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赫伯特·艾伦·翟理斯,一八四五年生于英国牛津,一九三五年卒于剑桥。英国人。
前二十五年做英国驻华领事,历任天津、宁波、汕头、厦门、上海、淡水;一八九七年回国出任剑桥大学第二任汉学教授,一直做到八十七岁退休。
他一生的三大功业:威妥玛-翟理斯拼音(清华写 Tsinghua、青岛啤酒写 Tsingtao 都是它的遗产)、《华英字典》(一八九二,收字一万三千余)、大规模的典籍翻译(《聊斋志异》《庄子》《论语》《洗冤集录》,以及第一部英文《中国文学史》)。
《中国文明》出版于一九一一年,那年他六十六岁,已在剑桥教了十四年汉学。
这不是研究专著,是一部面向普通读者的中国文明通论——他把毕生所学压缩进十二章,讲给不懂中文的英国人听。
所以这本书的定位很清楚:它是翟理斯一辈子学问的浓缩版。 你听这十二章,等于把他那些大部头的结论过了一遍。
翟理斯是个"文化上的亲华者、政治上的批评者"。
他对中国的文学、哲学、语言怀着毕生的热情。他花几十年翻译中国典籍,在剑桥为中国文化辩护,反驳那些认为中国没有文学、没有哲学的论调。在这一点上他是中国在西方最有力的辩护人之一。
但他对中国的政治、宗教和现状毫不客气。他对清朝评价不高,对佛教尤其苛刻,对传教士更是敌视——他和明恩溥那一派打过多年笔仗。
他的行文有一种老派的笃定:判断从不含糊,也从不解释自己为什么有把握。
十二章,是一份中国文明的地图:封建时代、儒家、道家、佛教入华、文学、诗、戏曲、小说、艺术、社会生活、宗教、近代。
最值得听的是文学那几章。 翟理斯是西方第一个系统读过中国文学的人,他对唐诗、对《庄子》、对《聊斋》的评价,至今仍被引用。他能指出哪些是中国文学真正的高峰,而不是像同代人那样只会说"中国有很多书"。
译文守住一条:凡他引用的中国典籍原文,务必还原成中文本来的说法,不能从英文回译。 他引《论语》《庄子》《诗经》的地方很多,如果从英文倒译回来会面目全非。
他写中国的四本书横跨三十六年:
《中国小品》三十一岁 · 街头速写,锋利刻薄 《古代中国的宗教》六十岁 · 上古信仰,提纲挈领 《中国文明》六十六岁 · 毕生所学的浓缩 《中国与满族》六十七岁 · 简明清史,写到孙中山
四本连起来听,能看见一个人一辈子的变化。
第一章封建时代
如今动辄可以遇见要去「中国」的人,说是走西伯利亚铁路,十四五天便到。这就立刻引出一个问题——所谓中国,究竟指的是什么?
就最广的意义而言,这个名称包括蒙古、满洲、东土耳其斯坦、西藏与十八行省,合起来约有五百万平方英里,比美利坚合众国的两倍还多得多。但若要考察中国人的风俗习惯与思想方式,我们就必须把范围限定在其中的一部分,即中国人所谓的「十八省」、我们所谓的中国本部。这一部分不足全帝国的五分之二,面积略多于一百五十万平方英里。它几处主要的坐标,大致可以这样说:北有京城北京,南有通商大埠广州,东有上海,西则抵西藏边界。
凡肯费神在地图上查一查这四处的人——它们恰是一个大致方形的四边中点——很快就会明白,向一个刚从中国回来的旅人问那句问得最多的话「你喜欢中国吗」,是何等荒唐。试想去问一个在英国住过一两年的中国人,他喜不喜欢欧洲!譬如说,北京与马德里同一纬度,广州则与加尔各答相当。在上述四点所划的方框之内,气候、花卉、果木、蔬菜、走兽——更不必说人——的分布,与欧洲大致相仿。北京的气候极为干爽宜人,十月到四月之间不下雨,也几乎不下雪。真正的暑天只有六到八个星期,约在七八月间,即便那时夜里也总是凉的;而十二月至二月间,河上的冰可以有两尺厚,一连六到八个星期。广州则是热带气候,夏天漫长潮湿、令人困倦,冬天短促而阴冷。老话说广州只见过一回雪,当时百姓还以为是落下来的棉絮。
北方诸省以辽阔的平原著称,村落星布其间,屋舍以泥土筑成。南方诸省则多有连绵的山景,其秀美不让天下任何名胜。寺院建在高山之上,往往筑于人迹几乎难到的峭壁;南方酷暑之际,殷实的中国人惯常到那里避暑。据说广州附近有一座山,此类寺院不下一百座,都留有客房,也乐得借此增添一点进项。
中国北方多见蒙古马、上好的骡子和驴,还有双峰驼,驮着重载横越蒙古的原野。在南方,铁路未通以前,旅人只能在轿与船之间择一:轿由壮健的苦力扛在肩上,船则慢些,却舒服得多。沿海轮船开行以前,一个赴三年一度大试的举子,从广州到北京要走三个月。不过紧急公文常由驿马递送,一日可行二百英里。
北京市上供应的东西里,有一种肥尾羊的上好羊肉,主要是卖给为数众多的回民的;可是羊在华南养不活,那里以山羊代之。猪则到处都有,在中国市上的地位相当于我们的牛肉;牛肉在寻常中国人口中极不中吃,或许一半也因为孔子有戒,不许人宰杀那为人耕田、于生民大有功劳的牲口。中华帝国百姓的主食,即所谓「面包」,名义上是米;但米价太贵,华北的农夫买不起运来的米,只好退而以小米代之。北方盛产苹果、梨、葡萄、瓜和核桃;南方的果子则是香蕉、橘子、菠萝、芒果、柚子、荔枝,以及别的更近热带的果实。
中国人冷藏食物已有数百年之久。为此从河里取冰切成大块;炎夏之日,北京的苦力花极少的钱便能买到一碗冰镇饮料。葡萄要存到次年五六月,办法极简单:把整串的梗插进一只又大又硬的梨里,小心收进冰窖便是。就连宁波——离我们所说东海岸的那个中点很近——也从池塘沟渠里收集薄冰,成功地贮到来年夏天备用。
沿海诸省的居民,比之北方与内地深处的人,头脑与性情都显得格外机敏。中国人自己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言外之意带些讥诮:仁与智不可得兼。各省人之间也少有情谊。北人畏而恨南人,南人则对北人极尽轻鄙。所以一八六〇年英法联军进逼北京时,要雇多少广东人都不难,他们尽忠职守,仿佛这场攻打是冲着某个第三国去的。
中国的人口从未确切查明过。外国旅行家估算不一,萨哈罗夫在一八四二年定为四亿有余。据说一九〇二年最近一次户口调查所得的总数是四亿一千万。大约三亿才是较公允的估计;即便如此,也已占去人类的五分之一。由这个数目不难算出:倘若中国人排成单行从某一点走过,这队伍将永无尽头;早在三亿人中的最后一个走过之前,新的一代已经长成,把这没有终点的行列接续下去。不过户口调查在中国是极古老的制度;我们知道公元一五六年,当日中国的人口册报为五千余万。近世查户口的办法,是发给各户户主一张门牌,由他据实报出全家人口;但既无一定的呈缴之日,所得结果便只是近似,而非确数。
再者,常听人谈起中国话,仿佛那是一种举国通行、大致统一的语言。其实口语至少分作八种方言,各各特色鲜明,听来彼此相异之远,不下于英语、荷兰语与德语,或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与葡萄牙语。譬如一个上海人说的话,广州人便听不懂,余可类推。凡做官的都不得不学,凡稍有学问的商人及其他人等,哪怕只为买卖方便,也都设法学一点北京朝廷上通行的话,这就是俗称的「官话」。书面文字则举国如一;这不过是说,依同一套法则写在纸上的意思,读出来声音各异,正如阿拉伯数字在英、法、德三国写法相同,念法却截然不同。
不论哪种方言,口语唯一的难处在于「声调」,也就是同一个音可以有不同的抑扬,因而生出许多截然不同的意思。若没有这些声调,中国的口语简直容易得可笑,因为它根本没有我们所谓的文法——没有性、数、格、语气、时态,以及我们用那个词所指的一切变化。说不准声调而闹的笑话流传甚多,譬如有个学生叫仆人给他拿一只鹅来,其实他要的是盐:鹅与盐在他口里同是一个音,声调却大不相同。下面这一则的好处是确有其事。一位英国官员向外务部报告,说天津百姓惯于在洋人背后喊「毛子,毛子」,他由此断定,当地人对番邦人的帽子大为惊奇。诚然,「帽子」这个音用某一种声调说出来是指帽子;可换一种声调,便是「有毛的」,而后一义才是他们要说的,指的是洋人的大胡子。这个称呼至今还听得到,前头还常加一个「红」字。
中国的文字,已知使用了三千年,原本是些粗简的图画,画的是人、鸟、马、狗、房屋、数目字(一、二、三、四)等等;就是在如今变了形的字里,也还多少能看出与所指之物或显或隐的相似。再进一步,是把两个或几个字合起来,以其组合表示抽象的意思,譬如手持杖为「父」;当然这样简单的办法走不了多远,于是他们不久便想出一种半形半声的法子,能够无穷地孳生新字,随用随造。所以直到今日,遇有新的事物或观念,仍可造出新字来表达。不过通常的做法,是把现成的词合起来,使人由此会意。譬如那种叫「臼炮」的火器,中国人不肯另造一字,而是看它姿态特别,恰如其分地叫它「蛙炮」。
再者,中国各地的人与方言虽根本上是同一民族、同一语言,却彼此相异;风俗习惯也一样,差异之大,以致此地通行的生活习惯与礼仪规矩,未必彼处也通行。然而还得说,那些初看似乎无从调和的差别,并不触及根本,而多半只在细节。许多旅行家及旁人所描述的「中国风俗」,照他们所说,其实只关乎中国的一部分,而非全体。譬如婚礼中那些装点门面的仪节各省不同;但有一种仪节,某种意义上相当于签署婚书,却是几乎每一桩婚约都少不了的。新郎新妇须跪下告天为证;又用一根红绳系住的两只杯子交杯换盏。红是喜色,白是丧色。中国的信笺总是印着红格,或是盖着一幅红图。有位中国官员用西法设宴,竟至于在每块餐巾上贴一片红纸,好破一破白色的不吉之气。
上文说到乘船而行。除了扬子江与黄河这两条世上最要紧的河流之外,中国还遍布支流小川,在华南构成主要的运道。扬子江不过是一条可以行大船的巨川,横贯中国本部,自西而东。黄河除北面一个大弯之外,几乎循着同一纬度东流,素有「中国之忧患」之称,害得人命财产损失极重。它水流太急,寻常船只无法行驶,乘舟横渡也是相当艰险的事。所以得名,是因水色发黄,乃急流挟带大量泥沙奔流入海之故;因此有「俟河之清」一语,正相当于希腊人所谓「希腊历的朔日」。为束它于一道而筑的巨堤,动辄被异常的大水冲开,财产损失惨重,人命伤亡极多;且这条河曾几次完全改道,忽然近乎直角地折向别处。直到一八五一年,河口还在山东半岛以南,约北纬三十四度;随后几乎毫无先兆地转而东北流,在山东半岛以北约北纬三十八度处入海。
几条主要水道之间,开过若干人工河渠以相连通;但除了名副其实的大运河之外,没有一处当得起运河之名。大运河中国人叫作「闸河」,又叫「漕河」,因为从前用来把南方的米运到北京。这项巨工由元世祖忽必烈汗在十三世纪规划兴造,长约六百五十英里,使北京与广州之间的水路几乎首尾贯通。若论工程之奇,还有更胜一筹的,便是有名的长城;它起于基督纪元前两百年左右,曾被人推为:设想有人渐渐离地升空,人间一切手工造作在他眼中次第隐没,最后一个消失的便是它。近年的勘察表明,这道墙长约一千八百英里,自北京稍东的海边起,直到西藏北界。大致说来,高二十二英尺,厚二十英尺;每隔一百码有高四十英尺的敌楼,全用砖砌,如今有些地方只剩残迹。长城也不止这一道;近来又发现了别的规模可观的墙垣遗址,其用意都是一个——挡住劫掠的鞑靼人。
在他们那无边帝国的辽阔疆土之内,气候、居民虽千差万别,中国人却可随心所欲地出行,或为营生,或为游乐,且可在任何地方安家落户,无人阻拦。不用护照;寻常百姓也不必随身带什么身份文书。中国的客店不会受到为清查住客而上门盘问的烦扰;只要客人照付食宿,不去扰害旁人,通常也不会有人来扰害他。然而中国人并不爱出门;他们太恋家,又惧怕别处旅途上的种种不便与危险。船户、车夫、店家,都有索价过高的恶名;旅人有时还会撞上「黑店」,那是贼窝的别名。尽管如此,为看好山好水而远行的人仍不在少数,为凭吊名胜古迹而去的也很多;更不必说大批官员,为着交卸调任,终年在道路上奔波。
有些人认定每个民族都必是从世上某个遥远之处迁到今日所居之地,研究中国上古史的人里也有几位持此说。语言与风俗习惯上的一些巧合——多半影影绰绰,并不确凿——使有人推测,中国人是从巴比伦尼亚迁到今日这片土地上来的。中国人确有可信的早期记载,可通篇之中绝无一字提及,甚至不曾暗示有过这样的迁徙。
相传中国的黄金时代远在基督纪元前三千年;若只求平实地考察中国早期的文明,不必上溯到公元前十世纪以前。我们在那个较晚的年代已能找到文明如此发达的证据,足以断定其渊源必极古远。
那时的中国——当日已称中国——比之今日的帝国,不过一小块。它大致作菱形,介于北纬三十四度与四十度之间,菱形的上角落在今日的北京,下角落在陕西的西安府,即一九〇〇年拳民之乱时那位已故皇太后避难之地。古时独断的帝制新近废弛,代之而起的是封建之制。全国分为若干大小轻重不等的诸侯之国,各由其君主治理,而向王室之君称臣。然而据当时史册所记,这些国家彼此之间——无论君国还是属国——日久而形成的关系,常使读者想起古希腊各邦之间的情形。雅典与斯巴达都城相距不过一百五十英里,两邦的争竞(虽然读修昔底德会让人觉得至少半个世界都卷了进去),在古代中国封建诸国的猜忌与仇怨中,在诸国彼此打的那些惨烈战役与血战中,恰好找得到对应。我们读到兵车与骑术,读到武艺与个人的勇烈,读到急行军,读到夜袭时中国士兵口中衔一种木枚以禁行伍中喧哗,读到土地的兼并与收复,读到敌国之君死于毒药或刺客的匕首。
这些国家的军队列阵接战,弓手在左,矛手在右。中间是兵车,每辆三匹或四匹马并驾。刀、匕首、盾、长五六英尺重十二至十五磅的铁头棒、巨大的铁钩、鼓、钹、锣、号角,以及无数旌旗幡带,也都在军备之列。以狼粪燃烽火,报敌人将至,召百姓执兵。战中极少留活口,且惯于割取阵亡者的耳朵。议和讲款则在一面休战之旗下进行,旗上书二字——「休战」。
上文说到的烽火,原是危急之际召诸侯来救的极便利之法,却使一位天子丢了江山。他有个美貌的宠妃,为贪恋她的陪伴而荒废国政。那女子性情忧郁,从不见她一笑。她说爱听裂帛之声,为博她一时之欢,许多好绢都撕成了碎片。王悬千金之赏,求能使她一笑者;于是他的首相献计,说不妨举烽火召诸侯带兵前来,作出王室有难的样子。这计果然奏效;诸侯仓皇奔命,一片纷乱,那冷面的女子竟当真放声笑了。后来蛮夷之众真的来犯京城,烽火再举,这一回是当真告急,受愚的诸侯却无人应命。王被杀,宠妃自缢。
且说这些封建之民在不忙着彼此割喉的时候,享有很高的文明。他们住的是夯土抹灰、上覆茅草的屋子,地面捶实,铺干草为席。原先惯于坐席,很早便有了几案与坐具;饮食精洁,佐以一种烈酒,衣则用丝。典礼喜庆之时有歌有舞;男子事田猎渔钓与耕作,女子则从事纺织。有铸铜器的匠人,有治金、银、铁的工匠;玉与他石琢磨为饰。文字已相当发达,与今日所见相去不远。其实主要的不同只在字形,正如古英文的写法与今日的文本有别。可以称之为语法的东西大体未变;三千年前古歌谣中的一些成语,早已入于口头,至今仍一听便懂,自然读音须依今音。孔子(公元前五五一至前四七九年)如何读中国话,我们无从知晓,正如无从知晓米太亚得在马拉松之战(公元前四九〇年)前训话时希腊语怎么读。古时中国所读的「书」,是些木片或竹片,上面的字用木或竹做的笔写成,笔端略捣松,好蘸起有色的汁液,随手移到简上。从前以为中国人是用刀在竹简上刻字,如今我们知道,刀只是用来刮削写错了的字。
中国人在有史以前便已行医,但有文字可考、初具条理的努力,属于我们现在所说的这个时期。诚然有一部书名叫《素问》,托名于黄金时代一位传说中的帝王,他就百病之因与治法问难于臣下;不出所料,这书并无多少实在的价值,其成书年代也上不到公元前几百年以前。
封建时代的医家把疾病按四时分类:头痛与神经痛属春,各种皮肤病属夏,寒热疟疾属秋,气管与肺部之疾属冬。他们治这些名目下的各种病症,从草、木、虫、石、谷五类药中取一味或数味,配成适当的剂量;每一类中又各有五味之药,各具特性:酸以养骨,辛以养筋,咸以养脉,苦以养气,甘以养肉。诊脉在治病上素来居于要位;每个医生都该熟悉的脉象至少有二十四种,有名医更自称能辨七十二种之多。《素问》中有一句话隐隐指向血液的循环——「诸血者,皆属于心」——中国人对此似乎从未再往前推究一步;这一文明中的奇特之处,容后再说。
大约在基督纪元前一千年,正是在封建之世,中国人开始有了姓氏。在那以前,似乎只有部族或氏族之名;然而族中各人平日并不用它,只以父母幼时所取的名相称。渐渐地,习惯上在名前冠一个姓,多取自家族所居之地名,有时取自某位显祖的表字或官衔;中国的地名从不像我们这样以人得名,因此没有像英国「法林登」「吉斯灵厄姆」那样的地名——那是古时法林一家和吉斯灵一家的居处。这样,用英文来打个比方,父母给一个男孩起名「欢迎」,他便可以在名前冠上出生地「剑桥」,自称「剑桥欢迎」——中国的姓总在前,如李鸿章。须记得满人是没有姓的;就是说,他们不用氏族或家族之名,只以本名相称。
中国的姓,除地名之外,还出于种种来源:取于自然的,如江、石、洞;取于走兽的,如熊、羊、龙;取于飞鸟的,如燕、雉;取于身体的,如长耳、斜眼;取于颜色的,如黑、白;取于草木的,如棠、叶、苇、林;此外还有富、东、锐、希、公、严、温、钱等等。到公元前五世纪,姓的使用已在各阶层确立无疑,而在欧洲,姓要到基督纪元后十二世纪才有,且当时仅限于有钱有势之人。中国有一部小书,凡是蒙童都读的,叫《百家姓》,「百」字在这里是概言其多。它实际收了最常见的姓约四百个。
约当基督纪元前二百二十年,封建之制告终。一个好战的国家渐次并吞了其余各国;在它君主的统治下,中国重新成为帝国,此后一直如此。然而虽始终是帝国,这两千年来皇位却屡易其主。
那位率其国一一战胜劲敌、终于登极统一天下的非凡人物,在史上最好的对照是拿破仑。他自称始皇帝,一上来便发兵三十万,去打北方一个宿怨已久的可畏之敌——近来已确凿无疑地考定为匈奴。他又遣船队去海上寻访几处神秘的岛屿,有人以为那就是构成日本的诸岛。他修长城,大半用囚徒之力,罪人被判长期苦役充作工夫。他所铸的铜钱精良划一,以致贝币在他一朝完全绝迹于市。他最想做的,是给文事一番新的鼓舞,可惜所用的手段极其不当;他听信近臣的谗谀,决意要文章典籍自他这一朝重新开始。于是他决定把现有的书统统烧掉,最后决定只留下与人类知识三个要紧门类相关的书:(一)教民耕种收获、为人类备食的书;(二)讲用药与医道的书;(三)讲种种预知未来之法的书,因为这些可使人依乎自然运行所见的天道之常而行,不致与之相悖。严令随即颁下,许多读书人因藏匿书籍、指望风波过去而被处死。无数有价值的著作毁于一场焚书的大火;除上述三类之外,居然还有书得以保全,才真是奇事。
公元前二一〇年,始皇帝死,幼子立,号二世皇帝。二世一上来先办父亲的丧事,约一百年后中国第一位也是最伟大的史家这样记述——
「九月,葬始皇郦山。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二世曰:『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葬既已下,或言工匠为机,臧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毕,已臧,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臧者,无复出者。树草木以象山。」
二世皇帝的一生,恰可与理查·克伦威尔相比,只是前者在短促而不光彩的一朝之后被杀。接着兴起的一朝,在中国的文明与信史上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一个农夫全凭性格的力量,苦斗三年,于公元前二〇六年自立于帝位,其后裔号为汉室,统治中国四百年,恰好被基督纪元几乎均分为二;约在那时曾有人一度篡位,一时间几乎动摇了这一朝的正统相承。直到今天,北方的中国人最自豪的称号,莫过于「汉人」。
这四百年间,帝国无论对内对外都不能说享有完全的太平。北边与鞑靼诸部战事不断,长城对他们并非有效的屏障。又与匈奴——土耳其人的先世——交战,匈奴曾把开国之君围困在他自己的一座城中,他靠一条计策才脱身,此事容在别处再说。此外还有与朝鲜的战事,终于将其征服,因而发现了日本;日本当时文明尚低,与中国无由通使,直到公元五十七年才第一次遣使来朝。惯于以为中国人极不好战的人,听说他们在公元前二世纪末以前便已远征中亚、把帕米尔与浩罕并入版图,或许会觉得意外。今云南一带的蛮夷诸部被征服,其地大约也可算是自此收入版图的。
在内则宦官以其不安分的权谋倾轧,惹出无穷的麻烦;此外有近二十年,大权落在一个有名的篡位者王莽手中,他照例用背信与毒药攫取了它,又在战场上失去了它,不久身死于自家军中的哗变。然而与汉朝有关的一切事情中,最可注目的莫过于学问与著述的大兴。儒家经籍的本子从藏匿之处被救了出来——当初藏书是冒着死罪的;朝廷设立校书之官,竭尽全力弥补始皇帝加于文献的损害。当时的学者依这些本子阐发孔子之教;虽然他们的解说到十二世纪被弃置,另一套全新的解释成为(且至今仍是)士子公认的准绳,然而儒家经籍之所以能对中国人的心灵有如此深远持久的影响,多半仍得力于那些早年的努力。可惜发现古本不久成了风气,如今流传的书中,有许多全然当不起它们所自称的古老。
汉室称尊的四百年间,文明的脚步稳稳向前。纸与墨发明了,还有驼毛制的笔,两者都大大推进了书写与绘画之艺,绘画其时尚在极幼稚的阶段。以奴婢殉葬之俗在这一朝之初便废止了。为父母服丧二十七个月——名义上三年,如今又成定制——减为较易遵行的二十七日。文学的科第初次设立,孔子的嫡系长房被封以世袭罔替之爵,绵延不绝,直到今日。孔氏族长如今是公爵,居于府第,位比一省最高长官,甚或在其上。
这一时期在中亚的远征,使中国与大夏有了接触,大夏当时是古希腊的一个边省。中国人从这一路学到许多东西,如今却常被看作纯粹本土所生。他们引进了葡萄,以之酿酒,此酒行用数百年,约在二三百年前才绝迹。中国人从前只靠日晷,现在有了漏刻,至今还能见到运转如常的样品,一昼夜分为十二个时辰,由此得以准确划定。历法重新厘定,乐律之学也重新构建;其实近世的中国音乐,可说与古希腊的音乐十分相近。因音阶不同,中国音乐引不起西人的共鸣;至少不像它打动孔子那样——他曾记下,听了某一支曲子之后,感动得三月不知肉味。
第二章法律与政治
在史家自认能够追溯的最早年代,人要脱手自己的货物,不得不诉诸以物易物。渐渐地,贝壳被用作交易的媒介,随后是打了印的丝、麻与鹿皮。再后来是圆形的铜片,中间穿一个圆孔,那是一二百年后寻常铜钱的先声;铜钱穿的是方孔,上面铸有文字,至今仍是如此。钱又铸成「刀」形与「裤」形,鉴赏家便以这两个名目称呼这类早期的钱币(存世的多半是赝品)。其中有些制作极精美,甚至嵌了金。九世纪初,汇票开始通行;自十二世纪中叶起,纸币已十分常见,至今仍通行于全中国,有些地方发行的票面,面额还不到一先令。
