中国人这样说得多、这样不住口;只有绅士与孩子常是静的。可也没有别的民族这样不需要言语。中国人是一切民族里最通灵的。连女人也有巫者似的心。她们都是感得出的人。那两个姑娘臂挽着臂默默踱着,娄松便把一切都知道了。

午后不久,巴兹尔设法给吴小姐送了一张条子,而且安全送到了。其实他为送这条子所费的那些周折大可不必;因为那寥寥几行官样文章,说他将照约定前来有幸拜访,并有幸为他的母亲与妹妹求见,便是在九龙的屋顶上喊出来、或是登在《京报》与《文汇报》或《士蔑报》上,也无妨。写下的字不能再更无嫌疑;这样一封情书,连一个修女或一只母苍蝇也累不着。而这是他要写给她的最后一封。(这几乎也是第一封。)南屏小小的嘴唇读着时抖了一下,她动手要把它撕成碎片;随后那涂了色的小唇抖得更可怜了,她便把那张纸塞进衣襟里。他本来不必警告她。她会把自己的角色演好的。在这件事上,在一切事上,他本可以信她。

她开始觉得英国人是胆小的。她也纳闷起来:他们当中有些人,是不是有时候还迟钝。

第十五章

两位母亲相见

巴兹尔·格雷戈里写那张措辞官样的警告条子时,心里是坐立不安的。南屏对男人的坐立不安毫无经验。她见过本国的女人不安,却从未见过本国的男人不安。

而他过不多时来见她,仍是坐立不安的;这一回不是偷偷来的,没有口哨先行,是从桥那边快步走来的。

她安静地迎他,骄傲得不肯把此刻心里的高冷显出来;可娄松知道,南屏的心正在她那玉与珊瑚的腰带底下病恶地乱跳。

娄松也用一副安静的脸还了他的招呼,可她那细长的眼里是恨得发黄的;她当即转身,回到桥上她那个老望哨的地方去。

「她们就要来了么?」南屏问。

「是的,她们在外园那片大湖边上流连,我才得了机会同你说一句话。哦,我的亲亲。」他从那起着波纹的水上走过来的时候,几乎是恨她的——恨她是因为他委屈了她,而现在又怕自己未必能完全躲过她那份罚;可此刻,她立在那里,一身女儿家秀美的妆饰,立在她的花中间,他却恨不得把她抱进怀里。她从未在他眼里显得这样可心——大概正因为他已经决意离开她,决意把自己的生命与年岁从她的生命与年岁上折断。「你想我了么?你那天为什么那样走了?亲爱的,你好么?」

南屏古怪地笑了。她什么也没有说。

娄松在桥上喊道:「来了!来了!」

女人的声音,比南屏与娄松的更低些,欧洲的声音,已经听得见往这边来了;巴兹尔紧张地说:「是的,」又把娄松刚才的话用英文说了一遍,「她们来了。她们要走的时候我就同她们分手——找个托词,去躲在湖边那座塔里——」

「哦,那座塔——湖边那座!」南屏轻轻插了一句,可她的声音是冷硬的。

「我看着她们过去,等她们走得干净了,我就回来。她们走了你等我。我必须同你说话。记着!」他从她身边走开,去立在一座旧石灯旁边,像是初次细看它、赞赏它。

「娄松!」南屏喘着唤道;娄便从桥上赶到她跟前,用手臂抱住她。两人这样立了一会儿。

可那些声音与脚步已经近了,南屏便从娄松安慰的手臂里脱出身来,端端地、独自地立着。

这是弗洛伦斯·格雷戈里年轻的日子里的一天——是她最年轻的日子里的一天。她刚过四十,立在桥上那一刻,看去却像光彩的二十五岁;随后她欢欢喜喜地走下桥来。而她那光彩的英国之美——蓝眼睛,金头发,奶与玫瑰的脸——因她那身淡雅的灰衣裙而显得更光彩;那衣裙是刻意做得朴素的,巴黎的手工。它不及中国的南屏那身奇异衣饰值钱,可也值不少钱,而且更经不得年月。

希尔达·格雷戈里走在母亲身旁,单看她本人倒是个颇秀气的姑娘,可在母亲的尾波里,她像是跟在后头,不像并肩而行;她衣服虽鲜亮得多,却只是这位中年美妇的光里一道黯淡的余晖——正如娄松,尽管衣装鲜亮、自己的颜色也浓,立在稍远处,也只是南屏的余晖。而弗洛伦斯·格雷戈里看去同希尔达一样像巴兹尔的姐妹,而希尔达比他小几岁。

一个中国女仆跟在格雷戈里母女后面。她分明是格雷戈里太太的侍婢,不是希尔达的;至于为什么,说不上来,除非是因为这位母亲一望便是那一类女人:仆人与狗会依附上去、会把她们认作主人、而她们自己也属于其中的那一类。希尔达·格雷戈里打网球、打高尔夫大概都比母亲好,针线也做得更有用些;可她自己扣自己的靴子,就像母亲安安逸逸靠在羽毛垫上、由仆人替她梳头那样自然。那位奶妈阿旺拿着一把收起的阳伞,是件贵重的欧洲货,花边配珠母的,配格雷戈里小姐那身玫瑰色的绉纱同配格雷戈里太太那身银灰的薄绸一样合宜;可那敦实的中国身形,一身素素的深蓝布衣,分明是服侍那位母亲的。

此刻这里有六个人了,吴家那些在人群外围静静忙着的仆人不算。可挑着这台戏的是格雷戈里太太与吴南屏:英国的女儿身与中国的某种女儿身,各在最好的样子上。

她们成了一个极大的对照,而这座满是秀美的老园子所见过的,再没有比这更秀美的了:两种活着的、有知觉的女儿身的表现,大不相同,又大为相同。

两人各是自然的,又各是人为的——甜美,精致,装饰过的,门第高的。

南屏的脸与唇是涂过的;格雷戈里太太的没有涂。可她的指甲在手套底下是略涂了些的,而从未戴过手套的南屏的指甲也涂了些。格雷戈里太太的眉是轻轻描过的。南屏的没有。南屏的头发梳得更费时辰,可那一位的梳头也花了一个钟头。那头黑发是用稠香的胶定住形的;那头金发是用烧热的火钳烫出形的。而格雷戈里太太的脚略小些,穿得也远不如那一位舒服;因为吴曾与本国的一样风俗翻脸,冒了祖先之怒。南屏抽的是烟袋——巴兹尔·格雷戈里连最小的指尖也塞不进那只小小的烟斗里去——弗洛伦斯·格雷戈里抽的是香烟;两人有时都把烟吸进去。而两人各自认为对方属于低等的种族。

她们好奇地看着彼此——格雷戈里太太是坦然地看。南屏把自己那份锐利的兴味遮起来。可她的兴味更大。那英国女人对中国、对中国的事物有极浓的兴趣。这国家把她迷得极深,这国家古怪的人民也颇使她入迷。可她并不把中国的女儿身看得很重。凡有见识的人到此时都知道,许多中国男人是聪明的,几乎聪明得可怕;可人人也同样知道,中国女人是有限的——很有限。自然,那位在北京当权的可怕老妇人是精明的,除非这一切其实都是她的那些大臣、李鸿章一班人替她做的,而那是很可能的;再说,她其实也不是中国人,是鞑靼人,不是蒙古人。而格雷戈里太太一点也不曾疑到南屏身上有什么真正该叫她感到兴味的事。她更急于看这园子,若可能再看看那屋子——据说那屋子极了不得——倒不急于把吴小姐这个题目做出来。可她觉得这姑娘按中国那古怪的样式是秀气的,「乖」而并非不可爱,于是用一双真心友善的眼睛看着她。

那回看过来的年轻眼睛里,是倾倒与怨恨相混。这就是巴兹尔的母亲,而且像他。这就是那位给了他性命、用自己的胸哺过他的可敬的母亲。而这也就是那个女人,因了她,他要弃了她南屏,要把她永远关在安宁、体面与乐园之外。因了这个站在这里朝她笑的女人,他不许她到欧洲去,不许她有做母亲的喜乐。而他把她永远关在中国之外了!为什么?哦!为什么?

凡神明不至于对她狠得可怕的中国姑娘,一生里有三个无上的时刻:一个是她那素未相识的新郎掀起她的红盖头、看她的脸的时刻——那也许是要来爱她、惜她,也许是要来厌她、罚她;一个是接生的女人说「恭喜小姐,是位可敬的少爷」、把那红红的、扭动着的、滑稽的头生儿放在她胸前让她疼爱、而他也要终身疼爱她的时刻;再一个是她同丈夫的母亲目光相接、两人彼此望进对方魂里一点点去的时刻。而这最后一个才是她命里那个无上的时刻。在构成每个女人大半生活的那一切小事上,她的安适与快乐靠这位婆婆更甚于靠她的丈夫——而在中国,婆婆是长寿的。女人在中国是受娇养的一等人,正如在差不多所有地方一样,而且会一直如此,直到那些「新式的」不男不女的「运动」把造化从她的宝座上拽下来。而在那些安静的、真正算得数的地方,中国母亲的至高,甚至比中国父亲那专断的至高还要大。西方的读者尽可信或不信;准备不足、到亚洲来小住的浮浅的旅人尽可看见或看漏;可事实还是事实。母道统治中国已有几千年。统治一个中国人的,不是那年轻美貌的妻子,也不是那受宠的女儿,是他的母亲:老的,皱的,没牙的,驼的。他父亲的束缚,他可以挣脱;他神明的束缚,他可以挣脱;他母亲的束缚,永不能!南屏此刻知道,她永不会戴上那柔软的红盖头。那个大时刻对她已经过去了——巴兹尔在塔里第一次吻她的时候便过去了。那个此刻正在她胸下轻轻动着的孩子——她想是个儿子,而且一定是蓝眼睛的——必得不生而死;这一点她此刻知道。他永不会在她得意的胸前咕咕地吮、拉、咽。可这就是巴兹尔的母亲,就是那位她已经给了头一个孙儿的可敬的祖母啊!这一刻本来可以是什么样的一刻!那份落空的苦痛啃着她受挫的心,有一些渗进了她细长的眼里,叫她发虚、发恶心,她立在自己的花中间,骄傲而端雅,几乎晃了一下——而那孩子跳了一下。

巴兹尔·格雷戈里拿不定主意地立着,窘着,从母亲看到南屏,又从南屏看到母亲。

格雷戈里太太带着一个高兴的笑转向他。「啊!巴兹尔,你在这儿。」

「是,母亲,我没找着你们,」他尽量说得轻松,「就自己找到这里来,认一认吴小姐。」

他说着客气地朝南屏做了个手势,格雷戈里太太便走到那姑娘跟前,伸出手来。南屏也动了动,略略朝客人迎过去,做了东方那套繁复的、两手合抱的见礼。格雷戈里太太仍把手伸着;握到那姑娘的手时,她纳闷起来:究竟哪一只更软、哪一只保养得更好,南屏的还是她自己的。这一点巴兹尔也常纳闷。

「吴小姐,到你这美极了的园子里来,是我到中国以来最大的一桩享受,」她开口道。

吴南屏躬身。「我可敬的父亲不在家,我乐意接待你。他在英国受过许多厚待。他吩咐过:英国的朋友来,总要受最可敬的款待;这也叫我快乐。这是我的表姐,娄松。」

「你好,」格雷戈里太太热诚地说。「这是我的女儿。」三个姑娘各自躬身,两个中国姑娘是郑重而守礼的,手臂的动作多于身子的弯。

「这地方真真美得没话说!」格雷戈里太太说得极真诚,她那双爱美的眼睛这里那里到处贪看着。

「这是我自己的园子,我同我的女人们在这里散步,」南屏告诉她。

「希尔达,这可把我们那个可怜的小园子比下去了,」母亲欢快地说。

「比得它抽起筋来。」罗伯特·格雷戈里那副灵魂的一面,被一层坚硬如金刚的漆皮糊着、藏着——连他妻子也看不见——而这层漆皮委屈了他;那表面上的一点俗气曾稍稍烧着了希尔达那份教养的细致。连弗洛伦斯·格雷戈里偶尔也会用一两句轻微的俚语:「丈夫怎样,妻子也怎样。」

娄松客客气气、漠不关心地听着希尔达。娄松不懂英文。可南屏木木地纳闷:一座花园怎么会抽筋;她想,一座抽起筋来的花园必定很可怕。可她从容地说:「啊!在伦敦,我想你们只有墙与屋顶。」

「吴小姐自然到过伦敦吧?」格雷戈里太太问。

「我没有到过任何国家。」

「真的么?可是——请你原谅——可是你这样好的英文。」

「我那可敬的先生是英国人。我可敬的父亲说英文同你一样;他到过那里——到过牛津。」

「真的!我就生在牛津。还有我的儿子」——她略略转向他,想把他哄进谈话里来,一面诧异地看他这样局促无言地立着——他在应酬上不常这样笨拙,而且从不失态——「我的儿子也在那里读过书。」

「而我可敬的父亲教我敬重英国人,因为他们都是」——她停了一瞬,可她没有朝巴兹尔看一眼,只带着一个郑重恭谨的笑添道——「都是可敬的君子。」

「唉」——巴兹尔的母亲也笑了,一个秀气而带几分可怜的笑,一半是礼貌,一半是真心——「恐怕有时候也有几个例外。」她走到儿子跟前,疼爱地把手放在他臂上。「不过」——她不是对他说,仍是对南屏说——「活得对得起这样高的名声,是每一个英国人的本分。」

「我得走了,母亲,」那男人匆匆地说,轻轻脱开身来,「若蒙吴小姐原谅。我以为父亲也要来的。」

「他来了。我们把他留在底下鱼池边上,他同汤姆,正跟一个古怪的老花匠说话。」

「哦!唔,我恐怕该走了——到写字间去。回头我就直接上旅馆——晚饭照常时候么?」

「自然,亲爱的,除非你愿意早些或晚些。巴兹尔,你知道么,你好几天没同我们一道吃晚饭了?」——南屏知道。「我实在替你的身子担心了,亲爱的。那闷死人的写字间真讨厌!你好像一点都不像你自己了。」

她的孩子笑她,把手托在她下巴底下。(南屏好奇地看着他们。)「你这可爱的人——怎么——我——我好得不能再好。」

「那就证明给我看,我的儿——八点钟吃一顿男人的大餐。好,若蒙吴小姐许你走」——因为他在这里分明不自在;而这又有什么奇怪,这可爱的英国孩子?他在这个古怪的中国角落里、同这些中国姑娘在一起,怎么能自在?他大概连这个小些的姑娘有多秀气也看不出来,别管她那细长的眼睛、那荒唐古怪的衣服与涂抹;而他分明对两人都找不出一句话说,连对这一位——这样好好地做着主人、又懂英文、说得还出人意料地好的一位——也找不出。他对那位胖得像汤团的表姐一言不发,倒也情有可原;那一位正带着古雅的屈膝与庄重的手势领着希尔达看园子。看来她一句英文也不懂;不过一个中国人懂什么不懂什么,你是永远说不准的,约翰·布拉德利这样说过,阿旺也这样说过。可巴兹尔实在该努力一下,对这位懂英文的女主人说一句两句客气话;他平常并不这样腼腆——他毕竟上过牛津,而且他是她的儿子。罗伯特是没有一点处世的圆融,可照常例,这孩子是有一些的。

从母亲身边脱开身来之后,巴兹尔走到南屏跟前辞行。她接待他的那份安静的端雅,看去全然自然。「是中国的,可全然是一位贵妇,」那母亲心里想。

他脱下帽子,低头看南屏。「吴小姐,再会。」她照中国的礼向他拱了拱手,直起身来,带着一点点客气的笑看着他——连一根眼睫毛也没有颤。他转身朝那两个姑娘那边看,可娄松已经背过身去,正弯着腰在一片牡丹上比划。

「还有一件事,巴兹尔,」他经过时母亲说;他站住,又给了她一个笑。「那花匠跟你父亲说,他认得你。」

巴兹尔朝南屏投去一眼——骇然的一眼——他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也没有防着。格雷戈里太太没有接住那一眼,希尔达同娄松都接住了。南屏把自己端得毫无动静,可她眼里有一刻闪过苦恼。随后他转回身向着母亲,勉力显得不在意。

「认得我?怎么会,我——他一辈子也没有在这里见过我。」

「他没说在这里见过你,傻瓜,」希尔达·格雷戈里说,一面踱过来,娄松在她身边蹒跚而灵巧地跟着——娄的脚是裹过的——「他说他在香港见过你。」

「哦!」她哥哥软软地笑了一声,「在香港——那倒很可能。唔,我现在真要走了。吴小姐,再会。」南屏又照规定的礼向他躬了一次,脸上一丝情绪也没有,和和气气地打发了他,在他还没有走净时便从他身上转开了。

「请坐么?」她问格雷戈里太太,恭谨地做了个手势,指那条旧石凳。

希尔达与娄松还在园中那些珍异之物间踱着。

阿升与大约另外六七个仆人,踏着垫了底的无声的脚走来走去,替吴小姐张罗茶桌,连那一套入画的家伙:精致的柚木小凳与长凳,漆的糖食匣,薄如纱而由名匠彩绘的瓷茶盅,盛蜜渍果子的盘,还有好几样弗洛伦斯·格雷戈里既不知其名、也猜不出其为何物的精细吃食。

「这么说,」她说着,诧异地发觉一条石凳竟能这样舒服,「吴先生上过牛津。真有意思!不知是哪一年。我还是个姑娘的时候,认得一位中国先生——在那里读书的学生。我们那时住在牛津,我父亲同我。我忘了他的名字。我的记性坏得很,尤其记不住名字;而且那不会是你的父亲,因为我清清楚楚记得,我出嫁后一年——或者大概那前后——听说我那位朋友死了,是在阿尔卑斯山上什么地方攀山失事死的。他是个很好的运动家。」

「我听我可敬的父亲说过,许多中国的先生都被送到牛津去,」南屏接口道。「日本人去剑桥的多些。」

「是的——可是,」格雷戈里太太沉吟着说,可她更有兴味的是看那些仆人,而不是同这个颇为木然、脸涂得极厚的东方孩子说话,「你的姓——我说的是『吴』——从头起就像是我熟悉的;而现在我倒像记起来:我在牛津认得的那个人,姓氏颇像这个——或者就是这个。真奇怪!」

「吴。」那英国女人慢慢地念出来,像是要凭这音把她那不听话的记性送回某个被忘了的时辰里去。

「哦!这是极平常的姓。它的意思是『武』。我不知道为什么,因为,」她几乎是急急地添道,「我们家里没有出过武人——差不多什么都出过,就是没有出过这个。中国的姓都有意思,可多数的——因为太古老了——意思已经失在那渺渺的往古里,在有文字、有记载之前无从计数的年头里。也许我本该记起有一位吴曾是武人。满洲人初次漫过中国的时候,吴三桂在宁远抵抗天聪。可那是,哦!那么多年以前的事了,自那以后我可敬的祖先里再没有武人——至少极少,」她添了一句,涂着彩的脸底下忽然红了,因为她太老实,不肯向巴兹尔的母亲——而那也是她的客人——隐瞒自己有武人的先祖;她觉得出自这样的先祖是一桩苦涩的羞耻,虽然她也像每一个受过教育的中国人一样知道,在中国那么长的历史里,比守宁远的吴三桂更大的名字是不多的。「『李』是中国最常见、也许最可自豪的姓。它就是你们的『史密斯』。而我们极以它为荣,因为它的男人里有许多是伟大而高贵的,因为他们可敬的妻子为他们生了许多儿女。李姓多得连查户口的人也数不过来。我可敬的母亲在我可敬的父亲娶她做吴少奶奶之前是李家的人。他们是表亲,可隔了一百多年——照你们英文的说法,是『第二十代的表亲』。可敬的李鸿章是我们的远亲,是我两边都可敬的亲戚。我自己可敬的父亲母系有『李』的血;他可敬的名字是吴李昌。我们这一家是中国人,可如今我们有些血里也有满洲的了。」

格雷戈里太太朝那姑娘笑着抬起头来。「你也坐在这儿好么?」南屏躬身,在那条大石凳的另一头蜷身坐下。

阿旺把女主人的阳伞撑开拿来,格雷戈里太太接过去,感激地说了一声「啊」。「吴小姐,我们在你们这了不得的国家里过得真快活,」她接着说;「我们在这里的日子快完了,实在可惜。你知道——哦,我忘了,你自然一点也不知道我们的事——是这样,我们就要走了,回家去。」

「你们都走么?」南屏知道他们都要走,可她禁不住那自找的疼,还要再听一遍。

「是的,我们四个都走——我们正好四个——我想我儿子在东方过了一年,也会很高兴能再回家去。」

「这我是不怀疑的,」那姑娘用一种古怪而平静的声音答道。「可是,」她又添了一句,一面伸起一只戴满戒指的手去摘一朵花,闻过一次便抛开了——中国人是极少这样做的——「可是他说过他喜欢东方。」

「哦!是的,他确实喜欢。我们都喜欢。谁能不喜欢?可毕竟,那总不大同家一样,你要知道,对一个男人尤其如此;再说,巴兹尔有许多朋友,他极想再见一见。还有」——这一句她是好意添的,一心要引起这姑娘的兴味,笑得意味分明——「我们可不要家里有个老光棍,你要知道;我们只有这一个儿子。」

「『光棍』——这是我不懂的一个英文字。」

「唔,我的意思是说,巴兹尔得趁他认得的那些配得上的小姐还没有把他忘掉,就回家去。」

「那就是说」——那姑娘的声音弄疼了她自己的喉咙——「他回家去是为了娶亲?」

「唔,」他母亲承认道,「我信家里有一位小姐会极高兴再见到他,所以我盼着最后能成就这件事。」

南屏笑了。格雷戈里太太心里想:「中国人笑得多古怪!怎么听也不像是欢喜。」

「那么他永不会回来了么?」——这奇怪的人儿是带着笑说的。

「哦,会的!」希尔达走过来说,「将来有一天,也许,等他安顿下来了,就来管这边的分号。」

「我恐怕巴兹尔是那种永不会安顿下来的儿子,」他母亲轻轻地说。南屏觉得这话极奇怪,也不好,一个母亲竟会说出这样的话;可她如今全然信那是真的了。她起身,拍手叫阿升。

「若蒙你们赏脸用茶,」她说,便领头走到那张装饰得极华丽的桌子前;那顿讲究的茶已摆得十分精细,穿蓝衣的仆人围成一圈站在旁边,静得像石头。小主人一走近,他们几乎伏到地上去躬身——躬得那样低,辫子都扫到草上,有一根还缠在一片马鞭草里。格雷戈里太太忍住了笑,希尔达却忍不住低低笑了一声。可她毕竟是努力去忍了,这一点总该算她的好处。

「多有趣!」她们在两位表姐妹的许多躬身声中坐下时,她叫道。「真真有趣得没话说!」

「真叫人高兴!」她母亲也赞同。而南屏虽然喉里哽着苦、胸里烧着疼,却因她们的高兴而高兴。她以为那是真心的;而娄松与阿旺用山猫一样的眼睛看着、不动声色,也都知道那是真心的。娄松这一个下午只是个随人摆布的人形,阿旺只是个画架上的模子,没有表情,几乎不动;可两人从头起便没有漏过一句话、一个眼色、一点意思,虽然阿旺的英文很少,娄松一点也没有。

第十六章

骨气

格雷戈里太太在这场秀气的小小礼节里扮她的角色,把中国的规矩学得颇可嘉许。她在总督府得过一位太太的指点。她庆幸自己有这份先见之明,又怪自己没让希尔达也受一受指点。

南屏把那碗滚烫的茶举到几乎齐额,先朝格雷戈里太太举一举,再朝希尔达举一举,等她们喝——娄松也一样;她们一喝,两个姑娘便躬了几回身,然后把自己那小小的茶碗喝干。

劝她们吃点心的时候,格雷戈里太太取了一片糖渍的玫瑰花瓣,随后——再三相劝之下——装出一副极不好意思的样子,拣了盘里最小的一朵糖霜紫罗兰。可吴小姐劝希尔达说:「求你赏脸,收下我这粗劣的东西,还请多多恕罪,」希尔达却毫不客气地抓了五六块那亮晶晶的细点。在伦敦的席面上,一位客人若伸手抓起一只烤禽的两条硬腿,径自搬到自己盘里,连都铎朝的伊丽莎白那样撕成几块也不撕,就啃起来——也算不得比这更放肆的举动。南屏当即取了,比希尔达还多;娄松吃惊了一瞬,也照样取了。格雷戈里太太一一看在眼里,社交上的良心既羞且惭,暗想倘使掉了个位置,自己是否有这份好胆色,去抓起第二只鸡、咯咯地嚼。于是她用一双新的敬意的眼睛看这位小主人,又一次确信南屏实在是位极有身份的贵妇;而且开始疑心,这个涂着颜色的、娇秀的小人儿身上毕竟是有点东西的,只要有人懂得怎样去把它掏出来。她纳闷:一个姑娘这样活着,活在这一片满得发狂的奇异装饰、这一套看去毫无意思的琐细礼数当中,心里想什么、感什么。她想么?她感么?还是说,她的心也像她的脸一样空、她的魂也像她的脸一样无动?做母亲这件事,对这样的玩偶又有什么意思?做妻子还能有什么意思么?唉!也罢,倘使婚姻在这种滑稽歌剧式的人生的天边上只是一座镀金的蜃景——就她所能看见的而论,有钱的中国女人的人生就是如此——那么这份虚幻所减去的苦,也许比它所矮化的乐还要多些。这位英国女人略略叹了口气。可她们总该是爱自己的娃娃的,这些古怪的小东西。做母亲的没有不爱自己的娃娃。而且她觉得,这姑娘的脸上,在那层颜色与那副循规的面具底下,是有点温柔、有点慈爱的。她抬起眼睛,用一双和善的、母亲的眼睛去搜那张年轻的脸。是的;看一个娃娃窝在那些鲜亮的绸袖子里,必是好看的。她想到这里便笑了,朝那姑娘笑;南屏也朝她笑回来。有点什么东西在南屏心上叫着、扑着,从她眼里柔柔地闪出来,在这位年长的女人心里找到了一刻的栖处。那一瞬间,中国的姑娘与英国的妇人是贴得极近的;倘使只有她们两个人,也许——谁知道呢——

可茶碗还没有续到第四回,她们便听见那两个逃开去的人——格雷戈里先生与汤姆·卡拉瑟斯——来了。

卡拉瑟斯正说着话。「瞧,格雷戈里先生,那边一池子的金鱼——多好的金鱼!天哪!」

「我的好汤姆,」一个年长的声音不耐烦地说,「一钵青鱼也比一池子蠢金鱼有道理。」

「啊——话虽如此,」年轻的那位还不肯放;两人一面说,一面走进眼里来。「你总得承认,这又是一处可爱的地方。」

「嗯,是啊,」罗伯特·格雷戈里让了一步,一面把嘴唇撮起来,带那么点不以为然的意思——他讲船价、讲运费讨价还价时常是这副样子。「倒有点像丘园,不过差些——太花哨了!」

可卡拉瑟斯这时看见了别人。「啊!她们在那儿!喝茶呢;我想这情形比丘园好些。」

南屏起身,很殷勤地迎格雷戈里走去。他草草地抬了抬帽子,干脆地同她招呼,并不等她起身要给他的那番欢迎。「你好。想是吴小姐?承你的情,让我们来四处看看,真是太好了。」

格雷戈里太太也起身,走到南屏跟前,感觉到这姑娘对这种她不习惯的口气起了不平——那不平她是半点也没有显出来的。

「吴小姐,这是我的丈夫,」这位英国太太说,把他介绍给那姑娘,说话时对她格外恭敬;那男人略略领了这点意思,南屏几乎磕下头去的时候,他也颇和气地躬了一躬。

这便是那位父亲了——巴兹尔可敬的父亲!三个人里头她最不喜欢他——这三个人本来可以是她的亲人,比她自己那位相识了这么久、爱了这么深的父亲还要亲。他不像巴兹尔,像那个女儿。三个人里头她最喜欢那位可敬的母亲——喜欢得多。「若蒙你们赏脸,正好赶上用茶,」她说。

「吴小姐,我可以给你介绍卡拉瑟斯先生么?」格雷戈里太太问。

南屏招呼这位添出来的客人,两手合抱推得最开,躬身也躬得比先前任何一回都板正。可她喜欢这张脸;她想,这人看去倒真是个「可敬的人」。

「茶!那是一定要喝的,」格雷戈里先生爽利地说,一面带着办事的架势朝那张摆得满满的、玩具似的茶桌走去。他心想,这躬身摇臂也够许多个礼拜天用了。

汤姆·卡拉瑟斯向娄松抬帽子的时候,娄松低低笑了一声——南屏朝表妹狠狠看了一眼——随后,叫格雷戈里先生大为厌烦的是,那一套躬身摇臂又得重做一遍。

「不能照英国的样子待茶,很对不起,」南屏一面回座一面说。(格雷戈里已经坐下了。)

「哪里的话!」格雷戈里太太不依道,「在中国照中国的样子待中国茶,还有什么比这更叫人高兴的?这对我真是难得的享受!我们家里那种笨法子的茶——半冷,又全无味道——哪一天不能喝。」

「唔,」格雷戈里插一句,一面在椅子上懒懒地往后一靠,把两条腿舒舒服服地伸出去,「也许是我到这边还不够久,还领略不了中国的风俗。做一个真正的英国人,吴小姐,坏处就在这里——离了英国的舒服就不惯。」

汤姆·卡拉瑟斯看见南屏那涂了色的嘴上掠过一小片厌恶的影子,他也不用看就知道弗洛伦斯·格雷戈里脸上的难受。「格雷戈里先生,」他插进来,「你的茶,」一面指了指格雷戈里那只等着的杯子。

众人都在等着一同喝;不一同喝是失礼的。

「哦!」格雷戈里这才赏了一句,把那小小的一片瓷器挑剔地举起来,有点粗手粗脚地撇开盖碗,小心翼翼地尝了尝那汤色。他一喝,别人也随他喝了。

他傲然地尝了尝那清淡的茶,直截地表示不中意。「喂,伙计,」他招呼吴家一个仆人,一面带着厌恶的怪相把杯子递出去,「拿走。」那背上绣着吴家纹记的仆人深深一躬,上前一步,又躬得更低,然后郑重地把那只招人厌的无耳杯端走了。四个女人看着:希尔达觉得有趣,他妻子觉得难受,两个中国姑娘笑着,神色不动。英国的传教士与英国的礼貌,究竟哪一样更该向中国道歉,是很难断的。

「说起来,吴小姐,」格雷戈里一面一口一口吃着糖食,一面断断续续地说——他把最近的一盘点心据为己有,看来对那些糖渍的东西有多中意,就如他对那茶有多不中意——「我对你父亲很不满意。」

南屏笑了一笑,略带傲气,一面说一面站起来。「我可敬的父亲有得罪的地方,很对不起。」

「是啊,我也对不起。做生意自然是做生意。我承认我自己也照这规矩办,也只好指望别人照办。可我听说,他刚从我头上——请注意,是从我头上——把一块船坞的地买了去,那块地对我新开的往澳大利亚去的船路是少不得的。我为这件事写信给他,他的回信,我不能不说——唔,略略有点存着报复的意思。」

那姑娘又静静坐下了,可同她一起起身的汤姆·卡拉瑟斯仍站着,略略靠在自己的椅子上,紧紧看着她。

「可是你好久没有见过我可敬的父亲了,」南屏对这位富商说。

「哦!」他答道,「吴小姐,我本人从来没有见过你父亲;可我的总办霍尔曼,两个钟头前见过他。」

南屏的手指在腰带上急急地绕了一下。只有阿旺看见了;可娄松那一惊,倒有好几个人留意到了——那是看得出的。「不会有这事,」南屏说。

「嗯?自然有这事。老霍尔曼两只眼睛都好着呢;他看得清楚。」

「可是」——她虽克制着,那份担心还是漏进了一点到声音里——「可是他在广州已经二十天了。」

「哦!那么,」格雷戈里先生不在意地答道,「他一定是回来了。霍尔曼碰见他、告诉他我们要来游九龙,还不到两个钟头。你父亲还特意请我们来看他的园子。他说,我家里随便哪一位来,都要受极好的招待。霍尔曼说那是吴的原话——霍尔曼这老家伙,向来一字不差。我家里随便哪一位来,都要受极好的招待。可你要知道,刚在生意上把人家摆了一道,这种客气是尽说得的——那时候谁都客气得起。」他起身把椅子拖了几尺,重新坐到妻子身旁。

「罗伯特,」她迎着他说,「你的生意不如意,总不能指望吴小姐也有兴味听。」她随后转向那姑娘。「这对你是桩高兴的意外;你不知道你父亲回来了么?」

南屏略略摇头。「不知道。这很奇怪,他对我从来不会不好。」

「哦!我知道是什么把他叫回来的,」格雷戈里仍不肯罢,一副要争的样子,「这是占着槽不吃草的事;我写信也这样同他说了,因为那块船坞的地对他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

弗洛伦斯·格雷戈里叹了口气。「罗伯特,」她严厉地说,「我信吴先生不会拿他生意上的烦恼去扰他女儿。」

「我的好太太,」她丈夫烦躁地呛道,「我们说的不是他的烦恼,是我的。说起来,吴小姐,你那位极可敬的父亲,可有兄弟么?」

「唉!」那姑娘悲悲地答道——她没有听出那句「极可敬的」里的刺,别人却都听出来了,连娄松也听出来了——「唉!他可敬的母亲不幸,只得了一个儿子。」

「唔,」这英国人几乎是哼出来的,「我倒敢赌她得过一对双生子。」

「罗伯特!」——他妻子的声音冷冷地恼了。可希尔达低低笑了一声。

「双生子!」卡拉瑟斯说,有点傻气。他糊涂了,而他是喜欢边听边弄明白的人。

格雷戈里拿抗声回他妻子的抗声。「我的好太太,霍尔曼在香港见着他,还不到两个钟头。可我们一过了这边的水,吴小姐,你那园丁就同我说,你父亲刚到九龙这边来,昨天还在这里待过一阵;可我四处都不见他的影子,而我是极想见他的。」

「这是三凤弄错了,」南屏静静地说。可她已经起身,分明是急了,虽然勉力撑住;别人也都起了身,仿佛她这一下突然的举动是个叫人起身的号令。连格雷戈里也看出自己失了礼,不自在地朝妻子那边看,说:「哦!也罢,也许是他弄错了,不过我不信。我是没有受过绿茶与筷子的教化的,可我在中国前前后后也住了好些年了,你们那套话我是听得懂的,至少『洋泾浜』的那一套我是懂的;那园丁说的就是这话,若问我,他自己说的是什么,他是明白的。」

娄松已经溜到南屏身边,紧紧贴着站了。

「罗伯特,」他妻子苦苦地说,「我真不知道哪一样更糟,是瓷器店里的一头牛,还是一位中国小姐的园子里的你。你叫人明白,人家为什么要叫我们洋鬼子。」他只把那两只大肩膀赌气地一耸算是回答,便踱到池子那边去,满不在意地吹着口哨。

格雷戈里太太跟了过去,他便转向南屏,带着施恩的口气说(那倒不是有意的——他是不由自主):「这地方真真是可爱得很,吴小姐,我说的是实话——可爱。十足东方气,是不是?」他说到这里顿一顿,让众人领略他这个独到的发现,一面又不耐烦地纳闷卡拉瑟斯到底在那里笑什么。「我想每个国家总有一种配它的风景,不过英国有几处小地方,是极难比得过的。」

「天色暗下来了,」弗洛伦斯说——她看那屋子里头的指望已经全丢开了——「吴小姐的茶时早过了,我怕我们耽住她太久。」

「哦,不!」南屏说,「一点也不;可是」——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力气正在飞快地退,她觉得很难受——「我——我今天身上不壮。还有——我父亲既回来了,我得早些回自己房里去。」她转向阿升;阿升一直立在那座塔前头望哨的地方,没有动过。她对他说:「掌灯去!」他躬一躬身,便去唤提灯的人。

弗洛伦斯·格雷戈里把这中国姑娘的两只小手都握在自己手里。「隔着手套都觉得这样凉!」她心里想。「再会,」她极温和地说。「再会,吴小姐;你给了我们这么好的享受,容我谢你。」

南屏没有答话——她答不出——可她抬眼看这位要走的客人,那双古怪的眼睛里有一种极可怜的神气,嘴上有一种几乎要抖起来的神气,叫这位年长的妇人几乎弯下身去吻她。

「巴兹尔哪里去了?」汤姆·卡拉瑟斯问。「他溜了么,希尔达?」

「是啊,」她告诉他,「他良心发作,到行里做事去了。再会,吴小姐,」她对南屏说,「多谢多谢。今天真是痛快得没话说。」

南屏这时已经虚得很,顾不上去想那姑娘用的几个古怪英国字是什么意思。可她抬头朝巴兹尔的妹妹极和善地笑了笑。

「有人送你们到门上,」她对她说,又对走来告别的卡拉瑟斯添了一句:「我自己的园子日落就锁了。」

卡拉瑟斯简短地应了一句,随后四处看,要同那位表妹告别,却诧异地看见她鬼鬼地溜走、不见了。他想,这是个古怪的小东西。

「父亲这回可没有把他游园会上的那套礼貌带来,是不是?」希尔达满不在意地对母亲说;这时她们同卡拉瑟斯正出园子去,四个穿蓝衣的中国人手里提着大灯笼紧紧跟在旁边,阿旺就在她们后面。

「是没有,」他妻子倦倦地说。「我也怕他留在家里的,也没有多少。」

这时,除了一群静默不动的仆人,渐暗的园子里只有罗伯特·格雷戈里与吴南屏两个人了。

他向她伸出手去。「再会,吴小姐。」

她没有去握,却向他深深地躬身;又因为他是巴兹尔的父亲,又因为她想自己不会再见他了,便行了中国礼数里最重的一拜,一直伏到地上。那种腿与膝完全伏下去的叩拜,那最恭敬的大礼,照规矩是只留给皇帝、留给皇太后或正宫、留给曲阜城外孔林里孔子的坟(那里只长得出水晶树)、以及留给自己祖先的牌位的。

「哦!自然,」他倒还和气地说,把伸着的手放回身边。「那么,再会,祝你顺当。我本盼着见一见我们这位有趣的朋友。我有一大堆话要同他说。不过能见着你我也高兴,虽然我不怎么看得上你们的茶。你哪一天得到我们旅馆来,格雷戈里太太同希尔达会给你顶好的东西喝。再会。」他走开的时候,半压着声音自己添了一句:「我也盼着这一趟不要白来!」

南屏一动不动地立着,看他走到不见。

第十七章

锣声为号

随后她便崩了,瘫倒在那条长石凳上,哭着,神思乱了。她父亲在九龙!她那几乎什么都知道的父亲!他来了多久了?他探出了什么?

屋子里不知哪一处,一面大锣响了——慢慢七下,声音深得像猎犬的吠,可起头是低的、柔的,渐渐响起来,又渐渐柔下去,一下一下都成音律,却又意味得叫人几乎发毛。第二下敲进园子里来的时候,南屏惊起,靠着凳背坐直了,拼命抓着那凳背。一声跟着一声,她听着,听得怕起来,怕到成了苦痛。那面锣,从来只有一只手敲得!等那铜的号令在香的晚气里消尽,她便跳起来,神思乱着跑上桥去,叫着:「巴兹尔!巴兹尔!」她此时想的不再是自己,只想救那个毁了她一生的情人。中国的女人就是这样——英国的也是这样。

他立刻就来了;她从桥上朝他俯下身去,等他站在他来的那条路上,便说:「你得走。我父亲!快走!」

「你父亲!」

「走——此刻就走!快!」

「可我们在这里是稳的——眼下是稳的。」他本乐得有个借口离开她,可他又想留下,想在那荷花池边再厮磨一刻;就在那池边,他寻到过那份厮磨的甜,而那甜终于害了可怜的南屏。

「不,不!」她急急地告诉他。「不稳。哪里都不稳。再也不会稳了。可这里最险。走!飞了去,巴兹尔,飞了去!趁我父亲的怒还没有落到你身上,飞了去!走孔雀台那条路走。」

她此时已把自己那透不过气的怕传给了他;可他还是又迟疑了一瞬,正因为她催他走;一个女人不许男人留下,哪一个男人不是不肯走的呢?