中国人厘定长度与容量之法极其简便。小米粒大小颇为整齐,便取作两者的单位。十粒纵向排开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进之法在中国素来通行,只有一处古怪的例外:十六两为一斤。这是怎么来的,似乎无人知晓;不过在这件事上,作为权衡之本的是斤,而不是那个较小的名目。二十多个世纪以来在中国表示「斤」的那个字,原本是斧头的粗简画形;斧头大小如一,无疑曾用来称量货物,后来为着方便,又剖为十六等分,每一分约比英国的盎司重三分之一。至于容量,仍得回到小米粒上来:定数若干粒,便定下了中国的升与斗之准。这种约略权衡的结果,是全国的度量衡各处不一,虽然中国政府确实定有官尺、官斤与官升。就在同一座城里,裁缝的尺不同于木匠的尺,油商的升不同于酒商的升,余可类推。最后凭断的,是当地的成例。
基督纪元前二百年帝制确立之后,一套治国的制度随之开创,就根本处而言,它几乎是循着同一条路线走到今日的。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是中国一条古老而公认的原则;因此一切土地都以向皇帝缴纳田赋为条件而持有,只要这项赋税按时交纳,那块地实际上便等于永业,可以转手买卖,只须向在契上加盖官印的地方官缴一笔小小的过户费。所以中国的各国租界并不是中国人卖出或以任何方式让与的;它们是「永租」,以照付地租为限,其市政等一切事务,则归租借之国不受干预地管理。田赋可视为中国财政的脊梁;然而虽名为定率征收,实际上也随歉收与类似的灾荒而有升降,遇到这种时候,赋税便按较低之数收取,其实是照百姓出得起的数目收取。
盐等专榷之利,连同关税,也是中国岁入的重要来源。有旧有的常关,卡口关隘遍布全国;又有只设于通商口岸的洋关,以办理外国商船来华贸易的装载事宜。传统而分明的课税之例,百姓乐于遵从;可是若要加征旧税,或另立任何新捐,而未经百姓自己认可,立时便会遭到强硬的抵制。事实上官府从不去冒这个险。惯例是:万不得已、或确有必要加征旧税或另立新捐时,地方官便请当地领头的商人及有关的人等来私下会商;非到各方一致首肯,官府断不敢出示晓谕,说某项税捐将要增加或开征。舍此别法,可能招致惨重的后果。百姓拒不纳税;一有强迫,立时便是各铺齐闭、贸易停顿,闹得厉害些,则是围攻那位惹事官员的衙署,他的宅子转眼就被抢掠一空、夷为平地。换句话说,中国百姓的税是他们自己给自己定的。
若不计后文要说的新宪政,中国名义上的政体是不负责任的独断专制;其制度在形式上也是专制的,运行起来却是民治的。哲人孟子(公元前三七二至前二八九年)论国之轻重,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两千多年来,这一排序深深沉入中国人的心里。中国百姓所不能忍的是不公;与此同时,他们却能安然地生活在严苛的法度之下——只要那法度是他们自己在某个时候加于自己的。
历朝之兴,每每自订一部刑律,以前朝的为本,而随时日推移,愈趋于宽厚。古时的刑罚酷烈可怖;本朝的刑律行之约二百五十年,明达的评论者曾断言它实在可列于上乘。它是用来替代明代通行的一部苛得多的律法的,其中载有帝国名义上不可更易的律文,并附有历次上谕所许可的种种修改与限制。再往中国史的更早处追溯,便会遇到无情残酷的刑罚,那是文教未开之世意料中的事。二千年前的五刑是:墨面、割鼻、断足、宫刑与死刑;近二百五十年来的五刑则是:笞以小竹,杖以大竹,徒(定期服役),流(远谪若干里),以及死刑——死刑又依罪之轻重分为绞与斩。
律中提到两件实在的刑具,一件用来夹踝骨,一件用来夹手指,在盗案与命案中若不得已,可用以逼取口供,因为供词被看作定案所不可缺。然而对这两种刑讯的使用,处处设有防限,使主审官吏负极重的责任;除了被参劾的风险之外,还有更可畏而必至的后果——威望与民望的丧失。律中又载有所谓「凌迟」,其法是先斫下一臂,再斫下一臂;两腿依次照办;胸前划两刀,掏出心来;最后斩首了事。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历来有许多外国人在场观看过公开处决,其中偶尔也宣称行的是「凌迟」,却没有一个人确凿无疑地证实过这样的过程当真施行。不仅如此;众所周知,死囚可以自己买,或托相识的人代买烈酒或鸦片,好在最后一刻壮壮胆气。相传北京解赴刑场的成批罪犯,官府还发给麻醉的酒饮。况且还得找得出下得了手的刽子手,能冷冰冰地做完「凌迟」所设想的那样一场可憎的手艺。寻常中国人并不是恶魔;在他平心静气、不受极度激动支配的时候,他并不以流血与残忍为快。
中国刑律立法时那种总体上从宽的精神,或者鲜为人知,或者常被抹杀。譬如盛夏酷热之时,某些刑罚要减等,另一些则全行免去。在事未发觉之前自首认罪的,除少数例外,可得完全的宽赦;贼人悔过而将赃物归还失主的,也是如此;犯两罪以上的,只能照最重的一项论处。犯人的近亲,甚至他的仆役,为他隐匿罪行、助他脱逃,也都不加罪。对于人性的软弱,律中处处留有极大的余地,其中都看得出那位大圣人调和中正之教的影子。有位封建的君主向孔子夸口,说他那一方的人极其正直,父亲偷了羊,儿子会去作证。孔子答道:「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又有一位居高位的人向他诉说盗贼之多,夫子指明这是由于上层贪得无厌。「苟子之不欲,」他说,「虽赏之不窃。」还是这个人,问他对死刑的看法,孔子答道:「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
刑律中还有许多别的可注意之处。譬如为父母服丧期内不得议婚,丧期在理论上满三年,实际上算作二十七个月;死者的近亲也不得奏乐。同一期间内,凡为官者不得视事,须退归私第;不过高级官员若在任上关系重大,这一条常可通融。遇此情形,蒙皇帝特恩,去职之期可减为三个月,甚至一个月。
皇帝驾崩之后,举国要有一段长久的哀戚。一百天内,男子不得剃头,女子不得戴首饰。十二个月内,官宦人家不得嫁娶,此期于寻常百姓则减为一百天。戏园照例该歇一年,实际上只歇一百天。即便如此,社会上不少行业也颇受其苦,尤以戏子与剃头匠为甚;若不是当政者尚有常识,加上家中还有一口公用的饭锅,他们真有饿死之虞。
同姓不婚之律,行之甚广,却非处处如此。姓张的不得娶姓张的,姓李的不得娶姓李的;其故自然是:凡同姓者皆视为一家之人。然而中国某些地方有大片地面,百姓无一不是同一个姓,若禁绝此种通婚,那将是极大的苦事——且这条律法也根本无从推行。因此这类婚姻是许可的,但须两造的亲缘已远到按丧服之制彼此不必为对方持服的地步——换言之,即已全无亲属关系。今日的世系从父系推算,但有理由相信,上古之时,如未开化的部族中常见的那样,更要紧、也更易辨认的一方是母亲。所以同姓的中表兄妹不得为婚,异姓则可;不过就是后一种,数百年的经验也教中国人视此类结合为极不足取而加以非难。
刑律禁止水葬,也禁止火葬;但若有人客死远方,其子实在无法把遗体运回本乡依常法安葬,则准许以火焚之。其意是:借火之助,可与幽冥之界立时相通,死者的魂魄由此得以回到故土,若遗体完好不焚,反倒办不到。中国人因此人人畏惧死于异乡,非到确有指望遗骸能运回祖茔,是不肯冒此险的。
虽有上述律条,佛门僧人的火葬却是通行无阻,习俗相沿,无人非议。年岁渐高或身染绝症的僧人,按寺规必须移居寺中某一处,名曰「延寿堂」,在那里他们不是去「死」——好僧人是不死的——而是去入涅槃,那是一种超然之境,心身一切扰动尽皆脱去,其妙非言语所能形容。圆寂之后,僧人被扶坐椅上,以一根短杖托住下颏,然后放进一具木龛;到了日子,木龛在幡幢招展中被抬着绕行全寺,出寺至附属的化身窑,同门僧众一路唱诵佛家经忏中专为亡者而设的那一部分——只是那经文是巴利语,他们没有一个懂得。佛教在中国流行的长久岁月里,当然先后出过许多学问极好的僧人;但可以断言,今日已见不到了。佛家的经忏是用汉字写出来的,所记的是原本印度语的声音,僧人便把这些死记在心里,一个字的意思也不明白。装着亡者的龛随即被举上一座早已浇透了油的柴堆,点火焚化;火熄之后,虔敬地收起骨灰,盛入坛中,最后安放在为此而设的塔院里。
在中国,性命是极安稳的。非经把姓名上呈皇帝——自然是上呈京中的大臣们——不得处决任何人。不过中国人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是极讲实际的民族,深知有些案子拖延不得;为免拐子、乱党等人赃俱获的罪犯被众人当场打死,朝廷把生杀之权授予高级官员,可以立即施行,但一切行事须由他们自负全责。要紧的是平息民情的骚动,保住地方的安宁。
在律法的一般施行上,回旋的余地很大,因拘泥条文而致冤抑的事极少。偷窃自然是罪,可是若有饥民只为取食而窃,哪个中国的地方官也不会想到要办他,何况这样的案子根本不会上公堂。卖饼的自会看紧自家的货;农户与菜园主则结社互保,倒霉的是被逮着的贼——他受的罚又快又狠。诉讼是不受鼓励的,连本该给受屈之人的种种便利也不给;中国没有讼师这一行,替原告或被告帮着打官司的人,在主审官那里得不到半分客气,能不受更坏的处置便算侥幸。商事案件多半交到行会,不惊动官府便了结了。寻常中国人怕上公堂,视之为两造都免不了破财的地方。俗话说得好:「阎王好见,小鬼难当」,把告状的人吓退的正是那些小鬼。这是因为衙役并无俸给,全靠陋规与赏钱度日;而打官司的中国人本是这套规矩中的一员,也就爽快地承认,总得「洒点水」才行。
中国的官员,不论大小,也一概没有俸禄,虽然朝廷为此拨有少得可笑的款项,而去支领这笔钱被认为是不智的。中国的办法在某种程度上与我们正相反。我们的官员把收来的钱交进国库,再由国库按定数发还给他们作俸禄。在中国,居微末之职的人以各种名目——赋税或规费——收钱,先照自己敢取的数目留下,余数缴给上司;上司照样先自取一份,余数再缴给他的上司。到了一省的总督那里,他也留下自己敢留的,解往北京户部的,恰够满足在他之上的那些人。于是上级对下级有不断的稽察,而对可能加于纳税人的横征却无稽察。这件事纳税人自己会管。大体说来,这套制度尽管不能令人满意,运行起来倒还过得去。越出成例所许限度的官员不多,越出的多半没有好下场。所以当人们指斥中国官吏的不廉时,总该记得:他们公职中的钱财一面,并没有那样一套手续与防范,使侵吞公款成为难事,甚至几无可能。因此,当我们看到——这是常有的事——离任或调任的官员身后跟着治下百姓的祝愿与眷恋,就更加令人欣慰了。
直到不久以前,中国还谈不上有什么市政与捐税;就是现在,这类办法也只是在外国侨民聚居的大城里试行。住户照例被认为该「各人自扫门前雪」,而修路、修桥、修沟渠之类,则向来听凭殷富之家随兴行善,他们借这些机会,来应付舆论对于富人当尽之责的期待。因此中国的城市没有像样的照明、排水与清洁;而在这样的条件下,百姓的身体竟能如此康健,实在令人惊异。也没有成建制的警察;不过城中分为若干坊,某些地点夜间以栅栏拦断街道,或许每处有一名更夫。夜深还在外面被认为不体面,不提灯笼走动也不安全;出得起这份排场的人,自有仆人打着灯笼在前面走。
中国的生活与本国的生活有一点不同,大略可以这样说明。假设一个旅人经过英国的一座村子,被石头打中了头。除非他能指出行凶的人,这事也就完了。在中国,受害的人只须指出他是在哪个村子——若在城里,则指出哪一坊——遭到袭击的。于是该镇或该坊的头人便被传到官府,按情节轻重科以罚金,罪名是纵容境内有人撒野。那头人自会留心,不让这笔罚金出在自己身上。同样,父母要为子女的行为负责,家主要为仆役的行为负责。
第三章宗教与迷信
中国人断然不是一个有宗教心的民族,虽然他们极其迷信。对神的信仰自邃古传下,可是那古老而质朴的信条被佛教覆盖得太厚,如今已辨认不出了。佛教如今是中国的主导宗教。它与百姓的生活紧紧相连,是疾病与尘世忧患中从不落空的依归。它已不再是当初呈献给印度人的那种精微教义,而是界限清楚得多、最寻常的心智也领会得来的东西。佛只凭正法普度众生,而世俗相信,佛门的圣者有代人祈求之力。然而敬畏之心却始终欠缺;人们在佛寺里,就在最庄严的造像眼前,照样说笑喧哗,买卖糖果。只要用不着神灵出手,寻常中国人尽可以把他的诸神搁在一边;可是家里一旦有了病痛或银钱上的窘迫,他立刻就要赶去求神。
求神要靠僧人相助,僧人收下他布施的钱,在所要祈求的那位神的座前点起烛或香。佛门僧人在中国人中间并不讨喜,人们拿他们的光头取笑,既疑心他们信仰的诚恳,也疑心他们操行的清白。「荤酒不得入山门」,这是多数佛寺山门上题的字,斋堂里所供的常膳,也确是纯素。不过醉和尚这样的搭配,倒也不是闻所未闻,且不止给一位名家提供过一幅妙画的题材。
然而沙弥受戒之前所须经历的磨炼,对神经与忍力都是一场重罚。在一场冗长的仪轨中,要在剃光的头顶上放置至少三炷、多则九炷香丸。随即点燃,任其烧进皮肉,直到烧出永不消退的疤痕;可怜的沙弥由两旁的僧人扶住,一路不住地鼓励他熬住那必定是剜心刺骨的痛楚。受了具足戒的僧人领到一纸度牒,凭此可向全国任何寺院的僧人索取一日一夜的食宿。
很早的时候,佛教便已牢牢抓住了中国诗人与画家的想象;画家尤爱把世尊画成耀眼的金色。公元八世纪有一位诗人,初次领悟了所谓「法」的内在意义,在一篇赞颂佛教的诗的结尾写道——
早知清净理,
常愿奉金仙。
道教是谈中国的书里常见的一个名目。人们告诉我们,中国百姓的三教是儒、释、道,这个先后次序是公元五六八年排定的。儒家当然根本不是宗教,它所讲的只是待人之道与今生之事;下文便可看出,道家就其本义而言,也几乎同样够不上宗教之名。在极遥远的古代——有人说在基督纪元前一千年,有人说六百年——出了一位智者,名叫老子,意思是「年老的哲人」。他的思想极有创见,他的许多话由古人记下而传给我们,那是古人从口耳相传中得来的;这就是说,这位年老的哲人从不曾把自己的学说写成书。世上诚然有一部托他之名的书,如今已知是伪作,学者大都不取。
这位年老的哲人,其教的大病在于极不切实际,不合于操持日常生计的男男女女之所需。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个无政府主义者,因为他认为天下若全无政府,反倒会好些;实情是,即便在最贤明的君主之下,暴乱与失序也从来触目。同样,他主张学问少些,我们反能过得更好,因为那样贼就少了——窃盗之所以得手,正是心智训练的结果。他那条最有名的教义,即「无为」——他说唯其无为,乃可无不为——这里不必细究;这个哑谜的谜底,他留给每个人自己去参。在他那些奇特的话里,还有几条属于全然不同的一类,譬如他教人「报怨以德」,又说「自胜者强」。关于后一句,有一位注家举过这样的例子。两个人在街上相遇,其一问道:「何肥也?」他的朋友答道:「战胜故肥也。」那人问:「此话怎讲?」朋友说:「你看,我在家读先王之义,便只慕德;出门见了富贵之乐,又心向往之。二者战于胸中,未知胜负,我便瘦了;如今爱德之心胜了,所以我肥了。」
这位年老的哲人之教,概括在一个「道」字里,本义是路、是途;用于学说,便只是指人应当循之而行、以求品行端正的那条正路。后来佛教传入,道家连同它的种种悖论与玄虚——上头还添了炼丹与调制长生之药——渐渐失去了对民众的把持;为挡住这股逆流,于是建庙宇、立宫观,仿着佛家设了僧团,又从佛教搬来种种仪节与规矩,直到今日,除了内行,谁也分不清彼此了。
炼丹之术是公元前二世纪经大夏从希腊传来的,久已不能引起中国大众的兴味,因为他们发现,用汗水换金子,比用铜铅炼金子容易得多;如今也只剩少数痴人还信什么药物调和可成长生之药,饮之可以不死。尽管如此,道家仍自称能授人延年之术,纵不能长生无极,至少也可大大延寿。这门术不论在什么情形下,恐怕都多少有益于延年,因为它主要不过是:深长而有规律地呼吸,最好是清晨之气;每两个时辰咽唾三次;身体四肢取某些姿势,并以导引之法强健之;最后,还有从佛家借来的一条,即每日静坐数小时,闭目不动,把心思尽量从周遭一切影响中抽离出来。这些以及别的修法,其归结处是养成「真人」。公元前四三世纪的道家哲人庄子(后文还要说到他)论真人云:「何谓真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慄,入水不濡,入火不热。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
与这种可称为学理的道家——相对于这一信仰打动一般民众的那种粗陋形态——相连的,还有一种奇特的说法:人的生命是从太空深处某个极其眩目的中心到达地上的,那中心「在思虑所及之外」。它似乎是永恒之理的家乡,是第一因的居处,那里纯洁无瑕的存在「饮神而食气」,那里有相似而无形体。人人都该以回到那种境界为目的,而这唯有经由心与身的净化,贯穿一切存在之境、长久不辍,方能达到。到了身与魂都堪当此变时,寻常人所谓的死便来了;纯净的存在闭上眼睛,随即从凡人称之为生的那场睡眠中醒来,重归他本来的光明。
佛道二教曾有好几百年势同水火。朝廷有时奉佛,有时奉道;一时把这一教全行禁绝,一时又轮到那一教;公元五七四年,二教并废,以尊儒家——不过儒家是哪一个皇帝也不敢认真去动的。如今「三教」倒都并行不悖,各自兴旺。
中国人笃信有鬼神,且径直分为善恶两类。对善的他们不大挂心,对恶的却怕得厉害。狰狞的恶鬼盘踞暗角,伺机加害倒霉的过路人,往往全无缘故。受了冤屈的人的鬼魂,尤为加害者所畏。有人被骗去了钱财,便到那作恶者门前自尽,多半是服毒;作恶的人由此先落到官府手里,即便在那边侥幸脱身,仍得同苦主的冤魂算账。媳妇为了摆脱、同时也为了报复婆婆的专横苛虐,会投水或自缢。这类事立刻引出两家的仇怨,有时以流血收场,更多的是以钱赔偿;而人人都知道有这样的后果,倒成了一种有益的约束,使强者不敢肆意欺凌弱者。
卜筮算命在中国的日常生活里向来占着显眼的位置。术士一流的「智者」在街头市口摆摊,只要几文钱,便肯为向他求问的人出主意,哪怕所问之事琐碎已极。取兆之法多端:或依书推算——这类书自成一门文献——或抽画着神秘符号的签,由算命的人解说。就是在佛寺里,也能见到两片腰子形的木块,一面平一面圆,在神案前掷向空中,所得之相——两平、两圆,或一平一圆——分别解作不吉、中平与大吉。
中国一切迷信之中,最为久历不衰、对国民生活影响最大的,是有名的「风水」堪舆之术。按支配这门术的道理——这门术也自有一套专门的文献——个人与合族的吉凶祸福,取决于他们日常起居所处的种种地势与情状。山形、有水无水、树木的方位、屋宇的高下等等,在堪舆家看来无不关系重大,他们便靠着迷信主顾的无知而发迹。营宅择坟要请他们来选吉地;一家气运衰败,也常请堪舆家来把祖坟的格局改动一番。中国街上的房屋,从不盖成齐平的一线;总要隔上几家便有一所比邻舍略高或略低,否则必有祸事。要一直走进一户寻常中等人家,是办不到的:大门里头必有一堵固定的照壁,逼得来客或左或右转过去;其明言的用意是挡住恶鬼,因为恶鬼只会直来直去。
说到祖坟,便想起那举国奉行的祖先崇拜,自古以来,这就是中国宗教生活极显著的一面。人死之后,其魂被认为仍留在世上,照看他生前所属那一家的产业生计。时时要向这魂灵献上种种供品,包括酒肉在内,人们以为它尤其住在祠堂——或者说神龛——之内。这些供献的专门用意是取悦于魂灵,以求换来今生福泽与好处的丰厚一份。这才是此礼的要害所在,也正因如此,此礼纯然是一种崇拜之举;所以只有浮泛的观察者才会弄错,把中国人所行的祖先崇拜,同在亡友亲属坟上献一个花圈那样的事归作一类。
说到魂魄,中国人数百年来所持的看法是:人人之魂有二;在通俗的说法里,有时算作三。其一表现为可见的形貌,常附于身;其二则能离体而去,带着一副形体的样子,人之所以能同时被见于两处,便由于此。中国人把僵厥或昏迷之症解作这一部分魂魄暂离躯体,且相信任何猛烈的震骇或惊吓都能把它逐出体外。有个故事说,某人怕就要被处决,惊惧之下,那可离之魂脱出身体,他发觉自己坐在一家屋檐上,从那里望得见一个人被缚着,等候刽子手的刀。恰在此时赦令到了,转眼间他又回到自己身体里。埃德蒙·戈斯先生想来未必知道中国人这种看法,却在他的《父与子》里讲过相似的事:「在那极长极累人的早祷与晚祷中,我幻想我的两个自我里有一个能飘上去,攀在檐板上坐着,低头看我的另一个自我和我们其余的人。」
中国有些地方常用扶乩之法来看未来,据以行事。这纯是一桩行业,公然在庙里某座神案前施行,得了答复要付钱。所问之事写在一张纸上,似乎不等旁人知道内容便在案前焚化;随即由两个据说并不知道所问何事的人,各执一具丁字形器具的两端——那器具的尖端横出一支小木笔——在一盘沙上一字一字写出神的答复,写一字抹一字,好腾出地方写下一字。
从幽冥世界的鬼神那里套取消息,还有一法,说穿了不过是催眠术;中国人早就知道它,文字记载可上溯到十七世纪中叶。备齐神案、烛、香等等一应排场,把一个乩童弄入催眠之境,其间他的身体被认为已为神灵附体,他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神明所授。有一件可笑的事被记了下来:某乩童在催眠之下,不但把几个为修庙募捐的人侵吞钱款的事一股脑儿抖了出来,竟至于连自己也曾染指其中若干,都招认了。
这套法子也用于重病之人,但总是暗地里行,因为这类作法,连同为通鬼神而设的暗室降神会,都为中国官府严禁;官府认为,用这些幽秘的手段,与其说对病人或任何人有何益处,不如说更容易败坏风俗。一切名目的秘密结社也同样在禁令之列,所持的假定——这假定很有道理——是:这些会社的宗旨在于颠覆现行的政治与社会秩序。天地会是其中最有名、也最可畏的一个,或许部分因为它从未被完全剿绝。这一会的堂口、盟誓与入会的仪节,很使人想起西方的共济会;不过其行事上的几处相合只是巧合,看来并无真正的渊源。
这一切组织中最可怪的,要算金兰会,会中的女子立誓终身不嫁,遇有人强迫,她们不只是以死相胁,而是真个自尽。此会一度成了极严重的隐患,官府不得不严加弹压。
另一个由来已久的会是斋教,其人不食肉,不吸烟,不饮酒。据说一九〇〇年的拳民,大半就是从他们这看去与人无害的队伍里招来的。
将近二十五个世纪以来,中国人的道德一直取法于孔子。种种宗教打动过中国人心灵中属灵的一面,佛教更取得了不易动摇的优势;然而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中国的道德始终由他们那位大师孔子(公元前五五一至前四七九年)执其枢要,人们亲切地称他为「素王」,近来更把他升到神的位分。