「天仙」——他叫她这个名字,他当初用这个名字求爱,从来没有求不着——「小花儿,我们的快乐太大了,太全了。总该有别的路:会有的!」

「没有!没有!」那姑娘郑重地说。

「我爱你,亲爱的,」他热切地低声说。

「不,」南屏柔和地说,「你的爱已经从我这里飞走了,我心里那个窝,如今永远是冷的了。」

「不是这样,」他急急地争道。「不是这样。」

「走吧!」

「我会回到你这里来。」

「不会!」南屏的声音柔和、清亮、温存,像一支笛子。「走吧。走了,忘了。」

「那么」——他抬起帽子,光着头朝她走过来,两臂张开——「别了,天仙。」

可她转过身,略略走开些,连脸也不再朝他。她不敢信那两只手臂,更千万倍不敢信自己。「别了,人生;别了,爱,」她低声说,淡淡地笑着,却一步不停地朝屋子那边走。

巴兹尔·格雷戈里叫了一声——半是悔,半是情,里头还有一点点野兽的、狠的、太初的东西,不肯叫人把到口的猎物夺了去——便追上去,要把她抱进怀里。可他还没有追上她,就在还没有追上的那一刻,另外几只手臂抓住了他,把他箍得像上了钳。

阿升像一条立起来的靛青色的蛇,从那座塔——「池边那座塔」——滑了出来;另有两个园丁,一个从这头,一个从那头,像是从空处生出来的,几乎同他一样快,到那英国人身边也几乎同他一样早。六只手臂把他锁住了,没有一句话,没有一点声音。那三张中国脸上没有表情——没有恨,没有决心,连兴味也没有。

可另有一个人,一个穿深色长衣的身影,立在桥上,在他们众人之上;他慢慢地笑了——一个可怕的笑。

那四个中国人南屏是没有听见的——谁也不可能听见。可她听见了巴兹尔拼命挣扯的那一点细声——他挣得太急,顾不上拿力气去故意出声。她转身朝他跑过去,叫着:「哦,巴兹尔!」——此时谁听见都不相干了。到头了,南屏知道。她把自己掷到他前头,挤进那翻滚的一团里去,要尽自己所能,用自己的身子护他的身子。

凭一下拼死的力——或者是桥上那个不动的身影做了个极轻的示意,被阿升接住了?——大概两样都有——有一刻巴兹尔的右臂松了。他抽出手枪来。可阿升的指尖碰了一下——看去是漫不经心的一碰,而这仆人的眼睛连最短的一瞬也没有从桥上那安静的身影上移开——那条英国的臂膀便无力地落在格雷戈里身侧,手枪当啷落下石阶;巴兹尔疼得把头往上一仰,看见了那个一动不动的旁观者。

「我的天!」这青年叫道。「吴先生!」

南屏慢慢转过身来,看着她父亲,像入了迷、又像昏了;随后一声尖叫,像一个被刀捅了、正在死去的孩子的声音那样划开这热的空气,她便直直伏倒在桥脚下,呻吟着,脸贴在巴兹尔·格雷戈里的鞋上,两只手还凭着最后一点护他的本能,抱住他那只穿着丝袜的脚踝。

第十八章

在观音脚下

吴南屏蜷身坐在慈悲的观音菩萨脚下,坐在自己房里的地板上。她一整夜都是一个人。

她记得看见父亲立在桥上。她记得自己倒在巴兹尔脚边。再往后,她记不清了。她像是从一个梦里回想起来:有人把她从园子里抱出来,放到这里。她觉得那是轻轻放下的。是谁的手臂把她抬起、把她抱了来?她想,自己原是被放在床上的;房子那一头,她的睡席已经摊开,一条轻软的绒被胡乱搭在那只硬硬的小圆枕上——那便是她的枕头。有人安置了她睡下。是谁?又有人送了饭食与饮来,因为睡席旁边的一只盘上,放着新鲜果子和一盏酒。

她爬到这里来、把自己的苦楚放在观音脚下的时候,是醒着的么?还是她在睡梦里掀开被子、从地板上爬过来的?

一盏长夜的小灯在一只泛着乳光的杯里暗暗燃着;隔着园子,她听得见一只蟋蟀叫,还有一只大虫子在黑里嗡嗡。

她想要想一想,可她太累了。她把脸转向地板,就这样伏着,伏在那尊彩绘雕成的像前面——那是她仅剩的救助,是她伸手所及之内唯一还像个女人的陪伴。娄松在哪里?娄是不是也被卷进这一圈套里去了?若没有,娄若还能来,一会儿总会来的。他们把巴兹尔怎样了?她两手死死地攥在一处祈求,攥得指甲掐进掌心、戒指划破了肉。此后要来什么?或者不如说,那事什么时候来,怎么来?她知道要来什么。

可她再想不下去了。她能受苦。这一样本事还留给她;可她既不能思量,也不能打算。再说,又何必?结局是绝的,思量之无用也是绝的。

近早晨的时候,她找出那只小小的火绒匣,装上烟袋,抽起烟来。这点麻醉是极无害的,可总给她那越来越慌的心找了点事做。那样小的烟斗,三四口便抽空了。把烟灰倒出去用去一瞬,把斗再装满又用去一瞬,往烟杆上吸又用掉第三瞬——一回又一回,那可怕的夜里便过去了一个钟头。而这中国姑娘仍旧躺在自己坚硬的木地板上,机械地抽着;换在欧洲,一个这样处境的姑娘或许会钩花边,一个年纪大些、却同样走投无路的女人或许会一个人摊牌作戏,或者试着作戏。

当头几道天光来把房里与房中陈设的熟悉轮廓勾清、也把她那份疼与险勾清的时候,她把那只小银烟斗扔到地板上去。它落在那坚硬镶嵌的花纹上,响了一声。

吴家这座九龙的屋子,实在是一座宝库。里头没有一间屋(仆人是住在外头的,连做饭也在外头)不盛着许多无价之物;而其中再没有一间,像他这唯一的孩子的房间这样,被人用如此挥霍的疼爱布置过。

那张托着观音、给观音作宝座的古铜几,在欧洲是找不出对手的,宫里没有,博物馆里也没有;而观音自己——六百年前从一座宫里掠出来的——值一个说不出的价:没有一个行家肯用六万日元把她卖掉。

那只青金石的孔雀,雕得那样精,羽毛细软得同荷池那边台上在日头里昂首踱步的大鸟一样(而密密嵌在每一片羽上的那些翠绿的尖,还有这里那里只露出一丝光亮的金线银线,都是真的),论分量,值得上同样重的红宝石。

满房之中——而这房子是大的——没有一件东西不是同类里最好的。吴把中国搜刮得毫不留情,中国的许多精华都盛在这里:南屏的。而中国是广的,也是富的。散在坐垫上、地板上的每一件镶嵌的乐器,每一部经典,墙上那幅画(自然只有一幅画——马远的一幅山水——配着沉重的雕花镶嵌的樟木框),都是绝品,都是一个皇朝之民某一门皇家技艺的极致,是一个有灵性、不肯屈的民族的天分所生、又由几百年不倦的耐性抚育而成的。香柏、檀香木与象牙,在墙上与彩绘的天花上挂着、探着,做成檐线与垂花的帷饰,剜成花边一般的透空,细得(虽然厚些)同比利时花边枕上做出来的任何花边一样细,也一样美。三百件袍子,每一件装在自己那只有香气的丝袋里,每一件比别的更贵,堆在隔间的樟木架上;而睡席那边那些漆的抽斗柜与雕花箱里,塞满了珠宝。南屏有玛丽亚·特蕾西亚戴过的蓝宝石,有约瑟芬皇后的一块红宝石,有英国伊丽莎白女王手上曾经闪过的一粒珍珠。她还有一粒钻石,是四千年前黄帝的燕妃戴过的,而且时常戴着。而这姑娘最好的几件宝石,原是她母亲的。

而在这座玩赏成癖的庙里——这是中国女儿身与她父亲一片痴爱的庙——南屏缩成一团躺在地板上,「为爱的天真所卖,一身污秽,低低伏在尘土里」。

英国的巴兹尔,你活着的时候要记住南屏——活着记住,往后也永远记住!

天亮了,是中国的盛夏里一个可爱而带笑的日子;观音在那早来的光辉里眨着眼,咧着嘴笑。

南屏略略起身,在那神像前跪下,照她从未这样祈过的样子祈祷——那是受难的女儿身古老又古老的祷告,是抹大拉的祈求,在地上每一个角落里回响、呻吟,用一首羞耻之歌与可怕的恳求围住了这个世界;那是一切祷告里最悲的——除了另有一个之外;在地上永不会得着答应,在天上却永不会被轻忽、被冷冷地听过。

而在另一间屋里,吴老爷也正磕头祈祷,磕在一尊更丑、更严的神像前——那是公道之神。

而在塔里——吴的性子偏要把他关在那里——巴兹尔·格雷戈里也在祈祷,努力要想起小时候在英国母亲教他的那些简单温柔的求告的话。

第十九章

预备

南屏从跪着的地上起身时,一只鸟正在一棵黄葛树上痴痴地唱。她在自己敞着的窗边站了一会儿——那窗整夜都大开着——听那小小的羽毛吹笛的,向自己的园子道别。那座塔在玫瑰色的朝阳里亮着,像染了玫瑰的雪;姑娘淡淡地笑了,心想它多么像一只新娘的饼——那高高渐细的塔形,裹着白糖,异想天开,是英国新娘才有的东西。这样的饼她在香港一家点心铺里见过几只,还在北京的一场婚礼上见过一位英国新娘用丈夫的剑去切一只。南屏当时就想,它比中国新娘那些灰扑扑、沉甸甸的小饼好看得多,可吃起来不及那个好——没有味,又干。荷花此刻正醒来,慢慢张开它们洋红、白、玫瑰与紫晶色的彩杯;孔雀正对着新的一天理羽,那众鸟之王把自己的珠玉朝太阳抖开,而那些衣着寒素的雌鸟,在日出光华那一片红红的亲吻里,看去也像生了玫瑰色的胸脯。一只云雀在金链花黄黄的穗子上摇着、调着嗓子,一只红腹灰雀在槐树上一上一下地啼。而每一朵华丽的郁金香都是一只盛满了露水的杯。

「再会了,」姑娘轻轻说,转身走开。

她身上仍穿着昨日那身华贵的节庆衣袍。她动手把它们脱下来,慢慢地,把带子从结上抽出来,把钩子从银扣眼里退出来,把珠宝的钮子推出钮洞,让松开的衣服一件一件落在地板上,堆成一堆虹色的丝(正如吴小时候在四川把皮毛与珠宝脱在一处地板上那样)。她的女人们一会儿总会找着,替她叠起来。可那没有什么要紧。此刻什么都不要紧了。

她还戴着她的指甲套,每只手上两只——那是许多中国贵妇妆饰上必不可少的附件,也是她们舒服所必需的,因为那长长螺旋的指甲若不加护,便是一桩受刑。可吴的兴头上要南屏学钢琴,于是她自然得把指甲留短。不过每逢她「穿戴起来」,她总戴那几件奇巧的饰物,表明吴的女儿是不做活的。此刻她把它们也取了,懒懒地让它们落在脚边堆着的丝上:两只是碧玉的(一只雕得极细,一只嵌满钻石),一只是银的,嵌着红宝石,第四只是金的,嵌着珍珠与月长石。

等那一身华饰——那样的华饰,欧洲除了在戏台上被人滑稽地扮出来,是从不得见的——都卸尽了,她便动手重新穿起来,一手一步,极其仔细。

她从那只银壶里把水倒进银盆。提那只壶要用两只手,还要用去她不少力气;它因贵金属的分量而沉重,而她从前从未提过。她这一生从没有一次自己穿过衣、脱过衣。等那香精与香醋在盆里化开,她便一遍又一遍地洗脸,直洗到脂粉尽去。她只在应酬与节庆的日子才搽胭脂、才涂那层厚厚的白粉。在家常安逸、不讲礼数的日子里,她的皮肤是干净的,未经亵染,同婴孩一样。

中国女儿身有一条不成文的法:无谓之事不可把身子脱尽。妆饰时的羞避,纵是独自一人也要守,这对满洲姑娘的教导,正如欧洲天主教姑娘所受的教导一样;而这份满洲的讲究,已经渗进中国别的各族里去了。在中国,一个姑娘若「向月亮揭开自己的美」,人们并不说她是不自惜,而要说她实在是挥霍。中国是一个由好几种大不相同的民族合成的国,可在许多别的事上,它又是一个种族大融合之国。而这了不得的民族许多最突出的性情,已经无从追溯到源头了。鞑靼人染了蒙古人,蒙古人也种给了鞑靼人,道家教过回教徒,儒与佛混在一处、熔在一处,风水把一切都染了一层色,有时把它弄浑、弄低,偶尔又把它理想化、把它提到诗的地位去。而身体的羞避,在中国无论哪一种血统、哪一个门第的姑娘身上,都只是天生的本能。这一样东西也不会——像青春那许多甜处在各处总免不了的那样——丢在老年那一片灰色的泥沼里。在中国,你哪里也不会碰见日本偶尔叫人那样大吃一惊的、老年女体赤裸的奇观。中国的老妇人,连最穷的,总是穿着衣的;而一个中国姑娘从自己贴身小衣的遮蔽里滑进那冒着泡的浴水的遮蔽里去,中间连一瞬的一闪也没有。

那早来的天光照出南屏极为可爱,她只着最后一件衣立在那里。官宦门第的中国女人常常美得精妙,尤其是满洲与蒙古两种血统相混的。南屏的悲伤还太新,还不及把她弄得眼浊形散;它只像一层面纱,在她四周添了一种优雅而可怜的纤弱。连她那份动人的颜色也未受损。

这样的姑娘的颜色之美,是再没有更美的了——在英国没有,在西班牙也没有。南屏的皮肤不比最好的中国茶汤更深,颜色也同那茶汤不无相似:不是绿,不是浅黄,是白的,只各带着那么一点意思;而她腮上那一层淡淡的茶玫瑰色的粉红,说出了她心口的血有多红,也说出了那遮着血却又把血露出来的贵人皮肤有多薄。那小小的身形,按中国人算是高的,画得柔婉,比例完美;那青春的风致虽一味温顺,却有王者气;那线条端正的头,好好地安在平直的肩上。头发不能更黑,拱起的墨色双眉不能画得更美。姑娘那张活动的嘴是大的,可形状精妙;她那红唇张开又合上,露出的牙齿不能更白、更无瑕、更齐整好看。她那执拗的下巴上有一个酒窝,右腮那颗小小的痣底下还有一个;而她那双黑的、天鹅绒似的眼睛(此刻是软的,因含着没有落下的泪而几乎发紫),在那小小的头上生得端正,同梵蒂冈或卢浮宫里任何一尊维纳斯的眼睛一样端正。

她立了一会儿,只着那件精致的贴身小衣,望着空处;随后她慢慢换上自己最素的衣服——柔软、宽松、灰色的。这样的袍子她有许多,也常穿。中国人是太大、太精的艺术家,不肯让自己所沉醉的那份富丽因用得太滥而落为平常。他们铜器乐声的喧响,有长长的、缓慢柔和的小调段落作歇;他们最热闹的园子里,也有显眼的几堆无趣的荒石、长长的几道冷灰的墙;每一间奢华的屋子都有它空的、可以歇息的一角。南屏有五十幅价值极高的画,象牙器更多,每一件都是珍品;可除一幅画、一件象牙之外,一概总是收着,只一次取一件,摆在能叫她眼睛欢喜的地方;而她在自家屋里轻轻走动的时候,身上多半是素素的、不着色的衣,温和得像一只鸽子。

头发费了她最长的工夫。她从前从未自己梳过头,那定发的膏子又要花时候才去得掉。可到底连这一样也做成了:那些镶宝石的簪子堆到一边去,长长的黑发在头上编成辫。

于是她又在地板上坐下,两只冰冷的、没有戒指的手交握在膝上,等着,听着,等父亲的锣敲响。

她知道,自己一会儿就会听见。

有一回她惊了一下,从地板上拾起一粒小小的香珠。她把它举到脸上,随后收进怀里。那是她父亲的,是他常戴的一串上的一粒;在她那份苦到底的凄惨里,它给了她一个凭据——是他自己的手把她抱到这里来的——她便可怜地因此略略快乐了一点。她要把它一直放在怀里——只要她还活着。

有两回仆人端着盘子送来饭食与饮:奶冻,汤,茶与酒。来的时候他们向她深深躬身,去的时候也深深躬身。可她不同他们说话,他们也不同她说话。

而一直没有传话来,直到那面大锣轻轻一响,传了话来。

第二十章

吴先生怎样证明他的爱

吴把南屏放在她的席上、替她盖好以后,便回到自己的书房里,坐着想了一整夜。

他抱起她的时候,没有朝那英国人看一眼;此后也再没有朝那牢房、那囚人所在的方向望过。仆人们得了吩咐。那些吩咐是会照办的。同巴兹尔·格雷戈里,吴眼下再没有什么可打交道的了——眼下而已。

整整一夜,他几乎不曾动过,连指头或脚尖的轻敲都没有,连一根睫毛的颤也没有。南屏那样的坐立不安,他一点也不曾分有。他已在不安之外了。他的苦痛是绝对的。女儿「失身」,母亲是痛得锐利的——好母亲、坏母亲都如此。可那样的母亲之悲,总比不上做父亲的受这样一罚时那一片血红的煎熬。造化在男与女之间所执的公道,比人所认的要严。而它偶尔显出的那点偏私与不公的偏爱,也同人造的法律那种一贯的粗率偏爱一样(在欧洲、在亚洲都一样),是给了女人的。

你尽可去剖一条生命的法则,剖出来的结论总有些什么可以为中国人的明智作证。一桩罪的罚,从来不单落在那直接的犯者身上。血与爱必得还它们的债。而中国的律例容许并明定亲族要为一个族人的罪受苦——甚至受死刑——这在西方人的心里看去虽荒唐、虽痴,其实并不那样荒唐,也并不那样痴。

巴兹尔·格雷戈里与吴南屏犯了罪。吴与弗洛伦斯·格雷戈里要同他们一道受罚。而因为造化赦男人比赦女人赦得少,那更锐、更准的罚便要落在那父亲与那儿子身上。

比起吴生命里的一年来,南屏在园子里偷来的那点欢乐,只不过是水比之于酒。而她此刻正受着她年轻的、锐利的极限之苦,所受的却还不及他。

天亮时他起身,像南屏一样,走到窗前。她的房在那高一层的楼上;他的房望出去几乎与园子平——他自己的园子。因为他也有一方私有的游息之地,禁着一切人,除非特意请了去。而吴难得给那允许,连南屏也难得。那一片园子是他在外头的独处,这间屋子是他在屋里的清私。他独自待着,便是在这里与那里。

没有一个民族比中国人更看重清私,更明白它的价值,更有体面、更有手段去保它守它,也没有一个民族守得这样多。这是一个有无尽宗族的民族,彼此联结、彼此倚赖,别的民族都不及;可偏是在中国人这里——蒙古的也好,鞑靼的也好——个人才有他最足的权利、最稳的安全。

近午时他沐浴,重新穿上他那身素素的深色长袍,走进大厅,吃了一点饭。他前头有事,有许多事,而他要把它做好。他再没有时间去想,也不需要了。他的想已经想完了。他那些自私的年头过去了。他不再看见、也不再觉得什么「两分的本分」。他如今是中国的了——吴老爷。每一个钟头都该是满的。他要勤勤地、不留情地去做,不用沉沉的念头,只用一桩接一桩的行动。

黄昏时,他在那间小些的客厅里——半是官派、半是亲近的一间屋子——敲了挂在那里的锣。

南屏听见那低沉的声音在屋子里荡开——她整天都在听着这声音——还没等它歇尽便站了起来。父亲的话传到时,她已经立在自己门口等着了;她便跟着仆人走,为自己倒松了口气,总算等完了;为自己几乎没有别的感觉,只是为吴难过。他待她素来是慈的,她也曾用一种全心的爱爱他,直到那英国人来吻她的脸、搅乱她的一生、换过她的魂。

她稳稳地、独自走进去,躬身三次,随后静静立在父亲面前,两手温顺地交在胸前,眼睛是忍耐而悲苦的,却不害怕。

她确实不害怕。巴兹尔此刻已经死了——这一点她毫不疑;污了吴的女儿的人,在吴的报复里活不过一天。为巴兹尔再没有什么可怕的了。对他,最坏的已经来过,已经过去了。至于她自己,怕在她心里已经没有位置。父亲不会折磨她——这一点她知道。可她想,纵使他折磨,她大概也不会缩一下。一个纤纤的、细条的姑娘,在那身素淡的薄袍里瘦得像一条柳;她出自这样一个民族:那民族的女人不止一次为给丈夫的丧仪添一分体面而自己上吊;还有一个——一位王后——在帝陵旁边亲手点起自己那堆浸了油与香的柚木与檀木的柴,烧死了自己。南屏不害怕。

吴对上她的眼睛,她也对上他的;而他的眼睛并不是不慈的。

「你愿意把一切都告诉我么?」吴说得并不狠。而这是他第一次把命令对她用了问句。

「我可敬的父亲,」那姑娘悲悲地说,「我什么也不会告诉你。」

那位老爷笑了。此刻事情太重,容不得生气。而他手里有一样贿,他知道那是靠得住的,能从她那里买到他要的东西,不管说出来要她付出多少。

他从来没有贿过自己的孩子,连她还在襁褓里的时候,也不曾用糖球去换她的笑。可他此刻要贿她了。他们旧的日子完了,有些旧的持身之道也随着完了。而他们旧的父女之情——如今已经毁了——也正走到尽头。

「你怕害了那英国人!」可连这一句他也没有说得粗。

「我可敬的父亲,不是这个。他如今已在害之外了;南屏知道。」

他又笑了。可他只说:「你怕连累娄松?」

听了这话,南屏抬起眼来求他。

「不用怕。罚不会落到她身上。她不值得。她会得一份厚嫁妆,不久便体面地出嫁。她对我做得不好,对你这位族中的姐妹做得很下流;可纵然如此,我也不会在你面前委屈她。她从没有卖过你。头一阵慌张里,那纤细傻气的小青蛙逃了——去保她自己那张不老实的皮——可她刚刚回来了,爬着来同你分担,求着要同你说话。你要见她么?」

「我谁也不愿见,可敬的老爷。」

「我料你会这样答。为她放心罢。她会过得好。」他没有添说他会守他的话。那没有必要:南屏知道。

他叫人点灯;红烛点起来了,壁架上的香炬也点起来了,直到满屋都是火光;那些没有声息的仆人退了下去,等他下一道吩咐,不论那吩咐是过一刻来,还是过一年来。他这才又开口。而因为他是中国人,又因为他依旧好好地爱她,他的话是长的。

「坐。听着。我不是没有过错的。从这个钟头起,我要做到没有过错。我那可敬可念的祖父、成了圣的吴清玉,曾把一桩大事托付给我。我大体上听了他的话,大体上也把那事办了,却不是用那样高的本分所要的那种一心一意。我爱你的母亲。那是极正当的。少一分便是委屈了她;她香得像黄麝香,圣得像那颗女王星。可有整整一年天上的日子,在她那株梅花一般的身边,我忘了我的事;至少我让它等着,有时候我也为你让它等着。此后我再不这样了。连该受的罚,我也几乎不给自己留出工夫来受。我是吴,吴家是要报仇的。我要为那件事、为中国活着。我那三千倍智慧的可敬的祖父,把我送到英国去,是做得好的。他还嘱我细细地看英国人。可我把他们的习气取到自己身上太多,这是我做得坏的。我们从欧洲学得太多了。向每一个民族学都是好的,可从低等的民族那里接受太多,是一桩可怕的罪;而这桩罪我也有分,伤了中国——也伤了你。你是毁了。中国眼下有把那使她几千年来至高而精美的一切都丢掉的危险。有时候夜里一个人坐着,我想我听见风在哭,天在抽泣,中国的送终钟在响。我便伏在我们的神前,求中国——我们的中国——能比她的敌人强,比她自己的蠢人强。可我的魂是疼的。因为我明白,变已经在我们的空气里了,从广州到北京,从宁波到西藏;随便哪一个钟头,革命都可能打到我们这大帝国的心上去。乱党、传教的、狂热的、投机的,外头的敌与里头的呆子,都在紧紧地逼她。她今日的处境是苦的。可中国抱成一块的年月,比历史上任何一个帝国都长。我们中国人从不忘记,而且不温顺地宽恕。一次又一次,我们似乎接受了新花样,试了它们,觉得它们不合用,随后便把它们丢开,一丢永不再拾。我们此刻是在危里;可末日还没有到。那句话已经在中国传开了,像一阵夏天的风过那些沉着头的罂粟地:『回到孔夫子那里去!』而我——我是从那位大圣人传下来的——我,爱中国爱得比爱你母亲还深的我——我也背了中国——也背了你!我给了你一种自由,那自由对一个闺女本身就是一片污土。我求你恕我。整整一夜,我都在求你那可敬的母亲恕我,求我那些最高贵的祖先恕我。你对我既是儿又是女;吴家的女人常是如此,而且因此有大功德。可在我,这是一桩罪。可从此我要全归中国。这个月里我要替我们这一家做一件本分——那是我最后一桩自私的礼。做完了,我便是我国家的、我百姓的。我此刻要娶妻,给我可敬的祖先添别的儿子,中国的吴家男子,去做她的治者与她的仆人。我先前没有这样做,这就是我的罪。我原想收你的丈夫做儿子;若是不成——若他在他自己的大族里位分太高——便收你那些小儿子里的一个,使我所有的一切都归你、归你所生的。我这样想,便是犯了罪。收养是体面的,是我们圣人所定、我们神明所许的,可那只为那些不得有自己身上所生之子的人。男子该生男子,该做自己后嗣的父亲。」

他还说了许多。这是他最后一次放纵自己,因为连他那铁石的决心也在为她怜惜,他那受刑的心也在把同女儿的分别往后拖。他说起她的童年,也说起他自己的。可她这血脉里的女人所有的高传统——他们那大家门便是立在那传统上,像立在一块攻不破的磐石上——他没有再说。他把那一节替她省了:她是他唯一的孩子,是她这姓里第一个错到中国有门第的女人所不得赦的那种地步的人。

过了一会儿,他又下命了——这一回不是问句了——要她把一切都告诉他;下命的同时,他把他那把螺丝拧紧了。

「他没有死,」他说。「他活着。他没有受伤。」南屏在她的凳子上晃了一下,两手抓住自己的膝。「把一切告诉我。」

「哦,可敬的老爷,」她哽着,蜷在他脚边,「我不能。」

吴笑了。「一切!一点也不许漏。你这样便能救他!」

南屏一下子跳起来,端端地跪坐在自己脚跟上,用那双张大了的、可怜的细长眼睛在父亲脸上搜。

「一切!他便活。甚至,他便放走!」

南屏呻吟了一声,低下头,开口说了起来;因为她知道吴李昌是守他的话的。而连这一份羞耻的代价,她那被弃的爱也肯为救她的男人付出。她的话是带着受刑的呼吸出来的——一口一口地喘。可那是为了巴兹尔,她便守了她的约。她说了他们第一次相见,也说了最后一次。她把一切都说了——只除了那些从来没有被说出、也永不能被说出的极处的事,在中国尤其不能。

吴为什么要她这样说,很难说。也许他自己也说不出。倘使那折磨了她,那便百倍地折磨了他。而那里头的细节,他本已知道得差不多,根本处他没有不知道的。许多事他知道得比她更明、更深。也许,从她嘴里听这些,正是他自己给自己定下的那场罚的不小的一部分;自从他做父亲做得这样松——做父亲做得这样松,而他还是中国人!而她又没有母亲!

他静静地听她说——一次也没有催,一次也没有打断。而她一次也没有抬头,没有看他。倘使她看了,她那些断断续续的话一定说不下去。因为他的脸一次又一次抽着痛,白沫在他咬紧的唇上结成了珠。

她说完了,静了很久,两人都不动。

最后他说:「你有什么要求我的么?有什么话要带去么?」

南屏剧烈地抖起来。可她魂里喊着要带的那句话,她不敢说出口;纵使敢,她也一定要替他省下那一句,因为她心软,而他素来好好地爱她,待她慈。等她能稍稍管住自己,她才断断地说:「若是娄松能得一件首饰、或是一件衣裳——一件,从我这里。」

「凡不是你母亲的、不是我母亲的、也不是她们上头任何母亲的东西,娄松都可以随她的意拣。而我答应你,我不会记那孱弱的东西的恨。要守我这做父亲的没有守住的东西,本不是她的事。」

南屏想谢他,可她只能低下头,把头搁在他的鞋边。她不敢碰那只鞋。那是一只旧的、穿软了的鞋。那是她小时候绣的。

「天暖起来了,」吴过了一会儿说,一面起身,叫她也起来。她立在他面前时,他把手在她肩上搭了一刻,轻轻说:「南屏!」因为她没有母亲,又很年轻,而他依旧爱她。

「天暖起来了。到窗子那里去,告诉我日头是不是照在那株郁金香树上了。」她走开的时候,他没有一点声响,抓起神龛旁边挂着的那把大刀,砍了她一下。

够了。

她几乎没有呻吟——只是一声轻轻的、短短的叹——和一个闷住的字。

吴李昌接住了那声叹,却没有接住那个字。观音准是应了南屏的祈求的一点,在这一节上对吴是慈悲的。因为那中国姑娘死时说的是一个英国名字。

他没有听清那个字;可他看见有样东西从她衣上落下来,朝那神案滚过去;他便起身去找,找到了——一粒小小的香珠。

而整整一夜,直到天在中国这边亮起来,吴一个人不动地坐在那间屋子里;在那间屋子里,她还在襁褓的日子他常同她玩,她小时候他教过她,她初长成少女时他用宝石与爱打扮过她:他一个人坐着不动,而他独女的心头血在他脚边凝住、结成了壳。

第二十一章

一场会商

墨尔本勋爵曾说过,「从来没有人做过一桩很蠢的事,不是为了某一条大原则。」唔,欧洲人在亚洲所做的那许多很蠢的事里,底下的大原则是很难找出来的。作为一个国家,我们英国人在那边的行事是很明智的。作为一个民族,我们对东方各族是讲体面的——一旦把他们征服了之后;而讲体面本身便是一种高的明智,我们也从那上头收了一份好报——东方各族的敬重。可作为个人,我们却一桩接一桩地犯着粗蠢的错,一天一天地做着琐小的傻事,那些加在一处便是悲剧,有时候还险些惹出国际间的屠杀。而犯得最厉害的,是英国女人,不是英国男人。我们在亚洲的安稳,是立在东方人的敬重与喜爱上头的;而蒙特莫伦西·琼斯太太一天之内所能挖掉的,比一位巴夏礼爵士一个月之内所能筑起的还多。她的法子是傲慢;他的法子是公道。

在亚洲的普通英国男人,天知道,对他住在当中的土人学得够少了;普通的英国女人,一点也不学。她并不是不肯去认识土人;哦,决不是——她只是不把他们看在眼里。女人在亚洲是当权的——在中国尤其如此——正如(倘使容一个女人在这里暗示一句)她差不多在哪里都当权。而住在加尔各答或上海的英国女人,招来、博得(而且也该得)印度女人与中国女人的厌恶,这便大大伤了英国的利益。英国女人伤它,并不靠什么公然的举动或一连串举动,只靠一种始终如一的、目中无人的轻蔑态度。我是夫人太太。你不存在。那些秘密的会社——堂口与兄弟会——该为我们在亚洲的许多难处负责;我们自己的女人该负的责更多。倘使义和团使北京流满了欧洲人的血,那么欧洲各国使馆里的一些女人,为招来这场祸、为把它煽起来,所做的还更多。

而可惜的是,这一切原是全不必要的:只要间或一杯凉水,只要间或一点人情的好意,东方女儿身的喜爱与同情便是我们的了。有人写过「那张钻不透的东方面具底下,总有一颗心在哪里跳着」。那面具并不是钻不透的。一个老实的、友善的笑便能戳穿它。东方人有十分之九是心。一个寻常的亚洲人,用不多的好意便能换来他极大的忠与极深的爱。印度兵变史上一页又一页都证得出这一点。

而说到中国人,这话还更真些。

弗洛伦斯·格雷戈里是个好心、可亲的女人;她在香港的这一年里,并不觉得有必要把自己弄得叫所接触的中国人厌恶。

在她这边,这既不是什么机变,也不是什么用过心的策略。他们使她有兴味,她喜欢他们,他们回过来也喜欢她。她给他们礼貌与像样的待遇,有时候还给一两句晴天般的话;他们回过来便把自己最好的给她,忠忠地服侍她。她的奶妈阿旺是崇拜她的。

阿旺没有什么事是不肯为她那英国主母做的。而这事的来由是这样的:格雷戈里太太从没有救过阿旺的命,也没有把她的儿子从奴里救出来。她只是在日常那些小小的地方,静静地、像样地待她好。哦!那些小小的地方,那些小事——小得记不进帐,有时候小得几乎觉不出来——可对女人,它们就是一切,整个的一切!大事在女人那里几乎算不得数;可小事——小事是算数的。

巴兹尔·格雷戈里没有照他答应的到她们旅馆里来吃饭,他母亲是失望的,可并不特别惊讶,也只是中等地伤心。这样的事从前也有过。

她们等了半个钟头的饭。罗伯特·格雷戈里不许再等下去。连那位母亲也吃得胃口安稳。连到了半夜他还不来,也没有一个人想到要有一丝慌张——除了阿旺,没有一个人。

阿旺在九龙那园子里,看见过那无形而实在的东西在走动。她当时所看见的,当时便使她慌。巴兹尔一直不回来,使她越来越慌。她是为她主母的心安而慌。巴兹尔本人,她既不喜欢也不讨厌。她觉得罗伯特·格雷戈里是个有趣的老头子。那个儿子她是不感兴味的。

第二天巴兹尔没有到洋行里去,他父亲生气了。过了三天,这逃学似的人一点音信也没有,他们便慌了——都慌了。到了一个星期,全岛都为找他而嚷开了。

格雷戈里太太心乱如麻。

倘使没有别的急人的忧虑,这儿子的失踪也许会使那父亲更着急些。可偏偏有——有好几桩。

格雷戈里轮船公司的香港分行那边,正有极大的麻烦要应付,而用来应付的东西又颇不够。

这是一个明亮的、热的日子——一个蓝与金的日子,一点香港的雾气与烟瘴都没有——经理房间的窗子都大开着。家具不多,可是贵重的;这是罗伯特·格雷戈里自己的房间,而他是那一类生意人:喜欢在自己办公的排场上把自己弄得体面,倒不大是出于个人的虚荣,也不是什么自己的娇养,更多是出于对自己那行生意的教门的真心自豪,也出于一套很明确的招牌道理——波斯的地毯与西班牙红木的写字台,把一家行号的兴旺清清楚楚地标了出来。格雷戈里的家具很贵,却是实用的、结实的、不加虚饰的。他赚钱、聚钱,大处小处都来;可那些零碎玩意儿上的花费,他大体上留给希尔达与他太太去花。希尔达的一张照片——这办公室所承认的唯一一件装饰——立在她父亲的写字台上,嵌在一只阔大华丽的框子里;那框子那样贵、那样粗野,若是图样与手工再好些,倒可以当作中国的东西。可那张照片虽说框得过了些,照上那位姑娘却并没有穿得过了些;因为那位英国的希尔达,从她父亲的办公桌上朝着全世界笑,她那领口比月亮所见过的南屏还要低好几寸。

可是端庄、甚至体面,既是那被看的东西的德行,也一样是那看人的眼睛的德行;而坐在罗伯特·格雷戈里椅子上的约翰·布拉德利,在他眼睛一次又一次寻过去的那张照片里,只看见可爱而无瑕的闺女身。而据罗伯特·格雷戈里所知,若有哪个男人在那上头看出过什么更粗的东西,罗伯特·格雷戈里是会很高兴地把他打死的。

格雷戈里的总账房霍尔曼,闷闷地坐在那牧师对面,望着外头的码头。他对着的那扇长窗是这间屋子里最显眼的东西,窗外铺展开一片熙熙攘攘的轮船与航业的全景。不远处的船坞与船只,在那清澈而放大的空气里看去还更近些;近处有一艘大轮船的烟囱里卷着烟上来,船上挂着本公司的行旗——在那港里,那也是一面引人注目的小旗,而那港里引人注目的东西是成百地彼此挤着的。旗上那几个硕大的字母——格雷戈里轮船公司的字号——亮蓝得同天一样;那些肥烟囱里喷出的烟,正是在那一片耀眼的天色上喷出来的;字母底下那片旗布是黄的——黄得无礼,因为那正是在北京若有别人穿在身上、或摆在自己椅子上便该死的那一种色,它是只归在位的皇帝与皇后的圣色。可罗伯特·格雷戈里不知道这个,霍尔曼也不知道。可他们本该知道——霍尔曼尤其该,因为他在中国已经住了许多年,对中国人决不像他东家那样粗蠢得不通。

在那大船与那办公楼之间,一队苦力不断地在码头上上下下地过;他们那不住口的、拖着调的说话声,把一屋子都填满了一片闹人的唱腔,一起一落,却从不歇、也不换气。

在「飞洲号」船舷后头的一座木台上,辛普森——一个老的、信得过的账房——看着苦力装货;一个中国账房在他旁边的高凳上蹲着,一包一箱地点数。一个买办坐在码头上他自己的桌子前,同一簇只围着兜布的苦力争执;那些苦力拿胳膊与扛棒乱比乱划,像一群发了怒的猿那样喳喳地叫。

「你能告诉我的就只有这些么?」布拉德利起身要走时,霍尔曼说。

「我愿意说的只有这些。我说到这里,已经是勉强越了分寸了。」

「你的消息是从哪里来的,你也不肯说?这很公道么?」

约翰·布拉德利摇了摇头。「不是消息。我没有消息——一点也没有。可我有我的疑,而我信那疑是有根的。」

「立在中国的磐石上!」

「唔——是的——有一部分是。而我对中国的磐石是很敬重的。至于说不公道,那是我最不愿做的事。这件事我是从各面去想过的。人总愿意敬重人家的信托;在一个牧师,那是本分,是庄重而不容推的本分。可就算我要说漏出来,我也没有一桩实在的事可说。一个中国女人——她的名字我不告诉你,就算我知道——半夜里来找我,不知怎样翻墙、或是从山上进了院子,总之不是从门里进来的,求我设个什么法子,把巴兹尔·格雷戈里的家人弄出中国去。她极力催我,叫他们找他一刻也不要耽延,因为怎么找也找不着他;而她一口说定,他们再在这里留一个钟头,所处的险便更要凶一分。巴兹尔不见了,我是听她说才知道的;那是两夜前的事。我本一直等着他来——把我们开了头的一段话说完——」

「是为一个姑娘的事?」

「可他把一个本来并不很确定的约会拖着不来,我倒并不特别惊讶。巴兹尔向来是个爱拖的人。那女人并不知道他在哪里,也不知道他出了什么事。这一句你可以照我的话信。她是这样说的,而她说的是真话。什么时候人家对我说真话、什么时候人家对我撒谎,知道这个也算我这一行里的本事。她心里有点疑——是什么疑我一点不知,也不知她那疑对不对——可她什么也不肯说,只说她是拿命来给我送这个警:无论付什么代价,格雷戈里一家必须离开中国,而且现在就离开。」

「那就把可怜的巴兹尔少爷丢给他的命么?」

布拉德利做了个无可如何的手势。

那账房的嘴唇撇了一下。「你把我的脑子看得太低了。我现在全知道了——你所知道的、你所疑的,我全知道了。」

「那么你知道的也不多,」那一位热着性子回道。

「不多,」霍尔曼硬着脸承认。「没有多少可咬的,更没有一点可凭的。阿旺半夜里去找你——那确实是阿旺;她对格雷戈里太太是一心的,对巴兹尔少爷却是死活都不相干的。第二天早上你从她那里、或是从别人那里,听说了三天前到九龙吴家园子去的那回事,你便往九龙去,要把这桩事挖出来。你说你到九龙去,是要请你的朋友吴出面管一管这件事,因为在中国,凡是办得到的事,他是唯一办得到的人。可是——对不起,布拉德利先生——你到九龙去,并不是去请吴出面管这件事;你是去找巴兹尔少爷的。」

布拉德利把已经拿起来的帽子丢下,又坐下了。「这一点你错了,」他说。「因为我也信巴兹尔·格雷戈里是找不着的了。可我到那里去,确实是要请吴李昌出面管一件对我极要紧的事——为了——为了好几层缘故——因为我知道,就人力而论,他差不多是无所不能的,又因为我信他、喜欢他。」

「信吴李昌、喜欢吴李昌!」

「正是如此,」那安静的回答说。「我初到东边来以后,同吴老爷见过许多回面。他是个有教养的人,从头到脚是个男子。我再没有更敬重的人;连我自己族里的人,敬重到这个分上的也极少、极少。我告诉你,我们是朋友。而我想他也喜欢我。我是去求他一桩大帮忙的。」

「唔!」那账房出声想着。「可他不肯见你?」

「是我进不去。我从前在吴家,从没有被挡过『进来,欢迎』这一句,而我到那里去总有五十回了。可昨天我连外头那道门也过不去。那位老爷并没有不肯见我;我只是进不去。」

「那也差不多是一回事——」

「一点也不是!我在门上被人迎着,又被人极客气地从门上劝了回来。倘使吴是要避我,我大可以仍旧在那园子里随意走动,像他出门在外、或是忙得不能闲谈的那十来回一样。可我是被人——用极尽的客气——从门上赶走的。为什么?因为里头有什么东西是不要我看见的——我信那就是巴兹尔。而若是巴兹尔,那便是活着的巴兹尔。一个死了的英国人是会被抹掉的。」

「可一个活着的,难道不能藏得叫你疑不到么?便是吴李昌这样精明的中国人也藏不得么?」

那牧师显出为难的样子。「能——能——无疑能,极可能能;可吴这样的人是不肯留一点机会的,而只要有一个活着的囚人,总还有那么一点机会,叫他能被人听见、或被人看见。可死人是不讲故事的。」

霍尔曼摇了摇头。他不信。

而霍尔曼是对的。吴李昌倘使愿意,尽可以让全香港的英国人在他园子里随意踱着,同时把二十个囚人藏在那里,一个也不叫人发觉。他叫人把布拉德利挡在门外,是因为他家此刻是居丧之家,里头没有地方容一个英国人,也没有一句欢迎给一个英国人——除了湖边那座塔里那一个被狠狠看守着的客人。

「好罢,」布拉德利又站起来说,「我只能把那句话再说一遍:你若看重巴兹尔的命,就别让格雷戈里先生做出一点触犯吴李昌的事。他我是非见不可的,也一定要见。可那总得在他方便、他肯的时候,不是在我方便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凭什么还盼着能左右他。可我只能试一试。」他拿起帽子,眼睛仍旧看着框子里那位姑娘。「吴是可以哄的;他不可以逼。没有一种力量是我们可以求的,便是我们手里有点凭据也没有用,而我们什么凭据也没有。便是北京的总理衙门,倘使存心要办,也既不能逼吴李昌,也不能罚吴李昌——」

「你知道他们一行人从吴家小姐那里回来以后,有人在这岛上看见过巴兹尔少爷么?」

约翰·布拉德利轻蔑地把这句话挥开了。「胡说!」

「我正是这么想,」霍尔曼简短地应和道。

到了门口,那牧师转过身来,恳切地说:「记着,格雷戈里先生此刻什么也不许做去惹吴——一点也不许。巴兹尔的性命也许就靠这个。」

「我尽力罢,」霍尔曼说,并不怎么有把握,一面疲疲地站起来,朝那一位走了一步。

「还有,霍尔曼,关于阿旺一个字也不要说——不要说你以为她到我那里去过。那没有一点用处,倒可能给她惹祸——所以——我特意求你,一个字也不要说。」

「那就一个字也不说,」那一位说,握住了布拉德利伸出来的手。

而他们分手时握得又久又紧。他们是共济会的兄弟。

第二十二章

沈宫雅的花

那天下午,弗洛伦斯·格雷戈里同希尔达与阿旺一道回来——她们到处寻,这里寻,那里寻,处处寻,寻得人疲心乱——却在自己的起坐间里见着一篮她从未见过的花,还有一张中国的红帖,三寸宽,足有八寸长。阿旺看见那帖子便慌了;女主人吩咐她念,她极不情愿地把那些方块字译了出来。「不好,」她添道。「中国太太不这样做客——中国太太没有拜客的帖子。不好。」

「可是沈宫雅是谁呢?」格雷戈里太太倦倦地问。她本无心知道,只因如今这世上只有一件事要紧,任是一根草也可能是一条线索,所以非抓住不可。

「寡妇婆,」那奶妈轻蔑地说。她自己也是个寡妇,这桩不幸的事实半点也没有把她那股地道而辛辣的蒙古人的厌恶冲淡。

「她是谁的寡妇?」格雷戈里太太糊涂了。

「不晓得。」

「她是什么人?她为什么来拜?」

「不晓得——不晓得她为什么来——为什么送香花。也不晓得是她自己来的不是。」

「去打听。」

「太太,能办,」那女人说着,很不情愿地跑去办这差事。

「打听了,」她过不多时回报。「坐大轿子来。好多苦力。」

「她是什么人?」——那英国人的声音里透出来,这一回女主人是要听一个明白答复的。

阿旺便绝望地答道:「她同吴李昌是一家子的亲戚。住在九龙衙门。请我们喝茶的那位可敬的小姐,她给小姐做假母亲。」

「天哪!」希尔达嚷道。「偏挑这么个时候来硬同我们攀交情——一个中国女人!香港每一面墙、每一个角落都贴着巴兹尔的相貌同画像,连她们也不能没听见他失踪的事。」

「哦!别说了,」母亲对她说。弗洛伦斯在想——苦苦地想。

阿旺也在想;那张平日全无破绽的中国脸上,此刻有一丝分明的焦灼,她那双狗一样忠顺的眼睛渐渐憔悴起来。

「把它们拿走——拿到格雷戈里先生看不见的地方去。可是要好好照料。要让旅馆的仆人看见我们待它们极为恭敬。你懂么?」

「阿旺懂,」那女人说。「能办。」她果然办了;可她也只是刚刚办得来,因为那只大大的贴金竹篮又重又大,她几乎提不起来;她把它搬出房间的时候,身子晃了一晃。

而巴兹尔·格雷戈里的母亲还在想——想下去,再想下去。

人说吴这位大人是中国最有势力的人——至少在中国这一带是。他一定能帮她们寻着巴兹尔。而且他是个慈和的人——他的女儿这样说过。而他的近亲——她们在九龙那天正到一座道观还是什么地方做客去了的那位姑母——已经来拜过了,还带来一园子的花。这一拜非得火速回去不可。也许她能帮忙,那个留下这些花同那张荒唐的红帖子的女人;还有那姑娘,那个请她们喝过茶的小小的姑娘,也能帮忙,能去劝那位无所不能的大人,倘使他还须人多劝的话;她自然能,她也自然肯;她自然肯——她有一双最慈和的眼睛,一张柔软的少女的嘴。她——他的母亲——多么但愿巴兹尔当日对吴小姐能多留意那么一点点——自然也不要太多;那也许会惊着、甚至冒犯一个中国姑娘——这些古怪的东西你是永远说不准的;可他若能少显出一点——是的——少得多的那种冷冷的淡漠——冷到几乎成了无礼的淡漠——姑娘家是觉得出这种事的,而且也会记恨的——大概连中国姑娘也一样。自然,她这位母亲是以自己孩子的端正为喜的,喜他不像在中国的别的英国青年那样——有些人是那样的——可是堂堂雅利安男子的自重是一回事,几近粗暴地摆出种族的优越与男人的淡漠又是另一回事。她实在但愿他当日待那位了不得的吴的独生女儿不要那样倨傲,因为他对那个秀气的中国人儿的态度实在很倨傲——中国人,可毕竟是个姑娘。不过,他的错处毕竟是在他好处那一边的;而忘掉这一点,并不是一个母亲分内的事。巴兹尔是天生骨子里的端正,而且她信这端正是拔不掉的。为此要谢上天!他在学堂里有些野过——最好的男孩总是野的(她在心里把那句做父母的人陈腐而愚蠢的老话又念了一遍);在牛津也略略放荡过些——可他是她的儿子,而且总是端正的!

阿旺担着那一担香气穿过旅馆走廊的时候,可是一点倨傲也没有。她对这些可敬的花——长在那位如玉的大人园中、由高贵而戴满珠宝的手摘下来的花——那份态度,是显眼地卑恭的。

可等她把它们放进一间阴凉幽暗的小屋里,她的态度就变了。那屋子是专供女主人妆饰之用的,罗伯特·格雷戈里从不进去,旅馆的仆人也不进去。她把篮子猛地放下,发急地、牢牢地把门都扣上(那里有两扇门),又朝那只闪着金光的花篮愤愤地比了几下手势;那手臂同指头的动作,竟与那不勒斯乡下人避邪眼的样子出奇地一样。随后她把一幅草帘子卷起来,让那一点有限的风吹过花上,再从窗口出去。

她甚至在那只大篮子旁边跪下,喉里哼着一声,闻了闻——不是闻花朵,是闻花茎,闻那贴金的柳条。可倘使这件礼物里藏着什么阴毒的药,谁闻着、碰着便要死、便要毁了相貌,阿旺是查不出来的。

可她怎么查得出来?她凭什么指望自己的机智斗得过吴的机智?

接着那女人取了一根削尖的竹子,又跪下去,小心而彻底地在叶子、茎子同那厚厚的苔藓深处戳着。她一边戳一边发抖,因为她是在戳一条小毒蛇或是小蝮蛇,怕得很;可因为另一个女人整整一年待她像个人,而且不止一次待她慈和,她便一直戳下去,直戳到自己信了这件光灿灿的礼物里并没有藏着什么会爬会刺的东西。

然后她开了一扇门,匆匆来回跑了几趟,到隔壁的卧房里搬东西:一只小盆,一盏酒精灯,一只匣子,一套修指甲的家伙,十来件零碎;她尽量把它们安置妥当,先从卧房那一面把妆室的门锁了,又把钥匙藏在怀里。

那些花看来是极无辜的;可阿旺宁可死,也不让她的英国太太碰一碰它们、闻一闻它们的气息。

阿旺错得荒唐——倘使忠心也能算荒唐的话;那些花恰恰就是它们看去的那样。吴李昌不是个粗手笨脚的人。他的刀一出鞘,那刀是要切下去的;可它不会留下一丝吴的痕迹。

九龙那里演过的那一场惨事,阿旺一点也不知道;可她几乎全都疑到了,而且她所疑的那些细节,准得可怕。她是中国人。

第二十三章

阿旺

就在那一夜,半夜里,汤姆·卡拉瑟斯同希尔达·格雷戈里手握着手,坐在一处廊下;从那里望下去,是山顶底下的城,与城外的水面。半夜的天上密密地布着星;山顶向城的那一面,时时有细细的光蛇上上下下地爬——那是晚归的本地人的灯笼,或是那些拉车、推车、抬轿的人的灯笼;轿上坐的是欧洲人,宴乐之后回山顶来,就着这里比较凉些的空气睡觉:一班人是在总督府吃过饭的,十几个是在道格拉斯痴楼的园子里或是在黄麻角做了月下野餐的,一个是在银行里做到晚的,三个是在俱乐部里玩到晚的,几个是去跳过舞的,还有大约五十个,是对着一个草草凑成的澳洲戏班演的《黎塞留》打了一晚哈欠的。香港——就是城里——灯还很多,因为香港夜里既做事也作乐,都到很晚;近处的水面上,有些暗些的灯睡意沉沉地闪。而许多船的桅顶上挂着更大的灯,明净分明——红的,绿的,蓝的,橙的。其中有六七盏,卡拉瑟斯认得出是他们自家的——是格雷戈里轮船公司的船上挂的灯——他便一一指给希尔达看。

两人说话断断续续。各人都在替可怜的巴兹尔想一个值得一说的主意,可两人都想不出。

由那阳台通到里间的一扇窗子开着,罗伯特·格雷戈里同他妻子正坐在里面;他们不像廊下那两个人那样静,只是一遍又一遍地把儿子失踪的十几种可怜的推想、营救他的十几个发热的计策,一同翻来覆去地说。

这座岛同对面的大陆,到此时已经搜得很透了。所有的欧洲人,总督府,文官衙署,侨居的人,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出过力帮着寻。因为罗伯特·格雷戈里在香港是一方的势力,而格雷戈里太太又很得人喜欢。许多本地人也在帮着寻,或者像是在帮着寻。

海旁公司的写字间里,总办房里还亮着一盏灯;霍尔曼同威廉·辛普森坐在那里,认真而焦虑地密议。

「再黑也黑不过这个了,」辛普森说。

「再没有了。」

「底子像是要漏光了!」

霍尔曼板着脸点了点头。

这家大公司的局面确实像是绝望了,而这一切都是近几个星期里的事,主要是近几天里的事!码头上的工人一场罢工接着一场罢工,说不出道理,也讲不出缘故。偏在某一份要紧的合约已经一再延误、非赶紧交出便要作废的时候,加工钱的要求便提出来;而刚一答应下来,又重新提过。看去像是他们的工人立意要把这家公司弄垮关掉——而他们一个个都靠这公司活着,这公司多年来待他们也好、给钱也厚。罗伯特·格雷戈里素来自夸的一桩事,便是他信奉把家伙擦亮、把机器上足油。「飞洲」号绝不能错过第二天早上的潮水,可她的装货却一直被阻挠、被弄得一团糟。十几桩差错、十几件说不明白的银钱上的挫折,一件接着一件来;看去祸患是落到格雷戈里轮船公司头上了,而且落下来就不走了。

这两个人替他们多年来忠心服事的这一家焦急得歇不下,也替自己的那口饭焦急,便在散了班之后又回来商量这件事——倘使能够,便寻一条出路。

可他们把局面查得越深,一切便显得越难、越坏。而小格雷戈里那桩古怪的失踪,在这一整团乱麻里,确是最坏的一处,远在别处之上。格雷戈里家的钱囊是厚的,格雷戈里家的信用是极大的;两样都还经得起许多扯拽。可他儿子那场意外(或者无论那是什么)已经在父亲身上显出来了——这一整天都看得分明;而罗伯特·格雷戈里的胆气一垮,这一家行号最大的一笔本钱也就垮了。

所以他们所说所谋的,大半是他的失踪与他回来的指望,远过于摊在两人中间的那本账簿,也远过于写字间里更迫近的事务;这是为上头那个缘故,并不是因为他们对这位少年有什么深的情分——他们早起晚睡、忠心苦干的那桩事业,他是没有放多少心上的,或是撂着不管,或是轻浮地拿它当玩;而照常例,他一天从那里取出的现钱,比他们两个一个星期取出的还多些。

而这六个人——两个在这里,四个在山顶的旅馆里——正苦苦地想、苦苦地筹划;另外还有两个人,各自分头,却在做更着实的事。

约翰·布拉德利正当半夜,从普仁街上一所小小的屋子里出来;那地方离东华医院不远,在太平山的中心,是华人区里最穷的一带——一间臭气难闻的破屋,住着一个本地的不法之徒,布拉德利不止一次帮过他;这位牧师以为自己可以信他,也不知这是对是错。宋福若得了话,本是会到这英国人那里去的;可布拉德利想,还是另外办法最好。他在香港什么都不怕,实在也没有什么可怕的,连在这最坏的一区里也不怕——这一区藏在那些鞋匠的小巷子后头,满是污泥、脏污,以及比这更坏的东西。

他在家里找着了宋福,把此来要做的那桩交易做成了。宋福答应「去看看」、「试着寻寻」;至于别的,布拉德利想,自己除了等着、守着、祷告,是没有什么可做的了。

他同阿旺一样,什么都不知道,可什么都疑;只是比她准得差远了。

同阿旺不一样的是,约翰·布拉德利的同情全在吴李昌那一边。

凡一个人做得到的事,他都肯去做,为的是寻着巴兹尔·格雷戈里。

凡一个人做得到的事,他都肯去做,为的是不伤着吴李昌。

而为了顾全吴,他甚至肯比为巴兹尔所预备走的再多走一点——倘使巴兹尔不是希尔达的哥哥的话。

可他的同情虽全在吴李昌那一边,他的焦虑却不在。他有一个牢固的信念:无论他做什么,有意的也好,无心的也好,都伤不着吴李昌,也危不着吴李昌。

他从宋家那里走开,大约走了十分钟,一路在垃圾堆同破碎的小道上择着脚下的路;忽然站住,好奇地看着一所屋子——这屋子他听说得极多,却从未进去过。那是一座收拾得很整齐的砖房,比那一区里许多屋子都高些、造得也好些,刷着一种暗暗的浅蓝色;房主兼住客是一个中国药材铺的老板,这人的臭名满于全国。

它看去是一所无辜的屋子,干净,守法。里面没有灯,每一扇窗板都关得严严的;可在半夜——此刻是半夜过了一刻钟——它这样黑着、闭着,只不过给它添了一层齐整体面的气象。然而中国一半的毒杀案,本地的官府同欧洲的官府都一样推到这所安静的蓝屋子上——推得到,却从来没有一件追查得出来。

官府一次又一次地来搜这地方,可总是白搜。从来没有搜出什么可以入罪的东西——除了一家货色齐备的药材铺里寻常的货物:一只只玻璃钵里盛着高丽参的根(有一支五寸长的,值十镑;取它一点粉末,便能叫老人有气力、叫秃头长头发),黑猫与黑狗的皮(炖了吃能防病,是暑天最好的食补),麝香,大黄,还有用绸子包着的一包包龙血(在药上是无价之宝,可它并不是听去的那个意思——那是从苏门答腊的藤上刮下来的干树脂粉),犀角做的杯子,磨成粉剂的皮同角——那些是解毒的,或是保得住能把那头畜类的性情传给人的,那皮那角原是护着它、装饰着它的。有角的畜类的角整整齐齐挂成几排,是这铺子里显眼的一大宗货,因为吃了它的人能得力气与胆量,能定住发痴的神经,能压下怯懦。一堆垒成尖塔的小鹿蹄子,是专治脚步不快的,半遮着这地方第一等的宝贝:一只装着心的漆柜。一共三颗心,各封在自己那只封得极严的罐子里:一颗是狮子的心,还有两颗是人的——一颗是海盗的,一颗是少女的。那罪人的心用酒浸着,那闺女的心用蜜浸着;每一颗都值得骇人的价钱。它们在这里并不是什么秘密。它们都是正正当当买来的:一颗是从那罪人自己手里买的,正当他在九龙刑场上笑着低下头去的时候;另一颗是从一个守寡的老祖母手里买的,那是个敬神的女人,而且极穷。那姑娘生得极美;将来总有一天,必有哪个富人把她的心买去,为的是替一个相貌平常却受宠的女儿增添出嫁的指望。那海盗是个凶狠的怪物,吃了他的心便能永远勇敢。中国的武人吃过他们最勇的敌人的心。他们再没有更大的敬意可致,也再没有更诚的敬意可致了。柜台底下小心地藏着两只白玉石的匣子:一只里装的是符咒;另一只里装着几小匣平安丹(太平安宁的丸药),那是中国最上等的药。慈禧曾把一匣一匣的平安丹赐给吃紧的军队,或是赐给她极想重赏的军队。这里还有用孔子墓四周那些树上的胶做成的膏药,有在洗象池旁边煎的、捣的贵重的药——普贤自西边越过大山而来,曾在那池里洗他的象;还有些是在南海的圣岛普陀做的,又有些是在马可·波罗所知的一座园子里做的。这里有能治女人虚荣的单方,还有一味(可这一味那药铺老板是断不肯保的)能治女人多话。可这一切都是该有的,巡捕在这里从来没有能寻出一件邪恶的、甚至一件可挑的东西。

这屋子有什么地方把布拉德利迷住了——大概是它那驯顺可亲的样子同它那阴森的名声之间的对照——他便站了好一会儿望着它,把每一扇紧闭的窗板都细看过(这屋子没有一处阳台,在这一点上它是独一无二的),又看那扇关得严严的门,门楣上挂着药铺的招牌。

「看去倒像一个太平的地方,做了一天正经生意,天真地睡着了,」他自己对自己说。随后,有几句他极爱的古话,出自一部他读不厌的书,回到他记忆里来;他便朝那缀满星斗的中国的夜轻轻念出声来:「是他以黑夜为衣裳,以睡眠为安息,又以白昼为醒来做人的时辰。」

可那药铺的屋子并没有全睡着。门底下漏出一线细细的光,接着门开了一道窄缝,一个女人走到街上来,从头顶到鞋子都裹在素素的蓝布里。

他没有看见她的脸,虽然她照着法律的规定提着一盏灯笼;可她看见了他的脸,在那白白的月光里轮廓分明——那是一轮迟迟的、刚升起来的月。她有一瞬转过身来,像是要同他说话;可她又改了主意,便轻轻地、却很快地走开了。

布拉德利纳闷她是谁——他但愿她不是去做什么特别的歹事。他没有想到她那走路的样子是熟的,至少没有想到那是哪一个人的熟——成千的奶妈都是这样走路。可他留意到她那身粗蓝布的衣服看去极干净——干净得、蓝得同叶中和那所蓝屋子一样。

于是他回家去了;阿旺也回去了,回旅馆去。她偷偷地溜出华人区,可沿着海旁走时却坦然自若,走过皇后大道同雪厂街,再爬那长长的一段上山顶的路,从旅馆门口守夜的人身边过去。她有巡捕发的夜行照;而她的女主人准了她这一晚去办自己的一桩事。

爬上香港的山顶是长长的一程。阿旺身子很壮,可她那双不知疲倦的小脚还是酸了;她溜进那间差不多十二个钟头前锁了花的屋子时,天色已经泛着红,一点一点爬上天去。

天要亮了,可她一幅帘子也没有卷起来。她点了一支蜡。她把那一长幅蓝布脱下来——在华人区里她用它裹得紧紧的,到了洋人城里便裹得随便些——随后从衣襟里取出她到叶中和那所蓝屋子里去的所获:三只瓶子。

三只里最小的那一只(它极小)装着几滴乳光的绿水。阿旺板着脸看了它一会儿,便把这小瓶打结裹在衣服的一角里,又牢牢地塞回怀中。

第二只瓶里约有一钱重的什么东西,拔了塞子便有一股难闻的气味;可她把它远远地避开自己的脸同鼻子,立刻就全倒进篮子里的苔藓上去了。这是致命的毒药,凡爬虫、蝎子一类的东西,到了它三尺之内便要死;而它的力又那样大,别的毒药一近了它便全然无害了——叶是这样告诉她的。而她信得过叶中和。她有法子叫他信得过。

第三只瓶是只大方宽敞的家伙,矮而阔,装得将近一品脱。这是消毒水,保得住能把一间下了毒的屋子洗净;阿旺把它泼得满屋都是,一直泼到最后一滴,那气味是一种受得住的、清凉的辛辣。

然后她点了好几把香,把帘子卷起来。可她没有把门开了锁;最后她离开那屋子、坐到门外去等女主人叫她的时候,也没有留下一扇不锁的门。她存心要叫除了自己没有一个人进得那间屋子,直等到九龙来的那些花全死了,而她也求得了格雷戈里太太的准许,由她自己把它们连篮子一齐烧掉。

香那又甜又辣的气味从门底下透到她这里来。从那屋子另一扇门底下,它无疑也正把女主人的卧房熏得满是浓浓的甜香——可这是好的,因为那位英国太太爱这气味。格雷戈里先生倒不怎么爱。他很可能在梦里骂上两句。可他常在梦里骂人。阿旺是听见过的。

她把头靠在走廊那堵凉墙上,心里焦着,身子倦着,可对自己这一夜的工夫是很满意的。

而她把自己的三只玉镯(而且是好玉)、七只银镯,还有那支米珠配珊瑚的别针,都留在叶中和那里了。她差一点把自己的魂也押给了他,而往后好几年里要挣的工钱,是整整押光了。

异教的中国人哪!

第二十四章

落在堂口手里

第二天仍旧没有巴兹尔的消息,而在轮船公司的洋行里,那一团乱麻正一分一分地越收越紧。

霍尔曼坐着瞪一封电报——那电报他已经读到第三遍、或者第四遍了——可当一个中国账房进来、站在那里等着说话时,他不耐烦地抬起头。

「又怎么了?」

「苦力们话多多。钱不多,工做不多。」

「把买办叫来,」霍尔曼厉声说,一面把电报塞进背心里。

「做得,」那账房答了一声,出去了。

汤姆·卡拉瑟斯立在窗边,并没有做什么要紧的事,只带着一副又懊丧又纳闷的脸,看着外头那一片翻腾叫嚷的苦力。账房一走,他便旋过身来。「我说,霍尔曼,这都是怎么回事?今天已经是第三回讨加工钱了!」

霍尔曼猛地把一本总账推到一边。「我正要查出来的就是这个,年轻人,」他说——「究竟这一切是什么意思。」

买办一会儿就来了——一个中年的中国人,论他那一行的本事,同霍尔曼论自己那一行一样得力。他木木地站着,等经理开口;可霍尔曼耽了一耽,先拿那双精明的蓝眼睛把这蒙古人量了一量,才说:「听着,买办,你那些苦力这回又闹的什么鬼?他们为什么又罢了工?你他妈的为什么放他们罢,明知道飞洲号的装货已经迟到什么地步,明知道再耽下去她就要误了潮水,又明知道她万万不能误了潮水?嗯?」

「苦力们话多多。」——买办说得很愁苦。「他们话罢工。」

「罢工!」汤姆·卡拉瑟斯叫起来。「罢工!这可到顶了!货装到一半罢工。你给我明明白白告诉他们——」

可霍尔曼尖声把他打断了:「请住口,卡拉瑟斯先生。这事交给我。好,买办,他们有什么委屈?说,快说出来,快,快!」

「苦力人喜欢做工,」买办和和气气地答道,「不喜欢这个钱。钱不多,吃食拿不多。他们话我,他们要多些钱。」

「好,那么——」霍尔曼干脆地开口。

「什么?」卡拉瑟斯激动地插进来。霍尔曼理也不理,只对那中国人接着说:「告诉他们,要是按时装完,工钱加一倍。」

「做得,」那一位答应了,慢慢地出去了。

「嗬,我真服了!」汤姆喘着说。

霍尔曼疲倦地走到窗边,闷闷地看着那架人肉做的黄色万花筒。买办此刻已在他们中间;那场风波渐渐凉下去、松下去,人们开始拖拖沓沓地回去上工,可经理觉得那是不情愿的。在他看来,情形是难看的——极难看。

「我说,霍尔曼,」卡拉瑟斯不耐烦地追着问,「这不是正中了那班家伙的下怀么?」

霍尔曼火了——这些天他一直在火头上——而眼下有个活人可以叫他敢把这股火发出来,他倒是欢迎的。上一个礼拜的烦与难,他已经「受够了」。他拿一双记着仇的眼睛盯住汤姆·卡拉瑟斯。「你听着,卡拉瑟斯先生,」他连珠似地吐出来,「再有人插手,我立刻辞职——听明白了?这个分行我管了多年,一直管到老板起了亲自出洋的念头。好——他做生意是天才,我以听他的号令为荣。可不知怎么,这两个礼拜里头鬼就在里头作祟;我们如今碰上的这一桩,比你——也比老板——所想到的都要大。我正拼命对付它,老天在上——」

「老兄,叫你动气,实在对不住,」那一位懊悔地打断他,「可你信我,这一串的祸事,几乎把我也打垮了。」

「哦,算了,」年长的那位说。自己炸了一回,倒松快了些;把那被磨得太狠的脾气里几条暴躁的小狗放出去咬了一通之后,他也就容易回软。「这个我不忍心给格雷戈里先生看,」他说,一面把刚才塞进口袋的电报又拿出来,「我真他妈不忍心。」他把那张薄薄的纸在写字台上铺开,朝汤姆看了一眼,那一眼就是请他过来的意思。他要人同情,连那个「某家少爷打发出洋来学生意的」的同情他也要——他不叫卡拉瑟斯「穿法兰绒的傻小子」的时候,便这样轻蔑地称他。后面那句挖苦其实不大公道。汤姆平常穿白帆布衣,同霍尔曼自己一样——在香港你不穿不行;而这年轻人虽然同希尔达·格雷戈里一起挥掉(倘使那算挥掉的话)不少工夫,他花在壁球、板球和跑马地跑马场上的,也只是合情合理、无伤身心的一点时间。

「别的且不说,」霍尔曼接着道,「你看这个!」

汤姆走过来,立在霍尔曼的椅子旁边,从他肩上读过去。「天哪,霍尔曼!」他叫道,「飞马号沉了!」

「我们这一队船里最大最好的一条,」那一位苦涩地说。「苦力造反——出海两天,他们把船凿沉,抢了小艇逃了!」

「这差不多要把他害死了!」

霍尔曼点点头。「还有,你看这个」——他拿怒气冲冲的一只拳头敲着手边那本总账——「我说,你懂不懂保险柜?」

「不很懂。」

「好,我们这一只是造得最好的,而且是唯一真能算『保险』的那一种。全世界的能手——新新、波特兰、乔利埃特那些地方的,统统算上——大概也挑不出十二个人来,能在一个礼拜里把它开开。好,你看这里:这本总账是从保险柜里取出去过的——我想是一个礼拜以前、或者还要早的某一夜——关于码头交涉那一页被撕掉了,而且撕得那么漂亮,除了页码缺了一个,你看不出那一页曾在上头;随后总账又放回原处,保险柜又锁上,连一道划痕也没留下,叫人看不出是怎么下手的。」

「难怪那块地我们被人压了价——我们的价钱有人知道!」

「有人知道我们的价钱!」——他砰的一声把总账合上,又拍了一掌。「嗐,妈的,老弟,有人把我们捆成了一个死结,而这结一天比一天、一个钟头比一个钟头收得更紧。」

「霍尔曼,这我可弄不懂了!」

霍尔曼站起来,把两只手搭在汤姆·卡拉瑟斯肩上。「卡拉瑟斯先生,这一连串可怕的——简直可怕的——祸事,你难道有一刻相信是碰巧么?船被凿沉,码头烧到贴水,岸上罢工,海上造反,还有——还有尤其是——巴兹尔先生的失踪?」

「我不知道该信什么——实在不知道。霍尔曼,这都是什么意思?我说,这像是有什么咒落下来,你懂我的意思么——报应回到自家窝里来了!」

「生意以外,你也是格雷戈里先生的心腹,」经理说着,又沉沉地坐下去,「——是格雷戈里先生和他一家的心腹。我要直截地问你一句话。」

「请说?」

「格雷戈里先生有没有做过什么事——哪怕极小的一桩——会把吴李昌惹着了?」

「吴李昌?」

「是,也就是欧洲人多半叫的『吴先生』。」

「没有,」汤姆断然说,一面坐到桌子上去——这是他那些叫霍尔曼着恼的做派之一——「没有,绝对没有。嗐,就在前几天——是礼拜四吧?——我们还到他府上做客去了;你知道,巴兹尔最后一次被人看见就是在那里,除了那天晚上稍后有人在这岛上看见他同另外两个欧洲人在一处。」

霍尔曼酸酸地笑了。「谁看见的?」

「嗐,就是那几个把消息送到总督府去的中国佬。」

霍尔曼哼了一声。「是自己送上去的,不是么?不照常规到巡捕房报,倒一直去见总督?」

「是。」

「那几个中国人看见过巴兹尔·格雷戈里?我身上还藏着那颗光明之山钻石呢。」

「什么?」卡拉瑟斯吃惊得站了起来。

「你信我的话,」那一位斩截地说,「格雷戈里先生不知怎么把吴李昌扎了一下;老天在上,那个伤口要医起来,可不是容易的事。」

汤姆·卡拉瑟斯纳闷得没有办法。「那么,」他慢慢地说,「这个吴李昌究竟是什么人?他有多大的势力?」

「我在这里二十年了,」霍尔曼告诉他,「这二十年里,只有一个人是我立定主意要躲开的,生意上躲,生意外也躲——一个极强的人物,财富无穷,香港每一桩大交易里都插着手,手里握着一种阴恶的权力,是我们欧洲人所不能懂的。吴先生不是个可以同他交手的人。欧洲人谁也担不起这个;他同种的人里头只有一个曾占过他的上风,而那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因为那人从此再没有人见过。」

「你是说——」

「凡沾着吴的事,那是免不了的!」

「可是,」卡拉瑟斯说,「格雷戈里先生究竟怎么会得罪这样一个人呢?」

霍尔曼做了个手势,表示这他答不上来,可仍旧咬定说:「这是毫无可疑的。在你看来,中国人个个一样;在我看来却不一样。而我已经看见有我知道是吴手下的人,混在我们的苦力里头好几天了。此刻就有两个在下头——这是我知道的——大概还更多。而且我确知有好几个这样的人上了飞马号。他们个个都是会匪——都是那些彼此对头的堂口里的人。」

「堂口?」汤姆问。「那是指秘密会社,是不是?」

「你拿命打赌也不错:是秘密会社,而且是真真秘密的秘密会社;是那种成了一股怪力的行会——是中国最大的一股力量,是慈禧唯一怕的一股力量。每一省都有两三个,有些省还多得多。而我们这位吴朋友,是那一大帮子的总祖师。多数官员恨堂口,又怕堂口怕得要死。可吴会一手比那强十倍的本事:他驾驭他们——白莲(那大概是里头最脏的一个),三合会(那一伙闹出了太平天国之乱),上帝会(竟还自称全能者之会,你听听),还有那一班头等的恶棍洪兴子,以及鬼知道还有多少。卡拉瑟斯先生,我告诉你,这件事我们非查到底不可,而且得快;不然中国境内公司的东西要一根不剩,海上也要没有一条挂公司旗的船了。」

「老兄,」那位小伙子快快活活地说,「格雷戈里先生不是个小学生。他要叫这位该死的堂口兼神秘先生好好地跑一趟——跑个痛快——我同你赌一注,你要多大的赔率都行;而我们还要痛痛快快地看他跑。不过我说,我们还不知道你这是不是认错了树在叫;可假定你是对的——姑且就承认格雷戈里先生得罪了这位中国佬的头儿、或者不管他算什么——我说,那位辫子大老爷究竟凭什么要拿巴兹尔出气呢?」

霍尔曼——他母亲原是苏格兰人——心里刺刺地疑着那个「凭什么」,可他只耸了耸肩,避开了,教训似地说:「等你在中国待得同我一样久,你对他们的做法与他们的心思,就会同我知道得一样多;而我知道的是——一无所有!」

第二十五章

越来越坏

那炎热的一天朝它最热的时辰烧过去,格雷戈里轮船公司的祸患也像一锅真正的地狱浓汤一般,滚着、沸着。

十一点钟,一个苦力被抓住了,正把煤油装成一箱茶叶的样子,偷偷运上飞洲号。至于是什么人、还是什么事指使他的,一个字也问不出来;威胁也好,贿买也好,都不能叫他开口;而其实霍尔曼也没有多少工夫、多少气力可以分出来,去试一试哄或是踢。他知道,他那两样本事得统统留着,才救得了这桩无疑是他生平所遇最难看的局面。上海那边的潮水非赶上不可:这是性命交关的。然而那条船又非搜不可,一寸一寸地搜——连水手也要搜。这一桩还更不容缓。那要命的危险东西已经查出一罐正往船上去——那就可能有十来罐已经上了船而没有查出,藏在货堆里。

这事叫人恼得要命;可如今局面坏到了顶,霍尔曼倒对付得够冷静:一个有决断、有办法的人,在香港那翻腾的商场里过了二十年,依旧强健、爽利、有劲。这二十年里有好几年,直到罗伯特·格雷戈里来,这一行的事务都是他一手干练地管着的。看他的样子,再管上好些年也还管得。

他把局面紧紧抓在手里,手脚麻利地料理着;汤姆·卡拉瑟斯在一旁看着发火,辛普森与另外六七个欧洲下属老手则信心十足、干脆爽快地听他吩咐。卡拉瑟斯是恨不得「把那些脏黄脖子一根根扭断」、「把他们一脚踢到地狱里去」、「拿他们自己的煤油把他们煮了」;可辛普森与别的几个英国人心里想,老霍尔曼总能想出法子挺过去——他若挺不过去,别人也挺不过去;而且他们安安稳稳地信定:那边每一个闹事的苦力,都会一分不少地领到他那份严厉的报应——等霍尔曼觉得合宜、而且有了工夫的时候,不会更早。

可霍尔曼也有一回忘了自己。等搜完了(果然有一罐已经成功地偷上船藏了起来),重装的货又装了一半,苦力们又罢工了。那位过于疲乏的经理,这才同汤姆一样觉得:这太过分了。

汤姆这时气得几乎要淌下眼泪;而霍尔曼怒道:「这些人从前从没有这样混账过。这究竟是什么鬼意思?」买办油滑地答了一句:「我不晓得——钱不多拿——工做不得,」霍尔曼便抓不住自己了,雷霆似地脱口而出:「他们替吴李昌做工倒做得好得很,是不是?」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买办眼里有一瞬间——短得无从计量的一瞬间——闪过杀机,牙缝里挤出一声恶毒的嘶声。霍尔曼有一回听见、也看见过一条疯狗这样嘶。可那中国人立刻又把自己管住了,温顺地、几乎是甜甜地说:「我不晓得。要多些钱,不然工做不得。」

霍尔曼也同那土人一样快、一样好地把自己管住了,开口说得极平静(而且几乎一样慢):「把那条船装好——三天的工钱——听明白了?」

「晓得。做得。」

可汤姆·卡拉瑟斯往窗台的座位上一瘫。「要是这就叫作对那些可怜的、做工做得过头、工钱又给得过少的土人作威作福,那他只能说——」

可那句又苦又妙的话始终没有说出来;因为买办刚轻轻地踱出去,一位资深职员、兼管账目的默里便兴冲冲地闯了进来。而在香港,正午到三点之间,欧洲的账房是不大跑来跑去的,就算在屋里、窗上挂着浸透了水的草帘、人力的大吊扇也有人好好地拉着,也不跑。这一间屋里却没有草帘——住在里头的人,太常要盯着码头那边。

「出去,约翰,」那账房朝一个中国账房一声喝。那人是霍尔曼同买办说话的时候进来的,已经爬上他那只高凳,忙忙地写起来;听了默里的吩咐,他从凳上滑下来,合上簿子,面无表情地出去了。

门才合上,默里便焦急地说:「可是霍尔曼先生,我听你说过,新码头的透支已经同银行讲定了——我是照这个开的汇票——」

「一点不错——款子今天就要划过来。」可霍尔曼的声音不像他的话那样有把握。他闻出又有麻烦了,便斜着眼看默里手里那封信。

「先生,这里头一定有什么弄错了,」默里绝望地说。「银行刚刚通知我们账房,说透支不行。」

「为什么?」

「他们信上说,我们的担保不足;此外,我们必须立刻腾出这所房子。」

「什么?」卡拉瑟斯跳了起来,像是被什么敌意的撞击推着站起来的。

「因为房东已经把这产业出脱了,」默里接着说。他颓然地踞在一个中国账房的高凳上,仿佛一上午几个钟头里积起来的紧张,已经把他那两条结实的腿弄得没了力气。

「那么公司的租约呢?」汤姆苦着脸追问。

「三月就满了,」霍尔曼执拗地说。「我们在这里是按月讲的——我以为你是知道的,别人都知道——我们本打算搬到自家码头上那些新房子里去。连自家头上的屋顶也被人揭了!」他苦涩地说完,重重地落进自己的椅子里。

汤姆懊丧地看了他一会儿,随后走到默里跟前。「我说,我们要多少?那不要紧。我打个电报给我父亲——」

「先生,我怕是没有用的,」那账房抱歉地说。「你看,是这样:王熙公司不肯再往下谈了。他们的大股东都是本地人,而这些人威胁说,只要同我们做任何一桩生意,他们就把股本撤走。」