他的学说,有时作格言,有时作对殷切求教者的答语,在他身后被汇集起来——究竟多早,我们并不确知——古往今来影响了人类中极大的一部分。孔子教人待人之道;他教人为德而德,不为求赏,也不为畏罚;他教人忠于君上,以此为国家兴盛的基石,又以孝为百姓一生一切福乐的根本。作为一个单纯的人间道德家,他清楚地看见了人性的限度,不肯教弟子如那位年老的哲人所主张的那样以德报怨,而毫不迟疑地宣称,怨当以直报之。中国第一位有系统的史家死于公元前八十年左右,他论孔子的地位与影响,所下的断语二十个世纪以来被公认为确切:「天下君王至于贤人众矣,当时则荣,没则已焉。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学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矣。」
天子自然就是皇帝,人们认为他是上天在人间选定的代表,凡托付于他的一切人之行止与安乐,他都要负责。每年一次,他仪仗煊赫地前往北京的天坛;行过应有的祭礼之后,他独自进入当中那座架高的、覆着青琉璃圆顶的殿宇,在那里与上帝相通,把过去十二个月的职守呈上去,听候许可与否。中国的记载甚至提到收到过上天的书信。六世纪有一则传说,讲上帝在一处僻静的山谷中向一位隐士显现,赐给他一块刻有神秘铭文的玉版。不过还有一桩记述详尽得多的事:公元一〇〇八年,有一封书信自天而降于泰山——就是山东那座名山——落处后来建了庙以作标记。皇帝与近臣对这封信敬畏无已,惹恼了当时一位博学的大臣。这位大臣指出,孔子被请说话、好让弟子有所记述时,曾直截了当地答道:「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因此他说,上天既不对我们说话,就更不会写信了。
当时的正史里记着收到这样一封信,这一点绝不该用来贬损中国史册总体上的真确与可信;随着考究日进,人们每天都发现它们比原先所料想的可靠得多。我们自己也并不因为霍夫登与温多弗的罗杰两位同时代的旧编年史提到过一封基督为世人怠慢安息日而写来的信,便把他们的书一概抹杀。
在中国的生活里,无论社会还是政治,孝都可视为拱门的顶石。抽去它,数百年砌起的结构便要塌下来。孔子被一位弟子问及何为孝时,答说这责任难以言定;而对另一位弟子,他毫不迟疑地说,单是养活父母还不够,因为「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照儿童读的故事书看,一般人对这一责任的解法可谓五花八门。二十四个孝子的标准范例里,有一个儿子任蚊子叮咬自己而不去驱赶,唯恐它们转去扰了爹娘;又有一个儿子因为弄不到竹笋给母亲,哭得太过伤心,感动了神明,地里竟长出笋来,他采了带回家去;还有一个挑水时故意滑倒在地,好逗爹娘发笑;如此等等。难怪孔子觉得孝之为义,非他的言辞所能界定。
现在说一个真事。有一部极了不起的小说,写一段极动人的情缘,结局惨痛之至。女主角是个美丽动人的女子,最后死于痨病;男主角是个任性而同样动人的少年,出家做了和尚。有一位太太,是某个才干出众的年轻官员的母亲,被书中的悲凉所苦,竟至于病倒,医生开药也不见效。到后来事情渐渐严重,她儿子便动手给这部小说续了一部书,把女主角救活,让这对有情人成了眷属;不多时,他便极称心地看见母亲复了原。
孝的别种表现,与上面那些荒诞的故事全不相干,却是各阶层通行的常事。父母病重或久病不起,做儿女的常到本地庙里去祈祷,愿从自己的寿数中削去若干年,添到害病的父母身上。
现在让我们稍停一停,来盘点一下儒家之教在如此漫长的年月里、在如此众多的人群中所生的一些结果。如今人人都会说中国人勤劳、节俭、不嗜酒——顺便说一句,最后这一条还是在一个并不以醉酒为罪的国度里。走马看花之流的浅薄观察者,在香港被惯偷掏了腰包,甚至有些久居此地却不大磨炼观察与比较之力的人,都会断言诚实是中国人所无的德性;然而凡在中国住得久、又较认真地去探求真相的人,可以说无一不站在另一边。除了以犯罪为业的那一类人之外,各阶层中所能遇到的那种扎实的诚实,其分量简直令人惊异。中国商人的一句话就抵得上一纸契约,这早已是尽人皆知的话,别的行当也是如此。用的若是本分人家出来的仆人,做主人的尽可不必替自家的东西担心。本国的格言说:「食人之禄,忠人之事」,而这句格言通常是一字不差地做到的。因此许多在东方事业有成的外国人,临别远行之际,总要照料到那个跟了二三十年的老仆,使他和他的家小有个着落。在大字号里,尤其是银行这类利害攸关之处,惯例是中国职员须由某位富人(或某家商号)作保,存入相当数目的押款,雇主的地位便很稳妥。前面说过,选得得当的中国仆人进了外国人的家门,主人往往对他情谊极深,往往在多年共事之后与他分手,终身引以为憾。这样的仆人有许多好处。他做事悄无声息,却做得妥帖。他能熬夜,又能早起。他住在主人家,却住在外屋。他的饭食自理。他难得要告假,即便告假,也总找一个靠得住的人来替。他揣摩主人的脾性,学会预先料着他一星半点的心意。作为这些以及别的效劳的报答,他指望工钱按时付清,并且指望在一切采买上抽一份佣金而无人过问。这是中国的规矩,即便在别的一切事上绝对诚实的仆人,也挣不脱它的束缚。但只要待他公道,他不会滥用这个机会。这套规矩有一处怪事:若甲主人的地位比乙主人高些,同一样东西,甲的仆人向甲开的价,就要比乙的仆人向乙开的略高。外国人曾屡次设法打破这条「老规矩」,尤其是用加工钱的办法;结果无不是一败涂地,而凡是顺着这现成的成例、设法在其中求其最善的主人,反倒总是最为得手。
中国仆人的品性还有一面,且在许多方面是最要紧的一面。他会坦然地、毫无芥蒂地承认主人的上位与权利;但与此同时,倘若他值得留用,他也要向主人索取人与人之间应有的那份尊重。说他一刻也忍不得那种在印度同行身上动辄挥来的拳脚,还远远没有说到点子上。一个正派的中国仆人,往往宁可不跟那种出口伤人、动手动脚、或是性情暴躁到不能自制的主人。一个进项优厚的位置,比起他在朋友眼中所受的「失面子」——换句话说,比起他作为一个人的体面之丧失——算不得什么。倘若一个仆人挨了打还肯留下,最好的办法是立刻辞退他,因为这种人不中用、靠不住,说不定还危险。孔子说过:「疑人勿用,用人勿疑」;拿来对待中国仆人,这至今仍不失为一条极好的准则。
第四章自公元二二〇年至一二〇〇年
汉室国祚绵长而光辉,终于也因那几桩老病而告终。宫中有阴谋,帝位一度被人篡夺,宦官自然是祸乱的中枢;此外又有一场极严重的叛乱爆发,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前后共有三人觊觎那代表帝位的黄色——黄色在中国的地位,正相当于古罗马的紫色;结果是苦战数年之后,中国裂为三分,各由这三个对手中的一人统治。史家称这一时期为三国,起于公元二二〇年,讫于公元二六五年。这短短的数十年——尤其是起初那些年——充满了激荡人心的英雄事迹与出神入化的用兵;气运先眷顾三雄中的这一个,转而又眷顾那一个。这些内战的始末,约一千年后有一部著名的历史小说讲得最为生动。与司各特的威弗利诸小说一样,书中糅进了不少虚构,好让叙事更合一般读者的口味;然其根柢是史实,中国人自己也普遍把这部书看作他们较轻松的文学门类中最有价值的作品之一。
此后的三四百年,是政治与社会解体的时代,据中国著述家说,于文学与艺术的发展都不利。晋室起初统治着重归一统的帝国,北方的鞑靼却屡加侵扰;而鞑靼其后又为拓跋氏所并。拓跋治华北约二百年,南方则先后由几个短命的本土王朝统治。这一段时日里有几件事,或许值得略提一提。
父母之丧二十七月的旧制得以恢复,沿用至今。日本不时遣使入贡;中国方面早在公元二四〇年就已派使者去过日本,六〇八年又再遣使回礼。朝廷曾试图征服朝鲜,并遣使远至暹罗。佛教早在数百年前便已传入——究竟何时,无人能确指——此时开始广为流布,看来已扎下根基。公元三九九年,有一位名叫法显的僧人从中国腹地启程,越大漠、翻兴都库什山而赴印度,先后到过华氏城、贝拿勒斯、菩提伽耶等名地,并在归国后刊行的行纪中一一如实记述,其书至今犹存。他此行意在求取经卷、法物与造像,以明其教;这些东西他都平安地由海路自印度经锡兰(他在那里住了三年)与苏门答腊运回中国,前后离家十五年。
公元六一八年,唐室开始了它三百年的辉煌历程。在此前一位强悍而荒淫的君主治下,中国再度成为统一的帝国,不复自相分裂;虽说战乱与叛乱也时时搅扰,但新朝的唐代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总体气象,是天下安宁、殷富而日进的。这个朝代的名号与汉一样,至今还活在百姓的口语里:北方人至今喜欢自称「汉家子弟」,南方人也至今以「唐人」自豪。
这一时期政治上的一件大事,是武后的擅权——起初她以嫡母之名替一个继子(先帝原配所生的太子)摄政,后来废黜继子,便径自当国。此前女子执掌帝柄尚有一例,即汉代的吕后;中国人承认吕后为正统之君,却不肯给武后同样的名分。然而武后实在极有才干,只是其中杂着一种盛夏般的狂气;当她那非凡的心智尚未受损之时,她治国之严,与一千二百年后继她而起的那一位一样,是一副铁腕。到了晚年,她被废黜,退居私邸,正统的皇嗣重登其父之位。
她当国时那些较为荒唐的举动,有些至今仍为人所熟知。还在她丈夫在世之时,她就常隔着帘子参预朝议与召对;丈夫死后,她惯于公然坐到大臣中间,并且戴着假须。六九四年她自号「神皇」,六九六年更自称至高之神。晚年她骄纵专横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谁也不许说「陛下美如百合、艳如玫瑰」,只许说「百合之美、玫瑰之艳有如陛下」。她想让人相信她真是至尊,便以人力催花,然后当着廷臣的面命花开放。有一回她命牡丹开花;牡丹没有立刻听命,她便下令把京城里的牡丹尽数拔去烧掉,此后永禁栽种。她又决意把自己的性别一举提到与男子平等的地位。为此女子获准应科举之试,中式者授以官职;此外还免了女子在公堂上作证时下跪之礼。然而这一新政并未兑现它的许诺;随着这位精力充沛的创始者一去,此制也随之消亡。这在中国史上其实并非头一遭。公元三世纪已有一位皇帝向女子开放仕途,据说其中不少人做到高官;但那一回同样为时不久,旧规矩很快又恢复了。
唐代另一幅动人的图景,是那位通称明皇的皇帝的一生。他几度在危局中显露头角,七一二年继其父之位登基——其父是主动让位于他的。他开头厉行节俭,关闭织造,禁止宫人佩珠戴绣,还实实在在烧掉了不少。他笃好文学,村村设学。他爱好音乐,设立学校教男女少年习乐。他的好战与日渐的奢靡导致赋敛加重,随之而来的照例是中国的老局面——民怨与叛乱。他身边聚起一个辉煌的宫廷,招纳文艺上的才俊;起初只为其才,到后来却是看中他们肯参与那些为一位宠妃取乐而设的宴饮荒嬉,这位宠妃便是千古闻名的杨贵妃。宦官被授以官职,最粗鄙的宗教迷信也受到鼓励。妇女不再像从前那样以纱蔽面。终于在七五五年爆发了一场大乱,一年之后,已是七十一岁老人的皇帝在风暴前出奔。走出不远,他的兵士便哗变,要求把宠妃一门尽行诛戮——她家中好几个不肖之辈都被拔擢高位、加恩甚厚。可怜的皇帝只得命大宦官缢死他所钟爱的妃子,她一家其余的人则死在乱兵手里。其后他让位给儿子,最后六年都在幽居中度过。
这段惨事,由一位仅晚生数年的中国第一流诗人用诗写得极为凄婉。他把全篇分为八段:先写君王未遇佳人时的百无聊赖,次写「倾国」之得,写两人的欢宴,继之以仓皇「出奔」的惊怖,终于「远谪」中失其所爱的凄苦;再写「回銮」时皇帝重过那伤心之地,写「归来」后触目无非是她,最后写到「仙山」。末一段出于诗人的想象:他写那伤心的皇帝遣方士到另一个世界去寻访杨贵妃的踪迹,捎去一片不渝的深情。方士久寻之后,在海上仙山中的一处寻见了她,便如命致意。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
惟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
但令心似金钿坚,天上人间会相见。
煊赫的唐室之后,接着是五个无足轻重的朝代,前后合起来不过半个世纪。到公元九六〇年,宋朝的统治开始,历三百年之久,其国泰民安足以与中国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相比。这个民族此时已大体安顿在那种物质文明与精神教养的状态之中,并一直保持到今天。中国人日常生活所用的器具,大概自很早的年代以来就没有添过多少新东西。百姓的衣着固然几经变易,但我们今日在中国还看得见的犁与锄、水车与桔槔、匠人的家伙、泥屋、车、船、椅、桌、筷子之类,大约与两千年前的相去无几。公元前三世纪的孟子说过,天下「书同文,车同轨」;直到今日,一成不变的划一仍是中国人生活各方面的一大特色。
然而,尽管宋室意在偃武修文,契丹鞑靼却不断侵蚀中国的疆土,终于席卷并占据了华北一大片地方,其都城就在今日北京所在之处。于是双方议定和好,分治天下,契丹保有他们在北方的所得;约二百年后,他们又被原先臣属于自己的女真鞑靼逐走。
要说清这一朝的政治家、将帅、哲人、诗人、史家、论画者以及其余的名流,所需的不是几页而是许多卷书。前面已经说过,今日通行的儒家经典解释即出于此时;如今不妨再略述这一朝另一桩路数全然不同的非常之举。
王安石,世称改革家,生于一〇二一年。少年时用功甚勤,下笔如飞。他仕途通显;到四十八岁上,已入为皇帝的机要顾问。于是他推行一连串惊人的政治改革,据说所本是对儒家经典若干部分的新解与正解——就训释而论,那些经典此前一直还是汉代学者留下的样子。这种援引经义的做法,当然只是一层幌子,巧妙地用以安抚大多数百姓:凡无成例可援之处,他们总不肯挪动半步。他的方案之一,明言要既减赋又增收,其法是为一切产物觅得稳妥可靠的销路,办法如下:一地所出,先留出(一)完纳赋税之用,(二)本地自用之需;(三)其余则由国家按低价收进,或囤以待涨,或转运至适有需求之处。如此,农人有必得的销路,国家也必能以居间者的身份获利。此项办法还有一节,是由国家强制向种田之人放贷,不问农家是否需款,每次都以将熟的庄稼作抵押。
还有一种为兵事而设的抽丁之法:凡一家有男丁两口以上者,须出一人当兵;又为蓄养战马,令家家领养一匹,马与草料皆由官给。另有一法,以钱代役,取代那旧式而扰民的征发民夫兴办公役之法;再有一法,则是在全国各处设立仓场,以便货物的交易与抵押。
他的种种新法之中,最有意思的一项,是要把土地一律重新丈量,力求赋役的负担较为公平。其法是把田地划成大小相等的方块,按各块的肥瘠轻重定税。此法因种种缘故证明行不通;而它同他别的改革措施一样,遭到政敌的激烈反对,这也无助于成事。最后他撤除了铜的出口之禁,结果连通行的铜钱也被熔掉,铸成器物出售外销。于是市面恐慌,王安石对付的办法极简单:把每一文钱的价值加倍。他还试图改革科举,要求应试者与其讲究辞章之工,不如广通实务。「于是」,一位中国著者说,「连乡塾里的学童也都抛开辞章的课本,改读史地与经济的入门书了」——这与今日风行的趋向何其相像。他自己说:「某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然后于经为能知其大体而无疑。」但他和许多伟人一样,生得比他的时代早了一步。他失宠于朝,被斥为外任;虽不久便被召还,却已退居林下,其后未几而卒;然而在死前,他已亲眼看见自己的政策被全盘推翻。
他的一生,与那位大政治家兼哲人朱熹的一生恰成鲜明的对照。朱熹生活于公元一一三〇至一二〇〇年间。他著述极富,仕途也顺;但他最大的名声,还在于注释儒家经典之功。前面已经说过,他所提出的解释,与汉代学者所倡、历来奉为不刊之论的旧解或全异或部分相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动了通行的政治与社会道德的准绳。他所守的准则,不过是前后一贯而已。同样的字,他不肯在此处作一义解,在彼处又作别义解。这看似再平常不过的办法,效验却如神;自那以后,孔子的教义便一律照朱熹所说的那样去理解了。
受过教育的中国人中间那种流布甚广的唯物气习,也须追溯到他的影响。孔子所信的上帝——虽说后文将会看到,很难说他曾「教」过人以上帝——是一位被动而非主动的上帝,可以拿《诗篇》里的上帝来相比。他是一位有位格的上帝,这一点从上古文字中指称他的那个字可以知道,那个字正是一个人的粗略图形。这一看法被朱熹完全撇开;他用最明白的话断言,中国字里的「帝」不过是「理」罢了;换句话说,上帝即是一个原理。这样的命题是不能承认的,因为它所据的是情见,不是缜密的推理。朱熹断断不是一个有宗教气质的人,对超自然的信仰是他所不喜的;他一度受过佛教的吸引,后来却弃之而归于儒学的正统。因此,他急于把超自然之物从他由儒家经典推演出来的那套修订过的道德规范中一概摈除,而他对「帝」字的解释,从此也就被人盲目地承受下来。
朱熹死时,据说他的棺柩曾凌空停住,离地约三尺。于是他的女婿跪在柩旁,向逝者之灵重提他生前阐发得那样精彩的那些大道理——棺柩便徐徐落到了地上。
第五章妇女与儿童
中国人很爱畜类,尤其爱鸟;大体说来,可以说他们待自己的牲畜是和善的,虐待的事固然也有。但同时须仔细记住,他们所显出的那一点仁心,全是自家生出来的:既没有法律去劝化凶暴的性子,也没有防止虐待动物协会来看着这种法律是否推行。中国各地有极多美丽的鸟,多半不善鸣;江河与海边则有种类繁多的鱼。野兽方面,南北皆有虎,又有豹与熊,极西南一隅甚至还找得到象与犀牛。狼与狐分布极广,狐尤其被当作精怪而为人所畏。
至于防止虐待儿童协会,就更没有设立的理由了;这个名目本身,就足以让一个寻常而未经世故的中国人瞪起眼来。中国的父母对子女,若说有什么偏差,那是失之过于纵容。父亲固然俗称「严父」,按儒家的传统,他也当是不吝用杖、免得惯坏孩子的;然而他有个分寸,决不至于用火钳。做父亲的虽然握有对子女的生杀之权,实际施加的处罚,通常总是极轻的。母亲,即所谓「慈母」,一般说来是心软性和的一类人;数以百计的欧洲人都欠着这样的妇人一份厚恩,感激她们对自己异国的孩子所倾注的照料与疼爱。严父不在时,必要的责罚便落在她身上;我们甚至读到过这样一则故事:有个儿子挨打时哭了,不是因为母亲打疼了他,而是因为母亲年事已高,再也打不动了。
在种种加诸中国人美名之上的恶毒诬词中,头一件便是溺杀女婴之说;如今在求真的人那里,这项指控总算在渐渐淡去,虽说去得还慢。五十年前,人们普遍相信中国人厌恶女孩,在婴儿期就成批地把她们杀掉。有一点可以立刻承认:他们确是重男轻女,因为男孩传续家系,并保证祭祀祖先能按时如仪地举行;也因为女孩出嫁要陪嫁妆,而嫁妆是带到别人家去、便宜了别家的。故有「盗不过五女之门」的俗谚;女孩也被戏称为「赔钱货」,然而与此相对的,还有「千金」这个称呼,寻常也用来说女儿。一家之中当然是特别盼着男孩的;小男孩还常常被打扮成小女孩的模样,好蒙骗那些司病司死的神灵,指望它们因此把他看得轻些而放过去。
再回到从前那种以为溺女之风遍布全中国的说法。持此论者接下去的一步,是老实的观察者承认此事在自己所居的一方并不曾听闻,却断言别处大行其道。可是当「别处」的居民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左近找不出溺婴的痕迹时,这一说法便站不住了;如此辗转,处处皆然。所幸还有底下这一番推论可以更叫人放心——这是难得一见的、可以证明一件事不存在的例子——由此不难看出,任何反常规模的溺女之事,都远在可能的范围之外。凡对中国的社会生活略有一点粗浅了解的人,都会承认:每一个男孩到十八岁上下,父母便替他娶妻。他们也必得承认一桩尽人皆知的事实:许多小康以上的中国人还要纳一个或几个妾。皇帝按制可有七十,不过这个数目只存在于纸面上,是个规定的上限罢了。那么,倘若每个中国男子都有一妻,许多人还有两个,而这还是在每年据说被当作无用的婴孩牺牲掉的那一大群女孩之外,那就必然得出一个结论:中国出生的女孩在比例上远远多过男孩;然而众所周知,世界别处出生的总是男多于女。说到这里,再指出下面这一点也许就是多余的了:撇开父母天然的慈爱不论,女孩即便在极小的年纪,实在也是一宗有价的东西。女孩有时被卖到别家去,养大了给人家的儿子做媳妇;更常见的是卖去做仆役,那自然是奴婢的一种,只是附有一个要紧的、可以依法追究的条件:到了可嫁之年,主人须为她择配。私生子——在别处正是种种育婴营生与杀婴之事的源头——在中国几乎闻所未闻;离异之事亦然。妻子在法律上不能休夫。极少的情形下她会离开丈夫,回到娘家去,尽管丈夫在法律上可以强令她回来;因为她很明白,倘若她理直,丈夫便不敢冒张扬出丑的险,更不必说她受了委屈的娘家人几乎必至的报复了。也正是这种对报复的畏惧,使得婆婆不敢虐待那些进了新门、与其说是做媳妇不如说是给婆婆做仆人的女子。每一个女人——其实每一个男人也一样——都有一着最后的手段,可以用来惩治欺压她的人:她可以自尽。自戕一事,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都没有明禁;而在中国,人命之被看得极其神圣,与外间流行的看法正相反,因此这一着必定招来麻烦与破费,倘若受屈的一方不赶紧用一大笔钱抚慰下来,甚至可能招来重罚。
男子休妻,可据下列七条之一:无子、奸淫、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即把丈夫的东西私济自己娘家,俗称「漏」)、妒忌、恶疾。在此之上,立法者以其仁心又加了三条限制:凡妻已为其父母守过丧期者,不得出;凡成婚以后男家由贫而富者,不得出;凡妻已无家可归者,不得出。
总而言之,中国女子的境遇,绝不像外间一般所想的那样糟。即便就法律而论,她也有一样胜过男子之处:除谋反大逆与奸淫之外不得下狱,而且实际上免受笞杖之刑。同在这免刑之列的,还有老者、幼者、病者、饥寒者,以及已经受过暴力之苦的人,譬如在斗殴中受了伤的。此外,一部有名的手册还劝州县官在某些情形下缓用肉刑,譬如犯人或他自己正处在激动、盛怒或酒后之时。