汤姆·卡拉瑟斯长长地、尖尖地吹了一声口哨。

霍尔曼抬起头来。「正是如此,」他干干地说。

「可是——可是——总得做点什么。我们不能坐在这里看着船沉下去——我们要能,我就服了。我要能,我就该死。总得做点什么。可是我说,你们两位,该做什么呢?做什么?」

他是对他们说的,可他拿起了希尔达的照片,眼睛不看他们,只看着它。

他们理他这句问话,同镜框里那张照片理它一样少。他们没有答话给他。他也没有得着答话——除非他能从那片汗流如注、人挤得满满的码头上沸起来的喧嚷里,从舢板上那些尖声叫着、推着挤着的苦力女人那里,从一百条帆船上腾起的那一片声音与气味的大乱里,从那构成「大香港」的、浩浩荡荡混成一片的水边生活与船上生活里,拼凑出一个答话来。因为香港有两个——一个是旧的、破的、风吹雨打的,一个是笑着的、收拾得齐整的;而那座在山坡上笑着的城,才是「小香港」。

第二十六章

悬心

那三个人闷坐着不响,坐了好几分钟,直到一个土人账房进来,恭恭敬敬地把门拉开。那就是说老板来了;默里便从高凳上滑下来,悄悄溜了出去,格雷戈里慢慢地走了进来。

在那不肯宽容人的午后光里,他像一头败了的狮子——一头老了的兽中之王,皮松了,嘴也软了,可是在那双疲乏而焦虑的眼睛里,凶狠的斗志还在。

打猎的人都知道,身量小的那几种狮子最凶险。罗伯特·格雷戈里不是个大个子——他比他太太那好几寸的身量还差着一点。可他有林莽里的凶,也有林莽里的壮。他打过许多场硬仗,在仗里被撕被咬,落下伤疤,可他至今没有输过一场。他是一路撞过这个世界的,一头撞进了胜利和财富。他没有手腕,也没有过人的识见,可他有极好的胆气,有狮子的勇,有斗牛狗的死缠不放;而对他太太常常地、对他女儿永远地,他有斗牛狗对小孩儿才有的那一种可爱的温柔。

他脸上有一点不择手段的影子,而他有一副铁的下颔。他是个极瘦的人,这一瘦,才救得他不显着极俗。

他穿得一丝不乱——此刻同向来一样——而此刻也同向来一样,稍稍过了一点。他那模样若是表链细一点、腰带不是那样一种年轻的玫瑰色、戒指上那颗金丝雀黄的钻石小一半,就都要好看些;若是索性不戴,那就更好。可他那双小而养护得好的手是黑的,而且一眼看得出是男人的手。他戴一只镯子——只是一条绞起来的金丝,镶着两三块成色不好的绿松石,老是往臂上滑下来,几乎要滑过指节——一件便宜东西,还抵不上他一条领带的价。那是希尔达好几年前送他的。

他是从容进来的——几乎像是他也乏得很,或是被这一天可怕的热打垮了似的——可又有一种决意要显得爽利的神气;他朝卡拉瑟斯和霍尔曼干脆地点了点头,便在自己的写字台前坐进自己的椅子里。

他是被逼到墙角了。而他是要打的——打到底,不管这个底是什么样的底。可是,纵有他那凶狠的自制与真正的硬气,他看着并不像一个「撑得起」一场大仗的人。两夜里他几乎没有睡着,便是睡着的也没有一刻是歇得过来的。而在霍尔曼那一双又关切又会看的眼睛里,他露出好几处痕迹,叫人看出他正同什么样可怕的紧张与忧煎厮杀。那些堆在他头上的生意上的大祸已经够坏了——够把任何一个人的神气打散,而他的神气显然是散了——可他心里头一桩事,他心里那不停不歇地搜寻着的那个烧人的目的,是——他的儿子。他把头抬得倔强,可两边太阳穴上的筋在跳。

霍尔曼把那封电报从口袋里拿出来,带着一点他遮不住的动心,从写字台上探过身去,递给格雷戈里。

「格雷戈里先生,」他说——「飞马号——」可他不用说完。

「哦,是的!我知道,我知道,」格雷戈里没精神地说。

「我很难过,」汤姆·卡拉瑟斯开口道;「格雷戈里先生,这件事我难过得不得了。」

罗伯特·格雷戈里在椅子里一旋过身来,攥紧拳头狠狠地在台上一砸。「难过——汤姆!老天在上,我总要叫什么人为这个付代价——可是叫谁?我们要斗的是什么?霍尔曼,你还是认定是这个姓吴的人么?嗯?」

「我不是认定,老板,」霍尔曼恳切地从台上探过身来说,「我是断定。我们不晓得怎么的,撞上了全中国最有势力的那个人。」

「好,我就来试一试你这个说法,霍尔曼。我把那个该死的中国佬请到这里来了。」

汤姆·卡拉瑟斯在窗台上那个不稳的座位上一转身,惊得差一点滑下去;霍尔曼则明明白白地不安起来。

「我今天早上从会所给他送了个条子,说我有极要紧的事,急着要在两点钟在这里见他。」

威廉·霍尔曼摇了摇头。

「先生,你信我,吴李昌不是那种会上人家门去的人,」他说;「人家得上他门去。」

「真的么!」格雷戈里厉声道。

「那两点钟你见着他了么?」汤姆急着问。

「没有,汤姆;他打发一个苦力送了个条子来,说他三点钟到这里来——只要他不觉得不方便——『只要他不觉得不方便』!你看看。我是从会所赶回来见他的。」

汤姆穿过房来,把格雷戈里朝他掷过来的那张字条拾起来,站着细细地看。

霍尔曼脸上的愁色更浓了。「吴先生若是肯俯就,来应这样一道传唤,」他郑重地说,「那这件事本身就把我的看法坐实了。我告诉你,他从来不在自己的洋行外头谈任何事——从来不!他若破这个例破了这一回,那他必有一个可怕的缘故才这样做——必有一种阴毒得要命的用心。」

「不管怎么说,这小子倒真够从容,」汤姆一面还端详着吴的字条,一面评了一句。「可是我说,他写的这一笔字,又有学问又有家法。」

「唉!」霍尔曼不耐烦地说,「他两头都占着我们。他有西洋教育的种种便宜,可东方的机巧一丝也没有丢。有一回我同那位把吴送到欧洲去的船长一道出洋——吴,还有一位跟了他多年的英国教习——他那时还是个小把戏,可华生说,他下棋下得比船上任何白人——除了那位教习先生——生平所见过的都要好,一个也比不上。吴那时才九岁十岁。他如今四十了,这棋想必是一天比一天长进的。」

格雷戈里不客气地笑了一笑。「好罢,」他说,「霍尔曼,你说的这些也许件件都对;可我看来,你们都怕这些中国佬。」

「那么我就算一个怕的,」霍尔曼咕哝道。「而我在这里待了二十年了。」

「怕得没有必要。我想你们会看出来,这个人来了,我是完全对付得了的——他会来的——哦,会的!他会来。」

「我倒不晓得,」霍尔曼说。

「我总是盼他来的,」汤姆·卡拉瑟斯爽快地说。

霍尔曼是一心一意盼他不来,可他没有说出口。

「他会来,」格雷戈里像上课一样、几乎是横着劲儿地又说了一遍;「他会来,油得像一磅黄油。这又是什么鬼!」他忽然换了一种不高兴的声音添上一句,因为厅里响起了绸裙子和高跟鞋的声音。「我不是叫你不要离开客栈的么,」他埋怨道,声音里又有疼爱又有慌张,因为他太太和女儿已经进了门。

「你当然叫过了,我可怜的老爹爹,」希尔达哄着他说,一面在他写字台角上坐下来,拍着他的肩膀给他鼓劲。「可妈妈歇不住。她怎么歇得住呢?她不是把这个岛子一寸一寸地搜——这时候她大概连每一寸都认得了——就是同阿旺到对岸去寻。」

「哦!我知道,我知道,」弗洛伦斯·格雷戈里倦倦地说,也不理会什么,就在霍尔曼替她挪过来的椅子里坐下去。

「你这样要把自己拖垮的,」她丈夫粗声说,可并不是不疼她。

那母亲笑了一笑,对那把她弄得发白发抖的疲乏不以为意。「同我说什么都没有用。我歇不住。你们听着什么消息了么?我来就为的这一句。」

「还没有,亲爱的。我又见过总督了。他极厚道——真是极厚道。凡做得到的都在做了——样样都在做——以后也会做下去——你这样一味地把自己拖垮,是没有道理的。」

「我没有把自己拖垮,」他太太使着性子回道。「是这悬着的心把我这颗心拖垮了——却没有一个人在意——没有一个人!」

「是,我知道你心里是什么滋味,亲爱的,」她丈夫温和地答她,「也知道你一定正受着什么样的苦。可你为我的缘故,略略省着自己一点罢。你信我——凡做得到的都在做了——而这个——这个是男人的事。」

「是么?」那母亲木木地说。「我倒不敢说,我倒不敢说。」她闭上眼睛,往那把大写字椅里靠回去,兴奋得又烧又抖,而且乏得可怕,可怕地乏。

阿旺在那洋行里绝望地四顾。她要垫子,可那里没有垫子;她便走过去,紧紧站在女主人后头。格雷戈里太太不安地动头的时候,这中国女人就把自己的手伸进那头与椅背硬而尖的边沿之间去。

她们也真该乏了——那奶妈,同那更娇弱、更白净的女人一样该乏。因为她们这些天来确实把这岛子同对岸都翻过了——寻,寻,而且常常寻到那样的地方去:那些地方的存在,这英国女人本是料想不到的,它们是怎么一回事,她也只是朦朦地懂得;其中有几处,是从来没有一个欧洲女人——正经的也好、不正经的也好——进去过的。可格雷戈里太太并没有遇着一点危险。她连一句无礼的话也没有受过。阿旺护得她好。阿旺是晓得该怎么护的。

可是一条线索也没有寻着,连一点线索的影子也没有。约翰·布拉德利也没有寻着;他以另一种更安静的方式,也一样不肯歇手地在寻——这时候还在寻。

罗伯特·格雷戈里此刻微微向前蜷着身子,倚在写字台上,难过地看着他太太,却不再说什么了——为她受着折磨(几乎在她的痛里忘了自己的痛,或者说,只在她的痛里才觉出自己的痛),可又可怜地高兴着:她好歹歇着这么一点点。

霍尔曼溜到窗边去,站在那里闷闷地望着外头那挤满了中国人与蒙古人的码头。汤姆·卡拉瑟斯也悄悄在那张大写字台上坐下来,把希尔达的手握在自己手里。

有好一会儿,房里只有钟的走声,和窗子里不断透进来的那片喧嚷的回响;另外五个人都热心地同谋着,要把格雷戈里太太这一歇护住、守住,等她自己来打破它。连那个在阿旺之后进来、脸朝着墙、在最远的角上写字的中国账房,也开始使一枝不出声的笔,连头也不回。

可钟敲了三点。格雷戈里先生朝钟惊了一眼,便轻轻地说:「弗洛伦斯。」

「嗯?」他太太凄凄地应了一声,身子没有动;她连眼睛也没有睁开。

那丈夫懊悔地叹了一口气。「亲爱的,我怕你得出去一下。」

「为什么?」她漠漠地问,仿佛那答话无论如何也不能叫她动心;头也仍旧不动,眼睛也仍旧不睁。

「这个,你看,我约了人三点钟在这里——这事也许,也只是也许,要紧——约的是——是一个人。」

「谁?」她的声音依旧没有一点兴头。

「我等吴先生来。」

她丈夫还没有说完最后一个字,格雷戈里太太已经在椅子里挺直了身子,眼睛睁得大大的,整个人都醒了——像是通了电、活过来了,紧绷绷地、尖利利地。

「吴先生?」她急切地低声问。

「是的,」他告诉她。

那奶妈便轻轻地摸了摸藏在衣里的什么东西。

「为巴兹尔的事!」

「为许多事,」格雷戈里板着脸说。「里头尤其有巴兹尔。」

「哦!那他帮得了我们!你是这样想的,是不是,罗伯特?」

「他是帮得了我们的,格雷戈里太太,」威廉·霍尔曼严正地说,「只要他肯。」

「哦!他非肯不可。他一定得肯!」她声音发哑地说。

「不管怎么说,他是来了。这已经出我所料了,」霍尔曼说,因为院子里涌起了一种新的、另一个样子的喧嚷。他正说着,默里拿了两张名片进来——一张长长窄窄的朱红纸条,上头用黑的中国字写着那位大人的名与衔,另一张是寻常的英国拜客名片,只刻着「吴先生」三个字。

「先生,他正下人力车,」默里对他的东家说。

「那些苦力一个个都在给他磕头,像他是个神,」霍尔曼在窗边哼了一声。

格雷戈里站起来,小心地做出一副镇定的样子。「好罢,」他爽爽快快地说,「我们这就看得出,这位名声响得很的中国佬究竟是什么料子做的。默里,请他进来。霍尔曼,带我太太到账房旁边那间小屋里去。她自然是要留下来听结果的。好,各位请都出去罢。」

旁人都朝他指的那扇门转过去——不是通厅的那扇,是这间长屋另一头的那扇——可弗洛伦斯·格雷戈里走到她丈夫跟前。「罗伯特——」她开了口,却再说不下去,眼里已经满了泪。

她丈夫把她的脸捧在两只手里。「好了,妈妈,好了,」他温柔地说,声音里也带了一点破裂,「我知道,亲爱的,我知道。我懂得。好了——好了。没有事。我会小心的——很小心,很小心。阿旺!」可他不用叫阿旺——她早在那里了,等着伺候;希尔达虽转向她母亲,像是要来扶,汤姆·卡拉瑟斯和霍尔曼也都要来扶,到底是阿旺领了她出去的,是阿旺的手给她攥着、让她走时略略倚了一倚的。

第二十七章

较量的开端

到了门口,霍尔曼——他按他那男人的、英国式的样子,是同阿旺按她的样子一般忠心的仆人——几乎是不容商量地转回身来,走近罗伯特·格雷戈里,尖声说了一句:「老板!」那一声里有恳求,也有命令。

格雷戈里把两样都听出来了,而且从这样一个久经考验、忠心耿耿的下属那里,忠厚地把两样都受下来。他有一桩长处,就是认得出、也看重得了好用的下属。「怎么?」他说。

「对付这个人要小心,」那老账房说,说得比他从前对任何人说话都重——而他原本是个说话一向重的人。

格雷戈里点点头。

汤姆把老板写字台后头那扇门拉开的时候,默里推开另一扇门报道:「先生,吴先生到。」

「啊!请他进来,」格雷戈里先生说,口气淡得过了分;这就在这场较量里记下了第一个错,而它也就是这场较量的第一刺。霍尔曼把眉头恼恼地皱成一团,那做妻子的也投来一道央求的眼色。可格雷戈里两样都没有看见,只故意忙起他那些文件来,低着头写,摆出一副深埋在事务里的样子——而且稍稍摆得过了些。

那位大人站在门口。

那里光暗,乍一眼看去,倒像是个英国人。再看一眼,便见出他的中国籍属,可那籍属又被他身上的欧洲衣裳显得格外分明——一套浅色的夏衣,剪裁比罗伯特·格雷戈里的还要好些(倘使这还可能的话),穿得也更不招眼。口袋里没有露出绸手帕,腰上没有缠花哨的腰带,吴也不戴什么首饰,因为从他背心上垂下来的那根短短的黑水纹绸表带,素净得不能再素净。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神气十分自在,端庄而又温雅。他在那场悲剧里做过主祭的大祭司,所受的折磨,比连那悲剧的症结都猜不着的罗伯特·格雷戈里所能受的,只会更深;可吴脸上一点折磨的痕迹也没有。论相貌、论举止、论家教,占着上头的似乎是这中国人,不是这英国人。又何尝不该如此?因为这几样里占上头的,本来都是吴。

牛津那些日子与攀阿尔卑斯山那些日子的清瘦是没有了;可再没有一个人能像他这样不「油」、这样不胖。「吴先生」身量高,骨架壮,面目可亲,通身是个绅士;而且不管他那一身「时派」的裁缝活儿,一眼看得出是个练过身子的人。

那两位英国女人在另一扇门口转过身来看他,他便静静地朝她们一躬身,接住了年长那一位的眼睛,接住了一瞬。他那静静的、恭敬的注视里有什么东西,一面叫她着迷,一面叫她心慌。她又转身要走,可在门槛上又转回来望了他一眼,几乎像是有一股使人入定的力量从她身上擦过去。吴差不多笑了——又不全是笑——又躬了一躬,比先前低些,可也不过低。她便略略急促地出去了,旁人同她一起出去。可阿旺——自然是最后走的——却从从容容地看了这位大人一眼:这在一个她那样身分的中国女人,是桩奇事。而她看的时候,把他的脸读出来了,看出了藏在那里头的悲剧。可阿旺同吴大人是从前见过的。

那中国账房已经从凳上滑下来,弓着腰朝吴爬过去——弓着腰,几乎是趴着。吴不出声地朝他一龇牙,那家伙便几乎是爬出房去的;默里跟着他出去,把门关上。霍尔曼早已把另一扇关了。两个决斗的人独自留在屋里。

他们没有助手。

两人都不开口。钟嗒嗒地走。

外头那永不止歇的苦力合唱里添进了一个新调子,一个欢腾的调子;而吴的人力车夫——因为吴并没有带着排场来,来得很简便——蹲在两根车杠之间抽烟。

格雷戈里仍旧写着。吴看着他,淡淡地带着一点不屑的笑,随后朝那英国人做了个轻轻的手势。格雷戈里没有看见,可他觉出来了,而且顺着它动了,不自在地挪了挪身子,这才开口,一面还写着,头也不抬:「坐下罢,吴。」

那中国人的脸上飘过一个更深的笑。「格雷戈里先生,请你再说一遍?」

一听这人的声音,格雷戈里几乎吃了一惊——那声音又那样能镇得住人,又那样好听,又那样有家教。那是一副清亮的嗓子——中国人的嗓子差不多总是清亮的——可它又低沉又浑厚,这在中国人里是极少的。「格雷戈里先生,请你再说一遍?」吴刚才是这样说的。

格雷戈里认出自己失了礼,也后悔了。可他咬住不改——他想,也没有别的法子——又说了一遍:「坐下罢,吴。」

「我倒想奉劝一句,」那中国人滑滑地说,「格雷戈里先生不要叫我『吴』,该叫『吴先生』——」

罗伯特·格雷戈里猛地抬起头来;抬头看了之后,他站起来的那个猛劲就减了,连那份自信也减了些。他从前没有见过吴。而这人的穿着、这人堂堂的身量、这人那无可否认的高一等的气派,叫他颇有些吃惊。而就在那第一眼里,一种很像是害怕的东西落到罗伯特·格雷戈里身上来,还有一种微妙而说不清的感觉:吴这个人身上有一股近乎催眠的力量。

「——不然呢,」那中国人接着说——那静静的、客气的声音里只有一丝极淡的取笑——「我就不得不把格雷戈里先生叫作光光的『格雷戈里』,好回敬他赏我的这个体面;可我想,我们还没有熟到可以这样不拘的地步——在我这一边。」

「哼!」那一位说,装得尽量满不在乎,眼睛也不看客人,只看着手里拿的那几封信,「我是个忙人。」他觉出那一刺了。吴先放出了第一道血。这场较量很不公平——一个对手使的是细剑,手腕是名家的手腕;一个使的是大棒,笨手笨脚地乱砸。

「正是,」吴答应道;「不过也只是那么一刹那的几分之一而已——吴是个这么短的姓,我说一声『格雷戈里』的工夫,你说『吴先生』也说得完了。」再没有哪一句威胁说得比这更细——也再没有比这更漂亮的笑——可那毕竟是句威胁,而且在两个人心里都记下了,连它所带的一点阴森森的预兆也一同记下了。

罗伯特·格雷戈里缩了一下。「唉!坐下罢,」他不自在地说。

答话是从容而中听的:「谢谢你!」吴把帽子放在写字台上,坐了下来。

格雷戈里仍旧站着——忙着翻他那些文件和文件格。他的口气是号令式的。「好,吴先生」——吴把头微微一低——「我不惯于分什么细微的层次,不惯于含含糊糊,不惯于外交上的手腕,也不惯于任何别的东方式的耗工夫的法门。」

「正是。」吴的口气同他的话一样客气。可那点取笑——格雷戈里是觉不出来的——淡了一些,那点不屑浓了一些。

「所以呢,」那英国人接着说,「我若说话直,那是因为——我是来谈正事的。」

「正事!」那位大人叫道,「啊!我正纳闷,是什么给我讨来了这一道邀请的体面——我恐怕不得不说一句,那邀请传得有些不容商量。可这想必也是为了省工夫。不过,倘使是为了一桩正事——」

「你要是容我先把话说出来,」格雷戈里恼恼地打断他(他也真恼得几乎忍不住了),「你不就明白得多了么?」

「等一等,」吴插进来,微微一笑,「对不住,可我不喜欢自己坐着而你——」

「不必管我,」那一位硬声说。

「哦!」吴只简简单单地答道,「我没有管。可是——」

「我想一个人在自家的洋行里总可以随自己的便罢」——格雷戈里的声音被恼气弄得发躁。

「正是,」那和气的声音答道,「在他独自一个人的时候。」

「那么」——带着一股要打架的劲儿——「你要是不见怪,我想我还是这样站着。」

「一点不见怪,」吴郑重地说,一面站起来;「既然如此,我们两个就都站着。」

有一刻,这两个人彼此量着对方,也拿自己同对方量着——吴是很客气的,可嘴角上伏着一丝薄薄的冷笑。格雷戈里摸出一支烟卷,笨手笨脚地点上,抽了一口,又丢下去,用脚踩了,吴耐心地等着,看着,那份在意的神气几乎叫人受宠。

「实在说,格雷戈里先生,」吴接着道,「我自己有些小小的偏见;你若在我坐着的时候站着,在我看来——也许是极没有道理的——那就不像是你出于对我的客气才站着,而像是要在我面前摆出一副带着威吓、甚至是压人的架势。」

有一刻,格雷戈里同自己厮杀起来。他火冒得很高,而懊丧比火还多。而他此刻也知道自己是全然摸不着底了。可他勉力撑着,要把自己管住。他是许过霍尔曼和他太太的——不出声地许过的——那是回答霍尔曼那一句恳切的话,和他太太转身要走时眼里的央求。而他要找着他儿子,或是找出他儿子的踪迹。

「吴先生,请坐罢,」他隔了一瞬说,一面躬身指了一把椅子。可吴自然听出了那过于周到的一躬和那假客气的请里的讥讽。可他也十分郑重地还了一躬,一面坐下,一面又说了一声「谢谢你」。

格雷戈里也坐下了;这一点小事上他都不敢自作主张,这一点小小的败绩叫他气闷,也添厚了他那一层越来越重的不自在。不过,他既然非坐不可,不论他乐意不乐意,总还可以照自己喜欢的样子坐——在自家的椅子上,在自家的洋行里,他要是不可以,就该死——他也就这样坐了。他把两只肘子断然放在写字台上,下巴稳稳地架在指节上,拿一双死死的、要打架的眼睛对着吴,脸气冲冲地往前探着。

吴安安静静地看着这英国人。

「好,吴先生,你到底在搞什么鬼?」格雷戈里说得不响,可极干脆,而且把身子又往桌子那边探过去些。

吴不慌不忙,这才和和气气地答道:「你可以把你的问话再说一遍么?」

「我想你听得够清楚了。」

「清楚得很,谢谢你——清楚得很。极听得见。不过我想,你也许乐意得这个机会,把自己的意思说得略略客气些。」

「我不是来谈什么礼数的,」格雷戈里冲口道。「你也看得出,桌上并没有你们惯有的茶——也没有威士忌苏打——也没有雪茄。」他是个太好的生意人,不会不知道:这场会面才开头,他已经在失地了;可他的手段不够高,心里又乱得太过,遮不住自己因这桩不愿知道的事而起的怒气。

「谢谢你,」吴懒懒地答道,而且带着好好的脾气,「我不抽烟」——这话并不很确。他在家里是抽水烟的。他同南屏这样抽过一千回了。「我从不喝威士忌,而我下贱得宁愿喝我们中国法子泡的茶。不过,照你说的,我也看出来了,这并不是——一个讲礼数的场合。」

「话虽如此,」格雷戈里厉声道,「我要我那问话的一个答复。」

「那问话是——」那中国人温和地问,可他眼里有一道窄窄的、不屑的笑光。

「我的问话,」格雷戈里几乎是打雷了,「是——『吴先生,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请说得明确些罢,」吴冷冷地说。

「我正打算说得明确,」那边尖声答道。「现在请你极仔细地听我说。」

「我全神听着。」一个极蠢的听客,也许会把那位大人声音里的柔顺当作恭顺。格雷戈里没有犯这个错。

「我这番话要先说一句在前头,」他带着警告的意思说,「我这人素来有个名声:是个极好的朋友——却是个危险的仇人。」

「这谁能疑?」吴低声说,一面佩服地躬了躬身。

「吴先生,谁敢同我作对,谁就是个莽撞的人。你知道我对付这种人的法子么?」

「我一想他的下场就发抖。可我从不莽撞。」吴这会儿的声音是真恭顺了——因为再没有一种假装能装得这样好。

「先生,我碾碎他——毫不留情地碾碎他。」

「听大人物讲他们的法子,」——朝格雷戈里半看了一眼——「总是有趣的。」

「我把这些事告诉你,是当个警告。」那英国人说得有些摸不着落脚处;他的恼气在往上长。

「警告?」吴把他那两道秀气的眉毛秀气地一抬。「真的么」——他叹了一口气——「我几乎不敢跟着你的话往下想了。」

「我的意思,我想已经够清楚的了。」

「对你自己,那自然;可对我这有限的脑子——可否求你说得略略明白些。」

「我就说。我来问你一句明白话。吴先生,你是我的朋友,还是我的仇人?」

吴公然笑了,声音里带着一点拖腔答道:「这一样我可敢望么?那一样我又岂敢冒认?灯草的微光能同太阳称朋友么?山涧的水能向大海宣战么?」

「哦,是了,是了!你这话说得真圆!」格雷戈里疲倦地往椅背上一倒,他是真疲倦了。

「『说得圆』不是一句很中听的话,格雷戈里先生,」吴静静地说,可那口气里有一股干脆的不受。

「是你叫我说明白话的。」

「可没有叫你说粗话。我不使粗,也不受粗。那么此刻我可以问一句:我这凭空想出来的敌意,是怎么显出来的呢?」

「显在好几样事上,」格雷戈里带点冷笑答道。

「可否请你举出『一样』?」吴又完全和气了。

「你一定知道,」那一位告诉他,「我这家洋行近来接连遭了一串颇不寻常的挫折。」

「听说你近来有些不顺,我很难过」——吴说得很同情。

「我是决意要叫这些烦恼停住的」——罗伯特·格雷戈里执拗地说。

「可便是格雷戈里先生,」那中国人怅怅地说,「也难望号令得了天命的运作罢。」

「可这究竟是天命的运作,」——格雷戈里又气冲冲地往桌子那边探过去,那颗子弹似的头往前探着——「还是吴先生的运作?」

吴不响地看了他一会儿。随后说:「你总是说笑罢?」

「我对你的底细,知道得差不多同你自己知道的一样多」——格雷戈里的声音同他的话一样蛮。

「你何尝不该知道?」吴爽快地答道。「我这一生是一本翻开的书。走过的人都读得。」

「可有一样我不知道!」

「真有么?」

「你的目的。你看,我是说得坦白的——我把牌都摊在桌上了。你的用意是什么?你要什么?来罢,吴先生,我是愿意同你友好相处的。」

「你真客气,」吴说得含着机锋。

格雷戈里不耐烦地一动手,那只镜框便倒在两人之间。那中国人把它拾起来——「这是格雷戈里太太么?」他客气地问。

「是我们的女儿。」这英国父亲咬了咬嘴唇。他已经断定,同这个对手再把争执逼下去,就是把自己逼到败局里去。可他硬着心把自己按住了,按得很有英雄气。看见希尔达的照片在吴那只中国的手里,看见吴那双中国的眼睛落在希尔达的脸上,叫他发狂。有二十个欧洲人从他写字台上拿起过这张照片,这样托着,佩服地评过几句——她父亲还高兴得很。吴只躬了一躬,静静地把它放回去,脸朝着格雷戈里——而格雷戈里恨得手痒,想掐死他。

倘使罗伯特·格雷戈里知道他儿子毁了那中国姑娘——一个出身比希尔达更文雅、教养比希尔达更柔婉的姑娘——他也不会把巴兹尔那桩罪过看作不可恕的大恶。「混账透了!」大概就是他的全部责备。可这个中国人——据他所知,也是一个做父亲的人;而且就他所知而论,未必不同他自己一样身子干净、心思正派——竟把希尔达的照片拿在手里,静静地看,这在格雷戈里看来是可憎的,叫他从心里往上泛恶。

吴李昌把那一位看得明明白白;而他对这个人、对这个人那狭隘的糊涂,一样地不放在心上,只冷冷地把身子挺直了,因为他知道罗伯特·格雷戈里所不知道的事,而他此刻想着的是南屏——他最后一次俯看她时的样子:在他屋里的地上堆着、倒着,作最后的偿。

可是,一半出于家教的本能,一半出于十分的不在意,他放回那照片时,对它没有置一词,既不奉承,也不赞赏。可他朝那一位道贺似地低了低头,说:「啊!是的。格雷戈里小姐叫我有些——有些——想起一个我从前认得的人。大概是我多年前住在英国时见过的一位英国女士。格雷戈里太太与你的小姐那样赏光到我那座寒园——赏光看我的女儿——我那时不在家,很是抱憾。」

他并不佩服希尔达那张照片,而要装出一份他并不觉得的赏识,又太麻烦。他觉得她那身衣裳,或者说那没有多少衣裳,是可厌的;正如他当年在波特兰坊做孩子时,觉得那些「尊贵」(而且确确实实「正派」)的英国太太小姐们袒胸露肩的装束可恶一样。而他那一副中国人的眼光(好的也罢,坏的也罢),是断不会把南屏的照片摆在自己的洋行里,让随便上门的客人、让只是生意上的熟人去端详去评论的。他是把自己的女儿杀了的——就是这个此刻自自在在坐在那里、镇定而不动声色的人;杀了还不到一个礼拜,而无论醒着睡着,他没有后悔过——连一瞬也没有。可他们把那曾是他唯一的孩子的抬起来时,他在她衣下寻着了一粒香珠,此刻正稳稳收在他内里的口袋。他摸得着它在那里。

「友好相处么,格雷戈里先生?」吴接住那断了的线头说。「你们西洋人真是宽宏大量。『友好』这件事,照例总是出于两样里的一样:或是望着好处,或是出于——怕。」

「你别同我耍花样,吴『先生』,」格雷戈里火冲冲地说,一面站起来,在那间长屋里踱来踱去——脸上凝起一种难看而决绝的神色——「这样绕圈子,我是再不要了。先说第一件,」——他把自己管得略好了些:这里关着的事太重大了——「吴先生,先说第一件:我儿子的离奇失踪,只是近来落到我头上的那一长串没法解释的祸事里的一件,而这一串祸事,我是要个说法的。」

「那何不向说得明白的人去求这说法呢?」

「要说得明白,再没有比你更能的,」那英国人凶狠地朝这中国人一旋过身来。「吴先生,这一切背后是什么?你玩的是什么把戏?你为什么把你那阴毒的心思都用到我和我家人身上来?我们做了什么,叫你干起这一桩桩的事来——绑人——凿船——在外头那些苦力里头放火——还有那一切别的?」

吴看了看表,把表放回口袋,拿起帽子,从容地站起来。「格雷戈里先生,」他冷冷地说,「我的工夫是有一定的价的。你们西洋人说,工夫就是钱。好,我从不糟蹋工夫——虽然我也从不慌忙。请恕我要向你道一声午安了。」

「别这么快,吴先生,」那位船商凶猛地说,一面把自己挤在吴与门之间。「我的工夫也宝贵;可为了得着我那问话的答复,该花多少我就花多少。我这颗倔强的英国脑袋里扎下了一个断定:我要知道的事——我也一定要知道的事——你清清楚楚是知道的。我把你弄到这里来,就为这个——叫你把我要知道的事告诉我。而且,老天在上,你出这间屋子之前非说不可。我知道你抓得着我儿子——死的也好,活的也好。我知道你抓得着——老天在上!我知道你抓得着——」

「你抓得着他么?」

「我?不!不!」那英国父亲几乎是哭着说出这几个字的,一面往后退。

「那么,等你抓得着的时候——」

「可你要是不叫我满意,我倒抓得着你——」

「我想格雷戈里先生不至于做这桩——不检点的事,」吴说得意味深长。

接着是一阵苦涩的沉默。格雷戈里打破它时,声音是抖的;他动心得很。「你在毁我的生意,」他喊道,「你像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我头上。」

「那把剑也许是两面有刃的,格雷戈里先生,」吴静静地说。「拿一面去伤仇人的人,往往被另一面割着自己。剑,」他又添了一句,一面踱到窗边去,「不是我的兵器。」

罗伯特·格雷戈里偷偷退到门边,右手在口袋里摸索着。吴转身要走,看见他的脸在抽动。

吴李昌原没有一丝要宽放这另一个父亲——巴兹尔·格雷戈里的父亲——的意思;可他这会儿替他难过了;这一点不妨记下来——算是对种族比较之学的一点微薄贡献。

吴朝那扇被格雷戈里堵着的门走过去。「那么此刻,请你让我过去——」

于是罗伯特·格雷戈里把他那支左轮手枪塞到吴李昌的脸前。

那中国人朝那亮晶晶的枪口里看了看。他笑了。「啊!我看出来了,是一支韦伯利。牌子极好。我自己也拿这种枪打出过极好的成绩。」

第二十八章

有了头绪

格雷戈里被对方那份从容逼得几乎按不住了,做了个威胁的手势。于是那股火便猝然烧了出来——那是在东方人最平静的外表底下终年闷着的凶狠的怒气,一点极细的火星一碰就着,立刻能把一个和平、肯依顺的土人变成一座又喷又嘶的人形火山。

「你这蠢材!你这白眼的糊涂虫,你这戴绿帽子的羊子!」吴李昌吠着说,「你以为我怕你那亮晶晶的枪筒么?你这英国的呆子!我只要略略做个记号」——他朝窗子一指——「那些苦力就会像一群鬼一样涌进这屋里来。」

「是啊,可你得先去见鬼,」格雷戈里狠狠地说,手枪仍旧端得极准,「好去同你那些该死的祖宗团圆。」

吴的喉咙里纠着、咕噜着一种声音,可怕得像疯狗临死时的喘息;他眼里窜起一道恶鬼似的光——那双眼睛窄下去,窄成了两条缝。可他几乎立刻又把自己管住了——仍旧怒,却是冷冷地怒,又恢复了那份不动声色。「我得先去见鬼?」那压得很低的声音里带着咆哮,也带着讥笑。「那么我们就可以换个地方把这场有趣的谈话接着谈下去了!算了,算了!把你的玩具收回你口袋里去。你若非要照这个路子把这出戏演完(不过我想你不会),那么请相信我,这里不是演它的戏台。再说你是知道我住在哪里的。我还听说,前几天你也掰过我那不成敬意的饭、也赏过它的脸。我这个人是容易找的。」

罗伯特·格雷戈里从容不迫地把手枪指住吴李昌的心口,也同样从容不迫地说:「吴先生,请坐。」

吴朝那指着自己的枪口客客气气地点了点头,像是谢它相邀。「乐意从命,」他说着,不紧不慢地退回自己的椅子那边去。格雷戈里一面满腹风雨地盯着吴,一面也走向自己的椅子。只有极短的一瞬,他的背朝着吴;可这薄薄的一丝工夫,已经够那中国人从口袋里抽出一支手枪,掩在手心与柞绸褂子的宽袖里。格雷戈里把椅子重重地一拖,那一声不耐烦的响动遮住了吴把枪轮咔地拨开的声音。

两个人坐着,面对着面,默在一种难看的静里;厌恶与挑战在两张脸上表达得极不相同,可两张脸上都表达出来了。他们相隔之远,论门第与教养比论种族还要远些。吴那份安详是可怕的,他的静既是威胁,又是嘲弄;而格雷戈里那越来越重的慌乱,若不是起因太可怜,倒还有点滑稽。

「格雷戈里先生,我看出来,」吴李昌和气地说,「你那玩具还握在手里;请不要再握着了。我并不怕它,可它在那里,含着的意思有些咄咄逼人,也有些失礼。至少让我们假装,」他懒懒地添道,「我们是两位绅士。」

这一句讥讽戳进去了。格雷戈里缩了一下,气闷地迟疑了一会儿,把手枪放在膝上,藏在写字台底下。

「那么好,吴先生——」他开口道。

「等一等,」吴打断他。「恕我似乎太苛细,可我想那支手枪是装了子弹的。」

「装了——每一膛都装了,」那一位顶了一句。

「那么,」这位大人说得那样漫不经心,几乎成了拖腔,可他的声音是蜜一样的,「倘使我们要谈出一个和气的了结,我想,出于礼貌——我们中国人把礼貌看得这样傻重——我宁愿不觉得自己是在炮口底下商量事情,姑且这么说。枪尽管留着,不过请你行个好,把子弹取出来。」

格雷戈里挪动着身子,慌慌地犹豫。

「不过是为着彼此有点诚意,」吴劝得极圆和。「你晓得,那东西是会走火的——纯粹出于意外。」他伸手过写字台,掌心朝上。

格雷戈里古怪地、窘窘地看着那只张开的手掌,随后又不安地朝窗子那边望了一眼。接着他耸一耸肩,想把话说得满不在意,道了一声「有何不可?」便举起手枪,一抖,子弹便落在写字台上。

「谢谢,」吴说得十分亲热。「这就叫那场有趣的谈话容易得多了。」他动手轻轻地玩起那些子弹来,抛起又接住,像手指灵便的孩子抓子儿一样;格雷戈里看着那只又巧又有筋力的黄手,看得入了神。「一——二——三——四——五——造得真精致的小东西,可不是么?」吴的声音像鸽子一样柔。「现在我们可以公公平平地开场了。格雷戈里先生,请从你刚才打住的地方接着说下去。」一只黄手不经意地落到桌子底下吴的膝上去,两颗子弹捏在那灵巧的指头里。「不过请不要再说出什么对我祖宗不敬的话来。」他俯身靠在写字台上,这时两只手都在台下,那支手枪已经从袖子里滑了出来。「你说出那句冒犯的话,我并不误解——那不过是门第与教养有别的一个记号。可是不要再说,」他笑着添了一句,「也不要用任何别的说法提到我的祖宗」——子弹已经上了他的枪膛,格雷戈里正把那支空了的家伙气恼地往抽斗里塞。「我想你刚才问我:关于你儿子的失踪,关于近来——我听了很抱歉——落到你头上的某些商务上的祸患,我知道些什么。好,我要对你完全直说——完完全全地直说,格雷戈里先生,完完全全地直说。我什么也不隐瞒。」那两只黄手悄悄地滑上桌面来。「而我要说的第一桩是」——那枪筒往前一送——「看看这个!」

罗伯特·格雷戈里跳起来,骂了半声便咽住了,一只手抽抽地伸向写字台上的铃。「啊,不行!」吴说,「不要动,不然它要纯粹出于意外地走火了。」格雷戈里移出吴的枪口所指,鬼鬼祟祟地做了个愚蠢的举动,想去按铃。吴立刻又把他瞄住,仍旧笑着。「我说了,不要动!坐下!坐下,格雷戈里!」

罗伯特·格雷戈里便极慢地坐下了——他这一依顺,一半出于怕,一半出于输了,还有一点,是出于被一个比他更大、更有手段的人慑住了似的那种屈服。接着他猛然把抽斗拉开,去看自己那支手枪。

「不是,」吴告诉他,「不是什么戏法。这不是你的手枪,不过是一模一样的——」

「那是我儿子的手枪。我认得。是我自己给他的。好了,你这该死的东西,我有头绪了!」

第二十九章

你可愿去看沈宫雅么?

「说得很对,」吴李昌十分亲切地说。「这是——或者说,曾经是——你儿子的东西。你儿子从我园里走了之后,我的仆人在园里拾着的。我本打算给自己一桩快事,亲自把它交还给你」——这句是千真万确的——「不过我可没有料到会用这么一种——有趣的方式交还。现在请你按铃」——他的声音忽然硬了起来,仍旧低而随便,却添了一种敲击似的调子,话也说得快了,「有人应铃进来,你只对进来的那个人说:『请格雷戈里太太到这边来一趟。』别的什么也不要做,什么也不要说。因为」——那声音又柔得极好听了——「倘使你要叫人留意这个,或是留意那一类的东西,我这只手也许就怕得抖起来,抖得它走了火,那可就太荒唐了——还是用你自己的一颗子弹!请按铃。」

吴提起他妻子,罗伯特·格雷戈里便直挺挺地立起了身子。「你找格雷戈里太太做什么?」

「我也许只是想给她看看:她的丈夫不肯同我讲道理,偏要仗势压我、吓我,那是何等的傻。不过我还有一句话,是我应许了我女儿,要替她带给你太太的。凑巧在这里见着格雷戈里太太,倒叫我想起来了;在这里交代,比到你们旅馆去拜访方便些」——格雷戈里的眼里烧起火来——「大概于这位太太也一样便当。另外还有一句话——不过不那么要紧——是我的亲戚沈夫人托的。」(格雷戈里简短地哼了一声。)「按铃!」

「你自己——按,」这英国人困在壁角里,闷闷地说。

「在别人的事务所里,这样的放肆我是做梦也不敢的。你会按的」——那枪筒意味深长地重新指了过来。「格雷戈里先生,你现在就按。」

罗伯特·格雷戈里按下写字台上的铃钮,重重地往椅背上一靠,吐出一口不痛快的气,输了。

默里进来的时候,吴挪动身子,挪得那账房看不见那支依旧瞄着格雷戈里的小手枪。「默里,」他的主人疲乏地说,「请格雷戈里太太到这边来一趟。」接着他喘不过气似地抢着说起法国话来:「这个该死的中国人把我——」

吴却得意地一笑,把他打断了:「哦!这个该死的中国人法国话懂得透熟。而且我常听英国人把法国话念得同你念的差不多。默里先生,你也通几种外国话么?」他随口换了葡萄牙话:「语言的天赋是一桩有用的天赋——在五方杂处的大都会里,它的价值极高!」

可怜的默里站着发呆,全然不知该怎么办。吴便和气地转向格雷戈里先生说:「请你把吩咐再说一遍,默里先生好像不十分明白。」

格雷戈里立刻说了——破了,败了——用一种他的账房从那两片薄嘴唇里从没有听见过的、挨了鞭子似的腔调:「请格雷戈里太太到这里来。」

那个硬心肠的小个子,确实是破了、败了,而他自己也知道。这位中国剑客并没有怎样大举突刺,可他用一种比任何暴风雨都更残忍的和缓,一种在这样的局面下单凭欧洲人的神经万万斗不过的温文的执拗,把对手逼到了膝下;慢慢地、巧巧地,把他磨尽了。他的手段同他的下手处,几乎一贯地是天鹅绒的;可那包着爪子的天鹅绒皮毛底下,无情的利爪已经抓着了这英国对手,把他撕开、豁开。

罗伯特·格雷戈里倒了,完了。

「现在,」门在默里身后合上,吴换了一种调子,说得又快又利落,「我要把事情向格雷戈里太太说开了——倘使你许的话。」

「你偏要在我妻子面前羞辱我,是为着什么?」格雷戈里凄凄地问。

吴笑了。「不过是一个『中国佬』心里的——幽默,姑且这么说罢。」他懒懒地把那支韦伯利滑进袖子里去。

弗洛伦斯·格雷戈里急切地进来了。这位大人在国际金融上的要紧地位,她知道得比她丈夫还少;可她对吴李昌本人的分量,估量得比格雷戈里清楚得多。阿旺点拨过她——哪怕只点拨了一两句;而她自己又有女人那一份又细又醒的直觉。

吴立刻站了起来,恭恭敬敬地朝她迎上一步。她一站住,他也站住了。她站了一会儿,疑惑地从这一个看到那一个,随后把那双焦心的眼睛定在吴身上,两个人便静静地彼此端量着。

这一回倒是英国人的眼睛快些。也许女人的本分同做母亲的本分合起来,就压得过种族上任何一样、每一样的优长。也许他看她的那一眼,比她看他的那一眼要随便得多。也许是她那极度的焦心把她的眼睛磨利了。总之,他们这样对看的时候,她几乎认出他来了,而他对她却并没有这样的经验。有一刹那她心里糊涂地颤向「什么时候?在哪里?」;再过片刻,或者她心里不这样翻腾,她那半醒的记忆也许就接上了一根断了的线,想起一个忘掉的旧识;可吴开了口,而在她那焦心的紧张里,这机会便过去了。

「格雷戈里太太,」吴李昌恭谨地鞠了一躬,又走近些,开口道,「我不得不请你来,很是抱歉;不过在我解说之前,可否请你把这件家伙从我手里接过去?你看」——他轻轻地笑了一笑——「我把它递给你的时候,枪筒是朝着我自己胸口的——不过」——这一句他说得平静而着重——「不要把它交给你丈夫。」他指格雷戈里的时候,对他直直地看了一眼。「我信得过你的体面。」他把那支手枪朝她递过去,又鞠了一躬。

她诧异地接过来,就那样握着。她不是那种对兵器怕得过分的女人,可也不是那种偏要摆弄兵器的女人。她从没有打过猎,也从没有练过手枪(希尔达两样都做过)。平日里弗洛伦斯·格雷戈里是会推辞不肯拿一支手枪的。可这一支她接了,而且握得很稳——诧异,却不怕。她为她的孩子正怕到了极处,心里再没有余地容那些琐小的、关乎自己身子的忌讳。

「这——这都是怎么一回事?」她懊丧地说。「罗伯特,你做了什么?」

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才答她:「吴先生在——一桩小小的交涉上,倒把我算过去了。」

「哦!请原谅,请原谅,」吴和气地驳他。「是你自己把自己算过去了。我们可以坐下么?」他问弗洛伦斯·格雷戈里;她坐下的时候,他把一张椅子拉到便于同她说话的地方,也便于毫无阻碍地看住格雷戈里。「我今天到这里来,」他温文地接着说,「是应你丈夫之邀,为一桩极要紧的事。」

那女人赶紧朝他俯过身去,两只手在膝上绞着。「是——是——我儿子,」她急切地说起来。

「究竟是什么事,」吴从容地说下去,「他并没有讲。你儿子失踪的事,我自然是知道的——香港人人都知道——所以我猜想,你丈夫也许是要求我:凡我在同乡中间或许有的势力,都使出来帮你们寻——」

「是——是,」她说,「只要你肯!」

「肯!」格雷戈里咕哝道,「他什么都知道。」

「——帮你们寻,」吴和和气气地又说了一遍。「可他接待我的样子,却出奇地不像一个要——求人情的人。」

「人情!」格雷戈里按不住,一下子烧起来,「我可以告诉你,我并不打算求什么人情。」

他妻子朝他投去一瞥,不容他再说;可吴并不理他,只接着说:

「到末了,格雷戈里太太,他拿一支手枪对准了我,简直是把我当囚犯一样扣住了。」

「是啊,」格雷戈里恶声道,「还是用了一条诡计,像你这种奸狡的性情的人才——」

吴李昌谦谦地笑了。「格雷戈里太太,你听他说!我要保住自己的性命,这就算奸狡。他借着一个幌子把我哄到这里来,倒不算奸狡——」

「幌子他妈的!」格雷戈里嚷了起来,这时已经不能自主,站起来走到窗前去。他的脸在抽动。他站着朝外看码头边那沸腾的人群,可他究竟看见了没有,很难说。

「你看,」吴和缓地说,「你丈夫就是用这样古怪的法子来求我相助、求我体恤的。」

弗洛伦斯·格雷戈里低下了头。

吴把椅子朝她那边挪了一寸。格雷戈里听见声音也没有回头。那中国人把声音又放低些,他话里那份体恤听着极像是真的:「而你做母亲的这一片天然的焦心——」他意味深长地顿住了;那母亲便抬眼望他,又急切,又感激。他回她一个长长的、直直的注视——那一眼里有敬重,也有友谊。过了一会儿,她猛然站起来,走到窗前去。

「罗伯特!」

他不答。她碰了碰他的肩膀。他不理。「让我同吴先生谈!求你了!」可她的口气是命令的。

那中国人脸上掠过一个笑,一道得胜的光。「你么,格雷戈里太太?」他说着,恰恰朝她迈了一步——她起身时他也起了身——「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对付他这种人,得用男人的手段!」格雷戈里不回头,粗声道。

「可是这手段到了你手里,好像也不怎么管用,是不是?罗伯特,」她恳求得更切了,「我要寻着我的孩子!让我试一试——照我的法子。」

「我叫阿旺到你这里来,」他勉勉强强地答了一句,便讪讪地蹭出房去了。他连吴也不再看一眼——吴也几乎不看他。

门一合上,吴便和善地问:「格雷戈里太太,阿旺又是谁?」

「我的仆人,」她告诉他。

「你的奶妈?可是我并不要通事,」他笑道。

「她难得离开我。」

「谁舍得离开你呢?」他说着略略鞠了一躬。

阿旺悄无声息地进了屋。

「那么,吴先生,」那女人恳切地问,声音又低又紧,「你肯帮我们么?」

「帮你,若是我帮得来的话——不过——我还不敢说——」他住了口,朝格雷戈里太太做了个探询的小手势,那意思是说:「你打算就让她站在那里么?」原来阿旺已经一步一步地穿过屋子,走到紧紧靠着他肘边站住了。

「阿旺,等着,」女主人对她说,一面朝门那边摆了摆头。阿旺便退回去,退得同她来时一样静,就在门里头等着,不动,脸上也没有神色。可她的眼睛一瞬也不曾、一次也不曾离开吴李昌。一个在首演之夜看戏的剧评家,也不能看得更细、听得更周到,而那神气又更像是毫不在意。

阿旺同这位大人是不相配的对手,可比他同罗伯特·格雷戈里那一对要相配些。

格雷戈里太太一点工夫也不花在客套上。她忘了他是个生人。他是男人、她是女人,这她忘了;她是英国人、他是中国人,这她也忘了。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桩记挂——巴兹尔。「哦!吴先生,」她立刻央求起来——也是催促起来——「你若帮得了我们,哪怕只给我们出个主意,告诉我们怎样向土人去求、怎样出一笔赏格最好——」

「啊!」吴和缓地插了一句,「为着你的缘故,格雷戈里太太——为着你是他的母亲——我是情愿多出力的。」他拿起帽子,朝门那边走去。阿旺却不费事挪开——她知道他还不走。可弗洛伦斯·格雷戈里不知道——她跟了他一步。吴极其客气地对她鞠了一躬,像是在把眼前的局面细想一遍,说道:「好,我们总还要再见面的。」

「哦!我盼着能再见,吴先生。可现在——每一刻都这样宝贵——」

「格雷戈里太太,我正在想,而且一刻也不会白费,这你可以信我。」

「我信,」她不由自主地说。

吴感激地低下头去——或者,也是为着遮一个笑——「不过我要斗胆占用那些宝贵的工夫里的两刻,向你求一件大情。」

「哦,什么都可以!」

「昨天有我家里的一位太太去拜访过你,就是沈夫人;她是我的亲戚,自从我妻子去世,她便替我女儿做了一个母亲——凡这件事所能替得的,她都替了。沈宫雅受着极大的屈辱,守着一种叫人受不住的孤寂——」

「我很抱歉,那天我出去了——」

「她见你不在家,心里很难过。格雷戈里太太,我可以向你求一点对沈夫人的好意么?」

「哦——当然——什么都可以。可是我能做什么呢?」

「能做的多着,」吴说。「我们本族的女眷把她摈弃在外了。太太,我在自己同胞里头是个有势力的人,可对于中国女人家的那些偏见,我却一分一毫也左右不得、软化不得。因为她是个寡妇,照我们这一族许多荒唐的规矩里头最荒唐的一条,她就该幽居独处,穿粗麻,过苦日子。格雷戈里太太,她是个很可亲的人,她渴想有几个朋友。你可愿去看沈宫雅么?」

「哦——自然——我很乐意。」

「这会给她开出许多道门来,因为格雷戈里先生的太太在香港的交际场里是有势力的。中国人家的门,我们两个人——照真正的意思说——都是开不动的。中国人的亲热,我既不够富,买不来给她,也不够强,夺不过来。可她若能时常同英国太太们往来走动,她的日子就不会这么沉闷了。」

「我极愿意。」

「早些——好么?」

「真的,好。自然,要等这一场可怕的焦心去了之后——」

「要我请你到九龙去同沈宫雅喝茶,于你是太残忍了。可我还是要请——不过也是为着你自己。是的,你若肯这样赏脸——沈见了会喜欢的——你是我的客人。」

「吴先生,我们已经去过了,」她有些凄然地说。「你记得,我最后一次见我儿子,就是在你府上,或者说,在你的园子里。他就是在那里离了我们——随后便不见了,干干净净,像被地吞了去一样。」

「而我们正要从那一点上着手查起——你同我——他的母亲,同一个有幸替她出力的中国人。我们要从那一刻把线头接起来——从你最后见着他的那一刻——从那一处地方——我自己的家。」

「可是你知道的,后来有人在这里——在香港——见过他?」

「我知道有人这么说,」吴的回答像在断案。「这话也许真,也许不真;我们要从头上起手——到末了把真相查出来。这一桩我至少可以应许你。」

「哦!你应许?」她几乎哭出来。

「我有把握。」

「那么我们什么时候来?倘使非来不可。」

「『非来不可』,」这人谦谦地推辞这四个字。「我亲爱的格雷戈里太太,凡关于你的事,我是不用这样的字的。我只是向你指出一点,而且我盼望指得尽量委婉:除了你这一趟拜访对一个境遇有些可怜的中国女人实在是一桩天大的好意之外,还有——还有我今天下午到这里来的——这些情形,叫这里实在不算一个——一个合宜的地方——说真的,我信你会明白:我是巴不得赶紧走出这间屋子——而且忘掉——凡这样的事所能忘掉的——」

「是——是!」格雷戈里太太懊悔地插嘴道,「我的确明白。我真是羞得很——」

吴把这话挥开了,随后忽然动了真情,发作起来——这一手做得极漂亮,连阿旺听着也几乎信是真的——「我真不懂,为什么有些欧洲人——罗伯特·格雷戈里先生同别的一些人——竟以为天上的上帝造出中国这一族来是犯了罪过?你们到这里来,收我们几百年播种所结的庄稼,一面靠我们的勤劳养肥了自己,一面又侮辱我们;教我们里头那些糊涂人去吮那罂粟、吸那罂粟的烟,它叫你们发了财,你们却为此责罚我们;你们靠它向印度抽税,却给这件恶习打上『中国』的印记——你们待我们,比威尼斯那些水蛭似的浮浪子弟待他们所榨取、所劫夺的犹太人还要坏一千倍——那些威尼斯的下流人至少是在自己的国里,你们却是在我们的国里。太太,我告诉你:一个中国人也有眼睛,有手,有五脏,有身量,有知觉,有情爱——是的,有情爱——有血气;吃的是一样的饭食,伤他的是一样的兵器,害他的是一样的疾病,治他的是一样的方药,暖他凉他的是一样的冬夏,同你们英国的基督徒一模一样!你们刺我们,我们也流血。你们逗我们,我们也笑。你们毒我们,我们也死。你们冤我们,难道我们不报?因为忍受并不是我们这一个大族的记号。哦!亲爱的太太,请你恕我,」他那先前像摇天撼地的狂风一般的声音,这时变得抱歉、柔和而谦卑了。「恕我——不是你——我说的不是你。格雷戈里太太,」他极诚恳地说,「我一定帮你——尽我的力帮你,寻着你的孩子。而我是有势力的。可是,格雷戈里太太,我不帮你丈夫。也不能让他得着那一份称心:晓得巴兹尔·格雷戈里先生能还到你手里,是我出的力。」

「哦!我不怪你,」巴兹尔·格雷戈里的母亲说。她的眼里满是泪。

「谢谢你,」吴轻轻地说。「我要帮你寻着你的儿子。我誓于此。信我——我不会落空的。」

「我信。」

吴低下头去。

「还请你尽力相信:我显得这样小气,我自己也极抱憾;可是格雷戈里太太,老实说,我同你丈夫倘使再见面,哪怕有你在旁边约束着,他那古怪的敌意,他对我那异乎寻常的成见,他那套关于一个欧洲人可以用什么话对一个中国绅士说——倘使我可以这样自称的话——的奇怪见解,恐怕都会引得我把这整桩事撒手不管。总而言之,凡属格雷戈里先生的地方,我不能再进;而他也叫我没法请他到我家里去,或是在我家里接待他。不过你若肯这样赏我的脸,赏我的亲戚沈宫雅、赏我女儿的脸——就把你的奶妈带着来」(他做了个手势指阿旺),「她有一张忠心的脸,我信你可以托她不把这一趟拜访说出去——而且,」他低声添道,「我帮你帮到哪一步,她也不必知道。不过这些,自然都由你斟酌。我所求的只有一件:请你应许我,格雷戈里先生永远不可知道你儿子是一个『该死的中国佬』还给你的;你应许了我这一件,那么——」

她低下头去。

「——那么我应许你:你儿子若不在几个钟头之内还到你手里,决不是我的过失。」

「那么你是知道——」

「我什么也不知道,」吴李昌恳切地说,「格雷戈里太太,凡我所知道的,你自己都要知道——在九龙。」

「我什么时候可以来?」她央告道。

「明天,四点钟?我整个人都听你使唤——」

「明天?」她的声音在这两个字上断了。

「那么今晚?」他斟酌着看了一眼钟。「是的,工夫是短——不过我想我办得来。这中间我要替你尽力去张罗,我想我可以应许你:你从我那里走之前,你儿子就会给带到你面前来。那一场相见我看着会何等地欢喜,我能办成这一件又会何等地得意,我是说不出来的。」他说到最后几句,声音发颤了。她也几乎管不住自己的声音,才问得出:「什么时辰?」

「六点钟,还是六点半?这样还来得及做那一趟我极盼望的拜访——我女儿同她姑母也盼望——也来得及让你趁天还亮着回去,赶上换衣服吃晚饭。」

「回去——带着巴兹尔?」

吴李昌慈和地笑了。「我信——是带着——巴兹尔。」他念这名字,念得同她一样温柔,也同南屏念它时一样温柔。

「哦!吴先生!」那女人叫道,把两只手都朝他伸出来。他把她的手接住,郑重地俯下身去。

「哦!告诉我,」她央求道,两只手还在他手里,「吴先生,你想他是平安的、好好的么?」

「我毫不疑惑,」吴恳切地说。「而且这只是同那些扣住他的人讲条件的事。现在呢,」他用一种明快利落的调子说着,机警地转身朝门口走去——这一回阿旺让开了——「要办的事多得很,我已经把自己的体面押上了,决不在我的——应许上——落空——只要你不落空——」

「我落空!」那母亲说。「你应许我今晚就见得着我的孩子?」

「我应许!」

「哦!」她又不由自主地朝他走过去,伸出一只手。可他像是没有看见。

「六点钟见,」他鞠了一躬,便走了。

那女人在最近的一张椅子上坐下,轻轻地哭起来。阿旺赶忙挨过去,蜷在她脚边。「不行,不行,」那奶妈说,一面抓住女主人的手,攥着她的衣裳。「不行,不行,太太。不要去!不要去!」

第三十章

笑脸相迎

吴李昌再一次穿过洋行的院子,苦力们几乎要在他脚边伏倒;这一回他朝其中一两个丢下一句短短的、却并不难听的话。

他在格雷戈里一家那里待了好一阵,这一天仿佛正热到顶点;可他依旧像那场贴身的较量才开始时一样清爽、一样利落。然而那份紧张,他也是觉出来的——以一种更有弹性、更受激动的方式觉出来,他们却并没有觉出;因为巴兹尔同吴南屏的事,他是知道的。

可是「利落」同「清爽」这两个字,无论如何也安不到那位船商或他夫人身上,就是安到他们任何一位同伴身上也不合。罗伯特·格雷戈里正喝着一杯浓浓的威士忌苏打,而他也确实需要它;格雷戈里太太虽不那么失了神,却也够疲乏、够焦心的了。至于霍尔曼同他那几个忠心的同伴,正如坐针毡——既为他们的主人(他待人粗是粗,却可亲,并不是个刻薄的东家),也为那桩受了威胁的事业,那是他们真心而执拗地效忠着的。

这一天接连不断的挫败与一次又一次的僵局里,格雷戈里这一党人中间,也许汤姆·卡拉瑟斯同阿旺是最没有被摇乱的两个。阿旺是焦心的,可她并没有被什么意外之事撕扯过。轮船公司的生意,她知道得很少——在意得更少。可即便如此,对这整桩纠缠的局面,她的估量大概仅次于吴李昌,比旁的任何人都来得准。论先见,布拉德利同霍尔曼要排在后头;可他们两个谁也没有疑到——更说不上知道——吴那番恶毒的复仇究竟取了哪一条路,也不知道他同巴兹尔的母亲已经约下了会面。

汤姆·卡拉瑟斯是「万分」难过的,而且是真心难过。可他也不能全然不从这一切里得着些趣味。他生来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又只有二十四岁——他到中国来,一半是为着时时尝一口世事里那点辛辣的滋味,一半才是为着弄清他父亲并不怎么乐观地派给他的那门生意的种种细节。那间大行号眼看真要倒的破产局面,连叫他为难都做不到。他父亲是个极有钱的人(照英国人单论财富的算法),他自己又是独子。在汤姆·卡拉瑟斯眼里,格雷戈里先生的财产一分一毫也没有给希尔达添上什么可爱之处。

可是写字间里那股愁闷越来越磨人,暑气也是;罗伯特·格雷戈里那股神经上的烦躁也有点叫人受不住。所以希尔达一宣布她决意「回家去」,汤姆便痛痛快快地把公司的事体撂开,拿起了帽子。

希尔达看出,她在这里「缠着不走」,于她父亲一点好处也没有。而「缠着不走」正是她最不喜欢的一桩事。等她听说母亲一声不响地同阿旺溜走了,她便说了一句「真不够意思!」,也就预备照样走了。

罗伯特·格雷戈里几乎没有留意妻子的逃席——自然也没有因此见怪。生意上的翻腾并不随着天色的退去而退去,反倒更盛了。他那双疲乏而不稳的手满得要溢出来;到了晚饭时分(茶已经换成了又一杯威士忌苏打),他吩咐默里打电话给格雷戈里太太,说他那一夜要很晚才回家,或者索性不回去了。默里回报说,接电话的是希尔达,她答了一句「好的」。格雷戈里哼了一声算是听见了,心思全在别的事上,并不怎么在意。

弗洛伦斯·格雷戈里是个公道而和气的女主人,却不是个放纵的女主人。她也决不是那一类会去讨教、或是肯听用人出主意的女人。便是当年在牛津过那份俭省的家计的时候——那时她自己年纪轻,牧师住宅的钱袋又短,换了别的姑娘,处在那样的地位上,极容易被雇来的人那些「我要」同「我不要」一步一步暗暗地侵过来——她也实实在在是那所宅子的主母,对一切想要套近乎的事硬得像铁。那份天生的、光溜溜的门第上的硬气,并没有因为走了许多路、照了富足的太阳而软下来。她同阿旺在一处的头一刻钟起,她便吩咐得分明,而阿旺也一句话不说地遵了。这一个星期里,格雷戈里太太着实倚重她的奶妈,在这个同样做过母亲的中国女人身上,觉出了一点连希尔达也给不了她的体恤;可她丝毫没有把自己身为主母的权柄让给阿旺,也没有让两人之间那一段规矩的距离缩短半分。阿旺叫出「不好,不好,太太!不要去!」的时候——这是阿旺从来没有放过的一回肆——女主人几乎没有听见,也没有理;可等她们回到山顶上,奶妈又一次劝「不要去!」,格雷戈里太太便严严地止住了她,阿旺于是明白,再求下去是比白费还要坏的。要越过女主人去求别人——求希尔达小姐,求男主人,甚或求约翰·布拉德利——她心里从来没有起过这个念头。她只好一声不响地服了,单单壮着胆子可怜地问一句:「我跟去?太太带阿旺去?」

「自然带你去,」格雷戈里太太说,口气并不不和气。「他特特说了,叫我把你带上。」

那个「他」是谁,两人之间竟毫无疑义可言——这就分明说出:吴李昌已经把这两个女人的心思都攫住了,而且,至少把其中一个的想象也攫住了。

五点钟——这酷热的一天,热气还几乎没有退下去,希尔达同汤姆正在拉暗了的起坐间里吃冰、喝茶——格雷戈里太太同阿旺悄悄出了门,坐上下山的头一班车。到了平地(维多利亚城那一层层的台地上,所谓平地也只是这个样子),奶妈叫了两辆人力车,两人不声不响地一径到了水边。

她们没有坐渡船。有一只小艇在那里等着。那是阿旺打发人预先雇下的;她又特特留神,叫那两个车夫听见她告诉船家撑到哪里去——其实船家早已知道得清清楚楚。

随后她在女主人脚边坐下来等着。她能做的都做了。

小艇在汩汩的水里慢慢滑过去,苦力们一面撑一面哼着单调的号子。直到船底擦上岸,两个女人谁也没有说话。阿旺出奇地安静,连神经都为着伺候她的太太而屏住了,却又警醒着;那英国女人则觉得这是好几天来心里最静的时候——到底做上了一桩确实的事,她心上松快了些,对吴李昌的许诺也不无信心。

为着这一趟拜访,她特特地、而且颇为堂皇地打点了一番装饰;她心里可怜地急着要显出对那位中国太太的十分敬重——那位大人为着这位太太在人情上的体面,像是极为在意的。格雷戈里太太戴的首饰,比她白日里从来所戴的都多,想的是要敬重一位出在爱首饰爱到无以复加的中国种里的主人。连那只了不得的镯子——向来是留着上真正要紧的场面才戴的——也藏在她袖口的花边底下。

船底擦进粗砂的岸土里,格雷戈里太太抬起头来,为着到了而欢喜,信得过人家会怎样接待她,也信得过这一趟来得有理。

吴李昌其实不必费那么大的心去引他的猎物、去饵他的陷阱。礼俗于此刻的弗洛伦斯·格雷戈里已经不存在了,惧怕也不存在。巴兹尔同巴兹尔的危难,使她再无余心、再无余念去管那些小事。这一步是安是险,她想得同它合礼不合礼一样少。然而即便她知道,自己应吴之召到九龙来,是像实际上那样、像阿旺所觉出的那样险,她也照样会来,照样毫不退缩——为着巴兹尔。吴李昌那些诱饵全是白撒的。他也原不必把可怜的沈宫雅当作王牌来打。

那位守寡的大家太太正糊涂得很,心里也几乎同样不安。从前她回家来,从没有一回不是吴南屏迎上来的。而吴南屏的消息,她一点也打听不着。她问什么,仆人们都像聋了。可敬的老爷到了他可敬的时候,自会把一切告诉他可敬的本家太太,叫她称心。对他们,他下过不许开口的令。

娄松她见不着;那是禁的——暂时禁着。吴李昌她也几乎见不着;就是见着了,她也不敢问他。他打发她到山顶上夷人的旅馆去拜一位英国太太,她便去了,臊得半死,还带了一份极体面的花作礼。那位太太出去了——这一点那位大人几乎是算准了的——沈宫雅便催着仆人尽快抬她回家,又烧了二十来根谢恩的香。

今日她要在自家门上亲迎这同一位太太,这也是一桩心事,可压在她身上要轻些。这里是她的家,周围是她惯用的仆人,在一位洋客人这前所未有的面前,该做什么、该怎样自处,她多少还有个数。她坐在自己房里吃香渍的姜同浇了酸凝奶油的鹌鹑,等着门上来请;心里想着吴南屏,比想自己眼前这一场交际上的难关要多得多。

两样都很好:姜嵌在玫瑰花瓣做的冻子里;鹌鹑热得烫人,埋在厚厚的冰凉的酱里。她很紧张,却也带几分迟钝的随命,勤勤地动着那双细巧的筷子,一会儿探进那只青花南京瓷罐里取香渍的果脯,一会儿探进那只银碟里——碟中那滚烫喷香的鹌鹑,冰凉的奶油凉它不下来;那酸奶油又太冷,被鹌鹑也热不到温。

刚到六点,门上来请了。她略略叹了一声,把一小碗碧绿的茶一口咽下,便几乎是满有把握地碎步出去,给这位大人新近一时兴起要请的太太做主人。她自己心里有点没着落,却欢欢喜喜而且得意地信定:吴李昌做不出错事,更不会走错一步。她走得那样小步而古怪,是因为她的脚极小——沈宫雅没有半点满洲血统可攀,她的父亲与夫主也不是什么走过世界的怪人,所以她不像吴南屏,她的脚是好好地缠过的。因为是寡妇,她不施脂粉。可她的衣裳艳到不能再艳:真是一身华彩。

那英国女人到门上的时候,她正立在门口笑着,左右各站着仆人。格雷戈里太太伸出手来,她便热络地接住,咯咯地笑,把那只手贴到自己脸上,又咕噜咕噜说了一句听着像意大利话、其实不是的话,随后拉着客人沿小路往吴李昌的门槛那边走。

两个女人手牵着手走,阿旺紧跟在后面,手里捧着一只玳瑁的名片匣。忧急与煎熬使巴兹尔的母亲忘了那些落在她自己身上的礼俗,却也叫她格外小心,唯恐有一丝得罪人、有一分看轻人的样子。她不会忘了留下三张名片——她自己同希尔达的,吴家内眷每位一张。

人家这样接她,叫她心里有了底。这小小的人儿极亲热;吴先生把她安排在门上等候,也是一番好意;这里的事,连最小的细节都是他做主的,这一点她是毫不怀疑的。她心里揣度着:吴小姐该在哪一处出来,还有那位有趣的、鸽子似的圆胖的本家太太。

她们沿着曲折的小径走,穿过那些可爱而精巧的园子(不是吴南屏的园子),手牵着手一直走到门口。沈宫雅一路用她那好听而悦耳的官话絮絮不绝地说,客人也时时和气地答一两句。两人谁也不懂对方说的一个字,而且永远也不会懂;沈宫雅觉得这事可笑得要命——便尖尖脆脆、像银铃似地大笑起来。

日色还很亮。花从每一道石沿、每一个角落里探出身来,像在和善地迎客。阿旺真是荒唐得可笑!

而阿旺挨得越来越近,一刻比一刻更怕。

到了门口,沈宫雅轻轻把手抽开,碎步退后一步,笑着做个手势,请格雷戈里太太先进去。

门又合上了,客人才诧异地发觉:主人留在外头了。这所仆人多到要溢出来的宅子里,这位小小的主妇竟觉得有一桩什么「马大」式的家务非自己亲去不可么?可她也并不全然觉得可惜。她要见的是那位大人——要听他办得怎样了。也许这样安排,正是他的一番好意。不过她不可忘了请吴家的太太小姐们来吃午饭;尤其要记得留下名片。中国人极看重这些事的。

她忽然把气屏住了。领她进来的仆人在一扇门前停下。想来她这就要见着那位大人了。

第三十一章

面对面

吴李昌回到九龙、回到自己家里,是四点钟。要把这桩悲剧最后一幕的种种细节、种种布景安排停当——他那场复仇那些精致到可怕的细节——只剩下勉勉强强两个钟头。可这时候也够了;因为他坐在那里、吴南屏死在他脚边的时候,他已经把一切筹画到了最小的一点上。还要吩咐阿升的那几句话,几刻工夫就够了;至于仆人们的唯命是从,他是信得过到底的。

他洗了澡,换上本国的衣裳,用了饭,对阿升简短地说了几句,随后叫人去请沈宫雅来,把她当日午后要扮的那一份角色,一句一句教给这位又惊又慌的太太。她并不是个特别灵巧、特别机警的帮手——说实在的,作为一个中国女人,她是迟钝、笨拙而不开通的;可是十七年来,她一向的习惯就是对他一丝不差地听命,这习惯今日便派得上用处。再说,她自然也有一副中国人的记性——那是上天赐给任何一个种族的最了不得的记性。沈宫雅他不大怕;何况派给她的那份角色,也不过是个穿得体面的闲角,只有几句不要紧的台词。她于全本戏的进行并非不可少,她那份角色尽可以从戏单上「删」掉;可他心里那股邪恶正在翻滚,他身上那个天生的中国艺人便整个烧起来了。他要把他的祭物细细地切开——那是献给神明的一道菜。在他那仇恨的、而且也是他那正当的愤懑的可怕的祭坛上,他要摆上一个从没有亏负过他的英国女人,还要摆上一个英国人的儿子,那儿子却……可这一切,他要做得精致,像出自中国名手的一件最细的牙雕。

打发走了沈宫雅,他便进书房里去等。

这一间屋子,大约是他住得最多的一间。他在这里读书;吴李昌向来不容情地给自己留出许多闲暇的长钟点,而他是个用功的读书人。他在这里写作;吴在当今中国的文坛上,是一位颇有名望的著作家——在那片土地上,对文章的真爱是别的东西都比不上的,文章上的好本领是别的任何人品都不受到那样敬重的。北京那座粉墙的宫里,皇家的藏书楼中有他的诗,还有一部哲学书、一部喜剧,一部他家中历代妇人的家史。他又几乎按期给《京报》投稿,隔很久也给《亚细亚学报》投一回——自然是用法文写的。

那只沙漏——沈宫雅一走他就把它倒过来了——快漏完了;几乎已经漏尽。

吴站起来,立在那里望着他的园子,向它道一声晚安,那样子有些像四天前的早上吴南屏向她自己的园子道「别」。他道的是晚安,因为格雷戈里太太离开他的时候,天该黑了。

她会来,他是毫不怀疑的。

他从窗口转过身,神色庄重地走进隔壁那一间屋子;再过不到一个钟头,他就要在那里会他的客人。

那是一间古怪的屋子:是中国的,却同别的中国屋子有些不同。因为这个人,只要于他方便,是敢去动一动成规的;他也敢改一改那一种式样——自从忽必烈下令把中国境内每一座坟都无情地犁掉、腾出地方来给活人盖屋种粮(在那以前,活人是被可敬的死人挤得没有地方的),那式样便几乎没有变过。

这是一间极美的屋子;陈设之富,若不是它这样美、它的品味不是这样高雅,那一身的豪奢必定要压得人难受。

它骨子里、而且显眼地像吴南屏那间屋子;不同的是,它不那样一色都是中国的东西,而且挤得更满些。中国人——同一切东方人一样——是异想天开的收藏家,连欧洲的零碎漂流物也收;不过比起土耳其人、印度人或日本人来,他们收得究竟还有些眼力。在河南或贵州最偏僻的一座衙门里,你也会见着一只德累斯顿的花瓶、一只日内瓦的音乐匣、一只摄政街的银碟,还有——这是最有可能的——五六只钟,产地从康涅狄格州的纽黑文到诺夫哥罗德都有,一齐嗒嗒地走着,却各走各的,而且各自把中国园子里那只晒着太阳的日规驳成另一种谎话。(北京某一间正殿里有八十五只钟——而且只只都「走」着。)可是那些欧洲造的、花哨的吊灯同俗艳的花瓶——在帕蒂亚拉或克什米尔的王宫里会叫你吃惊、叫你替人害羞的那些东西——除了通商口岸的穷街陋巷,你是不大见得着的。

吴在欧洲那些年里,收藏得很有王侯气派。隔壁的乐室里有一张威尼斯的竖琴、一架德国的大钢琴、一座英国的风琴。而在这一间——他自己两间客厅里较小的一间——也有好几件欧洲的珍品。同多数中国屋子不同,这一间是铺了地毯的,铺的不是那种漂亮的本地毯子,而是一整张丝织的、色泽醇和而华丽的大毯——自从吴把它买下,君士坦丁堡便穷了一分。

这是一间八角的屋子——也许是全中国唯一的一间;等八扇推板都合上了,它唯一的通风处便是贴着天花板高高开的一个小窗,或者说一个小口。那些推板做得可以向后推、也可以向上推,推开便看不见了;每一扇都在这屋子八面墙中一面的正中,宽约占那面墙的一半。最宽的那一扇正大开着,吴从那里望得见他的园子,望得见园中种种秀气的建构——塔、桥、亭子同那些「叮叮的庙铃」,望得见满园丰茂浓艳的花,望得见那一片做作的迷阵似的黄沙小径同那些价值不菲的矮树林子;园子那边,是海湾,是层层叠叠的香港,是中国那片帝王的天。

屋里的家具是乌木的,贵到乌木能贵的地步,雕到乌木能雕的地步。没有椅子,只有几只凳。一张大小适中的方桌两旁各放一只凳;桌后立着这屋里最惹眼的一件东西——那面大铜锣,悬在一副雕成花边的乌木、白银同玛瑙合成的架子上;除了这位大人的手,没有别人的手敲过它。

有好几只橱柜,都是中国的名工所制,里面盛着瓷器同珍玩,大半是中国的,件件无价。

墙上同靠墙的那些窄长条桌上,摆着各色各样的中国古物——苏州的铜器,景德镇的瓷,泸州的红玉髓雕成的神像与爬虫,中亚矿坑里出的玉,还有碗、兵器、瓶、塑像、甲胄,以及一件连江户也配不出对的萨摩烧。

有两幅字,写的都是高旷的句子。其中一幅是慈禧亲笔所写,光绪连同黄马褂一并赐给了吴。即便不算那层皇家的渊源,它也是极美的——便是一个欧洲人也看得出,布拉德利就在它跟前耗过许多垂涎的工夫;因为举凡中国,那一个把「书法」奉作痴迷的地方,也从没有人比太后写得更美。另一幅用阿拉伯文原文写着:「愿平安归于你。」(约翰·布拉德利床头也挂着出自同一章的另一句经文。)

并且,同吴南屏的屋子一样,这里只有一幅画——这一幅是丁月川画的一只鸟,栖在一枝杜鹃上。

吴在那座宣示着主人身份之重的神龛前拜了下去。他到这里来,是要做比屠戮更坏的事,可他要像一个祭司那样去做——向他的神、向他的祖宗献祭,为着他们而鞭笞一个从未伤害过他或他们的女人,正如鞭笞一个伤害过的男人;然而他心里存的是一份使命,不是私人的报复——而这正是中国的公道。

荒唐罢?——中国这一套法度,为着眼前这一桩血淋淋的罪,把死了的祖宗同活着的亲族一齐抬举、一齐鞭打!然而便是为它,也还有一点可怜的、薄弱的话可说。我们掘开土,把那株有病的树连根拔起,整株烧掉,还要把它的根苗同它的小树一齐寻出来烧了,免得我们满园的果木都受那生虫的枯病。

他从一只衬着金里的雪花石匣子里取出一把黄粉,一点一点撒进那只在祖宗牌位前燃着的小小的圣油碟里;辛香的蓝焰嘶嘶地腾起来,他又拜了下去,长久地跪着——祷告。

他起身时,阿升已经进来了,正站着等候回话:「可敬的吩咐都遵办了。」

「好,」吴冷然说,又从另一只匣子里取粉,撒到那供着的油上。一道细烟袅袅升起,越升越浓,化成一团香云,一波一波地散成碧玉的颜色,直到满屋子都是一片绿的光。

「现在把他带来!」这位大人说着,在桌边坐下,面上毫无表情地等着。

阿升朝门外候着的一个仆人说了句什么——那正是他自己进来的那扇门——不多时,廊上便有脚步声过来了。他们正把巴兹尔·格雷戈里押到吴李昌这里来。

自从吴俯身把吴南屏从巴兹尔脚边昏倒的地方抱起来,两人没有见过面,也没有通过一句话。从那时起,外头世界的消息,一丝也没有传到塔里那囚人耳中。吴的仆人给他送吃的,第二夜还送了一条毯子;可他们一次也没有同他说话,他对他们说什么,他们也像没有听见。

塔里那些钟点在他身上留下了印子。而——为什么不该?从前在那座塔里的那些钟点,就把吴南屏打上了死的印子。男人并不能白白地脱身。决不能!那是从古以来的一个错见。倘真如此,天地便要像满月一样疯了——可天地是极明智、极清醒的,它有多老,就有多智。那一笔账,两个合伙的人总是一同付的——永远是。吴南屏已经付了她那一份。此刻他正付他的。

他脸色病容而憔悴,两只手腕捆在一起。两个中国仆人紧贴在他左右看着他。几乎就在门槛上,阿升把这三个人止住了。

巴兹尔·格雷戈里毫不怀疑自己就要死了,也几乎不存不被先行用刑的指望。而中国刑法的可怕,在中国的英国人俱乐部里越传越不见得减去几分丑恶。巴兹尔受着卑屈的煎熬。

这位大人坐着,诧异地端详他的囚人。他的唇角弯了下去,他的心也弯了下去。他的女儿,几百年来从中国最上等、最精粹的血脉里养出来的,吴三桂同两位至圣先师的后裔,原可以配一门皇家的亲事,竟在这个东西身上看出了什么来?在牛津,他见过成打成打这样轻飘的小子,脑子浅,没有教养,穿得像鹦鹉;而为着这个——这个英国的乌有,这个单薄到不值吴李昌去恨、几乎不值他去碾碎的男人似的东西——她竟使那个曾经疼她、宠她的父亲,做了一个羞耻的杂种的外祖。吴李昌心上那份痛,比巴兹尔·格雷戈里心上的更大,咬得更深。那中国人是更大的人,付的也是更大的代价。

而吴南屏就为了这个死了:为了这个把自己贱到中国的宽恕所不能到、怜悯所不能及的地步;为了这个辱没了他——她的父亲——同一千年的世家!为了这个!——她原可以做一个男子的新妇呵!——被人爱,像他爱她母亲那样;被人宠,像他宠吴露那样——还可以做儿子们的母亲,生下正正当当、由爱而来的中国儿子!