竹板是法律所许的唯一刑具;用它拷打犯人或不肯招供的证人以逼取口供,就构成了长久以来被冠以「刑讯」之名的那件事;不过在如今变革中的制度之下,连这个也快要绝迹了。这不可以理解为:我们所说的那种酷刑在中国从来不曾施行过。实情是这样的:除上面所说的以外,刑讯在制度上是违法的,因此只要有被上司参劾成功的可能——一旦参倒,他便革职,仕途也戛然而止——没有一个州县官敢于动用。所以,对一个素有声望、又有几个殷实朋友撑腰的寻常百姓来说,刑讯并不可怕;但对化外之人、叛逆、拦路的强盗(此辈人人得而攻之)、来自远省的无赖,以及外夷(例如一八六〇年在圆明园被掳去的那些人)来说,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在这类案子里,处置过于严酷也不会有什么后果,说不定还会得到升迁。
在百姓看来,动用竹板逼犯人招认,倒不如说是州县官自认无能。官员所受的教育太容易、也太随便地被人取笑了,其实那教育使他洞悉人情;再加上些许阅历,便足以叫奸猾的罪犯或刁钻的讼棍大为忌惮。照例,他用不着动刑。有一个别致的故事,正可见出那种在中国必能大受称许的断案手段。某州县官几番审讯,仍未能在一伙被控杀人的案犯中查出结案所必需的关键,即究竟是哪一只手下的致命一击;他便告知诸犯,说自己将求神明相助,以求真相。于是他叫这些人穿上罪囚的黑衣,带进一座大谷仓,绕墙站开,面朝墙壁。他告诉他们,一位执谴的神明即刻便要来到他们中间,在有罪者背上做下记号;随后他走出去,命人关门,把里面弄黑。过了片刻,门一敞开,唤众人出来,立刻就看见其中一人背上有一道白痕。这人为求万全,把背贴到了墙上,却不知道——而州县官是深知的——那墙才刚刷过白灰。
至于以杖责论罪,判到一二百下、甚至更多,看上去似乎残忍而可憎;所幸可以断定,这般凶狠的判决只在上文所说的那类案子里才真正执行。有一位目光锐利的观察者,在上海的巡捕房当差多年,职司监视对华人罪犯行杖之事,他在一份公开的报告里明说:竹板未必就是严酷的折磨,有时一百下打下来轻得几乎不留痕迹,尽管受刑的人自始至终大声号叫。有钱的犯人总有办法打点狱卒;而狱卒下手也自有一套窍门,结果是雷声大雨点小,犯人很是满意。即便我们采信关于杖刑最苛酷的说法,那也不过说明中国的仁厚之风比我们略迟了一步罢了。一八一一年三月一日的《泰晤士报》上载有一事:诺丁汉民团有三人因纵放法国俘虏自达特穆尔逃脱,各被判笞九百;其中一人当真在驻军各团派来的纠察面前挨了四百五十下。一九一一年元旦,有一名太监行刺某亲王。为此他被判杖毙,在中国人看来,非有这般凶狠的刑罚不足以伸张法度的尊严。这一层意思既已达到,判决便减为竹板八十下,并发往满洲北部。
中国女子到了年长之时,往往对全家——男子也在内——有极大的影响力,俨然是一位家中的皇太后。谚云:男人懂得,女人懂得更多。若是早年守寡,她的境遇便不那么好过。寡妇再嫁是不被看好的;但她若守着不嫁,便成了「无舵之舟」,四围聚起许多闲话。也有不少年轻妇人不顾物议,再醮另嫁。俗话说,她们若是铁了心要嫁,那就像拦不住天下雨一样,拦也拦不住。
「金莲」——中国女子人工缠成的小脚就叫这个名字——之风,一般认为起于公元十世纪,虽也有著述家力主此俗还要早上好几百年。这里务须时时记住:满洲女子——即一六四四年以来当国的这一朝的女子——是不缠足的。因此近世的历代皇后都是天足;此外客家人也不行此俗(据说这一族在十三世纪自华北迁到华南),山中诸族亦然,广州及别处的水上居民亦然。可见小脚与门第的贵显或生来的娇贵全不相干;而一般所信的另一种说法——说中国人这样弄跛自家女人是为了不让她们四处乱走——也全无根据。小脚女人扛着相当沉重的担子、甚至下田干活的,都看得见;更不必说还有许多受雇给小孩子做乳母的。另一种解释说缠足的女人生下的孩子更俊秀、更壮实;但真正的缘由在另一个方向,全然不在本书范围之内。魅力一层倒是可以算进去的: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会作证,一个衣饰鲜丽的女子踩着三寸小脚款款而行,那摇曳的身姿与令人心动的、仿佛随时要站不稳的样子,透出一种言语所不能形容的、纤弱的风致,实在是撩人的。
据说小脚之始出于公元十世纪的一位贵妇,她想把自己的脚弄成两弯新月;至于她是否真像今日这样缠裹,那纯粹只是猜测。今日的缠法,使得那些不得不忍受它的小女孩长久地受着大苦。她们在这件事上极其怕羞,无论如何不肯露出赤足,而满洲女子和别的天足女人却常常赤脚行走,广州及别处的船家女更好像从来不穿鞋袜。
所有中国男子都留的那条「辫子」——如今许多趋新的改革者正竭力主张废除它——是一项年代相当近的制度。它是得胜的满洲鞑靼在一六四四年终于建立起他们的朝代时强加下来的;与其说是征服的标记,更不必说是奴役的标记,不如说是一种手段,用以尽可能抹去两个种族之间最显眼的分别,使天子的臣民即便志趣不能划一,外貌上也划一起来。这项义务曾一度遭到厦门、汕头及那一带人的顽强抵抗。据说他们最终被迫屈从之后,便怏怏地把辫子盘在头上,用包头巾罩住;那一带的人至今还包着头巾。
前额剃光、后面留发的这一奇特风俗,据说是满人出于对马的感恩之情而采用的;马这种牲口在这一族的历史与功业中一向举足轻重。今日官服袖口的式样更大大坐实了这一说法:那袖子垂下来遮住手,形状正与一对马蹄一模一样。
在许多方面,满洲的征服者都听任中国人沿袭自己的旧俗。他们不曾强迫中国女子——中国女子梳头的样式与满洲女子全然不同;满汉男子的服饰之间也有些许被默许的差别,只是这些差别不易觉察罢了。入关之初,他们也不曾设法干涉中国女子的缠足;可是一六六四年下了一道禁缠足的诏令。再补上一句:四年之后这道诏令便撤销了——读者尽可自己去推想其中的道理。如今人们广泛而恳切地盼望,随着新纪元的开启,这一残忍的风俗将成为过去;然而恐怕那些推动这桩可喜改革的人,也同一切改革家一样,把速成看得略嫌乐观了些,真要等到缠足的最后痕迹完全消失,还得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日。与此同时,政府似乎已经采取了一个要紧的步骤:凡缠足的女孩,一概不准入公立学堂。
辫子的消失则完全是另一回事。它并不是中国本土的制度;即便一朝永远弃去,也不至于违背哪一项珍视的古老传统。恰恰相反,中国人若不打算学日本人改穿洋服,那就不妨回到从前的梳头样式去。日本人从前的衣饰,本是他们从中国借去的许多东西之一;在公元六〇〇年至九〇〇年间的三百年里,那的确就是中国的国服。辫子一去,还有一桩小小的别扭也随之消失。中国的苦力在做那种需要把辫子撇开的活计时,会把辫子绕到头上;自从使用起新式机器,这个习惯就真有要紧的分量了。可是主人一到,他就该立刻把辫子放下来,以示敬意——这一点礼数,在外国雇主面前却未必总能见到。眼下这场要求最终废除辫子的鼓噪,缘由或在下列数端之一,或兼而有之。明达的中国人也许已经看出,这个式样既累赘又过时。敏感的中国人也许是怕它使自己在外国人眼里显得可笑。而心存政见、乐见本族王朝重光的中国人,也许把它的消失看作摆脱满人枷锁的第一步。
总的说来,当国的满人一直很小心,不去触犯中国臣民的情感。除了容许女子保留自己的服饰,容许死者——男女一样——用前朝的衣冠入殓之外,从一开始就议定:宫中不纳汉女为妃嫔。这最后一条看上去纯然是对被征服者的让步;不过几乎可以断定,狡黠的满人也正巴不得就此堵死一条极危险的、可滋政治阴谋的路子。
第六章文学与教育
中国人所最敬重的,莫过于文章与学问;他们厌恶战争,心里总记着孟子的那句话:「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他们又喜欢做买卖,喜欢市面上的那点机巧。中国无论古今都不乏名将;但对武备真正像样的看重,却是很晚近才生出来的。谚语说:「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又说:文官笔底下一画,就能把武官压得抬不起头来。另一方面,人们也承认「文能安邦,武能定国」。
直到近些年为止,中国的父母从不情愿让儿子去当兵。他们向来希望孩子走那条定型的读书路子,等到大试连捷之后,做到朝廷的高等文官。近来有不少人讥笑中国的科举:其试题一概取自儒家经典,内容包括上古的史事,包括一套由孔子发端、又经孟子(公元前三七二—前二八九年)推阐的完备的道德体系,包括三千年前的歌谣与礼仪,还有作文与作诗的本领。整个科目不妨与我们自己的几位大政治家——譬如小皮特——所受的那种教育相比:在那种教育里,能读希腊罗马的经典,再加上对伯罗奔尼撒战争的透彻了解,学生就算走到了大家认为他需要走到的地方。中国的这一科目,在它的时代里也确实造就了许多出色的人物,他们在外交上——即使不在兵事上——足以与西方最精明的头脑分庭抗礼。
中国人的科举制度,实在于他们大有裨益。这是整个官制中最光明的一点,绝无可疑之处,不像别的衙门那样受人猜嫌。不时有人设法用不正当的手段挤进中式的榜单,要说从来无一得逞,未免荒唐;但其险太大,因为一经查出,罚可至死。
这场考验本身极为严酷,对考官与考生都是如此。三年一次的乡试,由北京派下一位钦差,俗称大主考。他一到任,寓所便正式封锁,并且采取种种非常的防范,不让应试者的亲友以任何方式接近他。应试不限年岁,年事已高的人与刚出少年的后生同场角逐;确有一例可考,一人在七十二岁上中了举。许多人年复一年地应考,直到最后自认无望,才死了这条心。
到了定期的那天一早,考生陆续到齐,不多时贡院的大门敞开,唱名的人扯着嗓子喊出该入场者的名字。每人依次应声,从执事手里领到一卷纸,上面写着他该占用的号舍的编号——贡院分成一条条长巷,号舍就在其中,都是敞开的。其余的笔墨纸砚连同食物,他都装在篮里自带;篮子在门口总要仔细搜检,从前也曾搜出过藏在袖中的「袖珍本」经书。等到人人就座,大主考焚香,把大门关上;自此无论生死,一概不许出入,直到第三日之末——三场中的第一场至此结束,考生才放出去过夜。倘有人死在里头(一万乃至一万二千人日夜挤在一处狭地,这并非罕事),尸首便从墙上吊出去;即便死的是大主考本人,也照此办理,其位则由首席副主考接替——副主考亦由皇帝钦派,随大主考自北京同来。
三场、每场三日的长久煎熬,往往足以使人心神失常,随之而来的种种苦状里,最轻的大约就是每回都有一定比例的白卷交上来。有一回,一个人交上来的是自己的遗嘱;又有一回——离今日不远——大主考自己的神志崩溃了,闹出一场很难堪的场面:他撕毁了好些已经交上来的卷子,逢人便咬便踢,最后被人制住,手脚捆在椅子上。还有一次,一名考生穿着女人的衣服前来应试,脸上照女人的样子擦了浓浓的胭脂水粉。他在头门口就被拿住,悄悄送回他的亲友那里去了。
在急于入仕的热切之中用功过度,无疑是中国那为数不多的疯人中大部分人心智崩溃的缘由。举国既无疯人院,要对他们的数目做出稍稍确切的估计是很难的;只能说——这一点对跛者与畸形者同样适用——在街上遇见他们,甚至听说有这样的人,都极其少见。
为防科场舞弊,还有一层措施:考生交上来的卷子一律用朱笔誊录,送到考官面前的只是这些誊本。因此,无论凭贿赂还是凭交情想求得优待,其难度都大大增加了。中国人对自己官场上一般的贪腐,从不设法遮掩,也不为之辩解,甚至还每每说得过了头;可是说到科举的办理无可置疑,他们却众口一词,毫不迟疑;我们似乎也没有正当的理由不接受这个结论。
如今整个制度正在经历某些更张;倘若引进得当,应当只会使国民的品格更加坚实。孔子的教义,其道德是最高一等的,几百年来陶铸了中国人,或许还帮着给了他们一种在万国之中都罕见的凝聚与安定,是不该轻易抛弃的。科学的训练使我们能够泯灭时间与空间,能够无限拓展物质在各种形态下的用途与便利,能够减轻压在大半人类身上的苦难重担;然而它仍旧需要道德的训练来切实补足,以教人懂得待邻人的本分。从科学的眼光看,中国人自然是全然过时了;不过西方如此断然地把东方甩在后面,也不过是近一百五十年内的事。倘若回到十五世纪,我们会看到:就这个词通常的意思而言,中国的文明程度仍远高于欧洲;而十三世纪那位著名的威尼斯旅行家马可·波罗——他实实在在在中国住了二十四年,在忽必烈手下做过官——留下的记载则说,中国城市的壮丽与中国朝廷的辉煌,胜过他所见所闻的任何地方。
再往上古推去,我们很容易就到了这样一个时候:中州的居民「已经崇尚学问,而我们自己那些身上涂彩的祖先还赤身露体、无家可归地在林中奔走,靠浆果与生肉过活」。在发明、机巧与工程的才具上,中国人一向出色;只举数端为证:印刷之术(详见下文);他们的水车与别的巧妙的灌溉器具;他们了不起的桥梁(长城还不必说);那种「计程车」,即装有记录所行里程之器的车子,最早的记载可上溯到公元四世纪;以指纹辨认人身的办法,见于公元七世纪的记载;牙雕的球,一个套一个,层层缩小,多的竟有九层十层;还有一种车,上载一人像,永远指着南方,记载说很早就有,可惜后世传下来的做法照样造不出来,正如那「计程车」一样。相传这种车是公元前一一〇〇年前后由当时一位了不起的人物所造,为的是让一位自极南远国来到中国朝廷的使臣能顺利找到归途。真正的罗盘中国人不能居功;那大约是相当晚近时由阿拉伯人传入中国的,后人却把它与更早年代的指南车混作一谈了。至于火药,公元七世纪似乎已有某种此类之物用于烟火;某种类似火铳的东西,则初见于十三世纪蒙古人的战事;但火器的有系统的使用要到十五世纪。此外还可以加上:铸铜之艺,在基督纪元前七八百年、甚至更早便已臻于极精;丝的生产,孟子(公元前三七二—前二八九年)说过那是养老所必需的;茶树的栽培,自古已然;还有约一千六百年前瓷器的发明与制造,其后所达到的精妙,使欧洲的一切摹仿都相形见绌,望尘莫及。
在许多事例上,中国人似乎都近在咫尺却又失之交臂。极古之时有飞车的明确传说;多少世纪以来还传下粗糙的木刻图,画着一辆载着两人的车凌云而行,看去是由几个螺旋形的轮子推动,轮子的方向与行人前进的方向成直角。但没有一星半点的证据说明是什么动力转动了那些轮子。同样,铁船早在十世纪的中国文籍中就已提及,不过只是被当作不可能的事加以嘲笑;血液的循环也有所暗示;此外还有那桩了不起的先见——把麻醉施于外科手术,此事后文还要说到——这个念头同样空自结果了约一千六百年,直到西方科学插手进来,摘去了这枚果实。这里不妨公道地说一句:既然举国对身体的任何毁伤都深恶痛绝,那也就很难指望中国人去设法便利一种他们如此反对的手段了。
在绘画一门上,我们如今才刚刚觉悟到:中国人在这个方向上所达到的高度,是除了最有力的艺术家之外无人能到的;而且早在我们自己那些大手笔提笔落墨之前好几百年,他们的艺术就已经在极高的境地上了。不必远溯到大英博物馆里那幅出自公元四五世纪画家之手的名画,也许只消引一位第一流的艺术评论家论十世纪、十一世纪画家的话,就足以把这一点说透:「对宋代的画家与诗人来说,山之于他们,正如山之于华兹华斯,是一种痴情。由此奠定、又由十五世纪的日本人继承下来的山水之艺,当推世界所曾有过的最伟大的山水画派。它是以想象描绘自然中最本元、最庄严的东西——峭拔的峰峦间的风雨与安宁,奔泻的急流,颤动的芦荡,这些都是使人神思得以解放的景象——它虽有流于奇诞的一面,那是它的弱处,却永远不会招来那种小巧驯顺、徒求形似的讥评,而后者往往正是西方山水画唯一的理想。」
中国的大画家众口一词,都把形似看得无足轻重,远不如把所画之物的神传出来要紧。要画好一棵树,须画出的不只是形与色,还有原物的生气与「魂」。直到最近两三百年之前,人们求真正的灵感,一向只诉诸自然本身;其后出了画室里的画家,自那以后中国的艺术便衰颓下去,而日本的艺术——自十四世纪起在中国画家门下学得的——却崭露头角,如今又以异乎寻常的善变,试图把西方的理想一并吸纳过去。
下面这段话,出自公元五世纪一位中国画家之手:
望秋云,神飞扬;临春风,思浩荡。虽有金石之乐、珪璋之琛,岂能仿佛之哉!披图按牒,效异《山海》;绿林扬风,白水激涧。呜呼!岂独运诸指掌,亦以明神降之。此画之情也。
正如在诗里一样,在画里,作者也避免把题旨抒发净尽、一点不留给观者以想象去补足。「含蓄」是上述两门艺术的关键;而在这两门里,「印象」之法也早为有天分的人所用,比这个词进入英文里要早上好几百年。
在中国,文学与艺术实在是极密切地连在一起的。凡是读书人,都被认为多少能画几笔,或者略通音律;即便自己不会,那也不消说,他总是这一门或那一门、或者两门艺术的鉴赏者,至少也是爱好者。中国的男女老幼似乎无不爱花;单是围绕梅花与杏花所积起来的诗篇,就足以自成一座不算小的书库。然而一束欧洲式的花,在有教养的中国人看来,几乎近于怪物;因为要赏花,中国人一次只能看一枝。薪俸微薄的书吏,早上会带一朵不值什么的花蕾到衙门去,插进一只盛水的小瓶,搁在案头。藏画也许满满一屋的人,会请你吃茶,随后观赏他的珍品;可是同一个下午,他也许只取出一件,而且断然不以为还有谁会要求再看。若是长卷的山水,便从轴上慢慢展开,一段一段地让客人赏玩品评;若是宗教或历史的画,或是花鸟画——这一类必须整幅看它的全效——便在闲谈与吃茶的间隙里从各种意味上细细揣摩。在中国的鉴赏家眼中,这样的专注是绝不可少的:唯其如此,才谈得上真懂画家的意思,才谈得上公平地领会他的成就。
古希腊宙克西斯画的葡萄,逼真到引得鸟来啄;帕拉西俄斯画的帷幕,连宙克西斯自己也伸手去揭;阿佩莱斯画的马,引得另一匹马嘶鸣——这些奇妙的老故事,在中国的画史里都找得到对应的说法。有一位很早的画家画了一条鲈鱼,挂在河岸上,立刻招来一群水獭争抢。另一位把布衣上的褶痕画得那样分毫不差,衣服看去竟像刚从水里洗出来的。又有一位所画的猫,能叫一处地方不生鼠患。凡此种种,都被另一位画家盖了过去:他画的北风使人觉得冷,画的南风使人觉得热。这类夸张也并非全无价值;它们提示我们,中国的艺术必曾达到很高的境界——而近来大英博物馆那场精彩的中国画展览,已经表明这不过是实情罢了。
中国人在文事上的活动与著述的产量,向来都是庞大的;当然,这完全得力于印刷术的早出:虽有极多的著作湮没,仍有极大的一宗经历了兵燹、叛乱与火灾而留存下来。
这门技艺与其说是发明出来的,不如说是逐渐长成的。我们说不出一个年份——哪怕前后放宽五十年——可以断言印刷是在那时发明的。它的胚胎,也许要在刻印章与刻石碑上去找:印章之用,追溯到我们凭史实所能达到的最远处都还有;石碑则供人捶拓,其中最要紧的是公元一七〇年前后把五种儒家圣典刻上去的那四十六块石碑,至今还留有残石。无论如何,用木版在纸上刷印的念头似乎起于公元六世纪,最初多与宗教的画像与劝善文有关。直到公元九三二年,它才被广泛用来印一般的书籍——那一年儒家经典第一次付梓;自此以后,这门技艺的推广便一日千里。
很可以注意的是:中国人极不喜欢新奇的东西,几乎劝不动他们去考虑任何革新;可是一旦确信其确有实用,他们便再不迟疑,立刻把其中可得的种种好处一并抓到手里。电报的引进就是一个有力的例子。中国人本来是坚拒电报的,一半是因为高高的电线杆搅乱了风水,一半是因为他们当真怀疑那些线能办到人家所说的事。可是后来人们发现,有几个刁滑的广东人竟从电报上得知了北京三年大试前三名的姓名,比照常路知道要早上好几个星期,于是把大试例必附带的那些大彩票里印着这几个名字的票子尽行买下,因此发了财——中国人的抵制便如纸牌搭的房子一般顷刻倒塌;许多读书人剩下的唯一问题,倒是中国人在很久很久以前是否也发明过电报。
胶泥活字约在公元一〇四三年发明,又过了几百年,有了木活字与铜、铅活字;但它们始终不及雕版受人青睐,大部分伟大的著作都是雕版印成的。近世的报纸一概用活字排印,为应付日增的西学需求而译的许多外国书也是如此。中国人向来是好读书的民族,由有系统的教育而归结于生员的考试,可以上溯到公元二世纪。这里或许正好说明一下:那份常被称为世界上最古老报纸的《京报》,照我们的用法说,其实根本不是报纸,因为它并不登新闻。它所记的只是朝廷的动向、升迁官员的名单,另有若干选登的奏折与谕旨。它每日刊行,但到十五世纪才付印。
可以说,每一个中国男孩都有他的机会。哪怕在最穷苦的人家,只要露出一丝读书的资质,就有人留意。除了义塾可上之外,聪明的孩子很快会找到一位资助者;许多情形下,供他读完全部课业、直到下场应第一场大试的费用,由本乡公摊,而他一旦中式,也就给本乡挣下了长久的体面。一个有出息的年轻秀才,若是以优等进了学,立刻就成了殷实人家父亲眼中的要紧人物:他们想把他招作女婿,并且保证不缺银钱,好把他一路风光地送上仕途的阶梯。没有那份资质的孩子,就留下来填补较卑微的位置;进到某一步为止的,被拨去经商;而那些差一点就到顶的,则成群地去做人家的西席、塾师、郎中、算命的、看风水的,以及书坊里的枪手。
中国上品的文学,在这点篇幅里连最模糊的轮廓也无从勾画。只能说,各门类都有足够的代表:史书、传记、哲学、诗歌,以及论及万般题目的文章,即便最贪读的人也有极广的天地可供驰骋。
这里不妨插一句话,对想要对中国人形成一个真实评断的人来说,这是很必要的。通观儒家经典——那是一部中国人道德准则所本的上古著作的总集——其中没有一个字在洁净与体面的问题上会触犯人,哪怕是最敏感的人。这话说得已经够重了,但还不止于此;上文所说的中国上品文学,完全可以下同样的断语:其洁净足以使最古板的人满意。中国的诗篇现存浩如烟海,而你去搜寻其中有无猥亵的暗示、有无狎昵的影射、有无那些不洁之笔的伎俩,是徒劳的。这种异乎寻常的语言之洁,尤其可怪,因为直到近年,女子的教育一向并不普遍——虽说也记载着不少女子在文事上自有成就的个例。只有到了小说、短篇故事与轶闻——这些通常不用上品的文体写,因而不被承认是正经的文学——这一高标准才不再时时保持。
的确有极多的小说,主要是历史与宗教一类,作者的立意足够高,不致堕入俗所谓的淫书秽笔;但话说到底,仍剩下一批著作,与中国正经文学的绝大部分成着奇异的对照。至于小说——那种有铺排布局的长篇故事——其实并非本土的产物。它似乎是十三世纪蒙古人征服中国、建立起他们那个短命王朝时,随他们从中亚一同带来的。有些小说尽管格调不高,却写得极好极巧,状物如画,叙事如戏;奇怪的是,从来没有一位第一流的作者把自己的名字署在一部小说上,而那些最精彩之作的作者究竟是谁,完全无从确知。
下品的小说有意用一种容易看懂的文体写成;但即便如此,许多识字不多的读者读起来仍要跳掉许多字句,只要顺下去能得其大意,他们也就心满意足。至于最好的作者所讲究的书面文言,只有那些胸中储足了词语的人才能畅然读懂——那套繁富的辞藻,是过去二十五个世纪里由名家一点一点造出来的,此外还得通晓种种史事、人物的典故与出处。一两个字带出一个恰切的典故,在行家看来往往能大大增添文章之美,可是落在不知道那出处的人耳中,便索然无味了。日常生活中平常的物事,在文籍相传之下往往得着别致的名目,这些也非熟悉不可。譬如「仙人伞」是蘑菇;「梁上君子」是窃贼,因为曾有一个贼被人逮着坐在中国屋顶里面敞露的梁上;「细腰」是蜂;「喉间橄榄」是喉结——顺带一提,这从相反的角度看,正是一个绝好的例子;「眉批」指写在书页上端的批注;「弁言」有时用来指序文;「扫愁帚」是酒;「金丸」是橘;「金盘」是月;「二毛」是须发花白的人;「百孔」是蜂房;「代月」是灯笼;「代步」是马;「著木裙者」是店伙;「撒睡」意即给封口的钱;诸如此类,几乎举之不尽。