吴李昌那份中国人的镇定,在这份煎熬下几乎要裂了。他的悲与他的怒在喉咽里喘着,斗着,几乎要尖叫出声来。可他还略略做得自己的主,便平滑地说道:「怎么,你的拇指舒服些了么?」

「我要是脱得了身,非掐死你不可。」巴兹尔自然是为着遮掩自己的恐惧才这样说的——可他也是真这样想。他对吴恨得发了狂。犯事的人是难得肯宽恕人的!

「少年人的火气话!」这位大人带着轻蔑的宽容说。「可我愿意宽纵你。我想你也得承认:到这时为止,待你是从宽的了——想想世人常说我们在巧妙的刑法上何等富于机变。」

「我想你那点机变还没有用尽,」格雷戈里嘴唇阴郁地颤着说。

「远远没有,」那边温和地答道。

「所以才把我带到这里来;我早料到了。」

「一半是,」那中国人冷冷地答道,「一半也是要叫你预备着受一场惊。」

「死」——巴兹尔勉力说得像个硬汉。而且,既然终归要来,比起这样悬着,死几乎还算可喜。

「没有那么称心的事,」吴答道。

第三十二章

狗才!

「再没有那么称心的事,」——他那话音里十足的平静,比任何雷霆般的发作都更残忍。

「可是,」对方拼着命说,「这一切总要有个清算的——我父亲——」

「未必,我这位年轻的诱奸犯,」那中国人柔声说。「你父亲在我看来并不是个可怕的人物。我同他有过一次极有兴味的会面——就在今天。而我对他的本事评得很低。自然,外头正闹得沸反盈天地找你——几乎成了一场撒纸条的追逐把戏。香港城的墙上贴满了你的相貌,连在这边大陆上也看得见。那张相貌还很好看呢——一位体面的英国——绅士——的一副体面模样——一位极漂亮的年轻——诱奸犯——的一张像。」吴李昌此刻已不大能管住自己。风暴正起来,威胁着他自己那份倨傲的镇定。他起身,在地毯上来回走了几步——走得很轻,却也很鬼祟,像夜里那些饿着要肉、渴得要血的猫在林莽间走动。

他最后那个词刺着了巴兹尔·格雷戈里。吴的行事正像他本来就是的那条黄狗;可他——巴兹尔——也并非全无过错:这话他在塔里独自待着的时候,自己就对自己说过了——那座该死的塔。唉,罢了!

「你女儿爱我,」他开口说。那语气里有一点吴李昌未曾料到的、比较像个男人的东西,吴便站住了,端端正正地迎住那双英国人的眼睛。「我们都还年轻。」停了一停——那一停跳得那样厉害,连那三个机器人一般的仆人也必定觉出它在搏动——他才慢慢地添道:「若不是两个种族不能相混,我本愿——」

「娶她?」吴倨傲地打断他。

「是,」格雷戈里答道,像是在宣布一个决心,也像是在许一个愿。「是——只要她还愿意。」

「这提议很有兴味,」吴冷笑道。「在你们国里,一个女人既经失身,婚姻便叫作『使她成为一个正派的女人』。这是个古怪的想头。在我看来是个下贱的想头——拿金叶子去糊一块腐烂的疮!在我们这里,另有别的法子。在我们看来,一个女人的清白一旦污了,便再也干净不回来,正如一朵玫瑰的花瓣被风雨撕碎、吹散,再不能拾回到它那将开的蕾里去,为黎明生香、带着露水发亮。倘使一桩婚姻——而且是同你这样的人结的婚姻——能赎回一个败了身的姑娘的清白,那么又有什么能赎回一个父亲、一座像我这样被亵污了的门户的清白呢?没有!我除了报仇,什么也不剩了。而我此刻就报。」他转过身,用一种眼色对住那个发抖的下流东西;在那眼色底下,一个比他勇敢、比他干净的人也尽可以胆寒。他每一个字都卷着、嘶着从口里出来,像一条蛇。

巴兹尔润了润嘴唇,想说话,可说不出来。

「不过,」吴接着说,「我本是要说:虽然你的失踪已经成了满街招贴的事,可人家找你找得最少的那一处,恰恰就是你眼下、暂时的住所。我说『暂时』,是因为这一世上一切都是暂时的——连性命本身也是暂时的。你很可能就埋在这里——我并不说一定会——而我这宅门以外,没有一个人会知道。我一句话出口,你便会被拖去,钉在那座塔旁边,就那样挂在那里,直到食尸的鸟飞来,把你的脏腑、你的眼珠一一啄去;而没有一个人会疑心,就算疑心,也不敢动一动。你们的人在你们的总督府里!他们什么也做不了。我的朝廷也什么都不敢做——就算他们肯做也不敢,因为我只要一个钟头,便能把半个中国掀下来、砸在他们头上。顺便说一句,你父亲今天已经是个倾家的人了。他的船在沉,他的信用没有了。在中国,我们为儿女的罪过罚父母——而我们的神明已经为了你的罪、也为了他自己的罪,罚了罗伯特·格雷戈里:他自己的罪,是生出了你这样一件东西;还有他天天在我国人面前无礼的罪。好罢,我这位有德的英国少年绅士,我们这一场会面快要收了。你有什么要说的——倘使你那抖着的筋还容你说得出话来?」

「倘使」——巴兹尔·格雷戈里这时说得相当卑恭了——「倘使你肯赏我一件事。」

吴李昌朗声笑了。「倒还存着指望!」他讥道。「说罢?」

「就是——就是在什么事情」——他声音发抖,字句不很清楚——「在什么事情落到我身上之前,你让我给我母亲写一封信。」

「给你母亲?」吴柔声说。可他那份得意在他血脉里跳了起来。

「给我母亲!我——我求你这一件事。信里自然不会提这地方,也不会提你的名字」——吴笑了——「可是,」那受刑的人接着说,「可是你若肯叫它送到她手里——」他声音里带了一声呜咽。

「这么说——你很想给你母亲写信?」

「哦!」巴兹尔·格雷戈里嚷道,「你给我安排的刑罚,加一倍也行,只让我给我母亲写一封信。」

「这很有兴味,」那位大人说着,又坐了下来。「很有兴味——很有。至于我为你预备的那份刑罚,我不会再加了,因为它加不上去了。最大的不能再大。极处不能再添。那么,」他轻轻地笑了,「你很想给你母亲写信——给一位在婚姻里生下儿子的有德的太太!」

巴兹尔·格雷戈里垂下了头。他再不能迎住南屏父亲的眼睛了。

「我想你大概不会信,」那中国人的声音柔柔地说下去,「我替你想得还更远些。你愿不愿——不是给你母亲写信——而是见一见她?」

「见她!」

「因为你是要见的。」

「见她!」巴兹尔嚷道,抖得比先前任何时候都厉害。「哦!吴先生!」

「是,」吴慢慢地说(而这一点很说明他、也很说明他的种族:对方竟不曾起过疑他的念头——换了谁也不会起),「你是要见的。而且很快就见。你今晚兴许就能同她一道回家去,下个星期便上船往欧洲。这是全然可能的。」他说得平静而有力。

「吴先生!」那张发白的脸抽得极丑,「哦!我什么都愿意做!」那双惊怕的眼睛跳起来、烧起来。格雷戈里这一反转是可怕的——那是得了缓刑的大反转,是噩梦般的刑罚过去了、消失了的大反转,是一个饿极的人忽然得了肉、得了饱的反转,是一个渴得要死的人伸手便摸着一池满满的、凉凉的山泉的反转,是一个母亲从几个钟头的苦痛里滑向睡去、怀里暖暖地贴着她婴儿那一团柔软的反转。他急急地上前一步,那两个人到这一步还放他走,阿升也不作声。「你若肯把你女儿给我——」他认真地说,可吴看了他一眼,他便停住了。

「把我女儿给你?」吴李昌说得极可怕。他起身,走到格雷戈里跟前,站在他面前——很近。「我没有女儿,」他正色说,那意思是再明白不过的,「可以给你,或是给任何男人!」

那被反绑着的人带着一声呜咽倒退了一步。「哦!我的天!」他低声叫道。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姑娘的凶手——那姑娘把一切都给了他——还有一个孩子。而他自己的灵魂起来反对他、咒他、叫他「狗才!」

第三十三章

中国的一番教训

两人之间是一片可怕的静。窗外一阵一阵地送进甜香来——那里垂着沉得压弯了头的紫藤,盘结的根上挤着一丛柠檬马鞭草;还一阵一阵地送进甜美的声音,是鸟在太阳里唱。

他们对看着,彼此都在称量对方——一个给了南屏性命,一个给了她羞辱。

两人都给了她死:一个是出于罪过,一个是出于爱。

巴兹尔·格雷戈里望进吴的眼睛里,望着便挪不开——被迷住了,被恐怖锁住了。

吴看够了,才转过身,慢慢走到神龛前。

他又把那辛烈的香末投进火里,满屋子便抖着深浓的乳光,园子里那些香气都算不得什么了。

那位大人向牌位低下头去,又从龛前走开,换了一种声调说话——很轻快。

「不过我刚才说到你母亲。我正等她到这里来。」

「等她!到这里?」

「到这里,」那中国人重说一遍,紧挨着巴兹尔站着,细细地盯住他。

「那么他们知道——」巴兹尔开口说,却说不完。

「不,」——吴淡淡一笑——「他们并不知道。她到这里来,你母亲,是做我的客——好叫她知道些事情,其中一件便是关于你的真相!」

「这一节你若肯放过我!」巴兹尔哑着嗓子说。「我们两个一向更像是兄妹,」他求道。

吴把这话当作一个引子接了过去,便带着一点淫邪的斜笑,开始演他预备好的那副丑恶的角色。「是呀,她很年轻——」

「你要说,就去告诉我父亲——」

「你父亲?」吴厉声说。

「是,告诉他罢,可是——」

「我同你父亲毫无关系!」吴李昌严厉地说,每一个字都加着重。

「可你刚说——」

「我说的是你母亲要到这里来。她是要来的——一个人来。她是个一心疼儿子的母亲。我要试一试她这份心。」

又是一停——那恐怖正往里渗。巴兹尔·格雷戈里起初没有抓住它的意思,也不能很快就抓住。可它一点一点爬进他魂里去;就在那份苦痛抓住他、勒住他喉咙的时候,吴站着一眼不放地看他,那半闭的眼睛里有一种豹子似的、最深的恨的光。

「你——你这恶鬼!」那英国女人的儿子尖叫着,浑身扭动。

阿升稍稍挨近他一点。两旁看守的也各往他身边靠近了一点。可他们脸上、阿升脸上,都没有一丝表情,也没有一点关切的意思。

「为什么?」吴一边说一边笑。「各处有各处的规矩!在中国,女儿常为父亲舍身,儿子常为母亲舍身——舍到极处。你们——英国人——倒过来,是母亲为儿子舍身。」

「你这地狱里的恶鬼!」那英国人痛叫一声,窜得几乎快过身边那两个警醒的人。他挣开一只被反绑着的手,使尽力气往上一挥。可阿升——脸上依旧毫无表情——从桌子那边探过身来,探到那一拳与吴李昌之间。

而格雷戈里几乎才窜起来,另外几个仆人便抓住了他、按住了他——他们也是一样的漠然、一样的一张空脸。他们扫一扫碎石路上的紫藤叶子,都要显得比这有兴味得多;看一场斗鹌鹑,更要有兴味得多多。

「以眼还眼!」那位大人厉声叫道。「以牙还牙。这就是你们教给我们的,你们这些基督徒的绅士!」接着他从那冒着白沫、往外突起的嘴唇间嘶道:「以女人还女人!这一条我们来教给你们!」

巴兹尔·格雷戈里用一只手遮住脸,把脸埋在自己肩上。

吴李昌站着,冷冷地看了那外国人一阵。他不打算再见他了。随后他用中国话对阿升着实地吩咐了几句;主人每说一句,阿升便低头一下,那份恳切便是一个保证:吴李昌的每一个字都要严严地、细细地照办。

「阿升,」那位大人说着,慢慢站起身,从锣旁边取下那根锣槌。他慢慢地说了一句什么,随后在那面大铜盘上敲了一下,又吩咐了一句,再在锣上敲了两下。巴兹尔·格雷戈里这时松开遮眼的手,软软地抬起头来,站着又看又听,痛苦着,也被摄住了。吴吩咐完了,阿升躬得比先前更低,便慢慢地出了屋子,走的却不是他们把巴兹尔带进来的那道门。

吴转过来对那英国人说:「你不懂我们这野蛮的言语。我是告诉我的仆人:等他们下一回听见我敲这面锣,就可以放你到这里来。你会在这里见着你母亲。那是一场了不得的相会。回塔里去!明天那座塔便要拆了。回塔里去,在那里等着,想着我的女儿,听那锣声——因为锣一响,你就知道你自由了。这些门、我园里所有的门,那时都会重新开了,你便可以自由地走——随你往哪里走——同她一道。」

「同她一道?」巴兹尔·格雷戈里喘着说,糊里糊涂,晕头转向。

「是,」吴李昌干干地一笑,对他说,「因为我这面锣一敲,你的债便全清了。你母亲替你还了。」

格雷戈里拼着最后一股劲,挣着要扑到吴跟前。「你这怪物!」他呜咽着,「你这地狱里的怪物!」

「正是如此,」那中国人平静地说。「西洋的道理是一桩深不可测的奥秘。你污了我女儿的清白,」他厉声开口,随后忽然顿住。他不再在这件英国东西上头费话了。他要罚——罚到他的痛处,剥到他的活肉——却不同一个已经定了罪的人争辩。「那一声锣响要在你耳朵里响一辈子。你走到哪里,都听得见它。你走到哪里,都看得见——醒着看得见,睡着也看得见——一座塔,一池荷花,只要你活着便看得见;等你死了,你还要觉着一个吴家人的报应。你此后再看你母亲的脸,便再不能不同时看见吴南屏的死脸——和我的脸。」

「哦!」巴兹尔求着呻吟道,「你不能——你不能做这样可怕的事。」

「把他带走,」那位大人用自己的话说。

巴兹尔·格雷戈里听懂了那声调,虽然不懂那些字。他恐怖得哑了,那两个仆人把他拖出门去的时候,他几乎没有挣。

吴李昌一动不动地站着。他听见门闩合上。他听见脚步声渐渐远去。可他还是不动。

他正想着南屏——不是他最后一次见她的样子,不是这些年来他所知道的她的样子,而是想着南屏还是一个爱笑、爱使性的小娃娃的时候。随后他又想起另一个、更亲的小娃娃——那个他在北京娶过来的小娃娃——于是一声大而无声的呜咽,粗粗地把他站着的身子摇了一下。

第三十四章

独在中国

「那位太太到了,」阿升打了一躬说,说的自然是中国话——他对主人向来如此;「她正穿过可敬的园子进来。」

「请她进来。」阿升又出去了,把他进来时的那两扇宽宽的推门敞着没关。吴也离开了屋子;经过神龛时,他把两手高高举起,作了个礼。他从第四扇门出去,随手把门严严地掩上。他进了自己的卧房。

过不多时,阿升回来,在门槛上打躬,请格雷戈里太太进去。她急急地走了进来,阿旺紧跟在她身后。这位母亲满心是她自己那份精致入骨的焦虑,满心是带她到此地来的那桩压倒一切的差事;可她依旧被这屋子的格局与气派打动了。若在别的不这样入神的时候,这屋子是会叫她欢喜、叫她着迷的。她在欧洲见过许多华贵的内室,也见过殖民地上不少铺张的家饰,可她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富丽。而这地方那份安静的品味,不知怎的竟叫她诧异——不过比这更叫她诧异的,是它那一尘不染的洁净。

那英国太太带着几分好奇在屋里走动,阿升用一双看不出底的眼睛瞧着她;而在瞧着阿升的阿旺看来,这一回他的打量竟是公开的,几乎是坦然的——这很有意思。他出屋子的时候,那两个中国仆人交换了一个长长的、郑重的眼色。阿升把门在自己身后关上了。

「这里真闷得慌!」格雷戈里太太说着解开斗篷,褪下手套。「不知我这位主人家到哪里去了。真是古怪!阿旺」——她把手在那一个的臂上搭了一下——「有你跟着我,我真喜欢!」奶妈接过斗篷与手套,把手套搁进斗篷里,斗篷搭在自己臂上。过了一会儿,格雷戈里太太倦倦地踱过屋子去。

阿旺急急地朝屋里四面看——是搜寻的看。她看见那一扇高高的窗户,便急促地吸了一口气。她一声不响地走到格雷戈里太太跟前,碰了碰她的臂膊。弗洛伦斯转过身来,带着询问的神气;阿旺只意味深长地朝那高处的洞口一指;随后,先看一扇门,再看另一扇门,她把一条雕花的凳子朝窗下挪近了些——一点声音也没有——女主人站着看她,半是好奇,半是好笑。奶妈又指了一回——这一回是从凳子指到窗,又从窗指到凳子。她把手伸进衣襟,攥住藏在那里的什么东西,又把脸凑近女主人的耳朵。可她自己的耳朵捉住了一丝几乎听不出来的声响;于是吴从卧房里出来的时候,阿旺正站在离她太太好几步远的地方,呆呆地、懒懒地,一双空手在身前交叠着,像是闲得发腻。

那位大人就站在门里,郑重地看着。他没有开口。他的脸极其平静,甚至有几分僧侣的神气。

弗洛伦斯·格雷戈里觉出了他的到来,便转过身,眼睛里满是热切与欢迎。可她一见他,却微微退了一步,轻轻吸了一口气,显出诧异。那天上午在香港,吴在她看来还只有一半不像英国人。在这里,在他自家屋里,穿着她从未见人穿过的衣裳——板板正正、光彩夺目的袍子,一把象牙骨子丝面的小扇,一串玛瑙朝珠——他是彻彻底底的中国人,野蛮的、不可知的;她觉得自己离家极远。

吴用扇子作了个见礼的动作——中国人的「鞠躬」便是如此——然后恭敬地说道:「这实在是荣幸——并不因为我早料到了,便减去一分。」

格雷戈里太太有些发慌地笑了一声,可他的声音叫她略略安了心——他正是要她安心的。「吴先生,你吓了我一跳,」她说。「我简直没有想到——」

「想不到这身衣裳?」他和气地说。「这是为你穿的。在我中国的家里穿了别的、不穿中国衣裳来接待你,那便是失礼——所以那是不可能的。香港如今是你们女王的了,连那座城的正式名字也是她的——虽然习惯难改的舌头还执拗地叫着『香港』——而我在那里只是生意人里的一个生意人,便照欧洲人的样子穿。我觉得那样方便些。又在欧洲住得久了,穿起来也容易。可这里是中国。夫人,你此刻实实在在是在中国了——真切得同你站在大内那朱红的宫墙里面、或是站在凶恶的黄竹岐一样。一八六〇年割给英国的九龙地界,出我家大门三尺便到了尽头。我那位族亲在你看来恐怕是疏慢了,」他接着说。「可请你把这念头丢开。她是去吩咐款待你的事,又去换她最好的袍子,为着敬你——那样的袍子,她是不好穿到门口来的。」

「哦!可她已经很华贵了,我还想她穿得真好看呢。」那位大人把扇子扇了几下,表示领情地谢。「还有你的女儿呢?吴小姐可好?」

吴李昌打躬——这一回不只是扇子,连头也低下了。

「那么,吴先生,」——她再也等不住了,一边说一边朝他走了几步——「有什么消息?」

「好消息,」吴说得叫人安心。「所以它不必走得太快,」他又油滑地添了一句,一边走到桌子跟前,很客气地让她坐到桌子那一边去。

「啊!谢天谢地!」她因为那份宽解来得太猛,身子都发颤;她先前是怕到最坏处去了的。做母亲的心,就有这么个可怜的脾气。「还要谢你,吴先生,」她诚心诚意地添道,做了个漂亮而亲切的手势,极有女人气,也极有英国气。可她依旧太不安定,又还太想听那些细节,没有即刻坐到吴再一次指给她的座位上去。她在屋里走了几步,盼着吴自己多说一些;万一他不肯立刻就把她那灼人的焦熬一股子浇灭,她又有些不知下一句该说什么。「阿旺,把我的围巾拿去,」她说着把它解了下来。那围巾又轻又薄,是花边的,可连它也仿佛闷得她喘不过气。阿旺上来拿那片纱,又退了回去,一动不动地站在门边,一脸的无所谓。

格雷戈里太太等着,微微有些气促,可吴什么也不说。她朝屋里四面看,看的不是那些珍玩,是在找自己下一句话;她可怜地怕说错了什么,又没法子耐住。

吴李昌并没有误会,可他装作误会了,用一种高兴的声口说:「你觉得我这些微末的收藏有意思么?」

「很有意思,」她勉强自己撒了这个谎。她听人讲过许多东方人的那份不紧不慢,便英雄气概地立定了主意:决不失一点礼数,决不叫这个人受一丝委屈。「哦!很有意思。」他若要她赞他的东西,她便赞,赞到足以叫他那份虚荣心满意为止——至于她的心要为这份迟延付出什么,那就随它去。「我真没有想到——」她壮起胆子开了口,又忽然顿住,又窘又不知如何说下去。

「没有想到一所中国房子能是这么文明的地方?」吴好脾气地逗她。

她实在得比这做得好些。她断断不肯叫他受委屈。「不只是文明,」她说着勉强笑了一笑——那笑很别扭——「是雅到了极处。」

他对她略略一躬——不是中国式的躬——那一躬里有极精细的讥讽,也有几分轻蔑;可他的声音却是诚恳的,近乎是央告的。「我亲爱的格雷戈里太太,」他开了口,「东方同西方,归根到底,并没有那么大的分别。也许我们东方人于艺术上的感觉细些;我们爱自然,那是一定更甚些。可我们人人都有同样的愿望——同样的野心——同样的性情:恨,报仇——还有爱!」那慢慢的、有教养的声音里此刻有蜜了——蜜,还有另一样东西。这叫那英国女人心里一硌,便带着一点不自在的神色转过身去。他的声口立刻变了,依旧是十足的客气,却是寻常的、不足道的。「你不坐下么?」他只说。「还是要我讲讲我这几件摆设?你四面看着的样子,像是赏脸对我这些中国古玩有兴味。」

「是——讲——讲罢,」她不要命地结结巴巴地说;「那——那边那件了不得的东西?那只华丽的鸭子!」

「啊!」吴说,「那是一件极贵重的宝物。你大概知道,我们中国的陶人很爱把走兽飞禽做出来。」

「我这一生没有见过比这更好的这一类瓷器,」格雷戈里太太说得几乎气都接不上,热心得很,眼睛盯着那件古玩,其实几乎没有看见它,手里只摆弄着自己的戒指。

吴李昌笑了。「而且它还是一件极神圣的东西,」他说。

「哦?」她问。

「这是一只鸳鸯,」吴意味深长地告诉她。「而鸳鸯在我们这里,你知道,是夫妇贞信的象征!」他说完,低低地笑了一声,笑得古怪而阴恶。那笑声很轻、很低,可它古怪地攫住了弗洛伦斯·格雷戈里。为着掩住自己那份窘迫的不安,她信步走开——走到神龛旁边一根华美的雕花香椽木柱子跟前(吴咧着嘴看着她),指着挂在那上头的兵器。「那上面那把剑呢?」

「那个?」吴笑道——阿旺听了那笑声,胸里的血都冷了——「是的,那倒是件有意思的东西。它有一段相当离奇的来历。」

她为儿子积压下来的忧心,她那想见他而总见不着的饥渴,都在把她的筋骨磨松;她渐渐连为自己也担起心来,只是这一点她几乎没有觉出,更无从说明。

「哦?」她勉强自己说。可她说得很勉强,再也说不出别的了。

吴看来一点没有觉出不对。「也许还是相当可怕的一段,」他带着一点告罪的口气说。

「哦!」他的客人打了个寒栗;「那么,不要讲给我听罢!这会儿我实在不大觉得——」

「那么,」吴快快地、甚至是体贴地截住她,「我就不叫你听那段故事了,」可又添了一句,口气干脆些:「总之,眼下不讲。」

他从容地在屋里走动,极其不紧不慢地一件一件把他的珍玩指给她看。「这一件,」他说着从一只橱里把一只碗取下来,捧到她跟前,「你会极有兴味的。这是那几只有名的龙碗之一——是世上最早烧成的三只里的一只。」

「真的,」她说,「真是太有意思了!」可她掩不住自己的苦,也掩不住自己的漫不经心。

吴朝那只价值连城的龙碗里残忍地一笑,又把它捧回架上去,比捧来的时候还要慢。「这上头,」——他指着一扇门的上方——「我有一只你们英国收藏家所称的『三边盘』。我有一套六只。那上头,」——他指着另一只橱的顶上——「另有一只,是五道边的。那几乎是独一无二的了。李鸿章有一只,当今皇太后有一只,可它们是极少、极少的。还有这一只,」——他指着另一只碗;那碗摆在显眼处,有自己一只雕乌木的座子,座子下又垫着一个石绿石的底座,那石绿石雕成了粗粗的、却极精致的花边——「这是一只山西碗。这屋里有好几只。每一只值两千英镑上下。」他把它捧在手里,极慢、极慢地转着,这面看,那面看,赏玩得仿佛永无完结。那女人简直要叫出来了;她虽然忍着,还是漏出一声沉重的叹息。可吴仿佛没有听见。他终于把那只山西碗放回座上,走过屋子到一个大些的座子跟前,把一直拿在手里的扇子搁下,取起一只海绿色的瓶子——样子模得极美,釉上得极厚。「亲爱的格雷戈里太太,你一定要看看这一件,」他热诚地对她说,「你一定要好好地看。这是极难得的一件——这海绿色的釉,格雷戈里太太——是制瓷这门手艺最早的产物之一。」

她的脸此刻紧张得抽动起来。他仿佛这才第一次留意到她的慌乱,便很抱愧地说:「可我怕是拿我这些收藏把你累着了,」说着把那件釉器捧回去,极慢、极慢地放下。

「不——不,」她急忙说,「不,吴先生,不是那个——一点也不是那个。可我来这里只为着一桩事——」

「是两桩,亲爱的太太,」他温和地截住她;「你忘了沈宫雅。」

「真的,哦,不——我——我不是那个意思,请你原谅——可我的孩子——他的安危——见他一面——我心里满满的都是这个——」那位大人宽容地笑了笑,又把扇子取了起来。「若是可以,我愿意改日再来——等我们做了更熟的朋友,」——她此刻是在央告了——「我愿意再来,花上几个钟头把你那些了不得的宝物一件一件看个遍——只要你许我。我盼着你许。可现在——现在——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也只能有那一个。」她的声音可怜地颤着。

吴李昌宽容地笑了。「格雷戈里太太,我一直在等着,」他像解释似地说,「等你把你的仆人遣开。」

阿旺把眼睛定在女主人身上,那两道窄窄的眼缝深处是哀求,是苦。

格雷戈里太太吃惊地、诧异地看着吴。「遣开她——阿旺?你的意思是叫她走开么?」

「只是出这间屋子,」那位大人漫不经意地说。「她可以在院子里等着。」

「可是——可是我万万不能那样,」客人结结巴巴地说。她此刻是怕了,而且自己知道怕了。

「话虽如此,」吴答道,用的是他先前没有用过的一种声口,「我怕我非坚持不可。」

两人的眼睛对上了。那男人的中国眼睛,看不出底;那女人的英国眼睛,是央求的,是惊怖的。阿旺把一只手半探进怀里,又赶紧垂回身侧。

「可是,吴先生,」格雷戈里太太迟疑地说,「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这要求实在是太异样了。」

「一点也不异样,」吴说得圆滑——他仿佛还觉得有些好笑。「你们在英国,常把自己的仆人带到朋友的客厅里去么?」

「不——不。不,」她勉强承认了,「可是——那似乎总有些两样。我想,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还有沈宫雅——」

沈宫雅做主人家的那份疏慢,她这位族亲再没有置一词。可他斩钉截铁地说:「我同你的仆人同坐一室,断不能不触犯我祖先的神灵。」

「你的祖先,吴先生!他们同眼前这一点礼数上的事,究竟有什么相干?」

「我说过,我会触犯他们的,」那位大人答得安静,却有凶兆。

「那么,」那英国女人有一丝轻蔑地回了一句,「他们的脸皮一定薄得很。」

「格雷戈里太太!」吴李昌说得这样严厉,她转过来看他,吃了一惊,「今天下午,你的丈夫说了几句对我祖先不恭的话,深深地触犯了我。他是该明白的——至少他应当明白。你不明白,因为你不熟悉中国。所以你须得容我指点你一句:在中国,我们对祖先的遗念是存着最深的敬意的。」

「哦!」她难过地说,「我很抱歉——我实在抱歉。我万万不肯叫你受委屈。」

「那么,可否请你把你的仆人遣走?」吴把话排成了问句的样子,可他的声音里并没有问,也没有请:那声音是冷的,是命令的,是不容再议的。

那英国女人苦苦地迟疑着。她此刻是十足地吓住了。「可是,」她求道(因为那是求——是公然的,不是暗里的),「吴先生,我——我盼着我自己也快要走了。」

吴没有理她这句话,一时间也不再理弗洛伦斯·格雷戈里。他把手掌一拍,拍得很响;那声音一起,阿升便站在门口了。

「领到堂下去,」那位大人安静地说。那惊慌的英国女人一个中国字也不懂。可吴的口气——尽管那样安静——明明白白地说着:「把她带走。」

阿升安静地朝阿旺逼过去;她可怜地看着女主人,尽她敢于的那么慢,一步一步退出敞开的门,退出了屋子。可她在门槛上顿了一顿,朝那高窗瞥了一眼,端端正正地看进女主人的眼睛里,低下头,走了。

而格雷戈里太太已经把她奶妈的信号回过去了——一眼还一眼。

这是两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而那两个女人里,有一个是中国人。

第三十五章

那把剑的故事

「你——你不该那样做的,」门在阿升身后又合上了,格雷戈里太太迟疑地说。「她待我是极忠心的,」她又软软地添了一句。

「那是不消说的,」那位大人答得干脆。「不过我想,我的权威比她的忠心还要有力些。」

那女人的不安迅速地长起来。「我想我是不该来的,」她说着,发慌地四面看。「可是现在,」——她勉力说得同平常一样,装出一种她早已没有了的不在意——「吴先生,有什么消息?」

「哦!格雷戈里太太,我求你,」那中国人恳切道,声音里那份柔和又都回来了,「不要让这么一点小事扰了你的心。」

园子里忽然搏出一阵中国的乐声;那头一个音一起,他脸上便悄悄地变了。这正是那样的乐——只是弹得轻柔,几乎是羞怯的——当年他同吴露在四川头几个独处的时辰里一同听过的乐。中国的乐在欧洲人耳朵里是陌生的;他们很少学得会照它本来的样子去听它。它不是不谐。它不是粗野。它到了最好处,是把情欲的脉搏化成了声音。再没有别的乐这样多情,再没有别的乐这样撩人。而这一阵,正是中国乐到了最好处。吴轻轻把扇子放下,站着听,头略略朝那声音探过去。格雷戈里太太也听了一会儿,吃了一惊;随后,在一阵紧张的抽搐里,她两手把耳朵捂住了。

吴朝她走近一步。「你不觉得这乐好听么?」他用一种腻腻的声口问她。

「不,」她几乎是哭出来的,「可怕得很!可怕得很!我——照我此刻的样子——我受不住。」她凄惨地在一只矮凳上坐了下去,略略靠着桌子。

吴笑了——一个残忍的、不肯松手的笑。可他走到那扇低低宽宽的窗子跟前,把那不透光的格板推开,忽然朝外喊了一声:「且住罢。」乐声立时停了。

「哦,谢谢你!」那女人喊道。

「它叫你难过,我很抱歉,」他用一种古怪的声音说;「也许这几个调子——」

「它们硌得我难受极了,」她叹道。

「那可惜了,」那位大人告诉她,「因为那乐是为敬你而奏的。」

「我很抱歉,」她迟疑地说,手里把那一小方手帕绞起来又松开——吴又在扇自己了,慢慢地,惬意地——「不能更领会它一些。请你一定要原谅我,」她央告道,「可我心里实在是乱到极处了。」她转过来朝他惨惨地一笑,那笑本要装得有把握,却装不住;又勇勇地要做出从容的样子,那比她哭出来还叫人难过。「现在,吴先生,请你告诉我。我儿子在哪里?你知道他些什么?哦!你若能明白一个母亲的焦心就好了!」

吴李昌看进她眼睛里,一个窄窄的笑,半是嘲弄,半是抚慰。「啊!」他说着略略笑了一声,「这老的、老的做母亲的自夸。我不懂:为什么做父母的那一份爱、那一份温存、那一份苦,都要叫做母亲的认了去?而且天下都是如此。我们自己的女人也是如此。可是」——他的声音严厉起来——「做父亲的也有感觉!做父亲的也爱他们的小儿女。做父亲的也溺爱,也牵挂,也害怕,也受苦。」他说完,苦苦地笑了一声,那笑是冷笑,古怪地叫那女人害了怕;随后他又说得圆滑,说得沉稳:「格雷戈里太太,我刚要说的是:为敬你而奏的那一阵乐,是我们一首古典的情歌。」

「真的,」她勉勉强强地应道。「唔,我盼你们做爱的法子不这样——」她顿住了,难过地找不出话,把头转到一边去。

吴依旧站着,朝她那边倾过身,两手搭在他们中间的桌子上。「不这样——粗烈?」他斜着眼笑道,「叫人不快?多情?格雷戈里太太,你刚要用的是哪个字?」他念她的名字,念得几乎像耳语。

「哦!吴先生!」弗洛伦斯喊道,发狂似地站了起来——这份折磨此刻已经在残忍地伤到她了;那手帕已经揪破了,揉成了结——「求你可怜一个母亲的苦!」

吴李昌俯下身来,依旧隔着桌子,极轻地把一只手按在她的手上。他一碰,她那早已磨得只剩一丝的自持便断了,她猛地叫了一声。吴用手指在她腕上轻轻拂过,和善地朝她笑了笑。「我要把这房子叫塌了!」她喘着说。吴安静地看着她,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便把两手交叠在袖里的臂上。她那一声惊怖的喊叫没有换来任何答应——除非那园子里绝然的静算是答应,或是那园子里浓浓的、透人的香气算是答应。「我很抱歉,」她心慌意乱地喃喃道;她明白自己错了,明白露出怕来既是冒犯他,又是招惹麻烦。「我不是那个意思,」她说着把第二声叫喊咽了回去;「我只是说——哦!这一场悬着不落的等待把我折磨死了。」她虽然才立了新的主意,还是漏出一声低低的呜咽,又在那矮凳上缩了下去,哭得像一个又累又怕的孩子。

那男人站着看了她一会儿,脸色狠狠的。她低着头,看不见他的脸。那脸上有苦苦的决意,有不留情,可没有欲念。他慢慢地穿过屋子,把那扇朝园子开的窗子上厚厚的屏板合了起来,扣住。于是,除了那一扇高高窄窄、人从里从外都望不过去的窗,这屋子又同外面整个世界关断了、闩住了。

他们两个是完完全全地独处了。

那位大人慢慢地走回来,站在那女人身边。「亲爱的太太,请你定一定神,」他说得极安静。「那一阵软弱配不上你,对你的主人家也算不得什么客气。」他安安静静地把她的手握在自己手里,她没有抗拒,也没有要把手抽回去。他另一只手按在她臂上,把她轻轻按回座位上,又松了手。

「我实在抱歉,」那女人断断续续地说,一只手从眼上抹过去。「我——我不是我自己了。请你原谅我。」吴做了个客气的手势,把这话轻轻拂开。「那么现在,」——她的声音不过是一声耳语似的喘息——「吴先生,请你告诉我——」

「我正要告诉你。耐心些!」吴说得像丝一样滑。「在中国,事情是走得慢的。中国是这世上的乌龟,不是兔子。我正要告诉你的是」——他说得慢到那份慢本身就是一种折磨。

「是什么?」她发着烧似地截住他那记仇的拖延。

「是关于那把剑。」那位大人指了指它挂着的地方。

格雷戈里太太把一声呻吟勉强咽住了一半。

「那把来历相当可怕的剑——」

「哦!别讲,吴先生,求你,」她插口道,「求你——我——我此刻受不住。」

「可是,我亲爱的格雷戈里太太,」他和和气气地执意说下去,「好消息是放得住的。时候并不紧。再说,茶还没有端上来。」

「茶!」她心慌意乱地喘道;「哦!吴先生,请你一定要恕我。」

「该是我求你恕我才对,」那中国人改正道,口气里有一点傲。「我的祖先世世代代都在这个时辰喝茶,我们这个传统是不可不守的。你在中国住得也够久了,大概知道:在我们这里,喝茶作为一桩礼节,是断不可缺的规矩——」

「是的,这我知道,」她急忙说,「可是——我——」

「所以,」吴和悦地接下去,「我们一面等茶,我一面就把那把剑的故事讲给你听。」说着他动了一动,像是要去把那剑取下来。

弗洛伦斯·格雷戈里半闭着眼睛,被恐惧累得没了气力,半伏在桌子上,预备着听。她的戒指硌进了手里。她的手帕落在脚边,已是一团布。吴忽然从那件兵器那里转过身来,把它仍旧挂在原处,一摆身回到她跟前;他站在她身后,两手搭在桌上,几乎碰着她,朝她俯下来,说道:「顺便问一句,格雷戈里太太,你一定很爱你的儿子。」

「哦!」她告诉他,站起身转向他,声音同手势里都是乞求,「我是很爱他。」

「不然你也不会在这里了?」那中国人安静地问她。

「不然我是不会在这里的,」她说得略略有些骄傲,这一刻被刺得又有了一点挺起来的劲儿。

「独自一人,」他添了一句,强调得叫人毛骨悚然。「可做母亲的爱,是什么牺牲都担得起的,不是么?」

「它担得起许多牺牲,」那女人答道,声音里还留着几分体面。

「你的儿子若在什么危险里,你就会——」

「哦!」那母亲凄然道,「我愿意拿出——我这条性命。」

「你的性命!」那位大人几乎轻蔑地叫道。「在中国,性命是贱的。难道没有你看得比性命还重的东西么?」

「为什么?」她软软地问;她此刻是被逼到了墙角,只能这样可怜地拖一点时候,没出路地盼着外头会有什么救助来——从阿旺那里,或是从什么地方。「为什么,人还能把什么看得比性命更重?」

「不如让我们这样说罢,」那中国人暗暗地逼过来,俯下身去,直到他的呼吸扑在她脸上,「一个女人能把什么看得比她自己的性命——或是她儿子的性命——更重?」他顿住了,不是等她回话——他本不指望有回话——是要看他那几句下了毒的话在她身上起的作用;是要看着,并且赏玩。她,这可怜的东西,再也不装了。她的气力没有了:被他那又长又慢的残忍一滴一滴、一滴一滴地磨尽了。她发狂似地朝屋里四面看,看见那张斜笑着的脸就凑在自己脸边,便打着寒栗往后缩。「格雷戈里太太,等你肯听我的时候,」吴说得很决断,却退开了一步两步。

那落在网里的女人把一身的胆都聚了起来。「我肯听你,吴先生,」她站起身来,说得很稳,「从你告诉我我来要听的那一句话的那一刻起。」

「你若肯再坐下,」那位大人油滑地说,「我就讲下去。可你得容我自己择路走。」

弗洛伦斯·格雷戈里端端正正地看着折磨她的人,随后是哀求地看。她迟疑着。随后她没精神地往座位上落了回去。

「那么,」那男人接着说,「我就从——那把剑——起头。」

格雷戈里太太合上她那两只痛着的眼睛,把两只冰冷的手扣在一起——等着。

那位大人动得、说得越来越慢。慢到他此刻这样,是再慢不下去的了。他把剑取下来——他记得他上一回是怎样碰过它的——他的脸是冰,他的声音也一样冷。「我跟你说过,」他开口道,站在她面前,那剑尖撑着地,横在他们两人之间,「它是我一位祖先的,那位祖先活在许多代以前,名叫吴李昌,我这名字就是从他来的。你也许愿意看得近一些。」他的声音里有一股命令的意味;那女人顺从了,略略抬起头来,把一双痛苦的眼睛定在他举着的那件兵器上——刃朝着她。「我给你看一看,再把它放回原处去。你看,这刃已经不快了——」可剑尖是快的。她哪一样也没有看见。「我留着它,不过为着它的来历。」他把它搁在桌上,搁在那英国女人同他自己之间,那搁法仿佛搁下一纸盟约、或是一件要命的凭据、一张可怕的状词、一张厚厚的赠与文书。

这一场不留情的、慢慢腾腾的叙说,那折磨已经看得出在她身上起了作用。今天上午她端着手枪的时候还够沉着的。可此刻,她自己倦倦地动了一下,袖口的花边挂在那把老剑的柄上,她便打了个寒栗,往后躲开。她不再装作在听了。她算是「垮了」,至少在那一刻是垮了;她那份外交家似的客气,一丝也不剩了。可她依旧字字都听见。

吴又坐下来,那慢慢的、冷冷的声音平平地讲下去。「我这位祖先只有一个孩子,一个极美的女儿。他疼她疼得比中国寻常的样子还要虔些——因为你知道,我们(除了纯粹的满洲血统)并不常把女儿看得同儿子一样贵重。可他是个极可敬的人——好邻舍,不自私,端正,好施(而且——岂不奇怪?——这都在传教士来中国以前),一个守信的丈夫——他是个极疼孩子的父亲。照你们西方的说法,她是他的眼珠子。唔,有一天,她同一位已经许了的大人成亲的日子到了,她父亲却发觉她——发觉这桩亲事再也做不成了。」巴兹尔·格雷戈里的母亲此刻是在听了,不是没精神地听。一个母亲的魂魄,耳朵是尖得可怕的。「他从她嘴里把她情人的名字拖了出来,随后,一句责备、一句告戒也没有,他就把他所爱的那个人杀了——用那把剑。」

那英国母亲呻吟了一声。她懂了。

「在那以后,她的情人也被杀了;不只是他,连他的姐妹、他的母亲、他合家一门都杀了。格雷戈里太太,我这把老剑是喝得很饱的,」说着他用一个指头顺着那剑刃爱抚地抹过去。

「别——别再讲给我听了,」弗洛伦斯·格雷戈里低声道。

吴把那件兵器举起来,很恭敬地横搁在自己膝上。「我原警告过你,这是一段相当可怕的故事,」他郑重地说。

「是的——唔,」她绊绊跌跌地说着,仍旧在拖时候,勉力要想一想,「谢天谢地,今天我们比——比那样可怕的事要文明些了!」

吴笑了。「文明得多了,这是不消说的。法子是会变的;而我既占了受过欧洲教育的便宜,若是自己落到那样的地步,我是不会取这么嗜血的报复的。说真的,我倒觉得,我的祖先若说有错,错在手软的那一边。」吴李昌顿住了。那一扇高窗里透进来的光,此刻少了些。弗洛伦斯·格雷戈里被自己那颗受着折磨、惊着怕的心跳得几乎窒住了。而吴几乎听得见它跳。

「他被人抢去了体面,」他严厉地说;「他换回来的只是性命;其实他本可以取去——从那姐妹或是那母亲身上——取去她们看得比性命更重的东西。格雷戈里太太,你在听我说么?」——因为她已经把脸埋在手里,伏在那先前搁过剑的桌上。

她沉沉地抬起头来——她的脸灰白无生气——用一双受了伤的、痛苦的眼睛看着他。

「我把你累着了,」吴很抱愧地说。「你的丈夫要责备我的——或是你那可敬的儿子。我的故事太长,在一位英国太太的耳朵里又不好听。可我没有说一个字不是把我带得离我的本题更近些的。我也曾有过一个女儿——」

「曾有过!」那女人的嘴唇只吐出这一口气来。

「而家里的旧事又重演了一遍——演到眼下为止。」

有好一会儿,屋里是静的——那静比任何话都更锥心——那静冷而不仁,像死的那份无声。随后,弗洛伦斯·格雷戈里听见门闩抽开、格板在槽里推动的声音,猛地站了起来。

吴也起身,把剑拿过去,放在锣的旁边。「天黑下来了,」他说。

第三十六章

在塔里,在长凳上

只要他还活着,巴兹尔·格雷戈里就再也弄不明白,自己是怎样活过那座塔里的那几个钟头的——他在荷花湖畔那座塔里最后的几个钟头。只要他还活着,他就不能不记起它们,而每记起一回,便要新打一回寒栗——又是独自一人,在折磨里等着听吴李昌那面锣从深喉咙里吼出来的那一声判罪,告诉他说——说他是永永地烙了印了,魂上刻了疤了。吴李昌想出的这一桩,连一个男人也是忘不掉的。

他是怎样回到那里去的,他始终不知道。他记得自己被带到那位大人跟前,记得那场可怕的会面,记得南屏死了的消息,记得那魔鬼似的威吓——他母亲要受的那一场磨难与苦痛——可他怎样回到塔里的,一点也不记得。有一段时候——长也不知道多长,短也不知道多短——有一片慈悲的空白蒙许给了他。便是最狠的怒气,也不必吝惜他这一点。因为,若说屋里的那个母亲所受的比一死还重,塔里的这个儿子,等神志爬回来的时候,所受的便是她那份苦痛的许多倍。她是他的母亲,他爱她。她一向待他极好。而他一向那样以她为荣。他此后还能再那样以她为荣么?她这一场牺牲,在那个替他做了牺牲、而这牺牲又正是罚他的罪的儿子眼里,总免不了要把她弄脏。等那面铜锣响过了,便是他对她的爱,也不能不蒙上一点锈,软下去一分。吴李昌找着了一桩了不得的报复。巴兹尔·格雷戈里自己的体面从来没有压过他;可他母亲的体面——啊!说到这上头,便是希尔达的,或是他堂妹梅·格雷戈里的——因为,同许多这一类的男人一样,巴兹尔·格雷戈里是把自己的魂(他有的那么一点)同自己的骄傲,都倚在自己血亲的女人身上的。借着旁人来做个有德之人,在有些男人竟是一桩正经的本事。

他的母亲!他浑身扭动。他的母亲!他两只手仍旧被反绑着——那只挣开过的手又给捆上了——却拿手去撕那塔的墙,撕到指节出血。吴想出来的这一种罚法,若能生生地、预先地给那些将要出轨的男人看一看,社会上最重的那些难题多少便要解开些,那些最扎人的火烫问题多少也要有个答复。倘使做儿子的——轻浮的、自私的、软弱的——能料到巴兹尔·格雷戈里此刻所受的这样一场责罚,那一条有名的诫命便要被人守着敬重上一百倍,被人犯着亵渎得奇迹般地少。女儿的羞——姐妹的羞——那条鞭子抽得动大多数男人;妻子的羞——哦,唔,妻有种种,男人也有种种,可母亲的——啊!那是碰在天下男子的活肉上了。要罚他,便把那个鲜红的通奸字母烙在他母亲的额上,那么还有哪个儿子肯犯这过错?总要少些!

从日头上看——那座塔厚厚的壁上,繁密的石活间透着一些孔眼,他从其中几处望得出去——他想,自己大约从那清醒着的苦里逃开了将近一个钟头。

天知道,那间小些的会客厅里所演的那一场,已经精细地可怕到了什么地步;可塔里这个独自一人的男人,把它想成了比实有的还要可怕十倍、丑恶十倍、腥臭十倍。为女儿的那份爱把他炼成了作恶上的一个匠人,吴那份叫人发狂的慢,便最恶,也最精。他把那女人的苦痛抽得长长的,直到她魂上的筋像是要裂了、要咩咩地叫出声来。那丑恶的一个钟头在她是一世。在塔里独自等着的巴兹尔,那一个钟头是一世又一世地叠上去。

独自?可是不,他并不是独自。这是南屏的塔。她曾把它「任他自由」,又同他合用。此刻她仍旧同他合用着。一个鬼——一个姑娘样的中国鬼——站在他身边看他,含着爱慕,含着控告,眼里有死,也有做母亲的事。「哦!南屏!南屏!恕罢,恕罢!」他喊着,把脸藏在那只捆住的臂上。随后他抬起头,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大大的,因为他看见了他母亲,在他刚离开的那间屋里,那间有锣的屋里,还有吴——他看见他母亲,看见那中国人朝她走过去;他便转过身来咒他身边那个姑娘的鬼——那个可怜的、失了身的鬼,臂弯里抱着一个小小的、刚出壳的雏儿。

自己招来的罚,受着恼了,便要把那罪责,或是那罪责的一部分,挪到、或是设法挪到自己以外的肩上去,这是人情软弱常有的一个样子。「那女人诱了我。」于是这过错实在是她的。罚那个诱人的,放我走罢。「那女人诱了我」:这是最老、也最下的一句诉苦。可可叹的是,它往往也真够真的。

一个男人要拿这句话来替自己开脱,或者哪怕只是用来解说,再没有比巴兹尔·格雷戈里更没有理由的了。南屏从来没有诱过他。便在他们两情到了尽处、她迷得正盛的时候,她也从来没有向他求过爱。他们最初相识,一半是他设下的,一半是因为娄松的一把扇子失了又得;那时候南屏羞怯、不肯自现,像一株紫罗兰。她从来不曾诱过人,除了用她自己那份甜甜的持重,同她那入画的新异所带的香香的辛味。而她并没有去找过他,并且有好一阵子不许他进一步——这正是她在他眼里头一等的可爱处。而在他告诉她自己要回欧洲、而且立刻就走、把他们两人的难局丢给她一个人去面对的那一天,她没有说一句怨语,没有叫出一声——只有一句安安静静的争辩,才说出来便又丢开了。「你不会回来的,」她静静地说,随后从容地、有体面地离了他去。

做情人的,再没有比他更没有正当理由去怨他的情妇、去怪他的情妇的了。可为着他母亲的缘故,或许也为着他自己那一份怯,他偏偏怨了、怪了;他在这座塔里白白地发怒,咒那个为他死了的姑娘——而正是在这座塔里,他取了、她给了她所有的一切。

做一个有男子气的男人,是一桩大事。

做一个女人,是一场悲剧——除非那正是最大最好的运气。

人生的好运气,做女人的那份快活,阿旺从来没有分到多少。她一辈子辛辛苦苦地做,工钱极少,又没有一声谢。她一辈子热切地想有个人作伴,却一辈子孤单。她从一个狠心的父亲那里逃出来,逃到一个狠心的丈夫那里。她的孩子都死了,活着的时候也看不出什么指望。天知道,格雷戈里太太给她的实在少得可以——几乎什么也没有给。可格雷戈里太太给了她她一生最好的一段日子——她平生所知道的离「好日子」最近的一段。而她心里是可怜地感激的:便是这么一点身子上的舒适,这么几星好意的饼屑,这么寒薄、这么温吞的一口人生的酒,她也感激。那英国女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待这奶妈好过。实在,阿旺不过是在一个天性随手漫出来的余流里暖了暖自己那缩紧了的、冻住了的身子——而那个天性,碰巧是满满的太阳,盛得要溢出来的光。

阿旺是感激的,阿旺也是实心的。她打算还这份情。她恨欠债;中国人差不多都恨。她有忠心。她有胆气。她有中国人的机灵。而在作假这桩事上,她有她们这一性天生的轻手腕:这是天下通有的。

她被人从屋里撵了出来,便心满意足地在院子里坐下,织起绒线来——这是中国人眼里的一桩外国营生。它把这家里那些好奇的女人都招到她身边来。她原就是要这样。她们拿凉糕与瓜子来给她——因为这家的规矩是待客要周到——她把凉糕都吃了,瓜子都磕了,一面听别的女人同她说话、同彼此说话。

她说她很累——她的太太是个苦苦使唤人的主母。她不喜欢英国人。她很累,可既然来了,倒想见识见识这么好的一处地方;于是她倦倦地踉跄着,从这一件宝贝踱到那一件宝贝,却从不离屋子远:从那些高不过几寸、种在顶针大小的盆里的小树林子,到一株长了一百年的常青树——那树最宽的几枝被剪成了一群正在飞的鸟。她看见草地上横卧着一条大龙,便狂喜地叫了起来——那是天竺葵同观叶草做成的龙。过了一会儿,她打起呵欠,说自己很累,便沉沉地在一条雕花的石凳上坐了下去。又过一会儿,她睡着了;那些女人厚道地笑她,便由着她,各自走开了。那条凳子离那扇高高地望进大人起坐间去的窗子不远。

第三十七章

那把扇子

「天黑下来了,」吴说着,把那把剑放在锣旁边。

另有三个仆人跟着阿升,从他从那一边推开的那道滑门里进来。两个是端茶的,第三个是管灯的。

茶盘搁在桌上。管灯的在屋里来回走动,十来点昏昏的灯便一一亮开,像一只一只发光的雪花石圆盘,昏得这样,美得这样,又安在这样料想不到的地方,那一层罩住了的光彩,便叫这间奇异的屋子显得比先前更鬼气了。

那女人木木地、一动不动地看着这一切。她并没有去想,只是觉着——她此刻累得几乎不能想了——向这些木头脸的中国人求情,是比没有用还不如的;他们是吴李昌的器物,吴李昌的傀儡。而一种极英国的体面上的本能也拦住了她,叫她不向外国仆人去作一番自知必被拒的乞求。她不要把自己的窘境演给他们看,他们不会可怜它;也不要把自己的伤心演给他们看,那动不了他们——除非动得他们发笑。

可是等他们当完了差,脚步轻软地像来时一样出去了,门一合上,门闩便铿地响了;她这才明白,她同吴又是独处了——屋子锁住了——她便一跃而起,直冲到门上去。

吴看着她,笑着。「来罢,」他说——那口气几乎像是在哄一个坐不住的孩子——「茶上了。」

她顺着他的声音转过身来,看着他。「我喝不下,吴先生,」她带着一种凄凄的、使性的腔调说,「我实在喝不下。」她声音里的苦,比恼多。

吴不以为意地把她的话放过,动手斟茶。「你看,我有糖,也有奶,全照西洋的法子。」

「不——不,我喝不下,」她不耐烦地重说一遍,可还是回到桌子跟前,看着他把那些杯子一只一只斟满。「请你把我儿子的事告诉我,让我走罢。」

那位大人没有答话,只把一杯茶递到她面前。「格雷戈里太太,请用这杯茶,」他郑重有礼地说。她对他递过来的杯子毫不理会,他便添了一句,淡淡地、冷冷地一笑:「哦!我明白了。」他把杯子放下。「你是愿意先看我喝。」他朝她点了点头,把自己那一杯端起来,一口饮尽。「好!这样或许可以叫你放心些。」他放下杯子,重又斟满。「请用茶罢,」他好客地劝道,「这不但解渴——你的嘴唇看去是干的、裂的——而且也是一桩礼貌。」

她呆呆地站着看他,随后慢慢地在一只矮凳上坐了下去。

「糖——还有——奶,」那位大人爽爽快快地说。那声口与那做派里,梅费尔同牛津的气味比中华的气味还多。而这一桩前后不相称的事,叫人觉着的是阴森,不是可笑:他一身大人的袍服立在那里,左手扇着自己(汉家的子孙比天下任何一族都更接近两手一样灵便),右手却慢慢地、巧巧地使着那把银糖夹。「好!」他把那一杯调停好了的茶递过来。「格雷戈里太太,这是本朝最上等的茶,用茉莉花拌着晒成的。」

她接了那杯子,他端起自己那一杯。正当她强着自己要喝下去——他自己那一杯也几乎到了唇边——他用同样圆滑的声口说:「格雷戈里太太,你难道一点也不想知道——」他的声音里起了一个下了毒的变化——「那个诱我女儿的人叫什么名字?」

那英国女人赶忙把杯子放下,手抖得发慌,几乎端不住那一点轻轻的分量。她想把眼睛垂下去,可垂不下来——他不留情地把她的眼睛锁住了。「我不懂你的意思,」她结着舌说。「你——你的样子这样古怪。」

吴一言不发,只对着她的目光冷冷地笑。她打了个寒栗,站了起来。吴仍旧对她笑着;她忽地狂叫一声,奔到那两扇滑门跟前,发疯似地擂门。可她立刻便看明白了:那门是锁住的,而且结实。于是她转过身来,困在网里,却已没有指望;她把背倚在门上,凄凄惨惨地朝着吴,两只擂痛了的手软软地垂在身侧。

吴李昌把扇子打开,开始朝自己脸上搅那风。

欧洲人从来没有一个明白过,一把扇子对一个中国人是什么。大概欧洲人将来也没有一个能明白。中国人用扇子藏住情绪,用扇子说出情绪;而情绪到了险处,又用扇子放它出去。一个中国男人那把纤细的小扇子,往往就是他的出气阀。中国最了不得的几位大将,是把扇子带进阵里去的。犯人在刑场上扇自己。受惊的中国姑娘,在头一胎生产的苦里扇自己。吴此刻扇自己,是因为得胜。他快快地对她说话,声音里铮铮地响着胜意。「格雷戈里太太,进这间屋子的路有好几条,出去的路只有一条。」那扇子咔的一声合了——象牙一阵响,丝绸一声嘶、一声窣。「它就在那道门边上」——他用扇子指着——「那道门通到我自己的内寝去。」

那女人把一声叫喊压住了,可她压不住一声呻吟。

吴笑了。他朝她迈了一步。「你难道不想听我带来的你儿子的消息?」他轻轻地问。「好消息?我答应过要告诉你的——我此刻就在这里守我的信。」他这几句话里那可怕的意思,再明白也没有了;可他还要丑恶地加重它,又朝那个受了伤、骇坏了的女人滑近了一点。

「哦!不要折磨我,」她哀求着,往旁边躲开。

「他好——比起来是好的。他的手受了一点轻伤——极轻的。可他是好好的」——又朝那女人近了些——「而且他就在这里。」

「在这里?」她哭着说,「在这里?」

「几乎就在你声音听得到的地方」——又近了些。

「哦,我的天!在哪里?」她喊着,发狂似地四面看。那第三道门引住了她的眼;她软软地奔过去擂它,一面喊:「巴兹尔!巴兹尔!」

「亲爱的太太,不要这样性急,」吴说得傲慢而温存;「我并没有说他在那里头。再说,叫他听见你的声音也不好,那声音只会叫他难受。」

她疑问地看着吴,他便把那残忍的解说给了她。「你瞧,不到该发的信号发出去,他是不得自由过来的。那信号发不发,全在你!」他此刻离她极近了。

吴李昌本来就不打算对这个女人动一点手上的力。他连那么一点可怜的借口,也不肯赏给她的堕落。

她会依,他是毫不怀疑的。而她自己那颗受着折磨的魂也知道,它此刻正在摇;它病了。

吴把一只手按在她臂上。她几乎没有缩,只把身子挺了起来,在自己的悲苦里显出一份骄傲,对着他笑着的脸慢慢地说:「你——你这恶鬼。」

「格雷戈里太太,难听的话救不了他,」那位大人说。「只有一桩事救得了。」两张脸几乎擦着——他们是挨得这样近。

她把自己的脸藏在手里,害怕得哭了。

「你想的时候,我且离开你,」吴说着,转身朝那道门走去——他告诉过她,那是她唯一「出去」的路。

她忽地发起狂来,恶心得浑身发抖,扑向别的几道门去,哭着说:「放我走!」——喘着气——「放我走,我同你说!」

吴看了她一会儿,才安安静静地、仍旧郑重地笑着说:「这一道门是唯一没有锁的门。你若决意在我回来之前进这道门,你所给我的体面,我是不会不回应的。你若不进,我便亲自回来——若蒙你许可,来帮你决定。」

「我丈夫知道我到这里来了!」格雷戈里太太强着嘴喊道。「是我告诉他的!」(吴笑了。)「他随时都会到的,到那时候——!哦!我才不怕你!」

「哦!这我很高兴!」吴李昌热心地说,「我一心只求引出信任来——引出倚靠来——引出最温存的体贴来!可我知道你丈夫——那位和悦可敬的格雷戈里先生——一个古怪、细致的人,却那样可爱——并不知道你在这里。你连一丝见着他的指望也没有——不然你就不会告诉我了!你会敷衍——会拖延——会一句不说。」

「他是知道的!」她发作道。「他随时都会到!他若进不来,他要把你的大门、你的屋门都砸倒!」

那位大人轻轻地笑了,宽容地朝她摇了摇头。

「你这歹人!」她气得发昏,骂他道。

「哦!格雷戈里太太,你想骗我,我是恕你的,」吴安安静静地说;「那是极自然的事。哦!那扇窗子,」他添了一句——这是答她不由自主朝窗上去的那一眼。「是的,它通到院子里去,你那忠心的仆人正在那里等着;可那造房子的人把它安得这样高,又开得这样小。那么」——他朝她略略一躬——「我且离开你,不过不会很久。」说着他走过那道没有锁的门,极轻地把门在身后合上了。

第三十八章

那面锣

弗洛伦斯·格雷戈里心神全乱了,不知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为什么,像一只落了套、无处可逃的野物,拿一双几乎被恐惧蒙瞎了的眼睛在屋里四处搜。那几道门她又都试了一遍——只有一道没试。她发狠地去推那扇窗,白费了力气。「巴兹尔!」她叫道,「巴兹尔!」随后她收住了自己。「不!我不能这样!哦,上帝啊!」她呻吟着,转向被逼到绝路的人类那最后一个大靠处,「帮帮我!」

她脚步不稳地摸过屋子,两条腿抖着爬上那条长凳,把两只手朝那扇小窗伸上去。

「不行,」她压着嗓子哭道,「我够不着」——因为那窗口的高处,她连一半也达不到。她偷偷朝四周看了看,把脚尖立到极处,朝着窗子喊:「阿旺!阿旺!你听得见我么?快去,求老天的面,快去!把他们带来!帮帮我,阿旺!帮帮我!我一个人在这里,阿旺——可他就要回来了——马上就回来了。快,奶妈,快!阿旺,你在不在那里?」

随后她等着。

哦,那一场等。

除了她自己心口的喘,什么声音也没有。吴的内室里什么也没有传出来,只有静。这所宅子同这座园子,静得像半夜。

啊!

窗子里送进一个声音来,轻得几乎擦不着那一片静。

有一样东西几乎无声地落在她脚边。她扑了上去,把一声感恩的呜咽咽了回去。那是她自己的纱巾。她的手抖得几乎展不开它,去找里面藏着的信,或是救助。她知道里面必藏着一样——不是信就是救助,不然阿旺不会把它扔进来。还是说,这只是个记号,表示那一个女人听见了她?她的眼睛痛苦地钉在吴那道门上,心跳得几乎叫她窒住,两只冰冷的手指慌乱地在那团缠作一处的纱上摸。有——里面是有东西的。哦,阿旺!阿旺!是一样硬硬的小东西。

她诧异地看着那只小瓶。可只诧异了一瞬。随后她明白了。她那张白脸变得更白。她抖着的唇上,最后一滴怯懦的血也退了回去。是毒药,自然!她非喝不可么?她敢么?她能么?那巴兹尔呢?她亲身生下的孩子——她的儿子,又是她的伴儿。她就这样把他丢下么?保住自己的清白,把他留给死、留给比死还坏上一万倍的、没完没了的恶鬼般的折磨?要把他从那样一座燃着的地狱里救出来,有哪一个价钱是太大、太丑恶而出不起的?拿他那样大的代价来这样救自己,难道不是比那一桩更大的辱没?这女人哭起来了,像个受了惊的小孩。她能死么?她能面对那样的死么?在这里——孤身一人——在中国?上帝听她的祈求吧!——她连怎么措辞都想不出来。上帝可怜她吧!活着是甜的——草上的日头是暖的。家乡的草场上开着报春花,紫丁香甜得像酒,而玫瑰红得像酒,衬在牧师住宅园子里那一堵让太阳晒透了的旧石墙上——在英国。

她摇摇晃晃地、无声地抽泣着走过屋子,那只小瓶紧攥在冰冷的手里。

英国!一想到英国,她便挺直了身子——挺得很骄傲。她是英国人——又是女人。英国人,又是女人:天底下最可骄傲的两样。巴兹尔必须受苦。生过他的这个身子,便是为了他,也不可以受污。几百年来名门女子那不可移易的贞洁重新抬了头,把她认了去——魂是洁的,身是洁的——把她认了去,使她骄傲、使她刚强,正像从前那些英国女人一样:她们宁肯欢欢喜喜地扑到罗马人的牛角上去,也不肯把自己——英国女人——交给罗马军团那些兵士的淫欲。正如亚伯拉罕预备献以撒——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不过是个男人,不过是个父亲。她是女人——她是母亲——而且是英国人!

她带着一个冷得不输吴的任何一个笑的笑——而且比哪一个男人唇边曾有过的王者之笑都更堂皇——四面寻找法子:此刻她是定了,可仍旧在没有指望处指望着,指望能逃出去。她要死。哦,是的,她要死——就在这里——就在此刻。不过她盼那东西不要太苦。她拔出塞子,闻了闻那液体。没有味。还是说,恐惧把她的嗅觉麻住了?把她一切的知觉都麻住了?她的手指几乎感不出自己攥着的那块玻璃。而且,她此刻就非喝不可么?救助说不定会来。阿旺一定是去了!可她敢等么?吴就要回来了。听!他是来了么?他那道门动了么?他不可以看见她喝。他会拦住她。可她此刻就非死不可么?

她看见自己先前放下的那杯茶,透出一小声盼望的气来:我们抓的救命稻草就是这样不中用的东西!

是了——是了——她要把毒倒进茶里去——到了非喝不可的时候便喝下去!

那杯子是满的。她哽着喝了一点。够了。这就空出地方来了!她惊惧地朝吴那道门看了一眼,随后把那只小瓶倒空在自己杯子里。

吴的杯子她没有想到——她心神太乱了。

她可怜地抖着,把纱巾又缠在那只小瓶上,两样一齐丢进一只萨摩烧的瓶里去。

她摸索着、摇晃着回到桌边自己的座位上,那只下了毒的杯子就在手边。「我的上帝!」她低声道,这话不是对自己说的,「若真到了那一步,给我力量。」

直到那道门开了、吴进来,她一直缩着坐在那里,眼睛钉在自己的杯子上,手指在膝上绞起又松开;而她袖子的花边底下,那件为着敬沈宫雅才戴上的贵重首饰一闪一闪,跳着光。

她没有朝那位大人的脚步声抬头;他站了一阵,细细地看她,脸上是对巴兹尔·格雷戈里的母亲的恨与轻蔑,丑恶地摆着;而他那双中国人的眼睛里,对这个代人受罪的牲牢——而且是个女人——有一点怜。他心里也有一点自怜:吴李昌一点也不喜欢自己这桩献祭的差使。他是在祭他的祖先、祭他的神明。可从他那把祭司的刀上淌着腥气、在火里嘶嘶作响、在他那滔天大怒的祭坛上冒着烟的这一块肉,他的胃口是厌的,在这个中国人的鼻子里是一股臭气。

他此刻穿一身宽松的大红绉绸衣裳——这颜色、这料子,是皇后出嫁才穿的。他没有带扇子。扇子收起来了。可在他那件华丽的家常衣的下缘,绣着一道孔雀羽毛的边,每一根羽毛都是名手的细活。

「唔,亲爱的夫人!」他轻轻说道;于是她抬起头来,看见了他,也看见了他那不肯回头的用意,便呜了一声,往后缩去。

吴笑了,又挨近些。「我此刻在你眼里中意了么?」他邪邪地低声说,那一腔蜜里又是暗示,又是老练。「不中意?哦,可怜的吴李昌!我的心在流血,是你的冷淡刺的,你这可爱的、哦,这样叫人想望的英国女子,你这英国女德里一朵白白净净的玫瑰。唉,罢了——我没有虚荣心,这倒是我的运气,所以虚荣心也没有被伤着,因为它本不存在。有一件要紧的事,」他说着,几乎挨到她身边,仍旧慢慢地再挨近些,「我还没有提。我该让你把我的条件全弄明白,才算公道——该告诉你:你的儿子知道,你这一番牺牲是要放他自由的——」

弗洛伦斯·格雷戈里站了起来。她在他脸上搜。「你——你当真要放他自由?」

吴李昌低下头去,算是许了。而她一刻也没有疑过他的话。这是她无意之中向他这个人格献上的一份敬意——同时也是信基督的欧洲向不信教的中国献上的一份敬意。这敬意他们受不起么?那要看你怎样读历史,怎样读通商口岸那一段不体面的旧事。断语是各有不同的。

「这自然是说定了的——而且是立过约的,」那位大人安静地说,「等——你——还了——他的债。」

她恶心地打了个寒栗。吴笑了,随后他那一层光滑的漆皮底下,怒气透出来一点。「我讨的是公道的偿还——一丝利息也不多取:以贞还贞。我本可以把你的女儿拿来——拿给自己,或是抛给我一个仆人——可那还不算还得清。你们,你们在你们的国里,你们这一族人,把童贞看得比什么都贵重;我们却把做母亲看作人之所以为人的最高一桩,也是最神圣的一桩。所以,他既取了在一位英国绅士眼里本该是最神圣的东西——而他还是个客,既在我女儿的国土上作客,又在她家里作客——我便取在我眼里更高、更洁的东西——而我还是你的主人。还有,」——他的声音因恨而嘶嘶地发抖——「他妹妹受辱,并不足以叫他痛到那个份上——他爱他妹妹,并没有多少爱。他爱你,他的母亲,这是他那可憎的身子里唯一一点像男人的地方。她的羞耻,他会痛一场,痛过了也还活着;你的羞耻,他要记一辈子——记着便揪心。它要毁了他的一生,叫他此生每一个钟头都比随便哪一种死更苦,叫每一寸土地都成一座燃着的地狱。」他顿住了,等着,随后——他从桌子后头滑过来,两臂抱住那瘫软的女人,指着那另一间屋,脸擦着她的脸,低声道:「那么现在,亲爱的太太,你肯不肯到我这里来?」

有一瞬,他们两个就这样站着——她瘫住了,动不得。

一片又高又甜得近乎圣洁的乐音穿过那扇闩着格板的窗子进来:一只夜莺在南屏的园子里唱,就在荷花池边那座塔近旁。吴李昌听过许多夜莺,从他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听。弗洛伦斯·格雷戈里从前只听过一只——很久很久以前,在英国,只那一回。

她叫了一声——是绝望的叫——从吴手里挣了开去;他放了她。

她落回矮凳上,端起自己的杯子——她竭力做得像是无心的——慢慢举到唇边。

「哦!」吴温存地对她说,「我的唇也干裂了,是我这一腔欲火烘的——」

可他对她并没有欲念。便在那份折磨里,她也知道这一点,并且知道:他那用意里的冷,正是她这场危难半分松动不得的缘故。

「我也要喝。」他举起自己的杯子。「啊!」他叫了一声,又赶紧把它放下,「我看见你已经就着自己的杯子喝过一口了——你的唇给那杯口祝过福了。」他站在她身后,两只手慢慢绕过她的颈子,把她的杯子捧在手里,从她头上举过去,转到她面前。「让我也从这只碰过你那可爱的唇的杯子里喝。」

他装出一副爱的神气,狠狠地——为的是再多折磨她这么一点点,绝不是因为他疑心哪一只杯子里有什么——他慢慢地看进她那双因惊怖而张大的眼睛,慢慢地把那杯子喝得一滴不剩。弗洛伦斯·格雷戈里一动不动地看着他,骇得呆了——几乎没有觉出:他已经把她放了——而且是用一条她连试都没有想到去试的路。

「好,」吴放下杯子说,「我这是给了你最高的敬意。因为我并不爱你们的糖,也不爱你们的奶。说真的,我想不出怎么会有人肯把这样好的饮子糟蹋成——」他的声音在这个字上断了。他喉咙里咕噜了一声。「比我想的还要难喝,」他哑着嗓子低声道。

他忽然晃了一下。他身子一歪,抓住了桌沿。他心里纳闷:难道是自己那一腔压住了的、不肯回头的怒气把他灌醉了么?这屋子像个陀螺似地转。他头疼。他觉得定要有一根血管爆开。这屋子此刻转得更叫人发疯了——像一个托钵僧舞到最急处。而他自己也在转——不是跟着屋子转,是朝着反面转。他摇摇晃晃地走到一只矮凳边,塌在上头,脸被疼扭得可怕。

格雷戈里太太呻吟了一声,一半是替自己害怕,一半是骇于眼前那丑恶的痛楚——她的眼睛又挪不开。她呻吟了一声,于是吴明白了。

他用一双扭得同脸一样的手攥住桌子,朝她那边倾过去,用自己的话低低地咒她、咒她一家,那咒是极可怕的。连最可怕的言语也说不尽的咒与恨,从他那双将死的眼睛里烧出来。

他是像一条狗一样死去——被一个英国女人斗败了。随后他笑了,那笑比他喉咙里已经响起来的那阵死前的咯咯还可怕——那咯咯像玻璃丝在烧,像干盐在火里爆:地狱里烧着的罪魂大概就是这样笑的。像一条野狗一样死!他笑得很得意——那是地狱自己的欢喜;因为这一来,那个记号便永不会给出去了,那英国人便永不得自由了。他要在南屏的塔里饿死、烂掉。她懂不懂这一层?哦,但愿还有力气叫她知道!可他那条发僵的舌头、那颗打着转的脑子里,来的只有中国话。他所学过的、所知道的英文,他住了那么久的那个英国,一切的一切都不剩了——只剩他的恨。

吴清玉当年把他放到异国去,叫他受那剜心的思乡之苦,难道就是为了这个——为了这样一场受了污、比孤零零还坏的死,连一个在他坟前上供的儿子也没有?

那把老剑在哪里?他要把这个洋鬼婆就地杀了。她是谁?她为什么在这里——在这间供着他祖先牌位的屋里?她是谁?啊!他此刻记起来了:她是那头母猪——那个生下了诱骗吴南屏的人的脏东西!

他丑恶地嗥了一声,使出最后一股劲,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两只抽着的手像爪子一样伸出去,朝她扑过来,两脚在身子底下绊着。

她惊怖地往后缩,把一只胳膊举起来,像是要挡那一下。

而她臂上那件首饰滑了下来,在她腕子上闪着、烧着,叮叮地响。

而吴李昌认得那件东西。他的眼睛此刻正在发浊、正在往死里定住,可他也认出了她。他此刻记起来了——牛津,波特兰坊那座炼狱,乡下的牧师住宅,他送给一座教堂的一架风琴,一个他喜欢过、以一种温文而敬重的方式待她好过的英国姑娘。而这个——这个——便是他当年撒下的那一份好心与那一份宽容所收的庄稼——撒在英国的!