中国的医书卷帙极为浩繁,医道在人们心目中向来地位甚高,尽管行医一事向来听任何人愿干便干。外科,哪怕是最初步的外科,从来没有过机会;因为中国人极不愿身体受到任何干犯,他们依着儒家的教条相信:身体既受之父母,也就该完完整整地带到另一世界去见祖先。今日中国所行的医道,可与两个世纪前欧洲的医术相比,而其效验之极可疑,病家大都心里有数。一句谚语说:「有病不治,常得中医」;另一句则指出:名医的儿子多半死于疾病。
不过传说里有一位公元前五世纪的奇异医家,能看见病人的脏腑——这仿佛是爱克斯光的先声——又凭着对人身脉象的精熟,治好过许多惊人的病症。我们还读到公元二三世纪间一位名医,他在别的本事之外确实还兼通外科。他擅用针灸与火烙;若这些不见效,便以一剂大麻使病人失去知觉,然后动刀。据说他单凭切脉就诊断出一例肠病,随后以手术治愈。他曾提出用大麻使当时一位著名统帅昏睡,剖开他的头颅以治头风;这一提议却被粗暴地回绝了。这个故事尽管情节神奇,却足以说明一点:就首创而论,在外科手术中施用麻醉的念头必须归之于中国人,因为记载上述这段事的那部书,成书绝不会晚于公元十二世纪。
第七章哲学与游艺
中国哲学所涉的地面太广,以本书的篇幅,纵使只勾一个轮廓也难以称职;此处所能陈示的,不过其中几项大端而已。
先从道德哲学说起。一开头就撞上一个古时争得极凶的问题。这问题到今日也未必真已了结,只是在儒家学说举世共奉之下,姑且悬而不论罢了。孔子自己说得并不含糊:人生而性善,只因与恶的环境相接才变恶。他对这条断语不加铺陈,只当一条天然之理径直说出,绝没有料到不过两百年间,它便要受到认真的诘难。后来替他把这命题守住、与各路对手相辩的,是晚生他一百年的大弟子孟子;而其中一位分量不轻的对手,便是告子。
告子说:「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意思是,义之出于人性,正如杯盘之出于一段杞柳木,全靠工匠用心制作:手艺不好,做出来的东西便坏;手艺好,做出来的东西便好。换成明白话,人初生时的性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日后成个什么样子,全看它受了哪些影响、在什么境地里长成。孟子驳他道:从一段木头里挖出杯盘来,那段木头作为木头就毁了;照这个理推下去,人性也要在「取义」的过程中被戕害。
告子又说,人性之与善恶无涉,正如水之与东西无涉:水向东向西,本无所谓,全看当下的地势。东边有缺口,它就往东流;西边有缺口,它就往西流。人性也是这样,向善向恶,一般地动。孟子回答说,水诚然可东可西;可是它能不分上下么?他说,人性之趋善,正如水之就下。你拿手拍它,能叫它跳起来;用器械引它,能叫它上山;然而这全然违背水的本性,不过是外力使然罢了——人性之被扭向恶,也正是这样一种外力所致。
告子说:「生之谓性。」言下之意,是各物之性都一样,正如白羽之白同于白雪之白。孟子于是指出:照这个道理,狗之性就同于牛之性,牛之性就同于人之性了。末了孟子断言:人纵然做出恶事来,也怪不得他的性。他说,年成好的时候人多半是好的,年成荒的时候则反是;这两种情形,不能记在上天所赋的那份资质账上,只能记在各人所处的境遇账上。
然而人的本性究竟如何,并没有因孟子的辩论而永远定案。稍晚于孟子的荀子出来主张:人性既不像孔子说的那样善,也不像告子说的那样中立,而是生来就恶的。他为此立了下面这些理由。人从极小的时候起,便为一己的享受而好利;其行事以自私好争为特色;他做了嫉妒、憎恨以及种种情欲的奴隶。所以法度的约束、师长的教导与引领,对于政治的清明和社会生活的安顿,是断断少不了的。正如木料必得经过矫压才能直,金属必得经过磨砺才能利,人性也必得经过训练与教化,才能从中得出那些为人类中之最优者所独有的德行——公正与克己。要说人性之善,如同眼能见、耳能听一般,那是站不住的;因为后者并无第二条路可走:不能见的眼不成其为眼,不能听的耳不成其为耳。这就足见视听是人的天然,而善却是人为而后得的。正如陶人抟埴而成器皿、木匠运斤而成几案,都是就手边的材料加工,圣人与师长也正是在人性上加工而生出义来,其转化人性,与陶人之转化泥土、木匠之转化木材无异。我们不能信上天有所偏爱,对另一些人却刻薄。那么,何以有的人恶而有的人善呢?答曰:前者一味顺着自己的天然性子走,后者则受约束而听从师长的引领。人人固然都可以成为豪杰,却未必人人都成得了豪杰,也没有什么法子能硬逼他成。一个人若有可以造就的资质,又交在好师长手里,同时所与往来的朋友,其行事都显出克己、诚信、慈爱一类德行,他自然会浸润出同样的一套道理,被抬到同样的地步;反之,他若与败德之人厮混,天天所见无非欺诈、贪墨与一身的污秽,也就渐渐堕入同样的路数。谚语说得好:不知其子,视其友。
再往下一步的,是扬雄(公元前五三年—公元一八年)。他提出的说法,正落在上述两说之间:人性初生,既非全善,亦非全恶,而是善恶相杂,日后往哪一边长,全在环境。信念上的折中,总不如走极端来得好看,所以扬雄这个调停之说虽然向来被人敬重地提上一笔,却没有引起多少注意。另有一次想把两个极端与扬雄的中道之间那些明显难处抹平的尝试,境遇也大抵如此。这就是下文还要再提到的韩愈。韩愈是儒门的一根梁柱,生于公元七六八年,卒于八二四年;他为自己心目中的真理立下的功劳如此长久,以至于牌位得入孔庙——这份体面,只有那些醇正得不容置疑的人才配享。然而他竟也斗胆要把这条要紧的教条改一改,却又一路小心,做出只是在议论孟子而非议论孔子的样子——虽说这件事的责任,本来自然是落在孔子身上的。他一无依傍,单凭己意宣称:人性并非一色,而分三等,曰上、曰中、曰下。上等之性是善的,纯然是善,此外别无他物;下等之性是恶的,纯然是恶,此外别无他物;中等之性则可以导而上之,升到上等,亦可以导而下之,沉到下等。
孟子的时代还热闹地争过另一个问题,它起于两位几乎同时的哲人——墨翟与杨朱——各执一词。墨翟所讲的,是一套彼此相爱、因而普及众人的兼爱之道,用来医治政失其道、社会不谐所生的一切病痛。他指出——这话大有道理——倘若列国彼此相安,家家不起争端,盗贼不再行窃,君臣以仁与忠相处,父子以慈与孝相待,那么天下自然大治。可是除了提出要靠师长的教化来禁绝憎恨、鼓励相爱之外,这位哲人对于我们怎样才走得到那令人向往的地步,实在帮不上什么忙。
杨朱的学说,一言以蔽之,是「为我」,因而与墨翟正相反对。有一天有人问他:肯不肯拔一根毫毛来利天下?杨朱答道:一根毫毛于天下断无用处。那人再逼一句,问他倘若这根毛当真有用又如何,据说他便不再作答。孟子就凭这段故事说:「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这两家的道理都不妥当,走中道才是。
眼前这个大千世界从何而来,中国的哲人自然也免不了要揣想一番。传说里有一位奇诡的人物叫盘古,他怎么出来的谁也说不清,生来便无所不知,职任是把那渐渐成形的宇宙整治停当。画上常见他手执一柄大斧,正就那刚开始凝聚的质料动手造世界。到他一死,天地间的种种细目才一一出现:他的气成了风,声成了雷,左眼成了日,右眼成了月,血成了江河,毛发长成草木,肌肉化作土壤,汗落下来便是雨,身上的寄生虫则是人类的先驱。然而这一类东西只能打动不识字的人;对有见识、受过教育的人,还得有更像样的说法才行。于是便有了另一套体系:它本来建立在那部完全叫人摸不着头脑的《易经》——一般公认为儒家经典中最古的一部分——之上,经过逐步推演,到我们纪元的十一、十二世纪才臻于完备。照这套体系说来,曾经有一个时期,久远得几乎无从用数目字说出,那时一无所有。再往后的一段里,自然而然生出一个原理来;又过了一段,这原理分成性质截然相反的两个。其中一个代表光、热、阳刚以及诸如此类归入「正」的现象;另一个代表暗、寒、阴柔以及诸如此类归入「负」的现象。两者按恰当的分寸交互作用,生出五行——土、火、水、木、金;有了五行之助,我们眼前所见的整个自然界,便轻而易举、迅速地长成了。这就是所谓儒家的说法——只是姑且这样叫罢了,因为孔子究竟有没有存过这些念头,并无凭据可证,而他与《易经》的那点瓜葛,本身也大可怀疑。
公元前四世纪到三世纪间的哲人庄子,既是位神秘家,也是位道德家和社会改革者,于这题目上也有话说:「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
庄子最爱拿「无」来逞他的机锋。光曜问无有说:「先生您是有呢,还是没有呢?」问了却得不到回答,光曜便留神去看那无有的形状:窅然空然,整日地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到,抓也抓不着。光曜叹道:「妙极了!谁能到这个地步!我能做到『无』,却做不到『无无』。」
孔子对死与身后之事一概不肯置词;他所讲的始终是这一世和这一世的本分,把揣度不可知的事看成纯然虚耗光阴。有三个朋友,其中一个死了,孔子打发弟子去吊唁另外两个;弟子到了,却见他们坐在尸首旁边,一面弹琴一面高高兴兴地唱歌。他们所奉的,是当时还算新起的一种信念,说人生是一场梦,死乃是醒来。他们相信人到死时,纯全之人便「上遂于天,游乎云气之中,出于六极之外,忘其所以生,永永无穷」。弟子回来大为骇然地一说,孔子道:「彼,游方之外者也;而丘,游方之内者也。外内不相及,而丘使女往吊之,丘则陋矣。彼以生为附赘县疣,以死为决疣溃痈。若然者,又恶知死生先后之所在!他们忘其肝胆,遗其耳目,反覆终始,不知端倪;芒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这样的人,又怎肯愦愦然去理会世俗的礼数,去在意众人的耳目呢?」
庄子说: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可叹世人只当养好这副形骸便足以存生。养形固然不足恃,却也不能不养,这件事是忽略不得的。因为若要连形骸也不顾,倒不如干脆弃世;弃了世,也就把世上的牵累一齐去了。然而使这副形骸有生气的那点精神,同样得时时刻刻放在心上。到得形全而精复,人便与天为一了。人生在这日光之下,「若白驹之过郤,忽然而已」——此刻还在,转眼便没了。出出入入于生死之间,谁也逃不掉。一变而生,再变而死;生物为之哀鸣,人类为之悲戚。弓袋解开了,衣囊丢下了,纷纷纭纭之中魂魄先行,形骸随后,一同踏上那条回家的大路。
前面已经说过养形一事之不可少;庄子讲过一个故事,可见当时讲究到了什么地步。有个人鼻子上结了一块极硬的痂,却薄得不过一只苍蝇翅膀。他请石匠来削。石匠运斤如飞,那人却端坐不动,一块肌肉也不曾颤,任他去削。痂削尽了,鼻子丝毫无损。这样的手段自然很快传扬开去,有位诸侯鼻上也生了痂,便召石匠去削。石匠却推辞不肯,说这事成不成,与其说在施术者的手艺,不如说在受术者的心定——要心定到把自己这副形骸变作全然无知无觉的一件死物才行。
与庄子同时而学派大不相同的,是哲人惠子。他极嗜好那一套巧辩,正是古希腊的智者或诡辩家所醉心的东西。庄子承认他念头极多,著作可以装满五车——须记得,那时的书是写在木简上、用绳穿眼编起来的。但庄子又添一句:惠子的道理乖僻,用词含糊。譬如惠子主张,「坚」与「白」这类抽象的东西各自独立存在,人心只能一样一样地觉知,不能同时并觉。他说,新下的蛋里有毛,因为毛终究要长在雏鸡身上。他主张火不热,热的是人;目不见,见的是人;规不能成圆,成圆的是人。他说一匹黄马和一头黑牛合起来是三,因为分开数是二,合起来算是一,二加一得三。他说没娘的小马从来不曾有过娘,因为它有娘的时候就不叫没娘。他说取一根一尺长的棍子,天天截去一半,万世也截不完。
他那位大对头便问:惠子于世何用?他的一番功夫,只好比蚊虻的忙碌。他弄出声响来盖过一段回声;他好比一个人和自己的影子赛跑。
庄子快死的时候,弟子们想为他大办丧事。庄子说:「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我的葬具,岂不是现成齐备了么?」弟子们说:「我们怕乌鸦老鹰要啄食先生的身子。」庄子答道:「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
中国人的生活,并不全由读书与买卖凑成。中国最早的记载里,人们跟在大贵族后面出猎,与其说是正经的营生,不如说是玩乐——在更古的年代,那原是一桩正经营生。本朝最初的几位皇帝也是有名的猎手,定期举行的围猎场面颇为堂皇。
放鹰的事,至迟在公元前一世纪就有了;那时有个人被记下一笔,说他「好驰逐狡兽,或以鹰隼逐雉兔」。这一项游艺,今日在华北还看得见。先把一只兔子轰起来,放两条土种细犬去追;可是兔子一直往前奔而不转弯,狗很快便被它甩下,全靠猎鹰忽地俯冲下来,一爪打去,常常头一下就把兔子打晕,狗才赶得上。
以打猎为生的人,往往用些极巧的法子,比火枪来钱多,却算不得游艺。譬如捉野鸭的,先盯住停在浅水面上的一群,然后把一只筐罩在头和肩上,一点一点地挨过去,就像那筐是自己漂来的一样。挨进群里,便伸一只手到水下,攥住一只鸭的腿,飞快往下一拖。同伴忽然不见了,其余的鸭子似乎并不在意,于是不多时便能得着很不小的一份收获。相传孔子好射猎,却从不射停着的鸟;想到他用的是弓箭,这份自制真称得上难得。
咏钓鱼之乐的中国诗人,数以十计;内地的水面上,钓鱼也很普遍。不过除了纯为游乐之外,钓竿已经让位给更像正经营生的渔网。从前有人说中国用鸬鹚捕鱼,被当成旅行家的谎话;其实这是真的:在华南的江面上,尽可以看见几张小筏子载着几只这样的鸟,船尾一个渔人轻轻地摇。鸬鹚叼住游过的鱼,渔人便从它嘴里取下来。训鸟时颈上套一个环,叫它咽不下所擒之物;每捉到一条,就赏它一小块鱼。训得好的鸬鹚,便是不套环也信得过。孔子据说也好钓鱼,但「钓而不纲」;古时另有一位贤者,连钩也不肯用,只拿一段直铁去钓,大约是觉得用钩对鱼的那点本事太不公道,并且公然声明:他只取那些自愿上钩的鱼。中国人就是用这样简单的故事,把大道理讲给耳朵还稚嫩的人听。
中国从前流行过许多游艺,久已从国人的生活里消失,只在书册的记载中还留着。其中可以一提的是「角抵」,一项极古的玩意儿,公元前两世纪的史书上就提到过。玩法是把一张连角的牛皮罩在头上,然后学公牛的样子去顶撞对手,务要把他顶倒。据一千年后的史书说,其结果是「破头折臂,血流殿庭」。
拳术——其中也包括角力——在角抵兴起之前几百年,中国人就已经练了。后来最精此道的人,出在一座建于公元五百年前后的佛寺僧众之中;日本人所知的今日的柔术,无疑得自这些僧人的后辈,而「柔术」二字,也正是中国旧称「柔之艺」的对译。从十六世纪一部兵书里「拳」的一章中摘几句话,就可以约略见出中国这项游艺的规模:
「学拳要身法活便,手法便利,脚法轻固,进退得宜。腿可飞腾,而其妙也颠起倒插;而其猛也披劈横拳;而其快也活捉朝天;而其柔也知当斜闪。」
蹴鞠在中国起得极早;起初用毛填实的球,公元五世纪以后改用皮裹的气囊。球门的图样流传至今,样子有些像一座凯旋门;场上各人的名目与位置也传了下来,所列的踢法竟有七十多种,只是这项竞技究竟怎样计较输赢,如今不得而知。有人记道:「胜者赏以花果酒,甚至银碗锦缎;负队之首则受鞭挞,并蒙别样羞辱。」这项竞技中断了几百年,如今正由外国人主持的中国学堂与书院里重新兴起,极为后生一辈所喜。
马球初见于中国典籍,是在公元七一〇年,说的是在皇帝与朝臣面前打的一场。此戏盛行了很长一段时期,连女子也学着打——骑驴。打得最精的是契丹人;这游艺究竟是他们创的,还是从波斯传来的,殊难断定——中国与波斯很早就有往来。十世纪有位大臣,看不惯皇帝打马球打得没有节制,上了一道长长的奏疏,力劝陛下停止。所举的理由共有三条:「其一,君臣同戏,必有争竞。君胜则臣愧,君负则臣喜。其二,跃马挥杖,驰骋往来,不分尊卑,惟务争先取胜,君臣之礼扫地矣。其三,轻天下之重,稍有闪失,是负社稷之托,亦负皇太后之望。」
历来公认,为大臣者的头一件本分,就是不畏不阿地进谏,凡有于国家不利、于朝廷有损的举措,都要大声公然地谏止。历来也明白,这样的谏是完全自担风险的:进谏之人须有拿脑袋去抵的准备,因为他的进言可能被指为不忠——其实往往不过是当下不中听罢了。
公元八一四年,皇帝笃信佛教,安排以极隆重的礼节迎接一块佛骨,那是从天竺送来供奉的舍利。当时首屈一指的大臣韩愈(前已提到)实在忍不下这件事。他出身寒微,全凭自己的天分挣出头来;更糟的是,十一年前他曾因论征税的奏疏触怒朝廷而遭贬谪,后来才蒙赦召还。他当即上了一道措辞恭谨而痛切的表,斥佛及其一切作为,恳求陛下不要容忍这样有失体面的排场,玷污了儒门思想的纯正。若不是友人从中说项,这道大胆的表章换来的就是一个死字;即便如此,他仍被贬到今日汕头一带,那时还是荒僻蛮野之地,勉强算在版图之内。他在那里着手教化当地的粗野居民,不久便被召回,重新起用;至今那里还有一座祠堂纪念他,里面留着这样一句题辞:「所过者化。」
又过了两百多年,另一位也曾几度遭贬的名臣,在一篇颂扬前贤的碑文里写下这样的话:「道丧文弊,异端并起,众贤莫能救。独韩文公起布衣,谈笑而麾之,天下靡然从公,复归于正。」
自十四世纪以来,朝廷设有专门的一司,称为都察院,其属员被称作天子的「耳目」,职任便是凡朝廷以皇帝名义所行之事、或任何一位大臣所行之事,若有该当非议之处,便据实纠弹。言官按名义是可以完全免于惩处的;然而他心里明白,实际上无论公道还是宽宥,都指望不得太多。他若料定自己这番话必定不能见容,就把奏本递上去,随即当场自尽,以此立刻惊动天下的耳目。
准其自尽而不使身受公开处决之辱,是有时候赐给某些大臣的一种体面——那是指他虽已性命难保,情节却还不至于要格外折辱他。皇帝把一条丝绦送到那位官员手里,他便立刻自了,虽未必定要用缢。他也可以服毒,通常就是如此,这叫做「吞金」。有很长一段时间,人们真以为中国的大官是把金子吞下去;因金本无毒,于是又生出一个说法,说用的是金箔,吸进去堵住气道而致窒息。有些心思单纯的人,无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至今还信这话;其实中国人自己早已指出,采金的工匠时常偷偷吞下金块,并不曾出过什么要紧的事。另有一个解释——它还有个好处,就是它是真的——即「吞金」不过是中国人所喜用的那类绕着弯子的说法之一,专拿来说那些难堪或可厌的事。皇帝从不「死」,只说「宾天」;做儿子的不肯说父母「死了」,只说父母「不在了」;官员之死,说他「不禄」;寻常人之死,则可以说他「作古」,正如我们说「他去与多数人做伴了」。棺中之尸,是在它的「幽宅」;已经入土,则在「蒿里」,或在「夜台」。至于直统统地说某人服了毒,那就太刺耳了。
第八章消遣
扯远了许久,且回到本题。上一章所说的那种尚武的游艺,其时代早已过去;如今所能指望的,只是在中国世局变迁之下会有一番复兴。少数几样身手上的功夫倒还留着;射箭一项,鞑靼人向来最精,直到不久以前还几乎被看作半属神通的本领。放风筝已练到很高的手段:人们想出一种灵巧的小「信使」,能顺着线一路跑上去,带着爆竹在极高处炸开。又有一种踢毽子,不用拍,以脚代之;还有近年才传入欧洲的「空竹」,在中国原是古老的玩意儿。北方漫长的冬天里,也看得见几个满洲人溜冰;不过今日华夏之地的居民,无论满人汉人,最喜欢的还是屋里的赌局,尤其是——这已成通例——局中押着钱的时候。
赌博确实是中国生活里极显眼的一面。小孩买一块饼,常要同摊主赌一把「加倍或全无」,看是得两块还是一块也没有,胜负就用碗里掷骰子来定。一伙苦力吃饭的那点工夫,也要匀出一段来打牌。所用的纸牌比欧洲的一副小,牌面的记号自然也不同;这东西是十世纪一位宫中女子想出来的,她把从前玩某种戏时所用的真树叶,换成了金纸做的假叶子。此外还有种种在棋盘上摆子的博戏,有几样极古;又有象棋——那是说,一种与我们的棋差别极小、令人不容怀疑二者同出一源的棋。凡此种种,都掺着钱;说这一桩真正的举国之癖所拆散的家、所造出的苦楚,比任何别的缘由都多,实在并不过分。
若论纯然的快活,与输赢无涉,那么在每一个中国人心里占着最热的一块地方的,是戏。若说赌博是中国举国之癖,戏就该算作举国之乐。若没有隔些时便来一回的演戏把那份单调打破,绝大多数人的日子简直不可想象。正是从这里,人们一面吸着烟、喝着茶,一面很受用地捡得了对往古大事的一点熟悉;至于那些小闹剧,虽偶尔失之粗野,却给爱笑的看客提供了尽够多的乐子。
能逗中国人发笑,是一桩大本钱;外国人若把这本事带在身上,会发觉它比一把手枪管用得多。许多年前,有一艘船在台湾沿岸遇难,船员与搭客当即被拿住,关在一处屋里有一段日子,他们在墙上留的字迹直到近年还看得见。后来这些人全被押出去处斩;然而在那可怕的号令下达之前,其中一个翻筋斗、做怪样,把众人逗得大乐,主事的官儿便说这是个有趣的人,竟真的放他走了。
至于那小闹剧本身,把看客拿住的与其说是对白里的机锋,不如说是演员那份精细的本事——他非经过许多磨难,不能算够格登台。他从很小就开始,除了要背下大量的戏——不只自己的角色,而是整本戏——还得受一番极严的身上功夫的训练,其中一项是每天张大了嘴站一个钟头,吸清晨的空气。人教他唱,教他走,教他摆架子,还教他做种种翻腾的把式,譬如拿大顶、翻跟斗。他头一层归类是分生旦,因为自乾隆一朝(公元一七三六—一七九六年)以来便不许女子登台——乾隆的生母原是伶人——正如莎士比亚的时代,女角一概由少年或男童扮演。这一层定下之后,剩下的只是照他的本事,把他编入正生、正旦、丑角、跑龙套之类的行当。
说中国的戏台上很不觉得缺女子,并不算夸大。演员的妆扮如此妥帖,他对女子声口举止的摹仿,细到最末微处,连那双小脚也不放过,处处丝丝入扣,须得是个眼力极好的人,才敢断定台上那个是男子所扮。
大体说来,中国的演员比西方的同行要对付的难处多得多。除了要把从欢喜到忧愁的种种心境层层演出,他还得在另一层意思上不断地「装作有」,这于心力又是一大负担。台上既没有布景,没有家具,除了最简陋的几件外什么陈设也没有,他就必须在看客心里造出一种信念,仿佛这些缺着的物事仍旧摆在眼前。一员大将出场,手执马鞭,一番讲究的身段不但让人看出他在下马,连那匹马也勾出了轮廓;上马驰去,也是同样一套。另一个演员站在一张小桌上说话,那小桌当下便改了形,十足成了一座城楼。