一阵壮烈而可怕的怒把他抽紧了,也把他的筋力提了起来。他使出一股几乎要把他那将去的魂的筋都撕断的劲,转过身去看——是的——就在那里——他要它——他够着了它——他狂叫一声,把它抓了起来——那把剑——又朝那边缩着身子、喘着气的女人扑去——他一步步逼近她——她尖叫一声,软软地从他跟前跑开——他跟着——他把那件沉重的兵器举起来,一下劈开了空气——他又胡乱地砍出去,砍着的还只是空气。

他们绕着屋子转了两圈——她惊怖地抽泣,他则因怒、因那临死的痛苦而涕泗横流。

啊!他几乎追到她了。再使一股劲!——他知道这是他最后的一股了。

他两手把剑举起来,举过头顶,砍了下去。

只差一点没有砍着她;而没有砍着她,那剑便砍在了锣上——响了一下,随后又响了两下。

这一砍落了空,落得这样惨;而就在这一惨里,生命又从他遍身受着折磨的毛孔里跳了一跳。他本要杀,却救了。他把那英国人放了。这一层明白过来,便把他的心碎了——一颗浩大的中国人的心——吴李昌大人那一颗了不得的心。

有一刻,他站得极静,一动不动,却没有被压服,不出一声,在自己的败里堂堂皇皇。随后他倒下了,再没有动。

等弗洛伦斯·格雷戈里朝四面看去的时候——等她看得动的时候——那几道门都开了,那扇宽窗也从外面无声地开了。没有一个人进过这间屋子。他们是完完全全地独处着,她,同那一个曾经是吴李昌的东西。而除了一只夜莺那相思成痴的忘情之音——它正把自己一腔忠贞的想望唱过那座飘着茉莉香的园子——再没有一点声音。

她极慢极慢地、骇着怕,一直看着他,看到最后,才从那间屋子里爬了出去;而她出去所走的那道门,恰好就是她进来时所走的那一道。

在那间屋子里,她老了。

第三十九章

事后

她从屋里出来,到园子里去,走得癫癫狂狂——不知道为什么走,怎么走,往哪里走——这位发了狂的母亲,便在那里遇见她的儿子:他正瞎着眼朝那道门来,两条胳臂还捆在身子两旁。

两个人都说不出话。

可有一个中国女人,在那片昏黄的暮色里悄悄地朝他们走来,到了跟前便说话。「来。我带,」她说。

而她也几乎是字字照办地把他们带走了:一个在她左边,一个在她右边,各被她一只手碰着,各被她的意志推着。

「不许说话,」她严严地低声道。

可她本不必说。他们两个都没有话,也没有声音。

他们没有遇见一个人。他们什么也没有听见——只有一回,远远地一声夜莺的啭鸣,是在同白日告别。

吴李昌的为人便是如此。他早吩咐过了:仆人们开了那些门、那些园门之后,便都回到宅子那一头自己住的屋里去。

可阿旺一步也不肯放慢她那焦急的脚步,也不许他们放慢,直到快到岸边了。

随后,就在他们将要看见那只候着的船、将要被船家的眼睛看见之前,她停下来,替巴兹尔解绑。这不是一桩容易的活,虽然她有一把刀。格雷戈里太太又帮不上一点手。

母子两个连滚带爬地上了船,总算上去了,却也少不了别人伸手来扶。阿旺灵活地跟着爬了上来。她一句话出口,船家便提起竹篙——九龙便落在他们身后了。

小船过海湾的时候,这英国的母亲同她的孩子彼此靠着,可谁也没有说一个字,也没有人对他们说一个字。他们缩在一处,被那份宽解、那份精疲力尽弄得哑了,又被他们经过的那场恐怖弄得几乎麻了。

阿旺不惹眼,不动声色,举动同她那身寒素的奶妈衣裳一样平常;可一切都是她指点的,一切都是她管住的。

一千万颗星出来了,把那片庄重的蓝天点上了钻石的细末。月亮升起来,把那起着波的水面染上了银,又染上了金。九龙的夜花还没有停住用那一股说着「晚安」的香气洗他们的脸,香港岛上夜花的香气便已经奔出来迎他们,用那份甜把他们扑了个满怀。

这世界很安详。这一夜很明亮。这一夜很静。而这一夜那份含笑的不相干,是残忍的。至少那英国女人觉着是残忍的。巴兹尔什么也不觉着。阿旺正在打算盘。

她把他们弄下船。她付了船钱。她替她的女主人理好衣裳,又尽她所能替巴兹尔理好。她把他们弄上山顶,终于把他们偷偷弄进了旅馆,几乎没有被人看见。

「今夜太累。不说话,」她用吩咐的口气对希尔达说。等罗伯特·格雷戈里听了希尔达打电话报的好消息、从写字间匆匆赶回来,她对他本人也一样用吩咐的口气这样说。

巴兹尔·格雷戈里平安回来的消息,是阿旺放出去的,像一把最野的火,在这个爱传闲话的香港烧开了——不单是他回来的消息,还有他这一场失踪的细情。那是一个很漂亮的故事,而且干净利落:不过是脚踝扭了一点,又有一张条子没有送到,再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那张条子是托了「一个极坏的苦力」的——不必说,那是个吃鸦片的:讲中国的书里讲这桩事讲得极多,而人在中国真能看见的却少得可笑。有人信这个故事——信阿旺放出来的这一个——有人不信。可它原是可能是真的(这一点长处,这一类编出来的东西常常没有),而且它管用;虽然英国总会里有一位爱挖苦的说它叫他想起副牧师那只有名的鸡蛋:「有几处还是好的。」

约翰·布拉德利心里存着疑。

可第二天,格雷戈里一家连他们的事,都几乎被人忘了,因为对岸大陆上烧起了一桩更亮的新闻。吴先生死了,他的女儿也死了——他只有那一个孩子。她是突然死的,这一惊便把他也惊死了——心上的病,你知道——怕是心脂肪变性罢——那些有钱的中国佬都吃得太好。

一样地,有人信这故事所传的那个样子,更多的人不信。可吴是死在大陆上,不是死在英国的地上,这在香港便不是谁的事了。

约翰·布拉德利听说吴李昌「成了高处的客人」,脸色变得极其严肃,立刻便往九龙去。而几乎出他意外的是,阿升放他进去了。阿升想,那位大人在时,也必是要这样吩咐的。

布拉德利在大陆上什么也没有问出来。他见了他死了的朋友,在他身边念了一段英国的祷文,跪在他同一尊狞笑着、吐着长长红舌的中国神像之间。就是这些。

他回到自己的平房,走进他那间极小的书房,把门锁上,又跪了一回——跪在那张靠墙摆着的跪凳前;跪凳两旁,一边是那个小小的银十字架,一边是一幅刻版画:荆冠底下一张温柔而哀伤的脸。

老格雷戈里一面因为儿子回来而宽了心,一面因为吴的死而扬扬得意;小格雷戈里便在这两样之间几乎全身而退,没有受什么父亲的训斥,更一点也没有挨着真的父怒。

「你究竟野到哪里去了?」早饭桌上父子相见,父亲一开口便是这一句。「我们这些日子是个什么样子!——闹得一家子都翻了天——还有我——还有生意!小子,你这笔账得跟我算。你他妈的怎么还不把那片烤面包递过来?」

「我——我只是出岛去走了一趟,爸爸,」巴兹尔答道,并不怎么慌。

「我叫你走一趟!」父亲说着把眉毛压了下来;他把咖啡杯朝希尔达一推,干干脆脆地说一句「再来」,那口气凶得很,可他拿左眼的眼角朝她挤了挤眼——巴兹尔坐在他另一边。过不多时,罗伯特·格雷戈里一边取橘子酱,一边便公然笑出声来。他离席的时候,在儿子背上拍了一下,倒也不算太重。

「钱光了?」他问道。

巴兹尔正要说「哪里的话!」,却接着阿旺忽然递来的一眼,便改口说:「唔,是的,恐怕是光得差不多了。」

罗伯特·格雷戈里又笑起来。「我极想买张统舱的票把你打发回去——这主意真好得很;我这边还没有想定,你最好给我守着规矩,一笔一画都不许错。三点钟上写字间来,我大概还会蠢到替你找出五镑钱来。」

希尔达跟着父亲到门口。她素来是要「送他出门」的。

阿旺在餐具柜那里仍旧在挑那些可口的小样,摆上她要端进女主人屋里去的托盘。她是打定了主意:好说也要,强说也要,总得把弗洛伦斯·格雷戈里劝得吃些东西。

巴兹尔把自己的盘子推开。他一直装着在吃,可那些饭食叫他恶心。

他极想见他母亲,又极怕见她。他们还没有说过一句话。

吴死了这消息究竟有没有一分真,他焦得不得了,极想知道。阿旺大概知道。她把托盘端走的时候,他好奇地看着她;可不知怎的,他就是问不出口。

总起来说,他倒愿意母亲打发人来叫他,把这一场了断了。这一场悬着不落,只比他在塔里那一场悬着稍稍好受一点。

可罗伯特·格雷戈里那些心事是一桩也不剩了。他到写字间的时候心情极好。总督府那边证实了吴死了的传闻。而格雷戈里便放下心来:他那个可怕的对手(那中国佬原是可怕的)既已被抹掉了,这一向他自己那条几乎单调地顺利的生意路上第一次有过的那些重灾,自会在他精明、强硬的手里散开去,像夏天的云在太阳底下散开去;而灾祸也再不会来逼他了。

等他到总会里吃午饭的时候,他已经太得意于自己、太得意于这个世界,尤其太得意于自己在这世界里所占的那一份,连对儿子装出来的那一点气也装不下去了。他夸着嘴,笑着说那是「照例的一桩荒唐事」,又说他「巴不得早把这个混小子弄回家去——弄回那个清醒的老英国」——「并没有闹出什么坏事来」——「一准玩得痛快得要命;一个钱也没有了,而他领那份用钱才八天——那是一季的用钱——鬼才知道他从他母亲手里又榨了多少去!」「不过,到底么」——接着他说出一句惊人的创见:「男孩子总是男孩子!」

若说有许多人喜欢把自己的德行托在别人身上,那么在我们这一群花样繁多得出奇的人类里,还有几个更古怪的样本,是喜欢请人代办自己的罪的——单在一个方向上。罗伯特·格雷戈里在人生的大处,是个无可指摘的丈夫。弗洛伦斯·格雷戈里虽然只住在他欢心的城郊,可他——在那一层意思上——是住在一个岛上,再没有别的女人在那岛上踏过一只脚。格雷戈里轮船公司才是他膜拜的情妇,又是他娶过门的妻。可弗洛伦斯是离他那份热最近的第二个人——而她并没有一个活人同她争,从来没有过,也不会有。这一点她是知道的。便是一个比她钝得多的女人,也不能不知道。或者正是这一点,使她在那些失望与屈心的难年里,还能把头抬着,笑着走过去。

可罗伯特·格雷戈里那颗蠢心里,对他儿子那些风流事是有一块极软的地方的。他私底下还不止有一点得意——自然,那些事不可闹得太过,也不可花得太多——而这最后一桩荒唐事,他抽着午饭后那支雪茄的时候,几乎是在夸口;夸得油滑滑地带着一点回味的喜乐,暗暗地说出——而且本来就是要说出——他年轻的时候也曾「照着那老一套」风流过一阵。

而他是断断乎没有的。

第四十章

高处的客人

而在客堂里——那间小些的会客厅——他是死在那里的,吴李昌便照他倒下的样子躺着。因为长久以来,除非他叫人,没有人敢去动他。如今他被一个早起扫地的人发现了——那人的差事是把窗格推开,迎夏天的黎明——他依旧那样没有被动过地躺着,而且还要这样躺下去,直到阴阳先生定出这身躯该移到哪里去、该怎样移。

他仰面躺着,脸朝着那嵌着格子、画着彩的天花板。

几乎就在弗洛伦斯·格雷戈里的脚步声从他屋里消尽的时候,他脸上扫过一场大变。中毒而死的那些抽搐,先前把它弄得僵住了,弄得满是苦痛。那些都过去了。他们寻着他的时候,他是笑着的——那样的笑,连吴南屏也从没有见他笑过。只有一个人曾在他脸上见过那个样子。而她也只见过一回——见它开得最满的那份美,见它宣告时的那份庄严,见它所有那份精致入骨的温存。一个活人只这样笑一回。有些人一生不这样笑——有些人是把这一笑的指望一点一点糟掉了;有些人是小人物,这一笑原不是给他们的。这是一个印记。

这是一个印记;而死神偶尔也会把它爱怜地、威严地盖在某一个死人的脸上;而那总是一个打过一场漂亮的好仗的人,而那总是在说:天上是有婚嫁的。

吴露见过那一笑——一回——在四川;而此刻,在那个近得很的园子里——她在那里等了他这些年——他把她抱在怀里,抱得紧紧的;她又一次把自己整个地交了给他。他低下头去,朝她笑——朝他的新娘。

吴李昌死在客堂的地上,他的脸很美。

第四十一章

只我们自己人

早饭与午饭之间,弗洛伦斯·格雷戈里打人去叫巴兹尔,他沉沉地去了。他的脚是铅,他的心是铅,他的头也是铅;他那两只手冷得厉害。

这一场相见是免不掉的。两个人都知道。

谁更怕它,谁在它里头受的苦更多,是难说的:大概都是那位母亲——两样都是她;因为她是无罪的,又是用更细的泥捏成的。

那个累极了的女人同她儿子的相见,同那一番短短的话,是简单的——几乎是平常的;凡人世间深到说不清、了不断的悲剧,相见时大都如此。真的悲剧里没有花边,没有多少传奇,更没有诗。人生的那些石头是硬的,是光秃秃的。那样无土的荒瘠上,连一片蔫了的地衣也长不出来。

不过这一笔账,同跟他父亲清的那一笔是大不相同的;他父亲清账时高高兴兴,对细枝末节是堂堂皇皇地不在意。巴兹尔自然明白:同母亲清这笔账,必是——大不相同。

她已经穿好了出门的衣裳,穿得十分讲究;因为她同阿旺商量定了:今天她得在香港四处露面,衣裳要齐整,神气要爽朗。

她在梳妆台旁一张矮椅上坐着,那双长手套同那只金丝网的钱袋就放在手边。因为她的名声、巴兹尔的名声都押在这上头,她同阿旺两个人便设法把昨天在她脸上留下的那些痕迹赶走了——差不多赶走了。

巴兹尔的样子病得吓人。只要不是像罗伯特·格雷戈里那样自满的眼睛,都不会看不出来。

「你该去躺一躺,」他母亲这样招呼他。

「是,我是得去,」他点着头说,「等你同我说完了。」

阿旺出去了,把门关上。

弗洛伦斯·格雷戈里于是等着他先开口。这是她生平第一回对他不慈。可她实在是累极了。而在那一夜合不上眼的更次里,她已经把吴李昌那一边的道理看得明明白白,心里还不无一种尖锐辛涩的确信:那一边是有几分道理的——粗野的、可怕的、太古的、蛮荒的,可终归是某一种抹不掉的道理。

格雷戈里太太等她儿子说话,他却好一会儿不说。

「你没有事么,妈?」他到底开口了。

「我很累,」她告诉他。

「是——是,你自然是累的。可是——」

「哦——没有事,」她温和地说,「我没有事。」

「真的?」

「真的,巴兹尔!」

「一点事也没有么,妈?」他还要追问。

「一点事也没有,巴兹尔!」她又告诉他一遍,这一回加了重。随后她略略笑了一笑,笑得极惨,心里想着:他竟站在那里盘问她,这是何等的讥讽。

「谢天谢地!」他热切地低声说——他身上一切最好的东西都涌上来,感激他母亲躲开了一桩比他加在那被杀的南屏身上的还要残忍的伤害。因为南屏是爱过他的!

随后一个念头忽然来了,叫他恶心地打了个寒栗:他母亲从此永远知道他把一个信他的姑娘送上了死路,送上了比死还坏的去处——他母亲从此永远会想着这件事,心里定他的罪——他们从前那一生一世的亲密,那一份干干净净的甜美,是脏了——是没有了!他母亲对他从此只能是惋惜——是看不起。他抹得掉它么?永远抹不掉。能把它赶走,或者哪怕只有一刻把它弄淡些么?能再做一个钟头「她的孩子」么?

他探究地看着她,她见了他的眼睛便白了脸。因为她从那眼睛里读出他的怕,又知道自己心里也有同样的一声回响。它要跟着他们两个——永远跟着;什么也压不下它:那今天生出来的隔膜!她全看见了!她全读出来了——他的魂,和她的魂——她受的苦,比在吴李昌的客堂里还重。她的魂在吴的报复面前瑟缩了,病了:这一场报复比他自己预先摆布的还要大,还要可怕。

我们原不必用自己这双可怜的、没气力的、笨手笨脚的手去抢着报复。神总是要报的。而且有时候仿佛神也像中国人一样,要人替人赎——女儿替父亲受鞭,母亲替儿子受鞭,连朋友也替朋友受。可那一把报应的大斧,迟早总是要落下来的。

巴兹尔·格雷戈里看出他母亲脸上的悲苦与折磨。「哦!那么,好罢,」他说着踱到窗前,站在那里望过海湾去——望着九龙那边——「那就没有事了。他们说他死了——吴——你听说了么?」

「听说了。」

「我但愿知道这话是真的不是。」

「是真的。」

他迅速转回身来对着她。「你怎么知道,妈?你是千真万确么?」

「我看着他死的,」她说。

她的孩子听了,便走过来跪下,把她的两只手握在自己手里。

她便告诉了他——只讲昨天那几件光秃秃的事实。

南屏,还有他自己的过错,他们之间没有提起——那时没有,以后也永不提起。弗洛伦斯·格雷戈里一句责备的话也没有说。她一句也没有说,也勉力叫自己脸上一分责备也不露。正是这样,这一类女人才最重地责备了她们生下来、又乳养过的男人。

他那一场私情,他被捉、被囚的经过,她一件细情也没有问;他也一件也没有说。

这样倒好。他们共有的那一份记忆,分量已经够重了——那是一份什么也洗不净的记忆,洗不净她的魂,也洗不净他的。

「这些事——往后会怎样?他在中国佬里头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巴兹尔再开口时不安地说。

「是,我知道。往后会怎样?你是说中国人那边会怎样?阿旺想是不会有——」

「阿旺!」巴兹尔轻蔑地说。

「她救了我的命——也救了你的——」

「用一个中国式的鬼花样。」

「它管用了,」格雷戈里太太郑重地说。「阿旺懂她自己的同族。她想是不会有什么动作的——近时不会,恐怕永远不会。我们立刻离开中国。我想你父亲是乐意走的——他本来就急着要回去办那家新公司的招股。可他若为着什么缘故想再等一等,哪怕只等一点儿,那我就得叫希尔达去央他马上走。你,至少你,得坐下一班船走。」

巴兹尔点点头。「是,我愿意赶上下一班坐得舒服的船。」

「若办得到,我们都赶那一班,」他母亲加着重说。

「就是这些么,妈?」他温和地问她。

「这些?」她不解。

「你要同我说的,就是这些么?」

「哦!是的,孩子,」她说得很爽快。

「那我想我再去躺一躺。我累得很,也软得很。」

「好——去罢,」弗洛伦斯说。

可到了门口他又转回来,走到她跟前,把她抱在怀里。

「愿神保佑你,妈!」他嘴唇贴着她的头发,低低地说。

「愿神保佑我的孩子!」她断断续续地答道。

随后他热烈地吻了她,呜咽着转身走开。

「等一等,」等他把那一腔情绪压了回去、手又搭在门上的时候,她说。「我倒忘了一件事。什么也不要解释——对谁都不要。」

「老头子那边呢?」

「对他最要不说。你父亲不会再问你一句;他答应我了。」

「我说,妈,」巴兹尔说着,难过得脸上发红,「你可真是个有担当的人——是不是?」

「我是你母亲,巴兹尔,」她望着他的眼睛笑着答道。「记住,对任何一个活人都不要说一个字。答应我。让它永远停在这里——只我们自己人知道。」

这件事他们就这样搁下了——在话上头能了脱它,两个人都欢喜;可两个人都知道:醒着也罢,睡着也罢,在念头里他们谁也再了脱不了它了。那是一服已经煎进他们血里去的毒。

往后好几年,他们没有再讲起它;只有一回,她后来端了一杯茶到他那里去——午饭他睡过了,她不许人去叫他——巴兹尔说了一句:「阿旺怎么办?她是知道的。」

他母亲带着几分骄傲答他:「我信得过阿旺。阿旺自然是知道的——至少知道一部分。可这件事永远就同她一点也不知道一样。」

巴兹尔在枕头堆里坐起来,不信地耸了耸肩。他母亲把茶盘放下,略略匆忙地离开了他。一个男人的不知感恩,是女人最难受得住的事情之一。弗洛伦斯·格雷戈里为她的儿子羞愧。

她午饭吃得早;午饭以前、午饭以后,她都在外头走动:买东西,拜客,笑着,谈着,是全香港最爽朗的女人,衣裳最讲究的女人,也是最无忧无虑的女人。此刻她又出门了,光彩照人、时式齐整地坐在她那顶漂亮的轿子里,叫人抬到哪里最招人看便往哪里去。她在壁球场同板球会所各停了一停。可她不下轿。她太累了——一个女人那根又长又韧的缰绳,她已经走到了尽头上。

第四十二章

抖去脚上中国的尘土

格雷戈里一家下一个礼拜便从香港开船走了,半个殖民地的人去送他们。自然,说的是半数欧洲人:中国人是不算数的——在中国。可约翰·布拉德利没有去送他们——先前也没有来告过别。希尔达恼了,巴兹尔却感激。(他有时候也是会感激的。)除了弗洛伦斯,自从巴兹尔去向那位教士讨主意的那一夜起,他们里头谁也没有再见过他。格雷戈里太太脱险之后两天去拜访了他。她先打发人送了一张字条去,请他到旅馆里来见她。他回话问她可不可以、肯不肯反过来到他那里去;他知道她头一天整日都在外头奔走。她便立刻去了。

九龙的事她一个字也没有同他讲:她既叫巴兹尔不许出声,那便是真的不许出声;她也没有打算对任何人破这个例。

她说,他们离开香港之前她想见他一面,而现在他们是立刻就要回国了。

格雷戈里太太对约翰·布拉德利是真心有一份情分的。她想,她若站在希尔达的地位上,便是拿一大片荒野那么多的汤姆·卡拉瑟斯来换他,她也不肯换。她离开香港,撇在身后的东西里头,最叫她舍不得的便是同布拉德利的那些谈话;只除了阿旺。阿旺才是她最大的舍不得,因为她是要把阿旺撇下了。

那奶妈不肯离开自己的国。格雷戈里太太到后来是央求了。阿旺一步也不肯动。希尔达漠不关心,格雷戈里先生并不觉得可惜,巴兹尔·格雷戈里则是卑下地欢喜。

约翰·布拉德利听见这件事,也欢喜,可不是卑下的欢喜。他知道:已经出过的那些事,这奶妈知道得比世上任何一个活人都多——比他自己所知道的、甚而所猜到的都多得多——他也确信:她若跟着他们到英国去,那便是整个格雷戈里一家头上的一层霉——一层她那一片忠心、她那一手伶俐的伺候都抵不过的霉。

格雷戈里太太这一趟来访,一半正是为着阿旺的事。他可肯照看照看这个女人——她的奶妈,他或许留意过她罢?——若是将来有机会的话?

「哦,留意过!」他说,他「留意过她好几回」。他没有添上一句:他同她熟到什么地步,他看重她到什么地步,或者不多久以前,就在这一间屋子里,他在半夜里接待过她。可他很热诚地许下:凡是人力所能及的事,他将来总要为这个中国女人去做。他笑着说,对一个独身的教士,这是一份古怪的遗赠;不过落进他网里来的都算是鱼——牧灵的也罢,别的也罢——他是真心把阿旺接下来了。她若愿意,就到他这里来当差——在这所平房里东摸西弄,在廊子上缩着身子坐着做针线,或者在院子里弹一张琵琶、敲一面什么土鼓——她若不肯到他这里当差,他也要另想法子照看她。他要看着她,用一只友善的、帮得上忙的眼睛看着她——只要她许他如此——他是认真的。

那奶妈再三求告格雷戈里一家立刻离开中国——立刻——他也热切地附和了这句话:他们走得合不合规矩,头一班出口的船上坐得舒服不舒服,都随它去。什么都不要紧,一点也不要紧,要紧的只是他们走——立刻走,而且永不再回来。

「你替我同他们都告别一声好么?」他央道,「我——随便哪一班邮件来,都可能把我叫出去几天。可请你替我同他们都告个别:你丈夫——还有巴兹尔——还有你女儿。还有,格雷戈里太太,你说小卡拉瑟斯是要留在这里的。等我一知道你们开了船,我就去找他,也照看他一点,给他做个牧师样的『星期五』,若是这孩子肯让我的话。」

「汤姆?——汤姆是个好孩子——我想是的,」格雷戈里太太说得略略有点迟疑。

「我也想是的,」那教士热诚地说。

她从他那里出来是要进城去的,他便一路走在她轿子旁边,差不多陪她走到了那条平路上。

「记住,」分手的时候他说,「你们要立刻走。而且你们谁也不要回来——永远不要。」

「我们立刻就走,」她很诚恳地告诉他。「我们也不回来。」不过后面这一句,在她心底最里头是留了一点余地的。她想,希尔达总还有可能回来——将来有一天。并不是希尔达特别喜欢中国;她并不喜欢——她远远更中意肯辛顿。可是,霍尔曼若看得起汤姆·卡拉瑟斯,那么——如今巴兹尔在香港这一头是断然不在数内了——这年轻人大概就会长住在那家分行里,到末了还要做它的头。

约翰·布拉德利光着头站在她轿子旁边时,她许下的那个诺,格雷戈里太太除了一点小小的出入,是守住了。因为他们到底是开船走了——几乎是立刻就走的。而他们里头后来回来过的只有一个——希尔达。

这一趟回国的长途航程,同别的一切这样的航程毫无分别。一万趟航程里也没有一趟真同别的航程有分别。那是不可能的。一样的停靠,一样的换船,吃一样的饭食,有一样的同船客人。除非遇上海盗,或是遇上一群吞船的约拿式的大鱼,否则铁行轮船公司的这一趟同那一趟是分不出来的。

不过希尔达·格雷戈里起初觉得这一趟有点沉闷,为着顾全自己的体面,便不得不把船上的医官同两位回国的尉官据为己有。

因为巴兹尔同他们的母亲是分不开的;而她父亲——此前一向是她忠心的、虽说不很中看的骑士——如今是住在吸烟室里了,一遍又一遍地讲他怎样把那位了不得的中国「我便是我」吴李昌镇住了的故事。罗伯特·格雷戈里从来不是个不出声的人,可他这一生也没有讲过这么多话。

从吸烟室门口过,不可能不听见几句这样的英国杰作:「我把他过了一遍筛子。」「那个该死的黑鬼只是在虚张声势。嘿,我偏就把他的虚声叫穿了!」「……这就是懂中国人的好处所在——懂得透到里头,懂得有见识。我告诉你,他们是喜欢人家以为他们精明的。你看不出来么?我居然以为——自然是『仿佛』以为——他是个什么万事通先生,这就把他捧高兴了;而他又滑得很,便顺着这个演下去。哦!他是滑,这一点我承认。可不是我的对手;没有真本事。」「是呀;我同你说过,他起先也含含吐吐了一会儿,直到我干脆把他翻了个里朝外,于是我就看出他什么也不知道。让他自以为我把他当成了一尊本地的小神,那不过是挠一挠他的虚荣。所以我把他丢给格雷戈里太太了。我看出那只是白费我的工夫。她倒也乐意;再说,这也叫她的心思稍稍从那孩子身上挪开些。她为他愁得——那个小畜生!——我看她简直要把自己愁出病来。」「哦!我们把这些该死的中国人想得那么精明,实在是太捧他们了。」「哦!只要你懂得对付中国人的门道。你真该看一看我同那个买办说话的样子。我把那家伙吓住了——同我头一天吓住吴一样。老天在上,他看出来同我耍花招是有点危险的,于是他就把罢工撤了。我把他吓得发僵。我也把吴吓得半死,这我敢告诉你。」「哦,是呀!他是死了,这一点没有错。不,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也许是人家叫他自尽的。嘿,我可一点不反对,这我敢告诉你。我也不会为他穿多少丧服。」「他一向有点不好管。叫他那些先生忙得很。不过那对他们有好处,对他也没有害处。再说他们的束修也拿得不薄。孩子总是孩子,你知道。嘿,我在他那个年纪的时候……」

吸烟室里,别的人整日里来来去去,夜里也去了大半夜,可罗伯特·格雷戈里的声音是永不停的。格雷戈里太太同巴兹尔在甲板上来回踱着,渐渐便留心待在这条大船的另一头。因为吸烟室靠在前面,又朝散步甲板的两边开着门。

从香港到利物浦,巴兹尔·格雷戈里几乎没有离开过他母亲。

那条大船起锚的时候,他把她的手臂挽到自己臂上,两个人就这样站在一处望着香港,望到眼睛再也望不见它。这是他们离了中国,可不是离了那场悲剧,那女人心里是知道的。

他们没有讲吴李昌。他们两个明明白白地一同讲他,已经是最后一回了。那岛慢慢地从他们眼前淡去的时候,他们一句话也没有讲。可他们知道:今天那位大人那一列长到看不见头尾的丧仪,就要从九龙起身往四川去。因为他们是要把这死者送回他的老家——轻轻地送,一路有笛子的尖叫、鼓的号哭,棺椁之华美,几乎比得上那位躺在金匣里的马其顿人。而吴李昌身后并没有儿子送殡!可在那位大人的棺后,他们还抬着一具更简素、更小的棺,抬得也更谦卑些。沈宫雅就走在这两具棺的后头,几乎是赤着脚,身上穿的是没有漂过的粗麻。这是她在俗世里最后一桩差事——倘若人间任何一场葬礼也能这样说的话;因为到末了,等吴李昌同吴南屏在远远的四川同他们那些死去的祖宗并排安放好了,沈宫雅——她若活得到那时候,那条路是又长又难走的——便要到她那位做住持的女亲戚的道观里去,求一个终身的栖身之地。

只要香港那些英国人的眼睛还盯在她身上,格雷戈里太太便挺得很勇——甚而挺得很欢。可此刻她是垮下来了;船上那只大轮子每转一圈,她便显得老一点,软一点。「你这样子简直是叫人榨干了,」格雷戈里对她说;「早该把你弄回家去了。」她已经不再是巴兹尔·格雷戈里那位年轻漂亮的母亲了。满船的客人里,没有一个再把她认作他的姐姐。此后再不会有人这样认错了。可他待她极体贴,天天用不断的陪伴、用那些细小的照料向她赔罪——那些细小的照料,在一个女人心里,比任何大牺牲、任何一场情意的大高潮都要紧得多。(女人若在这一点上是小气的,她们也正因这一点而精致。)

他们两个凄凄地相依相守。可同时,彼此又都各自往后缩了一点,几乎是不自觉的,也全不由自己作主。他们的魂往后缩;他们的心相依。

巴兹尔觉出她为他的罪过伤心,而且照他看来,伤心得同那罪过真正的轻重全不相称;又觉出她心里是定了它的罪、看不起它的。他自己远不是能够自赦的。他的良心并没有死。可她那不赞成,还有她那小心的体谅、那勉力装出来的高兴里头隐含的一份「施舍」,是叫他恼的。

她那一份从他身上抽回去的魂,比他从她身上抽回去的更有道理,也更有分量、更有体面。因为有一两回,她几乎瞥见了一点敌意,一粒恨的种子——那是从他那颗扭动着的良心里生出来的——正在他心里慢慢地溃烂。他竟疑心她的爱不是什么都肯恕的,这叫她很伤心;不过她也明白:这确是他做不了主的,大概也是免不了的。可即便如此,他还敢把她提到他那颗有罪的魂的审判座前,怪她不能忘、不能全然宽容——这便叫她苦苦地气愤了。

他们共有的那个沉重的秘密——他们那个世界里如今再没有一个人猜得到的秘密——把他们紧紧地连在一起,紧得太过了:那副镣铐硌得人疼。而它一面连,一面又分。他们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挨得更近;近到连母子也不该这样近;近到任何两个人也不该这样近。他们用彼此知道的那桩丑恶,侵犯了对方那份最内里的私隐之权——那是神与自然都定下的、在每一个人身上永不可侵犯的魂的私隐。

她受苦,他便也受苦。他为她牵肠挂肚。他待他母亲极体贴。可在他们之间、在他们两个人心里,有一服毒在作。他们的爱依旧是精致的,依旧是属人的;他们的相伴,连他们的体恤,也依旧是热的、真的。可有一小片云悬在他们头上,一片不过像一只死人的手那么大的云。它一天比一天黑一点。

第四十三章

英国的婚礼钟声

巴兹尔·格雷戈里成亲那一天,又暖又晴。六月与英国,都正在它们最好的时候。

那是一场甜美可爱的婚礼。人人都这样说。

而那位小姑娘似的新娘,比她的婚礼还要好看——比随便哪一幅画都要好看;同她身上戴的六月玫瑰一样娇,一样甜,而且很像它们:粉的白的,娇弱的,淡黄头发,紫罗兰色的眼睛——爱丽丝·李。她没有母亲;她父亲是那座灰旧的牧师住宅里现任的教区牧师,而巴兹尔·格雷戈里的母亲正是在那所住宅里生的。

弗洛伦斯·格雷戈里想旧日子、想旧规矩,想得人都病了;一回到英国不久便往牛津郡去,盼着能在旧地方的清静里、在清白回忆的药膏里,把自己那被污了、被撕裂了的心洗一洗,治一治。她没有成。可她同她亡父的继任者成了极要好的朋友;从她离了中国回来的这三年里,她一次又一次地回到老家那亲热的歇脚处去。一年前巴兹尔陪她去过一趟,本不怎么情愿,只打算过一个周末,却住了一个月——于是便有了这一场婚礼的钟声!

弗洛伦斯·格雷戈里如今是个老妇人了,老了,也软了。罗伯特·格雷戈里不再以他妻子为荣。她那一头白发很美,可他记恨它;她这样早早地老下去,叫他心里磨得慌,也恼。他当初娶她,同当初爱她一样,是为着她那一身兴兴头头的好相貌;如今她变成这样,他觉得自己是上了当——那变化显著到连他那双粗心的、整天埋在账簿里的眼睛也不能不看见。而他那一点可怜的俗气的心,暗地里是大声哀叹着的:他的太太——三年前全香港穿得最讲究的女人,人也同衣裳一样地鲜亮——竟退落成了一个邋遢的、不起眼的寻常妇人,看上去比他还老,老天在上,身上一分精神劲儿也没有了,对谁也没有一句话说。极可称道的是,这一切他都忠厚地自己收着。他从没有对谁说过,连一点暗示也没有过;他只是一遍一遍地可怜巴巴地央希尔达,帮他想个法子把妈的精神提一提。他待他妻子从没有过不好。他依旧给她买花——她在儿子婚礼上捧的那一束花值五个几尼——又把一些几乎同他的家底不相称的珠宝一件件压到她身上去。而格雷戈里先生实在是越来越有钱了。「吴先生」在他家当上砍的那几道伤口,不久便长好了,连疤也没有留下。他依旧是个忠实的丈夫。一个女人从丈夫的节制里所能取得的那一点体面与安慰——而那份节制,大半只是因为这丈夫对她这个性别本不上心,又一心埋在生意与自己身上——这一点体面与安慰,格雷戈里太太是有的。他们成亲以来,只吵过一回嘴——照夫妻间的常例说,这一回吵得很独特。那是两年前的事,起因是一张裁缝的账单。

这样的口角是寻常的么?说它稀罕是说不上的——总之不能算独一无二。可这一回却另有一番不同。格雷戈里先生向来是亲自看过、亲自付清他妻子裁缝的账单的。那是他最大的快意之一。埃洛伊丝夫人调配那些王侯似的账目、又在上头签收的时候所得的快意,还不及罗伯特·格雷戈里开那些清账的票据时所得的快意多。两年前,一季的账单送进来,数目只有两位。这可太过分了。格雷戈里对他妻子大发雷霆;他不耐烦地说了一两句,她便咬一咬嘴唇,笑一笑,答应改。她也守了这句话;因为她看得出他的理,也看得出他这番抱怨是公道的。可是时新的样式再也不配她了。她如今更不配那些样式。吴李昌同巴兹尔·格雷戈里把她穿时派衣裳的那份胆气与那份身段都抽干了。她那一股妖冶的丽色是全没有了——她把它丢在一个中国的堂口里了;而顶替上来的那一种更高的美,这位丈夫是没有眼睛看得见的。

可希尔达看得见。母女两个之间长出了一种从前没有过的温存与友情。「妈,你的嘴是我生平见过的最美的东西,」那姑娘有时这样说。那张嘴也的确很美,美得精致动人——那样的美,只有在牛膝草的苦汁里浸过的嘴唇才显得出来。

今天希尔达是唯一的女傧相。她没有新娘那一种柔软的俏丽;她自己母亲失去的那一份出色的好相貌,她也只得了平平的几分。可她在风致上、在圆融上、在女人气上都长进了;而且,连那一份少女气也长进了。

她同汤姆·卡拉瑟斯的婚约解了。解的时候她是伤心的——在当时。卡拉瑟斯坐船往英国来迎希尔达、要把她带回中国去的那一天,香港的港里投下了一个中国姑娘。古怪的是,这件事传到了英国——说古怪,是因为这样的事太寻常了。可这一件不知怎么,竟漏过了半个地球,漏到希尔达耳朵里。希尔达把它查问清楚,便把戒指还给了汤姆。照这一类事情说,这一件还算不得很黑。那中国姑娘是没有人家的女儿。卡拉瑟斯从没有骗过她,也没有许过她什么他没有给的。可她渐渐地爱上了他。哦,做女人的这一重孽!

希尔达有一种结实而健全的贞操的本能——对自己是理所当然,对别人却不留情——这是从她母亲那里承来的,却不单从她母亲那里承来;她另有一种快捷、短促、买卖人似的办法去对付人生的事情与枝节,这一种却是单单从罗伯特·格雷戈里那里承来的。她把同汤姆·卡拉瑟斯的婚约算作一笔倒账,便手不发抖地把它注销了。巴兹尔同她生气,还责备过她。「姑娘家不懂这一类事!」他赌气对她说。「可我原以为你明白事理些。」

「我懂我自己,」她傲然回他道。

不必说,卡拉瑟斯也生气,而且很大方地、以男人那一副不偏不倚,把这份气在希尔达·格雷戈里同伊麦素两个人身上匀匀地分派了。格雷戈里太太是欢喜的。下一封往香港去的信里提起这桩消息的,正是她——只没有提那缘由。希尔达的父亲不在意。这样一位有钱人的女儿、全英国最出众的姑娘,老天在上,哪一天都来得及;至于汤姆,她自然可以嫁得比他更不如,可换个方向看,她也大可以嫁得远远地好些。

把他母亲折损到这个样子的,不是巴兹尔旧日那桩过失,也不是她在吴李昌堂口里的那一番经历。是她同她儿子之间长起来的那一道疏远——那疏远几乎成了一股苦味。有时候它就是一股苦味。

两个人共有一桩大秘密,又两个人都守得滴水不漏,那便不是一条极牢的纽带,就是一道极深的隔绝。弗洛伦斯·格雷戈里同她孩子共有的那桩可怕的秘密,两样都应了。他们从不提它。可正因为不提,它便越发压着他们、缠着他们。

凡他母亲为他旧日那桩过失所怪他的,她都已全然宽恕了巴兹尔。

可他不能宽恕她。

这把她伤到了活肉里。可她不能为这个怪巴兹尔。而她替他难过,比替自己难过得还多——她竟没有力量叫他信那一桩好的真实:她的宽恕是「成全完备,毫无缺欠」的,她的爱是一点没有变的。

而有时候,那魂里的毒浮得最稠的时候,巴兹尔·格雷戈里便为着这个,爱他母亲爱得少了一点。儿子们在自己魂里把母亲摆到那样高的位子上,那位子是要付极大的价钱的。

可这还不是他们之间最坏的一节。有时候——那是他最黑的时候——巴兹尔·格雷戈里心里疑:到了那绝顶的最后一刻,他母亲会不会终究负了他,会不会不肯拿出她极处的代价,去保全她给了他的这条命?到了那最后一步丑恶的地步,她会不会舍不得把她的一切都给他?有时候他想她是会舍不得的。他这样想的时候,他便怪她。而为着这一怪,他母亲——她把他的魂看得透透的——便有点轻看他;这一节,她是不能宽恕的。

吴李昌所报的这个仇,比他自己预备的还要可怕。因为在一个母亲的魂里,对她亲生亲乳、至今仍爱着的儿子,竟有一桩不能宽恕的事——到这里,人的悲剧便到了底了。

第四十四章

一声中国的锣

那是一场好看的婚礼,而且极素朴。李家是朴实的英国乡绅人家。

那是一场安静的典礼,安静地行着。乐声很少;没有笛,没有鼓,没有一声锣钹。那位老风琴师弹得极轻。(他不曾想一想这件乐器是谁送的,格雷戈里太太也不曾;在场的别人,原本就没有一个知道。)没有香烧着。英国的太阳光让村里坟头四周长着的玫瑰熏得香香的,软软地从那座老教堂的窗子里漂进来,斑斑驳驳地落在圣坛前的地上,落在圣坛的栏杆上,落在风琴的管子上。那圣洁的地方便满是安静的和谐,甜美得很。

连罗伯特·格雷戈里也是满意的——他穿得齐齐整整,站得笔直,手上套着一副天下最白、也几乎是天下最紧的手套,人的手大概没有被塞进过比这更紧的里头去。他乐意看见巴兹尔有了着落。那姑娘没有「嫁资」,可俏得能叫人一口吃下去;而他那一份男子气是直的、结实的一路,总以为男人该自己挣钱养活妻子,老天在上,哪一回也不该例外。而且这一次他又对格雷戈里太太的模样满意了。她穿着那一身灰的、金的,很体面;胸前的绿宝石,还有把那一小片软帽别在她一头白卷发上的绿宝石,都很有派头。

希尔达听着那一套古旧的礼文,脸上一片出神的温柔。约翰·布拉德利下个星期便要回国来歇半年的假。她毫不怀疑,他是会来看她母亲的。

格雷戈里太太并不不乐意。她的悔恨里,并没有盼巴兹尔一辈子没有妻、没有儿女的那一条。而她同她孩子之间那一道裂缝,倒替她省了那一份妒意——那是比她有福的母亲们在长子娶妻时都免不了要受的。这是一桩可怜的补偿——可毕竟是补偿。

巴兹尔·格雷戈里这新郎做得并不怎么英挺。可只有他母亲看出来。来吃喜酒的人,大半分不出什么眼色给一个单单的新郎。而这一场典礼里有一种东西,是极难为男人那一份敏感的;从来就有帝王与英雄,在自己最得意的凯旋里,神气也带着一点怯。

在上帝的圣坛前,巴兹尔·格雷戈里看见身边站着两个姑娘。

他臂上搭着妻子那只羞怯的手,一同顺着过道走下去的时候,觉出另一只更小、更黄的手的触碰。那只手的分量压得他痛;它上头坠着说不出的贵重的护指,还有价值连城的戒指。他爱他的妻子爱得发狂,同时又苦得发狂——因为他此刻知道了:他们两个再也不会真正地独处——白天不会,夜里也不会。他母亲看见了,也知道了。就在他们走过她跟前之前,他略略绊了一下——他是被一声中国的锣惊着了。

过了几个钟头,在黑夜那静静的甜美里,那一声又打到他身上来。

安息罢,吴李昌!你可以满意了!那英国人受了罚。他把他母亲的心碎了。你的咒应了。今天,在他妻子那一声「我愿意」之上,巴兹尔·格雷戈里听见了你的锣喊出一个灵魂的沉沦。只要他活着,他就要听见它,一声苦的、不容情的丧钟。等到姜在他嘴里辣到极处,等到酒在他杯里红到极处,等到他所爱的那个英国姑娘用疲乏而得胜的手把他们的头生子举向他怀里来的时候——他要从那年轻母亲朦朦的笑容里看见南屏的脸,他要在那婴孩第一声啼哭之上听见一声中国锣颤颤的余音。

安息罢!在你四川的坟里睡罢!你那丑恶的报复是齐全的,是一辈子的,是深到魂里的。它比连你自己也预备不出来的还要大。它几乎是够了。

「泰山其颓乎,

梁木其坏乎,

哲人其萎乎——」

孔子临终时这样低低地吟着。

全书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