有些人见中国人的心思这样单纯,肯容忍「装作有」到如此荒唐的地步,也许要笑;这就要提醒他们一句: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戏台,路数也大致如此。菲力普·锡德尼爵士告诉我们,一处想象中开着想象之花的园子,这会儿要充当想象中的沉船,那会儿又要充当想象中的战场;到了后一种场合,还得靠两个执剑持盾、彼此对垒的兵士来帮看客一把。连莎士比亚在《亨利五世》的开场白里也说到要把一个人想成一支千人的大军,并且说:
当我们说到马时,请诸位就当看见了它们,
把骄傲的蹄印打在承迎的泥土上;
因为如今全靠诸位的想头,替我们的君王们装扮。
可见中国至今沿用的这套奇特办法,倒是有很好的依据的。
每年有成百上千的中国香客,辛辛苦苦走上四川的峨眉山顶,从那笔直高耸的绝壁上向下望,去看一圈巨大的光环,名唤「佛光」。有人看得见,有人看不见;中国人说,这全是一个信不信的问题。戏迷眼前所见的那些心中之物,也可作如是观:真正的好演员能把它们召唤出来。俗人到不了这个地步;然而他眼尖,偏能看见另一些东西——那些在会心看客眼里压根不存在的东西。下面就数一数这后一类。
中国的戏台没有幕;乐队就在台上,坐在演员背后。没有提词的人,也没有招呼上场的人。台上的「检场」在两旁候着,搬进屏风、小桌和一两把零散椅子,用来充房屋、城墙之类,或者在演员因扯着嗓子唱——唱腔一律是假嗓——而喉咙发干时递上茶碗。这一切都当着满座人的面。死了的人会自己爬起来走下台去;或者躺着装死时还设法换一换脸上的神色,然后起身自行退场。一出演完,紧接着就是下一出,中间并不歇息,这大概就是「中国戏很长」这一误解的由来——其实每一出都很短。按《大清律例》,前代的帝后是不许扮演的,不过如今这一条被认作专指本朝而言。
对街上的寻常人和他们的孩子,凡中国聚得起足够看客的地方,处处都有木偶戏可看,论手段、论招人爱看,都属上乘。这类戏的来历,有人上溯到公元前八世纪、前二世纪,有人说是公元七世纪;就算取最晚的一说,也比木偶戏在英国或欧陆出现要早得多。与公元前二世纪相连的那个说法是:当时的皇帝被一位厉害的匈奴单于围得水泄不通,单于身边带着他的妻子。皇帝手下有人想出一计,在城头上摆出一排小木人,装扮得极像美貌女子,让敌人看个分明。单于的妻子于是劝丈夫退兵,皇帝这才脱险。
中国的木偶所演的,是些人人熟知的小戏;有许多比英国潘趣先生的风流韵事要正经些,另有些则是寻常男孩女孩最爱的那种打闹路数。除了这一类玩意儿,中国城里的街上还有别的把式供人消遣。卖艺的、走绳的、变戏法的,会径直在马路正中占一块地盘,来往行人只好自己想法子过去。有时一座戏台会把一条街整个堵死,连步行的人也得绕道。此外还有当街说书的:他为自家计,总拣热闹去处旁边一块便当地方;在那里向围拢的人群,不用那难懂的书面文字,而用当地口语,讲些征战与豪杰的故事——士卒衔枚夜袭,不许在行列里说话;忠者得胜,叛者溃败受戮。也可能是巨人、鬼怪与方士的故事:前程大好的少年被绝色女子迷住,那女子到头来原是狐狸所化,结局照例是善得伸张、恶遭挫败。人群听得出神,眼睛发直、嘴巴半张——这情景一见之后,便不易忘记。
在寻常人心里,中国简直住满了魑魅魍魉,那都是恶人的魂,或是命苦到不曾得着一副像样棺椁、没享着随之而来的祭祀香火的人的魂。这些东西的身子不投影,专伏在暗角落里,等着扑向不留神的过路人,说不定还要掏他的心。有许多儒者,明明笃信「鬼由心生,不信则无」,却仍旧不肯在夜里去荒僻的地方,甚至白天也不愿进一座废弃的破屋。所传的故事里,有些实在很能在年少而神经敏锐的人心上留下深痕。譬如有一个人太贪杯,把酒放在床边,预备夜里喝。他伸手去够那酒壶,却被一个鬼捉住,一点一点地往地里拖。家人邻舍听见他惨叫赶来,只来得及看见地面在他头顶上合拢,就像他掉进水里一样。
从这个故事也可以正确地推知:中国人多半睡在地面的一层。在北京,一层以上的房屋是绝对禁造的;缘故是每所房子都围着一个院子,院里通常有树,宅中的女眷最喜欢坐在那里做针线、透透气,尽她们所能地活动一下筋骨。
另有一个叫人毛骨悚然的故事,说四个赶路的人夜里投到一家客店,除了停着店主儿媳尸首的那间屋子,再没有别的地方可住。四人中有三个很快就打起鼾来;第四个却醒着,不多时便听见架着尸身的板凳咯吱作响——那尸身穿着纸做的衣裳,预备下葬。他吓坏了,眼看那女子坐起身来,走过去朝他的同伴们吹气;等她转到他这边时,他早把头紧紧缩进了被窝。过了一会儿,他踢一踢旁边一个,见那朋友一动不动,便猛地抓起自己的裤子,夺门而逃。转眼间那尸首也起身追来,一路追下街去,渐渐逼近;他一面跑一面大声呼救,却没有人来相救。他于是闪到一棵树后,左躲右闪,那暴怒的尸首也左扑右扑,拼命要抓住他。末了那女子张开两臂猛扑过来,指望这样把他夹住。那赶路人却仰面一倒,躲开了她的手;她便直挺挺地抱住了那棵树。过了些时候,人们发现他昏死在地上;尸首从树上取下来极费气力,因为十指深深嵌进树皮,连指甲都看不见了。另外三个赶路的人,都死在床上。
隔些时候便有一回的宴饮,也可算中国人用来破除日子单调的另一种消遣。他们从来不曾把七日中的一日定为完全歇息之期,不过近年来与洋商有往来的中国商人,也多少随着守起了礼拜日。一年之中另立作公众假日的日子着实不少,但除非自己乐意,谁也不必当作假日来守——只有一个要紧的例外:新年的节庆,没有人能置之不理。在这个日子的前十天、后二十天,衙门一概封门,不办公事,各官的印信交给夫人收着妥藏——单凭这一点,便足以把「中国女子是常被人说的那种任人践踏之辈」这句诬词打消。凡欠账都得在旧年最后一天的午夜以前还清、算平。在这之前几个夜里,人们用一种黏得出奇的糖食供奉灶神——灶神的职分之一,是在天上告状。其时灶神正要动身去做一年一度的上天之行;为免他所奏的事招来什么不痛快的后果,众人断定最好是索性叫他什么也奏不出来。这位不提防的神,便发觉自己两片嘴唇被牢牢粘住,一个字也说不出。与此同时,到处都在大放爆竹,声势浩大,为的是把过去十二个月里聚下来的邪祟吓走,好重新开年。到了正日子,人人换上最好的衣裳,去给亲戚、朋友和上司拜年,对这些人照例都要留下一份礼。亲友收到的是「湿」礼,如果品、糕饼之类;官长也收湿礼,不过掀开上面那一层,底下便有「干」的,即银钱或钞票。见面时人人向人人道那句现成话:「新喜,新喜;发财,发财!」然而这里也同中国的一切事情一样,有一个极醒目的例外:谁也不会对棺材铺的人说「发财,发财」。
近来有一位在别的事情上颇有权威的人说,中国的历法「全看皇帝高兴说它从哪天起,就从哪天起。他好比船长,说一声『就这么办』,时辰便是这样了」。事实是,元旦之日由钦天监按一定的规则推定,正如复活节之推定一样;它可以落在一月二十一日到二月二十日之间的任何一天,但既不能在前一个日子之前,也不能在后一个日子之后——纵有宫里最吓人的旨意也不行。读者若把这本书放下时还不曾明白:中国百姓断不能容忍统治者作这种任性的干预,那这本书就真是白写了。不过我们又扯离了那些欢会与节庆。
中国人日常的饮食极有节制,多半喝茶;即便富家,也不过限于猪肉、鸡或鱼这几样简单的菜,再配上永远少不了的米饭。至于小狗——世人传说中国人靠它过活,正如说法国人靠青蛙过活——那原是圈养的牲口,从前是、如今也仍是一样食物;不过吃狗肉的事其实很有限,成千上万的中国人一辈子不曾尝过狗肉。照民间给食物分的类说:食蔬者力强,食肉者勇悍,食谷者智慧,食气者神明。
到了筵席上,光景就换了样:一道接一道配搭奇巧、调味浓重的菜端到客人面前,那手艺只有中国厨子才懂。酒也一巡一巡地热闹传下去;隔不多时便要干一大杯,杯子干过还要倒过来照一照,表明一滴不剩。行令罚酒的名目也多:「猜拳」输了要罚,联句接不上要罚,或凭任何同样充分(或同样不充分)的理由也要罚;罚法便是输家多干一杯。
这幅热闹的画面,也许还得再解说几句。中国的「酒」是用米蒸馏的烈物,经过种种调制成为若干牌号,其中有些酒力颇平和,真可以算作酒。它总是热了喝,热法是把锡制的酒壶坐在盛滚水的器皿里。酒杯很小,一连喝上许多杯也未必觉得招架不住。饶是如此,如今许多赴席的人索性一点不沾,所持的理由永远是酒一下肚脸上便烧得难受。也许他们是怕落一个不该落的醉汉名声,因为他们自己有一句刻薄话记在心里:「酒糟鼻子的人便是滴酒不沾,也没人肯信。」从史册与诗篇来看,中国人从前似乎颇是一个好醉的民族;今日则恰恰相反。有一位卒于公元六三九年、开中国自撰墓志之端的官员,给自己写的铭是:
傅奕,青山白云人也。因酒醉死,呜呼哀哉!
任何国家的任何通则都难免有例外;不过醉汉在街上东倒西歪、或不省人事地横在路边,这样的景象在中国是看不见的。谚语说:「酒不醉人人自醉。」
即便在往往极丰盛、极费钱的筵席上,不必要的花销也断不受鼓励。那些谁也不会想吃、纯为摆样子好看而摆上桌的果盘,不过是用彩绘的木头做得很像的假货,从这一席传到那一席,算作办酒席的寻常家什;谁也不曾被瞒过。这种光明磊落、当面作假的路数,还表现在许多别的地方。有些会社专为舒舒服服地进香游山而设,所游的是某座有名有故事的大山:先报名,后凑钱,然后一行人或乘船或坐轿出发。到了山上大开筵席,这番野游之后,各自回家。这是真的一路。再说仿的一路:照样报名,照样凑钱;可是那笔钱都花在家里的一顿酒席上,席旁摆一座纸糊的山。
这类瞒不过人的作假里,另有一种也许别国的生活也不妨拿去用。一个中国人在街上碰见朋友,一时没工夫站住说话,或者碰上的原是他不大愿意搭话的人,便当即把打开的扇子举起来遮住脸,径自走过去。这意思是说:他本想不惊动人地过去,所以并没有看见那一位;对方若不领这个暗示,那就是大失礼数了。
日本可以说是把中国的文明整套整套地借了过去——文字、道德的准则、艺术、学问、风俗习惯、礼仪,连衣冠也在内——却发明了折扇;折扇在十五世纪初年,是朝鲜送往北京的贡物之一,再往后一段时间里,中国人还把它看作颇为稀罕的玩意儿。上古的扇子是羽毛做的,今日也还有这种扇子;至于中国自出的、样式较近的扇子,则是竹、木或象牙做的一副轻骨架,或圆或不圆,上面绷着绢,正好给题诗作画留出一块便当的地面,朋友之间可以互相赠答。
同样这种瞒不过人的作假,还用在两位坐轿的官员狭路相逢的时候。两人若品级相当,礼节上就该下轿彼此见礼。为免这条规矩带来的极大不便,凡这类仪仗里都抬着大木扇,到时匆匆插在两位过路的官员中间,于是谁也不曾察觉对方在场。两人若一高一低,情形就不同了:品级低的必得停下出轿,让上司过去;不过就是这时候他也还有一条脱身之路——他听见前头鸣锣开道,从连敲的锣声数目便知来的是何等品级的大人物,于是赶紧拐进旁边一条小巷。
以影子代实体,史上还有一个例子,就是公元三世纪的名将曹操:他因触犯某条军法而判了自己死罪,却割下头发以了自己那点执法之心。六世纪有一位皇帝笃信佛教,因而不能容许伤生,便把祭祀用的牲畜一概改用面做。
鸦片一事,后文还要说几句;这问题已经被翻来覆去议尽了。鉴于赞成与反对吸食鸦片的说法彼此抵触,人们承认要得出一个两造都满意的结论,是极渺茫的事。中国人自己在这场争论里利害最重,近来已得出一个十分明确的结论:鸦片非去不可;看来纵有几乎不可克服的阻碍,注入这场运动中的那份诚意与爱国之心,迟早必定会达到所期的目的。有一点也许值得一记:在下令禁绝吸食鸦片的一九〇六年上谕里,年已六十开外、自己也算个有节制的烟客的老太后,添进一条,把所有已过六十岁的人一概豁免于这道新令之外。
第九章蒙古人(一二六〇年至一三六八年)
外国人常拿「不爱国」一语来责备中国人。这项指控立不住脚,正如拿它去指责欧洲某一国也立不住脚一样。倘若以肯为之牺牲一切、连性命也在内,算作检验真爱国心的公道标准,那么只要不把史册撇在一边,便会发现:中国出过数不清的光耀的例子,那些真正的爱国者宁死也不肯让自己或国家蒙羞。举一个例子也就够了。
时在十三世纪之末。忽必烈统率下的蒙古人步步进逼,把一度光辉强盛的宋室从疆土上排挤出去,将中国置于异族统治之下。败讯接着败讯,直到宋朝几乎最后一支军队被杀得七零八落,统兵的名臣宿将文天祥落入蒙古人手中。人家命他写信劝降,他不肯;此后又想尽办法要他归顺新主。他被囚了三年。他写道:「阴房阒鬼火,春院閟天黑。一朝蒙雾露,分作沟中瘠。如此再寒暑,百沴自辟易。嗟哉沮洳场,为我安乐国。岂有他缪巧,阴阳不能贼。顾此耿耿在,仰视浮云白。悠悠我心悲,苍天曷有极。」
后来他被带到忽必烈跟前。忽必烈问他:「你要什么?」他答道:「天祥受宋朝的恩,做了宰相,岂能事二姓?但求一死足矣。」于是把他处死。他从容就义,朝着故都的方向拜了一拜。临了说的一句话是:「吾事毕矣。」把这个同前一个世纪另一位大臣安安稳稳的死榻比一比罢。那人曾劝朝廷把大片土地割给鞑靼,又害死了一位一心要不惜代价收复失地的爱国将领。他身受重赏荣宠,就在临死的那一夜还被进封为王。照惯例,他死后还得了谥号,因对他一生的评断有误,谥为「忠献」;可是五十年后,谥号改成了「缪丑」,一应荣典尽行追夺,而民间索性拿这个被贬的名字当作痰盂的别称。
还有两位晚近的爱国者,其名字值得在这里记下,一来表彰他们对国家真实利益的一片赤诚,二来也因为他们这一义举影响深远,很可能救下了中国各地许多外国人的性命。事在北京拳民之乱、使馆被围之初:袁昶、许景澄两位中国大员冒死上奏,指陈那一套举措之致命,甚至近于犯罪,在军机会议上恳请太后收回将外国人尽行剿灭的成命。他们力谏无效,这样的谕旨仍旧发出,递往各省大吏。然而它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因为这两位志士豁出性命,把其中「将外国人尽行诛杀」一语改成了「将外国人尽行保护」。约五六个星期之后,围困将解,这一改动被察觉;第二天,两人便被匆匆斩首,从容赴死,那份坚毅之状非真爱国心不能有。
蒙古人要把宋室赶下去并不容易,宋朝有许多热心的拥护者。一二〇六年,成吉思汗开始部署他所谋划的侵华之举;到一二一四年,除北京外,黄河以北的敌境已尽入其手。他随即同北中国的金朝皇帝议和;但疑心不久又起,战端重开。一二二七年,他在中亚用兵时死去;要完成征服中国之业,还得等他那位雄武的孙子忽必烈,那已是半个多世纪以后的事了。早在一二六〇年,忽必烈便得以在上都称帝——上都即帝京之意,在今北京以北约一百八十英里;四年后他移居北京,当时那地方叫作汗八里,即马可·波罗书中所记的汗八里城。然而此后还要苦战二十年,全国才终告平定。宋军步步南退,凭着一股由爱国之心生出的死硬劲儿,寸土必争。一二七八年广州陷落,英雄文天祥因部属出卖而被擒。一二七九年,宋室最后一处据点遭水陆合围。志士们困守舟中,把船只连锁成密密一片,筑起楼橹女墙;淡水断绝,白日受攻,夜里又遭火船袭扰,以寡敌众,仍苦撑了一个月。但经一日苦战之后,宋军主将见身边只剩下十六条船,便驾舟逃入一条港汊。退路被截断,他终于对国事绝望,叫妻子儿女投海;自己背起幼帝,跟着跳了下去,赫赫大宋就此终结。
忽必烈一朝的盛况,从马可·波罗的书页里可以见得;书中还提到伯颜——蒙古人的赫赫武功,多半出于这位善战的大将。高丽、缅甸、安南都成了中国的属国,直到相当晚近还照例入贡。忽必烈对日本的那场大举水师之役,就没有这般顺遂了:论船只与兵员之多、论敌国孤悬海上的地势、论此行意在惩创、又论舰队终于尽覆于风暴——再加上日本人自己的顽强抵抗——实在令人一眼便想起西班牙无敌舰队的用意与下场。
蒙古统治此际较为平和的作为,可举蒙古文字的创制。这是一位名叫八思巴的西藏僧人的手笔,所本的是一个叫作畏兀儿(与突厥同族)的民族的文字,而畏兀儿文又本于叙利亚文,竖行连写,字字相钩。同样,直到一五九九年为止,满洲也没有文字;那时才照蒙古文创制了一种,也像汉文一样竖着成行,只是自左向右读。
忽必烈在位时修订了历法,开设了翰林院;黄河一路探到源头,钞票也通行起来。皇帝本人笃信佛教,却也留意使孔子得到应有的尊崇;另一面,他下令把道家书中卑下的一类尽行焚毁。这一切背后却是横征暴敛,而这种压迫是中国人从来不肯忍受的,怨气积成乱事。忽必烈的孙子一度是位清正的君主,想力挽狂澜,可是到一三六八年,蒙古人的天命已尽。他们是异族,中国人乐得把他们打发走。
中国兵常被人指为十足的懦夫,一有风吹草动便逃,头一个念头总是自己这张皮。中国兵确实也逃——有时候;另一些时候,他们战到死为止,这样的事已一再有充分的证明。这不过是老话所谓只记中的、不记不中的罢了。事情有一大半系于饷银够不够、发得准不准。饷银拖欠、衣不蔽体、腹中饥饿、军械又窳劣,这在中国的战事里屡见不鲜;这样的兵,不能指望他们为旗号出多大力。倘若情形反过来,那么无论对手是谁,怕都要吃苦头。
在一副全然木然的面孔底下,中国人藏着天下各族中最易激动的性情之一;只要看一看两个男人——若是两个女人便更好——在街上寻常拌一次嘴,就立刻明白了。中国男人凑成的人群——女人是不凑这份热闹的——在元宵观灯的时候,或是在中元之夜看点点河灯顺流而下、为溺死的游魂照路的时候,总是和和气气、规规矩矩的一伙,一半也因为没有酒来煽火;可是一个传闻、一句耳语——越是没有根据的,往往越有力量——就能把这些安分守己的人变成一群恶鬼。每逢民情汹汹之际,譬如传说有许多人的辫子忽然不明不白地被割去,又譬如不止一次有话传开,说外国人拐了小孩去挖眼睛配药——这种时候,百姓受了那些本该明理的人的煽动,就全然不可收拾了。
多年前出过一桩离奇而惨痛的事,正见这种易激动的性情。某省总督好不容易练成了一支用洋法操演的队伍,由两位有资格的外国教习指导统带。过了一阵,觉得这支兵操练得已可一观,便安排在总督亲临之下举行一次演习。人分作两部,各归一位外国统领;演习之中,一部守一座村子,一部攻它。到了该用刺刀夺村的时候,两边都昏了头,当真短兵相接地厮杀起来;等到把这场乱子有效地弹压住,已经当场打死四人、重伤十六人。
想到中国人家有许多是何等窘陋,就更教人诧异:他们对家的眷恋竟这样深。中国话里有一个专字,恰能表达英语里「家」一词最完足的意思。就这个字的写法说,据说画的是一家人的意思,所成的部分是一个「宀」——屋顶——底下有「三人」。其实对这个字还另有一说,更富想象:是屋顶底下有一只「豕」——「三人」与「豕」两个字形相近,这一说总还有几分依据。这样的拆解在中国并不比在爱尔兰更不得体;不过就证据的分量说,还是「三人」一说站得住,而这个数目,按规矩恰好算是「一群」。
无论文人怎样看「家」字,可以断定的是:在寻常中国人心里,没有一处地方比得上它。有句谚语说「出门一里,不如家里」,其中的双关在英文里是传不出来的。另一句说:「在家日日好,出外时时难。」那么,不妨到中国人家里去看一看,好歹弄清楚它的可爱究竟在哪里。
凡这样的人家,大抵都按宗法的样式安排:一家之长是父与母,在小辈看来,两人的地位是相等的;母亲生前所受的敬重、死后所享的祭祀,与父亲分毫不差。儿女长大了,男的约到十八岁上给他娶妻,女的约到十六岁上给她择婿。儿子把媳妇娶进本家;女儿从出嫁那天起,便属于夫家了。中国人的生活图式里没有光棍与老姑娘的位置。按理说,新郎新妇在成婚之日以前是不该见面的,要等新妇到了公公家门前,才揭去盖头;实际上,小儿女总设法至少彼此瞧上一眼,而且多半是长辈睁一眼闭一眼。家口就这样繁衍开去;而一个中国人所能遇到的最大福气之一,便是「五世同堂」。因为成婚早,这在中国远不像在西洋那样稀罕。有一位老臣,确有其事,子孙多到这地步:每逢生日他们来拜寿,他连名字都记不全,只能在他们一个个鱼贯而过时点头答礼。
说到进项与开销,各人所挣的都归公中,用度也从这里头开销。人人有权得到吃的和住的;所以万一有人失了业,那份窘迫不会独独落在他一个人身上,他照旧领他的口粮。父亲死后,母亲出来当家的事并不少见,不过通常还是长子接替。有时候母亲也故去了——这在一家的气运上便算是坏日子——兄弟们合不来,产业一分,各自立门户;这种事在父母在世时是刑律所不许的。同时,家中若有人自甘下流,譬如成了积习难改的赌徒、把正事长久撂下,或是吸鸦片吸到不成样子,便要正式逐出,名字从宗谱上划去。这一路人多半越陷越深,末了混进职业乞丐的队伍,说不定死在沟里;好在这样的事究属少有。
在寻常安分的人家,按孝、悌、忠的儒家道理料理着,我们看到对家的爱被抬到了一种痴情的地步;因而久别辞家的那一天是苦的,譬如一个得中的儿子要动身到远处去赴任。他既不能在本省做官,这一程路便可能又长又险,或许要到帝国的另一头去。无论如何,总得过上好些年,他才能再见「桑榆」——他丢在身后的那座园子。他可以把「老婆」和一家人带了去,也可以让他们随后再来;再不然,「大老婆」带着孩子长住在祖宅,丈夫独自去经营他的宦途。在末一种情形之下,他若在新地方寻一个「小老婆」聊以自慰,是没有人会觉得刺眼的,连他自己的妻子也不会。「小老婆」进门,还常常是因为「大老婆」在「人人都愿多多益善的三件福气」——即子、财、寿——头一件上交不出账来。妻子自己劝丈夫走这一步的例子也不算少;若没有这套办法,人家的香火往往就断了,除非另有一法,即过继;到了断念不再指望亲生子嗣的时候,过继也就用上了。
无论有没有儿女,正妻——其实是唯一的妻——绝不会失去她一家主母的尊位。已故的那位太后原是妃嫔,因生了皇子而被尊为西太后,却始终不曾正当地压过皇后一头;皇后的尊贵,从「东太后」的称号上便看得出,东比西为尊。皇帝坐着,总是面朝南的。
宋弘的故事,正好看出中国人性情里侠义的一面;此人活在西历纪元前后。他由微贱起家,做到一国大臣,后来封侯。皇帝想叫他把出身平民的妻子休掉,另娶公主;他慨然答道:「糟糠之妻不下堂。」
背井离乡之苦,诗人与别的人画过许多惨淡的图景。有人从暖和的南方被调到寒冷的北方去,便抱怨春天带着花来得太迟;有人「水土不服」,意思是那里的气候于他不宜;还有人于所处之境本无不满,却仍旧一味害着思乡病。写下面这几行的那位诗人便是如此:
东望林木郁苍苍,
西畔花间送晚香;
双眼日日朝家望,
家在江外浪千行。
无数「客中」之作也都是这个调子,多半出于派在帝国远处的官员之手;有时也出于更严格意义上的迁客,即因心怀怨望、治事乖方之类罪名而被谪戍边地的人。中国文学里有一篇关于恋家的珠玉,出自一位年轻诗人之手。他得了一个县令的差使,做了八十三天便撂下不干,说是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五斗米正是那官职所定的日俸。这篇文字是他为自己的归来而作的,文曰: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乃瞻衡宇,载欣载奔。僮仆欢迎,稚子候门。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携幼入室,有酒盈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
「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策扶老以流憩,时矫首而遐观。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景翳翳以将入,抚孤松而盘桓。
「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或命巾车,或棹孤舟。既窈窕以寻壑,亦崎岖而经丘。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
「已矣乎!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胡为乎遑遑欲何之?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这位作者除留下大量优美的诗篇之外,还给自己写了祭文,这是传世最早的一篇,作于他去世前不久,时在公元四二七年。祭文不单由某位友人在墓前诵读,还要郑重地付之一炬,因为人相信这样它便能达到鬼神的世界,成为死者的一件喜事与荣耀,正如纸糊的房屋、马匹、轿子之类要烧给死者使用一样。
第十章明与清(一三六八年至一九一一年)
十四世纪的前半叶,眼看着蒙古人的势力与威权一步步衰下去;这半个世纪还另有一件可记的事,就是一个出身微贱的人降生了,他注定要在帝国史上开出一个新局面。朱元璋十七岁上死了父母和一个哥哥。那是个荒年,他们是饿死的。他没有钱买棺木,只得用草裹着埋了。此后走投无路,他决意去做和尚,便入寺当了行童;可是不久连他带别的行童一并被打发走,因为寺里的僧人连自己都养不活。此后他到处飘泊,末了投了一支由他自己一位叔父统带的义军。他很快升到最高的军职,渐渐手里握起一支大军;到一三六八年,他所据的省份已经很多,便自立为大明朝的开国皇帝,年号洪武,定都南京。他除了用兵的天分之外,治理天下的本事也几乎不相上下,而且成了文教的一位慷慨的护持者。他厘定了今日的科举之制——此制现今正在变革之中;恢复了唐代的中国本朝衣冠,这种装束至今还在戏台上看得见;颁行了一部从宽的刑律;编成一部类似《末日审判书》的图籍,据以定赋税;又把币制放在正轨上,官钞与制钱一体通行。太监不得任官;佛教与道教并列为国教。
这位真正伟大的君主死于一三九八年,由一个孙子承继。这孩子的额头生得极塌,做祖父的为此很不痛快,不过他长大后倒也聪明,诗做得不坏。这位新君头一件事就是削去几位叔父手里的要职;其中一位早已以才干著称,不肯受这个,立刻起兵不认这位皇帝了。随之而起的战事,自始至终都归他得胜,末了他堂堂正正地进了京城南京。到这里,便开始了一段传奇的插曲——中国史上枯燥的骨架,正是靠着这一类插曲时时添出几分别样的兴味。兵马涌进宫里,一片纷乱之中,那位年轻的败君不见了,从此再没有人见过他;虽说后来的年月里,不止一次有人冒名而起,在图谋复位时得了许多人的拥戴。据说这位逃亡的皇帝扮作和尚,一路走到了远在天边的云南省;照传说,那身袈裟还是他祖父留给他的。漂泊将近四十年之后,据说他到了北京,隐居在宫里,直到老死。有一个太监凭他左脚上的一颗痣认出了他,却不敢声张。
那位得胜的叔父在一四〇三年即位,年号便是如今大大有名的永乐;他不久就显出,治国并不比打仗差。他从人口稠密的省份迁民过去,把兵燹之后荒废的地方重新住满。北京营建起来了,一四二一年迁都于此,从此再没有挪动过。新的刑律也修成了。朝廷几次出兵征讨鞑靼;又派出由太监统领的使团,远赴爪哇、苏门答腊、暹罗,甚至到了锡兰和红海。怀疑中国史册大体是否可靠的时代,如今已经过去了;即便不然,锡兰新近(一九一一年)的一项发现,也足以把这方面的疑心打消。加勒地方刚出土了一块碑,上面刻着阿拉伯文、汉文与泰米尔文三种文字。阿拉伯文已无从辨识,汉文却残存得够多,可以看出此碑立于一四〇九年,为纪念太监郑和的到来而设——他曾在这条航路上往返多次。一四一一年,这位太监又奉使日本,几乎把命丢在那里。
这位皇帝是文事的热心护持者,而且促成了世上有史以来最浩大的一项文事工程。他调集了大批学者,纂修一部类书,要把(一)经、(二)史、(三)子、(四)集——集部之中并包天文、地理、开辟之说、医药、卜筮、释、道、百工与艺术——凡有文字以来所写下的一切,都收进这一部书里。这部书成时,一支学者的小小大军——通共两千多人——已在上面耗了五年;全书不下二万二千八百七十七卷,此外还有目录六十卷。整部书照中国的式样装订成一万一千册,每册平均厚半英寸有余,长一英尺八英寸,宽一英尺。这样算来,若把这些册子一本叠一本地平铺摞起来,摞成的柱子要比圣保罗大教堂的最高处还高出许多。再者,每卷约二十叶,全书合计九十一万七千四百八十页,总字数为三亿六千六百万。中国文言远为凝练,以一百个汉字当一百三十个英文字计,那么便是《大英百科全书》那样浩浩的大河,比起中国人这一桩惊人的勤劳来,也要「缩成一道细流」了。
这部书从来不曾刊印;连一位中国皇帝、而且是热心护持文事的皇帝,也在把这样一部大书刻板的巨额工费面前退缩了。不过它还是誊抄出来以备付印,似乎一度有过三部抄本。其中两部于一六四四年明朝覆亡之际毁于南京;第三部则在一九〇〇年北京使馆被围期间大半烧毁。零星的册子留存了下来,足以见证这一工程何等不同凡响。
这位皇帝笃信佛教,释门僧人被擢至高位,在朝中颇有势力。荒年之际,民间怨声大起,说有上万僧人在北京安安稳稳地过日子,而好几个省的百姓已经落到吃树皮、吃野草的地步。
明朝的瓷器天下闻名。十六世纪初年,宫中过分的爱重给这门手艺添了一大股劲头;此事当时并非无人公开谏止。绘画之事也流播极广,明代画家的名单没有尽头,所列不下一千二百人,其中总有几个是达到很高造诣的。
十六世纪将尽时,葡萄牙人来到这一带,在澳门住了下来;澳门的归属,此后一直是中国与葡萄牙争执的一根骨头。那是个可人的地方,气候极好,离广州不很远,有名的诗人卡蒙斯曾在那里住过一阵。离澳门不远是上川岛,圣方济各·沙勿略死在那里。他是近世到中国来的第一位天主教传教士,却始终不曾踏上大陆一步。中国的舆图上标着岛上有一处「圣人墓」,其实他葬在果阿。在此以前,远在十三世纪,北京已经有过一位天主教主教;看来从那时起,天主教的信徒在这帝国里便一直没有断过脚跟。
一五八三年,来华传教士中最有名的一位——利玛窦——在广州登场;经多年苦心经营,终于在一六〇一年得以在北京立足,还大得皇帝本人的支持,一六一〇年死在那里。他除了修订历法、讲授地理和一般的科学之外,还对佛教大加攻击,同时明智地不去碰儒家。中国境内有一处犹太人的聚落,立于一一六三年,最先察觉此事的就是他。西方人关于中国文明的比从前更近实情的见解,也是从他的著述里散播开来的。伯顿在《忧郁的解剖》(一六五一年)中说:「耶稣会士利玛窦及他人所记,言中国之诸邦人烟极稠,而勤于作业,境内不见一乞丐、一游手之人,故其国以此殷阜兴盛。」
一六二五年有一项重要的发现。中国中部掘出一块大碑,上有长篇汉文与较短的叙利亚文各一段。碑文保存得极好,可见此碑系公元七八一年由景教传教士所立,并大略说明了基督教的宗旨与范围。这块碑是否真物,多年间聚讼不已——伏尔泰、勒南以及别的一些名声稍逊的人,都把它看作出于虔诚的作伪——如今已考定无疑;其价值之大,以至于不久以前竟有人打算把它运往美洲。马可·波罗提到过景教;可是过了十三世纪,它便消失得干干净净,中国的载籍里竟没有留下它一度兴盛的一丝痕迹。
明朝末代皇帝的心是好的,却被时势压倒了。太监与横征暴敛招来了那老一套的结果——造反;而且这次造反还有一位能干的头领统带,接连的胜仗不久就让他自称起皇帝来。京城里一片纷乱。国库空了;守军少得连城墙都站不满;大臣们各自急着保全自己。一六四四年四月九日,北京陷落。在此前的一夜,皇帝不肯出逃,手刃长公主,命皇后自尽,把三个儿子送出去藏起来。天亮时撞钟召集百官,却没有一个人来。于是他登上宫苑里的煤山,在衣襟上写下最后一道诏书:「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写罢自缢而死,另有一名忠心的太监也随之自尽;他与皇后的遗体,由乱军恭恭敬敬地收殓了。
光耀可记的明朝就这样完了,可是得益的并不是那位举兵的头领:他被满洲人逐出北京,末了死在远处一省的乡兵手里。
胜利者本是异族,这一层于他们不利,但他们征服全国却相当容易,也相当迅速。办法是以兵力占驻全境;这套办法在当初的必要早已消失之后仍旧留着,至今还是治国之制的一部分。鞑靼的兵丁分驻在各处人烟辐辏的要地,每处由一位最高武职的将官统带,其职责是与办理民政的大吏协同办事,同时又监视他们、牵制他们。那些鞑靼驻防至今仍在原处;最初那几营人的后裔,间或再从北京添些人来,与纯粹的汉人百姓比邻而居,相处得十分融洽,只是两族除极少数例外,是不通婚的。这些人称作旗人,是就他们编隶的八旗而言的;他们的脸方而厚重,同汉人那种轮廓较锐、神情较精明的相貌一比,是很分明的。他们说北京话,这如今被看作官话;正如南京还是国都的那些年里,南京话也曾是官话一样。
在许多方面,征服者鞑靼人自己反倒被他们所要统治的百姓征服了。他们采用了中国的文言与白话;对于前朝那浩瀚的典籍与光耀的传统,他们自居为共同的继承人,那份自豪之情,比血统最纯的汉人也不稍逊。征服者的语言满洲话,在北京还留着一口气。按着一种虚设的说法,那是皇上的语言;可是如今中国的皇帝要在年少时把满文当一门功课来学,那些通译以及别的职司也一样——凡呈到皇上所谓「御览」之前的文书,都得由他们从汉文译成满文。同样的意思上,直到相当晚近,还要求每一个旗人善射;那件一度杀伤极利的兵器被撇到一边、埋没得不该,这在当日无疑是极大的一变。不过旗人虽然不再挽弓射箭,每月仍旧照领国库的钱粮,那是靠征服得来的世袭之权。
满洲即大清一朝,到如今已有九位皇帝坐过龙椅、做了「上宾」;其中有两位值得特别一提,堪列于世上最英明、最贤良的君主之林。康熙皇帝于一六六二年即位,在位六十一年——六十年为一周,这种纪时的分法在中国已通行了许多世纪。他待耶稣会的神父宽厚而有礼遇,并在许多方面借重他们的科学之学。他护持文事,慷慨而卓有成效,举世罕有。他的名字与那部中国语文的标准字典分不开,那部书正是在他亲自照看之下修成的。书中收字四万有余;比起造了无数科学名词的欧洲语文来,这数目算不得多,但即便如此,也远远超出日用与著述之所需了。每一个字下面都附有恰当的引文,取自历代各体的著作,按年代排列;这在某种程度上已开了穆雷爵士等人如今正在付印的那部更为了不起的英文字典所标举的「历史原则」之先河。不过这位皇帝所规画的文事之中最大的一桩,是一部通用类书;它的规模固然不像前面说过的明朝那一部那样庞大,却也很可观:小字本就有一千六百二十八册,每册约二百页。类书一词,不可全按西洋的意思来理解。中国的类书说到某一题目,并不是请一位在世的行家写一篇合乎时下学问的文章,而是把历代著作中议论这一题目的文字摘录出来,按年代排比。不过所收的门类之广,使上面的话也并不处处适用——譬如传记一门,便只是从各处搜来的名人行状。就我们所说的这部大类书而言,除了数量惊人、上下三千年的男子传记之外,还有两万四千余位名媛的传记,几乎与我们自己那部《英国名人传记大辞典》所收的全部传记一样多。这部了不起的书原刻本——顺带一说,它是有插图的——在大英博物馆可以见到;二十年前左右另出了一种小字本,用活字排印,用起来更为便当。
其间有一位皇帝,对天主教的严酷迫害自他一朝开端,此后或明或暗,一直延续到今日;跳过他不说,我们便说到前面提到的两位君主中的第二位。这两位在位长久而有惠于民,是本朝真正的光荣所在。
乾隆皇帝于一七三五年登极,时年二十五岁;虽说距今还不到两百年,传说已经在他身上大做文章。照本国的一些记载,说他两手垂下去过膝,耳朵触到肩头,两眼能看到脑后去。要晓得,这一类东西并不是取自可信的典籍。它不可能取自本朝正史,道理很简单:一朝的官修史书,非到这一朝终了是不会刊行的。不过每一位在位皇帝的一举一动,倒确有一份忠实的记录,善的恶的一概录下,不避不阿,因为任何皇帝都不许瞧一眼那份将由后世据以评断他的文书。乾隆在这上头无须担心;无论记录里将来抖出什么来,他都不至于蒙羞。他是个能干的君主,求知之心永不知足,理事又不知疲倦;论为君、论护持文事,他都与他祖父的声名相颉颃。他唯一可喜的短处是好诗——可惜好的是自己的诗。他的产量之大,就篇数说是惊人的;这些诗总是很短,也就相应地琐屑。中国有一句刻薄的老话:「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这话的前一半,没有谁比他注解得更好了。他不喜欢传教士,禁止传布基督教。
内政整顿了十年之后,他的一朝便是一场接一场的战事,而且几乎无不奏凯。他的将帅率大军深入尼泊尔,征服了廓尔喀人,最远处距英国的属地只有六十英里上下。缅甸被迫入贡;中国在西藏立定了宗主之权;伊犁与喀什噶尔并入版图;台湾及别处的乱事也一一削平。五十年间,人口几乎翻了一番,全国大体上享着太平与富庶。一七五〇年,一个葡萄牙使团到了北京;此后又有马戛尔尼勋爵那有名的使命,以及一七九三年的荷兰使团。这位老皇帝在位满六十年——恰是中国的一整个甲子——两年之后,便禅位于他的儿子,一七九九年去世。
第十一章中国人与外国人
中国人有一样美德,是格外突出的,也是世上颇为少见的,那就是知恩。中国人从不忘记别人待他的好处;更要紧的是,他对施恩于他的人,那份亏欠之感从来不会淡去。这一桩显眼的事实,欧洲的著述家已经不知记过多少回了,尤其是医生——照情理说,他们最有机会施下那种令人刻骨铭心的恩惠。中国人经外国医生治好了病,就此一走了之、不设法表一表谢意的,是不多见的:或是向医院捐一笔钱,或是送些丝绸茶叶,或是送一面精工制的匾额,上头是泥金的字,把恩人的手段比作古时中国的名医。虽然如此,这位病人心里想着这位医生,甚至嘴里说起他的时候,仍旧要称他一声「洋鬼子」,而且未必全然带着不敬。有一回,一个中国人到英国领事馆来,带着一件礼物,是从一百英里外的家乡带来的,因为他父亲临终时吩咐他这样做——他父亲从前害眼病,是一位外国医生治好的,临死时嘱咐儿子「永远不要忘了英国人」。可是这礼物上用中文写的抬头却是:「大英鬼子某领事大人钧启。」
中国人可以爱你,可你到底还是个鬼子。他这样想,是再自然不过的。一代又一代,中国几乎完全与天下隔绝。这大帝国的百姓,是在不曾被别族往来所改变的风气里长大的。他们的一套理想,因为没有别的理想可以比照、可以修正,便定型了。举止的端重与神色的不动声色,尤为上层所着意讲求。就在这时候,洋鬼子闯了进来——这种人在每一方面都与他们相抵触,抵触到不能再抵触的地步。从那些本不想画成漫画的图画里,我们很容易看出,在中国人眼中,外国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红头发、蓝眼睛,几乎无一例外;衣服又短又紧得不像话;走起来风风火火,身子动个不停,坐也好站也好,姿势都不雅相;此外还有一样是画工画不出来的——一种听不懂的话,像鸟雀啁啾。小孩子见了这种怪物吓得尖叫着往屋里跑,也就不足为奇了。倒是蒙古马为什么这样怕外国人、要好一阵子才习惯一个蛮夷在旁边,就不那么容易索解了;有些马非把眼睛蒙上,简直不让人骑。再有就是狗,每逢外国人走过,便冲出来狂吠,看着毫无来由。中国有句话说,一犬吠形,百犬吠声;可是凡在乡村里闲走过的人都熟悉那种从不落空的围攻,这句话是解释不了的。这个谜的谜底,是好不容易从一位和气的中国人嘴里掏出来的:他说,那些牲口——其实连他的同胞也一样——不由得要留意到的,是一切外国人身上那股又馊又难闻的气味;说也奇怪,这正是外国人异口同声加在中国人身上的那项罪名。
拿这些特征同中国人比一比:举国男女,除偶尔一个白化病人之外,一概是黑发黑眼;官员与殷实人家穿的是宽袍大袖,长而飘垂;走路慢而端庄,坐立之间一板一眼。在中国人看来,自家的语言是神明的语言;他们知道自己有这语言已有好几千年,对那蛮夷则一无所知。他来自何处?除了中国——所谓中央之国,即四海之内的天下——周边那些小岛之外,他还能从哪里来呢?书上说:「天圆地方」;中央之国立国所本的智慧既在这些书里,那么书上的话断不可能有错。中国人头一回当真同西方打起照面来,抱这样一种看法是极自然的;而尽管今日教育大有长进,这看法至今仍旧很普遍。一国的百姓,不是一天之内就能把往昔那长长一课忘掉的。有位很友善的官儿,对各国的衣着取着一种实用的看法,他在闲谈中说:「我真想不通你们外国人的衣裳为什么做得这么紧,捉虱子该多难哪。」
与知恩这一美德相抵的,得摆上那种深入骨髓的复仇之心,上下各色人等无不受它驱使。虽然它并不列在中国人自己所数的「七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之内,却也许是中国人心里最难降伏的一种情。正是复仇,驱着那苦命的媳妇投井,一边想着自己会给虐待她的人招来多大的麻烦、甚至败家,一边便得了安慰。也正是复仇,使人跑到仇家门口自尽,因为他很清楚:凡在谁家屋里发现了这么一具尸首,那张法网罩下来是何等厉害。从前有过一桩荒唐的事:一个中国妇人径直走进池塘,水没到膝盖便站住了,一会儿把嘴唇浸到水面下去,一会儿又高声叫嚷要当场淹死自己,说是有洋鬼子在这里,日子没法过了。这一桩若当真寻了短见,那死者的冤魂总要在外国人身上出这口气的。
这种复仇之心的胚芽——这种要同仇家扯平、一命抵一命的念头——说也奇怪,竟可以追到孝与悌上头去,而孝悌正是善政与国运的基石。《礼记》是儒家经书之一,里面不但载着行礼的仪注,也载着立身处世的准绳;其中有这样一段话:「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交游之雠,不同国。」《礼记》如今既已正式列入构成儒家经典的那些书中,它所享的权威,就单论年代而言原是当不起的。它是公元前一世纪的辑本,所本的无疑是更早已有的文字;然而它既不曾经孔子或孟子之手编定,若就此断定这两位圣人对一套复仇之法负有什么责任、甚或会首肯这套办法,便不公道了——那套办法的结果,只能是杀戮与流血的无穷链条。中国人恨起来和交起朋友来一样地执着。借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前面已经说过,老子劝人「报怨以德」;孔子自己不过是个凡人,深知凡人的限度,便把这条理想的教训换成了更切实的一条:「以直报怨。」只怕中国人在行事上连这个较低的标准也还够不上。「待仇人要公道」这句格言是常听见的,可惜奉行得只有几分。
常有人责备中国人不大有时间的观念。一位和气的中国朋友来拜访,能赖着不走,往往坐到主人不耐烦为止。这份苦头中国人自己也知道、也领教过,因此备下了几套客气话,好从一位磨人的客人手里脱身;在他们那浩瀚的谚语库里,也早备下一句极中肯的:「久住令人贱。」另一面,说时间在中国人眼里不值钱,也与事实相左,因为耳熟能详的格言多得很,比如「寸阴必争」、「一刻值千金」之类。所谓「寸阴」,指的是日晷——日晷是中国人最早便已知道的,在那更为好用的漏壶(即前面提过的铜壶滴漏)发明或传入之前——究竟是发明还是传入,尚无定说——它是他们计时的唯一办法。
漏壶是这样的:几只盛水的大瓮,每只底下开一管,一层层安在阶级上,上面一瓮的管口探在下面一瓮的口上。上瓮的水从管里滴进第二瓮,如此一路滴到最底下的容器里;器中或立一个浮着的小人,或另有别样的指针,随水面上升在刻度上指出时辰,每一格为两个钟头。中国人原先把一昼夜分作十二个这样的时辰;如今怀表与时钟已经通行,欧洲一日二十四小时的分法到处都用起来了。从前还极风行烧若干时辰的香,以及借漏壶刻度制成的分段的蜡烛;这些如今作为计时之具已经完全绝迹了。
中国的年是阴历年。月亮绕地十二周,一年便满了。这比我们的阳历年短十天上下;为把日子重新校正过来,每三年便加进一个月,即闰月。当初外国人开始大量雇用仆役时,仆人反对照欧洲的办法付工钱,抱怨说这样一来每三年就被赖掉一个月的工价。北京每年颁行一部精细的官历,通行全国;除了这类书里理当有的内容之外,还告诉百姓哪些日子吉、哪些日子凶,某事某事宜于哪一日、忌于哪一日。本朝历代皇帝的忌辰是仔细注明的,因为这些日子里各衙门照例是关着门的。哪位外国官员若有紧急公事要见某位官儿,倒也不是不能见,只是来客只能从旁门进去;正门无论如何是万万开不得的。
关于中国人的记述,无论怎样简略、怎样泛泛,若不附上一点比前面各页零星提到的更详细的礼节,总难说达到了它的本意。举止是否合式——无论在朝堂上、在市井间,还是在家居的私底下——都被看得极重,而这个意义上的失礼又总是极遭白眼;因此,一个外国人若想同中国邻舍相安无事、过得舒坦,就该至少把这套礼节粗知一二:它的外在形式同他自己那一套如此不同,骨子里的精神却又如此一模一样。在这些事情上稍加留心,便可免去许多本不必有的龃龉——那些龃龉往往闹成一场口角,有时还闹出祸事来。中国的哲人在著述中早已充分承认:仪节、见面礼、打躬作揖、尊卑的次序、路上的规矩,若离开与之相连的种种情形来单看,其实并没有什么真价值;同时他们又辩说,若没有这些约定俗成的约束,剩下的便只有乱。于是一部正经的礼典就修出来了;不过这部书讲的大半是朝仪与官场的典礼,其余的又有一大半早已被悄悄置之不理,所以还不如来看一看支配着芸芸众生日常起居的那部不成文的规矩。
一个外国人若想与中国人相处得自在,头一件要明白的,不只是欧洲那套街上的规矩在中国不适用,还要明白他在那里会遇到另一套规矩:这套规矩是本地人默契而成的,只要不存成见地看一看,便只能说它是本于常情的。一个寻常的步行人,遇上一个苦力挑着一根竹扁担、两头各悬一桶水,或是背着一袋米——一百斤、两百斤,甚至三百斤——就该给这挑担的让路,把路上一切便宜之处让给他。这个苦力若遇上一乘由两个或更多同他一样的苦力抬着的轿子,也得立刻照样相让;轿夫遇上骑马的人,又照样相让。同样的道理,空轿子要给坐着人的轿子让路;至于马也好、轿也好、苦力也好、行人也好,一律要给迎亲一类的仪仗以及官员的随从让道,这就不全是那么合乎情理了。仆人也该站到路边,让主人过去。中国的种种制度里,只要肯费点心去找,处处都看得见常情二字;而这条通例也有一个例外:似乎大家都默认,一个人不但可以在中国的大街上随他高兴站着不动,还可以随兴之所至把担子或小车撂下,有时就撂在路当中,然后老实不客气地站在那里,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如何各显神通地绕过这些障碍。也许一半因为这个缘故,结伴闲步的朋友从不并排走,总是鱼贯而行,把谈的话高声嚷出来,满世界都听得见;便是在乡下——那里往往(虽不总是)可以走得更方便些——也还是如此。店家可以把摆着货的桌子摆到路上,走街串巷摆摊的也毫不迟疑,哪里生意像是兴旺就在哪里占一块地面。那句有名的话说,要有自由,先得有秩序;这话并没有深入中国人的盘算。自由确是中国人社会生活里很显著的一面;为秩序起见稍作一点牺牲,只怕反会把如今所享的这份大特权抬高,而不是减损。
室内交际的礼节有几处要紧,外国人不可轻忽;但在另一面,他若想把自己那一套完全换成中国的仪文,也不算明智。比如说,客人进门,没有一个中国人不从椅子上站起来的——不妨加一句,凡懂得规矩的欧洲人也一样;做主人的还有一桩本分,要看着客人当真坐下了,自己才坐。走在客人前头是极不客气的,譬如过门的时候;临别则照例要送到大门口。客人须坐在主人的左边,这几百年来一直是上座;在那以前,客人是被让到主人右边的,同我们一样。这样的会晤之中,提起太太是不合式的:这跟西班牙王后的腿一样,是不能提的。
与拜会有关的一桩奇特的规矩,不知道它而弄得尴尬的场面已有过许多次,那就是所谓「客茶」。主人接见时,每位客人立刻奉上一盏茶。仆人两手各端一盏,端法是这样的:他左手那一盏放在坐在他右手边的客人面前,主人的那一盏则横过去,反着方向放下。这两盏茶就这么像交叉着手一般递过去;便是主人为着格外的客气,亲手接过给客人的那一盏、自己放到桌上,也还是这个样子——这时候他一定要用两只手,因为只用一只手递东西是极不客气的。「客茶」的关窍就在下面这一层,可见是很值得记住的。会晤开始不久,一位不留神的外国人——这样的事确实屡见——也许因为渴了,也许觉得把人家好意备下的这一盏香茗呷上一口才算有礼,便把杯子举到唇边。几乎就在同时,他会听见外头一声大喊,察觉场面忽然变了,却看不出什么明白的缘故;可是在旁伺候的中国仆人却明白得很,因为照他们自己的规矩,客人一尝「客茶」,就是要走的信号,这场会晤到此为止。那一声响不过是吆喝着预备轿子,随后便是轿夫们赶忙各就各位的一阵忙乱。这桩古怪的规矩还有另一面,对一个忙人常常有说不尽的好处:主人若觉得该说的都已说了,想脱身去办别的事,便可端起自己的杯子请客人用茶。结果是一样的,客人除了起身告辞,别无选择。古时候客人要把鞋脱在大门外,这规矩日本人至今还行着——日本的整个文明当初都是从中国借去的,这一点无论怎样着重说都不为过。
会晤之时,甚至街上相遇之时,摘下眼镜被视为有礼;不过这条不大合理的规矩既被外国人一径置之不理——无疑主要是因为不知道有这么回事——中国人对着外国人也就不再想着守它了。同样,一个「读书人」,无论穷到怎样可怜的地步,穿着短衣去见生人、或是让人看见自己穿着短衣出门,都是极不体面的;然而这条规矩当着外国人的面也常常放宽,因为外国人自己穿的就是短衣。清贫在中国并不算罪过,也丝毫不被看作可耻的事;而且比起西方来,学问更足以把它补偿过去。一个中了功名的人,行止便与周围的众人不在一个层次上,人们对学问的敬重就是这样深。一个外国人若能把中国话说得让人听懂,他身上那「蛮夷」的分量便开始明显地减轻;他若在能说之外,再对构成书面语的那些「圣字」有相当的了解,那就简直脱胎换骨了——人家会觉得,古圣先贤的教化在他身上已渐渐压倒了野蛮与无知。
上面用「圣」字来称写下的文字,并不是没有来由的。中国人看到文字这些符号无声无形地造出了何等非凡的结果,便渐渐赋予这些符号一种灵性,生出一种近乎崇拜的心情。一张纸上一旦写过或印过一个字,它就不再是一张带黑印子的纸了。它不可随手乱抛,更不可踩在脚下;该恭恭敬敬地用火烧掉——这里火又一次被用作通往那个大世界的凭借——这样,它的灵性便回到它原本所自来的那些人那里去了。中国城里的街上,有时在行人多的大路旁,可以看见一种带装饰的小小的炉子,零星字纸可以丢进去烧掉,免得那种在中国人心里极难受的亵渎。人们还常常拿这一点来责备外国人:他们对自己写的印的纸头这样不经意,可见外国文书与书籍里所载的东西,显然值不得什么。拿印过字的纸去糊书皮、衬书页,尚且被看作有罪;拿去做鞋底,就更不必说了——虽说碰到这一类事,人性的软弱通常总是占上风。不过从道教的信仰上看,这个险实在大得不容忽视。人死之后,要在阴司十殿中经一殿或数殿,以赎在世所犯之罪;其中第六殿便专为这样一班人预备着:「刮取神像金身、妄称圣号、不敬惜字纸、于塔庙近旁倾倒秽土瓦砾、家藏亵渎淫秽之书而不毁、涂抹撕毁劝善之书」等等。
这第六殿同别的各殿一样,有一位判官坐镇,凡执行判决所需的种种器具一应俱全;殿中分十六个司,按罪的轻重施以不同的刑罚。作恶的魂魄或被判长跪铁蒺藜,或被埋在污秽里只露出脖子,或被舂打到血流出来,或被铁钳撬开嘴塞进针去,或被老鼠咬,或在荆棘网中被蝗虫叮,或被抓心,或从腰间斩作两段,或被剥下周身的皮卷成纸捻儿点烟,等等。别的罪也各有相类的刑罚;这些都画在城隍庙的墙壁上,每一座大城都有这样一座庙,而这些画被名副其实地称作「恐怖之室」。这样阴森森地摹画来世的景象,究竟对最不识字的百姓有没有真正的惩戒之效,是很可疑的;至少在身子康健、诸事顺遂的时候是没有的。只要日子过得称心,中国人是断不肯「临时抱佛脚」的。
前面已经说过,中国人的性情不是宗教性的;便是佛教那一套诱劝与恫吓,多半也打动不了他。最能左右他的,也许是佛教关于转生的那句恫吓:来世可能投作女人,更糟的是投作牲畜。信有这么一种可能,在种种情形之下或许能起一点轻微的约束作用;它至少确实使他待家畜宽和些。这不单因为他自己有朝一日也许会变成一头牲口,还因为在那些被他驱着做长时苦役的骡子驴子中间,他说不定正在无意里痛打着某位朋友熟人,甚至自家的一个亲人。这种转生之信,因有大量见于记载的事例而大为坚固:有些人能记起自己前生里发生过的事,而他们所说的又能查得实。间或有人把从未去过的地方与屋宇描摹得分毫不差;还有许多人对某些景象、某些见闻,怀着一种朦胧的意识,仿佛属于今生以外的另一生。有一条记载说,某人记得自己做过马,还活灵活现地记得骑马的人用膝头死命夹他两胁时那份疼。这还是在阴司里灌过一盏迷魂汤之后的事——那汤本是专为使将要转生的人把前生忘个干净而设的。
说到底,阴司里施于罪人的最可怕的刑罚,是一种纯然在心上的刑罚;正因为纯在心上,也许不像上面说的那些粗暴的酷刑那样能打动众人。在第五殿,作恶者的魂魄被带上一座台,从台上可以听见、看见自己死后家里的光景:「他们看见自己的遗愿被撇在一边,嘱咐的话没有人听。辛辛苦苦攒下的家私散尽了。做丈夫的想着另娶;做寡妇的盘算再嫁。祖上的产业落到外人手里;儿女们没有什么可分的。早已还清的债又被拿来讨一遍,活着的人还被逼着认下死者名下的不实之账。该收的债因为没有凭据而收不回来,于是没完没了地互相埋怨、辱骂,闹得一塌糊涂,这一切都落在与死者相干的三族——父族、母族、妻族——身上。这些人气恼起来,便说死者的坏话。他看见自己的儿女堕落,朋友一个个疏远。也许有人抚着棺木掉一滴泪,转身却带着冷笑匆匆走了。更难堪的是:做妻子的看见丈夫在牢里受刑,做丈夫的看见妻子害着可怕的病,田地没有了,房屋被水火毁了,样样都糟到说不出口——这都是前罪的报应。」
孔子断然不肯谈论任何形式、任何样子的神怪之事,他一心只在改善今生的人事,并不想去探那被死隔开的境界。同时他也不是个轻慢的人;因为他虽然说过「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又带几分冷峻地叫门人「敬鬼神而远之」,可是另一处我们又读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还有一次,他病得重了,一个弟子问可不可以为他祈祷。孔子不以为然,指出他自己已经祈祷了很久了——意思是说,他这一生就是一篇长长的祷词。
第十二章前瞻
有一种说法极常听见,出自那些在中国住过、却只是住在中国人中间而并未真正走进他们里面去的人之口;而且相识愈浅,这话说得愈斩钉截铁:寻常的中国人,无论王公还是农夫,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给西方的观察者出一道解不开的谜。他简直是一个立在那里的哑谜;是个人,这或许可以承认,可是没法把他归类,正如他那独一无二的单音节语言没法归类一样——那语言至今仍孤零零地自成一家。
这种估断,大半建立在几项极不真确的推论上。其立论似乎是说:既然在许许多多事情上中国人的看法与我们正相反,那他必定是个极古怪的家伙;可是这些事情多半不过是习俗之别,这条理由用来对付我们,与用来对付他,一样有效。「那些外国人真是怪,」他可以这样说,而且实实在在这样说过,「他们的指南针不指南,倒指北。在人前不把帽子戴着,反倒摘下来。上马不从右边上,偏从左边。吃饭先上汤后上果子,不是先果子后上汤。酒不烫热了喝,要喝冷的。他们的书都从不该开的那一头开,一页里的行不是竖的,是横的。待客把人让在右边,不让在左边——不过说句公道话,几百年前我们也是这样的。他们的音乐也古怪得很,与其说是乐,不如说是闹;至于唱歌,那只是极大声的说话罢了。还有他们的女人,太不知检点:在舞厅里身上没穿多少便昂然走来走去,还跟不相干的男子搂在一处滴溜溜地转,管那叫跳舞,比起我们男子在孔庙里跳的那种庄重的舞步,可差得远了。他们的男女还要握手,可我们的圣书《礼记》明明说「男女不亲授」,连递个东西都怕手碰着手。再有,外国人个个拿着棍子,有时连女人也拿,那除了打无辜的人还能作什么用?他们所谓的官儿以及别的人,还亲自赛马、亲自划船,不叫苦力替他们做。这真是一班怪人;做那些机巧的器械——火船、火车、飞车——是很聪明的;可是凶悍得很,差不多全不开化。」
这样一幅画,用来描摹中国人对他那个谜——外国人——的心思,并不算夸张。外国人从中国人那一副纹丝不动的面孔上,想寻出一点同属人类的消息,总是徒然;只因自己没有那份眼力看出来,便断定里头压根就没有。其实它一直在那里。总的道德原则,尤其是待人之道,法度的约束,以至社会生活上的种种仪节——中国人自幼便或多或少地在这些上头得着滋养——把偶然的差异拂去之后,仍旧立在东西方共有的磐石之上;实在很难看出,这样的教养何以会造就出一族人来,竟像一般人所设想的那样与外国人处处相反。可以断言:中国人的立身规矩,若能完完全全、诚诚恳恳地守住,其结果必是一个远胜于道家哲学所悬想的「真人」的人间。
前面或已明说、或已点到:中国人行事的动机,似乎与别的民族全然一样。他们喜爱财与名,同时又十分明白这两样都不长久。他们更渴望有后,好让祖宗的一线血脉绵延不断。他们最大的乐趣在家庭之内,在朋友、书籍、山水、花木、图画,以及鉴藏家所珍视的种种器物之间。他们虽是苏格兰人所谓「吃得清淡」的一族,却也爱那筵席的时辰,多少应了自己那句话:「人心紧挨着肚皮。」几百年前,这原是一个好酒的民族;约莫两三百年前,他们开始受鸦片的影响,酗酒之风随之减到极低。吸食鸦片比吞服鸦片害处小得多,它取代了酒,成了举国之弊;不过它加于百姓的损伤,被说得过分了,比起酒在西方所造成的,实在不能相提并论。如今因新近的章程,鸦片眼看要绝迹,这本该只有最热忱的道贺;无奈另有一样更阴、更毒的东西,正迅速填上它的位子。有一阵子,人以为酒或许会重掌旧权;人心总要寻些提神的东西,这一路上找到一部分慰藉,至今也仍很可能。然而眼下的敌人,是非得郑重而立刻对付不可的,那就是吗啡——它正以种种迎合需求的制剂,大批运进中国来。从鸦片转到吗啡,若还可能的话,比才出油锅又入火坑还要糟。
有一个问题,问过许多回,却始终没有一个叫人满意的回答:中国的文明何以能、又怎样能历数十百世纪而不绝,而别的文明——若论长存之资,与它相埒、甚至更胜——却一一崩散,从它们当年繁盛的地面上消失了?埃及或许可以夸说,在我们凭中国典籍所能上溯的年代之前,它已有很高的文化;因为我们所能老实主张的,不过是说中国人在基督降生前一千年就已是个很开化的民族。那时希腊文明还谈不上发端;而中国这个民族至今仍与我们同在,倘若不是同西方的蛮夷相接触,它过的大约还是许多世纪以前那样的日子。
有人要我们相信,把这个民族维系在一起的,是那通行全国的文字:举国上下所读的意思都一样,虽然各省的读音之别,不亚于英语、法语、德语之间的差别。又有人以为,中国之所以有那条把人心结在一处、使它能抗住一切离析之力的纽带,得力于孔子的教诲——这教诲已在与道家、佛教及别种信仰的竞争中存活下来。这些说法或许都含几分真理;但若不把相当一份功劳归于那种似乎流贯于中国一切制度之中、并使百姓联合起来抵抗任何形式压迫的自由精神,这些说法便都不完全。中国人一向信君权出于天授;可是在另一面,他们的君主也得有个君主的样子,既要主张自己的权利,也要担起自己的责任。否则,这份义务便告终止,臣民再也不要他。在中国人眼里,唯有国中富足、无兵燹、无瘟疫、无饥荒,才算是善政。政治败坏,便是上天已从皇帝身上收回他的眷命的确证:这个人不配再治天下了。于是就该另换一个更配承受天眷的人来代他,而这通常意味着一姓王朝的最终倾覆。
中国人明白主张:遇上暴君,他们有权把他处死;而且当众申明这个道理,既不算大逆,也不算犯了什么罪。此理在孟子书中说得明明白白,而孟子的文字属于儒家经典的一部分,凡中国子弟按部就班读书,人人都要读到。有一位诸侯同孟子谈起八百年前一个暴虐的君王,那君王为一位仗义的英雄所伐,最后死在自己宫室的大火里。「那么做臣子的,」他问,「可以把他的君主杀了么?」孟子答道:「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意思是说,他们所谈的那一位,死去的实在是个匹夫,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天子。另有一点极关紧要,凡想探明中国何以能长久立国的人都不可忘记,而它同样指向民主与自由:国中最高的位置,一向通过科举,向帝国里最卑微的农夫敞开。所凭的只是天赋之才加上学问的训练;而后者,前文已说过,即使最贫寒的人也不愁没有门路。这样看来,照一位大人物的话讲,中国一向是站在民主阶梯的最高一级上的;因为说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拿破仑,他说:「合乎情理的民主,所求的至多不过是使人人都有同等的上升之力罢了。」
为了用最简便、最不流血的法子伸张自己的权利,中国人一直在苦心经营联合之术,于是手里便有了一件无形无质的兵器,它能干脆把来犯者制得动弹不得,最后把阵地留给自己。中国人罢市或罢工,最出奇的一点是守得绝对地齐。某地的船夫或轿夫一罢,便是人人都罢,没有一个去顶工的。屠户不肯卖肉,便是个个都不卖,彼此的信义丝毫不疑。外国商人若有什么举动触犯了中国的行会、为那些有力的团体所不许,往往吃够苦头才明白:这种行径人家一刻也不能容,而他们唯一的出路,就是从那守不住的地步上退下来,有时还得赔上不小的损失。这枚钱币的另一面,同样发人深省。若干年前,某大口岸的外国茶商为压一压过高的价钱,打算以其人之道还治茶商——中国卖茶的人——之身。他们订下严密的同盟来对付茶商,凡同业者一概不买他们的茶,只等事情照着似乎顺理成章的次序发展下去,茶商总要屈膝。不料茶商稳如泰山,脸上照旧一丝不动。没过多久,外国茶商便发觉自己中间已有人背了约,正照茶商起初所坚持的价钱,为自己做着兴隆的买卖。
如今再没有什么可疑的了:中国正处在一场严肃而重大的变革的初期。旧有的学制与考试之法,即便不全然改铸,也要大加更张。中国人特有的装束,要剃去两样最显眼的标记——男子的辫发与女子的缠足。钱币要更合乎商务的需用。刑名的施行要加以改良,好使中国能够理直气壮地提出要求——如日本若干年前所提出的那样——废除治外法权:那是条约上的义务,中国依此放弃对侨居外人的一切管辖,允准他们无论民事刑事,都只受本国官长的管束。那种名为专制、实为民主的旧式家长制政体,为中国百姓效力了将近二十二个世纪而不曾中断,如今也要随时势而变了;人所指望的,是开出一个新纪元来,配同那光荣往昔的极盛之世并列。
在这里,把将来所定的路径略述一个轮廓,或许正合适。中国要有一部「宪法」,如多数外国那样;她的百姓,向来唯一的防御与抵抗之具便是众人联合起来对付管着他们的官——这件兵器虽然厉害得很——如今不久便要享有代议之政的权利了。一九〇七年年底的一道上谕,把这个宗旨定了下来;一九〇八年又下一谕,令一年之后在各省及帝国的若干别的地方设立咨议局,议决地方政事,作为达到那个目标的第一步。咨议局的议员由选举产生,兼有一点不高的财产资格;每局议员的多寡,按各地选民的数目为比例,大约合到每一千名选民出一位代表。次年要举办户口调查,编造各省预算,颁行新刑律,并据此在第三年年底开设新的审判衙门。到一九一七年,要有一个国会,分上下两院,并简派内阁总理大臣。
一九〇九年十月十四日,各省咨议局第一次开议。资政院则于一九一〇年十月三日正式开院;一个月后,因舆情所迫,又下一谕,令自本日起三年之内颁布完全的宪法。资政院实在只是一院,而两院的成分都在其中。它由百人上下组成:一半是钦选的,取自若干有特权的阶层,内中有大员三十二人、硕学通儒十人;另一半是各省咨议局派来的同数代表。得入院的,任期三年,用度由国家支给。它是咨议之所,不是行政之所;其职在讨论赋税、每年预算的颁布、法律的修改等等,而这些议题都须先经皇帝核准,方能交院讨论;此外还要办理各省咨议局呈上来请裁夺的事。同样,凡要提出的议案,至少须有三十名议员附署,经多数议决之后,再具折上奏。若所议所奏的事落在种种不当的名目之下,资政院随时可以奉旨解散。
到眼下为止,资政院里还没有分明的党派——就院内座次而言是如此。见解深浅各异的人,激进的、自由的、守旧的,都混杂在一起。最前两排留给贵族的代表,以议长左首为上,顺次绕到他的右首。再往后两排是官员、士人和商界的领袖。他们身后又有四排长椅,坐着各省咨议局派来的代表。这样一来,前头像是一个上议院,后头则是下议院,即国民的代表。前一等人的心思,不出所料,大抵偏于守旧;后一等人的同情则较近于进取的主张。同时,贵族之中也夹杂着若干激进之士,而在「下议院」里,持陈旧以至倒退之见的也着实不少。
照上述的章程,中国百姓被明明白白地告知:在政务上他们的建言固然极受欢迎,可是一切立法之权仍如从前一样,专归皇帝一人。乍看上去,这像是一手给了又一手收回;换在西方的不止一个国家,办起来恐怕也正是如此。但凡在中国人家里认识中国人的都知道:他们出主意的时候,是要人照办的。中国这个极大的民主之邦,生活在世上从未有过的最大的共和之中,无论于今于后,都决不会容忍谁在国民的自由上打丝毫折扣,正如从前不曾容忍过一样。京城里坐在权位上的人,对自己同胞的脾气熟悉得很,断不会有一刻相信:在这般攸关的事情上,除了向着既定的目标稳稳当当、妥妥帖帖地往前走,还能另作什么打算。满洲当国者若抓住眼下给他们的这个机会,那么纵使帝国各处叛乱的火星明明灭灭,他们或许仍能把当初那一段功业辉煌的世系接续下去,于中华一族大有裨益。若是他们错过了这个机会,那就可能爆发一场可怕的动荡——这样的动荡帝国经历过不知多少回了。中国将再一次投入熔炉,而又将同以往历次一样,经此一炼,澄清坚固,重新出来。
参考书目
一、《中国经典》,理雅各著,前牛津大学汉文教授。
儒家全部经典的译本,包括《四书》——其中载有孔子与孟子的言论——以及《书经》、《诗经》、孔子故国的编年史、《礼记》和《易经》。
二、《中国古代史》,夏德著,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汉文教授。
自荒远的传说之世叙至公元前二二一年的中国史纲,内含许多考据性的材料,把一段在寻常读者看来必嫌沉闷的时期,尽量写得引人入胜。
三、《中国》,庄延龄著,曼彻斯特维多利亚大学汉文教授。
关于中国的通论,最有价值的是商务与统计方面的材料,以及古代商路的略图等等。
四、《中国人名辞典》,翟理斯著,剑桥大学汉文教授。
书中收中国帝王、政治家、将帅、学者、僧侣及各色人等的小传二千五百七十九篇,其中也有若干妇女,上起邃古,下讫当代,按字母次第排列。
五、《中华帝国地理全志》,禄是遒著。
此书名为「全志」,名副其实,因为内中有大量材料严格说来并不属于地理,然而对治学的人都颇有用处。
六、《社会学描述(中国卷)》,倭讷著,英国驻福州领事。
斯宾塞所创丛书中的一册。书中把大量社会学的事实分类排比,依年代先后编次,自然纯属参考之用。
七、《中国文学史》,翟理斯著。
关于二三百位作者的札记,涉及史学、哲学、传记、游记、诗歌、戏曲、小说等门类,附有大量译出的片段,按上述门类分归,并依年代先后排列。
八、《中诗英韵》,翟理斯著。
自最早的年代直至当代的短诗近二百首的韵体译本。
九、《中国绘画史导论》,翟理斯著。
关于历代三百余位画家生平与作品的札记,大半译自中国论画之家的著述,并附中国名画影印十六幅。
十、《鉴藏家札记零拾》,夏德著。
主要述本朝(一六四四年至一九〇五年)画家,附名画影印二十一幅,可与第九种相辅而行。
十一、《中国古代宗教》,翟理斯著。
先略述早期对独一之天的崇奉,继而简叙道教、佛教、景教、回教,以及别的不甚著名、先后传入中国的诸种信仰。
十二、《中国人的气质》,明恩溥牧师著。
对中国人所特有的思维方式与行事根由,作了一番诙谐而又不失严肃的考察。
十三、《中国乡村生活》,明恩溥牧师著。
此书的范围,看书名也就够明白了。
十四、《慈禧外纪》,濮兰德、巴克斯合著。
记一八六〇年至一九〇八年间中国宫廷生活的一部有味之作,对拳民之乱及一九〇〇年使馆被围一事,多有要紧的旁证。
十五、《中国帝国史》,麦嘉温牧师著。
一部短小紧凑之作,所论的题目至今还不曾有人写得成功。
十六、《庚子使馆被围记》,普特南·威尔著。
此书言词过直,未能见容于众口,但不少人以为,它是一位独立见证者所记的使馆被围一事中最忠实的一部。
十七、《作为宗教的佛教》,哈克曼著,神学得业士。
极有用的一册,自德文译出,胪陈佛教在世界各地的种种流变。
十八、《庄子》,翟理斯著。
道家首要哲人著述的全译本;其人生当公元前四世纪与三世纪之间。
